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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酒窖环境句子汇总70句

时间:2020-06-05 19:07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

我大概也算是出生在“书香门第”吧!因为打我记事以来,家里的书柜里,桌子上、茶几上、甚至凳子上,随处可见的大都是书,因此妈妈常抱怨家里太“凌乱”。

在这样的环境里,想不认识字都难。于是,三、四岁,我就认识了不少字。看图识字、幼儿读物、还有爸爸、妈妈经常给我讲的那些故事书上的故事,成了我幼年时代的精神粮食。

稍稍懂事了,我把爸爸的书翻了个遍,虽然不少是爸爸教书用的,我还是饶有兴趣地东翻翻、西看看,以至于爸爸找不到书的时候还是我帮他找到的。

幼儿时候,我最喜欢那些彩页的童话故事,它们把我带进了一个个生动的童话世界。好几套童话故事书几乎都让我翻烂了,那些五彩绚丽的故事似乎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终身忘不了了。

上小学了,语文老师很惊讶我的语言理解能力。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念,同学们羡慕地问我,“陈玥,你的语文为什么这么棒?”我也毫不卖关子地告诉他们——多读书呗!

有书读是福气,我爸爸曾告诉我他小时候的理想就是想当书店里的营业员,他们那个年代,书很少,好书就更少。好不容易买到或借到一本书,常常是爱不释手,挑灯夜战——难怪他眼睛近视。他很爱惜书,小时候看过的书不少仍然保留着。

读古今书籍犹如欣赏美丽的画卷,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缤纷无限,中外新奇事物琳琅满目。徜徉在书的海洋,朝可拜谒孔子,暮可走访太白;夏可观十里荷花,秋可赏三秋桂子;意在北可驰骋塞外草原,心向南可流连江南雨巷……在书中能让你发现一个又一个神奇:随“突尼斯”骑鹅旅行,和多萝茜寻访《绿野仙踪》;“嫦娥奔月”让我们有了探月计划,《海里两万里》的科幻让人类遨游湛蓝的海洋……有书可读实在是人生一件乐事!

我渴望通过“书籍”这座桥梁与智者交流,打开通往世界之窗。在浩如烟海的书籍里,我恨不得多长一双眼睛——咳,那不成了“四眼狗”了吗?——噢!这句话犯忌,对老爸不尊重,删去!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手捧“宝书”闯天涯!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骗子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必不可少的良师益友,就像鱼离不开水,草离不开土壤一样。

我对阅读的兴趣是从三年级开始的,那时我们学校开展“读书节”和“好书淘淘乐”活动。大家可以把自已珍藏的好书,带到学校来互相交换阅读。刚开始,我对阅读不太感兴趣,只是对新开展的读书活动所感兴趣。每天中午,我都会带一本好书,兴高采烈得回家阅读。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从三年级到现在,我家书柜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阅读书籍。我从书中吸取了许多精华,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了宝藏。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我和妈妈有了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去新华书店看书,因为那里既安静又凉快。到了书店,我的目光仿佛一个红外线探测器扫视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经典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哇!我的心一阵狂跳,这就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今天终于实现愿望了。我一边看心爱的书,一边拿着准备好的笔和笔记本,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子。站在一旁的妈妈看我读书入迷了,决定把这本书买了送给我当作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大喊:“妈妈万岁,读书万岁。”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很深,我从书中的学到了主人公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这对我以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

由于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主动要求妈妈帮我报名参加盐城晚报的小记者活动。在小记者组织的实践活动中,我参观了南洋飞机场和悦达纺织集团等地方,学到了闻所未闻的东西,同时我还在盐城晚报上发表了几篇作文。例如:“开拓进取的悦达人”、“秋天的枫叶”、“我学会骑自行车”等优秀作文,其中“我学会骑自行车”在盐城晚报作文比赛中荣获了二等奖。成绩的取得,让我在今后的写作道路上更加坚定了读书的信念。

书,让我从一个幼稚的儿童成为一个智慧的学生,让我的心灵增加了许多幻想,我喜欢读书,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4

从小到大,我阅读过的课外书很多,从最初的漫画书《三毛流浪记》、《父与子》、《丁丁历险记》、《多啦a梦》,到名著《鲁滨孙漂流记》、《金银岛》、《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

在我读过的阅读书目当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西游记》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意志坚定的唐僧带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五指山收复孙悟空、高老庄智降猪八戒、流沙河勇斗沙和尚,猴王大闹五庄观、悟空三打白骨精、大圣挪骗宝贝、车迟国猴王显法、悟空三调芭蕉扇、功成行满到灵山等经典故事,成功的讲述了来自大唐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历尽艰难到印度取经的真实故事,塑造了孙悟空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横扫妖魔的无畏气概,也代表了正义的力量。猪八戒它贪吃贪睡,自私好色,而且好进馋言。唐僧虽然懦弱胆小,缺乏社会经验,但凭着坚定的信念,义无反顾,历尽磨难,取得了真经。他身上凝聚着人类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优秀品质。

当我看到这段片段:好猴王,束一束棉布直裰,撩起虎皮裙子,揝着金箍棒,抖数精神,径临涧壑,半云半雾的,在那水面上,高叫道:“泼泥鳅,还我马来,还我马来!”却说那龙,吃了三藏的马,伏在那涧底中间,潜灵养性。听得有人叫索马,按不住心中火发,纵身跃浪翻波,跳将上来道:“是哪个敢在这儿大话伤我?”行者见了他,大咤一声:“别走!还我马来!”轮着棍,劈头就打。那条龙张牙舞爪来抓。他两个在涧边前,来来往往,战罢多时,盘旋良久。那条龙力软筋麻,不能抵敌,打一个转身,又撺于水内,深潜涧底,再不出头,被猴王骂詈不绝,也只推耳聋。

经过反复的阅读《西游记》这本书我从中收获了对于目标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千万不能像猪八戒一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畏缩缩、丧失对自己的信心。在生活中如此,在学习中也是如此。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5

我的爱好像彩虹一样缤纷多彩。有画画、唱歌、练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阅读了。你知道我究竟有多喜欢阅读吗?这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

晚上我一做好作业,就拿起一本《草房子》来看。还没过多久,妈妈便喊吃饭了,我好像没听见似的,还是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妈妈有喊了我几声,让我吃饭。我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变得有点凶,还带了点火药味,我连忙把书放在旁边,飞快的跑到餐桌前把饭吃掉。刚刚吃完饭,我就走到书桌旁,准备打开书看,妈妈又对我说:“把衣服收拾好,马上洗澡。”我呢,也不得不服从妈妈的命令,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桌。刚洗过澡,我原本想:“这下我可以好好的看一会儿书了。”我刚要坐到椅子上,妈妈就过来对我说:“时间不早了,快点睡觉吧!”我当时就好像被雷劈了一下似的,站在那傻眼了。

这是我脑子里冒出了一条“鬼主意”。心想:“既然妈妈叫我上床睡觉,不如我就在床上看书吧!”想着,便乘妈妈不注意,我把一本书和一把手电筒神不知、鬼不觉的放进了被子里。便假装打着呵气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睡觉了,那你走吧。”妈妈一走,我的计谋就得逞了!

我先钻进被子里,把手电筒打开。灯光照着书里的字,看起来很清楚。每当我看到让人伤心的地方我的心就好像被一块冰镇住了。每当我看到令人生气的那一段,就好像心里填满了火药!气的肺都要炸了!恨不得把那个令我生气的人拖出来揍一顿。每当我看到有趣、很幽默的地方,也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你别看我只顾着看书,其实我的耳朵有一个“重任”,妈妈会经常到我房间来“巡逻”,我的耳朵就会听见外面有没有声音,如果有声音,我就把书和手电筒藏起来假装睡觉。如果没有声音,我就继续看着书。

过了一会儿,妈妈就过来“巡逻”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把手电筒藏进被子里,然后我假装睡得很熟。妈妈过来了,看我睡得很熟,就走了。“哈哈,我居然没有被发现!”我心里可高兴了。我又继续看书,看了很久很久,我居然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被妈妈发现了。

看,这就是我阅读的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6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爱阅读的学生吧?光看我家的书架就足以让你晕倒。偷偷告诉你,我家共有十一个书架,上面“住宿”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呢!若你来我家玩,路过我的书架,保你大吃一惊!!现在,我来向你讲诉一个我三年级的故事吧!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我的身上。我揉了揉双眼,睡意朦胧的睁开,缓缓的打了一个哈欠,一个劲儿的坐了起来,撇了撇身旁的闹钟:哇!才5:00!太棒了,可以看一个多小时的书了!!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胡乱的披上了一件睡衣,随手抓了一本童话书,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页,两页,三页,书上的纸张顺着我的手,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四页,五页,六页,我顺着黎明的光芒,细细的阅读着它,品味着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不稍的撇了撇闹钟:糟糕!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已经7:10分了!我平时可是在这个时间出门的呀!!再说,我还是今天领读的值日班长!!!7:50就要领读!!!!

平时,妈妈都说我的速度向慢镜头回放,可今天,我和平时可不一样,速度快得就像快镜头回放。我飞快的刷完牙洗完脸,随便披上了一件衣服。等我迅速地干完了一系列的等等事情时,已经7:40分了。

我本来想坐三轮车的,可为了赶时间,我一个箭步跨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在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可我还是一个劲儿的催促道:“快点儿,快点儿!”

终于到学校了,我从一个跑步弱手变成了一个飞毛腿,以一秒三百米的速度冲向教室。我低头望了望表,现在已经7:49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我在一分钟前赶到了教室。

看来我得控制一下我自己,不能对书这么入迷了。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7

淡淡的墨香,洁白的纸张,一个个飞舞的精灵,一段段跳跃的文字——书,她是我一生中最知心的朋友,她是我成长道路上最美的记忆。牵着书的手,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我在不知不觉中长大。

小时候的我,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玩累了,疯够了,躺在床上。每到这时,总会拿着一本厚厚的漫画书,放在我的手上。翻开书,那夸张的人物形象映入眼帘。虽然看不懂上面那星星点点的.文字,但活泼 生动的小主人公却以它独特的姿态演绎着一幕又一幕无厘头的故事。它就像一个小吸盘一样把我吸在家里,让我在安静的氛围里也能过得充实愉快。精彩之处,总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此刻,全身的疲惫已经一扫而光,剩下轻松与愉悦。慢慢地,我进入梦乡,连梦里都有自己甜甜的笑脸。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快乐。

渐渐地,步入了小学,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次课间,我正聚精会神地读者《安徒生童话》,后面的突然要向我借钢笔,我把钢笔递给他,只听见他说:“钢笔好像没墨水了。”我回头一看,他正将钢笔的推手往下一推,一股墨汁猛地一下喷射出来。顿时,我身上那件雪白的衬衫立刻染成了“豹纹式”。我气极了,刚想和他大吵一架,忽然想起童话书里的灰姑娘,她的与继母对她那么恶毒,她都愿意原谅她们,我为什么不能呢?看着他满脸的歉意,我笑着对他说:“没关系,洗洗就好了。”他听了,也笑了。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宽容。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坚强。

书,让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牵着书的手,我能体会到的不再是简单的快乐,而是深刻的情感。牵着书的手,长大的不只是身体,还有心灵!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8

小时候我就喜欢画画,动不动就会拿起蜡笔、水彩笔涂鸦一阵。我经过的地方常常会有一条彩色的线或一只变了形的兔子,至今家里墙上还留着我的“杰作”。

有人会问,画画跟看书有什么关系呢?我来告诉你吧。画画不仅仅要靠自己想象,还要参考书上的图画,要想精通绘画,还得从书中学会技巧和方法。

画画是我的兴趣爱好,爸爸妈妈鼓励我先自学。这天,我在图书馆,走到“艺术”这条长廊时,我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手在书上拨来拨去,细细地盯着每一本书的书名。这时,我看见了一本粉红色的《超级漫画技法宝典2》,欣喜若狂地将它捧起,快步走到桌子边,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没多久我发现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全方位指导动漫绘画的书!兴奋的我立即拿出手机,给爸爸发了一条短信,请爸爸替我网购这本书,爸爸同意了。正当我想再了解一下这本书,一位小姑年跑了过来,在我桌边停下来,看了看书的封面,然后小声地问到:“请问这本书你打算还吗?”我紧紧地抱住书说:“我打算借。”她一副失望的表情,也走向了“艺术”那一条走廊。我心想:“现在的‘漫迷’可真多呀,我可要好好努力,免得看了这么多书还一事无成。”

心爱的漫画宝典到手后,我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我从第一章开始细细品读,把注意事项、特点什么一类的词全划下来。看看上面的图片,有时我会文思如泉,涌现出一个个形象,那时我就根据书上说的、自己想的、现实中结合起来,动笔画着试试。两个月下来,我不、圈起来,还要多练练笔。让我们一起爬上人类进步的阶梯,登上书的顶峰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9

“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这是一位伟人——爷爷说的。这句话表现出了毛爷爷对读书的酷爱。我也为读书痴迷而深深地陷入其中。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个小故事吧!

