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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军阀战争的句子精练80条

时间:2019-02-06 00:12

繁星春水词语摘抄

沉酣 心弦 明艳 深蓝 微光 幽深 孤愤 繁枝 密意 傲骨 高峻 严冷 慰乐 潺潺

堪怜 繁星 惊慕 缄默 柔波如醉 万缕柔丝 绯红 凝注 浮泛 颂赞 澎湃 深绿

繁星春水句子摘抄

青年啊!为着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描你现在的图画。

言论的花,开得愈大;行为的果子,结得愈小。

空中的鸟!何必和笼里的同伴争吵呢?你自有你的天地。

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便小了。

只能白了青年人的发,不能白了青年人的心。

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人类啊!相爱吧,我们都是长行的旅客,向着统一的归宿。

我的心呵!你昨天告诉我,世界是欢乐的;今天又告诉我,世界是失望的,明天的言语,又是什么?教我如何相信你!

母亲啊!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吧!他只是虚无飘渺的,反分却你眼底春光。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那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

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梦儿是最瞒不过的呵!清清楚楚的 诚诚实实的 告诉了 你自己灵魂里的密意和隐忧

繁星春水精彩内容摘抄

1、繁星闪烁着——

深蓝的太空,

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

沉默中,

微光里,

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2、童年呵!

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3、人类呵!

相爱罢,

我们都是长行的旅客,

向着同一的归宿。

4、我的心,

孤舟似的,

穿过起伏不定的时间的海。

5、生离——

是朦胧的月日,

死别——

是憔悴的落花。

6、心灵的灯,

在寂静中光明,

在热闹中熄灭。

7、青年人呵!

为着未来的回忆,

小心着意的描你现在图画。

8、青年人!

你不能像风般飞扬,

便应当像山般静止,

浮云似的,

无力的生涯,

只做了诗人的资料呵!

9、青年人!

觉悟后的悲哀,

只深深的将自己葬了。

原也是微小的人类呵!

冰心《繁星·春水》中小花的深意

《繁星春水》是二十世纪著名诗人、翻译家、作家、儿童文学家冰心(1900—1999)的代表作,其中《繁星》164首,《春水》182首,一共346首,均为无标题的自由体小诗。冰心笔触隽永清雅,语言清新明丽,她将凝练精美的文言文和明晰流畅的白话文有机结合,独创出“冰心体”语言。冰心情感细腻,善于捕捉瞬间的感受和刻画细微的事物,自自然然表露情感,让笔端的文字浑然天成。她的小诗在情理交融中有一种本色的自然美。滴水知海,欣赏冰心小诗的读者往往有一种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柔美感悟。冰心曾这样评说自己对于“小”的概念:“在平凡的小小的事物上。我仍宝贵着自己的一方园地。我要栽下平凡的小小的花。给平凡的小小的人看!”在《繁星春水》中冰心无数次以“小花”为意象,并赋予小花以深邃的内涵。

一、母爱与神的恩慈

冰心笔下的小小花儿,既有灵气又有思想:

小小的花,

也想抬起头来,

感谢春光的爱――

然而深厚的恩慈,

反使她终于沉默。

母亲呵!

你是那春光么?

(《繁星》一二)

冰心运用拟人的手法,以孩童的口吻,赋予“小小的花”纯真的情感。将天真无邪的“小小孩”比拟为“小小的花”,形象生动,充满童趣。躺在妈妈怀抱中的孩儿睁开了明亮的小眼,宛如那沐浴在和煦春光中的小花儿绽开了笑脸,欲抬头感谢这醉人的春日暖意,但弥漫周身的暖流既深又厚,紧密相连,没有缝隙。爱的春光和受恩泽的花儿无缝衔接,连为一体,无需多言,只需静静地付出、接纳与体验。冰心以细腻的笔调刻画出了母爱的宽广无私和孩儿对慈母的拳拳眷恋。冰心用凝练的语言展示出母爱的双重内涵:母亲的默默奉献和孩儿的默默感恩,爱到深处已无言。这双向的爱,循环往复,抵达亲情世界中最自然、最默契的境界。一朵小花,一片春光,一个和谐的世界!

此外,从深层次来分析,这首诗中“小小的花”也是诗人自身的写照。在这首小诗中,冰心在讴歌母爱时流露出一种“不能言说”的思想,为何在“深厚的恩慈”中小小花反而沉默?这可以从冰心其它的小诗中获得一些启迪,寻到答案:“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已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春水》四三)“沉默着罢!/在这无穷的世界上,/弱小的我/原只当微笑/不应放言。” (《春水》一三七)“海洋将心情深深的分断了――/十字架下的婴儿呵!/隔着清波/只能有泛泛的微笑么?”(《春水》一二八)沉默着的春天隐藏着温暖世界的巨大力量,沧海一粟的自己对无穷的天地应知足微笑,波光粼粼的海面对背负着使命的天使泛起笑靥……由此可见,春光的爱不仅仅是母爱,也是天地沧海的大爱和神的慈爱。我们知道,冰心曾于1914年就读于教会学校北京贝满女子中学,1918年毕业后进入协和女子大学学习。冰心接受了长达八年的教会学校教育,基督教义已潜移默化地渗入了她的思想,基督教的信仰对她的创作特别是早期的

