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
书就像那不起眼的小石头,由于它们的碰撞可以摖出火花;就像那一点点的火,可以点燃一支蜡烛;所谓那支蜡烛可以照亮出一条光明的路,使我们勇敢前进········
在每一小句的句子中,都蕴含这许多的奥妙,比如拔苗助长这一则寓言,这篇故事引导着我们急于想要收获,反而是一无所有,想收获就必须耐心等待。
读了这篇后,让我想起了另一篇寓言守株待兔,这篇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坐以待毙,想收获,就必须要付出一定的汗水和努力。
读书不是扫阅;读书不是做做·········每本书的每个故事都记录着我们的道路,它将是我们未来的启迪。
读书心得作文2
我喜欢经常翻阅家里的《论语》,其中有一句大家都很熟悉的话对我的感触非常深——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孔子站在河边说:“流逝的日子呀,象水一样,昼夜不停。”孔子在河边,一定是先抬头看天,看到斗转星移,昼夜交替,一天一天过去了,想到花开花落,四季交替,一年一年过去了。再低头看看河里的流水,昼夜不停地流,一经流去,便不会流回来。这时孔子眼中滚滚奔流的江水,它不只是一种自然现象,其中流淌的还有挽不回留不住的光阴。所以李白有一首诗: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感叹时间像水转瞬即逝。
我们有时是这种感觉:时间过得真快啊!像水一样快。当我们和朋友相处愉快,天南地北地谈论事情的时侯;当我们很开心的时侯;当我们很认真地听课的时侯;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今天就变成了昨天。有时是另一种感觉:当我们玩电脑的时侯;当我们只做一些无聊的事情的时侯;当我们在课堂不认真听讲的时侯;时间过得真快。就在我们后悔自己老是浪费时间,讨厌自己的时侯;时间又过去了。就像水一样,在我们不知不觉时刚流来的水就又流走了。我们的时间每天一秒一秒地流逝,世上没有一件事不用时间啊!从我们出世以来就天天与时间赛跑啊!所以我们要懂得好好利用自己的时间,也好好珍惜别人的时间。不要再让时间像流水一样无声无息地流走了!
读书心得作文3
今年五一假期,我和妈妈一起共读了圣埃克苏佩里写的《小王子》。这本书不但讲述了一个既美丽又伤感的故事,还告诉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我非常喜欢它。
《小王子》所讲述了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美丽、骄傲的玫瑰花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缓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读完这本书,我被小王子深深地感动了,他为了他的玫瑰,请飞行员给羊儿带上了口罩,把他锁在一个箱子里面,他为了能再次见到他的玫瑰花,他竟然相信了蛇的慌话,甘愿被剧毒的蛇咬上了一口,而促使他一定要回去照看玫瑰花难道仅仅是他对玫瑰花的思念吗?不,不是,还有他那坚持不懈的动力在支持着他,他才下定决心要回去。
在妈妈的提问和指点下,在《小王子》中,我还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它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太爱小王子了,因为他真诚、善良、有责任心。我真想跟小王子一起住在B612星球。而要做21世纪接班人的我,也要更加努力,更加坚持不懈,更加勤奋。
读书心得作文4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一个小女孩因为家庭贫困,没有钱买书,而等放学后到书店里去悄悄地偷读,还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有时肚子饿得咕咕叫了也舍不得放下书;脚站酸了也不休息。她这种如饥似渴的读书精神值得我学习。想想现在我们,爸爸妈妈把书买到家里来让我们看,坐的是沙发,左边摆水果,右边放饮料,饿了就吃,渴了就喝,我们却坚持不了多久,最多也只有30分钟。好看的动画片开始了,就憋不住要去看。小伙伴来叫去玩,自己也忍不住丢下书去玩了。我们这种学习态度和小女孩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啊!
