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读后感 > 深林守护犬读后感总汇86条

深林守护犬读后感总汇86条

时间:2020-03-10 06:06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1

《丛林守护神》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阿蓬的狗和它的主人老金的故事。我非常喜欢故事里的小动物阿蓬。我喜欢阿蓬,是因为:它勇敢、善良、机智。

阿蓬遇到困难,都能镇定地去面对,勇敢地解决困难。阿蓬非常地勇敢,它每天夜晚都会在小区里巡逻,帮助人们捉捕小偷。

有一次,阿蓬正在和老金在家里睡觉,忽然,阿蓬听见有人在喊:“救命啊!失火啦!”阿蓬立即跑下楼,它发现有一对夫妻和一只小白狗被凶凶烈火所包围着。阿蓬先把一对夫妻从这凶凶烈火中救出,随后就去救那只小白狗,阿蓬一转身,一个柜子倒在了它的面前,阿蓬抬起前脚用力一跳,跳过了柜子,因为火越烧越大,阿蓬知好把小白狗用嘴掉过来,一对夫妻连忙抱起那只小白狗,瞧瞧有没有伤到。他们发现阿蓬把小白狗的背上咬出了牙印。夫妻俩为了报复,便重重地踢了阿蓬一跤,阿蓬没有反击,反而小区的人都说起来了他们夫妻俩。

这对夫妻俩一溜烟不知道跑那去了。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阿蓬的宽容大量和勇敢,这也值的我们学习。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2

《丛林守护神》很好看,它是《荒野之王》的兄弟篇,我一口气把他读完了。

这本书讲了牧工老金退休,阿蓬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动物园园长只得允许它跟着“退休”。在城里,阿蓬应不适应闹出了笑话,又因逮住了飞贼得到了重赏。老金成为护林员后,阿蓬也成了护林犬神奇的山林生活给他带来了新的欢乐。

沈石溪叔叔曾说过,作者牧林是个喜欢探险的人,小时候就爱掏鸟窝,捉泥鳅。长大了还爱跑到深山老林里。他养了瘸腿豹、残疾狼等动物,他才是真正的“丛林守护神”。牧林牧犬只差一字,阿蓬就是牧林的人格再现,所以书才会那么好看。

人生分酸甜苦辣咸五味,有时会难过,有时会开心。我们遇到困难时,都能和老金一样笑一笑,对自己说一声我能行的话,困难便不再困难,如果我们遇到困难时,像不孝子一样只会等待,困难只会更困难。只要我们遇到困难时笑一笑,世界将会充满欢笑。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3

这天,我正在家中又翻看起令我爱不释手的《艰难的归程》,出去买书的妈妈忽然兴冲冲地回来了,手里捧着一本绿色封面的书,上面画着一只狗。我一看,眼前一亮,这不是《艰难的归程》中的阿蓬吗?我接过书一看,呀!是《丛林守护神》——《艰难的归程》终结篇!我连忙翻开书页,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讲的是牧工老金退休后,阿蓬对他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场长只得特许它跟着“退休”。后来在城市里经历了一场风波之后,老金毅然携狗回乡下老家当护林员,阿蓬也成了一只英勇的护林犬。在这里,它认识了一条黑色母狗——黑皮,也找到了许多新的快乐,并且组成了自己的家庭。在一场与疯豺的惨烈斗争后,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容红豺义子,阿蓬夫妇几近反目。后来经过主人的调解,善良的阿蓬终于尽释前嫌,充当起了五只红豺的义父与教练。可是当幼豺们回归山林的那个夜晚,竟然野性大发,恩将仇报地咬伤了义母,阿蓬又接受了新一轮的考验。最终,阿蓬还是以山一样博大的胸怀,原谅了红豺义子……

在书中,作者多次写到“偷猎者”这个词,也多次写到阿蓬与偷猎者的搏斗。对呀,人类现在还是在用各种手段捕杀数量稀少的野生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们应该和谐共处,应该要互相帮助,互不侵犯,正如书中作者写到,“那边是人类的世界,这边却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另外,城市也从来不是动物们的归宿,只有在属于它们自己的森林、草原和青翠的原野上,它们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就像作者在书的结尾写到,“它们穿越荧光闪烁的雪野,欢快地奔向天地交辉的远方……”

让我们尽自己所能去保护动物吧,让他们能在自己的天堂中自由、快乐地生存下去吧!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4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它叫《丛林守护神》。

本书介绍了牧工老金退休,阿蓬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场长只得特许它“跟休”。在城市,阿蓬因为不能适应新的生活闹出了笑话,又因逮住飞贼而受到敬重……好不容易被挑中当动物演员,却因救火负伤失去了当主演的机会。阿蓬伤愈后,老金毅然携它回乡下老家当护林员,阿蓬成了防偷猎、盗伐的“护林犬”,神奇而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新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遭遇的惨烈斗争后,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容红豺义子,阿蓬夫妇几近反目。后经主人调解,善良的阿蓬尽释前嫌,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野之前竟然“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在这本书中,令我最觉得阿蓬很勇敢的是阿蓬与被称为“死亡旋风”的十只疯豺群的对战。阿蓬奋勇与疯豺对战,经过一场生死搏斗后,阿蓬和老金在木屋险些被疯红豺袭击,但最后还是杀死了三只,在幼松下,老金用打猎的枪把最后两发子弹射杀了两只,剩余的全部被阿蓬杀掉了。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阿蓬经过牧犬、护林犬等工作的考验,变得越来越老练、成熟,感受到它对主人的'忠城,还有对每件事都充满责任感,面对欺辱,心胸开阔,从来不计较。我还从中看出了城市的冷漠,豺狼的阴险狡诈。

《丛林守护神》读后感5

“这些电网和水泥告示牌,把那绿色的深谷分成了两个地方。这里是人类的乐园,那边却是各种各样野生动物的天堂。”这段话,就出于著名小说家牧铃的手中笔下。

这本书主要讲了老牧工老金退休以后,忠实的牧羊犬阿蓬依依不舍,深受感动的场长于是决定让它一起退休。在城市,阿蓬不能适应这里的环境而闹出了许多笑话,又因为逮住了飞贼而受到敬重……好不容易被挑中当上动物演员,却因救火负伤失去了当主演的机会。阿蓬伤愈后,场长带他回乡下老家当护林员,阿蓬也成了防偷猎,盗伐的护林犬。神奇而刺激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新的快乐。美丽的生活。

在书中,阿蓬一次一次地帮老金完成守护任务。战胜疯豺,打败野猪……完全靠着阿蓬舍己为人的品质。在对付疯豺的过程中,老金和阿蓬奋力抵抗,把疯豺一只只杀死,令豺狗的害人计划一次次落空最终,老金和勇敢,凶猛的阿蓬满身血污地战胜了老奸巨猾的豺狗群。

阿蓬,你是我最好的榜样,你勇猛,你顽强,你不顾个人安危,为正义而生。丛林,是你最好的归宿。你在丛林中快活地生活工作,是我很开心。是啊,人人都有一个归宿,无论是他们,还是我们,最终会走向属于自己的归乡道路,重回自己的故乡。

书籍简介

《第七条猎狗》是2008年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沈石溪。这篇短篇小说,展示了沈石溪非同寻常的讲故事的能力。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和他第七条猎狗的故事。

-------------------------------------------------------------------------------------------------

故事简介

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

老猎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杀死。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镜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逃到大自然的赤利仍然是一匹猛犬,它靠猎捕为生,在大自然中倒也逍遥自在。在一次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成年的公豺狗,并成为这群豺狗的首领。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

作者简介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

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

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被称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

-------------------------------------------------------------------------------------------------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

今天我读完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第七条猎狗”这则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老猎人召盘巴得到了一条优秀的猎狗。有一次,猎人带着赤利被主人误会而赶走了,后来赤利为了救主人,又与豺狗进行了一番生死搏斗,胜利后它和主人一起回到了村寨。知道了真相以后,我被赤利对主人的真诚所感动。一般来说,狗是不敢和蛇斗的,可赤利为了救主人,而与毒蛇拼搏。多么忠诚的赤利;多么英勇的赤利!一只猎犬都能有如此的感情。无论主人怎样对它,它都会在主人最需要它时出现。竟超过了人!

在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有诚信的人,对学习工作认真的人。并且,我们要尽力去做好自己该做的事。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

大家一定知道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吧?《第七条猎狗》一书,就出自于他的笔下。这本书的书名虽然是《第七条猎狗》,但书中不仅写到了狗,还写到了狼与豺的故事呢。

读了这本书,让我记得最深刻的是《灾之犬》这个故事。说的就是花鹰。养它的主人家里有了它之后,一连出现了两次意外,所以称它为灾之犬。为了摆脱它的纠缠,它的主人用尽各种办法想让它消失,但它几次都是死里逃生,便不再理睬它了。有一次,它主人游泳时被一条鳄鱼追赶,幸好是花鹰救了他,才捡回了一条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嫌弃动物。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在大自然当中,没有了动物,就不能保持大自然的生态平衡。我们家在离市区较远的地方租了一个大院,里面养了狗,每次狗一叫,我们都闻声去看。有一次,还好看得及时:因为这个院子很大,有人想偷东西,在离大门很远的地方挖了一个洞,还好狗一叫,把那人吓跑了,才没丢东西,这都是狗的功劳。我们院养了十几条狗,这样,才觉得很安全。所以我对狗很有感情。让我们一起来保护所有动物、保护我们的家园吧!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犬》,这是一本集故事和知识为一体的书,书中介绍了狼、狗、豺三种动物,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狼。

以往我对狼的了解都来自字典和别人口中,觉得它是一种残忍贪婪,一无是处的动物,还会伤害牛羊等牲畜,而人们也表现出一种对狼的歧视:在汉字中,“狠”字与“狼”字只差一点儿,意思可能是再狠一点儿就成狼了。

但是狼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一无是处,它在生物链中是重要的一环。在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牧民十分痛恨狼,便使用各种方法要消灭狼,让狼灭绝。短短几年之内,狼在加拿大牧区就已经绝种了。然而仅仅过了十来年,灾难便悄然而至。加拿大红毛兔少了狼这一天敌,数量暴增,疯狂地破坏绿地,牧民们无奈,只好又从美国花重金进口了100匹狼才有效抑制了红毛兔数量的增长。

这本书使我对狼的偏见少了许多,对狼的认识更加具体了。在对狼的认识从片面到具体的过程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主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看它。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

这天我又出现在新华书店,到处闲逛。不经意的一低头看见了一本书,书上面的封皮的图画吸引我——是一群猎狗。我翻开了第一页,看看简介我就爱上了这本书。——《第七条猎狗》

芭蕉寨老猎人一生四十多岁的生涯中,一共养了七条猎狗。但是,第一条猎狗腿短,被牵到街上卖掉了;第二条太胖,;第三条笨头笨脑,被豹子咬死了;第四条是一只母的,长大后被一条大狗拐走了;第五条满身都是疥疮;第六条踩在了猎人的夹子上。猎人很沮丧,想一个猎人没有一条好的猎狗。第七条猎狗是军犬。老人爱狗如爱子,老人把它起名叫赤利,赤利不顾主人嫌弃,冤枉,拼死相救……

赤利那效忠主人,对主人不离不弃,相信主人的精神让我感动。

人过每个人都有像赤利一样的品质,那生活中就不会有那些词语:出卖,背叛,叛徒,汉奸……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在茫茫书海之中,你已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用眼睛去观察,用心灵去倾听。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几种动物不同的故事。如聪明绝顶,和人类一样有着伟大母爱的狼,忠心耿耿,温顺可爱的狗,和凶很残忍,狡猾卑劣的豺。这些生动的故事都深深吸引着我,因为它们可以毫无掩饰的表现美丽与丑陋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在这本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七条猎狗这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述了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养的第七条猎狗赤利,在一次召盘巴打野猪的时候,它没上去帮忙。老猎人不知道,其实在这个时候,赤利正在和一条准备咬召盘巴的毒蛇搏斗,所以不能及时帮忙。但是召盘巴并不知道赤利当时为了救他也是命悬一线,因为这件事召盘巴对这条狗恨之入骨,决心要打死它,就在他准备实施暴力的时候,猎人的小孙子用水果刀割断了绑着猎狗的绳子,赤利逃出了召盘巴的魔掌。最后,几经辗转,赤利成了一群豺狗的首领。

赤利并没有忘记老猎人,它从不带豺狗到芭蕉寨去,有一次召盘巴和他的小孙子赶着几头牛到山上吃草的时候,突然,被二十几只豺狗包围住了,召盘巴身上带的箭毒木用完了,就在一群豺狗张开血盆大口准备扑咬的千钧一发之际,赤利用自己的身体救了召盘巴,刹那间,老泪从召盘巴的眼角流下。

在我小的时候,老家养过一条狗,那时候我的老奶奶因为有病神志不清,这条狗就一直跟着老奶奶,带着老奶奶回家,有一次,老奶奶昏迷了两天两夜,那只狗就守在床边,不吃不喝的一直等到老奶奶醒来,当时,在场的很多人都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动物和人类是一样的,都会有感情有母爱,都会为了生存而顽强的坚持下去。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6

《第七条猎狗》是著名动物小说。这本书讲了狼、狗、犲。在人们心目中,狼、犲是邪恶的化身,狗是人们最忠诚的朋友。在这三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狗,因为有也有立功的时候,有一次,有一条军犬还咬着毒贩子不放呢?你们说,它是多么通人性呀!

