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1
失明,关在黑房子里的不得自由,或许是出于这另样的“终生监禁”,让我在可以重新阅读之后,翻出了《肖申克的救赎》。
安迪,似痴人说梦的站在监狱的小运动场上,在武装警卫居高临下的监视中,述说着她希望的彼岸——墨西哥,太平洋,齐华坦尼荷,以及他的小旅馆。他说:“这应该不算非分的要求吧。我根本没有杀格林昆丁,也没杀我太太。一家小旅馆……不算奢求吧!我可以游游泳、晒晒太阳,睡在一间可以敞开窗子的房间……这不是非分的要求。”
那么,在我心理的,那个还不算非分的要求是什么呢?撇开是仗的牢监,我希望自己,也希望能有机会带给更多盲人朋友这样的勇气与遐想,一份站在经济独立上的自由人格,在每一件坚持达成的小事中磨练出的不算虚空的信心,有足够的劳动报偿支持所需要的特别服务,和普通人一样的为逛街、家务、恋爱、看电影、去哪儿消磨假期而烦恼和开心。这应该不算非分的要求吧?雷德,一个从“肖申克”里走出的无期徒刑假释犯,一个被剥夺自由受了38年监狱制约,自认为已经无法适应外面世界的体制化的人。对于安迪的打算,她也曾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无论前景可能多美好,或者现状有多糟糕,只要在所熟悉了解的地方,一切便是安心。他说:眺望太平洋的念头听起来很棒,但是我害怕有朝一日,我真的到了那里时,浩瀚的太平洋会把我吓得半死。……不过,雷德,终于还是以一个自由人的心步上了漫长的旅程,她带着从未有过的“希望”说我希望安迪在那儿。
我希望我能成功跨越美墨边界。我希望能见到我的朋友,和他握握手。
我希望太平洋就和我梦中所见的一样蔚蓝。我希望……“肖申克”高而厚的围墙,真的只是在故事里吗?是什么,让我们在生活中无形的纵横中一再的却步,束缚心的自由?希望就像落在心理的种子,只要坚守,忠有阳光语录后的破土发芽,若泯灭了最后的念想,生活才是真的黑暗。
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2
最初阅读完这本书,我并没有很深的感触,认为此书只是讲述了安迪的监狱生活,事实也确实如此。但最近重温此书时,忽然感觉到了一些隐含在文字下的东西。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年轻有为的银行家安迪被指控杀害妻子和妻子的情人,被判无期徒刑。由于监狱的腐败,他在真相即将大白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昭雪,反而在肖申克监狱中饱受了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和摧残。然而安迪并没有被多舛的命运所打倒,他忍辱负重二十多年,终于挖出一条通往自由的地道。
全书主要赞美了“希望”和“救赎”,可是大多数笔墨却重在描写“失望”甚至“绝望”。
或者说,肖申克监狱本身就是可以称之为“绝望”的,贪污、谋杀、制度化……文章很好的描写出了三种人面对这些情况下的反应。
第一种是老布那样的。老布在监狱里待了五十几年,被制度化,获得假释出狱后由于无法适应外面的生活而自杀。
第二种是瑞德一样的,瑞德也和老布一样,同样习惯不了监狱外面的生活,但他坚持了下来,找到了安迪留给他的现金和信件,最后来到了安迪身边。
第三种,是像安迪一样的人。安迪在狱中所受的痛苦可能要比别人大得多,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无罪的人。在痛苦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他的朋友们都在担心他会自杀,他却早已挖好了通道,奔向自由。
老布和瑞德没有的,便是安迪的自信,或是说“希望”。
老布、瑞德和那里的所有人,真的是从未有过希望吗?只是被痛苦和绝望磨灭了而已。真正闪着光的希望,也正是在那样的环境下依存的火种啊。
是的。在监狱的痛苦中,为什么只有安迪能脱颖而出?只是因为他在一次又一次对生活的失望下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与希望!
正像文中瑞德所说那样:“我不得不提醒自己,有些鸟注定是不该被囚于笼中的。它的羽毛闪耀着太过明亮的光辉。把它关起来是种罪过,这一点你也看清楚。而当它飞走时,你确实会暗自释怀。但是,它一旦离开,你的居所一下子变空了,变得无生气了……”
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3
初读《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是在高中,再读这本书是在前不久。一本好书,总是想要让人读了一遍又一遍,回味良久,像是刻骨铭心的一件事,在心中留下烙印,久久不能忘怀。同名电影《肖申克的救赎》观看之后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即使困难重重,也坚定不移的相信希望。
我们读的每一本书,最终的目的都是读到自己,在书中与内心的自己相逢,使书中的力量转变为自己的力量。在今后的生活中充满希望,更加从容,满怀自信。
没有经历痛苦,就没有真正的快乐,是故救赎之前,必先承受痛苦的煎熬。如果说不幸是一种巧合,那对于银行家安迪来说,当他发现自己妻子有婚外情时,内在的良知他并没有选择枪杀他们,而时间上的巧合让他背负了永远无法赎清的罪孽,不幸的生活从此由肖申克监狱开始了。
然而,虽然身体和精神上在饱受折磨,但是安迪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每天坚持看书,磨石头,下棋,二十年如一日,用毅力和坚持挖通了将近五百米的隧道。在这世上,有些东西是石头无法刻成的。在我们心里,有一块地方是无法锁住的,那块地方叫做希望。
含冤入狱却也只能安于现状,深陷围墙但也对自由充满向往。对比一位在监狱里生活了五十年的老人,出狱后不知道该怎么样去活着所以选择了自杀。体制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一开始,人们抗拒它,后来慢慢习惯它,到最后,离不开它。
当安迪无意从汤米口中得知杀害妻子和第三者的凶手时,开心的找到监狱长请求翻案被拒绝时,汤米也惨遭杀害。安迪意识到只有自己才可以救赎自己,他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帮助监狱长洗黑钱。逃走后,取出没有污点的钱,将监狱长贪污与谋杀的证据寄给报社,彻底击垮了监狱长的势力,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有些鸟儿是永远关不住的,因为他们的每一片羽毛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
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4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代表作。该作品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讲述银行家安迪因为被法官误判谋杀妻子和她的情夫而入狱的故事。安迪来到了肖申克监狱后遭遇了一系列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和折磨。然而,安迪并没有被磨难所折服,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在监狱的墙上挖出了一条暗道。最后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从暗道爬了出来。他从肖申克监狱中逃了出来,重获了自由,并且在墨西哥以一个新的身份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安迪。安迪的入狱给黑暗的肖申克监狱带来了一丝阳光。安迪是一个具有独特的人性光辉和魅力的人物形象。他沉默寡言,但在那沉默寡言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永不妥协的、永不放弃的心。
刚开始,在监狱里,安迪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面对“三姊妹”的不断侵扰,他即使孤军奋战,被打的满身伤痕,也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后来,他在监狱图书馆工资时,提出了想要扩张图书馆的请求,连典狱长都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是他十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坚持给州议会写信,最后梦想成真,为图书馆争取到了资金,把肖申克监狱的图书馆扩充成新英格兰地区最好的图书馆。安迪用自己的知识教狱卒们逃税,帮典狱长洗钱,从而得到了典狱长的重用,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些较好的待遇,如自己一间房间,这是安迪能够逃出去的重要的一个因素。安迪利用自己独居一室的待遇在自己的房间里的墙壁上挖洞。一天天,一年年的慢慢挖洞,且没让任何人知道。他用了二十六的时间挖暗道,最后在1975年的一个夜晚逃出了监狱,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安迪在肖申克中待了二十几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受尽了各种折磨。但是,他并没有太多的怨恨,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狱前狱后的巨大的生活落差也并没有使他精神崩溃,焦虑不安,而是极其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他表现出了超于寻常的理性、平静和忍耐。是理想的信念支持着他平静地面对这一切,也正是因为这一份信念的支持,他向“我”购买了一个需要挖六百年才能挖挖出一个洞的小锥子,表面上是用来磨石,但实际上他用小锤子挖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道路。
