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着怨怼,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后来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2. 没有郁达夫,就没有王映霞。王映霞一生的是非功过,都和那位文学才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幸福是因为郁达夫,不幸也是因为郁达夫。这么说或许有点偏执,但事实的确如此。
3. 自小就容貌出众、洋气十足的殷明珠,被中学同学们称为“FF(followingfashion)小姐”,意为紧跟时髦的女士。从此以后,“FF女士”成为殷明珠的代名词,并且闻名上海。
4. 民国期间,上海滩有两个很出名的七小姐,一个是孙宝琦的七小姐孙用蕃,她就是张爱玲的后母;而另一个七小姐就是盛宣怀的第七个女儿,闻名整个上海滩的盛爱颐。
5. 盛爱颐以“盛七”闻名,她在与宋子文的恩恩怨怨中尽展个性,在中国第一桩女权案中大显风采。这样一个出生在盛世豪门的女子,竟然还拥有着如此大气勇敢的性情,这不得不算是旧上海的一个传奇。
6. 如果说,20世纪除了战争之外还曾留下玫瑰的话,那么,“少帅”张学良与“赵四小姐”赵一荻无疑是其中最绚丽的一对。很多女人都会爱上张少帅,但能没名没份地陪伴一个失意的男人度过几十年寂寞幽禁生涯的,只有赵四小姐。
7. 民国女子,宛如清水湖上的绿色奇葩,带着莲的温婉,带着梅的孤傲,带着桃的烂漫,荷的清高。
8. 说到民国女子,怎可以忽略中国的经典--旗袍,尤其是民国时期的海派旗袍,乃旗袍中的典范。民国时的宋氏三姐妹,把旗袍的美淋漓到了极致,把女人的气质也美到了极致,不晓得是旗袍成就了女子的美,还是女子的美演绎了旗袍的灵魂。
9. 说到才情,不得不提及张爱玲。说实话,张的文字我读过不少,也记得不少精典的句子,然,我最欢喜的还是她那民国时期女子对待爱情的那份痴嗔,那份宽容,那份孤高。
10. 然,正是这小鼻子小眼睛的'温柔,让内心大情大爱得以无限的延伸,衍生成更为宽厚的思想与智慧。诗人,愿意用最贴近温暖的爱情借以表达内心深处的抱负与信念,又何尝不是一种艺术的表达方式呢?也只有民国里的女子,才可以成就诗人灵魂深处的大智慧大思想。
11. 民国女子,你若盛开,我便妖娆,妖娆成袖底的那缕暗香,妖娆成清晨的那缕雾曦,你要晓得,我所有的凄婉,都只为识得你隔窗的美丽,模糊而真实,单纯又浓郁,一如中年女子对爱情的奢望。
12. 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便是。
13. 林徽因曾为徐志摩写诗,说他是人间的四月天。事实上,在当世男人的心中,她才是他们的四月天。她的美貌、她的才情以及她惹人怜惜的小性情,这一切都让人心动不已。林徽因是一个有着卓越才华却也有普通性情的女子,三个杰出而优秀的男子成全了她的美丽。
14. 如今,知道凌叔华其名其人的并不多了,但她却是上世纪二十年代与冰心、林徽因齐名的“文坛三才女”之一。凌叔华学养丰厚、文才画禀皆长。在写文作画与处世待人上,凌叔华都以平和、温婉、淡雅著称。
15. 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她的发型,临了,都会买一两件小商品。
16. 对清末民初曾经风光无限的状元夫人、名妓赛金花是这样描述的——“就说我吧,除去时头上戴一根大簪,三排小簪,每排是四根,全都是翡翠的。梳着五套头——当时最时兴的样式——颈上挂金链,戴着珐琅银表。冬天穿狐裘都是按着颜色深浅替换。我耳朵上戴的那副牛奶珠坠子就值几千两。
17. 上海《时报》:“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女衫手臂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一尺有余,乃至暑天,内则穿一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一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18.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是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
19. 这些民国女子丰姿绰约,于雅致、娴静和妩媚中,充盈着一种新生的青春气息。展现出东方女性的高贵、文雅和风情,掀开民国女子软风细雨的“人间四月天”,葆有一种摄人心魄的魅力。
20. 风起云涌的时代总会诞生不走寻常路的女子,尽管大多数民国的女子还是藏在深闺人未知,但总有些早起的鸟儿,已经闻到了时变的先声,她们反抗家长制,走出家门冲到了马路上,她们步入新学堂,出入摩登世界,要和男人们的世界费厄泼赖起来。
21. 三十二位蜚声海内外的民国女子,她们是文坛才女,是大家闺秀,是绝世名伶,是影视红星。张爱玲、林徽因、陆小曼、阮玲玉、胡蝶……这些耳熟能详的民国女子,她们或高雅,或妩媚,或倾城,或绝代。
22. 她的绝世唱腔,她与梅兰芳、杜月笙缠绵悱恻的动人爱情,她的真性情与绝世的美貌,让她注定为世人所注目。她是梨园的“冬皇”,她就是绝世名伶——孟小冬!
23. 六十年前的上海百乐门舞厅(Paramount),号称“远东第一乐府”。而有一个曼妙女子时常来此跳舞、消闲、挥洒青春,她就是唐瑛。当时,在交际场上风头最足的她与陆小曼被并称为“南唐北陆”。
24. 如果说“南唐北陆”中的唐瑛是男人心中的朱砂痣,那么陆小曼便是那床前的一抹明月光。她不是烟花,却比烟花寂寞三分;她不是玫瑰,却比玫瑰美艳动人,她是一汪碧海,澄净透明却又深广难测。她可以在任何一个时代兴风作浪,她可以挑起所有男性潜藏的热情与欲望。
25. 若把民国女子比作是老式唱片里的一粒最珍贵的音符,就让她安静地淌在她自己的时域酣睡。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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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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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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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遇见初中作文 篇1
《遇见你是我的幸福》
当我所知道你做的决定时,我只能静静的祈祷,祈祷一切会结束。
——题记
命中注定我们的相识,我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到你,你在微笑,嘴角微微上扬,眸子如清水般清澈,也许就在那一刻,注定了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在我的记忆中,你最多的便是笑了。也许就是你的微笑给了我一个永不放弃的理由,给了我一个坚持到底的信念。现在想想以前老师对我们说的话,也许是对的。至少前年我选择了放弃或者远离,就不会给你带来如同我前年同样的遭遇。细细想想,我们真的很有缘,能在同一个年龄同一个季节去面对同样的事情,现在如果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仍然会去选择坚守。
时间会冲淡一切,也会证明一切,相信我们不仅是人生的偶遇,更是生命的相互扶持。如果必须做出选择,我宁愿我们行走在两条平行线上,这样既保持距离,又可共同前进。
我佩服你的坦然,在任何事情上都能坦然的面对于接受,在这方面你不得不让我佩服。
在你的身上让我学会了很多,学会了坦然面对,学会了遵守诺言,学会了不再轻易许诺,学会了……
翻开记忆的底片,记忆一幕幕浮现在眼前,我们曾笑过哭过吵过,但我们谁也不曾放弃过。有时好想对你说声对不起。因为我了解你,了解你不可能轻易答应别人的事,可一旦答应了就会尽力的去做,所以我曾利用对你的了解,逼迫你去做很多的事情,虽然你并没有完全做到,但我知道你已经尽了力。有时看到你的笑,我感觉自己好坏好过分,但我真的只是想让你好而已。
有事不得不相信你是那种很聪明的小孩,至少相对于我们俩来说。可你知道吗你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毅力,虽然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但我敢说你做事大多只是三分钟热度,在很多事情上你坚持不下来。
在此我好想说声谢谢,谢谢你给我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快乐,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我希望下次有事的话,我们可以一起我去面对。我知道你所做的一切是为我好,可是当我知道你所做的选择时,我只能静静的祈祷,祈祷一切会结束。但我想让你明白我们是朋友,朋友是不分彼此的,朋友是同进同退,有难同当。
真的很幸运能遇到你。
遇见你是我的幸福。
后记:谨以此文献给我的那位好朋友,希望我们友谊长存。
遇见初中作文 篇2
《遇见》
这个冬季,很冷,往年这个时候我还未披上大衣,而我却在这个冬季的这个时候提早披上了大衣,即使是如此冷的天气,也都因为此次的遇见变得温暖起来,使冷意从我心深处销声匿迹了……
戴着耳机,放着喜爱的歌曲,手把着自行车摇晃在大马路上,也许听得高兴了,也许心中产生了什么景象,也许……众多的“也许”让我居然闭上了眼睛,天啊,这将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举动,我知道灾难马上就要来敲响我的大门了,我立刻睁开眼睛,睁开眼睛的瞬间,伴着“啊”的一声,我终于还是被撞倒在地上了,幸运的是,同我一起跌倒的人并没有责备我,而是立刻站起来向我这边走过来,说:“有没有事情,我扶你起来吧!”这声音好熟,是谁呢?好奇心驱使我抬头看了一眼,“是你!”我们异口同声,他伸出手说:“起来啦,你这笨蛋,骑着车子还这么不小心!”我被他扶了起来,他的语气虽不平和,可是却可以很温柔的将我从地上扶起来……其实他是教我数学题的小老师,因为小学时学得很差,所以数学老师就让他当我的小老师来帮我。他是一个温柔的男生,因为要一直教我数学,相处得时间长了和我也就不分你我了,经常说我“笨蛋”,虽然是这么说,可还是不厌其烦地教我一遍又一遍,我也因为他提高了不少。“还叫我笨蛋,我已经好多了呢!”我说。“开个玩笑,哎,你现在学得怎么样了?”“反正不会下80了吧!”“不错嘛,原来你也不笨啊!”“ofcause!”“英语水平也提高了,你没事了吧?快走吧!拜拜!”又是微笑,似乎什么时候看到他都是微笑,时隔两年看来,他还是那样……
虽然手还是冰凉,天气照样那么冷,但我却丝毫未感觉到,因为遇见了你,因为你的举动,因为这一切的一切,使这一次的意外变得如此美好。
遇见你,是最美的意外……
遇见初中作文 篇3
《最温暖的遇见》
“总是会突然遇到一些温暖,让我愿意付出所有。”
一生,遇见许许多多的人,也曾遇到有趣的灵魂,却都不及灿烂九月里你的笑颜如花。那年,我们都还带着岁月的青涩,你说:这么有缘分的话,不如以后也一起吧。为了这句不知真心还是玩笑的话,原本厌学的我也开始朝着你的光芒靠近。无数个挑灯夜读的日子里,也会迷茫,也会徘徊,可只要一想到你啊,眼前的路就变得十分明晰,目标不就是那个能与你并肩而战的位置吗?
