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雨中的请求》
电影给人的感觉很美,可能是印度电影的关系,舞蹈、音乐都是别有一番感觉;帅帅的男主角、美丽的苏菲亚,一起都是那么美。
记得《非诚勿扰2》中孙红雷扮演的角色给自己来了场人生告别会,虽然有点搞笑,但也很令人深思,如果说《非2》是简单的思考的话,那么这部电影应该通篇都在思考。
整部电影给自己关于人生的思考,尤其正处于迷茫的自己,自己幻想自己如果成为男主角那样的话,会怎样生活?会不会颓废下去,消极下去,自暴自弃下去,然后苟延残喘的活下去。
故事其实挺简单,主人公是一个顶级魔术师,由于一个“朋友”的陷害,在一次魔术中从空中掉下来,变成了残废,主人公坚持了14年,14年间通过电台广播激励其他人,甚至还写了一本书。但14年的生活也让主人公有所厌倦,痛苦,因此伊森想申请安乐死,一种在印度被禁止使用的死法。服侍了主人公12年的索菲亚爱上了男主人公,为了他离开了自己的丈夫,家庭,全心全意的服侍主人公伊森,当然结局是美好的,两个人成为了夫妻;当然,结局也是残酷的,伊森要离开大家。
在一个反对安乐死的国度,法官拒绝了伊森的请求,虽然他的律师支持他,虽然他的医生支持他,虽然他的爱人支持他,虽然他的母亲支持他。
用这唯美的句子结尾吧:Life is short,Break the rules,Forgive quickly, Kiss slowly, Love truly,Laugh uncontrollably,And never regret anything that made you smile.
篇二:《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在一个偌大的城堡里,四周是一片草原,这里富裕却清静,有美丽的索菲亚,一切真是美好啊,简直就是天堂。可是城堡的主人却是一个瘫痪的魔术师,他已在这里度过整整14年,他不能赶走一只停在自己鼻子上的苍蝇,他还因为避不开屋顶上漏下来的雨滴,被雨水打了整整一夜后发了高烧。不仅如此他的身体还在每况日下,他要不停的做肾透析,他还可能要靠呼吸机才能呼吸,于是他请求能安乐死。
但是痛苦还不止这些,母亲又先他而去,索菲亚被前夫找上门,在他面前受到欺辱 ,与此同时魔术师的安乐死请求也被法院驳回。再悲惨的事情都得到解决,在痛苦的事情也有结束的时候,索菲亚回来了,决定帮魔术师实现愿望,帮助他无痛的去死。即使她会去坐牢,她说和他现在的状况比起来无期徒刑又算得了什么,正在这时魔术师说他也要实现索菲亚的愿望要娶她为妻,索菲亚哭着答应了。
在魔术师最后的死亡PARTY上,魔术师欢笑着和爱他的人们告别,他说:“为什么我现在看起来这么快乐还要离开这个世界呢呢,我快乐是因为昨天是我最后一天受难日” 最后他大笑着离开了。
魔术师在她母亲的葬礼上唱的歌:I see trees of green,red roses too.I see them bloom for mr and you.And I think to myself,what a wonderful world.I see skies of blue and clouds of white.The bright blessed day,the dark sacred night.And I think to myself,what a wonderful world...。
还有一幕是索菲亚被前夫找上门,我看到魔术师眼睁睁的看着他心爱的在他面前任由她的丈夫欺侮,他却动弹不得,只能祈求他的丈夫放过她,但是索菲亚还是被她的丈夫拖走了。我看着自己的双手,感到我可以用我的双手保护我的家人,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鼓舞的事。而且想到印度妇女在她们国家的地位,是可以任由男人宰割是的,在我们国家过的不好还可以离婚,离婚虽然很痛苦,但是女人的权利至少是可以保障的。
世界多么美好,人生苦短,但是你全心全意的去活,时间其实够长了,少一点抱怨,少一点遗憾多一点幽默,多一点愉快,多一点微笑。
篇三:《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一名天资聪颖的魔术师由于遭到同行嫉妒,暗中使坏致使魔术师在一次表演中失控从空中坠落导致全身瘫痪,从此卧床十四年。在这十四年中,他没有悲天悯人与世隔绝,反而从事各种有益活动,出书激励悲剧民众勇敢面对生命,还主持广播节目欢声笑语的点燃世间温暖之光。但在十四年后的今天,他却向律师提出让自己安乐死的想法。
首先,法律这一关就难以跨域,魔术师没有放弃,试图在主持的节目中号召粉丝们支持自己从而制造社会效应。没成想适得其反,不会有粉丝们会让自己心中的神级人物放弃生命远离自己。最后,被逼入绝境魔术师的悲情终于感动陪护身边十二年的女护士。这位已婚护士十二年来没有休过一天假期,始终任劳任怨的服侍左右,甚至于默默的爱着这位魔术师。此时此刻,她做出重大决定,要不顾法律约束来为魔术师执行安乐死。领会情意的魔术师也给予回报,在最后时日娶她为妻。一场生离死别催人泪下的乐观告别就此感动收尾。
影片桥段类似于2011年的法国影片《触不可及》,也是主人公全身瘫痪,只剩脑袋可以自由活动。此片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不是流于表面的夸大滥情。除了印度影片特有的歌舞和时髦的魔术桥段以外,还具有更深层次的人伦探讨,特别是对安乐死的严肃面对。也许是印度对安乐死要比法国苛刻得多,所以显得此片更具深度感人发人深省。本是大红大紫的明星人物,突然残废卧床,乐观坚持了十四年之后请求一死,却遭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和非议。在法庭上,所有最亲近的人,医生、护士、律师、妈妈、徒弟、前女友都要遭到良心的拷问,爱他是否就可以同意他去死这样纠结的难人问题。很多人却没有认识到特殊问题区别对待的人性化思考,包括法律层面上的固执。
值得一提的是,魔术师母亲去世的那一段,他仰天长笑,如中国一位古人在母亲去世时大笑一样的超脱。还有原谅凶手和他儿子匿名来学艺的桥段,都展现出不一样的人生豁达与包容。最后,欢乐告别会上的幽默感言也是在暗示,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的不快乐和没有死去的权利。只是,可惜了漂亮的女护士,亲手对爱人安乐死之后,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这才是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
篇四:《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不要向一个绝望的人单向输送积极鼓励的话,这可能更多的是出于你的需要,希望他作为一个精神象征站起来,可他已经浑身湿透。