在另一首小诗里,冰心更为明显地将母爱与神的慈爱融为一体,她以虔诚的口吻对“造物者”――上帝祈求道:“造物者――/倘若在永久的生命中/只容有一次极乐的应许。/我要至诚地求着:/‘我在母亲怀里,/母亲在小舟里,/小舟在月明的大海里。’”《春水一五》[2]181这是一首情与景高度融合的小诗,冰心以轻盈的笔调,成功地将她《繁星春水》中的三大主题:母爱、童真和自然完美地糅合在一起。冰心宛如一名高级的摄像师,将爱的镜头层层推进,为我们摄下了一帧动感的经典母爱照片:在泛着月光的爱之海上,慈祥的母亲怀抱着爱女在神光普照下泛舟,大海依偎着宇宙,小舟依偎着大海,母亲依偎着小舟,孩儿依偎着母亲……这层层递进的亲密偎依让心感动,因为它是冰心“永久生命中”如果造物者“只容有一次极乐的应许”的唯一心愿啊!这幅天人合一的母爱照片让人神往,朦胧中我们眼前仿佛闪现另一个场景:沐浴着圣光,圣母玛丽亚将耶稣基督亲密地抱在怀里……

冰心一直认为母亲的怀抱是爱的极乐港湾,是灵魂的安顿之所,她曾这样炽烈地讴歌母爱:“母亲呵!/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繁星》三三)“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繁星》一五九)在冰心的眼中母爱有一种伟力,而母亲的怀抱是伟力的发源地。冰心把母爱奉为无与伦比的瑰宝,她甚至认为:是母亲成功地孕育了《繁星春水》这组小诗:“母亲啊!/这零碎的篇儿/你能看一看么?/这些字,/在没有我以前,/已隐藏在你的心怀里。”(《繁星》一二)

母爱,是冰心爱的哲学的基础。而那朵在春光中沉思冥想的小小花便是世间最纯真的感恩的心,微小却博大!

二、军心与悲悯之情

幸运的冰心生活在一个其乐融融的小家庭,她有柔情似水的慈母,情同手足的三个小弟弟,更有舐犊情深的严父。受军人父亲伟岸的精神力量的'影响,冰心以一颗博爱的心,把“小家”里的爱播撒到更为广阔的“大家”里,她有一颗爱军的心,她写下了另一朵善之花:一朵流淌着军人奉献热血的战场上的小花――   战场上的小花呵!

赞美你最深的爱!

冒险的开在枪林弹雨中,

慰藉了新骨。

(《春水》 一七六)”

战场上的小花是一朵实体的花儿,它顶着弹雨的呼啸,冒着被枪弹拦腰斩断的危险,不惧铁蹄的蹂躏,不畏炮火的炙烤……勇敢地在血雨腥风中探出自己的小脑袋,与冷酷的战场环境抗争。这朵“冒险的开在枪林弹雨中”的小花是一朵勇敢的花,“冒险”二字刻画出了战场上的小花那颗勇敢的心,让人油然而生敬意。战争无情,小花有情,它挺起羸弱的身子骨,以“最深的爱”陪伴着牺牲者。它“慰藉了新骨”,“新骨”二字让人有一种剜心的痛,战斗的惨烈让人痛恨战争,痛恨战争的残酷。

战场上的小花亦是一朵虚拟的花儿,它是冰心人格的一个体现,是一朵仁爱之花,更是一颗善良的心。冰心以这朵战场上的小花折射出人性中最美好的品质:仁爱。它是冰心在冰冷的现实中燃起的温暖的灯盏:内心深处那份最善良的情怀,驱使这朵有着一颗勇敢的心的小花,将自身的生死置之度外,在冷冰冰的战场盛开,捧出自己的一副热心肠。以暖暖的悲悯之情来安抚破碎的心、抚慰战火烙下的伤痛、无声陪伴抛尸荒野的白骨。这朵善良的小花在慰藉死者的同时,也在呼唤良善,呼吁和平……

冰心出生于军人家庭,其父谢葆璋年轻时是威远舰上的枪炮二副,曾参加过中日甲午海战。作为被击沉的威远舰上的一名幸存者,他对甲午海战的惨烈和战败的结局有着深入骨髓的痛。爱女冰心出生后,海军将领的他一直让女儿着男装到十岁,将冰心打扮成一个英武的小军人,培养她刚强的性格,在她幼小的心灵播下爱国的种子。在父亲强烈的忧国之心和炽热的报国之情的熏陶下,又由于冰心从小生活在海军军营的军*环境中,她耳濡目染了军人的坚毅和刚强,冰心对和平和对军人的理解更深刻更透彻。1942年冰心曾在《我的童年》一文中总结出自身性格的五个特点,在第五个特点中她描述道:“第五是我一生对于军人普遍的尊敬,军人在我心中是高尚、勇敢、纪律的结晶。关系军*的一切,我也都感到兴趣。”冰心对以自己父亲为代表的军人充满了敬意,在《繁星春水》中她屡次这样描写过她所敬仰的军人父亲:“父亲呵!/出来坐在月明里,/我要听你说你的海。”(《繁星》七五)[2]63“父亲呵!/我愿意我的心,/像你的佩刀,/这般的寒生秋水!”(《繁星》八五)“澎湃的海涛,/沉黑的山影――/夜已深了,/不出去罢。/看呵!/一星灯火里,/军人的父亲,/独立在旗台上。”(《繁星》一二八)“父亲呵!/我怎样的爱你,/也怎样爱你的海。”(《繁星》一一三)冰心对父亲的爱,总与海紧密相连;爱父亲也爱父亲的海,这样的爱已超越了亲情之爱。爱父亲的海,即理解了父亲之海的深刻内涵和军人父亲那腔甘洒热血为救国的军人豪情。