我想:我们现在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学习条件这么好,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像小女孩一样用心读书,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书心得作文5
开卷有益,这是我自己阅读的最深的体验。从古代的“唯读书高”到现在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都能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
还记得曾经自己是如何厌倦读书,偶尔翻开一本书,也只是随便看看,没有耐心去品尝书中的精华所在。
无事可做的时候,我会出去玩。要么去购物,要么听音乐,要么在家玩游戏,做一些让自己快乐的事情。时间久了,便觉得得这些娱乐及其无聊。
于是,我站在窗前凝视着外面的世界,眼睛呆滞,内心空虚,就像《西游记》里的无底洞,不知道该干什么。
一次偶然的机会,和妈妈一起去书店买复习资料。当我看到别人如此专注于阅读,我被他们的专注所吸引。我也随便拿起一本书开始读。书中的故事很有趣,让我忘记了时间。
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过来对我说:“我给你买这本书。”至此之后,我喜欢上书籍。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我发现书籍的好处越来越多,它不仅可以缓解情绪,还可以让自己学习一些新的知识。
在书的海洋里,我似乎是一条的小船,永远达不到彼岸。
一开始,我只读一些小说,比如《三重门》那样的,但是后来我发现读了太多类似它的书,不是有点无聊吗?应该更改要阅读的书。
但最后我没有买任何其他东西来读。还是买了这方面的书,这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事实上,不同的书带给人的收获往往是不同的。你可以多读各种各样的书来增加你的知识。并且可以增加不同的兴趣爱好。
阅读现在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天一定要有一段时间来读书,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读书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当心情烦闷的时候,读书可以使自己心情舒畅,随着慢慢品味阅读心慢慢变得平静,一句话,读书给人的好处太多了,所以我喜欢读书。书是我忠实的朋友!
读书心得作文6
读书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事,因为书可以给你带来欢乐、感动,甚至悲伤,甚至愤怒,书像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梦,又像是一只只载着希望、梦想的小船,在记忆的波涛上航行,书中讲的是一个个不同寻常的人生,讲的是一个个发人深省的道理,讲的是一个个不为人所知的秘密所以我没理由不喜欢读书,我爱读书,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书是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情操、丰富人的感情、增长人的见识的,所以只有博览群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我最喜欢读的书的类型有童话、侦探、探险和科幻等小说。因为侦探令人如饥似渴、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果,而结果往往出乎意料;探险情节激烈、令人热血沸腾,还可增长知识;科幻小说令人对未知世界、神话领域充满好奇、猜想,令人回味无穷。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童话,不过并不是《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的童话,而是像《绿山墙的安妮》那样有生活背景的一本或一套书,它们不仅可以给我带来幻想、希望,还像烈暑中一汪甘甜的泉水,滋润我的心田,带来无限美好的对未来的憧憬。
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刚才提到的《绿山墙的安妮》,书中的画面精美无比,“悠闲的旷野”、“紫罗兰瀑布”、“仙女的水泡”,只听名字就能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当然,这些名字全是由充满丰富想象力的小安妮想出来的,她的感染力也是无可比拟的,“只要有她在,哪
家都不会寂寞”。
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是《亚森?罗宾探案集》系列,其实亚森?罗宾是一个侠盗,他的聪明甚至超过了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这在书中是有记载的。他不仅睿智,还风趣、幽默、英俊,他还可以通过化装,任意变成警察、医生、侦探、贵族??且看不出破绽。所以作品中,他大多数是去破案,而即使作案也一定是不留痕迹的,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但却是虚幻的人物。
而著名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探险小说,书中讲述了许多关于瑞典的地理、历史和传说,描写了许多瑞典美丽的风景、文化、古迹、建筑,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有这些书陪伴着我,所以我每天都不寂寞,即使是梦中也会出现安妮欢快的笑容、亚森?罗宾坚定、勇敢的眼神以及漫天的樱花??
