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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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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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一、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该作品通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对童年往事的回忆,讲述了一段关于英子童年时的故事,反映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和对北京城南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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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的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思康暗中相爱,后来思康回了老家,再也没回来。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送到城墙根脚下,不知去向。
英子对她非常同情,于是答应帮秀贞找小桂子。英子在不经意间发现妞儿的身世与小桂子极其相似,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寻找爸爸。但最终在赶火车时母女二人一同丧命于火车下。英子发着高烧,昏迷了十天,差点丢了性命。后来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便衣警察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因为失去了一个朋友。后来,兰姨娘来到英子家,英子发现爸爸对兰姨娘的态度不对,英子想了一个办法,把兰姨娘介绍给德先叔,后来他们俩相爱,最后他们一起乘马车走了。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来到林家。
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被淹死,女儿也被丈夫送给了一对没有儿女的骑三轮的夫妇,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最后,英子的爸爸也因肺病去世。英子因为爸爸的离开,体会到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自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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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年3月18日—2001年12月1日),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台湾作家。生于日本大阪,原籍台湾苗栗县头份镇。3岁随父母返台湾,因台湾被日本控制便举家迁往北京,度过了难忘的童年生活。25年后英子与夫君何凡扶着妈妈,携着、背着、抱着三个孩子。1948年举家迁往台湾,在台湾仍以办报,办刊,写作,出版为主,联络了大批在台湾的文化界人士提携了大量台湾文学青年出版了众多文学名作。被称为“台湾文学的祖母级人物”,1998年荣获“终身成就奖”。
林海音的创作是丰富的。她已出版了18本书。散文集《窗》[与何凡(夏承楹)合作]、《两地》《作客美国》《芸窗夜读》《剪影话文坛》《一家之主》《家住书坊边》,散文小说合集《冬青树》,短篇小说集《烛心》《婚姻的故事》《城南旧事》《绿藻与咸蛋》,长篇小说《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薇薇的周记》,另外有《林海音自选集》《林海音童话集》,编选《中国近代作家与作品》。此外,还有许多文学评论、散文等,散见于台湾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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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南旧事读书笔记50篇
篇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暑假我看完的第一本书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各种深意。梦幻的故事,轻叩心弦的文字,将我带到了老北京南城的那些景色和人物里,将我带到了英子的世界。英子以童稚的双眼,观看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了人世复杂的情感,绘透了北京南城的风光。
英子眼中有着和大人不同的世界。大人说,骆驼长脖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是为了防止被狼侵犯,英子认为,给骆驼系个铃铛是为了增加行路中的情趣;大人说,惠安馆中的秀贞是个疯子,英子认为,秀贞只不过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喜欢倚在门边看来来往往行人的大姑娘;大人说,妞儿虽然长得俊命却很薄,英子认为,妞儿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很温和,是最好的朋友;大人说,藏在草丛里的那个年轻人是个贼,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英子认为,他很善良,他爱他的弟弟。英子用单纯的双眼解读着大人眼里那个复杂的世界。
英子的心没有上锁,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出入。她和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成了好朋友,帮助她找到了她丢失的孩子——小桂子,遗憾的是母女俩在走向新生活的夜里惨死在了火车的轮子下。在英子的新家——新帘子胡同,她又与躲在草丛里的那个年轻人结识。年轻人为了能够供应弟弟上学,迫不得已走上了偷盗的道路。理解他的只有英子,而且他们还有了一个美丽的约定——看海去。英子用纯真的胸怀接纳着她认识的每一个人,体味着他们的喜怒哀乐。
那些曾经陪伴英子成长的人,好朋友妞儿,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秀贞,躲在草丛里的小伙子,从不理会小孩子的德安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奶妈,小栓子,小丫头,都一个个陆续地离开了英子,就连最挚爱她的爸爸的花儿也凋落了。英子切身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她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英子的童年一去不还了。我们的童年也像英子的童年一样一去不还了。
林海音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她的心头。
我的思绪也随着海音的骆驼队飘回到了童年的那片时空。春风吹绿了柳条后亲手制作的柳笛的悠扬声,炎炎夏日午后河边柳树上焦躁不停的知了声,夏夜偎在奶奶的怀里听到的狼外婆的故事,秋风起后的周末去树林里捡拾的枯黄的落叶,大雪后的野外和小伙伴堆雪人的欢闹声……一切的一切随着记忆闸门的打开缓缓地流泻出来。童年的时光一去不返,但美好的画面、痛苦的经历却都烙印在了心灵的深处。
我们实际的童年已经过去,但我们心灵的童年永存了下来。
篇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爱唱戏的妞儿,草丛里的小偷,有趣的兰姨娘以及缄默的“四眼狗”,这些人物都出自于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城南旧事》。关于小说,我普通只是看个开头和结尾,少数会看完。而《城南旧事》,至今我曾经看了八遍,我深深地爱上了书中那个叫林英子的孩子。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林英子小时分的故事。作者站在一个小孩子的角度,生动地描画了老北京城人们的生活,也记载了一个孩子由任性变得灵巧懂事的过程。随着英子的生长,一些事,一些人也都在变化。一个个好朋友、好亲人都随着英子童年的完毕而分开。到最后,她的爸爸也走了,英子不再是个小孩子了。
我爱英子,爱她的天真。她与那个蹲在草丛中的小偷成为朋友,用真心看待每一个人。她与妞儿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深深感动人心。英子也淘气,她赖床不想上学,但后来,在爸爸的教育下,她养成了天天早起的好习气,成了每天等候校工开大门的学生之一。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心爱了!
我爱英子,爱她的刚强。在妞儿与她妈妈分开之际,她终于撑不住倒下了;在爸爸离世时,她疾速冷静下来,只为了完成爸爸的嘱托——刚强地生活下去。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懂事了!
我爱英子,我不幸她。她还那么小,就失去了爸爸,就要承当起作为一个小大人的义务。相比我而言,我们似乎差了十万八千里。我是温室中的花朵,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公主式”生活,有时还要挑三拣四。英子让我懂得了,年龄不会成为承当义务的限制。小小的我们,也有着一份小小的,关于社会和家庭的义务。我们应该去主动承当,像英子一样,关怀他人,照顾他人。那个小小的孩子真是太了不起了!
有人说,《城南旧事》是虚拟的、杜撰的,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它的喜欢。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童真,看到了仁慈,看到了属于儿童的美。它带给我的,不只仅是一张张生动的生活画卷,更重要的是一次次的打动和其中包含着的道理。这就是我爱这本书的缘由,这就是我爱上那个孩子的缘由。
“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心爱的生物。”一点儿也没有错!英子让我入迷!她的童年,有坎坷有泪水,当然也少不了欢乐和笑声。我爱英子,爱她的童年,爱她的“城南旧事”。
爱上那个个孩子,爱上那份童真!
篇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梅花,落了,它唤来了春天的清醒;迎春花,落了,它迎来了夏天的炽热;茉莉花,落了,它带来了秋天的清风;桂花,落了,它引来了冬天的雪白……一年年的流逝,即在花的默然落下,即在芬芳留滞于指尖。而童年不正是如此,随花绽放,随花凋谢,漠于土中……
《城南旧事》的作者不正是阅历了如此,她的花儿曾经在她父亲倒下的那刻,枯萎了,永远地沉睡在土中。而她爱花的父亲,也再不会起来,为他心爱的花儿浇水,施肥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这篇文章,是我在《城南旧事》里最深为打动的一篇。它讲述了病弱的父亲请求她去历练,而在她的小学毕业仪式上,父亲的缺席,给她带来了绝望与惧怕。最终当她拿着毕业证书匆匆地赶回家时,她听到了那个她早就猜到,却一直不敢面对的音讯。而那一刻,她的花儿落了,不只是爸爸的花儿落了,也是她童年的花儿凋谢的时分。
一朵夹竹桃的枯萎,一瓣花的飘落,无不带走了一串串金银铃般的笑声,带走了一个个对无忧无虑的美妙神往……
看到如此触动人心的一幕,我不由思绪万千:
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个中央,哭声四起,无不论述着痛苦与伤心。一朵朵白花,敬奉在前,一张张纸钱,逝于火中,一声声祷告,尽在人心……四周的亲人,更是伤心欲绝:奶奶趴在棺上,泣不成声,头戴白花的奶奶显得愈发憔悴,哭得喉咙也哑了,可怎样也不听劝;爸爸缄默不语,只是用他的眼睛看着,我看到爸爸的眼睛里透显露懊悔与悲伤的神色,还略带一丝倦意,爸爸筹办丧事,再加上守夜,爸爸已良久没有合眼了,可是……
抬头,只能看见那张惨淡无光的照片,似乎这才苏醒,照片上的是爷爷。我已不知那时我到底在想些什么,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已回到了家中。经常想起,无不感到一阵空虚,我多怕身边的人正像如此,一个个,分开了我……
屡屡翻阅《城南旧事》的时分,只能默默感慨,感慨她曾经具有过,曾经失去过。又经常触景生情,回想起了往事。
花,落了,曾经的失去,或许会永远地提示我们:
珍惜如今!
花,落了,只愿能永远拥抱住它曾繁华的一面。
花,落了,落的只是一段光阴,而情感究竟是不会落的……
篇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北京城的小胡同里,还会有一个长辫子姑娘,看着那洋槐树出神吗?躲在草垛子里的那个大哥哥,还会陪着小英子去看海吗?兰姨娘跟那个“四眼狗”走后,又会发作什么事呢?爸爸种的花儿落了,小英子又会怎样呢?噢,骆驼队来了又走了,小英子也慢慢长大了……
随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的歌声,我又捧起了台湾著名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深深地陶醉于小英子的童年生活中。
这本书是林海音的自传体小影,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英子暖和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幼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示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从秀贞、妞儿惨死在火车轮下;躲在草垛子中的大哥被捕;兰姨娘和德先叔分开,到宋妈回老家,以及爸爸生病逝世……使小英子逐步长大。这其中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城南旧事》就像是一幅幅怀旧的黑白照片一次又一次展示在我的眼前: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垛子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同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和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逝世的父亲。他们都和小英子树立下了深沉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入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最终还是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英子而去了,消逝了。正是在这分手之愁中,英子渐渐地长大了。童年的故事,就此破碎……
当我合上《城南旧事》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我深深领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觉得我都不会遗忘。如今,我曾经小学六年级了,行将辞别我快乐无忧的童年,也行将分开我朝夕相处六年的同窗和教师们,这是一种这样的心情?俗话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我们的人生路上必定有许许多多的悲伤、快乐、分手、相逢……每个人都会分开学校,分开父母,分开朋友,以至分开世界。
相比之下,固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非常精彩、戏剧化。她把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入在心里,经过那枝慧笔深深地留到我的心里,每个人的心里。让每位读者晓得她的童年故事是那样的真实、纯朴,那样的纯洁恬淡,弥旧温馨。
我不由自问:那我是不是也该在行将分手母校跟小学同窗分别前做些什么呢?对!要珍惜!珍惜!!珍惜和同窗们相处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学校里,我只需一有空就会幸福地观赏着同窗们的每一个喜怒哀乐;回到家里,我自编了一首小诗,来思念六年来的小学生活。有个同窗树立了班级QQ群,这样,大家在群里就能够相互聊天,就像天天在一同。或许若干年后,缘分让我们在街上擦肩而过;或许永远也不会再见,那么就更要珍惜眼前的幸福光阴了。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想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能够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篇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喜欢把阅读看做一次旅行,每每读书,仿佛自己正徜徉其中,身临其中;每每品读完一本经典,就如同结束了一场漫长的旅程,在其中收获了许多,有快乐,有泪水,有感动,更有深思。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早在很久以前,这首《送别》便总是挂在我的嘴边,悠扬的曲调中,那一句句富有诗意的歌词,让离别时的伤感尽显其中。在一次很偶然的经历中,我认识了那本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的书籍—《城南旧事》。
轻轻地抚摸着那设计简约但却不失典雅大气的书本,望着那封面上如镀了金一般的四个大字,满怀期待地翻开第一页,我静静地告诉告诉自己:新的旅途又要开始了。
半个多世纪前,英子跟随着父母飘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一切都使英子感到新鲜,为之着迷。惠安馆前的“疯女人”秀贞,被养父逼迫学戏,总是遍体伤痕的妞儿,和英子一同相约去看海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妈宋妈,和自己相伴12年,对自己严厉但又不失慈爱的父亲,都随着英子的童年时光悄然离去。
在她的童年中,英子一直用她那童稚的目光去看待那悲伤的,一次次的离去,那些同他们的欢声笑语,也一直回荡在她的耳畔。也许在梦境中,他们会再次相见。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他们在英子的记忆中,永远无法抹去。为何人世间有那么多凄苦,也许尚时还小的她,永远都不会懂。
每每读完一个片段,忍不住的,我总会细细回看;充满着书香的纸张上,没有一字写的令人心酸,但透过那行云流水的如诗一般美丽的句子,总是让人有发自肺腑的感动;透过那行云流水的如诗一般澄澈的句子,总是让人沉醉于那温馨的友爱与亲情;即使过了许久,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
这是一本散发着无穷魅力,无穷纯真,无穷芬芳的书籍,在英子那充满这童趣的世界中,作者以极其细腻,甚至带有魔力却质朴无华的文笔,写出了英子童稚目光里的老北平,她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
品《城南旧事》,就如同品一壶茶,没有过多华丽的修饰,也没有夸张的比拟,品味到的仅仅是真实与朴实,可谓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品《城南旧事》,就如冬日里的阳光,它轻轻地掠过你的心头,在严寒中为你送来温暖。
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紧促的快节奏,不紧不慢,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还原最初的本质,带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安静与祥和,细细阅读这本经典,带着自己的心,随着英子,一同奔向美好的纯真梦境!
篇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一本经典自传体小说,据说这本书内容虽不多,却反映了当时整个北京的面貌。今天我就感受到了它的蕴意。
《城南旧事》通过了天真的“小英子”的童眼和经历贯穿了整本书。它先通过小英子的好友——惠安馆的疯子秀珍苦苦寻找她那被家人抛弃的女儿小桂子的悲欢故事让读者感受到了这世界的苍凉,人们都认为秀珍是骗子,但在小英子眼里,她只是一个懂得爱的女人;后又出现了一个无奈的小偷“厚嘴唇”,他为了供弟弟上学选择了偷窃,所有人都憎恨这个可恶小偷,但在英子眼里,他却是善良,真诚的好人;再后来,小英子家的女佣宋妈也走了,宋妈抛下儿女来到英子家,喂养了英子的弟弟,自己唯一的儿子却被淹死了,照顾好了小英子,自己的女儿却也被丈夫卖了,她坚强地承受起一切痛苦,但最终还是被丈夫用毛驴接走了。更令人悲痛的是,英子爸爸的花落了,这个给英子带来巨大的影响的人走了,而经历了这一切,英子却没有倒下,而是坚强、冷静的撑起了这个家。也就是那时起,英子的童年消失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如果一个小孩子做一个极其简单的事,他不会往别处想,就会用最简单的方法做这件事。可在我们的眼里,什么事都复杂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实在懂得太多,明明很简单一件事,非要用复杂的眼光去看它,看着看着,就把自己也让绕糊涂了。就算它很简单,我们也总是怀疑它是不是有什么不易察觉的精巧之处,从而花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来解开一个花一分钟就行的事,这不知在浪费光阴吗?
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轻松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篇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读那本书时,仿佛看见了爱哭的妞儿,爱笑的英子,思念家人的秀贞,妩媚的兰姨娘……。抚摸书时,突然感到有一丝惆怅涌上心头。《城南旧事》到底有什么吸引着我?到底有什么魅力呢?