冰心一生中曾写作过一系列反映军人生活特别是普通士兵生活的作品,也写过一系列反对军阀混战的作品。“冰心对那些为了一己的私利,而制造战争,蛊惑人们相互残杀的封建军阀,充满了憎恨的感情;而对那些在混战之中受到伤害和遭遇痛苦的军人,则是充满了善意的同情。”由此可见,冰心那朵战场上的小花是一朵仁爱之花,也是一朵悲悯之花。冰心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她在其它小诗里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例如:“为着断送百万生灵/不绝的炮声,/严静的夜里,/凄然的将捉在手里的灯蛾/放到窗外去了。”(《春水》一七)冰心运用对比的手法,以隆隆的炮声和小小的飞蛾为意象:大炮轰鸣让神州大地萧条、百万生灵涂炭,而一颗慈悲的心却将扑火的灯蛾放生窗外;在“凄然”中冰心以强烈的对比,刻画了自己的反战情绪和悲悯情怀。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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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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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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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1

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涌现出了第一本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故事。这本书塑造了近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智勇双全的曹操、忠诚勇猛的关羽、武技超强的赵云等。当然,里面的故事也是十分有内涵。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故事便是华佗为关羽刮骨疗伤了。关羽起兵攻打樊城,想拿下樊城,吓退敌人。不料刚抵达樊城门下,右臂上就中了一支毒箭。华佗听说关羽中箭,特意赶来为关羽疗伤。华佗看了关羽的病情,说要马上刮骨疗伤,但担心关羽害怕。关羽却说:“我视死如归,没什么好怕的!”说完便喝了几杯酒,开始下起棋来,让华佗开始刮骨疗伤。华佗用刀割开他的胳膊,刮骨头上的毒。但关羽继续镇定自若的下棋,好像刮骨这种钻心的痛不是发生在他身上,并没有露出痛苦的表情,华佗看了,很佩服他。我看了这个故事,也很敬佩关羽的勇敢、坚强、镇定。

想起来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我去牙科医院拔牙齿。那时的我,十分不愿意,害怕痛,在医院里哇哇大哭。妈妈不停地安慰我、劝我,可我就是不肯,害怕医生把钳子放到我嘴巴里。妈妈连拖带拉才让我进了诊室。进了诊室,医生要给我打麻药,我又紧张又害怕,又哭又喊,关羽那时连麻药都没有,可我就连有麻药都害怕得不得了,整个身体都在拒绝。现在想想,真觉得自己太不勇敢、太不坚强,有点胆小懦弱了。

我以后一定要改变自己,学习关羽镇定自若、坚强勇敢的精神与性格,坦然、坚强地面对困难,不要惧怕。同时,我们要取长补短,让自己变成更优秀的新时代少先队员。不学“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的侥幸心理,只学宽厚仁义的品质;不学关羽的骄傲大意,只学关羽的勇敢顽强。在这21世纪的新时代,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英雄精神,争当新时代的优秀好少年!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2

放下沉甸甸的《三国演义》,那淋漓尽致的情节、拍案叫绝的计谋,还有的余音绕梁,丰富的句子、富有表达性的好词佳句,都深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 回想起关羽、张飞、刘备桃园三结义,刘备参军时,遇到一位威风凛凛、个子一尺七左右,于是便摆酒设宴,酒兴发了一半,一名个子一尺八长的好汉推着车过来了,三凤眼,于是,他们便坐下谈天说地。那“把酒问青天”的豪迈气概、爽快的性格,真可谓是英雄啊!

放下沉甸甸的《三国演义》,那淋漓尽致的情节、拍案叫绝地计谋,还是余音绕梁,丰富的句子、富有表达性的好词佳句,都深深在我脑子里扎了根。

回想起关羽、张飞、刘备桃园三结义,刘备参军时,遇到一位威风凛凛、个子一尺七左右,于是便摆酒设宴,酒兴发了一半,一名个子一尺八长的好汉推着车过来了,三凤眼,于是,他们便坐下谈天说地。那“把酒问青天”地豪迈气质、爽快的性格,真可谓是英雄啊。他们三个原本都是些粗鲁地农民,但是仓促的招兵起义,志同道合的三位好汉在此相遇。

想起三人战吕布,那才喝为精彩,关羽甩了甩青龙偃,拍马迎战,刀光剑影,雁气长吼的苍穹下,两道闪电在殊死搏斗,吕布来了个横劈,关羽往后一躺,说时迟,那时快,立刻向吕布腋下刺去,好个吕布,来了个半腰挡,把刀弹了回去。张飞见久战不宜,也拽着长枪,拍马飞去。又斗了几十回,刘备也出马,三人挥起手中的兵器,向吕布砍去,吕布见不妙,虚刺一枪,逃离战场,那精彩刺激的情节、丰富的语句,让我越看越入迷,陶醉其中。回到应内,便举杯庆祝,也让我有了胜利感。后来,兄弟三人经过南征北战,建立起了兵力厚实的军队。

刘备三次拜访诸葛亮,终于请出了山,开始辅助大业。绝世奇才诸葛亮略出计谋,让久经沙场的军队百战百胜。

我也从中学到了许多计谋,课外知识也增加了许多,《三国演义》,让我的性格从开始孤僻走向开朗,从心胸狭窄变成体面大方。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3

今年暑假我又重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读罢,似乎有了更多别样的体会。

和很多读者一样,我惊叹于刘备的仁义、曹操的奸诈、孙权的识人、关羽的忠义、孔明的聪慧、司马仲达的隐忍老辣......

