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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公子哥的句子合集96句

时间:2018-08-1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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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全文描述了色调不同,情韵各异的两大景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作者写百草园,以“乐”为中心,采用白描手法,以简约生动的文字,描绘了一个奇趣无穷的儿童乐园,其间穿插“美女蛇”的传说和冬天雪地捕鸟的故事,动静结合,详略得当,趣味无穷。三味书屋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作者逼真地写出了三味书屋的陈腐味,说它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儿童在那里受到规矩的束缚。但作者并未将三味书屋写得死气沉沉,而是通过课间学生溜到后园嬉耍,老私塾先生在课堂上入神读书学生乘机偷乐两个小故事的叙述,使三味书屋充满了谐趣,表现了儿童不可压抑的快乐天性。该散文入选2006版初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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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书笔记

对这篇文章,对于我来讲非常有趣。的确,初读此文,最大的感受就是这个“趣”。

渐渐地,我感受到了文章的气息,“鲁迅式”的写作手法的确巧妙,我竟有两种不同的感受!

第一种是:鲁迅认为在“百草园”和在“三味书屋”一样快乐,玩耍有玩耍的乐趣,学习更有学习的乐趣。使人全文感受到了鲁迅对童年时光的留恋与爱恋。

但是,当时的教育是封建的,所以,第二种就是:鲁迅用在“百草园”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来反衬“三味书屋”的封建,从而批判封建的教育。

对于我个人来讲,我更相信第二种,鲁迅,这位民主战士不就是用笔当武器,一直为改善人民的生活和精神,日复一日、锲而不舍的奋斗吗?就手法而言,这种反衬、暗讽的手法更符合鲁迅。

但是,我更愿意相信第一种,我希望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所有的孩子们都能享受到科学的教育,都能感受到童年的快乐。

这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我认为最值得人们回味的。

当然,鲁迅先生描写“百草园”的方法却让我获益颇多。例如:鲁迅对百草园的描写不仅细致入微,但却不显得“散”,因为他是按层次描写,使人理所应当的进入情境。另外,他用了多种感官,有看到的、听到的还有问到的。正是这样,人们不仅感受到了百草园的生机,更赞叹鲁迅先生的高明。

通过读鲁迅的文章,不仅有文学上的收获,更是一种心灵的洗礼,洗掉现代的虚伪,重新听听最真诚、最感人的东西;重新感受人类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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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如果对于大人们而言,这个百草园是多么的平淡,但是对于我们现在的小孩子看这个百草园,就是充满了无限生机的地方。然而在文章的第二节,就引人入胜,让人们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小院子,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这些美丽的植物,然百草园显得越发充满美感。那当然,如果只有植物的话,那么,鲁迅先生就也不会喜欢上这个地方了,没有任何的活力,对于我们来讲,没有了动物,也就是失去了一大部分。

动物和人类是十分好的朋友。鲁迅先生自然而然也把植物给写进去了,同样写的那么美妙,让人们立刻想去那边游玩,看看那些植物。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在绿色的植物的包围下,在动物玩耍和鸣叫中,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难怪鲁迅先生会喜欢上,留恋这个地方。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这里便是鲁迅先生的作品《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百草园了。

鲁迅先生在文中说到“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在我看来,那里也是我心驰神往的乐土。单单是他“不必说”,“也不必说”的景色,就已经让我眼花缭乱了。在细致描写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更是使我目不暇接,似乎身在其中。

我仿佛听到了油蛉的低唱,蟋蟀的弹琴;看到了蜈蚣、斑蝥、何首乌;尝到了又酸又甜的桑葚。而后,我又和小鲁迅一起听长妈妈讲了美女蛇的传说,尽管以我现在的年龄已经知道这是大人教小孩子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而编出的故事,但仍然为书生捏了一把汗,也慨叹飞蜈蚣的魔力。“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但正是捕鸟的好时候。这段描写给我的启发很大,作者连用了扫、支、撒、系、牵、拉、罩等准确的动词把捕鸟的全过程生动形象地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丰富多彩的百草园让童年鲁迅流连忘返,但到了上学的年龄,他便被送到了全城中被称为最严厉的书塾的三味书屋当中。老师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这里的颜色灰暗、陈设简单,每天的生活便是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五言,终于到七言。”

比起百草园来,这里的生活显得单调枯燥,但是我想,正是在这里鲁迅先生打下了很好的文学基础,他的人生有了新的启航。尽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在许多年前,但少年鲁迅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和我们有着很多的相同之处。在成长的道路上,美丽的风景,快乐的游戏会使我们感到愉快和轻松。但克服困难、持之以恒同样会让我们得到成功的喜悦。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

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齐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十分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三味书屋,是一个让人厌恶的地方,跟百草园来相比较,三味书屋真是个烂地方。然而老先生我自认为还是不错的,因为还是实事求是,并没有什么不懂装懂。三味书屋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好的是能够让我们学习到更多知识,不好的事把我们“捆绑”了起来。

实际上两个地方是透过明显的比较,用自由欢乐的百草园生活来衬托枯燥无味的三味书屋生活,写出了小孩子们对于三味书屋的厌恶。这只但是是我自我的认为,但是我也认为有另外一种想法,就是写和统一的方式。写出了在欢乐的百草园生活中也同样对于读书的追求。但是仍然不明白鲁迅先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想法。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期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期望被父母,家奴管着。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此刻能否实现。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一样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齐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4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多,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哪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有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在农村,房屋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居家串门了,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限快乐之中。

我多想去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去看看呀!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一篇鲁迅先生写的文章,名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这篇文章是一篇描写作者自己童年生活的散文,主要描写了两个地方发生的事情:百草园——“我”的乐园;三味书屋——“我”的学堂。

作者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百草园。“其中有一些野草”让我觉得它十分普通,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园,在那时,却是作者的乐园。接着,作者用“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就有……”的句子,写出了菜畦、石井栏、皂荚树、桑椹这些景物给人的安宁,鸣蝉、黄蜂、叫天子给人的动感,动静结合,再加上有本身就有无限趣味的泥墙根作“底板”,作“背景”,想必是令所有知道的人都会向往。

这样的一个园,若许多小伙伴儿一起玩耍、追打、嬉戏、捉迷藏,一定是十分有趣的,但若是自己一个人,也并不会觉得寂寞。因为百草园的乐子能找出许多呢!像斑蝥、何首乌、覆盆子,都能带给“我”无限乐趣,就连冬天都有游戏:捕鸟儿——在竹筛将鸟儿罩住后的那份喜悦,想必是令作者着迷的。

“我不知道……也许是……也许是……也许是……”的句型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我”要去三味书屋念书了,不能常到百草园了。这句话写出了少年鲁迅对百草园的惋惜之情。

虽说这学堂很严厉,但先生还是十分慈祥的:“有一条戒尺,但不常用,有惩跪的规矩,但也不常用。”“我们上午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听起来有些无聊,但并非如此。师生一起念书,孩子们就在一起偷偷做戏、描绣像。作者把一幅活灵活现的生活场景的图画展现在了我们眼前,真让我们体会到了他对童年的向往。

这篇文章的文笔十分优美,描写的都是真实的事情,给人以亲切感。而我也在文章的有些地方看见了我的影子。尤其是百草园,我的总体印象就是一个“乐”字:动物、植物、泥墙根、捕鸟儿、描绣像,无数没有“乐”字。

这可真是一篇好文章啊!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6

在这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品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鲁迅先生的童真,享受着鲁迅先生带给我们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

在《朝花夕拾》中,令我回味无穷的就属《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三味书屋后面有一个百草园,这个百草园在大人的心目中可能只是一个杂草园,但在鲁迅先生心里确是他的乐园。他听长妈妈说过长的草里是不去的,因为相传这园里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还听长妈妈给他讲过的故事 ,这使鲁迅先生体会到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感到鲁迅先生的童年是多么的充满乐趣。

我们都知道这是鲁迅先生从记忆中摘抄的,并且鲁迅先生写的时候已经年事过百了,可鲁迅先生写的还是那么充满童趣、天真好像就在眼前一样。或许我也向往这种生活吧!在不经意间也把我给感染了。

我的童年也是充满乐趣的,和朋友一起郊游、一起去看孤儿院的小朋友、一起去捉蝴蝶……这都是我们的回忆,我们虽然留不住童年但却可以把他留在回忆中。

鲁迅的文章与朱自清、范爱农的都不一样,他们三人各具各的特色。鲁迅先生的文章正如王羲之的书法一样别具一格。

朝花夕拾的意思可不止有早晨的花朵夕阳西下时采集这样的意思,还有人的一生很短暂且生命很宝贵,要求人们要在有限的生命里多做对人民有益的事。比如年轻时时所做的点点滴滴到年老的时候回忆总结不缺遗憾这样的内涵。

我们的童年梦已经碎了,所以只有靠回忆来把童年藕断丝连起来。因为梦是千变万化的,只有不断追求才能梦想成真。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7

鲁迅先生真可谓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丰碑!

他在这区区一篇散文中,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鲁迅描写他捕鸟的时候,运用了准确的动词,如“扫”、“支”、“撒”、“系”、“牵”、“拉”……在曾学过的《风筝》疑问中,鲁迅在描写“我”毁坏小兄弟风筝时,也用了一系列的动词。这些动词不仅能够形象生动描绘出情节中人物的动作,更能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是文章丰富多彩。

在这篇散文中,有一段文字堪称绝佳啊:“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但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这段文字,用一组连词写出了百草园中十多种景物,既有动态的也有静态的,抓住形态和色彩写景物;通过声音、动作和形态写动物,栩栩如生,给人以奇幻的如至仙境的感觉。后来作者又用“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十分自然的承接了文章的两大部分——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即符合条理而又不显生硬,这样的过渡无人能比啊!

在鲁迅到三味书屋后,往日的快乐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则是学习的枯燥,而鲁迅却竭力从中寻找乐趣,如寻蝉蜕、苍蝇喂蚂蚁……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童心童趣。我多么羡慕鲁迅啊,现在的学生哪里还有这份玩的心?绕口的英语,深奥的数学,难懂的文言,复杂的历史……虽然这么多的任务都要做,但还是应该像作者那样,偷点闲,适当放松一下,只有这样才能给学生时代的回忆中“上点色”。

好好体会一下这篇文章吧!青年人会引起共鸣,中年人会勾起回忆。这大概就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妙处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8

曾经梦想,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让我和伙伴们无忧无虑的捉迷藏、斗蛐蛐;曾经梦想,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让我自由自在的呼吸清新的空气,也可以肆无忌惮的就地打几个滚儿;曾经梦想,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让我带着快乐去学习、伴着浓厚兴致在书海里遨游……

这个暑假,当我读完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蓦然发现,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就是我梦想的地方。

在百草园里,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在百草园里,有高大的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在百草园里,有鸣蝉的长吟,肥胖的黄蜂,有轻捷的云雀……在如此美丽的地方,作者可以毫无顾忌的拔出牵连不断的何首乌,甚而毁坏了邻家的泥墙;可以感受长妈妈讲述的惊险而刺激的美女蛇的故事;可以和伙伴们在下着雪的冬天,支起一面大的竹筛,开心的捕鸟……这该是一种多么自由,多么令人向往的生活啊!在这里,童真得到了尽情的释放;在这里,孩提的梦想自由飞翔。

然而,这份美好在进入三味书屋的那一霎那戛然而止,仅有的快乐就是在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描绣像和课余在书屋后面的园子里折腊梅花,寻蝉蜕了。除此而外,就是单调,枯燥的学习了。

在三味书屋里,整天面对的是先生严肃而冷漠的面孔,耳朵里充斥的是同学们杂乱无序的“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还不准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每天除了学习,还是学习。虽然老师不像鲁迅老师那么的严厉,但是也不会对我们放松要求。如果我们出现像逃课这样的情况,是绝不会骂我们几句就可以罢休的。我们每天要按时到学校上课,完成老师布置的课内学习任务,课后还要去补习班上课,还有的同学要抓紧点滴时间去学钢琴、绘画等。在双休日里,也不能自由的休息,不是去上补习班,就是埋头写作业。而且,这样的日子随着年级的提高会变得越来越紧张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让我体会了百草园的欢乐与自由,三味书屋的单调与枯燥。我真的很想每个像我一样的学生能有一片梦中的“百草园”!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9

妈妈为我买了一本书——《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拿到这本书,我就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从书里,我看到了大鼻子等许多孩子的穷苦生活。我们很难了解到他们——一些身无分文的苦孩子,如何独自在那繁华、广大的.大上海里谋生,要知道那是多么不容易啊!看着他们的生活,我像吃了还未成熟的草莓,心里——酸极了。像大鼻子,他小小年纪本应睡在软绵绵的床上听妈妈给他讲故事,本应在烧得旺盛炕前烤手取暖,本应吃香喷喷的饭菜和伙伴们一起上学……可是,他没有,他没有过这个年纪本该享有的幸福生活。他没有温馨的家,没有挚爱的家人,没有名字……他只有别人吃剩下的残渣,他只睡硬邦邦的地板……这多么令人心酸。相比之下,我们这些口含金汤勺的小公主、小少爷是何等的幸福呀!但我们却不珍惜,浪费粮食、挑食、不满足……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他们真是太可怜了!

但是,当我看到他们成群结队地举旗保卫祖国,发扬爱国精神。我就被震撼了,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当大鼻子把钱袋拾回给那位学生,我又被震撼了,大鼻子变得懂事了!于是,我就相信,他们一定能反抗成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因为我感受到了人间里的爱!他们怀着各种各样的爱,汇集在一起,就形成了一条爱的河流,他们都为自己的爱起来反抗,为自己美好的生活而竞争!他们流血流汗,他们的遭遇惨不忍睹,他们有多少人失去家,失去亲人,又有多少人大半年也不能回家一趟呢?但是他们坚持、反抗,虽然被“拒绝”时辛酸的一幕使人落泪。但是他们依旧坚持、反抗,为美好的明天而奋斗,他们的努力见证了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他们的爱世世代代传承给我们!

我不仅看到了人类的爱,我还看到了大自然的爱。

童话中美丽的仙子与鸟儿吟唱,与花朵舞蹈,与小动物们相亲相爱的美丽景象,在碧草如丝的原野画出一道优美精致的风景线,与悦耳的音乐交融,这是多么如诗如画如仙境一般的情境呀!这真是一种温柔的欢乐的爱。

合上这本书,我久久地感受,藏在书里的,还有在这个世界上的如巧克力一般丝滑醇厚的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0

鲁迅写的书浩如烟海,在众多没有感情色彩,并且充斥着战斗和批判的文章面前,我读到了一篇拥有者童真与快乐的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边是鲁迅先生一天学习的内容。他的父母将他送到城中最严厉的书塾,使他再也见不到美丽的百草园了。

这一前一后的对比是不存在前褒后贬的现象的。百草园里的,固然是欢乐,天真的,三味书屋的生活描写又何尝不是充满了新奇和趣味?所以,客观来讲,这篇文章是一曲少年时代生活的恋歌,而不是投向敌人的投枪和匕首。至于过去人们的解读这篇文字时,将它的主题归结为“批判封建教育”的说法,现在看来,似乎有些牵强,是带着意识形态方面的“有色眼镜”。要知道,鲁迅先生固然写了许多战斗和批判的文字,但这并不意味着先生的心就是那么一般地如刀的冷厉而无一丝温情与浪漫。

总之,这篇是在给了我许多欢乐,让我享受到了鲁迅那美好、纯真的童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1

看了鲁迅爷爷写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文章,我也很想去看看鲁迅爷爷小时候的乐园——百草园和他上课的学校——三味书屋。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和爸爸一起去鲁迅故里游玩,亲身经历了一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春寒料峭,天下着绵绵的细雨,我和爸爸打着伞,首先来到了百草园。一进门,最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大片绿绿的菜畦,还有一堵长满野草的矮墙。我走到一口井边,咦,这就是光滑的石井栏吗?我用手摸了摸,嗬,还真有点光滑呢!园中点缀着几棵高高的大树,由于树上还没长出叶子,我就辨别不出它们是什么树,只有皂荚树上还挂满了一颗颗的果实,我还能认出来。爸爸帮我找到了那棵古老的桑树,可惜没有紫红的桑椹。鲁迅爷爷笔下的:“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这样一个他儿时的乐园,可现在在我的眼中显得有些贫乏无味,令人失望。

从百草园出来,我们来到了三味书屋,这是一座既古老又破旧的房子,白色的墙,乌黑的门,石板铺成的地。我们又找到了鲁迅读书的“教室”,“教室”中间的上方挂着一块“三味书屋”的木牌子,牌子的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梅花鹿伏在一棵松树下。“教室”里只有八个座位,鲁迅的座位在左边的一个角落里,桌子的右下角还刻着一个“早”字呢!见证了鲁迅坚持早起不迟到的决心。

鲁迅儿时的乐园只不过是个普通的菜园,他读书的“学校”只是一座破旧、简陋的房子。然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却走出了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我们现在有现代化的公园和学校,有一流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设施,那么,从这里又会走出怎样的伟人呢……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2

随着那一声“俯首甘为孺子牛”誓言的指引,伴着课文中“秩秩斯干,幽幽南山”清脆的背书声,仿佛有着一股别样的力量,牵引着我,带我来到这大文豪鲁迅先生的故居中。

站在那堵门前,这位大文豪的形象,陡然的出现在了我的脑海中,瘦小单薄的身板,却可以背负起那黑暗社会带来的压力,矮小的身形,却能让几经衰落的中国又重新走上和平之路,是什么力量,令他干出这样惊天动地的业绩呢?我怀着那重重的疑惑,跨进了它。

这是一片菜园,虽小却一点也不失青翠绿色与蓬勃生机,几百年的岁月过去,无形的留下了,那刀刻般岁月的痕迹,菜地的正中央种植着一棵大树,根茎粗大、枝叶茂盛,默默地立于此地也已几经几百年了吧。它默默地注视着这百年来的风风雨雨,为年幼的鲁迅,带来那一片的绿荫,看着他一天天的长大,为他带来那一份份的喜悦。难怪鲁迅在文章中写到:这是我童年之中的一方乐土。

望着那一片的绿色和那有些发红的泥地,我仿佛感受到了鲁迅那时的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的鲁迅是快乐的。在那时的他眼中,一切还都是那样的美好快乐,远离喧嚣,没有那社会带来的压迫。童年为鲁迅留下了许许多多值得用一生去怀念的地方,正是这样的留下,让鲁迅对后来社会的黑暗而不满,他怀念自己在此地留下美好的时光,正是这块地给予了鲁迅反思与勇气。看向你去那片菜地,仿佛看到了鲁迅处于脑海深处的记忆,趴在土地上,掘何首乌、摘覆盆子、捉蟋蟀……

但这只是我所寻答案的一半,而那另一半,也是那最有价值的另一半,却还在那三味书屋之中,我抬起脚,继续向里走去,不多时便来到三味书屋。

就是那一幅画卷,几张古木书桌便构成了所谓的三味书屋,书屋不大,却四处充满了书墨香,古檀色的书桌尽现古朴典雅的气息,仔细地看向那摆于最中间的书桌,终于模模糊糊的找到了那个令鲁迅羞耻的字眼:早。虽书桌再已不是那时的书桌,但是,那一笔一划、歪歪扭扭的字体,还是令人鲜明地感受到了这位大文豪的决心,眼前仿佛展现出了这样的一幅画面:一群小童坐在书书桌旁,画卷前仿佛站着一位手持戒尺的先生,正摇头晃脑的教孩子们背诗书。

这时的鲁迅的确是过着一种枯燥无趣的生活,但是,在这摇头晃脑的过程之中,远大的思想与主张也随之进入到了鲁迅的脑海之中。黑暗的社会中,即使拥有勇气与明辨是非的心态,但假如没有力挫群儒、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能力,变也无法在那时的社会之中立足,鲁迅的真谛与他一生取得成功的智慧莫过于此吧?

