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
《扣子老三》是周锐写的一篇童话,故事讲的是一颗名叫《老三》的红扣子,本有自己的位置,一不小心被主人弄掉了,于是它茫然不知所措,甚至无法把握自己了。其间它碰到了鸟爸爸和鸟妈妈,之后又碰到了忠厚的扣子老黑,然后是一头名叫“镇三街”的好心野狗送回了家,它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却发现它的位置已经被别人取代了,最后被女孩包在毯子里,从此一下高一下低地跳个不停。
看完这篇童话,我为《扣子老三》感到同情,也为它感到后悔,与其这样,还不如和鸟爸爸和鸟妈妈呆在一起,或许它和忠厚的扣了老黑在一起更好一些,就算跟那个叫《镇三街》的野狗在一起也好呀,也就不用落到这步田地,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扣子老三》被主人弄丢的时候,只想着怎么回去,它确没有看到这些帮助它·安慰它和跟它聊天的朋友,或许它那时没有想到如果跟眼前的朋友在一起会更快乐。
这篇童话告诉我一个道理,人生的目标原来是要不断更正的,随遇而安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这就是这部作品的主题。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
《小鹿斑比》写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从出生到成年。
斑比是一只活泼可爱的雄鹿,对一切都充满好奇,一有不懂的就问妈妈“为什么”。斑比一天天长大,妈妈也不像以前一样,每时每刻都陪伴着他,斑比问妈妈为什么,妈妈回答说:“你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独立生活”。
在那次大屠杀中,斑比失去了他的妈妈,从那以后,斑比就独自生活了。斑比渐渐习惯了独自生活,学会了坚强。长成大鹿后,斑比当了亲王。
读了《小鹿斑比》,让我感觉人类真是太残忍了,要是人类和鹿是朋友的话,鹿群肯定会生活的更好。同时也告诉我们小朋友要学会坚强和独立,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养活自己,父母不能每时每刻都在你身边。我们也应该学会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该冒险的时候就别冒险,有时,会丢了性命的。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温室里的鲜花,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野草。最终,我们要使自己拥有一双强劲有力的翅膀,能在人生的天空中自由的飞翔。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
我最近看了一篇名叫《母亲的米袋》的文章,这是篇催人泪下了文章。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母亲为供儿子上学,导致风湿病。儿子要帮助母亲,被母亲打进了学校。当时每月要交三十斤米,虽然家里很穷但母亲却送来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食堂的熊师傅都要了,第三次熊师傅说什么也不要了。这时,母亲居然跪下了!母亲说这饭是她讨来的!熊师傅要告诉校长,被要维护儿子自尊心的的母亲阻止了。后来,校长以特困生的名义免了儿子高中3年的所有费用。儿子考入了清华,知道了这件事,抱着母亲号啕大哭。
同学们,你们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呢?你们有没有为父母着想一下。尝到做的菜不合口味就大发脾气,这样行吗?不要埋怨自己的条件差,说自己条件不好。我们和这位贫困潦倒的母亲和儿子相比之下,我们得到的已经太多太多了。我想起了自己的处境,想起了过去的点点滴滴,想起了为我日夜操劳的父母双亲,我心里彼不是滋味。自己要努力开拓属于自己的天地,用成功的未来回报父母,让父母过上好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每一天,走好每一步,我们的成功与成才是献给父母最好的礼物。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4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作者对一些建筑的描写,那些象征着权力与奢华的教堂让人们都假借着神圣的宗教来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把人性深深的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教堂里多么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反抗。全文会让人的心灵深刻体会到迷茫、困惑和不安。
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一定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的阴云,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报复。
不一样的待遇,就像天使和恶魔,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它深刻地揭示了人们的内心世界。无论在什么时刻,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就看天使与恶魔你想当哪一个?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5
今年暑假,我妈妈给我买了好多书,我量喜欢的书是《属鼠蓝和属鼠灰》这一本书。我看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我给你们讲讲。
有一天,属鼠灰掉了一颗牙,把牙放到口袋里。第二节课是语文,老师给大家讲谜语。以前,属鼠蓝猜谜语很厉害,而属鼠灰总是想啊,想啊想破脑子也猜不出来谜底是什么。于是,属鼠灰开起了小差。他就把双手放到口袋里一块一块数着牛肉干:“一、二、三、四、五”,然后,数着一颗一颗花生豆:“一、二、三、四、五。”属鼠灰摸到一个四四方方、硬硬的东西,这是什么?他悄悄的把它拿出来,一看,不禁大叫了一声:“是牙!”
刷!大家都看着属鼠灰。属鼠灰看着教师,等着老师的批评。“属鼠灰,恭喜你,答对了!”老师高兴地说。这时下课的铃声响起来,老师的脸上有淡淡的笑容。
我讲的故事好听吧。我很喜欢属鼠班的故事,我也想成为属鼠班的一员,如果你也喜欢属鼠班,就和我一起来看书吧!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6
今天我读了《圆明园的毁灭》一文,并深受感触。
圆明园是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占地三百五十多公顷。园内珍藏了许许多多的奇珍异宝,可是,1860年,英法联军这帮可恨的强盗闯入园内,为所欲为。这一壮观美丽的艺术瑰宝,就这样毁于一旦。
但这种奇耻大辱何止一次?“落后就要挨打”是我们的祖先留给后人的教训。但是,现在,我们已经不再落后,已经慢慢强大起来,科技渐渐发达起来,所谓“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以前就像一头沉睡着的狮子,那么,现在的中国就是正发怒着的雄狮,无人能敌。
我们作为中国人,谁不想一览万园之园——圆明园?那些精致的亭台楼阁,那些珍贵的文物,那些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呢?可圆明园被英法联军一番掠夺后,就只剩下一片废墟了。
我们的祖国犹如一个巨人,将永远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只有我们强大,就不会有人敢来侵略。所以,我会牢记这奇耻大辱,总有一天,我会为祖国付出一份力,为国争光!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7
阳光姐姐系列的书是我最喜欢看的了,因为书里的内容很贴近我们的生活。
今年暑假我看的是《没有秘密长不大》,书中讲到:张小伟是一个“单翼天使”,一直就得自己很孤单,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离开了妈妈,遇见了性格开朗的朱子同,从此,成为了好朋友……这两个男生的友情中包含着许多成长中的“秘密”,包括早恋,沉迷网络游戏等等,张小伟从这些秘密中领悟到了生活的经验和教训,而这一切,又都成了他成长过程中永远的秘密。这本书中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张小伟和朱子同见面后,朱子同告诉张小伟,她的前排蟑螂是他的爷爷,蟑螂的同桌狐狸是他的奶奶,左边的鱿鱼是他的大伯……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许多的秘密,那些隐私带给我们的烦恼和心事,包括自己曾犯下的一些错误,它们曾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困扰,也造成自我怀疑和恐慌,但回想我的成长,我们又很庆幸自己曾有过那么多的秘密。没有秘密的孩子又怎能长大呢?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8
六年级的时候,我向同学借了一本,《巴黎圣母院》,本来觉得很乏味,但慢慢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了。这是外国的名著,虽然我看完后还是不能完全理解,但起码看懂了。
印象深刻的是女主角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上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看到她是无瑕的,是没有一点污垢的。可是,这般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却是最肮脏的对待,流浪,被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最后,做了彻底的牺牲。
这本书的关键词人性,讲述了当时社会的扭曲。作者笔下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劝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表现。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建筑群,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精彩的书,要细细品味,琢磨出其中蕴含的道理。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9
暑假里我有机会拜读了《杨家将》,他是中国的著名爱国主义小说,讲述了杨继业一家三代保家卫国的故事,我深深被杨家将满门英烈,精忠报国的故事所感动。
故事大概:老令公杨继业在与辽国的战斗中大败,杨继业带着只有一百多个受伤的士兵,在突围没有希望的情况下,杨继业为了不被敌人活活擒住而撞死李陵碑前,杨继业的八个儿子为了国家死了四个。尽管在敌人的入侵下,但是还在奋勇杀敌。等辽国灭亡,西夏趁机吞没了辽国大片土地并认为宋朝已无良将,便去攻打,有大臣保举杨六郎的儿子杨宗保去挂帅出征。有一次,被敌军诈败,把宋军引入金山中包围,情况万分火急。佘太君让十二女将出征,后来西夏大败并投降。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杨家大将门都是充满着昂扬的爱国主义激情的英雄。为了祖国的安危,老百姓的疾苦,他们宁可牺牲自己的一切,勇敢地和侵略者们作斗争。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幸福安宁的环境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学习,为了祖国明天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0
今天我读了这篇文章对我启发很大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的故事。晋国对楚国在濮曾有一场大战,当时晋国的兵力不如楚国。晋文公大臣狐偃请教用兵的策略,狐偃讲了怎么用欺骗的手段赢得战争的计策。晋文公把狐偃的计策告诉给了雍季,雍季说了个浅显的例子表明自己的看法。他说:“先把湖里的水排干,当然可以捉到鱼,但是以后这里就无鱼可捉了。”欺诈“这种战术偶尔用一下可以取胜,但是以后就不能用了,毕竟这不是长远之计。晋文公还是听了狐偃的计策,果然胜利了。战争结束了晋文公奖励了狐偃,他对雍季说你说的是百年大计;狐偃的计策只是为了一时之利,我们怎能认为一时之计比百年大计重要呢?
是啊雍季说的没错,狐偃的策略只是在这一场战争中可以胜利,但是以后呢?楚军也不是傻子人家就不会上当了。所以说晋国再也不能用欺诈的方法了,在生活中我们也不能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欺骗别人。贪图小便宜,而丧失了信任,为了眼前的利益,见利忘义丢掉了诚信。
同学们,贪心是祸啊,我们要杜绝贪心不搞欺诈的手段,让我们做个诚信的人。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1
我爱上了一本书——《爱迪生》。阅读这本书,我笑在脸上,甜在心里,越看越有趣。
爱迪生只上过三个月的学,他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流浪饥饿的痛苦,有数不清的令人沮丧的失败,可他一心爱科学,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
每一次实验,爱迪生都是没日没夜地工作,肚子饿得厉害,他就随便吃点东西,眼皮困得睁不开,他就伏在桌子上打个盹儿。不知历经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个辛劳的白天,他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
成功靠勤奋。这是我读书的最大收益。记得有一次参加语文考试之前,以为自己取得好成绩一定是十拿九稳,于是我就马马虎虎地复习,结果语文只得了76分。从那以后,我下决心认真对待学习,决不马虎。我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做作业,认真学习,终于取得了好成绩。由此,我真正认识到,成功不是容易的事,要靠人的毅力和勤奋。
看着爱迪生的画像,我不禁想到了他的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我缺少灵感,所以,更需花费百分之百的血汗来勤奋学习。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2
作者保冬妮和绘着卢瑞娜的简介,还有保老师的创作笔记。我深深的被打动,特别是保老师说了“透过她的这六本作品,你可以直视她的内心。”这里讲到的是卢老师,她是一个海边出生,热爱大海,内心阳关单纯的画家,保老师把她“心中的大海呈现给她,引领她去了解海洋,和她切磋每一张画片,商榷每一笔不同的角度带给生命的原始力量,讨论每一张构图怎样才能展现出自然的张力。”
儿子对这本书是既爱又恨的,他说不喜欢北极熊的,为什么要吃了白鲸妈妈的。他还说北极熊为什么会游泳,白鲸为什么要露出水面让北极熊遇到。也许是孩子的善良,没办法接受弱肉强食,但是这个就是真实的要他去面对的世界,他内心需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去面对这样的世界,因为每一天都不知道有多少生物出生和死亡的,只是我们没仔细去看不是没有。你看他,既想读这本书,又读得不是很开心。嘴巴嘟嘟的,我想接受这个现实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和他一起等待啊。虽然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也久久不能平静,但是我感受到最深的是潜藏在冰洋之中那种眷眷的爱,我深知动物都能如此牺牲自我,为什么有的人类还在伤害自己的孩子,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反思,应该挑起保护下一代完美成长的重任。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题目叫做《榜样》。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
《榜样》讲述了一位送奶工人的故事。一天,小明从梦中醒来,见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他想:今天喝不成牛奶了。突然,门响了,小明把门一开,一看,原来是送奶工人——王叔叔,他简直是一个“落汤鸡”,湿淋淋地站在门口,手中还拿着瓶牛奶。小明接过奶,握住王叔叔的手,他的手是冰凉冰凉的,心却是火热的。
读完《榜样》这篇文章,使我想到了各行各业的人,都有像送奶工的人。为了人们的幸福,都愿做人们脚下的路。
拿我们的老师来说吧,他们本来有远大的理想,本来可以做出一番事业,但是她们为了培育人才,从事了教育方面事业,当了一粒不起眼的小石子,老师无私奉献着让一代又一代的孩子从头上踏过去,攀登新的高峰。老师多么像送奶工人,在他们身上闪烁着小石子铺路的光辉,这是多么有意义的生活呀!
啊!在这个社会里有多少个像他们那样的无名英雄,他们像铺路的石子一样,默默无闻地工作着,他们的工作多么平凡,但精神又多么的可贵啊!
他们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4
读了《光阴》这篇文章,我的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心潮澎湃。
作者优美的笔风、精炼的言语、巧妙的构思无一不令我赞不绝口。但最打动我的,还是作者对时光的感慨,还是文章中蕴藏的那份真情实感。一篇不长的文章,多出采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时间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生动形象地体现出时光一直是那么匆匆,一去不复返,并告诫读者一个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却又没有真正重视过的人生真理――珍惜时间。
以前,上学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美好的假日遥遥无期,令我满心期待;而到了暑假寒假,又觉得时间瞬即逝,快乐地嬉戏玩耍的时间过得好快好快。渐渐的,我有些迷茫,时间到底是个慢吞吞前行的白发苍苍的老者呢,还是个坚持不懈奔跑的朝气蓬勃的少年呢?在逐渐长大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时间没有快慢,它以一成不变的速度前进。它像一位公平公正的法庭庭长,坚守自己的原则,自始至终遵守着自己设定的生存方式――给予每个人相等的东西,并且让这些东西以相同的速度消逝。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5
《尊严》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南加洲沃尔逊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善良的杰克逊大叔热心招待他们,他刚把菜揣上来,那些人就狼吞虎咽吃起来,只有哈默例外,哈默说,吃你这样多东西,你有什么活让我干吗?杰克逊大叔心想,给逃难的人一顿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这么做的,于是他说,不,我没什么活让你做,哈默说,那我不能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杰克逊大叔说,我家的确有些事需要你去干,不过,等你吃完饭我再慢慢地分配给你,哈默说,不,我现在就要做,等干完你的活,我再吃这些东西,杰克逊大叔于是让哈默给他捶背,过了一会,杰克逊大叔说,小伙子,你捶得好极了,刚才我的背很僵硬,现在好多了,说着把饭递给哈默,哈默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杰克逊把哈默留在他庄园里干活,过了两年,杰克逊大叔把他的女儿许配给哈默,杰克逊大叔对他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他百分之百将来成为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过了许多年,哈默果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读了这故事之后,我想,人一定要有尊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别人的劳动成果。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6
“他背着满满一背篼柴火,他背着五彩的彩霞归来了。”这便是《背篼》中的主人公——山里的孩子。作者曹雷将他刻画得如此普通,而我学完这篇文章后却再也不敢说他普通了。他小小年纪就为妈妈打柴,每天早出晚归。而我呢?虽然常常帮妈妈拖地,总是叫苦连天。这不,今天早上妈妈临走时让我把地拖干净,我全当作没听见,结果被批评了一顿。
他小小年纪已听见或看见妈妈在呼唤,他就会立马回来。而我呢?有时在楼下玩,妈妈叫我回家,交了三四遍都不会上来,必须她轻自下楼叫我,我才勉强回家。他小小年纪就会和邻家小弟弟们和睦相处。而我却为了一点小事儿吵翻了天。最严重的是小时候那一次,邻居把我的小火车给弄坏了,我怒气冲天,便和他打了起来,结果呢,还不是两败俱伤,我真恨那时候的我。
有人用“小皇帝”“小公主”来比喻我们这些独生子女也不过分。人生的道路,恐怕永远不会是笔直平坦的,我们应该从小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和生活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7
今天下午,我读了《非常小子马鸣加》中的《植物园的厕所》。这篇故事写的是马鸣加的老师明天要组织一次春游,午餐要学生自己带。放学后,马鸣加就跑到超市里看有没有他想要的东西,他一看他想要的波力海苔、牛肉干、泡泡糖等等都有,就赶紧跑回家叫他妈妈来给他明天午餐需要的东西。他妈妈给他买了一大兜子零食。在回家的路上,他妈妈问他能吃完吗,马鸣加说:“没事,我能吃完。”第二天,他装了满满一书包零食去上学了。到了学校,已经有好多小朋友在那里等着他了。全班同学都来齐之后,老师组织同学上了大巴车,马鸣加在车上吃了好多零食,到植物园的时候肚子疼了起来,老师问:“你要不要上厕所?”马鸣加想了想说:“要。”老师就把马鸣加领到了厕所。马鸣加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肚子不再疼了,浑身有劲他刚想叫同学玩,老师吹哨子集合了。在回来的路上,同学们都议论着植物园的东西,而马鸣加只知道植物园的厕所。
通过这篇故事,我懂得了吃东西的时候,不要太贪吃了,要么不仅你的身体难受,还会影响你参加活动。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8
曾经无数次想象自己踏上这片土地时的情景,但我们总说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我原本以为,这是一寸人间净土,是爱情最初开始的地方,踏上了这片土地后,我发现其实这片净土景色依旧,只是早已物是人非。
街边已经有了很多现代娱乐场所,当酒吧鳞次栉比地在街边排列时,我觉得原本那些淡淡真挚的感情在时间的流逝里变成了极速消费的感情。我还清晰地记得我在出发之前别人问我为什么如此执著于凤凰古城,我当时的回答是遇见爱情最初的样子,回归最简单的生活。那个朋友当时就和我说,我的希望太过于美好,要是不说,她还以为我是要去开发一段艳遇的呢她跟我说,现在的凤凰因为太过出名,全是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爱情圣地早已演变成了艳遇开始的地方。
说起边城,就不得不想起故事中的女主角翠翠。文中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9
罗老师的跨年演讲,我始终觉得对我来说主要的作用在于推荐书,在听完全版的罗胖跨年演讲后,我就好奇地买了他重磅推荐的《变量》这本书。
《变量》是何帆今年出版的书,据他自己说,要写到2049年,对此我表示好奇,也很八卦地准备观察下去,看是否坚持得到30年,也许,很多读者都是这么无聊地基于这个原因看下去。
这本书用了小趋势的概念,小趋势应该不是本书作者先提出来的,按照美国未来学家马克,佩恩的定义,小趋势就是占人口1%的群体出现的变化。但是作者认为,先有大趋势,再有小趋势,发展初期看大趋势,发展后期看小趋势。未来时代,小众才是主流。
作者通过几个不同的故事来阐述小趋势中的变量,看得出来,成书很新,书中含的故事和案例都很新,延禧攻略都位列其中,作者试图通过每一个故事的解析来说明在观察时代带来的小趋势时,要剥离那些无关紧要的变化,而是关注重要的变化。这样,才能找到变量的密码,
读完觉得这本书更像是面对面类似的节目,通过观察找出背后隐藏的规律,通过纷纭的现象找出同理,今年的`规律和道理是小趋势,明年是什么?想来作者在忙着选题和分析吧。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0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小狼小狼》、《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草原上的小木屋》、《苦儿流浪记》等等,每一本书都让我受益匪浅,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冰龙》。
一条全身澄澈晶莹的龙,一个孤傲冷漠的小女孩,《冰龙》独特的封面设计让我一拿起它便再也放不下了。整本书的文字很少,却包含了很多内容;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姑娘的心由寒冷到温暖的故事。阿黛拉是众人眼中的冬之子,她喜欢搭冰城堡、玩冰蜥蜴,甚至喜欢骑冰龙,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是寒冷的、寂寞的、孤独的。她从来不哭、不笑、不闹,并且最喜欢冬天,因为只有在冬天才会看到冰龙,会摸到冰龙,会骑到冰龙。但当龙骑士哈尔叔叔大战而死,当家人受到外敌的侵扰,阿黛尔冰冷的心出现了裂缝,她恳求前来救她的冰龙帮忙。于是,冰龙于火龙展开了激烈的搏斗,冰与火的交融最终化成了一湖水,两行泪和一段难忘的童年,也融化了阿黛尔冰冷的心,让她变成了一个爱哭、爱笑、爱闹的正常女孩,也让她明白了温暖与温情。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亲人,更离不开祖国。在亲情和国家面前,我们每个人都要尽自己最大所能去付出,去守护。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1
本来带着好奇来读书,读来读去,很多地方,都想笑,不是情节搞笑,而是余秋雨大师能写出这样的东西实在搞笑。
他自序说:“我在文学创作上,被读者熟悉的是散文,被观众熟悉的是戏剧。”我理解是他想证明,其实他也可以写小说。可是证明的结果是,他还是接着写散文吧,千万不要再写小说了,这本小说,真是自毁长城。
他书中有两端插叙,也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一段在十八章开头:
插叙:说故事的人如果比较心急,总是会把最精彩的段落省掉。
这是不必奇怪的。正因为精彩,读者就有了想象的动力和空间,那就不必唠叨了。
孟河最精彩的经历一定与考试有关。她初到京城是怎么找旅舍的?在登记处又遇到了什么怪事?进入试场必须经过严格的搜身,她一个女孩子是如何通过的?她面对的试题是什么?又怎么设计出奇特的答题方略,把众考官惊得魂飞魄散?
这整个过程,险隘重重,妙招连连。一旦追述便会滔滔不绝,很难收住,干脆彻底删除,完全跳过。只剩下结果,那就从那里说下去。
我不明白,是因为说故事的心急故意不讲,还是因为读者都会想到就不必写?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2
偶尔的机会拜读了茶圣陆羽的《茶经》一书,方知一杯好茶的冲泡需要那么多的工序,更深刻体会了品茶如品人生的意境,对茶文化也产生了兴趣。以前只知唐宋是中国茶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但是经过了这么多年,我国的茶文化还不如日本。
如今一提到茶,大概很多人会想到日本的茶道吧,而茶文化传播到日本是始于我国宋代。但经过时间的沉淀,日本用茶道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茶文化,并发扬光大了。而茶文化的发源地中国,现在又有多少人还了解茶文化呢?这个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我们的文化精髓,外人在发扬,而我们却在慢慢遗忘。
就好比欧洲人喜欢的红茶,我们在17世纪的明朝就开始生产制作了,并远销了欧洲,而如今外国人却认为红茶是原产于印度的,而事实是18世纪红茶才开始在印度种植,如今印度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红茶产销地,一提到红茶人们就会想到印度。造成如今的这个局面应该都是我们不重视传统文化发展的结果吧。
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我们不应该忘记自己的传统文化,而是要大力发扬我们的传统文化,不要让这个国家民族丢掉自己传统文化的精髓。而传统文化正是我们走向世界的软实力。读了茶经方明白品茶如品人生。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3
每当我拿起《磨炼孩子意志的108个好故事》时,我就想起了《第六根手指》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皮皮的左手长着六根手指,为此他很自卑,总是把左手藏起来,不想被人看见。可是在学校,同学们还是经常嘲笑他。皮皮变得很沉默,老师批评了那些嘲笑他的同学,可皮皮还是不爱说话。一次,学校举行数学竞赛,皮皮得了第一名,所有的同学都很崇拜他。皮皮慢慢地开朗起来了,开始和同学说笑了,也不再将左手藏起来了。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优点,关键是看站在什么角度去看、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每个人都有多方面的才能,一个人某方面有缺陷,但总有另外一方面有长处。只要有了积极心态,就可以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长项,克服、改正、自己的弱项,把自己的某种缺陷转化为自强不息的推动力量,也许你的缺陷不但不会成为你的障碍,反而会成为你成功的动力。因为它促使你更加专心地关注自己选择的发展方向,促成你获得超出常人的动力,最终成为超越缺陷的卓越人士。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4
《活着》给人的感受是,哇,这个人好幸福,谁知下一页剧情陡然转变。读这本书是一种把喜剧读成悲剧,把悲剧读成喜剧的感受,它不遗余力的展示命运如何摧毁生活,到最后好像活着是一件无比心酸的事情却又显珍贵。
富贵这样一个小人物,实际上折射的是整个社会的底层人物,他的悲剧实际上也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剧。他们被时代的洪流激地无法喘息,那个时代有很多像他们那样的悲剧人物,他们虽愚昧无知,但却勇敢勤劳。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5
文章说一次她在一年级的时候,她有了赖床的毛病,每天早晨该起床的时候犯愁,因为她知道自己起床之后就不早了,走到教室被罚站在门边,心情非常恐惧。
有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她早上自己醒来已经很晚了,心里愁的不得了,但是她却勇敢的赖在床上不起。她向妈妈请求不去上学,但是转眼间爸爸来了,听了我的话,生气极了,抄起一把鸡毛掸子,狠打了好几下,但最后还是去上学了。
老师叫我们静默5分钟,说了一些关于爸妈和功课的话,自己听了鼻子酸了一下。
但是在静默当中,有人碰我睁开了眼睛,原来是老师来暗示我向窗外看,我看见了爸爸的身影。我征求了老师的意见,去爸爸身边。爸爸什么话都没说,给我一个花夹袄和两个铜板。
从今以后,我来的特别早,是全校第一个进校学生。
在“抄起鸡毛掸子狠打了几下”能看出爸爸很凶。在“给我一个花夹袄和两个铜板”能看出父亲对我的爱。
在这件事情上让我懂得:做错了事马上改正才是一个好学生,不能屡教不改。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6
今天,我们在课堂上学了《军神》一课。学完这篇文章,我要向被人称为军神的刘伯承学习他的优点。
刘伯承将军在一次战斗中不幸右眼负伤,面对疼痛他临危不乱,沉着冷静地去求治。更惊人的是他在手术中居然不使用麻醉剂。他那只有军人具备的坚强,果敢,镇定让德国军医敬佩与赞叹,真是当之无愧的军神!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多么幸福呀!可有时候我们做的自己想想,真有点惭愧。受点小伤,就娇气地撒娇。不小心把手摔破了皮,就哭得没完没了。记得有一次,在和小朋友玩耍时,把头蹭破了,当时妈妈抱我去了医院,缝针的时候我不管那么多,使足了劲乱踢乱打医生,哇哇大哭,把医生和妈妈折腾的够呛。最后妈妈还跟着我心疼的哭了好久。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还有平时做作业一碰到难题就问家长,自己不想思考动脑筋。养成依赖的习惯。
学习了刘伯承是怎样成为将军的?我明白了做事情要沉着冷静,要靠自己努力,依赖别人是不行的。遇事要多为别人考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一次次的失败才能铸就最终的成功。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7
作者描写春雨时,既正面描写雨的形态,又通过雨中景物进行侧面描写,文中描写了五种景物:树、草、人、灯、由和房,作者在文章中寄托了一种喜爱、欢悦的感情。在作者心目中,春风也是有性格的,江南春风的性格是轻柔温暖,北京的性格是讯猛强劲。作者用的是对比的手法,表达了自己喜爱北国春风的感情。
《春》的语言非常精美,准确生动,朴实鲜活。读了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怎样写好一篇好的文章,要按怎样的顺序来写散文,像文中“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作者用这种手法来描写花的多,让我受益非浅。文章中分了几个方面:盼春图、春草图、春花图、春风图、春雨图和迎春图,主要是盼春图、绘春图和赞春图。我认为我们的学习也应该像“一年只季在于春。”这句话一样,刚刚开始新的学习,有的是时间,有的是希望,我们应该把握住这个紧要的关头,把基础打好。作者赐予了春生命,我们也让我们的学习也像刚破土而出的树苗一样,经过风吹雨打变成苍天大树!
同学们,有一位作家说过:“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不在事物本身,而是你握不住的一刹那。”让我们把握住“最美好的事物”,努力向上,相信我们会做的很好的!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8
今天,万里无云、碧空如西,我带着好心情翻开课本开始读《尊严》一课。读完后我受到了深刻的教会。
这里面每个人都有我学习的地方乡亲们热情、镇长先生认真和年轻人的热情。本篇课文主要讲了一些村民给一群难民做饭,只有一个人没有吃,因为他没有劳动就得到食物是不好的,最后镇长请他给自己捶捶背后才肯吃饭。他就是哈默,石油大王。
通过这篇课文,我知道了尊严很重要,因为只有有尊严才能走向成功,这位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有尊严,这使我很敬佩他,并且我认为尊严等于一切,因为有了尊严被人就会尊重你,所以我认为尊严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我也很尊重这位认真的镇长,镇长竟然看见一个人没有饭吃亲自给他食物,并且他在年轻人说明自己不吃的原因时尽然用最简单的、最快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不是走开,他很理解别人。知道这位年轻人其实饿的很,想让这位年轻人尽快肯吃饭。
读完这篇课文,我知道了只有尊严和认真的结合才能获得成功。我要学习他们每一个角色的优点。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9
《书架》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作者对书籍的爱好以及自己的成长经历,从一味往书架上填充书籍充门面到爱上读书,爱上填充自己这个“大书架”的转变过程。
书贯穿了整个文章,从前为了充实空书架,到处搜罗书籍,爷爷、妈妈、姐姐、妹妹的房间里面的凡是书籍都一股脑的拿回来放在书架上,去书店、逛书摊、逛书市,把乘车、看电影和买冰棒的前全部用来买书。可不知不觉,他已经不再为了装门面买书了,原本最重要的书架变得次要,甚至没有意义了,渐渐觉得自己才是那个硕大无比需要填充的“大书架”,最终书架变成了油腻、乌黑、肮脏的碗架。现在依然爱书,依然像小时候一样,掏出了原本打算买袜子、香烟、橘子的钱来买书,这跟小时候的情形形成鲜明的对比。就像作者说的那样,书是读不完的,就像一片汪洋大海,你只不过是站立在浪头的弄潮儿而已。
小孩子天性纯真,有样学样,不禁想到自己小时候,那时候看到别人有一大串钥匙别在腰间觉得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就到处去搜罗一些废置的钥匙,硬生生做成了一大串钥匙,去小伙伴跟前炫耀。然而当你到了一定了岁数之后,你就会发现当年的纯真是永远找不回来了,只在脑海中留下支离破碎的片段。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0
今天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读后感触颇深。
《童年》主要写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他和母亲投奔外公,在外公家度过的一段艰难岁月。在外公家里,他看到了许多不可理解的事情:舅舅们为了争夺家产闹得不可开交,还做了一些愚弄弱者、毒打儿童的事情……此外,阿廖沙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他一点儿都不开心。幸运的是外祖母十分疼爱他,常给他讲故事,使他不幸的童年生活有了暖色。
与阿廖沙相比,我们可就幸福多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管什么事情都是父母帮忙,不用自己费心,吃得饱,穿得暖,生活条件比阿廖沙那时好的太多了。但是拥有这么好的生活条件,却还有人不以学习为重,每天只想着玩……要知道,在阿廖沙童年时很多人想上学却不能呢,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幸福生活。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全面发展我们的德、智、体、美、劳,同时提高我们的独立性。现在有些同学只顾忙于学习,一点也不独立,家务事不会做……我们不但要学习成绩好,还要动手能力强,争做一名新时代的好少年。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1
《论语》是我的经典启蒙老师,在生活中她像一盏明灯,时刻为我指明方向。
初次接触《论语》是在幼儿园的诵读课上,漂亮的刘老师带领我们每天进行晨读,我现在都能熟练地背诵十章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述而第七”中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段话告诉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其他两人或者其中一人必然会有某一方面比另外一个强的,我们应该选择他好的方面向他学习,看到他不好的方面就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为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更要提高修养、虚心好学,这样,无论同行相处的人善与不善都可以为师,做到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带着这样的学习态度,我进入了小学,虽然认识的字要比别的同学要多一些,但我从不骄傲,反而虚心向同学们学习,小朋友都愿意和我交朋友、坐同桌,有了良好的学习关系,我学习起来劲头更足了。
老师常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虽然我现在年纪还小,不能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从《论语》中学习如何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态度与习惯却是我们小学生应该做的。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2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 ,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3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我的秘密淘气笔记之种田游戏》。多米上幼儿园了,教室后面有一排存放书包的柜子,多米的柜子在最下面,他不开心,他认为下面的不好,并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
妈妈给多米做了一个种田的游戏——春天播种,夏天施肥,秋天到了,收获的季节也到了,土豆、小麦、玉米都长出了果实。
土豆收获的是地底下的球茎,小麦收获的是株顶的的麦穗,玉米收获的是枝杆中间的棒子。这些果实分别位于植物的上、中、下部。多米明白了,柜子的位置是没有区别的,他个子矮,被分配在下面,对他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我也明白了这个道理——适合才是最好的。比如我们买衣服的时候,买大了也不好,买小了也不好,适合才是最好的。我们平时穿衣服也是这样,穿多了就不方便,穿少了就容易生病,适合才是最好。又比如我们现在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我们要学习的东西也只能是我们这个年级段的文化知识,假如超出了,我们就无法理解,也就无法学习接受。妈妈有的化妆品,她的和别人不一样,是因为,她只买适合她自己的化妆品。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4
第一次接触到毕飞宇的小说《推拿》是在2008年,一口气看完便深留在记忆中。后得知此书于2011年8月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颇觉得欣慰。奖落《推拿》说明该书获得的好评如潮。评委会评价说:“《推拿》将人们引向都市生活的偏僻角落,一群盲人在摸索世界。毕飞宇直面这个时代复杂丰盛的经验,举重若轻地克服认识和表现的难度,在日常人伦的基本状态中呈现人心风俗的经络,诚恳而珍重地照亮人心中的隐疾与善好。他有力地回到小说艺术的根本所在”。
没有《推拿》,我们知道的盲人只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1976年出生的萧煌奇,因为先天性白内障而全盲,4岁动了眼部手术后成为弱视。15岁那年,因用眼过度而永远失去视力。萧煌奇凭着超常的毅力和对音乐的执着,自组视障音乐团体――全方位乐团,并推出首张创作专辑《你是我的眼》。萧煌奇一唱三叹感慨身世的凄凉,不无悲伤的唱着,“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说的白是什么白。人们说的天空蓝,是我记忆中那团白云背后的蓝天。我望向你的脸,却只能看见一片虚无,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住了帘,忘了掀开!”深情,哀婉。他渴望爱,渴望“你是我的眼”。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5
最近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名叫《守株待兔》。
这个成语主要是讲一位懒惰的农夫想不劳而获的故事。这个农夫每天都要去田里种菜。有一天,一只野兔突然从森林中惊慌失措地飞奔出来,一头撞到田旁的一棵树桩上,死了。因此,农夫一家就在晚上美餐了一顿。从此以后,农夫再也不在田里干活了,而是每天守在树桩旁等待下一只撞死的兔子。结果,田地里的野草越长越高,庄稼都死了,而农夫也再没有等到撞死的兔子了。
看完这个成语故事之后,我想这个农夫也太傻了。他也不想一下,如果几十年之后一直都没有兔子撞死,那他不就会饿死吗?天上不会掉馅饼的,这次只是一次碰巧的现象,不是每只兔子都会往树上撞的。如果农夫还像以前一样每天都辛勤劳动,那么,他就会有很多粮食吃。我还联想到了现在社会上的那些乞丐。他们有些看上去也不傻,又有手,又有脚,但是他们却在大街上向过往的行人要钱,这些就是不劳而获的人。其实他们可以去餐厅洗碗或是去搬运东西,这些工作总好过他们去低声下气的乞讨吧!他们就是不想劳动,而又想有得吃,有得穿。我们不能做这样的人。
《守株待兔》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凡事不能靠碰运气,要靠自己的辛苦劳动来改变自己的人生道路。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6
趁着假期的闲暇时光,细细品读麦家的《刀尖》。《刀尖》分为《刀·刀之阳面》和《刀尖。刀之阴面》上下两部分。在结构上,作者使用双线补充叙事结构,分别通过男女主人公两个第一人称叙述,再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谍战史诗。
女主人公林婴婴一个富商之女,从小衣食无忧,父母宠爱,如果没有战争,那么她的一生将在和平的阳光下倘佯。可怕的战争彻底改变了她和她的家人命运,一个个至亲成了日军刀下冤魂,在逃亡途中,又惨遭日军蹂躏,从此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荣辱兴衰、家国苦难都在她身上发生了。不仅仅是她,当时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也遭遇着她所遭遇,正是这屈辱的过往唤醒了沉睡的雄狮,中国人民奋起反抗,林婴婴也在一次次变故中蜕变,成为我党一名优秀特工,以军统的身份潜伏在敌后战场展开地下情报工作,为党中央输送大量有效军事情报,为保卫延安不被敌特分子破坏,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这跌宕起伏的人生深深地震撼了我。那个战火纷飞的时代赋予众多人物的是漂泊命运,像野草,像浮萍,被海浪裹胁着四散开来,活下来的每个人都曾被狠狠打碎过,又重新拼好,既绝望又充满希望!
