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描写动作的句子很多,那么描写动作的比喻句呢?有哪些?下面大家一起来欣赏一下描写动作的比喻句吧!
动作的比喻句【1】
1、宁佳音跑到跳高架的横杆前,又脚踏地,双臂猛摆,身体就像小燕子一样飞过了横杆。
2、我点了点头,像个小地鼠似的钻进了西瓜地.。
3、又是扎猛子,又是竖蜻蜓,又是打水仗,翻江倒海,我像小泥鳅似的,在水里追来追去,又喊又叫,真有说不出的惬意。
4、小菊到今年已经十四岁了,但是她的身体长得不高,手臂依然那么细小,颧骨照旧凸出,十个指头像一束枯竹枝,仿佛一折就会折断似的;因为她十分消瘦,所以看起来她的身体轻飘飘的。
5、看见冰场上的人,穿梭一般地滑来滑去,我的心激荡着,也急忙换上冰鞋,上场去了。开始的几步,多少有些荒疏了的感觉,转了几下之后,恢复常态了。我又向前滑行,左右转弯,猛然停止,倒退滑行……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的小孩,像我当初头次进冰场一样,他趔趔趄趄,一个跟头;摇摇摆摆,一个屁股蹲儿。
6、她拿起筷子,向一盘色泽鲜艳的菜伸去,轻轻夹起一片,用左手在筷子下方端着,小心翼翼跟随着筷子。本来筋脉突兀的手此刻一用力青筋更加明显。
7、枪声一响,两个姑娘如离弦之箭,向前冲去。她们动作协调有力,在冰面上轻快地飞驰,仿佛两只飞燕,在紧贴地面飞翔,你追我赶,互不相让。最后,在教练员和观众热情的加油声中,两人几乎同时像一隈旋风冲过终点。
8、妹妹今年十岁,读小学三年级。她那红扑扑的脸蛋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适着聪明伶俐的神色。乌黑的头发下,两条弯弯的眉毛,像那月牙儿。她那一排雪白的牙齿当中,缺了颗门牙,一笑起来,就成了个豁牙巴,十分逗人喜欢。
9、只见一个男同学走上台来,不声不响地摊开一卷白纸,提起饱蘸浓墨的毛笔,略微沉思一下,龙飞凤舞地画起来。随着毛笔的不断泻染,画纸上出现了一匹栩栩如生的骏马。它昂首奋蹄,显示出一股不可阻挡的巨大力量。
10、树丛被拨开了,一个小孩的脑袋钻了进来,这是个男孩子,大约有十二、三岁,又黑又瘦的小脸上,满是灰尘,头发约有二寸多长,乱蓬蓬的,活像个喜鹊窝。
11、她平时胆子最小,这会儿她皱着眉毛,咧着嘴巴,一脸要哭的样子,右手紧紧地扣着左臂,还没等医生走过来,就吓得连连往后退。
12、一进园门,就有个男孩子粘上我了。他大约十一、二岁,穿着红背心、蓝短裤,腰带耷拉着一截;浑身是土,像个小土地爷。毛茸茸的小平头,衬着一张白皙的小圆脸儿,使我联想到蒲公英。他像飞蛾见了火似的,在我身前身后转悠,伸着脖子看我的镁光灯。
13、伙子跑得不错,已经从起跑冲刺进入途中匀速跑。他像一匹马驹昂头急奔:步幅匀称,步频紧凑,蹬动有力,腰肢放松——整个动作显得优美而富有弹性。
14、一群傣族少女姗姗走来,肩上扛着小纺车,手里提着小灯笼,紧身拖曳的筒裙在随风摇摆。她们的身材是那样苗条,步履是那样轻盈,仪态大方,好像一群美丽的仙子从天而降。
15、教室里打得乌烟瘴气。毛老师气咻咻地站在门口,他头上冒着热气,鼻子尖上缀着几颗亮晶晶的汗珠,眉毛怒气冲冲地向上挑着,嘴却向下咧着。看见我们,他惊愕地眨了眨眼睛,脸上的肌肉一下子僵住了,纹丝不动,就像电影中的“定格”。我们几个也都像木头一样,钉在那里了。
16、她把帽子扭了扭正,躬着背,低着头,眯着眼,双手做出捧东西的样子。这时,她停下脚步,不再东张西望,对着右边的一个地方目不转睛,猛然把手向水中一扎,将一条小鱼捧在手中了。
17、看见冰场上的人,穿梭一般地滑来滑去,我的心激荡着,也急忙换上冰鞋,上场去了。开始的几步,多少有些荒疏了的感觉,转了几下之后,恢复常态了。我又向前滑行,左右转弯,猛然停止,倒退滑行……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的小孩,像我当初头次进冰场一样,他趔趔趄趄,一个跟头;摇摇摆摆,一个屁股蹲儿。
18、说时迟,那时快。那个摔倒在地上的运动员,手一撑,脚一踮,猛地爬了起来。左脚尖顶住起跑线,膝盖一弯,稳稳地蹲着。两手就像两根木柱插在地上,整个身体微微前倾,那架势,就像一只起飞的雄鹰。
19、我先在锅里倒入少量的油,等油冒烟的时候,我赶紧把鸡蛋倒入锅中,只听见“嚓”地一声,鸡蛋在油锅里迅速泛起,它地边缘多像小姑娘裙子上的花边。
20、她又看见了一只蝴蝶,便调皮地奔过去,蝴蝶上下飞舞,她目不转睛盯着蝴蝶,终于蝴蝶停在了一朵花上,她躬着背,手中间隔着点空隙,脚尖小心翼翼踮着,汗珠从她的脸上滴落下来。
动作的比喻句【2】
1、她拿起筷子,向一盘色泽鲜艳的菜伸去,轻轻夹起一片,用左手在筷子下方端着,小心翼翼跟随着筷子。本来筋脉突兀的手此刻一用力青筋更加明显。她小心地把菜放入嘴中,细细地品尝着。
2、施轩的脚步很均匀,双臂一前一后地摆动着,双脚越迈越快,身子向前倾斜着,像要倒下似的,奋力向前迅跑。跑到终点线处,她头一抬,胸一挺,终于取得了第一名。
3、小小还不会说话,我们给他买了一串气球挂在屋里,气球不停地飘动,他就冲着气球“啊啊”地叫,还不时蹬动着两条粗粗的小腿。过了一会儿,只听“啪”的一声,气球爆了。小小吓了一跳,身子往后一仰,一个跟头栽了个四脚朝天,还一个劲儿地乱叫,样子十分紧张,可见把他吓得够呛。毛毛姨赶快把他抱起来,他吓得把屎拉在了毛毛姨的裤子上。
4、我十分小心地把两只手弯成弧形,然后对准蝈蝈一扣。可蝈蝈非常灵敏,一下子就蹦到了地上,我又用手一扣,不但没扣着,反被蝈蝈狠狠地咬了一口。我“急中生智”把帽子从头上抓了下来,然后小心翼民办地对着地上的蝈蝈扣了下去……
5、只见一个男同学走上台来,不声不响地摊开一卷白纸,提起饱蘸浓墨的毛笔,略微沉思一下,龙飞凤舞地画起来。随着毛笔的不断泻染,画纸上出现了一匹栩栩如生的骏马。它昂首奋蹄,显示出一股不可阻挡的巨大力量。
6、他笨拙地爬出战壕,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举起了枪,踉跄几步。“砰砰!”就在十几米远处,出现了敌军!周围战友们纷纷举枪射击,他发呆了良久,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疯狂地对着敌军开始射击。然而没多久,一梭子子弹射来,洞穿了他的额头。他倒在了浸满鲜血的土地上,手指像是要抓住流失的生命似的奋力攥成拳头……手臂渐渐垂下,手指也渐渐松弛了。他,与他的战友们,战死沙场。终于,可以长眠,安息了。
7、他弯着腰,篮球在他的手下前后左右不停地拍着,两眼溜溜地转动,寻找“突围”的机会。突然他加快了步伐,一会左拐,一会右拐,冲过了两层防线,来到篮下,一个虎跳,转身投篮,篮球在空中划了一条漂亮的弧线后,不偏不倚地落在筐内。
8、当她拿叉子的时候,手抖得非常厉害,以致于手中的叉子滑落下来。饥饿折磨得她竟像老人一般颤巍巍地摇着头。她不得不用手指拿起肉吃,当她把一块马铃薯塞进嘴里时,忽然哽咽地哭泣起来。两行大滴的泪珠顺着面颊流了下来,滴在了面包上。
9、随着乐曲的明快节奏,红丝绒幕布升起来了。五光十色的`灯光在舞台上左旋右转,忽明忽暗。一位年过半百的老奶奶轻松自如地出现在舞台上。她身着印度绸褂,满面春风,只见老奶奶伸出左手向上举起又落下,又伸出右手做同样的动作,双脚不停地踏地。一会儿做个“对佛掌”的姿势,一会儿又做个“乌龟伸脖”的姿势,真够劲!她一个“请”的动作,竟请出来了4位老奶奶。她们一会儿变成一行,一会儿变成两行,优美的“八步舞”跳得好极了。
10、说时迟,那时快。那个摔倒在地上的运动员,手一撑,脚一踮,猛地爬了起来。左脚尖顶住起跑线,膝盖一弯,稳稳地蹲着。两手就像两根木柱插在地上,整个身体微微前倾,那架势,就像一只起飞的雄鹰。
11、十字路边有一个老妇人,略微有些驼背,胖胖的身躯,费力地打着伞在空旷的路上艰难地行走。狂风夹着大雨扑面而来,她使劲向前躬着身子,抓紧伞,进一步,退半步,踉踉跄跄地向前走着。
12、枪声一响,两个姑娘如离弦之箭,向前冲去。她们动作协调有力,在冰面上轻快地飞驰,仿佛两只飞燕,在紧贴地面飞翔,你追我赶,互不相让。最后,在教练员和观众热情的加油声中,两人几乎同时像一隈旋风冲过终点。
13、奶奶将右脚绷着,向鞋子口里溜进去,筋脉凸兀的手紧紧抓着门框,将左脚轻轻抬起,紧绷着的脚小心向鞋口一插,又往里扎了扎,接着踩了几踩,让自己的脚更舒适些,满意地出门了。
14、那野人喝了酒,又听见自己已经获救,不觉精神为之一振,居然马上坐了起来。不料,星期五一听见他说话,把他的脸一看,立刻又是吻他,又是拥抱他,又是大哭大笑,又是大喊大叫;又是扭自己的两手,打自己的脸和头,继而又是高声大唱,又是乱跳狂舞,活像个疯子。他那样子,任何人看了都要感动得流泪。
15、李志强拿起一块石头,悄悄的走到小蜂窝旁,瞄准蜂窝一下子扔了出去,这下大石头正好打中蜂窝,他赶紧笑嘻嘻的跑了。过了一会,李志强一手拿着一块大石块,另一手拿着一把小石子,勇敢的朝掉在地上的小马蜂投掷小石头,把小蜂窝打碎了。见有马蜂往外飞就冲上去把手上的小石子扔出去,把马蜂们都砸死了。
16、近了,更近了,组长终于来到他的身边,像一座泰山定在他面前,嚷道:“快交作业,快交作业!”他“嘿嘿”一笑,表情是那样滑稽,又是那样神秘,猛然,他把头一扎,像一条滑溜溜的泥鳅从组长胳膊旁闪过,脚底像抹了油一样飞奔逃走了。
17、她又看见了一只蝴蝶,便调皮地奔过去,蝴蝶上下飞舞,她目不转睛盯着蝴蝶,终于蝴蝶停在了一朵花上,她躬着背,手中间隔着点空隙,脚尖小心翼翼踮着,汗珠从她的脸上滴落下来,她蹑手蹑脚地走到蝴蝶旁,猛地一弯腰,双手把花朵上的蝴蝶一捧。又小心地把双手露出点缝,把头靠在手缝上看,一不小心让蝴蝶飞出了双手,她又急又气撅着小嘴,双手往腰上一插,但马上又像只小鹿似的蹦跳着追赶另一个目标去了。
18、教室里打得乌烟瘴气。毛老师气咻咻地站在门口,他头上冒着热气,鼻子尖上缀着几颗亮晶晶的汗珠,眉毛怒气冲冲地向上挑着,嘴却向下咧着。看见我们,他惊愕地眨了眨眼睛,脸上的肌肉一下子僵住了,纹丝不动,就像电影中的“定格”。我们几个也都像木头一样,钉在那里了。
19、忽然有一股青烟从嘴唇中央一个小小圆窟窿里直往外跑,随即散开,又向空中疏疏落落慢慢地挥发,变成了许多不整齐的灰色线条,一层透明淡薄的雾气,一些极象蜘蛛丝样的气体。偶然间,她举起一张张开的手,搅散那些清淡而又最静止的余痕;偶然间,她又伸起食指突然一下去划开它,然后十分沉着地望着那两段慢慢消散不可捉摸的气体。
20、当他确信无问题时,便全身用力地一收缩,然后猛一伸张,双脚向石壁猛劲一蹬,全身一纵,他就像一粒小弹丸从巨石上射出去了,飞在空中,飞向奶头山的树梢。战士们顿时全身一惊,还没来得及呼出一口气,小弹丸似的栾超家已挂在奶头山伸过来的树梢上了。
21、从谈话开始,他一直是两只手盖住他右边的衣襟的角。当他拿手套作证时,他那两只长时间没离开衣襟角的手掌已是满是汗水。“这是他的致命处!”少剑波心里想,所以从开始谈话,少剑波并没有看这家伙的眼睛,而是不住地用眼瞟着他那僵直不正常的两只手。少剑波越看,这家伙越盖得紧,甚至偶尔有点微微的抖动。
