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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中开头描写声音的句子收集90句

时间:2019-05-26 06:06

篇一:《雨中的请求》

电影给人的感觉很美,可能是印度电影的关系,舞蹈、音乐都是别有一番感觉;帅帅的男主角、美丽的苏菲亚,一起都是那么美。

记得《非诚勿扰2》中孙红雷扮演的角色给自己来了场人生告别会,虽然有点搞笑,但也很令人深思,如果说《非2》是简单的思考的话,那么这部电影应该通篇都在思考。

整部电影给自己关于人生的思考,尤其正处于迷茫的自己,自己幻想自己如果成为男主角那样的话,会怎样生活?会不会颓废下去,消极下去,自暴自弃下去,然后苟延残喘的活下去。

故事其实挺简单,主人公是一个顶级魔术师,由于一个“朋友”的陷害,在一次魔术中从空中掉下来,变成了残废,主人公坚持了14年,14年间通过电台广播激励其他人,甚至还写了一本书。但14年的生活也让主人公有所厌倦,痛苦,因此伊森想申请安乐死,一种在印度被禁止使用的死法。服侍了主人公12年的索菲亚爱上了男主人公,为了他离开了自己的丈夫,家庭,全心全意的服侍主人公伊森,当然结局是美好的,两个人成为了夫妻;当然,结局也是残酷的,伊森要离开大家。

在一个反对安乐死的国度,法官拒绝了伊森的请求,虽然他的律师支持他,虽然他的医生支持他,虽然他的爱人支持他,虽然他的母亲支持他。

用这唯美的句子结尾吧:Life is short,Break the rules,Forgive quickly, Kiss slowly, Love truly,Laugh uncontrollably,And never regret anything that made you smile.

篇二:《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在一个偌大的城堡里,四周是一片草原,这里富裕却清静,有美丽的索菲亚,一切真是美好啊,简直就是天堂。可是城堡的主人却是一个瘫痪的魔术师,他已在这里度过整整14年,他不能赶走一只停在自己鼻子上的苍蝇,他还因为避不开屋顶上漏下来的雨滴,被雨水打了整整一夜后发了高烧。不仅如此他的身体还在每况日下,他要不停的做肾透析,他还可能要靠呼吸机才能呼吸,于是他请求能安乐死。

但是痛苦还不止这些,母亲又先他而去,索菲亚被前夫找上门,在他面前受到欺辱 ,与此同时魔术师的安乐死请求也被法院驳回。再悲惨的事情都得到解决,在痛苦的事情也有结束的时候,索菲亚回来了,决定帮魔术师实现愿望,帮助他无痛的去死。即使她会去坐牢,她说和他现在的状况比起来无期徒刑又算得了什么,正在这时魔术师说他也要实现索菲亚的愿望要娶她为妻,索菲亚哭着答应了。

在魔术师最后的死亡PARTY上,魔术师欢笑着和爱他的人们告别,他说:“为什么我现在看起来这么快乐还要离开这个世界呢呢,我快乐是因为昨天是我最后一天受难日” 最后他大笑着离开了。

魔术师在她母亲的葬礼上唱的歌:I see trees of green,red roses too.I see them bloom for mr and you.And I think to myself,what a wonderful world.I see skies of blue and clouds of white.The bright blessed day,the dark sacred night.And I think to myself,what a wonderful world...。

还有一幕是索菲亚被前夫找上门,我看到魔术师眼睁睁的看着他心爱的在他面前任由她的丈夫欺侮,他却动弹不得,只能祈求他的丈夫放过她,但是索菲亚还是被她的丈夫拖走了。我看着自己的双手,感到我可以用我的双手保护我的家人,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鼓舞的事。而且想到印度妇女在她们国家的地位,是可以任由男人宰割是的,在我们国家过的不好还可以离婚,离婚虽然很痛苦,但是女人的权利至少是可以保障的。

世界多么美好,人生苦短,但是你全心全意的去活,时间其实够长了,少一点抱怨,少一点遗憾多一点幽默,多一点愉快,多一点微笑。

篇三:《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一名天资聪颖的魔术师由于遭到同行嫉妒,暗中使坏致使魔术师在一次表演中失控从空中坠落导致全身瘫痪,从此卧床十四年。在这十四年中,他没有悲天悯人与世隔绝,反而从事各种有益活动,出书激励悲剧民众勇敢面对生命,还主持广播节目欢声笑语的点燃世间温暖之光。但在十四年后的今天,他却向律师提出让自己安乐死的想法。

首先,法律这一关就难以跨域,魔术师没有放弃,试图在主持的节目中号召粉丝们支持自己从而制造社会效应。没成想适得其反,不会有粉丝们会让自己心中的神级人物放弃生命远离自己。最后,被逼入绝境魔术师的悲情终于感动陪护身边十二年的女护士。这位已婚护士十二年来没有休过一天假期,始终任劳任怨的服侍左右,甚至于默默的爱着这位魔术师。此时此刻,她做出重大决定,要不顾法律约束来为魔术师执行安乐死。领会情意的魔术师也给予回报,在最后时日娶她为妻。一场生离死别催人泪下的乐观告别就此感动收尾。

影片桥段类似于2011年的法国影片《触不可及》,也是主人公全身瘫痪,只剩脑袋可以自由活动。此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不是流于表面的夸大滥情。除了印度影片特有的歌舞和时髦的魔术桥段以外,还具有更深层次的人伦探讨,特别是对安乐死的严肃面对。也许是印度对安乐死要比法国苛刻得多,所以显得此片更具深度感人发人深省。本是大红大紫的明星人物,突然残废卧床,乐观坚持了十四年之后请求一死,却遭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和非议。在法庭上,所有最亲近的人,医生、护士、律师、妈妈、徒弟、前女友都要遭到良心的拷问,爱他是否就可以同意他去死这样纠结的难人问题。很多人却没有认识到特殊问题区别对待的人性化思考,包括法律层面上的固执。

值得一提的是,魔术师母亲去世的那一段,他仰天长笑,如中国一位古人在母亲去世时大笑一样的超脱。还有原谅凶手和他儿子匿名来学艺的桥段,都展现出不一样的人生豁达与包容。最后,欢乐告别会上的幽默感言也是在暗示,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的不快乐和没有死去的权利。只是,可惜了漂亮的女护士,亲手对爱人安乐死之后,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这才是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

篇四:《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不要向一个绝望的人单向输送积极鼓励的话,这可能更多的是出于你的需要,希望他作为一个精神象征站起来,可他已经浑身湿透。

今天看了一部片子《雨中的请求》,主人公Ethan曾经是全国最负盛名的魔术师,但十四年前的一次意外使他脊椎受损而全身瘫痪,十几年来他出书、开电台、演讲,用他的幽默和积极鼓励别人,很多人从他身上得到力量积极地生活。在外人看来是精神领袖的他,却突然决定向法院申请安乐死,这毫无疑问地失败了,因为印度宪法规定不允许安乐死。主人公的律师朋友坚持为他上诉,想利用舆论引起法院关注。

可是,全国都是反对的声音,新闻主播讽刺他是“虚伪的懦夫”;残疾人希望他不要逃避,作为他们俱乐部的主席带领他们战斗;高中生们希望他继续带来鼓舞和感动;牧师反对他丢弃神恩赐的生命……他难道是一个对生命不负责任的人吗?他只是想保留生而为人最后的尊严。

莱昂纳德·科恩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悲观主义者总是在等待下雨,而我已经浑身湿透。”

Ethan早已是一个浑身湿透的人,但他愿意积极努力地去尝试新生活,可是身体的残废和麻木并不是靠精神就可以打败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大小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护士帮他清理干净了。在一个下雨的夜晚,无数的小水珠从漏雨的房顶拍打他的额头,他甚至不能自动一寸一毫,任凭水珠滴了一宿,浸湿大半张床。他热爱生命,热爱一切美好的事物,热爱自然辽阔生机的风景,热爱明艳动人的.弗朗明哥舞,热爱一直在身边照顾他的护士,所以他选择死亡。

电影的最后他也没能胜诉,幸运的是,他有愿意帮他得到幸福的人,即使心里不舍,也鼓起勇气成全的可爱的人。

篇五:《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从三傻大闹宝莱坞开始,《贫民窟的百万富翁》、《black 》我开始越来越喜欢印度电影。又一次被印度片折服。 整个片子大气、温婉而细腻精致!与中国的《大魔术师》一样的魔术表演,但却提升到这么令人炫目如诗一般的艺术的高度。

而且与此前喜欢的印度电影一样,其表现的主题并不是空泛无物的,它直面了生与死最深刻的主题。人类选择安乐死——死是人类最后且唯一的自由吗?

原本无法由一部电影判断的课题,但印度电影却勇敢地面对了这样的课题!而且令我扼腕叹息的同时,竟然不禁进入电影的情境中不能自己,它没有如中国的主题电影那么索然无味!

这部电影真正吸引我的是这样哀伤严肃的题材,却一点不压抑!

篇六:《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剧情在某些方面有点过分脱离实际,比如陷害男主的罪魁祸首逍遥法外,比如男主不计前嫌慷慨教导仇人儿子。影片在探讨一个人生命的社会性,当生命本身成了折磨,男主却被社会剥夺了安乐死的权利。相比影片最后那句经典台词,我认为某个镜头一闪而过的游行民众所举的牌子上的宣言更有代表性:free to live, free to die.

联想到前几天刚刚看完的《自杀专卖店》,发现两部影片刚好相反,一部是在“全民自杀”的社会中唤醒生存下去的希望,另一部是在“自杀违法”的社会中寻求自杀的合理性;前者画风扭曲诡异,后者每一帧都能构成一副上好的油画。

结尾的经典台词Break the rules, Forgive quickly, Kiss slowly, Love truly, Laugh uncontrollably, And never regret anything that made you smile.

篇七:《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第一次看到如此有深度的印度片,片中男主和女主也是我最喜欢的两位印度男星和女星。以前以为印度片只有歌舞片出色、唯美,没想到描写人生人性也那么有深度。虽然安乐死早已是一个写烂和写滥了的主题,但此片的表现手法却让人更有感触。

看到此片真是“惊艳”,片中男主因表演魔术意外四肢瘫痪,只有脖子以上有感觉,即使这样,他依然拥有万千宠爱,同时也激励了许多同样(精神肉体上)身残志坚的人,但在这样活了14年以后,他却选择要离开这个世界,为什么?因为,他累了。

同时,也正是为了世上千千万万爱他的人。片中所有不支持男主安乐死的人都只是站在社会或者自己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但是他们为什么就不能站在男主的角度为他考虑一下呢?!选择死亡并不代表他就是一个懦夫,有时候选择死亡同样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

篇八:《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人生而拥有生命权,现在的社会,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以非法的手段剥夺或者伤害,但是那个人自己呢,自己杀死自己,自杀是怎么算?是否有错,能否被法律和社会接受?

本片中主人公伊森向法院申请安乐死,但是宪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安乐死。我觉得伊森是代表广大有安乐死意愿的人在奋斗在抗争,他是一个代表,典型代表,有巨大影响力的代表。他曾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术师,被朋友陷害脊椎出问题,幸存下来,写书、主持广博电台,在精神上帮助像他一样的,真正的名人,广大民众心中的偶像。如果主人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民众,恐怕唯一的直接的最后的选择是,在“索菲亚”的帮助下安乐死了,因为他甚至连杀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很遗憾法院最后宣判没有同意伊森的请求,不过伊森和索菲亚的选择做出了无言的抗争。其实最后有些像大团圆结局,伊森和索菲亚结婚了,好像找到了生活希望,不会安乐死了,觉得应该明确表现伊森在索菲亚的帮助下自杀了。

影片中给出的安乐死理由是尊严,因为伊森这类人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吃喝拉撒都要靠别人,完全找不到存在感,荒度时日。伊森还好,他在瘫痪的14年时间内是一名斗士,但是斗士最后都无法忍受了,普通人呢?

最严是第一位的理由,再者是能够给亲朋好友减轻负担,安乐死后他们都轻松,能够有时间和精力去做自己的事,不必那么累,还心力憔悴。钱也是个问题,许多人,患了绝症后,或者遇到事故瘫痪了什么的,没有几个家庭可以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直到病人死亡(电影中伊森那样的人都没有足够的钱)。既然根本治不好,何苦在让病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花去一辈子中90%的医疗费,留下一个千疮百孔的家,自己难过,家人痛苦?还不如在青春美好的时候多享受!

他们更愿意打个商量,能不能把那些医药费找补给我,让我生命大好的时候花,花这笔钱让我吊着命痛苦算什么回事?

我在想影片中的故事是不是真实的,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何时才能有掌控自己生命的权利,即法律能够同意安乐死?

篇九:《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这几年东南亚的电影开始有了热度,以前泰国只有一个泰拳拳王拍功夫片,现在走同性暧昧小清新风格,一年总有一到两部让人心好感的片子出现。印度也是。这几天顺着看了好几部片子,其中《请求》这部堪称综合水准水平最高。高到什么程度呢?高到简直不像是宝莱坞的片子。

首先,这个片子虽然有歌舞,但是完全没有群舞,最多就是双人舞。然后歌唱部分很克制,几乎都是独唱。宝莱坞最重要的歌舞特征被大大削弱。它没有像一般的宝莱坞片子演着演着突然唱起来挑起来,歌舞部分几乎都给了梦中与回忆。而回忆里,主角作为伟大的魔术师,用舞蹈语言来表达魔术的梦幻与神奇,简直堪称最完美匹配。而且扮相极尽华美之能事,简直各种开外挂,还开得理直气壮。

现实部分的歌舞则有很实际的切入点,最美丽一段舞蹈是女主角为了宽慰男主角在歌厅里和女歌手一起跳的那一段,活泼富丽,明艳动人。而最感人的,当然是为了烘托母子情而设置的母子之歌。这种设置让写实的更写实,写虚的更写虚,这种设置本身就非常的高于“宝莱坞”。

其次,演员选择上,两位主角绝对是典型的最高种姓的人种,几乎看不出一般我们认知里印度人的长相特征。高鼻深目,棕褐色头发,颜色极淡的眼睛,还有白皙的皮肤。典型的白种人长相。

在片子开头,男主角在晨曦中醒来,女主角为他收拾屋子,换洗衣服。阳光照亮屋子,落在男主角那宛如希腊雕像一样的脸上,还有女主角那曳地的长裙,以及棕褐的长发,我真以为我在看一部意大利片子。直到那惨不忍听的英印混杂的印地语出来,我才发现我看的是部印度片。这让我忍不住在男主角妈妈出来以后吐槽:你长得这么印度化,儿子长这样,还真变异。

再次,电影手法和表现上,非常非常的好莱坞。不管是镜头语言、场景切换还是叙事方式,包括故事的推进,都非常非常的西式化。有着缓慢悠长又情绪生动的魅力。

故事推进很缓慢,有大量的枝节和情绪的铺垫,在表现冲突的时候又非常不吝惜狗血,节奏非常快。我很喜欢故事里男主角和女主角一起去法庭开庭坐在车上的那一段,主观镜头、客观镜头以及镜头背后的指示,都非常清晰明了,却又藏在一个很缓慢的情绪和节奏里。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它的内核完完全全的是西式化的。

这个也是被很多人所指责的一点。这个故事所涉及的,是几乎完全和现代印度国家脱离的情况。一个全瘫痪病人,还是一个富有的,有毅力的,英俊美貌的病人……这样的病人全印度找得到多少?

