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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氓婚后的句子汇编60条

时间:2020-04-25 02:02

《诗经》是中国文化宝库中一颗耀眼的明珠,其价值不仅仅在于优美的语言、动人的描述以及质朴自然的表达方式,更在于它是当时社会生活的一部百科全书。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内容极为丰富。其中婚恋诗占了三分之一,是《诗经》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正如郑振铎先生所述:“在全部《诗经》中,恋歌可说是最晶莹的圆珠圭璧……他们的光辉竟照得全部的《诗经》都金碧辉煌,光彩眩目起来”。[1](P45)这些婚姻爱情诗为我们描绘了关于婚恋的民情风俗图。其中,《卫风·氓》是非常著名的一篇。

围绕着这首诗,学者们大都专注于对男女主人公人物形象的研究,①而对诗中表现出来的婚恋习俗的研究却不多。其实,这首诗包含着这方面的丰富内容。它通过一位弃妇对她和氓恋爱、结婚、被弃的过程的自述,不但深刻反映了古代妇女在婚姻问题上受到的压迫和伤害,而且对当时的婚恋习俗也有深刻的反映。因此,它对研究春秋时期的婚姻生活有着极大的参考价值。

一、自由恋爱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人们的婚姻受到极大地限制。在封建社会的大前提下,儒家伦理思想支配了一切,自由恋爱成为一种奢望。然而,在儒家伦理思想未成为正统的春秋时期,下层人民对婚姻仍有一定的自主权,《氓》中所描述的情景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氓》中的男女主人公均为下层人民,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以后,双方关系进一步发展,男主人公“抱布贸丝”、“来即我谋”,向女主人公求婚,最后女主人公私自答应了这门婚事,并“秋以为期”。约定婚期后,女主人公又恋恋不舍,送了心上人许久。婚期将至,女主人公盼望男主人公早点来迎娶她,以至于“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男女双方并肩行走,谈笑风生,这样的情景在以后的封建社会无法得见,从中便可窥见春秋时期下层人民在婚姻行为中的自由。这是诗的前半部分,男女双方从相识、相交直至步入婚姻,未受到太大的阻碍。可见在春秋时期,下层人民在婚恋方面确有不小的自由。

《诗经》中随处可见这样的画面,《邺风·静女》、《郑风·野有蔓草》、《陈风·东门之枌》、《郑风·溱洧》等诗篇也反映了当时下层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情景。这种事情在当今社会当然非常自然,但在两千多年前,却令人惊叹不已。

为什么春秋时期下层人民的婚姻可以有这样自由选择的空间?这需要从当时的具体环境来分析。当时,人口自然增长率很低,再加上生产力比较落后,因此,必须大量增加劳动力。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政府想方设法促使青年男女结合,甚至以行政命令进行干涉,对再婚行为也不做过多限制。而下层人民是繁衍人口的主要群体,因此下层人民比上层贵族拥有更多的婚姻自由。

二、媒妁之言

春秋时期的婚姻为聘婚制,践行起来便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出现的时间很早,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周代,这类人就已出现。媒人在当时的婚嫁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而有“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2](P51)的说法。这一点在《氓》中有着充分的反映。

《氓》中的男女主人公虽然两情相悦,但苦于没有“良媒”,因此不得不“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实际上,周代就已设置专门官职管理百姓的婚姻大事。《周礼·地官》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3](P360-P364)从中便可看出媒人在当时婚姻嫁娶中的作用与地位。在春秋时期,没有媒人的证明,这场婚姻便是非法的,不仅不受到保护,还为社会所不容。这正与“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4](P143)相符合。

《氓》中,这对青年男女虽然早已私下定情,但女主人公仍然暗示男主人公找位媒人来提亲。不仅是《氓》,《诗经》中的许多其它诗篇也反映了媒人的重要性。在《伐柯》的描述中,娶妻必须通过媒人,而这就如同砍取斧柄必须使用斧头一样。《齐风·南山》记载:“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也反映了媒人的地位与作用。当时,没有媒人,婚姻便难以成功,并且会遭到人们的嘲讽与社会的指责。

三、婚姻六礼

婚姻对周人而言是一件大事,因而对婚姻礼仪极为讲究。即便是在婚姻中拥有较多自由的下层人民对婚姻礼仪也很重视。“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2](P1618) “论其男女之身,谓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际,谓之婚姻,嫁娶、婚姻,其事是一” [5](P308)这两段话形象地表达出周人对婚姻的重视。

周代的婚姻礼仪集中体现为聘婚礼。据《仪礼·士昏礼》所载,聘婚礼仪分为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步骤。“六礼是婚礼的主体,把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实践,婚礼才算是严肃的、正式的、合法的。” [6]纳彩,即男女双方进行议婚。问名,即请媒人询问女方情况。纳吉,即问名归来后进行占卜以定吉凶。若男方的卜兆为吉兆,便请媒人前去通知女方,决定正式缔结婚姻。若男方的卜兆为凶兆,那么此门婚事便不能进行。纳征,也称为纳成,即男方将财物聘礼送往女方家中。这是婚姻成立的标志,因而这项礼仪在婚姻礼仪中较为隆重。请期,即男方择定吉日婚期并告知女方。亲迎,俗称为迎亲,即男方前往女方家迎娶女方。亲迎是在黄昏中进行的,这是婚姻礼仪中最为重要的程序。同时,亲迎的仪式也是相当重要的,不能有丝毫马虎。以上即为古代聘婚制的礼仪,极为繁琐。当时,婚礼是被人们看作以血缘伦理道德为出发点的整个礼制的基石,因而婚礼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这种婚姻礼制在《氓》中有着较为集中的体现。诗中第一章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句子,意思就是女主人公提醒男主人公赶快找个好媒人来自己家提亲,这便合了纳彩之礼。第二章写道“尔卜尔噬,体无疚言”,暗合婚姻六礼中的问名、纳吉之礼。诗中虽然只提到纳吉之礼,但问名与纳吉之礼密不可分,如若进行纳吉之礼,则问名之礼必已先行之。第一章最后一句说道:“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合婚姻六礼中的请期之礼。第二章最后一句又说道:“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这便合了婚姻六礼中的纳征与亲迎之礼。在《诗经》众多婚姻诗中,《氓》应该是较为全面反映婚姻六礼的诗篇,这为后人了解婚姻六礼提供了极好的素材。

四、婚期

春秋时期,婚期也有规定。《氓》中第一章最后一句写道:“将子无怒,秋以为期”,明确指出了以秋天作为婚期。这绝不是信口开河,而是当时婚俗的一种体现。春秋时代婚嫁多在秋冬,这不仅在《诗经》中有所体现,后世的文献也有记载,“霜降逆女,冰泮杀内” [7](P496)就是极好的证明。