22、小丽抿着嘴,弓着腰,蹑手蹑脚地,一步一步慢慢地靠近它。靠近了,靠近了,又见她悄悄地将右手伸向蝴蝶,张开的两个手指一合,夹住了粉蝶的翅膀。小丽高兴得又蹦又跳。
23、小姨将双袖向上一挽,裤脚也被卷到了大腿。她在小溪水里慢慢移动着,左脚轻轻地抬起一点,向前迈了一小步,右脚再慢慢拖向前,好像穿着千斤重的鞋。她把帽子扭了扭正,躬着背,低着头,眯着眼,双手做出捧东西的样子。这时,她停下脚步,不再东张西望,对着右边的一个地方目不转睛,猛然把手向水中一扎,将一条小鱼捧在手中了。
24、一个保姆曾经用她的人格担保,对我发誓说,这种情况已成习惯,只要一听到酒灌酒瓶的响声,他便乐不可支,放佛听到了天上的仙乐一般。保姆们看到他这种怪脾气,每天早晨都用小刀对他敲打酒杯,或用瓶塞敲打酒瓶,或用壶盖敲打酒壶,逗他取乐。一听见这样的声音,他便浑身打战,晃脑袋,摆身子,手指乱抓象弹琴,屁股放屁象放铳。
25、在郎平排球生涯的头一次冬训里,教练们开始给郎平吃“小灶”。长跑--郎平围着四百米跑道一圈又一圈向前跑……头好胀啊,胸口生疼,腿已经抬不起来了,停下吗?不!大脑清晰地发出指令,步子继续向前迈……汗水早把头发湿成一缕一缕,汗珠从额上流到嘴里又苦又涩。多想一下子躺到跑道上,摊开四肢放松啊!突然,一丝奇怪的笑容爬上她的嘴角--她忽然想起小时候,总盼着尝尝再跳不动皮筋的滋味,而今果真尝到了,又苦又涩。
26、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
27、我屏住呼吸,两手弯成弧形,慢慢地靠近它,然后猛扑向前,两手迅速地一扣。哈哈,看你往哪里跑!婷婷也蹲下来看。我慢慢松开手,哎,我手里攥着的只是那棵蚂蚱趴过的草。“怎么回事,我明明看见这趴在这里么。”表妹说:“蚂蚱蹦了出去,你没注意罢了,那不,它在那儿。”我顺着表妹手指的方向看去,蚂蚱果然在那儿。我又跑过去一扣,嘿,又跑了。我环视着草丛,啊,这竟然躲在我的脚底下。我盯着它,轻轻地蹲下来,两手在离蚂蚱大约10厘米高的位置,猛地一扣,“抓住了,抓住了!”我高兴极了,表妹也兴奋地围着我跳。
28、小伙子跑得不错,已经从起跑冲刺进入途中匀速跑。他像一匹马驹昂头急奔:步幅匀称,步频紧凑,蹬动有力,腰肢放松--整个动作显得优美而富有弹性。
29、战战兢兢取下眼镜,用衣服的下摆随手擦了擦镜片。“嗯嗯……”他刚要讲话,忽然想起了什么,手忙脚乱地在盘子里找了找,又匆匆往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了一盒火柴,这才放心地又“嗯嗯”两声,站直身子,用特别响亮的声音说:“现在开始看老师做实验!”
30、他抬头一看,船头上站着好几个雄赳赳深目高鼻的外国兵,更把他吓得索索的抖,两只腿上想要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忙找了三四个人,拿他架着送到船上。他此时魂灵出窍,脸色改变,早已呆在那里,拨一拨,动一动,连着片子也没有投,手亦忘记拉了。
31、他发现塘边的狗尾草上,正停着一只红色的蜻蜓。只见弟弟瞪着眼,猫着腰,身子向前倾斜着,极慢极慢地向前移动着脚步,突然他把手一伸,两个手指一掐就把蜻蜓捉住了。蜻蜓拼命挣扎着,弟弟乐得又蹦又跳。他用一根细线扎住蜻蜓的长尾巴,一手掐住细线的另一端,放开蜻蜓,蜻蜓就飞起来了。他跟着蜻蜓飞跑,口里还大声嚷道:“我坐飞机了,我坐飞机了。”
32、孙老者一屈腰已到了院中,把楼鸽都吓飞起去。拉开架子,他打了趟查拳:腿快,手飘洒,一个飞脚起去,小辫儿飘在空中,象从天上落下来一个风筝;快之中,每个架子都摆得稳准,利落;来回六趟,把院子满都打到,走得圆,接得紧,身子在一处,而精神贯串到四面八方。抱拳收势,身儿缩紧,好似满院乱飞的燕子忽然归了巢。
动作的比喻句【3】
1) 我站起来,脚跟立不稳,只觉得天旋地转,身子不由自主地转着,好像脚下踩了个陀螺。
2) 想到这儿,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像脚下生了风,三步并作两步往回跑。
3) 小丽抿着嘴,弓着腰,蹑手蹑脚地,一步一步慢慢地靠近它。靠近了,靠近了,又见她悄悄地将右手伸向蝴蝶,张开的两个手指一合,夹住了粉蝶的翅膀。小丽高兴得又蹦又跳。
4) 我们班的男同学大多数都人高马大,所以篮球运动就倍受我们男生的青睐,这不,体育课上,我这根“电线杆”自然也奈不住寂寞,要上去大展身手。
5) 十字路边有一个老妇人,略微有些驼背,胖胖的身躯,费力地打着伞在空旷的路上艰难地行走。狂风夹着大雨扑面而来,她使劲向前躬着身子,抓紧伞,进一步,退半步,踉踉跄跄地向前走着。
6) 中午由于下雪,我不能回家吃饭了。正当我要写作业的时候,突然一个香喷喷的包子塞到了我的嘴里,我回头一看是小明正调皮地眨着眼看着我。
7) 我立刻兴奋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从妈妈手里抢过救生圈,光着脚,欢呼着奔向大海的怀抱。
8) 我向前冲了几步,有力地一跳,那矫健而倒立的身影在空中迅速旋转着,又迅速落入了水中。
9) 轮到我们钉了。我迫不及待地把线浸了唾沫,捻了捻。可是我一捻,把那几个小毛头捻得又细又长,穿针得时候,穿来穿去就是穿不进去。我只好把毛头拽下来才穿进去。接着,我在线得末端打上结,由于线上有唾沫,打结得时候,老是粘住手指,好不容易才把结打好。
10) 我将搭在背上的书包拽下来,低着头,一步半寸地挪到老师跟前,头不抬,眼皮不跳,气呼呼地站着。
11) 又是扎猛子,又是竖蜻蜓,又是打水仗,翻江倒海,我像小泥鳅似的,在水里追来追去,又喊又叫,真有说不出的惬意。
12) 我把游泳圈一甩,“扑通”一声跳进了奔腾的湘江,像小泥鳅似的游了起来。
13) 我们站在操场上,骄傲自豪地看着败者,活似一个个打了大胜仗的威武大将军,高兴极了。
14) 我点了点头,像个小地鼠似的钻进了西瓜地
15) 她往窗玻璃上呵一口气,再用指甲蹭一蹭,一连串动作干净利落。
16) 分好了队,我自然是两支队伍中最高的人,而且,我在投篮命中方面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和我一队的“同胞们”,自然都欢天喜地,喜不自胜。
17) 宁佳音跑到跳高架的横杆前,又脚踏地,双臂猛摆,身体就像小燕子一样飞过了横杆。
18) 我把鱼骨头一根一根地用牙齿咬,用手拨,总算啃掉了半个鱼头,一点鱼肉都没吃到。
19) 一群傣族少女姗姗走来,肩上扛着小纺车,手里提着小灯笼,紧身拖曳的筒裙在随风摇摆。她们的身材是那样苗条,步履是那样轻盈,仪态大方,好像一群美丽的仙子从天而降。
20) 我拿起面皮,用筷子夹起馅,小心地放在面皮上,两手使劲一捏。只觉得粘乎乎的,仔细一看,“哎呀!”我不禁喊出声来——原来是我用力过猛,挤破了面皮儿,馅冒出来了。我赶紧“急救”,又从另一边冒出来了。我急忙又用另一块面皮儿裹住那一边,才算堵住了“漏洞”。我终于用三块面皮包了一个饺子。
21) 伙子跑得不错,已经从起跑冲刺进入途中匀速跑。他像一匹马驹昂头急奔:步幅匀称,步频紧凑,蹬动有力,腰肢放松——整个动作显得优美而富有弹性。
22) 我倒了盆水,先用毛巾湿湿脸,再打上香皂,用劲地抓呀、搓呀,不一会儿就满脸香皂沫了。
23) 他弯着腰,篮球在他的手下前后左右不停地拍着,两眼溜溜地转动,寻找“突围”的机会。突然他加快了步伐,一会左拐,一会右拐,冲过了两层防线,来到篮下,一个虎跳,转身投篮,篮球在空中划了一条漂亮的弧线后,不偏不倚地落在筐内。
24) 施轩的脚步很均匀,双臂一前一后地摆动着,双脚越迈越快,身子向前倾斜着,像要倒下似的,奋力向前迅跑。跑到终点线处,她头一抬,胸一挺,终于取得了第一名。
25) 我把拖把在水池里涮了又涮,再拧干,然后弯下腰,前腿弓起,后退绷着,“哼哧哼哧”拖起地来。
26) 她把一叠馄饨皮儿都拿在左手心里,右手用筷子头挑一点馅儿,往皮儿里一裹,然后左一捏,右一捏,一只馄饨在我手中“诞生”了。
27) 我的双脚冻得冰冷,简直快麻木了,双脚不停地跺着。
28) 轻飘飘的一根针,在我手里好像很重很重似的,每缝一针都让我费很大的劲儿,刚缝了几针就累得我开始冒汗了。
29) 张老师首先轻轻的拿起粉笔,然后慢慢地转过身,把右手高高的举起,放在黑板上,头对着同学们,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小朋友,安静了,张老师才转过头开始写字,过了一会,黑板上就有了四个醒目的大字,最后张老师抬起手。全身对着同学们,把粉笔放在粉笔盒里,开始上课。
30) 这是个三十来岁的年轻人。身穿军用棉大衣,脚穿高筒皮靴。高个子,方脸盘,长得很魁梧。下巴上有一颗黑痣,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着亮,使人觉得粗犷又精明。
31) 这小家伙,才五岁,长得特别惹人喜欢。大脑门,高鼻子,一双跟他妈妈一样漂亮的黑眼睛。他整天跟在爷爷身后转,给爷爷传话,取东西,送报纸。别人说他是爷爷的“警卫员”。
32) 只见他的脸憋得通红,双眉拧成疙瘩,就连胳膊上的青筋都看得清清楚楚。老师看到题后,皱着眉头,习惯地把左手的大拇指放在嘴唇下面来回移动,思考着。
33) 中午由于下雪,我不能回家吃饭了。正当我要写作业的时候,突然一个香喷喷的包子塞到了我的嘴里,我回头一看是小明正调皮地眨着眼看着我。
34) 他“嘿嘿”一笑,表情是那样滑稽,又是那样神秘,猛然,他把头一扎,像一条滑溜溜的泥鳅从组长胳膊旁闪过,脚底像抹了油一样飞奔逃走了。
35) 我又向前滑行,左右转弯,猛然停止,倒退滑行。
36) 中午由于下雪,我不能回家吃饭了。正当我要写作业的时候,突然一个香喷喷的包子塞到了我的嘴里,我回头一看是小明正调皮地眨着眼看着我。
37) 他如法将瓜子塞进口中,“格”地一咬,然而咬时不得其法,将唾液把瓜子的外壳全部浸湿,拿在手里剥的时候,滑来滑去,无从下手,终于滑落在地上,无处寻找了。
38) 一群傣族少女姗姗走来,肩上扛着小纺车,手里提着小灯笼,紧身拖曳的筒裙在随风摇摆。她们的身材是那样苗条,步履是那样轻盈,仪态大方,好像一群美丽的仙子从天而降。
39) 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
40) 他空咽一口唾液,再选一粒来咬。这回他剥时非常小心,把咬碎了的瓜子陈列在舱中的食桌上,俯伏了头,细细地剥,好象修理钟表的样子。
遇见初中作文 篇1
《遇见你是我的幸福》
当我所知道你做的决定时,我只能静静的祈祷,祈祷一切会结束。
——题记