抛开这个设定,就说意指的生存与死亡的自由,宗教与法律的悖论。据我看过的不多的资料都说,虽然印度的确经济突飞猛进,人们的生活大大改善,但是文盲率、识字率、甚至最最罪恶的种姓阶级制度都没有废除。

其实片子里男女主角的长相就暗指了他们是最高种姓的人,而这种人本身就是金字塔尖,完全的和印度金字塔地下的人民没什么关系。所以片子的内核完全是西式的,而非“印度片”里暗含的印度式的。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这片子甚至比不过有“猎奇”嫌疑的,西方人视角下拍的《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但是考虑到像导演这种行业本身也不太可能由低种姓的人来干,所以什么样的阶层决定什么样的社会属性,这片子的属性大概就是“高级印度人”属性。

本来想套用人家给我说的一个梗“美则美矣,全无灵魂”来做最终的评论。但是仔细想想,这片子并非全无灵魂。苛责导演不够关心印度本国人民,这种强迫别人做普照社会的圣父显然不行,就是甘地都到不了那个思想境界,何况一个商业片导演。

但是对国外的观众,如我,来说,又会觉得这样的导演不够真诚,不够忧国忧民心怀天下,不够犀利睿智,反应社会真相。至少让我觉得它的忧愁太过局限,太过狭窄,太过好莱坞。这个国家这块土地上的特性除了宗教与法律的冲突以外,特质展现的太少。而换句话说,宗教和法律的冲突,又并非只有印度一个国家才有。这也是一个西方早就写烂和写滥了的主题。

这部片子整整两个多小时,也是少有我没有快进没有勉强也能看完的片子。的确是一部非常美的片子,在艺术上在思想上技术上,它都尽量在它的格局内做到完善,甚至有些地方堪称完美。可看完的遗憾就是,这么美的美人,却没有长了一颗合我胃口的心。

篇十:《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我在他睡着的时候死去。两种睡眠可以为邻。”看到Ethan的母亲死去的时候,脑海中闪出《悲惨世界》中的这句话。

在雨果眼中,死,只是永恒的睡眠。

我们很喜欢对别人说:不开心?去睡一觉就好啦……

Ethan追求的其实也是睡眠。只是,他追求永恒的睡眠。但,人们对死远远不像,也不可能像对安稳的睡眠那样宽容。在一浪又一浪的反对声中,我们看到了人们对生命近乎偏执的执着。法官最后的判决显然是现代社会对安乐死的观点:absolutely NOT.

至于本人,当然也实在无法下定论。人类制造了许多规则:道德伦理,最后却一条条否定,让后建立新的观念。我们大多数人也只是随大流者。时间会给出人类的裁决,虽然这是个可变性很大的裁决。

但就现在而言,可以算是反对吧。

Ethan

正如电影所说,他绝对是一个斗士。从魔术界巅峰的宝座上,被别人用如此卑劣的方式扭打到痛苦地无尽深渊。十多年间,用无法用语言或画面表现的毅力与意志,出书,创办电台节目,用自己残缺的生命体验他人生命的痛苦,拯救别人于心理崩溃而轻生的悬崖边缘。但他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他要思考,他要愤怒,他要发泄。他经历太多地痛苦他实在需要疯狂。当然这不是人人都能理解地,即使是日日陪在身边的Sofia也不能。

他明白死亡在传统意义上是不道德的,也竭力避免了十多年,但活火山总有爆发的那一天,痛苦地积累让他实在无法忍受,无怨无悔地“自寻死路”。然而在他痛苦的时候,他仍充满生活的情趣,幽默而有点“坏”。不停地“挑逗”(当然是开玩笑)Sofia,甚至在法庭上仍镇定幽默不减。他知道Sofia对他的爱恋,却聪明地选择“装傻”,因为他明白,对有夫之妇Sofia而言,原本的关系要比公开恋人好得多(当然这只是个人观点)。

ethan的母亲

这是整个片子中给我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角色。作为母亲,在回答检察官“是否会亲自帮助儿子结束自己生命”的尖锐问题时,本以为她会有很长的停顿然后含糊地给出肯定回答。影片中她却出人意料地,直接明确而清晰地回答:是的。她早已想好有一天她要做出选择,而她知道她的选择无论是对法官还是自己儿子的选择都是决定性的。

儿子瘫痪那么多年来,从不让母亲和自己住在一起。儿子用心良苦为了不让母亲受罪是好事,但很少有母亲能如此体贴地毫无怨言地理解听从儿子的话。而在法庭上,看着一边痛苦的儿子,她流出了坚决的眼泪——我完全支持我的儿子。我想,ethan能如此心胸开阔,母亲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官

片中的法官,更多地代表了社会的普遍观念。对这个故事而言,他既不是正面也不是反面,只是一个严肃的答案——yes or not.他的判决左右着整个故事的走向,也是电影的主线。

最后法官的判决,如上文所言也折射了当代社会人们对安乐死普遍的否定看法。

检察官

个人认为,检察官的形象更多地象征着一些法律制定者、仲裁者。他们拘泥于法律,不愿创新。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疏漏却不顾百姓因这些不合理的法律而遭受痛苦。

某些投“no”的听众

一些旁观的不曾设身处地地观察事物就盲目给出断言的人他们仅凭一时的自以为是的善恶来评价他们不曾深入了解的事物,甚至大肆宣扬紧抓不放。记得其中有一个人甚至骂ethan是懦夫。其实我想ethan心中也自以为自己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但他实在无法忍受别人拥有良好地位和健康却在一边毫无礼貌地说风凉话。他再次露出他的牙齿,他最后的展示愤怒武器。这些听众也许不缺乏思考,但缺乏深入的、设身处地的思考。他们形而上学地观察事物,凭以往的印象来判断正误,最终只是盲目地责怪ethan。想想看,这种人又岂在少数?也许我们也曾经做过或正在做这样的人?

刚从外面回来的老妈看到结尾ethan开告别晚会暨与sofia的婚礼的一幕,不明就里地说:“好啦看完啦大团圆结局。”“这个人快死了。”

看着ethan幸福的脸,越来越佩服人这种充满深度的动物,喜怒哀乐就在一瞬间变化,死也可以与幸福相连。于是故事走向结局。有个细节,ethan死的时候穿的是啥?

代表他的事业的,魔术师服。代表他人生的价值所在。

一、书籍简介

《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6年。

《长恨歌》写了一个女人长达40年的感情经历。中学生王琦瑶,是一个普通的上海弄堂女,但她又是不普通的,因为她美丽无比,几乎达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境界。自从被选上“上海小姐”后,命运就发生了转变,她做了某大员的女人。后来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又成了普通弄堂女孩,但是表面的平静掩饰不了她内心的波澜起伏。她与几个男人纠缠在一起,关系复杂,后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与一位年纪与自己女儿相仿的男人发生畸形恋,最终因为金钱被女儿同学的男朋友杀害。小说笔调冷峻幽默,细腻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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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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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小说以王琦瑶“锦绣烟尘”式的传奇一生作为主要的表现内容,将时代的沧桑变幻同个人命运乖蹇相联系。

20世纪40年代末期,风雨飘摇中的上海并不知道时代的巨轮即将碾碎繁华旧梦。出身上海弄堂的女中学生王琦瑶非常偶然地被选为“上海小姐”,由此展开了她充满传奇和无限变数的人生。

作为颇有姿色又可人的“上海小姐”,被选中就意味着将被抛进喧嚣驳杂的男人世界。王琦瑶被大官员李主任看中,养为外室。怜香惜玉的李主任给予了她物质上的极大满足,王琦瑶尽享了人间的浮华,但同时她也饱尝了独守空房的寂寞滋味。两人进行的是一场“苦多乐少的恩爱”和“得过且过的恩爱”,彼此对未来都没有长久的打算。

李主任死于空难后,她陷入极大的恐惧之中,不得不逃到乡下避难。风平浪静后,她回到了平安里,按下心头的浮华,开始平淡素朴的生活。与严家师母的交往,不禁重新勾起她隐藏在内心深处昔日的繁华梦影。在严家的牌桌上,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

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但康明逊却担当不起做父亲的责任,王琦瑶只好让看似懵懂的混血儿萨沙代人受过。本打算在萨沙的帮助下做掉孩子,可是在去医院的路上她忽然决定生下这个爱情的纪念。当她大腹便便即将生产之际邂逅程先生,宅心仁厚的程先生担负起了照顾王琦瑶母女生活的重担。但“文革”之初,程先生便自杀了,他很难接受莫须有的罪名。王琦瑶侥幸度过了令人胆颤心悸的十年岁月,“文革”结束后,随着女儿薇薇的长大和出嫁、出国,她开始走入属于自己的怀旧时代。

王琦瑶荣膺“上海小姐”的陈年旧事和过眼繁华又重新被人们提起,女儿薇薇的同学张永红将王琦瑶介绍到各类年轻人的“派推”中去。在这些场合她似乎重新找到了生命的喜悦和自豪,但并不张扬,“她穿着那么得体,态度且优雅,一点不扫人兴的,一点不碍人事情的。她就像一个摆设,一幅壁上的画,装点了客厅。聚会中,对20世纪40年代充满怀旧之心情的“老克腊”被她的仪态和风韵所吸引,并逐渐与王琦瑶熟悉起来。“老克腊”爱上了王琦瑶,王琦瑶恍如隔世感慨万端,仿佛又回到了旧梦前尘,两人陷入了畸恋。王琦瑶提醒自己要处理好二人之间的关系,“走钢丝般的游戏,是有些刺激的。可也不能多,多了就要失足了”。但随着交往的加深,王琦瑶终于向他展开了自己几十年的“锦绣繁华悲剧”,“老克腊”完全被她往昔的魅踪丽影所迷惑。两人的感情热度亦达到了极致。

出乎意料的是王琦瑶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当“老克腊”游历40年代的“太虚幻境”之后,欲重新回归现实,要别她而去。王琦瑶为了挽留住他。不惜以黄金相诱。她的真心告白非但未能留住“老克腊”,反而加速了他逃逸的速度。最后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所害,魂归离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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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恨歌》读后感30篇

第1篇:《长恨歌》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第2篇:《长恨歌》读后感300字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第3篇:《长恨歌》读后感400字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第4篇:《长恨歌》读后感600字

《长恨歌》是当代著名作家王安忆的长篇代表作之一,作者用平淡却又不乏幽默的笔调,将琐碎的生活小事娓娓道来的同时,还为读者展现了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

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第5篇:《长恨歌》读后感800字

人的一生有长有短,长则几十年上百年,短则几个月几年。无论我们的人生是长还是短,都没有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像《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当她还是一个懵懂少女的时候,她渴望被人关注,羡慕荧幕上的电影演员。然而,世事难料,当她朝这个梦想走去时,乱打误撞的遇到了程先生、蒋丽丽还有后来的李主任,从而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生总是在这样的渴望和不期而遇中被改写着,我们总是在计划着自己的人生,规划者我们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就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一颗当教师的种子,在此后的学习中不断的为这个梦想努力着,可是没有谁预料到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从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面对这样的打击,他可能一蹶不振,从此过上了颓废的生活,也有可能奋发图强,当上了教育领导。他的人生可能因此发生大的逆转,他的未来更是变化无常的。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变化,我们的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活着才变得有意义。苏秦之所以能成为赵国的相国,是因为他在秦国的外交失败,使其父母、妻子改变对他的看法,对其不理不睬,迫使他在愤怒下熟读姜太公的《阴符》,从而能游说于赵国,使赵国国君采纳他的意见,从而封他为相。如果牛顿没有偶然被落下的苹果砸到头,就不会引发一系列得联想,从而提出万有引力定论。无论是苏秦还是牛顿,面对各种变化,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成就。就像王琦瑶从没想过李主任会一去不返一样。然而,当他真的再也不能回来了,她就只得一个人面对剩下的人生了。

每个人都不得不在变化无常的岁月中面对自己的人生,看见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可是,并不是每一种人都适合这种变化无常的生活。当我们老了,只剩下女儿和回忆时,就没有谁期望这种变化再继续下去了。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经不起这种折腾了。王琦瑶就是在这种折腾中死去的。远离女儿的她,晚年照常与各种人打交道,参加各种聚会,最终在这不断的变化中不安稳的离去。

第6篇:《长恨歌》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长恨歌》这个书名是在我读高一的时候。那种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订了一种报纸,那报纸是专门介绍文学常识之类的。其中有一期专门介绍这部作品。虽然看到了别人对《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在书店里却没买到这本书,让我感到很遗憾。

前几天,我去公司里的图书室里借书,无意间看到了它,让我很惊讶同时又很兴奋。我终于看到你了,哈哈!书的力量就是那么神奇,一本好书足以让我高兴好一阵子。

我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恩,确实不错。无。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写法上,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整体构思上。这些都值得我学习。

从内容上来看,它写的是王琦瑶传奇的一生。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时,她还是个学生,因为参加上海小姐大赛得了第三名而家愈户晓。她的成名离不开程先生_这位摄影爱好者的功劳,也离不开好友蒋莉丽的支持。

出名了的她被邀请去参加开业庆典。由此她认识了李主任。他是一名政要。后来,她做了李主任的情妇,住进了爱丽丝公寓,从此衣食无忧。可惜好景不长,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丧生。

随后,她跟随外婆住进了舅外公家_邬桥。其间她认识了豆腐店老板的儿子阿二。她知道阿二对她有爱慕之心,而她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体会。后来,阿二终于想通了,到南京考师范去了。

不久,她回到故乡上海,住进了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为了谋生,她到护士教习所学了三个月。从此她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转门给别人打针。

在她的熟客中,她认识了严师母,后来两人成为好朋友。由于严师母喜欢打牌,于是她带上她的亲戚_毛毛娘舅即康明逊,来她家打牌。她的亲戚又叫上了他的牌友萨沙。萨沙是个混血儿。大家一起打牌,一起吃饭,其乐融融。时间久了,难免会日久生情。她爱上了康明逊。不久她怀孕了,康明逊考虑到家族名誉便要她打掉孩子。岂料,她去医院的路上临时改变了主意,心想自己已经一无所有了,难道连个孩子都不能有吗。为了掩人耳目,她故意要萨沙做了替罪羊。不久,萨沙去了苏联。

第7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的是40年代上海的一个名媛一生的故事。女主人公王琦瑶16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与摄像师程先生相识。程先生为王琦瑶拍摄的照片登上了杂志的封面,并得到了社会舆论的好评。

在这个基础上,程先生和王琦瑶的妈妈、朋友都孤立她去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并获得的第三名。正是因为这个比赛,王琦瑶的原本清淡平常的人生开始走上了一条浓墨重彩的道路。

她被政界要人李主任看上,成为了李主任的情妇,被包在爱丽丝公寓,成为一只金丝雀。王琦瑶深爱着李主任,但是几年后因为战事混乱,李主任在一次飞机事故中逝世,为王琦瑶留下的唯一的东西就是几根金条。孤独的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

解放后,王琦瑶自己开了一间私人门诊,靠给病人打针的微薄收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在做护士期间,她结识了一位有钱的太太严师母,并在三十岁时和这位太太的亲戚康明逊产生了感情,并为康明逊不顾一切生下女儿,成为未婚妈妈。

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遇上了一如既往爱着她的程先生。但是他们两人始终没有迈出更进一步。1966年的时候,程先生因受迫害自杀了,不求回报地对王琦瑶好的人离开了。

女儿长大成人后,五十多岁的王琦瑶依旧风骚不减当年,与女儿和女儿的朋友争妍斗艳,很多男人都与她有瓜葛。最让人不解的是,她与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岁数的老克腊产生了一段畸形恋,最终王琦瑶被前来偷金条的老克腊掐死。

小说中对王琦瑶的刻画,写出了王琦瑶的恬静美丽,知书达理,也写出了她的坚强。她的坚强表现在面对命运时的不挣扎、不逃避,面对男人时的温柔和体谅。

初读《长恨歌》,觉得王琦瑶确实如同书中所说,与世无争,独立坚强,拥有独特的风韵,即便生活很困难也没有动过一根李主任留下的金条。

再回味地时候觉得,这不过是一部一个女人的悲情史。

很多人赞叹王琦瑶敢爱敢恨,为爱付出一生,同时也为她生活的时代背景感到惋惜,叹曰如说是生活在一个好的年代,她的爱情应该会很完美,很令人羡慕。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作为一个多少有点文化的女人,在一个还不明白爱情为何物的年龄,接受的第一段感情居然是成为别人的情人,是一个在现今社会人人憎恨的小三形象,或许这一开头就是个错误。再后来和富家子弟康明逊的地下情,还因他成为了单身母亲。还在50多岁的时候和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子发生畸形恋。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她受不住男性的诱惑,与多个男的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

最后以一种悲惨的方式死去,联系李主任的飞机失事,也就说明,作为小三哥和小三姐,一定会有有报应。同时她和摄影师程先生的感情纠葛,也说明一个从来就有的现象,摄影师和模特儿之间那点儿大家伙都明白的事。

《长恨歌》,空遗恨。没有遗恨完整的友情,没有遗恨完整的爱情,甚至没有一份完整的亲情,平白无故地成为情妇还心安理得,平白无故被自以为爱自己的小男人杀死。在我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命。

