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在书中不知不觉地进步,书是一盏神奇的大灯,照亮你美好的前途,书是一位启蒙教师,教导我们怎样做人。这样,读书就会有很多乐趣。
我也很爱读书,特别喜欢看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水浒传》。《三国演义》讲述了东汉末年,刘备、曹操、孙权三家,形成立形势,最后被晋势力消灭。我小时后是不爱读课书的,妈妈拿出这本《三国演义》对我说:“快看看这本书,可有趣了。”我不好推却,只好接过书,翻开第一页《桃园三结义》,这故事吊起我的胃口,我津津有味地看,当我看到张翼德打邮督的时候,不禁喝了一声:“好样的,邮督那样坏,该打该打!”
“哎,儿啊,快来吃饭了,别看了。”妈妈喊我,我说:“不行,不行,这书可好看,可有趣了。”妈妈无可奈何,只好先吃。我像是被书施了魔法似的一天到晚总看着它。这就是读书的乐趣吧。刘玄德那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孔明的精神所让我感动。赤壁之战削弱了孟子德的势力,七擒七纵孟获体现了诸葛亮的仁爱之心。当我读完这本书,书中的人物性格,我已经基本记住,刘备仁慈,诸葛亮神机妙算,关羽勇猛骄傲,张飞脾气暴躁。妈妈不相信我看完,就提出一些问题,我滔滔不绝地回答出来,妈妈又说:“你读完后懂得很多好处。”我说:“读书有许多好处,也有许多乐趣,以前我总不爱读课外书,现在可不样了,我要多读才好。”妈妈夸我说得好,我也很高兴。
读书很有乐趣,我们会才这些书中,懂得道理快乐,让我们在书海里成长,感受书中的乐趣吧。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2
光阴似箭,日月若梭。时间冲淡了一切,惟独冲不走我对书的情有独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爱上了读书。
有人说,读书没有什么好处。读书是一种负担,读书时犹如把自己关在一个密不通风的笼子里,读书仿佛在接受魔鬼训练一般,使你生不如死,读书是多么痛苦,它是致人于死命的毒药。这只是那些文盲的看法,我却觉得读书的好处多多。我认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无声的老师,书是我们的知心好友,书是营养的药丸,书是精神食粮,书让我们走进了一个极乐世界,那里简直是天堂。读书是一种美的享受。读书,让你像走进了仙境一样,读书让你的童年生活更加富有色彩,读书陶冶了你的情操,减轻了你的疲劳,忘掉了你的烦恼,读书是五彩的调味料。与其叫我在玩中消耗时间,不如叫我到书的海洋中遨游。
在我不懂事之时,我见书如见鬼,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长大了,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享受,我学会了享受读书的乐趣。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享受乐趣,而且对你有很大的帮助。书读多了,写起文章来,也会如行云流水一般,说起话来也文彬彬的,不是很好吗?
读书让我增添了许多乐趣,我也学会了享受读书的乐趣。在我童年的金色屋中,永远都存在着两个字“读书”。只有先学会读书,才懂得享受读书的乐趣。只有读书,你的生活才有意义,你的人生才会绽放出光芒,你也才不会虚度此生!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3
“乐是乐此学,学是学此乐,不乐不是学,不学不是乐。”明代王心斋将学与乐视为一物,的确是很好的见解。读书与学习一样,也是人生的一大乐趣。
古人将读书者分为三类:苦读、痴读和闲读。我也许是闲读者中的一员吧?茶余饭后,书摊之前,随手展卷,目走如行。“知于天地外,意在有无中。”不求甚解,只求一得。
我爱读书,尤其爱夜读。每当夜幕降临,我总爱坐在房中,打开台灯,泡上一杯浓浓的香茶,展开书卷,心便宁静下来,仿佛白天所经历的一切都已经忘却。夜深人静,没有了白日城市的喧嚣,独自神游在字里行间,心如静水,这简直是一种享受。读到动情处,便跟着书中的情节,有时抚掌大笑,有时又潸然泪下。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读书可以让我们懂得很多。读《论语》,孔子教会了我“温故而知新”的学习方法;范仲淹告诉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飞让我领略“精忠报国”的四字真谛。“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
也许只有独处书房,感受那满屋的书香,才可以物我两忘,只需尽情享受着读书的乐趣就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布衣也可傲王侯。”是啊,“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开卷有益,让书丰富我们的生活,享受读书的乐趣,让生活更加丰富。
书山莽莽,情结于书,无怨无悔。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4
我的乐趣有很多:走跳棋、弹钢琴、踢足球、玩游戏……依我看来,读书的乐趣最大。为什么呢?
读书,是在做一件有品位的事。因为只有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知识和无穷的乐趣。我喜欢读书,读到那些有趣有用的部分,这就是书的魅力。我有一次,准确来说,是半天,我都泡在了书店,泡得入了迷。结果,由于我没有养成放书的好习惯,等回家时,一旁的书已有我四分之一的身长了。
那天,我写好了作业,央求老妈带我去看书。老妈同意后,我便怀着激动的心情,泡在了书店里。
我一进去,书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书就像磁石一般吸引着我,使我久久不能挪步。我挑了一本《荒野求生》,然后躺在椅子上看。我看得津津有味,以至于我认为自己在野外冒险呢!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使我牵肠挂肚;当看到他们脱险时,我禁不住喜悦、开心;如果他们碰上了难题,我会暗自着急。就这样,一本书就读完了。此刻,我就去挑另一件本。我如果看到恐怖的部分,晚上就会做梦。
当我的耳畔响起老妈的声音时,我就意识到自己该回家了。我合上书,把书放回了原处。此刻,我就会感到心里很沉。“不会是你们在作怪吧!”我暗自想着。一看外面,大地一片金黄,5点了……
书是精神食粮,可以哺育我们的灵魂,只有书,才能使我们进步。读书的乐趣,就是能取得更多的知识呀!我认为,我应该要多读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嘛!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我在小时候就知道了,可其中的道理却是在我六年级的时候知道的。
那一次,妈妈带我去买《新华字典》。可买了后妈妈又带我去一些名著书前,让我选一本。
我看了一下,那些书名把我搞糊涂了,什么《童年》、《昆虫记》、《西游记》、《红楼梦》……都有。我胡乱一指,妈妈顺着我手指往那一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由地眉开眼笑地说:“这是本好书!好,就买它了。”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手里厚厚的一本书,不由得苦笑一下,想:怎么会选到这本书呢?算了,大不了不看它就行了。
我回到家里,就把它扔在桌上,看电视去了。一星期后,由于外面下雨,妈妈不给看电视,闷得慌的我不由得一眼瞄到了尘封一星期的书。无聊之中,我拿起来,在翻开第一页时,我心里想:这不会真是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吧!
谁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本书竟渐渐吸引我往下看。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保尔小时候,遇到一个女孩,并与她相爱,但因为身份地位悬殊,两人的交往遭到了种种阻力,在那昏暗的时代为命运作斗争的事。我惊奇地发现我的情绪随书中的情节而变化,读到悲伤时竟流下眼泪。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时,才发现已经是下午了,我竟然看了五个小时!
后来,当我读的书越多,我便更爱看书了,到现在,我俨然从不看书升级到书迷再升级到书呆子。读书,带给我的乐趣真是无穷的!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了书,才能使人们的知识更加的丰富,才能使人们品味阅读时美好的时光,才能使我们拉近与作者之间的距离。还能使我们的眼界更加宽广,由此看来,读书的乐趣以及作用还是很大的。
为什么读书那么重要呢?因为读书就相当于一次虚拟的旅行,在这次虚拟的旅行中,我们可以饱览无限的风光,接触更多的人,品尝世界各地的美好风光,了解人生的真谛,可谓是受益匪浅。
俗话说:“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从《爱莲说》这首词中,我读到了莲花不被外界所干扰的高贵品质,然而我们是怎么做到呢?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今天早上来到了学校,我们没有认真地读书,虽然包括我和一些同学都想尽情去读书,但还是抵挡不住外界的频频干扰。回想到90多年前,我们伟大的领导人主席就在闹市上读书,以此来考验自己的专注力。是啊,由此看来,读书是多么的重要,读书可以使人进步、可以使我们做好每一件事情、离成功的殿堂更进一步。因此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以此提高自己的专注力,不被外界所干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犹如神。”读书能使我们的写作水平得到提高。读一本好书,就是在与一个有素质的人进行一次深刻的谈话,读书还能使我们为人举止变得更加文明,由此我们便可以深刻的了解到读书的乐趣。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7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至今一直陪伴着我,带给我无穷的乐趣。
读书使我陶醉其中,春天有“杏花春雨”相伴,别具一番情意,夏天有“接天莲叶”相映,更有情调,可我却喜欢在冬天读书,坐在暖洋洋的房子里捧起一本我最喜爱的书。伴着屋外阵阵呼啸的寒风,时而默读,时而朗读,使人忘记自我,有时欣赏一些句子时抬起头,望着窗外漫天飞舞的雪花,顿时氛围更浓,心中的情感强烈极了,更加专心致志,不知不觉一下午就过去了,真让人陶醉。
读书让我尝到了人间的喜怒哀乐,坐在椅子上和书中的人一起品喜怒哀乐,当主人公被救时我感动极了,觉得人间充满善良;当主人公要被坏人陷害时,我的心就会提到嗓子眼,提心吊胆的看着下面的段落;如果主角冲破种种困难取得胜利,我提起来的大石头才放下,长吁一口气,心里又顿时乐开了花,也为他感到高兴。看完后我又会将精彩的情节反复回忆几遍,又得到了一些新的启发。
读书让我拥有知识,记得有一次我读了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它让我知道了中国的祖先:炎帝和黄帝,让我知道了秦统一六国,唐朝皇帝的圣贤以及唐朝的繁荣,也让我知道了一个朝代的衰灭和民族的崛起,使我深深的为中国古人的智慧而震惊,让我了解了中华民族的历史。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既有开心的时候也有伤感的情节,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8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生活中,读书是我最享受的时光,在书的海洋里漫游可以增长见识、学会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今天我就来说一说读书的乐趣。
书的种类有很多,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史书。我读过《三国演义》、《资治通鉴》、《三国志》等等许多的史书。读史书给我带来的快乐就是让我知道了国家的历史背景,认识了许多的英雄人物,像岳飞、关羽、赵云、张飞都是我崇拜偶像。他们与众不同,身上有着普通人没有的精神,岳飞精忠报国、关羽义薄云天、赵云胆量超人、张飞万夫莫挡。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人物,不是科幻小说中的救世主、蜘蛛侠……
在学校里,我还读了《道德经》,从《道德经》中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要兼爱平生,做人不能狂妄,要谦虚,对待别人要平等。这是我从《道德经》中读出的道理,也是我从书中获得的乐趣。
我从《狼王梦》中知道了动物世界生存的艰难和捕食者的残酷。还知道了干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这样才会成功,才能达到自己心中的目标,每当从书中获得知识,我就会快乐起来。
读书使人放松,使人愉悦。在烦恼的时候,读书可以把烦恼一扫而光;在遇到困难时,读书可以帮你找出困难大门的钥匙,使你困难;在愤怒的时候,读书可以让您平静,让你深人思考;在成功时,读书可以让你不骄不躁,保持成功。
读书的乐趣有很多,我希望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也体会体会读书的乐趣。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9
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快乐。我爱阅读,享受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我爱阅读,享受着书中的每一个故事。
从五六岁起,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漫游书海中尝到了许许多多的乐趣、也收获了不少的知识。记得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常常哭闹着让妈妈给我买书。每当拿到一本新书的时候心里就乐开了花,每次津津有味地埋头读了起来。只要是好书就逃不过我的法眼。
有一次,我们班在上读书交流课时,一位同学给我们介绍《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时,我就被里面神奇的世界所吸引。放学后缠着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吃完饭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它,里面的每一个科学故事都引人入胜:含羞草为什么会害羞、什么是因特
我就像久旱的庄稼遇到甘霖一般,看得入了迷。直到妈妈叫我睡觉,我才知道已经很晚了。可是睡意赶不走我读书的热情,于是心生一计,等爸爸走后我拿出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就从被窝里钻了出来,实在太闷了。不行,得另想一计,咦,有了!到卫生间里看,看到半夜时,妈妈起来上厕所发现了我,狠狠地批评了我。从那以后我的读书时间增加了半小时。
我爱阅读,因为阅读为我架起了一座通向成功的桥梁;我爱阅读,因为阅读让我学会很多知识;我爱阅读,因为阅读让我懂得很多道理,享受到很多乐趣!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0
我爱藏书,亦爱读书。我把藏书读书作为生活中的一种爱好,书无论出自谁手都不计较,只要文章让我有所收获,我就不胜欢乐。在我的书架上,抽屉里都满是书本,小杂物都没地儿放,因为房间没有柜子让它们占据地盘。
我虽不在意作者,但对于文章的质量,我还要求严格的。若是胡编乱造出来的文章,我还是不屑一顾的。每当我拿到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时,我便会如痴如醉的去阅读。那一个个优美的方块字似乎在飞扬,跳荡,让我津津有味。读完后,那一句一段亦让我余音绕梁、久久不能自拔。以生活的美妙在于它的丰富,而丰富又来自于那无处不在的乐趣。只要热爱生活,关心生活,就定会发现大千世界里那丰富美妙的乐趣!
