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我,是最爱孩子的人,我,却又是伤害孩子最深的人!
回想起他小时候的可爱模样,回看一张张照片,那时的森森是那么可爱那么聪明,他就是我的独一无二的比生命还重要的珍宝!我是孩子心里最爱他最温柔的妈妈!
自从孩子上小学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糟糕,妈妈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孩子也越来越暴躁叛逆,一切都从作业开始。最近看了《不吼不叫》这本书,内心无比惭愧后悔。
我为什么要跟孩子较劲老是跟他大喊大叫?我为什么不能耐心一点,我为什么会老是对他要指责而不是商量?因为我的不耐心打击了他多少次,伤害了他多少次!我很后悔。
从今天起,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书本的方法,学会好好跟孩子沟通,尊重孩子,注意给他留面子;给他足够的安全感,让他相信妈妈一直爱着他;努力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学会如何鼓励孩子,不再打击他,让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让孩子自信起来;以身作则好好引导孩子,改掉坏习惯,做一个和善的人;我要用耐心和关爱去感化孩子,让他不再茫然无措;我要学会包容孩子,接受他的缺点,和他一起跟困难作战。
孩子需要引导,父母的影响至关重要,父母必须得有耐心,哪怕有再大的困难,责任和义务都得扛起来。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相信我的宝贝会越来越棒!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李尔王》也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人物的丑恶被描写的淋漓尽致,就算是以读者的角度,去看也会对他们恨之入骨。
不列颠的国王李尔王有三个女儿,她们是奥本尼公爵的妻子,高纳里尔、康华尔公爵的妻子里根和漂亮的姑娘考狄利娅。法兰西国王和勃垦第公爵同时向考狄莉娅求婚,这时候,两个人为了此事住在了李尔王的宫里。
老国王已经八十多岁了,他决定将国事交给年轻人去管。他把女儿们叫了过来,想知道他们到底有多爱自己,他好按照女儿们爱自己的成都来分配应得的国土。
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用花言巧语各分得了三分之一,可考狄莉娅知道姐姐们说的都不是真心话,所以她只能说:“我爱的不多不少,只是照着每一个女儿的本分,去爱您。”
李尔王已经分不清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话。听了考狄莉娅的话后,大发雷霆,与考狄莉娅断绝了父女关系,并将本打算给考狄莉娅的三分之一国土,分给了奥本尼公爵和康华尔公爵。原本想娶考狄莉娅的勃垦第公爵也因此不向她求婚了,考狄莉娅便嫁给了法兰西王,去了法兰西。
考狄莉娅走后,国王就受到了两个女儿和康华尔公爵的欺负,不但将他的侍卫减少了一半,还不让他回皇宫。由于奥本尼公爵生性善良,他处处为国王讲话……
最后国王去了考狄莉娅那里,但他和考狄莉娅,在一次法兰西与不列颠的战争中被抓回了不列颠。在狱中时,高纳里尔和里根派人杀死了他们。高纳里尔和、里根和康华尔公爵最终被杀死,奥本尼公爵最终成为了国王。
事实证明“百善孝为先”连孝都做不到,还能成什么大事?我送给他们一句话:再会说话的嘴,也掩饰不了邪恶的心,只有没经修饰的话才是最完美的,不能让真正爱你的人伤心。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读完《醉翁亭记》,任谁都得发出一声惊叹吧!近千字的一篇古代散文,却勾勒出如此美景,怎叫人不惊叹呢。
文中,浓墨重彩地渲染出一个山间清妙,小溪傍山,珍禽飞鸟,无不令人咋舌。一句“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更是让人倍感逍遥。
文末,又详写了众人玩乐的场景,设想,倘若没有这众人,这《醉翁亭记》不就少了一份热闹,而在这醉翁在乎山水之间,不也少了份亦师亦友的情义在弥漫了吗。
再完美的事物也永远及不上人间的真情呀!
让我们走出醉翁亭。小学将要毕业,在班主任的生日会上,同学们干了许多的搞笑事,到最后都忘了吃生日蛋糕,这生日蛋糕可不一般,三层奶油,一层黑巧克力,各色水果,光是看,就让人垂涎三尺。
因为我住得和老师比较近,所以由我送老师回家,但是,在路上,一辆摩托车如公牛般发疯地朝我冲来,一下就把我手中的蛋糕撞倒在地,蛋糕“血涌不止”,喷挤出来的奶油四处飞溅,我不幸中了几弹,可我哪还顾得了这些,则要去把蛋糕端起,突然耳边响起了老师的声音:“别动!”我以为老师会批评我,看着老师脸上焦急的神色,手中因急得发颤而抖的纸巾,我明白:我错了。老师之后说:“你都脏成这样了,还碰它干嘛再好的蛋糕,我也不要了!”那烂了的蛋糕,变了,变成了和老师一样美的花。
再想想,还是生日,不是别人的,而是我的。那天,我被罚打扫卫生,本来想和同学开个party的,但是这样还怎样开呀!这时,我看见另一人拿起了扫帚,是我的好朋友,我笑着问他:“我被罚,你打扫卫生干嘛,不回家吗”“有难同当!”灰尘也变成了花,和朋友一样美的花。
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更在人间真情中!