今天看了一部片子《雨中的请求》,主人公Ethan曾经是全国最负盛名的魔术师,但十四年前的一次意外使他脊椎受损而全身瘫痪,十几年来他出书、开电台、演讲,用他的幽默和积极鼓励别人,很多人从他身上得到力量积极地生活。在外人看来是精神领袖的他,却突然决定向法院申请安乐死,这毫无疑问地失败了,因为印度宪法规定不允许安乐死。主人公的律师朋友坚持为他上诉,想利用舆论引起法院关注。
可是,全国都是反对的声音,新闻主播讽刺他是“虚伪的懦夫”;残疾人希望他不要逃避,作为他们俱乐部的主席带领他们战斗;高中生们希望他继续带来鼓舞和感动;牧师反对他丢弃神恩赐的生命……他难道是一个对生命不负责任的人吗?他只是想保留生而为人最后的尊严。
莱昂纳德·科恩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悲观主义者总是在等待下雨,而我已经浑身湿透。”
Ethan早已是一个浑身湿透的人,但他愿意积极努力地去尝试新生活,可是身体的残废和麻木并不是靠精神就可以打败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大小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护士帮他清理干净了。在一个下雨的夜晚,无数的小水珠从漏雨的房顶拍打他的额头,他甚至不能自动一寸一毫,任凭水珠滴了一宿,浸湿大半张床。他热爱生命,热爱一切美好的事物,热爱自然辽阔生机的风景,热爱明艳动人的.弗朗明哥舞,热爱一直在身边照顾他的护士,所以他选择死亡。
电影的最后他也没能胜诉,幸运的是,他有愿意帮他得到幸福的人,即使心里不舍,也鼓起勇气成全的可爱的人。
篇五:《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从三傻大闹宝莱坞开始,《贫民窟的百万富翁》、《black 》我开始越来越喜欢印度电影。又一次被印度片折服。 整个片子大气、温婉而细腻精致!与中国的《大魔术师》一样的魔术表演,但却提升到这么令人炫目如诗一般的艺术的高度。
而且与此前喜欢的印度电影一样,其表现的主题并不是空泛无物的,它直面了生与死最深刻的主题。人类选择安乐死——死是人类最后且唯一的自由吗?
原本无法由一部电影判断的课题,但印度电影却勇敢地面对了这样的课题!而且令我扼腕叹息的同时,竟然不禁进入电影的情境中不能自己,它没有如中国的主题电影那么索然无味!
这部电影真正吸引我的是这样哀伤严肃的题材,却一点不压抑!
篇六:《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剧情在某些方面有点过分脱离实际,比如陷害男主的罪魁祸首逍遥法外,比如男主不计前嫌慷慨教导仇人儿子。影片在探讨一个人生命的社会性,当生命本身成了折磨,男主却被社会剥夺了安乐死的权利。相比影片最后那句经典台词,我认为某个镜头一闪而过的游行民众所举的牌子上的宣言更有代表性:free to live, free to die.
联想到前几天刚刚看完的《自杀专卖店》,发现两部影片刚好相反,一部是在“全民自杀”的社会中唤醒生存下去的希望,另一部是在“自杀违法”的社会中寻求自杀的合理性;前者画风扭曲诡异,后者每一帧都能构成一副上好的油画。
结尾的经典台词Break the rules, Forgive quickly, Kiss slowly, Love truly, Laugh uncontrollably, And never regret anything that made you smile.
篇七:《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第一次看到如此有深度的印度片,片中男主和女主也是我最喜欢的两位印度男星和女星。以前以为印度片只有歌舞片出色、唯美,没想到描写人生人性也那么有深度。虽然安乐死早已是一个写烂和写滥了的主题,但此片的表现手法却让人更有感触。
看到此片真是“惊艳”,片中男主因表演魔术意外四肢瘫痪,只有脖子以上有感觉,即使这样,他依然拥有万千宠爱,同时也激励了许多同样(精神肉体上)身残志坚的人,但在这样活了14年以后,他却选择要离开这个世界,为什么?因为,他累了。
同时,也正是为了世上千千万万爱他的人。片中所有不支持男主安乐死的人都只是站在社会或者自己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但是他们为什么就不能站在男主的角度为他考虑一下呢?!选择死亡并不代表他就是一个懦夫,有时候选择死亡同样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
篇八:《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人生而拥有生命权,现在的社会,任何人和组织都不能以非法的手段剥夺或者伤害,但是那个人自己呢,自己杀死自己,自杀是怎么算?是否有错,能否被法律和社会接受?
本片中主人公伊森向法院申请安乐死,但是宪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安乐死。我觉得伊森是代表广大有安乐死意愿的人在奋斗在抗争,他是一个代表,典型代表,有巨大影响力的代表。他曾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术师,被朋友陷害脊椎出问题,幸存下来,写书、主持广博电台,在精神上帮助像他一样的,真正的名人,广大民众心中的偶像。如果主人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民众,恐怕唯一的直接的最后的选择是,在“索菲亚”的帮助下安乐死了,因为他甚至连杀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很遗憾法院最后宣判没有同意伊森的请求,不过伊森和索菲亚的选择做出了无言的抗争。其实最后有些像大团圆结局,伊森和索菲亚结婚了,好像找到了生活希望,不会安乐死了,觉得应该明确表现伊森在索菲亚的帮助下自杀了。
影片中给出的安乐死理由是尊严,因为伊森这类人觉得生活没有意义,吃喝拉撒都要靠别人,完全找不到存在感,荒度时日。伊森还好,他在瘫痪的14年时间内是一名斗士,但是斗士最后都无法忍受了,普通人呢?
最严是第一位的理由,再者是能够给亲朋好友减轻负担,安乐死后他们都轻松,能够有时间和精力去做自己的事,不必那么累,还心力憔悴。钱也是个问题,许多人,患了绝症后,或者遇到事故瘫痪了什么的,没有几个家庭可以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直到病人死亡(电影中伊森那样的人都没有足够的钱)。既然根本治不好,何苦在让病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花去一辈子中90%的医疗费,留下一个千疮百孔的家,自己难过,家人痛苦?还不如在青春美好的时候多享受!
他们更愿意打个商量,能不能把那些医药费找补给我,让我生命大好的时候花,花这笔钱让我吊着命痛苦算什么回事?
我在想影片中的故事是不是真实的,而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何时才能有掌控自己生命的权利,即法律能够同意安乐死?