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有的动物比人还聪明呢!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7

转眼间又到了寒假,妈妈买了一大堆书给我,沉浸在假期解放的甜蜜的我飞快地陷入了苦恼之中,只好挑选一本书,满目无神地看了起来。

才刚过几分钟,我的眼球便不由自主转到了书里,完全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你们肯定会问这本书叫什么?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它就是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故事分为三大类,它们分别是狼的故事,狗的故事和豺的故事,“第七条猎狗”就是属于狗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最惊心动魄的情节就是作者为了更好地了解狼的生活习性披着狼皮扮作一个狼丈夫,可他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狼妻”发现了“丈夫”的古怪,一把抓住了狼皮,把狼皮扯了下来,来了个“原形毕露”,作者刚想拿枪,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可怎么办呀?顿时,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仿佛自己就是那个作者身临其境,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难道真的成为狼的“下酒菜”吗?忽然,母狼仿佛想到了作者对自己的宽厚,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它决定放作者一条生路,随着作者安全到家,悬挂在我心上的一块大石头才落了地,我长长呼了一分钟的气。

读完这本书,我体验到了作者与动物的亲近,他把动物们都拟人化了。同时他抓住了重点,让我们的心情随着情节而变化,在不知不觉中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如果让我评价这本书,我会不假思索地评10星精品文章!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8

有一条猎狗,它忠心,威猛,它奔如疾风,威风凛凛。它为自己的主人付出了生命,用他那瘦弱的身躯挡住了豺狗的利牙,却被主人打骂,丢弃。当我读完《第七条猎狗》全文时,我对动物是有灵性的这一说法有甚深了一个层次:猎狗,果真乃狗中豪杰!

老猎人召盘巴养的第七条猎狗名叫赤利,是只捕猎的好手,召盘巴十分宠爱它。可在泼水节那天,召盘巴却把他绑在树上,不停地用荆条抽打它,还要杀了它。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前几天召盘巴在森林里打猎,遇上了一头凶猛的野猪,幸亏野猪追赶他时不小心卡在了两根粗树枝间。赤利没有救他,他十分生气。看到这里,我真想替赤利大叫一声“冤枉”!召盘巴不知道,在他对付野猪时,赤利正在与一只吐着红芯子,虎视眈眈地望着召盘巴的眼镜蛇进行无声的搏斗。召盘巴不了解当时的情形,误以为赤利胆小如鼠,不忠不义,所以才萌生出杀狗解恨的念头。

动物世界爱恨分明,没有人类的虚伪和喧嚣,远离了人类世界的无耻和贪婪,毫无遮掩的表现出原生态的美,作者清新淡雅的文字,向我们展示了动物的忠诚和纯洁。小说表述的都是真情实感,激动人心。每一页都紧紧扣住了我的心弦,让我忍不住泪流满面,被动物的美好感情而感到。

这篇小说虽然没有许多优美词句,但作者却用朴素的语言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美好的动物世界。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9

读了沈石溪所著的《第七条猎狗》后,我深深体会到要善待别人,这有多么重要!

这本属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四十余年闯荡山林的生涯中养了七条猎狗,却只有一条是称心如意的。召盘巴精心照料它,给它取名为赤利,却因一场误会把赤利逼入山林。然而在危急关头,赤利救了召盘巴。

如果召盘巴不善待它,赤利怎会救召盘巴?赤利怎会不计前嫌呢?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样,在关键时刻也许他们就帮到你。

要善待别人,这样别人也会善待你!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0

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书,名叫《第七条猎狗》。书中写了狼、狗、豺三种动物的故事,这些故事会让读者深深的感悟到生命的启示。读了这本书后,许多故事都很感人,比如《藏獒渡魂》讲了曼晃是一条渡魂失败的藏獒,它非常的凶残,但有只勇敢的母崖羊,用缠绵、坚强的母爱,重塑了曼晃的灵魂,使它变得既勇敢又温顺;《灾之犬》讲了猎狗花鹰总是被主人遗弃,还被踢断了肋骨,然而,当主人有危险的时候,它义无反顾地冲上去保护主人,它完全有资格当一个理直气壮的人。

其中,《第七条猎狗》是最让我感动的故事。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闯荡山林四十余年,养过七条猎狗。第七条猎狗是召盘巴最称心如意的,他给这条狗取名为“赤利”(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刀)。召盘巴视赤利为掌上明珠,但却在泼水节那天,差点被召盘巴打死。因为召盘巴带着赤利在森林里打猎时,他们遇到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把野猪打死,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他想让赤利帮他,没想到赤利不但不救他,而且跑到草丛里了。野猪卡住时,他把野猪打死了。召盘巴准备把赤利煮了吃掉,幸亏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放了它。其实,在召盘巴与野猪搏斗时,一条眼镜蛇正准备向他袭击,赤利看到就扑上去咬毒蛇,咬死蛇后,却被主人误会。它逃走后,成为一群豺狗的首领。

有一次,豺狗群包围了召盘巴和他的小孙子,它们向召盘巴发动攻击,他的箭用完了,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赤利出现了。它不顾自己的性命,救了主人和艾苏苏。召盘巴赶着受了伤的牛,领着艾苏苏,抱着昏迷中的赤利,往家一步一步地走去。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眼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读完故事后,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狗也会知恩图报,它不在意主人的嫌弃和冤枉,拼死相救。这种品质连狗都会有,何况是我们人呢?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1

今天我读完《第七条猎狗》,为赤利的忠心感到佩服,同时又为它救主人而受重伤感到伤心…...

故事是这样的:芭蕉寨的老猎人召盘巴曾先后养过七条猎狗,前六条相继而亡,只有第七条猎狗赤利活了下来,并成为召盘巴的好帮手。在一次狩猎中,召盘巴误会了赤利,回家后打算杀死赤利,但召盘巴的孙女艾苏苏却救了赤利,从此,赤利变成了一条野狗,并成为一群豺狗的头领。豺狗的头领。一次,召盘巴被赤利所带领的豺狗袭击,赤利救了他的旧主人,但身负重伤,召盘巴,流着眼泪把赤利抱回了家。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为赤利对主人的忠心感到敬佩,它能在主人误会它的情况下拯救主人,这就足以显示出他对主人的忠心。但要是换了别的'狗,它肯定不会因为主人曾经要杀自己为理由,而去帮助豺狗一起捕猎。它肯定不会管自己以前和主人的深仇大恨,肯定会勇猛的跳上前去,帮主人驱赶这群豺狗。毕竟主人对它有养育之恩啊!他肯定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主人被豺狗咬死。赤利就是这样的一条狗,它在主人误会时理解主人的心情,在主人遇到危险时及时上前帮助,是名副其实的忠心。

《第七条猎狗》让我明白了每条狗对主人都是忠祯不渝的,因为世上没有叛逆的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2

《第七条猎狗》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的作品。读起来引人入胜。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位老猎人前后换了六条猎狗,只有第七条猎狗逞心如意,但有一天,因为一件打猎的事猎人和猎狗反目成仇,猎狗逃上了山。最后猎狗又救了猎人。

读完这本书,我对猎狗不记仇的精神而感动,猎狗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曾经抛弃过自己的主人。

读完这本书我真是受益匪浅啊!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3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才华横溢,其大名如雷贯耳,我早就买了他写的所有的书。其中的《狼王梦》和《第七条猎狗》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这几天,我再次读了《第七条猎狗》,感受到了很多,也发现了以前读这本书时被忽略的地方。

这本书主要写了猎人召盘巴养过六只猎狗,可都不如他的意,他生日时,有人送他一只军犬的后裔,召盘巴给它起了个威风的名字叫赤利,并把它和孙子艾苏苏视为掌上明珠。可是有一次他们外出狩猎时,因为误会,召盘巴要杀了赤利吃狗肉。结果艾苏苏帮助了赤利,自己却受伤了。召盘巴心灰意冷,不再闯荡山林,只有帮生产队放牛时会赶着它们去山林里吃草。一天,他赶着牛去吃草时,被一群豺包围了,他用弩射死了几只豺。这时,”豺王“来了,召盘巴发现它居然是赤利!召盘巴感觉没脸见人了,他闯荡山林一生,居然会死在自己养的狗的牙下。他闭上眼睛,准备等死,发现赤利居然在攻击它的豺群。赤利虽然勇猛,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不多时,它便挂了彩。这时,召盘巴发现只剩几只豺了,便大发神威,抓起一只豺狠狠地砸在一块尖锐的石头上。只听见”噗通“一声,赤利倒在了地上,伤得十分严重。原来,赤利知道最后一只豺也死了,主人安全了,便再也撑不住了。召盘巴把赤利带回了家,准备好好地犒劳它,向它道歉……

读完这本书,我顿时为忠诚的赤利而感到热泪盈眶。它跟着主人打猎,将生死置之度外,在千钧一发时咬死毒蛇,跑去帮主人对付野猪,却被主人误认为是个贪生怕死之辈,差点被主人狠心杀掉。它逃走后,只能过流离颠沛的日子,却丝毫没有怨恨甚至埋怨召盘巴,在主人生命危急的时刻,就算失去生性命,它也会勇猛地冲上去保护主人。我又为召盘巴没弄清事情就做决定而感到不满。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写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召盘巴连发生了什么事都不清楚,就准备杀掉赤利。难道他没想过平时赤利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从不贪生怕死,对他忠心耿耿,这次他打死野猪后赤利才跑来帮忙对付野猪可能另有隐情吗?

在这本书中,狗的忠诚和人的自以为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两者在一起,使我感受到人与狗是多么的不公平。人有自私、骄傲、虚伪等许多毛病,狗则有忠诚这个优点,人却依然凌驾于狗之上。我读了这本书后,立刻反省了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并深深地感受到了它们的严重性,我应该尽力去改正它们。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4

第七条猎狗是一本关于动物的书,里面介绍了两种动物,一种是狼,一种是狗,狼不是狡诈而是聪明,狼也有困难的时候,但是狼每次都能化险为夷,狗为什么那么忠实,那是因为它们信任自己的主人,狼和狗,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奔跑、机智。

第七条猎狗的主要内容就是让你了解了狼和狗两种动物。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5

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第七条猎狗》。

刚放了假,我就在床上看第七只猎狗。让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第一篇,里面讲的是一个人把一只公狼打死了,母狼要生了,那个人只好把狼皮穿身上,帮头找吃的,它到了4个月吧!母狼已经知道它是人。他就把人赶走了。我觉得这篇很好看,我希望人狼和平了。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第七条猎狗》,这本书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的大体意思是:芭蕉老猎人七十大寿时曼岗哨卡的唐连长送他一只军犬出生的小狗做贺礼,老猎人把它养大并训练成了优秀的猎狗,这是老猎人的第七只猎狗。有一次,老猎人带它去打猎,结果误会了它,把它赶走了。之后老猎人遇到危险它拼命救护主人的事情。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狗是对主人忠心的。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7

我读了这本《第七条猎狗》,知道了动物和人类一样,有伪装、忠诚、怜悯、逼迫、无情……

这本书主要讲一些动物,有一个故事是讲有只即将分娩的母狼的丈夫被一个研究员杀死了,于是母狼外出寻夫。研究员听到母狼的叫声,突然有一个想法,于是他穿狼皮,去找母狼。于是,研究员也进入了这个家。渐渐的,狼仔出生了,也可以捕食了。有一天,母狼揭开了公狼的真面目,最后还是放了这个研究员。

原来动物也不可低估,也有一计之长。我们人类也应该多和动物交朋友。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8

主人翁召盘巴养了七条猎狗。只有第七条猎狗赤利在一次打猎中,主人召盘巴遇到蛇窝,狗是怕蛇的,可赤利冒着危险将蛇杀死,救了主人召盘巴,但召盘巴误认为赤利因怕逃跑了,主人召盘巴一气之下赶走了赤利。

有一天,召盘巴与豺狗搏斗时,赤利冲向豺狗,又一次救了召盘巴。召盘巴看到被自己赶走的赤利反而救了自己,感动地哭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19

经过好几天的时间,我终于把老师给我的的书读完了。不过这也让我长了很多得知识呀,让我和大自然有了亲密的接触。

让我知道了,狼虽然凶残,但是他们也很中情谊。虽然讽刺狼的成语有很多例如:狼心狗吠、狼狈为奸……不过它们也有特别的好处,之所以人们这么痛恨狼,是因为狼经常危害到他们的生命,不是有句老话叫“撵不走的狗,训不化的狼”吗你看见马系团里有狮子、老虎表演就没有狼地表演。

所以我们要爱护动物。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0

大家可能对儒勒·凡尔纳不太熟悉,但一定听说过《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等名著,这些都是凡尔纳写的。凡尔纳一共写了八十部小说,我读了很多,而最近,我又看了一部——《神秘岛》

《神秘岛》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五名北军战俘的故事。他们乘坐热气球逃离关押地——里士满,可惜中途气球漏气,被扔到了一座孤岛上。不过这个岛土地非常肥沃,动物很多,还有铁、煤等矿物,就像一座专门为他们准备的岛。