第8篇:《长恨歌》读后感

从小家碧玉、婷婷袅袅、顾盼流连到形容枯槁、满是皱纹,这便是王琦瑶一生的浓缩,也是大多数女人一生的浓缩,这浓缩又是如此让人感时伤怀的。

这一生是动荡不平的一生,歌舞升平吴侬软语的民国上海、建国后一切计划中平淡无奇的上海、文革时是非黑白颠倒流言四溢的上海、文革后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上海。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旧时上海女人,又经历这时代的种种变迁,就更添了那沧桑感和历史气息。

王琦瑶的繁华里是带着质朴的,而这质朴中是透着娇媚的,就像这书中的字字句句,诉说着万事万物的两极,而这万事万部无一例外的都在这两极之间流连穿梭,不知停歇。

王琦瑶懂这闹中的静,知这扬中的抑,明这欲中的拒,这在我心中倒是显得可爱的。她的出生和出身也似乎决定了一生,其中有些命定的理,但又不忘了成事谋事都在人的理。几十年的风雨沉浮,也有着几十年的感情纠葛,可纵使再刻骨的爱,在这岁月的风蚀下也终成淡然和稀疏平常。而这其中的爱,是较着劲的;说成是一种博弈,不免伤人,可怎么看,那感情也只是这模样。

王琦瑶其实是势利的,她本是这上海城市的边角料,但那股上进心是非得要让她跻身这上海舞台主流的,这也是天生丽质的姑娘们所抱着的最大憧憬的。

程先生纵使有千万般好,纵使无可挑剔,可单凭一点,就注定了他是王琦瑶用来垫底的。那就是,程先生也是这边角料里的,虽说是这边角料里最为完整的一块,但也是王琦瑶所看不上眼的,自始至终都看不上眼的。王琦瑶宁可要当李主任没名没分的情人,宁可后来为康明逊忍痛生子,也是满心里看不上程先生的,因为她是将自己看作那上流中的一部分的,哪怕是那上流中的边角料也是与程先生不同世界的。

而程先生呢,对王琦瑶的百依百顺与其对蒋丽丽的任意放纵形成这书里最大的感情反差,最是让我心酸,也让人明白再好的人总会有其有恃无恐的时候。你或者会问,“凭什么呢?”可这感情里都是你情我愿,又何必探个究竟寻个明白。有时越想得,越不得;而不去想这得,也是不得的,这就是命里无时,不论强求与否,终是个无。

蒋丽丽本是有机会同程先生有个结果的,只可惜女人凡事太求个真,其实也不只是女人,总之太求个真反倒只能得个空。蒋丽丽是极致的,牺牲是极致,占有是极致,文艺是极致,革命是极致。满是要溢的啊,极致只能是让人内心负荷的。蒋丽丽是不懂王琦瑶那七八分的学问的,蒋丽丽也是不明王琦瑶那隐忍等待的命理的,也就只能吃了极致的苦,患了极致的顽疾,离了这极致的世界。

《长恨歌》是拖了一年的时间才读完的,作者散文似的笔触极其细腻,字句都能在读者心里形成一幅幅栩栩如生画面的。有了电影和电视剧,虽没看,但也知晓现代的影音技术再怎么发达也无法将这活灵活现的笔触不失真的表达。

而回想自己这一年,也是一个不忍,自知是个感时伤怀的人,也就在这样感时伤怀的文笔中不能自持。回忆也是有着生命力的,某个街角、某个桥头也是会有一幅幅画面浮现的,昔日之人之情之景已不复存在,又似乎是永存了,化作永恒,如同一尊望夫石。

这也只是一年的光阴罢了,倘若是几十年后的回望呢。不想不想,罢了罢了,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第9篇:《长恨歌》读后感

不管是张爱玲,还是苏青,不管是茅盾,还是王安忆,但凡涉及老上海的繁华锦瑟,心里总是会起一个结,是嫉妒,也是羡慕,是不屑,也是无奈,是忿忿,也是遗憾。北天津,南上海的气势磅礴如今不仅被上海远远的抛在了后面,就连北平也远远不如了。虽然表面上总是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渲染地域性的仇视,似乎又可以光明正大的指责政府了,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小肚鸡肠。

同样,上海女人全国闻名,却不是什么好名,势利,市侩,斤斤计较,好像把女人能有的缺点都套了上去。可是,又有王琦瑶这样静静的邻家女孩儿,淡淡的透着温情,虽然不是极艳的美,却带着风韵,让人上瘾。识大体,明事理,清清楚楚,好像把女人做到了极致。可是这样弄堂里的小家碧玉也是有人不喜欢的,觉得这样的人虽然仪表是端庄的,谈吐是高雅的,却精于心计,琐琐屑屑,没有大智慧。而这位清晰地画出分界线,拼命证明自己是真诚的,肝胆相照的“大智慧”却天天烹制心灵鸡汤,放那么多盐也不嫌齁儿。

王琦瑶成长于弄堂,悠闲慵懒,充满着小情调,人生发展顺水推舟,不骄不躁,看似平常,又在平常里透着不平常:天生的敏感中流露出来的是腼腆和沉着。这份含蓄恰恰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男人看重的也恰恰是这份不经意。借着这份不经意,王琦瑶踏入了上层社会,红极一时,可随后便是急转直下,大富大贵后的忍气吞声。也不奇怪,那件武器毕竟是女人的武器,是胭脂水粉小世界的武器,抵挡不住刀光剑影的大世界。

随后的上海看似斗转星移,骨子里还是透着小情小调的慵懒。王琦瑶看似独当一面,实则还是靠着旧时代的荣耀。旧上海时虽不惊人却忘不掉的美带给了她一世繁华,这繁华又给了她在新上海不曾消逝反而会随着时光生长的美。

生为人母的王琦瑶明白漂亮的女生想用自己的美貌换取一个好价钱,却难免眼花缭乱地错过了去,所以劝诫张永红不得,心里也遗憾,也可惜。可她王琦瑶年轻时不也是无视一个中共地下党,被眼前的炫目繁华吸引过了去。所以到头来王琦瑶虽然仗着经验怜悯着张永红,可更多的却是惺惺相惜的闺蜜情。

想来也是,哪个闭月羞花的十分女生不希望自己能过上十二分的生活?可惜大多要么像张永红,自觉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游戏人间,哪知却是过眼烟云,稍纵即逝,最后草草了事;要么像王琦瑶,堕入大户,哪知男人们在外厮杀,屋檐下又怎会不染一滴血?就算熬成了正室,也躲不过大宅门里面的明枪暗箭,消磨心智,冷暖自知。真正幸福的,反而是忘掉了自己的十分美貌,过着七分的日子,慢慢酝酿,在时间里缓缓化成三分,反倒成就了十分的生活。

王琦瑶发迹于这繁华,也亡命于这繁华。在十里洋场的阴柔上海,王琦瑶可进可退,尚且死于非命,现在这个骄淫失道的社会里,王琦瑶张永红们又该何去何从?

自古红颜多薄命,独留青冢向黄昏。

第10篇:《长恨歌》读后感

此恨绵绵无绝期,别问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恨歌一下子就想到了这句。

书名《长恨歌》,简单分析一下。长是说书讲述了王琦瑶的一生,恨是说她从未找到过好的归宿,她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

本书主人公对得起她的名字,美丽,招惹了无数男人。

先说第一个也是此书最爱人物,程先生。程先生对王琦瑶可谓是爱到骨头里了,情一念而起,一往而深。程先生总让我想起金岳霖,而金比他还幸运些,起码得了回应又高寿。他从未放下过王琦瑶,他一直放在心上的。知道王琦瑶做了上海小姐,也是不愿相信,自己却是形销骨立了。不管王琦瑶后来怀孕了,种不是他的,他依然在孩子生下后感到欣喜,好像孩子真是他的一般。知道王永不会回应他决然地说从此不会再踏入平安里一步,虽是爱惨了可还保留着自尊,我欣赏。而这样一个喜爱摄影的人竟在文革中死去,莫大的冤屈那。文中还提过他本业是铁路设计,真真是多面俊公子。

每个人对爱自己的人都是自私的,程先生也不例外。程先生对蒋丽莉一直是残忍的,他在她面前不断地提王,一遍遍揭她的伤疤。但他们之间本是有可能的,他也曾真心对她,也许虽然只是感动,但王对他的影响太大,街上的一个背影都可错认。蒋丽莉终爆发,她明白自己永远替代不了王了,于是她一遍遍在他面前提王的名字,既刺痛自己又伤到对方,“王琦瑶这名字本是要用时间抚平的,哪经得起这翻来反复的提及,倒成了刻骨铭心。”我一直觉得这句写的很好,提醒女子不要在男人面前多次提前女友。

这里岔开去讲一下文中另一个我认为还要悲惨的女子,蒋丽莉。蒋丽莉写的一首小楷,她将王琦瑶视作好姐妹,甚至邀请王住她家,真真把她作姐妹待。可她爱的男人竟爱上了她的好姐妹,这让她痛不欲生。但她一直是不争不抢的,她只是心痛当得知姐妹抛弃了程先生,也为姐妹的未来心疼。她始终未得到幸福,她后来嫁了人也生了三个孩子,可竟连孩子也对待她像陌路一般,而她为加入共产党与家里划清界限,这让自己连个吐苦水的地方都没有了。所以她这么迫切的想加入共产党,如此急切甚至肉麻的表达自己对党的热爱,这是她的精神依托。她最终年纪轻轻的得了恶瘤去了,一声叹息。却也是痛苦的结束。

王的第一个男人李主任,权势通天,是王两倍年纪,也是真正怜惜王的。他如此强势,迫使王不得不接受成了他的金屋藏娇的女人。不能说他们之间有爱情,王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人,她只是接受了命运安排,在我的理解里,李主任是她的依靠。她一直在等待李主任的到来,最后一次相见两人都内心惶惶,因为他们都有预感。而这预感成真了,王等到了李死亡的消息。

后面几个人物我不想写了。直接跳到王的女儿薇薇。

薇薇和王真的不一样,她一点都不像王,她不美,所以她一直嫉妒母亲也许还带着怨恨。她和朋友在一起是陪衬,可她仍然很开心,一点不在乎。她看不惯老式的东西,就像她和母亲永远不和。王也会吃味女儿的年轻,她虽比女儿美,可这青春是比不来的。我看到这些情节突然就能理解在我和麻麻一起照镜子的时候麻麻每次都会发出的感慨,到底是老了啊,皮肤什么的都比不上了。我以前会觉得好笑,不是你的女儿么。可我现在明白,我就是她的对照,她通过在镜子里的我感受到了时间的流逝。薇薇似乎是这文中唯一幸福的人,“也许这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太去计较反而不得。当然一定要说,她也不一定幸福,她为男人向母亲要钱那个情节就像是铺垫,“不能对男人太好”。

王最后的结局真正是意外。就好像一场戏被中途打断。当然作者在前面也写了很多铺垫。老卡腊已与她断绝往来。这里我又要吐槽一下王的悲剧了“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只是想买这最后的年岁,你竟不同意么”。王这一生到最后竟是无人陪伴的,女儿远走美国,一直不把她当母亲,未体验亲情,虽前后有过6个男人爱她,但没一个能真正娶她,杜拉斯比她幸福多了。她的死因是李主任给的黄金,这似乎又成了个循环。此恨绵绵无绝期。

第11篇:《长恨歌》读后感

前些日子总在说,江南的雨都下到冬天了,没个完,随着严寒一起飞扬跋扈。于是这几日,天气就晴了,虽然没什么温度,但至少会有着天气真好的错觉,心里也因此温暖不已。不知是不是因为感冒,这几日的心情总是波澜,想得太多就容易陷入泥潭,不是不想拔出,而是越陷越深。看着窗外的阳光,情不自禁的想要蹲在某个阳光铺满的街角,然后向过往的人们诉说,不,吆喝,来吧,咱们聊聊,说说过去,谈谈将来,唠唠所有的无关紧要。看吧,就是寂寞了,有些寂寞是可以明说的,而我的,说来可笑,不谈也罢。

追根究底,这种属于江南婉约派小女人的做派是从何而来呢?今天把长恨歌看完了。其实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对它有什么期待。只是听说过,只是因为优惠,凑书单而已。我甚至连个大概的梗概都不晓。但是这本书就像颜色绚烂盛开在角落的不起眼的食人花,对,是会吃人的,吸人的精髓,然后自顾自的打个饱嗝,翘首等待下一位。

我不知王安忆是男是女,却把王琦瑶的味道写的如此传神,令人向往。女人都是哀的,这哀有的是别人给的,有的是自己争取来的,还有的是不知哀的。女人都是柔的,其中江南女人甚之。而上海女人则是柔中透着精明,精打细算惯了,难免会目光敏锐,心思细腻。

为什么总是被动的那个?我不想说王琦瑶的死和略显凄凉的晚年时光。他的一生都是被动的,连美都是被动的。她的心思细腻,十分理性,明白自己的美和长处,与他人相处总会留一条退路,既做到了待人之礼,又有全身而退得一闲情的宛转。可是做人处世哪能这么简单?一定的距离感,会使人心安理得的敬而远之的。更何况,在那个闹世,这样一个美人,怎可以平白的埋没?其时的王琦瑶心中也是有些不甘的,王琦瑶的不甘并没有一种凛人的气势,相反却有一种教周围人都情不自禁的本领。

人长得美不是错,长得太美了就是一种荒凉了。但也因此,心理上总是比别人多个高度。王琦瑶的美也给她带来了荣华富贵,虽然短暂,纵然短暂,仍是她之后平淡生活中安抚人心的一剂良药。她当上三小姐是被动,跟了李主任见不得光也是被动,与康明逊一起是被动,生下薇薇,结识老克腊还是被动。仿佛一张无形的命运之网,由不得她也由不得其他人。

长得美,心里又跟个明镜似的女人,就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可是现实是,往往这种女人得不到好的归宿。没有那种什么不知不晓,糊涂度日,长相一般的女人似乎捡来的好福气。

男人们似乎都喜欢王琦瑶似的女人,但是真过日子了,却又会犹豫,此时众多的无可奈何,形成了一道鸿沟,越不过跨不去。明镜似的王琦瑶自然明白,于是这也给了那些男人心安理得的理由。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了解其可恨之处,但仍不免叹惋。其实王琦瑶不懂爱情,心高气傲不免会使她远离幸福之路,总是走在爱情的边缘,以为情欲就是爱,以为孤单,相互吸引就是爱。以为自己都懂,其实什么都不懂。

命运之手何其强大,难免会让人觉察自己的无力挣脱,死亡是解脱,看开也是解脱,我不愿再做自怨自艾的苦情女,永远不要!

第12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第13篇:《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推荐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留意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生。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飘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联,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刻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但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己心爱的女生,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取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单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刻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生的生活。但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生,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生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生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生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第14篇:《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第15篇:《长恨歌》读后感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的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第16篇:《长恨歌》读后感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第17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因为男人,因为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悲剧、自己的悲剧。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不过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择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人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应该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子。到这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人还会有怎样的不幸。终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人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人都哪里去了!也许,男人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后来,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曾经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写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第18篇:《长恨歌》读后感

上段时间在图书室里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第19篇:《长恨歌》读后感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第20篇:《长恨歌》读后感

深夜读完了长恨歌长恨歌,一个悲伤的名字,开启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个繁荣锦绣的上海,繁荣里带着落寞,锦绣里透着晦暗。一个女人的一生,繁荣锦绣落寞晦暗的一生。十七岁的年纪,青春貌美,本就容易飘摇,从“沪上淑媛”到“上海小姐”可谓是烈火烹油锦上添花,被人争相簇拥吹捧着,迷失了方向。人生的出场,她的基调定的太高了,又心高气傲,不肯服输,以自己的家庭和修为只能做了笼里的金丝雀,以她的心性,是终不肯囿于程先生的柴米油盐的,从此也奠定了她一生的人生基调,先是璀璨而夺目,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和回忆空虚,直到最后的毁灭……

是有人说过,女人不能生的太好,如若生的好又不能加上聪明,她的这个聪明又不是大智慧,只是小聪明,只有那颗玲珑剔透心,而没有可以看到人生路的智慧眼,这个聪明就正好误了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终身跳不出为自己织的牢。所以,女人倒不如糊涂些。最起码糊涂的死总比明明白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覆灭要好的多。这话好像说的更晦暗了啊!