“一直走,到欢声驱散愁容,到心中郁郁葱葱。”
无数个点滴日子的相伴,友情已深入骨髓。“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原来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自带太阳的光芒,可以驱散你的一切悲伤和难过。像菟丝花般,我贪婪汲取你所有的温暖。久而久之,内心便也生出了与你相似的乐观和勇敢。后来,每当有人说我开朗时,我便骄傲的念出你的名字。因为有了想要守护的人,所以才要学着不惧怕黑暗啊。
“并不是所有的道路,要达到目的,也许只为无限风光,也不是所有的爱,都非要占有。”
为了年少不喑世事的一句戏言,我竟坚持到了如今,到底是你太美好,惊艳了时光,还是你太温暖,温柔了岁月,我不得而知。你一切的一切,于我来说,都是寒冷冬夜里的火烛,激励我不断前进。也许经年之后,我们并非风光无限,可只要你还在我身边,还愿意陪毫无形象的大笑,还愿意与我谈论离谱荒唐的想象,便足矣。
所有的遇见都是人生最温暖的相伴,是一程,也是一生。余秋雨有句话,我十分喜欢“你的过去我来不及,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我时常畅想,两个白发苍苍,牙齿掉光的老太太勾肩搭背的走在街上,像小孩子一样嬉戏打闹,说着旁人不懂的语句,也许别人看到会笑骂一句疯子,但我想,这便是最温暖的遇见了。
感谢温暖的你盛装莅临我的青春,愿嘈杂尘世中,亲爱的你安好如初,别让岁月偷走了你的温柔,别让时光消散了你的温暖。
遇见初中作文 篇4
《遇见》
在人生长河中,会遇见许许多多的人或事,它们可能只是匆匆过客,却让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初次遇见它,是在老家乡下,我和小伙伴们外出游玩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有说有笑地谈论着今天的冒险。这时,路边突然发出一声惨叫,我们开始都吓了一跳,走过去小心翼翼的观察看后发现是一只小鸟。它或许是被田野旁的栅栏、铁丝划伤了吧,我心想。我小心地走过去将它捧了起来,发现它的脚受伤了。后来,我将它带回了家里。
渐渐地,小鸟康复了,也渐渐地与我和家人们熟悉了。每天它都十分快乐的唱歌。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养过动物,我对这只小鸟更多的是好奇。小鸟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在笼子里过着同样的生活,但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还记得有一次,有许多客人来到家里,刚开门,小鸟就叫了起来,像是在说“欢迎,欢迎!”客人们纷纷笑了起来,直夸这鸟儿聪明。这时,它又发出清脆的叫声,像是在说“谢谢!”客人们纷纷笑了起来。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我却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它的眼睛中不再闪闪发亮,而是多了一份沉重。又过了几周,它的喉咙里再也没有了清脆的歌声。
终于有一天,小鸟不知怎样从笼子中飞了出去。放学回来后,我望着空荡荡的笼子,泪水夺眶而出。也许它是回到了它的大自然了吧,回到了一个可以让它放声歌唱的地方,回到了一个可以让它真正得到快乐的地方。
不知哭了多久,我渐渐平静下来,告诉我自己这样它才能得到快乐,这时我开始思考,它有吃有喝,为什么要飞走呢?后来,我明白了,它得不到自由啊!
这只小鸟,只是我遇见的所有事物中的一个过客。可是它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有些鸟儿是不能被关住的,因为它们每一片羽毛都闪着自由的光辉。
遇见初中作文 篇5
《遇见》
遇见是什么?
有人说遇见是美好的;有人说遇见让人心伤;还有人说只在梦中遇见,在现实中却不能去想。有人问:遇见那一刻我们会如何的去面对那个他?
当花遇见露珠时;当风遇见雨水之后;当小王子遇见了那一朵他心爱的玫瑰时。那一刻?是会开心?会心伤?会心动?会去流下,流不尽的心中泪水?
当昙花遇见了月光。那一刻,昙花正在慢慢的打开自己洁白的翅膀,月光从天上轻轻地慢慢地落下。昙花短暂的生命因为遇见了那轻柔的月光才会更加美丽。
当玫瑰的花遇见了叶时。没有青翠的叶子,如何勾勒出那花的红。那红本是没有那么鲜,那么红。因为花遇见了叶,青翠的叶勾勒出花的鲜红。那一种红好似鲜血!那么艳!那么鲜!那么让人着迷!
“只因刚好遇见你!留下足迹才美丽。风吹花落泪如雨。因为刚好遇见你!”人的遇见、相遇是多面的。如两个仇人遇见一定是天雷地火,一发不可收的打起来。爱人遇见一定你浓我浓,说不完的情话。子女与父母相见,相遇一定是浓浓的亲情!
第一次遇见,我们可能都不相识,不了解对方。可能是一个会心的微笑让我们的心相遇。遇见你才无心伤。如果在没有了那一刻才会心伤?那为什么要遇见?
遇见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可我们每天都会去做!
遇见新的人;遇见心的事;遇见一些会心的微笑。在心中;在脑里;都去想。
“因为遇见你,我的生活才多彩又更加美丽无比!”
遇见初中作文 篇6
《遇见你,真好》
成绩并不能代表一切,我眼中的你,很优秀。
――题记
你的英语不好,老师让我当了你的师傅。
刚教你时,你居然让一向耐心的我近乎发狂:会把“grade”成“groude”;“帮助某人做某事”的搭配抄了,背了,默了但就是记不住;语法部分能丢掉8,9分,总分上80都难如登天。
但成绩这样差的一个你,却有颗善良而细腻的心。
教了我们一个多学期的英语老师即将被调走,深谙班级同学依依不舍之情的你郑重其事地问我:“师傅,咱们给老师办场欢送会吧?”灯光映射在你那张总是嬉皮笑脸的脸上,勾勒出柔和的弧度。我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你。你就滔滔不绝地给我讲你的计划,还给我安排任务。我不禁笑了,原来,我的徒弟也是个不差的领导者呢!
有了我的支持,你说干就干。于是,在那一个个清晨,午后,课间,教室里都随处可见你奔走于人群中写留言的身影。那时已临近期末大考,因为这件事,成绩本就不算乐观的你更没了时间复习,订正。我看了心疼,想要帮你,你却执拗地一定要自己完成。
总算熬到期末考结束,你拉着我去把准备好的PPT,作文,礼物都送给老师。“我知道改变不了什么,但这是我们的心意。”你如是说。
我教给你的只是英语知识,你带给我的,却是源源不断的温暖与感动。
别人跟我打打闹闹时,你会把我挡在身后,冲对方喊:“你怎么能打我师傅呢!”我伤心郁闷时,你会比女生还细心地安慰我;你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七十多分提高到了88分,却不骄不躁,反而来感谢我;永远也忘不了你说“只要你不转学,你就一直是我师傅。”的坚定……
与其说我是你的师傅,不如说我们都在向彼此学习。你的善良,真诚,细心都是我所欣赏的美好。成绩并不能代表一切,遇见你,真好。
遇见初中作文 篇7
我,一个快乐、可爱的女孩子。只是有时我也会骄傲骄傲。但是,经过两件事后,让我懂得了“满招损,谦受益”的道理;也让我不再骄傲。下面请听我细细道来。
第一件事情: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张婷,我们都叫她的小名:婷婷。婷婷考试考了100分,老师在班上表扬了她,因此,她开始骄傲起来,对我也另眼相看。于是,她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就开始玩了,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看书、背背单词什么的。就这样,一学期快要结束了。她还是照样玩耍、看电视。期末考试来临啦!我和她在同一个考场,考完了试,她对我说:“这次的试卷真的好难呀!我有的题目还没做呢!”我笑了笑,没有吱声。考试结果一下来,她顿时就怔住了:语文74,数学79,英语82.