一、内容简介
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位女子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隐了一生的激情爱恋和情感痛苦。
由于父亲早逝,女孩与母亲过着深居简出,小市民的穷酸生活。随着时光的沉逝,女孩开始厌弃她与母亲的现实生存状态。女孩十三岁时,邻家搬来了一位英俊潇洒的年轻作家。对于一个生活天地非常狭小的女孩来说,在另一个大世界里颇有名气、英俊潇洒的作家是一个奇迹,对于女孩来说作家是一个诱人的谜,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她把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全部精力一股脑用来窥视作家的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女孩与迎面走来的作家差点撞了个满怀。无人生阅历的女孩不知道作家对他身边的女性一概投去的那具有吸引力的、既脉脉含情又让人销魂的、天生诱惑者的目光和他那惯有的对女性温柔殷勤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爱慕,她以为作家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个人的,于是从那一刻起女孩的心便永远属于他了。
女孩原先在学校里学习不太认真,但自从作家来了以后,女孩的生活整个变了样。成绩由的中等一跃成为第一名;阅读上千本书,且每天读到深夜,因为她知道作家是喜欢书的;突然坚持不懈地练习钢琴,因为她认为作家是喜欢音乐的;她生怕作家会因为她那条旧学生裙打了一个补丁而瞧不起她,因此每次上楼的时候,总是用书包挡在那个补丁上。
女孩16岁时因母亲改嫁举家迁往异地。她在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当她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少女的时候,童年时对作家的崇拜和暗恋迅速发展成为炽热的爱恋。为了将来能和他在一起,成年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每天晚上悄悄来到作家住宅的周围徘徊,默默关注他的行踪。起初她只想看作家一眼,碰见他一次。一次的偶然机会,作家兴冲冲地横过马路来,把挑逗的目光投向她时,她却胆怯羞涩地逃开了。但是她的内心却是多么希望他能注意她、认出她、爱上她。一天晚上,作家终于注意到她了,然而从作家好奇地、饶有兴趣地注视少女的神态中,她立刻意识到作家没有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邻家女孩,这是女孩第一次遭受到没有被认出的命运。
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痴情等待中,容貌出众的少女终于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当少女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的时候。她不想让作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甚至因此而恨她,于是在贫民医院里生下孩子后,独自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因为少女无意识中的欲望就是寻求作家对自己的认可,她要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使自己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他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为了能让他们的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长大后像作家一样跻身于上流社会,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在随后的岁月里,她和作家常常在剧院里,在音乐会上,在公园里,在大街上相遇,她的内心一次次发出深深的呼唤:“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就是那个少女!”而作家投向她的目光永远是没有认出她的神情。
万般无奈之下她想起作家曾在那激情三夜之后送了几朵洁白的玫瑰花给她,于是此后每逢作家的生日,她都会派人给作家送去一束玫瑰花,只为了唤醒作家对那三夜的回忆,能继续重复她的欲望。在陌生女人与作家最后一次见面的舞会上,作家本能的、充满激情的目光使她浑身灼烫如焚,于是她扔下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跟着作家又一次渡过了销魂之夜。
次日清晨,女人用桌上的白玫瑰暗示作家,盼望他能想起些什么来,她的目光在呼喊:“认出我吧,最后认出我来吧!”而此刻作家心目中的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部更加陌生,因为几分钟后作家小心地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筒里,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仿佛瞬间坠入了万丈深渊。
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唯一要求是在每年作家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只为了能继续悄悄地活在他心里,就像过去她曾经活在他身边一样,然而可悲的是,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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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陌生女人
陌生女人的生活轨迹从谋求独立倒退回情妇的生存状态。她在17岁时拒绝了富裕继父的经济援助,返回维也纳后从事店员工作。这条道路意味着职业生活与经济独立,却只能持续到孩子的出生。为了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和受教育机会,她成为富有男人的情妇。身体的不忠与内心的忠实相结合,如此复杂的情形将陌生女人生活道路的转变美化为母亲的牺牲模式,这无疑是在继续传播20世纪20年代广为流传的性别俗套。
作家R
男主人公是维也纳的唐磺,喜欢“轻松、游戏、不沉重的一切”,生性风流,是个极端健忘的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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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书笔记
这一篇,应该是这部小说集里,我最喜欢的一篇。可能相似的情绪越多便会越让人着迷吧。
从孩子的视角看过去,似乎感受到了自己曾经的微末情绪。那种童年时代的孤独无助,想要摆脱稚嫩的强烈愿望,那颗在父母亲情间脆弱易伤的心,强作欢颜独自泪流的时刻,以及对各种诓骗的深恶痛绝;在独自初入社会时的彷徨无措,在过激行为后的懊恼悔恨,在逃避之时对家庭的渴望,并伴着对自己是否被爱着的怀疑;在抉择的路口,依旧小心地维护着心里爱着的亲人,感到被在乎、有帮助,心里便溢满甜蜜。
孩子的各种感情也可以很细腻并强烈,孩子的爱与恨都来得更激烈纯粹,孩子的怨恨似乎更容易被岁月化解。当他们去一层层揭开这世界的面纱,会欣喜,会放下,慢慢也会百感交集,于是孩子在长大。
从母亲的角度看过去,它曾在浓烈的爱情与孩子之间犹疑,曾在温存与伦理间忐忑,甚至渐渐偏向了爱情的召唤,那个时候的她可能还不足以称之为母亲,尽管她不再年轻,尽管有亲爱的孩子依赖她。然而,她依旧如少女对炽烈的爱情有着强烈的企盼,这种愿望有望摧毁束缚她的种种枷锁。然而,可能每个孩子都极有做天使的天分,是孩子对母亲纯粹的爱与维护,才使结局变得也不那么糟,甚至可以说是甜蜜的。于是她甘心去做母亲,孩子感到被爱着。
人无完人,各有短长,故而也产生千姿百态的亲子关系,与其说父母教育孩子,不如说父母与子女间是一种相互的成全。那些无意间带给孩子的心碎感觉,为人父母要感谢他们不曾计较,感谢他们没有拿爱来谈条件,感谢他们曾经小心翼翼的维护。那些冲撞了成人世界的孩童,或许可以给父母更多宽容与时间,记得一直以来引领的恩情,也可以给自己一些信心,相信自己一直被爱着。
能让你心头一片酸软,触及你情感深处的;能带来痛不欲生,却又欲罢不能感觉的;能给你最初的慰藉,并且无法一刀斩断的,可能也只有亲情。
对世界的探寻,可能要穷其一生,或许每个节点都有痛苦挣扎,却也都有甜蜜收获。就这样,原来恨的也觉得没什么可恨;原来追寻的,可能觉得何苦如此执着;原来害怕的,也不过如此……
去揭开这世界中那无数的,火烧火燎的秘密吧,这一路是如此精彩。
欺骗孩子真是说不出的容易。这些浑然不觉的孩子,很少有人去追求他们的爱。
到现在为止,他始终是独自一人受着教育,老是体弱多病,朋友很少。他渴望着温存抚爱,可是除了父母和仆人没有别人,而父母对他很少关心。一种爱情的力量如果只是根据它的起因,而不是根据事先对它的强烈期待,不是根据心灵中发生重大事件之前,都会因失望、孤独而出现的空虚、黑暗来加以衡量,那么对这种爱情的力量总会估计错误。一种极为沉重,从未用滥的感情在这里等待着,如今它张开双臂扑向第一个似乎值得享受这种感情的人。埃德加躺在昏暗之中,既感到幸福,又无比慌乱。他想纵声大笑,又非哭泣不可。因为他爱这个人,他从未像爱这个人一样爱过一个朋友,爱过父亲母亲,甚至也从未这样爱过上帝。他童年时代全部还未成熟的激情都紧紧地缠绕在这个人的肖像上,两个小时前他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
每一个天生的好色之徒只要知道博得了女人的欢心,就变得加倍出色,比他自己优秀一倍。
埃德加真佩服他自己,居然和男爵和他妈妈握了握手,脸也不红,尽管他喉咙哽咽,差不多要哭出声来。男爵亲切地摸摸他的脑袋,这使他紧绷的脸上绽出一丝微笑。可是紧接着他不得不赶快跑向门口,否则他们会看见,大颗大颗的泪珠正沿着面颊流了下来。
其实自从这个有迷惑力的陌生人侵入他的浑然不觉的孩子的生活,这个孩子便整天神经紧张,急躁不安,心情烦乱。每一种激情在孩子的身体这样精致的肌体里都会像在软蜡上那样,印上自己的痕迹。
热泪一阵阵涌进他的眼睛。他不得不施出孩子气的计策,迅速举起餐巾,趁人家还没有看见眼泪已滴落他的面颊,咸滋滋地沾湿了他的嘴唇。
“啊,了解这个秘密,一定要了解它,掌握这把打开所有门户的钥匙,不再做孩子——大家什么都瞒着他,不让他看见,不让他知道,——不再让人家随便打发,任意欺骗。现在不干,以后别想再干!我要探出他们的秘密,这个可怕的秘密!”他的额上刻进去一道皱纹,这个身体瘦弱的十二岁的男孩,这样神情严肃地沉思默想,看上去几乎出现了老相,他一眼也不看四外色彩绚丽,不断展现的景色,群山铺着针叶林,呈现一派涤净洗洁、苍翠欲滴的浓绿,山谷沐浴着晚春柔和的光辉。他只是一个劲地凝视着他面前坐在马车后座上的两个人,仿佛用他这热切的目光可以像用鱼钩似的从他们闪烁发亮的眼睛深处,钩出他们的秘密,再也没有比激烈的怀疑更能使人的智力变得犀利无比,再也没有比一次探幽寻胜的行程更能使一个尚未成熟的悟性得到全面发展的可能。有时候其实仅仅只有一道薄薄的木板,把儿童和我们称之为现实的世界分开,只要偶然吹来一阵微风,就能为他们把门打开。
这时埃德加突然抬眼张望,就一瞬间,他们两个立刻垂下目光:他们感到,他们生平第一次在互相窥探。到目前为止,他们彼此都盲目信任。如今在母亲与孩子之间,在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东西突然间已完全变样。他们一生中第一次开始互相观察,他们两人的命运开始彼此分开,两个人已经开始互相暗怀仇恨,这种仇恨刚萌生不久,他们都还不敢承认。
他演的这出喜剧,已经开始让他感到难堪,他其实已经因为这样肆无忌惮地戏弄了这孩子的爱而感到羞愧。这个单薄细小的嗓音因为暗暗抽泣而颤抖,使他感到痛苦。
他现在的目光非常平静,就像是医生的目光。以前他也许有些恶毒,这是为了惹他们生气,但是人在仇恨之中,学得很多,学得很快。现在他只是沉默,沉默,沉默,直到她在他沉默的压力下开始大声吼叫。
母亲走在头里,男爵跟她走在一起。他们身后跟着埃德加,但是并不是低三下四的像个仆人,而是神情严峻,冷漠无情像个看守。他锒铛作响地抖动着缠在他们身上的那根看不见的铁链,他们拼命挣扎,可这根铁链是挣不断的。仇恨锻炼了她那孩子的力量,他这个无知的孩子比他们两个更强大,秘密捆住了他们两人的手。
自从他看到,他以为是真实情况的话语只是五彩缤纷的肥皂泡,吹胀之后,旋即破裂,化为乌有。他已不再理解这整个人生。可是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可怕的秘密,竟促使大人走到欺骗一个孩子,并且像罪犯似的悄悄溜走的地步?
愤怒,急躁,气恼,好奇,无助和最后几天的出卖,在他孩子气的斗争里,在他自以为业已成人的幻觉中强压了下去。如今从他胸中迸涌而出,化作泪水。这是他童年时代最后一次哭泣,最后一次最狂野的哭泣,最后一次他像个女孩子似的在流泪中得到欢乐。在这不知所措的愤怒的时刻他从内心深处哭掉信任,爱情,信念和尊敬——哭掉他整个的童年。
他觉得,他今天是第一次看见人生赤裸裸地呈现在他面前,不再为童年时代的千百种谎言所掩盖,而是显露在它那全部令人欢娱的危险的美丽之中。他从来没有想到过,日子会这样充满着痛苦和欢乐的多种多样的互相转换,一想到还有这么多日子在他前面,整个一生在等待着他去揭开秘密,他就感到幸福。他第一次感到人生的多姿多彩,第一次以为理解了人的本性,人是互相需要的,即使他们似乎彼此为敌,能为人所爱真是无比甜蜜。他已不能再怀着仇恨去想任何事情,任何人,他无所追悔,甚至对男爵这个诱惑者,他的死敌,他也怀着一种崭新的感激的心情,因为男爵给他打开了通向这最初情感世界的大门。
在黑暗中思考这一切非常甜蜜,使人心旷神怡,已经有些紊乱掺杂了梦中的图像,这几乎已是酣睡。这时他感到仿佛门突然打开,有人轻轻地走来。他不是非常清楚,因为睡意很浓,他无力睁开眼睛。这时他脸上感到别人的呼吸,有一张柔软温暖的脸正温柔地擦过他的脸,他知道,这是他的母亲,现在正在吻他,并且用一只手在抚弄他的头发。他感觉到她的吻,感觉到她的泪水,温柔地回答她的爱抚,把这只当作和解,只当作这是对他沉默所作的感谢。直到以后,许多年以后,他才认识到这默默的泪水含有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的誓言,她从此只想属于他,属于她的孩子,放弃任何风流韵事的冒险经历,和一切欲念诀别。他不知道,他母亲也感激他,使她摆脱了一个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艳遇,她用这一拥抱把爱情的既苦又甜的负担像笔遗产似的交给他去面对未来的人生。所有这一切,孩子当时还不懂得,但是他感到,这样被人所爱,非常幸福,通过这个爱,他已经卷进了这世上的巨大秘密之中。
随后,她把手从他身上挪开,嘴唇离开他的嘴唇;这轻巧的身影又悄然离去,只留下一份温暖,一丝气息在他唇上。令人惬意的渴望油然而生,渴望经常感觉到这样柔软的嘴唇,这样温柔地被人拥抱。但是对这渴望已久的秘密所怀的这种预感已经为睡意的阴影所笼罩,这几小时里的一切画面又一次色彩缤纷地从他眼前经过,他青年时代的这本书又一次这样诱人地翻开。然后这孩子睡着了。他一生中更加深沉的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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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9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创作的中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之一。
篇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800字
就像空灵的旋律,缓缓流淌的忧伤,贝多芬的《月光曲》在充满着爱的夜晚温柔地弹奏着,这就是我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最深的感受。
在读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多次后,我忍不住再次翻开书本,去细细体味这个陌生女人的真挚感情。刚开始并不了解这位奥地利作家,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这篇小说,使我深受感动。
整篇小说就是一封长信,通过这样一封长长的信,我看到一个女人坐在桌前写信,脸上或喜或悲。她在回顾自己的一生,回顾自己与那个“你,我的亲爱的,同我素昧平生的你”的爱情,或者这根本不算是爱情,只是她二十几年无法说出口的暗恋。
这个陌生女人是可怜的,我们甚至不知道她的姓名。她原本可以过着富裕无忧的生活,却因为执念受尽了苦头。后来因为卖淫过上了上层社会的生活,也如行尸走肉般,没有灵魂,因为她的一颗心早已给了不值得她爱的人身上。她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得到,连上天唯一的恩赐——她的儿子也离她而去。她又是那样可敬,那样勇敢。敢问世间上有多少女人会有这样大的勇气拿自己的一生,自己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少女时,为了他,义无反顾离开自己的家庭,自愿将纯洁的自己献给他;少妇时,为了他,果决地拒绝众多求婚者,离开相处多年的情人。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禁要问:这个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一个女人这样深爱,只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傻了。如果是我,我也许就会去追寻舒适安逸的生活,不让自己这样辛苦。当然,也许是我们不懂爱情的缘故。
作家又是何其有幸,被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爱着;他又是多么令人讨厌,辜负了女人的一腔热情。他多情又薄情,两次亲密接触都没有认出女主角。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把她当作妓女,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
看过很多电影、小说,没有一个角色给我如此深切的感受,没有一个人付出这样真挚的感情,它是那样强烈、狂热、持久。
在作家看完信后,他感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人有多少热情能守住过去的情感,黎明和黄昏是两个世界的交集,而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刻,每一次的感动都在过往即逝。为生活奔波,与安逸享乐,是我们生活的大部分,谁会在清晨的缠绵和黄昏的安慰中耗费着大量的精力?
依依不舍是对生命的极大浪费,遗忘是减轻生活压力的最好方式。记不住曾经,好让我们在生活的道路上永远大踏步地向前。
篇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000字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初次看这本书时我对这些情节都置之不理,小说嘛,不就是越荒谬越可信的吗?再看时,便在想是否这些都有前因可循呢?那个小女孩是孤独的渴望被爱的,而她周遭的生活是可以一眼望见尽头的,无味的。R是新奇的、有趣的,是白开水中猛然坠入的一颗钠。R对女孩来说不仅仅只是一个暗恋对象,从他出现开始她的生活的中心便成了他,他成了她灰暗生活中的一抹彩色。她遇见他之后,好像整个生命都是为他而活的,可是如果没有遇见呢?她将为谁而活,为哪种命运奔波?她会像那些讨厌的女同学那样吗,还是成为一位美丽的贵妇人?这些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在那个时候只一头栽入了自己的命运里。
篇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500字
我做过这样的梦,梦里有一个女人,躲在餐厅阴暗的角落,端着高脚杯,关注你,守望你,而你的视线却从未触及角落里那个忧伤的女人。脸庞的浓妆刻着苦泪的痕迹,我以为你会看见,我以为你会知晓,而你却从未留意寒风中那个暗自哭泣的女人。
也许每个人都是某个人的至爱,只是那个人从未提及她的执著,而不经事的你只顾追求自己的美好,忘记了角落里注视着自己的陌生目光。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候,我哭了,一个女人,从她不经事的童年到生命的凋谢,十八载花开,十八次燕南,她依旧守望着他,等候着他,等候他送来相识已久的目光,等候他送来锁定生命的戒指,等候他送来凋零青春的一支白色玫瑰。
年华匆匆而逝,从满怀心事的童年,到烟雨蒙蒙的花季,再到颠沛流离的结局,她的生命仿佛只因他而存在,只因他而精彩,可那男人生命中却只有她划过的一丝快感,只有她带走的一支惨白的玫瑰,玫瑰谢了,心也死了,死在那个没有星光的夜晚,死在他从未停留的心上,除了他,谁还能在那里留下半点印迹?他却淡忘了,淡忘了那个扎马尾的女孩,淡忘了那些斑驳的血迹,多少次相逢,多少次等待,他从未想起。他给她钱,给她回忆,给她绝望,可那女人不是他嘴角的朱砂痣,也不是他胸前洒落的饭粒,她只是他眼前飘落的一片叶子,只是他脚边滑过的一粒细沙。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代表作之一,讲述的是一位作家郊游回来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对这个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而那个女人却深深地爱着他,她了解他的全部,也许在他看来,信中所讲述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对这女人来说,却是生命的全部。陌生的笔迹将一个女人凄凉的一生娓娓道来,她的喜怒哀乐,她的点点滴滴,零落在那几十页微黄的信笺纸上。那女人唯一的儿子死了,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拿起了笔,蘸着墨水,落下的每一笔都是她生命和爱情的印迹,有甜蜜的回忆,也有痛苦的剧情,而她没有抱怨,没有责备。
作家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他对每个女人都那样热情,那样温柔,在他眼中,也许爱情不过只是一场场风花雪月的表演,那男人把她当作街边的妓女,把她当作夜总会招摇的小姐。在万千人群中,在歌声飘摇的剧院,在灯光暧昧的夜总会,甚至只是一只搭在栏杆上的手,那女人都能认出他。而他,只识那女人曼妙的身姿,只识勾魂的眼神,即使站在他跟前,即使躺在他身边,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
那天是他的生日,他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而那女人已经带着她的等候轻轻地离去;那天是他的生日,他的花瓶第一次空落落的,他的心也空落落的,无所谓快乐与无所谓悲伤;那天起,却不会再有人记起,不会再有人在他生日那天送上一束清香的白色玫瑰,不会再有人给予他如此炽热而又不求结果的爱情;从那天起,那女人微弱的呼吸就此散去,那男人或许还能记起那些倏而忽逝的往昔,或许他自己也会就此老去。
我想人生就是一场充满偶然的戏剧,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因一次偶然的搬家纠缠在一起,就像墙角的一棵树和一根藤,藤紧紧地缠着树,顺着它高大威武的身躯蜿蜒上升,贪恋它,依偎它。而树却只识它的枝枝叶叶,只识那些慵懒的阳光,它舒展着肢体,从不肯低头看一眼盘在腰间的那株楚楚可怜的藤,它甚至不知道它。也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出现,男人恋上了她的母亲,那女人到了因斯布鲁克,在将行的那个晚上,她用尽了全部勇气,敲响了对面房间的铁门,却无人应答。
“从你的门口到我家一共四步路,我却走得疲惫不堪,就仿佛我在深深的雪地里跋涉了几个小时似的。”那四步路的距离就是他们一生的距离,她的一生也走得是那样的疲惫不堪。因为她的坚持,她回到了维也纳,每天她站在那男人的楼下,守望着他房间里微弱的灯光。某个晚上,她引起了他的注意,并最终委身于他,那三个暧昧的夜晚是那女人生命中最灿烂的时间。可那男人却总是在她最幸福的时候离开,归来就再也想不起那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不是那女人的胆怯软弱,如果她能说出沉积在心里的话语,如果他能在离开的时候带上她,如果……这一切的一切都将被改写。然而,生命中没有如果,那女人的儿子死了,她也死了,那根依偎在那男人躯干上的常春藤枯萎了,轻风捎来了干枯的叶子,他摊开微黄的信笺,故事也就尘埃落定了。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曾经我和你如此接近,你吻过我的发稍,牵过我的手,我哒哒的马蹄从未惊醒过你紧闭的心扉,在你繁星满天的夜空里,我只是微不起眼的一颗,在你落英缤纷的小道上,我只是一片细小分明的枯叶,或许在那男人看完那封信的时候,他会感到惋惜,他会感到自责,然而斯人已逝,早已挽不回他不曾珍惜的情谊。
那一年的寒风中,我画了很浓的妆,我以为你会看见我,关注我,然而,你只是走过,匆忙的走过,像一只没有双脚的鸟,从不肯回头,也从不肯停留。
篇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后,一下子想起了张爱玲曾写的那段话。原来遇到你愿意用生命去爱的那个人时,即使低到尘埃,也是欢喜的,为他悄悄绽放一朵柔美的花,是你最好的模样。爱情不该如此卑微,这似乎是爱情,但却又不是爱情。
爱情有很多种,可唯有暗恋最是让人心疼。当你终于回头看我,终于上前询问我的名字,几乎是在梦里都不敢有过的幻想,几欲让人落泪。谁透过门缝悄悄地看你;谁每个日夜站在你的楼下等待;谁在你的生日为你送上一束玫瑰花;谁为你奉上了一生的爱情和她的所有……
人究竟可以复杂到何种程度,让人无从猜测无法捉摸,他可以用如此温柔缱绻的目光对待每一个人,却又转身忘记。他是她人生中的所有悲欢,描绘了她一生中所有的风景。
她一生中所有美好的绮念似乎只是,我在追逐你的脚步你的世界,卑微祈求你的回眸,而你恰巧有过短暂的驻足停留。
爱情可以如此卑微,也可以如此纯粹,没有什么能将它玷污。即使沦落风尘,即使在俗世中飘摇,她始终如天空一般清澈干净,因为当你成为我活下去的唯一目标时,那么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
暗恋中最痛苦的不过如是,可这个世界所有人都认出了我,唯有你忘记了我。
我想我是爱你的,可我想我不再像以前那么爱你。
我一直在想,她爱的,到底是一个虚伪捏造的幻影,还是真实的他。她读他写的书,认真描摹他生活的轨迹,将他的一举一动暗暗铭记在心,可是都似乎不曾走近他。也许那个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没有那么完美,可她就此沉沦,没有什么能让她挣脱。
也许她那痛苦而短暂的一生,最美好的不过是,我在午夜梦回时低唤你的名字,虽然你从未有过回应。但至少你在某个时刻,属于过我。
她的爱情,
他一笑,于她来说是神恩浩荡,浮华三千不敌这一笑绵长;
她一生,于他来说却不过是人世沉浮中的一缕过眼云烟。
这似乎不是我们所期待的爱情,但这确实是她的爱情。
这里没有谁对谁错,值得不值得,只要遇到了,那就是你的爱情。
篇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读完之后,先是被女主的深情和隐忍所震撼。而然后,脑子里兀出一种想法让我深感厌恶。那是我刚读过毛姆传之后,毛姆在阐述他的写作意识时所讲述的: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读者,而方法就是写他们喜欢的东西。
当然,“东西”这个词有很多含义,我不能完全搞懂。但有时候很迷惑,是因为这些闻名于世的作家们写的是我们人类共有的、纯粹的感情时我们会喜欢,还是因为他们“别有用心”挑选了一些我们能够有所触动的素材?对于前者,是他们的真实的意愿的感知,大家都乐意接受。而后者,大家愿意放弃阅读吗?
就像这个故事一样,大家会为这个女子发出各种唏嘘、感慨,是因为大家都或多或少的有过暗恋的情愫。而作者将这样能引起人心共鸣的暗恋变成更加纯粹的集体祭奠活动,让没能够将暗恋进行到底的人们得到了心里上的满足,更加满足了自己卑微的悲壮情怀。正因为它是一出悲剧才吸引过来这么多的观众,大家都喜欢悲剧的结尾。
虽然我以上对作者的创作目的进行了怀疑,但还是因为喜欢这个故事,所以希望作者的目的是纯粹的情感释放。我也是女人,也有过悲喜交加的暗恋时光。暗恋的人在那出独角戏里是自卑的,从始至终。我们不能怪作者为什么把女主写的如此卑微,因为在暗恋中,都逃不出这种情形。
我觉得电影已经把那种隐忍哀怨的悲情轮廓给描绘出来了,精神上已经达到原著的那种效果。电影和小说都是很久以前看的了,但写这些的时候,脑中浮现的全都是电影的场景和徐静蕾那犹如死灰般的眼神。
篇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那个下午,翘首以盼了一个冬天的雪花,终于纷纷扬扬飘洒下来,我坐在窗内,重温斯蒂芬61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细细品味,没有了初看时的惊心动魄,多了几分“冷眼相加”。
一个13岁的女孩,和母亲相依为命,周围环境糟糕,未曾现身的作家邻居,取代了她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向往。
有一天终于相见,他不是意想中的老头儿,竟是步履轻快、率性活泼的青年男子,且用那脉脉含情温润的态度对她,让她觉得那柔情就只是对她了,竟至完全沦陷。
从那时起,少女情怀也正如窗外飞雪,正悄悄酝酿一场盛大的洁白。
也许,小时候的迷恋能被人理解,成年后她归来,等待、邂逅、献身、生子,似乎成为一种愚蠢的表现。
细究起来,这一切皆由对他敬如神明般的爱,以及她本人孤高的性情所致——如果他认不出自己,绝不乞求他爱她。
有了他的孩子,自此心安,就像得到他,然而还是失去,她终于撑不住。
对一个人的爱何以强烈到这种程度,我想,是因为她年少的时光里缺少爱,而他正好在她渴望爱的时刻到来,从此,惊鸿一瞥,乃至永恒。
她不缺其他,她聪明美丽,也不缺钱,唯有心底里因失去父爱而造成的巨大空洞,再也难以填补。她弥补的方式是去爱人,她的爱需要找到安放之处,正好寄寓在他身上。
不说他是怎样的轻佻与严肃的双重性格,他只代表了爱,一个女人的深情在某人身上的投影而已。
她至诚爱着自己的爱,最终以爱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整个过程只是她一个人的恋恋,铮铮而又柔情,却与他无涉。
她没有为他做过什么,包括生子,也只是为了她自己。她对于他认出自己的向往,是渴望得到同等的爱,他认不出她,她也不说破,守着自己的心,颇有些破釜沉舟的豪情。
有人觉得塑造这样一个女性形象,是男作家自己的意淫,幻想着世间能有一个什么也不求,却彻底为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是有对女性的歧视在里面。
其实不然,作者在写完此书后,一定没有沾沾自喜的得意神情。
男主在知道了她的故事后是挫败的,有一个女子爱得灿然、悲壮而又如此决绝,却只是她一个人的轰轰烈烈,连他也只能兴叹,他自己更没有一份完全却安然的爱,心的归属比什么都重要。
似这般燃爱暖心的女子,唯其执着,更让人感到震撼。作者孜孜写出这样一个缺爱逐爱的女子,实则是怀了一种莫大的悲悯。
篇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知道他会不会看到这篇评论。三个月前,我在不经意间看到他空间的叙事日志,发觉了他对我的暗恋,当然我会装作不知道,替他好好保守这个秘密的。我不知道暗恋是何种感觉,我只是觉得他爱上了笼罩在我身上朦胧的光圈,神秘而美丽。
一个陌生女子如此长久的爱恋,倘若我是那名男子,我该感到愧疚的。接受一个人的爱,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一年多的深居简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避免他人陷入被我吸引的幻象。不得不承认他仅仅凭借对我的观察就直接看到了我的本质,可是他无法了解我的生活,何况我需要的并不是一个比我还要年轻的孩子。他爱我,也许只是爱上了一个秘密,爱上了自己一向喜欢的具有深厚文化沉淀的古物。但我自知自己不是一个有价值的秘密。如果我是那名男子,我会让陌生女子多了解我一点,然后打消爱我的念头。我试图让他了解我,因为我很喜欢这个孩子的性情,正如我知道我跟他是同类人一样。
我感到矛盾,我尝试与他交流,但每一次他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让我无法与他进行轻松愉快的交谈。我想告诉他,我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好。于是我在跟他的好朋友交流时,有意无意地想要缩短他跟我的距离。我始终觉得,一旦他了解我,他就不会继续如此沉湎在自己的想象力当中了。与他的好朋友交情渐深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情,当我想要保持距离时,我发现这个人也爱上了我。每一次我都会装作不知道,我不希望就这样失去了他们,我渴望平等的交流,而不是每一次都被爱情打破这种平等的关系。 神秘感是爱情开始时最美的`气质,可惜我无意营造这种距离感,我只是厌倦了跟一群人待在一起做我不想做的事情。
这名陌生女子的爱情让我感到惊慌,我想方设法让他们找到更合适的,然而我总是错了。也许我还年轻,从未经历爱情的苦难,无法洞悉他们为何待我如此好。读到这样的信件,除了震撼,还应该有惋惜。
篇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维也纳的一个女孩暗恋一个作家的故事,如果非要把暗恋分等级的话,这应该是我见过的最高级别的暗恋吧。在她还是个13岁小女孩时,她便对新搬过来的邻居一个25岁的风流作家一见钟情,但是那时作家根本没有留意到身边的这个不起眼的小女孩。后来因为母亲改嫁,她们便搬离了维也纳。一直带着这份暗恋的她在18岁那年,不顾一切的回到了维也纳,此时她已然不是曾经不起眼的小女孩而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大菇凉,她每晚都会在作家门前默默的等待着,希望能遇到他,希望他能注意到她,更希望他能认出她。
终于有一天作家被静驻在角落里这个美丽的女子而吸引,并提出去他家里的邀请,女孩高兴极了,根本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她的干脆让作家都有些吃惊。不过,当晚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享受着男欢女爱。接连三天他们都享受着恋爱般的生活,后来作家说要出差,说回来后一定会给她写信,临走前还送给她一朵白玫瑰。她满怀期待的等待着,然而,她再也没收到来自他的任何一个字,而且,她还怀了作家的孩子。她为了留住这份爱情的结晶,为了留住这个他带给她的小生命,她没有去乞求作家接受她和孩子,而是她一个人默默的艰难的生下了孩子。她知道因为乞求也是没用的,作家一定不会相信孩子是他的,而且还会破坏自己曾经留给作家的美好。
为了让孩子配得上作为作家的孩子,过贵族般的生活,她踏上了妓女的不归途,试图步入上层社会,因为在她怀孕那段日子里,深深体会到社会对穷人的鄙视,她不想让孩子受苦。之后,每年作家生日她都会匿名给他家里送去一束白色玫瑰,希望他能想起点什么。10年之后,她跟一个地位尊贵的伯爵在一起了,跟作家出入同样的场所,舞会,音乐会等,甚至拥有同样的朋友,作家会跟她礼节性的打招呼,但是作家始终没有认出她,甚至连她的姓都不知道。一个偶然的音乐会,作家还是被这个女人的风韵吸引,再一次走到一起,然而,他还是没能认出她,也并不知道每年的白玫瑰是谁送的。
她失望极了,她离开了作家,带着此生的遗憾悲痛的离开了,决定和儿子一起共度余生。可惜的是,她无比珍爱的儿子由于流感不幸去世,她的唯一的精神支柱不再了,她也到了崩溃的边缘最终在医院抑郁而终。去世之前她写下了一封信,这封信长达20多页,清楚的讲述了她对作家暗恋的一生。这封信注明在她死后寄给作家,所以,在作家41岁生日那天他没有像往年一样收到白玫瑰,而是收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结尾,“ 他从颤抖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的沉思。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儿,想起了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进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 ”
初看这个故事觉得女孩太傻,太任性,这样一个薄情的作家,不爱也罢。后来想想不是每个人都有“我爱你,与你无关”的这份勇气。
篇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是多么肝肠寸断的事,从孩提时期迷恋的那一个笑容,足以付出全身心为这一生的爱!
