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描写爸爸外貌:
1、我有一位“贪玩,”的爸爸,他今年38岁了,矮矮的个子,瘦弱的身体,黑乎乎的皮肤,可惜黑黑的脸上竟长了许多小疙瘩,红红的,我一点也不喜欢。
2、我的爸爸是一个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他中等身材,一张“国”字形的脸,一双充满豪气的大眼睛嵌在浓浓的眉毛下面,爽朗的神情之中透出热情。
3、我的爸爸身材矮小,瘦精精的,白白的皮肤,黑黑的头发,那一头自来卷儿的“大波浪”发型,谁见了都会以为他是在理发店烫的。他的同事们都说他是缩小了的费翔,我也这样认为。
4、如果你看到这么一个人:头发大部分都白掉了,好像《济南的冬天》里那下点小雪的小山一样,只可惜头发剪得蓬松松的,身上经常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而且一穿在身上就舍不得脱下来,因此他很少换新衣服,脸上戴着一幅笨重的眼镜,也许是为了省钱,他的眼镜都是在街上买的,“价兼而物美”而且也不看度数,只要戴得舒服、合适就行了的数学老师,这就是我的爸爸。
5、爸爸人长的很胖,全身不是肌肉,而是一身肥肉。岁月没有在父亲身上留下多少痕迹,从远处一看,小伙还挺酷的。说起我爸爸的头发那真叫绝。因为我爸的头发“屈指可数”,全都“分布”在头的四周。前面的头发最长,而且“自己”形成了一个“小岛”。那情形就象在黑色的森林里包围的“沙漠”,我想这可能是爸爸从事脑力劳动的结果吧。
描写妈妈外貌:
1、我有一个漂亮的妈妈,她有洁白无瑕的皮肤,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有个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由个挺拔的鼻梁,可惜的是鼻梁上还架着一幅眼镜,还有那飘逸的秀发,在大街上,回头率100% 。行人们都说“这个女人真漂亮。”
2、我的妈妈是一个中等个子,皮肤又白又细的,头发黑黑的,像黑色墨水汁一样,妈妈的嗓子是沙哑的,说起话来声音很高,还有着非常流利的普通话,因为她是一名教师。梳着一个高高的小辫子,妈妈眼睛水灵灵的,看起来炯炯有神的样子,她还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3、妈妈是一名人民警察,浓眉大眼,皮肤白净,长得十分清秀。而最为引人注目的便是那如瀑布般的一头黑发。但这黑发可远观不能近看,若走近仔细一瞧,你便会发现密密麻麻的黑发中已夹杂着点点银丝了。
4、妈妈明明就是方圆五百米之内的大美人,直到四十岁都还保持着少女一般的玲珑身材,白皙的面孔,精致的五官,淡棕色的及腰长发,不说话的时候媚眼一抛活脱脱一狐狸精嘛。
5、妈妈的眼睛是圆形的,有眼里有个小豆豆。妈妈的眼睛像葡萄,有像球、桂圆。妈妈笑起来眼睛像弯弯的月亮,真好看。妈妈的鼻梁不高,鼻孔很大。鼻梁上背着一幅漂亮的小眼镜。妈妈的嘴巴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妈妈的手很胖,身子也很胖,脚也很胖。
描写同学外貌:
1、我有一个好朋友叫薛小明,他今年八岁了,高高的个子,身体胖乎乎的,走路来一扭一扭的。他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胖胖的脸像红苹果似的,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一半张大大的嘴巴,笑的时候露出两个小酒窝,很可爱。
2、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赵浪琴,她有一双像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的眼睛,一对弯弯的柳月眉,一个高高的鼻梁,还有一个红红的樱桃小嘴,长得可漂亮可爱了。
3、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小童,我和她如同亲姐妹,相处得十分和睦。小童今年八岁,比我小一岁,个头却比我高一截。圆圆的脸上有一双笑眯眯的小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
4、我有个同学,叫农青宝。他留着一头短短的黑发,弯弯的眉毛,明高的大眼睛,“空对地导弹发射孔”的鼻子。在我心中他堪称“悠悠球狂”。
5、她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一口整整齐齐的牙齿。她喜欢穿红色的衣服,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经常一起出去玩,这不,作业做完了,我们便手拉着手,一溜烟儿地跑向花园。
描写女生外貌:
1、她,温柔与善良的化身,美丽与阳光的守护神。她笑起来,像是一朵面对太阳的太阳花,阳光灿烂。又像是清水出芙蓉般洁白无暇,不带有丝毫瑕疵。她长长的卷发,像海草一样轻盈,又如瀑布一般美丽。她,犹如灵动仙子一般。美丽如花,美丽如画。
2、看,对面走来一个女孩,梳着长长的马尾辫,瓜子似的脸庞上嵌着一对弯弯的眉毛,不大不小的眼睛,樱桃小嘴,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呢!
3、小表妹长得十分可爱。她圆圆的小脸上,镶着一双黑珍珠般的大眼睛,眼睛上方长着一对弯弯的眉毛。在那小巧秀气的鼻子下面长着一张红红的小嘴。小表妹留着长头发,经常扎一对“朝天辫”。他喜欢穿着“娃娃服”,下身穿着一条格子裤。
4、我的同桌叫尹倩影。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浓密的眉毛,再配上一个樱桃小嘴和一个马尾辫,那可成了一个小“美女”啦。只是她的牙齿不好看,还有两只小虎牙,所以就露出两个小酒窝来掩饰。
5、表妹圆头圆脑、圆眼睛、圆圆的身子活像一个大肉球。我舅妈常喊她“小肉球”哩。她人倒乖巧,可心眼不少,你要从她手里拿走一块饼干,那比登天还难,她会瞪着圆眼大叫:“坏坏!”要是你手里有好吃的,她会拼命的拽你的衣裳,想让你低下头时好“抢走”吃的。
描写小孩外貌:
1、我的同桌是一个矮矮瘦瘦的男孩子,顽皮得很,又爱打架,学习成绩总上不去,他每天几乎每天穿着同样的衣服,因为顽皮,衣服总被弄得很脏。
2、他,圆圆的脸庞,矮矮的个子,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灵。他就是我的同桌——叶佑丰!他天真可爱,有着男子汉的风度,他还乐于助人。
3、她年纪并不大,8岁的她个子像个“矮东瓜”小小的心灵却有着一颗眷恋学校的心。她是我常姨的乖宝宝,眼睛水汪汪的,尖尖的鼻子上也架着一副眼镜,樱桃小嘴,说起话来小嘴尖翘起来。
4、“阿门”是一个总也闲不住的女生,戴着眼镜逛来逛去,看起来可爱又腼腆,但大家可不要被她的外表蒙蔽了,其实她是一个发起火来犹如火山爆发的人。
5、我的表弟叫吴昊,上四年级,9岁,比我小几个月,很瘦,也很矮,白白的脸蛋像一个鸡蛋,眼睛大大的,眉毛很浓,鼻子不打不小刚刚好,笑起来有一个小酒窝,耳朵大大的,性格;活泼可爱,优点;跑步跑得好,乒乓球也很好,助人为乐。缺点;不善解人意,不卫生。
描写老人外貌:
1、我的爷爷已是年过七旬的人了,他长着一张瓜子脸,脸上满是皱纹,清瘦的脸上更显现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他因为当过兵,所以身材非常健壮,衣着整洁,办起事来井井有条。
2、我的爷爷身子微微发胖,有着一米六八的个头,别人第一眼看见他,肯定认为他是六十出头,七十不到。其实不然,我的爷爷早已是年近八旬了。但他的身子却依然很硬朗,每天早上他都坚持去西山上打太极拳。
3、我的爷爷今年七十多岁,中等个子,白白的头发,最有特色的是他那又肥又大的鼻子和他那双细长的眼睛。爷爷待人和善,常和我们说笑,因此,我们几个孙子和他在一起就像朋友一样随便,光这一点我就很喜欢他了。
描写人物外貌的优美段落
1、小妹五岁了,长得可漂亮呢!好那盛开的玫瑰花一般的小脸。秋水一般的大眼睛,仿佛有许多小问号藏在里边。她那红红的小嘴,微微向上翘,像个小月牙儿,好像总是在微笑。那双葱白般的小手上还嵌着五个浅浅的小窝窝。她的脑后还高高地翘起个马尾辫,唉,我简直无法形容,不管谁见了,都说:“瞧这小姑娘,多漂亮!”
