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氓中描写爱情的句子汇总96句

时间:2021-07-12 04:04

氓的思想意义在于一方面它反映了那个社会里的女子不幸的遭遇,另一方面它也带给我们现代人在恋爱、婚姻和家庭方面的启示。

《氓》选自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卫风》,是春秋时期的一首卫国民歌。题目取自首句的第一个字。这首诗以一个女子之口,述说了其情变经历和深切体验,是一帧情爱画卷的鲜活写照,也为后人留下了当时风俗民情的宝贵资料。观照当今,仍有启迪。

这里先忽略诗中述说方式,只是品味诗中所述,将诗有“不及”的地方,略增描述,来粗线条地再现这位女子和“氓”的情爱经历。

他笑嘻嘻地抱着“布泉”(货币)来我家换蚕丝。我私下已经猜到几分。换丝只是找个因由,借机接近我,求我嫁给他。

他热烈诚恳,应该就是我的意中人。可是,羞涩的我又怎能轻易答应。我说:“还早呢,过些时候再说吧。”

送他回家,一程又一程。“不是我故意拖延佳期,你要找个好媒人来我家说呀。我知道你是真心喜欢我,可我又何尝不爱你呢,你就不要再生气了吧,容我做些准备,等秋天再来迎娶我。”

送他远去返回家,登上城墙频频望。好不容易秋天来到,他驾着马车来,把我的嫁妆往上搬。吹吹打打随他去,恩恩爱爱共百年。

年轻的姑娘啊,你要仔细思量,万不可沉湎于男人的情网。男子痴情啊,还可以解脱。女子痴情啊,只能自吞苦果。

刚结婚的时候,生活像灌饱了蜜糖,可是好景不长,谁知你移情别恋抛弃我!

做你的媳妇三年整,家务事没累你半分,你目的达到对我施凶暴,弃我犹如丢蔽帚。兄弟不知遭此变,见面如常启笑颜,牙齿打落肚里咽,静舔伤口,孽债还需自己还。再贤淑的女人忍耐也有极限,你如此缺德我难奉百年。你当初的海誓山盟又值几钱?分手吧,大路朝天,各走一边。阳关独木,从此无干。思前想后,实在心酸!

读完全诗,我们不难看出,《氓》诗对女主人公的遭遇是同情的,对她的勤劳善良,温柔多情是给予肯定的。对氓二三其德,背弃前盟,抛妇虐妻的丑行是给予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的。如果说要谈到这首诗的思想价值,那么,最最重要的就在于它在恋爱、婚姻、家庭这些方面所给予我们的深刻启示。最起码,在那个男权至尊的社会里,总算为广大劳动妇女说了句话。下面我们就试着对以上方面略作分析。

一、恋爱方面的启迪

谈到“恋爱”这个词,在中国的词库中,应属新成员,因为在长时间的封建社会里,男婚女嫁基本上都是依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只是到了“五四”,才开始提倡“自由恋爱”。而“自由恋爱”真正开始大行其道,则是到了解放之后。这一点,我们的祖辈、父辈基本上都是明证。可是若是依此就断言,中国的古代是没有自由恋爱的,那你就错了。“食、色,性也”,夫妇既为人伦之大,岂能无爱!《关雎》能够占得三百篇之首,就足以说明,至少在那个时代,男女之间的自由恋情,并未像后世那样,被说得犹如洪水猛兽一般可怕。郑厉公四年(前697年),郑大夫祭仲之女雍姬问母亲,父亲与丈夫哪个更亲近些?母亲说,父亲只有一个,丈夫却个个男人都可以做。祭仲为郑大夫,是郑庄公最亲近的大臣之一,其妻作为世家命妇,竟有此语!郑国百姓就可想而知了。《诗经・郑风・溱洧》写道,郑国有一个上巳节,那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节日,它大概是世界上最早的情人节了。郑卫相距极近,《史记・卫康叔世家》载:周公旦平管蔡乱后,“以武庚殷馀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史记・郑世家》载周宣王封其弟友于郑(即今陕西华县,后又迁至河南,即今河南新郑)。其地包括今河南郑州、荥阳,登州等处。郑卫之音素来同被视为靡靡之音。从郑国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结合本诗便可以发现:春秋之时男女交往、相爱是甚为自由的。事实上,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只是从理学大兴以后才严格起来的,南宋之前并不像我们想象的拘谨。《氓》诗中的男女主人公他们是自由恋爱的,而且他们的恋情也是甜蜜的,正如诗中所写的那样,“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那载沉载浮的小甜蜜真是随处可见。单从结果来看,《氓》诗的确是写了一个爱情悲剧,可是若然抛开结果,细审过程,即便是毅然决然之后,谁能断言那女孩就能将前尘往事都悉数掐断。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人还不至于绝种,自由恋爱就会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二、婚姻方面的启发