读书心得作文7
书,看似简单一字眼,但它是智库,是人类博大智慧的载体。
记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说过: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广博而精深的知识,就可以分辨真伪,区别高低。书中的海伦,双目失明。她的世界是不见光亮,但她却身残志坚,求知强烈。书使她燃起生命之火,知识使她焕发生命之光。她是书海的一座灯塔。
书,是宝贵的财富,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就是知识,知识就是力量,它的传承创新,推动人类的脚步不断前进,促进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不断提升。如果没有书,世界是单调的,哪有五彩缤纷;没有书,世界是愚昧无知,哪有文明进步;没有书,世界将一片死寂没有活力……
书是知识的海洋,博大精深广阔无垠。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持之以恒,循序渐进地求知。父母常对我说:“读书就像吃硬东西,要有啃的精神,细嚼慢咽,消化吸收,不能囫囵吞枣。我深深地记住这一句话,在学习中逐步领悟。记得一次回老家,在陈旧的书柜里翻了一本《红楼梦》。厚实的纸张陈旧的气息,我如获至宝,拍打几下然后在太阳底下小晒一番。紧接着粗略浏览一番,然后用几天时间仔细阅读——虽然是低年级理解能力差难以真正读懂,但我是从书中得到不少启示,领悟出一些人生道理。书中所描述的是一人大家族从繁荣昌盛向家破人亡的败落过程。我深深地感受:人生只懂得琴棋书画吃喝玩乐,极尽雍容华贵终归逃不脱厄运的惩罚。一大群养尊处优整天不思进取只知吟诗作对,不学无术终被时代淘汰。如“病态美”林黛玉、无所事事娇生惯养的贾宝玉等,他们只图享乐,不真正学习,不思进取,井底青蛙,因而从短暂的生活喜剧转为漫长的悲剧。他们的人生过程是一个时代、家族的真实写照——不真正读书掌握知识的结果终将恶梦成真。
要读书,读好书,虚心学习,充实自己的知识,发奋图强,才能让自己进步。否则,优越的条件或为人生悲剧的序幕,或为人生泯灭的坟墓。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是如此。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边苦作舟”。朋友位,你我应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和美好的学习环境,不懒惰、不急躁,努力读书,丰富知识,让自己人生更加精彩,为社会前进作充分准备。
读书心得作文8
书,就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在别人眼里,它却就是比精神支柱还要宝贵的东西。
著名文学家高尔基先生曾说过:“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对人类就是多么重要!
在浩翰的书海中,我们一次次地吸取着书的精华,一次次地参加书的圣会,这让我们更加飞快成长。
在这一年中,我们学校开展的书会,越来越多,这让我们能更加在书的沐浴中成长。
像在今年,我们每个班每个星期都会开展一次:读好书,记笔记的活动,每个人都有一本小本子来记载自我从树林中挖掘地任何宝贝。我的小本子上,虽然有些笔记还没摘抄完,但就是我还就是懂的了一些道理:一个人要有自信不然任何事也做不了。小本子虽然看起来小,可在我眼中它却就是自我的知识宝库。在我需要帮忙时它会伸出援手;在我骄傲时它会给我劝说。总之,它就是独一无二的。
在书海中,道理就是心罗棋布的:勤奋学习的道理;关爱老人的道理;孝敬父母的道理;爱护环境的道理。让我们能好好做人的书很多,很多。我们也将在书的海洋中继续前进,前进!
最后,我把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先生的一句话赠给大家:“书籍就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读书心得作文9
挫折,在人生道路上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不应该一遇到挫折就气馁。对待挫折应该保持一种乐观情绪,这样才会由失败走向成功。这是我从读书中
《丑小鸭》讲的是,一只母鸭孵化出了几只小鸭,可是,最后孵出的那只小鸭又丑又难看,所以受到大家的排斥,成为全体鸡鸭嘲笑的对象。过了几天,丑小鸭实在受不了,就离家出走了。外面的世界也没有让丑小鸭感到高兴,被老母鸡、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差点儿被猎人打死,被猎狗吃掉。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来自它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故事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感到高兴,而且被丑小鸭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而换来的幸福所感动。
《野天鹅》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艾丽莎是个柔弱的女子,但她却战胜了比她强大得多,有权有势的王后和主教,救出了被王后魔法变成天鹅的11位哥哥。她的成功是靠她的勇气、决心和毅力。面对主教的诬陷和要把她烧死的惩罚,她也没有放弃斗争,一直坚持到最后一分钟,终于完成了她的工作。一个人只要有勇气和毅力,一定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艾丽莎用勇气、决心和毅力换来的幸福,难道不令我们感动吗?