2、姐姐十八九岁。由于奔跑和焦急,圆圆的脸上渗出了汗珠儿,仿佛一个沾着露水的熟透的苹果。她的两只眼睛像黑宝石一样,亮晶晶的,闪耀着聪敏、慧巧、活泼和刚毅的光芒;秀长的睫毛,好像清清的湖水旁边的密密的树林,给人一种深邃而又神秘的感觉。乌黑的长发,即柔软又纤细,随着河风在脑后飘拂着。
3、我的爷爷是个农民,我很喜欢丫在他的身边,数他额头上像小溪似的皱纹,更喜欢他那干裂、粗糙得像松树皮一样的手在我光滑的脑袋上抚摸。平时爷爷沉默寡言,只知道干活。他勤劳、朴实,种了一辈子地。严寒酷暑,风里雨里,他总是天下亮就起来干活,太阳落了才带着满身泥土回来。爷爷辛辛苦苦养大了5个孩子。打我记事起,难得听他说上几句话,就是高兴时,遇到我这个最小的孙子只是笑笑。
4、她的年纪在十八、九岁,身量不高不矮,体格不胖不瘦头上青丝如墨染,高卷美人鬏。上插一朵海棠花,耳带八宝灯笼坠儿,身穿真丝藕荷色上衣,腰系藕荷色的八幅锣裙,裙子周围绣着白花,外罩白纱,脚穿着藕荷色的绣花鞋。上宽下窄的瓜子脸,面似三月桃花,柳叶眉,杏核眼,悬胆鼻子,樱桃小口一点点。走道象风摆柳叶一样。真是千娇百媚,万种风流。
5、当他回过头来看她的时候,她也掉过头来了。她那双在浓密的睫毛下面显得阴暗的闪耀着灰色眼神亲切而注意地盯在他的脸上,好像她在辨认他一样,随后又立刻转向走过的人群,像在寻找什么人似的。在那短促的一瞥中,渥沦斯奇已经注意到了已经被压抑的生气在他脸上流露,在她那亮晶的眼神和把她的朱唇弄弯曲了的轻微的笑容之间掠过。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的全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她故意地竭力隐藏住她眼睛里的光辉,但它却违反她的意志在隐约可辩的微笑里闪烁着。
6、我的妈妈,她长着一头棕色大黄的卷发,扎着一个辫子的时候,像一匹马的尾巴。两条弯弯的细细的眉毛,像一条小船。一双会微笑、有神的眼睛里有两颗圆溜溜的眼珠像两颗葡萄。妈妈长着一张红润的嘴巴,她一笑,露出了一排排洁白的牙齿。妈妈还有一双大大的耳朵。当妈妈生气的时候,眉毛有点往上斜,眼睛瞪得像铜铃那么大,射出愤怒的眼光。鼻孔喘着粗气,嘴角往下斜。当妈妈高兴的时候,眉毛弯弯的,眼睛眯着,嘴角往上翘。
7、我的妈妈并不漂亮,三十几岁的年纪,一张普通的脸,一双淳朴的眼,中等身材,微微发胖。从我记事起,没有见她穿过一套入时的衣服。她的确没有什么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可是她待人诚恳、心地善良,因此在我的眼里,妈妈比谁都要美,我爱我的妈妈。
8、她,长得美丽动人;她,长得面似桃花;她,就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她还有一对柳叶眉,玩玩的眉毛下面镶嵌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远远望去,好像两颗大大的黑珍珠,非常美丽。
9、我有一个长得漂亮的妈妈,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两道弯弯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10、我有一个善良、贤惠,疼我爱我的好妈妈。她的脸圆圆的,皮肤白白的,乌黑的眼睛里充满了慈祥的爱意,嘴角总是带着甜蜜的笑容。在我的心中,妈妈是天下最美的妈妈。
11、她中等个子,弯弯的眉毛,她虽没有白白的的皮肤,没有苗条的深材,我却认为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了,她就是我的妈妈。
12、妈妈的身材在我们家算中等。她每天都梳着一头披肩的卷发,她因为染过头发,所以头发的颜色不太一样:外面一些的头发是淡淡的棕色,有时在光下会变成淡淡的红色;而里面一些的头发却是有些白白的,这是因为妈妈每一天不仅要为我和姐姐操心,还要为生意上的事烦恼;再里面一些的头发又是乌黑亮丽的黑头发。妈妈有一张漂亮的瓜子脸,脸上有一个宽宽的额头,平平的。她有一对又细又长的眉毛,像夏天长在柳树上的柳叶;她有一双水汪汪的、明亮的大眼睛。她还有一个又高又挺的鼻子和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她的耳朵也不大不小。
13、有时候,我很羡慕马小跳有一个漂亮的宝贝儿妈妈,羡慕静香有一个开明的妈妈。而我的母亲,外形胖胖的,年龄只有三十多岁,看上去却四十多岁了。而且她不是慈母,是一个严厉的母亲。但是,她在我心中,是美好的。
14、我有一位好妈妈,今年36岁了,是中年人。她有一双灵巧的双手,做菜做饭都难不倒她,每天都给我们做好吃的菜。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戴着一副青蛙眼镜,眉毛的颜色比较淡,有一张甜甜的嘴巴,只要见到熟人就会聊上半天。妈妈的头发乌黑光亮,可是也有几根白白的银发,是工作太忙的缘故吧!妈妈的个子不高只有155厘米。这就是我妈妈的外貌,一个开心快乐的她。
15、我的妈妈身高大约一百六十公分,有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黝黑健康的肤色,水汪汪的眼睛,高挺的鼻子,以及跟天上的眉月一样弯弯长长的眉毛。妈妈是一个爽朗、直率、活泼、每天笑脸迎人的人,而且在出门前都一定要化妆,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才肯出门。
16、我的外公六十多岁了,两鬓斑白,头顶中间光秃秃的,像个小球场,周围是稀稀的几根头发,脸庞圆圆的,整天笑眯眯的,肚子挺得高高的,像弥勒佛。他整天离不开一只小茶壶,走路的时候捧着,看报的时候摸着,就连睡觉的时候也要把茶壶放在头边,好像怕人偷走似的。
17、奶奶一脸慈爱沧桑,年轻时乌黑的头发已有如严冬初雪落地,像秋日的第一道霜。根根银发,半遮半掩,若隐若现。脸上条条皱纹,好像一波三折的往事。
18、我和纯纯相处一共四年,她给我的印象是很难忘的。一张圆脸庞,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总爱一眨一眨的闪耀着欢乐温和的光,那小巧玲珑的鼻子,微微向上翘着,一张不大不小的嘴,长在圆圆的小脸上,说起话来有条有理,使人心悦诚服。
19、那圆圆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嘴唇薄薄的,一笑小嘴一咧,眼睛一眯,还生出对小酒窝,着实可爱。要是谁惹他生气了,他就会瞪大眼睛,小嘴一翘,能挂起一个大油瓶。不过,他很少生气。
20、我爸爸中等身材,身体有点发胖。他长了一脸的络腮胡子,每当抱我时,都会把我的脸蛋扎得很疼。他的头顶很有特点:乌黑的头发中掺杂着几根白头发,中间的一绺头发都快掉光了,只剩下几根了。
21、他外貌很怪,大大的眼睛下有一个挺挺的鼻子,左上嘴唇有一颗特大的痣,左耳朵前也有一颗痣,我仔细数了一下,他脸上共有5颗痣。他上课心神不定,一直东瞅瞅西瞧瞧,有时还要插嘴,特别是数学课,总要打喷嚏,惹得全班人哈哈大笑。
22、他把两条愁云紧锁的灰色眉毛更加紧蹙在眼睛上面,这两条眉毛像繁生的高耸的山岭上的灌木丛,山顶上盖满了银针一般的北国寒霜。
23、无情的岁月在她的眼角和前额,刻下了一道道细细的皱纹,并且在她的鬓角上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霜。
24、我这个人嘛,个子不算高,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下,有一只“狗鼻子”。关于鼻子的这个“美称”,是我给自己起的,因为我的嗅觉十分灵敏。平时闭着眼睛都知道饭桌上有什么饭菜。另外,我还有两只“顺风耳”,一张小嘴巴。
25、小叶是个十分苗条的姑娘,显得纤弱,她一头乌发,老束着一只紫红色的发箍,发箍上还缀满了白色的小花,两个深深的酒窝,一双眼睛像一汪清澈的湖水,长长的睫毛像道纱幕,使那双眼睛有时显得神秘、深沉。
26、一张稚气的瓜子脸,平坦的前额,红润的双颊,黑黑的眉毛,两只细长有神的眼睛含着笑意,眼睛的下面是挺直的鼻梁和小巧的嘴,嘴边仍挂着一丝甜蜜的微笑,让人见了,会感到她是那样的恬静、温和、可亲可爱。
27、爸爸长着浓浓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总是闪着严厉的目光。可能是因为长期从事脑力劳动的原因,额头上那深深的皱纹和他不到四十岁的年龄很相称。
28、爸爸的眼睛有点小,不过很有神。当我取得成功时,他会投来赞赏的目光;而当我做错事情时,他的眼神却是严肃得让人害怕。
29、我有一个阿姨,她有一头常常的卷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张樱桃小嘴微笑着。她爱穿朴素的衣服,一双温暖的、乐于助人的双手上有几个深深的茧子,她就是妈妈的好朋友王阿姨。
30、眼睛虽不大,但有神,能洞察周围的一切。重重的眉毛,使我带些男孩气。白白嫩嫩的脸上撒了几颗淡淡的雀斑,增添了几分俏皮。两片薄唇,显露着我的能言善辩。线条清楚而微胖的身材,给人以沉稳的感觉,也展示着当代少年的特点。
31、奶奶仍旧是那样毫无表情地躺着,只有往常那眯缝着的眼睛睁的大大的,仿佛要看什么,想说什么。哟!奶奶咋弄得这么齐整:一身新颖合身的银灰呢套裙,一头梳得光亮的银发,额头上的皱纹浅了、少了,眼中燃着幸福的光彩。
32、我的同桌有一张国字脸,眉毛像轻轻抹上去的两撇墨汁,开心时,眉毛就会活泼地弯起来;烦恼时,眉毛就会拧在一起,让人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惹怒了她。
33、爸爸还不到40岁,头发已经秃谢了,脑袋光秃得像个皮球,他的前额很宽,额头上清晰地刻着几条深深的皱纹,皱纹里似乎藏着严峻的经历和饱经沧桑的折磨。
34、她,一头乱蓬蓬的头发,矮矮的个子,一双眼睛一笑起来就会眯成一条线。她的衣服成天脏兮兮的,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一会儿窜到东,一会儿窜到西。女孩子跳的橡皮筋她不会,男孩子踢的足球,打的弹子她可样样喜爱。因此,我们给她取了个外号:“假小子”。
35、妈妈中等身材,梳着短发,穿着一身套装。一双浓黑的眉毛下,有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平时,她的嘴角上总是带着甜蜜的微笑。
36、瞧这位老奶奶,她坐在桌子的最右端,头上蒙着一块白头巾,身上穿着的夹袄已经打满了补丁。她微低着头,两手熟练地缠着纱布。你虽然看不见她的眼睛,但从她那神情专注的脸上,可以看出她仿佛正在聆听着什么。
37、那是个十来岁的瘦骨伶仃的小孩,却长得眉清目秀。特别是那双长得比常人都大的眼睛,闪动着聪慧的光芒。他拖着木屐,一件破旧的绿军服垂到膝前。
38、我有一个弟弟,叫余荣皓,但我习惯叫他皓皓。他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两颗晶莹剔透的葡萄,皓皓的鼻子很小,他的嘴巴则有点大。皓皓是一个古灵精怪、调皮又可爱的小屁孩。
39、我的妈妈个子小小的,留著一头的长发,平常不太喜欢打扮,她常说:“自然就是美。”所以她也不喜欢化妆,她的穿著很朴素,可是整体看来很美。
40、这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中等身材,四方脸庞,由于长年在地里干活,脸上的皮肤显得很粗糙。他那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进去,好像好几夜没睡上安稳觉。
41、我有一个妹妹,今年一岁。她很活泼,也很可爱。每次,人家问她眼睛在哪里,她就把眼睛眯得很小;问她鼻子在哪里,她就把鼻子摸一摸;问她嘴巴在哪里,她就把舌头伸出来,非常好笑。
42、我的爸爸长得胖胖的,脑袋圆圆的,“水汪汪”的眼睛上架着一副老大的眼镜,多可怜的鼻子呀!真是上辈子欠眼睛的,替眼睛扛着它的盔甲。一摘下眼镜,鼻子上就有两个小坑坑。
43、李明是个热情、开朗的小姑娘。她中等个头,长得胖乎乎的,留着齐耳的短发,圆圆的脸,眼睛不大,却明亮、有神,小巧、秀气的鼻子下面嵌着一张红红的小嘴,从这张小嘴里常流淌出快乐的歌声。李明整天笑呵呵的,和她在一起,什么苦恼的事儿都会忘掉。
44、看,讲台前的那个小女生正在像一头发怒的狼,那一头漂亮的“金发”都竖起来了,那双“不太小”的眼睛也变成了一双滚圆的怒目,狠瞪着全班同学,声音尖利地怒吼着。
