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目标:
1、学会本课生字,理解由生字组成的词语,学习运用成语造句。
2、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理解课文内容,懂得学习要戒骄戒躁,刻苦磨练。只有谦虚谨慎、精益求精,才能不断进步。
教学重点:
理解课文大意,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教学难点:
懂得学无止境,刻苦磨练的道理。只有谦虚谨慎、精益求精,才能不断进步。
教学时间:三课时
一、简介孟轲,理解课题
1、板书课题:孟母教子
(1)领读课题(子,读zǐ)。你们已经预习过课文,课题中的“子”是谁?(回答后板书:孟轲)
(2)谁能把这一课题解释一下?
(孟轲的母亲教育儿子)
2、简要介绍“孟轲”:我国古代,有一位与孔子齐名(人称“孔孟”)的思想家,名叫孟轲。母亲为了教育孟轲,曾经搬家三次。开始,他家离墓地不远,年幼的孟轲常常学做扫墓、筑坟的游戏。母亲见了,说:“这里不是我们应该居住的地方。”就把家搬到了街市的附近。小孟轲又学商贩叫卖起东西来。母亲见了,说:“这里也不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再搬家,这次她把家搬到了学宫附近,孟轲游戏的内容变成了学习人们文明的言行举止。母亲见了,说:“我们家孟轲住在这里才对啊!”于是,就在学宫旁住了下来。后来,孟轲终于成了大儒家。
二、初读指导
1、给各自然段标上序号。
2、练习速读课文,想一想,课文写了“孟母教子”的哪几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写的是什么?
(1)这篇课文写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孟轲的母亲教育儿子的原因;
②孟母教育儿子的具体做法;
③孟母教育儿子的效果。
(2)重点写孟母教育儿子的具体做法。
3、课文可以分为哪三段?
(第一自然段和第七自然段各是一段,第二到六自然段为一段)
4、分步理解生字词。
(1)第一自然段。
①朗读,提出生字词:
孟轲kē天资zī聪颖yīng长辈bèi宠chǒng爱沾沾zhān自喜忧心忡忡chōng
②对照拼音,读准字音
③结合课文内容想想词语的意思。侧重讲解:
天资聪颖:智商高,非常聪明。
宠爱:(上对下)喜爱。
沾沾自喜:自以为不错而得意的样子。沾沾,自己以为得意的样子。
(2)第二、三自然段
①默读,提出生字词。
公孙sūn一旦dàn樊fán笼lóng
②认读后讲解:
公孙:和欧阳、司马一样,是复姓。
一旦:忽然有一天。
樊笼:比喻受束缚而不自由的地方。樊,关鸟兽的笼子。
(3)第四、五自然段
①轻声读课文,画出生字词。
弯弓搭dā箭jiàn嗖sōu獐zhāng呆dāi选xuǎn左zuǒ
②各自认读,提醒注意:“嗖、左”是平舌音;“獐”是翘舌音
③结合插图讲“弯弓搭箭”。让学生指“左”(左手、左边、左上方……),讲“选”是“挑选、拣”的意思。
④讲解。
呆:发愣;
獐:一种动物,形状像鹿而较小,身体上面是黄褐色,腹部白色,毛较粗,没有角。
(4)第六、七自然段
默读,提出生字词:成绩。学生理解。
5、提示全课生字词,指名认读。
孟轲天资聪颖长辈嗖呆宠爱沾沾自喜忧心忡忡公孙一旦樊笼成绩獐选左 弯弓搭箭
6、朗读课文,要求读通,结合正音。
7、用钢笔描红
“资”上面的“次”最后一笔是捺;下面的“贝”最后一笔是点。
“宠、笼”下面是“龙”,“∕”画要穿过竖弯钩的“竖”部)
一、复习检查
这篇课文是怎么分段的?重点又是哪一段?(第二段)
今天,我们先共同学习第二段。
二、精读训练
1、第二自然段说“孟母思来想去,终于有了办法”,在这一自然段里有没有写“办法”呢?
(没有写具体的“办法”,只是说“孟母兴致勃勃带着小孟轲去登山,同行的还有孟轲的外公公孙将军”)
2、讨论:这里为什么不写?
(不写,我们读的人就会急于往下看个究竟,起到了吸引人阅读的作用)
3、妈妈用的是什么办法?请速读第三至六自然段,用一句话说说“办法”。
(孟母带着孟轲看外公公孙将军射箭)
4、外公箭法高明,可以用两个成语来概括。大家默读第四、五自然段以后一定能找到?
学生:百发百中百步穿杨(板书)
5、请读一读写公孙将军“百发百中”的话,找出两个表明“百发百中”的词语。
(外公慢条斯里地弯弓搭箭……无一逃脱。两个词语是“应声倒地、无一逃脱”)
6、这两个词是什么意思?
7、请讲一讲“百步穿杨”的具体情况?
(1)各自轻声读第六自然段,练习复述。
(2)简单地说:在一百步之外射箭,能射穿指定的杨树的叶子。
(3)具体地说:(与课文内容同)
(4)指名讲述
8、读第七自然段,思考;
(1)这一夜,小孟轲为什么没睡好?
(说明他想了很多:自己天资虽然比较聪颖,先生和长辈都喜欢我,但我不应沾沾自喜;外公的箭法高明,能百发百中、百步穿杨可不是一日之功,是平时刻苦练习的结果。我可要刻苦学习,不能骄傲自满啊!母亲让我看外公射箭,用心良苦,是为了让我从中受到教育,有所长进,我可不能辜负她的一片心啊!)
(2)“母亲让他明白了那么多道理”,你们想想具体有哪些?
(外公的箭法好,是刻苦练习的结果;与外公相比,差得太远了。我可不能有了一点成绩就骄傲自满,要继续前进,才会有出息)
9、如果要把第二段分为三层,该怎么分?
(第一层:第二、三自然段,写带小孟轲登山;第二层:第四、五自然段,写看外公射箭;第三层:第六自然段,写孟轲受到教育)
10、默读第二段,学生质疑,教师答疑。
11、学习第一自然段,孟轲的母亲怎么会想到带孟轲去看外公射箭的?
读课文回答,板书:沾沾自喜忧心忡忡
12、孟母教子的效果怎样?
(1)齐读最后一个自然段。
板书:雨后春笋蒸蒸日上
(2)说说这两个成语的含义
三、作业
1、联系课文或,理解下列成语的意思
沾沾自喜忧心忡忡百发百中四面八方兴致勃勃慢条斯理百步穿杨雨后春笋
2、熟读文中写“百发百中、百步穿杨”的句子
一、复习
1、指名读文中写外公“百步穿杨”的句子
(学生回答时,若把“就这样左一箭右一箭,只射得那根柳条落叶纷纷”也答上,可讨论:这句话要不要读?结论不用读)
2、读成语,正音
沾沾自喜忧心忡忡百发百中四面八方兴致勃勃慢条斯理百步穿杨雨后春笋
二、指导用成语造句
1、引导理解成语
(1)学生交流
(2)小结
忧心忡忡:心中忧虑不安。忡忡,忧虑不安的样子。
百发百中:每次都命中目标,形容射箭或射击非常准。
四面八方:泛指周围各地或各个方面,文中指四周围。
兴致勃勃:形容很感兴趣。兴致,兴趣;勃勃,旺盛的样子。
慢条斯理:形容动作缓慢,不慌不忙。
百步穿杨:形容箭法或枪法非常高明。
雨后春笋:春天下雨后竹笋长得很多很快。文中讲孟轲进步快。
2、讨论:在选成语造句时节应注意什么?
(一定要考虑在一个什么适当的情况、场合下,用得上有关成语。比如:“沾沾自喜”要设想在某个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或进步而暗暗高兴,这个词有一定程度的贬义)
3、自选两个练习造句
4、相互交流,提出修改意见补充
5、全班讨论。
一、影视简介
《士兵突击》是由八一电影制片厂、北京华谊兄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由康红雷执导、兰晓龙编剧,王宝强、陈思成、段奕宏、张译、邢佳栋、张国强、李晨等主演的军事动作剧。
该剧改编自兰晓龙小说《士兵突击》,讲述了一个农村出身的普通士兵许三多的成长历程,不抛弃、不放弃,最终成为一名出色的侦察兵的故事。
2008年,该剧获得第27届飞天奖、第24届金鹰奖优秀电视剧奖。2013年,《士兵突击》被列入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的100部优秀影视片。
-------------------------------------------------------------------------------------------------
二、剧集评价
《士兵突击》表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许多个人的人生。许三多和成才、史今、袁朗那些战友们在各自的生命里,在各种好的坏的抉择中不断成长。正因为这种生活流的群像式创造,才让我们读懂更多关于生命的意义。正如你我的人生旅途,总有人意外闯入,产生浓情厚义,又伤心告别。分分离离间,我们不能改变多少,但至少可以珍惜:“不抛弃,不放弃”,“好好活就是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该剧昭告中国式好片的诞生。没有令人紧张、窒息的戏剧性情节、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镜头和血腥场面,它那略显朴实的细腻、激情却让人感悟良多。
该剧所构造的那个小环境具有某种实验室的功效,军队这样一个相对封闭、极端、绝对的处境正适合实验室所要求的环境状态,也因为它的封闭、绝对,因而困境和结局都相对纯粹,所以更具寓言性质。寓言才具普遍适用的能量,也许正因为《士兵突击》的寓言性质,把许三多当做一个现实人而非一个电视剧角色来对待已经成了一种不可回避的社会倾向。从它的轮番热播而广泛地被拉入现实对应各自的生活环境,似乎让普遍的生存焦虑在其中得到了抚慰,可以看出它被拟真化的程度之深。一个电视剧中的角色能被如此程度的拟真化,因此也就具有了社会心理意义上的真实性。
-------------------------------------------------------------------------------------------------
三、剧情简介
《士兵突击》记载了普通士兵的心路历程,讲述了一个中国军人的传奇故事。由于故事和人物的纯粹,剧中没有一个女性角色,完全是男人的情感世界——意气飞扬的军旅生涯,生死与共的成长岁月……金戈铁马,斗志男儿,士兵的精神世界丰富而冷峻;一个有着性格缺点的普通农村孩子,他单纯而执着,在军人的世界里跌打滚爬。因为他的笨,让全连队受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队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全连队战士为之骄傲。虽然他家的祖屋在爆炸声中变成一堆瓦砾,却无法阻止他坚毅的军人步伐;善良的怜悯,并未使他忘记军人的职责,追捕毒犯……他在种种困境和磨难中百炼成钢。他的名字叫——许三多。
-------------------------------------------------------------------------------------------------
四、《士兵突击》观后感20篇
第1篇:《士兵突击》观后感300字
“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这是《士兵突击》封面的一句话,它意味深长。
里头讲了许三多在军队的事,他不聪明,在村里大家叫他三呆子,可在他坚持的意志下他变了一个人,在战友中很突出。
许三多天生的呆,大哥帮他骂人,二哥帮他打架,自从他当兵时有了坚定的意志,村里的人几乎认不出他了。因为他在苦的磨练中成了一名好兵;他的朋友成才很是聪明,可在部队里的地位非常不稳,几次都是许三多帮助了他,历经多次不稳的变化他也同样有了意识,像许三多一样有意志,最终他们都成功了。
这些都说明“不怕无能只怕无恒”,做事要稳重,一步一步前进,这样才能成功。
这不,许三多如果没有意志力,呆板的他可能早退伍了;成才若没有意志力,聪明的大脑也没施展之处了。因此人要有意志力,否则一事无成。不要看像许三多那样笨的人不中用,其实这种人中用。诚实、朴素、无华,而那聪明人油嘴滑舌,随时可能背叛你。要是笨人有意志,是非常好的兵;要是聪明人有意志,是非常好的将领。
因此人要是有意志,完事自然成。
第2篇:《士兵突击》观后感400字
以前,老是以为做一个军人很威风,但在军训时,我体会到了当军人的辛苦,而在《士兵突击》上,我更了解了成为一个优秀的军人所需要接受的考验。
我看了《士兵突击》的第一感受就是—苦。军人们第一次来到军训地点,第一天就早上2点起床,然后接受“暴风雨”的洗礼,又开始匍匐前进……他们直到天亮的考验,让我的心里发酸,身上背负着三十公斤的物品,又走了那么长的路,能坚持下来,真牛!