春秋时期,人们在秋冬季节嫁女迎娶无论从思想上还是从物质条件上都与当时的社会情况相吻合。董仲舒云:“天之道,向秋冬而阴来,向春夏而阴去,是故古之人霜降而迎女,冰泮而杀内,与阴俱进,与阳俱远也”[8](P450-P451)这是以阴阳观念来解释婚嫁之时。而从农业方面来解释春秋时期人们在秋冬季节进行婚嫁之事,则较为合理。众所周知,春秋处于生产大变革时期,人们已处于农业社会,因此,婚姻嫁娶等社会活动必然会受到农业行为的影响。在农业社会里,只有秋冬之季才适宜于嫁娶。在当时的社会中,人们过着春散于野而秋聚一处的生活。春天无疑是一个异常繁忙的季节,“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馌彼男亩,田畯至喜。”“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瑾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9](P408)《豳风·七月》的这几句话形象的反映了当时人们在春季散居于各地,秋季迁往城邑内居住的情景。人们由于农耕的缘故,春耕之时,便全家搬往农田附近居住,以利于一年的耕作,这种散居的情况以及忙碌的生活使人们没有足够的时间、人力、物力来进行婚嫁这种耗费精力以及财力的活动。只有到秋天收获作物,人们迁入城邑中居住以后,才有大量的空闲时间,也由于收获了粮食,形成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才有可能进行这种耗费时间与财力的活动。由此看来,在秋冬农闲群居时进行婚嫁之事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相吻合的。

当然,《诗经》中还有诗篇记载婚期为春季。但这些诗篇要么反映的是周朝早期的情况,要么反映的是王公贵族的情况。从周初到春秋时期已过了几百年,农业不断发展,在春季这个农忙季节进行婚嫁有许多不便之处,因此,婚礼也就自然而然的放在秋冬之季举行。同时,由于贵族不从事农耕活动,因而婚期仍然与几百年前的周初相同,几乎没有变化。而绝大多数的下层人民由于不离农耕,与之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因而婚嫁季节从以前的春天变为秋冬之季,这是社会的主流方向。这便能解释为何《诗经》中的婚期描述有矛盾之处。

五、结语

《氓》是《诗经》众多婚恋诗中的一首,是反映社会生活与民风的典范。它以简练的语言描述了一对青年男女相恋、结合直至婚变的事件。从两人交往过程的描述中可以看到春秋时期的许多婚恋习俗,如“媒妁之言”、“婚姻六礼”、婚期以及儒家思想成为正统之前下层人民的自由婚恋。只要稍加留意,便能从中大概了解当时的婚姻状况。

《诗经・氓》是一篇典型的弃妇诗,揭示了周代社会男尊女卑的不合理制度,反映了妇女地位的卑微。

《诗经・卫风・氓》是一首叙事成分浓重的弃妇诗,运用了回忆倒叙的手法描述这人间悲剧,亦是一位劳动妇女在婚姻问题上被欺骗遗弃后所唱的怨歌。诗歌讲述了最初敦厚老实的男子殷勤地求婚,两人感情美好而甜蜜;婚后,女子“夙兴夜寐”,对丈夫一片赤诚,为家庭任劳任怨,辛勤劳作;而更多地却道出了自己年老色衰,如同桑叶枯黄飘零,并遭到丈夫遗弃的苦痛。在她回顾今昔不同的生活遭遇,哭诉了被弃的悲楚后,最终意识到自己成了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牺牲品,而对她进行欺骗、摧残的正是先前那“言笑晏晏,信誓旦旦”的伪君子,最终怒不可遏地喊出了“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喊出了满腔怨忿,愤然决定和变化无常的丈夫一刀两断,彻底决裂。

《风》中的爱情诗,作为风土之音,里巷歌谣,多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把爱情生活和社会生活自然地、天衣无缝地结合在一起,表现了人们纯朴、真挚的爱情理念以及对歧视、遗弃妇女现象的批判。而任何一个时代的文学作品,它们的内容和形式无疑和那个时代的政治、文化相联系。正因如此,我们可以通过诗歌中的情节描写,推想出周代社会中的某些习俗。《氓》作为大家熟知的弃妇诗,情节丰富,涵盖了女子从订婚、结婚到受辱、遗弃的全过程,颇具代表性,为我们了解周代先民的婚姻习俗和制度等内容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一、“仲春会男女”与朴素自由的恋爱风尚

在周代,男女自由恋爱风气尚开,受到礼教的钳制并没有封建制度确立后的那样明显。这时的婚姻形态,包括正规的聘娶婚和非正规的野和。聘娶婚是婚姻的正宗,通行于上层社会,讲究礼仪规范,而野和即是这种对偶婚的残存。不同的等级层次的社会成员,其婚姻程序往往各有差异。统治阶级为了繁衍人口,扩大生产力,鼓励青年男女的结合,这就使得广大平民阶层的恋爱择偶处在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具有追求恋爱的自主权利。

《氓》中写到“总角之宴”,可见女子与氓从小亲梅竹马,对氓亦是“不见复关,泣涕涟涟。”女子对氓一片深情,朝思暮想。氓对女子也是“信誓旦旦”,感情非常深厚。从开篇首句“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可以看出,男子主动向女子示爱,二人的结合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并非宗族家长的意愿,也反映出周代先民的情爱自由可见一斑。

《周礼・媒氏》记载:“仲春之月,会令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据此,我们可以看出统治阶级给予了人们恋爱一定的自由空间,对在仲春三月的非正规婚姻不加干涉,并对嫁娶聘礼作了一定限制,规定“入币纯帛,无过五两”,亦即不超过一束帛,这样最大限度地鼓励人们自由婚配。《诗经》中,如《郑风・野有蔓草》《郑风・溱洧》等篇,对“仲春会男女”的婚恋习俗也有着充分的反映,弥漫着劳动人民对朴素自由的恋爱风尚的歌颂。

二、“子无良媒”与周代婚姻的“匪媒不得”

《氓》中女子解释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也从侧面反映出媒人在周代婚姻的重要性,亦为其婚姻悲剧埋下伏笔。《周礼・媒氏》中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郑《注》曰:“判,半也。得藕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地官・司徒》中专设媒氏一职,“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可见,周代正规的婚姻仪式的主持者都是由官方机构设置,媒人也已普遍介入到人们的婚姻缔结中。《豳风・伐柯》有言“娶妻如何,匪媒不得。”从诗句中可以看出,媒人是婚姻过程中社会化了的规范,是一个重要的牵线人,亦是宗族社会中家长对子女婚事干涉的产品。《礼记・曲礼上》中便谈到了媒人这一专职的重要作用,“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日月以告君,斋戎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以厚其别也。”由媒人牵连男女,婚礼下达父母,上告祖先,操办酒席以告相邻,强调男女之别。因此,我们知道媒人是周代先民进行正规婚姻流程的前提。