45、王雯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她今年大约八岁,个子矮矮的,身子瘦瘦的,可爱的小脸上长着一双葡萄似的眼睛,小巧玲珑的鼻子下长着一双能说会道的嘴巴。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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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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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一、写作要点
要弄懂原作
"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要认真思考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要抓住重点
读完一篇(部)作品,会有很多感想和体会,但不能把他们都写出来。读后感是写感受最深的一点,不是书评,不能全面地介绍和评价作品。因此,要认真地选择对现实生活有一定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感想,就可以避免泛泛而谈,文章散乱,漫无中心和不与事例挂钩等弊病。怎样才能抓住重点呢?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
要写出真情实感
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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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
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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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一本好书有感49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篇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篇2:读一本好书有感
应为我没有好的习惯,所以妈妈给我买了《好习惯》这本书。这本书像爪子一样,紧紧地抓住我了。
这本书为我们介绍了58个好习惯,每一个好习惯都有详细的讲解。里面不仅有好习惯,还有名人故事、笑话和漫画。
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心要宽这个好习惯,书上说宰相肚里能撑船,读到这里想想我自己,我的肚子里连条鱼都装不下。
记得上次,我离家出走拿回。那次,因为我中午自习老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所以老师让我回家吃饭了。我一回家,妈妈就凶巴巴地说:“叫你调皮,连老师都不要你了……”家人都开始批评我,我一肚子怨气,泪水不住的往外流。可妈妈还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说。我吃饭时也没放过,又痛骂了我一顿,并狠狠地说:“走,去学校找老师去。”我非常生气,气冲冲地从后门走了……·今天读到那个好习惯,一想那天真不应该,我应该像宰相肚一样心宽,改了我的脾气,把坏习惯改了。俗话说: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由此可见,习惯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的这些行为,养成了坏习惯,让我变了。我要行动起来,养成好习惯,做一个心宽的人。
这本书不禁让我懂得怎样做人,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真是越来越喜欢看这本书了。
篇3: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金波先生写的《我的一个小本本》,这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感触颇多。
文章讲了金波先生小时候翻看了父亲的一个笔记本,发现上面写着父亲中学时的诗歌、散文。他深受启发,决定也将自己的作品纪录在笔记本上。刚开始他只抄书中的好词句,后来读了契诃夫的手记,便开始将自己的见闻想像写入笔记本。后来金波先生长大了,那些好词句大派用场,帮他写下许多好文章。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自己周围的一些同学。他们平时写作文,总感觉脑袋空空如也、一片空白,选个题目就得花十分钟,构思还常常十分混乱,有时甚至会前言不搭后语。不知你有没有呢?如果有,你一定想问问应该怎么办吧?其实,无非就是要学会留心观察身边事物。以前的我,看到天空中十分美丽的晚霞,便过去了;即使去到花园,看到百花齐放,也仅仅是看,没一点想法,因而那时的我作文成绩也不理想。通过我的事例,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正是由于这样对生活的不细心才致使许多同学写不好作文。
因此,我也为自己找了个“小本本”,也当一个留心观察生活的人。希望每个同学都能学习金波先生,这样一定会大有收获!
篇4: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中,有一对父子,他们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成语故事》、《海底世界》。
有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对父子来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老板非常热情的给他们介绍了一本好书,他们兴奋极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儿子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的第一页,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爸爸也情不自禁的伸过头去,和儿子一起看起来,就这样,他们俩边走边看的回到了家。
到了家,他们口渴了,爸爸赶快烧了一壶水,又跑过来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水烧开了,冒出了烟,爸爸没有发觉,这时,水漫了出来,并且发出了警报声,爸爸顿时吓了一大跳,赶紧跑到客厅把水给拔了。爸爸想泡茶喝,便一手拿着茶叶,一手抓了一把,头又伸到儿子手上的那本上,并不时的大笑起来。但他却仍然不知道茶叶还在他手中呢。
晚上,该洗澡睡觉了,可爸爸却不想离开儿子手中的那本书,便请求儿子,让儿子和他一起到浴室里去看,儿子答应了,他俩走进浴室,把门一关,爸爸衣服、鞋都没脱就躺进浴池里。儿子呢?他呀趴在地上,又开始做他的书虫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全打湿了都不知道,却仍然沉浸在这本好书中。
夜深人静了,这对书呆子父子还在津津有味的看这本好书呢!
篇5: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对父子俩为了看书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让我们来听听这个有趣的故事吧!
儿子和爸爸去买一本好书,这本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儿子和爸爸在一个商场里买书,他们到处找都没找到一本很好的书,忽然,儿子发现有一个店子里写着“好书”两个字,他和爸爸马上去看一看,爸爸说:“这本书真的很好吗?”店里的商人说:“当然,这次搞热卖,只剩四本了!”爸爸说:“拿给我看看!”爸爸拿起书马上津津有煨的看起来爸爸觉得这本书真得很好,就把这本书买了。
儿子在路上都等不急了,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他们一边走一边看,又一边笑,爸爸为了看书,把烟都放在背后面,书把爸爸和儿子迷住了,爸爸的烟快烧到衣服了都不知道,儿子没看路,差点撞到大树上了都不知道,他们就这样回家了。
爸爸回到家里口很渴,就想泡茶喝,正好儿子在那儿看书,爸爸又看起来,看完了一篇就哈哈大笑,不知不觉地把一包茶叶到进了茶壶里,再一喝苦死了。
他们吃了晚饭,爸爸拿起书又想洗个澡,爸爸看地太入迷了,他连衣服都没脱就开始洗澡了,儿子也被书迷住了,也没在意这一点,过了很长时间他们才醒过来,知道自己没脱衣服就洗澡了。
一本好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看来真是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啊!
篇6: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高玉宝》。
它主要讲述了高玉宝小时候很想读书,但付不起学费,好不容易走进学堂,地主又来逼租,高玉宝只好去给地主放猪,地主还撕了他的课本。幸运的是,在共产党的帮助下,他刻苦学习,并且写了一本书——《高玉宝》。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偏不去,因为我正被精彩的电视所吸引。妈妈连哄带骂,我才极不情愿的去了。到了书店,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实际上,我的心早已飞到了家里的电视前了,一会要飞到了书店的装饰上了。根本没看到心里去。回家的路上,妈妈问我:“今天学到了什么知识?”我慌忙回答:“我……学到了……”妈妈一看,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
是呀,我们现在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而高玉宝在旧社会连读书的权利都没有,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篇文章好像一面镜子,他照出了我的缺点,也使我真正改掉了不爱学习的这个坏毛病。是高玉宝让我知道了要努力学习,刻苦学习!
篇7:读一本好书有感
当我们在明朗的教室里舒舒服服的读书时,当我们在用多媒体生动形象地上课时,请读<<我的第一本书》吧!它将会让你深有感触,受益终生的。
《我的第一本书》是我国着名作家史成汉写的,它主要记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记录了在元贞因家里穷而没钱买书时,“我”为了元贞吧一本书撕成两半,而最后却考第一名的这一段友谊故事,还歌颂了深沉的父子之情。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深感惭愧。我想:史成汉可以在那艰苦的环境下也能开开心心地读书。那时,他们没有教科书。没有学具只能苦中找乐,特别是在上课时他带着两只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多么快乐的画面呀!让我忍不住握起手中的笨笔来赞美它,而现在的我们仅仅只是因为夏天太热或冬天寒冷,就连声抱怨读书累,读书难。对于我们来说,读书是十分辛苦的,没有快乐可言。记得有一次,早上起来,温度急速下降,而那时的我就一直抱怨过不停。还有一种不想去上学的冲动,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惭愧不已。
课文让我感动最深的不仅仅只是他们苦中找乐的志趣,还有乔元贞因家穷没钱供他读书,后来竟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读到这一点,我心狠狠的被触动了。元贞,多么乖巧的孩子呀!他仅仅只靠史成汉送给的半本书却考了第一名,而我们呢?现在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不用交学费就能高高兴兴的到学校读书,但我们努力了吗?想起自己,以前的努力根本不算什么,比起元贞,我就好似温室里培育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的侵蚀,困难的考验。而元贞则像雨露下一颗蒸蒸日上,奋发图强的向日葵,即使得不到阳关的照耀,但它努力去争取,尽自己的最大能力了,不是吗?