我看《士兵突击》的第二感受就是—毅力。做一个军人是可以锻炼一个人的体魄,但最能锻炼一个人的毅力—受了这么大的苦,在记者采访的时候,也毫不犹豫地说:“我一定要坚持到底。”而要换做是我,我肯定坚持不下来。
看了《士兵突击》这个片子后,我才真正的感受到自己的无能和软弱。我觉得那些士兵不一定胜利了才是真正的英雄,只要能坚持到底,问心无愧的士兵,都是好士兵。
人的一生,不求对社会有多大的轰动,只要你努力做好你该做的事,问心无愧就行了。
做一件事都要有耐心,有毅力,坚持到底,无论结果是不是你所希望的。
第3篇:《士兵突击》观后感500字
光荣,始于平淡;艰巨,在于漫长。正如长篇小说《士兵突击》封面上赫然入目的一句话:“步兵就是一步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兵!”许三多的坚持让我们感动。
咬着牙做333个腹部绕杠,是坚持;独守营房半年,让仅有一个兵的连队成为全团卫生标兵,是坚持;自己修成了一条几代老兵都没能修成的路,是坚持。他不会顾及任何“潜规则”,不会因为别人的脸色不好而放弃自己的看法,不会因身边环境的好坏而“随大流”,尽管连队只剩下他一个兵,他照样一丝不苟地坚持出早操,坚持在饭前吼出响彻云霄的歌声。他是古希腊神话中永不言败的滚石英雄,让我们在感受悲壮的同时,更感受到一名真正军人的坚强,感受一名士兵虎倒不散架的雄风。连最初对他反感透顶的连长也肃然起敬:“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对待每个任务都像抓着救命稻草一样。”老子曰,慎始如初,即无败事。许三多靠信念和坚持,一次一次战胜了自己,最后成为名副其实的士兵。他脑子里只有“一根筋”——坚持“做有意义的事”。因为坚持,尽管许三多看起来有点“傻”,可骨子里却让你佩服,令你回味。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着,让战友为之骄傲。
用老师的眼光看许三多就是班里的后进生,不敢说话,不懂人情世故,每一天都在给班里丢脸。一个如此落后的士兵是怎样蜕变的呢?是什么让许三多成长为一个优秀士兵呢?这才是需要我们思考的。我在想怎样才能减少班里的后进生呢?
第4篇:《士兵突击》观后感600字
许三多从一个稚气未脱的天真男孩成长为一名坚毅刚强的兵营战士,他的改变,无疑让人刻骨铭心。他的出现,正为中国影视的柔风细雨添了一道闪电,有力的敲响春的钟铃。
许三多,他勇敢,却又自卑;他坚定,却又无知。他不懂得什么是人生的意义,却在一步一个脚印的执着中最完整地升起充满意义的人生。相比之下,聪明的成才也只是他的影子,被许三多的单纯掩去了光芒。不过,这样也好。人生历练本该如此。
成才?这个名字里蕴涵着天下父母的期盼,也是莘莘学子的夙愿,但埋头于应试教育的我们可曾想过,当自己果真成为一名开口成章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生时,自己就成才了吗?不,不是,中国需要的并不是一群群动作单一,思维迟钝,怕苦怕累,柔弱无力的文学傀儡。中国的人口多,文盲多,下岗职工多也是三多,但那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美德在哪儿呢?面对外敌进犯时,奔腾热血的勇敢在哪儿?披星戴月,增删十载的耐心在哪儿?幻想月亮是一只白玉盘的天真在哪儿?
成才,也许真的不如许三多。
回想指缝中流沙一般的时光,我猛然醒觉,童年时代常做的美梦连同怪梦一同消失了。再也没有会走在水面上的我,再也没有庞大可怖的食肉恐龙,再也没有找我一同办案、穿梭于黑夜的柯南,再也没有会跑来跑去的月亮,有的只是枕头下尚未完成的作业,白雪般飞舞的试卷和血一样红的分数。我发现,自己不会为能够跳一下午的橡皮筋而将喜悦显颜,不会再抱着大堆的零食看画工不优的漫画,不会再拿着网兜捧着铁罐去捉蚂蚱网蝴蝶。我刚刚才明白,也才糊涂,这样的我,是自主的,还是被动的?
成才,指的不仅仅是学识的渊博,更是能力上的丰富。不仅是学习能力,更是生活能力。如果生活失去了乐趣,失去了坚持,那又有什么创造,又何来时代的进步。保留自己的那份勇敢与天真吧,那将是我们毕生的宝藏!
第5篇:《士兵突击》观后感800字
相信最近街头巷尾人们谈论最多的恐怕就是《士兵突击》这部电视剧了。在现代这个社会里,能让人感动的事情不多,尤其是在这个高科技满天飞的时代。在看惯了诸如“好男儿”之类的选秀节目后,感觉真是应验了那句话:“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嘛”!周围的女朋友都在抱怨现在的男人普遍缺乏一种阳刚之气,无论是外形还是内在气质,总觉得如果一个大男人捻着兰花指简直是不可思议。可自从看了康红雷导演的这部《士兵突击》后,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群可爱的“士兵”,他们坚守着自己的诺言,扞卫着自己脚下的这块领土,虽然在旁人看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其中有一场戏让我记忆尤新:许三多、成才、伍六一三个人参加“老A”的队员选拔,看着许三多认可在被淘汰的情况下仍然背着腿受伤的伍六一前行,我哭了;又看到伍六一在打开烟雾弹放弃比赛的情况下,我又哭了。我不知道如果在现实社会中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会不会向剧中人物那样坚持和舍得。为了更好地揣摩剧中的人物性格特点,我特地去买了本书看,虽然书看完了,但总觉得没有电视剧看的过瘾,也许是演员们出色的表演赋予了所饰演人物的丰富性和耐看性;
喜欢许三多的执着和敢于认错、急于认错、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个性,单纯而帅性;
喜欢成才找寻自己枝枝蔓蔓后的沉稳及忍辱负重;
喜欢史今独具伯乐般的慧眼,不抛弃、不放弃在他这发挥得淋漓尽致;
喜欢高连长的严苛及对兄弟的非同寻常的义气,可爱的是当组织面临改编时做最后的荣誉伸张,绝对是响当当的领导;
喜欢伍六一的率性、勇敢、他绝对是一个能依靠的兄弟;
最喜欢的是袁朗:领导是一个可恨却又可爱的人,而他绝对是一个非常值得属下尊敬且喜欢的人。也是我个人在这本书中感受最强烈的一个角色:严苛的管理的唯一目标是为了属下能在真正的战场上保全性命。世界上最可爱的人莫过于此,心中永装着团队。虽然有点自以为是,但似乎这种自以为是是为了坚定自己内心的最难判断:很难判断一个人的真假。的确是如此。
喜欢齐桓的忠心和大度;
喜欢吴哲调皮的搞怪,按袁朗的话说:他少些专心,有太多喜欢的东西,但凡是喜欢的东西,却又能达到专业水准,不得不让人佩服。
第6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很小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就是长大后当一名让人敬仰的军人,保家卫国,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士兵突击》读后感。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眼睛的度数也逐渐加深,加上其他方面的原因,我不得不放弃这个梦想。但是,对军人的仰慕及敬重之情却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退,反而加深。
为了加深对军人生活、感情及成长历程等等方面的了解,以及多年来对军人的仰慕和敬重之情,《士兵突击》绝对是我最好的选择。
今天看完了《士兵突击》这本书,我久久不能释怀。书中描述着军人那种坚强的意志,惊人的毅力,“不抛弃,不放弃”的坚定信念,深深地震撼了我,使我明白什么叫做“百炼成钢”。
《士兵突击》这本书,情节很吸引人,但更吸引我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许三多。许三多的形象不同以往电影、电视里塑造的军人形象,抑或高大威猛、抑或勇往直前、或者是足智多谋、又或者是掌握了高科技知识等等。然而恰恰相反,许三多在许多方面都不具备传统军人的气质。即使当全书结束时,他仍然是那个朴实的样子,脱掉军装,拿起锄头,谁也不会怀疑他是个农民。
许三多虽然给人看起来很软弱,不是很聪明,但他的内心却是倔强而坚强的。所以,在他当兵后才会自己修成了一条数代前辈都没能修成的路;才会在那个被别人遗忘在角落的五班中不急不燥地以一个兵的本色和本份感染了不同性格的一群人;他才会有机会进入钢七连后从一个人见人烦的“后进兵”一步一步有力地把自己煅炼成一个“训练尖子”;他才会在钢七连解散后只剩下他一人时仍然坚守着一个兵的职责,照样出操,照样值日值勤,甚至自己一个人代表整个连队高唱饭前一支歌!他没有在艰苦面前低头过;没有在孤独面前退缩过;没有在强敌面前胆怯过。他只有一根筋,那就是“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他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好好活”。这两点,就决定了这个稍显卑微的男人,没有做不好的事,没有做不到的事,只要你能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书中讲到“不抛弃战友”,告诉你要珍惜战友的情义,懂得战斗中团结就是胜利的道理,读后感《《士兵突击》读后感》。进而言之你就能够遵守军队的纪律,服从上级的命令,和你的战友协调一致,一起去创造胜利。“不放弃自己”,告诉你要珍惜军人的荣誉,明白军人的责任和使命,这样你就会一往无前,用自己全部的力量去完成任务,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相对许三多而言,或许我们这些人,活得太聪明,活得太累了,因为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背负太多的东西;我们走的很慢,因为周围总是有形形色色的诱惑让我们停住了脚步。就像此书中许三多的老乡成才,比许三多既聪明又能干,但他却总是与成功失之交臂。而在许三多的生活与生命中,没有“潜规则”这三个字,他不会因为某人脸色不好而放弃自己的看法,不会因“别人都怎么怎么样”而放弃自己的目标。虽然看上去呆,想起来傻,跟他相处起来甚至会感觉到比较“烦”,但这些,却恰恰是许三多以平凡的人生成就了不平凡的业绩的关键所在。
通过看这本书,我看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不抛弃,不放弃”鞭笞着我。许三多的单纯、认真、执着……影响着我。我为我的不认真,轻言放弃而羞愧。我要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确立明确的目标并坚持下去,努力端正自己的态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早日入党。
第7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许三多,一个生在农村,长在父亲拳脚下得小个子男孩儿,朴实憨厚得有点儿死心眼。或者仅仅是为了逃避爸爸的打骂而死命乞求史今把他带走,傻人真的有傻福,或者该说一切都是偶然与必然的融合。真羡慕三多的眼泪,总是那么肆无忌惮、不假思索、说来就来!这段时间看得我满脑子都是三多傻傻的笑和毫无表情的平静的脸。
