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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跋扈子弟的句子精选60句

时间:2018-07-21 03:03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1

好词:紫府琼浆、瑶池玉液、玉蕊、象板鸾箫、龙笙凤管

好句:

香焚宝鼎,花插金瓶。仙音院竞奏新声,教坊司频逞妙艺。水晶壶内,尽都是紫府琼浆;琥珀杯中,满泛着瑶池玉液。玳瑁盘堆仙桃异果,玻璃碗供熊掌驼蹄。鳞鳞脍切银丝,细细茶烹玉蕊。红裙舞女,尽随着象板鸾箫;翠袖歌姬,簇捧定龙笙凤管。两行珠翠立阶前,一派笙歌临座上。

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第二回:王教头私走延安府。王教头谓王进。由于王进患病在身,在家调养休息,他无妻无子,只有一位老母亲。谁知,刚上任的太尉竟是浪荡子弟——高俅,高俅在一次比武中被王进的父亲用棍棒打倒在地,所以怀恨在心,高俅逼着王进带病进见。无奈,王进只得来见高俅,又被高俅痛斥一顿,早已算出高俅要将他至于死地。王进的老母亲让儿子自己逃走,王进不肯,硬要母亲一起走。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母子乘着夜色逃走了。不久,被高俅的人发现,高俅立马押下文书,行开诸州各府,捉拿逃军王进。

我觉得,在古代,小人当道,王进是个志士,但英雄无用武之地,真令人惋惜。今天,我们中国繁荣昌盛,只要你有才华,就不用愁报国无门。所以,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努力争做国家的栋梁之才。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2

水浒传这本书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传奇故事鲜明生动的人物栩栩如生

足智多谋的吴用,广纳闲士的宋江,粗鲁无理的李逵,英明果断的盖,为兄杀嫂的武松,棒打洪教头的林冲,力大如牛的鲁智深,行走如飞的戴宗等一百零八个《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头。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

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

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鲁达踏住他胸口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刘备说得好:勿已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3

一、摘抄部分

只说林冲就床上放了包裹被卧,就坐下生些焰火起来。屋边有一堆柴炭,拿几块来生在地炉里。仰面看那草屋时,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林冲道:“这屋如何过得一冬?待雪睛了,去城中唤个泥水匠来修理。”向了一回火,觉得身上寒冷,寻思:“却才老军所说五里路外有那市井,何不去沽些酒来吃?”便去包里取些碎银子,把花枪挑了酒葫芦,将火炭盖了,取毡笠子戴上,拿了钥匙,出来把草厅门拽上。出到大门首,把两扇草场门反拽上锁了,带了钥匙,信步投东。雪地里踏着碎琼乱玉,迤逦背着北风而行。那雪正下得紧。

二、感想部分

这是一段任务描写片段,从中可以看到林冲的很多性格特点:首先,屋边有一堆柴炭,拿几块来生在地炉里这一描述,生动凸显了林冲很细心,而且他在打洒前,将火炭盖了。草厅门拽上,锁上门,这些细节的描述也无时不反映出其细心缜密的性格。其次他是一个安分守己、随遇而安的人,在上述描写中,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环境,许多人在夹缝中生存,苟活求生的悲哀和无奈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唯一的愿望是平安顺利的过日子,林冲也不例外。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4

《水浒传》中一群人物都称为好汉,但我觉得他们更像是莽夫、强盗。

像鲁智深,首先鲁智深一时愤怒打死了镇关西背上了一条人命,后来到了五台山当和尚,明明寺中主持对他很好,但他还是饮酒作乐,用禅杖打坏了亭子,敲碎了石兽,打了众僧。我觉得那些僧人并没有错,而鲁智深却义正言辞的打骂那些和尚。后来他到了瓦官寺看不出谁好谁坏欺负了僧人,后来去打那两个强盗却被打了回来,也导致了僧人们自杀。他以好汉的名义去打杀,最终毁了一个瓦官寺。难道杀害了这么多人就称得上是好汉吗?虽然它为人们除了点祸害,但造成的祸害更多。

林冲是一个掌管重兵的教头,却也是好汉。他因得罪了高太尉而被刺配,遇到了柴进,款待林冲时说:村夫不知高下,教头到此,如何恁的轻意?我想,林冲又不曾做过什么好事,况且又是武将是朝廷上的官员,为何如此敬仰他,照顾他?后来林冲去梁山泊中途时看到一群村夫在茅屋喝酒,村夫自己不够喝就没给他,林冲就把他们都打跑了,自己把酒喝光了。真是没道理。后来到梁山伯又杀了王伦,尽管王伦虽不是心胸宽广之人,但毕竟不曾作恶,却说杀就杀了连一条活路也不给留。

梁山泊上的好汉也是以打家劫舍为生。他们的理念是: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论称分金银,成套穿衣裳。却没有想到过要劳作。实现他们的理想只有侵州夺府,抢劫府库钱粮,虽然也分一点给老百姓,但他们自己数千人消耗的钱财,不还是要让农民承担吗?这样只能使官吏更加严酷的搜刮老百姓。虽然是劫富济贫,但劫的、杀的商客中也有好人。这不是枉杀无辜吗?

《水浒传》中的所谓英雄,大多不是良善之辈,虽偶尔做出一些善义之举,但大多功不补罪,逃避王法。这些人无视法律法规,公然跟官府叫板。像这样的好汉,我实在不大佩服他们。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5

阅读经典,品读《水浒传》,你能感受到一颗颗激越跳荡的民族心和一段段荡气回肠的忠义情:武松携着醉意,手执哨棒,独过景阳冈;吴用心生巧计,铤而走险,智取生辰纲;鲁智深得知林冲被害,怒发冲冠,大闹野猪林……

这本书令我最难忘的就是这两个字:忠和义。

何为忠?

忠就是宋江在种种逆境之下仍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满怀希望。忠就是燕青不求回报暗中护主的誓死追随,矢忠不二。忠就是张贞娘在林冲被逼上梁山后,对高俅之子的追求与胁迫宁死不屈,香消玉损。

何为义?

义就是鲁智深见金氏父女受恶霸欺凌时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义就是武松为施恩夺回“河阳风月”酒肆时的挺身而出,赴汤蹈火。义就是李逵为宋江劫法场时的`两肋插刀,义薄云天。

眼中似乎有泪,口中似乎叫好。人人都说忠和义,但当忠变成了种种的贪污受贿,当义变成了形式多样的转发和点赞。这还是以前的忠于国家,义于朋友吗?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能不相信“忠和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忠大义的民族。当年日本侵华,多少忠心耿耿,大义凛然的革命用他们的满腔热血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作为中华民族的未来,让我们用信仰坚守这一份大忠,用双手去维护这一份大义!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6

《水浒》中个个是传奇人物,最吸引我的就是吴用了,他的身上有好多秘一样的东西。吴用和晁盖是从小就认识的好哥们,晁盖劫生辰冈,吴用功不可没,无论是在投梁山时结交林冲,吴用不但足智多谋,而且对晁盖也很忠义。

在宋江上梁山后,晁盖看出了宋江一心希望朝廷招安,对宋江怀有戒心。晁盖死的时候,吴用也在旁边。即使晁盖说了:“杀了史文恭的人可以做梁山之主。”吴用还是极力拥护宋江。那么是不是吴用也十分希望朝廷能够招安呢?

宋江觉得梁山的势力还不够大,吴用使计赚卢俊义上梁山。朝廷招安以后,宋江被害,吴用在他的坟前自尽,真的十分忠义。

宋江和晁盖都在梁山时,吴用在宋江和晁盖之间更看重谁呢?吴用和宋江是刘备和诸葛亮之间的情义吗?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7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在这个假期读完了描写人物的性情鲜明的名著,读完后感叹它真的是四大名著之一。果然很吸引人,让我兴奋!想起毛主席的话:读不完水浒传的不是中国人!感慨万千。

浪花形成了性格鲜明的人:雪中送炭的宋江,大胆如虎的武松,机智聪明的误用等。揭露封建社会的官僚反对民众,只用手遮天的社会状况。

我被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武松喝醉了,打死了孟浩等,但大家对宋江的看法并不一样。现在让我来选他一次。

宋江从小读遗属,接受传统教育,进入在三亚做yasi的社会,精通刀笔。他的出身经历和性格使他了解和体验老百姓的痛苦,有正义感,办事慎重,随机应变,喜欢劝酒。他有在官厅担任小李的习惯,所以知道法律,遵守法律。宋江到达阳山浦后,他把问题处理得比较周到,有人说他虚伪,是权术,这是他处理问题的手段。俘获雷霆的陈明,让卢俊义等。他犯罪的时候,官儿给他戴上了枷锁,别人开了枷锁,他说不行。这是国家的法律图。

松江的梁山前有义英雄、义访民盖,法律和义之间发生矛盾时,松江没有考虑法律。他为梁山的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为梁山男子汉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波锡。

宋江登上梁山,成为义军首领。他自己说文武方面没什么特别的,为什么能成为梁山博的头儿呢?这是因为宋江有以下优点:因为仗义疏财,在江湖上有一定的号召力。为兄弟着想,设法救出兄弟遇险。他有某些组织和军事指挥才能,例如三塔筑最战役,他从总结经验、调查虚实开始,注意把筑城和其他两个联盟分开等,总结经验。

接到申办案后,宋江成为朝廷的忠臣。他的思想是为国家出力,保全人民的平安。超去世后,宋江将“家议厅”改为“忠议堂”。这对起义军来说是重要的事情,是《水浒传》中松江的关键。接到安厅后,将梁山的“大川行道”旗帜改为“顺天护国”,他从起义军首领走向服从朝廷的殉臣。这时宋江的思想是:我爱国,皇帝代表国家,法院不负我,我不负朝廷。他不听吴用等男子汉的劝阻,征募起义军领导人方拉,打得很惨。