看到了吧?这就是骄傲的后果。所以,我想告诉正在学习的学生们:你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满足现状;更不要骄傲。
第二件事情:我有一个表妹,名叫张雨艳,今年6岁。她经常欺负她的同学。比如:有一次,她与别的小朋友比赛跑布,奖品是一盒薯片。结果她输了这场比赛,输了就输了吧,她本应该回家去,可她竟然打了那个比她跑步快的小朋友,不仅如此,她还把薯片抢了过来,嘴里还念念有词:“这是我的!”那个小朋友哭着跑回了家,她决定:再也不和张雨艳玩了。还有许多小朋友都像这位小朋友一样,先是被她欺负,然后再哭着回家并且决定不和她玩了。
过了几天,张雨艳跑来问我:“为什么没有小朋友和我玩呀?”我告诉了她的错误:你不应该抢小朋友赢来的东西。小朋友应该友好相处。我刚说完,她就跑了,她好像听懂了我说的话。我不知道她去做了什么。没有几天,小朋友们又和她在一起玩了,我问了一个小朋友,我才知道:她拉着她妈去超市买了好多零食,这些零食她一袋都没吃,而是双倍地还给那些被她抢过零食的小朋友们了。
蛮横不讲理是个坏习惯,你千万不要和她学哦!但知错能改的孩子依然是个好孩子。
遇见初中作文 篇8
我走马观花,看遍了世间万花,却不抵你惊鸿一瞥。
——题记
落日的余晖从窗口悠悠然地挤进来,洒在椅子上洒在一位"天使"的身上,也是那一天黄昏我重新认识了这位"天使"——我的老师。
我本就是一个注意力不集中的人,那天也是。我像往常一样每次看乘客上下公交车,正当我准备继续写作业时,余光瞥见了特别的身影,我的老师。
我当时十分害怕,手上全是汗,因为她在我们班是出了名的严厉。只听"噔噔噔"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直到走到我的跟前,"咦,朱彬涵你是刚上完补习班吗?"听到这句话我只好抬起头来,"对,我正要回家呢!"于是乎她就坐在了我的邻座。
在接下来的车程中,我能尽量不抬头就坚决不抬,这让我一度以为时间会这样慢慢过去,直到老师看见了我放在腿上的作业本,"你这个基础题的第2小题做错了!"我心里一惊,完了完了,老师不会要骂我了吧……算了,骂就骂吧下次我再也不坐这辆公交车了。我紧闭眼睛在心里默念,可意料中的声音却没有出现,反而想起了老师轻细的声音,"这道题其实很简单的,你只要……"老师说完我立马恍然大悟,可我的疑惑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多。
老师好像看出了我的疑惑,先是开怀大笑不声,"你该不会以为我是要骂你吧?"我羞愧得低下了头,"你放心老师可不是那样子的人,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小脑袋瓜里是怎么评价我的!"看见老师这样我放心大胆地问,"那老师为什还要这么严厉?""我不严厉你们不就要骑到我头上去了……"
那个黄昏我和老师聊了许久,那一次我好像是第一次认识老师一般,一个我往日熟悉的"陌生人"。而她的那一次开怀大笑也让我永远记在了心里。
遇见初中作文 篇9
也许是不经意之间,也许是命中注定,至少在我点灯时,遇见了这一幕:
一只飞蛾,绕着蜡烛转圈,它们离得那样近,几次我甚至觉得飞蛾的翅膀再长一点,就这么一厘米,飞蛾将迎来死亡。
为什么?为什么飞蛾绕着蜡烛在转?事实上,我知晓原因:飞蛾借助星光辨认方向,而烛光与星光不同,它不是平行光,飞蛾为了与蜡烛保持平行的姿态,一次又一次地改变方向,绕着蜡烛,转着死亡的圈。我不喜欢这种解释,它太平淡,太理性,而我更愿意相信的,是飞蛾对光的崇拜,它愿意,愿意为那绽放的人生牺牲自己的性命,就像人生只为了那一瞬间。
那我们呢?我们与飞蛾一样吗?我们的生活,每天都有不同的遇见,每天都能发现与昨日不同的美,我们能在每日的不同中,愉快地、幸福的、无知的活下去。我们都是飞蛾呀!周围的一切都是未知的,谁也说不准哪天蝙蝠给他们带来沉痛的、沉重的打击。
其实,我们也像飞蛾一样,做着艰难的决择,平凡OR不平凡?毫无疑问,前一种可以庸碌地,却又平凡而没有危险地渡过一生。而后者,虽可能带给你荣华富贵,名留青史,却会让你少不了努力,少不了血泪与伤痛。正如诗人讲的,“森林里有两条路,一条平坦,另一条荒草凄凄,却少有人涉足”,这巨大的难题摆在我们面前。选第一条,“汉武帝”,“诸葛亮”、“孔子”等成功的例子摆在我们面前,事实上,还有许多追逐成功却倒在路上的人,他们既不为人所知,又生活悲惨。当然,更多的是平凡、庸碌的人。
我低下头,轻轻地叹息,我不知如何做出选择,虽然这问题已将我的脑袋装满了。
我站起身,心中想着“遇见的总会遇见的”,就走向前去,迎来我新的、尚且未知的遇见。
临走时,我还将蜡烛灭了,拯救了我前一位“遇见”,不知,是否有另一位“遇见”在我走向末路时对我伸出援手。
遇见初中作文 篇10
人的生命中,总有这么几天会昏暗,阴沉,就好想被一片黑雾挡住了太阳,到处都是压抑的灰色,我讨厌这种灰色。罗丹说过人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可我也不知道生活是否有过美好,可能我需要一个人摆渡人助我度过此结,虽说来得晚了点,也还是遇见了。
那一次我去旅游,这半天又是排队又是搞推销的,就一个字来形容我的心情——烦。后来到了那个地方我又失望了,并不是我所期待的场景,没有什么能吸引我的景色,说白了就是和着导游转来转去,耳边都是“蚊子”般嗡嗡的声音。
我逃离了人群,迷路了,不过万事终有绝处逢生之时,我遇见了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人。不知姓氏,他不说,我自也不问。他询问我是否是因为迷路才到这里,我说是的。他带着我想要找着回去的路,路上经过了一个很好看的地方,因为景色优美,我们稍作停留了一下。
那时候正逢暮春时节,但那个地方的桃花开得还是很艳,有一种见到了“山寺桃花始盛开”的景象,桃花林中有池塘,池塘边还有一个亭子,风吹过桃花,花瓣便倚着风落下,最后的流连散尽在池塘的水面上。
我们在亭子上聊了很久很久,直到落日余晖给远山上了一层金黄色妆时,我们才继续赶路,他是个很好的人,送我直到宾馆楼下,因为聊得很投缘,想着要不明天再聚,他点头答应了。
第二天下了不小的雨,姑苏是江苏一代的地方,下雨较多,雨中的姑苏城倒也别有一般风情呢,我笑了笑,心中早已明了那人是不会再出现的了。
来到最初遇见的湖边,却只剩匆匆一眼,那一眼,瞥见的是他泛舟远去的背影。
愿你以后都能像那时和我聊天一样快乐。
果然我还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啊,不过姑苏这个地方我怕是一辈子都会记得,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我去过很多城市,可我只会怀念姑苏。
谢谢你,陌生人,谢谢你把我那些不开心的烦扰都送走了,谢谢你的陪伴,以及你的乐于助人。
遇见初中作文 篇11
人生,便是在一次次遇见中走完的。你出生在这个世界上,遇见了疼爱你的父母;你来到学校里,遇见了关心你的老师;你进入了社会中,遇见了理解你的挚友。
你遨游于书海中,遇见了知礼圣贤人;你翱翔于天际间,遇见了宇宙的奥秘;你行走于这大千世界中,遇见了世间万物风景。
于是,你成长。于是,你蜕变。于是,你散发出光芒。
而我,遇见了花开。
我家小阳台上的那株凤仙花,长势极旺盛。但是,它曾是那样的柔弱,甚至病态。
刚刚栽下凤仙花的种子的时候,因为知道它将开有异常美丽的花朵,便对它有着极高的期望。也因此天天给它浇水,但又怕浇多了淹死它,浇少了渴死它,便一直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服侍着它。直到它破土而出,长出第一片叶子。尽管是那样细小,那样瘦弱,但在我眼里,它如若珍宝。然而,好景不长,它虽然有在一节节拔高,但是仍旧那样细弱,甚至演变成病态。眼见它一天天变得枯黄,蔫蔫地垂下头,我虽是着急,却也无济于事,只能看着它无力地长着。
我终究对它失去了信心,索性眼不见心不烦,也不像以前那样殷切地盼着它开花了。后来也渐渐淡忘了有这样一株花。
那天,我走过阳台门前时,偶然瞥见了一抹嫣红。正诧异着,不禁扭头去看,却是那株被我遗忘多时的凤仙花。只见它枝叶翠绿,舒展而有力,顶上便是那朵娇艳欲滴的凤仙花,只见它花瓣火红,又略微带一点暗红,张扬而不乏沉静。此时正值夕阳西下,薄暮的余晖洒在它身上,更衬得它如凤仙子下凡起舞,又如浴火重生的凤凰,那样骄傲地昂着头,自信而优雅,我亦为之倾倒。
我庆幸,我在此时遇见了这花开。因为,它告诉我坚强与努力的重要性,就算所有人都对你失去了信心,你也不能气馁,对自己充满希望与期盼。许多事情都是一期一会的,所以不要放过这些成长的契机,努力扎根成长才是最重要的。
我遇见,于是我坚定,我成长,我必将散发出万丈光芒。
遇见初中作文 篇12
下午,1:00。
阳光真是灿烂。我漫步于学校一旁的建设路口,和表姐聊着天。那是个春末夏初的日子,树木也精神起来,享受着它的生命旺季。郁郁葱葱的大树之后,忽然走出一个身影,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老人,身着一件红黑格子衬衫,手提一个塑料袋。一头银白色的头发,十分秀丽。我不免往前走了几步,来到老人的旁边。她转过身,那温柔的目光,一直触到我的双眼,让我差点惊讶得叫了出来。这是——李吉林老师。
她转过头来,看着我。我这才认认真真地端详起了李吉林老师——时常挂着微笑的脸上,两个深陷的眼窝内,一双慈祥的眼睛注视着我。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一条条皱纹,可她依然显得那么充满活力。我头次如此零距离地和老师相见,情不自禁地说了声:“哎?”这一个字里是我的惊讶与感叹。不过,等此字说出口后,我才觉得自己有些不礼貌了。我当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了发烫的脸。
李老师似乎看透了我,会意地笑了笑,说:“哎什么呀!连李奶奶都不认识了呀!”老师说得很俏皮,说完后,她朝我眨了一下眼,眼神很可爱。我也笑了,便抬起头,接着李老师的话说了句:
“不好意思老师,刚才有些发愣,没认出您。”李老师听了,笑着说:“不要说得那么见外啦!叫我李奶奶吧!不要叫个老师,让我觉得别扭。”说完,她又笑了起来。随后,我也笑了。笑之中,我似乎觉得李奶奶并不像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而像个十几岁的孩子。我想,这就是因为李老师,哦,不,李奶奶,爱孩子的一颗心吧!
在回去的路上,仍回味着我和李奶奶的这次相遇。
表姐问我:“那就是李老师吗?”
“是的。”
“她肯定是个好老师!”