离开三味书屋,带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与真谛。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3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4

星期四,我看了《诵读经典 品味越韵》中的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诗文。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主要讲了:屋主寿镜吾是绍师兴城里有名的塾。他20岁中秀才,在自己家中设馆授徒,以教书为业。他制定学规,从严治教,每年收学生不超过8人。他对学生要求严而有度,待人以宽和为怀。发现有学生不认真读书,到后院去玩时,他只是大声叫道:“人都到哪里去了?”待到大家陆续的回来时,他也只是瞪几眼,督促大家读书而已。他也备有戒尺,但不常用,学生有违反塾师的也只是在学生手心上轻轻地打记下以示惩戒,不像别的塾师,要把学生的手心拗弯,将手背顶住桌角用力痛打,以示师威。教学之余,他常以读书自娱。每当学生放声朗读课文时,他便吟诵自己心爱的古赋,而且摇头晃脑,显得十分投入,也很有点幽默感。放学时,他会亲自把学生送出大门,站在石桥上观察良久,看学生在路上是否有打闹的情形,直到学生走远,他才放心地踱回书房……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有空时我还要看看《诵读经典 品味越韵》中还有什么有趣的童年乐趣。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5

每读完这篇文章,心中总要憧憬好一会儿,时间也似乎是停留了,停留在了那美好的童年时光……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并不是简单的勾勒,却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童年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些景色,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我想鲁迅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多么幸福,甚至有点怀疑鲁迅童心未泯。而当鲁迅上学后,也并非不快乐,而让人觉得是另一种趣味。“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这是鲁迅的话,让人看了,先是一笑。并不是笑鲁迅的无知,而是对他求知的肯定和赞赏吧,再者是一思,那就是对“怪哉”的思虑了。能让人深入其境地去感受这篇文章,我觉得是最大的成功。

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是年过半百,可其中流露的感情,是那么真挚,仿佛就在眼前,看在眼里,刻在心里。我想,这不只是因为实有其事,更重的是鲁迅对童年的怀恋和憧憬。

扑蝴蝶、捉鸣蝉、采荷莲……这是谁没有的童年?课堂开小差、收藏爱书、问一些无厘头的问题……又有谁的童年没经历过呢?可是,又有多少童年留在心底?又有多少童年被遗忘?童年,留不住,最后只洒落在记忆的长河上。

人生固然是美好的,可怎样去感受,怎么去理解这些美好呢?文章虽然没有提到任何的观念,可是却不禁让人深思,对童年的深思,对人生的深思。或是记忆,或是怀恋,总是美好的,就算是曾经瑕疵。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的美好和思念,我们真应当去好好感受。

我再次拿起了《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像是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6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7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

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8

童年是每个人心中一段美好的回忆,而伴随我们度过童年的人或事,也会永远留在我们心中,成为最最珍贵的记忆。童年像歌曲一样欢快,如诗歌一样优美,似水墨画一样淡雅,犹空气一样清新,胜阳光一样灿烂……当我走进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对童年有了更深的感悟。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记叙了童年生活在绍兴的故事,他对记忆中童年的无限眷念融入在这一点一滴的文字中,给人留下无穷的回味。我对长妈妈给鲁迅讲的“美女蛇的故事”很感兴趣,这个故事把那时小小年纪的鲁迅吓得常常担忧“美女蛇”在夜里出现。我不禁想起我童年时的一件趣事:妈妈给我讲了“白雪公主”的故事,我担心得夜里睡不着觉,生怕自己也遭遇这样的噩运。这个问题总是困扰着我,当我把疑惑说给爸爸妈妈的时候,没想到,他们捧腹大笑,令我很不解。现在回想起来,我真的很幼稚,怎么会有这么可笑的念头。

最令我百读不厌的还是“百草园”,我读着读着,就陶醉于其中了。那生机勃勃的景象,孩子们快乐游戏的情景,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们家以前也有一个院子,虽然不怎么大,但它承载着我童年时编织的美丽梦想。我家的院子里有一棵葡萄树,那葡萄刚一有点儿发紫,小麻雀就抢先来啄。大家想了许多办法都无济于事,只好顺其自然。为了“气死”这可恶的麻雀,我常常和它们“比赛”,在葡萄还是青的时候,赶紧摘下来剥开吃,不让麻雀抢先一步。虽然那酸酸的滋味一直渗到我的胃里,但心却是甜的。葡萄树的右边是一个小花坛,里面有清香可口的菊花脑,墙上攀着芬芳的金银花,我却独爱那少许几棵鹤立鸡群的狗尾草。我常常拔去几棵,用它来“炖汤”给布娃娃喝。一到春天,小蝌蚪就成了我的好伙伴,大脑袋、小尾巴,十分惹人喜爱。在我的精心照料下,小蝌蚪很快长出了四肢。一次,我不忍心它们在小鱼缸狭小的空间里活动,偷偷把它们倒在院子里。谁知道,几个星期后,院子里竟是活蹦乱跳的癞蛤蟆!大人们感到厌恶,我却格外欢喜,每天晚上,我都在“咕呱、咕呱”的叫声中进入甜美的梦乡……

冰心奶奶说过,童年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读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想说,每个人的童年故事都不会改变的,因为每个孩子都有一样美丽的童年,也正因为童年里充满了天真、淘气、温馨和爱,童年才会如此美丽,如此令人回味无穷!

在这秋高气爽的日子里,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品味鲁迅的纯真,感受鲁迅先生带给我们的纯真情怀。

在《朝花夕拾》中,让我最难忘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三味书屋的后面有一个百草园,百草园在你的脑海中可能只是一个杂草花园,但在鲁迅的脑海中却是他的天堂。他听到他的长妈妈告诉他,长的草地里不要去,因为据说有一条很大的赤练蛇在那里。他还听到长妈妈给他讲的故事,这让鲁迅感到有些担心,没有勇气去看墙上,他还很想得到一盒像老和尚一样的飞蜈蚣,这一切都让我们感受到鲁迅的童年是多么的有趣。

我们都知道这是出自鲁迅对记忆的节选,而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年岁已经很高了,但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却充满了童趣和天真,仿佛所写的一切就在眼前一样。也许我也向往这种生活吧,不经意间也感染了我。

我的童年也充满了乐趣,和朋友们一起郊游,一起去孤儿院看孩子,一起去捉蝴蝶……这些都是我们的记忆,虽然我们不能留住童年,但可以把它留在记忆里。

鲁迅的文章与朱自清、范爱农不同,三者都有各自的特点。鲁迅的文章和王羲之的书法一样,深深吸引着读者。

朝花夕拾的意义不仅仅是早上的花朵夕阳西下时采摘的意思,它还有一个人意思,那就是生命是很短暂的,生命是很宝贵的,人们要在有限的生命中多做有益的事情。例如,当我们年老的时候,回忆年轻时做的事情,我们不会后悔和遗憾。

我们童年的梦想已经破灭,所以只能靠回忆来连接童年。梦想是不断变化的,只有不断的追求才能让梦想成真。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19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名著。

这篇文章最美的句子是: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多么优美的排比句呀!

我从这篇文章中知道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突然听见有人叫他,只见有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向他一笑,隐约走开去了,他自然很高兴。但竟然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妖气,一定是碰见了美女蛇了;这人首蛇身的妖物能唤人姓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人肉的。

鲁迅先生说:这个故事使我觉得做人之险。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鲁迅先生小时候常在百草园捕鸟、逗蟋蟀、寻蝉、喂蚂蚁——长大了还有很多美好的回忆。“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到书塾里去。”一句话就从百草园转到了三味书屋,我希望可以学习这种写作技巧。

鲁迅先生小时候上学很会做小动作。有一次,先生说:“人都到哪去了!?”大家便一个个走回去,一同走回去也不行的。可见先生是多么的严厉!

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童年的回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0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故乡》里其中一篇散文。此篇散文写于1953年9月18日,当时鲁迅先生正在厦门大学任教。正值暑假,学生还没有开学,鲁迅先生回忆起少年往事。

全文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记叙百草园的生活;第二部分主要记叙三味书屋的生活。在记叙百草园的有趣生活过程中,还插叙了美女蛇的故事,用于映衬百草园那些讲神话般的色彩。鲁迅先生通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了他自己儿时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同时也通过对旧有私垫教育,对封建教育束缚儿童身心发展做出了批评。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对描绘景物由远及近、由高到低、自静而动、先夏后冬的顺序,对百草园内的景色写得清晰,生动,富有感情的色彩,不由得让人对百草园心声向往之情。

我读着读着,好像被带进了散文里面去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1

嘿,终于把《朝花夕拾》读完了。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回忆性散文。它主要讲了:童年时的鲁迅先生从上学前常到百草园中独自玩耍嬉戏,和到上学后到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学习,两者形成鲜明对比。

百草园虽然荒凉,但它却是作者的乐园。三味书屋虽然是个私塾,但它却有一股亲切的气氛流动其间。世间再荒凉的地方,也可能是有些人的乐园,世间再枯燥的地方,也有快乐在流动,只不过你没发现而已,就如那一句,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整篇散文就叙写了鲁迅先生从有“无限乐趣”的乐园到全城最严厉的私塾上学的过程和心路历程。

百草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可是“那时却是我的乐园”,其中充满了童趣,作者对其中野草树木的热爱,还有对花鸟虫兽的活动,描写得无一不是栩栩如生。

而和百草园相比,三味书屋的景致却完全不同了,如果说百草园的清新神奇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三味书屋的昏暗枯燥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但实际上文章前后是和谐统一的,即便是三味书屋的生活充满着陈腐味:学生进学要先向孔子行礼,在向先生行礼。平时只能专心学习。尽管私塾设有打人的戒尺,也有罚跪的规矩,但对于鲁迅而言同样是新鲜而快乐的。

对于这样的童年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再有了!读完这些文章,长叹一声童年的乐园乐屋,该向那里找寻?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2

对这篇文章,对于我来讲非常有趣。的确,初读此文,最大的感受就是这个“趣”。

渐渐地,我感受到了文章的气息,“鲁迅式”的写作手法的确巧妙,我竟有两种不同的感受!

第一种是:鲁迅认为在“百草园”和在“三味书屋”一样快乐,玩耍有玩耍的乐趣,学习更有学习的乐趣。使人全文感受到了鲁迅对童年时光的留恋与爱恋。

但是,当时的教育是封建的,所以,第二种就是:鲁迅用在“百草园”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来反衬“三味书屋”的封建,从而批判封建的教育。

对于我个人来讲,我更相信第二种,鲁迅,这位民主战士不就是用笔当武器,一直为改善人民的生活和精神,日复一日、锲而不舍的奋斗吗?就手法而言,这种反衬、暗讽的手法更符合鲁迅。

但是,我更愿意相信第一种,我希望无论何时、无论何地 ,所有的孩子们都能享受到科学的教育,都能感受到童年的快乐。

这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我认为最值得人们回味的。

当然,鲁迅先生描写“百草园”的方法却让我获益颇多。例如:鲁迅对百草园的描写不仅细致入微,但却不显得“散”,因为他是按层次描写,使人理所应当的进入情境。另外,他用了多种感官,有看到的、听到的还有问到的。正是这样,人们不仅感受到了百草园的生机,更赞叹鲁迅先生的高明。

通过读鲁迅的文章,不仅有文学上的收获,更是一种心灵的洗礼,洗掉现代的虚伪,重新听听最真诚、最感人的东西;重新感受人类的智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3

提起鲁迅,人们常常会想起他严肃庄重的面孔。读了《朝花夕拾》后,令我感触颇深。特别是其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它向我展开了鲁迅的童年之窗,将我带进了鲁迅的童年,让我看到了鲁迅先生也有顽皮的一面。

鲁迅的童年,是沉浸在灿烂的阳光中的。无味的冬天也藏有童趣,在小小的不玩耍中,充满了幻想,严肃的学习中也不乏快乐。

百草园是“快乐”的。“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上云霄;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这些都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三味书屋是“枯燥”的。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就是鲁迅先生的生活。但是,在学习之余,鲁迅先生还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让枯燥的学习生活中,又充满了生趣。

看了鲁迅的童年,不禁让我想到我的童年。我们的童年可以说是幸福的。看,我们有有趣的玩具、美丽的洋娃娃……我们当然是幸福的。但我们似乎少了大自然的熏陶。我们一直在接爱父母的关爱,生活在温室中,父母把我们保护的无微不至,然而,正是由于这样,我们缺乏了对大自然的了解,缺少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

看着鲁迅先生的快乐童年,羡慕之情由然而生,多希望自己也能有这样的童年啊!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4

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回忆了鲁迅以往的事,其中有一篇令我迟迟不能忘怀。这篇讲的是鲁迅小时候家有一个百草园,那里有菜畦、石井栏、皂荚树、桑椹、蝉、黄蜂天子(云雀)、泥墙根……

鲁迅先生在描写百草园的时候,用了很多手法,比如拟人等,但是鲁迅先生用拟人的手法略多一点,比如把蟋蟀在鸣叫写成在弹琴。这样现的更美啦,令我在读的时候脑海里不禁浮现出当时蟋蟀在弹琴、油蛉在低唱的美丽情景,让我们有无限的向往。

鲁迅先生在文中写了长妈妈讲的一个故事,文中那个读书人在纳凉的时候被妖蛇所纠缠。后一位和尚救了他,收了妖蛇。在文末鲁迅先生还写了教训——倘有陌生人叫你的时候,千万不要回应,我绝的,虽说这个故事有点迷信,但是这样子的话,我们也就会乖乖听话了(就类似于以前妈妈总是说不听话的小孩子会被狼吃掉)。

读完全文,我不禁被当时老师觉得学生不应该问课外的问题所感到疑问,课外的疑问也是问,为什么就不能问呢?

在他们读书的时候,虽有不听话的人,但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还是蛮好的。

Ade是德语再见的意思,我不禁佩服鲁迅先生的外文水平,我合适不想也想像他那样,德文等语言样样精通呢?

鲁迅先生真不愧是一代伟人文章写的是那么完美啊!充满魅力的百草园!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5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鲁迅现身儿时在百草园的快乐生活以及在三味书屋的无聊乏味,其鲜明的对比令人深思。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当你眼前展现出这一幅画面,你一定会感叹这是多么快乐、美妙、令人神往的地方,也会像鲁迅先生一样爱上这个地方,如果我们也在这个地反生活,那也一定会留下许多美好的记忆的!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这是,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政务十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这样的日子远不及在百草园的日子快活、自由。

这篇文章解释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的成长的合理要求。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6

读了这篇散文,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便真实地展现在我的眼前:捉蜈蚣、摘覆盆子、捕鸟、到私塾念书……从中可以看出鲁迅先生的童年是在玩中学、学中玩,使他拥有一双能够洞察是非善恶的眼睛。所以鲁迅先生的文章往往反映了社会现实,文笔犀利。我们也需要这样的眼睛。

我们作为新世纪的少年,要珍惜自己的童年,在玩耍中学习。要亲近大自然,激发自己的想象力,使自己充满活力,这有助于开发智力和激发创造力,从而投入到学习中去。

玩是我们需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学习。现在社会竞争非常激烈,只有有真才实学的人,才会被社会接纳。还需要提高道德文化修养。像鲁迅的启蒙老师寿镜吾先生,“他是本城内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这才使鲁迅对他十分恭敬。所以,我们要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的新世纪青年,将来才能在社会有立足之地。

同学们,请珍惜童年,它一去不回。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放飞自己的梦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7

最近学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本文是记录鲁迅先生童年的文章,文中的百草园是鲁迅童年时期过的最快乐的地方,里面有着紫红的桑葚,有又酸又甜的覆盆子,还有着有趣的斑蝥等等——这些都是所有的小朋友所都向往的,可见他在百草园里的生活是如此的快乐啊。

而下文中鲁迅的童年生活发生了转折,他的家人把他送到了全城中最严厉的私塾,他从此永别了他的“虫子朋友们,植物朋友们”开始了严厉的私塾生活,不过也不缺乏生活中的小趣味。他和同学们在后园里折腊梅话,寻蝉蜕。在下问中他是多么的向往着以前在百草园里的快乐生活啊!