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个晦暗的故事。讲了一个个可怜的人。王琦瑶出场面容娇好众星捧月花团锦簇,可一生都活在那花团锦簇的梦里,虽然年轻时有无限风情,虽然一直是聪明灵透,可终究抵不过岁月无声,更抵不过美人迟暮这个箴言,更可悲的是她不愿意相信着岁月的老去,在自己编织的精彩的梦里苟且偷安着。蒋丽丽和程先生是一样的人,一样的爱而不得又执拗着的可怜人,在人的意识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生为这个得不到,自己给自己负气着。

书里一个个人出场又一个个褪去,不管出场是华丽的、惨淡的、平常的、终究都是可怜的,都在自己的世界里苟且偷安着,那些华丽那些绚烂是活给别人看的。其实生活中,你看,不论一个人在人前多么光鲜亮丽,在他一个人的世界里,在某一个的午夜梦回,在对着整个黑夜的时候,都有被各自的伤痛爬满心头,爬满每一寸肌肤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人都是可怜的,也是在苟且偷安着。

第21篇:《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后记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第22篇:《长恨歌》读后感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

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的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

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

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第23篇:《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第24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第25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那么长,明明和那么多人在心里走过了一生一世,这辈子还到不了头。

——题记

王琦瑶实实在在当得起“长恨”二字。

王琦瑶的不幸不是惊天泣地的不幸,不能放心活,不能用心死。

王琦瑶的美不是轰轰烈烈的美,没有让人活得彻彻底底的痛快,风光之下是底气不足的遮掩和逃避。

王琦瑶的一生算不上最最不幸的人生,却是最最不幸的女人的一生。死于女人最畏惧的死法——时间。一刀刀割在脸上,割在心里,割在别人眼里,割在自己命里。

邬桥一节有句话说得好,这小小的邬桥是大世界的边角料,却含着一种大而深的真理:人生争到最后是什么都留不住的。可是人生真得了这个真理,人生便到头了,还有什么可望的?讲到底,王琦瑶是栽在了她的聪明上。她太早的洞察了这些个道理,却又因涉世不深而不是的驻足。她步步通晓又步步迟疑,最后落得哪一条路都走的不痛快。够懂事又不够开怀,够勇敢又不够敏锐。

何事可谓恨?无非招不成招,退无可退。

人生有不甘,却愈挣扎愈落魄。

她的一生那么长,面对过那么多选择。李主任的荣宠,程先生的执着,康明逊的理解,萨沙的坦荡,老克腊的痴迷。她挣扎过,放纵过,才恍然发现,人生无一处非绝地,逃了这处还有那处,纵是留在此处也不过是落个愈陷愈深。《长恨歌》看似悲天悯人,实则冷酷到漠然。原来不是小时候抢了他一个馒头长大后就会纠缠不清;原来不是上学时亲密无间的传过纸条长大后就换的来至死不渝;原来不是花费在人生中笔墨最重的那个人离开后也会回来;原来不是所有未来及说明的缘由与真相都有公诸于众的机会。

这是人生,没有旁白。

电影里强大的缘分终究在现实里摇摇欲坠。

乍一看《长恨歌》里有好多断开的线索,邬桥暗生情愫的小二后来可曾寻过王琦瑶?片场激进的导演最后身往何方?康明逊后来可曾还为王琦瑶费过心力?萨沙可曾怜悯这个女人想过回来?老克腊后来是否后悔离开?全然不知的隐笔不仅让我们充满期盼,期盼在王琦瑶受苦受难的时候出现一个盖世英雄来救她,就连她自己也因为这么多的不知而慢慢的演化成日后的希望吧。在屡屡思索屡屡期盼不得果时猛然惊顿,知道又如何呢?细细想去,每一位的出现,燃眉之急后也是细水长流的无望啊!更何况,如王琦瑶对程先生说的那般:这一切都回不去了啊。王琦瑶聪明却糊涂,唯一清明的感情便是对程先生。那般冷静到绝情,绝情到坦荡。女人往往对那个一往情深的看的清明,却始终是糟蹋了这份情,也糟蹋了自己。而和康明逊比来呢,明知他是步步为营的,却为那一丁半点的真情不肯舍弃。明知他是自保为上的,却是心甘情愿的陪他只看当下。

不要未来的,不是不在乎,就是太在乎。碰上哪一个,都是痛。

哪怕这一切都可倒回最初,她不当选上海小姐,她不去程先生处拍小照,她不去参观片场,这一场长恨可否幸免?不,蒋丽丽和吴佩珍就是她的命。无处不在的命,如兜头而下的大网罩住她的一生,而后凌迟。刀刀不致死,刀刀向死逼。

人生当歌以示长恨,犹如筛孔层层放大的筛子,从上一层落下,纵是又下一层暂时接住,到底不如当初的高高在上。若是本本分分的苟且活着,或许还能慢慢煎熬,可这脆弱的安稳却经不起一丝的挣扎。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世上不止一个王琦瑶。

《长恨歌》可谓长恨,因为不止一个三年五载。

那就恨吧,长恨一次,为余此生。恨尽了,便坦然吧。无处不绝地,又何必短恨不断,余恨成蹉跎。

第26篇:《长恨歌》读后感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第27篇:《长恨歌》读后感

听一曲长恨之歌,弦音挫挫;看一段前尘旧事,意韵娓娓。

在这幕台上,我想看看那带着一股肌肤之余的性感的上海弄堂;我想听听那些鄙俗又有些影影绰绰云遮雾罩的流言;我还想见见那在嘈杂混淆中盛开的如花蕊般纯洁娇嫩的闺阁。上海女儿盛载的满堂心事最让人撩拨,上海上空俯瞰整所城市的自由鸽群最让人动容与嫉羡,它凌空而起,将城市的屋顶踩在脚下,又在废墟的瓦砾堆上盘旋,颇有劫后余生的味道。而我最想看的,莫过于王琦瑶前朝的繁梦三千,后世的璧陨黄泉。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女儿,一次机缘巧合被选为“沪上淑媛”。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但她的美却是家常的,是体现民意的美,故而她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再后来,她成了“金丝雀”,成了爱丽丝公寓的女主人,她在旧上海的这座废墟里夜夜笙歌,却不自知,袅袅娜娜的身姿微泛着摇摇欲坠的浮沉后事。

对于王琦瑶的悲剧结局,字里行间有着许多妙心的暗示。

第一次去片场的时候,王琦瑶留意到一幕场景剧“这就像是旧景重现,却想不起是何时何地的旧事。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景并非明惨可怖,反而是起腻的熟。”而这一幕场景剧与王琦瑶死前的境况如出一辙,也可以说,剧中那个死去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王琦瑶。

再者,王对于自己的未来也不能说全不自知。在竞选上海小姐成功后,王琦瑶竟然在舞台上哭了起来,为不可知的命运--“那天一身红,今天一身白,这预兆着什么?也许穿上婚服就是一场空,婚服就是丧服!”在梦的将醒未醒时分,属于她的繁华正悄然陨殁。

在得知王琦瑶要竞选上海小姐的时候,片场的导演也曾经想说服她让她退出复赛,可惜那时的王琦瑶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他看着王琦瑶走远,头也不回,她越是坚定,他越觉得她前途茫茫。”

片场的导演一语中的,“上海小姐”这项桂冠其实是一片浮云,看上去夺人眼目,可是转瞬即逝,它其实是过眼的烟云,留不住的风景,竹篮打水的一场空。王琦瑶在小说的开始便被推置于到众星捧月的地位,而这里便已是她人生的巅峰。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她也从这里开始走往人生的下坡路,她的巅峰是她香消陨殁的最成功的铺垫。在接下来的四十年里,她成了别人眼中的交际花,被贴上情妇的标签,尝了一段露水姻缘;情缘流转于各色的男子当中,从未结过婚却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暮年的她遭受女儿的叛逆,最终因一盒遗金被杀害。属于王琦瑶的时代仅仅留在她十八岁的那一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但尽管如此,她生命的底色终是灰暗的,可怜又可悲。繁梦三千,终不过璧落黄泉。

为什么叫这本书的名字会叫长恨歌?我是把恨理解为遗憾的。书中每一个人物的人生都有不完满的遗憾,无论是蒋雯丽程先生还是王琦瑶,他们有着相似的悲惨结局,而全书也笼罩着淡淡的忧伤气息。

王琦瑶的人生正是一首袅袅的长恨歌,黄粱一梦不过一世浮华,繁梦三千终归璧陨黄泉。浅浅流年洗净了王琦瑶一世的铅华,阴丹士林蓝旗袍抖落的不仅是似锦的繁华,还有她四十年的落寞与惆怅。

第28篇:《长恨歌》读后感

印象很清楚,开始读长恨歌时,是个冬天的雨天。读完的那天,却是晴天了。模糊了的人物,仿佛陈年的水墨画,轮廓不清楚了,神态却分明清晰。如果让我来勾勒王琦瑶的形象,可能一张侧脸的轮廓吧。高高的鼻子,朦胧而微张的眼睛,微微抿起的嘴唇,很上海的发髻。

我们都是王琦瑶。看完了开篇的群雕象,想象在弄堂里长大的王琦瑶们,我不禁这样感叹。一样的生活环境,一样的成长背景,我们的血液里注定流淌着属于这个城市共同的回忆。

分析一篇小说,很多人说要结合背景,深度挖掘背后的涵义。老师说,应该抓住那些让自己心动的瞬间。阅读小说,本来就是一种体悟式的体验。我很同意后者的观点。很多分析《长恨歌》的文章着笔于那个时代的命运和个人命运的穿插、纠结,也有不在少数的文章试图从逻辑的角度给整个故事的发展一个合理的解释。我都不以为然。首先,这个故事本来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虚构,如果缺乏了艺术的手法,仅仅是镜像发射般地把生活地本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我想可能就会少了很多灵气。因为它藏了一些,露了一些,编了一些,描了一些,这部小说才能酿出味道来。

理论部分到此为止。就个人感受来说,这部小说对我启发最大的是两种感情。透彻而强权,或者,若隐若现而温婉。程先生爱开始得那么不设防备,我甚至在想,当程先生第一次从镜头里锁定那双眸子的时候,是不是,感情就此开始。我相信,捕捉程先生的远远不只王琦瑶本人,更多地是,她身上留下的关于这个城市的不可磨灭的印记。人都是喜欢回忆的动物。回忆和自己有关的一切。特别是看了电影《长恨歌》以后,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梁家辉饰演的程先生,瘦弱而儒雅,仿佛随时会走入老上海这幅画,成为一个典型的背景。而王琦瑶年轻,清新而美好,却不失上海的古典和弄堂里那种积年累月的精细琐碎。这些特质在王身上完美地结合,不让人沉醉其中也很难。比较理性一点解释,这段感情证明了人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地同类地动物。

而对于李将军,似乎他的感情没有那么简单。复杂的军界背景,复杂的社交圈,复杂的爱情关系。然而似乎又显得简单。从最开始见面,到最后生活在一起,只是一眨眼的功夫,没有任何分辩的余地。这就是军人的一贯作风吧。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怀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这让我想到杰克伦敦的一篇小说中,因为迷路而濒死的人和受伤的狼之间的故事。在同样恶劣的环境下,这两种生物竟然会选择惺惺相惜。相同的,我相信李将军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应该能够远见到性命朝不保夕,在他强大的外表下面,承担的,是民族和国家的命运。然而就在这种情况下,他遇到了她,一朵小茉莉,初来乍到,却注定浮萍命运。一样的随波逐流,一样的面对命运的不可操控性,他对她是疼爱而怜惜的,亦或是,疼爱怜惜彼此共同的命运?我想,这可能再次证明了,人总是会爱上和自己相似的同类。

当然除了感情的主线外,给我印象更深刻的是上海的怀旧气息。合上书,可能我不会很清楚地记得,程先生第一次看到王琦瑶时的神态,不会记得李将军遇见王琦瑶的地方,但这些都不重要,隐去了细节,仿佛水洗过的漂染衣服,朴拙而自然。仿佛洗去了脂粉气的女子。写此文时离我第一次看可能已经隔了几个月,但是上海的气息还是如小茉莉花的幽香,令人唇齿生津。石库门是上海文学的标致性建筑,似乎不提到它上海味儿就是出不来。然而,如果为了营造这种气氛而把场景都设在石库门里发生,则不免矫情。王安忆不然。王琦瑶生在弄堂,死在弄堂,她的性格和命运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弄堂文化的熏陶。雨天细细密密的雨脚,密密麻麻的晾衣杆,精确地量油壶,在这里成长起来地人,怎么可能没有细密地性格。而弄堂狭窄而潮湿地环境,是最适合流言滋生的环境。流言随着油烟味、菜香、吵骂声、洗衣声,渗透在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地地方。然而,这些看似琐碎的点滴,却是关于这个城市回忆的主体。是的,琐碎得让北方人皱眉,琐碎得遭来各种谩骂和误解,琐碎得连时钟都要拨快一个小时,琐碎得忽略这顿饮茶应该谁请却心里比谁都清楚。上海是这样得吗?某种程度上。可是,我觉得又不全象。或者,这部小说所满足得,是我们关于上海得遥想。

第29篇:《长恨歌》读后感

人生如戏,魂牵梦萦。

就像劫后余生,几番阅读,却已入了戏,结尾一句“死于他杀”,让我觉得恍然,原来我已体味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一生。长恨歌,并不荡气回肠,却会令人流恋不绝,这是一个女人四十年的长恨,恨一生爱而不得,一段段“畸形”的恋爱,都是掏心掏肺的付出,却终是独自落寞。

有人说王安忆塑造的女主人公矫情、做作,整个故事只不过是几段荒谬又玛丽苏的爱情故事加大段的景物描写堆砌而已,但我觉得这样评价的人未免有些轻浮,甚至也可以说没看懂吧。王安忆作为一个海派作家,她的文字就是上海的精细,她写的鸽子、弄堂、光与影都是精雕细琢的,她每一个重要情节之前的铺陈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正因了周遭的变化才有故事接下来的发展,时空结合,当她温润雕琢的笔触流淌过,原来已是几年过去了,读她的情节总会让我有恍惚之感,原来蹉跎一瞬,已是岁月沧桑。

我一开始是不喜欢王琦瑶的,这种漂亮又聪明并且自知的人往往带着一种自作聪明的气质,但是这样的女人又是特别的,她不张扬似张永红;却有一份率性,她不矫情似蒋丽莉,却有诗人的气质;她不单纯直接似薇薇,却时有可爱。大概就是她心思太多吧,所以她并不快乐,她这一生看似平平淡淡,却是承载了痛的;她这一生虽有间歇不断的朋友,却总是品味孤独,时间在墙上的日影月移,朋友的曲终人散,都只有自己体味,到头来平安里39号还不是只住一个王琦瑶。当卡麦拉的一声响,她的一生就开始了,这就是人生如戏,当她人生最后回光返照的时候还是片场,所以她的一生自片场起就错了,可上海老弄堂里的女人没有哪一个不是过着将错就错的人生。

王琦瑶的爱情每一段都不得善终。小门小户出来的女子妄想太多,所以才有了她那第一段爱情,与一个富贵军阀相爱了,这就是我前期讨厌王琦瑶的原因,我觉得她对李主任更多的是依赖,也带了点虚荣的,而李主任对于她,则是爱怜,爱怜她也是爱怜当初那个初入社会摸爬滚打的自己,他们有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意思。因为李主任的身份关系,王琦瑶是不见天日的,所以在这段爱情里她做的最多的就是等待,她的这段爱情除了等待就只剩下巷弄里的流言。

后来,一个人生活的王琦瑶就有点迷人了,因为独立与成熟,这是比美丽可爱更值得、更耐欣赏的。她靠给人推针维持生计,虽然生活在简陋的平安里,但是她还是能保持生活的精细,也因此结交了严师母、康明逊和萨沙,就有了第二段感情,与康明逊相爱并有了孩子。又是同样的原因——身份关系,作为大家庭独子的康明逊是不能娶她的,但她还是义无反顾,怀了孕,甚至选择牺牲萨沙,牺牲自己的身体,她软弱又勇敢,女人总是矛盾的。