“没错,不过她更是个爱孩子的奶奶。”
那个夏天,我遇见了一颗老人的“童心”。
遇见初中作文 篇13
“这是一颗不会发芽的种子,别试了。”妈妈抚摸着我的头,温和的说。
然而,既然已经遇见了它,那就义无反顾地,把它深埋入泥土,用心地用水灌溉,静待它的发芽吧……
一年后,种子还是静静地躺着,没有什么变化。我的心有些难过。
难受的时候,就喜欢看看书。我从书架中随手抽出一本《孩子,你慢慢来》,趴在软绵绵的床上,借着灯光阅读。我翻开书,用手抚摩着书页。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叫《蝴蝶结》……
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在售货店里,用稚嫩的手指,打着一个蝴蝶结。
他失败了,他继续尝试。
就这样尝试了许多遍,他也并没有成功。
这时会不会有人对他说:“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你就是一颗不会发芽的种子嘛!”
售货员都要急得骂起来。然而,好在这个五岁的小男孩遇见了龙应台――平日,她豪情万丈,笔挥笔处,波涛汹涌;此时,她只是一位平常的母亲……
龙应台说:“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等待他打好一个蝴蝶结,用他五岁的手指。”
男孩又继续尝试……
最后,男孩成功了没有,书中没有告诉我们。但是这并不重要,因为种子,迟早有一天会发芽的……
遇见《孩子,你慢慢来》又给予了我新的希望。嗯,只要这是一颗种子,就迟早会萌发出翠绿的幼芽,我坚信……
尽管――
妈妈说:“这颗种子是不会发芽的。”
爸爸说:“这颗种子是不会发芽的!”
哥哥说:“这颗种子是不会发芽的……”
我只是用水浇灌出一道道绚丽的瀑布,并以耐心和理解赋予它新的力量。
种子啊!既然你遇见了我,就一定不要辜负我的殷情期望啊!种子,你慢慢来!
当有一天种子真的`破土而出,焕发生机的时候,家人很惊讶,瞪大了眼问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而我,只是咧嘴一笑:“因为这颗种子遇见了我――我也是一颗会发芽的种子啊!”
遇见初中作文 篇14
“我遇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你错的每道题都是为了遇见对的人,而你对的每道题都是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
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所以我相信,生命中的每一次相逢都是幸福,二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必然,我们错过的人要比我们留住的多的多。
有人说喜欢一座城,是因为城里住着某个人,或是城中有一段不能释怀的故事,当然,对于我来说,于他来说,这些都没有。那么,是哪个古镇的幽静?是哪条小溪的清丽是哪个城墙的沧桑?是,不全是。只是,或许都不重要。有人也说,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就像歌词里写的“有人说不出哪里好,但就是谁都代替不了”
常常有意或无意的把人和城联系在一起,往小来看,人是城缩的背影,往大来看,城里人演绎着故事的情景。于人,于城,本身就是一种难以舍弃的动情,或许正是生命中那份初衷,给了自己往前走的勇气和动力,很久很久以前,我想过以后,我会遇见你,在生命中的某个午后,在某个街头,在一座城墙,也或在伫立数百年的青石桥,所以,一直在以后,带着那份初衷,我期待,这一路的旅途,遇见你,为了遇见你,我珍惜我自己,穿越过风和雨。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所遇见的人,却成为指尖流沙,所以,有些人一直在坚守,有些人一直在逃离。有人说寻觅的人值得敬佩,因为他们从没有失去过追求的勇气和决心,坚守的人值得尊重,因为他们不会迷失自己,而等待和逃避的人着实很可悲,因为他们不敢面对自己,活在一个虚无的世界里。我却觉得他们都只是在不断的认识自己罢了,所以并不存在可敬与可悲,至少,他们也不曾因为别人而改变自己的初衷,所以我喜欢《士兵突击》中的一句话——别人的忠告只能留在我们的脑子里,只有自己找到的,才能到心里。
若无相欠,怎会相见。世间所有相遇,皆有因由。
遇见初中作文 篇15
在那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遇见了你。人海茫茫,遇见了你,实属幸运。——题记
从窗外望去,一片金色,小鸟站在树梢,叽叽喳喳,不知是不是在庆祝丰收的季节来临了。金黄的麦穗在田野中尽情的享乐,轻松愉快。
而我,却并没有被窗外的美好景色所感染,依然皱着眉头,绞尽脑汁,思考着笔下的难题。
忽然,我听见一串欢笑,像是从远方传来,慢慢的,慢慢的,由远至近……听着那一连串欢笑声,心底不知怎的生出一股烦闷。我放下笔,推开门,走了出去。
出门走了没几步,便看到你和那些个伙伴笑得直不起腰,脸和耳朵都笑得红彤彤的。我皱了皱眉头,好啊,原来就是你们再打扰我思考难题。
我快步走到她们跟前,怏怏不乐地说了句:“你们要笑请去别的地方笑好吗?你们笑那么大声弄得我都没办法思考问题了!”说罢,我嘟这一张嘴表示着自己的不满。
你和她们立刻消声,看了我半天,一言不发。你的小伙伴们脸色渐渐不好了,仿佛我打扰了你们玩乐似的。
你迟疑了一会儿,便带头说了句“对不起”。并弯下腰,再次说了三声“对不起”。你的小伙伴们见你这样,也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
接着就轮到我不好意思了,对着你们说:“抱歉,我刚刚语气比较重,请你们别介意。”我吐了吐舌头,腼腆地笑了。你和你的伙伴们对视了一眼,也都宽容地笑了。
之后,你有时间便来找我玩。只要听见那一串笑声,我便知道是你。放下笔,推开门,快步跑向你,张开手,敞开怀抱迎接你。
人海茫茫,遇见你,是缘份,是幸运。现在想想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时常在金黄的麦穗间穿梭,玩着捉迷藏。那时候,在晚上,我们躺在田野之中,仰望星空,回忆着我们奇妙的相遇,回忆着我们奇妙的经历,回忆着我们奇妙的缘份。
秋高气爽的那天,我们遇见了,就那样奇妙的遇见了。
遇见初中作文 篇16
坐在桦树下,听风吹过,树叶的相拥发出“沙沙”的音调。树叶,片片在空中盘旋着,落到了我的头上、肩上。心中烦闷,任由飘落。
轻声哭泣的我坐在桦树下,翩翩而来的她见到我。眼神含着笑向我走来,拍了拍我的肩,轻柔的话语声伴着微微的风声传进我的耳朵里:“小妹妹,你怎么了?”女人的声音格外动听,关心顺着心缝流淌而来。
期末考试,名次下降严重。老师见了频频摇头,认为不是我的水平,父母见了失望地叹气。每一声叹息都好像一把利剑穿入我的心脏,让本就烦闷忧郁的我,更加忧愁如同雪上加霜。
女人的一句关心,让我心里止不住的伤怀,豆大的泪珠顺着脸庞流下,最终滴落下来,氤氲了点点的土地。我将埋在心底的事,告诉了她,就好像将压在心中许久的大石头,扔向海中,她笑了,望着这棵桦树说:“树的一生将要面对许多的挫折,时而狂风骤雨,时而电闪雷鸣,她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那她为什么屹立不倒呢”我疑惑的问,女人眼中带笑拍着我的肩,“因为她害怕,所以养成了健康的身体,她所经历的是成长的一步啊”她捡起一片地上的落叶,放入袋中,默默的望着远方,忽转而看我。她黝黑的眸子,充满着相信。我也不禁看一看身边的大树,仿佛明白了什么。她的眼神闪烁着,而我又燃起了自信的光。
那一片流光溢彩,一树青翠碧绿的生机,一方千山眉黛的丽,都不及我眼前这个眼含星光的女人。
转身,她向着远方去了,鞋跟与地面的碰撞声在我耳边久久的回荡着,树叶飘落在肩头,我再一次仔细打量着这一颗大树,这一棵经历过挫折的树。现如今她沐浴着阳光。
那一棵令我难忘的树啊,每年树叶飘落的季节,我再也没又见过那个女人,那就好似梦一般,也许是天上的仙女吧,但她做过的事都告诉我,今天的挫折预示着明天的成功。
这是一次最美的遇见。
遇见初中作文 篇17
很想回到民国时期,看一人着青衫,挥笔泼墨,写下千古佳文。
很想再去绿意盎然的百草园,窥一孩童与女长工的快乐时光。
可我回不去,又怎能表达对他的叹惋?而他的愁绪、勇气、力量、信念,都穿梭在字里行间。
鲁迅是我从小就听说过的,可过于年幼,还从未接触过他的文章。直到八岁时,去书架“偷”走一本父亲的书——《呐喊》。我读着,沉思着,却怎么也琢磨不透作者的用意,但无知的我却仍能感觉到一种特殊情感的洪波在这几页纸与文字之下涌动着,时刻会喷涌而出,直击我的心灵。那时,鲁迅先生已经在我稚嫩天真的心灵中树立高大而挺拔的形象了。
后来,我无比期望再遇见他。果不其然,一上初中,老师让我们读的就是《朝花夕拾》。在阅读的过程中,出现的却是一位纯洁顽皮的孩童时的鲁迅。我仿佛看见了一个梳着清朝长辫的男孩子,前额坦露着,在百草园里找蜈蚣,寻怪虫,拔枯藤,边玩边顺手抓起一个覆盆子,随意而潇洒地丢进嘴了,随即,脸上便浮现出快乐幸福的微笑。咂咂嘴,跑向女工长妈妈处,却惊喜地得到了一本《山海经》……可时光飞逝,他来到了三味书屋上学,紧接着却是琐事与悲痛一个个到来。我看到他手中的风筝飞走了,消散了。个子一点点长高,脸上的皱纹与沟壑却一点点浮现,展开,最终盛满了愁思。他的目光也一点点变得坚定,冷静,仿佛在沉思,又宛若在惆怅感叹,我好像望见他执着笔,在台灯下,在书桌前,在纸页间挥笔成文。在月亮与星星都困得打哈欠时。他却把文字淬炼成匕首和长枪,投掷它们击中敌人。将美与丑,善与恶,真实与虚伪,光明与黑暗在每个字甚至每个笔画中揭示了出来。
我凝望他的面孔,心中感慨万千,没有谁能将现实的黑暗如此有力苍劲地刺穿,也没有谁能把未来的光明如此温柔轻缓地带来。
只有鲁迅先生。
在初一美好的时光里,我遇见了鲁迅先生。高大的身躯与一张亲切坚定的脸,便是最美的遇见。
遇见初中作文 篇18
人生中会有许多次初见,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熟,每一次遇见都是生命的馈赠。人们都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身而过,那我们今生的相遇是用多少次回眸所换来的?
