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注重礼乐制度的国家,无论是婚丧嫁娶,都有一套自己的体制,这样的体制的根源或许可以在诗经中寻找。
《诗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文学诗歌总集,收集了周代前半段五百多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诗经》作为文学作品,作为生动优美的诗歌创作,无疑是我国古典文学辉煌的开始,同时,它广阔而丰富的内容,也是我国古文化和古文明的载体,是我们了解古代社会和我国民族古老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典籍。
开辟中国文学抒情诗先河的《诗经》,其爱情诗灿若
《诗经》中内容明确规定与婚恋有关的诗,共计77篇,下列篇名。
周南:7《关睢》《卷耳》《
召南:8《鹊巢》《草虫》《行露》《殷其雷》《
《野有死
邶风:10《柏舟》《绿衣》《日月》《终风》《雄雉》《
《简兮》《静女》《新台》
卫风:4《氓》《伯兮》《有狐》《木瓜》
王风:5《君子于役》《中谷有
郑风:15《将仲子》《遵大路》《女曰鸡鸣》《有女同车》《山有扶苏》
《
《出其东门》《野有
齐风:7《鸡鸣》《著》《东方之日》《东方未明》《南山》《敝
《载驱》
唐风:4《绸缪》《有
秦风:3《小戎》《蒹葭》《晨风》
陈风:7《东门之扮》《东门之池》《东门之扬》《防的鹊巢》《月出》
《株林泽陂》
桧风:1《素冠》
爱情往往是跟婚姻联系在一起的。婚制、婚俗是一个时代特有的一面镜子,从中可以折射出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诗经》中的婚恋诗,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古代许多文化背景,从而对当时的婚制与婚俗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从《诗经》中我们可以发现,上古先民们的婚姻大事往往经过这样一个过程:野外集会的狂欢中求偶→结下盟约→一段时间的交往→成婚→同居。分
1、“仲春会男女”的风俗
我国夏代开始就形成了婚姻礼俗形式,《论语·为政》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夏商因袭,周因于商,婚姻礼俗,大致固定。《通典》云:“人皇氏始于在夫妇之道,伏
周代社会现实是《诗经》反映最为直接、最为丰富的一部分内容。《周官》记载:“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取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会之。”这种活动很可能是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过渡形态的遗留。至今苗族仍有“游方”等类似的社交活动。初民的所谓男女盛会的活动是伴随着整个社会的一些祭祀祈
《诗经》中的婚恋诗对“仲春会男女”的婚恋风俗给予了充分的反映,如“召南”的《鹊巢》、“邶风”的《燕燕》、“郑风”的《野有
最典型的是“郑风”中的一些作品,都写在春天时节,
与《
2.自由朴素的恋爱
《诗经》中大量的爱情诗再现了那个时代青年男女的相思与相恋,广泛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欢乐和挫折痛苦,充满了坦诚、真挚的情感,其风格简明而朴素,大都描写男女从爱慕一直到幽会以及互赠信物的故事。这时的感情是纯洁的,充满幻想的,甚至是无拘无束的,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制度的自由以及人们朴素的爱情观。如《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以及《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关关睢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
参差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善良美丽的少女,朝朝暮暮想追求。)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追求没能如心愿,日夜心头在挂牵。)
悠哉悠哉,辗转反侧。(长夜漫漫不到头,
参差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善良美丽的少女,弹琴鼓瑟表爱慕。)
参差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善良美丽的少女,钟声换来她笑颜。)
这是《诗经》的第一篇《周南·关
《郑风·出其东门》由男子直接表达了“人世间纵有百媚千红,我独爱你那一种”的情感。尽管在东门之外,有众多的美女,诗人却并不动心,只情有独钟,想到的仍是自己所爱的那个素衣女子。
还有一首《秦风·蒹葭》,也是一首男慕于女的情歌。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河边芦苇青苍苍,秋深露水结成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意中人儿在何处?就在河水那一方。)
溯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在那水中央。)
蒹葭凄凄,白露未
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意中人儿在何处?就在河岸那一边。)
溯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河边芦苇密稠稠,早晨露水未全收。)
所谓伊人,在水之
溯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
这首诗给我们呈现出一对多情、矜持的情人形象。“以手去接之,以身融之,”“惆怅距离”,营造了一个可望而不可及却又令人心往驰之的精神境界,该诗意境明丽清幽,具有朦胧美,弥漫着淡淡的怅惘。可设想伊人所在地方是一条清澈的河流。另一边,一名男子“溯
这种表现男女相互爱慕的诗,《诗经》中还有不少,如《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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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中女子待嫁求爱,她望见梅子落地,引起青春易逝、年时不再的伤感,迫切希望有意中人前来求婚的心情。梅从七分到三分,再到倾筐
另一首《邶风·静女》也有异曲同工之妙:“静女其妹,
《郑风•子衿》:“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译文:青青的是你的衣领,悠悠的是我的心境。纵然我不曾去会你,难道你就此断音信?青青的.是你的佩带,悠悠的是我的情怀。纵然我不曾去会你,难道你不能主动来?来来往往张眼望啊,在这高高城楼上啊。一天不见你的面呵,好像已有三月长啊!)诗歌写女子对男子的思念,这个女子在城阙等待情人,终未见来,便独自踟躇徘徊,“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咏叹,把相思之苦表现得如怨如诉,深挚缠绵。
3.
⑴周代婚姻制度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曾经经历原始群婚、血族群婚、亚血族婚、对偶婚等形态,后来才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由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实行,女子离开自己氏族到男方家,从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计算世系。《诗经》时代,一夫一妻制已确立下来。《周南·桃夭》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句子,明显是女子出嫁到男家。《卫风·氓》“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从中可看出对爱情的专一已是一种通行的道德观念,并有信誓来坚定专一的爱情。至于《邶风·柏舟》中“之死矢
周代的婚姻制度以专偶制婚姻制度为主体,但原始的婚姻制度仍有残留,“群婚制”,“内婚制”,等婚姻制度在《诗经》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如在《诗·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大雅·生民》:“履帝武敏
《诗经》中有不少反映贵族婚姻的诗篇,大都反复强调了具有“三重”特色的婚制准则,并大都具有鲜明的聘娶和
“群婚制”、“内婚制”、“收继制”是一些特殊的形式,周代婚姻制度的主流还是一夫一妻制与
当时,无论是聘娶婚制还是
⑵周代婚姻之礼
周之前,盛行抢婚制度。“婚”这个字通“昏”,就来源于黄昏或者夜晚的抢婚。抢婚风俗,《诗经》中已有记载。周公制定了男女婚嫁须经过媒
中国传统婚姻大事大致要经历说媒、相亲、过礼、择期、迎亲、拜堂、婚宴、闹房、回门等诸多步骤仪式。而《诗经》时代则表现为欢会、相恋、幽会、婚嫁仪式上。表面看似简略些,但实际上,上古的礼仪比今天还要讲究,而且更为
我国夏代开始就形成了婚姻礼俗形式,在演变过程中,据《仪礼·士婚礼》规定,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礼是主要礼制。
①纳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应允后派使者送上雁为礼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缔婚要求。《仪礼.士昏礼》:“纳其采择之礼。”二姓欲为婚姻,夫家或介者必先请于女家,询问女家是否同意,或得请,则“纳采”。“ 纳采,采择女也。”请婚得准,再有纳采之礼,男家才可以向女家送采礼。
②问名。男方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分
③纳吉。男方占卜,获吉兆后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行纳吉礼后,婚约正式确定。凶兆则无须纳吉。“纳吉,卜于庙而吉,使使者告往” (《春仪秋左传注》.杨伯峻)使者问名回去后,男家主人在
④纳征。亦称纳成,男家遣使者去女家赠送聘礼。“纳征,使使者
