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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小说女主笑的句子汇总70句

时间:2018-06-13 19:07

很喜欢木浮生的小说,她的《原来我很爱你》《良言写意》《帝落繁花》都非常好看。想起当初看她的《世界微尘里》,真的超级喜欢,故事很温馨,很治愈。

这个故事讲的是艾景初和曾鲤两个人从陌生人到一个电话的缘分,再从医患到恋人的相识、相知,直到相爱、相守的故事。木浮生的这篇文没有那么多浮夸的描写,但是平平淡淡地很感人,感情非常细腻。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他是她的牙医,她只是一个低到尘埃里的普通人

这部小说的男女主角设定和其他的小说不一样,这部小说的男主角艾景初是一名牙医,冷漠寡言,但是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小说中没有过多地描写男主是不是英俊无双,也没有描写男主有什么样的`显赫背景。

而女主曾鲤相貌平平,家庭一般,妈妈从小告诉她不要嫁给三类人:老师、医生和警察。而曾鲤也从小就对这三种人有点恐惧害怕。

曾鲤有好多次去相亲失败,她妈妈就把所有的罪都推到她的牙齿上,说她牙齿不好看,把男人吓跑了,所以曾鲤就去矫正牙齿了,正是这时候碰上的艾景初。

2、世界上最令人心动的事情是,你原本以为没有机会靠近的人,竟然爱上了你

曾鲤和艾景初经过多次的接触后,曾鲤心里已经默默地喜欢这个艾医生了。但是她喜欢得小心翼翼,担心因为自己太差了配不上对方。其实艾景初感觉得到,他心底里也慢慢地喜欢这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

尤其是,当艾景初去山区坐诊,曾鲤克服对黑暗的恐惧,独自走了很长的一段夜路,妥善给艾景初送去衣服和药物的时候,艾景初是心生感动的。作为读者,我读到这里,也觉得眼圈泛红。

木浮生的小说没有那么华丽的修饰,但是每个场景、每段感情和每个细节都非常细腻,让人感觉这些事情没有脱离实际,而是在我们身边也看得到的,并不是从童话里截取的一个片段。

3、我问你,你的心还在不在。如果还在的话,我要把它取走了

曾鲤的胆小和自卑,其实都是情有可原的,她不敢去追求一段美好的感情,她害怕,她逃避,她觉得不现实。她对于初恋的执着让我心生佩服,对于艾景初的爱也让我感动。最后,是艾景初向她走近了一步,主动取走了她的心,两个人才得以在一起。

其实看到曾鲤的前男友于易约曾鲤出去见面的时候,曾鲤的内心是纠结的,而艾景初也看得出来。一开始艾景初表示同意,但是后来他又慌了,害怕会失去曾鲤,最后变成了哀求曾鲤不要去,这样的艾景初是少见的。

而曾鲤内心也非常明白,艾景初在她心里比谁都要重要,所以她回绝了于易的请求后出门远游了,也算是坚定了对艾景初的一片真情。对于曾鲤来说,艾景初可是她的整个世界啊。

这部小说真的非常真实感人,情节描写恰到好处,一切的文字都没有过多修饰,而是把最好的状态呈现给我们。不得不说,作者木浮生的写作功力是很强的。也非常谢谢作者,让我们看到如此美好的感情,认识了如此可爱的两个人,让我们相信世间美好感情的存在!

一、书籍简介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最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之一。是一篇探讨爱情、婚姻和人性在战乱及其前后,怎样生存和挣扎的作品。

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小姐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身无分文,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偶然认识了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注,远赴香港,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两个情场高手斗法的场地在浅水湾饭店,原本白流苏似是服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白流苏。狂轰滥炸,生死交关,牵绊了范柳原,流苏欣喜中不无悲哀,够了,如此患难,足以做十年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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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本名张煐。1920年0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的麦根路313号的一幢建于清末的仿西式豪宅中。张爱玲的家世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张爱玲一生创作大量文学作品,类型包括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1944年张爱玲结识作家胡兰成与之交往。1973年,张爱玲定居洛杉矶,1995年09月08日,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逝世于加州韦斯特伍德市罗彻斯特大道的公寓,终年75岁,死因为动脉硬化心血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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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有人说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是她唯一一部没有以悲剧收尾的小说,而在我看来,它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在我读完这本小说后,始终深深地被小说中的女主角白流苏坎坷的命运牵制着。