在监狱期间,他意外得知事情的真相,即指知道了杀死他妻子和她的情夫,并嫁祸给他的真正凶手。他努力过,向典狱长申请重审案件,召回找回真正的凶手,还他清白,让他得以清白的堂堂正正的从监狱里出去。但这一切是徒劳的。典狱长不肯见他,不肯理会他所说的言语,典狱长并非是不信,而是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忽略安迪的请求,甚至将知道真相的唯一证人从肖申克监狱调到了其他的监狱。在这段期间,我想安迪内心是崩溃的吧,但我想这也是他坚定从按暗道里逃出来的信念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在体制化的监狱中,安迪是一个异类,因为他有理想有毅力,艰苦的环境并没有使他屈服,他就像一些鸟一样,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天生就向往自由。
我们要想安迪一样,做一个有理想,有希望,有追求的人。正如同小说中安迪所说的一样:“‘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
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5
《肖申克的救赎》这部小说塑造了安迪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角色,在涉嫌杀害妻子和情夫,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样一个绝望的环境下,他用自己,告诉我们:人如何在最坏的情况中活下去。
人性存在着诸多的可能性,安迪带给我的震撼在于他可以透过人性的摇摆不定和脆弱性这些现象,用一种很极致的客观性,通过这些表面,直达人心最深处的软弱,并且尝试着去理解这里面的人性。人是一种很容易被环境所操控的生物,而极强的自制力,才能让我们在最坏的情况下活下去,或许,我们都需要一场“越狱”来救赎自己。
喜欢安迪,喜欢他那种发自内在的光芒:无论何种境况中,都相信自己的价值和力量。小说中的布鲁克和安迪两个角色形成鲜明的对比,布鲁克在多年的监狱生涯中,已经被体制化了,他的自由意识被剥夺了,出狱后的他,反而对生活感到恐惧,无所适从,甚至极端地想要通过再次犯罪回到肖申克的监狱中。
安迪不同,他对现实时刻怀有警惕和克制,在内心真实的感受到自由,不被规则所束缚。他会审时度势,对现实社会做出恰当的妥协,利用自己的智慧,为自己谋取一定的福利。通过自己的经商头脑,和典狱长周旋,安迪争取到图书馆管理员一职,并且为图书馆的扩大不断地努力着,让更多的身边人能从中受益。
一个人的内心得有多强大,才能在被完全孤立的情况下,不被外部世界所体制化,不断地寻找和世界周旋的方法。在肖申克的监狱里,安迪被囚禁了二十年之后,终于越狱成功。他曾经向好友瑞德透露,出去之后,他要在墨西哥海边的一个小镇定居,因为在太平洋这个充满阳光的地方,没有记忆,他可以做一个真正的自由人。自由有多大的重量,一个人又有多大的力量,这是《肖申克的救赎》这部小说带给我们的质问。
强者自救,圣者渡人,我想,自由不是一个结果,它从来都是一个过程。真正的自由在于会审时度势,做出恰当的妥协,懂得克制,才能有真正的自由。
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6
有些鸟儿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所以你只能放它们走,否则你哪天打开笼子喂它们时,它们也会想办法扬长而去。—题记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银行家安迪由于有了婚外情,酒醉后本想用枪杀了妻子和她的情人,巧合的是有人刚好做了他想做的事。于是他被指控入狱,他有幸成为肖申克监狱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无辜者。
在漫长的监狱生涯中,他结交了许多朋友,开设图书馆。之后,他开始帮道貌岸然的典狱长洗钱,并且成功的获取了一个新的身份。他通过种种操作举报了典狱长的贪污,典狱长吞枪自杀。更让人惊讶的是他用一柄小小的尖头锤子凿了二十多年凿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路,他在举报典狱长的那个晚上成功越狱。
小说中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主角安迪对于自由的向往。也正是有了这份对自由的渴望和向往,他才能用二十多年日复一日的时间来凿开一条自由之路。在我看来,安迪就是一只心中住着自由的无足鸟,他的心中只有天空,他一生只有一次落地的机会,那便是死亡。没有对自由的信念,他就不可能如此执着坚忍。
这部小说当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所肖申克监狱了,它不仅是仅有黑白灰三色的高墙深院,它还是一种压迫人性丶剥削自由丶使人茫目麻木的一种体制,一旦你屈服了,你就被体制化了。
故事中的老布就属于这种大脑被体制化了,他在肖申克监狱度过了整整六十多年的时光,当他听到自己被假释时,脸上尽是茫然和对未知的恐惧。
当老布重新踏入社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和社会格格不入,他还是习惯在肖申克监狱当图书管理员的日子,他更喜欢肖申克。于是他选择了自杀。留下了一句简单的遗书:老布,来过这里。
当自由突然而至的时候,它也许已经失去了光辉,因为没有了生活的支持,没有生存意义的赋予,自由不过是另一所监狱。
就好比是没有对自由的信念,即使离开监狱,也如同是身陷囹圄。
只要我们对自由有着真正的向往,即使身陷囹圄,我们也会是自由的,至少我们的心灵是自由的。
人生好比是海上的的波浪,有时起,有时落,但它永远不会是一条平坦的道路。所以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或许都有着一段类似肖申克式的黑暗不堪的时光。有些人身陷在里面,而有的人却昂首向前走去。
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7
《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银行家安迪的'“自我救赎”和为了重见光明而追求自由的故事。它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美国司法制度和狱政制度,主角安迪在不健全的法律制度下被陷害进入了—肖申克的监狱。在黑暗的监狱中,安迪遭受到了许多不公,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生存的渴望和对希望的热诚期盼,正是靠着这份信念,安迪最终越狱成功并获得了自由。与主人公安迪不同,这部书的另一关键人物瑞德,虽看清了监狱的本质,但他从没想过要抗争,他只是顺应监狱的规则以求自保。直到安迪出现,改变了他,并引导他最终走向自由的彼岸。
我认为一本好书之所以能成为经典更在于它能给读者带来深远持久的影响,而《肖申克的救赎》正是一本值得发人深省,耐人寻味的书,它需要我们细细去品味,去感受其中的人生百态。监狱的一堵高墙将自由挡在外面,长久地困于高墙内,囚徒们已经习惯了没有自由,没有希望以及存在在监狱中的一切,所以就算他们出狱了,也最终因无法适应自由的社会而不得不选择逃离。拯救安迪的不是监狱,不是圣经,而是希望,希望拯救了自由,一种心灵的救赎。无论陷入什么样的绝境,思想永远是自由的。当躯体被禁锢,如果灵魂能够继续追求希望和自由,那么,你也是自由的。
拥有自由是美好而幸福的,不仅仅是指身体上的自由,更是指精神上的自由。当身处绝望的谷底,我们仍需满怀希望,为自己的自由而活着。希望是关不住的,锁不住的,是有翅膀的鸟儿,是流动的空气,是息息尚存的呼吸,是永远无法遏制的,是任何黑暗都无法染指的。有了希望就有了一切,有了希望就一切皆有可能。
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8
《肖申克的救赎》,美国国家图书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美国惊悚小说之王斯蒂芬·金的代表作之一。全书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了瑞德所见证的男主人公——安迪来到鲨堡(肖申克)监狱之后发生的故事。最感动的还是安迪在越狱之后驾车驰骋在海边的公路上,还有瑞德不畏高龄、毅然来到海边和老朋友安迪相聚、相拥在海边的场景。
人世间的幸福,千千万万种。在瑞德、安迪这群人来说,自由便是他们的追求。安迪是银行的副总裁,因为不会表达对妻子的爱,妻子出轨;妻子和情夫被恶人所杀,自己却背负杀人罪名来到鲨堡监狱……他要克服的困难是多么的复杂:几个N年没见过女人、取向都变了、连男人都不放过的罪犯;一群只知道盘剥殴打犯人、毫无法律约束的狱警;一个手捧圣经、满口仁义道德、各种黑暗统治的典狱长;还有终日不见阳光的小黑屋……没人知道自己会在里面呆多久,瑞德呆了40年、老布呆了50年,出去后就发现,社会的发展,自己已经完全跟不上了。但是安迪挺了过来,他通过给典狱长、狱警做账来换取他们的信任;他用小锤子一点点挖地道,用海报作掩护该在洞口上;他每天把挖出来的土通过裤兜、袖子、裤腿等,运了出来,第二天再去挖……周而复始。
有一天,他得知一名狱友汤米遇到了真正的凶手,请典狱长帮忙;典狱长不仅不帮,还把他关进了禁闭室,把汤米杀人灭口……安迪忍无可忍,于是拿到典狱长贪污受贿洗黑钱的证据,通过地道、下水道、臭水沟逃了出来。
他来到向往已久的墨西哥海边小镇,开车驰骋在镇上的公路上,那自由像微风、像雨露,滋润着每一个人的心灵。
瑞德不久后获得假释,他适应不了这个社会,想起了安迪。安迪邀请他来海边小镇共度余生,于是他去了。两位好狱友、好朋友,在海边相拥,那场面很美。
每个人都有心中向往的那种生活方式,或是自由、或是富足、或是温馨、或是静谧……只要历经坎坷之后,找到你所想要的那种生活方式,找到你所期待的幸福,便是极好的,别人是没资格评判的。
想清楚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朝着这个方向,迈出自己该迈的一步、一步、再一步!