这就是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字里行间透出了他对快乐生活的向往,热爱大自然和对私塾教育的不满。童年生活的点点滴滴,不管是百草园,还是到三味书屋,给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给我们读者留下了一个非常美好的想象空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8

鲁迅是一个时代的代表,他的影响是不可复制的,是一个时代的印记。

尽管为鲁迅的弃医从文所感触,尽管也看过鲁迅《阿Q正传》、《彷徨》、《呐喊》等文。但最为拨动我心弦的却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写这篇文章是在“三。一八”惨案以后,鲁迅被反动当局列入被统计的北京文教界五使人名单内。鲁迅难以公开和反动势力进行斗争,被迫于1926年应厦门大学的邀请离开北京。鲁迅到厦门大学时正值暑期,学生还没开学。他回忆起少年时的往事,就写下了这篇散文。在那样的白色恐怖中,鲁迅却忆起了童年,不知可是对那份美好与纯真的时光的怀念与憧憬。

那时鲁迅家还未发生变故,家里仍是富足的。这就使鲁迅获得了一系列穷家小户的孩子所无法享受的条件。家里四五十亩水田,日常生计总是绰绰有余。在家境好的时候,周围人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待他这个小“公子哥儿”的,话语里包含着亲切,眼光里流露着温存。

从六岁开始,鲁迅就开蒙读书,先是随本家亲戚学,后来又被送到绍兴城内最有名的一家三味书屋去读经书。他与昆虫为伴,同花草为友。在百草园采摘野花野果,听长妈妈讲神话传说,同伙伴们支竹筛捕鸟;在三味书屋读书写字,折花寻虫,蒙纸画画,问先生无厘头的问题……

文章中,鲁迅并不是简单的勾勒,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在字里行间透露出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那份对自然的热爱和对自由的童趣的追忆,很是打动人心。

他热爱自然,渴望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渴望自由自在的玩耍。“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样的景色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连一向惧怕虫子的我也不禁一笑。

虽然离开了百草园,去了三味书屋,面对严厉的老先生,可这些并没有夺走他的快乐。在三味书屋的鲁迅依旧是自得其乐。他和伙伴们去园里折花寻蝉,放声朗读,蒙纸画画。还记得小时候我也爱像老先生那样,“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看到最后鲁迅提到,他画的《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不禁让人鼻头一酸,小小年纪,就因为家里的变故要用稚嫩的肩膀承担起重担,让人很是心疼。

文章中,鲁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打量着自己童年的世界,读起来不仅叫人回味留恋,更勾起读者对自己童年的回忆。写这篇文章时,鲁迅已年过半百,可其中流露的感情,却那么的真挚,仿佛就在眼前,看在眼里,刻在心里。

童年,是我们记忆长河中最最美好的篇章之一。即使它已经渐行渐远,只留下了些散乱的记忆,却仍被我们藏在心里最秘密的角落,时而翻阅,回味那一丝美好。

再次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像是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29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这段经典的文字选自鲁迅先生那篇家喻户晓的文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给予鲁迅先生这种乐趣的,却是小小的百草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一些野草,一个园子,便是鲁迅先生儿时的天堂。即使到了“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三味书屋,仍然也不乏乐趣:下课后和同学们溜到院子里玩耍,趁老先生读书入神偷乐,充满了童趣,充满了欢乐。

然而到了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孩子们不必在荒地玩耍了,而这种乐趣却越来越少了。在学校,在办公室,在路上,在餐厅,人人都捧着一块方寸之屏,探索着虚拟的世界,沉溺于网络的快乐。QQ、微信、抖音……一个个新奇的应用,占用了人们太多的时间。当前,手机确实颠覆了传统的方式,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带来了诸多便捷,使用手机也许是为了正事。可是,当人们在用手机点餐、打车、搜索资料的时候,又有几个能忍住诱惑,不去点击那一个个猎奇的标题,一个个朋友的动态呢?人们可能会在手机里得到片刻的欢愉,可是当你放下屏幕时,感到的是乐趣吗?不,是空虚。现在的人们有了更多的娱乐方式,却很少能感受到像鲁迅先生一样发自内心的快乐了。

许多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真正能放下手机的很少。为什么?因为手机的信息对于人们吸引力太大了。打开网络,打开人们喜欢的内容,比如:看视频、听音乐、读新闻、购购物、聊聊天等,时间便在不知不觉间流失了。但只要你能放下手机,走出门外,去感受春夏秋冬的美丽,或者是静下心来,品读一本好书,即使环境像鲁迅先生小时候一样艰苦,相信你却能感受到比网络世界更真实、更充实的快乐。

手机方寸之屏,并非居心之所。放下手机,走向大自然,感受现实世界的美好,你也能收获像鲁迅先生一样单纯的快乐。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0

品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着从文章中散发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气息,享受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活泼可爱的青春年华,我的眼前不禁浮现出一幅幅引人入胜,有趣的画面。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读着这些充满趣味的文字,我的心仿佛已飞到了百草园里,与那些昆虫们来个亲密接触。读着文章中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年少的鲁迅与昆虫为伴,采着野花野果,舒适地躺在草地上,享受着和煦的阳光。冬天里,他在雪地里自由地玩耍着,支好竹筛,悠闲地捉捕鸟儿,但是总因为性急,捕不到许多鸟儿。他还喜欢听长妈妈讲故事,看《山海经》,因此而害怕赤练蛇,不敢到长的草里去,害怕遇到美女蛇。

在百草园里,一切都是那么地自由,一切最美好的感情在这里散发出闪亮的光辉。

不知为什么,文章中的一切都让我回味无穷,看了还想看,也许就是因为文章充满了儿童的天真和可爱,读来特别亲切罢了。

曾几何时,童年已不再属于我,是那么地遥远。也许是因为我已跨入青少年的行列,跨入了忙忙碌碌的学习和复杂纷扰的生活之中。但是我想,不管怎样,不管在什么时候,保持一颗童心,人是永远不会老的。甜美的童年之梦也仍然是我最珍贵的宝物,它珍藏在我的心中永不褪色。

童年已渐渐离去,留下来的只是些美好的幼稚的记忆。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体会鲁迅先生的童年之梦,我神往不已。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1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对鲁迅先生小时候能在百草园玩耍而感到羡慕,对他在三味书屋枯燥无味的学习而感到厌恶,也对他能在课后与同学们游戏而感兴趣。

正如鲁迅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百草园是他儿时的乐园。的确,能听油蛉低唱,听鸣蝉长吟,听蟋蟀弹琴,是多么享受的事情啊。按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又是多么地有意思。能够在这样的园子里无忧无虑地嬉戏,也真可谓是一大乐事!

不过,在环境这样压抑的三味书屋里学习,听寿镜吾先生自我陶醉地读“上九潜龙勿用”这样难懂的古语,也实在是无聊至极,令人厌倦。但我想,鲁迅先生之所以以后有如此大的成就,与他在三味书屋的学习,肯定有联系吧。只是老师的教学方法死板了点。

反倒是,在课后去三味书屋后面的园子里玩闹较为快乐。能爬上花坛去折花,在地上寻蝉蜕,捉苍蝇喂蚂蚁,这样的课余生活也算是丰富了。

不管怎么说,鲁迅先生的童年是充满乐趣的,既学到了知识,又能自在地玩耍,但和现在儿童的生活比起来,确实有许多差异的。如今,孩子们没有像鲁迅先生的小时候那样,有许多的机会去接近大自然,甚至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玩,就连去公园,也要等到家长有时间,而不是想玩便可以随便地去玩的。可是比教学的话,虽说气氛比三味书屋要活跃得多,上课老师讲的也远比寿镜吾先生有趣、生动,但是却要顶着考试的压力。

这样说来,我还是更喜欢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2

上了初中以来,我们就在课本上学过了这篇课文。现在寒假里,唐老师让我们读的《朝花夕拾》中又出现了这篇文章。再读一番,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情感,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肥胖的黄蜂,轻捷的叫天子,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老师管束着,这也是我们所有孩子的企盼。

现在,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忙忙碌碌地学习,也少了许多自由。平日里,我们早上5:50就得起床,一直到晚上9点左右才能休息。一天下来,已经很累了。本来想趁寒假暑假休息休息,没想到假期里爸爸妈妈安排得更“紧凑”。

我多么盼望大人们能带我到海边、郊外玩耍。每当海水涨潮时,我就光着脚丫,卷起裤脚,在沙滩上挖螺、捡贝壳、捉小鱼、放风筝……春天,去郊外踏青,去享受春日的阳光;秋天,迎着习习的凉风,在田野上四处奔跑……那种完全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定然和在 “百草园”里玩耍的鲁迅先生有着同样的快乐。

再读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心中不由得想要以后建立一个像“百草园”一样的园子,还孩子一个像鲁迅一样绿色自由的童年。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3

嘿,终于把《朝花夕拾》读完了。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回忆性散文。它主要讲了:童年时的鲁迅先生从上学前常到百草园中独自玩耍嬉戏,和到上学后到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学习,两者形成鲜明对比。

百草园虽然荒凉,但它却是作者的乐园。三味书屋虽然是个私塾,但它却有一股亲切的气氛流动其间。世间再荒凉的地方,也可能是有些人的乐园,世间再枯燥的地方,也有快乐在流动,只不过你没发现而已,就如那一句,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整篇散文就叙写了鲁迅先生从有“无限乐趣”的乐园到全城最严厉的私塾上学的过程和心路历程。

百草园“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可是“那时却是我的乐园”,其中充满了童趣,作者对其中野草树木的热爱,还有对花鸟虫兽的活动,描写得无一不是栩栩如生。

而和百草园相比,三味书屋的景致却完全不同了,如果说百草园的清新神奇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三味书屋的昏暗枯燥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但实际上文章前后是和谐统一的,即便是三味书屋的生活充满着陈腐味:学生进学要先向孔子行礼,在向先生行礼。平时只能专心学习。尽管私塾设有打人的戒尺,也有罚跪的规矩,但对于鲁迅而言同样是新鲜而快乐的。

对于这样的童年在现实生活中不会再有了!读完这些文章,长叹一声童年的乐园乐屋,该向那里找寻?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4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 鲁迅先生的一篇优美的散文杰作。散文记叙了令鲁迅先生难以忘怀的百草园中天真烂漫的童年生活和三味书屋中貌似枯燥其实却意义深远的孩童读书生活。

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跃然纸上、令人神往的自然油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优美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游戏,而鲁迅先生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看出鲁迅先生对他们的深厚感情。

神异的百草园给了他纯真的快乐,而规束的三味书屋给了他在人类文化传承中的成长。

我们也想和老师共同拥有一个“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只有快乐的学习和生活,成长中的我们将来才能成为一个良好心智的大人。

我好羡慕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呀!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5

读着《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脑海里慢慢放映着这样的画面:一个小孩子在一段土墙下玩耍着,偶尔扯起何首乌的根,偶尔翻开地下的断砖找虫子,甚至还在冬天张下竹筛捉鸟。转眼间,他长大了些,便到了学堂里。那里有严厉的老先生,有贪玩的同学,还有可以寻蝉蜕的桂花树。这一切,就好像是一颗颗穿结在褪色韵红绸上的宝石,依然发着熠熠的光芒,纵然岁月已经不知道把它们磨洗了多少回。

它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有时候觉得回忆是一件很费力的事,因为你很难找一个开头。就好像是蜘蛛结网一样,第一根粘下的丝总是很费力。借着这篇文章,我开始编织我记忆里童年的网。它或许不会有鲁迅先生的童年那么丰富多彩,但是,那毕竟是属于我自已的童年。

我在靠近渤海湾的一个小渔村里出生。虽然没有一个很生动的充满生机的园子,但是整个大海都是属于我的。那里是如此地贴近海洋,每天傍晚潮涨满的时候,海水都能淹到村头。那里有一条延伸进来的宽阔的水沟,村子里的渔船都静静地泊在那里。我喜欢一个人走到最靠近大海的那条船上,看着西沉的夕阳发呆,,潮水拍打着岸堤,浪花琶溅着,“哗哗”地欢快地唱着渔歌。海船慢慢漂浮起来,悠悠地荡啊荡啊。,远处一个浪追赶着另一个浪,打着卷滚动着,飞快地向着岸边袭过来。更远方,雾蔼弥漫.有点厌黑色,义有被夕阳镶上的金边。把视线收到眼前,突然发现浪花翟有许多跳动的生灵,只有手指大小,等它们踏着浪近前来,你就可以看到原来那是一些跳动的鱼。它们像青蛙一样长着两条蹼足.可以拍打着浪花前行,也可以在滩涂上跳跃。它们的眼睛大大的,鼓得老高老高。

等潮水涨满的时候,你就可以钓鱼了。有一种鱼儿,脑袋大大的,总是趁着涨潮的时候来到被海水覆盖的滩涂上觅食。所以我常常用一个竹篮钓它们。竹篮底上放满了揭了壳的小蟹,那蟹黄便是它们的美餐。我不用费太大的力气,只要坐在船舷上把竹篮放到水里,就可以悠闲地看着落日等候了。不消几分钟,我迅速地把篮子提起,就能看到篮底一条条翻着白白的肚皮活蹦乱跳的鱼儿。有时候还有贪吃的小蟹也一起被俘虏上来。于是我把鱼丢到网兜里,把小蟹揭开盖子扔到篮底,然后等待着下一次收获。

潮水落下的时候一般是上午和午夜之后。白天里赶海我是很少去的.虽然能在清澈的湾汉看到美丽的海葵。我喜欢午夜后跟着一群大孩子去“探宝”。夜里的海是宁静的,那沉睡的鼾声使大海显得那么的安静。在晚上你可以用渔叉叉到大鱼,也可以用汽油灯照到满满一箩筐的蟹子。

随着潮水的涨落,我也慢慢地长大了,至今还怀念那个自己静静看夕阳的傍晚,那艘漂荡的渔船……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6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得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是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的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一块根像人样。

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的远。”这些传达了百草园的风韵。还有那繁杂的捕鸟过程和那曲折紧张的美女蛇故事,展现出了不一样的童年生活。这就是鲁迅对自己家后院“百草园”的描写,这儿真是好玩,可以追赶着云雀,直到它们飞向云霄,还可以拿着树枝像赶着马车一般将蜈蚣赶来赶去。

时不时拔起何首乌,偶尔发现了像人样的根,便不停的炫耀。这里无疑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那怪鲁迅喜欢这儿了。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家的书房。

在三味书屋,鲁迅先生曾经请教过老先生关于“怪哉”的故事但是被老先生一口拒绝了,并要求鲁迅再也不能对他提这些“无关要紧”的事情,只是让他一味的学习。这样让很苦恼,于是他便只好在课堂上画画,时不时的叫上小伙伴们一起溜出去,去玩耍。由此可见三味书屋的教育根本就是失败的。首先,学生不喜欢三味书屋的学习生活,再有“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从自己的角度否定了三味书屋式的教育。

还有“后来,因为要钱用,卖给一个有钱的同窗了,他的父亲是开锡箔店的;听说自己也做了店主,而且快要升到绅士地位了”——从同学的角度否定了三味书屋式的教育,它培养出来的人,正是那种逐利趋势之徒,旧制度的维护者与社会的基础,这样的批判是很深刻有力的。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真实而生动的再想了清末私塾教育的若干侧面。表达了儿童热爱大自然、追求自由快乐的心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文章中写了他从无忧无虑的百草园到枯燥乏味的三味书屋的事。

百草园是鲁迅儿时的乐园,里面的一花、一草、一木,对鲁迅来说都有着无穷的乐趣。在里面,可以爬上石井栏,口渴时可以摘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似的覆盆子,含在嘴里是满满的甜蜜。可以在冬天支起架子捕鸟,可以翻开砖头找蜈蚣,也可以在里面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那些无忧无虑的生活,没有忧伤,没有焦急,没有痛苦,就像一个梦,儿时的鲁迅则是梦中的人。许多年过去了,他仍然没有忘记这个梦,所以他把这个梦记录了下来,在闲暇时可以再次浏览,重温那儿时的记忆。

但是好景不长,他被家里人送去了全城最严厉的书塾——三味书屋,开始了自己的学业。每天都要和令人厌烦、绕嘴的古文打交道,而百草园因为没有人去,也逐渐变得荒芜了。三味书屋的后面也有一个园,但在里面得到的乐趣是远远不如百草园的。三味书屋的生活是无趣的,但鲁迅先生却很怀念那个令人厌烦的地方,他的老师寿镜吾老先生也成了他一生所怀念的人。

读着这篇文章,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鲁迅先生以孩子的角度来写,读起来丝毫不吃力,感到十分亲切。文章表现了鲁迅先生对封建教育给孩子的摧残的批判。

我们也有自己的“百草园”,也有自己的“三味书屋”。那些深藏在我们记忆中在“百草园”发生的事情是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我们到了中学,要在“三味书屋”中奋斗,让我们珍惜这六年的岁月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7

初读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的时候,便见识了鲁迅先生的佳作《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这是一篇透露出鲁迅先生心声的散文——批判封建教育制度以及鲁迅先生心中的强烈不满。

散文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乐园——百草园,鲁迅先生认为这是他自由的天地,那里有美丽的植物,可亲的小昆虫,但是后来,鲁迅被迫到三味书屋,百草园也就成为了他儿时最美好的回忆,再也没有故事听,再也不能爬石井栏,再也没有酸酸甜甜的覆盆子,再也不能在冬天捕鸟……

没有了在百草园的自由自在,这里只有浓浓的书香弥漫了整个三味书屋,带给人的感觉就是严肃、认真紧张的气氛,让鲁迅的心灵也随之改变。

他从骨子里憎恨封建教育制度,但是他却很敬佩他的老师寿镜吾老先生,在他的印象中,寿镜吾老先生是一位博学、方正、质朴的人。

这片文章淋漓尽致地描绘了百草园生动美丽的景象以及三味书屋给鲁迅先生带来的压抑的感觉,生动而又形象地描写了他在快乐之后的苦恼,体现了鲁迅先生对封建教育制度的适当批判,这也是带领他走向文学道路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三味书屋,鲁迅先生曾经请教过寿镜吾老先生关于“怪哉”的故事,但是被老先生一口回绝了,并要求鲁迅再也不能对他提这么“无关紧要”的事情,只是让他一味的学习,仿佛认为他就是学习机器一样。

