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籍简介
《悲惨世界》是由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在1862年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其内容涵盖了拿破仑战争和之后的十几年的时间。
故事的主线围绕主人公土伦苦刑犯冉·阿让(Jean Valjean)的个人经历,融进了法国的历史、革命、战争、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该作多次被改编演绎成影视作品。
-------------------------------------------------------------------------------------------------
内容简介
主人公冉·阿让原是个诚实的工人,一直帮助穷困的姐姐抚养七个可怜的孩子。有一年冬天,他找不到工作,为了不让孩子饿死,他只得去偷了一块面包,因此被判处五年徒刑。在服刑期间,冉·阿让因不堪忍受狱中之苦四次逃跑,但最终都没有成功,刑期也从五年加到了十九年。假释出狱后,苦役犯的罪名永远地附在冉·阿让的身上,他找不到工作,连住宿的地方都没有。即使同样是做苦工,假释犯得到的报酬也只是别人的一半。
不甘心被人如此欺负的冉·阿让感到十分苦恼。正在他感到灰心气馁的时候,冉·阿让遇到了米利埃主教。米利埃主教是个善良、正直、极富同情心的人。他好心收留冉·阿让,他在自己家里过夜。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却为了生计偷走了主教的银器,准备潜逃。途中,又被警察抓住,但关键时刻,善良的米利埃主教声称银器并不是冉·阿让所偷,而是自己送给他的,并且连银烛台也一同赠给了他,就这样使冉·阿让免于再次被捕。而冉-阿让也被这一位主教的宽厚与爱心所感化,获得了新生的勇气,决心从此去恶从善。之后,冉·阿让确实改名换姓,化名马德兰,埋头工作,而命运也给了他机会,让他在制造黑玻璃小工艺品上有所发明而起家,经过了十年的辛勤努力,他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办起了企业。成了大富翁后,他乐善好施,兴办福利,救助孤寡:他为滨海蒙特勒依城的穷人花了一百多万,创办托儿所,创设工人救济金,开设免费药房等等。他的善举让他得到了大家的爱戴,并终于当上了市长。
也是在此期间,冉·阿让认识了妓女芳汀,一位女工。她有美发皓齿,多情而又幼稚无知的她真心爱着一位大学生并以身相许,失身怀孕,但这个大学生却是个逢场作戏的轻薄儿,对她虚情假意,不久便弃她而去。芳汀生下了女儿柯赛特后不敢返乡。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泰纳迪埃大妈。芳汀为了有时间赚钱,把女儿寄养在泰纳迪埃家。这夫妇俩其实是极其贪婪、庸俗的一对,经营着一家小旅馆,但生意很糟糕。他们同意收留柯赛特其实也是为了骗一笔钱还债。小柯赛特慢慢长大,夫妇俩人想尽办法,以各种理由要芳汀寄更多的生活费。一方面骗芳汀说她的女儿过着怎样幸福的生话,另一方面却随时随地地侮辱、虐待、殴打小柯赛特。让她小小年纪就要干杂事,打扫房间、院子、街道,洗杯盘碗盏,甚至搬运重东西。总之,可怜的柯赛特在那里受着非人的待遇。
芳汀在把女儿托付给泰纳迪埃一家后,来到了滨海蒙特勒依一家玻璃制造厂工作,工厂的老板便是马德兰先生,也就是冉·阿让。芳汀来到工厂之后,终于可以自食其力了,每月都会给旅店老板泰纳迪埃写信、寄钱。她的美貌引起了当地许多恶妇的嫉妒,她的行为更成了她们议论、猜忌的对象。终于有一天,一个名叫维克图尼安太太的人查到了芳汀的过去经历,将她有私生女的事揭发了出来。她的几位同事以马德兰先生的名义给了芳汀50法郎,让她离开,但马德兰并不知道这件事。芳汀从此开始了她的悲惨经历。她被解雇,再也没有人肯雇用她,她无法靠劳动养活自己和寄养在别人家的女儿,只能为10法郎卖掉了自己的一头秀发,40法郎出售两颗门牙,最后沦为娼妓,变为社会的奴隶。曾几何时,一个活泼的年轻少女变得形容枯槁,病入膏肓,还饱受社会的歧视。
马德兰知道芳汀的真情和悲惨遭遇后,感到十分内疚,也深深地被她感动,于是决定要照顾她们母女俩。有一次,芳汀要恶少把雪团塞进衣衫的捉弄,奋起反抗反而要被警察沙威监禁。马德兰出面干涉,沙威是冉·阿让在狱中的警长,认为罪人永远是罪人,一直对冉·阿让穷追不舍的沙威认出了马德兰就是当年的苦刑犯。他写信告发,却没得到理睬。马德兰将芳汀占中救出后,把她接到工厂的诊所请人照顾,立即给泰纳迪埃夫妇去信,还寄了一笔钱,让他们把柯赛特送来见病重的母亲。贪婪的夫妇俩却一再拖延,用各种名目骗马德兰一次又一次的寄钱。眼见芳汀的病情越来越严重,马德兰十分着急。正在他为此事伤神的时候,另一件烦心事又接踵而来。
当地一个叫尚马蒂厄的老头被当成冉·阿让正在接受审判,冉·阿让于是陷入了矛盾挣扎中:如果承认自己的身份则会被捕,无法照顾芳汀母女;如若不承认,一个无辜的人就会为自己所累,被捕入狱。良知最终战胜了一切,他毅然走上法庭,道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冉·阿让因此又开始被通缉。他来到芳汀家中,沙威带人前来逮捕他,芳汀受刺激死去。冉·阿让也再一次被投入狱中。
但没多久,冉·阿让从监狱中逃了出来,去蒙费梅找芳汀的孤女柯赛特。几经波折后,他终于在圣诞节找到了正去泉边打水的柯赛特。跟着女孩回到旅馆后,他亲眼目睹了女孩的悲惨生活,于是立即从狠毒的夫妇俩人手中救出了可怜的小柯赛特。带着她来到巴黎。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冉·阿让带这女孩逃进了巴黎市郊的一个修道院,在那里将她抚养成人,他们两人也在那里过上了暂时的平静生活。
好景不长,几年后,平静的生活再起波澜。长大后的柯赛特因为一次偶然的机遇,在公园里遇上具有共和思想的年轻人马里尤斯,两人一见钟情。马里尤斯原先受到外祖父吉尔诺曼的影响,是个保皇派。他的父亲蓬梅西是拿破仑手下的爱将,拥护共和,在滑铁卢之战中立了战功,被封为男爵。吉尔诺曼敌视女婿,不让他与马里尤斯见面,否则要剥夺马里尤斯的继承权。蓬梅西为儿子的前途着想,只得忍气吞声,只能趁儿子上教堂之际,偷偷去看儿子。他快去世时才给儿子留下遗嘱,把真相告诉自己的儿子。马里尤斯受到震动,暗地里查阅书报,了解到父亲的英勇事迹,终于改变立场,离家出走,接触到“ABC之友社”的共和派青年,很快加入他们,成了一个共和党人。
起先,这位共和派青年并不知道他爱上的这名少女名叫柯赛特,也不知道和这少女在一起的先生是冉·阿让。他找到柯赛特的住处,向她倾诉衷情,他俩常幽会,但马里尤斯的外祖父不答应这婚事,马里尤斯终于和外祖父决裂。1832年6月,ABC的成员都投入起义。冉·阿让此时也知道了柯赛特与马里尤斯的恋情,深受打击的他收到马里尤斯来信后也来到街垒加入了战斗。
战斗中,冉·阿让放走了被俘的警长沙威,还把自己的住址告诉了他。他的行为终于感动了沙威,使他相信犯过错的人真的会幡然醒悟,重新做人。战斗激烈,许多战士身亡,马里尤斯身受重伤,冉·阿让从下水道将他救离险境,送到他外祖父家中。但当时身负重伤的马里尤斯并不知情。他外祖父看马里尤斯安然无恙,答应了他和柯赛特的婚事。在两人成婚的第二天,冉·阿让将自己的身世向马里尤斯和盘托出,后者知道了大为震惊,对他冷眼相看。连他辛辛苦苦带大的孤女也误解他,离开了他。多年来舍己教人,最终却连多年来与他相依为命的“女儿”也误解自己,伤心的冉·阿让抑郁成疾,终日只有孤寂与他相伴。
而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马里尤斯才知道冉·阿让原来是自己一直寻找的救命恩人,连忙去接他来同住,但冉·阿让此时已经生命垂危,最后在柯赛特和马里尤斯怀里与世长辞。
-------------------------------------------------------------------------------------------------
作者简介
维克多·雨果,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代表作家。1802年生于法国白桑松,上有兄长二人。1816年,雨果在16岁时已能创作杰出的诗句,21岁时出版诗集,声名大噪。
1845年(43岁),法王路易·菲利普绶予上议院议员职位,自此专心从政。
184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法王路易被处死刑。雨果于此时期四出奔走鼓吹革命,为人民贡献良多,赢得新共和政体的尊敬,晋封伯爵,并当选国民代表及国会议员。三年后,拿破仑第三称帝,雨果对此大加攻击,因此被放逐国外。此后20年间各处漂泊,此时期完成小说《悲惨世界》(Les Miserables),同名音乐剧即依此小说改编而成。
1870年法国恢复共和政体(第二共和),雨果亦结束流亡生涯,回到法国。
1885年,雨果以83岁高龄辞世,于潘德拉举行国葬。
-------------------------------------------------------------------------------------------------
下面是悲惨世界读后感40篇,欢迎阅读!
《悲惨世界》读后感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悲惨世界》。
书中冉阿让的出身非常悲惨,从小父母双亡,与姐姐相依为命,为了让姐姐的孩子吃上东西,不得不去偷面包。冉阿让虽然被叛了刑。但后来受到主教的感化之后变好了。虽然冉阿让遇到了很多不公平的事,但他仍然
无私的帮助穷人。
其实冉阿让非常聪明,他改了自己的名字,叫马德兰。帮助了很多穷人,但是冉阿让生活的社会中,他终究无法逃脱穷人的命运,历经磨难,死前还帮助了一些人。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现在这个社会给我们很多机会选择未来,同时也要像冉阿让学习,帮助穷人。
《悲惨世界》读后感2
有人说玩耍伴我们走过童年,有人说玩具是我们儿时的好朋友,而伴我走过童年的是外婆的歌谣。在外婆的影响下,我成了一个啃书虫,而在我“啃”过的这么多书中,依然使我记忆犹新的是在暑假里看的《悲惨世界》。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冉阿让曾当了十四年的苦役犯,当他被一位主教大人点醒后,一心想要改过自新,后来他当选了市长,并且帮助了许多人,最后安详地死去。看完这本书时,我沉思良久,为什么一个苦役犯刑满释放后,如同重获新生一般,拥有如此高尚的灵魂呢?我想,是因为他在主教大人真诚的话语中,想通了一切:即使我曾经是个苦役犯,可那又如何?只要我有悔改之心,那么原来的冉阿让就消失了,留在世界上的就是一个全新的冉阿让了。
《悲惨世界》读后感3
是啊,一个人无论犯下多大的过错,只要有一颗悔改的心,那无论你的身份多么卑微,你的灵魂已经得到了升华。在暑假里的一天,妹妹把一件裤子放在我头上甩了之后,我和她大吵了一架,之后的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妹妹想和我和好的念头越来越强。我在看了《悲惨世界》后,我一下子明白:只要有一颗悔改的心,过去的事又何必去斤斤计较呢!于是我主动向妹妹提出和好,妹妹大吃一惊,接着,她很真诚的向我道了歉。
请你记住,高尚一词是不会挑人的,即使你的身份再卑微,就算你做出了多么低贱的事,只要你心地善良,或有一颗悔恨之心,灵魂才会得到升华,才能让人对你竖起大拇指,你才配把高尚这个词戴在身上。让善良与悔恨在你心中有一席之地吧,只有这样高尚才会一直陪伴着你,无论你原来是卑微、贫穷,还是低贱。
《悲惨世界》读后感4
今年的寒假,我们的班主任——尹老师让我们自选一本书来读。我一听,不禁犯了愁——你说我到家中找什么书呢?《乔布斯转》?不,我怕我读不完。《101个成语故事》?不,那个太幼稚。经过我“冥思苦想”,最终决定还是到书店里买《悲惨世界》。
作家是我们深知的维克多·雨果(1802——1885),他是法国的一代文豪,同时兼有小说家、戏剧家和诗人之称。《悲惨世界》是他继《巴黎圣母院》后有一部浪漫主义杰作。
1801年,一个名叫皮埃尔·莫的贫苦农民,因为偷一块面包而被判处五年劳役,出狱后又在找工作时屡遭拒绝。这件事引起了雨果的同情,也使他萌生起了写《悲惨世界》的念头。作者以皮埃尔·莫为主人公冉阿让的原型,将上述事件作为小说主人公冉阿让的故事蓝本,然而,冉阿让最后也悲惨地逝去。
我非常喜欢冉阿让这个主人公。因为他的地位波折很大,一会儿,从囚犯变成市长,又从市长变成囚犯……我们不难发现,这本书讲得很贴近事实,它讲述了当时法国的下等平民被一些政府所欺压。我最喜欢第23章——崇高的死亡。我认为这一章是本书最悲惨的部分。因为它讲了冉阿让最后的崇高的死亡,它让我知道,当人们发现有一样东西要消失时,才觉得可惜。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一、我认识到了有家人的幸福。二、我认识到了雨果——这位著名的浪漫主义作家!
《悲惨世界》读后感5
一直都很想读《悲惨世界》,而今终于把悲惨世界读完了,这本书的背景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黑暗统治,即使黑暗即使人性无存,但是有一个人却以真诚和伟大的爱来和黑暗相抗衡——冉阿让。
这本书很厚很厚的三本,内容是丰富的,因为冉阿让是丰富的,我记得他说过:
他说:最高的法律是良心,但是法律是没有良心的,他明白自己活着的真正意义,他学会诚实的做人,他让自己的灵魂再次得到上帝认可,但是法律是一个没有眼睛的屠杀者,不会去看灵魂,不会去读内心,法律注重的永远都是表面。法律在说自己公平的时候,它已经将一颗诚实的善心扼杀了。其实法律拯救的不是人的灵魂,拯救的而是人的躯体,让你的躯体消失,法律就完成了任务。而他一直是法律责任的一部分,他的一生看起来就是陪法律演一场没有意义的戏一样,但是他从来没有在这场戏中放弃过做一个善良的人……这本书最让我感叹的是,冉阿让可以把一个陌生人当做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女儿一样去爱他们,这是人间最伟大的爱。
其实每个人都有爱,但是有的人她只爱她自己,只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但是冉阿让他把爱给了每一个需要的人,无论这个社会多么现实,我真的被冉阿让感动了……我敬礼……
《悲惨世界》读后感6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悲惨世界》的书。这本书令我感悟深刻,你想了解这本书吗?
这本书大致介绍了这样一个情感淳厚的故事:让·瓦让是一位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苦役犯,虽然他已自由了,却由于那张黄色通行证而遭到了别人的谩骂。万万没想到的是,一位主教大人竟免费提供给他住宿与食物,并以巧妙地方法教会了他善良的人品。从此,让·瓦让神奇般地变成了为人亲切、善解人意,还不惜生命来帮助别人的马德兰市长。后来,他还以父亲般的慈爱完成了芳蒂娜的遗愿——将阿塞特培养成人。他在一次次波折中挺了过去,以乐观的态度面对情绪的低潮,用勇与尝试、急中生智的.优点度过了改过自新的一生。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沉思很久,仍在回顾那感动人心的故事。在故事情节中,不知不觉地便深刻反映出了恶与善的两个极点。让·瓦让的前半生有不可救药的恶,而后半生却有着令人敬佩的善,芳蒂娜有着为了还子而付出一生,在死前还惦记着孩子的精神,泰纳迪埃一家人确有着名副其实的不靠工作,只靠狡猾的做法。这个故事给我的启示是:有好心就有好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相信它会让你终生受益!
《悲惨世界》读后感7
米里哀主教正是用自己的善良之心拯救了一个迷失方向的人,用自己对人们的宽容的爱感动了这颗石头般僵硬的心。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它能向黑暗的思想和自暴自弃的精神中射入一道温暖而明媚的阳光,能向罪恶的深渊里递给挣扎徘徊的人一条救命的绳索。社会上永远需要拥有爱的人、需要这些正义和仁爱的人和精神的存在。
我们也应该努力变成仁慈和善良的人,用充满包容和爱的心对待这个世界,以及学会这样去对待身边所有的人。没有人能保证世界上没有罪、没有恶,但是,至少当爱和宽容越来越多时,这个世界上的仇恨和罪恶就会越来越少。
《悲惨世界》读后感8
每个人都能走向幸福,只不过要经历一番磨难罢了。
所以,只要我们每个人都用乐观的心去看待生活,每个人都能够像冉·阿让一样,用道德去感化他人,那么这世界终会亮的。
我们无法避免悲剧的开始,却可以在从中寻找快乐。
抛开内容方面,写作手法上也颇有一番味道——
作者将每一个细微的细节都描写得很好,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小说将近半个世纪历史过程中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都一一展现了出来:外省偏僻的小城,滨海的新兴工业城镇,可怕的法庭,黑暗的监狱,巴黎悲惨的贫民窟,阴暗的修道院……其细部也真切入微,形象鲜明突出,色彩浓重瑰丽,气势磅礴浩大,堪称文学史上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结合的典范。
对主人公冉·阿让的描写,是最突出精神的。
《悲惨世界》读后感9
《悲惨世界》是一篇饱含人性但也蕴含着社会残忍的文章。冉阿让仅仅打碎了一块玻璃偷了一块面包便判了五年牢狱,又因别人制造的“机会”多坐了十四年牢。或许他是有罪的,但他的初衷是拯救他姐姐七个孩子,但是因为这种社会的黑暗,导致一个本就在绝望边缘的家庭走向毁灭。
而冉阿让也是幸运的,他碰到了米里哀先生,一个正直而伟大的神父引他走向光明之路,使冉阿让在许多艰难抉择前选择牺牲自己而保护那些无辜的人遭受迫害。他拯救了芳汀,珂赛特,马吕斯等等一些饱受社会黑暗残迫的人。但自己的内心中也却闪过无数挣扎,他肯为自己的自私作斗争,在当时法国那段黑暗的时代漩流中没有选择与别人一样自甘堕落。他把自己全部奉献给了社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护人民。所以尽管他曾经是苦役犯,但他仍然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悲惨世界,因为社会是灰暗的,在黑暗之中,人性的丑陋暴露无遗,也只有在这样的黑暗中,正直向善的人犹如希望之光一点一点迎接着黎明!