读书后,再回味,感悟,多么有意思啊!在趣味的同时,我也得到了知识,汲取了精华,再自己写作,就比从前的文笔更精彩。
读书更带给我一份无与伦比的情感体验!读书入迷时,我似乎就身临其中,伴随情节发展,与人物们同喜同悲。有时给我感动,有时给我欢乐,有时让我失落,有时让我难过……这不正是在走进作家的内心世界吗?
啊,收藏书籍又是一件怎样有趣儿的事儿啊!一本本举世闻名的著作,一本本趣味十足的童话……栉次鳞比的排放在书架上,书香流韵,俗雅大气。客人都称赞我们家是“图书馆”,每每听到别人的夸奖,我都无比自豪。
有韵有味,有喜有悲,既长知识,又强文笔,这便是书的乐趣,我和书难解难分的情缘!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1
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帮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
古人把读书与思考的关系描写得如此精采!颇有些令人心向往之。于是怀念起幼时的时光:那时候的我找到一本心爱的书就真的到了可以茶饭不思的境地。每每合上书之后,整个人还不能从书中的情景中走出来。我真是尝到了读书的乐趣——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和一位智者对话。从那一卷卷历史中,从那一幕幕悲欢离合中,懂得了人生,参悟了道理。
每次拿到一本书,就象准备好一次旅游,内心里充满了期待和想像。现在,我对那种跃跃欲试的心情仍然体验深刻——乃是因为自己现在很少有精力和心绪来读大部头的书了。合上书,常常意尤未尽,找一页纸写上自己此时此景的感慨和联想,留作今后阅读的见证。我喜欢温故知新,很多时候,翻开自己当年读书留下的感言,既感受到了提高又充满了回味。这也是一件很令人惬意的事情呢。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空头: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一直以为,读史的最佳写照,就是上面这一段。生命无非过程,我们只能痛苦并快乐地活着。这好像是白岩松写的啊。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2
我喜欢读书,读书就是我的乐趣。因为读书不但可以培养我良好的学习习惯,而且还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
我看的书可多啦!像《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上下五千年》《海底两万里》《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还有杨红樱写的系列小说等等,我都看,每本书我都爱不释手。每当妈妈和我出去的时候,我第一个走进的就是书店,第一个想买的就是书,因为我爱看书,爸爸妈妈很是无奈,爸爸妈妈管我叫“书呆子”。随他们叫吧,反正有书让我看就行。
我经常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当我看《流浪狗和流浪猫》时,故事的主人公流浪猫黑骑士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救出西施狗,让她获得了自由,我为黑骑士而感到伤心:当我看到《没有尾巴的狼》中的狼狐让农家小孩陶陶飞起来的时候,我惊奇得又蹦又跳;当我看到《那个轮椅箱来的密儿》的时候,我经常幻想自己是密儿,自己会施魔法,为此,我损坏了我心爱的毛绒玩具。
我在每本书上都坚持做笔记:当我读到优美的好词好句时,必须把这个句子或词语用曲线画住,再多读几遍。如果我对那句话有很深的体会时,我会先用直线画住,然后再在旁边做上批注。就这样,我一本书读完了,也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增长了许多写作知识,还对重点词句有了很深的印象。
读书,让我知书达理;读书,让我明辨是非;读书,让我知道如何走好今后的漫漫人生路。有喜有悲,有笑有泪,既陶冶情操,又增长知识,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3
我爱读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无穷的乐趣。
读书的第一大乐趣在于随心所欲。主人是你,是你去读书,而不是书来管你。试想:一个大书架,塞满了书,古今中外,天文地理,诗歌,小说……看哪本都可以,不用着急。而它们对你来说,则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那少古圣先贤在默默地等着你,为你述说他们的思想感情、做人之道。你可以向孙子请教兵法,跟海明威谈斗牛,和司马迁讨论历史……总之,当家的是你。慢慢地,你会觉得生活如此多彩,世界如此之大,大自然又是如此奥妙无穷。
乐趣之二,当你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又或是当你对一个问题小有心得时,打开一本书,发现已有人对这个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正好搔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是那么舒服,是什么都换不来的。
乐趣之三,当与朋友谈话时,你侃侃而谈,书中的妙语一句句往外跳。朋友们一脸佩服的神情,羡慕地说:“好小子,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只有你自己知道,这是看了书的缘故,小小虚荣心再次被满足。读书好不好?
历数了这么多读书的乐趣,你是不是觉得手痒了,也想翻开一本瞧瞧呢?那么,就让我们都来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的乐趣是无穷无尽的。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4
我的小书柜里有很多书,《西游记》、《小王子》、《三国演义》、《中国五千年》和《战争与和平》……因为我最喜欢阅读。
当我三年级的时候,在升旗仪式上,一位老师向所有的老师和学生发起了一项倡议,号召我们读得越来越好。我们班还成立了一个阅读小组,学生们每天晚上都打卡。起初,我在小组学习,只是处理老师布置的作业。过了很长时间,我认为阅读很有趣。渐渐地,我喜欢阅读。每次我读一本书,我都带着快乐的心情读,所以读的时候我有特殊的感觉。我父母听到了,只称赞我阅读能力好。老师还说很高兴听我说,甚至我姐姐每天晚上都缠着我读给她听。
不久前,学校发起了鉴定“书香世家”和“书香小博士”的活动。因为我的父母不坚持和我一起学习,我没有得到“书香门第”的称号。但我获得了“学术写作小博士”的荣誉称号。当我和其他“小医生”站在升旗台上,拿着奖状拍照时,我很不开心。当我到家时,我和父母分享了我的快乐。他们称赞我很棒,说他们将来会和我一起学习。
这样,我养成了每天阅读的好习惯。如果我不是每天都读书,我的心似乎错过了什么。我从书中获得了很多知识和灵感:阅读给人一种优雅的味道。这是阅读的目的。只有以此为目的阅读才能真正热爱书籍。我愿意把书当成我一生的朋友。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5
《尚书》中说:“书之论亊,浩如日月。”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感情,阅读一本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与作者对话。我们这一学期,就有几篇关于读书的作文。
第一篇课文是《窃读记》,文中写出了小女孩家境贫穷,没钱买书,而在书店想方设法认真读书的故事,表现了她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让我深深地记在心中,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第二篇课文是《小苗与大树的对话》,写了季羡林老人对读书的看法,观点,还说小孩起码要背会两百首古诗,五十首古文。这让我看出了季羡林老人对读书十分重视,也对学习十分重视,要求我们中西贯通,古今贯通和文理贯通。
第三篇课文是《我的“长生果”》,写了作者最早,后来看到的书籍和连环画,和阅读的好处,比如:阅读可以扩展“我”的想象力,锻炼我的记忆力,增强了我的理解能力,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等。这篇课文让我十分难忘。
这组课文让我明白了:读书一定要认真,先是思考思考读完的内容,然后品味一下自己喜欢的地方,它能让我们头脑中有“食物”俗话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们不能没有它,它还能让自己的作文写得有真情实感,但有时也可以借鉴和模仿。
读书有许多许多好处,我们不能“赶”走书籍,而要亲近书籍。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6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看动画片。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见一个漂亮的天使,在天空中飞来飞去,美极了。我立刻跑到厨房问妈妈:“妈妈,我怎样才能成为天使呢?”“只要你多看书,就会成为天使!”妈妈笑着对我说。那时候,我还小,以为妈妈说的话是真的,便对读书产生了兴趣。只要每天一放学回家,我就钻进书堆里,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闲暇时要读书,吃饭时也要读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妈妈说:“先吃饭,一会再读。”我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即使如此,对妈妈也不管用。有了!我暗暗地想。我对妈妈说:“我先上厕所。”然后,趁妈妈不注意,赶紧把书塞到衣服里,捂着肚子去上厕所了。我津津有味地读起书来,就在“上厕所”的功夫,我长了不少知识。
我长大了,我知道妈妈小时候对我说过“只要读书,就能变成天使”是哄我玩儿的,但是,要不是妈妈善意的谎言,我就不会养成爱读书的习惯,现在的知识就不会有那么多。
每当我读书的时候,我就会想起李苦禅的一句名言:“鸟语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是的,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增长我们的知识,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乐趣。
评语:这篇文章从字里行间看出你是个爱读书的孩子,并阐述了读书的益处。立意新颖,条理清晰,语句形象、生动。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7
如果你问我:最大的兴趣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说:“读书!”读书给我带来莫大的惊喜,让我开拓了视野。它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贪婪地采集着知识的蜜糖。
从小到大,我看完了许多书,可以说是数不清。还在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妈妈就给我准备了五颜六色的漫画书。当我渐渐长大后,从童话故事到励志故事,从中国文学到外国文学,我都会博览群芳。
每到周末,我就会去那存放智慧的宝库——图书馆。
走进图书馆的那一刻,我的心会变得特别踏实,就像走进了朋友的家。图书馆里那一排排整齐的书架上存放着成千上万本书。轻轻的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慢慢翻开,淡淡的油墨香迎面扑来。很快,我就被书中精彩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
三年来,我阅书无限,但有两本我觉得最有趣,《智慧故事》和《99位科学家》。我经常重复着一遍又一遍的看,书中那些精彩的故事总是深深的吸引着我,让我不愿放下。《99位科学家》中有一位著名的大科学家的故事更是让我入了迷,他的名字叫牛顿。他在苹果树下发现了地心引力,他让我们知道了为什么能站在圆形的地球上。通过他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我还看过很多其他的励志故事,他们总能在平时的学习中不断的鼓励我、提醒我。
这些故事伴随我成长,给了我战胜困难的斗志,是我前进道路上的导向灯。读书的乐趣注定陪伴我一生。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8
我爱读书,因为从书中,我寻找到了许多乐趣。
从景物书中,我似乎看到了山清水秀的世界;
从童话书中,我仿佛看到了可爱的小精灵;
从日记书中,我好像亲临作者所描绘的场景。
啊,读书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我清楚地记得,让我爱上读书的,是一本叫《鲁宾逊漂流记》的书。文章很生动感人,细节又描写得合理得当,再加上精美的图片,让罗宾逊的境界跃然纸上:困难,惊险,快乐,开心。都栩栩如生。
刚开始,我对《鲁宾逊漂流记》并没有什么感触,可是越往后读,就让我越深有感触。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仿佛去书海中遨游了一番。后来,我把这本书仔细阅读了好几遍,对书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入。“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嘛!”