去年秋天,我怀着对初中生活的憧憬迈进了实验初中的大门,在这里我遇见了和我一样对初中生活满怀希望的同学们和认真负责的老师们。在这些人中给我影响最大的就是我们的班主任翟老师。她是一位极为认真负责、温文而雅的老师。初见翟老师,一袭白裙更加衬托出她的优雅大方,举止之间散发着对学生的喜爱和对教育的热忱。渐渐地,我发现她的性格和她所教的科目一般,温文而雅,不骄不躁,当然最吸引我的还是她那对学生认真负责、关怀备至的精神。
刚入学时,学校要求进行军训活动,首个训练科目是站军姿,我们需要在烈日下站得笔直,刚开始时大家都觉得很容易,都没太在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的体力都渐渐地耗尽,这时一个忙碌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她不停地穿梭在操场上,时刻关注着我们。那袭白衣在烈日下显得格外得耀眼。终于训练时间结束了,我顿时觉得口干舌燥,快步朝水杯那里走去,当我想到我的水杯里似乎已经快没有水时,我顿时加快了脚步。可当我拿起水杯准备去接水时却突然感到水杯变得沉甸甸的,好像重了很多,我心里想:难道是我因为训练太累连水杯都拿不动了吗?我怀着疑惑的心情,打开了杯盖,只见里面装了满满的水,刹那间我好像突然明白了刚才那忙碌的身影真正在忙些什么,这时我鼻头一酸,眼眶里有一股炙热的液体在涌动。
军训的时光短暂而难忘。自那以后,翟老师陪伴我们走过无数堂妙趣横生的语文课,陪我们度过许多次重要的班级活动,陪我们送走多姿多彩的初中青葱岁月。翟老师怀着那颗真挚的心,见证了我们无数个成长的瞬间。
翟老师,遇见您是一场美丽的缘分,您对我们的爱细致入微,如阳光,如清风,很幸运我们的青春岁月里有您相伴,军训时的温暖将永留心田!这份浓浓的师生情我会终生铭记!
遇见初中作文 篇19
我想拥有一所林间小屋,靠着一条溪流,挨着一条幽径,下雨时听雨打芭蕉,看竹叶莹翠,在屋中,独饮一杯浊酒,感受那无限的诗意。
以前对诗词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总是以为诗词就是背好就完了,此外别无他用。然而,当我第一次去体会其中的内涵时,却发现,遇见它,是我一生的幸运。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多么丰富的想象啊!黄河的汹涌澎湃,就像是从天上倾泻而下,给人以透彻心灵的震撼。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如果这是一段视频,可能会让人觉得云里雾里;但如果化为诗,效果就截然不同,读起来朗朗上口,并且迷茫转为美景,瞬间让人耳目一新。
既然诗中有景,那也不会缺少情。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岑参对家人的思念,被现实切断,无奈,只能托人传话,报个平安。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辛弃疾满腔的豪情壮志,都寄托于诗词之中,失地不收,壮志不灭。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对于董大的分别,满是不舍,虽然无奈,但还可以鼓励,让自信陪友人一路前行。
我遇见了诗词,诗词遇见了分别。
唐玄宗贪恋美色,最终亡国,但如果杨贵妃并没有遇见唐玄宗,也不会落得一个宛转蛾眉马前死,最后花钿委地无人收的下场。辛弃疾在宴会上遇
见了一位女子,而最后,她却在灯火阑珊处离开,没有一点声响。欧阳修遇见了爱情一位令他陶醉的女子,可一年之后,却变成了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
诗词的神奇,在于它的字里行间能融进万千情感,最后朗朗上口地读出来,令人感觉真切。诗词也像一个万形器,能变成任何东西,山、水、花、鸟、鱼、虫并且这些东西还能容下无限的感情。比如温庭筠的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一个小之又小的骰子,就能寄托这入骨的相思。
此时,我希望窗外的雨小一点,再小一点。入耳的淅淅沥沥,融进了我的笔尖,在纸上,又会留下一首诗。
遇见初中作文 篇20
书桌上的台灯闪着微醺的灯光,台灯下,一个男孩双眉紧蹙,只见他时而奋笔疾书,时而顿笔托腮。夜已深沉,四下寂静,他看似已疲惫不堪,却还在强撑。桌角,日历本上一行正楷字鲜明夺目,今天的努力,只为遇见明天更加美好的自己!遇见美好的自己?对,也许这样,人生才会显得更有意义!
他,没有自带光环的才华,没有耀眼显赫的家势,普通如蝼蚁。但他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中的一切有缘的相遇!闲暇之余他喜欢背上行囊,让身体与灵魂一起碰撞。美丽的湖光山色,壮丽的自然风光,教他学会欣赏;怡人的民族风情,动情的异域文化,教他何为尊重!在旅行路上,他慢慢成长!
球场上,一个瘦小的身体一度被队友排挤,篮球从头顶上飞过,一只大手挡下了球,也拍中了他的脑门,懵了一圈后,他继续跟上,哪怕是打酱油,也不能轻易被下场,他深知:人人都有惊人的潜力,要相信自己。万事皆在于我,我可以做得更好!他不断告诉自己!是的,身体瘦弱不是问题,心理强大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在成长路上,他慢慢变强!
几个月后,他将步入初三的殿堂;一年后他将怀揣炽热的心参加中考。这又是另一番遇见---遇见梦想!多年的坚持终是守得云开,但能否见月明还得看他最终的付出与守望。路难走,他也常常在夜幕下彷徨。拿走书本,也有眼皮打架的时候,望着试卷,也有放声大哭的懦弱,纠结过后,终于还是选择继续奋斗。为了不给生命留下遗憾,更为青春添彩,我们只能选择拼搏。
遇见更好的自己,从来都不容易,尤其是对于一个平凡如他、瘦小如他、笨拙如他的初二小男孩来说,更是万分艰难,但岁月如梭,单等时间的积累去成就那就太迟了!
感谢遇见!每一次收获,每一次强大,每一次成长,都是因为遇见了美好,遇见了心中那个梦寐以求的自己,以至于在人生的旅途中,找到了前进的动力与勇气!
遇见初中作文 篇21
遇见,即是缘。我遇见过许多美丽的或新奇的东西,像熹微晨光、旭日东升、发芽新柳……都不及遇见你时的震撼,我至今记忆犹新。
那天天气不好,昏沉沉的,铅灰色的云投下厚重的光彩,面前仿佛笼着一层纱,整个人沉重而又无力。尤其是在初三这个关键的时候,整天被题海压着,脑子中无不是“升学”、“考试”类似的字眼,同学们的努力拼命似无形的压力,搞得我有些吃不消。陷阱重重的题绕的我头晕乎乎的,我突然就有些迷茫:我到底能行吗?我能考上吗?脑子里乱的一团糟,我烦躁的扔下手中的笔,决心出门转转。
还是初春的时间,冬的印迹并未完全消退。大街上人烟稀少,来来往往只有几个匆匆的行人,大都缩着脖子,手插口袋,全副武装,对抗着北风凛冽的侵袭。他们神色匆匆,只顾脚下的路,擦肩而过不觉然。走在这样的大街上,我不禁感到萧索孤单,严寒的侵蚀让我有了打退堂鼓的想法。就在此时,我遇见了你。转头之际,一抹明黄冲进眼底,我怔了神,定睛细看,就看到了你。你依偎着大树的根,我往前走了几步,再看,你的容貌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
你是一朵黄色的小花,有多小呢?不注重大概就发现不了你。你被一根嫩绿细小的茎托着,在呼啸的北风中,你的身影随风摇动,细小的花瓣上的绒毛也是如此。我看着你,觉得你仿佛要被折断,可你就如此的直立着,迎着风,站着。我又看了看周围,光秃秃的没有一丝活力,与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你那抹黄色像太阳般直照到我的心底,打碎了阴霾,给予了我一片净土。我看着你,心中似乎有了答案,你坚强的身影无形之中给了我力量,我愣在风中,转身轻快的跑回家,拐角时,你柔弱又不失刚强的身躯映入我的余光,仿佛在给我鼓励一样。
与你的相遇在我的意料之外,你也给了我意料之外的惊喜。你让我明白:生活不只是眼前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与你的相遇,我决定发奋图强,坚持不懈走下去。
遇见初中作文 篇22
对于我来说遇见是一个神秘而温暖的词。我们无时无刻不在遇见,每一阵风,每一朵云,每一个人对于我来说都是遇见。它是一种开始,当遇见了,一场神奇的安排也就开始了。
各种各样的文字描写着各种各样的遇见。“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位妹妹,我曾经见过。”这一次次的遇见都是奇妙和美好的。记得《朗读者》中曾经说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间的一切,都是遇见,就像冷遇见了暖,就有了雨,春遇见冬,有了岁月,天遇见地,有了永恒;人遇见了人,有了生命。”这样看来,遇见是美好的,因为遇见,才有了我们这多姿多彩的世界。
遇见创造了许多奇迹和创举。正如马克思与思格斯的相遇,机缘巧合之下,他们相遇了,发现了他的共同意志,使他们成为最了解彼此的人。他们的相遇、相知、相助促使了伟大的《共同宣言》的诞生,也许这就是遇见的奇妙所在。我生命中的遇见并不如他们的这么伟大,只是淡淡的、朴素的、温暖的。我们总认为遇见是自然的事,不好好珍惜,比如我们与父母的相遇。我们一生中最先遇见的就是我们的父母,从我们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就开始遇见,遇见了我们一生中最最重要的人。他们给予我们生命,给予了我们创造更多相遇的机会。在我眼里他们失误一生中最伟大人。父亲永远是那个在我前面替我遮风挡雨的英雄,而母亲则是倾尽她心来呵护我,照顾我的天使。我很感激这次遇见,这缘分或者说命运的安排把我们送到我父母的面前。母亲曾说过:“真幸运,让我遇见两个这么好的女儿。”我也是一样感激并珍惜着这次遇见。
人与人之间的擦肩而过;人与人之间的相视而笑;人与人之间的点头致意……在一切看似微不足道的遇见都有重要意义。遇见创造了亲情,遇见创造了爱情,遇见创造了友情,遇见创造了热情……因为遇见所以幸福,因为遇见所以感恩。总之感谢在最好的年纪,拥有最好的遇见。谢谢曾遇见。
遇见初中作文 篇23
今年10月1日既是普天同庆的十一国庆节,又是花好月圆的中秋节,双节同庆,难得悠闲。本来之前和同学约好去赶一趟国庆档的电影,可最后还是被老爸老妈给带来了乡下过节。
一下车,早晨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昨天刚刚下过雨,泥土还是微微湿润的。碧绿的绿叶上,不知是昨夜的雨珠还是今晨的朝露,晶莹剔透的,像一颗璀璨的钻石镶嵌在了柔软碧绿的丝绸之上,尽显华美;又像是灿烂的星辰坠落在了翡翠般的湖泊上,令人惊叹!鼻子轻轻一嗅,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清香与花的芳香,淡淡的桂花香,飘香十里,这就是专属在秋天里才能遇见的独特芳香吧!