命中注定我们的相识,我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到你,你在微笑,嘴角微微上扬,眸子如清水般清澈,也许就在那一刻,注定了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在我的记忆中,你最多的便是笑了。也许就是你的微笑给了我一个永不放弃的理由,给了我一个坚持到底的信念。现在想想以前老师对我们说的话,也许是对的。至少前年我选择了放弃或者远离,就不会给你带来如同我前年同样的遭遇。细细想想,我们真的很有缘,能在同一个年龄同一个季节去面对同样的事情,现在如果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仍然会去选择坚守。
时间会冲淡一切,也会证明一切,相信我们不仅是人生的偶遇,更是生命的相互扶持。如果必须做出选择,我宁愿我们行走在两条平行线上,这样既保持距离,又可共同前进。
我佩服你的坦然,在任何事情上都能坦然的面对于接受,在这方面你不得不让我佩服。
在你的身上让我学会了很多,学会了坦然面对,学会了遵守诺言,学会了不再轻易许诺,学会了……
翻开记忆的底片,记忆一幕幕浮现在眼前,我们曾笑过哭过吵过,但我们谁也不曾放弃过。有时好想对你说声对不起。因为我了解你,了解你不可能轻易答应别人的事,可一旦答应了就会尽力的去做,所以我曾利用对你的了解,逼迫你去做很多的事情,虽然你并没有完全做到,但我知道你已经尽了力。有时看到你的笑,我感觉自己好坏好过分,但我真的只是想让你好而已。
有事不得不相信你是那种很聪明的小孩,至少相对于我们俩来说。可你知道吗你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毅力,虽然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我敢说你做事大多只是三分钟热度,在很多事情上你坚持不下来。
在此我好想说声谢谢,谢谢你给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快乐,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我希望下次有事的话,我们可以一起我去面对。我知道你所做的一切是为我好,可是当我知道你所做的选择时,我只能静静的祈祷,祈祷一切会结束。但我想让你明白我们是朋友,朋友是不分彼此的,朋友是同进同退,有难同当。
真的很幸运能遇到你。
遇见你是我的幸福。
后记:谨以此文献给我的那位好朋友,希望我们友谊长存。
遇见初中作文 篇2
《遇见》
这个冬季,很冷,往年这个时候我还未披上大衣,而我却在这个冬季的这个时候提早披上了大衣,即使是如此冷的天气,也都因为此次的遇见变得温暖起来,使冷意从我心深处销声匿迹了……
戴着耳机,放着喜爱的歌曲,手把着自行车摇晃在大马路上,也许听得高兴了,也许心中产生了什么景象,也许……众多的“也许”让我居然闭上了眼睛,天啊,这将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举动,我知道灾难马上就要来敲响我的大门了,我立刻睁开眼睛,睁开眼睛的瞬间,伴着“啊”的一声,我终于还是被撞倒在地上了,幸运的是,同我一起跌倒的人并没有责备我,而是立刻站起来向我这边走过来,说:“有没有事情,我扶你起来吧!”这声音好熟,是谁呢?好奇心驱使我抬头看了一眼,“是你!”我们异口同声,他伸出手说:“起来啦,你这笨蛋,骑着车子还这么不小心!”我被他扶了起来,他的语气虽不平和,可是却可以很温柔的将我从地上扶起来……其实他是教我数学题的小老师,因为小学时学得很差,所以数学老师就让他当我的小老师来帮我。他是一个温柔的男生,因为要一直教我数学,相处得时间长了和我也就不分你我了,经常说我“笨蛋”,虽然是这么说,可还是不厌其烦地教我一遍又一遍,我也因为他提高了不少。“还叫我笨蛋,我已经好多了呢!”我说。“开个玩笑,哎,你现在学得怎么样了?”“反正不会下80了吧!”“不错嘛,原来你也不笨啊!”“ofcause!”“英语水平也提高了,你没事了吧?快走吧!拜拜!”又是微笑,似乎什么时候看到他都是微笑,时隔两年看来,他还是那样……
虽然手还是冰凉,天气照样那么冷,但我却丝毫未感觉到,因为遇见了你,因为你的举动,因为这一切的一切,使这一次的意外变得如此美好。
遇见你,是最美的意外……
遇见初中作文 篇3
《最温暖的遇见》
“总是会突然遇到一些温暖,让我愿意付出所有。”
一生,遇见许许多多的人,也曾遇到有趣的灵魂,却都不及灿烂九月里你的笑颜如花。那年,我们都还带着岁月的青涩,你说:这么有缘分的话,不如以后也一起吧。为了这句不知真心还是玩笑的话,原本厌学的我也开始朝着你的光芒靠近。无数个挑灯夜读的日子里,也会迷茫,也会徘徊,可只要一想到你啊,眼前的路就变得十分明晰,目标不就是那个能与你并肩而战的位置吗?
“一直走,到欢声驱散愁容,到心中郁郁葱葱。”
无数个点滴日子的相伴,友情已深入骨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原来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自带太阳的光芒,可以驱散你的一切悲伤和难过。像菟丝花般,我贪婪汲取你所有的温暖。久而久之,内心便也生出了与你相似的乐观和勇敢。后来,每当有人说我开朗时,我便骄傲的念出你的名字。因为有了想要守护的人,所以才要学着不惧怕黑暗啊。
“并不是所有的道路,要达到目的,也许只为无限风光,也不是所有的爱,都非要占有。”
为了年少不喑世事的一句戏言,我竟坚持到了如今,到底是你太美好,惊艳了时光,还是你太温暖,温柔了岁月,我不得而知。你一切的一切,于我来说,都是寒冷冬夜里的火烛,激励我不断前进。也许经年之后,我们并非风光无限,可只要你还在我身边,还愿意陪毫无形象的大笑,还愿意与我谈论离谱荒唐的想象,便足矣。
所有的遇见都是人生最温暖的相伴,是一程,也是一生。余秋雨有句话,我十分喜欢“你的过去我来不及,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我时常畅想,两个白发苍苍,牙齿掉光的老太太勾肩搭背的走在街上,像小孩子一样嬉戏打闹,说着旁人不懂的语句,也许别人看到会笑骂一句疯子,但我想,这便是最温暖的遇见了。
感谢温暖的你盛装莅临我的青春,愿嘈杂尘世中,亲爱的你安好如初,别让岁月偷走了你的温柔,别让时光消散了你的温暖。
遇见初中作文 篇4
《遇见》
在人生长河中,会遇见许许多多的人或事,它们可能只是匆匆过客,却让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初次遇见它,是在老家乡下,我和小伙伴们外出游玩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有说有笑地谈论着今天的冒险。这时,路边突然发出一声惨叫,我们开始都吓了一跳,走过去小心翼翼的观察看后发现是一只小鸟。它或许是被田野旁的栅栏、铁丝划伤了吧,我心想。我小心地走过去将它捧了起来,发现它的脚受伤了。后来,我将它带回了家里。
渐渐地,小鸟康复了,也渐渐地与我和家人们熟悉了。每天它都十分快乐的唱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养过动物,我对这只小鸟更多的是好奇。小鸟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在笼子里过着同样的生活,但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还记得有一次,有许多客人来到家里,刚开门,小鸟就叫了起来,像是在说“欢迎,欢迎!”客人们纷纷笑了起来,直夸这鸟儿聪明。这时,它又发出清脆的叫声,像是在说“谢谢!”客人们纷纷笑了起来。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我却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它的眼睛中不再闪闪发亮,而是多了一份沉重。又过了几周,它的喉咙里再也没有了清脆的歌声。
终于有一天,小鸟不知怎样从笼子中飞了出去。放学回来后,我望着空荡荡的笼子,泪水夺眶而出。也许它是回到了它的大自然了吧,回到了一个可以让它放声歌唱的地方,回到了一个可以让它真正得到快乐的地方。
不知哭了多久,我渐渐平静下来,告诉我自己这样它才能得到快乐,这时我开始思考,它有吃有喝,为什么要飞走呢?后来,我明白了,它得不到自由啊!
这只小鸟,只是我遇见的所有事物中的一个过客。可是它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有些鸟儿是不能被关住的,因为它们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自由的光辉。
遇见初中作文 篇5
《遇见》
遇见是什么?
有人说遇见是美好的;有人说遇见让人心伤;还有人说只在梦中遇见,在现实中却不能去想。有人问:遇见那一刻我们会如何的去面对那个他?
当花遇见露珠时;当风遇见雨水之后;当小王子遇见了那一朵他心爱的玫瑰时。那一刻?是会开心?会心伤?会心动?会去流下,流不尽的心中泪水?
当昙花遇见了月光。那一刻,昙花正在慢慢的打开自己洁白的翅膀,月光从天上轻轻地慢慢地落下。昙花短暂的生命因为遇见了那轻柔的月光才会更加美丽。
当玫瑰的花遇见了叶时。没有青翠的叶子,如何勾勒出那花的红。那红本是没有那么鲜,那么红。因为花遇见了叶,青翠的叶勾勒出花的鲜红。那一种红好似鲜血!那么艳!那么鲜!那么让人着迷!
“只因刚好遇见你!留下足迹才美丽。风吹花落泪如雨。因为刚好遇见你!”人的遇见、相遇是多面的。如两个仇人遇见一定是天雷地火,一发不可收的打起来。爱人遇见一定你浓我浓,说不完的情话。子女与父母相见,相遇一定是浓浓的亲情!
第一次遇见,我们可能都不相识,不了解对方。可能是一个会心的微笑让我们的心相遇。遇见你才无心伤。如果在没有了那一刻才会心伤?那为什么要遇见?
遇见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可我们每天都会去做!
遇见新的人;遇见心的事;遇见一些会心的微笑。在心中;在脑里;都去想。
“因为遇见你,我的生活才多彩又更加美丽无比!”
遇见初中作文 篇6
《遇见你,真好》
成绩并不能代表一切,我眼中的你,很优秀。
――题记
你的英语不好,老师让我当了你的师傅。
刚教你时,你居然让一向耐心的我近乎发狂:会把“grade”成“groude”;“帮助某人做某事”的搭配抄了,背了,默了但就是记不住;语法部分能丢掉8,9分,总分上80都难如登天。
但成绩这样差的一个你,却有颗善良而细腻的心。
教了我们一个多学期的英语老师即将被调走,深谙班级同学依依不舍之情的你郑重其事地问我:“师傅,咱们给老师办场欢送会吧?”灯光映射在你那张总是嬉皮笑脸的脸上,勾勒出柔和的弧度。我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你。你就滔滔不绝地给我讲你的计划,还给我安排任务。我不禁笑了,原来,我的徒弟也是个不差的领导者呢!