在工程师赛勒斯·史密斯的带领下,他们炼铁、烧瓷器、造玻璃、做蜡烛,还安装电报装置、建家禽养殖场、制硝甘油做人工瀑布等,建立了很多“丰功伟业”。后来这五个人虽然在岛上生活得非常快乐,但心里总记挂着祖国,想要找到办法返回。于是他们开始造船。就在新船试航的时候,却意外捡到一个在塔波岛上的人扔的漂流求救瓶。于是他们前往塔波岛拯救了一名叫艾尔通的伙伴……大家一起回到岛上建立了一个富庶的家园。

然而不幸的是,这个被他们命名为“林肯岛”的小岛在一次火山爆发中毁灭,只剩下一块面积不大的花岗石,它高出水面不足十英尺。正当他们绝望地躺在花岗石上时,一艘轮船出现了。他们被解救了,六个人终于登上了罗伯特·格兰特所指挥的“邓肯号”,重返祖国的怀抱。

回国后,他们买了一块地形复杂的土地,根据林肯岛上他们起的名字命名了“远西森林”、“富兰克林山”等。大家在陆地上的“林肯岛”快乐地生活、工作。

看到这里,林肯岛的居民给我留下了这样的印象:乐观、智慧、团结。

乐观是因为他们流落孤岛,却并没有悲观绝望,而是尽自己所能去改变一无所有的处境。

而智慧,主要表现在工程师史密斯的身上。他知道任何一种物品是怎么样产生的,从而运用到现实中。没有机器,自己造;没有食物,想办法解决……从头开始追逐建立美好家园的梦想。

而我最欣赏他们的,还是团结。这一点,我是从哈伯中弹一事看出来的。一次,一艘海盗船在林肯岛附近沉没,几个海盗逃上林肯岛,其中一个发现了哈伯,一枪打过去,哈伯应声倒地。大家赶紧查看,日夜守护着他。因为受伤之前,哈伯曾经接触过一种容易引起疟疾的气体,这次虽然没有伤到心脏,可是疟疾发作,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但在大家的精心守护下,哈伯总算渐渐恢复了。我觉得哈伯的伙伴特别值得敬佩,他们冒着被传染的风险护理哈伯,始终没有放弃他,可见他们的感情是多么深!

在书的开头,凡尔纳写了大段的对话,描述气球漏气时的惊险,让我的注意力一下子落到了上面。而中间,则用一种观察他们的写作手法,写他们的生活,逼真得我都不确定这五个北军战俘的故事是真是假!所以,整本书看完后,我特别想再看一遍,希望能找到答案。这种书读的遍数多了,才能感受到那最深的精髓。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1

这个故事出自“沈石溪动物传奇故事”里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作者沈石溪。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年轻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妇骗走一只大阉鸡。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妇,他想要报复一下,恰好又在脚边的树洞里发现一窝小狐狸,狐狸夫妇里的母狐又在树洞里,便想到这就是那狐狸夫妇的子孙,

便举起了柴刀,只要母狐狸一露头就给它来个斩首示众。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它们的小宝贝安全转移,竟不惜咬断自己的腿骨,想把年轻人引开。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骗局,却甘愿再次受骗。他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柴刀,转过身来,准备去追公狐狸。刚走一小会,母狐狸就在离树洞不远的土丘后面“呦呦”的叫嚣,声音平缓,好像寄出了一封平安信。这时,公狐狸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它只是做了个蹿跳的动作,就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血流得太多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2

最近,我又看了一本书,是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作品:《第七条猎狗》。

书中描述了一位猎人先后养了七条猎狗,并和他们一同生活的故事。其中第七条猎狗最令猎人信赖,它与主人一同打猎,共同摸爬滚打,出生入死。它的善良和忠诚深深地感动了我,令我记忆犹新,念念不忘。

记得书中讲到,有一次第七条猎狗与主人一同打猎,碰到了一头凶恶的野猪,猎人朝野猪开了几枪,野猪恼了,向主人扑了过来,第七条猎狗奋不顾身地冲过去保护主人。在这紧要关头,一条毒蛇绕到了主人身后偷袭他,第七条猎狗凭借灵敏的嗅觉发现了毒蛇,并迅速向主人身后的毒蛇扑去……

主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以为第七条猎狗害怕野猪,临阵逃脱,就拿起鞭子狠狠地抽了它。猎狗忍着委屈赶走了毒蛇,保护了主人。

读到这里时,我被它深深地感动了。我觉得第七条猎狗是一个忠诚的勇士,它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主人,不让主人受到任何伤害,尽管自己受到了委屈,也无怨无悔。

我们人类也应该有这样的品质。我要向它学习,做一个有责任感、善良、勇敢、坚强的人。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3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第七条猎狗》的书,看完了之后,我明白了许多。

在家里,召盘巴养着七条猎狗,另外六条猎狗都令召盘巴很失望。只有第七条猎狗——赤利,另召盘巴觉得有用。可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到了泼水节,召盘巴对赤利有点讨厌,就想杀掉赤利,赤利最后躲进了深山。在深山里,赤利竞然成为了豺狗们的首领,在哪生活。大半年过去了,一群豺狗来到召盘巴家门口,攻击者召盘巴的牛,和他,这时,赤利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们,赤利虽然击败了它们,但自己却受了重伤……

我最喜欢赤利,因为它不顾自己身体一切去救自己的主人,不让自己的主人受到任何什么危险。就像有一次它誓死保护着自己的主人,跟一条毒蛇搏斗着,可是,赤利还是赢了,终于保护了样了自己自己的主人:召盘巴。

狗对我们是很忠诚的,可我有一次,看见一个人略带他,我看见狗做错了一点事,就暴扁它一顿。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去亲切的去安慰它照顾它,让它不要为这一点小事去伤心难过。

请保护小狗吧!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4

故事发生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豹王索坨带领着饥饿的豹群四处寻找食物,可是一连几天一无所获,再接下去的日子里,食用同类的事情时有发生。终于有一天,苍天开眼,让豹群找到了野猪窝。美中不足的是,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豹子出入。于是,索坨必须在豹群中选出苦豹,与野猪拼个你死我活。索坨在豹群中寻找着,发现一只做苦豹最合适不过的豹了,可是,这可是索坨的亲生豹娘啊!他想了想,决定自己代替豹娘。就当他正要进洞的时候,豹娘撞倒了他,她不愿看到儿子代替自己冒险,自己进洞了。不久,母野猪被拱出来了,而豹娘也为此献出了生命。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热泪盈眶,心不由得一痛。这,就是动物之间的母爱!多么伟大,多么感人啊!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人世间最伟大的何尝不是母爱。它纯洁、无私,无微不至!妈妈为了我,放弃了三班倒而高薪的三甲大医院,而到一个被人瞧不起的小社区工作。下班了,除了做家务,就是不厌其烦地辅导我学习。为了能给我报英语听写,她每一册英语单词都和我一起认真学习。再想想我自己,贪玩不好学,还要跟她顶嘴……相比之下,豹王索坨的知恩图报让我惭愧!

感谢作者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它让我了解了狗的忠诚,狼的凶猛勇敢,豹的才智,让我看到了蕴藏在动物之间那种如同人性的善良和亲情。它的每一个故事深深地打动着我,它通过对动物的描写把人类的丑美描写得淋漓尽致。

我建议大家都来读读《第七条猎狗》这本好书。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5

我看了《第七条猎狗》后,我觉得这只猎狗非常忠诚,善良。

故事讲得是这只猎狗,召盘巴以前的六只猎狗都很不尽人意,而这第七条猎狗却非常忠诚,这第七条猎狗取名为赤利,召盘巴把这条猎狗像爱自己的妻子一样。召盘巴是赤利的主人,召盘巴他想亲手杀掉赤利,赤利为召盘巴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救召盘巴,赤利是被冤枉的,没有召盘巴心里想得那样,赤利仍然没有忘记它的主人。

最后,赤利被那些豺狗咬的只露着骨头的后腿,用它最大的力气救了召盘巴的命。我们人类应该值得去向狗学习它的宽容,我也应该向这只猎狗学习,我身上的缺点就是不会多帮助别人,而这只狗一心都知道帮助主人,我们大家应该向这只猎狗学习宽容,帮助别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们非常得勇敢,非常得善良,非常得忠诚,所以,你们要好好保护它们,它们是你最好的朋友!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6

一个邮递员在布郎山上发现了狼和狈。然后寨主就拍派狩猎队带着二十几条猎狗。我们发现了狼和狈,而是几条猎狗和狼和狈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狼和狈死了,人们都来围观。可是有人说那只狈分明就是一只母狼,只不过前腿少了一截。然后我将两匹狼埋了。过了几天有人说寨子附近有狼然后我们狩猎队捉住了一只小狼,我们把它拴在木桩上,过了两天,我看见母狼冒着生命危险把小狼救走了。

我知道了狼是非常重情义的,比如说母狼生下了小狼,母狼就会拼命保护小狼。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7

今天,我带着渴望来到了我的书架旁边,心想:今天我该读哪本书呢?就读《第七条猎狗》吧。可是,《第七条猎狗》为什么不能是第七条第八条呢?

我带着种种疑问,翻开了第一页,第二页。读完了这几页,我觉得这只豺太可怜了:首先背那凶恶的捕鼠夹弄伤了腿,然后又被自己的同伴给抛弃了,再接着就是被割草机铡住尾巴。但它也并不那么惨:因祸得福,成了一只真正的狗。

但是,当我看了《暮色》的第一小章后,我知道了:有时豺也怕狼,我还知道了,不只有人才会办葬礼,连其他动物也能。

第三小章让我得知老豺死得太痛苦了,那些年轻的豺竟然让老豺去损害豺族的过去,如果是我,就一定会让老豺更有价值的死去。

我要向曾经虐杀动物的朋友们倾诉:我们要爱护动物,即使它伤害过你。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8

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第七条猎狗》,在这故事里,老猎人召盘巴前后养过7条猎狗,但前6条都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老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第七条猎狗是老猎人六十大寿时别人送的贺礼——一条军犬的后代,老猎人非常喜欢它,给它起了一个名字“赤利”,再一次打猎时碰到野猪,老猎人误会了它,把它赶走了,后来老猎人遇到了豺狗群,在危急时刻“赤利”救了老猎人,自己却被豺狗群咬成重伤,奄奄一息。

老猎人虽然误会了“赤利”,但“赤利”对主人还是那么忠心,舍身保卫主人,我们要向“赤利”学习,努力做一个乐于助人,知恩图报的人。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29

《第七条猎狗》里面讲的是狼、狗、獒三种动物的习性和习惯,刚开始妈妈给我买后,我是不大喜欢,因为我不喜欢哺乳动物,他们随时随刻都会吃一些小动物,可是看了这本书后改变了我对他们的看法……

我翻开了第一页,它的内容就吸引了。我当看到几百页的时候,我已经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里面讲的是一只叫曼晃渡魂失败的藏獒通过沈石溪的训练和自己的努力终于成为了一条渡魂成功的藏獒!

这本说不仅让我学到很多关于动物的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动物是有感情的……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0

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第七条猎狗》,我非常喜欢,接连几天迫不及待把它读完,这本书真让我受益非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所看到所亲身经历的狼、狗、狈、豺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每次我读到让人感动的地方总是让我泪流满面。我有时为主人公担心,害怕它落入狼口,有时我为猎狗担忧,害怕它在豺群面前难逃劫难,真是让人耽惊受怕。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悟便是要保护动物、维护自然法则,否则便会有许许多多动物绝种……作者就是这样既混入动物群体、又不打乱自然法则。往往人们认为狗是忠诚的动物,狼、豺、狈是凶饿、狡猾的,其实狼豺狈也有其善良的一面,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

读了这本书就象交了一个新朋友,怪不得有人说:“读过一本好书,就象交了一个益友。”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1

以前只知道狼很凶残,读了《第七条猎狗》,没想到它们也有那么多感人的一面。

这本书里的“狼狈”讲了一只强壮的公狼背着一只断腿的母狼一起猎食、逃跑时展现出不离不弃的一面,还有“暮色”里讲的豺王索坨和它母亲之间发生的生死场面,都很让我感动。

这本书我最喜欢“第七条猎狗”这个故事。猎狗赤利是猎人很喜欢的一条猎狗,在一次捕猎过程中,主人误会它是怕死鬼把它赶走了。它跑到森林里,成为一群豺狗的首领。在豺狗和主人发生搏斗时,赤利为了救主人把豺狗咬死,自己也奄奄一息,终于感动了它的主人。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2

《第七条猎狗》我已经读完了。他讲了这样的故事。

召盘巴原有6条猎狗,自己去一点也不喜欢。后来有人送给他一只军犬的后代。召盘巴命它为自己的第二颗掌上明珠。他的名字叫赤利。

但是,好景不长。在一次捕猎中,召盘巴和赤利遇到了一头野猪。赤利并没有攻击野猪,把主人身上的毒蛇咬死了。但召盘巴却认为赤利胆小怕死逃跑了。赤利也无法解释,即将要被吃了的赤利,被艾苏苏救了。