第一次看到步战车时的惊慌失措,他的一个本能动作换来整个连队的鄙视和厌恶,军人最无法容忍投降,在军队拍戏的导演不怕找不到装死的兵,却发愁找不到演投降的演员,他们不会!他们的字典里没有这个概念!五班,三多在部队的第一个落脚地儿,甚至连史今都有几分不忍,他告诉许三多,那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使命!连他自己都说得没有底气!三多用平凡与固执完成了一个连甚至一个营都没能修成的一条路,那是他的路,他认定了一定能修起来的路,也是改变了老马、李梦几个人的“五星路”!一条路足以让团长记住他,那是一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很特别的路,它被三多修在一个无人问津的地方,一个人!五连的日子,三多搞得老马带领下得李梦、老魏、薛林一行人结束了墨守成规的生活,少数真的影响了整个班的方向!“不要再混日子了,小心日子把你们混了!”这是老马临走时说的话。
是金子总会发光!三多没有想过要为离开这里而修路,换做成才或许他会那么想。三多甚至舍不得离开五班,他已经把那里当家了,他说他已经离开过一次家了,不想再离一次!那晚为了不离开五班,三多在潮湿的草丛中躲了一晚,军人必须服从命令!这是简单而无情的规则,我个人颇为喜欢,我喜欢部队的生活!三多是被绑着送去团部的,大家都记得这个刚迈进大门就投降的兵,而且是被自家的东西吓到,高城就因这个烦透了他,说什么都不同意他加入七连,七连的兵(除了史今)都这么认为,后来的冷漠与排挤足以说明这一点。史今说他别无选择,三多死命的跟着史今,他只能这么做,没有人想要搭理他,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何洪涛为什么选择七连让三多去,或者他比一般人更早的看到了许三多骨子里的七连精神,他是对的!三多甚至让每个人失望或者可以说绝望,史今作了最后的赌注,他成功了,三多不是真的蹉,他真的不是,只是他一直没有勇气超越自己。333个大回环,三多总是这样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做出一些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六一恨透了三多,他挤走了他唯一的朋友,那个把他们这堆烂泥扶上墙的人。21岁三多离开了他的五班,22岁三多失去了他的七连,什么先锋钢七连、浴血奋战钢七连!三多留下来,一个人,一个连,半年时间,曾经握枪的手,现在每天握的扫帚,他扛住了,他说他不知道能不能扛下去……
不是每个人都能经历这一切后还和正常人一样,其他连的人从同情到习惯最后到佩服吧,我想多少有点儿。三多没让自己闲着,像在五班一样,其实他原本可以过得特别特别闲,但他没有,我想这半年的坚持训练甚至比平时更加严格的训练为他之后进A大队奠定了基础,你试试坐了半年的兵会是什么样子~~不敢想象!“连长,该吃饭了。”“炊事班都散了,吃锅盖啊!”高城你真逗!如果那333个大回环算是让三多找回了尊严的话,那考核场上的三多着实又给了大家一大惊喜!那天后没有人再说三多是个傻子,甚至连那么自傲的成才也不得不佩服他的这个傻老乡。三多总是能给平淡的生活增添色彩,做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三个月的准备被他的一个鸡蛋全搞砸了,整个七连都因为他为史今私藏的早餐(两个鸡蛋)搞得没心情,军人无法忍受失败,哪怕只是演习!尤其是七连,三多说他一直体会不到七连人身上那份钢一般的荣誉感!其实他一直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钢七连精神:“不抛弃,不放弃!”后来袁朗问成才,为这六个字三多付出了什么代价?或许,真正失去了什么只有三多知道,但是确定的一点是:他愿意!而且甘心情愿!他觉得值!三多的倔强与执着有时真的会让人无语,中校头衔的袁朗拜在三多的死心眼上,成了步兵的俘虏!在进A大队的最终选拔中,最后一刻,三多倔强地拖着六一,他只想把他拖到终点,他才不管那最后的一个名额什么的呢!反正就是要把六一拖到袁朗脚下。最后的烈度演习中,三多完全可以喊住“敌军”,而不用挨那么一下重摔,他没有,他甚至在受伤后仍不愿意上“敌军”的救护车,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因为他还没有完成任务,他是一名军人,他认定的事情就不会放弃,哪怕拿命换!他觉得值得事情他就会拼!那次缉毒行动,他们赢了,三多伤了,伤得很深。不是他的错,可他认定如果不是他,那个毒贩不会死,他又钻死胡同了,这次钻得太深了。袁朗不想放弃他,他喜欢他,从他死命追他的那刻去,他认定三多是他想要的兵!何洪涛、甘小宁、成才、高城、马小帅、袁朗、铁路、齐恒、吴哲……他们不会任由他就这样放弃,那是他自己选的路,他还没走完!傻小子,他终于想明白了,他自己想不明白别人再怎么说都没用!23岁许三多失去了幼稚天真和不成熟,缉毒行动的所有成员忙中偷闲为三多准备了那个独特到不行的生日聚餐,充当蜡烛的蒲公英好有创意啊,坏坏的三多吹了吴哲和齐恒一头!他那天一定乐坏了,我猜!要是换我,一定快幸福死了!老天是公平的,三多从未感受过母爱,从出生开始就享受着爸爸的暴力,其实爸爸是爱他的!爸爸说人要有想头儿,这个,部队和战友们给足了他!他不肯跟爸爸回去,哪怕一个人再守半年的七连营房!史今告诉他不要再说半个不字,不要再让大家看到他的眼泪;袁朗从一开始就问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认错,为什么总是那么快就认错,三多说,其实我就叫——我又犯错了。三多最爱说,我很笨,我什么都不会,他真的只是这么想!他说他成为尖子只是不愿拉大家后腿,史今走时他死命的抱着行李不放,史今走后他呆呆的站着,就那么站着,不说话,不吃饭。他舍不得帮他超越自己的那个人。他甚至恨高城,是真的恨!三多啊三多,敢爱敢恨,敢哭敢笑,哭就哭的撕心裂肺,笑也笑得那么肆无忌惮,傻笑!你笑起来真傻!傻小子,只要是你认定的事情,你的字典里就没有不可能!你能!你行!你真行!
第8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主线是许三多入伍到他成为步兵之王-老a的成长经历。剧情刻划了一群最优秀的男人--成熟、睿智、懂得生活的袁朗,憨厚、心地善良的史今,性格直爽的伍六一,铁骨铮铮的高城,知错能改的成才,坚强、执着的许三多,以及他们共同的个性--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对事业的热爱,对原则的坚持以及对他人的真诚与坦率。在看这部片子中,我思考了很多。思考的不光是故事本身,更多是故事对我的启迪,对云南白药企业中一个普通员工的启迪,从《士兵突击》中,我领悟到了很多,对工作,对生活,对人生。
一是:他们的人生态度:许三多可以默默地守卫七连半年,每天坚持军事训练,打扫卫生;高连长因为团报报道错误,坚持要求团报公开道歉;伍六一因为流动红旗给别的班赢走了火冒三丈;许三多为了拿回流动红旗,一口气做了史无前例的333个单杠回转。在他们看来,这些都是“有意义的事”。在我们的工作中,客户的冷脸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面对这种情况,有的人可能会放弃,但他们决不是优秀的云南白药员工,他们没有云南白药优良的传统。而我们要做的是:像许三多做333个单杠回转那样执卓,默默的奋斗。
二是:许三多成功的经历:从一个傻乎乎,连原地转身都转不好的步兵列兵,到步兵之王老a,许三多的成功有其必然性--他从来没有放弃自己,也从来没有抛弃战友。人生在世,有所成就最重要的因素不是聪明,而是认真、坚持、责任、爱心和来源于以上几点的勇气--就如同送信给加西亚的罗文。作为一个普通的员工,也许我没有聪颖的资质,但我有着永不服输的精神,天资固然重要,但只靠天资是决不会成功的,我相信,只要不懈的努力,我也会像许三多一样,成功靠的是不懈的努力。
三是:他们对事业的骄傲和执着:印象最深的是三多背着伍六一冲刺的那段戏,“不抛弃,不放弃”这就是钢七连。在冲刺的最后一刻,这六个字越显的珍贵。三多要背着战友,和战友一起到终点。但是到了终点呢,他一定会放弃,他要把这个机会留给断了腿的伍六一!如果没有许三多,相信伍六一是一定不会弃权的,名额已经占满又算的了什么。就算爬也要爬到终点,但是为了战友,为了朋友,他放弃了。他放弃的是一次机遇,他也明白他可能也同时放弃了自己的军人生涯。但是他没有放弃什么?如果不是为了激励三多去拿到最后一个名额,伍六一他爬也要爬到终点,这是他骨子里的骄傲和坚持。就像运动会场,那远远落在最后的人始终坚持向终点冲刺,无关奖牌,无关荣誉,只为一种精神和坚持。我一直都认为自己从事的一项光荣的事业,云南白药,这是一个多么值得骄傲与自豪的职场,多年的优良传统始终涤荡我身心,团队的凝聚力激励我会一如既往的执着的去奋斗。
四是:如何看待得失成败:成才在失意后,有个地方可以让他充分的自我反省,自我觉悟,这个地方,就是孬兵的天堂,班长的坟场:驻训场。在这个地方,方圆几十里没有任何人烟,全班只有四个人,从早到晚看守着一块训练场地。在这样单调、纯粹的环境里,成才慢慢学会了自我思考,看淡了成败得失,学会了享受过程,而不是那个终点的结果。练定力,他可以一天10多个小时不动盯着一堆屎壳郎如何把食物分解掉;练枪法,他可以用一个简易的不能再简易的许三多送他的玩具瞄准器来作射击训练,即使一年只发两次实弹。没有人会始终成功,失败是再所难免的,而工作中,当面临失败时,想的应该是如何在失败中奋起,而不是盲目的沮丧。
第9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最近家里,班级里大家谈论的热门话题之一,就是电视里连续滚动播出的《士兵突击》,我看这个节目从消遣到上瘾,可以说是百看不厌,只要电视里有“三多”出现,看他准没错。我还买了书,为了过瘾,就连台词都背出来了。我觉得无论是书还是电视都很好看,特别是当我想起“多多”露出满口白牙,龇牙咧嘴笑时,我自己也禁不住大声笑出声来。
一天,当我合上《士兵突击》的时候,恍惚觉得这似乎是我小时侯就听过的故事——《愚公移山》。
戏剧的开头是史班长招兵,让我们认识了长相矮小,五官几乎没什么可取之处的傻傻的“三多”,胆小的他常被老子打得抱头鼠窜;另一个是成才,在众多考生中,成才是英俊潇洒的“神童”,被人们羡慕佩服得五体投地,这强烈对比的两个角色似乎就是“愚公”和“智叟”。有趣的是这两个人最终都被史班长这位“伯乐”相中了。
“愚公”的命运在下火车时被第二个“智叟”——连长下了定义,“举手投降”绝不能成为钢七连的兵,从此便把他分去无人问津的五班。这里可以看到荒漠,常年荒漠生活似乎能把人的精神化成沙土……日复一日老魏和薛林打桥牌,李梦写小说,“着迷”的背后是空虚,是长年累月的虚度光阴,就连马班长这样的模范也加入了打桥牌大军。而在常人难以想象的无聊中许三多这个愚公却找到了生活的意义,他竟然开始了筑路的“浩大工程”,这位“愚公”作出了“智叟”们觉得可笑荒诞的搬石头“把戏”,智叟们对他不屑一顾,却又因不平衡而嘲讽,攻击,漫骂他,可他却露出大白牙咧嘴笑着搬石头,一块一块,一锹一锹,他是那样的乐观,又是那样的满足,看到这儿,我甚至为他的“愚”感到可怜可悲,难道这就是愚公吗?在人们难以置信的漫长的日日夜夜,这个“愚公”在荒漠上,竟然筑起一条五彩大道,这令“智叟”们膛目结舌,又令所有的人为之感动,到这里,我不禁感慨,大智若愚,原来就是从这里来的,远大的理想,目标,应该就像愚公这样,兢兢业业,平凡而又刻苦地日积月累。好高务远,不切实际,自以为是,是不可能有所成就的。到这时,我觉得卑微矮小的他变得如此高大,在巨大的成就面前,三多没有丝毫浮跨和自傲。他是金子,就会闪光,是金子总会被发现。终于这颗被埋没的金子被挖掘了,在充满争议中,再次踏入钢七连的大门,而史班长这位“伯乐”不仅“识马”,更是用身心去“养马”。在他精心的调养下,三多这匹“笨马”用三百三十三个腹部饶杠,狙击第二,实战演习中智擒A中校的精彩表现,初现“千里马”的雏形。第二个伯乐——袁朗,再一次让三多得到升华,使他脱颖而出,成为一个钢铁战士。
《士兵突击》描写的是黄土地上的人们,他们有愚公移山的精神,顽强执着,“不抛弃,不放弃”,这是对亲人的爱,对战友的爱,使“他做每一件事,就好像抓住一棵救命稻草一样,到最后你才发现,他抱住的已经是参天大树了。”这不正是愚公移山的真实写照吗?