让我们走出醉翁亭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男生贾里》给我们带来一种浪漫式的儿童文学,它也是所有人的文学。
也许世上有不少人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自从我读了《男生贾里》中的《口吃患者》后,我才对这句有了更深的了解。书页从我眼前一张张翻过去,我低头看着,完全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了。文中的主人公阿伦,是一个患有口吃,四肢粗壮,为人并不凶恶的胖男孩。可是,有些平时像兔子一样温和的人,发起怒来会变成一头猛兽。阿伦就是这样的人。
一天,贾里在气头上自言自语了一句“笨瓜”,因为阿伦小时候的绰号就叫“笨瓜",他痛恨这一切,当贾里再次骂时,他便用发火来保护自尊心。就这样,好朋友吵了起来。我掩卷深思,难道人们为一件小事而吵架时就不能忍耐一下吗?也许,坐下来,冷静地分析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倒比瞪着眼,插着腰来得实际。慢慢的,我从书页中抬起头来,心中的激情仍在荡漾,我的脑海中产生了许多问号:为什么人们这样不珍惜友谊?我们这些四肢健全,头脑发达的人为什么遇事总爱用武力来解决?其实,答案就在我们身边。人们不珍惜友谊是因为城市里更多的人没有用真诚赤热的心去对待他人。
爱用武力是因为每个人都坚决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无理论可谈。若遇事能先冷静一下,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世界将更加美好!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湘夫人》中的比兴手法感想比兴乃是《诗经》艺术特征的重要标志,到了屈原这里再次被发扬光大。在文中,大量运用香草美人作比,将人格、情操、现实以及政治抱负等等融入其中,每次读来总能又不一样的体会。王逸《楚辞章句离骚经序》有云: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宓妃佚女,以譬贤臣;虬龙鸾凤,以托君子;飘风云霓,以为小人。
在《湘夫人》中,作者构造了一个充满香花香草的世界。再者高洁的水域边,湘君思慕着湘夫人,却久久等不到对方来临,只能空坐在水边,望着迷蒙的湘水,幻想着伊人,最后梦醒。苦苦的思慕化为一缕哀愁,随着幻想的飘散,弥漫开来。湘君和湘夫人相慕相约却不能相见的悲伤,作者偏偏要描写一个美轮美奂的虚幻世界,再将人拉回现实给予一个巨大的反差。在诗中呈现出男女无法相会时彷徨惆怅的心境,屈原一生的悲剧隐隐显现出来。忠于楚王却被奸邪小人迫害,一再流放。眼见楚王宠奸,自己无以为力。孤独。凄楚。犹豫。怀疑。但依然执著追求。
最后投江,恐怕是对楚王绝望了吧。他的忠贞,他的热情,他的纯粹,他的决绝,化为他笔下的香草、奇葩、痴男信女。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望君临,却道是君幸小人远贤人,那是何等的伤悲。筑室兮水中,葺之兮荷盖。怕是每日每夜盼着楚王回头,自己施展宏图。小人得志,纯粹的屈原是断不会放任的。这样一个自比兰芳的人,是不愿苟活于混沌之中的。尽管他爱惜生命,尽管他仍怀有一丝希望。但在打击中,他毅然决定: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湘君久慕湘夫人,一如屈原一心忠于楚王。到了该放手时,那便罢了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哈姆雷特》读后感2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平重归平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哈姆雷特》读后感3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为什么以前可以任意的走各个国家,他们有没有像现在签证这类的东西呢?
第一个问题,我自己的理解是,这是作者故意写的这样现实,他想要去揭露人性,把人的欲望写出来,在当时文艺复兴的大背景下,用我们现在的眼光来说就是混乱的,不堪的,“禁欲和不禁欲”的讨论就是贯穿始终,最真实的人性大家看见了,觉得这是悲剧,主人公死了这是悲剧。还有将人性暴露出来,大家发现这样的是让人嗤之以鼻,不被所喜爱,也是给世人警惕。这就是我的理解感悟。
第二个问题,是个问题了?鉴于我在网上没有找到答案,如果有人不幸看到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我解答。
我们来到好句分享时段:当悲伤来临的时候,不是单个来的,而是成群结队的。
我们常装出来信仰的表情和虔诚的举动。却用糖衣来包裹恶魔的本性。
成功的骗子,不必再以说慌为生,因为被骗的人已经成为他的拥护者,再说什么也是枉然。
决心不过是记忆的奴隶,他会根据你的记忆随意更改。
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肤浅的藻饰。
世上本无所谓好与坏,思想使然。
《哈姆雷特》读后感4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一部悲剧,蕴含深意。
故事的主人公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丹麦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却被时代颠倒了。
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狄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事变,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
之后,守夜卫兵多次看见老王幽魂出现,就告知了哈姆雷特王子。哈姆雷特与幽魂对话,获知了叔父谋害父王的真相。于是,王子装疯卖傻,为证实真相,导演了一出老王被毒杀的短剧,请新王与新后观赏。叔父当场色变,母后也以为王子疯了。
接着,哈姆雷特又误杀了女友奥菲莉亚的父亲——御前大臣波洛涅斯。奥菲莉亚因遭受丧父之痛及爱人远离而投河自杀。这引起波洛涅斯的儿子——雷奥提斯的心头之恨,与克劳狄斯国王共谋比剑时在剑锋上涂剧毒,并且在酒内下毒,欲加害王子。但不料毒酒被王后误饮,雷奥提斯自己也被毒剑所伤害,临死前告知王子真相。
哈姆雷特在短暂的几个月中所经历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超出了曾经那么多年所能承受的底线,令他措手不及。他曾经以为,身边有忠实的朋友,漂亮乖顺的恋人,有英勇的父亲,高雅的母亲,生活将是风平浪静。他把自己父亲作为榜样,向往着有一天自己和奥菲莉亚可以像自己的父母一样幸福。
哈姆雷特接连遭遇了父亲被人谋杀,母亲又迫不及待地嫁给了害死父亲的人。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在经历了这些以后,他很感慨地提出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个观点。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利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人生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这无疑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
在故事的最后,国王下毒,王后因误饮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而不久于世。在此时此刻,哈姆雷特终于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随即死去。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但对他来说却也是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放下了。生存,对于哈姆雷特来说,已经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经典形象,不仅在于塑造出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刻画出了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和优柔寡断,非常合理地把这两种互相矛盾的性格集于哈姆雷特一身。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
《哈姆雷特》读后感5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哈姆雷特》读后感6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莎翁的过人之处,在于他摆脱了古人将英雄神化的写法,他写活了哈姆雷特。这个人物感动了读者,让人觉得,仿佛真有这样的一个人站在我们的面前。读罢此剧,我的心里再也不能平静了,胸中掀起的激情使我发出了来自内心的感叹:哈姆雷特,我为你喝彩。
《哈姆雷特》读后感7
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题记
儿时,每每碰到两样或几样让人舍却不下的东西,我们都会伸出手指在他们之间来回点道:“点兵点将点到谁……”手指停留在哪里,它就会被我荣幸地选中。也不知道这是从谁人嘴里听来的口诀,最后我有了选择恐惧症一般,总让“上帝”来安排我的“命运”。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奋起,还是堕落。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我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从小太内向,“乖得像个女孩”,街坊面前我常常一言不发。“真是不够勇敢啊!”怯懦或勇敢,在成长的道路上不断成为我的选择题,退缩,望着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对自己说,生活本该更精彩,于是努力选择坚持与勇敢。六岁开始选择学琴和书法,漫长的学习意味着远离了许多的游乐,烦躁过、哭过、想放弃过。可终于坚持着,当感觉那朵孕育已久的花骨朵慢慢绽放,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中总是会面临很多选择,当我们要做出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而放弃总是那么不舍,不论是美食、新衣、刺激魔幻的电脑画面。但放弃才能有更宝贵的所得,也许是更大的所得,至少是期望中的收获。舍得舍得,不舍何来得?当我“点兵点将”而获得自己内心中真正想要的那一件东西,随之而来的是满心欢愉,舍去的不快早已化作烟尘。“点兵点将”,也许我应该学会的是用一种自信去面对选择的能力,这一种生存的本能。