之后,它成了一只野狗,但它却仍然保护召盘巴。召盘巴遇到一群豺狗攻击时,赤利不忘旧情,救了召盘巴,自己受了重伤。召盘巴也原谅了他。

赤利真是一只忠诚的狗。我很佩服他。

它是只好狗,他机智勇敢,英明神武,谁会不喜欢它?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3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猎人养的第七条猎狗的感人故事。

一位猎人,他之前养的六条猎狗都不称心如意。在他六十大寿时,终于有了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这条狗的名字叫赤利。可是,在一次打猎中,正需要赤利的时候,怎么呼唤他的赤利,就是不出来。他以为赤利非常胆小,不敢出来。很生气,要杀死它。老猎人的孙子悄悄把赤利放了。从此,赤利成了一条野狗。过了不久,赤利成了豺群的领头。当他带领着豺群向村庄进攻时,正好遇见了老猎人。赤利为了保护老猎人,自己反过来对付自己的豺群。结果身负重伤。老猎人这才知道,原来那天打猎,赤利发现一条眼镜蛇,这条眼镜蛇正要攻击老猎人,赤利猛地扑了上去,与毒蛇撕咬了起来。可惜老猎人不知道。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先了解事情的大概,不要像故事中的老猎人一样,不知道赤利在保护老猎人,与蛇撕咬,反而误以为赤利胆小,不敢与野猪对付,冤枉了赤利。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让我进一步了解了猎狗的生活,也让我知道了动物的习性。

打开这本书,走近动物的生活,感受它们的快乐生活,我不禁对它们的聪明才智感到敬佩。对它们顽强的意志赞叹不已,对它们高尚的品质肃然起敬,从动物故事里,我找到了故事背后的悲惨。

两只狼之所以被猎狗杀死,是因为一只狼后腿被夹断了,另一只狼为了救它,也死了。母狼之所以救出了小狼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身上沾满石灰,装成狗,在猎人枪地下把小狼就走了。藏獒之所以获得作者的喜爱,是因为它优秀、勇敢、野蛮的性格。

这本书里最好的就是第七条猎犬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赤利是召巴老人的第七条猎犬,他们幸福地生活着。可是有一天,他们去打猎遇见了一头孤狼,打了一枪后没打倒。叫赤利时却没有来,召巴扔下了火药赶紧跑,过了一会儿,孤狼卡在了树杈上。原来,赤利遇到了蛇,和蛇搏斗了一番,结果,杀了蛇后孤狼已经被卡住了,召巴误会了它,把它赶走了,它在豺群里当上了豺王。一次,豺群要伤害召巴,赤利和召巴一起把豺群赶走了。而赤利却受到了严重的伤。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自己非常渺小,尤其是读到第七条猎狗赤利为了救主人召巴宁愿牺牲自己时,我联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玩旱冰比赛,比赛中,有一个小伙伴不小心摔倒了,我不但没有扶起它,还斜眼笑了一下,这次比赛虽然我赢了,但是我的小伙伴腿出血了。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错误,我决定以后要帮助别人,不求回报,做一个优秀的好孩子。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5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爷爷写的《第七条猎狗》,我兴奋地读了起来。

沈石溪爷爷写他在芭蕉寨,有一位打猎四十余年的召盘巴,他非常渴望能够得到一只狩猎技术强的猎狗,于是前后共养了六条狗,可是没有一条是让他满意的。在他六十大寿的时候,唐连长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召盘巴十分开心,他的孙子艾苏苏非常喜欢它。

在召盘巴的精心抚养下,小狗长大了,变成了一条十分威武的猎犬,并取名“赤利”。可是在泼水节那天,召盘巴竟然烧了一大锅开水,想将赤利给吃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在昨天傍晚,因为狩猎野猪时赤利不仅没有帮忙,而且差点让召盘巴丢失了性命,可那是一个误会,召盘巴不知道他的身后有一条眼镜蛇,多亏赤利英勇奋战,将蛇的脑袋咬了下来,不然他早已中毒身亡了。

通过他七岁的孙子艾苏苏将赤利给放跑了,他也就在家帮生产队牧牛,决心再也不打猎了。

在召盘巴牧牛的时候,遇到了一群豺狗,就在召盘巴快要被豺群包围的时候,赤利将豺群咬死,因为身受重伤而昏迷不醒……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事情的对错不可以只从表面来判断,有时候也必须要从内在来思考!”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6

读了《第七条猎狗》后,书中的每一句话都深入我的心灵,让我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闯荡山林四十余年,却以得不到一条称心的猎狗而引以为憾。一个特殊的机缘让召盘巴得到了一条军犬的后裔,他给这条猎狗起名为“赤利”,并把它视为第二掌上明珠。赤利“撵山快如风,猎狩猛如虎”,立下了赫赫战功。

就是这样一条机智勇猛的猎狗却再一次野外狩猎时惹怒了召盘巴:那天召盘巴在草丛中向野猪瞄准开枪,不小心踩中了蛇蛋。全神贯注的他根本们有意识到身后有一条全身漆黑的眼睛蛇正虎视眈眈的瞪着他。赤利奋不顾身的扑了上去,咬住蛇颈,和蛇翻滚打斗起来。险些丧命的召盘巴因赤利“贪玩”而气愤不已,想把赤利杀死,可从小跟赤利为玩伴的召盘巴的小孙子艾苏苏不顾爷爷的气愤用水果刀匆忙地把赤利放走了,但他的大拇指也因水果刀而削掉一块。都说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这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一个年仅六岁的孩童就已经知道这个道理。艾苏苏明明知道爷爷有多么痛恨赤利,更知道要不是爷爷险些逃出野猪的爪牙,自己最心爱的爷爷将远离人世,但他没有迟疑,可见他是一个多么热爱动物的呀!

大自然的奇妙让我在这本书中深深地体会到了,他是那么的动人,哪么的有趣,那么的莫名其妙。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7

一本好书,可以令人难以忘怀。《第七条猎狗》,令我难以忘怀!

首先,我被书中感人至深的情节深深吸引。老猎人因一时对第七条猎狗——赤利的误解,而要将其杀害,在小孙子的帮助下,赤利逃走了,做了野狗。但在主人遇难之时,赤利挺身而出救出了主人,自己却再也不能爬起来……这条忠诚的猎狗,它为主人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而换来的却是主人的憎恨和不理解,它临死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撵进山林。这不能不值得人深思,到底赤利为什么落得如此下场?是老猎人!他认为狗对他不忠实,而老猎人在遭野猪袭击时,赤利正在树林里同毒蛇作斗争,它在拼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啊!可是,狗

是不会说话的,主人也就永远都不能知道这件事了。老猎人是何等的糊涂啊!他难道真能相信赤利背叛了他吗?肯定,他也难以接受,但却没有认真的想下去,他跌在了痛苦的深渊里,使他失去了理智。那我们何尝没有跟老猎人犯一样的错误啊!只因一时的气愤,而误解自己的朋友一辈子,我们最大的损失,是失去了一个真正忠于自己的朋友!相反,却去听信一些花言巧语的人,使自己走上了歧路。因为一时的错误选择,可能会改变你的一生。再次,我要赞美那条忠诚的猎狗。它没有去憎恨主人,而以一颗宽大的心包容了。再次在森林里遇到主人,它两眼含泪,又回忆起昔日主人与自己一起生活的快乐场景,它只记得主人对自己的恩德,忘却他对自己的残害,最后还是以自己的肉身保住了主人的安全。敢问如今我们谁能做到猎狗那样的忠诚和包容呢?真、善、美的小世界,也不能寻到几个。那我们又为什么不珍惜这“罕有”的真情,而去破坏它呢?人的猜疑和嫉妒打破了这种美好,我真心希望世上的人能用真诚去对待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奉献真情,那样,我们的世界才美好!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8

同学们我想你们都会说世界上有那么多种类的狗,为什么是第七条呢?其实这本书并不是讲得第七条猎狗,而是一位考察队员在野外考察发生的事情。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这本书中的藏獒渡魂,《藏獒渡魂》主要讲了沈石溪养了一条藏獒,主人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曼曼”,有一天他跟随主人去野外考察,在山上主人不小心踩到了一个马蜂窝,这时马蜂就向主人飞来,于是把主人吓得惊慌失措。就在这个最危险的时候,“曼曼”看见了它就跑到主人面前,这时马蜂又向“曼曼”飞来,主人脱离了危险,却勇敢的“曼曼”跟马蜂斗争,最后还是被马蜂活活蜇死,它真是可怜啊!他只想着主人而它自己就跟马蜂斗争,真是世界闻名的狗中极品,多么老实、忠诚、善良的一只狗啊!真是难得。

“曼曼”不为自己着想而为别人着想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39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是《第七条猎狗》。

《第七条猎狗》这本事讲述了狼、狗、豺这三种动物的感人肺腑的故事。

忠诚、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猎狗则是猎人的知音。在这故事里主人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任公召盘巴带着留下的那条猎狗去打猎。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背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的时候,它突然跑到乱草丛,召盘巴。又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流泪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第七条猎狗确实是一条忠实的狗,它不小心踩到眼镜蛇,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为了自己的主任,它拼命的跟眼镜蛇搏斗,最终杀死了眼镜蛇。但是,在它杀死眼镜蛇的时候,它的主人也把野猪杀死了,这时主人误认为是猎狗害怕,不忠诚,自己跑到草堆里躲了起来,就毒打了它一顿。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永远都不会背叛你。人与动物间,本来是可以很友好的相处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人类总是把动物当成一种玩具,心情好的时候就抱起来逗它玩玩,心情要是不好就会一脚把它踢到一边。

动物是人类的碰友,我们不能去伤害它们,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保护它们。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40

这些天,我都在读“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不仅语言优美,还让我体会到了人与动物之间互相关爱的感人故事。

芭蕉寨老猎人召盘巴曾经养过七条猎狗,前六条猎狗的身体素质都没有合召盘巴的心意。就在他六十大寿的那一天,他的一位朋友送给他一条军犬的后代,名叫赤利。赤利很能干,经常帮召盘巴捕捉到猎物。而就在一次狩猎中,召盘巴和赤利碰到了一头大野猪,当他们和野猪对抗时,突然后面窜出了一条毒蛇想渔翁得利,而召盘巴却一点也不知情。赤利发现了这条毒蛇,就与它展开搏斗。但召盘巴正在和野猪对弈,不见赤利来帮忙,以为它跑了,是一只孬种,所以很气愤。在回到家的时候,就想把它杀掉,多亏召盘巴的孙子把赤利放走了。赤利被赶出家门虽然很委屈,但它不会说话,只好成为了一只流浪狗。在流浪的日子里,它碰见了一群豺,赤利咬死了首领,于是他成为了这帮豺的“老大”。一次,召盘巴出去放牧,正好遇到了这一群饥饿豺,饥饿的豺可是什么都能做出来的,连他首领赤利的话都不听了,一起攻击召盘巴。赤利为了保护召盘巴,与它们同归于尽。

合上此书,我非常的感动,为赤利对主人的忠心感动,为赤利为了主人宁愿牺牲自己而感动。一条猎狗被赶出了家门,还差点被主人杀死,但是当自己的手下去攻击主人时,按理说应该报仇雪恨,但它竟然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主人,不惜与别人同归于尽,不愧是一条警犬的后代。没想到,还有那么忠于主人的猎狗,我一直以为除了家养的狗外,其它的都像成语中所说的“狼心狗肺”呢。我重新认识了狗这种动物。假如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像这条狗一样重情重义,那世界岂不更美好?

赤利的勇敢是无人能比的,狗本来就怕蛇,碰到蛇时往往会退避三舍。就在他发现主人正被毒蛇偷袭的时候,它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的冲了上去,一口咬断了蛇头,救了主人一命。可真是勇敢啊!我如果有它一半就好了。我们小区里虽说有灯却常常不亮,一到晚上,院子里便伸手不见五指。每当我走在小路上时,都不觉得害怕起来。赤利就是我的榜样!

读了《第七条猎狗》这本书,我深切的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我深深的体会到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

水是时间吧?时间无情,正如流水之无情。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感慨中有多少“时不我待”的无奈?“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无论是谁——圣人或凡人,英雄或平民,都阻止不了时间的脚步,脱不了黑发变白首最终化为一抔黄土的“宿命”。时间无限而生命有涯,于是有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感悟和“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警戒。

水是德吧?德之高下,正如水之深浅。

“深水不响,响水不深。”欢呼叫嚣的必是浅溪,低吼沉吟的才是江海。“圣人韬光,贤人遁世。”德高之人甘于平淡,耐得住寂寞。追名逐利、吵新闻爆丑闻的必是寡德浅薄之辈。一块石头就能让小溪开一朵炫耀之花,一座大山也改变不了江海的沉稳。小人为自己唱赞歌,君子让别人去评说。

水是心灵吧?心灵之明晦,正如水之清浊。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水的澄澈来自于活水不断的水源,心灵的澄明来自于善于纳新的心胸。水之澄澈能映出天光云影,心灵之澄明能包容世间万象。

水就是人吧?