《悲惨世界》读后感10
暑假阅读了雨果的长篇小说《悲惨世界》。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贯穿本书始终的冉阿让。年轻勤劳的冉阿让找不到工作在难忍的饥饿中打碎了商店的一块玻璃,拿了一块面包被判了十九年徒刑。出狱后,为了报复,在晚上想打死好心收留他的善良的神父。但老人待人真诚,深深地震撼了冉阿让,使他握着铁棍的手慢慢地放了下来。他偷走了银器逃出了神父家。当冉阿让被抓住时,神父并没有指责他,反而又把两支银烛台给了冉阿让。 他决定遵守自己的诺言,做一个诚实、正直、仁慈博爱的人。
后来他改名换姓,在一个城市里做了一项工业的工艺改革,做了市长,在那里济穷救苦。当他得知芳汀的悲惨遭遇时,他接回她的女儿珂赛特。而冉阿让也为了救出冤枉的人,只好在法庭上自首自己是真正的苦役犯冉阿让。于是又被抓走做苦役。但为了履行对芳汀的诺言,在苦役中,他奋不顾身地从战船上空抢救了帆,然后机智地逃走。到外地把芳汀的女儿珂赛特从一对狠毒夫妇那里带走,并隐居在了修道院。冉阿让和珂赛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我们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如果没有这样的人,我们世界上的光明,永远也战胜不了黑暗!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吧!
《悲惨世界》读后感11
我在国庆节假期看了一本由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维克多?雨果,他被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看了他写的书,确实发现他的文章写的生动有趣。
文学的意象。黑夜里的灯光,这是多么有意境文采的名字!这当然不仅仅是一个小节名字,这象征着黑暗社会中,努力寻找这那一点光明和希望。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诗表达的效果或许不同,但是,这是多么美的文笔啊!
第二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我读后的感想。这部长篇小说,反映出了当时资本主义黑暗的社会背景以及人民身处的水深火热之中。雨果用他深刻的思想,老练的文笔,组成了一部有着连贯性思想的小说,一部真正的巨作。他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都是真真实实有血有肉的人,有优点有缺点,仿佛就在我们身边。雨果,要通过对当时的‘悲惨世界’之描写,来抒发自己对美好、和平、自由生活的向往,对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处团结友爱的向往。也许,这也是他要告诉我们的吧。
但是,我们更要学到的是一种主人公的精神,或许你说,冉阿让是个小偷,是个犯人,更是个凡人,但正是平凡的他,却依然有他的闪光点,善良大度。他自从出狱,受到主教不求回报的震撼便一心向善,救出了许多曾经和他那样痛苦而苦难的芳汀女儿珂赛特等等人,立志做一个好人,为别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不是圣贤,怎么会没有过错?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的错误,端正态度诚心改正,这就是善的开始。冉阿让很好地为我们解释了这个道理。有着历史污点和不光彩过去的他,还不是一样成为了一个好人么?相反,如果不改正,那么他只好在晚年的时候,孤独地忏悔自己的罪过了。
悲惨世界,是让我们走出黑暗,寻找光明,寻找出路。这,就是《悲惨世界》作者雨果要放声呐喊的,和平,自由,民主,平等,友善,团结,宽容,向善,与永不泯灭的希望!
《悲惨世界》读后感12
《悲惨世界》里的主人公冉?阿让从小失去父母,20岁的时候迫不得已到面包店里抢面包吃,被抓进监狱,判了19年牢。他出狱之后,他又偷了教堂里的银器,被警察抓到教堂里,教堂里的主教大人却说:”那两只银器是我送给他的。“他对教主大人说:”我答应成为一名正直的人。“冉?阿让从此为民服务,并履行了对芳汀的承诺,救出了战火中的马里于斯,而且还挽救了警探沙威,他生活卑微、诚实、简朴,直到去世。
”他倒向后面,两支蜡烛的烛光照着他,他那白色的脸望上天。他死了。“
这是对于《悲惨世界》的主人公冉阿让去世的描写。
沉醉其间,好似成为了珂赛特,有泪滑过。好的作品,就是可以打动读者的心扉,打开心灵的大门,沉浸在作品里随着主人公哭哭笑笑。
《悲惨世界》是有着”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美誉的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于1862年所发表的一部长篇小说,它是十九世纪最著名的小说之一。小说涵盖了拿破仑战争和之后的十几年的时间。故事的主线围绕主人公获释罪犯冉·阿让试图赎罪的历程,融进了法国的历史、建筑、政治、道德哲学、法律、正义、宗教信仰。《悲惨世界》因为内容丰富和深刻,使读者们都体会到作品有一种深远的分量感,让众多读者感动。
这,就是世界名著——《悲惨世界》。我读完这本雨果的传世之作,有两方面的感受。
第一方面是大师的文采、笔法。雨果在叙述的时候,人物对白简洁明了,每一句话都直达重点,深入核心。比如,”冉阿让也感到旧时的欢乐又回到了心头,他常望着珂赛特说:‘呵,多美好的创伤!呵,多美好的痛苦!’“这句话看似平常,但是实际上,这句话是写出了冉阿让心里的快乐。这就是大师的方法。这里的每一句话,都值得我们细细咀嚼品味。
还有对周围环境的塑造,对方位的描写。文章的开头写到冉阿让四处流落,每到一个地方都被赶了出来,这里的场景不停地在变换,但是他依然描写到位。寥寥数句,勾勒出花园,平房,别墅等各种地方,令人不得不赞叹。这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
《悲惨世界》读后感13
这本书以冉阿让刚刚出狱的情景为开头,讲述了法国大革命前夕人们的痛苦。冉阿让坐了十九年的牢,其中企图越狱的四次,就占了十四年!他因为用石头砸破了面包店的玻璃,拿走了一个面包而被判刑五年。当刑满释放时,他已经是个中年人了。而他当初拿走面包,只是为了让姐姐和她的两个孩子不再挨饿!
冉阿让的罪行只代表过去,但人们还是对他冷嘲热讽,即使是好意也常常被人们误解。他救了一位名叫割风的老人,却暴露了真实身份——他撑起了马车,让老人能从车轮底下脱身,而警探沙威知道,只有被称为“千斤顶”的冉阿让才能撑起马车。他结识了一位穷苦的妇女芳汀,!她为了维持生活把女儿珂赛特寄养在了阴险、恶毒的唐纳迪夫妇家。可是唐纳迪妈妈却把她当奴隶,让自己的两个女儿吃饱穿暖整天玩我一读到这儿,就有一种冲动——把珂赛特带回自己家。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了社会上的各种矛盾。我憎恨它,亦想除掉它。可是,社会的文明需要我们一起努力。我号召大家做一个正直的人,用公平、公正的眼光看待事物,为社会的文明发展作出贡献!
《悲惨世界》读后感14
在《悲惨世界》中,主教克利的宽容与博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克利对主人公冉阿让偷窃教堂银烛台行为的宽容,挽救了冉阿让的一生。世界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宽容而博爱,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博爱不再是那么的冷酷与悲惨。
在《悲惨世界》中,在主教克利宽恕了冉阿让后,冉阿让痛改前非,最终成为一位人人爱戴的好市长。合上厚重的书籍,我在感动于主教克利的宽容之余,心中一直在暗暗庆幸冉阿让的幸运。主人公冉阿让的幸运在于他的人生路口遇到的是宽容和博爱,在于克利主教对人生深深的感悟和理解;在于克利主教对待错误的不同于世人的超凡脱俗的正确态度。
然而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宽容与博爱却在逐渐地流失。在错误面前,人们津津乐道于法律的严惩,却不屑于人性的宽容;人们过分地追求名利,却将博爱抛到脑后;人们常常为蝇头小利而争得面红耳赤,吵得不可开交;人们经常为一己私利而大打出手,甚至不惜发动战争……相比雨果笔下的主教克利,人们难道不应该感到羞愧吗?
在举国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应倡导主教克利的这种宽容和博爱。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正是这种对待错误的理解,丧失的正是人性博爱的温暖。世界必将因宽容而博爱。
《悲惨世界》读后感15
寒假里,我用一天的时间读完了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
冉阿让因为饥饿偷了面包进了监狱,四次越狱没成功在监狱里呆了十九年。他走出围困他十九年那黑暗的监狱后,他过得并不快乐。因为大家厌恶他,酒馆不让进,旅店老板赶他出去。长途跋涉的他,无处可去,幸好遇见慈祥的主教。善良的主教不仅给他食物,还给他提供了舒适的客房,甚至他偷了银碟子逃跑时原谅他,并赠与一对贵重的银烛台。”你再也不是坏人了,请用这些银碟子做个正正经经的人。“人是可以改变人的,就像主教的宽容感化了冉阿让,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换了个名字,为贫苦人打抱不平,乐于人得到人民的爱戴,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后来他自首了,在船上做苦役,他救一海员时,他掉进了大海。
看了这本书,我能感受到坏人如果有人愿意相信他,他就会变好。像书中的冉?阿让一样,被主教大人爱护着,相信着,所以冉?阿让才会变成好人,才会做那么多对别人有益的好事。想象一下,如果冉?阿让没有遇到主教大人,他可能继续干着偷盗的坏事,被抓进监狱,可能永远都出不来了。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所以我们要像主教大人一样,相信别人,给别人一个机会。
《悲惨世界》读后感16
《悲惨世界》是法国大作家雨果的作品。这个故事大意是说:芳汀的丈夫死后,她带着自己的女儿珂赛特出外打工中发生的痛苦经历。
而罪犯冉阿让逃狱后,一心想重新做人,当他流浪到一个城市后,帮助了一户大户人家,得到了认可后,大家都一起推荐他当市长,他只得整天提心吊胆的过这种痛苦的生活。
不管是芳汀母女还是冉阿让,不论自己有多痛苦多难受,都从不埋怨生活,用最好的心态来面对困难。不管对方的要求多不讲理,多苛刻,他们都会从容的面对。
人拥有一个好的心态最重要了,所以这一点也是要向他们学习的,不管前面的路多坎坷,多遥远,都要毫不犹豫的向前走,而且要抱着非常好的心态毫不犹豫地向前走。这一点就是我们大家最值得学习的一点!
《悲惨世界》读后感17
《悲惨世界》围绕主人公冉·阿让讲述了他和他的朋友们的悲惨遭遇,体现出了雨果对身份卑微的人们的关心和支持,也反映出了世界的无能与帝国政府的腐败。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真正明白了有些人,当自己意识到错误时,已经来不及了。所以我们每要做一件事情时,一定要“先‘三思’,后做事”,不要让事情背叛了自己。
人的野心是没有界限的,但我们一定要控制住它。不能像冉·阿让一样,因为一块面包几乎毁了自己。另外,我们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把事情做好是成功的基础,但只要有一点疏忽就可能与成功擦肩而过,就像冉·阿让把市长的大职位丢了一样。所以,细节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决定着成败!
由此,我总结了一句话:“做事认真,‘路程’没坑;做事想好,‘路况’最好!”
《悲惨世界》读后感18
在一名无辜者被误控为冉阿让后,站在自首与离开之间,站在苦役与犹豫之间,他毅然决绝地选择了良心觉醒,给人性涂上最浓重的一笔。
寒风凛冽,他只能与铁窗作伴,朝外望去,将主教的那段早已牢记于心的忠言仔细揣摩了一番,刹那间对那几句话有了更高的升华,监狱冰冷,浑身的热血却沸腾着一个信念——对社会作出贡献,难道能在这冰冷的监狱实现吗?不管怎样,逃出去帮组别人不会降低我善良的身份。
好一个冉阿让!他用睿智救出了珂赛特并抚养成人。好一个冉阿让!他用勇气救起了重伤的马利尤斯,纷乱的硝烟镌刻着他的背影。好一个冉阿让!他用宽容原谅并放走了沙威,良心发现的沙威愧疚的投河自尽。冉阿让用自己的一个个行动诠释了善良。
冉阿让的一生,将道德与勇气紧密结合,才奏出了一曲曲壮丽的悲歌!
《悲惨世界》读后感19
在书中,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着他人的歧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一点点的磨灭了他重新做人的希望,改过向善的信心。是慈悲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无私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我开始深深的感悟到。
原来,在当时那个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竟然也有这样的世外圣人存在,正是主教的宽大和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是他重新燃起了冉阿让心中那快熄灭的希望之火,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所以说,冉阿让的命运并不是永远都是那么的悲惨,悲惨的是那时候的整个世界观,就是因为有了主教这样的人,整个世界才有了救世主,整个世界才有可能在水生火热之中艰苦摸索前进。 在主教的感化下,冉阿让开始变得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得转变使我既倍感欣慰。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低劣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无论如何掩盖不住他丑陋本性的事实。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的人……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悲惨世界》读后感20
19世纪,法国作家雨果的作品《悲惨世界》反应看19世纪法国人民遭受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和压迫,它强烈地抨击了资本主义的黑暗,对那些贫穷的人民寄予了真挚的同情。作品讲述了失业工人冉阿让为外甥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处苦役十九年、出狱后,一个主教改变了他的命运,使他成为马德兰市长,天真纯洁的少女芳汀,被恶浊的社会玷污后,受到众人的嘲弄。她的女人珂赛特也被别人当作奴隶,遭受百般折磨,最后被越狱的冉阿让所救……
这部作品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展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民的痛苦。就应为一块面包判冉阿让19年苦役实在太残忍了,他也迫不得已才偷这块面包的,如果当时政府让穷人们衣食无忧的话,他就不会来偷了。所以,让人民遭受痛苦的罪魁祸首是政府官员!出狱后的冉阿让受到了一位主教的教育,便决定重新做人,不久后,他竟成为了令人尊敬的马德兰市长。他不断帮助穷苦的人民,为他们排忧解难、他和那些整天沉迷于吃喝玩乐的政府高官真是天壤之别!
他宁可自己饿,也不让老百姓受苦,他是一个好官,是一个爱岗敬业的人。他担任期间,在路边看到一位衣衫破烂,伤痕累累的小姑娘手里拎着一捅水,走也走不动!冉阿让连忙夺过水捅帮她拎,原来这个女孩名叫珂赛特,是一个老板的奴隶,受尽折磨,经过一番周折,冉阿让终于使小女孩逃离了魔爪,自己收养了她,他多么具有同情心的人啊!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但他不忍心这个小女孩,是他那颗善良的心改变了珂赛特的命运!
读后我感到作者对这种残酷、剥削、黑暗的社会冲满了厌恶,非常希望有一个博爱,仁慈、道德的环境。再仔细想想,我们现在不就是生活在后者之中吗?为何还不去珍惜呢?为何还去蹉跎光阴呢?我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要想立足于这个竟争激烈的社会,我们不得不用知识来武装自己,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来迎接那光辉灿烂的明天,让光明围绕在我们的身边吧!
《悲惨世界》读后感21
感觉有点像歌剧,想起以前在上学时听的一个70多岁的老师讲的音乐课,竟然在短时间内爱上了歌剧,虽然听不懂,一个同学一激动课下买了歌剧看,当然以后再也没有这么感觉了。可见爱上某艺术需要一个高人持续带领才可能真正入门,领路人真的很重要。
回头再看电影,宽恕和悔过,需要信上帝才可以实现,不信上帝,万劫不复,宽恕罪犯,需要罪犯信上帝,否则就是农夫与蛇,中国人不信上帝,没有宽恕。电影的一点偏想,不是感想。走题了,大家看电影吧。
《悲惨世界》读后感22
它,是法国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维克多·雨果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它描写了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各阶层人民的不同命运。它似一卷跨越半世纪的画卷,它,就是《悲惨世界》。
《悲惨世界》一书,是围绕一个释放的苦役犯冉阿让,受仁慈的主教感化而弃恶从善这一题材而写的故事。他以中心人物——曾经的囚犯冉阿让不平凡的生活经历为线索,以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受苦受难、受压迫、受欺骗的穷苦人为对象,描绘了从1815年拿破仑失败到1833年巴黎人民举行7月王朝起义,这一时期的社会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
这本书,正如书名《悲惨世界》一样,维克多·雨果通过这一本书,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歌颂了人性的善良与纯真,贬低了上流社会的互相倾轧的丑恶现象,向人们展示了一副真实而又动人心魄的悲惨世界的画卷。在被人们称为“苦难的百科全书”——《悲惨世界》一书中,人人生活中都充满了苦难。弃恶从善的冉阿让,宽厚仁慈的主教,爱女儿而被骗的芳汀,无恶不作的德纳弟夫妇……他们的生活中都有苦难。雨果也认为无论是谁,在什么样的环境中,都有苦难。雨果借书中的人物展示了不畏艰苦,与命运搏斗的精神,宣扬了人道主义思想,歌颂了战胜黑暗的必要。因此《悲惨世界》不仅是在展示苦难,更是为人们指引走向光明的路!雨果真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不仅宣扬光明、人性,还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道路与方向!而这个方向便是人道主义所强调的人之本性!
