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底两万里摘抄及赏析
1、这真是一片奇妙又少见的海底森林,生长的都是高大的木本植物,小树上丛生的枝权都笔直伸向洋面。没有技条,没有叶脉,像铁杆一样。在这像温带树林一般高大的各种不同的灌木中间,遍地生长着带有生动花朵的各色珊瑚。美丽极了。
赏析:生动的表现出海底世界的富饶美丽,令人向往。但是尽管它景色优美、令人陶醉,同样的它也险象丛生、千钧一发。
2、那一夜在印度洋上,它不是攻击了某些船只吗?那个葬在珊瑚墓地的人,不正是诺第留斯号引起的冲突的牺牲者吗?而在所有的海面上,人们也正在追逐这可怕的毁灭性机器!
赏析:“诺第留斯”号也曾遇险,在珊瑚礁上搁过浅,受到过巴布亚土著的袭击,最可怕的是,在南极被厚厚的冰层困住,艇内缺氧,艇上的人几乎不能生还。但是,凭著潜艇的精良构造和艇长的超人智慧,种种险境,均被化解,终于完成了十一万公里的海底行程。
3、你只有探索才知道答案。
赏析:十一万公里的行程,是个大场面,一路所见,可以说无奇不有。谁见过海底森林?谁见过海底煤矿?谁见过“养”在贝壳里、价值连城的大珍珠?当了俘虏的阿龙纳斯和他的朋友们都见到了,正是因为他们的努力不放弃,才使得他们曾经徜徉其间。
4、平常采到一个有珍珠的贝,他们才能得一分钱,何况他们采得的贝里面多数是没有珍珠的。
赏析:正是因为他们的努力不放弃,才使得他们曾经徜徉其间。
5、我的心还在这个国家,并且,直到我最后一口气,我的心也是在这个国家!
赏析:搜集海底金银财宝,支援被压迫民族的正义斗争。当祖国沦为殖民地后,他带领少数志同道合的人潜入海底,用反抗的行动和不满的言论,支持和唤醒被压迫民族反抗殖民统治的斗争。表面看来,尼摩艇长似乎是个与世隔绝的心如死灰的隐士,然而从他内心深处迸发出的炽热的感情,表明他是一个时刻关注着世界政治风云的科学战士。
6、固然他的命运是离奇古怪,但他也是崇高伟大的。
赏析:表现出尼摩的无比勇敢和对人类的牺牲精神。
7、我们在很细,很平,没有皱纹,像海滩上只留有潮水痕迹的沙上行走。这种眩人眼目的地毯,像真正的反射镜,把太阳光强烈地反射出去。由此而生出那种强大的光线辐射,透人所有的水层中。如果我肯定说,在水中深三十英尺的地方,我可以像在阳光下一样看得清楚,那人们能相信我吗?
赏析:写得如此平静来引出下文的凶险。
8、满地都是腔肠动物和棘皮动物。变化不一的叉形虫,孤独生活的角形虫,纯洁的眼球丛,被人叫作雪白珊瑚的耸起作蘑菇形的菌生虫,肌肉盘贴在地上的白头翁……布置成一片花地;再镶上结了天蓝丝绦领子的红花石疣,散在沙间象星宿一般的海星。
赏析: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将腔肠动物和棘皮动物描述得淋漓尽致。
9、我于是躺在地上,正好躲在藓苔丛林的后面,当我拾起头来,我看见有巨大无比的躯体发出磷光,气势汹汹地走过来我血管中的血都凝结了!我看见逼近我们的是十分厉害的鲛鱼,是一对火鲛,是最可怕的鲨鱼类,尾巴巨大,眼光呆板阴沉,嘴的周围有很多孔,孔中喷出磷质,闪闪发光。
赏析:这一段较为惊悚,近距离看到鲛鱼时那种内心的感受,以至于“血都凝结了”。
10、旋毛鱼,这鱼发电的力量相等于电鳗和电鱼。多鳞的纹翅鱼,这鱼身上有古铜色横斜的带纹。淡青色的鳖鱼。好几种虾虎鱼等。最后是些身材较长大的鱼,一条头部隆起的加郎鱼,好几条一米长的美丽的鲤鱼,身上带天蓝和银白相间的颜色,三条华丽的金枪鱼。不管它们行动得多快,可也没能躲过袋网,脱不了身。
赏析:写了这几种鱼类,最终像我们诠释了无论他们多有本事,但在袋网面前,始终不能够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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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时候,我看见船长的枪急急顶在肩上,对着丛林间一个正在走动的东西瞄准。枪响了,我听到轻微的啸声,那个动物在离几步远的地方被击中倒下来了倒下来的是一只很好看的水獭,一只水兽,它可能是住在海中的唯一的四足兽了。这水獭有一米半长,价值一定非常大。它的皮,表面是栗褐色,底面是银白色,可以制成十分好看的皮筒,在俄国和中国的市场上,是十分罕见的皮料。皮毛的柔软精细和它的光滑色泽决定它的价格至少也是二千法郎。我很赞美这新奇的哺乳类动物,圆突的头,上面有短短的耳朵,圆圆的眼睛,像猫须一般的白色瓮须,掌形带甲的脚,团簇的尾巴。