感叹之余,我常常思考,刘备为何就失了江山。毕竟他身为乱世中的皇室后裔,天赐他饱受封建时期具有忠君思想的臣民的拥戴,具有天时之利;刘备坐拥西川“天府之地”,成为一方诸侯,可谓占据地利;刘备的桃园三结义,得了关张两位盖世雄将,三顾茅庐请的卧龙奇才作为军师,此后更有凤雏庞统庞士元、常山赵子龙、天威将军马超......真可谓人才济济,再加上天下百姓折服于刘备的仁义,此番可见,刘备占尽了人和之利。然,天下终究还是归了司马懿。

感叹之余,不禁有几分哀婉。究其根源,我深觉“不善纳谏”断了刘氏江山。

话从关羽说起,自从关羽斩华雄、杀颜良、诛文丑、擒于禁、捉庞德......之后,威震华夏,骄狂之气旺盛,小觑天下,更何况东吴的书生陆逊,自然更不放在眼里。如此这般,不顾军事孔明布防安排,不顾兄长刘备军令,调集咽喉要地荆州几乎全部精锐恶功樊城,致使陆逊偷袭得手,关羽败走麦城,身首异处。

再说张飞,身为三军将帅,酗酒成性、脾气暴躁、不听劝言,每醉酒常毒打士卒,关羽死后,张飞更是变本加厉,落得个被部下砍掉首级。

刘备素来为军事之命为尊,对孔明百般信赖。可是当关张两兄弟相继死去,巨大的仇恨让刘皇叔失去了理性的判断,再听不进孔明的劝阻、众臣的谏言,越过军师倾举国之兵伐吴报仇。冒然用兵、不守兵法、独断专行,让陆逊一把火烧掉了七百里连营,烧掉了刘氏苦心经营的军事资本,只烧得个白帝城无奈托孤。

诸葛亮不听劝,临终的刘备再三告诫诸葛亮,马谡之人言过其实,不能重用。而诸葛亮在第一次北伐时,就让此人扼守要道街亭,直接导致第一次北伐失利。

此几番折腾,亡了主帅、折了大将、赔了军师、损了军队,断送江山也就不足为奇了。感伤之余,我深觉成大事者听谏纳谏的重要,冲动专行的可怖。以后,我将以“兼听则明”作为我做事情的“座右铭”。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4

小学毕业我在暑假用两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一直以为那是一个英雄的时代,一个演绎着完美的历史瞬间。

我们先来说一下曹操,曹操一个几乎可以主宰天下的英雄,或许称他一代奸雄会比较合适。有人说:一个人的智慧和阴险是成正比的。毫无疑问,曹操便属于这种人,从年轻时他刺杀董卓未遂,便可看出他的勇气、智慧、狠毒决定了他的人生。

后来灭黄巾、诛董卓、伐袁术、平北方,他的气势几乎睥睨天下;他的雄兵,几乎踏过长江;他的才华曾在沧海边上的碣石上回荡;他的狠毒同样令人世人皆知,许攸、杨修、华佗哪一个不是极具才能的人,却都丧命于曹操刀下。

再来说一说“武圣”——关羽。他艺贯千古,能文能武,不可多得的奇才,一生过五关斩六将,可称神勇,一把青龙偃月刀,温酒斩华雄,现在想起来也令人心生崇敬。只可惜他太骄傲了,不顾大局,华容道放过曹操,镇守荆州时,又不顾诸葛亮的建议与东吴拒和,大意失了荆州,败在了他从未看得起的后辈小子陆逊手上,连命也丢了。

我们再来说一说诸葛亮,他十年耕读隐居隆中,自比管仲、乐毅,出将入相,二十七岁出山,一心辅佐刘备,可惜刘备早死,阿斗无能,尽管他竭尽才能借东风、入益州、擒孟获、出祁山、收姜维、传兵书、托后事,好苦心经营,鞠躬尽瘁,耗尽二十七年的心血,也保不住那一片西蜀之地。五丈原上,就是那盏长明灯,也挽回不了那满腹经纶、挥扇抚琴、仅仅跳动了54年的逝去的生命。

最后司马家族经过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父子三代的招兵买马、积聚实力,终于吞曹灭汉,扫平江南,统一残破的天下,那个三国鼎立的时代也随之终结。

当岁月的流迹抹平了历史的皱痕时,这个明征暗斗,战火纷飞,共逐天下的时代,也远去了所有的成败、输赢都化为尘土尘埋于历史的记忆之中。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5

《三国演义》这本书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记载了中国古代三国时期的一段历史文化。