《悲惨世界》一书,似一卷跨越半世纪的画卷,每一幅画都那么栩栩如生,真切入微……
《悲惨世界》读后感23
在雨果的眼里,革命之所以值得赞颂,是因为革命的法国人民展现出来的对自由和人权的热情以及为了共和的理想不惜牺牲的满腔热血。这鲜血是为了夺回上帝赐予的神圣权利而抛洒的。
在雨果的笔下,我们经常看到类似急推急拉的笔法,一下子就将视角由一个人拉到了一个时代的高度,拿破仑,也只有在雨果这样的大人物笔下才最有神采,才最有悲情。这世上,两类人最值得纪念,一是拿破仑,另一就是让人了解拿破仑的人。
《悲惨世界》读后感24
在上帝的眼里,人是简单的,因此雨果可以只用两个极端——善与恶来劝诫上帝俯视下的人。雨果只是把自己看做是一个代言人。他替上帝审视这个世界,告诉恶者如何向善,告诉我们正义之上还有公道,鼓舞着一个时代,更是鼓舞了一个民族。这是雨果自己的圣经,世界并不是残酷的,残酷的只是坚持为恶的人心。
但是雨果并不怕这个充满了为恶的时代,他坚信道德是会感化人的,教育会使善良深入人心,并最终带给人类一个新的纪元。从这个意义来讲,他在给终将走向末日审判的人类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
《悲惨世界》读后感25
这部电影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爱能遮掩很多的罪。宽容和饶恕的力量能够以柔克钢,能够唤回浪子几近迷失的良知。但影片同时也告诉我们,爱不是无限制无原则的纵容。
就如米里哀主教要最后加上那句引人深思的话:“不要忘记,永远不要忘记您允诺过我,您用这些银子是为了成为一个诚实的人!”
《悲惨世界》读后感26
《悲惨世界》这本书写的的确是一个悲惨世界,是一个真实而感人的故事。我一页一页地看着,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知识。
这本厚的出奇的长边篇小说是雨果的代表作,这本共有五部,每一里有好几节,每节都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悲惨世界》这本书记述主人公冉阿让正是处于这样的压力之下,饱尝艰辛与绝望的滋味。他从出狱以来,不被这个社会接受,处处受排斥和歧视,甚至连住宿等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无法获取。无论环境多么恶劣,多么黑暗,但主人公的人格中散发的光芒却足以照亮整个世界。这是人类的希望所在。
我看了以后我懂得了:一个取得成功,不在于自身的条件,而是要付出努力,有些人有种种理由作为没有取得成功的借口,那是不行的。我要向冉阿让学习做一个勤奋的人,不怕困难的人。
《悲惨世界》读后感27
早就听到别人说《悲惨世界》很好看,所以在星期五的晚上,我和爸爸就到新华书店买了《悲惨世界》。周六下午,我闲得无聊,突然想起我爸爸给我买的《悲惨世界》。打开书,刚刚读了几行,我就已经被里面的人物和情节所深深吸引了。
《悲惨世界》的内容是这样的:冉阿让是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因为过于饥饿,所以从面包店里抢了一块面包,结果被抓住了,整整坐了四年牢,然而由于不甘又4次越狱,结果被判坐牢19年。出狱后,他来到了一个小镇,所有人都害怕他,他孤独寂寞,躺在石凳上。一位老奶奶走了过来说:“你为什么不到那扇门去呢?那里的门永远为人们开着。”那是卞福乳的家。他后来又到了别的市,做了许多好事,那里的人都推举他做市长。
这篇小说,反应了当时那个社会的黑暗和对平苦老百姓的不公平,冉啊让就是其中的一员。他坐完牢之后,没有对社会抱怨,而是做了许多好事。在文中有一句话令我很感动:“你为什么不到那扇门去,那扇门永远为别人开着。”这句话写出了卞福乳对人们的关心和无私奉献。
《悲惨世界》读后感28
《悲惨世界》这本书我已经读过了好几遍了,刚开始的时候,总是很悲观的去看这本书里的内容,总觉得所有人都是不幸的,特别是在上了音乐课,听了《云端城堡》以后,更觉得珂赛特无比可怜,只是在结局时,才感到了一点冲出阴霾的温暖。
但是,当我重新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又有了一种新的感悟——
其实,这一个个事情的背后,总有光亮。
我们只关注到了沙威对冉·阿让的固执、愤恨,但正是冉·阿让的正直、善良感化了沙威;还有刚开始的故事,神父的出现更是预示着这本书透漏着的光明;还有珂赛特虽然悲惨,但最终还是跟马吕福幸福的生活,这些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好。
《悲惨世界》读后感29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法国著名小说家维克多·雨果的书——《悲惨世界》。里面的主人公冉阿让,让我深受感动。
冉阿让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很小就失去了父母,由姐姐把她抚养成人。冉阿让二十五岁的时候,姐夫去世了,他便干着报酬微薄的工作帮助姐姐,维持生计。在一个冬日的夜晚,冉阿让打破了面包店的玻璃,拿走了一块面包,却被人发现,并以“破坏房屋入室抢劫”的罪名关进了监狱,判了五年苦役。他四次越狱,四次被捕,等他出来时,已经在监狱里关了十九年。由于他是一个苦役犯,每个旅店、餐厅,都不肯接待他。
为了过上正常人的日子,他在一个叫海滨蒙特勒伊的城市隐姓埋名,靠制作黑珠玉,成了富翁;因为他热心帮助穷人,又当上了市长。不巧的是,一段时间后他被哈威警探识破了。但为了帮助一位母亲——芳汀,找到并抚养她的女儿,冉阿让又一次开始了隐姓埋名的逃亡。最后,他参加了法国大革命,用真情打动了哈威警探,获得了自由。
冉阿让我感动的地方就是,他对穷人的热心帮助。文章曾经有这样一段内容,一个名叫割风的老人被车子压住了,眼看老人就要支持不住了,冉阿让不顾市长的身份,竭尽全力,就出了老人。而且他每次出们都会拿上钱去施舍穷人。还有就是他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依旧信守诺言,想方设法,离开哈威警探,去寻找芳汀的女儿。
冉阿让的所作所为,不仅让我想起了那些为上不起学的大学生捐款的人,他们不也是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那些大学生的吗?我认为当了富有的人,就更要一颗富有的心,这样,才可以帮助更多人。
《悲惨世界》读后感30
我读了一本书叫《悲惨世界》,作者是法国著名小说家、诗人雨果。
这本书中的主人翁是个正直的人,他在富人的眼里是个很贪财的人,但细细算起来,他一生中所用的生活费只是他全部钱财的五分之一,剩下的钱全部用来帮助穷人,比如:帮穷人孩子读书。救济穷人……他处事正当,相信神灵、生活朴素、品德优良等等。他就是法国的福来主教,他的这些优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我们和生活学习中做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比我们更需要帮助的人,特别是品德。
《悲惨世界》读后感31
悲惨世界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书之一,这本书是维克多。雨果的作品。讲述了冉阿让帮助贫困的姐姐抚养7个孩子,在一年冬天,看孩子饿得脸色苍白,他为了不让孩子饿着,就打破了一家蛋糕店的玻璃,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刑了19年徒刑。出了监狱后,他想报复好心收养他的老人,他拿起了棍子,看见和蔼的老人躺在那里,他却不忍心下手,拿走了银器逃走了。当他被抓到得时候,老人并没有指责他,而让他把银烛给了他,说:“不要忘记, 永远不要忘记你许诺过我,你拿了这些银子是做一个诚实的人。”正是老人的这一句话,打动了他,他改了名,换了姓,当上了老板,发了财。 但他始终没忘主教的恩惠,他济穷救苦、大做好事,当他得知芳汀的悲惨遭遇时,决定帮助她,接回她的女儿珂赛特。而冉阿让也为了救出冤枉的人,只好在法庭上自首自己是真正的苦役犯冉阿让。于是又被抓走做苦役,死亡了。
从这本书中我感到了,冉阿让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好人”,大家都很感激他。我知道在我们现在的生活里,也有许许多多像冉阿让一样在生活中有许多波折的人,如果我们能够去发现他们,同时也帮助他们,就不会冤枉这些人。但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卑鄙小人,处处为难他们,和他们作对,用了各种各样的手法,这样是不对的。如果我们像那一位收留冉阿让的神父一样,那他们就会过的很开心。我们一定要乐于助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们的世界也会变得美好、快乐,不会有争执。
《悲惨世界》读后感32
冉阿让因为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被判处了5年苦役,但是又因为屡次越狱加刑了15年,他在狱中受尽折磨,开始仇视人类对他不公。在刑满释放时,没有人接纳他,只有主教接纳了他,同意让他留宿,但是他非但没有感激主教还偷了他的银器,主教宽容了他,用他知道了要做一个诚实的人,后来因为功绩出众被任命为海滨蒙特伊市长,因为“尚马秋事件”自首归案,并被判处了终身苦役。后来又巧妙地逃脱了,他又按照芳汀的请求,接回了珂赛特,把珂赛特抚养成人,后来珂赛特又和马吕斯结婚,而冉阿让也揭发了自己的罪行。
然而这篇文章为什么叫做《悲惨世界》呢?我认为:1、这篇文章写了那个时代人们生活的艰苦,而冉阿让也是那个时代穷苦人的缩影——即使自己再努力劳动,也得不到足够的食物,让人有一种饱一顿饿两顿的感觉,那时一项数据表明:伦敦一天会发生5起盗窃案,其中有4起是因为饥饿直接引起的,这可以看出那时候的人一定是忍饥挨饿的;2、这篇文章不仅写人们忍饥挨饿的而且写了社会的昏暗;3、这篇文章中芳汀是那个时代未婚先孕母亲的缩影,她把女儿放在德纳第夫妇家,而且每个月寄钱过去,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女儿不仅没有过上好日子,还被德纳第夫妇当做奴隶使用,后来芳汀被开除工作,惨死在医院里。
《悲惨世界》读后感33
悲惨世界是法国的作家雨果写的,虽然是译文,但依然表达出了法国人冉阿让在法国经济战争的悲惨命运。
书中讲述了经济战争中青年冉阿让因过度饥饿,偷了一家面包店的面包,被判做牢1年,但他不顾一切的想逃出去最终以坐牢,越狱,被抓,坐牢,越狱,被抓,坐牢,越狱,被抓,坐牢……结果他在监狱中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十九年光阴。出狱后,他的身份成了一名市长,并且受人爱戴,因为他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以市长之名使城市生活变得繁荣,人们生活其乐融融,就在人们都怀着敬仰的眼光尊重他们的市长时,一位名叫沙威的警察改变了这个市长的后半生命运,他调查出了这位市长之前的真实身份,并且就是之前狱中呆过的冉阿让,他欲以冉阿让越狱的罪名逮补这位受人尊敬的“市长”,并由此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杀”。冉阿让一度连续遭受厄运,但心中并不悲凉,依然坚定的为自己和为需要被他保护的人们坚强又虔诚的活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情节曲折动人,人物形象丰满个性鲜明。
即使是一名不小心犯过罪的人,只要怀有一颗虔诚的心,不管身顺境还是逆境,坚守和追求心中最初的信仰,就算活在一个悲惨黑暗的世界里,依然会有阳光和希望,照亮未知之路,因为他们永不放弃,才创造出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我被此书中冉阿让的精神感动和打动,我愿我心中燃起信念的种子!相信奇迹的人,自己本身也是一种奇迹。
《悲惨世界》读后感34
《悲惨世界》出自法国著名作家雨果之手,他的一生都在于创作,这本书深受人们的喜爱,有些作家又纷纷写出了续集。《悲惨世界》就像是一轮太阳,灿烂辉煌、光彩夺目,照耀我们成长。
《悲惨世界》主要描述:冉阿让是因偷了一块面包,所以在监狱里做了十九年的苦工犯人;出狱后,他又死性不改,在主教家里偷了一套银器,被警察抓住。他们带着冉阿让来到主教家,主教宽容了他,并把银烛台送给了他,这使冉阿让备受感动,决定以一种全方位的目光、思想,重新审视一切、反思一切;于是,冉阿让远走异地,并改名马德兰,他勤奋工作,最终成为巨富,后来一直广施仁爱,被提升为市长;他救下了被压在车下的割风、接济了贫困的方汀和抚养孤女珂赛特……警察沙威一直对市长不满,不经意间发现了他就是冉阿让,此后处处想让他死,在沙威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跳河自杀,但他又复活变成了正直的人。珂赛特找到了好的归宿,冉阿让在他们的陪伴下,毫无遗憾的走了。
当我们用心观察周围人时,也突然感觉该给他们送温暖和安慰。往往是在人老的时候耐不住寂寞,喜欢热闹,即使只有一小会也让他们心满意足。老人需要陪伴,正如书中那样,多陪陪老人,把欢声笑语传染给他们。其实,也不是到了老才会觉得寂寞,主要是心经历了太多、痛苦了太久,冉阿让不就是这样吗?久而久之,我们要把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把生命点亮!
《悲惨世界》读后感35
今天终于看完了《悲惨世界》,心中感慨万千,激动不已,但却不知如何表达我的心情。从前,我只知道这是世界名著,是雨果的作品,也有过几次想尝试阅读,可是看到厚厚的四大本我就动摇了,终于我还是强迫自己认真阅读,想不到我还真得入迷了,不知不觉,仿佛自己就生活在那个19世纪的法国了。这不愧是世界名著,它的美是由内而外的,越靠近就越理解,就越爱不释手。
主人公让。瓦尔让曾经说过:“昔日,为了生存,我偷过一块面包;今天为了生存,我不愿意盗窃一个名字。”这是主人公悲惨的命运和崇高的人格。为了姐姐的孩子们活下来,不得已他偷了一块面包,却被判为“夜间盗窃民宅”被送上法庭,做了19年的苦役。在这19年里,他的灵魂上升了,也下降了,正如作者所说:“阳光从一侧进去了,黑暗也从另一侧进去了。”偷了几次东西后,得到主教的感化和教诲,他开始行善,以马德兰的名字救灾济贫,造福人民,抚养珂赛特健康成长,原谅沙威,救过马利尤斯……这一切好事都掩盖了真实的自己——让。瓦尔让。
自己没有写读后感的习惯,往往都是食而不知其味,但这本书读后收获甚多,因此就留个纪念吧!19世纪法国的世界是悲惨的,但有像主人公让。瓦尔让那样撒播爱的人,因此,悲惨就会过去。今天,我们的世界是美好的,博爱更是我们的信念。
世间万物,有生有灭,轮回不息;
人世百态,有哭有笑,才是人生。
《悲惨世界》读后感36
《悲惨世界》讲述了一个叫冉阿让的囚犯获得假释后,仍贼心不死直到后来遇到了善良的卞福汝主教——米里哀先生。最终这位主教把他冰冷的心融化了。冉阿让不断努力克服种种困难,成为了市长的艰苦历程。
本文把冉阿让作为一面镜子,反映出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的腐败和善有善报的道理。
在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由恶改善的人。在西晋灭吴国的时期有一个叫周处的人,父亲早逝,缺乏教养,在村子里无恶不作,为所欲为,村里人把他和山上的猛虎,水里的蛟龙并称“三害”。后来他用弓箭射山虎,用钢刀擒蛟龙,成为了一名清官。最终转仕西晋战死沙场,传为美谈。
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小时候十分顽皮,曾用父亲送他的小斧头砍倒了两颗樱桃树,被批评后重塑自我。长大后,领导美军击败英国侵略者,解放了美国,成为了美国首任总统。
当然内心始终充满邪恶的人也会得到报应。原德国总理阿道夫希特勒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位狂热的“战士”一把火点燃了欧洲。他指挥军队发动了对欧洲各国的侵略战争,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5月当盟军兵临“总理府”门下,他仍负隅顽抗,最后饮弹自尽,葬身火海。
只有心中充满善念,乐于助人,为他人着想,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悲惨世界》读后感37
今天,我又重新读了一遍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虽然这是我第二次读这本书了,但它那悲惨而动人的故事,仍然深深地打动了我。
书中的主人公冉阿让因为找不到工作,家里十分贫穷,连一粒面包屑都找不到,家里只有姐姐的孩子们的哭声。没办法,冉阿让只好去偷面包。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他被警察抓住了,并且判了五年苦役。后来,他多次越狱,但又被多次抓回,总刑期变成了十九年。十九年,只因偷了一块面包!刑满之后,冉阿让出狱了。但这十九年的苦役折磨,使他的心肠变得很硬。
后来,他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主教,正是他的宽容大度,使冉阿让十分感动,决心做个好人。后来,他化名“马德兰”,在海滨蒙特伊城带领人民发家致富。由于他为人友善,还为海滨蒙特伊城带来了繁荣,他被任命为市长。在以后的几年里,在他的管理下的海滨蒙特伊城的百姓们安居乐业,连收税费用都缩减了四分之三,让人钦佩。后来,他帮助可怜的妇女芳汀从黑心的德纳第夫妇要回了她的女儿,可是“马德兰”为了不让别人冤枉另一个人是自己,贸然前去澄清了事实,导致他整天带着死去的芳汀的女儿珂赛特到处逃亡。
后来,他和珂赛特在一个地方定居下来,过上了平常的日子。过了好多年,珂赛特长大结了婚,但冉阿让却一天天老去,最后死亡。
《悲惨世界》读后感38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冉阿让是多么的知恩图报啊,教主的宽容大度使冉阿让铭记一生,用半辈子的时间实践承诺,做尽好事。而芳汀的故事也很感人,她为了女儿而沦为娼妓,面对德纳第夫妇以她女儿为由不停地索要钱财,她一次又一次地拿自己的血汗钱给他们,还不惜用自己的两颗门牙换钱给德纳第夫妇为女儿“治病”,这种母爱令人感动。
这本人类苦难的“百科全书”中由于法国封建专制社会引起的苦难与苦难中真情远不止这些,现在,就让我们翻开这本书,一起走进19世纪的法国,走进这部“百科全书”!