2、尼德自告奋勇参加了这次的任务。于是,尼摩舰长率领十多名勇敢的水手,手持斧头,走向中央楼梯,准备出击。“鹦鹉螺”号浮上海面,最接近楼梯上端的船员,将舱盖的锁轻轻放松。但是才松到一半,舱盖竟然立即自动弹开,显然是被大章鱼的吸盘吸起来的。同时,两只章鱼触手立即快如闪电般地缠住站在最前面的一名船员。
3、不过希望在人心中总是根深蒂固的!并且我们又是两个人。最后,我还要肯定一点——这看来像是不可能的——即使我要打破我心中的一切幻想,即使我要”绝望“,现在也办不到!战舰跟那鲸鱼冲撞的时间是在夜间十一点钟左右。所以到太阳升起,我们还得游泳八个小时。我们替换着游,游八小时必然可以做到。海面相当平静,我们还不至于过度疲劳。有时,我的眼睛想看透深沉的黑暗,但什么也看不见,只有那由于我们游泳动作激起的浪花透出一点闪光来。在我手下破碎的明亮的水波,点缀在镜子般闪闪的水而上,就好像一块块青灰色的金属片。
4、我们面前是一只船,上面弄断了的护桅索仍然挂在链上二船壳看来还很好,船沉下来至多不过是几小时以前的事。三根断桅从甲板上两英尺高的地方砍下来,表明这只遇难的船不得不把桅墙牺牲了。但船是侧躺着,内部装得很满,是向左舷倾斜的。这种落在波涛中的残骸的景象,看来实在是凄惨;更为凄惨的,是看见甲板上还有躺着挂在绳索上的尸体!我看见有四具尸体——四个男子,其中一人站在舵边一还有一个妇人手中抱着一个小孩,在船尾眺板格子上站着。这妇人还年轻。有诺第留斯号的电光的照亮,我可以看出她那还没有被海水所腐蚀的面容。她作最后绝望的努力,把小孩举在她头上,这可怜的小生命正把两只小手抱着妈妈的脖子呢!四个水手的姿态我觉得非常伯人,因为他们身躯抽搐得不成样子,他们作最后的努力,摆脱那把他们缠在船上的绳索,然后才死去。唯有那个看航路的舵手,比较镇定,面貌很清楚、很严肃,灰白的头发贴在前额,痉挛的手放在舵轮上,他好像是还在深深的海底驾驶着他那只遇难的三桅船。
5、这时是早晨十点。太阳光在相当倾斜的角度下,投射在水波面上,光线由于曲折作用,像通过三梭镜一样被分解,海底的花、石、植物、介壳、珊瑚类动物,一接触被分解的光线,在边缘上显现出太阳分光的七种不同颜色。这种所有浓淡颜色的错综交结,真正是一架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彩色缤纷的万花筒,总之,它就是十分讲究的水彩画家的一整套颜色!看来实在是神奇,实在是眼福!我怎样才能把我心中所有的新奇感觉告诉康塞尔呢!怎样才能跟他一齐发出赞叹呢!我怎样才能跟尼摩船长和他的同伴一样,利用一种约定的记号来传达我的思想呢!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我只好自己对自己说话,在套着自己脑袋的铜盒子里面大声叫喊;虽然我知道,说这些空话消耗的空气恐怕比预定的要多些。
6、林中地上并没有生长什么草,小树上丛生的枝权没有一根向外蔓延,也不弯曲垂下,也不向横的方面伸展。所有草木都笔直伸向洋面。没有枝条,没有叶带,不管怎么细小,都是笔直的,像铁杆一般。海带和水藻,受到海水强大密度的影响,坚定不移地沿着垂直线生长。而且这些水草叉是静止不动的,当我用手分开它们的时候,一放手,它们立即回复原来的笔直状态。这林子简直就是垂直线的世界。