张爱玲笔下的人物没有朋友、没有亲情,人的本质在她的笔下始终透着自私,人心是那么的寒冷、荒凉,心是迷失的,孤单的,就与白流苏一样,在自己的家中,却享受不到温暖的亲情和一份亲人对她的关怀,在家中,她永远有着异乡人的凄楚。白流苏与前夫唐一元离异六、七年以后,唐一元去世。唐老爷想让流苏回唐家守寡,当时白家已经很贫穷了,想趁这个机会把流苏赶出白家。流苏很是为难,她以当时社会里的极其脆弱的法律武器来开脱、维护自己,却遭到了家人的嘲弄和讥讽。这就反映了在那个时代的社会里法律的脆弱和女性地位的低下。

小说的男主角范柳原本是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因父亲突然去世,范家族人剥夺他的权利,失去经济支持的范柳原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流落街头,靠出卖苦力度日,受尽欺辱,误入黑帮。在一次绑票案中,范柳原帮助上海商人徐先生顺利逃脱,而徐先生的夫人徐太太正是白流苏的媒人。许太太在小说中是一个很关键的角色,可以说使流苏坎坷的命运出现转机。她本来是想撮合流苏的妹妹宝络和范柳原的,白家也因为这桩婚事忙上忙下的,而流苏无人问津,两者一对比就把世态炎凉和亲情的微不足道刻画的淋漓尽致。后来柳原抢回了父亲的遗产,一夜暴富,在与宝络的第一次相亲中,范柳原看上了坐在她身旁的流苏,并且让许太太邀流苏一同去香港,经历了一些事后,两人坠入爱河。柳原经历过感情创伤,开始变得玩世不恭,视爱情与婚姻为玩物,对结婚很是避讳。流苏想摆脱白家馆,希望柳原能承诺她娶她,要的是那一纸婚姻。柳原则用“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来回绝了她。正当此时,上海战火蔓延,两人暂时的分开促使他们的爱情更加坚固。

《倾城之恋》揭示了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相互算计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最后,香港沦陷,整座城市遭到轰炸。范柳原急欲回伦敦处理事务,不得不与白流苏分离,却因战事而未能成行。白流苏冒着炮火去找范柳原。面临生死边缘,一切世俗的束缚都褪去了,范柳原终于敞开心扉,在炮火中大声向白流苏求婚。

战争,摧毁了一座城市,也成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为倾城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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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倾城之恋》读后感29篇

第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200字

倾城之恋》反应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

祖上曾盛极一时、如今家道中落的前清翰林白家六小姐白流苏嫁给当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暴发户唐家的少爷唐一元,唐老爷骨子里根本看不起白家因循守旧、死要面子的做派,唐一元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拈花惹草,白流苏奔波于两家的同时,还要应对丈夫的风流新闻,心力交瘁。

经历夫妻冷战、一元纳妾、腹的孩也意外流产、协议回娘家、家人算计、自杀、离婚等等,流苏深感寒心。

偶遇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范柳原,白流苏的种种表现令范柳原莫名心动。对白流苏念念不忘,于是俩人间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第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400字

二十岁刚出头的年龄,我对“恋”还存有些许幻想,但在张爱玲的笔下的恋,不管那些男和女,情和爱再怎么热,这“恋”还是冷冽的。看《倾城之恋》,我爱想到《红楼梦》,想着范柳原有些像贾宝玉,流苏有点像袭人,但他们还是他们。最钟意读的,仍然是那些男与女的对话,互相试探,充满心机,明知道甜蜜的背后是易于融化的短暂,却乐此不彼地看。表面上的镇定自若,暗地里的焦躁不安,好像一旦做出示好的动作,就会要了他们的命。实际上,他们不怕命被夺走,只怕在精打细算的对方面前,败下阵来。