有了我的支持,你说干就干。于是,在那一个个清晨,午后,课间,教室里都随处可见你奔走于人群中写留言的身影。那时已临近期末大考,因为这件事,成绩本就不算乐观的你更没了时间复习,订正。我看了心疼,想要帮你,你却执拗地一定要自己完成。
总算熬到期末考结束,你拉着我去把准备好的PPT,作文,礼物都送给老师。“我知道改变不了什么,但这是我们的心意。”你如是说。
我教给你的只是英语知识,你带给我的,却是源源不断的温暖与感动。
别人跟我打打闹闹时,你会把我挡在身后,冲对方喊:“你怎么能打我师傅呢!”我伤心郁闷时,你会比女生还细心地安慰我;你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七十多分提高到了88分,却不骄不躁,反而来感谢我;永远也忘不了你说“只要你不转学,你就一直是我师傅。”的坚定……
与其说我是你的师傅,不如说我们都在向彼此学习。你的善良,真诚,细心都是我所欣赏的美好。成绩并不能代表一切,遇见你,真好。
遇见初中作文 篇7
我,一个快乐、可爱的女孩子。只是有时我也会骄傲骄傲。但是,经过两件事后,让我懂得了“满招损,谦受益”的道理;也让我不再骄傲。下面请听我细细道来。
第一件事情: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张婷,我们都叫她的小名:婷婷。婷婷考试考了100分,老师在班上表扬了她,因此,她开始骄傲起来,对我也另眼相看。于是,她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就开始玩了,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看书、背背单词什么的。就这样,一学期快要结束了。她还是照样玩耍、看电视。期末考试来临啦!我和她在同一个考场,考完了试,她对我说:“这次的试卷真的好难呀!我有的题目还没做呢!”我笑了笑,没有吱声。考试结果一下来,她顿时就怔住了:语文74,数学79,英语82.
看到了吧?这就是骄傲的后果。所以,我想告诉正在学习的学生们:你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满足现状;更不要骄傲。
第二件事情:我有一个表妹,名叫张雨艳,今年6岁。她经常欺负她的同学。比如:有一次,她与别的小朋友比赛跑布,奖品是一盒薯片。结果她输了这场比赛,输了就输了吧,她本应该回家去,可她竟然打了那个比她跑步快的小朋友,不仅如此,她还把薯片抢了过来,嘴里还念念有词:“这是我的!”那个小朋友哭着跑回了家,她决定:再也不和张雨艳玩了。还有许多小朋友都像这位小朋友一样,先是被她欺负,然后再哭着回家并且决定不和她玩了。
过了几天,张雨艳跑来问我:“为什么没有小朋友和我玩呀?”我告诉了她的错误:你不应该抢小朋友赢来的东西。小朋友应该友好相处。我刚说完,她就跑了,她好像听懂了我说的话。我不知道她去做了什么。没有几天,小朋友们又和她在一起玩了,我问了一个小朋友,我才知道:她拉着她妈去超市买了好多零食,这些零食她一袋都没吃,而是双倍地还给那些被她抢过零食的小朋友们了。
蛮横不讲理是个坏习惯,你千万不要和她学哦!但知错能改的孩子依然是个好孩子。
遇见初中作文 篇8
我走马观花,看遍了世间万花,却不抵你惊鸿一瞥。
——题记
落日的余晖从窗口悠悠然地挤进来,洒在椅子上洒在一位"天使"的身上,也是那一天黄昏我重新认识了这位"天使"——我的老师。
我本就是一个注意力不集中的人,那天也是。我像往常一样每次看乘客上下公交车,正当我准备继续写作业时,余光瞥见了特别的身影,我的老师。
我当时十分害怕,手上全是汗,因为她在我们班是出了名的严厉。只听"噔噔噔"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直到走到我的跟前,"咦,朱彬涵你是刚上完补习班吗?"听到这句话我只好抬起头来,"对,我正要回家呢!"于是乎她就坐在了我的邻座。
在接下来的车程中,我能尽量不抬头就坚决不抬,这让我一度以为时间会这样慢慢过去,直到老师看见了我放在腿上的作业本,"你这个基础题的第2小题做错了!"我心里一惊,完了完了,老师不会要骂我了吧……算了,骂就骂吧下次我再也不坐这辆公交车了。我紧闭眼睛在心里默念,可意料中的声音却没有出现,反而想起了老师轻细的声音,"这道题其实很简单的,你只要……"老师说完我立马恍然大悟,可我的疑惑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多。
老师好像看出了我的疑惑,先是开怀大笑不声,"你该不会以为我是要骂你吧?"我羞愧得低下了头,"你放心老师可不是那样子的人,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小脑袋瓜里是怎么评价我的!"看见老师这样我放心大胆地问,"那老师为什还要这么严厉?""我不严厉你们不就要骑到我头上去了……"
那个黄昏我和老师聊了许久,那一次我好像是第一次认识老师一般,一个我往日熟悉的"陌生人"。而她的那一次开怀大笑也让我永远记在了心里。
遇见初中作文 篇9
也许是不经意之间,也许是命中注定,至少在我点灯时,遇见了这一幕:
一只飞蛾,绕着蜡烛转圈,它们离得那样近,几次我甚至觉得飞蛾的翅膀再长一点,就这么一厘米,飞蛾将迎来死亡。
为什么?为什么飞蛾绕着蜡烛在转?事实上,我知晓原因:飞蛾借助星光辨认方向,而烛光与星光不同,它不是平行光,飞蛾为了与蜡烛保持平行的姿态,一次又一次地改变方向,绕着蜡烛,转着死亡的圈。我不喜欢这种解释,它太平淡,太理性,而我更愿意相信的,是飞蛾对光的崇拜,它愿意,愿意为那绽放的人生牺牲自己的性命,就像人生只为了那一瞬间。
那我们呢?我们与飞蛾一样吗?我们的生活,每天都有不同的遇见,每天都能发现与昨日不同的美,我们能在每日的不同中,愉快地、幸福的、无知的活下去。我们都是飞蛾呀!周围的一切都是未知的,谁也说不准哪天蝙蝠给他们带来沉痛的、沉重的打击。
其实,我们也像飞蛾一样,做着艰难的决择,平凡OR不平凡?毫无疑问,前一种可以庸碌地,却又平凡而没有危险地渡过一生。而后者,虽可能带给你荣华富贵,名留青史,却会让你少不了努力,少不了血泪与伤痛。正如诗人讲的,“森林里有两条路,一条平坦,另一条荒草凄凄,却少有人涉足”,这巨大的难题摆在我们面前。选第一条,“汉武帝”,“诸葛亮”、“孔子”等成功的例子摆在我们面前,事实上,还有许多追逐成功却倒在路上的人,他们既不为人所知,又生活悲惨。当然,更多的是平凡、庸碌的人。
我低下头,轻轻地叹息,我不知如何做出选择,虽然这问题已将我的脑袋装满了。
我站起身,心中想着“遇见的总会遇见的”,就走向前去,迎来我新的、尚且未知的遇见。
临走时,我还将蜡烛灭了,拯救了我前一位“遇见”,不知,是否有另一位“遇见”在我走向末路时对我伸出援手。
遇见初中作文 篇10
人的生命中,总有这么几天会昏暗,阴沉,就好想被一片黑雾挡住了太阳,到处都是压抑的灰色,我讨厌这种灰色。罗丹说过人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可我也不知道生活是否有过美好,可能我需要一个人摆渡人助我度过此结,虽说来得晚了点,也还是遇见了。
那一次我去旅游,这半天又是排队又是搞推销的,就一个字来形容我的心情——烦。后来到了那个地方我又失望了,并不是我所期待的场景,没有什么能吸引我的景色,说白了就是和着导游转来转去,耳边都是“蚊子”般嗡嗡的声音。
我逃离了人群,迷路了,不过万事终有绝处逢生之时,我遇见了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人。不知姓氏,他不说,我自也不问。他询问我是否是因为迷路才到这里,我说是的。他带着我想要找着回去的路,路上经过了一个很好看的地方,因为景色优美,我们稍作停留了一下。
那时候正逢暮春时节,但那个地方的桃花开得还是很艳,有一种见到了“山寺桃花始盛开”的景象,桃花林中有池塘,池塘边还有一个亭子,风吹过桃花,花瓣便倚着风落下,最后的流连散尽在池塘的水面上。
我们在亭子上聊了很久很久,直到落日余晖给远山上了一层金黄色妆时,我们才继续赶路,他是个很好的人,送我直到宾馆楼下,因为聊得很投缘,想着要不明天再聚,他点头答应了。
第二天下了不小的雨,姑苏是江苏一代的地方,下雨较多,雨中的姑苏城倒也别有一般风情呢,我笑了笑,心中早已明了那人是不会再出现的了。
来到最初遇见的湖边,却只剩匆匆一眼,那一眼,瞥见的是他泛舟远去的背影。
愿你以后都能像那时和我聊天一样快乐。
果然我还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啊,不过姑苏这个地方我怕是一辈子都会记得,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我去过很多城市,可我只会怀念姑苏。
谢谢你,陌生人,谢谢你把我那些不开心的烦扰都送走了,谢谢你的陪伴,以及你的乐于助人。
遇见初中作文 篇11
人生,便是在一次次遇见中走完的。你出生在这个世界上,遇见了疼爱你的父母;你来到学校里,遇见了关心你的老师;你进入了社会中,遇见了理解你的挚友。
你遨游于书海中,遇见了知礼圣贤人;你翱翔于天际间,遇见了宇宙的奥秘;你行走于这大千世界中,遇见了世间万物风景。
于是,你成长。于是,你蜕变。于是,你散发出光芒。
而我,遇见了花开。
我家小阳台上的那株凤仙花,长势极旺盛。但是,它曾是那样的柔弱,甚至病态。
刚刚栽下凤仙花的种子的时候,因为知道它将开有异常美丽的花朵,便对它有着极高的期望。也因此天天给它浇水,但又怕浇多了淹死它,浇少了渴死它,便一直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服侍着它。直到它破土而出,长出第一片叶子。尽管是那样细小,那样瘦弱,但在我眼里,它如若珍宝。然而,好景不长,它虽然有在一节节拔高,但是仍旧那样细弱,甚至演变成病态。眼见它一天天变得枯黄,蔫蔫地垂下头,我虽是着急,却也无济于事,只能看着它无力地长着。
我终究对它失去了信心,索性眼不见心不烦,也不像以前那样殷切地盼着它开花了。后来也渐渐淡忘了有这样一株花。
那天,我走过阳台门前时,偶然瞥见了一抹嫣红。正诧异着,不禁扭头去看,却是那株被我遗忘多时的凤仙花。只见它枝叶翠绿,舒展而有力,顶上便是那朵娇艳欲滴的凤仙花,只见它花瓣火红,又略微带一点暗红,张扬而不乏沉静。此时正值夕阳西下,薄暮的余晖洒在它身上,更衬得它如凤仙子下凡起舞,又如浴火重生的凤凰,那样骄傲地昂着头,自信而优雅,我亦为之倾倒。
我庆幸,我在此时遇见了这花开。因为,它告诉我坚强与努力的重要性,就算所有人都对你失去了信心,你也不能气馁,对自己充满希望与期盼。许多事情都是一期一会的,所以不要放过这些成长的契机,努力扎根成长才是最重要的。
我遇见,于是我坚定,我成长,我必将散发出万丈光芒。
遇见初中作文 篇12
下午,1:00。
阳光真是灿烂。我漫步于学校一旁的建设路口,和表姐聊着天。那是个春末夏初的日子,树木也精神起来,享受着它的生命旺季。郁郁葱葱的大树之后,忽然走出一个身影,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老人,身着一件红黑格子衬衫,手提一个塑料袋。一头银白色的头发,十分秀丽。我不免往前走了几步,来到老人的旁边。她转过身,那温柔的目光,一直触到我的双眼,让我差点惊讶得叫了出来。这是——李吉林老师。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我这才认认真真地端详起了李吉林老师——时常挂着微笑的脸上,两个深陷的眼窝内,一双慈祥的眼睛注视着我。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一条条皱纹,可她依然显得那么充满活力。我头次如此零距离地和老师相见,情不自禁地说了声:“哎?”这一个字里是我的惊讶与感叹。不过,等此字说出口后,我才觉得自己有些不礼貌了。我当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了发烫的脸。
李老师似乎看透了我,会意地笑了笑,说:“哎什么呀!连李奶奶都不认识了呀!”老师说得很俏皮,说完后,她朝我眨了一下眼,眼神很可爱。我也笑了,便抬起头,接着李老师的话说了句:
“不好意思老师,刚才有些发愣,没认出您。”李老师听了,笑着说:“不要说得那么见外啦!叫我李奶奶吧!不要叫个老师,让我觉得别扭。”说完,她又笑了起来。随后,我也笑了。笑之中,我似乎觉得李奶奶并不像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而像个十几岁的孩子。我想,这就是因为李老师,哦,不,李奶奶,爱孩子的一颗心吧!
在回去的路上,仍回味着我和李奶奶的这次相遇。
表姐问我:“那就是李老师吗?”
“是的。”
“她肯定是个好老师!”
