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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男主亲吻女主的句子汇集60条

时间:2018-05-27 10:10

小说里描写男生外貌的语句1

1、淡雅如雾的星光里,优美如樱花的嘴唇,细致如美瓷的肌肤,摇椅中的他宁静地望着那张纸,仿佛希腊神话中望着水仙花死去的美少年。

2、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3、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4、男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左右,蓄著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更是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

5、少年坐在盛开的樱花树下,头发黑玉般有淡淡的光泽,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

6、他的肌肤美得就像院子里的樱花,眼珠象乌黑的玛瑙,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衬衣虽然有些破旧,但穿在他身上依然有种王子般的矜贵。

7、他绝美的面容,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8、一个半跪在地面上的紫发男子。那是一个极美的男子,长眉若柳,身如玉树,上身纯白的衬衣微微有些湿,薄薄的汗透过衬衣渗出来,将原本绝好的身体更是突显的玲珑剔透。长长的紫发披在雪白颈后,简直可以用娇艳欲滴来形容。一个男子能长成这样,也是天下少有。

9、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脸型,特别是左耳闪着炫目光亮的钻石耳钉,给他的阳光帅气中加入了一丝不羁。

10、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11、绝情峰。云海巅。狂风大作。走石飞沙。一群黑衣人中,一名白衣男子背手而立,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临立风中,衣袂翻飞,丰姿如玉,仿若天人。

12、身姿英挺,仿若修竹。乌发如缎,由于年少,没有正规地束好,只随意用根紫色的带子扎起来。

13、尖削的下巴,有着完美的轮廓,真真是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人,而且绝对是站在正义那方的少年。

14、一双丹凤眼,平添了几分魅惑,但是,怎样都不过是少年的风姿,天质自然。一举手,一投足,骄傲而潇洒。

15、那人走进来,往藏书阁里面走去,背影翩然。

16、身姿婀娜,风韵斐然。

17、黑发蓝衣,孤傲疏离。

18、脑子里忽的就想起了自家那位王爷,一双似笑非笑桃花眼,一张明艳倾城妖精脸,兄弟间的差别,未免也太大了吧

19、端的那男子自有关爷之勇。浩浩中不失文雅秀气。九寸身躯足以顶天立地。令各位风尘女子望尘莫及。待字闺秀拂面难望

20、面若中秋之月,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21、今年三十八岁,身段高而修长,有一管笔直挺起的鼻子,唇上蓄胡,发浓须密,一身武士服,体型匀称,充满王族的高贵气度。唯有一对不时眯成两道细缝的眼睛,透露出心内冷酷无情的本质。

22、身材高大,面貌粗犷。皮肤粗黑不用说,双眼细长而常常带上一种病态的黄色,使人不欲久看。虽然外貌粗犷豪雄,但头发和指掌都比一般人来得纤细

23、冰蓝色的眼眸多情又冷漠,高挺的鼻梁,一身蓝色的锦袍,手里拿着一把白色的折扇,腰间一根金色腰带,腿上一双黑色靴子,靴后一块鸡蛋大小的佩玉。武功深不可测,温文尔雅,他是对完美的最好诠释。再加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迷人的王者气息,令人不舍得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开。他美丽得似乎模糊了男女,邪魅的.脸庞上露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成熟,樱花不经意的缭绕在他的周围,不时的落在他的发簪上,如此的美丽,竟不能用语言去形容。

24、他似是充满缺点,偏又让人感到他是完美无瑕,这不单指他挺秀高颀的体格、仿从晶莹通透的大理石精雕出来的轮廓,更指他似是与生俱来的洒脱气质。

25、冰冷孤傲的眼睛仿佛没有焦距,深黯的眼底充满了平静,乌黑的头发,散在耳边,耳钻发出幽蓝的光芒。俊美的不得不使人暗暗惊叹,他的身边围绕着一股冰凉的气息。

26、端的那男子自有关爷之勇。浩浩中不失文雅秀气。九寸身躯足以顶天立地。令各位风尘女子望尘莫及。待字闺秀拂面难望

27、面若中秋之月,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28、那身穿水墨衣、头戴一片毡巾的,生得风流韵致,自然是个才子。

29、乌黑的长发一泻而下。 很奇怪的,寻常青年男子披头散发,总免不了要带几分疏狂的味道,可是他这样反而清雅以极,全无半分散漫,直让人觉得天底下的英俊男子合该都似他这般披散头发,才称得上是美男子