⑤请期。男方占卜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请期,告婚期。”(《春秋左传注》.杨伯峻)《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所用之礼也是雁。男家派人到女家去请示婚期,实是男方家庭确立了婚期后告诉女方家庭。
⑥亲迎。亲迎俗称迎亲,是婿到女家去迎亲,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家迎娶。《仪礼·士昏礼》下贾《疏》引郑玄《目录》云:“士取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亲迎是在黄昏的时候进行的,所以“昏礼”用昏。这是古代婚姻礼俗中的主要程序,也是婚姻礼仪中的最重要、最实质的礼仪程序,亲迎的仪式亦很重要。
可见,聘婚的仪式是相当
这种制度在《诗经》中有所反映,如《邶风·
在婚礼的诸多步骤中,以亲迎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最为热烈,有车马的喧腾、亲友的祝贺与戏谑以及歌舞和宴会等等,一切狂欢性质的活动都制造了婚礼的气氛,使两性的世俗结合带有几分浪漫色彩。如《周南•桃夭》一派的幸福美满: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
桃之夭夭,其叶
有女静好,宜家宜室宜人,怎不叫人心驰神往?诗人由柔嫩的桃枝、鲜艳耀眼的桃花,联想到新娘的年轻美貌,祝愿她出嫁后要善于处理与家人的关系。
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双方家族的关系密切,要有双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续。但这并不等同于后世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中的“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除纳征用币帛外,其它五礼都用“雁”。古代农民冬则居邑,春则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来而以为礼,燕来则祀高媒,皆可见嫁娶之时节。《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诗类·陆氏诗疏广要》卷下之上:“雁为阳鸟,冬则南翔,夏则北
4.其它婚姻风俗
⑴男婚女嫁要有“媒”
《周礼·地官·媒氏》中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禁迁葬者与嫁殇者。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于刑者,归之于士。”这是中华文明史上有名的文献。媒氏严格监视成年男女的婚姻状况,为了保证人口的发展,媒氏采取多项措施:第一项,通过登记育龄男女来掌握人口生产资源的状况,规定了男女待嫁待娶的最高年限,如果超过这个年限,就将采取强制措施,强令嫁娶。文中男子单身的最高年限是三十岁,女子单身的最高年限是二十岁,如果超出这个界限,国家就将采取惩罚措施。第二项,掌握结婚、离婚男女的情况,充分利用人口的生殖潜能。对离婚女子也采取鼓励再嫁、甚至强行再嫁的措施,充分利用她们的生育能力。后代那种“一女不事二夫”的道德观与此违背,是被禁止的。第三项,为大龄男女开辟约会场所,鼓励自由结合。如有阻扰,将对阻扰者进行处罚。第四,规定彩礼的最高限额,降低结婚成本。第五,禁止冥婚,不许育龄妇女嫁给死人,防止生育能力浪费。而明清时代冥婚盛行,各地建贞节牌坊,表彰这种终身处女。第六,设立婚姻诉讼裁决所,处理婚姻纠纷。这六项措施具有进步意义,符合人性的要求,也符合当时社会对人力资源的需要。
《媒氏》职文说有“中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奔者不禁”,这个“仲春”,大致将上巳节包括在内。“令会男女”的盛况,可以在《郑风·
《卫风·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从这几句诗看,姑娘是要求有问名、纳吉、请期的。此后姑娘日日盼望男方派媒人来:“乘彼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不是六礼中的环节,却是不可或缺。在“亲迎”之前,男女双方原则上是不允许见面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这些聘婚礼仪都必须通过父母或媒人,这就是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齐风·南山》说:“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为之何?必告父母”。又说:“
⑵讲究“门当户对”
周代的聘婚制有个特点,就是带有明显的重视门第的倾向,尤其是在贵族的婚姻中,有着显著地政治目的和经济意图。《卫风·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岂其食鱼,必河之
⑶同姓不婚的禁忌
在婚姻风俗方面,周时已有同姓不婚的习俗。《左传·僖公二十三》曰:“男女同姓,其生不番”。《礼记·大传》也说:“同姓从宗;合族属……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指的就是周代形成了同姓不婚的禁忌原则。姓的起源原来是血统的一种标志,最初,同姓的都有血统关系。所以在同姓之间禁止发生性关系。《礼记》所谓:“合二姓之好”就是这个意思。《礼记•曲礼》说:“娶妻不娶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我国古代所以规定同姓不婚,除了出于伦常的理由,还有一定的科学道理。人们认为同姓的结合对于子孙后代是有害处的,这样的结合后代不会
《邶风·燕燕》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燕子飞翔天上,参差舒展翅膀。)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妹子今日远嫁,相送郊野路旁。)
燕燕于飞,
之子于归,远于将之。(妹子今日远嫁,相送不嫌路长。)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燕子飞翔天上,鸣音呢喃低昂。)
之子于归,远送于南。(妹子今日远嫁,相送远去南方。)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二妹诚信稳当,思虑切实深长。)
终温且惠,淑慎其身。(温和而又恭顺,为人谨慎善良。)
先君之思,以
“之子于归,远送于野……之子于归,远于将之……之子于归,远送于子男”,说的就是姬姓女子远嫁的事,即卫君送其妹远嫁南国。就是为了避免缔结有血缘关系的婚姻。此类的诗还有《卫风·
⑷互相赠物定情
周代男女定情时要互赠信物。《卫风·丘中有麻》就叙述了一对情人赠送礼物确定感情的过程。“彼留之子,贻我佩玖”(刘家小伙就是他,送我佩玉想成家)。
《诗经》婚恋诗中用以起兴的植物多起到了赠物达情的特殊作用,反映了盛行于上古的采摘习俗和投赠之风。《诗经》中有很多采摘诗,如“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彼采葛兮”“终朝采绿”等等,且多作为起兴。
采摘在氏族公社时期曾是一项主要劳动,《诗经》时代虽已开始农耕,但采摘仍在继续。《卷耳》中“采采卷耳,不盈顷筐。暖我怀人,宾彼周行”,应是主人公因怀念远人,劳作变慢,才“不盈顷筐”。《采绿》也是这样,“终朝采绿,不盈不菊。予发曲局,薄言归沐”,都是寓情于景,写劳动中的思念之情。从采摘中可看出当时社会生活的一面。《小雅
⑸夫家可以任意休妻
周代已有“七出”之说,即休妻的七种规定。对此,《大戴礼记·本命》记载说:“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嫉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进一步解释说:“不顺父母者,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
在《氓》诗作中,弃妇回忆了他们的初恋、婚后生活,处处充满悔恨。初恋时分,氓以贸丝为借口来商讨婚期。虽然氓无良媒,但还是答应“秋以为期”。氓既去之时,是她思念最苦之日。既见其复关,“载笑载言”。然而婚后的操劳并没有换来恩爱与体贴。“言既遂矣,至于暴矣”,丈夫对自己竟然粗暴有加。昔日的诺言都不复存在,留给弃妇的是无尽无边的淇水。弃妇一再认为是自己的年老色衰而导致见弃的,以桑之润泽与黄陨来喻其颜色之变。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在婚前的感情是真挚而深厚的。氓抱布贸丝的态度是“蚩蚩”,也就是“敦厚”的意思。在回忆氓之求婚,弃妇的口气是平静而舒缓的:“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一开头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氓当年求婚时的模样:以贸丝为名,来与我商量婚期。她自己也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去送他,连到达什么地方都历历在目。而且还尊称氓为“子”。这一切表明:弃妇一开始并不可能就把氓斥责为“无知之人,
全诗情感抒发的转折点出现在弃妇对婚后生活的回忆上。一言及此,弃妇的悔恨之意顿时达到高潮。她通过桑叶之润泽与黄陨来比喻自己的年轻美貌与容颜憔悴之时。既感叹自己年纪轻轻就陷入情感太深、太执迷不悟;又扼腕婚后操劳却换不回丈夫的专一与忠心。在这里,弃妇指责氓的“贰其行”、“二三其德”,认为见弃的原因在于丈夫嫌弃自己年老色衰。“淇水汤汤,渐车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位善良、勤劳的女子见弃的呢?再就是她自己言说的年老色衰而遭遗弃的吗?弃妇在回忆氓求婚之时,反复表现的是自己的犹豫(“匪我愆期”,“尔卜尔
其三,诗作中竟然没有提及子女。和《谷风》中的弃妇类似,《氓》中的那位弃妇不可谓不勤劳,和丈夫的感情不可谓不深,但在婚后的变化都是丈夫的性情暴怒无常。“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决裂之心,干脆果断!既是极度绝望后的冷静,也是无牵无挂的必然结果。假如有子女,她会那么坚决?文中悔恨悲愤充溢,然而留恋之意只字未提!妇人在离家、出走这样重大的关头最为牵挂的多为儿女。但为何在《氓》中毫无体现?是不是她没有儿女,所以走的那么义无返顾!所以她宁愿忍受丈夫的暴怒与无常,而格外留恋初恋时光和向往和睦美满的家庭生活!