前面曾经说过,中国古代的婚姻基本上都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在那个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定和保护婚姻的情况下,那么男女双方的家长就成为了婚姻双方最顺理成章的监护人和执行者。不论后世怎样说法,中华民族能够历经几千年的风雨而不衰,在世界上长期保持着一个泱泱大族的历史地位,除了中华民族本身的勤劳、勇敢,拥有较为先进的生产方式之外,这种传承了几千年的婚姻方法也是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如果我们能够再对这婚姻加以进一步的审查,便会发现,事实上,中国历史上男女成婚的年龄一直都是比较偏早的。当然早婚的现象,跟传宗接代的思想,以及中国古代家庭生活的家长制、大家族制也是分不开的。如果我们能够从这个角度去发现,便会进一步得出,古典婚姻中的父母之命实在是不可或缺的,因为男孩子要成婚,女孩子要出嫁,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更代表着家长的意愿。因此媒妁的应运而生也就成了一种不可取代的专职。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完成和保护中国的古代婚姻中所拥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诗中的女孩和氓恰恰是绕过了这一层。这里,我并不是反对他们的自由结合,只是关照全诗,我认为他们的婚姻危机恰恰是因为缺少了尊长的监护和居于媒妁之位的中间人的调停。当然,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是从社会的层面建立一套完善的婚姻保障制。

追求美好幸福的婚姻生活是广大女性的.迫切愿望,更是每个人的权利。可是要求一帆风顺的婚姻生活,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从现实出发,我们只有尽可能地减少这种危机的预设。就像现在,男女自由恋爱早已是遍地花开了,可是征求一下父母的意见,让他们给把把关还是很有必要。至于把自己的婚姻置于法律的保护之下就更是必不可少的了。甚至多跟朋友们沟通交流,出了情况多一份关照也都是很有必要的,像诗中的女孩,自己出了这么大的状况,连自家兄弟都不知晓,就真的有些危机了。

三、家庭方面的启示

家庭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分子,在生儿育女,教育后代,发展生产,繁荣文化,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能。

“家和万事兴”。家庭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在古代社会也一样不差,甚至尤胜。那么,怎样来维护家庭的“和”就是极为重要的事情了。

观诗可知,诗中的女主人公是竭力来维护这个家的“和”的。“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自从我嫁到你家,就把全部感情都投到了这个家上,吃苦耐劳,全不计较。甚至在我嫁到你家之后,家务事就从来没让你伸过手。我是起五更,睡半夜,天天的为这个家操持,没有哪一天不这样。”对氓差不多是言听计从,件件依从。可是她这样的任劳任怨,辛苦操持并没有换来期望的结果,反而是助长了氓的坏脾气,甚至遭到了氓的厌弃。读到这里,我们是不是应该换一种思维方法?