人生中的选择尽管多,可它是有限的!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是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选择,抑或选择仰望天空,抑或选择脚踏实地,但无论是什么选择,我们都要让它成为我们的骄傲。我要做真实的自己,择一颗不凡的心,让我成为自己的希望,自己的骄傲……
《哈姆雷特》读后感8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而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剧本主要写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外地读书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不久后,叔父登基,并与哈姆雷特母亲结婚,他对此充满疑惑和不满。不久后,父亲的鬼魂出现,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新国王害死,并要求哈姆雷特给他报仇,哈姆雷特通过装疯卖傻,证实了叔父谋害老哈姆雷特的事实,他对这一事实充满愤怒和不满,开始了对叔父复仇计划,在这次复仇中,他害死了很多罪有应得的人,却也害死了无辜的人和失去爱的人。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他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中,他的人生观发生了改变,他的性格也变得复杂和多疑,同时又有满腔仇恨不能发泄。“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常常困挠着他,令他痛苦不已。
这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无奈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打击,让他心里留下了阴影,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他无助,可怜。
在父亲死的这一段时间里,哈姆雷特因为现实的残酷,改变了许多,在磨炼的过程中他通过亲身的经历和自己的思考来提升自己。他变得坚定,他要通过自己的奋斗改变命运。但最后,他还是为了正义牺牲,他死得伟大,令人惋惜。
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马云,一个亿万富翁,大家讨论起他,可能都是投去羡慕的眼光,可是他是经历多少奋斗,才改变命运的,没有多少人愿意去了解。马云做过搬运工,蹬过三轮车给书社送书,他曾经两次高考失利,但是都没有放弃,还一心想着准备第三次高考,通过不懈努力。终于他成功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了互联网,他立马发现这是一个商机,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路。1996年,32岁的马云艰难的推广自己的中国黄页,在很多没有互联网的城市,马云一律被称为“骗子”,但马云仍然像疯子一样不屈不挠出门跟人侃互联网,说服客户。业务就这样艰难地开展了起来。1996年营业额不可思议地做到了700万!在后来,他扛过重重的商业危机,迎来了辉煌的人生。他的一生都在奋斗,都在与命运做斗争,他成功了。
有句话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我的心中,哈姆雷特的命运很悲惨,但他却很勇敢得奋起反抗,他的英雄形象深深地刻在我心上。是的,在命运面前,我们要勇往直前,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与挫折,都要顽强地作斗争,在逆境中,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走上成功之路。
《哈姆雷特》读后感9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名字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
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奥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
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他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刻画哈姆雷特时,莎士比亚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启示,非常值得一看!
《哈姆雷特》读后感10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贯穿全剧的主角哈姆莱特,是个勇敢,理想崇高,品格高尚,思想深刻的好青年。但是突如其来的父王猝死,叔父继承王位并与其母后成亲,加上父王冤魂告诉他所有残酷的真相,并促他为父报仇,哈姆莱特顿时感到理想的幻灭和现实的丑恶。这些丑恶的事实引起了他对美好世界的怀疑和对人类善良观念的动摇。于是,悲剧开始扩散,蔓延……
复仇的道路是艰辛的,在这个环境中,他不得不当机立断,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他原本是那么优秀,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忧郁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然而正是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导致了一个有一个悲剧的上演:因为失误杀死自己心爱的人的父亲,心爱的人因为伤心过度而坠河淹死,母亲被毒酒意外毒死……一切的一切,贯穿起来,就形成了一部惊世的悲剧巨作。
然而,莎士比亚要表现得远不止这些,这部戏剧中富有永远需要令人捉摸的哲学。主角哈姆莱特所具有的正是当时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优点,缺点,以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同时也深刻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当然,随之时间的推移,之一部悲剧不朽的屹立在世界文坛的原因,是它所描绘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可以成为每一个人的原型他的悲剧意义显然超出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他已成为世界文学中一位典型形象。
名著读后感 篇1
《羊皮卷》一书被称为西方的圣经,它通过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告诉给我们一些深刻的人生道理,这些都是人生经验的阐发和总结,它将全方位地挖掘我们内心的潜力。引领我们逐渐走向正确的人生。
在这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成功哲学是如此地慎密实用而又充满激情,它鼓舞了千千万万的成功人再攀高峰,更激励了千千万万尚在困境中的勇敢者重新获得信心与勇气,一往无前地为理想的实现而不懈努力……
以下是我的几点感悟: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一帆风顺的。不要让害怕成为一种习惯!
用感恩的心面对生活,面对生活中的人、事、物;感受世界的美好,用所付出的爱净化自己的灵魂。
一件事情的结局无非只有两个,要么完成预期目标,要么未完成预期目标。但是做一件事情的过程却可以有不同的方案,甚至彼此间可能会千差万别到截然相反。然而无论最后是什么样的结果,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能够让人体会到很多的东西,从中学习到很多的东西。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每个人的能力是不同的,虽然原来的起点可能都是一样的,但后来为什么不一样?因为他们所接触过的事情,各自采取了不同的方案去实现,经历的过程是不同的,从中体会到的东西更是不一样的。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不断尝试不断更新自我,也许人区别于动物的优越性不仅仅是人是万物之长。也许更在于人类自己可以自由支配自己,自我更新,自我培育,而不仅仅局限于物质,或许更在于精神上的升华。
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愿我们从这本书中汲取营养,成就自我!
名著读后感 篇2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看:他在残疾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又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经过顽强地努力,他终于成功地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禁不住热泪盈眶。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
对于困难,苦难,意志薄弱的人调头就跑,然而意志坚强的人却勇往直前,成功自然属于后者。人生在世,谁都难免会遇到崎岖坎坷,有些人会束手就擒,有些人则会勇敢拼搏。拿出一种精神,勇往向前,我们就会看到阳光。
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还需要一种等待,一种忍耐。没有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没有坚持再坚持的耐性,谁能担保自己能成才?