“没错,不过她更是个爱孩子的奶奶。”
那个夏天,我遇见了一颗老人的“童心”。
遇见初中作文 篇13
“这是一颗不会发芽的种子,别试了。”妈妈抚摸着我的头,温和的说。
然而,既然已经遇见了它,那就义无反顾地,把它深埋入泥土,用心地用水灌溉,静待它的发芽吧……
一年后,种子还是静静地躺着,没有什么变化。我的心有些难过。
难受的时候,就喜欢看看书。我从书架中随手抽出一本《孩子,你慢慢来》,趴在软绵绵的床上,借着灯光阅读。我翻开书,用手抚摩着书页。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叫《蝴蝶结》……
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在售货店里,用稚嫩的手指,打着一个蝴蝶结。
他失败了,他继续尝试。
就这样尝试了许多遍,他也并没有成功。
这时会不会有人对他说:“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你就是一颗不会发芽的种子嘛!”
售货员都要急得骂起来。然而,好在这个五岁的小男孩遇见了龙应台――平日,她豪情万丈,笔挥笔处,波涛汹涌;此时,她只是一位平常的母亲……
龙应台说:“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等待他打好一个蝴蝶结,用他五岁的手指。”
男孩又继续尝试……
最后,男孩成功了没有,书中没有告诉我们。但是这并不重要,因为种子,迟早有一天会发芽的……
遇见《孩子,你慢慢来》又给予了我新的希望。嗯,只要这是一颗种子,就迟早会萌发出翠绿的幼芽,我坚信……
尽管――
妈妈说:“这颗种子是不会发芽的。”
爸爸说:“这颗种子是不会发芽的!”
哥哥说:“这颗种子是不会发芽的……”
我只是用水浇灌出一道道绚丽的瀑布,并以耐心和理解赋予它新的力量。
种子啊!既然你遇见了我,就一定不要辜负我的殷情期望啊!种子,你慢慢来!
当有一天种子真的`破土而出,焕发生机的时候,家人很惊讶,瞪大了眼问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而我,只是咧嘴一笑:“因为这颗种子遇见了我――我也是一颗会发芽的种子啊!”
遇见初中作文 篇14
“我遇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你错的每道题都是为了遇见对的人,而你对的每道题都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
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所以我相信,生命中的每一次相逢都是幸福,二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必然,我们错过的人要比我们留住的多的多。
有人说喜欢一座城,是因为城里住着某个人,或是城中有一段不能释怀的故事,当然,对于我来说,于他来说,这些都没有。那么,是哪个古镇的幽静?是哪条小溪的清丽是哪个城墙的沧桑?是,不全是。只是,或许都不重要。有人也说,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就像歌词里写的“有人说不出哪里好,但就是谁都代替不了”
常常有意或无意的把人和城联系在一起,往小来看,人是城缩的背影,往大来看,城里人演绎着故事的情景。于人,于城,本身就是一种难以舍弃的动情,或许正是生命中那份初衷,给了自己往前走的勇气和动力,很久很久以前,我想过以后,我会遇见你,在生命中的某个午后,在某个街头,在一座城墙,也或在伫立数百年的青石桥,所以,一直在以后,带着那份初衷,我期待,这一路的旅途,遇见你,为了遇见你,我珍惜我自己,穿越过风和雨。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所遇见的人,却成为指尖流沙,所以,有些人一直在坚守,有些人一直在逃离。有人说寻觅的人值得敬佩,因为他们从没有失去过追求的勇气和决心,坚守的人值得尊重,因为他们不会迷失自己,而等待和逃避的人着实很可悲,因为他们不敢面对自己,活在一个虚无的世界里。我却觉得他们都只是在不断的认识自己罢了,所以并不存在可敬与可悲,至少,他们也不曾因为别人而改变自己的初衷,所以我喜欢《士兵突击》中的一句话——别人的忠告只能留在我们的脑子里,只有自己找到的,才能到心里。
若无相欠,怎会相见。世间所有相遇,皆有因由。
遇见初中作文 篇15
在那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遇见了你。人海茫茫,遇见了你,实属幸运。——题记
从窗外望去,一片金色,小鸟站在树梢,叽叽喳喳,不知是不是在庆祝丰收的季节来临了。金黄的麦穗在田野中尽情的享乐,轻松愉快。
而我,却并没有被窗外的美好景色所感染,依然皱着眉头,绞尽脑汁,思考着笔下的难题。
忽然,我听见一串欢笑,像是从远方传来,慢慢的,慢慢的,由远至近……听着那一连串欢笑声,心底不知怎的生出一股烦闷。我放下笔,推开门,走了出去。
出门走了没几步,便看到你和那些个伙伴笑得直不起腰,脸和耳朵都笑得红彤彤的。我皱了皱眉头,好啊,原来就是你们再打扰我思考难题。
我快步走到她们跟前,怏怏不乐地说了句:“你们要笑请去别的地方笑好吗?你们笑那么大声弄得我都没办法思考问题了!”说罢,我嘟这一张嘴表示着自己的不满。
你和她们立刻消声,看了我半天,一言不发。你的小伙伴们脸色渐渐不好了,仿佛我打扰了你们玩乐似的。
你迟疑了一会儿,便带头说了句“对不起”。并弯下腰,再次说了三声“对不起”。你的小伙伴们见你这样,也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
接着就轮到我不好意思了,对着你们说:“抱歉,我刚刚语气比较重,请你们别介意。”我吐了吐舌头,腼腆地笑了。你和你的伙伴们对视了一眼,也都宽容地笑了。
之后,你有时间便来找我玩。只要听见那一串笑声,我便知道是你。放下笔,推开门,快步跑向你,张开手,敞开怀抱迎接你。
人海茫茫,遇见你,是缘份,是幸运。现在想想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时常在金黄的麦穗间穿梭,玩着捉迷藏。那时候,在晚上,我们躺在田野之中,仰望星空,回忆着我们奇妙的相遇,回忆着我们奇妙的经历,回忆着我们奇妙的缘份。
秋高气爽的那天,我们遇见了,就那样奇妙的遇见了。
遇见初中作文 篇16
坐在桦树下,听风吹过,树叶的相拥发出“沙沙”的音调。树叶,片片在空中盘旋着,落到了我的头上、肩上。心中烦闷,任由飘落。
轻声哭泣的我坐在桦树下,翩翩而来的她见到我。眼神含着笑向我走来,拍了拍我的肩,轻柔的话语声伴着微微的风声传进我的耳朵里:“小妹妹,你怎么了?”女人的声音格外动听,关心顺着心缝流淌而来。
期末考试,名次下降严重。老师见了频频摇头,认为不是我的水平,父母见了失望地叹气。每一声叹息都好像一把利剑穿入我的心脏,让本就烦闷忧郁的我,更加忧愁如同雪上加霜。
女人的一句关心,让我心里止不住的伤怀,豆大的泪珠顺着脸庞流下,最终滴落下来,氤氲了点点的土地。我将埋在心底的事,告诉了她,就好像将压在心中许久的大石头,扔向海中,她笑了,望着这棵桦树说:“树的一生将要面对许多的挫折,时而狂风骤雨,时而电闪雷鸣,她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那她为什么屹立不倒呢”我疑惑的问,女人眼中带笑拍着我的肩,“因为她害怕,所以养成了健康的身体,她所经历的是成长的一步啊”她捡起一片地上的落叶,放入袋中,默默的望着远方,忽转而看我。她黝黑的眸子,充满着相信。我也不禁看一看身边的大树,仿佛明白了什么。她的眼神闪烁着,而我又燃起了自信的光。
那一片流光溢彩,一树青翠碧绿的生机,一方千山眉黛的丽,都不及我眼前这个眼含星光的女人。
转身,她向着远方去了,鞋跟与地面的碰撞声在我耳边久久的回荡着,树叶飘落在肩头,我再一次仔细打量着这一颗大树,这一棵经历过挫折的树。现如今她沐浴着阳光。
那一棵令我难忘的树啊,每年树叶飘落的季节,我再也没又见过那个女人,那就好似梦一般,也许是天上的仙女吧,但她做过的事都告诉我,今天的挫折预示着明天的成功。
这是一次最美的遇见。
遇见初中作文 篇17
很想回到民国时期,看一人着青衫,挥笔泼墨,写下千古佳文。
很想再去绿意盎然的百草园,窥一孩童与女长工的快乐时光。
可我回不去,又怎能表达对他的叹惋?而他的愁绪、勇气、力量、信念,都穿梭在字里行间。
鲁迅是我从小就听说过的,可过于年幼,还从未接触过他的文章。直到八岁时,去书架“偷”走一本父亲的书——《呐喊》。我读着,沉思着,却怎么也琢磨不透作者的用意,但无知的我却仍能感觉到一种特殊情感的洪波在这几页纸与文字之下涌动着,时刻会喷涌而出,直击我的心灵。那时,鲁迅先生已经在我稚嫩天真的心灵中树立高大而挺拔的形象了。
后来,我无比期望再遇见他。果不其然,一上初中,老师让我们读的就是《朝花夕拾》。在阅读的过程中,出现的却是一位纯洁顽皮的孩童时的鲁迅。我仿佛看见了一个梳着清朝长辫的男孩子,前额坦露着,在百草园里找蜈蚣,寻怪虫,拔枯藤,边玩边顺手抓起一个覆盆子,随意而潇洒地丢进嘴了,随即,脸上便浮现出快乐幸福的微笑。咂咂嘴,跑向女工长妈妈处,却惊喜地得到了一本《山海经》……可时光飞逝,他来到了三味书屋上学,紧接着却是琐事与悲痛一个个到来。我看到他手中的风筝飞走了,消散了。个子一点点长高,脸上的皱纹与沟壑却一点点浮现,展开,最终盛满了愁思。他的目光也一点点变得坚定,冷静,仿佛在沉思,又宛若在惆怅感叹,我好像望见他执着笔,在台灯下,在书桌前,在纸页间挥笔成文。在月亮与星星都困得打哈欠时。他却把文字淬炼成匕首和长枪,投掷它们击中敌人。将美与丑,善与恶,真实与虚伪,光明与黑暗在每个字甚至每个笔画中揭示了出来。
我凝望他的面孔,心中感慨万千,没有谁能将现实的黑暗如此有力苍劲地刺穿,也没有谁能把未来的光明如此温柔轻缓地带来。
只有鲁迅先生。
在初一美好的时光里,我遇见了鲁迅先生。高大的身躯与一张亲切坚定的脸,便是最美的遇见。
遇见初中作文 篇18
人生中会有许多次初见,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熟,每一次遇见都是生命的馈赠。人们都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身而过,那我们今生的相遇是用多少次回眸所换来的?
去年秋天,我怀着对初中生活的憧憬迈进了实验初中的大门,在这里我遇见了和我一样对初中生活满怀希望的同学们和认真负责的老师们。在这些人中给我影响最大的就是我们的班主任翟老师。她是一位极为认真负责、温文而雅的老师。初见翟老师,一袭白裙更加衬托出她的优雅大方,举止之间散发着对学生的喜爱和对教育的热忱。渐渐地,我发现她的性格和她所教的科目一般,温文而雅,不骄不躁,当然最吸引我的还是她那对学生认真负责、关怀备至的精神。
刚入学时,学校要求进行军训活动,首个训练科目是站军姿,我们需要在烈日下站得笔直,刚开始时大家都觉得很容易,都没太在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的体力都渐渐地耗尽,这时一个忙碌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她不停地穿梭在操场上,时刻关注着我们。那袭白衣在烈日下显得格外得耀眼。终于训练时间结束了,我顿时觉得口干舌燥,快步朝水杯那里走去,当我想到我的水杯里似乎已经快没有水时,我顿时加快了脚步。可当我拿起水杯准备去接水时却突然感到水杯变得沉甸甸的,好像重了很多,我心里想:难道是我因为训练太累连水杯都拿不动了吗?我怀着疑惑的心情,打开了杯盖,只见里面装了满满的水,刹那间我好像突然明白了刚才那忙碌的身影真正在忙些什么,这时我鼻头一酸,眼眶里有一股炙热的液体在涌动。
军训的时光短暂而难忘。自那以后,翟老师陪伴我们走过无数堂妙趣横生的语文课,陪我们度过许多次重要的班级活动,陪我们送走多姿多彩的初中青葱岁月。翟老师怀着那颗真挚的心,见证了我们无数个成长的瞬间。
翟老师,遇见您是一场美丽的缘分,您对我们的爱细致入微,如阳光,如清风,很幸运我们的青春岁月里有您相伴,军训时的温暖将永留心田!这份浓浓的师生情我会终生铭记!
