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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男主生气的句子汇聚80条

时间:2021-03-18 04:04

一、书籍简介

《我是猫》是日本作家夏目漱石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这部作品写于1904年至1906年9月,1905年1月起在《杜鹃》杂志上连载,后编成上、中、下三册出版。

夏目漱石为发泄多年郁愤而写成的长篇小说《我是猫》,淋漓尽致地反映了二十世纪初,日本中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和生活,尖锐地揭露和批判了明治“文明开化”的资本主义社会。这部作品是以一位穷教师家的猫为主人公,以这只被拟人化的猫的视角来观察人类的心理。这是一只善于思索、有见识、富有正义感又具有文人气质、但至死也没有学会捕捉老鼠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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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围绕金田小姐的婚事引起的风波,有力地揭露了资产阶级,批判了社会拜金主义风气。金田老爷是“穷凶极恶,又贪又狠”的大资本家,拥有大量的财产。他的“堂皇富丽的公馆”,与苦沙弥的“暗黑的洞窟”恰成鲜明对比。他发财致富的“秘诀”是“要精通三缺”,即缺义理、缺人情、缺廉耻。“把鼻子、眼睛都盯在钞票上”,“只要能赚钱,什么事也干得出来”,把金钱看得比生命还重要。金田依仗自己的财势,成为社会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他财大气粗,仗势压人。主人公苦沙弥安贫、正直,教书十年与他素不相识,只是慢待了他的老婆,他便兴师动众三番四次进行打击,致使苦沙弥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买通的落云馆的顽童搞得苦沙弥坐卧不宁,他却得意洋洋地说:“……这个家伙……不久将来,总会投降的呢。”一副奸诈、凶狠可憎的面目暴露无遗了。所以,连“猫”也觉得金田是“最坏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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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夏目漱石(1867~1916)日本近代作家。原名夏目金之助,其笔名漱石取自“漱石枕流”(《晋书》孙楚语)。漱石一生著有两部文论、大量俳句、几百首汉诗,若干随笔和书信,但在文学上的最大贡献是以他十几部长篇小说和大批短篇小说竖起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丰碑,给后来的作家以深刻的启迪。夏目一生坚持对明治社会的批判态度,以他的具有鲜明个性的、丰富多采的艺术才能,在日本近代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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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是猫》读后感25篇

第1篇:《我是猫》读后感300字

《我是猫》是一本很好的书,它以犀利的笔锋,强烈的讽刺了日本当时的腐败社会,读者只要细细品读,一定可以品出作者寄托在这本书上忧国忧民的爱国情感,大家一起来看一看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吧,请仔细看。

文章站在猫的角度上,俯视日本社会的风尚,粗暴、邪恶似乎已经成为了日本的代名词。但是,作者一人是绝对不能改变日本的,所以,作者把这种思想寄托在这本书上,希望日本看到它,可以改邪归正,与别的国家可以友好相处,这是作者最大的希望,可惜这个梦想还是没能让日本改变,我们感到十分惋惜。

在《我是猫》中出现了很多角色,这些角色大部分都与当时日本的社会风气惊人的相似,都是贪婪的化身,虽然有一些人相对来说比较善良,但是贪婪、无知、强暴还是这些人的特色。

《我是猫》笔调诙谐,乍看上去像一篇笑话,再细细品读,发现它是一把利剑,刺得我们心痛。

这就是《我是猫》,希望大家也来感受它的滋味吧,别的就不多说了。

第2篇:《我是猫》读后感400字

《我是猫》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小猫在吃年糕中,发现了三条真理的有趣故事。这篇文章写得非常生动有趣。学完了这篇课文,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夏目漱石,是一位日本作家。作者用幽默而辛辣的笔触,刻画了一只猫在偷吃年糕时的各种心态,并说出猫发现的三条真理。表达了作者对当时人情冷漠的不满和愤恨,并对弱者给予了极大的同情。

学完这篇课文,我想:这只猫吃年糕时的担忧不正是我们在准备尝试一件事时心里的真实记录和体现吗?被年糕“粘”后的尴尬不也正是人们遇到难题时的心情吗?“我大抵也算见识过人类缺乏同情心的各种行径,但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这样恨在心头。”想想现在,各种缺乏同情心和爱心的事屡见不鲜:老人摔倒后行人没有一个干帮忙,好心人帮了忙却被冤枉了;广州的“小悦悦”事件,司机与行人对人命的漠视;高铁事故中有关方面的淡漠……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感触。我们为什么不能拥有一颗同情之心,一颗感恩之心?每个人面对他人的困难都来伸出一只手,以众人的举手之劳帮助他人形成万钧之力。

让我们互相尊重,去关爱身边的每一位同学,每一个人。让我们的社会的各个角落洒满爱的阳光,充满彼此信任的空气。

第3篇:《我是猫》读后感600字

《我是猫》是日本著名的作家夏目漱石的处女作,发表于1905年。是日本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作品。讲了一只可怜的小猫,好不容易逃出了恶人的魔掌,被一位好心人收留,但却得不到其他人的喜爱,受尽了折磨,最终还是死了,不过它死后反而得到了安息。《我是猫》不在于描写故事的情节,它更着重于刻画小说中人物的特定心理。它不是一部以单一叙述情节取胜的作品,而是将无数妙趣横生的对话连缀起来,犹如一串串珍珠。作品对于猫类习性的刻画与人类弱点的刻画并重,颇具漫画色彩,其诙谐文风能让人一气呵成地阅读完全书,书中的每一篇章都会让你发出由衷的笑声……

文章有一句话这样写到,“我边痛苦着边想,遭到如此煎熬,无非是想要从缸里出去。我虽然迫切希望爬出去,但我又明白腿不盈三寸的自己是爬不出去的。既然无法将爪子搭上缸沿,管你怎么乱挠啊,焦急啊,花上一百年粉身碎骨啊,也不可能逃出去。明明知道逃不出去,这未免太勉强。勉强硬干,因此才痛苦。无聊,自寻烦恼,真糊涂!”读到这里,我被震撼了。这只猫死得真悲惨,它不是伟大地死去,而死在这小得不能再小的缸里,可能全世界都没几个人知道,真可怜,猫对这个世界彻底失我读完《我是猫》这本著作后,懂得了小动物们也有自己的想法,只是无法用我们听得懂的语言来表达,它们也有生活的权力,人类没有权利去使唤它们,更没有资格剥夺它们的生命。我还懂得了不要任意伤害一只小动物,而且不要动不动就骂它们,也不要有气就对它们撒,小动物也有尊严,更不要出了什么事都责怪它们,我们都知道动物的行为都跟主人学,主人这么做它就认为是对的,所以不让它们犯错误的最好方法就是自己树立一个好榜样。让我们一起来爱护、保护它们吧,不要让它们像这只猫一样死后才能安息。

第4篇:《我是猫》读后感800字

“我是只猫儿。要说名字嘛,至今还没有。”这样亲切的一句话为我打开了一只猫的心灵大门。

这只猫,生活在教师苦沙弥的家中,看似是一支普通的猫,却有着人一样的思维,夏目漱石把他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这只猫很富有哲理,语言精辟。夏目漱石在描写猫偷吃年糕年住嘴巴的场面时,一方面夸张地刻画了猫儿拼死挣扎的各种滑稽动作,一方面又述说猫儿在这过程中三次发现的真理。“真理嘛,倒是发现了两个之多,可年糕依然年在嘴巴上。”如此诙谐的语句读来让我忍俊不禁。这只猫甚至还能搬出牛顿第一运动律和第二运动律,真不愧是生活在教师家中的猫!

在它的眼中,人类是怎样的呢?主人苦沙弥现实、遇事不爽快、心情阴晴不定。他像牡蛎一般把自己藏在壳里,真有点像契诃夫笔下的“装在套子里的人”。这只猫嘲笑了主人的虚荣心、自负心、及知识分子的种种怪僻。另外一位常来住人家做客的迷亭君,他是个玩世不恭的人。每次来都要大大地吹嘘一番,自以为是多博学的人,常常咬文嚼字。还有寒月,讲究情趣,却不善于处事,研究些无聊的“知识”。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重视知识,厌恶小市民所追求的荣利。因此,他们在一起聊天时往往以诙谐的语言表达所爱所憎,从中反映出知识分子的种种复杂心态。

读了这本书,我想:自负的人一直以为自己了不起,我们拥有最发达、最聪明的脑袋,可殊不知,在那些小猫小狗看来,人也不过如此,没有绝顶智慧,没有高尚品质,只知自命清高,有时甚至连它们都不如。但我们又能说什么呢?

在书的结尾,猫因为馋嘴喝啤酒而误入水缸。起先它还在挣扎,可渐渐地就放弃了,因为它觉得这样很舒服,远离了世界的喧嚣,进入了奇妙的、宁静的世界之中。“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感谢呀感谢。”这竟是那只猫的最后思想,可见它有多厌恶这个丑陋的世界了。

猫是夏目灵魂、思想的体现,他厌烦了这社会,在诙谐中带着消极,带着讽刺。好一个日本“鲁迅”!