其实,诗作中不直接言及子女或用隐晦的说法来暗示,最主要的还是这属于妇女自身的难言之隐。有子无嗣,尤其是有无儿子,直接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存亡。妇女不能生育(真正原因或许还不一定在她身上),不仅不为家庭所容,而且也难以为自己所不容——这是生理本能。因此而见弃,对外人言则实在难以启齿。
无子出妻,实际是宗法社会的产物。在西周的宗法制度下,只有男性才有继承权。没有子女不仅是弃妇自己的不幸,同时也是家庭的不幸。而出于家庭生存和延续的需要,在当时实用婚姻观的面前,妇女见弃成了唯一的选择。《氓》中的弃妇见弃,最大的可能就是无子。实际上,“她”只是千千万万中的一个缩影。
无子、年老色衰等到是弃妇见弃的直接原因;唯生育是举的婚姻观念、男尊女卑的婚制、松散的民俗等是见弃的深层原因;经济地位上男强女弱、女性在经济上的依附性等是见弃的根本原因。
在男权社会里,尤其是在物质文明相当匮乏的上古时代,婚姻对于女性来说,就意味着自身的价值的葬送。她的一切皆服从服务于男性的价值获取的需要。她的充满悲剧色彩的吟唱,其本身的目的也许就是幻想通过直接的指责来唤醒丈夫的良知,企图以挽救婚姻。在强大的男权社会面前,她们是弱小的,卑微的、寡不敌众的。她们只能用眼泪来挽救自己的命运。柔弱无力的挽救形式和孤苦无依的努力,反过来倍增其悲壮色彩。
《卫风·氓》是一篇,这首《邶风·谷风》又是一篇。同样是用弃妇的口吻陈述被弃的痛苦,与《氓》相比,《谷风》中的女子在性格上不如前者决绝果断,因此在回忆往事和述说情怀时怨而不怒,使人读后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感,然而在艺术风格上,则更能体现被孔子称道的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
采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
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
泾以渭浊,
毋逝我梁,毋发我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
何有何亡,
不我能
昔育恐育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尔新昏,以我御穷。
有
【译文】
山谷中大风飒飒作响,阴云满天雨水流淌。本应共同努力心心相印,不该如此发怒把人损伤。采来
踏上去路的脚步迟缓踉跄,心中充满了凄楚惆怅。只求近送几步不求远,哪知仅送我到门旁。谁说荼菜味苦难下咽,我吃来却像荠菜甜又香。你们快乐地新结姻缘,亲密得就像兄弟一样。
泾水因渭水流入而变浊,水底却清澈如故明晃晃。你们快乐地新结姻缘,不要把我来诽谤。别到我修筑的鱼坝去,也别碰我编织的捕鱼筐。我的自身还不能见容,又怎能顾及我去后的情况。
就像到了深深的河流,用木筏或小船过渡来往;好比到了浅浅的溪水,便浮着游着来到岸上。往日家中有什么没什么,我都为你尽心地操持奔忙。凡是邻居有了难事,就是爬着也要前去相帮。
你不能体怜我也就算了,反把我当作仇敌
我准备好美味的菜食贮藏,为了度过冬季的匮乏时光。你们快乐地新结姻缘,却用我的积蓄把贫穷抵挡。粗声恶气地拳脚相加,还把苦活狠压在我肩上。全不顾惜当初的情意,“唯我是爱”真像空梦一场
从全诗的叙说来看,这位女子的丈夫原来也是贫穷的农民,只是由于婚后两人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年轻妻子的辛劳操持,才使日子慢慢好过了起来。但是这种生活状况的改善,反倒成了丈夫遗弃她的原因。这个负心汉不但不顾念患难中的糟糠之妻,相反却喜新厌旧,把她当作仇人,有意寻隙找岔,动辄拳脚相加,最后终于在迎亲再婚之日,将她赶出了家门。诗中的弃妇就是在这种情形下,如泣如诉地倾吐了心中的满腔冤屈。
由此可见,这首诗在抒写弃妇哀怨方面是很有特色的。它的出现,表明古代妇女在爱情和婚姻生活中,很早就处在弱者的地位,充当着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的牺牲品,她们的命运是值得同情的。尽管作品没有直接对负情男子作明确的谴责,但最初的信誓旦旦和最终的弃如脱靴,仍为此作了有力的点示,具有深刻的警世作用。
总而言之《诗经》中的爱情婚恋诗,热烈而浪漫,清新而纯净,是心与心的交流,是情与情的碰撞。它们系统、完整的表现了我国古先民的爱情体验和情感探索,成为我国爱情文学的滥觞。诗句字里行间流露出男女之情是那么纯朴,率真,热烈,健康,与与代社会某些感情作交易,追求利益金钱享乐等丑恶现象对比,更显示了古人高尚,优美的情感。今天学习这些诗篇,更能净化我们的心灵,提练爱情的纯洁。而作为我国古先民的原始生活记载,从《诗经》中,我们还能窥测到古先民的一些原始文化观念的形态及其形成。
《诗经》中的爱情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或美好或痛苦的婚恋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的诗意美感,比起我们现代婚恋作品充斥着低俗的肉欲,总不免让人产生无尽的追恋和精神的归依感。在当今日趋庸常的生活里保持一颗不死的诗心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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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民间和上层诗作三百余篇,这些诗反映了当时社会各方面的生活状况。
1. 引言
《诗经》是我国的一部古老的诗集,共收诗305篇。这些作品,最早的创作于西周初年,最晚的创作于东周的春秋中叶,全部作品产生在从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5世纪之间的500多年中。305篇诗,分《风》、《雅》、《颂》三类。其中,《国风》160篇,是15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间歌谣;《雅》分《大雅》31篇和《小雅》74篇,是诸侯朝会所用的乐歌以及贵族社会各种典礼和宴会上的乐歌;《颂》40篇,是王室宗庙祭祀的乐歌。本文所探讨的爱情婚恋诗篇集中地收集在《国风》中,少数见于《小雅》中。这些诗篇为我们提供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这一时期人们的婚爱观念和风俗习惯。通过这些诗篇,我们也可以看到那一时期青年男女们淳朴热烈、率真健康的情爱世界。甜蜜的爱情是我们每个人都热切向往和追求的,这一点,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不会改变。因此,可以说《诗经》中的爱情婚恋诗真正触及到我们每个人的灵魂深处,写出了那可贵的人性之美,让我们为之倾倒。同时,诗中的人和事也带给我们许多思考,许多启发,让三千年后的我们又为之猛醒。
2. 一派天真烂漫的爱恋诗篇
2.1 爱恋诗的社会意义
《诗经》中的爱恋诗的产生,一定有它自己特别的社会意义在。问题在于,这个意义是什么?在我看来,至少有以下两点不容忽视:
一、爱恋诗的产生,使我国先民的情爱世界得以书面化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那么,在追寻《诗经》中的爱恋诗的社会意义时,能否这样说呢?《诗经》中的爱恋诗的产生是我国先民的情爱世界的首次书面化呈现。我以为,这是古老的《诗经》为中国文学作出的一大贡献,也是爱恋诗产生的重要的社会意义所在。文学作品是要反映社会生活的。诗歌作为文学作品中的女神,反映社会生活,彰显人类性情,当然是义不容辞的。尽管在手法上,有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之别。作为中国文学的源头,《诗经》以现实主义的手法表现了《诗经》时代的社会面貌。作为中国诗歌的鼻祖,《诗经》细腻地深入地描写了《诗经》时代先民的情感世界。就其一部分比如爱恋诗来看,人类在情爱活动中的种种幽微难言的情愫,在《诗经》中均有表现。那么,把一种内在的情感外化为歌,外化为诗,外化为书面记录,这是不是《诗经》的一个社会意义呢?这是不是《诗经》爱恋诗的一个社会意义呢?
