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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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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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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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1、陪我在地狱行走,让我需要。
2、你好,恭喜你,永远美艳如猪。
3、宁可活得卑鄙,不要死得光明。
4、醉拈花枝舞翠翘,十分春色赋妖娆。
5、温暖不仅仅是因为被救,还因为被救赎。
6、相逢早知是劫数,不过,也不妨拿命来赎。
7、大丈夫不怕温柔乡里死,但得死在正确的床上。
8、不要说没有奇迹,人在被压迫的绝境里最能创造奇迹。
9、我不惧战场之上杀人百万,却终究不愿看见你对我挥起屠刀。
10、你少了根尾巴,你哥正在割猪尾巴,你能说你哥割的是你尾巴?
11、有些错,发生了,哭过了,悔恨了,下面要做的,不过补救而已。
12、人性是猥琐的,阴暗是无处不在,只要利用得好,是可以无坚不摧的。
13、像看见落雪里琼楼崩塌,三千繁华里一朝梦散,斯人寂寥而去,空留一地落花。
14、世上没有什么事物永远强大或弱小,大象也有被蚂蚁咬死的时候,只要你足够勇敢。
15、聪明和智慧有什么区别?巨石临头而迅速闪躲,叫聪明;巨石临头而反踏其上,叫智慧。
16、那个人他在,他不在;他近,他遥远;他笑,他非笑;他看着每个人,他只看见一个人。
17、她要的婚姻,不需人多,三五友朋就好;不需华丽,亲切温馨便好;不需铺张,天长地久便好。
18、君珂,愿你安渡一切人间劫数,愿你之后每一世,都不必再将我遇见。不必遇见,于她,其实也于他。
19、做上位者,看起来很威风很得意,可是,控人生死之前,自己首先就要没有心,做个没心肝的人,很愉快吗?
20、他却不想再去追索,这一生至此空缺,却也至此完美,在她将手交给他的那一刻,他明白,从此她允许他和她相守。
21、她微笑的眼神隔在云外,她的避让就是拒绝,她可以为他不顾一切乃至放弃女子最珍视的容貌,却未必愿意将自己全部投入他的生活。
22、感情从来是不能和恩情混杂在一起的,热恋的时候会不去区分,一旦情感进入平稳期,在生活中逐渐冷却,却有一天会发现,原来那不是爱。
23、天地偌大,却皆陌颜相向。刀剑于暗处烁烁闪光,知己友朋散如飘萍,全然不知风将把命运吹向何方。能依靠的',似乎只有彼此,你的眷恋,我的方向。
24、一朝大业,无边雄心,都在这雷霆一炸之下,化为碎土一堆,来年此处有新山,山上生碧草,来来往往的人走过,当作一条新辟的道,谁知道那山石之下,黄土之中,曾有一人,倾尽风流,绝艳天下。
25、少年脚勾住了吊桥的边栏,倾身向下,握住了少女的手腕,他微微扬眉,长眉郁郁青青,而容光胜过山光水色,让人想起灼灼其华、如切如磋、洵美且异、颜如渥丹之类形容美貌男子的最美妙诗句,他微笑的姿态则让人想起四月春雨里半卷帘栊下桐木桌上一朵新折的花,满眼静谧里的一抹惊艳,旖旎绵延。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
如果色彩斑斓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
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波峰,屹立在珠穆朗玛的顶峰,独现其风采,俯视其万物。
《红楼梦》的横空出世,使千篇巨著都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懦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纨,被折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个个灵动鲜活的生命,那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而晴雯却是这重重悲剧的典型代表,她性格倔强,敢怒敢言,敢爱敢恨,她不卑躬屈膝,也绝不向封建势力低头。她说:“难道谁比谁高些……即使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气。”她谁都不愿奉承,也不想奉承,宁愿得罪别人,也不受窝囊气,可见她是多么的狂傲。
抄检大观园时,在气势汹汹的势力面前,众人无不战战兢兢,俯首帖耳。唯晴雯不然,她“挽着头发,闯了进来,豁锒一声,将箱子打开,手提箱底,往地下一倒,箱里之物都被倒了出来。”这正显示了她对权势的蔑视,但也预示着她悲惨的结局。
然而红楼梦的主旋律在于宝黛之间的爱情故事。在大家的心目中,宝玉的形象简直坏透了,他被家长们看成是“不肖的孽障”、“混世魔王”。唯有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从不向他讲那些“混账话”的。
在贾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刁剑严相逼”下生活的林黛玉,是她,也只有她,才是唯一的知己。社会相逼,使他们产生了爱的火花,而他们的爱情却是不被支持的,他们爱的越深,当时的社会也就会对他们伤害的越大,他们俩的弱小力量加之黛玉有病在身,怎能和社会力量相较量的。最终,他们的爱情被当时封建社会酿成悲剧,黛玉离开了大家。
读完了《红楼梦》,仿佛走进了这座深宅大院,使我们把一切美景尽收眼底,开阔了眼界。我不得不拍手惊呼:“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
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
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侮辱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
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切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
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
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4
我用目光碾过那本书,安静,顽固,浮华的尘土早在时光流逝中抹去,昨日的梦呓隐约中透露出这本红楼。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切的故事,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是真的,它凄美得让人难以相信,是假的,它却真实得可怕。不过转念一想,又何必计较呢,若是看透了一切,这本书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魅力,我,宁愿在迷失中品读这本书。
贾家,宁荣二府,这是财富,权势的代名词,可其实有谁知晓,一入豪门深似海,宝玉,宝钗,湘云,包括黛玉,整日待在大观园里,吟诗赏花,固然风雅,可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而且整日的限制,使得大观园里的人情感封闭地可怕,越压抑越多,爆发时什么都拦不住。
踏破时间,回首那一段缠绵凄苦的情史,一段大家族的落寞史,过去了却也过不去。初识黛玉,容颜惊艳,明眸皓齿,只是那双眸子却总是含满了泪水。宝玉,娇生惯养,却也才思敏捷,嬉笑不羁,却也纯真无邪。相见时的似曾相知,宝黛之缘,在相见的那一刹那早已注定。就在这大观园之中,宝黛互相的情愫至此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上天注定的缘分,却也拗不过贾母的一语定音。
美黛终损,谁可知当时一怒摔玉只为伊人。焚稿时,有谁知道黛玉心中的苦楚,泪洒了一遍又一遍,宝玉却还蒙在鼓里,在为他和“黛玉”的婚事而欢天喜地,两处气氛差距之大,却能异曲同工地显示出两人之间的爱意。终于,终于,那个眼里常有泪水的绝代女子,最终含恨而去,黯然飘逝。而宝玉最后知道了真相,伤心欲绝,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最终看破红尘,即使中了举人也无心再管,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后人只知道,原来的那个纨绔公子贾宝玉,身边再也没有那个叫林黛玉的佳人,一切,都结束了。
贾母是非常疼爱宝玉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只是她有她的观念,宝玉有宝玉的想法,碰撞之后,只得一切按照贾母的意思去办。
再去看王熙凤,她果敢,泼辣,心肠却也阴毒。她收受银两,逼死年轻情侣,逼死尤二姐,犯下的罪行着实不少。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王熙凤是一个标准意义上的女强人,她将贾府上上下下的事务处理地有条不紊,几乎没有出过乱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当家人的角色,而且最后王熙凤身患重病,还要处理贾府事务,最后被所有亲人背弃,死得也确实可怜。
贾府的丫鬟们也是构成红楼的重要元素,虽说是丫鬟,却也都是气质出众,富有才情的雅女子。袭人,鸳鸯,晴雯,妙玉,哪一个,不是令人倾倒的女子。
结束了这本红楼,内心却依然波澜起伏,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在最后的结尾诗中结束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5
一样花开到底迟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是九月,秋意渐浓。
——题记
有风从墙外自由的天空吹入贾府,那四角的天空,终被风慢慢吹成了秋天。
风从竹篱吹过,浸入即将盛开的菊花的经脉中,唤醒了枝头上贮藏了一春一夏的蓓蕾,以常人看不懂、也看不清的方式缓缓张开慵懒的蕊,清凉的香气,不知不觉在微凉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只不过,会有人看懂,只不过,时间未到罢了。
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棵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作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姣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越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那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又该怎样同那冰冷森严的封建制度相融合呢?
只好格格不入。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那是个怎样的女子啊。如冰雪般晶莹剔透,如玉般纯净无暇。从小寄人篱下,“风刀霜剑严相逼”,而她只是想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罢了。她那样的孤标傲世,可又有几人懂她?人们常把女子比作花,却很少把女子比作菊花。
的确,那淡泊疏野、那孤标傲世、那顽强清高的菊,怎会和纤弱的女子联系在一起呢?千年之前,有一个叫陶渊明的男人,把菊花的魂升华到了百花之外;千年之后,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用她纤纤玉手摘下了菊花沉睡千年的魂。花的魂魄和她的灵魂就这样契合在了一起。因为她本是这样的人啊!
有人说黛玉不如宝钗稳重、宽厚,可宝钗那样老成、圆滑处世的富贵花,又怎能和林黛玉这瓣瓣傲骨的世外仙姝相提并论呢?
不禁想起爷爷的大书柜。从那里,我翻出了多少书?犹记得那四本《红楼梦》啊,浅青色的书面、老式的线装本,微微泛黄的纸,连“梦”字都还是繁体。旧旧的样子,犹如一位在岁月里模糊了背影的女子。
然而,那金陵十二钗却活灵活现地在纸上浮动了。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哀伤,让我一时不禁莞尔,一时不禁落泪。在别人大叫读不下去时,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红楼梦》,和那个,孤傲脱俗的女子。
会忍不住想象,她在一百多年前某个睡不着的夜晚,怎样的落寞,怎样的黯然神伤。口齿噙香对月吟。无人懂。
那样的孤独无助,让人不禁隐隐地心疼。在秋后的某个午后,徘徊在满园清香中,听伶人们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偶抬头,迎风一笑,那样的林黛玉一定冷到了极点,孤到了极致,犹如一枝秋菊俯视那早已成为春泥的落红。那一刻的清香,逍遥了整个秋天,逍遥了她的一生。
想,潇湘馆那里的竹篱是否日日被黛玉那沉静悠然的喃喃细语所敲打?黛玉又是否常坐在那石上,看着书,轻念一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还是,如后人所道,潇湘妃,枉凝眉,千古红楼梦一回。还是如往常一样,不悲不喜。
或,面对那菊花,轻拢水袖,漫展柔荑,轻捻一朵菊,念道:“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庭院深深,没有回答,只有回音。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6
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府终究还是覆灭了,只留下宝玉出家和宝钗作寡的悲惨结局供世人哀叹,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个兴盛了几十年的大家族的衰亡?