现在想想,以前一些大山里的孩子何尝不是这样呢?孩子们渴望读书,但因家里贫无以致书以得。对于这些可爱的孩子来说,读书边是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一份心底的呼唤!
努力吧!现代幸福的“花朵们”,我们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现在拥有这样优越的学习条件而感到骄傲,我们应竭尽所能,为我们,甚至为报效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吧!我想:这也许正是《我的第一本书》里元贞的那份呼唤,那份梦想,那份向往吧!
篇8:读一本好书有感
有这样一本书,它富含着道理,隐藏着睿智,它的道理也许不一定会被现在的人们所接受,但他在我们看来,也是一本凝结着古人智慧的作品。它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之一,它是一本语录体散文集,它记载着一位古人的思想,它体现了那位古人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
曾有这么一个人,他开创儒家学派,他编纂《春秋》,他修订“五经”,他创办私学,他打破贵族教育,他有着当时人们所不及的思想,他有着现在人们也不及的睿智,他在现代,已经国际知名的人物,他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名字。
他叫孔子,它叫《论语》。
孔子,他被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称为“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论语》,它被北宋政治家赵普称作“半部《论语》治天下”。
孔子有着正直的品行,他也有着对未来美好的希望,所以他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正直的人也可以光明磊落的生活在社会之中,这不禁让人对这句话产生了怀疑。可是,不正直的人大部分心中有愧,在经历过事事顺风后,也会翻跟头,不管曾经是多么呼风唤雨,这一个跟头会让他栽在所有人的面前,一蹶不振。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便是97年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真——
他原先只是一位教师,但他觉得枯燥无味,很快便厌倦了。后在家人的帮助下,于1982年3月调入张家口市某研究所,后又成为张家口市计委的一名干部。由于人际关系的紧张,李真无法在计委工作下去,1988年,李真调入了张家口市油漆厂。为了在仕途上能够尽快腾飞,李真通过关系伪造了干部档案:本来自己是个预备党员,却摇身一变成了正式党员;行政职级本来是个科员,但干部履历表职务一栏里却变成了正科级。由于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他很快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的双料后备干部。
随着职务的升迁,伴之而来的是不择手段的攫取,从李真就任省委办公厅秘书到被任命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的7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人民币、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万多元,李真从中分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0万余元。
这样使用不正当手段的方法固然收获的速度异常快,但同样,让他贪污被发现时,等待他的,就已经是冰冷的枪口了。难道他在贪污的过程中没有一点点心慌吗?这样的来的,使用时都不会觉得可耻吗?他自己应该很早便料想到了自己的结局,只是被钱财迷惑,失去了人性本善的那颗心。做的不是光明磊落的事情,肯定不能坦然的接受所给予自己的收获。
孔子还认为,只有仁德的人才能无私地对待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称颂。于是他又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他很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所以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他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也以身作则地用他的事例告诉我们该如何做,要如何做。
于是,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说:“孔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北宋政治家赵普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篇9: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就像我们的精神食粮,就像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知识锦囊,就像与我们形影不离的挚友一样,是那么重要,有那么默默。
这周星期五,我们班会课正在评选“读书之星”呢!殊不知,这评选另我们班的焦躁气氛立即安静了下来。这次评选,好似一场委婉的竞赛,参赛的选手没有推让,更没有争执,可能是因为他们更希望把好书推荐给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吧!这场竞赛,观众们聚精会神地看着。虽不似刀光剑影般惊心动魄,也不似流苏飞溅般引人注目,更没有落英飘洒般令人心醉。是同学对书的渴望,酝酿出了这么一个好氛围。
只见演讲的同学个个满口余香,教室也是余音绕梁,我们似乎回到了以前的私塾,外面的麦田、丘陵是那么恬静,那么纯朴。回头一看,原来朱老师正在拍照哪!这些照片,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作为我们美好的回忆吧!这个照相机,总是让美好的事物定格,也让精神定格。
我觉得,这次班会课,不仅仅是介绍了好书,更让同学们对书的认识又加深了几分。要知道,“读书破万卷,小臂如有神”呀!梅花,刚柔并济,不也是我们对它的理解吗?一本好书,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位良师益友,那些细心的劝导,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吗!在你无助时,在你彷徨时,在你失落时,在你感怀时,一本书,说不定就可以揭开你心头的结呢!
书,还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而这大门,连接着无知与博学。知识,不仅让人类文明了起来,更让人类有了互相沟通的桥梁。想象远古的时候,我们的人类还在饥一餐,饱一餐的时候,还在吃生食的时候,不只是谁,保留了火种,从此人类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后来,又不只是谁,搭建起了第一座草房子,让我们的祖先不用再为生命担心,也不用再风餐露宿了。商周时期,亭台楼阁屹立起来,玉器的加工也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这些,不都源于知识吗?现在的人,已经离不开知识了,文明的社会让我们安居乐业。
大自然中每一片树叶之间的呢喃,每一只昆虫之间的寒暄都在给我们启示。这次班会课,让我们更喜欢书了。
书,可以用来欣赏,用来学习,用来钻研。书,就是人类从大自然中聆听来的知识,还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去探寻的地方……
篇10:读一本好书有感
近期,我拜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有未读其书先闻其人的感觉。
我深深地被主人公那超人的坚强毅力和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所打动。海伦·凯勒一生88个春秋,却有87年是在无光、无声、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克服了常人不能想象的困难,考取了哈佛大学雷德吉利夫学院,凭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和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
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一生中的短暂一瞬。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灯红酒绿的舞厅中度过,或是漫无目的地游玩着,他们追求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事,整天东游西逛,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高科技发展的社会,是人才济济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的。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她还能用自己残疾的身躯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样闻名于世的书。而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奋斗,不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不去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呢?
海伦·凯勒说过:“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憾。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是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牛角尖。”是啊,为什么有许多人不能像海伦·凯勒这样乐观对待,只是自暴自弃呢?!
对于海伦·凯勒,想想自己,四肢健全的人很难体验到残疾人的痛苦。只有聋人最珍惜听觉,只有盲人最向往光明,世界上有许多东西往往失去了才觉得珍惜。海伦·凯勒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热爱生活,用“心”去体味生活。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那样,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里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勇往直前。
读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使我们看透人生,理解人生,感悟人生,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
篇11: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好书,我喜欢读《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
悲剧收场
我原以为世界上的每一本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结局是我笑到最后(我以前看过的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现在才发觉我只是只井底之蛙,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才知道世界上也有以悲剧收场的,结局是我哭到最后。我很遗憾,遗憾一个受尽磨难,受尽煎熬的纯洁女人最终结局居然是逃脱不了无情的绞刑台的魔掌,与心爱的人阴阳相隔。但凭我的个人理解,对于苔丝而言,她已经受够了人世间的恩怨情仇,是是非非,她已经累,想休息了。有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讲,死也是一种解脱,一种幸福。我之所以喜欢读这本书,是因为每次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同情,一种深深的伤感。
人面兽心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提到亚雷,谁都会有揍他的冲动。即使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知道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的一切,也会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亚雷看上了苔丝的美貌,就假惺惺的叫苔丝帮他们家养鸡。谁知道这个禽兽不如的恶魔居然在三个月后奸污了苔丝,夺走了在那个时代对于女人来说比命还要重要的贞操。幸好他的最终命运是去地狱一游,不然谁会知道到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无辜的“苔丝,我为人类成员中有亚雷这个人面兽心,衣冠禽兽的家伙感到可耻。这本书也告诉我:“宽容是一种美德。”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宽容,一种深深的痛恨。
悲剧从何而来
苔丝虽然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是家里一贫如洗,她处于低贱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压迫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悲剧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苔丝悲剧的第二个原因,也是其悲剧的直接原因,即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传统伦理道德对苔丝精神上的摧残,是苔丝悲剧的第三个原因。如果说以亚雷为代表的恶势力及其强大的后盾——国家机器、法律对苔丝的迫害是一种无形的更可怕的精神残害。
我为书伤感,我为好书伤感,我更为《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伤感。我希望有一天,世界上没有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压迫和凌辱,没有第二个第三个苔丝。
篇12: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就是我们释放灵魂的一种方式,书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伴侣。一本好书,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知识,让我们在书的时间里尽情地去遨游,享受书给我们带来的享受。
例如《爱的教育,《要学会爱人》……让读者感到人们的生活都离不开一个简单而又深邃的字——爱!没有了爱,就没有现在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只有人们向雷锋一样,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就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贪婪自私的人,总会有悔彻的一天,他将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读一本好书,就会帮我们打开心中的一把枷锁,让伤心雨悲哀释放出去吧!一本好书,我们就会失去未来,因为书是每个领导者。读一本好书,就如同船上的帆,向着未来前进,给道路铺上了一条条幸福的大道。
读一本好书,就会让你懂得如何珍惜时间,如何孝顺夫妇,如何珍惜来之不易的脆弱的生命。书在人们身边是缺一不可的。
读一本好书,就是你的未来!!!