林英子,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也是作者林海音的化身。英子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子蜕变成一个懂事的大孩子,在她这个有快乐,也有烦恼的童年里,她走过了人生的一段重要旅程。人生好似一张车票,走过的地方,成为消逝的风景;做过的傻事,成为永远的回忆。在她成长时,在她长大时,她也同时担起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担子。她在十二岁时,就失去了疼爱她的父亲。“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英子在长大的那一刻,实际是多么希望自己还是个顽皮的小女孩呀!其实,作者在写这本书时,是在回忆、回味童年,是在眷恋、思念童年……浓浓的相思,淡淡的离愁……作为一个孩子,她心中有许多的秘密,兰姨娘与爸爸之间的微妙关系,她与秀贞的开心时光……也许,正是因为经历了这些事情,她才从天真的小姑娘蜕变成了懂事的大孩子。
我想,英子在十二岁之前,应该跟我们一样,有颗快乐的童心。她听了兰姨娘的几句好话,就可以回心转意,甚至一个暑假不碰作业……但不一样的是在十二岁之后,她失去了慈父,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但她在爸爸去世时,有着从未有过的镇定,因为她不得不和她的童年说“再见”了,她从此不能再哭闹或任性了。而我们在十二岁的时候还可以幸福地躺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撒娇,偶尔还可以在爸爸妈妈的宠爱下,耍耍小性子。但是英子不可以,她还有四个妹妹,两个弟弟……她唯一能做的,也是她必须要做的就是帮妈妈分担家务。她没有时间玩耍了,没有时间去欢笑了,更没有时间去抚平那心灵上的伤口了……
相比之下,我们有着幸福的家庭,可以没有心理负担地去上学,可以有很多属于我们童年的快乐时光。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幸福,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所以,我们要做个懂事的孩子。跟英子一样吧,帮着妈妈分担家务。学会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不能虚度时光。要让我们的父母因为我们而自豪,让我们的家庭过得更幸福。让我们一起,做一个中国梦!
篇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每当听到罗大佑唱的《童年》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我的欢乐童年,也想起我读过的《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纯朴、天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作者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通过主人公英子的双眼,观看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
作者林海音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每个人的童年也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也是快乐的,因为我在童年时做了许多傻事,这些事令我难忘。
有一次,妈妈喂我吃芝麻糊,当时我觉得这跟妈妈敷的海底泥面膜差不多,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舀起一大坨的芝麻糊就往脸上涂。结果,芝麻糊把脸都弄黑了,只剩下一双扑闪着的大眼睛是白色的,像一个烧焦的小人儿,惹得家里人都哄堂大笑。
还有一次,外婆买回来一些红辣椒,奶奶说小孩子不能吃,因为这些红辣椒很辣。我心想:红红的果子怎么会是辣的呢,苹果不也是红的吗?西瓜不也是红的吗?那为什么它们都那么甜?一定是这个东西太好吃了,外婆不舍得给我吃,才故意骗我的。哼!小气鬼外婆!你不给我吃,我偏要吃!于是,趁外婆不注意时,偷偷跑到厨房里面,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辣椒拿起,塞到嘴里。“哇——”我眼泪和鼻涕都跑了出来,“哇”的一声哭了。“好辣,好辣!”我的嘴里像有一把火烤着,嘴都冒泡了。外婆赶过来给我敷冰块,这才没那么疼。从此,我再也不敢吃辣椒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篇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看到“旧事”两字,许多快乐、美好、难过、忧伤的往事从我心头闪过。我的童年,酸、甜、苦、辣全都经历过。
因为童年过往的骆驼队,使英子回忆起北京的景色和人物,便抒发感情,写了一篇富有情感色彩的小说——《城南旧事》。读这篇小说时,我仿佛看见了林英子多姿多彩的童年。一提起《城南旧事》我的脑海里首先浮现的便是那首清越悠扬、古朴深婉人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以及落花下,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着的画面。一边读着《城南旧事》,一边回想着电影里的镜头,仿佛身临其境: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为供弟弟上学而偷窃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从小在凄风苦雨中饱受养父—待虐的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和沉疴染身的慈父……涉世未深的小英子的思绪,久久萦绕在时光与命运的变迁之中。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小小年纪,为何却早已体验了“知交半零落”的愁苦?夹竹桃零落满地,英子在懵懂与静默之中送别了自己的童年……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感动着我的,只是这文字之间荡漾的一种淡泊与纯净。海音先生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篇1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早期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还在小学,而时隔多年重读这篇小说任然能感觉到一种亲切的温暖。
小说从一个儿童的视角去描绘还原了一个北京城的面貌,也通过儿童的叙述语调讲述了几个相互串连的故事。而就是这种童真的叙述,使得整个故事在讲述人情冷暖与世事无常之时显得委婉而凄美,因而冲淡了其中的某些感伤的色彩,只是淡淡地表露出一些惆怅。在宋妈失去爱子与爱女伤心欲绝的时候,“我”吃着驴打滚,又念起了《下雪》的小诗,这种对比之下产生的无奈达到了一种“哀而不伤”的状态。又如“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她用这句类似于自言自语的话终结了对父亲的存在之感,看似轻巧地向自己解释了父亲的离开,但是细读之,话语间的哀伤却又被释放出来了!
从另一方面来说,童年视角也增强了小说叙事的吸引力,像关于父亲与兰姨娘的暧昧,小偷与警探通过她产生的似有似无的结局,作为一个儿童所不能理解的那些并不美好的想象,在这里都被她若隐若现地回避处理了,而还原出一个孩子心中纯洁而美好的世界。这里的道德伦理、人性善恶,统统都被回归到了如赤子般纯净的状态,也为小说更增强了一份温情。而至于秀贞与妞儿的去向,小偷的最后结局等等,都被她模糊处理了,既表现了儿童记事的模糊,又将我们推到了虚实的假想从而产生了一种不完满的美感。又留给了我们对美好结局的一个想象空间。
篇1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林海音奶奶写的《城南旧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一本最让人难忘的好书。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
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有爸爸、妈妈、宋妈、小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本书讲述了小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发生的许多事。它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体现了出来,自然而不造作,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南城风光恰切的地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更为读者架设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
全书在淡淡的忧伤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其深意。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小英子的童年是十分快乐的,身为大小姐的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于是便有了这本《城南旧事》的产生。回忆童年,我的童年也是如此:爷爷奶奶只有我一个孙女,于是,我便成为了他们的掌上明珠。就连给我喂饭就要跑到这,跑到那,也毫无怨言。记得在小时候,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外婆家了,因为在那里,不仅有许多好玩的东西,而且犯了错妈妈也不会责怪我。童年的回忆是多么的美好,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篇1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每一次阅读,我都会有不少的收获;每一次阅读,我的心灵都会被深深地震撼。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城南旧事》的小说,里面有活泼可爱的英子、严厉的爸爸、“疯子”秀贞、热情的宋妈、“小偷”……其中,有一个情节是这样的:小英子认识了一位厚嘴唇的年轻人,并和他成为了好朋友,而且立下“我们看海去”的约定,英子在荒地里见到了一块铜佛,警察根据英子的线索,把厚嘴唇的年轻人给抓走了。
这位年轻人是为了自己的弟弟上学才迫不得已偷了东西。我仿佛看见了一只小小的萤火虫,在茫茫的天空中漂泊,它没有像蜜蜂一样的黄金宝库,也没有像蝴蝶一般的美丽衣裳,它只有默默地为弟弟献出自己的热光,为他带来黎明前最后的希望。
记得有一次,我表妹来我家,她管我要糖吃,我就把糖都藏起来,拿出一个妹妹最喜欢吃的棒棒糖,我在她面前,小心翼翼的刨开糖纸,放在嘴里,说:“嗯,好好吃哦!”妹妹气得直跺脚,哭了出来。
还有一次,妈妈给他了一个玩具,我就抢过去,藏起来,她又一次被我气哭了,我还高兴地不得了。
看完这篇后,我惭愧的低下了头。这个年轻人处处为他弟弟着想,可我呢,却总是欺负妹妹。
童年是纯真、难忘的岁月。它就像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它就像一首歌,歌里有我们的幸福和欢乐;它就像一个梦,梦里有我们的想象和憧憬。然而,每一个人的童年岁月都不一样,酸甜苦辣,就像一个五味瓶,灌满我们的童年生活。
篇1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翻开这本回忆录,我仿佛能看见那个年幼的女孩,背着一个大书包,一步步往前走,走向成功,走向幸福,她翻过大山,渡过大河,在峡谷里摔过,也在悬崖旁犹豫过,可她不怕,终于达到了胜利的彼岸,她成为了,一个作家——这就是她,林海音,中国著名台湾文学作家,生于日本,长于北京,成就于台湾。
小时候的林海音聪明伶俐,善良懵懂,她虽然分不清好人坏人、贼和疯子,但她善良和诚信让我深深感动,她在书中这样写道:“‘我’从被里爬出来,轻手轻脚地下了地,头很重,又咳嗽了,但是因为太紧张,这回并没有感觉到胸口痛。”林海音为了帮助“疯子”秀贞一家团聚,与朋友许下了诺言,虽然她当时正在发着高烧,但她仍强忍病痛,偷偷拿了母亲的金镯子给秀贞做盘缠。或许吧,年幼的林海音不懂得友情是什么,但是她善良大方,尽管周围人说秀贞是疯子,她并不因此而鄙视秀贞,认为她低人一等;或者讥笑、讽刺,对她拥有的“疯病”感到恐惧因而敬而远之,而是选择了同情秀贞的遭遇,在病痛中都没有忘记对妞儿的誓言,甚至还想到了秀贞的盘缠问题,可见她的细致与关心。在她帮助秀贞的时候,也许她还幼稚,不知那金镯子的价值,甚至只是单纯的认为这二两金子只能去旅游一趟罢了,很大方地送了出去。
但在当她听说父亲已经撒手人寰时,表现出的坚强与成熟,是我在《城南旧事》中没有见过的。林海音在那时表现出的大姐风范和人性光辉,是让人赞叹不已的。她不像弟妹那样无所事事地玩父亲原先种的夹竹桃,也没有耍小孩子脾气,而是一人镇定地去医院安慰妈妈。
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不仅写出了她小时记忆深刻的事情,也写出了北京这座老城当时的人情风味。这本书将永远留在我记忆的星空中。
篇1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冷落在旁。《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这部作品由五个篇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由一个人引起—英子,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着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她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本书的每一篇到结尾,主角似乎总是离开英子,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我们看海去那个小偷,奶妈,最后连她的爸爸也离她而去了,当时她才小学毕业呢!看着无人修剪的花任意雕落,也为本书画上句点。
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
看《城南旧事》,心头漾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已经很少看见这样精致的东西,因为她不刻意表达什幺,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介绍它自己。那样的不紧不慢,温厚淳和,那样的安静祥和,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之心。
篇1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文坛名家林海音独步文坛三十多年的经典作品。自1960年出版以来,不但在台湾畅销不衰,在大陆也拥有广的的读者群。林海音以她超逸的文字风格,饶具魔力的文笔,通过主人公——英子童稚的眼睛,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一种无法形容的天真,自然而不造作,到尽人事复杂的情感,将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恰切的融入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的市民生活之余,还在全书中淡淡的犹豫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禁不住再三寻思个中深意……
小英子自从跟从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城南后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事和人,惠安馆的“疯子”秀贞,镶金牙的兰姨娘,英子认为是蹲在草丛里拉屎的“小偷”,慈祥的宋妈,宋妈的儿子小栓子还有妞儿……
英子看到了世间百态:秀贞丢了孩子,后来小英子有帮助她找的了孩子,但不幸的是,秀贞和妞儿对苦命母女压死在了火车轮下。
性格外向的兰姨娘成了英子妈的朋友,有了兰姨娘,妈做家事倒也不寂寞,她跟妈有诉说不尽的心事,奶妈、张妈都喜欢靠拢来听,英子也“小鱼上大串儿”,的在大人堆里,仰头望着兰姨娘那张有表情的脸。“我”还知道了自己是妈十六岁生的,妈现在有要给“我”生一个小弟弟。
还有那个为了给自己的弟弟交学费而偷东西的小偷,“我”说他不是坏人,“我”还和他说好要一起看海去,但后来他被抓了,但走时还冲“我”直笑。
“我”家里的那个可怜的宋妈因家中贫困,自己的丈夫把孩子都送了出去,还有一个孩子离开了人世,“我”好可怜宋妈还有那几个和“我”一般大的孩子,他们真的很不幸……
后来,爸爸因生病而驾鹤西去,“我”的小学也毕业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
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篇1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一篇《窃读记》让我彻头彻尾的喜欢上了林海音那部家喻户晓的著作——《城南旧事》。
众所周知,小说《城南旧事》是一本影响了几代人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在北京的童年生活。其中《惠安馆》讲述了“疯女人”秀贞苦苦寻找她的孩子,而她的孩子又被养父母虐待的凄惨故事;《我们看海去》则讲述了一位集慈爱的哥哥、孝顺的儿子、可恶的贼多重身份于一身的青年,和作者发生的有趣故事,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隐忧;《兰姨娘》讲述了当时妇女的命运;《驴打滚儿》则体现了当时旧中国乡下的生活状况。
在《城南旧事》一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她苦苦寻找自己的孩子,从未放弃过,哪怕别人都以为她是疯了,她也不以为然。秀贞给她的小桂子做了多少衣服啊!那都是一针一线缝出来的。那密密麻麻的针线包含的是浓浓的母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对个人命运的无声抗争!