遇见初中作文 篇19
我想拥有一所林间小屋,靠着一条溪流,挨着一条幽径,下雨时听雨打芭蕉,看竹叶莹翠,在屋中,独饮一杯浊酒,感受那无限的诗意。
以前对诗词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总是以为诗词就是背好就完了,此外别无他用。然而,当我第一次去体会其中的内涵时,却发现,遇见它,是我一生的幸运。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多么丰富的想象啊!黄河的汹涌澎湃,就像是从天上倾泻而下,给人以透彻心灵的震撼。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如果这是一段视频,可能会让人觉得云里雾里;但如果化为诗,效果就截然不同,读起来朗朗上口,并且迷茫转为美景,瞬间让人耳目一新。
既然诗中有景,那也不会缺少情。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岑参对家人的思念,被现实切断,无奈,只能托人传话,报个平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辛弃疾满腔的豪情壮志,都寄托于诗词之中,失地不收,壮志不灭。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对于董大的分别,满是不舍,虽然无奈,但还可以鼓励,让自信陪友人一路前行。
我遇见了诗词,诗词遇见了分别。
唐玄宗贪恋美色,最终亡国,但如果杨贵妃并没有遇见唐玄宗,也不会落得一个宛转蛾眉马前死,最后花钿委地无人收的下场。辛弃疾在宴会上遇
见了一位女子,而最后,她却在灯火阑珊处离开,没有一点声响。欧阳修遇见了爱情一位令他陶醉的女子,可一年之后,却变成了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诗词的神奇,在于它的字里行间能融进万千情感,最后朗朗上口地读出来,令人感觉真切。诗词也像一个万形器,能变成任何东西,山、水、花、鸟、鱼、虫并且这些东西还能容下无限的感情。比如温庭筠的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一个小之又小的骰子,就能寄托这入骨的相思。
此时,我希望窗外的雨小一点,再小一点。入耳的淅淅沥沥,融进了我的笔尖,在纸上,又会留下一首诗。
遇见初中作文 篇20
书桌上的台灯闪着微醺的灯光,台灯下,一个男孩双眉紧蹙,只见他时而奋笔疾书,时而顿笔托腮。夜已深沉,四下寂静,他看似已疲惫不堪,却还在强撑。桌角,日历本上一行正楷字鲜明夺目,今天的努力,只为遇见明天更加美好的自己!遇见美好的自己?对,也许这样,人生才会显得更有意义!
他,没有自带光环的才华,没有耀眼显赫的家势,普通如蝼蚁。但他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中的一切有缘的相遇!闲暇之余他喜欢背上行囊,让身体与灵魂一起碰撞。美丽的湖光山色,壮丽的自然风光,教他学会欣赏;怡人的民族风情,动情的异域文化,教他何为尊重!在旅行路上,他慢慢成长!
球场上,一个瘦小的身体一度被队友排挤,篮球从头顶上飞过,一只大手挡下了球,也拍中了他的脑门,懵了一圈后,他继续跟上,哪怕是打酱油,也不能轻易被下场,他深知:人人都有惊人的潜力,要相信自己。万事皆在于我,我可以做得更好!他不断告诉自己!是的,身体瘦弱不是问题,心理强大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在成长路上,他慢慢变强!
几个月后,他将步入初三的殿堂;一年后他将怀揣炽热的心参加中考。这又是另一番遇见---遇见梦想!多年的坚持终是守得云开,但能否见月明还得看他最终的付出与守望。路难走,他也常常在夜幕下彷徨。拿走书本,也有眼皮打架的时候,望着试卷,也有放声大哭的懦弱,纠结过后,终于还是选择继续奋斗。为了不给生命留下遗憾,更为青春添彩,我们只能选择拼搏。
遇见更好的自己,从来都不容易,尤其是对于一个平凡如他、瘦小如他、笨拙如他的初二小男孩来说,更是万分艰难,但岁月如梭,单等时间的积累去成就那就太迟了!
感谢遇见!每一次收获,每一次强大,每一次成长,都是因为遇见了美好,遇见了心中那个梦寐以求的自己,以至于在人生的旅途中,找到了前进的动力与勇气!
遇见初中作文 篇21
遇见,即是缘。我遇见过许多美丽的或新奇的东西,像熹微晨光、旭日东升、发芽新柳……都不及遇见你时的震撼,我至今记忆犹新。
那天天气不好,昏沉沉的,铅灰色的云投下厚重的光彩,面前仿佛笼着一层纱,整个人沉重而又无力。尤其是在初三这个关键的时候,整天被题海压着,脑子中无不是“升学”、“考试”类似的字眼,同学们的努力拼命似无形的压力,搞得我有些吃不消。陷阱重重的题绕的我头晕乎乎的,我突然就有些迷茫:我到底能行吗?我能考上吗?脑子里乱的一团糟,我烦躁的扔下手中的笔,决心出门转转。
还是初春的时间,冬的印迹并未完全消退。大街上人烟稀少,来来往往只有几个匆匆的行人,大都缩着脖子,手插口袋,全副武装,对抗着北风凛冽的侵袭。他们神色匆匆,只顾脚下的路,擦肩而过不觉然。走在这样的大街上,我不禁感到萧索孤单,严寒的侵蚀让我有了打退堂鼓的想法。就在此时,我遇见了你。转头之际,一抹明黄冲进眼底,我怔了神,定睛细看,就看到了你。你依偎着大树的根,我往前走了几步,再看,你的容貌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
你是一朵黄色的小花,有多小呢?不注重大概就发现不了你。你被一根嫩绿细小的茎托着,在呼啸的北风中,你的身影随风摇动,细小的花瓣上的绒毛也是如此。我看着你,觉得你仿佛要被折断,可你就如此的直立着,迎着风,站着。我又看了看周围,光秃秃的没有一丝活力,与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你那抹黄色像太阳般直照到我的心底,打碎了阴霾,给予了我一片净土。我看着你,心中似乎有了答案,你坚强的身影无形之中给了我力量,我愣在风中,转身轻快的跑回家,拐角时,你柔弱又不失刚强的身躯映入我的余光,仿佛在给我鼓励一样。
与你的相遇在我的意料之外,你也给了我意料之外的惊喜。你让我明白:生活不只是眼前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与你的相遇,我决定发奋图强,坚持不懈走下去。
遇见初中作文 篇22
对于我来说遇见是一个神秘而温暖的词。我们无时无刻不在遇见,每一阵风,每一朵云,每一个人对于我来说都是遇见。它是一种开始,当遇见了,一场神奇的安排也就开始了。
各种各样的文字描写着各种各样的遇见。“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位妹妹,我曾经见过。”这一次次的遇见都是奇妙和美好的。记得《朗读者》中曾经说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间的一切,都是遇见,就像冷遇见了暖,就有了雨,春遇见冬,有了岁月,天遇见地,有了永恒;人遇见了人,有了生命。”这样看来,遇见是美好的,因为遇见,才有了我们这多姿多彩的世界。
遇见创造了许多奇迹和创举。正如马克思与思格斯的相遇,机缘巧合之下,他们相遇了,发现了他的共同意志,使他们成为最了解彼此的人。他们的相遇、相知、相助促使了伟大的《共同宣言》的诞生,也许这就是遇见的奇妙所在。我生命中的遇见并不如他们的这么伟大,只是淡淡的、朴素的、温暖的。我们总认为遇见是自然的事,不好好珍惜,比如我们与父母的相遇。我们一生中最先遇见的就是我们的父母,从我们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就开始遇见,遇见了我们一生中最最重要的人。他们给予我们生命,给予了我们创造更多相遇的机会。在我眼里他们失误一生中最伟大人。父亲永远是那个在我前面替我遮风挡雨的英雄,而母亲则是倾尽她心来呵护我,照顾我的天使。我很感激这次遇见,这缘分或者说命运的安排把我们送到我父母的面前。母亲曾说过:“真幸运,让我遇见两个这么好的女儿。”我也是一样感激并珍惜着这次遇见。
人与人之间的擦肩而过;人与人之间的相视而笑;人与人之间的点头致意……在一切看似微不足道的遇见都有重要意义。遇见创造了亲情,遇见创造了爱情,遇见创造了友情,遇见创造了热情……因为遇见所以幸福,因为遇见所以感恩。总之感谢在最好的年纪,拥有最好的遇见。谢谢曾遇见。
遇见初中作文 篇23
今年10月1日既是普天同庆的十一国庆节,又是花好月圆的中秋节,双节同庆,难得悠闲。本来之前和同学约好去赶一趟国庆档的电影,可最后还是被老爸老妈给带来了乡下过节。
一下车,早晨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昨天刚刚下过雨,泥土还是微微湿润的。碧绿的绿叶上,不知是昨夜的雨珠还是今晨的朝露,晶莹剔透的,像一颗璀璨的钻石镶嵌在了柔软碧绿的丝绸之上,尽显华美;又像是灿烂的星辰坠落在了翡翠般的湖泊上,令人惊叹!鼻子轻轻一嗅,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清香与花的芳香,淡淡的桂花香,飘香十里,这就是专属在秋天里才能遇见的独特芳香吧!