篇13:读一本好书有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点也没有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智慧的结晶,是知识的泉水。
虽然书是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字,但在我的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讲话,读一本好书就是进入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名字叫《神奇太阳花女孩》的书。这本书让我哭过、感动过、愤怒过。这本书有些句子,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们让我愈合,你们让我灿烂,你们让我得到世界上最好的友情,你们让我在黑暗中开出明亮的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应该好好珍惜友情,懂得与他人和睦相处。
有一次,妈妈在午睡,我觉得非常无聊、郁闷,于是我悄悄拿了一本课外书来看。我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津津有味、如饥渴饿地看起来。这本书讲主角要升初中了,非常不想离开朋友们。她还和楼上的新结识的朋友玩纸上。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突然觉得有一个黑影遮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从后一看,原来是母老虎--老妈来了。我才知道我看得太入迷,不知道时间。母老虎大声如雷霆地吼道:“我不是叫你不要能看课外书的,下个星期就要数学测验还不去复习。”我说:“课外书能使我们长知识、博学多才。书能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的人。”母老虎牛气冲天,一气之下把书给撕了。我顿时惊呆了。仿佛老妈撕得不是书,而是我的心。老妈不知道书在我的心目中有多重要。那是,我的心都碎了,就像被一支剑插进我的心里!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的结晶。一本好书就是一艘船,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多读书吧!书能使你受有不尽。读书吧!书能使你懂得明白人生的哲理。快读书吧!书能使你从愚蠢变得聪明。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领导着、教导着我们。
篇14: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本好书,一生的伙伴。今天我和大家聊聊我喜欢的一本书《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一部关于动物之间友情的童话故事,书中的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有一天,动物群中传出来一个不好的消息:威尔伯长大以后将要被做成熏肉火腿,夏洛不希望自己失去这么好的伙伴,于是鼓起勇气对威尔伯说“我救你”。夏洛一步步地帮助威尔伯,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们视为奇迹的文字,并让小猪在集市比赛中赢得了特别奖,进而不被杀掉。夏洛仅仅是一只蜘蛛,但它却用自己的力量救了它的朋友,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威尔伯。夏洛死去以后,威尔伯保护了它未出世的孩子,也让我很感动,感受到了夏洛和威尔伯之间友谊的纯真和伟大。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它能让孩子们充满遐想,想象是自己是否有一天也会像威尔伯一样遇到夏洛这样的好伙伴。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伙伴,离不开友谊,纯真的友谊是美好的,友谊需要用真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呵护。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谊。
《夏洛的网》,我要把这本充满着爱和友谊的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们,让更多的人能拥有这本好书,我也希望我和我的同学们及身边的朋友拥有一份纯真的友谊。
篇15: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好书——《童年》。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就应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篇16:读一本好书有感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篇17: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篇1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着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个性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篇19: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篇20:读一本好书有感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
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
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篇2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篇22:读一本好书有感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是曹文轩写的,十分感人,讲了桑桑的小学六年。
这本书讲了桑桑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他的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书里有许多动人的故事,这本书还讲述了许多人,如:秃鹤,纸月,白雀……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人物秃鹤,秃鹤秃鹤,他是一个光头,没有一根头发,因此他有一些孤独和气愤,每个同学看见他,都想摸他的头,后来,他要求凡摸他的头,必须用东西换,他的爸爸也很着急,想尽各种民间办法让儿子长出头发,可是都没有成功。于是,秃鹤的爸爸给他买了个帽子,大家都不习惯,一次,全班同学把他的帽子弄到了国旗杆顶上,他伤心的哭了,后来,他用自己的努力证明了别人对他的赞叹。
我感觉秃鹤真的十分了不起,虽然他是秃子,经常受到别人的嘲笑,不过他就此没有灰心,而是努力的表现自己,打压曾经对他嘲笑的人,真的很厉害。假如在我们的班级里,也有一个像秃鹤一样的光头,我们可不能嘲笑他的,他是秃子,本来内心就有阴影就有一些自卑,如果再嘲笑他,那他就更加自卑了,我们因该关心他,帮助他,缓解他的自卑和阴影。所以我觉得秃鹤内心很强大,遭到别人的耻辱,也不气馁。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我更喜欢曹文轩的纯美小说。
篇23: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篇24:读一本好书有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篇25:读一本好书有感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篇26: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买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篇27:读一本好书有感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篇28: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篇29: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那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童年,那里的风景最美!
冬阳下的骆驼队,听见缓缓的驼铃声,城南的故事久浮在我心头......
——题记
闻着墨香,翻开《城南旧事》,品味着英丰富多彩的童年。每天英子身边发生的事情都不一样,古老的小巷,咿咿呀呀的唱腔,虽有些平淡,但在英子的笔下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那么斑斓多彩!
惠安馆的秀贞、遍体鞭痕的妞儿、朝夕相处的'奶妈宋妈......这些出现在小英子童年生活中的人,都给小银房子带来了很多幸福和快乐!老北京的城南、咿咿呀呀的唱腔、依稀模糊的片段,英子把这些宝贝,都分享给了上千名读者。朴实的文笔,伴着老北京的故事,让我们意犹未尽,体会到了小英子童年生活的酸甜苦辣、丰富有趣。
和小英子的童年相比,我的童年也是丰富多彩。有很多爱好:唱歌、跳舞、弹钢琴、阅读......都是我最好的伙伴!还有陪伴,教导我做事的杨老师、我的知己曦姐......都成了我童年生活中不可忘却的一部分。英子的勇敢、善良,值得我学习!英子的写作手法,朴实,却格外吸引我!真诚流露出的感情,才是最打动人的吧!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童年是有趣的,童年是一去不复返。人生中最靓丽的风景线,就是童年生活!《城南旧事》中英子的童年,梦一般的感觉!
篇30: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林海音创作的小说——《城南旧事》。
作者通过回忆童年时代在北京城南生活亲身经历,用非常普通的语言描写了当时人世间的真,善,美,丑。酸甜苦辣,读后让我深受教育。
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善良,聪明,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的感动了我。她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力。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两人还成了好朋友。当她了解到秀贞和妞儿的身世及不幸遭遇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同情之心,千方百计帮助她们实现了母子相聚,它还把把自己的生日礼物——手表送给了妞儿,把妈妈的金手镯送给秀贞做盘缠。去找思康。一个六岁小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不值得我们对照英子,找出自己的差距吗?
作者对人物,景色以及老北京的风土人情,描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如秀贞对思康叔和小柱子纯真的爱描写的亲切感人。对骆驼的神态,细嚼慢咽的特点,可以直立的棉裤筒,毛茸茸的小油鸡,树上的虫子,草丛里的皮球等。都写的真实生动,的确让人有亲临其境之感。一幅幅场景描绘了英子眼中的老北京,也让我们看到了,老北京的画面,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作者还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贫困老百姓生活的艰辛,教育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自己锻炼成像英子那样对社会有用的人。
《城南旧事》确实是一本教育人的好书。我真有爱不释手的感觉。
篇3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三本书,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喜欢它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简单、易读懂。
书中讲的就是林海音小的时候居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段往事。这本书的这要内容是,六岁的小姑娘林海音住在北京城南的胡同儿里,她在这胡同儿里认识了“疯”女人“秀贞”,在得知她的孩子“小桂子”被人扔在了城根下,生死未卜后,她决定要帮秀贞找孩子。正巧,小伙伴“妞儿”要找父母,脖子下也有一块儿胎记,妞儿就跟秀贞去找父亲了,可是,母子俩却惨死在火车下。后来,英子搬到了“新莲子胡同儿”认识了一位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可后来,年轻人被警察捉走了。再后来,宋妈的丈夫来了,他告诉宋妈,儿子在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丈夫卖给了别人,英子非常难过。最后,英子的父亲因得了肺癌死了,宋妈被她的丈夫接走了。英子带着许许多多的疑惑离开了童年……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亲切。像一缕缕阳光,柔和又温暖,又像一丝丝水流,连绵不断。景物,人物,事物,都透过英子的童眼,变的那么天真而又可爱。悲欢离合,都深深的嵌在了英子的记忆里,而这些,也深深的打动了我!这本书中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和修饰的词语,但是,它却反映出了人物的思想,描述除了人物的动作和语言,让我们进入到了她的童年,让我们进入到了北京城南的那个美丽的地方……
篇32:读一本好书有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这部作品由六个篇章组成:《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的成长作为串联,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了英子童年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自己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眼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卖煤人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英子为骆驼想着:这么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一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啃嚼的样子也开始学起来。想象着草的味道英子也跟骆驼么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的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躁的性子。就是应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得住长途的寂寞。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
篇33:读一本好书有感
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是《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讲述了林海音童年在城南时的悲欢离合。
这本书的内容是:林海音五岁时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一住就是二十几年,这里也就成了她的第二故乡。林海音在这条胡同里,认识了许多朋友:小桂子,小栓子,妮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其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篇34:读一本好书有感
《老人与海》是一部历时一个世纪的巨作,它告诉了我们人生哲学中的诸多道理,同时就我看来,其中也不乏蕴涵着一些程序方面的重大道理。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最终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可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向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是肉体,不可以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有,战胜自然,战胜自我而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当我们读到在大海中苦苦鏖战的老人和拼死也要活口的鱼类的时候,我们愿意相信这就是活着之所以应该活着的价值,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于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来说更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理会本书的内涵,奋斗可能没有结果,可能一切都会是一场空空的“骨架”,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奋斗的过程是何其令人赞赏?正像某书评作家解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西行中的孙行者,而不是已经修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人生就如一片汪洋,很宽,也很危险。它可以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己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
篇35: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与海》文中曾这样说到。人可能失败,但重要的是如何面对失败。失败后,要重新站起来,继续拼搏,为胜利而战。即使最终无法成功,但仍应该做一个毫不畏惧失败的英雄,至少我们可以说:“我们来到过,我们看到过,我们尝试过。”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捕鱼老人在八十四天之中没有捕到任何鱼,决定独自到远海去捕鱼。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可老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征服它。但老人下了决心,奋力与大鱼斗争,直到它被绑在船边。在血腥味的吸引下,鲨鱼们一次又一次地向大马林鱼的尸体发起攻击,以至于老人的“战利品”最终只剩下一架骨骼。老人又重返家园,再一次梦见了狮子。
拼搏,老人朝着希望努力拼搏。
在宽广的海面上,痛苦一次又一次的来临,困难一次又一次的成为绊脚石。可老人退缩了吗?没有。他想过放弃吗?也许有,但在勇气与坚强信念的支持下,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在困难面前,老人并没有屈服。老人是一个英雄,是一个战无不胜的巨人!