因为她举止反常,所以没有人愿意跟她往来。但在英子看来,和秀贞在一起却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两人因此成为了好朋友。在英子童稚的眼睛里,生活是新奇而充满乐趣的,少有人间的凄苦。但是,残酷的现实对她单纯的内心却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力,让她感到悲哀。林海音借用英子童年的眼光,描述了当时社会的无奈。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在日常生活中,不是向父母要这就是要那,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的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孩子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然而,爱能战胜一切!没有什么能阻挡它,没有什么能战胜它!就像秀贞和妞儿,是伟大的母爱将她们紧紧连在一起,谁也无法阻止,最终得以团圆。故事的情节在此处得到了升华,故事所传递出的感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一定要好好珍惜眼前优越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用实际行动感谢父母、老师、同学的关心和帮助,用感恩的心回报身边的人,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时光飞逝,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成为我告别童年,走向少年的人生坐标。当我回首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像一张张老照片刻在心底,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篇1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篇1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偶然间在一本书上看到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的这样一句话:上海是张爱玲的,北京是林海音的。张爱玲与上海的关系不难理解,十里洋场,一城故事;然而提到北京,我更多的想到的却是老舍。《骆驼祥子》《茶馆》《龙须沟》……那些脍炙人口的名篇,都反映了老北京的风貌与那个年代普通北京老百姓的生活。于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翻开书架上尘封已久《城南旧事》,去探寻林海音心中的那个老北京,走进那一片斜阳古道,城南落花。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
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简简单单的意象,一个一个的片段,像是一扇古旧的铜门,轻叩,推开,便走进了历史,走进了另一种生活。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的世界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出色。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她的童年之所以出色,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
我们要分珍惜美好的童年。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离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当我合上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每一种感觉都是那么细致动人,我一定会珍惜属于自己的童年时光,让世间的爱暖暖的延续。
篇1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翻开那一袭墨黑的《城南旧事》,不知为何,我的心情感到沉重起来,一丝淡淡的忧伤笼罩在我的身旁。
这本书是描写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惠安馆那章。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天天听着她念叨着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她每天上午偷偷跑去惠安馆和秀贞玩,听她讲小桂子的事。可是似乎胡同里谁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家的孩子靠近惠安馆。但是在英子的眼里,秀贞跟其他人家的姑娘没什么两样嘛。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宋妈说的话,才知道秀贞为什么会变疯的。原来,秀贞和一个借宿在惠安馆的学生相爱,有了孩子,但是他必须得回家一趟,可怕是被他妈扣在了那里,一走就是六年。
后来秀贞生下来一个女孩,却被她妈丢到了齐化门城根下,她从那时开始就疯了。英子从秀贞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还告诉英子小桂子的脖子后面有一块青疤,拜托英子帮忙找到小桂子。秀贞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也有两个泪坑,英子经常把妞儿和小桂子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儿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说要回齐化门找她的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块青疤。
她想让秀贞和妞儿回惠安找她爸去,于是拿上妈妈的金手镯,带着妞儿跑去找秀贞了。秀贞连夜整理好行李,带着妞儿去搭火车。可是英子不舍得妞儿,便使劲跑去追赶妞儿。那天夜里,又下着大雨,英子还发着烧,但她最后还是顶不住了,幸亏刚好遇见了妈妈,她才不至于晕倒在马路上。后来,英子有一次听妈妈说原来那天晚上秀贞和妞儿被压在了火车底下了……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她那又湿又长的睫毛一闪动,眼泪就淌过泪坑流到嘴边了。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看着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也有分不清的事,像她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因为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上来的,但是它也是从淡蓝的天空上升上来的呀。而她更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乐于助人的善心,像那次她为了别人家一家团聚,竟把妈妈的金手镯都拿去给别人做盘缠,这是件几乎连一个成人都做不到的事,这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话“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海音为了怀念她的童年而写的吧。
篇2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看完了林海音著作的《城南旧事》,《城南旧事》里人物有:英子(林海音的小名)、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这些人都陪过书中的小主人公——英子在一起,在看第一章的时候,作者介绍了骆驼,它们的神态、细嚼慢咽的动作,个个都描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似乎身临其境;第二章讲了好几个人,宋妈、妞儿和疯子——秀贞,在惠安馆里,开始作者还以为秀贞是和她玩“过家家”,后来英子把她那块很漂亮的表送给了秀贞;英子记得,秀贞跟她说过,小桂子(就是秀贞的孩子)脖子后头正中间有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于是,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秀贞立马带着妞儿赶火车去了;因为那天下着倾盆大雨,英子发高烧,昏迷了十天。
第三章的题目很有趣,是:“我们看海去。”这是一个小偷儿跟英子说的,虽然我不喜欢偷东西的小偷,但是不知为什么,似乎是林海音的语言打动了我,我觉得这个小偷很好玩,很可怜,看到他被人家抓到的时候,好像一只老鹰在欺负一只小鸡,而且还要听着周围人的骂声。第四章题目就很明显了,题目是:“兰姨娘。”这章里讲的是德先叔和兰姨娘,德先叔是一个大学生,因为那时候要枪毙大学生,于是躲到了英子家里来;后来兰姨娘也来了,雇她的人家不要她了;后来,兰姨娘和德先叔一起走了。第五章的题目也很新颖,是:“驴打滚儿。”
刚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还以为林海音要写驴怎样打滚儿的。结果不是;内容主要是,宋妈的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子不见了,宋妈很伤心,宋妈和英子在找小丫头子歇息的时候,看见有人买一种叫:“驴打滚儿”的吃的,那是把黄米面煮熟了,里面包黑糖,再在绿豆粉里滚一滚,很香;找不到小丫头子了,宋妈就骑着驴走了。最后一章,题目让觉得有些伤感:“爸爸的花儿落了。”没错,英子的爸爸去世了,爸爸的石榴掉了,花儿也落了。《城南旧事》一本很好的书,悲悲喜喜,快快乐乐,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从喜到悲,这本书让我们体验到了生活中的悲欢离合,是一本你看完了放不下、还要看一遍的书。
篇2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这首传唱了近百年的歌曲,用忧伤、哀怨的曲调,长亭、古道、芳草、夕阳几个场景,为我们勾勒出一副经典的离别景像。从古至今,文人墨客们低吟浅唱,一次次述说着肝肠寸断的离别之情……
《城南旧事》就是这样一本书。它讲述了主人公英子童年成长的故事。英子的成长是一条不断离别的道路,曲折而充满诱惑,忧伤而几多幸福。在她身边发生了许多看似平凡又极不平常的故事,经历了许多从陌生到熟悉又不断离别的各种人物。这一件件事情,一个个人物都在英子懵懵懂懂中悄然离别,暮然回首时,英子便随着时光的穿梭长大了。
英子很小的时候就随着父母离开家乡,来到陌生的北京城,住在惠安馆边上。她结识到北京后最初的朋友——秀贞和妞儿。因为英子的善良和细腻,使得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在与秀贞和妞儿离别时,英子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秀贞对女儿的爱让人感动,同时英子也感受到了离别的伤痛。
英子分不清“海与天”,也分不清“好人与坏人”,她却与素不相识的“厚嘴唇男人”立下了约定:“我们去看海。”因为英子感受到了他的善良。对于他弟弟,他是一位无私的哥哥;对于那些失主,他又是一位羞愧的小偷。英子无法区分他是好人、坏人,但他表现出来的善良却牵动了英子的心。毕业会上第一次听到“长亭外,古道边……”这首歌,与后来看到“厚嘴唇男人”被抓,英子体会了离别的无奈。
兰姨娘的命运十分悲惨,她的前半生被别人操控着。可命运终究要自己去控制,幸福究竟要靠自己争取。在英子的帮助下,兰姨娘找到自己的方向,走向了幸福的彼岸。又一次的离别,让英子无比的惆怅。然而父亲的离去让英子刻骨铭心,因为这一次是生离死别。那一瞬间,英子长大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离别的洗礼,英子读懂了人生。
我和英子差不多同龄,小小年纪的我也曾经经历过生离死别。在我读一年级时,爱我的外婆就去世了。那天,我跟着妈妈去外婆家,看见外婆就这么静静地躺在那,眼睛却是睁开的。我想,她是想见我最后一面吧,可是这愿望竟也没有实现。外婆静静地躺着,我默默地站着,脑海一片空白……“多情自古伤离别”,与自己最亲的人从此天各一方,这种感觉,又是我这样一个小孩子怎么可以体会尽的!
不记得从哪本书上看过,你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终究会成为过客。同学们毕业后会各奔东西,朋友们会纷纷离去。当你长大后,会离开自己的父母,去追求自己的人生,而父母终究也会有老去离开的那一天。每个人都是这样,在离别中长大,在离别中读懂人生……
篇2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台湾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是以主人公英子从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背景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林海音在北京生活的点点滴滴为雏形,透过小姑娘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真,道不尽的人间复杂情感,整部书所呈现的是一个安定的、正常的、政治不挂帅的社会心态。故事中的人物以自然、真实的面貌出现,透过童稚的双眼看大人的世界,发人省思。
在《城南旧事》里,无论《惠安馆传奇》中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还是《我们看海去》里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这些不能以常人眼光理解和衡量的“另类人物”,在作者温暖的回忆中,却都含有人世的温情,闪动人性的光泽,读来刻骨铭心。书内各小标题也起得绝佳,如《我们看海去》、《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等。透过林海音的文笔,我么可以看到《城南旧事》并不是冷峻的历史角色,你可以从中感受到系人心弦的感动及亲切感,她最擅写动作及声音,不多加渲染,淡淡几笔,便将其景生动勾勒出,栩栩如生。看似简单的回忆,却能深深的感动人。
《城南旧事》一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惊天动地,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一个个画面就如在梦中铺展开来,向我们展示的老北京——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展示了影子的纯洁、天真、善良。展示了人间的悲悲喜喜,人情冷暖。尤其是那字里行间没有任何的追逐名利,满是人间烟火,那情,那画面娓娓道来。使人读来感到温馨,宁静,可能这些就是我对此深爱的原因所在吧。
纵观整书,每一个故事的人物在最后都离小英子而去,“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一个阶段的结束,也就是另一段新生活的开始。人无法也不可能永远只停留在某一阶段中,只有不断向前,才能体会各种不同的生活,使生命活得缤纷灿烂,这就是生存的意义。你我的际遇各有不同,在漫长的人生路途上,谁不希望踏着平稳的路呢?然而这却不常见,因为往往会荆棘满途,要你铲除障碍,才能迈向璀璨的终程。因此我们除了要适应现在的生活外,还要像林英子一样,做一个坚强的人,无惧任何风险阻拦,在风雨中屹立不倒。
看罢此书昔日的珍贵片段,难忘的美丽回忆,又浮现在我的眼前,与此同时,我也后悔曾虚度过的光阴,以及没有好好珍惜的东西,但是未来的岁月,我会努力争取,更会好好珍惜,特别是珍惜父母以及身边的人,希望在漫长的人生路上,不留下遗憾!
篇2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淡淡的哀愁,沉沉的相思。
拥有悲情的故事,却有一个让人回味的结局。这是多么美妙。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句话意味深长,这既代表了爸爸的离去,也代表着自己长大了,自己成熟了。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里的故事,这本书里记载着小英子的生活。小说分为五部分:《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些描述的都是小英子在北京的童年生活,有着最质朴的真善美。
真善美人都在苦苦的追求,可是说起来它的定义又模糊不清。因为这个词里有三层意思。真:代表着要真诚待人,不能虚心假意,更不能图谋不轨。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生活中充当坏角色的,对待人不忠诚的都不会有好下场。
善:顾名思义讲的就是善良。善心与真心一样,也是为人好的意识或思想,也就是说他们都属于“好心”,他们的区别在于“真心”的表达率直,可能还不好听,不好受,甚至还可能招致杀身之祸;但是善心的表达则比较婉转,好听和受用,所以善人往往也被称为老好人。
美:是最难理解的。美能代表美好,幸福,快乐。然而美来自哪里呢?美来自渴望,当人们的渴望获得了满足,人们就可以获得幸福,所以美的享受就是幸福的享受。显然,没有渴望,就不会有满足,不会有幸福感,不会享受美。
事实上,所谓的“真善美”之“真善”就是要去做一个真诚的人,就是要去做一个善良的人,那么“真善美”的“美”就是要去做一个为人好的“美”人。但是,美人应该是比真人和善人更上“档次”的人,因为真人和善人是能给他人带来利益的好人,因为人的最终追求是幸福。美人就是能给他人带来幸福的人——所以美的定义就是:美是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人或事物。
在杭州我们也看到过一个拥有真善美的人——吴菊萍。吴菊萍是一个最美丽的妈妈,她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拯救一个从十楼掉下来的孩子。当时,她并不知道她去接的这个孩子从十楼掉下来会有335。4公斤。她只是一味的想要救人。这件事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美联社、法新社、英国《每日邮报》《每日电讯报》、美国《纽约邮报》、福克斯电视台等欧美媒体,巴基斯坦媒体、中东媒体都报道了“最美妈妈”吴菊萍的事迹。
加拿大广播公司7月5日报道说:吴菊萍能把一个从10楼掉下来的孩子接住真是一个奇迹,我们希望奇迹能够继续,妞妞可以活下来。世界各地众多网友也纷纷祝福吴菊萍和妞妞早日康复,赞扬吴菊萍是一个“守护天使”。英国网友“詹姆斯”说:“应该送一枚勋章给吴菊萍。人们喜欢这样的真英雄,而非什么足球或电影明星。”
吴菊萍是一个拥有真善美的人,她不是小英子,小英子拥有的真善美的真是纯真,善是善良,美是美好。而吴菊萍拥有的真善美的真是真实,善是有一颗善良的心,美是能给妞妞的家人带来快乐。这两个不同的人表现的是不同的真善美。
小英子的故事我们难以忘怀,吴菊萍的事迹我们铭记在心。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真善美。
篇2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是曾经的天真可爱,是美好记忆的开始,也是人生旅程的起点。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记忆。林海音写这本《城南旧事》,也是她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和不舍情怀。
我一向对名著不太感兴趣,往往是刚翻开一两页便将其束之高阁了。《城南旧事》却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着一个个平凡的故事,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京。影片中的主角英子(林海音),生活在北京城南四合院内一户温馨的大家庭中,英子有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过着属于她自己的童年生活。
随着一页页翻过,一个个故事情节也展现在我眼前:缓缓走过的骆驼队,英子也慢慢度过她的童年,英子的朋友“妞”,她喜欢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家里的佣人“宋妈”,和因肺病去世的爸爸……一幅幅童年的画面,一件件童年的往事,英子的童年就像一个个装着童年酸甜苦辣的百味瓶。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英子和宋妈分别的凄凉景象:英子坐在洋车上,不停的回头望着骑着小毛驴的宋妈,直到宋妈的背影消失在尽头。这幅画面好像真的出现在我眼前,我看见了路旁的枫叶,听见了英子的哭泣,感到了心碎的悲痛。
合上书本,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城南旧事》带给我太对太多的感受。小小的英子,那么的天真可爱,本应该过无忧无虑的童年,却要像大人们那样思考,有很多事是不该在她那时发生的。父亲的去世,让一个12岁的孩子撑起了半个家,不仅要哄弟弟妹妹们开心,还要照顾妈妈。思考,让英子瞬间变成了大人,也让她的快乐童年背上了沉重的担子。
回头想想我们自己的童年生活,谁不比英子小时候过的好呢?我们既不用操心家务,也不用为快乐发愁,以自己为中心,却从来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我们小时候没有遇到过的事,英子遇到了;我们小时候没有经历过的事,英子经历了。
老子说过:“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英子这样早就遇见了这些事,在日后抗打击抗挫折心肯定比一般人要强,她必定变得很乐观。再回头看看童年,也许英子会很感激童年里经过的种种挫折,让她变成生活中的“强者”。
童年,就像一个百味瓶,里面装着酸甜苦辣,各种味道。童年,又像一个万花筒,绽放着无数耀眼美丽的光芒。每个人的童年都是段美好的过程,美好的记忆。也许在你人生的道路上,它是个铺垫;也许在你成功的人生中,还要感谢童年。那段回忆,谁都无法抹去,不曾忘记,那就把它藏在心间,视为最珍贵的宝贝。
篇2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很喜欢这本回忆性小说,英子的聪明伶俐,她幼稚的心灵中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在她的世界里,骆驼带铃铛是为了长途跋涉的时候能有一点点声音的陪伴,给拉骆驼的人,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宋妈口中惠安馆的疯子是一个可爱的大姑娘,偷东西的年轻人的是个善良的人。
英子对什么都好奇,对秀贞,对思康。在大人的眼中,思康是一个不值得爱恋的人,而秀贞却一直在执着的等着他,柜子里还留着六年前思康穿过的大棉袄。在小英子的世界里,只要肯去努力,就没有完成不了的事情,后来她也确实让秀贞母女团聚了。英子对于人性天真单纯的认识和书中的大人们形成了极大的对比,侧面反映出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之下,人世间复杂的情感以及人们面对世态变化的无奈。
因为小桂子脖子后头正中间的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妞儿的脖子后边正中间也有一块胎记,在英子的帮助之下,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了,但是却在去找寻思康的路上,惨死在了火车轮下。这件事也让英子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感受到了现实的残酷,她也逐渐领会到了世间的复杂与苦楚。
兰姨娘,在文中是一位风流婉转光彩照人的人物。兰姨娘不仅长得美,心思也特别的细,对人好。可是在兰姨娘三岁时,她的生母亲为了她生病的哥哥在她三岁的时候就把她卖了,而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过着人前欢笑人后落泪的日子。被人赎身后,她敢闯敢拼,敢于与命运抗争,总是把握一切机会去解救自己,最终与德先走到了一起。
而让我最有感触的是最后一章,表达出了最深切的情感。小学毕业典礼当天,英子衣襟上别着一朵夹竹桃,夹竹桃是英子爸爸种的,可是爸爸病倒了住在医院里不能来,妈妈就用一朵夹竹桃代表爸爸来陪伴着我。六年前,爸爸参加了学校欢送毕业同学同乐会时,要英子好好用功,六年后也能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而今,英子要完成六年前爸爸的希望了,爸爸却不能到达现场。在毕业典礼开始时,英子满脑子都在回忆爸爸和自己说过的话,教自己做过的事情。大量的环境描写,一系列的细节描写,比如爸爸给我送来花夹袄?把爸爸对女儿的爱凸显得淋漓尽致。
毕业典礼结束,英子走进了家门,家里静悄悄的,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都在院子的小板凳上,玩着沙土,而英子却意识到了旁边的夹竹桃垂下了好几枝子,散散落落不像样——是因为爸爸今年没有收拾它们。去医院看爸爸最后一眼的时候,英子经过院子,对着垂落的夹竹桃,英子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的感慨。
虽不再是小孩了,而她心灵的童年永存了下来。童年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自由自在,真而无邪。
我佩服小英子的勇敢,无论是对惠安馆里的疯子,妞儿还是和小偷叔叔约定一起去看海。但文章最后说到,他是个小偷,为了生存,为了赡养老人,供养弟弟上学,才不得已走上犯罪道路,现实和理想终究有不可逾越的距离,这一段引人深思。
篇2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我的童年是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是种满夹竹桃的四合院,是西厢房的小油鸡,是厚厚的能立起的棉裤。我是英子,这是属于我旧北京童年的故事。
妞儿就是小桂子!