《氓》中女子期待有媒人以进行正规的婚姻步骤,无奈男子未聘良媒,最后只得安慰男子,并许诺“秋以为期”。这也让人对男子的品行引发猜测,为何“子无良媒”?《氓》中男女婚时已过仲春,无媒而自行成婚,女子缺乏对男子的全面了解,并将自己置于违背礼法的不利境地,最后也只得留下深深的悔恨。

我国古代婚姻注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文》中,“媒,谋也,从合二姓;妁,酌也,斟酌二性也。”媒人作为官方特设职位,是古代聘娶婚不可缺少的角色,同时也起着勾连嫁娶两家的重要作用。美满的婚姻,应有媒人的见证和礼法的约束,即使两情相悦,也应按礼法行事。反之,如果男女私定终身,就会遭到家庭和社会的耻笑,《孟子・滕文公下》有言:“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这也说明周代宗法制社会对婚姻的枷锁正在形成,强调宗族社会对婚姻本身的期许。

三、“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与周代婚姻的“六礼”

前面说道,媒人是规范化的婚姻的重要前提,因为有了媒人才得进行合乎礼法的“六礼”。男以娶之程序而娶,女以嫁之程序而嫁,男子娶妇当向女方依礼聘娶。正所谓“六礼备,谓之娶;六礼不备,谓之奔。”这也是正式缔结婚姻的主要方式,亦是《氓》中女子所期望的婚礼,不违礼法,获得社会的认可。

《仪礼・士昏礼》记载了当时“士”阶层所通行的婚俗礼仪环节,即“六礼”:⑴纳彩,待女家许亲后,男方聘媒人到女家,持雁行采择之礼;⑵问名,媒人持雁作礼问女子姓名、生辰,以便占卜请示吉凶;⑶纳吉,男方主人在祢庙中对女名进行占卜,得吉兆,再遣媒人到女方告吉;⑷纳征,即男方遣人向女方送聘礼;⑸请期,即请女家主人确定婚期,以表谦虚;⑹亲迎,即结婚当日男子迎娶女子回家。 这六个程序完成后,婚礼完成,男女便确定了正式的婚姻关系。“六礼”中,除纳征用聘礼外,其余五礼用雁,雁作为随阳之鸟,随时而南北,不失时节。飞而成行,长幼有序。意在提醒夫妻在家庭生活中的行为观念,强调守时序、不逾越,也体现先民对新婚夫妻的良好祝愿

《氓》中男子借贸丝亲自行采择之礼,所持布帛也并非雁,并没有遵循礼法。“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便包含了“问名”和“纳吉”,亦是男子自行完成,并不完全符合当时的习俗,乃是私订婚姻。明人朱善《毛诗本义・诗解颐》记载:“责之以良媒,是欲谋之人也,而不知人之不吾与也;要之以卜筮,是欲询之神也,而不知神之不吾告也;及其见弃而归兄弟,是欲依其亲也,而不知亲之丑吾行而不见恤也。亦将如之何哉?女之苟合者,色衰而爱弛;士之苟合者,利尽而交绝。合之不可以苟也。”《氓》中男女有违礼俗,这也从某种程度上酿成了婚后的悲剧。

四、“反是不思,亦已焉哉”与周代婚姻的“出妻”制度

《氓》中女子婚后三年日夜操劳,而丈夫却“二三其德”,面对爱情始乱终弃。她对丈夫的薄情表现出深切的悔恨,发出“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的叹息。并用桑葚的润泽来比喻自己的年轻美貌,爱情的甜美,用斑鸠鸟贪吃桑葚,来告诫女子切勿迷恋男女之情。经历了最初的`幸福到急切的完婚,最终,女子在夫家辛勤劳作却被抛弃,只得独自渡过淇水而归。这一令人痛心的弃妇形象,也让我们看到了周代女性的地位卑微,面对丈夫的遗弃,也只能默默隐忍。

中国古代的婚制是父方的,关于婚姻的解除,即“出妻”,也完全掌握在男方手中,女子一旦出嫁,终身不改,夫死不嫁。出妻的根据,按《大戴礼・本命》:“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列出不去的条件,作为补救:“有所取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此即所谓的“七出三不去”制度,男权制的社会女性的地位可见一斑,丈夫对妻子的离弃是非常轻易的,女子面对婚姻的枷锁并没有更多的话语权。《士昏礼》有言:“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母施矜结��曰:‘勉之敬之,夙夜毋违宫事’。”《丧服》中更有:“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夫,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强调妇人对男权的依赖,不允许有独立的思想和人格。“夫者,妻之天也”这种婚姻中的不平等关系便是当时社会男尊女卑的缩影,男子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占绝对的优势,女子仅是男权的附属,这也是造就《诗经》中众多的弃妇形象的根源。

《氓》中的女子自诉勤俭、貌美,本不应被去。三年里她“夙兴夜寐”,操持家务,毫无怨言,以改善“三岁食贫”,有功于夫家,理应属“前贫贱后富贵”,即不去之列。究其原因,诗中也留下可疑之处,在女子追忆往昔生活,与夫愤然诀别时,唯独不提离别亲生子女的悲痛及对夫家子女的思念,有违母性,不合人之常情。且《氓》通篇未提夫妇育有子女,让人引发猜测,夫妇生育困难,未育子女?“无子,为其绝世也”,在夫权制的宗法社会,无子威胁到世族存亡,是颇为严重的出妻理由,隧把女子归为“无子而去”,也不无可能。亦或是男子婚后“二三其德”,喜新厌旧,始乱终弃,女子述其因年老色衰被弃,满腔愤恨,情真意切,是否属实,今难以定论。但这也确实反映了当时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女性在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下的辛酸场景,也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女性的生活状态和不平等待遇,及在面临婚姻破裂时的悲惨命运走向。

总之,《诗经》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描绘了周代鲜活的生活画卷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风俗。不仅是璀璨夺目的文学遗产,更具有很高的民俗学价值。中华民族的古老婚俗源远流长,至今在边远的农村,仍有婚姻“六礼”的缩影。《氓》作为一首典型的弃妇诗,全诗虽短,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婚姻制度、习俗和礼仪,以及那个时代的女性生存状态,值得我们深思。

《诗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诗歌总集,收入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民间和上层诗作三百余篇,这些诗反映了当时社会各方面的生活状况。