篇九:《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这几年东南亚的电影开始有了热度,以前泰国只有一个泰拳拳王拍功夫片,现在走同性暧昧小清新风格,一年总有一到两部让人心好感的片子出现。印度也是。这几天顺着看了好几部片子,其中《请求》这部堪称综合水准水平最高。高到什么程度呢?高到简直不像是宝莱坞的片子。
首先,这个片子虽然有歌舞,但是完全没有群舞,最多就是双人舞。然后歌唱部分很克制,几乎都是独唱。宝莱坞最重要的歌舞特征被大大削弱。它没有像一般的宝莱坞片子演着演着突然唱起来挑起来,歌舞部分几乎都给了梦中与回忆。而回忆里,主角作为伟大的魔术师,用舞蹈语言来表达魔术的梦幻与神奇,简直堪称最完美匹配。而且扮相极尽华美之能事,简直各种开外挂,还开得理直气壮。
现实部分的歌舞则有很实际的切入点,最美丽一段舞蹈是女主角为了宽慰男主角在歌厅里和女歌手一起跳的那一段,活泼富丽,明艳动人。而最感人的,当然是为了烘托母子情而设置的母子之歌。这种设置让写实的更写实,写虚的更写虚,这种设置本身就非常的高于“宝莱坞”。
其次,演员选择上,两位主角绝对是典型的最高种姓的人种,几乎看不出一般我们认知里印度人的长相特征。高鼻深目,棕褐色头发,颜色极淡的眼睛,还有白皙的皮肤。典型的白种人长相。
在片子开头,男主角在晨曦中醒来,女主角为他收拾屋子,换洗衣服。阳光照亮屋子,落在男主角那宛如希腊雕像一样的脸上,还有女主角那曳地的长裙,以及棕褐的长发,我真以为我在看一部意大利片子。直到那惨不忍听的英印混杂的印地语出来,我才发现我看的是部印度片。这让我忍不住在男主角妈妈出来以后吐槽:你长得这么印度化,儿子长这样,还真变异。
再次,电影手法和表现上,非常非常的好莱坞。不管是镜头语言、场景切换还是叙事方式,包括故事的推进,都非常非常的西式化。有着缓慢悠长又情绪生动的魅力。
故事推进很缓慢,有大量的枝节和情绪的铺垫,在表现冲突的时候又非常不吝惜狗血,节奏非常快。我很喜欢故事里男主角和女主角一起去法庭开庭坐在车上的那一段,主观镜头、客观镜头以及镜头背后的指示,都非常清晰明了,却又藏在一个很缓慢的情绪和节奏里。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它的内核完完全全的是西式化的。
这个也是被很多人所指责的一点。这个故事所涉及的,是几乎完全和现代印度国家脱离的情况。一个全瘫痪病人,还是一个富有的,有毅力的,英俊美貌的病人……这样的病人全印度找得到多少?
抛开这个设定,就说意指的生存与死亡的自由,宗教与法律的悖论。据我看过的不多的资料都说,虽然印度的确经济突飞猛进,人们的生活大大改善,但是文盲率、识字率、甚至最最罪恶的种姓阶级制度都没有废除。
其实片子里男女主角的长相就暗指了他们是最高种姓的人,而这种人本身就是金字塔尖,完全的和印度金字塔地下的人民没什么关系。所以片子的内核完全是西式的,而非“印度片”里暗含的印度式的。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这片子甚至比不过有“猎奇”嫌疑的,西方人视角下拍的《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但是考虑到像导演这种行业本身也不太可能由低种姓的人来干,所以什么样的阶层决定什么样的社会属性,这片子的属性大概就是“高级印度人”属性。
本来想套用人家给我说的一个梗“美则美矣,全无灵魂”来做最终的评论。但是仔细想想,这片子并非全无灵魂。苛责导演不够关心印度本国人民,这种强迫别人做普照社会的圣父显然不行,就是甘地都到不了那个思想境界,何况一个商业片导演。
但是对国外的观众,如我,来说,又会觉得这样的导演不够真诚,不够忧国忧民心怀天下,不够犀利睿智,反应社会真相。至少让我觉得它的忧愁太过局限,太过狭窄,太过好莱坞。这个国家这块土地上的特性除了宗教与法律的冲突以外,特质展现的太少。而换句话说,宗教和法律的冲突,又并非只有印度一个国家才有。这也是一个西方早就写烂和写滥了的主题。
这部片子整整两个多小时,也是少有我没有快进没有勉强也能看完的片子。的确是一部非常美的片子,在艺术上在思想上技术上,它都尽量在它的格局内做到完善,甚至有些地方堪称完美。可看完的遗憾就是,这么美的美人,却没有长了一颗合我胃口的心。
篇十:《雨中的请求》观后感
“我在他睡着的时候死去。两种睡眠可以为邻。”看到Ethan的母亲死去的时候,脑海中闪出《悲惨世界》中的这句话。
在雨果眼中,死,只是永恒的睡眠。
我们很喜欢对别人说:不开心?去睡一觉就好啦……
Ethan追求的其实也是睡眠。只是,他追求永恒的睡眠。但,人们对死远远不像,也不可能像对安稳的睡眠那样宽容。在一浪又一浪的反对声中,我们看到了人们对生命近乎偏执的执着。法官最后的判决显然是现代社会对安乐死的观点:absolutely NOT.