哲学家曾经说过:“苦难是一所学校。许多人的生命之所以伟大,都来自他们所承受的苦难。最好的才干往往是烈火中锻炼出来的。”苦难能磨练人的意志,激发人的潜能,使它折射出光辉的人格魅力,保尔?柯察金就是最好的例子。
现在多数的家庭条件好了,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们,根本没有了吃苦的意志。殊不知,一个人要有所成就,能够担当大任,必须首先经受磨难,接受各种考验,具备不屈不挠的精神,才能有所成就。爱迪生那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说明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有经受得住苦难的磨练,他才能取得成功。
作为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不用像保尔?柯察金有那样铁一般的意志,只要我们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定一个目标,哪怕很小很小的目标,只要去坚定的追随,就会终身受益。
最后让我们记住一句话:一个人如果过具备了坚强的意志,那么他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直至成功。
名著读后感 篇3
说实话,很长时间都没有和爸爸妈妈读过书了。有一天,我拿着姐姐初中的语文书去和爸爸读亲子共读。
翻阅着语文书,感觉好枯燥。对爸爸说:“真是的,初中语文书,怎么这么无聊,连一张彩色图片也没有,而且文字还这么多,可想而知,初中生生活这么乏味。”正当我要关上书的时候,一个题目吸引了我,这个题目的名字就是《孤独之旅》。
一个疑问充斥在我的心中。“为什么旅途是孤独的,是什么样的人经历了这样的旅途?”正当我在想的时候,妈妈说:“是要让你接触这种文章,看看主人公有怎样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这样才能更懂事。”伴随着柔和的灯光,我仔细地阅读着,我的情感也时起时伏,虽然有些字不认识,问了妈妈以后继续读。
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文中主人公杜小康以赶鸭子维生,历经了生死磨难。这位少年在生活的艰难和精神的孤独中锤炼了自己的身心,他被自己的长大了,坚强了而感动。”
经过我和爸爸妈妈讨论一番后,得出了一份这样的结论:“现在的我比起杜小康很幸福、很快乐,我比他拥有了更多的甜蜜,更多的朋友,更多的亲人,我不会像他那样孤独,但我承认,我没有像他那样遇到困难的时的坚强,这一点我要向他学习他那份乐观坚强的心态,他的旅途是孤独的,我的旅途是开心的,所以我更应该好好把握,好好学习。”
每个人在成长的道路上,或多或少都曾被自己所感动,所以平常遇到困难,更应该以坚强的心态去面对它,得到那一份坚强被自己的行为所感动,那样我相信,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愈挫愈勇。
名著读后感 篇4
儒尔·凡尔纳的作品总是集广博、丰富的知识和惊险刺激的情节与一体,这本《神秘岛》也不例外。作为“海洋三步曲”之三,《神秘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神秘岛》叙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伺机乘气球逃脱,途中,被狂风吹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并没有绝望,从林肯岛到塔波岛,从慈悲河到远西森林,从壁炉到花岗岩宫,靠团结和互助,凭智慧和勤劳,从一无所有的难民,变成了在这片土地上幸福生活的公民。玻璃、烟草、、美食,他们都能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荒岛的岁月绝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他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尼摩船长。故事的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尼摩船长在最后一刻指挥“邓肯号”游艇来解救他们。回到美国后,这些人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重建林肯岛,让林肯岛精神复活。
读罢,有两点让我特别钦佩。
其一,是这些北方人的精神。他们之中,有工程师、水手、厨师。虽然职业各不相同,性格各有差异,但他们都有一股热爱生活、勇于冒险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有了荒岛上活下去的勇气战胜一切困难的信心;也正是这种精神,鼓舞这些人用双手去改变这片土地,让林肯岛变成了一座乐园。
其二,是这些人,不,是凡尔纳的知识。这本书依旧继承了“凡式小说”的特点——虚幻,但不过分脱离现实;智慧,但不枯燥乏味。火药、、电池和帆船,凡尔纳都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它们的特点,甚至是制作方法加描述。读《神秘岛》,你可以了解到海洋、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学科的知识。这样丰富的知识,你不佩服吗?
说了这么多,我对这本书已经不是一种普通的喜爱,而是佩服。我向所有热爱科学,也爱小说的人推荐《神秘岛》。
名著读后感 篇5
名著读后感 篇6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近几天,我又看完了一本好书——《稻草人》,合上书本,我意犹未尽。
《稻草人》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一粒种子”、“祥哥的胡琴”、“将来做什么”、“月娘娘的亲事”……令人沉醉。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一粒种子”了。
“一粒种子”讲的是世界有一粒核桃大的种子,而且是唯一的一颗种子,这颗种子极其珍贵。国王得到了,非常开心,把它当成宝贝似的供养,等待奇迹的出现,但最终失败了,只好不耐烦地扔掉了;富翁得到了,非常骄傲,也精心地照料它,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创造出他所期待的奇迹,只好无奈地抛到别的地方;商人看到了,就把种子种起来,用最好的肥料照顾它,盼呀盼呀,最后又没戏了,就往街上一丢;又被一位军人拿到了,同样也用以上几位的方式供养,等呀盼呀,一等就是一年多,最终还是没能养成,于是,他马上用力一扔,种子坐了快速飞机,直往麦田;最后,被一位年轻的农夫拿起来,农夫种下种子,任其自然成长,终于,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发出的浓郁香味,让人们脸上绽放出和平的微笑。
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如果违背了这种规律,就会产生反效应。种子的成长也需要适合它的环境和适合它的人选。文中的国王、富翁、商人、军人就因为没有懂得这种规律,所以没有把种子养大。同时,国王、富翁、商人、军人供养种子的方式,让我想到了现在许多溺爱子女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一样供养,不愁吃,不愁穿,不需劳动……我想:温室里长大的孩子会强大吗?他们不正像那一次次被抛弃的种子,永远也长不大。就像那最后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一样,只有经历风雨,才可能茁壮成长。
从这本书中,我确实收获了许多,有做人的道理,有学习生活的态度,有生活的常识……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读书学习的机会!
名著读后感 篇7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包括大象和雪橇,甚至还买下了一条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
名著读后感 篇8
读完《青铜葵花》之后,让我真正地知道了真正的幸福是什么。真正的幸福不是吃好喝好穿好,有人伺候你,不愁吃不愁穿的,那不叫幸福。总有一天,你也会变得贫穷,到时候,你就会觉得很困难。真正的幸福是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场面,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时候那种坚强。所以幸福,也是有些人体会不到的。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上面写了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家庭富有的人,如果一下子变穷,他们承受不了;但家庭贫穷的一下子变富有,他们会适应,即使他们再变穷,也不会承受不了。
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是家人在一起,在冰天雪地里都不觉得冷。真正的爱是家人在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真正的爱不是自己要什么,家长就想办法给你什么。真正的爱不是把孩子放在家里,任他逍遥自在。如果家长是这样做的话,那绝对不是爱的体现,是误导孩子。
我还懂得了什么是兄妹真情。在看马戏团的时候,青铜为了让妹妹看上马戏,就和几个比他大的打架。最终还是没有抢过那个石磙来。于是青铜让妹妹坐在他的背上来看,一看就是几个小时,青铜却使劲地支撑起妹妹来。自己都差一点晕倒,这才是真正的兄妹真情啊!哥哥不顾自己的安慰,为了自己的妹妹,什么事都愿意做,有这样一个哥哥,葵花真是太幸福了!