中国的兵,中国的魂!
第10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特种兵的作战法则与许三多们以往所接受的不太一样,特种兵的战争似乎永远是在敌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进行,所以保全自己的生命成了第一要务——生存,而后将任务完成。这也就是铁路制订那套选拔规则的目的,他只要活下来并完成了任务的人。
许三多们在荒原上开始了举步维艰的生存。野外生存训练以前也曾做过,抓些野兔山鸡田鼠什么的做了来吃,倒更象一场风味十足的野餐。但现在不一样,不威胁人的生命却真正关系到今后的生存方式,能否做全国最牛气的军人。许三多们饿得眼冒金星,把铁路和他的特种兵骂了个臭死,越骂却越向往那不一样的军装和训练。
几个老七连的兵很自然地聚集在一起,草原几乎没给他们提供任何隐蔽之处,几公里外便能看见哪怕手电筒的微光,生火成了只能小憩时想想的奢望。那筒午餐肉实在太微不足道了,甚至维持不了他们一小时超负荷运动的热量。第二天晨光初露的时候,伍六一生吞活剥了一只田鼠,他无动于衷地看着周围快吐了的战友,淡淡地说这不是演习。你们会被淘汰,而我能赢。
那点相对清淡的草根是绝满足不了身体需要的,大部分人都开始吃。侦察营的车辆仍在周围巡逻,一个士兵在追赶一只野鸡时被带走了。傍晚,一个士兵终于脱水,伍六一们发射了求救的信号弹之后,连忙逃离现场。
入夜,这个小集体出现分裂现象,草原上的山这座跟那座实在没有多大区别,给的那几个参照物根本不太管用,于是一拔说十二点方向,一拔却认定了九点方向。全赛程的时间只给了两天三夜,走错方向的人是不太可能还有时间走回头路的,而谁也不会相信别人的直觉。说九点方向的只有伍六一和许三多两个,士兵们分成了两批进发。伍六一和许三多走了一段,成才不好意思地追了上来:想想还是你们靠得住,两个老乡。
指挥所里,张干事和他最近着力培养的助手李铁正在创作新闻,将此形容为新作战新观念云云,我战士龙腾虎跃,力克难关再创高峰云云。高城查夜哨回来,没好气地表示很愿意把两人放到荒原里创两天高峰,如果他有这个权力的话。
铁路回来,他今天又逮了九个,加上栽装甲侦察营手里的,在逃的士兵们只剩下四分之一。高城很有些恼火,问铁路如果一个没通过的话他会不会空手回去?铁路毫不犹豫地点头,他进入特种部队便是武装泅渡二十公里,完成任务后又因风暴耽搁,在方圆几百米的礁盘上呆了整整四天。
成才和许三多终于在草原上发现了一些熟悉的景物:他们来到了五班驻地附近。方圆几十公里都没有屏障,他们想起五班整日无人关顾的仓库,决定去那里休息。到了仓库却不愿意撬锁,因为那明摆着要今晚站哨的兵受处分,又换了辙去伙房。伙房里的新鲜蔬菜、肉类和剩饭对三人实在是个太大的诱惑,伍六一还咬着牙没说,成才却想要吃点。许三多死活不让,因为假设敌情是在一片漫无人烟的荒野之上,那又怎么能有这些人工食品。成才气极,说我吃,等你饿趴下了我来背你。许三多无奈,说你吃这个,我本来就准备谁顶不住了再拿出来。
我觉着许三多他人挺好,就是有点笨。他原本是个孬兵,可是后来突然明白了许多道理,所以成了特种兵。上面就是我的个人感受。
第11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讲述了许三多很多幽默搞笑的故事,而每个故事的背后都会给人一些启发,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中。通过这部电视剧,我感受到了许三多身上很多的品质,对于我们怎样做好一名员工也是很有教育的。
“什么叫做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着;那什么叫好好活着?好好活着就是做很多很多有意义的事。不要对没有做过的事情说没有意义”。现实中我们很多的人都在抱怨生活没有意义、工作没有意义,其实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和工作都会长久地处于一种平稳的环境中,以至于我们中的很多人对一切都感觉到了麻木。这样也导致了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会一直处于不思进取的状态。许三多的这两句简单易懂的话值得我们细细体味,那能让我们真正理解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今天,屯河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舞台,只是在这里请不要沉寂和漠视,需要的是大家的积极和激情,如此,就一定能展示你的精彩。
“你现在混日子,小心将来日子混了你”。混日子你会感觉自己赚了,但是长久看来,混久了终究是把自己给混了。如果你没有理解许三多上面两句话的真正含义,那么许三多的这句话就点明了你现在的生存状态,同时也让你提前看到了结果:时间对你的酬劳是日子混了你。当你回过头来后悔莫及时,一切已是徒然。
“他做的每件小事就好像是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一样,到最后,你才发现,他抱住的已经是参天大树了,”这才是细节决定成败,才是真正的水滴石穿的道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世界的改变不是少数人做了很多,而是每个人都做了一点点。在屯河,一个人做的事就像是一根稻草,所有屯河人做的事加在一起成就了屯河这颗参天大树,让她枝繁叶茂,永葆青春。屯河人需要的就是这种韧劲,明白这一点,我们每天就能认认真真做好自己份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真正做到爱岗敬业。
许三多身上的品质之所以能给我们这么多的启发,那是因为他的憨厚和真实,让人感觉是那么的难得,尤其在当今社会;因为他的“傻”,给我们带来许多的欢笑;因为他的执着与努力,却又给人带来深深的思考;因为他的每次坚实的付出,在改变自己的同时也改变了别人!这些都是我们员工应该学习的地方。要实现自我价值,要实现人生的理想,我们就应当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信仰,就应当具备敬业精神。一个好员工应该具有优秀的品德,对企业的忠诚,良好的执行力和团队精神,工作勤奋努力有目标感,能够与企业共荣辱同发展。
第12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假期里看了一部电视剧,让我深深感动,这部电视剧就是《士兵突击》。刚开始看的时候,是因为许三多的的木讷和傻乎乎的样子,让人觉得好笑;再后来,为他折服;最后,每次看完就哭。金戈铁马,斗志男儿,许三多、成才、袁朗、高城、伍六一……一个个人物在脑海里闪现,每个人都有许多闪光之处,许三多是最突出的。一个有着性格缺点的普通农村孩子,硬是凭着自己的单纯和执著,在军人的世界里跌打滚爬,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因为他的笨,让全班人受累;因为他的认真,让全连队为之感动;因为他的执著,让全营战士为之骄傲。
憨厚的身影,两排皓洁的牙齿,操着一口浓重的河南口音,带着一些可爱,嘴里经常说着:“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这句话,已经深深植入许三多的脑海里,让他认真甚至执拗地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他在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从一个很胆小、很懦弱的年轻人,成长为具有钢铁般意志的男子汉。他做出了让大家都为之震撼的事,不仅仅是靠自己的双手修筑了一条路,更是让五班的士兵恢复了战斗力和精神支柱;不仅仅是凭着自己的333个腹部绕杠为三班争回了先进班集体的荣誉,更是让三班的士兵明白“一切皆有可能”的道理。在他的字典里,没有懒惰,没有戏言,只有坚持到底的毅力和决心。
许三多的坚持影响了许多人,五班班长老马就是其中一位。面对方圆百里的大荒原,在“对羊粪看得都出奇”的乏味单调生活,他妥协了,消沉了,甚至为了维护“大家庭”的团结局面而包庇放纵手下。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像老马一样,在人生不得志时,浑浑噩噩地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日子,丢失了多少宝贵的时光,浪费了多少与人争锋的机会。是许三多的执著,傻傻地去修一条路,他白天修路,可晚上路被破坏,他仍坚持着修路。这让他明白:人要讲原则,穿一身军装,就要干军人的事。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么多人迷上了《士兵突击》,后来我明白了。“许三多”是这个浮躁社会的清醒剂。他执著、本真,坚守着钢七连的连训,也坚守着做人的信念,“不抛弃,不放弃!”而这正是当代人所真正缺乏的。“不抛弃,不放弃”,是一种坚忍,是在任何艰难困苦中,不动摇,不乱方寸的毅力;是一种信念,是在陷入无尽的黑暗与绝望时,力量的源泉;是一种使命,哪怕没有希望,也要尽到最大的努力。每一个在功利社会迷失的人,都应该从“许三多”身上找回自己。“许三多”给了我们什么?或许正如王宝强所说,是给了我们一朵心中的花——永远不抱怨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信心。
写完这篇稿的时候,已是晚上10点多,自习室里就我一人,格外宁静,我想起了自己走过的路。在小学时是班里的第一名,顺利升入初中,中考时又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省重点高中;第一次高考虽然落败,但复读了一年,考入了吉林大学车辆工程系,这是我很喜欢的专业。但进入大学后,以前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正在逐步消失,渐渐地迷失了自我,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不久前考的英语四级也没过。一个个失败摆在我面前时,我才猛醒,原来我失去了很多。《士兵突击》里面的战士让我感动,让我自叹不如。新的一学期开始,我知道我该做什么了,正如许三多所说,“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但愿那些还在人生路上徘徊的人能从这些钢铁战士身上学到些东西,让我们重温这首没有曲调的刚七连连歌吧,让我们找到久违的勇气、胆气、志气和豪气。“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虎刚七连,钢铁意志钢铁汉,铁血为国保家园,杀声吓破敌人胆,百战百胜美名传,攻必克,守必坚,踏敌尸骨唱凯旋”。
我的2008开始起航了,你呢?准备好了吗?我们一起努力!