二、爱恋诗的产生,使我国先民的情爱世界得以理想化
文学作品反映社会生活,更进一步,文学作品也影响社会生活。当一个作家以一部文学作品来反映他生活的时代的面貌时,许多很主观的因素会使他的作品与实际生活相去甚远。这是很正常的,也是很积极的。让生活中好的东西更好一些,让生活中坏的东西更坏一些,这是文学表现的惯用手法。从这一角度来看,《诗经》的爱恋诗,使我国先民的情爱世界得以理想化,也正是此类诗歌的一个积极的社会意义所在。
举《秦风·蒹葭》为例,略作分析。“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是一首情诗,写了一位年青人对意中人的追寻。若从情爱实质来看,仅此而已。但一经诗人润色,文本表现便大不相同:凄迷的秋晨,皎洁的霜华,摇曳水畔的苍苍满目的蒹葭,以及迷离在抒情主人公眉间心上的那位“伊人”,整个构成一幅霜晨幽思图(当然,这样的解说是很煞风景的)。读罢掩卷,良久良久,犹能感到那魅人的力量。古人形容音乐之美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之叹,读这首诗,不也正有这种感觉在心间吗?这就是文学作品对现实生活的理想化(诗化)。现实生活中未必然的东西,在文学作品中成为必然。亦即文学作品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因此,我以为,《诗经》中的爱恋诗使我国先民的情爱世界得以理想化是此类诗歌的又一社会意义所在。
2.2 爱恋诗表现的美好人性
《诗经》中的爱恋诗是我国先民情爱世界的反映,也是人类美好情感的表现。通过这些诗,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先民的美好人性,可以看到世道人心的希望。本章节,我将从男女两个方面对《诗经》爱恋诗表现的美好人性略作分析。
一、本色的好男子
唯大英雄能本色。读《诗经》中的爱情篇章,我们随处可见那般本色的好男子(当然,也有那般腌臜的坏男子,此处不论)。他们也许并不孔武有力,并不冲锋陷阵,并不杀戮无算。然而,他们或敢爱敢恨重情重义,或活力四射阳光灿烂,他们是姑娘心中的大英雄。
以《召南·野有死麕》为例,足见一个男子的敢爱敢恨。“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抛开前两句的起兴不谈,我们看后两句:有一位少女呀春心荡漾,好小伙儿呀便追着来凑趣儿。一个“诱”字,真妙绝无双!这位小伙儿的磊落胸怀遂让人印象深刻。面对自己喜爱的姑娘,他没有犹豫,没有顾虑。他甚至没有考虑自己的情况是否为姑娘所接受,比如自己是否相貌堂堂?自己是否颇有积蓄?比如姑娘是否已有意中人?凡此种种,他一概不做考虑,我们看到的便是“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直截了当,干脆利落,这就是敢爱。不过,请慢下结论,因为下面还有更绝妙的:“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针对这几句,有解诗者认为是“拒之之辞”。如朱熹《诗集传》[①]云:“此章乃述女子拒之之辞,言姑徐徐而来,毋动我之帨,毋惊我之犬,以甚言其不能相及也。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此种道学家的声音为今人所嗤。这篇末一章实是一对恋人的欢爱场面。这里,没有父母之命,没有媒妁之言,只有你情我愿,只有男欢女爱,只有人之为人的元气淋漓。这是本色。
以《邶风·绿衣》为例,足见一个男子的重情重义。“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这当是一首怀念亡妻的悼诗。心爱的妻子亡故了,悲痛欲绝的丈夫睹物伤怀,他一边轻轻摩挲着妻子生前亲手缝制的“绿衣”,一边唱出这首惨怛的歌。他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在他看来,妻子贤淑多情善解人意,对自己又体贴入微;而且,由于妻子的规劝,自己少犯了多少错误啊。“我思古人,俾无訧矣。”“我思古人,实获我心。”这是他的心声,是他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因此,请看,一个男子,毫不隐晦自己对妻子的依赖,毫不隐晦自己对妻子的思念,当妻子去世后,他毫不隐晦自己因妻子亡故而生的悲伤。一个重情重义的男子是不是跃然纸上了呢?唐代元稹有《遣悲怀》[②]云:“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流传极广,深入人心,实则受《邶风·绿衣》影响甚深。这也属正常,一首好诗,一种好的情感,激荡人心之力量是不言而喻的。是故,一个男子,重情重义,这是本色。
再以《郑风·山有扶苏》和《郑风·狡童》为例,足见一个小伙儿的阳光灿烂。“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山有乔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此诗的叙事者当为一位少女,她应约前来与心上人幽会,然而,见面之后,却有意娇嗔道:“我本来是来见美少年子都的,不承想见到你这么个狂癫的小顽童。”当然,在这里,姑娘的表现是可圈可点的。可那位没有直接表现只是被姑娘笑骂一声的“狂且”“狡童”呢?不也就“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了吗?须知姑娘心心念念爱着的正是这个阳光灿烂的活泼泼的“小顽童”啊。在所爱的姑娘面前,没有矜持,没有做作,不受那世俗污染,就那么阳光的一个形象不改,这是本色。然而,还没完。“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这首《狡童》简直就是《山有扶苏》的续写,请看,前不久还花前月下密约幽会呢;转瞬间,风云突变幻,情海起波澜。“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了;“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了。爱就是爱,不顾一切地爱;有情绪了,闹别扭了,那就闹。我不理你,我不和你一起吃饭。这正是直性的可爱之人,是难得的本色之人。难怪姑娘虽在嗔怪之际,依然爱意难掩。良有以也。
二、多情的俏姑娘
在《诗经》中,忧郁的女性虽不胜枚举,然而,活泼的、顽皮的、自尊自强的、精明能干的、勤俭持家的女性也所在多有。这些多情的女子给质朴的《诗经》增添了靓丽的颜色。
在《郑风·褰裳》中,作者就塑造了一个爽朗顽皮又略显泼辣的女子形象。诗歌一开始,她就用仿佛是提醒却又仿佛是警告的口吻对心上人说:你要是真心想我,就提起衣襟淌过溱河来找我。你要不想我,难道我就再没有人爱了吗?小憨货!你憨不憨呀!“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在这里,姑娘是自信的,也是自尊的。你要爱我,真心想我,你就来找我;你要不爱我,天下就没有别的男人了吗?当然,这样说,绝不意味着姑娘对这份感情就满不在乎,有也可,无也不是不可。不是这样,绝不是。恰恰相反,她对感情应该更在意,但倔强的她就偏偏不愿意在心上人面前示弱。或者说她要用这种方式博得心上人更多的疼爱怜惜。这就是个性。这就是脾气。这就可爱又可亲了。而且,越是如此,小伙子恐怕就越是爱她吧?这样的俏姑娘,我见犹怜,何况他士。
自然,比之于这位姑娘,还有一位更倔强,在她身上,威武不能屈的气概表现得淋漓尽致。她就是《召南·行露》中的女主人公(当然,这是一段孽缘,似与本章节的话题不合)。就本诗,余冠英《诗经选》[③]认为这是一个已有夫家的女子的家长对企图以打官司逼娶其女的强横男子的答复;而陈子展《诗经直解》[④]则认为是一个女子拒绝与一个已有妻室的男子重婚的誓言。从诗中的语气与用词来看,陈子展的说法更有依据一些。明确了诗旨,我们再来看诗歌表现的女主角的人性光辉。“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面对男子“虽速我狱”的强横逼婚,柔弱的女子一改其常态,十分坚定地回敬道:“即使把我送进牢中,你也休想得逞。”诗歌末章,女子再一次亮明态度:“虽速我讼,亦不女从。”读到这里,不禁想起汉乐府名篇《陌上桑》。这两首诗描述的故事极其相似,但两位女主人公用以回敬的方式迥然不同。《陌上桑》中的女子机智而从容,本诗中的女子则直率而坚定。当然,这也许是因为《陌上桑》中的那位太守还风流得有品味吧(他毕竟没有用强,将罗敷抢将去也)。于是,我们看到,在悲剧的遭遇中,一介弱女子用自己如长虹贯日般的人性光辉,照亮了古老的《诗经》,千载而下读之,犹有凛然而鼓荡人心者在。
除却这类女中豪杰,另有许多女子也以她们鲜活的形象让人感喟不已。她们温柔善良,对爱情充满渴望;同时,又瞻前顾后顾虑重重。她们大多尊重世俗道德,遵守现有秩序,她们只希望获得世俗范围允许的幸福。这也是《诗经》中很典型的一类女子。对此,你可以批评,但无法抹杀。因为,她们代表的是占大多数的女子的行为特征。这应该也是一种人性的美好吧?以《郑风·将仲子》为例,略作分析。“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这位姑娘一定十分苦恼。面对着口口声声要缘树翻墙前来探望的那个他,姑娘很矛盾。她自是十分希望心上人能长来家看看,但父母尚未答允,光明正大地来往显然不可能。那“踰我里”的方式呢?当然风险更大。据《孟子·滕文公下》[⑤]记载:“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只此一条,足以吓煞丈夫矣,云何女子?所以,姑娘坚决地拒绝了心上人的做法,但同时,又十分痴情地安慰他道“仲可怀也”。请看,姑娘既维护了爱情,又尊重了世俗道德现有秩序,一种节制的含蓄的爱的方式,令人称道。这是人性中美好的一面。
3.充满幸福憧憬的婚姻生活诗篇