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读罗伯特—罗素的作品《兔子坡》。书中绘声绘色的故事吸引着我的好奇心,越看越觉得有趣,我非要把这本书看完不可。“涵涵,吃饭啦。”妈妈在厨房叫我。“马上!”我立刻回了一句。心想:先把这页看完了吧。可谁知,越看越停不下来。“徐一涵,这都几点了,你干嘛呢?不吃饭了啊?!”妈妈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哈啊,老妈,这才几点啊……啊哈哈,都过了半个小时了啊……啊哈哈,我马上……马上就去洗手吃饭,您……您大人有大量,绕了小的吧。”说完,我一溜烟儿就没影了。

还有一件关于书的事。记得,那是今年暑假的一天,我去深圳的老姨家玩儿。我和大宝、小宝(我老姨生的一对儿龙凤胎)玩儿的正欢,无意间发现客厅的墙上有两个大字:煮书!我思来想去也搞不懂这两个字的意思。“煮书?书也能煮吗?”我跑去问在厨房做饭的老姨,“老姨,书也能‘煮’吗?‘煮书’是什么意思?”“当然啦,是东西就能煮啊!不过‘煮书’的意思嘛,最早提出文字可以‘煮’的,是宋代的董嗣杲所谓‘煮书’,就是反复品读、钻研,将书中的内容深入了解,透彻了解。”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问“那我应该怎么做呢?”“你可以先从你们的教科书入手啊!”老姨笑着回道。“嗯,我知道了,谢谢老姨!”“不用谢!”

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还要做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加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0

从小我就喜欢阅读。从一开始的图片画到带着拼音文字的故事书,再到只有文字的书籍,我都一路看了过来,少说也有几百本。妈妈夸我是个爱看书的好孩子,说我与阅读有不解之缘。

在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待在家,十分无聊,于是我翻箱倒柜,想找到能打发时间的东西。终于,我找到了一本童话故事书《神笔马良》,我十分开心,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妈妈回来见家里乱七八糟,还以为进小偷了。我告诉妈妈缘由后,以为妈妈会责备我,但是没有,妈妈还说看书是个好习惯,要保持。几天后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有作文书,故事书,小说……各种各样,从此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泛,知道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在书的海洋中自由自在的遨游。

我曾与爱丽丝一起漫游仙境;也曾与《青铜葵花》里的主人公一起体会人间的真情;还与《根鸟》一起逃离坏人的磨爪……阅读到精彩的地方,我会忘乎所以,更让我爱不释手。通过这些书籍,我能深深地体会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了解了他们之间深深地情意。有了阅读,我的生活也不再孤单寂寞,文字像可爱的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动,给我带来快乐与知识,伴着我健康成长,让我进步。

记得有一次作文比赛以童话为题,因为我读了许多相关的书籍,想象力丰富很多,得了奖,我十分开心,同学和老师,还有爸爸妈妈都表扬了我,有了他们的夸赞和鼓励,我更认识到了阅读的好处,更加爱上了阅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以后,我还要坚持多看多读,并且带动同学们一起,共同进步。我要把阅读当成一位语文老师;当成知己,让它充实。点化。陪伴我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1

我是一个“爱啃书的小书虫”。只要是我喜欢的书,我就一定要“啃”到底。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啃”书,妈妈突然叫我:“朱?B怡,洗手吃饭啦!”因为当时“啃”得正带劲儿,被妈妈这么一喊,心里不禁烦躁起来,说:“我不饿!你们先吃,我等一会儿吃。”嘴上说是一会儿吃,其实已经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个小时,我还依然沉迷在阅读的故事中,直到被妈妈责怪,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书。谁让咱答应过一会儿去吃饭呢,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吃饭吧。

还有一次,应该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正在看《阿凡提的故事智慧篇》,我的前桌冷不防地把我正捧读的书给抽走了,说:“朱?B怡!别看啦,再看就成书呆子咯,出去运动一下吧!”“好,你回答我一个问题,答对了,我就跟你出去玩,如果没答对,就让我在这儿安静地读书好不好?”因为不想在看书的时候被打断,也不想冷了同学的善意,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争取继续看书的机会。结果,是我的小聪明得逞,我争取到了继续看书,哈哈哈……

类似的小故事还有很多。无论是主动挑选的书籍,还是被爸爸妈妈所强迫阅读的书籍,总之,我喜欢上了阅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很小的时候看图文并茂的幼儿书籍,到现在的唐诗宋词元曲、名人传记,以及为了提高写作能力而阅读的优秀作文等等,虽然有些书,我还无法完全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但是坚持阅读,我已经收获了很多学校里、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书海里遨游,让我整个人都感觉到了充实。我喜欢读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是苏联世界著名文学家、革命家高尔基的名言。人们只有多读书才能够获取更大的知识和进步。

记得有一次我家还不是那么富有,有一次我正在吃饭的时候,突然看见哥哥的桌子上有几本厚厚的书,我便走过去看一看,哇!天呀,是书,真的是书!因为之前哥哥借书的时候都不给我看,所以这一次我只好把书偷偷的拿到客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晚上,我已经“咬”完一本书了,哥哥也回来了。回到房间时,发现那几本书不见了,哥哥马上去问妈妈,可是妈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的书在哪。”然后就马上跑回厨房炒菜了,哥哥一听妈妈说不知道,就立即“疯”了,因为那是他向同学借的书,哥哥答应下个星期是还的,可是现在丢了,他怎么还啊?

那时哥哥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着急,突然他想到了书应该是被我拿了,就立即跑向客厅,那时我正在看书,一看见哥哥来了,我立马把书藏在了课桌上,哥哥严厉地说:“是不是你拿了我的书。”我红着脸说:“我没有。”经过了半个小时的询问,哥哥终于放弃了,垂头丧气地走了。我看着哥哥,心里愧疚地想着:“你太狠了,你居然拿了别人的书又不承认。”后来我决定把书还给哥哥。

第二天早晨,我走向哥哥的桌子,哥哥正好也在那里,我走向哥哥,对他说:“哥哥,对不起,我拿了你的书,我那个时候没有向你承认错误,对不起!”“其实我早就发现你拿了我的书了,只是故意没说,如果你想拿就拿去看吧。”哥哥摸着我的头说。我说:“谢谢哥哥。”然后哼着小歌,开开心心地走了。

书是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的,给我们带来乐趣的,也可以给我们带来知识,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看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3

书是一艘小船,能开往知识的海洋。书是一架阶梯,能攀登知识之峰。书是一双翅膀,带你领略万千的世界。

从前,我是个特别讨厌读书的人,一见到书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惊慌失色。有一天,妈妈带了两本书回来家里,我见状以为是让我看,我急忙跑到书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漫画书来看。看了有一小时左右,便沉不住气了,心想:妈妈怎么还不来呢?想着想着就走到了客厅,可是眼前的一幕惊的我嘴巴成了“O”型。妈妈竟然悠闲地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那本书,我连忙走到妈妈跟前定睛一看“哇哦”!那有趣的故事情节,那优美的文字,一下子就把我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妈妈手中的书本上!

从此,我就染上了喜欢读书的“恶习”,刚开始迷上读书那会儿就是一有空就看书,哪怕是上厕所,都要带着书进卫生间!

不过,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发现,我的视力大不如从前了。我问妈妈:“妈妈,您也是每天都看书,为什么您的视力就那么好呢?”妈妈说:“傻闺女,读书也不能盲目的读啊,可不要小看它,读书也是有科学方法的,首先,你每读30分钟就要做一次眼保健操,接着,每次读书都要细读助思,反复琢磨研究,一定要掌握好读过的内容,不能草草了事,最后你只要按照妈妈刚才说的去做一定可以做到有效的读书”。

听完了妈妈说的话,我恍然大悟,读书不仅使我们增长知识,还可以让我们认识很多新的朋友。例如: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断案如神的包公。我爱书,它赋予了我智慧还有力量!和它在一起我的生活都是丰富多彩的!

指导老师:陈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4

从我记事以来妈妈每天都会拿着绘本坐在我的床边给我读各种各样的故事,正是有了妈妈的坚持不懈,使我渐渐的喜欢上了读书,当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后,我便开始自己独立坚持着每天阅读的习惯。周末的时候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书店看书,从科学漫画到名人故事,都是我喜欢看的书。到目前为止我看过的书已经把家里两个大大的书柜都占满了。

读书可以让我集中专注力,记得暑假里,我早早的写完了作业,在书房里看《昆虫记》,我如痴如醉地看着,因为这本书真的太好看了,我已经完全进入到这个书的世界里了。我觉得,我正在与达尔文一起在森林里观察有趣的昆虫,它们有的穿着华丽的衣服,有的唱着动听的歌,有的正在忙碌,有的正在休息……我一边聚精会神地观察,一边奋笔疾书,正当我在用放大镜查看蚂蚁的时候,突然,被拍了下肩膀,我转过头去,呀,是妈妈!我还以为是达尔文呢?我的脑子里充满了问号。原来,刚才我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妈妈叫我吃晚饭了,我竟然没有听见!看来老师说的对,在你全身心投入读书的时候,你会与世间隔绝,进入到书的世界……

读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记得那个难忘的星期天,我正在读《爱的教育》,看到和他的父亲去里渥的故事。那天,瓦梯尼在路上看见了一个人,他显摆自己漂亮的衣服,后面才知道原来那个人是一个盲人。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做事不能骄傲自满,要阳光,积极的对待每个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它不但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能让我们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是书籍让我的每一天都变得丰富而充实。大家拿起书本,一起快乐的阅读,自由自在地畅游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5

如果把知识比作迷人的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香甜的美酒,那书籍就是储存佳酿的酒窖,如果把知识比作耀眼的星辰,那书籍就是辽远深邃的夜空。

我就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懵懂无知时就爱听妈妈讲述睡前的故事。有一次听完依然意犹未尽,吵闹着让妈妈给我买来《大闹天宫》的图画书。打开扉页,精美的绘画与精彩的故事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充满好奇的眼睛,也攫取了我向往自由的心灵。整整一天时间,我都沉浸在书籍所描绘的奇异世界之中,吃饭、喝水、午休、玩耍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就这样手不释卷地阅读,从清晨到日暮,食不甘味,寝不安席,读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自己已然化身为神通广大、胆魄过人的齐天大圣,纵横三界,跳出五行,横扫千军,一统江湖。妈妈见我读书兴致如此之高,十分高兴,鼓励我说:“你如果认识字,就可以看更多的书。”我急忙点头,迫不及待地央求妈妈教我识字。

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过的书也越来越多,似水流年,转眼我就成为阳光女孩。近十年来,书籍的吸引力未减反增,它像一块磁石又像一座宝藏,不断地丰盈着我的心灵,拓展着我的视野,滋养着我的人生。从童话世界与神话世界中走出,步入沈石溪的动物世界,步入《万物简史》的科学世界,步入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步入易中天的历史时空,步入余秋雨的文化时空,步入史铁生的灵魂时空,粗糙的情感被琢磨的细腻,枯竭的想象被拓展成恢宏,贫乏的语言充盈饱满起来,而幼稚的

美国女诗人狄金森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跃着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我愿此生与书籍相伴,共同走向无限美好又无限神秘的远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6

古人曰:“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我相信大家对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再熟悉不过了,它是说:“我们要广泛阅读,不能只局限于一两本书,这样所得会十分有限、枯燥。”

我读过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鲁宾逊漂流记》。它使我深刻地明白了一个人生的道理:在生活的道路上,命运不可能公平,但只要心中一直充满希望,并且正视命运、乐观向上,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金仓湖游玩。那时正值夏日,天气十分炎热,阳光也十分刺眼。我们来到金仓湖后,爸爸准备和我去走吊桥,望着远处的吊桥,我大意地说道:“嘿嘿,就走那个桥,这也太容易了!”“那我们就去试试。”随后,我们来到了吊桥边,为了给爸爸展示我的勇敢,我冲到了吊桥上。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冲吊桥竟然摇摇晃晃起来,再一望脚下竟是一个水塘,这可把我吓惨了。只见我满脸煞白,嘴唇发紫,眼神无光,呆若木鸡,腿不停地发抖。渐渐的,我的脸上还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冰冷的汗湿了我的衣服,我就这样一时不敢动了。

这时,爸爸走了过来,好想看穿了我:“你就这样放弃了,不是说自己很能干吗?快,继续冲吧!俗话说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加油啊!”在爸爸的鼓励下,我终于走到了吊桥对岸。

开卷有益,要知道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啊!正是由于读了这本书,我才克服了心中的障碍,走到了桥对岸,所以说,我们要多阅读。好书能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走上成功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7

每当我打开一本书的时候,我就会走进一个五彩的世界,那里面充满了喜怒哀乐,充满了悲欢离合。书使我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刚升入三年级的时候,我不怎么喜欢看书,觉得它没什么用处。过了一段时间,我翻开作文本时,总会发现老师给我的评语是:要多看课外书,提高写作水平。妈妈也时常唠叨着:“儿子,你不能只学语文书上的知识啊,你要多看课外书,课外书上有许多语文书中没有的知识。”

每次要阅读考级的时候,我总是在老妈的威逼下完成的看书任务,说实话,自己脑海中根本没进去多少,也没有仔细去回味作者优美的文笔。直到那次我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后,我喜欢上了阅读。当我拿到这本书后,一连串的问题就从我的脑壳里跑出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题目呢?为什么只要三天光明?我想答案都在这本书里,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作者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带给别人光明的女性。在她生命的88个春秋里,她度过了87个无声、无光、无语的岁月,但她经过自己的努力,竟毕业于拉德克利夫学院。读完这个导读,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当读完一个故事,我就十分感动,我好像和作者融合在一起,我第一次觉得书原来是这么生动。

从那以后,妈妈给我买的书越来越多,我认识的字也就越来越多,读书范围也就更加广阔了。所以,我每次写作文时,总是得心应手,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就是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这都是我爱上阅读的结果呀!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8