7、印度半岛南端的锡兰岛在面前了。阿龙纳斯接受尼摩船长的建议,步行到海底采珠场。忽然,有条巨鲨向采珠人扑来。尼摩船长手拿短刀,挺身跟鲨鱼搏斗。在尼摩船长被鲨鱼的巨大躯体所压倒,危在旦夕时,尼德·兰迅速投出利叉,击中鲨鱼的心脏。船长救起那个穷苦的采珠人,又从自己口袋里取出一包珍珠送给他。由此,阿龙纳斯感到在尼摩身上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他无比勇敢,二是他对人类的牺牲精神。看来,这个古怪的人还没有完全斩断他爱人类的感情。
8、我们踩着明亮的沙层走动,足足有一刻钟,它是贝壳变成的粉未构成的。像长长的暗礁一样出现的诺第留斯号船身,已经渐渐隐没不见了;但它的探照灯,射出十分清楚的亮光,在水中黑暗的地方,可以指示我们回到船上去。人们1只在陆地上看见过这种一道道的十分辉煌的白光,对于电光在海底下的作用,实在不容易了解。在陆地上,空气中充满尘土,使一道道光线像明亮的云雾一样:但在海上,跟在海底下一样,电光是十分透亮的,一点也不模糊。
9、在大西洋海底,阿龙纳斯随尼摩船长去做了一次新奇旅行;他们脚踩在沉没了的大陆——一大西洋洲的一座山峰上,观赏一座火山的海底喷火口喷出硫磺火石的奇景。眺望山脚下一座破坏了的城市—一整个沉没水底的庞贝城。书中描述传说中的海底古城:亚特兰蒂斯。
10、远处是一座火山。山峰下面,在一般的石头和渣滓中间,一个阔大的喷火口吐出硫磺火石的急流,四散为火的瀑布,没入海水里,照着海底下的平原,一直到远方的尽头,我的眼下是一座破坏了的城市,倒塌的房屋,破损零散的拱门,倒在地上的石柱。远一点,是一些小型工程的废墟。更远一些,有一道道倒塌下来的城墙,宽阔无人的大陆,整个水下淹没的亚特兰蒂斯,现在都复活过来,出现在我眼前了。
11、当鹦鹉螺号到达南极时,打算浮上水面换气,谁知他们的去路被冻住了,无法换气,虽然鹦鹉螺号很先进,但还是无法自己制造氧气,没有氧气就无法存活下来,他们用冲角撞冰,用十字镐凿冰,但是他们凿冰的同时,冰层也在不停的.加厚,后来,他们用高压水枪喷出热水将冰层融化,才逃出生天。
12、太阳陆续上升,照得水底更加明亮了乙地下也渐渐起变化。细沙地之后,接着是突起的岩石路,路上铺着一层软体动物和植虫动物形成的地毯。在这两门动物的品种中间,我看到壳很薄的大小不一致的胎盘贝,这是红海和印度洋特有的一种牡蛎;介壳圆形的橙色满月贝;突锥形贝;一些波斯朱红贝,诺第留斯号的美丽色彩就由这种贝供应的;多角岩石贝,长十五厘米,在水底下竖起来,像要抓人的手似的;角形螺贝,全身长着尖刺;张口舌形贝,鸭子贝,这是供应印度斯但市场的可以食用的蝇贝;带甲水母,发出微弱伪亮光;最后还看到使人赞美的扇形圆眼贝,像很美丽的扇子,是这一带海中最易繁殖的树枝形动物之一。
13、我们走下相当陡的斜坡,我们的脚踩踏了一种圆形的井底地面。到这里,尼摩船长停住了,他手指一件东西,但我还不能看清楚那是一只身量巨大的珍珠贝,一只庞大无比的车渠,一个盛一池水的圣水盘,一个超过两米宽的大钵,所以这只贝比诺第留斯号客厅中放着的还大我走近这出奇少有的软体动物面前。它的纤维带把它钉在花岗岩的石板上,附着这石板,它就在这石洞的平静海水中单独成长起来。我估计这只贝的重量有三百公斤。而这样一只贝可以有十五公斤的净肉,那就必须有一位卡冈都亚的肚子才能眷食几打这样巨大的贝了我想他带我们到这里来只是要给我们看一件天然的奇物。我搞错了。尼摩船长有特别目的,是为了解这车渠的情况而来的。
14、尼摩船长并不答话,他对我做个手势,要我跟他到客厅中去。诺第留斯号潜入海水下几米深,嵌板打开了我急急走到玻璃隔板面前观看,只见珊瑚礁石的基地盖满了菌生植物、管状植物、翡翠海草、石竹小草,在它下面,在成千成万物十分可爱的鱼类《鲍鱼、雕纹鱼、卿筒鱼、裂骨鱼、金鱼)中间,我认出了打捞机无法打捞的一些残废物品,如铁马磴、锚、炮、炮弹、绞盘架、船头废料等等,全是遇难船只留下的东西,现在都披上活生生的花朵了。
15、潜艇向康地岛驶去。这时,又发生了一件蹊跷事:随着凌晨潜艇窗前一个潜水人的出现,尼摩船长从橱内取出数百万黄金,写上地址,派人用小艇送走。这么多金子送到哪里呢?阿龙纳斯觉得,神秘的尼摩与陆地仍有某种联系。
16、不久,尼摩舰长向大家宣布,螺旋桨突然被大章鱼咬住了,无法转动,如果再照这样下去,大家的生命都会有危险。所以,必须立刻出去和这些怪物展开一场生死搏斗!