书面语有时是生硬的,但是我仔细品味,仿佛眼前出现了一个活生生的鲁宾逊,他经历的事在我眼前一幕一幕浮现,他说的话在我耳畔一遍又一遍回响,好像自己置身于故事中一般。这就是我爱上读书的原因。
既然爱读书,就要读经典书。但是,要想找到一本好书,那是绝对不容易。所以,为了寻找自己喜爱的书,每个周末,我都要去书店浏览一番。有时候,我的钱不够,就会把书中的精彩片段记录下来,再定制起来,也算一本自制小书册了。我买书的几率很频繁,所以我书架上的书品种颇多。
因为读书,我获取了许多知识,写起作文来,有一种“文思如泉,笔走如飞”的感觉。书香伴我成长,书给我带来无限欢乐,我爱读书!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19
读书是一种乐趣,一种爱好,更是一种品位。
以书为友,远离声色犬马、淡泊中折射出一个人的美好追求,宁静中凸显一个人的高尚情操;以书为友,从中汲取滋补文明的养分,无声中使人谈吐优雅,举止娴美,使人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使人远离孤独,精神振奋;以书为友,可以让人看到自己的渺小,因而变得更加谦虚,更加勤奋。
而今,我闲暇时每次都捧着一本书,只想“一心只读圣贤书”做个安安静静的“小书虫,”翻开书本就能闻见那一股股沁人心脾的“书香,”它总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回味无穷,读着那些精彩的故事情节,我的心仿佛也微微颤动,我总是爱把每个引人入胜的段章“细嚼慢咽,”因为我知道“囫囵吐枣”是做不了大事的。
俗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也开拓了我的眼界。每次与父母出去游玩时,导游那些似懂非懂的问题总是能让他们绞尽脑汁的思考,我快速搜寻我的大脑,则立马做出回答,总能让旁边的旅客心服口服,这种感觉是多么快乐,多么充满乐趣啊!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真正的好书是值得我们反复区品味的。有时候,我又拿出读了几遍的书仔细“咀嚼,”当再读时,又会有一种新的体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长智、读书达理、读书明德,他也同样给我带来了乐趣!就像花儿走过了春夏,翻开书页,你总能嗅到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静静开放……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20
十六个春夏秋冬,有书与我同伴,我快乐、我充实……
读书是我的乐趣。上幼儿园的我,每晚都有《安徒生童话》陪伴着我入睡,童话故事都像小孩子想象的那样美好,即使故事中主角如何的不幸,但结局都是幸福美满的。连我睡梦中的微笑也偶尔渗到嘴边。鸟小的我每每走到深潭时,都会静静地蹲在一旁看水泡冒出来,我会认为下面的鱼美人正在睡觉。这时我总兴奋地盯着水面——
读书是我的乐趣。上小学的我,也像众多小朋友一样,喜欢问为什么?于是我便有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想这本书是最沉默的老师,但他总耐烦的回答我提出的为什么,我感觉我全身都带有无数的为什么,这本书他不仅能满足我的好奇心,而每次老师问为什么时,我总能第一个回答出来,这使我心头荡漾着一阵又一阵的快乐的涟漪。
读书是我的乐趣,上初中的我总会被这样那样的事情所烦恼,那次我朋友去远方读书了,而自以为写的不错的作文也名落孙山了。正当我气妥的时候,爸爸递给我一本书,名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阅读中,我认识了保尔,一个坚强的战士,我想我也应该向他学习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本书给我的领悟太多了,过不其然,我有了信心,学习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真的.把我乐得差点把这本书吃下去了。
朋友,书是心灵的净化剂,是陶冶情操的良药。让我们一起去享受读书的快乐吧!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21
读书似乎是件苦差事,不然,为什么有人头悬梁、锥刺骨呢?
读书似乎又是一件快乐的事,否则,为什么有人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不可以不读书呢?有人说,读书好,好在书中有黄金屋,有颜如玉……我之所以爱读书,是因为我从实践中体会到了读书的无穷乐趣。
读书的第一大乐趣在于随心所欲。主人是你,是你去读书,而不是书来管你。试想:一个大书架,塞满了书,古今中外,天文地理,诗歌,小说……看哪本都可以,不用着急。而它们对你来说,则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那么多古圣先贤在默默地等着你,为你述说他们的思想感情、做人之道。你可以向孙子请教兵法,跟海鸣威谈斗牛,和司马迁讨论古往今来……总之,当家的是你。慢慢地,你会觉得生活如此多彩,世界如此之大,大自然又是如此奥妙无穷。
乐趣之二,当你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又或是当你对一个问题小有心得时,打开一本书,发现已有人对这个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正好搔到了你的痒处。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是那么舒服,是什么都换不来的。
乐趣之三,当与朋友谈话时,你侃侃而谈,书中的妙语一句句往外跳。朋友们一脸佩服的神情,羡慕地说:“好小子,士别三日,可得刮目相看啊!”只有你自己知道,这是看了书的缘故,小小虚荣心再次被满足。
读书好不好?历数了这么多读书的乐趣,你是不是觉得手痒了,也想翻开一本瞧瞧呢?那么,就让我们都来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的乐趣是回味无穷的!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22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高尔基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名言都充分说明了读书的好处,都告诉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才能明白书给我们带来的乐趣。
在我7岁那年,妈妈送了我一本《老人与海》,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这本书。这本书讲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海上连续84天没捕到鱼,起初还有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同他一起出海,但过了40天后,男孩也被父母安排到了另一条船上,第85天,老渔夫意外地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与他周旋几天并把他杀了之后,又有鲨鱼来争抢,经过激烈的搏斗后,老渔夫终于回到了海港,但马林鱼只剩下了一副骨架……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同时也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感想,这句话我一直都不会忘记,因为它已成为我的一种生活信念。
书就如一位老师,无声地教给我知识;书就是知识大海中的一座灯塔,指引我们向前进;书如同十字路口的路标,引导我走正确的方向。
走进书的世界,你可以和主人公一起冒险、破案,你会在书的世界里开心或者烦恼,沉思或激动,正如有一句话说的那样:“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读书能让我们的生命更充实,鲜活动。
有人说:“快乐就是有许多钱”。也有人说:“快乐就是整天无忧无虑没有负担”……可是我认为快乐就是读书,所以我们要读书,感受读书带来的乐趣。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23
书可以使人变得聪慧,书可以陶冶情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里演绎着大千世界的真善美、正与邪;书寄托着前辈们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读书的乐趣有很多,就那四大名著来说说吧!读《三国演义》的乐趣。诸葛亮、曹操、刘备、周瑜……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在不多的兵马交战中上演着一个又一个的精彩故事:《空城计》、《草船借箭》、《三气周瑜》……
这些故事中有让你高兴的,有让你生气的,特别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令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体会古代英雄人物的聪明才智,这是读《三国演义》的乐趣读《西游记》的乐趣。想必孙悟空在西天取经的路上斩妖除魔,护送师傅的英雄形象,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的《三打白骨精》最精彩了,孙悟空以自己的智慧、神勇和白骨精打斗的精彩故事给人带来了无限的想象。孙悟空72变的神通广大令人向往,猪八戒贪吃,沙僧老实、厚道的形象也使人记在了脑海里。
这是读《西游记》的乐趣。读《水浒传》的乐趣。一百零八将个个勇猛无敌,讲意气,让人看后不禁连连叫好《武松打虎》中武松面临危险,勇敢机智作斗争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学习。感受一百零八将的豪情,这便是读《水浒传》的乐趣。读《红楼梦》的乐趣则是品味人生百味,感受人生喜哀。当你亲身走进书的海洋,找到读书的乐趣时,相信你一定会有感而发:“好一个书中自由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24
穿越亚马逊,站在神圣的南极点上,寒风刺骨;穿越古今,立足茹毛饮血的时代,领略辉煌……
我觉得人的一生应该离不开书吧。在你很小的时候,识字的小宝典应该不少;再长大一些,就该是各种注满拼音的童话集;到了小学,就会慢慢地脱离拼音,读一些名著;到了初中,就会适当看一些小说;高中以后,读书就不受限制了;到了老年,就可以戴着老花镜,躺在太阳椅上,细细地品味一本《复活》或《女神》。
我不算是个书迷,但在读到书中的精彩部分时,虽然不会大声叫好,不会声泪俱下,但心中一点点小小的激动还是有的。我认为,每天晚上写完作业,抛开脑中的杂念,端上一本自己喜欢的小说,伴随着无边的寂静,去体会、去品味书中人物的心理,从而得到自我的升华是很有必要的。你经常可以看到我痴痴地盯着一个地方,一动不动——那是我在回味——回味书中的故事、人物的语言。不过,这没什么,真正会读书的人是能够把自己全部的情感与书中人物的感情融合在一起的人,这种境界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
书,可以是开启未知大门的钥匙,可是攀登知识高峰的阶梯,可以是通向成功彼岸的桥梁,可以是穿越激流险滩的航船,可以是指引前进方向的塔灯……但对于我来说,书就像冰天雪地中的一股暖流,冲走所有不愉快的记忆,治愈心灵的创伤。不止一次,在书中,我找到了我需要的精神力量——勇气。