我正式读书是从七岁开始的,那时爱读《三字经》,唐诗之类的,还有《科普画报》,《故事大王》这些书,我当时读的书很杂,看的书有好多种类,我还记得我当时最爱看的书是漫画书,买了好几本,在家里看,上复习课时看,结果有一次被老师没收了,回家后,又被我妈妈批评了一顿,从此,我就不怎么看漫画书了。

四年级的时候,爸爸让我开始看金大侠的武侠小说,现在我最爱看的就是金庸写的小说了,在“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中的《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看了这么多,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天龙八部》中的萧峰鏖战聚贤庄,因为金庸笔下上千次的打斗中,以聚贤庄萧峰力战群雄最为壮烈、痛快,堪与诸葛亮舌战群儒相媲美,萧峰在此战中斗得性起,蛮性发作,犹如一头猛兽,单刀飞舞,出手如狂,血流漂杵,白墙如洗,不少高手上来接战,只一招半式,就被萧峰用更快、更猛、更精的招数给杀了。我在这些小说里最喜欢的人也是萧峰,因为萧峰有超乎寻常的沉着与冷静,还有异于常人的威严与果断……所以我最喜欢他。

阅读了几本金大侠的武侠小说后,我又阅读了几本《图说天下》。图说天下有好多册,有宝藏寻踪、地球之谜、法国、英国……我最爱看的是古埃及—法老的世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埃及几千年的历史:公元前3000年的某一天,南方的上埃及王美尼斯率领他那强有力的军队踏平了下埃及的每一寸土地,从此,埃及历史进入到了更加辉煌而神秘的时代,这个时代简直就是黄金时代,它带给了世界一个又一个谜,所以我喜欢看这本书。

这就是我目前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9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家里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类书。逐渐长大,喜欢逛书店,进了书店就不爱出来,现在就成了真正的“书迷”。

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像一个快乐的音符,在我眼前跳动着,组成一段一段生动有趣的画面。最近我迷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系列书籍,他以动物为主角,通过对它们的行为,目光透露出来的心理变化与情感起伏,将一个个故事栩栩如生的娓娓道来。将你深入其中,感同深受,和它们一起笑,一起悲。我仿佛就是书里的狼王,报恩的猛虎……更加深入了解它们、走近它们、爱上它们、保护它们。在它们情感世界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它们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也会让我们汗颜。

书就像一块魔力的吸铁石,吸着你。睁开眼晴,不等穿上衣服,一页一页的翻,妈妈一遍遍的催促声“快点”、“好没了”,我的回答永远都是“马上”、“等会”。读到激动的时候,“哈哈……有你的,”悲伤的时候“吧嗒吧嗒”的掉眼泪,妈妈总会莫名其妙的问,“你这是怎么了?”

说好睡觉前半个小时看书的,这半个小时,分针就像长了腿一样飞快的过去了,气得妈妈让我睡前定点听故事,我总是趁她不注意,就把时间给改了,“怎么这二十分钟还没到”妈妈嘟囔着,我马上回答:“这就到了。”常常因为没看完一个故事,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满脑子里全是对故事发展的猜测,甚至在梦里还和他们一起编、一起演。

书给我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充实着我的生活;书是知识的源泉,让我开阔了眼界;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伴着我一起长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0

在《古今贤文·读书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是啊,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是我终生受益的好书之后,我受了许多启发。

记得有一次,小主人报新闻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要写一篇《我与父母比童年》的作文,字数要在800字左右。刚接到这个消息,我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天啊!我才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孩,怎可能像初一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写800字的作文啊!但平时文思如泉的我现在竟挤不出一滴水。我急了,不管脑海中怎样,可还是不合适。心中就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心烦气躁的我就把纸一扔就不管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的孤岛生活了28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害怕了吗?畏怯了吗?退缩了吗?没有。我却被写作文这样一个小困难给难住了,我将情何以堪?与鲁滨逊比起来,我是不是太渺小?不!我要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创造奇迹!我鼓起勇气,重新拾起笔重新开始“创作”。我静下心来,询问爸爸妈妈,问问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搜集资料。终于,一篇作文诞生了。那时,难上布满了汗水与泪水,汗水与泪水交织,也分不清是咸是甜还是苦。我真要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勇敢,并给我勇气,战胜困难的勇气。

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仿佛能化成一股力量,使我向前。舒适我们的良师和益友,让我们与书作伴,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快乐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1

家里有一张小时候的照片,我正坐在爸爸的腿上全神贯注地看一本杂志,看上去我似乎在认真读书,其实当时我才有几个月大,一个字也不认识,一副不懂装懂的模样,或许当时我正被杂志上的色彩所吸引,这恐怕是我第一次阅读吧。

大概在4、5岁的时候,我还不怎么喜欢看书,爸爸为我读书时,我有时会心不在焉。而我的哥哥非常爱读书,不管到哪里,都喜欢带上几本书,一有空时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深受启发,也开始看书,而且不管是去吃饭、旅游还是走亲戚,我都会学着哥哥的样子,带上几本书,无聊的时候看看书。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慢慢地,我就喜欢上了书。

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阅读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特别是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捧上一本书认真地细细品味,在温暖的灯光下,在书的海洋里,与一个又一个的作家对话……这是我最享受的时光。但由于第二天要上学,总是会听到爸爸妈妈的一声声催促:“别看了,快睡觉。我总是哀求道:“看一篇吧,就最后一篇。”有时确实太晚,他们会一把从我的手中夺过书,我又立马找借口说:“让我记下页码。”又利用机会偷偷摸摸地看上几行,才依依不舍的把书交给爸爸。

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懂得许多道理,指引着我学习的方向,让我有了很多梦想,带我去了解我不知道的世界。书又让我笑、让我哭、让我思考,《淘气包马小跳》让我开怀大笑;《冒险小虎队》让我既害怕,又着迷;《彩乌鸦》中的 “妈妈走了”,让我泪流满面;《丁丁当当》让我感受到善良是人类最重要的品质……

阅读的故事还将继续,书也会伴随我的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2

要说我的读书故事,可是与众不同的。

我并不是一个从小就十分酷爱读书的孩子。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为了让我在书中学到更多知识,便给我买下了全套的带有拼音的小人书,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可是,我却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我已经上小学了,但那些书却还是原模原样的放在那儿,上面早已布满了灰尘。记得我们学校第一本共读书目是《海底两万里》。那天,我不知怎么回事,兴致勃勃地拿着书,飞也似的冲了回家,认认真真地看。可刚看起来时,老天就好像要跟我作对似的,“砰”的一声轰天雷从黑云中一跃而出。但是它并没有惊吓到我,我仍然专心致致的读着。慢慢地,我读得入了迷,感觉身临其境,仿佛跟着鹦鹉螺号一起勇敢地探索神秘的海怪。突然,窗外又传来“轰”的一声爆米花巨响声,此时此刻的我,已经完全入了神,根本没听见。

“……顾张驰,吃晚饭啦,再不吃就要吃光了!”“噢,马上”平时我只要一听到有吃的就会拼了命的冲过去,但是今天却因为太着迷而只草草地回答了一下又继续读起来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菜盘里的菜可以说是所剩无几了,我却还是傻傻地呆在那边认真的阅读着。看到这儿,怒气冲天的爸爸实在忍不住了:“你这个臭小子,还来不来吃饭啊!”没办法,我只好用“绝技”了。我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书,边吃边看了。结果是:不仅卡了三根鱼刺在喉咙里,还被狠狠的臭骂了一顿。……虽然这样,但我还是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了读书,和它成为了挚友。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会多读书,从书中获取更多知识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3

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更加多姿多彩……

我非常喜欢阅读课外书,在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校园幽默类的小说。因为这种书里的内容很真切,很贴近我们的生活,好像自己就融入了书里,成为了书中的一个人物,不仅这样,这种书还能以幽默风趣的手法来告诉我们一个个鲜为人知的道理,而且在每一章的节尾,作者总能以巧妙的语句给读者留下悬念,让读者迫不及待地想看下去。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新竞选时代》的校园幽默小说,我兴高采烈地拿着这本书钻进了自己的书房,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到了吃饭的时候,妈妈喊了几遍,我充耳不闻,只管一心一意地看书。妈妈气得火冒三丈,一把夺走了我心爱的书,愤怒地说:“吃完饭才能看,不然我就再也不给你买书了。”顿时,我眼睛一酸,泉涌般的眼泪冲出了我的眼眶,肆虐地在我的脸上流淌。当然,我知道哭是没有用的。于是,我飞快地跑到餐厅,三口二口就把饭塞进了肚子里。然后就跑去找妈妈,妈妈把书还给了我,我突然间破涕为笑,妈妈看我笑了,她也欣慰地摸了摸我的头,笑了!晚上到了睡觉的时间,妈妈喊我睡觉,我却被书中那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给吸引住了,于是,我先假装睡了,待妈妈一走,我便又起身开灯,继续看书,可谁知道看着看着我的上下眼皮直打架,过了一会儿竟然睡着了,早上妈妈看见我这副样子,她说真是哭笑不得啊!

看书能增长我们的知识,学会道理,但是,看书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要因为不讲究方式方法看书而做出一些愚蠢的事哦,这是我的看书心得!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4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

《鲁滨逊漂流记》的开头主要讲了鲁滨逊为了实现航海梦想多次与他的父亲发生争执,父亲劝他不要出海,可鲁滨逊不听,偏要出海。不料他们的船遇到了风暴,船沉了,他和几个同伴乘着小艇逃了出来,最后,他们在海上漂泊了几天,终于被一艘船救下了。这个部分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固执己见,要学会听取别人的意见,否则有可能会事与愿违。

中间的部分讲的是鲁滨逊再次出海。这次船又遇到了风暴,但这次只有鲁滨逊一人被海浪冲到了一个小岛上,他的同伴们全部都葬身鱼腹,只有他侥幸逃生,可是他只有一把小刀,一个烟斗,一小闸烟叶。读到这时,我想鲁滨逊以后的命运会是怎样?他能活下去吗?读到后来,奇迹发生了,第二天早上,鲁滨逊惊奇的发现,他们的大船没有被冲走,而是被冲到了离小岛很近的地方。于是,他做了一个简单的木筏,然后,把它划到离大船很近的地方,从船上运回了许多有用的东西,并且在岛上找到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从此,鲁滨逊开始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在此后的生活里,鲁滨逊在搜索一艘漂来的大船时,发现了一只小狗,这是他几十年来的第一个朋友。后来,鲁滨逊还有了一个忠诚的部下,他的名字叫星期五。在以后的生活中帮了鲁滨逊很多忙。后来鲁滨逊遇到了一艘被海盗占领的船,船长被俘了,鲁滨逊救了船长,收复了大船。船长为了表达谢意,把他和星期五送回了英国,结束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鲁宾逊的离奇经历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持不懈,保持乐观的心态,就等于有了一线希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5

“哎哟,小周,原来你还读了不少书啊!”这是我的一个同学对我说的.大家都知道我擅长理科,殊不知我也是很喜欢读书的.

我自幼就喜欢读书,据我爸爸说,我小时侯不听上两三个故事就不肯睡觉.上了小学,学了拼音,我就开始自己读一些带拼音的书,虽然几乎都是故事书,倒也确实读了不少.到了五年级,我渐渐的喜欢上推理小说,光是《福尔摩斯》就买了六七本。六年级之后,我的涉猎范围就更广了:都梁的《家国四部曲》,刘慈欣的《三体》,JK罗琳的《哈里波特》,二月河文集……我都读了一遍又一遍,但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还是孙皓晖先生的《大秦帝国》。

《大秦帝国》一共六部十一本,带我回到了那战火纷飞的遥远时代,在那时,我亲耳听到了张仪那激越的声音:谁用儒家,谁家灭亡……三日不见君王,其心惶惶;一月不入官府,不知所终……儒家在这个大争之世,充其量,不过是一群无用的蛀书虫而已……”在那时,我亲眼见证了秦国强大的过程:从秦孝公赢渠梁挥剑断指血书国耻”到秦始皇赢政一统中国,短短七代君主,却因为商鞅变法,在不到五百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历史性的转变!那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商君啊!商君商君,法圣天神,忠魂不灭,佑我万民,商君商君,三生为神……”这是当时百姓对为维护新法而牺牲的商鞅的悼念!呜呼,哭我商君!

我的读书计划暂时还不会停止,我似乎已经看到《左传》,《战国策》,《指环王》在向我招手,我确信它们不会让我失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6

高尔基说过:“阅读书籍并不在于略读,草草收场,而是精读,学会积累。”这句话十分有用,使我至今还受益匪浅。

读书讲究方法,积累始于仔细。我们语文书上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就是教我们如何掌握方法的。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积累。

每当我拿到一本书时,我便会在阅读中寻找好词好句,用铅笔划下来,当然是自己的书。如果是别人的书或是学校的漂流书,我便会找到一本专用的记录本,把它们一一记下来。名人名言啊,对神态动作的描写啊……我都不会放过。

日积月累,在我的“积累圣殿”中的“金子”越来越多,记得上一次在补习班中考试,作文题为“勇气”。边上写着“多用好词好句,用得恰当可加分。”只见边上的同学十分紧张,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能硬着头皮,硬凑词语。此时长期积累便派上用场了。我在适当的地方增添好词好句,果不其然,这次作文考试我的加分是最高的。

积累和平时的看书是相通的,如果你轻率地对待它,那么到重要时刻便什么也记不起来,平时看的书全都是白费的。如果你认真对待看书,那么,到关键时刻便会文思泉涌,做起来得心应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述说,是否觉得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十分有用呢?那就赶快养成属于你的读书好习惯吧,相信你也会有精彩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7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说有趣不光是故事有趣,而是它还有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小熊杜皮大》。它可不是肚皮大啊,而是这个杜皮大啊!