我觉得爱本来就不该是要拥有对方,写信的女人表露出的爱才是我所认知以来——最伟大的爱情。
何谓这样说,这并不是指的是那长时间的思恋,也不是对主人公的顺从,也不是其他所谓的付出。我想说的是,是那种我爱你,爱你的一切,懂得你这个人,因为我爱你,所以不愿意你为了我,为了所谓的责任而改变。因为我明白我爱着的就是这样双面的你,那放荡不羁的你,那种如没有脚的小鸟那般的你。我相信倘若女主人公知道自己会改变男人,那么她一定宁愿没在这个深爱的男人面前出现过,宁愿得不到那短暂的温存和那爱的产物。可是她明白他,明白他不会在某个女人身上付出一丝真情,所以她义无反顾闯进男主人公的生活,因为她清楚,她只会是过客。所以她一切的付出都如此动人心弦!那是她的爱,她的深情。那白玫瑰或许并没在他心上留有任何痕迹,但只要落在他窗边的花瓶中便足以支撑其拥有活着的勇气了。
就像歌德曾说的,“假如我爱你,与你无涉。”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真正投身在此,为此激动过,为此奋身过便都值得了。
因为,能够爱你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
篇1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情,或者说暗恋,总来得莫名其妙,荒诞不经。让人无端低到尘埃里也没开出一朵花,却最终结出了一枚苦果,要我一个人独自吞咽这果实。而这一切却又都是心甘情愿,甘之如饴。甘愿独自承受一切,承受爱你的甜蜜、慌乱、惴然,承受你不爱的陌生、失忆,承受你不爱的无所知觉。这一切仅仅是因为,“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我恋慕你的一切,关注你的一切,在你所不知道的日日夜夜。你不知道那一年我十三岁,记得你每次外出,记得你拥抱过的所有女人,记得你不记得的一切。你以为每日与你在楼梯擦肩而过,羞涩跑开是偶然。不,所有的乍然相逢全是我处心积虑。你寻常的礼貌已让我沦陷,尤不知那便是爱情。你不知道那一年,我从新家返回这里,不是我坚强独立,不过只是为了靠近你。你也不知道,那一年你以为我只是寻常妓女,不过只是我爱你。你有太多不知道,我有太多不如意。
我所有的期盼不过是你能记住我,认出我。但是,你没有。即使如此,我依然爱你。我如此爱你,你却毫不知情,若不是我将要死去,你依然不会知道,在这世上的某一处角落,有一个女人如此卑微的用尽生命在爱你。你是我的唯一,我却只是你的过客,是转眼就忘记的过客。
索性一切都已结束,我终于不再爱你,因为这世上终于不会再有我,也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给我唯一爱过的你。
篇1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我们说到爱情,是不是就已经亵渎了它的神圣性。
真的深爱是要像这个女人一样,把一生都赔付上,弃绝任何其他能让自己幸福的选项,这样才是真的深爱吗?
我非常的佩服一个人可以爱到这样的程度,可以如此不顾一切,如此卑微,她所有所有存在的意义只是因为他在这个世上,可能会偶然的遇见她 ,突然的召唤她,为了这种微妙的可能性,她保持了绝对的自由,从这一点上来说,几乎有受虐者倾向。
从十三岁开始,到到二十九岁生命结束,爱了这个男人十六年。她说她无怨无悔,她曾经数次靠近他,并怀了他的孩子,独自养育,在孩子的身上再次的深爱。可是没有一次,她一次次在内心呼唤,渴望他能够认出她,可是没有一次,也永远不会,永远,这个男人不会认出,他几次寻欢中的某几个女人是同一个人,同一个深爱着他,却永远不为他所知的人。悲哀就在这里,虽然爱是绝对自由的,我爱你,你是自由的,但真的爱一个人,就不可能没有期盼,而心里知道这份期待永远都不会实现,是多么的残忍,我那样爱你,可是你甚至不认识我,我们是陌生人,从出现到死亡,至始至终,都没有被记起过。
我毫不怀疑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但是也习惯了被付出,当读完信,才注意到花瓶中不再有多年的白玫瑰。把爱倾注在这样一个人身上,是注定要痛苦的吧。
人从来不会没有选择,所以死亡是这个女人最后的成全。
篇1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本书讲了一个女孩,一刹那,爱上一位作家,在这份不可言说的爱里,女孩被爱情奴役,逐渐成为女人,母亲,妓女,直至死亡的故事。
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以狂热的好奇心,探听和窥伺刚搬来的邻居的一切。一次大门口的偶然相遇,“我为他打开了门,差点撞个满怀,他以那种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望着我,用一种极轻的、几乎是亲昵的声音说:多谢啦,小姐!”她在信中这样写到,这一刻,我知道我爱上了他。
第一次在他身旁醒来,她哭了,幸福地。他送给她四朵白玫瑰。这是他送的唯一礼物,他送的随意,她却无比珍惜。此后多年,他每次生日,她都会送来白玫瑰,只是暗自希望,他稍微能记起她,一霎那也好。他和她的数次做爱,是他无数风流韵事中的微不足道,对于她,却如生命之水,浇灌了她枯渴的肉体和灵魂。
他从不曾问过她的名字,也不曾记得她的模样,更不知道,她爱他。她知道他喜欢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滥施爱情。所以,她付出一切,他全然不知,她依然感谢他,爱他如生命。
世俗的爱,爱的两端,从未失衡如此,依然深爱。她值的吗,活着只为爱他,失去童年,失去亲人,失去自我也在所不惜?
这样的问题,我们无法回答,以他或她为生命,这种爱之信仰,我们往往缺少,也无法理解,在毫无回应的爱情里,她得用多强大的魔力,感受极端爱,并始终深爱。
这种爱,真的存在吗,我不知道。但是,这样的爱情,多么美丽。
篇1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译本以茨威格名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书名,却藏了七个同样精彩的中短篇小说。倘若你对《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印象深刻,被里面绵长隐忍的暗恋所打动,也一定会对其余几个故事感动。
一开始想作为枕边书,每每睡前读一篇。却不想开头第一篇《灼人的秘密》,花费了半小时故事才刚刚进入高潮,引人入胜之至,忍不住读下去,想知道故事会怎样发展。
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完全让人想不到的复杂。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却又有了转折。在事件与事件之间,看起来毫无联系,却又能丝丝紧扣。就好像国际象棋和战争皇室之间,通货膨胀和收藏家之间。一气呵成的故事,你不会去过分思索里面的逻辑性,因为故事已经紧凑的足够精彩了,其他东西根本来不及细想。回过头来品味,也只是感慨一句,茨威格写故事太厉害了。
想说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第一次看的时候可能是小学,感触和波动都不大,也许是还没了解爱情是怎么回事。如今经历过了几段恋爱,却似乎更不能了解。世界上真的有这么纯粹这么愚蠢这么无所求的单恋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除却巫山不是云。“因为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比不上孩子暗地里悄悄所怀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如此希望渺茫,曲意逢迎,卑躬屈节,低声下气,热情奔放,它与成年妇女那种欲火中烧的、本能地挑逗性的爱情并不一样。”要是真那么虔诚地爱过,也许才敢称爱的。我做不到,我所期盼的永远是及时的回应。
《灼人的秘密》。有首歌里唱,小小少年,没有烦恼,无忧无虑乐淘淘。当小小少年有了小秘密,他就和无忧无虑的童年告别了。怀揣灼人的秘密,即使你看得并不真切,并不是完全的完整的真相,可还是烦恼该如果守住这个秘密。秘密真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熬的节点,又想知道又担心知道了以后无法保守。为什么世界上要有秘密呢?是为了让人长大吗?
《国际象棋的故事》。想到了无数的监狱电影,还有那最经典的《飞越疯人院》。世界上最折磨人的不是无尽的鞭打,而是什么都没有。仿佛要把天花板盯出洞来,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在这样虚无的空间里,但是有什么能吸引注意力的,便会全心全意投入进去,甚至分裂出两个自己。囚禁的,是灵魂。
《看不见的收藏》。或许,还能怀有对生存的热情,是命运的仁慈。那看来,眼盲也是一种刻意的安排,为了让你在这糟糕的世界仍能活在自己构建的一片理想里。
高中甫老师和韩耀成老师,翻译的太好了。把茨威格所想要表达的复杂曲折百转千回细腻地翻译了出来。一个人能用“我”讲完一生,也能把一生的关键点串联成一个故事。
篇1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们终其一生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情?
而我们的一生,又会经历什么样的爱情?
我只愿做一个没有姓氏,没有地位,甚至是一个得不到你爱情的女子。是的,我愿意。
因为我是从十三岁开始,就对你有爱慕之情的女子。十三岁,将及豆蔻年华,含苞待放的年纪,你的一次搬家之旅,让我遇见你。被掸去过灰尘的书籍,华丽的桌椅,都让我感觉,你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于是,我在“爱你“”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万劫不复,执迷不悟……
看罢这个不算冗长的故事,其实抛开故事情节的安排,我们只单单看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我们只单单看她对那位先生的爱慕与付出,或许我们会赞叹爱情的伟大。然,这样的感情,真的可以被称之为是爱情吗?
何为爱情?爱情的种类有多少?
当我们在这样一种自导自演的爱情中,赞叹爱情的伟大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想一想,这个女人为什么宁愿处在这样一种爱慕之中,也不愿向那位男士吐露真心?是的,或许她是自卑,或许她是有所顾忌。但是爱一个人,不就是那种”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的境遇吗?她为追随他,甘愿来到他的城市;就算再自卑,也不惜每次出现在他视线之中;甘愿为他生下孩子,即使条件再恶劣;愿意再次去找他,即使他不曾认出她。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多么勇敢的女子啊。爱,从利己的立场出发,就是占有。如果女子真的爱男士,她至少会有那么一次会在两人温存尚在的时候,向他吐露真情。
而女子选择缄默的原因,也是因为男子只当她也是那种,他无数个深夜带回家的女子中的一个。而她也只是习惯了远远的关注着他,她不想永远的拥有他。她爱的,只是那种对他若即若离,患得患失的感觉。她喜欢每次出现在他的身边,然后窥视他。她喜欢每次他望向自己的时候那种陌生的眼神。她怀着一种赌徒的心态,赌他会不会认出她。
其实,我想,如果男子在一瞬间认出了她,她大概也不会勇敢的迎上去。而是会落魄的逃跑吧。
或许,以下这些是我太吹毛求疵了。但也允许我赘述一下:其实茨威格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感觉不合适的地方有两处:其一,男士在文中描述的不像一个贫穷的人,为何会选择住女子对面。至少我认为,女子的家庭中,母女二人生活,生活就算不是拮据之态,但估计所住之地也是那种筒子楼,很多人混住。不说男士他的书籍和家中摆设,单单只说一个拥有管家的男士,为何要选择住在这样的地方?其二,一个和自己有过一夜之欢的女子,为何男士再次看见却会不认识?这一点,可能确实是因为,男士处处留情,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不记得很正常。但是,最后,为什么管家好似有点认出她?管家,也只不过是十三岁见过她。成年之后,和男士第一次回家,管家看没看见不太确定。但是最后,管家却认出了她。情节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当然了,可能也是作者,给予女子的一种安慰。她穷极一生,每次忐忑的都是他会不会认出她。但是不尽如人意。所以,借管家,给予女子一种安慰,用来证明,她也是存在过的。
女子这一生,卑微的爱着一个人。她用一生换了与他的两次照面。而照面的代价就是:她在环境极其恶劣的地方,产子;她在产子之后,不得不用自己的肉体去谋生;在孩子死去之时,也只得独自承受苦痛。但是这些痛苦,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吗?女子就算小时候自卑,卑微的爱着男士。但是她成人之后,她的生活其实是在她手中的。她完全可以选择不诞下一子,她完全没有必要让孩子再像她那样经历小时候的自卑。即使她想给孩子最好的生活,但是让一个以出卖自己而谋生的女人,做自己的母亲。而这位母亲其实远可以不这样选择。我想对孩子也是不公平吧。
男子的薄情寡义,女子的深情爱恋。之后只为赞颂爱情的伟大。一个好的故事,我想或许我们不该带着一种审视的态度去读,我们可以带着感性的态度去看看女子那伟大的爱情,然后再去赞叹这种爱情的伟大。至少我们不该要求太多,毕竟也只是短片故事,作者也不能描述的太过细腻。
无论,男子最后看着桌上的空花瓶,会否还会闻到空气中残存的玫瑰香气。我都只想代女子对男子说句:这一生,唯你最合我心意,也只你最不识抬举
篇1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陌生女人为何从少年时期就无法自拔地爱上风流作家?
陌生女人爱上作家的时候只有十三岁,因父亲过早离世,她终日与母亲相依为命,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父亲去世,为此母亲总是郁郁寡欢,母女之间鲜少交流,做母亲的,自然也不曾察觉到年幼的女儿内心的孤寂。
直到有一天,邻家住进了一位颇有名望的年轻作家,作家的英俊潇洒以及对生活的热情深深吸引着她,从此,窥视作家的生活成了孩童时期的她每天最热衷的事情。一次在回廊上 与作家的偶然相撞,作家不经意向其投过去一个温柔的目光,却让敏感多情的女孩从此芳心暗许。
一个不谙世事,却又经常心事重重的少女,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就这样一头载进了命运,跌进了爱情的深渊,甚至找不到解救的人。爱上了作家的女孩开始患得患失,在看不到作家的日子里,女孩沉浸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甚至把自我虐待当成一种快乐。
她对作家的爱,如同飞蛾扑火,然而,当飞蛾扑向那道诱人的火光的时候,也注定了生命的消亡。曾经孤单内向的少女,面对爱情却是这样的果敢而又决绝,仿佛体内有着惊人的力量。她无数次地回忆与作家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昔日的场景,就如同枯树长出的新芽,在心中几度轮回。
二、明知作家并非真心爱她,陌生女人为何依然对作家一往情深?
几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十三岁的小女孩终于出落成了一位妙龄少女,她终日思念着作家,对作家深深的爱使她迫不及待地追寻着作家。终于,在一个夜晚,她与日思夜想的作家相遇了。她青春的美貌与活力吸引着风流的作家,对于陌生女人来说,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那样的熟悉,可对作家而言,她与其它的漂亮女孩并没有什么不同,作家并没有认出她来。
尽管如此,但当作家向她发出邀约的时候,她没有拒绝,因为太爱这个男人,她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请求,何况是与他约会。当她放下所有胆怯和害羞,委身于这个她爱到骨子里的男人的时候,她是幸福的,就像身处天堂一般,甚至留下了幸福的泪水。
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家会为她停留。一夜温存之后,作家表示将要去外地,临别时,作家对她说,一回来就会找她。一句回来就找她,让她满心期待了几个月,但遗憾的是,作家回来后,依然过着自己潇洒自如的生活。而她,早已被作家抛之脑后。
她开始明白,作家对他根本没有爱,她只不过是作家宣泄情欲的对象而已,他原本就是个风流之人。但尽管如此,她依然无可救药地爱着这个男人,甚至将他当做自己的圣经一般崇拜和深爱,这究竟是为什么?
或许,太过深厚的爱已不仅仅是爱,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已经上升到了信仰甚至宗教的高度,坚守爱情,就如同信仰宗教一样。无论这个人有多么滥情,有多少女人,她都不会因为任何外在因素改变自己的初衷。她深知她爱的这个男人原本就是一匹野马,他想要的只有自由。于是,她能做的就是不去打扰,也不去纠缠,只是默默地爱着作家。
所以说,尽管作家风流,与不同的女人调情暧昧,但她只是纯粹地爱着作家,就像一朵花,静静等待着她的爱人。她只希望在作家的心中,她永远是轻松美好的存在。但可悲的是,对作家而言,她只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是一个虚无的存在。
三、陌生女人曾与作家多次相遇,却为何坚持独自抚养与作家所生的小孩?
在爱情上,陌生的女人是卑微的,卑微到不需要作家爱她,甚至为他们共同的孩子负责,但同时,陌生女人的爱情也并非毫无原则。
当她得知这个被她当作一生挚爱的男人,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释放激情的对象,甚至当两人多次在不同的场合遇见,作家却近乎失忆般从不曾想起她来。陌生女人心中无疑是悲凉的,但她也并不想一厢情愿地告诉这个男人关于她的一切。因为忘记本身就是对她的羞辱,她又如何有勇气将这一切告知于他?
于是,她将对作家的爱埋在心里,闭口不言。甚至独自承受怀孕生子的痛苦和折磨,艰辛抚养着作家的骨肉。
因为没有足够的钱,陌生女人只能在最破最肮脏、充满着浓重的血腥味、恶心的汗臭味的医院生下了她与作家的孩子,但即使在这样的时刻,作家的形象在她的心里依然是那样闪闪发光,她似乎一点儿也不怨恨作家抛弃了她,甚至依旧在怀念着作家的高贵与美好。因爱上作家而遭受的一切困难,她甘之如饴。
然而,生活却是现实的。对于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女人来说,要为孩子提供富裕的生活何其艰难,于是,她只能选择做一个又一个有钱男人的情妇,这其中,也有几个男人对她非常好,甚至向她求过婚,但她从来没有同意。因为在她的心里,她只属于作家一个人,甚至幻想着有一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她将立马带着孩子去和作家团聚。但尽管他们多次相遇,作家似乎得了健忘症般的,从来就没有将她认出来过。
很多次,陌生女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要告诉他“我就是当年住你隔壁的那个小女孩啊”,甚至每年在作家过生日的时候,她都会默默地给他送去一束白玫瑰,就像第一次作家送给她的那支白玫瑰一样,可即便如此,她也始终无法唤醒作家对她的记忆。
更令陌生女人绝望的是,当她怀揣着作家塞给她的“嫖资”,从作家的房间离开,迎面碰上了作家的仆人,当她听到那一声“早啊,小姐!”的问候时,她瞬间崩溃了!十几年不曾谋面的仆人尚且能将她认出,那个与他缱绻缠绵、耳鬓厮磨的男人,竟然从不曾记起她来!还有比这更悲凉和讽刺的吗?现实如此让她绝望,她又如何告诉作家,她怀了他的孩子呢?
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女人,却遇上了一个视爱情如游戏的男人,这注定是一场悲剧。
四、如何看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值得吗?
陌生女人爱得过于委曲求全,而作家对陌生女人的爱情回馈近乎残忍,这样的爱终究是痛苦大于甜蜜,很多读者为陌生女人对作家的无私付出深感不值,更为陌生女人的命运投以悲哀,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陌生女人对作家的爱情?
爱情不是一场付出与回报的较量,而是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深沉的爱与奉献。对陌生女人来说,爱上作家这件事本身就足已令她幸福。在爱情上,陌生女人是一个坚定而又壮烈的理想主义者。当然,陌生女人也并非毫无原则。她可以像很多女人一样,在怀孕后可以直接找到作家,让他对孩子负责,毕竟孩子是他们两个人的,然而她并没有。
她深知作家放荡不羁爱自由,所以在作家未想起她之前,她并不想对他坦白一切。直到她唯一的儿子因意外感染流感死去,而她也已经身患重病,预料到自己可能不久于告别人世。她才终于鼓起所有的勇气给作家写下了这封绝笔信,向她倾诉她对他一生的爱,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对作家始终如一都饱含着爱情与敬意。
所以说,尽管陌生女人一生痴爱着作家,但她依然坚守着某些在她看来不可放弃的原则。正是这种坚守令陌生女人的爱更显悲凉,也使得这个故事更加意味深长。
陌生女人对爱情的坚守究竟值不值?我们不能以现实的眼光来评判。尽管在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应该设身处地地去体悟书中人物的思维与情感,但同时,也应该具备跳出故事本身的能力,去理解和体谅这个世界令人不解与唏嘘的深情。也许以世俗的标准看来,陌生女人的爱情终究是一场悲剧,但对于她来说,却是一生的信仰与执念,是一生的寄托与满足。
或许,爱情本身就是一场美妙的奇缘,无所谓是非与对错。
篇1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个人感触最深的就是前两个故事:在阅读第一个故事的时候,感觉这女人的例子还是挺极端的,但是就是这种极端行为,才更加显示出那种纯净爱情的美好。在阅读的评论区看到一段话,也是让人感慨。
爱情真的很奇特,爱一个人不仅爱他的好,他的各种优点,更重要的是爱上他的各种不好。就像毛姆在面纱中说到:“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挑,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力,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有时候爱一个人,最糟糕的处境就是,我没有爱上你尽力呈现的美好一面,而是爱上了你浑浊不堪的内心”这样的爱情真的很让人羡慕。
第二个故事,讲的其实类似于一万小时定律,但是在寂寞的强大能量下,人们会因为无聊而发疯。类似现在疫情严重,只能呆在家里,不知道干什么一样。这里给我影响最深的是,人思考一项东西,是需要锚点的。我们需要有一样东西去展开我们的思想,然后才能开始我们的遨游。这时候,我想刻意去让自己的脑子变空,其实也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这有点像佛教里的正念了。
篇1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满藏着一份爱,走不进TA的心,也就变成一个人的爱情,突然就想着带泪的鱼唱到的一句歌词“一个人的情歌,唱响寂寞的夜晚。”
初听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书名轻易地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让我情不自禁地思考:这个陌生的女人是谁?她是给谁写的信呢?既然是陌生的,为什么还要写信呢?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我开始了阅读。
初看几页,我貌似可以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了。噢,这是一厢情愿的女读者对作家R的来信,作家R却不知道她是谁,就像粉丝对明星的爱慕而已,但是她似乎有些疯狂。然而,我错了,我没有想到,他们的关系超乎如此。
他们在一起过,甚至有了爱情的结晶,里面却没有爱情。作家R把这份爱当做露水人情忘得一干二净,女孩却为了这份爱飞蛾扑火,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13岁那年住在他的家隔壁,搬家后仍时时刻刻想念着他,18岁把最美好的给了他,他们俩的儿子因此诞生了,但他完全不知情,死神带走了她和儿子,他仍然不记得她,并没有看到儿子一眼。
对于女孩的痴情,扼腕叹息。可是爱是一个人的事情吗?她在信中写道:“你是喜欢轻松愉快人生的人,没有负担的玩乐才是你的本性。”实在可悲,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女人永远是糊涂的,这样的男人是不值得依靠,更加不值得为倾尽所有的爱。明明有更好的选择,有愿意对她和她儿子好的男人,愿意娶她为妻,她却为了所谓的爱情,一个不曾记起她的男人牺牲了这一切,然而他一点都不知道。
真是可悲!这个健忘的男人的老仆人隔了十几年却认得这个陌生的女人,他却一点都不起来,直到读完她给他写的长信,仍然无法想起。或许习惯了逢场作戏,身边的情人数不胜数,怎么可能还会记得那个住在隔壁的一直爱慕着他的小女孩,只跟他呆过几个晚上的她呢?
这让我想起一本书——《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不敢去爱,甚至不知道如何做好父亲的角色。他的孩子,戴维,在他叛逆冲到海里差点淹死,他害怕,本来要冲上去救他,却停下来解鞋带。戴维学习很好,考上了剑桥大学古典中文系,却在毕业后几个月自缢。戴维是个可怜的孩子,他没有被他的父亲抱过,其实父亲很爱他,却因为惶恐使儿子妻子都离开了他。奎妮的母亲是个完美主义者,她无法容忍有点破碎的物品,有一点瑕疵会让她发疯,不停地丢掉丢掉。奎妮在她母亲的影响潜意识逃避,逃避那些人和事,从英格兰的南端跑到北端,为了逃避那些记忆。最后哈罗德在长达600多英里朝圣中找回了自己,奎妮在她的海上花园长眠中获得了救赎。哈罗德永远都不会知道奎妮曾经是那么的爱他,那些秘密随着她的离去消散。她想告诉他关于她的一切,却因为脑癌无法说话,只留下了长达一百多页的手稿。因为病痛,她写的只是只言片语,涂鸦跟破折号,没有人能看懂她在写什么。或许这才是更好地诠释了我的爱情,与你无关吧。
至少那个陌生的女人写的信能看懂,一个人,濒临死亡,都想对那个自己一直爱的人倾诉自己的爱,不想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其实,爱情哪能是一个人的事情呢。一个人的爱情不是爱情。凭什么就可以,你逍遥自在,只留我一人深陷沼泽,不得解脱呢!
13岁女孩疯狂的止不住的爱慕,说到底也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的缺位,没有正确的引导,从来没有得到父母的关注,让孩子容易为了所谓的爱情宁愿飞蛾扑火,以为这就是永远的爱情,永远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作者茨威格并没有刻意渲染情节,但是笔下那些看似平淡,却令人唏嘘感慨,难以忘怀。
最后以歌德的一首诗《我爱你,与你无关》结束此书评吧!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我爱你,与你无关
即使是夜晚无尽的思念
也只属于我自己
不会带到天明
也许它只能存在与黑暗
我爱你,与你无关
就算我此刻站在你的身边
依然背着我的双眼
不想让你看见
就让它只隐藏在风后面
我爱你,与你无关
那为什么我记不起你的笑脸
却无限地看见
你的心烦
就在我来到的时候绽放
我爱你,与你无关
思念熬不到天明
所以我选择睡去
在梦中再一次的见到你
我爱你,与你无关
渴望藏不住眼光
于是我躲开
不要你看见我心慌
我爱你,与你无关
真的啊
它只属于我的心
只要你能幸福
我的悲伤
你不需要管
篇1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感情写到小说里拍到电影里,男女主人公无论命运几多坎坷,情仇爱恨几多纠缠错乱,过程中,一种姿态永远要做的,那就是期盼,期盼另一个人的感情呼应。一代代人做着同样的实验,好像吃尽千辛万苦,好像孤独感越来越强烈,这种幻觉最终成为艺术最原本的冲动与构思。
故事的构思源于某种真实的固执。一个人明明白白地等着另一个人的声音,可那声音在流逝的每分每秒变得越来越飘渺,虚幻。期盼变成一份苍白的守望,守望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地平线。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构思源于一个女人对爱的固执,她告诉我原先爱还有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放下!
我轻轻地走进去,沉沉地走出来,始终被莫名的孤独和感伤纠缠着。我曾尝试用哭来发泄心中所被震撼的情绪,但这并不能体现我真正的感情。之后我明白,我惟有沉默,沉默而已。
沉默不是压抑,而压抑却是沉默。
这是一篇热烈狂放的爱的宣言,一个女人在她仅有的一个心爱的儿子死后,点起第五根蜡烛,给孩子的父亲——一个“从不认识我而我不停地在爱着的人”写一封信,诉说一个女人一生的故事。
她从十三岁就爱上了作家亚尔,可一向到临死,他都不明白她的一切,在漫长的时光中,几次在一齐,她充当着一个邻居小女孩,委身给他的十八岁少女、舞厅中带回来的女人等不一样的主角。
她倾注一番从不要求回报、无限奉献的真情。可悲的是她死后他才明白一切。她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把他看作他的再生,孩子意外离开后,这个女人也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从他那里,她什么也没有得到,没有一个孩子,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字,甚至连记忆中的一点地位也没有。
一个比任何人都爱你的人,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一个等候你的呼唤而你从不呼唤的人,这是怎样一种悲怆感情?再怎样也没有无私而不求回报的爱了。
只有少女时期才有这样不加掩饰不求回报的情怀吗?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相互守着一生一世,却可能始终没有彼此轻轻触及。没有拥有,只有永恒的背离,于是等到失去才是永恒。事实证明,我们常常被虚幻的东西打动,想念不确定的人。很多感觉算不上感情。但我们喜欢那样的感觉。最真的感情常常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吧,最好的是生活在自我对爱的幻觉中吧。没有什么能够印证,虚的。但是因此觉得自我不自私,纯洁,甘于献身和守侯,原先自我还能够那样。
感情故事都会有某种结局,就像情到深处的男女都会脱口而出“我爱你”!但她从未向他说过,她毅然选取了放下。选取是痛苦的,可放下更痛苦。
如果爱得头破血流才能证明爱得深的话,那放下又是什么?
篇1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读了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篇小说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可惜,在读书馆工作人员下班之前,我还有几页没有看完。我只看到了那个美丽的女孩子长到18岁以后重新回到那个作家的身边,被那个作家带回了家里。
我在很久以前看过这篇短篇小说。我已经记不清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看的这篇小说了。我只记得一个女孩子一直暗恋着一个作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无法理解这个女孩子的感情。一个人怎么可以不顾一切的痴迷一个人?一个人怎么可以那么多年默默地爱着一个人,并且爱到可以为之付出一切的地步?这样的爱情不存在,这样的故事就是瞎编乱造。
昨天晚上,我看了关于茨威格的生平简介、在世界文学史上所做的贡献之后,我端正了阅读的态度。茨威格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故事?通过这个故事,作家想要告诉人们什么?什么才是真爱?
高尔基称茨威格为“才华出众的”、“真正的艺术家”。茨威格曾经和弗洛伊德是好朋友,他的小说被弗洛伊德阅读、点评过。他的小说带有心理分析的倾向。通过阅读他的小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不同人物的思想历程。一个人为什么倔、痴、狂、傻?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淋淋尽致的展现。
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为茨威格代表作之一。一个作家在四十一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这个作家,他对此一无所知。故事始自十八年前,她初遇作家的刹那,还是个孩子,之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作家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既然爱,这个女子为何不选择留在作家的身边?哪怕是做一个奴仆?为何要离开他,为何在一个人无法抚养孩子的时候宁愿流落风尘、宁愿忍受贫困和疾病,让自己的孩子在贫困交加中死去?难道爱就是默默的付出、默默的离开,直到临死之前的告白?
这个女子之所有离开作家的原因或许是因为这个作家不爱他,无论她怎样在他的生命里留下痕迹,他都不会记住她。这个男人是个风流成性的家伙,是个不负责任的坏家伙。她为什么还要一如既往的爱他?既然爱,为何不让他知道?既然那么辛苦地为他生下了孩子,为什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不让他负责任?
作家给我们塑造了一个纯美的爱情故事。这种爱那么单纯,没有一丝杂念、私欲,只有痴迷和默默的奉献。面对这个陌生女人,我们是否感到惭愧?我们口口声声说爱一个人,是真爱吗?很多人在无法获得自己的所需求的感情或者利益之后,选择死缠烂打或者放弃。当我们面临生活中的琐事和考验时,我们在责备、埋怨我们所爱的人不够爱我们,于是我们争吵,心灰意冷,甚至选择离开。我们做到永远爱一个人了吗?有多少人从最开始的砰然心动直至生命的终结一直坚贞不渝地爱着一个人?有哪一个人到现在一直始终如一的爱着一个人并且一直在守候着最初的爱情?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甚至犯过一些错误。面对这样不完美的自己,有谁能够不离不弃、一如既往的爱自己?有多少人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在面临现实问题的时候,仍然爱下去?什么才是真爱?