3.1婚爱诗反映的婚姻习俗
据《礼记·昏义》[⑥]记载,周代的婚俗已经确立了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后人称之为“六礼”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这些礼节在《诗经》反映婚姻生活的诗篇中时有提及。浅析如下:
一、娶妻如何?匪媒不得。
见于《豳风·伐柯》的这两句诗,可作为我国的文学作品对媒人的第一次描写吧?“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诗人以非斧不得伐柯来起兴,目的在于后两句的非媒不得娶妻。短短八个字,点出了媒人在当时的婚礼中已经是很重要的一个角色了。有时候,甚至是无媒不成婚。据《周礼·地官》[⑦]记载,在周代还设有官媒,专门负责男女婚姻之事。“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可见,媒妁之言,已经开始干涉青年男女的自由婚恋了。这种情况,也可以从《卫风·氓》中找到阐述。当那个一脸憨笑的小伙子来“抱布贸丝”之时,聪慧的姑娘看出了他的醉翁之意。然而,姑娘却迟迟不给答复,使得小伙子很上火。结果,姑娘告诉他:“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请听,这口吻与“取妻如何?匪媒不得。”何其相似!由此可见,当时确实已经是一个“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的时代了。
二、仲春之月,令会男女。
在周代,举行婚礼的时间和现在是大不相同的。据《周礼·地官》[⑧]记载,那时候,青年男女多在春季举行婚礼。“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因此,《诗经》中便有了《周南·桃夭》这样喜庆的华章。“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桃花起兴,用意很明显。一者以桃花之艳来衬托新娘之娇美,再者就是暗示婚礼举行的时间是在桃花盛开的阳春。盖春日万物勃发,生机盎然,敬天畏命的先民们以为,在这样的季节里举行婚礼是上应天命的(即符合自然规律)。当然,这种情况也不皆然。比如,我们读《卫风·氓》时,就能读到“将子无怒,秋以为期。”的话。这涉及到一般规律和特殊情况的问题。就一个大的范围来看,春天还是多情的青年男女释放情感的最佳季节,也是官方明文规定的举行婚礼的法定时间。
三、黄昏之时,女因男来。
这一节,探讨《诗经》时代男子迎娶新娘的具体时间。这要从“婚姻”这两个字说起。“婚姻”旧作“昏因”[⑨],原来,古时候,男子在黄昏迎娶新娘,而女子因男子而来。因此,称“昏因”。先民认为,“阳往而阴来”[⑩],即在黄昏时娶女是吉利的。这种情况即便是到了现代,还可以在许多农村见到。迎亲队伍往往在中午才要出发,黄昏时才能将新娘迎娶回来。习俗使然。《诗经·唐风·绸缪》即是此一方面的具体表现。“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这里的“三星”指参星,此星在黄昏时始见于东方天空。“束薪”是旧时婚姻习俗之一,即在黄昏时燃起火把(亦即今之燃烛)。之后,当然就是新郎的欣喜自言了。我要怎样来疼爱这“良人”呢?一对新人在黄昏时分结成婚姻,一个家庭组成了。在今后漫长的人生旅程中,他们将相濡以沫地完成自己将要承担的一切社会责任。
3.2 婚爱诗反映的社会状况
3.2.1社会生产状况
据史料记载,《诗经》中最早的诗篇大约作于西周初年,而最晚的作品作于春秋中叶。在这段长约500多年的时间里,社会生产主要以农业为主,而辅以渔猎、采集。当然,手工业和商业也取得空前的成就。对此,《诗经》都作了或多或少的反映。就婚爱诗而言,渔猎和采集表现得多一点。
《诗经》第一篇,被《毛诗序》赞为“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的《周南·关雎》就有“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的句子。再如《周南·巻耳》的“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这些诗句,都可以说明在当时的社会生产活动中,采集还是很重要的一项。原因盖在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虽较之前代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人们的物质状况还是不满人意,再加上剥削阶级的残酷剥削,一年到头,常有青黄不接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采集能在一个程度上缓解劳动者的生活压力。于是,我们翻阅《诗经》的时候,就经常可以听到那来自富饶的原野或丰茂的山岭之上的动情吟唱了。
另一个经常见到的场面就是渔猎。毫无疑问,在先民的生活中,渔猎是占着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的。当时,饲养业尚不发达,人们的肉食多数来自渔猎。况且,飞禽走兽游鱼,自生于天地之间,更无需人们劳力费神。因此,种植之余,渔猎活动十分频繁。《郑风·女曰鸡鸣》中的男子在大清早被妻子叫醒,要做的工作就是打猎。“将翱将翔,弋凫与雁。”“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即是对狩猎场面和猎物处理的叙述。再读《陈风·衡门》,那欢会之后的男子干脆如此率真地唱道:“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连唱歌时的比兴都涉及到鱼,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渔猎甚至已经是深入到人们潜意识中的一项关乎生存的重要活动。
3.2.2 政治状况
就政治状况而言,不容乐观。这一点,四诗风雅颂,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现。黑暗的政治导致了社会混乱,战事频仍。于是,当男子被迫从军征战,生产任务和家庭重担就自然地落在女子肩上。读诗至此,你能一遍遍地听到那些身心俱疲的姐妹们的凄苦之声。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这是《王风·君子于役》中的第一节,写一个妻子思念服役远方的丈夫。“不知其期”点明服役的期限遥遥;“曷至哉?”则诉尽思心的难耐。夕阳西下了,鸟儿归巢,禽畜入圈,妻子却心怯空房。试问,这一切凄苦的根源是什么?政治!黑暗的政治!黑暗的政治导致战争,战争导致善良的人民妻离子散。然而,妻子们是无奈的,她们只好向生死未卜的丈夫祈福一声“苟无饥渴”后,再回转身把不属于自己的沉重的十字架默默地背起来。
当然,也有把自己的苦楚诉诸言辞的。《周南·汝坟》如此写道:“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鲂鱼赪尾,王室如燬。虽则如燬,父母孔迩。” 从诗的末章来看,这也是一首思妇的歌。不同于《王风·君子于役》的是,在本诗中,服役的丈夫因故回来了。于是,夫妻间有了对话。妻子对刚刚归来又要远役的丈夫提出了“父母孔迩”的残酷现实。这是对丈夫的诉苦,然而,却又不止此也。在她无助的哭音中,仿佛使人听到对混乱的时代黑暗的政治的控诉。
总之,在读《诗经》的时候,在读到关于婚姻生活中的思妇的诗篇的时候,总让人心生怜悯。她们往往琴瑟相谐伉俪情深,然而,生当诸侯争霸的时代,她们不能自已。是的,她们不是弃妇而等同弃妇。归根结底,都是政治惹的祸。
3.3婚姻生活中先民的幸福憧憬
产生《诗经》的时代,当然不是人们理想的黄金时代。诸侯之间的争霸战争此起彼伏,给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人们的生活苦不堪言。然而,越是在苦难中,善良的人们就越是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对幸福的憧憬。这种心理,我们可以从多首诗中找到证据,其中《周南·桃夭》和《郑风·女曰鸡鸣》是很有代表性的。
《周南·桃夭》是很为人熟知的一首诗。诗歌以夭夭之桃起兴,写大家对一位美丽的新娘的祝福。在这祝福声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的先民对幸福的具体要求。“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这是大家希望新娘子可以和夫家的人和睦相处。盖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华夏民族最讲究一个“和”字。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位,一个家庭是否和谐,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否。无论古代,还是现代,这都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尤其,如果这个家庭还是一个特殊的家庭(如贵族)的话。因为《诗经》中的许多诗篇都是反映贵族生活的。于是,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之际,大家就一起来祝福他们,实则是一起来劝告他们,要与家人和睦相处呀。再者,就是生子。华夏文明以农业为基础,而在那样远古的时代,劳动力即是农业的保证之一。一个家族,若人丁兴旺的话,是要受到大家的祝贺的。于是,多子多福的观念也就深入人心。再加上儒家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宣扬。凡此种种,都使得大家把结婚生子当成人生的头等大事来办。在这首诗中,作者虽未明言,但第二节诗,诗人以“桃之夭夭,有蕡其实”来起兴,而兴中又有比,这分明就是祝福新娘子早生贵子的.另一种说法,只是更为含蓄一点罢了。因此,我说,《诗经》中的婚爱诗能够反映出我国先民对美好生活幸福人生的憧憬。