17、那名船员喘着粗气,凄厉地大声呼救,但随即就昏厥过去了。他的身体此时正被大章鱼的吸盘吸住,悬在半空中。尼摩舰长大喝一声,立刻跳出舱盖外,其他人也尾随其后,毫不退却。大家手持斧头,拚命挥舞,想营救那名不幸的伙伴。然而,就在大家正要联手对它同时展开攻击时,它却突然从腹部喷出大片墨汁,众人眼前立刻一片漆黑。等到墨汁散尽,负伤累累的大章鱼和那名不幸的船员,早已失去了踪影。
18、诺第留斯在沿着又黑又深海底地道直冲过去。随着地道的斜坡,潜艇像箭一般随急流而下。地道两边狭窄的高墙上,只见飞奔的速度在电光下所画出的辉煌纹路,笔直成条。令我们心跳不止。
19、令人惊奇的事还有很多呢!教授和康塞尔很快就发现,尽管现在是在海面下10 米的地方, 阳光仍然能照射下来。光线投射在宁静的海底,仿佛是透过光谱被曲折分析的光线一般,色彩纷呈美不胜收。连海底的生物、草木、贝壳和珊瑚,也都染上了阳光的七彩,令人目不暇接。
20、尔后,潜艇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等危险,安然驶向印度洋。这时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尼摩船长从海面上望见了什么,突然充满了愤怒和仇恨。他粗暴地把阿龙纳斯及其同伴们禁闭在小房间里,并强迫他们人睡。翌日,阿龙纳斯醒来,尼摩船长请他治疗一个身受重伤的船员。船员不治身亡。尼摩船长哀痛地带着送葬队伍,把死者埋在海底光彩夺目、瑰丽无比的珊瑚树林里。他说:在这里,珊瑚虫会把死者永远封闭起来,不受鲨鱼和人的欺负!
21、阿龙纳斯希望:“如果尼摩船长老是居住在他所选择的海洋中,但愿所有仇恨都在这颗倔强的心中平息!……但愿他这个高明的学者继续做和平的探险工作!”
22、潜艇穿过桑多林岛火山区海域的沸腾的水流,从直布罗陀海峡出来,驶到大西洋,停在维多湾海底。这里是1702年时的海军战场,当时给西班牙政府运送金银的船只在此沉没,海底铺满了金银珠宝。尼摩派出船员,把千百万金银装进潜艇。阿龙纳斯对这许多财富不能分给穷人表示惋惜。船长听了激动地回答:“我打捞这些财物是为了我自己吗?你以为我不知道世上有无数受苦的人们,有被压迫的种族,有要报仇的牺牲者吗?”阿龙纳斯于是明白了尼摩船长那次途经康地岛时送出去的数百万金子是给谁的。
23、各种各样的贝壳、软体类动物散步在柔软的沙滩上,将海底装扮成花园一般。我们的头顶的上方是各种各样的水母飘荡着,恰似仙女撒下的朵朵鲜花。
24、作者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一起参加这次冒险而且还介绍了“康塞尔”为人的个性道德他走时爱说“随您先生的便。”而且康塞尔帮他整理衣服然后他们一起上船并且看到了开船的全过程。
25、但是,还没有等大家提到嗓子眼的心回到原处,只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划破了沉寂的夜空,有如高压水柱的呼啸。
26、森林的地面凸凹不平,还夹杂着小岩石,令人举步维艰。教授发觉在海底世界里,动物和植物简直难以区分。
27、道路两旁是错综复杂的珊瑚树丛,枝杈上缀满了像星星一样的小白花、灯光在色彩斑斓的枝叶间,产生了一种变幻无穷的迷人效果。
28、他俩跟随着尼摩舰长,怡然自得地在海底平原漫步。大约走了近一个半小时,一直走到100 米的海底,终于来到了海底森林的边缘。
29、但愿所有的仇恨都在这颗倔强的心中平息!