爱一个人就是接纳一个人的一切好的和不好的方面,甚至包括接受这个人不爱自己的现实。爱一人,不会因为这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就不爱了。爱就是默默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爱就是给所爱的人自由,让他以他的方式自由的生活。爱就是远远地看着所爱的人幸福的生活。爱就是祝福。
篇2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我爱你,与你无关——读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感,欢迎阅读赏析!“我一辈子都忍受着这种命运,并且随着它离开人世”。拿起书,仿佛重回茨威格笔下那个神秘的时间,那个清晰深沉地女性世界,那里有炽热执着的爱情火焰,和淹没一起的情感洪流。
张爱玲曾语: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她甘愿成为他身边的一粒尘埃,那朵满怀情义的白玫瑰盛放在他的书房里,也盛放在她无尽的幻想之中,与他无关,与现实无关。
书中的女主角穷尽其一生去热烈地爱着男主,这就是一场史诗般的暗恋,一位坚贞不渝的女人的独角戏,一场自杀式的决绝的爱情。她将自己的爱情当做唯一的信仰,真真正正地诠释了“我爱你,与你无关”。
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读这本书,当时已然泪流满面,作者将一个女孩到女人暗恋时那细腻温柔的情感描绘地无微不至。
我敬佩于女主角为男主所付出的一生的等待,那种甘愿牺牲无私奉献的伟大,更加敬佩她始终保持着那一颗专一纯洁的心灵,她拥有一个高贵的人格,不会施舍爱情,但是能够通过自己的魅力使他注意到她;她不会去勒索、审判爱情,不依附于婚姻形式的捆绑,只是天真地渴望在自己的努力之下那个男人能够从心底最深处就爱着她。
他并没有兑现承诺,也许在他的眼里他们之间的感情只是那虚幻缥缈的几夜,稍纵即逝,他辜负了她的等待与期待,我为她感到可悲,憎恨这个男人的深情缱绻的目光,憎恨他对她无情。
然而字里行间,我感受不到任何她对他的埋怨,充斥着的尽是她对他深刻的爱,是她对他们曾经美好的回忆,是对他给予自己这段感情的感激,是对爱人未来的嘱托与不舍。我想她写这封信的原因仅仅是为了使他知道这个世上曾有人那样地爱着他,为了让他知道自己值得这样一份深重的爱。
“我宁愿独自承担所有后果,也不愿意成为你的负担。我希望自己是你所有女人当中独一无二的。我希望,每当你想起我的时候,心中只有柔情和感激。”
少年时期那种傻气的暗恋谁都不会陌生,我们都曾天真地去喜欢过一个人。与他的每次不期而遇都会成为你的思维的中心,与他有关的任何事都会让你默默关注,他周围的人会让你觉得亲切,他时常在的地方会让你觉得熟悉,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会让你久久揣测…即使时隔多年,我们会渐渐淡忘那个所倾慕的他,对他的那份心动也随之而散,也许现在的自己已经有了去追求喜欢的人的勇气,学会去表达心底的感情,但是回想曾经,也会无比想念那暗恋时期的懵懂天真的自己。书中的女主角像极了那时候的我们,我们在读书的时候会因为她的欣喜而欣喜,她的悲伤而悲伤,她的期待而期待,因为她的爱情与我们产生了共鸣。
“我的心紧张得像根琴弦,你一出现,它就颤个不停。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的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可是,为何会有那么多的女孩,将爱情视为自己的全部,在自造的爱情氛围里沉迷?这种宿命是那些痴情的人自己设下的,明知这犹如饮鸩止渴,明知这无可救药,却还是万劫不复、一往无悔。或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女主自讨苦吃,但是又有多少人愿意承认,这种痴狂正是我们骨子里对爱情所向往的高度?我们渴望有一个这样爱着自己,也渴望穷尽一生与自己最爱的人相守到老。
或许大多数的人在某一个阶段或多或少地当过这样一个女孩,然而却是善于深情、也容易遗忘。我钦佩女主对男主毫无保留的、高贵坚贞的爱情,但我认为,在爱情之外,我拥有更多的美好,那些对我关怀到无微不至的家人,那些陪伴我成长的朋友,我还有很多的愿意去珍视的东西,我有自己向往的前途,有自己渴望的人生,我不会只为爱情而活。我钦佩她,却永远不会选择成为她。
篇2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爱,人世间最伟大最温暖的字眼。亲情,友情,爱情,无论是哪一种爱,都意味着给予和奉献:其中,亲情与生俱来,不求回报,最为无私;友情弥足珍贵,需要双方付出才可持久;而爱情是绝对排他的,更需要二人不断互相呵护,且因为感觉的不稳定性而容易消逝。尽管如此,世上还有这样一种爱情,它“希望渺茫,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只求施与不求受取,甚至为此奉献自己的青春,舍弃自己的幸福,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切行为的源头和力量,都来自心底涌动的爱与激情,而这爱的对象,竟是一个和自己“素昧平生”的男人!这便是奥地利小说家茨威格的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描述的,惊心动魄、凄婉缠绵的爱情。
“我要向你倾吐我整个的一生,我的一生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真正开始的。”多么震撼人心的语言!茨威格笔下的那位神秘女子,这样娓娓道来的开始她的回忆,她的倾诉,没有甜言蜜语,没有山盟海誓,却足以荡气回肠。或许对于每一个痴情的女子来说,有爱情的生命才有意义,而这个女子竟将初识对方视为生命的开始。
于是,这个13岁的少女,在她生命中灵光闪现的一瞬间,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风流倜傥的小说家R。仿佛宿命一般,他们在经过了销魂荡魄的三个夜晚之后,有了共同的孩子。然而,为了不给心爱的男人增加负累,她独自承担着一切,甚至沦落风尘。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她才决定向对此一无所知的男人作出最后的感情告白。
对于这样单恋的悲剧,在改编成的同名电影中,导演徐静蕾提出了这样一种全新的阐释,也是一种独特的爱情观: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这样冷静、坚强、洒脱,几乎堪称女性主义的楷模。然而,在我看来,徐静蕾的改编毕竟是一种再创造,并不符合作家原意。在原著中我们可以看到的,只是一个美丽虚幻、痴情多感、专注执着的幽怨女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饱蘸着一生的激情与孤独、热望与失落,欢乐与痛苦的笔,记载自己的心路历程。
在这位女子刚刚成年,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时,她回到维也纳找到作家,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少女之身奉献给他。此时的她,何尝不希望他对自己能够如同自己对他一样的深爱?然而,只有三日,在短暂的三日欢娱之后,在她的体内留下了他的血脉之后,他轻松自然的离开了她,同样轻松自然的忘记了她。对于这种结局,女主人公是痛苦的,可又能怎样?她追求的是一种纯粹精神的洁净的爱,没被任何利益、企图、功利污染的最为原始的本质的爱。既然他不曾爱她,忘却了她,那她还能怎样?去找他,那样或许他最终会同情的怜爱她,但是那已经不是女主人公所渴求所坚持的真爱了。于是,她唯一能做的,只有默默的离开,孤注一掷的,倔强而又坚强的生下心爱的男人的骨肉,把孩子当作爱人一样来呵护。即使如此,她也还没有洒脱到可以不再需要他。为了能够见到他,她生活在他的圈子里,出没在他的世界中,只为有一天能够和他在一起,能够圆自己一生的美梦。又相逢,她已是风情万种的交际花,他还是一样的花天酒地,一样地认不出她来――“可怕的陌生”。作者写到这里,几乎用了一种令人窒息的、绝望的笔调,来叙说女主人公无尽的悲哀。因此,女主人公并不是认为“爱你与你无关”,而是为了维护爱情的尊严而选择孤独;她对男主人公的奉献,绝不是卑躬屈膝,丧失自我,相反的,她正是清楚的了解自我,真正的懂得爱情――纯粹的伟大的爱情,从而义无反顾的投身进去。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这是古代女子的热情与贞烈。而在物欲横流、爱情堕落为商品的年代,很多人已把爱情视同儿戏,“他们玩弄爱情,就像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恋爱的经历,就像男孩抽了第一支香烟而洋洋得意。”这种情况已注定了女人爱情之途的坎坷多舛。然而,我们的女主人公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将爱情视为生命,充满着至高无上的激情,即使对方并不值得她这样付出,她还是心甘情愿去用一生的痴情守护着。这位女子这种近乎信仰般的爱与执著,令许多人扼腕叹息,但我却真正能理解这种偏执与疯狂。这份充溢着心灵的激情,是那么高贵而华美,这种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般的奉献,不正是一种爱的极致吗?为君沉醉又何妨,但愿长醉不愿醒——一千多年前的东方女子就这样说过。这份无私与忘我,古今皆同。那么,正如高尔基所说,茨威格不愧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篇2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直都想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但是一直都没有写,因为这实在是一部很伤感很伤感的作品,每每读它,真的是“珠泪双流”。我本身就是一个脆弱的有点情绪化的人,而且真的是很爱这部作品,怕自己写不好。可是每次在书房中看到这本书红色的封面就好像在召唤着我一样,唤醒我体内一些情感的共识。所以我又重温了一下这本书的内容,而且在走路锻炼的时候又听了这本书的有声版!一开始听的一个版本是一个男士播音的,虽然声音不错,但我觉得这是一部女人的书,如果想诠释好那份细腻还是要女士播音好一些!后来我又听了一版,虽然换成了女士,但依然不是我想要的感觉!说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我对这部作品有多爱了吧!从这件事上我也总结出来一个观点,我为什么喜欢看纸质书,它无声无色,给我这个凭借想象力生活的人无尽的想象空间。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著名的中篇小说,高尔基曾表示自己深深地为这个陌生女人所感动,认为这部作品是“一篇真正的杰作”,这本书是我最爱的三本书之一,我很荣幸自己能和高尔基这样的伟人有着同样的眼光!同时茨威格也被后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我觉得这样的评价名副其实,当你读过之后,你就会被文中那每一次的细腻情怀所感动,真的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个男作家的笔触,那些细腻入微的感情他是怎么体会到的呢?茨威格真的是比女人还了解女人,真正的“妇女之友”!
茨威格笔下的这个陌生女人具有强烈的情感。献身精神和爱的能力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这个连名字都没有透漏的女主角不仅是最狂热最痴情的情人,而且也是最温柔最慈爱的母亲。她从13岁开始喜欢上了男主,直到死亡!她的爱愈演愈烈,从情窦初开的暗恋到少女情怀的相思,在到青春玉女的献身!还有后来的充满香艳气息的偶遇,可以说她为这份感情而生!也为这份感情而死!
“我将我的整个人生告诉你,当我第一次看见你时,我的人生才真正开始”。是啊!对于每一个为爱而生的女子,也许她真正生命的开始就是在爱人出现的那一天开始的!这段感情的期限也许或长或短,对这个人的爱随时间的流转也许会被另外一个人代替,也许这个人一直住在心底的某个角落等待着我们的悼念!但很少有像女主这样一个人一辈子,而且愈演愈烈!
她的情感是那样的浓烈,但又那样含蓄,她爱他,但又不让他知道!为什么呢?因为她了解男主,了解他的玩世不恭,了解他的复杂人格,了解他的花花公子本性,她从十三岁就发现了他本质的秘密,他即是博览群书,志学严谨,颇有造诣的作家,同时也是一个阅女无数,及时行乐的花花公子,可她飞蛾扑火得爱着他,而且是一生!她多么希望他能认出她来!可是终其一生都没有!不论是她献身他时的初夜还是后来多年后在欢场中偶遇被他带回家,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他甚至拿钱给她,把她当成妓女,她的心是多么凄凉啊!她一再的提醒他,可对于阅女无数,从来不受感情羁绊的他怎么会想起她就是邻家那个廋弱的小女孩呢?有多少女人迷失在仰慕的那个人温柔的眼神陷阱里,殊不知其实他对每个人都这样,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对你独有的眼神爱抚!有些人也许只是职业特点,社交礼仪!记得以前认识一位男士,他的眼神就很有魅力,眼神中总是绽放着温柔的光芒!而且在走廊里和他偶遇的时候,他总会冲你微微笑,不知道他的人还真的以为自己被爱神之箭射中了呢?其实他只是一种职业特点,仅此而已,这种笑容很容易收获,只要和他见过面的人都可以获得,和有些明星刚出场时嘴角轻轻上扬的姿势很像!
我之所以如此喜欢这部小说,是因为我也有过一段暗恋时光,但是我没有女主的痴情绝对!我是仅限于暗恋,那份感觉,那份情怀我都很懂,但是我没有为此做出努力,真正的做到了我爱你,但和你无关!女主的生命是从13岁开始的,我可以说我的生命是从98年开始的!女主为爱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能感觉到!在此之前,她对上学不感兴趣,在学校里也是个不起眼的人物。现在她猛地蹿到了第一名。她一本接一本地读书,一直读到深夜,只因他是个作家爱好读书。想想曾经的我好像也冒过如此的傻气,只是我是借书,一摞一摞的借书!只为爱看书的他能多看我一眼!“从十三岁到十六岁,我的分分秒秒都是你的。什么样的傻事我没干过?我亲吻你摸过的门柄,我拾起过你丢弃的香烟头,当它为圣物,有上百个夜晚,我找出这样或那样的借口,冲到大街上,只是为了看看你哪个房间的灯是亮着的,这样好让我更加感受到你无形的存在。”这是女主的爱的举动!那时的我也会经常回望他寝室的窗口,每次遇见总是红着脸低头走过,走过了又后悔没有多看他一眼!
在女主搬走的前一晚她是怀着多大的勇气忍着一月份夜晚的寒冷和凄苦,穿着单薄的衣服等了他一夜,想把爱他的心事告诉他,可是等到的却是他和一个女人一起回来的命运。青春里多少故事让我们曾拥有无限的勇气开场,但却也带着无限失意收场!每当看到小女孩在门洞里看男主有没有回来那一段,我就特别有感触,总想起曾经注视着教室的门口,看他走进的那一刻。
曾经觉得女人很伟大,为爱情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避难所里为他生了孩子,她没有寻求他的帮助!因为她太了解他了,只要她寻求他的帮助,他就一定会帮她,可是这和她看到的他曾经帮助一个乞丐的方式也许也没什么差别,他对帮助别人感到不安和胆怯,回避求助者的感谢,可是隐藏在表面的背后是不耐烦,并暗自渴望摆脱麻烦!所以她宁愿操起皮肉生意,只为了能让他的孩子能够富裕和快乐,能够按照他的轨迹生活,能够住和他同等的地方!“他们都很仰慕我,他们都爱我――除了你,除了我爱的你”。这是女主的心酸感言,她为了和他一夜风流,不惜伤害供养她的人的自尊,有什么办法呢?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事不就是爱他吗?有什么比和他在一起更重要呢?她也曾把对他的爱转嫁到孩子身上,那个美丽聪明的小男孩身上,他越像他她就越爱他,可孩子最后得流感死了,她的世界也随之土崩瓦解!她只留下一封厚厚的草草的信给男主!向他诉说着这份不为人知的爱,如泣如诉!
“只有你,你从来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从未停止过爱你,我的爱人,你从不知道我是谁”多伤感的字句啊! 从来没有认识过她!可她却是他孩子的妈妈!
这本书唯一让我感到好过一点的也许就是那一束白玫瑰了!白玫瑰是女主和男主欢爱后男主送给她的!后来在他生日之际她都会送白玫瑰给他,可他却从来不会想想这花是谁送的,又曾经送给过谁!可她却当成一种神圣的仪式一样,一年一次,就已知足!
当女主最后一次带着被当成妓女的羞愧,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说:“也许花是一个被你忘了的女人送的”可他还是没有记起她来!她夺路而逃,吟满泪水跌跌撞撞的在门口遇见管家老约翰时,就在短暂的一瞬间,他认出了她,她感激的想跪地亲吻他的双手。她从手笼里掏出了他给的钞票给了老约翰!他惊异的一瞥,那一瞥,比男主的一生对她的了解还要多!“每个人都宠我,只有你把我忘了!只有你,从未认出我!”每每读到这里,我都很难过!曾经我觉得这本书最美的地方就是那份不为人知的爱!女主爱的那么绝美!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觉得女人爱自己最重要!在爱中失去自己,就像失去翅膀的蝴蝶一样!说这样的话,也许是我们没有遇见那样一个人。
最后他模模糊糊的记起了那个邻家女孩,那个少女,那个舞厅里的女人,可他记不清她的脸,那个死去的女人不时的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没有具体形象,但却充满了感情。知道这一切,尽管他放荡不羁,阅女无数,但还是感动了,被这份纯粹的,美好的,伟大的爱感动了!只是以后他生日再也不会收到白玫瑰了!
篇2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妓女般地委身,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篇文章是经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我,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
“不和你在一齐,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我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我折磨自我”,这证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当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我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我。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我还爱着。就像她自我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我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活力对一个情人和一个妓女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我的很多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肉欲的活力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活力,这种活力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我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能够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肉欲与精神的活力,他人格上得两重性。
篇2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2019年第一本听完的书——《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对于这本书,听说过很多次,只是感觉这样的一个题目有些怪怪的,直到那天在喜马拉雅听书上的一篇文章里,竟然有关于这本书的简短说明。忽然对这本书有了很大的兴趣,于是从喜马拉雅上听了原版。并且从网上搜罗资料简介的时候,发现了徐静蕾早期导演的同名电影,也想对电影说些什么。
昨晚看完电影,在深深的夜里,看着姜文扮演的作家,把那一摞书信放下,走出自我的屋,对面已经空无一人的房子,他仿佛看到了那年的那个13岁小女孩,他仿佛有些愧疚,有些悲伤。最终的那个长镜头,小女孩的眼神幽幽,再一次如同火苗燃烧了作家的内心。
几乎所有的感情,都是从眼神开始的,从最初小女孩误撞到了作家的身上,一个眼神的对视锁定了一生的爱恋。第二次,是她们的街上偶遇,可是作家没有认出女人就是当年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第三次,她们在一齐三天,作家也不明白是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直到女人怀孕,从此生活下去的唯一支柱便是孩子,她以为孩子是作家的延续,把所有的爱恋都倾注到孩子身上。然而,最悲哀的也许就是之后,她和作家又缠绵一夜,可是作家依旧不记得她,直到她看到作家把钱放到口袋里,彻底的绝望。或许,女人在离开作家的时候,想好了,再也不来,然而当她看到老管家的时候,当老管家认出她就是当年的小女孩的时候,那一刻她的城堡还是倒塌了,泪如雨下。
不可否认,徐静蕾是娱乐圈的才女,想想这个主角徐静蕾来演也是很贴合的。几乎所有人都说,女人爱的卑微,但我觉得女人爱的并不卑微,而是爱的高贵。
故事中有好几个细节,就是重逢之后,作家认不出她,她感到悲哀,其实她完全能够告诉他,把自我的一切告诉作家,告诉作家自我有个作家的儿子,至少让作家明白他应当担的职责。然而,她不说,她缄口不提,直到最终,用死亡把这个故事写下最悲伤的一个结局。用这样的一封信,把这个事情告诉作家,作家也无需担职责了,因为她死了他们的儿子也死了。
其实,女人是幸福的,至少她在世的时间,她有寄托为了儿子过活。或许,真正悲哀的是,是作家,因为作家余生的日子,心里永远有这样的一根刺,每一次想起来,必须会扎的心痛!
篇2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以为整本书都是说那个陌生女子的来信,就是整封信,这么长啊,到之后看到最终时,才发现,原先不是的,就只是这本书中的一个短篇小说啊。
但我并没有感觉失望的,同时,觉得里面的故事挺精彩的,不错,描述很细腻,很深刻,很多都是内心的活动描述,无奈,悲伤,各种情感的表现都是那样描述得独到啊。看完这本书时,就发现,原先我也挺喜欢这种风格的文学作品啊,所以呢,要多看些书,才能够发现自我是喜欢啥种风格的书籍的嘛,就这样的,以后也要多接触下这种书的,所以就小小决定了一下,自我要把这个作者的书籍都去看一下的,了解下这种风格的书籍啊,就算自我不是很会形容作者,和作品的,我能够上网去搜索一下,其他人是如何评论与评价的,找出同自我意见相符的观点啊,久而久之的话,自我就会学会原先来准确评价自我的正确观点的呢。哈哈,觉得好开心啊,找到一个方向让自我去奔向啊。
这书是由一个奥地利著名作家茨威格写的。简介说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流亡瑞士,由于目睹了战后人民的灾难和社会道德沦丧,开始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探求人类的灵魂。他的作品匠心独具,充满人道主义精神,也充满着对社会的批判,尤其是“以罕见的温存和同情”(高尔基语)塑造了不少令人难忘的女性形象。作品集:诗集《昨日的世界》《人类星辰》,散文及小说方面,着重心灵的探讨,对复杂感情的描述有神来之笔《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象棋的故事》《热望的秘密》,传记作品:《三大师》《罗曼。罗兰》《同魔鬼作斗争》《自画像的名手》《精神疗法》《玛丽亚。安托万内特》《玛丽亚。斯图亚特》。不限于史实,而着重刻画人物的心态和性格。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里有四个短篇小说: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看不见的收藏,一颗心的沉灭,热望的秘密。
一封陌生女子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女子从小就喜欢上一个邻居的男人,那人是双重性格的,风流不羁与对文学的执着,但这男人却从来都不记得这个女人,不认识她的,就算在人生中有过那么几回的相遇和相处啊,并且这个女人还帮他生了个孩子,把自我的爱都全注入到这个孩子身上,但他却死了,连同这个女人的心也一样跟着死了,所以再最终一刻写上这封没备注的信来向女人深爱的男人诉说自我的一向以来的心事。“我感觉眼前发黑,也许我连这封信都不能写完---可是我要集中所有的力量,与你谈一次话,仅这一次,与你---我的爱人,那个从来都不曾认识我的你。”
看不见的收藏:讲述的是一个已经盲的军人,很爱惜自我的收藏,但他却不明白自我的生活已经变成怎样的,是那么的贫困和艰难,他的太太和女儿,为了瞒着他,偷偷地把他的收藏拿去卖了,换些钱回来啊。但这位收藏者却还是把这本绘画作品当珍宝,每一天都会拿出来看,回忆和诉说绘画上的资料,他记得是那么的清楚和诉说时,是那样的神采奕奕的。而有个古董家来找上门时,也帮忙他的太太和女儿来骗他,并表现很喜爱,就像看到真的作品一样的。“这个古怪的,可笑的小气鬼,却是个绘画作品的收藏家,他对艺术品显示出非凡的聪明,丰富的知识和精致的口味。我想到那句古老的至理名言----我想是歌德说的“收藏家是幸福的人””
一颗心的沉灭:讲述的是一个父亲的多疑,自我可爱漂亮爱护的女儿,竟然做这种事,不能容忍,自我的妻子也是如此的。自我辛苦挣来的钱,就是让她们这样的么,社交活动啊。而自我呢,就慢慢地被她们忽略啦,不再留意自我了,从而让自我把自我的心冰洁起来,孤独,变得不爱说话,怪怪的,就这样,慢慢地死去了。“不必须非得受命运强烈的打击和突来的暴力挫折,才会使一颗心产生决定性的震撼;一个匆促草率的原因而造成的毁灭,也能激起命运之神更大的乐趣。”
热望的秘密:讲述的是一个生病孩子的故事,这个孩子很想当大人,不要总让人觉得自我是孩子。其中有个怀着诡计的色狼男人,想接近他的母亲,却是先从孩子的身上开始接触来认识他的妈妈,从而让他觉得不开心,觉得被骗的感觉。并且妈妈的改变也让他觉得厌恶,所以他决定要找出他们到底藏着什么秘密的,经常搞乱妈妈和男爵之间的计划,被他们觉得讨人厌的孩子。最终自我跟妈妈吵架,不细心打了一下妈妈,因为害怕,所以逃走了,去找自我的祖母。在这个过程中,自我认识到这个世界有很多是自我不懂的,有很多秘密的,所以觉得自我是幸福的,要开始觉得自我做小孩是个好事来的。“黑暗,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多么可怕,又多令人意乱情迷!是兽,是人亦或是风?像幽灵似的使一切沙沙声,劈啪声,隆隆声全混在一齐。”
哇,好努力地来写了这样一篇读后感呢,真是佩服自我呢,以后也差不多要这样啦,写写读书笔记啊,对自我易遗忘东西的人来说,是件好事啦,记住自我以往看过的东西,和里面大概的资料是怎样的啊!感觉好好窝啦啦啦。之后就是把它发到自我的博客上啦,永远保留下来!
篇2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为什么会接触到这部作品呢? 源于在学习强国上看到一篇文章,上面谈到了对作者影响很大的哲学作家以及他的作品。所以就去想办法找到这篇文章来读了。不过也是第一次接触茨威格这个作家的作品,在看他的作品之前去查找了一些关于他的资料,影响了一大批的后来者,所以抱着浓厚的兴趣开始和他对话了。
作品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而这个作家,就是在小女孩13岁时搬过来的邻居,少女的痴迷,作家的活力,让这个成绩不怎么好,站在人群中找不到的少女一步步为他改变,最后变成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女,而正是这出众的相貌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夜,那浓情蜜意的缠绵和缱绻令她心醉神迷、终生不忘,但她却没有诉说对他的爱情,而是希望作家把她搂在怀里的时候,心里能激荡起某个模糊而遥远的回忆,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这个当年的邻家女孩。
也正是这销魂荡魄的三夜,让少女变成了少妇,有了小孩儿,为了让小孩能接受到最好的教育,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又拒绝倾慕者们的求婚,为的是不受婚姻的牵绊,保持自由之身,幻想将来有一天能够回到作家身边。正如少女在信中写到的那样“我身体给了他们,但我的心永远在你那里。我想你会理解的。”
......
直到"陌生女人"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作家始终都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
小说以一名女子最痛苦的经历,写出了爱的深沉与奉献。 当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竟不知如何表达,少女到离世时对这个“负心”男人没有一丝丝的恨,有的都是爱,一种无条件的爱。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的气质、气场、气魄、气量、气概,很可能跟他的阅读、历练构成因果关系。如果这四年你没有荒废,未来四十年你就有可能相对从容。读“无用的书”,日后方能做“有用的人”。
品诗词,读历史,阅小说。诗词给人灵秀,历史给人睿智,小说给人阅历。最后还是强烈建议朋友们抽空看看这部短篇小说,篇幅不长,里面却又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尽管可能是无用的书,但还是推荐你读一遍。
篇2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优秀短篇小说之一。
著名的小说家41岁生日的那天,从外面游玩回到家里,在信箱里看到一封厚的奇怪的信,他好奇的打开信封坐下来看:
一个女人,在生命以最美绽放的十八年,去守侯一份仅仅是她所珍惜的感情。看着深爱的人周旋在香肩软腰里,一次邂逅,一次遗忘;再次邂逅,再次遗忘,心是怎样的痛?
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我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向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齐。”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
“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承诺,一个男人是这样能够轻易的将承诺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能够不拥有,可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
“我期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感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
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能够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理解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能够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我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期望他能够回忆起她以往的幸福,可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明白,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承诺。
她这样失落的穿戴着,即将离开那间承载着她一生梦的房间时,在镜子里看到他往她暖手套里塞进钞票时,我体会着心如刀割的感觉。在他眼中,她只是个风尘女子。是的,没有自尊的风尘女子。那一刻,她绝望了吧?疼到颤抖……
头发花白的管家都能记得的,而他却能这样忘记。眼泪最终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滴落。
“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恒久以来她的爱转移的承载体也失去了,最终,内心不可承受的坍塌的了。绝望,彻底离开,结束自我的伤,自我的痛。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能够不计一切,能够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能够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样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信最终看完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似乎能够拼凑起来,他似乎记起当初的小女孩,记起那三天的相处,那个年轻女郎的美丽,可是他不明白她的名字!他的身体已经麻木,手上的信滑落在地,桌子上的花瓶,在今日他生日的这一天,第一次空着,他也明白已经也将空着,他似乎吻到了白色玫瑰淡淡的味道还弥漫在这个屋子!他的眼泪最终掉下!
他努力的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房门,望向对面的屋子,隐隐约约,那个不起眼的小房间,有依稀的灯光,窗户微微的开着一线,窗户后面是女人十八年前童年时的样貌,她纯洁,美丽的眼睛,偷偷的观察着他的一切。
篇2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无望的等候,并不是为了虚度光阴,也不是为了让他人感到羞愧,而是在痴痴等待一个不可能的答案。有谁,愿意用十八年的等候去换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的遗憾。
她住在一个充满阳光的街区,一切是多么美好与难忘,当然,除了一户整天吵架的邻里。直到那天,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中,那个小说家搬进了这个小街区,她只觉一种朦胧的感情像一颗种子在她心中发芽、生根。时而像一条滚滚奔流的大江,惊涛骇浪,汹涌澎湃;又像一湾静谧的湖水,波澜不惊,一碧万顷。
她用各种方法去收藏小说家的存在,捡小说家的烟头,触摸小说家的门把手,甚至跟踪小说家,追逐他的影子。
但是,她搬离了这个幸福的街区,再见到小说家的希望渺若晨星,她非常难过,心如刀割;为了小说家,她可以由淑女变为脾气暴躁的女子;为了小说家,她可以与朋友争执到恨之切骨,她甚至抱怨是上天不公。
时光荏苒,十八年的的等候悄然逝去,在茫茫人海之中,她的目光仿佛又触碰到了小说家的影子,依然是那么令她魂牵梦萦,楚楚动人。十八年的等候早已使她变得成熟,她以最好的微笑迎接他,像迎接朝阳,但是,他竟然没有认出她来。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像以前对待小说家一样对待孩子,宁愿职位低下也要让孩子上贵族学校。直至儿子病死前,写信前,她也在孜孜不倦的哺育孩子。
读到这,我才发现茨威格不只是歌颂女性在爱情中的牺牲和真挚,更加让我动容的是母爱的无私和伟大。
我们出生至长大成人,再到娶妻生子,父母对我们的爱从一而终,从未打过任何折扣,我们终其一生都还不了这份恩情。
此刻,我们正值青春年华,唯有刻苦学习,提升自己,在有空闲的时候,放下手机,帮助父母干干家务,听听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帮爸妈做一顿晚饭,给他们写一封感恩的信......表达爱,永远不嫌早。
小说的最后,小说家坐在椅子上,桌上是一封零散的信件,他面朝即逝的夕阳,吐出一长串的烟圈,长叹了一口气,发呆——为这深情的错过。
篇2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故事前言: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死的女人,说的是一个缠绵的爱情故事,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对此一无所知,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两人有短暂的结合,而后她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本书出自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短片小说,后来被中国导演、演员徐静蕾自编自导自演搬上荧屏,并在西班牙举行的第52届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闭幕式上获得最佳导演“银贝壳奖”。本书书述了一个女人一生中惟一的一次情感历程,从未成年的小女孩到花样年华的少女到风姿绰约的成熟女人再到——临终时才允许灵魂呼喊一次的生命垂危的病人。
读后感:一个少女在十几岁的时候疯狂的爱上一个作家,爱了十八年,爱的那样的痴狂那样痛苦,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才有勇气向对方表白,正如歌德说过的一句话:“我爱你,但与你无关”。故事造就了一个悲剧女性,她完全可以改变自己命运也有能力去改变,但都自己被拒绝,只因为“爱”,因为她的她的一生只爱过一个人,也只属于一个人。她无怨无悔,倾尽一生去爱一个不知道她的存在的人。
就如同片尾中女人所诉说的:“每年你生日的时候,我都会送束白玫瑰给你,可是以后,谁……谁还会在你的生日老给你送白玫瑰呢?啊,花瓶将要空空地供在那里,一年一度在你四周吹拂的微弱的气息,我的轻微的呼吸,也将就此消散!亲爱的,听我说,我求求你……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为了让我高兴高兴,每年你过生日的时候,——过生日的那天,每个人总想到他自己——去买些玫瑰花,插在花瓶里。照我说的去做吧,亲爱的,就像别人一年一度为一个亲爱的死者做一台弥撒一样。可我已经不相信天主,不要人家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只愿在你身上还继续活下去……唉,一年就只活那么一天,只是默默地,完全是不声不响地活那么一天,就象我从前活在你的身边一样……我求你,照我说的去做,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请求……我感谢你……我爱你,我爱你……永别…
他从颤抖着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就久久地沉思,读后感《感悟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某种回忆浮现在他的心头,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想起一位姑娘,想起夜总会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模模糊糊,朦胧不清,宛如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影子涌过来,退出去,可是总构不成画面。他感觉到了一些藕断丝连的感情,却又想不起来。他觉得,所有这些形象仿佛都梦见过,常常在深沉的梦里见到过,然而仅仅是梦见而已。
他的目光落到了他面前书桌上的那只蓝花瓶上。花瓶是空的,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是空的。他全身觳觫一怔:他觉得,仿佛一扇看不见的门突然打开了,股股穿堂冷风从另一世界嗖嗖吹进他安静的屋子。他感觉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故事结束了,让我看到字里行间那灼热的爱与撕裂忧伤的痛,男女主人公无数次的擦肩而过,最后却是一次次的失望,最后是含泪的绝望,心里有心痛、有悲伤、有惋惜,百感交集于一身,让我久久不能平静。问世间还有这样痴情的女子吗?-----记住她的名字吧,丽莎
启示:生活就像一张白纸,每个人都是一支画笔,暗淡或绚丽全凭自己去描绘!
篇30: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这是一部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作品,书名《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个名字的确够新颖,引人注意。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拜读了这部作品,有什么词能形容我读完之后的心情呢?只有震撼一词了!让我震撼的的是一位男性作家竟然将一位女性的心理描写的如此细微,好像是作家本人经历过这件事一样,哪怕就是大多数经历过这种爱恋的女孩子都未必能写的出她内心全部的感受。茨威格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他笔下的女主人公往往有不幸的遭遇,他先用细腻、优雅的文笔将这些遭遇记录下来,再一点点剖析不幸背后的精神匮乏和道德败坏,同时赞扬爱和仁慈。”这篇小说讲了一个痴情的少女的故事。在她十三四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作家R,R和她住在一个院子里,她们仅有几次擦肩而过。目光交接的缘分,使这个天真的少女无可自拔的爱上了这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并爱了他整整一生。直到她在弥留之际写下了一封信,娓娓道出了她对这个男人的爱恋,她写的甜蜜却让读者读的心酸。
书信的第一句便是:“你,一直都不知道我存在的你啊!”这句话引起了作家R的好奇心,之后便是一位承受丧子之痛母亲的独白。文字间都是对孩子的爱意和对作家R的爱恋,书信中无数次提到“你啊,从来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让读者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场痛彻心扉的暗恋,她终其一生都在追寻作家R,可是有谁能懂一个女人脆弱敏感而又深情的内心呢?