我还沉浸在这醉人的芳香之中,只听老爸嘿的一声,叫我去山上的大伯家捡板栗去,我速速地跟了上去。大伯家种了好几棵板栗树,现在正值成熟之时,树上的小板栗早已按捺不住,一跃而下,爆开了自己长满了刺的外壳,安静地等待着人们来捡撷它们。我也学试着去捡板栗,尽管小心翼翼,也是仍然没有逃过被刺上一刺。当刺扎到我的那一刹那,我猛地松开了手,板票掉落在地,刚好被摔开了,露出它深棕色的果实,饱满又诱人。我迫不及待地咬开了板栗,取出里头鹅黄色的果肉,吃上一口,很清爽、很脆,满口充溢着收获的喜悦。偶然间与板栗的遇见,邂逅了一份简单的快乐,满载而归。
后来,我们在鱼塘边体验了一番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钓,虽然我技术太差,一条鱼也没有钓着,但是看着表弟的鱼杆上一条又一条的小鱼儿,和表弟取鱼时灿烂笑脸相遇,我同样也有着不尽的欢乐与喜悦,更懂得人生道路上不必事事志在必得,有时也要随遇而安。
错过了县城的繁华喧闹,遇见了乡村的悠闲朴素,即使是坐在小院的竹椅上,望着远处的山野发发呆,因为美景相伴,因为岁月静好,也觉得是十分美好的。
遇见初中作文 篇24
我想在最美好的岁月,遇见你。
——题记
游荡在上下5000年的历史长河,欣赏着绝伦精妙的尔虞我诈,倾听着历史的朵朵浪花拍打在岸的阵阵涛声。
一个少年看见秦始皇车队浩浩荡荡地驶出城门,不禁脱口而出“吾可取而代也”。一大汉急忙捂住少年的嘴,窃曰:“羽儿,毋妄言,族矣。”便带着少年匆匆离去。这大汉怎会想到自己侄儿的一句话,成就了历史上一明星的璀璨。
领8000江东子弟,巨鹿之战破釜沉舟。一战成名天下知,楚河汉地争王土。昔日的少年已成为领率千军万马之将。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壮举;刑徒会稽岭,骋望琅邪台,暴政待民。哪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起兵反抗有何错?无错。
“吾可取而代也。”我不禁喃喃自语。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事。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垓下之围,四面楚歌,项羽与虞姬生死相依。昔日少年的梦、青春被一把火烧掉!“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敢于征程的人,在前头,引领时代;胆小懦弱的人,只一个坎将其绊倒,便倒地不起,皆化为尘埃,飘散。项羽亦是前者。
四大名著,四书五经,八股之文,读,遇见美好的你。
孙悟空因“弼马温”之称,回花果山自立齐天大圣。十万天兵晃若浮云,一棒之间重檐化宇,终逃不过一掌之间。怡红公子与潇湘妃子凄美爱情,《大学》那治国天下的思想,赵普又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感”,刘备、张飞、关羽桃园结义,诸葛孔明三把火三分天下,运筹帷幄。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毛主席的一句词,把我的思绪拉回。看,今天的无产阶级战士,遇见你们,我的荣幸。
谁舞尽历史?谁淘尽黄沙?不需跨越千年,弹指之间,我遇见你——过去。
遇见初中作文 篇25
那是我和岳麓山的第一次遇见。
秋天,天气凉爽干燥,风吹过,却没有一丝寒冷。我去岳麓山踏青。到了山脚,惊讶于它的静。
没有其他景区的喧闹,游人的拥挤,来来往往几乎都是当地的居民:拄着拐杖头发花白的老人,在小径上蹦蹦跳跳的总角小儿,牵手走过相视而笑的情侣。一草一木,一动一静都充满着生活的气息,却不闹,不扰,波澜不惊。像一幅安静如午后阳光的浮世绘,消去了世间嘈杂之声,贴近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山腰上嵌着一湖水,水是蓝绿色的,映着天空和水边的碧柳。水面很静,只有点水的蜻蜓和微风吹动的碧柳才能让水面偶起几圈涟漪,像是有着波纹的绿宝石。风吹来片片枫叶,红彤彤的飘在水面,又将我的视线引到了那赤色的枫林。那片树林也是静的,只有树林深处传来的深幽的鸟鸣,风卷起的飞舞的红枫叶,才让人清楚这不是在一幅画中。
唐人杜牧有诗云:“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石阶倾斜着通往白云衍生之地,那里好似住着人家。原来从古到今,这里都是有着人烟的,从古时的隐而不扰到现在的繁而不喧,这里永远是静的。
与枫林遥遥对望的,是爱晚亭。也不知是诗润色了山,还是山衬托了诗。坐在爱晚亭中细品,竟懂得了杜牧心中对风和枫的依恋。爱晚亭建在一座乱石矮山上,周围是绿树,朱红的匾额与枫林相应,风又把自然的乐曲传入耳边。不论平日里经历了多少沧桑寂寞人情冷暖,都被此情此景抚平心中的伤痕。看起来,大自然真是最好的心灵理疗师。
劲风吹过,枫叶纷飞,终为这幽静之地平添几分声色。生活就是这样吧,本该像这样的平淡,这样的平静,就像湖水和红枫林,偶有惊扰,也只会像风吹过那样,增添几片飞叶,几圈水波,须臾就可回到静如止水的原点。
我和岳麓山的遇见,也是静静地发生,静静地结束,然后,静静地在我心中扎了根。
遇见初中作文 篇26
相遇,是美好的。
萍水相逢即是缘。世界这么大,而我们总能碰上一些人,一些事。或许,在某一天,你会突然发现:今天天真蓝啊!于是你遇见了蓬松柔软的云朵,明媚的阳光,以及一个好心情。
成长的路上总有不如意,这时,你可能会伤心。我也不例外。一个失误造成的,是家长如暴风雨般的责备,令我郁闷、难过,心里像压着块大石头,几乎令我喘不过气来。
周末的早上,我骑着车,在大街上无聊地闲逛。无意间,我闯进了一个新建成的小区。在胡乱地绕了几个弯后,突然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花圃。微风袭来,轻轻拂动着花朵,使它们自然地摆动起来。是的,自然而不失美丽。阳光很暖,轻柔地洒下光辉。眯着眼望去,仿佛一切都成了金色的,阳光给花朵镀上的金边使它熠熠生辉起来。一切都仿佛定格成了一幅画,时光也慢慢悠悠地、在缝隙间缓缓流淌。一只蝴蝶飞了过来,从远处款款飞了过来,仿佛已排练过了一样,从容地、随和地,一会儿上、一会儿下地飞了过来。随后,悄无声息地、优雅地,慢慢降落在一朵花上。它的翅膀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那么透明,那么美丽。
阳光、花朵、蝴蝶在我的眼前构成了一幅画,这是一幅自然、真实的画,甚至让人不敢去惊动它的美丽。温暖的阳光总是能融化一切的,包括内心的寒冷。
我霎时觉得心变得宽广了起来,一次失误又算什么呢?一切总会过去。或许,憧憬美好的未来,才是最佳的选择。我们要学会展望明天,而不能总是回忆昨天。
回去的路上,我情不自禁地哼着歌,觉得眼前一切都美好了起来——天更蓝了,云更白了,曾经棱角分明的建筑也变得柔和起来,线条不再那么坚硬了。
或许,这就是好心情的表现吧,黑暗过后的黎明,总是美好的。我还没成年,还没长大,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何必在意这点小事呢?
遇见花开,遇见蝴蝶飞来,遇见阳光,遇见温暖。
遇见,多么美好。
遇见初中作文 篇27
世界很小,回眸间遇见了你,世界很大,我在山顶眺望,却没有你的足迹。
雨·寻觅
雨落窗外,今夜,谁的相思入了我的梦?谁的泪水湿透了我的心?我的寻觅苍白了谁的爱?
茫茫人海中,我撑伞在雨中等你,时光总是转瞬即逝,我嗅到了你长发的芬芳,我随着青苔小巷寻觅你……
寂寞的天空看不见远方的明天,我守着黑暗里的眼泪湿透了整个夜晚,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寂寥的森林,或许每个人的相遇都是在那片飘着细雨的森林里寻觅的,谁说寻觅不到?
雪·等待
飘落的雪花,融化后,就再也回不去了,只能等待下一次的飘落。
望着窗外洁白的一片,此刻就像一首词,如此美丽,我走在小路上,问候着温柔的雪花,你是否能来到我的身边,雪花告诉我,你已乘着风在来的路上,堂前的你和我相逢时,会沉默还是会诉尽衷肠?
月·遇见
月亮漂浮在夜空是冷寂,穿行在云层里匆忙,悬挂在天空上是孤独,你,站在月光下等我,我大声呼喊出你的名字,谁说你的问候是寂寞的等待。
大千世界,我选择遇见你,在最美丽的时刻遇见最忧伤的你,我问你为何忧伤?你回眸一笑,转身离去,白色的风车在月光下转着,转出了寂寞,为何遇见后还会寂寞?
枫·失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我不小心失去你以后,我还会愿意等待你的出现,风决定要走,云怎么挽留,失去了就学着告别。上帝让我们相聚又分离,这次别让我们而逃避了好吗?枫叶落下,踩上去发出“咔”的一声,是不是就证明你要离开。
我已承认你已离开,我已失去你了。
云·思念
我想念的你,那个在我面前无拘无束的你,那个和我仿佛有无线电波的你,还好吗?
枯蝶落泪春相忘,恨不相逢未嫁时,万发缘生,皆系缘分,偶然的相遇,蓦然回首,注定了彼此的一生只为了眼光交汇的刹那。
遇见天空是最纯的,遇见大海是最美的,遇见美丽的叶子有枯的一天,遇见你也有分离的一天,只是曾经有的美好就全部满足了。
遇见初中作文 篇28
翻开那本日记本,过往的点滴渐渐清晰,喜怒哀乐定格在文字中,像沙滩上的贝壳那样,在记忆深处闪闪发光。
那些蓝色的文字,记录着我在田径队训练的酸甜苦辣。
从“怎么扔都扔不远”到“扔铅球真好玩”,从“我怎么这么没用”到“老师说我跳远跳得最好”,我欣慰地看着一个个运动的我在不断进步。从“啊,好紧张”到“区运会我以两铜的收获圆满落幕”,我仿佛又在某个隐蔽的地方默默地远望着那个奋力拼搏的身影。从“跳高跳得不好,我都想退队了”到“激动得难以自持!能过1米15了”,我又遇见了那个努力改过的跳跃的背影。
记得有一次,我早起训练,迷迷糊糊地一边戴手表,一边走向洗手间。结果一不留神,手表“啪”掉到了地上,玻璃制成的表面裂开了一条缝,分外扎眼。妈妈闻声赶来,气呼呼地对我说:“你就不会小心一点吗?”接着又教育了我一通。我隔着时间的帷幔,看见了那个小小的我鼻头一酸,眼眶一红,“金豆子”像下雨一样落了下来。妈妈不耐烦地丢下一句“你自己慢慢哭吧”就甩手离去。我看见那时的我,怀揣着满腔怨恨,在日记本上用力地画着哭脸。一个,又一个。画着画着,情绪上来了,泪水又忍不住淌了下来。这是我内心最脆弱的一部分。可现在看来,我又好气又好笑:原来,小时候的我是那么受不得委屈啊。
我还遇见过幽默的自己。
那天我急着写日记,“噗通”一下,摔在了地上。顿时膀上、膝盖上、手肘上和手掌一阵剧痛。我写日记的时候都隐隐地疼着。妈妈说我太大意,可我说我已经习以为常。我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我早已体无完肤了,需要急救!身上全是瘀青,有的是深青色,有的泛着淡绿色和白色,有的是渐变色……不久我就会成为一个‘青皮妖怪’啦!”
读到这儿,我忍俊不禁。笑声仿佛穿越时空,似有回声,似有回应。
一篇日记,一段回忆。美好得让人难以忘怀,即使是伤感的往事,也会沉淀为一首首深沉的诗。
翻开日记本,遇见另一个自己……
遇见初中作文 篇29
因为遇见,生命才会更加美好:因为遇见,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绚丽多彩。遇见,总是一般甜美的回忆。
有一天,我又踩上了狗屎运,遇上我就和我那亲爱的老见面了。因为,这一次学校招生失败了,而我这平平无奇的小人物,刚好在这里,迎来了我一生中的初中之旅。
我当时还处于英语学校的自恋之中,英语总是我的短板,让我害怕,让我担忧。我害怕着我的成绩又将会下去,担忧又会有新的英语单词是我不知道的。忙碌之中,我逐渐有些害怕起了英语,有些不自信,对它敬而远之。它好像就是我的天敌,让我不得不去离开它。于是,我遇见了。
在办公室里听写的时候,我的英语王老师便开始了指导我,她一脸得担忧,双手搭在我的身上,看上去已经被千千万万个和我一样的人谈过了话,显得苍老矮小。老师开始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你要是在英语上有什么不懂的问题都可以过来问我。无论问什么问题,我都不会生气,相反还会十分得开心。你还是比较乖的孩子,我希望你可以多多来问我……”我不知应该说些什么,也不知应做些什么,只是一个劲的点点头,以此来安慰老师。可是,我的心中好像埋入了什么种子,让我有勇气去和老师问些问题,不再觉得问问题有什么不妥,觉得理所当然。于是我又再一次将英语手册给拿了出来,希望着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取看看。这一次遇见,就这样子结束了。
我开始寻找那一份属于自己的努力学英语的决心,渴望能够再一次提高一点成绩,不是那最后的那一个拖后腿的人。在今天,我再一次遇见了我的王老师,而这一次的遇见却好似泉水一般地滋润心头。我认为我的眼前又将会是一片新的蓝天白云。我遇见了这一次别样而又美好的谈话。
遇见,总是充满了甜蜜,这份甜蜜却又好似一双温柔的双手轻轻地抚摸着你,给予你智慧,给予你勇气,重新地开始着我们新的一天,等待着下一次的,美好的遇见。
遇见初中作文 篇30
因为遇见你,生命才如此绚丽,因为遇见你,我才一点一点找回自己。
夕阳很美,微湿的晚风吹拂着脸庞,我独自一人骑着单车在小区的林荫大道下,看到健身器材,不假思索地停下车,小跑过去。刚玩上了,身后便传来“沙沙”的落叶与鞋子摩擦声,脚步近了。“你好!”清脆的声音从后传来,我闻声侧过身,迎面是一个小小的女孩儿,白净的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却用着一只黑乎乎的手牵着身后的大女孩。大女孩长相并不好看,甚至有分苦涩悲哀的目光。
“你们好!”我不善交际,很生硬地回了句。气氛很糟糕,非常安静。“嗨我叫××,你叫啥?”我并不想回答,可想而知回答完后又是一阵尴尬。“你们想干吗啊?”我直话说道。“哦,那个,就是姐姐,你能让我们玩会儿吗?”“好吧好吧!”我答应道。两个小妹妹见我并不难相处便聊开了。一直与我交谈的小妹妹走开玩了。落下了姐姐在那边蹲着,她也起身别扭地向我这边方向走来,但方向偏差明显,难到……
她顺势蹲下,仰头天真地问我,“你多大啊……你在上学吗……在哪上……你去过哪?”都是些简单的问题,我也就从简单回了几句。“哇!”她惊叹道。我便问她,“怎么了吗?”“我也想上学,和别的小孩一样地读书。”心中一惊,她是盲童我已经猜着了一半啦!可是她为什么不可以上学?想起刚刚她那句“我去过上海,爸爸带我去那看过病。”再加上平时的一些听闻,我了解了:她生下就有先天性心脏病,家里掏掉了半个家底保住了她,却又被查出有白血病,眼睛看不见了。如此的遭遇降临在我对面正笑着看我的女孩身上,原来我的身边就有这么悲苦的人,这拉近了我对命运残酷的认知。但是那双如小池般清澈的眼睛透着希望,我相信她想学习的愿望在未来就不是愿望了,她会靠着自己的毅力活出自己的精彩。“你会上学的。”我鼓励她,“对!姐姐下次你给我讲讲你们学的课文吧!”她说道。“好的!”我爽快地答应道。
我踏着夕阳回家,这一次的相遇,让我一下子懂了很多!