转到文学上来,说起日本的作品。在很多的风格上很像中国的。

但近代,像村上春树、岩井俊二的作品当中不免带着些“性”之类的东西,看了感觉自己很不能适应。当然,当代日本本来就是这么一个特别的国家,观念与亚洲的其他国家都有很大差别。如果要看日本作家写的作品,就必须接受他们的文化背景。不过《我是猫》这部早期作品还好……

第5篇:《我是猫》读后感1000字

最近看了一部小说《我是猫》,日本诺贝尔奖获得者夏目漱石的代表作,因为感觉写得太好,以至于懒得动笔的人,都忍不住要评论一番了……

故事讲述的是一只平凡的“猫”活了两年,之所以加引号,因为猫的躯体不足以容纳如此富有哲思的情感,甚至于我们都无法企及,或许世间万物皆有它们自己的定数,就像我们以自称为高级物种而“统治”着自然那样,个体也难免归结于死亡,无非就是历代生命更替着接受这种难以接受的悲剧罢了,那么如此看来猫的生活和人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当然,我们自认为比它们多了所谓的思想和情感,以及对生活的感觉……

而一本真正的好书,我想她是神圣而富有“爱”的,之所以用“爱”,因为它代表着人类最伟大的情感,读书也是可以感受到的。如同在尘世的漂泊中找到了归宿一般,可以暂时将心灵归隐,苦心追求童话般与现实相悖的天真,痴心寻找与心灵最为契合的梦幻般的虚无,静心感受智者用哲思筑就的天堂……翻开书页,你进入的是梦境,你的心灵暂时“抛弃”了疲惫的躯体,它可以插上一双翅膀翱翔于天际,也可以多一份厚重,以至足以沉入《海底两万里》,更可以将其植入猫的`躯体,用对生活的理解去高呼:《我是猫》。

花了一个月把书看完,没有太多的感觉,没有太多的想法,只想做个梦,梦见自己是只猫……

如果我是猫,我可以优雅的漫步墙头,对着月光唱歌,可以享受一个寂寞的、只属于我的安静的夜。仿佛世界静止了,而我是唯一的生物,游走在空荡荡的小巷。万家灯火的夜晚,萧瑟冷酷的寒风,迫使将我带到一个又一个悲苦家庭,一个孩子在垃圾堆旁,一个连衣裙女子在街头游荡,一个中年男子喝醉,一个年轻人肆无忌惮地抽着烟,一对老人行色匆匆。

当寂寞笼罩在这个灰暗的城市,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他们麻木可怜又虚伪可笑的脸。有些愁容满面,有些自负嚣张。他们将丑陋的灵魂隐藏在华丽的服饰之下,好像偷偷带走一片云朵塞进口袋。可是天边依然不会单调,因为总有新的云朵代替旧的悲伤。我漫不经心徘徊在街头,冷眼看着忙碌的人们为了名利追逐。用淡定去仇视他们。

如果我是猫,我会独自与自己的影子交谈。我可以不用去理解什么是喜怒哀乐,我只要倚靠在墙角,清理身上发痒的跳蚤。我不用趋炎附势乞求一顿剩饭,或者博得可怜巴巴的施舍,而低声下气地哀怨请求。我不需要。我甘愿独守夕阳的余温直到天边的云朵远去,海边的浪潮退去月芽儿升起,注视几个星星的踪迹。我可以躺在布满泥沙的河床,全然不顾世人的目光,只是仰望星空,任凭微风吹遍我的毛发,月光洗礼我的面庞,生命在近乎难以察觉的速度流失,而我却能静静地细数……

如果我是猫,在梦里。

第6篇:《我是猫》读后感

《我是猫》是夏目漱石的代表作。小说的主角是一只猫,故事由猫以第一人称“我”的口吻讲述,没有完整的线索,在看似不经意的猫的所见所闻所感的表述中,严肃的主题却鲜明地显示了出来。

猫的主人叫苦沙弥,是一个中学教员,喜欢清静,常常在家用功。他兴趣广泛,但却一事无成。主人常和自己的朋友们--“美学家”迷亭、“理学士”寒月、“艺术家”东风、“哲学家”独仙在一起谈古论今、吟诗弄文,打发时日。一天,资本家金田的老婆为女儿的婚事上门请苦沙弥帮忙。苦沙弥认为寒月会爱上金田家的小姐简直是笑话,又和迷亭一起把她嘲弄一番。从此,主人家招来了不少的麻烦。先是车夫老婆传播流言蜚语又哄闹辱骂主人;后是主人的老同学铃木上门规劝要主人少惹事;再是中学生们被唆使在主人家门喧哗吵闹,使主人肝火大旺。猫来到金田家,听到了金田夫妇的商量,知道这一切都是他们在整主人。

主人仍与迷亭、寒月等一班朋友聚会,在高谈阔论嬉笑怒骂中攻击世道、痛斥资本家的可恶和侦探走狗们的可鄙。主人有个学生三平,要和金田小姐结婚了。他来邀请主人参加婚礼,主人断然拒绝。猫在主人家也觉得沉闷。“人类最后的命运不外乎自杀”,主人的说法大概不错。醉酒的猫想着,不慎掉进水缸,在挣扎中死去。

这篇小说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作者从猫的角度来观察着这个世界,描写这个世界。猫的议论看似东拉西扯,实则形散神不散。猫既起叙述的作用,又起评论的作用,还起串连故事的作用,独特的构思形成奇特的魅力。通过猫的视角,叙述了发生在它身边的一些事,生活在它身边的一些人,以及这些人的悲喜,离合,或许这些人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他们确确实实存在过,不管这些人最终是归于沉寂,还是化为尘泥。

死是为了永生,这是我们每个人最终的归宿。

第7篇:《我是猫》读后感

猫在我心中一直略带几分神秘感,平素则慵懒,偏又添了点俾睨众生的小模样,偶尔却也做出点柔顺的姿态,叫人喜上心头。但猫真是这样的吗?我们无法理解动物的语言和表情,所以只能依着自己的神态和心境来解读,有时候我也会忍不住想,猫又是怎么理解人类的一举一动,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似乎有趣了不少。

《我是猫》便是以猫的角度来审视人类的生活,第一次拜读夏目漱石的作品,很喜欢他的文字风格,细腻而有韵味。这本书并没有情节架构上的起承转合,翻到任何一段都能继续往下读,书中呈现了一幅幅明治时期知识分子的生活风俗画,迂腐得紧,却也令人发笑。从这些描写中来看,作者对这段历史流露着挞伐之意,但绝不是那种充满激情的批判,而是将内心的寂寥不满寄托在这只猫上,用它讥诮而平静的口吻来述说种种荒谬。因此当出现有关猫主人和他朋友的来往片段时,作者都是一派云淡风轻,对里面的不可思议分毫不提,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当猫的评价出现时,仿佛作者这时终于可以伸伸懒腰,摆出一个不屑的姿态来,这种心境可说是世事境迁的顺其自然,也可说是无奈的消极逃避。

这部文学作品有如散文的行云流水,若剔除作者对时代的讽刺,单纯从普世的角度来观察人性,那么猫对人的行为发表的这些观感显得犀利而有趣,这种奇妙感在于角度和距离的不同,让一些平凡小事变得特别起来,细瞧之下,仿佛其中的荒谬感都凸显出来了。例如古井武右卫门因为害怕被学校开除,上门请求猫主人苦沙弥的帮助,然而猫主人对任何请求都用“说不准”挡回去。对此,这只猫的观察犀利得叫人吃一惊,人在人际交往中流的泪和做出的同情姿态都只是生而为人必须交的税,主人不善于做表面文章,因而底下的冷漠一览无余。最后猫对这个年轻人的期许是他将会学习到人性的真理,“会冷漠地旁观他人的忧愁,在他人处于困境的时候大声嘲笑。”看到这里,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人性的软弱面展露无遗。

这究竟是只怎样的猫呢?我若用一个词形容,那就是霸气十足!它似乎是要打破我们对猫族的陈规印象,卖乖讨好不是因为喜欢主人,而是寄人篱下的不得以。它不以为自己懒,反觉得人类随性得可怕。不在意自己有没有名字,它就叫猫!这是部非常舒缓而有趣的文学作品,可以从多个角度来品评,读完书后,让人想从另一个角度来审视自己的日常生活,不知能瞧出多少新鲜来!

第8篇:《我是猫》读后感

《我是猫》是一部叙事非常平缓的小说,它的叙事节奏让我想起曹雪芹的《红楼梦》。如果你喜欢小津安二郎的电影,我想你也会喜欢这部小说。如果你喜欢《指环王》而又对小津安二郎的电影无感,很可能会看不下去这部小说,会觉得它枯燥、絮叨。还有一种,如果你喜欢黑泽明的电影,喜欢在小说等艺术作品中寻找深刻,获得灵魂的洗涤升华,我觉得,也会看不下去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以第一视觉与全知视觉交错进行叙述,迷亭、寒月、独仙等人物逐一登门拜访男主人家,并与之谈论,或谈时政,或谈社会,或谈文学典故,最后来一个大团聚,并以猫的溺死收尾。小说中没有吸引人的情节,没有深刻的人性揭露,但有对社会、对人性的批评,如“展望当今世界那些所谓‘大有作为’的人士,除了撒谎骗人,暗下毒手残害人,虚张声势吓唬人,以及设下圈套陷害人之外,似乎没什么其他能耐了。连中学里的那些少年们也照猫画虎,错误地以为不这样就吃不开,只有扬扬得意地干那种本应脸红的勾当,才称得上是未来的绅士。这哪里是什么‘有能耐的人’,简直是一帮无赖。”如此这般夹杂着作者观点的直白批评,在小说中也不止一处,然而并不多,更多时候,小说都在平淡地“拉家常”。

有人问李健:“什么是好的音乐?”李健回答说:“能够感动你的音乐就是好的音乐。”我觉得小说也可以这样子看待,不过还有一种小说就是能够让你觉得,小说居然还能够这样写。让你感觉佩服的小说,也是好小说。比如《我是猫》这部小说,它没有感动我,但让我非常敬佩。据柄谷行人所说,夏目漱石是一位反对西化,主张复古的小说家。而他的这种主张在《我是猫》中有明显的表达如“西方文明也许是积极的、进取的,但实际上是那些一生都不知足的人们创造出来的文明。相比之下,日本文明并不通过改变外界事物来求得满足。日本和西方文明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日本文明是在‘不许从根本改变周围环境’这一前提下发展起来的。”除此之外,他还在小说中大量引用日本的俳句、能剧等传统文化元素,甚至也引用不少中国的古典诗词,使得整部小说极具日本特色与东方情怀。