女人写等待作家R搬来之前,她看着仆人们忙忙碌碌的收拾着屋子,她第一次对作家R有好感是看到了仆人放在院子里的书,女孩看到了那么多精美的书,开始对这家主人产生无尽的好奇。爱上他是因为一次眼神的交汇,女孩记得是他从马车上跳下来,她神使鬼差的给他开了门,他用对女人专用的极富挑逗性的眼神看着女孩,并说了声谢谢。“一见杨过误终身。”女孩就因为这个眼神沦陷,并用一生去追寻作家R。“我要把我的一生全都讲给你听,我从认识你的那天起,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在那以前,我生活在一团乱麻之中,我不想再记起那段糟糕的岁月。那日子就如满是灰尘和潮湿的地窖一般,满是蜘蛛网。我的心早已淡漠。”作家R的到来仿佛像神灵降临一般,点燃了一个女孩灰暗的世界,遇到他的那一天仿佛耶稣降临,凤凰涅盘,是一个伟大而又神圣的日子,女孩将这一天作为自己生命开始的一天。我们可以想象的到女孩子为了引起心爱人的注意穿上最美的裙子,将头发梳的整整齐齐,在镜子面前练了无数次自以为最动人的微笑。遇到心爱的人的时候将最好的自己都展现出来。作家走过来的时候自带光环,可是女孩儿却自卑到尘土里,她像一粒尘埃一样跌落到地上,却在地上开出了花。我能想象得出作家走过来的时候她是如何小心翼翼的呼吸,手足无措,百般滋味更与何人说。“我依然热情不减的回忆着那时的事情,每个细节都不放过。”可是作家却径直的走过她的面前,没有注意她的裙子,没有注意她的头发,没有注意她的微笑,甚至没有注意到有个女孩站在哪里看着他痴迷。
我读这部小说的时候被女孩儿执着的爱深深地感动。她们初识,女孩儿正值豆蔻年华,那时候对一个毫无交集的男人一见倾心是可以理解的,那时候的爱情单纯而又盲目。女孩每天偷偷观察作家,直至因为母亲另嫁而搬离那座城市。女孩儿在搬家前一晚趴在走廊的窗口里等着作家的到来,她相信作家和她一样是爱着她的。走廊的寒冷和深夜的睡意是刻骨铭心的,那晚的期待是真的,那晚的寒冷像寒冰一样,一点一滴渗入骨髓,而期盼爱人到来的心却是火热而又热烈的。
凌晨两三点,作家终于来了,女孩儿激动、惊慌失措、浑身发抖,她全身都感到了无比的灼热。可是,可是作家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还带了一个女人。女孩儿听到作家低声说话的声音,女人娇媚的笑声和绸衣拖在地板上的声音。女孩儿静静地听着,她听了有多久呢?她也许在听着,也许那一刻的她失聪了。她走了,没有见自己心爱的人最后一面就走了。
一别两年,这期间的折磨只有她自己与那些和她有过一样经历的女孩子才知道。长大后的女孩来到了那座城市。一次“偶遇”,男人终于注意到她了,她们擦肩而过,她们彼此回头相望,女孩儿的眼神里是款款深情,是激动,是期盼,男人的眼睛里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孩。作家邀请女孩到家里去做客,这对于女孩儿来说是莫大的恩赐,她欢欣雀跃。她们第二次相遇,作家R依然没有认出女孩来,他把女孩儿送他的白玫瑰插在女孩儿头发上,那是作家每年生日的时候女孩儿送他一株白玫瑰,多少年来他都不知道那是她送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缘分是多情者的想象,是单相思的意淫。”事后,女孩儿留下自己的地址,等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却始终等不到作家来找她。可怜的人儿啊,你想起他的时候或是哭泣,或是喜悦,或是低头不语,或是千娇百媚,你明明知道的他如果想你便风雨无阻,他如果想你,爱你,山海亦可平,可你依然为他找了无数个他不来找你的理由。
自从这个女孩怀了R的孩子,为了这个自己深爱着的男人的孩子,女孩觉得自己像被神赋予了神圣的职责一样,拉扯他长大,给他最好的生活,他的身体里流着作家的血。为了这个孩子,女孩做了有钱人的情妇。她忏悔,却内心自豪,她有着她们的孩子,孩子的身上流着作家的高贵的血液,这是一项神圣的、伟大的使命。所有的人都疯狂的追求她,讨好这个美丽的女孩,只有作家将她忘却。
命运之神让他们十年之后再次在一家夜总会相遇。作家用相同的方法再一次邀请到了女孩。女孩放下了所有的矜持,一下子接受了他的邀请,他微微吃惊。所有的女人哪怕是在自己心仪的对象面前都会欲迎还拒,哪怕是出入这种高级场所的妓女都会表现出矜持,可是面前的这个女孩子一下子接受了。他不知道,这个女孩为了这一刻准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为了他的到来连呼吸都是练习过的,他不知道,女孩跟着作家从走廊到房间那一段时光是她从小到大最欢快的时光,这种欢快是致命的。可惜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来。第二天,作家塞给女孩子一叠钱,那一瞬间女孩自尊崩塌。女孩走到白玫瑰前,要了一支白玫瑰,作家把花插在她的头上,却依然想不起她,他以为她是烟花女子,他对她的轻浮不屑一顾。可是作家又怎么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他入骨,从年少到生命结束,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一个男人,为一个男人而活,男人却以为她是寻欢作乐的女人。
有一种爱叫飞蛾扑火,你可以伤害我,却无法阻止我爱你的心,无法阻止我爱你。少女的心是极易满足的,她会因为见了爱人一面而欢欣雀跃,因为爱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话而开心不已,她会以为那点点滴滴里都是爱人对她的千言万语的浓情蜜意。女孩从不怪作家的风流,依然在想着连她是谁都不知道她的男人。之后的她从青涩到成熟,竟然一直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有了他的孩子,混迹于不同的男人中间,作家R依然是她最大的软肋,她依然会在看到他的时候沦陷,毫无抵抗之力。爱一个人从青涩到成熟几十年爱意从不曾改变,追寻的目光从未停歇。
李易安说“柔肠一寸愁千缕”。从古到今,多少人痴,多少人怨,多少人寂寞,多少人销魂。依然有人前赴后继。大多数爱情故事都以不圆满而剧终,增添悲剧的色彩,让读者读完之后依然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爱是一个人的事情,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女孩儿爱的疯狂,爱的卑微,爱的痴迷,但是不忍心告诉作家,不忍心如此不完美打扰作家完美的生活。爱情一直都是伟大的,可是总有人去亵渎她。她用一生去爱一个人,每一个呼吸都是为了作家。因为爱他,不愿成为他的负担;因为爱他,舍不得责怪他;因为爱他,将自己变得卑微;因为爱他,将所有和他有关的一切都视若珍宝。也是因为爱他,所以他的伤害才那么肆无忌惮,直击心扉。女人直到死才敢将自己对作家深深的爱意说出来,她多么害怕自己的爱是爱人的羁绊。
女人以爱为家,男人四海为家。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女人可怜,所有的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在一场爱恋中将自己做的那么卑微,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是一场自我的毁灭。最后的最后感动是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是千千万万个恋爱中女孩子的影子,有人陪我从青涩走到了成熟,你却一直不知你对我来说有多重要。款款爱意,落落深情都是幻想。大多数女孩在爱中痴狂,却不只是爱的不仅仅是自以为的爱人,也是年轻无谓的自己。我们都知道作家R并不是多完美的男人,他浪荡成性,他也不是多有名气的作家,却偏偏让一个少女为他一生痴狂,作家R是那个女孩子的梦啊,是她关于一切完美男人的想象,因为他有很多书,因为他有很多朋友,因为他的眼神温柔,因为他……,他的好让一个女孩痴迷,他的不好同样被女孩子想象成了完美。她爱他,仅仅因为他是她年少时的梦,是她想象中完美无瑕的爱人。
再次向这位伟大的作家致敬。可以不认同这种爱情观,可以为这位女性感到可惜和悲哀,但是不可否认,这部小说写的很精彩,作家对于女性的心理描写是非常成功的,这种写作方式也非常的新颖。用书信的方式,用缠绵悱恻的语言给读者介绍了一个少女感人至深的暗恋故事。少女暗恋是不同于其他人的,苦涩,漫长,甜蜜,痛苦。有人会去羡慕,有人会去惋惜,有人会去同情,有人会觉得不值,……可是我们不是她,不会懂那种爱情的乐在其中。我想我没有资格去批判什么,在这位伟大的作家眼里视如珍宝的,是女子奋斗一生,终其一生去奋斗的东西,我怎么能我的自以为是去批判。我能做的就是在震撼之余用浅俗的语言去记录我自己的感受,用泪水去涤荡心灵。
篇31: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每次读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总会为小说中的女主角用一腔孤勇,倾慕一个男人一生而深感不值。
小说中的女人在13岁时,邻居家搬来了一个才华横溢、英俊潇洒男人。对于一个生活天地狭窄的贫穷女孩来说,这个拥有着一整个书架的精装书的男作家满足了她对男性的所有想象与渴望。于是,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
后来,母亲要改嫁到外地,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女孩终于鼓足勇气想要向男作家表白自己的心意,却发现男作家的身边已经有了其他女人。
女孩心灰意冷地离开了。可是,对作家的爱恋,却并未消减,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深,于是,被苦恋折磨的女孩又回来了。
为了引起男作家的注意,女孩每天守望在男作家的住宅周围,在日复一日望眼欲穿的等待中,有一天晚上,女孩终于引起了喝得醉醺醺的男作家的注意,两人一起度过了销魂荡魄的三天三夜。
后来,女人有了孩子,且又与作家多次相遇,每次相遇,她都盼望着男作家能够主动想起她来。可是滥情而又健忘的男作家只觉得她似曾相识,就是想不起来她到底是他众多女人中的哪一个?
再后来孩子死了,女人的寄托也没了,在悲痛与病魔的折磨中,女人凄惨离世。临死之前,她给作家独白了一封长长的信,道出了自己对他一生的痴情和爱恋。可是,作家在看完这封催人泪下的信以后,努力地想了很久,却也根本想不起女人的样子。
多么悲惨的一个女人,用尽了一生的力气默默地、不求回报地、卑微地爱一个人,到头来对方却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想起了曾在作家安宁的那本《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看到的一个爱情故事。
故事中的她一直深受那颗阻生齿无休无止的折磨。可她始终没有下定决心拔掉它,不是因为怕疼,而是因为她爱上了为她看牙齿的那个淡定从容的牙医。
她欣赏他的干练,以及做事时的沉静稳妥,为了能够多见他几次面,多说上几句话,她宁愿忍受着牙龈一次又一次的疼痛,这样,她就可以打着清洁肿痛的牙龈和开消炎止痛药片的借口频繁地光顾他的诊所。
那些药,虽然她都拿回来了,她却从来不吃,全都被她放在一个盒子里,盒子里都堆得满满当当的。药片中间还藏着一个浅蓝色的口罩,那是她趁他不备,偷偷从桌子上放入包中的,每次想他时,她就打开来看,仿佛他就一直陪伴在她的身边,因为上面还残留着他若有若无的气息。
她甚至还改了上班的路线,每天都要绕一段路,这样便可以斜斜地看到他的诊所。
她明明知道他是有女友的,可她还是忍不住狂爱他,爱到什么程度呢?即便他们不分手她也一样接受。她以为,总有一天他会发现她对他的痴恋,不曾想,连他身边的小护士都看得出来她对他的深情,唯独他从容淡定、习以为常。
终于有一天,当她再次忍受着牙龈的疼痛来诊所时,她碰到了他和他的女友,他的手很自然地环住女友的腰,两人正在甜蜜地商量着拍婚纱照的事情。
她呆立在原地,心如刀割,也就是在那一刻,她突然明白:这一场爱正如她的那颗阻生齿一样,根本没有必要这么翻来覆去地为它纠缠。
于是,她让他拔掉了她的那颗阻生齿,连同拔掉的还有她对他的那份爱恋。
后来,她终于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被幸福的粉色泡泡包裹着她很是庆幸自己及早醒悟并趁早放手了那份无论自己怎么努力也始终得不到对方回应的爱情。
在这样一个速食爱情的年代,我知道依然有人深情地活着。可是,亲爱的,如果你的一腔深情始终得不到对方的回应,那就没有必要再一味地坚持,一味地付出,倒不如及时止损,趁早放手,耐心地等待着真爱的来临。
就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角,如果她能像《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寂寞》中的她那样早一点醒悟,及时放手那份得不到男作家回应的爱,找一个普通人,过着寻常人家的生活,大概也就不会有那么痛苦而又悲情的一生了。
篇32: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微妙的感觉,好像抓住了什么,却发现两手空空。一句一句我都认识的话,组合到一起产生了奇妙的思想。有人告诉我这是美食,我也尝到了陌生的淡淡香味,明知道它本应该让可口,我只能在此停下了。这种无力感就和我现在试图描述它一样。(最近读茨威格和王怜花的古金兵器谱总有这种感觉)。
我爱你,与你无关,这恐怕是最著名的一句了,也许是我看书不细致,我没有找到这句话。我记住的只有“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请耐心,亲爱的,我要向你从头诉说这一切,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不要疲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疲倦啊!”,“我时刻为了你,时刻处于紧张和激动之中,可是你对此却毫无感觉,就像你对口袋里装着的绷得紧紧的怀表的发条没有一丝感觉一样。怀表的发条耐心地在暗中数着你的钟点,量着你的时间,用听不见的心跳伴着你的行踪,而在它嘀嗒嘀嗒的几百万秒之中,你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一个59KB的TXT里,我记得的,只有这几句。
叫这个人X好了。X是个幸福的人,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怎么判定是幸福还是不幸呢。对于大多数人肯定是不幸,因为大大多数人不会这样的爱一个人。卑微的,被漠视的爱情,卖淫,情妇,再加上个拖油瓶,付出了一切之后发现生命中的唯一居然不记得自己是谁。可是X说她并不后悔,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她仍然愿意这样选择。我觉得这就叫幸福。乏味的活到世界末日,还是痛苦的燃烧一秒。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荣幸,无论是或者还是死去,都是一种幸运。
我啜饮过生活的芳醇 付出了什么,告诉你吧 不多不少,整整一生 他们说,这是市价。 他们秤了秤我的份量 锱铢必较,毫厘不爽, 然后给了我我的生命所值 一滴,幸福的琼浆!
为什么X在活着的时候不去找R作家,却在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诉说了十几年的爱恋。因为爱他。X不想让R感到束缚,不愿意纯粹的爱情变的堕落。这是放在生命的圣坛里的神像,远远地望着,为他受苦,为他死去,但是不要靠近,太完美的事物经不起时光和熟悉。说起来有点矛盾,只有依靠得不到,爱情才能永生。有些东西,宁可让它栩栩如生的死,不愿他行尸走肉的活。
张无忌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叫朱九真的,这个朱九真很坏,设计害他。但是那时候张无忌完全被初恋迷昏了,朱九真要他去死他也毫不犹豫的去。几年之后张无忌再见到了朱九真,却一点感觉都没了,还奇怪自己当初怎么会那么傻。与此类似,阿离在整个倚天屠龙记里几乎就干了一件事:“寻找少年张无忌。”在最后阿里知道了曾阿牛就是张无忌,反而说他不是张无忌,她要去天涯海角的继续找下去。我要说的就是他们爱上的不是朱九真或是张无忌,而是那个心目中的完美恋人的幻影。他们需要的不是对方的真实感情,而是自己的内心满足。她叫朱九真还是猪八戒,他叫张无忌或是曾阿牛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那个人。怎么可能不爱,因为她就是我心中的完美的神。张无忌最后醒悟了,分清了朱九真和白雪公主,阿离没有或是不愿意醒来,当然我不能说她不幸福。毕竟庄生梦蝶,是耶非耶。
我想说的是醒悟之后怎么办。有个科幻小说叫七重外壳,说的就是一个人经历环境仿真测试,他找到了六个破绽,每次好像都回到了现实世界,直到下一个破绽出现。但他终于通过了所有的测试,但是已经分不清自己生活在何处,一辈子总是用怀疑的目光寻找并不存在的破绽。X了解R吗?她爱上的是自己的幻想吗?我不知道,现在设想X以前不知道,看了我的读书笔记醒悟了,醒悟不合适,那就怀疑吧。她开始认真思考这种感情,那么我说,爱情死了。无论结果是什么,怀疑的幽灵已经逃出来了,神的光芒上有一片阴魂不散的黑云时时拷问着X现实还是虚幻的问题。忘了在哪里看到:“当你开始考虑一件事值不值得,它就已经不值得了。”
我说过X幸福,这也是原因之一,她不仅有了一个梦,居然没有醒。很多人小时候为了某个小美女小帅哥日夜不宁过,长大后再也不能不顾一切的为一个人万劫不复。学生们永远是革 (敏感) 命游 (敏感) 行之类激情活动的主力军,大爷大妈们安安稳稳的提着菜篮子走过,心里不知道有没有一点惆怅一点怀念。满篇说的都是爱情,其实可以以此推彼的, 理想正义什么的其实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篇3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当时看到一个名字,记忆比较清晰,叫做《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本没有抱着多大的兴趣,但不久后又在电视上看到《声临其境》中这一段的配音。
于是我在kindle上下了《茨威格文集》,整整三册,当然我并没有看完……
现代中国言情常常讲究间接地描写一些咳咳的语句,比如丁墨的一系列言情小说呀(我看了可多了,给你举一举《如果蜗牛有爱情》《他来了,请闭眼》《我和你的倾城时光》《最好的我们》等等)不过也可能是广电局的产物,但是外国直译的书变有所不同了,它的语言夸张大胆,肆意在黑暗中大胆地燃烧自己,爆发,蓬勃,充斥着浓郁的情欲与激情,这似乎应了安妮宝贝在书中写过的一句话“情欲像黑暗里翻滚的潮水,虽然强烈但并不肮脏”。我开始理解所谓地爱情与欲望,因为在我过去的观念中,有爱情就不该有性,有性的身体就是被遗弃到臭气烘烘下水道的口香糖,恶心极了。
既然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如此饱受赞扬的故事,我也就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吧。一个女人爱上一个似乎没有爱的男人,她十三岁坠入爱河,十八岁为他自杀。她年轻漂亮,有许多真诚帮助她的追求者和朋友,但她却执迷不悟,无谓地期盼失望安慰再期盼。但是男人又有什么错呢?这是他的生活方式,他习以为常,也没有人回同她一般守身如玉只为为他绽放。她应该放下执念的,她的先天条件足以使她前途无量,而不应该香消玉殒在最美好的年纪,她为了一个压根不记得她的男人放弃了一切。
我觉得很不应该。
女人是感性,但拿得起放不下就是懦弱与无能。耿耿等了余淮十年,她放弃并且伤害了向她求过57次婚的路星河。我希望耿耿余淮好,因为他们彼此心里都有对方,冲破这堵墙便能毫不犹豫地以心拥抱。而故事中的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以身体以汗水摩挲亲密无间,但环绕于心的都是敷衍的鲤鱼的记忆。
她爱上了不该爱上的人,这不是错。
她执迷不悟无可救药地沉醉在不该爱的人的炽热的肌肤与冰凉的温度中整整三次,这就是错。
作为一个女人,要活得洒脱与自由男人不是一切,他们的染色体还在变短到底什么能放弃什么不能,请清洗一下脑子再来执着对于故事中的她,我不抱有太多的同情。
当然了 故事中女孩毫无杂质的纯粹爱情是在这世上弥足珍贵的财富。学校里,培育着我们要养成批判性的思维,以至于我对这样的爱慕没能做到真心的敬意。但我想,这,才是最初的爱情吧。
篇3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应该说,女主人公是值得我们同情的,但是又让人感到惋惜。我想到一句歌词:我爱你爱得死心塌地,你却伤我伤得那么彻底。女主人公第一次对这位作家有感触是因为她寻思:“这个人有那么多漂亮的书,这些书他都读过,他还懂那么多文字,那么有钱,同时又那么有学问”。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我们可以看到,陌生女人对小说中的作家是极其崇拜的。我们说说关于文人藏书的那点事。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掌握充分的资料是必学的,但是果真有那么多书就有那么多的学识吗?这么来看,一些大的书店的经理应该是最有学识的了,可是显然不是啊。因为在藏书者中除了真正的学者,还有藏书家,还有附庸风雅者,还有骗子。
看了徐静蕾的电影之后,一些同学讨论,网上一些社区和论坛也在热烈讨论。其中有人认为是“男人一夜,女人一生”,而且流传很广。我个人认为这个观点有点欠斟酌,这样的话被女权运动的人看到了,不把人家茨威格鄙视死了,讲这话的人也要注意了。其实这个陌生女人还是有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的,只是她不愿把握。正是酿成的悲剧,这种把美好的事物撕碎给我们看的故事,引导我们进行细致认真的思考。
爱需要回应,需要交流。顺便为中国移动做个宣传:沟通改变世界。我们试想一下:当小说中的作家绕着圈子试探性地提出许多问题的时候。如果陌生女人主动告诉作家情况,故事会不会有点改变呢?其实 1948 年的美国摄制的那版电影应该说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假设,那个电影在故事结尾处这样处理:儿子得伤寒而死,心力交瘁丽莎写了封长信给钢琴家,述说了 15 年来她从未停止的对他的爱。丽莎死后,悲痛的丈夫要求同钢琴家决斗,在读到丽莎这封感人至深的信后,原本准备逃走的他登上了驶往决斗地的马车……这样的结局可能会让读者舒服一些。
陌生女人为什么不沟通呢?为什么不要求呢?她害怕拖累自己爱的人,这一点在书中写得非常清楚:我知道你喜欢无忧无虑,欢娱人生,她怕他受牵连,更怕他会因讨厌这种牵连而记恨她,哪怕只是短短几分钟的念头。但是陌生女人并不是一个完全不想让爱人受牵连,完全不想自己的爱情受到损伤的人,她终生被动的等待着作家,而她应该明白:就是作家自己把她召唤回去,就是他突然改变了,要留她在自己身边一辈子,作家仍然会受到牵连,爱情仍然会有摩擦。她只是不想成为牵连和摩擦的制造者,所以她只能被他“招之则来,挥之则去”。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雨月。
其实这本书中所讲到的作家的品性,我们可以认为文中的陌生女人是知道的。开头的地方陌生女人就说道:“我当时无意识地感觉到了后来每个人在你身上都得到的那种印象:你过着一种双重生活,既有对外界开放的光亮的一面,另外你还有十分阴暗的一面……我这个十三岁的姑娘,第一眼就感觉到了你身上的两重性,当时像着了魔似的被你吸引住了”。换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说或许陌生女人喜欢的就是作家的这一面,她不一定要求作家对她负责,只是希望能跟作家产生纠葛。就像罗素所说的,有时候人们知道一个人是荡妇,但是有的人却偏偏喜欢,因为这样的女人给了他们某种艳遇的可能。当然,陌生女人的这种感觉不能这样来形容,但是中间的道理本质上却是相似的。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选择不是很正确,应该怎么办?可以有很多种答案,但无非就是两种:坚持或者放弃。其实陌生女人有放弃的机会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她离开了作家,在普通情况下来看,这个故事应该结束了。可是茨威格又巧妙地安排他们两个人再次见面。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陌生女人依然那样疯狂。在小说中,作家的仆人出现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但是结尾部分是十分震撼人的。结尾写道陌生女人“在前屋我几乎和你的仆人约翰撞个满怀……就在我正面看他、噙着眼泪看这形容苍老的老人的这一刹那,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在这一瞬间老人认出我来了”。我们知道,陌生女人说到:“可是即使我脱去衣服赤身裸体,你也没有认出我是谁”。而这个仆人约翰则是从陌生女人童年时代起就没有再见过她。如此鲜明地对比,让我们感到小说中的这位作家是多么没心没肺。稍微有点人际交流常识的人都知道,交流的第一要务就是记住人的名字。可能是因为作家生命中的女人太多了吧。交往的时候记住不对方的名字,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两个人的关系是不平等的。
篇35: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古今中外有不少歌颂爱情的诗歌,像汤显祖的什么:“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还有国外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愿以我的爱杀死你,我与其饱览你的生,毋宁加速你的死。”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让人欲罢不能的生死戏。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由一名男子收到的长信展开的。
长信的开头,是这样写的:“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短短几个字,一下子就勾住了有书君的兴趣,同时也似乎意味着这个故事,注定是一场悲剧。
随着男主对这封长信的阅读,书中的故事也逐渐展开,但正如信中对男主所说的一样:“你,从来未认识过我的你”,没错,整封信下来,无论是男主还是我们读者,都不知道写信人到底是谁。就正如本书的书名一样,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信中我们得知,女主小时候一直和母亲一起生活,没有得到过父爱的她性格腼腆,天然一身小家碧玉的气质。原本呢,生活也是平淡无奇,可突然有一天,男主闯入了她的世界,也就是故事开始,读信的那个男人。
话说这天,女主对门来了新的邻居,正在搬家,身为作家的男主出场方式很特别——未见其人,先见其一堆书,处在孩子时期的女主就这样把对方奉为了自己的男神。
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主就像是一个小迷妹一样,无数次的顺着自己家的门缝偷窥男主一举一动;晚上不睡觉,都要守着门,听男主回来的脚步声;没事就去翻一翻男主丢掉的垃圾袋,偶尔和男主的一次擦肩,都会让她心里幸福无比。
当然了,如果看见了男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小女孩也会独自神伤好一阵。
虽然女孩对男主的喜欢,就像守护着自己的秘密花园一样,小心谨慎而又无比幸福。但这样美好的“幸福”却被打断了。母亲改嫁,女孩不得已不随着母亲迁往异地,从此便在自己单相思的苦恋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多年以后,女孩长大成人了,也终于有机会回到小时候的住处寻找儿时的感情。有书君估摸着这老天爷也是被她的真情所感动,这么多年后,男主竟然还没搬走呢。
一天夜里,男主在家门口“巧”遇了一位纯情貌美的妙龄少女,其实啊,别看男主表面上是个文质彬彬的大作家,但骨子里却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司机”。
在遇到美女之后,他立即使用了自己的搭讪套路,请对方回家“喝杯咖啡”,没想到,少女竟爽快地答应了,其实,少女就是女主,而这巧合的相遇,其实是女主傍晚无数次的等待。
在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件之后,第二天早上,男主想要给女主塞上几张纸币,没想到,对方却仅拿走了他桌上的一朵白玫瑰,就这样,她成了他的白玫瑰情人。
篇36: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不久前看过老徐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时已离片头有段距离。
但它很吸引我!
那是一个暗恋的故事,动荡、颓废但不失激情的时代背景增加了故事的(悲剧?)抑郁色彩。
女人很小时喜欢上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走在时代漩涡中的男人,革命党吧,因为姜文的出色表演让我们看到一个神秘、颓废、风流、极具个性也却极富人文色彩的男人。
从他出现在院子的那一刻起,还是女孩的她就喜欢上了,是的,那是不同于周围很多人的男人,对一个喜欢做梦的女孩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生活从那一刻起就成了背景,她的一切来回,似乎都在为了见到他,但似乎一切过程的苦难与委屈都是那么不在于心,因为暗恋她可以不要尊严,记得她有一句话:就是我躺在坟墓里,只要听见他的呼唤我也要站起来回过头来。
即使当她真正明白她不过是他身边一片浮云时,我们也似乎听不见她的心碎。
但最终在老仆人的眼神中,她或者我们读懂了那种绝望的悲凉!
关于人性也关乎爱情的!
篇37: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很是震撼,对于爱,我们或许有太多的理解。而当看了这本书之后,是真的被那份隐忍而有真诚的爱所感动。
一个女人,在13岁的时候就暗自里喜欢上了一个大她很多的男的,虽然不懂那就是爱,但心却时时刻刻为他而动,他的一举一动在她心中都是那么的唯美,她的世界里似乎唯一在乎的就是他了。当她知道自己即将离开他住的地方的时候,那种绝望让人为之而心痛。后来她的自闭,决定搬回来也只是为了再见他一面,默默的站在他的窗前却不敢靠近;看到他走过来却匆匆离去,生怕被认出来,可让她失望的是那个男的根本就没认出她,只是把她当做一个可以去追求的女的,可过后却不再联系,却只给她留下一个孩子,虽然她的生活很辛苦,可对她来说,看着那小孩,却觉得是满心的幸福,因为那孩子就是他的身影,似乎他一直都陪在她身边。而数年后的重逢他还是没有认出她来,又一次把她当做陌生女子而对待,她心中满是痛苦,却又不能表现出来。而在临终时才告诉那个男的,她没有丝毫的抱怨,只是想让他幸福,想让一个从没认识过她,但她却深爱的男的幸福。
这份爱太过深沉,让人震撼!或许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能想到的就是想让对方幸福吧。
篇38: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暗恋从来都是寂寞的,犹如黑暗中开出的花朵,独自芬芳。
有人说,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将暗恋的孤独与伟大演绎到了极致,也有人说这是一份近乎病态的爱恋。
小说中,作者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个沉重而动人的爱情故事:
一位女子在即将离开人世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饱蘸着深情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诉说了一段埋藏一生,不为人知的爱情。
小说篇幅不长,带给人的震撼却是强烈的。
一个13岁的少女,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中年作家,生命中初遇的这份爱情,成了她一生的劫。
而自卑,是横在少女面前无法逾越的鸿沟。
在她眼里,才华横溢、绅士儒雅的作家,是挂在天上的那轮明月,可望而不可即。
而她,则是那朵低到尘埃里的野花,她只有躲在黑暗中默默仰慕明月的耀眼。
命运,有时又是这样的不可捉摸。
它安排看似毫无交集的两人相遇,并有着某些联系。
女子与作家一共有过三次交集,悲伤的是,他从未认出她。
“在当时没有,在以后没有”,甚至是在他们有过两次肉体缠绵之后,他也没有认出她,而是谨慎地将几张大钞票塞进她的暖手筒里。
在他眼里,她同那些风月场所的女子并无二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且已然到了痴迷的状态。
从初次相遇的那一刻起,女孩便开启了疯狂的暗恋模式。
偷窥他家,了解他的作息时间,关注他的一切消息,买他的书,背他写过的每一个文字,蹲在他家楼梯口,站在他的窗下,看着他亲密地牵着一个又一个陌生女人的手,进进出出。
“可是请你相信,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死心塌地的爱过!过去是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这样……
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那种浴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
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我一头栽进我的命里,就像跌进一个深坑,从那一秒钟起,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就是你。”
如此卑微怯懦,却又如此炽烈,犹如飞蛾扑火般跌进命运的深渊,热烈而孤独地坚守着心中爱的信仰。
无法靠近,只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默默爱着,站在不远不近的距离,悲苦地演绎着“我爱你,却与你无关”的凄美之恋。
她独自生下他们的孩子,生育和抚养孩子的艰辛,令她难以承受。
为了让孩子摆脱贫穷,受到良好的教育,她不惜出卖身体赚钱。
为了他,拒绝所有的求婚者,为了他的孩子,又不得不沦为做别人的情妇。即便是这样,她都不愿意去打扰他的生活,要求他承担应有的责任。
女子的痴狂,固然令人肃然起敬,却也是唏嘘不已!