水结而为冰,冰是人棱角鲜明的性格;冰融而为水,水是人或激扬澎湃或缠缠绵绵的情感;水化而为气,气是什么呢?气是陶渊明篱下长开不败的菊花,是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心忧天下,是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襟抱负,是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英雄气概。是充沛于天地之间,亘贯于历史古今的浩然正气,是多少人穷其一生追求的人生真谛。

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

中国的水墨山水画世界独一无二,墨色与宣纸的幻化中千山万壑一笔呼出。蒋勋对这一门黑白的艺术说过这样的话:“全世界都在用颜色画画,我想中国人有一天一定要解答,为什么我们大胆到不用颜色只用水墨来画。我想其原因在于:彩色的东西比如彩色的照片常常是当下的,黑白的照片给人的感觉是回忆的。因为繁华去尽之后,在回忆中,生命有一个安静下来的力量来看山、看水、看自己……”这种安静的力量只有智者与仁者才能拥有,他们懂得:万物静观皆自得,他们懂得在万籁俱寂之中修炼儒雅、修炼智慧、修炼仁德,因而他们才能在一动一静中拥有乐于寿。

对于“知者乐水,仁者乐山”我们既可以分开来解释,也可以理解为“智者”与“仁者”是同爱山水的。我更认同第二种理解。为什么中国人有如此深重浓厚的山水情怀呢?我想,最直白的原因是华夏大地山河壮丽,山川秀美,大河滔滔,峰峦迤逦,无论古人走到哪里,俯仰之间尽是碧水黛山,诗意的情怀便喷薄而出。再者,山水附着着中国人太多敏感的心灵和微妙的哲学:深山中的寺庙满院禅意芬芳;竹篁中的陋室主人弹琴长啸;仁人智者“于土山营墅,楼馆竹林甚盛”。山水与仁人智者相映成趣,相得益彰。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仁人智者也在山水之间悠然闲适地享受生活,释放着生命最沉静的光芒。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

暑假里,我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不禁备受启迪。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饱尝人间疾苦,二十岁参加了共产党员,因积劳成疾导致全身瘫痪,后双目失明,辗转病榻长达九年,然而卧病期间,在令人难以想象的困境中,他并没有心灰意冷,而是把笔作为武器,把文学创作当作自己新的工作岗位,开始新的奋斗,并以惊人的毅力写出了这部不朽的名著。

文中,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塑造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同样也鼓舞着千千万万的读者。

保尔·柯察金——一个双目失明,身体瘫痪的人,在重重的人生道路障碍前,凭自己钢铁般的意志及亲友的鼓舞,勇敢地与疾病搏斗,终于创作了《暴风雨利索诞生的》这部著作。

我被保尔的坚强不息的精神所感动。试想一下,一个人若双目失明,他便看不到周围的朋友,看不到这个多彩的世界。他,只能靠耳朵来生存,一个意志平凡的人怎么可能做到?。更何况保尔双腿瘫痪,且左手不能动弹?!

保尔是正直的,十几岁的他,因为正义,敢出手教训市里的无赖;

保尔是机灵的,身处牢中的他,能抓住机会,轻而易举地使愚昧的敌人中计而躲过魔爪;

保尔是勇敢的,刚参军的他,纵马挥刀地向前猛冲,完全进入奋不顾身和忘我杀敌的精神境界;

保尔是坚强的,作战的他,在头部严重烧伤后,在坚定的革命信念的支持下,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以继续抗战;

保尔是伟大的,他几次与死神进行生死搏斗,最终以胜利而回到亲人的身边,回到战友的身边;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3

就像我们的生命需要营养一样,人们的成长也需要友情的滋润。然而我们不能朋友,交友不慎,将抱憾终身。这个道理,杨红樱阿姨在她的新书笑猫日记系列的《寻找黑骑士》中告诉了我们。

书的主角永远是笑猫——一只可以像人一样会笑的猫。笑猫有一个老鼠朋友,这只老鼠不算是好老鼠,也不算是坏老鼠,不知活了多少年,所以成了一个哲学家。为了营救朋友断了尾巴,一只万年龟将他变成了一个球,所以又被叫做球球老老鼠。

笑猫有三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老二叫二丫,老三叫三宝。一天,他们住的地方——翠湖公园举行了一场交友会。三只小猫分别交到了自己的朋友。可过了不久,他们又和各自的朋友绝交了。胖头的朋友一天到晚就知道带着胖头胡吃海喝,其他的什么也不干,胖头和他在一起,消耗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收获的只是脂肪。二丫的朋友虚荣、做作、臭美、傲慢,二丫受她的影响,把自己原本漂亮的虎皮毛色染成了黑色,把走路姿势、说话声音、名字都改了。三宝的朋友初看很不错,做事果敢,有勇有谋,有气魄,有闯劲。可交往久了,却发现他原来是一只没有孝心的小猫。三个孩子初次交友行动都以失败而告终,他们甚至失去了继续交朋友的信心。

通过爸爸笑猫的开导,三宝决定踏上寻找黑骑士的道路。黑骑士是一只搜救犬,在汶川地震中尽职尽责,救了很多人。三宝在那时与他相识,成为好朋友,和他一起救人。后来在一次搜救中黑骑士被砸下来的水泥板压断了一条腿,从此与三宝失去了联系。还有一只名叫公爵的的搜救犬,在搜救的行动中肚子被钢筋划破,英勇牺牲。三宝和他们在一起时,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在寻找黑骑士的路上,三宝认识各种类型的人、猫、狗,也在一次次寻找中思考着,在人生的旅途中什么样的朋友才是自己真正的朋友。最后,三宝找到了做了导盲犬的黑骑士,体会到黑骑士身残志坚的人生信念,也找到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三宝和黑骑士做朋友,他将受益终生,黑骑士身上的美德,将成为三宝人生的指路明灯。也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胖头和二丫之所以学到坏毛病,和他们所交的朋友有莫大的关系。不能不交朋友,也不能朋友,这便是杨红樱阿姨想要告诉我们的道理。

我们的一生。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4

王炽出生贫寒,母亲将其家中祖传的翡翠玉镯与十两白银交与王炽做本钱经商。在商场竞争中,他凭借过人的胆识、智慧与情操,以及诸多好友的大力相助,逐渐经营起庞大的金融帝国,被李鸿章称为“犹如清庭之国库也”。王炽一生以利聚财,以义用财,苦研商道,并以诚服人。他在经商中所信奉的原则是“道行、道德、信义”。他的一生就是一部活的经商教科书,并对所有的人都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本书浓墨重彩地刻画了王炽跌宕起伏的一生。王炽之所以能够左右清王朝的商业帝国,其坚毅的性格、敏锐的商业视角、独到的经营理念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但作为所有因素的奠基石,诚信功不可没。正是这两字,撑起了王炽的一片天。

少年王炽因多次干扰人面兽心的表哥祸害乡民,被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最终含冤被迫与好友李西来远走他乡、另谋生路。在林间的集贸市场,他俩初试了商场的尔虞我诈,王母给予王炽经商的本钱也血本无归。虽沉浮于商界幻海,王炽监守义道,仍于艰难之际救助曾有恩于自己的马帮锅头巴力,并以亲兄弟之礼待之。在好友赵云海的暗中帮助,以及巴力的大力扶持下,王炽建立起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马帮。凭借巴锅头广阔的人脉,顶着王家马帮名号的商队从此在鱼龙混杂的蜀道愈唱愈响。

在马帮历练了几年后,王炽辗转向商贸云集之地,富饶的重庆发展。凭借商人的明锐直觉,他深知惟有马帮与商号合作经营,才是真正的经商富国之道。王炽在重庆度过了一生中最精彩、最惊心动魄的时光;也是在这里,王炽真正意义上地充分发扬了“以利聚财,以义用财,以诚服人”等做人行商之道。

在此期间,王炽智斗恶商潘德贵,赠银万两赢民心,豪情济军抗列强,以德报怨诚待人。为抗列强,为济百姓,他多次散尽家财,甚至徘徊于战斗抗险第一线;与恶势力抗争,几遭迫害,数度鬼门,仍是大难不死,终被英国《世纪大典》评为上世纪十名世界首富中排名第四的清朝末年“三代一品红顶商人”。

可以说,王炽的成功不仅在于其独特的行商之道,更少不了诸多好友亲朋的肝胆相照,但家人亲朋的顶力相助源自于他以诚待人的处世之则。因此他的成功是环环相扣的,并最终回归落实在了诚信这二字之上。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5

恬静的夜晚,月光如水,悄悄地洒落在屋内的钢琴上。钢琴前静静地坐着一个人,他闭上双眼,身体随着手指在琴键上的舞动微微倾侧。随着手指抚过,跳跃的音阶组成了一首美妙的曲子——《月光》 。

弹奏的人便是贝多芬。他在一生中经历了许多磨难。他的童年十分艰苦,一开始,人生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17岁的他,早早的当上一家之主,负责教育他的两个兄弟……尽管,贝多芬的童年生活如此悲惨,但他对这个时代和消磨这时代的地方永远保持着一种温柔而凄凉的回忆。1796年不幸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的耳朵日夜作响,像蝗虫侵犯着庄稼地,他的内脏也受剧烈的痛楚折磨。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听觉也越来越差。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仍能创作出轻松欢快的歌曲,让人无不敬佩。

1801年,他爱上了朱丽埃塔·圭恰迪尼,《月光》便是他在爱情中创造出来送给朱丽埃塔·圭恰迪尼的曲子。

然而,对于他而言,幸福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或许是上天的不公,在幸福光芒将他包围不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36岁那年,他找到了幸福,在40岁那年,幸福却重新将他遗弃,就像从天堂被死神重重的摔在了冰冷的地狱。1813年他获得了奖项与荣誉在此后的两年他获得了无数的大奖,这段时间是他最光荣的年月。

可又有谁得知,接踵而来的却是他最悲惨的时期,痛苦包围着他。随后那份小小的快乐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贝多芬是宽容的,原谅了那个侄子;贝多芬是不幸的,耳鸣的打击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多么残酷;而贝多芬又是幸运的,毕竟他曾今拥有过那份幸福。最后的几年,他的作品中时而是嬉笑怒骂,时而又是战胜些许痛苦背后动人的微笑。

在第三次手术过后,在等待第四次手术的时候,在大风雨里,大风雪里,一声响雷中,他咽了最后一口气。在那场大雨中,他丢下了他的曲子,留给了世人无限的遗憾。最后,一个陌生人替他合上了眼睛。

依稀记得,那个夜晚,那个皎洁月光下,那架钢琴前,那个弹奏《月光》的背影。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6

今天读了作家王朔写的《致女儿书》,心里不断有暖流涌过。

我不管世人对王朔怎么评价,褒贬不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看到的是如山般伟岸的父爱。

《致女儿书》以王朔身在美国成长的女儿为倾诉对象,叙述了王氏家族的血脉渊源、历史遗传以及自我成长经历。书中无时不体现出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深情。在书里,他细致体贴地告诉女儿这个世界原本的样子和人的本质,以益于她确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以及应对生活的态度和能力。很多书评都在评论王朔的为人和作品风格的突破,而我看到的只有一个父亲因对不能陪伴女儿的成长而产生的深深自责与忏悔,更有他将自己一个人时时面临的孤独与脆弱和对生命敏锐而独特的体验向女儿倾诉、与女儿分享。

书的开头写到:“人老了就没皮没脸了。我必须承认到岁数了。随时都有破罐子破摔的念头倏起忽落。这小书拿出来发也属于破摔一类。觉得自己挺不要脸的。”这是一贯的王氏狡黠,却也一贯的真实。也许这是一个已到知天命的父亲,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情——你不一定要理解我,或者原谅我,但我一定要用我仅有的能力,留点什么给你,回忆也好,亲情也好,勉励也好,能换成钱,当然更好。

这不禁让我想起余光()中《四个假想敌》,对女儿细水长流般的爱,想起他说过有个诗人写过类似的这样的话:看着保襁中的女孩,怎么看都是天使,在看见有人推着婴儿车过来的时候,如果是男孩的话,会引起他绝对的警惕,害怕某一天会把他的女儿抢走,真恨不得在小男孩的奶瓶中偷偷的加点胡椒粉。够觉得啊,但是能感觉这种父亲对女儿的爱很是不一般啊。在有今天看见,一篇文章中写到:“父亲跟女儿是一辈子的恋爱”,也许和有些肉麻,但是,我一直深信,一个女儿的出生,是会从骨子里影响一个男人的。父亲对女儿的爱从来都是毫无保留的,王朔在书里说:“我承认我自私,而你就是我的私。”这句话那么直白,却道出了多少父亲对女儿最无私的爱。读到这里潸然泪下,有一份感动源于王朔,有一份感动源于我的爸爸……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7

本书叙述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透过写信的方式,给予孩子精神上的鼓励以及思想上的教育。在他写给孩子的信中,我们不难发现,他以一些贴近生活的小故事以及人生哲学来勉励、教导孩子,如何在充满诱惑的都市丛林中不迷失方向,并且在面对逆境的挑战时,学习如何超越自己。尤其值得一提的,这位父亲教育孩子的方式,有别于一般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倍至,反而造成孩子的吃不了苦、抗压性低;他希望孩子能多吃苦,因为他相信这才是给予孩子最真实且最有收获的教育!

