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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与疯子读后感1000细选90条

时间:2020-08-26 19:07

教师读书心得1

暑假,学校分给每位老师一本书,我读的书是《在与众不同的教室里》。下面是我读此书的

此书介绍了8位美国当代名师的精神档案,他们工作起来都是兢兢业业,全身心投入工作,并且,每位名师都有各自的风格,8位名师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他们有用不完的智慧和惊人的创造力,为他们各自的教育教学工作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这8位名师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当数号称“美国最好的老师”莱福。艾斯奎斯。

当一名教师倾其精力、美德与创造力时,他能为学生做什么?如果知道美国传奇教师莱福。艾斯奎斯的故事,你就有了答案。在美国众多的名师中,很难有人如莱福。艾斯奎斯一般给人震撼与惊叹——他在同一所学校听同一间教室,年复一年地教同一个年龄段学生长达20多年,获得的荣誉不计其数,给他提供捐助的人也不计其数。他就是一个人在最小的空间里创造出最大的奇迹的名师。

他每天工作12小时,除了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外,他还主动教学生高等数学,让学生阅读原版文学名著,给学生排练《莎士比亚》戏剧,甚至在课间教学生弹吉他、打篮球和棒球!他总是把一天的时间安排得满满的。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学校的行政老师,他们的工作是非常繁忙的,往往是不分8小时工作时段的,8小时之外,他们同样做着学校里的千头万绪的事情。寒暑假和双休日对老师们来说是最好的休息时间,可是对他们来说,却是最好的干工作的时间。我在暑假,经常来学校锻炼身体,看到学校行政和部分老师,几乎是天天来校工作,尤其是我们的陈校长,在暑假里他是每天必到的,每天都有干不完的工作,而且他是来得早,回得晚。真的是超强付出,同书里的美国名师莱福。艾斯奎斯是一样的!学校行政这么超付出的工作电影,他们不分时间的默默付出,是为了学校的明天更美好,为了保证开学后教师能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为了学生在新学期里能更好地学习与成长。他们是我们广大教师学习的好榜样,我想,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如果能有超强的付出,有这种争分夺秒的时间观,我们肯定能做出更多的成绩来的。正如艾斯奎斯所说的“成功无捷径”、“卓越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

艾斯奎斯曾经“头发着火还在教”!在一堂化学课上,一个学生点不着酒精灯,其它同学都要求进行下一步实验,艾斯奎斯不想把她落下,亲自帮她点,但无意中把自己的头发给点燃了,要不是孩子们叫了起来,艾斯奎斯还不知道。他说,“虽然这样很可笑,但我真的认为,作为一名教师,我的大方向是对的——孩子们是你唯一操心的,其他任何事都必须忽略。”这让我更进一步明白了做教师的意义,教师要真正热爱你的学生,就

艾斯奎斯说:“在小学阶段,对儿童发展最关键的因素是各年级的教师”,因为他们在小学阶段跟老师相处的时间是最多的,甚至超过了家长。所以,为了儿童最好地成长,我们当教师的,就应起着最好的、最关键的作用。教师应该提升自身素质,同时要加强职业操守,全身心地工作,发挥各自的岗位作用,为教育事业多多奉献出自身力量。

教师读书心得2

读了《教学勇气——漫步教师心灵》一书,虽然是由被翻译成中文的,在此过程中难免变得晦涩难懂了许多,或许从某种角度而言较低了可读性,但是仍然震撼心灵,毕竟是一本优秀的书籍。关于教与学,一直以来都是大家一直探索的问题,而在这里,帕克.帕尔默比任何人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使我受益匪浅。无论对于课堂教师和教育者还是其他岗位的人,这本书都代领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

这本书带领我进行了一次激动人心的、深刻的精神之旅。人们出于情感的原因选择教师这个职业,他们深爱着自己的学生和课程。但是,教学上的种种要求却常常使得许多教师感到激情消退以致于无力教学。我们能不能也像一些优秀的老师那样,把爱献给孩子们,用心来教,为我们的教学注入鲜活的情感?

在本书中,帕尔默带领着重新把教师职业和学生结合起来的旅程,它重新激发教师从事这份异常艰苦和重要的工作的热情。“这本书建立在一个简单的前提之上:良好的教学不在于教学技巧的纯熟,真正好的教学源于教师正直、诚实的优秀品质。”尽管表现形式不一,但是优秀教师都有这样一个特点:他们完全沉浸在课堂上,和学生作深层次的交流。他们能编织一个复杂的网,这张网联结着学生、课程以及他们自己。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学会为他们自己编织出一个世界。这张网以及它所包含的种种联系超越了技巧和方法,存在于教师的内心中。教师的内心包含着知识、情感、精神和意志。

《教学勇气》震撼我的还有它对恐惧文化的诠释。和作者所言相似,作为教师,我们每个人都免不了恐惧:恐惧教学效率的不尽如人意,恐惧家长、社会对教师的高要求,恐惧绚烂的教育理想之花与现实之间还存在那么大的差距……因为恐惧,继而便拼命地寻找改变的源头活水,一而再,再而三,不断地拼搏、抗争、奋斗,终于,有了小小的收获,然成功的喜悦尚未遍及全身,便发现自己早已因此疲惫不堪,只不过成功之前是处于高度兴奋状态而未觉着累而已;倘若拼搏、抗争、奋斗失败,那更懊恼不已,觉着自己没有功劳连苦劳也忽略不计了。于是忍不住感叹:人是多么渺小,以人个体之柔弱真的根本无法和那些看不见的、又无处不在的力量抗衡。感叹过后,很多人会选择再战,当然也有人会选择逃避,丧失斗志,从此消沉。

《教学勇气》这本书就像陈年酿酒,是越读越香醇。这也是一本具有开创性的书,能带领教育者们,对教学生涯进行永无止境的探索。

这本书适合这些教师:他们体验过快乐和痛苦的时日,而且其痛苦时日承受的煎熬仅仅源自其所爱;本书适合这些教师:他们不愿意把自己的心肠变硬,因为他们热爱学生、热爱学习、热爱教学生涯。”教师、和教师相关的人,以及任何关心教育的人都应该读这本书。

教师读书心得3

寒假中,我认真拜读了王晓春老师的著作《今天怎样当教师》,虽然书中的100个教育案例都是出自中小学校园,然而却关系到所有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对教师这个职业的理解。今天,我们应该怎么当教师?书中一言以蔽之:光有良好的师德是不够的,光激情燃烧是不行的,还要有科学的思维方式,真正的专业水平。

要当好教师,要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在工作中,对待问题要多问“为什么”,学会理性的思考进行分析。下面对书中的一则案例发表自己的感触:下面对书中的一则关于教师的爱的案例发表自己的感触:

案例中讲的是一名老师帮助一个学习成绩差且没有兴趣的孩子培养兴趣,提高学习成绩的案例,案例中,那名老师的耐性让人佩服,他真的是倾注了自己的爱给学生。感动之余不仅想到,如果有人问我:“你会喜欢每一个学生吗?”在没有看书之前,我会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爱每一个孩子是教师的职责。这不正是经常教导我们的思想吗?要全身心的把爱无私的奉献给每一个孩子们?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不正是教师的职业精神吗?我们的教师行为是否与说的相一致?面对案例中的学生,自己是否能向那位老师那样耐心呢?这时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在看到成绩优秀同学那一字不差的作业时的心花怒放,和看到成绩较差同学那满是狼籍的作业时的怒火攻心,反省一下,我是否真的做到自己所说的爱每一个学生,真正做到一视同仁呢?细细品位王老师的点评,不禁让我感触颇深,她说:“要区分职业的爱和私人的爱”,书中说到:教师对学生的爱,应该主要是职业的爱,而不是私人的爱。因为任何一个人爱的付出,都是有选择,有重点的,“博爱”不仅会把人累死,更把教师的职责范围扩大。是啊,职业的爱是必须做到的,但私人的爱是无法强求的。教师就必须用教师的职业的爱去对待每一个孩子,在孩子有困难时,在孩子做错事时,在孩子得到进步时,作为教师才能一视同仁的对待,教师的爱就是渗透在平时的点滴中,贯穿在孩子成长的每一个阶段。简单的几句话让我豁然开朗。

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这个极端的教育谎言像枷锁一样天天束缚着我,使我常常生活在自责和愧疚之中,使我天天怀疑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我真的就认为我就是那个不会教的教师,否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学生不会学习呢。今天通过学习我才知道,它只是一种浪漫主义的宣传鼓励口号,而绝不是评价教师工作的客观标准。

老师们,让我们轻松上阵,用智慧教出趣味,用新观念育出不同的人才,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工作,做一个享受教育的阳光教师吧!

教师读书心得4

我是一名新青年教师的我刚刚大学毕业,走进小学来任教英语学科,既紧张、惊讶,又欣喜、惶恐……对我而言,小学这个地方既陌生有熟悉:曾经儿时的我就是从这里起航的,如今回到了起点,却发现小学的教学对我来说是有点措手不及的;曾经长达6年的小学生活,学到的知识对于现在的我而言是多么的简单,但是要将这些浅显易懂的知识教授给这些孩子却非易事。

每当我面对这些二年级的孩子们的时候,心中感到力不从心,缺乏自信心,不知道该怎么来带他们,有些茫然,更别说怎样能够让他们健康成长。有时一节课上完,我都不知道他们是否都听明白了,有没有掌握还是个问题。渐渐地我发现,要想教会孩子,得从孩子的心灵入手,知道他们是如何思考问题的,他们的思维是如何运转的,从他们的`角度出发,走进他们的生活。

作为一名新教师,被家长质疑是很正常的事情。家长的质疑会让我更快地成熟起来。然而,对于一个缺乏

现在的学生都是独生子女,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我深知在二年级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比学习知识要更重要。比如进教室前要先敲门,得到老师允许之后才能进入;和别人说话时要看着对方的眼睛,别人说话时要认真倾听,不要随意打断,表示尊重;同学之间相处要学会宽容、大气……同时小学生并不能完全明白《行为规范守则》,因此小学生的行为教育需要教师将条条框框的条例转化成学生们明白的方式、用小学生明白的话语来示范。有时这种教育的随机性特别强,随时发现问题,就要随时针对这个问题给孩子们讲明白该怎么做,这时便没有了教科书的指导,凭借的就是老师的“感觉”,即生活常识。

我觉得我和我的学生们在相互学习,我把我的常识教给他们,他们把应该属于二年级学生的“常识”反馈给我,让我了解更多,感悟的更深。教师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平凡的事情,我很自豪我是这平凡的人群中的一员,以自己的平常心对待我的工作和我的学生,因为一切只道是寻常。

教师读书心得5

作为一名一线的小学教师,在几十年的教学生涯中,让我逐渐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崇高,也让我领悟到了作为教师的肩上的重担,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此次改革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涉及内容最全面的一次课程改革。它对广大教师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从中体会到了课程改革对课堂、对教师、对学生的冲击,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惑。范梅南先生说,机智是"智慧的化身"。因此,教师要做到"机智"地处理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必须具备诸多素质和条件。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要读书,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同时我们也应抛弃古时旧的求知理念。

在这短暂的几个月里,我读到了平时没看过的书。读书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我感觉收获颇丰。

第一,读书方法。

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

第二,读书促我成长。

读书让我更深刻得体会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我因此常和学生交流,这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回想每一次学生在向我表达着他们对我的感激和敬意是,我的心情都莫名的激动,我总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

教师读书心得6

读《这就是幼儿教师》一书,确实有很多感慨。的确,做个幼儿教师不容易,但是什么让我们仍然坚持在这平凡的岗位上,面对着强大的工作量,面对家长和社会的不理解,坚守清贫,淡泊名利,任云卷云舒,皆能宠辱不惊,矢志不移。正如日志里写的“是孩子们的纯真支撑我们走到了今天”。

这本书是如此的贴近幼儿园教师的心声,一个个小故事似一张张似曾相识的笑脸,给我们展开了一幅幼儿园生活的真实画卷。是的,幼儿园老师是保姆,因为每天有擦不完鼻涕,系不完的鞋带,甚至孩子们每次入厕都需要老师的陪伴。幼儿园老师是法官,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小官司,甚至每天一入梦,孩子们便争先恐后的挤进梦里。幼儿园老师是“疯子”,每天和孩子嘻嘻哈哈的在一起,顺口而来的是与年龄不相实际的儿童歌曲,每天与孩子一起摸爬滚打,上窜下跳,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幼儿园老师是清洁工人,孩子们小,幼儿园又几乎都是娘子军,所有的体力活都要我们自己来承担。但同时,幼儿园老师也是艺术家,唱歌跳舞、弹琴、折纸、画画,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幼儿园教师也是教育专家,因为在家再难缠的孩子,到了幼儿园就会乖乖的听话。幼儿园老师是设计师,家长园地的布置,区域活动的设计,样样都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幼儿园老师是妈妈,因为年幼的孩子们需要无微不至的呵护。

联想到我们班级的孩子们,他们刚入园的时候,在父母的臂弯里撒娇,在老师的怀抱里哭闹。他们的眼中是迷茫,他们的心里是胆怯,是对周围陌生的环境所表现出的惶恐。有的老师的手臂和脸上可能会留下孩子“英勇抗争”的“杰作”。但是我们的老师仍旧是给孩子亲密的安抚,让孩子看到我们温暖的笑脸。我们在孩子们的心上撒播阳光,但我们也会得到爱的回报。看着孩子们稚嫩的涂鸦,听着孩子们甜甜的歌声,凝望他们活泼自信的背影,还有孩子们一脸的自信与阳光。这让我们倍感欣慰,苦中有乐。