但再有趣令人玩味的情节,都比不上那个结局给我带来的深刻感受。大部分作者写出的悲剧结局,都可以做到痛楚、深刻,可是喜剧结局往往流于表面。张爱玲却在看似喜乐的结局中敲下一柄大锤,带来不常见的“喜乐中的沉钝”。《倾城之恋》的结局算是一个欢喜结局,又不同于悲剧结局带来的尖锐的痛,这种痛钝钝的,麻麻的,不明显却更致命。所谓爱情美满,却要用一场战争来成全,这一个时代如此无奈、苍凉。

他们还能怎样?他们只能这样。

第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600字

张爱玲的书适合一个人的时候看看品味,给自己一壶热气腾腾的茉莉花茶,在点上一盘檀香,悠悠的翻开书,一行一行的细读。

这是第一次看倾城之恋,一目十行,只略了一个大概,理顺了故事的梗概,如果你现在叫我说出个人名也许我会想很久,可你提起也许我会记得这个故事,这个主人公。

看完最后一个故事是在春分,下着雨,因为才看完的原因我现在还记得这场景,只是忘了这题目是什么了,霓喜,其实是一个很美的名字,当然女主本身应该也是一个吸引人的美人儿,只是落得最后的结局无非是为了生存,人的出生好坏无论是在以前还是在现在其实都受着不公等的对待,只不过现在没那么严重而已,霓喜也不过是为了生存,她想要的就只有一个家,一个温馨的家,从小没受过家的温暖,但内心却无比向往着一个家,老公,孩子,一家子的其乐融融。可正因为身份,是她无法有一个安定的家,男人只当她是一个被买来的小丫头,说情,也许动过,可收了受了身份的隔阂,终究无法娶她,一个女人,如果生了孩子没有一个光明的身份,难免不了受到外人的斜眼,这才导致了霓喜悲哀的一生。

也许有些人觉得霓喜前后跟了几个男人,会很荡。可是每一段情她也都有过真情的时候呀,只不过这真情最后都被金钱的诱惑所打压,好的生活好的坏境谁不喜欢,只不过太痴迷于金钱也不会过的太好,因为你的眼里除了金钱就没有任何东西,包括最开始的向往与幸福。

倾城之恋的每一篇都不是完美的结局,也许跟她自身的经历有关,可正因为这不完美才使我们这些读者看着心疼,但这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现实,现实不过如此。

一盏茶的时间很快,但这一本书,是需要反复阅读,才能悟出更多的道理。

第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700字

爱情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有种爱可以让我们死心塌地,有种爱可以让我们备受折磨。虽然爱,虽然痛,但我们无法不爱,无法不痛,这就是“倾城之恋”。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萦绕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之感,字里行间回荡着凄美。或许每一段故事都是她的写实,每一个字都是她哀婉的血泪!那个年代,女子终究是女子,文笔再好又如何?她所爱的人个个离他远去。晚年的她,如同凋零的花儿,让人心碎。但依旧暗香残留,每每打开她的书,我总能嗅到这股淡雅的香气,缠绕鼻尖,久久不肯离去……

爱情总是难为女子,爱情总是折磨女子,爱情总是伤害女子。这是我看到“第一香炉”这个故事的唯一感受。呵,是因为女子之泪太轻?是因为女子之心太卑微?

故事的女主人公叫葛微龙,长着一张白白的瓜子脸,眼睛水灵水灵的。但在殖民地香港里,被阳光烤晒过的小麦色仿佛更合群。薇龙从香港来上海念大学,投靠了继承了前夫一大笔遗产,同时是当地有名的交际花的姑姑。薇龙何尝不明白投靠姑姑的结果?但她别无选择……看着满一衣柜的漂亮衣服,薇龙的心里却仿佛有几万只小虫啃咬一般,不知滋味。就这样薇龙被迫见了许多的“上流绅士”,却总是没有姑姑称心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微龙男主人公乔斯。他们是在一场舞会上遇到的,当时乔斯还轻薄了她。本以为只是一场戏,但那次舞会后,薇龙的心开始日夜思念起乔斯,沉稳有序的心脏开始扑通扑通乱跳。爱情悄悄降临,殊不知悲剧紧随其后。乔斯本是富家子弟,薇龙以为嫁给他后不必再作“交际花”,可乔斯却说:“我希望有个女人可以养我”。呵,多么荒缪。薇龙却又因为爱放弃了挣扎,堕落黑暗中,可她是否了解,对于姑姑和乔斯而言,她只是一棵摇钱树罢了!