人们往往想着如何超越别人,却很少或是从未想过要如何超越自己,因此无法分辨谁才是自己真正的敌人,殊不知真正的敌人就是自己。假使你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获得了一百分,却因此而自满,甚至开始感到骄傲,那么你将无法超越自我;倘若一个人想要超越自我,一定不会过于自满或安于现状,如果感到自满就不会继续突破自我,人若是骄傲自矜,那么他将会目中无人,也会因此损失宝贵的学习机会。因此想要超越自己的人,一定要谨记「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我们总是把一百分当作是自己追求目标的终点,而不是把一百分当成是追求一百零一分的起点,若是抱持这种想法的人,终究无法超越自己,只会让自己终其一生原地踏步、画地自限。人在突破自我的过程中,总会遭遇到种种的考验以及困难,秉持着永不放弃的决心、不屈不挠的毅力,必定能突破瓶颈、超越自我!

回想我过去的求学生涯,曾经遭遇无数的困境,由于我并非天生聪颖,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所以我的求学过程与其他人相较起来,总是艰辛许多,但我却从不因自己学习较缓慢而放弃学习,我总是比其他人更加努力,当我在突破自我学习的瓶颈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为什么我们真正要超越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当我们一心只想着要赢过别人时,反而会迷失了自我;倘若我们能思考如何超越自己,那必定能为自己带来意外的收获。当我们在超越自己的同时,不断地学习知识充实自我,必能达到自我提升之效,前途亦将无可限量!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8

暑期学校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读懂孩子》。

看完之后,其中的很多故事让我感触很深,发现值得学习的东西也很多!

我觉得这些故事都是从教师的身边出发,由一些常见的现象、普遍的观点及颇具争议的问题入手,独具观点,总能道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对我的教学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从中,我感受到了拥有自己的精神空间对教师来说是多么重要;认识到了赞美的神奇作用;体会到了思索的快乐;知道了宽容也是一种精神。书中的一些精辟的理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会去调整自己的心态,享受生活,适当地放松自己对每一个教师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

“遇到困难,如果我们退缩?我们将不仅放弃了人生难得的体验,更是放弃了自己的生存权力。如果我们正视困难??每位教师都可以在解决困难中获得自己意想不到的机会,你越是往前,你的机会就越多。”的确,只有将困难视为机会,才能从解决困难的过程中获得事业的成功感。

书中说到:“教师要站在孩子的立场上充满爱心的去思考问题。作为一名小学教师,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孩子,但不管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孩子?他们当中的每一个孩子都同样需要得到尊重,得到关爱!面对任何一个孩子的忽略都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不可弥补的,甚至是终身的损伤!”教师读书学习不仅能提高自身的修养,还能给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极大的好处,一本好书将会终身受益。

以前总感觉思考着是痛苦的、孤独的,甚至是茫然的,但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这种感觉变了,当你冥思苦想,而眼前豁然开朗时,心中是何等的喜悦、快乐呀,才突然发觉思索着让人充实、快乐、自信。同时我明白了学校要求教师写读后感的良苦用心。

其实要求老师写读后感并不是为了*教师们读书,而是要让每一位教师认真思考,因为读而不思是写不出感想来的,更不可能从中获得提高。只有经过认真思考才能有所感悟,让我“想说话”、“有话可说”,也希望我能不负重望真正变得“会说话”。使我的教学生涯变得更幸福。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9

风轻轻掠过,摇曳过风铃的腰际至发梢,那清脆玲珑的旋律,有节奏的舞步,幻化成妙龄少女的发丝与风的嬉戏,也婀娜地融化在林清玄那首如歌如梦的《风铃》里……

这篇三百余字的小散文,没有多余的修饰,很随意的笔法,文采拼不及《荷塘月色》,情感深不过《荷叶母亲》,逻辑性强不如《葡萄月令》,感染力远不超《少年中国说》……它如同风铃般,没有浓妆艳抹,没有惺惺作态,没有故作深沉,更不去招蜂引蝶。

可这偏偏使得我对此情有独钟,深深迷恋。

我迷恋于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只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希望能通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美好动人的世界。

我同样迷恋于文中那分哲理和韵味。“有了风铃,风虽然吹过了,还留下美妙的声音。”发此联想,其实人生就像一趟旅程,不在乎最后的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作者不也说:“有了心的风铃,生命即使走过了,也会留下动人的痕迹。”高至心心为民的帝王将相,到战死沙场的忠烈战士,那些劫贫济富的江湖侠客,下至乐于助人的平民百姓,他们有的走进土地里,有的火化飘散在风中,但,他们始终是留下了深深的足迹,在路上,在史书上,在后代的心上。

就这样清淡淡的书香气,水灵灵的心细眼,深浓浓的哲理味,成就了我情有独钟,深深迷恋的林清玄这首如歌如梦的《风铃》,它教会我要做个“有了心的风铃”,因为,“每一次起风的时候,每一步岁月的脚印,都会那样真实地存在。”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0

最近项目部下发一本书名为《复盘》的书籍,要求管理人员熟读并提交个人读后感。于是带着完成工作任务的心态对该书进行了品嚼和阅读。

刚接触复盘二字,脑海里无法产生二字的定义,后来查阅相关资料及跟作者的介绍,原来复盘首先是围棋里面的一个术语,是指棋手在下完一盘棋后,要在棋盘上重新摆一遍,看看哪里下得好,哪里下得不好。下得好的要秉持,下得不好的,要在重新摆得过程中研究进而从中加强认识和印象,避免发生第一次出现的类似失误。

通读《复盘》后,我对该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主要基于这本书可以作为教科书和工具书使用,因为它确实可以给我们生活或者工作提供文德思考方向,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之至提高生活的质量,提高工作的效率。

什么是复盘?这不是简单问题的疑问解答题。由复盘二字所赋予的含义也好,信息量也罢,是极其庞大的。正如复盘这本书籍厚厚的章节给我们呈现定向的逻辑思考,带给我们一扇全新的知识之门,是如此的宽广。

我们家乡有一句俗语“上半夜想他人,后半夜才想自己。屋檐滴水、点点滴滴”。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正常的人要把生活过得好,以及处理与周边人群的人际关系,在休息躺在床上,就应该首先想想他人给了自己哪些帮助,或者自己的言行对他人哪些方面可能已经造成伤害,要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过一遍。通过如此对白天事情的再现,

达到不断地照镜子,洗涤沾染在良心和道德上的尘土,从而让自己尽量接近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屋檐的滴水不是经常有的,但伴随时间和不可忽视的作用,滴水虽小,就一定能穿石。

复盘告诉我们的道理其实也简单,解决问题首先要考虑事前、事中、事后的不利因素,哪怕就是最坏的结果,我们通过事后再次冷静的分析存在的不足,在失败的基础上,制定出可以有胜算的对策,哪怕第二次依然与结果有距离,但起码离结果更加接近。

复盘确实是一本好书,实用于每个年龄段,不同的人群。虽然说某种程度,他人的成功是不可复制。但是我们在日常工作当中,工作也好,或是做某一件事,我们在实施之前尽可能考虑周全,做好过程跟踪,事后以复盘形势总结和分析,我们一定会明白命运是由人、有我们自己决定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1

当我第一眼看到《复盘》这本书的时候,感觉这个名字怪怪的,什么是复盘?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字,它到底讲的是什么?带着好奇心的我拜读了这本书,原来复盘是围棋术语,主要讲的是对弈之后,还原与对手的对弈过程,并从中研究对手的思路、手段以及与之比较自己的不足,取长补短最后获得启发并最后赢得对手的一种方法论。用到现在的企业管理中就是从过去的经验教训中总结经验、梳理过程控制的不足,实现个人能力提升最终提升企业综合效益。

复盘中提到三个关键词:亲身经历、过去、学习,这三个词作为一种基本的方法理论,囊括了复盘的精髓。

首先是亲身经历

自从我们开始认知这个世界,接触社会,学习的方法途径有很多种,但是亲身经历是能带给我们最牢固记忆的一种方法,无论经历多少岁月变迁、时间过得多么久远,亲身经历过得事情始终会深深的刻在我们的脑海记忆当中,亲身经历是发现事物本质的中心环节,正如一句话所言,要想知道梨子甜不甜,只有自己尝了才能知道,听别人讲、看别人做都不如自己亲自尝试。

第二是过去

用现代汉语讲的就是从前的意思,过去是指现在我们所处时刻的之前的任意时间段或任意时刻,但是大多数是指一个时间段,大多数人都会有一个惯性想法,既然已经过去了就无所谓了,其实不然,过去是对现在以及将来某些事情的对比,是我们溯源和反思过去事情的好坏、对错的参照物,以及将来同样事情发生时引起我们重视和提高警惕的风向标,是能够解决类似事情发生的一种方法。

第三是学习

学习是获得一些启发,见解,提升自己的见识和能力,从而提高个人的有效行动能力,学习让我更加明白应该做什么?继续做什么?停止做什么?什么事情如何做符合规定的标准,怎样做才能减少失败和提高成功率,以谋求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以前的某些措施在现在的项目运营中是否继续有效,怎么做才能更好的更加有效的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复盘》一书的阅读使我学会了在项目管理中如何更加有效的进行整合优化、降本增效、风险管控、提高团队综合智商、提高项目的整体经营核心力,同时让我更善于发现问题,剖析问题,直面过去的一些错误、不全面的做法,做到防微杜渐,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2

前段时间出了一本火遍整个中国的好书——《立秋》,它改编的话剧也在全国引起了轰动。讲的内容主要是晋商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以及晋商成功的经验。其中晋商的成功总结起来就两句话“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晋商能做到票号遍中国,成就了中国银行业的雏形,其实跟能做到这两句话是分不开的。

“天地生人,每一人当有一人之事业”,其实说起来我们每一个人或大或小都有自己的理想,都想自己能创造出一片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事业。这个也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成就动机”。然而,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在为生存而被动的工作而已,忘却了我选择这份工作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成就自己的事业的。于是我们浑浑噩噩,虚度光阴,还为工作累苦抱怨不休。想想晋商我们该感到惭愧,他们为了成功为了事业为了信誉能够倾家荡产赔付客户,然而最后他们最后还能重新赢回客户的信任赢回财富赢回成功。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工作当事业来看,不计较金钱的得失,因为他们知道事业是自己的理想结晶,既然把理想寄予事业之中,我们期望收获的就不只是金钱还得有成功时的喜悦与自豪。而我们很多时候只是把我们的工作当作一份挣钱糊口的活计,缺乏“成就动机”,那我们永远只能做一个普通的教书匠,而不是一个教育工作者甚至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因为我们没有把教育当做事业去做。既然不用心又岂能成功?

那么如何才能成功呢?“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要一日三省,时刻反思提醒自己今天自己有没有偷懒。只有把每一天该做的事情完成,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才能有最终的成功。我们很多时候一天忙到晚觉得累得很,晚上躺在床上安静的时候该想一想,我这一天虽然忙得很累得很,但就是对理想对事业的勤吗?也许我们得承认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抱怨,在绕弯路、做无用功。奥运期间中国篮球队对阵美国队的时候,著名运动员姚明就曾经讲:“我们只有把整个队伍抗在肩上全力去拼搏,才有取胜的可能,只有集体的胜利,个人的价值才能有所体现”。所以只有勤劳的去做好每一件关于集体关于事业的事情,时刻忠于集体忠于理想,我们才有可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3

今天我读了《买椟还珠》的故事。

有一个珠宝商人,去郑国卖宝珠,他请来了手艺最好的木匠雕刻了一个精美的盒子,并洒上名贵的香水,里面放上宝珠,又找了一个好日子在郑国最好的地方卖。果然,有很多人去买。其中一个人用高价买了去,回到家,打开盒子看见里面有宝珠。于是,留下盒子把宝珠给珠宝商人送了回去。

这个郑国人,只看重了装宝珠的盒子,却不知道里面的宝珠更珍贵。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看事情不能只看它华丽的外表。

读了一个成语故事,故事的名字是买椟还珠。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得到了一颗珍珠,为了卖个好价钱,他就用木兰香木做了一个匣子,楚国个带着匣子高高兴兴地去了市常

有一个郑国人看见了,便花了许多的钱买下了这个木匣子。他拿在手里左看右看,爱不释手。他最后打开木匣取出珍珠,把珍珠还给了卖主。

这个郑国人真是没有眼力,他把外表漂亮的东西拿去了,却把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留了下来,真是舍本逐末。外表不漂亮的东西不一定没价值,外表漂亮的东西不一定都有价值。我们要学分辩,不要被事物的外表迷惑。

读了这个故事觉得很可笑。

春秋时候有个楚国人,为了把自己的珍珠多卖点钱,想尽了办法。他用名贵的木兰香木做了个木匣子,里边装上珍珠在大街上叫卖。立刻吸引来不少顾客,但没有一个人来买。

一会儿走过来一个郑国人,给了卖珠人许多钱,急忙打开匣子取出珍珠还给卖珠人,只托着木匣子走了。有许多看热闹的人都惊呆了。原来这个买主不是买珍珠的而是买木匣子啊!