杜皮大是一个小熊的名字,它长得圆鼓鼓的,肚皮很大,所以大家都管它叫“肚皮大”,这下可出名了,成了名副其实的“肚皮大”了!

这个“肚皮大”是个贪吃鬼,而且让它骄傲的三国语言也都只是“吃”的意思,现在明白它为什么会肚皮大了吧?都是吃出来的啊!熊爸爸为了能够让小熊更有文化修养,决定让它参加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活动。杜皮大得知去那个活动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要去了。到了活动的地方,我们的小主人"肚皮大"就第一个等在出西瓜汁的地方,别人都是用杯子去装,而它是用嘴直接接西瓜汁,这接西瓜汁不要紧,可是把弄西瓜汁的机器也吃进肚子了。而且也因为这个吃进肚子的机器发生了好多事情:“肚皮大”的肚子冒烟了;肚子会发电;肚子会放电视;肚子里还会冒出各种各样的棉花糖,真是有趣极了!但到了最后,机器在“肚皮大”的肚子里变成了一部爱心电话,也因为这部电话,让“肚皮大”帮助了很多有困难的朋友,让它们脱困!

小朋友们,看完这个故事,你们是想要学“肚皮大”的贪吃呢,还是想学它乐于助人的精神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8

读书,可以开阔自己的视野,充满自己知识的宝库。会有谁从来没读过书?那是不可能的。我和读书也有着不解之缘呢。

从我开始记事起,我就不爱看书,甚至是漫画书都不高兴翻一下。家里也没有一点书。当我幼儿园的同学津津有味的看书时,我就不理他。是啊,谁都恨书,特别是我。

上小学了,老师拼命鼓励我们看书,但能记住书名就已经很不错了。那时,教室里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其中就有我那时最喜欢的书——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当然,还有许多人也喜欢这本书。可是书架上只有一本,所以大家传来传去都没有传到我的手里。我觉得很不公平,眼泪都想往下掉。

我去上电子琴课的教室的楼下就是武进图书馆。那儿的房间很大,书架上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一次,我早下课,妈妈还没来接我。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去图书馆“探险”。我走到楼下,发现有个“儿童文学”的分区。我就兴高采烈的冲了上去。我来到了“D”的分区,惊喜的发现了《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于是我也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刚看完开头的第一章,糟糕,妈妈到了,看见我在看书就没有打扰我。我一抬头看见了她,于是就脸红的跟她走了回家。

从那以后一直到三年级,我都一直挂念着这本书。

现在,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却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因为我的年龄在变化,想看的书也在变化,现在我已经喜欢看科学、探索、悬疑等之类的书,书就是通往知识海洋的宝船,我就是那勇敢的船长,在知识的海洋里劈波斩浪,勇往直前!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9

从小就听妈妈说:书是人类的朋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只知道妈妈是说读书好。

上小学后,说真的我不太爱看书,一有时间不是想着看电视就是想着玩手机,无论妈妈怎么提醒我该看看课外书了,我都无动于衷,提不起兴趣。家里课外书一大堆,我却没理过它们。

三年级的一个周末,我和姐姐做完作业后我无所事事,只听到姐姐在房间里不时的发出笑声,我好奇地走了进去,只见姐姐手里捧着一本《三毛流浪记》。我问到:“有这么有趣吗?”姐姐笑着回答:“是啊!你又不看书,看了你就明白了。不信你看看。”就这样,我怀着一颗好奇心把《三毛流浪记》拿过来,也试着读起来。随着对故事的了解,我时而为三毛的可怜感到无比的同情。时而又被三毛的搞笑感到无比的开心。谁知没一会,整本《三毛流浪记》竟然被我读完了。

姐姐告诉我,三毛系列的书籍可不止这一本,还有《三毛从军记》《三毛百趣记》《三毛解放记》等等……我一下来了兴趣,和妈妈说我还想看三毛系列丛书。妈妈听了高兴极了,立马就在网上把整套书买了下来。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故事,我特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全套。

最近这段时间,在黄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全班都在读《夜莺林的秘密》。为了找这本书妈妈跑了两个书店没买到,最后只能在网上买了。书虽然回来晚了点,但我一定会好好阅读。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0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一本书。书上面讲;在一个小镇上,里面有一个东倒西歪的院子,里面住着一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名字叫皮皮。她没有爸妈的呵护。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已经去世了。他的爸爸也不在他身边,他是个船长,常年在海上航行。她非常的滑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穿袜子,一只是棕色,而另一只是黑色。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其实她并不是一个人住在那座房子里,她还有一只猴子和一匹马,陪伴着她。他到了那个镇上以后,还交了两个很要好的朋友。他们的名字叫杜米和阿尼卡。他们经常到皮皮家去玩,他们在一起做游戏,还经常做饭给他们吃。皮皮只是一个10岁的小女孩,她却有着惊人的力气,力气大到可以举起一只大鲨鱼。她胆量也很大,有一次有两个小偷,发现他家有一大箱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机灵的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金币没偷着,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

皮皮很乐意帮助别人,有一天她看见有五个人一齐用拳头在打一个小男孩,那个小男孩一边哭一边用手护着脸。“打他,伙计们,那位个子最大,最有力气的男孩喊”,让他以后再也不敢在这条街上露面。这时皮皮走到男孩们身旁三两下就把他们打倒了。并对他们说你们以后不要欺负人了,要不然我见你们一次打一次。可见他有一种见义勇为的可贵精神。她的真诚,善良,乐于助人,勇敢等等。很多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得地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总是沉迷于电视,气愤的妈妈干脆把电视打坏了。我问妈妈为什么什要打坏电视机,谁叫你每天都在看电视。没电视看了,我便顺手拿了一本《马小跳》来看。看了看真有趣,好像和马小跳自由自在的玩耍。不知不觉己经翻到最后一页,一看时间都到中午了。

凌峰,来吃饭了!我不舍的得放下书想继续看下一本。妈妈跑过来笑着说:“你这孩子叫你吃饭不吃饭,叫你看书的时候不看书,来,先吃饭,再继续看书”。我只好从书中出来,三两口就把饭吃完。然后又来看我的《马小跳》,就这样我爱上了阅读。

晚上九点半了,妈妈说睡觉时间到了,可我还想看书,于是我悄悄地把一本书放进了衣服里我对妈妈说:“你不出去,我怎么脱衣服”。等妈妈睡着后,我从抽屉里找了一个手电筒,又偷偷去外面拿了一包薯片,边看边吃,不知过了多久,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第二天妈妈走进房间一看薯片压成了碎片,手电筒的光全放没了,而我一直睡到早上久点左右,看见垃圾桶里的薯片我怕了。妈妈轻轻的走过来说:“看书是好事,但也有时间,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对眼睛不好,如果今天上学你已经迟到了”。我小声的说:“我知道错了,在也不这样了”。妈妈高兴的走出去了,再回来时手上捧了整整十几本《马小跳》。我高呼“太棒了,妈妈万岁”。

有书看,真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2

如果有人问我,你是谁?我会笑着告诉他,我是个“小书虫”。不管什么时候遇见我,总能看见我手里捧着一本书在埋头读书。教室里、操场上、台阶旁……总有我的读书背影。阅读就是我的最爱!

我读的书可多啦!最喜欢看的书要属杨红樱阿姨写的《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了。书的大概内容是:孟小乔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他家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又能给人带来惊喜的女人叫蜜儿。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的生活变得神奇而又活跃起来,蜜儿见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一个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到了期末写评语的时候,蜜儿让老师戴上了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一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书中还提到了《出租时间的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12岁的孩子,他把自己的时间出租给了蜜儿,每出租一次他就长大10岁,他共出租了5次,最后他变成了一个62岁的小老头。后来他后悔了,当他再一次见到蜜儿的时候,蜜儿决定把时间还给他,面对着失而复得的宝贵时间,他非常珍惜,他决定立即去上学,好好珍惜时间。神秘的人物,有趣的故事让我徜徉书海,流连忘返。从中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

动听的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五彩的童年,我爱阅读。

《遥远的绝响》是余秋雨的代表作之一。文章主要描写了魏晋时期两位名士——阮籍和嵇康,文笔优美,意蕴深刻。尤其是对于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分析评价,客观冷静,又意味深长。

遥远的绝响

作者: 余秋雨

对于那个时代、那些人物,我一直不敢动笔。

岂止不敢动笔,我甚至不敢逼视,不敢谛听。有时,我怀疑他们是否真地存在过。如果不予怀疑,那么我就必须怀疑其他许多时代的许多人物。我曾暗自判断,倘若他们真地存在过,也不能代表中国。但当我每次面对世界文明史上那些让我们汗颜的篇章时,却总想把有关他们的那些故事告诉异邦朋友。异邦朋友能真正听懂这些故事吗?好像很难.因此也惟有这些故事能代表中国。能代表中国却又在中国显得奇罕和落寞,这是他们的毛病还是中国的毛病?我不知道。

像一阵怪异的风,早就吹过去了,却让整个大地保留着对它的惊恐和记忆。连历代语言学家赠送给它的词汇都少不了一个“风”字:风流、风度、风神、风情、风姿……确实,那是一阵怪异的风。

说到这里读者已经明白,我是在讲魏晋。

我之所以一直躲避着它,是因为它太伤我的精神。那是另外一个心灵世界和人格天地,即便仅仅是仰望一下,也会对比出我们所习惯的一切的平庸。平庸既然已经习惯也就会带来安定,安安定定地谈论着自己的心力能够驾驭的各种文化现象似乎已成为我们的职业和使命。有时也疑惑,既然自己的心力能够驾驭,再谈来谈去又有什么意义?但真要让我进入一种震惊和陌生,依我的脾性和年龄,毕竟会却步、迟疑。

半年前与一位研究生闲谈,不期然地谈到了中国文化中堪称“风流”的一脉,我突然向他提起前人的一种说法:能称得上真风流的,是“魏晋人物晚唐诗”。这位研究生眼睛一亮,似深有所悟。我带的研究生,有好几位在报考前就是大学教师,文化功底不薄,因此以後几次见面,魏晋人物就成了一个甩不开的话题。每次谈到,心中总有一种异样的涌动,但每次都谈不透。

前不久收到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副教授唐冀明博士赐赠的大作《魏晋清谈》,唐先生在书的扉页上写道,他在台北读到我的一本书,“惊喜异常,以为正始之音复闻于今。”唐先生所谓“正始之音”,便是指魏晋名士在正始年间的淋漓玄谈。唐先生当然是过奖,但我捧着他的题词不禁呆想:或许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已经与自己所惊恐的对象产生了默默的交流。

那么,干脆让我们稍稍进入一下吧。我在书桌前直了直腰,定定神,轻轻铺开稿纸。没有哪一篇文章使我如此拘谨过。

这是一个真正的乱世。

出现过一批名副其实的铁血英雄,播扬过一种烈烈扬扬的生命意志,普及过“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政治逻辑,即便是再冷僻的陋巷荒陌,也因震摄、崇拜、窥测、兴奋而变得炯炯有神。突然,英雄们相继谢世了,英雄和英雄之间龙争虎斗了大半辈子,他们的年龄大致相仿,因此也总是在差不多的时间离开人间。像骤然挣脱了条条绷紧的绳索,历史一下子变得轻松,却又剧烈摇晃起来。英雄们留下的激情还在,后代还在,部下还在,亲信还在,但统制这一切的巨手却已在阴暗的墓穴里枯萎;与此同时,过去被英雄们的伟力所掩盖和制服着的各种社会力量又猛然涌起,为自己争夺权力和地位。这两种力量的冲撞,与过去英雄们的威严抗衡相比,低了好几个社会价值等级。于是,宏谋远图不见了,壮丽的鏖战不见了,历史的诗情不见了,代之以明争暗、斗上下其手、投机取巧,代之以权术、策反、谋害。当初的英雄们也会玩弄这一切,但玩弄仅止于玩弄,他们的奋斗主题仍然是响亮而富于人格魅力的。当英雄们逝去之后,手段性的一切成了主题,历史失去了放得到桌面上来的精神魂魄,进入到一种无序状态。专制的有序会酿造黑暗,混乱的无序也会酿造黑暗。我们习惯所说的乱世,就是指无序的黑暗。

魏晋,就是这样一个无序和黑暗的“后英雄时期”。

曹操总算是个强悍的英雄了吧,但正如他自己所说,“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六十六岁便撒手尘寰。照理,他有二十五个儿子,其中包括才华横溢的曹丕和曹植,应该可以放心地延续一代代的曹氏基业了,但众所周知,事情刚到曹丕、曹植两位亲兄弟身上就已经闹得连旁人看了也十分心酸的地步,哪有更多的力量来对付家族外部的政治对手?没隔多久,司马氏集团战胜了曹氏集团,曹操的功业完全烟飞灰灭。这中间,最可怜的是那些或多或少有点政治热情的文人名士了,他们最容易被英雄人格所吸引,何况这些英雄及他们的家族中有一些人本身就是文采斐然的大知识分子,在周围自然而然地形成了文人集团,等到政治斗争一激烈,这些文人名士便纷纷成了刀下之鬼,比政治家死得更多更惨。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魏晋乱世,文人名士的生命会如此不值钱。思考的结果是:看似不值钱恰恰是因为太值钱。当时的文人名士,有很大一部分人承袭了春秋战国和秦汉以来的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军事学思想,无论在实际的智能水平还是在广泛的社会声望上都能有力地辅佐各个政治集团。因此,争取他们,往往关及政治集团的品位和成败;杀戮他们,则是因为确确实实地害怕他们,提防他们为其他政治集团效力。