至于本人,当然也实在无法下定论。人类制造了许多规则:道德伦理,最后却一条条否定,让后建立新的观念。我们大多数人也只是随大流者。时间会给出人类的裁决,虽然这是个可变性很大的裁决。
但就现在而言,可以算是反对吧。
Ethan
正如电影所说,他绝对是一个斗士。从魔术界巅峰的宝座上,被别人用如此卑劣的方式扭打到痛苦地无尽深渊。十多年间,用无法用语言或画面表现的毅力与意志,出书,创办电台节目,用自己残缺的生命体验他人生命的痛苦,拯救别人于心理崩溃而轻生的悬崖边缘。但他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他要思考,他要愤怒,他要发泄。他经历太多地痛苦他实在需要疯狂。当然这不是人人都能理解地,即使是日日陪在身边的Sofia也不能。
他明白死亡在传统意义上是不道德的,也竭力避免了十多年,但活火山总有爆发的那一天,痛苦地积累让他实在无法忍受,无怨无悔地“自寻死路”。然而在他痛苦的时候,他仍充满生活的情趣,幽默而有点“坏”。不停地“挑逗”(当然是开玩笑)Sofia,甚至在法庭上仍镇定幽默不减。他知道Sofia对他的爱恋,却聪明地选择“装傻”,因为他明白,对有夫之妇Sofia而言,原本的关系要比公开恋人好得多(当然这只是个人观点)。
ethan的母亲
这是整个片子中给我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角色。作为母亲,在回答检察官“是否会亲自帮助儿子结束自己生命”的尖锐问题时,本以为她会有很长的停顿然后含糊地给出肯定回答。影片中她却出人意料地,直接明确而清晰地回答:是的。她早已想好有一天她要做出选择,而她知道她的选择无论是对法官还是自己儿子的选择都是决定性的。
儿子瘫痪那么多年来,从不让母亲和自己住在一起。儿子用心良苦为了不让母亲受罪是好事,但很少有母亲能如此体贴地毫无怨言地理解听从儿子的话。而在法庭上,看着一边痛苦的儿子,她流出了坚决的眼泪——我完全支持我的儿子。我想,ethan能如此心胸开阔,母亲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官
片中的法官,更多地代表了社会的普遍观念。对这个故事而言,他既不是正面也不是反面,只是一个严肃的答案——yes or not.他的判决左右着整个故事的走向,也是电影的主线。
最后法官的判决,如上文所言也折射了当代社会人们对安乐死普遍的否定看法。
检察官
个人认为,检察官的形象更多地象征着一些法律制定者、仲裁者。他们拘泥于法律,不愿创新。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疏漏却不顾百姓因这些不合理的法律而遭受痛苦。
某些投“no”的听众
一些旁观的不曾设身处地地观察事物就盲目给出断言的人他们仅凭一时的自以为是的善恶来评价他们不曾深入了解的事物,甚至大肆宣扬紧抓不放。记得其中有一个人甚至骂ethan是懦夫。其实我想ethan心中也自以为自己在某种程度上算是,但他实在无法忍受别人拥有良好地位和健康却在一边毫无礼貌地说风凉话。他再次露出他的牙齿,他最后的展示愤怒武器。这些听众也许不缺乏思考,但缺乏深入的、设身处地的思考。他们形而上学地观察事物,凭以往的印象来判断正误,最终只是盲目地责怪ethan。想想看,这种人又岂在少数?也许我们也曾经做过或正在做这样的人?
刚从外面回来的老妈看到结尾ethan开告别晚会暨与sofia的婚礼的一幕,不明就里地说:“好啦看完啦大团圆结局。”“这个人快死了。”
看着ethan幸福的脸,越来越佩服人这种充满深度的动物,喜怒哀乐就在一瞬间变化,死也可以与幸福相连。于是故事走向结局。有个细节,ethan死的时候穿的是啥?
代表他的事业的,魔术师服。代表他人生的价值所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2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3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4
如果现实之中,都能追随自己的灵魂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或许也就起码能知道,像她笔下的荒漠甘泉,延绵黄沙却烂漫着生命之花。希望你能幸福,遇见荷西,该是生命中多好的一件事吧。作者:林珊茜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5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6
作者:徐茂宾。西属撒哈拉变得不宁静,摩洛哥、西班牙……纠缠不清。惨死在睽睽众目下的沙伊达,裹挟着当地流氓和愚民的冷漠,针扎着三毛的心。每一天都不太平,摩洛哥还没有到达,时局已经乱成一团。三毛尽自己最大力气也没能救得性命,只能由着一闪而过的预言主宰着友人的命运。这种无奈,最能折磨人心,一刀一剐痛也喊不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7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作者:詹虹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8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9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0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
“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3
对长恨歌三个字最早的印象来自于白居易的《长恨歌》,那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让年少时候的我感慨不已,很难理解这种感情。后来渐渐经历的事情多了以后,也慢慢体会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想起多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到数学,他说数学抽象,但不是最抽象的,比数学抽象的是人的感情。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想讲的不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想通过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四十年的悲欢离合,一生的爱恨情仇来展现在历史的变迁。不过,个人以为,王安忆的文字功力比之同样以写女性主题的严歌苓,差了不少,更不用说民国的前辈张爱玲和苏青。虽然,对景物的描写很有画面感,但显得重复拖沓。
因为没有找到纸质版的书,只好读了读电子版的《长恨歌》,只是粗略地读了下,没有来得及细细品读,拖沓的语言使我无法细读下去。读书和个人的喜好有很大的关系,相比之下,展现女性主题的,我更喜欢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如果非要说从这部《长恨歌》里有什么体会的话,我想有一点是体会是最深的,就是:人生道路上,选择比努力也许更重要。头顶着上海小姐光环的王琦瑶,却也受限于上海小姐这个角色,歌哭于斯,亦死于斯。个人的命运反映了时代的背景,借用张爱玲的一句话来说: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4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5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6
《长恨歌》一本上海气息颇浓的书,欲说事,说人,却是先写景,写其他。说弄堂,说流言,说闺阁,若是没耐得下心来看,还以为这是本散文书。看小说一贯跳过景物描写直奔故事发展与人物对话,这本书大篇幅在述景,也难为看下去了。开篇讲述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以小见大,用一条弄堂反映了整个上海。刚开始看时觉得这些描述有点多余冗杂,而后像是在描绘一幅画面,直到结束这本书时发现整个故事因这些而起也因这些而落。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笔可见非同一斑。
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王琦瑶的前半生,美貌和虚荣让她迷失了自我。正如她外婆所说,她自己欺骗自己,旁人也和她合起伙来欺骗她,给了她一场虚幻的美梦。爱丽丝,奢华美丽的背后是多少孤独无望的心灵。王琦瑶的美貌给了她爱情的资本,却毁了她纯粹享受爱情的机会。李将军、康明逊都只是她人生的过客,没能与她相守。
王琦瑶的后半生,她稍稍看清了世界,看淡了很多事情。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年代和衰老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爱情和亲情已不复存在,她老了,女儿也远去美国,最终悲惨地离开了世界。
看完后的心情既失落、悲伤,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味。王琦瑶的人生悲剧是谁造成的?是时代,还是她自己?我认为,时代只是一部分,而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不要太过于依赖别人给予的生活,只有自己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日子也就过的踏实和安心。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7
无意中捧起这本书,便不愿放下。优美的笔触,精致而又生动的描写,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的人生智慧和对世事人情的洞悉。《长恨歌》就是一部罗曼蒂克消亡史,写尽了不夜城的纸醉金迷和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现实到让人心疼。小说分成三部分,也刚好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三个人生阶段。
第一部分以40年代王琦瑶参选上海小姐并获得第三名为高潮,年轻貌美、聪明大气的王琦瑶与纸醉金迷,繁华摩登的上海交相辉映,那时的她风光无限。她选择了有钱有权的李主任,在爱丽丝公寓过着精致而又孤独的日子。在无限的等待与不尽的失望中等来的却是李主任坠机身亡的消息,她选择逃避,回到温柔质朴的邬桥外婆家。
都说人心最经不起撩拨,一拨就动。正是阿二勾起了她对上海的怀念,那颗本就没真正放下的心重又躁动起来,于是回到上海,在平安里开始她的第二阶段人生。平安里是上海弄堂的典型,道尽了人生百态。在这里她爱上康明逊,明知无法名正言顺在一起,就算偷偷摸摸也舍不下那短暂看得见尽头的快乐,飞蛾扑火般热烈而转瞬即逝,怀下孩子又心机“嫁祸”于萨沙,在这两个男人先后逃离,王琦瑶万念俱灰的情况下,当年倾心相对苦苦追求她的程先生救世主般登场,无微不至的照料甚至让王琦瑶生出以身相许去报恩的想法。然而孩子出世后康明逊的到来最终让程先生再次离开。
新生的女婴唤作薇薇,随着女儿的降生而迎来自己的第三段生活。本以为生活多了个寄托,却不料这孩子实在叛逆,凡事跟自己做对,让她费了很多心思,最后薇薇嫁人随夫去了美国。王琦瑶的生命又出现一个男人老克腊,同样的短暂激情和不负责任,王琦瑶甚至卑微到想用金条换取他几年的陪伴,没有如愿。
她一辈子经历了这么几个男人,让她最终意识到男人不可靠。当生活困顿难以为继的时候,那盒金条是她唯一的依靠,却没想到会成为被索命的缘由。可悲!