纵观红楼历史,贾史王薛的衰败是必然。封建统治者有意的削弱了四大家族的权力,同时,四大家族内部的腐朽也是导致这种结局的必要因素。
荣国府其实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等级分明的“社会封建阶层”,“统治者”的独裁转职,追名逐利的争斗陷害,攀比虚荣的腐朽心理……
要说《红楼梦》中让人印象深刻的,除了宝玉黛玉宝钗三人的爱情悲剧,恐怕就是那些丫鬟们了。她们是为主子服务的直接下属,要千方百计的讨好主子。有的费尽心思为主子铺路,为的就是“一荣俱荣”;有的则想方设法地迎合“上位者”,以求更大的利益;更有甚者,爬上主子们的床,以求更高的身份……
当然,有能耐再加上运气,一跃成为贾府丫鬟组成的金字塔的最顶峰也不是不可能的,金铃儿就是一个典型,可这种人毕竟在少数,剩下的人,无非是一级压一级罢了,得势的去压迫那些失势的,大丫鬟们去压迫小丫鬟们,压迫者趾高气昂,被压迫者有的苦不堪言,不堪侮辱,于是自尽在这肮脏的贾府,成为了一缕亡魂;有的怀恨在心,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心理,不择手段的向上攀爬,为的就是一朝得势,报仇雪恨,可这又陷入了不断重复的恶心循环之中了……
贾府中的真正“统治者”是谁,细细想来,不是贾赦,贾政,更不是贾敬,而是年长的贾母,在“百善孝为先”的封建社会,这个答案不足为奇,贾母偏向谁,荣国府的恩宠就指向谁,贾母忽视谁,荣国府的矛头就对准谁。
贾赦与贾政的差别待遇就是一鲜明的例子,继承了荣国府的贾赦成了贾府名义上的主人,然而他住的不是贾府的正房,反倒是深受贾母喜爱的贾政住在了正房之中,贾赦长子贾琏的周岁宴甚至比不上二房次子贾宝玉的满月宴,这都从侧面说明了贾母的地位和对贾政二房的宠爱。
红楼之中,贾府是个纯消费性的“组织”,上到王公贵族打交道,下到街头小贩买物品,都要花钱,而贾府的钱来自于哪里?贾府本身经营并不太好,收入有限,更多的是上头下来的赏赐,还有祖上积累的财富。王熙凤管理贾府财政时,不仅自己补贴了很多钱,为了补贴贾府的赤字,她甚至去放了高贷,这恰恰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一个重大罪证。
再说说林黛玉吧,人们都戏称林黛玉实为零待遇,事实的确如此,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是扬州巡盐御史,虽然清正廉洁,但林家身为大家,毕竟也是有几分财富的,然而,在林黛玉扶棺回贾府之后,林家的财产不知所踪,事实上是被贾府王氏所瓜分,即便如此,贾府人待林黛玉并不好。贾母与林黛玉总是带了点亲疏的,无“亲”可依的黛玉身体不好,贾府的丫鬟们总是对林黛玉“用药昂贵”说三道四,心爱的贾宝玉与薛宝钗也是纠纠缠缠不清,让她不由心中郁结,充满寄人篱下之感。
此外,贾府妻妾之间的争斗,丫鬟之间的陷害,还有贾府凭借权势,坑害他人,或使犯罪者逍遥法外的例子不在少数,这些大抵就是导致贾府衰亡的原因了吧。
大青朝四王八公的灭亡,意味着那个时代封建王权的加强,更意味着封建制度的不合理,暗示着这封建王朝也将如这贾府一般灭亡,正所谓,盛极必衰的道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7
张爱玲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周汝昌也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使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文化小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红楼梦》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研读了一下《红楼梦》,才理解了为什么有那多人钟情于它,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研究“红学”。
就思想内容来说,《红楼梦》有着卓越的成就,在艺术技巧上也有同样的很高的造诣,前几天在网上看过有法国人这样的评论说,《红楼梦》的作者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曾经对《红楼梦》的认识仅限于宝玉,黛玉和宝钗之间的爱情,也曾为过他们的爱情而叹息,可惜。现在重读一遍,就像品尝浓郁的茶一样,觉得爱情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不能缺少的元素罢了
《红楼梦》这本名著是曹雪芹以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为背景,并且以贾府家事利益和宝玉的一生为主题,通过对这个封建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的讲述,揭露并深刻批判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社会,并暗示着封建社会走向灭亡的趋势。
《红楼梦》第一章就讲了一个神话,在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到最后石头变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宝玉,我们不知道,只觉得充满着神话的神秘和浪漫的色彩,颇引人入胜。
书中的金陵十二钗是核心的一部分,分别写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十二个奇女子。每个女子都有不一样的命运,她们统统被放在了“薄命司”。
与此对应,在歌曲的最后,宝玉又形象的对其总结,像欠泪的泪已尽的黛玉,富贵的金银散尽的宝钗,欲知命短问前生的元春,分离聚合皆前定的探春,还有为官的家业凋零的湘云,无情的分明报应的妙玉,欠命的命已还的迎春,看破的遁入空门的惜春,痴迷的枉送了性命的凤姐,有恩的死里逃生的巧姐,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的李纨,冤冤相报岂非轻的可卿。所谓红颜薄命,也就如此了吧。
开头曲《枉凝眉》中这样唱道“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曹雪芹运用了诗歌,绘画,书法等各种艺术手法,诠释了这样一部笑着含泪的悲剧,
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王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8
人生有许多事都是冥冥中早已注定,比如那一梦红楼,梦魂中是多少人生的恩恩怨怨,悲欢离合。或许世上有太多的繁华,衬托着有些人的落魄,命运是公平,或许下一秒钟繁华就灰飞烟灭,随之而来的是有些人继而来之的富有,可谁又知这不是一场循环,环着每个人的命运?
《红楼梦》中就是这种联系的真实写照,这里面的人,都太贪恋人间烟火。在众人物之中,林黛玉最是不食人间烟火,而她错就错在太清高,让谁看得都难受,或许还有种说法,就是林黛玉清高了许多年,最后却贪恋红尘,以至于亡命,是因为她把一切都看得和她一般清高,殊不知身边的人有谁可以对人间烟火无动于衷?这两种说法我都不算赞同,事实上一切都早有安排,金陵十二钗的结局,在那一场太虚幻境中便已明了。因为贾府太繁荣,繁荣得让人看着眼红,而她们,贾府里那些姑娘却并不适合享受这种繁荣,在繁华面前,她们的一颦一笑都要受人约束,可却在约束中荣华富贵,享受仙境般的待遇,更可见想要得到的得到了,可另一件东西却会被取走。她们更适合在乡间纺织,和普通少女一样逛集市、采山花。可惜她们生的太美,太不平凡,在命运面前她们真的无动于衷,她们受命运的摆布,却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
我曾经喜欢过一句话:信命,但不认命。命运是受人指控的,如果贾府没有当年的那气派繁华,也不会衬托着被抄家之后的失魂落魄,或许我们再举一个例子,王熙凤机关算尽,最后却因病而终,谁知道这不是忽然的变化造成的?这就像传说中的冰火两重天,刚经历过寒冰刺骨的人,怎能再经得起烈火焚烧?也就是昔日的人儿太跋扈,落魄之后回想起昔日,才会难受。《红楼梦》里的人,病死的那些,估计大多都是心病,才会没人能医治。
或许《红楼》只有一次,有些人含冤而死却无怨,有些人伤心至死却无恨,有些人熬过了落魄的时候寿终正寝,有些人本就平凡所以有属于自己安乐的一生。最终一切结局,都归在“红尘烟火”这四个字上,贾府像《收尾·飞鸟各投林》中的那一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样由盛而衰,和人对红尘烟火的控制有着密切的关系。
最终落幕,有些人贪恋钱财,因而不得善终;有些人因贪恋红尘,死得让人心疼;有些人看破世间烟火,才会出家为僧;有些人则不食人间烟火,却因清高和高调死去……
人世间的繁华,终究还是要靠每个人贪恋烟火的程度而决定的,或许这也是冥冥中早已注定,对于烟火,节制的人不会善终,贪心的人却只得一晌贪欢。世间烟火,或许不需要太多的束缚,可却不能太自主,烟火不得不食,可却不能贪心不足。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9
一直对曹翁的红楼梦怀有敬佩之意,然繁重的课业,无缘一窥,今日偶得空闲才有幸拜读,幸也!幸也!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红楼梦第一回中曹公近乎于自传的呐喊。世界上只有两个人后人专门为他建一门学问,一个是莎士比亚,莎翁写下无数感人的作品,另一个是曹雪芹,曹公只有一部红楼梦,或者说只有八十回,引来无数文人墨士前赴后继。
作为一个悲秋伤月的小女子,我自然是喜欢黛玉的,然而自身性格所限我还是对黛玉的做法不敢苟同,性格影响人生,在我看来即使黛玉嫁给贾宝玉,她也不能接受宝玉的风流,黛玉能与袭人安然的共侍一夫?答案是不可能的。与其在婚后无止境的猜疑与争吵中耗尽两人的爱情与青春,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黛玉在自己最美好的时候逝去,于宝黛而言这便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喜欢红楼里那些诗词,最爱莫过于葬花吟,黛玉在花下自怜自爱的情节,落花时节缤纷的花瓣伴随娇俏的美人,如果再来一支舞,或者一段琴声萧语,便是小女孩心中最理想的遇见王子的场面,好一个才子佳人的初遇,然而黛玉却看到了伤悲,想到自己的身世,还有宝玉颇多波折的爱情,“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如同身受的哀痛,就像你我在深夜的无由来的伤感,或者说黛玉就是每个人心底那抹哀伤的影子,美丽娇弱的少女,坚强而又哀伤的活在这个浊世中,盼望有一个人,能把她收藏,免她哀伤,免她哀哭,免她流离,这是一个女人的梦,然而宝玉却非良人,纵使他爱黛玉,却也爱别人,他的一切是建立在贾府的基础上,没有贾府宝玉什么都不是,私心里认为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与宝钗生下孩子,上京赶考。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他给不了黛玉一个依靠,死成了黛玉唯一的选择。
红楼梦是体现了传统的天命,和因果轮回,宝玉真身是石头纵然化为宝玉,也不过表象,而黛玉作为一个下届报恩的绛珠仙草也流尽一生的眼泪实现自己的诺言。因果循环天理昭昭,贾家的败落是必然,宝黛钗只是其中的催化剂或者说只是借贾府这个大环境完成自己的历练,文中处处出现的疯疯癫癫道士或和尚的预言,也只有最后才揭示他们的正确。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0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就其中味?”一首千古流传的诗词吟诵来,拉开了《红楼梦》这部千古巨作的华丽帷幔。——题记
《红楼梦》,我见过比它架构庞大的,见过比它华丽宏伟的,但是,它却仿佛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人们去一遍遍品读一遍遍揣摩。是了,是曹雪芹倾心刻画的人物形象使这本古典名著魅力无穷。