悲剧的结局宋江带领众人征召方腊后,原来的108名男子还有27人,其余不是牺牲或出走,赵正不相信他,伤害了他,死了。宋江去世前,怕李逵再次造反,怕李逵喝药酒中毒。

宋江的一生曲折,先是成为义英雄、梁山首领、长安后成为朝廷忠臣,最后是悲惨的结局。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8

寒假,老师推荐我们读《水浒传》,在读之前,我觉得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它是什么?它是我国古代,也是世界文学罕有的一部描写农民革命斗争的精彩的长篇小说。

北宋末,宋江等一百单八人揭竿起义。到了南宋,在民族矛盾和阶级斗争持续剧烈发展的历史背景下,这些起义英雄为人民群众倾心爱慕,广泛流传,以致纷纷起而效尤。待对外屈降,对内镇压的北宋亡国了。南宋统治者却是更加无耻的投降主义者,但好在当时南北广大人民群众对金统治者侵扰是坚决抗战的。他们建立山寨水寨,对金反侵略、反扩张,对宋反投降、反压迫;与南宋统治者相对立,形成大是大非的黑白分明的阵线。当年侯蒙的献策“不若赦江,使讨方腊以自赎”自然而然成为苟延残喘的南宋统治者安内最好的政策。

《水浒》以至史事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一百单八人,每人都有别号和姓名,而且有性格和故事。关于水浒故事部分,有花石纲、杨志卖刀、取生辰纲等精彩段子,所记情节曲折,人物丰富,性格生动。人物故事发展起来了连接紧密,流畅自然。这些都是从南宋百多年来所谓“街谈巷议”,慢慢积累起来,而后被采取过来,经作者深思加工,成为这流传百年的名著。

在《水浒》中,一个个英雄形象都创造成深刻的社会典型,他们通过斗争和考验而走向革命,最后把自己无保留地融合在农民革命的洪流里,这就是水浒英雄逼上梁山的道路。在水浒英雄中,一些人物出身于中上层阶级,满心指望为封建朝廷出力,以期博得个封妻荫子,这本来是一种封建的正统愿望。可是,在腐朽的赵氏王朝的没落年代里,全部政权都掌握在排除异己的“六贼”手中,就是这样一部分文官武将的忠心的正统的愿望,也都难以实现。像关胜、呼延灼、等人做梦也想不到“背反朝廷”,去梁山落草。可是,在封建统治阶级与农民义军的尖锐的矛盾里,作为维护封建政权的“打手”,他们不可避免的命运,就是要把生命卷入到这场你死我活的斗争里。而正义是在农民义军方面。《水浒传》为广大读者展示一个别样精彩而真实的宋代社会。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9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喜欢到什么程度呢?悄悄告诉你,我拥有五种版本的《水浒传》,小说、文言、连环画……同一个故事,多种形式的阅读和讲述,让我从一遍遍的阅读中,得到了无穷的快乐。当我第五遍读完《水浒传》后,爸爸妈妈还专门带我去了趟梁山,当我摸着除掉王伦的断金亭,当我坐上宋江的第一把交椅,当我看着书中的故事,在我眼前一一展现,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那么,这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呢?

这本书讲的是宋朝末年,晁盖带领刘唐、吴用、白胜等一众兄弟占领梁山的故事,他们立起了替天行道的大旗,并召集天下好汉,汇聚在梁山,杀富济贫,替天行道,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过着义薄云天,潇洒自在的日子。就这样,在众兄弟的共同努力下,梁山慢慢变得强大起来。就在梁山达到了鼎盛时期,不幸却发生了,受众人爱戴的大哥晁盖,不幸中箭身亡。宋江成了梁山的头领。宋江忠厚,但有些愚忠,他最终带领兄弟们接受了朝廷的招安,最后被黑暗的宋朝奸臣毒死他乡,梁山好汉的故事,就此悲烈的收场了。

梁山好汉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我喜欢足智多谋的吴用,力大无穷的鲁智深,呼风唤雨的公孙胜,英俊果敢的武松,胆小如鼠的白胜……这些鲜活生动的人物,不仅丰富了我的精神世界,更是影响着我的品格成长。

比如,《水浒传》中我最不喜欢的那个人,便是宋江。人人都说,及时雨宋江,义薄云天。但在我看来,他却是懦弱,毫无主见的。细看水浒,你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当兄弟们拼上性命将贼人捉拿,五花大绑到宋江面前时,宋江毫无例外地,只会做两件事,第一松绑,第二下跪。就这样,以把自己低到尘埃里的卑微,换取别人的感动,从而加入梁山。如果说,这一举动属于谦卑,那后来的招安,则纯属于奴性。当读到他把高俅放了时,我心里就出现了农夫和蛇的故事——梁山好汉版。

而《水浒传》中,我在最喜欢的人,则是打虎英雄武松。他既勇敢又帅气,面对老虎,果断中透着智慧。我敬佩武松面对危险时,迎头而上的勇气!记得我初学游泳时,教练让我摘掉水袖,我心里好恐慌,不敢下水,怕自己沉下去。但一想到我心中的英雄武松,心里立刻有了力量。这点小水怕什么?于是,有了现在这个在水中游动自如的我。是的,武松,他总是一次次帮我战胜生活中的恐惧和困难。

《水浒传》里的人物,个个有长处,也有短处。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我会继续爱水浒,爱好汉们,择他们的善处,从之。将他们的不善处,改之。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10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郓城宋江作。

宋江,水浒的传奇人物,为何他会在梁山泊独当一面?原因就是宋江的忠义。在那个对外献币气和,对内恣意,搜乱的年代,一个官官相护,结党营私的朝纲,民不聊生的时代,老百姓自然宁愿踏上造反这条不归路,也不愿去迎合政府。水浒于忠义,须臾不可离。但忠,是为何忠?宋江的忠义一直是后人议论纷纷的。他的忠义带领着梁山泊走向了不归之路,使他们成了统治阶级的鹰犬。致使宋江忠义的理想幻灭。不可否认,这是愚忠,是盲目,不可认同的。虽说如此,还是为这位固执的好汉拍案叫好!再说那李逵,因为宋江的忠义食酒而死,却是忠心耿耿。无怨无悔。于忠,于心,也让人热泪盈眶。

忠义到底是什么?忠,是对家人,对朋友,对祖国的至死不渝,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下,也没有做出任何对不起国家的事。这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欺凌,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那义呢?《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生活中的我们,又有几个人能真正诠释忠义两字?光说一个义字,又有几人能用正义的眼光去评判一件事?大马路上,一位老人摔倒了,又有几人上前搀扶?也许你们都会认为是是碰瓷的,但你们有考虑过,倘若真的摔倒了,却还被误认为是碰瓷,那当事人会是什么感受?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丛飞,一生资助了许许多多的孩子,为慈善事业做出了无数的贡献。如果丛飞也有那么多顾虑,那他还会被后人如此传颂吗?丛飞只是一个普通人,却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忠义”两字,这才是真正的中国人!

水浒,写出了中国人的忠,中国人的义,写出了中国人的精,气,神!水浒是一首惊天动地的英雄壮曲,好一个水浒!

水浒传读书笔记摘抄11

不是所有来时的路,都可以按着脚印一步步走回原点……——题记

“罡星起河北,豪杰四方扬……不识男儿定乱,诳主降遗殃,可怜一场梦,令人泪两行……”

宋江,这个穷尽一生,只为招安谋官的男人,终于衣锦还乡,得偿所愿,可那鲜红亮眼的官服,何尝不是以梁山众兄弟的鲜血染就?从他想要招安的那一刻起,再没有了“及时雨宋江”,再没有了“呼保义孝义黑三郎”,只剩下一平南都总管宋江……

纵观宋江人生历程,我们发现他不过是封建社会迂腐思想的产物,在这样的境况下,他却始终怀揣着“只反奸臣,不反皇帝”的思想,天下的动乱,百姓的怨载,社会的腐败依旧没让他改变丝毫想法。于是,本着对天下苍生和对兄弟“前程”的无限“深思”,他在与高俅官军对垒时,迈出了关键一步:申明招安,惟愿赦免。而宋江的这一步棋,一旦落地,便是不可回头,便是万劫不复。

眼看着一百单八的天罡地煞星,从聚义梁山替天行道,到离经叛道屈居人下,从“威震泰山东”到“生死殇离散”,皆是从宋江下了招安这步棋开始。梁山好汉终于凭着对宋江的信任和对兄弟的相随,一同回到了朝廷,回到了奸臣控世的魔掌之下。

攻方腊,讨反贼,杀声撼动黄泉九州。刀山剑海,血溅四周,踏尸骨前行。多少英雄,埋骨异乡;多少男儿,流尽血泪;多少兄弟,生死离别。一百单八天罡地煞,到现在这剩下二十七人。风起,云聚,英雄散,梁山之势,早已是大厦将倾,无力回天。宋江望着桌上御酒,心里是否也曾后悔?也曾叹恨?只为他“忠义”二字,便舍兄弟性命,便舍天下百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本以为能入朝为官造福苍生,到头不过一场梦,依旧是天下大乱,奸臣当道,唯一不同,便是再没有了梁山……

不是所有来时的路,都可以按着脚印一步步走回到原点。

东汉末年,曹操挥师南下,百万雄兵欲一统江山。孙权刘备联手对抗曹操,引发赤壁之战。曹军兵多将广,孙刘联军兵弱将少,却大破曹军,奠定三分天下格局。然并非曹操无能,而是一步走错,尽输天下。原本势如破竹的曹军在曹操中了反间计斩杀了蔡瑁张允后便一步步折在了赤壁之战。

等曹操再回山东,却再无一统江山的势力、万向所聚的军心。欲再挥兵雄起,势比登天还难。

古今中外,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无一不在点醒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人生就像一盘棋,一旦棋落,无可挽回,每走一步,就是落地生根的选择。