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勇气,它们让我在成长的路上不退缩,不逃避,勇敢的去面对一切。
读书的乐趣作文 篇25
读书,多么受益的一件事。
读书是件好事。书,它给予了我快乐,给予了我知识。它,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我大开一波又一波的惊喜。我喜欢看书,也喜欢读书。
每当我翻开一页又一页作文时,我要感谢书,它使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作文选时,看见一篇写景的作文篇,我觉得这篇作文描绘出了西湖的妩媚。
我便抄了一段写的很优美的佳句在笔记本里。第二天,老师让我们写一篇写景抒情的习作。我仿佛觉得西湖的没与礐石风景区的美一般。我将昨天抄的词句摘了下去,果然把文章点缀得十分美妙。下午,老师评讲时,我居然被老师叫上去念作文。我认真地念着,最后,一阵阵热烈的掌声和同学们敬佩的眼神向我传来。我看了,心里乐滋滋的。老师点评我的作文时,老师欣慰地对我说我的作文写得很有进步,词句幽美。我听了,心里乐开了花。我想,这是读书换来的成果,我要多看书多积累,才能把作文写好。
看书,也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我喜欢看一些笑话,它总使我十分快乐,忘记烦恼。健康的书籍使我在日常生活中变得卫生起来。有一次,上完体育课,我气喘吁吁,热汗直流。顺手拿了水壶正准备喝水。顿时,我想起了上次看健康小常识里写的:剧烈运动后不能喝水。我立刻把水壶放下,休息一会儿再喝。
有知识,有收获,有欢乐,既长学问又实用,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有人生的道理,更有大自然的奥秘。当我有一本书的时候,我会爱不释手的拿着它,妈妈叫我吃饭,叫了半天我都没听见,最后走到我面前大声的叫我,我才反应过来要吃饭了。有一本书我走路看,吃饭看,妈妈生气的说我:“你一天到晚看那本书,姿势还不是对,早晚把眼睛给看坏了。”
虽然妈妈这么说我,可我还是那样看,两天就看完了一本很厚的书,妈妈就说我:“这样看不好,要慢慢看,自已的看,不能一扫而过。”可我不喜欢再把我看过的书在看一遍。我就几天把书全给读了。终于,妈妈不再给我买书了。我只好再把以前读过的书再读一遍了。
唉~~咦?当我再读一遍的时候,我发现和第一次读的感觉不一样了,没有无聊的感觉了,还发现我有了新的收获,还知道我以前看书多么不细心,导致我错过了很多精彩的部分。我把以前的书又读了一遍,觉得好极了,最近我不想买什么书了,觉得这些书全是我的故友,别人认为这些故事是假的个我却认为是真的啊!我喜欢读书,所以我的书很多,我的书橱几乎全满了,我的书有很多类型,有故事书,神话书,科幻书,漫画书……令我开心的是阅读的时候,让我沉迷在主人公的世界中,仿佛我就是其中的一员,忘了烦恼,忘了世界。我就讨厌别人叫我,打断我读书。
读书使我快乐,使我沉浸在主人公的世界里,使我可以增长知识,丰富自己的见闻。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
生活中,有一种收获,让人一生受益,那就是读书的收获;人生中,有一种经历,让人难以忘怀,那就是读书的经历。是读书,让我在朦胧的世界中,学会生活并调动缤纷绚烂的生活积累去塑造生活、塑造自我、塑造理想、塑造人生……于是,在我的人生之旅中就有着这么的一段让人回味的读书感想。
古人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乏味,面目可憎,是有道理的。读书能养性,放眼天下,心胸何其宽阔。早就有人说过,爱读书的人,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心下自有说不出的欣喜。读书不为名与利,只为使灵魂高尚,心灵净化,为提升自我的修养而读书是快乐的。
曾经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么交友,怎么识人,怎么说话,怎么做事,怎么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的好处无穷无尽。现在,当我捧起《钢铁识怎样炼成的》,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
感谢书的陪伴,让我度过了人生的最低谷。因为手不释卷,灯下苦读,我的思想得到了升华,我的精神世界一片阳光,甚至于我的文笔也是越来越好,生活的道路越来越宽。家里小女因我而深受影响,闲来无事总见她埋首于书桌前,手捧一本心爱的书籍津津有味,言谈之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分享美味之际也是“融四岁,能让梨”,小的留给自己,大的给我吃,让我感叹,也让我赞叹书的魅力已然已渗透到了下一代的身上,这着实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因为爱读书,笔下自然文思泉涌,那不时的散发着油墨香的铅字便是我热爱生活的最好的见证。
读书使人充实,读书是一种乐趣,是身体的的放松,心灵的休憩,是思想的净化,是智慧的积累,是人生之悟对爱的升华,读书是快乐的。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3
读书使人头脑充实,读书能使一个行为粗俗的人变得文雅,读书能使一个性格脆弱的人变的坚强。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
记得在三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全集》的故事书,我十分高兴,捧起书就看起来,那时我读的很快,囫囵吞枣,大有“好读书不求甚解”的味道。在四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考场作文范文库》的作文书,我边读边画好词好句好段,并摘抄下来,我还经常借阅同学的图书看。跟书交了朋友后,我觉得自己无知而空荡的脑瓜日益充盈起来。书可以带领我们穿越时空,使我们通古晓今,畅游未知世界,使我们了解大千世界的奥秘。读了很多书后,我明白了好好读书,好好学习,就能成为知识渊博的人,“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读了一本书,就像交了一位好友,是书为我插上了理想的翅膀。在一次考试中,作文题目是《在路上见到的一件事》,我非常高兴,因为平常积累的词句像酵母似的发挥了作用。这篇作文得到了好评,这都是我的好朋友书给我的礼物。
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品德修养,还能得到许多道理,这就是读书是我快乐的原因。书是一把阶梯,帮助我们通向智慧的大门;书是一把钥匙,帮助我们开启智慧的宝盒;书是一艘小船,帮助我们驶向知识的海岸。书是知识的源泉,是一笔让人受益匪浅的财富,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位好朋友。在读书中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读书,要挑选、比较,要读对我们有意义的书。书能净化人的灵魂,陶冶人的情操,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喜欢读书,和书交朋友。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4
通宝三年,安阳的花如同战争般壮烈而决绝地生长。月上柳梢头,月光下一个清瘦的人影,左手酒盏右手狼毫。
"如此好酒你怎能独享?一个豪壮的声音从饮酒人背后传来带着一丝不可节制的诗情
"杜甫兄。"
"李白兄。"
"今夜你可愿意与我共饮"
当夜两人月下饮酒作诗,都为对方的的才识所叹服。两人酒酣,杜甫对李白说:下月你我都要入朝为官,今夜是最后一次你我对酒的倾心一爱
以后唯有国家能使我们倾心一爱。"
通宝十二年,长安皇城灯火如炬,歌舞升平。
范阳,安录山,史思明发动叛乱。范阳被占领,城池上的战旗战旗全部逆着风向北方翻转。
皇城。"报。叛军已经占领范阳,朝着长安进发"歌台舞榭顿时因一句传报声乱成一团。皇帝吓得躲在龙椅后面。李白跪在皇帝面前请求带兵打丈。皇帝同意了,然后皇帝逃往四川。
李白随永王李鳞随军东下,部队的马蹄扬起一路尘土。永王李鳞。李白。还有他们的军队面对如野火般攻击的叛军毫不畏惧,战场乱作一团,战旗倒地,尸骸满地,青草染成了血的红色。可最终他们还是打了败仗。李白被关进了叛军的牢房中。一夜李白望着漫天的繁星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之时,牢门幽幽地开了。"李兄"李白知道谁来了。"杜兄""李兄快跑此地不宜久留,我已买通了狱官咱们快跑。"李白与杜甫冲出了监狱,翻身上马,朝着四川的方向绝尘而去。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5
怎样才能快乐?答案五花八门,有人说吃上好吃的东西,玩上好玩的玩具就是快乐,也有人说听好听的音乐就是快乐……的确,这些都能让我们感到快乐,但最让我快乐的就属读书了。
记忆中的小时候,爸爸非常爱读报,一有空就抱着还不到四岁的我,手里拿着一本书或报纸,告诉我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渐渐的我就对那些密密麻麻的“小黑点”有了兴趣。早已觉察到这一切的爸爸就给我买了一本注音版的《格林童话》这便是我的第一本书。
有了第一本书后,我非常欢喜,虽然识的字不多读得很吃力,但也还是乐在其中。五岁后,许多问题像泡泡似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鱼儿为什么会游泳?鸟儿又为什么会飞。……带着这些疑问,爸爸领着我第二次来到了书店,把一册《十万个为什么》捧回了家。
直到上了小学后,我的书已经放满整个书柜。在班里我识字是最多的,到了写作文的年级段,我一点儿也不愁,一拿起笔灵感就哗哗地涌上心头,这时,我才体会到读书对我的帮助。现在,我五年级了,作文还是名列前茅,我爱上了中外名著这一类书。《爱丽丝梦游奇境》让我浮想联翩,《青铜葵花》又引得我黯然泪下。
读书让我感到快乐;读书,是我最大的爱好,这不仅仅在于它丰富的内容,而是那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好词、好句,包括这个故事讲述了什么道理。在书中,你能感受到世界的奇妙。我在书中流连忘返,手中有书,我就可以不吃不睡。因为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
点评:小作者以对比的方式开头,引出下文。中间以自己的亲身体会让我们感受到读书带来的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6
记得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却认为“书籍是人们快乐的源泉。”读书可以使人陶冶情操、修养身心,但是,读书更使人快乐。一提起读书,我就不由得想起那次窃读的经历来。
也许是我与书有着特殊的缘分吧,在我很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读书。妈妈也会给我备足精美的精神食粮,让我从小就在知识的滋养下茁壮成长。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爱看书,可看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以至于在学校里住校的一个晚上萌发了偷偷躲在被窝里看书的念头。
熄灯钟一响,我便假睡骗过了值周老师。悄悄挨了半个小时左右,我像一个夜猫子偷偷起来,拿起一个手电筒,打开我早已藏好的课外书,扑在床上,盖好被子,便开始了我的窃读之旅。