最后一段就是与老克腊了,相差二十多岁的黄昏恋,很多人觉得荒谬,但荒谬之余是苦涩的,就像我们学校有个学长发表的一篇小说《吴蓝花》的结局一样,年老的吴蓝花对着别人的新郎说“娶了我吧”,荒诞又心酸。王琦瑶一直是渴望爱的,老克腊激起了她最后一点的青春激情,可是老克腊和康明逊一样,没有足够的勇气,他们谁都没法给王琦瑶一个承诺,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程先生,可以算王琦瑶爱情里的炮灰了,他给王琦瑶一生的走向开了个头,却始终没法参与到她的生活,王琦瑶是有点利用他的,当初为了激怒蒋丽莉和他在一起约会吃饭,后来也是因为长日的无聊和他一起约会吃饭,他们做着类似情人的事情却不是情人。我觉得王琦瑶一生所遇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比程先生更爱他,这就是备胎的痛苦。

王琦瑶最后死于社会的渣滓——长脚之手,叫人唏嘘,饶是风情万种,不过惨淡收场。作者暗示了王琦瑶的死最终不过是个无头案,上海这地方,有太多的无头案了,像这样的独身的女人,更没人会在意,她死了,只不过是上海的巷弄里又多了一个流言而已。

第30篇:《长恨歌》读后感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王琦瑶是个兼具美貌与聪明的女孩。在参见舞会的时候,尽管很少见识这样的场面,但是她并没有露怯,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失礼之处。在被评为“上海小姐”的季后时,她从容镇定,表现出谦逊和自持。她也有一定的眼力,情商也不弱。周丽莉在王琦瑶眼里就是一张白纸。甚至在借住周家时,展现了一定的治家才能。在女性擅长的穿衣打扮上面,王琦瑶具有不俗的品味。总之,王琦瑶确实比一般女孩子优秀,碰巧她自己也明白这一点。

阅读过程中,王琦瑶让我想起一个人,就是张爱玲笔下的顾曼贞。其实王琦瑶比顾曼贞的状况好很多。王琦瑶家境不算贫寒,家里还雇着娘姨,父母对她也是挑不出刺来。顾曼贞家境贫寒,有个做小姐的姐姐,姐姐夫妇对她虎视眈眈。顾曼贞对富少是动了真情,王琦瑶对李主任却不是爱情。在李主任死后的时间里,王琦瑶心坎上放着的,是那一箱金条,而不是具有象征意味的戒指。顾曼贞让人怜惜,有情人难成眷属是一种悲剧。王琦瑶让人可惜,美好的事物落入泥淖之中,是另外一种悲剧。

那种痛到骨髓,悲到心坎不是王琦瑶,她是自己的愿,自己的无可奈何让悲伤慢慢袭来,慢慢袭来的悲却也不是能够转瞬即逝的,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上海小姐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欢喜,自己的情不自禁却也是自己的无可奈何走下去,最后转头已是白发的那日,上海小姐却仍是上海小姐。那种女人特有的虚荣心,上海小姐特有孤傲和自卑让她们永远无法走出那道光环和魔障。王琦瑶四十年卑微的固守着自己那份骄傲,那三小姐独有的骄傲,孑然一身的骄傲。爱情对她是奢侈品,但骄傲是她生存的支撑。二十岁的她却与四十岁的男子,四十岁的她却又与二十岁的男子,时间再她身上仿佛也不是时间了。她得到了同情,羡慕,怜悯,她抓不住的是爱情,程先生就像今时今日的小贝,孺子牛般低头拉磨,奈何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上海小姐们,那些王琦瑶们,爱情也随黄鹤去了。

王琦瑶大可以和爱她的程先生结婚,生儿育女,享受尘世的幸福。但是她不甘心,尤其是经历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肯定。一只想要飞翔的凤凰不会眷恋一株小树。

王琦瑶有些小聪明,足以让她在一众女孩中卓尔不群。周围的赞扬未免让她有些自视甚高。是的,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目前的阶级。她应该属于上流社会,只有李主任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在当下,王琦瑶的做法似乎是一种上进心的表现。不安于自己所在的阶级有什么不对吗?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但这两者有本质不同。王琦瑶和李主任在一起是“攀”,她自己毫无根基,她实际上是依附于李主任。就如今天的某女星。她声称不需要嫁入豪门,因为她自己就是豪门。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嫁入豪门”,是靠依附进入上流社会,“自己是豪门”,她就是主人翁而非从属地位。

几乎每个女孩都有过超越阶级的美梦。灰姑娘的故事永远都有市场。王琦瑶在张永红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但是,和张永红相比,更加愚拙,更加平庸的薇薇却更幸福。

《长恨歌》中的男人,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都有些自私和软弱。但是王安忆用文字给予他们宽容和理解。王琦瑶说她一辈子都靠自己。其实不然,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箱金条给了她真正的安全感。在任何一种关系中,也许平等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美貌的女子,也不要做攀缘的凌霄花,还是做一株木棉吧。

一、影视简介

《士兵突击》是由八一电影制片厂、北京华谊兄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由康红雷执导、兰晓龙编剧,王宝强、陈思成、段奕宏、张译、邢佳栋、张国强、李晨等主演的军事动作剧。

该剧改编自兰晓龙小说《士兵突击》,讲述了一个农村出身的普通士兵许三多的成长历程,不抛弃、不放弃,最终成为一名出色的侦察兵的故事。

2008年,该剧获得第27届飞天奖、第24届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2013年,《士兵突击》被列入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的100部优秀影视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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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剧集评价

《士兵突击》表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许多个人的人生。许三多和成才、史今、袁朗那些战友们在各自的生命里,在各种好的坏的抉择中不断成长。正因为这种生活流的群像式创造,才让我们读懂更多关于生命的意义。正如你我的人生旅途,总有人意外闯入,产生浓情厚义,又伤心告别。分分离离间,我们不能改变多少,但至少可以珍惜:“不抛弃,不放弃”,“好好活就是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该剧昭告中国式好片的诞生。没有令人紧张、窒息的戏剧性情节、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镜头和血腥场面,它那略显朴实的细腻、激情却让人感悟良多。

该剧所构造的那个小环境具有某种实验室的功效,军队这样一个相对封闭、极端、绝对的处境正适合实验室所要求的环境状态,也因为它的封闭、绝对,因而困境和结局都相对纯粹,所以更具寓言性质。寓言才具普遍适用的能量,也许正因为《士兵突击》的寓言性质,把许三多当做一个现实人而非一个电视剧角色来对待已经成了一种不可回避的社会倾向。从它的轮番热播而广泛地被拉入现实对应各自的生活环境,似乎让普遍的生存焦虑在其中得到了抚慰,可以看出它被拟真化的程度之深。一个电视剧中的角色能被如此程度的拟真化,因此也就具有了社会心理意义上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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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剧情简介

《士兵突击》记载了普通士兵的心路历程,讲述了一个中国军人的传奇故事。由于故事和人物的纯粹,剧中没有一个女性角色,完全是男人的情感世界——意气飞扬的军旅生涯,生死与共的成长岁月……金戈铁马,斗志男儿,士兵的精神世界丰富而冷峻;一个有着性格缺点的普通农村孩子,他单纯而执着,在军人的世界里跌打滚爬。因为他的笨,让全连队受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队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全连队战士为之骄傲。虽然他家的祖屋在爆炸声中变成一堆瓦砾,却无法阻止他坚毅的军人步伐;善良的怜悯,并未使他忘记军人的职责,追捕毒犯……他在种种困境和磨难中百炼成钢。他的名字叫——许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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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士兵突击》观后感20篇

第1篇:《士兵突击》观后感300字

“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这是《士兵突击》封面的一句话,它意味深长。

里头讲了许三多在军队的事,他不聪明,在村里大家叫他三呆子,可在他坚持的意志下他变了一个人,在战友中很突出。

许三多天生的呆,大哥帮他骂人,二哥帮他打架,自从他当兵时有了坚定的意志,村里的人几乎认不出他了。因为他在苦的磨练中成了一名好兵;他的朋友成才很是聪明,可在部队里的地位非常不稳,几次都是许三多帮助了他,历经多次不稳的变化他也同样有了意识,像许三多一样有意志,最终他们都成功了。

这些都说明“不怕无能只怕无恒”,做事要稳重,一步一步前进,这样才能成功。

这不,许三多如果没有意志力,呆板的他可能早退伍了;成才若没有意志力,聪明的大脑也没施展之处了。因此人要有意志力,否则一事无成。不要看像许三多那样笨的人不中用,其实这种人中用。诚实、朴素、无华,而那聪明人油嘴滑舌,随时可能背叛你。要是笨人有意志,是非常好的兵;要是聪明人有意志,是非常好的将领。

因此人要是有意志,完事自然成。

第2篇:《士兵突击》观后感400字

以前,老是以为做一个军人很威风,但在军训时,我体会到了当军人的辛苦,而在《士兵突击》上,我更了解了成为一个优秀的军人所需要接受的考验。

我看了《士兵突击》的第一感受就是—苦。军人们第一次来到军训地点,第一天就早上2点起床,然后接受“暴风雨”的洗礼,又开始匍匐前进……他们直到天亮的考验,让我的心里发酸,身上背负着三十公斤的物品,又走了那么长的路,能坚持下来,真牛!

我看《士兵突击》的第二感受就是—毅力。做一个军人是可以锻炼一个人的体魄,但最能锻炼一个人的毅力—受了这么大的苦,在记者采访的时候,也毫不犹豫地说:“我一定要坚持到底。”而要换做是我,我肯定坚持不下来。

看了《士兵突击》这个片子后,我才真正的感受到自己的无能和软弱。我觉得那些士兵不一定胜利了才是真正的英雄,只要能坚持到底,问心无愧的士兵,都是好士兵。

人的一生,不求对社会有多大的轰动,只要你努力做好你该做的事,问心无愧就行了。

做一件事都要有耐心,有毅力,坚持到底,无论结果是不是你所希望的。

第3篇:《士兵突击》观后感500字

光荣,始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正如长篇小说《士兵突击》封面上赫然入目的一句话:“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许三多的坚持让我们感动。

咬着牙做333个腹部绕杠,是坚持;独守营房半年,让仅有一个兵的连队成为全团卫生标兵,是坚持;自己修成了一条几代老兵都没能修成的路,是坚持。他不会顾及任何“潜规则”,不会因为别人的脸色不好而放弃自己的看法,不会因身边环境的好坏而“随大流”,尽管连队只剩下他一个兵,他照样一丝不苟地坚持出早操,坚持在饭前吼出响彻云霄的歌声。他是古希腊神话中永不言败的滚石英雄,让我们在感受悲壮的同时,更感受到一名真正军人的坚强,感受一名士兵虎倒不散架的雄风。连最初对他反感透顶的连长也肃然起敬:“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对待每个任务都像抓着救命稻草一样。”老子曰,慎始如初,即无败事。许三多靠信念和坚持,一次一次战胜了自己,最后成为名副其实的士兵。他脑子里只有“一根筋”——坚持“做有意义的事”。因为坚持,尽管许三多看起来有点“傻”,可骨子里却让你佩服,令你回味。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战友为之骄傲。

用老师的眼光看许三多就是班里的后进生,不敢说话,不懂人情世故,每一天都在给班里丢脸。一个如此落后的士兵是怎样蜕变的呢?是什么让许三多成长为一个优秀士兵呢?这才是需要我们思考的。我在想怎样才能减少班里的后进生呢?

第4篇:《士兵突击》观后感600字

许三多从一个稚气未脱的天真男孩成长为一名坚毅刚强的兵营战士,他的改变,无疑让人刻骨铭心。他的出现,正为中国影视的柔风细雨添了一道闪电,有力的敲响春的钟铃。

许三多,他勇敢,却又自卑;他坚定,却又无知。他不懂得什么是人生的意义,却在一步一个脚印的执着中最完整地升起充满意义的人生。相比之下,聪明的成才也只是他的影子,被许三多的单纯掩去了光芒。不过,这样也好。人生历练本该如此。

成才?这个名字里蕴涵着天下父母的期盼,也是莘莘学子的夙愿,但埋头于应试教育的我们可曾想过,当自己果真成为一名开口成章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生时,自己就成才了吗?不,不是,中国需要的并不是一群群动作单一,思维迟钝,怕苦怕累,柔弱无力的文学傀儡。中国的人口多,文盲多,下岗职工多也是三多,但那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美德在哪儿呢?面对外敌进犯时,奔腾热血的勇敢在哪儿?披星戴月,增删十载的耐心在哪儿?幻想月亮是一只白玉盘的天真在哪儿?

成才,也许真的不如许三多。

回想指缝中流沙一般的时光,我猛然醒觉,童年时代常做的美梦连同怪梦一同消失了。再也没有会走在水面上的我,再也没有庞大可怖的食肉恐龙,再也没有找我一同办案、穿梭于黑夜的柯南,再也没有会跑来跑去的月亮,有的只是枕头下尚未完成的作业,白雪般飞舞的试卷和血一样红的分数。我发现,自己不会为能够跳一下午的橡皮筋而将喜悦显颜,不会再抱着大堆的零食看画工不优的漫画,不会再拿着网兜捧着铁罐去捉蚂蚱网蝴蝶。我刚刚才明白,也才糊涂,这样的我,是自主的,还是被动的?

成才,指的不仅仅是学识的渊博,更是能力上的丰富。不仅是学习能力,更是生活能力。如果生活失去了乐趣,失去了坚持,那又有什么创造,又何来时代的进步。保留自己的那份勇敢与天真吧,那将是我们毕生的宝藏!

第5篇:《士兵突击》观后感800字

相信最近街头巷尾人们谈论最多的恐怕就是《士兵突击》这部电视剧了。在现代这个社会里,能让人感动的事情不多,尤其是在这个高科技满天飞的时代。在看惯了诸如“好男儿”之类的选秀节目后,感觉真是应验了那句话:“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嘛”!周围的女朋友都在抱怨现在的男人普遍缺乏一种阳刚之气,无论是外形还是内在气质,总觉得如果一个大男人捻着兰花指简直是不可思议。可自从看了康红雷导演的这部《士兵突击》后,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群可爱的“士兵”,他们坚守着自己的诺言,扞卫着自己脚下的这块领土,虽然在旁人看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其中有一场戏让我记忆尤新:许三多、成才、伍六一三个人参加“老A”的队员选拔,看着许三多认可在被淘汰的情况下仍然背着腿受伤的伍六一前行,我哭了;又看到伍六一在打开烟雾弹放弃比赛的情况下,我又哭了。我不知道如果在现实社会中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会不会向剧中人物那样坚持和舍得。为了更好地揣摩剧中的人物性格特点,我特地去买了本书看,虽然书看完了,但总觉得没有电视剧看的过瘾,也许是演员们出色的表演赋予了所饰演人物的丰富性和耐看性;

喜欢许三多的执着和敢于认错、急于认错、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个性,单纯而帅性;

喜欢成才找寻自己枝枝蔓蔓后的沉稳及忍辱负重;

喜欢史今独具伯乐般的慧眼,不抛弃、不放弃在他这发挥得淋漓尽致;

喜欢高连长的严苛及对兄弟的非同寻常的义气,可爱的是当组织面临改编时做最后的荣誉伸张,绝对是响当当的领导;

喜欢伍六一的率性、勇敢、他绝对是一个能依靠的兄弟;

最喜欢的是袁朗:领导是一个可恨却又可爱的人,而他绝对是一个非常值得属下尊敬且喜欢的人。也是我个人在这本书中感受最强烈的一个角色:严苛的管理的唯一目标是为了属下能在真正的战场上保全性命。世界上最可爱的人莫过于此,心中永装着团队。虽然有点自以为是,但似乎这种自以为是是为了坚定自己内心的最难判断:很难判断一个人的真假。的确是如此。

喜欢齐桓的忠心和大度;

喜欢吴哲调皮的搞怪,按袁朗的话说:他少些专心,有太多喜欢的东西,但凡是喜欢的东西,却又能达到专业水准,不得不让人佩服。

第6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很小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就是长大后当一名让人敬仰的军人,保家卫国,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士兵突击》读后感。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眼睛的度数也逐渐加深,加上其他方面的原因,我不得不放弃这个梦想。但是,对军人的仰慕及敬重之情却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退,反而加深。