毅力,老人有着坚强的毅力。
他忍着剧痛,却依然在与大马林鱼作斗争,依然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毅力就是成功的保障,成功的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也许困难重重,也许艰难险阻。但也不能阻挡一个有毅力的人的脚步。“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有了毅力,就有了勇气;有了勇气,就有了克服困难的决心;有了决心,再大的困难也不成问题!
老人在神志不清时,毅力使他坚持了下来。与大马林鱼进行生死搏斗,与鲨鱼拼命抢夺,若没有坚强的毅力和坚定的决心怎能做得到呢?在拨开重重困难迷雾之时就会见到新的光辉,“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在经历磨难之后,才会变得更加坚毅,更加勇敢,才会看到新的希望。回首望去,才发现自己走过的路是多么坎坷,自己所做的事是多么不容易。并且会为自己感到骄傲,毫不后悔。看到自己留下的脚印,内心又是多么惊喜。老人看到大马林鱼的骨骼时也会有同感吧!
坚持,老人始终坚持,从未放弃。
“我奉陪你到死”这是老人对大马林鱼说的话。他下了决心,也会为这个决心负责。痛苦一次又一次来袭,老人感到自己快要不行了,可他仍然坚持,履行自己的诺言,甚至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老人可能在心中提醒自己: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当老人用尽最后一丝力量把大鱼束缚时,他长长出了一口气,是立刻感到身心疲惫呢?还是精神焕发,丢掉了所有痛苦,高兴得几乎跳跃呢?老人的感觉可能介于两者之间,因为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又有涵养的老人。
坦然,老人坦然面对困难。
鲨鱼到来时,他毫无畏惧,而是使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决心、坚毅使他的头脑十分清醒。十分清楚自己要做什么,要面对什么,要克服什么。他选择了勇敢面对。真的,勇敢面对,没有什么可怕的。
拒绝,老人拒绝孤独与黑暗。
在茫茫大海中,老人不止一次的提到那个男孩,不止一次的说过:“要是那个男孩在该多好。“但事实上,克服困难的只有他一个人,面对黑暗与孤独的也只有他一个人。而男孩只能默默的祝福他。所以,他甚至把自己的敌人——那条大马林鱼当作朋友;一只鸟儿落在船上都会引起他的注意。老人总会给自己找点乐子,使自己不再孤独。
那么,老人究竟有没有成功呢?他成功了!因为他已经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了下来。他战胜了自己。虽然大马林鱼只剩下一架骨骼,但骨骼就是一种精神,是不屈不挠、有着顽强毅力的精神!
一个朴实的老渔夫,所说的,所想的却都是真正的人生哲理,为什么呢?因为他曾经经历过。作者海明威又何尝不是这样?海明威遭受了病痛和精神抑郁的折磨,但他仍然坚强,从不屈服。于是他塑造了一个坚毅老人的形象,实际上是暗喻他自己。
不管有多少困难,什么困难,只要有决心、毅力,并且付出努力,问题总会迎刃而解。勇敢面对,胜利就在前方!努力拼搏,就会成为最后的赢家!
篇36: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人经历了磨难和坎坷之后他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强者只会更强,正如海明威在20世纪所著的《老人与海》海明威笔下的主人公桑地亚哥这位背负命运的老人,在海上遇困难并存的经过,最终在海上失去的结局。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为了理想而奋斗”而《老人与海》里就有这么一部分,桑地亚哥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三天两夜的搏斗,捕获了一条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但最终大马林鱼被吃掉了,桑地亚哥还是活着回来了。桑地亚哥活着回来了,而他所捕获的大马林鱼却被吃了,可想而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而然,就像我现在有的同学,在生活和学习上和思想上受到一点挫折活着就是因学校的办学条件差,或找老师或整天沉浸在那一点小小的挫折当中去,那毫无疑问他就是一个最失败的人德当中的一个,他一味地选择逃避,想找一个避风的港湾,而然,这就是现实问题,如果选择了逃避,就永远也解决不了这个小小的问题。所以他只能用嘎巴你的面对现实。
“可是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说“你尽可吧他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桑地亚哥说过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句话让我明白了生活如同大海,有风平浪静,也会有海浪,更会有海啸!我不能奢求生活一帆风顺,但是,巅峰浪也不能成为我们生活中追求理想的一个障碍物。毕竟,现实生活中有太多活生生的案例,当今的亚洲首富马云亦如此,他曾三次迎战高考,前两次都因数学成绩太低以失败告终,当面对这种小挫折在它看来毫不放在眼里,再次迎战高考以超常发挥的水平,数学分数超过平常所有考试的分数,在平常人看来那点分数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马云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转折,就因为他有这样的能去面对挫折,并战胜的挫折的精神,单凭这些就足以让他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记得一句话:“当死神露出尖牙对我们微笑时,我们能做的就是报以一笑!”正如桑地亚哥老人面对勇猛的恶鱼他毫不畏惧,给恶鱼报之以一笑。是的,当我们在生活中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时,也应该要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毫不畏惧,要胜得坦荡,把挫折当成垫脚石一样勇敢踏过去,给挫折报以一笑!
“老头儿现在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但是并不抱多大的希望。”是的,至少这种危急的时候桑地亚哥老人的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跟恶鱼战斗。“长不高”的足球场上的巨人—梅西,他从小与其他的孩子比起来个头比较小,后被诊断出发育荷尔蒙缺乏,而这会阻碍他的生长,之后开始治疗,他每天会给自己打一针生长激素,他没有抱怨,就这样适应了这种生活,就在2007年时,一直做替补席的他一脚提出了今天的成就。他的成功,除了天赋以外,更多的是靠个人的努力和敢于直面艰难的精神,人的一生会遭遇许许多多的艰难险阻、逆境困难,只有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勇敢面对挫折才是你唯一的选择。
如果人生少了挫折这道风景线,人生就会黯然失色,而《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桑地亚哥,一位经历沧桑的老人面对以此次来袭的凶猛恶鱼,从开始没有了鱼叉、到用折断了的刀子、再到用双手,他完全没有怯场。我们在一次次考试的面前就应该像桑地亚哥老人面对一次次来袭的恶鱼一样,以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考试。
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们要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篇37: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题记
空空荡荡的沙滩上,一位孤独的老人拖着疲惫年迈的的身躯和一具庞大的马林鱼的骨头在沙滩上艰难的走向他的窝棚为了这条马林鱼,老人与鲨鱼搏斗了五次,结果,这条钓了八十五天才钓到的大马林鱼,还是被吃光了只剩下这具白森森的鱼骨头这位老人就是美国小说家厄内斯特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桑提亚哥渔夫,一个硬汉。
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奋斗,勇敢拼搏在鲨鱼的第一次袭击时,老人损失了磅肉和一柄鱼叉;第二次袭击,大鱼的四分之一被吃掉了;直到第三次袭击后,桑提亚哥所有杀伤力的武器都没有了,但老人并没有放弃,仍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他的大马林鱼。第四次,鱼的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人不能总在失败当中活着”,他说“一个人是可以被毁灭的,但决不能被打败!”不管怎样困难,他总是充满信心,满怀希望的。
最后鲨鱼群袭来了,老人拼尽全力击打鲨鱼,但也无法避免鱼肉被鲨鱼全部吃掉的结果在和鲨鱼得战争中,桑提亚哥老人彻底失败了,把大鱼带回窝棚的希望彻底破灭了,他得战利品仅仅是一副白森森的鱼骨他精疲力竭“老人着时有种窒息的感觉,觉得嘴里有股怪怪的铜腥气,却带着甜滋滋的味道,他一时害怕起来好在这味儿不浓“老人这时可以说是身心俱疲了,这种感觉是人在用尽力气后产生的眩晕感觉但还有生命在,还有意志在,他还是乐观的他真正体现了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使我想起了海明威,一个极具进取精神的硬汉子,一个时代的强者海明威生活的时代,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呈现一片混乱的景象:经济危机,市场萧条,战争频繁。这个充满着战争,暴力,凶杀,邪恶,堕落,恐惧,绝望和死亡的世界,对海明威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和打击,并在他的肉体和心灵上留下了不可治愈的可怕的创伤,从而把他推向了痛苦,迷惘,绝望和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并没有被打垮,他像一头“受了伤的狮子”,用笔同那个荒诞的世界做了无数次战争。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海洋,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闪闪发光的字――超越极限!”这就是海明威,那个始终坚持“冰山原则”写作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海明威,那个要超过莎士比亚,干掉屠格涅夫,把莫泊桑,汤斯达打在地上的有远大理想的海明威,那个时代的强者!而今天,在新时代里,充满着和平,自由,快乐。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没有战争,没有暴力,没有恐惧,一切都欣欣向荣,仿佛天堂一般这个时代给予我们太多太多的美好,太多太多的幸福,就像温室中幸福的花儿,虽然也是有阴雨天气,也时有电闪雷鸣,但是与海明威那个时代相比,就太不值得一提了。可温室中的花儿一旦被放置在室外,就可能有凋零的危险。
就像现在的我们。我们中间不乏有一些禁不住困难挫折的人。跳楼,割腕,他们以为这是解脱,其实不是的。想想看,一个没有暴风骤雨的人生有什么意思?面对这些挫折,挑战它们,又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人是不能被打败的,只要我们有信念。不要向它们屈服,要像桑提亚哥老鱼夫一样,大鲨鱼固然是最后的胜利者,但高于鲨鱼胜利的是桑提亚哥的精神!正如海明威所说的:“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勇敢拼搏,不向挫折低头,面对困难,厄运,要勇于去克服它,去打败它,做新时代的强者。要时刻记得,我们可以被毁灭,但决不能被征服!