读了这本书后,我从表面上看似不满和发泄的文字中却感悟到平凡中的伟大,而我能做为一名幼儿教师感到真庆幸。也许当孩子们长大以后,很少有能记起他的幼儿园老师是谁,但我们给他们的教育,对他们的影响,却可以延伸到他们长大成人,我想,这就是幼儿教育的魅力所在。

当有一天,我们的韶华不再,当有一天,我们鬓染秋霜,那满园的硕果定会让我们陶醉,当我们走下幼教岗位时,我们可以自豪的说:“我们曾为民族的崛起挥洒过汗水,我们也曾为共和国大厦的奠基流淌过心血。”让未来的才子从我们这里起步。让灿烂的太阳从这里冉冉升起。

幼儿教师,塑造辉煌的未来,托起明天的希望。

教师读书心得7

近段时间,一直在读书,在思考经验与理论之间的关系。从事教学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不能不说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并且依仗经验也基本能应付得了日常工作。

闲暇之余,也读一些书,如《听王荣生教授评课》、于漪《教育的魅力》、王崧舟《诗意语文》等等。经常翻的是《语文教学通讯》,每每为书中精彩的教学案例而折服,为余映潮老师的教学艺术而惊叹,为王君老师的青春语文的喝彩,他给我打开了一扇窗,让我看到了语文教学的精彩世界,我默默的记录着、摘抄者,实践者,把这些经验化作我的血肉,就这样一路走来,也有了一些收获。

但是就在近期,苦恼烦闷的情绪漫上心头,因为感觉业务总是难以有所突破,只在模仿,模仿,再模仿,囿于模仿之中难以自拔!借用英国诗人和评论家柯勒律治的话就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经验犹如航船上的尾灯,只照亮已经驶过的航程。

我日益感觉到单凭经验是难以走远的,平日里向教育名家们习得的经验,只是丰富教学策略,让你在教学中多一些手段,多一些方法。一堂课下来你会感到满足,你会在心里默念:这种方式真好,学生的朗读更投入了,对课文的解读更深刻了……

却不曾想过:余映潮老师为什么要这样设计教学而不那样设计?王君老师解读《丑小鸭》为什么要从“世界”、“丑”、“逃、”“好”四个词语来引领课文的学习?郑桂华老师讲《安塞腰鼓》她的设计思路是什么,为什么语文味那么浓?

经验丰富的人,往往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海德格尔),大概就是这样吧。拥有经验能胜任工作,囿于经验又让人裹足不前。教师缺少理论支撑只能是一个教书匠,不可能在教育教学的道路上走的更远。对于我这样一个上一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师毕业生来讲,更是难乎其难了,底子薄,起点低,在学校里所学习的那点东西应付日常教学工作还马马虎虎,要走向成名成家的道路却又怎么可能?

我经常把苏霍姆林斯基教育

作为一名已过不惑之年的我,也不能停下学习的脚步,多学习些理论知识,丰厚自己的理论素养,让它照亮自己前行的专业成长的道路!

教师读书心得8

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给教师的建议》,我受到了深深感触。的确,这些建议使作为教师的我们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给了我们极大的帮助,它就像一盏指路明灯一样。

尽管今天的教育形势比之苏霍姆林斯基所写书的年代有了很大的变化,但他的闪光的思想、精练的语言,对今天的教育工作者来说,丝毫不显过时,它仍像一场及时雨,滋润着一颗颗干渴的灵魂。它像与教师面对面一样,针对着教师的苦恼与困惑娓娓道来。在读到“教师的时间从哪里来”一段时,确实让我产生了很大的共鸣。作为一名年轻教师,的确发现时间总是不够用,每天总是备课、制作教具、上课、写反思等,仰望时钟,一天时间却又过去,可收获却不大。

《给教师的建议》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建议:那就是读书,每天不间断地去读书,跟书籍结下终生的友谊。他还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一天,一位老教师上了一堂非常精彩的公开课,她的风采吸引了在场的所有老师。当别人问她:“你花了多少时间来准备这节课”时,这位老教师说:“对这节课,我准备了一辈子,而且,对每一节课,我都是用终生的时间来准备的!”感动之余,我也豁然开朗。我们总在抱怨着时间的流逝如水似箭,可老天总是最公平的,它给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天24小时,问题还是出在疲于应付上,整天是事情在后面追着自己而没有主动去做是事。

想想自己更是如此,做事急于“抱佛脚”。有时为了一节公开课,花了大量的时间在网上和杂志上搜索着相关的图片和知识;有时为了写一片论文也是绞尽脑汁,趴在电脑前浪费时间。想起来真是可悲!我想这就是平时不学习,急来“抱佛脚”的后果。书中提到:“读书是节约老师时间有效的方法之一。读

书不是为了应付,而是出自内心的需要和对知识的渴求!”试问,从古到今,哪位成功者不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呢?俗话说:“活到了,学到老”,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师,我更应当主动地学习。因为只有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才能学会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才能赢得自身的发展,这是作一个‘真正的教师’所不可缺的“精神底子”。苏霍姆林斯基也说:“一个真正的人应当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这就是他通宵达旦地读过一二百本书。”我再反省自己:我又看了多少书呢?

苏霍姆林斯基用他30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向我们阐述了许多伟大的真理,虽然他来自于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国度,但他闪光的思想对我们这一代来说,丝毫不显得过时。我想教育的问题是共性的,它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或消失。今天,我浅谈了读《给教师的建议》后的一些感想,其实它里面的很多经验都值得我去一一聆听和反思!这些都将成为我一生将享用不尽的财富!

教师读书心得9

爱心,从我走进教育这一行中就在耳边回绕。名师呼秀珍在报告会上呼吁:“用爱浇灌孩子。”我的同事李婷老师在暑期班主任培训会中谈到:“用心去爱孩子。”李镇西老师的书中也写到:“当一个好老师最基本的条件是拥有一颗爱学生的心。”爱心,这个温暖的词语始终萦绕在耳边,在我的事业中成长,而李镇西老师《爱心与教育》这本书则更清晰地教导我,怎样用爱心去教育。

让爱与教育同行。

教师的工作基础就是爱心的传递。一个好的教育工作者,是要善于表达这种爱,让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自然而然地与老师沟通。当学生们感受到了老师发自内心的爱,也会乐意与老师交流、分享自己的生活与学习。

现在的孩子,已经和我们小的时候大不一样了。网络、电视等众多媒介为孩子们提供了更丰富的资讯平台,他们了解世界的方式已经非常广泛了。而且,伴随着互联网提供的更丰富的社交平台,孩子们可以完全脱离自身所处的环境,与更多的人进行交流,似乎老师的作用已经有些跟不上形势了。其实,这么想是错误的。随着信息量地增大,对于有效信息的选取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而老师在此时就要发挥更多的主动作用,引导学生在皓月繁星找到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而这些工作的完成,需要的就是教师爱心。

爱是一种浪漫主义的情怀,因为有了爱,工作中才会充满了能量,让我们变得有耐心,够细心,也更具责任心。

坚持有爱、不忘初心。

其实,李镇西老师的书中的事例平平淡淡,在身边许多老师的身影中也都见过,但久久不能忘怀的是李老师的坚持,对教育的坚持,对爱的坚持。是呀,这不是一天一时的热情,这是要把爱融入到一生的工作中,交汇于每个学生的交流中。这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口号,就能坚持下来的。这毫不掩饰的对学生的爱,让他也收获着学生的爱。爱心与童心作为事业永不言败的最后一道防线,使他把教育事业当做自己的事业,把带给学生一生的幸福当成一生的追求。他告诉了我:教育事业不只是一种谋生的职业。

爱,是严厉的。

对于潜能生,爱,李老师的爱是严厉的。其实,真心的付出,对学生的赞美和严厉,尊重孩子的成功,一点点成绩的鼓励,都会让孩子取得更好的成绩。因为有了爱心,孩子们才努力争取,因为爱中有严,改错才更有教育意义。

书中的爱给了我启示,给了我方向。书中的爱是一种能量,一种动力,也是内心的一种引导。让爱与教育并肩走,会让更多孩子受益,不要把学生仅仅当成是自己的工作对象,而是一个个鲜活的孩子,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工作找对方向。我要用一颗真诚的爱心,呵护我的学生,更好地为学生服务,让孩子们在幸福中成长与收获。

教师读书心得10

前不久,我在《小学语文教学》杂志上看了一篇《教师如何做课题研究》,正好我也在做个人课题研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我掩卷沉思:教师搞课题研究是一个自我完善和自我成长的过程,在成长的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的不足与存在的问题。用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坚持得不够好。当然,这个坚持得不够好并不是说我们没有做,我们做了,但做的深度上不够好。当我们发自心底的想要做、必须要做的时候,我们才能品尝到她带给我们的快乐、幸福!为了更好的促自己成长,立足三尺讲台,研究课堂教学,不把课题研究当作一阵风,结题就了事,不断反思不断进步,为了在实践中做出更多的成绩,我想对一学年来的几点不足做一下反思、梳理:

一、缺乏坚持

在成功的道路上有一个名字叫“坚持”,我们都能记住这醒目的话语。很多时候是行百里者半九十。时间倒流到前年九月,在学校教科室的倡议下我热情洋溢,勇敢且成功地申报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增强课堂实效》个人研究课题。那个时候有点摸着石头过河的感觉,但我们每个人都非常努力的做着课题。每堂课都尽力做好与自己课题有关的工作,但是由于“忙”的借口,让我们逐渐激情勇退,这项工作的投入度与力度相对减弱。各种各样的借口成了“坚持”的绊脚石。我们都不会忘记奥运会上,我国体操男团在比赛场上完美的表现,我们都清楚在这成功瞬间的背后是他们忍辱负重、坚持不懈的结果。

二、缺乏深度

其一,造成课题研究缺乏深度的最主要原因是我们缺乏对它的思考。再往下细追究还是我们处于被动研究状态,只浮于表面,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没有遇到问题,在问题面前我们选择的是什么?回避还是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举例而言,平时的课堂教学中有很多与个人课题有关的环节确确实实做了,心里也做好了整理的思想准备,可是时间却一天天过去,总以“忙”“没时间”而懈耽搪塞,常常这样自我安慰,甚至有时候是任务迫在眉睫了,灵感也才随压力而来。课题研究工作是一个过程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只有把它时时放在心上,不断的思考,不断的实践,不断的积累,不断的总结才能做得更好。

其二,我们在课堂教学中必须践行。把在做课题过程中的点滴随时随地记录下来整理好,这就是一笔谁也拿不走的宝贵财富。好多时候,我觉得工作好苦好累,自己付出了很多却得不到自己期望的结果,甚至把上一节个人课题汇报课也当作一种负担甚至是烦恼,总觉得耽误了我手头的很多实质性的工作,其实,细细想来,这不正是在研究、在学习、在提高吗?我们在践行点滴的同时,也是在使自己不断丰满起来。读了这篇文章,我真想告诉自己:多一点现实,少一点虚拟;多一点勤勉,少一些埋怨!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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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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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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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一、作品鉴赏

作品主旨

《狂人日记》整篇作品几乎都是狂人内心世界的表白。狂人认为周围的人都在吃人,自己也要被迫吃人或被人吃。狂人被关起来,拒绝家人送来的饭菜,拒绝被医治,一直劝说周围人不要再吃人。直到最后狂人发现,也许自己就曾在无意中吃过自己妹妹的肉。绝望中的狂人发出“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喊。

在小说的开头“狂人日记序”中写道:“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狂人病体痊愈暗示的是其他人在精神上的不正常。在众人眼中,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的病人,在狂人眼中,其他人才是吃人的人。这样的不同角度和立场,深刻的揭示了病态社会的悲哀。

小说通过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的形象暗示,将矛头直接指向保守的传统文化。“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是狂人对未来社会的幻想和规划;“我也未必没有吃过妹子的肉”,这是狂人对自我的评价和反思,也是自己对前途的绝望,充满了自我忏悔的精神;小说的结尾“救救孩子”的呼喊是狂人为建立新的社会而进行实践性的探索。在狂人看来,现实中的人都是有罪的,只有孩子是纯洁的,没有受到吃人文化的污染,因此要想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就只有把希望寄托在孩子们身上,就只能赶紧救救孩子。《狂人日记》不仅表现了彻底批判封建礼教的勇气,而且还表现了鲁迅“忧愤深广”的人道主义情怀,表现了他以文艺创作来改造社会和人生的总体精神。

作品中的主人公虽然是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的狂人,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写下层劳动人民所受到的迫害,更不是一个精神病人的纪实文学。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来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因此作品中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具有暗示性、象征性的人物形象。他身上同时存在着理性、非理性、启蒙、非启蒙的特征,他是被庸人社会宣布为疯子的觉醒者、受迫害者、见证者和长期受压抑的战士形象,是在近现代社会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觉醒了却无路可走的知识分子的悲剧典型。

《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弊害”何在?乃在“吃人”。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作者通过狂人的内心表白这样一种角度,揭露了中国封建社会“吃人”的社会病态,并且在文章末发出了对社会的深切忧虑和期盼。

《狂人日记》这篇作品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性,直指中国封建主义文化的核心,同时对现实社会中的黑暗又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揭露。作者通过对狂人形象的描写,尖锐地揭示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语言特点