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9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畅销小说作家斯蒂芬·金写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由三篇短篇小说组成的,今天看完了三篇小说的第一篇:春天的希望看了这篇小说我内心感触特别的深。
主人公叫安迪·杜佛尼,一九四八年被控告谋杀自己的妻子和和妻子的情妇,肖申克的救赎—春天的希望读后感。被囚禁在肖申克监狱。被囚禁在那个监狱的人,经过时间的渲染,已经习惯了那种没有自由的生活。连里面的小鸟也变得像人一样习惯了在狭小的空间里面没有自由的生活而独自饿死。但是主人公安迪从一开始进入监狱的时候都抱着希望,虽然内心有很多很多的不确定,但是他始终做台风来领消极而想办法保护着自己名画的商人!抱着希望,运用自己的头脑,还有监狱里面人心的贪婪,和保持在一个不自由的世界过着外面自由世界的生活状态,时刻准备着!二十七年!用了十英寸的小石锤和无数张海报!成功的逃离了那个没有自由的社会,同时也改变了好朋友的内心,让好朋友重新来到有自由的社会的时候珍惜和适应自由的生活。
看完了这篇小说让我体会到:没有什么能打败一个坚定的人内心的希望,不确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定要怀有希望,后果可能会领人失望,但是一定要有成功的希望,借助周边的环境,运用自己的大脑,希望就会变成现实,主人公二十七年在那样的环境下都还怀着希望,而活在自由世界的我们有什么不能的呢?这篇斯蒂芬·金的小说告诉了我,成功是要怀着希望,而且要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把握周边的人和事,还有自己坚定的信念。
肖申克的救赎的读后感10
斯蒂芬·金的《肖申克的救赎》,写的是一个关于希望,关于执着于这份希望的信念何其伟大的故事。
赫拉利在《未来简史》中有一套令人震惊的观点。他认为,人类之所以从动物中脱颖而出,不是因为人类会制造工具,而是因为人类能够创造并相信虚无的东西。比如面对一片黑森林,人类会想像里面有仙女,而动物只能想象出里面有兔子,或者有狮子。于是人类依靠这种构建虚无的能力,最终形成了文化、国家等想象的共同体。而在《肖申克的救赎》中,这份能力便化身成主人公安迪·杜弗尼永不凋零的希望之翼。当然安迪之所以拥有如此坚定的毅力,是因为他原本就不属于那里,不属于监狱中堕落的那一类,他是被诬陷的。可是刚好他妻子的死太过巧合,使他对圆满的逻辑推理不知该如何辩驳,于是他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杀妻凶手。在监狱中经过一段时间的消沉之后,安迪开始慢慢的恢复生气,并实施他的逃亡计划。“一个人不能让心空着!”他说。他从狱友瑞德那里弄到了锤子、勺子和一幅女明星海华丝的海报。为了掩人耳目,安迪开始雕刻一些小摆件。当有人和他一起住的时候,他就表现出各种恶习,让其不堪忍受,自行申请离开。而为了让自己拥有一直在一个房间持续不间断挖掘的特权,他不惜用自己金融家的天赋帮典狱长。然而漫长的十几年之后,安迪仍然没有成功越狱。这时候一个新来的狱友带来了他通过正常途径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但是这一切都被贪婪的典狱长无情的掐灭了。没办法他只能在痛哭后重拾计划。从开始计划到成功,整整十七年。墙上的海报从海华坦变成了韦尔奇,而他也已从年轻的小伙变成了老头。故事的情节如此漫长曲折,而人们向来喜欢美好的事物,因此当安迪最终在风雨交加的夜晚逃出生天,向天空张开双臂之时,感动的喜悦使我仿佛也猛然张开了双翼承载着自己飞升涅槃。故事写得太好了,我完全陶醉其中。
希望和强大的信念,是一个人走下去的全部支撑和动力,这也是这本书所要表达核心思想。作者斯蒂芬·金所说:“希望乃是人间至善!”正因为有希望,有憧憬,人才能活得更充实,更有意义,才能不断去学习、创造。那些一时找不到方向的人才因此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因希望而坚持,也因坚持有了更多的希望,由此进入生活的正向循环。
在这本小说的结尾,有这样一段美丽的文字:“我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激动,以至于不能静静地坐下来思考。我想只有那些重获自由即将踏上新征程的人们,才能感受到这种即将揭开未来神秘面纱的激动心情。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而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后来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只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后,当地的印第安人大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后来,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杰克伦敦的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淘金的人从阳光普照的庄园带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慢慢地,它从娇生惯养的生活,到“对于平常的痛苦都感觉麻木”,学会了许多知识,并且一点点地恢复失去很久的本能,逐渐地,它成为了一只凶猛的狼,因此,也得以在条件极其恶劣的北极生存下去。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瑟,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丨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一一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1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作者用自己极为深刻的语言对这本书作了高度的概括,并结合主人公的心境来描写,显得更为生动。)
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情一一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纯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爱的书之一。书中的主人公“巴克”是一头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本领的狼。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来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生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狼。进入北方后,他亲眼见自己的伙伴——一只狗遭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没有了公正的游戏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挺住,绝不能倒下,他的原始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对权利的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后终于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他到北部极地后,很快学会了拉雪橇。极地环境的恶劣以及生活的艰辛,行路和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健。
它在极地三次换主人,到最后落入了根本不适合来此的三个男女手中。他和他们陷入了困境之中,并面临灭顶之灾,这时,一个名叫桑顿的人帮助并解救了巴克。这是巴克离开南极后第一次感受到珍贵的爱,后来,巴克以更加炽热的爱回报桑顿,桑顿落入河流,它三次跳进急流之中,冒死就出桑顿;它进似疯狂的扑向杀害桑顿的土著人,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撕咬至死。巴克的祖先是狼,他的身上流的是狼的血液。如今,在异常恶劣的环境中,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巴克的原始野性被一点点引诱出来。原始祖先的影像不时的在它的脑海里晃动。更使它躁动的是一种声音从森林之中响起。当桑顿遇难时,也是巴克和人间最后一根纽带的断开之时。巴克决定响应这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是强者的象征。它在严酷的环境中具有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与巴克相比之下,我不如它。无论是从意志,或从力量和从智慧,我完全比上它。在将巷村的住宿生活中,我是手忙脚乱地。衣服不知道放哪里,搞的床褥乱七八糟,看上去像个狗窝,被全宿舍的同学笑话。我真是无地自容。当时恨不得钻进一个地洞里去。在家里,我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也不会做,偶尔炒个蛋也能把蛋给炒焦了。看来我得好好向巴克学习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生存的一切是那么重要,生存的磨难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扮演了一块通往工作大桥的踏脚石,虽然不起眼,但少了这一块,你的生活就不容乐观。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希望你去读一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1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之后,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终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之后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并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应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礼貌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我。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红楼梦》读后感1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
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
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
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
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
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
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红楼梦》读后感2
张爱玲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多刺,三恨红楼未完。
在父亲的帮助下,有幸我拜读了《红楼梦》。虽然不甚了解,但依然感到了震撼。
《红楼梦》作为四大名著之一,国人对它的熟知度很高,几乎每个人都能说出几句红楼中的词句和故事章节,甚至还有不少的学者专门去研究它,称之为“红学”。然而,除了那些“红学”专家,认真读完红楼的,又有几人?多少人又是为了附庸风雅而对红楼趋之若鹜?
最近关于《红楼梦》的消息很多,从翻拍经典到刘心武续写红楼,漫天的新闻铺天盖地,我们不禁要问,红楼惹谁了?曹雪芹惨淡经营数十年的红楼,一时间变成了大众娱乐闲谈点,这样对待一个文化经典之作,是不是对它的一种践踏?
八七版《红楼梦》是大家比较认同的一个影视作品,但是对于如今翻拍的红楼,却充满非议。对于贾宝玉这个人物外形,红楼中是如此描写“面如中秋之月”。何为中秋之月?洁白而圆润,老版中饰演宝玉的欧阳奋强还是很符合的。但在翻拍版中,贾宝玉的饰演者有着一张帅气的瓜子脸,虽然很符合现代人的审美,但是对原着的忠实度却是大大降低了。
除了《红楼梦》被翻拍,还有各种文学名著被拿出来不断地翻拍,但是效果甚微。为什么那些导演们都乐此不疲的来翻拍各种经典?因为经典不愁收视率,因为经典不用再去大力宣传,因为经典是经典。导演们摆着一副“我是经典我怕谁”的面孔,将我们心中圣神的各种文学经典改来改去,我们不禁再问一次,“经典惹谁了?”
对于这种对经典的不负责状态,我们应该竭力制止。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在今天这种文化爆炸,信息多元化的时代,经典的生存到了一种尴尬的状态。厚厚的经典著作,晦涩的语言,让现代人失去了兴趣。而那些由经典改编的电视剧却深受大众欢迎。这似乎还给经典带来一丝希望。但,这始终不能代替那些散发着墨香的古典书籍带来的震撼。
对于这种文化的丧失,我们应该觉得可悲。不过,好在现在社上引起了“国学热”,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幼儿园,都在进行国学教育。被国人遗忘的《三字经》《弟子规》又进入了校园。希望这不是仅仅做个样子而已。
对于《红楼梦》来说,还有一个其他名著不能比拟的地方,就是它是半壁江山。
对于各种专家学者来说,她贵就贵在她是残的。于是乎,各种猜想,各种结论,各种版本,各种续集接踵而来。这个说香菱与宝玉在一起才是正解;那个说宝钗才是神瑛侍者。一本红楼,竟然让后人绞尽脑汁,我想说,曹公,真有你的!