惠安馆的“疯子”——秀贞,他时常念叨的小桂子竟然是妞儿。那个从小没有父母的孤儿,在严厉的继父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她的皮肤上显现的不是城里人应有的白皙无暇,而是一道儿青一道儿紫的伤疤。或许命运是在捉弄他,继父继母一心只为了拿他赚钱,而他唯一的亲人——亲妈秀贞却在他失踪后精神失常了。当你抱怨命运不公时,是否想到了她。或许这世上根本不存在这公平,即使你拥有一座金山,却不一定拥有一个像样的家。因为在你获取这座金山的同时,家那条船已经沉没了。人类虽说可以靠其自身的智慧与能力改变某些东西,但在你改变的同时你就会失去一些东西。就像你能搬得动一个比自身体重重一倍的物体却不能在顾及他旁边的尘埃。
宋妈要走了
宋妈从我出生以来便成为了我们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她对于我来说,不再仅仅只是一个女佣那么简单。他甚至可以说是我们家的人!可是他就要走了,因为那才是他的家。他是宋妈,是那个为了家勤劳、能干、善良的宋妈,在我的心里女佣这个词用来形容她都是在玷污她。她为了我留下,他还有小栓子啊!我真羡慕小栓子有一个这样的妈妈。他不富裕,她也不是慈善家但他却给了我金钱买不到的东西——爱。他对我的爱并不比他的儿女少,反而更多。我真的以为他才是我的亲妈。她带我买菜,带我逛街,带我去买我最爱吃的驴打滚儿。但她就要走了,这就是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悲欢离合吧!
冬阳·童年·骆驼队
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骆驼要一个铃铛?
那时的我觉得是给在沙漠寂寞的拉骆驼人的行路增加一些情趣。或许这就是童年,想法总是那么美丽那么梦幻。
而这是大人眼中看到的那是因为狼听到铃声会认为人类在保护着骆驼就不敢侵犯了。
透过孩子天真的眼睛,纯洁的心灵,我看到了和平。
看!这是我的童年,他充满着友谊,愉悦,和平以及大人世界里少许存在的爱。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孩子的世界是粼粼的清流,而大人的世界确实浑浑的浊流的原因。
篇2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五一节前,老师让孩子假期读《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没读过,但小时候看过同名电影,对活泼可爱的主人公小英子印象深刻,特别是她眨巴着眼睛学骆驼咀嚼草料的样子,充满了童真童趣。于是,向同事借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回家和孩子一起读了起来。
读完该书,细细品味,心中时刻萦绕着挥之不去思绪,装满了割舍不下的情愫,是为旧年北京城南迷人的风物?还是为小英子快乐而短暂的童年?或许是为别的什么缘由而空发感叹?一时间琢磨不透。直到昨天,母亲节,突然间才醍醐灌顶,原来是为两位平凡而伟大的母亲:秀贞和宋妈。
秀贞是惠安馆的“疯子”,她眼睛透亮,一笑眼底下就有两个泪坑。说是“疯子”,那是大人们认为的;在小英子眼中,秀贞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跟张家李家的大姑娘没有什么两样。随着交往的深入,小英子了解到秀贞“发疯”的原因:一是思康三叔的一去不复返;二是在青草要黄,绿叶快掉,桂花飘香,不冷不热的秋季,她生下的小桂子被扔到了齐化门城根底下。就这样,在封建落后的旧社会和愚昧无知的老人的双重作用下,秀贞做母亲的权利被剥夺了。从此,六年来,秀贞“发疯”了,或倚着门墙呆呆地看过往的行人,或伏着树干掀起衣襟檫伤心的眼泪,或坐在房间密密缝制小桂子的衣衫,或忽然撩起过往小女孩的辫子看脖子上是否有青记……找到小桂子成了秀贞生活下去的动力,带着小桂子寻找思康三叔成了秀贞生活的最高目标。当小英子把妞儿(小桂子)带到惠安馆时,秀贞急切地一件一件给她穿衣服,在寂静的雨夜,她毅然决然地带着妞儿南下了。
宋妈是小英子家的奶妈,为了“一个月四块钱,两副银首饰,四季衣裳,一床新铺盖”,到她家帮佣,一做四年。这位命运凄苦的卑微人物,在小英子的回忆中自有她的智慧和尊严。宋妈善于讲故事,会纳布鞋底子,会抱着妹妹唱儿歌:“鸡蛋鸡蛋壳壳儿,里头坐个哥哥儿,哥哥出来卖菜,里头坐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里头坐个姑娘,姑娘出来点灯,烧了鼻子眼睛!”“槐树槐,槐树槐,槐树底下搭戏台,人家姑娘都来到,就差我的姑娘还没来;说着说着就来了,骑着驴,打着伞,光着屁股挽着髻……”就是这样一位善良、乐观的宋妈,因为丈夫黄板儿牙的嗜赌如命,失去了日夜挂念的儿子小栓子和连名字都没有的丫头。宋妈为了找回送人的丫头,跑遍了北京城的马车行,这场无望的挣扎,注定失败了。以前宋妈把思子之情灌注在纳的厚厚的鞋底上,当所有希望破灭后,她总是把手上的银镯子转来转去地呆看着,没有一句话。四年时间,宋妈与小英子家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她要随着丈夫黄板儿牙回去的时候,念念不忘她一手看大的孩子们,对小英子的殷切希望,对小弟弟的宠爱之情,对燕燕的关怀之意,对珠珠的……宋妈有说不完的话要跟妈妈交代,宋妈分明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秀贞和宋妈,北方劳动妇女的典型代表,一个因为失去刚刚生下来的孩子而“发疯”,一个为生活所迫不得不抛家舍业到北京城里做奶妈,一个即使“发疯”也从不放弃对孩子的寻找,一个把雇主家的孩子视如己出……在她们身上,母爱的春风吹拂着万物,母爱的雨露滋润着大地,母爱的阳光熠熠生辉!
篇2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的美好如何形容?是一串轻快的音符,是一朵芬芳的花朵,是一幅美丽的图画,还是一滴清澈的露水?我更愿意把童年比作一支神奇的画笔,它勾画出人生的美好回忆。转眼间,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了,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回望身后的脚步,常常感到恋恋不舍。在这次暑假期间,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深刻体会到了小英子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她对自己童年的美好回忆和无限怀念都使我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纯朴、天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小英子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品质使我觉得自愧不如;宋妈的淳朴无邪令我深深地感动;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勇于反抗也令我敬佩。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小英子的无限怀念之情而展开,作者将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小英子眼中北京城南的风光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值得我们去细细地阅读、体会。
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我们去看海》,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小英子跟一个躲在草丛里的小偷成为了朋友后,约定一起去看海,小英子分不清海和天,也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她只知道小偷为了供弟弟上学才去偷窃,不算坏人。她用单纯、无邪的眼光看待每一件事情,在她眼中,没有邪恶存在,而现实的世界却善恶难辨,有许多人像书中的小偷一样,是多面的,我们要用心观察他们的全貌,不能只看到他们的表面而忽略了内心世界。
书中每个故事的主人公最后都与小英子离别,有的甚至是永别,与他们相处的每一个瞬间,小英子都只能用文字,用回忆来重现。无法重来的童年,无法倒流的时光,无法改变的岁月。缠绕往复的悲剧轮回解释了黑暗的社会与美好祝愿之间的强烈反差。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遇事难遂人意,人生终难完美。一生中的缺憾会有很多,小英子的童年也许有天真,也有疑惑,都是她生命中不可取代的一段时光。时光总是匆匆地离去,而朋友之间也会有分离的那一天,因此,我们要珍惜同学之间的情谊,珍惜童年的时光。我们不能虚度光阴,要把美好的童年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对于每个人来说,伴随童年成长的事物各不相同。在《城南旧事》的结尾,英子告别童年岁月,成长为坚强,独立的少年,迈步走向新的生活,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每个人都有快乐时光。而对于我来说,乡间的田野以及东阳草,是我永远都不能忘却的记忆。如今,我的童年已经匆匆地离去了,城市的高楼,替代了绿色的田野,可是它们将永久地驻扎在我内心的深处,随我一起长大成人。
篇2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有一个伟人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2017年的寒假,我在爸爸的指导下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并且深深地爱上了她。
《城南旧事》的作者是台湾的林海音,她生于东京,长于北京,29岁时迁往台湾。书的内容主要讲一些她们以前的生活是多么地艰辛,多么地困难!但是在贫瘠枯燥的生活中她依然努力地学习,与现实生活进行了不屈的抗争。她创办了“纯文学出版社”,提携培养了一大批年轻作家,造就了很多文人学者,创造了台湾出版奇迹,同时也为台湾文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现在台湾文学界的人一提起她,无不对她肃然起敬!
现在社会进步了我们的阅读条件也提高了,阅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获取文字信息的来源非常之多,纸质图书只是其中的一种。但中国几千年留下来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之说,依然在引导着现在的年轻人手不释卷地去汲取知识。父亲要我读此书的目的,无非也就是要我去体会人生的不畅和生活的不易。从父命,也是孝顺的表现,基于此,我再忙,也要仔细地读下去。
对《城南旧事》细读才知道,作者林海音离开了生活近30年的北京到台湾后,展开了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作者感慨,美好的童年再也回不去了,熟悉的故乡也被海峡遥遥相隔,我摸不着你的头,你看不到我的脚,一种不可言说的乡愁弥散开来,两岸的乡亲不能来往,对面的亲人再不能相聚,就这样胶峙着,凉挂着……思念的乡愁象一枚未发行的邮票,永远也邮寄不出去!
林海音说:我写北平,是因为想她、恋她,写写我对那地方的情感,让情感发泄在格子上,苦思的心情就会好些。大凡一个作者的情感,就是体现在她的作品和她的文章里。也许正是隔了逝去的时光和遥远的距离,才使她笔下的童年旧事写得从此从容豁达,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喜大悲,只有沉沉的相思和淡淡的哀愁!没有怨天尤人,只有不停进取!
《城南旧事》在这特定的年代,触动了每一个人对童年的眷恋和相思,深深地感动了几代人,她以超越作者个人的回忆,成为了一代人关于童年记忆的文学范本,也成为一个怀旧和相思的代名词。读完此书,耳目一新,唯有忆旧事来写出更富有生命力的作品,这就是林海音作家的成功之处。希望将来有一天,我也能写出更富于感染力的时代作品!
《城南旧事》这本书,能够让读者认可,让读者喜爱,让读者有所感触!我便是这样被这本书深深地陶醉着……
篇3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趁着“五一”假期,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由林海音前辈所回忆童年创作的《城南旧事》。原是偶然间发现的,读后却不禁久久地回味起来;心里涌起了一股不知是喜、是怒、是哀或是乐的情感。
这本书是以第一人称视角英子稚嫩的心灵去对待世界的。她性格活泼、善良、淳朴而细腻。读着读着,仿佛我就是她,她就是我——却又像是我居住在英子身体里,晓得她的所思所想、一举一动,是她另一个灵魂……总之,从读第一页开始,我就深深地被这个调皮而机灵、直率而重义的小女孩吸引了。
不知不觉地与英子相处下去,她在成长,我与她一起成长。在这过程中,她经历了许多事——不,是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结识了许多人。我们认识了妞儿、秀贞、“厚嘴唇”、兰姨娘……我想,在这些人当中,英子该最喜欢她的爸爸了,他即给了英子许多关爱,却没有宠溺她,也给了她严格的要求,教她严律克己……然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在她12岁毕业典礼后,爸爸永远离开了她,她也长大了。
在北京的这些事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秀贞和妞儿(小桂子)去找思康三叔的故事,也就是《安惠馆》。秀贞与思康三叔是在惠安馆相识相爱的,但思康三叔回家乡后,或许是被他的母亲留住而一去不返,秀贞独自生下妞儿,却被她妈给扔在了齐化门。经过一番颠簸,由英子帮助她们相认,导致英子病后打听到秀贞与妞儿的在火车轮下的不幸遭遇。这或许是场梦,梦醒了,将过去都忘了,依然能快乐地生活下去。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哭了出来,书页湿润了,也不知是涕还是泪。
这本书不仅情节引人入胜,人物形象也很鲜明独特。有些人也不全是假恶丑,也有真善美的一面——就像世间万物都不是十全十美却也不是毫无优点一样。譬如说“厚嘴唇”吧,他是个小偷——多不光彩的职业!虽然是为供弟弟上学被逼无奈走弯路的,还是造大家所唾弃!在小英子眼里他却是要好的朋友。为什么两者想法不一样呢?其实两者都没有错,前者因为接受了社会现实,质疑他。后者则是天真单纯,将所有事物想得都是美好的,这也感化了“厚嘴唇”。用心对待人,总会使某些人的心灵得到净化。
书中平平凡凡的事情,却蕴含这细腻的感情。读完全书,无意间感觉精神品格上增添了某样物质。再次回味,鼻尖泛起一片酸涩……
篇3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了起来。”
这是出自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中“冬阳童年骆驼队”的一段话,不仅写出了对骆驼外貌的刻画,用语自然而又十分贴切,还写出了作者的天真童趣。而《城南旧事》正是我最近阅读的一本书,书中写了作者林海音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小说的笔调朴实、纯真,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尤其是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及其周围人们的悲欢离合的故事。
阅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深受感动。对孩子严厉的英子父亲,勤于持家的英子母亲,勤劳唠叨的宋妈,性格泼辣的兰姨娘……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我眼前浮现,作者似乎把人物的情感描画得极其到位,使读者读着读着便不禁融入到了其中的喜怒哀乐。与其说这是一本作者的自传,还不如说这是一件怀念童年的故事,让远在他乡的人们回忆故乡。“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的确,也许我们长大了,就不会再去做那些小时候幼稚、天真的事了,可童年就像成长的一段曲调,一个音符,永远在我们脑海里回荡。那些曾经的欢笑声、打闹声也被记录在我们的回忆里,退散不开。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愿每个人都永远保存着一颗美好纯洁的童心,使世界变得更美好!