飘飘洒洒落下漫天花瓣,一个纤小的人影拿着花锄正进行着她认为无比神圣却哀戚的仪式——葬花,那便是林黛玉。黛玉纤弱而敏感,是个痴情悲观的人儿,先天的身体虚弱造就了她“喜散不喜聚,喜静不喜动”的忧郁气质。她一直爱恋着宝玉,却是敢爱不敢说,总是把心意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最后为爱情而死去。
宝玉,一个痴心多情的少年,他平时看似嘻嘻哈哈乐乐呵呵,用情却是一往情深。他一直喜欢着黛玉,却中了凤姐的计策稀里糊涂地与宝钗成亲,最后遁悟空门,随两位仙人而去。
还有那娴静端庄大方温婉的宝钗,狠厉泼辣的王熙凤,具有叛逆性格的晴雯……一个个人都刻画得如此生动、性格鲜明,这正是《红楼梦》最为精妙之处啊。
这本书不但人物刻画精妙,那庞大而华丽的架构也令人为之震撼——《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细致地描写了贾府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这儿到处都是琪花瑶草,金玉遍地,丫鬟小厮到处可见,华丽的布局看得读者们眼花缭乱的同时也为富贵人家的奢华生活深深感叹,完美地契合了题目,“红楼梦”啊,华丽的朱楼梦境般的富贵生活啊。
当我们沉浸在书中精妙的词藻构造之时,是否早已忘却了书的作者,那位饱经风霜生活潦倒的明代文豪曹雪芹。这样一个曹雪芹——一个洞悉社会、冷眼看世的人;一个怀着惊天纬地之才却被黑暗现实埋没的人,他或许饱尝世态炎凉,却拥有满腔热血;他或许消极避世,却又是一个伟大的现实主义者!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不仅是《红楼梦》的开篇诗,更诠释了曹雪芹对艺术与爱情的执着追求。“荒唐言”,小说的本身是荒唐的,给人非现实之感,那《好了歌》讲的便是这个意思;而作者要写这部小说的选择也是荒唐至极的。当时人们认为小说不过都是些虚浮琐屑的言论,庄子曾说过:“饰小说以干县令,于大达再远矣。”但曹雪芹还是执着地选择了艺术,一心去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与爱情。
“说道心酸处,荒唐愈可悲。因是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有始便有终,还是一首渺渺虚浮的诗在悠悠回荡,《红楼梦》的故事终了,谁解其中味?还有多少味儿可解?只待你去细细品味慢慢琢磨,《红楼梦》是一部永远品不尽读不完的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1
如花一般的一个个妙趣横生的人儿在曹雪芹的笔下诞生,大观园当初的盛景是难以磨灭的,是要拥有多大的勇气才敢把这些妙人写到这样悲惨的结局,我想,曹雪芹自己也是不忍的,到底是为了黛玉的凄惨的死,还是之前的晴雯为了宝玉而死,还是探春,迎春的离世,亦或是凤姐的病死?我不知道,这些人的一生都布满了光彩,却至多也就这样悲剧。
黛玉寄人篱下,万事都得谨慎,似乎是没有人知道她的心境是多么凄苦,尽管地位仍然和大家一样,但人人心知肚明,她不是,她只是占了贾母疼爱的光罢了。她是多么的爱花啊,看到宝玉将花瓣儿倒入水中时及时制止,她知道花离开了土木会脏,会飘零无依,不忍。便葬花,随土化了,不也干净。大家结诗社,唤她潇湘妃子,她说她就是爱那几竿竹子,她的才情是不可磨灭的,一字一句的悲直入人心,宝玉懂她的心,可是最终还是逃不了命运的掌控。对啊,都说黛玉是为了还宝玉前世的浇花之情才来还情的,黛玉为了宝玉多次哭泣也是为了还所赠的水吧,如今还了情,也该离开了。这么说来,他们仍是因花结缘了。
宝玉是疼晴雯的吧,宝玉曾撕扇为博晴雯一笑,连最亲的袭人也不曾受宝玉这般疼爱吧。晴雯是生的美,可这最大的优点却也害了她,因了这,她离了宝玉,离了大观园,甚至离了红尘。在晴雯眼中,宝玉便是她的世界,雪夜,她为他连夜修补孔雀毛的风衣,甚至还高烧不退,可是尽管这样,是不后悔的,为了宝玉啊。弥留之际,唤上宝玉,死又有何可怕,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尽管多么不舍,多么留念,还是离开了,也许,这世界不适合她,终究是这红尘负了她。
凤姐,一直都是贾府的运转核心,她尽自己所能去维护这一切,包括自己所拥有的,包括自己想要拥有的,人人都道她四凤嚣张,但她可不是美丽的?她也有坐在花轿里期盼的时候,她会想,她的丈夫到底是什么一种人,事实上,她的丈夫最为花心,那么不专一,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她是这么大的一个家的顶梁柱,她不可以任性,可她是个女人,是个小女人啊,她会为了自己的丈夫伤心,她也会嫉妒,吃醋。表面上,她一直都是在笑的,幕起幕落,幕前幕后,她都在笑,放肆无忌的笑,笑颜如花的背后藏了多少的泪,夜深人静的时候的哭泣谁又知晓?面临死亡的时候,她也许还会想,终于,终于可以休息了吧,真的好累。
花开的繁盛。花落的凄惨彷徨,漫天的飞花染红了世界,才有了这红尘岁月,不可避免的经历,很少有人看透这猩红的世界,挣扎着离开,贾王史薛四族的日渐没落以及大观园的静寂映射了这个世界的起起落落,而这花开花谢又证实了红楼悲情的发展,原来早就注定了啊。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2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3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个朝代,腐朽的王朝在堕落,这里没有亲情,没有仁义,却有着凄凉无情但又纯美如水的爱情。
黛玉是水,这已无可非议。即是从姑苏水乡走来的女子,是为白甘露之恩的降珠仙子下凡投胎,她自然带着股清甜的水气。“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有着喜怒无常的性格,爱哭的脾气,与那作诗作词的才情,无一不带着水的特征——柔美,空灵,变化无常。然而黛玉有她坚守的一面:对宝玉的爱情,用情之深深至泣血。我觉得,这种爱情视富贵官爵为泥土,建立在互相欣赏,心有灵犀的基础上,干净飘渺。但,它始终是空虚的,如肥皂泡一般,会随时破灭。“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宝钗则不然,她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且不论她在“宝黛恋”中的角色,看她为人处事:和气中带着坚强,待人接物亲厚、一视同仁,在被言语冒犯后一笑置之,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宝钗如山,稳重,守分,才知。她的柳絮词更托出她的沉稳,贾母不也如此夸她!“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
只可惜宝玉是个情种,他只看到山水各自的好,看到钗黛各自的美,最终选了一瓢水。也许曹雪芹想歌颂的就是如此干净纯美的爱情。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罪名。但这并不现实,在封建社会里,把握如水的爱情是很难的,纵然它灵动纯洁美丽,也只是从人们的手中一点一点滑落罢了。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繁华,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亦写尽了在这所有繁华掩盖下的因男尊女卑引起的重重悲剧:被折磨至死的迎春,青春守寡的李执,远嫁的探春,跳井而死的金钏……想到那些我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女子,最终都逃不了的凄苦命运,真觉得造化弄人。有貌怎样?有才怎样?有家世又怎样?那些曾经拥有的一切竟然无法换取一个简单幸福的生活,这才是她们最大的悲哀。这样的红楼,是对这个人情冷暖世间的社会的无情的鞭挞。但,任是无情也动人!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4
《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首,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要线索,着重描写贾家荣、宁二府由盛到衰的过程。
读完红楼后,我觉得有无奈和悲伤,为黛玉而伤,为宝钗而悲。她们的悲和伤,看上去似乎都是宝玉造成的,但谁又能说不是当时的社会间接造成的呢!倘若没有世俗羁绊,黛玉又岂会在无数个夜晚哭泣?黛玉内心所有的伤,所有的不安,都是为了这段情。
倘若没有封建礼教的束缚,宝钗怎会被一段金玉良缘所负,误了一生。在袭人拜托湘云做鞋子,宝钗知道湘云银子少,所以将哥哥铺里的螃蟹拿给湘云请客。这些无不能看出宝钗心思之细腻令人不得不服。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大家伙行令时,黛玉只顾怕罚把《西厢记》《牡丹亭》中的句子说了出来。事后宝钗找黛玉谈话,表示理解她,从此宝黛成了知心姐妹。再有就是尖酸刻薄的赵姨娘因为宝钗送了些东西,都称赞她,人好又大方,会做人。所以说,她本不应是依靠谁而活着的女子,是封建礼教迫害她一步步成为了有私心的人。尽管如此,她也从未做过伤害别人的事情,她只是明哲保身。所以不论别人如何黑化她,我都坚持认为她仍是那个在大观园中豁达大度、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
一部红楼,浩浩荡荡成百上千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忘不了功名富贵,忘不了爱恨情仇,正如“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嚷。”
红楼中令我浸湿眼眶的是,黛玉形容憔悴,躺在潇湘馆的病榻上,万念俱灰时,留下一句不完整的遗言“宝玉、宝玉,你好……”之后,浑身冷汗,气若游丝,最后一点余温亦消失殆尽。或许她是带着对宝玉的恨离开的人世,她不恨宝钗不恨贾母,只是恨宝玉没有遵守承诺。又或许她是带着对宝玉昔日的山盟海誓去往的天国。“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也许她已经预感到了一切。但不管怎样,她的离开并没有引起轰动,说是悄悄的也不为过。我心痛,却无能无力,也许黛玉之死,是一种解脱。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终有曲终人散之时。
曹雪芹在小说开篇便说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真的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看完这本书,感觉像是一场梦,但这场梦太真实,似乎我经历过那些恍如昨日的故事,也似乎懂得那些岁月里的谈笑。红楼人物之多,像是浓缩了世上每个人的影子,总能在这或者那里看到自己,那里有人间百态,世间万象。
鲁迅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给人看。所以,《红楼梦》的悲剧美,才会在一旁观看的我们感到震撼与悲痛,和无法自拔的深深陷入。(谢淑明)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5
《红楼梦》让我最关注的,是小说里的人物。每每被感动或被启发的,都是作者塑造和勾勒出来的人物,而作者借助这些人物所表达出来的,是立体的,而不是扁平单一的人性和人情。
我们来一起看看书里面的三个人物:
比如作者在塑造薛蟠这个人物时,他交代了这个人物的出生,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是贾宝玉的姨表亲,是富可敌国的皇商家族的独生子,而父亲早逝,所以大家就不难理解这样的薛蟠可以纵容手下的家仆为了抢得香菱,打死冯渊,也不难理解薛蟠天天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可是,作者又塑造了薛蟠另外一面,在尤三姐死后,书里这么写:“这时,薛蟠进门,眼中尚有泪痕”,这个无恶不作的少爷,自有他善良动情的一面。