第13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看过士兵突击后,颇有感触。
这是一个作战团队的灵魂,是生死攸关的时刻都不能丢弃的信念,用成材的话说:这六个字,钢七连的人用他自勉,七连改编后,老七连的人用他坚持。
但是,更让观众为之动容的几场戏,恰恰是他们的放弃。因为军人从来就不是个可以要求公平的职业,更多的时候,只有放弃了,抛弃了才可以成全更多的团队利益,正因为这样,当已经将不抛弃,不放弃,渗透到血液的军人们,在某一时刻他们的放弃更容易让人为之喝彩和感动。
第一次让人感动的放弃,是班长史今的退伍。一次军事演习,他只需要掩护好自己,让自己在演习中全身而退,就可以继续留在部队,甚至以后有更好的发展,但面对险情,他明知道跳出去有多危险,不仅是人身安全,还有前途,可为了团队的安危,为了军人的使命,甚至更为了给象许三多一样的新兵更多的机会,他没有犹豫就跳出去了,背后冒出的白烟让他的这场演习成为他军事生涯的最后记忆。他就这么放弃了为之付出一切的军队,即使有再多的不舍。很多人都觉得他傻,连连长高成在喝醉酒都都含糊不请的说,你小子答应过我要照顾好自己的前途的。毕竟这只是一场虚拟的战争,可他们更懂得军人永远都是牺牲小我成就大局的,即使是在演习!史今用放弃成就了军人这个字眼的庄重。
另一次让人感动的放弃是伍六一。在那场改变他命运的a大队选拔赛之前,这是个从来不知道输怎么写的人。他执着,坚强。为了自己的目标,他宁可生吃鼠肉维持体力都不肯放弃,在脚步严重受伤一瘸一拐都不肯放弃,却在临近终点的时候,点燃了自己的信号弹。他的放弃,不是因为他不想坚持。而是因为他的战友不肯抛弃他,但如果他不放弃,他和许三多的坚持对于只有三个名额的比赛都将会变的毫无意义,他的放弃是为了成全许三多,为了占有的利益,他心甘情愿的选择被抛弃。他放弃了许三多的帮助,放弃了自己的光荣和梦想,放弃了自己一贯的倔强。他的放弃,赢得了很多人的尊重,尽管有些只能是遗憾的尊重。
受伤的伍六一,出院了伤却好不了了,对于一个优秀的士兵,营团连都在想办法挽留,当他司务长的任职书下来的同时,他却把一纸退伍申请交了上去。想都没想的放弃了自己留下来的唯一出路。连长高成彻底被他的放弃惹怒了,可是他自己说,一个军人,不,一个瘸子,是不敢过的太舒服的,否则,时间长了,瘸的就不仅仅是腿了。一句话,却让盛怒下的连长哭了,因为他们是一样的人,一样,是为了战斗而生存的人,安逸的让人丧失斗志的生活,他们不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悲壮却撼天动地!
并非只有不放弃才能体现强悍,更多的时候,放弃,更能体现血性。如果说“不抛弃,不放弃”是很多人做事的原则,那,在什么时候懂得放弃,应该是一种做人的境界吧!
为他们高贵的放弃,致敬!
第14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虎钢七连;钢铁的意志钢铁汉,铁血卫国保家园。杀声吓破敌人胆,百战百胜美名传。攻必克,守必坚,踏敌尸骨唱凯旋。”
《士兵突击》是一部好电视剧,更是一本好书。兰小龙用一部的完全没有情爱的小说,打动了很多人,更打动了我。喜欢那里的每个人,因为每个人都让我看到自己,看到身边的人。爱那里的每一个角色,因为每一个角色都给我不一样的感受。
它讲述了许三多由一个孬兵变成一个兵王的故事。许三多由招兵进入军队。可从新兵连刚出去他就被送到孬兵的天堂—草原五班。那里没人喜欢他的固守成规,没人接受他的坚持。可他却因为他的坚持完成了一条路的铺设。于是他从这里走进了钢七连。许三多是幸运的。他遇到了愿意招他想带好他的史今,史今的责任心让他觉得一定要带好许三多,于是有了333个腹部绕岗。三多留下了,可因为成绩,史今班长走了。三多成了兵王,可七连也散了。最后,最后无论他在哪,许三多还是许三多。
许三多是幸运的,他遇到了史今,遇到了老马,他有成才这个老乡,有袁朗的器重。可最重要的是,他有种精神。那是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那是好好活有意的活的精神,那是认真对待每个人每件事的傻子精神。
喜欢三多的坚持,他也羡慕刚出新兵连就进了钢七连的成才,,特也顾虑大家的感受,可他还是一个人完成了一条路,一条走出那里的路,虽然他不想走。
喜欢三多的倔强,为了他认定的朋友成才,他拼尽全力活捉了A大队的队长袁郎。这也为他到A大队做了铺路。
喜欢三多的承诺与责任,他永远铭记是钢七连的人,即使面对的是更强的老A;他也永远不会把战友丢在后面,因为他把他们当成兄弟。
喜欢三多的刚毅,在他得知家里发生变故时,他没有躲闪,而是勇敢的承担,喜欢他在电话里对袁朗说“我要还钱”。
喜欢伍六一“许三多,你说得对。我们不是朋友又是什么呢”;喜欢高成“信念这玩意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喜欢马小帅“别以为我来钢七连没几天,就长不出钢七连的骨头!”;喜欢成才“当兵的,穷,真穷。现在想想,除了团队,战友,坚持,可能最后啥也剩不了。但是如果,如果,如果一个人这一辈子当一次兵。能明白那六个字,不抛弃,不放弃”;喜欢吴哲“我做不了他,但他也取代不了我”……。
“有一个道理不用讲,战士就该上战场!是虎就该山中走,是龙就该闯海洋;是鹰就该搏风雨,好钢就该用在刀刃上!谁没有爹?谁没有娘?谁和谁的亲人不牵肠?只要军号一声响,一切咱都放一旁!谁没有爱?谁没有情?谁没有一串秘密心中藏?只因人民一声唤,一切变得都平常!”
也许我们的更多时候还是成才,也许我们在人生路上没有许三多的那么多贵人,还有很多也许,可是那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成为下一个许三多,只要想成为。“世界上有能喝酒的人吗?没有!只有能扛的人”真心的希望有一天会有更多的许三多出现,也包括我。
第15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看过《士兵突击》的人,肯定都会记得结尾那集,高城与袁朗的对话。
高城:我酒量一斤,陪你喝,二斤!
袁朗:我酒量二两,陪你喝,舍命!
简单的两句话,说得真男人!形象地总结了两个人的真我性情,道出了两个男人之间那种在内心深处的彼此欣赏,也道出古人所说的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意境。
想起了一个典故。
在乌江边,项羽被刘邦军队包围,而包围他的士兵慑于他的威力都不敢靠前。在敌人中,他突然发现了曾是他的朋友叫吕马童的。他对吕说:若非吾故人乎?吕转过脸去不肯看他。项羽接着说: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就这样他在吕马童面前自杀了。就因为吕曾是旧交,便把头送给了现在的敌人做人情,此等风范此等情怀,令人慨叹。
在《士兵突击》的剧情里表现这种很纯很深刻很男人感觉的情谊的细节颇多,我想这也是这个剧有吸引人的魅力的一个缘由吧。史今大骂许三多的时候,一声又一声地喊他抡锤的时候,真的是太帅了;那么重视做人原则重视军营生活的硬汉伍六一,毫无犹豫地帮助许三多怎么面对他父亲,面对这个一直是他精神上的统治者的'父亲,并因此而挨了唯一一次记过的处分,这不免让人想起了臧天朔的那句朋友啊朋友,你可曾记起了我,如果你正承受不幸,请你告诉我;当成才向高城忏悔的那个晚上,高城揽过他,给了他一个温暖的,真诚的拥抱,被成才背叛了的高城,原谅了这个兵,重新接纳了并肯定了这个兵,不亏是将门虎子的器量与胸襟,而同时那个晚上,许三多在草原上的那辆车里,被高城波澜壮阔地骂了一场,这骂又让他迷茫的心豁然开朗;许三多家中遭遇重大变故,想到先用借钱的办法解决问题时,许三多坚定地走向电话,找袁朗借钱的那个瞬间,好喜欢电话那一头袁朗的理所当然轻描淡写的回答,这情义给人无限的温暖与信任;当许三多要休长假,吴哲说穿我的衣服背我的包拿我的相机时,他心有感悟他们怕他不回来,并在许三多借钱时,吴哲说我这种有钱人当然拿出了存折,这话外音绝不是自诩而是在安慰许三多,让他不要有太大心理压力。
现实社会里,大部分人都在叹息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没有去反思自我。既然我们心里都喜欢这样的朋友这样的情怀,为什么不让自己先成为这样的人呢?给自己周围的朋友一份这样的情谊,每个人都这样想这样做,不就形成个良性循环了么?大而言之,也是构建和谐的社会的重要的一部分了,呵呵。
第16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1)他自信,也原则。
他开始对三多的态度并不好,很强硬,充满了鄙视。
但,他永远是那么自信,所以他有理由:军队本来就不仅仅是让你提升的地方,他要求时间的额度。只不过他没有想到三多会成为那个例外罢了。
他说:“别,别跟我提老乡。我就不爱听这俩字。”
这种原则来自于钢七连的熏染与史今的培养。他绝对不会因为自己是上榕树的而面对三多的时候放水,他更看不惯成才的“油滑”,他愤慨:“你看看我那两个老乡,一个静得像鬼,一个笨得像猪头。”
(2)他刀子嘴,豆腐心。
他明白独守钢七连的孤单。他敬佩独守七连却能够坚持训练、唱连歌的那一股毅力。他骂三多执拗、傻气,但也只有他在这个时候还常常关心着三多。
他站在窗前,静静地看着三多用身体压着史今的行李,默默地听着三多痛心地说“不要班长走”。其实他也像三多一样,把史今当成了支柱,他呀想像三多一样闹情绪。他更舍不得那多年的情谊。
他说:“你看你这点儿出息,啊”、“自己来吧”、“那就滚蛋吧”、“谁管你啊”……但他却带着队友帮三多劝说父亲允许其留在部队。
(3)他很细心。
他理解史今在三多心里的位置,感觉到三多那份宁可苦了自己也要让部队、班级、队友得到好评的情感。在试水中,在三多因为体力不支、热量不足、即将下沉的时候,他咬牙,说:“许三多,吹起床号了!全连集合了!”、“全连都等你了。班长又挨训了,都是因为你不争气!”成功唤起了三多的神智……
他在流泪,为了他最好的朋友——史今,也为了三多这孩子的情义。
(4)他为朋友两肋插刀。
他开始处处打击三多,、为难三多,做足了一个“坏人”,只是为了史今——他做好的朋友,不被拖垮。
他深夜里对史今说:“班长,今天晚上我来吧?”他轻轻的为他的班长外套。
他在史今那句“你说,我有的选择吗”之后,从此“创造”了一个帮助三多的身影,只为帮助朋友减轻压力。
他在脚受了重伤后,狠狠坚持着,只为把队友送到终点,只为不拖累队友。
他拉响发射器,放弃了。首次在他瞪着的眼睛里看到那么深刻的急盼,他说:“跑啊,快跑!”。
他欣慰的躺在救护床上,挥着双手告别了朋友的离开,宽慰而悲伤。
(5)他“宁折不弯”。
他明白那个是霸道而自尊心很强的老七放下自尊为自己求来的,他更明白他如若接受那个升职的机会,从此生活就无忧了。但是他却说:“有时候我真想在这儿待一辈子,可是作为一个兵……是作为一个蹶子,不敢太偷懒,否则以后蹶的就不光是腿了!”他也明白如果接受就不会是他自己了。他执拗地拥抱了老七,告别了部队。
第17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袁朗就像金庸笔下的黄药师,一身邪气,却又不失儒雅;有点自狂傲慢,却又能礼贤下士;行事往往出人意料,却又合情合理。他的出手经常给人惊鸿一瞥的感觉,一副超然于世绝顶高手的样貌。他第一次出场时,一身绿布蓑衣,穿的像从灌木,出此刻成才的瞄准镜里,在扣动扳机电光石火的一瞬间猛然转身,一发子弹就结束了成才演习的命运,也摧挎了成才当狙击手的信心。但他淡然冷笑一声,有些轻蔑地看了那冒着白烟的地方一眼,回头向着下一个狙击位置跑去。成才对他来说,只是杀敌记录上轻描淡写的一笔而已。
然而他摊上的是许三多,正因战友牺牲而被激怒了的许三多。袁朗是《士兵突击》里为数不多一开始就被三多整的人,也是为数不多一开始就欣赏三多的人。两个人一见面,二话不说,噼噼啪啪就撕打开来。袁朗本有数次机会干掉三多,但是都被三多躲了过去,无法直接解决战斗,只好跑路躲开,却在半三腰被三多死死扣住。发现用大头皮鞋都解决不了问题后,袁朗不禁仰天苦笑,向那个被他踩得手指血肉模糊的兵问道:“值得吗?”