1. 引言

《诗经》是我国的一部古老的诗集,共收诗305篇。这些作品,最早的创作于西周初年,最晚的创作于东周的春秋中叶,全部作品产生在从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5世纪之间的500多年中。305篇诗,分《风》、《雅》、《颂》三类。其中,《国风》160篇,是15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间歌谣;《雅》分《大雅》31篇和《小雅》74篇,是诸侯朝会所用的乐歌以及贵族社会各种典礼和宴会上的乐歌;《颂》40篇,是王室宗庙祭祀的乐歌。本文所探讨的爱情婚恋诗篇集中地收集在《国风》中,少数见于《小雅》中。这些诗篇为我们提供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这一时期人们的婚爱观念和风俗习惯。通过这些诗篇,我们也可以看到那一时期青年男女们淳朴热烈、率真健康的情爱世界。甜蜜的爱情是我们每个人都热切向往和追求的,这一点,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不会改变。因此,可以说《诗经》中的爱情婚恋诗真正触及到我们每个人的灵魂深处,写出了那可贵的人性之美,让我们为之倾倒。同时,诗中的人和事也带给我们许多思考,许多启发,让三千年后的我们又为之猛醒。

2. 一派天真烂漫的爱恋诗篇

2.1 爱恋诗的社会意义

《诗经》中的爱恋诗的产生,一定有它自己特别的社会意义在。问题在于,这个意义是什么?在我看来,至少有以下两点不容忽视:

一、爱恋诗的产生,使我国先民的情爱世界得以书面化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那么,在追寻《诗经》中的爱恋诗的社会意义时,能否这样说呢?《诗经》中的爱恋诗的产生是我国先民的情爱世界的首次书面化呈现。我以为,这是古老的《诗经》为中国文学作出的一大贡献,也是爱恋诗产生的重要的社会意义所在。文学作品是要反映社会生活的。诗歌作为文学作品中的女神,反映社会生活,彰显人类性情,当然是义不容辞的。尽管在手法上,有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之别。作为中国文学的源头,《诗经》以现实主义的手法表现了《诗经》时代的社会面貌。作为中国诗歌的鼻祖,《诗经》细腻地深入地描写了《诗经》时代先民的情感世界。就其一部分比如爱恋诗来看,人类在情爱活动中的种种幽微难言的情愫,在《诗经》中均有表现。那么,把一种内在的情感外化为歌,外化为诗,外化为书面记录,这是不是《诗经》的一个社会意义呢?这是不是《诗经》爱恋诗的一个社会意义呢?

二、爱恋诗的产生,使我国先民的情爱世界得以理想化

文学作品反映社会生活,更进一步,文学作品也影响社会生活。当一个作家以一部文学作品来反映他生活的时代的面貌时,许多很主观的因素会使他的作品与实际生活相去甚远。这是很正常的,也是很积极的。让生活中好的东西更好一些,让生活中坏的东西更坏一些,这是文学表现的惯用手法。从这一角度来看,《诗经》的爱恋诗,使我国先民的情爱世界得以理想化,也正是此类诗歌的一个积极的社会意义所在。

举《秦风·蒹葭》为例,略作分析。“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是一首情诗,写了一位年青人对意中人的追寻。若从情爱实质来看,仅此而已。但一经诗人润色,文本表现便大不相同:凄迷的秋晨,皎洁的霜华,摇曳水畔的苍苍满目的蒹葭,以及迷离在抒情主人公眉间心上的那位“伊人”,整个构成一幅霜晨幽思图(当然,这样的解说是很煞风景的)。读罢掩卷,良久良久,犹能感到那魅人的力量。古人形容音乐之美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之叹,读这首诗,不也正有这种感觉在心间吗?这就是文学作品对现实生活的理想化(诗化)。现实生活中未必然的东西,在文学作品中成为必然。亦即文学作品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因此,我以为,《诗经》中的爱恋诗使我国先民的情爱世界得以理想化是此类诗歌的又一社会意义所在。

2.2 爱恋诗表现的美好人性

《诗经》中的爱恋诗是我国先民情爱世界的反映,也是人类美好情感的表现。通过这些诗,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先民的美好人性,可以看到世道人心的希望。本章节,我将从男女两个方面对《诗经》爱恋诗表现的美好人性略作分析。

一、本色的好男子

唯大英雄能本色。读《诗经》中的爱情篇章,我们随处可见那般本色的好男子(当然,也有那般腌臜的坏男子,此处不论)。他们也许并不孔武有力,并不冲锋陷阵,并不杀戮无算。然而,他们或敢爱敢恨重情重义,或活力四射阳光灿烂,他们是姑娘心中的大英雄。

以《召南·野有死麕》为例,足见一个男子的敢爱敢恨。“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抛开前两句的起兴不谈,我们看后两句:有一位少女呀春心荡漾,好小伙儿呀便追着来凑趣儿。一个“诱”字,真妙绝无双!这位小伙儿的磊落胸怀遂让人印象深刻。面对自己喜爱的姑娘,他没有犹豫,没有顾虑。他甚至没有考虑自己的情况是否为姑娘所接受,比如自己是否相貌堂堂?自己是否颇有积蓄?比如姑娘是否已有意中人?凡此种种,他一概不做考虑,我们看到的便是“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直截了当,干脆利落,这就是敢爱。不过,请慢下结论,因为下面还有更绝妙的:“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针对这几句,有解诗者认为是“拒之之辞”。如朱熹《诗集传》[①]云:“此章乃述女子拒之之辞,言姑徐徐而来,毋动我之帨,毋惊我之犬,以甚言其不能相及也。其凛然不可犯之意盖可见矣。”此种道学家的声音为今人所嗤。这篇末一章实是一对恋人的欢爱场面。这里,没有父母之命,没有媒妁之言,只有你情我愿,只有男欢女爱,只有人之为人的元气淋漓。这是本色。

以《邶风·绿衣》为例,足见一个男子的重情重义。“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曷维其已!”这当是一首怀念亡妻的悼诗。心爱的妻子亡故了,悲痛欲绝的丈夫睹物伤怀,他一边轻轻摩挲着妻子生前亲手缝制的“绿衣”,一边唱出这首惨怛的歌。他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在他看来,妻子贤淑多情善解人意,对自己又体贴入微;而且,由于妻子的规劝,自己少犯了多少错误啊。“我思古人,俾无訧矣。”“我思古人,实获我心。”这是他的心声,是他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因此,请看,一个男子,毫不隐晦自己对妻子的依赖,毫不隐晦自己对妻子的思念,当妻子去世后,他毫不隐晦自己因妻子亡故而生的悲伤。一个重情重义的男子是不是跃然纸上了呢?唐代元稹有《遣悲怀》[②]云:“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流传极广,深入人心,实则受《邶风·绿衣》影响甚深。这也属正常,一首好诗,一种好的情感,激荡人心之力量是不言而喻的。是故,一个男子,重情重义,这是本色。