对于中学生来说,就好像我们每听一节课每考一次试,认真与否,努力与否,皆是选择。人生或许会听上百堂课,考上百次试,可一步走错,或许就注定错过。如中考,如高考,一旦成为走过的路,就难以再一步步走回到原点。

站在原点,面对千万条前进的路,唯一没有的便是退路;观望棋局,面对千万种落棋,唯一没有的便是悔棋;莫要万劫不复,莫要满盘皆输,把握人生,走一步,成一步。

一、写读后感作文方法

读后感的写作核心是引议联结,具体写作方法及步骤如下:

1、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

简述原文有关内容。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2、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

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

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

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的观点服务。

4、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

总结全文,提升感情思路,从而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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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级作文读后感50篇

第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了,一个男孩子在山坡上放养羊群,因为无聊,所以便编出了一个“狼来了!”的谎话,欺骗了辛苦劳作的农民。一次有人信了,两次有人信了,当第三次时,男孩真的遇到了狼,在惊慌中,他大喊“狼来了!狼来了!真的!这次狼真的来了!”山坡下的农民们听了以为他又在说谎谁也没有管他,于是男孩和羊群一起被狼吃了!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要去戏弄欺骗别人,一次两次也许会成功,等到了第三次你真的有了危险需要大家帮忙时,却因为大家都不信任你了,所以谁都不会来帮你的。我们应该诚实一些,不要因为无聊而去戏弄别人。

第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300字

“午夜。香港,让我拉住你的手,倾听最后一分钟的风雨归程。”这是课文《最后一分钟》的第一句话,整首小诗向我们活生生的展现了香港回归祖国是最后一分钟的情景。1997年7月1日,在中国革命博物馆门前的香港回归倒计时牌上,当大大的零字出现的一刻,中国人民积聚心中的爱国情感喷涌而出:香港终于回家了!

我气愤,我疑惑:香港本来就是中国的土地,为什么被英国占领了呢?在被英国统治的时期,香港人民受尽屈辱,身为中国人,却要被英国人统治着,这是多大的耻辱啊!因为清政府无能,所以被强迫签了《南京条约》,香港被英国霸占了一百年!在这百年的屈辱时间里,有多少人在等待这庄严的最后一分钟,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是激动的,也是苦涩的。香港就像一个孩子,经过百年的等待,终于回到了中国母亲的怀抱中。

1997年7月1日,我今生将无法忘掉这个日期,让我们一起大喊:香港,香港,我们的心!

第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400字

今年,我姐姐送了我一本书,名字叫《列那狐的故事》,作者是来自法国的玛。阿希。季诺夫人。故事主要讲述了森林里许多小动物因为列那的欺骗,偷东西,毒打,行凶而控诉他,后来狮子国王在王庭审判列那,却被列那的花言巧语哄骗脱罪,列那还与公狼,大熊,猎人斗智斗勇的故事。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列那,他是一个足智多谋,狡猾狠毒的狐狸,他经常花言巧语的哄骗小动物,骗取他们的信任,同时还敢用他的聪明才智欺骗狮子国王和王后。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最初读故事的时候我认为列那就是一个大骗子,干尽坏事的大坏蛋,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最后列那竟然成了王国里的贵的人,改变了形象,真是出人意料。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像列那那样用花言巧语或者小礼物哄骗我们的坏人,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同时我们也要学习列那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不慌张,利用自己的知识和坏人斗智斗勇。

《列那狐的故事》我刚刚看完了一遍,列那这个狐狸让我又爱又恨,念念不忘,以后有时间我一定会再看第二遍,第三遍的。

第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600字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我的妈妈是精灵》。书中讲述的内容是:一个精灵来到人间,与人相爱结婚,生下了一个女孩,名字叫陈淼淼。陈淼淼刚出生的时候,父母就有一纸协议:当陈淼淼知道真相后,他们就离婚。渐渐地,陈淼淼长大了,当她发现妈妈是精灵的真相后,就意味着妈妈要离开了。于是,她就想方设法不让父母离婚。但所有的努力都付之东流,最终还是没能留住妈妈。陈淼淼和妈妈永远地分开了。虽然她们母女俩分开了,但她们之间的爱和亲情,将永远铭刻在彼此的心中,她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对方。

永别了,亲爱的精灵妈妈!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深受感动。陈淼淼年龄虽小,但有一颗坚强的心,为了能让妈妈留在人间,她不知做了多少努力、吃了多少裤头。虽然她的妈妈永远离开了她,但是,她仍然像一棵春天刚发芽的小草一样,顽强地生活了下去,在妈妈爱的余温中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母爱是无私的,妈妈尽管是精灵,但她依然和正常人一样爱着她的孩子,她每次都把最好的留给陈淼淼:帮助她复习功课,带着她在蔚蓝的天空中飞翔……

想到这儿,我同时想起自己:我生活在一个幸福无比的家庭中,无忧无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爸爸妈妈无微不至地陪伴,有时甚至还会产生一种依赖,遇到困难点的事情都不愿自己去做,指望别人的帮助。

以后,我要多多锻炼自己的自理能力,让爸爸妈妈少为自己操心,也要学会独立,不再做一朵温室里的花朵,成为一棵能独自面对狂风暴雨的小草。我更要像陈淼淼一样,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物,让爱洒满人间!

第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环境保护百科知识》的书,读后我有许多感受和想法,在这里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

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许多知识,同时还在警告人类要保护环境。

我们先来谈谈“温室效应”。

工业活动以及汽车和动力装置需要能燃烧的能源,如煤、石油和天然气。这些燃料燃烧时,就释放出二氧化碳。这些气体的排放和滥伐森林会增强温室效应,使地球表面的温度升高,这样使森林逐渐消失,其它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也削弱了大气的臭氧层。看到这种现象我感到很无奈,仅仅我一个人知道或少数的几个人知道又有什么用呢?大家应该一起行动起来,爱护森林,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

不仅这样,河流污染也对生物影响很大。

我们人类和动植物一样,也需要水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我们每天消耗的水多是从河里提取的。这些水必须洁净水,这样饮用起来才安全。当水不再洁净的时候,我们说水被污染了。一旦水被污染,后果便不堪设想:当水的成分改变了,比如当河水中氧气的比例降低时,鱼和其它的生物就会窒息而死;人类不能喝被污染的水,人类就会因为缺水而渴死。想到这儿,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这样下去太可怕了。

同样,空气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也十分大。

空气里的污染物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呼吸系统会因为空气里污染物的高度聚集而受到严重损害。现在空气污染很严重,也许目前,你觉得呼吸了一些污染的空气没什么事儿,而以后,发现了这样那样的病已经迟了,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尽量避免对空气的污染。

下面要谈的是城市废物。

城市生活带了带来的另一种物质被称为固体废弃物。吃剩的食物、包装袋、丢弃的物件、塑料、木头、玻璃、罐头盒以及纸盒都是常见的废弃物。这些废弃物的堆积给城市带来了严重的问题。

大家想想看,这样下去,不久的将来,因为没有树木,我们每天要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出门;因为没有洁净的水,我们只有喝脏兮兮的水;因为空气被污染了,我们的肺里将吸入大量的灰尘;因为城市里堆积了大量的固体垃圾,我们便生活在垃圾堆里。

讲到这里,我想大家一定也和我一样有很多感触,所以,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爱护树木,清洁江河湖泊,净化空气,亮化我们的城市……让地球真正成为人类美丽的家园!

第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东汉末年天灾人祸!各路人马纷繁起义,一个英雄辈出的?行将迸发!

黄巾之乱,使汉朝对天下的统治更是徒有其名。当时影响天下的是几大军:厂原军、何维军、董卓军,使天下……

但这时三个人的桃园结义,使历史开启了一个新的篇章。

精彩的情节,无动于衷的战争风云,这也是我喜欢《三国演义》的一个缘由。在这本书中,我最观赏的珍是诸葛亮,特别是他的聪慧与重情重义的性格。

他协助刘备攻打曹操,结合孙权在赤壁之战大败曹操,还让周瑜赔了夫人又折兵,把周瑜给气死了!最让人打动的是,在白帝城,刘备临终托孤,他说:刘禅无能,您可帮就帮,不可帮你就自立为王。但诸葛亮却没有自立为王,而是继续协助刘禅。

诸葛亮又七擒孟获,胜利收服南部少数民族,只是后来由于劳累而去了。不幸的他,假如不是协助刘禅,就可能夺天下,可能就不会因劳累而去了。

我喜欢诸葛亮,他为了帮人而去了,也完成了刘备的心愿。我觉得诸葛亮是一个聪慧、有爱心、重情意、巨大的人。

第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虽然我去过北京,但我却不知道老北京是什么样儿,也不曾听说过惠安馆这个名字,《城南旧事》这本书仿佛把我带进了过去的北京。

开始读《城南旧事》的时候,只觉得主人公英子是一个在老北京生活的普通小女孩,但是自从认识了惠安馆的“疯子”——秀贞,也慢慢发现秀贞口中说的自己丢失的女儿小桂子和自己的童年伙伴妞儿就是同一个人。但最让我难过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秀贞母女上了一辆洋车去找妞儿的爸爸,当我还沉浸在秀贞母女一家人幸福相聚的喜悦中时,故事的结局却和我开了一个玩笑,我不相信也敢相信秀贞母女是被火车撞死了,妈妈也告诉我这是真的,看到这里我难过极了,不禁为她们母女俩的凄惨命运感到惋惜,为什么火车没能让一家人团聚呢?为什么所有的过错都要让这个找爸爸的小女孩来承受呢?妞儿还不曾享受过父母的疼爱,老天对妞儿的不公平,让我思绪万千……

合上书,仿佛英子就在我眼前,她想告诉我: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吧!能和自己的父母每天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是何等的幸福啊!