袁朗身上仿佛有股魔力,无论在哪里,他都能成为核心。在演习结束后,随七连回到时,在装甲车里,明明是俘虏,却表现得像个主人,不停地在说话。
只是一个照面,他已经开始喜爱三多这个兵了,在车里还特意问了他的姓名,还问了他的动机。在那一刻起,这个土里土气的脸孔就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必须要把他弄进老A!他身上有着老A,仍至整个中国军队都需要的精神。
袁朗再出场时隔了很久,当他出此刻原七连的营房里时,我几乎没能认出那个一身正军装,帅得掉渣的青年中校就是当初那个冷静的丛林杀手。
“你愿意来老A吗?”
像个圣者一样,问着迷茫却又平静的三多,引导着他向兵的天堂进发。
袁朗离开七连时却是一脸的坏笑,“我才三十岁,我还没玩够呢!”轻挑的眉毛中写满得意和顽皮,笑得像个刚刚做了件坏事却没人发现的孩子。他知道,这个木木的,傻傻的三多,肯定已经被他打动,会向他走近了。
然后,圣人,或者说顽童的光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得志小人的样貌。
戴了幅能遮住半幅脸的眼镜,斜叼着烟,嚣张地对着那几十个来参加老A选拔的士兵们吼着“我只要三个人。”然后,一个人跑到一边去潇洒地抽烟,随手就打发了来采访的几个记者,悠哉游哉地跑到一边去烤全羊,全然不顾高城的不屑,只是慢斯条理地说,这代表我的歉意。
第18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如果说史今就像一个母亲,用自己温柔的爱去包容和滋养三多成长的话,那么袁朗之于三多,就很像父亲,慈爱、却又严厉,远非一路护送,纵却三规五矩,常有电闪雷鸣,又不乏阳光普照,多是步步引导,直至长大成人。他很是了解三多,知道他杀人之后心理定然崩溃,因此拿出一个月的工资让他去逛大街。他更是很讲义气,三多开口二十万,一句话:“没有问题!”然后像一个匪徒一样把能搞到钱的地方归荡一空,却又能很知性地要求三多拿走账本,正因他知道,这是一个人尊严所在,越是朋友就越是要讲尊严。
仔细想想袁朗是一个很柔情的人,“山里的黄昏,总是令人想到很多往事”。谈到自己的爱侣时,袁朗的脸上写满诗意、写满惬意,这个总是超然冷静的中校,在这一刻,温柔的却像个大孩子。
片中两位中层带兵者,高城干劲冲天,热血十足,事事讲冲锋,步步不落后,他带出的兵,自然就也是热血沸腾,充满钢铁意志;袁朗却着力无痕,飘逸洒脱,以柔克钢,注重个性发展,“但我能够保证,你们过的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他的兵,自然是充满个性。这两个虽几成对立,却是同样的优秀和充满理想,在《士兵突击》的最后,又有了一次应对面的较量,结果是袁朗再度被俘,而高城的指挥中心被毁。在战场上他们拼的你死我活,在战斗的间隙又是肝胆相照,两人要在酒场上,再觅机会,重诉真情,真是英雄惜英雄。
这两个人,都是值得舍了命去跟的对象。
突然想起苏轼《赤壁怀古》中的一句来,拿来形容袁朗十分适宜:“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羽扇纶巾,雄恣英发。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一个从容写意,胸有千军的领兵人的形像油然跃与纸上。
其实从第一眼就喜爱袁朗这个主角,轻描淡写的一枪就毙掉了踌躇满志的成才,这绝对是个高手,看到那里时还不知道这个主角在这部戏里所占的位置和所起的作用,待到被拼命三郎许三多俘虏,脱掉那身野人般的伪装,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之后,心里一震,这个家伙,有戏!那种淡定的神色,从容的语言,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利索劲。
最令人兴奋不已的是,这位中校同志被一个列兵俘虏后,虽也表示自己有点冤,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对许三多的赏识,甚至等不及当场挖角。想想以前看的那些个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中,也有类似场景发生,但是都是出于战场利益,更直白点就是为了突出我们伟大的男主角卓越的军事指挥潜质和战场应变潜质,而这个时候的被俘者一般表现都是气急败坏外加羞愧难当。那里又要赘言一下许三多抓袁朗的原因,这个原因可能不伟大,但绝对贴合许三多这个人:“我的朋友想好好表现,但被你击毙了。因此我许三多很生气,因此我能够致演习规则不顾来抓你,你看着办吧!”而这正是袁朗一上来就喜爱许三多的原因之一,有血性,是个能够交命的战友。
第19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中许三多所表现出“父子之情、手足之情、战友之情”让我为之动容!特别是他那毫无瑕疵的感情。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好人,即便是别人做了对他再不好的事情,他也觉得别人都是有原因的,都是对的!三多一个很多人口中的傻子,最后确成了军营中的强人,明明是一强人,却长着一副熊样。不过,最本质的他不把自己当强人看,一直再强调“我很笨,真得很笨”这是他对自己最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他对别人最常说的一句话。不过,也因为这句话,他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努力,靠着一个信念:“要好好活,要做有意义的事”
《士兵突击》这个剧从头至尾似乎都在诠释着“不抛弃、不放弃”。因为有史今的“不抛弃、不放弃”才给了许三多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转变机会;许三多自己的历程就是一个“不抛弃、不放弃”的过程;而后来他又用“不抛弃、不放弃”理论去说服袁朗,将成才重新争取回了A大队;成才的回归,也是“不抛弃、不放弃”的又一次胜利。
“不抛弃、不放弃”就是“坚持”吧。“坚持就是胜利”并不是什么多新多深的道理,但把这个道理通过一个“傻呵呵”的主人公给巧妙的演绎出来,或许正是《士兵突击》的成功之处。我们这些平凡小人物也就喜欢为这种傻傻的坚持、获取的成功而感动落泪。
当我们热捧许三多的时候,是不是也在充分肯定他那“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呢?是的,当整个社会弥漫着浮躁的气息,当我们芸芸众生内心都难以平静,做事情陷于急功近利之时,其实在我们内心里都有一种对那些能够静下心来,坚持坚持再坚持的人的由衷钦佩。《士兵突击》适时而出,仿佛一下又唤起了我们这个民族一贯拥有,但如今这个喧嚣的社会中又很稀缺的精神——“不抛弃、不放弃”!
“要好好的活”、”做有意义的事情”,这样的声音,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里不都曾响起过吗?我们没有那一个人不是生来就志向远大,不想有所成就!?可当我们努力,我们奋斗,付出很多却得不到回报时,当整个社会陷入亢奋躁动时,我们还有几个人能够静下心来,不抛弃、不放弃,慢慢等待最后的成功呢?可当慢慢向“成才”那样的人靠拢,变得越来越“聪明”时,我们也越来越发现我们离成功很远!我们迷茫!我们彷徨!我们需要解答,我们该怎么办?!
《士兵突击》给了我们当头棒喝:平凡的人啊,浮躁是不行的!象成才一样“聪明”的人们,回头是岸!要坚持!要不抛弃、不放弃!你看,许三多不是成功了吗?他的成功不就是因为“不抛弃、不放弃”吗?!回头看看,在这个许多人天天叹空虚说无聊的年代,多少人虚度年华碌碌无为,一个拥有目标的人是多么幸福的事呀!一个能称作自己在从事着有意义事情的人那是多么的充实啊!而为你制造这个目标的人是不是更值得人尊敬呢?
第20篇:《士兵突击》观后感
《士兵突击》可以说是继《亮剑》之后,国产电视剧中又一部体现中国人精神的抗鼎之作。它不但让我感动,震撼,也让我反思工作,反思人生,许三多经常说:好好活就有意义,有意义就是好好活。而将许三多化腐朽为神奇的钢七连为他的有意义加了一个特殊的注解:不抛弃,不放弃。我想,作为云南白药的一名销售人员,在工作中不就是需要这种精神吗?销售工作不是哪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作为一个销售团队不但要有它的销售理念,更需要有灵魂。
昨天看到一篇文章,又让我想起了士兵突击,题目是《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文艺复兴》,文章的开头是这么写的:当代中国在创造物质财富高速增长的奇迹的同时,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确显的苍白贫乏。就在西方人惊叹中国物质技术的进步、惊呼21世界将是中国世纪时,拜金主义、实用主义成了中国人的精神面孔。这种物质进步和精神堕落的反差,不但使中国人有愧于中国世纪这个伟大的时代,也必将使物质的进步难以持续。用精神堕落可能有点过了,但是我觉得我们的社会确实生病了,或者所处于亚健康状态,。拜金主义和实用主义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呀!我们的社会太浮躁和太焦虑了。
我们的物质文明确实进步很多也很快,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我们在追求富裕生活的过程中,我又失去了什么,或者我们缺少什么,当我们看到成才一次次为我们做实用主义的范例的时候,难道我们从心底里不是很认同这样的行为吗?因为这合乎社会主流价值观。成才说,从踏上火车的那个时候开始,就慢慢的变成了电线杆,在老A遭受挫折后,反思要去寻找自己的枝枝蔓蔓,那么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也要经受过类似的挫折后,才开始反思呢?
我想,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可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但是也不能苛求于环境,从自我做起,许三多说,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是就是好好活!这样的话放到十几年前肯定没什么,但是在如今的时代背景下,有着非常的意义!我能不能这么理解?好好活是为自己,做有意义的事是为社会。不抛弃,不放弃是好好活的精神支柱。为社会做有意义的事能让社会更健康的发展,反过来都能让我们都能好好活!我以前觉得奉献这个词离我们遥远,甚至很假,因为奉献会让我们没有回报,会让我们吃亏,真的没有回报吗?看了士兵突击我学会了两字:我信,但这个回报不是金钱,不是名利,而是友情,是亲情,是一种经历。过程可能是艰辛的,但它却是能让我们长成大树的枝枝蔓蔓。
可能每天的销售工作就是简单而枯燥的重复,但是简单不代表可以忽视,枯燥不代表没有意义,认真去做自己的工作,平凡中就会孕育出伟大,身体力行就会感染身边的人,我们同样不是被剧中的人物,老马,班长,伍六一,所感染和感动吗?
《说唐》读后感1
要说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最喜欢唐朝了,因为唐朝里出现了很多英明的皇帝。比方说唐高祖、唐太宗、唐玄宗、唐玄宗等等,唐太宗是这里面最英明果断的一个皇帝。他把唐朝变得非常兴盛。
《说唐》里就出现了很多隋末唐初的英雄好汉。现在我们就来谈论一下吧!