再以《郑风·山有扶苏》和《郑风·狡童》为例,足见一个小伙儿的阳光灿烂。“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山有乔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此诗的叙事者当为一位少女,她应约前来与心上人幽会,然而,见面之后,却有意娇嗔道:“我本来是来见美少年子都的,不承想见到你这么个狂癫的小顽童。”当然,在这里,姑娘的表现是可圈可点的。可那位没有直接表现只是被姑娘笑骂一声的“狂且”“狡童”呢?不也就“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了吗?须知姑娘心心念念爱着的正是这个阳光灿烂的活泼泼的“小顽童”啊。在所爱的姑娘面前,没有矜持,没有做作,不受那世俗污染,就那么阳光的一个形象不改,这是本色。然而,还没完。“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这首《狡童》简直就是《山有扶苏》的续写,请看,前不久还花前月下密约幽会呢;转瞬间,风云突变幻,情海起波澜。“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了;“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了。爱就是爱,不顾一切地爱;有情绪了,闹别扭了,那就闹。我不理你,我不和你一起吃饭。这正是直性的可爱之人,是难得的本色之人。难怪姑娘虽在嗔怪之际,依然爱意难掩。良有以也。

二、多情的俏姑娘

在《诗经》中,忧郁的女性虽不胜枚举,然而,活泼的、顽皮的、自尊自强的、精明能干的、勤俭持家的女性也所在多有。这些多情的女子给质朴的《诗经》增添了靓丽的颜色。

在《郑风·褰裳》中,作者就塑造了一个爽朗顽皮又略显泼辣的女子形象。诗歌一开始,她就用仿佛是提醒却又仿佛是警告的口吻对心上人说:你要是真心想我,就提起衣襟淌过溱河来找我。你要不想我,难道我就再没有人爱了吗?小憨货!你憨不憨呀!“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在这里,姑娘是自信的,也是自尊的。你要爱我,真心想我,你就来找我;你要不爱我,天下就没有别的男人了吗?当然,这样说,绝不意味着姑娘对这份感情就满不在乎,有也可,无也不是不可。不是这样,绝不是。恰恰相反,她对感情应该更在意,但倔强的她就偏偏不愿意在心上人面前示弱。或者说她要用这种方式博得心上人更多的疼爱怜惜。这就是个性。这就是脾气。这就可爱又可亲了。而且,越是如此,小伙子恐怕就越是爱她吧?这样的俏姑娘,我见犹怜,何况他士。

自然,比之于这位姑娘,还有一位更倔强,在她身上,威武不能屈的气概表现得淋漓尽致。她就是《召南·行露》中的女主人公(当然,这是一段孽缘,似与本章节的话题不合)。就本诗,余冠英《诗经选》[③]认为这是一个已有夫家的女子的家长对企图以打官司逼娶其女的强横男子的答复;而陈子展《诗经直解》[④]则认为是一个女子拒绝与一个已有妻室的男子重婚的誓言。从诗中的语气与用词来看,陈子展的说法更有依据一些。明确了诗旨,我们再来看诗歌表现的女主角的人性光辉。“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面对男子“虽速我狱”的强横逼婚,柔弱的女子一改其常态,十分坚定地回敬道:“即使把我送进牢中,你也休想得逞。”诗歌末章,女子再一次亮明态度:“虽速我讼,亦不女从。”读到这里,不禁想起汉乐府名篇《陌上桑》。这两首诗描述的故事极其相似,但两位女主人公用以回敬的方式迥然不同。《陌上桑》中的女子机智而从容,本诗中的女子则直率而坚定。当然,这也许是因为《陌上桑》中的那位太守还风流得有品味吧(他毕竟没有用强,将罗敷抢将去也)。于是,我们看到,在悲剧的遭遇中,一介弱女子用自己如长虹贯日般的人性光辉,照亮了古老的《诗经》,千载而下读之,犹有凛然而鼓荡人心者在。

除却这类女中豪杰,另有许多女子也以她们鲜活的形象让人感喟不已。她们温柔善良,对爱情充满渴望;同时,又瞻前顾后顾虑重重。她们大多尊重世俗道德,遵守现有秩序,她们只希望获得世俗范围允许的幸福。这也是《诗经》中很典型的一类女子。对此,你可以批评,但无法抹杀。因为,她们代表的是占大多数的女子的行为特征。这应该也是一种人性的美好吧?以《郑风·将仲子》为例,略作分析。“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这位姑娘一定十分苦恼。面对着口口声声要缘树翻墙前来探望的那个他,姑娘很矛盾。她自是十分希望心上人能长来家看看,但父母尚未答允,光明正大地来往显然不可能。那“踰我里”的方式呢?当然风险更大。据《孟子·滕文公下》[⑤]记载:“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只此一条,足以吓煞丈夫矣,云何女子?所以,姑娘坚决地拒绝了心上人的做法,但同时,又十分痴情地安慰他道“仲可怀也”。请看,姑娘既维护了爱情,又尊重了世俗道德现有秩序,一种节制的含蓄的爱的方式,令人称道。这是人性中美好的一面。

3.充满幸福憧憬的婚姻生活诗篇

3.1婚爱诗反映的婚姻习俗

据《礼记·昏义》[⑥]记载,周代的婚俗已经确立了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后人称之为“六礼”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这些礼节在《诗经》反映婚姻生活的诗篇中时有提及。浅析如下:

一、娶妻如何?匪媒不得。

见于《豳风·伐柯》的这两句诗,可作为我国的文学作品对媒人的第一次描写吧?“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诗人以非斧不得伐柯来起兴,目的在于后两句的非媒不得娶妻。短短八个字,点出了媒人在当时的婚礼中已经是很重要的一个角色了。有时候,甚至是无媒不成婚。据《周礼·地官》[⑦]记载,在周代还设有官媒,专门负责男女婚姻之事。“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可见,媒妁之言,已经开始干涉青年男女的自由婚恋了。这种情况,也可以从《卫风·氓》中找到阐述。当那个一脸憨笑的小伙子来“抱布贸丝”之时,聪慧的姑娘看出了他的醉翁之意。然而,姑娘却迟迟不给答复,使得小伙子很上火。结果,姑娘告诉他:“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请听,这口吻与“取妻如何?匪媒不得。”何其相似!由此可见,当时确实已经是一个“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的时代了。