繁华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平淡才是生活。女人也应当做太阳,自己发光发亮,不做月亮只会反射别人的光。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8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9
《长恨歌》写了唐玄宗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悲剧。这首诗在在讽刺唐明皇因为重色而误了国事的同时,也赞颂了人们爱情的真诚和专一。
文章开头就说,“重色思倾国”,作为统治天下的皇帝,不是注重贤才,而是寻找美人,这样是办不成大事的,这也是整个悲剧的根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杨贵妃有着卓然天成的美丽身姿,不能自甘埋没;时机到来的那一天,被选到君王身边。她回眸一笑,就生出百般妩媚、千般娇羞,表现出杨妃的绝顶美艳与万种风情。她有云一般的鬓发,花一样的容貌,皇帝非常宠爱她,从此以后,君王再也不上早朝听政了。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起兵叛乱,成千上万的车辆马匹护卫着皇帝逃往西南。从“千乘万骑西南行”看得出,这次逃亡非常的仓促。“翠华摇摇行复止”表现出人心涣散,预示着悲剧即将出现。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最终士兵叛变,六军不发,要求要求处死杨贵妃,是愤于唐玄宗迷恋酒色,祸国殃民,玄宗只好将她勒杀。头上的花钿一件一件掉落地上,无人拾取;其中有珍贵的翠翅、金雀,还有玉搔头。一代君王,面对此状,只能掩面痛哭,却无法挽救;回头眷顾,禁不住血泪交流。“救不得”,不是不想救,而是救不了,是唐玄宗的无助与无奈。马嵬坡下,杨妃葬身之处,空有荒凉的泥土,再也见不到她美丽的容颜。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真是挚爱之情。即使诗中暗含讽喻,《长恨歌》也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凄美的爱情故事,只有这样的结局,才体现它的残缺美。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0
情感,是每一个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从亘古就一直延伸至现在,基本上所有人就是因为情感而发生变化,好坏之间杂夹着情感,有的人深陷情感,无法澄清理性,或许下面提出的文章,会给我们一点启示。
《长恨歌》出自白居易笔下,描写着一段传奇而又有着无限伤感的悲剧爱情,是一篇叙事诗歌,所谓这段“传奇的爱情”的主人公不简单,是当时的唐玄宗和四大美女杨贵妃。诗中前几处就描写到杨贵妃的美貌,最有名的一句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言色”。只是笑,就如此多娇。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有哪个男子不动心的?唐玄宗也不例外,立马封杨玉环为“贵妃”,所以叫杨贵妃。从此以后,唐玄宗连工作也不做了,天天娱乐。朝廷日益昏庸,民不聊生,于是爆发出历史闻名的——安史之乱。战乱的鼓声打破了宫廷的霓裳羽衣曲,皇帝不得不带着杨贵妃和大臣潜逃,然而守护皇帝的将士执意要杀害杨贵妃,因为是这个贵妃害的国家不得安宁嘛,所以唐玄宗痛心把杨贵妃杀害。当杨贵妃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南方的荔枝来了,(杨贵妃喜欢吃荔枝)留下了无限伤感……
从此唐玄宗想着杨贵妃,积郁成疾,最终也落到一个孤苦伶仃的悲惨结局。从这里,相信许多人已经有点同情这对特殊的情人了,这是一个悲剧的爱情,红颜薄命啊!许多君王都是因为美人而把江山丢尽,何况唐玄宗,深陷于情感之中,无法自拔。更重要的是杨贵妃一下子享受尽人生的荣华富贵,人一旦享受如此高的待遇,换做是我,都不想丢开这些财宝啊!但正是这些财宝,才使得人性进一步迷茫,进一步贪婪,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把人生的前端比喻成一个走在悬崖峭壁上的小路,人必定要经过这条小路,不断进取的前进,把小路开辟成阳光大道。然而一路上必定险恶,有许多诱惑,一旦被诱惑,就像唐玄宗和杨贵妃,一下子跌入无穷的深渊,无法回到之前的道路,只能一点一点的被消逝,结局也是如此悲惨,遗臭千古。就说最近,现在许多人也是因为情感纷争而犯罪,比如南平的小学生流血案件等,许多都是处理不好情感的问题而导致,这首歌虽然是个悲剧,但我们要从悲剧中了解到它中间的内涵。
白居易如果只写到这,这首诗就不可能名垂青史了。笔锋一转,于是虚构出一段杨贵妃死后更加凄美的故事:话说杨贵妃死后,唐玄宗日益消沉,找了一个道士,想把自己的哀思转达给杨贵妃,没想杨贵妃成为了仙子。一听到是唐玄宗的使者,立刻热泪盈眶,把自己的金钗交给道士转交唐玄宗,以表旧情。人鬼情未了,两个人是情深深雨蒙蒙啊!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就是爱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坚贞、执着的爱。现在社会有多少人能够像唐玄宗和杨贵妃如此,能互相了解对方的心呢?有些人是为了某种利益而恋爱,也有的看到对方美貌而恋爱,这算是爱情吗?这只是利益爱情。
爱,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然而这爱,也是情感,不能过度,过度等于溺爱,深陷于情感之中,我们便会找不到人生的“中”,要澄清我们的情感,澄清我们的人生,正确面对自己的情感,这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记住的最为根本的道理!