我该为薇龙哀?还是该为薇龙哭?都不是。因为她只是一个被爱捆住手脚的傻女子。

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亲情为何全部拜倒在利益与金钱的面前,无法理解那个时代女人的爱为何如此卑微,我已痛彻心扉,更以泪流满面!

爱情在张爱玲的笔下化茧成蝶无比凄美!悠悠长河中那一张张风华绝代的面孔已模糊不清,但那份倾城之恋却刻骨铭心!

第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800字

《倾城之恋》叙述的是一个寄居在娘家的离婚女人,白流苏,遇上了一个原本是介绍给她七妹的男人------范柳原。范柳原对流苏有一点点爱意,但这点爱不足以让玩世不恭的他承担起婚姻的责任。而流苏恰恰却只要一纸婚契 。她知道爱情不能天长地久,而婚姻能提供给她生存所必需的一切!她只是想生存,生存的好一点而已!在缠绵的情话营造的虚幻的气氛中,展开的确是一场无声的战争,就像故事所处的大背景------太平洋战争!他们各自设立了精妙的陷阱,期待着获猎对方,却都不能如意,流苏满怀着惆怅回到上海,以退为进,期盼着范柳原能妥协,能给她一份尊严,去生存!

然而,一个秋天,流苏已经老了两年---她可经不起老。于是范柳原的一个电报又把他牵回了香港。满怀着无奈何失败的心情,流苏已甘心于情妇的身份……

战争成全了白流苏,使她得到了范太太的身份。而范柳原却不再和她闹着玩了,他把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在一般人眼里是张爱玲擅长写悲剧小说里难得的喜剧,但在我看来,《倾城之恋》是彻头彻尾的大悲剧---倾城之悲哀!她从人的劣根性与道德观的残缺揭示了这个彻底的大悲剧。城之将倾,国将不国,一个封建的离过婚的女人的生存又要建立在一个不想缔结婚姻的自私男人的不长久的爱情里,一切的一切危如累卵,可竟还有人羡慕,视流苏为榜样。悲哀的年代!悲哀的城池!悲哀的男人和女人!

张爱玲笔下的双城,在地理上,是流苏和柳原来来去去的那两座城:上海与香港。白流苏的两城之间的历程反映出心境的起伏。上海是流苏家人的所在地,代表着一传统守旧、充满压力的世界;香港则是一个冒险的新国度,代表着所谓的现代文明,是白流苏打算放手一搏的赌局。

双城,在心理上,又是流苏和柳原心中各自构筑的城。柳原的城建筑在对自由无拘爱情的渴求上;流苏的城却是建筑在所谓的经济利益上,她需要一纸婚契作为保障。最初,内心一样孤独的范柳原只想恋爱,他需要一个红颜知己;白流苏想结婚,需要一个体面的丈夫,好让她出净胸中一口恶气。两个人于是展开了一场爱情攻防战。范柳原想攻破上海女人白流苏期待婚姻的心城,而白流苏则想攻破范柳原只要爱情的心城,一对现实中的自私男女,于是这场心战就显得旗鼓相当精彩万分。而对他们的爱情攻防战而言,太平洋战争是一个转折点。

第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之前应该有看过两遍《倾城之恋》但始终不得其解张爱玲要在这个故事里说什么。说来不怕人笑话,我当初一直以为她想说的是爱之机缘巧合,你看就这么一个巧合这对暧昧中的男女终于走到了一起,于是在我这个“以为”的基础上,我一直觉得《倾城之恋》实在是个可笑的故事,铺陈了太多进进退退迂回曲折的前戏,女的算计,男的装疯卖傻,最后,就是因为一座城市的陷落,于是这两个人走到了一起。简直毫无意义的一个拙劣爱情故事。