看着那一张张浸满了努力、勤奋的奖状,欣慰、自豪的微笑在我脸上荡漾开来。别人看见,或许会羡慕,或许会称赞。但只有我自己知道,张张奖状是那么的来之不易。它记录着我的辛酸苦辣。
童话中的主人公丑小鸭和艾丽莎跟我们的生活何等的相似啊!所以,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成长的道上,难免会有一些挫折,但是我们要相信,挫折过后,一定会得到幸福。
[评语]小作者读书有个好习惯——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进行体验、感悟。从某种意义上说,成人比成才更重要。小作者能把童话中的主人公与自己的生活进行对比,得出”在成长的道上,难免会有一些挫折,但是我们要相信,挫折过后,一定会得到幸福”的深刻道理。我想,这一道理对小作者一定能享用终身。此外,文章能围绕主题,用对比、叙述、议论等表达方式进行表达,对于一个五年级的学生来说,确实不错。随着小作者年龄的增长,我们应引导她阅读不同体裁的文章,以扩展她的知识面。
读书心得作文10
进入高段,我的作文明显进步了,不是自夸,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我是个有好事乐于共享的人,所以我想把自己的一点感受诉至笔端,与同学们分享,若参考借鉴的价值,我会感到很荣幸。
我是个名副其实的书迷,进入高段后,我的课余时间几乎都被看书占用了,而且还乐在其中呢。我除了买书看,同学之间借阅,也经常直接去书店看,还喜欢在网上看。至今,我已看了不少书了,收获还真不小呢!
玄幻魔法类,可以培养想象力。天马行空的构思,离奇的各种剧情,让你深刻体会“只有读者想不到的,没有作者写不到的”情境。
在结合阅读开展小练笔时,要求想象的内容你就会觉得容易很多,因为你过目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内容,还有什么想不出的呢?
代表书名: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武动乾坤》,沧月的《星空》《曼珠沙华》,唐家三少的《神印王座》,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萧鼎的《诛仙》……
都市校园类可以培养幽默感&下一秒的反应力。前一秒的欢喜,后一秒的悲伤。笑到你肚子疼,哭到你眼泪干!“初读者”肌肉抽筋,“久读者”处事不惊。哪怕再难接受的事情,等你变成“久读者”后,也会风轻云淡,听后淡然一笑。这些书的词里行间,无不透露着那份幽默,爆笑,绝对可以让你“十年少”!
代表书名:《重生追美记》《很纯很暧昧》《校花的贴身高手》鱼人二代……
令人思考、耐人寻味类,说白了就是长脑子的。等你看了那些上万汉字组成的书后,你绝对会感慨万分,有的时候,估计还会感谢命运没有那些人坎坷,更加热爱生活,写作文也会富有深意。
代表书名:郭敬明的《小时代1.0折纸时代》、《小时代1.5青木时代》、《小时代2.0青铜时代》,董晓磊《我不是聪明女生》1-2,楚惜刀《魅生》1-4,江南《龙族》1-?,沧月的《羽》1-?……
我觉得这些作者的书很值得我们一读:江南的书、沧月的书、唐家三少的书、南派三叔的书、鱼人二代的书、郭敬明的书、萧鼎的书、郭妮的书、海豚听风的书、淮安贝勒的书、夏日紫的书……
另推杂志:《读者》(大家都知道的)、《天使》(绝对的经典)、《漫客》(别以为是漫画集就不好,里面好多漫画都富有哲理性的!)
我从自己不成熟的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为此就要认真思考
《搜神记》读后感1
《搜神记》是一本文辞极其优美的小说。树下野狐是北大文学专业出身,语言功力极强。每章开头结尾的情景描写无需多言,我每次都是抄的这些。《搜神记》第一部我完整不漏地看了至少4遍,导致我的
《搜神记》是一本关于爱情友情以及世界观的书。热情似火却只能敌对的雨师妾,清丽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射仙子,痴情不悔乖僻反复的纤纤……每个男子心中所有完美女性都能在这里找到。而骁勇善战木讷情义的蚩尤,谁不想有这样一个兄弟?本书用虚构的情节,以最浪漫的方式,将每一个人物刻画得有血有肉。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他们,还改变着我们的世界观。
读此书以前,我不懂这世上有如此的爱恨情仇,不懂这世上有如此的阴谋诡计,也不懂,什么是刹那芳华,更不懂,世界是这么的精彩。它给了我一个梦,一个遥远却又能触及的梦。
《搜神记》教会我感动。我已经有七年未读此书,但是书中的情节人物,基本都存在脑海里,每每想起,都会唏嘘不已。我虽然是个男的,但是看此书的时候可真没少流泪,爱恨情仇能写到此番地步,我真的服。姑射对拓拔真情流露的那段,这真的就是我心中最美的爱情。一个男的哭哭啼啼确实有些不妥,但是我真的很容易被感动,在此书以后。
《搜神记》是一本让人成长的书。从龙神对拓拔的那句“若无呷蜜意,切勿攀花枝”到为雨师大战双头老祖,一个男孩成为男人。烈烟石从打开心扉爱得去熔岩喷薄,再到破开心锁,向死而生,爱也是牺牲。当晏紫苏背着蚩尤走过天涯,又到海角,有那一声呆子,又有什么可以后悔的呢?