30、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

31、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

32、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

小说里描写男生外貌的语句2

一、我的爸爸是远洋公司商船的大副。他高高的个儿,微黄的头发天然卷曲,白净的方脸上嵌着一双满盈智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一双鼻孔显得分外大。小时侯,我常常望着他的鼻孔问:“爸爸,您的鼻孔为什么这么大?”他总是笑着回答;“选马就要选鼻孔大的马,因为大鼻孔的马跑得快。爸爸小时侯在学校便是短跑冠军,不信你问妈妈。”这时,我和妈妈就会望着他的大鼻孔哈哈大笑起来。

二、在我们班里我最喜欢的同学便是小帅哥耿豪了,你瞧!他的个子不高,但长得很敦实,他的胳膊和腿真像成熟的玉米棒。他喜欢穿外衣不扣他扣子,听他说:“那样会更显得威风。经典诗句”耿豪的头长得圆圆的,红扑扑的面庞是圆圆的,巧的是他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也是圆圆的。我最喜欢他笑,他一笑那乌黑发亮的眼睛就变成两个弯弯的月牙了。他那红红的小嘴最爱谈笑话,他的笑话总是在我们没笑出声之前先把自己逗笑了,这时那弯弯的月牙又出现了。

三、一进园门,就有个男孩子粘上我了。他大约十一、二岁,穿着红背心、蓝短裤,腰带耷拉着一截;浑身是土,像个小土地爷。毛茸茸的小平头,衬着一张白皙的小圆脸儿,使我联想到蒲公英。他像飞蛾见了火似的,在我身前身后转悠,伸着脖子看我的镁光灯。描写男生外貌的句子

我的爸爸是远洋公司商船的大副。他高高的个儿,微黄的头发天然卷曲,白净的方脸上嵌着一双满盈智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一双鼻孔显得分外大。小时侯,我常常望着他的鼻孔问:英语作文经典句子 经典的作文句子 “爸爸,您的鼻孔为什么这么大?”他总是笑着回答;“选马就要选鼻孔大的马,因为大鼻孔的马跑得快。爸爸小时侯在学校便是短跑冠军,不信你问妈妈。”这时,我和妈妈就会望着他的大鼻孔哈哈大笑起来。描写男生外貌的句子

四、我的弟弟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圆圆的脑袋,胖胖的脸,一对大眼睛乌黑发亮,一笑,嘴边另有两个小酒窝。他的个儿跟我差不多,有人还以为我们是双胞胎哩。其实,他才刚过十岁,比我小三岁。

《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2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3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4

如果现实之中,都能追随自己的灵魂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或许也就起码能知道,像她笔下的荒漠甘泉,延绵黄沙却烂漫着生命之花。希望你能幸福,遇见荷西,该是生命中多好的一件事吧。作者:林珊茜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5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6

作者:徐茂宾。西属撒哈拉变得不宁静,摩洛哥、西班牙……纠缠不清。惨死在睽睽众目下的沙伊达,裹挟着当地流氓和愚民的冷漠,针扎着三毛的心。每一天都不太平,摩洛哥还没有到达,时局已经乱成一团。三毛尽自己最大力气也没能救得性命,只能由着一闪而过的预言主宰着友人的命运。这种无奈,最能折磨人心,一刀一剐痛也喊不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7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作者:詹虹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8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9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0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1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以青春为主题的影视剧突然流行起来,无论剧情有多么狗血,偏偏观众都很吃这套。或许是它给了我们再次回忆青春的机会,嬉戏打闹的校园,青涩的爱情,真挚的友情等,我们似乎总能找到过往的痕迹。当然,其中最能引起共鸣的还是那纯纯的初恋,想问大家还记得初恋是怎么开始的吗?估计都是因某一瞬间的怦然心动,目光就不由自主的追随起某个人。

这本由文德琳·范·德拉安南写作的《怦然心动》便讲述了一段美好的初恋故事,身为美国著名的儿童作家,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变化,刻画得极为细腻,早熟的女孩与懵懂的男孩,对于情窦初开这件事,总是不在一条直线上,在你进我退,我进你退的路上越走越远。作者分别从女孩和男孩的视角,展现出各自眼里的对方,交叉串联的叙述并不让人眼花缭乱,反而让读者对女孩男孩的认识更加全面,人物形象鲜活而又饱满。