夏目漱石的这部小说,即便放到当时的日本,其渊博的文化水平也是少有人写得出来的,故而能够一鸣惊人。《我是猫》是夏目漱石的成名作,他写出来时才三十多岁,《心》则是他后期的杰作。《心》是很现代的作品,讲求深刻性,探究人的心。这样的作品固然好,但似乎进入了现代社会,这样的作品有点泛滥,而像《我是猫》这种作品则极少见,套用侯孝贤最近的一句话来说就是:“现在很少人这样子写小说了。”

第9篇:《我是猫》读后感

夏目漱石先生无疑成为了我欣赏与敬佩的作家之一。在小说《我是猫》里,浓郁的东方古典韵味和幽默谐趣的语言交织其间,既饱含现实主义批判,也不乏深刻的哲学思辨。关于主题“我是猫”,我的解读是,作者夏目漱石、主人公苦沙弥、主角猫三者既为一体,又各自独立。中学教师苦沙弥不吃喝嫖赌,也不讲究穿着,终日待在自己的小书房里读书写字,有妻女三人为伴,有一芜杂庭院栖身。但他并不是彻彻底底的无欲无求。苦沙弥肠胃不好,却十分贪吃。阅读时读不了几页就在书房睡着了。这些细节表明,作者本人虽然倾向于无欲无求,但他作为一个肉体凡胎,依旧还是会被世俗的烟火气息干扰。与此同时,作者又化身为一只无名的猫,以冷静、客观的态度旁观人类的生活。既不掺杂进人世间的种种虚妄、荒诞,反而又对各种乱象作出鞭辟入里的见解。如果说作者是通过苦沙弥的肉身入世,那么猫的意象,就是他通过上帝视角解构人间百态。小说里的种种思想和情节体现出,夏目漱石先生应该是位哲学语境上的悲观主义者。我本以为作者会安排猫与其他人物的生活就此绵延下去,直至自然死亡。我未免太过简单。结局猫的溺水而亡恰是全书悲观主义和批判思想的顶峰。猫明知自己无法逃生,与其奋力挣扎,不如看淡一切,不再强求。而人呢?大部分人显然没有猫的觉悟,也没有猫的勇气,这是现实语境下真正的悲哀。

第10篇:《我是猫》读后感

猫是一种很玄乎的动物,据说它们的智商远远高于其他生物(比如愚蠢的人类)。因为不养猫,实际上我并不了解猫的事情,一般都是听来的。而听来的事情中最令我惊叹的要算亲戚家的“厉害先生”——一只全身白,头顶有一块褐色斑块的家猫,据说这猫早上会去敲门叫醒卧室中熟睡的主人起来做饭——贤惠到这份上,真是令人感动。

虽没有“厉害先生”的贤惠,但苦沙弥家的猫绝对是猫中的文化猫。“虽然我是一只猫,但也喜欢琢磨事情。”看着主人苦沙弥一家的生活以及主人与朋友的各种日常,猫儿自有自己的一番见解,吐起槽来也是一语中的,妙语连珠。甚至偷吃着年糕,这猫也能悟出几条真理来。

作为一只有文化的猫,它不仅有自己的主意,也有自己的一番原则:“肯定有读者认为,我说的这些事情,都是耍耍嘴皮子随便看看的东西,但是我要提醒你们,在下绝非如此肤浅的猫辈。且不说一字一句饱含宇宙哲理,这一字一句,如果连起来读,会发现是首尾呼应、前后连贯的。即使之前当做无聊琐事漫不经心扫了几眼的读者,再读也会震惊地发现如同聆听高僧指点,因此决不能失敬地躺着读,或者翘着脚一目十行地读。柳宗元在读韩愈的文章之时,总会先用蔷薇花泡的水来洗手。看我的文章,希望诸位至少要自掏腰包买正版杂志(小说最初连载于《杜鹃》杂志),而不是挑朋友看过的杂志草草阅读了事。”你瞧,这还要求别人想看它的吐槽必须得买正版书了。所以说,不怕猫傲娇,就怕猫有文化。

我不禁猜想,如果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对世事冷淡的苦沙弥,以及他的朋友们——玩世不恭、没事就喜欢胡扯瞎扯的迷亭,怪异有趣的美男理学士寒月,热爱新体诗的东风和满嘴顿悟的独仙看到这只猫对他们的描写时,会作何想法呢?《我是猫》并不是规规矩矩的小说,它描写了这群人的日常,并且多是以对话呈现——想来,日本人擅长描写日常场景,就是由夏目漱石开的好头啊。

一群无所事事的知识分子的日常会是怎样的啊?你想大概就像中国的古人那样,没事就诗词歌赋,或者大谈风花雪月之事——这些他们也会,并且不止于此,他们还会穿插着各种身边发生的琐事,还都是经过自己的二次创作——于是不免就变成了怪谈了。谈话中,信手拈来的俳句,时不时讲几句英语,甩几句希腊语,至于各种心理学、哲学家的名字、定理、典故、轶事,全部如数家珍。跟他们待在一起,你永远不会无聊。然而,一群肚中有墨的知识分子,却终日在这逼仄的屋顶长草的穷酸屋子里聊以自慰,于是连猫儿幽默的吐槽中都透着一股悲凉——“这些人虽然看起来快活,如果叩问他们心底,却总能听到悲凉的回响。”

夏目漱石的文笔俏皮幽默,早前虽已有多个翻译版本,但最新曹曼译版的《我是猫》却真是小猫附体翻译之作啊,读时分明也会处在小猫的境况里,一起柔软好奇……译者在导读里提到真的是把自己想象成猫来翻译的,特别有代入感。而在装帧排版上也与其他大部头不同,封面为淡粉色,上面的图案,远看似是“人”字,近看为猫嘴,十分传神,似乎能感受到猫的灵动。

说句题外话,藤子·F·不二雄大概也是夏目漱石的粉丝,野比大雄的原型没准正是苦沙弥呢,而哆啦A梦被老鼠咬掉耳朵的这一段,跟书中猫抓老鼠时被老鼠耍着玩的情景简直异曲同工。不过,不管如何,阅读《我是猫》真是一段愉快的神游之旅。

第11篇:《我是猫》读后感

日本著名作家夏目漱石的中篇小说《我是猫》是一部适合青少年读的书。主人公是一只平凡的猫,它的主人是一位穷教师,讲的是这只猫从生到死的故事。

二十世纪的时候,这只猫出生了,现代文明在猫们的口中嘲弄和不屑。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道德价值的背离使得猫儿不解,这只猫终于受不了了,它找到了安身之处也就是它主人家,它在主人家闹过很多事,如;吃着年糕跳舞,自己捉老鼠反而背老鼠捉弄,上房顶结果摔了下来``````但它有一个信念就是:我是猫。不要以为它很愚蠢,它可是一只善于思考,有见识,富于正义感有具有文人气质的猫。小猫一直希望世界得到太平,人总是抢它们的食物,它很生气,主人对它很好但它还是为这一点生气。小猫也有问题,1为什么人要分成“穷人”和“富人”?2为什么事物总是会遇到危险?每天它无忧无虑不是跑到这里就是跑到那里,终于有一天它掉进了河里,到了它梦寐以求的太平世界。

我读懂了小猫那单纯,可爱,善良,对和平充满期待的心,知道了“万事皆有可能”这句话,无论多么不可能的事,只要你想它,做了,不可能的事就会变成可能的事,未来不可能的事就是想象给我们的,这只猫就是最好的典范。

第12篇:《我是猫》读后感

本文的主人公是猫。是以猫的视角来看人类世界的。刚生出来的时候因为长得太丑,被人唾弃,捡得一命,后被被人称为“苦沙弥”的初级英文老师收养,自此开始了观察人类、品评人类的生活。直到某日因为好奇,落入了酒缸中,被淹死了。

《我是猫》中的这只猫,虽然还没有名字,平时也没少受主人家女仆的气,却能够在人猫两个世界中来去自如。而主人和他的一帮朋友--梅亭、水岛寒月等的对话则尽收耳中。而其中,又属梅亭最能折腾人。苦沙弥老是被他折腾得够呛。例如他刚出场时,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认认真真地要苦沙弥画画--他自称是位美学家。苦沙弥对画画可是个外行,正要向梅亭讨教,梅亭便一本正经的说:“是啊,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嘛……从前意大利画家安德里亚曾说过:‘余作画者,莫过于描绘大自然。天有星辰,地有露华;飞者为禽……’怎么样?假如你也想画出像样的画来,画点写生画如何?”

于是,苦沙弥作恍然大悟状,对安德里亚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事实上,安德里亚压根就没说出这话,是他的朋友瞎编的。

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就这样,在小猫的眼中如此不堪,实在是可笑。相比于这只无名的小猫,它的主人真该感到汗颜。相比于许多人,这猫很富于哲理,善于词辩。对人类的弱点有精细的研究,就连抨击社会,也很有见地。它说:“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人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叫骂,互相角逐。”……并由此最终得出了“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的结论。虽然有些滑稽,但却也抨击了当时社会的风气。

在《我是猫》中,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应该属于穷酸潦倒的知识分子之列。正如本文译者所说,“他们面对新的思潮,既顺应,有嘲笑;既贬斥,又无奈,惶惶焉不知所措,只好靠插科打诨、玩世不恭来消磨难捱时光。他们时刻在嘲笑和捉弄别人,却又时刻遭受命运与时代的捉弄与嘲笑。”《我是猫》中作者所描写的景象,应该是当时人们精神世界空虚的真实写照,这也无怪一只小猫会将人类世界看得不过而而了。

总而言之,这只无名小猫虽然神通广大,却又时而自作聪明,虽然看多了人类世界,却又因为一时好奇,最终还了性命。也许正是因为好奇,才使得它对人有了这么多的了解,也就有了这本《我是猫》。

第13篇:《我是猫》读后感

猫,或许只会令小部分人着迷,但尽管猫有多平凡,我也会对猫咪痴迷。既然有缘找到我的心声--《我是猫》,就买下吧!我回到家中,捧着书细细地看着,细细品味着。

这本书是一一位穷教师家中的猫为主人公,以这只被“拟人化”的猫的视觉来观察人类的心理,针砭现实生活中的市侩哲学。这是一直善思索,有见识,富于正义感又具有文人气质,但至死也没有学会捕捉老鼠的猫儿。

最令我难忘的是有一个人到那位穷老师家中偷东西,事后主人夫妇不厌其烦地列出被偷物品之量,还互相不断骂对方买的东西太贵,应......