第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的巅峰巨着,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书中栩栩如生的精美插图,让我对书中涉及的相关背景知识还有每篇文章所蕴含的哲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亲身体验了那个时代绝美的爱情和深刻的社会现实。

第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曹伯伯写的《草房子》这本书,主人公是桑桑,他有四小伙伴:分别是杜小康、纸月、秃鹤、细马,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桑桑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不仅目睹并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又和小伙伴们产生了无限的欢乐。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桑桑,因为他聪明机灵。比如有一次,他看见渔夫在打鱼,一网就能打出好多鱼,他灵机一动把家里的蚊帐改成了渔网。他调皮可爱,富有同情心。他用家里的碗柜给鸽子做了一个舒适的窝,结果迎来了乔桑的责骂。他还具有正义感。纸月有一次好几天都上学迟到,桑桑就感到很奇怪,于是去纸月家找她,没想到看见她被板桥小学几个强壮的男孩子欺负,他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毫不犹豫地走向那些男孩,并将纸月救下。所以我喜欢桑桑,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许多美好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完《草房子》这本有趣而又感人的书,我学到了他们身上很多优点,努力改造自己。

第1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中午,我读了美国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第1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第一次读小王子,刚开始有些不懂,可是过了一会,便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在我读的时候,便被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这个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以为这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

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

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飞翔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的美的甘泉。

第1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让我领悟了这句话的真正内涵。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我钓到了一条大鲈鱼,因为没有到开放的时间,父亲命令我把鲈鱼放回湖中。三十四年过去了,每当我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总会想起父亲告诫我的话。从此,我便有了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刚开始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脑海中就产生这样一个疑问:父亲让我把鲈鱼放回湖中,是因为他不喜欢这条鲈鱼呢?还是他的道德告诉他不能贪心呢?带着好奇心,我开始了深入的思考,我把文章又仔细地读了一遍,这回我找到了两个不是不喜欢才放回湖里的证据,分别是“我和父亲得意地欣赏这条漂亮的大鲈鱼”、“父亲盯了鲈鱼好长时间后,命令我放回湖中”。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看法是:第一句话的得意和欣赏代表了父亲喜欢大鲈鱼,第二句话代表了父亲对大鲈鱼的依依不舍。尽管这样,父亲还是让我把鲈鱼放生,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产生了敬佩,正是因为他在道德面前,做出了正确的抉择,才使我走向了一条正直的道路,他真是一位英明的父亲!

因此,我要用道德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终身做个正直的人。

第1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漫漫长征中,“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抗日战争中,狼牙山五壮士浴血奋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幅幅豪气冲天,保家卫国的画面所展现的英雄景象,不断激励着我们奋发向上,这个学期完了,在课本中,我知道了许多英雄的感人故事,《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课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被邱少云钢铁般的意志所感动。

天还没有亮,邱少云所在的连队就摸进了敌人控制的‘391’高地下面的山坳里,伪装起来。邱少云伪装得很好,就算离得很近也很难发现他。到了中午敌人感觉自己的前沿阵地不太安全,竟把他们的看家本领“火力禁戒”拿了出来。火烧到邱少云身上了,可邱少云像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里一动也不动。这个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看到这,我的泪水在眼珠里打着转,正如作者所说“我的心像刀绞一般,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这怎么忍受得了,平常我们只要被火烫红了,就大哭小叫的。我们在家被爸妈娇生惯养,当成了个宝,绝对不让我们受半点伤,如果战场上被烈火烧死的是我们,我们还不疼得跳天上去。

邱少云叔叔,您安息吧,您未完成的,将有我们来替您。相信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本领,我们会像您一样,成为国家建设的‘主力军’。

第1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课文——《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志愿军要夺取“391”高地,“我们”都全身伪装,隐蔽地很好。到了中午,敌人放起燃烧弹来,火烧到了邱少云身上,这时候,邱少云只要从火中跳出来,在地上打几个滚,就可以把身上的火扑灭,可是这样,整个作战计划就会全部落空。邱少云为了整个班,为了整个潜伏部队,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被烈火活活烧死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情非常沉重。邱少云的这种精神是不是也可以被我们利用到学习、生活中去呢?在课堂上,总有一些同学喜欢交头接耳,做小动作,一节课只有40分钟,邱少云被火烧都能忍受,难道我们就忍受不了这40分钟,在课堂上好好听讲吗?平时,我们稍微用火烧一下手指都很疼,更何况邱少云是被烈火焚烧,他本可以把火扑灭,自己解救自己,可他并没有这么做,他为了潜伏部队和这次战斗的胜利,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现在,我们社会上有许许多多像邱少云这样的人,他们无私奉献,不求索取。而还有一些人,整天忙着票子、房子、车子、位子,视庸俗为潮流,视利益为高尚。我们一定要学习邱少云,将来把祖国建设地更加美好!

第1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星期天,我做完了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迫不及待地翻开了新学的课文——《我的战友邱少云》。

我读过很多的英雄人物的书,但唯有这篇《我的战友邱少云》令我心受感动。我读完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泪水迷糊了我的双眼,并要向主人公—邱少云学习他优秀、遵守纪律的好品质。

文中讲了,在一次潜伏的战斗中敌人使用了燃烧弹;将附近的枯草燃烧了起来。火苗呼呼的蔓延着,烧得枯草的草毛毕毕剥剥地在响。突然,一团火将邱少云叔叔紧紧的包住,火苗趁着风势在乱蹿。这个时候,只要咳嗽一声或者蜷一下腿,都会可能被敌人发现。这时如果邱少云只要从里跳出来,就地打几个跟斗,就可以把身上的火扑灭。但是为了整个班,整个潜伏部队,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邱少云如千斤巨石一般,趴在火堆里一动也不动,火在他的身上烧了半个钟头才渐渐熄灭。这个伟大的战士,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有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这需要多大的斗志与磨练啊!

邱少云叔叔这么遵守纪律,从天还没有亮趴到黄昏,一点也纹丝不动。看看我呢,和邱少云叔叔比还差得远呢。

记得有一次,课堂上课40分钟我都受不了。我原以为这些知识很简单,便上课开小差。就连我的嘴也闲不住了,噼里哗啦的开始讲话起来了。我和邱少云叔叔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呀!

第1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窗边的小豆豆是二年级的时候,老师大力向我推荐的一本书,看完以后,我的感触很深。

小豆豆是一个性格天真活泼的孩子,一开始学校的老师无法接受小豆豆,因为小豆豆在上课的时候总是违反课堂纪律,还搞得全班同学都不能好好上课了。可怜的小豆豆被老师退学了。不过幸好,妈妈让小豆豆转学到了巴学园。自从他走进了巴学园的大门后,他感觉很特别,首先,让他觉得很特别的是校长先生的耐心。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听小豆豆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这个是破天荒头一回啊!还让她觉得很特别的是摆放在巴学园的电车教室。坐在这里,小豆豆感觉就像是一边学习一边旅行一样,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这本书告诉我做事不要急于求成,小豆豆就是本书的作者--黑柳彻子,虽然小的时候他很调皮,但是经过在巴学园的学习,这些事情并没有影响她的将来,这说明我们不要因为一时的问题而否定一切。我还从这本书里知道了要包容别人,比如:小豆豆因为调皮而被退学了,但是妈妈并没有对她火冒三丈,而是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亲切地对待她,帮助她。我很羡慕小豆豆有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妈妈、这样的学校。其实有的时候我们小孩会犯各种各样无意识的错误,这时候,还要请大人们多多包容。假如在我们犯错的时候,大人们不是非常气愤,而是耐心,亲切的指出我们的错误,并告诉我们改正的方法,这样我们才能快速的改正,慢慢的成长!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将来我要读更多的书,做一个博学多闻的人!

第1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第一次找到这本书,立刻被它至美的名字吸引了。繁星春水,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浮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幅自然、清新、雅淡的水墨画。我毫不犹豫地买下了这本书。

轻轻地掀开书页,我就被冰心的才华吸引了,这一首首小诗晶莹清丽,轻柔隽逸,连标点符号都透着灵气。我深深的沉醉其中,静静地爱上了这种文字,喜欢上了这种情趣。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得见它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它们深深的相互颂赞了。”第一段零碎的思想,冰心奶奶把这繁星描写得如此可爱,在我面前勾勒出一幅宁静、温柔、自然和谐的画面。清冷的天空被作者丰富的想象描绘得灵动,温馨。它们相互颂赞,相互交谈,给大自然添了许多清幽,明丽。富有了更多的魅力,也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爱”的追求。

读着另一段话,我被它感动了。“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简短的几句话,写出了作者对母亲的思念之情和感激之情,一个“只”字,道出了母亲是人生唯一的避难所。这首短诗,让我不由得想到了我的母亲,母爱是最纯真的,最伟大的,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母亲的爱像一缕春风,让我孤寂的心从此绿了;母亲的爱像一束阳光,让我沮丧的心从此亮了;母亲的爱像滋润的雨,让我昂首挺胸,茁壮成长。母爱让我扬起风帆,航行在大海上;母爱使我鼓足信心,走在人生的道路上。妈妈,我爱你!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清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这句话使我感慨万千,成功者是值得羡慕和佩服的,然而人们啊,在惊羡和佩服的同时,也想想他获得成功的艰辛吧!成功,要不懈的努力和顽强的意志,只有你一步步地踏踏实实向前走,跨越大山,坚定不移的走出那些看似美好而暗藏杀机的地方,才能真正成功!

看着看着,我对“成功”又有了另一种理解。“年青人!只是回顾么?这世界是不住的前进呵。”曾经的辉煌已经过去了,不要迷恋沉醉在以往的功绩上了,明天才是真正值得你思考的。生命的意义在于不断的前进,不断的奋斗,沉醉在以往的成功当中,只会从英雄变成平凡者。人们啊,请珍惜时光,不断奋斗吧!