但是今天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所谓倾城之恋就是当整座城市陷落之际,你可以勇敢地说出心中所爱,而对有些人而言,也只有当整座城市陷落之际他们才有勇气说出心中所爱。

作为敏感纤细的水象星座一枚,我想我还是喜欢范柳原的,虽然我觉得他一时进一时退让女主很难捉摸,因为我觉得他的表现就是典型的敏感的水象星座童鞋的表现。害怕受伤,所以经常假装/伪装,装得放浪形骸肆无忌惮可内心特认真敏感纤细。他可以很轻描淡写地跟女主说我在这里就是等你对女主说你穿得像个药瓶你就是医我的药,他可以嘻嘻哈哈跟萨黑荑妮混在一起,甚至这个时候他还要死乞白赖地跟女主讨论说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但终究,他还是认真的,因为他会像个小孩固执地哀恳地对女主说“我要你懂得我!”,他会半夜三更电话女主说“我爱你”,挂上电话马上再打一个说“我忘了问你一声,你爱我吗?”,他甚至会严肃地讨论诗经邶风击鼓中有关死生契阔的那段名句,告诉女主“可是我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在女主看来范柳原跟她讨论死生契阔的目的就是要迂回地说“不结婚”可我真的以为这是范柳原在很认真地思考他们两个会不会在一起这个命题,有些人就是这样把一生一世看得很重所以在涉及到有关一生一世的话题时他们就特纠结或者说矫情。

范柳原太认真,但是他那个世界又容不许他这么认真,于是大多数的情况我们看到的就是那个花言巧语没个正经的范柳原。如果不是香港这个城市陷落,也许范柳原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将在纠结中度过。

所以说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要求就是结婚过日子,那么两个人很容易配对成功在一起,《心经》里也提到这点爱不多不少刚刚好结婚,两个相貌品学家世都登对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困难呢?简直可以说是“天造地设”了,这样的结合说难听点即使是“长期卖淫”也会是供需相当尽然有序的。但是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要求是相爱一辈子,那么真的很难。弗洛姆说过爱falling in love 和being in love是有着绝对区别的,前者是瞬间的激情纠其本质来说不可能持久。同样我也可以举一个最有现实代表意义的例子,我认识一个双鱼男童鞋(大学室友BF)此男习惯性劈腿,而且他的理由尽然是“那一刻是真的”,之前我一直很鄙视此男,但是听到这个理由我就一下子由鄙视转为同情了,因为我相信他的理由我相信他的那一刻是真的就像我相信他的那一刻也一定会很短。

回到对范柳原的论述,总之,窃以为当一个追求falling in love的人又想追求being in forever love时,问题就必然会出现,于是也就不难解释一时进一时退,进是因为感情使然,退是因为害怕。在这种情况下,外力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一场沦陷,一个天灾或者一场疾病或者其他类似的状况(简单概况定义为“倾城”),我相信,A如果真的爱B,那么当他们冷战的时候A知道B遭遇倾城,A必然会毫不犹豫地主动联系B,什么面子什么怕被拒绝,这些都不会有,这个时候可能拥抱就是AB之间最好最贴切的语言了。当然,毫无疑问,AB在倾城之后也会归于平淡流年之后也会争执、冷战甚至分手,但这里的重点是,如果没有倾城,AB很可能一辈子也就倾城之前那个状态了。窃以为,此理论同样适用于暧昧中的AB,如果没有倾城AB这一辈子很可能暧昧着暧昧着就爱没了。

我很庆幸在今天这个时候我读懂了《倾城之恋》虽然我知道这个读懂的代价是一座县城的灾难,但是既然这天灾已经发生了,那么我想还是要为我的读懂而庆幸,以及我要祝福及希望今天能成就多几对有情人。

最后,感叹一下,多少暧昧或冷战没有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之间隔了一个允许他们可以不在一起的明天?