遇见初中作文 篇31
有一些遇见是美好的,让你感叹这莫名其炒的缘分。就像我遇见了你们,我的小学同学们。我清楚地记得,我们的第一次遇见,是在一个阴丽天。大家坐在教室里,谁也不认识谁,这是咱们的第一次遇见。
这次遇见,就让我们冒出了一首岁月的歌唱了六年的歌,这首歌里,有咱们一起跟老师学拼音;有大家共同时策划的元旦晚会,有一起为运动员呐喊加油的运动会;当然,也有最后的毕业典礼。达首歌,从秋天唱到了夏天。
一年级,我们总分不清二声和三声,总是写拼音占不准格,学也写得歪七扭入,但那时我们很快乐,夏天,我们在探场上追逐打闹,检愧树掉落的豆子。冬天,我们伸出手,看着雪花一朵朵地掉到手心里,心里便溢满了快乐。
有时,我们也会惹老师生气,到那时,五十多颗小脑袋沉默地低下了头。大扫除是很重要的。每人一块抹布,把桌子擦于净。然后然些人留在教室里,其余同学去外面写作业看书。教室里干的热火朝天,外面的同学三个一群,五个一伙,聚在一起写作业,玩。哦,当年的我干的好像都擦黑板,擦饮水机;擦展览极这样的为角料。
我数学不行,体育不好。供题,运动会这样的事自然轮不到我。但写作文我是把好手,作文本上不是A就是A+选。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次,有点无心插柳柳成荫。老师布置了一个小练笔。我想了想,拧开笔写了起来,中间老师还指点了我几句。谁想读一读自己的作文?我犹豫地举起了手,紧张地读完了自己的作文。大棒了!语言优美,是从老人对海鸥,海鸥对老人两方面来写的。把刚才朗读作大的几个同学拿过来评一评,她的是第一名!来,再读一遍!下课了,你们纷纷拿起我的作文阅读。你真棒!从四面八方涌来,看到你们眼中赞赏的目光,我写作文的热情一发不可收拾。
写到这儿,我想拿起毕业时的同学录再看一看。初见时的陌生,离别的不舍。都是生命中最美好的记忆。感谢遇见了你们,我的小学同学们。
遇见初中作文 篇32
不知道从哪个时间开始,哪个地点算起,遇见这色彩斑斓的世界,撞上一次不期而遇,只因一个回眸,一次匆匆转角,眸光此刻不变。
我沉浸在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思绪中,不经意间瞥到几点绿意。一座坍塌的墙角下,似乎有什么绿色从土里冒了出来。快步向前,揣着希望,或许那就是我所期待的一次遇见。
终于看清,原来是废墟下的几株小草。纤弱的身躯随风摆动,似乎仍在畏惧着严寒,但始终不倒,嫩绿的两片叶子微微舒展,好像在给这个世界一个热情的拥抱。与周围的枯黄相比,它的绿是那么的耀眼。那是怎样的一种绿,不似成长后的深青,没有其成熟,不似枯萎前的惨绿,没有其颓败,纯粹的一种淡绿不掺杂任何颜色。以出生时最原始的形态降临这尚未苏醒的世界,那是一种最为勇敢的绿意,是一切出生时的希望,即使它并不成熟,但它是枯黄下的一抹绿意,是世界上最美的惊艳!
北风呼啸着,任凭风刃击落在身上,它也顽强地咬紧地面,即使摇摆却也不倒,那是一种大无畏的精神支柱。
看到这里,我陷入了沉思。我在坚持这一方面,还不如几株小草。在困难来临时,我总是默默的低下头,不断的后退,从没勇气去面对,让失败包裹着了我整个身体。这次,我也要向小草一样面对勇敢,不在退缩,而是勇敢去面对。
在凄凉的绝境中,无论何时都不会缺少另一扇门的希望。成败,只在于是否拥有一次美丽的遇见,鼓舞着我们,为我们扬起驶出苦海厄境的风帆。遇见或渺小或大至无边,却总会改变人的心境,给予我们精神的源泉。
或许这不是初春的第一株青草,第一份绿意盎然,但废墟下的那一份顽强,废墟下的生命的希望,废墟下的无限生长,终究洋溢着成功的渴望。
是时候回去了,天色已晚,母亲应该担心我了,她没有因为我考试失利而责怪我,反而担心我的心理压力,我知道她望女成凤。从这一刻,我要向废墟下的小草一样,做一个永不言弃的人。
我在生命的缝隙里遇见了绝美的光亮枫叶经霜而变红,强者因经历磨难而坚强!
遇见初中作文 篇33
只在最美的时光遇见一个最好的你。
——题记
都说班主任唯一没有骗我们的就是,三年真的很快。是啊,怕是我们三年一别,终生不见了,但我还是会记得你,我也不会后悔在三年前那个细雨绵绵的秋天与你的相遇,就是那次美丽的相遇才有了我们后来那么多的故事
三年前的那个早上,我遇见了身着一件白色T恤,穿着深蓝色牛仔裤再配一双小白鞋打着一把浅绿色雨伞的你。那时我还非常害羞,面对新的同学,新的老师,新的环境无从适应,只能愣愣地拿着书包站在教学楼下看着进进出出的老师同学,心里纠结了几次到底上不上去呢。这时你轻轻地走过来了,对我说,同学,你也是来报到的呀,几班的呢?我的脸都红了,小声地说6。6班。你莞尔一笑说,真巧我们一个班,一起去吧!你的一笑的确让我一见自难忘。我想如果不是遇见了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去报名。
没想到后来我们竟成了同桌,我便更深入地了解了你。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哪像我从来不敢主动举手回答问题,就算是被老师点名回答我的脸就会憋得通红,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来;你关心班集体,积极维护班级荣誉,哪像我平时学校举办的文艺表演和运动会我都从不参加,我还有睡懒觉的习惯,老是迟到给班上抹黑;你还关心弱者,非常有爱心,经常主动帮助班上的同学做劳动辅导功课等,而我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同学问我题我都说不会。跟你坐在一起后,我发现了自己有好多缺点需要改正,而你也不是对我冷漠,总是耐心地帮我。
你总是在每个星期五下午一一地告诉我哪科有哪些作业,因为我从来都不会记;你总是在每天下午放学时提醒我第二天是否需要扫地,因为我总是赖床,不会早起;你总是会在每次月考前检查我的笔袋跟我说什么笔没有了,督促我早点买,因为粗心的我老是会忘记。这三年我都习惯了你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都不知道怎么谢谢你。
都说中学时代是人的花样年华,我想我是被上天眷顾的,很幸运我在我的花样年华里遇见了最好的你。
遇见初中作文 篇34
人生到处是风景,人生何处不流连。——题记
人生路上坎坷无数,美景更多。这些景色拨动着你的心弦,弹奏出一首动人的生命之歌。
漫步在乡下的羊肠小路上,手中捧着一本书,身边翠绿的麦子茁壮成长,蓝天碧水,那缀在天上的几朵慵懒的云倒映在湖中,而我却无暇时光来哦欣赏这些美景。期中考试就快到了,我一定要考出个好成绩,不能让父母失望。
时光飞速,一月时间眨眼便过,期中考试也已结束,试卷上那不堪入目的分数,时不时地在我心上晃过,心情更加烦燥了。本想通过这次考试向父母证明自己,没想到却考的如此差,怎么可以对得起父母,母亲含辛茹苦的养育?
我颓废的坐在湖边,手中拾着几粒小石子,向着湖中央扔去,平静无波的湖面顿时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向外扩散。哎,可能我就是如此平凡吧!和“努力有什么用、还不是换来失败。”我的眼睛中溢满泪水,而我却无力拭去脑海中不由得想象出母亲那失望的眼神,眼泪似豆珠般落下。
只感觉到有人向我这边走来,我抬头一看,只一位老人。咦?怎么是他?我知道他,听母亲说他是村里的一位孤寡老人,无儿无女,吃着政府的扶贫补贴。我仔细端详着他,他的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突然让我想到饱经风霜的老树的树皮。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诧异的神情,反而径直向我走来,坐在我旁边。我不由得向旁边挪了挪,他笑笑,脸上扯出几到难看的皱纹。”怎么遇到烦心事了?还是被困难打怕了?”他出声问我,我倔强的说:“才没有呢!””别骗我老头子了,你看你脸上眼泪都没干”我无话可说。他没有注意我颓唐的神情,只是看向远方悠悠地说:“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失败算什么?又不是什么料不大的大事!”我抬起头,也随着他看向远方。
坚定了目光,我爬身起来,擦干眼泪,迅速的向家的方向跑去,没有注意到老人脸上浮现出欣慰的笑容。
感谢人生让我遇见这个老者,他给了我受用一生的礼物。
遇见初中作文 篇35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题记
无意之间,在某天与他们相遇。从此,他们便化作一束光照进我的世界。
故事开始的地方,是在火车站口,是在立阳二中,是在南师附中......他们相遇,而我在看他们相遇。
渐渐地,我发现,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走进了我的世界,成为了我的信仰。
他说:“跟着光。”我便寻找光;他说:“日子总是往前走。”我便不再踟蹰;他说:“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便拾起希望......
他说:“走过的路就不要再回头。”我便大步往前;他说:“被人拉起来,和自己站起来是两码事。”我便努力向上;他说:“不管你选哪条路,怎么走,我都相信你。”我便尝试信任......
他们啊,是众多世人口中的纸上人,是不同作者笔下鲜活的主人公,是许多人热爱的少年,更是他们彼此的后盾、依靠与救赎。
《撒野》中的蒋丞和顾飞,《伪装学渣》中的贺朝和谢俞,《某某》中的江添和盛望。他们是作者的心血,是我的信仰,他们在用他们自己不一样的青春鼓励我走出低谷,去寻找光。
有人说:“合上书,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想说:“合上书,不是故事到此为止了,而是我们只能陪伴他们到这儿了。”
如果可以,我想去清华看贺朝谢俞,去鞍山看蒋丞顾飞,去江苏看江添盛望。哪怕,清华没有朝俞,鞍山没有丞飞,江苏没有添望,我也愿意去看看那些地方的风景。因为,他们值得我一生追逐。
曾听老人说过这么一句话,你越相信,他们就存在得越真实,这就是书灵。这话亦真亦假,可我信了。因为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无处不在,他们身上的光芒好像照亮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彼时他们正当年少。
遇见初中作文 篇36
在这个世上,缘分总是来回兜转,我们终会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我们所遇见的人,于千万事物中,遇见我们所遇见的事物。而这些遇见,总会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
烈日下,蝉鸣之声悠扬悦耳,更加烘托出那独一份的静谧。那年夏天,天空蔚蓝得正好,风儿牵着我的手,带我来到湖溪镇中,这是我与它第一次遇见。我不停的搓捻着自己的小指,心中既是紧张又是兴奋,但我拍拍胸脯告诉自己今后要更加努力。
时间总是偷偷溜走,我遇见了我的毕业。蓦然回首,却思绪翻飞。那时不停旋转的吊扇轰鸣,我们不停挥舞着笔尖,在纸上滑动,发出沙沙声,窗外的大树也绿得葱茏。或许有人会觉得枯燥,但一想到自己即将遇见中考时,心便不由自主地坚定,身上的力量也在灼灼燃烧。犹记得校园的夕阳,落日镕金,醉了半边天,云霞叠浪,瑰丽似锦,似山风吹翻的染料,美得惊心,美得像上帝遗落的一个梦。那是多么美的余晖啊!那时的走廊,大家都轻靠着阳台,双手托着脸庞,欣赏着,感叹着。她们个个都笑靥如花,三年的校园生活,似乎每天都乐此不疲。
我庆幸我能遇见镇中的老师们。“老师,这我还是不太懂,你能给我讲解下吗?”你们总会放下手头上的任何事,一遍又一遍细细讲解。你们永远挂着那好似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眼睛宛如仲夏夜嵌在星空中的明月一样明亮。教诲如春风,师恩深似海,你们的谆谆教导,是爱的清泉,将永远在我心间流淌。
亲爱的学弟学妹,不管我们是否遇见过,但我希望你们在面对人生这场无休止的敌众我寡的斗争时,一定要拼尽全力,相信吧,你们栖息的桌子终会飘向麦地,你们安坐的灯火终会涌向星辰,灯火阑珊,你们还在,梦还在。
遇见,予我,便是人间最美的缘,更是人世最深情的暖。它让我所经过的时光度过的岁月都熠熠生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