我还沉浸在这醉人的芳香之中,只听老爸嘿的一声,叫我去山上的大伯家捡板栗去,我速速地跟了上去。大伯家种了好几棵板栗树,现在正值成熟之时,树上的小板栗早已按捺不住,一跃而下,爆开了自己长满了刺的外壳,安静地等待着人们来捡撷它们。我也学试着去捡板栗,尽管小心翼翼,也是仍然没有逃过被刺上一刺。当刺扎到我的那一刹那,我猛地松开了手,板票掉落在地,刚好被摔开了,露出它深棕色的果实,饱满又诱人。我迫不及待地咬开了板栗,取出里头鹅黄色的果肉,吃上一口,很清爽、很脆,满口充溢着收获的喜悦。偶然间与板栗的遇见,邂逅了一份简单的快乐,满载而归。
后来,我们在鱼塘边体验了一番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钓,虽然我技术太差,一条鱼也没有钓着,但是看着表弟的鱼杆上一条又一条的小鱼儿,和表弟取鱼时灿烂笑脸相遇,我同样也有着不尽的欢乐与喜悦,更懂得人生道路上不必事事志在必得,有时也要随遇而安。
错过了县城的繁华喧闹,遇见了乡村的悠闲朴素,即使是坐在小院的竹椅上,望着远处的山野发发呆,因为美景相伴,因为岁月静好,也觉得是十分美好的。
遇见初中作文 篇24
我想在最美好的岁月,遇见你。
——题记
游荡在上下5000年的历史长河,欣赏着绝伦精妙的尔虞我诈,倾听着历史的朵朵浪花拍打在岸的阵阵涛声。
一个少年看见秦始皇车队浩浩荡荡地驶出城门,不禁脱口而出“吾可取而代也”。一大汉急忙捂住少年的嘴,窃曰:“羽儿,毋妄言,族矣。”便带着少年匆匆离去。这大汉怎会想到自己侄儿的一句话,成就了历史上一明星的璀璨。
领8000江东子弟,巨鹿之战破釜沉舟。一战成名天下知,楚河汉地争王土。昔日的少年已成为领率千军万马之将。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壮举;刑徒会稽岭,骋望琅邪台,暴政待民。哪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起兵反抗有何错?无错。
“吾可取而代也。”我不禁喃喃自语。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事。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垓下之围,四面楚歌,项羽与虞姬生死相依。昔日少年的梦、青春被一把火烧掉!“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敢于征程的人,在前头,引领时代;胆小懦弱的人,只一个坎将其绊倒,便倒地不起,皆化为尘埃,飘散。项羽亦是前者。
四大名著,四书五经,八股之文,读,遇见美好的你。
孙悟空因“弼马温”之称,回花果山自立齐天大圣。十万天兵晃若浮云,一棒之间重檐化宇,终逃不过一掌之间。怡红公子与潇湘妃子凄美爱情,《大学》那治国天下的思想,赵普又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感”,刘备、张飞、关羽桃园结义,诸葛孔明三把火三分天下,运筹帷幄。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毛主席的一句词,把我的思绪拉回。看,今天的无产阶级战士,遇见你们,我的荣幸。
谁舞尽历史?谁淘尽黄沙?不需跨越千年,弹指之间,我遇见你——过去。
遇见初中作文 篇25
那是我和岳麓山的第一次遇见。
秋天,天气凉爽干燥,风吹过,却没有一丝寒冷。我去岳麓山踏青。到了山脚,惊讶于它的静。
没有其他景区的喧闹,游人的拥挤,来来往往几乎都是当地的居民:拄着拐杖头发花白的老人,在小径上蹦蹦跳跳的总角小儿,牵手走过相视而笑的情侣。一草一木,一动一静都充满着生活的气息,却不闹,不扰,波澜不惊。像一幅安静如午后阳光的浮世绘,消去了世间嘈杂之声,贴近生活而又高于生活。
山腰上嵌着一湖水,水是蓝绿色的,映着天空和水边的碧柳。水面很静,只有点水的蜻蜓和微风吹动的碧柳才能让水面偶起几圈涟漪,像是有着波纹的绿宝石。风吹来片片枫叶,红彤彤的飘在水面,又将我的视线引到了那赤色的枫林。那片树林也是静的,只有树林深处传来的深幽的鸟鸣,风卷起的飞舞的红枫叶,才让人清楚这不是在一幅画中。
唐人杜牧有诗云:“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石阶倾斜着通往白云衍生之地,那里好似住着人家。原来从古到今,这里都是有着人烟的,从古时的隐而不扰到现在的繁而不喧,这里永远是静的。
与枫林遥遥对望的,是爱晚亭。也不知是诗润色了山,还是山衬托了诗。坐在爱晚亭中细品,竟懂得了杜牧心中对风和枫的依恋。爱晚亭建在一座乱石矮山上,周围是绿树,朱红的匾额与枫林相应,风又把自然的乐曲传入耳边。不论平日里经历了多少沧桑寂寞人情冷暖,都被此情此景抚平心中的伤痕。看起来,大自然真是最好的心灵理疗师。
劲风吹过,枫叶纷飞,终为这幽静之地平添几分声色。生活就是这样吧,本该像这样的平淡,这样的平静,就像湖水和红枫林,偶有惊扰,也只会像风吹过那样,增添几片飞叶,几圈水波,须臾就可回到静如止水的原点。
我和岳麓山的遇见,也是静静地发生,静静地结束,然后,静静地在我心中扎了根。
遇见初中作文 篇26
相遇,是美好的。
萍水相逢即是缘。世界这么大,而我们总能碰上一些人,一些事。或许,在某一天,你会突然发现:今天天真蓝啊!于是你遇见了蓬松柔软的云朵,明媚的阳光,以及一个好心情。
成长的路上总有不如意,这时,你可能会伤心。我也不例外。一个失误造成的,是家长如暴风雨般的责备,令我郁闷、难过,心里像压着块大石头,几乎令我喘不过气来。
周末的早上,我骑着车,在大街上无聊地闲逛。无意间,我闯进了一个新建成的小区。在胡乱地绕了几个弯后,突然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花圃。微风袭来,轻轻拂动着花朵,使它们自然地摆动起来。是的,自然而不失美丽。阳光很暖,轻柔地洒下光辉。眯着眼望去,仿佛一切都成了金色的,阳光给花朵镀上的金边使它熠熠生辉起来。一切都仿佛定格成了一幅画,时光也慢慢悠悠地、在缝隙间缓缓流淌。一只蝴蝶飞了过来,从远处款款飞了过来,仿佛已排练过了一样,从容地、随和地,一会儿上、一会儿下地飞了过来。随后,悄无声息地、优雅地,慢慢降落在一朵花上。它的翅膀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那么透明,那么美丽。
阳光、花朵、蝴蝶在我的眼前构成了一幅画,这是一幅自然、真实的画,甚至让人不敢去惊动它的美丽。温暖的阳光总是能融化一切的,包括内心的寒冷。
我霎时觉得心变得宽广了起来,一次失误又算什么呢?一切总会过去。或许,憧憬美好的未来,才是最佳的选择。我们要学会展望明天,而不能总是回忆昨天。
回去的路上,我情不自禁地哼着歌,觉得眼前一切都美好了起来——天更蓝了,云更白了,曾经棱角分明的建筑也变得柔和起来,线条不再那么坚硬了。
或许,这就是好心情的表现吧,黑暗过后的黎明,总是美好的。我还没成年,还没长大,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何必在意这点小事呢?
遇见花开,遇见蝴蝶飞来,遇见阳光,遇见温暖。
遇见,多么美好。
遇见初中作文 篇27
世界很小,回眸间遇见了你,世界很大,我在山顶眺望,却没有你的足迹。
雨·寻觅
雨落窗外,今夜,谁的相思入了我的梦?谁的泪水湿透了我的心?我的寻觅苍白了谁的爱?
茫茫人海中,我撑伞在雨中等你,时光总是转瞬即逝,我嗅到了你长发的芬芳,我随着青苔小巷寻觅你……
寂寞的天空看不见远方的明天,我守着黑暗里的眼泪湿透了整个夜晚,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寂寥的森林,或许每个人的相遇都是在那片飘着细雨的森林里寻觅的,谁说寻觅不到?
雪·等待
飘落的雪花,融化后,就再也回不去了,只能等待下一次的飘落。
望着窗外洁白的一片,此刻就像一首词,如此美丽,我走在小路上,问候着温柔的雪花,你是否能来到我的身边,雪花告诉我,你已乘着风在来的路上,堂前的你和我相逢时,会沉默还是会诉尽衷肠?
月·遇见
月亮漂浮在夜空是冷寂,穿行在云层里匆忙,悬挂在天空上是孤独,你,站在月光下等我,我大声呼喊出你的名字,谁说你的问候是寂寞的等待。
大千世界,我选择遇见你,在最美丽的时刻遇见最忧伤的你,我问你为何忧伤?你回眸一笑,转身离去,白色的风车在月光下转着,转出了寂寞,为何遇见后还会寂寞?