这是杂志给以的评价:“《搜神记》不仅继承了《山海经》《西游记》《封神演义》等中国古典作品的优秀特质,更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调再现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洪荒时代,重构瑰丽雄奇的中华神话。其思想之浩瀚、行文之奇诡、文笔之瑰丽、言辞之诙谐、情节之跌宕,已使其从纯粹的娱乐式的赏析中跳脱出来,令人不得不叹服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而作品本身亦成为奇幻文学史上不得不浓墨重彩书写的一笔。这其中,读者可以看到武侠和玄幻前辈的身影,而少年人的无羁想像和豪放心灵,更加使其青出于蓝。
《搜神记》读后感2
这本书总体水平不够,觉得只有三篇感觉还可以,其他的几篇水平急转直下,越往后越觉得是应付。《圆觉》、《瑜伽师》和《草木很美》那几篇简直是不知所云惨不忍睹。冯唐总是试图在短篇小说里继续探讨肉身与灵魂、欲望和佛法,无奈写作水平不稳定,有参差不齐之感。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直喜欢某位大咖歌星的音乐,特意P颠儿地大老远买来他的正版专辑来听,遗憾制作公司只是为了赚钱和装B,成品不够精良。毕竟大咖名气太大,里边多少还有个一两首经典的压轴歌曲让人欣赏喜欢。遗憾其他夹杂的歌曲只是普通得欣赏和了解一下就好,不能足够传唱。
第一篇《二十岁的你》比较不错。话说冯唐经常在他小说里放置彩蛋,让喜欢他的读者猜测他的意图,这个彩蛋相对简单,之前《万物生长》及其他文章亦有记叙他与某位业内高端神秘御姐的真诚情感故事,这篇最新的短篇小说又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记叙和抒情这段不伦恋,冯唐试图从女性角度来写一封信,遗憾怎么看都觉得是男人代笔,虽有温柔,却无法真的做到女性骨子里的敏捷精致细腻,模拟之态过重,太假。说白了,就像男妇科大夫帮女病人写的病例,隐约中有消毒水的味道,也就是这样了。
冯唐是聪明人,等事隔多年被甩以后再回味这段不伦恋情时,他用了一句话作为结尾:“所有命运中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码”。的确,冯唐和那位神秘御姐都是高智商高情商的高高手,真挚美好情感之外,多少还会有一点点其他部分的利用和考量。
也有一些灵性的句子,比如描绘神秘御姐腰间有孔雀羽毛的刺青所隐含的寓意:“翅膀正在收拢,合上,变成腰间的刺青”,这段很有画面感很精彩。
第二篇《一项体育运动》,冯唐和他的知己艾丹比拟寒山与拾得深度交流的故事,我这才想起曾经看过若干期冯唐主持的《搜神记》这个网络电视栏目,冯唐找他所熟悉的高端大咖,随便饭局、游戏、辩论,探讨工作生活事业人生,感觉还算有趣,等栏目办完之后,冯唐就回去并掺杂些自己的私货写书,这真TM鸡贼,和兄弟朋友在一起玩玩闹闹吃吃喝喝做了电视栏目,尽兴了在网上播出了,又回头顺手写些乱七八糟的文,集合成书,还用文章提及兄弟互相吹捧一下,自己爽了又赚钱,这样太TM过瘾了,我这些SB读者买来读后才恍然大悟。
又及,这篇结尾采用问卷式,每当看到普鲁斯特问卷,一直让人感动。
《黄昏料理人》讲的是一个厨师的故事,也仿佛是讲冯唐自己,有趣,但总体还是一般。再往后《强光点》提及了玩手机的罗永浩,可见冯唐战略投资高瞻远瞩,不光看出罗有水平,还给了罗永浩极其重要且非常有用的意见和指导,比如他很早就建议老罗做空气净化器,这个月老罗竟然真的做了。《黄昏料理人》大概有所描述天妇罗之神早乙女哲哉和中国弟子张雪葳,那个视频也有看过。话说我小时候也去河里捞鱼回家处理好后抹上鸡蛋面粉,油炸出来的效果也还不错。至于《瑜伽师》还有《草木都美》,或许有懂得他的人能看明白吧,我觉得真是很是一般,还不如那些网络写手。
读完之后,越发觉得冯唐的短篇小说水平不行,情节驾驭能力太差,只是为了表达他潜意识中的一些自由想法和幻想罢了,人物性格、对话、情节太过单薄主观,故事立不起来。有的时候还不如网上小说,他只是名气太大了吧。
总之认真研读之后,还是觉得他的杂文牛B,独步天下,短篇小说虽然有些想象力,遗憾真的还是很烂。
《搜神记》读后感3
《搜神记》不仅继承了中国古代幻想作品的优秀特质,更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触再现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蛮荒时代,重构瑰丽雄奇的中华神话。其思想之浩瀚、行文之奇诡、言辞之有趣、情节之跌宕,已使其从纯粹的娱乐式的赏析中跳脱出来,令人不得不叹服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而作品本身亦成为奇幻文学史上不得不浓墨重彩书写的一笔。这其中,读者可以看到武侠和玄幻前辈的`身影,而少年人的无羁想像和豪放心灵,更加使其青出于蓝,从而奠定了作者新生代两大奇幻天王之一的至尊地位,成为东方新神话主义奇幻的开山之人。
《搜神记》的故事发生在炎帝、黄帝所在的蛮荒时代。那正是群雄逐鹿中原之际,神农氏、皇帝、蚩尤、西王母、刑天、祝融、赤松子……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尽数登场,不仅有英雄游侠、妖女灵兽、奇门异术,作品对亲情、友情、爱情及恢宏的战斗场面的描述亦丝毫不逊于古今之大家。
《搜神记》不仅继承了《山海经》、《西游记》、《封神演义》等中国古典作品的优秀特质,更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调再现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洪荒时代,重构瑰丽雄奇的中华神话。其思想之浩瀚、行文之奇诡、言辞之有趣、情节之跌宕,已使其从纯粹的娱乐式的赏析中跳脱出来,令人不得不叹服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而作品本身亦成为奇幻文学史上不得不浓墨重彩书写的一笔。这其中,读者可以看到武侠和玄幻前辈的身影,而少年人的无羁想像和豪放心灵,更加使其青出于蓝,从而奠定了作者新生代两大奇幻天王之一的至尊地位,成为东方新神话主义奇幻的开山之人 汪洋恣肆,源于神话,更胜神话,构思巧妙。人物鲜活生动.