对于红楼的研究,层出不穷。红楼之中处处都是伏笔,没有一个人物是闲人,没有一句话是废话。也许,也只有曹公在世,才可说清这红楼中的种种事情。
《红楼梦》的魅力是任何着作都无法比拟的。许多伟大的人都对红楼有着不一般的情愫。伟大领袖就曾说过,他读红楼不是当故事读,而是当作历史读。并且说,没有读过五遍红楼,没必要发表评论。可见,毛主席对红楼的喜爱。
鲁迅也在《中国小说略史》中提到“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盖叙述皆存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红楼梦》堪称清小说的巅峰之作。
看完红楼的人都会不禁感叹道曹雪芹的博学。首先,在红楼中,除了描景叙事,其中还有大量的墨笔来描写贾府中的奢华生活。建筑、现代企业管理、服装、饮食、医药、美容美发甚至于兵法等等,在红楼中都有细致的描写。
同时这也证实了曹雪芹对贾府的生活描写乃是自身生活的体现,只有亲身经历,才会有如此真实的写作。试想一个普通百姓,怎能幻想出如此奢华的家族,则能写出如此真实细腻的文章?
第二,文章中对人物的刻画十分到位,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性格。王熙凤的泼辣,宝钗的风情,黛玉的忧郁,活灵活现的出现在人们眼前,鲜活生动。
第三,处处设伏。红楼中没有一句是废话,仔细回想,每句话都是隐藏着的伏笔。一环套着一环,彼此相连,使得文章中的人物链接起来,构成一个紧密的关系网。
第四,书中的诗词歌赋堪称一绝。在红楼中,宝玉他们的乐趣便是吟诗作对。当然,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风格。曹雪芹给不同个人配上了属于自己风格的诗作,使得人物更加生动。同时,也要感叹曹公的才华不可小觑。
第五,书中的各类人际关系的描写,入木三分,虽不能被奉为处世哲学,经营人生的经典,但也能给人以启迪。
第六,书中对大场景的把握能力让人难以忘怀,无论是元春回府亦或是贾家的落败,都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也许是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崇尚圆满美好。从古至今不少人热衷于红楼的续写。最著名的就是高鹗的续写了。但是,后人对他的续褒贬不一。因为他是和书商程伟元合作的,所谓无商不奸,为了顺应当时社会市场,高氏的续写也会增加一些个人色彩。
除了前人的续写,现代的许多作家也是对红楼的续写充满热情。比如现在最热门的《刘心武续写红楼》,好不好的我还没有评论的资历。但就这个现象而言,大家很不高兴红楼的残缺,千方百计的要完善它,但又没有一人能够写出让所有人信服的结尾,所谓众口难调啊。
残缺就不好吗?断臂维纳斯,同样是不完整的,你能说她不美吗?假如给她接上胳膊,让她拿个苹果,这样的完整美吗?因此,红楼的残缺虽为一件憾事,但是一味的追求她的完美也是不可取的。
以上种种,不能俱全,后人热衷于红楼,创造了红楼热潮,钻研红楼,很多人成为这方面的专家,但我始终认为,红楼梦是不朽的著作,里面的内容包罗万象,究其原因,是因为一切皆来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书中描写的一切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切之体肤。
《红楼梦》只是一个代表,像红楼一样的经典名著在中国有许多,但是人们逐渐的把他们遗忘在历史之中了。中国最为一个文化大亨,应将自己的财产保护好,而不是恣意的挥霍他它。
如今,在外来文化的入侵下,如何让本土文化不被动摇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当现在的年轻人在过“圣诞节”“情人节”时,中国的“端午节”“七夕”却逐渐让人遗忘。面对这种局势,我们应该大力弘扬中国文化,首先就是从我们青少年抓起。
梁启超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只有从少年抓起。中国文化才能立于世界之巅。
《红楼梦》读后感3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
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
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
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
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
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
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
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
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红楼梦》读后感4
臧克家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诚不我欺矣。当我随着纷至沓来的村民走进崭新的农家书屋,看着爱不释手的摩挲着书架上的每一本图书,寻找着自己心仪已久的精神食粮的乡亲们,在这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的氛围里,忍不住激动起来,我又重逢了我的良师益友———《红楼梦》。
妇孺皆知的她,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年少的我首先接触的名著就是她,此后,她就常伴在我的身边,塑造了我的人格,教会了我为人处世的方式和方法,使我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平凡、充实、快乐、自然。陪我度过人生最失意的几年,又见证我一步步从低谷走出,以致于成为我本科毕业论文的首选。
也许有人会烦于《红楼梦》只不过是些家长里短的日常琐事。为报答三生石畔神瑛使者的灌溉之恩,下世为人的绛珠仙子决定把一生的眼泪偿还给他。这一感人至深的引子,使得字里行间洋溢着古典美的哀婉和感伤。华丽唯美的描情绘景、工整严谨的诗词行文,无边的现实主义的写作规范……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曹翁都将古典文学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诞生伊始,她就以强大的魅力征服了无数的心,而宝玉无疑是曹翁寄托最深,塑造最成功的艺术典型。出生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的他,“聪明灵慧,略可望成”,是女娲补天的“通灵宝玉”,是日趋衰亡的贾府希望之所在,但却走上了与封建家长期望截然相反的叛逆之路。
无论棍棒相加,还是温情规劝,都不能使他回头。是他,在礼教几千年囚禁和虐杀女性的牢狱中,第一次发出“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儿便觉浊臭逼人”的呐喊,又是何等振聋发聩。
关于他的结局,很多人都说是当了和尚。其实不然,原因有四:其一曹翁多次点出了他的结局,第一回写到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初见通灵宝玉,更有诗为证“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百二十回,士隐更明确对雨村说出了宝玉的下落“前经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带下凡,如今尘缘已满,仍是此二人携归本处,这便是宝玉的下落”。
这归本处,就是他真正的结局。他又说“仙草归真,焉有通灵不复原之理?”绛珠仙子已归太虚幻境,通灵宝玉自当复原为顽石。同一回又说“空空道人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这都说明他最后又回到青埂峰复原为无用的顽石,出家当和尚只是高鹗安排的结局,不是曹翁原意。
其二,高鹗在结尾也多处含蓄的点出了宝玉的结局。他没有经历曹翁“举家食粥酒常赊”的艰难窘迫,自然达不到曹翁的思想高度,但他又无法违背残酷的社会现实。思想上的矛盾反映在书中,就造就了宝玉结局的矛盾。一方面“兰桂齐芳“,让宝玉被封“文庙真人”,成为宝玉自己痛恨的“禄蠹”;他又无法左右宝玉按自己的性格发展,他含蓄的指出了宝玉的真正结局,百二十回士隐对雨村说的“宝玉下落”和空空道人青埂峰下再遇宝玉的描写都说明了这点,而且通过宝玉最后装束的描写我们也可看出他的结局,“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我们不能见了光头就骂秃驴,如是和尚,他应身着袈裟才对,而不应是这样不伦不类的装束,他的结局应该是归彼大荒才符合实际。
其三,众所周知,宗教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出家为僧与他留在贾府振兴家业有何区别?都是“禄蠹”。更何况这与他性格是相悖的,他历来对和尚道士深恶痛绝,冷嘲热讽,甚至嫌和尚们脏,恐气味熏了尤三姐,又岂会自己当和尚?虽然他称和尚为师,多次求和尚带了他去,也只是求带他回太虚幻境,而不是进庙出家。
其四,宝玉结局无非两种,即“真宝玉”还是“假宝玉”,曹翁塑造了一个面貌、身材、思想、举止甚至脾气言语都一样的甄宝玉,他最终“浪子回头”未辜负“天恩祖德”,成为日趋没落的统治阶级补天的“真宝玉”,宝玉口中的“禄蠹”,以致于“有了他,我竟要连我这个相貌都不要了”,从心仪已久到深恶痛绝,他对甄宝玉失望透顶。
曹翁为什么要塑造两个完全一样但结局不同的宝玉呢?很显然,是为了真假对照。这个统治阶级寄予厚望的补天宝玉,始终是块“假宝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无材补天”的真顽石。因而,作为“真宝玉”对立面的“假宝玉”,结局也必然是迥异的,他不可能出家当和尚,因为和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块可以补天的“真宝玉”。
但是,他是真正的“山川日月之精秀”。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曹翁用美丽女性的泪水酿出了芳醇甘冽的艺术之酒,剔除时代的局限,其艺术性和思想性即使在几百年后的今天,细品起,仍是熠熠生辉。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这样,读着《红楼梦》一路走来,只觉顿悟颇深: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读后感5