二、仲春之月,令会男女。

在周代,举行婚礼的时间和现在是大不相同的。据《周礼·地官》[⑧]记载,那时候,青年男女多在春季举行婚礼。“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因此,《诗经》中便有了《周南·桃夭》这样喜庆的华章。“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桃花起兴,用意很明显。一者以桃花之艳来衬托新娘之娇美,再者就是暗示婚礼举行的时间是在桃花盛开的阳春。盖春日万物勃发,生机盎然,敬天畏命的先民们以为,在这样的季节里举行婚礼是上应天命的(即符合自然规律)。当然,这种情况也不皆然。比如,我们读《卫风·氓》时,就能读到“将子无怒,秋以为期。”的话。这涉及到一般规律和特殊情况的问题。就一个大的范围来看,春天还是多情的青年男女释放情感的最佳季节,也是官方明文规定的举行婚礼的法定时间。

三、黄昏之时,女因男来。

这一节,探讨《诗经》时代男子迎娶新娘的具体时间。这要从“婚姻”这两个字说起。“婚姻”旧作“昏因”[⑨],原来,古时候,男子在黄昏迎娶新娘,而女子因男子而来。因此,称“昏因”。先民认为,“阳往而阴来”[⑩],即在黄昏时娶女是吉利的。这种情况即便是到了现代,还可以在许多农村见到。迎亲队伍往往在中午才要出发,黄昏时才能将新娘迎娶回来。习俗使然。《诗经·唐风·绸缪》即是此一方面的具体表现。“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这里的“三星”指参星,此星在黄昏时始见于东方天空。“束薪”是旧时婚姻习俗之一,即在黄昏时燃起火把(亦即今之燃烛)。之后,当然就是新郎的欣喜自言了。我要怎样来疼爱这“良人”呢?一对新人在黄昏时分结成婚姻,一个家庭组成了。在今后漫长的人生旅程中,他们将相濡以沫地完成自己将要承担的一切社会责任。

3.2 婚爱诗反映的社会状况

3.2.1社会生产状况

据史料记载,《诗经》中最早的诗篇大约作于西周初年,而最晚的作品作于春秋中叶。在这段长约500多年的时间里,社会生产主要以农业为主,而辅以渔猎、采集。当然,手工业和商业也取得空前的成就。对此,《诗经》都作了或多或少的反映。就婚爱诗而言,渔猎和采集表现得多一点。

《诗经》第一篇,被《毛诗序》赞为“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的《周南·关雎》就有“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的句子。再如《周南·巻耳》的“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这些诗句,都可以说明在当时的社会生产活动中,采集还是很重要的一项。原因盖在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虽较之前代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人们的物质状况还是不满人意,再加上剥削阶级的残酷剥削,一年到头,常有青黄不接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采集能在一个程度上缓解劳动者的生活压力。于是,我们翻阅《诗经》的时候,就经常可以听到那来自富饶的原野或丰茂的山岭之上的动情吟唱了。

另一个经常见到的场面就是渔猎。毫无疑问,在先民的生活中,渔猎是占着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的。当时,饲养业尚不发达,人们的肉食多数来自渔猎。况且,飞禽走兽游鱼,自生于天地之间,更无需人们劳力费神。因此,种植之余,渔猎活动十分频繁。《郑风·女曰鸡鸣》中的男子在大清早被妻子叫醒,要做的工作就是打猎。“将翱将翔,弋凫与雁。”“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即是对狩猎场面和猎物处理的叙述。再读《陈风·衡门》,那欢会之后的男子干脆如此率真地唱道:“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连唱歌时的比兴都涉及到鱼,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渔猎甚至已经是深入到人们潜意识中的一项关乎生存的重要活动。

3.2.2 政治状况

就政治状况而言,不容乐观。这一点,四诗风雅颂,均有不同程度的表现。黑暗的政治导致了社会混乱,战事频仍。于是,当男子被迫从军征战,生产任务和家庭重担就自然地落在女子肩上。读诗至此,你能一遍遍地听到那些身心俱疲的姐妹们的凄苦之声。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这是《王风·君子于役》中的第一节,写一个妻子思念服役远方的丈夫。“不知其期”点明服役的期限遥遥;“曷至哉?”则诉尽思心的难耐。夕阳西下了,鸟儿归巢,禽畜入圈,妻子却心怯空房。试问,这一切凄苦的根源是什么?政治!黑暗的政治!黑暗的政治导致战争,战争导致善良的人民妻离子散。然而,妻子们是无奈的,她们只好向生死未卜的丈夫祈福一声“苟无饥渴”后,再回转身把不属于自己的沉重的十字架默默地背起来。

当然,也有把自己的苦楚诉诸言辞的。《周南·汝坟》如此写道:“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鲂鱼赪尾,王室如燬。虽则如燬,父母孔迩。” 从诗的末章来看,这也是一首思妇的歌。不同于《王风·君子于役》的是,在本诗中,服役的丈夫因故回来了。于是,夫妻间有了对话。妻子对刚刚归来又要远役的丈夫提出了“父母孔迩”的残酷现实。这是对丈夫的诉苦,然而,却又不止此也。在她无助的哭音中,仿佛使人听到对混乱的时代黑暗的政治的控诉。

总之,在读《诗经》的时候,在读到关于婚姻生活中的思妇的诗篇的时候,总让人心生怜悯。她们往往琴瑟相谐伉俪情深,然而,生当诸侯争霸的时代,她们不能自已。是的,她们不是弃妇而等同弃妇。归根结底,都是政治惹的祸。

3.3婚姻生活中先民的幸福憧憬

产生《诗经》的时代,当然不是人们理想的黄金时代。诸侯之间的争霸战争此起彼伏,给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人们的生活苦不堪言。然而,越是在苦难中,善良的人们就越是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对幸福的憧憬。这种心理,我们可以从多首诗中找到证据,其中《周南·桃夭》和《郑风·女曰鸡鸣》是很有代表性的。

《周南·桃夭》是很为人熟知的一首诗。诗歌以夭夭之桃起兴,写大家对一位美丽的新娘的祝福。在这祝福声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的先民对幸福的具体要求。“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这是大家希望新娘子可以和夫家的人和睦相处。盖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华夏民族最讲究一个“和”字。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单位,一个家庭是否和谐,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与否。无论古代,还是现代,这都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尤其,如果这个家庭还是一个特殊的家庭(如贵族)的话。因为《诗经》中的许多诗篇都是反映贵族生活的。于是,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之际,大家就一起来祝福他们,实则是一起来劝告他们,要与家人和睦相处呀。再者,就是生子。华夏文明以农业为基础,而在那样远古的时代,劳动力即是农业的保证之一。一个家族,若人丁兴旺的话,是要受到大家的祝贺的。于是,多子多福的观念也就深入人心。再加上儒家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宣扬。凡此种种,都使得大家把结婚生子当成人生的头等大事来办。在这首诗中,作者虽未明言,但第二节诗,诗人以“桃之夭夭,有蕡其实”来起兴,而兴中又有比,这分明就是祝福新娘子早生贵子的.另一种说法,只是更为含蓄一点罢了。因此,我说,《诗经》中的婚爱诗能够反映出我国先民对美好生活幸福人生的憧憬。