《郑风·女曰鸡鸣》则以一个生活小片段来表现一对青年夫妇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周南·桃夭》不同的是,这首诗中,多了夫妻二人对自己生活的经营。“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弋凫与雁。’”从文本看,丈夫一大早即被妻子催起,随即是对丈夫外出打猎的描绘。这些都可看作是夫妻二人对自己生活的惨淡经营。如此披星戴月夙兴夜寐,当然不是无的放矢的,他们有自己的向往有对未来的憧憬。诗歌第二节,诗人借女子的口道出缘由。“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几句诗,从对丈夫狩猎的祝福、自己的做法和对自己婚姻生活的祈盼三个方面表现妻子,其情殷殷,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之心跃然纸上矣。自然,再看诗歌第三节,我们还会发现,丈夫的心与其妻一般无二。“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他们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的爱人高兴一点;通过自己的经营,使自己的生活舒心一些。在他们的心中,对生活的希望和憧憬从未消失。因为,尽管现实常常使他们倍感煎熬,然而,在煎熬中,却又有不可言传的幸福在。
4. 令人心生怜惜的弃妇诗篇
4.1弃妇诗反映的婚姻破裂的原因
就一桩婚姻而言,其圆满与破裂的原因当然是很复杂的,远非一篇小文所能道尽。本章节将就以下四个方面来作简要分析。
妻子色衰使丈夫生移情别恋之心。不能不说,无论在远古社会,还是在现在,青春难驻红颜老去,这都是极易使丈夫变心的一个因素。不妨以《卫风·氓》为例来分析一下。“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一个小伙子爱上一个姑娘,遂以“贸丝”为由来接近她,随即向姑娘道明自己的心意。当此之时,小伙子对姑娘是有爱的,或者说至少他认为姑娘和他很般配。否则,何必大老远巴巴地“来即我谋”呢?然而,当“三岁为妇”“言既遂矣”之后,丈夫对妻子便“至于暴矣”。原因何在?妻子色衰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请看作者在诗中起兴之时,如此写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这里,作者以桑叶的“沃若”和“黄而陨”来比衬女主人公容颜由盛及衰的变化,可谓贴切。自然地,在这两个阶段,女主人公的遭遇也就迥然不同。当“其叶沃若”之时,也恰是“桑之未落”之时;当“其黄而陨”之时,便成了“桑之落矣”之时。在诗中,作者还提到了一个时间——“三岁”。程俊英的《诗经译注》[11]解释说:“三岁,多年。三是虚数,言其多。”那么,多年之后,当美人已然迟暮,而经过夫妻二人多年的惨淡经营,家境又有了好转,丈夫富足思淫欲,妻子也就处境堪忧了。
婚后无子使丈夫得移情别恋之由。婚而不育,这在古代社会是很严重的一件事情。“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于是,《大戴礼记·本命》[12]中便明文规定:“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请看,“无子”名列“七去”第二位,可见何其重要。那么,《诗经》中的弃妇当然也应该多有因无子而被休掉的,问题在于,《诗经》的文本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在《诗经》中,被专家学者判定为弃妇的作品有《召南·江有汜》、《邶风·柏舟》、《邶风·日月》、《邶风·谷风》、《王风·中谷有推》、《卫风·氓》、《郑风·遵大路》、《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小雅·白华》等,可以发现,这些诗中,女主人公在悲愤之时有的提到了父母,有的提到了兄弟,却单单没有提到孩子。要离婚而不提孩子,对男人而言都不是人情之常,何况女子。汉末女诗人蔡文姬曾写过《悲愤诗》,其中,“别子”一节写得凄恻惨怛,令人不忍卒读。为什么《诗经》中的弃妇诗竟偏偏对孩子只字不提呢?这也许是没有孩子的一个不是证据的证据吧。
囊中多金使丈夫具移情别恋之力。“田舍翁多收了三斗米也想易妻”,这与时下人们挂在嘴边的“男人有钱就变坏”真是何其相似乃尔!这种情况在《卫风·氓》和《邶风·谷风》中都有描写。《卫风·氓》说:“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邶风·谷风》说:“昔育恐育鞫,及尔颠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小雅·谷风》说:“将恐将惧,寘予于怀。将安将乐,弃予如遗。”这几句诗是弃妇的自诉不幸,是弃妇的悲叹不公,同时也是弃妇对丈夫的道德批判。嫁到你们家这么多年,繁重的家务我从不推脱。早起晚睡,披星戴月,也不是一天半天了。现在家境好了,你就对我如此暴虐。可以看出,三首诗对这一问题的叙述大同小异,均表明家境好转是丈夫把休妻付诸实施的一大原因。只是《小雅·谷风》把话说得更明白。
男权社会使丈夫遂移情别恋之愿。正如母系社会是女子的黄金时代,父系社会则是男子的黄金时代。进入封建社会,男权或者说父权、夫权更上层楼,渐臻无以复加之境。妇女则渐成男子的附庸,家里的花瓶。在“三从四德”和“七出”的束缚下,她们失掉了自己作为人应具的权利。比如说,她们甚至丧失了姓名权,最为要命的是,她们丧失了经济权。经济权的丧失使她们连基本生活都不得不寄托在夫家,何谈其它。如此一来,夫家或者说男子就对女子有了裁判的权利。《诗经》中描写的情景正是出现在我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这一阶段,男权已经确立并巩固。从诗中来看,如《邶风·谷风》中的女主人公就是在丈夫“宴尔新婚”的时候被扫地出门的;《小雅·白华》中的女主人公也是在“维彼硕人,实劳我心”的情况下被遗弃的。男子可以以莫须有的或者是欲加之的罪名将妻休掉另娶新欢,这不能不说是男权社会成全了男子而糟践了女子。
4.2弃妇诗表现的女性性格
在《诗经》中出现的弃妇是有各自不同的性格特征的。但归纳起来说,可分以下两种:
一、自怨自艾的柔弱女子
弃妇以此类型居多。毕竟,被遗弃后,首先从物质上来说,在那样的社会中,寡居女子的生活是很艰难的;其次,受当时文化影响,人们对弃妇常有舆论上的恶评,这对当事人的心灵又是一大打击。是故,当时的女子常以温顺之态立身处世,实在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那么,一旦被弃,她们也往往因各种因素作祟而不图自强以安身命,常堕入自怨自艾的状态。这在《诗经》中出现的弃妇形象中数见不鲜。如《邶风·柏舟》中“心之忧矣,如匪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的女子;如《邶风·谷风》中“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畿”的女子;如《卫风·氓》中“静言思之,躬自悼矣”的女子;如《王风·中谷有推》中“啜其泣矣,何嗟及矣”的女子;如《郑风·遵大路》中“掺执子之袪兮,无我恶兮,不疌故也。”的女子;《小雅·白华》中“之子之远,俾我疧兮。”的女子。这些女子无不拥有各自的美德,或勤劳善良任劳任怨,或贤淑温顺忠贞多情,然而她们无一幸免地都在自己的生活中碰到了同样的尴尬。面对着丈夫的移情别恋,她们无计可施无法可想,种种束缚条条绳索已将她们捆绑得无奈,于是乎这些柔弱的女子只好将生活的苦酒煎熬成点点泪珠,以滋润自己已凋的容颜将枯的心田。试问,这到底是谁的悲哀?
二、自信自尊的巾帼丈夫
此类人不多,此类诗也就不多。但凤毛麟角可见珍异,吉光片羽方显英豪。因此,可以说,在《诗经》的弃妇形象中幸而有如此一脉,乃正是赤县神州的福音,华夏民族的祥瑞。《召南·江有汜》就写这样一位被遗弃的女子。“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诗先以大江浩荡分流纵横来起兴,引出自己的委屈。然而,女主人公话头一转,坚定地预言道:“不我以,其后也悔!”你不肯带我一起走,你将来后悔去吧!紧接着,她愈坚定地一唱三叹道:“不我与,其后也处!”“不我过,其啸也歌!”一个女子,在那样以男子为权力中心的社会能有如此自信,唱出这般的歌谣,令人心生敬佩。无独有偶,《小雅·我行其野》中也写到这样一位可敬的女子。“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昏姻之故,言就尔居。尔不我畜,复我邦家。”对比《召南·江有汜》,我们发现,这两位女子各有其自信的现实基础:前者以自己在丈夫感情生活中的不可或缺为自信的源泉,虽主观一点,感性一点,然自信立根于自知,仿佛让人看到了郭靖在被丘处机和江南七怪逼婚而道出“用不着说,我们两个心里都知道的。”时的一幕。后者则以自己有邦家可投奔为自信的支柱。这位女子当然更现实一些,请看她的叙述:我只是因为婚姻的缘故,才和你一起生活。现在,你不肯再养活我,那我可以回我的娘家。这位女子不把婚姻看作自己生命的唯一,在丈夫已然无情于己的时候,坚信自己可以重新开始。这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主义的表现。大千世界,有此等女子,养眼!养心!养气!