30、这个森林是由一大片茂密的高大如树的海洋植物所构成。树木的形状多种多样,枝叶都是向海面伸展,不会随着水波摇曳。即使用力弯折,过不了多久又恢复原状。
31、那是一种西昌的丝状职务,长着无数的枝杈末梢是一道最精细的花边,就连阿拉妮的对手都编织不出这样的花边。
32、人生就像一座山,重要的不是它的高低,而在于灵秀;人生就像一场雨,重要的不是它的大小,而在于及时。
33、人生是美好的,又是短暂的。有的人生寂寞,有的人生多彩,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人生追求;人生是一条没有回程的单行线,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所有时光前行。
34、尼摩舰长做了一个休息的手势,大家便在海草构成的摇篮中躺下休息。这真是一段令人神往的经历,美中不足的是彼此无法交谈。躺着躺着,眼睛茫然地注视着面前厚厚的玻璃镜,一会儿就感到了困顿,不知不觉地就进入了梦乡。
35、人生似一束鲜花,仔细观赏,才能看到它的美丽;人生似一杯清茶,细细品味,才能赏出真味道。我们应该从失败中、从成功中、从生活品味出人生的哲理。
36、人们进行了一系列的猜想最后决定用林肯号去攻击这个怪物而且作者也被邀请去而且给他舱房供他使用。
37、如果,不幸福,如果,不快乐,那就放手吧。如果,舍不得,放不下,那就痛苦吧。
38、1866年,在大海的不同地方,一些船只发现了一个闪闪发亮的怪物,它身长数百米,偶尔浮出水面。在不少船只受到这怪物攻击而沉没之后,美国政府派出护卫舰“林肯号”前去跟踪追捕。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参加,这个巴黎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教授,曾经撰文探讨过这海洋怪物,认为是一头巨大的独角鲸。
39、道路两旁是错综复杂的珊瑚树丛,枝杈上缀满了像星星一样的小白花。灯光在色彩斑斓的枝叶间,产生了一种变幻无穷的迷人效果。
40、我以为小鸟飞不过沧海,是因为小鸟没有飞过沧海的勇气,十年以后我才发现,不是小鸟飞不过去,而是沧海的那一头,早已没有了等待。
41、别害怕,我一直站在你的身后,总在你呼唤时守在你左右。
42、淡了,散了,不多,一点就够了;睡了,呼呼中,懂了?是的。
43、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
44、生活是一位睿智的长者,生活是一位博学的老师,它常常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为我们指点迷津,给我们人生的启迪。
45、生活,就是面对现实微笑,就是越过障碍注视未来;生活,就是用心灵之剪,在人生之路上裁出叶绿的枝头;生活,就是面对困惑或黑暗时,灵魂深处燃起豆大却明亮且微笑的灯展。
46、生活如花,姹紫嫣红;生活如歌,美妙动听;生活如酒,芳香清醇;生活如诗,意境深远,绚丽多彩。
47、生命是盛开的花朵,它绽放得美丽,舒展,绚丽多资;生命是精美的小诗,清新流畅,意蕴悠长;生命是优美的乐曲,音律和谐,宛转悠扬;生命是流淌的江河,奔流不息,滚滚向前。
48、天黑了,我们紧张地等待着机会。尼德迫不及待地想跳进海里,我劝慰着他,让他不要冲动。依我看,鹦鹉螺号将会在海面上攻击对方,我们可以乘人不备很容易地逃走。
49、我微笑,在任何我难过或者快乐的时候,我只剩下微笑。
50、我转身看着尼摩船长,这个真正的复仇者、可怖的刽子手,正以带着复仇后快感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场景。当一切结束之后,他才进入他的房间。我看见他在一个年轻妇女与两个小孩的肖像前跪下,双臂向前伸出,突然抽咽起来。
描写穿着的好句一
1、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2、妹妹上身穿一件粉红色的衣服。衣服上有两只小小的口袋,口袋里放着手帕和用糖纸折成的花和小人,胸前还绣了一朵花。她穿的裤子的颜色是桔黄色的,裤腿上还绣着两只小鸭子的图案。妹妹的脚上穿着一双镶拼式皮鞋,走起路来“蹬蹬蹬”的很神气,一抬脚,连雪白的袜子都清晰可见。
3、心中想着,忽见丫鬟话未报完,已进来了一位年轻的公子: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
4、大朵牡丹翠绿烟纱碧霞罗,逶迤拖地粉色水仙散花绿叶裙,身披金丝薄烟翠绿纱。低垂鬓发斜插镶嵌珍珠碧玉簪子,花容月貌出水芙蓉。
5、他穿着上绿下蓝的军装,领上佩着红领章,大沿军帽正中嵌着鲜艳的帽徽,腰系武装带,手待冲锋枪,站立岗位上,多么精神,多么威武!