枫·失去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我不小心失去你以后,我还会愿意等待你的出现,风决定要走,云怎么挽留,失去了就学着告别。上帝让我们相聚又分离,这次别让我们而逃避了好吗?枫叶落下,踩上去发出“咔”的一声,是不是就证明你要离开。
我已承认你已离开,我已失去你了。
云·思念
我想念的你,那个在我面前无拘无束的你,那个和我仿佛有无线电波的你,还好吗?
枯蝶落泪春相忘,恨不相逢未嫁时,万发缘生,皆系缘分,偶然的相遇,蓦然回首,注定了彼此的一生只为了眼光交汇的刹那。
遇见天空是最纯的,遇见大海是最美的,遇见美丽的叶子有枯的一天,遇见你也有分离的一天,只是曾经有的美好就全部满足了。
遇见初中作文 篇28
翻开那本日记本,过往的点滴渐渐清晰,喜怒哀乐定格在文字中,像沙滩上的贝壳那样,在记忆深处闪闪发光。
那些蓝色的文字,记录着我在田径队训练的酸甜苦辣。
从“怎么扔都扔不远”到“扔铅球真好玩”,从“我怎么这么没用”到“老师说我跳远跳得最好”,我欣慰地看着一个个运动的我在不断进步。从“啊,好紧张”到“区运会我以两铜的收获圆满落幕”,我仿佛又在某个隐蔽的地方默默地远望着那个奋力拼搏的身影。从“跳高跳得不好,我都想退队了”到“激动得难以自持!能过1米15了”,我又遇见了那个努力改过的跳跃的背影。
记得有一次,我早起训练,迷迷糊糊地一边戴手表,一边走向洗手间。结果一不留神,手表“啪”掉到了地上,玻璃制成的表面裂开了一条缝,分外扎眼。妈妈闻声赶来,气呼呼地对我说:“你就不会小心一点吗?”接着又教育了我一通。我隔着时间的帷幔,看见了那个小小的我鼻头一酸,眼眶一红,“金豆子”像下雨一样落了下来。妈妈不耐烦地丢下一句“你自己慢慢哭吧”就甩手离去。我看见那时的我,怀揣着满腔怨恨,在日记本上用力地画着哭脸。一个,又一个。画着画着,情绪上来了,泪水又忍不住淌了下来。这是我内心最脆弱的一部分。可现在看来,我又好气又好笑:原来,小时候的我是那么受不得委屈啊。
我还遇见过幽默的自己。
那天我急着写日记,“噗通”一下,摔在了地上。顿时膀上、膝盖上、手肘上和手掌一阵剧痛。我写日记的时候都隐隐地疼着。妈妈说我太大意,可我说我已经习以为常。我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我早已体无完肤了,需要急救!身上全是瘀青,有的是深青色,有的泛着淡绿色和白色,有的是渐变色……不久我就会成为一个‘青皮妖怪’啦!”
读到这儿,我忍俊不禁。笑声仿佛穿越时空,似有回声,似有回应。
一篇日记,一段回忆。美好得让人难以忘怀,即使是伤感的往事,也会沉淀为一首首深沉的诗。
翻开日记本,遇见另一个自己……
遇见初中作文 篇29
因为遇见,生命才会更加美好:因为遇见,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绚丽多彩。遇见,总是一般甜美的回忆。
有一天,我又踩上了狗屎运,遇上我就和我那亲爱的老见面了。因为,这一次学校招生失败了,而我这平平无奇的小人物,刚好在这里,迎来了我一生中的初中之旅。
我当时还处于英语学校的自恋之中,英语总是我的短板,让我害怕,让我担忧。我害怕着我的成绩又将会下去,担忧又会有新的英语单词是我不知道的。忙碌之中,我逐渐有些害怕起了英语,有些不自信,对它敬而远之。它好像就是我的天敌,让我不得不去离开它。于是,我遇见了。
在办公室里听写的时候,我的英语王老师便开始了指导我,她一脸得担忧,双手搭在我的身上,看上去已经被千千万万个和我一样的人谈过了话,显得苍老矮小。老师开始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你要是在英语上有什么不懂的问题都可以过来问我。无论问什么问题,我都不会生气,相反还会十分得开心。你还是比较乖的孩子,我希望你可以多多来问我……”我不知应该说些什么,也不知应做些什么,只是一个劲的点点头,以此来安慰老师。可是,我的心中好像埋入了什么种子,让我有勇气去和老师问些问题,不再觉得问问题有什么不妥,觉得理所当然。于是我又再一次将英语手册给拿了出来,希望着自己什么时候可以取看看。这一次遇见,就这样子结束了。
我开始寻找那一份属于自己的努力学英语的决心,渴望能够再一次提高一点成绩,不是那最后的那一个拖后腿的人。在今天,我再一次遇见了我的王老师,而这一次的遇见却好似泉水一般地滋润心头。我认为我的眼前又将会是一片新的蓝天白云。我遇见了这一次别样而又美好的谈话。
遇见,总是充满了甜蜜,这份甜蜜却又好似一双温柔的双手轻轻地抚摸着你,给予你智慧,给予你勇气,重新地开始着我们新的一天,等待着下一次的,美好的遇见。
遇见初中作文 篇30
因为遇见你,生命才如此绚丽,因为遇见你,我才一点一点找回自己。
夕阳很美,微湿的晚风吹拂着脸庞,我独自一人骑着单车在小区的林荫大道下,看到健身器材,不假思索地停下车,小跑过去。刚玩上了,身后便传来“沙沙”的落叶与鞋子摩擦声,脚步近了。“你好!”清脆的声音从后传来,我闻声侧过身,迎面是一个小小的女孩儿,白净的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却用着一只黑乎乎的手牵着身后的大女孩。大女孩长相并不好看,甚至有分苦涩悲哀的目光。
“你们好!”我不善交际,很生硬地回了句。气氛很糟糕,非常安静。“嗨我叫××,你叫啥?”我并不想回答,可想而知回答完后又是一阵尴尬。“你们想干吗啊?”我直话说道。“哦,那个,就是姐姐,你能让我们玩会儿吗?”“好吧好吧!”我答应道。两个小妹妹见我并不难相处便聊开了。一直与我交谈的小妹妹走开玩了。落下了姐姐在那边蹲着,她也起身别扭地向我这边方向走来,但方向偏差明显,难到……
她顺势蹲下,仰头天真地问我,“你多大啊……你在上学吗……在哪上……你去过哪?”都是些简单的问题,我也就从简单回了几句。“哇!”她惊叹道。我便问她,“怎么了吗?”“我也想上学,和别的小孩一样地读书。”心中一惊,她是盲童我已经猜着了一半啦!可是她为什么不可以上学?想起刚刚她那句“我去过上海,爸爸带我去那看过病。”再加上平时的一些听闻,我了解了:她生下就有先天性心脏病,家里掏掉了半个家底保住了她,却又被查出有白血病,眼睛看不见了。如此的遭遇降临在我对面正笑着看我的女孩身上,原来我的身边就有这么悲苦的人,这拉近了我对命运残酷的认知。但是那双如小池般清澈的眼睛透着希望,我相信她想学习的愿望在未来就不是愿望了,她会靠着自己的毅力活出自己的精彩。“你会上学的。”我鼓励她,“对!姐姐下次你给我讲讲你们学的课文吧!”她说道。“好的!”我爽快地答应道。
我踏着夕阳回家,这一次的相遇,让我一下子懂了很多!
遇见初中作文 篇31
有一些遇见是美好的,让你感叹这莫名其炒的缘分。就像我遇见了你们,我的小学同学们。我清楚地记得,我们的第一次遇见,是在一个阴丽天。大家坐在教室里,谁也不认识谁,这是咱们的第一次遇见。
这次遇见,就让我们冒出了一首岁月的歌唱了六年的歌,这首歌里,有咱们一起跟老师学拼音;有大家共同时策划的元旦晚会,有一起为运动员呐喊加油的运动会;当然,也有最后的毕业典礼。达首歌,从秋天唱到了夏天。
一年级,我们总分不清二声和三声,总是写拼音占不准格,学也写得歪七扭入,但那时我们很快乐,夏天,我们在探场上追逐打闹,检愧树掉落的豆子。冬天,我们伸出手,看着雪花一朵朵地掉到手心里,心里便溢满了快乐。
有时,我们也会惹老师生气,到那时,五十多颗小脑袋沉默地低下了头。大扫除是很重要的。每人一块抹布,把桌子擦于净。然后然些人留在教室里,其余同学去外面写作业看书。教室里干的热火朝天,外面的同学三个一群,五个一伙,聚在一起写作业,玩。哦,当年的我干的好像都擦黑板,擦饮水机;擦展览极这样的为角料。
我数学不行,体育不好。供题,运动会这样的事自然轮不到我。但写作文我是把好手,作文本上不是A就是A+选。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次,有点无心插柳柳成荫。老师布置了一个小练笔。我想了想,拧开笔写了起来,中间老师还指点了我几句。谁想读一读自己的作文?我犹豫地举起了手,紧张地读完了自己的作文。大棒了!语言优美,是从老人对海鸥,海鸥对老人两方面来写的。把刚才朗读作大的几个同学拿过来评一评,她的是第一名!来,再读一遍!下课了,你们纷纷拿起我的作文阅读。你真棒!从四面八方涌来,看到你们眼中赞赏的目光,我写作文的热情一发不可收拾。
写到这儿,我想拿起毕业时的同学录再看一看。初见时的陌生,离别的不舍。都是生命中最美好的记忆。感谢遇见了你们,我的小学同学们。
遇见初中作文 篇32
不知道从哪个时间开始,哪个地点算起,遇见这色彩斑斓的世界,撞上一次不期而遇,只因一个回眸,一次匆匆转角,眸光此刻不变。
我沉浸在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思绪中,不经意间瞥到几点绿意。一座坍塌的墙角下,似乎有什么绿色从土里冒了出来。快步向前,揣着希望,或许那就是我所期待的一次遇见。
终于看清,原来是废墟下的几株小草。纤弱的身躯随风摆动,似乎仍在畏惧着严寒,但始终不倒,嫩绿的两片叶子微微舒展,好像在给这个世界一个热情的拥抱。与周围的枯黄相比,它的绿是那么的耀眼。那是怎样的一种绿,不似成长后的深青,没有其成熟,不似枯萎前的惨绿,没有其颓败,纯粹的一种淡绿不掺杂任何颜色。以出生时最原始的形态降临这尚未苏醒的世界,那是一种最为勇敢的绿意,是一切出生时的希望,即使它并不成熟,但它是枯黄下的一抹绿意,是世界上最美的惊艳!