作者对白话的运用,达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比如“早上,我静坐了一会。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的吐出。”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文字功夫,其中有心理、有动作、有细节,用的都是标准的白话,自然朴实,却又处处生动形象,充满意趣。作品中还有一些警句式的词句,如“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等等,其概括的力度和含义的深度,都绝不亚于文言文。

鲁迅凭借其深厚的语言功力,成功将外国小说的形式与中国传统小说的优点结合在一起,创造出“日记体”这样一种中国现代小说的新形式,深刻地表现了本民族的思想和生活。

创作方法

从创作方法上看,《狂人日记》主要采用的还是现实主义的方法。这表现在作品重视典型环境的描写、重视细节的真实性、重视人物性格的统一性等方面。读者在阅读时,如果把狂人的“错觉”加以矫正,就可以发现,无论是路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何先生对他的诊断,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生活现象。而“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甚至于“去年城里钉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血舐”(这个细节后来被作者用于他的另一篇小说《药》之中),确实是“从来如此”。

表现手法

1.借实行虚,以虚证实。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

感受,通过狂人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和揭露。

2.独特的心理描写。变态的心理,混乱的逻辑和虚妄的幻觉等狂人心理的描写和刻画。狂人见到所有的人都是像要吃人,就是一种典型的迫害狂患者的心理状态;狂人由女人骂小孩推导出女人要吃人,由女人的要吃人推导出大哥、母亲和自己都吃了妹子的肉,这是典型的逻辑上的混乱。

3.采用了一些诸如象征、暗示、变态心理描绘等现代主义手段。第一节:“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暗示黑暗的长久;第二节“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比喻、暗示中国几千年不变的传统文明。而第六节“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象征整个封建社会的黑暗与凶险。读者通过作品中的这些关键性的词句所包含的象征、比喻、暗示的意义,可以体会到作品的实质内容。作者既把狂人写得完全象一个狂人,而作为体现作者意图的艺术手段,他使读者的理解完全超越于这个手段,不仅构思颇见新意,而且结合得又天衣无缝,显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4.作品还采用了对照的手法。正文前面的小序是用文言写成的,它简洁、明了而又清醒;而正文部分是用白话写成的,它抒情,具有很深的心理内涵。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充分显示了白话文学的表现能力,前面清晰的小序也反衬了狂人日记的思维的混乱。

叙述角度

《狂人日记》是日记体小说,日记体采用第一人称作为行文的角度。作品借主人公的眼睛,观察了他周围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吃人。作者为此感到不解和愤怒:“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作品还写道:“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即狂人的大哥引者)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也会吃尽。”在作品的最后一日记里,作者深切地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并具大声疾呼:“救救孩子……”这些都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写的。 

象征意义

“吃人”:封建主义礼教。《狂人日记》是满纸疯话,却是对中国社会的怀疑和拷问。狂人的精神病状的描写是逼真的,而他的几乎所有语言又都是带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他的形象本身的象征意义则更为突出。“吃人”是鲁迅对现实的隐喻,不仅指吃人肉,也指人间苦难的事实和产生苦难的根源。通过象征和暗示,从作品字里行间所传达出的信息中可以发现,狂人实际上是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家族制度的启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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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影响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2019年4月,以色列独立文学出版社九条命出版社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特拉维夫大学签署协议,将在以色列出版鲁迅经典作品《狂人日记》希伯来语版,由《红楼梦》希伯来语版的译者柯阿米拉教授翻译。

《狂人日记》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中国现代文化史上都具有跨时代的意义。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它奠定了中国现代小说(文学)创作的基础;它的深切的思想是中国现代启蒙主义的高度概括。其在形式和思想方面都深刻影响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思想史。

《狂人日记》在扩大文学革命的影响,开拓现代小说的道路特别是在批判封建礼教的流毒方面,其影响仍然是巨大而深远的。

《狂人日记》的启蒙主义思想特征,主要表现在对封建礼教的深刻揭露,对麻木愚昧的国民性的批判,以及对将来的坚定信念和热烈希望。作者写道:“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礼教就是吃人,仁义道德是礼教虚伪的面具,这就是鲁迅对封建道德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和认识的结果,也是这篇作品最辉煌的成就。

由于对于鲁迅的极高评价,鲁迅作品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负载新体制意识形态的投枪和匕首。《狂人日记》和其他一部分鲁迅作品被选入中学语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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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狂人日记读书笔记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

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鲁迅先生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借助"我"这一角色,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世界的残缺。说实话,这篇文章的色彩过于晦暗,但这晦暗中分明灼射着亮光,透露着激荡与高昂!"吃人!"真的是吃人吗?这显然不是先生的直接目的,先生眼中的吃人只不过是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压迫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地泯灭。或许在茫茫夜幕下,先生一人独立于窗前,望着窗外被流水般月光笼罩的夜独自叹息。"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不为兄弟?所以先生揭露的显然不只一人,而是整个民族。"食人"的民族,何时能清醒?先生以灰冷的一面,向尘世发泄着愤懑。然而,黑暗是如此的深广,吞噬了一切,只有先生那炽热和焦灼的心在跳动着,熠熠发光!

读《狂人日记》,我深切体会到先生内心的痛苦。一方面他无力杯葛政府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为中华民族的衰亡而哀叹!所以全文结尾时,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先生宁可燃烧自己,把光亮留给孩子们,因为那不仅仅是孩子,不仅仅是生命,更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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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狂人日记读后感60篇

篇1:狂人日记读后感300字

我高度赞扬鲁迅,在很大程度上,我性格的形成与鲁迅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启蒙时期读的书都是鲁迅的,当然环境因素仍然是一个很大的因素。

可是我当时都是带着鲁迅的书去吃饭的,吃饭的时候,还是不看书好。我现在已经失去了当初的那一份快乐,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惆怅,一种自我解嘲、忘不了的惆怅。我该不该转过身来责备鲁迅写的作品?当然不,我终究还是我,鲁迅终究还是鲁迅。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的第一部白话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看过很多很多次了。在这个时候的我,真的很难说出自己的感受。

狂人真的狂吗?当然没有,但他不狂吗?不狂的话又怎么说这些话?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鲁迅扮演的就是这样一个狂人的角色。狂人是清醒的,鲁迅也是清醒的。但是,他们却极度孤独,从一开始的暗室理论,到后来难以抑制的呐喊。

鲁迅走了很长的路,不仅在他自己的思想中,还在中国文化的发展中。当然,我们还需要不断提炼出一些深层次的文化核心。

其实,狂人形象产生的根源在于一种文化的内在升华,同时,大家所理解的是一种极其深刻的压抑。

我们不需要详细讨论在那种情况下,一个狂人是什么样子的,也许我们可以把它应用到现实中。如果一个人的思想落后于或超前于这个时代,其实都是痛苦的。

当然,痛苦是一方面的,另一方面会被时代当成狂人,但是,时间会证明一切。

篇2:狂人日记读后感1000字

是鲁迅的第一篇小说,虽说号称白话文,其实文言味道十分浓厚,特别是前面第一部分。但在形式上,却是已经新了:日记体。这样的写法是前所未有的。日记究竟源于哪个年代,我没有钻研过,鲁迅从哪里学来,也是个谜,但他确实是接受了新的东西的影响了。至于小说还能这样写,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然从形式上看,日记体是最灵活多样的,起码可以长话长说,段话短说,《狂人日记》中有三则都只有几句话,长的篇目却从几百到一千多字不等。但从情节上看,这篇小说并不引人入胜,反复的都在说生活中那些想吃作者的人的诡异言行,这大概是这篇小说的弊端。这种从不同角度反复写的方法,对小说可能不太好,对散文,尤其是说理性散文,倒是应该用,使其表达的主题更具有真实性和正确性。

主题上,鲁迅表达的内容就是“人吃人”。这个问题实在不是鲁迅能解决的,恐怕在人类以后很长时间都不能解决。那么,是不是自古以来都有人吃人的情况发生?答案是肯定的,至于我为什么这么肯定,我想,只要肯想一想,答案都是很明白清楚的。读后感·当然,这是人类历史发展中必然存在的问题,或许在今后一百年左右可以实现人不再吃人,也或许出于人的恶的本性,永远都没法解决。而对于当时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这种社会剥削现象却越演越烈,以至于百姓已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国家也处于累卵之际,因此,鲁迅的揭露是必须的、时不我待的。后来的历史证明,鲁迅是对的,因为除了鲁迅,很多人也已经觉醒,并投身于革命,誓要打破旧世界,建立新世界,最后在伟大的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新中国。这样勇敢的呐喊,还不够伟大吗?

历史上很多时代都需要这样的呐喊,要是没有,悲剧会一代接着一代上演。封建社会的三千年,总的是没有改变本质的,所以鲁迅说“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历史上也确实有人吃人的记载,《本草拾遗》中记有人肉可以治疗痨病,《左传》里有易子而食的典故,讲更古老时代的《封神演义》里明明也写了吃人肉饼的事,春秋那个叫易牙的人,居然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献给齐恒公……1907年被杀的革命者徐锡麟,居然被亲兵挖出心肝炒食,想一想,浑身颤抖,说不出的难受。

在这小说里,人吃人是不分亲疏远近的,即便是亲弟兄,也是要吃的,就连动物,能吃到一部分,也会跟着成为帮凶,比如赵家的狗。鲁迅的思考,是极其彻底的,就连“自己”,也可能在无意之中,吃过了几片人肉,还吃了四千年了。

最后,他还是大声疾呼:“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便是鲁迅的情真意切了。

篇3: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让人们认识了这广阔无垠的世界。我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它是知识的甘泉,使文采贫乏的人如干燥的海绵一样尽情地吮吸着,从而使人神采飞扬,开阔了眼界。在读书的过程中,仿若身临其境。

外面下着淅沥沥的中雨,如珠帘般倾泻下来,更给苍茫的大地蒙上了神秘的布纱。我闲着无聊,缓缓的走向书架,抽取了一本我觉得陌生的书——《呐喊》,这本书是我姐姐的,因鲁迅的文章大都看不懂,所以并没多看。要说在下雨天看书时很惬意的,翻开第一页,就向我们介绍了鲁迅其人,鲁迅是个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从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起,就用了鲁迅这个笔名。

然而自目录后就是《狂人日记》了,文章的开头就像我们叙述了赵贵翁的脸色,小孩子们铁青的脸,路上行人交头接耳的议论等等都让人匪夷所思,于是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主人公生性多疑,敏感,有强烈的妄想症和迫害狂想症的心理活动,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认为别人要害他,让人觉得他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思想十分活跃,想法也很特别。在这些锋芒毕露,勾心斗角的封建制度中,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最后他向人们呼吁救救孩子,想让人觉悟起来,表现出他对封建制度的评判。他饱怀着对社会的希望,希望社会能够觉醒起来。小说中主人公的哥哥讲述了一部“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揭露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更加体现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封建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人身活在黑暗当中,让人想起那时的社会真是残暴。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能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建设人类美好家园……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呀!它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的好朋友。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去创建一个美丽的中国。

篇4: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的《狂人日记》从一个“狂人”的角度,以日记的形式写出了吃人的封建制度。

文章中的“我”是一个疯子,瞎想,乱想,将毫无关系的事情联系在一起,揭示了作者想表达的主旨——封建制度吃人。

“我”先将赵家的狗,赵贵翁及路人的眼光联系在一起,后又想到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大哥都吃人,就一针见血地揭开了“吃人”者的本质——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可是最后万般无奈下喊出了内心的声音——救救孩子。

虽然封建,吃人,但是“我”并不放弃,要挽救孩子,这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经常看到有人因目标太遥远,完成太困难而放弃,是啊,当自己身处低谷时,谁不曾想过“放弃”二字!可是我们必须战胜自己,坚持下去,只有坚持,才有希望。鲁迅先生自己就是这样的人,他身患重病,却依然坚持工作,为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真正有所作为的人,一定是在逆境中战胜自己的人。奥运冠军邓亚萍也很好为我们做出了诠释,邓亚萍在初入国家队时,因为个子不高被人歧视,不得不忍受周围抛来的不屑与嘲讽的眼光,可是她没有放弃,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在一片黑暗中找到了希望,刻苦训练,终于登上奥运冠军的领奖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合上书本,我仿佛和鲁迅先生一起从一片黑暗中找到了希望,坚持就能胜利。

篇5: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具有鲜明的现代特征,具体表现为省察历史与现实的理性精神,解剖自我灵魂的自审精神,以及关注生存和发展的忧患意识,远远超出了一般知识分子顾影自怜式的,显示了“五四”时期思想启蒙的高度。

《狂人日记》在表现“礼教吃人”的同时,还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叛和变革的精神。如狂人面对因循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思想,大胆地提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质疑,这集中体现了大胆怀疑和否定一切的五四时代精神;狂人还面对面地向吃人者发出了警告:“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狂人还渴望将来有不再吃人的更高级的“真人”出现,这表现了一种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朦胧理想。最后,狂人期望未来、瞩目下一代,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这更是一种向封建主义抗争的号召,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了一条变革社会的途径。

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所以,它一经发表,就在思想界和文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新潮》杂志著文称誉“疯子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带着孩子,跟着疯子走,――走向光明去”。

篇6:狂人日记读后感

初读这篇文章,感觉就是一个疯子所写:荒谬不已。也不禁哑然失笑。但是了解了时代背景,再次读文章,觉得鲁迅先生的笔法真是犀利,猛烈抨击几千年来的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

当时的封建社会,真的是如吃人般恶毒、不堪,令人作呕。这种吃不仅是从肉体上的蚕食,还是一种精神上的限制!尤其是在明清两朝,君主专制达到了顶峰,八股取士、文字狱……诸如此类的思想限制将有才有志之士禁锢。还有父母长辈对封建教义的迷信,致使有情人被迫分开。

若是没有吃人的封建礼教:怎会有梁祝之悲剧,宝玉黛玉之痛离;怎会有官员弃朝而去,皇上一人做主导致中国走向衰弱?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将他对封建社会的痛恨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也表达了对和平开放的向往。

所以有了后来的各种斗争,为人们争取了幸福生活!但是这样的生活怎样维持下去?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样才能维护国家统一与和平,不重蹈覆辙!