这只猫儿发出极尽调侃的嘲弄和不屑,显示了人类的市侩,对金钱的着重性。也许“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们并不能发现自己的丑恶。从这只猫儿,我们可以知道尽管怎样善良的人,心中总有一丝恶念,关键在于如何将这一恶念保存好,不让她并发出来。其实人类是如何分辨善于恶的呢?行为还是品行?内在还是外在?我想我们不过以对自己好或者有益处的人归分为善,而对自己不好或者没有益处的人归分为恶。人们总说外在不重要,其实外表乃是迈向成功的开始,形象不好便连开始也没有。例如有一天,有一个乞丐向你推荐自己做你家的清洁工,你会接受吗?大概只会给几元钱打发以下罢了。人类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做着一些小恶的事情,在不自觉中,戴上了“有色眼镜”--歧视。人类需要被大家针砭的地方还有许多许多,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谁能摆脱“天性”,突破“人性”的考验呢?

我愿意变成《我是猫》中的那一只猫,给人们无限启发,助人们扬长避短,开辟一条走向成功的捷径。

第14篇:《我是猫》读后感

《我是猫》是夏日漱石早期的代表作。既可以说是抒情的写生文,也可以说是结构松散的小说。

本文的主人公是猫,是以猫的视角来看人类世界的。刚生出来的时候,因为长得丑,被人唾弃,捡了一条命,后被人称“苦沙弥”的初级英语老师收养,自此开始了观察人类,品评人类的生活,直到某日因为喝醉落入了水缸中,被淹死了。

这只猫很富有哲理,语言精辟。作者在描写猫偷吃年糕粘住嘴巴的场面时,一方面夸张地刻画了猫拼死挣扎的各种滑稽动作,一方面又诉说猫在这过程中发现了真理,语言诙谐,读书时忍俊不禁。

在它的眼中,人类是怎样的呢?主人苦沙弥现实遇事不爽快,心情阴晴不定,他像牡蛎一样把自己藏在壳里,这只猫嘲笑了主人的虚荣心,自负心及知识分子的种种怪癖。另外一位常来主人家做客的迷亭军,他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每次来都要吹嘘一番,还有寒月讲究情趣,却不善处事,研究些无聊的知识。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重视知识,厌恶小市民所追求的荣利。因此,他们在一起聊天时往往以诙谐的语言表达所爱所恨,从中反映出知识分子的种种复杂心态。

读了这本书,我想:自负的人一直以为自己了不起,我们拥有最发达、最聪明的脑袋,可熟不知,在那些小猫小狗看来,人也不过如此,没有绝顶智慧,没有高尚品质,有时甚至连他们也不如,但我们又能说什么呢?

我喜欢猫的那种闲适和自然,即使是在它死的时候,它喝了酒之后晕乎乎的掉到了水缸里,它挣扎,费尽了全身力气也无济于事。于是它选择了放弃。虽然现在看来有些惋惜,但实际上这也是明智之举,放弃挣扎的念头,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死亡。

其实对于现实生活也何尝不是这样呢?有时候,我们应该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身边的事物,多一些自然,少一份拘束,多一分快乐,少一分忧愁。

第15篇:《我是猫》读后感

资本主义社会的原动力是人们对于金钱的渴望与追逐,这个价值观与原有社会的重视人情、友谊、正义、公平等,常常构成冲突。日本在维新带来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之后,也致使社会文明的原有体系崩溃了。东方文化的基础是道德的,现实社会不是道德的了。你想,日本人,在那个时代是不是接受?夏目漱石,以他的发言,在《我是猫》里的冷嘲热讽,将一个处身社会巨变下的日本人,他心里的失衡与纠结,以及愤怒都暴露出来。

他以猫眼看世界,这本身就表达了,对于人的世界当时日本社会的陌生感。在艺术手法的选择上潜在意思是,对于现实社会不满,不接受,表达鄙夷,以及对于人类行为的保持距离。

我们以为夏目漱石是资本主义作家,可是他也是资本主义金权社会的批判者。正如马克思在现实社会,对于这个新鲜出炉的资本主义不喜欢一样,夏目漱石也对于资本主义的先天弊端做了无情的揭露。

他看到欧洲资本主义可憎的面目,以为日本不应该再走欧洲的路。可是限于当时的社会普遍认知,他也看不到还有另外的出路。他可以做到的,便是不容纳,批判,以及绝望一般的嘲讽。

作者本身,在他的思想里,也杂糅了很多东西方的东西。他是个人主义者,这是西方的,可是他又反对资产阶级文明。他的社会理想是具有宗教情怀的,以为需要则天去私。这无疑是东方文化里,天下为公的思想。若把这个思想矛盾的特征,放诸当时社会发展中,各样思想和观点冲突与融合的背景,一切就好理解了。

读书是照镜子。

中国的读者从《我是猫》里可以读出很多滋味。

第16篇:《我是猫》读后感

《我是猫》是一部正宗的日本小说,由日本着名作家夏目漱石所着。此书以一位穷教师家中的猫为主人公,以这只被“拟人化”的猫的视角来观察人的心理。本书中的猫饱经沧桑,受尽煎熬,最后死于水缸之中。其实,在生活,饱受折磨最后死在人类手中的小动物,还有很多。

一次,从学校回来之时,刚经过医院门口,就见到了一大群人围成一个小圈子,似乎在围观什么。爱凑热闹的我挡不住好奇心的诱惑,挤进去看了看究竟。这一看,我惊呆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儿来。地上躺着一只惨死的猫,毛发呈棕色,部分已被鲜血染红。它四肢是舒展状态,前爪似乎在求救。最可怕的,也是让我呆住的理由――猫儿的右眼球竟掉了出来,与眼眶透过小小的血管连之后,藕断丝连。这场景,至今回想起来还觉得可怕。

还有一次,也是在夕阳落山之时,我从尚未施工的那块空地走回家。刚到半途,忽闻“喵——喵”之声,想了想,也没在意,继续向前走。正当快要走出空地之时,又传来声“喵――喵”。我思索着:好像是只猫儿的叫声。于是,我便踏上了寻猫之路。大约花了4分钟,我透过决定声源的方法,找出了猫的确切位置。咋眼一瞧,全身黑不溜秋的,眼里堆满了眼屎,脏兮兮的。我见它又脏又臭又难看,便没管它,回了家。这件事,便成了我的遗憾。

想一下,竟有这么多的动物惨死在人类手里,人类是否该好好反省反省了呢?

第17篇:《我是猫》读后感

从创作手法来讲,《我是猫》是一篇拟人化作品,是透过教师苦沙弥家一只猫来叙述整个作品,这给作品带来了趣味感、幽默感,使整个作品生灵活现,表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洞察力和深厚的文学写作功底。试想如果是作为一普通人来平铺直叙,会让人感受干巴巴的枯燥无味,别说孩子,成年人也可能读不完这本书。

从情感的深化来看,《我是猫》总能做到情景交融,例如在教师画画受挫,车夫家的大黑变成瘸猫以后有这样一段描述:枫叶曾为松林装点过二三抹霞红,如今已经谢了,宛如一场亘古的梦。在小溪旁的红白二色山茶花落英缤纷,花瓣也已飘零殆尽。两丈多的檐廊虽然朝南,但冬日的阳光转眼西斜。寒风渐起的日子多了起来。这是作者发出的对世态炎凉的凄凉呻吟,借助于发生的故事和自然的风景得以发泄。

在发表观点时借助一趣事而不是总是直叙,是作品的又一看点。如猫被年糕粘住嘴巴那段描述,风趣从容地展示了所谓的四条真理:难得的机缘,会使所有的动物敢于干出他们并非情愿的事来,是在说人遇到诱惑时总是情不自禁;所有的动物,都能本能地预测到吉凶祸福,是说人会本能地意识到危机;临危之际,平时做不到的事,这时也能做到,这是说危险能够激发人的本能,发挥超过平时不能发挥的能量;一切安乐,无不来至困苦,是指人不经历苦难,不会感到什么是幸福。

第18篇:《我是猫》读后感

人们在研究《我是猫》这部作品时,往往把目光聚焦于“人”的身上;我认为,作品中猫的群体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研究对象。

首先,是提供视角的“咱家”这只“名字嘛,现在还没有”的猫。有时候,由于作者太专注于写客观的实体和事件,“咱家”就太全能而脱离了旁观者和叙述着的身份,被作者赋予了太多猫以外的身份。所以,我也把它当作作者所要表现的一个群体成员之一。这只猫精通古今中外的文史哲以及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看透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组织,会充当密探(“潜入”金田家)、卫兵(与乌鸦的“战斗”)等等。“咱家”可以比主人更清醒得看透迷亭对人的戏弄、也可以看清楚某些人的做作和虚伪、观察到了细微的动作流露出来的人的心态、也曾经以高超的语言技巧“恭维”车夫家的大黑……

其实,大家都可以猜测到“咱家”是作者的代言人,是作者给了这只猫这么多才艺和能力的。但是“咱家”又不屑于抓老鼠,真的要抓老鼠时候也是丑态百出;猫还是贪吃,在与“年糕”妖怪搏斗的过程中尽显猫的可爱之态;猫喜欢的对象肯定也不是人,而是同类的花子小姐——一个帮自己主人吹嘘的母猫。“咱家”看尽人世间的丑态而自鸣得意。但最后,作者由于客观原因把神通广大、才高识卓、养尊处优的“咱家”淹死在水缸里而匆匆结了尾。本来这样的死亡很突然,但猫却发出了“咱家死了,死了就太平了,非死是得不到太平的”的声音,然后“南无阿弥陀佛!”来“谢天谢地”,这不由让人有点震惊,无忧无愁的猫都这么热切地回应死亡,那么,这些还在世间苟活的人又该为自己设计什么样的结局呢?作者生平的参禅活动也是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在“咱家”到达苦沙弥主人的家之后,非常尊敬斜对过的住在军人家的“白猫大嫂”。此后,这只猫没有再出现在作品之中。“咱家”在整篇连载的小说中很少提到自己尊敬的对象,而在开头就提出了一只值得它尊敬的白母猫。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尊敬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尊敬。以猫公的性格来看,也不存在阿谀白猫的动机。