我把被子紧紧按住,让被子裹着我的全身,唯恐哪个地方透出一点光线来,被值周老师抓个正着。在宁静的夜晚,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吮吸着书中的各种知识;又似一个探险家,走遍书中的每一个地方,看遍世间的是是非非。书中的世界真是丰富多彩啊!我兴高采烈地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看到书里有人难过,我会为她流泪;看到书里有人开心,我会为之欣喜;看到书里有人被冤枉,我会为她抱不平。同学们都进入了梦乡,而我却进入了书乡。在这寂静的夜晚,只有我的阵阵翻书声在隐隐回荡……
这种窃读的经历自那晚之后,便徐徐上演。虽然有时会被被子裹得满头大汗,有时会被老师发现,没收书、在全校面前点名批评……但是,我的爱书之情并没有为此减少分毫。
读书,使我获得许多知识;读书使我大开眼见;读书,更使我快乐!我愿此生与书为伴!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7
书,这一位伴我终身的伙伴,它是那么体贴,在我伤心难过时,它为我排忧解难;它是那么快乐,每一次我看到它,便会有一份快乐由心而生,它是那么温馨,每一次它都会向亲人一样守候在我的身边,不管是困难还是挫折,它是我的好朋友。
每一次,我看到书,都会让我很快乐,想让它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好让我跟上时代的步伐,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发现,这时,它更像一位老师,无私的告诉我知识。
当我感到伤心,感到孤独的时候,它便走进我的心扉,驱散我心中的阴霾,让彩虹再次挂在高爽的晴空之上,这时的书,便是我的家人引导我走向光明,走向快乐。
当我的身心感到疲倦的时候,书便撑开我的眼睛,帮我消除疲倦,帮我点燃青春的火焰,让我充满能量,充满激情,再次为青春而奋战。这时的书,便是我的朋友,敲醒我昏睡的脑瓜,提醒我要振作精神。
当我因暂时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时,书便用一个个因骄傲而失败的例子点醒我得意的大脑,告诉我不要因一个小小的成功而毁掉了自己的光明前途,这时的书,便是一位长者,以自己丰富的经验提醒我,不要得意忘形。
当我因失败而苦恼时,书便带着微笑向我走来,用轻柔的话语告诉我:“失败是成功之母”,不要灰心,不要泄气,总结失败的原因,为下一次的成功打下结实的基础,准备迎接成功,这时的书便是一位温柔的母亲,告诉我越多的失败只能说明距离成功越近。
这就是我心中的书,读书使我对未来充满希望,读书使我充满自信,读书使我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8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而学的主要途径,唯有阅读。阅读,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性情,修身养性……阅读,让我快乐。
跨入中学的大门,首先映入眸子的,就是那一排排整齐的书籍,而在这当中,《西游记》一书,我最为喜爱。翻开书,我已被那一个个好词,一排排好句所吸引,而在阅读中,我还出了不少丑。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看书,我一听,急忙从书包中拿出那一本又大又厚的《西游记》,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当时,我正看到了孙悟空借芭蕉扇这一情节,当我读到铁扇公主因她的爱子红孩儿一事,而不肯借出芭蕉扇,反而将孙悟空给扇飞后,我不禁被这小小的芭蕉扇的威力所震惊,也为孙悟空师徒四人怎样过火焰山而愁心,担忧之余叹了一口气;孙悟空又变成小虫飞入罗刹女的肚中,“借”到了芭蕉扇,令人着急的是火越扇越大;后看到孙悟空变为牛魔王骗得芭蕉扇,我为他的机智鼓起了掌;就在我暗暗拍掌之时,牛魔王却又变为猪八戒重得芭蕉扇,我为牛魔王的狡诈、孙悟空的大意而跺脚;最终孙悟空大战牛魔王,铁扇公主借出芭蕉扇,孙悟空扇灭火焰山,唐僧师徒向西继续赶路。我看到这一幕,激动地跳了起来,后才发现班上所有的人的目光皆看向了我,我也发现了自己的处境,脸不禁红得像个苹果,坐下,又继续“啃”书。
下课后,大家跑到我这来讨原因,知道后,皆笑骂“呆子”。我反驳:“我不是猪八戒。”大家听后,笑得更欢,我也才知道他们说的是“书呆子”。
尽管被众人嘲笑,但我仍热爱阅读,阅读中的知识无边无际。
阅读使我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9
高尔基说过:“阅读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周总理也说过:“为中华之峻起而读书”。
书,是人类的宝物,也是书把我们从懵懂的婴儿变成了一个少先队员。
每天回到家,首先就是阅读。阅读,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游泳,就像在知识的天空上翱翔,阅读,真的非常非常使我快乐。
一本本书就像一个个老师,教导我们人生中的哲理,滋润我的心田,充实我的生活。我家中也有很多书,《老人与海》、《稻草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应有尽有,这使我的脑子也丰富了起来。我最喜欢的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它使我一会儿笑,一会儿哭,当读到《刘玄德初得西川》我的心甜甜的,当读到《关云长败走麦城》,我的心苦苦的。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再也不能分开了。
书不仅让我快乐,也使我知识一点一点变多了。有一次,我和同学玩成语接龙,他先出题,说到:“地冻”。我接“栋梁之材。”他想了半天,才接:“才高八斗。”我不假思索:“斗转星移。”他说:“一心一意。”我说:“意料之中。”他露出疑惑,说:“中外闻名。”我说:“铭记于心。”他说:“心满意足。”我说:“足不出户。”他终于认输了,我笑得很开心,他问:“你为什么这么厉害?”我回答:“因为阅读。”阅读使我知识丰富,让我的生活充满快乐和满足。
阅读,可以让自己成绩好,生活中充满快乐,让自己渴望知识的心灵得到满足,使自己更优秀,更完美,知识储备得很多。阅读,甚至可以说是百利而没有一害。
阅读,使我们快乐,使我们的知识变得更多,让我们一点点成长、成熟!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0
读书不是一件无聊的事情。当你长期接触书籍时,你会从中获得很多乐趣。你可以从各种好书里了解一个人生活的曲折,欣赏小镇的风土人情,欣赏大自然的美景。简而言之,书里什么都有,当我们在书的海洋里游泳时,我们知道了一个深奥的世界。
在书中,你可以和作者交换心意,仿佛你就是作者,记住你所经历的一切。看《城南旧事》的时候,我仿佛体验到了在老北京胡同玩。我去惠安阁听秀珍讲自己的故事,在雨中看小鸡和秀珍远去的身影,亲眼看着夹竹桃一个个落下。仿佛进入了英子的生活,英子仿佛就是我,兰阿姨,秀珍,小姑娘,仿佛就是我身边的人。读书的时候,我充分感受到了另一个人的生活,思想,以及她身边发生的事情。然后了解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人们的思想,社会地位以及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在我学到更多的时候极大的丰富了我的思想。这一刻,我很开心。看完一本书,从书中总结提炼,变成自己的收获,我还不开心吗?我的求知欲得到了满足。我可以不开心吗?
读书的乐趣是微妙的,无法形容的。每次读完都有成就感,因为我获得了一些知识,无论是学术上还是生活上的,对我以后的生活都会有很大的帮助。书是人们的良师益友。在学习和工作的时候,可以帮到你;在你的业余时间,它可以是你的亲密伴侣。读书读得好,可以陶冶情操,美化心灵,使性格更加高尚。
当你开始阅读时,你可能没有任何感觉。时间长了,你会渐渐被书吸引,也许是因为你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我活着的每一天,我都不会忘记它和我之间发生的一切。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1
我的外公是一名老师,大概是受他的影响吧,我开始喜欢读书了。
我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读书使我快乐。
我尤其喜欢读名著,《呐喊》《爱的教育》《天方夜谭》《悲惨世界》我都读过,我从鲁迅的笔下体会到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深层次的中社会矛盾,人们对封建社会的服从。《爱的教育》告诉我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用心交流。《天方夜谭》让我觉得童话世界是最美丽的。那里没有烦恼,没有忧愁。
我读的大部分书是借的,一说到借书。我就不能不说到史晓杰,她是我的好朋友。她也酷爱读书,特别是关于历史的书 ,她更是爱不释手,她还是我们班的历史通呢。她家有很多书,简直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我看得心痒痒当然要“掠夺”她一点“财富”了。在她的书柜里,我看见了一本书叫《一千零一个艺术之谜》,我想:一定很好看,便向她借,谁知那本书是她的挚爱,不外借,于是“三顾茅庐”。我从她家一直给她做“思想工作”,这思想工作一直做到了她爷爷家,磨破了嘴皮子,终于借来了。
我飞奔回了家,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不出我所料,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些千古谜题,看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原来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多谜没解开,这些谜都得靠我们才能解开,顿时,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压在了我的身上。
为了读书,我也增加了许多烦恼,记得有一次,我在史晓杰家看到一本好书,看得太入谜,忘了时间,飞奔回家还被老爸老妈骂了一顿,有时作业没写完,我又开始看书,看完书,精神食粮是补充了,可作业却写到了十二点。可是,我还是很乐意的。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使我成长。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2
读书,有很多好处:可以增长知识,可以积累一些好词佳句,更重要的是读书使我找到无穷的乐趣。
在我还没读小学的时候,哥哥上学了,爸爸妈妈去了上班,只有我自己一个呆在家,没人陪我玩。这时我会想起放在楼上已经封尘的那几本残旧的图书。虽然那些书已经很旧,但是每当我一个人寂寞的时候,我总会看一看它们。当我看书的时候,我会感到很舒服很快乐,时间也会过的很快。就是因为这样,我经常看书,所以我还没到读书的年龄就已经会读会认很多字,也会写很多字。
到我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由于一开始没有认识那些小同学,我只好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座位。那时好在书包里放着几本连环画, 才使我不再感到孤独。就是因为有了书,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还学会了怎么应付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会发生的问题,再一次感到生活是那么多姿多彩,感到读书是一件多么令人惬意的事啊!