青铜是一位爱妹妹的好哥哥。他为了让妹妹在节目时更漂亮,戴上项链。用冰凌做了一条冰项链,他为了做这条冰项链,腮帮都吹麻了,手也冻红了。谁不想有这么一位好哥哥呢?青铜值得我们赞颂,我们也要学习青铜,做一位好姐姐(哥哥)。
《青铜葵花》让我懂得了太多太多的道理,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名著读后感 篇9
鲁滨逊在冒险,我在记录他的游历。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险历;一个个百思不解的难题;一次次伟大成功的突破,都令我心入书中。主人公鲁滨逊令我值得给予崇高的敬佩,也告诉了我他的“经验”,他是我成长中的伴侣与导师。
鲁滨逊出生于一六三二年,英国约克市的一个经济良好的家庭。他的梦想是出海远航。于是,他在朋友的帮助下,不顾父亲的劝告,放弃了中产阶层美好的生活,第一次登上了一艘大货船。但由于海上狂风怒号,大船沉了。幸运的鲁滨逊乘着预备的小舟,划向了海岸。而他没有因第一次航海的失败而胆怯,又一次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大船。这次似乎比上一次更加糟糕。他们的船遇上了海盗,鲁滨逊被俘虏成了海盗头的仆人。他负责耕种海盗的田地,为海盗打水、做饭。然而他的航海之梦并没有灰飞烟散。他一直在寻找机会……终于有一天,海盗头命令他去捕鱼,他心想:这正是逃跑的机会。他驾着小船逃向大海,之后被一艘西班牙船送到了巴西。在巴西,他又一次踏上航海之旅,不幸的是,这艘船在一片孤岛的边上搁浅了。一股震耳欲聋的海浪冲翻了大船,唯有鲁滨逊一人幸运地游到了孤岛上。
可想而知,岛上孤独寂寞的生活,犹如白天的黑暗。他物色了一个好地方——一座大石头,一片茂密的森林,一个能眺望海景的小丘。鲁滨逊用小刀将大树削成一根根木杆,再一个个排成一圈,成了一圈围栏,就像一位位战士保卫自己。之后,他用从船上带回的炸弹,将那块大石头炸成了一个洞,这就筑成了自己的“公寓”。他又做了许多许多——用岛上的陶土捏成各种器具;找了一块田地种庄稼;捕捉羊、狗当宠物养。经过他两三年的辛苦努力,一片“美丽的家园”筑成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又救了一个逃到荒岛上的野人,这个野人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发誓从此忠心于他。由于救野人的时间是星期五,所以就给野人起名为星期五。鲁滨逊和星期五一起生活。最终,他们俩救助了一位船搁浅了的船长,并与他联手抢了一艘船,离开了荒岛,返回了家乡。
细数一下,鲁滨逊在这座荒岛上生活了整整三十年。这三十年的苦难与欢乐,都告诉了我——自己的梦想是不可摧毁的,要真正实现梦想,有时要冲破千难万险。来到荒岛,是一种痛苦,而鲁滨逊却从中找到了乐趣。我们在面对生活的难题时,难道不应该乐观面对吗?这本家喻户晓的《鲁滨逊漂流记》,是最令我欢乐的一本书,是一本鼓励我战胜困难的宝典,更是我成长中的导航伴侣!
名著读后感 篇10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的散文代表作。看了这本书我很感动,海伦·凯勒在出生不久患了一场重病使她丧失了听力和视力,然后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可她并没有气馁,在她的老师安妮·沙利文帮助下,她走出了这个黑暗无声的世界。海伦·凯勒学会了读书和说话,渐渐的能和其他人沟通。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这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海伦·凯勒对光明的无限向往。
海伦·凯勒虽然是一位残疾人,但她有一颗坚强的心在逆境中崛起。对海伦·凯勒来说,没有其他奢求,只求三天光明,看到最想看到的。书中,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我们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更要使每一天过得有意义。人生就像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流,有激流,有险滩,不可能一帆风顺,那些一帆风顺、总依赖别人的人,是不可能品尝出苦难的艰辛,更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成功。
在刚刚结束的北京残奥会上,有许许多多杰出的残疾人运动员,他们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比赛中那种拼搏精神、顽强的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从他们身上,我感觉到了海伦·凯勒的影子,我体会到了怎样才是一个“健康”的、“大写”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名著读后感 篇11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日记体小说《爱的教育》,深深地被小说中的一个个平凡人物而又不平凡的思想品质而感动。这本小说没有任何的的豪情壮语,也没有任何的虚伪的说教,却通过对生活的朴素描写,使人感受到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爱国者》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贫穷的意大利青年,从小就被卖到戏班子,受尽了虐待。一次,戏班子到西班牙,他趁机逃了出来。在西班牙领事的帮助下,他登上了开往意大利的船只,与一群来自各国的达官贵人同坐在二等舱中。船上的乘客们了解他的遭遇后十分同情他,纷纷给了他一点钱。正当他庆幸有了这些就可以吃一顿饱饭时,他听到了那些给他钱的乘客在侮辱他的祖国意大利,于是那小男孩就毅然地把这些钱愤怒的扔了出去,并高吼到:“我不要说我们国家坏话的人的东西。’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这个小男孩宁可挨饿,也要维护自己祖国尊严的行为而拍手叫好。
我由此想到不少这样的爱国者。南宋名将岳飞,他少年时就立志“精忠报国”,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他忍辱负重,含冤而死;边防叔叔为了领土的完整,不怕流血,牺牲,赶走了入侵我国边境的侵略者;多少体育的健儿,为了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赛场的上空,忍着伤痛,奋力拼搏。他们的爱国热情;激励着无数国人奋发向上。
我们从小就应该以他们为榜样,树立爱国的思想。爱祖国,平时应体现在爱人民,爱集体,关心同学,爱护公物。爱祖国就一定要为祖国而奋斗,将来也像他们,要为祖国增光添彩。
名著读后感 篇12
鲁迅是
《狗、猫、鼠》是《朝花夕拾》的首
作者笔下的《二十四孝图》令我追忆起儿时的感受,但也同时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者亦是从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亲身体会了旧
也正是因为这些封建传统和封建礼教的压制,才发生了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
名著读后感 篇13
一、二、三、四、五,五只萤火虫,朝爷爷飞来,此时,爷爷心中活下去的希望又重新点燃……在这个世界里,萤火虫成了爷爷最重要的东西。在爷爷的眼里没有什么可以跟萤火虫所媲美――她们的美是一种行动,是一种善良,更是一种高贵的品质。
这只美得诡异的豆娘将天真的爷爷引入这一望无垠的芦苇荡里,引入黑暗无边的死神的世界。在我看来,天真的爷爷和美得诡异的绿豆娘就如故事中纯真的男主角和抚媚恶毒的反派一般,从人物性格上形成鲜明的对比。
爷爷是一个非常坚强、勇敢的男孩,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走出了死神的世界,战胜了自己。在爷爷的童年里,这是一段难忘的回忆,这段故事已经深深的印在了爷爷的心里,爷爷用行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即使现在的处境不为人意,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秋虎跟爷爷一起长大,可性子却和爷爷本末倒置。后来因为一系列的故事也和爷爷一起保护萤火虫。
第12篇《铁窗》,爷爷才过半百,恶霸离爷爷而去。爷爷的心里是多么孤单、凄凉,爷爷有一种快要走到尽头的感觉,在我看来爷爷的命运是跌宕起伏的。读过这本书的人应该都会想到大仲马和季羡林写到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尽管这些萤火虫都不是人,但“他们”却有人的善良,人的友好,和人的团结,这几种品质让人们感慨不已。
这本书的最后,开发商夺去了萤火虫的家,一个个小生命就这样流离失所了。萤火虫也是我们的好伙伴,所以请不要再伤害“他们”,令“他们”流离失所了。
名著读后感 篇14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名著读后感 篇15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 篇16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名著读后感 篇17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包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讲述的故事、冒险是前所未闻、绝无仅有!