其实,如果牵强地从作者生平来看的话,作者几乎从小就缺失父母亲的爱;那么,一只因为四个猫崽被学生丢到池塘而感叹的母猫应该不会是作者赞扬的对象,至少不是从亲子的层面上而受到赞扬的。再看它的理由是这只白猫发表了对人类的看法——“再有没有比人类更通情达理的了”,而且它还“句句在理”地要跟人类为了猫家族的爱子之心而战斗。这么普通的感慨就能让“咱家”尊敬,看来这只猫实在是太自负了;它觉得一只白猫能说出关于人类的简单评论就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情。当然,作者没有轻视异性的意思,只是有点“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意味在里头。

第19篇:《我是猫》读后感

这些日子,看了夏目漱石的《我是猫》,眼睁睁一群知识分子只能像怨妇般哀叹世道,却毫无所为,倍感无奈。

猫的主人若沙弥,迂腐的代言人,思想保守。他虽渴望改革,渴望新世界,但却看不透社会,落得个贫穷的书生生活。更为人不耻的是,“文人清高”的特质深深诸如了他的血液,嘴里吐出的都是圣贤之道,心里想的却卑微不堪,犹如市井之徒的鸡肚肠子。文人的虚荣心总让他摆出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少许的知识让他蔑视平凡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琐碎。一心想修炼成贤,却是十足的俗人。号着“文人”的名,也不过是要与妻子论柴米油盐的俗人,间儿还要嘲弄伴侣的无知来衬托读书人的高尚,却从不为自身脱离现实为耻。连山药材料也不晓得几分钱,仍只顾躲与书房低下,摆弄纸墨。

寒月,埋头实干的老实人,活着似乎不明为何。他不懂男女之事,不解世道之理,连为之争取苦干的博士称号也不知缘由。书呆子,说的就是他。寒月就是一根导线,引出金田老爷,引出我们生活的社会,泄出夏目漱石对金钱至上的愤恨。

文人抱怨工资太低,无法维持生计;商人抱怨文人无用,无法创造“财富”。这种抱怨产生的结果恰恰出乎意料之外,文人会抛弃尊严,攀图商人的财产;商人也会在攀图文人的地位,一除无知庸俗的恶称。就这样,金钱估摸了生活的全部,很多事情都变得在意料之外,却仍在清理之中。

迷亭,好一个逍遥客。他没有隐士般的孤傲,把朋友与商人们的交会作为一出戏剧。他是百般无聊的看客,期待着一场闹剧来娱乐生活。他跟猫本是同体,局外人就是他该站的位置,可惜的是他毕竟是人,为不能成为一只猫。他终究是文人堆里的一员。

念着念着,我不禁想起北大实行推荐制一事。这件事在教育工作者中,引来了骂声一片。宛如书中的三人,对于社会尽是怒骂,为的是不能改变周围,束手无策呀!可是,有一道理是明确的,不能改革周围,但可以改革自己,只有改革自己才有可能改变周围。忧心制度的不公正,为何不改变教育工作本身呢?为何不以身立行,培养思想独立的学生,让学生的思想改变引发自下而上的变革?一群工作者咒骂这锅汤不好喝,却还要硬着头皮一饮而尽,拉肚子了也不能怪人啊!早知如此,便再添上点作料,再下锅煮煮。与其骂中国教育体系的不合理,也请老师们先把孩子们的素质教育搞上去。只有当新秀的思想不被腐朽,才能避免他日的社会不陈腐呀!

第20篇:《我是猫》读后感

这部作品的名字看起来很吸引人吧……

这部作品的作者,是日本近代作家:夏目漱石的作品。他巧妙地以一位穷教师家中的猫为主人公,以这只被“拟人化”的猫的视角来观察人类的心理。这是一支善于思索、有见识、富有正义感又具有文人气质、但至死也没有学会不捉老鼠的猫。听到这里,不捉老鼠,是不是很荒唐?但是,他的气质,还是深深的打动着每一位读者。这只担当者叙述者、评论者角色的猫儿,俯视着夏目漱石所身处的20世纪初的“现代文明”,发出极尽调侃的嘲弄和不屑。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道德价值的背离是的猫儿不解。在小说中,夏目漱石将自己都日本的看法,全部通过一只猫儿,表现了出来。在猫儿的调侃背后也带着当时日本知识分子得凄苦自嘲。

《我是猫》是夏目漱石的代表作品。这部作品写于1905年。

这部作品有力地揭露了资产阶级,批判了社会拜金主义风气。作品中的金田老爷是靠高利贷起家的,用书中的话来说,就是“穷凶极恶,又贪又狠的大资本家”。他的“堂皇富丽的公馆”,与苦沙弥的“暗黑的洞窟”形成鲜明对比。他让他的手下明白,要想发家致富,就要做到三缺:缺义理、缺人情、缺廉耻。主人公苦沙弥安贫、正直,教书十年与他素不相识,只是慢待了他的老婆,他便兴师动众三番四次进行打击,致使苦沙弥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在文章中,金田老爷无疑是一个反面角色,奸诈、凶狠可憎的面目贯穿于整部作品,所以,连“猫”也觉得金田是“最坏的人类”。

夏目漱石,用一只猫的想法,来叙述了自己对20世纪初的看法,人们为了金钱,甘愿付出一切。他揭露了社会的面貌,从而,也批判了当时社会的资产阶级,拜金主义风气。所以,这本书值得大家一看。夏目漱石的写作方式很独特,同时,这只猫的想法,在他的笔下,非常活灵活现。我,受益匪浅,大家有兴趣,也去读吧!!

第21篇:《我是猫》读后感

日本作家夏目漱石所写的《我是猫》这篇童话是我认为写得好且印象深刻的文章之一。在作品中,作家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写出了“猫”即文中的“我”吃年糕的滑稽形象。

在读此文时,我不禁笑了起来。作者能够将猫的心理刻画地如此细腻、逼真,与的文化积淀及对动物的细致观察是分不开的。在笑的同时我也在想:既然是一篇童话,那它反映的不仅仅是“猫”的遭遇和心声,它也在必须程度上折射着人类社会的点点滴滴。

仔细想来,“猫”吃年糕时的担忧不正是我们在准备尝试一件事时心里的真实记录和体现吗?被年糕“粘”后的尴尬不也正是人们遇到难题(而这难题对有些人来说并非难题)无法自拔时的窘相吗?

同学,你可曾记得:当杜瑞峰等同学站起来读诗或读课文,沙哑的声音在课堂上响起时,你们不也报之一笑了吗?这和文中女孩和伙伴的“笑”有何异同?同学之间,我们应当互相尊重,不应嘲笑身边的每位同学、每个人。

“我大抵也算见识过人类缺乏同情心的个助攻行径,但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这样恨在心头”我们为何不能拥有一颗同情之心,一颗感恩之心,包容身边人的缺点,包容同学一句并非专意说出的话,包容……包容一切能够原谅的事情,但不能包容你对学习的冷漠、不自觉和不负职责!

“一颗沙里一个世界,一朵鲜花一座天堂”而我想说的是:这只猫的遭遇就是一个人间社会!

同学们,让我们在读懂文字的同时,尝试着读出它背后的情感和吧!

第22篇:《我是猫》读后感

经友人推荐,我看了夏目漱石的处女作《我是猫》。读完后,掩卷长思,感悟甚多。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被拟人化的猫儿,无名。在经历一场生死劫难后,它来到中学教师苦沙弥家。苦沙弥为人懒散、固执。一从学校回来就躲在书屋睡大觉,苦沙弥的兴趣广泛,却一事无成,他常和一些朋友如“理学士”、“寒月”、“美学家”、“迷亭”等一齐谈古论今,吟诗弄文,卖弄风骚,而这一切,全被猫儿看在眼里,不时加以嘲讽,因为金田女儿的婚事,苦沙弥遭受无端辱骂,老同学铃木也上门警告,一些不明真相的学生还到他家门前肆意少闹,但猫明白一切都是金田夫妇搞的鬼。猫经历了这么多人与事,感到很苦闷,想喝点酒散散心,不料喝了半杯啤酒后,晕晕乎乎中不慎掉到了水缸中,淹死了。

此书构思独特,以“猫眼看人”的角度讽刺了当时社会的小资分子,鞭辟入里的剖析与辛辣,入木三分的讥刺,十分巧妙,不由令人拍案叫绝、大快人心,故事十分趣味,既有猫的特征,又有人类的情感、观察力与思考的本事。它能够自由自在的进出,无拘无束地思考,随心所欲地调侃,把人引入一个奇特的天地,享受到一种奇妙的阅读情感。

第23篇:《我是猫》读后感

按照中国人的认识,明治维新是把日本从一个具有东方文化传统的国家,分化出去,为亚洲第一个近代工业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事件。

一度,中国文人所期待的就是,也在中国复制一次维新运动。事实上,中国历史上真有一个“百日维新”。

我们对于日本的明治维新,给予了正面的进取评价。可是本身在这个历史时期生活的夏目漱石,他以《我是猫》,表达了与我们的一贯认识不一样的意见。

在社会巨变时期,人们的思想与认识需要有一个从不适应到缓慢顺应,同时实现新文化构建的发展过程。并且,最初社会舆论会严重对抗,以为这种演变是不为本国文化相容的;说重话的人,以为这是离弃祖宗文化。