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不觉我已经升上了三年级。三年级正是要写作文的时候,这时我根据自己的需要立即买了两本作文选。我在阅读这些作文选时一点也不觉得闷。渐渐地我开始学会在文中摘抄一些好的词句。一个学期下来,我积累的好词佳句有一个本子那么多。在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积累的好词佳句终于派上了用场。这次的作文我得了“优”加,还被张贴在课室后面的优秀作文展览栏中呢!引来同学们羡慕的目光。这时,我又一次体会到读书给我带来的好处是那么的大。
读书,使我很快乐。我要把读书的好处和快乐介绍给大家,希望也能像我一样在书中寻找快乐。书给我的快乐是永恒的!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3
古人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读书让我获得快乐,读书使我增长知识。
小时候的我还不知道读书有多重要,每天伴着“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句嬉戏;长大后的我整天看着那些方方正正的字,总是大喊没意思。
一次偶然的经历,让我爱上了读书。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发现书像一位朋友,像一位严厉的老师,像蜂蝶飞过的花丛,像泉水流经的山谷。
那是一个星期日的下午,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一路上我边走边说自己不喜欢读书,可爸爸却说:“那我就让你从今天开始喜欢上读书。”我好奇地跟着爸爸走进书店。爸爸把我安顿好后,说:“我有事要办,你自己留在这儿看会儿书,安心地等着我。”我心想:你能有什么事办?真不知道他葫芦里又在卖什么药。可又没有办法,只好留下来看书了。我环顾了一下四周,除了看书的人就只有书了。我边叹气边随手从书架上抽了一本《格林童话》,漫不经心地读了下去。可当我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被她悲惨的命运所吸引,为她悄悄地祈祷;当我读到《聪明的裁缝》时,我又在暗中为小裁缝善于动脑的聪明劲所赞叹;白雪公主的美丽善良、小锡兵的英勇无敌都深深吸引了我,就连爸爸已经来到我身边多时我都没有发觉。从那以后,我便深深陶醉在了书的海洋里。
在回家的路上,我问爸爸去办什么事,爸爸说那只是他对我使的一个“小计策”,让我安心读书罢了。哎,我又上当了。尽管我很生气,但又很高兴,因为书带给了我欢乐。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地成长起来!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4
书是无声的音乐,是历史的回声,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金钥匙。生活中没有书,犹如生命中没有阳光;生活中没有书,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
我爱读书!书是一匹马,让我在知识的田野中奔跑;书是一双翅膀,让我在奇妙的世界里飞翔;作文书是多彩的画笔,让我看到世间的千姿百态。书像爸爸的手,轻轻抚摸我的头,让我不怕困难,做一个勇敢向上的人;书像妈妈的脸,带着甜甜的笑容,给我无穷的欢乐;书像老师的眼睛,从中我读懂了很多道理;书更是我的好朋友,带我走进生活,了解人间冷暖。
我爱读书!书籍是攀登知识高峰的阶梯;书籍是通向成功彼岸的桥梁;书籍是穿越激流险滩的航船;书籍是指引前进方向的灯塔;书籍是带我走向光明的大道……
我爱读书!读《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诸葛亮舌战群儒的风采;读《西游记》,我学到唐僧师徒西天取经不屈不挠的精神;读《红楼梦》,让我体会到封建社会衰亡的必然性;读《格列佛游记》,让我了解到当时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与罪恶;读《童年》,让我体会到当时俄罗斯下层人民生活的苦难;读《水浒传》,让我感受到什么是义薄云天……
我爱读书!吟咏“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谁不为祖国母亲多姿多彩的一面而自豪?吟咏“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哪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希望回到生养他的故乡?吟咏“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谁会不为有这样的知己而感到宽慰呢?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古今中外,多少关于读书的名言在我的脑海里回荡,是它们激起了我读书的欲望。
读书让我快乐!我爱读书!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5
在成长过程中 ,有诸多乐趣一直伴随着我的读书生活,在读书的时候,我好像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只是想做一个快乐的读书人,在书中畅饮生活。
以前我并不喜欢看书,认为看书一点好处也没有,可是有一件事情却改变了我的看法。
有一次,我在做语文课辅资料时,发现了一道文学知识填空题,上面尽是一些文学题,结果我一个空也填不出来。当时,我又气又恼,恨自己平时不多读书,只呆在屋里看电视。那时候,我发誓:我一定要多看书,这样就能更多的掌握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开拓自己的视野。
于是,我开始实施我的计划,正所谓“万事开头难”,我一篇还没看完便厌倦了。当我准备放弃时,我的誓言又在耳边响起。于是,我振作精神继续看,这才发现读书原来这么有趣,令人回味。
我让妈妈帮我订了《小学生作文选》、《简妙作文》等等作文书,还有《英语报》、《小百科》,每天都看三到四篇文章,用来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记得有一次,同学带来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的书,我很喜欢看,但是他只借给我2天的时间看,我被书中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两天后还给同学的时间到了,我却只看了一半。爸爸见我这么喜欢这本书,第二天便带回了这本书,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同时,我深受感动,觉得书来之不易,应当珍惜。
从此,我一有空闲就钻进书堆里,如饥似渴地吮吸着知识。那些文字题目对我来说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同学们问我,我都认真热情地解答。当他们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么多时,我说,都是看书知道的。他们也纷纷说要看书。此时,我自豪极了,为我能实现我的誓言而感到高兴。
书是一样好东西,它能使我变得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6
女儿上一年级已经第二个学期了,作为家长很乐意学校组织这样的亲子阅读的活动。这个活动在孩子与家长之间搭建起了一座桥梁,可以让家长和孩子进行心灵上的沟通与交流碰撞,进而让家长走进孩子的内心,同时,也是他们获取知识、开阔视野的一种学习方法,阅读习惯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习惯。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读好书,可以陶冶孩子的情操,提高孩子的课外知识,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真可谓一举多得。
自进入小学以来,又多了一项任务——“陪读”。特别是进入今年的下半学期后,每天的语文家作短信里都会有“课外阅读”或“阅读半小时”,女儿也从最初的老师说的家庭作业变为了一种习惯,每天睡觉前都会阅读至少半个小时。前段时间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买了《三毛从军记》、《三毛解放记》、《三毛新生记》的彩绘注音本,读到高兴时,看到孩子哈哈的大笑,还把笑的句子读给我们听,让你也感受其中,心里感到很满足。仔细想一想,与孩子一起阅读,真的体会很多。
最近,我们在读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书里写的是主人公海伦·凯勒在失去听力和视力后如何走出黑暗与孤寂,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的故事。
在亲子阅读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贵在“坚持”二字,书是一颗小小的种子,当父母把它种在孩子心田,再用耐心去浇灌,小小的种子就会爆发出勃勃生机,长成参天大树,启迪心灵,滋养智慧。
让我们和孩子一起阅读,一起成长,一起分享书中的快乐!我读书,我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7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豪壮的口号,回荡在神州大地上已有一百多年了。它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年轻学子发奋读书,报效祖国。而喊出这句口号的周恩来当时只有13岁。由此可见,读书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是一种责任,需要每一位学子去担负起来,才能实现读书的真正价值——用知识武装头脑。
为什么要读书?古今中外的无数名人给出了答案。袁隆平教授为了实现“不让中国人挨饿”的梦想,视解决百姓温饱为己任,废寝忘食地学习生物知识,当遇到阅读困难,他不放弃,学会了英语,自如阅读英国最前沿的著作《遗传学》,在杂交水稻实验田里劳作一天又一天,支撑他看到杂交水稻研制成功那一刻的是他肩上的责任。
再来看看疫情当前,钟南山院士的感人逆行不光光靠的勇敢,还依赖他的学识,知识是为国家做贡献的资本。正因为有那些把读书当做责任的人在,才能在紧要关头,自信的挺身而出,如今的治愈数不断提升就是他们责任的体现。读书不仅是个人所需,也是国家进步的助推器,“狡黠者鄙读书,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所以说读书是促人前进的催化剂。
读书对于我们每一个学生来说更是当下的主要责任,不仅仅是为了以后能够考上好的高中,大学,有满意的生活,也是在为国家做有知识武装头脑的后备军,在关键时刻,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柏拉图曾说过:“明天对于世界而言,永远是个奇迹。”这个奇迹由我们去创造!
我们应当好好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解决难题,不断理解心知,认真完成作业,便是一种责任。现在,我们以读书为武器,为祖国未来,担起责任吧!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8
读书,让我不断收获;读书,使我快乐!