作者塑造的贾雨村,这个人是书里的一条线索,通过他的出场和描述展开《红楼梦》的故事。贾雨村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家庭,在他住在葫芦庙卖字为生时,他就以他的诗文以及谈吐,体现了他与众不同的高格调。他不看重金钱,甄士隐赠送五十两银子资助他进京赶考,书中写他“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而他和甄士隐的.丫头娇杏一见钟情并修成正果,也体现了贾雨村有情有义,这是有骨气有性情的贾雨村。贾雨村利用给黛玉教书,通过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交往了贾政,通过贾政的关系成功出任应天府,这又是运用关系的高手贾雨村。到了应天府,第一桩案子就是薛蟠打死冯渊的命案,在听取了门子的介绍和建议后,他放下法律草菅人命,这是官场里深谙平衡中庸之道,缺少原则的贾雨村。而为了杜绝后患,贾雨村最终把门子赶出应天府发配远方,这又是心狠手辣的贾雨村。
我们再来看一个人物,刘姥姥(刘姥姥是王狗儿的岳母,王狗儿的祖上和王熙凤的祖上是连宗)。刘姥姥进大观园,在大观园的自鸣钟面前,在各种丰富的官家珍馐佳肴面前,刘姥姥体现了她的知识缺乏和贫瘠。也正是由于这样的贫瘠,让大观园的少爷小姐夫人丫鬟们,像看怪物一样看待刘姥姥。可是,刘姥姥自有着富贵人家不具备的旺盛生命力。在她的女婿面对经济困境怨天尤人的时候,她提醒女婿看看身边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资源和关系。一旦机会出现,刘姥姥又体现了她务实的一面,笃行,一步步,靠她在风里来雨里去所培养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成功跨进了周瑞家,进入贾府,见到平儿,然后见到王熙凤,一步一步,将她给女婿王狗儿的建议变成事实,改变了自己家庭的困境。这种逆境里的求生能力,是清傲的妙玉看不见也学不来的。
这三个人物,薛蟠身上有恶少的习气,但又有人性的善良。贾雨村有文人的清高,又有入世官员的圆滑刁蛮。刘姥姥有着乡村的贫瘠,但在她身上又有着务实世故的老到成熟。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6
假期,我读了《红楼梦》一书。翻开书,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副对联映入眼帘时,我不由得被深深吸引住了,看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红楼梦》里的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写得感情丰富、纯洁无瑕,超过了一般人的感情描写,长长的人物描写让我一点也不感到厌倦,好像被一种魔力所吸引,不能自拔。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薛宝钗”,她天资聪慧、博学浏览,跟林黛玉比起来,虽然林黛玉也很聪明,但她没有薛宝钗宽厚、大度。林黛玉一生气就会使“小性子”,还经常讥笑、戒备薛宝钗,但薛宝钗一点也不在乎,在林黛玉生病的时候,还带药给她,表现的很有教养。薛宝钗的优秀品质,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
《红楼梦》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的好诗,每一首诗都非常动听,非常有吸引力:无天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干年。此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做奇传?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红楼梦》讲诉了一个动人的故事:林黛玉本是天上的仙草,而贾宝玉是天上浇灌她的使者,为了报答贾宝玉的灌溉之恩,于是林黛玉跟随贾宝玉也投胎人间。贾宝玉一出生,口中就含着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玉”,但从小就喜欢女孩的东西,说话也非常奇怪,这时林黛玉来了,他们一见面,就觉得非常面熟,玩得非常开心。林黛玉聪明伶俐、非常乖巧,可就是心眼太小,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和贾宝玉闹矛盾、使性子,让大家都很不开心。
有一次,薛宝钗过生日,因为她非常有才华又宽宏大量,贾母非常喜欢她。于是,薛宝钗的生日会就比林黛玉的要热闹、要好,林黛玉就很不高兴,薛宝钗呢,一点也不在乎,选戏的时候照样体贴地选了贾母喜欢的戏,这让贾母更加喜欢她。
因为林黛玉和贾宝玉经常在一起,又看了《西厢记》,他们非常希望能像书中人物那样,可以天天在一起看书、写诗。随着他们渐渐长大,贾宝玉该结婚了,由于贾母非常喜欢薛宝钗,就想让贾宝玉和她结婚,可又怕贾宝玉不同意,左右为难。王熙凤就想出了一个主意,让薛宝钗假扮林黛玉做新娘,嫁给贾宝玉,正欢天喜地的贾宝玉一看,不是林妹妹,于是就大哭起来。林黛玉听说贾宝玉结婚了,可新娘不是自己,伤心欲绝,吐血身亡了。贾母也从那天起,一病不起,最后也死去了。不久,家也被抄了,整个家就此灭亡了。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知道了一个道理:小性子的人不可能干成大事,如果林黛玉可以像薛宝钗那样宽宏大量,不那么老使性子,说不定她和贾宝玉就可以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了!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7
你说暗香浮动,刹那光芒;后来玉殒琼碎,疏影横窗。
宝黛初遇,冥冥中应了前世的约定,两人惊异对方那熟悉的面容,却不知,伊是何人?黛玉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若西子胜三分;而宝玉,仍是那个风流倜傥的混世魔王。精致的飞檐,在风中优雅地翘着,刻着绮丽的花纹,无言倾听尘世那无休无止的纠葛与喧嚣;古典的青瓦静静卧在空中,没有琉璃那么华丽的色彩,却在月光下折射出柔软的质感,等雨滑过时那细腻的视觉。府门口的两个石狮蹲坐着,凛冽地在无形中制造出气场,属于贾家,属于荣、宁二府永久的威严。府宇间雕梁画栋,院里园里更是一片花海。贾家这般奢华,宝玉黛玉都被贾母所宠爱,而府内各人都平平安安,快乐幸福,宝黛二人的这条路就是宽阔的大路,看上去没有任何险阻与艰辛。
你说窗外海棠,锦屏鸳鸯;后来庭院春深,咫尺画堂。
宝钗或许是宝玉黛玉的羁绊,黛玉葬花,“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句诗不知哭痴了多少人,为黛玉的悲情;宝玉传帕,“横也丝来竖也丝”,这两条半新不旧的手帕,包含的只有思念,是宝玉的深情。宝玉黛玉这一路如此坎坷,路上,陪的人也是走的走,散的散。元旦探亲落寞,因贾政满脑子的荣华富贵,垂泪见过亲人而别。金钢含恨跳井,因王夫人落后的封建思想,不堪羞辱而化作冤魂。鸳鸯抗婚阴影,因贾郝三妻四妾的腐败观念,心理受到沉重阴霾。迎春误嫁委屈,因贾郝虚荣慕利而又贪财,从此被丈夫打骂。败俗的封建社会思想已害了不少人,贾府开始由盛转衰,宝黛身边的人也渐渐失散,或许这条路的尽头,是家破人亡。
你说彼岸灯火,心之所向;后来渔舟唱晚,烟雨彷徨。
从宝玉丢玉那一刻起,宝黛二人就即将分离。宝玉开始变得痴狂,而黛玉则是一病不起。宝玉成亲,贾府放出风声新粮是黛玉,可敏感多疑的黛玉怎会被蒙蔽,一个丫头告诉她,宝二爷迎娶宝姑娘,黛玉回到潇湘馆后,几日下来气息奄奄,焚了诗稿,看着它们渐渐化作灰烬,最终喊出了那句话:“宝玉!宝玉!你好……”宝玉成亲,黛玉归天。他们是被封建社会拆散、分离,梁祝最后化作彩蝶,比翼双飞,宝黛却是阴阳两隔,杳无音信。后来,贾府被抄,曾经兴盛的贾家已经衰落,那标志着封建社会思想的沦亡。最终贾母归天,宝玉中了举人后出家,看透了红尘。一曲终了,躲不过的悲局。宝玉不再是宝玉,他是仙家的僧人;而黛玉,她是天上的妃子,潇湘。
你说霞染天光,陌上开花与谁享;
后来烟笼柳暗,湖心水动影无双。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8
当红楼梦醒时分,恍如折翼的天鹅,不复洁白的飘逸;当红楼梦醒时分,好似断芯的红烛,永无明艳的堂皇。短促的人生真似划破夜空的流星,绚烂中途却终会平复。难道这只会留下美好却空无的祝福?
落幕似乎是终究的结果,但是在落幕前我们又可以怎样表演呢?只是像黛玉葬花似的,感伤惆怅不顺,最终把自己困在旅途中的一座“潇湘馆”中?还是像宝玉一样,不羁,无束,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敢爱,敢恨,敢抗争。我,作为这枯死,又复苏,在这满园中普通得再也不能更普通的杂草,特有自己的看法。说“杂”是由于并无人刻意栽培,只道是自我求生走自己的“野草”式的英雄路。见证过此起彼伏,明日又不知谁主沉浮的,总会感慨万分——眼前一切的功名财富成就终会成为土灰,永远保值的只有自己,自己的能力、实力。依赖外在扶持的,永远只能是这园中的昙花,美不美?很美,只是灿烂来得快消散得更快,快得容不得你收起得意的笑容。当然,另一种结果就似园中最不起眼的铁树,辛勤终身,汲取日月之精华、天地之灵气。在绽放前,人们不会在意,但绽放后却会让人们大感惊异:“喔,那还是它吗?我为何从未想到它会如此美丽。”是的,同样是短暂的,但仿佛带来的惊喜更持久,也更会被人们所铭记。
那生命终究应像昙花还是铁树呢?是凭借沃土、清波、暖阳早早地绽放,绚烂得太容易,颓败得太迅速?还是只身一人,独揽所遇的悲苦心酸,努力积蓄力量,绽放得太刻骨,幸福得很长久?我会选铁树作为楷模,不是只因为自己是草本植物。还有,作为一株无人问津的野草,我能在土壤深层感受到于铁树心灵的沟通,耳熏目染,崇敬于它甘于在成功前忍受常人难忍受的寂寞,数十年磨砺只为出鞘时似惊雷划破长空。
在铁树坚硬芒刺似乎无法接近的内心中,又有几人知道埋藏一颗坚守者美丽的打动诗人的红心,在野草柔弱弱不禁风无人问津的情况下,又有谁知孕育着用自己的努力绿遍江南岸的雄心?
对,蝉虫在黑暗中努力数十年也可“金蝉脱壳”换回一个夏天,让世间芸芸众生倾听它的歌。每个弱者都有自己的逐鹿中原的一个英雄梦,每个沉默者都在等待一鸣惊人的好机会,每个奋斗者都知道要用自己的力量去改换天地。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为何我能不被烈火所摧?有一根直伸地心的根茎。遇烈火,逢暴雪,惨败中难免。但是烈火会平息、暴雪会消停,但是草是不会停止生长的。只要坚持着,再次积蓄实力。春天,我及同道的你都会再次冲破泥土束缚,重新拥抱阳光、蓝天下的任驰骋的大地。
终于,驱散红楼上未消的富丽堂皇的外在依靠,落得个闲云野鹤,自相努力向苍穹。唤醒陶醉于花花世界的沉睡的灵魂,勇当个鹏程万里的好人才吧。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19
想必《红楼梦》大家都看过吧!这本书的作者是清代富贵人家曹雪芹的著作,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等。在四大名著中,它就是“大哥”有人说,曹雪芹写出这本书,就是要来诉说自己的身世,确实,书中的贾府也就是当时社会中曹雪芹的家,因为曹雪芹跟林黛玉的身世几乎一模一样。
如果五千年的文化成就是各有千秋的伟业,则《红楼梦》必是不赞一词,千秋万代的惊世巨著;如果色彩斑澜的文化阵地是一代伟人梦想的天堂,则《红楼梦》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方;如果历史遗留的文化巨著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高过一浪,则《红楼梦》必是浪涛的顶峰,俯视万物。
走进《红楼梦》,顷刻间大观园的大门为我们打开,使我们认识了温顺世故的袭人,出世孤高的妙玉、怯儒的迎春、忍气吞声的尤二姐,敢于反抗的尤三姐和晴雯,以及泼辣能干的探春......