《郑风·女曰鸡鸣》则以一个生活小片段来表现一对青年夫妇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周南·桃夭》不同的是,这首诗中,多了夫妻二人对自己生活的经营。“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弋凫与雁。’”从文本看,丈夫一大早即被妻子催起,随即是对丈夫外出打猎的描绘。这些都可看作是夫妻二人对自己生活的惨淡经营。如此披星戴月夙兴夜寐,当然不是无的放矢的,他们有自己的向往有对未来的憧憬。诗歌第二节,诗人借女子的口道出缘由。“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几句诗,从对丈夫狩猎的祝福、自己的做法和对自己婚姻生活的祈盼三个方面表现妻子,其情殷殷,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之心跃然纸上矣。自然,再看诗歌第三节,我们还会发现,丈夫的心与其妻一般无二。“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他们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自己的爱人高兴一点;通过自己的经营,使自己的生活舒心一些。在他们的心中,对生活的希望和憧憬从未消失。因为,尽管现实常常使他们倍感煎熬,然而,在煎熬中,却又有不可言传的幸福在。

4. 令人心生怜惜的弃妇诗篇

4.1弃妇诗反映的婚姻破裂的原因

就一桩婚姻而言,其圆满与破裂的原因当然是很复杂的,远非一篇小文所能道尽。本章节将就以下四个方面来作简要分析。

妻子色衰使丈夫生移情别恋之心。不能不说,无论在远古社会,还是在现在,青春难驻红颜老去,这都是极易使丈夫变心的一个因素。不妨以《卫风·氓》为例来分析一下。“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一个小伙子爱上一个姑娘,遂以“贸丝”为由来接近她,随即向姑娘道明自己的心意。当此之时,小伙子对姑娘是有爱的,或者说至少他认为姑娘和他很般配。否则,何必大老远巴巴地“来即我谋”呢?然而,当“三岁为妇”“言既遂矣”之后,丈夫对妻子便“至于暴矣”。原因何在?妻子色衰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请看作者在诗中起兴之时,如此写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这里,作者以桑叶的“沃若”和“黄而陨”来比衬女主人公容颜由盛及衰的变化,可谓贴切。自然地,在这两个阶段,女主人公的遭遇也就迥然不同。当“其叶沃若”之时,也恰是“桑之未落”之时;当“其黄而陨”之时,便成了“桑之落矣”之时。在诗中,作者还提到了一个时间——“三岁”。程俊英的《诗经译注》[11]解释说:“三岁,多年。三是虚数,言其多。”那么,多年之后,当美人已然迟暮,而经过夫妻二人多年的惨淡经营,家境又有了好转,丈夫富足思淫欲,妻子也就处境堪忧了。

婚后无子使丈夫得移情别恋之由。婚而不育,这在古代社会是很严重的一件事情。“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于是,《大戴礼记·本命》[12]中便明文规定:“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请看,“无子”名列“七去”第二位,可见何其重要。那么,《诗经》中的弃妇当然也应该多有因无子而被休掉的,问题在于,《诗经》的文本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在《诗经》中,被专家学者判定为弃妇的作品有《召南·江有汜》、《邶风·柏舟》、《邶风·日月》、《邶风·谷风》、《王风·中谷有推》、《卫风·氓》、《郑风·遵大路》、《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小雅·白华》等,可以发现,这些诗中,女主人公在悲愤之时有的提到了父母,有的提到了兄弟,却单单没有提到孩子。要离婚而不提孩子,对男人而言都不是人情之常,何况女子。汉末女诗人蔡文姬曾写过《悲愤诗》,其中,“别子”一节写得凄恻惨怛,令人不忍卒读。为什么《诗经》中的弃妇诗竟偏偏对孩子只字不提呢?这也许是没有孩子的一个不是证据的证据吧。

囊中多金使丈夫具移情别恋之力。“田舍翁多收了三斗米也想易妻”,这与时下人们挂在嘴边的“男人有钱就变坏”真是何其相似乃尔!这种情况在《卫风·氓》和《邶风·谷风》中都有描写。《卫风·氓》说:“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邶风·谷风》说:“昔育恐育鞫,及尔颠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小雅·谷风》说:“将恐将惧,寘予于怀。将安将乐,弃予如遗。”这几句诗是弃妇的自诉不幸,是弃妇的悲叹不公,同时也是弃妇对丈夫的道德批判。嫁到你们家这么多年,繁重的家务我从不推脱。早起晚睡,披星戴月,也不是一天半天了。现在家境好了,你就对我如此暴虐。可以看出,三首诗对这一问题的叙述大同小异,均表明家境好转是丈夫把休妻付诸实施的一大原因。只是《小雅·谷风》把话说得更明白。

男权社会使丈夫遂移情别恋之愿。正如母系社会是女子的黄金时代,父系社会则是男子的黄金时代。进入封建社会,男权或者说父权、夫权更上层楼,渐臻无以复加之境。妇女则渐成男子的附庸,家里的花瓶。在“三从四德”和“七出”的束缚下,她们失掉了自己作为人应具的权利。比如说,她们甚至丧失了姓名权,最为要命的是,她们丧失了经济权。经济权的丧失使她们连基本生活都不得不寄托在夫家,何谈其它。如此一来,夫家或者说男子就对女子有了裁判的权利。《诗经》中描写的情景正是出现在我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这一阶段,男权已经确立并巩固。从诗中来看,如《邶风·谷风》中的女主人公就是在丈夫“宴尔新婚”的时候被扫地出门的;《小雅·白华》中的女主人公也是在“维彼硕人,实劳我心”的情况下被遗弃的。男子可以以莫须有的或者是欲加之的罪名将妻休掉另娶新欢,这不能不说是男权社会成全了男子而糟践了女子。

4.2弃妇诗表现的女性性格

在《诗经》中出现的弃妇是有各自不同的性格特征的。但归纳起来说,可分以下两种:

一、自怨自艾的柔弱女子

弃妇以此类型居多。毕竟,被遗弃后,首先从物质上来说,在那样的社会中,寡居女子的生活是很艰难的;其次,受当时文化影响,人们对弃妇常有舆论上的恶评,这对当事人的心灵又是一大打击。是故,当时的女子常以温顺之态立身处世,实在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那么,一旦被弃,她们也往往因各种因素作祟而不图自强以安身命,常堕入自怨自艾的状态。这在《诗经》中出现的弃妇形象中数见不鲜。如《邶风·柏舟》中“心之忧矣,如匪澣衣。静言思之,不能奋飞。”的女子;如《邶风·谷风》中“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畿”的女子;如《卫风·氓》中“静言思之,躬自悼矣”的女子;如《王风·中谷有推》中“啜其泣矣,何嗟及矣”的女子;如《郑风·遵大路》中“掺执子之袪兮,无我恶兮,不疌故也。”的女子;《小雅·白华》中“之子之远,俾我疧兮。”的女子。这些女子无不拥有各自的美德,或勤劳善良任劳任怨,或贤淑温顺忠贞多情,然而她们无一幸免地都在自己的生活中碰到了同样的尴尬。面对着丈夫的移情别恋,她们无计可施无法可想,种种束缚条条绳索已将她们捆绑得无奈,于是乎这些柔弱的女子只好将生活的苦酒煎熬成点点泪珠,以滋润自己已凋的容颜将枯的心田。试问,这到底是谁的悲哀?