冰心的诗如一杯醇香、甘美的茶,要细细的品读。读了冰心的诗,我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要珍惜时光,努力奋斗!我相信,成功的大门会为我而开!

第1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我是第一次看关于诗歌的名著。诗歌,在我眼里就是一种很无聊的文学,看这个简直是浪费时间。可是,在这个寒假,我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翻开这本书,当我深入读进这本书时,最终看出所蕴含的哲理。

诗歌从古至今,是受人尊重的,因为诗歌是是随着历史的推移而沿袭下来的,我却是个例外。我很讨厌诗歌,讨厌他的杂乱,讨厌它的深藏不漏。花时间去研究它的杂乱,还不如去坐着看一本刺激的小说。

不过,我要感谢冰心奶奶和学校的安排,是他们改变了我对诗歌的看法。我能从很多句子中感到冰心的诗歌的看法和吸引力:“青年人呵!为这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地描你的图。”这是什么意思?这所蕴含的哲理是把握现在,创造未来。这哲理是多么深刻呀。

我对此上了瘾,我开始研究他们,从中得出结论。每得出一个,我会兴奋好一阵子的。比如这首诗:镜子——对面照着,反而觉得不自然,不如反转过去。哲理是这样的:一种思维方式,当你使用他时弄不清楚的话,不如反过来想想。我越来越感到冰心的诗歌的哲理性,他是一个哲学家。

也许就是这本经典名着,改变了一个人的观点,也正是这本经典的诗歌名着,才可以列入世界少年文学经典名着。

第1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关于思想,书上是这么解释的: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思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在下有幸访读了冰心奶奶所著的《繁星·春水》,明显,在老人家那零碎的思想里——有了爱,便有了一切。

爱是什么?爱,小至墙角的一朵花,大至祖国的山河。父爱,顶天立地的顶梁柱;母爱,温暖沉沦心灵的避风港。爱是不经意的,却是照亮心灵的烛灯,是通往光明的窗口。

听!“人类呵!相爱罢,我们都是长行的旅途,向着同一的归宿。”生命的历程是无止尽的长河,然而,一不小心,也会化进细小的泥沙。为何不互相珍惜,而要相互残杀呢?少了爱,人类是没有良知的!

世间有爱,不仅在于人类的情感。更多的来自大自然。春天里的爱,春光融融,春暖花开,是爱的希望;夏天里的爱,露珠晶莹,鸟语禅鸣,是爱的播种;秋天里的爱,霜林如醉,五谷丰登,是爱的丰收;冬天里的爱,朔风怒号,雪盖冰封,是爱的考验,冬去春来,又是一番朝霞绚丽。

关于爱,冰心奶奶赞颂着童贞,自然与母爱。在她老人家心里,爱是寂静的,或者正如她所说的——一春潺潺的细流。人类在爱中生活着,人类一直被簇拥着,但有多少人真真正正的感悟过爱?

是的,爱,只不过是一朵小小的蔷薇,总是在我们寂寞之时,不经意地怒丽。

第2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浩瀚的历史长河,铸就了灿烂的现代文明。人类走过的每一步、世界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那么的值得我们回味,值得我们深思!在我们尘封已久的记忆中,有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学习榜样——雷锋。他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财富,也教会了我们良好的道德品质,激发了大家刻苦学习、艰苦奋斗、勇攀科学高峰的信心和决心。

《雷锋日记》这本书里写了我最崇拜的一位平凡的英雄——雷锋。他是一位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一生的真实写照,它也同样激励着我们这一代人。

雷锋把他的一生都无私的奉献给了别人。他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崇高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但是,在现今这个社会中,雷锋精神离我们遥远吗?其实我认为我们离雷锋精神并不遥远!在我们身边,从公共汽车上一个主动让出的座位到为了帮助一个陌生人见义勇为而牺牲宝贵生命的英雄们,这些都是雷锋精神的真实再现!虽然在新的中学生守则中,将艰苦朴素划去了,我认为勤俭节约是不能丢的,铺张浪费是不能做的!今天的我们有着优越的物质生活,就更要在精神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从小就要学会关心、帮助他人,勇于回报社会,所以我们个个都要争做小雷锋!

学雷锋不是口号、形式,只要我们将他与身边的你和我的生活密切联系起来;只要我们注意从身边的事做起、从小事的做起,就会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就能营造出和谐的社会氛围。那将会是一个不骄不馁,时时保持一种乐观向上的信念,时时准备帮助他人,为他人服务,让雷锋精神永存的美好世界!

第2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读了《只有一个地球》这篇课文,我知道,地球在茫茫宇宙中是非常小的,就像一叶扁舟。地球,它是人类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我们要精心的保护它,爱护它。

读了这篇课文,我就想起了我外婆家门前的一条小河。以前,这条河的河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河底的沙石。而且,河水还可以煮饭、烧水,也可以用来喝,又甘又甜,周围还种着树,草地上还开着各种小花,水里有许多鱼、虾,有时你幸运的话,有可能看见螃蟹呢!还有……

可是现在,河水变得又黑又臭又脏。周围的一些工厂老是把废水排到里,使河水变得那么黑。在这儿住的人老是把垃圾扔到河里,使河水变得那么脏。每当我们经过那里,一阵阵臭味扑鼻而来,我几乎要呕吐了。而且,人们还把周围的树给砍掉了。人们乱砍乱伐,周围的一些树木渐渐露出光光秃秃的土地了……

人类,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你们知道吗?这样做只会害了你们自己啊!这样做,只会使地球加速枯竭和破裂而已。

地球只有一个,一旦被破坏,我们就别无去处了,要是地球上的所有资源都枯竭,我们就无法生存。让我们动起手来,一起建造一个美好的家园吧!

第2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我读了《三个砌砖工人》这篇文章,深有感触。故事主要讲的是三个工人造房子,当别人问他们在做什么,第一个工人说:“我在砌砖。”第二个工人说:“我在赚钱。”第三个工人说:“我在建造世界上最有特色的房子。”后来,只有第三个人成为了著名的建筑师。

究其原因,因为只有第三个人带着目标与积极地态度,他把砌砖当作是一种锻炼,一种快乐,他是带着自己明确的目标与成功的态度去做,他享受工作的乐趣,认真的砌好每一块砖,朝着自己的理想去努力,同样也验证了“成功决定态度”这一观点。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英国伊莉莎白女皇,她与当时我们清末的慈禧是同一时代的,都是王朝的统治者。然而,同样面对国家种种困境,慈禧把我们的国家领向衰败,伊莉莎白却将她的国家领向繁荣,其实在我看来,那是她们人生的目标与态度不同,慈禧把追求个人享受作为她的人生目标,,国家利益与她皇权相比,她选择权利,所以当八国联军的铁骑闯进北京,她选择一走了之,弃国家、百姓利益不顾;而伊莉莎白则以国家强盛为人生目标,即使放弃手中统治权力也要以国家发展大业为重,也是在她的努力下,英国从此走上强盛之路。

的确,无论是很重要的职务,或是一个平凡的职业,只要有着目标和积极的态度,都能做出一番精彩,在生活与学习中,我们想要成功,也就要树立自己的目标,并保持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有所作为,建造属于自己“最有特色的房子”,否则,我们将一辈子都碌碌无为,一事无成。

第2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几天前,爸爸妈妈把《兔子坡》这本书交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拿起来了就不肯放下了。

书里描写了森林里要搬来新人家,勾起了小动物们的兴奋。兔子小奇跌跌撞撞到处发布消息,老爹走来走去向每家人打听。威利和鼹鼠谈着话……大家都很开心。

我最喜欢的是里面的主人公小乔奇。它活泼机灵、聪明可爱,还特别帅气。它是跳高和跳远的能手,还喜欢突破自己。记得有一次小乔奇被一只猎犬紧追不舍,小乔奇跑得飞快,还勇敢地跳过了死亡溪,那只猎犬只能在对岸目瞪口呆。我很佩服小乔奇的勇敢,我要学习它的精神。

我和小乔奇比起来,都很活泼,也爱冒险,可是我遇到可怕的东西还是会出冷汗。哈哈,我得增加自己的胆量了。每天晚上我睡前还要开一会儿灯,有时还想爸爸妈妈在旁边陪我一会。有一次晚上,爸爸妈妈在陪我的时候,手机的灯光照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眼睛在看着我。我“妈呀”叫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妈妈。

有时我也是充满勇气的。有一次在体育课上,我们正在训练篮球,结果我和同学撞在了一起,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眼镜片“哗啦哗啦”掉了下来。我没哭,慢慢地从地上站起来,在同学的帮助下走到保健室消了毒。妈妈说:“你将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妈妈相信你以后遇到问题难题不会再退缩,一定会勇往直前。”我要向小乔奇一样做勇敢的自己!

第2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学会爱人,学会懂得爱情,学会做一个幸福的人——这就是要学会尊重自己,就是要学会人类的美德。——马卡连柯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家住在曼哈顿的美国籍家庭,从他们父亲的保险中获得了一万美元的意外之财。儿子利用这笔钱去和“朋友”创业。谁知,儿子的“朋友”却拿着这笔钱逃之夭夭。当女儿知道这件事后,她用各种难听的话讽刺兄长。这时,母亲对女儿说:“你应该学会爱他。”而女儿却不屑一顾地说:“他没有可爱之处。”这时,母亲语重深长地说:“孩子,爱人不应该是当他把事情做好了。让人感到舒畅和为之骄傲的时候。然而,在他们失败时,我们却鄙视他们,嘲笑他们。而这样并不算懂得真正爱人。我们应该在他们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尽折磨的时候去爱他们!”当他们听了母亲的话以后,他们非常感动。5年后,儿子成了名人,他在大学里发表了一篇为“学会爱人”为题的文章。而他的妹妹也如愿当上了一名医生。

生活中,我们常常需要爱人,可是,我们其实并不懂真正爱人。人们常常在他们把事情做好了,让人感到舒畅和为之骄傲的时候才去爱人;然而,在他们失败时,我们却鄙视他们,嘲笑他们。而这样并不算懂得真正爱人。我们应该在他们最消沉,不再信任自己,受尽折磨的时候去爱他们!这才是真正懂得爱人!