这种爱情近乎受虐,而她却甘之如饴。
无法理解女子的心理,或许她爱的已经不是作家,而是心中的那份执念。
执念,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东西。人一旦有了执念,就会变得疯狂。
它如同毒药,慢慢侵蚀骨髓,融入灵魂,并逐渐长成身体中的一个毒瘤。
茨威格是奥地利著名的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传记作家。
他被众多研究者们认为是“20世纪出类拔萃的伟大作家之一”,“打开弗洛伊德危险闸门的的心灵猎手”,“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高尔基曾评价这部作品“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虽然是一部中短篇小说,却暗藏着作家的精巧构思。
开篇以“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巧妙开头,令人暗暗称绝,这句话不仅吸引了作家也引起了读者极大的阅读兴趣。
信中多次提到“我的孩子死了”,这是贯穿整个故事的一条线索,是所有一切的因,也是所有一切的果。
如果不是她唯一的希望也没了,或许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个女人在如痴如狂地爱着自己。
小说语言朴实、灵动,通俗易懂。人物不多,情节也不复杂,看似是一个失爱的女人絮絮叨叨的倾诉,却有种不动声色的、触动人心的力量。
这一切源于小说中精彩的人物内心活动的描写。
茨威格的作品大多以人物的性格塑造及心理刻画见长,他总能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地剥开那些不能示人的情感。
小说中对主人公的心理描写,极其深刻生动,将女子内心深处的煎熬与困顿以及期盼刻画得淋漓尽致。
她一方面,不想因自己的出现给作家的生活带来烦扰,因为知道他喜欢的是轻松自在的生活;
另一方面,她又渴望作家能够认出她来,能明白她的爱,这双重的矛盾一直在折磨着她。
作者在表达对女性同情与惋惜的同时,也表达了对资产阶级男性玩弄女人感情的批判。从侧面反映了十九世纪女性地位的低下,她们是要依附于男性而生存的。
从创作背景来看,这部经典作品创作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动荡的年代,受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茨威格的文学思想也受到很大的冲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他思想转折时期的作品,是他对以自我为核心价值的探索,同时也表达了他对所处的变革时代的精神危机的思考。
“他感觉到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
百感千愁一时涌上他的心头,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
她漂浮不定,然而热烈奔放,犹如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篇39: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
平时我在上课时,经常教孩子们写读后感和观后感之类的,今天我也忍不住“秀”一把。
前天晚上,我在网上看了徐静蕾导演的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部电影是改编自奥地利作家史蒂芬。茨威格的同名小说,看罢感觉自己内心很有话说,似乎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通过这部电影,我感觉男女对感情和性的认识,永远都不可能达到共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风流成性的男人,这个男人似乎是个作家,但又不是。他好像经常出入灯红酒绿的场所,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房间里虽有不少书,但是这些书似乎比不上他的应酬多。
女主人公还是一个读小学的孩子时,就已经悄悄爱上了他,不过,那是一个小女孩内心不可告人的秘密。
从那个时候起,小女孩就想接近这个男人,希望有那么一天,这个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男人,他能够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开始重视她,并且爱上她。
后来,小女孩随着改嫁的寡母去了山东,后来慢慢出落成一个刚刚师范学校毕业的少女,她当上了一名小学教师,并且专门来到北京那所旧四合院,这个当初她邂逅这个风流男人的地方,重新租住下来,想着接近这个男人,让他认出自己,并且爱上自己。
后来,男人果真开始重视这个女孩子了,但更多的只是感觉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只是适合发展“一夜情”的对象,女孩子又来到那所童年时代就来过的房间里,看到有那么多的书籍,再想想自己多年来处心积虑地想接近这个男人,让他爱上自己,可谓用心良苦,于是她忍不住靠着书架,眼泪无声地滚滚滑落,这时候男人走上前来,捧起她的脸轻轻吻着,于是他们之间有了“第一次”,第二天清晨男人送她出门,还信誓旦旦地说由于时局动荡,自己要去外地一趟,等到回来后马上就去找她。
没多久,抗战爆发了,女人同时发现自己怀上了这个男人的孩子,于是她悄悄离开北平,来到四川一个偏远小镇上生下了男人的孩子,后来为了生活所迫,她当上了交际花,周旋于上流社会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那是因为她实在无能力凭正当手段单独抚养儿子,为了让儿子生活得更好,她只好出卖色相。
她带着儿子回到了北平,每年这个男人的生日,她都会差花店的伙计去男人的住宅送一束白玫瑰,就像当初他们有了“第一次”时,男人也送了她一株白玫瑰一样。
她在自己的交际圈子里,又与这个男人邂逅,可是很遗憾!这个男人居然没有认出来她!呵呵,因为这个男人经手的女人实在太多啦!他已经记不清谁是谁了,于是,女人也没有主动相认,她一直等待着某种时机。
直到有那么一次,这个男人又向她提出了那种要求,于是女人欣然去了男人的那所房间,再次发生了“一夜情”,不同只是:此时的女人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少女老师了,而是一位成熟的少妇,一个单身未婚妈妈,翌日清晨,男人依然给了女人同样的承诺,等到外出回来后,就去找她。可惜此时的女人已经不同于当初那个幼稚单纯的小学老师了,她明白这些话只是这个男人的敷衍之词而已。男人甚至趁女人不注意的时候,还往她的皮手套里塞了一笔钱,女人这时忽地明白:自己只是被他当成了一个上流社会的高级妓女而已。
女人临出门时,还刻意明知故问:花瓶里的那束白玫瑰是谁送的?男人说不知道,每年我生日的时候,都会有人送花,也不想深究到底是谁送来了花?女人又惺惺相惜地问:“能送我一束白玫瑰吗?”男人马上一口应允,殷勤地摘下一朵戴在女人的头上,然后就把女人送出了家门,他没有跟出来,也压根不想送出来。毕竟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见不得阳光。
神情无比失落的女人独自走在四合院里,邂逅了当初的那个老房东,那个看着他长大的老房东,一瞬间,老房东居然穿越时光,认出了眼前这个穿着华丽的少妇,就是当年那个寡妇家的小女孩,于是老房东望着满眼失落的女人,喃喃着:“小姐,您好!”这声音在女人听来,真是不无苍凉。
女人顿时感慨万千,此刻她关于自己编织的那个崇高美好的爱情神话,在一瞬间土崩瓦解,呵呵,真是悲凉啊!一个终身爱恋的男人,居然不及一个老房东那样关注自己,居然直到最后都没有认出来自己究竟是谁?而老房东只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女人随手将男人送的那笔钱塞到老房东的怀里,然后悄然离去。
此刻,女人的“多情”反衬出男人的“无情”。
最后,女人和这个男人惟一有关联的儿子,也患上了急病,在一夜之间死去,女人所有关于爱的希望都化为泡影。在临自杀前,她给这个男人写下了一封厚厚的书信寄去,然后在男人收到这些信时香消玉殒。男人读着这些信件,在屋子里惊诧地踱着步,感觉实在不可思议!一时间真是百感交集,可是这一切都悔之晚矣。
我看完这个电影后,感觉这个女人实在太感性!她活在自己编织的感情世界里,很像《色。戒》中的王佳芝。其实女人重感性,而男人重理性,这是男女情感方面的重大差别。
为了爱,女人可以豁出去一切,而男人却往往只重视自身或眼前的利益。因此为了男人付出一切的女人,真真最傻不过,可是现实社会中这样的傻女人,往往却比比皆是啊!所以,殉情的女人永远比男人多。
《高老头》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长篇小说,成书于1834年。
该讲述主人公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且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可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放荡,挥金如土,他的爱轻而易举就被金钱至上的原则战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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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819年冬,一个夫家姓伏盖,娘家姓龚弗冷的老妇人,40年来在巴黎开着一所兼包容饭的公寓,坐落在拉丁区与圣·玛梭城关之间的圣·日内维新街上。大家称为伏盖家的这所寄宿舍,男女老少,一律招留。这里住着各种各样的人:有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歇业的面粉商人高里奥;外号叫“鬼上当”的伏脱冷;被大银行家赶出家门的泰伊番小姐;骨瘦如柴的老处女米旭诺等。每逢开饭的时候,客店的饭厅就特别热闹,因为大家可以在一起取笑高老头。
69岁的高老头,1813年前结束了他的买卖后,住到了伏盖公寓。当时,分住在二楼一间最好的房间,每年交1200法郎的膳宿费,他衣着讲究,每天还请理发师来给他梳头发,连鼻烟匣都是金的,他算得上这所公寓里最体面的房客,人们都叫他高里奥先生。寡妇老板娘还向他搔首弄姿,想改嫁于他,当一名本地区的阔太太。
高老头把他全部的爱都放在两个出嫁的女儿身上,不受伏盖太太的诱惑。第二年年末,高老头就要求换次等房间,并且整个冬天屋子里没有生火取暖,膳宿费也减为900法郎。大家把他当作“恶癖、无耻、低能所产生的最神秘的人物”。常有两个贵夫妻来找他,以为他有艳遇,高老头告诉大家,那是他的女儿:雷斯托伯爵夫人和银行家纽沁根太太。第三年,高老头又要求换到最低等的房间每月房钱降为45法郎,他戒了鼻烟,打发了理发匠,金刚钻、金烟匣、金链条等饰物也不见了,人也越来越瘦,看上去活像一个可怜虫。伏盖太太也认为:要是高老头真有那么有钱的女儿,他决不会住在四楼最低等的房间。
可是,高老头这个谜终于被拉斯蒂涅揭开了。拉斯蒂涅是从外地来巴黎读大学的青年,出身破落贵族家庭,白皮肤、黑头发、蓝眼睛,热情而有才气,想做一个清廉正直的法官。但巴黎的豪华生活的刺激加强了他“对权位的欲望与出人头地的志愿”。他认为靠自己的勤奋学习求上进的路太艰苦,也太遥远,还不一定行得通,而现实社会依靠几个有钱的女人作进身的阶梯则容易得多,于是他想“去征服几个可以做他的后台的妇女”。由于姑母的引荐,他结识了远房表姐,巴黎社交界地位显赫的鲍赛昂子爵夫人。拉斯蒂涅很得意地向伏盖公寓的房客们讲了在舞会认识了伯爵夫人的事
高老头兴奋地问:“昨晚雷斯托太太很漂亮吗?”公寓老板娘便认定高老头定是给那些婆娘弄穷的。拉斯蒂涅想弄清高老头和伯爵夫人的关系,决定去雷斯托伯爵夫人家。在伯爵夫人家他的寒酸相引起仆人轻蔑;接着他莽撞地冲进了一间浴室,大出洋相;后又到提到和高老头住在一起,却引起伯爵夫妇的不快,把他赶了出来。拉斯蒂涅十分懊恼,只好赶去向表姐求教。鲍赛昂夫人告诉他,雷斯托太太便是高里奥的女儿。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了她们每人80万法郎的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托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银行家纽沁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把他当作要不得的下流东西,把他赶出家门。高老头为了获得他们的好感,忍痛出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两个女儿只要爸爸的钱,可高老头已没钱了。
鲍赛昂夫人教导拉斯蒂涅社会又卑鄙又残忍,要他以牙还牙去对付这个社会。她说:“你越没有心肝,就越高升得快。你毫不留情的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没有一个女人关切,他在这儿便一文不值,这女人还得年轻、有钱、漂亮。”按照表姐的指点,拉斯蒂涅决心去勾引高老头的二女儿纽沁根太太。
伏脱冷是个目光敏锐的人,看出拉斯蒂涅想往上爬的心思。他对拉斯蒂涅说:“在这个互相吞筮的社会里,清白老实一无用处,如果不像炮弹一样轰进去,就得像瘟疫一般钻进去,清白诚实是一无用处的。”他指点拉斯蒂涅去追求维多利小姐,他可以叫人杀死泰伊番小姐的哥哥,让她当上继承人,这样银行家的遗产就会落到拉斯蒂涅手中,只要给他20万法郎作报酬。拉斯蒂涅虽然被伏脱冷的赤裸裸的言辞所打动,但又没敢答应下来。拉斯蒂涅通过鲍赛昂夫人结识了纽沁根太太,而纽沁根太太并不是他想要追求的对象。她的丈夫在经济上对她控制很严,甚至要求拉斯蒂涅拿自己仅有的100法郎去赌场替她赢6000法郎回来。于是拉斯蒂涅便转向对泰伊番小姐的进攻。
这时伏脱冷已让同党寻衅跟泰伊番小姐的哥哥决斗,并杀死了他。拉斯蒂涅矛盾重重,是爱维多利小姐呢,还是爱纽沁根太太呢?最后,他选择了后者,他想“这样的结合既没有罪过,也没有什么能教最严格的道学家皱一皱眉头的地方。”
房客米旭诺老小姐,她接受了警察局暗探的差使,刺探伏脱冷的身份。她在伏脱冷的饮料中下麻药,伏脱冷被醉倒不省人事。米旭诺脱下伏脱冷的外衣,在肩上打了一巴掌,鲜红的皮肤上立刻现出“苦役犯”的字样。当伏脱冷醒来时,警察已经包围了伏盖公寓。特务长打落了他的假发,伏脱冷全身的血立刻涌上了脸,眼睛像野猫一样发亮,他使出一股蛮劲,大吼一声,把所有的房客吓得大叫起来。暗探们一齐掏出手枪,伏脱冷一见亮晶晶的火门,突然变了面孔,镇静下来,主动把两只手伸上去。他承认自己叫雅克·柯冷,诨名“鬼上当”,被判过20年苦役,他被逮捕了。
高老头得知拉斯蒂涅爱自己的二女儿,想为拉斯蒂涅与女儿牵线搭桥,购买了一幢小楼,供他们幽会。一天,纽沁根太太急忙来找高老头,说明她丈夫同意让她和拉斯蒂涅来往,但她不能向他要回陪嫁钱,高老头要女儿不要接受这条件,“钱是性命,有了钱就有了一切。”这时,雷斯托夫人也来了。她哭着告诉父亲:她的丈夫用她卖掉了项链的钱去为情人还债,而她的财产已差不多全部被夺走,她要父亲给她12000法郎去救她的情夫。两个女儿吵起嘴来,高老头爱莫能助,他急得晕过去,患了初期脑溢血症。
在他患病期间,小女儿没来看他一次,她关心的是即将参加盼望已久的鲍赛昂夫人的舞会;大女儿来过一次,但不是来看父亲的病的,而是要父亲给她支付欠裁缝1000法郎的定钱。高老头被逼得付出了最后1文钱,致使中风症猛发作。
鲍赛昂夫人举行盛大的舞会,场面非常壮观,公主、爵爷、名门闺秀都前来参加。500多辆车上的灯烛照得屋内处处通明透亮。子爵夫人装束素雅,脸上没有表情,仿佛还保持着贵妇人的面目,而在她心目中,这座灿烂的宫殿已经变成一片沙漠,一回到内室,便禁不住泪水长流,周身发抖。舞会结束后,拉斯蒂涅目送表姐鲍赛昂夫人坐上轿车,同她作了最后一次告别。他感到“他的教育已经受完了”他认为自己“入了地狱,而且还得呆下去”。
可怜的高老头快断气了,他还盼望着两个女儿能来见他一面。拉斯蒂涅差人去请他的两个女儿,两个女儿都推三阻四不来。老人每只眼中冒出一颗眼泪,滚在鲜红的眼皮边上,他长叹一声,说:“唉,爱了一辈子的女儿,到头来反给女儿遗弃!”
只有拉斯蒂涅张罗着高老头的丧事,两个女儿女婿只派了两驾空车跟在灵柩后面。棺木是由一个大学生向医院廉价买来的,送葬费由拉斯蒂涅卖掉金表支付的。他目睹这一幕幕悲剧,随着高老头的埋葬也埋葬了自己最后一滴同情的眼泪,他决心向社会挑战,“现在咱们俩来拼一拼吧!”随后,他来到纽沁根太太身边与她共进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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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读书笔记
看完《高老头》这本小说,我才真正深刻体会了这句名言:父母恩情大于天!
《高老头》主要讲述了富商高老头在妻子死后,把全部的爱和希望倾注到他的两个女儿身上,对她们极尽宠爱,满足她们的一切欲望,让她们从小就过着挥霍无度的奢侈生活。并把绝大部分财产分给她们作陪嫁,自己却被赶出来,一个人住进了寒碜的伏盖公寓。在两个女儿的轮番搜刮下,高老头的钱像“柠檬一样被榨干了”,并被女儿女婿拒之门外。一文不值的高老头最后贫病交加地躺在伏盖公寓等死,女儿女婿却不愿意来瞧一眼,最后高老头孤独的怀念着女儿们,含泪去世。这个家庭悲剧让我们寒心,也引起了我们对亲情的深思。
如果有人会说:动物中羊尚有跪乳之情,乌鸦仍有反哺之孝;古代有“卧冰求鲤”的佳话;现在有“舍肝救母”的故事。高老头的悲惨故事只是作者虚拟的,夸张而已。那你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现实往往比你想象的更丑恶!浦东机场里留洋儿子因不满学费、生活费亲手捅死母亲;江苏灌云县同兴镇年近百岁的江姓老人,生有五子三女,因儿女不孝,两年多来只能生活在猪圈里,整天与一头母猪为伴,吃喝拉撒全在猪圈解决。而负责赡养她的儿子共有六个房间。直到被媒体曝光,老人才得以搬离猪圈;王荷英已经86岁高龄,行动不便,大小便失禁,也找不到哪家养老院愿意接收。
可怜的老人就在四个子女中间被推来推去,这家住两个月,那家住几个月,过着饱一顿饥一顿的生活。一天老人被扔在楼下,爬到村委会的厕所里面去睡觉;辽宁省身患肝硬化、右侧肢体瘫痪等多种重病的于世荣,被自己女儿驱车600里后,扔在自己八旬老父门前;重庆一女儿当街暴打父亲,连扇生父十六个耳光;湖北一大学毕业生因嫌弃其父亲出身农村,拒绝父亲看孙子。
这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无不让我们心寒!亲爱的子女们,你们是否注意到饭桌上你喜欢吃的菜,父母几乎不动筷。是他们不喜欢吃吗?不!是他们想留给你们啊!你们是否注意到过年时你总是有新衣新鞋,而爸爸妈妈难得添一件新衣裳。是他们不想穿吗?不!是他们想留下你明年的学费呀!你们是否注意到下雨爸爸或妈妈给你撑伞,淋湿的永远是他们的衣服,而你的衣服却是干的。是他们不会撑伞吗?不!是他们在为你们遮风挡雨呀!你们是否注意到每当你一生病爸爸妈妈就送你们去医院,但他们生病了却左拖右拖,迟迟不肯去医院。是他们不想去吗?不!是他们想省下医药费,作为你的生活费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透露着他们无私的爱!
高老头的女儿们,睁开你们被金钱、名誉、虚荣所遮蔽的眼睛吧。看看你们父亲新添的白发吧,瞅瞅他脸上为担心你们而愁出的皱纹吧!那些肆意挥霍父母金钱的“款爷”们,那些依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啃老族”们,那些将父母拒之门外,不予赡养的不孝子们。终有一天,你们也会老去,终有一天,历史也会重演!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你们今天对父母的所作所为就是你们子女今后对你们所做的!今天你们父母所承受的一切即是你今后的生活!
不想历史重演,就请善待父,!用“孝”武装自己,感恩父母!
听!有人在唱:“人间孝道及时莫迟疑,一朝羽丰反哺莫遗弃。父身病,是为子劳成疾,母心忧,是忧儿未成器。多少浮云游子梦,奔波前程远乡里。父母倚窗扉,苦盼子女的消息。多少风霜的累积,双亲容颜已渐老,莫到忏悔时未能报答父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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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头读后感1
我读了法国巴尔扎克写的《高老头》,里面主要讲了在19世纪的法国,高老头有两个女儿,在他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华的生活,两个女儿一个喜欢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伯爵太太;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为纽沁根夫人。但不久,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让他在破旧的伏盖公寓过着寒酸的生活。
高老头临死之前哭天喊地地想见女儿一面,但两位女儿并没有去见高老头。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高老头是一个很了不起的父亲,他把自己全部的爱和财富给了女儿,是希望自己将来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但女儿却生在福中不知福,连起码的道德都做不到,让我又觉得高老头这样做太不值得了,他太可怜了。而那两个女儿让我觉得很可恨,也很为她们感到悲哀,自己的父亲那么爱她们,为她们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女儿们却从来都没有想过,她们的父亲为了女儿自己宁愿过着清苦的生活,可真是冰冷血肠的大怪物!
不管以前还是现在,我们都要靠自己去努力,并且传承中华美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高老头读后感2
《高老头》是一部举世闻名的文学着作,而其作者是十九世纪着名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它不仅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憾,也把这个社会再次具体而系统的给我们进行了“介绍”。
高里奥老人以前是做面粉生意的,他用自己的智慧慢慢变的变成了资产阶级,却饱含浓厚的封建宗教观念。妻子死后,他便始终一个人,并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到自己的两个女儿身上。培养、教育她们并不惜血本满足她们的那些苛刻、奢侈的欲望,想让她们变成贵族大小姐。最后他如愿以偿,大女儿成了贵族富人,二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沁根,两人还各有八十万法郎的嫁妆。最后他自己变的身无分文,只得住进一家低档公寓。他认为这样满足她们就能得到她们的欢心,其实换个角度来看,他是在用金钱“买得”自己和两个女儿之间的感情。在他的两个女儿心中,甚至在这个巴黎社会上,金钱才是人与人之间唯一的纽带,金钱的利益早已取代了骨肉之情。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里奥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大女儿的丈夫则更加过分,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他活着也好,死了也好,与我无关。
拉斯蒂涅同样是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是一个外省没落贵族家庭出身的青年,来到巴黎时还尚未见识到社会的真相。拥有良心,而且朴实。最初是想与世无争,靠自己的力量,一步一个脚印的往上爬,当一名优秀的法官。可是现实可是残酷的。有人说社会是个“大染缸”,而拉斯蒂涅就在这染缸中,从洁白渐渐变得污黑、丑陋,开始梦想挤进上流社会,也明白了金钱在这个社会上才是王道。他首先开始向自己的母亲和两个妹妹要钱,不断搜刮她们的财产。尽管知道她们已经没钱了,但还是伸手找他们要钱。而鲍赛昂子爵夫人又在一旁火上浇油,“教育”他,想要成功,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必须将别人踩在自己的脚下,让别人成为自己的垫脚石,然后打击他们,驱赶他们。只要想往上爬,就别想着做好人或有良心。而伏脱冷则更直接了,干脆叫他去杀人,让他娶了塔勒菲,然后伏脱冷再帮他干掉塔勒菲的哥哥,这样他就能拥有一百万法郎的陪嫁。
社会的改变,时代的变迁。金钱的“魔力”让如今生活中到底有几个人能像我们自己的母亲那样无条件的、无怨无悔的爱着我们呢?如今在这个社会,金钱似乎变成了万能的,感情、真相、良心,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金钱是把双刃剑,他可以让你得到一切,但同时你也失去了人性,这笔交易,真的值得吗……
但愿高里奥老人身上发生的悲剧,在今后的社会上不再重现……
高老头读后感3
读完《高老头》,不禁让人感叹当时巴黎上流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淡漠的关系。父母儿女间的亲情,本是世界上最纯洁美好的感情。然而在那个时代,连亲情都被金钱所玷污,实在是一种悲哀。
《高老头》这本书是巴尔扎克对拜金主义最深刻的描述及抨击,亦为《人间喜剧》系列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以十九世纪初的巴黎为背景,揭露批判了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主人公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他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对女儿的任何要求都一一满足。他给了两个女儿每人八十万做嫁妆,让她们嫁入豪门。然而他还是被女儿赶出了家门,最终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
在《高老头》中,巴尔扎克无情地批判了那个道德沦丧,物欲横流的社会。金钱和物欲膨胀带来的人性异化和种种社会问题,都在这部作品中得到体现。
高老头最初在两个女儿家受到尊重,“我受到好款待:好爸爸,上这儿来;好爸爸,往那儿去。她们家永远有我的一份刀叉。我同她们的丈夫一块儿吃饭,他们对我很恭敬。”为什么?“因为我生意的底细,我一句没提。一个给了女儿八十万的人是应该奉承的。”高老头自己这样说到。不久两个女儿便嫌这样的父亲有损她们的面子,狠心将父亲赶出了家门。
高老头对女儿的爱是一种溺爱,是一种病态的爱。他为女儿可以付出一切。他无比珍惜妻子的遗物,然而却因女儿需要用钱而不得不变卖掉;他花掉身上的最后一点钱,只为女儿能有一件漂亮的礼服去参加舞会;他为了女儿的体面不再做生意,但得知女儿缺钱时又想着重操旧业,甚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而两个女儿对父亲的爱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他有钱时她们假装爱他,偶尔还会去看他,说一些甜言蜜语哄他开心。但在外面她们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丢脸的父亲,一个做父亲的竟要偷偷地去看女儿!她们去看父亲,同他说话也全都是为了钱。临死前高老头已经没有钱了,于是她们任凭父亲在病床上受苦,请也请不来。高老头死前终于醒悟过来,“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他感叹到:“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高老头在病床上说的那些话,是对那个社会最猛烈最无情的批判。
在那个时代,金钱取代一切成为人们的上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淡漠、虚伪。不止是高老头的女儿,其他人都是一样。泰伊番小姐的父亲为了保全财产,将全部财产传给儿子,而将女儿赶走;特·阿瞿达侯爵为了二十万法郎的陪嫁抛弃了高贵的鲍赛昂夫人;而鲍赛昂夫人与特·朗日公爵夫人看似情同姐妹,其实一见面就互相讥讽。
鲍赛昂夫人这样对拉斯蒂涅说到:“这社会不过是傻子和骗子的集团,要以牙还牙来对付这个社会。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做驿马。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最高峰。”
金钱这样影响着人们,整个社会陷入道德沦丧的泥潭中。高老头的悲剧不仅是他一个人的悲哀,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是宝贵的,也正因有了感情,人类才不同与飞禽走兽。但在金钱和物欲的刺激下,人性变得扭曲,亲情、爱情、友情都因此被玷污了。在小说的最后,拉斯蒂涅埋葬了高老头,也埋葬了最后一滴温情的眼泪。在高老头的那个时代,是没有温情可言的,幸而我们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我们也更应该珍惜、保护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高老头的钱虽然让他买到了女儿偶尔的看望,但最终没有买到女儿的爱。金钱确实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它并不是世上最珍贵的,毕竟它永远也买不到真情。
高老头读后感4
前几天刚把《高老头》这本书看完了,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此书中的主人公高里奥(高老头)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原本是一个精明的面条商,赚了不少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有两个女儿,由于妻子的早逝,他对两个女儿爱戴有加,可以说是溺爱,不,比溺爱还要溺爱!这也是他悲剧的导火索,正是他的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驾鹤西去的时候也没见到他两个心爱的宝贝女儿。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一位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它们所选的路不同,但同时选择了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她们的父亲!她们只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了父亲,把他的一切都掏空后竟然抛他而去,连死的时候都没见上一面,虽然她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最终,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同时也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这也许就是她们应得的,而这一切只因为一个父亲的爱,过分的爱,畸形的爱!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拼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母亲、姑姑、表妹伸手要钱,明知她们已经没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母亲和姑姑不得不外出赚钱来给他,还把表妹的私房钱全部搜刮。他揣着这来之不易的钱,通过表姐(上流社会的风流人物,后来因为情夫的背叛而醒悟过来,找了个偏僻的地方重新来过)在上流社会中游走,那时侯的他非常兴奋,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圈子。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况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后,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他成了一股清泉,虽然他曾经污浊过。
高老头读后感5
合上书,泪水就不停的流下来,一滴两滴,这泪珠在书上滚动,发着奇异的光,仿佛在诉说着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是19世纪法国着名作家巴尔扎克的着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万恶面孔。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他倾家荡产、变卖公司挤出130万元法币,给两个宝贝女儿各60万元法币,只给自己留下了10万元法币然后准备离开女儿,远去他乡,只为不拖累女儿们。可女儿们却又盯上10万元法币……一个又一个迷局诱惑了高老头,他被女儿们的甜言蜜语迷惑了,女儿们又乘机说自己遇到麻烦。哦,善良的高老头,他看不出女儿们竟有如此心机,糊里糊涂把10万元法币给了她们女儿们得到法币后平分了,就撕开了本来面目双双将他赶出大门……
看到着,我曾为女儿的行为感到愤怒,她们虚伪的面孔、卑鄙的心理、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都使我感到可怕。她们难道忘了父亲养育之恩?忘了父亲每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高老头把一生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找最好的学校、家教老师……高老头不会、我不会、没人会想到。把父亲给赶出家门的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女儿们可恶的真实面孔揭露的淋漓尽致,侧面也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
“第二天下午,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他哭天喊地想见女儿最后一面,可这丝毫不能打动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我终于明白女儿为什么不愿意来见高老头,因为他以经没钱了!以往,只要女儿叫一声“好爸爸”高老头就会满足她们的心愿。高老头以为女儿孝敬的是他,浑然不知女儿孝敬的是他的钱!“钱了能买到一切,钱能买到女儿”最后,高老头才明白金钱社会的残酷。
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上演!
高老头读后感6
《高老头》这部世界名著是出自于法国19世纪大作家巴尔扎克之笔。巴尔扎特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读了以后,不禁使人掩卷沉思。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部小说最成功之处,我认为是作者形象地描写了主人公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她们在父爱的滋润下,从小过着奢华的生活,长大后贪图富贵、追求名利,便都带着父亲精心准备的巨额嫁妆,嫁给了有钱有权之士,进入了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之中。从此,便抛弃父亲,让他孤苦一人过着寒酸的生活……直至高老头临死前哭天喊地想见她们最后一面,都感化不了她们的铁石心肠,最终只能带着遗憾离开人间。巴尔扎克用他那锋利的笔,把这两个女人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惨无人道的行为揭露得淋漓尽致。这两个女人简直就是当时社会中无数妇人的缩影,巴尔扎克这一以小见大之笔,真是恰到好处。
从小说的字里行间,无不流露着高老头那深沉的父爱。但这无私的爱在金钱社会里是一文不值的,几乎沦落为女儿们索钱的工具。两个女儿残忍不已,虽然抛弃了父亲,但一需要钱就马上想到了父亲。她们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父亲善良的心、无私的爱,从而夺取大量金钱。之后,又狠狠地把父亲踢开。这时,高老头就如同从天堂掉进地狱,心痛得无法言喻。虽然他知道女儿们的心思,但只要看到女儿们的笑容,就毫无怨言,而且还非常乐观,总安慰自己:女儿是爱自己的,她们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的……但高老头只能以一次次的希望换来一次次的失望。这是无私的父爱!他只懂得付出、给予,却不曾索取过、抱怨过。这是伟大的父爱!他只要看到女儿们快乐,自己也就跟着快乐。他的呼吸与女儿们同步,至死为止……
高老头为女儿们献出了一切,乃至自己的生命。其实,他所做的这一切,只是想女儿们快乐地生活着。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单纯的愿望而己,这也是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的共同心愿。父母对孩子倾注了一生的心血,让孩子茁壮成长……到头来,孩子长大了,成人了,父母也没有多大的期望,也只是希望孩子快乐。父母对我们付出了这么多,处处为我们着想,而我们有时却不能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有时甚至是误解。现在想想,我们真的很不懂事,所以以后我们要多体谅父母、理解父母。在这里,请记住一句话:“你的笑容,永远是父母最大的安慰。”我们要经常在脸上挂着心中的笑容,让父母与我们同乐。
读了这部小说,使我不得不感叹金钱社会的残酷无情:钱可以买到一切,但买到的都只是表面的东西。亲情在金钱社会中沦落,友情、爱情当然也不例外。可怜的人们,都被金钱、名利冲昏了头。人性早已泯灭,良心早己丢失……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有了这个经典的故事作为教训,我们要引以为戒。不要太看重金钱、名利、地位之类,这一切将使我们迷失方向,以至人性泯灭。我们要多关心身边的人,希望不会再出现第二个可怜的“高老头”!
高老头读后感7
这些天,我与父母共同阅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着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tan污shou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面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小心,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高老头读后感8
一本书之所以被称得上是好书,我认为除了要具备精彩的故事情节和能够引发共鸣的深刻寓意外,还有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直击心灵,使人从中获取宝贵的精神力量。
《高老头》,这本曾使我流泪的世界名著,虽然早在几年前看过几遍,但每每回想起来,那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特别是出人意料的结局仍让我感慨万分。
高老头,一个对女儿慈爱、对物质生活淡泊的可悲老人,因为年轻时顺应国情在粮食产业中发了横财,在年迈时凭借其身价将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银行家和年轻伯爵,然而从小听话的女儿们婚后却开始嫌弃父亲买米损害了她们的面子,于是连哄带骗地让他盘出了产业,卖出了房子,却无人接他去安享晚年。可怜的高老头租房在老旧的街
区,生活从开始的阔绰逐渐转为贫困,。因为对女儿无条件的付出,最终使得两个自私的女儿变本加厉向他索取,直到将他榨干到一滴不剩,才终于揭下了那张从小就带着的虚伪面具,然后再也没有人抱着他亲切地叫“爸爸”,也再也没有人来看过他。
可怜的高老头后来病痛缠身,要求见两个女儿最后一面也被她们残忍拒绝,可他仍然相信她们是非常爱他的。故事的最后,高老头临死的时候才终于发现他含辛茹苦养大的两个女儿是两头杀人不见血的白眼狼,急火攻心的他最终死的时候都没有瞑目,可此时,他那两个女儿一个还正在和他的“好邻居”跳舞,另一个正飞奔在来找他要钱的路上呢!
看到这儿,我的心仿佛被什么击中了一般,好痛好痛。它将当时法国社会的冷漠深刻地摆在人们面前,它将人们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伤害亲人的丑恶行径赤裸裸地公之于众,也让我不由心疼这个无私的可怜老人。尽管生活把他弄得遍体鳞伤,他也仍然对生活充满希望。如若不是最后那致命一击,也许他还会在那个世界劳累奔波,并以此为乐吧!
《高老头》让我真实领悟了父爱的无私,他们为子女劳碌一生,勤勤恳恳,不过是为了给她们提供更好地生活,让她们有能力张开手坦然面对未来的幸与不幸,作为子女,我们有什么资格去伤害这样可爱的父亲?去辜负这样无私的父爱?
高老头他是每一位父亲的射影,高老头,他是一个渺小的社会角色,高老头,他同样也是一个穷尽毕生心血为子女劳累半生的可怜老人。我,敬佩他!
《高老头》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通过批评当时的社会,表达对人民的同情,下面是高老头读书笔记范例,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高老头读后感9
《高老头》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在这里,金钱至上和唯利是图的道德准则早就腐蚀了人们不安的灵魂,蒙蔽了人们良知的双眼。父亲在教育女儿的时候只是教育其不断地向上流社会爬,却忘了告诉她们如何成长为完整的人;本是纯洁的青年大学生在社会这个大染缸中,欲望慢慢膨胀,最终成为腐蚀其灵魂中最致命的伤;在这样的社会中,爱情也成为了金钱的牺牲品,西班牙侯爵的离开,便是很好的印证;法律的不完备给像伏脱冷这样的潜逃犯提供了法律空子,搞得社会上人心惶惶。动荡的社会以及浮躁的心态,给了19世纪的法国一记狠狠的耳光。
巴尔扎克曾说“拿破仑用剑没有办到的,我要用笔来完成。”正是基于对社会的细致观察,作者对社会的批判才会更加深刻。
高老头读后感10
物欲横流的社会必然滋生出浮躁的心态,在浮躁的心态支配下,人们总是争先恐后地想挤进上流社会,孰不知在这浮躁的追逐中,人们失去的将会更多。例如《高老头》中的高里奥为帮女儿向上流社会爬,却落了个悲惨的下场。“亲情”这两个字眼本是人间最温暖的字眼,可在高老头的家里,我竟然看不到一丝温暖的曙光。相反,亲情反而成为了高老头最痛的一块伤疤。当一个女儿不像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一个父亲也不像一个父亲的时候,父女之情在污浊的社会中便会感到更加苍白无力。
古往今来无数游子都在旅途中吟唱出“家是游子最温暖的港湾”,无论我们走到哪里,无论我们在外面撞得多么伤痕累累,家永远是我们最温暖的归宿。可我们从《高老头》中看到,家是高老头可望而不可即的温暖,而父亲也成为了两个女儿搜刮的工具。或许等到有一天,当我们在外面渐渐体会到人情的冷暖、生活的艰辛时,才会真切地体会到家才是我们心灵最温暖的港湾,才会体会到父爱的伟大。
高老头读后感11
中国的《三字经》中曾有“养不教,父之过”之语,充分地体现出了父亲在孩子教育方面的责任。虽然说,造成高里奥的悲剧根源与他生活的那个时代脱不了关系,但他的父爱悲剧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而他本身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之一。他曾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他们把我踩在脚下的。”简短的一句话,却道出了高老头这一生的伤。如果不是高里奥的过度纵容,两个女儿怎会迷失在享乐的世界找不到亲情的方向;如果不是高里奥的纵容,两个女儿攀援名贵的欲望怎会一步步地膨胀;如果不是高里奥的过度纵容,他的两个女儿怎会宁愿去参加舞会也不愿意来看望他们即将死去的父亲呢?