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阅读,是读《红楼梦》。当时我12岁,在城关中学上初一,吴晓冰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她的言传身教令我如沐春风,使我对语文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那年寒假,吴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任务,就是阅读一本名著。
我的母亲,对我有着重要影响的又一位女性,她从不吝惜给我买书钱,即使那时家里并不宽裕。她带我到书店,我在书架前徘徊了很久,终于挑了一本《红楼梦》,彼时在我年幼的心中,《红楼梦》是一本最著名的名著,更何况它的价格,在四大名著中也是最贵的。
但一个12岁的孩童,想要读懂红楼梦,并非一件易事。果然翻了几页,我就读不下去了,开篇讲的神话故事,绕得我云里雾里,并不熟悉的表达方式,令我懵懵懂懂,不肯再读。
但也就是因为家里并不宽裕,没有其他的游戏方式,过了几天,只好重新拿出来再读,跳过晦涩难懂的部分,这一次我很快被它所吸引。我不得不承认,那种吸引首先是豪门大户里的富贵生活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的吸引。书中写到的每一处院落,每一件华服,每一道美食都令我神往。做法考究的茄鲞,刘姥姥夹不起来的鹌鹑蛋,宝钗送给黛玉的燕窝,宝玉挨打之后想吃的小荷叶小莲蓬的汤,贾母嫌太油腻的鸭子肉粥,宝玉给晴雯留的豆腐皮包子,秦可卿病中能吃得动的枣泥馅儿的山药糕,不胜枚举,给了我一场想象中的美食盛宴。
也想在大观园中分得一处院落来住着,闲时串串门子,拜访好友,吟诗作赋;也想拿手帕拢一包花瓣,枕在落花纷纷的石榻上浅睡;也想在飘雪的琉璃世界,和一众好友围炉烤鹿肉,饮温酒。我像初进贾府的林黛玉,小心翼翼地揣摩各类人物的心境;也像刚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贪看富贵人家的一饮一食。书中仍有些不能理解的文辞和欣赏不来的诗词,不妨碍阅读,便暂且割下。
日复一日,很快《红楼梦》就被我读完了,每每合上书,只觉唇齿留香,舍不得束之高阁,于是我开始了一遍又一遍地回味。这一次阅读,我不是从头到尾细读,乃是随性所至,翻到哪一页便从哪一页读起。读熟了之后,心里想看哪一段,就翻到哪一页。记得那时最爱读的,是宝玉同黛玉吵架,老妈子同小丫头吵架,当姨娘的排揎当小姐的,当主子的掌掴当奴才的,当老子的教训当儿子的,当丈夫的要杀当媳妇的,当主母的陷害当姨娘的。品之如饴,嚼之有味。尤其是探春和宝钗在荣国府兴利除弊,撑起贾府改革事项那一节,引发各类矛盾冲突,更是百读不厌。
后来随着年龄增加,学识增长,阅历丰厚,书中那些不懂的词也懂了,不能欣赏的诗句也能欣赏了。于是就特别爱读书中所写到的诗句,它们或长或短,却都和人物性格命运息息相关。怡红院中,群芳夜宴,众人占花名儿,宝钗抽到牡丹,签曰“任是无情也动人”,不就是宝钗这个“气一暖,就吹化了”的冰雪美人最好的注解吗。湘云生日,宝钗替她张罗请众人吃螃蟹赏菊作诗,黛玉《问菊》中说“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不就是她自己清高孤傲,目下无尘的写照吗。
香菱学诗时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这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见了这景似的。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短短一句,就道出了诗歌的说不出来的好处。语文课上解析再多,不如原句精妙无双。宝钗进入大观园,黛玉对她一直很冷淡,后来宝玉觉察到黛玉对宝钗的态度转好,用《西厢记》里的一处戏文问黛玉道“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借用“举案齐眉”这个典故说明每每只是孟光对梁鸿尊敬有加,何时梁鸿也能对孟光举案齐眉,把钗黛之间微妙的小儿女的心思一语道中却又未曾戳破,比直言问她几时接纳了宝钗强上千百倍,黛玉不仅不恼,还称赞说“这一句原问得好,你问得也好。”
再后来,年岁增长了些,对书的理解也更深一些。我开始懂得黛玉和宝玉从未互相说过一句喜欢的爱情更加纯粹而彻底;也开始理解黛玉非死不可,而宝钗对于自己即将嫁给宝玉这件事只能暗自垂泪,我知道他们三人的爱情悲剧正是身处这座院子带来的悲剧。繁琐华丽的高门大户像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旗袍,早已腐朽了。我儿时所理解的作者曹雪芹的辛酸泪与荒唐言不过十分之一。
如今,时代发展了,生活富足了,娱乐方式丰富多样,电子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处在终端的我们如上瘾一般一条又一条的刷新消息,却静不下心来去一遍又一遍阅读同一本书。我十分怀念那个坐在小小的房间里心无旁骛翻阅一本书的小小的自己,那是生命最虔诚的模样。
《红楼梦》读后感6
君如陌上尘。
我用我的眼睛翻阅着书,固执、浮华的尘埃早在时光的流逝中被抹去,昨天的梦朦胧地露出了红楼。
看完后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那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又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可以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穿越时空,回首那漫长而凄惨的爱情历史,一个孤独的大家庭的历史,也是无法过去的。宝玉和黛玉相遇了。命运已经注定在那一刻。正是在这个大花园里,宝黛的感情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天命注定,但与贾母的心意不同。书中所有的故事,不论是家族的衰败还是男女的情爱,他们都在谈论真理。人生就像扁舟,浩瀚的大海像世界一样宽广。在这片大海中,小船应该如何航行穿过有风浪的大海,我认为只有积极地迎接浪涛的冲刷,稳步地迈出每一步,才能让自己的小船变成一艘大船,经受住更大的波浪。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
书中还有对道德、对人性的深层领悟。贾瑞,一个有着很大的淫心的人,情欲令他一步步堕落,直至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大事件爆发。有时我们打开报纸,看到许多荒谬的新闻,各式各样的犯罪与事件,常会在心里说怎么会有这样禽兽不如的人。可是当你看了《红楼梦》贾瑞这一章,我们就能体会到人的脆弱与无奈。平常我们有很多道德、法律、礼教的学习,我们也很认真的用这些法则,禁止自己做违法和不道德的事情。但我想说的是,我也许有那个犯罪的欲望,只是我的理性控制了我的感性,获得了内心的平衡。正是因为如此,你会对那个控制不住感性冲动的人,有一种悲悯。
我一直不太相信平常给一个人灌输太多的法律规则、道德教训,他就不会做有违理性的事情。贾瑞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平常教训的太严,反而让它一碰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一直觉得,美德教育是最重要的东西。因为你对人性有所了解以后,会有一种人性上的开放与活泼。在严格的教育里,当一切都变成了道德、法律的时候,一个孩子在认识人性的时候,其实是很难把握的。可是如果他读了很多的小说,他对小说里的人性和各方面事情有了解后,它在整个成长的过程中就不会孤单,因为他看到小说里的人也遇到或发生过同样的问题,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会太慌张。
也是这样的原因,我觉得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或者描写人性的电影,对人的一生有重要的影响。一个社会里如果只有道德和法律,是管束不住人性的,人性最好的管束方法不是教训、处罚,而是了解、知情,当你对人性本身有一个全面认知以后,你会会心一笑。
在这一回里,你看到了贾瑞的真实状况,你对人性有了深层的领悟。也许贾瑞是用一种赎罪的方式,把他的情欲带到了死亡。人世间每一个的生命,都自有其贵贱贫富,可在曹雪芹的眼中,已经毫无差别了。每个人在受他自己命运的苦。不同命运的苦,都是不自知,同贾瑞的不自知一样,王熙凤也不知。
我也记得秦可卿的死,大概在第十三回,王熙凤对她是很疼爱的。作者在写完贾瑞的死后就写到她,让我们看清了王熙凤这个人的好恶。这一次是关于葬礼的奢侈和送葬行列的浩大,四大郡王全部到齐,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古代封建社会丧礼不是个别人、个别家族的事,而是整个家族在社会里的社交跟门面。曹雪芹在家破人亡后写这部小说时,回忆当年的繁华富贵,这其中包括丧礼的风光,他有一点茫然,感觉到认识的空幻,所以在他笔下,死亡也好像一部戏一样。
同时红楼梦中的现代管理元素也堪比现在,就像秦可卿很聪明的想到,应该趁家里还有能力的时候,多在祖坟旁边购置一些田产,因为一旦有人犯罪,家产全部充公时,祖坟上的田产是不能充公的,因为孝道不可以伤害。这样会让自己以后有退路。曹雪芹没有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在被抄家时根本没有一个归宿。所以他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了红楼梦里。他很遗憾,当家庭富裕时,没人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在困难时没有地方可去。秦可卿出生时名声不好,她会为自己想退路,会让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过得完日子。
这样的一本书,写了各个阶段的不同,各个地方的勾心斗角,人心的叵测,都会超出其它书的吸引人。曹雪芹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倾入了许多自己的感悟与悔恨,他悔恨在家富人兴为什么没有想到很多,为什么只有在日子都过不下去的时候才想到周全一时的办法。但我希望人生会像这样,像他这样,大起大落都蚕食而尽。毕竟人生不会风顺,走的每一步,也许都是对下一秒的全盘付出。
《红楼梦》读后感7
“开篇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这一句话点明了《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界的地位,在《红楼梦》中,最牵动人心的莫过于宝黛钗三人的爱情纠葛。
在这段感情中,大家可能会觉得最受伤的是林黛玉,明明她和黛玉是郎有情妾有意,凤姐也希望她和宝玉成亲。而她却在宝玉成亲之日含泪而终。实在可怜。对于林黛玉的死,我是惋惜的。但是,我是作者的话,我也会让林黛玉这样死去。为什么?