小时候,奶奶给我讲睡前故事,让我知道了书中会有善良的美人鱼、机智的.小红帽、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美丽的白雪公主。孩提时,那一册册的图文并茂的绘本,最早让我体会到读书的快乐。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小猫当当系列》《不一样的卡梅拉系列》,是绘本让我知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上了小学,在老师的引导下,我读到了更多的童话书籍,如《小巴掌童话》《小猪唏哩呼噜》《小豆豆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笑猫日记系列》等等。童年的我,在读书中收获了快乐。读书,不仅能丰富知识,还能教给我做人的道理。在书中体会丰富多彩的生活,在书中汲取甘甜美好的营养。
随着我逐渐地成长,读的书也越来越多了。之前的绘本、漫画、童书,都不能满足我对知识的渴求,于是努力寻求更多的书籍来阅读。读书,的确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十万个为什么》《漫画国宝》《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这些书都让我爱不释手。我期待每天写完作业后的阅读时刻,我盼望着每个周末和妈妈去图书馆的美好时光。前段时间,我喜欢上了有关动物题材的小说,连续阅读了沈石溪爷爷写的很多本书《狼王梦》《狼国女王》《母豺火烧云》《骆驼王子》《雪豹悲歌》《猴兵传奇》《斑羚飞渡》《保姆蟒》《最后一头战象》《再被狐狸骗一次》《和乌鸦做邻居》《红飘带狮王》等等,有时候看到精彩的情节,就完全忘记了时间,一读就是几个小时。每当我读完一本小说后,我心里就有一种自豪的感觉,一种说不出来的高兴。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使我进步,无论何时,我都愿与书相伴!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19
书是一个不会说话的老师,在你迷惑时给你正确的指引。书也是我们共同的好伙伴,为我们带来欢乐。
三年级的上学期,我们班级开展了一个小小读书交流会,老师让同学们积极参与,同学们个个兴致勃勃,七嘴八舌地讨论着。看着他们开心地谈论着,我也很想举手发言,谈谈自己最近看过的一本名为《老人与海》的书,其中的故事情节很让我感动,真想与同学们一起分享啊!这时老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微笑着点了我的名,让我谈出自己读书的感受。望着老师信任的目光,我大胆地站出来,用响亮的声音为大家详细地讲着那本书的情节.内容……教室里很安静,老师、同学们在静静地听着我的讲述,当我讲出这个故事让我们懂得了:不管遇到任何艰难险阻,都要勇敢克服和承受时,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啊!那是大家对我的鼓励和表扬!我的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在这次读书活动中,我体会到了巨大的快乐!这种感觉我以前从未有过,就像经历了一次快乐的旅行!
从那以后, 我爱上了读书……
现在,每次妈妈带我去逛书店,我就像走进了书的海洋,一本本书散发着迷人的光芒,像沙滩上一个个漂亮的贝壳,正等着我的捡拾呢!在我的书架上已经有许多“贝壳”了,其中有我特别喜爱的“贝壳”——《十万个为什么》,这是一本包含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的百科全书。里面介绍了日新月异的信息科技、神奇的动物王国、千奇百怪的植物世界、浩瀚的宇宙……例如:为何物体会热涨冷缩?纸是怎么发明的?......这些问题不仅能丰富我们的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对我们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和启发。我已被它深深吸引了,每天我都从中获得新的知识。
我要用书做阶梯,用自己的勤奋努力一步步攀登知识的高峰。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0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名言是莎士比亚说的,是呀!书是智慧的源泉,谁读到书不快乐呢?我也一样。有一次,是星期六,妈妈在炒菜,她让我在书房写作业,可我一门心思想看书,可是妈妈不让我看,怎么办呢?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把闲书放在语文书下面,妈妈一来,我就把闲书藏底下放好,开始写作业写作业。过了一会,妈妈果然来了,她问我:“怎么样?作业写完了没?”“没有……”我小心翼翼的回答着。“没有?”妈妈大发雷霆,“我给了你这么多时间,还没有?来!把手拿开,我看看!”我愣住了,我不敢反对,只敢来点迟疑。“快呀!”妈妈急忙推开我的手。不好!书的一角露出来了!肯定是妈妈进来那段时间受了惊吓没来得及塞好。我的心顿时跳到了嗓子眼儿。正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好呀!原来你在忙这个!”妈妈训斥道,“在被我看到一次,我就没收了你的书!”妈妈说完走了出去,我呆在那里,一颗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地。这回我可不敢在看了,不论是为了妈妈还是为了书。我以飞快的速度做完了作业,正想把书拿来看,妈妈又来了,这一次,她满意地说:“很好!这下你可以看书了!”“耶!”我的欢呼声从房间里传出来。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艘轮船,带你遨游知识的海洋;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位老师,它从不开口,但是他会把知识全交给你;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个朋友,可以与它亲密交谈;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座灯塔,为你照亮知识的方向。赶紧读书吧!它能使你快乐!更重要的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1
我已经走过了15个春秋,在这段人生旅途中,书一直是我的知心朋友,它将我引入高雅的精神境界,让我感受不同的气息,我因读书而快乐。
每次读书,我都会陶醉其中。“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是多么清新,令人心情愉悦;“君不是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又是何等壮阔;“别院深深夏席清,开遍石榴透帘明”,写出了夏季燥热中的一丝清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渲染出寒冷冬季里的一缕浪漫!
我生长在大西北,但是通过书的指引,我体会到了江南“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我随戴望舒寻找那深巷中丁香一般的姑娘,随曹雪芹去感叹林黛玉的泪,贾宝玉的情,畅游大观园,赞美探春的机警和宝钗的才华,分享菊花诗的乐趣。我还要和徐志摩挥手作别天边的云彩,细细品味《再别康桥》中的诗情画意。
白娘子许仙的故事让我怀念西湖断桥,恨巫婆割了小美人的尾巴而被天使带走,我和白雪公主在树林自由玩耍,诗仙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豪爽震人心扉,还有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慷慨,李清照的“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苦楚!
书展示给我大海的广阔,湖水的清莹,泰山的高大,长城的雄伟。在我失败时,它告诉我“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希望鼓起信心,百折不挠,激励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会有时”。有了书,我坐在家里就能知古论今,生活不再寂寞,有了书,我就有了信赖和依靠。
现在,我要大声呐喊:我爱书,我因读书而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2
拥有一颗快乐的心,快乐就无处不在!懂得快乐、善于快乐是一种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仔细想想,什么最使我快乐呢?想来想去,我觉得读书使我更快乐。
周总理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这句话就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现代画坛写意巨匠李苦禅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想必大家也都听过。这句话就是‘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他们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就是让我们好好读书,走进书的海洋。因为在那里,我们不仅能学到知识,还会改变我们的人生。在书的海洋中,我们可以去看世界各个国家的历史,也可以穿越未来。
书是美妙的,是快乐的,也是迷人的。 我最早的读物是画报,比如《幼儿画报》、《嘟嘟熊画报》或是一些连环画。 开始我看的津津有味,天长日久,就感到不过瘾了。
后来我就看《淘气包马小跳》。马小跳的同桌路曼曼,是秦老师派来管马小跳的;班上的“废话大王”,在这里说的是“成语大王”丁文涛哟!丁文涛、路曼曼,以及他们的班主任秦老师都讨厌极了。秦老师分不清美与丑,只相信路曼曼。小非洲善良、可爱。对了!还有马爷爷的猪_黑旋风,他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它早晨出去,晚上才回来。他跑的很快,像一阵风,一瞬间便无影无踪。 渐渐地,《淘气包马小跳》我已经看完了,我又看《道德经》,我读的很快,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我想,多看几遍,意思应该就懂了。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艾米丽·狄金森也说‘书装载着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书,你使我快乐,谢谢你!是你可以让我去和曹操、诸葛亮等人物畅谈天下。书,你真是我的精神食粮,谢谢你让我感到无比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3
期中考完试,我们进入到了第六单元的学习,第六单元的课文主要都是名著的节选,所以语文老师让我们大量地阅读有关名著之类的书籍。
本来就喜欢看名著的我,从中国的《史记》、《说唐》、《三国演义》、看到外国的《茶花女》、《理智与情感》、《高老头》等等,我喜欢看书自然也就喜欢买书,每次我要求妈妈给我买书,妈妈总是说:家里那么多的书还没看完呢,还让我给你买书,所以我家的书我一般都看了两、三遍,背都快背会了。爱看书的我因为看书时间长的缘故,早早地就成了近视眼。
这回有了老师的“圣旨”,妈妈就带着我到书店给买了一本名著《傲慢与见》。又得到新书的我,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坐到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简.奥丝汀的代表作,主要讲了19世纪初期英国社会上层与中层不同阶级之间在婚姻门第观念和世事人情,以及作者塑造的真正的感情可以超越不同阶层的对立,消除傲慢,消除偏见,达到完美婚姻的这一理想境界。最后五个女儿都算是有了完美的婚姻,过着幸福的生活。
五一假期终于到了,我一写完作业就捧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不到一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大半本书。
读书不仅能让我增长知识,还可以让我从书中得到不少快乐,让我受益无穷。
记得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是的,读好书,就像结交了良师益友,使我们获益匪浅;读好书,就像沐浴在温暖的春风里,使我们心旷神怡;读好书,就像找到了快乐的源泉,使我们领悟到快乐的真谛!