《悲惨世界》读后感39
今天看了悲惨世界 ,心中有说不出的轰隆隆,以前大学的时候只在书本上读过 可能由于自己的想象力不也是那么丰富形象,只觉得社会是黑的,但觉得今天所看到的那样。冉阿让的毅力是那么的坚强,活到最后,沙威那样的人,真的事可悲。
他信从的是正义与光明以及对上帝的忠诚,但是却把什么东西都看的太真,偷就是偷,没有任何理由。原因是他觉得自己也是生活在贫苦的家庭,但是他从来都没有偷过,所以他也觉得别人可以这样。用一句“水至清则无鱼”来形容他,感觉是轻了点,但是看到他对待监狱的犯人的行为觉得是万恶不赦,他别是刚开头的时候,让我联想到肖生克的救赎的那些监狱长,都是最邪恶的人。
可是看到他誓抓冉阿让的决心 又觉得他与那帮人不一样 ,特别是他向上帝起誓又觉得不公的那些情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公正过头的坏人,直到最后,我才明白沙威其实是这里面很可怜的一个人,一生活在抓一个“坏人”的误区中,只为忠守法律。真是可悲!
《悲惨世界》读后感40
今天,我读完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雨果写的。其中主要内容是冉阿让因为偷了面包店的一个面包,被老板发现了,就判上了几十年的刑罚,他曾一次次的越狱,但是都没有成功,屡次被警察抓住。但是最后还是成功了。但是警察还是要抓住他。于是他就改名为尚马秋。他一直都隐姓埋名,最终还是被警察发现了,于是冉阿让又开始躲避警察,在警察没有发现他时,他收养了妓女芳汀的女儿珂赛特。珂赛特又和马吕斯结为了夫妻。就这样组成了一个家庭。
终于有有一天,警察沙威觉得世界不好,就投江自杀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冉阿让也渐渐衰老了,最后悲惨的死去了。
这本书对穷苦人民在封建社会所遭受的剥削欺诈和残酷迫害表示同情。这本书集中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饱含了雨果对于人类苦难命运的关心和未来坚定不移的信念,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感染力。
书籍简介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
《百年孤独》主要内容
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作品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深刻反映了歌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
《百年孤独》作者简介
《百年孤独》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José de la Concordia García Márquez,1927年3月6日-2014年4月17日),是哥伦比亚的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作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也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名家称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描写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还有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的兴盛和衰败。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以及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完美的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华丽的虚拟世界,使这本书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该本书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也使得马尔克斯被人们称为“二十世纪文学标杆”。
-------------------------------------------------------------------------------------------------
《百年孤独》读后感1
我是在一个下午读完这本书的,仿若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孤独岁月,恍惚间仿佛已经穿越了一生的时光,经历了那一场又一场的或痛苦或波折或感悟的“闹剧”。
我不知道我是否读懂了它,或者说我不知道我从中深深感触到的那些所谓的情感,是否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的情感,也许我需要再重新回味细品它一遍,到那时候,肯定又会有另一番别样的感触了吧。
但就这第一次的浅显阅读,我对“孤独”的理解好像有些不同以往了……
也许,孤独会教会我们好多东西,指引人们阅读、思考、在不甚艰难的人生里独自坚持,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亦或者是短暂,把握每个人的命运。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在我看来,是因为它向我们娓娓道来了如何沉闷地活着。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前提。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所谓的活着,一个生活在地球角落里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中上下求索,忙忙碌碌……
但是,我并不觉得它是一个悲剧,我相信,虽然经历过这数不尽的无论是种种情爱的纠缠折磨,还是梦想追寻的茫然,又或者是繁杂错乱的现实,但是,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东西,他们看透了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甚至死去。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常规,选择了一条别具一格的属于自己的生存之路。他们在路途中探索生命,享受孤独,经历梦境一样玄妙的人生……我相信,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后悔当初的选择。
他们的孤独,令我仰慕,令我钦佩。
《百年孤独》读后感2
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百年孤独》读后感3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百年孤独》读后感4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奇怪的地方,首先,布恩蒂亚家族中的人名反复用的都是阿卡蒂奥和奥雷连诺,这也仿佛他们的生活一直是在一种可怕的循环中度过的;其次,故事的情节很具神话色彩,死去的人可以因为按奈不住寂寞从新回到人间,甚至与活人交谈。这也引起了我看下去的冲动,这是一个仿佛描述一个国家百年的繁衍与生存、耻辱与压迫的故事。
霍·阿·布恩蒂亚带领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亲属朋友们历尽千辛来到了一片未开垦的土地上,开辟了一片广阔的天地,这块后来被命名马孔多的小镇上,蕴含了无穷的神秘,但似乎又令霍·阿·布恩蒂亚陷入了无穷的孤独。在他身上也体现了那种可怕的循环,在他对创造发明产生厌倦以后,便整日地呆在实验室里制作金属金鱼,每做到二十条的时候就将它们熔化重做。他的后代奥雷连诺又从战争走向孤独,终于也陷入了循环制作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地传承,又一代代地都是那副孤独样,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代奥雷连诺·布恩蒂亚的出世,由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入驻,不仅是布恩蒂亚家族,整个马孔多已经开始没落了。那本羊皮书卷上用梵文字描述的这个家族从建立到没落其实已经是注定的宿命,终究是一个可怕的循环。
《百年孤独》读完后都会给人留下一种沉重感,我认为这种感觉才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给读者的。
《百年孤独》读后感5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书中描写的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都在孤独中死去,他们的经历大致是相同的,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爆炸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百年孤独》读后感6
《百年孤独》是世界文学史上迷幻现实主义代表作,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让我们对三个字的感悟非常深刻——想象力。马尔克斯给主人公设置了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生,用文字讲述了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以及在战乱的年代里马孔多小镇的百年历史,历经风雨和岁月,故事还融入了神话传说、宗教以及民间故事等素材,丰富多彩。
百年孤独是围绕布恩迪亚家族展开的,第一代布恩迪亚人的传奇生活经历就让我感到惊奇。布恩迪亚与乌尔苏拉结婚却害怕长出尾巴于是穿着紧身衣,被大家嘲笑,之后在斗鸡比赛中胜出后杀了讥笑自己的同村村民。之后又收到村民鬼混的搅扰,痛苦凄凉的眼神让他不得安睡,于是决定逃离这个村子。经过两年的迁移,他们来到一片被大沼泽地围绕的小镇马孔多,在梦的指引下定居此地。他很聪明,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从吉普赛人带来的文明中发现了获得了很多知识,并有了新的发现,因此对科学文明十分向往,整天研究自己的科学实验,最后因精神失常而死去,家里的重担落在了妻子乌尔苏拉身上。
以上便是百年孤独中第一代人的故事,读过之后,你是否被作者的想象力而震惊了?通过阅读这本书的后续故事,你会发现乌尔苏拉活了110多岁,见证了马孔多小镇的百年历史。而在这段历史里,发生了几十次内战,战争的残酷让底层人民生活艰难。
百年孤独深刻的揭示了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的残酷和普通民众的愚昧和盲目,让我们感慨万千!
《百年孤独》读后感7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百年孤独》读后感8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百年孤独》读后感9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马尔克斯的名字是与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展现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之作。以此书为标志,魔幻现实主义流派达到了十分完美的程度。《百年孤独》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8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于一般小说。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作者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孔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丁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这个古老的家族也曾经在新文明的冲击下,努力的走出去寻找新的世界,尽管有过畏惧和退缩,可是他们还是抛弃了传统的外衣,希望溶入这个世界。可是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作者表达着一种精神状态的孤独来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事实上,这本书并不容易理解。如果没看明白,不要逼自己去理清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必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说我看懂了。懂与不懂没有标准,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可以好好翻读几遍的书,或许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体会。
《百年孤独》读后感10
记得半个月之前,在看了余华的《活着》的作者写作的意图的时候,余华曾经提到了《百年孤独》这本书。于是迫不及待的想看。终于在网上找到,并下载到手机中。
《活着》和《百年孤独》有个共同的特点,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振摄人心的警句,有的只是平淡的描述。加西亚·马尔克斯通过描述布恩迪亚7代人的命运,展示了这个家族的兴衰,以家族的第一代人乌苏拉担心生出一个长有猴子尾巴的孩子,到这个担心在最后一代身上出现为结尾。
当看到圣索非亚。德拉佩德把自己的所剩的两三件换洗的衣服捆成一个小包准备离开被小草包围、红蚂蚁侵蚀的老屋时,给人一种大厦即将坍塌的感觉,她为这个家族默默的付出,而她的那个高傲的有着贵族血统的儿媳妇却把她当成固定的女仆。尽管她从少女时代就居住在辞,但是此时她空有收拾房子的心,也无力了。在离家出走的时候身上仅仅带着一比索25生丁,还有可怜的几件衣服,看到这里,谁的心都不会不凉透的。其实在乌苏拉眼睛失明去世以后,这个家族就逐渐走上了衰退的道路,特别是她作为家族中的主心骨,在去世以后,衰退的趋势更无法遏制。这个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连同如镜子般的马孔多镇,被飓风彻底抹去。
菲兰达她高傲、虚伪、懒惰,虽然这些都是她从小生长的环境所造成的。但是看看背叛她的丈夫、她不争气的儿子、还有被她毁掉的大女儿梅梅,这个女人着实可恶的很。
孤独很可怕,在总是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中,容易走上自我的封闭。
读完这本书,感受了拉丁美洲人名所遭受的苦难。很奇怪,突然想到了南京大屠杀,至今日本政府都不承认。过去的100多年中,我们民族也遭受了巨大劫难,在国际上被孤立,还好我们没有走上极端。
《百年孤独》读后感11
带着“久远了人变了应该会有不一样的读书心境”的想法,多年以来第三次翻开这本书,才终于读完。
手头的这本书购于94年,出版于浙江文艺,91年版,定价6.80元。书页已经泛浅黄,散发着一种陈年旧书的味道。如果再久远再久远一点,就和书名更相符了。
读所有外国小说带给我的感觉都总是大体一致,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文风的问题。即使的一部轻松的民俗小说,我也感到一股浓郁久酿的散不开的风情。这位拉丁美洲的作家给我的感觉尤为突出但也迥然不同。
马贡多那与大地浑然一体的原始、未经开化的纯粹,仿佛让我看到了最初傍河而居的人类部落。那个时候他们是团结的,是大胆的,是赤诚的,也是智慧的。而后的故事就可以简单归结为外族和殖民者的入侵。马贡多的居民一步步由“愚昧”走向“文明”的长征中,历经了一次次冲击,精神的物质的,在蜕变为文明人之前,马贡多连同它的居民在飓风中消失了,如同从未存在过一般。
布恩地亚家族的七代人历史就是整个马贡多历史的缩写。他们在与外界的侵扰抗争中,从愚昧无知到广泛猎奇最后回到愚昧。乌苏拉第一代就在担心自己会生出长着猪尾巴的孩子,而到第七代布恩地亚家族终于还是出了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时间在奔跑,而人类的本性却始终停留在原点。
虽然《百年孤独》已被划上了反之反帝反封建反独裁的标签,但我仍想谈谈这之外的东西。在这个没有伦理,鲜有道德感的家族,是什么维持了它七代人的延续?女人。从乌苏拉·伊瓜朗到圣塔索菲娅到阿玛兰塔到菲南达再到阿玛兰塔·乌苏拉,甚至是贯穿全书的庇拉·特内拉。这些女人在那个几经摧残的老屋内生养了那些个或封闭或穷奢极欲或好战好斗或愚钝的男人,在最艰难的时刻守护着这个家。男人和她们在感情上是分离的,没有沟通的,而她们之间也是分离的,缺少体谅的。这就构成了孤独的一个个元素。
我看着这些被我写在纸上的名字,无非是翻来覆去是那几个,雷同是本书一大亮点,不仅姓名,还有性格。这些雷同告诉我的是,历史是惊人的相似,这个家族的命运翻来覆去也不外乎那些。你以为时间在往前走就改变了一切,其实时间的长河在顺势而下,你却站在河中央低头数着脚丫。
我能感受到孤独笼罩着这个家族的人们,却也找不出解救这孤独的办法。是他们的麻木不仁?是他们缺少爱的滋养?是他们被外界的新奇与不堪蒙蔽了眼睛?如同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面是团结。而试想,我们原始愚昧尚未开眼看世界的祖先在遭到外部的引诱或侵略时,个个被眼花缭乱的事物迷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怎么会还记得抱作一团共同御敌?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是敌是友他们真的一时难以分清。所以他们注定了孤独,在经历这些动荡和变迁中,无人可以倾诉无人可以依靠。于是,雷蓓卡坐在摇椅上吃土,数年之后阿玛兰塔坐在同一把椅子上日日编织裹尸布。
今天刚好是哥伦比亚独立的纪念日,看完了这本书也聊以为此纪念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12
先是两件关于这本书的事情:
深圳一个朋友说:“我们学校图书馆的那本《百年孤独》,前十页被密密麻麻的线占满,乃至还有读书笔记,可后米娜,干净得像新的,看起来很爽。”
前几天,邻班一个同学向我借《百年孤独》,看了大概一个星期还给了我。我高兴地问他“你读完了?”他说“没有,读到一半太难受了,读不下去了。”
它对我而言是这样一本书: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有三年没读一本闲书了,忽然很恐慌。随手从家里的书橱上拿下一本来,便是它。读完第一篇,觉得不甚精彩,却又有说不出的感觉。又是忽然有一天,看到它,有种再读一遍的冲动,便拿起来,再读。这种冲动有了好几次,待我觉得它精彩时,已经读过六遍。也许这就是一些书的魅力所在。后来我听说马尔克斯因此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想:原来得奖的可以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书啊。也许那种东西,“艺术”?它离我们很近,只是我们不自知。
墨尔基阿德斯
“他背对着百叶窗坐着,阳光从他身后流泻出来,他的声音启迪着人们心中最愚昧的角落。”
我很喜欢墨尔基阿德斯,喜欢这句描写。我喜欢想象他背对阳光坐着,平静的呼吸和话语搅动着尘埃,而这些话语又是如此柔软,使人得到启示。我向往那种氛围,每一个奥雷良诺,静静地坐在炼金室里,望着那个一半是现实,一半是祖辈记忆的睿智老人,讲述着什么,让人心灵宁静。尽管布恩地亚的族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可他一直在那儿,背对着百叶窗坐着。我也想坐在那儿,聆听他的言语,发誓绝不像奥雷良诺们一样沉沦在酒色世界和自己的孤独里……可惜,只有自己能启迪自己。
奥雷良诺·布恩地亚 上校
“原来我们发动这战争,只是为了不把房子刷成蓝色。”
不知为什么,我和这个人,这个被乌苏拉称为“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有着深深的共鸣。他的愤怒,冷漠,执着令我莫名熟悉。我仿佛可以看到他的眼睛,相貌,听到那种说话的口气。甚至当他最后一次,因政府在养老金问题上背弃信诺,找到马尔克斯上校,请求重新牵动那根链条时,我觉得我心中竟有一种相似的愤怒,还有无奈。可他是悲哀的,在荣誉的垃圾堆里滚了一圈,最终在制作小金鱼中得到了平静,孤独的平静。虽然他曾经轰轰烈烈,躲过了二十次暗杀,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但他一事无成,转了一圈回到原地,连他父亲都不如——至少他父亲建立了马贡多。
阿玛兰塔
“你要步入教堂的门,就要才在我的尸体上过去。”
阿玛兰塔是这样的人:当克雷斯庇与雷蓓卡在一起时她誓死阻止他们结合,而当克雷斯庇爱上她时,她却回答“我这辈子都不会和你结婚的。”最后,马尔克斯上校耐心地等着,直到被处死,也没有等到什么。
她对雷蓓卡的`仇恨是漫长的,却在时间洗涤下成为一朵纯净的仇恨之花。她先是为雷蓓卡,后为自己编织着裹尸布,在漫长的孤独中老去。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仇恨能使人变质,痛苦,然后灭亡。为了爱一个人,去恨一个人,不值得。
时间
“奥雷良诺?那只不过是一条街的名字,很多家的小孩以那条街命名。”
“你真的不相信奥雷良诺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的事?”