对于这点他很是苦恼,只好在寿镜吾老先生读书读的出神时用画画来寻找乐趣,也会时不时的和其他同学去后面的园子里玩耍,也算是苦中作乐了吧。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他的童年生活,说他快乐吧,他的快乐也没有延续多长的时间,他想念百草园,却只能用来回忆,而不得不捧起那难懂而枯燥的书,他就像一只风筝被一根长长的线给束缚着,不能高飞。

现在的我何尝不是这样的感受呢,从小学到初中,对我来说还是一个漫长的适应过程,也是我成长的一条必经之路,但我也相信我会像鲁迅先生一样,变的越来越好。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8

这个周末,我又重温了一遍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鲁迅于1926年写的一篇反映童年妙趣生活的回忆性散文,被收入《朝花夕拾》。文章主要讲述了鲁迅小时候在私塾上学的故事,描绘了色调不同,情韵各异的两大景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

作者写百草园,以“乐”为中心,采用白描手法,以简约生动的文字,描绘了一个奇趣无穷的儿童乐园,其间穿插“美女蛇”的传说和冬天雪地捕鸟的故事,动静结合,详略得当,趣味无穷。

三味书屋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作者逼真地写出了三味书屋的陈腐味,说它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儿童在那里受到规矩的束缚。但作者并未将三味书屋写得死气沉沉,而是通过课间学生溜到后园嬉耍,老私塾先生在课堂上入神读书,学生乘机偷乐这两个小故事的叙述,使三味书屋充满了谐趣,表现了儿童不可压抑的快乐天性。

读过文章之后,我们会明白,其实鲁迅在对当时的社会教育情况做出批判,他认为学习不应该只是光读书,死背书,更要一种科学的学习方法,深入理解文章内容,才能唤起儿童的学习趣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39

人的一生需要适应周围的环境,而不是周围的环境适应人。这是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带给我最大的感悟。

最初的适应,是接受一个与自己原来的环境完全不同的地方。便如鲁迅先生初到三味书屋时对先生“摆架子”的反感和对百草园的怀念。这时新的事物可能会让人感到讨厌,但我们至少应该认命并忍耐着。

然后,鲁迅先生在忍耐中达到了适应的第二个境界。这时他开始对新的环境有兴趣了。“先生最初这几天对我很严厉, 后来却好起来了,不过给我读的书渐渐加多, 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等词语句子都能让人感觉到他已经对三味书屋有好感了。

鲁迅先生最终到达的境界是“融入”。他认为三味书屋很有趣,可以折腊梅,寻蝉蜕,捉苍蝇,喂蚂蚁。而不用戒尺不罚跪,只让读书,与“我们”很相宜等片断突出了鲁迅对寿镜吾先生的喜爱,这都说明他已经完全地适应了这里,开始喜爱这里了。

但令人遗憾的是鲁迅先生穷其一生也没能达到最后的那个境界。但他至少是坦坦荡荡、光明磊落的。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比死更可怕的代价,他们自以为已经达到了那个境界,于是到了新的地方便到处奉承讨好、请客送礼。开始人们可能会对他很客气,但他自己已经失去了灵魂,成为了一条卑躬屈膝的奴颜狗!而当人们揭开他的真正面目时,他就沦落到人见人厌、花见花谢的地步,而那时他即使悔悟也晚了,因为那时他已经到了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想翻身都难的地步了。人们已经给了这种人一个贴切的称呼:“老油条”。

在我看来,真正的适应最高境界应该是这样的。无论到什么地方都能活得很好,觉得身边的每个人都很可爱,谈吐举止真诚大方而又使人如沐春风,受到侮辱时以柔克刚,用行为去感化对方。而当真有什么天灾人祸时,他不是无动于衷,而是冷静地寻找解决方案……这听起来有些像一位高僧,但这的确是为人处世、处变不惊的态度。这还真应了郑板桥那首《竹石》:“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而万事相通,“四书”之一的《中庸》讲的也是这样一个道理。

学会适应,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带给我最有用的启示之一,希望学会了适应的人不要以之为耻,好好珍惜,没有学会的人加紧努力,得到这一宝贵的人生财富!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40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罗大佑的这首歌唱出了多少人的童年心声。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鲁迅也不例外。

不必说《阿长与<山海经>》中令鲁迅心驰神往的《山海经》和“充满神力”的长妈妈,也不必说《五猖会》中的迎神赛会和那令鲁迅头疼的《鉴略》,单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可以称得上是鲁迅童年的真实写照了。

每次读到鲁迅在百草园中玩弄斑蝥时,拔那何首乌的藤时,去摘那覆盆子时,总会想到我的童年。童年里有那一次一次的玩耍。一次,我们几个小伙伴又在一起玩。不知道是谁先看到一只野猫,也不记得是谁喊了一声——“猫,抓住它!”我们一哄而起,准备去抓它。那只野猫看见我们向他靠近,“喵”的一声钻入草中逃走了,我们当然也不会罢休。追阿!它东躲西藏,我们围追堵截。不经意间,踢飞了一块儿石头,踩坏了一朵花;猫尾扫过,倒下了一片草叶;脚起脚落,溅出了水坑中的水花。我们兴奋地尖叫着追赶着,一直到了墙边,它一跃上墙,飞也似地跑走了。

猫儿虽然逃走了,但我们又发现了新事物——那墙头的枝条上挂着紫红的桑葚!吃货的心开始躁动。我们几个同伴商量着,把一个人送上去够桑葚。于是我们抬脚的抬脚,推屁股的推屁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送了上去。但他太矮小,够不到几个,于是我们也要上去了。有人弄几块石头垒在一起踩着石头爬上墙去,有人顺着墙角砖与砖的错格中爬上去。每人占据一根手臂粗细的桑枝上,一边够一边吃。吃的满手、满嘴、满脸都是紫红的汁水。那汁水还一直在从嘴中嚼破的,手中挤破的桑葚中流出来。流出了一个夏天的甜蜜。

也许,童年就是鲁迅那时手指下被按住的斑蝥和我们追赶的野猫,就是鲁迅那时口中酸甜的覆盆子,我们口中紫红的桑葚吧!

鲁迅笔下冬天的百草园是比较无味的,大概是没有人陪伴的缘故吧。于是鲁迅“就只好来捕鸟”,这我没有玩过,但是我喜欢“踹树”。只需要一棵被雪盖满的不大结实的小树,给它来上一脚,之后,雪就又下下来了。童年也许就是闰土父亲口袋中叫着撞着的鸟和从树上扑扑簌簌落下来的雪花吧!

童年不但是开心疯癫地玩耍,还要包括儿时的学习生活。

就像鲁迅他们在老师读书时在下面用“纸糊的盔甲在指甲上做游戏”,我们也是会有这类小游戏的,但在主课上是万万不敢的。副课上,我们有时会用笔和尺子拼成各种各样的飞机,前后桌互相“打仗”。女生呢,则拿出绳子玩起了翻花来。

和鲁迅的课间不同,我们不做“在地上和桂花树上寻蝉蜕”、“捉了苍蝇蚂蚁”这样安静的事。我们男生一下课就满教学楼地疯跑,还要大喊大叫。噫——爽极了!童年,也许是鲁迅折下的腊梅,寻得的蝉蜕,也许是鲁迅的同学指甲上的纸盔甲,也许是鲁迅自己做的画。童年,也许是男生桌上的“战斗机”,是教学楼里的喊叫,也是女生手里翻出的绳花吧!

不论童年的印象是什么,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美妙的,是一生中的最幸福的时刻。它的美好也同时提醒着我们时光一去不复返。还像那首歌中唱的:“老师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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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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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红楼梦》,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等,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一般认为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富贵公子贾宝玉为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描绘了一批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可以说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女性美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世态百相的史诗性著作。

《红楼梦》版本可分为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大系统。程本为程伟元排印的印刷本,脂本为脂砚斋在不同时期抄评的早期手抄本。脂本是程本的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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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红楼梦》开篇以神话形式介绍作品的由来,说女娲补天之石剩一块未用,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茫茫大士、渺渺真人经过此地,施法使其有了灵性,携带下凡。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空空道人路过,见石上刻录了一段故事,便受石之托,抄写下来传世。辗转传到曹雪芹手中,经他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而成书。

书中故事起于甄士隐。元宵之夜,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被拐走,不久葫芦庙失火,甄家被烧毁。甄带妻子投奔岳父,岳父卑鄙贪财,甄士隐贫病交攻,走投无路。后遇一跛足道人,听其《好了歌》后,为《好了歌》解注。经道人指点,士隐醒悟随道人出家。

贾雨村到盐政林如海家教林黛玉读书。林如海的岳母贾母因黛玉丧母,要接黛玉去身边。黛玉进荣国府,除外祖母外,还见了大舅母,即贾赦之妻邢夫人,二舅母,即贾政之妻王夫人,年轻而管理家政的王夫人侄女、贾赦儿子贾琏之妻王熙凤(凤姐),以及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和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宝黛二人初见有似曾相识之感,宝玉因见表妹没有玉,认为玉不识人,便砸自己的通灵宝玉,惹起一场不快。

贾雨村在应天府审案时,发现英莲被拐卖。薛蟠与母亲、妹妹薛宝钗一同到京都荣国府住下。宁国府梅花盛开,贾珍妻尤氏请贾母等赏玩。

沦落乡间务农的京官后代王狗儿让岳母刘姥姥到荣国府找王夫人打秋风。凤姐给了二十两银子。宝钗曾得癞头和尚赠金锁治病,后一直佩带。黛玉忌讳“金玉良缘”之说,常暗暗讥讽宝钗、警示宝玉。

贾珍之父贾敬放弃世职求仙学道,贾珍在家设宴为其庆生。林如海得病,贾琏带黛玉去姑苏,其族弟贾瑞调戏凤姐,被凤姐百般捉弄而死。秦可卿病死。

贾政长女贾元春加封贤德妃,皇帝恩准省亲。荣国府为了迎接这大典,修建极尽奢华的大观园,又采办女伶、女尼、女道士,出身世家、因病入空门的妙玉也进荣府。

元宵夜,元春回娘家待了一会儿,要宝玉和众姐妹献诗。宝玉和黛玉两小无猜,情意绵绵。书童茗烟将《西厢记》等书偷进园给宝玉,宝玉和黛玉一同欣赏。宝玉庶弟贾环嫉妒宝玉,抄写经书时装失手弄倒蜡烛烫伤宝玉,王夫人大骂赵姨娘。赵姨娘又深恨凤姐,便请马道婆施魔法,让凤姐、宝玉中邪。癞和尚、跛道人擦拭通灵玉、救好二人。

黛玉性格忧郁,暮春时节伤心落花,将它们埋葬,称为“花冢”,并作《葬花吟》。恰巧宝玉路过听到,深喜知心。王夫人丫环金钏与宝玉调笑,被王夫人赶出投井而死,宝玉结交琪官,贾政大怒,将其打得半死。袭人向王夫人进言,深得王夫人欢心,被王夫人看作心腹,并决定将来袭人给宝玉做妾。大观园中无所事事,探春倡导成立诗社,并各人起了名号。第一次咏白海棠,蘅芜君薛宝钗夺魁;第二次作菊花诗,潇湘妃子林黛玉压倒众人。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母在大观园摆宴,把她作女清客取笑,刘姥姥便以此逗贾母开心。贾母又带刘姥姥游大观园各处。在栊翠庵,妙玉招待黛玉、宝钗饮茶,宝玉也得沾光。由于行酒令黛玉引了几句《西厢》曲文,被宝钗察觉,并劝解她,二人关系好转。黛玉模仿《春江花月夜》写出《秋窗风雨夕》,抒发自己的哀愁。

贾赦垂涎贾母丫环鸳鸯,让邢夫人找贾母。鸳鸯不肯,贾母也不愿意,斥责邢夫人。贾赦母子关系更加不好。

薛蟠在一次宴席上调戏柳湘莲,被柳毒打,柳怕报复逃往他乡,薛蟠无脸也外出经商。其妾香菱(即英莲)到大观园学诗。薛宝琴、李绮、李纹等几家亲戚的姑娘来到,大观园中作诗、制灯谜,空前欢乐热闹。

袭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夜里受寒伤风发高烧。贾母给宝玉一件孔雀毛织的雀金裘,不慎烧个洞,街上裁缝不能修补。宝玉要为舅舅庆寿,晴雯带重病连夜补好。贾府戏班解散,芳官成为宝玉丫鬟,宝玉为其庆生,众姊妹抽花签行酒令,黛玉为芙蓉花,宝钗为牡丹花。贾敬吞丹丧命。

尤氏因丧事繁忙,请母亲和妹妹尤二姐、尤三姐来帮忙。贾琏见二姐貌美,要作二房,偷居府外。二姐和贾珍原有不清白,贾琏知道贾珍想把三姐玩弄,尤三姐将珍、琏大骂,三姐意中人为柳湘莲,贾琏外出办事,路遇薛蟠、柳湘莲。贾琏为柳提媒,柳答应。到京城后,柳先向三姐之母交订礼,遇宝玉闲谈尤氏一家而起疑,又去索礼退婚,尤三姐自刎,柳出家。

凤姐知道贾琏偷娶之事,便将计就计装贤惠,将二姐接进府。请贾母等应允。贾琏回来,因办事好,贾赦又赏一妾。凤姐借妾手逼得尤二姐吞金自杀。

黛玉做桃花诗,众人议重开诗社,改海棠社为桃花社。史湘云填柳絮词,黛玉邀众填柳絮词。众人放风筝,欲放走晦气,黛玉风筝线断,众人齐将风筝放飞。

傻大姐在园中拾到一个绣有春宫画的香囊,王夫人大怒,在王善保家的撺掇下抄检大观园。探春悲愤,认为抄家是不祥之兆。后又因王善保家的掀她衣服,大怒并扇王善保家的一耳光。

贾府中秋开夜宴,贾母邀大家一起到凸碧山庄赏月,众人击鼓吃酒。黛玉见贾府中许多人赏月,贾母犹叹人少,不似当年热闹,不觉对景感怀。湘云过来陪她,二人来到凹晶溪馆联诗,湘云联寒塘渡鹤影,黛玉对冷月葬花魂,湘云赞黛玉诗句新奇,妙玉听见亦夸赞,将刚二人的诗誊写出来并结了尾。

晴雯被王夫人以勾引宝玉为由,被撵抱恨而死。贾宝玉无可奈何,听小丫头说晴雯当了芙蓉花神后写《芙蓉女儿诔》祭她,后竟成黛玉谶语。薛蟠娶妻夏金桂后,在夏挑唆下,薛毒打香菱,薛姨妈不准,夏金桂和婆婆吵闹。薛蟠无法在家。只得外出。

迎春出嫁,宝玉心中伤感。贾政逼宝玉上课。袭人来潇湘馆探口风,婆子说了些造次之话,黛玉甚觉刺心,惊噩梦染上重病。元妃身体欠安,贾母、贾政等前往宫内探视。贾宝玉、妙玉走近潇湘馆,听得黛玉抚琴悲秋之音,后琴弦崩断,宝玉疑惑,妙玉从中预感到黛玉“断弦”的命运。宝玉见晴雯补过的雀金裘,心中悲伤并祭奠她。

黛玉听到宝玉定亲的消息,千愁万感,把身子一天天糟蹋起来,杯弓蛇影,一日竟至绝粒。侍书与雪雁说宝玉亲事未定,老太太要亲上作亲,黛玉听了病情转好。贾母知黛玉心事,主张娶钗嫁黛,王夫人、凤姐附和。金桂暗恋薛蝌,与宝蟾借送酒戏之。贾政、王夫人商量娶宝钗的事,宝玉来到潇湘馆,黛玉与其参禅。怡红院海棠冬天开放,贾母办酒席赏花。宝玉丢玉,全家忙乱,请妙玉扶乩。

元妃薨逝,贾家悬赏寻玉。宝玉变疯傻,老太太要给宝玉冲喜,凤姐献掉包计。黛玉从傻大姐那里得知宝玉娶亲后迷失本性,黛玉咳血病重,焚烧诗稿。宝玉、宝钗成亲。宝玉欲死,宝钗说黛玉已死,宝玉昏死做噩梦。贾府人去潇湘馆哭黛玉。

贾母祷天宽宥儿孙。主上宣旨革去贾赦、贾珍世职,发配边疆,贾政袭贾赦的世职。雨村落井下石,包勇醉骂雨村。王夫人将家事交凤姐办理。贾母拿出银两给宝钗过生日,宝玉中途退席经潇湘馆闻鬼哭。宝玉梦黛玉而不得,错把柳五儿当作晴雯。

贾母病重。迎春被孙绍祖折磨致死,史湘云丈夫得了暴病。贾母寿寝,凤姐办理丧事,可办事力诎,失去人心。鸳鸯自尽殉主。何三引贼盗来贾府,妙玉为贼所抢不知所终。赵姨娘中邪被折磨死。刘姥姥哭贾母,凤姐欲将巧姐托付给她。宝玉找紫鹃表白心思。凤姐死,王仁混闹给凤姐大办丧事,平儿帮贾琏筹钱。甄应嘉进京拜会贾政。贾宝玉与甄宝玉貌象而异,宝玉斥之禄蠹。

宝玉病重,和尚送来通灵宝玉,宝玉死而复生。宝玉二历幻境,看淡儿女情长。贾琏看望贾赦,将女儿托于王夫人。惜春出家修行,紫鹃陪伴。宝钗劝勉宝玉,与之辩论赤子之心。贾政回京行至毗陵,雪中见宝玉随僧道而去。香菱难产而死,袭人嫁蒋玉菡。贾雨村遇甄士隐,归结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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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梦》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和高鹗呕心沥血,把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在纸上。《红楼梦》造就了众多不朽的艺术典型。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就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而宝玉、黛玉、宝钗、王熙凤则成为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红楼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作者善于根据人物的不同地位,以不同的手法,对人物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描写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他们的特征。特别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往往具有复杂、多面的性格,不要说宝钗、袭人,即使像豪爽单纯的史湘云、道貌岸然的贾政,也不是由单一特征所构成的。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超出了”才子佳人“的模式。贾宝玉不是才高八斗、金榜题名的状元郎,而是蔑视功名利禄、”于国于家无望“的情痴林黛玉爱贾宝玉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从不曾劝贾宝玉去求什么功名利禄。正是在超脱了世俗偏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宝黛之间建立起相互爱慕高于其他一切的纯真爱情。