我不是在说大话,《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有很多人看过,它讲述了鲁滨逊。克罗索不满于现状,乘船冒险却流落到萨累的摩尔人手中。他好不容易逃出后到国外干着高薪的葡园,可他又因同样的原因乘船离开,再次失事并独自逃到了荒岛,养羊、种地、抓鳖,生存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了土著并命名为“星期五”让他做奴仆。后来他又救了“星期五”的爸爸和一些白人,最终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回到故土,历时35年,岛上居住27年2月零19天。
看完这书,我不由感叹,丹尼尔的想象力让人折服,同时生动的描绘也令人身临其境。例如从鲁滨逊解救“星期五”的故事中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猛与智慧,从“星期五”自愿让鲁滨逊杀他的故事中看出了“星期五”的忠诚。我认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它没有分章节,并用第一人称写,如同自传,让我融入其中,仿佛主人公就是我。再次回想起来,书中的人物品质我都应该学习。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处变不惊,“星期五”的忠心耿耿、领悟性高,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能不满足于现状,要知足等道理,鲁滨逊就是因为这而流落荒岛。在生活中同样要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比如说:买了很多很多玩具了,却总是因为没收集完全套而不满足,就是不应该的了。
啊!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名著,它写得朴实、生动、有创造性。这样一本书,也不需要多说,你们也快去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 篇18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英国船医格列佛因海难等原因流落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马国等地的经历。在小人国,万物的长、宽、高仅有正常尺度的十二分之一。人的身高只有15厘米。格列佛在那里有如一座大山,一顿饭要吃好几车食物,这就像童话中的人物一样,我们在那里就像大孩子大人,有种成熟的感觉。
而在大人国,一切恰好相反,居民身高18米,麦子也有十多米高,格列佛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宠物。格列佛随心所欲的搬弄小人国里的人和物,像是搬弄玩具,置身于大人国,却如幼儿一样,提心吊胆,无能为力。具有天壤之别,而大孩子般的我们在那里就会很小,像童话中的七个小矮人那样的感觉。而格列佛到了飞岛国和马国以后,更是一种怪诞景象。格列佛和马国之间的对话成了对人类社会的无情鞭挞。你给他给他多少钱他就给你出多少力,显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格列佛对英国士兵的解释是:一个受人雇佣,杀人不眨眼的人,他杀自己的同类越多越好,这些人是多么的残忍,让我们觉得他们真是可恨。由以上看来,童话色彩只是这部小说的表面特征,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用意是对那些手段残忍思想败坏的人尖锐的讽刺。那些可恶的人认为,不管是用还是攒,钱都是越多越好,没有满足的时候……因此我们大多被迫过着悲惨的生活,为了拿到少许工资每天不得不劳动,让少数人过阔绰的生活。
在我们的现实生存中也有这样的事;有的人因官位高而贪得无厌自己过着神仙般的生存让老百姓遭受痛苦,用权力来威迫另外的人。我想人要有人格,不可以贪得无厌,心要透明,甘美纯甘心情愿的为别人呈献。
名著读后感 篇19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名著,叫《城南旧事》。
这本书分为很多个小故事,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的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助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幼儿园的时候,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轻松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名著读后感 篇20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三国,不仅是三国,其他朝代也是如此。开国君主艰苦创国,打下一片天下,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和是国家兴盛,后几代也有一身抱负,使国家强大。而后几代君主则贪图享乐,昏庸腐败,直至亡国。
东汉末年,桓、灵二帝昏庸腐败,于是天下出现许多英雄,想干一番大事业。
曹操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小人,并非其然。他保有一腔热血,相统一天下。他勇敢,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胆量。他心胸宽大,贤人异士都去投奔他。他打败袁绍后入军冀州城,发现手下跟袁绍通信。曹操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按理他应该处斩部下,但他却说“孰能无过,我还奉承过袁绍,这些书信就送给袁绍吧”。曹操的大度让部下更忠心,为曹操势力的壮大奠定了基础。
诸葛孔明则是另外一个传奇人物,号称卧龙先生。他本不愿与世俗随流,但被刘备的真诚所打动,决定辅佐刘备。从此他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放弃了“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生活。第一仗,便火烧曹操大军,使“八虎将”之首夏侯惇闻风丧胆。他忠诚尽职。刘备病逝白帝城时,说阿斗不能胜任蜀帝,诸葛亮立即跪下痛哭,表示自己永远是臣子,应当尽力辅佐刘禅。最后因扶不起的阿斗,加上没有听取魏延的意见,没能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病逝五丈原。
正是在混乱的社会下,才会涌现出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才会浮出称王称帝的人。整个三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斗勇气,斗心计,斗人心。也就是那样的环境,塑造了一个个传奇人物。所以我们想成功必须经历磨难,走过坎坷,就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要流向大海,中途要通过重重考验,方能成为“枭雄”。
名著读后感 篇21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名著读后感 篇22
《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爱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名著读后感 篇23
最近,我读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从而令我感触良多。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劳节俭,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非把他逼上梁山不可?难道那是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吗?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名著读后感 篇24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包括大象和雪橇,甚至还买下了一条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作文
名著读后感 篇25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学习读后感。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却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等,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完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以一个精彩的`故事吸引着读者,同时暗含着丰富的哲理,虽然现在还没能够完全解读它,但是其中我已知的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已经能够背出来了呢,这使我在生活中受益匪浅!