我们知道了封建社会的吃人本质,明白了共产主义给大家带来的好处,就要热爱现在的好生活,维护祖国的统一与和平,不要让为建设祖国而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者的付出白费!

篇7:狂人日记读后感

关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眼前似乎还飘动着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那个黑暗、冷漠、血腥的年代。

本篇鲁迅先生假借精神失常者的恐惧揭露社会的黑暗与冷漠。在“狂人”眼中看来,四周都是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吞噬自己的人,赵家的狗、狗的主人——赵富贵、还有一些未经人事的小孩仿佛都是吃人者,最为伤心的是自己的哥哥也成了其中一员。在这儿,我将“吃人的人”理解为万恶的旧社会。

“狂人”进于“癫狂”,不停地做着“噩梦”,在境象中充满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助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生疑,都想控制别人,却又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为“疯狂了”,却又在“疯”的状态中说出一堆真话。

文中第六节写到: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的呈现出来,“狮子似的凶心”当指社会统治者的狠毒,“兔子的怯弱”指的应当是软弱无知的群众,“狐狸的狡猾”我想猜的无误应指圆滑世故,当属“墙头芦苇两边倒的”商人们。于是这天便不知是“日”和“夜”了。

文章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这呼声凄厉,甚而有绝望在内!绵绵不绝震撼这世人的内心。这正是鲁迅先生对“哀其不幸,怒气不挣”麻木民众的大声呐喊。

在今天,我们恰恰缺少这种疾呼,环境的污染,地球的沙漠化,水资源的匮乏,这一切所造成的危机已经凸显出来。谁都无法欺骗自己的眼睛,汶川、玉树频发地震、青海的干旱都足以彰显出可怕的惩罚。一只只孩童无望的手伸向天空,他们在离去的那一刻向世人呼救,而某些世人却沉溺在“狂人的美梦中”,不愿醒来。

当年鲁迅正是看到人们这种难以根除的恶劣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如果认真阅读,你会发现,在“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这长长的省略号一直延续到现在,所幸先生走后,现在已有一些人血腾腾的勇士站出来,他们以笔为旗、呐喊呼吁!让我们在这孱弱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丝希望!

篇8:狂人日记读后感

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篇9: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鲁迅写于1918年4月,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篇10: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下面,我将对《狂人日记》进行个人化的解读,其中自然有偏颇之处,然而作为一位读者,我想也可以有放肆一下的权力。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是通过“常人视角”叙述出来的: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因为在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

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有了这些描写,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以上是对《狂人日记》的第一层解读,然而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枣在这里,我将它作为我的第二层解读,即狂人“狂行下的表层批判”。当我们以“狂人视角”对作者笔下的世界进行关照时,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他进行迫害:加之“疯”的罪名枣狂人重新屈服于恶势力,同流合污(或被吃)。这是在《狂人日记》发表的当时和以后,大多数评论者所解读出来的共同结果。在这种解读中,出现了一个时代化的批判对象:“传统礼教”----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着力批判的对象。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此为自己批判的焦点,是无可置疑的,而且也的确是鲁迅当时的创作目的,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另外,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也曾表示《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正因为有了这种共同的解读,《狂人日记》才被作为“五四”启蒙运动的一个文学范本,通过它,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打起一面大旗:“救救孩子”!

然而一个文本在它被创作完成之后,便脱离了作者成为独立存在的事物,因此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解读出现。正如世纪末的今天,在我的眼中,《狂人日记》可以解读出的第三层意义:这就是狂人“对人类的深层批判”。依然是通过“狂人视角”关照周围世界的真相:敢于对世界和人生做抽象思考的狂人,发现了人与人之间提防、倾轧、残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扼止的恶性循环: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于是狂人呼吁人类和睦相处: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然而: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对人类整体的批判也许并非鲁迅创作时清醒的本意,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因而其批判便决不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因中根深蒂固的一个分子,永远无法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将地球毁灭几千次的核武器、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沦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纪疾病“爱滋”……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

在他看来,这呼声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篇11: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深有感触,鲁迅把日记与妄想症患者的内心独白结合在一起,表达出了自己所想的内容——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中,人性无存,良知泯灭,要走出现状只有改变“吃人”的恶习。

《狂人日记》中“吃人”一词也在文中屡屡出现。而文中的人物都是吃人团伙中的一员,他们青面獠牙,满目凶光:赵贵翁、路人、孩子、打儿子的女人、狼子村的佃户……他们都十分怪异,像是毫无人性的野兽而并非人类,他们似乎要把“我”生吞活剥。虽然他们有的认为吃人的理所应当的,有的认为不应该吃但是还是要吃,不过他们都是吃人的人,他们想要将我“吃”掉,却还是放不下伪善的面具,他们要将我逼死,然后,像“海乙那”吃死肉那样将我吃掉,而“我”的亲哥哥竟也参与其中,到头来,“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揭示了那样不见天日的社会中不让好人有一方生存的净土。

小说用犀利的笔调批判了封建社会的无能和人们的堕落。用一个狂人的眼光述说这个社会的黑暗,让人充满恐惧。那个惨无人道的社会中,人们彼此之间只存有戒备之心,没有友谊,没有关爱,他们不懂得团结起来,他们只看见乌云密布的天空,拨开云雾,想不到或许就能看见阳光。他们是一群可悲而可怜的人,他们只是被动的在黑暗的社会中渐渐变得自私自利,渐渐变得狼狈不堪。他们不相信自己,更加不相信别人,所以他们在无休止地堕入黑暗的深渊,无论“狂人”怎样呼喊,终究喊不回他们的灵魂。所有的严重最终只是疯言疯语,无人理睬,他们只会想着怎么把他吃掉……小说以“救救孩子……”这句话而告终,最后的省略号使整篇文章意味深长。这句话是“我”无助的呼声,是在那黑暗的社会中苦苦挣扎的良知,是对祖国未来的希望。因为那些原来无忧无虑生活着的孩子们,本可以过一个快乐的童年,而现在却也加入了吃人的行列,也开始渐渐变得冷酷无情,那些已经吃了许多人的人肮脏的心灵再也洗涤不清,无法再回到纯真的模样。所以,“我”只希望那些还未吃过人的孩子们尽早悬崖勒马,不要成为惨绝人寰的大恶人!

通过小说我们看见了凄惨的旧中国,旧社会的人们就像生活在一个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里,与他们相比我们是无比幸福的,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没有战争,没有“吃人”的人,也没有使人发狂的事物。所以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为现在所得到的一切感到庆幸,珍惜和谐社会,热爱我们的祖国,携手共进,共建美好家园。

篇12: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我颇有感触。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主要写了一个“迫害狂”病中的日记: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我”走在路上,看到所的人都对“我”不怀好意的笑。“我”很惊异的一路回家,无意间听到佃户对哥哥说狼子村有一个恶人,被人打死吃了心肝,便疑心哥哥和路上看见的人也要吃“我”。甚至哥哥派来给“我”看病的人也要吃“我”。“我”猜测他们不肯直接杀“我”,要把“我”逼疯,让“我”自杀,然后吃了“我”。“我”怀疑自己小时候死的妹妹也是被哥哥吃了的。哥哥把妹妹的肉拌在菜里,“我”也稀里糊涂地吃了妹妹的肉。“我”有四千年的食人肉史。

该文看上去是一个丧心病狂之人所写的日记,完全是一派胡言。而我认为它恰恰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我认为《狂人日记》借“狂人”之笔还原了一个吃人的万恶的旧社会。文章中的哥哥和其他妄想吃“我”的人实际上是指地主、官僚们。而“我”则是指那些被压迫的农民和穷人们。那些地主、官僚仗着有钱有势,逼着工仆们不分日夜的干活劳作,稍不顺心便一顿毒打,丝毫不考虑工仆们的感受。而穷人们因为无从生计便不得不屈服于地主、官僚们,混一口饭吃。这就产生了恶性循环,穷人愈来愈穷,富人愈来愈富。这个黑暗的旧社会就这样遭到了万人的唾弃与咒骂。

鲁迅先生对旧社会深恶痛绝,便以笔做刀,带动了推翻旧社会的新潮流,得到了百姓的爱戴。鲁迅先生的文章被誉为一把把插入敌人心脏的匕首。可见鲁迅先生的文章对社会的影响深远,让敌人闻风丧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值得我们学习!

篇13: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个人比较喜爱的一位作家,也喜欢他说过的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今日一读周先生写的《狂人日记》,看懂了一些俗世道理。

在夜间读这篇文章,不禁有些害怕。题目挺狂的,内容也疯狂至极。文中多次提到了“他要吃我”,把那个社会的人都形容成了可怕的吃人狂魔。他的哥哥,亲戚,村内人,都对他的“肉”虎视眈眈,青黑的眼,惨白的脸,没有一点人性。这也是让我感到发颤的。我怕那令人惶恐的外皮,更不想碰触那颗散发凉气的心啊!在狂人眼里,人的劣根性就这么冒出来了。

我不敢去想象那些脑里虚构出的场面,那样会让我头皮发麻。我可怜那些吃人的人,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被千百年来的封建礼教束缚着却不屑去挣脱,我可笑那些吃人的人,不懂得身体发肤授之父母,麻木如同行尸走肉。

文中的狂人也厌弃那些人,却只能无奈地不同他们一样。他们的脑子是混沌的,他们的双手是罪恶的,他们的`嘴是污浊的。谁去救救他们啊?他们是沉睡着的,就如同当时的国民一样,他们的双眼看不到身边人,他们的耳畔也听不见自由的真谛。我痛惜晚清的无能,也郁结于民国时期的战乱纷飞,人民的无家可归。

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让我体会到了一颗赤心在跳动,在黑暗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在不安与急切里交错着,感叹那个时代之下的浮华与苍凉,同时也为有鲁迅这么一位文学大师而感到骄傲。

我们有狂人的态度,却没有他们的精神。

篇14:狂人日记读后感

前两天,老师要我们看鲁迅的书,妈妈便给我找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是《狂人日记》,描写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相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这个故事我看了三、四遍还只是一知半解。主人公的害怕,使我大致了解封建社会的可怕与可恶,他那一系列的想象令我毛骨悚然!我还小,不能完全读懂,可至少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吃人这种可怕的现象真的存在。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一定不是那么简单吧?应该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篇15: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天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己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后,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

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篇16: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

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无能,“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篇17:狂人日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

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

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

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有了这些描写, 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篇18:狂人日记读后感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

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篇19: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的小说读着实在是很累,《狂人日记》这部小说是鲁迅借一个迫害狂的日记来批判封建礼教“吃人”的现象。这里面的很多语句看起来都是不符合逻辑的,比如,狂人觉得街上的那个女人“咬你几口”的话,那伙青面獠牙的人的笑还有佃户的话都是暗号,这些都是吃人的家伙。

他还怀疑他大哥还有那医生都要将他吃掉。甚至在他的日记里还有这样一句话“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看完这些语句,第一反应觉得狂人很狂,他是一个迫害狂,更重要的是他对这些封建礼教,封建迷信作了反抗,所以他很狂,但是狂人也不狂。

文中的狂人,其实也代表了很多在那个时候思想超前的人,这些人经常被人们以为是疯子,他们努力去反抗封建,却招来人们异样的眼光,甚至被唾弃。人们总是认为这些人很“狂”,其实,他们有着当时正确的思想,所以他们不狂。

文中,鲁迅写了一个“迫害狂”,这个狂人用了不一样的眼光看到人们,而看到的都是“吃人”,有时,他怀疑他自己也会被吃掉。这正是写出了这些反封建人士不被理解,有可能他们也是会被“吃”掉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狂人日记》也影射了鲁迅自己。我从中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一些悲哀。

文中狂人的妹妹也是因封建迷信而离开人世的,可能他妹妹是被所谓的“药”害了或者是什么。四千多年来,人们屡屡被封建礼教害了,却总也不知道改变,仍然相信那些迷信的东西,这些,种种原因,可能是真正的“吃人”了。

篇20:狂人日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这本书让我震撼不已,如果,我们的时代也发生这样的事,那我们要怎么办?