篇3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都会想到台湾作家林海音所著的小说《城南旧事》。整部小说在天真盎然中道尽了人世的复杂多变,也道尽了英子面对人世凄苦的所有困惑和思索。
起初我看到书名《城南旧事》,仅仅一个“旧”字,就让我浮想联翩,以前的校园,老师,同学,好友,以前的一切一切,现在都还好吗?童年时记忆的开始,仿佛是一个梦的符号。读着《城南旧事》,里面的故事情节及人物仿佛让我身临其境:惠安馆的秀贞,草丛里的小偷,爱笑的兰姨娘,小伙伴妞儿,从小就陪伴英子的宋妈,东阳下的骆驼队,因肺癌去世的父亲》这些美好的人,事都离英子远去了,但唯一没有远去的是英子对童年的回忆。
童年,也许是一朵花,童年结束了,花也就凋零了。可是,我们的童年之花真的开过那么久吗?从前的老北京是那么宁静,祥和与美好,远离了喧嚣,靠近了内心最美的天堂,留下最真实的感受。而在现在这个科技速度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必须跟上节奏,一步也不能慢,否则就会被时代所遗忘。从前的孩子“漫步行走”,现在的孩子“光速奔跑”;从前的孩子被自由包围,现在的孩子被作业淹没;从前的孩子的童年叫童年,现在的孩子的童年却充满了作业,补习,考试……慢慢的,童年将会被另一个名词替换,这个词叫学习。长大以后,如果有人问童年是什么?我觉得很多人会回答:学习,考试。
《城南旧事》这本书就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描绘着童年的悲欢离合;也像一首幽幽的歌曲,唱说着人间的酸甜苦辣。对比起小英子的童年,我的童年或许真的太迷糊了,那些令我愉快的事儿都跑哪儿去了。
篇3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相信大家都读过这本书,从题目就可以看出地点是北京城南这个地方,是有著名台湾女作家林海英写的,最具影响力的成名作。
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城南,一切事物都让英子感到新鲜,出奇。“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实的地一个朋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了。宋妈也被他丈夫用小毛驴接走了。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失望告别了童年。带领人们重温了当年那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生活。
其中记忆最深的是英子的的善良、聪明、大胆、富有同情心的女孩。爸爸的去世,使小英子长大了,变得更加懂事;宋妈在英子家工作多年,任劳任怨,待人和善。;英子爸爸热情善良、有学问的人;秀贞别人眼中的疯子,英子的好朋友。,
《城南旧事》故事中的主角都已英子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一个一个离去,甚至是永别。《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读玩这个以后我懂得了:童年就像一只透明的玻璃碗,盛满了美好的回忆,可望,却难以在触及;童年是一首婉转悠扬的短笛,奏出了我纯洁美好的幻想;童年,是一束绚丽的茉莉,儿时的欢笑像茉莉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朵朵洁白的花瓣就仿佛是一件件回忆。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童年的时光,不要留下遗憾,必须跟上时代的节奏,一步也不能慢,否则只会被时代遗忘,被人群淹没。
那一缕淡淡的哀愁,那一抹沉沉的思念,深深地印在英子童稚的记忆里,永不消退,也深深地打动着我。
篇3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林海音抱着对童真的热爱与对现实的期待,写下了心血之作——《城南旧事》。
林海音五岁随父母来到了北京城南胡同里生活,一住就是25年。《城南旧事》所记述的便是这25年中的琐忆。在书中,“英子”(林海音)与惠安馆“疯子”秀贞、常遭毒打的妞儿、草垛里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宋妈、因肺病而逝世的爸爸度过了富有戏剧性的童年生活。
秀贞常倚着惠安馆的门墙,对过路的小孩子总是投以灿烂的笑颜,只为了怀念幼年走失的小桂子。生活对秀贞从不心慈手软,她却在苦痛与悲伤中学会温柔对待世界,用怜惜回忆着伤疤。
“走过院子,看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正当英子满心欢喜地领过小学毕业文凭,挚爱的爸爸却再也抵挡不住病魔的侵蚀。随着石榴、夹竹桃的叶子片片垂落,爸爸的呼吸渐渐微弱,意识渐渐模糊,最终,他带着对英子深沉的父爱与对生活的留恋,向世间告别。至亲的人永远离开,仍是孩童的英子如何面对这跌宕起伏的人生?她再也看不见父亲慈祥的微笑,再也听不见父亲深切的教导,再也触摸不到父亲温热的手掌。英子也曾坠入谷底,撕心裂肺地苦苦求救,祈祷这只是生活的一个游戏,一场梦境。但现实总是无情,神灵永远都看不到人间的苦难。在悲痛中,英子还是重拾了对生活的勇气。因为她明白,如果生活不能总让自己热爱,那就让自己主动热爱生活,感恩生活带给她的磨练与伤痛。正是有这样的信念与心态,英子蜕变成了独当一面的“小大人”。
英子的童年有欢笑也有泪水。正如我们的孩童时期,有纠结也有笑语。
我们总是抱怨作业多,抬头与埋头所见的都是“语数英”;我们还埋怨老师严厉,呼喊着要寻求无忧无虑的童年。但我们何曾记得那一句句深刻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殊不知,读书,是获取智慧成本最低的方法。更何况,小学的课业较之漫长的人生之途,它根本算不上一道“障碍”。放眼未来,我们的学习生涯还很长,以后的知识未必容易消化。故此,我们应该向英子学习,积极乐观地去面对生活给予的挑战。等到我们老去,再回首,身后定是一片花海芬芳。
合上书,房间里似乎弥漫着淡淡幽香。我依旧沉浸在城南那些旧事,彷佛英子正坐在我的对面,写着她的故事,不时告诉我:“趁着年轻,趁着纯真,你要发奋学习,发奋读书,文字是有温度和力量的,只要多读书,你的内心才足够强大……!”我心里默念道:向英子学习,朝着理想进发!
篇3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采一拮清香,赏一段好句,呷一口清茶,品一个好词。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这是歌德所说的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受益匪浅,仔细品读更是妙不可言,在众多的书中找寻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细细品味,有时也是一种享受,而在这众书之中我找寻的这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城南旧事》记述的是英子小时候所发生的事。英子是一个善良、可爱、正直、讲义气的一个小女孩。她敢同大家所说的“疯子”秀贞做朋友,她因为分不清“坏人”和“好人”而没有向人们举报偷东西的陌生的他;她敢把家里的金镯子拿给秀贞当作是找思康三叔的盘缠,她帮助妞儿和秀贞相认。英子所做的事,充满了儿童的童真、单纯。
在书中,我觉得秀贞是大多数母亲的写照。她对孩子的不舍,即便是被告知“早已扔到齐化门”那么远的地方,她也仍没有放弃寻找,但她的种种怪异现象却被人们议论纷纷,被人们视做疯子,在这时,她也仍没有放弃。她为孩子缝制了许多衣服小心地安放好,只为孩子回来时能穿上她所做的衣服。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母亲都像秀贞一样,如果自己的孩子不见了,定会使尽浑身解数去寻找。每一个母亲在孩子面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
兰姨娘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她乐观、不受约束、向往自由的性格深深吸引着我。兰姨娘的一生跌宕起伏,不过好在她拥有乐观的心,到最后走向幸福,遇见对的人。每个人都应有追求自由的心,在面对挫折和困难面前,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拨开云雾见天明。
曾看过也听过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的故事,他们中有的是学生,凭着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他们中有的是追逐梦想的人,凭着一腔热血实现了愿望;他们中有的是平凡的人,凭着对家人的爱坚强的活着;他们中有的是……意外固然可怕,但他们却为我们诠释意外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一颗乐观的心。
受兰姨娘也受坚强的他们影响,我觉得我也该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在一时的失意面前敢于抬起头来,不要再被恼人的成绩所打压。嗯,乐观是面对困难的最好武器。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他们乐观开朗的性格,喜欢他们的处世之道,喜欢这一本散着淡淡墨香的书。
与书同行,用炽热的心倾听书中的智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
篇3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包老师在新华书店里买了两本书,让我们在暑假里看完。一本是《森林报》,还有一本是《城南旧事》。我可爱看了,特别是《城南旧事》,写出了童年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是林海音阿姨写的。描写出了要珍惜童年的时间,所以她以写日记的方法,回忆了她童年时光。像她写的散文集有:《窗》、《两地》、《做客美国》……等;短篇小说有:《烛心》、《婚姻的故事》;长篇小说有:《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有:《薇薇的周记》、《林海音自选集》,这一些都是林海音小传、专集,除了写书以外,海音阿姨还写过许多文学评论,见于台湾报刊。其中海音阿姨的《窃读记》被选入小学五年级课文,《爸爸的花儿落了》被选入了初中课文。
翻到目录,看看只有6章几章故事,可页码不小哦!看出海音阿姨很爱写作文,才能成为一个有名的作家。不过,主要人物还是有的。海音阿姨(英子)、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好朋友妞儿、爸爸,兰姨娘……在第1章英子阿姨认识了一位长得漂亮,又说她是疯子的姑娘,英子天天路过那儿和宋妈买菜,几天后就和秀贞姑娘结成了好朋友。秀贞有个失散的孩子叫小桂子,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却原来是妞儿!于是,秀贞带着妞儿再去寻失散的夫君。命苦的秀贞在中途不幸客死,见不到最爱的人……在这之前英子也已经离开了那个生活的胡同。
这是一本经典的童年故事小说,回忆往事是多么的开心,那么的天真无邪。海音阿姨写了一段诗: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让我们的一生都充满着快乐的童年,纯真的童心!
篇3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城南旧事》,书里的那一幕幕至今仍然在我的脑海中勾勒着,让我难以忘怀……这本书,使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故事中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无助。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全书透过小女孩英子稚嫩的双眸,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和沉沉的相思所感发的感触。
文章中的主人公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她讲话,唯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在第二章《我们看海去》中那个蹲在大槐树底下的男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个小偷,但这在英子看来他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又是什么呢!英子常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
书中还写了英子儿时可爱的童真看法,描写自己的生活。父亲中年早逝令她一日之间长大成人,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母亲28岁做了寡妇,她为母亲痛心,母亲是爱她的,没有回天津,不想让孩子们吃苦,令我不由得而同得想起了我妈妈对我的爱与呵护。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英子的看法是不同的,那么的纯真、无邪。使我感动,她会用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坏人,在她看来,每个人都是相同的,这种难得的想法、美妙的意境使人不忍心打破。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我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篇3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性文学的开山人——林海音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以童年在北京的生活为素材而创作的经典“怀乡”作品,也是她最具影响力的作品。
这本书由五篇林海音创作的回忆童年的小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为内容,在1960年冠以《城南旧事》为书名结集出版。20年后《城南旧事》被大陆引进,搬上了大银幕,并荣获多项大奖,从此誉满天下。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生活为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的眼晴,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情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
《城南旧事》的开篇之作是《惠安馆》。它从风格上奠定了全书纯净自然、温馨又略带惆怅的基调。这个故事讲了惠安馆里有一个“疯”女人秀贞,她“疯”是因为她以前和一个大学生相爱,生下一个小孩,名叫小桂子。这个孩子有个很明显的特点——脖子后面有指头大的一块青记,因为这块青记,她才会被秀贞的妈妈丢掉。当秀贞醒来后,发现小桂子不见了,就疯了。在文中,她与英子成为了好朋友,她们经常在一起聊天,秀贞还让小英子帮忙去找小桂子。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上,英子结识了一个小姑娘——妞儿,妞儿经常到英子家玩:喂小鸡、唱歌、跳舞、谈心等等。妞儿告诉英子,她的家长不是她的亲爹亲娘,他们要求英子学这学那,来为他们赚钱,如果赚不到钱,他们就会用鞭子抽打她。有一天,英子突然发现妞儿就是秀贞所说的小桂子,她非常同情她们母女俩的遭遇,就赶忙带着小桂子去惠安馆和秀贞相认。秀贞为了躲开妞儿的养父母,带着妞儿去火车站,想回老家去。但不幸的是,母女俩都死在了火车的铁轮下。
《惠安馆》是整本《城南旧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但其他故事也带给我许多深刻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篇3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这本书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当我又一次翻开它时,心中竟泛起一丝淡淡的忧伤,如秋风吹过的湖面,不再平静。
沉浸在城南的旧事中,林海音仿佛就站在面前,轻轻诉说着童年的点点滴滴。书中主角林英子是个天真的小女孩,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儿落了,她经历了许多的事,在不断地成长着,变化着。英子最令我钦佩的就是,英子一直以自己年幼稚嫩的眼光看生活,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想法,在她那清澈的双眸中,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无论是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贞,还是自己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大哥哥,还是寄宿在英子家的兰姨娘,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在英子眼里,都是良善的。没有罪恶,没有戒备,也没有伤感,在她那纯真的眼中只有那无暇的蓝天、白云,只有对未来充满无限的憧憬和盼望,或许这就是童年吧。
读着英子的童年故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13岁,贰个月前刚小学毕业,童年也渐渐逝去了。那种孩童特有的天真、稚气,在我们这批同龄人脸上早已荡然无存。童年是什么?童年就是每天缠着爸爸妈妈撒娇?就是满脑子的“为什么”,随时倾吐、随时疑惑?就是晚上拉着奶奶的手,让她讲一个又一个永远说不完的故事?准确地说我还没来得及明白这些,童年就真的如罗大佑的歌中所唱的,迷迷糊糊地过去了……时间似流水无痕,童年,清风吹荡,来无影,去无踪,说去就去。我的心慢慢地沉了下来,变得稳重而又低调。我开始怀念过去的日子,有一丝轻浮又有一丝无知。现在的我多么期盼自己也能像柯南一样,来一颗APTX4869重新回到童年时光。唉,我逝去的童年啊……
但是,当我又重新翻开《城南旧事》后,我的想法有所改变了。我开始问自己:我的童年真的逝去了吗?它不再回来了?我想起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也许,我们谁也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具体是哪本书上写的,是谁说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现在我对这句话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童年,是人生中一段短暂但又是极其美好的时光,童年应该是不受身高、年龄的限制。唯一有局限的,就是心灵。虽说有局限,但并不是意味着和小孩子一样幼稚、懵懂,而是拥有一颗像孩童一般纯真的心,不带一点伪装与憎恶,总是微笑着去面对生活,跌倒了马上爬起,无论困难多大也不想退缩,时刻保持着那份爱,爱生活,爱身边的人,爱自然界的一切。在爱中增长、成熟……因为爱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吗?童年,是永不消逝的,只要你的心田为它腾出一方净土,它就会不离不弃,永驻你心……
也许,我们谁也不必担忧自己会走出童年……
篇4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我们在何处,而在于我们朝着什么方向走。——题记
炎炎夏日,独自呆在家中,窗外知了声和着喧闹的人群声,使渐渐成长的我心烦气躁。懊恼童年远去的自己已不能顽皮,大人们已经用成人的规范来要求我了。唉,丢失了童年的我有什么值得庆幸的?
于是随手拿起床头的书翻过多遍的《城南旧事》,它竟像炎炎夏日中的凉茶,消去了热意,深深吸引了我。
“做大人,常常有人要我做大人,这些人都随着我长大没了影子了,是跟着我失去的童年也一块儿失去了吗?”文末的“我”也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也正是因为爸爸的死,让“我”童年美梦顿破。在别人还需要照管的年龄“我”已经负起许多父亲的责任。“我”的童年随着我的成长“丢失”了,这是好还是不好呢?
这不禁让我想起我们的童年,总是快快乐乐过每一天,不必担心风吹雨打、日晒雨淋,成天被爸妈捧在手里做“小公主”“小王子”,一切都只要顺着父母为我们铺好的路走下去。
其实我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缺乏独立,不敢一个人在家写作业、玩耍……全部都要有人陪伴,文中英子的独立勇敢让我立刻感到羞愧,但是怕黑,不敢一个人做任何事似乎已成了不可磨灭的困难,独立?独立!
曾独自走在黑乎乎的大街上,四周是那么安静,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就像一只蜗牛躲进自己的壳里才觉得安全一样。四面的路灯下树枝不断左右摇晃,就像是魔鬼的乱发飘呼着,隐约听见了轻且慢的脚步声,好像是害怕敲打在夜的寂静中。
我要战胜的只是一段黑夜中独自前行的路!在路上将童年的依赖丢却,赢得父母的信任和独立的尊严——这是好事。这样的事还会有很多。
我们在童年的梦幻中慢慢长大了,学会自己度过难关,羞于向人伸出求援的手,每一个进步靠自己的力量,以受人怜悯为耻,不受他人恩惠。褪去幼稚,得到锻炼的机会。“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过去了”——这是好事
请别再叫我小朋友,因为摇拽的小花终会有盛开的一天。《城南旧事》给我带来的不仅是一个故事,更多的是一种“得”与“失”的人生启迪。请别懊恼自己的成长,人在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朝着正确的前方一步一步勇敢地走吧!