瞧,这才是读一本书的真正对我们的好处。
名著读后感 篇26
红楼梦读到尾声时,便会使人看尽大观园中的人情冷暖。
贾母,在我刚刚阅读《红楼梦》时我认为她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她对宝玉的宠爱,对黛玉的热情,让我感到大观园并不是冰冷的,它是温暖的,因为贾母。但随着之后的阅读,直至黛玉死后我看到了贾母的冷漠与无情,一位慈母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了,我对于大观园的幻想也逐渐消失。
王熙凤,她无疑是《红楼梦》众多人物形象中最引人瞩目的,相信她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成功、最精彩的文学典型之一。她英俊俏丽这一点相信在第三回中已经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她聪明伶俐大观园中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来打理,她杀伐决断,谈笑风生体现了作者反对男尊女卑的思想倾向。她在大观园中的累累恶行,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自私贪婪,阴险凶残,生活糜烂的卑劣品质。她的性格是多样的也是统一的,善恶兼具。
晴雯的性格与黛玉有些许相似。她们都心高气傲,真诚直率,眼光敏锐,口齿锋利。但不同的是晴雯只是一个奴婢,她没有黛玉的多愁善感她比黛玉更来得开朗,刚强和泼辣,敢说敢笑敢怒敢骂,不像黛玉那样娇贵高雅,我甚至觉得与晴雯相比较黛玉显得有些许懦弱。晴雯做不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诗词但她却可以拖着生病的身体勇补雀金裘。
大观园中有纯洁,勇敢的女孩子也有冷漠虚伪的妇人。每每读一遍红楼梦每每会有新的感悟,红学是有趣深奥而又令人悲伤的。趣在于看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女子相处,悲在于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与封建礼教残害了多少纯洁无辜的少女。
名著读后感 篇27
看完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感触很深。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前苏联著名作家奥四的代表作。书中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无产阶级英雄形象。并以保尔·柯察金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苏联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生活。写出苏联时期斗争的艰苦和那个时代的美好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品质。
我很敬佩保尔的这一点品质,他的确是一个顽强的人,当他负伤不得不退出战场之时,他仍然在后方不停地为社会的发展做着贡献。当他被诊断出神经中枢有毛病时,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想方设法的工作,争取多为社会做事。最后,他两腿瘫痪、双目失明,不得不放弃工作。但他仍然坚决的拿起笔,再次顽强地与命运做起了斗争。正如贝多芬所说:“人应该扼住命运的咽喉!”这是很有道理的,人不应该屈服于命运,应该奋斗终生,顽强拼搏。在小说中,我最欣赏其中的一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我认为这话很对,准确地说明了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难道不是这样吗?一个人不应虚度年华,也不应碌碌无为。一个人总应该为社会、为大家甚至为自己做一点事,那怕是一点点,也不能虚度此生,才能算得上是在“活着”。
对于我们来说,狼烟滚滚已成为历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们了解了历史,让我们铭记许许多多的革命先辈们,认识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所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愧为是一本好书。
名著读后感 篇28
19世纪末的美国,一位勇者他将手中的笔化作利刃刺向残酷的黑暗社会,为人们开启了光明的时代。他,就是欧亨利。有人说,欧亨利的作品一部美国生活的百科全书。小说中的主人公从为了送给爱人一件圣诞礼物而卖掉自己最心爱的东西的年轻夫妻到为爱牺牲自己事业的甜蜜爱人到为鼓励年轻画家活下去而身染重疾的老画家,这些人都是大城市中小人物,可他们都抒写着人间真情。
我们可以在“警察与赞美诗”里找到社会诟病的“真凶”,在“财神和爱神的较量”中收获了“麦琪的礼物”,在“最后一片常春藤叶”上体会了“爱的奉献”。这些故事都极具戏剧性,令人啼笑皆非。再加上他那幽默风趣的语言,出人意料的结局,让人在吃惊的同时,又觉得合情合理,在忍俊不禁的同时,又感受到一种难以言表的悲哀。这种“含泪的微笑”给人内心强大的震撼。
体贴的黛拉为了给丈夫一件像样的圣诞礼物剪去那一头棕色小瀑布一样的点缀隐隐波纹能够反射出点点光亮的秀发,送给吉姆一条白金表链。她也迟疑过,不经意落下了两颗眼泪,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可很快地就消散了。同时,吉姆为了给妻子一件礼物,卖掉了家里祖传的金表为妻子换来了精致的发卡。虽然两人并没有如愿以偿地送上合适的礼物但这对夫妻已经受到了来自对方更珍贵的礼物——体贴,细心和真挚的爱。
轻轻合上书,静静地闭上眼睛,回想起与家人的点点滴滴,心被一种名为爱的暖流拂过,从前常常希望他人能为自己付出什么,却从未用自己的力量关爱、奉献于身边的人。只记得父母为了我们忙碌的身影,他们的爱,确实如文中所说的那样,无私的奉献给爱的人,我便一直是受利者。于是暗暗地对自己说:下一次,要用爱的名义给予对我好的人暖暖的回报。
名著读后感 篇29
星期天中午,我欣喜若狂地从妈妈的手中接过《艰难的归程》这本书,因为我早在另一本书里看过它的一点介绍,所以更显得迫不及待。
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妈妈说很累,早早睡了,我关了她的房门,也关了我的房门,一直到看完才睡。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被宠物世界淘汰下来的狗,文中取名为“雜種”,它历尽了各种艰辛,被人折磨过,曾经仇恨人类,顽皮捣蛋的它在艰难的生存环境里变得十分冷酷,后来它来到了牧场,在那里它开始慢慢信任人类,还与一只母狼成为了好朋友,母狼毕竟本性不改,虽然它多次又救了“雜種”的命,但当母狼引导这条狗回归草原时,狗却不以为动,因为“雜種”对人类已经抱有一颗感恩的心了,对比之下还有一条名叫“波波”的狗,却是懒惰不尽责任,它在泥石流中呼呼大睡,也让信任它的牧场主人被大石头砸死了。
顽强勇敢的“雜種”独自领着两百只羊群突破了狼群的包围回到了牧场,回来时它的身上带着三十七处伤口。文中最感人的是“雜種”对羊群最尽心的爱护。当“波波”饥饿时想咬死一只羊来充饥,“雜種”愤怒地按倒“波波”,在它犹豫的一会儿间,“波波”咬着小羊出逃了,后来“波波”被狼吃掉了。难道“雜種”不饿吗,它是凭着坚强的信念和勇敢智慧取到了最后的胜利。“雜種”虽然是作家手下的一条狗,但它折射出的动物世界里那些温情让我深受感动,其实人类也是如此。
这本书我会反复再读。它会让我读出更多的人生道理。看过此文的你呢,不妨也买一本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 篇30