这个故事设定的含义是:没有眼力,取舍不当。

从前有个叫小小的人。想卖一个收藏十万年的珍珠。因为想买的快一点,所以小小用一个木盒子,上面插了一朵花,装饰了一些玉(假的),喷了一些香水……把珍珠放了进去。走着走着,遇到了一个叫小豆芽的人,他想买这个东西。小小为他介绍珍珠怎么好啊,怎么值钱。小小出了价,小豆芽把珍珠还给了小小,自己拿着盒子离开了。

故事中小小为了买珠子,把盒子装饰好,而小豆芽却知欣赏外表,却不欣赏内在。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像小豆芽一样只欣赏外表,不欣赏内在,会终身后悔的。

一定要欣赏内在哦!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4

猫算是一种可爱的动物,作者郑振铎也曾三次养猫,他最后一次养猫,更让他心痛,更让我们深思。

在《猫》课本中讲述了郑振铎家中养了三次猫,第一次养的白猫,他和三妹都极为喜爱,可最后猫先是由于忧郁而懒散,最后猫死了。过了几天,母亲又给三妹带回来一向黄猫,它更为活泼可爱,可有一天,大家都找不到它,最后从周家丫头那里明白,原先被过路人捉走了。冬天的时候在门口收养了一只瘦弱的猫,大家都不喜欢它,春天的时候它壮起来却也只明白吃喝,大家就更不喜欢了,有一天妻的鸟少了一只,郑振铎就断定是猫吃了鸟,就用棍子打它,可最后发现并不是它,两个月后猫又突然死了,他觉得自己的良心受到了谴责,于是,他家永不养猫。

有人说,三只猫的悲惨结局都是因为地位造成的。我的心也似乎靠了那边去,如果他们一家人都把猫当做家人,当做朋友,或许它们就不至于失踪不至于死了。他们可明白,猫的世界只能是他们,而那些人的世界里猫是若有若无的。能够想象,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猫竭尽全力让自己的朋友开心,心都快跳动了,而它们所谓的朋友却只是像一只硕大的手从它们的身上抓取快乐的果实,他们只是把猫当做合成快乐的工具而已。就像影子一样,隐隐约约地穿过了人的生命。

第三只猫又是最让人怜惜的。它只但是长得丑了点,不大活泼,没有很大的本事,身上却聚集了大家厌恶的目光,这似乎很不公平,更加的是,它只但是对鸟感兴趣,却被人诬陷吃了鸟。它就应也拥有一个尊严,拥有一个权力为自己辩解,可惜它不会说话。没有一个的证据能指向它。

或许在生活中,像这猫一样的人很多,并且我们没有投去平行的眼光。清洁工、保姆、电工、工人。每一个人都有其存在的好处,并非是让人踏践的。请回忆一下,是否当清洁工顶着大汗刚扫好的时候,就把垃圾扔下去;请回忆一下,当有人帮忙的时候却弄丢不重要的东西,是否就斤斤计较;请回忆一下,当东西没了的时候,就平时的印象就把这罪名加在不相干的人的头上。请扶起一把心灵的秤,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5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来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姥姥给他讲关于英国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儿曾经两次碰到女巫,第一次,安然无恙。第二次,却因为偷听女巫大王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对众多女巫说怎么做“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而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直小老鼠。后来,他通过了姥姥的帮助,找到了慢性变鼠药,在女巫的晚饭里面到了进去。虽然最终小男孩儿没有变回人,但是他却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被女巫变成老鼠药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反而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和这个小男孩儿一样。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84分,爸爸妈妈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起看一看题错在哪里,分析题意。我没有因为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而放弃,我在课堂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在下一次考试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到了全班第一名。我非常兴奋,努力就会成功。

再看看我们的南非世界杯足球赛,谁也没有想到西班牙会成为冠军。就在2007年,西班牙队还一度面临着无法打进欧洲杯决赛圈的危险,短短3年时间过去,“斗牛士”凭借着信心和努力,成为了世界杯和欧洲的“双冠王”。

我敬佩小男孩儿的同时,我也厌恶那些女巫们。她们整天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商量怎么对付孩子,怎么消灭孩子,怎么杀死孩子。看着女巫们把布鲁诺。詹金斯变成一只老鼠,我实在对她们的做法感到愤怒。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小孩子,为什么?!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女巫,我想对她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你们是女巫,但是也可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摘掉你那美丽的面孔,用你真实的身份来面对每一个人,帮助每一个人。”

只要我们有信心,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努力终将会有回报,我们一定会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和谐美丽!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6

将这本书捧在手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狄狄和他的妹妹美狄寻找传说中的青鸟的故事。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的在一页上停留许久。一个仙女拜托狄狄帮她找到青鸟治好她的孩子,并给狄狄了一个镶有钻石的帽子。然而狄狄因为帽子的缘故使周围的一切都赋有了生命力,成了一个个活动的人。但是,这是有代价的——等到孩子们找到青鸟,他们就必须死去。狗对主人很好,但是猫却恰恰相反。她总是想拖延孩子们找到青鸟来延长自己和别的同伴的生命。于是,狄狄的旅行就开始了……第一个寻找青鸟的地点是他们的爷爷奶奶家?!

说实话,在读的过程中我没有说一句话。在仙女的宫殿里狗的热情不禁让我对狗有了好感。然而猫的行为却让我觉得恶心,皱眉。后来听笑着的妈妈说,我当时读书的表情可以去比赛了……当然,这也是有理由的。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性格,然而这本书就将他们深刻的描写了出来。不仅是生动,而且还有别的元素。

在读狄狄趴在窗前看着对面富有孩子的晚会的时候,我对狄狄对妹妹的态度有点什么来着……讨厌?毕竟是嘛,占着自己年纪比妹妹大就开始数落妹妹,而且还有些暴躁。不过我觉得他们对富有人家的景物没有产生嫉妒之心,就像仙女所说的。如果是我们的话……早就闯进他们家乱抢东西了,眼红嘛~

很奇怪,仙女在普通人看来只是一个拄着拐杖、走路歪歪扭扭,面有皱纹的老奶奶。要不是我之前模模糊糊看过一边,我绝对是不会相信她是仙女的。难道仙女不知道,第一印象很重要吗?哈哈。

看到了狄狄的爷爷奶奶家里时,我还是被感动了一下,尽管我看过很多遍。没有多少语言在描写爷爷奶奶看见自己的孙子孙女时的激动,但是没有人会嫌描写的少,这已经非常够了。而且只要狄狄想他们,他们就会见到狄狄。这时,狄狄看见了老家中的布谷鸟。他意外的发现了那只鸟是青的!然而光明让他在8点钟之前到仙女的宫殿。于是狄狄抓起青鸟就想走,但是爷爷奶奶留住了他们在这里吃饭。狄狄和美狄吃完饭,向爷爷奶奶告别后抓起青鸟就和美狄走了回去……

于是我就读到了这里。

好期待中段的部分啊!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7

世有“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

读完《攘鸡》,不少人都会鄙视甚至讨厌攘鸡者,骂他知错不改,“恶”莫大焉。如此评价,实在是千年奇冤,晚年错案也。我要为攘鸡者喊冤,要为他喝彩,大声地喝彩。

为攘鸡者对待错误的态度喝彩吧!起码,攘鸡者能承认并正视自己的错误,要不然怎么会说“请损之”,“以待来年,然后已”呢?单凭这种认错的勇气、态度,就应该大力赞扬。可不是吗?比起那种明明是自己决策失误,却说是客观条件限制的领导,比起那种明明是故意做假帐以中饱私囊,却说是一时笔误的干部,比起那种明明是蓄意谋杀,却说是一时糊涂的罪犯……比起那些连错误都不敢承认却整日干着伤天害理之事的人来,攘鸡者那敢于认错、勇于改错的精神不是好多了吗?难道不值得为其喝彩吗?

为攘鸡者改错的方法喝彩吧!也许他改错的方法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却是切实可行的。从“月攘一鸡”到“以待来年,然后已”,这种方法有错吗?没有。逼人认为只有这种循序渐进的方法,才是最有效的。坏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一旦养成,要改变是十分困难的。若想在一朝一夕之内使一个常犯错误的人不再犯错,那才叫“异想天开”。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样,改错之事也非一时之功,只有从长计议,循序渐进,方可改邪归正,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不妨设想一下,让一个吸了几十年烟的“瘾君子”在一天之内戒烟,这可能吗?倒不如让他减少吸烟的数量,每星期减少7支,即每天少吸1支,几个星期后再减少1支,如此下去,到最后既戒了烟,而人有没有什么不适,不是挺好的吗?那些发誓当天改正错误可第二天又接着犯的人,真是应该好好学学攘鸡者了。攘鸡者的这种改错方法,难道不值得学习、借鉴并推广吗?难道不值得我们为他喝彩吗?

的确,也许攘鸡者有着并不辉煌的过去,也许他犯过不少错误,也许他曾经不是一个好人,但只要认识了错误,改正了错误,不照样是好同志,不照样可以为别人谋幸福吗?

来吧,让我们大声地为“攘鸡者”喝彩吧!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8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19

打算每个星期看一本书,今天赶紧把这本快超了一星期的《经营未来》看完了,有必要写些感想,希望以后能坚持李明博,作为韩国的总统,居然是从那么贫穷过来的,让我难以置信,他年轻时的经历奇特,一个连高中都没钱读下去的孩子居然靠自己完成了大学,这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李明博三年夜校是靠每门课成绩都是第一名而免学费的,他不仅在学习上那么突出,还同时随着季节变化做买卖,他卖过麦芽糖,卖过冰棍,卖过爆米花,卖过水果。就是在这种既不耽误学业又赚钱的艰苦生活中完成了高中。

他的大学之路更令我敬佩,他只是一个突发的念头去考一次试试,如果考取了大学,就算是大学中退了,比高中毕业证强些。他拼命复习,在离考试一个月时还开始熬夜复习,终于他的大学梦实现了,但是光是考试合格,没注册是不能算大学中退的,于是他靠清理垃圾卖苦力交了他大学的学费。他说他从一个清理垃圾卖苦力的工读学生,到敢于迎接挑战的学生会主席,到军事政权的反抗者,到打工者,到职业经理人,到首尔市长,到当选总统,是贫困教会了他善于学习,教会了他冷静地思考人生和社会的意义,迫使他执意进取,直面挑战,勇于变革,使他懂得了把握未来,经营未来。这也让我想到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明博就是乘着贫穷的翅膀腾飞的。李明博在“现代”的经历是常人无法完成的,在现代工作了27年,从一个普通的打工者,20多岁当代表理事,35岁当社长,40多岁当会长,人们称他为“工薪族的神话”,他靠得是一种信念和精神,一种怀揣志向和梦想,遇到挫折不放弃的精神,一种在困境中总是拼尽全力去挑战,去奋斗的精神。

下面是他的一些名言,一起共勉。年轻人一定要勇于挑战,无论陷于何种绝境,都要勇敢地挑战!年轻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即使失败,也随时可以再挑战!与其在“我能做”“我不能做”之间犹豫不定,浪费时间,还不如想想“我现在能做什么”如果是非做不可的事,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付诸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0

一直以来,我对狼的认识就是凶恶、残忍、狡猾。但是,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里,却彻底颠覆了我以往的看法。

没错,就是这本名叫《狼妻》的书,我看完后掩卷深思、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我”年轻时,一次醉酒,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走时野狼的生活。我刚刚看到主人公醉酒时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十分好奇,恨不得自己也钻进书里,亲身体会,但后来我看到母狼想咬断他的喉管时,又惊出一身冷汗,为他担惊受怕。这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得太生动太吸引人了,真是栩栩如生啊!

我也非常佩服主人公的勇气,就这种危险的事情一般人连想也不敢想,可他面对母狼时,临危不惧。我想,如果当时要是换成我,肯定吓得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主人公遭遇金猫袭击小狼时,面对的是母狼的哀嚎,还有大自然不容人类干涉的法则,真是两难的境地。他拿出枪时,我真为他捏了把汗,生怕他被警觉的母狼发现了,还好母狼爱夫情深,深信他就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任何的怀疑。

后来,当我把整个故事读完后,细细品味时,我猛地明白了母狼是多么聪明,而我又是多么天真。原来,主人公从一开始就没能骗过母狼。他的计谋一开始就识破了!

从接受食物到把“丈夫”迎进洞,从依依不舍送“丈夫”出去打猎,等待“丈夫”安全归来,到“丈夫”归来搞迎接仪式,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母狼的表演。主人公在编母狼,母狼更是在骗主人公。

母狼是多么聪明,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为了孩子,母狼竟能忍受失去丈夫的痛苦,与杀夫仇人一起同吃同住,还要表现出对“丈夫”的挚爱、依依不舍,以及自己的善解人意。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真的瞒过了主人公!母狼的聪明真是太让我佩服了。

最后,小狼长大了。母狼本想咬死主人公,但看见了那条金猫的尾巴,生出了报恩之心,不但没有咬死他,还拼命挡住了独眼狼,救了他一命。这给我上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报恩”!也是我这个暑假收获得最好的东西!