篇41、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城南旧事》,我很高兴,也很期待里面写了什么。
翻开那漆黑而又带有一点神秘的封面,我的读书之旅开始了。
我每看完一章故事,都感到有那么一点儿惋惜。因为,每一次一章故事告一段落后,故事里面英子(林海音小时候的乳名)的各位亲戚或者是朋友,都以种种理由离开英子,一直到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几乎所有的亲人,都像影子一样消失后,她的童年也消失了。
整本《城南旧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英子在惠安馆遇见并且和那个被大家称为疯女人——秀贞相处的那段时光。一开始,我还是担心“疯女人”秀贞对英子作出身危险的事情,但惊人的是英子却和秀贞友好的相处了,这也足以向大家表现出她童年时的善良和天真。直到有一天后,秀贞突然对听故事的英子谈起了小桂子(秀贞的女儿,也就是书里讲的小妞儿),并常常谈起她,秀贞还和英子说,小桂子有一条青疤。
有一天,小妞儿对英子说她不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并且转过身来,英子却在她脖子上找到了一条青疤,英子赶忙把她领到秀贞那里,她们母女俩当晚就坐火车走了,英子也晕了十天。这里也能体现出英子对她的所有朋友的离去都怀有思念之情。
第二段:我们看海去,这句话使井边一位小偷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就这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五个字的背后,却一直衬托着英子儿时到现在的梦想。小偷也告诉她会带他去看海。可当时一群人一直在追捕他,这是英子没见着它既几会她就被抓去被人笑话,这也使英子一直没能出去见见世面。但是英子的那种友好的精神却值得让我们学习。
还有最后一段:爸爸的花儿落了,题目取得很悲伤连同与结果,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英子在最后得知爸爸去世后为什么显得那么冷静?爸爸的花儿落了,石榴也落了……爸爸精心培养出来得花几乎全落了,但是爸爸养育出来的英子却没有倒下去。爸爸的死,成了英子不再是小孩子的最好证据,也同样证明了英子十三岁不用亲朋好友照顾的最好依据。这也能教导我们十三岁能独立的能力。
《城南旧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讲述的是她小时候童年是在北京城南的故事。虽然故事主人公有时候显得弱不禁风、微不足道,但是她却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本领和心态,这本书的确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珍藏着!
篇42、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落红满地,落英飞雪。花香犹在,花影曼妙。在这种花瓣飞舞,悠然飘落,缕缕幽香,暗暗侵袭的季节。翻开那本陈旧的书——《城南旧事》,我仿佛听见身后传来一声声熟悉的呼唤,亲切温暖又似曾相识。当我在走进那本书时,我仿佛置身于一场梦中,恍恍惚惚又朦朦胧胧。
《城南旧事》那优美的文笔,那动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写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动人心弦,让人身临其境。
书中的主人公——英子。是位善良、聪慧,有着与别人不同想法的女孩子。英子看待事物和人的眼光比较特殊。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都想远离秀贞。而英子却成了秀贞的第一个朋友。在荒地里遇到了小偷,可当英子知道小偷是为了让弟弟能够上得起学而偷东西,便觉得他不是小偷,只是迫于生活的无奈。英子觉得小偷能够如此真挚地爱着自己的家人,爱着自己的弟弟,甚至为了亲人不惜自己犯错误,让自己背上了骂名,一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是一个本质不坏的人,只要生活条件能够变好,他肯定能够热心帮助别人的。英子觉得能够不顾自己而去爱别人的人本质上都是善良的、可爱的。所以,当小偷被警察抓走时,英子的心里隐隐流淌的都是悲伤。英子还积极地帮助和爸爸关系特殊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希望本质不坏的人都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
随着花瓣的片片凋落,一阵冷风吹过,爸爸的生命之花被吹落了。在那些飞落的花瓣中,夕阳下映衬着爸爸的笑容。英子强忍住眼眶里的泪,用坚强告诉自己,爸爸走了,我没有爸爸了,爸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英子知道爸爸回不来了,自己稚嫩的肩膀应该坚强起来了,该扛起这个家了。英子深切地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小孩子了,该为妈妈分担些了。
爸爸走了,英子长大了。英子的童年也一去不复返了。可是住在北京城南的一件件往事总是萦绕在英子的心头,总是吸引着英子不停地去回味、去咀嚼、去追寻。回忆使英子的思绪在飞舞。英子怀念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英子怀念自己童年里遇到的各种人和事,于是英子提笔写下了《城南旧事》,把自己快乐的童年时光记录在这本书里。书中的英子善良单纯,对什么事情都是执著而认真,我喜欢这样开心而善良的英子。书中的故事像二月里和煦的暖风一阵阵涤荡着我的心灵,让我享受到生活中乐趣,让我受到启发,受到教育。
当我生活中遇到了什么困难的事。我总是会想到英子,想到英子的坚强。
记得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妈妈教我骑自行车。当时的我开心极了,一个飞步就上了自行车。刚开始我还骑得好好的,可是妈妈一松手,我便连带着自行车摔了个底朝天。一阵委屈、无助、伤心的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心里懊恼极了,委屈和懊恼像两股洪水吞没了我,好像有一股无名火无处发泄。这是自信满满的我遇到的骤然打击。我一面心里埋怨妈妈的突然放手,一面也沮丧的认为自己太没用了。这时我的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了一个人——是英子,想到了英子对待任何事情都是不放弃,不妥协。英子让我挫折沮丧的情绪得到了缓解,给了我启发,给我了教育。是呀!在爸爸去世的时候,失去依靠的英子表现得那么坚强。而我仅仅摔一次难道就对自己放弃了,我不可以因为摔倒就抱怨妈妈没有扶稳吗。于是,我重新飞步上了自行车,我握紧自行车龙头,告诉自己,我可以掌握骑自行车的方法。我的内心有一个声音,不断地鼓励自己。像英子学习,你可以的。我咬紧牙关,心脏砰砰地跳动,可是摔了几次后,我就掌握了骑车的方法,学会了骑自行车。是英子在我最失落,最彷徨时给了我力量和勇气。
好的书本就想一个亲密的朋友,不断的在鼓励我,也像一个好的老师不停地劝戒我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花在飘落,我的思绪在飞舞。花谢了,明年还会再开,英子在静静等待下一个春天。城南那个纯真的小英子,你是否还在?即使不在了,你在城南的往事永远刻在城南,你永远印在我的心中。瞧,花瓣上还印着你的笑影……
合上书,一股暖流涌上我的心头……
篇43、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讲述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北京城里小英子的故事,这本书里记载着小英子的生活。小说分为五部分:《惠安馆传奇》《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些描述的都是小英子在北京最真实的童年生活。
“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我们便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要回头再张望一下时,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臂制止我。”小英子的内心十分纯真,没有偏见,没有歧视。像惠安馆里的女疯子秀贞,大人都不愿自己的孩子和她在一起。而孩子的心很纯洁,很纯真,秀贞对他一笑,她就愿意和她说话,和她玩。
正是孩子们的这一份纯真使许多饱受冷眼和歧视的残疾人、乞丐、艾滋病患者等等感受到了人间还存留的一点温暖。孩子那天真的话语,往往能打动一些人。而一些大人对这些人却充满了鄙夷,认为他们低人一等。
我看过一个故事,有一对母女,那个女孩和乞丐共吃一块棒冰,并用牙刷,女孩的妈妈知道了马上大骂乞丐,说“你配么!”并让女孩不要和他来往。后来,女孩长大了,也不愿和他来往了,可他一直记着那个女孩。再后来,女孩得了癌症,要十多万手术费,乞丐把他捡到的十三万元一分不留的给了女孩。后来,那笔钱是土匪丢下的,是赃款。全没收了,乞丐又把奖励的钱全给了女孩的妈妈,警察局里的人执意让他留下一千并也纷纷捐款,后来钱够了,女孩康复了。而媒体却大肆炒作,说人们的同情心太泛滥了,乞丐都有那么多钱,警察说是赃款,没人信。都说要只有十三万他会全捐不留自己用么?那有这种好人!最终,乞丐和女孩住在了一起。结局还美满,可所有人的表现却引人深思,女孩小时和长大后,妈妈的表现,人们的表现,乞丐的表现。人们总以自己自私的想法施加在一些真正的好人身上。让我们保持儿是一颗纯真的心,心中再少一份自私少一分罪恶,创造一个美好的和谐社会!
篇4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这本书是以英子幼年时的心态来记叙她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的,就像是日记,又像是放电影一样,每时每刻都牵动着我们的心。
读着读着,人物的形象都跃然纸上。天真烂漫的小英子,美丽温柔的兰姨娘,经历悲惨的疯女人,温和可爱的妞儿……
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童年,是人生命的初始,也是人最重要的时段,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读着,好像一股清泉慢慢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是那般平静,又是那般震撼。
英子是一个很纯真的小女孩,总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像她一样纯粹的,所以她才能遇见那么多特殊的人,经历那么多特别的事。她就像是一张透明的纸,开心或悲伤或失落或愤怒,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写在纸上,让人一眼看透。
英子自己也是一个特别的人,每个人都不想招惹“惠安馆的疯子”,她却不然,她对这个“疯子”却充满了好奇,别人经过都要避而远之,她却像被一种神秘力量吸引了一般,总想接近这个“疯子”。当我看到她慢慢走向惠安馆的时候,看到她不知不觉地走近秀贞的时候,看到秀贞伸手去拉她的时候,我不禁为她捏了一把汗,担心这个所谓的“疯女人”会做出什么伤害英子的事。但当我看到秀贞对英子那么温柔的时候,又不禁为她松了一口气。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安闲,被文章的起起伏伏所牵引着。我像被一根绳子牵着,不由自主地跟着绳子游走于文字之中。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值得回味的,不管他在童年时经历了一些什么,不管他的童年有多悲惨或幸福,这都是人生命中最重要,最不可替代的碎片。
篇45、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发出耀眼的光茫;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人的心灵,使人受益匪浅。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一本这样的书,它使我懂得很多道理,这本书旧事《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她以一个孩子的心态来记录她得童年生活,在北京城南的一点一滴。
看完书后,古城的楼房、地上的落叶、各种老店的招牌,都一一浮现在我的眼前。
读着《城南旧事》,我似乎走进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北京城南度过的快乐时光。我见到了与英子建立了深厚感情的人物:妞儿、秀贞、在草丛里的小偷、兰姨娘、德先叔,以及与英子朝夕相处的宋妈和因病去世的父亲。这一切的人物,都与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
当我读到英子和秀贞玩的时候,我真害怕秀贞会伤害英子。当英子知道妞儿是秀贞的女儿的时候,她不仅帮她们母女重逢,还把钻石表盒妈妈的金手镯送给她们当盘缠,让她们去找妞儿的父亲。此刻,我感到震惊,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竟懂得爱,懂得友谊,懂得给予。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英子的童年很快乐,很精彩,因为她有一颗纯真的心,正因为她拥有着一颗纯真的心,她得童年才如此快乐。这才是真正的无忧无虑!
合上这本是,我的心里飘出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不能散去。
篇4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城南旧事》是我读过的一本好书。它就像路标,开启了我的心。它就像太阳的光辉,让我找到了方向。
读着《城南旧事》,仿佛身临其境:东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井边的小伙伴妞儿、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和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父亲,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在英子童年的脚步中没了。
书中,英子遇到了很多的人,我印象极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十分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真正的快乐。
掩卷反思,当我们还沉浸在浓浓的亲情里时,又有谁能体会到父母的辛苦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看到不可口的饭菜就不吃了,害得父母赶紧再为自己重新做饭菜。常常是,我们要这个就得买,要那个也得买,可对于妞儿来说根本想都不敢想。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英子的童年却十分精彩。她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里。她的童年故事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时光飞逝,以前纯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一本《城南旧事》让我想起往事,只有那些温暖纯真的记忆,成为我童年时光的宝贵财富。
篇47、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那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其实,在小学时,我们学过这里面的一篇文章,当时我也觉得非常有意思,所以,我就满怀期待地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也深有体会。
《城南旧事》是林海音根据小时候的事写成的一本自传体小说。主人公英子随着爸妈从一个四面环水的小岛来到了北京,在城南的一家四合院住下了。她在这里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东阳下的骆驼队,有惠安馆的疯子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姑娘以及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他们都和主人公英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她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全书是以英子的视野描绘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疯女”秀贞的爱情悲剧,宋妈的婚姻悲剧……她父亲的故事也被她记录了下来,英子说了这样一句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经不是小孩了。”她知道爸爸再也不会回到她身边了,所以她选择坚强,不再像以前一样,不想再想个小孩子了。这本书通过小英子稚嫩的双眼,来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并将小英子眼中北京城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阅读时会有种不一样的感觉,耐人寻味。正是因为英子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无忧无虑。
读完《城南旧事》,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是耐人寻味的。童年是最快乐的,童年时的时光浪费不得,这正是经历压力后所悟出来的,所以,我们不能浪费大好青春,要努力奋争向上,不要给自己的永年留下遗憾。童年不一定都是美好,但你重新回想自己的童年,可能也会获得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
篇48、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的离去,也代表着独特的意义。落花不言婉辞树,流水无情悄入池。英子的童年,令我懂得了人性的真善美,使寒冷有了温度,使孤独有了陪伴,使离别有了价值。
英子跟随父母,离开了故乡台湾,漂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全部都使她无比着迷,感到稀奇。在这期间,英子认识了太多太多有趣的人和事,但它们都离开了英子,但它们给英子带来的欢乐,它们的笑声却久久不能抹去。伫立在胡同口等待女儿的“疯女人”秀贞,遍体鞭痕的伙伴妞儿,母女相认却最终惨死;荒园中认识的一个迫不得已的小偷;身染重病终眠地下的慈父;朝夕相处最终回故乡的宋妈……
在英子眼中,所有事物都像湖水清澈。“疯子”、小偷在她眼中都是未被时代污染的好人。英子偷出母亲的镯子,送给秀贞母女做盘缠,不料却永远送走了她们;她深信的叔叔竟是窃取他人之物的小偷……事实多么残酷!可英子依旧坚持她的善良,微笑面对事实,所以,英子身边的全部人都是善良的。善良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至高无上的心灵,不是嘴角挤出的假笑,而是和英子一样,用真诚的微笑,用善良荡起他人心中的涟漪。
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关闭心灵之窗,甚至不分海与天。她的思想如金子一般闪亮,如牡丹一般纯洁。
善人怀着一颗纯美的心走遍世界各地。他们不厌恶乞丐,而是慷慨解囊,给予帮助;他们不具名利之心,而是追求平等,给势利小人重击;他们从不假笑,而是以诚待人,以爱温暖人间。他们所到之处,必定鲜花盛开,阳光明媚。
世界以痛吻我,我亦回报以歌,做善人必定在物质上收到委屈,但却可以在精神上得到永恒。
篇49、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读了《城南旧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像,实在太像一个人了。而那个人,就是我。
小时候,我也经常会像本书的主人公——英子一样和最好的小伙伴在一起,高高兴兴,无忧无虑的玩耍。想到这里我就不知不觉在嘴边挂上了一丝微笑。真是太幸运了,幸好我和我的伙伴不用像英子的伙伴妞妞那样,天天只能玩一小会儿就要去吊嗓子,唱不好还会被后爸打。
英子才六七岁,却机智的让人佩服:当她发现自己的爸爸与兰姨娘的关系似乎有些怪时,她立刻将兰姨娘和德先叔拉在了一起,成功的保住了自己圆满的家庭。这样可实在算得上一种壮举。
要知道,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当我看到惠安馆的秀贞,天天因为丧子之痛而变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疯子”时,我的心为之一颤,天下父母心人人皆有。谁知,正当我怀着一丝侥幸心理,希望妞儿全家团聚时,作者却偏偏在这里画上了一个不完整的句号,留给万千读者一个大谜团。我含着一丝失落继续往下看。
这本书的最后两个故事取了一个画一样的名字:爸爸的花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在这个故事里,爸爸病倒了,而英子也小学毕业了,她突然回忆起了往事,想起她以前和爸爸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第二天,当她从学校回来时,爸爸的花落了,当她正打算生气的质问妹妹时,医院却传来了爸爸去世的噩耗……
书的结局,令人唏嘘不已,同时也感到非常遗憾,让我们珍惜和亲人在一起的每一天吧,因为没准哪一天,老天就会收回你的幸福。
篇50、城南旧事读书笔记
童年是什么?一道色彩斑斓如座天空之桥的彩虹、一壶色味香浓的酒、一个如幻想般的梦境、一幅色彩艳丽的水彩画……这些都像我们那五味俱全、七彩、美妙如梦、快乐、天真未泯、童心无邪的童年,那个独一无二、别具一格的童年,那个只属于自己的只有一个的童年!