篇21:狂人日记读后感

初次看鲁迅先生的这篇《狂人日记》的时候就感觉很不解,看完后只觉得这是篇恐怖小说吧。于是,没怎么在意就略过了。这次《狂人日记》看了第一遍,也仍旧是这个感觉,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挤出2个字:吃人!无奈,又认真看了6遍之后,恍然大悟,收获一份很大的震惊,但却不是因为吃人。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是通过以虚写实,徐徐渐进,然后拨开迷雾的手法带领读者的醒悟。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从狂人意识到封建礼教的吃人到揭露吃人的本质,他们从遮遮掩掩到赤裸裸露出凶恶的真面目,白厉厉的牙齿,可看出礼教的吃人与暴戾。四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四千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也就是四千年吃人的社会,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现在的人们变得麻木愚昧对于别人的遭遇没有同情心,对于自己所遭受的,没有反抗,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又一天。

“你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这句狂人的呐喊远比不过这四千年的吃人历史以及这段历史造就的人们的愚昧与麻木无知。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麻木的无视和可笑的维护群抗,激昂放大声的疾呼换来的是无力的共鸣,以及有力的吃人。其中3处提到赵家的狗,凶恶吃人的眼神,令人毛骨悚然的狂吠。从社会的深处散发出的黑暗与阴霾。作品中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然从第一段“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看出仍有所遗憾,狂人的最终屈服,意识到封建礼教根深蒂固,拔除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之,保持自主是多不容易,可作者仍补失憧憬未来。

文章的最后一句呼唤“救救孩子……”意欲新的希望的呼唤强调科学的启蒙教育思想的行为,国民性的改教。孕育新文学,倡导新的文学革命。

篇22: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人们一听到这个名字便会争先恐后地说,我知道,我知道。对啊,如果围绕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天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己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后,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篇23:狂人日记读后感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篇24: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熔铸了鲁迅几十年研究中国病态社会的心得,其内容是博大精深的,又是高度浓缩的。它第一次提出了封建“仁义道德吃人”的一段独白:“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

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纸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小说通过狂人的幻觉刻画了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到处可见“白厉厉的牙齿”,刻画了吃人社会的特征:那些“唇边抹着人油”的食人者,几千年来以“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排着“大小无数次的人肉筵宴”,并巧立名目,编造着吃人的道理,以“仁义道德”掩盖着几千年的吃人史。这段独白,具有高度的艺术概括性和浓郁的政论色彩,它是理解《狂人日记》及其后许多小说的思想钥匙。这正是研究中国历史所得出的一针见血的结论。鲁迅认为:中国正史“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投射在霉苔上面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的碎影。

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鲁迅《华盖集·忽然想到之四》)他清醒的认识到了用“仁义道德”遮掩起来的中国历史的真面目,加深了对封建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的憎恨。把中国几千年剥削社会的历史,深刻地归结为“吃人”的历史,这个论断在五四时期起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在“仁义道德吃人”这一主调下,《狂人日记》重点揭露了封建家族观吃人的罪恶。其后的小说,则在“仁义道德吃人”这一思想的各个层面深入开掘和具象化。

篇25:狂人日记读后感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篇26:狂人日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看的时候起还真担心读不懂,打开电脑,我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特别长,分为好几篇,一天一篇,跟日记一样。从“狂人”的日记中,我看到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一个特别黑暗残暴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想着如何去吃别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放过,比如文章中的大哥,主人公的妹妹就让它给吃了,而且父母生病,还要把自己的腿上的肉割掉,蒸熟让父母吃掉。还有杀了犯人,还有生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还有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这不就跟当时的情况相同吗,你不吃别人,别人就要来吃你!

主人公“狂人”到底是真狂还是假狂?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罢了。

最后,鲁迅还感叹地说道: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其实是在文章中的结尾说了一个含义超深的句子,以此来唤醒国人反抗当时黑暗社会的意识!

篇27:狂人日记读后感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篇28: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我国第一篇白话小说。由作者鲁迅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创作,初次载于1918年5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作品中的狂人是一位有病的返回家乡的人。当他回到昔日的故乡时,故乡中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注视他,包括一些小孩,就连他大哥也对他有所企图,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他们交头接耳在议论我,似乎怕我,又想害我,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着我笑,我便从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原来他们正在筹划着一部“人吃人”的戏,而戏中那个主角即是被吃的对象,就是自己。就连自己的兄弟也加入他们的行列,特意请来一个演医生的侩子手来帮我看病。老头子坐着,闭上眼睛,摸了一会,便张开他的鬼眼睛说:“不要乱想。静静地演几天,就好了。”其实我是知道这一切的,他们这样做分明就是让我养肥了,自然他们可以分多点吃。但为什么我明明知道这场“吃人”的阴谋了却没有采取反抗呢?那是因为我也是吃人族中的一员,我的妹妹在她五岁时就被我的大哥杀来给家人吃了。可见,在当时那个社会,实质上就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即使是家人,随时都有被吃的可能。

作品中的语言非常冷酷、逼真,像一把血淋淋的刀,深深刺进人们的心墙。例如“前几天,浪子村的佃户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了吃,可以壮壮胆”“虽然是解下腰带挂在梁上,自己仅仅勒死;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缠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地发出一种呜呜的笑声。他们只会吃肉的!”闹荒是那个时代常有的状况,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贫穷,整天都要受地主的剥削与压迫。人们受封建社会遗留的策的影响,而不敢采取反抗,只在百姓之间相互欺压。而当看到吃人的时候,众人只会在一边看,但却毫无行动,因为可能众人也是吃人族中的一员。

令我深刻印象的一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一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这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人是“吃人”!“仁义道德”已经变成了“吃人”。可见,当时那个旧中国实质上是人吃人的社会。那些满嘴的“仁义道德”实质上也是为了愚弄大众。封建思想“存天理,灭人欲”也是愚民的。从这篇作品中,我可以感受到了鲁迅先生是带有强烈的反抗意识的,他的观点也是带有浓厚的反孔色彩。

篇29: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呐喊》的初篇,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

篇30: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过《狂人日记》后有感,《狂人日记》是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篇31: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我始终觉得是人类最伟大的结晶,似乎容有灵魂似的,就是能扣动读者的心。我读书更像是游书,身临其境,宛若成了书中另一个主人翁。读到情节紧张跌宕时,我屏气敛息,读到好事成空时,更是叹息愤怨,以之而喜,以之而悲,诸如此类,真可谓痴狂。而最后读到结局处,更是怅然若失,万千思绪,百感交集。也许这便是书的魅力罢!作者用心感悟,用笔勾画成书,我们用心追随,思考作者,收获内心的寄托,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便缘于此罢。我爱书,更欣赏书的作者,他们如同明星般照耀文学长空,照亮精神的世界,以他们的人格,感动世人,唤醒世人。其中诸如鲁迅、矛盾、巴金、郭沫若、郁达夫等,都是伟大毋庸置疑的。他们生于乱世,以文救国,怀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忧国忧民之情,献身使命,可谓可倾可佩。

而要问这间感我最深者为谁?我想便是鲁迅了。初次识得鲁迅是在小学一年级,在一篇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时在我眼中鲁迅不是大文豪、大革命家,只不过是一个和我一般的黄毛小子,有一点很让我佩服的,是他在书桌上刻下“早”来警示自己的行为,我也便对他有了好感。后来的《少年闰土》、《风筝》自不用说,鲁迅是陪我长大的。随着我慢慢的懂事,接触了他更多的作品了,孔乙己、祥林嫂、阿Q一个个跃然于纸上。鲁迅更加吸引我了,我知道了他不仅仅是那个黄毛小子。所以我买了本书,鲁迅的《呐喊》,现在想来都有一段历史了,每每翻起,感慨万千。书之最初一篇《狂人日记》,我对其理解很多,大概也因为读时的年龄不一样所致罢,今日要谈读后感,也便选这篇伟大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虽说不是什精妙理解,但就算做我对这书的热爱,对作者的敬仰罢!

“《狂人日记》多么酷的一个名字啊”这是第一眼接触时的感觉。往下看“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就有点乱了,这文言文似懂非懂,看得吃力得很,且还看不出个所以然。在往下,清晰了。原来这是写一个人重回家乡后所见所闻,而这中所见所闻令人毛骨悚然——人吃人,赵家的狗、老人、小孩、妇人、郎中甚至是主人公的大哥都打着吃他的主意。如今重头看当时的理解可能会觉得有些儿可笑,怪自己当初文言文功底不够,但是当初感慨还是很深的,虽说可能不着边际,然也算是实实在在地读后感。这世间有吃人的人,而且不是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全部,只有主人公在那挣扎,我自然而然站到了主人公那边,同情他的遭遇。

他宛若整部小说中唯一一位光明的象征,可是充斥的黑暗却仿佛快要吞噬掉一切,在灰黑色的基调中,主人公被安上了狂人的枷锁,饱受他人异样的目光,似乎随时可能被这吃人的社会吞没。我深感愤恨,也感到恐惧,这是一个多么黑暗的社会啊,人吃人且不说,正义在这里确实这般的苍白无力。旧社会真的这般模样?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个社会,是否也整日提心吊胆怕被人吃掉呢?还是我也变成了那可怕的吃人怪物?我不敢想象那样的社会的存在,如果在那样的社会,我肯定会疯掉的。旧社会真的很可怕,没有一点儿颜色,简直是个地狱,我想鲁迅先生肯定是厌倦了那样的社会!也庆幸我不是当时人。

第一次阅读了《狂人日记》,匆匆带过,后来便不想再翻,也谈不上为什么,就是一种莫名的抵触,这种抵触持续了很久,久得都有点儿模糊,直到已不知是哪一天再次翻阅起这本书,重拾昔时感慨。再次阅读,有些别扭,前言所记文言,确切交代了主人公狂人为患“迫害症”之类,如此便颠覆之前所做结论,一位时代众人皆浊其自清的人物,俨然成了众人笑话的疯子。此一百八十度转变,我都茫然。我思考着,翻阅着一份份资料,《狂人日记》中狂人是真否发狂?一天两天,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始终难以释怀,却也渐渐适应。有一天,我与昔日同伴的好友聚会了,良辰美景佳人,甚是欢乐。便在这时,一人突发“暑假,我们骑车去北京吧!”

众人皆笑他是醉了,笑而不理,任凭其百般解释都被当了玩笑话,酒罢宴散,我们也都淡忘了这件事。可是没想去年八月我收到了一封自北京来的信,香山红叶,狂妄成真……这不是就是这个道理吗?狂人之所以是得了“迫害症”不就是这般道理吗?这不就是中国人的一种通病吗?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如果这多数的人是错误的呢?鲁迅先生便是看到了这一点,中国人被封建礼教束缚着,顽固守旧,封建礼法如同吃人般吞噬一切异己,正常之人群指认不和礼法之狂人。“正常”与“狂”是和区别,这无非是一种模糊的定义罢了,又能代表什么。狂人超脱了世俗也许能看到世俗所看不到的光明,这样的狂人又怎得算做疯呢?也许还算是先知呢!

然而在《狂人日记》中前言交代了,狂人病愈并赴某地候补了,这代表了狂人的失败,世俗的胜利,最终少数服从了多数,跳脱世俗之人何在?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的讽刺。吃人的礼法最终胜利了,发人深省。鲁迅的《狂人日记》唤醒了当时迷茫的知识青年,也唤醒了当时正被吞噬的民主主义,对抗那吃人的礼法、吃人的封建主义。鲁迅以笔为剑,救国存亡。新中国开国领袖赞鲁迅先生为“中国现代第一等圣人”,并御封其为“无产阶级文艺队伍的总司令”,实至名归。

读《狂人日记》仿佛在看中国社会的状态,看中国人的惰性心理。现今虽说中国日益强大,可是中国不乏无知之人,以无知狭隘的心理看待他人,每每洋洋自得,可谓是精神上病入膏肓。我崇拜鲁迅,以心铸文,以文救民,我待我也有那么一刻,改民之无知,铸传世之良书。

而今我倒要勉励自己。

莫要嘲笑他人之所言,被嘲笑的只该是无知之人。

篇32: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曾著书、译书无数。他关心下层劳动人民;他那无数著作像茉莉花香一样,随风飘过,但却让有幸闻到花香的人一辈子回味它,记住它。他那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曾影响过无数学者,而我也深受其之熏陶。

《狂人日记》主要描述了在旧社会时,“我”觉得任何人都想吃人,而自己就是“吃人集团”的下一头猎物,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哥哥就是他们的老大,而自己虽然要被吃,却永远也要背负一个吃人的人的弟弟的罪名。当“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想吃自己时,发现孩子也想吃人,也吃过人。“我”不由得发出感叹:“救救孩子!”

我看完这一篇日记,很伤心,也很骄傲。伤心的是这篇文章其实是在揭露旧社会的丑陋,在抨击旧社会。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眼中的旧社会,这也是广大穷苦劳动人民眼中旧社会的写照。虽然文中的我是一个不吃人的人,可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呀!何谓吃人,其实吃人指的是剥削百姓,鱼肉百姓。而虽然“我”不是干伤害百姓的人,但另外的腐败官员却干了昧良心的事儿,而他们是中国人,“我”也是中国人,虽无直接的血缘关系,却还都是中国人,都是龙的传人。这时鲁迅先生的无奈,也是广大爱国者的无奈。兄的的唇边不但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这怎能不叫人悲哀,这怎能不使人着急呢?

但我也骄傲,因为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救过英雄,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他用“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精神唤醒了多少刀俎上的中国人。他就好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中国人看清前面是万丈悬崖还是灿烂阳光;他就好像一根灵魂都是坚硬的棍子,帮助国人打退了一匹又一匹眼中冒着绿光,直勾勾看着国人的狼,勇哉,英雄!