篇3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以前我总是认为,狼是一种血腥、残暴而又冷酷的动物,对它有一种深深的厌恶感。我读完《狼王梦》后,对狼有了新的诠释。紫岚,是一匹漂亮的母狼,更是一位因奉献而美丽的母亲。她为了培养儿女,不惜放弃自己的幸福;她为了让孩子们拥有强健的体魄,代替狼爸训练他们捕猎、给予他们最好的食物;为了使她的狼儿们成为“狼王”,她创造一切机会让他们成长,甚至献出了自己的一条腿……
可惜命运多厄,紫岚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光顾着提高它的捕猎技巧而忽视了天空中的危险,导致优秀的黑仔惨遭金雕毒手。紫岚容不及多想,便马上开始栽培蓝魂儿。黑仔得宠时期,蓝魂儿积压了大量委屈。在愤怒、嫉妒和欲望的驱使以及母亲的教唆下,他的野心不断膨胀。很快,他就成了幼狼之中的“领头狼”。蓝魂儿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没有集体观念。自负的蓝魂儿经常贸然行动,终于死在猎人的捕兽夹下。无奈,紫岚只好培养奴性十足的双毛,可他狼的尊严早已荡然无存,已经退化成了一条连狗都不如的动物。骨子里浸满了卑贱低下,最后因为懦弱死在了群狼口中。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前仆后继的死去,紫岚绝望了。就在这时,杀害儿子的凶手——“金雕”出现了。仇恨再度燃起了生命之火,她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死扫除障碍,填平了狼孙们通向狼王宝座的道路。
紫岚的梦,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用一生来谱写梦想的乐章。从满怀希冀到失望,从失望到彻底绝望,如此艰辛只捞得一个死亡的结局。怎不叫人心寒?怎不叫人哀伤?紫岚死前留下的两滴泪,是望子成龙又恨铁不成钢的泪;是包含绝望而又无限憧憬的泪;是刚毅果敢而又欣慰满足的泪。这泪水,是母爱的凝结啊!
合上书,我明白了几个道理:一、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会成为精英,而孩子和母亲的努力也会互相印证。二、不要只注重一点的培养,应该全身心发展,才能成为一个人才。三、你努力了,不代表你会成功。而你成功了,则你一定是努力了。四、你的父母永远爱你,因为你是他们的重生!
篇39: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的《狼王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她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未完成的狼王梦,而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她总共产下了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和母仔媚媚。紫岚培养的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在这其中死去,她只能将希望寄予母仔媚媚今后生下的孩子身上……
雌性动物其实也和人类母亲一样,具有丰富的感情。一次,紫岚回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巢穴,可媚媚却以为紫岚是来抢回巢穴和把自己将要出生的狼崽给吃掉。就将紫岚赶走了。紫岚在远处听到媚媚的嗥叫,猜到媚媚此时正在分娩,可就在这时,天空中飞来了那只吃掉黑仔的金雕,紫岚为了不让媚媚和狼孙有危险,就以身犯险,让金雕抓住自己回到雕巢,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一起摔落乱石滩。
读了这本书,我也想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一天晚饭过后,我和妈妈、姐姐一起去散步,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到达了路的尽头。就在准备返回时,姐姐的脚不小心崴伤了,妈妈满脸心疼地对她说:"你的脚扭伤了,已经走不了了,我打电话让爸爸开车来接我们吧!"可姐姐却一把抓住妈妈的手:"既然已经说了是来散步的,就算脚受伤了,也不能半途而废,我没事的,我能坚持走到家!"是啊,马克思曾经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就这样姐姐拖着受伤的脚一路走回了家。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动物在怀孕,分娩,哺育和教育的过程中,跟人一样,也有伟大的母爱。并且紫岚从未放弃过梦想,不管有多困难,遭遇多少挫折,一直勇往直前。"紫岚",我也会像你一样坚持不懈的!
篇40: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专吃小动物的,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这个故事讲得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进入了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宇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平时她会教我做很多事儿,但是我犯了错误,她会很严厉的批评我、训我,如果屡教不改时,她甚至会打我,我特别伤心难过,可是我知道,无论她用哪种方式,她都是最爱我的,像紫岚一样爱着自己的孩子。
母爱如海包容、伟大,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健康、快乐、平安。
篇41: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是伟大的,知识是无穷的。它使我们了解了许多小动物,知道了许多有关动物的知识。今天让我介绍一下狼。它是一种哺乳动物,它的人的字典里是“恶”的代名词,它们与其他小动物为食物。全世界的狼都在寒冷的冬季集合成群,一起度过整个冬天。
《狼王梦》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大草原上。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怀孕了,临近分娩,但也要四处寻觅食物。在一次和猎狗的较量中生下了5只小狼崽,4雄1雌,却不幸被大雨淹死了一只雄性狼崽。紫岚精心培育她剩下的四只狼崽,想让自己的孩子能当上狼王。不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大狼崽被金雕叼走了;二狼崽掉进了猎人的陷阱,被猎人抓走了;三狼崽在争夺王位的斗争中被狼群咬死了;最后,只剩下一只临近分娩的小母狼。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顺利分娩,与金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孩子铲除了敌害。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动物,却也有强烈的母爱。母狼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既健康又强壮。狼还有强大的野心,每头狼都希望自己将来能当上显赫的狼王。我们不能怪罪狼的凶残,因为狼只是为了生存。大家都说狼吃羊,狼咬人……可是人也吃羊,难道人类就不残忍了吗?
篇42:读一本好书有感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它是沈石溪作品中的精品。
母狼紫岚正临分娩之时,饥饿的她跑去鹿场偷鹿,被大白狗追杀,于对战时产下了五只狼崽。紫岚把狼崽们叼回洞里,发现已经死掉了一只,她不得以将那只狼崽吃下,才有奶给其他狼崽喝。这四只狼崽,老大因为像死去的黑桑,取名为黑仔,然后是蓝魂儿、双毛,最小的是一只母狼,叫媚媚。
紫岚有一个梦想,希望能把狼崽培养成狼王。她溺爱黑仔,什么都让着他,在两岁的时候,黑仔出去抓松鼠,被金雕抓走了。于是,紫岚又重点培养起蓝魂儿。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踩入捕猎夹,紫岚为了不让猎人抓走蓝魂儿,狠心咬死了他。双毛天生胆小,紫岚运用激将法,成功激起双毛的勇气。他挑战王位,跟狼王对战,狼王用眼神唤起潜藏在他心里的恐惧,最后狼王咬死了双毛。
紫岚的梦想一次次落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没想到媚媚竟跟一只地位低下的公狼恋爱了。紫岚与媚媚吵了一架仍没效果,她也只能默许。为了不再重复悲剧,为了即将出生的狼孙,紫岚决定跟金雕拼命。她使出“装死”骗过金雕,最终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里的狼,不是东郭先生里的恶狼,而是一种聪明的动物。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狼世界的故事太精彩了!让人耳目一新。狼表现出了母爱、狡猾、勇敢和不屈,很有灵性。这个故事也太凄惨了,我想,它们的嚎声,肯定在述说着心里的悲伤。我真希望作者能加个好结局上去。
篇43:读一本好书有感
王一农暑假我和父亲一起到学校旁边的小商店买书,在书架上摆着很多本书,《狼王梦》就是其中的一本。我喜欢看电视中播放的动物世界,看到过介绍狼,这本书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父亲对我说,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我应该向紫岚一样去按着自己的目标去努力,要勇于克服困难,坚忍不拔。这样我就一定会成功。听了父亲的话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篇44:读一本好书有感
成功,这是一个多么令紫岚向往的字眼,可是成功的秘诀到底是什么呢?勤能补拙?奋发向上?你读了《狼王梦》后,就会明白成功的秘诀是—学会竞争!