它主要记叙了东汉建宁四月开始,皇宫出现种种不祥之兆,各种祸端接踵而来,以致天下大乱。随后有三个人获得道术,治病拯救百姓而赢得民心,收得徒弟数万之众就起兵造反,最后导致全国烽烟四起,诸侯割据。此时出现了历史上的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桃园结义。他们几经周折,奋力拼杀,势力逐步壮大起来了。为了光复汉室,刘备广招人才,他三顾茅庐,请了聪明过人的诸葛亮做军师并立国,国号为蜀,而这时汉丞相曹操打败了另一军阀袁绍而统一了北方,国号为魏。曹操狭天子以令诸侯,军威大振,势不可挡。他欲夺取霸主地位,于是举兵南下想一统长江以南的地盘。刘备联合当时江东诸侯孙权,在长江的赤壁与曹操展开决战。孙权、刘备利用诸葛亮的妙计火烧联营使曹操大败而回。这样就为三国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三国之见为了各自达到统一中国不断发动战争,演绎了许多精彩的故事。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佩服的人就是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曹操的斩袁术、擒吕布、诛袁绍、败马超,即使赤壁一战连连损兵折将,也能在险境中三次大笑,这说明曹操有极其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而刘备却不一样,被陆逊火烧连营损了七万军马后,竟然一病不起郁郁而终了。所以我认为曹操要比“刘皇叔”强多了!

再说,另一位我崇拜的人——诸葛亮。诸葛亮一生的功绩很大。他帮助蜀国收取东川、西川,摆设八卦阵,六出祁山、七擒孟获,索然一直到去世也没有帮助蜀国完成统一中原的大业,但是他对蜀国的贡献真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在《三国演义》里,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和性格各异的人物,我常常痴迷其中,流连忘返。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6

一本三国演义,让我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失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所以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典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典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心痛。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中国文学博大精深,我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7

有一首流行歌曲《说唱脸谱》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黄脸的典韦,白脸的曹操,黑脸的张飞叫喳喳……”《三国》中的曹操以奸诈著称,戏曲就以曹操作为白脸的代表,因此曹操以奸贼的形象一直流传至今。

《三国》中,曹操是凶残,暴戾的。他不是皇室血脉,却背着“篡汉”的罪名把持朝政,挟天子令诸侯,他以宁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人的狠毒名望远扬。

曹操刺杀董卓失败后,被董卓通缉。在潜逃回乡的途中,他的世交故人吕伯奢收留他。吕伯奢及其家人买酒杀猪设宴款待曹操时,曹操却以为吕伯奢想杀他领赏而将其一家人杀害。事后,他虽知大错已铸,但为保其身,连吕伯奢都杀了。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话语以及他屠杀吕伯奢一家的行为的确令人心寒;当他攻下徐州城池,屠杀数百万无辜百姓,他的凶残令人不可理喻;赤壁之败,从华容道逃回时,他用老弱残兵置于泥路,行尸而过,他的行为令人发指……!

他,太狠毒了!

但是,这些的背后呢?曹操一介人肉之躯,难道就真的如此铁石心肠吗?

的确,曹操不是皇室血脉,其父是宦官曹腾的养子,因此不可能也不允许曹操出来图谋天下!但在乱世官争的环境中,造就了他的机警、胆识、超龄的冷漠。他少年步入仕途后,即与祖辈、父辈所属宦官集团针锋相对。看来,他对于不平之事,是敢出面相争的。

生在战火纷争的年代中,他是不幸,也是幸运。不幸的是,本该有他向往的太平生活,却被乱世所逼,成为百姓唾弃的奸雄;幸运的是,乱世给这位野心家图谋天下的机会。

我个人认为,他的品行不差,他的行为和做法在当时是可以理解的。

他惜才。在官渡之战前,许攸投靠于他,他不计前嫌,赤脚相迎。想他一堂堂丞相,却对一介谋士赤脚相迎,这是王者的大度。

莫说他残忍、无情。在看到三国战乱,民不聊生后,他渴望统一中原的愿望更加迫切,随后作出“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诗句,你敢说他无情吗?

其实在《三国》中,有他对百姓的仁义,有他煮酒论英雄豪迈,有他对陈宫的宽容,更有他对丁夫人的情义。只是这些,都隐藏在他作为一个王者无奈的背后,而被人所忽略。他从侍郎走上三国王者之一,有多不易和无奈,相对于软弱,缺少霸气的刘备,我更倾向于曹操,这仅仅针对《三国》而言,历史真实我却不敢妄自评断。

对于《三国》的曹操,人们的是非评价,对我来说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曹操——历史上的雄者,王者的风范,霸气及傲其一生对自己目标所做出的奋斗,这才是我所钦佩的!而《三国》与历史,都不能缺少它们的存在。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8

今天,我第四次合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这是一本流芳数百年的好书,是元末明初大文学家罗贯中的著作。我对这本书百看不厌,因为我很喜爱书中的蜀国丞相诸葛孔明,他胸藏战将,腹有奇兵。有一副对联概括了他一生的功绩:“收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取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木土爻神卦,水面偏能用水攻”。他还创造了木牛流马、连环弓弩,八阵图。他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让我由衷地钦佩。

对《三国演义》这本经典书籍褒扬的声音固然是一大片,但不和谐的声音也有很多,有人说《三国演义》是一个撕碎的艺术,写的是魏、蜀、吴三国对峙鼎立,而结果他们都举白旗而降,这个可歌可泣的故事竟用一个悲剧结尾,这不是太可惜了?我觉得这些对《三国演义》不和谐的声音跟两个故事有关。