6、雪白的短袖衫,胸前缀着一朵金色的小花。刚到膝盖的花裙子,又鲜又艳,再一看,图案乱七八糟的,谁也没有见过这么花的裙子。穿着花袜套,小皮凉鞋。两条辫子垂下来,辫梢又弯回去,用绸带结成个大花蝴蝶。瓜子形的脸,长得挺白净,弯弯的一双眉毛下,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
7、弟弟名叫小松,四岁,两个脸蛋像两个小皮球,细长的身子,穿着深蓝色清白道道的海军服,腰上勒着旧皮带,皮带上别着支手呛。说真话,这才不是什么手呛呢,不过是偶然从哪儿拣来的一块巴掌大的长三角形薄木板,小松就把它当成真的手呛时刻别在身上。
8、我,天生一副假小子模样。尽管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条裙子,可我都不喜欢穿。我总爱穿一条西装紧身短裤,一件大翻领上滚着白道道的运动服,再戴上一条红领巾,嘿,走起路来精神抖擞,可神气呢!
9、她穿着杏黄色的短呢大衣,灰色毛涤裤子和一双小巧的半高跟黑皮鞋。脖子上围着一条雪白的纱巾,衬托着黑黑的眼睛和头发,叫人想起燕子胸前的羽毛。
10、不一时,只见三个奶嬷嬷并五六个丫鬟,簇拥着三个姊妹来了。第一个肌肤微丰,合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其钗环裙袄,三人皆是一样的妆饰。
11、我的爷爷是一位普通农民,身穿粗布裤褂,两鬓斑白,花白的头发上像落了一层细细的霜雪,脸上的皱纹又粗又密,两只粗大、干枯的手摸在你的脊背上,像两只小锉似的`。
12、鬓珠作衬,乃具双目如星复作月,脂窗粉塌能鉴人。略有妖意,未见媚态,妩然一段风姿,谈笑间,唯少世间礼态。断绝代风华无处觅,唯纤风投影落如尘。眉心天生携来的花痣,傲似冬寒的独梅。
13、上身一件玫瑰紫缎子水红锦袄,绣了繁密的花纹,衣襟上皆镶真珠翠领,外罩金边琵琶襟外袄,系一条粉霞锦绶藕丝缎裙,整个人恰如一枝笑迎春风的艳艳碧桃,十分娇艳。迎春髻上一支金丝八宝攒珠钗闪耀夺目,另点缀珠翠无数,一团珠光宝气。
14、粉红玫瑰香紧身袍袍袖上衣,下罩翠绿烟纱散花裙,腰间用金丝软烟罗系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鬓发低垂斜插碧玉瓒凤钗,显的体态修长妖妖艳艳勾人魂魄。
15、舅舅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平时,他爱穿一身挺阔气的西装。板板正正系着一条红底白线条的漂亮的领带,穿一条深绿色的喇叭裤,脚蹬着一双发亮的黑皮鞋。对他的这身打扮,我开始时有点看不惯,但是与他相处久了,原来的看法竟完全改变了。
16、老师今天显得很年轻,简直和平时判若两人。素日蓬乱的头发,今天理得齐齐的,胡子也刮得光光的。常穿的黑色西服也被崭新的银灰色西服所代替,裤子上有笔直的裤线。脚上穿着一双“咯蹬”“咯蹬”响的尖黑皮鞋。
17、突然,蒙古包的门被撞开了,一个身穿草绿色长袍,腰间像大人一样宽宽地扎着红绸腰带的七八岁的男孩,骑着一根长长的柳条子,身上还挂着马枪、弓箭,横冲直撞地跑进来……
18、汽车风驰电掣地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司机五十开外,身材高大,脸呈古铜色,穿一件蓝色的工作服,戴顶米色的鸭舌帽,几根稀疏的白发从帽沿飘逸而出。有这样一位司机开车,使人有一种安全感。
19、碧绿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娇媚无骨入艳三分。
20、他穿着上绿下监的军装,领仁佩着红领章,大檐军帽嵌着鲜艳的帽徽,腰系武装带,手持冲锋枪,站在岗位上,多么精神,多么威武!