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来历和曾经繁盛的景象,也写尽了大观园里豆蔻年华的热烈,但在那个年代,“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造成了大观园里的重重悲剧,跳井而死的金钏,孤守青灯泥佛的惜春,含冤而死的可卿,青春守寡的李执,被执磨至死的迎春,还有远嫁的探春……在封建社会的残害下,那一颗颗被泯灭的纯洁如雪善良的心灵,那一张张被抹杀如天使般的笑脸,无不让人为之叹息。
在我看来,第七十回为最妙,主要为我们叙述了“林黛玉重建桃花社,史湘云偶尔填柳絮词”。其中最精彩的一段必属丫头们与众人放风筝的事,没过多长时间,众人们的风筝都纷纷飞上了蓝天,可宝玉的美人儿风筝总是放不起来,宝玉急得直出汗,遭到众人的取笑,可他更气更急了,气得将风筝恨地掷在地上,对众人说:“要不是个美人儿,我一顿脚跺个稀烂。”从这段趣味十足的语句中,我感受到了宝玉的天真,率直,纯洁的性格特点,后来宝玉经过那泼辣能干的探春的指点儿,换了顶线儿,美人越飞越高,直至不见踪影。次要的内容便是宝玉与众人结社赋诗。春天到来,万物复苏,柳绿花红,莺飞燕舞,在这美好的季节,少不了组织一项活动,宝玉将散了一年多的诗社重新组织起来,请众人写诗......
这本经典文学著作深刻地体现出了当时社会,朝庭,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的腐朽,对封建的科举考试,婚姻,奴婢,等级制度及社会统制思想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以一个婉转动听的故事讲述了当时老百姓惨不忍睹的生活状况,以及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体现出作者忧国忧民的情感,作者的远大抱负。令人感同身受。正是因为这种精神感动了每一个人,内容真实,《红楼梦》才得以一代代流传至今。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0
一本红楼梦,一部旷世奇书,使多少痴情儿女因情而醉,因多少断肠人因感而伤。一个大家族的荣辱兴衰,一对痴情儿女的悲欢离合。在这“假来真去真胜假,无原有是有非无。”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轻轻切切,皆使我步入红楼。
红楼的夜,皆融在了阑珊的灯火里,一轮醉月在冷凝出悬吟,片片浮萍碎成摇曳的翡翠。溶溶的明月在淡淡的晚风中亦真亦幻,我却一眼望到了潇湘馆,望到了那细细的龙吟,森森的凤尾;望到了它那“一带粉坦,里面数楹修舍。”通过窗棂,我望见了黛玉,她这时散着发,卧在榻上,静静地看着那些诗与纸在盈盈的火光中化为点点灰烬。
最终,纤弱的手将一对儿旧帕也送入了火里,她的手颤抖着,深切的眸子里平静地倒映着火光,随后便将眼里蒸得水汽朦胧。她终是闭上了眼,嘴里念着:“宝玉,你好……你好……”终是静声,那位女子,如烟花,芳华刹那。
黛玉,你在那人生的最后几瞬时,在想些什么?
尘世里的初相见,他是贾府的嫡孙,你是父母双亡的孤儿;他无忧无虑像一尾活泼的鱼,你心灰意冷像一头受惊的鹿。你们的相遇,像紫藤花与风的相见。紫藤花开,轻轻地放着香,随后一阵风来,吹过了花的心,也沾了一身花的香气。
你们也曾书生意气去,挥斥方遒;也曾嬉戏欢笑,温言软语。是他让你从葬花的伤中走出,将贾府真正当成自己的家;他也曾在挨打之后送你一双旧手帕,你机敏聪慧,又怎会不知他的情意。你们男欢女爱,他不读,不考,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与你骨子里都有一种叛逆。
你在贾府极端奢侈的生活中感到了一种不安,但你与他得这一生,只有那半生的缘分,你们彼此心心相印,是一对诗人,也是一对知己,你们追寻自由恋爱,你对他的爱冰洁透明,爱得一尘不染,但你们的爱在那个封建的时代终究是一场悲剧。
黛玉,你悔否?我想你不悔。你在最美的时光与他相遇,周身越是污秽不堪,他便越发得晶莹剔透,只不过明媚姣好的日子逐渐被封建的矛戳得千疮百孔。
丁立梅曾说:“最好的爱情,原不是长厢厮守,而是爱而不得,怅然相望,无法牵手。是把彼此嵌进灵魂里,用一辈子去想、去念、去追忆。”这样的爱情很遗憾、很凄美,却也因此变得恒久,永生永世占据心头,开出一簇不败的相思花。
所以宝玉在知黛玉死后,一身僧袍离开了家,削发为僧,了却尘缘,重振家业,最后和一僧一道出走。
爱像水墨青花,尘缘相误,流年偷换,谁是谁的劫,这也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君生我亦生,君去我心亦归去。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1
容华谢后,不过一场,山河永寂。
——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她是袅娜的潇湘妃子,曹雪芹将她比拟为西施式的清瘦之美。她是黛玉,优雅若清水芙蓉,娴静似娇花映水,圣洁如空谷幽兰。她素淡雅静,不以脂粉和珠翠加以装饰。黛玉,削肩细腰,身材修长,却偏偏患有“不足之症”,弱不禁风,病态柔弱。
黛玉的母亲早逝,因家道衰落,自小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黛玉天性自云守拙、多愁善感,保持着忧愁哀伤之态。她喜聚不喜散,不善交际也不会奉承,她就是这样落拓孤傲的女子,却被他人说成“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所以她不及宝钗那般深得人心,面对他人的非议,她只能哑然作罢,然后顾影自怜。黛玉是悲观主义者,她伤情葬花、抑郁惊梦、悲痛绝食、焚诗断情、含泪归天……一幕幕情节,浸染了她多少伤心泪,在那座金雕玉砌、富丽堂皇的大观园里,她终日郁郁寡欢。而她的泪,只落给宝玉一人,唯有宝玉懂她那缱绻的哀伤。黛玉是含着怨恨、无奈、悲痛、绝望的泪水亡逝的,她在世间徒留了太多遗憾和不甘,死后也没能释然。
黛玉的苦,是天性所使,让万千读者感伤落泪。她用凄美的爱情,演绎了悲惨的命运。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是妩媚的蘅芜君,曹雪芹将她比拟为杨贵妃式的丰艳之美。她是宝钗,清逸婉丽,温柔飘逸,文雅静肃,被誉为“群芳之冠”。她肌骨丰泽莹润,举止端庄娴雅,且没有黛玉那份娇弱的病态,与杨贵妃的风韵不差毫分。
宝钗出生在豪奢富裕的薛府,这使她做人处事都具备大家闺秀的风范。她随分从时,品格端方。曹雪芹说她有着“豁达的胸襟,超出常人的涵养”,她的温和与沉稳是贾府上下有目共睹的。宝钗不会为了小事而斤斤计较,也不会同黛玉那般爱争风吃醋,所以十分能笼络人心,最能圆滑世故,贾母和王夫人对她更是疼爱有加。宝钗恪守封建妇德,传统安分,对长辈言听计从,并痛恨伤风败俗之人。所以纵然自己深爱着宝玉,也要把情感压抑在心底。阴差阳错。黛玉、宝玉的相爱得不到长辈的成全,宝钗嫁给了宝玉。他们成亲那晚,黛玉泪尽归天了。自此,宝玉终日闷闷不乐,失魂落魄。宝钗最为愁苦,本以为能有一段美丽的爱情。不料,宝玉对自己冷若冰霜,对黛玉念念不忘。宝钗终究守不住宝玉,宝玉还是离去了,一走了之,杳无音信。
宝钗的苦,是社会所使,让万千读者扼腕叹息。她用华丽的婚姻,谱写了不幸的一生。
大观园里的爱情注定是个悲剧。她们都被情所伤,为爱受苦。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她们都是令人怜惜和疼爱的女子,在红楼中梦一场。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尾记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2
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有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国内至今最有影响力的文学巨作,我仔细阅读一番后,果然名不虚传。
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贵族青年男女的爱情为主线,展现了当时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和封建制度下人物的悲惨命运。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上至朝廷下至市井的人情世故和社会风俗,并运用了相当多的篇幅描写贵族青少年的日常生活、游戏、读书与社交,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一部《红楼梦》,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缩影。看似繁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贾府,实则矛盾重重:家族统治者和叛逆青年之间的矛盾,主仆之间的矛盾,上层奴仆和下层奴仆之间的矛盾,统治者间不同派系的矛盾,嫡庶之间的矛盾……在全书中,贾宝玉挨打和抄检大观园是全书中所有矛盾的集中爆发点。
《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薛宝钗藏愚守拙,王熙凤机关算尽,李纨如“死灰槁木”一般,迎春是“有气的死人”,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每个人物都深入人心,令人回味。而这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贾宝玉和林黛玉。
贾宝玉衔玉而生,聪明灵秀,是贾家寄予厚望的人物。他的思想叛逆而前卫。在他心中,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蔑视假道学的夫子,不相信男尊女卑。他爱惜女孩子,认为女儿家都是水做的骨肉,清新可人,是钟灵毓秀所在。后来,贾府遭遇了一系列变故,历经革职抄家,祖母和元春逝世,迎春受虐致死,探春远嫁,妙玉遭劫……特别是被偷梁换柱与宝钗结婚致使黛玉魂归离恨天,使贾宝玉遭到了极大的精神重创。生离死别,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人间冷暖,使他恍如身处水中月镜中花,时而癫狂,时而痴呆,时而清醒异常。在顿悟了一切后,贾宝玉最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悬崖撒手”而去。
林黛玉同样是一个优美的女性。她楚楚可怜,多才多艺,多愁善感,充满诗情画意。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敏感小性,不懂人情世故。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做最真实的自我。她执着于爱情,却又压抑着自己。在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的打压下,贾宝玉娶了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成就了“金玉良缘”。而她却苦恋无果,最终泪尽而逝。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随着一纸抄家皇令的下达,赫赫扬扬的百年荣宁二府顷刻间大厦将倾。那些如水般清纯的女性也惨遭厄运。黛玉泪尽而逝,宝钗独守空房,惜春落发为尼……真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合上书页,书香犹在手中。走进红楼,感知一曲悲歌一段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3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4
《红楼梦》,一篇流传于世的动人奇缘,一场璞玉与仙草的奇妙邂逅,一支玉与锁的爱世奇歌。
低吟着《枉凝眉》,我仿佛又回到了红楼之中。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看见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子独自挽着锄头,漫步在花瓣飘零的桃花园中,走至一棵桃树下,风吹,花落,她看着那满院的残花落瓣,轻轻地捧起,放在丝质的手绢中,小心翼翼地包裹好,流着泪将它埋进无尽的“深渊”中,向那冰冷的泥土诉说着哀伤。黛玉葬的是什么花?她坐在凉亭内,回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心中升的忧伤如那飘零的桃花,永远挥不去,抹不尽。无言的相思泪滑过面庞,望着那缥缈的天空,无边无尽,无声无息的风吹着多多白云,划过那有情亦无情的天空。那双宿双飞的比翼鸟自由自在地飞翔。而自己却像一只金丝雀一样被锁在这冰冷的金笼中。寄人篱下,无法言出心中的忧,叹出心中的悲,道出心中的伤,她的一生是何等的凄凉,“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水中月,镜中花”
花凋残了,月还是依旧阴晴圆缺,切不会因为花的凋残而绽放不出那皎洁的光。
“美玉无暇”——贾宝玉。他,本是女娲补天时剩下的一颗顽石,被弃在了大荒山无稽崖青梗峰下,却偏偏又通了灵性,成了人,有了感觉,有了情义,有了灵魂,享受到了人间诸诸美好,也吃尽了人世间的种种苦难。他是封建家长眼中的叛逆者,史湘云眼中的“爱哥哥”,绛珠仙草眼中的神瑛侍者,黛玉唯一永远的知己,他对黛玉“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宝玉放荡不羁,鄙视世俗,不束缚于封建礼教,不拜倒于功名利禄。他随心所欲,向往自由,想做一个无拘无束的小鸟,在蓝天中自由翱翔。
化看世间事,愁断肠,离人泪,哀多伤;笑看世间事,君王殇,红颜泪,洒天下,世人常叹:“笑看世间痴人万千,怎叫得一个“痴”字?