男人、女人本就是一个家庭的两极。可是在一个家里,两极的地位却时常表现出不平等,当然这里有男权的影子在。但是,这跟女孩放弃自身权利的争取也绝不是没有关系。用更现代的说法讲,婚姻家庭固然很重要,可善良的女孩啊,你可千万别因此就迷失了自己。权利需要斗争,幸福需要争取。仅仅把自己看成是男人的附庸,随时都会被男人抛弃。

话虽如此说,读到这里,我们也绝不能把这个婚姻的结局,简单地看做是女人的失败和男人的胜利。当妻子离去,昔日的温柔贤淑不复存在时,这个氓真的就丝毫不念那昨日的温情?一个男人一辈子能得到一个女人一颗真爱的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家庭其实是一个矛盾统一体,酸甜苦辣,贵在珍惜,需要双方经营,才能获得美满的婚姻。

《诗经•卫风•氓》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美丽热情、任劳任怨的女性,但最终仍然被氓所弃。

《诗经•卫风•氓》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个典型的“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 它以弃妇悲愤的自述口吻,生动地展示了她和氓从恋爱、结婚,到受虐、被弃的人生过程,强烈地谴责了氓的背信弃义,“二三其德”的丑恶行径,表达了她对负心的氓的怨愤之情,以及最终觉悟,与之彻底绝绝的坚定态度。诗人为我们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由纯朴热情的少女,到忍辱负重的妻子,再到坦然面对的弃妇的艺术典型。

我们不禁要问:既然是这样一位美丽热情、任劳任怨的女性,而丈夫又是两小无猜的儿时伙伴,她理当得到爱情和幸福,可为什么婚后竟遭不幸、受尽虐待而终被遗弃呢?她悲剧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一、男子的负心背情

吴建民先生是这样解读的:“氓的反复无常,用情不专,这是导致女主人公被弃的最根本原因。”诗里已经明言,“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氓之蚩蚩”,在忠厚外表的掩盖下,“来即我谋”,他以贸丝为由而设法接近,与女主人公认识。“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以虚情假意骗得了女子的信任,一旦得到爱情,便马上要求娶亲,在得到了爱情和嫁妆之后态度迥异。不念女子的“靡室劳矣”,任劳任怨,“夙兴夜寐”,为他的家牺牲“其叶沃若”的艳丽容貌和美好的青春,在女子“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时,他“二三其德”、“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可见他是一个有心计的人,当初“蚩蚩”的表现,只不过是伪装罢了。于是,女主人公成了多余的,被当作物品一般,无情地抛弃了。所以,氓是一个始乱终弃、言行反复的负心汉。

古诗云“玉颜随年变,丈夫多好新”,男人贪新忘旧、好色、贪婪仿佛已成了他们重要的特征。《诗经》里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求”。男人有天生的主宰欲望,在与女子的交往中 ,他会极想掌握对她的'占有权;结婚后有了占有权,他还想要有控制权;有了控制权他还不满足,他还要有对她任意指派的使用权;直到最后,当他厌倦了,不满意了,他还享有抛弃权。孔子云:吾未见好德者如好色者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古以来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女子,结婚时间久了,激情减退,妻子容貌开始衰老,负心郎就会嫌他的妻子,对妻子吹毛求疵。“天下男儿皆薄悻”,特别是男人有了钱,就有了更大的资本。现如今比比皆是的包二奶、养小蜜不正说明这些吗?

亚当说夏娃:“这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自古有多少丈夫能说像亚当那样,把妻子带到上帝面前,问心无愧地说出这种话呢?他们只会说“妻妾如衣服”、“旧的不去新的怎么来?”“有了钱还用怕没有女人吗?”女人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只不过是一件物品而已。

二、女子的迷失自我

“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多么痴情的女子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由此可见,女主人公真的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做了爱情的俘虏,成了爱情的奴隶。我们无法完全否认,她的“主动”,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她与男方婚姻悲剧发生的潜在因素。婚后“三岁食贫”,始终过着清贫辛苦的生活。但是为了自己曾经选定的幸福,为了心中的所爱,她是安贫乐道,甘于清苦的,因而她“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在多年的婚姻生活中,没有一件家务劳动不是自己承担的,早起晚睡,没有一天不是如此。她希望以此博得丈夫的欢爱,赢得家庭的幸福。

可事实却恰恰相反!换来的是“士贰其行”、“至于暴矣”!