21、寐含春水脸如凝脂,白色牡丹烟罗软纱,逶迤白色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身系软烟罗,还真有点粉腻酥融娇欲滴的味道。
22、她红衣罩体,修长的玉颈下,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半遮半掩,素腰一束,竟不盈一握,一双颀长水润匀称的秀腿裸露着,就连秀美的莲足也在无声地妖娆着,发出诱人的邀请。这女子的装束无疑是极其艳冶的,但这艳冶与她的神态相比,似乎逊色了许多。她的大眼睛含笑含俏含妖,水遮雾绕地,媚意荡漾,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红唇微张,欲引人一亲丰泽,这是一个从骨子里散发着妖媚的女人,她似乎无时无刻都在引诱着男人,牵动着男人的神经。
23、印象里的语文老师特别朴素:夏天永远是一件旧衬衫,洗得很白;冬天除了一身学校配发的教工制服外,稍微“奢侈”一点的一件旧夹克,由于年代太久,皮面上裂满了细细的小口子。皮鞋也是“古色古香”,样式古老极了,鞋头是由三块皮子接成的那种。我们学校条件差,冬天偌大的教室里靠一只铁炉子取暖,许多同学手脚都生了冻疮,语文老师也不例外。
24、淡绿色的长裙,袖口上绣着淡蓝色的牡丹,银丝线勾出了几片祥云,下摆密麻麻一排蓝色的海水云图,胸前是宽片淡黄色锦缎裹胸,身子轻轻转动长裙散开,举手投足如风拂扬柳般婀娜多姿。
25、“傻”大伯叫张老石,今年七十开外,高高的个儿,弯弯的腰,黑里透红的脸上刻满了皱纹,毛碴碴的胡子,说话口吃半截腔。他常常头戴一顶破旧的解放军帽,上身穿一件粗布对襟袄,虽然有扣,但从来没扣过的。在数九寒冬,他起得早,背着箩筐拾粪照样不扣衣服扣,有人劝他扣住,他却嘿嘿一笑说:“习……习惯。”
26、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眸含春水清波流盼,头上倭堕髻斜插碧玉龙凤钗。香娇玉嫩秀靥艳比花娇,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一颦一笑动人心魂。
27、石老师大约有三十多岁,他的身材实在没有什么让人看得上眼的地方,既不高大魁梧,又不怎么精干,还稍微有点胖,一点也说不上英俊。我最佩服他穿衣服的整齐派头。他穿中山装时,每粒扣子都扣得规规矩矩,连领口那儿的钩也从不解开,就好像解放军风纪扣似的。大热天他也从不穿圆领衫来上课,总得穿一件衬衫进教室。
28、他穿着带红肩章的黄衣服,红扑扑的脸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笑起来,嘴角露出两个小酒窝,虎头虎脑的,谁见了谁喜欢。
描写穿着的好句二
1、几个女孩子穿着入时的夏装,一个个花枝招展,边说边笑。
2、忽然,一个男青年走了过来,他衣冠楚楚,气度不凡,吸引了许多人的眼光。
3、姐姐穿的是金丝绒风雪衣,黑呢夹裙,羊毛衫,牛皮鞋的跟高高的。
4、她今天打扮得特别美丽,身土穿着花裙子,远看,就像一只花蝴蝶
5、三叔来了,他穿着一套运动服,脚上穿着旅游鞋,手上提一个摩托车的头盔,满面红光
6、张小姐摘下墨镜,她依旧歪戴着运动帽,一对大耳环随着摇摆的头晃荡着。
7、她的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西装,内穿一件绿色衬衣,胸前别着一朵猩红的胸花,下穿一条牛仔裤,把她那修长的身材勾勒得更加迷人。
8、老爷爷身穿棉袄、棉裤,脚上穿着一双黑布棉鞋,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
9、她头戴蓝绿色头巾,身着红色蒙古袍,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
10、弟弟上身穿白衬衫,下着蓝短裤,脖子上系一条鲜艳的红领巾。
11、她圆圆的脸,头上扎着蝴蝶结,身上还围着围兜哩。
12、他黑脸庞,宽肩膀,腰问系着根皮带,脚上穿着双大皮靴,就像新疆哈萨克人的后代。
13、他身材硕长,笔挺的西服配着那个鲜艳的格系领带,使他显得更加文雅潇洒。
14、他穿着一身蓝色的学生制服,脚上是一双黑布棉鞋,头戴一顶褐色棉帽,帽檐儿压得很低。
15、她顶多不过六岁,穿着一件杏黄色的毛衣,一双明亮的眼睛瞪着你。
16、今年才四岁的他,已经有一米多高了,常常穿着带蓝道的海军服
17、同学们都穿上节日的盛装,戴着鲜艳的红领巾,真像是美丽的花朵
18、李海身穿着一件色彩艳丽的毛线衣,下身穿着一条当今时髦的牛仔背带裤
19、他上身穿深红灯心绒衣,下身穿劳动市裤,显得朴素得体。
20、小姑娘身上穿一件花棉袄,手上戴着一副毛线手套,头上裹着一条淡黄色围中
21、无论什么时候他誉是穿着一件女色上衣,草绿色的裤子,衣服破了也不愿买新的,总是补补再穿。