“那只是个传说罢了。”
明明上校还在眼前,转眼间他的故事被人遗忘。这就是时间,洗涤一切的时间。似乎布恩地亚家族的每个人,自从出生起,就被时间打下了烙印。一个个人成长,老去,在遗忘中被人遗忘,除了墨尔基阿德斯。就这样在时间的流淌中孤独,平静,死去。
“他们家族第一个人从远方来,最后一个人正在死去。”
马贡多
“镇中心竖起一块牌子:上帝存在。”
马贡多是一个过程。它是一个养满了百灵鸟的小镇,是一个吉卜赛人推销新发明的地方,是被外国人冲击得满目苍夷的地方,是一片废墟。
在这个从头至尾又回到原点的训话那种,似乎让人明白了一些东西,是什么呢?我不清楚,我只大概知道,我更喜欢那个马贡多,那个养着百灵鸟的原始的马贡多。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
“这很简单,因为我疯了。”
他身上有的,便是它遗传给阿卡迪奥们的激情。他建立马贡多,迷上炼金术。虽然无数次失败,可他的激情从未熄灭。他为了把马贡多建立得更好而付出终生,直至被绑在树下。他疯了吗?我不知道,也许只是知道的太多,像墨尔基阿德斯,他亲爱的老师一样,逃不过死神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13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我们在看着,仿佛自己成了最后的奥雷良诺,阅读一本已经铺叙好的镜子,在镜中是否看见自己与周围不断的执拗着,孓然一身。我们按照作者设定好的路线笑着小说中人物的愚蠢,笑着不同民族的无聊,笑着旧时人们的落后。但自己是否真的就那么精明发达?我们的本性就是旁观者,却没法旁观自己,这部书终于反射出作为旁观者的卑劣。
我们被同情地嘲笑了,不过我们还好有这面镜子,看看自己僵硬的表情。
《百年孤独》读后感14
今年6月,在台北,几十家国际媒体的亚洲特派员在一起吃早餐,和一家危地马拉报纸的首席记者聊天。老头已经五十多岁了,黑色的胡子和头发,夹杂这一些学究气的花白,还有典型的拉丁人鼻子。带一副亨利基辛格式的眼镜儿。说起英语来带着些许口音,语速不急不缓。
老头是个自由派,我跟他聊切·格瓦拉——我并不喜欢这个人,但我知道这是个符号——他跟我说切·格瓦拉并没那么受欢迎,或许喜欢卡斯特罗的人更多一些,但他不能确定。然后是莫拉莱斯和查韦斯这对活宝。老头说,查韦斯是个愚蠢的经济管理者和外交家,但他的social project确实卓有成效,你可以不喜欢他,但必须重视他。我喜欢这种balance的调调,老记者的职业本能已经渗透进了日常谈话。
再然后我说起我对百年孤独的热爱——我不知道百年孤独的英文名字,但我能蹩脚地尝试发出cien anos de soledad的音,还有garcia marquez。老头微微低头,从镜片上方又看了我一眼,平静的眼神亮了一下。
接下来的三天中,只要我还能在早餐餐厅中找到他,我就端着盘子坐在他身边,听他讲那过去的故事——老头年轻的时候是马尔克斯的粉丝,曾经采访过他本人,对他的所有故事了如指掌。
我也顺便介绍马尔克斯对中国,以及对我本人的影响。我说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才15岁,在高中宿舍的被窝里,从下午六点到晚上两点一口气读完。我说,拉丁美洲是一片有故事的土地,就像中国。老头儿一边往面包上涂黄油,一边微微点头。最后一天分手的时候他说,欢迎来危地马拉。
中国和拉丁美洲,这两片土地在过去的300年里有着太多相似的故事。
但中国人没有把这些故事写出来,至少没有写得这么彻底。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把百年孤独读一辈子。
《百年孤独》读后感15
这本书是和《麦田里的守望者》一起买的,当时刚上高中,军训的时候花了七天的时间看完它,那个时候没把它当名著来着,因为可读性非常的强,完全被迷住了。就是一个劲的往下看,名字啊什么的,都仔仔细细记着,因为看之前,先读了编者按,里面有这方面的提醒。
所以我看得也很轻松。
当时里面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乌苏拉,还有有点小白倾向的俏姑娘蕾梅笞斯。
有很多地方看完了,都还吃吃的笑起来。
现在看来的话,才知道这叫阅读的快感。
有很多章节想起来的时候就拿起来反复的看。思想啊,内涵什么的都没有深刻的去想。
在我看来,它就是一部老祖母絮絮叨叨讲述的一个引人入胜的童话故事。
《百年孤独》读后感16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百年孤独》读后感17
前几天在地摊上买到了黄锦炎版的《百年孤独》,也算是个小小的意外之喜,毕竟以前跑了不少旧书店也没买到,而且由于版权问题这个译本不会再版了。花两天时间加班加点把新买到的这本旧书看完后,脑子已经被书里的一群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绕晕了。《百年孤独》也看过三四遍了,但我还没能完全捋清书里的人物关系。
这回读完《百年孤独》,我忽然想到了另外一本小说《白鹿原》。以前没想过这两本书有什么关联,细细一琢磨,《白鹿原》在很多方面都和《百年孤独》颇有相似之处。本想就此写篇小文章,打开电脑一搜,已经有几个人提出了相同的看法,而且比我考虑的更为全面更为独到,陈忠实自己也说创作《白鹿原》受马尔克斯影响最大。小说作者都这么说了,只好说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是愚者千虑之一得,不过独立思考所得虽非首创,读书能有点心得什么的也值得高兴,看书的乐趣也就在于此。
《白鹿原》的朱先生曾意味深长地说,白鹿原成了一个鏊子,暗示历史在轮回重复中缓慢前进。《百年孤独》里也不断说出历史在不断重复。在不少书里看到过类似的看法,比如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的后记中就说自己认为历史是一个螺旋形状,即前进中有重复,重复里有更新;周作人在民国时期写的社论里也曾略带揶揄地建议当时的时评作者快去翻《资治通鉴》,笑称未来的发展变化早在千年前就由司马光写好了。
这么一想,读史应该也是个挺有趣的事情。《资治通鉴》早就买回来了可还没细读过,以后有时间多翻翻,肯定很是有意思。
《百年孤独》读后感18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
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百年孤独》读后感19
记得初中毕业的暑假,在同学家疯狂借书看:张爱玲、三毛、外国的小说……就在这时,看到了那本影响了我整个成长历程的书,伟大的癫狂的诱惑的书——百年孤独。我不知道在外国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只觉得这个译名苍凉而深有玄机。翻开了,一个一个重复的名字,血统的迷宫,热带的奇异生活,在另一片大陆上的人们奇怪而又恰如其分的哲学。奇怪的人,难以形容的热情和绝望,没有目的,没有意志,命运在时间中兜兜转转,多少无谓的生命在世界上什么都留不下,记忆或是足迹。有个俄罗斯的读者,将这本书从头到尾抄写了一遍,她的原话是:我要看看究竟是作者疯了,还是我自己。
夏天的下午,坐在屋顶上,低头,一页一页地欲罢不能地读。一遍又一遍,始终不会厌倦,那些经典的句子,熟到可以背出,七代人每一个名字,迷宫般的血统都能以一张谱系表来区分。我一直惊异于作者想象力的无边无际,后来,看到一段话,说是每一个作者都只能描摹自己或者周围人的生活。我就在想,哥伦比亚,那个遥远的国度,究竟发生过什么,发生着什么。会不会有人,拥有像奥雷良诺上校一样的孤独神情?在大雨后,那轮新鲜的、砖末一样的红日,真的在大地上升起过么?
真正的爱与了解,真的存在么?奥雷良诺上校在心底拼命搜寻,却找不到与母亲之间真正的情感纽带,终于还是在孤独的硬壳中高傲的死去。他至死都披着毛毯,难以解脱的孤独和没有前途的高傲。高傲激起怒气,怒气让他去反抗,只是最终,他也没有学会,怎样去表达爱。
喜欢雷蓓卡,这个被乌苏拉称为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具有坚强意志的女人,在婚事被一再耽搁后,终于抛弃了虚荣,选择了踏实自在的生活,选择了自己的欲望所指的生活。花边和玩具,只是爱情的幻想而已。少女时代的爱情,都是可以为心爱的人退化吃土的。皮埃特罗`克雷斯庇在地球的另一端,精美的漆皮靴踩在潮湿的石径上,每一步都踩在爱人的心上。一个悲剧,这个怯懦的男人的两次爱情,最后只能以死结束。
阿玛兰塔,家族历史上的最温柔最深沉的女人,却没有勇气去承受自己和另外任何人的命运;没有勇气去尝试接受爱的羞耻和绝望。一直在想,为什么她不能接受克里奈多.马尔克斯上校?为什么她明明爱着,却不能迈出那一步?直到后来的后来,才了解爱情的羞耻与绝望。才明白,原来那种不明所以的恐惧和怯懦真的存在。终于明白,她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意伸出手去采摘的是什么。
《百年孤独》读后感20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百年孤独》读后感21
这天特意读一篇外国名著《百年孤独》,我额,觉得里面的人物塑造的很好,然后后作者对战争的明白很独特。《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联。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正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22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向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向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因此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十分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一样,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正因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正因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爱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刻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坚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理解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坚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百年孤独》读后感23
我常常自矜自我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我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教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礼貌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百年孤独》读后感24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百年孤独》读后感25
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一样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如书中乌苏拉在十分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
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向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最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应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取,就是选取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向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期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感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能够将一个昔日以前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好处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此刻读来仍有它的好处,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百年孤独》读后感26
我不知道孤独象征着何物,也许是精神,也许是肉体。人类生而孤独,死后灵魂也无法幸免。也许这个世界给予人类的唯一的一生务必背负着的沉重的烙印,便是如影随形的孤独。从这一点上来看,无人不孤独。肉体、外在与表面是停留在这个繁华热闹的世界,与无数人打着交道,生活在群体中。灵魂、内在、却是活在独自、只有唯一的世界里,精神是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思想能与外界分享、交流,可灵魂务必得到独立的思考才能得以更高层次的深化。
有时候身边的人越多,与外界的沟通越多,得到的信息与反馈越多,就越能体会到内在世界精神的唯一与独立。外表理解阳光,内心处以安静、幽深的黑暗;外界流经时光岁月,内心的自我则得以一片凝固的永恒的时刻。在此间隙,肉体与表面光滑无损,思想与灵魂历千锤经百炼、在无数思考疑问中打磨淬火、最终到达片刻的成熟。
世间本无对错,只有不一样的明白与不一样的见地。成熟与不成熟,界限十分模糊,无所谓何谓正确,不一样的人以不一样的解释获得不一样的支持。本无善恶,取人性命,报以恶果,若失去性命之人本就为罪大恶极之人?杀人者无心、有心;失手、蓄谋,各样状况交错,以何为标准、准则?有信仰与有无信仰的人,生活方式也翻天覆地之变化,若以对方为正确,岂不是杀人至于无形,否定了一个人的生命的唯一的好处,倒比扼杀了这人的性命更加残忍。学习有各种方法,以为融会贯通最佳,并不需反复询问知识深浅。分数可衡量某个时期的付出,却得不出此人品行、智慧的丰富程度,为蚁群所用,多中取少之时,才为体现分数考试价值之时。知识永无止境,断章取义、以小断大、舍远贪近、求分弃才需改善。
对待人生,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态度、人生观与原则。自认为,温婉的细涓长流的为最惬意但是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理想生活,简单而又难得。书本,单人,细笔,空房独处一下午。房外倾泻阳光,房内静聆阅书,感受文字的世界,享受独处的快感。刹那间,能听见平凡渺小的生命中,心灵的深处,身体里,灵魂在亘古持久的孤独中永恒的巨大的轰鸣。
我的生活态度,也便是独立且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无论是应对过去,此刻,或是未来。
《百年孤独》读后感27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日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联。之后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联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之后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多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多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明白。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生,不知道怎样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感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方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一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日这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百年孤独》读后感28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一样,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说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多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联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之后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第三遍,还是紧之后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情绪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能够按照自己明白潜质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联,才能够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能够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生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潜质,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爱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留意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爱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百年孤独》读后感29
百年孤独,书读过半,孤独之感,力透纸背。
先说说第一代人物,马孔多的开拓者——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
不知是才智超人,还是不应该生在那个年代,这位天才人物最后被人们认为疯了,绑在栗树下,用只有自己听得懂的语言和自己对话,孤单影只数十年。接近生命终点时,家人把他抬进家里,可次日清晨,床上不见踪影,他又回到了“孤独”的栗树下。他死后,有这么一段意境精美的文字“木匠开始为他量身打造棺材,他们透过窗户,看见无数小黄花如细雨缤纷飘落。花雨在镇上落了一整夜……如此多的花朵自天而降,天亮时大街小巷都覆上了一层绵密的花毯,人们得用铲子耙子清理出通道才能出殡”。不知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栗树下几十年是否真的孤独,不过去往天堂的路上他一定不孤独。
再来说说两个个性十分鲜明的人物——丽贝卡和阿玛兰妲,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妹,也是一对情敌。
丽贝卡天生丽质,热情奔放,但自小缺乏安全感,有吃泥土和石灰墙皮的习惯。丈夫死后,独自居住,从不出门,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去世。但其实并没有,当有人再看到她时,有这样一段描写:“铰链因锈蚀而断裂,门板靠成团的蛛蛛网勉强支撑,窗框受潮卡死,地面长满杂草野花,其间裂缝成为蜥蜴和各种爬虫的巢穴,一切似乎都证明这里至少有半个世纪没人居住过……她穿着上个世纪的衣服,光秃的头顶上稀疏几根黄发,一双大眼睛仍残存着昔日的美丽,只是最后的希望之光已在其间熄灭,脸上的皮肤因孤寂而干裂……”。前书还是美少女,再现已是枯槁妪,其情其景,震慑人心。就是这样的孤独,当乌尔苏拉要接她回家时,丽贝卡断然拒绝,不愿放弃她的孤独特权。
阿玛兰妲是一个思想和行动十分矛盾的人。她和丽贝卡都爱上了钢琴调音师克里斯皮,为了阻止他们结婚,甚至给丽贝卡下毒,结果误杀了已怀双胞胎的嫂子蕾梅黛丝。而当丽贝卡放弃了克里斯皮,阿玛兰妲又拒绝克里斯皮的求婚,导致其绝望自杀。小说关于阿玛兰妲的死亡过程也是动人心魄的。死之前,她见过死神。死神告诉她开始为自己缝制寿衣,并说她会死在寿衣完工的当天晚上。为了拖延时间,争取死在丽贝卡之后,她织了拆,拆了织,耗费了四年时间还没有缝制完寿衣。但后来意识到,要将活计拖到丽贝卡死后是不可能的,于是反而加快了进度。完成寿衣最后一针后,她以最平常的口气宣告自己将死于当晚。在四年多为死亡准备的漫长而孤独的过程中,她获得了这样的领悟:“在崭新的光芒下重建世界,平静地唤回傍晚时皮埃特罗·克里斯皮身上的薰衣草味道,并且将丽贝卡救出悲惨的境地”,这不是出于爱也不是出于恨,而是源自孤独中的深切理解。
最后说说乌尔苏拉,小说的灵魂人物,可以用很多词汇来形容她的优秀品质——勤劳、善良、正直、实干、睿智、富有活力等等。晚年后,她眼睛几乎失明,在黑暗的孤独中,她透过了表象,看清了本质,获得了非凡的洞察力。她意识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实际上他从未爱过任何人,包括妻子蕾梅黛丝和一夜风流后随即从他生命中消失的无数女人,更不必提他的儿子们……”,最终她得出结论“自己不惜为他付出生命的这个儿子,不过是个无力去爱的人;对于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发现她才是世上从未有过的最温柔的女人,她对丽贝卡和情人的报复折磨,不是出于怨毒,而是无法战胜的胆怯与恐惧;对于丽贝卡,乌尔苏拉意识到,虽然她流淌的是陌生人的血液,从未喝过自己的奶水,但她所拥有的冲动心性、炽热情欲、无畏勇气,正是乌尔苏拉的,也是乌尔苏拉希望自己后代具备的品质。
孤独之词,听之戚戚,实则有静心思考,深度反思之意,当珍惜尊崇。最后引用叔本华的一句箴言作为结语一起分享:没有相当程度的孤独就不可能有内心的平和。
《百年孤独》读后感30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透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明白,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构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爱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正因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期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读书有益作文1
世界名人培根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理论之学使人庄重;修辞与逻辑使人善辩。”这诸多意思可以蔽之一言:开卷有益。
何为开卷有益呢?开卷有益通俗的说就是读书有好处。为什么读书有好处呢?因为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而读书是获取知识的重要方法,也是知理的一种方式。读可以广博学识,增长智慧,明晓事理。著名的苏联科学家齐奥尔科夫斯基,从事星际航行理论研究,被称为“宇宙之父”。他在少年时代,因患猩红热并发症,不幸耳聋被赶出了学校。后来他每天去莫斯科图书馆自学。一次他参加中学教师的考核,人们被他的数学才能所惊叹。校长问他:“你的老师是谁?”齐奥尔科夫斯基微笑回答:“书籍是我的老师!”读书使人进步。三国时的吕蒙最能证明这一点。吕蒙从小就没机会读书,后来身经百战,升为郎中。有一回吴王孙权对他说:“你现在都掌权管事了,要好好学习,求得进步啊。”吕蒙听了孙权的劝告,努力学习,进步好快。以至于与鲁肃见面时,鲁肃感慨的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以不是当年在吴下的吕蒙了。”伟大的哲学家马克思开卷就获益甚多。他先后在波恩大学,柏林大学研究历史和哲学,因而在以后的革命活动中能有两个空前的伟大发现。他写(资本论)就读了自藏书1000余册,还到大英博物馆看了三间房的书。以上实例足以说明“开卷有益”。但是我们必须有选择的读书,否则,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我们是国家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为了让祖国更加富强,我们必须多读书。而且,现在是个知识经济社会。没有知识,社会就不能发展,国家就不能富强。
同学们,读书吧!它会给你带来无穷的知识与快乐!