无疑,诗中女主人公是优秀的、勤劳的、善良的、美丽的。她对氓的爱是无私的、无我的。她太爱这个男人了!但她忽略了一个问题:他们之间的付出是非常不对称的。她为爱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但她对家庭的无私奉献并没有男方亲身,甚至于情感的参与。所有的辛劳都是她一个人孤独的面对,也许正是在这一点上,她为自己埋下了被休弃的伏笔。夙兴夜寐的劳累使她精疲力竭,没有机会为“悦己者容”,在短短几年之间迅速地“老”去,而这个时候男方也许正优游自在地打发着日子。

并不是百分之一百的付出便能得到百分之一百的回报。而当女人全身心的付出后,她应当有所求。当她受到不公对待时,不应当一味的忍让。可大多数女人很爱一个男人时,她会变得非常软弱,什么都可以付出;而男人呢?却喜欢柔中带刚的女人,喜欢会撒娇的女人。况且太容易得到的东西谁又会去珍惜呢?

所以,女人爱男人之前首先要学会爱自己!

三、结合的不合礼法

诗中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女主人公因意识到“与礼有悖”,故有“愆期”之举。既然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重要性,为什么不找一个媒人来提亲呢?而这并不是什么难事。《氓》大致产生于春秋初期至中期,即东周时期。这时期,那“崩”而尚在的“礼”,仍极大地束缚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日常行为。《诗经•南山》说:“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直到孟子的时候,“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婚姻全凭媒人牵线,父母做主。也就是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合法化的基本标志。没有这些就是私定终身!就是违背当时道德礼法的。可女主人公还安慰氓“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这不是默许又是什么!而且内心已经做好了私奔的准备,为了爱情,为了幸福顾不了那么多了。因此说,女主人公对爱情的热烈追求与旧礼教产生直接的冲突,也是导致婚姻悲剧的原因之一。 接下来,在没有父母兄弟的祝福,没有公婆的悦纳的情况下,就同意答应了氓的请求,“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就这么轻易以身相许了。这种草率的约定为将来的背弃留下了大大的隐患。而且最终是“兄弟不知,其笑矣”,得不到家人的理解与支持。

四、没有婚姻的纽带

女主人公自述“三岁为妇”、“三岁食贫”。“三岁”这里是虚指,即多年之意。与氓结婚多年,当是儿女绕膝,可细读全诗,发现她竟没有孩子,甚至无只言片语提到过孩子。在那个时代,因无子嗣而绝祖宗香火,实乃女同胞之大耻辱,大不幸。尽管无嗣之过不一定全在女方,可是,没给男方生育传宗接代、延续血脉的子嗣的罪名一定是要女人来承担的。结婚初期,二人恩爱得如漆如胶、卿卿我我,情深意浓之时,幸福的婚姻不会因为没有孩子而减少一分幸福。然而当生活的柴米油盐将感情消磨,当氓“二三其德”之后,当爱情殆尽之时,没有孩子,就连最后的一丝牵挂也没有了。女主人公除了“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吃哑巴亏,以免被“�其笑矣”为不下蛋的母鸡,苦命的女主人公还能怎样?而且“无子”偏偏又直接“与礼有悖”,更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之大忌。

俗话说“孩子是家庭的纽带”。有多少家庭,因为孩子而维持。提到离婚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先想到孩子,其他的什么都好分割,唯独孩子不行。房子可以一分为二,财产可以舍弃不要,朋友的劝说能够不理,阻挠的亲情可以不顾,孩子却不可以不管,他虽不是婚姻的答案,但却是婚姻的产物,无论如何是都会连着自己的心的。而没有孩子,又没有了爱情,就没有了婚姻。