这种爱情支持贾宝玉在冲破封建思想束缚的路上走得更远,爱情的毁灭使他割断了同封建家族的最后联系。贾宝玉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实际上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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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1

四大名著,同为经典却留给我截然不一样的感受与想像。

诱惑与反诱惑延伸的《西游记》,义和忠蜕变的《水浒传》,分与合演绎的《三国演义》,情和泪交替的《红楼梦》。

一向以来,默默喜爱着这四部传奇,但最为刻骨铭心的还是《红楼梦》带来的淡淡的伤,朦朦的美。

《红楼梦》:家败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衰败,三个字便足矣。昔日的辉煌沦落为如今的苍凉,可悲是必然的,但留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感慨与深思。

林黛玉,牵引着整个故事。《葬花吟》中的“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便是这位多情女子的淡愁与闲思。应对封建社会的压迫,这般柔弱的女子竟能够如此坚强,让人不禁心生爱怜。爱她的多才多艺,也爱她的叛逆顽强;怜她的纤纤若骨,也怜她的女子矫情。是的,花落人亡两不知,又有谁知她懂她。应对落花,她也许想到了自己逝后如落花飘落的情景,不禁潸然泪下于不经意间。

贾宝玉,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主儿,爱着黛玉却又连着宝钗。黛玉的调皮让他痴迷,宝钗的贤淑与知情搭理最让他舒心。但宝黛的爱却无可代替,相爱却不能在一齐,甚至还没开始就已结束,封建的教条注定了他们悲哀的结局。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呵,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是贾宝玉眼中的林黛玉。这样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却无视封建的礼教,反而背向其形,让我不得不佩服。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归咎于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它无情的扼杀了宝黛的感情。黛玉到死还问道“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一面是宝玉的喜事,一面是黛玉的丧事,宝黛二玉的二种不一样的人生成了显明的比较。这样一对相爱的鸳鸯就这样被封建礼教活活打散,怎能让人不悲哀,不思量。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真真假假,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不,常人怎能与她相提并论。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成就了她的命运。也许,一切皆是命中注定。

由于身体上的先天虚弱,黛玉对事物的反应比较消极,也由此导致了黛玉在思维上的叛逆与被动。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唯美伤感的词句,带着朦胧的凄美,少女的情思。

不想为自己喜爱黛玉作太多辩解,发自内心的喜爱,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有太多的冠冕堂皇与勾心斗角,太多的是是非非。每次读《红楼梦》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红楼梦》中真真实实、平平凡凡的才叫生活。虽没有轰轰烈烈的誓言,就那生活小节,鸡毛蒜皮般的小事,正经不正经的情话,也足以拨动心弦。

与林黛玉相比薛宝钗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黛玉至少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实的感情,虽最终一死却也无所谓悔与不悔了。而宝钗“愚昧而不自知”,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不完美亦成就这完美。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个个痴情的女子,一个个多才的被无情的埋没,唉,这吃人的礼教。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读完《红楼梦》我到底学到了什么呢?静下心来想一想,似乎又很纠结于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道理,看来我还是要认真的研究它了,红楼的神秘与红楼的智慧都让我沉醉与其中啊!

《红楼梦》读后感2

宝钗一向都是封建社会里的完美人物,她识大体又不似熙凤般狠辣,有才气又不及黛玉般清高,淡名利又不如迎春般木讷,清性情又不像妙玉般极端。宝钗,能够用完美来形容。

黛玉的美是清,如芙蓉般脱俗,恍若仙子般倾城;熙凤的美是傲,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傲瞰人间,是可望不可即的存在;湘云的美是憨,是芍药花下的天真烂漫;而宝钗,则是那句“淡极始知花更艳”,她的美,是淡,是牡丹的倾国,默默独居一隅,却不知早已惊艳了满堂摇曳的春风。

一向在想,宝钗在乎的到底是什么?妙龄少女,黛玉有她的风露清愁,熙凤有她的机关聪明,而宝钗,似是无欲无求,真真“淡极”,却显得“更艳”。

宝钗是封建主义绝对的拥护者,她从来不喜像黛玉那样的伤春悲秋,从林黛玉重起桃花社一章中贾宝玉就说过,宝钗并不喜作闺怨诗,也不许宝琴作,可见她对闺怨是排斥甚至是不屑的,她不会去望着“花谢花飞飞满天”悲戚,更不会叹“红消香断有谁怜”,她心里的女子,或者说就是她自己要做的就是“珍重芳姿昼掩门”。她和林黛玉一样拥有倾世芳姿,却不像林黛玉一样想将来将何去何从,只想如何过好此刻,这是她“淡极”,更是她对封建制度的崇尚。

宝钗的“淡极”也与她的生平遭遇有关,自小父亲亡故,哥哥又愚笨无用,虽是女儿却也要持家掌事,宝钗早早便接触了人情世故,早早融入了这个封建的社会,她的性格也许是天生的,但我想更多的还是正因她要过得好而被修整过的。黛玉能明白现实的残酷,而宝钗却知道怎样去应对残酷的现实。不得不说,宝钗比黛玉要成熟得多,正正因此,她的“淡极”并非她无欲无求,是她已经有了潜质和气度去看淡所有的人间冷暖,她不去憧憬浪漫,正因她已经融入了现实,已经能让自己在现实里过得很好,甚至让自己完美无暇,淡极更艳。

宝钗“淡极”,但并非“无情”,她遵循封建制度,适应着眼前的一切,也用自己的一片真心去待人。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宝钗的“德”是让人赞叹的,可也是为她自己悲叹的,宝钗一心想让宝玉早日步入仕途,为他谋一光明前程而费尽口舌,不管她是否早就知道自己会成为荣国府的宝二奶奶,宝钗的一番心思也是完全建立于对宝玉的真情上的,正因她明白封建社会的定理,正因她遵循并信奉着封建社会的规则,她便把自己认为最好的道路告诉宝玉,于理,宝钗的一番苦心苦意着实令人赞叹。但是于情,这偏偏不是适合宝玉的路,宝钗有“停机德”,可宝玉却没有“悬梁悟”,宝钗的良苦用心也就适得其反,让宝玉心生厌倦。宝钗是理性的,她知道这样对宝玉有益无害,谁叫宝玉却如此轻视功名还骂其“禄蠹”,宝钗之德,也只能付诸东流了。

而对于黛玉,宝钗一向都是友善的,尽管刚进府中黛玉曾多次明着嘲讽,她也没有多说一句,在听到黛玉用《牡丹亭》里的句子作酒令时,宝钗反而句句真诚地劝了一番,连向来对他人言语极其敏感的黛玉也心服口服,懂得了宝姐姐的一片真意。得知黛玉病了,她又专程遣人送燕窝来;之后搬出大观园又独独写了四赋赠与黛玉。对于同为才女佳人的黛玉,宝钗是惺惺相惜的,但她们不是知音,黛玉的叛逆和反抗与宝钗的遵从和信奉水火不容,她们无法成为同道中人,却能做彼此怜惜的姐妹,是正因宝钗始终如一的友善和情谊。

正如湘云笑说的,纵是黛玉,也挑不出宝钗的一点短来。宝钗在这个波涛暗涌的封建社会里已经学会了如何处事应变,在荣国府里博得了众人的喜爱,只可惜她的良人不是宝玉,这是她信奉的封建制度迫害她的,她无法摆脱命运,也无法争取自己的幸福。宝钗的悲哀,是她从来不知道她的坚持一向就是错误的,她争取的东西并不是属于她的,只但是她的思想也由不得她改变什么。

叹只叹,如果宝钗遇到的不是宝玉,她必须能在属于她的社会里绽放她独有的风雅,一如倾国的牡丹,融了满院淡淡的香,诠释着她的完美。

《红楼梦》读后感3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因此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味道……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能够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说到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就不得不题,功名利禄。记得第一回中,士隐所解注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甚切,就好像功名,不是得了功名,就不用死,到头来还是得死。下一世,谁理你是秦始皇,还是汉武帝。更别提其他人,“问古今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若不提,钦敬,从古至今,那些著名的贪官奸臣,吕不韦、秦桧、吴三桂、鳌拜……也是万古留名。其实他们的才智,胆识,以及那种不畏惧命运的胆魄,也有可取之处。命运最终给他们的安排终究是残酷的,死讯换来了呼天抢地的欢呼声,死后还招人恶骂,这是他们的悲哀,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哀。难道这就是正义与邪恶的标准吗?

其实,正义与邪恶的标准还是很模糊的。我能够说,“人各有志,只能说他们树立了不科学的人生观。”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必须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可耻,也许他们像楚庄王,三年沉迷于酒色,是别有用心,我们也许只是让历史蒙蔽了双眼,虽然可能性极小,但我们不能排除这种想法,毕竟这些都已成过去,无从考证……

我甚是欣赏他们对于神说以及命运的无所畏惧,即使是现今社会,又有何人能真正做到不满命运的安排,能挑战命运。想想社会之中,大多数人们还期望圣人、神仙的出现,从苦恼将他们解救,以此说来似乎还不及这些贪官奸臣。

那这些贪官奸臣错在哪儿?失败在那儿?--我想就应是,想得不够长远。就好似吕不韦,得到了皇位又怎样?也许会更觉空虚,到头来终免不了一死。“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那如此说来岂不是什么都别做,做什么终究都还是在替别人做嫁衣裳。

其实不能这么想,人这一辈子,很多事是无可奈何的。我个人觉得,人这一生,概括起来就三字“活下去”。什么都不做怎生活下去?什么都是需要代价的,你学习,换来好的工作;你工作,换来生活需要的钱。钱让人过好日子,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突然想到,有些人自命清高的认为前乃污浊之物,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要用他?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需靠他活?我不觉得钱是什么污浊之物,钱只是一件物品,用它之人不堪,因此才让它蒙羞。“功名利禄”,只是换取钱的手段罢了。人生在世,只要赚钱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贪污就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将别人用代价应换来的东西据为己有。若是用正当方式,让自己活得更好,没什么不对,即使在别人眼里显得奢华,又怎样,这是用代价换来的,是付出过后得来的,是一点点赚来的,本就为了让自己活得更舒坦,奢华点也是自愿的,没什么不能够的。因此为了活下去,要赚钱。如果总想着是为他人作嫁衣,索性都别活了。毕竟只有少数人能享受看破红尘的生活。既然有许多事都放不下,就别放下,糟踏了光阴。“圣人”也需“凡人”衬。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主角,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也是无法摆脱父母之命嫁于宝玉,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金簪雪里埋。”再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

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那人还对我说,“做和尚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逃避,还有一种就是为了应对。”我想逃避的那些就是“看错红尘”的,而应对的才是真正“看破红尘”的。

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感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感情杯具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杯具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以前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红楼梦》读后感4

《红楼梦》,它是四大名著之一。

它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感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杯具。

我从去年开始,就一向琢磨着《红楼梦》,虽然几个月就把它给看完了,但我还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便一句一句地理解。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感情杯具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此刻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之后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最后繁华成空的大杯具。

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杯具,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杯具。

当我看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和《苦绛珠魂悲伤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听着悲伤的音乐。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那不争气的眼泪始终还是把那页给模糊了呢!傻傻的我本以为结局会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幸福地生活在一齐,是啊!王子与公主生活只是童话故事而已,然而,这么悲惨的结局我却怎样也想不到。

当黛玉听完傻大姐的话后,就直吐鲜血。不住地流泪。因为她理解不了这个事实,黛玉她恨宝玉,恨他为什么不理解自己。她把宝玉送给她的那绢子往火上一撂,顿时化为灰烬。熬了一天,黛玉已经奄奄一息。突然,她高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只见黛玉两眼一翻,一缕芳魂就这样随风而逝。

黛玉死的时候,正是宝玉娶宝钗的同一个时辰。只因潇湘馆离新房很远,听不到潇湘馆这边悲恸的哭声。

这真的是个不朽的杯具啊!

我为黛玉和宝玉感到悲哀,宝玉最后竟然出家当了和尚,因为他明白林妹妹是为自己而死的。便在灵柩前放声大哭。

一个风光显赫的大家族,就这么没落了!不知看过《红楼梦》的朋友们,是否都和我一样,为他们感到悲哀、痛心?

《红楼梦》读后感5

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爱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书归正文,呵呵,湘云第一回出场,人并不感其突兀,概因前之已伏之笔吧。而后由贾母,王夫人眼中写出湘云之衣着打扮,再由宝钗口中说出湘云旧事,至此,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了,丝毫不费笔墨,却有如此传神。

到宝湘在书中的初会便是有一番景象了。与宝黛初会比较看来,当真是妙极。如此文字,似犯而不犯,似重而不重,又有几多。而这位云妹妹当真是心直口快且俐齿伶牙,几个绛纹石的戒指换出的那一番道理,想来读者应记忆犹新吧。直到玉卿挨打,宝钗赶蝇,龄官划蔷,湘云才结束了她的第一次小住。此间数个故事,纷乱头绪,却从未有缺何人,象凭空消失一般,必在纷乱中有几笔点到,象宝玉挨打时,众人来看,便点了湘云一笔,宝钗赶蝇时,湘黛二人偶见,又是一笔。如此又生出多少故事,至龄官划蔷后,湘云来辞,一切就顺理成章,总在乱中添置几笔,让人看后觉得简单而又有绪。

湘云二次来访,便是海棠结社后了。若上一次雪芹先生要突出刻画湘云的性格,此一次则刻画湘云的才情。两首白海棠诗写尽多少故事,而其中“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两句我窃以为便是其真实写照,再看她的菊花诗“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事,看来惟有我知音”,“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倘若陶彭令再生,也比慨然菊有此咏者,不枉矣。再看红楼最精妙的一副百笑图中,也不乏湘云的身影,雪芹先生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写到“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如此这般,红楼中的人物性格便全部展露在读者面前,如此文字,试问古今小说中非红楼而谁有?好一副红楼百笑图,如见如闻。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但是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红楼梦》读后感6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杯具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感情杯具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主角,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

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爱,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联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红楼梦》读后感7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生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感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感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感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感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但是那里没有她能够依靠的亲人,没有她能够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感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生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应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感情杯具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红楼梦》读后感8

曹雪芹的长篇小说《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奇特的一部小说。

我读红楼,感悟最深的大致可分为两点。

第一,有感于《红楼梦》的艺术魅力。《红楼梦》之因此能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并不仅仅仅正因它在资料上的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更重要的因素还取决于它巨大的艺术魅力。从小说的人物看,它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近五百人,而能够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数十人,例如林黛玉的尖酸刻薄,薛宝钗的温柔敦厚,贾宝玉的如傻似狂,王熙凤的诙谐幽默等,这些典型人物,各自都有自己独特而又鲜明的个性特征,早已成为人类艺术画廊中千古不朽的艺术典型,在银屏上盛演不衰。从小说的情节结构上看,《红楼梦》改变了以往长篇小说情节和人物故事单线条发展的单调模式,创造了一个完整宏大而又浑然天成的网状艺术结构,四大家族及众多人物,情节结构安排巧妙,虽然多条线索齐头并进,互相联结,却又有条不紊,层次分明。

从小说的语言上看《红楼梦》,曹雪芹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他在继承中国古典文学语言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加以丰富的发展,使小说的叙述语言更加生动形象,准确洗练,具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小说中的人物语言堪称经典,作者往往只用三言两语就能传神地勾画出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例如林黛玉进贾府那段,王熙凤说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似嫡亲的孙女儿似的,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嘴里心里放不下。只可怜我这妹妹这么命苦,怎样姑妈偏就去世了!她这几句话,不仅仅夸奖了林黛玉,而且赞扬了探春姐妹们,还博得了贾母的欢心,充分显示了王熙凤圆滑世故的特点。

除此之外,小说中的超多诗词歌曲根据人物的不一样性格而作,更有较高的文学价值。第二,有感于《红楼梦》的主题,《红楼梦》是一部博大精深的文学巨著,关于它的主题,历来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诚如鲁迅所说的那样:“道学家看见淫,经学家看见易,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但我们细读原著,就会发现,作者所要展示的主题,其实就是人生有限,天地无情的痛苦和无奈,是留恋完美的人生而又对人生美中不足的哀惋与感叹:人生为何要生老病死、离合悲欢?

小说中透过不一样人物之口,反复吟唱的这一旋律,正是作者历经世间荣辱后的人生感悟,也是《红楼梦》乃至历代文人所极力探索的永恒主题之一,例如,元春贵为皇妃,但却觉生活“终无意趣”;迎春误嫁中山狼,不久便被折磨至死;探春虽然“才自精明志自高”,但却“生于末世运偏消”,为了家族的利益被迫远嫁异域;惜春看破红尘,出家为尼,“独卧青灯古佛旁”史湘云虽然“英豪阔大宽宏量”,但最终却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的妙玉带发修行,结果“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其他诸如香菱、晴雯、尤二姐、尤三姐等等,乃至大观园“女儿国”中所有的女儿们,都无一不是以背剧结局而告终的,但是,曹雪芹的这种人生感悟是用心而非颓废的,他对人生乃至世间一切完美的事物都怀有深深的眷恋之情。当人生与世间的真善美被无情地毁灭时,他才在怜惜悲悯中发出了无奈的感叹,综观全书,《红楼梦》主要在“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这一既诗化又真实的理想世界中展开故事情节,以“无故寻愁觅恨”的贾宝玉为主人公,透过他的独特视角和亲身经历来感悟人生,探索自然,充分展示了青春少女及世间之美被毁灭的无情和无奈。

以上就是我对《红楼梦》的浅谈,自《红楼梦》诞生以来,就受到了普遍的赞赏和喜爱,红学各派各持己见,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

《红楼梦》读后感9

一百年有多久,没有必须人生阅历的人无法回答我。那么,三百年呢?