相比之下,当初被秦始皇所坑的儒生,作为知识分子的个体人格形象还比较模糊,而到了魏晋时期被杀的知识分子,无论在哪一个方面都不一样了。他们早已是真正的名人,姓氏、事迹、品格、声誉,都随着他们的鲜血,渗入中华大地,渗入文明史册。文化的惨痛,莫过于此;历史的恐怖,莫过于此。

何晏,玄学的创始人、哲学家、诗人、谋士,被杀;

张华,政治家、诗人、《博物志》的作者,被杀;

潘岳,与陆机齐名的诗人,中国古代最著名的美男子,被杀;

谢灵运,中国古代山水诗的鼻祖,直到今天还有很多名句活在人们口边的横跨千年的第一流诗人,被杀;

范晔,写成了煌煌史学巨著《后汉书》的杰出历史学家,被杀;

……

这个名单可以开得很长。置他们于死地的罪名很多,而能够解救他们、为他们辩护的人却一个也找不到。对他们的死,大家都十分漠然,也许有几天曾成为谈资,但浓重的杀气压在四周,谁也不敢多谈。待到事过境迁,新的纷乱又杂陈在人们眼前,翻旧帐的兴趣早已索然。于是,在中国古代,文化名人的成批被杀历来引不起太大的社会波澜,连后代史册写到这些事情时的笔调也平静得如古井静水。

真正无法平静的,是血泊边上低眉躲开的那些侥幸存活的名士。吓坏了一批,吓得庸俗了、胆怯了、圆滑了、变节了、噤口了,这是自然的,人很脆弱,从肢体结构到神经系统都是这样,不能深责;但毕竟还有一些人从惊吓中回过神来,重新思考哲学、历史以及生命的存在方式,于是,一种独特的人生风范,便从黑暗、混乱、血腥的挤压中飘然而出。

当年曹操身边曾有一个文才很好、深受信用的书记官叫阮瑀,生了个儿子叫阮籍。曹操去世时阮籍正好十岁,因此他注定要面对“后英雄时期”的乱世,目睹那么多鲜血和头颅了。不幸他又充满了历史感和文化感,内心会承受多大的磨难,我们无法知道。

我们只知道,阮籍喜欢一个人驾着木车游荡,木车上载着酒,没有方向地向前行驶。泥路高低不平,木车颠簸着,酒坛摇晃着,他的双手则抖抖索索地握着缰绳。突然马停了,他定睛一看,路走到了尽头。真地没路了?他哑着嗓子自问,眼泪已夺眶而出。终于,声声抽泣变成了号啕大哭,哭够了,持缰驱车向后转,另外找路。另外那条路走着走着也到尽头了,他又大哭。走一路哭一路,荒草野地间谁也没有听见,他只哭给自己听。

一天,他就这样信马游缰地来到了河南荥阳的广武山,他知道这是楚汉相争最激烈的地方。山上还有古城遗迹,东城屯过项羽,西城屯过刘邦,中间相隔二百步,还流淌着一条广武涧。涧水汩汩,城基废弛,天风浩荡,落叶满山,阮籍徘徊良久,叹一声:“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他的这声叹息,不知怎么被传到世间。也许那天出行因路途遥远他破例带了个同行者?或是他自己在何处记录了这个感叹?反正这个感叹成了今後千余年许多既有英雄梦、又有寂寞感的历史人物的共同心声。直到二十世纪,寂寞的鲁迅还引用过,读鲁迅书时发现了,也写进了一封更有寂寞感的家信中。鲁迅凭记忆引用,记错了两个字,也跟着错。

遇到的问题是,阮籍的这声叹息,究竟指向着谁?

可能是指刘邦。刘邦在楚汉相争中胜利了,原因是他的对手项羽并非真英雄。在一个没有真英雄的时代,只能让区区小子成名。

也可能是同时指刘邦、项羽。因为他叹息的是“成名”而不是“得胜”,刘、项无论胜负都成名了,在他看来,他们都不值得成名,都不是英雄;

甚至还可能是反过来,他承认刘邦、项羽都是英雄,但他们早已远去,剩下眼前这些小人徒享虚名。面对着刘、项遗迹,他悲叹着现世的寥落。好像苏东坡就是这样理解的,曾有一个朋友问他:阮籍说“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其中“竖子”是指刘邦吗?苏东坡回答说:“非也。伤时无刘、项也。竖子指魏晋间人耳。”

既然完全相反的理解也能说得通,那么我们也只能用比较超拔的态度来对待这句话了。茫茫九州大地,到处都是为争做英雄而留下的斑斑疮痍,但究竟有那几个时代出现了真正的英雄呢?既然没有英雄,世间又为什么如此热闹?也许,正因为没有英雄,世间才如此热闹的吧?

我相信,广武山之行使阮籍更厌烦尘嚣了。在中国古代,凭吊古迹是文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在历史和地理的交错中,雷击般的生命感悟甚至会使一个人脱胎换骨。那应是黄昏时分吧,离开广武山之后,阮籍的木车在夕阳衰草间越走越慢,这次他不哭了,但仍有一种沉郁的气流涌向喉头,涌向口腔,他长长一吐,音调浑厚而悠扬。喉音、鼻音翻卷了几圈,最后把音收在唇齿间,变成一种口哨声飘洒在山风暮霭之间,这口哨声并不尖利,而是婉转而高亢。

这也算一种歌吟方式吧,阮籍以前也从别人嘴里听到过,好像称之为“啸”。啸不承担切实的内容,不遵循既定的格式,只随心所欲地吐露出一派风致,一腔心曲,因此特别适合乱世名士。尽情一啸,什么也抓不住,但什么都在里边了。这天阮籍在木车中真正体会到了啸的厚味,美丽而孤寂的心声在夜气中回翔。

对阮籍来说,更重要的一座山是苏门山。苏门山在河南辉县,当时有一位有名的隐士孙登隐居其间,苏门山因孙登而著名,而孙登也常被人称之为苏门先生。阮籍上山之后,蹲在孙登面前,询问他一系列重大的历史问题和哲学问题,但孙登好像什么也没有听见,一声不吭,甚至连眼珠也不转一转。

阮籍傻傻地看着泥塑木雕般的孙登,突然领悟到自己的重大问题是多么没有意思。那就快速斩断吧,能与眼前这位大师交流的或许是另外一个语汇系统?好像被一种神奇的力量摧动着,他缓缓地啸了起来。啸完一段,再看孙登,孙登竟笑眯眯地注释着他,说:“再来一遍。”阮籍一听,连忙站起身来,对着群山云天,啸了好久。啸完回身,孙登又已平静入定,他知道自己已经完成了与这位大师的一次交流,此行没有白来。

阮籍下山了,有点高兴又有点茫然。但刚走到半山腰,一种奇迹发生了。如天乐开奏,如梵琴拨响,如百凤齐鸣,一种难以想象的音乐突然充溢于山野林谷之间。阮籍震惊片刻后立即领悟了,这是孙登大师的啸声,如此辉煌和圣洁,把自己的啸不知比到哪里去了。但孙登大师显然不是要与他争胜,而是在回答他的全部历史问题和哲学问题。阮籍仰头聆听,直到啸声结束。然后急步回家,写下了一篇《大人先生传》。

他从孙登身上,知道了什么叫做“大人”。他在文章中说,“大人”是一种与造物同体、与天地并生、逍遥浮世、与道俱成的存在,相比之下,天下那些束身修行、足履绳墨的君子是多么可笑。天地在不断变化,君子们究竟能固守住什么礼法呢?说穿了,躬行礼法而又自以为是的君子,就像寄生在裤裆缝里的虱子。爬来爬去都爬不出裤裆缝,还标榜说是循规蹈矩;饿了咬人一口,还自以为找到了什么风水吉宅。

文章辛辣到如此地步,我们就可知道他自己要如何处世行事了。

平心而论,阮籍本人一生的政治遭遇并不险恶,因此,他的奇特举止也不能算是直捷的政治反抗。直捷的政治反抗再英勇、再激烈也只属于政治范畴,而阮籍似乎执意要在生命形态和生活方式上闹一番新气象。

政治斗争的残酷性他是亲眼目睹了,但在他看来,既然没有一方是英雄的行为,他也不去认真地评判谁是谁非。鲜血的教训,难道一定要用新的鲜血来记述吗?不,他在一批批认识和不认识的文人名士的新坟丛中,猛烈地憬悟到生命的极度卑微和极度珍贵,他横下心来伸出双手,要以生命的名义索回一点自主和自由。他到过广武山和苏门山,看到过废墟听到过啸声,他已是一个独特的人,正在向他心目中的“大人”靠近。

人们都会说他怪异,但在他眼里,明明生就了一个大活人却象虱子一样活着,才叫真正的怪异,做了虱子还洋洋自得地冷眼瞧人,那是怪异中的怪异。

首先让人感到怪异的,大概是他对官场的态度。对于历代中国人来说,垂涎官场、躲避官场、整治官场、对抗官场,这些都能理解,而阮籍给予官场的却是一种游戏般的洒脱,这就使大家感到十分陌生了。

阮籍躲过官职任命,但躲得并不彻底。有时心血来潮,也做做。正巧遇到政权更迭期,他一躲不仅保全了生命,而且被人看作是一种政治远见,其实是误会了他。例如曹爽要他做官,他说身体不好隐居在乡间,一年后曹爽倒台,牵连很多名士,他安然无恙;但胜利的司马昭想与他联姻,每次到他家说亲他都醉着,整整两个月都是如此,联姻的想法也就告吹。

有一次他漫不经心地对司马昭说:“我曾经到山东的东平游玩过,很喜欢那儿的风土人情。”司马昭一听,就让他到东平去做官了。阮籍骑着驴到东平之后,察看了官衙的办公方式,东张西望了不多久便立即下令,把府舍衙门重重叠叠的墙壁拆掉,让原来关在各自屋子里单独办公的官员们一下子置于互相可以监视、内外可以勾通的敞亮环境之中,办公内容和办公效率立即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着,即便用一千多年后今天的行政管理学来看也可以说是抓住了“牛鼻子”,国际间许多现代化企业的办公场所不都在追求着一种高透明度的集体气氛么?但我们的阮籍只是骑在驴背上稍稍一想便想到了。除此之外,他还大刀阔斧地精简了法令,大家心悦诚服,完全照办。他觉得东平的事已经做完,仍然骑上那头驴子,回到洛阳来了。一算,他在东平总共逗留了十余天。

后人说,阮籍一生正儿八经地上班,也就是这十余天。

唐代诗人李白对阮籍做官的这种潇洒劲头钦佩万分,曾写诗道:

阮籍为太守,

乘驴上东平。

判竹十余日,

一朝化风清。

只花十余天,便留下一个官衙敞达、政通人和的东平在身后,而这对阮籍来说,只是玩了一下而已,玩得如此漂亮,让无数老于宦海而毫无作为的官僚们立刻显得狼狈。

他还想用这种迅捷高效的办法来整治其他许多地方的行政机构吗?在人们的这种疑问中,他突然提出愿意担任军职,并明确要担任北军的步兵校尉。但是,他要求担任这一职务的唯一原因是步兵校尉兵营的厨师特别善于酿酒,而且打听到还有三百斛酒存在仓库里。到任后,除了喝酒,一件事也没有管过。在中国古代,官员贪杯的多得很,贪杯误事的也多得很,但像阮籍这样堂而皇之纯粹是为仓库里的那几斛酒来做官的,实在绝无仅有。把金印作为敲门砖随手一敲,敲开的却是一个芳香浓郁的酒窖,所谓“魏晋风度”也就从这里飘散出来了。

除了对待官场的态度外,阮籍更让人感到怪异的,是他对于礼教的轻慢。

例如众所周知,礼教对于男女间接触的防范极严,叔嫂间不能对话,朋友的女眷不能见面,邻里的女子不能直视,如此等等的规矩,成文和不成文地积累了一大套,中国男子,一度几乎成了最厌恶女性的一群奇怪动物,可笑的不自信加上可恶的淫邪推理,既装模作样又战战兢兢。对于这一切,阮籍断然拒绝。有一次嫂子要回娘家,他大大方方地与她告别,说了好些话,完全不理叔嫂不能对话的礼教。隔壁酒坊里的小媳妇长得很漂亮,阮籍经常去喝酒,喝醉了就在人家脚边睡着了,他不避嫌,小媳妇的丈夫也不怀疑。

特别让我感动的一件事是:一位兵家女孩,极有才华又非常美丽,不幸还没有出嫁就死了。阮籍根本不认识这家的任何人,也不认识这个女孩,听到消息后却莽撞赶去吊唁,在灵堂里大哭一场,把满心的哀悼倾诉完了才离开。阮籍不会装假,毫无表演意识,他那天的滂沱泪雨全是真诚的。这眼泪,不是为亲情而洒,不是为冤案而流,只是献给一具美好而又速逝的生命。荒唐在于此,高贵也在于此。有了阮籍那一天的哭声,中国数千年来其他许多死去活来的哭声就显得太具体、太实在、也太自私了。终于有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像模像样地哭过了,没有其他任何理由,只为美丽,只为青春,只为异性,只为生命,哭得抽象又哭得淋漓尽至。依我看,男人之哭,至此尽矣。

礼教的又一个强项是“孝”。孝的名目和方式叠床架屋,已与子女对父母的实际感情没有什么关系。最惊人的是父母去世时的繁复礼仪,三年服丧、三年素食、三年寡欢,甚至三年守墓,一分真诚扩充成十分伪饰,让活着的和死了的都长久受罪,在最不该虚假的地方大规模地虚假着。正是在这种空气中,阮籍的母亲去世了。

那天他正好和别人在下围棋,死讯传来,下棋的对方要求停止,阮籍却铁青着脸不肯歇手,非要决个输赢。下完棋,他在别人惊恐万状的目光中要过酒杯,饮酒两斗,然后才放声大哭,哭的时候,口吐大量鲜血。几天后母亲下葬,他又吃肉喝酒,然后才与母亲遗体告别,此时他早已因悲伤过度而急剧消瘦,见了母亲遗体又放声痛哭,吐血数升,几乎死去。

他完全不拘礼法,在母丧之日喝酒吃肉,但他对于母亲死亡的悲痛之深,又有哪个孝子比得上呢?这真是千古一理了:许多叛逆者往往比卫道者更忠于层层外部规范背後的内核。阮籍冲破“孝”的礼法来真正行孝,与他的其他作为一样,只想活得真实和自在。

他的这种做法,有极广泛的社会启迪作用。何况魏晋时期因长年战乱而早已导致礼教日趋懈弛,由他这样的名人用自己轰传遐迩的行为一点化,足以移风易俗。据《世说新语》所记,阮籍的这种行为即便是统治者司马昭也乐于容纳。阮籍在安葬母亲后不久,应邀参加了司马昭主持的一个宴会,宴会间自然免不了又要喝酒吃肉,当场一位叫何曾的官员站起来对司马昭说:“您一直提倡以孝治国,但今天处于重丧期内的阮籍却坐在这里喝酒吃肉,大违孝道,理应严惩!”司马昭看了义愤填膺的何曾一眼,慢悠悠地说:“你没看到阮籍因过度悲伤而身体虚弱吗?身体虚弱吃点喝点有什么不对?你不能与他同忧,还说些什么!”