《卫风・氓》是《诗经》中弃妇诗的代表作,诗中通过弃妇自述深刻地反映了妇女在恋爱婚姻问题上受压迫、被损害的社会现象。对于诗中女性的婚姻悲剧,许多人把责任归咎于两性地位的不平等以及男女主人公的性格等原因。

一、私定终身违背礼制导致婚礼缺失

周代婚礼包含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其中纳采(男方请媒人向女方家送礼提亲)是婚礼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它是婚姻合礼合法的前提。《卫风・氓》中说: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从诗中“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等诗句可以看出,诗中男主人公并没有通过媒人而是自己前来向女方提亲,而且女主人公在纳采之前已经擅自与男子约定了婚期,这些都是不符合礼法的。上古婚姻非媒不娶,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媒人的婚姻不被礼法所承认,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因而也就不受礼法、道德所保护。而对于男女双方在纳采之前私自交往,人们也持反对意见,强调男女之别。《礼记・坊记》曰:“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诗经》国风中的郑风诗歌是最具有浪漫气息的爱情诗歌代表,但即使在郑风中我们也能看到周礼对男女交往的限制。如《将仲子》一诗中,女子便对男女的私下交往充满了担忧:“将仲子兮,无我里,无折我树杞……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因此男女私下违礼交往必定要受到礼法的谴责,《孟子・滕文公下》云:“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歌亦云:“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由此可知,在时人的眼中青年男女私定终身是下贱的行为,这必定会遭到“诟耻”。

周代重视礼乐教化,礼乐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当时道德评判的基本准则,守礼的行为会受到人们的称赞,而违礼的行为会招致社会的质疑与谴责。如《相鼠》中甚至诅咒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氓》诗中男女主人公的违礼行为给自己和家庭都带来了羞耻,而且这种违背父母意愿的行为,在古代社会也被视为不孝的表现。古人认为不孝有三,不顺从父母的意思、违背父母的心意、陷父母于不义便是其一。《氓》中男女主人公的这种既违背父母的心意又败坏门风的行为,“陷父母于不义”,这种情况下家人也不可能为其举办婚礼。诗歌中“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这一句凄凉的暗示,也印证他们的结合并没有婚礼。

综上所述,《氓》诗中并没有纳采礼,没有纳采,便是苟合,“中国自有礼制后,非当于礼者不视为婚姻”[6]。没有标志婚姻合法性的采纳礼,其它五礼也就都不具备了存在的意义,从“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到“以尔车来,以我贿迁”的整个过程,婚礼都是缺失的。虽然有人认为“抱布贸丝”和“尔卜尔筮”与婚礼中的'部分礼节相似,但是缺少“媒妁之言”的合法性前提,这些也并不被视为是婚礼。

二、婚礼缺失使婚姻得不到支持与保护

古代婚姻按照礼法应行六礼,六礼中的第四礼“纳征”即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这涉及到女方家庭的切身经济利益,《氓》中女主人公是私定终身,并没有收到聘礼这让她的家庭遭受了经济损失。而且婚礼中的六礼都要祭拜祖先,以求得祖先的同意和护佑,《氓》诗中婚礼缺失使他们婚姻丧失了神圣性和约束力。这一切使女主人公很容易成为婚姻的受害者。

(一)缺失聘礼使女主人公的婚姻失去家庭的支持和保护。

某种程度上,婚姻也是一种经济行为,“遂皇氏始有夫妇之道,伏羲氏制嫁娶以俪皮为礼。”[7]早在原始社会通过财物来获取婚姻权利已成为风俗。人类学家对此说得更明白:“婚姻中出现权利转移的现象常与商品及劳务的交换同步。有时候这种交换仅表现为‘礼物’的形式,送礼是从对方获取婚姻权利的方式,亦是风俗所定。”[8]当时婚礼中的聘礼分为先后两种,先挚(玉帛)后庭实(皮马)。《氓》诗中男主人公虽有“抱布贸丝”的行为,但这并非聘礼,也就不具备聘礼所具有的作用。