再来,《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以月亮来表达自己对家人、对妻子、对亲人的思念,相对白居易笔下轰轰烈烈的爱情,显得更加温和。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思念家庭的情感,人到异乡,晚上,在宁静的河边见到一轮皎洁的月亮,我们都会想念自己的家人,这也是一种爱,爱其实就在生活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爱都有它的特点,都有一个故事。
我们对情感,不能把它看得太重,无法自拔,而是要澄清自己的情感,比如唐玄宗,天天纠结在对杨贵妃的思念,导致整个人神魂颠倒,这个就可怕了。但我们也要有适当的情感,人没有情感还是人吗?但情感是要自然地抒发,适当的调节,比如《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融入自然的情感显得更加和谐,而不是像唐玄宗不能自拔,对情感要有一个清明的理性和认识。
情感,就是如此,澄清我们的情感,也是人生要学的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我们不应当再响起第二首《长恨歌》。爱、情感,正如《长恨歌》的最后一句一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1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2
王琦瑶这副乖巧的好样貌,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呢?本应像寻常人家的姑娘一样平凡度日,偏偏被当时的时代选中,未来顿时显现出一片辉煌,可惜她没有与样貌相称的头脑,仅有的一点小聪明倒把这辉煌变成了灰暗。她没有想到利用那位政要的权势去往更高更远的地方,而仅仅是怀着对爱情朦胧的憧憬,甘愿守在空房里作只金丝雀。
繁华落尽时,她终于回到她原有的命运里。说她没有看人的眼光吧,看别人倒是很准,到了自己这儿全失灵了。这四十年来,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从未间断过,可是真心待她的一概被拒之门外,不负责任的反而轻易赢得她的垂青。
话说回来,王琦瑶身边的每个男人都象征着人生中不同的事物,而她的选择则代表着她对自己人生的追求。她向往的是说一不二的权势,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还有镜花水月的幻梦,而她所摒弃的,恰恰是平常人向往的,温馨和睦的家庭和清澈如水的心境。
生在小户人家,却因着好样貌滋生出了傲气,可是仅凭一副皮囊能得到多少好运呢?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固执地追求着不属于她的繁华,看不清也不相信自己是被这歌舞升平的景象愚弄了。临了临了,还是不明白自己的付出为何一再付之东流。尽管怨不得旁人,但终究是无限抱憾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3
一生长恨,一曲哀歌。
昔日的“沪上淑媛”,曾经的上海“三小姐”,那荣光与华美的乐章才起了个高亢的初调,竟然就急转直下,戛然而止。那余音似乎还在耳畔,那句号就已画在纸上。一口气读完王琦瑶的一生,心头只觉感慨万千。
王琦瑶的美是特别的,所以前有程先生和李主任,又有阿二和康明逊,最后还有个老克腊,都甘心沉迷其中。王琦瑶的心是骄傲的,所以她让老上海记住了她这个“三小姐”,即使平安里的巷弄再阴暗,她依然固守风雅,让那砖墙掩不住她温和却坚定的光芒。但王琦瑶的命又是凄凉的,所以她成了“爱丽丝”公寓的金丝雀,成了动荡时局下的牺牲品,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最终成了一缕含恨而终的冤魂。
然而却无法因此对她升起什么同情,人们初时的选择终会铺向最后的归途,也只能说是她自己慢慢种下的因,最后结出了那样的果。她虽然有她的处世智慧,但没有一颗足够坚韧的心,一直都像美丽的藤蔓一样缠绕着其他的树木而活,那么风雨降临时,自然免不了飘摇凋零的命运。
但王琦瑶身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品质,她的谦逊,她的细致,她的不贪不求,她的安之若素,即便时代变迁,依然可以成为一个女孩子身上美好的一部分。若她有来生,我愿那是一曲欢乐颂。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4
王琦瑶的一生有许多朋友,但这些朋友都是蜻蜓点水,是她生命里的过客,这同样是可悲的。
小说中把这种友谊称为“小姐妹”情谊。这种情感虽没有亲情,爱情那样稳固,但对一生缺乏情感慰藉的王琦瑶来说,却又算是人生中的一点温暖。但这种情谊似乎在她的人生中只起到了一种点缀和推进的作用。作者塑造了吴佩珍,蒋莉丽,严师母,张永红这些角色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王琦瑶的生命里,这些朋友统统映照了王琦瑶身上的某一点。就如《红楼梦》中曹雪芹写林黛玉,不仅正面写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还通过写薛宝钗,晴雯,袭人等形象来映衬。作者用吴佩珍的粗心,豁朗单纯,谦虚的个性来映衬王琦瑶的敏感,有些小心机,又有些自傲的性格。小说中蒋丽莉长得并不美丽,站在王琦瑶身边不过是王琦瑶的一个陪衬。蒋莉丽在那个并不温暖,甚至有些冷清的家里,让她的性格有些自闭,殷实的家境又让她的性格有些霸道,在蒋莉丽身上我们甚至看到了一点“男子气概”,后面她甚至卷起袖子干起了革命。这些都是与温柔妩媚的王琦瑶形成对比的。再如严师母的骄傲与高高在上,对旧时的怀念,她和王琦瑶一起坐在平安里的房子里打牌,下午茶,怀念旧时的种种。还有张永红对时尚的敏锐触感和爱慕虚荣以及她的爱情观,这些通通都透着王琦瑶的影子。王琦瑶的这些朋友不管富贵贫贱,但都比不上王琦瑶的美丽和优雅。在这些朋友的映衬下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王琦瑶,但也正是这些朋友把王琦瑶带入深渊。
吴佩珍带王琦瑶见识了片场,让王琦瑶初次强烈感受到了自己的美丽,拍了照片,成为“沪上淑媛”点燃了王琦瑶内心不安分的焰火,蒋莉丽让王琦瑶登上了“上海小姐”的选美舞台,改变了王琦瑶的人生,见识了上流社会那种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之后,王琦瑶甘愿成为李主任的情人,由于严师母,王琦瑶结识了康明逊,却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通过张永红她认识“老克腊”,展开一段“忘年恋”, 一直到了晚年,王琦瑶的家里也从不缺少朋友,家里经常举行聚会,最后张永红的男朋友为了金子结束了王琦瑶的生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王琦瑶的朋友们似乎并没有给王琦瑶带来什么好处,却成为王琦瑶悲剧人生的幕后推手。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王琦瑶的悲剧最主要还是她性格上的缺陷,小姐妹的推波助澜,只是外在因素而已。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5
清脆的鸟鸣带来了烂漫的春光,袅袅春风是大自然的美容师,皎洁的月光寄托着游子的万里乡愁。我在书本中跨越千载,结缘唐诗。
每当夜幕降临,我都会捧起一本沉甸甸的唐诗,在静柔的灯光下细细品读那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无限乐趣。
唐诗是诗人用情感、智慧、想象结合而创造,如画卷一般美丽,如推理一般有趣,如音乐一般耐人寻味。生活中如果没有唐诗,丰富的情感无法表达,复杂的情绪得不到释放。唐诗中蕴含着幽静的世外桃源,包罗万象。唐诗三百首,每一首都是那么丰富饱满,每一首都是那么含蓄隽永。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居易的《长恨歌》。
一曲《长恨歌》,写尽了唐玄宗和杨玉环这对身在帝王家的才子佳人的浪漫与悲情。天生丽质的杨玉环,美得惊心动魄。当她回眸一笑,六宫粉黛顿时都失去了颜色,只能像瓦砾一般衬托杨玉环明珠一样的美貌。后宫佳丽三千人,唐玄宗只宠爱杨玉环一个人,令天下的心中不再重视生男孩,都希望生个如杨贵妃一样漂亮的女儿,为家族添光添彩。
可这是,渔阳反叛的鼓声惊天动地而来,惊破了宫中如仙乐一般优美的《霓裳羽衣舞》。京城里硝烟弥漫,成千上万的车马护拥着皇帝逃往西南。那曾经威仪万千的车架如今飘飘摇摇,行进中走走停停,两天才走了短短一百余里。最终,大军不发,集体要求赐死误国奸相杨国忠和红颜祸水杨贵妃。可怜倾国倾城的绝代美女,竟成为了昏庸皇帝的替罪羊,溢死在了马嵬坡。
叛乱平定后,回到都城的唐玄宗日夜思念杨贵妃,想了许许多多的办法想召回她的魂魄来相见,最终在伤心绝望中死去。只留下了一首笔锋犀利凄美浪漫的《长恨歌》,千古传唱着。
这就是唐诗的魅力。那纯净可爱的文字,如涓涓细流滋润我的心田,令我如痴如醉;犹如浩瀚的汪洋,激励着我去奋进,去创造。天长地久有时尽,我对唐诗的热爱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6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一开始读《长恨歌》,我就被李隆基和杨玉环之间唯美凄凉的爱情故事深深吸引,一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一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彼此相爱,却终究不能长久相守,天人永隔。
他们也曾幸福过。在那个君恩薄如纸的朝代,杨玉环无疑是幸运的,她生得美丽,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杆露华浓”,所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试问哪一朝代的百姓曾不重生男重生女。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长恨歌》,歌长恨。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他也曾是一代明君,励精图治。在他的治理下,唐朝政局清明,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商业繁荣,国力空前强盛,开辟了开元盛世的局面,直到遇见她,芙蓉帐,度春宵,玉楼宴,夜专夜。
无奈,这种幸福并没有持续下去,安史之乱爆发。马嵬坡前,六军不发。那夜的马嵬坡,在祭奠绝代的红颜。贵妃离开了,落得“一抔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的下场;明皇落泪了,只得“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能兼得。蜀地的伤怀落寞,回宫后的睹物思人,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酸楚愁惨。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再看眼前的落叶梧桐,可谓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而后的故事,上天入地,蓬莱仙山,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托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可能只是普通人对于他们爱情缺憾所做的一点慰藉罢了。