女孩朱莉从小活泼热情,在布莱斯全家搬到小镇时,她就对布莱斯一见钟情,尽管布莱斯对她毫无想法,却不妨碍她上演一出女追男的戏码。殊不知她的穷追猛打让布莱斯避之不及,毕竟他自幼就被父亲严格要求,生活在各种条条框框下,自然无法接受“疯癫”的朱莉,有关朱莉的一切,他都是厌恶和拒绝的。与许多单相思的人一样,纵然被拒绝多次,朱莉依旧执着的坚持着,她虔诚地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和布莱斯接吻。

而这只是她相信的三件事之一,其他两件分别是,所有的树都是圣洁的(尤其是她最爱的梧桐树)、她在后院饲养的鸡生出来的鸡蛋是最卫生的。她没事就爱爬到高高的梧桐树上看风景,这棵树却因妨碍施工要被砍掉,她决心勇敢地站出来捍卫它,并希望得到布莱斯的支持,可他第一次让她失望了。或许从这里开始,朱莉便对自己的单相思产生了疑惑,直到她知道自己每次送给布莱斯的鸡蛋都被他丢弃,并与同学在背后嘲笑自己的叔叔,她才真正意识到,这个男孩并不值得她迷恋,于是两人关系前所未有的跌入冰点。

或许,初恋都是这般苦涩纠结,朱莉真能毫无留念的斩断情丝?当然不会,多年的喜欢怎能轻易忘却。那布莱斯又真的不喜欢朱莉吗?当然不是,否则他又怎会在看见朱莉伤心落泪时,觉得内心倍受煎熬。多年来的追逐,朱莉早已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一抹不浅的痕迹,只是他察觉不到,或者一直在欺骗自己。其实也不能完全怪罪布莱斯,青涩的爱恋让他迷茫,他不知该怎么应对自己的内心,心动就在那一瞬间。好在,他认清了自己,多番道歉之后,种下属于他俩的梧桐树,并借机向朱莉告白,朱莉终于等到了与布莱斯接吻的那天!

读到这里,不禁合上书,看着封面上的两个小人,坐在高大的梧桐树上,眺望远方美景,互诉衷肠,不正是一个完美的Happy Ending!青涩的男孩女孩蜕变为成熟的少男少女,收获了怦然心动的初恋,品尝着爱情的独特滋味。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2

刚刚阅读完一本书,名字叫《怦然心动》,这本书也被拍成了同名电影。纯真年代的单纯小美好,真的让人觉得世界真的很美好。

很喜欢朱莉,是个很勇敢很能干很善良很单纯的小女孩。小孩子的世界,对金钱没什么概念,当她发现她的家是租回来的时候,除了惊讶之外,她还做出了个惊人的举动,动手把自己的院子的大整改。然而她的父亲告诉她,当时是房东承诺好要打理好院子的,可是这么多年房东却没有信守诺言,她的父亲认为房子是租回来的,院子的打理不在他们的义务范围之内。但是朱莉坚信,房子是租回来的,但是生活不是。是啊,在她心目中,这个房子早已经是她的家了,虽然现在才知道是租回来的。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抱怨,拿起工具就开始动手了。

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家里经济那么拮据是因为他的父亲为了照顾好她的叔叔而造成的,她也没有埋怨,甚至在学校听到了她一直偷偷喜欢着的布莱斯跟别人拿她的叔叔开玩笑而开始讨厌布莱斯,把之前的好感一点一点磨灭掉。在她的心目中,她的叔叔是全家人都爱的,她也是爱他的,因为他也是她家的一份子,不容别人去拿他取乐。她的叔叔由于出生的时候脐带绕颈,上一分钟还是个非常健康的宝宝,下一分钟就因为窒息而导致脑缺氧,最后智力有了问题。其实,这个情况换在大多数来做,很多可能都放弃了,因为这样确实是个负担,同时也会拉低了生活质量,而且照顾他这件事情不是一两天就结束,也不是三四天,而是一辈子。我觉得朱莉的父母真的是很让人肃然起敬的。尤其是朱莉的母亲,如果在这件事情上她没有支持和理解她的丈夫的话,那么他们家也没有办法因为经济的问题还可以相处得那么和谐,那么融洽。