古代聘礼的第一个作用是补偿女方家庭养育女儿的花费,没有聘礼女方家庭便相当于遭受了经济损失。在古代的宗族家庭中,女方家庭遭受的损失其实就是女子兄弟们的经济损失,这自然会招致自己兄弟们的不满,所以当女方受到婚姻伤害时便很难得到他们的支持和保护。这也是《氓》诗中女主人公因丈夫“二三其德”受到婚姻的伤害,回到娘家得到的却是自己兄弟们的嘲笑“兄弟不知,其笑矣”的原因之一。

聘礼的第二个作用是保障女子婚后的权利和地位。没有聘礼,女子就无法保障自己在夫家的权利和地位。[9]在古代,夫妻双方如果离婚的话,通常情况下女方并不归还聘礼,因此离婚对男方来说是较大的经济损失,聘礼的存在可以适当的约束他婚后的行为,不至于随便地停妻再娶。从诗中“自我徂尔,三岁食贫”可以推知男主公并不富裕,聘礼对他来说是很大的一笔财产,但正是因为没有给女方家庭聘礼,所以结婚和离婚对他来说都没有任何财产损失的担忧。聘礼缺失使他摆脱了婚姻中经济的约束力,也让女主人公失去了保护。

(二)缺失告庙之礼使女主人公的婚姻得不到祖先的认可与护佑。

祖先崇拜是上古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观念之一,凡是重要的事情都要告之祖先,以求得到他们的认可与护佑,婚礼也是如此。《礼记・昏义》中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可见,在周代,婚礼不仅是经济行为还是宗教行为[10]。

在婚礼的六礼中,每一礼都要举行告庙之礼,以显示婚姻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女子出嫁前要在宗庙习礼并祭告祖先,告知祖先自己将离开宗族,求得祖先的认可与护佑。男方亲迎时也要到女方祖庙祭告,使自己迎娶新娘的行为得到女方祖先的同意。亲迎结束后先祭告男方祖庙才能婚配,告知祖先自己娶回妻子,祈求祖先福佑。新娘婚后三个月要祭拜男方祖庙,庙见成妇,以取得协助祭祀的权力,“妇入三月然后祭行……三月一时,物有成者,人之善恶可得知也。然后可得事宗庙之礼”[11]。取得祭祀男方祖先的权力意味着女方由原来的宗族加入了男方的宗族,并得到男方祖先的认可与保护,在宗教上有了归属。至此,女方获得了男女双方祖先魂灵的认可与护佑,而且获得祭祀的权力,这就确立自己婚姻的神圣性和自己在夫家的宗教地位。在祖先崇拜盛行的周代,告庙之礼使婚姻具有神圣性,婚姻的神圣性具有巨大的约束力,它使男女双方不敢轻易背叛婚姻,这是对婚姻的保护。

《氓》诗中男女主人公是私定终身,并没有举行告庙之礼,女主人公既背叛了自己的祖先,也没有被男方的祖先所认可。因此她没有被男方家族所接纳,没有祭祀的权力,不是男方家族的一员,甚至可以说她不是男主人公的妻子,《礼记・内则》中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只有明媒正娶的妻才享有合法的权利和地位,而“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于妾而言,她的婚姻并不受到宗教神圣性的保护,男子对她“二三其德”的行为也不因此而受到约束,妾没有权利干涉丈夫与其他女子的交往。同时,女主人公的行为使“父母国人皆贱之”,她失去了再次结婚的可能性,“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只能忍气吞声。可见,告庙之礼对于女主公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告庙之礼的缺失使自己的婚姻失去了神圣的保护。

综上所述,导致《氓》一诗中女子婚姻悲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私定终身的违礼行为是导致她婚姻悲剧的直接原因,因为这使她的婚姻失去了社会、家庭和宗教的保护,婚姻的悲剧由此产生。从礼制角度来解读《氓》诗,可以加深我们对诗歌中婚姻悲剧根源的认识,对《诗经》与礼制、宗教关系的理解也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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