漫溯古今,曹雪芹写《红楼梦》,无不在于批判。批判抑制人思想的封建王朝,批判腐败黑暗的封建社会,批判束缚人自由的无情统治者。他,向往自由,向往美丽,向往一切美好的事物,只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从红楼中走出来,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不禁感叹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的自由,多么的美好!今天的努力就能决定明天的结果,而不是天生注定身份的尊贵与低贱,也不是生死就在于别人的一句话。想着想着,我越发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向往自由,发奋努力,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找到属于自己的活法。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5
我最喜欢的名著是《红楼梦》,这本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示了贾府的由兴到衰,更妙的是故事的开始以一个美好的神话为首,为这部古典名著增添了不少神秘的色彩。
这部古典名著在华丽的文字下,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一曲《枉凝眉》唱尽了人间悲欢。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尤其是黛玉葬花更深深地打动了我,林黛玉有着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世俗之人难以理解她的心思,“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红楼梦》不愧是经典名著,读后让人久久不能平静,感人至深。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6
风飒飒,嫣红的蔷薇跌花落瓣。辗转间又忆及你娇花照水的容颜,你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爱屋及乌,我想我最爱的,还是《红楼梦》。
唱一声如花美眷音多惨,接一句似水流年意更柔,是一曲属于你唱不完的爱恋。
关于你,我想我承载了太多太多的情愫。少时,便接触了《红楼梦》,亦不幸又有幸。那时的童心未泯,倏然消匿得无影无踪。那时你的音容也每每缭绕于心间抑或梦镜。
初读红楼,混沌未开,只觉颦儿悲戚难懂。再品《红楼梦》,已是初露锋芒了,也懵懵懂懂了解她在寄人篱下情薄如纸的情况下的真实。犹记颦儿最让我铭记的一句:一朝红颜春尽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细细品味,原以为是颦儿怜惜这些落花,倒也罢了,但此后便愈熟稔她的性情。一回回的看罢,多少次轻叩你凄苦的心扉,多少次探问你愤懑的内心,多少次闪现你秀丽的面容,多少个生命的年轮也无法改变你身处封建王朝的境地,多少次无声地啜泣对于你无法和心爱着的宝玉不能完成所谓的“金玉良缘”也是于事无补。贾母曾说道:“惟有我这两个玉儿最可恶!”虽说是这样,但她可以容忍宝玉的叛逆痴狂,却无法谅解你——黛玉的多愁善感。那时我便早已深深铭记这个缜密的颦儿:两湾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绝美的你。
仍记得那夜辗转反侧,窗外被树叶筛洒下来的月色流泻进屋内,湿润了一地银晃晃的忧伤,陡增凄怆之意。白日读毕红楼,悲戚万分乃至蜷袖兀自啜泣。耳边萦绕黛玉香消玉殒,遗恨而去时的一句:“宝玉,宝玉,你好……”夫叹可怜“不知魂已断,空有梦相随”,可恨“韶华不为少年留,恨悠悠,几时休”。那日的泪水破堤绵延,延续到今夕都不曾忘怀当时的缅怀。憎恨宝玉的薄情寡义,悲叹人世的悲欢离合,可泣黛玉的欲罢不能。
世人哂笑你的锱铢必较,揶揄你的吃醋拈酸,不屑你的多愁善感,厌恶你的悲春伤秋。而有些人把自己当成一个正儿八经的黛迷喜欢着你,却同浴讥裸,把你当做偶像剧女主角或琼瑶剧女主角一样顶礼膜拜,也着实虚伪得让人难过。我只是单纯的欣赏,你天生丽质。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才华横溢,堪怜道韫咏絮才,清照婉辞比不如。你就像是一种境界,可望而不可及的境界,是存在于理想或者仙境之中。世俗之人,难免为各种东西所羁绊,不能达到你的那种高度,那种对爱的真情,如茶似酒,愈酿愈浓。
后记:
你完美的落幕,在我心中灼灼其华,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你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理想的存在,选择靠近只因向往;选择远望,只因我明了这不能亵玩。只有全心全意的人,才可靠近这玻璃般透明的美,若不能呵护于手心一辈子,就莫让脆弱如烟花般的美消逝。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7
在假期,我同爷爷奶奶共读了一本好书。我想大家对它并不陌生,它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以前,我看了不少被压缩改编过的“少儿版”,不觉得它有多好看,但这次,我真真正正“品读”了原著,真真正正感受到了老人们口中常说的不可逾越的巅峰之作。书中人物个性鲜明,极具代表性,如:贾宝玉的鄙视功名、珍重感情;薛宝钗的善解人意、处事沉稳、善于笼络人心;王熙凤的爽快泼辣、口齿伶俐、虚伪狡诈、见风使舵、善于阿谀奉承;史湘云的心直口快、开朗豪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品读《红楼梦》,内心总会缭绕着感动和遗憾的情愫。小时候我看不懂,到如今我终于理解了《红楼梦》,还没看完,我已哭得泣不成声。在曹雪芹的笔下出现了一个富豪家族,各种各样的人、事、物,就仿佛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现象。
人们最记得的人,莫过于林黛玉了。因为在众多人眼里她是性格最单一的人,人们只认为她很爱哭,心事很重,很刁蛮,很爱吃醋。但人们错了,都不知她是最爱笑,也是最想笑的人。她经常和姐妹们开玩笑,逗得大家笑得肚疼。可无奈,在荣国府中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都是些外姓亲戚,只将她放在眼里嘴上,从不放在心里。好点的嘴上好妹妹的叫着,坏点的从不接近她。她只能将自己的委屈憋在心里,表现的刁蛮一些以防别人不欺负她。如果你在别人家呆着是否得处处小心翼翼,就连在姑姑家不照样也得小心翼翼吗?如果你一个人在没有亲人的外姓亲戚家,看到别人在亲人怀里撒娇,不也得哭泣半天吗?而宝玉和黛玉的情缘也真应了“一个阆苑仙芭,一个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嘘,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即使最后贾母为了宝玉的未来,宁可牺牲黛玉,显出了黛玉临死都无依无靠。
那边不懂人情世故的宝玉在举新婚礼,人们齐聚一堂,热闹非凡。那边多愁善感的黛玉在一个人寂寞的等待死亡。这梦,断送了宝玉和黛玉的一生。要说黛玉不在乎,又怎会因宝玉而死?要说宝玉不在乎,又怎会出家当了和尚?其实,在好多人眼里,宝玉天真,不懂什么是爱。黛玉顽固,不承认她的爱。但既是如此,宝玉为何会在被骗婚后宁死不屈,希望人们能把他和黛玉两个快死的人放在一起,可他并不知道黛玉已因他而死。
这大观园就像社会一样,有各种人,而巧姐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凤姐也遭到了报应。大观园也走向败落,最后家破人亡,这场梦就如同过眼烟云在悲痛与家破人亡中结束了。
有评论家这样说:几千年中国文学史,假如我们只有一部《红楼梦》,它的光辉也足以照亮古今中外。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8
子鹃在床头哭得厉害,而此刻的你,已然奄奄一息。墙的那边,锣鼓喧天,张灯结彩,好不热闹!贾宝玉,面对的是戴着红盖头的宝钗姐姐。黛玉啊,你若知道自己今日是这样的结局,当初,你还会进贾府吗?
那年你16岁,母亲突然因病去世,从小体弱多病的你,则能经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你也重重的病了一场。于是父亲林如海把你送进贾府。你的命运由此发生了改变。
连王熙凤都直夸没见过如此标致的人。贾宝玉见了你,忙说:“这位妹妹好像在哪见过。”而你,对贾宝玉也是一见如故,顿生爱慕之心。贾宝玉问你有没有玉,你说:“玉是稀罕的东西,哪能人人都有?”于是贾宝玉抓起项上的玉,就往地上砸去,说:“妹妹没有的东西,可见不是什么好的东西,我也不要有。”病榻上的你,可还依稀记得,当晚你为了自己引起宝玉掷玉的事,还掉了许多眼泪。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多愁善感的你,总觉得落花躺在地上不干净,须得埋进土里才行。于是每当落花之期,你都会小心翼翼地将花瓣收集起来,在埋进土里,还不免伤感的哭一场。如今,花犹在,但它的主人却再也不能用它来葬花了。
“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寄居贾府,虽说衣食无忧,但总免不了悲伤。贾府里的很多人都各怀鬼胎,尔苏我炸,勾心斗角,身处这样的环境,你该用多大的勇气去消除那些忧愁啊。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由谁怜?”你不停的咳嗽着,还吐了很多血。在贾宝玉掀开盖头的那一刻,你疲惫的闭上了眼。
黛玉啊,我无法接受你离开的事实,我只是的拿着你的香帕——那上的血,该有多少你在贾府流的眼泪啊?来生,你还会进贾府吗?