读书有益作文2
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如果在课余时间阅读书报,不但可以调剂紧张的生活和增长知识,还可以说是精神上的一种享受。所以冰心说的好,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我喜欢看冒险类的书,比如《鲁宾逊漂流记》,我佩服鲁宾逊的毅力和坚强,他和星期五,还有一些伙伴们在孤岛上生存了28年。我想,如果换上是我的话,我可能早就放弃了。《鲁宾逊漂流记》让我学会了在学习上也要坚持,坚强,不放弃要积极努力提高学习成绩,不怕困难,不懒惰。
我还喜欢看笑话类的书,它让我变得很幽默、亲近。我经常把看到的好笑的笑话讲给同学们听,班上的许多同学们都很喜欢听我讲笑话,时常被我逗得捧腹大笑,同学们也都喜欢和我一起玩了,同学们都在说我风趣、幽默。
我也喜欢看科普书,它让我知道了为什么先看见闪电,后听见雷声;我也知道了雨后的彩虹是怎样形成;我还知道雨水是怎样形成的;我还知道蜜蜂为什么采蜜;蚂蚁为什么搬家;飞鱼是怎样飞的……知道了很多生活中能见到的,简简单单的小科学知识。
我喜欢看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我读第一遍的时候觉得只有诸葛亮聪明能干,曹操坏,张飞很鲁莽,但我读第二遍后,我知道曹操是个能文能武的人物,张飞也是有心计的。这让我知道,好书让人看多少遍都是有不同感想的,每个人看书都有自己不同理解。
所以我认为读书有益,我们要博览群书,要选择自己喜欢的好书,这样,我们就能掌握更多的知识,更加认识世界,变得更聪明。
读书有益作文3
圣人曾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然也!打开书页,开卷有益,搏击浪花,击起智慧的水珠,映出七彩的霞光。读《水浒传》,感叹武松的豪爽;阅《红楼梦》,感受宝黛的才情;看《冰岛樵夫》,赞渔人的坚强。
“唯书有色,艳于西子,唯文有华,秀于百卉。”读书如同一位位先哲圣人促膝谈心。大义的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无畏的鲁迅说:“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更有那视死如归、凛然就义的君子谭嗣同,对你说:“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书给了人太多,太多。让你那张没有色彩的白纸,有了坚强的红色,不拔的蓝色……所以才有了“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栅处”的读书境界。
读书赐予人坚强。生活是一条道路,到处布满艰险,唯有坚强才能走过。读古书,感叹勾践亡国后,壮心不已,卧薪尝胆,终破吴而归。孔子周游列国,四处学习,才成为一代圣人。看今朝,张海迪身残志坚发奋苦读,荣登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之位。“有志者,事竞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读书可以建立信心。信心是成功的催化剂。在当今时代,信心的力量更不可忽视。读书,你可以知道,要存鹰之志于高远,取鹰之志于凌云。你可以知道“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你更可以知道“星星之火,就足以燎原。”所以你不会绝望,不会放弃。面对困难,你永远是一颗蒸不烂、捶不扁、炒不爆的铜豌豆!
书是美景,读书是饱览美景。足不出户,你可以遍游于千山万水,徜详于长江黄河之间,看“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春江胜景,感“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雪景,更有那鱼水之乐“游鱼细石,直视无碍。”
读书有益作文4
如果有人问我:世界上的一切,你最喜欢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我喜欢读书。是的,我喜欢阅读,因为阅读是我心中的一种快乐和享受。
我喜欢读书。培根说,阅读足以使人快乐,向他人学习,培养才能。当一个人独自隐居时,也最能感受到它的快乐,当他阅读名著时,他会对书中的精彩描述感到惊讶。它的应用也很广泛,最常见于时不时和同学争论,有“天文地理,万事不顺,万事教,万事皆知”的倾向。当一个人以令人信服的方式和他的同伴说话时,一种幸福感在他心中升起:读书很好。它的天赋也是做事情和判断事情时最见的。书中学到的公理和规律的知识在这里熠熠生辉,两点论、二分法、二分法的哲学在这里都显示出了它们的神奇力量。
我喜欢读书。子曰:“知者不如善者,善者不如乐知者。”只有当你感受到阅读的乐趣时,你才会愿意努力学习。一本好书就像一个互相认识的朋友。我一打开书,就会完全沉浸在收获的喜悦中。这时,世界悠悠地向我走来,我一次又一次地看到了孔圣人的睿智和诸葛亮的智谋,体验到了林肯的善良和伟大,莎士比亚的文笔,鲁迅的文笔,的远大志向.读书让我在大师们的华丽辞藻间磕磕绊绊,让我很舒服,很开心。我很高兴走在先贤心血的结晶里,仔细思考,从中学习。
我喜欢读书。书很迷人。他们书写历史,揭示未来。阅读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我倾向于从内心寻求一种指引,一面人生的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己,理解自己的灵魂,顿悟的惊喜,执念的恋情,前所未有的体验,难以形容的美好感觉,都是美好的。
哦!我喜欢阅读,它可以充实我自己。著名作家肖福星对高中生说:“亲爱的中学生,你可以失去一切,但一生不能失去一次青春;赢得什么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赢得知识。”为此,我要珍惜我这一生一次的青春,花时间去学习,去读好书,去提升自己,去充实自己,去充实自己。
读书有益作文5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悲与欢,书中自有离与合,书中自有乐与痛;书中自有酸甜苦辣,书中自有悲欢离合,书中自有喜怒哀乐。
——题记
书,一提起它。人们的脑海里出现的都是语文、数学、英语等等的教科书,一想,心里便觉得烦躁:那些书枯燥乏味,一点意思也没有。其实不然,还有像我平时喜欢的杂志“意林”,著名的小说、经典著作以及一些课外阅读和书。
《意林》这本杂志是朋友介绍给我的,说是很好看…第一次阅读《意林》,我就喜欢上这本杂志了。《意林》里包含着许多富有哲理的小故事。通过阅读它,我学到了许多经典词语、句子。这本杂志是启迪我的老师,在黑暗的道路上为我点亮了一盏盏明亮的灯,照亮了我人生前进的道路:它启迪了我的人生,我的思维与智慧。它用每一
除此之外,《老人与海》与《木偶奇遇记》这些都是小有“名气”的经典小说,它们以自己蕴含的丰富的内容引起了我的兴趣,我耐着性子把它们看完了。后来,我发现通过阅读这些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
而且每学期发的《指导》,我也会认真地阅读它,把它看完。在这上面我学会了怎样写好,怎样运用
通过阅读这些书,我的水平也提高了许多,这些书使我的曾多次受到学校老师的表扬。至今我仍在看这些书,并且以后也希望这些书能使我的水平随着我的年龄而不断增高。
书,是我们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书,是我们最好的老师;书,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因为有了书,才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才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才使我懂得了生命的宝贵。
我相信只要有恒心与耐心,我的成绩一定会不断提高。
读书有益作文6
我有许多爱好,如:打篮球、下棋、玩游戏、旅游……但读书始终是我最喜爱的。
在我咿呀学语的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小红帽、白雪公主……在故事中,我甜甜地进入梦乡。
在我三四岁时,妈妈经常给我买了一些图书。这种有图画而没有文字的图书,让我认识了许多事物,如:太阳、月亮、桌子、椅子……
到了幼儿园大班,我开始用幼稚的小手指着书上的拼音“c-o-n-g q-i-a-n……”当我第一次把一个故事读完,我兴奋得大喊大叫: “妈妈,妈妈,我会读书了!”从那以后,我迷上了看书。在<<巨人的花园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快乐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去年的树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要保护树木;<<小木偶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这些书在我幼儿的心灵中播下了真善美的种子,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上了小学以后,我认识的字渐渐地多起来,看书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不仅童话、漫画,连科技书、历史书、小说,也成了我的书架上的新朋友。只要啃上一本好书,我就会“两耳不闻窗外事”,周围的一切好像不存在了。记得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的“啃”一本新买的好书,妈妈叫我去睡觉了。可是,书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连动都不动。过了一会儿,妈妈看见我还在看书,生气的说:“还不去睡觉,小心我的‘大闹天宫’。”我吓了一跳,只好钻进被窝。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我偷偷拿了手电筒,并把书放在枕头旁边。过了很久,妈妈终于去睡觉了。我马上起身,拿起手电筒和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在刷牙洗脸的时候,当我照了一下镜子,呀,我的眼睛肿得很厉害,都变成了一只“大熊猫”了。
“书籍全世界的营养品。”书将永远陪伴着我,使我健康成长。
读书有益作文7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给了我知识和智慧,给了我力量和勇气。难怪有人说:“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格林童话》到《十万个为什么》,从注拼音的故事书到文学名著……我读过了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今天我是升旗手》了主人公肖晓从小跟自己的奶奶爷爷住在一起。他心中有一个梦想:要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但愿望总是实现不了,尽管这样,肖晓也从没有放弃过这个愿望。终于,在临近小学毕业的时候亲手升起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这对于肖晓来说说真是激动万分。当然,肖晓也有做得不够好的地方——太固执,造成了不少麻烦。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觉得做人应该像肖晓一样执着、诚实。遇到困难要镇定,不要慌张,越慌越解决不了问题,不仅要冷静,还要尝试勇于解决问题。文中的肖晓就像一扇窗,我们要吸取他身上的优点,改正缺点。
我有一个书柜,上面有许多书。这些书,我读也读不完,品也品不尽。因为书中包含人生哲理,是要我们细细品味的。有句话说得好:“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自自知。”书中的许多道理不是一时半会就可以理解的,但经过一些事情之后,你再读一读,再细细的品一品,就一定会豁然开朗的!
那次的考试,我发挥失常,成绩极糟。我垂头丧气走进房间,十分懊恼和惭愧,更多的还是失落。在书桌上,我看到了妈妈给我买的《名人成才的启迪故事》,突然想到了这句名言:“失败乃是成功之母。”是啊,在生活中,不要为了一点点的小事情、一点点的挫折所打倒。一次失败算不了什么的,只要吸取教训,下一次便一定可以成功的'!。如果就为了这一点小小的挫折而放弃的话,就不可能发生奇迹了。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一些麻烦事,但只要努力,就会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的。
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会用知识和智慧伴着我们度过一生!我喜欢读书!
读书有益作文8
我喜欢书,我喜欢读书。每次看书时,我都仿佛进入到了书的世界里,和角色们一起环游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一起喜怒哀乐。书有很多种类, 我都爱看,我从各种不同的书里享受到不同的快乐。
科幻故事带给我的是希望。我在书中看到未来的某个时期世界是什么样子。当看到未来的世界时,我羡慕他们的先进设备,我想,“我们的未来真会是那样的吗?” 有时,我也为他们担心,因为科幻故事里常常会有一个灾难。结尾时,每当那个灾难就要把人类吞噬掉时,总是有会一名英雄站出来。他会终止灾难,拯救世界。那位英雄带给了我力量与希望。
侦探故事带给我的是智慧。每当有警察破不了的案子时,聪明的侦探就会用他那极强的分析和判断力抓住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当然了,侦探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一下子抓住罪犯的。他需要到犯罪现场仔细地寻找罪犯留下来的痕迹和线索。侦探找到线索时,我也在想,会是谁呢? 我也在分析和判断。每当侦探收集到新的线索时,我也把嫌疑转到了另外一个角色身上。通常,到了结尾,每天都见到的、嫌疑最少的人就是那个狡猾的罪犯。我在读书时随着侦探分析和判断的过程,增长了智慧。
参考书带给我的是知识。我很喜欢看地图与地图册。我可以从地图册里了解到每个地方的气候、地理、地质等许多有用的知识。这些知识还告诉我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在地图册里,我可以快速地走遍世界。前一分钟还在珠穆朗玛峰脚下,和穿着藏袍的人喝奶茶,后一分钟就能飞越到在世界另一头的亚马逊热带雨林里,看金丝猴们吃百香果。地图册还告诉了我很多有趣的信息。比如说,海底最深的地方在太平洋里的马里亚纳海沟,世界上最长的三座桥都在中国。看参考书时,我收集了很多信息,增长了知识。
读书带给了我希望、智慧和知识。我在书的陪伴下快乐成长。
读书有益作文9
我想我是不爱书的。因为它各类繁多、高深莫测、难以理解。
我想我是喜欢书的。因为它赋予了我眼界、知识、品格和勇气。
我想书的意义是不大的。花费许多时间阅读却看一半忘一半。
我想书的意义是重大的。它教会了我如何专心致志、自主学习。
我曾经被一个问题困扰着:书对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它好像没怎么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又好像与我的生活密不可分。它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从小我就和书打交道。牙牙学语时听妈妈读故事书,幼儿园时自己读绘本,学前班时看注音书,更大了看小说。广泛的阅读为我的语文学习打好了基础,我也喜欢这个科目。渐渐的,空荡荡的书架被填满了,连床底下都塞满了已经不需要再看的书。
但是,我的年级越来越高,看书的时间越来越少。奥数题、作业、运动、特长等许多的事等着我去做,唯一能阅读的时间看的书也是老师指定的。这样目的如此明确的阅读让我怀疑,自己对书的喜爱还是否存在。
一个下过雨的午后,我突然想起来,很久没有碰书了。书架上的书积了一层薄薄的灰,一直静静地待在那里。翻一本老书,那淡淡的墨香依旧存在,被封存了不知多久又扑鼻而来。它会对我心存怨念吗?它是在等我,还是在寂寞里哭泣呢?就算哭,我也不知道吧。
书永远都是那么温文尔雅,让人猜不透它在想什么。人孤独哀伤了,可以找它;它被冷落遗忘了,会找谁呢?
我盘腿坐下来,拿着书开始读,惊讶地发现它竟然已有近一百岁了。作者,就这么穿越时空,来到了我面前。这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啊!难道电子产品就是高科技,玩游戏、看电视才算跟上了潮流么?
不得不说,因为手机所以放下书籍,才真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人类历史文明的所有结晶就这么安安静静、彬彬有礼地在你面前微笑。它要干什么呢?
它在呼唤你。你听到了吗?
读书有益作文10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所以我爱读书。
读书能激励我前进。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就会打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海伦。凯勒写的书,它让我像海伦。凯勒一样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一个个困难和挫折,不因失意而伤心,不因失败而气馁。当然,当我考到了优异的成绩时,书也会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让我一直不断奋斗下去!
读书能让我明理。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司马光砸缸》告诉我们“做人要善于思考,多动脑,遇到困难要勇敢。”《七羊补牢》告诉我们“一个人做了错事,只要肯改正,就不算晚。”《揠苗助长》告诉我们“不能违反自然规律办事”……每捧起一本书,我就会用鼻子嗅到一股淡淡的书香!真想找一不没人打扰的地方慢慢地享用“美餐”,我时刻漫步在书的海洋中,看孙悟打败妖坚不由拍手叫好,想着蒲公英学校的孩子们在学校的生活,想着被他人看不起的丑小鸭变成了貌美如花的天鹅……
读书是我每天必做的事。每当空闲时,我便会拿出书本,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徜徉,流连在优美的文字中。读到高兴时,我禁不住手舞足蹈,由衷地感到开心;读到悲伤时,我满脸愁容,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同情;读到愤怒时,我心中充满怒火,恨不得把故事里坏人物的阴谋诡计一举揭穿;读到优美文句时,我都会情不自禁的拿起笔来,在旁边写下自己的肺腑之言……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还给我带来很大的乐趣;不但开阔了我的视野,还增长了我的知识,教会了我们如何辨别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诚实与欺骗、友爱与仇恨、正直与狡猾、勇敢与软弱、智慧与愚笨。
总之,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使我忘记了烦恼,还丰富了我的生活,我喜欢读书。
读书有益作文11
大部分都是在书海里遨游!
书是我的好朋友,在我小的时候,爸爸讲过了《小猫钓鱼》的故事,讲的是小猫和妈妈一起去钓鱼,小猫一会儿捉蜻蜓,一会儿捉蝴蝶,结果什么也没得到。第二次,小猫不捉蜻蜓和蝴蝶了,认认真真地钓鱼,最后钓上了一条大鱼。从这个故事里我体会到了,做什么事都不能一心二用,要认真地去做,这样才能完成得很好。
我渐渐长大了,会看小人书了,那生动的内容吸引了我,《小红帽》、《卖火柴的小女孩》、《灰姑娘》等,我最喜欢《白雪公主》这篇故事,一位皇后在生女儿前许了两个愿望,希望女儿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女儿生下来后不久,皇后就死了,于是皇帝又娶了一位新皇后,新皇后看公主那么美,非常嫉妒,就吩咐手下在森林里把公主杀掉,手下人不忍心杀公主,就要公主跑到森林里不要回来,公主遇到了七个小矮人,并且住在小矮人家。新皇后有一面魔镜,她每次都问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人,魔镜回答是白雪公主。皇后想了几次方法害死公主,都没成功,最后王子和公主结了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嫉妒他人,别人犯了错我们不能嘲笑他,而是要鼓励他,做什么事都要和平共处。
岁月如流水,渐渐地我已经阅读过《科学故事》、《童话故事》、《外国科学家的故事》。有一位科学家叫爱迪生,他发明了一千多种东西,有电影,有留声机,有电灯里的灯丝等,他刻苦钻研,永不满足,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他在做实验的时候,硫酸烧毁了衣服,硫酸还差点弄瞎了他的眼睛。从这些文章中我体会到了要想取得优异的成绩,就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古人有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许多小事中,都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我要学习他顽强进取的精神,勇于实践,时刻准备为祖国的科学事业奋斗,当一名科学家。
读书有益作文12
看书的乐趣
俗话说的好:“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看书是一种乐趣,看书也是一种兴趣。当你爱上看书你就能体会到看书对我们的帮助有多大。
刚上小学一年级的的时候,老师让我们每天看一小时的书。每次看书我都觉得枯燥乏味。因为心里总是想着玩,当看书是一种作业,草草了事,完成任务就好。这次放暑假的时候,妈妈又带我去新华书店里看书。在那里有一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目光,那就是《五三班的坏小子》。我二话不说拿起书就认真的看了起来,连妈妈叫我回家都没听见,我叫妈妈买下这本书。回到家我把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
那时起我就喜欢上看书,我真正知道看书是多么的重要。
每次我看书时都会感到无穷的快乐。我知道看书对我们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特别是对写作文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很大的提高。
老师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知识的源泉,我们不但要保护它,更要爱自己一样的爱护它。
书—我的良师益友
书是我们的贴身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在每个年代都有着崇高的地位,它有着无穷无尽的知识。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那就是《三国》了。我非常敬佩里面的诸葛亮了,正因为他读书破万卷,能巧妙的把书中的知识运用到了战争中,这才使他打了无数的胜仗和出了无数的计策。
书,它能使我们丰富知识,将书中种种大道理都运用到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去。因为书把我们从一个一窍不通的宝宝变成了一个知识丰富的才子。
以前我写作很不好,写作文时很多都要妈妈给我参考,都要让妈妈给我提一些意见。妈妈总是说让我多看看书,各种类型的书都要看,大千世界尽在书本里面了,多收集好词好句,这样写作文时就有东西好写了。现在我经常有空就看书,我的作文提高了很多,去年的时候写了一篇作文还在班级得了五星级呢。
既然书对我们有那么多的好处,那么朋友们为什么我们大家不多多的看书呢?