22、别人都说她是英文专家,可在我的记忆里,她只是个瘦瘦的老太太,老爱穿件灰呢子大衣,一条棕色裤子
23、奶奶将黑红皮鞋穿在脚上,慢慢地站起来,我突然发现,奶奶显得年轻了。
24、静静的河边,站着一位手拿书本的少女,她正满怀激情地诵读着课文。苹果绿的绒衣衬着她那修长的身躯宛如一株秀丽的白杨,石榴红的围巾在晨风中飘动,恰如一片飞扬的朝霞。
25、她穿着带红肩章的黄衣服,红扑扑的脸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笑起来,嘴角露出两个小酒窝,淮见了谁喜欢。
26、一下车,早已候在那里的叔叔笑眯眯地迎上来,只见他满面红光,身着中山装,真气派。记得上次回乡,叔叔穿的是粗布衣,脸色像黄蜡一样,额头上爬满了皱纹。
27、他,清秀的脸,长长的头发,戴着近视眼镜,衬衫老长老长,裤子也是又长又大。远远一看,真有点像孔夫子的后代。
28、有一天,老师领来一位女同学,她上身穿着大红褂子,下身穿一身有点褪色的绿裤子,她显得又矮又胖,对了,她还穿一双城里人不常穿的自己做的黑布鞋,鞋带子都磨破了。
29、这半年,爸爸的装束可谓摩登极了。冬天,一身新的毛料中山装,罩一件崭新的长过膝盖的雪花尼大衣,脚蹬男式高跟皮鞋。
30、我的爷爷是一位普通的农民,身穿粗布裤褂,两鬓斑自,花白头发上像落了一层细细的霜雪,脸上的皱纹又粗又密,两只粗大十枯豹手摸在你的脊背上,像两只小锉似的。
31、一棵大树下站着一高一矮的兄弟俩。哥哥穿一套崭新的中山装,弟弟上身穿白衬衣,下着蓝短裤,脖子上系一条鲜艳的红领巾,扬着脸,目不转睛地看着哥哥的脸。
32、悠扬的歌声由远而近,只见从山坡下爬上来两头牛,两个娃娃骑在牛背上,他们各穿着一件粗布背心,裤腿卷过了膝盖,又黑又结实的小腿上挂满了水珠。
33、她穿着杏黄色的短尼大衣,灰色毛涤裤和一双小巧的半高跟鞋。脖子卜围着条雪白的纱巾,衬托着黑黑的眼睛和头发,叫人想起燕子胸前的羽毛
34、车行驶到红旗路车站时,土来一位怀里抱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她手里提着一个网兜,网兜里放着脸盆等一些生活必需品,背后也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袱。只见她脸色黑红。
35、我的叔叔是一位“税务官”,他上班时穿崭新的制服,戴着黄肩章,那帽子上的“国徽”更是金光闪闪的,走起路来可神气了。
36、一突然,蒙古包的门被撞开了,一个身穿草绿色长袍,腰间像大人一样宽宽地扎着红绸腰带的七八岁的男孩,骑着一根长长的柳条子,身上还挂着马枪、弓箭,横冲直撞地跑来……
37、我,天生一副假小子模样。尽管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条裙子,可我不喜欢穿。我总爱穿一条紧身短裤,一件大翻领上滚着白道道的运动服,再戴上一条红领巾,嘿,走起路来精神抖擞,可神气呢!
38、我走近一看,原来是我常见的那位年轻的女清洁工。她的工作帽是那样洁白,又大又白的口罩把大半个脸都遮住了,只露着一双大眼睛。她双手戴着大帆布手套,握着一把长长的扫帚....
39、忽然,我看见前边的便道上跪着一位老人。我连忙走过去,只见他身上穿着又脏又破、打着无数补丁的上衣,下身穿着一条裤腿像面口袋一样粗的大破裤子,脚上没有穿鞋,头发像乱草样
40、这位叔叔浓眉大眼,穿着一身绿色的警服,头上戴着一顶交通帽,帽檐儿上的国徽闪闪发光,脚上还穿着一双大皮鞋,显得威风凛凛。
41、走到街上,突然,我看见一个拖粪便的老伯伯。这位老伯伯身穿一件绿色背心,穿着一条黑裤子,脚上穿着一双布鞋,显得朴素大方。他正吃力地拖着牛粪慢慢地向前走着。
42、一米八的个头,穿一套浅蓝色西服,系着一条紫红的领带;白净脸庞,近视镜片的后面是一双闪烁着机敏的眼睛;还有那天生卷发……这位就是我们新调来的英语老师。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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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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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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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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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