在旧社会,也许有人会认为安是最好的,但我却认为不安才是最好的。在祖国危难之际,在人民危难之时,前者安是苟安,后者是大爱,比小爱更伟大,更朴实无华。只有在祖国危难时,舍小家而顾大家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就像鲁迅先生一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狂人日记》笔下的我对吃人的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的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这不是鬼话,而是真真切切的人话呀!即使亡国奴再多,但救国的人会更多,把亡国奴给消灭、埋葬,把苟安、苟存的思想从华夏大地上真正“吃掉’。其实人要以树为榜样,树的叶子就像各种挑逗你内心底线的诱惑,虽然树在平时都在犹豫,就像叶子虽长在树上,但风儿一吹,会颤动,有时甚至会掉落下来一样,但一旦到了危难之际——冬季,树就会把叶子脱落,只剩主干和树枝,就像把各种诱惑搜甩掉一样,这时,即使再下雪,也打不到主干了。鲁迅先生就如同在冬季的树,昂首挺胸,不被遭受的迫害和诬陷所妥协。鲁迅之妻许广平在《欣慰的纪念》中说:”鲁迅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这确实就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

《狂人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救救孩子”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确实,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没有受旧社会影响的孩子,或许还有。从此点可以看出,鲁迅先生也非常重视对孩童的教育。宋朝宰相范仲淹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鲁迅先生真正做到了,他在广大穷苦人民的心中永远是不朽的,永远是嘴高尚的。

鲁迅先生的伟大,深入了每一个人的心中;鲁迅先生的作品,已成了我灵魂之中的中流砥柱,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缺的东西。

篇33: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先生生活在中国那段水深火热的革命的灰色的年代,混沌的国人还没有完全觉醒,两千年来的封建思想仍在影响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只在暴力革命中取得胜利是不够的,国人的奴性思想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桎梏:辛亥革命的硕果被军阀窃取,推翻清政府后又要建立另一种迫害压榨穷苦人民的帝国;抗日战争胜利的号角即将吹响时又爆发出国共彻底决裂的危机;严酷的统治和持续四年之久的内战,是什么让即使取得胜利了的中国仍然动荡不安?如果改变不了人们根深蒂固的迂腐和懦弱,革命的意义永远无法实现,中国的和平时代永远不会到来。先生翘首以盼的是一个和平民主、平等自由、国人相亲相爱的和谐美好的社会,他用自己的纸笔和顽固保守势力斗争、和国人的愚钝斗争、和想要奴役国人思想蒙蔽国人意志的封建势力斗争,他想反映的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和悲哀的现状,唤醒国人清除封建残余,跻身革命事业,对社会的不平等奋起反击是他倾其一生所希望能做到的事情,可是到了他生命的尽头,也未能看到在他的努力下,才能够到来的正义的新世界。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

这是小说的开篇,人物的意识首先登场了。为什么“今天”的月光格外好呢?为什么以前的三十多年见到的“全是发昏”的呢?“我”的精神因月光格外的爽快,可是“我”觉得还是要小心,因为“赵家的狗”不知为何,“今天”看了我两眼。其实主人公意识的登场,先生就预示着他的意识与常人的并不相同,否则“狂人”二字又从何而来呢?

这几天出行“我”总觉得村人的眼神和言谈举止有些许异样,便想起了其他村庄的人们将大恶人打死并把他的心肝挖出来吃的传闻,“我”终于明白其中缘由,其他村庄的人会吃人,缘何自己村庄的人就不会呢,既然可以吃别人,为什么不可以吃“我”呢?“我”猛然发觉,原来这是一个吃人的世界!本文的叙述者说,“狂人”是患了“迫害症”这类的癔症,因此称他为“狂人”。然而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个生活在封建士大夫家族中在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中猛然觉醒的知识分子。他的臆想并不是毫无理由,他以为他所生活的世界日益变成一个人吃人的世界,其实他看到的是人们独立的思想被日益吞噬,他看到的是在这个黑暗社会下人们的人格逐渐丧失。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所看到的“仁义道德”,是封建礼教下的道德,而他已经觉醒的民主意识让他看到这封建思想中极力提倡极力追捧与膜拜的道德,其实是活生生的“吃人”二字!在“狂人”臆想的世界里,他看到的是在封建礼教地束缚下,一个人与人之间互相残害的,人吃人的可怖的世界,他认识到,原来几千年来的封建文化,教给人们的实质,其实就是“吃人”二字。他感到亲情的缺失、人情的淡薄,他感到孤立于世间的艰险与悲戚,人吃人的残酷迫害正在趋近于他,其实是封建思想的魔爪正在伸向他。“狂人”病症只是把封建残余对人身心的侵害变得更加具体和生动了,然而却没有人能明白他的恐惧,没有人明白他的狂与不狂,没有人能看到自己内心比“迫害症”更加可怕的病症。在这样的情况下,真正的“狂人”被看作普通人,而觉醒的人却被看作“狂人”形单影只地艰难而忐忑地在乱世中挣扎度日。

现在看来,“狂人”其实说的并不只是主人公本身,而是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在封建思想的压迫下,人性逐渐泯灭的全体国民。

“救救孩子……”

多么微弱,无奈,又悲壮的呐喊,救救孩子、救救下一代吧,被侵蚀的头脑、被腐化的思想,到你们就停止吧,让封建社会的假仁义假道德侵害到你们这一代就停止吧,别让下一代的孩子们还像你们一样,在这种可怕的、人情淡漠的年代里、在“吃人”与被吃中终其一生。

篇34:狂人日记读后感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为数不多的“不正常”的人,在鲁迅笔下的这位“狂人”就是这么一位代表。

这位狂人把一切都想得那么坏,把别人的一举一动都理解为要“吃我”,看到来给他看病的大夫,竟然被他看成了杀人的刽子手了,他怀疑土绅赵贵翁要吃它,怀疑所有人都要吃它,怀疑自己的哥哥也要吃他,到了最后竟然觉得自己也吃了妹妹的几片肉,我们不禁觉得这个狂人,自始至终,都是自己一直多疑,怀疑这个,怀疑那个,我们不由得想说他真的是一个神经病。

但是就是在这位神经病的记录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那个时代可以吃人的封建礼教,一想到可以吃人的所谓“文明”的社会,不禁感到一阵寒冷,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会见到身边的人被现在的礼教活生生的吃掉,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有一句成话是“苛政猛于虎”,是说苛刻的政策比老虎都要凶猛,那么这位疯疯癫癫的狂人所处的那个世界一定没有几个真实的人了吧,这些看上去体体面面的绅士们,全都是遵循着所谓礼教的人,那这些人统统都是吃人的老虎。

对这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我两眼呢?”你说这里的狗是什么?是赵家养的狗么?可不是,这里是把赵家那个赵贵翁比作鬣狗呢!“鬣狗喜爱跟在大动物后面,吃已经死了的动物的肉,据算很大的骨头他们也叫碎了吃下去。”这不就是在暗喻着赵贵翁是那吃人的高手么?

在一本书里,满篇满页的写着仁义道德,可是仔仔细细看看,字缝里都写满了吃人二字,我从这句话读懂了那时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但是其实每天都有一批批的人被文明和礼教吃掉。

狂人看似是个迫害狂,但是他是被什么迫害的呢?不就是当时能吃人的世道吗?在这种世界下,有几个不被吃,又有几个不去吃人呢?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无论什么样的危险,有一条好的法律,也是好的;不管是蜜罐温床,还是腰缠万贯,法律会杀人,你再怎么的感到安全,也无法活下去。我们现在是幸福的,没有吃人的法律,但我们也要为了不让我们的下一代受到这种吃人世界的折磨,也要去努力。

篇35: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

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败,“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篇36: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人如果放在现实中,绝对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当我们仔细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面来说说我读完以后的感受,也许并不准确,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出现)在日记中写到自己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现实中显然不可能。而这些别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这里却是狂人精神醒悟的象征,也是文中其狂之开始。而对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害怕,表明他生活在这种恐慌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自然会有一些异样,无疑狂人正是众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态下,觉得周围的人甚至赵家的狗看自己的眼神也是恶狠狠的,仿佛要把自己吃了。事实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别人要吃他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态下的臆想而已。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便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篇37:狂人日记读后感

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篇38: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鲁迅所作,也是中国的第一本现代白话小说,内容大致上是以一个“狂人”的所见所闻,指出中国文化的朽坏。

《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所患的病是“迫害狂”,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其突出的症状是病者处于一种反应性妄想之中,对于周围的一切,都可能因某一事物特征引起多疑性反应:或怀疑有人害他,或怀疑有人侮辱他。 鲁迅用这部小说“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 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

篇39:狂人日记读后感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我的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狂人发病,旁人侧目,家人延医救治,狂人复原。”大家是否觉得鲁迅真的将我们带入了狂人的世界?

本书的序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站在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或许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行为”了。在我的深刻记忆里,有这样几个令人心寒、胆颤的情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当我看完了这样的情节,说实话,内心的承重有些让我无法负担。这样的一个狂人,“狂”到不相信社会,不相信亲人,甚至不相信有人性的存在,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背景所造就的悲剧?!

而令我真正深思的,正是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而真正绝望的是不是鲁迅呢?我无从结论。但那末尾长长的省略号有意味着什么?或许,这绝望之音是徒劳的,它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是的,威胁人类世界的绝非地球火山喷发,地壳开裂般的轰烈的自然灾害,而是像核武器般有威力,像SARS般传播快,像地球污染般范围广的精神毒害。

站在新的光明的世纪上的我们,更应该像鲁迅先生一样做一位勇士,手拉手,肩并肩,建起防护世界人精神的“大气层”!

篇40:狂人日记读后感

前两天,老师要我们看鲁迅的书,妈妈便给我找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是《狂人日记》,描写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相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这个故事我看了三、四遍还只是一知半解。主人公的害怕,使我大致了解封建社会的可怕与可恶,他那一系列的想象令我毛骨悚然!我还小,不能完全读懂,可至少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吃人这种可怕的现象真的存在。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一定不是那么简单吧?应该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篇41:狂人日记读后感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助,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 抗 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傻子,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己“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

篇42:狂人日记读后感

我依稀记得当年是学过狂人日记这篇课文的,但是印象全无了,又或许是一贯的删减版吧,这次重读之后心里的震撼程度不亚于知道原来小时候学的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磨出脚印的事情是假的。

最重要的一点发现,那个人似乎是得了精神病,当然其实是千百年来少数没有的病的人,鲁迅假借这个精神病的口说了很多话,例如吃人、凶狠、赵家的狗,于是大家都说他疯了。可是《狂人日记》的开头是这样说的,那人得了病后来好了,还补了道台也就是当了不小的官,所谓狂人日记是得病期间写的,于是我被彻底震惊了,原来这个人曾经醒来过后来居然又昏沉沉的睡去了——鲁迅万难毁坏的铁屋子里又多了一个沉睡的人。他一定是故意睡去的,因为他发现醒着很累睡着却很舒服,他发现的一切都被别人说成是精神病于是他干脆就把自己变得跟大家一样有病,于是乎这个人居然就能去补了个道台。

吃人不可怕,不要说这是比喻就算是真的吃人我们也做过不少,易子而食居然是出现在中国最古来的典籍上,黄巢大军随时把随行的农民舂成肉泥当军粮,李自成也曾把了明朝的福王和鹿一起煮了吃,名曰福禄宴。这些虽可怕但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狂人自己说也许自己也吃过妹妹的肉,读到这里我算是真正领略的鲁迅拿笔做钢枪,他这话真的是戳到了每个人心里。吃人者也被吃,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或许也吃过人,只是自己没有仔细去想过。

狂人的下场是最好的,不但没死还做了官,很多人都死了,孔乙己死了阿Q也死了,连那个吃了血馒头的也死了,鲁迅从不畏惧死亡,他直面的是最血淋淋的人性和最丑陋的劣根性。也许这世上本该有很多狂人,只是后来那些狂人的病竟一一都被治好了。

秋有肃杀之气,人类的许多病都被治好了,尤其是矫情这病,我竟许多年没见过矫情这病了。林黛玉有择席之病葬花之行焚稿之心命断之泪,恐怕这矫情也算是冠绝古今了。欧阳修也矫情,听到刮风于是写了《秋声赋》。我的矫情病早被穷这种更强大的病给以毒攻毒给治好了,不过秋风瑟瑟我虽不会写秋声赋,写点读后感还是可以的。

篇43: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什么?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篇44:狂人日记读后感

在这个短暂又漫长的暑假里,我无意中闯入了狂人臆想的世界。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我的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狂人发病,旁人侧目,家人延医救治,狂人复原。”大家是否觉得鲁迅真的将我们带入了狂人的世界?

不可领会?不可思议?不可明其所以然?

否也。

本书的序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站在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或许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了。在我的深刻记忆里,有这样几个令人心寒、胆颤的情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当我看完了这样的情节,说实话,内心的承重有些让我无法负担。这样的一个狂人,“狂”到不相信社会,不相信亲人,甚至不相信有人性的存在,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背景所造就的悲剧?!

虽未处在那时,但鲁迅笔下狂人“狂行下表层批判”的封建传统社会,却令我心颤不止。

胆怯?愤懑?悲哀?

而令我真正深思的,正是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而真正绝望的是不是鲁迅呢?我无从结论。但那末尾长长的省略号有意味着什么?或许,这绝望之音是徒劳的,它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是的,威胁人类世界的绝非地球火山喷发,地壳开裂般的轰烈的自然灾害,而是像核武器般有威力,像SARS般传播快,像地球污染般范围广的精神毒害。

站在新的光明的世纪上的我们,更应该像鲁迅先生一样做一位勇士,手拉手,肩并肩,建起防护世界人精神的“大气层”!