《搜神记》读后感4
前几天,我又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文言文的《搜神记》。
《搜神记》是晋人干宝编着的一部志怪小说集,收录古代及当时流传的各种神仙鬼怪故事,意在说明神仙之道实有,鬼怪之事不诬的有神论观念。
关于《搜神记》中神仙鬼怪是否存在,我并不确定。但是我更相信科学,而不是民间流传的故事。但有一点我相信,就是里面的动物报恩故事,比如苏易为老虎接生,老虎报答她的故事。或救蚂蚁而得到回报的故事等。这些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帮助别人就会得到好的回报,当然恶也有恶报。
《搜神记》中的故事虽然我不大相信,但我还是很喜欢看,它是一本好书,里面的故事带给我们很多启发和教育意义。
《情人》读后感1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情人》读后感2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情人》读后感3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小说”。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小说”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爱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终于彼此牵手,开始幸福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起。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爱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小说。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幸福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可以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来爱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后来呢?
后来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返回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己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己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后来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知道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字,她没有。
当爱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面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爱情当作结局的言情小说,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小说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爱,以及最重要的:一起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爱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情人》读后感4
《情人》其畅销之剧足可与《飘》相媲美。一个饱经风霜的女人在白发暮年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居然有力量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动人心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人间少有的奇迹。她在作品里所表现的那种伤痛,那种无助,那种绝望,那种爱到尽头的孤独,使人流涕,使人痴迷。那是一种无法理解但可提察的苍茫恒源的美丽,也是最能震撼读者心灵的核心所在。
一九八零年夏天,杜拉斯六十六岁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走进了她的人生,与她共同编织了她一生中最神奇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泪流满面,我被他们那种超俗的爱恋所感动。现在社会情人是一个贬义词,是说有家庭人的情人。而杜拉斯和她的情人都是无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其实他们是一种事实婚姻吧。在我心里他们是真正的夫妻。一对男女可以超越年龄的约束和世俗的压力而生活到一方老死真让我感到情爱的伟大与神圣。现在的男人追求的是青春与美貌,寻找的是肉体的刺激与享受。杜拉斯的情人—扬·安德烈他所追求的是情、是杜拉斯灵魂的美、是杜拉斯的奇异的思想和超人的才华、是杜拉斯人格的魅力!