4.3弃妇诗对社会的几点暗示
读罢《诗经》中的爱情诗篇,掩卷而思,有如下几点激荡心海,拂之不平。列而述之。
一、我们要真正的男女平等
我们要真正的男女平等。斯言谓何?即不要《诗经》时代的大男子主义,也不要某某时代的大女子主义。当生产力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达到一定程度了,民主自由的观念就会深入人心,人们追求民主自由之心也会随之大盛,社会因此而发生极大的变化。然而,就我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来看,我不敢说失败,但我认为,至少多数姐妹并未理解透彻男女平等的真实含义。于是我们看到,当姐妹们理直气壮地以男女平等为凭来维护自己的某些权益的时候,事实上,她们已然凌驾于男子之上,一副大女子主义的模样了。几千年的压迫与剥削,使得她们的身心受了巨大的创伤,于是一旦时机来临,就要追还,就要报复,在自以为天经地义的维权运动中,忘却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本分。自然,也就失掉了自身的尊贵,显得那么小家子气(或者说泼妇气)。我们不要大男子主义,我们也不要大女子主义,我们不要非此即彼的两个极端。我们要真正的平等。我们都应该深刻地认识到自身作为人的可贵和局限,彼此尊重,互相爱惜,不欺凌,不侮辱,在历史的启示中,在现实的土壤里,培育一种全新的诗意的两性关系。
二、要平等就不能丧失经济权
当然,要平等,就必须争取权利。要权利,首要的就是经济权。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要生存,要发展,都要有经济作为后盾,亦即要有钱。吃穿住行用要花钱;读书学习要花钱。一言以蔽之,安身立命要花钱。然则,经济权意义大矣!挪威文学家易卜生写过《玩偶之家》,在结尾的时候,觉醒了的女主人公甩门而去。大家于是纷纷议论娜拉走后怎样。记得鲁迅先生曾就此写过一篇演讲稿,题目即为《娜拉走后怎样》[13]。文章中,先生深刻地指出经济权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振聋发聩,对一班视金钱为粪土的清高之士是一记警钟。我在阅读《诗经》中的那些人和事时,常常联想到这一点。试想,那些或勤劳或贤淑或聪慧或美丽或忠贞或多情的姐妹们倘若没有被剥削掉经济权,她们有自己起码的生活资料,她们的命运会否改写?李敖先生在他的文章中也多次提到钱是个好东西。他告诫读者,人生于世,要有一点钱,然后存起来,用来保护自己的自由。在我看来,这是真正的性情中人的性情之言。然则,要平等吗?请至少不要丧失了自己的经济权。
三、教育是百年大计
这就要教育,并且,要教育得好。
怎样才是教育得好呢?我不敢说。或者我可以这样说,至少不是男子学了一门技术,女子读了几页烈女传。这当然也在教育,但是还远远不够。我觉得好的教育至少还得培养我们的一种健康的认知能力,一种健全的思维能力,一种健美的创造能力。我们有知识,可以此认识世界;我们有思想,可以此判断是非;我们能创造,可以此完善人生。《大学》[14]言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那么,我可以说,好的教育应该能帮助我们臻于人生的至善。当然,江湖险恶,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教育得再好也无法让人人诗意地栖居。那就不妨退一步讲,教育让我们在遭遇人生的不幸的时候,可以从容一些,可以平静一些,可以在悲惨中觅得希望,可以在沉沦里寻求慰安。于是,当《诗经》里的悲情故事穿越时空降临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可以于绝望中寻求到一点自我的超脱。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也是百年大计。
5. 结论
在我看来,作为中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以一种朴素的大气为中国文学启了航,而《诗经》中的那些情爱诗篇则像海边沙滩上一枚枚雅致的贝壳,让人无论行了多远,都忍不住要频频地回头张望。因为,那些面容,历数千年而依然鲜活;那些情感,历数千年而越发真挚。在物欲横流的今日,一遍遍地读这些朴素的诗篇,使人犹如醍醐灌顶,心中俗念顿消。这是《诗经》带给我们的福音吧。自然,由于时代的原因,《诗经》也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对于这一点,作为后学,我们可以改过自新,却不必求全责备。因为,一个伟大的传统能够带给我们的利永远大于弊。
《诗经》是中国古代诗歌开端,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成书过程
名称由来
《诗经》约成书于春秋中期,起初叫做《诗》,孔子曾多次提及此称,如:“《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3] 。“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4]
司马迁记载的也是这一名称,如:“《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5]
因为后来传世的版本中共记载有311首,为了叙述方便,就称作“诗三百”。之所以改称《诗经》,是由于汉武帝以《诗》《书》《礼》《易》《春秋》为五经的缘故。
产生年代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最早的记录为西周初年,最迟产生的作品为春秋时期,上下跨度约五六百年。产生地域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南到长江北岸,分布在陕西、甘肃、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安徽、湖北等地。
经文史专家考定,《诗经》中的作品是在周武王灭商(前1066年)以后产生的。
《周颂》时代最早,在西周初年产生,是贵族文人作品,以宗庙乐歌、颂神乐歌为主,也有部分描写农业生产。
《大雅》是周王朝盛隆时期的产物,是中国上古仅存的史诗。关于《大雅》这十八篇的创作年代,各家说法不同:郑玄认为《文王之什》是文王、武王时代的诗,《生民之什》从《生民》至《卷阿》八篇为周公、成王之世诗。朱熹认为:“正《大雅》……多周公制作时所定也。”但均认为“正大雅”是西周初年之诗。
《小雅》产生于西周晚年到东迁以后。
《鲁颂》和《商颂》都产生在周室东迁(前770年)以后。
创作者
相传周代设有采诗之官,每年春天,摇着木铎深入民间收集民间歌谣,把能够反映人民欢乐疾苦的作品,整理后交给太师(负责音乐之官)谱曲,演唱给周天子听,作为施政的参考。这些没有记录姓名的民间作者的作品,占据诗经的多数部分,如十五国风。
周代贵族文人的作品构成了诗经的另一部分。《尚书》记载,《豳风·鸱鸮》为周公旦所作。2008年入藏清华大学的一批战国竹简(清华简)中的《耆夜》篇中,叙述武王等在战胜黎国后庆功饮酒,其间周公旦即席所作的诗《蟋蟀》,内容与现存《诗经·唐风》中的《蟋蟀》一篇有密切关系。
创作背景
周代的祖居之地周原宜于农业,“大雅”中的《生民》、《公刘》、《绵绵瓜瓞》等诗篇都表明周是依靠农业而兴盛,农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周族在武王伐纣之后成为天下共主,家族宗法制度、土地、奴隶私有与贵族领主的统治成为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政治特征。
西周取代殷商,除了商纣暴虐无道,主要与其实行奴隶制经济制度有关。西周建立以后,为缓和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尖锐矛盾,缓和阶级斗争,变奴隶制为农奴制,正如王国维在《殷商制度论》中所言:“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间的三大变革,自其表而言之,不过一家一姓之兴亡,与都邑之转移。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
西周较之殷商,由于经济制度的巨大变革,促使社会在精神文明方面产生飞跃性的进步,作为文学代表的《诗经》出现是时代进步的必然产物,而它反过来又促进了社会的文明进步。
传承历史
据说春秋时期流传下来的诗有3000首之多,后来只剩下311首(其中有六首笙诗有目无诗)。孔子编纂诗经之后,最早明确记录的传承人,是“孔门十哲”、七十二贤之一的子夏,他对诗的领悟力最强,所以由其传诗。
汉初,说诗的有鲁人申培公,齐人辕固生和燕人韩婴,合称三家诗。齐诗亡于魏,鲁诗亡于西晋,韩诗到唐时还在流传,而今只剩外传10卷。现今流传的诗经,是毛公所传的毛诗。
现实主义
《诗经》关注现实、抒发现实生活触发的真情实感,这种创作态度,使其具有强烈深厚的艺术魅力,是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第一座里程碑。《诗经·国风》是中国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在《七月》中,可以看到奴隶们血泪斑斑的生活,在《伐檀》可以感悟被剥削者阶级意识的觉醒,愤懑的奴隶向不劳而获的统治阶级大胆地提出了正义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守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有的诗中还描写劳动者对统治阶级直接展开斗争,以便取得生存的权利。在这方面,《硕鼠》具有震颤人心的力量。
诗经六义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雅”是宗周地区的正乐;“颂”是宗庙祭祀之乐。至于“大雅”和“小雅”当从音乐分,“广大而静,疏达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诗经》的艺术技法被总结成“赋,比,兴”,与“风,雅,颂”合称“六义”。[12]
“诗六义”是《诗大序》(《毛诗序》)最先提出,这个提法又是以《周礼》“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的旧说为根据,对《诗经》中作品的分类和表现手法所做的高度概括。
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解释:“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12]