朱莉跟父亲一起去探望叔叔的时候,他的叔叔远远看到父亲来还很高兴地打招呼,虽然他很多东西都不懂,但是至少他懂得那是爱他的家人。后来因为一个雪糕掉地上了,她亲眼目睹了一个200多斤的壮叔叔居然像个小孩一样在地上打滚,但是父亲没有因此责怪他,反而想办法让他冷静下来,最后让朱莉去买雪糕,又拿出来个很贵的拼图礼物给他玩,这才让他的情绪稳定下来。

布莱斯的外公,因为看到朱莉爬无花果树上被登了报纸而关注起她来,没想到最后两个人没有因为年龄差距的影响,却成为了好朋友。在帮她一起整理她家的院子的时候,无意中得知了她叔叔的事,想起了布莱斯刚出生那会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幸运的是,医生争取了时间,他没有变成像朱莉叔叔一样的人。也是啊,布莱斯的父亲,怎么会因为这样的事会放弃自己优越的生活质量呢,如果这个事情真的不幸发生在布莱斯身上了,那么后果他的情况可能会很糟糕。偶然得知这个事情之后,布莱斯的外公跟喜欢这一家人了,虽然他们的经济可能没有那么好,但是他们家有爱。爱大于金钱。

布莱斯,是个需要成长的男孩。他一直知道朱莉喜欢他,关注他,追随他,这么多来年他习惯着这一切,其实她在喜欢他的同时,他也喜欢她的这件事在慢慢萌发,直到学校举行一次篮子孩子的活动,朱莉花钱跟另外一个男同学共度午餐的时候爆发了。他看到在旁的朱莉跟另外的男同学共度午餐说说笑笑很开心,就冲动走过去了,他的那桌的两个女生因为他而在大打出手。他走过去的时候想要亲吻朱莉,但是这不是朱莉一直都在等的初吻吗?她不是一直喜欢他吗?她居然拒绝了这个吻!是啊,没错,她一直喜欢有一天可以等到这个初吻,但是不是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情境,她的脑海中无数次上演着他们初吻的情景,但是不是现在,也不应该是今天这样的。所以她拒绝了。

书本的结局是以布莱斯为朱莉在她家院子里种一颗无花果树结尾,但是还是欠了一个他们的初吻,我希望他们以后会一起坐在这颗无花果树上面,夕阳西下,然后亲吻......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3

爱情有变幻无穷的分身面貌:占有欲、痛恨、绝情、凶残等等,处在爱情之中久了的人们也许陷身于爱的龃龉,再也难以看清爱的面貌了,甚至忘记了还有一种爱情叫做——怦然心动。

是呀,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从来不需要太多,也许只是一个眼神、一个笑脸,甚至只是一双湛蓝的眼睛,就够在心中掀起惊涛骇浪,就像七岁的朱莉第一次遇见同样七岁的布莱斯的时刻,但是不幸的是,女孩的早熟却遭遇了男孩的懵懂,布莱斯是个自幼生活在父亲以及家庭造就的条条框框中的孩子,他看不惯貌似疯疯癫癫的朱莉,从内心拒绝整个世界,当然也包括朱莉,两个人你推我拒的游戏就一年一年的发生着,作者用男孩与女孩两个人的交叉叙述组成了一本令人着迷的小说,男孩与女孩不同的视角让同一件事发展出截然不同的结果,并且带向下一个事件,或许,在他们自己都不清楚走向的发展中,那是求而不得的痛苦,是面对自己无法掌握的人与情感慌乱、窘迫的生活,但是在我们每个读者的眼中,却清楚的感受到个人的成长、爱的来临,布莱斯的抗拒、愤怒、痛苦,都是因为他自己都无法发现的爱带来的改变,同时,他也在其中感受到不同的自我,或许唯有在爱情中,我们更加盲目,也格外愿意改变自我,布莱斯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逐渐看清了自己身处的世界,学会辨别正直与虚伪,并且真正遇到了他自己,看着这个过程,格外感动,一个人,不论是年龄虚长,甚或功成名就,也不一定会发现真正的自己,而布莱斯多么幸运,可以遇到他的朱莉,可是又有多少人,甚至一辈子都无法遇到自己的朱莉?