现在的女人追求的是男人的钱财、男人的权势利益,追求的是物质上的享受。谁还会再为爱情去树立丰碑,坚守一块心中的乐园?男男女女活的好现实,非常现实的活着,平淡了就出去风风火火的玩一玩;家庭是家庭,恋爱是恋爱,分的清清楚楚,又有几人能把爱情进行到老,恪守到死?唯一与忠贞只是嘴边的一个遥远的童话。
在我眼里,情人—杨·安德烈是一位真正的懂得爱的男人,杜拉斯一个快七十岁的女人即使再会保养再显得年轻也不会有少女柔嫩的肌肤和充满激情有活力的身体了。他爱的是她的才华他们在一起的动力是两颗心的交融,心灵的吸引。现代人又有谁还会为品行的高贵,灵魂的纯洁而感动呢?
亲爱的朋友,我为他们高歌!为他们祝福!祝福他们在天堂一样的幸福快乐,做神仙伴侣逍遥自在,享受爱的甜情蜜意。
《情人》读后感5
一场深沉而无望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场爱情,影响了她的一生,就是那个陌生的中国男人让他一辈子难以忘怀。杜拉斯的《情人》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关于她自己的故事。从十几岁开始写作,但直到她70岁的时候,《情人》的出版,不,是《情人》拍成电影后,她才广为人知。《情人》出版于一九八四年,当年就荣获龚古尔文学奖。
一九九一年,法国著名导演让雅克阿诺成功地把这部名噪一时的自传体小说搬上银幕后,她于是成为当今世界几乎家喻户晓的女作家之一。也正是《情人》这部电影,才使得中国读者熟悉她。
写作《情人》时,已是七十高龄。她18岁离开出生地越南,奔赴巴黎读书。念的是法学、数学与政治学,但她却迷恋上了文学,并且走上终生从事职业写作的道路。《情人》可以说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至少具有浓郁的自传色彩。小说以一个年仅十六岁的法国少女,在渡江时与一个中国富家少爷邂逅开始,沿着这条叙述线索,渲染出一幕疯狂而绝望的爱情悲剧。
《情人》的独特魅力之一是它的语言,她的语言对历史具有俯瞰式的洞察力,对回忆的积压表现得富有张力、深邃、沉痛,从而使文章中充满了悲绝的意味,读后让人唏嘘不已而又回味无穷。她是那种把风格与先锋视为至高目标的作家,也是那种善于制造警句的作家。对语言的挑剔使得她的小说具有极强的冲击力与震撼力。
《情人》的魅力之二是它场景唯美的描述。你看《情人》的场景:八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殖民地时期的越南,发黄的湄公河上漂浮着菜叶、杂物,河水湍急,大地倾斜。轮渡上伫立着一个打扮不伦不类的少女,她头戴一顶男帽,脚穿一双廉价却缀满饰片的鞋子,一只脚踏在舷栏上,眺望远方。大胆又不失含蓄的镜头处理;最后,那场不同寻常的唯美的离别;那首肖邦的圆舞曲,小姑娘终于轻轻滑落的泪水……
《情人》的魅力之三是它的基调的绝望。笔下的爱情是绝望的,灵魂是绝望的,肉体是绝望的……甚至连语言都是绝望的……在《情人》里,湄公河上十六岁的白人小姑娘与中国北方的黄皮肤男人的爱情就是如此。
《情人》的最大魅力还在于它的自传性,真实的自传性。作为“情人”的杜拉斯,以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在岁月的风尘染白鬓发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依然有力量用极其惨痛的语言表达出人生的悲剧,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分明、紧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情人》中绝望无助的爱,无言悲怆的离别,爱到尽头的孤独感,使人流涕,令人痴迷。把爱情的本质阐述得如此淋漓尽致。
也许,那份伤痛,那份绝望的无助,那份无法理解只可体察的苍茫。一份值得用一生去怀念和回忆的爱情,即使是无望,同时也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