故事一,赤壁之战。曹操亲征刘表,刘表势单力薄,献城而降。但曹操贪得无厌,率荆州降兵和从北方带来的兵力共八十三万,欲杀刘备和孙权,夺江东,统一天下。因为北方人虽擅长于陆战,却不识水战,阚泽献诈降书,黄盖诈降,庞统巧用连环计,火烧连环船,再加上瘟疫盛行,最后曹操的八十三万大军只剩下二十七人逃了回来,通过这一仗,曹魏再也不能图天下,争天下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贪得无厌。

故事二,猇亭之战。在这个战争之前,蜀国文有卧龙、凤雏、法正,武有五虎、魏延、张苞、关兴,可谓兵多将广,粮草充足。219年,东吴派大将陆逊和吕蒙取荆州,杀关羽。刘备与张飞大怒,在221年,刘备亲自统领精兵七十五万,派黄忠、关兴、张苞、张飞等大将杀入东吴。可是,东吴大将陆逊火烧连营,七十五万精兵死于这场战争,张飞被部将张达、范疆所杀,黄忠被箭雨所射伤,后来也病亡。蜀国经过这场战争造成兵力不强,再也不能争天下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谁说《三国演义》是悲剧,是撕碎的艺术?我认为《三国演义》是经典中的经典,值得大家反复研读,我还要进一步阅读这本书,仔细理会其中的深刻道理。 联系地址:湖南省祁阳县龚家坪镇大坪铺完小 龙小林 收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9

提到四大古典名著,我认为其中最有名的就是《三国演义》了,在作者罗贯中神奇而有魔力的笔下,又重现了三国时期战火纷飞的场景,让我这位小读者看得如醉如痴。

当我看到诸葛亮一次又一次为蜀国立了大功时,我实在激动了,对诸葛亮的卓越才华敬佩之极。“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哪一个计谋不是令人世人惊叹?而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空城计”。由于前城意外失守,司马懿领十万大军进攻孔明,孔明身边只有一班文官,能抗击敌人的有五千人,其中贰仟伍佰人正奉命去异地执行任务,所以只有贰仟伍佰人可用。正当众人焦急万分,一筹莫展之时,孔明曰:“把城门大开,让20兵伪装成百姓,在城门内扫地,此刻,城门禁止进出,若有违抗者,斩之!”这时司马懿已兵临城下,见异情,便下令退军。司马懿次子司马昭曰:“孔明莫非无军,故作此态?父亲为何退兵?”司马懿曰:“孔明一生不曾弄险,做此态,必有埋伏,懂此?”

诸葛亮的足智多谋,料事如神,无人可及。他以巧计,用气势吓退了司马懿大军,因为他深知司马懿个性多疑,见此异状,必定不会冒险出兵,反而退兵,从而守住自城,化险为夷,赢得胜利。这是一枚险棋,但诸葛亮却巍然稳坐在城墙上焚香抚琴,心中有必胜的把握,此举除了诸葛亮无人敢用。

其实我们在面对自已不利的情况下,也要不退缩,不落荒而逃,而是开启智慧的大门,想出巧妙计策,应对眼前的困境,那么就会有一个让你满意的结果,就会化险为夷,反败为胜。

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跟孔明一样,利用计谋,取得胜利。那是一个星期五,我们正在体育课上进行五对五的精彩篮球赛,我们看到对方那个投篮高手,觉得夺冠无望,情绪低落。我略一思考,心生一计,我便对我们队中的队友说:“他们那儿有一个队员很强是事实,但其它的队员比不过我们的球艺,你去拦住他,让他没有投篮机会。”最后,我队以弱胜强,真是欣喜若狂。

用计谋,赢得胜利!这是人生的法则,这也是取胜的法宝!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10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书中主要描写了东汉末年至西晋初年,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以蜀汉兴亡为主线,塑造了智谋惊人的诸葛亮,义气深重的关羽、勇猛粗鲁的张飞、狡猾诈的曹操等一系列鲜明生动的人物开解和扣人心的故事。

在众多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还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和胆量十足的关羽。记得在草船借箭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让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来。这对于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所学的天文知识推测出三天之内必有大雾,从而不费吹灰之力就取得了十万支箭。仔细想一想,如果诸葛亮没有丰富的天文知识,能在短短三天之内造出那么多支箭吗?

既然古人就知道把所学到的知识用于战争中,那么我们为何不可以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呢?比如有一次,家里来了许多客人,妈妈一个人忙活不过来,就让我帮客人们沏茶,沏茶要经过烧水、洗杯子、放茶叶三道工序,如果一件一件的去做,要浪费掉很多时间,客人们会等不住的。于是我想起了数学书上数学广角学过的例题,我趁烧水的时候洗杯子、放茶叶,节约了很多时间。

我们不仅要学习诸葛亮草船借箭的“识”,还要学习关羽单刀赴会的“胆”。

有一次,我约了几个同学一起在大中坝玩耍,其中一位同学骑了一辆自行车中的“跑车”,这辆车我们都没有骑过,于是决定骑一骑。我第一次上去的时候,刚骑了一小会儿,就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摔下来之后,我再也不敢骑了,会骑这辆车的同学走过来鼓励我,并说他以前也摔过很多次,但他没有气馁,而是大胆地尝试,最终成功了。在同学的鼓励下,我又鼓足勇气跃跃欲试起来,又一次骑上了自行车。这一次我果然成功了,并且比会骑这辆自行车的同学骑的还要熟悉,我高兴极了。