于漪老师曾说:"教育的事业是爱的事业,师爱超过亲子之爱,因为它包蕴了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作为教师,只有深爱每位学生,才会发现他们的闪光点,才会欣赏他们。

第2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暑假里,妈妈送了一本书给我,我刚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叫《三毛流浪记》。

书里的小主人翁叫三毛,三毛是个孤儿,桥洞、垃圾车……都是他睡觉的地方,为了生活,他卖过报纸,插过皮鞋……但是,无论他如何努力都还是吃不饱穿不暖,十分可怜。

看着书里的三毛,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自己,爸爸妈妈每天辛苦地赚钱,供我们上学给我们吃饭,我们应该认真的学知识,不能每天只想着玩儿,更不能对爸爸妈妈发小脾气,要理解孝顺爸爸妈妈。可是就在刚才我还因为妈妈催促我做作业而和妈妈顶了嘴,我想妈妈一定很生气很伤心,妈妈,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请您原谅我。我还想对同学们说一句话:“我们的生活多么的幸福啊,千万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还要努力学习来回报爸爸妈妈。”

三毛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鞭策着我。

第2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表哥送给我一本《三毛流浪记》。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书中的那个小三毛的经历,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三毛是个没有父母的苦孩子。他整天在上海的街头流浪,看见小猫、小狗都有妈妈,可他自己却连这些动物还不如,他很伤心,忍不住抱着一只小狗痛哭起来。不管春夏秋冬,三毛身上都只有一件破背心,寒风凛冽的冬天,他裹着床破席子,蜷缩在墙角下,冻得打哆嗦,而富人家的太太牵着的小狗身上却穿着华丽的衣裳。那时,穷人还不如一条狗呢!

三毛虽然是一个苦孩子,但他倔强勇敢,爱憎分明。他常常遭到伪警察的毒打,受到富人们的唾骂……他对那些富人们充满了仇恨,而对穷人们,却只怀着一颗善良的同情心。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就毫不犹豫地跳下水去,把小孩救了出来。还有一次,他看到一位老爷爷丢了钱包,就捡了起来。当时,饥饿寒冷正在折磨着小三毛,他多么需要钱啊!可是他想那位老爷爷挣点钱不容易,丢了这些钱,也许他全家人都得挨饥受冻的。于是他紧紧裤腰带,忍着饥饿追上前去,把钱包还给了老爷爷。生活在旧社会的小三毛的遭遇是悲惨的,可他的心却是多么美好!虽然他自己总是帮助比他更不幸的人们。

三毛非常渴望学习。又一次,他睡在冰冷的地上做了个梦,梦见自己长了一双翅膀,飞进了儿童学园。在那里,他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他洗了澡,捧着新课本,和同学们一道坐在了明亮的课堂里。可这仅仅是一个梦,多么让人失望啊!在旧社会,三毛历尽了人间苦难,哪有上学的权利呀!

合上书,我也做了个梦,梦见三毛穿上了漂亮的衣裳,来到我们校园,和我们一起吃饭,和我们一起上学,和我们一起做游戏……三毛的美好愿望终于实现了。

第2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先别急着吃棉花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慢吞吞的小女孩不信守规定的故事。这个小女孩名叫多莉娜,她的爸爸叫卡多利。

书中故事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时间的棉花糖》。有一天,多莉娜对爸爸说:“爸爸,我想出去玩。”爸爸说:“你必须把握好回来的时间。”因为多莉娜是一个特别慢的女孩,不管做什么都把握不好时间。多莉娜又说:“那你必须来接我。”卡多利说:“可以。”多莉娜二话不说,像一只小兔子一样活蹦乱跳地直冲草原。她依旧像往日一样,和她的好朋友玩耍。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两个小时过去了。活蹦乱跳的多莉娜完全忘了时间,而她的爸爸早就走了。多莉娜气冲冲地回到了家,对爸爸喊:“爸爸,你为什么不来接我?”爸爸和声和气地说:“因为你晚了时间点。”这时多莉娜惭愧地低下了头,再也没说一句话。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么好的书,我怎么能一个人独享呢?你也来品读一下吧!

第2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语文主题学习》成了我的好伙伴。

我的《语文主题学习》一共有7本,每一本都是和我们的语文课本有关。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金色童年》,看着它的封面就知道,里面装着不少童年的味道。这本书里面也分为六大板块,最吸引我的是“童年趣事多”这一板块,因为它里面装着许多人童年难忘的回忆。这些回忆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文章叫《五美元的礼物》,它的作者是美国的夏尔玛。

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叫鲁本的12岁男孩,他在一家商店的橱窗前看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但是那个东西的价格是5美元,5美元对鲁本来说可是一大笔钱,它足够全家人买一星期的用品开支了。于是,鲁本进店请求店主帮他预留一些日子。每天放学后鲁本都会去找装订子麻袋,去锯木厂换钱,一个袋子五美分。学校里快放假了,鲁本比谁都要高兴,因为那样他就有更多时间去找麻袋了。终于,在母亲节那天,把他想要的东西交给了他的妈妈。他的妈妈看着这个胸针,顿时泪眼模糊。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鲁本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为了给母亲一个礼物,去努力寻找能换五美分的麻袋。所以我们应该像鲁本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这本语文主题学习成了我寒假里的好伙伴,也丰富了我的视野,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第2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第3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西游记》是一部以唐太宗时著名和尚玄奘去天竺(印度)取经的真实历史事件为依据改编而成的一部古典长篇神话小说。

作者吴承恩塑造出的几个主人公人物都形象鲜明,各具特色。

比如师父唐三藏。他是一个“老好人”,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是:“念念不离善心”,“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沙罩灯”,可他也太善良了,常常是非不分地责骂孙悟空,把伪装的妖精当好人。别说是孙悟空了,就是换了我也会急得受不了:这个人怎么这样呀?简直太不可理喻了!不过,表面上看似迂腐、懦弱,人妖不分的唐僧骨子里却是个信念坚定,不怕艰难困苦,更不怕死亡的人。用一句什么话来形容他好呢?对了,就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我想,如果没有唐僧的坚持,孙悟空也许就会半路回花果山老家继续当他的美猴王,猪八戒说不定随便找个有吃有喝的好地方住下找个媳妇结婚了,他们四人不可能最后达到灵山取得真经,所以说唐僧在为取经的成功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个百折不饶的人物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第3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玛丽的小女孩从小就脾气娇纵,后来因为瘟疫父母准玩,她住进了姑父克拉文先生的米赛尔斯威特庄园。玛丽从佣人玛莎的口里得知米赛尔斯威特庄园里有一座神秘的花园,可是主人很恨那座花园所以就把花园给封锁了不让任何人进去。后来玛丽在知更鸟的指引下找到了那座密码花园的钥匙进入了秘密花园,从那开始她的生活变的十分的有趣。后来在密码花园里玛丽认识了迪肯。因为花园的美丽景色和狄肯的出现让玛丽也变得美丽,变得善良。他们用自己的劳动让秘密花园重新苏醒。他们还将自己的温暖撒播出去……玛丽和狄肯还帮助姑父的儿子柯林走出了阴影,变的强壮起来,促使父子俩的关系改善。

第3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个小村庄的故事》,原来小村庄空气新鲜、树木成荫,环境优美。后来,小村子里住了几户人家,他们不断用锋利的斧头砍树,一天,一天……山上裸露出了土地。

一年年,一代代,树木不断减少。在一个雨水奇多的八月,大雨没喘气一连下了五天五夜,第六天黎明,雨才停下来,而小村庄被咆哮的洪水不知卷到了何处。小村庄消失了。所有靠斧头得到的一切包括哪些锋利的斧头……

这个故事使我们懂得了:保护树木、爱护我们的家园。如果不知道爱护我们生活的地方,我们的家园——地球。不爱护大自然,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失去我们的家园。

我们要爱护地球,爱护大自然,保护好我们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做一个环保小卫士!

第3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曾经读过一本关于冒险的书《冒险之旅》,听这名字,你们是不是也想和我分享一下我的感受呢?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踏上了冒险之旅的经历。首先,他遇见的是蜘蛛殿里的蜘蛛王-卡尼欺,一走进殿里小男孩就中了卡尼欺的吸血网,小男孩被困在吸血网里,吸血网正在吸取小男孩的血,作为蜘蛛一族的能量,小男孩的生命命悬一线,就在这时,一道神光出现,让蜘蛛王它们什么也看不清,小男孩趁着这时逃跑了,小男孩坚持不懈,闯过了一关又一关,终于小男孩实现了愿望并拿到了他期待已久的黄金战甲。

我觉得这个小男孩非常勇敢,也很聪明,通过了一关又一关,他的信念坚定不移,完成了他自己的心愿,我要多多向你学习你身上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想对你说:“你太了不起了!”

第3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当我读小海蒂这本书时,就被海蒂那善良的性格吸引住了。她的微笑总是能让你心情舒畅,能使爷爷的脸上露出笑容。每天跟山羊在一起玩耍,山羊也会发出满意地叫声。她还珍惜一花一草多么可爱的孩子呀

可她的好朋友克拉拉坐上了轮椅,但在海蒂和爷爷的照顾下终于恢复了健康

读完小海蒂时,我被她关爱动植人的精神所感动。就像文中所说的海蒂去法兰克福给佊得的奶奶带面包,她多么善良给山羊做朋友,多么可爱的孩子尤其是她珍爱大自然最令我们学习她倾听枞树的刷刷声轻轻抚摸花儿多么珍惜大自然啊!