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名著读后感 篇31
不久以前,我读了中国三大古典名著之一——吴承恩写的古典神话小说《西游记》。
《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需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更,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辨别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浑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力。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辨别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假装的画皮。
读过《西游记》使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名著读后感 篇32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展示了一位少年艰难的成长经历,唱响了一首英雄的颂歌。
穷苦少年保尔,在十月战争爆发后,意外邂逅了一位布尔什维克——朱赫来,他不但教会了保尔英式拳击,还培养了保尔对革命的热情。保尔加入了红军,为革命事业付出自己的青春和健康。当他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仍不愿放弃自己,用惊人的毅力创作了《暴风雨所诞生的》,继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保尔曾这样问过自己:“为了挣脱生命的枷锁,为了能够重新战斗,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你是否尽了的努力呢?”回答是肯定的:“我尽了的努力。”是的,他真的尽的努力在工作,上级派下的每一个任务,他都认真出色地完成。为此,死神的黑翅曾先后三次碰过他,在三个月内铁路如期的修好修通,在法庭上的辩论胜利,与各种“歪风邪气”斗争成功,这些都是他奋斗的写照。正如他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也这样问过自己,然而有多少岁月我在消遣娱乐中逝去,又有几许时光我在为实现人生价值而奋斗呢?我不禁陷入沉思,虽然当今社会不用再为革命出生入死,但是我们可以尽的努力让生活更加充实有意义,为世界做出一份贡献。
保尔奋斗的人生警醒了我。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点滴时光,不再让它白白流逝:我要跑出来,不再在追梦之路上止步不前;我要炼成钢铁,不再让梦想变成迷茫。人生虽然短暂,但只有努力丰富自己的人生,才不枉活这一生。
就让保尔精神鞭策我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愿再次回首往事,我不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名著读后感 篇33
古人云: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定不移之志。
《名人传》叙说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灾难和坎坷的终身,赞誉了他们的高尚品德和顽强斗争的肉体。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有遭遇的凄惨,或因内心的惶惑矛盾,或三者交叠加于一身,深重的灾难,简直窒息了呼吸、消灭了明智,但他们靠着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自信心,以及顽强拼搏的意志和高尚的品德,在对立磨练中迸发了本人的“小宇宙”,登上了艺术创作的最顶峰:贝多芬用“痛苦”换来了“欢乐”的音乐;米开朗琪罗用终身的心血献出了震动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在“痛苦”和“哭泣”中追求谬误,并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理想。
《名人传》犹如像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使我们感遭到:每个人的终身都不会是好事多磨,每个人的身上都会来临灾难,我们与其任劳任怨,不如安然面对;与其羡慕那些伟人,不如兢兢业业来点真实的,学习他们的巨大品德,让本人的人生更有价值;与其靠急功近利获得稍纵即逝的成就,不如坚持信心、谬误和正义,让本人跻身于不朽者之列。
我们盼望胜利,有时分却不想斗争,整天梦想着一夜成名,面对小小的波折,就丧志了行进的动力。《名人传》就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懦弱卑鄙都显现出来。我们都分明:只靠梦想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真正的认识本人,真正有敢与波折对立的决计,真正要兢兢业业的去做,真正向他们一样去“战役”!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胜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重要是我们的心态,我们锲而不舍的肉体。让我们一同倾听这首“英雄交响曲”,享用英雄们的呼吸吧!
名著读后感 篇34
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 篇35
孟母,一位家喻户晓的母亲,家境并不好,但她不怕苦独自一人将孟子拉扯大,将孟子培养成一位伟人。
孟母一生吃尽了苦,但为了将孟子培养成一代英才,再大的苦他也吃得下,孟子早年丧父,仅靠孟母一人在家做些零工补贴家用,孟母曾三次搬家,是由于孟子,因为孟子年纪太小什么事都比较喜欢模仿,第一次搬到了一个闹市,那里的叫卖声整天连续不断,孟子也学起了他们,整天叫卖,孟母立刻认为这个地方并不是我儿可以居住的地方,不能让他受到这个环境的迫害。
第二次孟母搬迁到了一个办丧事的地方,这次孟子没有再次叫卖过,孟母认为这个地方可行,没想到过了几天,孟子经常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大人们哭丧,孟母知道后认为这还不是我儿居住的地方,于是孟母又搬到一个学堂的旁边,孟子每天醒来时就能听见读书声,孟子觉得好奇,于是孟子就经常跑去学堂的外面听他们读书,并且自己跟着学习,盗了最后孟母想尽方法让孟子进入学堂,孟母这才安心。
在现实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爸爸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医生,从小受到了爷爷的熏陶,他为人正直,真诚。所以有许多人景仰我爸,因此我爸爸希望我可以超过他,比他更好,从小就不让我和一些品质恶劣的孩子在一起玩,但时间流去,我也渐渐的不听爸爸的话了,我爸爸多次叫我不要和那些孩子走得太近,可我就是不听,现在我知道了。
孟母含辛茹苦的将孟子养大,也让他接受了好的教育,是为了不让孟子自毁前程,我也知道我不该这样做,但是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这时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要像陶渊明那样“出淤泥而不染”不能让不好的人或事物蒙蔽了你的双眼,要自觉抵制,千万不要自毁前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