篇45:狂人日记读后感

我依稀记得当年是学过狂人日记这篇课文的,但是印象全无了,又或许是一贯的删减版吧,这次重读之后心里的震撼程度不亚于知道原来小时候学的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磨出脚印的事情是假的。

最重要的一点发现,那个人似乎是得了精神病,当然其实是千百年来少数没有的病的人,鲁迅假借这个精神病的口说了很多话,例如吃人、凶狠、赵家的狗,于是大家都说他疯了。可是《狂人日记》的开头是这样说的,那人得了病后来好了,还补了道台也就是当了不小的官,所谓狂人日记是得病期间写的,于是我被彻底震惊了,原来这个人曾经醒来过后来居然又昏沉沉的睡去了——鲁迅万难毁坏的铁屋子里又多了一个沉睡的人。他一定是故意睡去的,因为他发现醒着很累睡着却很舒服,他发现的一切都被别人说成是精神病于是他干脆就把自己变得跟大家一样有病,于是乎这个人居然就能去补了个道台。

吃人不可怕,不要说这是比喻就算是真的吃人我们也做过不少,易子而食居然是出现在中国最古来的典籍上,黄巢大军随时把随行的农民舂成肉泥当军粮,李自成也曾把了明朝的福王和鹿一起煮了吃,名曰福禄宴。这些虽可怕但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狂人自己说也许自己也吃过妹妹的肉,读到这里我算是真正领略的鲁迅拿笔做钢枪,他这话真的是戳到了每个人心里。吃人者也被吃,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或许也吃过人,只是自己没有仔细去想过。

狂人的下场是的,不但没死还做了官,很多人都死了,孔乙己死了阿Q也死了,连那个吃了血馒头的也死了,鲁迅从不畏惧死亡,他直面的是最血淋淋的人性和最丑陋的劣根性。也许这世上本该有很多狂人,只是后来那些狂人的病竟一一都被治好了。

秋有肃杀之气,人类的许多病都被治好了,尤其是矫情这病,我竟许多年没见过矫情这病了。林黛玉有择席之病葬花之行焚稿之心命断之泪,恐怕这矫情也算是冠绝古今了。欧阳修也矫情,听到刮风于是写了《秋声赋》。我的矫情病早被穷这种更强大的病给以毒攻毒给治好了,不过秋风瑟瑟我虽不会写秋声赋,写点读后感还是可以的。

篇46:狂人日记读后感

它的出世仿佛就如混沌天地间一束光芒,更像一台放映机,它的笔锋所向,直接指出了人心矛盾之所在。朴实的语言把我拉近书中的世界。一位饱含医学底蕴的爱国人民为了唤醒麻木的国人,弃医从文,在书桌前奋笔疾书。“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结尾的一句话带给了我迷茫与困惑。于是我一遍遍地细读着,鲁迅想要批判的不正是这吃人的社会,吃与被吃,仿佛是天经地义。但是吃人的社会不会长存,将来容不得吃人。唯有狂人,也就是以作者的眼光发现这一现实问题,因而通过作者的笔触传达给我们。我读到了作者的目光深远,以及他对未来的孩子怀抱着的希冀。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唯有文中的狂人是清醒的,他周围的人都是吃人的人,甚至连狗也是。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短短的几行字,将国民现状暴露地一览无遗。经过历史的更迭,饱受封建礼教的国民丧失了同情心与善良心,变得麻木愚昧。而这也是作者想要折射出的现状。作者也是对未来怀有肯定,希望未来的孩子能在公平公正的世界里生活,新的民政制度能真正使中国充满希望。

篇47:狂人日记读后感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篇48:狂人日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看的时候起还真担心读不懂,打开电脑,我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特别长,分为好几篇,一天一篇,跟日记一样。从“狂人”的日记中,我看到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一个特别黑暗残暴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想着如何去吃别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放过,比如文章中的大哥,主人公的妹妹就让它给吃了,而且父母生病,还要把自己的腿上的肉割掉,蒸熟让父母吃掉。还有杀了犯人,还有生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还有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这不就跟当时的情况相同吗,你不吃别人,别人就要来吃你!

主人公“狂人”到底是真狂还是假狂?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罢了。

最后,鲁迅还感叹地说道: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其实是在文章中的结尾说了一个含义超深的句子,以此来唤醒国人反抗当时黑暗社会的意识!

篇49:狂人日记读后感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篇50: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呐喊》的初篇,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

篇51: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过《狂人日记》后有感,《狂人日记》是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篇52: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我始终觉得是人类最伟大的结晶,似乎容有灵魂似的,就是能扣动读者的心。我读书更像是游书,身临其境,宛若成了书中另一个主人翁。读到情节紧张跌宕时,我屏气敛息,读到好事成空时,更是叹息愤怨,以之而喜,以之而悲,诸如此类,真可谓痴狂。而最后读到结局处,更是怅然若失,万千思绪,百感交集。也许这便是书的魅力罢!作者用心感悟,用笔勾画成书,我们用心追随,思考作者,收获内心的寄托,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便缘于此罢。我爱书,更欣赏书的作者,他们如同明星般照耀文学长空,照亮精神的世界,以他们的人格,感动世人,唤醒世人。其中诸如鲁迅、矛盾、巴金、郭沫若、郁达夫等,都是伟大毋庸置疑的。他们生于乱世,以文救国,怀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忧国忧民之情,献身使命,可谓可倾可佩。

而要问这间感我最深者为谁?我想便是鲁迅了。初次识得鲁迅是在小学一年级,在一篇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时在我眼中鲁迅不是大文豪、大革命家,只不过是一个和我一般的黄毛小子,有一点很让我佩服的,是他在书桌上刻下“早”来警示自己的行为,我也便对他有了好感。后来的《少年闰土》、《风筝》自不用说,鲁迅是陪我长大的。随着我慢慢的懂事,接触了他更多的作品了,孔乙己、祥林嫂、阿Q一个个跃然于纸上。鲁迅更加吸引我了,我知道了他不仅仅是那个黄毛小子。所以我买了本书,鲁迅的《呐喊》,现在想来都有一段历史了,每每翻起,感慨万千。书之最初一篇《狂人日记》,我对其理解很多,大概也因为读时的年龄不一样所致罢,今日要谈读后感,也便选这篇伟大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虽说不是什精妙理解,但就算做我对这书的热爱,对作者的敬仰罢!

“《狂人日记》多么酷的一个名字啊”这是第一眼接触时的感觉。往下看“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就有点乱了,这文言文似懂非懂,看得吃力得很,且还看不出个所以然。在往下,清晰了。原来这是写一个人重回家乡后所见所闻,而这中所见所闻令人毛骨悚然——人吃人,赵家的狗、老人、小孩、妇人、郎中甚至是主人公的大哥都打着吃他的主意。如今重头看当时的理解可能会觉得有些儿可笑,怪自己当初文言文功底不够,但是当初感慨还是很深的,虽说可能不着边际,然也算是实实在在地读后感。这世间有吃人的人,而且不是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全部,只有主人公在那挣扎,我自然而然站到了主人公那边,同情他的遭遇。

他宛若整部小说中唯一一位光明的象征,可是充斥的黑暗却仿佛快要吞噬掉一切,在灰黑色的基调中,主人公被安上了狂人的枷锁,饱受他人异样的目光,似乎随时可能被这吃人的社会吞没。我深感愤恨,也感到恐惧,这是一个多么黑暗的社会啊,人吃人且不说,正义在这里确实这般的苍白无力。旧社会真的这般模样?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个社会,是否也整日提心吊胆怕被人吃掉呢?还是我也变成了那可怕的吃人怪物?我不敢想象那样的社会的存在,如果在那样的社会,我肯定会疯掉的。旧社会真的很可怕,没有一点儿颜色,简直是个地狱,我想鲁迅先生肯定是厌倦了那样的社会!也庆幸我不是当时人。

第一次阅读了《狂人日记》,匆匆带过,后来便不想再翻,也谈不上为什么,就是一种莫名的抵触,这种抵触持续了很久,久得都有点儿模糊,直到已不知是哪一天再次翻阅起这本书,重拾昔时感慨。再次阅读,有些别扭,前言所记文言,确切交代了主人公狂人为患“迫害症”之类,如此便颠覆之前所做结论,一位时代众人皆浊其自清的人物,俨然成了众人笑话的疯子。此一百八十度转变,我都茫然。我思考着,翻阅着一份份资料,《狂人日记》中狂人是真否发狂?一天两天,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始终难以释怀,却也渐渐适应。有一天,我与昔日同伴的好友聚会了,良辰美景佳人,甚是欢乐。便在这时,一人突发“暑假,我们骑车去北京吧!”

众人皆笑他是醉了,笑而不理,任凭其百般解释都被当了玩笑话,酒罢宴散,我们也都淡忘了这件事。可是没想去年八月我收到了一封自北京来的信,香山红叶,狂妄成真……这不是就是这个道理吗?狂人之所以是得了“迫害症”不就是这般道理吗?这不就是中国人的一种通病吗?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如果这多数的人是错误的呢?鲁迅先生便是看到了这一点,中国人被封建礼教束缚着,顽固守旧,封建礼法如同吃人般吞噬一切异己,正常之人群指认不和礼法之狂人。“正常”与“狂”是和区别,这无非是一种模糊的定义罢了,又能代表什么。狂人超脱了世俗也许能看到世俗所看不到的光明,这样的狂人又怎得算做疯呢?也许还算是先知呢!

然而在《狂人日记》中前言交代了,狂人病愈并赴某地候补了,这代表了狂人的失败,世俗的胜利,最终少数服从了多数,跳脱世俗之人何在?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的讽刺。吃人的礼法最终胜利了,发人深省。鲁迅的《狂人日记》唤醒了当时迷茫的知识青年,也唤醒了当时正被吞噬的民主主义,对抗那吃人的礼法、吃人的封建主义。鲁迅以笔为剑,救国存亡。新中国开国领袖赞鲁迅先生为“中国现代第一等圣人”,并御封其为“无产阶级文艺队伍的总司令”,实至名归。

读《狂人日记》仿佛在看中国社会的状态,看中国人的惰性心理。现今虽说中国日益强大,可是中国不乏无知之人,以无知狭隘的心理看待他人,每每洋洋自得,可谓是精神上病入膏肓。我崇拜鲁迅,以心铸文,以文救民,我待我也有那么一刻,改民之无知,铸传世之良书。

而今我倒要勉励自己。

莫要嘲笑他人之所言,被嘲笑的只该是无知之人。

篇53: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曾著书、译书无数。他关心下层劳动人民;他那无数著作像茉莉花香一样,随风飘过,但却让有幸闻到花香的人一辈子回味它,记住它。他那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曾影响过无数学者,而我也深受其之熏陶。

《狂人日记》主要描述了在旧社会时,“我”觉得任何人都想吃人,而自己就是“吃人集团”的下一头猎物,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哥哥就是他们的老大,而自己虽然要被吃,却永远也要背负一个吃人的人的弟弟的罪名。当“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想吃自己时,发现孩子也想吃人,也吃过人。“我”不由得发出感叹:“救救孩子!”

我看完这一篇日记,很伤心,也很骄傲。伤心的是这篇文章其实是在揭露旧社会的丑陋,在抨击旧社会。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眼中的旧社会,这也是广大穷苦劳动人民眼中旧社会的写照。虽然文中的我是一个不吃人的人,可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呀!何谓吃人,其实吃人指的是剥削百姓,鱼肉百姓。而虽然“我”不是干伤害百姓的人,但另外的腐败官员却干了昧良心的事儿,而他们是中国人,“我”也是中国人,虽无直接的血缘关系,却还都是中国人,都是龙的传人。这时鲁迅先生的无奈,也是广大爱国者的无奈。兄的的唇边不但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这怎能不叫人悲哀,这怎能不使人着急呢?

但我也骄傲,因为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救过英雄,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他用“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精神唤醒了多少刀俎上的中国人。他就好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中国人看清前面是万丈悬崖还是灿烂阳光;他就好像一根灵魂都是坚硬的棍子,帮助国人打退了一匹又一匹眼中冒着绿光,直勾勾看着国人的狼,勇哉,英雄!