读书有益作文13
现在,随着科技和生活条件的发展,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中绝大多数人沉迷于电脑和手机之中,又会有谁抽时间来读书呢?可是,我却喜欢上了读书。
还在以前,我和很多学生一样,每天一放学就去玩手机、看电视,有时候还央求老爸让我玩玩电脑。起初,我只是玩玩而已,后来,我却沉迷于网络世界当中,一玩就是忘乎所以,可谓“雷打不动”。就因为过度地玩电脑、手机,我还在读小学的时候,我的眼睛就出现“故障”,黑板上、电视上的字,我只能勉勉强强看得见。后来,到医院一查,居然成了轻度近视,还得配眼镜,并且连电视都不能多看。不能多看电视,这对于我来说,是多要命的一件事呀。到那时,我才对自己当初过度的行为追悔莫及,可是,后悔是没有用了,但日子要打发呀,不然生活没有一点乐趣,又怎么熬得下去呢?渐渐地,我开始养成了读书的习惯。
读着读着,我便慢慢地沉浸在书中的故事情节当中。有时候,爸妈喊我吃饭我都没听见。更有甚至连上厕所的这类事,都是一路狂奔。遇上上大号的事儿,为了不影响故事情节的中断,我一边蹲大号,一边拿着书读,我的这种“糗事”在我家经常演绎,因为这,时常遭到大人们的责备。
现在,上了初中,学习、压力骤然增大,每每结束了一天紧张的学习,回到家中,只要有一丁点的时间,我就会看看书。这时候看书不仅仅是消遣时间,更是对打闹的一种放松和休息。让“劳碌”了一天的大脑也能够舒缓一些。平常下课后,我也是抽出些时间来看看书,舒缓舒缓紧张的神经,给大脑放个假。
今天,人们每天都来去匆匆,越来越显得浮躁、焦虑,很多人不堪压力而自杀。早就有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为何这些人们不借助书籍来减缓压力、焦虑呢?在这里,我真想大声疾呼一声:“让书重新回到我们的身边来吧!”
读书有益作文14
书,像一个万花筒,把我引入一个色彩斑斓的奇异世界;书,像一双千里眼,让我回到远古,遥望未来;书像一个智慧老人,丰富了我的知识积累,教会了我怎样做人。
我像一个贪婪的孩子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读作文书,让我语句精辟,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就是看一幅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像,数学书,使我思维敏捷,我用大脑接触,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对中国的名著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我还爱读科技书。因为科技书不仅使我懂得了知识,还让我更了解了生物的进化,太空的奥妙等等。科技,让我知道了人类的进步离不开它。它让我了解了许多我前所未闻的故事,当我在听那一个个童话般的故事时,我总是把所有的事置之度外,进入故事的角色中,仿佛我就是那故事的主人翁。
人们都说“懒惰才有了发明。”先前我不太明白这种说法,但当我读过关于科技的书后,才觉得这是错误的。我想人再懒,如果没有聪明的头脑和动手能力,人们也不可能像现在一样轻松了。不过我仍然有许多问题在看书的过程中没有解决。如:既然人类在向前发展,为何还要了解过去的种种事情呢?地球的可开发资源还能持续多久呢?地球是否能毁灭呢?宇宙到底……。
书,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从中了解到许多无产阶级老一辈革命家和一些为社会为人类作出重要贡献的人们的伟大事迹,他们的远大理想和坚强的毅志让我永远铭记。
书让我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当我迷惑、仿惶时,书犹如一支明亮的火炬,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排忧解难,增加我的勇气和信心;当我悲伤痛苦时,书告诉我,悲伤是短暂的,只有勇气开拓,便会发现乐趣,;当我被人误会时,书告诉我,勇敢地走你自己的路,人们就会发现真实的你。
我喜欢读书!
读书有益作文15
当今社会,科技发达,媒体纷繁。电视,可以轻轻松松地欣赏;广播,可以随时休闲地收听;网络,可以海阔天空地遨游。可是,我最爱的还是读书。
书,就像是一位无声的老师,为我们指点迷津;书,就像是一颗启明星,指引我们走向成功之门!
当你踏进我的小书房,一股淡淡的油墨清香就会扑鼻而来。一本本书籍像一个个小婴儿,静悄悄地躺在书柜里。此时此刻,你仿佛变成了一只快乐的雏鹰,张开双臂,遨游在溢满书香的天空里!每逢节假日,我便会去逛书店,书店里无穷无尽的书本,让我无比兴奋,真想全部搬回家!
记得三四岁的时候,我最喜欢依偎在母亲的怀里,听她讲一个又一个童话故事。那些栩栩如生的童话人物,在我脑海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们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播下了一粒粒纯洁的种子…… 稍稍大了点,我就开始自己借助拼音阅读一些杨红樱阿姨的书。那一本本幽默,诙谐的书,常常乐得我咯咯地笑……
现在,我无所不读!读史书,可以让我穿越时空。一会儿是古巴比伦神秘美丽的空中花园,一会儿是古埃及宏伟神奇的金字塔,一会儿又到了唐朝繁华的街市,一会儿又仿佛亲身经历了惨无人道的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
读科技书,让我与那些科学家们对话。从诸葛亮的孔明灯,到冲上云霄的“神七”;从蜻蜓的飞翔,到现在的超音速飞机;从鱼儿的游
弋,到现在的轮船潜艇……
读自然书,让我“零距离”接触那些动物们。它们有时会把我带进危险的亚马逊丛林,有时又把我带到美丽的尼罗河畔,有时还会把我带进荒无人烟的沙漠,有时又会把我放进蔚蓝的海洋,去看那危险的大白鲨,游着游着,就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南极,一眼望去,只有高耸的冰山,不,还有可爱的小企鹅……
这就是读书,它可以让我看到人世间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所以,我最爱读书!
读书有益作文1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喜欢读课外书是我最大的嗜好,我就在生活中看课外书,不但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而且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知识,因为我深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清凉可口的泉水,让人清甜解渴;书是神态悠闲的白云,让人浮想联翩;书是色彩艳丽的图画,让人大饱眼福。书早就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只要我一有空闲,就会拿出书看。我看过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们深受启发,《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描写十分有趣,《鲁宾孙漂流记》……
我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长长的头发衬托着瓜子脸,体型瘦瘦的,有一张樱桃小嘴,有一次为了看书发生了一个故事。
一个暑假的下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述了海伦凯勒悲惨命运,她坚持不懈地生活,但是她渴望看到世界。正如饥似渴地寻找书中的宝藏,妈妈用力地喊了一声:“琪琪,快出来,有事!”我朦胧地听到一点声音,我不忍心放下书,就坐在床上继续读,妈妈以为我没听见,就继续大声叫我,接下来这几声我是一点都没听到,因为我已经陶醉在书中,过了一会,我听了急促的脚步向房间走来,妈妈好像火冒三丈了,妈妈迫不及待打开门,急忙说:“有事叫你,你还看书,妈妈要做饭了,你去买一瓶酱油回来!”我极不情愿答应,我拿着书奔到商场,只看着书,随便拿了一瓶便走回家了。回家后,我嬉皮笑脸地说:“妈妈,给!”说完我匆匆忙忙把酱油和钱给她,妈妈看了惊奇地说:“啊!我好像没有让你买醋吧!快去换回来”我像兔子一样跑了出去,我放下了心爱的书,一会儿就换了瓶酱油回来!接着拿着爱不释手的书看了起来,妈妈感叹:“你真是个小书虫,干嘛都要带着书,服了你!”我脸上露出微笑。
爱看课外书是好事,我们要博览群书,爱读书的我会继续享受书给我带来的好,我爱读书!
读书有益作文17
我是一只书虫,而且我对“书”这食品的要求还真挺高的呢。
那些粗制滥造的书我是不吃的,吃了我就会浑身难受。那些所谓的“书籍”,根本就算不上是“书”!无论封面怎样精美,插图怎样华丽,但只要内容贫乏,那就是一本无用的书。因为书籍是给人带来享受,让人们了解知识,拥有快乐的——哪怕我只是一只书虫,但我吃了书后,也会体会到书中的乐趣。
只有那些已经得到你们人类所认可的书籍名著,才是我真正的粮食、“生命之泉”。就算那些书的封面很粗糙,没有一张插图,但只要内容丰富、充实,那就是一本好书——我的粮食。
还记得当初第一本令我垂涎三尺的书,就是那一本《水浒传》了。
那本书的封面很单调,并没有花哨的图画与插图,却足足有人类手掌半扎的厚度;5公分左右。从第一章《洪太尉误开伏魔殿》至最后一章《宋江之死》我已早已啃了个“滚瓜烂熟”。那在作者施耐庵笔下纷纷栩栩如生的梁山泊一百单八将与前任梁山泊总领“晁盖”早是烂熟于我心间——及时雨宋江的讲义气、孝顺;花和尚鲁智深的勇敢;豹子头林冲的武艺高超;黑旋风李逵的鲁莽;智多星吴用的聪明机智……停驻在我心间已多时。有时,一些疑难字句会使我哽咽,但我仍是以你们人类也拥有的坚持不懈的精神克服了过来。尽管书已被我啃食掉了,可是书的消逝却无法消除我对书的记忆。
最近,我在啃食的书是张之路创写的“神秘系列”之一——《非法智慧》。这是一本集友情、亲情、正义、悬疑、恐怖一身的好书。全书一气呵成,我仅几天就看了这本书的一半了。前几天,我正在慢慢悠悠地啃食《非法智慧》时,忽然感到肚子里一阵疼痛,原来是我啃到了《非法智慧》一恐怖的情节了。之后,那一情节就不停地在我的:“脑湖”(因为我的脑子比较小)中映现。可见,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有多么大呀!
我是一只快乐的小书虫,我每天都畅游在书的海洋里……
读书有益作文18
书是金钥匙,帮我们打开智慧的大门,去寻找人生的真理。书是一条小船,载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航行,到达金色的彼岸……
我家有许多书,书桌上、茶几上、沙发上、书橱里、书柜里、书箱里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难怪别人到我家做客,都开玩笑说,你们家可以开书店了。这时,看着我的书,我无比自豪。
我喜欢读书,是跟爸爸学的,和爸爸嗜书如命相比,我还有差距。每逢爸爸从旧书摊淘来“宝”时,我都帮爸爸整理、分类、摆放,知道了许多关于书的知识,懂得了什么是一版一印、什么是限量版、什么是毛边本、什么是线装书,最主要的是知道了哪些书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一有空闲,我就捧起这些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在书的海洋里畅游。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上幼儿园时,《看图识字》和《看图说话》是我的好朋友,这些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带给我欢乐,让我认识了广阔的大自然以及在她怀抱中生长的茂盛的树木、五颜六色的鲜花和种类繁多的动物。上小学后,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了,书的阅读量也随之加大了,先后读过注音版的《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以及儿童版的《十万个为什么》,到现在我已经读过古典名著《西游记》、《三国演义》和《上下五千年》、《伟人的故事》等许多书了,激发了我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缅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我更喜欢读书了。
通过读书,《三国演义》、《红楼梦》使我看到了人间万象,懂得了什么叫兴亡;《爱的教育》、《雷锋的故事》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奉献、什么是关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使我知道了什么是坚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真的让我进步了。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向善,读书使人避恶,读书使我有了与文学巨匠交谈的机会,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乐趣。
让我们都来读书吧!
读书有益作文19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我识字起,我就对看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书籍是一座桥梁,引我走向知识的彼岸;书籍是一位智者,带我走向知识的源泉;书籍是一把钥匙,为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它使我明白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它还丰富了我的课外知识,使我明白许多道理。
小时候,我很喜欢《白雪公主》的童话,总想做一个像白雪公主一样的人。那时,我对真善美已经有了模糊的认识。后来我慢慢长大了,读《鲁宾逊漂流记》使我看到一个人的勇气和智慧,让我明白人的一生要想成功必须具备的几种品质:勇气,机智以及坚强的意志。现在的我开始读一些富有哲理引人深思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明白了:吃亏是福,机遇往往乔装成困难,再苦也要笑一笑……这些道理都使我受益终生。
多读书是好事,但是,也因为读书着了迷,给我带来一些麻烦事儿。
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正在家里看《红楼梦》,看到高兴时,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极不情愿的放下手里的书,嘴里嘟囔着:“谁这么烦,打扰我看书。”没想到,刚打开卧室的门,看到客厅里到处是水,已经‘水漫金山’了。我这才想起来,刚才洗完手急着往下看书,忘关水龙头了。我慌忙踮着脚尖走进洗脸间关上水龙头,然后打开屋门,原来是楼下的杨爷爷找了上来,这时才知道,水已经渗到楼下边的邻居家。我低着头不好意思的跟杨爷爷赔了不是,送走了‘难民’,我又给妈妈打电话搬来了救兵。当妈妈十万火急地赶了回来,而我又趴在床上悠闲地看起了书。把妈妈气的指点我的脑门,唉,没办法,谁让我看起书来什么都不想呢!
像这种事情已经数不胜数了,比如;早上起床没穿衣服就去捞书,总是在妈妈的催促声中才穿衣。还有,妈妈一边给我梳头我一边举着书仰着头看,从我刚刚记事起就这样,弄的妈妈总是一脸的无奈。
我就是这样一只小书虫,在妈妈带着暖昧的絮叨声中,浓浓的书香伴我成长。
读书有益作文20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触摸新书时那种软绵绵的感觉,喜欢翻阅书籍时那种刷刷刷刷的音乐般的声音,喜欢打开书本那种淡淡的油墨的味道。
我一开始读的是小人书,那是带着图画和少许汉字的书。我听家人说读书对自己有好处,将来会有用处。于是,那时单纯的我,便以为书只要记住了就行。就这样,我对读书的第一感觉便是死记硬背。
等到我上了小学,我便对死记硬背,产生了疑问,是不是我的方式不对。果然,我在老师的帮助下修正了读书方法。我也脱离了“苦海”,去寻找我的“金钥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学会记录好词好句和活学活用。并且,我找到了一个大大的“金库”——那就是学校图书馆。我在这知识的海洋中,划着小船尽情遨游。
可是,自从上了4年级后,我便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我在班上的成绩虽说是名列前茅,但是我却越来越支撑不下去了。为了我的成绩不被别人超过,不被家长和老师唠唠叨叨说个不停。我从心底里明白:必须找一个更好的读书方式。
在茫茫的学海中,我努力寻找另一个更好的读书方式。我只知道如果我只是单纯的做读书笔记,效果就不会太明显,我一定要再去找一个更好的方式。终于,在我“地毯式”的搜索下,终于找到了一个更加科学的读书方式——“煮书”。
所谓“煮书”,并不是把书放在水里煮,而是把书读通、读懂、读熟、读精。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有了这把全新的“钥匙”,一开始,我并不能很好的使用它,但是,这已使我受益匪浅。再加上有了更丰富的图书宝库,我的视野更加广阔了,与别的同学交谈也能够引经据典、出口成章。我对学习有了更加浓厚的兴趣。
在这迷人而又无际的“学海”里,我的航海工具也从“小木筏”换成了“大气艇”。在这知识的海洋里,我只有默默地品味着一句话“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读书有益作文21
我想大家都听过这句话吧:“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是一个非常喜欢读书的孩子,因为,书就像一无所不知的老者,时时刻刻在教导人生的道路;书也像一位快乐的天使,在你寂寞的时候来陪伴着你。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读书,有一次,我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了好几本书,可是,妈妈不让我和姐姐看,妈妈把书全都放在我和姐姐的房间里,到了妈妈说睡觉的时候,永远都是我和姐姐在一天里最高兴的时候。
每次我都是和姐姐以飞快的速度,跑回房间,我先把门锁上然后把书拿好,把被子弄好了,等都弄好了,我和姐姐挤在被子,然后打开书和手电看,一边打开书一边和姐姐小声地说:“昨天,我们看到第几页了呢?53页,我想起来了。”打开那页一看是《阿拉丁与神灯》的故事。我们看到了非洲巫师出现的时候,我就小声的对姐姐:“你们这个非洲巫师一定是好人。”而姐姐反驳我说:“你怎么知道非洲巫师不是好人呢?”于是,我就和姐姐在这里起点儿小问题,我就对姐姐说:“不如这样吧,咱们打个赌,如果你败了就由你来做一周的屋子大整理,如果你赢了你可以随意罚我,怎么样?”姐姐毫不犹豫的回答了。我们读到了那个非洲巫师把阿拉丁骗走了之后,姐姐就知道自己的错误,我和姐姐也很愤怒,非洲巫师为什么要骗阿拉丁呢?读到后面我知道了因为巫师要得到那只神灯,而他不可以自己去拿那只神灯,所以所以他就用阿拉丁来欺骗。阿拉丁用自己的智慧和才智娶到了公主,并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巫师。我和姐姐都非常钦佩阿拉丁。我和姐姐读完了这篇文章,心里很高兴。把窃读的惧怕也忘了,我和姐姐也可以入睡。
这种窃读的滋味可真不好吧!但是我一点也不感到不好,因为我可以从书中得到快乐。
一本你喜爱的书真像一位无所不知的老者,时时刻刻在教导我们人生的通道;书也像一位快乐的天使,在你寂寞的时候来陪伴着你,叫你永远也不寂寞,永远快乐。
读书有益作文22
伟大的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界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的话从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书的重要性,书就是知识的海洋。读书的人不一定成功但不读书的人一定会失败!我非常喜欢读书,例如历史类,童话类,文学类。可以说,书是我的全部。
小的时候,我不喜欢读书,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朱自清所写的《荷塘月色》,文学一刹间就把我给迷住了。他是这样写的: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此段更是让我如痴如醉。我忽然爱上了看书,我觉得书竟是那么的好看,美妙!从此我便大量阅读朱自清,鲁迅,徐志摩冰心,巴金等文学大师的名著,散文和诗歌。
作为一个男孩,我很喜欢军事和战争,尤其是世界大战。二次世界大战中,我恨极了法西斯主义,很同情那些无辜被杀的老百姓,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而我最喜欢苏联,它打败了德国法西斯,让无数的人逃脱法西斯的魔掌,而这场战役的领导者斯大林,一直是我崇拜的偶像!我也很喜欢英国首相丘吉尔,他毫不畏惧,毅然和德国法西斯斗争,大义凛然,是个榛榛铁骨的汗子。在安东尼写的《攻克柏林》中这样写到:1945年的柏林,一座被炮火,妒火和欲火彻底焚毁的城市。读到这里,有种说不出的伤感,虽然他们是敌人,但人民是无辜的,但竟在可恨的希特勒的怂恿下,犯下了滔天的大罪!