二、自信自尊的巾帼丈夫

此类人不多,此类诗也就不多。但凤毛麟角可见珍异,吉光片羽方显英豪。因此,可以说,在《诗经》的弃妇形象中幸而有如此一脉,乃正是赤县神州的福音,华夏民族的祥瑞。《召南·江有汜》就写这样一位被遗弃的女子。“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诗先以大江浩荡分流纵横来起兴,引出自己的委屈。然而,女主人公话头一转,坚定地预言道:“不我以,其后也悔!”你不肯带我一起走,你将来后悔去吧!紧接着,她愈坚定地一唱三叹道:“不我与,其后也处!”“不我过,其啸也歌!”一个女子,在那样以男子为权力中心的社会能有如此自信,唱出这般的歌谣,令人心生敬佩。无独有偶,《小雅·我行其野》中也写到这样一位可敬的女子。“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昏姻之故,言就尔居。尔不我畜,复我邦家。”对比《召南·江有汜》,我们发现,这两位女子各有其自信的现实基础:前者以自己在丈夫感情生活中的不可或缺为自信的源泉,虽主观一点,感性一点,然自信立根于自知,仿佛让人看到了郭靖在被丘处机和江南七怪逼婚而道出“用不着说,我们两个心里都知道的。”时的一幕。后者则以自己有邦家可投奔为自信的支柱。这位女子当然更现实一些,请看她的叙述:我只是因为婚姻的缘故,才和你一起生活。现在,你不肯再养活我,那我可以回我的娘家。这位女子不把婚姻看作自己生命的唯一,在丈夫已然无情于己的时候,坚信自己可以重新开始。这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主义的表现。大千世界,有此等女子,养眼!养心!养气!

4.3弃妇诗对社会的几点暗示

读罢《诗经》中的爱情诗篇,掩卷而思,有如下几点激荡心海,拂之不平。列而述之。

一、我们要真正的男女平等

我们要真正的男女平等。斯言谓何?即不要《诗经》时代的大男子主义,也不要某某时代的大女子主义。当生产力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达到一定程度了,民主自由的观念就会深入人心,人们追求民主自由之心也会随之大盛,社会因此而发生极大的变化。然而,就我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来看,我不敢说失败,但我认为,至少多数姐妹并未理解透彻男女平等的真实含义。于是我们看到,当姐妹们理直气壮地以男女平等为凭来维护自己的某些权益的时候,事实上,她们已然凌驾于男子之上,一副大女子主义的模样了。几千年的压迫与剥削,使得她们的身心受了巨大的创伤,于是一旦时机来临,就要追还,就要报复,在自以为天经地义的维权运动中,忘却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本分。自然,也就失掉了自身的尊贵,显得那么小家子气(或者说泼妇气)。我们不要大男子主义,我们也不要大女子主义,我们不要非此即彼的两个极端。我们要真正的平等。我们都应该深刻地认识到自身作为人的可贵和局限,彼此尊重,互相爱惜,不欺凌,不侮辱,在历史的启示中,在现实的土壤里,培育一种全新的诗意的两性关系。

二、要平等就不能丧失经济权

当然,要平等,就必须争取权利。要权利,首要的就是经济权。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要生存,要发展,都要有经济作为后盾,亦即要有钱。吃穿住行用要花钱;读书学习要花钱。一言以蔽之,安身立命要花钱。然则,经济权意义大矣!挪威文学家易卜生写过《玩偶之家》,在结尾的时候,觉醒了的女主人公甩门而去。大家于是纷纷议论娜拉走后怎样。记得鲁迅先生曾就此写过一篇演讲稿,题目即为《娜拉走后怎样》[13]。文章中,先生深刻地指出经济权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振聋发聩,对一班视金钱为粪土的清高之士是一记警钟。我在阅读《诗经》中的那些人和事时,常常联想到这一点。试想,那些或勤劳或贤淑或聪慧或美丽或忠贞或多情的姐妹们倘若没有被剥削掉经济权,她们有自己起码的生活资料,她们的命运会否改写?李敖先生在他的文章中也多次提到钱是个好东西。他告诫读者,人生于世,要有一点钱,然后存起来,用来保护自己的自由。在我看来,这是真正的性情中人的性情之言。然则,要平等吗?请至少不要丧失了自己的经济权。

三、教育是百年大计

这就要教育,并且,要教育得好。

怎样才是教育得好呢?我不敢说。或者我可以这样说,至少不是男子学了一门技术,女子读了几页烈女传。这当然也在教育,但是还远远不够。我觉得好的教育至少还得培养我们的一种健康的认知能力,一种健全的思维能力,一种健美的创造能力。我们有知识,可以此认识世界;我们有思想,可以此判断是非;我们能创造,可以此完善人生。《大学》[14]言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那么,我可以说,好的教育应该能帮助我们臻于人生的至善。当然,江湖险恶,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教育得再好也无法让人人诗意地栖居。那就不妨退一步讲,教育让我们在遭遇人生的不幸的时候,可以从容一些,可以平静一些,可以在悲惨中觅得希望,可以在沉沦里寻求慰安。于是,当《诗经》里的悲情故事穿越时空降临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可以于绝望中寻求到一点自我的超脱。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也是百年大计。

5. 结论

在我看来,作为中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以一种朴素的大气为中国文学启了航,而《诗经》中的那些情爱诗篇则像海边沙滩上一枚枚雅致的贝壳,让人无论行了多远,都忍不住要频频地回头张望。因为,那些面容,历数千年而依然鲜活;那些情感,历数千年而越发真挚。在物欲横流的今日,一遍遍地读这些朴素的诗篇,使人犹如醍醐灌顶,心中俗念顿消。这是《诗经》带给我们的福音吧。自然,由于时代的原因,《诗经》也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对于这一点,作为后学,我们可以改过自新,却不必求全责备。因为,一个伟大的传统能够带给我们的利永远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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