高老头把他的两个女儿当作天使来看待,孰不知,他的两个女儿就像魔鬼一样,把他一点点榨干。到最后,他就像榨干的甘蔗一样,被丢弃在无人问津的角落。
高老头读后感12
高里奥受封建资产阶级金钱至上道德原则的影响,认为父女之爱是天经地义的。但他的父爱并不是单纯的,而是包含了向上层社会爬的功利因素。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愿意牺牲自己来满足他们的种种奢望:他愿意为了女儿们的体面,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愿意替女儿还债,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最后搞得自己身无分文;他也愿意为了给女儿弄钱,想到去偷去抢,去代人家服兵役,去“卖命”,去“杀人放火”。
我们可以看到他这种父爱是非常疯狂和盲目的。然而高老头为了他的女儿所做的这些,他的女儿知道吗?高老头在全心全意地为其女儿付出的时候,却忘了告诉女儿要学会感恩。女儿们心安理得地享用着父亲为其所做的一切,却全然不知父亲在背后付出了多少的辛酸和泪水。
这个故事发生于法国十八、九世纪,与《欧也妮·格朗台》社会背景差不多,整个社会充斥着欺骗、虚荣、浮华与奢侈。人们都希望靠着一些名门望族的关系跻身上流社会,从而获得一些虚荣与满足,却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甚至更为惨重的代价。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它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在女儿出嫁时一人给了六、七十万的家产,自己只留了五六万作养老金。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对父亲产生了厌恶,把他赶出了自己的圈子。她们以父亲为耻,盼着父亲早一点死去,但表面上却说出种种托词来假意的安慰他。她们像是一个吸汁机,吸干了父亲,把剩下的残品急于扔掉。儿女都是父母养大的,女儿的所作所为,高老头都看在了眼里。这可怜的老头是那么失望、孤独,他为此可以说是已经肝肠寸断了。但无论女儿怎样做,怎样一次又一次的令他失望,他的父爱却是永恒的。当他听说他的女儿在外面欠了大笔债务的时候,他宁愿把自己最珍惜的银饰卖 掉为女儿还债,也不愿让女儿为此伤半点脑筋。那银饰可是他最值钱的东西了!卖了之后,他确实哭了,但他这样做并没有换取女儿的心。
欧也纳·拉斯蒂涅是一个大学生,他起初有着美好的情感,有着学识、教养和过人的胆量,和被人羡慕的外表资本。他一直想走一条捷径来实现自己进入上流社会的梦想,可是他不惜牺牲自己父母的辛勤劳动成果,拿他们的钱来寻欢作乐,走关系,套近乎。他始终相信伏脱冷的话,靠着女人的财产来实现梦想是最为上策。但当他真正进入上流社会,尤其是与高老头的小女儿但斐娜交往之后,才发现上流社会并不是他想像的那样美好,浮华与奢侈的背后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表面看上去高傲、不可一世的贵夫人暗地里不得不忍受丈夫对他们的侮辱、摆布、冷落、控制与遗弃,他们的全部财产与陪嫁全都被丈夫控制,但是为了显示自己的高傲和享受被人羡慕的荣誉与尊贵她们不得不到处借债来添补自己内心的空虚。巴黎的爱情基本特征就是吹捧、无耻、挥霍、哄骗。最后他终于被高老头那种朴实无华的爱心所感动,最后发出要与整个社会较量一下的感慨。
高老头是一个爱女如命的没落商人,他把两个女儿看做他的心肝宝贝、情妇,他给她们还债,满足他们的一切需求,包括合理与不合理的,他都能做到。他以为这样就栓住了女儿,以为日后能得到她们的尊重与孝敬。但是当他们的女婿得知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们开始讨厌他,奚落他,遗弃他。因为他已经没有了利用的价值,再也没有什么能付出,他只会给他们丢脸,两个女儿身不由己,不得不顺从丈夫的意见。高老头一辈子过的屈辱、逆来顺受、与世无争,最大心愿就是能得到女儿的认可与接见,可这些就是因为钱他一样都不能实现。他痛恨自己不能永远有钱,这样就能拉紧栓住女儿的缚绳。直到高老头离开人世,两个女儿也没有到跟前去看一看他们的爸爸。高老头为了两个女儿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世界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情感吗?在当时那种社会风气下它显的多么伟大、让人崇敬。弥留之际,他不得不发出“我对她们的爱,她们都以怨报德,像刽子手似的对我施以酷刑”。很可惜,高老头的过分执着使他在临死的一天才认识到了社会的本质,可是一个父亲爱他的女儿有什么错误吗?在这样社会里,人们已经成了物质的奴隶,金钱的俘虏,衍生的是一些麻木不仁、冷漠、嘲笑、六亲不认的卑鄙情感。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真正的感情,所有的一切情感都是表面上的掩人耳目的,骗人的,浮夸的,自欺欺人的。
书上曾写过这一段:拉斯蒂涅克因为与鲍赛昂夫人有所谓的姐弟关系,从而有幸被公爵夫人邀请参加一个舞会。他在舞会上认识了长得高雅、漂亮的纽沁根夫人,也就是高老头的二女儿——苔尔费纳。拉斯蒂涅克在舞会上才真正看到,什么才是名门显赫,什么才是华丽、富有??他与纽沁根夫人交谈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到已攀上了通往上流社会的阶梯,他感到飘飘然了。正当他得意之时敲开了高老头的房门,在看到房间的那凄凉的景色,一股寒气让他清醒了:房间内简陋不堪:窗上没有窗帘,床上只有薄薄的棉毯,那还是用伏盖太太的旧长裙改做的,柜子已经掉漆了,没有柜门,一张不成样的写字台上放着旧草帽。这冷冰冰的房间看着让人揪心,酷似监狱里的一间凄惨的牢房。让你无法想象的是这样的“家”是两位贵族小姐父亲的住所,它与王公贵族们奢侈、华丽、体面的生活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高老头看到拉斯蒂涅克,急忙问他两个女儿的情况,还问两个女儿对自己有什么看法。拉斯蒂涅克望着这个好老头儿,真觉得他可笑、
可怜!他的女儿过惯了体面、奢侈的生活早已忘记了这个整日思念自己的老父亲。此时的他能说出真象吗?能让这个可怜的老人再次心碎吗?他的鼻子一酸,强忍着泪水编造出一些安慰他的话。他的语调很低,当他抬头看看高老头时,发现他容光焕发,很激动。他能说什么呢?这个好老头平时就受别人玩弄、嘲笑,难道让他知道,他在女儿眼里是那么渺小,一文不值,成了她们的眼中钉,让他那仅有的一些希望与宽慰也要随之而去吗?让他在女儿面前的一点点尊严感也要化为耻辱吗?就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看到这样的父亲,看到他伟大的父爱也会流泪呀!他觉得,这是在欺骗他,但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它是一个大学生对这位老人的无限敬意与理解。 最后,高老头病了。可怜的他发出最后一声呻吟竟是“求求你们,让我见见我的女儿吧!我只要看见她们,我的病就会好的,求求你们了??”这几句发自内心的肺腹之言虽是这么朴实,但却饱含了对女儿的爱与期待。病痛折磨得他浑身发抖、昏迷了。但昏迷时还亲切地叫着:“阿纳斯塔西,苔尔费纳(两个女儿的名字)!”他对女儿的爱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却不能融化两个女儿那冰冷的心。直到他死了,两个女儿才来到父亲身旁,同他“告别”。但对父亲的后事却不闻不问,扬长而去。高老头的归天仪式是最简单、最贫困、最单调的,只有最穷的人才是这种仪式:可怜得只有哀乐在号响。可他是两个贵族家庭的父亲呀!难道让这颗亡魂在升天后也不能安息吗?(他)它也是上帝赐与的呀!高老头就这样走了,人间的苦难、孤独愿能留下来,让他在天堂能过几天好日子吧!
有人说,高老头的女儿太可恶了。但我认为,如果高老头对女儿的爱转化为教育而不是宠爱,那么女儿现在应该懂得珍惜父爱,应该懂得如何善良、真诚待人。然而,许多人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心地善良、毫无城府的人能在上流社会中立住足吗?在那个年代,特别是在巴黎——那个似乎是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中,引用文中一少妇的话——“善良、纯洁就是上流社会中致命的杀手”。如果想在上流社会稳住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都绝不能写在脸上。你必须去夺取权力,争夺金钱,这样,别人才能投靠你。读完这一段,你也许会觉得少妇的话太严重了,但当时的情况确实如此。一个成功的人实质上就是一个在权力与金钱的决战中取胜的人。这样的人肯定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我不禁这样想:在那个年代中,有多少善良人会被贵族们利用、践踏,从而他学会了不露声色,会捧会拍。他们本质的善良就会埋在心灵深处不能挥发出来。归根结底,让巴黎的人们在当时能成为那样,毁坏者应该是这个社会,这个社会潮流。高老头的遭遇是许多当时社会中人们的一个最真实的缩影。
我相信任何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忍不住赞叹: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女儿?怎么会有这么傻的爹?两个女儿爱钱不爱爹,向我们道出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悲剧。客观来说:时代造就人,在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里,谁能不爱钱?一个个为了钱,勾心斗角,你争我斗,又向我们道出了人是一代比一代冷酷,一代比一代无情。
高老头读后感13
在无聊的时间里,看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完全是一种偶然,偶然之中我得到了震撼。
作为19世纪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奥诺雷.德.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它有力的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万能和万恶的力量,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利己主义关系。
故事从沃盖公寓展开。退休面粉商人高里奥将全部心血都寄托在了两个女儿身上,他用巨额的嫁妆把她们嫁给了两个爵爷,使她们进入了上流社会,不料却遭到女儿的嫌弃和遗弃。两个女儿只把父亲当成摇钱树,一次又一次地向父亲索要钱财,渐渐榨干了父亲的最后一滴血。
在两个女儿的婚外恋分别被丈夫发现后,她们为了钱在高老头面前大吵大闹,把高老头气的中了风,最后悲惨地死去了。知道高老头临死之前,女儿也没有来看他,而是去忙着参加一个上流社会的大型舞会,最后陪伴高老头的只有拉斯蒂涅和一个医科大学生。
本书的另外一个重要人物是没落贵族子弟拉斯蒂涅,读后感《高老头读书笔记600》。他从内地来到巴黎攻读法律,本想刻苦攻读重振家业。但当他在表姐博赛昂夫人的客厅里见识了上流社会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后,想往上爬的个人野心日益膨胀。在逃犯伏脱冷的唆使下,他欺骗善良无知的泰伊番小姐,获取她的爱情,几乎成为逃犯伏脱冷杀人夺遗产计划的帮凶。他又解释了特.尼沁根子爵夫人,并成为她的情人,想通过作贵妇人的情人来发家致富。
他一步步地被金钱所腐蚀,开始丧失正直的良心,沦为一名资产阶级野心家。在目睹了两个女儿对父亲的无情无义以后,他埋葬了青年人的最后一滴眼泪,决定与这个黑暗的巴黎社会来拼一拼。
高老头的善良与人性的自私、丑恶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在为高老头惋惜的同时,我也不禁为人性的丑恶感到可怕。全书以1819年底和1820年初为时代背景,展现的是一幅波旁王朝时期法国社会的历史画卷。可是,我却不禁要打一个问号,这折射的只是某个年代的西方社会吗?
高老头读后感14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着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文章讲了19实际巴黎的沃盖公寓中住了一些来历不明的房客,有狠毒的阴谋家,年轻的大学生拉斯蒂涅...可最受人注目的房客数高老头莫属,这个行为怪异的老头在大家眼里始终是个谜。生活俭朴,衣着寒碜的他却经常有两位年轻漂亮,衣着华丽的太太去探望。这两个女人一进门就把门关住,很小声的说话,这引起了房客们的注意。后来经过一些列事情的发生,才使房客们知道,高老头卖掉自己的宝贝是为了替已经做了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女儿们还债。可是她的女儿们呢?在这个可怜的老头临死前都没能来看他一眼,而那个可怜的老头在死时还想着自己的女儿穿着美丽的晚礼服去参加晚宴。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的陪嫁。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曾落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但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女儿不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了俄父母就一定会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三个不孝的女儿,要通过移植母亲的记忆来摸清母亲遗留下的遗产。可是在母亲的记忆里,她们看见了母亲的艰辛、母爱的伟大。天下的父母是同样的啊,他们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己的女儿一面,但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儿,我也曾落泪,这泪是因为资本主义世界人与人的之间的金钱关系痛恨的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已经没有钱了。以往,只要她们叫一声好爸爸,他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她们孝敬的是他,其实不然,她们孝敬的是钱!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过看来,明白了这社会的残酷。
我相信任何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忍不住赞叹: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女儿?怎么会有这么傻的爹?两个女儿爱钱不爱爹,向我们道出了父亲爱女儿,女儿爱金钱的悲剧。客观来说:时代造就人,在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里,谁能不爱钱?一个个为了钱,勾心斗角,你争我斗,又向我们道出了人是一代比一代冷酷,一代比一代无情。
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痛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高老头读后感15
前几天刚把《高老头》这本书看完了,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此书中的主人公高里奥(高老头)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原本是一个精明的面条商,赚了不少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有两个女儿,由于妻子的早逝,他对两个女儿爱戴有加,可以说是溺爱,不,比溺爱还要溺爱!这也是他悲剧的导火索,正是他的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驾鹤西去的时候也没见到他两个心爱的宝贝女儿。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一位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它们所选的路不同,但同时选择了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她们的父亲!她们只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想到了父亲,把他的一切都掏空后竟然抛他而去,连死的时候都没见上一面,虽然她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最终,她们失去了父亲的庇佑,同时也失去了快乐,失去了自己的一切。这也许就是她们应得的,而这一切只因为一个父亲的爱,过分的爱,畸形的爱!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拼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母亲、姑姑、表妹伸手要钱,明知她们已经没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母亲和姑姑不得不外出赚钱来给他,还把表妹的私房钱全部搜刮。他揣着这来之不易的钱,通过表姐(上流社会的风流人物,后来因为情夫的背叛而醒悟过来,找了个偏僻的地方重新来过)在上流社会中游走,那时侯的他非常兴奋,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圈子。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况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后,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他成了一股清泉,虽然他曾经污浊过。
高老头读后感16
“没有一个讽刺作家能写尽隐藏在金银珍宝底下的丑恶。”“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在战场上为了不被人杀而不得不杀人,为了不受骗而不得不骗人……”“社会不过是傻子跟骗子的集团。”“社会是一个泥坑,我们得站在高地上。”……
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真像是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出现实之中的那些狰狞面目。他是真正的作家,是永远被敢于正视和勇于诅咒丑恶现实的人们敬仰爱戴的伟大作家。“他决定要用全部文学手段来反映他要写的整个时代的这一社会的全貌。他尽到了他自许的历史的‘秘书’的职责,这是他在《人间喜剧》‘前言’中许的愿。他用那么多人物,那么多杰作还了他的愿,而他的时代却欠下他的情分,涨红着脸,低着头,就是不给他荣誉,不给他公道。”。
是的,在现实当中,凡是说实话的人,似乎都要被现实贬低身价,往往都得不到应该得到的对待,得不到应该得到的东西。如果今天中国出现一个巴尔扎克,那么也许同样要得到那样的结果,甚至还很可能会比他惨得多,虽然他已被中国文坛承认是伟大的作家,虽然对他的作品承认是世界名着。现实的虚伪、丑恶、罪孽永远是不能消亡的,那么伏脱冷才是真的伟大了。特·纽沁根男爵夫人和特·雷斯多伯爵夫人式的人物永远是人类的大众,举目可见。高里奥是可怜的、悲惨的,不自主的咎由自取者。拉斯蒂涅只是心中常常放射着人性的光辉而行动上又往往与“大众”同流合污的人。思想和行为或语言和行动完全一致的人是不存在于现实当中的,除非幼儿。
人类的悲惨在于容不得真善美的存在,真善美在人间就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而又时常出现,因为幼儿在相继生长。
现实社会,你不玩弄它,它可能会毫不留情地玩弄你;你不想骗别人,却可能要被别人骗。但是你往往是免不了被别人骗的,最终你也许被社会玩得一文不值而成为乞丐,无论手段多高明的人或许都不过尔尔。现实有时是残酷无情的,人类不乏罪大恶极的集团,万恶人为首的说法自有其合理性,正如“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这种说法一样的合理。
高老头读后感17
巴尔扎克不愧是享有盛誉的讽刺小说大师,他洋洋洒洒地写尽了金钱背后的所有罪恶。寥寥数语,就能将一个丰满的人物呈现在我们面前。他用犀利的笔锋刻画出了人类灵魂最丑陋的部分——贪婪、自私、虚荣,但是我认为他这样写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人类的自尊,而是跟鲁迅一样不留情面地抨击社会和麻木、冷酷的人类,是为唤醒人性的觉醒。
正如没有好人的善良就衬托不出坏人的罪恶一样。书中人面兽心的人随处可见,可是值得投以敬佩目光的人还有两个人——维克托莉和高老头。高老头在书中虽是一个悲剧人物,可是他那份父爱神圣的不可侵犯——尽管这种父爱是溺爱,也害了自己的女儿,但是他太无私太伟大了,让人不得不为之感动。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女儿,只留下几百法郎的最低生活费。当女儿出现了麻烦,连偷和把自己卖掉的想法都有,可见爱之深,恨之切。他的死更是凄惨至极催人泪下,更难去想象:在一个潮湿阴暗、破旧不堪的房间里,一位老人躺在满是破片的床上痛苦呻吟,嘶声竭力地呼唤自己的女儿的名字,可是女儿们迟迟不肯来,只能带着悔恨和悲哀离开人世。在当今的社会同样的悲剧又会上演多少次?受金钱支配的人们怎么能如此狠心地将如此伟大的亲情抛至脑后!
而维克托莉纯洁美丽的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对父亲的残忍竟会如此豁达地包容,还在上帝面前帮他赎罪。得知哥哥死了,宁愿牺牲自己的所有也要哥哥健康地活着。她对爱情更有着纯情少女的天真,爱对方就包容对方的一切,哪怕对方一无所有,甚至正在追求另一个女人。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美的存在,哪怕这个社会都是淋漓的鲜血,生活总会有美好的一面。
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就是伏脱冷,不仅因为他的聪明干练及对社会的非正义有着透彻的理解,更因为他的邪恶里透露美的地方,也许是反叛美。他对上流社会的腐朽深恶痛绝,杀人不眨眼,并且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引诱一个正义青年走向x败。可是,在下流社会里他乐于帮助别人,对邻居的背叛可以宽容地原谅。他的阴谋里也似乎在打击富人帮助穷人。他虽不光明伟大但有他睿智的地方:一双锐利的双眼仿佛能洞察世间的一切,任何人站在他的面前仿佛是赤裸裸的。也许正是因为他对一切看得太透彻了,才会泯灭良心。
拉斯蒂涅,即那位在污浊的社会里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有志青年,从他有强烈的欲望往上爬开始时,对昧良心的事他也会断然拒绝,正如他自己认为的“青年人若心存不义,绝不敢在良知的镜子面前照自己,成熟的人倒敢正视,这就是生命的两个阶段的不同之处。”一样在成熟中不断地迷失自我。当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的时候,他会埋没自己的良知去欺骗一个纯真的少女。欲望和道德在他的心中进行着强烈的挣扎,当他身处的社会又是一个畸形的社会时,他在失望中一步步冲破道德的防线。虽然他后来拥有他想要的一切,可是他难免地成为这个畸形社会的牺牲品、可怜虫,他本拥有亲情、爱情渐渐地离他远去。
当今的社会也是一个充满物质享受和追求的社会,许多人也在自己利益的驱使下去损害他人的利益,生活中也有许多虚伪的地方。例如,今天别人对你特别关心,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但是心里盘算着怎样从你身上捞到好处。明天等你没有了利用的价值就一脚踢开。还有的人爱慕虚荣,对穷人真诚的微笑觉得恶心,富人轻蔑的目光觉得是气质。而且现在最流行的择偶标准就是富有。在这样一个物质追求盲目的社会里,我们真的需要好好的静下来想一想:金钱就真的那么重要,亲情、友情、爱情就真的一文不值了吗?
高老头读后感18
《高老头》这部小说出自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高老头》读后感---刘琳琳。理所当然的,这部小说也属于批判现实主义的范畴。故事起于巴黎的一个名叫伏盖的公寓里。故事的杯具人物高里奥老头就生活在这座简陋的廉价的包或公寓里。和其他一些不一样性格的人住在一齐。唯一的相同点是他们都不是生活奢华的上流人士。虽然本书以高老头为题,但主线是围绕一个名叫拉斯蒂涅可的年轻人。毕竟这个杯具需要一个证明人。
高老头本来是一个面粉商,在退休时还是一位生活富裕的老人。但是是什么原因使他从伏盖公寓里德最高等房间住进最低等房间,什么原因使他绞了他深切思念的妻子的遗物?所有的谜团都随着拉斯蒂涅可想方设法逐渐挤进上流社会而揭开。高老头有两个加入豪门的女儿,雷斯夫和纽沁根夫人。当拉斯蒂涅可成为纽沁根夫人的情人时,最后在上流社会崭露头角时,故事也接近了尾声。这两个自私的女儿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将他们的父亲榨干,直至父亲临终时,他们也迟迟不肯看望自己的父亲。知道他们的生活也接近绝望时,他们才去找父亲,但是这时父亲已经离开了人世。而他们留出的泪水是那么的虚假,就算他们表现的如何真实。但是旁人仍能看出他们的虚假。高老头离开人世了,拉斯蒂涅可这位年轻人也完成了巴黎社会的启蒙教育,大彻大悟,像这个邪恶的社会发起挑战)。故事结束,起于这个公寓,最后这个公寓。
文字里的社会是短暂的,却能缩了时代的色彩。极力表现了这个奢靡浮华的社会,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人物,他们虚伪狡诈。巴尔扎克用他文字的魅力来给我们展现了一个眼花缭乱地社会,活动的,喧闹的,真实的社会,是当时资产阶级的真实的写照。人们只为金钱而活的残酷。亲情友情感情一切完美的情感在当时都赶不上金钱的魅力,远远赶不上上流社会的地位。人们之间关联的维系只有金钱。多么令人悲伤和痛彻这个残酷而虚伪的社会。马克斯以前爱的老头又是多么值得人们赞扬。其实杯具也源于高老头的无私吧,如果没有他对于女儿的溺爱,可能又会书写另一个故事吧!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联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联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联"我们杯具的中心,高里奥老头,这个拥有崇高父
金钱有用,但过分在乎金钱就会失去一切。
高老头读后感19
翻开法国文学家巴尔扎克的《高老头》,一种令人悲哀的感觉直插心底。书中的人物形象千姿百态:溺爱女儿的高里奥;初出茅庐的拉斯蒂涅;讲义气,饱经风霜的伏脱冷等等。其描写手法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
《高老头》反映了 1819 年底至 1820 年初法国王政复辟时期的巴黎社会。主要是描述伏盖公寓里的种种事情。这部小说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高里奥队与两个女儿的爱。高里奥只是一个面粉商,但出色的经济头脑却让他发了大财,两个女儿出世后,他为她们付出了全部,两个女儿出嫁后,高里奥更是给每人一半的财产作嫁妆。后来,女婿反感他继续做面粉生意,因此,高老头带着盘出铺子和近几年的利润退休,他又看到女儿迫于丈夫的压力,不仅不敢接他一起住,甚至不愿公开在家招待他。绝望之余,他搬进伏盖公寓。但当“凌蒙被榨干了,”女儿们就把剩下的皮扔在街上。更可悲的是,高里奥临终时,连个像样的葬礼也办不成,只有两个大学生草草了事。而高里奥的“毁灭”不是“个人的不幸”,而是一种社会现象。
高里奥死之前的“内心独白”堪称“千古绝唱”,一会儿咒骂女儿,咒骂社会,一会儿又请求女儿来,一会儿又请拉斯蒂涅写信让他们来,一会儿又要让警察把女儿抓走,痛苦的话语权是他内心的最原始的感受,不禁令人为之深深叹息。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像书中谁?往事随风,我觉得自己只能向拉斯蒂涅好的方面学习,绝不能成为第二个苔尔菲娜。我真心的希望每个人都能看一看这部书,从中收获些东西。
高老头读后感20
爱是什么?爱是甜蜜,是情侣在月光下相互依偎;爱是温馨,是父母凝视孩子慈爱的目光;爱是耐心,是老师对学生的谆谆教诲……爱是如此神圣,纯洁。每一个心中有爱的人,都愿意付出自己的爱,并渴望被爱。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就是这样一个人,但他的爱却并没有获得回报。
高老头出身贫寒,后因承包军队粮食而发了大财。他很爱自己的两个女儿,总是尽量满足她们的愿望。她们长大后,高老头用几百万的嫁妆把她们嫁给了社会上层阶级的贵族子弟,希望她们过上好日子。但她们却不断榨取父亲的钱财。最终高老头穷困潦倒,死在一间破旧的阁楼里。他的女儿们却因一场舞会而不肯为老人送终……
“高老头”的父爱,他与女儿们之间的“亲情”,是爱吗?我很怀疑。就算是爱,那也是一种变味的爱,一种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爱。高老头对女儿们的爱,仅仅停留在物质上。他认为满足她们的愿望就是一种爱。殊不知这是一种害,会让她们体会到挥霍。奢侈的快感,却没体验过劳动的艰辛。高老头的出发点是好的,他想让自己的掌上明珠不像自己年轻时那样受苦。但他付出爱的方向错了,他应该拿自己的财富去投资女儿的教育,让她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几门语言或几种乐器。这样,就算今后高老头离开了她们,她们也能很好地生活下去。可惜,高老头不明白,他的两个心肝儿也不明白,最终,高老头痛苦。绝望地离开了人世……
这样一部小说让我对爱的理解更深刻了。爱不是娇惯,不是溺爱。爱是把目光投向未来,为孩子的前途打下基础。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在离开父母的怀抱后去自力更生,打拼事业,创造自己的辉煌!
高老头读后感21
大家都知道沼泽地吧?如果一只脚陷了下去,是很难再收回来,另一只脚也随之陷下去,直到泥沼淹没头顶,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但如果生命陷入了金钱的泥沼,是不是也很严重呢?
读了《高老头》,我在思考:为什么金钱有那么大的鬼力,让那么多人孝迷失了自己?为了300法郎收入,米诺旭和波阿莱成为官方德密探,对伏脱冷暗下毒手;伏脱冷为了20万发廊,巧设陷阱,杀害了泰伊番的独子;“葡萄牙一个最有名最有钱的贵族”竟为了20万发廊利息德陪嫁,抛弃了鲍赛昂夫人而娶了资产阶级小姐希裴特。金钱太可怕了,它让多少人在它面前迷失了自己,做出了多少不符合道德伦理德荒谬的事情来?
有一位层位居十大首富之一的人曾说过:“以前没钱的时候,金钱对我是一大吸引。慢慢的,我拥有一亿的资产。但我还想拥有更多,当我拥有十个亿的时候,我发现金钱对我的吸引力没有那么大了。随着金钱的增多,金钱在我眼里就像白纸一样。于是我便不断的把钱捐出去,做些慈善事业。”这位富豪能正确道的面对金钱,做到心境之水,坦荡从容,事一键多么可贵的事情啊!
金钱固然是好事物,它能换来物质于精神上的享受与追求。但它同时也是残骸人的工具,高老头用钱维系于女儿的感情,却孤身死在伏盖公寓里,连女儿最后一面业没见到。两个女儿为了钱步入了上流社会,却冷淡了亲情,忘记了那种最无私的爱===父爱。在金钱面前,有的人抛弃了爱人,有的人亲手毁灭了亲情,他们又陷入了什么?
生命本是应该发出光彩的,可是却被一些东西捆住了。金钱业应该是一种价值,一种符号,它不应该成为人们衡量事物的尺度,它不应该成为人类犯罪的工具。
适度地喜欢钱是正常的,可是过度的迷恋就不太好了。生命是纯洁的,是高贵的,它不允许任何玷污它的东西来进入它。及时金钱也不行,不要让生命陷入金钱的泥沼。在这个金钱社会里,把握自己,坚守自己,生命将更加精彩。
高老头读后感22
《高老头》是著名的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经典作品,他还有一部很有名的作品是《欧也妮 葛朗台》。《高老头》这部作品充分表现了作者驾驭素材和提炼生活的能力。
作者的这部作品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 一个给了两个女儿没人每年四万法郎入息的父亲,自己却穷死在阁楼上。两个女儿,一个当了伯爵夫人,一个当了银行家太太,而每年只剩下几百法郎生活费的老父亲还得千方百计筹钱为她们还债。气概非凡——才情过人的宫廷贵妇,敌不过二十万年息陪嫁的竞争,不得不悄然隐退;纯洁无辜的少女,由于父亲和兄弟要建立长子世袭财产而被逐出家门。巴黎的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力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吃了一辈子公事饭而成为机器人的退休公务员,还有来路不明,工于心计的老小姐,这么广阔的画面,这么形形色色的人物,这么多光怪陆离的现象,通过一个贫穷的贵族青年做桥梁,竟天衣无缝的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拚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二三的向姑姑,妈妈,表妹要钱,明知道他们已经没有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他们不得不外出赚钱给他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况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后来通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特别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后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拥有权利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瞬间的快乐,而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每做一件事情之前,都要问问自己的良心,做最正确 的决定,不让自己后悔。
高老头读后感23
巴尔扎克事19世纪初最具代表性现实主义大师之一,在《人间喜剧》种的长篇小说种所写《高老头》巴尔扎克通过他那深邃的眼光看到当时封建贵族社会已经日薄西山,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资产阶者统治的社会,金钱取代一切成了人们的上帝。金钱和物欲膨胀带来的人性的异化和种种社会问题,是巴尔扎克作品的中心主题,他以极大的气魄无比真是地揭露了这些问题。
在小说的开头,伏盖公寓是波旁王朝统治问下的社会缩影,是资本社会的真实写照,公寓是巴黎日内维新街的一个小旅店。公寓里住着三教九流。“二层楼上是全屋最好的两间房间,伏盖太太住了小的一套,另外一套住着古的太太,她过世的丈夫在共和国时代当过军需官。和她同住的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女,维多利?泰伊番小姐,把古的太太当作母亲一般。这两位女客的膳宿费每年一千八百发廊。维多利的母亲在悲苦绝望中死在远亲古的太太家里;古的太太便把孤儿当成亲女一样抚养长大。”从中可以看出金钱之中的人情之爱,随着事情的发展“为了3000法郎的收入,伏脱冷巧设陷阱,杀害了泰依番的独子。”再此看来就连金钱之中的微弱的指望都消失时,人情就更显得淡薄了。在金钱至上的社会,人情也是可以计算价值的。就像高老头临死前所说:“钱可以买到一切,买到女儿。”一样。
“三层楼上的两套房间,分别住着一个姓彼阿莱的老人,和一个年纪四十上下,头戴假发,鬓角染黑的男子,自称为退休的商人,叫做伏脱冷先生”通过故事情节的不断推进,资本主义社会把伏脱冷“染成”一个一个邪恶的恶魔的化身,在当时资本主义金钱社会的土壤所滋润,以人性失落为代价社会历史发展动力孕育了他。
“四层楼上有四个房间,老姑娘米诺小姐住了一间;从前做粗细面条和淀粉的,大叫叫做高老头的住了另外一间;其余两间预备租给候鸟,四楼的顶上有一间晾衣服的阁楼,还有做粗活的南浦克里斯朵夫和胖子厨娘的西维尔的两间卧房。”通过对以上三层人的描写和四层楼人的身份上来坎,充分显示了资本主义日光的照射下,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民社会地位的地下和当时社会的金钱至上的真是状况。
在设个压缩的资本主社会里,我充分感受到了金钱至上的可怕,一个物欲横流,人性丧失的社会里,冷酷无情的真面目。
高老头读后感24
读完《高老头》,我自己深有感慨。可怜的高老头深爱自己的两个女儿,当两个女儿在舞会上出尽风头的时候,被榨干的高老头只能在又脏又臭的伏盖公寓孤独的死去。欧也纳作为一个攻读法律却急于想往上爬的大学生,亲身经历了巴黎上层社会的种种丑恶。作者通过欧也纳的嘴告诉读者“不管别人说上流社会怎样坏,你信就是,没有一个讽刺作家能写尽金银珠宝掩盖下的丑恶。”
也许和欧也纳一样作为大学生,一样初涉社会,所以读起来颇有同感。他亲眼目睹了巴黎社会上层的奢华,他一直穿梭于豪华舞厅、客厅与伏盖公寓之间,每一次回来看到伏盖公寓的景象,无不感到厌恶。
刚开始欧也纳由于不清楚人际关系,吃了德· 雷斯托夫人的闭门羹,德·鲍赛昂夫人把他介绍给但菲娜之后,欧也纳深深陷入巴黎的漩涡之中,他这时对母亲和妹妹的那种内疚感已经烟消云散,那种急切进入那个富丽堂皇的上层社会之心占据了主流。其实欧也纳还进行着良心的斗争。伏冷脱妙语连珠,赤裸裸的向欧也纳展示巴黎社会的种种丑恶,当他似乎将要被鬼上当征服的时候,无疑是高老头拉了他一把。这位大学生对高老头是怀有极其敬佩之情的。高老头借但菲娜之名用自己的财产为欧也纳在圣图瓦街购买房子,为的是能有时间和女儿子一起,高里奥爱女儿达到了疯狂的程度。
当高老头死去后,两个女儿竟没来为他送葬,只派来两辆载有官家的马车,而这时欧也纳身无分文,把但菲娜买的怀表当掉,为高老头准备了寒酸、简单的葬礼。经历了一场梦的欧也纳明白了社会的种种罪恶。“他看了看坟墓,掩埋了他青年人的最后一滴眼泪,这是神圣的感情从一颗纯洁的心里释放出来的眼泪,一经落地便落回高高的上空。他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凝视着浮云。他向这个嗡嗡作响的蜂房看了一眼,似乎想吸尽其中的蜂蜜,同时喊出了这样一句豪言壮语:‘好,现在咱们来较量较量吧!’接着,作为向社会挑战的第一个行动,他径直到德·纽沁根夫人家吃晚饭去了。”
欧也纳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决定向社会挑战,直接去德·纽沁根夫人家吃晚饭去了。下文会是怎样呢?