这本书为我们描绘了爱情中的诸多感受,哪怕这爱的感觉只来自于两个小孩子之间,却从来不令人感觉幼稚可笑,却充满了感动与温暖,但是同样布莱斯与朱莉、布莱斯的父母之间的爱情,让我们看到爱的另一种面貌,那些突如其来的怦然心动也许遮蔽了真相,让我们除了爱的盲目看不到其他不融洽的点点滴滴,纵然爱能够弥合所有的裂缝与分歧,但是爱真的有足够强大的力量能够抵抗时过境迁的变化与凄凉?朱莉的怦然心动甚至不超过六年的`时间,成长与觉醒就让她发现两个人之间的鸿沟,而布莱斯的母亲佩西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看清楚曾经最爱的人真实的面貌,我小时候最大的疑问就是,金燕西与冷清秋为什么爱的如此炽热,最后却悲剧收场,多年之后我懂了,或许这本书同样给我们提供了有些残酷的答案。爱的怦然心动,爱是遇见真正的自己,爱也会是一条蒙蔽我们双眼的面纱,一旦揭破,我们又该情何以堪?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4

“毫无原因地,我的心脏就那么漏跳了一拍。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了那样的感觉。就像整个世界在你四周,从你身体由内而外地翻滚,而你漂浮在半空中。唯一能绑住你不被飘走的,就是那双眼睛。”透过树梢的缕缕薄光,我们在青春的倒影里相遇。怦然,但不仅仅是心动。

《怦然心动》讲述了青春期中男孩与女孩之间的清新故事。朱莉·贝克虔诚地相信三件事:梧桐树是圣洁的,她在后院里饲养的鸡生出来的鸡蛋是最卫生的,以及总有一天她会和布莱斯·罗斯基接吻。二年级时,在看到布莱斯那一瞬间,朱莉的心跳节奏就被扰乱了。但是,布莱斯却认为朱莉有点怪,怎么会有人把养鸡和坐在树上看成乐趣呢?没想到,到了八年级,布莱斯开始觉得朱莉对于家庭的自豪感和可贵的品质使她显得很有魅力。而朱莉则开始觉得布莱斯漂亮的蓝眼睛也许和他本人一样其实很空洞,毕竟,怎么会有人不把别人对树和鸡的感情当回事呢?

在这段青涩而美好的感情里,每一秒茱莉都在成长。她善良、自尊、自信,活的纯粹而精彩。她甚至都不曾改变过自己,布莱斯所认识的以及最终爱上的,都是原本的那个最真实的茱莉——自尊、自信、自爱。茱莉有着自己独立的人格和灵魂,她那光芒的绽放始于她自身,或许这就在于她那优雅的思考。“有时落日泛起紫红的余晖,有时散发出橘红色的火光,燃起天边的晚霞。在这绚烂的日落景象中,我慢慢领悟了父亲所说的整体胜于局部之和的道理。”青春的美丽绽放在时间推移中,成长的花絮倒影在最美的年华里。

书中外公说:“有的人沦为平庸浅薄,金玉其外,而败絮其中。可不经意间,有一天你会遇到彩虹般绚丽的人,从此以后,其他人就只不过是匆匆浮云。”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也许当你遇到那个人的时候,你才能体会到这种感觉。就像泰戈尔笔下所写:“我的心是旷野的鸟,在你的眼里找到了它的天空。”这样美好的诗意情怀,让我们点亮了彼此的生命,温暖了你我的世界。经年之后,纵使容颜老,我们还能够在心里点起一盏小灯,让诗意从心底蔓延,化作嘴角边的一抹微笑。

青春的美丽与珍重,就在于它的无邪和无暇,在于它的可遇而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匆匆那年,匆匆的时间,在这花开的季节里没有停歇。那么可有这样一个人住在你的心里,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

有天,悄然想起那天的风声,在我的耳边低语,像是平静的没有归期。我在阳光下低头,带着那不曾褪色的记忆,还有那最初的美好。怦然,不仅心动。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5

《怦然心动》是美国作家文德琳·范·德拉安南的小说,它还有同名的电影版《怦然心动》,英文原著叫《Flipped》。我先是看了它的电影版,非常为剧中朱莉和布莱斯之间的感情而感动,然后找了它的中文译本来看,依然很感动,最后把它的英文原著也看了,更加原汁原味,还有了不少小感触。