第一,大家都知道,贾宝玉的前身是赤霞宫神瑛侍者,林黛玉是绛珠仙草。前世,神瑛侍者用水救活了绛珠仙草,绛珠仙草就像来世用眼泪来报答这个神瑛侍者。所以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多愁善感的,动不动就落泪,这一切是有原因的。等林黛玉的恩报完了,她该流的泪流干,她自然要回归天界,没有再留在人间的道理。
第二、在宝玉成亲之日,还有一个人也死了,那就是贾府的靠山——贾妃贾元春,她的死无疑是为后文贾府抄家做铺垫,想想,那时若是贾府抄家了,林黛玉一个弱女子又会是怎样的结局?探春远嫁,迎春嫁给了孙绍祖后被虐而死,惜春做了尼姑,整个贾府就黛玉一个姑娘了,我想那时,黛玉的结局也不会比现在好太多。趁着现在贾府还没有倒台,死了还有人,有钱给她料理后世,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说完了黛玉的结局,我们再说说谁支持宝黛姻缘。第一个便是贾母了,从“一对小冤家”,“两个玉儿”可以看出,贾母是支持“草木前盟”的。而且,贾母并不喜欢薛宝钗,贾母喜欢机灵的活泼的,像凤姐,黛玉,宝玉。而薛宝钗的性子恰恰相反。其次,贾母也批评过薛宝钗。在刘姥姥进大观园,贾母一行人去薛宝钗房中游览时,贾母的话中表达了一个意思:一个年轻姑娘的屋子,如此素净,让我们这些老婆子无地自容。但她并没有明确的表达出来,而是把事情推到了王熙凤头上来,说她照顾不周。但后来因为王夫人,薛姨妈的干涉,和林黛玉身体的原因,此事就此作罢。(此是后话)
第二个便是王熙凤了,其实,王熙凤支持“木石前盟”跟贾母有些关系。那就是她要讨好贾母,贾母对林黛玉那么的宠爱王熙凤不会看不出,所以也跟着贾母,支持“木石前盟”。但我觉得更大的是因为利益,王熙凤手里紧攥着管家权,利用这管家权,王熙凤明里暗里敛了多少财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但倘若薛宝钗成了二少奶奶,加上王夫人的支持薛宝钗,这管家权归谁可说不准,薛宝钗那么精明能干,身体有那么好。可若是林黛玉成了二少奶奶,这管家权王熙凤便可以攥紧。林黛玉不会管家,且林黛玉体弱多病,也无法管家。这自然而然的由王熙凤继续管家。但无论是因为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王熙凤也不喜欢薛宝钗。纵观全书,王熙凤很少和薛宝钗有过交集,也不曾开过薛宝钗的玩笑,她们之间始终有隔阂。王熙凤也评价薛宝钗说:“不关己事不张嘴,一问摇头三不知。”反观她和林黛玉,关系就亲密很多,不然她也不会说:“既喝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这话明摆着是支持宝黛婚姻,就连兴儿也说:“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
但影响宝黛姻缘最重要的一点是——贾元春!贾元春是贾府的靠山,又是宫里的贵妃,说的话自然有分量。她在端午节礼物上就有玄机——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是一模一样的,这不明摆着是赐婚薛宝钗和贾宝玉吗?有人说,是元春不喜欢林黛玉,喜欢薛宝钗。实则不然,在元妃省亲的时候,大家作诗的时候说了:“终是薛林两位妹妹与众不同!”再就是元春赏赐龄官,这表面上是赏赐龄官,实则是暗赏林黛玉。史湘云也说了,龄官也说了,龄官像林黛玉。再看元春送薛宝钗和贾宝玉的礼物:宫扇两柄,红麝香串两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咱们重点看凤尾罗和芙蓉簟。“凤”,大家想想林黛玉住的地方的匾额是什么?有凤来仪啊!而“芙蓉”又不得不说另一个人——晴雯。晴雯死的时候,丫鬟们哄贾宝玉说晴雯去做了芙蓉花神,贾宝玉又写了《芙蓉女儿诔》,但大家都知道“晴为黛影”。这一切都暗示了,原本贾元春赏赐,黛玉和宝玉的是一样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王夫人调换了礼物。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古代封建制度严酷,不可能出现调换赏赐的现象。但话又说回来,即使王夫人调换了礼物也不会怎么样,即使被人发现了调换赏赐,贾元春是她的女儿肯定会帮着母亲说话,这件事也会不了了之。原著中说过,让贾宝玉去谢恩,在谢恩的同时,贾宝玉肯定会和元春说起赏赐事件。元春自己也是个苦命人,年纪轻轻就入了宫,她的爱情是悲哀的,是没有选择的。而贾宝玉是有选择的,他的心上人就是林黛玉,元春不会看着自己的弟弟娶他不爱的人。所以赐婚之事再无后文。贾母在清虚观打醮时,也用“宝玉年纪小”而搪塞了张道士的话。
不管怎么样,黛玉于宝玉的爱情以失败告终,但我相信,这也是她最好的归宿。爱情是美好的,幻想也是美好的,但现实是残忍的。但在我相信,终有一世,他们会终成眷属。
《红楼梦》读后感8
少年看红楼,笑传奇故事;
青年读红楼,骂封建情史;
中年赏红楼,叹炎凉世态;
晚年品红楼,忆起伏人生。
一生在读《红楼》,品味大不相同。
《红楼》如故陈旧,而我笑看人生。
——钱三分
《红楼梦》这本书,我读了三遍。从懵懂无知幼年时的儿童读物,到后来十几岁看哥哥大字典般厚厚的原著,如今放假在家的我又找来她只为打发清闲的时光。随着一天天长大,看她的心情也各有不同。儿时的我是抱着看故事的心理去读她,被翻译过又删减后的她只是一本儿童故事书;十几岁的我看着那砖头块儿一样的书,虽已近白话的她还是让我搔头抓耳,囫囵吞枣;现在的我能慢慢品读她了,可能还只是浅显的理解,但足以让我被她吸引。
她是以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为线索展开的,也是描写了金陵十二钗各自的人生悲剧。她前篇华丽的辞藻为大家描绘了一个个古典的美人儿和古代大家豪放的气派,但又隐含没落之势。后来悲惨的结局又表现了世事无常和官官相护败落的必然之势。贾雨村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让人分不禁愤愤不平;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又为大家展示了一个幽默风趣,善良朴实的乡下老太太的形象;葬花的黛玉是我见犹怜;而李纨和黛玉分别创立的海棠社和桃花社,又让我们感受到了满纸的诗情画意。总之她中有笑有泪,有恨有悔,虽没有清宫剧里那般的勾心斗角,但也是花开花落、此起彼伏。
——说王熙凤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黛玉初进贾府,贾母戏言的“凤辣子”,恰可以概括她的性格。心狠手辣、精明能干是她的代名词,察言观色、机变逢迎是她的标签,可最后的她却只落得个病死床前的结果。她虽狠毒,却也是个能干的主儿,王夫人将整个家交由她打理,亦是井井有条。可叹她是末世之才,倘若她是男子,是否可以一展才能?