能在三百年内保存完好的东西并不多,就像金子,宝石,但《红楼梦》却是高于物质的存在,它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屹立于古典小说艺术领域的巅峰。

它,不仅仅仅是一个故事,它是曹雪芹用了十年时刻编织出的一个世界,虽然,这个世界并不完美,但却充斥着曹雪芹的爱、泪——宝玉、黛玉凄美的感情故事,四大家族由鼎盛逐渐衰亡的历史悲歌。“满纸荒唐言,十年辛酸泪。”谁知其中味?

三百多年前,曹雪芹一手创造了红楼梦的世界,三百年后,我捧着用新技术印刷而成的《红楼梦》,细细研读,依旧能够感受前人在故事中留下的思愁,聆听那隐没在故事最深层的倾诉,毫无间隙。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一个个主角跃然于纸上,不论好的还是坏的,他们都静静地在那个世界里上演一幕幕人生的戏剧,而我,置于一旁,只能默默惊叹着,做一个仰头观望浩瀚星空的远眺者,做着百万读者中的一员,关注着《红楼梦》的辉煌。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红楼梦》的字字句句就像是一根线,缠绕着编织出一个凄凉、腐朽、绝望的社会。主仆对抗、家族矛盾、经济危机缠绕着每个页脚,渗出压抑的窒息,那里纠缠着

多少生与死,爱与恨,眼泪与笑容。我们无法想象,曹雪芹是用什么样的情绪将那些日月轮转、凡尘沧桑、人间万物、爱恨情仇用文字在他手下流光溢彩的。唯一不可否认的是他做到了,他做到了将感情用文字表现的淋漓尽致,就像电影的预告片那般精美绝伦,带动人的血液为之感叹。

《红楼梦》的前80回是曹雪芹的心血,而后40回却让他留下了无穷的遗憾。那段奇葩写奇葩的日子,充斥着忧伤和悲痛,有人说,其中包含了太多对于旧社会的不满与怨恨。是不是不满,是不是怨恨,我无从得知。

或许是我的人生阅历不够丰富,又或许是《红楼梦》中包含了太多强烈的情感,我一时竟无法真正明白曹雪芹创作的目的,《红楼梦》的立意何在?此刻的我无法明白,但我绝不坚信,它仅仅是一个故事,仅仅是曹雪芹反抗旧社会的一种宣泄方式,它的背后必须还有更多的深层含意,但我,终是才疏学浅了。只能再一次翻开那部著作,再一次接触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语言,从早已熟悉的“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开始,再一次跟随曹雪芹的脚步,深入到那段悲凉的历史。

“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曹雪芹呕心沥血的用了十年,造就了古典小说上的传奇,当其他作家还在苦苦寻找龙角的时候,他,已经站在巅峰高高擎起《红楼梦》这颗龙珠在三百多年前,光耀于世了。

三个一百年的轮回,《红楼梦》的精彩还未完全出世,“红学”的研究还在继续,《红楼梦》究竟会不会被真正揭秘呢?停在前方的,永远是下一个轮回。

《红楼梦》读后感10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好处。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这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个性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刻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方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但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

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好处,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好处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联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证明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前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因此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联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红楼梦》读后感11

红楼,多么熟悉而又神秘的名字。自它问世以来,多少红学家前仆后继,倾其一生只为解得其中真味。对于这部自成学问的奇书,我早已慕其美名,值此寒假,有幸一探其奥秘。

当我拿到这本厚达九百多页的大“百科全书”时,我的心不得不为之惊叹,甚至有了打退堂鼓的念头,但读书本来就要舍得投入时间和精力,不然怎能领会其中奥妙?于是便下定决心,这个寒假,就纠缠上这本“顽物”,一定要把它看完。

初读《红楼梦》,困难就接踵而至。一张薄薄的纸页上挤满了令我眼花缭乱的文字,包括生僻字、文言文,许多诗词更是让我摸不着头脑,其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则是让我糊里糊涂,如置身云里雾里,难得其中真味。有时读着,竟睡意难忍,趴在书上睡了过去。

但这些并未阻挡我要将它看完的决心。我开始做笔记,自己手绘红楼梦中的人物关系图,切身体会到这个封建大家庭的复杂。我学会借助外物,无论是厚重的词典还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都在此过程中助我一臂之力。

最令我着迷的,自然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纠葛了。一次我读到一个场景:贾宝玉和林黛玉互表心意,用到“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以及很多我不知道的典故,便在网上查询,终于得知这是贾宝玉在向林黛玉表露自己的真心。在此过程中,我既收获了知识,又对书中的内容有了理解,那样一种心领神会的感受,更是生活中不可多得的,难以言喻的昙花佳境,让人回味无穷。这样读书的兴趣和快乐自然就如期而至了。

在长达二十多天的纠缠后,我终于将这本书“啃”完了。但我却不能就此满足,因为书中还有很多内容是我还不理解的,还有更多的深意和奥秘没有被挖掘。这样,我的感受和收获可能就很有限。于是我选择了在网上翻看别人的读书笔记和书评,以及一些著名红学家如周汝昌的著作,与他们的思想和心灵交流后,便有豁然开朗、拨云见日之感,《红楼梦》中的奥秘也才逐渐隐现。

随着进一步深入了解,我才真正感受到红楼梦的博大精深,也获得了更多的知识和兴趣。也许读书就是如此,只有肯花心思去钻研,才能真正领会其中的奥妙。采用不同的方式,得到的知识和兴趣也许就更多。最终,这本书一定会对我们的心灵产生巨大的影响,让我们受益无穷。

《红楼梦》读后感12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泡,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一部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一首暗示着兴败繁衰的荒唐诗,在这白玉为堂金做马的贾府中,在这光鲜的浮华后,又暗藏着什么呢?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从此,一块纷纷扰扰的石头陨落人间,牵系起一群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红楼女。在那浮华的贾府中演绎着“美中不足今方信,如花美眷空蹉跎”的凄美故事。浮华的悲剧,即将开幕。

贾元春,贾府第一个传奇人物,贾家嫡系孙女,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大观园真正的主人,可谓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享尽荣华的她用二十年的青春看清了这人间是非。一曲“恨无常”道出了她悲、美的一生。同时也说出了她那华丽的凤袍下掩盖的无限的悲伤和痛苦。可怜薄命女,生因浮华,死亦因浮华。

一个道金玉良缘,一个念木石前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孤高自诩,一个处事圆滑,一个肌肤如雪,一个娇花似水。一个薛宝钗,一个林黛玉。只可惜了两个薄命女,入了富贵家,却不知那浮华之门易进不易出啊。“可叹停机德,甚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富贵一生只落得个空劳牵挂,枉自嗟呀!败落的大观园,没有了昔日的繁华,潇湘馆在那几束翠竹的衬托下显得那样清幽,可是里面却没了颦儿的笑音和哀叹。宝钗啊,当你再一次看到这景象是想必也会为那“登上青云”的追求而后悔吧!

金银散尽,家业凋零,有恩逃生,无情报应,欠命命已还,欠泪泪已尽。食尽鸟投林,皆因浮华散尽!一卷红楼落幕,不禁慨叹:“陋室空堂芴满床,衰草枯杨歌舞场。金箱垠箱又怎样,只可惜你命不长。浮华门里唱大戏,那结局怎一悲字了得!莫要不舍富贵乡,浮华皆可抛!

《红楼梦》读后感13

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 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虐待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 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 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红楼梦》读后感14

《红楼梦》这本书以林黛玉和贾宝玉凄美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从兴旺到衰败的过程。

放下这本名著,我沉思许久,我随着主人公的喜而喜,随着主人公的悲而悲,下面就让我来说说读后的感受吧!

走进熙熙攘攘的大观园,一个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慈祥的贾母;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姐;直性率真地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最难忘的,就要属林黛玉、史湘云、惜春和晴雯了。下面让我一一介绍一下吧!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总是让我悄然泪下。她多愁善感,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泪如雨下。她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她不愿看花儿随风飘零,就给它们建造了一个花冢,让它们有了自己的家。

史湘云却恰恰和林黛玉相反。她是一个心直口快、乐观大方的女孩。虽然她只是贾母的远堂亲戚,很少来贾府,却和大家玩得那么开心,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仅仅如此,她还在诗社中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她的诗也是非常乐观的。

惜春是贾府的第四个姑娘。她性格温柔、随和。有一次,贾母要惜春将整个大观园给刘姥姥。要知道画整个庞大的观园要画差不多一年。可惜春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整个大观园画了下来。我想:要是我,早就不耐烦了!没错,惜春不仅有着温柔的性格,还有着惊人的毅力。

一提起晴雯,很多人读后不理解地问:“这个不值一提的小丫头你为什么喜欢她呀?”我觉得晴雯是最有反抗能力的丫头。她敢爱敢恨。在抄捡大观园中其它的丫头都逆来顺受,只有她站起来反抗。虽然晴雯被赶了出去最后洒泪告别,但她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她使我明白了:做一天狮子也比做一辈子的绵羊强这个道理。晴雯你虽然是个丫头,但是在我心中是最勇敢的姑娘!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形形色色的人物特征,引人入神的情节,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陶醉其中,爱不释手!

《红楼梦》读后感15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有人把莎士比亚比作高山,我认为曹雪芹是一个大海。山再高,终有人可以登上它的顶峰,而大海,要想探究她的深底,却非常之难。“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用了“谐音寓意”的手法,他把贾家四姐妹命名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这是谐“原应叹息”的音;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姑让他饮的茶“千红一窟”,是“千红一哭”的谐音,又让他饮“万艳同杯”的酒,这酒名是“万艳同悲”的谐音,这样的手法几乎贯穿了全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红楼梦》中除了众多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外,还有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他没有明说,但通过这成百的众多人物的神志,语言,动作,心理活动表现的惟妙惟肖,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贵族大家庭,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我们不难看出封建资本家的腐败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和不长久,文中描述了如林黛玉,贾宝玉………这样的“叛逆者”的形象,他们的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可以说凄惨,但他们代表的是新生命,敢同顽固势力作斗争的新主派代表,我们都江堰市知道林黛玉的眼泪,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哪管世人诽谤”纨绔子弟的形象,他们鲜明的人物性格也使黑暗中有了一丝亮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红楼梦》读后感16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溪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首屈一指。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现今中国人常怀着一种暴富的心态,各式各样的奢侈品难以满足其欲千金散尽的胸怀,更为可怕的是,这种风气正逐渐蔓延至年轻一代的学生身上,并且就发生在你我身边。不难想象,这种无节制的享受最终将演变成国民性,让整个中华民族都失去前进的欲望,更难以完成复兴的使命。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巴西的一只蝴蝶挥动翅膀尚能引发美国一场龙卷风,一代一代的“耳濡目染”又何尝不会酿成不堪的悲剧!我不愿再进行痛斥,柏杨先生早已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我唯愿独修其身,却又不忍责任的折磨。整个社会的大风气,早已不是你我能够左右的了,保持住内心的一方净土,是周国平先生、余秋雨先生、王蒙先生等,以及所有有良知的读书人的心愿。我愿做这样的践行者,践行着心中永远简朴安静的生活,践行着美好的祈愿。想必曹雪芹先生也是这个意思,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喋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懂得了我们的民族国家。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红楼梦》读后感17

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有无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测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腐败。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弱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居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辗转红楼,忘不了伊细泣独怜,忘不了伊焚稿断痴情,忘不了红楼一瞬却终究梦一场。红楼,梦。

《红楼梦》读后感18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红楼梦》读后感19

曾经对于《红楼梦》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皆不过谈爱情“,也曾为了宝之悲,黛之惨而愕腕叹息。

如今取下束之高阁的《红楼梦》,如品茶一般细细品读,忽觉爱情不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香料。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

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称她厚道。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席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

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红楼梦》读后感20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历的奇书,不同的人看它都定会有不同的收获。文学家获取了经典的诗词和巧妙的写作手法;医学家获取了大量的中医药方;历史学家获取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它留给世人太多的东西,以至不论哪个人读后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收获。

《红楼梦》中人物繁多,但我认为当以宝玉、黛玉、宝钗三人为最重要。因为这三人感情的演变是小说的主线。有一种说法是宝钗赢得了婚姻,黛玉赢得了爱情。我对此持肯定态度,而宝玉呢?他赢得了什么?仅是那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一走了之吗?不!他获取的是那段带有苦味的美好回忆。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古代经典文学名著,有关作者的生活背景和写作意向,后人有多种观点。曹雪芹从《红楼梦》所获取的是对当时政治生活的发泄,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在历史长河中文学领域内留驻的不可磨灭的一页。

对我这个中学生而言,从中获取的是大量的文学积累和生命体验。当读到林黛玉葬花时写得那句“试看春残花溅落,便是红颜老死。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我感到了时间的紧迫,知道了“少年不知勤学早,今日不搏待何时”。当读到“忆女襄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时,我惊叹于作者笔触的优美,品尝到了文学营养的甘甜。当读到“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女儿独处闺楼,杨柳依依,满面忧伤的画面。

而对于整个世界,它留下的也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红学”研究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学问,它像一卷《清明上河图》,展现了那个时代中国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面貌。它也像李杜的诗篇给人以美的享受。

相信将来的人会从中获取更多更多的东西。唉!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完的曹雪芹。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历的奇书,不同的人看它都定会有不同的收获。文学家获取了经典的诗词和巧妙的写作手法;医学家获取了大量的中医药方;历史学家获取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它留给世人太多的东西,以至不论哪个人读后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收获。

《红楼梦》中人物繁多,但我认为当以宝玉、黛玉、宝钗三人为最重要。因为这三人感情的演变是小说的主线。有一种说法是宝钗赢得了婚姻,黛玉赢得了爱情。我对此持肯定态度,而宝玉呢?他赢得了什么?仅是那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一走了之吗?不!他获取的是那段带有苦味的美好回忆。

对我这个中学生而言,从中获取的是大量的文学积累和生命体验。当读到林黛玉葬花时写得那句“试看春残花溅落,便是红颜老死。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我感到了时间的紧迫,知道了“少年不知勤学早,今日不搏待何时”。当读到“忆女襄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时,我惊叹于作者笔触的优美,品尝到了文学营养的甘甜。当读到“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女儿独处闺楼,杨柳依依,满面忧伤的画面。

而对于整个世界,它留下的也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红学”研究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学问,它像一卷《清明上河图》,展现了那个时代中国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面貌。它也像李杜的诗篇给人以美的享受。

相信将来的人会从中获取更多更多的东西。唉!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完的曹雪芹。

《红楼梦》读后感21

暑假里,我坐在床边,手不释卷地读着一本好书——《红楼梦》,书中的每个章节的内容都吸引着我。

我喜欢读《红楼梦》的这一章节,讲的是大观园姐妹悠闲于乐,吵吵闹闹的场面。

作者曹雪芹把这些人物写的栩栩入生,用对比的修辞手法,作者安排了鲜明对照的两个世界。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贾宝玉,贾宝玉是小说的中心人物,他聪明灵秀,是贾氏家族给予了重望的继承人。其性格平等待人,尊重个性,主张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生活。在他心里,人只有美丑的划分。

“开谈不说《红楼梦》,诗尽诗书也枉然。一曲红楼多少梦?情天情海幻情深。”作品塑造了悲剧人物:林黛玉为爱情熬尽最后一滴眼泪,含恨而死,贾宝玉,终于离弃了“温柔富贵之乡”当了和尚,薛宝钗当上了荣府的二奶奶,却没有赢得真正爱情。

好书伴我一生。谢谢你让我懂得了更多知识。

《红楼梦》读后感22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红楼梦》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刻画的很鲜明,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乖巧大方的薛宝钗、聪明能干的王熙凤等……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人物最令我回味无穷。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每当我读到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时,总会情不自禁地落泪。一定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她令我产生了无比的怜爱。无论什么事情,黛玉都会黯然泪下。不过黛玉也有令我佩服的一面,就是她的才情。《葬花吟》、《秋窗风雨夕》……都是她写的诗,写的太好了。

还有,贾宝玉也令人印象深刻。宝玉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混迹于官场。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姐妹关系很好,因为他以为男女平等,对任何人一视同仁,这就是与众不同的贾宝玉。

《红楼梦》这部名著,非常感动人,催人泪下。我建议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也会沉迷于其中。

《红楼梦》读后感23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

《红楼梦》主要讲了金陵四大家族(史,贾,薛,王)从兴盛到衰败的全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贾雨村断案》,这篇讲的是:薛家的大公子薛蟠因抢夺一个侍女而打死了冯家的公子。冯家告到了官府,这时的县令是贾雨村,贾雨村听了大怒,立刻要惩治薛蟠。这时,有一个衙役阻止了他,给他了一个护官符: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并且说:“金陵的地方官如果不想失去官职就不能去得罪这四大家族,这次打死人的正好是丰年好大雪中的薛家。”贾雨村听了连忙问衙役该怎么办,衙役告诉了他办法,贾雨村照衙役的方法把冯家的公子说成是得急病死的,一桩人命案就这样匆匆了解了。揭露了当时社会腐败的现象。

希望大家能够多读书,读好书。

《红楼梦》读后感24

这个星期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原著版的《《红楼梦》》,这本书可深奥了,原先我还看不懂,可后来,越看,越想往下看。

《《红楼梦》》的第一篇,写的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闺秀。这篇具有古文的风度,比任何一篇都深奥,让我怎么也摸不透,曹雪芹真了不起,那么厉害。

《《红楼梦》》里写了一位叫黛玉的姑娘,她自幼多病,七八岁时,就丧母,后来,又移居到宁国府,与外祖母一起住,黛玉和宝玉很投缘。黛玉有一股自然风味,而宝玉却会说很多甜言蜜语,让姐妹们都喜欢他,宝玉天生喜欢与女孩玩,他认为女孩是水做的,走近点,就会闻到一阵轻爽味,这让宝玉的父亲很讨厌他,认为他长大后,一定是个大色鬼,因为宝玉的父亲为人忠心,铁面无私。结果被奸人所害,砍头。