为了加深对军人生活、感情及成长历程等等方面的了解,以及多年来对军人的仰慕和敬重之情,《士兵突击》绝对是我最好的选择。

今天看完了《士兵突击》这本书,我久久不能释怀。书中描述着军人那种坚强的意志,惊人的毅力,“不抛弃,不放弃”的坚定信念,深深地震撼了我,使我明白什么叫做“百炼成钢”。

《士兵突击》这本书,情节很吸引人,但更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许三多。许三多的形象不同以往电影、电视里塑造的军人形象,抑或高大威猛、抑或勇往直前、或者是足智多谋、又或者是掌握了高科技知识等等。然而恰恰相反,许三多在许多方面都不具备传统军人的气质。即使当全书结束时,他仍然是那个朴实的样子,脱掉军装,拿起锄头,谁也不会怀疑他是个农民。

许三多虽然给人看起来很软弱,不是很聪明,但他的内心却是倔强而坚强的。所以,在他当兵后才会自己修成了一条数代前辈都没能修成的路;才会在那个被别人遗忘在角落的五班中不急不燥地以一个兵的本色和本份感染了不同性格的一群人;他才会有机会进入钢七连后从一个人见人烦的“后进兵”一步一步有力地把自己煅炼成一个“训练尖子”;他才会在钢七连解散后只剩下他一人时仍然坚守着一个兵的职责,照样出操,照样值日值勤,甚至自己一个人代表整个连队高唱饭前一支歌!他没有在艰苦面前低头过;没有在孤独面前退缩过;没有在强敌面前胆怯过。他只有一根筋,那就是“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他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好好活”。这两点,就决定了这个稍显卑微的男人,没有做不好的事,没有做不到的事,只要你能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书中讲到“不抛弃战友”,告诉你要珍惜战友的情义,懂得战斗中团结就是胜利的道理,读后感《《士兵突击》读后感》。进而言之你就能够遵守军队的纪律,服从上级的命令,和你的战友协调一致,一起去创造胜利。“不放弃自己”,告诉你要珍惜军人的荣誉,明白军人的责任和使命,这样你就会一往无前,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去完成任务,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相对许三多而言,或许我们这些人,活得太聪明,活得太累了,因为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背负太多的东西;我们走的很慢,因为周围总是有形形色色的诱惑让我们停住了脚步。就像此书中许三多的老乡成才,比许三多既聪明又能干,但他却总是与成功失之交臂。而在许三多的生活与生命中,没有“潜规则”这三个字,他不会因为某人脸色不好而放弃自己的看法,不会因“别人都怎么怎么样”而放弃自己的目标。虽然看上去呆,想起来傻,跟他相处起来甚至会感觉到比较“烦”,但这些,却恰恰是许三多以平凡的人生成就了不平凡的业绩的关键所在。

通过看这本书,我看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不抛弃,不放弃”鞭笞着我。许三多的单纯、认真、执着……影响着我。我为我的不认真,轻言放弃而羞愧。我要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确立明确的目标并坚持下去,努力端正自己的态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入党。

第7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许三多,一个生在农村,长在父亲拳脚下得小个子男孩儿,朴实憨厚得有点儿死心眼。或者仅仅是为了逃避爸爸的打骂而死命乞求史今把他带走,傻人真的有傻福,或者该说一切都是偶然与必然的融合。真羡慕三多的眼泪,总是那么肆无忌惮、不假思索、说来就来!这段时间看得我满脑子都是三多傻傻的笑和毫无表情的平静的脸。

第一次看到步战车时的惊慌失措,他的一个本能动作换来整个连队的鄙视和厌恶,军人最无法容忍投降,在军队拍戏的导演不怕找不到装死的兵,却发愁找不到演投降的演员,他们不会!他们的字典里没有这个概念!五班,三多在部队的第一个落脚地儿,甚至连史今都有几分不忍,他告诉许三多,那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使命!连他自己都说得没有底气!三多用平凡与固执完成了一个连甚至一个营都没能修成的一条路,那是他的路,他认定了一定能修起来的路,也是改变了老马、李梦几个人的“五星路”!一条路足以让团长记住他,那是一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很特别的路,它被三多修在一个无人问津的地方,一个人!五连的日子,三多搞得老马带领下得李梦、老魏、薛林一行人结束了墨守成规的生活,少数真的影响了整个班的方向!“不要再混日子了,小心日子把你们混了!”这是老马临走时说的话。

是金子总会发光!三多没有想过要为离开这里而修路,换做成才或许他会那么想。三多甚至舍不得离开五班,他已经把那里当家了,他说他已经离开过一次家了,不想再离一次!那晚为了不离开五班,三多在潮湿的草丛中躲了一晚,军人必须服从命令!这是简单而无情的规则,我个人颇为喜欢,我喜欢部队的生活!三多是被绑着送去团部的,大家都记得这个刚迈进大门就投降的兵,而且是被自家的东西吓到,高城就因这个烦透了他,说什么都不同意他加入七连,七连的兵(除了史今)都这么认为,后来的冷漠与排挤足以说明这一点。史今说他别无选择,三多死命的跟着史今,他只能这么做,没有人想要搭理他,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何洪涛为什么选择七连让三多去,或者他比一般人更早的看到了许三多骨子里的七连精神,他是对的!三多甚至让每个人失望或者可以说绝望,史今作了最后的赌注,他成功了,三多不是真的蹉,他真的不是,只是他一直没有勇气超越自己。333个大回环,三多总是这样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做出一些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六一恨透了三多,他挤走了他唯一的朋友,那个把他们这堆烂泥扶上墙的人。21岁三多离开了他的五班,22岁三多失去了他的七连,什么先锋钢七连、浴血奋战钢七连!三多留下来,一个人,一个连,半年时间,曾经握枪的手,现在每天握的扫帚,他扛住了,他说他不知道能不能扛下去……

不是每个人都能经历这一切后还和正常人一样,其他连的人从同情到习惯最后到佩服吧,我想多少有点儿。三多没让自己闲着,像在五班一样,其实他原本可以过得特别特别闲,但他没有,我想这半年的坚持训练甚至比平时更加严格的训练为他之后进A大队奠定了基础,你试试坐了半年的兵会是什么样子~~不敢想象!“连长,该吃饭了。”“炊事班都散了,吃锅盖啊!”高城你真逗!如果那333个大回环算是让三多找回了尊严的话,那考核场上的三多着实又给了大家一大惊喜!那天后没有人再说三多是个傻子,甚至连那么自傲的成才也不得不佩服他的这个傻老乡。三多总是能给平淡的生活增添色彩,做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三个月的准备被他的一个鸡蛋全搞砸了,整个七连都因为他为史今私藏的早餐(两个鸡蛋)搞得没心情,军人无法忍受失败,哪怕只是演习!尤其是七连,三多说他一直体会不到七连人身上那份钢一般的荣誉感!其实他一直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钢七连精神:“不抛弃,不放弃!”后来袁朗问成才,为这六个字三多付出了什么代价?或许,真正失去了什么只有三多知道,但是确定的一点是:他愿意!而且甘心情愿!他觉得值!三多的倔强与执着有时真的会让人无语,中校头衔的袁朗拜在三多的死心眼上,成了步兵的俘虏!在进A大队的最终选拔中,最后一刻,三多倔强地拖着六一,他只想把他拖到终点,他才不管那最后的一个名额什么的呢!反正就是要把六一拖到袁朗脚下。最后的烈度演习中,三多完全可以喊住“敌军”,而不用挨那么一下重摔,他没有,他甚至在受伤后仍不愿意上“敌军”的救护车,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因为他还没有完成任务,他是一名军人,他认定的事情就不会放弃,哪怕拿命换!他觉得值得事情他就会拼!那次缉毒行动,他们赢了,三多伤了,伤得很深。不是他的错,可他认定如果不是他,那个毒贩不会死,他又钻死胡同了,这次钻得太深了。袁朗不想放弃他,他喜欢他,从他死命追他的那刻去,他认定三多是他想要的兵!何洪涛、甘小宁、成才、高城、马小帅、袁朗、铁路、齐恒、吴哲……他们不会任由他就这样放弃,那是他自己选的路,他还没走完!傻小子,他终于想明白了,他自己想不明白别人再怎么说都没用!23岁许三多失去了幼稚天真和不成熟,缉毒行动的所有成员忙中偷闲为三多准备了那个独特到不行的生日聚餐,充当蜡烛的蒲公英好有创意啊,坏坏的三多吹了吴哲和齐恒一头!他那天一定乐坏了,我猜!要是换我,一定快幸福死了!老天是公平的,三多从未感受过母爱,从出生开始就享受着爸爸的暴力,其实爸爸是爱他的!爸爸说人要有想头儿,这个,部队和战友们给足了他!他不肯跟爸爸回去,哪怕一个人再守半年的七连营房!史今告诉他不要再说半个不字,不要再让大家看到他的眼泪;袁朗从一开始就问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认错,为什么总是那么快就认错,三多说,其实我就叫——我又犯错了。三多最爱说,我很笨,我什么都不会,他真的只是这么想!他说他成为尖子只是不愿拉大家后腿,史今走时他死命的抱着行李不放,史今走后他呆呆的站着,就那么站着,不说话,不吃饭。他舍不得帮他超越自己的那个人。他甚至恨高城,是真的恨!三多啊三多,敢爱敢恨,敢哭敢笑,哭就哭的撕心裂肺,笑也笑得那么肆无忌惮,傻笑!你笑起来真傻!傻小子,只要是你认定的事情,你的字典里就没有不可能!你能!你行!你真行!

第8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主线是许三多入伍到他成为步兵之王-老a的成长经历。剧情刻划了一群最优秀的男人--成熟、睿智、懂得生活的袁朗,憨厚、心地善良的史今,性格直爽的伍六一,铁骨铮铮的高城,知错能改的成才,坚强、执着的许三多,以及他们共同的个性--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对事业的热爱,对原则的坚持以及对他人的真诚与坦率。在看这部片子中,我思考了很多。思考的不光是故事本身,更多是故事对我的启迪,对云南白药企业中一个普通员工的启迪,从《士兵突击》中,我领悟到了很多,对工作,对生活,对人生。

一是:他们的人生态度:许三多可以默默地守卫七连半年,每天坚持军事训练,打扫卫生;高连长因为团报报道错误,坚持要求团报公开道歉;伍六一因为流动红旗给别的班赢走了火冒三丈;许三多为了拿回流动红旗,一口气做了史无前例的333个单杠回转。在他们看来,这些都是“有意义的事”。在我们的工作中,客户的冷脸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面对这种情况,有的人可能会放弃,但他们决不是优秀的云南白药员工,他们没有云南白药优良的传统。而我们要做的是:像许三多做333个单杠回转那样执卓,默默的奋斗。

二是:许三多成功的经历:从一个傻乎乎,连原地转身都转不好的步兵列兵,到步兵之王老a,许三多的成功有其必然性--他从来没有放弃自己,也从来没有抛弃战友。人生在世,有所成就最重要的因素不是聪明,而是认真、坚持、责任、爱心和来源于以上几点的勇气--就如同送信给加西亚的罗文。作为一个普通的员工,也许我没有聪颖的资质,但我有着永不服输的精神,天资固然重要,但只靠天资是决不会成功的,我相信,只要不懈的努力,我也会像许三多一样,成功靠的是不懈的努力。

三是:他们对事业的骄傲和执着:印象最深的是三多背着伍六一冲刺的那段戏,“不抛弃,不放弃”这就是钢七连。在冲刺的最后一刻,这六个字越显的珍贵。三多要背着战友,和战友一起到终点。但是到了终点呢,他一定会放弃,他要把这个机会留给断了腿的伍六一!如果没有许三多,相信伍六一是一定不会弃权的,名额已经占满又算的了什么。就算爬也要爬到终点,但是为了战友,为了朋友,他放弃了。他放弃的是一次机遇,他也明白他可能也同时放弃了自己的军人生涯。但是他没有放弃什么?如果不是为了激励三多去拿到最后一个名额,伍六一他爬也要爬到终点,这是他骨子里的骄傲和坚持。就像运动会场,那远远落在最后的人始终坚持向终点冲刺,无关奖牌,无关荣誉,只为一种精神和坚持。我一直都认为自己从事的一项光荣的事业,云南白药,这是一个多么值得骄傲与自豪的职场,多年的优良传统始终涤荡我身心,团队的凝聚力激励我会一如既往的执着的去奋斗。

四是:如何看待得失成败:成才在失意后,有个地方可以让他充分的自我反省,自我觉悟,这个地方,就是孬兵的天堂,班长的坟场:驻训场。在这个地方,方圆几十里没有任何人烟,全班只有四个人,从早到晚看守着一块训练场地。在这样单调、纯粹的环境里,成才慢慢学会了自我思考,看淡了成败得失,学会了享受过程,而不是那个终点的结果。练定力,他可以一天10多个小时不动盯着一堆屎壳郎如何把食物分解掉;练枪法,他可以用一个简易的不能再简易的许三多送他的玩具瞄准器来作射击训练,即使一年只发两次实弹。没有人会始终成功,失败是再所难免的,而工作中,当面临失败时,想的应该是如何在失败中奋起,而不是盲目的沮丧。

第9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最近家里,班级里大家谈论的热门话题之一,就是电视里连续滚动播出的《士兵突击》,我看这个节目从消遣到上瘾,可以说是百看不厌,只要电视里有“三多”出现,看他准没错。我还买了书,为了过瘾,就连台词都背出来了。我觉得无论是书还是电视都很好看,特别是当我想起“多多”露出满口白牙,龇牙咧嘴笑时,我自己也禁不住大声笑出声来。

一天,当我合上《士兵突击》的时候,恍惚觉得这似乎是我小时侯就听过的故事——《愚公移山》。

戏剧的开头是史班长招兵,让我们认识了长相矮小,五官几乎没什么可取之处的傻傻的“三多”,胆小的他常被老子打得抱头鼠窜;另一个是成才,在众多考生中,成才是英俊潇洒的“神童”,被人们羡慕佩服得五体投地,这强烈对比的两个角色似乎就是“愚公”和“智叟”。有趣的是这两个人最终都被史班长这位“伯乐”相中了。

“愚公”的命运在下火车时被第二个“智叟”——连长下了定义,“举手投降”绝不能成为钢七连的兵,从此便把他分去无人问津的五班。这里可以看到荒漠,常年荒漠生活似乎能把人的精神化成沙土……日复一日老魏和薛林打桥牌,李梦写小说,“着迷”的背后是空虚,是长年累月的虚度光阴,就连马班长这样的模范也加入了打桥牌大军。而在常人难以想象的无聊中许三多这个愚公却找到了生活的意义,他竟然开始了筑路的“浩大工程”,这位“愚公”作出了“智叟”们觉得可笑荒诞的搬石头“把戏”,智叟们对他不屑一顾,却又因不平衡而嘲讽,攻击,漫骂他,可他却露出大白牙咧嘴笑着搬石头,一块一块,一锹一锹,他是那样的乐观,又是那样的满足,看到这儿,我甚至为他的“愚”感到可怜可悲,难道这就是愚公吗?在人们难以置信的漫长的日日夜夜,这个“愚公”在荒漠上,竟然筑起一条五彩大道,这令“智叟”们膛目结舌,又令所有的人为之感动,到这里,我不禁感慨,大智若愚,原来就是从这里来的,远大的理想,目标,应该就像愚公这样,兢兢业业,平凡而又刻苦地日积月累。好高务远,不切实际,自以为是,是不可能有所成就的。到这时,我觉得卑微矮小的他变得如此高大,在巨大的成就面前,三多没有丝毫浮跨和自傲。他是金子,就会闪光,是金子总会被发现。终于这颗被埋没的金子被挖掘了,在充满争议中,再次踏入钢七连的大门,而史班长这位“伯乐”不仅“识马”,更是用身心去“养马”。在他精心的调养下,三多这匹“笨马”用三百三十三个腹部饶杠,狙击第二,实战演习中智擒A中校的精彩表现,初现“千里马”的雏形。第二个伯乐——袁朗,再一次让三多得到升华,使他脱颖而出,成为一个钢铁战士。

《士兵突击》描写的是黄土地上的人们,他们有愚公移山的精神,顽强执着,“不抛弃,不放弃”,这是对亲人的爱,对战友的爱,使“他做每一件事,就好像抓住一棵救命稻草一样,到最后你才发现,他抱住的已经是参天大树了。”这不正是愚公移山的真实写照吗?