亲朋好友不可能永远留在自己身边。人生不可能没有逝去的东西。人不可能没有离别,不可能没有伤感,不可能没有童年……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都有自己的故乡,都有自己留念的东西与地方。但这些值得我们怀念的,终究会逝去、离开。
我再次翻开这本书,再次随着林海音这位著名的女作家的脚步,再次同她一起,走进她的童年,走进她那幸与不幸交织的有悲有喜的童年世界里,再次读这本书,再次读她,再次怀恋美妙的童年……
仿佛又看到了斜嘴笑的兰姨娘,骑小驴回老家、陪伴英子多年的乳母宋妈,不理会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里的疯女人秀贞,井边的小伴侣,出没在草丛中分不清是好人、坏人的小偷,爱花、暴脾气的父亲……一切一切都如老式放映片浮现在英子的脑海里,看了这些,自己脑中也不免想象出英子身边的人与事。英子也说,这些是她童年的事,可能有真有假,是记她七岁至十三岁的背景生活。这些无不向我们展现了上20世纪老北京的生活与英子身边发生的悲欢离合故事。
读《城南旧事》,读林海音,读书中许多形形色色、有血有肉的人物,好若自己也进入了书中世纪,而书中的人仿若“活”了过来,事情成“真”的在我们身边发生了!我通过主人公英子纯真的眼睛,去看身边的人物,去看每一件发生的好与坏事,去看老北京……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3月18日出生在日本大阪,曾当过女师与记者,后发表了《惠安馆传奇》《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冬阳。童年。骆驼队》几篇回忆童年的小说。随后结集成《城南旧事》。
即使跨越了几十年,《城南旧事》也不被世人遗忘、淘汰,而愈加吸引人,让人爱不释手。它是经得住打磨的精品!林海音一生创作了许多,如散文小说集《冬青树》,散文集《两地》……她的作品常获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生总有离开的伤感,书中的英子便是作者林海音,她对自己的童年和故乡有着依依不舍之情,那是对童年故乡的往事,对童年故乡里出现的人物,对那个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的童年的回忆怀念!看了后,我也会想起自己的童年,真是回味无穷!五味俱全!
人生有许多个“驿站”,童年儿时是其中一个而已,生命道路上还有更多“驿站”呢!氤氲在心头的感伤与怀恋,不禁涌起丝丝惆怅与思愁。
无疑,英子是一个天真无邪、单纯善良的人。文中写道“疯女人”秀贞很疯、很傻,很多人都不让孩子接近她,甚至连英子的家人也不例外。可英子不顾大人的阻拦,还是常去跟秀贞玩。她还见义勇为,保护唯唯诺诺的妞儿。也曾模仿金鱼在水中呼吸呼气,嘟着嘴的样子与冬阳下骆驼咀嚼的样子。啊!多么童真、稚嫩的举动啊!小时,谁没有这样做过呢?
“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是乡愁,也是思愁。
“若为化得深千亿,散向峰头望故乡”谱成一丝丝淡淡的乡愁,同样也是婉转成思愁,思乡思念的忧愁。
伸出双手,去触摸这缕缕思愁,你是否触到了?
一、书籍简介
围城故事发生于1920到1940年代。主角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
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
到达上海后,在已故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期间并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方最终与苏、唐二人感情终结,苏嫁与诗人曹元朗,而赵也明白方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惺惺相惜。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
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
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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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钱钟书(1910—1998),原名仰先,字哲良,后改名钟书,字默存,号槐聚,曾用笔名中书君,江苏无锡人,育有一女钱瑗(1937年-1997年),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曾为《选集》英文版翻译小组成员,晚年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任副院长。其父是著名国学家钱基博,在父亲的影响和督导下,自幼打下了良好的国学基础。其后就读于苏州桃坞中学和无锡辅仁中学。书评家夏志清先生认为小说《围城》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钱钟书在文学,国学,比较文学,文化批评等领域的成就,推崇者甚至冠以“钱学”。
1946年写成并发表了长篇小说《围城》,同年发表短篇小说《人·兽·鬼》。抗战及解放以后,先后担任南京国立中央图书馆总纂、上海国立暨南大学外文系教授、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主要进行翻译和中国文学的研究,出版了《宋诗选注》《旧闻四篇》《七缀集》以及《管锥编》等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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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城》读书笔记30篇
第1篇:《围城》读书笔记200字
今天,我看了钱钟书的《围城》,感触颇多。当一段感情真的维持不下去的时候,面临的就是分手。分手过后,彼此都会很痛苦,不经意间可能两个人在一起快乐的画面就会浮现在脑海里,细细想来还是很幸福的,然后就会后悔如果没有分手该有多好啊!
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谁让我们当初没有好好去珍惜呢!
同学们,其实生活在再苦的日子里也会有满足的人,生活在再富足的日子里也会有不满足的人。所以无论活在什么环境中,什么条件下,我们都要有一颗平常的心,享受当下,享受现在美好的时光,不要等我们老了再去蹉跎岁月……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第2篇:《围城》读书笔记300字
这是第一本重新再拿起来读的书,大学的时候读过一次,现在再拿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之前停留的印象是方鸿渐是一个浪子,但这次的感受却觉得他是一个可悲可怜之人。
围城给人以铭记的是“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有这样错觉的幻想,得不到的往往最珍贵。苏文执不是方鸿渐想要的,所以错过了不是遗憾;唐晓芙是方鸿渐想要但却未得到的,所以悲痛欲绝心有余悸;孙柔嘉是方鸿渐心善心软的得物,以为能给自己带来一丝温暖,却奈阴阳不定,吵闹不断。方鸿渐跟孙柔嘉结婚的时候,内心“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什么才是最伟大的爱情?什么又是最伟大的婚姻?
方鸿渐是生活中很多人的缩影。没有突出的成绩,微弱的工资,思想老套的家人,想时刻逃离的心境,想要而不可得的痛苦,心善心软的内心,决绝而不果断精神,单纯而不复杂的思想,孤独而又渴望被爱的心灵…
第3篇:《围城》读书笔记400字
终于将围城的故事读完了。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
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当然仅仅是我自己个人的观点)。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书中的对话也比较精彩,至少我认为对我是有教育意义的。
与钱钟书相比,不少人会有相形见拙的感觉。大师毕竟是大师。
第4篇:《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第5篇:《围城》读书笔记800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其影响最深的作品。它讲述了当时社会的腐朽,还有人们对婚姻的无奈。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证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证。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第6篇:《围城》读书笔记
最近我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名著《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感受。不仅在当时,甚至现在,这句话也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
初看这本书时,我并没有激动和欢呼雀跃,因为我当时感觉到读《围城》的感受,肯定会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不大会一样特别是觉得这是钱大师的代表作,又发表于那个战乱的年代,读起来会是非常的生硬和晦涩,至少是很可能读不懂。记得只看了十几页时我就发现它通俗和流畅,大都是从身边的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种撞击到灵魂的感触,让你欲罢不能,希望尽快的看到事情的发生和结果,特别是书中诙谐的语言,幽默的对话,以及那些使人读起来回味无穷的经典词句,使我一下子投入进去,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
《围城》首先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先生回国路上以及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作者通过对旧上海当时的中产阶级的描绘,顺带也议论了留学生和老式的大家庭的生活;然后描写了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对当时抗战时期内地的民生和风情,对了解当时的社会状态可见一斑;第三段则是在三闾大学内,通过作者对学术界狠狠的挖苦和讽刺,揭露出当时旧中国的种种陋习;最后是方鸿渐先生婚后生活的描写。
第7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证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第8篇:《围城》读书笔记
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第9篇:《围城》读书笔记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第10篇:《围城》读书笔记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第11篇:《围城》读书笔记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面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后鸿渐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可以从他买假学证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但是却依然在心理上保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而他买完假学证之后,却不去使用它,因此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写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可以得出吧。
第12篇:《围城》读书笔记
一本书,描写了很多爱情的伎俩,读出的是婚姻的琐碎无奈;一部电影,展现了一段不寻常的婚姻,看到的是爱情的弥足珍贵。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爱,因此不是所有的牵手都叫情。不论是开始的苏小姐,之后的唐小姐,还是后来的孙小姐,方鸿渐似乎都爱过,不知他的爱是一种应情应景之感,还是一种人类的本能体现,总之,他的爱,爱的突如其来,爱的轻而易举。他似乎深谙爱情之道,熟知女人之心,总能讨得女人的倾慕,可他真的有爱,真的爱过吗?爱情偶尔需要技巧,但永远不需要伎俩。不喜欢主角方鸿渐,可这本书的确很好,尤其是文中的一些比喻,犀利至极,一针见血。“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又岂止一声叹息。
他和她曾在夜晚的星空下仰望,他为她在天幕中用星星描绘出各种各样的图案,他拘谨的看着她,她幸福的笑,数学家的浪漫,竟也这样无人能敌。他换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病就是几十年,她独自承担着所有的苦难,落寞的青春,美好的年华,她倾其所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的病情慢慢好转,他的天才理论得到广泛认可。“我今晚在这是因为你,你就是我存在的原因,你是我的全部。”他深情的望着坐在台下的妻子艾丽西亚,然后吻了吻她送的手帕,步履蹒跚的走下诺贝尔的领奖台,此刻,他不是那个疯癫怪异的天才数学家,她也不是那个饱经婚姻磨难的女人,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仅此而已。他为她披上外衣,看了看他幻想中的三个人,然后两人相互搀扶着走出诺贝尔领奖大厅,苍白的头发,蹒跚的背影,令人动容。是爱情,游离了幻境,挥之不去却宁静安详;是爱情,穿越了婚姻,历经磨难却矢志不渝;是爱情,模糊了时间,青丝白发却历久弥新。
围城,围的不是人,是现实的琐碎和人的心,若人心无羁,想必婚姻也会无绊吧。白云远去,时光流逝,此生若能得一如艾丽西亚般的女子相伴,癫狂了也值。
第13篇:《围城》读书笔记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里,我回味无穷。想起《围城》中的精彩语句,仿佛一只饿狼在疯狂地捕猎。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作者运用了比喻手法,使文章变得生动有趣,语句十分幽默,使人忍不住要莞尔一笑。而且这本书具有讽刺的味道,与《儒林外史》十分相似。钱钟书先生只用琐碎的情节写成一本如此受人喜爱的小说,真是高呀!
“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用了比喻和拟人,“拥抱”,“陶醉”,给人以美的感受,把夜写得如此富有生命。“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呵,真幽默。一张文凭,就想到亚当夏娃,可见钱钟书先生还想得真遥远。“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这可真是本末颠倒呀!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用幽默的语言批评这间西馆的饭菜倒尽胃口,钱钟书先生知识确实渊博,想象力也十分丰富。方鸿渐要去县省立中学演讲,可却找不到稿子。慌忙中,只好三七二一地乱说一套:“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收的西洋文明。”“这春所鼓动得人心像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受到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许多如此精湛、幽默的句子,都需要我们去好好品味,去感受作者那“一针见血”的写法。
当然,无论书本如何妙趣横生,都会有一致命的缺点。然而《围墙》中的缺点不容易找到,需要用心感受,仔细地寻找缺点。我觉得《围墙》中的一部分内容太过于琐碎,絮絮叨叨,就像春雨一样连连绵绵地下个不停。不过,这确实是一本佳作,是作者独具匠心的作品。
要用内心去感受故事的情节,把自己的身心融进故事里,随着心情一起一伏,才能体会到故事的精湛。要用知识去品读句子,品读其中的幽默和讽刺。
《围城》是一部使人忍俊不禁的小说,用内心,身心去品读吧,你会受益匪浅的!
第14篇:《围城》读书笔记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
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己,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该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第15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初读围城这两个字还以为是写武侠小说。后来读完围城之后,才知道是写现实生活。
在序章中。钱钟书说,他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看完后知道是写战争时期的一批到外国留学的年亲人。讲述他们的爱情问题,工作竞争,生活的压力。主人公方鸿渐一开始对于感情、生活充满了遐想、向往,当它成为了别人的丈夫时却发现多么的无趣,又向往以前的自由,也印证了书中的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
生活就是一座围城。在围城里的人面对这各种压力:学生面对着学业压力,刚刚毕业的学生面对着新的压力:毕业后怎么生活,面对社会等等。在书中作者也描绘着一个刚毕业的人物——方鸿渐。方鸿渐是一个颇有知识的青年人。他不断的想成为一名在社会中的名人,但是他经不起诱惑,总是被诱惑的恶魔勾走。就是他的性格才产生了他的种种决定。
方鸿渐拿着假毕业文书,并不他想骗父母,而是被围城迫着骗父母。他面对着假文书被识破的压力,不断的掩饰,尔虞我诈,在社会中明争暗斗。他不能在这股暗涌潮流中乘风破浪,只能屈服于这股大潮流,成为这座围城下的扯线玩偶。身为一名高中生,看过《围城》之后,我终于明白了——责任。婚姻生活中会不断遇到让人头疼的问题,而解决这种问题的能力我们是还不具备。在婚姻生活中的责任就是能够在这股暗涌潮流中乘风破浪,来去自如的,对家人和朋友负责的能力。
从《围城》中我明白学校为什么禁止同学之间有男女关系,因为这种男女关系在我们这群高中生中像一群疯牛,不由我们所控制,我们在这关系中往往需要依靠别人替我们去解决,我们也往往会在这种关系中闯下大祸,最后我们总会一走了之去逃避,剩下一堆烂摊子让我们的父母,老师去解决。婚姻本来是对双方美好的事,但这种美好需要我们有能力去维持,去保护。这就是我在《围城》中的婚姻所理解的责任。
在《围城》的刚刚开始中,方鸿渐面对着欺骗与诚实的抉择,而他选择了欺骗。对于欺骗的了解我们不能够一概而论。在方鸿渐面对父母在假毕业证这件事中,确实是难以选择。当初方鸿渐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拿假毕业证回家,父母和自己在社会中会抬不起头做人,就业难,婚姻难等等的问题会不断的出现。但如果拿假毕业证回家,结果会不一样。就业容易,婚姻也不难,父母也会自豪。但会面对被揭发的风险,被揭发以后面对的问题会比不纳的严重很多。也许欺骗的结果会是好的,但也许是坏的如方鸿渐在后来被识破之后产生的种种棘手的问题。所以我们面对欺骗的态度在不同问题上应该持有不同的态度。这是我在《围城》中理解到的。但我会选择尽量不欺骗,因为相信着诚实总会有回报的。有很多人都指责方鸿渐这种拿假毕业证后来自食其果的做法。但当我们真正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创造比方鸿渐更好的做法。其实选择往往有百分之五十都是错的,但我们注重的应该是做错后补救的方法、能力。这才是我们值得去讨论的。
围城,围城中的人想走出去,城外的人想走进来,走出去的人面对的又是一个围城,走进来的人也面对的一样,但人们总会在围城中兜兜转转。因为有生活就有压力,我们为什么不能微笑着去面对压力,试着冲向围城的上方,可能围城上是不一样的天空。
第16篇:《围城》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第17篇:《围城》读书笔记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
本来觉得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
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
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
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
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第18篇:《围城》读书笔记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第19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第20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远飘欧美国家留学,但是却学无所成,为了回国后不丢面子,只好买了张假文*来掩盖自己,结果也因此陷入了一层层关于恋爱、婚姻和工作等方面的围城中。方鸿渐在“城”外的时候,拼命地想进去,但是一旦进去后,不久就想出去,殊不知却又进入到了另一座围城中。
整篇小说充满了讽刺的意味,一针见血地揭露出了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留学知识分子对生活无所追求,被当时社会风气逐渐消磨菱角,最终被世人所遗忘的形象。留过学的他们虽然受到了西方先进文化的熏陶,但是他们缺乏了对生活的追求,缺乏了与当时社会抗争的勇气,陷入了精神的苦苦潭水中,无法自救。作者通过对方鸿渐这个没落知识分子的人生经历的描述,写出了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的堕落,反映了上层知识分子缺乏勇气的可悲、可气,虽然接受了先进的思想,却没有办法在当时被列强侵略的中国干出一番大事出来。
读完钱钟书的《围城》后,我联想到了当今的中国留学的知识分子。当中国大批大批地向国外输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时,这些人才常常沉浸在发达国家的怀抱中,在国外过着优越的生活,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们共同的母亲,而能学成归来,为祖国献出自己的力量的人少之又少。他们想过着更好的生活,这并没有错,但是,现在的中国急切地需要他们的力量,中国的强大急需他们来建设。
方鸿渐是一名伪知识分子,仅仅有着个留学归来的名称,但是却有不少的工作向他迎面而来,而没有从深层次的考察过他的才能。这同样也很能反映当今的中国。不少的人打着假文*的旗子,堂而皇之地把简历递给各大公司,甚至有的公司居然而录用了。在学术上的投机取巧最终会让这些伪知识分子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围城》一书中,我也看到了当时受殖民侵略的中国,饱受着中西文化的冲突。文中通过对保守迂腐方鸿渐的父亲、在三闾大学外表正直但内心不怀好意的先生的描述,向我们批评了当时迂腐,不懂得学习西方优秀方面,不思进取的中国人。同时,文中也刻画了不少虚荣、爱欺诈他人、软弱的中国人,对当时活在中国的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反映了人性的弱点。
文章把围城比喻成了人们因追求而陷入的窘境。总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对他们较好的生活不感到满足,不断地追求他们想得到的东西,但是当他们得到之后,又对此感到厌恶。这两者不断地交织、转换,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层层的围城,让那些不满足于追求的人最终走向了精神的末路,不能战胜人性的弱点,饱受着精神上的摧残。
读完《围城》一书后,我获益良多。
第21篇:《围城》读书笔记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是钱钟书里的《围城》经典名句,每每读起这句,总有一些思考、一些感悟。
说起围城总会想起婚姻,单身的男女总会想尽办法、不择手段地冲进婚姻这座城,而处于婚姻围城之中的众多怨男怨女们,又恨不得砸烂这座围城,冲出围城,寻找自由。对于婚姻这座围城,城内城外的人们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对于未婚者而言,婚姻这座城是希望之城、幸福之城,是一个能和自己的爱人厮守终生的温柔城,在进城之前,他们看到的是巍峨的城墙、辉煌的宫殿,而全然不知这城中还有迷宫般的小巷。婚前看到的对方也是光鲜无比,全然不知对方还有诸多的陋习。走进围城之后,短暂的蜜月之后,双方更多的是摩擦或者碰撞,一次次的冲突之后,或者是妥协,或者就是互不退让,爱情也就慢慢地被耗尽,直至破城而出。其实,婚姻的围城并不是只有一道城门槛,其中有着一道道门槛,只有多沟通、多理解、多谦让、多为对方想,才能不被门槛绊倒,才会领略到城中的百般奥妙,才会变围城为温柔的港湾。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各种形式多样的围城,比如事业、比如财富。一文不名的小子总会对事业的成功充满了渴求,成长的事业、傲人的财富、尊崇的地位,令他心驰神往,也令他充满斗志。但他拥有了这一切时,就会发现,他深陷于一个新的围城之中,越来越少的私人时间、越来越多的应酬、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等,他反而羡慕起城外那些刚毕业的穷小子,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再说买房也是,没房子的时候盼房子,住了小房子要换大房子,真的住进了大房子,却发现自己成了房子的奴隶,不但要支付不菲的养房子费用,还用没完没了地搞卫生,这时反而会怀念起蜗居的幸福时光。生活就是由一个个的围城组成,每一次都被那城的外观所吸引,总想去城里看看,就如同旅游景点一般,“不来后悔,来了更后悔!”