夏目漱石,以往在英国留学,他对于发生在欧洲与日本的资本主义发展,两者的不一样有所认识。他以为,欧洲的资本主义发展是内化的产物;而日本引进来这个资本主义,是外来的,自然与原有的文化根底有所冲突。

这个确定,不简单。大家阅读《我是猫》,以为这是名著,作者极有才华,却不能看到那只猫的智慧,都是作者赋予的。它是作者的代言而已。

第24篇:《我是猫》读后感

《我是猫》是日本著名作家夏目漱石的代表作。“咱家是猫。名字嘛……还没有”文章以这样的一句话作为开篇,就如书名所说的,主人公是一只猫,以猫的视野和角度来看人类世界。

刚出生的时候因为长得太丑而被人唾弃,之后来到了中学教师苦沙弥家里,经过苦沙弥和他的朋友们观察人类、品评人类。文章以它偷听着苦沙弥、寒月、迷亭、独仙他们的谈话,穿插它自我的思考和很多的名言名句为主线,以金田小姐的婚事为辅而展开,向我们展现出了一只知识渊博、富于哲理的可爱猫咪。就如它自我所说“咱家虽说是猫,却也经常思考问题”、“咱家和人类同居,越观察越不得不断定:他们都是些任性的家伙”。对于人性它也有着深刻的评论:“官吏本是人民的公仆、代理人,为了办事方便,人民才给了他们必须的权力。可是他们却摇身一变,认为那权力是自身固有而不容人民置喙”,作者把自我的观点和想法经过猫咪之口表达出来。

本书的背景是明治维新时期,整个社会处于大变革中,传统的价值观受到西方的冲击,人们对于是坚守原先的信念还是追求名利金钱而感到彷徨无依。从苦沙弥和他的朋友们一次次的谈话中能够体会到他们的思想意识的矛盾与混乱;因为女儿想嫁给寒月而向苦沙弥打听情景的金田先生和太太受到了苦沙弥的嘲讽,金田先生出钱让落云馆的学生搔扰他,严重影响到了他的生活,有钱能使鬼推磨体现的淋漓尽致。而这一点和我们此刻所处的时代很像,我们也处在改革开放时期,各种信息扑面而来,良莠不齐。

书以小猫因好奇偷喝了啤酒,酒醉后落入水缸淹死而结尾,它没有做太多的挣扎,一向在说“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谢天谢地!谢天谢地!”为什么要谢天谢地呢?

第25篇:《我是猫》读后感

今日读了《我是猫》,猫在偷吃人的年糕之过程中悟出了三条真理:一、机缘难得,一定要抓住;二、一定要直觉地判断吉凶祸福;三、临危之时,不可能的事情都变成可能的。想一想,还就是这么回事。

机会太少了,80后上小学时,大学不要钱,上大学时,小学不要钱;该工作了国家不分配了,机会错过了;机会没有赶上,所以,现在自己找工作,难免辛苦点儿。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抓住机会。

对于涉世不深的青年来说,第二条真理更紧要。一定要有一双慧眼,一定要走正规渠道,否则在找工作的过程中,难免走弯路,上当受骗。尤其是在遇到危难之时,更要多动脑子,多想方法,有道是车到山前必有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所以80后不必烦恼,一只猫都有如此的经验,况人乎?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1

梦想和面包,有矛盾吗?

很久之前就知道《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都没有想要去借阅它。或许正因为没有认真了解过它,对于书名总是特别好奇。究竟月亮和六便士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偶然的机会让我在图书馆遇见了《月亮与六便士》,(题外话:在图书馆我似乎永远也找不到我要找的那本书,总会意味遇见其他有趣的书籍。)但是我没有立即就拜读了这本书。而是和其他书放在了一起,一直到借阅时间过期了,我也没有看。当我拿回去图书馆还书的时候,神差鬼使的我还是又重新的借阅了《月亮与六便士》,才认真地阅读起来了。

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魅力?

那便是一旦开始了,就没有办法停下来了。

我不擅于去评价作品的艺术性,或者深层次地去挖掘个中的含义。我只能就谈谈我的感受。

作品采用了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缓缓地向我们道来了故事。

主人公克兰德原本拥有着看似幸福,平淡安稳的生活,但在有一天他突然放弃了所有,与所有人断绝了关系,离家出走去追寻他的绘画梦想。妻子克兰德夫人派了作者去游说他回来时,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与抱歉并拒绝回归原本的生活。克兰德夫人在认清事实之后,不得不开始自力更生,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身处在他乡的克兰德病入膏肓之时,有幸得到一位平凡的画家的赏识并且将他接回家照料直至他康复。可是克兰德却和这位画家的妻子私通,最后画家的妻子决定要追随克兰德,但因为得不到克兰德的怜惜最后自杀身亡。画家原本看似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没有任何抱歉之意的克兰德也流浪到了与世隔绝的岛上,重新开始了娶妻生子的生活。

有人说克兰德他像着了魔似的,有人说他是受到了神的感召,但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么,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义无反顾,丝毫也没有后悔当初出走的决定,在经历各种各样的不同场合的诱惑之后,冲出世俗的樊篱,走向了他心中艺术的至境。作者似乎在描述主人公的命运与遭遇,实际上却无时无刻不透露着探讨艺术与生活,梦想与现实的关系。

梦想与面包,有矛盾吗?

这是阅读之后产生的思考。看似没有矛盾的存在,也又无时无刻不充满着排斥与对抗。

有的人是非常幸运的,他的梦想与面包之间没有矛盾。他会因为成功实现了梦想,所以极大提高了生活的质量。这一类人都会特别热爱生活,热爱这个他们生存着的世界,对于未来总是充满着信心,那就就是大写加粗地表达着对生活积极乐观,正能量。

有的人是幸运的,尽管他不是因为梦想的成功才带来的优质的生活。但至少他的生活没有扼杀他的梦想,只是不能在他觉得最正当的年纪的时候去追寻梦想,去实现它。他们暂时放下心中的乌托邦,努力着,奋斗着,直到有一天有了足够的能力又重新拾起那从未忘记过的梦想。虽然晚一点,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同样热爱生活。

有的人是不那么幸运的,梦想与面包就像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也就谈不上矛盾。那为什么还是不那么幸运的?因为选择了面包就必须放弃梦想,选择了梦想就必须放弃面包。正如那红玫瑰与白玫瑰一般,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不那么幸运莫过于源自他们无论如何也得不到圆满的欲望。

有的人是不幸的,那便是为了面包磨灭了梦想。如果说不那么幸运的人总拿“不得不”当做借口,那么不幸的人会告诉你“这才是现实!”或许有的人不理解,为什么我会把没有了梦想的人归类于不幸?对于这个问题,我也苦恼了很久,最后给出答案是:人们来到这个世界走一遭,总会寻找来这个世界的意义。换种表达方式,便是我们总在寻找人生价值。不管是意义还是价值,都没有标准答案,因人而异。为什么会因人而异,我想那便是每个人的梦想或许多多少少都有点不一样吧。所以我们才能活出不一样的人生,才有了不一样的意义与价值。而当我们磨灭了梦想之后,我们活得都是一样的。因为需要生活,所以上班工作,回家吃饭。在我看来,这是不幸的,因为找不到价值与意义。

我很羡慕那些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们永远都在实现价值与意义的路上。而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永远在寻找价值与意义的十字路口。

梦想与面包,有矛盾吗?或许有,或许没有。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2

为什么有智慧的男人是选择面对女人的控制欲而不是逃避?——面对那些试图控制自由的思想

其实,有时候持有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的极端主观意识形态去处理对方的控制欲,势必会减少很多烦恼:关于爱情、关于家庭、关于梦想与追求的烦恼——关于人类本质的思考。

这种主观意识可能也是情感方面极端的“自利主义”吧?一遇到问题就选择逃避、冷战、分道扬镳——我看透你了。

可是假设若把“我”放在思特里克兰德的时代,“我”不也是思特里克兰德夫人吗?——厌恶、唾弃、嫉妒他为什么活的潇洒?什么都不在乎,抛弃家庭,抛弃爱他的人,都是因为那似是而非?的看透人性?然后发出疑问:你真看透了吗?你真了解我吗?为什么你这么自私?为什么你这么自以为是?为什么我用真心却换来你的不在乎?为什么你一点都不懂得感恩?为什么你只是坚守你认为对的事情,可是你认为的一定是对的吗?——这些,“无关紧要”的烦恼。

(当然,这些疑问都必须要往好的方向去思考,因为如果向人性最本质的丑陋层面去发出疑问,都很可能遭受可怕的后果(最简单的例子:我选择你,是因为我看得起你,凭什么你可以这样冷漠我/离开我?),而且如果对自己的思考不足,可能就会落入漩涡,继而由爱生恨,听者可能会引发类比毛姆的慨叹:当时我还和今天有很大的区别,总觉得人的品性是单一的,当我发现一个这么善良美丽的女性有如此强的报复心时,我觉得很灰心。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人性是复杂的。当然今天我已经知道了,伟大和龌龊、善良和恶毒、热爱和仇视都是可以互相包容在一颗心里的。)

灵魂会被相比之下更纯粹的灵魂所吸引,但同时也会产生更可怕的嫉妒与恨。

回到当下,若把自身与思特里克兰德的行为类比——看透而选择逃避,作为一个假设思考,那她不也是会变成兰德夫人?——这时,所产生的嫉妒与恨肯定是难以承受的巨大压力(这压力不光是来自她一个人),至少对于一个20岁的男人来说,是这样的。因此为了避免这些,“是这么一回事儿”的烦恼,思特里克兰德的极端“自利主义”自然和自身的价值观相背,所以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虽看透却仍要选择面对、接受、处理与放下,这个过程当然会增添很多“无关紧要”的烦恼。(题外话:思特里克兰德也肯定看到了“是这么一回事儿”的烦恼,但为什么仍然这样选择呢?可能男人20岁和40岁的区别,是在于决心与自我存在的责任担当程度)“看透而选择逃避”还是“看透却选择面对”这两者重点在于看透,是怎样的“看透”?是看透一个人,生活一段时间,了解一个人的行为模式,性格、之类。还是,看透,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本来都是互相独立的个体,你本来不属于我,我本来不属于你,也不用谁对谁负责任,而我有自己选择的权利,我对我自己所作出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诚然,做选择的那方思想建立在后者基础上。最后,为了避免思维的窠臼:应该采取像思特里克兰德的方式——看透而选择逃避,因为这样就能成为像思特里克兰德(高更)一样伟大的人物。应向自己提问:提出这个假设的时候,是否存在提高自我思想定位高度的嫌疑?是否只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独到之处?是否只是为了告诉别人,“我和你们不一样”的宣言?思特里克兰德(高更)的高度是我们可以企及的吗?这些问题,都不好从别人口中或自己身上得到最好的答案,但好像可以确定的是,可以从时间轴的两个方面去考究:

1、假设提出在思特里克兰德成名前,即落魄的时候。

2、假设提出在成名后。

显然第二种更显示出为了贴合浪漫主义而贴合,就像给自己一个暗示:没错,拥有像他这样的思想,我就能和他一样伟大——即看透而选择逃避为优选。为什么要这样提出两个方式去判断?因为,很明显,根据第二条时间轴去推论违背了事物演变规律:由已然存在的事物,推算演绎出规律,再通过规律来洞察未来。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思特里克兰德在艺术方面的伟大建立在思想的伟大之处——看透人性的本质,在情感方面的悲哀也正是看透之后的逃避,这当然和我们的追求有所不同。

综上,于是说,看透而选择面对更优于生活。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3

相爱需要情,相守需要懂。男女主人公在一起生活了17年,女主人公却从未懂他。

男主人公在有了两个可爱的小孩,还依然离去追求他的月亮,真的很不负责,即使他乐意让妻子改嫁也改变不了不负责的事实。

人物的情感层次丰富细腻,他知道自己对她们的愧疚,但不会流露在行色,更不会因为这个而放弃追寻。普通人做不到为了梦想抛弃一切,挣脱人性的枷锁,但也并不代表这是高尚的。

那么,我们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引用一段话:“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月亮与六便士》

看了这段话我相信能帮助很多读者去思考,悟人生的价值。

其实,年轻的时候人就应该去追求,并找一个爱自己真正意义支持自己的人相伴一生。相信我,这并不是奢求。这只是为了防止自己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你拥有主人公这般美满的家庭,安安稳稳,岁月静好。若要去追求,请务必不要做思特里克兰德,或许可以塑造一个更适合你的角色……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4

六便士随处可捡,而我只珍惜那片月光。

——题记

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个默然的人,人们只知道他家境殷实、沉默寡言,又有谁能想到他将有一天会离家出走呢?《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便是其中的一个。

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在证券交易所工作的普通的经纪人。他的前半生中,他安守本分,在爱社交的妻子旁扮演着一个普通的丈夫,有时甚至被妻子扣上“十足的小市民”的称号,有谁能料想,他在某一天忽然辞别了妻子,抛弃了儿女,一个人栖息在巴黎的破旅馆中。这是怎样一种随性超脱?当所有人都认为他在巴黎的某个大酒店中花天酒地,妻子认为他出轨时,他独自一人固执而古怪地画画。他只上过一年夜校的绘画课,没有人欣赏他的画作,而且他只有百十英磅来供给他追逐心中的“月亮”。但他丝毫不在意:“我告诉你了,我必须得画画,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正是这种常人难以想象与理解的坚定,使他最终来到了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塔希提,在那儿实现了他的涅槃。

有些人会如此谴责斯特里克兰德:他粗鲁无礼、蛮横冷血、固执己见,但在这些词的背后,是他对绘画的执着追求。查理斯从来未因绘画能为他带来什么物质财富、荣华富贵而选择绘画,他仅仅只是热爱罢了。当他栖息在巴黎,在塔希提时,他过着比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更清贫的生活。但他的内心是多么的富有:他热爱自己的绘画事业,他有一个令他痴迷的小岛,他有一个可以令他不断追求的梦想,这便够了。

人的一生,除了吃喝等生活上的必需,剩下的就是自己心中所想,所追求的事。当年的伦敦,俯首皆是六便士,而查理斯却选择仰望天空的月亮。他的仰望不是对自己的满足,而是对生命的一种最高礼赞,他来过这世上,他完成了生命赋予他的光荣——做自己想做的事,为了他心中那一轮“明月”,他葬身于大火之中,与其最杰出的作品一起。正如毛姆本人所说的:“他可以说死而无憾了。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了自己创造的世界多么美好。临了,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他又将它毁掉了。”他执着地追逐着梦想,尽管其带来的物质回报微乎其微,但他所带给后人的勇于追梦,不为世俗流言的示范熠熠闪光。

人生路上,哪有谁不畏世俗流言?但《月亮与六便士》告诉我们:当我们在社会的滚滚潮流中前进,一定要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警示着你,始终不要放弃梦想、放弃初心。并且,无论身处何方,年龄几何,都要记住:我们要选择一生中最想为之努力的事物,并为其自由而奋斗。当我们有勇气作出决定时,就已经身处生命的自由之中了。

在许多时候,我也迷惘过,甚至天真地认为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但是毛姆教会了我一件重要的事:随心所欲,不要让自己为别人所活,那么当你真正热爱一项事业时,你便成功了。其后,我慢慢地放平了心态,生活并非只有灰色的自卑和他人的嘲笑,还有诗和远方。当然,还有埋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所以,大胆追梦吧!当你仰望天上的月亮时,它的清辉是地上的六便士无可比拟的。

愿每个追逐梦想的人,无意将生活摔得支离破碎,却让灵魂更加伟大。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厄运。

——后记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5

发现近期很多人在看这本书,又恰巧在书店看见有卖,便买下了。看完后,有所思考,故作此篇。不太了解毛姆,若有疏漏之处,还请见谅。令以下观点仅代表个人。

故事简单来说,是一个平凡的证券经济人为追求艺术,抛弃他在之前所拥有的一切,孤身前往巴黎,在巴黎生活,寻找他的艺术,最后在一个名为塔希提的岛上实现他的艺术追求,同时也结束了他的生命。

这种为梦想不顾世俗的眼光的故事对于还是个少年人的我来说,应是比较钟意的类型,但我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即使其中有些句子我很喜欢。

本书以一位旁观者的第一人称视角来描写男主斯特里克兰的生活,其中夹杂对一些现状的评论,总体来说比较有趣。粗看下来并无不妥之处,但总结书中出现的四个女性形象,竟只有斯特里克兰的最后一位妻子——一个对艺术一窍不通,每天负责柴米油盐和教子的女性得到了作者的正面称赞。而对于其他三位,作者表面称其好,暗讽其愚蠢。反观男性形象,一个是为艺术的斯特里克兰,另一个是哪怕被戴绿帽依旧老好人的施特罗夫,这样看来,恐怕作者是对女性有些意见:发妻的拘于世俗,女作家的八卦心理,施特罗夫的妻子布兰迪,后来抛弃丈夫,恋上斯特里克兰,最终悲惨死去,可谓这三位占足全书最不好的部分,难说作者不带偏见。

回到文本,前期的有些语句我还是挺钟意的,例如第二章、第三章中关于对文艺界故作姿态、强行深刻、高高在上的风气的批判,我还是比较认可的。

例如十一章的“人性是多么矛盾,不知道真挚的感情中会有多少矫揉造作,高贵优雅中会有多少卑劣低贱,也不知道罪孽中会有多少良善仁慈。”和二十章的“我不会想起过去,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例如布兰奇与斯特里克兰恋爱时,说“在爱情之中,存在柔弱感、保护欲,陷入爱情的人急于做好事,以便给予对方快乐——这即便不是无私,也是巧妙隐藏起来的自私;爱情会让人缺乏自信。”及后文的“作为情人,男女之间的差距在于,女人可以不停地爱,而男人只会偶尔去爱。”

例如“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上都是孤身一人。每个人都被封闭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通过符号与同类进行交流。这些符号没有共同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十分隐晦和不确定。我们痛苦地向别人传递我们心中的珍宝,可他们没有能力接受这些珍宝,于是我们只能孤独前行,虽然我们和别人并肩而行,却并不能彼此相伴,我们不能了解我们的同伴,他们也不了解我们。”

例如“谁又能彻底了解难以捉摸的人心呢?那些认为人心只是具有高尚情操和正常情绪的人自然做不到。”

例如“魔鬼为达到目的总是会引用《圣经》。”

说完词句,再来看一看主题,文中主角追求艺术并无不妥,但这样从世俗中逃离,从安逸逃向未知,这样逃跑的姿态不仅稍显狼狈,也有些不负责任——曾经的责任。若是心怀艺术,不堪浮华的喧闹,寻个寂静处便可;即使要离开,也应体面(对于自己来说)地与过去道别,从容离开;而不是作出受害者的姿态,对世界嘲讽。追逐内心的热情与理想不止有离开这一条路,热情与梦想的烈火烧掉的应该是无用的道德标准与社会羁绊,而不是内心的良知和感情,但主角的烈火似乎烧了太多。

只追逐脚下赖以温饱的六便士的人,只追逐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名为梦想的月亮的人,都是傻子。活着是追逐梦想的前提,而梦想是活下去的动力,两者相伴相生,怎可择其一者存活,更不用说踩一捧一了。

总体来说,这本书名不副实,让我后悔买了。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6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却也分外赞赏脚踩便士意欲奔赴蟾宫的梦想家。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

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几年后,他自我放逐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双目失明,最终还把自己最伟大的绘画作品付之一炬。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

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

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7

我在这本小说里看到了追求与不屑一顾的坚持。很多人都缺少坚持自我追求或梦想的勇气,而主人公却如此的执迷。值得学习的是贵在坚持的精神,但从道德面讲主人公抛妻弃子的行为实属不该。