但你进或不进贾府,注定你必须舍弃某些东西。然而这世的你在成长中学会舍弃,从而导致你最后全都失去了。人的成长充满了各种诱惑,这就需要我们在选择中善于舍弃。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鱼和熊掌都能得到,当然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往往世最小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在鱼和熊掌中做出选择。即使仅得到鱼,也是一种成功;如果哪一个都不愿舍弃,盲目的追求鱼和熊掌“二者得见”,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那才是悲剧。
舍弃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如果你本来在某些方面没有优势,却一再的坚持,总想将弱势变成优势,就很有可能一事无成。舍弃自己的短项,是为强化自己的长项,从而让自己跟接近成功的目标。
在成长征途中有迂回曲折的坎坷i,也有峰回路转的机遇。面对挑战和机遇,需要你慎重思考,该舍弃时就舍弃,不能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了一片森林。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29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
——题记
在那本陈旧的《红楼梦》里,我遇到了你——林黛玉。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多愁善感的女子。“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印象中,你总是杏眼含泪,提着那红帕子,不断拭着眼泪。多愁善感,恰似你。十五岁丧母,你独自一人去荣国府。这路途是何等漫长啊,你坐在似晃似摇的船摆,望着渐行渐远的轮渡,西边的夕阳将余晖撒在你的侧脸,嘴边勾起的,是无尽的哀愁。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感时伤泪的女子。你性情冷淡,不讨人喜。别人都说你刻薄,我却看到了你温柔细腻的情怀。花飞花谢,满树杏花凋零。在这如仙境般美丽的花海中,只有你怜惜花的命运:“花飞花谢花满天,红俏香断有谁怜?”你手握锄头,将那瓣瓣花埋下,泪洒在花冢里,溅湿了朵朵红尘。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位痴情的女子。你与宝玉相痴,却终究抵不过一纸婚约,做了一世的梦,却在那一刻无情的说:“该醒了”。还记得你们第一眼对视时惊艳与娇羞的目光;还记得你们一起在杏花树下一起许下的山盟海誓;还记得你们曾扯着帕子漫步在春天的花园里,一切的回忆是多么美好啊!但天地无情,将你在无助中打回原形。一声长叹,你在痛苦中西辞,红尘万丈,最终只是一阙残梦。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软弱女子背后的坚强。从一个家世丰厚的小姐,到无依无靠的孤儿,你经历了多少故事,走过多少辛酸。但你在一次次泪的交错下站起,即使风再大,也逆风而行。初至荣国府,你举目无亲,步步小心谨慎,但还会因别人的一两句戏语,躲在帐后偷偷抹泪。泪洒了,情疏了,该面对的依旧得面对。你像是夏日里的向日葵,外表娇美动人,而心却始终向着太阳。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大家庭从繁荣到衰败的过程。当年的荣国府是何等的风光呀!从重臣之家到皇亲国戚,他们一路走来受到了多少的艳羡与梦想,可华盛与璨然总是那么短暂,家道衰败,人离鸟散,最终的繁华却只剩下那些空荡荡的院子和“荣国府”这三个大字。命运总是始料不及,还未触碰,却已消散。
与你相识,我看到了一个被世俗尘蒙的朝代。衣服的漂亮,终究是掩盖不过内在的丑陋。当清朝正沉迷于康乾盛世,天朝上国的迷梦中,它的内心却向低谷走去。国似华,实切虚。没有其他,只留那苦寂的残梦。
与你相识,我看遍了人间冷暖,让我学会了珍惜,你的故事,真的值得一品。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0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水样的女子有着水样的情愫,黛玉,你把所有的哀怨凝聚于眉宇间,泪光点点。三月,所有的花朵都在争艳,你却用锄,将一片片桃花,轻轻放入锦囊中,将一瓣瓣青春的的碎片,连同自己的泪珠儿,一起埋入土中。你轻轻吟唱,你的诗句总是美丽的背后藏着丝丝缕缕的哀愁,淡淡的,却悲伤到了骨子里,化不开,剪不断。
前世情
红楼一梦,是你今世的伤。
前世的你是一株绛珠仙草,徘徊在死亡的交界线,因神瑛侍者的浇灌得以久延岁月,当他准备去人世间走一遭时,你也毅然幻化女身跟随。世人笑你傻,笑你痴,但谁又知道那浇灌于你的露水早已沁入你的心,成为你沉重的诺言,意味着一辈子的偿还,一生一世的守候……
今世缘
遇见他是世界上最美的巧合。那一相见枉若与他相识了千年。
你离开了平静的生活,翩然走进那极尽奢华的大园。锦衣玉食,珍器重宝,都无法抚平你那多愁善感的心。黛玉,你追求悠远宁静,如同潇湘馆的竹影,在这个充满了世俗气息的深府里,你显得那样格格不入。但也就是在这个园子里,你遇见了这一世的他,这一瞥仿若隔着千年的思恋,心中缠绕的是不知名的情绪。或许情根就是那一瞬间在这一世种下。深情一眼存万年,几度轮回绕心弦。
梦往忆
往事的花瓣纷纷飘落,随流飘走的是你的心,而满藏的是你对他的爱。
他走进了你的生活,让你孤寂的心海上多了一艘令你牵挂的船,波荡起你的心海。他欣赏你的清香孤傲,他理解你的情愁多泪,他成了你在幽暗徘徊中指路的那一缕阳光,而你成了他不可或缺的那一根肋骨。从此,在这个豪华的大园子里,有一颗心能与你紧紧相依,你们一起吟诗,一起作画,一起嬉戏,一起在花树下品读西厢。
你的爱如清泉一般,无一丝的污染,但面对世俗,面对封建势力,你却只能焚稿断痴情,流尽你的泪。屋外的笑语唤来的是你内心的冰凉,红色布满这无情之地,也撕裂了你内心仅存的温暖,你的傻,你的痴换来的是什么?你恐你惧你怕,到最后的心欲死。红尘中那一头的线已断,你还在犹豫什么?焚旧稿,烧不灭你与他的记忆。断痴情,断不了你手上紧握的情丝。到最后呢?只剩下……求速死,流尽你的泪却洗不尽内心的情。当你逝去时,呢喃着“宝玉,宝玉,你好……”
黛玉,你的生命演绎着最凄美的伤感。落叶一般随风而上,飘忽盘旋,然后不见。你在用一生一世的泪水偿还了前世的甘露恩情后,选择了带走回忆而留下牵挂。春花飘落有人葬,枯叶落尽无人收。
情牵红楼一场梦,用泪还尽前世情,往事一梦若千年,玉碎泪尽惊梦醒,人散魂破情已裂。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1
金陵十二钗中林黛玉和薛宝钗可谓是大放异彩的二人了,但最后也都是以悲剧收尾。从“金陵十二钗”正册的头一首诗开始就注定了林黛玉、薛宝钗的悲惨命运。“玉带林中挂”预示了林黛玉孑然一生,孤单飘零, “金簪雪里埋”注定了薛宝钗一辈子葬送在封建社会中,不得其所。
一个是潇湘无暇,一个是蘅芜仙葩。
在人们眼中,林黛玉是一个这样的人:两湾似蹙非蹙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似皎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弱女子,病美人,可怜可爱。而薛宝钗“"头上挽着漆黑有光的髻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面若银盆,眼如水杏,安分随时,自守云拙。标准贤妻良母的形象,是大家闺秀,气态不凡,更是封建社会中男性的择偶标准。也许因为如此,令后来贾母更喜欢宝钗而非黛玉。黛玉像个瓷娃娃,让整个贾府疼着、惜着;宝钗就像一个翡翠,高贵得体,她的雍容华贵、细心聪明能为贾家撑起半边天。论外貌两人都是绝世佳人,但论气质,则黛玉活出真性情孤高自傲。宝叙则处世圆滑,言行举止顾全大局。在封建社会中,无疑宝钗的性子更胜一筹。
一个芙蓉傲岸,一个牡丹雍容。
芙蓉没有艳丽的色彩,没有扑鼻的芳香,那般的清高,那般的孤傲。牡丹则是富贵的象征。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牡丹的华丽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富贵人家都爱上了这群芳之首——牡丹。黛玉如芙蓉,宝钗如牡丹,是再适合不过了。看《红楼梦》的人皆知,林黛玉说话只随性子,不管别人爱听不爱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容他人说一点不是,动不动就闹得梨花带雨。相比之下,宝钗为人随和,稳重和平,就像王夫人逼死金钏儿一事上,宝钗不仅为王夫人解托,还想出了用财物打发金钏儿家人一法子,宝钗将她圆滑的处事手段展露无遗,平时对待下人也是松紧有度,既不过亲也不过疏, 事不关己,明哲保身。她们一个观看人情世道,春月秋风,一个却只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命途多舛谁能异?
黛玉与宝玉是青梅竹马,朝夕相处,暗生情愫,但最终不能相守。最终成为宝二奶奶的是比黛玉迟来且关系更疏的宝钗。命运总是如此难测,偏偏让她们都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局,落得个泣前尘叹无缘,魂散销香的下场。她们的缘起缘灭都因一个宝玉。宿命依旧是宿命,躲不过,逃不过。
黛玉和宝钗都是封建齿轮下的牺牲品,牺牲的是幽魂,葬送的是幸福。她们就是一个悲剧。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2
一路有你,伴我走孤独,走过无知,走过稚嫩,多少次执子之手,便忘却尘寰,直到“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
初读《红楼梦》,如同管中窥月,只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欢离合,无论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初次相逢,还是到最后的黛玉焚稿、宝玉哭灵,都体现出他们的真挚的幸福却又照化弄人。待读到红楼儿女们的香消玉损,每每眼空蓄泪,才知晓人间不只是美好。还有那样一座姹紫嫣红的大观园,虽然终究也不是人间天堂,却至少隔断了许多园外的肮脏。可是当园外的势力一点点侵入园内,便是无可挽救的悲剧的开场。园内园外,竟是咫尺天涯。十二女伶的离乡怨,林黛玉的潇湘馆,薛宝钗的蘅芜苑,直至贾宝玉悬崖撒手遗红怨,唯与作者共掬一把热泪洒于闺阁之中。在很多时候,我总是觉得贾宝玉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是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也许是无法承受。
“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一部《红楼梦》,有多少作者的自伤。情痴抱恨长,是一个家族兴亡血泪,在这其中又有多多少少无可奈何啊。唐太宗的一句“以历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谁知千年后的一部《红楼梦》也道出了其兴替。在隐隐约约中,我也或多或少读出了多少堂堂须眉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才自精明志自高”的如美画卷都被裹挟其中,飞鸟各投林,一番梦幻之后的“假语村言”又寄托着多多少少真挚的哀思呢?
衰落的贾府是不可逆的现实,同样也曾是作者头顶的一方天地,然而大观园中无数灵动的红颜,大多只是作者的思想,我在多少回读《红楼梦》之后,才知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战争,晴雯与袭人的战争,都是现实与理想的不可调和。而黛玉的风流婉转,晴雯的心比天高,正是作者最深的理想化身。而宝钗的经济学问,袭人的温柔和顺,却又是现实的闺阁尘缘。于是就知道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是现实的许多的弊漏却又根深蒂固,欲罢不能;而林黛玉和晴雯的逝去,也是理想的难行却至死不渝。理想与现实在此冲突,现实多弊却根深蒂固;理想难行却矢志不渝。可柔弱的理想如何改变黑暗的现实?“质本洁来又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才是最深的悲剧,才是作者最大的苦闷。
当我合上书页,人去,楼空,青山依旧,夕阳残红。细细咀嚼书中那岁月的故事,年龄不同,心得不同。在一曲红楼的陪伴下,凝望,成长……
亲爱的红楼梦,是你,一点一滴地教会了我关于悲剧,关于美,关于理想,关于梦……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3
佛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吾曰:“一书一世界,一卷一乾坤。”
——题记
儿时阅书,是因贪恋墨香,钟情文字。深深的,我眷上了文字,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书。鲁达无酒肉不欢,而我则无书不欢。如今的我不为颜如玉,不为黄金屋,更不为千锺栗,只在书中寻觅独属我的一方净土,寻觅心灵的慰藉!