不论旁人的言语,不管之前的经历如何,她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料结局却是成为一场悲剧的牺牲品,什么红颜祸水,什么娇媚恃宠,不过让帝王在感慨自己的国度走远之时,给后人一个开脱的借口罢了。经历千年,洗净铅华,她还是她,一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喜欢美丽,渴望宠爱,享受爱情,诉说着永恒的美丽与哀愁。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7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8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刻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能够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齐,成了一部小说。时刻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正因它但是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但是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正因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因此就应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以前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能够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思考。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正因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以前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能够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向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因此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就应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正因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因此,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9
好久没有认认真真的看过书了,大脑一直处于枯涸状态。
春节期间,百无聊赖之下就随手拿了一本书来看,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书皮儿上写着“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翻开书往深处走去。刚看了一两节,第一节是“弄堂”,第二节是“流言”,第三节是“闺阁”。正看到第三节处,不知道是作者写的好,还是我天生的有些冲动和大脑多日未用的缘故,脑瓜子就开始胡思乱想、天马行空。脑子里全是上海弄堂的影子,就有些禁不住的想要去看上一看。想去看看那些晨曦的光,薄薄的雾,那些天窗,那些工笔画般的墙壁,还有那些绿苔,还有……想去闻闻那弄堂里的堆积出流言的东西,有混浊的空气,有薰衣草的气味,有脂粉香,有油烟味,还有那所有漂浮在流言上的东西。
其实,真要想去看那些绿苔,那些薄雾,往往都是看不到的。那些工画般的剥落的墙已逐步被豪华的大厦所取代。思想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旦摆脱框框格格的束缚,就肆意奔驰。奔回到了小学课堂,是一堂语文课。那节课好象讲的是茅盾(真巧,又是茅盾)的《白杨礼赞》。老师在讲台上反复的讲,广大劳动人民是如何的如白杨树般坚强、不屈不挠,等等。现在想起来,自己倒是想去那无边的戈壁,去亲手抚摸一下那些白杨,去体会一下独身一人在旷野中、在阳光下爆晒的切肤之痛。
人与阳光,与空气,与大地需要亲密的接触。人,本在那其中。书中的绿苔和油烟,不由得又让我想起远方的家来。我家的屋子是几间瓦房,屋前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坝子。那坝子又由几块拼凑而成,有两块石头是铺就的,还有一块是水泥的。我家那地方要不久旱,要不就久雨。那块水泥坝子在雨水年复一年的冲涤下,就有一些靠墙边的地方起了薄薄的苔。一到下雨天那块地就特别滑,过往的人都绕远了走。有些着急的或嫌麻烦的仍从那儿走,总有人不小心滑倒。大人摔倒了起来骂声娘就走了,要稍小些的孩子可就有意思了。他们摔倒了不起来,就在原地坐着哭,哭得嘹嘹亮亮的,不带一丝虚假。待哭够劲了,自己起来把眼泪一抹又乐呵呵的玩去了。
到了傍晚,家家户户的房顶上都冒着烟,有青的,有白的。从烟囱出来的烟柱一般都是保持不了多久的,慢慢的,就散了开去。小的时候,常常望着那烟出神,想着要是自己化身为烟多好,那样就可以飘得好高好远,自由自在的。整个村庄都弥漫着这些烟,它们飘呀飘的,有一些烟就飘到了城市,让外出的游子时不时的都能闻到家乡的味道。我想,像这样能引起如我般的读者的回忆的文章会越来越少,因为像这样写弄堂的东西会越来越少。很多东西是在我们经历过后沉淀在我们脑中的,不是“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经历,沉思,然后升华。
王安忆有幸,他经历了上海的弄堂和上海,然后写了这本《长恨歌》。茅盾有幸,他经历了那些戈壁和白杨,然后有了我的神往。我们一路走来,并继续走下去。有了这些经历,我们是幸福的、无悔的。经历是一段岁月,一段人生,一笔财富。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0
正因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正因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正因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己命运的选取是身为女生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生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己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状况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就应是个精致的女子。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1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正因男生,正因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杯具、自己的杯具。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但是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取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生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就应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貌。到那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生还会有怎样的不幸。最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生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生都哪里去了!也许,男生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之后,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以前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述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2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3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述,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述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述——“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此刻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礼貌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向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终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期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期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此刻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感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仅有程先生对琦瑶的感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述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当惊心动魄的活力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4
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是写景的,不得不佩服作者描绘的真好,如果不喜欢阅读的风景类的,就很容易弃书的,还好我坚持看完了,因为不想看到四分之一就不看了。
王琦瑶一个美人,有追求者当然正常,第一个为她照相的程先生,对她的爱是尊重的,也是我比较敬佩的角色,在女主怀孕无助时帮助她,直到生下孩子。但同时他也是不幸的,永远都不能拥有王琦瑶的爱,选择了终身未娶!