我似乎明白了作者在这本书里投入的感情,用文字来表达每个人物的思想。显然是成功的,这是一本极具人物特色的一本小说,每个人物都很有多层次的情感思想让人无法停下翻阅的眼。

晚上月亮出现时,每个人抬头都能看见,却遥不可及,地上的六便士随手就有。梦想与现实的距离可以近也可以远,如果你想摸到月亮,一盆水就可以。不然你就远远望着吧!一盆水,哪怕是镜花水月,也能让你有所满足。我举的这个例子便是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心境。

他知道最后的结果不一定是耀眼的成就;他知道这条路很多石头,很陡,他不回头;他不需要家人的陪伴,也不回去陪伴家人;这样看他还真是个疯子

他还希望他那风韵犹存的妻子找个人嫁了;他认为他的孩子已经比社会某些小孩幸福;这是他自我良心上的安慰。

当思特里克兰德的妻子知道他不是为了女人而是因为画画离开家庭时,他的妻子选择了支持并整个人都豁然开朗。看到这个点本以为是团聚时,而主人公依然选择离开。明白了吗?他的妻子的这种支持让他有一种负罪感,因为他妻子把这种支持当做自我牺牲!而思特里克兰德不希望别人因为他的梦想而做出什么牺牲,他需要的是真正懂他的支持。

婚姻真的不只有爱情,“爱我倒不如懂我”这句话在这个故事里展现的淋漓尽致。

还没有看完,看完继续聊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8

这是一本很多人都看过的书,“月亮”代表着纯洁的理想,“便士”意味着苟且的现实。

故事有这样一个版本: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你……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总结

或许一个人如果想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最后以毛姆本人对本书的理解来结束分享吧。“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只看到天上的月亮,却从看不到那六便士。现在我们仍然看到天上的月亮,但我们是站在地上仰望到月光。而且当我们的爱情不是憧憬和幻想的时候,却发现被月光照耀的现实也是美好的。只是我们谈起我们的生活曾有那么多的快乐,但在当时却从来都不觉得快乐,那么最重要的一点:在新的生活里要懂得让自己快乐。”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9

《月亮与六便士》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感谢朋友相赠,又读了一遍。最先,我在电视偶然看到了一集记录片,讲的是高更的画,里边有高更的人生经历。自从有了小孩都很少打开电视了,安安静静的看完更是不可能。但那天不知道什么缘故,我居然有机会看完那部记录片。很震撼,不是因为他的画,而是他不走寻常路的人生。

后来知道[月亮与六便士]是以高更为人物原型来创作的,就在KINDLE上读了一遍。很激动啊,毛姆,一个大作家,居然和我有相同的感受。看了那么多书,第一次有种和作者、主人公在交流的感觉。我认为这本书的主题就是:肉体与灵魂、理想与现实的拧巴。

主人公斯特克里兰原本是个股票经纪人,四十多岁,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外人看来是妥妥的油腻中年人啊,不止油腻,还很乏味。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中年人心里发出了“再也不能这样过,再也不能这样活的”呐喊,然后这个油腻中年男就变成了追求艺术,追求理想的2B青年。他决议要过另外一种生活。

更让人愤怒的是,人家不是作为业余的兴趣追求啊,人家是要全身心的追求啊,工作不要了,老婆不要了,孩子也不要了,让他们自生自灭吧。对自己,也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后来被土著女人所养,靠那么一点的土地所出生活。这种对物质以及物质所带来的附属的尊严,说呸的行为,以及对自己的家庭责任,社会系属说滚的勇气,可恨吗,可恨,但自有一种撼动人心的冲击力,直抵每个纠结于梦想与现实的人。

世人多在行动之前反复计算得与失,付出与回报,举棋不定,辗转反侧,踌躇不前。斯特克里兰那种执着于内心,不问名利,不计成败,你们怎么看我的,我完全不在乎的态度确实让人震撼。书中有段话,写得人感受,我这个看的人也很感伤,“塔西提是一个高高耸立的,绿意葱茏的岛屿,岛上有一条条暗绿色的深深皱襞,可以想见那是众多幽僻的深谷;在他们那沉郁的深邃当中自有一种神秘,潺潺流泻着沁凉的泉水,你会感觉,在那些浓荫遮蔽的地方,生命自远古以来就按照亘古不变的方式延绵至今,甚至就在其中,也隐含着某种可悲又可怖之处”

岛屿,幽谷可能已经存在了几十万年的时间,在接下来几十万年的时间泉水依旧潺潺流动,而看着这风景的你我只有几十年时间,你我不过是地球上一过客。

但,正如斯特里克兰一样,你我皆是自由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选择。愿选择追求梦想的每个人,都不后悔。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10

40岁的斯特里克兰特突然放弃了在伦敦拥有的优渥生活,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儿女,只身一人跑到巴黎开始了流离失所食不果腹的绘画生涯,他突然之间再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在意任何物质世界,像是被魔鬼附身了一般只追求将他所看到的美描绘下来。而斯特里克兰的太太看似善良单纯,却在自己的丈夫抛弃她后暴露出了只在意他人的看法,穷尽一生追求物质虚荣的本质。

你也许以为这是一部歌颂理想的书,将追求梦想的人衬托得无比高尚,讽刺现实的虚假,但毛姆却到处反套路,真真实实地呈现了主人公的性格缺陷和现实的残酷。人性并不分对错,即便是伟人,一个传奇的画家也并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

而故事的结尾,也丝毫没有按照传统的名人传记将其不幸的死亡一笔带过,只是着重强调他带来的精神财富,而是花了大篇幅,通过不同人的视角,拼凑出他从找到自己精神家园到不幸的发生再到死亡的一步步过程,让读者慢慢地了解了斯特里克兰特的精神世界。

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刻就是,斯特里克兰特恩人的妻子布兰奇背叛了自己的好丈夫只为了和斯特里克兰特一起生活,但最终却在被斯特里克兰特抛弃后自杀了。当作者评论到她的死去时,却这样说到:“这并没有真正影响到除她以外的任何人,最残忍的是它发生了和几乎没发生一样,世界已然继续,并没有谁因为这件事而活的更惨,她的丈夫虽然当时悲伤,但不久后就会走出阴影,而斯特里克兰特根本不会在乎,至于布兰奇,无论她带着怎样的光明和梦想,死了就跟没来到世上一样仿佛一切都很空虚,没有意义。”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不禁让我思考了好久,在自杀率高居不下的现代城市,如果我们来过和没来过一样,那么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斯特里克兰特本来是一个长相平凡,个性平凡的银行家,不善言辞,但却出乎意料地突然丢下一切,穷困潦倒,只身去巴黎学画,已经是四十岁的年纪,而且也并看不出任何绘画天赋,而当作者以现实质问他时,你有绘画天赋吗?即使你有也并不一定能成为一名著名画家,他说:你真是个傻瓜,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无论他游的好不好,都要奋力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特并不是一个负责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毫无遮拦地展现着自己的欲望,极度自私的人,歧视女性,藐视现实,一点都不在乎物质生活的男人。但他唯一可贵的是,他忠于自己的内心,他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而且从未放弃挣扎,即使很少有人认同他的作品,但他也根本不在乎,对于这样的人,社会也确实拿他没办法,但他也因此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

而在远离西方文明的殖民地小岛上,他终于可以被人接受。塔西提岛与欧洲本土,一个是标准化,格式化的世界,所有人都要按道德标准生活,即使违背自己的内心,而在殖民地的世界,斯特里克兰特从未被当做怪人,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背景,中国人,土著,白人,环游世界的水手,见到这里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未曾谋面的家乡。

他在那里娶了崇拜他而且不会对他有任何要求的当地女子,有一片可以维持经济的土地。没有人再视他为异类,只是把他当做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每天面对碧海蓝天作画,正当你为他舒了一口气,庆幸他也许可以这样终老时,被他藐视的现实最终还是找上门来,他得了病,情况越来越糟,在用尽最后的精力完成最后一副奇迹般令人震撼的壁画后就凄惨地死去了。而那幅用生命描绘的奇迹居然被他的妻子根据他的遗嘱烧掉了。也许在外界看来很可惜,但站在他的角度,他才不在乎,对于他来说,一生的绘画并不在于完成,而在于追求的过程。

戏剧性的是,在他死后,他的画作出名后,他曾经抛弃的夫人也自豪地向传记作者介绍他的生平,丝毫忘记了过去怎样痛恨他。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11

读这本书的经历有些曲折,天才画家梵高和高更的故事一直很传奇,得知《月亮与六便士》中主人公的原形是高更,而且《月亮与六便士》的名气很大,便想一探究竟,想看看书中到底写了什么故事。先是从图书馆借,没能借到,只借到了一本作者毛姆写的评论其他著作的书,想着同一个作者,应该也不错,结果书中所涉猎的故事都不太了解,读不下去,心里有些失望。后来有幸从朱老师那里借来一本,书到手便立马读了起来,也许是期望太高,前几章作者只铺垫了一些事情,很无趣,心里有些小失望,此书就被搁置一边了。突然有一天朱老师发了一些关于本书的评论,很有意思,又有了赶快读完此书的兴趣。

本书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讲述思特克里兰德放弃美满家庭,稳定社会地位,追求绘画理想的故事,书中主人公为了追求梦想,不畏生活的贫穷,无视病痛的折磨,几十年来从不后悔,这种做法也许只有天才才能做到。此书越往后越精彩,思特克里兰德最后和土著人结婚,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每天画画,得了疾病后依旧坚持作画,眼睛瞎了仍然阻挡不了,他的遗言是死后要把挂满壁画的房子一起烧掉……他是用生命在画画。

虽然小说的故事有些夸张,我想作者正是想要通过这种对比来表达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月亮高高在上,虚无缥缈,六便士很不起眼,却很实在,两者差距很大,但都不可或缺。在生活中,我们埋头奔波忙碌的同时仍需抬头仰望,不忘追求梦想,只有这样生活才更有意义。

最后特别感谢朱老师,能读完此书,多亏了朱老师!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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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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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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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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