《狼王梦》里主要讲了狼母紫岚非常用心地教导三只狼儿,希望其中的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已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梦想毕竟是梦想,由于种种原因,残酷的现实夺去了三只狼儿的生命。虽然紫岚的梦想破灭了,但是它努力过,追求过,拼搏过,它的这种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
在狼的世界里,排列在最末端的狼会被猎杀或吃掉。而在大自然中,更是遵循弱肉强食的道理。所以紫岚更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书中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紫岚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凌辱儿子双毛。媚媚鬼点子多,戏弄的别出心裁且花样翻新。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又不能让青蛙逃脱。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个上午,狼毛都差一点儿给初夏的炙热的太阳光烤焦了…
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那么狠心?那可是自己的心头肉啊!后来,我才知道,它想刺激双毛,让它把狼性爆发出来,去争夺王位。
原来,妈妈给我制定每天做10道题,而且要在10分钟内完成,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快,不够对。是想让我变得更优秀。
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平时,老师和爸爸妈妈对我严厉的要求,其实是想让我适应社会,学习竞争,长大了变成一个优秀的人。
篇45:读一本好书有感
初秋的阳光洒在白纸黑字上,被文字渲染得无比生动。那带着咸腥味的海风、汹涌澎湃的浪潮、澄澈的海水里五彩斑斓的鱼虾和藻类……一点一点,像羊皮卷轴一般在脑海里铺展开来,生动得可感可触,如临其境。
海明威的文字平静、深沉、默然,如同一位岁月沧桑的老人一样充满着睿智哲思。语气平淡却又饱含热情地娓娓道来,向我们叙述着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故事。
细致如油画笔的笔触深浅错落地描绘出主人公的形象——瘦削却又硬朗,苍老而又阳光。健康的皮肤上带着皱纹。“那双眼睛乐观而又永不言败,色彩跟大海一样。”画龙须点睛,正是这双眼睛,就像心灵的窗户一样,一下就反映出了这位老人的个性与灵魂。
老人自信、勇敢、乐观、执着,在海上,他与矫健的大鱼、凶猛的鲨鱼勇敢地搏斗,尽管最后得到的不过是一副鱼骨,他的心灵却显得极有生动的色彩与尊严的光辉。
“每一天都是个崭新的日子。”他的内心始终充满着阳光和希望,这种心灵的热忱让他的双眸、甚至是整个人都年轻而有朝气。“走运固然不错,不过我宁可保持精确。那样机会来临时,你已经做好了准备。”所谓尽人事以待天命。这句话另一方面也可以当作是命运是我们自己所选择而走下去的。这并不违背。我想命运可以安排我们,但我们是更能左右命运的,我们有能力去抗争。这里不同的只是这两种看法后者是主动,前者则有些被动。虽是殊途同归,心态却有些许微妙的差别,从原则上来讲并无对错,而我却更倾向于主动的抗争,也许毕竟我们是年轻,应该有激昂的心,有主动的意识与冲动的权力——冲动指的是勇气与拼搏的精神。
我喜欢他那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是个打渔的老者,他一生在风浪里奔波,他的心却还像个孩子——那些风浪把他的灵魂打磨得更加坚强不屈,熠熠生辉,足以去以十倍百倍的热情再与风浪对峙,他便越活越年轻了。这也告诉我们,人生而是为光明希望而奋斗的,若是以消极的心态活下去就已经没有意义,就算在灭顶的灾难面前也不能退缩,哪怕毁灭也是一种光荣。用这一句句掷地有声的誓言宣告他的永不言败——风浪可以摧残他的身体,但至少他的心灵不可战胜。他这种坚强让人肃然起敬,他本身也是如此笃信着的。
正是因为他这种笃信,他才把大鱼当成真正的对手,在鱼死前为它做祈祷,从心底称它“了不起”,他决心要战胜它,这是不可更改的、伟大荣耀的决定。这条鱼镇静、强壮、信心十足、无所畏惧。他们之间不单纯是渔人和猎物的关系,而是一种光荣的交手,战场是海,为了光辉的尊严与生存的道路而战。因此,尊重这条鱼,就像我尊敬他一样。
他的心真诚而热忱,光明而不屈。他赞美大鱼,而不屑于水母和鲨鱼。鲨鱼是凶暴邪恶的东西,跟着血腥的味道暗中偷袭,不惧怕它们,最后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它们。而水母,那是虚假的动物,又阴毒,看不起它们,他喜欢看海龟吃掉它们,彻底消灭它们。而他同情并喜爱着海龟——他自己也像海龟那样,即使是被宰杀剁成了几块,几小时后心脏仍跳动——他不屈的心脏和手脚都顽强地为生之价值而奋斗不息。
我记得那个反复在睡梦中出现的幻象——薄暮中,沙滩上的狮子像小猫一样嬉戏,温馨美好。那狮子毫不凶残,它们温顺而又勇敢。我想这就是的世界——一切光明与坚强不屈的精神永恒,一切虚伪与黑暗丑恶的污流不再。
海风好像吹在我耳畔,近在咫尺。这虚构的人物因为海明威的妙笔而仿若真真实实存在过,存在在我心中。他的世界也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而他为了这一切而拼搏。他的勇者形象烙进了我的脑海,深深地,在绚烂光辉的日暮下成为一座镀金的塑像。
篇46:读一本好书有感
时光流转,光阴似箭。在漫漫人生路上,《鲁滨逊漂流记》就如一位最真挚的朋友,陪伴在我的左右,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时的我,纯粹是被紧张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而读。鲁滨逊是一个勇于追求,不畏艰险,为实现自己的航海梦而努力奋斗的一个人物形象。即使在航海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他不屈不挠,面对现实,用自己的智慧,以顽强的意志与大自然斗争,并开辟出自己的新天地。
我非常喜欢大自然,喜欢科学知识,骨子里似乎天生有一种热爱冒险的性格。这一点和鲁滨逊多少有几分相似。每每漫步在大自然中,我喜欢自然界的那份狂野,喜欢自然界的那份静谧。因此,我更加变得喜欢探险,梦想走遍世界各地,成为一名探险家。
卢梭曾经说过:《鲁滨逊漂流记》是每个青少年成长时必读之书。渐渐地,我有了仿效犹太人坚持看一本书100遍的想法。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加,我发现鲁滨逊的精神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改变着我。以前的我,做事莽撞,容易冲动。现在,我渐渐意识到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考虑事情要尽量周到,并就像鲁滨逊一样,学会了克制与忍耐。遇到困难也不再害怕和退缩,有了勇于尝试,不轻言放弃的人生信念,鲁滨逊像一位老朋友一样,默默地教会我许多处世哲理。
在追随鲁滨逊的脚步中,我也在不断成长着。当别的同学还在父母每天全程接送上下学时,我已学会了自己如何安全的上下学;当别的同学还在等着父母做菜做饭时,我已熟悉各大菜场,学会购买菜品,学会了厨房中基本的生活本领......虽然没有鲁滨逊当年的艰辛,但鲁滨逊自力更生,独立生活的精神时刻影响着我。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会带着我的理想,不断努力前行。只有意志坚强,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才能最后成功。这不就是我最喜欢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个老朋友对我的鼓励吗?
篇47: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篇48: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了很多书,却好奇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很惭愧,当要写下这本书的读书心得时,我却只读了这本书的目录。从小到大读了很多书,学生时代,有为学业读的书;再后来,有为兴趣而翻的书;再到婚后有了孩子,就有了为陪伴孩子一起学习而阅读的书。纸质书,电子书,时代在变,阅读的方式也在变,但不变的是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自己静心下读书的习惯。这种沉浸既是一种放松,也是一种学习。
然而,每当工作和生活状态,在“读书”这件事儿上,还是有不少问题,于是先要自我检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读任务,也无不反映了不少年轻人的学习状态:
一是忙。工作占据了一个人的白天大多数时间,而回家的家务繁琐又占据了早晚的时间,读书便成了挤时间完成的艰巨“使命”。
二是浮。越是信息接收多、事务处理多,便越会影响自己的心境,心一浮,便静不下心、沉不下心来读书。
分析到了问题和原因,便想结合这样一次读书活动和对自我学习能力提升的任务,去克服困难,坚持一些好习惯,最终实现一些原本因为不能实现的目标,因为“读书”,是永不褪色的经典“学习”之悟。
“如何阅读一本书”,既是一本工具书,更是一本成长读本。它从阅读的层次、分析阅读、阅读不同读物的方法及阅读的最终目标,层层深入、教育引导,最终实现生命和心智的成长。本书的的标题和目录让我重新认识了“读书”,及对读书的态度。
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将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提升主动意识。每天抽出30分钟时间静心读书,将《如何阅读一本书》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次通篇阅读。也要翻阅8月书单推荐书籍,完成读书任务。
二是学会知识转化。读书,便是学习的过程,不论专业论点还是案例呈现,都源自生活各方面。学会把有用的知识点转化成实际操作,改变一些陋习,改变一些以往不足的观念和意识,以不一样的视野和思考力去看待和处理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三是树立榜样力量。家长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举动。读书既是自我学习,也是给孩子树立良好学习习惯的好方法,让我读书,带动家人特别是孩子的读书和学习习惯,在家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读书,很难,也不难。先从意识和习惯开始。
篇49: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给了我许多启示,教我如何做人。
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便迷上了它,日日夜夜地抱着它看,爱不释手。
主人公海伦.凯勒作为一集聋盲于一身的残疾人,她并没有为此感到悲哀。她不但没有抱怨命运对她的不公平,还以乐观的心态,顽强的意志与命运抗争。更可贵的是,她的精神激励着芸芸众生。
从海伦.凯勒那朴实的话语中,我们看到了她对光明的渴望。虽然只是幻想遥不可及,可是其中的深刻含义值得我们深思。作为一个盲人,海伦.凯勒对光明的渴望不是停留在表面。在这宝贵的三天里,她没有提出要去看绮丽的自然风光,神秘的名迹。她只是想感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并通过这个机会来感恩,感恩给予她力量与希望的人们。
每次看着海伦.凯勒的话,让我时时会想到这件事情,让我真正懂得了感恩的含义:记得有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我上完了英语课,准备自己走回家。可是我怎么翻找,也找不到我的雨伞,我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百般无奈,只好自认倒霉。这时,旁边有一位叫Lulu的同学从书包里抽出一把伞:“给你。”我一看,生起气来:“你怎么拿了我的伞?真是!”还不等那位同学回答,我就跑出了学校,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家里,妈妈没有像往常那样给我吃水果,而是让我坐在沙发上,看老师给我发的留言:“Mary,我希望你能感激别人,如果不是Lulu帮你拿了伞,那你现在肯定还在学校里。”虽然话很短,但却让我感到很羞愧。我想到海伦.凯勒的在书里说的:“我要从‘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的人们”,深深地低下了头。第二天一早,我去Lulu家道了歉。没想到,Lulu并不在意,她还说:“只要你明白就好。”我高兴极了,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回荡,是她让我懂得了感恩的意义!我要像海伦.凯勒一样,做一个懂得感恩的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