后来,黛玉病死,宝玉当和尚,贾家就这样家破人亡。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同学们,要想知识渊博,就来看《《红楼梦》》吧。

《红楼梦》读后感25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经常从妈妈的嘴里听到这首好听的歌,后来才知道这是电视剧《红楼梦》里的经典歌曲。被歌曲打动的同时,总想看看《红楼梦》究竟是什么故事,前一阵子,哥哥给我拿来了这部名著,我才有幸拜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子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

这部名著让我看的是眼花缭乱,摸不清头绪,光人物都让我难以记住,我决定要继续研究它,多读几遍,用心去领会古人的文采。

《红楼梦》读后感26

就在这个寒假,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爱情小说,这部小说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线索,通过对历史兴衰的真实描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荒淫腐朽,广泛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末期的社会生活,表明封建制度走向崩溃和必然灭亡的命运。

其中,第二章贾母怜惜林黛玉让我回想起了一件事:那时,只有四岁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一进超市我就眼花缭乱,有许多玩具和吃的,接着,我就和妈妈一起开始采购东西,我和妈妈来到二楼买纸巾,我突然看到那边有好多玩具,好像去看看,于是,我就趁妈妈在挑纸巾时偷偷溜走了,去看玩具,看完了玩具后我就到处乱走。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妈妈不见了!于是,我非常着急,到处找,最后,我实在是找不到,就在原地哇哇大哭。突然,广播响了,说:“圆圆,妈妈在前台,快过来!”听到这个声音,我高兴极了,马上下楼,去前台找我的妈妈,我终于找到了,妈妈见到我后说:圆圆,你要记住,如果和妈妈走散了,就要到前台,叫工作人员帮你,知道了吗?“我说:”知道了。“

离开亲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就像我一样,才离开妈妈不到五分钟,我就已经很伤心了,所以啊,好好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

《红楼梦》读后感27

这周,我看了一本很了不起的书——红楼梦,这本书是中国古典文学宝库中的精品巨作,作者是清代杰出的小说家——曹雪芹,不过,这本红红楼梦并不是原著版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共有16个,如——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等人,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人就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林黛玉是林如海的女儿,林黛玉自幼聪明,言谈举止与众不同,所以,林黛玉的父母视林黛玉为掌上明珠,可不幸的是,林黛玉9岁时,林黛玉的母亲就因病去世了,我为林黛玉感到可惜,要那个时候,华佗神医还在世的话,那该多好啊,世人就不会因病去世了,后来,孤苦的林黛玉住到了贾府,才认识了贾政的儿子——贾宝玉,贾宝玉是个奇怪的男孩,按理说,男孩应该喜欢和男孩玩,可贾宝玉不一样,贾宝玉喜欢与女孩玩,并且,贾宝玉出生的时候,嘴里衔着一块美玉,上面刻着许许多多的字,正面有,反面也有,我正想亲眼看看这块美玉。

读了这本书后,我又知道了红楼梦原名石头记, 可能是因为时间的关系,才会使石头记改名为红楼梦的吧。

《红楼梦》读后感28

几年前,我曾在姐姐家看到过这本书,当时我好奇的拿起这本书,打开一看,不禁被这本书的内容吸引了。我不得不说曹雪芹的这本书写得太好了,它不仅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还展示出封建制度濒于崩溃和必然死亡的历史趋势。贾宝玉是那一时代面目全新的文学形象,也是曹雪芹着力最多,寄托最深的人物。贾宝玉在众多公子哥中是最憎恶仕途经济的,却又是最纯真善良的。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林黛玉,常听别人说林黛玉心胸狭窄,爱耍小性子,各个方面都不如宝钗,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  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爱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黛玉最终是泪尽而逝的,她为自己的追求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她再也没有那么多的眼泪可以支付了。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红楼梦》读后感29

小说讲述了林黛玉爱上了贾宝玉,但是贾宝玉的长辈们不许他跟林黛玉结婚,林黛玉虽然长得好看,但是她体弱多病,而且非常娇气,一直要哭,到最后贾宝玉没和她结婚,结果黛玉忧郁而死。这篇故事也将了当时的人们是多么辛苦,暗示了作者晚年寓居北京西郊,生活贫困的生活现实。整个作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为主线展开,向我们展示了封建社会四大家族的由胜而衰的没落过程。作品令人深思,也让我们生活在今天文明富足年代的中国人庆幸生在好年代,由此也更加珍惜,并且提醒我们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回报生活。  看完书,掩卷思考。我觉得林黛玉这个人不好,我不太喜欢这个人物。她动不动就哭,一直含着泪水。而且身体也不好,总是生病。她和宝钗是一个特别大的对比,宝钗遇事稳重,识大体,顾大局,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对待生活有热情,有上进心。从某个角度上讲,她和宝玉是一对金玉良缘。但是,偏偏又碰上贾宝玉厌恶仕途,由此给这段姻缘增加了一层阴云。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身边也会有许多人,他们有抱负,积极进取,在权力名誉和地位的方向上坚毅地前行着,也有一些人,他们看到再多的财富,再高的权利和地位,到头来不过是一片浮云,生活在他们看来,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快乐。所以,这些人并不去追逐名利,只是在享受当下。对待生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的价值观是:无论我们的脚步到达了哪里,都不能忘记我们出发时瞄准的方向是快乐。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读后感30

《红楼梦》是一部感人的爱情小说。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锁,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共演绎了一场在封建时代大家庭中的动人爱情悲剧。本小说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失去双亲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谢玉而生、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但是,两人的爱情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王熙凤有了掉包计,使贾宝玉误娶了带黄金锁的薛宝钗,林黛玉消玉殒,从此贾宝玉看破红尘,心灰意冷,遁入空门。  在封建时代,子女的婚姻往往全由父母做主,什么“指腹为婚”、“金玉良缘”、“门当户对”,甚至有些人从未见过面就稀里糊涂地结了婚。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封建时代的牺牲品。像贾宝玉和林黛玉这样大胆追求自由爱情的人,在那个时代尤为可贵。他们也深深地进入了我的心中:读《红楼梦》,我实在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也为书中众多女性悲惨的命运而惋惜。元春在深宫的孤寂,迎春被丈夫歧视,探春被迫远嫁,惜春削发出家。还有大观园中众多悲惨的丫鬟-----晴雯、司棋、金钏儿······  读《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生也是这样。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他垂泪,让多少人为他感动啊!

《红楼梦》读后感31

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是18世纪上半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缩影。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打破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单线式结构方式。以贾宝玉和金陵一二钗为主线,以荣宁二府极而衰为副线,将众多的人物,事件,组成了一个有秩序的网状结构,为我们展示了广阔错综又高度集中的社会生活画卷。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要属《王氏抄检大观园晴雯受冤枉冤死》这卷了。  这卷讲了贾母房中的丫头傻大姐在大观园的山石背后拾的一个五彩“锦绣囊”,邢夫人恰巧遇上,认为这正是向王夫人宣战的好时机。贾府内部,矛盾重重,错综复杂,正向探春所说“一个个都想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贾赦。邢夫人为代表的不当家的“在野派”,对王夫人。王熙凤为代表的“当权派”,久怀不满。邢夫人认为“秀春囊”极有可能是贾琏。王熙凤之物,正好借此机会杀一杀王氏一派的威风。很快“锈春囊”转到王夫人手中,王夫人立时“气色变更”,心急火燎的来责问凤姐。而此时凤姐即使慌张却也不忘为自己变白,充分的表现了她能言善解。精明能干的性格特征。  紧接着由邢夫人幕后鼓动,王夫人作证指挥,王熙凤挂师出征,狗腿子王善保的推波助澜。抄检大军气势汹汹“兵发”大观园,展开了空前的大扫荡,大清剿。本来一个家族内部统治集团的斗争变成了对丫鬟下人的镇压活动。而晴雯无疑变为里面手镇压的一份子。当王善保家的正因道:“宝玉屋里的晴雯,仗着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像个西施一样,在人跟前能说会道。一句话不投机,她就立起两个骚眼来骂人,妖妖的,大不成个体统。”这番话让王夫人更加警觉起来,于是立刻唤晴雯到跟前来,可晴雯刚刚睡醒,所以并没有怎么装饰,王夫人见晴雯,衫垂带腿,不觉勾起方才火来,便冷笑道:“好个美人,真像个病西施……”  说不尽红楼梦,道不尽红楼梦每约一会《红楼梦》,变多生一种人生的体味。

《红楼梦》读后感32

今天,我捧着这本神圣的书,准备专心致志地研读。  《红楼梦》主要讲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到了有权有势的贾家后发生的事。她在贾家邂逅了贾宝玉后却被常被一点鸡毛小事困扰,从此一病不起直至去世。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重视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去世,他大哭不止,直到埋葬。我不禁想到我为了一根棒棒糖和同学吵架,比起宝玉连金条银条都不吝惜,我真不应该。  我也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觉得花落地上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由此伤感地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不禁黯然落泪。其实她比起晴雯等丫头的命运好多了,至少还有个外祖母疼她,舅舅、舅母也没说她什么。但她体弱多病导致心胸狭窄,说话有些刁钻,惹得下人也不是很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珍惜了周围的一切,别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可见一个人要学会知足。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黛玉从家庭财产和势力都无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否则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习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无法自拔。  《红楼梦》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等,每个人的性格鲜明,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取长补短,努力把自己塑造得更完美。

《红楼梦》读后感33

校园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知音难寻的无奈何苦闷。而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出自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当我看完了《红楼梦》后,我感到无比的心酸,我甚至有点怨恨作者为什么把这《红楼梦》的结局写得这么悲惨,这与《红楼梦》前部分的那生气、繁荣的景象一点有不符合。但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这只不过就是社会的演变过程罢了。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是贾宝玉一生的·真实写照岁月流逝,生命的年轮在不停的轮转,但又有谁能读懂这曹雪芹的梦中泪。

《红楼梦》读后感34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红楼梦》读后感35

我都不知道自己读了《红楼梦》多少回了,但每读一次,就更喜欢它一分。在《红楼梦》中,最喜欢的就是林黛玉了。

林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自小体弱多病,贾宝玉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评价道:“娴静似娇花映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又因“两眉颦颦似蹙”,为其命字“颦”。也正因为身体的柔弱,注定黛玉的幸福渺茫。

传说黛玉前身为绛珠仙草,为了报答宝玉前世的浇水之恩,遂转生为林妹妹,向宝玉还眼泪,当最后一滴眼泪还干,也就是黛玉香消玉殒之时。虽说是传说,但在贾府的黛玉,眼泪似乎变得廉价,双眼常肿得如两核桃。有人说是黛玉小家子气,所以才会常流泪,但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在于贾府这一大环境。“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黛玉对贾府的评价。贾府在黛玉看来,就如一洪水猛兽,充满污秽之气,而在这样黑暗龌龊的环境中,黛玉始终保持自己的内心不受污染,坚守“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宛如污泥中的白莲,一尘不染,洁白无瑕。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身在贾府,是黛玉的无奈,知心的只有宝玉一个,在黛玉心中,向往着自由,“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可惜不能如愿!黛玉是聪明的,她知道自己摆脱不了封建女子的命运,但她没有屈服,而是进行反抗,所以,她对于跟自己抱有相同想法的宝玉给予支持。

但命运是残忍的,宝玉因丢玉而疯癫,黛玉身子孱弱,遂有了新娘偷龙转凤这一招,也直接导致了黛玉的消殒,间接致使宝玉最后的出家····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女子最终都逃不过红颜色衰,黛玉的早逝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呢?也许,死,对黛玉来说是一种解脱,是悲剧的终结,也是一种幸福

《红楼梦》读后感36

读《红楼梦》时,我发现曹雪芹的文采真的很好。《红楼梦》涉及了很多当时的社会情况,简直是一部历史书。它揭示了很多当时的社会现实,很能引起读者的思考。

第一次读这部书时,由于我比较喜欢林黛玉,因此我最关心的是贾宝玉是否能和林黛玉在一起。看完后,我有一段时间都不是很开心,因为金陵十二钗的命运都挺悲惨的,而且里面的四大家族都衰落了,太悲剧了。我不喜欢太悲惨的结局,所以我会想如果是曹雪芹写完整本书,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我那时真的很想知道为什么要以这么悲的结局来为这部书画上句号。

第二次看《红楼梦》是因为我发现了一个不同的版本,我想看看这两个版本会有什么不同。当我拿起这部书时,我不像第一次看时那样觉得它无聊,因为我发现开始部分已经涉及到它的高潮,甚至能从中看出结局是悲伤的。我发现这部书真的不一般,因为它环环相扣,甚至可以说从每一个部分推测另一个部分的情节发展,真的很有研究价值。我发现了一部好书是不能只读一遍的,因为每读一次都会有不同的体会,不同的认识。如果我只读一次《红楼梦》,那我可以确定我会后悔的,因为我忽略了很多东西。而且带着个人色彩和片面想法去看一部书,我们会错过很多东西的,尤其会对很多问题缺乏思考,这对我们的阅读是很有害的,因此我总是反复的去看一部书,去看一部我认为值得看的书。

对于《红楼梦》,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和别人一起讨论过。从《红楼梦》中,我看到了很多有关当时的社会问题,看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和下层人民的无奈与凄苦。我觉得作者能体会当时百姓的心情,同情他们的遭遇,或者说,在某个程度上也表达了他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对自己的遭遇的无奈。

读一部好书,值得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研究,去思考,因为我们能从中得到更多。对一部好书就如何一个作者在交流自己的思想。

《红楼梦》读后感37

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初中吧,看的电视剧。真正看书是在高二,当时用了整整一年才把它看完。而且当时兴趣也不是很大,就是偶尔拿出来看看。

当看完第一遍时,很多都没搞懂,就只知道宝玉、黛玉、宝钗他们三人之间的感情纠纷,而且里面的人物关系也不是很清楚。当时觉得黛玉很爱哭,真是典型的女人是水做的一样,哪来的那么多泪水,而且觉得太爱斤斤计较了,心眼儿小不能容人。宝钗这人不错,算是理想中的妻子形象吧,人和善大度,很会体恤下人,感觉没有多大心计。印象最深刻的是可卿,是一个温婉贤淑,待人热情,很会照顾人的人,是一个好妻子。最同情的是迎春,一个美丽的可人,就葬送在那个豺狼般的丈夫手里,当时看的我眼泪都掉了。宝玉的话,觉得比较叛逆,算是一种新新人类吧!很会讨女孩喜欢,也很会怜爱女孩,很会逗女孩开心的人,还有点粉面小生的味道,而且对自己的决定不够坚持,决心不够大。对凤姐当时就觉得泼辣有心计。晴雯也给我比较特别的感觉,是个心灵手巧的妙人。袭人就只是决定挺规矩的人。刘姥姥的身份特别,所以也留心了,觉得她胆子不小,面皮够厚,也很会讨好人,很会看人脸色做事。

到大学后,看了很多人关于红楼梦的评论。再次接触时,发觉自己当时的看法挺单纯的。在他人评论里看到可卿是我沉迷在个人欲望中的人,不是那么完美,也不是一个好的妻子儿媳,我很吃惊,就在我买的那本书里找证据。可是我没能找到确切的证据,只有焦大的醉语“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中,隐约的看到了些模糊的痕迹,最后在脂砚斋评石头记里明确看到了。我从中看到了人性丑恶的一面。

在宝玉不敢彻底反抗自己的婚姻,导致送走了为之流了一生泪水的林妹妹中,我看到了宝玉的软弱性,他也是个俗人啊,离不开贾府提供的优越的生活,所有叛逆之心,但在生活的压力之下,彻底的放弃了自己追逐一生的梦想,放弃了自己的本心,从而看破红尘,于此由色入空。使我看出,小说里的人物也不是完美的,何况现实呢。正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看出人都是社会中的,不管你有多叛逆,最后也会被社会磨平,回到社会的大怀抱中。对于现代人来说:在这充满欲望的都市里,我们没有过多的消遣方式也没有更多的金钱挥霍,我们只能把有限的体力投身到忙忙碌碌的奔波中,抬起头来看人家吃肉,弯下腰来让自己干活。因为我们已经把原有的已被生活磨平的雄心和仅存的一点可悲的自尊均仍给了生活,出卖给了现实。我们只有热脸靠人家冷屁股的份儿,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以后生活的写照啊!

《红楼梦》读后感38

我又读了一本名著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为主线,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着。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起,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红楼梦》读后感39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它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大小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从小体弱多病,来到了荣国府,认识了住在大观园里的一群女孩,她们不但容貌美,而且心灵也美。贾宝玉是这起人中的唯一一个男孩。他不同于古代的其他男性,都自以为高出女性一等,而是把把自己和对方看作平等的人。

故事的中心地位,是贾宝玉和表妹林黛玉丶表姐薛宝钗之间的爱情纠葛。这样的问题,悲剧就成了不可避免的结果。

而整个贾府,则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外表之下充满了污浊丑恶的贵族家庭,只有门前的一对石狮子是干净的,并且和整个社会的污浊连成一片。

《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特别震撼人心,就因为它充分写出了被毁灭的女性不仅是外形美,而且内心是更美的。

《红楼梦》读后感40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我爱读的好书,里面主要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一段爱情故事。

宝玉本是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块玉石,黛玉本是一棵绛珠草,他们木石前盟后,就各自转世投胎了。

宝玉投胎到贾家,黛玉投胎到林家,最后他们又碰到了一起,彼此相爱了。

他们经过了凤姐、贾母、宝钗、贾政的重重考验和刁难。可是最后黛玉死了,宝玉也为了黛玉出家了,他们的爱情也就此结束了。

我觉得要是黛玉能相信宝玉,和宝玉一起守护他们的爱情,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如果我可以穿越到古代,我一定会去告诉黛玉,让她不要这样的;并且我也会去古代劳动、做事的,亲自体验古代的生活!

《红楼梦》读后感41

翻开书页,闻着书香,阳光正好的日子,走进红楼,去感知那些梦!