魏晋时期的一大好处,是生态和心态的多元。礼教还在流行,而阮籍的行为又被允许,于是人世间也就显得十分宽阔。记得阮籍守丧期间,有一天朋友裴楷前去吊唁,在阮籍母亲的灵堂里哭拜,而阮籍却披散着头发坐着,既不起立也不哭拜,只是两眼发直,表情木然。裴楷吊唁出来后,立即有人对他说:“按照礼法,吊唁时主人先哭拜,客人才跟着哭拜。这次我看阮籍根本没有哭拜,你为什么独自哭拜?”说这番话的大半是挑拨离间的小人,且不去管它了,我对裴楷的回答却很欣赏,他说:“阮籍是超乎礼法的人,可以不讲礼法;我还在礼法之中,所以遵循礼法。”我觉得这位裴楷虽是礼法中人却又颇具魏晋风度。他自己不圆通却愿意让世界圆通。

既然阮籍如此干脆地扯断了一根根陈旧的世俗经纬而直取人生本义,那么,他当然也不会受制于人际关系的重负。他是名人,社会上要交结他的人很多,而这些人中间有很大一部分是以吃食名人为生的:结交名人为的是分享名人,边分享边觊觎,一有风吹草动便告密起哄、兴风作浪,刹那间把名人围啄得累累伤痕。阮籍身处乱世,在这方面可谓见多识广。他深知世俗友情的不可靠,因此绝不会被一个似真似幻的朋友圈所迷惑。他要找的人都不在了,刘邦、项羽只留下一座废城,孙登大师只留下满山长啸,亲爱的母亲已经走了,甚至像才貌双全的兵家女儿那样可爱的人物,在听说的时候已不在人间。难耐的孤独包围着他,他厌烦身边虚情假意的来来往往,常常白眼相向。时间长了,阮籍的白眼也就成了一种明确无误的社会信号,一道自我卫护的心里障壁。但是,当阮籍向外投以白眼的时候,他的内心也不痛快。他多么希望少翻白眼,能让自己深褐色的瞳仁去诚挚地面对另一对瞳仁!他一直在寻找,找得非常艰难。在母丧守灵期间,他对前来吊唁的客人由衷地感谢,但感谢也仅止于感谢而已,人们发现,甚至连官位和社会名声都不低的嵇喜前来吊唁时,闪烁在阮籍眼角里的,也仍然是一片白色。

人家吊唁他母亲他也白眼相向!这件事很不合情理,嵇喜和随员都有点不悦,回家一说,被嵇喜的弟弟听到了。这位弟弟听了不觉一惊,支颐一想,猛然憬悟,急速地备了酒、挟着琴来到灵堂。酒和琴,与吊唁灵堂多么矛盾,但阮籍却站起身来,迎了上去。你来了吗,与我一样不顾礼法的朋友,你是想用美酒和音乐来送别我操劳一生的母亲?阮籍心中一热,终于把深褐色的目光浓浓地投向这位青年。

这位青年叫嵇康,比阮籍小十三岁,今后他们将成为终身性的朋友,而后代一切版本的中国文化史则把他们俩的名字永远地排列在一起,怎么也拆不开。

嵇康是曹操的嫡孙女婿,与那个已经逝去的英雄时代的关系,比阮籍还要直接。

嵇康堪称中国文化史上第一等的可爱人物,他虽与阮籍并列,而且又比阮籍年少,但就整体人格论之,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要比阮籍高出许多,尽管他一生一直钦佩着阮籍。我曾经多次想过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想来想去终于明白,对于自己反对什么追求什么,嵇康比阮籍更明确、更透彻,因此他的生命乐章也就更清晰、更响亮了。

他的人生主张让当时的人听了触目惊心:“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他完全不理会种种传世久远、名目堂皇的教条礼法,彻底地厌恶官场仕途,因为他心中有一个使他心醉神迷的人生境界。这个人生境界的基本内容,是摆脱约束、回归自然、享受悠闲。罗宗强教授在《玄学与魏晋士人心态》一书中说,嵇康把庄子哲学人间化,因此也诗化了,很有道理。嵇康是个身体力行的实践者,长期隐居在河南焦作的山阳,后来到了洛阳城外,竟然开了个铁匠铺,每天在大树下打铁。他给别人打铁不收钱,如果有人以酒肴作为酬劳他就会非常高兴,在铁匠铺里拉着别人开怀痛饮。

一个稀世的大学者、大艺术家,竟然在一座大城市的附近打铁!没有人要他打,只是自愿;也没有实利目的,只是觉得有意思。与那些远离人寰、瘦骨伶仃的隐士们相比,与那些皓首穷经、弱不禁风的书生们相比,嵇康实在健康得让人羡慕。

嵇康长得非常帅气,这一点与阮籍堪称伯仲。魏晋时期的士人为什么都长得那么挺拔呢?你看严肃的《晋书》写到阮籍和嵇康等人时都要在他们的容貌上花不少笔墨,写嵇康更多,说他已达到了“龙章凤姿、天质自然”的地步。一位朋友山涛曾用如此美好的句子来形容嵇康(叔夜):

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现在,这棵岩岩孤松,这座巍峨玉山正在打铁,强劲的肌肉,愉悦的吆喝,炉火熊熊,锤声铿锵。难道,这个打铁佬就是千秋相传的《声无哀乐论》、《太师箴》、《难自然好学论》、《管蔡论》、《明胆论》、《释私论》、《养生论》和许多美妙诗歌的作者?这铁,打得真好。

嵇康打铁不想让很多人知道,更不愿意别人来参观。他的好朋友、文学家向秀知道他的脾气,悄悄地来到他身边,也不说什么,只是埋头帮他打铁。说起来向秀也是了不得的人物,文章写得好,精通《庄子》,但他更愿意做一个最忠实的朋友,赶到铁匠铺来当下手,安然自若。他还曾到山阳帮另一位朋友吕安种菜灌园,吕安也是嵇康的好友。这些朋友,都信奉回归自然,因此都干着一些体力活,向秀奔东走西地多处照顾,怕朋友们太劳累,怕朋友们太寂寞。

嵇康与向秀在一起打铁的时候,不喜欢议论世人的'是非曲直,因此话并不多。唯一的话题是谈几位朋友,除了阮籍和吕安,还有山涛。吕安的哥哥吕巽,关系也不错。称得上朋友的也就是这么五、六个人,他们都十分珍惜。在野朴自然的生态中,他们绝不放弃亲情的慰藉。这种亲情彼此心照不宣,浓烈到近乎淡泊。

正这么叮叮噹噹地打铁呢,忽然看到一支华贵的车队从洛阳城里驶来。为首的是当时朝廷宠信的一个贵公子叫钟会。钟会是大书法家钟繇的儿子,钟繇做过魏国太辅,而钟会本身也博学多才。钟会对嵇康素来景仰,一度曾到敬畏的地步,例如当初他写完《四本论》后很想让嵇康看一看,又缺乏勇气,只敢悄悄地把文章塞在嵇康住处的窗户里。现在他的地位已经不低,听说嵇康在洛阳城外打铁,决定隆重拜访。钟会的这次来访十分排场,照《魏氏春秋》的记述,是“乘肥衣轻,宾从如云”。

钟会把拜访的排场搞得这么大,可能是出于对嵇康的尊敬,也可能是为了向嵇康显示一点什么,但嵇康一看却非常抵拒。这种突如其来的喧闹,严重地侵犯了他努力营造的安适境界,他扫了一眼钟会,连招呼也不打,便与向秀一起埋头打铁了。他抡锤,向秀拉风箱,旁若无人。

这一下可把钟会推到了尴尬的境地。出发前他向宾从们夸过海口,现在宾从们都疑惑地把目光投向他,他只能悻悻地注视着嵇康和向秀,看他们不紧不慢地干活。看了很久,嵇康仍然没有交谈的意思,他向宾从扬了扬手,上车驱马,回去了。

刚走了几步,嵇康却开口了:“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

钟会一惊,立即回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

问句和答句都简洁而巧妙,但钟会心中实在不是味道。鞭声数响,庞大的车马队回洛阳去了。

嵇康连头也没有抬,只有向秀怔怔地看了一会儿车队后扬天的尘土,眼光中泛起一丝担忧。

对嵇康来说,真正能从心灵深处干扰他的,是朋友。友情之外的造访,他可以低头不语,挥之即去,但对于朋友就不一样了,哪怕是一丁点儿的心理隔阂,也会使他焦灼和痛苦,因此,友情有多深,干扰也有多深。

这种事情,不幸就在他和好朋友山涛之间发生了。

山涛也是一个很大气的名士,当时就有人称赞他的品格“如璞玉浑金”。他与阮籍、嵇康不同的是,有名士观念却不激烈,对朝廷、对礼教、对前后左右的各色人等,他都能保持一种温和友好的关系。但他并不庸俗,又忠于友谊,有长者风,是一个很靠得住的朋友。他当时担任着一个很大的官职;尚书吏部郎,做着做着不想做了,要辞去,朝廷要他推荐一个合格的人继任,他真心诚意地推荐了嵇康。

嵇康知道此事后,立即写了一封绝交信给山涛。山涛字巨源,因此这封信名为《与山巨源绝交书》。我想,说它是中国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一封绝交书也不过分吧,反正只要粗涉中国古典文学的人都躲不开它,直到千余年后的今天仍是这样。

这是一封很长的信。其中有些话,说得有点伤心——

听说您想让我去接替您的官职,这事虽没办成,从中却可知道您很不了解我。也许您这个厨师不好意思一个人屠宰下去了,拉一个祭师做垫背吧?……

阮籍比我醇厚贤良,从不多嘴多舌,也还有礼法之士恨他;我这个人比不上他,惯于傲慢懒散,不懂人情物理,又喜欢快人快语;一旦做官,每天会招来多少麻烦事!……我如何立身处世,自己早已明确,即便是在走一条死路也咎由自取,您如果来勉强我,则非把我推入沟壑不可!

我刚死了母亲和哥哥,心中凄切,女儿才十三岁,儿子才八岁,尚未成人,又体弱多病,想到这一些,真不知该说什么。现在我只想住在简陋的旧屋里教养孩子,常与亲友们叙叙离情、说说往事,浊酒一杯,弹琴一曲,也就够了。不是我故作清高,而是实在没有能力当官,就像我们不能把贞洁的美名加在阉人身上一样。您如果想与我共登仕途,一起欢乐,其实是在逼我发疯,我想您对我没有深仇大恨,不会这么做吧?

我说这些,是使您了解我,也与您诀别。

这封信很快在朝野传开,朝廷知道了嵇康的不合作态度,而山涛,满腔好意却换来一个断然绝交,当然也不好受。但他知道,一般的绝交信用不着写那么长,写那么长,是嵇康对自己的一场坦诚倾诉。如果友谊真正死亡了,完全可以冷冰冰地三言两语,甚至不置一词,了断一切。总之,这两位昔日好友,诀别得断丝飘飘,不可名状。

嵇康还写过另外一封绝交书,绝交对象是吕巽,即上文提到过的向秀前去帮助种菜灌园的那位朋友吕安的哥哥。本来吕巽、吕安两兄弟都是嵇康的朋友,但这两兄弟突然间闹出了一场震惊远近的大官司。原来吕巽看上了弟弟吕安的妻子,偷偷地占有了她,为了掩饰,竟给弟弟安了一个“不孝”的罪名上诉朝廷。

吕巽这么做,无异是衣冠禽兽,但他却是原告!“不孝”在当时是一个很重的罪名,哥哥控告弟弟“不孝”,很能显示自己的道德形象,朝廷也乐于借以重申孝道;相反,作为被告的吕安虽被冤枉却难以自辩,一个文人怎么能把哥哥霸占自己妻子的丑事公诸士林呢?而且这样的事,证据何在?妻子何以自处?家族门庭何以避羞?