中国的兵,中国的魂!

第10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特种兵的作战法则与许三多们以往所接受的不太一样,特种兵的战争似乎永远是在敌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进行,所以保全自己的生命成了第一要务——生存,而后将任务完成。这也就是铁路制订那套选拔规则的目的,他只要活下来并完成了任务的人。

许三多们在荒原上开始了举步维艰的生存。野外生存训练以前也曾做过,抓些野兔山鸡田鼠什么的做了来吃,倒更象一场风味十足的野餐。但现在不一样,不威胁人的生命却真正关系到今后的生存方式,能否做全国最牛气的军人。许三多们饿得眼冒金星,把铁路和他的特种兵骂了个臭死,越骂却越向往那不一样的军装和训练。

几个老七连的兵很自然地聚集在一起,草原几乎没给他们提供任何隐蔽之处,几公里外便能看见哪怕手电筒的微光,生火成了只能小憩时想想的奢望。那筒午餐肉实在太微不足道了,甚至维持不了他们一小时超负荷运动的热量。第二天晨光初露的时候,伍六一生吞活剥了一只田鼠,他无动于衷地看着周围快吐了的战友,淡淡地说这不是演习。你们会被淘汰,而我能赢。

那点相对清淡的草根是绝满足不了身体需要的,大部分人都开始吃。侦察营的车辆仍在周围巡逻,一个士兵在追赶一只野鸡时被带走了。傍晚,一个士兵终于脱水,伍六一们发射了求救的信号弹之后,连忙逃离现场。

入夜,这个小集体出现分裂现象,草原上的山这座跟那座实在没有多大区别,给的那几个参照物根本不太管用,于是一拔说十二点方向,一拔却认定了九点方向。全赛程的时间只给了两天三夜,走错方向的人是不太可能还有时间走回头路的,而谁也不会相信别人的直觉。说九点方向的只有伍六一和许三多两个,士兵们分成了两批进发。伍六一和许三多走了一段,成才不好意思地追了上来:想想还是你们靠得住,两个老乡。

指挥所里,张干事和他最近着力培养的助手李铁正在创作新闻,将此形容为新作战新观念云云,我战士龙腾虎跃,力克难关再创高峰云云。高城查夜哨回来,没好气地表示很愿意把两人放到荒原里创两天高峰,如果他有这个权力的话。

铁路回来,他今天又逮了九个,加上栽装甲侦察营手里的,在逃的士兵们只剩下四分之一。高城很有些恼火,问铁路如果一个没通过的话他会不会空手回去?铁路毫不犹豫地点头,他进入特种部队便是武装泅渡二十公里,完成任务后又因风暴耽搁,在方圆几百米的礁盘上呆了整整四天。

成才和许三多终于在草原上发现了一些熟悉的景物:他们来到了五班驻地附近。方圆几十公里都没有屏障,他们想起五班整日无人关顾的仓库,决定去那里休息。到了仓库却不愿意撬锁,因为那明摆着要今晚站哨的兵受处分,又换了辙去伙房。伙房里的新鲜蔬菜、肉类和剩饭对三人实在是个太大的诱惑,伍六一还咬着牙没说,成才却想要吃点。许三多死活不让,因为假设敌情是在一片漫无人烟的荒野之上,那又怎么能有这些人工食品。成才气极,说我吃,等你饿趴下了我来背你。许三多无奈,说你吃这个,我本来就准备谁顶不住了再拿出来。

我觉着许三多他人挺好,就是有点笨。他原本是个孬兵,可是后来突然明白了许多道理,所以成了特种兵。上面就是我的个人感受。

第11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讲述了许三多很多幽默搞笑的故事,而每个故事的背后都会给人一些启发,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中。通过这部电视剧,我感受到了许三多身上很多的品质,对于我们怎样做好一名员工也是很有教育的。

“什么叫做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着;那什么叫好好活着?好好活着就是做很多很多有意义的事。不要对没有做过的事情说没有意义”。现实中我们很多的人都在抱怨生活没有意义、工作没有意义,其实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和工作都会长久地处于一种平稳的环境中,以至于我们中的很多人对一切都感觉到了麻木。这样也导致了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会一直处于不思进取的状态。许三多的这两句简单易懂的话值得我们细细体味,那能让我们真正理解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今天,屯河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舞台,只是在这里请不要沉寂和漠视,需要的是大家的积极和激情,如此,就一定能展示你的精彩。

“你现在混日子,小心将来日子混了你”。混日子你会感觉自己赚了,但是长久看来,混久了终究是把自己给混了。如果你没有理解许三多上面两句话的真正含义,那么许三多的这句话就点明了你现在的生存状态,同时也让你提前看到了结果:时间对你的酬劳是日子混了你。当你回过头来后悔莫及时,一切已是徒然。

“他做的每件小事就好像是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一样,到最后,你才发现,他抱住的已经是参天大树了,”这才是细节决定成败,才是真正的水滴石穿的道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世界的改变不是少数人做了很多,而是每个人都做了一点点。在屯河,一个人做的事就像是一根稻草,所有屯河人做的事加在一起成就了屯河这颗参天大树,让她枝繁叶茂,永葆青春。屯河人需要的就是这种韧劲,明白这一点,我们每天就能认认真真做好自己份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真正做到爱岗敬业。

许三多身上的品质之所以能给我们这么多的启发,那是因为他的憨厚和真实,让人感觉是那么的难得,尤其在当今社会;因为他的“傻”,给我们带来许多的欢笑;因为他的执着与努力,却又给人带来深深的思考;因为他的每次坚实的付出,在改变自己的同时也改变了别人!这些都是我们员工应该学习的地方。要实现自我价值,要实现人生的理想,我们就应当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信仰,就应当具备敬业精神。一个好员工应该具有优秀的品德,对企业的忠诚,良好的执行力和团队精神,工作勤奋努力有目标感,能够与企业共荣辱同发展。

第12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假期里看了一部电视剧,让我深深感动,这部电视剧就是《士兵突击》。刚开始看的时候,是因为许三多的的木讷和傻乎乎的样子,让人觉得好笑;再后来,为他折服;最后,每次看完就哭。金戈铁马,斗志男儿,许三多、成才、袁朗、高城、伍六一……一个个人物在脑海里闪现,每个人都有许多闪光之处,许三多是最突出的。一个有着性格缺点的普通农村孩子,硬是凭着自己的单纯和执著,在军人的世界里跌打滚爬,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因为他的笨,让全班人受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队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著,让全营战士为之骄傲。

憨厚的身影,两排皓洁的牙齿,操着一口浓重的河南口音,带着一些可爱,嘴里经常说着:“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这句话,已经深深植入许三多的脑海里,让他认真甚至执拗地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他在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从一个很胆小、很懦弱的年轻人,成长为具有钢铁般意志的男子汉。他做出了让大家都为之震撼的事,不仅仅是靠自己的双手修筑了一条路,更是让五班的士兵恢复了战斗力和精神支柱;不仅仅是凭着自己的333个腹部绕杠为三班争回了先进班集体的荣誉,更是让三班的士兵明白“一切皆有可能”的道理。在他的字典里,没有懒惰,没有戏言,只有坚持到底的毅力和决心。

许三多的坚持影响了许多人,五班班长老马就是其中一位。面对方圆百里的大荒原,在“对羊粪看得都出奇”的乏味单调生活,他妥协了,消沉了,甚至为了维护“大家庭”的团结局面而包庇放纵手下。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像老马一样,在人生不得志时,浑浑噩噩地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丢失了多少宝贵的时光,浪费了多少与人争锋的机会。是许三多的执著,傻傻地去修一条路,他白天修路,可晚上路被破坏,他仍坚持着修路。这让他明白:人要讲原则,穿一身军装,就要干军人的事。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么多人迷上了《士兵突击》,后来我明白了。“许三多”是这个浮躁社会的清醒剂。他执著、本真,坚守着钢七连的连训,也坚守着做人的信念,“不抛弃,不放弃!”而这正是当代人所真正缺乏的。“不抛弃,不放弃”,是一种坚忍,是在任何艰难困苦中,不动摇,不乱方寸的毅力;是一种信念,是在陷入无尽的黑暗与绝望时,力量的源泉;是一种使命,哪怕没有希望,也要尽到最大的努力。每一个在功利社会迷失的人,都应该从“许三多”身上找回自己。“许三多”给了我们什么?或许正如王宝强所说,是给了我们一朵心中的花——永远不抱怨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信心。

写完这篇稿的时候,已是晚上10点多,自习室里就我一人,格外宁静,我想起了自己走过的路。在小学时是班里的第一名,顺利升入初中,中考时又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省重点高中;第一次高考虽然落败,但复读了一年,考入了吉林大学车辆工程系,这是我很喜欢的专业。但进入大学后,以前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正在逐步消失,渐渐地迷失了自我,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不久前考的英语四级也没过。一个个失败摆在我面前时,我才猛醒,原来我失去了很多。《士兵突击》里面的战士让我感动,让我自叹不如。新的一学期开始,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正如许三多所说,“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但愿那些还在人生路上徘徊的人能从这些钢铁战士身上学到些东西,让我们重温这首没有曲调的刚七连连歌吧,让我们找到久违的勇气、胆气、志气和豪气。“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虎刚七连,钢铁意志钢铁汉,铁血为国保家园,杀声吓破敌人胆,百战百胜美名传,攻必克,守必坚,踏敌尸骨唱凯旋”。

我的2008开始起航了,你呢?准备好了吗?我们一起努力!

第13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看过士兵突击后,颇有感触。

这是一个作战团队的灵魂,是生死攸关的时刻都不能丢弃的信念,用成材的话说:这六个字,钢七连的人用他自勉,七连改编后,老七连的人用他坚持。

但是,更让观众为之动容的几场戏,恰恰是他们的放弃。因为军人从来就不是个可以要求公平的职业,更多的时候,只有放弃了,抛弃了才可以成全更多的团队利益,正因为这样,当已经将不抛弃,不放弃,渗透到血液的军人们,在某一时刻他们的放弃更容易让人为之喝彩和感动。

第一次让人感动的放弃,是班长史今的退伍。一次军事演习,他只需要掩护好自己,让自己在演习中全身而退,就可以继续留在部队,甚至以后有更好的发展,但面对险情,他明知道跳出去有多危险,不仅是人身安全,还有前途,可为了团队的安危,为了军人的使命,甚至更为了给象许三多一样的新兵更多的机会,他没有犹豫就跳出去了,背后冒出的白烟让他的这场演习成为他军事生涯的最后记忆。他就这么放弃了为之付出一切的军队,即使有再多的不舍。很多人都觉得他傻,连连长高成在喝醉酒都都含糊不请的说,你小子答应过我要照顾好自己的前途的。毕竟这只是一场虚拟的战争,可他们更懂得军人永远都是牺牲小我成就大局的,即使是在演习!史今用放弃成就了军人这个字眼的庄重。

另一次让人感动的放弃是伍六一。在那场改变他命运的a大队选拔赛之前,这是个从来不知道输怎么写的人。他执着,坚强。为了自己的目标,他宁可生吃鼠肉维持体力都不肯放弃,在脚步严重受伤一瘸一拐都不肯放弃,却在临近终点的时候,点燃了自己的信号弹。他的放弃,不是因为他不想坚持。而是因为他的战友不肯抛弃他,但如果他不放弃,他和许三多的坚持对于只有三个名额的比赛都将会变的毫无意义,他的放弃是为了成全许三多,为了占有的利益,他心甘情愿的选择被抛弃。他放弃了许三多的帮助,放弃了自己的光荣和梦想,放弃了自己一贯的倔强。他的放弃,赢得了很多人的尊重,尽管有些只能是遗憾的尊重。

受伤的伍六一,出院了伤却好不了了,对于一个优秀的士兵,营团连都在想办法挽留,当他司务长的任职书下来的同时,他却把一纸退伍申请交了上去。想都没想的放弃了自己留下来的唯一出路。连长高成彻底被他的放弃惹怒了,可是他自己说,一个军人,不,一个瘸子,是不敢过的太舒服的,否则,时间长了,瘸的就不仅仅是腿了。一句话,却让盛怒下的连长哭了,因为他们是一样的人,一样,是为了战斗而生存的人,安逸的让人丧失斗志的生活,他们不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悲壮却撼天动地!

并非只有不放弃才能体现强悍,更多的时候,放弃,更能体现血性。如果说“不抛弃,不放弃”是很多人做事的原则,那,在什么时候懂得放弃,应该是一种做人的境界吧!

为他们高贵的放弃,致敬!

第14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虎钢七连;钢铁的意志钢铁汉,铁血卫国保家园。杀声吓破敌人胆,百战百胜美名传。攻必克,守必坚,踏敌尸骨唱凯旋。”

《士兵突击》是一部好电视剧,更是一本好书。兰小龙用一部的完全没有情爱的小说,打动了很多人,更打动了我。喜欢那里的每个人,因为每个人都让我看到自己,看到身边的人。爱那里的每一个角色,因为每一个角色都给我不一样的感受。

它讲述了许三多由一个孬兵变成一个兵王的故事。许三多由招兵进入军队。可从新兵连刚出去他就被送到孬兵的天堂—草原五班。那里没人喜欢他的固守成规,没人接受他的坚持。可他却因为他的坚持完成了一条路的铺设。于是他从这里走进了钢七连。许三多是幸运的。他遇到了愿意招他想带好他的史今,史今的责任心让他觉得一定要带好许三多,于是有了333个腹部绕岗。三多留下了,可因为成绩,史今班长走了。三多成了兵王,可七连也散了。最后,最后无论他在哪,许三多还是许三多。

许三多是幸运的,他遇到了史今,遇到了老马,他有成才这个老乡,有袁朗的器重。可最重要的是,他有种精神。那是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那是好好活有意的活的精神,那是认真对待每个人每件事的傻子精神。

喜欢三多的坚持,他也羡慕刚出新兵连就进了钢七连的成才,,特也顾虑大家的感受,可他还是一个人完成了一条路,一条走出那里的路,虽然他不想走。

喜欢三多的倔强,为了他认定的朋友成才,他拼尽全力活捉了A大队的队长袁郎。这也为他到A大队做了铺路。

喜欢三多的承诺与责任,他永远铭记是钢七连的人,即使面对的是更强的老A;他也永远不会把战友丢在后面,因为他把他们当成兄弟。

喜欢三多的刚毅,在他得知家里发生变故时,他没有躲闪,而是勇敢的承担,喜欢他在电话里对袁朗说“我要还钱”。

喜欢伍六一“许三多,你说得对。我们不是朋友又是什么呢”;喜欢高成“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喜欢马小帅“别以为我来钢七连没几天,就长不出钢七连的骨头!”;喜欢成才“当兵的,穷,真穷。现在想想,除了团队,战友,坚持,可能最后啥也剩不了。但是如果,如果,如果一个人这一辈子当一次兵。能明白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喜欢吴哲“我做不了他,但他也取代不了我”……。

“有一个道理不用讲,战士就该上战场!是虎就该山中走,是龙就该闯海洋;是鹰就该搏风雨,好钢就该用在刀刃上!谁没有爹?谁没有娘?谁和谁的亲人不牵肠?只要军号一声响,一切咱都放一旁!谁没有爱?谁没有情?谁没有一串秘密心中藏?只因人民一声唤,一切变得都平常!”

也许我们的更多时候还是成才,也许我们在人生路上没有许三多的那么多贵人,还有很多也许,可是那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成为下一个许三多,只要想成为。“世界上有能喝酒的人吗?没有!只有能扛的人”真心的希望有一天会有更多的许三多出现,也包括我。

第15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看过《士兵突击》的人,肯定都会记得结尾那集,高城与袁朗的对话。

高城:我酒量一斤,陪你喝,二斤!

袁朗:我酒量二两,陪你喝,舍命!