是啊,我们作为是新世纪的少年、祖国的花朵,只有拥有了诸葛亮那样博的知识和横溢的才华,具备了关羽那浑身是胆的气魄,我们才能成为有“胆”有“识”的新世纪少年,我们才能成为祖国的栋梁。让我们携起手来乘风破浪,继往开来,做一个有胆有识的新世纪少年吧!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11

《三国演义》家喻户晓,名扬天下,广为人知。读完一遍,令人荡气回肠。

《三国演义》写的是汉末时期,魏、蜀、吴三国争霸的故事。魏王曹操,蜀王刘备,吴王孙权,并有妙算军事诸葛亮、庞统、周瑜,猛将军关云长,赵云,张飞,许褚等等构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军事的神机妙算,猛将军的智勇双全,好汉的义气,小人的奸诈,铸就了三国曲折的故事,才有罗贯中笔下的千古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中,神机妙算的军师无过于卧龙诸葛亮了。赤壁一把火,烧得曹兵丢盔弃甲:三气周公瑾,气得周瑜口吐鲜血而亡。孔明舌战群雄,智激周瑜,奇谋草船借箭,更是脍炙人口。正如徐元直所说:“凤雏伏龙若得一人,天下可安矣”。此并非夸大其词。在诸葛亮面前,曹操千军万马何足挂齿。孔明如刘备一臂,令人心服口服,声声称奇。

三国中的猛将军,那可是好汉如云。关云长身在曹营,心在兄,桃园三结义不忘兄弟,过五关斩六将不在话下,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刮骨疗毒、大义凛然;猛张飞大闹长板桥,一声吼,喝退曹兵百万,令人闻风丧胆;智取隘口,有勇有谋,义释严颜,刚中有柔。赵云赵子龙单骑救主,曹兵百万,毫无惧意;冲阵救阿斗,如入无人之境。曹操也称之为一员虎将“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长山赵子龙”。他们的智勇令人赞叹,他们的壮志忠心与义气,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手捧《三国演义》,在三国战争中畅游,时而与关云长、张飞征战沙场;时而与诸葛亮出谋划策。我仿佛看见了赤壁之战中,熊熊大火燃烧着敌船。回想眼前,中华民族英勇的气概、超人的智慧在罗贯中笔下众位豪杰的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在他们的引领下,中国将会走向世界顶端。我被罗贯中笔下众多人物的事迹感染着,我将会像他们一样,纵横沙场,报效祖国;出谋划策,壮大祖国。即使不会像关羽,赵云,诸葛亮那样文武双全,也要为我们伟大的祖国尽心尽力。

合上《三国演义》,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书中许多人物的豪情壮志激励着。我决心好好学习,报效祖国!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12

一个哲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而《三国演义》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这本书是由罗贯中编写的。书中描写了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错综复杂的政治和军事斗争。我在读这本书时,仿佛诸葛亮的人就出现在我面前,他们各自讲述着他们在政治和军事上的斗争。

整本书讲了许多有趣的小故事。而在这些小故事中我最喜欢草船借箭和火烧赤壁。草船借箭讲述了周瑜为了除掉诸葛亮命他三日造十万只箭,而诸葛亮利用大雾弥漫让船驶向曹营,曹操担心雾中有诈,放箭射诸葛亮的草船,白白让诸葛亮得到十万只箭;而火烧赤壁讲述的是周瑜和黄盖演了苦肉计,是曹操相信黄盖真心投靠他,等黄盖的火船驶向曹操的连环船,弄得曹操损兵折将。

这本书的小故事还蕴含许多计谋,而这些计谋不仅用于军事方面,就连生活中也可以运用计谋。

我和我表姐都十分喜欢看书,也在书中学到不少计谋,因此我们经常为了争看一本书都会用上许多计谋,可由于我懂得的计谋太少经常输给她。也因为这样,《三国演义》成为了我的好帮手。

这天,表姐又来我家。一进屋就见到我书桌上那本书,那本书我刚刚看到最近啊刚才的部分,可没想到表姐来到,“她肯定会想计谋夺书,我一定要保护好。”我这样想。没想到表姐先去放好东西。当我感到奇怪时,表姐对我说:“快来吃饼干吧!”一般我会立即去吃,可我想到争书就想到这是调虎离山之计。于是我把那本书藏好,又拿了一本跟那本颜色大小差不多的本子放在桌子上,并在里面写着“别以为我会上当”。果然,表姐去偷书,当她得意的回房间打开本子,发现这是我的圈套。

从此,我成了常胜将军。这一切都归功于《三国演义》,因为她让我懂得了许多计谋,是我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13

这是个群雄争霸的时代,这又是一个英雄倍出的时期。三足鼎力,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从古至今,渊源流传。

在三国人物中,我倾向于曹操。曹操不是英雄,世人们个个说他“奸贼”,骂他“狡诈”,“托名汉相,实为汉贼”这些话,也是实为不义。和刘备、孙权相比,曹操的才华、策略头脑,都要远胜于他们,先从他的文化讲起,曹操的诗歌大多以悲壮慷慨见称,他的雄心壮志在一篇篇诗歌里,如日月星辰,如大江巨浪一般地呈现出来,“山不厌高,水不厌深”则颂出了他不恐高山,不惧海深的勇略。再者就是他的智谋了,曹操的势力发源于他的狭天子以令诸侯,那时唯有他的深谋远虑才能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到后来他劫乌巢灭袁绍,征袁术的功绩,只有他的雄韬伟略才能做到。足以见得曹操乃枭雄也!