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和内容题材;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13] ,赋、比、兴的按表现手法分的。
赋、比、兴的运用,既是《诗经》艺术特征的重要标志,也开启了中国古代诗歌创作的基本手法。关于赋、比、兴的意义,历来说法众多。简言之,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兴则是触物兴词,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赋、比、兴三种手法,在诗歌创作中,往往交相使用,共同创造了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了诗人的情感。[14]
一、比,就是譬喻。
朱熹《诗集传》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这是在今天仍常常使用的一个主要修辞手法,包括比喻与象征。比喻可以使描述形象化。如《卫风·硕人》写庄姜的美貌用了一连串的比喻:“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因为有前后的一系列比喻,所以末尾的点睛之句才能使其形象跃然纸上。[14]
比喻还可以突出事物的特征。因为比喻都是取整体上差异较大,而某一方面有共同性的事物来相比,喻体与本体相同之处往往就相当突出。因此,在比喻中,便常常有夸张的性质。如《硕鼠》,就其外形、生物的类别及其发展程度的高低而言,本体与喻体的差别是相当之大的;但是,在不劳而获这一点来说,却完全一致,所以这个比喻实际上是一种夸张的表现。
又由于喻体在人们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已获得了一定的情感意蕴,在某种程度上已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故根据与不同喻体的联系,可以表现不同的感情,如《硕鼠》、《相鼠》等。《诗经》中用比的地方很多,运用亦很灵活、广泛。如《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前者用以比喻形体,后者用以比喻感情之变化。[14]
一般的比喻,是以形体喻形体,色彩喻色彩,光泽喻光泽,声音喻声音,气味喻气味,动作喻动作,感觉喻感觉,景况喻景况。
《邶风·简兮》:“执辔如组,两骖如舞。”以形态比形态;
《唐风·椒聊》:“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以某种繁多之物喻人之多生;
《王风·黍栗》:“中心如醉”,“中心如咽”。以感觉喻感觉;
《诗经》中的“比”有两点应特别加以注意:
一为象征。手法上比较含蓄,但往往从多方面进行比喻,即用“丛喻”之法,有时同于今日的“指桑骂槐”的。如《小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东有启明,西有长庚。有捄天毕,载施之行。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维南有箕,载翕其舌。维北有斗,西柄之揭。”前半通过一系列的比喻说明东方诸侯国之百姓对西周王朝贵族窃据高位、不恤百姓的愤怒(皆有名无实之物),末尾以箕之翕其舌,斗之向北开口挹取,指出西人对东人的剥削。实际上是用了象征的手法。
另一种为同时运用通感的修辞手法。也就是说比喻中打破了事物在人的听、说、触方面的界限。如:
《小雅·节南山》:“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以山之高峻,比喻师尹地位之显赫、重要,此以具体物之高,喻抽象的地位之显赫。
《小雅·天保》:“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以山冈之永恒,河水之不断,日月之长在,松柏之茂盛比喻君福祚之不可限量。
《邶风·谷风》:“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以山谷之风,喻人之盛怒,以自然现象喻人情绪之变化,是通感之比。
《诗经》中的比是多种多样的,大多是篇中有比的句子,个别为全诗皆含比意,如《硕鼠》。
二、兴是借助其他事物作为诗歌的开头。
朱熹《诗集传》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兴即引发、开头。包括两种情况:
一、情触于物而发为歌咏(即用一个同表现内容相协调的事物为开头)。
二、借助某事某物起韵。
从文学发源的'整个过程来说,兴是早期诗歌的特征;从诗歌作者的层次来说,它是民歌的特征;如从创作方式来说,它是口头文学的特征。采用兴的手法的作品多在《国风》之中。汉代以后,虽《诗经》被视为经典,比兴之法被提到很高的地位,但如同《诗经·国风》一样单纯起韵的兴词并不见于文人的创作;而从引发情感的事物写起的兴,同比和赋的手法很接近。
朱熹对赋、比、兴概念的解释十分明确,但他将《诗经》每章表现手法都一一标出,其所言的类型和对诗的解释中,就显示了矛盾。如《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朱标:“兴也。”但他在具体解释此章时又说:“雎鸠,一名王雎,……生有定偶而不相乱,偶常并游而不相狎,故《毛传》以为挚而有别,《烈女传》以为人未尝见其乘居而匹处者。盖其性然也。”串讲全章时又云:“言彼关关然之雎鸠,则相与合鸣于河洲之上矣。此窈窕之淑女,则岂非君子之美匹乎?言其相与和乐而恭敬亦若雎鸠之情挚而有别也。”则又成了“比”。[14]
再如《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他也标为“兴也”,解释时却说:“周礼,仲春令会男女,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又成了“赋”。
这样,赋、比、兴三者的界限就又乱了。比较适合的划分是,凡与当时情景之描述有关联者,都应归于赋,如《卷耳》、《黍离》、《蒹葭》、《七月》;凡有比喻、象征意义者,都应归之比,如《关雎》、《桃夭》、《谷风》、《无衣》;只有无法与诗本义联系的,才是兴,如《黄鸟》、《采薇》等。
兴包括“情触于物而发为歌咏”的情形,是指由于人们生活阅历各不相同,每个人的经历都会有种种偶然的情形,某些事物对一般人来说是漠不相关,但对某一具体人来说,就可能会勾起对旧的经历的回忆,引起很深的感慨。[14]
三、赋。
《诗集传》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
这里所谓“直言之”,是说不以兴词为引,也不用比的手法,并不是不要细致的形容描绘。因此可以说:兴、比以外的其他一切表现手段,都可以包括在“赋”的范围之内。作为一种写作手段,它包括得十分广泛。就《诗经》言之,它包括叙述、形容、联想、悬想、对话、心理刻画等。《七月》、《生民》全诗都用赋法,无论对于弃儿情节的叙述,还是对于祭祀场面的描写,都极为生动。《东山》、《采薇》二首,除《东山》第一章“蜎蜎者蠋,烝在桑野”外,也全用赋法。但这两首诗写行役征人之心绪,可谓淋漓尽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是最上乘的写景诗。所以,《诗经》的赋法不只是指叙述,不只是所谓“直陈其事”,在抒情写景方面,也达到很高超的地步。
赋法,在《诗经》中也常体现于一些简单的叙事。如《邶风·静女》写了一个女子约他的男朋友晚间在城隅相会,但男青年按时到了约会地点,却不见这位姑娘,等之不来,既不能喊,也不能自己去找,不知如何是好而“搔首踟躇”。过了一会,姑娘忽然从暗中跑出来,使小伙子异常高兴。诗中所写姑娘藏起来的那点细节,可以理解为开玩笑,也可以理解为对小伙子爱的程度的测试,充满了生活的情趣,表现了高尚纯洁的爱情。后面赠彤管的细节也一样。其中既无比,也无兴,却十分生动。[14]
《诗经》中也有通过人物的对话来抒情、叙述的。如《郑风·溱洧》,表现三月间水暖花开之时,男女青年在水边游玩戏谑的情景。通篇并无兴词,也全无比喻,却描绘出一幅充满欢乐气氛的民俗画。
赋法中,也包括叙写、联想与悬想。如《豳风·东山》第三章写到“有敦瓜苦,烝在栗薪”,从而引出“自我不见,于今三年”;第四章更承上“瓜苦”(瓜瓠,结婚合卺之物)而联想及结婚时情景,作为对于将要面对的现实的烘托或反衬等。
悬想即未必有,而是诗人设想之,借以表现诗人的心绪。如《东山》的第二章写其想象中的家可能会出现的情况,第四章前半写设想妻子可能正在家中想念自己等。《周南·卷耳》、《魏风·陟岵》亦是。[14]
《诗经》中有些纯用赋法的诗中,也创作出了很深远的意境。《黍离》、《君子于役》、《蒹葭》全用赋法,既无兴词,也无比喻,然而抒情味道之浓、意境之深远、情调之感人,后来之诗,少有其比。诗人写景不是专门描摹之,从抒情中带出;而情又寓于景。
前人用赋、比、兴来概括《诗经》的表现手法,十分精到。但对《诗经》“赋”这种表现手法注意得不够,在兴和赋、比的关系上也一直未能划分清楚。再就是将比、兴看作诗的特征的主要体现。这是将《诗经》中的“比兴”和后代的“比兴”混同之故。其实,对《诗经》中赋法的研究,应是探讨《诗经》艺术手法的重要方面,这同古代文论史上探讨“比兴”概念的流变是两回事。
《诗经》中“兴”的运用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只是在开头起调节韵律、唤起情绪的作用,兴句与下文在内容上的联系并不明显。如《小雅·鸳鸯》:“鸳鸯在梁,戢其左翼,君子万年,宜其遐福。”兴句和后面两句的祝福语,并无意义上的联系。《小雅·白华》以同样的句子起兴,抒发的却是怨刺之情:“鸳鸯在梁,戢其左翼。之子无良,二三其德。”这种与本意无关,只在诗歌开头协调音韵,引起下文的起兴,是《诗经》兴句中较简单的一种。《诗经》中更多的兴句,与下文有着委婉隐约的内在联系。或烘托渲染环境气氛,或比附象征中心题旨,构成诗歌艺术境界不可缺的部分。如《周南·桃夭》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起兴,茂盛的桃枝、艳丽的桃花,和新娘的青春美貌、婚礼的热闹喜庆互相映衬。而桃树开花(“灼灼其华”)、结实(“有蕡其实”)、枝繁叶茂(“其叶蓁蓁”),也可以理解为对新娘出嫁后多子多孙、家庭幸福昌盛的良好祝愿。诗人触物起兴,兴句与所咏之词通过艺术联想前后相承,是一种象征暗示的关系。《诗经》中的兴,很多都是这种含有喻义、引起联想的画面。比和兴都是以间接的形象表达感情的方式,后世往往比兴合称,用来指《诗经》中通过联想、想象寄寓思想感情于形象之中的创作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