红楼梦里,有太多的人物,而我却钟情于那个爱哭,又有点小性子的林黛玉。喜欢她的真实,喜欢爱与恨。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着自己的高贵,有着自己的诗情画意。在红楼梦中,林黛玉不及王煕凤的泼辣,没有薛宝钗的背景,她不懂仰人鼻息的活着,她不懂那么多的勾心斗角,她只是自己的世界里做最真实的自己。同样。我也欣赏她对爱情的执着,欣赏她那种唯一,更是叹息她的结局。爱情注定是她的劫数,而她却注定在劫难逃!在生活中,或许王煕凤、薛宝钗那样的人,才有所谓立足的市场,但是我跟欣赏林黛玉那样的人,不用去装,不用去娇柔做作!

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至少不会活的太压抑!至少不用活的太累!做林黛玉,做最真实的自己!

《红楼梦》读后感42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三年级,当时为了更快的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写出了与众不同的特点。

黛玉很聪明,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己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都不一样而且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她的写作方法呀!

《红楼梦》读后感43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以前,我一向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此刻重读红楼梦的我明白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资料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感情杯具。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明白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悲哀。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务必留意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留意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貌。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红楼梦》读后感44

《红楼梦》这部巨著,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

它以宝黛感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个性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联,而是大家能够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能够一齐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应对不一样的遭遇,不一样人有着不一样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就应是比较灰暗的,正因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爱正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悲哀事,也总喜爱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爱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正因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应对不愉快的事情就应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人生短暂,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出现,譬如:四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败,黛玉的死,宝玉的出家当和尚等等,都是我们所料想不到的,对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我们是持逆来顺受呢,还是乐观,用心的态度呢林黛玉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抱怨自己,多愁善感,可她的命运终结又是如何而宝玉为了黛玉的.死而四大皆空,对人生悲观失望,采取出家当和尚的解决方法。也许,在当时,这是唯一乐观地解决办法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某一角度上说,宝玉是反对当时封建婚姻的。

人生就像一扁小舟,而茫茫的大海就像世界一样宽大,不着边际。在这大海上,自己驾驶的小舟就应怎样度过大海上的一风一浪,我想只有用心地迎接风浪的冲刷,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使自己的小舟变成大船,经得起更大的风浪。

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情绪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这就是《红楼梦》向我娓娓讲述的人生哲理。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悲哀流泪呢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一样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应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爱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就应是宝玉和黛玉感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最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发奋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个性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感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样读这样的书呢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真的好吗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但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那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留意,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捍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样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应对落花又怎样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明白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以泪来偿还前世的思债,流了二十年,有多少泪也要流干了,有多少债也该还完了。

她的命运是坎坷的。曹雪芹"一把辛酸泪"与她的泪流终日有太多的相似。林妹妹在还未享受人间的繁华时,就洒手离开人间,与宝玉的感情就这样成了泡沬。或许是该去了,债还完了,泪流尽了…

纯洁,天真,不谙世事复杂,内心顽强反抗封建主义的网,热烈大胆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黛玉是水做的,纯洁的水做的,但是能冲击岩石的峭壁,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向向前流动的水。

叹只叹那旧社会的大网给了林妹妹太多的压抑和沉闷,叹只叹上天捉弄人,有情人却不能在一齐,美丽的黛玉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了,尽力了。

在贾府这个大房子倒塌以前死去或许是上天对其薄如纸的命的一种补偿,她用不着看房子倒下来的那一幕,她用不着经历那种痛苦,她也不能再经受痛苦了!上天给她的最大恩赐是留住了她的美丽,尽管带了些凄凉。王熙凤工于心计却被一张破席给卷走了。宝钗也只能独守空房…

林妹妹不是只会哭泣的一无是处的。相反,她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反抗这封建礼教的束缚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她的的确确是一块纯洁的,无瑕的"通灵宝玉"。

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红楼梦引子]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的宿命。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不仅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应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爱,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联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生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杯具的女生!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诚然,这白转千回的惊世之作整个一副喜也女生,哀也女生;柔也女生,刚也女生;成也女生,败也女生…豪门世家倒不如是女生撑起的天下!

史老太君,刑王夫人,凤姐,尤氏,众姊妹,众丫头,众媳妇么么…荣宁府里头有名有姓的女生只怕不下四五百个。有头面的,管事的,厮混的,只听使唤的…什么样儿的应有尽有。话说这府第只恐是女生堆砌的倒不假。曹雪琴竟能把纸上的女生点化得如此有血有肉,棱角分明确实妙哉!就说那见花落泪,望月生情的林黛玉。人称她恰如"一池流过沁芳闸的活水",带着灵动"淌"入了贾府。是啊,正是她完美地诠释了何以谓"水做的女生"。伊人风流精致,怯弱不胜,目下无尘…着实惹人既爱又恨。恨她的感怀身世,恨她的怨天尤人…爱她的不世才情,爱她如同黑暗世界里圣洁炽热的昙花那样温柔而热烈地叛逆,抗争,演绎,燃烧。难道她也是一眼"百尺清潭写翠娥"的难老泉凭借矢志不渝的心志涌出"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掊净土掩风流""碾冰为土玉为盆,半卷湘帘半掩门""月窟仙人缝稿袂,秋闺怨女拭啼痕"这等绝句来…更有"冷月葬诗魂"!何只诗魂比起颦儿,更容易被赞扬的薛宝钗--品格端方,仪态万千,才思敏捷,艳艳冠群芳…一句"珍重芳姿昼掩门",一句"欲尝白帝凭清洁"…自是十足的淑女风范,与生俱来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懂事。也有这般评她的"蘅芜君实际是一条釜底游鱼,却把沸水当作浪花,处处迎上去,想获得富祉。"她爱宝玉又没有勇气

忤逆环境,即使有了婚姻还是把爱深刻地遗落在悔憾中,回报了一生的孤独。还有一位来不及孤独,来不及悔恨的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好一首《聪明累》囫囵了凤姐这雷厉风行的一辈子。聪明,漂亮,能干,狠毒…又如何

还有很多很多,"袭人""晴雯""妙玉""鸳鸯""湘云""迎春""探春""惜春""平儿"…悉数这一个个娟秀的名儿,一位位画册(司命册)里出落的女生,如何形容她们生活在同一个囚笼,一样的"有命无运",一样的任人摆布,时代掳掠了她们的自由。敢问浓缩事态万千的荣国府,大观园,可大得过棺材否无限风光但是锁住了一个时代的女生,锁住了无数受压迫的亡魂…

大观园的女生,荣国府的女生,那个时代的女生。都修得了怎样的正果林黛玉的为情而死,薛宝钗的孤寂终生,王熙凤的含恨长辞,贾惜春的青灯黄卷…我所领略过最完美,最彻底的杯具!仅仅是女生的杯具吗还是整个时代,整个历史,整个人类的杯具!折射的又是谁的思想

阅毕,竟无言以对,没了想法。欲哭无泣,实感空虚,好似被人将灵掏了去。曹雪芹究竟是何许人也,竟能写出此千古绝唱"还泪"之说,引出此风流孽帐。不知多少痴男怨女,梦断红楼,泪洒黄泉。曲尽人散,曲中所唱之人,又有谁逃出这宿命的安排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红楼梦》实是梦一场,噩梦一场。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因此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味道…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能够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此刻才发现,看完《红楼梦》最大的感觉不是空虚,也不是茫然,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心的平静。

《红楼梦》读后感45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爱的人物,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但是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但是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行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就应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就应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因此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貌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

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述,其中包括金钱蟒*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述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那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但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

《红楼梦》全书中关于打人耳光的描述有两处最引人注目:一次是王夫人打金钏,另一次是探春打王善保家的,两次性质不一样,在读者心中反映也不一样,但同样的迅雷不及掩耳。两个打人者打的都是“平生最恨者”。王夫人平生最恨会勾引男生的女孩,探春平生最恨不尊重她的人。探春得了曹公一个“敏”字,敏锐又敏感。王夫人又何尝不是呢?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联。先说夫妻关联。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

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但是王夫人就应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状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潜质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就应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述,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说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但是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因此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

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厌恶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爱她。她就应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

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能够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因此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因此也就勉强容下了。

再说王夫人与贾母的关联。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就应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也许不止)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爱。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推荐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取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异性喜爱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

贾母喜爱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潜质,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锋芒的“藏拙”不一样。

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之后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之后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联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爱黛玉,因此阻挠她与宝玉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爱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一样。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爱的女孩就应是好处深藏不露,不好过于彰显,就应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大意如此)。(lz13)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爱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

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振兴家业的期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感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但是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爱她,确切说是有成见。

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样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留意,还没有表现出之后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曹公那一番描述只是小说家在主角出场时的例行描述),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样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厌恶的人,王夫人之后厌恶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厌恶的。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因此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正因她象了王夫人很厌恶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

曹公没怎样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能够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留意,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简单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

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

林家虽不如贾家富贵,但林如海自立门户,没有公婆姑嫂约束,到任时携夫人同行,何等风光自由!而且林如海对贾敏一往情深(虽有几房姬妾也都是为了生儿子用,何况也没生出来),贾敏死后立刻对女儿表白绝不续弦。封建时代得此一老公此生足矣。总之,嫁给林如海可真令人羡慕!(说不定王夫人还暗恋过林如海,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呵呵,我要是个恶俗导演,拍部《戏说红楼之红楼前传》必须会有这个情节!——玩笑。)王夫人对小姑子这番愤愤不平一生都无处发泻,如今她女儿倒来了,你说能放过她吗?

关于王夫人撮合宝玉宝钗,依我看她也是经过长时期的考察才决定的(可能在金钏投井之后),而且一旦决定就立刻付诸实施。薛姨妈当然也愿意这事,但肯定没有她姐姐做的有效率(以她的潜质和智力,连薛蟠都教不好,夏金桂也管不了,实在是个没主意的人,说她在破坏宝黛婚姻中起了重要作用,实在抬举了她)。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有钱,又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健康状况和潜质为人都是拔尖的,而且很老实听话,还总爱劝人学好。除了黛玉,还真没人能和她抗衡。有她做宝玉的老婆,不但能让众人心服,还能够弥补凤姐没文化,身体弱的缺点,成为新一轮管家奶奶接班人。于是王夫人首先是博得元春的首肯,其次想办法让宝钗退出选秀(日后贾家可能会因此获得欺君的罪名),再想办法让宝黛分开,再逼死黛玉,等等。当然,她机关算尽,最后即没能留住儿子,更没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王夫人一生除了忙着保全自己好象没干什么别的事,偶尔陪老太太打牌听戏。她没什么爱好,只念佛吃素,捡佛豆。她念佛是为了修来生还是为了赎罪,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更多是为了保佑她的荣华富贵吧。书中没有她对自己罪孽忏悔的描述,只在金钏死后她哭了一阵,其实是为了掩众人之口,同时拿宝钗做个实验,看不明真相的人会怎样看待此事。得到宝钗安慰后,立刻就坡下驴,拿着宝钗善意的猜测做了自己杀人的借口。“虽然她的确是我逼死的,但只要别人不这么想就行了。”这就是这个伪君子的真实想法!因此以后到了抄检大观园时,就只见她肆无忌惮地撵人骂人逼死人,再未见她有丝毫的犹豫和手软。

高鄂对王夫人好象挺有好感,直到最后也未让她遭报应,晴雯变鬼只报复了她的不争气的嫂子,金钏死得那么冤也没见闹鬼,难道宝二爷祭她一番她就满足了?真是莫名其妙。

《红楼梦》读后感46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向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一样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能够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红楼梦是一部中外闻名的宝典,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到高峰的代表。《红楼梦》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正因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红楼梦读后感:看红楼,含笑的杯具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爱看别人的杯具,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正因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因此,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但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就应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因此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因此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爱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样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好处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杯具吗?我一向疑心宝玉并不是正因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正因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最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能够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但是如此。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感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盼,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反弹琵琶晴雯篇“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能够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正因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正因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因此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述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能够将自己的哥哥也说进府,之后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能够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正因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一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但是就是能够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杯具就是正因期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因此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联,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正因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联,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此刻一般人也是不喜爱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爱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因此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以上是我读完红楼梦,对书中资料的一点肤浅见解,聊志事耳。红楼梦确实深奥,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当中,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书中人物经历过的事情一样;书中的一个个大胆新奇的思想回一向影响着我,直伴终生。

《红楼梦》读后感47

恐怕许多人都读过《红楼梦》,但大众人士都很少书面评阅她,没有点儿丰厚的文化底蕴谁敢妄加评阅?鄙人拙识,可能是职业使然,我被《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深深吸引。

写作课上,让学生写人,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大部分学生写人物外貌都是千篇一律,这让我大伤脑筋,也许悟一悟 《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对我的教学有所帮助吧。

《红楼梦》的开篇,各样人物出场,便是通过人物眼光,在对比中各自亮相。宝黛初会,一见面便似曾相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抓住她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虽也用说书传统的肖像套话,却又不落俗套地勾画出了黛玉所特有的”笼烟眉“。正因黛玉”眉尖若蹙“,宝玉给她取字”颦颦“。正因黛玉”泪光点点“,宝玉觉得”久别重逢“。正因黛玉貌如”神仙“,却并没有”通灵“佩饰,宝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狠命摔去那”劳什子“。正因为运用了有特征的肖像为引线,从而带出了有个性的心理、言语和行动描写,显示了主人公心相通的痴情,拉开了《红楼梦》大悲剧的序幕。

曹雪芹描写贾宝玉的肖像,一次未能尽意,再次让他亮相,使黛玉感到他”外貌最是极好“,却又已”好皮囊“跟世俗所说的”腹内原来草莽“形成反差。这种”表里不一“的肖像,唤起读者的关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肖像描写中”眼睛“的描写甚是重要,我们经常说:他的眼睛会说话。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是画了全副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画好眼睛,等于成功地描写了肖像。而成功的肖像,就等于在读者眼前,打开了认识人物的窗户。曹雪芹这样描写黛玉的眼睛:奇眉妙眉,奇目妙目,奇想妙想,真真写杀!那奇妙处,就在于会说话,能让读者透过它们看到内心。

生活中不存在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人物外貌的独特之处,就在最能体现其人本质并且足以区别他人的地方。作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作品的需求,用精巧的笔墨把它们描写出来,力求外貌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特色鲜明。

《红楼梦》读后感48

《红楼梦》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和高鹗呕心沥血,把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在纸上。《红楼梦》造就了众多不朽的艺术典型。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就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而宝玉、黛玉、宝钗、王熙凤则成为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红楼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作者善于根据人物的不同地位,以不同的手法,对人物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描写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他们的特征。特别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往往具有复杂、多面的性格,不要说宝钗、袭人,即使像豪爽单纯的史湘云、道貌岸然的贾政,也不是由单一特征所构成的。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超出了”才子佳人“的模式。贾宝玉不是才高八斗、金榜题名的状元郎,而是蔑视功名利禄、”于国于家无望“的情痴林黛玉爱贾宝玉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从不曾劝贾宝玉去求什么功名利禄。正是在超脱了世俗偏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宝黛之间建立起相互爱慕高于其他一切的纯真爱情。

这种爱情支持贾宝玉在冲破封建思想束缚的路上走得更远,爱情的毁灭使他割断了同封建家族的最后联系。贾宝玉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实际上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

《红楼梦》读后感49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赚取了我太多的眼泪,可是她清灵秀丽而又多疑多妒的气质又吸引了我的目光。只能说黛玉的一生是个悲剧,而她与宝玉两小无猜的恋爱也注定是个悲剧。黛玉病弱的身体、孤傲的个性与自定终身的行为都不是贾母所喜欢的,所以敏感多病的黛玉注定无人可以依赖。于是,她怀着纯洁的爱可对世俗的怨愤离开了尘世间,实现了她:“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的誓言。

黛玉小小年纪,父母便先后离世,过着寄人篱下的孤单生活,她常听母亲说,外祖母家与别人家不同……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因此,她自矜自重,警惕戒备,用率真与锋芒去抵御、抗拒侵害势力。

黛玉的泪所表达的是世间最贞洁的情感,是对“异端”的崇敬,更是对自身的怜悯。黛玉葬花便是她这一性格的真实写照。她不忍看落花被玷污,希望它们“质本洁来还洁去”。她追问:“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于是她用锦囊收集落花,建立花冢,用“一杯净土掩风流”。一首《葬花吟》道出的是她一生凄凉的感情和冲破封建礼教的渴望。

我感受颇深的是黛玉“出淤泥而不染”的气质,从小便在荣国府长大,可是封建礼教和世俗功利对她并无影响,黛玉仍保持着纯真的天性从不顾及后果得失,所以很难融入到大观园里去,而且她从不劝宝玉追功求名,也不会逆着自己的性子做事,以这种性格在贾府这样声势显赫的家族中我行我素自然没有好人缘儿。

昨夜红楼入梦里,红楼梦里梦红楼。黛玉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严酷现实中香消玉殒,而贾府也最终归结红楼。

《红楼梦》读后感50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作品通过描写贾府的由盛到衰,揭示了封建社会必将走向没落的命运。小说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正是对封建社会血与泪的控诉。

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学艺术鉴赏性是非常高的。比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中,写到众人被刘姥姥逗笑的情节就十分精彩,让读者有如置身其中的感受。“……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哎哟哎哟;宝玉早滚到祖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同是写笑,每一个人的神态动作却各不相同,描写生动、形象、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姥姥的风趣幽默,以及贾府上下喜欢她的原因。

《红楼梦》里的人物众多,出场的人物就有四百多个,许多人物的性格特点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姥姥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说贾宝玉吧,他表面上玩世不恭、顽劣、轻挑,内心却是善良纯真。他虽然出生贵族家庭,但他却厌恶自己所在的封建阶级,认为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从没有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崇尚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可贵观念。特别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更体现了他思想的成熟性。

再来看林黛玉,她性格纯真率直、清高孤傲、多愁善感,骨子里透出的对封建道德的叛逆,深深地吸引着宝玉。她的“侬今葬花入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入亡两不知”,寄托了黛玉凄凉的身世之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中国古代社会闺阁中优秀的文学才女的风范。

《红楼梦》不仅是我们中国文学的璀璨明珠,更是世界文学的绚丽瑰宝。今后,它将一如既往地以无穷的魅力吸引更多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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