军官李主任给了王琦瑶想要的的,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虽然是个见不得人的妾,但他们才算的上是正真的夫妻了吧,但是因飞机失事遇难……
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但我觉得他也是最不负责任的一个男人,和王琦瑶有了孩子确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担当而是选择了逃避!
老克腊我一个不能理解的人,一个那么年轻的人,会喜欢上长辈年纪的王琦瑶,想着和她在一起,得知王琦瑶的故事之后又没有了勇气,又变成了第二个康明逊!
女儿薇薇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幸福离开自己的母亲,同男友前往美国后再无音讯。就算和母亲百般的不合也不应该如此。
张永红薇薇的女友变成了王琦瑶的女友,可笑的是王琦瑶最后被她的男友杀害,是为了自己的金条,真是交友不慎。从此上海的三小姐就此魂归恨离天!
造成王琦瑶悲剧本身的我想不只是她自己本人,她的母亲从小对她态度不好,父母对她像是可有可无的人,所以她宁愿在朋友家。当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渴望过上好日子,最终兜兜转转还是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
我想一个人长的美不是她的错,长的好看的人追求者多也是很正常的,但美人更应该自重自爱,让自己活的有尊严,老的更体面!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5
上海是一个迷人的地狱天堂,一个不小心便会让人深陷其中。
文章的开头花费了大量笔墨构绘大上海及小上海,有巷子有王琦瑶有鸽子,起初不是很懂作者的用意,只是感觉这样的上海恐怕只有日日夜夜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会有如此深沉的体悟。可当我看完全文后却发现开头的这些物象是作者有意而为之的它们是全文的线索,是很精致的铺垫,让后文不显突兀。
我阅读了好些豆瓣上的评论,为王安忆深感不平,她的文字是细腻却没有带毒刺,不像张爱玲。以一种旁观者的眼光展现了王琦瑶的大半生,描绘了大上海的40余年,也刻画了一个中国社会的小缩影。这是比张爱玲更宏达的眼光视角以及心胸的。所以我感觉她的文字更适合年轻人阅读,也更有力量,是当之无愧的茅盾文学奖。
再论文本内容,前半部分里面的人物,程先生,李主任,阿二,都没有正式的名字,我想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的。却在细细回味中恍然明了,对于王琦瑶而言或许他们都只是过客,都只是回忆里一道模糊的人罢了,如何记得住他们的面容。
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是不幸的,却并不能勾起我很深的同情,她的身上有太多做的成分,她的命运是作者一起笔便注定了的。性格决定命运一说在她身上得到了印证。一把沙子握得越紧流失得也越快。青春一晃而过,岁月对她是宽容的,时光流逝却讲她的美沉淀,像是一坛好酒越久越香,俞久俞酣醇。可是她只把她的美好当成了花销的资本,错过了一个有一个的人。文中有那么多的男人,而她究竟真心爱过的恐怕不多。她是幼稚的,一生都活在自己给自己设置的恍惚之中,从一个吃瓜的旁观者看来,她是可悲的却不是可怜的。同为女性,却心生不出任何悲悯,她将错误进行到底,进行到她被长脚掐死的那一刻。又或许她自己也未曾真真正正看懂自己的心罢。文章中作者对她有一句评论最恰当不过,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了。的确如此,她一错再错,且错得离谱。最后病入膏肓。没有长脚或许也会有其他人亲手将她退下地狱,哦,她连地狱都不被接纳。风光不过是一时的,她却执拗的想将她控住一世。外貌与智慧往往不相匹配。她的时代已经过去,她只是前朝遗老,安安静静尚可苟且偷生,风风光光必将暴毙隐晦而死。糊涂呀!
这是一部有深刻教育意义的作品,是禁得起推敲的,岁月会淘洗沙砾,留下珍珠,证明它的价值。我不说,后人却一定会有发现的眼光。且待未来给予客观的评判。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6
全诗以“长恨”为中心,通过当时人们的传说,加上作者的想象,将叙事、写景、抒情很巧妙结合在一起,以强烈的抒情笔调,再现了一个爱情悲剧。诗中针对唐玄宗重色贪欢,朝政荒废,杨贵妃恃宠而骄,兄弟姐妹权重一时的情况都进行了讽刺、揭露。由于“重色”才招致安史之乱。在这个悲剧中,杨贵妃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替罪羊,宫廷斗争的牺牲品。其次,他告诉我们,贪图享乐的腐朽生活,必然导致政治的腐败,政治腐败必然是重用奴才而不用人才,奴才掌政必然乱纲误国导致内乱,给人民带来灾难。
诗的结尾,用“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两句点明主题,让读者深深感受到无尽的遗恨,不愧为千古绝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