简单的两句话,说得真男人!形象地总结了两个人的真我性情,道出了两个男人之间那种在内心深处的彼此欣赏,也道出古人所说的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意境。

想起了一个典故。

在乌江边,项羽被刘邦军队包围,而包围他的士兵慑于他的威力都不敢靠前。在敌人中,他突然发现了曾是他的朋友叫吕马童的。他对吕说:若非吾故人乎?吕转过脸去不肯看他。项羽接着说: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就这样他在吕马童面前自杀了。就因为吕曾是旧交,便把头送给了现在的敌人做人情,此等风范此等情怀,令人慨叹。

在《士兵突击》的剧情里表现这种很纯很深刻很男人感觉的情谊的细节颇多,我想这也是这个剧有吸引人的魅力的一个缘由吧。史今大骂许三多的时候,一声又一声地喊他抡锤的时候,真的是太帅了;那么重视做人原则重视军营生活的硬汉伍六一,毫无犹豫地帮助许三多怎么面对他父亲,面对这个一直是他精神上的统治者的'父亲,并因此而挨了唯一一次记过的处分,这不免让人想起了臧天朔的那句朋友啊朋友,你可曾记起了我,如果你正承受不幸,请你告诉我;当成才向高城忏悔的那个晚上,高城揽过他,给了他一个温暖的,真诚的拥抱,被成才背叛了的高城,原谅了这个兵,重新接纳了并肯定了这个兵,不亏是将门虎子的器量与胸襟,而同时那个晚上,许三多在草原上的那辆车里,被高城波澜壮阔地骂了一场,这骂又让他迷茫的心豁然开朗;许三多家中遭遇重大变故,想到先用借钱的办法解决问题时,许三多坚定地走向电话,找袁朗借钱的那个瞬间,好喜欢电话那一头袁朗的理所当然轻描淡写的回答,这情义给人无限的温暖与信任;当许三多要休长假,吴哲说穿我的衣服背我的包拿我的相机时,他心有感悟他们怕他不回来,并在许三多借钱时,吴哲说我这种有钱人当然拿出了存折,这话外音绝不是自诩而是在安慰许三多,让他不要有太大心理压力。

现实社会里,大部分人都在叹息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没有去反思自我。既然我们心里都喜欢这样的朋友这样的情怀,为什么不让自己先成为这样的人呢?给自己周围的朋友一份这样的情谊,每个人都这样想这样做,不就形成个良性循环了么?大而言之,也是构建和谐的社会的重要的一部分了,呵呵。

第16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1)他自信,也原则。

他开始对三多的态度并不好,很强硬,充满了鄙视。

但,他永远是那么自信,所以他有理由:军队本来就不仅仅是让你提升的地方,他要求时间的额度。只不过他没有想到三多会成为那个例外罢了。

他说:“别,别跟我提老乡。我就不爱听这俩字。”

这种原则来自于钢七连的熏染与史今的培养。他绝对不会因为自己是上榕树的而面对三多的时候放水,他更看不惯成才的“油滑”,他愤慨:“你看看我那两个老乡,一个静得像鬼,一个笨得像猪头。”

(2)他刀子嘴,豆腐心。

他明白独守钢七连的孤单。他敬佩独守七连却能够坚持训练、唱连歌的那一股毅力。他骂三多执拗、傻气,但也只有他在这个时候还常常关心着三多。

他站在窗前,静静地看着三多用身体压着史今的行李,默默地听着三多痛心地说“不要班长走”。其实他也像三多一样,把史今当成了支柱,他呀想像三多一样闹情绪。他更舍不得那多年的情谊。

他说:“你看你这点儿出息,啊”、“自己来吧”、“那就滚蛋吧”、“谁管你啊”……但他却带着队友帮三多劝说父亲允许其留在部队。

(3)他很细心。

他理解史今在三多心里的位置,感觉到三多那份宁可苦了自己也要让部队、班级、队友得到好评的情感。在试水中,在三多因为体力不支、热量不足、即将下沉的时候,他咬牙,说:“许三多,吹起床号了!全连集合了!”、“全连都等你了。班长又挨训了,都是因为你不争气!”成功唤起了三多的神智……

他在流泪,为了他最好的朋友——史今,也为了三多这孩子的情义。

(4)他为朋友两肋插刀。

他开始处处打击三多,、为难三多,做足了一个“坏人”,只是为了史今——他做好的朋友,不被拖垮。

他深夜里对史今说:“班长,今天晚上我来吧?”他轻轻的为他的班长外套。

他在史今那句“你说,我有的选择吗”之后,从此“创造”了一个帮助三多的身影,只为帮助朋友减轻压力。

他在脚受了重伤后,狠狠坚持着,只为把队友送到终点,只为不拖累队友。

他拉响发射器,放弃了。首次在他瞪着的眼睛里看到那么深刻的急盼,他说:“跑啊,快跑!”。

他欣慰的躺在救护床上,挥着双手告别了朋友的离开,宽慰而悲伤。

(5)他“宁折不弯”。

他明白那个是霸道而自尊心很强的老七放下自尊为自己求来的,他更明白他如若接受那个升职的机会,从此生活就无忧了。但是他却说:“有时候我真想在这儿待一辈子,可是作为一个兵……是作为一个蹶子,不敢太偷懒,否则以后蹶的就不光是腿了!”他也明白如果接受就不会是他自己了。他执拗地拥抱了老七,告别了部队。

第17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袁朗就像金庸笔下的黄药师,一身邪气,却又不失儒雅;有点自狂傲慢,却又能礼贤下士;行事往往出人意料,却又合情合理。他的出手经常给人惊鸿一瞥的感觉,一副超然于世绝顶高手的样貌。他第一次出场时,一身绿布蓑衣,穿的像从灌木,出此刻成才的瞄准镜里,在扣动扳机电光石火的一瞬间猛然转身,一发子弹就结束了成才演习的命运,也摧挎了成才当狙击手的信心。但他淡然冷笑一声,有些轻蔑地看了那冒着白烟的地方一眼,回头向着下一个狙击位置跑去。成才对他来说,只是杀敌记录上轻描淡写的一笔而已。

然而他摊上的是许三多,正因战友牺牲而被激怒了的许三多。袁朗是《士兵突击》里为数不多一开始就被三多整的人,也是为数不多一开始就欣赏三多的人。两个人一见面,二话不说,噼噼啪啪就撕打开来。袁朗本有数次机会干掉三多,但是都被三多躲了过去,无法直接解决战斗,只好跑路躲开,却在半三腰被三多死死扣住。发现用大头皮鞋都解决不了问题后,袁朗不禁仰天苦笑,向那个被他踩得手指血肉模糊的兵问道:“值得吗?”

袁朗身上仿佛有股魔力,无论在哪里,他都能成为核心。在演习结束后,随七连回到时,在装甲车里,明明是俘虏,却表现得像个主人,不停地在说话。

只是一个照面,他已经开始喜爱三多这个兵了,在车里还特意问了他的姓名,还问了他的动机。在那一刻起,这个土里土气的脸孔就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必须要把他弄进老A!他身上有着老A,仍至整个中国军队都需要的精神。

袁朗再出场时隔了很久,当他出此刻原七连的营房里时,我几乎没能认出那个一身正军装,帅得掉渣的青年中校就是当初那个冷静的丛林杀手。

“你愿意来老A吗?”

像个圣者一样,问着迷茫却又平静的三多,引导着他向兵的天堂进发。

袁朗离开七连时却是一脸的坏笑,“我才三十岁,我还没玩够呢!”轻挑的眉毛中写满得意和顽皮,笑得像个刚刚做了件坏事却没人发现的孩子。他知道,这个木木的,傻傻的三多,肯定已经被他打动,会向他走近了。

然后,圣人,或者说顽童的光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得志小人的样貌。

戴了幅能遮住半幅脸的眼镜,斜叼着烟,嚣张地对着那几十个来参加老A选拔的士兵们吼着“我只要三个人。”然后,一个人跑到一边去潇洒地抽烟,随手就打发了来采访的几个记者,悠哉游哉地跑到一边去烤全羊,全然不顾高城的不屑,只是慢斯条理地说,这代表我的歉意。

第18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如果说史今就像一个母亲,用自己温柔的爱去包容和滋养三多成长的话,那么袁朗之于三多,就很像父亲,慈爱、却又严厉,远非一路护送,纵却三规五矩,常有电闪雷鸣,又不乏阳光普照,多是步步引导,直至长大成人。他很是了解三多,知道他杀人之后心理定然崩溃,因此拿出一个月的工资让他去逛大街。他更是很讲义气,三多开口二十万,一句话:“没有问题!”然后像一个匪徒一样把能搞到钱的地方归荡一空,却又能很知性地要求三多拿走账本,正因他知道,这是一个人尊严所在,越是朋友就越是要讲尊严。

仔细想想袁朗是一个很柔情的人,“山里的黄昏,总是令人想到很多往事”。谈到自己的爱侣时,袁朗的脸上写满诗意、写满惬意,这个总是超然冷静的中校,在这一刻,温柔的却像个大孩子。

片中两位中层带兵者,高城干劲冲天,热血十足,事事讲冲锋,步步不落后,他带出的兵,自然就也是热血沸腾,充满钢铁意志;袁朗却着力无痕,飘逸洒脱,以柔克钢,注重个性发展,“但我能够保证,你们过的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他的兵,自然是充满个性。这两个虽几成对立,却是同样的优秀和充满理想,在《士兵突击》的最后,又有了一次应对面的较量,结果是袁朗再度被俘,而高城的指挥中心被毁。在战场上他们拼的你死我活,在战斗的间隙又是肝胆相照,两人要在酒场上,再觅机会,重诉真情,真是英雄惜英雄。

这两个人,都是值得舍了命去跟的对象。

突然想起苏轼《赤壁怀古》中的一句来,拿来形容袁朗十分适宜:“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羽扇纶巾,雄恣英发。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一个从容写意,胸有千军的领兵人的形像油然跃与纸上。

其实从第一眼就喜爱袁朗这个主角,轻描淡写的一枪就毙掉了踌躇满志的成才,这绝对是个高手,看到那里时还不知道这个主角在这部戏里所占的位置和所起的作用,待到被拼命三郎许三多俘虏,脱掉那身野人般的伪装,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之后,心里一震,这个家伙,有戏!那种淡定的神色,从容的语言,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利索劲。

最令人兴奋不已的是,这位中校同志被一个列兵俘虏后,虽也表示自己有点冤,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许三多的赏识,甚至等不及当场挖角。想想以前看的那些个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中,也有类似场景发生,但是都是出于战场利益,更直白点就是为了突出我们伟大的男主角卓越的军事指挥潜质和战场应变潜质,而这个时候的被俘者一般表现都是气急败坏外加羞愧难当。那里又要赘言一下许三多抓袁朗的原因,这个原因可能不伟大,但绝对贴合许三多这个人:“我的朋友想好好表现,但被你击毙了。因此我许三多很生气,因此我能够致演习规则不顾来抓你,你看着办吧!”而这正是袁朗一上来就喜爱许三多的原因之一,有血性,是个能够交命的战友。

第19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中许三多所表现出“父子之情、手足之情、战友之情”让我为之动容!特别是他那毫无瑕疵的感情。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好人,即便是别人做了对他再不好的事情,他也觉得别人都是有原因的,都是对的!三多一个很多人口中的傻子,最后确成了军营中的强人,明明是一强人,却长着一副熊样。不过,最本质的他不把自己当强人看,一直再强调“我很笨,真得很笨”这是他对自己最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他对别人最常说的一句话。不过,也因为这句话,他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努力,靠着一个信念:“要好好活,要做有意义的事”

《士兵突击》这个剧从头至尾似乎都在诠释着“不抛弃、不放弃”。因为有史今的“不抛弃、不放弃”才给了许三多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转变机会;许三多自己的历程就是一个“不抛弃、不放弃”的过程;而后来他又用“不抛弃、不放弃”理论去说服袁朗,将成才重新争取回了A大队;成才的回归,也是“不抛弃、不放弃”的又一次胜利。

“不抛弃、不放弃”就是“坚持”吧。“坚持就是胜利”并不是什么多新多深的道理,但把这个道理通过一个“傻呵呵”的主人公给巧妙的演绎出来,或许正是《士兵突击》的成功之处。我们这些平凡小人物也就喜欢为这种傻傻的坚持、获取的成功而感动落泪。

当我们热捧许三多的时候,是不是也在充分肯定他那“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呢?是的,当整个社会弥漫着浮躁的气息,当我们芸芸众生内心都难以平静,做事情陷于急功近利之时,其实在我们内心里都有一种对那些能够静下心来,坚持坚持再坚持的人的由衷钦佩。《士兵突击》适时而出,仿佛一下又唤起了我们这个民族一贯拥有,但如今这个喧嚣的社会中又很稀缺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

“要好好的活”、”做有意义的事情”,这样的声音,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里不都曾响起过吗?我们没有那一个人不是生来就志向远大,不想有所成就!?可当我们努力,我们奋斗,付出很多却得不到回报时,当整个社会陷入亢奋躁动时,我们还有几个人能够静下心来,不抛弃、不放弃,慢慢等待最后的成功呢?可当慢慢向“成才”那样的人靠拢,变得越来越“聪明”时,我们也越来越发现我们离成功很远!我们迷茫!我们彷徨!我们需要解答,我们该怎么办?!

《士兵突击》给了我们当头棒喝:平凡的人啊,浮躁是不行的!象成才一样“聪明”的人们,回头是岸!要坚持!要不抛弃、不放弃!你看,许三多不是成功了吗?他的成功不就是因为“不抛弃、不放弃”吗?!回头看看,在这个许多人天天叹空虚说无聊的年代,多少人虚度年华碌碌无为,一个拥有目标的人是多么幸福的事呀!一个能称作自己在从事着有意义事情的人那是多么的充实啊!而为你制造这个目标的人是不是更值得人尊敬呢?

第20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可以说是继《亮剑》之后,国产电视剧中又一部体现中国人精神的抗鼎之作。它不但让我感动,震撼,也让我反思工作,反思人生,许三多经常说:好好活就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而将许三多化腐朽为神奇的钢七连为他的有意义加了一个特殊的注解:不抛弃,不放弃。我想,作为云南白药的一名销售人员,在工作中不就是需要这种精神吗?销售工作不是哪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作为一个销售团队不但要有它的销售理念,更需要有灵魂。

昨天看到一篇文章,又让我想起了士兵突击,题目是《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文艺复兴》,文章的开头是这么写的:当代中国在创造物质财富高速增长的奇迹的同时,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确显的苍白贫乏。就在西方人惊叹中国物质技术的进步、惊呼21世界将是中国世纪时,拜金主义、实用主义成了中国人的精神面孔。这种物质进步和精神堕落的反差,不但使中国人有愧于中国世纪这个伟大的时代,也必将使物质的进步难以持续。用精神堕落可能有点过了,但是我觉得我们的社会确实生病了,或者所处于亚健康状态,。拜金主义和实用主义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呀!我们的社会太浮躁和太焦虑了。

我们的物质文明确实进步很多也很快,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我们在追求富裕生活的过程中,我又失去了什么,或者我们缺少什么,当我们看到成才一次次为我们做实用主义的范例的时候,难道我们从心底里不是很认同这样的行为吗?因为这合乎社会主流价值观。成才说,从踏上火车的那个时候开始,就慢慢的变成了电线杆,在老A遭受挫折后,反思要去寻找自己的枝枝蔓蔓,那么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也要经受过类似的挫折后,才开始反思呢?

我想,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可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但是也不能苛求于环境,从自我做起,许三多说,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是就是好好活!这样的话放到十几年前肯定没什么,但是在如今的时代背景下,有着非常的意义!我能不能这么理解?好好活是为自己,做有意义的事是为社会。不抛弃,不放弃是好好活的精神支柱。为社会做有意义的事能让社会更健康的发展,反过来都能让我们都能好好活!我以前觉得奉献这个词离我们遥远,甚至很假,因为奉献会让我们没有回报,会让我们吃亏,真的没有回报吗?看了士兵突击我学会了两字:我信,但这个回报不是金钱,不是名利,而是友情,是亲情,是一种经历。过程可能是艰辛的,但它却是能让我们长成大树的枝枝蔓蔓。

可能每天的销售工作就是简单而枯燥的重复,但是简单不代表可以忽视,枯燥不代表没有意义,认真去做自己的工作,平凡中就会孕育出伟大,身体力行就会感染身边的人,我们同样不是被剧中的人物,老马,班长,伍六一,所感染和感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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