另外,这个时期还出现了一位让曹操敬服的人,就是关羽。关羽不是凡人是神,从他死后世一直追封他为“盖天古佛”,使他成为了人与神的极致,正是他这身豪气忠义才能受到人们如此的爱戴。在他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寻兄这段期间,历经了几许磨难,直到古城斩蔡阳释疑,无不体现出他的忠肝赤胆。后来他的“华容道义释曹操”更加“咏”出了这身英豪之气。关公,有的不仅是忠义,还有英勇。他独驾小舟单刀赴会仍能全身而退,是三国时期一个矗立的“忠勇”标志,如满月散射的光圈,似直冲天际的山峰。关羽乃英雄也!

最后一位标志性的人物,就是诸葛亮。他的智慧算得上是“神力”了,他的草船借箭神机妙算,七星坛借东风、挫煞周瑜和智算华容,为《三国演义》这部小说平添了一份精彩的“智谋之战”。“此人有天地不寻之谋,鬼神不测之术!”这是周瑜见东风起时万分感叹地说的一句话,“银河之波动,大陆之动象,掐指一算,尽了如指掌”诸葛亮的料事如神不正应了这句话吗?诸葛亮三气周瑜,骂死王朗,七擒孟获,空城用计,以木偶退兵这些旷古奇谋在他优雅谈笑之间都巧妙地运用着,他的智谋超越了浩瀚的星空,“羽扇纶巾谈笑间,舳舻灰飞烟灭。”诸葛亮乃真神人也!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英雄人物们的豪气、谋略、忠勇,仍让我的心情慷慨激昂!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14

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书中一个个传奇生动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草船借箭、赤壁之战、刮骨疗毒……都令我百看不厌。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把书中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特点都刻画得淋漓尽致,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在众多人物中,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谨慎多疑的曹操,智勇双全的关羽,宽厚仁义的刘备,心胸狭窄的周瑜,忠厚老实的鲁肃,粗中有细的张飞……都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佩服的人要数诸葛亮了。书中的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知奇门,晓阴阳,是奇才也。而周瑜却嫉妒孔明的才华,想方设法陷害他。就拿“孔明三气周瑜”来说吧。在孔明“一气周瑜”时,孔明在周瑜和曹军交战时,立马夺下了南郡,又谎称曹仁要他们去南郡救援,用兵符调出荆州、襄阳的兵力,等城池一空,就叫张飞、关羽夺下两个城池。周瑜口吐鲜血,昏倒在地。此时,我不得不为孔明的计策拍案叫绝,又为周瑜的冲动、疏忽而摇头叹气。

在“二气周瑜”时,孔明让刘备去东吴提亲,吴国太见刘备才能出众,便把女儿许配给了他,周瑜一路追杀刘备,却反被关羽、黄忠、魏延等人马袭击,幸有黄盖、韩当的保护,周瑜才逃过一劫,船上的人大喊:“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周瑜大叫一声,昏倒在船上。足智多谋的孔明又一次胜了周瑜。

在“三气周瑜”时,周瑜假借帮刘备取西川,而盘算一并夺回荆州。刘备假装答应,周瑜的军队到了荆州城下,不见人,正疑惑间,城上兵士突然涌出,纷纷举起大刀,周瑜感到不妙急忙调转马头,此时,关羽、张飞、黄忠、魏延四路人马杀到,大喊活捉周瑜。周瑜大叫一声,落下马来,被副将扶上船,过了很久才苏醒。周瑜不禁仰天长叹:“既生瑜,何生亮?!”之后便含恨而死,终年三十六岁。事后,孔明亲自去为周瑜吊丧,鲁肃十分伤感:“唉,都是因为都督心胸过于狭窄,也不能怪孔明啊!”

从“孔明三气周瑜”的故事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的性格很重要,性格关系着成功,心胸不能过于狭窄,更不能有嫉妒之心和害人之心。

读《三国演义》有感之说曹操15

《三国演义》讲了从天下大乱到诸侯割据,从三国鼎立到重归统一;是一个英雄倍出的时代,也是一段扑忽迷离的历史。这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书,读了它,令我明白了什么叫做"义"。

《三国演义》中讲了一个个可歌可泣、引人入胜的故事。先是桃园三结义;再是三英战卢布;然后是煮酒论英雄;还有官渡、赤壁两大以少胜多的战役…留给我们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物。如:聪明的诸葛亮;侠义肝胆的关羽;器量狭隘的周瑜;庸主刘禅;无能之辈卢布;勇者张飞…无不各极其态。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关羽。关羽是最讲义的人,他是人与神的极致,他的忠肝义胆天地可见,冲锋陷阵,他会冲在最前面,撤退回营,他甘愿断后护送,生命在他的战场上只属于国家,属于他效忠的朝廷,无论功劳多大,他都不会居功自傲,独领风骚。从桃园结义,到三国归晋,他在任何时刻都对刘备一心不二。在《三国演义》中,关羽对事不对人,为了刘备,他宁愿帮曹操扫除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因心念旧恩,在立下军令状的情况下毅然在华容道调转马头。这,才是真正的"义"。所以,我最佩服关羽。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看三国让我了解了过去辉煌的历史,更让我明白做人的原则,我喜欢《三国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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