所以我们要海蒂一样,珍惜大自然你看现在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过度砍伐树木,造成了水土的大量流失,二氧化碳极速排放,破坏了大气层。有的人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江河中,污染了水源。还有的人乱杀动物,破坏了食物链---现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了沙漠,这是对人类应有的惩罚。

相信大家看了小海蒂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要像海蒂一样爱护动物植物不要伤害它们,从自我做起要像可爱善良的海蒂学习,珍惜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使我们明天的环境更加美丽。

第3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老人与海》是美国海明威写的关于老人、孩子和海的一本英雄主义的书。

文章里写了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里拖了三天三夜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受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的妈妈,她就像老人一样的坚强、自信。

在我们这个家里,靠我妈来维持,每天很早起床,做饭、干活,然后晚上11点睡觉,平时妈妈省吃俭用,把省下来的钱作为家里的补贴与生活费、我的教育费。而且每天早上运动,来保持充沛的精力。今年我又得了肾炎,但我的妈妈还是微笑的对我说:“没事的,会治好”。为了让我过上与平常孩子的生活,每天都陪我。这么多年来,妈妈毫无怨言。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打败”。这是圣地亚哥对人们的真实忠告!

第3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当大家把目光聚焦在出国留学的时候,相关的图书也开始活跃于书市,百家出版社推出的《雾都闯儿》,给人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颤。字里行间看不出一点虚假和矫情,它让你看到的是一个真实、袒露的灵魂。让你看到一个富家子弟出国留学后,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如何发生根本改变的。 作者沈煜润还不会作假。他在这七八万字中,看似不经意地记录下自己学习、生活经历的轨迹,但可以提炼出一种像他这样的少年难能可贵的思考,而这种思考“只缘身在此山中”时是无法取得的。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的见闻和经历,使他懂得了中华民族的伟大,懂得了作为中华儿女的骄傲;第三,在孤独闯荡的艰辛中,他懂得了自己的责任,明确了自己的目标:要努力学成报效祖国。有了这样的思考,有了这样的目标,当然能学成,当然不会浑浑噩噩,当然不会白趟一回用金钱和青春汇成的河水。

现在的都市家庭,几乎独生子女一统天下。一些孩子因养尊处优,长辈溺爱,容易妄自尊大,专横跋扈。父母们望子成龙,朦胧地认为把孩子送出去,更能让他们早日成才,而孩子自己则对出去一派懵懂,反正花父母的钱,出去开开洋荤,先玩它一把,白白浪费了大把的银子,大好的光阴。

我建议不妨读读这本书。

第3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谁动了我的奶酪》。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两个人和两只老鼠住在一个迷宫里,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找奶酪吃。老鼠每天都勤奋地找到足够的奶酪,而人却是耍小聪明找到奶酪。他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有一天,两个小人找到了一个巨大的奶酪站,小老鼠也找到了这个大奶酪。小人们心想:哈,后半辈子有福了,这块大奶酪一定吃不完。小老鼠们像平常一样吃着奶酪。他们就这样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突然,有一天,那个巨型奶酪像是突然长了双强壮的翅膀,悄无声息地飞走了。小人们看见了,怀疑自己走错了路,便又开始找路。找了半天,才知道大奶酪没了。他们俩又是哭又是跳,便想一些问题,比如:谁动了我的奶酪?小老鼠们看见了,只是叹了口气,又去寻找别的奶酪去了。两个小人就天天在这里想问题。终于,一个人想开了,对另一个人说:“我们去找别的奶酪吧!”那个人不听,还是在这里叹气。第二天,第二个人也想开了,便和第一个人找新的奶酪去了。

终于,他们俩又找到一个奶酪站,可两只小老鼠已经在里面吃了很久了啦。

这本书告诉我们:遇到问题不要怨天尤人,不能被眼前的情况吓到,一条道走不通了走另一条道。只要你滴下了汗水,就一定能吃到“成功的果实”。

第3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爱不释手。

匹诺曹非常调皮,它是由一个叫杰佩托老人制造出来的。一做好,匹诺曹就冲出家门,自已去了另一个世界。他经历了许多危险,欺骗了仙女和父亲。每一次撒谎,他的鼻子就会不由自主地长长,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

后来,匹诺曹渐渐懂事了,变得孝顺了。他们一起进了鲨鱼的肚子里,等着慢慢消化,父子俩齐心协力逃出了鱼肚。匹诺曹和父亲走到一所小屋,父亲饿的没有东西吃,他每天从种菜的农夫那里提一百桶水浇菜地,换一杯牛奶给父亲喝,救活了父亲。还帮助了生病的仙女。最后,仙女帮助了匹诺曹,从一个木偶变成了真正的男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从匹诺曹的身上看到了自已的影子。以前我很贪玩,特别是抵挡不住电视与电脑的诱惑。如果有人找我出去玩,我也会像匹诺曹一样跟着他走。毕竟学习比游戏要枯燥的多。当然,我现在知道了,玩是可以的,但也要有个度,千万不要因为玩影响学习,否则会因小失大。

《木偶奇遇记》真是一个生动而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读后,我受益匪浅,明白了做人要勇敢、诚实、善良,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和尊重。

第3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贝多芬是人类历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寒假期间我就读了《贝多芬传》,这本书写了贝多芬坎坷、多难辉煌和传奇的一生。

这本书从贝多芬不幸的童年生活开始描写的,他从小就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从童年起,人生对他而言,就是一场悲惨而漫长的战斗。小时候的贝多芬就显现出过人的音乐天赋,加上父亲的的严格要求,8岁时就开始在音乐会上进行表演,13岁被任命为宫廷剧场的首席小提琴师。然而,不幸悄然降临,17岁那年,他热爱的母亲去世了,他承担起了一家之主的重担,但他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热爱,25岁那年,在维也纳举行了首场钢琴演奏会,然而,不幸再次降临,他的听力出现了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彻底失聪了,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对音乐的追求,在失聪之后创作了大量的音乐作品,期间也受到了很多的磨难,贝多芬都坚强的承受,用自己坚强的意志与厄运对抗。

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要有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住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一句充满豪情的话可以概括他的一生,这句话也成为一切勇敢人的座右铭:“唯其痛苦,才有快乐!”

第4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作家林格伦有一本十分好看、充满童趣的'书,那就是《长袜子皮皮》。他生动得描写了皮皮在维洛古拉里有趣的七彩生活,充满了童趣。他把皮皮描写得栩栩如生,仿佛她就在我们身边一样,也把那里的风景描写得如诗如画,让人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女孩皮皮独自一人在维洛古拉住下,和杜米、阿妮卡成为好朋友,每天在一起快乐地玩耍。一天,皮皮在海上失踪的爸爸突然来看她,爸爸已经成为一个小岛的国王。于是,皮皮带着她的两个好朋友跟随爸爸一起去了那个小岛,在那里,他们又结识了许多朋友。最后,他们三人又回到家乡,开始了以前的那种快乐生活……

皮皮是一个友善的孩子。虽然力大无穷,但是从不欺负别人,还乐于帮助别人。我们也应该向她学习。可是,在生活中,以大欺小的人并不少见。体育课上踢足球,如果六年级的学生也在踢,他们就会霸占操场,不让我们踢。这种以大欺小的行为真不好!

皮皮还是一个自理能力很强的孩子。她一个女孩子,竟能独自一人生活,并且把家整理得井井有条,真是不可思议。我们在家的时候也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培养自己的自理能力。

看完这本书后,我想,我应该做一个像皮皮那样不欺负别人,有自理能力的人。

第41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童话就像一座幻想城堡,茫茫大海中的一盏灯塔。读《安徒生童话》,风格朴素清新、语言生动优美,充满着乡土气息。安徒生用童话表达了他人对间的爱。

一个个绚丽多彩的童话故事充满了无穷的神力,能把我们的眼睛拉过去,看完了还想再看一遍,拿起了就舍不得放下。它在我们的心中播下了种子,生根、发芽、开出了美丽的花儿,结出了果子。

童话是回味无穷的,在《安徒生童话》里,我最喜欢《沼泽王的女儿》。故事的内容是:在一个沼泽地附近,住着一群鹳鸟。一天,鸟妈妈出来找吃的,看见三只带着王冠的天鹅飞向了沼泽地,这三只天鹅原来是埃及国王的三个女儿装扮的。国王得了重病,小女儿做了一个梦,一位仙女对她说“只有到丹麦沼泽地去采一种莲花,并把它放在国王的胸前,才能治好国王的病。” 于是小女儿和姐姐穿上天鹅羽衣去了沼泽地,两个姐姐害怕掉到里面再也出不来,就返回了埃及。只有小公主不顾生命安危留了下来,掉进沼泽里以后,见到了沼泽王。沼泽王既感动又同情,愿意帮助她,送给她一朵莲花,原来那朵神奇的莲花就是沼泽王的女儿。小公主和沼泽王的女儿在鹳鸟夫妇的帮助下,安全到达埃及王宫,终于治好了国王的病。

我们也要像小公主和沼泽王的女儿一样,做一个勇敢、善良、热心帮助别人的人。

第42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邻居家的小男孩是我家的常客,差不多每天都要跑来向我报告幼儿园的新闻,或者显示显示他学会的新本领。一天,他来到我家,从桌子上拿起一把小刀,又向我要了一只苹果,说:“大哥哥,我要让你看看里面藏着什么。”

“我知道里面是什么。”我瞧着他说。

“不,你不知道的,还是让我切给你看吧。”说着他把苹果一切两半。我们通常的切法是从顶部切到底部,而他呢,却是拦腰切下去。然后,他把切好的苹果举到我面前:“大哥哥,看哪,里头有颗五角星呢!”

真的,从横切面看,可以清晰地看出,苹果核果然像一颗五角星。我见过许多人切苹果,他们对切苹果都不生疏,总是循规蹈矩地按通常的切法,把它们一切两半,却从未见过还有另一种切法,更没想到苹果里还隐藏着“五角星”!