在旧社会,也许有人会认为安是最好的,但我却认为不安才是最好的。在祖国危难之际,在人民危难之时,前者安是苟安,后者是大爱,比小爱更伟大,更朴实无华。只有在祖国危难时,舍小家而顾大家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就像鲁迅先生一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狂人日记》笔下的我对吃人的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的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这不是鬼话,而是真真切切的人话呀!即使亡国奴再多,但救国的人会更多,把亡国奴给消灭、埋葬,把苟安、苟存的思想从华夏大地上真正“吃掉’。其实人要以树为榜样,树的叶子就像各种挑逗你内心底线的诱惑,虽然树在平时都在犹豫,就像叶子虽长在树上,但风儿一吹,会颤动,有时甚至会掉落下来一样,但一旦到了危难之际——冬季,树就会把叶子脱落,只剩主干和树枝,就像把各种诱惑搜甩掉一样,这时,即使再下雪,也打不到主干了。鲁迅先生就如同在冬季的树,昂首挺胸,不被遭受的迫害和诬陷所妥协。鲁迅之妻许广平在《欣慰的纪念》中说:”鲁迅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这确实就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

《狂人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救救孩子”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确实,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没有受旧社会影响的孩子,或许还有。从此点可以看出,鲁迅先生也非常重视对孩童的教育。宋朝宰相范仲淹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鲁迅先生真正做到了,他在广大穷苦人民的心中永远是不朽的,永远是嘴高尚的。

鲁迅先生的伟大,深入了每一个人的心中;鲁迅先生的作品,已成了我灵魂之中的中流砥柱,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缺的东西。

篇54: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人如果放在现实中,绝对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当我们仔细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面来说说我读完以后的感受,也许并不准确,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出现)在日记中写到自己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现实中显然不可能。而这些别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这里却是狂人精神醒悟的象征,也是文中其狂之开始。而对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害怕,表明他生活在这种恐慌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自然会有一些异样,无疑狂人正是众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态下,觉得周围的人甚至赵家的狗看自己的眼神也是恶狠狠的,仿佛要把自己吃了。事实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别人要吃他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态下的臆想而已。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便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篇55: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

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败,“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篇56:狂人日记读后感

窗外又下起了雨,滴滴落在墙面上,坐在窗旁的我,脑中却不知为何又浮想起了那个黑暗的年代——那个被封建主义摧残得不堪的年代。那时的鲁迅先生,也应是坐在窗边的办公桌前,握着笔在记录着当时生活的点滴。

而由这点滴汇集成的《狂人日记》,大概就是横空出现在这乱世中最真实的生活写照。文章虽不长,我却在这本属于“狂人”的日记中,读出了令人胆战心惊的生活现象。那时的人们,无情地进行着一种六亲不认、毫无人性的活动—吃人,不论亲人、爱人、友人、旁人,竟都一律无视。

那时的人们或者就只有三条路可走——吃人,被吃和反抗,而后者竟少之又少。看着国家与政府一天天的无能暴政,心怀天下的鲁迅先生,义无反顾地握紧自己手中的笔,用他特别的药方唤醒着国人们的心,让危及民族的伤口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慢慢地进行着愈合。

鲁迅当时虽是“狂人”,但他却用着“狂人”的眼睛去仔细地观察了四周,那些随时张开血盆大口想要吞噬自己的人,他清楚,不仅仅是赵富贵,甚至连他自己的哥哥也成为其中罪恶的一员。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几个出现在第六节的句子,看似简单,却竟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地呈现出来。鲁迅先生毫不畏惧地直指当时社会统治者狠毒的“狮子似的凶心”;并含蓄地把那些无知的群众像兔子般怯弱。鲁迅虽“狂”,却无失心智,他借助着外人对他的“疯癫”看法,把当时对社会的黑暗和人们的软弱的愤怒,全部写在那些带有批判色彩的日记集里面。

鲁迅虽“狂”,但是他坚定地在日记的后头发出了能响彻云霄的“救救孩子……”的呐喊,他想让那些已经麻木的民众醒过来,让他们懂得什么是争取,什么是反抗。我们再只要细心观察这句话后也便会发觉,鲁迅并没有用大多数人都会用的感叹号收尾,而是采取了省略号!因为鲁迅知道当时人们的吃人现象已难以根除,他深感绝望,而省略会一直延续下去,他呼吁的也不仅仅只是当时的人们,更是他们的后代,还会善存希望的后代子孙们。

是啊,如果没有了这句呐喊,后来的人们何来力量懂得站起反抗,又何来今日安稳的社会?——但是,在今天,在我们身边,我们却养成了比吃人还要恐怖的习惯:我们面对日日衰竭的资源无动于衷;面对日日消失的绿地无动于衷;面对日日锐减的冰川无动于衷;面对日日流失的水土还是无动于衷。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只是仅仅因为我们单手没有回天之力而放弃吗?只是仅仅因为我们只知金钱重要而丧失理智吗?不!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即使现在鲁迅先生不能“狂”了,他没能力再去唤醒我们了,我们只能靠我们自己!谁也不能再欺骗自己的肉眼,醒醒吧!全球暖化,汶川地震,青海干旱。地球变“狂”了,它在用我们身边的花草树木,天地陆海告诉我们它已经无法再支持我们无情掠夺的心了!

“救救孩子”吧!不仅仅只是为了我们的后代,也要为我们自己想想,我们不需站起反抗,但我们只需要认真读好书,心系好我们这唯一的“摇篮”,不要让它再伤痕累累,让鲁迅的这句呐喊不再用“……”收尾,而应用“。”收尾吧!

篇57:狂人日记读后感

我依稀记得当年是学过狂人日记这篇课文的,但是印象全无了,又或许是一贯的删减版吧,这次重读之后心里的震撼程度不亚于知道原来小时候学的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磨出脚印的事情是假的。

最重要的一点发现,那个人似乎是得了精神病,当然其实是千百年来少数没有的病的人,鲁迅假借这个精神病的口说了很多话,例如吃人、凶狠、赵家的狗,于是大家都说他疯了。可是《狂人日记》的开头是这样说的,那人得了病后来好了,还补了道台也就是当了不小的官,所谓狂人日记是得病期间写的,于是我被彻底震惊了,原来这个人曾经醒来过后来居然又昏沉沉的睡去了——鲁迅万难毁坏的铁屋子里又多了一个沉睡的人。他一定是故意睡去的,因为他发现醒着很累睡着却很舒服,他发现的一切都被别人说成是精神病于是他干脆就把自己变得跟大家一样有病,于是乎这个人居然就能去补了个道台。

吃人不可怕,不要说这是比喻就算是真的吃人我们也做过不少,易子而食居然是出现在中国最古来的典籍上,黄巢大军随时把随行的农民舂成肉泥当军粮,李自成也曾把了明朝的福王和鹿一起煮了吃,名曰福禄宴。这些虽可怕但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狂人自己说也许自己也吃过妹妹的肉,读到这里我算是真正领略的鲁迅拿笔做钢枪,他这话真的是戳到了每个人心里。吃人者也被吃,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或许也吃过人,只是自己没有仔细去想过。

狂人的下场是最好的,不但没死还做了官,很多人都死了,孔乙己死了阿Q也死了,连那个吃了血馒头的也死了,鲁迅从不畏惧死亡,他直面的是最血淋淋的人性和最丑陋的劣根性。也许这世上本该有很多狂人,只是后来那些狂人的病竟一一都被治好了。

秋有肃杀之气,人类的许多病都被治好了,尤其是矫情这病,我竟许多年没见过矫情这病了。林黛玉有择席之病葬花之行焚稿之心命断之泪,恐怕这矫情也算是冠绝古今了。欧阳修也矫情,听到刮风于是写了《秋声赋》。我的矫情病早被穷这种更强大的病给以毒攻毒给治好了,不过秋风瑟瑟我虽不会写秋声赋,写点读后感还是可以的。

篇58:狂人日记读后感

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

——题记

狂人何其狂也!竟以为兄弟亲友、左邻右舍都预谋着要吃他。狂人何其智也!竟透过礼教的重重迷雾看透了这个世界的吃人本质。狂人何其惨也!竟最终也免不了狂病“痊愈”,被世界彻底吃掉的命运。狂人啊,何不一狂到底?

《狂人日记》仅记两天,却出现了32处“吃人”。在每一处“吃人”的铅字下面似乎都能看到一个颤抖的灵魂,它恐惧,它也愤怒。当狂人听说邻村佃户吃掉地主的心肝时,他“从顶上直冷到脚跟”,终于开始认清社会的吃人本质。周遭的人都向他露出獠牙,因为他不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逃脱了所有人共同的枷锁。愚昧而麻木的灵魂不能容忍这种对已经同化了自己思想的锁链的挑战,所以,不论用嘴,用手,或是其他方式,吃掉他,吃掉这颗渴望自由的心。

“狮子般的凶狠,兔子般的怯懦,狐狸一般的狡猾。”这是鲁迅笔下赵家的狗,可这条土狗身上却深刻的显出人的影子。千年的封建思想植根于人们的生活,三纲五常和腐朽的文化在每一个愚民身上烙下的痕迹不可磨灭。每个人只是匍匐着,低着头,从不肯望望头顶上的太阳。他们认为老的,旧的就是好的;新的,没见过的就是恶的。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愿望令每一个人的理想便是衣食无忧,别无他图,可是落后的生产力决定了大多数人的劳作只是为统治阶级提供了营养。长期的苦难与挣扎让人的心灵麻木了,空洞了,默默的接受了生来就受苦难的命运。腐朽的国家就由这一群行尸走肉堆砌,怎能不风雨飘摇?

沉沉的奴气无孔不入,人们不敢越过礼教的束缚揭竿而起,推翻这痛苦的根源。可是“人还是要吃的”,被剥削者也需要营养,于是丧失了人性仅存的同情心与怜悯心,对位高权重者阿谀奉承,丧尽尊严,又对惨况更甚于自己之人残忍的侮辱与践踏,从中取乐。如同狂人的大哥,虽知四书五经,晓各方道理,却对邻村吃人一事抱有快意,对狂人的“不要继续吃人”的真知灼见嗤之以鼻,大发雷霆。可见人民不仅是封建国家这台巨大的榨取机器的动力,也是它坚实麻木的维持者。

鲁迅笔下狂人的时代已经过去,可谁又能说现在不是一个缺少狂人的时代?

法制建设漏洞百出,无数贪官污吏逍遥法外,真正被查的却只是冰山一角;食品安全检查年年进行,可面对满桌佳肴却依然难以安心下筷;环境污染触目惊心,却依然鲜有强力措施。这样的社会虽不至于“吃人”,倒也并不太理想。我希望狂人出现,可以是他人,也可以是我自己。

愿我有一双狂人之眼。

篇59: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让人们认识了这广阔无垠的世界。我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它是知识的甘泉,使文采贫乏的人如干燥的海绵一样尽情地吮吸着,从而使人神采飞扬,开阔了眼界。在读书的过程中,仿若身临其境。

外面下着淅沥沥的中雨,如珠帘般倾泻下来,更给苍茫的大地蒙上了神秘的布纱。我闲着无聊,缓缓的走向书架,抽取了一本我觉得陌生的书----《呐喊》,这本书是我姐姐的,因鲁迅的文章大都看不懂,所以并没多看。要说在下雨天看书时很惬意的,翻开第一页,就向我们介绍了鲁迅其人,鲁迅是个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从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起,就用了鲁迅这个笔名。

然而自目录后就是《狂人日记》了,文章的开头就像我们叙述了赵贵翁的脸色,小孩子们铁青的脸,路上行人交头接耳的议论等等都让人匪夷所思,于是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主人公生性多疑,敏感,有强烈的妄想症和迫害狂想症的心理活动,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认为别人要害他,让人觉得他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思想十分活跃,想法也很特别。在这些锋芒毕露,勾心斗角的封建制度中,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最后他向人们呼吁救救孩子,想让人觉悟起来,表现出他对封建制度的评判。他饱怀着对社会的希望,希望社会能够觉醒起来。小说中主人公的哥哥讲述了一部“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揭露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更加体现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封建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人身活在黑暗当中,让人想起那时的社会真是残暴。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能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建设人类美好家园……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呀!它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的好朋友。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去创建一个美丽的中国。

篇60:狂人日记读后感

接受所谓的中国式教育已有十年,也由昔日大人们眼中的乖孩子变成了人们所说的思想叛逆的高中生。

其实我想我还不算是叛逆的孩子,对于父母从来没有顶撞只是不再按照他们的意愿做事;对于学习,成绩不至于科科挂红灯只是不再像从前那样一根筋地往书堆里扎;对于时下年轻人所说的时尚,我既不哈日也不哈韩,既不仰慕谁也不崇拜谁。因此,结论是我还算是一个规规矩矩的中学生。

然而在更多的时候,我在想自己活了这么些年,究竟干了些什么?呵,17年,值得光荣的是完成了一项巨大的工程:就是把自己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屁孩,变成一个正值花季雨季的高中生,但是很显然这是一个错误的转变,但是在这17个365天的日子里,我除了吃得饱饱的,让自己快快长大之外,还干了些什么?而10余年的中国式教育又给我带来了什么?已经在理科班里混了一年的我,早已回答不出鸦片战争什么时候爆发,南京条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而这些问题,在高一时为了应付考试,我可是滚瓜烂熟,想想这是不是所有中国学生们的悲哀,为了考试,我们可以把整本厚厚牛津英语词典背熟;为了考试,我们可以把十几本资料书填得密密麻麻;为了考试,我们可以牺牲掉所有的兴趣和爱好。然而,然而当我们结束掉一切考试,走出这个校门时,关于那些定理那些法则我们能记得多少?多年的校园生活,能够让我们回味的珍藏的又能有多少?

我们都是一群疯子!深知自己根本不适合这种近乎摧残教育的体制,却依然义无返顾地往里陷,深知这不是唯一的出路,却把它看得太重太重。

身处在这种教育体制中,我们无法尽情地笑,无法痛快地哭,无法肆无忌惮地挥舞翅膀,无法致死不渝地坚持青春的梦想。于是,当我们看到某个人跳出来把中国教育批得一文不值时,我们痛快。当我们看到某个人另寻他路成才时,我们羡慕。而然后呢,我们还是会跑到书店去看那些所谓的高考状元们的学习方法,还是会扎在学生堆里讨论数理化,语政史,还是会在无数个漫漫长夜里孤军奋战。因为身处在这种教育制度中,我们还有太多无奈。

我们矛盾着,我们犹豫着,但最终还是无法摆脱这种教育的束缚,于是我们继续沉默着,因为我们深深的知道背后那无数双充满期望的眼睛,我们辜负不起;十余载的青春岁月,我们赌不起……因此,我们只能让自己成为疯子,没有快乐和痛苦,只是麻木地机械地学习的疯子。在伟大的中国精英式教育下的一群疯子。

后记:既然已是疯子,就只能毫不在意的继续疯下去,虽然不知道前方的路是该向左还是向右,虽然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多远,但只能跌跌撞撞地继续走,继续走……相信是路,总该会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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