北风呼啸着,任凭风刃击落在身上,它也顽强地咬紧地面,即使摇摆却也不倒,那是一种大无畏的精神支柱。
看到这里,我陷入了沉思。我在坚持这一方面,还不如几株小草。在困难来临时,我总是默默的低下头,不断的后退,从没勇气去面对,让失败包裹着了我整个身体。这次,我也要向小草一样面对勇敢,不在退缩,而是勇敢去面对。
在凄凉的绝境中,无论何时都不会缺少另一扇门的希望。成败,只在于是否拥有一次美丽的遇见,鼓舞着我们,为我们扬起驶出苦海厄境的风帆。遇见或渺小或大至无边,却总会改变人的心境,给予我们精神的源泉。
或许这不是初春的第一株青草,第一份绿意盎然,但废墟下的那一份顽强,废墟下的生命的希望,废墟下的无限生长,终究洋溢着成功的渴望。
是时候回去了,天色已晚,母亲应该担心我了,她没有因为我考试失利而责怪我,反而担心我的心理压力,我知道她望女成凤。从这一刻,我要向废墟下的小草一样,做一个永不言弃的人。
我在生命的缝隙里遇见了绝美的光亮枫叶经霜而变红,强者因经历磨难而坚强!
遇见初中作文 篇33
只在最美的时光遇见一个最好的你。
——题记
都说班主任唯一没有骗我们的就是,三年真的很快。是啊,怕是我们三年一别,终生不见了,但我还是会记得你,我也不会后悔在三年前那个细雨绵绵的秋天与你的相遇,就是那次美丽的相遇才有了我们后来那么多的故事
三年前的那个早上,我遇见了身着一件白色T恤,穿着深蓝色牛仔裤再配一双小白鞋打着一把浅绿色雨伞的你。那时我还非常害羞,面对新的同学,新的老师,新的环境无从适应,只能愣愣地拿着书包站在教学楼下看着进进出出的老师同学,心里纠结了几次到底上不上去呢。这时你轻轻地走过来了,对我说,同学,你也是来报到的呀,几班的呢?我的脸都红了,小声地说6。6班。你莞尔一笑说,真巧我们一个班,一起去吧!你的一笑的确让我一见自难忘。我想如果不是遇见了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去报名。
没想到后来我们竟成了同桌,我便更深入地了解了你。你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哪像我从来不敢主动举手回答问题,就算是被老师点名回答我的脸就会憋得通红,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来;你关心班集体,积极维护班级荣誉,哪像我平时学校举办的文艺表演和运动会我都从不参加,我还有睡懒觉的习惯,老是迟到给班上抹黑;你还关心弱者,非常有爱心,经常主动帮助班上的同学做劳动辅导功课等,而我总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同学问我题我都说不会。跟你坐在一起后,我发现了自己有好多缺点需要改正,而你也不是对我冷漠,总是耐心地帮我。
你总是在每个星期五下午一一地告诉我哪科有哪些作业,因为我从来都不会记;你总是在每天下午放学时提醒我第二天是否需要扫地,因为我总是赖床,不会早起;你总是会在每次月考前检查我的笔袋跟我说什么笔没有了,督促我早点买,因为粗心的我老是会忘记。这三年我都习惯了你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都不知道怎么谢谢你。
都说中学时代是人的花样年华,我想我是被上天眷顾的,很幸运我在我的花样年华里遇见了最好的你。
遇见初中作文 篇34
人生到处是风景,人生何处不流连。——题记
人生路上坎坷无数,美景更多。这些景色拨动着你的心弦,弹奏出一首动人的生命之歌。
漫步在乡下的羊肠小路上,手中捧着一本书,身边翠绿的麦子茁壮成长,蓝天碧水,那缀在天上的几朵慵懒的云倒映在湖中,而我却无暇时光来哦欣赏这些美景。期中考试就快到了,我一定要考出个好成绩,不能让父母失望。
时光飞速,一月时间眨眼便过,期中考试也已结束,试卷上那不堪入目的分数,时不时地在我心上晃过,心情更加烦燥了。本想通过这次考试向父母证明自己,没想到却考的如此差,怎么可以对得起父母,母亲含辛茹苦的养育?
我颓废的坐在湖边,手中拾着几粒小石子,向着湖中央扔去,平静无波的湖面顿时泛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向外扩散。哎,可能我就是如此平凡吧!和“努力有什么用、还不是换来失败。”我的眼睛中溢满泪水,而我却无力拭去脑海中不由得想象出母亲那失望的眼神,眼泪似豆珠般落下。
只感觉到有人向我这边走来,我抬头一看,只一位老人。咦?怎么是他?我知道他,听母亲说他是村里的一位孤寡老人,无儿无女,吃着政府的扶贫补贴。我仔细端详着他,他的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突然让我想到饱经风霜的老树的树皮。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诧异的神情,反而径直向我走来,坐在我旁边。我不由得向旁边挪了挪,他笑笑,脸上扯出几到难看的皱纹。”怎么遇到烦心事了?还是被困难打怕了?”他出声问我,我倔强的说:“才没有呢!””别骗我老头子了,你看你脸上眼泪都没干”我无话可说。他没有注意我颓唐的神情,只是看向远方悠悠地说:“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失败算什么?又不是什么料不大的大事!”我抬起头,也随着他看向远方。
坚定了目光,我爬身起来,擦干眼泪,迅速的向家的方向跑去,没有注意到老人脸上浮现出欣慰的笑容。
感谢人生让我遇见这个老者,他给了我受用一生的礼物。
遇见初中作文 篇35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题记
无意之间,在某天与他们相遇。从此,他们便化作一束光照进我的世界。
故事开始的地方,是在火车站口,是在立阳二中,是在南师附中......他们相遇,而我在看他们相遇。
渐渐地,我发现,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走进了我的世界,成为了我的信仰。
他说:“跟着光。”我便寻找光;他说:“日子总是往前走。”我便不再踟蹰;他说:“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便拾起希望......
他说:“走过的路就不要再回头。”我便大步往前;他说:“被人拉起来,和自己站起来是两码事。”我便努力向上;他说:“不管你选哪条路,怎么走,我都相信你。”我便尝试信任......
他们啊,是众多世人口中的纸上人,是不同作者笔下鲜活的主人公,是许多人热爱的少年,更是他们彼此的后盾、依靠与救赎。
《撒野》中的蒋丞和顾飞,《伪装学渣》中的贺朝和谢俞,《某某》中的江添和盛望。他们是作者的心血,是我的信仰,他们在用他们自己不一样的青春鼓励我走出低谷,去寻找光。
有人说:“合上书,故事就到此为止了。”我想说:“合上书,不是故事到此为止了,而是我们只能陪伴他们到这儿了。”
如果可以,我想去清华看贺朝谢俞,去鞍山看蒋丞顾飞,去江苏看江添盛望。哪怕,清华没有朝俞,鞍山没有丞飞,江苏没有添望,我也愿意去看看那些地方的风景。因为,他们值得我一生追逐。
曾听老人说过这么一句话,你越相信,他们就存在得越真实,这就是书灵。这话亦真亦假,可我信了。因为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无处不在,他们身上的光芒好像照亮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彼时他们正当年少。
遇见初中作文 篇36
在这个世上,缘分总是来回兜转,我们终会于千万人之中,遇见我们所遇见的人,于千万事物中,遇见我们所遇见的事物。而这些遇见,总会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
烈日下,蝉鸣之声悠扬悦耳,更加烘托出那独一份的静谧。那年夏天,天空蔚蓝得正好,风儿牵着我的手,带我来到湖溪镇中,这是我与它第一次遇见。我不停的搓捻着自己的小指,心中既是紧张又是兴奋,但我拍拍胸脯告诉自己今后要更加努力。
时间总是偷偷溜走,我遇见了我的毕业。蓦然回首,却思绪翻飞。那时不停旋转的吊扇轰鸣,我们不停挥舞着笔尖,在纸上滑动,发出沙沙声,窗外的大树也绿得葱茏。或许有人会觉得枯燥,但一想到自己即将遇见中考时,心便不由自主地坚定,身上的力量也在灼灼燃烧。犹记得校园的夕阳,落日镕金,醉了半边天,云霞叠浪,瑰丽似锦,似山风吹翻的染料,美得惊心,美得像上帝遗落的一个梦。那是多么美的余晖啊!那时的走廊,大家都轻靠着阳台,双手托着脸庞,欣赏着,感叹着。她们个个都笑靥如花,三年的校园生活,似乎每天都乐此不疲。
我庆幸我能遇见镇中的老师们。“老师,这我还是不太懂,你能给我讲解下吗?”你们总会放下手头上的任何事,一遍又一遍细细讲解。你们永远挂着那好似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眼睛宛如仲夏夜嵌在星空中的明月一样明亮。教诲如春风,师恩深似海,你们的谆谆教导,是爱的清泉,将永远在我心间流淌。
亲爱的学弟学妹,不管我们是否遇见过,但我希望你们在面对人生这场无休止的敌众我寡的斗争时,一定要拼尽全力,相信吧,你们栖息的桌子终会飘向麦地,你们安坐的灯火终会涌向星辰,灯火阑珊,你们还在,梦还在。
遇见,予我,便是人间最美的缘,更是人世最深情的暖。它让我所经过的时光度过的岁月都熠熠生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