——说惜春
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一改绣衣为青衣,青丝落地,是红妆泪,也是昔年恨。三个姐姐的悲惨命运,也让她看破了红尘,从此青灯古佛,无问尘世。父母早逝的她性格孤僻,这也造就了她的心冷嘴冷,不管他人性命。但她的悲剧又何尝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幼无双亲的她只是用坚硬的外壳包裹自己,免去世间烦恼;大家族的没落小姐只能选择出家为尼,让虔诚的诵经声洗涤自己的灵魂,让沉沉的钟声敲打着无处安放的心。
——说宝钗、黛玉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两个人的命运可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同宝玉是“金玉良缘”,一个又是“木石前盟”,到底是纠缠不清。先说宝钗,我认为她就是标准的世族小姐。过于死板,恪守礼节,颇富才情,但又太过娴雅,没有女子应有的灵动情感。所以她与宝玉才是虽可举案齐眉,但终究意难平。说来我最喜欢的还是黛玉,虽然她有点爱闹脾气,在现在看来是有点作。但她脱离了封建制度的束缚,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也是一个勇气可嘉的女子。更何况她生得倾城倾国,有兼旷世诗才,也算是奇女子一枚。她的才情不禁让人拍案叫绝,但可叹她虽有“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娇弱,也抵不过世人的封建,为了宝玉“着想”,贾母一众还是偷梁换柱将宝钗嫁与宝玉。但结局呢?“金玉”未成良缘,黛玉含恨而终,宝玉剃度出家。黛玉临死前喊的“宝玉,宝玉,你好……”我想会不会是“你好狠的心呢?”毕竟她对宝玉是如此的多疑,想必是爱到了极致,不愿同他人分享她的宝哥哥。两个两小无猜的人儿,都是彼此心中的白月光,偏生女子生性多疑又体弱多病,终使这“阆苑仙葩”与“美玉无瑕”含恨终生。
再说这石头记(别名)背后的故事。开篇的一首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是作者曹雪芹的自我评价。发出此种感叹的他正是这宝玉的前身,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的锦衣富贵、纨绔风流的生活也造就了他的绝世名作。家道没落的他在大起大落之时是否会感叹世事的难料?黛玉是否是他爱而不得的女子的化身?他是否有感叹过自己曾经快活风流而今却无法挽救家族的没落?他应当也是一位“虽怒时而若笑,即嗔时而有情”的翩翩公子吧,他应当也有过如宝黛般纯洁的爱情吧。
我相信,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懂的会更多。世人感叹不同,或是因心境不同吧。
《红楼梦》读后感9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接触红楼梦,说实话起初还因原著是古文发愁,便先看了一遍电视剧,大概捋清故事情节。然后看了书,便略知其中的一二。
这个故事话说有点荒唐却深有趣味。开头还要从一个石头说起,俄见一僧一道在此石之下高谈阔论,听后便打动了凡心......他们携着这无缘补天的石头下凡历练,逢见了甄士隐。他结交并救济了寄居旁边葫芦庙的贾雨村。一日贾雨村拜访甄老爷,偶因丫鬟娇杏的一着错,便以为对自己有意。中秋,甄士隐在家中设宴与雨村兄喝酒助兴,得知贾雨村抱负后,便赠银送衣送他上京赴考。转天,雨村不辞而别。甄家仆人霍启带士隐的小女英莲看花灯时,不慎因要小解丢失了英莲。
3月15日葫芦庙失火连并甄家一起烧毁。甄士隐带着家人寄居在岳父家中,因本是读书人,不会种田也颇受岳父冷遇,后来便出家了。贾雨村进京高中为向甄士隐报恩却不得,纳娇杏为妾。后惨遭开革便游历四海,经朋友推荐,教林如海的幼女林黛玉念书。一年后黛玉之母病逝。后又遇旧识冷子兴聊起贾府之况。正与离开之时,便有一人追来报喜。禀告贾雨村复员之事。因林如海写荐信之由,并让他护其女远赴金陵。黛玉便入荣府与迎春、探春、惜春、王熙凤、宝玉相见。宝黛两人似曾相识,宝玉并送黛玉颦颦二字,并因姐妹中只有自己有玉恼怒摔玉。转天,王夫人收到薛妹妹之子薛蟠杀人之事。
被杀人名叫冯渊,因购被拐一女英莲而起。最初贾雨村本想明判却被门子劝阻,门子把利害关系告诉了他,随后依从门子之计判案。事后薛夫人带同其子薛蟠、其女薛宝钗暂居金陵贾府梨香院。黛玉入贾府后,与贾宝玉一起于贾母处抚养。一日,宝玉与黛玉斗气而出,入侄妇贾蓉之妻秦氏内室中歇息,于梦中游太虚幻境并获阅《金陵十二钗正册》、《金陵十二钗副册》等判词,听《红楼梦》曲。梦中,警幻仙子授贾宝玉云雨之事,并许其妹可卿于贾宝玉,于是贾宝玉于梦中初试云雨。梦中次日,宝玉与可卿同游至“迷津”被夜叉海鬼拖拉,受惊,唤可卿呼救,室外宝玉大丫鬟袭人等忙入内安慰,秦氏十分诧异,因其乳名正是“可卿”。入室安慰宝玉的袭人发现宝玉梦遗,宝玉把梦中云雨之事相告并与袭人偷试云雨,从此袭人与宝玉更加亲密。
一日,王熙凤的远亲刘姥姥带着孙子板儿到贾府拉关系,时值风光的王熙凤还算慷慨地接济了刘姥姥,于此种下善因。贾府仆人周瑞之妻应薛夫人之命把皇宫式样的扎花送予王熙凤、林黛玉等。周瑞之妻到王熙凤处时,王熙凤正值与其夫贾琏在房中嬉戏,宫花由王熙凤之陪嫁丫鬟平儿代为收下。周瑞之妻继而寻林黛玉,于宝玉房中得见,黛玉得知宫花是众姑娘皆有的,表示不屑。次日,宝玉随王熙凤于宁国府会秦氏之弟秦钟,宝玉喜秦钟俊俏,相约同上贾府家塾中念书。回程时,得闻宁府老仆焦大酒后“爬灰”、“养小叔子”等骂语。宝玉到宝钗处探病,得知宝钗吃的是“冷香丸”,故身有奇香。
宝钗要看宝玉降生时口含之玉,一旁宝钗之丫鬟莺儿看后,述宝钗所戴之金项圈与宝玉之玉相似,所刻之字可与玉配对,宝玉察看之后,发现所言不虚。黛玉也来探病,正巧撞见玉、钗二人亲密状。薛夫人留两人吃晚饭。适逢黛玉的小丫鬟雪雁冷天里听大丫鬟紫鹃吩咐送手炉来,黛玉便借此事,奚落宝玉依宝钗只吃暖酒。席毕,黛玉为宝玉整理衣冠后同回荣国府。宝玉酒醉,回去后怒砸茶杯。次日,秦钟正式拜会了荣国府众内眷,其父秦业也给塾师贾代儒封了钱礼,秦钟正式随宝玉入塾读书。宝玉准备入塾,袭人为他收拾妥当,叮嘱宝玉功课不必过于操劳。宝玉向家中长辈辞行之后,又独去向黛玉作辞,不辞宝钗。
上学期间,宝玉与秦钟形影不离,引发不少风言风语。秦钟又因与“香怜”交好而引发贾家远亲金荣(贾璜之妻的侄儿)争风吃醋,适逢代儒外出,其孙儿贾瑞处理不公,引发学堂内的一场大混战,最后以金荣被迫磕头道歉而告一段落。金荣虽然道歉,心里始终不服,回家后向其母抱怨,被其母劝住。金荣的母亲与贾璜之妻金氏谈及此事,金氏大怒,前去找秦可卿理论,却遇见贾珍之妻尤氏。闲谈中,尤氏先提起秦可卿的病,又说及秦钟在学堂里被人欺侮,金氏不敢再多言。贾珍之友冯紫英推荐的大夫张友士为秦可卿看病,并开出药方让秦氏服用。
初次品读红楼梦,感触颇深,其中宝玉与黛玉的爱情悲剧让人惋惜,这次的笔记也略有借鉴,毕竟初次读名著会有些难度,希望老师谅解,自己感受也融入其中,以后定会细读。
《红楼梦》读后感10
独倚桌前,茶茗飘香,翻开漫卷诗书,历经《红楼梦》之人情世故。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之巅峰,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刻画了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叉为中心的正邪两赋有情人的人性美和悲剧美。通过家庭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的危机。
在《红楼梦》中,人物各具特色。其中我最欣赏的是贾宝玉。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主人公,他虽出身于身世显赫的封建大家庭,却是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这样的勇敢与顽强是在当时封建社会上所不可比拟的。他鄙弃功名利禄,能够平等待人,在现实生活中做到这一地步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更何况是在当时封建腐朽的社会呢?在他的心里人只有真假善恶美丑的划分,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别。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敢于向当时儒家的道德标准挑战,是个不折不扣的时代英雄。
关于贾宝玉的故事,其中著名的有贾宝玉得名和抓周的故事,王夫人生了一个公子,一落胞胎嘴里便衔着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便取名为宝玉。周岁时,贾政要试宝玉将来的志向,便将世上之物摆了无数,让宝玉抓取,谁知宝玉却抓了些脂粉钗环。贾政为此大怒,认为宝玉长大必为酒色之徒。
宝玉摔玉——表妹林黛玉来投亲,宝黛初见,宝玉觉得是“天上掉下了林妹妹”,十分有好感。可当他闻知黛玉无玉,便摔玉于地说:“这玉连人的高下都不识,不要了。”此举惊坏了黛玉,也吓的众人一拥去抢,多方哄他才作罢。
宝玉挨打——宝玉挨打的起因主要有三个:其一是宝玉会见官僚贾雨村时无精打采,令贾政很不满意。其二是宝玉与琪官交往激怒了忠顺王爷,给贾正无端招开政治纠纷,其三是贾环搬弄是非,诬陷宝玉逼成了金钏儿。
宝玉瞒赃——贾府丢失了玫瑰露、茯苓霜,女管家林之孝家的怀疑是管厨房柳家的女儿五儿所偷,凤姐吩咐严惩。凤姐的丫头平儿了解到这些东西是王夫人的丫头彩云偷给贾环的,因怕探春生气,又怕连累许多无辜的下人,让宝玉都承担起来,从而平息了事端。
贾宝玉的性格为何“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大多数人认为是他生活在罪恶腐败的贵族环境里,不可避免地沾染着一些贵族公子的恶劣风气和腐朽观念,这些坏的东西和他性格中好的倾向并存着,但随着生活中他所见闻的重大事件给予的刺激和教育,随着他在卷入现实矛盾时精神上所受的挫折和打击,他的思想品格里一些腐朽恶劣的东西就慢慢减少了,清除了。他的叛逆思想渐渐坚定了、成熟了。
读完《红楼梦》能让我领悟到人间的辛酸与丑陋,当然也有像贾宝玉那样美好的善良的灵魂。让我认识到当时封建社会的落后腐朽,启迪我们在现在的时代潮流中要紧跟时代步伐,踏实做人,不重蹈覆辙。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习宝玉这种平等待人与不追求功名利禄的难能可贵的品质。问世间有多少人清心寡欲?其实这一类人也很少,也包括我自己也有也被功名利禄迷惑的时候。尽管宝玉玩世不恭,但我们仍要静下心来想想自己的不足之处,踏踏实实的踩好人生每一个步伐,直至走向成功。
也许世间有时会像宝玉所经历的封建社会那般,但我们也应该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像贾宝玉那样同污浊的世间对抗,活出纯真的自我。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化的瑰宝,《红楼梦》的尾声令我们的心里有些许悲凉与感慨万千,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弱,只是在一刹那之间让人感叹不已,《红楼梦》的爱恨情仇,从侧面所反映出的当时社会形象,引人深思。它所展现清朝四大家族兴盛衰落的社会史,既有社会百态又有人情冷暖,是研究清朝社会各阶层的最佳脚本,我们可以学习其中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认真活好人生中的每一分钟。
《红楼梦》读后感11