我读完《高老头》是在一个晴朗的上午,当我合起书沿着小路走时,听到有人说话,转头一看,一个坐在喷泉旁的老太太对一个站着的老太太说;“你看,活着多好!儿子那边有房!媳妇那边有房!家里还有一套房!……”她边说便把一个个手指头数过去,“是,是……”,另一个老太太应和着。这种情景不得不使我与《高老头》这本书联系起来,他们所指的幸福与快乐都建立在物质基础上。不错,我不得不承认,人吃饱了心情就会好一点,人的物质条件好了,自尊心和荣誉感都会上升,所以我们不得不努力工作,使自己的生活好一点。但在追求物质财富的同时,千万别忘本,别违背良心与道德,否则,你仍然不会快乐。
所以凭真本事和良心获得的幸福生活,我们问心无愧,甘之如饴。
高老头读后感25
钱可以买到一切,买到女儿。—《高老头》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之一,在《人间喜剧》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人间喜剧》庞大结构中的一个枢纽站,被称为《人间喜剧》的“序幕”。小说“撕下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以极大的艺术力量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的环境详细逼真,细节描写细腻生动,塑造典型人物性格突出,使作品具有极高的艺术魅力,至今仍吸引着全世界的读者。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它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
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乐于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一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杀人放火”。
对这样一个“慈父”,巴尔扎克赞叹“他无异于一个基督教神圣的殉道者”。有人也曾赞赏他“表现了人类崇高的至性”。其实,这都是把高老头的父爱抽象化,神圣化了。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是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的。从封建宗法伦理道德观出发,他认为父女之爱天经地义,“父道”是家庭、社会的轴心;但他又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结果,原本高尚的感情变得庸俗、猥琐。
高老头的父爱的悲剧,既是个性发展必然结果,也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一方面是由于他心理偏执的近乎疯狂的父爱,使他成为父爱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又由于社会的发展,使他与社会行为准则脱节,从而使他成为社会的牺牲品。在道德上,高老头并没有完全接受资产阶级一套,还拖着一条“宗法道德的尾巴”。从内容到形式,高老头的父爱都是基于这种宗法道德观念,因受到资本主义金钱关系的无情冲击,而呈病态、畸形的。它是两种社会交替时期的产物。他的父爱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因而具有自我抹杀性,正如高老头自己所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
作者有意识把高老头的父爱夸张到“荒谬的程度”,“任何东西都不足以破坏这种感情”。然而,这种“伟大的父爱”却为世道所不容,为女儿所抛弃。高老头的父爱是巴尔扎克的理想家庭形式,又借以批判了“猥琐、狭小、浅薄的社会”,高老头的父爱并不伟大,但从客观效果而言,他真实揭示了病态“父爱”产生、发展和终结的社会原因,这一点倒是伟大的。
《高老头》还成功地塑造了青年野心家拉斯蒂涅和没落贵夫人鲍赛昂的形象。前者原为一个外省贵族青年,想来巴黎进大学重振家业,但目睹上流社会的挥金如土、灯红酒绿,他往上爬的欲望倍增,他在鲍赛昂子爵夫人和逃犯伏特冷的唆使下,日益丧失正直的良心,开始为金钱而出卖正直,特别见证了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对待父亲象榨干的柠檬一般以后,更坚定了向资产阶级的道路走去的决心。《高老头》中主要描写了他野心家性格形成的过程,在以后的一系列作品中他更一发不可收拾,靠出卖道德和良心竟当上了副国务秘书和贵族院议员,而一切的取得都依赖于极端利己主义原则。鲍赛昂子爵夫人是巴尔扎克为贵族阶级唱的一曲无尽的挽歌,她出身名门贵族,是巴黎社交界的皇后,只因缺乏金钱而被情人抛弃,被迫退出巴黎上流社会,高贵的门第再也敌不过金钱的势力,她在后来的小说中因为同样的原因又一次被金钱出卖。她的遭遇告诉人们,贵族阶级除了失败之外不可能有更好的命运,金钱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高老头》着重揭露批判的是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小说以1819年底到1820年初的巴黎为背景,主要写两个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老头被两个女儿冷落,悲惨地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上;青年拉斯蒂涅在巴黎社会的腐蚀下不断发生改变,但仍然保持着正义与道德。同时还穿插了鲍赛昂夫人和伏脱冷的故事。通过寒酸的公寓和豪华的贵族沙龙这两个不断交替的主要舞台,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揭示了在资产阶级的进攻下贵族阶级的必然灭亡,真实地反映了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特征。
在爱的沙漠里,爱是要被嘲笑的。
可悲,可赞。
高老头读后感26
很戏谑的一个书名,很荒诞的一个故事,却引发了一种触动人心的深思。
现实,如果仅用残酷,那不足以形容它的全貌,卑鄙、自私、污秽…我试图用很多难以启齿的字眼去唾弃,可是我却总会看到那饱含深情的双眼。是什么让一个人拼尽全力地倾其所有,即便欺瞒自己,遮蔽现实。还一如既往地去美化那已经丑陋不堪的人儿。那是爱啊,是一个父亲用尽所有力量诠释的爱啊!
百般溺爱只为换取女儿的亲昵,不愿让她们受苦便百般包容,从不忤逆,是的,忤逆,他像个忠诚的仆人一样苟延残喘地守护着女儿。当一次次希望破灭为失望,他的要求也变得卑微起来。仅是看一眼,站在女儿们常走的大道上瞻望一眼就欢腾地像个孩子。女儿们榨干他最后的气力,她们贪婪地从父亲身上吸走金钱,永无休止的。而转过身便弃他不顾。直到高里奥在死前被病痛折磨挣扎时,他看清了女儿的真实嘴脸,但又不敢相信,不愿承认。转而一次次地呼喊女儿的名字,一次次地欺骗自己说她们爱父亲。他是拼着全身的力量忍受痛苦的煎熬,并把这一切归咎于自己。他咒骂她们,可是因为他抛却不了的父亲责任,他最终又祝福她们。
可是这样浓烈的父爱却并不能让我苟同,这种出格扭曲的爱是致使悲剧造成的主要原因。她们自小就骄奢、贪婪、娇惯,高老头一昧地满足她们无理取闹的要求,而且没有限制。被女儿赶到沃凯公寓,变卖宝贵的银器,紧衣缩食卖掉终身年金,甚至想要卖血,替人服兵役,去偷窃…他想尽办法满足女儿们的金钱需求,而两个女儿只想安逸于舒适的巴黎上层社会,她们挥霍着从父亲那里榨取的钱财,她们如同吸血鬼一样贪婪自私地吸噬这个早已抽干的病老残躯。姐妹之间行同陌路,互相猜忌,对父亲却如出一辙。她们是把父亲践踏在地,视父亲的牺牲如粪土,对他所做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应当。我不禁深感同情,结尾处他死后的情景更让人心寒。这个老人,由于他一文不值的最后,他的葬礼也使得本已灰色的深重染上了更加灰沉的色调。他这样被抛弃,因为一具死尸已没有丝毫的利用价值!
另外在这部书中还有一个人物让我不能忘却——欧也尼。他竭尽全力想混入上层社会,在诱惑中他曾迷失自我。可他至少还有一丝良知,起码他心中的道德挣扎总是存在着。当他陪黛尔芬娜参加表姐的舞会时,他还是劝她看看他病危的父亲。也只有他一个人出于感情在照顾病危可怜的高老头。这个大学生有过深陷泥潭,他迷恋巴黎浑噩生活,比起沃凯公寓,他更愿意如同一个正人君子一般出入于舞会,剧院和王公府邸。他好奇,贪恋地猎奇着这个不平凡的巴黎。不过庆幸的是他的道德还在,他痴痴地站在高里奥的坟墓前,流下了小伙子最后的一滴泪水,这是一颗纯洁的心里,从神圣的感情中迸发的泪。
我在这些人的生活中得到了不平凡的启示。小集体往往是整个社会的缩影,这个关于沃凯公寓的复杂生活也映射了巴黎的某些景象。我们透过书页所看到的社会又卑鄙又残酷。金钱是出入社会的通行证,感情则是一种炫耀资本的工具。社会不过是骗人的和被骗的组成的集团,他们用各自的伎俩来显示虚伪。在这样深不可测的泥沼中,你必须站在高处,你越冷酷无情,越爬得高,打得越狠,别人越怕你。可这并不是人的生存之道,而是野性的猛兽间较量的手段。
感谢,因为有高老头的敦厚考试,因为有伏脱冷的凛然果敢,因为有维克多莉娜的虔诚善心…因为还有一些美好没有被污秽吞噬,得以让我没有在这样巴黎社会中流落。
贫苦,也许是这样。现实,更是这样。
高老头读后感27
“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裸裸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
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即将上演的是金钱之间的交易和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出卖自己的种种悲剧。
对于现在,过去的那个巴黎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其实,它那时种种的一切,仍潜伏在现在这个社会中。
《高老头》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而不是永久的。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的下场。
高老头读后感28
在我那书籍如云的书柜里,摆放着许多世界名著,比如,有四大名著、《史记》、《简爱》,但我最喜欢的还莫过于《高老头》了。
《高老头》的封面上是巴尔扎克用淋漓、触目惊心的红笔写的一行“高老头”三个字。下面画着高老头穿着简朴的衣服躺在地上,而他的女儿们却穿着华丽的衣服,昂着头,带着讥讽的神情。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巴尔扎克把高老头两个女儿狠毒的心肠描写得淋漓尽致。女儿们虽然外表美丽,却心狠手辣。高老头死去时,天灰蒙蒙的,窗内只有微弱的蜡烛在发出暗暗的光,一阵风吹来,烛光闪了闪,灭了。而他的女儿们却理也不理她们衰老的父亲。高老头轻声叫着女儿们,但始终打动不了女儿们狠毒的心肠。这让我感受到了他的女儿魔鬼一样可怕。我心里非常同情高老头的处境,他是那样的寒酸。特别是那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你这个老的,早死算了”这就是亲生女儿随口对女儿所说的话!
高老头读后感29
最近连看了两遍《高老头》,看完它的感觉就好像当时参观完大阪的今昔馆,细节做得太饱满,眼睛根本看不过来。当我抓着主线往下走了一遍,发觉漏了太多东西,又不得不马上回头,再来一遍。结果还是远远不够。
我先分享我最喜欢的一个点,那就是人物的矛盾,和他们对矛盾的处理。在这一点上,很多个人物都有,而我仅先分享其中一个人。
巴尔扎克从一开始就通过不同人物的视角将故事的可能走向一条一条得展现给了我们,从一开始就说清楚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不同的人处在不同的位置,以及故事中的人所做的决定。
故事中有一个人物非常重要,就是拉斯蒂涅。这是推动整个故事进展的核心,他身上有着当时这个时代,甚至现在这个时代的一些规律,他身上所展现的人性特点是很多人所共有的。
在继续讲述之前,我要先阐述一个重要的疑问:道德和不道德是什么关系,这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还是两个同时存在的实体,彼此独立?
拉斯蒂涅原是一个普通、穷困的大学生,因为在巴黎的缘故,嗅到了一丝上层社会的滋味,于是靠着远房望族特·鲍赛昂表姐的地位,进入了上层社会。但是这个过程却满是矛盾和冲突,甚至讽刺而现实。
早在拉斯蒂涅刚踏入贵族的领地时,就有特朗日公爵夫人向他挑明了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要往上爬就要丢掉道德,这个世界是金钱至上。
而后,又有社会的叛逆者伏脱冷用更为赤裸的话将这个游戏规则说得明明白白。拉斯蒂涅未来的出路只有3种:要么用功读书,从小小地方法官开始熬到大法官,或者类似地走律师路线;要么就只好贴上一个有钱的女人;或者就跟着他一起走叛逆的路线,挣一些不光明的钱。其实这三条路都不光明,只是最后一条太过于赤裸裸,可以直接看见血,因而大学生当时非常的反感。
然而有意思的是,当他“爱”的有钱女子(正是高老头的小女儿),让他吃到一些不爽快时,他立马就动摇了。几乎当下就反戈到了伏脱冷的第三条路上,以至于那个计划就启动了。所以可见,在富贵、骄奢、舒适,甚至高贵、优雅的生活(欲望)前,人是多么脆弱。
可是拉斯蒂涅又是矛盾的,非常的矛盾。这个矛盾不是体现在他内心的纠缠,而是体现在他的行为。他在道德和不道德中切换的时候,竟然非常自在。读后感·这可能是一个青年人认识了这个社会的多种面目之后做出的选择,可能当他看清楚社会的真相,他的眼光就在道德和法律之上了,他可以游刃于这些束缚之间。也有可能,是他的道德感和非道德感其实是割裂的。或者就是他那因为不道德而产生的良心的阵痛已经被麻木了。
他见到过高老头如何为女儿全心付出,见过他那两个女儿如何地不孝顺。他既知道高老头的处境如何地悲惨,也知道那两个女儿的处境如何地优渥。他知道这一切。在高老头弥留之际,他是给老头下葬的人,两个女儿都没有出现。但是他又能转身就去“爱”那个不孝顺的女儿之一。他的内心是否还有刺痛呢?他在看这一幕幕充满冲突的`“真实事件”的时候,他是否还有感情呢?不得而知。
但是他选择了第二条路。这条路在他看来比第三条路更“道德”,因为他认为这是“纯洁的爱情”。但是在经历了这些之后,我相信即使用纯洁的爱情,也无法抵挡他爱的女人是踏着她爹的尸体往上走的事实。如果是这样,拉斯蒂涅,应该是实现了一次道德的深度麻醉。
不过他是用爱情当幌子,去掩饰其他黑暗面所带来的不安?还是见惯了这个社会的阴暗,已经接纳了游戏规则?我还不知道。
拉斯蒂涅的心路改变,是这个小说极为有趣的一点。我只挑了其中一个角度,而且肯定也有理解不到位的地方。这是一个极为不成熟的读后感,可以说是我个人的一些小小的思考。不完整,也谈不上深度。当随笔记录罢了。
话说,光《高老头》这一个小说就已经可以看到法国不同阶层、不同个体的特点了。更别说整部《人间喜剧》了。巴尔扎克的笔锋是真厉害,完全不废话,内容非常详实。
高老头读后感30
很多时候,我们应该明白,善与恶从未有过界限。
不曾记得是谁说过,一个集体往往就是一整个社会的缩影。在《高老头》这部著作中,我们也可以借助各种各样的人物来反观巴黎社会。
看完这本书时,我思索了良久,可是关于"人性"这个话题,始终未有确切的答案。
当时的人们,似乎都被笼罩在资本主义的巨大阴影下,没有人能够逃得出这样的浮华与奢靡。
而人性的背面,也由此向我们展现出来。
像高老头女儿们一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依旧是不少的,而我们总是会称这些人为——啃老族。为了一己私欲,这些人可以抛弃一切,所谓亲情,在他们眼中,也只不过是利益的工具罢了。
忽记得儿时读过的《三字经》中有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从这本书来看,本善的说法倒是不尽然的。做一个好人或许要用一辈子,但变坏只需片刻。为了满足心中欲念,多少人把自己由"善念"变"恶念",或许他们早已醒悟,可就是迟迟难以回头靠岸。
《高老头》一书中,性格特点最鲜明的莫过于大学生欧也纳。从懵懂到成熟,这种蜕变是血淋淋的。冷冰冰的社会法则放在青年人的面前,上前一步可能是天堂,亦可能是深渊。
世俗逼着大家步步前进,丝毫退路也不留,走进了资产阶级上流社会,就像是走进了屠宰场,成为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没错,人生就是这样,跟厨房一样腥臭。看起来,在那个所谓的资本主义时代并没有人会真正关心你,最爱你的人,自始至终都只有你自己。可我们也不能仅凭此,就全盘否定了这个社会和你的人生,想要进入社会,你就只有逼迫自己变得更强。很多人最初的梦想,是被现实磨灭了的,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相信他们曾经都是有梦的人。至少,他们曾有过追逐。
其实,真善美丑都在我们自己心中,真正的善念,是人性最本真的东西,只要你想就随时可以将其唤醒。
我们没必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他人,我们可以做的,唯有在浮华中保全自己,守护一片心灵的净土。
善恶真的不必分开谈,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中,有很多不可测的因素。但我也坚持,这些契机从来没有理由使我们背叛自己的心。
其实所谓人性的背后,不过只是你的心……
高老头读后感31
了解过高老头对他两个女儿卑微的爱后挺有感触。
常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在我的记忆中,无论是电视剧中还是生活体会的父爱都应该是一种严厉,不可抗拒的代名词。这种爱很细微,难以捕捉。
高老头在妻子死后将自己所有的爱都投注到了女儿身上,换来的却只有女儿们金钱上的需要从而施舍的爱。站在高老头的角度上来看待他可能会为自己这种爱感到自豪,他会认为这是一种伟大的爱。站在女儿的角度,就像把高老头当作一台自动提款机,不断索取,只需要撒撒娇,她们便可以换来想要的一切。她们已经变得麻木。
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说高老头多么多么可怜,两女儿多么多么心狠。其实,这都是有形成因素和形成过程的。
试想一下,你从记事起,坐惯了豪华马车,享受惯了下午茶和穿不完的新衣服你会随便放弃这样的生活吗?这两个灵魂是被父爱灌溉着长大的,她们只会认为高老头的做法是理所应当的。当她们把父亲赶出去的时候,她们也可能会难过,会心慌……但次数多了这个灵魂也变得如那个社会一样麻木了。她们开始变得为所欲为,因为她们知道,所谓父亲是不会责骂,不会生气,只会笑着包容着她们的无理取闹。就像现在的社会,如果有人给了你一巴掌,你以德报怨,难免他不会下次给你更狠的一巴掌。
再来分析一下高老头的心理。就和现在社会被"啃老"的父母是一样的,(www.fwsir.com)孩子要就给嘛,孩子的开心最重要。他们也可能有满足不了的时候,狠心的话被孩子的几句狠话打破。于是,他们开始被榨干,直到最后剩下的皮被丢弃在大马路上,任人践踏。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恶人。有的只是被贪婪占有的失了本心的人。他们的本心不断被啃噬,到了最后只剩下贪婪。在那个社会大多都是这样的人,他们踩着善良的人,利用他们,成为自己心中的那个神,享受着虚荣心被满足的快感,但我相信这种人的日子活的并没有多快活。
请给生活多一点爱,给爱你的人多一点温暖,多一回报;也让自己爱上生活。
高老头读后感32
合上书页,心中久久不能平复下来,愤慨,悲哀交织着。究竟是什么使得"人"一步步走向堕落?社会的黑暗,亦或是人性的丑陋,我们不得而知。
作者巴尔扎克,法国十九世纪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而《高老头》一书被称为近代的《李尔王》,但意义更为广深。书中所出现的各色人物,处于当时的各个不同的阶级。鲍赛昂夫人代表没落的贵族,以隐退终场;拉斯蒂涅和伏托冷代表新兴阶级的两种作风;而高老头和女儿之间的纠缠,凸显了高里奥那绝望却无私的爱。所有人物代表的皆是当时社会的一类人,使读者感受更加真实。
书中的落魄青年——拉斯蒂涅,一步步的转变使我印象深刻。他第一次来到巴黎的时候,是带着心中的理想,想在巴黎这个现代社会闯出一片天地。他努力学习,要在大学中取得学位,然后赚大钱,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但是,现实的残酷让他看清了现实。
高老头对女儿的溺爱,为了钱被两个女儿气死;伏托冷"想弄大钱,就要大刀阔斧的干"的指点;以及鲍赛昂夫人"越没有心肝就越高升得快"的告诫,让他认识到金钱的重要性。让这个原本天真、正直的年轻人最终一步步地走进泥潭,选择抛弃了自己的理想而走上上流社会。
在埋葬高老头的同时,也埋葬了自己的良知与初心,因为他明白了,在这个资产阶级的大囚笼里,金钱才是主宰,所谓的真情都不过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禁不起真心地触摸。没有了金钱的支持,真情终会如烟雾一般飘散而去,金钱的魔力促使人们一步步走向深渊。而在如今这个社会,它似乎也是万能的,感情、真相、良心,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它好似一把双刃剑,可以让你得到很多,但同时你也失去了人性。这笔交易,真的值得吗?
金钱影响着人们,整个社会陷入道德沦丧的泥潭中,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是最宝贵的,也正因有着一份感情,人才不同于野兽。但在金钱与物欲的刺激下,人性开始变得扭曲、贪婪、自私,一切的情感也开始逐渐变味。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正如这句诗一般,人人都应存有一份良知,即使社会再黑暗,光明仍然存在。
高老头读后感33
最近,我刚刚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著名的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所写,这本书的名字叫《高老头》。
这本书以当时的巴黎社会为背景,描绘出资本主义金钱的丑恶。文中的高老头其实是一个极有商业头脑的暴发户,爱女成癖。他将自己的两个女儿送进了上流社会,最后自己钱财花光了,女儿也抛弃了他。从此,他重病缠身,独自一人,最后凄惨地死去。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完全的金钱关系。成功地塑造了高老头这样的一个典型人物。同时,也把“父爱”这种感情加以赞颂和美化,也使我的心灵有了很大的触动。
我仿佛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个真实的父亲形象,耳畔回响着文中克利斯朵夫所说的“我研究过他的脑袋。只有一根父骨,或许他是一个永恒的父亲吧!”也因此想起来我自己的父亲。记得小时候,我经常早早地钻进了温暖的被子里。而一睡觉,我的“被动技能”:踢被子也就被触动成功了,而我自己却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每当我睡着了以后,老爸就会悄悄走上楼帮我把被子盖好。有一次,我口渴极了,自己准备倒些牛奶喝。正当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竟然看到了爸爸正在我的床旁。只见他的身上只不过是披了一件大衣就过来帮我把被子盖好,他的全身早已冷得发抖。他看见我睁开了眼睛,对我笑了笑,说:“快睡吧,别感冒了。我们大人的身体好,一场感冒一顶就过去了;而你们小孩一着凉可麻烦多了!”这个时候,我突然感觉鼻子酸酸的,眼眶也湿漉漉的。
这只不过是一件十分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我至今还是记忆犹新。老爸对我的爱,在日常生活中更是随处可见:每天都给我买早餐,为了给我营造学习氛围,经常在电脑前工作到很晚……这点点滴滴的一件件小事,不都在里面包裹着浓浓的父爱吗?爸爸为了我,不,是为了我们家可以说是付出了他的心血,他的一切!这又和高老头为他的两个女儿付出了一切是多么的相似啊!但是我是不会像作品中高老头的两个女儿那样:“橘子全部都吃完了,她们就将剩下的橘子皮扔到路边”,只顾着自己的享受,却一点儿不顾她们的父亲的感受。以至于高老头的老年生活实在是过得很凄惨,最后也悲惨死去。他们是那样子的自私,心中没有一点人性的真、善、美,他们的所作所为,将会遭受到后人的唾骂。
正在这时,作品中克利斯朵夫的那一句话又回荡在我的耳畔:“我研究过他的脑袋,只有一个凸起的父骨,或许他是永恒的父亲吧!”我想,这是对全天下的父亲的写照。爸爸,您的关爱和教导,是一首无字的歌,将伴我的一生一世。
爸,我爱你!
高老头读后感34
有一种义无反顾的伟大叫爱;有一种毫无保留的无私叫爱;有一种伤痛欲绝的坚持叫爱。
《高老头》一书主要讲述高里奥老头,一个靠发战争财而得利的面条商;为了爱自己的女儿,也为了使女儿可以过上好日子,可以更爱自己,他不惜用重金做陪嫁将两个女儿嫁给当时上层社会。虽然在这件事上他如愿了,可最后的结果却不尽人意。在他生死垂危的时刻,两个女儿都因种种原因没能陪他走完人生的尽头,陪他看完最后一次无限美好的夕阳。其中还参杂着青年人的社会转变历程,包括他们温情的遗失。还有一些其他人的行为串客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不仅让我看到了当时的社会“金钱取代门第”的变动,更让人觉得当时社会的残酷、迂腐与黑暗。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高老头那揪心的爱。
也许年幼的我,并不知道金钱的魅力,但高老头的所作所为着实让我感动,但与让我忏悔让我替他叫不值,虽然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子女的父母,可是高老头对自己女儿的爱,爱我看来未免太过荒唐了。金钱真的可以买到一切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金钱并不是万能的,靠金钱来维持的关系可以久远吗?
我觉得高里奥先生应从实际出发去爱她的女儿,而不是让金钱隔膜了亲情。看着他为女儿们付出那么多,可结局却要几个酸穷的大学生来送终,我的心像是被什么抽动了一般,隐隐作痛,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痛什么。或许在为高老头叫不值,也或许在位天下所有的义务反顾、毫不保留的爱而屈服吧!
我觉得我们大家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都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对父母的无尽的、没有结果的“勒索”。父母更应该反思一下,不要让溺爱成为扼杀亲情的毒药。
我不知道金钱维持的关系能否久远,也不知道是什么让这伟大的爱蒙上了一层阴影……一切的一切,我都不知道,但是我想我们大家都应该好好的想一下到底我们都遗失了什么,到底又是谁弄脏了纯洁的爱……
高老头读后感35
最近,无意间发现了《高老头》这部书。开始吧,如果不是班主任要我们读的话,我说实话我是不会读的。我总觉得外国名著是那么的无聊,可没有办法啊,总要完成任务吧!
看了几十页后,我发现其实这部书并不是那么的无聊,不久就把它读完了我总感觉它与中国的名著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我感觉它的环境描写很多,而且十分逼真,我想与别的小说一样,这是为了写人物吧。
其次,这里面的人物很典型。这个里面我最深刻的是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她们开始是那么的高贵,不可侵犯,可是之后她们有是那么的丑陋,为了金钱而不顾自己父亲的死活。这就是金钱的强大吧,强大的连亲情都斗不过。
还有里面的那个逃犯,他是那么的聪明机智,可在金钱的威力之下,最终还是没有逃出去,这是不是又表明聪明是斗不过金钱的。
还有他的表姐,是那么的高贵,地位是那么的高。可是在金钱之下,还是被别人抛弃。这不是更好的说明地位是斗不过金钱的吗?
在其次,《高老头》有精致的结构。它有两条主要线索——是高老头的经历和拉斯蒂的故事,其中又穿插了几个人物的事,看似混乱,其实是主次分明、清楚明了。
最后,这部书的对比手法广泛运用。故事一开头就把扶盖公寓和薄赛昂府进行对比使拉斯蒂涅有了动力。又将巴黎上层社会的与下层社会的对比反映的这个社会的真实情况。此外,还将高老头的处境和他女儿的处境对比,凸显主题。如此多的对比使主题更加的明显,同样这是我们中学生应该学习的典范。
在现在,我们的国家也面临着这样的危机,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钱看作是一种无所不能的东西,钱这一东西已经腐蚀到了我们的身边,我是应该看一看这部书,知道一下我们的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关系存在了,或者我们是不正朝那个方向前进了。我们都应该反思一下。
我建议广大的青年朋友去读一下《高老头》体验一下金钱至上的后果。
高老头读后感36
今天,我把《高老头》这本书读完了,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法国的巴尔扎克写的,他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的作品被誉为“法国社会的一面镜子”,的确,他的“镜子”能照出善人的善行、恶人的恶行,揭发了一切。
《高老头》中的主人公是高老头,高老头原名高里奥,他有两个女儿,一个是阿娜斯大齐,另一个是但斐娜。以前,他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婿住在一起,女儿们都很孝敬他,招呼他到这到那,但一切都是假情假意,因为她们都知道父亲那儿还有一笔巨款,都想得到那笔巨款,高老头明知她们是假情假意,但他仍真心爱着他的女儿,他的妻子早已去世,只剩下两个女儿可以给他爱,但他发现两个女婿因为遭到女儿的冷落闷闷不乐。又有一次,他一不小心把两个女儿惹火了,两个女儿在众人面前出了丑,他便自觉地推出了女儿们住处,住进了一间破旧的公寓中。
高里奥本来是一位巴黎面条商,但现在退休了,他在公寓中过着寒酸的生活,最后悲惨地死在了公寓中,女儿们在他四十都未来看他一眼,他痛恨两个女儿,一直咒骂着她们。
巴尔扎克描绘了一幅巴黎社会人欲横流、极端丑陋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到巴尔扎克的作品真地是一面法国社会的镜子啊!
高老头读后感37
本书深刻的揭露了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主义以及人与人之间冷酷的金钱关系。难道人们之间仅剩下金钱了吗?这值得我们去思考。
主人公高里奥老头。拉斯蒂涅。伏脱。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有着不同的经历却反映出同一个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到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
高里奥原是面粉商。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乱搞囤积,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的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仅仅两年就把父亲赶出了家门,可伶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俩个女儿为了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的父亲最后一面,让他舍很而终,这样的社会,哪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
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下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在慢慢发生改边,贫富差距不断地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
在拉斯蒂涅生活的年代,封建贵族的价值观念正在守着强有力的挑战,挑战的力量来自于金钱。当拉斯蒂涅找她时,鲍赛昂夫人正碰上一个很丢面子的事。自己的情人阿瞿达侯爵为了20万法郎的陪嫁竟然准备抛弃她,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结婚。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现在到处都是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权吗?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担心,睡觉也睡不好,生怕那一天查到自己的头上。最终还要面对阴森的牢狱,遭世人的唾骂。“钱不是万恶之源,但是你过度地,过分地,贪婪地爱它,依赖它,它就是万恶之源。”
我们不应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我们拥有最美好的财富就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
高老头读后感38
合上书,闭上了眼,为高老头的命运叹息,我内心思绪万千:我为小说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感到愤怒、痛心……
主人公高里奥老头出身微寒,年轻时以贩卖挂面为业,后来当上供应军队粮食的承包商而发了大财。他疼爱他的两个女儿,让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招展,最后以价值巨万的赔嫁把她们嫁给了贵族子弟,使面粉商的女儿成了伯爵夫人;然而两个女儿挥金如土,象吸血鬼似地榨取父亲的钱财,当老人一贫如洗时,再也不许父亲登门,使之穷困地死在一间破烂的小阁楼上,女儿们连葬礼都不参加。
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作家描绘了一幅幅巴黎社会极端丑恶的图画,暴露了在金钱势力支配下资产阶级的道德沦丧和人与人之间的冷酷无情。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浓浓的父爱。他把女儿当作天使,宁愿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停止了自己的生意,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分文;最后,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呀!父亲的亲情,换来的却是残酷无情,两个女儿先是把父亲赶出家门,又为了得到父亲的钱财而讨好父亲。当高老头没钱了,两个女儿,竟对待重病的父亲不管不问,出去参加舞会。最后,直到高老头去世了,也不来看他一眼。借口竟然是“因高老头去世,自己很伤心,拒绝见客”这是多么荒唐可笑呀!高老头的葬礼上,女儿们还是没露面,只有带着爵衔的空车……这是多么地具有讽刺意味!
小说揭露了当时的社会是以“钱”为情,有了钱,就有了亲情,无钱就是无情;有了钱,就有了女儿,没钱等于没有了女儿!钱真的这么重要吗?
读完《高老头》,我的心情沉重极了,为高老头的命运感到同情,为他遭到女儿们的冷漠无情感到愤怒……
高老头读后感39
再一次合上书本,再一次深深的叹息,已经说不清是第几次看《高老头这本书了,但是每次合上书本,却总是感悟很多。
谈起巴尔扎克,就不得不读他的作品——《高老头》,巴尔扎克用他辛辣的笔,刻画了一个赤裸裸的金钱社会。
高老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家的面粉商人,中年丧妻,他把直接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为了让她们挤进上流社会,从小给她们良好的教育,出嫁时,给她们每人80元法郎陪嫁,让大女儿嫁给了雷斯多伯爵,做了贵妇人;小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心根,当了金融资产阶级阔太太。他以为女儿嫁了体面人家,自己便可以受到尊重、奉承。哪知不到两年,女婿竟然把他当做下流的东西,把他赶出了家门。高老头为了女儿的体面,忍痛卖了店铺,将钱一分为二给了两个女儿,自己便搬进了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分文;最后,仍然是为女儿弄钱,甚至不惜一切代价。
在这个上流社会,金钱、名誉、权势占据了人们的生活,迷惑了人们的双眼,扭曲了人们的心灵。人们可以为了金钱而全然不顾亲情的伟大!一个魔鬼从人们头顶飞过,人们会误以为是天使!它长着五光十色的翅膀,手捧鲜艳的毒汁,用来浸泡人们的心灵,使人们的心灵变的虚伪、卑鄙、毫无人性!而真正的天使,却成为牺牲品,正如高老人,和那深沉博大的父爱!
然而,那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就像一场梦,梦醒了什么都没了。这个梦,是被一个精美的花瓶摔落在地上的声音惊醒的。瓶碎,花谢,原来灯红酒绿的生活是一场既真实有无情的梦!曾经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随之消散,是无尚的道德与挚爱的亲人!
我们不甘平庸的生活,憧憬美好的未来,而一路上陪伴我们的,正是亲情!珍惜每一个关心我们的人,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高老人”,与其说是社会得的悲哀,倒不如说是人性的悲哀!
高老头读后感40
我们仍要和这个世界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就算这个世界以刻薄和荒芜相欺。
——题记
繁星总是闪烁 在无垠黑暗的天宇,白莲总是立于一滩污浊的烂泥,宝石总是藏于坚硬丑陋的顽石。可是,天越黑,星越亮,泥越浊,莲越香,石越固,宝越奇。幸福何堪?苦难何 重?或许生活早已注定了幸与不幸。在妖魔横行的俗世中,在乱世浮生的凡间里,也要开出一朵纯净的花。就像一个繁花似锦的地方,总会有一些伤感的蝴蝶飞过, 就像那句“人间有天堂,天堂在陋巷”。
看《高老头》,终于深切地理解“不忍卒读”这个词,每每读到悲凉处,总是想,高老头不过是 巴尔扎克虚构的悲剧人物,那些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也没有真正存在过。其实我也明白,这不过是自欺欺人。高老头不存在,那矮老头?胖老头?瘦老头呢?那时的 巴黎有过多少间“伏盖公寓”?繁华的街头,贵妇的裙边扫过过多少路旁饥肠辘辘的可怜人?那些凄惨心酸的故事又被改编上演在哪个充满阴影的角落?
巴尔扎克说:“在这个人堆里,不像炮弹一般轰出去,就像瘟疫一般钻出去。”他说:“你越是没有心肝,就越高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别人,别人就怕 你。”巴尔扎克毫不留情地揭出人性的缺点,暴露出金钱物欲对人的腐化,又道出社会的生存的残酷。但我不肯相信,我不相信梦是假的。我不相信童话是骗人的, 我不相信人心会是冷的,我不相信死无报应。
书的最后,拉斯蒂尼说:“从此之后,让我们俩来拼一拼吧。”后来拉斯蒂尼成了无耻的政 客,有了贵族头衔,他貌似完成了自己的理想。合上书,窗外归巢大雁隐隐绰绰的翅膀打翻了一盏夕阳,顿时霞光漫天,在地板上形成明暗相驳的斑块,粒粒浮尘在 空中旋转跳跃,白瓷杯盛满一杯流转的彩霞,泛着粼粼的微光。我立于窗前,多么愿意化为一株梅花,立于熙攘喧哗的渡口,在行色匆匆的人群中,陪某个陌生人看 一场西山日下……
如果世俗终将我打磨圆滑,如果我头顶上的天空不再澄澈得透蓝,如果我不再留意流云划过深海的轨迹,如果我不再肆 无忌惮地笑,不再随心所欲地哭,如果我终于默认了世界的规则。请让我先在尘世中做一个赤子,端坐也好,躺卧也好,微笑也好,沉默也好,懂得也好,慈悲也 好。当成熟的号角左右奔突而来,当现实的寒霜上下求索而来,请学会自己安然无恙。
即使这个世界有时面目可憎,有时会让我们毛骨悚然,但我相信,我们都曾被这个世界温柔地爱过,不知道你,反正我愿意与这个世界一如既往地温柔相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