秦叔宝,外号小孟尝。真名秦琼,他双锏一挥无人能敌。他是说唐里主要人物之一,在书上每一页上都会出现他的名字。要是没有秦叔宝唐朝就不会在我们的历史书上出现。秦叔宝会使枪,这套枪法是罗成教他的,又名罗家枪法。要说这枪法和出来,话可要长了。话说,叔宝来到罗公府,罗公的妻子见叔宝似他的一个侄儿。没有想到是真的,罗公之妻喜笑颜开,又见叔宝一表人才更是笑逐颜开。之后叔宝就和罗成在罗公府练枪法。
现在该说说那个程咬金了。那个家伙力大无比,脑子空虚。属于有勇无谋那种人。可是他的斧头可不认人。他学斧头的时候学会了斧头第一式,当他正准备学会的第二式的时候,把第一式给忘了各精光,后来咬金来有一次做梦,梦中了神人所教导,才给勉勉强强学会了全部得斧法。程咬金就是反抗隋朝,还称混世魔王,在十八家强大的反王和六十四烟尘中是数一数二的。这可都是他将士的功劳。你们可能想不到程咬金这种人也能当上王。就是反隋朝,还称混世魔王,又封国年为长久元年,在十八家强大的反王中是数一数二的。要不是他周边的将士来领导他走出困境,可能他走已经命归西天了。程咬金可以说就是一个饭桶,一桶饭他都能很快吃光,参军的时候他可受苦了。最后,程咬金趁尉迟恭一箭射中建成后心的时候把建成撕成两把。
秦叔宝的表弟——罗成,是隋朝中七名好汉。他的枪法在整个隋朝都是数一数二的。除了隋朝第一名好汉——李元霸,第二名好汉——宇文成都,第三名好汉——裴元庆,第四名好汉——雄阔海,第五名好汉——伍云召,第六名好汉——伍天赐这六个人,其余的没有一个人是罗成的对手。可是一说到罗成我就想到罗成之死,一想到罗成之死我就想到李元吉和李建成。一想到它们我得气就不打一处来。就是他们两个害死了罗成,要不让按照落成的功劳和武功他一定能和秦琼他们一样享受他们的果实。
一看到“赛诸葛”这三个字就会想到徐茂公,他可是一个非常有能耐的军师。如果没有他,那么堂的太平盛事又从何而来。他用他比别人强的地方——脑子来战胜了所有前来挑战的敌人。到了唐朝,他投靠大唐,如果没有这个重要的人物——徐茂公,李世民这些人怎么、用什么来打败前来挑战的那么多路反王。所以说论计策,徐茂公算第一,而且绝对不比诸葛亮弱。所以自三国以来第二个诸葛亮出现了。
一个使用单鞭的人,一个和程咬金斗嘴上功夫的人,一个为唐朝的太平盛世做出贡献的人,一个被秦王李世民称为“单鞭掌出李乾坤”的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黑大将军,被程咬金称为黑炭头,他就是尉迟恭。尉迟恭救过李世民的两次,第一次是没有让单雄信谋杀李世民,第二次是旧地重演的一场戏,他没有让王云谋杀李世民成功。尉迟恭有两个夫人,一个是黑夫人,一个是白夫人。这两个夫人都是他抢来的,原来隔两个都是宋义王的。
现在该说太子殷王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我头上就生起了一把火。他们不但害死了唐朝的大功臣罗成,还想杀死秦王李世民和他手下了将军。建成和元吉假装好心让唐高祖李渊赐给秦王李世民和将士们香菇汤用来解暑,说是他们立下了赫赫战功,李渊万万没有想到的的是他却被他的儿子玩弄在掌心。让秦王李世民他们清凉一下竟然是在害他们。可是他们又在汤里放了大量的巴豆等,当然秦王李世民的将士们不知是计,害得他们不停地腹泻。幸好游山玩水的李靖(不是商朝的那个李靖)回来了,给了他们了几粒丹药,才好了过来。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现在是什么办法都没有了。他们本身准备在玄武门等待着众将入朝,然后杀了他们,可是他们的武功远远不如秦王李世民的众将:尉迟恭一鞭将太子李建成打下马,程咬金从侧边冲出,一斧将李建成劈为两断。赶来的李元吉大惊,被秦叔宝用双锏打死了,这就是历史上很著名的“玄武门之战”。
这就是我所向往的多姿多彩的唐朝啊
《说唐》读后感2
《说唐》是清朝如莲居士写的一本书。《说唐》讲了中国五千年历史上的隋朝初到唐朝的第二个皇帝唐太宗李世民继位这一时期的历史,也可以说是一本半历史、半武侠的小说。因为这本小说里面蕴藏了不知多少英雄好汉等武侠、历史的内容。
《说唐》里说了众好汉在别的地方自立为王反隋炀帝。第一个反隋的王就是“混世魔王”程咬金,后来王世充、高圣谈、朱灿、朱登、李子通、唐壁、刘武周、沈德兴、高士达、孟海公等十八路反王和六十四处烟尘,他们都是义士好汉,为了正义而反隋。不久,宇文化及杀了隋炀帝杨广篡位,但又立了隋恭帝。后来唐国公李渊废了隋恭帝当了天子,他就是大唐神尧皇帝唐高祖。可是瓦岗寨的程咬金让位给李密。李密不正,最后单雄信投靠王世充。秦叔宝、程咬金等人解散了,王世充一口气攻破了瓦岗寨。后来秦叔宝、程咬金、罗成、徐茂公、魏征、史大奈等都先后归到了秦王李世民的旗下。李世民出征,灭了各路“反王”,唐朝称霸。唐高祖终于高枕无忧地统治了世界。李世民显示了军事智慧才能。
唐朝虽然统一了天下,但是唐朝没有就此安宁下来。唐高祖登基时封长子李建成为殷王,立为太子;次子李世民立为秦王;三子李元吉立为齐王;四子李玄霸立为赵王。李玄霸因为死得早,没有参入这场内讧。因为李世民立下了大功,而李建成和李元吉出战时却害死了罗成,失去两关。若不是李世民出现,唐朝才不会让各路反王击败。李世民和部下立了赫赫战功,李建成和李元吉非常嫉妒,又很害怕唐高祖把他们给废了,三番两次的去害他们。可是都被程咬金和尉迟恭打了个“满头包”。于是唐高祖起了疑心,就想废了李建成和李元吉,立李世民为太子(因为太子就是日后的皇帝)。李建成为了早日成为皇帝,竟然想在玄武门杀死秦王和他的部下,然后杀李渊篡位。可是李建成和李元吉没有得逞,反而自己被杀了,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玄武门之变”。李世民的英勇和部下秦叔宝、程咬金、尉迟恭、徐茂公、魏征等人的保护,顺利地结束了这个内讧。唐高祖知道了,觉得自己不如李世民。后来李世民继位,史称唐太宗,封年号为贞观元年,是历史上的唐朝文武皇帝。李世民造福百姓,后来有了成就,成为唐朝的其中一位明主。
读了这本书,除了李世民之外,我在习武方面还比较喜欢秦叔宝、罗成和尉迟恭,他们三个是我历史中的偶像;我觉得魏征、徐茂公的计谋、机智非常厉害。皇帝,我喜欢隋文帝、唐高祖和唐太宗;我觉得隋文帝和唐高祖都是一个朝代的开国君王,他们都很有作为,唐太宗却是千古难得的一个好皇帝;在忠气中,我最佩服单雄信、尉迟恭和王伯当。王伯当虽然忠于毁灭瓦岗寨的李密,但是他为了忠于李密,宁肯放弃义气,宁肯是愚忠,他也要忠;单雄信却是跟定了王世充,也是死也不投降唐;尉迟恭也很忠,先别说他投唐,他以前在刘武周那里当元帅,也是誓死不降,可是后来李世民答应做他说的三件事,他才投唐。他投唐之后,绝无二心,只有一心为唐。
《说唐》中许多内容值得我们学习,历史就像是一面镜子。这就是我推荐的书——《说唐》。
《说唐》读后感3
《说唐》这个书名有很多人可能并不太熟悉,但书中的许多人物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最起码在以前是这样):三板斧的程咬金,唐代天子李世民,双锏秦琼……
这本书说的是隋朝末期,天下大乱,杨广夺其兄杨勇的王位,自称隋炀帝。隋炀帝欺兄霸妹,以至于引起了许多好汉起兵造反。其中以程咬金为首的一群好汉占领了瓦岗寨,程咬金自称混世魔王,还召集了十八路反王,六十四路烟尘,和隋兵大战,屡战屡胜。但是程咬金当魔王当厌烦了,把王位给了李密。李密本能成就大业,但被酒色冲昏了头脑,不听忠言,使众多义士离开他去投靠另一个反王李世民,帮李世民夺得了天下。
我觉得这本书很惊险刺激,因为它描写打斗的景象很生动,就像身处其中一样:元霸见四下无人,叔宝(秦琼的字)已在面前并把枪刺来,叫声:“恩公,不要来!”一柄锤往上略略一架,“当”的一响,八十斤虎头枪不知去向。
这本书还有神话色彩,因为真命天子李世民会有金龙护体:尉迟恭把钢鞭举起,大喝一声:“照鞭吧!”一鞭打下来,只见李世民顶梁上一道红光,红光内闪现出一条五爪金龙,将鞭抓住。
还有什么,你自己看吧!