苹果里藏着五角星,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他。他一直在那里,等着心思灵活的人去发现他。生活有时就像苹果里的五角星,如果你一直拘泥于陈规,而没有勇气和创意尝试新的生命的另一种宽广,那颗小星星也会永远藏起来,让你错过人生的彩绘。

第43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洋七先生与他的外婆一起度过的那八年时光。在物质缺乏的时代,作者从外婆身上感受到的,是乐观的力量。

外婆的一生经历贵族的光彩和失去丈夫后独自抚养七个子女和一个外孙的艰辛。在生活的巨大落差面前,乐观的态度让艰苦的生活变得快乐,她说:“穷有两种:穷的消沉和穷的开朗。我们家是穷的开朗。”于是,在贫穷的日子中,作者一样感受到了幸福,这也许便说明了前言中的“幸福不是金钱左右的,而是取决于你的心态”,正是乐观的心态带来了幸福。 作者洋七先生曾是作为棒球特招生进入棒球强校广陵高中,怀有成为职业棒球手的梦想,但却在高二时因伤未能如愿,极大的失落中,他选择去闯荡天下,应聘歌手、汽车修理工、出租司机等职位一一失败。乐观的心态又给了他力量,从跑龙套做起,终于成为喜剧泰斗。

任何时候都能开朗乐观的孩子与"欺负事件"无缘。如果被别人说到痛处比如"肥蛋"、"穷光蛋"等,你或许会受到伤害,但是,以前的孩子具有将这些难堪转化为笑声的开朗与坚强。 "穷光蛋!""你说什么?如果不服气,你也做做看呀。你想做穷光蛋还做不上呢。"

外婆给我们的,便是这样一份精神财。

第44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第45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十分感动,孤儿院的女孩竟然能成为全校第一,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条件这么好的人不能学好呢?

安妮是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被母亲抛弃了,在一家人要想孤儿院领养一位男孩子作为帮手,结果却不小心带来了她,当她要被送走时,家里的助手都很不舍得,于是他们用自己的财产来抚养她,她从小是一位爱说话的人,她异想天开,很有幻想力。她在绿山墙认识了一个新朋友——戴安娜。于是,她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书中,我们会被安妮的想象力、好奇心和超常的思维所佩服的五体投地:幽暗的森林因为自己的想象而变得神秘阴森。在他的生活中,她明白了不能有太多想象,不能粗心大意,同样,看这本书就像在翻阅一本记录了安妮·雪莉成长的故事书,她在成长,我们也在成长。你能想象得到吗?从勇敢顶嘴的小女孩长成一名亭亭玉立的少女,从不听话的小女孩长成一位乖巧的少女……她用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女王学校,并拿到了学校的第一名,成为了万众瞩目的女孩。

看完了这本书,我的求知欲望更高了,我真希望能成为安妮啊!她那么活泼、大方、开朗,那么好学、积极、向上。她应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榜样。作文

第46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我从一年级到五年级,读过的书很多,却没有一本让我有着深刻的印象。如果真的要在读过的书中选一本印象最深刻的,那莫过于今年五年级读过的《青铜葵花》了!

看《青铜葵花》时,我无时无刻不为他们的亲情所感动。它主要介绍了乡下男孩青铜与城市女孩葵花成啦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在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一起长大,并且一起经历啦各种各样的事情,如青铜一家编芦花鞋、教青铜识字、发生蝗灾、奶奶的死等等,让青铜葵花在不知不觉中产生啦浓厚的感情。当葵花要被城里人接走时,葵花哭泣着不想走,而妈妈、大麦地的人都舍不得葵花走,他们早已把葵花当成青铜家的孩子,在最后,青铜没有哭,也没有闹,他只是整天的发呆,并且喜欢独自一个人钻到一个角落里。青铜无声无息地躺在地上,不知过了多久,他醒了,他看到了葵花正向他摇摆着手,他张开嘴巴,用尽了平生力气,大喊一声“葵—花!”泪水泉涌而出,当时阳光倾盆、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大又圆,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空中滚动着的那轮金色的天体……

在这里,我感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亲情!他们浓浓的亲情感动了我。青铜葵花虽穷,但掩盖不了那一颗颗善良的心。我看完了《青铜葵花》,心里满是感动……

第47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有一种力量能使人不断地进步,有一种力量能让人不断地完善自我,这便是梦想的力量。许多人,开始时都有自己似乎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但为了早日能实现这个梦想,而不断地努力着、努力着……

我曾经看过一本叫《根鸟》的书,里面的情节十分动人。

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少女到悬崖边上采花,一不小心掉进了大峡谷中,之后她便常常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数都数不完的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下定决心以梦为现实,度日如年的穿过了他的成长阶段,在恍惚和迷乱,清醒,执着,一往无前,最终找到了悬崖边上采花的那个少女。

虽然,这不是现实失活中的故事,但也能激发了我的理想。于是,我下定决心: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我对能当上一名老师是多么迷恋啊!看着老师站在讲台上,为我们分析题目;帮我们能更快地理解题目,我心里是又羡慕又妒忌。虽然我知道要当一名老师不容易,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更不容易。老师就如同一只点燃点蜡烛,在墙角默默地流泪,但当看着自己手把手教出来的学生考上名牌大学时,心里又是多么骄傲,多么自豪。

成为一名作家是我的梦想,但我要不断地努力,使梦想早日不再是梦想。

第48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感触颇深。

主人公鲁滨逊是英国人,出生于17世纪中。他从小就喜欢探险,在他19岁那年,他不顾父母的反对和阻拦,过上了航海冒险的生活。一天,暴风把鲁滨逊所在的船只吹翻了,鲁滨逊没有被淹死,但他漂流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

鲁滨逊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他开始尝试自己建造房子,开垦土地,种植粮食,圈养动物,修建船只……他靠着顽强的毅力和惊人的智慧,在这个孤岛上足足生活了28年!最终回到了故乡。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对主人公鲁滨逊的智慧和毅力感到深深的佩服,他是有多么大的毅力才能在这个孤岛上生存下来啊!设想:假如是我,我能在这个孤岛上生存下来吗?我能像他一样不放弃,寻找生的希望吗?我能像他一样自力更生吗?答案是:不能。想想我自己,几乎一点自理能力都没有,早上要妈妈叫我起床,不会梳头,不会洗衣服,家务活也很少干,连煮饭都不会,想想都觉得惭愧。我和鲁滨逊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

我想: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首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麻烦爸爸妈妈,自己梳头,自己洗衣服,自己叠被子,自己上学,多做一些家务活,提高自理能力。还有,我们在困难面前也要向鲁滨逊学习,不畏惧,不退缩,勇敢面对困难,克服困难!

第49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看着那一篇篇动人的童话,我仿佛来到了一个个不同的世界里,那惊险的情节让我提心吊胆,担心每一个人物的命运;那圆满的结局使我欢呼、雀跃,永远都喜欢那句“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不要去理会光阴的流逝,童话将一直是我最爱的主题……

《安徒生童话》的一张一页,都让我懂得了世界上的“真、善、美”。我多么希望世间可以充满了无私的爱,那这个社会将变得多么和谐,不会再有更多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让爱伴随着风儿吹进每一个人的心田吧!

《皇帝的新装》让我看到了这世上的虚荣和愚蠢,也让我懂得了只要有一颗纯洁的心,就能够打破这那一个个虚伪的谎言。我多么希望当皇帝在大街上展示他的“新衣”时,可以多一些诚实的人,指出这离谱的错误啊!

《丑小鸭》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狂风暴雨的洗礼,才可以看到绚丽的彩虹。丑小鸭也是经历了挫折的磨练,才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这不也验证了一句古话:“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我希望将来也能像丑小鸭一样,经过一番雕琢,从一颗普通的石头变成精美的玉器。

童话,如同太阳一样,照在身上,暖在心里;童话,如同棉花糖一样,吃在口里,甜在心里;童话,如同春风一样,吹在脸上,飘荡在心中……

第50篇:五年级作文读后感

今天,当我学习了最后一分钟我从心里感到无比的高兴,因为香港同胞在殖民统治下的悲惨生活终于结束了,同时,我也为香港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而感到无比的自豪。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但香港却被那可恶的英国侵略者给占领了。这使我联想到了:“那个时候的旧中国是多么的弱小,英国是多么的强大无比,横行霸道,为所欲为的”。

我看见“虎门上空的最后一缕硝烟,在百年后的最后一分钟,终于散尽。”在1839年,林则徐带领地方官员,在虎门烧掉了毒害人民身体的鸦片。如果不烧掉,那还会毒害多少中国人的生命呀?我的脑海里仿佛浮现出了多少中国人民那痛苦的呻吟声。

“当一纸发黄的旧条约悄然落地”我仿佛看看到了中国人人民一齐欢跃起来:“我们终于不用再受那些英国人的侮辱了,我们拥有了自己的领土了,终于摆脱了那些发黄的旧条约了。读到这儿,我感到了无比的高兴。

香港在1997年7月1日这一天,终于结束了受英国政府的压制,带着祖国人民的喜悦,回到了祖国母亲的怀抱,如今,我们最可爱的香港回家了,香港,你可算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几十年来,侵略者在你的土地上蛮横无里,为所欲为,到处杀人放火,奴役香港人民,今天你终于摆脱了那些已经发黄的旧条约了,你回到了自己的温暖的美丽家园,现在你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在香港回归后更加繁荣了。香港回归与内地的联系不断增强,在香港企业内地,投资与经济贸易的同时,内地企业纷纷赴港上市筹资。目前,内地香港达2000多家,总资产达到2200亿美金。内地企业与资本已成为香港经济繁荣的另一支撑力量。

希望香港的明天会更美好,更加繁荣富强。这是我发出衷心的祝福。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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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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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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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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