我爱读书,读书是我在课余时间获得的最大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4
无非是为了那书页上的花草掩映的字迹,在荒漠般的秋天的心田,也绽开绝美的花。那些边塞的逆风从书卷中吹来,即使寒风如刀,但眼前因为有白纸黑字的存在,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已化成了花朝月夕。
纵使心头只剩颓壁残垣,美丽的字眼也不再漫漶,冰海冻浪也化成阳春白雪,只是因我爱读书,边陲风沙埋没的故事也变得刻骨铭心。只是因我爱读书,江南桃红柳绿的梦境也变得清晰起来。只是因我爱读书,简约变成温醇情调。
就像是把我带进一个邈远的时空,不断轮回,读书许是如此。它的传说单从过去传来,如同现在一样真实,这是书卷的魔力,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力量,让我痴迷沉醉。
很喜欢带着深沉气息的历史散文,那是一个亘古不变的光阴的沧桑变迁,是一棵百年不倒的胡杨在心头永远屹立。
读书在我的生活中成了不可或缺的部分,它陪我从幼稚走来,自己笔下那些几经虚脱的文字也日渐饱满起来。
因为有了书,生活不至于缺乏情趣,原本空荡的角落,堆满厚重的故事,无知的心灵也在逐步丰盈。
我爱读书,在心灵饥渴了无数次以后,依然将甘露撒下,是它的不屈的执著唤醒了迷惘的灵魂。
在书中讲到了奋发、积极和乐观。如同酝酿了一整个夜晚的光芒铺射而来,照亮了天空,照亮了大地,也照亮了所有人的心。
清寂的月夜中,与一位仙人神聊,如沐春风,那么悠远的意境,恐怕只有书中才会呈现。
当凄风冷雨扫射过心田,书又以独特的温润抚平伤口,又成为沉香渗入心底永远珍存。书有一张古铜般的脸,让你不愿去靠近它,但它却有一颗温暖犹存的心,直至你的岁月像木芙蓉一样深烈,才明白,它是不无道理的。于是它又辗转地告诉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5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当我听到这句古人说的话后,我便情不自禁地捧起书来,漫游在书的王国里。因为书能带给我无穷的快乐。
那一天,我回到家里,放下书包,心里想着作文的构思。突然想到今天写的是《那一次,我好后悔》的作文,我便开心得一蹦三尺高,后悔的词语便像酵母一样一股脑儿倒了出来,心想:真是天助我也,还好我平时积累的有关后悔的词语比较多。而且,这也正是我大显身手的好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哦吔!我开始一本正经地写作文,可写了一会儿,哦,no,一脸……一脸……一脸什么呀?哎呀,想不起来了。我边嘀咕便敲脑门。才得意这么一会儿,就开始烦恼了。“哎呀,怎么回事?难道‘电脑’死机了?不会吧,才用那么一会儿。”我看着一旁的课外书,决定让“电脑”休息会儿,看会儿课外书。我拿起课外书,钻进书的海洋。当皎洁的月亮像一轮玉盘嵌在蓝色的天幕中时,我依然沉浸在书海中。“啊,我知道了,一脸迷惑嘛!我找到了!”是读书让我把烦恼抛到了九霄云外。
还有一回,家里人都出去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得很,我又不敢出去,怕……门锁上出去玩,老妈又没有给我钥匙,出去了想回家又回不了。我想到了我的好伙伴——书。我拿起课外书,兴致勃勃地看起来。“哈哈……呵呵……”是读书带给我快乐,克服了无聊、孤单之魔。
读书是我烦恼时的开心果,也是我无聊孤单时的游乐场。是读书让我变得开心、快乐;是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6
书是一个我们多么熟悉的字眼,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课堂上书声琅琅,在家中如饥似渴……读书让我开阔了视野,让我增长了知识,让我得到了进步,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们也可以从书中得到许多的知识。
从小我就喜欢冒险,喜欢游玩,我的父母也十分支持我。二小鲁宾逊虽然喜欢冒险,但他的爸爸却希望他学习法律,安安稳稳的当一位法官。18岁的鲁宾逊,不顾亲人的反对与家里的财产和地位,离家出海去了。他一路上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他毫不放弃。最终被困在一座孤岛了几十年。在孤岛上的生活非常艰难:没东西吃,他就去找野果,去钓鱼;没地方住,他就去找木头搭木屋……他还尝试着去晒葡萄干,烤鱼来过日子,在孤岛上生活了十年之久后鲁滨逊救了一个野人并给它取名叫“星期五”,他也和野人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从此他们两个形影不离,鲁滨逊还教会了野人许多本领。想想鲁宾逊的生活,再看看我的生活,我觉得我现在实在是太幸福了。我太佩服文中的主人公了,他孤身一人在孤岛上生活了十五年之久,但却天天都过得很开心。而我们作为新一旦的新少年,也应用与挑战自我,不被轻易打垮。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真情,贵在翻开扉页时的那一份坦诚。读书能使人成长进步,读书能让人们懂得“酸”“甜”“苦”“辣”是什么滋味,读书能让我们知道如何为人处事,读出更能丰富我们的视野。增长我们的情操,丰富我们的大脑,让我们懂得更多的知识。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7
告别尘世的喧闹繁华,走进那幽深秀丽的山间,流水潺潺,桃花飘零,青翠欲滴的小草、垂柳起舞的河道。这就是《世外桃源》给我的快乐——清新、幽雅、脱俗的世外桃源。脱离现在这和平幸福的年代慢慢溶入烽烟四起,枪林弹雨的年代,感觉那为光明而战斗的奋斗精神,那刚强不息的勇气,这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我的快乐——乐观、进取、刚强、勇敢的精神。五彩的童年,热情奔放的少年,这一切美好的时光中有一半是书的海洋。从幼小无知的我到现在追求梦想的我,改变了很多很多,惟独读书这一习惯,从没有改变过。
它给我的不仅仅是神奇,更多的是欢欣、快乐和人生的启迪。自从看过了《愿望树》我就更加地爱书了。我羡慕书中的幽偌,她可以说是一个女才子。她所读过的书多的没法说。她爱小说,爱到发狂的地步。特别是那部《荆棘鸟》,她推崇的不得了。看了一遍又一遍,被那本书中梅吉一生的悲哀所感动。这种感动又通过《愿望树》传到了我的体内。对于一个有着极强好奇心的我来说,心里就放不下了:不由自主地奔向了书店……令我失望的是,我没有足够的资金,对于它,我只是可遇而不可求。那种对于我来说天高的价格,我是很难承受的。我失望地向店外走去。
突然,一个书名从我的眼角闪过。我立刻停步将头慢慢偏转,那书名从我的眼角缓缓移到正中间——啊!《小王子》!这也是幽偌的最爱。我拿起它,翻开背面。令我喜悦,甚至狂欢,我有能力买下它!我转头奔向了“收银台”……书,给我以美的渴望;读书,给我以梦的天堂;我以读书为乐,有书为富。我期盼着有一天能拥有《荆棘鸟》,也期盼着能尽情享受它的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8
我有一位好朋友,它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只会默默的陪伴我,任我涂涂划划,从此,我和它结下了不解之缘。你知道他是谁了吗?他就是——书。
书,很简单,也很普通,在不爱看书的人的眼里,就是一本书嘛,翻来看去,会感到很厌倦。在我的眼里,它也是一本书,却是一本神奇的书,它把我带进书中,享受知识的乐趣。
书,使我终身受益匪浅。原本,我也是一个不看书的孩子,课外书都不爱看,做课外书试卷都是瞎蒙的。自从四年级开始,我找到了书的乐趣,变得爱看书起来,每个月,我都要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几本书。我自己的书看完了,我会从姐姐那那几本书看,即使有些书看了,我还是有些看不懂,但是我却从中得到了不少的乐趣。
记得又一次,我又潜入姐姐的房间找书,翻来覆去,还没找到一本我喜欢的书,突然,我在姐姐的床上找到了一本叫《童年》的书,我的脑袋出现奇思妙想,于是我决定看这本书。我拿着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跑到书房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没拿书之前,书是两边分岔着放,我却没注意到。姐姐回来了,她大发雷霆,我被姐姐批评了一顿她用凶巴巴的眼神看着我,眼睛里似乎冒着光,之后气冲冲的走了。
快去发现书的乐趣吧!和它结下不解之缘吧!学会好好看书吧!它会使你学到很多知识。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29
书是人类知识来源的其中之一,书本也是人人都离不开的。有许许多多的人一天都离不开书本;有的边吃边看书,把馒头沾上了墨水……这都证明人们离不开书本!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如果生活没有了书籍,就像世界没有了太阳;如果生活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失去了翅膀。的确,书能给我们带来欢乐;树叶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世界奥秘,书还能带我们旅游知识的海洋呢......
我大多空闲时间都在看网游书、漫画书。爷爷奶奶说我看的书没有一点好处,可我认为:我看漫画书不是没有好处漫画书可以让人心情愉快,网游书可以让你不会在游戏中玩半天一无所获。
我不但爱看网游书,我还爱看唐诗、宋词……在周末,我看过许许多多的唐诗、宋词,每天都在看《上下五千年》这本书!
通过课外英语,我了解了单词的用法,背会了不少单词;爸爸给我买的《神奇校车》让我明白了:为什么猫头鹰晚上看东西一清二楚;为什么蜂蜜没有营养了;飓风是怎样形成的……《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了:花为什么枯萎、人生病了为什么会头晕、为什么送、竹、梅能在冬天生长、为什么没有风、水的帮助种子能传播……有时候我还会去书店看书,所以我讨厌别人说我不爱看书或只看没有意义的书!
我看过许多类型的书籍,有些奥秘书让我心领神会,一些故事书让我身临其境......
书教会我礼仪,教会我如何与别人交谈有意义的事……这些好诗好词佳句如影随形,伴随我度过人生!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30
是什么,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是什么,令人流连忘返,恋恋不忘?是什么,成为人类思维火花的容器?答案毋庸置疑,就是书。
在很小的时候,我经常会把哈利波特和甘道夫弄混,直至爸爸给我买了《哈利·波特》,我才终于分辨清楚。后来,我又买了一本《深海知识》,让我渐渐迷上书籍,从书籍中领会到了无限乐趣与魅力,体会到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许多“良师益友”静静地躺在书架上等待着我去探索,等待我去发掘出新的知识与学问。例如:在《中华上下五千年》中,我们可以饱览历史的沧桑,体会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与文明;在《史记》中,我们可以看到自盘古开天辟地到汉代王朝的那些英雄铁汉们的气概,文人隐士的风采;在《三国演义》中,则又可以看到关羽的英勇、刘备的大度、诸葛亮的聪明智慧……各类书籍丰富了我的认知,充实了我的大脑,陶冶了我的情操。
书,亦是一味灵丹妙药。在书中,你可以让思绪自由驰骋,天马行空。生气的时候,读一下书,书中的故事会让你哈哈大笑,怒气烟消云散;失落的时候,读一下书,书中的故事会陪伴着你,让你不再孤单失落;如果你闲着没事干,就读下书吧,书中的故事会让你的生活变得充实,头脑更睿智。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快乐!
读书使我快乐作文600字 篇31
“好无聊啊!”又是一个工作日,看着家里人一个个离开的背影,受疫情影响不得不待在家里的我不禁叹了口气,内心充满了孤独和失落。
烦躁之下,我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好几遍,最后将目光停留在了书架上,决定通过看书来打发时间。我拿起那本不知翻看了多少遍的《西游记》,随手翻开一页……
老话说的好,“温故而知新”,不知不觉中,我又重新看到了孙悟空的机智灵敏,猪八戒的愚钝懒惰,以及师徒四人取经路上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的乐观精神。
渐渐地,我看得入了神,一个上午竟连一口水也没顾上喝。猛然间抬头看表,发现已到了12点多,往事不禁又浮现在脑海里:
那也是一个周末,老妈原本答应我吃完午饭,带我去表弟家玩,可单位忽然电话临时通知要她去下乡,她接完电话连饭也没做,就急匆匆走了,把我独自丢在家中。
我生气极了,心想:现在可好了,不仅哪也去不了,连饭也没得吃。饥饿的我想找包泡面吃,找来找去,忽然看见了那本放在桌子边上的《疯狂的科学世界》,我好奇地拿起来翻了几页。谁知越看越着迷,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心里的不悦也随之烟消云散。
后来的一次班会课上,主题是“说说我的快乐处方”。同学们有的说是做游戏的时候,有的说是享受美食的时候,有的说是获得成功的时候……但我觉得,我的快乐处方,就是那一本本精彩绝伦的好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