面对最大的无耻和无赖,受害者往往一筹莫展。因为制造无耻和无赖的人早已把受害者不愿启齿的羞耻心、社会公众容易理解和激愤的罪名全都考虑到了,受害者除了泪汪汪地引颈就刎,别无办法。如果说还有最后一个办法,最后一道生机,那就是寻找最知心的朋友倾诉一番。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平日引为知己的朋友早已一一躲开,朋友之道的脆弱性和珍罕性同时显现。有口难辩的吕安想到了他心目中最尊贵的朋友嵇康。嵇康果然是嵇康,立即拍案而起。吕安已因“不孝”而获罪,嵇康不知官场门路,唯一能做的是痛骂吕巽一顿,宣布绝交。

这次的绝交信写得极其悲愤,怒斥吕巽诬陷无辜、包藏祸心;后悔自己以前无原则地劝吕安忍让,觉得自己对不起吕安;对于吕巽,除了决裂,无话可说。我们一眼就可看出,这与他写给山涛的绝交信,完全是两回事了。

“朋友”,这是一个多么怪异的称呼,嵇康实在被它搞晕了。他太看重朋友,因此不得不一次次绝交。他一生选择朋友如此严谨,没想到一切大事都发生在他仅有的几个朋友之间。他想通过绝交来表白自身的好恶,他也想通过绝交来论定朋友的含义。他太珍惜了,但越珍惜,能留住的也就越稀少。

尽管他非常愤怒,他所做的事情却很小:在一封私信里为一个蒙冤的朋友说两句话,同时识破一个假朋友,如此而已。但仅仅为此,他被捕了。

理由很简单:他是不孝者的同党。

从这个无可理喻的案件,我明白了在中国一个冤案的构建为什么那么容易,而构建起来的冤案又为什么会那么快速地扩大株连面。上上下下并不太关心事件的真相,而热衷于一个最通俗、最便于传播、又最能激起社会公愤的罪名;这个罪名一旦建立,事实的真相更变得无足轻重,谁还想提起事实来扫大家的兴,立即沦为同案犯一起扫除。成了同案犯,发言权也就被彻底剥夺。因此,请原谅古往今来所有深知冤情而闭口的朋友吧,他们敌不过那种并不需要事实的世俗激愤,也担不起同党、同案犯等等随时可以套在头上的恶名。

现在,轮到为嵇康判罪了。

统治者司马昭在宫廷中犹豫。我们记得,阮籍在母丧期间喝酒吃肉也曾被人控告为不孝,司马昭当场保护了阮籍,可见司马昭内心对于孝不孝的罪名并不太在意。他比较在意的倒是嵇康写给山涛的那封绝交书,把官场仕途说得如此厌人,总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

就在这时,司马昭所宠信的一个年轻人求见,他就是钟会。不知读者是不是还记得他,把自己的首篇论文诚惶诚恐地塞在嵇康的窗户里,发迹后带着一帮子人去拜访正在乡间打铁的嵇康,被嵇康冷落得十分无趣的钟会?他深知司马昭的心思,便悄声进言:

嵇康,卧龙也,千万不能让他起来。陛下统治天下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担忧的了,我只想提醒您稍稍提防嵇康这样傲世的名士。您知道他为什么给他的好朋友山涛写那样一封绝交信吗?据我所知,他是想帮助别人谋反,山涛反对,因此没有成功,他恼羞成怒而与山涛绝交。

陛下,过去姜太公、孔夫子都诛杀过那些危害时尚、扰乱礼教的所谓名人,现在嵇康、吕安这些人言论放荡,毁谤圣人经典,任何统治天下的君主都是容不了的。陛下如果太仁慈,不除掉嵇康,可能无以淳正风俗、清洁王道。

我特地把钟会的这番话大段地译述出来,望读者能仔细一读。他避开了孝不孝的具体问题,几乎每一句话都打在司马昭的心坎上。在道义人格上,他是小人;在诽谤技巧上,他是大师。

钟会一走,司马昭便下令:判处嵇康、吕安死刑,立即执行。

这是中国文化史上最黑暗的日子之一,居然还有太阳。

嵇康身戴木枷,被一群兵丁,从大狱押到刑场。

刑场在洛阳东市,路途不近。嵇康一路上神情木然而缥缈,他想起了一生中好些奇异的遭遇。

他想起,他也曾像阮籍一样,上山找过孙登大师,并且跟随大师不短的时间。大师平日几乎不讲话,直到嵇康临别,才深深一叹:“你性情刚烈而才貌出众,能避免祸事吗?”

他又想起,早年曾在洛水之西游学,有一天夜宿华阳,独个儿在住所弹琴。夜半时分,突然有客人来访,自称是古人,与嵇康共谈音律,谈着谈着来了兴致,向嵇康要过琴去,弹了一曲《广陵散》,声调绝伦,弹完便把这个曲子传授给了嵇康,并且反复叮嘱,千万不要再传给别人了。这个人飘然而去,没有留下姓名。

嵇康想到这里,满耳满脑都是《广陵散》的旋律。他遵照那个神秘来客的叮嘱,没有向任何人传授过。一个叫袁孝尼的人不知从哪儿打听到嵇康会演奏这个曲子,多次请求传授,他也没有答应。刑场已经不远,难道,这个曲子就永远地断绝了?——想到这里,他微微有点慌神。

突然,嵇康听到,前面有喧闹声,而且闹声越来越响。原来,有三千名太学生正拥挤在刑场边上请愿,要求朝廷赦免嵇康,让嵇康担任太学的导师。显然,太学生们想以这样一个请愿向朝廷提示嵇康的社会声誉和学术地位,但这些年轻人不知道,他们这种聚集三千人的行为已构成一种政治示威,司马昭怎么会退让呢?

嵇康望了望黑压压的年轻学子,有点感动。孤傲了一辈子的他,因仅有的几个朋友而死的他,把诚恳的目光投向四周。一个官员冲过人群来到刑场高台上宣布:宫廷旨意,维护原判。

刑场上一片山呼海啸。

但是,大家的目光都注视着已经押上高台的嵇康。

身材伟岸的嵇康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了看太阳,便对身旁的官员说:“行刑的时间还没到,我弹一个曲子吧。”不等官员回答,便对在旁送行的哥哥嵇喜说:“哥哥,请把我的琴取来。”

琴很快取来了,在刑场高台上安放妥当,嵇康坐在琴前,对三千名太学生和围观的民众说:“请让我弹一遍《广陵散》。过去袁孝尼他们多次要学,都被我拒绝。《广陵散》于今绝矣!”

刑场上一片寂静,神秘的琴声铺天盖地。

弹毕,从容赴死。

这是公元 262 年夏天,嵇康三十九岁。

有几件后事必须交代一下——

嵇康被司马昭杀害的第二年,阮籍被迫写了一篇劝司马昭进封晋公的《劝进箴》,语意进退含糊。几个月后阮籍去世,终年五十三岁;

帮着嵇康一起打铁的向秀,在嵇康被杀后心存畏惧,接受司马氏的召唤而做官。在赴京城洛阳途中,绕道前往嵇康旧居凭吊。当时正值黄昏,寒冷彻骨,从邻居房舍中传出呜咽笛声,向秀追思过去几个朋友在这里欢聚饮宴的情景,不胜感慨,写了《思旧赋》。写得很短,刚刚开头就煞了尾。向秀后来做官做到散骑侍郎、黄门侍郎和散骑常侍,但据说他在官位上并不做实际事情,只是避祸而已;

山涛在嵇康被杀害后又活了二十年,大概是当时名士中寿命最长的一位了。嵇康虽然给他写了著名的绝交书,但临终前却对自己十岁的儿子嵇绍说:“只要山涛伯伯活着,你就不会成为孤儿!”果然,后来对嵇绍照顾最多、恩惠最大的就是山涛,等嵇绍长大后,由山涛出面推荐他入仕做官;

阮籍和嵇康的后代,完全不像他们的父亲。阮籍的儿子阮浑,是一个极本分的官员,竟然平生没有一次酒醉的记录。被山涛推荐而做官的嵇绍,成了一个为皇帝忠诚保驾的驯臣,有一次晋惠帝兵败被困,文武百官纷纷逃散,惟有嵇绍衣冠端正地以自己的身躯保护了皇帝,死得忠心耿耿;

……

还有一件后事。

那曲《广陵散》被嵇康临终弹奏之后,渺不可寻。但后来据说在隋朝的宫廷中发现了曲谱,到唐朝又流落民间,宋高宗时代又收入宫廷,由明代朱元璋的儿子朱权编入《神秘曲谱》。近人根据《神秘曲谱》重新整理,于今还能听到。然而,这难道真是嵇康在刑场高台上弹的那首曲子吗?相隔的时间那么长,所历的朝代那么多,时而宫廷时而民间,其中还有不少空白的时间段落,居然还能传下来?而最本源的问题是,嵇康那天的弹奏,是如何进入隋朝宫廷的?

不管怎么说,我不会去聆听今人演奏的《广陵散》。《广陵散》到嵇康手上就结束了,就像阮籍和孙登在山谷里的玄妙长啸,都是遥远的绝响,我们追不回来了。

然而,为什么这个时代、这批人物、这些绝响,老是让我们割舍不下?我想,这些在生命的边界线上艰难跋涉的人物似乎为整部中国文化史作了某种悲剧性的人格奠基。他们追慕宁静而浑身焦灼,他们力求圆通而处处分裂,他们以昂贵的生命代价,第一次标志出一种自觉的文化人格。在他们的血统系列上,未必有直接的传代者,但中国的审美文化从他们的精神酷刑中开始屹然自立。在嵇康、阮籍去世之后的百年间,大书法家王羲之、大画家顾恺之、大诗人陶渊明相继出现,二百年后,大文论家刘勰、钟嵘也相继诞生,如果把视野再拓宽一点,这期间,化学家葛洪、天文学家兼数学家祖冲之、地理学家郦道元等大科学家也一一涌现,这些人,在各自的领域几乎都称得上是开天辟地的巨匠。魏晋名士们的焦灼挣扎,开拓了中国知识分子自在而又自为的一方心灵秘土,文明的成果就是从这方心灵秘土中蓬勃地生长出来的。以後各个门类的千年传代,也都与此有关。但是,当文明的成果逐代繁衍之后,当年精神开拓者们的奇异形象却难以复见。嵇康、阮籍他们在后代眼中越来越显得陌生和乖戾,陌生得像非人,乖戾得像神怪。

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失落他们,是中国文化的遗憾。

一切都难以弥补了。

我想,时至今日,我们勉强能对他们说的亲近话只有一句当代熟语: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我们,曾经拥有!

——写作此文,与嵇康弹完《广陵散》而赴死的日子同样是炎热的八月,其间相隔一千七百三十二年。

往事作文1

想起我小时候,也一样有小时候的烦恼。以前,我在老家的树林里玩,树林里生长了许多昆虫,有螳螂,蝉还有许多蜂类;有一次,我和两个小伙伴去树林里打蜂巢,那是玛蜂的巢穴,那蜂窝很大的,好像一个大锣鼓,我和伙伴用“弹叉”和石子攻击它,当我们掷破了那蜂窝时,那些玛蜂就从破的巢里飞快地涌了出来,到处飞行,数量很多,密密麻麻的数也数不清有多少只,还有很多还飞往我们的方向来,此时我和伙伴吓得慌张了,大家立刻趴在地上,慢慢地挪动身子离开,此时,我觉得有个小东西正沾在我的头发上,我心想是不是玛蜂呢?我一时性急把手去摸一下,此刻手指好像被细针刺了一下,非常疼痛,果然是一只玛蜂,这家伙不但用尾后针蜇了我手指还向我头顶多蜇了一下,这两蜇真痛得我全身麻痹,我挪到较远的地方就起来拼命地跑回家,回到家里我的手指已经肿涨了,奇怪的是我头顶没有肿涨,但极之疼痛;从此,我再不敢去打蜂巢了。

光阴似箭,逝去的日子再不能复返,我童年的许多东西现在都不存在了,那树林现在已变成了小工业区,那些螳螂,天牛和玛蜂都随着树林的消失而绝迹了,还有田野旁的小溪都不在了,那些螃蟹和水蛇也不见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童年就如此经过了。”

往事作文2

小时候,大家都爱玩捉迷藏,我也不例外,有时间我就和弟弟玩。

那次夏天,我和弟弟又玩起了捉迷藏。我灵机一动,抽出冰箱抽屉,顺手拿了个苹果,钻进了冰箱里。心想:弟弟今天肯定找不到我,说不定又会象从前那样找不着我急得哭鼻子呢!冰箱里黑漆漆的凉快极了,我边吃苹果边等弟弟来找我。过了一会儿,有点点冷,头也有点点晕,可是为了让弟弟找不到我,我还是坚持一下吧,一会弟弟找到我不知道该多崇拜我这个姐姐呢!一分钟、二分钟……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冻得直哆嗦,“弟弟怎么这么笨呢,怎么还没找到我呢!”正在这时,冰箱门“啪”的一声打开了,原来是奶奶看见冰箱里的食物盒怎么全部跑到外面来了,挺奇怪的,便打开冰箱看看。奶奶大呼小叫地把我从冰箱里连拖带拽的抱了出来。