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惊叹曹雪芹先生对人物性格的传神刻画。黛玉的敏感、离愁;宝钗的温柔、贤惠;湘云的憨厚、可爱……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气质,不同来源于性格,来源于不同人的修养,对外物的看法或者是原生家庭带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本月阅读了由美国医学博士斯泰拉·切斯与亚历山大·托马斯共同撰写,谭碧云翻译的《气质论》一书。本书带领读者从概念,包括气质的定义及其扩展这项定义的研究入手,逐步深入到对气质及其对于各类相关实践与特殊群体影响的具体探索之中。本书提出了九种气质类别、三大气质集群、拟合优度等理论和概念,为许多方面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如儿童精神病学,心理治疗,亲子教育,学校教育,职业指导,儿科医疗护理等其他一些内容。可以说这是一本具有理论支撑的好书,它的专业性与实践性是无可厚非的,推荐给父母和老师阅读。但同时对于一些专业词汇的理解与领域的认知还是让人非常吃力的,在此我也只能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个人比较喜欢第一部分,概念的产生和研究方法让心理学变得更加客观,结果的应用则让他变得更加睿智和宽容。在阅读各式各样的调查报告中我们不难发现:个体差异看起来在出生时就已存在,这些差异会受到后天个人经历的影响,但却不是由后天的因素决定。这里需要我们明白“天性或教养”两个概念,一种认为出生即存在差异,而另一面即与17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提出的“白板说”不谋而合。其实没有绝对的定论,毕竟研究的数据总是狭隘而并不全面的,只能说在成长过程中有先天存在的差异,也有后天个人经历等因素引起的差异,无论哪种,都需要我们运用一定的方式去做出及时的指引。
但是在阅读书中有这样一则案例震撼了我:案例中的母亲因为精通心理学知识,所以在她的心理勾画了一个所谓正常孩子应该有的模板,她在潜意识认为好动、喜欢争辩的孩子才是正常的,所以她觉得非常苦恼,为自己安静、不擅表达的孩子而苦恼,她努力想释放儿子所谓被压抑的攻击性,事实上却打击了他保持自己行为的信心,好在这一切在几次心理咨询面谈之后有了改观,她开始欣赏这个安静而上进的孩子,她也不将责任归咎到自己身上而陷入深深的自责了。
作为一线教师,我们确实认可,很多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我们很直观的感受到一个母亲的教育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这也是我们一直所说的原生家庭对于孩子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的影响。但在切斯的报告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即便面对父母的严重失职,也有积极健康成长的孩子。相反在关系健康的家庭中成长的孩子也会出现许多儿童心理问题。在阅读中,我深感心理学知识的重要性,它不是我们为了应对考试而去记忆的条条框框、理论知识,而应该是我们在面对一个个活生生个体时,可以透过行为的现象而能获悉背后存在的问题,当然,现在的教育中也存在一个疯狂的现象:
一个孩子只是一些行为异于常人,都会被某种心理学理论定义为病态,而且将这种病态怪罪到父母身上。结果孩子们并没有得到适当的帮助,父母也受到愧疚感的折磨。比如案例中艾伦对自己的行为要求是近乎追求完美,虽然父母在咨询前一度处于深深的自责状态,但其实她的原生家庭并没有过多的责任,只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孩子固有的一些个人特质,这些孩子因无法接受成年人对他们的期望,从而产生过度的压力和自我怀疑,最终导致问题行为的产生。所以,在教育的过程中更应该慎重,不要轻易的为一个孩子的行为贴上心理问题的标签,也不要急于将问题规则上父母、家庭,更应该做的是对问题本身进行由浅而深的探究,联系孩子在成长历程中的经历来对问题作出及时的指引。
在本书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定义“拟合优度”,即当一个有机体的能力、动机与行为风格和外在环境要求与期望一致时,结果就是达到拟合优度。这个概念的界定让我想到了“欲望与现实”的一种专业表述。比如案例中的格劳丽亚,父母总是在一些问题上妥协,从而来寻求“世界和平”的局面,但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父母也决不妥协,但其实这的问题指引是有偏差的,好比说在婴儿时期的时候只要保障孩子最基础的需求,即营养、清洁、健康,只需简单顺应孩子的气质个性,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她的需求又会出现不一样,所以作为父母在拟合度差的时候经常发生权力争斗,这是毫无益处的,只有符合拟合优度的日常安排,才能起到真正的良心作用。这种安排不仅恢复了父母的权威,孩子的气质个性也重新获得尊重,教会了她适合其成长阶段的社交经验,而且使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以及孩子的成长步入了积极的轨道。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更深知拟合优度这个概念可以使我们设计通过父母指引的方式来对孩子的问题进行预防、早期干预和治疗的方法。
当然,父母指引的案例有成功也有失败,因为每个人是独一无二的,同理他内在的性格与外在的气质也是独一无二的,并不存在气质有无好坏之分,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展现,也不可强求和谁的一样。
《红楼梦》读后感12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若说没奇缘,这一辈子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怎么样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若干眼泪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面带笑容的悲剧。《红楼梦》不但描画了一个封建权贵家子由草木开花走向凌夷的夏商周生存,并且还胆量大地指控了封建权贵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它们的种种做假、诈骗、贪得无厌、腐朽和罪恶。它不仅指出这一亲族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同时也暗中示意了这一亲族隶属的阶级和社会形态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
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热烈地爱的主人翁是那一些有决心反判那一个接近死亡的封建权贵阶级的贰臣忤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一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决的是封建社会形态的做假道德和不符合理的社会形态制度。一边儿是木石前盟,一边儿又是珍宝姻缘。一边儿是封建社会形态下务必寻求的功名光环,一边儿是心驰心里向往的自由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出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稀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所有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临封建礼教下的种种压迫使受害和冷漠,甚至于以性命的支付为代价,质本洁的寻求始末不弃。我们兴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刻,看见了导致悲剧的一个关紧因素:林黛玉的纯洁高尚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初的世俗格格不入,没有办法与社会形态“合成一体”,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表现出来,也是她悲剧的着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经过,是她的个性表现出来的焦点存在的地方。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坦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雪剑严相逼,鲜明可爱鲜妍能几时,一旦飘泊难寻找。花开易见遭遇灾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掉泪,洒上面的天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止境。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着看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没有办法清楚她的思维头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临落花,她想到自个儿身后的情形,没有办法消除心中挂念,又流泪不止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稀玉挨打后,工于心数、精于处世经验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子,并且还用训教的话口儿箴规稀玉改弦更张。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稀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僻高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球都哭成了桃儿普通,她的哭不是缺乏力气,她以哭这种独有特别的情意体验认识来诚恳公开支援稀玉,默默抗争封建礼教,因为这个只有它们二人的心才贴得近来,爱得最深。
“文雅似娇花照水,举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笔者经过贾稀玉的眼球为我们描画了一个伶俐多才、美艳体弱的病态美貌女子。这样一个纤弱的女子,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禁受了无数折磨在这以后,性命止境来临之际,封建社会形态的狰狞脸面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遗忘黛玉临死前的那一个场景,病逝危险之际,紫鹃四下里请求帮助,却没人肯帮。为防止倒霉,贾母把稀玉的亲事也转到其他地方去处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恨怨悲哀婉转,“天止境!何处有香丘?”无怪黛玉的葬花吟诵。啥子地方有一个整洁的、理想的地方,到底啥子地方有我自个儿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如今所处的事实社会形态都是污浊承受不了的,我要找一个自个儿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让步对自由的寻求。
我们为之挂心,为之气愤,一对寻求自由的小伙子男性和女性在封建的枷锁之下劳燕分飞。“一旦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么在稀玉的婚庆鼓锣声中离去了人间。携带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私人拒绝世界,世界拒绝人的天底下取得了解和关系密切,在伶俜无依的天底下,稀玉是她心里永恒的暖和;在爱情无傍的天底下,稀玉是她心里永恒的伤痛。固然最终她变成了那一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魂灵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她就是她,一丛纯洁高尚孤僻高傲的、落落寡合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数所赐,也以资写成了她的命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