古有圣贤人说:“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也。”诚然,不信你看---
是谁在轻吟“花开花谢满天,红消香断为谁怜?”手拥《红楼梦》,仿若看到一位素衣女子向我缓缓走来:娴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便是你---林黛玉。在我的眼中,你是娇如文雅的林妹妹。初读《红楼梦》,我以为是你那涟涟的的泪水害了你,让你红颜消陨,是你悲悲切切的性格才人让你早逝。再读《红楼梦》,我才释然---年幼丧母,寄人篱下,虽然贾母对你厚爱无比,但仍不能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这样的小心翼翼,表明你聪慧无比。在那个金碧辉煌、满眼琉璃的大观园内,你如一朵空谷幽兰,孤芳自赏,顾影自怜。我惊叹你的清高孤傲,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我明白了,柔弱的表面下有一颗圣洁的灵魂。我由衷地敬佩你!
读《红楼梦》,我明白了,再往后人生之中,要坚守自己的灵魂,这,是一个清婉的世界。
“造化可能偏有意,故交明白玲珑地……此花不与群花比。”手指一卷易安的诗词,便觉“清气满乾坤”,踏入这个诗意的世界,便到处是易安少女时代“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的美好意境。翻阅下去,却又进入了“风住尘香花已尽,月晚眷梳头,无视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的凄苦之境。令人感慨之余,微风一卷,又将我带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爱国豪情。
读易安的词,我明白了就算道路骤变,我要应理想不变。这,是一个豪情的世界。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喜欢林微因的作品,跟多的是喜欢林微因其人,带着欣赏一代才女的情怀欣赏她的作品。品味的不仅是“人间四月天”的清新宛丽,更多感受到的是轻盈、空灵、优雅,她所见的景、身经的情,化成
读林微因的诗,我明白了生活,不只有“柴米油盐酱醋茶”,更应有“一树一树花开”的诗意人生。这,是一个诗意的世界。
沉醉于书的世界,真好!
在午后无人之时,饮一杯名茗,让世界从指尖缓缓流过……
——后记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4
我恨生前未积缘,诗山书海伴流年无端坠入诗书梦,阅却三千烦恼文。
——题记
曾有人说过,将一本书,搁于小窗,任清风翻阅,亦是流年中的浓醉,醇香而清洒,而于我,独坐有风的幽窗畔,静心闲翻,亦是铭在岁月中的惊艳。
世人俱赞《红楼梦》中诗词皆佳,然而又有多少人,入心地读过,入骨地思过,清浅地访过曹雪芹的心呢?惟有细细品来,才会显出别样的韵味。
沁芳溪联曰:“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人赞之妙,妙于何处?此联不着一个“水”字,但笔起笔落之间,满纸便溢满了碧波漾漾。又如咏白海棠,林沁芳溪联曰:“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人赞之妙,妙于何处?此联不着一个“水”字,但笔起笔落之间,满纸便溢满了碧波漾漾。又如咏白海棠,林黛玉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被多少读者奉为绝唱,此诗之风骨,三分柔情七分愁,字字叩心,仿佛那一株白海棠就在那里,素白如雪,又凝了淡淡的幽怨,仿佛林黛玉也就在那里,如芙蓉含露,眉宇间是化不开的忧愁。反观咏絮之词,薛宝钗词尾云:“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短短十个字,却是字字珠玑,完美概括了薛宝钗的人物心性。人曰:“以我手,写我心。”然而曹雪芹,一生筑一梦,“以我手,写众心。”却亦能有“如临其境,如见其人”的境界。纵有“增删五次,批阅十载”的用心,却更因曹雪芹广览群书,无论身处何种境地,书,都是他的“掌上花,心头好”,所以,这一梦,才会穿越百年,令多少人沉于梦中,再难醒转。
再读《红楼梦》,又是一番别样的风景。
《牡丹亭》杜丽娘词云:“如花美眷,抵不过似水流年。”多少人为红楼女儿的悲苦拿去扼腕叹息,清灵美玉陷泥淖,如一场戏,猜得着开头,却猜不到结尾。
看似这不是命——若是真正坚强有才,就应当在府中变故之际明哲保身,免受泥淖之污。
然实则这确是命——在吃人的封建礼教下,她们仅会吟风弄月,多愁善感,在家族靡溃之际,所能做的,仅是耳耳,有的流浪四方,无处为家,有的香消玉殒,魂归离根,锦绣年华付与断壁残垣……
有多少人,沉醉于这一梦中,就这样眷了一生,念了一生,反却韶华空落,生了那满腹愁肠。只有书读百遍,其义方得“犹抱琵琶半掩面”,多少人穷极一生所追求的,不过是信手翻书,浅吟而铭的,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那么,请托起一本书,无惧于波涛汹涌,自有山水相迎,读书,缘何?不过个中冷暖君自知,若有至淳、至真的气质与作为,便可在菲薄的流年,给自己找一方憩息的天地。
潇湘馆联云:“宝鼎茶闲烟尚绿,幽窗棋罢指犹凉。”也不知林黛玉独坐潇湘幽窗是一种怎样的心境,然而我不必去想,在暖暖的落阳下,只是独坐一方角落,“幽窗读罢心已静。”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5
读红楼梦最开始还是在高三上学期的时候。一次,我的同桌拿出一本《红楼梦》推荐让我看。因为我之前看过《三国演义》,对四大名著也颇有兴趣。所以就毫无犹豫地看起《红楼梦》来了。
高三这一次看《红楼梦》我一直看到八十回才放弃,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高三学习紧张,不能因为看《红楼梦》而影响学习;二是看到七十多回,有晴雯受冤而死,迎春误嫁中山狼,已经够心酸,不忍再往下看。
我们那个教语文的班主任也经常在课堂上讲起《红楼梦》,说《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小说巅峰之作,里面含有大量的古诗词,甚至连里面的药方都可以治病。于是也勾起了我们班很多同学兴趣,就有旁边的同学经常问我:“《红楼梦》主要是讲什么啊?”由于当时只看了八十回的我也只会肤浅的回答,说:“主要讲的就是贾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在一起玩闹,一起吟诗作赋,还有贾府里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也难说得清。”最后还是我那同学一脸失望而去:“哎,同学,解释得不给力啊!”
看完《红楼梦》之后,而我现在的回答是:“《红楼梦》主要讲的是女娲补天是遗留下来灵石下凡经历一段红尘之事,感受爱情、亲情、友情之甜苦的事。
先说贾宝玉。谁说那块玉不假,却还是那甄宝玉真。在小说中贾宝玉是个尊重女性从不像那些须眉浊物一样热衷‘仕途经济’独特的人。正是因为林黛玉也从不劝宝玉走‘仕途经济’的路,所以宝玉和黛玉很是知己。而薛宝钗是封建深灰典型的淑女,她认为作为男子,就应出仕当官。正因为这一点所以宝玉才更喜欢黛玉。可是悲剧的是,宝玉和宝钗最终结为了夫妻,黛玉却魂归离恨天,最后是中乡魁宝玉却红尘,是得宝钗年纪轻轻的是就得独守空房。我要说的是宝玉的对女性的尊重固然是好的,但他的不热衷于仕途的品质我却不怎么赞同。给《红楼梦》作序的舒芜说宝玉是封建社会的“新人类”。没错,宝玉确实是一个独特的人,他的独特的品质是得他再封建社会的须眉男子中闪闪发光。但我更喜欢甄宝玉,他也尊重女性,但他也热衷于仕途,绝对是宝钗眼中的好男人,可惜宝钗没有嫁给甄宝玉。如果同情他俩再一起,宝玉和黛玉在一起就一定是幸福的两对。
《红楼梦》及时女性的颂歌,又是女性的悲剧。这是舒芜说的。的确,颂歌是因为小说中充分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而女性的悲剧则是因小说中众多女主角均是悲剧的结果。从贾府里的小姐迎春、黛玉、宝钗、惜春等到丫鬟晴雯、金钏儿、鸳鸯、司棋等,那个有个好的结果。
且说黛玉临死前说的那句话:“宝玉,宝玉,你好……”在这儿就给读者很大的遐想空间。可以是你好狠心、你好好保重……可怜的林黛玉真的是怜黛玉啊。
总的来说,《红楼梦》真的一部伟大的作品。小说中有两首诗,说的非常好。
高中《红楼梦》读后感 篇36
杜鹃在床头痛哭,你现在要死了。在墙的另一边,锣鼓响亮,灯光五彩缤纷。不太忙!贾宝玉正对着头戴红帽的宝钗姐姐。黛玉,如果你知道你是今天的结束,在开始的时候,你还会去贾家吗?
你16岁的时候,你妈妈因病突然去世了。你这个瘦弱多病的人,能承受这么大的打击。你也病得很重。所以我父亲林如海把你送到贾家。你的命运改变了。
就连王熙凤也吹嘘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贾宝玉看到你,连忙说:“这个姐姐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而你,对贾宝玉来说也是一样的老,爱的心。贾宝玉问你有没有玉。你说:“玉是稀有的。怎么每个人都有呢?”于是贾宝玉抓起头上的玉石扔在地上,说:“我姐姐没有的,不是好事。“我也不想要。”你躺在病床上还依稀记得,那天晚上你流了很多眼泪,是为了让宝玉扔玉。
“埋花的人是个傻瓜。他埋花的时候认识谁?”多愁善感的你总觉得落花地上不干净。你得把它们埋在土里。所以每次落花的时候,你都会小心地收集花瓣,然后把它们埋在土里。你忍不住哭了。现在,这朵花仍然存在,但它的主人不能再用它来埋花了。
“花落水红。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住在贾家,虽然不愁衣食,但总有悲伤。贾府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鬼魂。在这样的环境下,你应该用什么样的勇气来消除这些烦恼。
“花开花落,花开满天。谁怜惜红纱的芬芳?”你不停地咳嗽和吐血。就在贾宝玉打开封面的那一刻,你闭上眼睛累了。
黛玉,我不能接受你离开的事实。我刚拿了你的手帕——上面的血,你应该在贾家流多少眼泪?下辈子,你会去贾家吗?
但不管你进不进家福,你注定要放弃一些东西。然而,当你在这个世界上长大,你会学会放弃,这最终会导致你的损失。人的成长充满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善于在选择中放弃。
“鱼,我想要什么,熊掌,我想要什么。你不能两者都有。你不能放弃鱼而去抓熊掌。”鱼和熊掌都可以得到,这是最理想的,但这种可能性往往是世界上最小的。一般来说,你需要在鱼和熊掌之间做出选择。即使我们只得到鱼,也是一种成功;如果他们都不愿意放弃,盲目追求鱼和熊掌的“两个看得见”,最后一无所获,那就是悲剧。
放弃需要勇气和智慧。如果你在某些方面没有优势,却一次又一次地坚持下去,总想把劣势变成优势,你很可能一事无成。放弃短期,就是强化长期,使自己接近成功的目标。
在成长的征程中有曲折的我,也有机会峰回路转。面对挑战和机遇,你需要仔细思考。当你应该放弃的时候,你不能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一片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