《怦然心动》讲述的是布莱斯全家搬到小镇,邻家女孩朱莉前来帮忙。她对他一见钟情,心愿是获得他的吻。两人是同班同学,她一直想方设法接近他,但是他避之不及。到了八年级时他希望通过追求校花雪莉使朱莉知难而退。朱莉却依然没有放弃,寻找各种途径接近布莱斯。然而令她伤心的是当她站在可以拥有观望风景绝佳视角的梧桐树上,祈求布莱斯与他一起保护这棵大树不被砍掉时,布莱斯却没有回应。后来她又发现布莱斯偷偷丢掉她送来的鸡蛋、嘲笑她家杂草丛生的庭院,她开始审视布莱斯到底是不是自己心里真正喜欢和想要的人。在与父亲、叔叔以及布莱斯外公等人的多次经历中,朱莉内心不断成长,对事物、对爱情逐渐形成自己的认知,此时她对布莱斯的感情也渐渐变淡。直到她慢慢疏远布莱斯时,布莱斯却开始在乎朱莉。他从报纸上看到关于朱莉的报道,在学校展览会上看到朱莉的项目一举夺魁,从外公那里慢慢了解朱莉的性格与家庭,竟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几经内心的纠葛,他最终敢于正视自己这份懵懂的爱,向朱莉坦诚自己的错误并在朱莉家的庭院里为她种下一棵梧桐树。

对于这个青春期中男孩与女孩之间的清新故事,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女主角朱莉,我觉得她很勇敢洒脱。面对爱情,她勇敢地去追求喜欢的男孩,而且她的爱情并不是盲目的,她会思考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对方。面对生活,她是享受和热爱的,她会为了失去的梧桐树哭泣,也会为了破壳而出的新生命而欢喜,用不同的视角发现生活中的美好。面对家庭,她是很有责任感和喜欢的,虽然她的家庭只是一个普通家庭,家庭成员也会有各自的缺点,但是她没有怨愤,而是爱着每一个家人,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这句话让我知道虽然世间上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际遇,但是不属于自己的不必勉强去追寻,属于自己的早晚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怦然心动》读后感 篇6

和《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给我的感觉一样,故事本身没有很吸引我的,但是确实能带来一些思考。

这本书的外表是一部青春“爱情”(其实远没有到爱情那么深的情感)小说,却教给读者怎样做好一个人,怎样教导孩子。

首先是识人。识人是很多人一生都参不透的“哲学”,俗话说的好“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叵测”。本书中男主的外公充当了教导者,他说,事物总是整体大于局部,如云、草地、夕阳构成的整体美大于单个事物的美;人大多局部大于整体,有人明眸皓齿,有人朱唇点点,有人青丝如娟,但是他们作为人这个整体来说未必那么美好。朱莉最喜欢的就是布莱斯明亮的蓝眼睛,而忽略了他性格的软弱,所以当她意识到这点后就有意回避他。

到最后,我们看到了布莱特终于突破了阻碍他的心理障碍,敢于直面自己的感情了,这是他的成长,同样源于他外公的教导:不要等到伤害了别人再后悔。布莱斯做了好几件伤害朱莉的事,所以才让她“心灰意冷”,两人感情一直没有大的进展。他以为扔鸡蛋是对各方都有利的做法,既维护了朱莉的自尊心,又能防止得病、防止父亲对贝克家的轻蔑和嘲讽;同时他也有一点点不安,隐隐觉得这样做愧对朱莉,所以每次做得很隐秘。所以,归结到底,他正方的理由其实是为自己的软弱狡辩罢了;他忽视、否认不肯直面女主的心态,而把伤害加到了女主身上。我们虽然不能永远避免做出后悔的事,但至少可以像朱莉一样,做事前三思,同时尽量不要让别人为你自己的错误或者不良的情绪埋单。有一处印象深刻的,就是朱莉虽然很不想见布莱斯,不想去他们家邀请的聚会,但是考虑到妈妈一直很期待这次聚会、布莱斯家强烈邀请

在教导孩子上,女主父母显然要好于男主父母。女主家就是自由民主,家庭和睦,

故事本身给三颗星,平平淡淡,跟普通的畅销小说感觉差不多,可能是我已经过了被甜甜的爱情故事打动的年龄了;讲述的道理加一颗星,不过比较浅显,我觉得这本书给初中生看可能正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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