2战不但让我知道了战争的残酷,失去亲人的痛苦,也让我知道了为了自由,主权,和平的艰苦付出!
读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喜欢读书。
读书有益作文23
“读书苦,读书累,读书还得下苦功。”哼,每当读到这段同学们嘴上常挂的顺口溜时,我便觉得非常好笑。即使找到了工作,能够滥竽充数,那也将蒙混一时。不能蒙混一世。
我认为读书百益无害,信不信由你。
读书可以丰富知识,可以懂得深奥的道理,可以教你做人……,总之,读书的好处说也说不完。
记得有一次,老师给我们讲课,讲到所用的总分总句式时,我就犹如听天书似的,摸不着头脑。随后,我看了《词﹒句﹒段》这本书,对总分总句式便了如指掌。
读书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记得小时候,我是一个调皮的孩子,在班里我胡作胡为,见别班同学就骂,见本班同学就打,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混混。一次,见同桌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小汽车玩具,特别喜欢,就偷偷的装在书包里带回家了。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地拿出玩具来玩,可心里总是有一点怪怪的。晚上睡觉还梦见同学们都朝我吐口水,扮鬼脸笑我,吓得我一夜没睡好。第二天早上,我早早去了学校,向同桌道歉,并向老师承认了错误。老师还夸我是一个勇于承认错误的好孩子。随后,老师借给我一本书,其中有一句话让我铭记在心:“切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诚实乃学生之本,好学乃学生之本分,勿打架斗殴,勇于承认错误乃君子所为”。读到这里,我心里犹如明镜似的,一下子敞亮起来了。随后我自觉向全班同学道歉,并以实际行动证明我的决心,很快的,全班同学愿意接近我了,我也开始有了几个知心朋友。
看,读书好不好。读书虽然苦,但有苦才有乐,所谓苦尽甘来,就是这个道理。冰心奶奶曾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你们不妨也来读读好书,体会一下读书的乐趣。
读书有益作文24
刘向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与书的感情,也不知谁能拆散。
捧起一本书,坐在自己的屋子里,与内容合一,徜徉在书中的世界,陷入到想象中去!那天马行空的想象,早已带我飞出光年之外,走出平凡的生活,来见一见“世外桃源”。有人说:书有啥好看的呀!其实不然,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能丰富我们的思想,我因此喜欢读书。
我爱读书的事例,远不止十条,而这一条,则是最有表现力的。
有一次,我与妈妈和爸爸还有爸爸的同事们去旅游。飞机还没到之前,我捧起一本书,名叫《巨流河》,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忘掉现实世界,超凡脱俗般,坠进了书中的世界。
我驾驶着汽车,往飞机场开去。我仿佛变成了透明人,看着一架架飞机呼啸着飞向天空,内心也无比激动。“哦,那一定是齐邦媛奶奶的好朋友张大飞!”我想到。只见他身着一身宽松的飞行服、裤。鼻梁上支着一副炫酷的飞行员眼镜,风流倜傥地向一架头上印着鲨鱼的飞机走去。他熟练地扳开机盖,坐上飞行员的座椅,迎着朝阳飞去,很快就成了一个小黑点。
“天佑!你在哪儿?”一声焦虑的呼唤打破了我的思绪。飞机要开了,可我无动于衷,只管看书。我只好拎着一只敞开的包,抓着一本书,往飞机那儿奔去。
因为我们读书,才能想出如此独特的画面。每一次读,我都会快速的融入其中,想象着书中的画面,自己也会十分满足。我们能跟人物一起大笑、一起经历磨难、一起恐惧、一起苦恼。这才是真正的“读”书,而不是草草地一了百了、一带而过。真正投入到书中去,才能静静地陶冶内心的情感。
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书的过程与思考的感受,读书是我一生的爱好。
读书有益作文25
我喜欢读书,我常常沉浸于作者的意境中。我喜欢品味每一篇文章给我带来的享受,喜欢体会每一个人物所隐含的涵义。我发现,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籍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使人受益无穷。小而言之,读书可以积累知识,拓宽视野,丰富情感,还可以提升素养,提高能力,陶冶情操;大而言之,读书可以提高全人类的素质。书是人类一点一滴的积累而写成的,书不仅代表着知识的传播,更代表着一代又一代人精神和思想的传承。
每读完一本书,我都会反省自己,告诫自己。通过读书,我的思维更加活跃,它使我插上了翅膀,在无穷的知识世界里自由翱翔,我不再是无知的小孩,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愚者,我有知识,有思想,有灵魂,我渴望探索,渴望求知,渴望领略整个世界,我的精神不再空虚,我的感情不再单调,我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
一个人书读得越多,就代表着自己拥有的知识越多,代表着自己的精神世界越充足,生活也变得越来越有意义。同时,一个人书读得越多,他就会深刻地感到不满足,感到自己所认识的世界是多么渺小。
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曾经说过:“书是纯洁美好的特殊世界,生活在其中,其乐无穷。”正是因为我们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才会如此热爱它。假如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书,我们将失去生活的目标,我们将会变成一个没有灵魂的躯体。相反,如果一个人只注重物质生活的享受,而忽视精神生活的追求,那么,我们会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很少读书,他的精神是空虚的,即使他再富有,也不会得到真正的思想上的脱解,更不会得到情感上的寄托。
多读些书吧!朋友,书是我们永久的生活伴侣和导师,它将使我们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读书有益作文26
有的人喜欢名人明星,有的人喜欢好玩的玩具,也有的人喜欢可爱的小宠物……而我却喜欢读书。
读书让我积累了好多的好词佳句,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因为我一开始写作文的时候不会用到什么好词,更没有佳句,非常罗嗦,写的作文从头到尾语言都很平淡、简单。于是,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作文书。一开始,我一点也不想读,只有鞭子抽到牛才走一样,一点儿也不积极。后来有一次我在一篇作文中运用到了书中的好词佳句,老师夸奖了我。这才树立了我读书的积极性,写的作文也比以前生动了。
读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教我如何做人。有一次,我买了一本《中国寓言故事》。里面的的故事虽然有的很简短,但是却能体现出许多深刻的道理。比如《揠苗助长》,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自有它的规律,我们要遵守它,否则往往会事与愿违;《亡羊补牢》告诉我们只要知错就改,一切还为时不晚;《画蛇添足》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多此一举,否则就会得不偿失……
读书还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培养了我对科学、历史的兴趣。妈妈为了培养我学科学、爱科学、勇于探索的精神,便给我买了《世界之谜》和《十万个为什么》,我每天一有空就拿来看看。还买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明白了中国的古代历史。就这样,我的知识积累得越来越多,我对科学、历史越来越有兴趣,我就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通过了读书,我明白了什么叫“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了,虽然每次积累的知识不算多,但是只要每天看,积少成多,我们的知识就如同山一样高大。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勤读书。
读书有益作文27
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别珍爱的东西,它可能没有珍珠那么昂贵,没有陶瓷花瓶那么精致,但我想它肯定对你具有很重大的意义。我也有一个宝贝,它时而温情脉脉时而又粗犷豪放;它在我还是个孩子时就一直陪伴着我,到现在我已是个知道什么坚强什么是汗水什么是付出的中学生了,它始终陪伴着我,不离不弃;用它那闪闪发光的金钥匙开启我智慧的源泉,开启我光亮的前程。它就是无论对过去悠久历史还是现代先进技术的由来都了如指掌的书。
从小,我就是一个爱玩爱动不爱看书的女生,直到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十万个为什么》的书,从此就开启了我那积极的求知欲望,到现在我已读了很多本书了,我读的每一本书都会铭记在心,因为那是我生命中一笔宝贵的财富。
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如《昆虫记》、《爱的教育》、《繁星春水》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能没有这些书那么有名,语言那么华丽,但却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它正引领我走向成功的彼岸,书名叫《哈拂家训》;在这本书中有许多个小故事,其中最感人的一个故事名叫《一封空白的信》,书中主要说了一个母亲为了使自己双目失明的女儿相信抛弃她们的父亲是伟大的,每周都会拿出一张空白的纸装做是父亲的来信念给女儿听,终于有一天,女儿看见了五彩的世界,看到了母亲那爬满皱纹的面庞,早已泣不成声;其实她早就知道父亲抛弃了她们母女,只是为了不让母亲难过而已。是啊!只有母亲的爱如蓝天般广阔,如海水般清澈。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给不了你天堂,但能给你梦想;给不了你太阳,但能给你希望;给不了你整个海洋,但能给你一滴水的清澈纯净;给不了你转瞬即逝的美丽,但能给你一颗永远善良、积极、进取的心!
读书有益作文28
大家知道我的爱好是什么吗?我的爱好呀,就是读书!
有一天,爸爸妈妈说:“带你去一个神秘的地方,那里是书的海洋,那就是上海书城。”“我去书城干吗?”“去看书呀。”妈妈解释说,我不耐烦地答应了。一进书店我就看到书架上放着许多书,令人眼花缭乱。我好像被一股神奇的魔力带到了书架旁,拿了一本作文书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
不知不觉我已经把书看了一半。此时妈妈在叫我,她看见我那么喜欢书就帮我买了几本。一两本哪够呀!我撅起小嘴想,我恨不得把书城都搬回家,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就多买了几本,我满心欢喜地抱着书回家了。
渐渐地,我书房里的书越来越多了,由一两本变成了几十、几百本。我的书柜都放不下了,床上、椅子上、桌上全都是书。这些书对我的写作帮助可大了。每次写作文,我都可以提笔就写,因为好多想表达的思想都能得心应手地叙述出来,因为读书让我积累了许多语言素材。有一次,我们小区要举行小学生现场作文比赛,比赛开始后,别的小伙伴都在那里想啊想,我就已经提笔开始写了。等他们刚要下笔,我却已经快马加鞭基本写好了。心理早在盘算会不会得奖,果然不出我所料,竟然拿了第一名。我得意洋洋地把奖状拿回家,爸爸妈妈甭提多高兴了。由于写作水平提高了,我更加喜爱读书了。课余时间、节假日,只要有空,我就会聚精会神地读书,细细品尝书中的精髓!
有一句名言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是呀,我的小房间不就是个“黄金屋”吗?我在这个“黄金屋”中茁壮地成长,书让我的脑子装进了无数的知识,书让我认识了世界,增长了见识,所以,我更酷爱读书了!同学们,希望大家一起来爱书吧!
读书有益作文29
我很喜欢读书,这得感谢一位“神秘骑士”,是他带我走进书的精彩世界。
那是二年级的国庆节,爸爸妈妈出国去了,留给我一本《吹牛大王历险记》,我便跟着书里那位“神秘骑士”,到处去探险。我们去了波兰,波兰的冬天好美啊,树上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冰葫芦,有时候还会从雪丛里探出一双美丽的眼睛。我们去了俄罗斯,俄罗斯有无边无际的森林,野兽和鸟儿多得像天上的星星。一路上,“神秘骑士”胡乱吹牛,闹了好多笑话,把我的肚子都给笑疼了。不过,“神秘骑士”很勇敢,也很会动脑筋想办法,化险为夷。有一天,我们兴高采烈地坐着雪橇去旅行,没想到在一座阴森森的树林里遇到了一头饿狼,饿狼张着血盆大口吞吃着拉雪橇的马,“神秘骑士”急中生智,扬起马鞭,用尽全身力气抽打饿狼,饿狼嚎叫着拼命往前冲,这样,它把没吃完的前半截马顶出了驾具,而它自己却被套上了笼头,只好替我们拉雪橇!你说好玩不好玩?
七天长假,我跟着“神秘骑士”走南闯北,上天入地,真是大开眼界,而且,我的好奇心被高高地吊起来了:月亮上真的有月亮人吗?他们真的一个月才吃一顿饭,因此有更多的时间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吗?他们喝的葡萄酒真的与地球上的冰雹一模一样,又凉又甜,有一股很浓的月亮味吗?埃特纳火山里真的有火神伏尔甘吗?火山爆发真的是因为伏尔甘在惩罚他的奴仆、朝他们扔煤块吗?南太平洋上真的有奶酪岛、岛上有啤酒河吗?
从那以后,我一发而不可收,沉迷于书的世界,想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虽然我还没有找到,但我发现书中真的有一个精彩纷呈、欢乐开怀的世界。
我喜欢读书。
读书有益作文30
书,你如茶,让我茶香溢脑;你如咖啡,让我精神百倍,神清气爽;你又如牛奶,让我沉浸在“甜醇”之中,在充满知识的海洋,使我与你有了不解之缘。
小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爱上了读书,那是上二年级时,已经懂了一些字词的我格外羡慕爸爸书架上一排排的书。一次,老师让写关于书的日记,心想我都没看过,上哪儿写啊,于是我便随手从爸爸书架上拿了一本《人生格言》,刚翻开书,便被密密麻麻的文字弄得眼花缭乱,书都是些什么呀,看都看不懂,便生气的把书塞回了书架。不一会儿,妈妈回来了,看见我气呼呼的样子,便问我怎么了,我皱着眉头指着书叫道:“老师让我们写关于书的日记,我就拿了爸爸书架上一本,谁知上面的字我几乎都不认识。”妈妈一看书名,便笑了起来,说:“这些书你要再长大些才能看,来,妈妈向你推荐一些书目吧!”说着便拿出了《格林童话》和《西游记》递给我,我半信半疑的打开书,立马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妈妈看着我痴迷的样子,满意地去做饭了。饭快做好时,妈妈让我拿醋,我随手拿了一瓶酱油就递过去了,妈妈也没在意拿过来就倒,夹起一个一尝,直接吐了出来,一看手里拿的是酱油,便又好气又好笑的指着我:“你呀,都快成书虫了。”看我一脸茫然,又说:“都有点后悔给你书了,你看你给我的是什么?”
书,我喜欢读你,喜欢懂你,你那行云流水般通的畅,天高云淡的深邃,让人陶醉,一篇篇欢快的乐意,一幅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带动着我的童年起舞,为我带来无限乐趣!
读书有益作文31
我喜欢读书。冰心曾说:“人应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
爸爸妈妈从小就让我读好书,并且不止一遍地告诫我:“书中有黄金”,所以,读书成了我最大的爱好!
读书让人受益无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只能不停地、如着魔般地读书,自由自在地遨游在书中的海洋中。
我喜欢读书,就如老鼠喜欢大米。读起书来那真是不分场合,不分地点,不论时间。只要有条件,我就充分利用读书;没条件的话,我绞尽脑汁也会创造出条件。总之,读书慢慢成了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在吃饭的时候读书;在上厕所的时候读书;甚至大半夜不睡觉,就为了偷偷读书。上学时,一听到下课铃,我就赶紧拿起书看。有时候连上课也读,且为此事被找了好多次家长,但依旧乐此不疲。
有一回上数学课,我却被一本好书吊足了胃口,迫不及待地想读它个四五十页。刚上课时,我还忍着不去想那本书,然而课上到一半,也不知我的脑子发了什么神经,又想起了那本书。
这时,我就在想:要不就读几页,就几页,应该不会被老师发现的。打定了主意,悄悄地把书拿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刚读了四五页,就觉得头上被什么打了一下。抬头一看,我丢,老师正盯着我呢!再一看,桌子上有一个粉笔头,霎时,我一切都明白了。老师面无表情地说了句:“找家长”后,并没有多说什么。
到了晚上,见到妈妈,不出意外又是把我一顿痛批。
不过即便如此,也挡不住我读书的脚步。书是通往胜利的通道,我会沿着它一直走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