《说唐》读后感4
唐诗的文学成就之高是毋庸置疑的。蒋勋是美学大师,诗、书、画俱全,文学作品也颇佳。《蒋勋说唐诗》,这样一本书的读后感,我很难说出专业的见解,只能是信口雌黄。
在我所接触到的诗歌解读的书籍中,蒋勋是我最推崇的。他从多种角度解读了唐诗的魅力,把唐诗的璀璨光芒投射到读者的眼前。我只能把书中关注到的点呈现出来。
首先是蒋勋对文学的独到见解(如果他是引用了别人的话,请恕我见识少。)“那些积累了很长时间,和我们的身体、呼吸已经有了共识与默契的语言和文字才叫文学。”文学是有生命的。他不但同于文字记载。只有真正的文学才能够代代的流传。在我10岁那年,家里造房子的时候,借住在村里一户人家。在他家发现了一副扑克牌,每一张扑克牌上都有一首不同的诗,每天晚上妈妈陪我背扑克牌上的古诗打发时间,近两个月的时间,房子盖好,我把五十四张扑克牌上的古诗也背完了。当时就是无意识的,喜欢这些有节奏感的语言,没有带任何功利的把它背了下来。后来对我的语文学习有了很大的帮助。“诗如果不能跟生命对话,就真的味同嚼蜡。”“文学世界最迷人的地方是每一个生命都有不同的自我完成的方式。”“我想文学的有趣之处就在于是一种状态的再现,不一定非要把事情讲清楚,讲的太清楚就是论文了。”
第二是蒋勋慧眼选诗。他把浓墨重彩留给了《春江花月夜》,留给了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李商隐。
记得读中师的时候就背过《春江花月夜》,觉得这不像一首古人写的诗。“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这是每当月圆之夜,都在人们心底浮现的诗句,让人的心沉静下来。人不由自主的思考:“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时初照人?”当我们在一定的情境当中,很多储存在我们心里的零散、模糊的诗句,在生命的某些经验中会忽然活过来,因为情感从来都是相通的。“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第三,蒋勋充分解读了唐诗的丰富。1唐诗的开阔。“何处春江无月明”是空间的跨越。“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是时间上的跨越。“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是心理上的跨越。
2唐诗的浪漫与洒脱。“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儿女情长;“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的不羁;“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信念。
3唐诗的哲理。“抽刀断水水更流”。
4唐诗的深情。杜甫对李白的友情,“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家国情“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他乡遇知音的惺惺相惜;“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对生命的眷恋。
唐诗是美的。“愿逐月华流照君。”但愿化成一片小小的月光,流转到你的身上,相隔千里万里,中间唯一可以连贯的东西是月光。当你身边有人离开的时候,可以给他写上这句诗,表达你对他的牵挂。让我们偶尔远离及时通讯工具,留一点距离,留一点空间,留一点时间给唐诗,去感受那个迷人的世界。
《说唐》读后感5
蒋勋大师是一位在美术上颇有成就的一位艺术大师,他认为美之于自己就像是一种信仰,而自己用布道的心情传播对美的感动。想必于此,蒋大师才会将这位有山水田园诗人、画家称号的王维在他的《蒋勋说唐诗》中作为第三章节来讲,并且提到了李白之前。
苏轼称王维的诗: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王维的这一成就其实是从他的中年才开始的,时至今日,恐年少的王维也难以想象那年安史之乱是他少年梦想的一个幻灭,同时也是他另一个山水田园诗派的一个开端。少年王维是一位有志青年,年少精通音律、好画作、通诗赋,并且如同所有年少之人一样,胸怀大致、傲视群雄、所向披靡。如《少年行》就是他年轻时的代表作,把他的个人壮志显现的淋漓尽致:好一个“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好一个“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一身能擎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这首诗同时也是唐诗贵游文学和侠的精神的充分体现。
王维人到中年时,隐居蓝田辋川,当时的他也许只想远离朝政、远离喧嚣、隐居山林、静心修行,没想有才之人却开辟了唐诗新派,并一举成为唐朝山水田园诗的鼻祖。初看这一时期的力作,王维用他常有的五言和五律对自然山水进行了白描,但经过蒋大师的解读,让我们发现这山山水水的平淡背后,还寄托了诗人对自然的认识、对生命的领悟。如《孟城坳》“新家孟城口,古木余衰柳。来者复为谁?空悲昔人有。”前一句是对新家孟城口衰柳的描写,后一句写出了王维觉得生命里面有种无奈,对生命有种哀伤,这种体验正是他经历过开元盛世,看过繁华之后的一种内心的感悟。再如《辛夷坞》中“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山中的辛夷花在绽放那红色的花萼,花开花落,本该是一种自然的常态,蒋大师的解读中,王维又向我们道出了一种人生的状态:我们能不能找回自己对自己发红萼的时刻,为自己的存在而存在,在无人问津的时候,是不是一样可以花开花落?又如《栾家濑》中“飒飒秋雨中,浅浅石溜泻。跳波自相溅,白鹭惊复下。”王维描写的依旧是简单的秋雨、急流、白鹭之景,但蒋先生却让我从中又悟出了文字背后诗人对起起落落的人生常态的认识,诗人在客观讲风景,却又深邃地带出了一种生命的状态。
王维的《洛阳女儿行》一诗是典型的贵游文学的传统,诗作中“良人玉勒乘骢马,侍女金盘鲙鲤鱼。”“罗帷送上七香车,宝扇迎归九华帐。”写尽了唐初奢侈的贵族生活,印证了唐初的贵游文学继承了南朝王谢子弟传统,有一种奢侈、豪华的风尚。诗末一转:“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又道出了这一时期的阶级矛盾,如同杜甫有名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边塞诗也是王维诗的一大板块,如我们熟悉的《使至塞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此不一一赘述。
王维的诗多是看山看水,看出山水的本质,看出生命的本质。王维是一位诗佛,在山水之中布道、明理、悟禅、省身。
《说唐》读后感6
这本书我和老公一起读的,但方法截然不同。我花了五六个小时逐页逐字认真研读,把喜欢的句子画上波浪线,再花了两小时做读书卡片。老公歪在沙发上,书页翻得哗哗响,两个小时从头看到尾。我和他交流读书感受:“你觉得蒋勋写得咋样啊?”他傲娇地一扬头:“我只是用这本书复习了一下以前读过的唐诗,回味了一下诗句,至于蒋勋写的啥,我不关注。”
看他那拽拽的样子,我心里很怒,很想照他鼻梁捶上几下,打掉他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自信与自负,但却不得不承认,他这个读书方法更有效率。因为几天过后,如果不回头翻书和卡片,我也不太记得蒋勋说了啥,只记得那些重温的诗句了。
《蒋勋说唐诗》其实一本演讲实录,是蒋勋演讲、别人整理的。共分十讲,着重介绍了《春江花月夜》以及王维、李白、杜甫、白居易、李商隐五位诗人的'作品,选作充分体现了蒋勋个人的审美情趣。比如他选讲了《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但我觉得这首不如《梦游天姥吟留别》。
蒋勋自称是“大众美学教育”者,所以这本书是给大众看的,相对浅显,有点像《百家讲坛》,力求让听众听懂,同时又要给人以美的体验,讲解的词语非常华丽、华美,力求给听众以唯美的体验和感觉。
这本书有相当大的篇幅是逐句讲解,可以说这部分对我启发不大,但下面几个观点或心得于我而言是新的,读毕让我觉得值得一记:
一是这段话:“唐朝为什么会带给我们感动?因为唐诗里有一种灿烂与华美,唐朝就像汉文化一个短暂的度假期,是一次露营,人不会永远露营,最后还是要回来安分地去遵循农业伦理。为什么我们特别喜欢唐朝?因为会觉得这一年回想起来,最美的那几天是去露营和度假的日子,唐朝就是一次短暂的出走。”
这个观点我非常赞同,相对其他朝代的沉闷、压抑、循规蹈矩,唐朝显得是那样的张扬、活跃、跳脱,唐诗里荡漾着一种强劲的生命力,每当你消沉、抑郁,读一读唐诗,就会给自己的精神补补钙,第二天又能昂首上路。唐朝果然就像度假日,留给我们的都是鲜活的记忆。
二是关于王维诗歌风格的不同体现。以前我读王维的诗,心底会隐隐觉得奇怪:“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画阁朱楼尽相望,红桃绿柳垂檐向”,这些诗句相互之间太矛盾,风格差异过大,不像同一个人,但也仅仅是觉得奇怪而已,从未去思索,从未去探究。
而今看了蒋勋的文字,终于解开心底的疑虑,蒋勋用反复的对比,让我们看到王维的心路:曾经年少,恣意张扬;曾经出塞,眼界开阔;曾经高官,看尽繁华;曾经入狱,受尽折磨;终于避世,勘破人生。了解了这些,再读王维,才能理解诗句背后的意义,才能读懂诗中映射的心语。
三是蒋勋读诗的经验:“《春江花月夜》让我赚了挺多钱,因为爸爸说你背一句,我给你一块钱,所以就把这首诗背熟了,后来又很喜欢用毛笔写,所以对于这首诗我有背诵的经验、记忆的经验、手抄的经验。诗跟小说不同,文字非常精简,你去阅读的时候,又去抄写,与纯然阅读印刷出来的诗,感觉有一点不同。…………如果你手抄过这首诗,与这首诗的情感,会有一点点不一样。”
我读诗,背的多,会反复背,写的少,偶尔开会时无聊,在纸上默写一下。看了蒋勋的说法,觉得非常有道理,写过之后,你对诗的感情和理解会更进一步,就像谈恋爱,本来只是互相聊天,后来忽然有一天,拉手了、拥抱了,一下子觉得亲密起来。
四是对儿童诗歌教育的一点想法。蒋勋的原话不是针对儿童读诗的:“我希望这首诗可以是被忘掉的东西,有一天把它忘得干干净净了,也许在某一个月圆之夜,在某一个角落,忽然一个句子跑出来,那个时候才是这首诗影响最大的时候。”“好的诗不是专业研究的对象,好的诗是活在口边的,它常常被人脱口而出,契合了生命在刹那的状态和体验。”“希望大家读过这首诗,一走出去就忘掉,把它忘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你不要盼它,它就会回来。它会变成你生命的一个部分,躲在角落里,忽然就告诉你“江天一色无纤尘”,也许在希腊,也许在高雄,你也不知道它在什么样的时刻等着你”。
蒋勋的这些话可以说道出了读诗背诗的真谛所在,不是为了考试得高分、不是为了炫耀记忆力有多好,全是为了某个时刻,脱口而出,哦,这句诗用来形容眼前的情景或概括此刻的感受是多么的贴切。
我10年去四川,车行走在盘山道上,心中有特别多的感慨,那时候觉得我要是会背《蜀道难》该多好啊!可惜之前我一直觉得太拗口懒得背。后来读到“山从人面起,云傍马头生”,觉得我要是早知道这两句诗,过二郎山的时候吟诵一下该多么有意境啊!
我小时候挺喜欢背诗,但那时候我妈妈还要求我把后面的解释也背下来,解释太长了,常常有好几页,背了几篇实在背不动就把书藏起来了,就这样错过了记忆力最好的阶段。又偏爱唐诗,不喜宋词,最近这些年才慢慢咀嚼出词中滋味,虽然现在也坚持背诵,但常背常忘,下了很大功夫背会了《春江花月夜》,二十几天没复习,记忆就成残片了。
我有个同学儿子三岁多,听其他同学说已经会背《唐诗三百首》了,被称为神童。我觉得我妈妈和我同学的做法都有点极端了。
小孩子是一定要背诗的,但不要急,慢慢来。不用理解诗的意思,会背就好,音对别读错别字就好,总有一天他会明白这首诗到底写的啥。不要操之过急,一下子背几百首,如果不能反复练习回忆,也是会忘掉的。每周能背一首就好,读高中前能会背五百首,这一生就有了一笔巨大的财富。循序渐进,一首一首地背,让背诗成为一种习惯,让背的诗成为骨子里的深刻记忆,将来有一天当周围情境与某句诗契合时,能够脱口而出,得到心灵上的喜悦和慰藉,孩子会特别感谢你。
总之,《蒋勋说唐诗》这本书,深入浅出、清新华丽、小有启发、值得一读。但我们时间宝贵,要读的书还有很多,所以——读一遍就好。
《说唐》读后感7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句谚语在生活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衔环结草,以恩报德”的佳话更是传遍大江南北。然而,这“涌泉相报”与“以恩报德”的本质、源头,还是那一个永远撼动心灵的词汇——感恩。今天,我在无意间阅读了一篇盖涵生活哲理的故事——《一杯牛奶》,读后感触颇深。
《一杯牛奶》讲的是一个生活贫寒的男孩与一位女子的故事。男孩为了攒够学费而推销产品后,又累又饿,准备向下一家讨口饭吃。为男孩开门的女子不计报酬,给了男孩一大杯热腾腾的牛奶,男孩感激万分。数年后那位女子得了一场重病,而当年那个男孩已成为大名鼎鼎的霍华德·凯利医生,一眼就认出了那位曾帮助过他的大恩人。在他的关照与努力下,手术成功了。当病人接到医药费通知单时她不敢看,因为她确信,治病的费用将会花去她的全部家当。最后,她还是鼓起勇气,翻开了医药费通知单,旁边的那行小字引起了她的注意,她不禁轻声读了出来:
“医药费——一满杯牛奶。
霍华德·凯利医生。”
读后,我哽咽了……就这样,很长时间,心灵真的在那一刻被撼动了,我似乎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那时的女子的吃惊表情。无论她还记不记得那个男孩……不,她一定记得,因为即使她把一杯牛奶看做微不足道的事,但如今霍华德·凯利的感彻人心的对曾经恩人的感恩,必定引起这位女子的回忆,现在,她永远都不会忘却……
在读这篇故事之前,真的,感恩离我好远,它在我心中,只是一个虚有的名词,不过嘴中常提起罢了。但这个故事……要知道,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富有渲染力的故事。它使我感受到感恩的重要。感恩是一种生存处事的哲学,是我们的心灵更加宽容;感恩是一种表达精神、歌唱生活的方式,让我们来表达我们对五彩生活的无限热爱;感恩是一种诠释,诠释一颗对别人所给的帮助表示感激的心灵……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要学会感恩,为自己所得到的而感恩,为他人所给予而感恩,感谢一切生灵,同时,也要感谢生活的付出。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些人在为我们付出着。从小,父母的养育之恩就伴随着我们,是我们沐浴着亲情之光。渐渐长大,老师的教育之恩将我们洗礼,使我们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将来,是感恩之心长存于我们心中的人又会有更多,所欲,我们要常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并且还要去感恩别人。就拿我们生活中最亲近的人——父母来讲吧,在父母下班回家后,可以为父母沏一杯使之神清气爽的茶,或是亲昵的帮他们捶捶背,这一点我们看似举手之劳,平平常常的事,都会使养育我们多年的父母十分激动、欣慰,并且觉得我们长大了,知道感恩了。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这句脍炙人口的歌词,会感恩的人,永远会记得……
其实,我们一直在感恩中成长……
在感恩中成长,一杯牛奶,温暖了一片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