我被奶奶捂在被子里躺了几天,妈妈知道后狠狠的批评了我,还给我了我一个深刻的总结:“没文化,真可怕!”唉,真不划算,不但没有收获弟弟的无限崇拜还被他白白取笑了几天。

这几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年,可是它总是时时勾起我对童年的怀恋,有时晚上梦起,也会在梦中笑醒。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的趣事也一直陪伴着我们快乐成长,也将会永远留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里。

往事作文3

童年就像一条金色的河流,它的每一朵浪花都装着我们儿时的往事这一朵浪花快乐无比。那一朵浪花有惊无险,总之,这条河流里承载着我的美丽梦想,飞翔着我幼稚的童真,但有一件事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我5岁时,正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着电视《喜羊羊与灰太狼》。正在厨房作战的妈妈下了一道圣旨:让我去买白糖。我与妈妈讨价还价:“妈妈就一点点了,看完了就去。”妈妈严厉地说到:“不行,现在就去。”我在妈妈的逼迫下,只好像超市出发,我以最快的奔跑速度,来到了超市,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我忘记了自己的任务,又在超市里转来转去,超市里的'东西可真多呀,有各式各样的果汁,还有五彩缤纷的彩虹糖······,转了好一会,我猛然想起了自己的任务,我跑到指定的地区,那里的材料可真多呀,我左瞄一瞄,右瞧一瞧,我跑到盐,味精,白糖面前我当时还不认识白糖这两个字。我就从中间任意抽了一包,谁知,竟抽中了味精,我还以为是白糖,服了钱就兴冲冲地跑回家,我发现妈妈正在上厕所,就问:“妈妈白糖买回来了,该怎么办呢?”“把它到进盒子里去。”“好。”说完,我认真地干了起来。炒菜了,妈妈把“白糖”放了进去,炒好了,妈妈尝了一口,真是太难吃了,妈妈仔细一检查,就发现了假白糖,我只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听完后哈哈大笑。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事呀。

往事作文4

小学四年级语文课上开始练习写作文。作文课有两课时,第一节课打草稿,第二节课将写好的草稿用毛笔誊写在作文本上。在三年级,老师已教过我们写句子,写短文,那时每天还要写一张毛笔字,有十二个大楷字和几十个小楷字,所以四年级写作文还是有一定的基础的。还记得第一次写作文时,誊写在作文本上的尽是歪歪倒倒的黑墨团团。作文本上的小格子比平时写小楷的格子还要小,要写出蝇头小楷实在是件难事,写的字大多都顶满了格子,还有的就是一些墨团子。待作文写好后,手上沾满了墨汁,是黑的,连脸上也是黑的,活像京剧里的大花脸。一篇作文要求有三百字以上。小学生的生活实践太少,写与自己有关的内容还可以应付,写一些不熟悉的内容就难免有胡编乱造。

有一次作文题是《记一件好事》,全班大多数人都写了捡到钱包,如何失金不昧,如何被表扬。当老师通报了写拾金不昧的人数时,教室中立即爆发出哄堂大笑。为了增加生活内容,老师带我们去秋游,去参观工厂。语文老师为此还在我的作文上打了几个双圈加以称赞。那时的“烟囱林立,浓烟滚滚”可不是污染环境的批评语句,而是歌颂经济发达;要是放在当今,那肯定描写的是严重的环境污染,PM10、PM2。5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往事作文5

每当走在小树林时,每一朵花,每一束草,都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的那些事。

记得第一次上幼儿园时,我哭着,闹着,怎么也不肯进去,死命抱着妈妈,哭着说道“我要妈妈,我要妈妈,呜呜呜…”。妈妈帮我抹去脸上的眼泪,拉着我走到花丛边,采了一朵小花,这朵花没有玫瑰一样娇艳,也没有美人蕉一样华贵,看到这朵花我便停止了哭泣,妈妈把小花放进我的手心里,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我;“宝宝别怕,妈妈就是这朵花,你把它放到口袋里,妈妈就会陪着你的”,这件事虽然过去了许久,但是我依然对这件事记忆犹新。我知道,这朵花里边藏着妈妈浓浓的爱和关怀。

五岁那年,终于迎来了冬天的第一场雪。虽说是第一场雪,可还是很大,而且十分寒冷。为了让我暖和一些,爸爸领我出去运动,小小的我受不了这般寒冷,耳朵和小手都冻得通红,爸爸把我的小手放进他那温暖的大手,又揉揉我的耳朵,取下他自己的围巾给我戴上,我觉得温暖了许多。在雪中又是跑,又是跳,可开心了,爸爸看到我高兴的样子,欣慰地笑了。陪着我堆雪人,打雪仗,玩得不亦乐乎。

每天夜里,我总会把被子掀开,呼呼大睡,妈妈怕我着凉,悄悄把我的被子盖好,可妈妈一盖好,我的脚又把被子给蹬了下来,就这样,反反复复,妈妈每次都守在我的身边,直到我睡熟。

童年,就像沙漏里的沙子,流完了,就再也没有了。当然了,我多么想回到小时候,看看在心里一直抹不去的童年……

往事作文6

往事像一粒粒珍珠,串起七彩的童年。

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记的小时侯,妈妈想让我在户县上学,而那时幼小无知的我死活都不肯去,妈妈为了让我受高等教育,最终绝定,让爸爸送我去,可爸爸也怕听到我的声音,只有让妈妈送我去,妈妈送我到学校门口,听到我的哭声,当时她的心里暗暗流泪。可妈妈还是让我上。现在回想起来,觉得我真对不起妈妈。

还有一次,爸爸領我去户县买衣服,我忽然看见一件衣服,我说要那件,爸爸一看标价108元,脸变的严肃了许多,说‘如果你喜欢,就买下吧。’在路上,我看见爸爸身上那件洗了不知多少次的工做服,说‘爸爸你也买一件吧。’爸爸说‘不用了。’我霎时觉得自己手上的衣服有千均之重。爸爸的动做是简朴的,可爱是宝贵的。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让你们过好日子。

爸爸啊爸爸,妈妈啊妈妈,这是多磨伟大的名称。你们就像温暖的太阳,温暖的照着我,让我茁壮成长。你们的爱,女儿难以报答。女儿想对你们说:我爱你们!

往事作文7

如今,我已经六年级了,即将与母校告别了,六年间,我在竹林小憩找过刺猬,在玉兰树下拾过花瓣,在老杨树下拔根……但最让我难忘的还是在华宇池救助小鱼。

夏天,华宇池波光粼粼,小鱼在池塘中欢快的嬉戏。看着它们,我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愉悦。而冬天,叔叔阿姨们总会把鱼捞出来过冬,可是总有几条可怜的鱼被困在泥里,于是,我们几个同学决定组织起来去救小鱼。

已经进入冬天,华宇池已是一半水,一半冰,一捞鱼,满手都是“泥味刨冰”。

我们在华宇池中艰难地“搜救”,我翻着石头,想把困在泥中的鱼儿找出来,放进瓶子里。我的手很快冻得不听使唤,疼得厉害,每当碰到石头,就像针扎了似的,可当我想到还有那么多鱼儿面临被冻死的可能时,我又坚持干了下去。我发现了一条小鱼,它无助地翻着“啤酒肚”,我将手深入水中,把石头翻开,刚想把它捞出来,可鱼儿受到了惊吓,不知道我要救它,吓得四处奔逃。水花溅在我的身上,又冷又湿。我十分生气:这是在帮助你啊,你还乱跑。我又伸出手,它又跑了。我几次都想放弃,可就像是着了魔似的停不下来,同学们有的说水太冷,有的嫌鱼到处溅水都走了。我想:要是我也走了,小鱼就真的死了。就这样我一直干到了黄昏才提着小桶回家。

我把小鱼放进鱼缸里,看着游放的小鱼,我想:“明年我一定让你回到华宇池欢快嬉戏,与我作伴”。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很久,可我依然记忆犹新。华宇池让我十分难忘,而那群小鱼也游弋在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往事作文8

透过时间的罅隙,我看到那袅袅纤尘中,独自悲泣的自己,焦黑的天空,一望无际,留给我的只有无限的凄凉。

懵懂年幼的自己蹲在我的前方,留给我的是一个孤独的背影,眼角的泪水着魔般的无声滑下。

哭?我竟然哭了?好久没体验过的感觉,我苦笑,对了,曾经的自己是一个爱哭鬼,自以为哭泣能换来友谊,只要自己哭了,就会有人来安慰自己。可是,我错了,错的彻底。

我慢慢挪动,向着泪流满面的“我”前行。

为何哭得这般伤心?这诺大的世界只有我吗?

没有哽咽声,没有滴泪声,有的只是苍老的天,虚无的地。

飘渺尘烟,薄雾凝聚,友谊破裂,心已碎。

每个人都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从我身边走过,只留一片黑暗的天地和一个孤独的我,心的碎片携落花随流水沉落谷底。

清风吹过,尘烟却无法随风飘逝,只任它蒙掩我的双眸。

一束光线照进,带我脱离了昔日,那瘦弱背影渐渐淡化,最终溃散,散成薄雾,凝在这纤尘之中。

顺着光芒,我踽踽孤行,随着记忆河流,我看见了希望。

往事尘烟不管如何刻骨,至少现在我收获的友谊重新组合,驱散了枯黑的边际,我在这边,望着彼岸挥手的她们,扬起嘴角,向她们冲去。

至少,我还有梦,不是吗?

往事作文9

往事就像一个酒窖,存储着许多美酒,而那件事就像最香的那坛酒,现在还令我记忆犹新。

打开记忆的匣子,我的思绪回到了二年级的时候。一次周末,我带着新买的玩具车来到小区的广场上玩“漂移”。我刚步入广场,便看见同小区的一位好朋友也在玩玩具车。我走上前说道:“要不,我俩来比试比试,看谁的车开得更快。”“行,那我们就来一决高下”。他说。俩辆车并排在起跑线上,我喊道:“各就各位,预备—开始。”俩辆车开始并驾齐驱,赛程过半,我的车马力十足,很快超过了他的车,距离越拉越大,他见了可不服气,急忙上前用脚挡住我的车。他的车瞬间超过了我,第一个冲过了终点线。他冲到我面前炫耀:“怎么样?我的车比你厉害吧!”我再也忍受不了,飞起一脚,他的车被踢到了墙上,车子粉身碎骨,只见车上的俩个轮子从墙上落到了地上还继续往前滚去。他呆呆地看着我,我拿起车头也不回地走了。身后传来了他的哭声,我冷笑一声“哼,谁叫你要作弊,真是活该。”

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妈妈,本想听听妈妈对他人的批评。却换来妈妈对我的批评:“儿子,你怎么能这样呢?人家虽然没有遵守规则,但你也不能用脚去踢呀!你这样是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呀。他没有踢你的车,你就这样,难道不觉得羞愧吗?快点,下去跟人道歉。”听了妈妈这番话,我十分羞愧,这才意识到我的不对,赶紧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向广场,可我还是来晚了,广场上已经空无一人,我四处寻找。却只找到了丢在垃圾桶里的玩具车。天渐渐暗了下来。我也只得回家……

直到现在,想起这件事,我的心中还是充满歉意。如果有机会能见到他,我还想对他说一声“对不起”。

往事作文10

我无数次的读冰心的《往事》它带给我无数次的感动。生活一点一滴的消失在往事里,它常常也让我之而感动。于是我提笔想写出属于自己的“往事”。

回首往事却没有什么“惊心动魄”,倒有几分琐碎和平淡。淡如水,淡如茶,淡如用茶树上初春的嫩芽泡出的清茶,慢慢地品味却有着无限的内涵与吸引力。

爸爸是一个极其爱茶的人,而我只从他那里继承了一半,我也爱茶,却不喜欢喝茶。小时侯,每当吃过晚饭,爸爸总喜欢用一只雅致洁净的玻璃杯在饭后泡一杯碧绿的清茶。我常常爬在桌子上,目不转睛的观察那嫩黄嫩绿的芽叶在杯子里跳舞,像一只只活蹦乱跳的小鱼,在碧澄澄的水里翻滚,“跳”的累了便会沉到杯底去休息。杯口冒着热气,丝丝缕缕地弥漫在房子里,我们全家人便沉浸在清新淡雅的茶香里。这时候,爸爸轻轻的把杯子移到自己面前,喝上一口,满脸幸福陶醉的神情。劳累了一天的他,显出几分轻松和稚气,让一天的往事都消失在了意味深长的清茶之中。每天的这个时候,爸爸才是“属于”我的。我可以与他开玩笑,向他问问题,还可以依偎在他的肩头,摘他的眼镜,捏他的鼻子,拽他的耳朵……这时的爸爸是最至情的爸爸,是最“爸爸”的爸爸!

几乎每天的饭后,爸爸都会带我去散步。我家的对面是一所废弃的学校,现在驻扎着军队。里面有大量的英式建筑,一座座孤零零的矗立在那里,它占地面积很大,驻扎的人却很少。我不喜欢这里的冷落与寂静,爸爸却喜欢这里的荒芜与宁静,常常一个人穿梭在古旧的建筑之间。这时的爸爸又是另一个“爸爸”——慈祥、凝重、威严的爸爸,这时的我便只感仰视他、敬重他!我至今难忘他迎着朔朔北风沉思远望的身影。夕阳西下,余辉映照着一长一短的身影,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想爸爸又伴随着我长大了一天!

往事一幕幕回映,记忆里深刻的是那一杯淡香的清茶,那一抹天边的晚霞,和伴随我长大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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