《狼妻》让我终身受益,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1

《草房子》这本书是曹文轩的作品,他用朴实的笔墨描写了在油麻地生活着的孩子们的感人故事。

文章的第一篇讲的是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子,所以同学们称他为“秃鹤”。同学们经常戏弄他,使他感到了一丝的自卑,用不上学的理由逃避了同学们异样的眼光,在家里用生姜擦头,希望长出头发。秃鹤为了报复同学们对他的轻蔑,在“广播操”比赛中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上空,喜迎了全校师生的目光,导致没有拿到第一名。但是,在文艺演出之际,因缺少扮演秃子的角色,得知此事的秃鹤便站了出来,从而获得了第一名。这让我懂得了每一个孩子的心灵又是单纯的。

在这本书里,让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的家庭是全村的首富。当女同学需要三十根红头绳和三十朵白绒花,全班仅凑了十几根时杜小康统统从家里搬了出来。杜小康还有所有人都渴望的自行车。虽然杜小康的家是多么的富有。但是飞来横祸是不可避免的。

杜小康和他的父亲一起以放鸭还债,眼看就要成功了,可有因误放到别人家的渔塘,把鱼吃光了,才不得把鸭扣留了下来。父亲已失去了最后一线的希望,但杜小康却勇敢地站了起来,在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细马是谁,他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养回来的孩子,是一个说话让同学和老师听不懂的人,是一个真正的牧羊少年。使细马成为放羊的孩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又一次,邱二爷和邱二妈决定把细马送回家,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细马推迟了走的时间。真是这一场暴雨,把邱二爷和邱二妈的家冲毁了。邱二爷觉得把细马留下来会让他吃苦,于是决定送细马回家。

在途中,细马却下了车,邱二爷知道细马不愿回家时,便努力赚钱,给细马盖一座好房子。谁知,在这年冬天,邱二爷生病去世了。细马为了给邱二妈盖一座房子,用二十棵树换来的钱买了五十只羊,在细马的努力下,已有了一百多只了,细马卖了七十只,给 邱二妈盖了一座大房子。从这两个人物中,让我感受到了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于面对,只有付出才有收获。

我应该永远记住这本书,直到永远……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2

还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主任陈老师要求我们去读《读者》,其实我早就迷上了《读者》里面每一篇文章,不说全部是精读,但至少我一字一句都看了进去。

不知是哪一期《读者》,里面有一篇文章,题目真的不怎么吸引人,叫《蜥蜴》,普普通通的开头,简简单单的结尾,可就是这朴实无华的语句,打入了我的心房,以至于让我提笔写下了这篇“不起眼”文章的读后感。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作者去沙漠旅行,走到了一棵仙人掌面前,有一只蜥蜴正仰着头,等着仙人掌上的露水滴落下来,作者没看两眼就走了。返程时,又遇到了那只蜥蜴,一成不变地仰着头,唯一变了的,是仙人掌上的水珠不见了,对!被太阳蒸发了。作者不忍心把蜥蜴丢在沙漠里,于是把它装入自己刚喝完的空塑料瓶中。第二天,当作者想把它埋葬时,奇迹地发现蜥蜴活了,于是把它又送回了原来的沙漠。

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去旅游时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感受很深。蜥蜴可以说是起死回生。这一切,还要归功于文中这只蜥蜴的求生意识;塑料瓶中仅剩的一点点水滴救活了蜥蜴,这一点点水是蜥蜴唯一的希望,虽然很渺小,但它并没有放弃,反而用自己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蜥蜴很像一个众所周知的名人,或许大家都已猜到,霍金。

霍金一生十分的坎坷,一个有着如此多的智慧的人,身上都有着疾病的禁锢,有着疾病的烦扰。就是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他也能够完成一部部巨著,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他没有消极,没有沉默,反而和正常人的心态一样,乐观,积极,向上……

和霍金,和文中的蜥蜴一样的人有很多,海伦·凯勒,史铁生等等。这些名人的故事,让我感到一种挫败感,想到自己平时的抱怨,平时对生活的不满,惭愧油然而生。

这些人,这些物,每一件都在启示着我们要在逆境中生长,我们有健全的身体,而他们没有,他们都没有抱怨自己,抱怨生活的不公,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这样做呢?由这篇《蜥蜴》我联想与感悟到了许多。希望大家可以像蜥蜴一样,在逆境中升华。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3

一听《小战马》这个名字,大家一开始都会以为故事讲述的是有关于马的故事,可是西顿爷爷可没有这么老套,他报销战马这个充满斗志的名字安在了长腿兔身上,让人好奇这究竟是为什么,这又让人怀疑这故事中间是否还有另一个主人公。

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神秘的动物小说。小战马是一只认识许多狗的兔子。因为小战马实在是太能跑太能跳了,。许多的狗都想和它比是一番。可每只小狗基本都被小战马甩的远远的。有一只狗是小战马最害怕的,它总是能把小战马逼入绝境。

小战马为了有一个惊险刺激的探险,那时候,它的敌人很少,藏起来也很容易。但在冬天的某个清晨,它在一个开着紫色花朵的苜蓿旁逗留了很长时间,正在穿过那片开阔的雪地,准备去它最喜欢的地方,却突然遇到了那条灰狗,坏运气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来临。这只灰狗正在城外巡游。地上都是雪,而且天已经很亮,躲藏的机会是没有了,除了在这片空地上奔跑以外,没有别的选择了。

天气又这么冷,雪地还那么软——突然,这只兔子跌了一跤,可能是因为它吃了太多苜蓿花的缘故。

这匹小战马聚集所有力量,不是跑向北边的栅栏,而是冲向东边的空旷草地。灰狗跟了上去,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小战马突然躲开了灰狗,准备挫败它凶猛的追逐者。然后它又继续向东跑去。就这样飞跑着,躲闪着,它向下一个农家跑去,那里也有一个又高又宽的篱笆,篱笆上还有一个让鸡进出的洞。

小战马躲到洞里,把鸡群闹得沸腾起来,守护鸡仔们的黑狗就是小战马最怕的的狗。俩狗果然打起来了。结果怎么样,小战马也不知道喽。

小战马是一只聪明勇敢的兔子,它不怕困难,在最后关头,也不怕敌人,而且总能想出逃生的方法。所以我很佩服它。

小战马有许多朋友,在关键时刻朋友也能起到十分大的用处。

小战马还是一只聪明的兔子,它会利用敌人的弱点去战胜敌人,这点十分值得我们去学习。

《小战马》是一本十分值得阅读的小说,而且也是一本充满冒险的小说。只要你认真看,仔细品,相信你也会被这只兔子所震撼!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4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名叫沙吉的女孩,因为父母工作上的忙碌,所以被送到了云婆婆家,沙吉一到,就开始对那两扇门感兴趣,正因为小沙吉的天真 还曾把它们认为是妖门。在腰门门缝中,他认识了水,但也是在腰门里沙吉看见了水的离去;走出这腰门,沙吉碰到了青柳,好景不长,不久,青柳就离开了她;后来,沙吉又和巧巧成为了好朋友;直到沙铜在意此事故中再也没回来,苇林姐也走了。

沙吉六岁来的,十三岁离开这个村庄。 在这分分离离的事件中,小沙吉从原来天真,无知,到懂事,活泼,快乐的少年,沙吉在这里一点一点长大、成熟。其间有欢笑有泪水,有惊恐有疑惑七年后,沙吉已经十三岁了,父母来接她时,云婆婆家又住进来一个小女孩,她叫边边,只有两岁。沙吉看见边边站在腰门后,想起了自己在腰门进进出出,无忧无虑地度过了七年快乐的童年时光。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叫叫“水”的十二三岁的哑巴男孩,不会说话,由于缺乏营养、身体瘦弱、单薄,没有人照料,自己却要照顾多病的奶奶,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卖水维持生活但只要能把水卖出去,不管在累、不管在苦,他照旧是开朗的、活泼的、乐观的。当有一天大家都用上了自来水,没人再买他的水的时候,他和奶奶失去了生活来源,他只好铤而走险,把水管撬掉,被抓进了派出所。当他从看守所里被放出时,他最亲爱的奶奶却已经离开人世了。他更加的孤苦伶仃了,无依无靠了,只能告别沙吉,四处去流浪了……

合上书,想想自己小时候吧。在春天,折了七八只小船,选一个一个雨后的晴天,把船放在一个小水洼里,看哪只船划得快。在夏天,一边吃生日蛋糕,一边打着激烈的奶油大战,在看着对方小花猫似的脸,哈哈大笑。在冬天,如果下雪,我会和妈妈一起堆雪人,天气太冷,妈妈让我回家,我又哭又闹还要玩雪,妈妈只好把雪装在一个大盆子里,拿回家来给我玩……自己是多么幸福,无忧无虑啊。

宠爱我的妈妈就像书中的云婆婆一样,让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那一段闪着银光的回忆,就像天上的银河,永远地悬挂在我记忆的夜空里。沙吉是幸福的,而我更是幸福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5

读完既完美又有些伤感的结尾,我吁出一口气,阳光洒在书上,绽开朵朵媚影,回顾这长长的篇章,我不禁感慨万千。

拥有一大笔财产的著名评论家——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个凶暴的“海狼”!从此之后,他在船上接受起了“狼的教育”,亲身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残暴的搏杀。原本的“娇面玉娃”凡。伟登开始变的刚强勇敢,坚忍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在他将要成为下一匹海狼之时,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时,海上漂来了一个海蒂小姐——凡。伟登心仪已久的女诗人。她登上了夜叉号!

在人将要被野性所控制时,如果没有爱的教育,人,就会变身为“狼”。是的,海蒂像一个爱的天使,她用爱拯救了凡。伟登,她将凡。伟登身上将要泯灭的仁爱、正义、宽容等天性保住了。凡。伟登总在海蒂有困难时挺身而出。终于有一次,海狼又犯头疼,她俩趁机逃走,逃到一个荒岛上,他们建造了小屋,住了下来。后来,瞎了病了的海狼被水手抛弃,而夜叉号漂到了他们住的岛上。凡。伟登决心修好船,回到自己的故乡,而已是弱者的海狼不断破坏,在海蒂的宽容下,凡。伟登没有杀死海狼,而是“踢开”了他。

在野性与爱的交互作用下,一个新的凡·伟登诞生了!他再也不是靠爸爸的遗产走路的文弱书生,而是一个顶天立地真正的男子汉,当然,是一条拥有爱心的男子汉!

是啊!当磨练将人变得勇敢坚强,凶猛异常时,需要爱的启迪,需要爱的感化。这样,才能创造出一个奇迹——使软弱胆小的人变得勇敢,坚强而又富有仁爱。

看吧!文中的“娇面玉娃”凡·伟登本是一个多么软弱的人,而当他经历“狼的教育”也就是野性的感染,他勇敢无畏了,他也刚强有自尊了,能靠自己而不是遗产活了,而海蒂又唤醒了他身上有的仁爱,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他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男子汉,不再是那个“娇面玉娃”了!对,这就是奇迹!爱与野性创造出来的伟大奇迹!

人是要磨练的,也是需要爱的。因为,一个人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敢去承担,在面对弱小时,则应有仁爱之心。如此,一个人才算是具有了健全的人格。而能做到这样,需要爱与磨练才能达到的。

写读后感的满分作文26

杰克。伦敦是美国19世纪的知名小说家。他一生阅历丰富,创造了许多题材广阔的经典小说,成为世界文坛上一颗闪光的星星。《海狼》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杰克。伦敦作为一名社会主义者,将他对社会的理想与对当时适者生存、强者必胜观念的否定写进了这部海上题材的小说。

小说主人公亨甫莱。凡。卫登是个对生活毫无经验,却有一副文学头脑的批评家,关于分析。在一次坐船看望朋友的途中,他所乘坐的船不幸遇难,凡。卫登在漂流了不知多长时间后,被魔鬼号船长“海狼”拉森拖上了船,而此刻从前的凡。卫登先生已沦为厨房中的奴隶。这是一艘毫无仁爱可言的船,凡。卫登受尽海狼的折磨,一个精神与智力的强者在这里敌不过“海狼”这个坚持“强者必胜”的力量上的强者。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凡。卫登头脑中的文学想法与他的分析能力及文学知识使他受到海狼的赏识。这时,美国另一头的莫德也因为海难漂到了“魔鬼号”上,两人互相认出后,一见如故,两人策划了逃离魔鬼号的计划,趁海狼头痛病发作后,逃到一座无人的小岛——努力岛,靠打海豹过活,后来遇到落魄的海狼,他们为垂死的船长举行葬礼,乘坐海上巡逻队的船回到了故乡。海狼认为,人生来就要做强者,要在人群中脱颖而出,利用别人,使自己更加强大,也正是这种世界观,使他最终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而凡。卫登和莫德正与他相反,在船上,他们用仁慈与宽容为自己取得了生存的空间。

海狼拉森是一个个人主义的强者,一个充满残忍与邪恶的人兽,而亨甫莱与莫德则是追求理想、追求美、探寻生命与世界的真正意义的哲学家。作者在这里批判了个人主义的残暴与贪婪,赞扬了理想主义的崇高的意义。当然,在身边的生活中,个人主义的另一种方式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自私自利,不乐于帮助别人,对同伴及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态度冷淡,而没有乐于给予,团结友爱。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杜绝的。美好的品质与崇高的理想终究是胜得过个人导致的自私与不团结的。这本书的意义十分深刻。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