围城是目标,因为它那绚丽的外表,我们为之奋斗;围城也是希望,为了进城,我们不断前行;围城是牢笼,只有进去了才能发现;围城或许是安乐窝,需要用心维护。不管围城是什么,只要我们努力了、尽心了,就算进去了再出来,也不枉此行了。
第22篇:《围城》读书笔记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第23篇:《围城》读书笔记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第24篇:《围城》读书笔记
人生万事如围城。从1980年重版到现在,学者钱锺书惟一一部长篇小说《围城》一直保持着持续的热销:1980年11月首印13万册以后,迄今总销量达398万册。更被改编为小说连播、电视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研究著作和论文也不计其数。不管是从销量还是影响上来说,《围城》都是30年阅读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作为知识分子小说的典范,《围城》影响了几代读者。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跟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的不断重复并乐此不疲。
第25篇:《围城》读书笔记
这两天刚看完《围城》这本书,故事的更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同船的鲍小姐有些青睐,初尝了爱情的滋味,但却有另一位大家闺秀苏文执小姐对他有了好感。回国后,他通过苏认识了她的表妹唐晓芙,不想方却对这位唐小姐产生了好感,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的感情也并没能长久。
后来经过好友赵辛楣引荐,同去三闾大学任教,同行时又认识了孙柔嘉小姐,俩人也不过是普通朋友,可最终走到了一起,不过他俩的感情实在糟糕透顶……书的作者钱钟书先生说这本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语言平淡无奇,所写之事也只是人间的是是非非。不过书中却始终贯彻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婚姻感情犹如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中的人想出来”,这也许是作者的得意之处吧。
第26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着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jia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着。
第27篇:《围城》读书笔记
钱钟书先生于《围城》中说到: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来,城内的人想逃离。这句话于我来说感慨颇深。世上每个生命都遵循着这样的成长规律:降世之初,俨然初生牛犊不畏猛虎,临终之际多困于城而留有遗憾。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或是名利场,或是温柔乡,或是拼造化,或是美名扬。这些意识世界里逐渐高大的城墙虽给予我们偏安一方的安全感和满足感,但在另一方面又使得我们的格局和生命的广度受限。但是人们往往对格局受限不自知,只是固守着前者自鸣得意。那些高大的城墙就像一个拥有可怕吸力的巨大漩涡,慢慢吞噬掉我们的斗志、毅力和对城外世界的好奇心,最终限制我们于围城之内,潦草一生。
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毫无疑问是悲剧的典型,重重城墙之内的他早已没了男人的血性。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点泥土气,这就是他们的民风,就是发财做官的人,也欠大方,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如周敦颐笔下的盛夏莲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者,少之甚少。在如此小气的环境下成长,便是方鸿渐悲剧人生的第一重城,钱钟书先生在本书之初便交代出主人公的家庭背景,一番伏笔之下,后来主人公的多少荒唐和怯懦也就不那么让人反感而是觉得可悲了。
第二重城。文凭不过白纸一方,却能将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方鸿渐在国外不学无术、不思专攻,临到毕业在父亲和丈人的催促下才慌乱得在毕业证书上造假。人生如棋盘,一步错步步错。既胸无大志,又不敢随性而活,这样的人是极为矛盾的。虽说造假证是当时国内社会对留洋博士过于推崇之下的不得已,但是这一行为终究为他归国之后遭遇的种种歧视埋下了深深的伏笔。这一重城,是社风世情,是造假证归国之后被无知的乡人盲目吹捧的些许自得,竟幻化成迷境幻影,让方鸿渐难以清醒。
第三重城。封建时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西方自由恋爱的思想在当时中国青年的身上并存,方鸿渐是个矛盾中的典型。一封古文书信回乡想要与周家姑娘解除婚姻,却不敢承认自己真实想法,拿着两不耽误的借口与父亲商量,被父亲痛骂一番立马就收了心思;归国的邮轮上,他既为鲍小姐的大胆举动心神荡漾又觉得不成体统怕人瞧见;归国后他明明心念着唐晓芙,却又不敢对苏文纨挑明心意。如此纠结、不会拒绝的人,如何不会坎坷一生呢?
一个方鸿渐,映射了那个动乱时代的大多数人,迷茫、纠结、既不敢与传统割裂,又不敢真正接受新潮。在这样的人物里,也有当下年轻人的影子。我们也会偶尔迷茫、没有目标、无所适从,可是从这样的人物身上,我们终该明白,所有阻碍我们的城墙并非只是外界造成,没有人可以困扰我们,能够困扰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一个足够睿智的人,可以看穿世事的因由,不为所惑;一个足够洒脱的人,可以不顾世人的眼光,率性而活;一个足够强大的人,可以不惧任何磨难,砥砺向前;一个足够坚定的人,终究可以成为想要的自己。
愿你我,都能在这纷扰的世间,活成一道明丽的光。
第28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自己毅然写下这四个字时,我感到很诧异,内心萌发一种异样。或许,是隐喻的悲伤。
青年们喜欢幻想,幻想自己的未来,一心想进入梦想的学校。进来后却开始担忧,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这也许就是围城吧。
在这里,每个青年的那份正值青春学生的朝气都被压制着,就如同政治老师所说的:“阶级制度已经消灭,但阶级现象依然存在。”
学校就这样温柔一刀切断青年们所有的出校理由,于是青年们只好望着四角的天空日复一日伤春悲秋。每一次银白的铁门在远方来来回回地蹭亮,都会晃荡每个人的心房,于是,“空悲复己愁,欲语泪先流”成为青年们的独身写照。
围城中,青年们的心灵寄托就是那泛蓝的天空,每时每刻,循着光线总会有几个人在独自忧郁地望向寥落的天空,直至隐去了远方模糊的阴影,这导致的必然结果是越来越多的青年开始迷恋悲伤。
有时,偶尔老师没来,就会有人在楼台处眺望。但城外遍布的喧嚣和光亮只会加剧我们心里的不平衡,因为那些自由的人儿是多么的放荡,而我们却在研究诸如中国的矛盾、现状之类的与我们素无瓜葛的无意义的问题。
而唯一使无意义变成有意义的就是考试。青年们很怕考试,每一次考试就是一场风波,在围城里掀起大浪,而青年们议论的也是这一话题。
可是,不久一切都归于平静。围城里的生活依旧波澜不惊地进行着。夹杂着抱怨的时候,青年们还是会望着乏味而惨淡的天空,偶尔暗浊的云朵从天边呼啸而过,拖曳着浓密的阴沉驶向远方,然后是静默许久的销匿。可是,任何凌厉的风暴,都无法动摇这围城里井然有序的铁律,就像风雨之后天空依旧寂寥一样。
然而,青年们终究无法抉择,因为自始至终他们的命运在冥冥中被安排,他们被砥砺着去做一些不想但又不得不做的事情。青年们何时不曾抱怨?只是前方未知的惶恐泯灭了一切,就连最终的发言权也被扼杀,隐没了行迹。
从此,青年们开始沉默,也学会了沉默。而青年们所能做的只是带上梦想,扛着忧伤,奔赴前方未知的方向……
第29篇:《围城》读书笔记
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他那位原配的糟糠之妻,凑趣地死了,让他娶美丽的续弦夫人。结婚二十多年,生的一个儿子都在大学毕业,这老婆早该死了。死掉老婆还是最经济的事,虽然丧葬要一笔费用,可是离婚不要赡养费么?重婚不要两处开销么?好多人有该死的太太,就不像汪处厚有及时悼亡的运气。并且悼亡至少会有人送礼,离婚和重婚连这点点礼金都没有收入的,还要出诉讼费。”虽然不至于人人都像这位汪处厚,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却也是很多的。钱钟书先生实在是厉害,这段描述看起来是很轻松、揶揄的语气写的,可是读起来却让人心中一沉。婚姻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段描述中展露无疑。
不过虽然残忍,但是读懂了或者明白了婚姻之后,再去面对,倒更能帮助自己找准在婚姻中的定位。反正最后还是要看自己怎么去经营。看《围城》这本书,对婚姻和人性的解读是一方面,不过我感触最深的却是另外的一方面。读文学著作的好处便是能够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比喻、修辞手法以及侧面的批判描述,却不同于我们平时写作时候那般生硬,读起来总让人能够有一种身临其境,或者临画观摩的感觉。
例如书中写月亮:“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一轮并不圆满但也能够清晰可见轮廓的月亮跃然纸上,朦朦胧胧却又让夜色有了一丝光亮。
例如写蛙声:“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的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短短的一句话便将夏日里蛙声浩大的阵仗表现的淋漓尽致。读来仿佛耳边已经嗡嗡响个不停了。
例如写主人公出国后对家乡的感觉:“好像荷叶上泻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清晨的荷塘,一滴水珠在荷叶上随着风不停的晃动着,最后随着荷叶向下倾斜,哗啦落进了荷塘里,惊起一圈圈水纹,而荷叶上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一点痕迹。多么形象生动。
在描写人们爱吹嘘,借着日本人侵略后没了证据,大肆吹嘘自己本来有好多的产业,但因为日本人、因为战争都没毁了的时候,作者也并不直接正面描写。而是写到:“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由着读者自己去体会。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不仅让我们从故事中去体会人生百态,去感悟生活,更能让我们学到其他更多的东西。例如写作的技巧等等。
第30篇:《围城》读书笔记
早闻钱老有才,暑假终于有时间细细品读《围城》。今日读完,我对钱老的才学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围城》引发的思考很多,光是题目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对此,议论的人很多,我大多看了看,还是没找到合意的。在自己的空间里,得以发发自己的浅见,还望能抛砖引玉。
首先,《围城》描述的是一个留洋生方鸿渐的回国生活。方鸿渐花着准丈人的钱,在国外消遣着日子,深知自己无才而无钱,无奈中回国慢慢寻事。在国内转了一圈方知自己的地位像失事的飞机,层层往下降。留洋博士的虚名也逐渐被揭开面纱。之后事事不顺,工作不起眼,生活落魄。而方鸿渐在这一下坠的过程中未尝没有期望,只是在自己的期望中又一次下坠。钱老自己在文中说道:“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的生活亦是如此。《围城》是一本没有结局的书,因为“围城”也是没有结局的。
我是这样理解《围城》这部书的:《围城》里写的都是些虚无的故事,而这些虚无的故事又是现实的。这不得不佩服钱老精辟的学问。我以为这本书所启发的是一个过程,一个希望与失望迭然而至的过程。法国的成语对“围城”这个词做了很好的诠释,那便是: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城外的人想进去。这是很微妙的一种感觉,我们在生活中,无时无刻都有着期望。好比在做学生时,总羡慕成年人能不受管束;读书时,总希望打仗(这样就可以不用读了);做老师的总认为老师的工资最低,工作量最大,最伤害身体等等,总希望能够变成其他的职业;而其他职业的人(譬如我的父母)又总觉得当老师的轻松而没有压力,工作稳定福利又好……总而言之,就是从事一种职业的人总认为其他的职业比自己的职业轻松而薪水高,一类人总认为另外的一类人有比自己更多的权利,生活得比自己更好,所以,总羡慕别人的职业。然而真正到自己尝试去做时,才知道并非如此。
“围城”也是这个道理,城外的人总认为城内好,反之,城内的人又认为城外好。于是便盲目地尝试,周而复始,仍对其他人充满企盼。没结婚的人期盼结婚,而结婚后又希望单身。由此一来,便结了离,离了结。结之前向往结之后,离之前向往离之后,没有结局。并且不光是婚姻,我以为人一生所经历的所有事情都是这个道理,都是这个规律。
早就听说过,拥有理想是非常美妙的事情,人要拥有目标,生活才会有意义之类的话。但是,当真正的目标实现以后又是否像自己所期盼的那样美好呢?“围城”的道理就是这样。当你拥有自己的目标好比“进城”,而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又发现不如自己所期望的,便是“出城”。“围城”说白了就是自己不断的追求与追求到之后对于成功的厌烦和不满意两者的不断矛盾,不断反复,不断转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经历满意与失望,开心与厌恶,执著与动摇等等,这构成了我们的思想和生活。换句话说,“围城”的思想就是人类的精神世界。
读完《围城》,我想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在人生的困境中,我们所追求所企盼的东西极有可能都是虚假的。那么,我们辛苦地去追求一些虚假的东西未免太不值得?而其实恰恰相反。人生的意义正在于此,在不断的追求与希望之中,我们会经历喜怒哀乐,追求得越多,所经历的就越多,这正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莫想一个目标或几个目标规划一生,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一个人在发展中所经历的会不同,并且自己制定的目标实现时也未必和自己所期盼的相同。从这个角度讲,悲观一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最后,还是不得不再佩服钱老一次。或许此书还有更深的含义或寓意,但鄙人不才,仅能浅读至此。《围城》真是本好书,希望读过此文的朋友有机会定要看看。读了《围城》,才会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义无反顾地追求与希望——只有这样,人生才不会虚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