如果你们知道没有明天,你们今天会在一起吗?

如果还有明天。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第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最富盛名的作品,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这是我在倾城之恋里最喜欢的一句话,觉得整个小说也是在说这句话,两个自私的人,相互取暖般的靠近,又不愿把所有的赌注押在爱情上,彼此有各自的打算,没有海誓山盟,却有温情脉脉的小细节。

他们是相爱的吗,我不知道,白流苏不是个善茬,范柳原也不是好男人,这段感情中双方看似亲密的关系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依靠,不似那发自肺腑的呐喊。两人都是现实之人,知道对方很适合,很适合,他们的感情更似博弈,男女之间的博弈,斗智斗勇,揣测心意,然后选择附和顺从。从前总觉得小说配不上倾城之恋之名,却也道这是张爱玲的杰作。

相对他们的感情,我更喜欢白流苏这个任务的塑造,在一个没落的旧式家庭,一个离异的女子,张爱玲对白流苏的情感和心态把握十分到位。一点点细节都道出了流苏心中的苦和不满,她是想逃离那个家的,而范柳原成了最好的跳板,一块镶金的耀眼的跳板。一段情,两座城,铸一场倾城之恋。

第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又翻回原著,一个字,一个字地重温了两遍。

她也听得见柳原的声音在那里心平气和地说:流苏,你的窗子里看得见月亮么?流苏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哽咽起来。泪眼中的月亮大而模糊,银色的, 有着绿的光棱。柳原道: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枝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他不再说话了,可是电话始终没挂上。许久许久,流苏疑心他 可是盹着了,然而那边终于扑秃一声,轻轻挂断了。流苏用颤抖的手从褥单上拿起她的听筒,放回架子上。她怕他第四次再打来,但是他没有。这都是一个梦越 想越像梦。

直待白流苏第二次赴港,范柳原才终于走进她的房间,从那里看到月亮。

柳原道:我一直想从你的窗户里看月亮。这边屋里比那边看得清楚些。那晚上的电话的确是他打来的不是梦!他爱她。这毒辣的人,他爱她, 然而他待她也不过如此!她不由得寒心,拨转身走到梳妆台前。十一月尾的纤月,仅仅是一钩白色,像玻璃窗上的霜花。然而海上毕竟有点月意,映到窗子里来,那 薄薄的光就照亮了镜子。流苏慢腾腾摘下了发网,把头发一搅,搅乱了,夹钗叮铃当啷掉下地来。她又戴上网子,把那发网的梢头狠狠地衔在嘴里,拧着眉毛,蹲下 去把夹钗一只一只拣了起来,柳原已经光着脚走到她后面,一只手搁在她头上,把她的脸倒扳了过来,吻她的嘴。发网滑下地去了。这是他第一次吻她,然而他们两 人都疑惑不是第一次,因为在幻想中已经发生无数次了。从前他们有过许多机会适当的环境,适当的情调;他也想到过,她也顾虑到那可能性。然而两方面都是 精刮的人,算盘打得太仔细了,始终不肯冒失。现在这忽然成了真的,两人都糊涂了。流苏觉得她的溜溜转了个圈子,倒在镜子上,背心紧紧抵住冰冷的镜子。他的 嘴始终没有离开过她的嘴。他还把她往镜子上推,他们似乎是跌到镜子里面,另一个昏昏的世界里去,凉的凉,烫的烫,野火花直烧上身来。 《倾城之恋》未完,我的心中,陈数却已是白流苏,黄觉也等同范柳原。电视剧的缓慢与铺张,只是奋力将张爱玲的寥寥几笔充盈成完整的故事,却着实冲 淡了主线。无复原本的精彩练达,却能够满足大众对情节的要求。我亦草草看了由旁杂延伸的冗长交代,只着重欣赏了他们的香港相遇。倒还谈不上相守的。着迷于 他们似有若无的期许,轻描淡写的拨弄,明里暗里的相持。他们相互试探,话说一半;他们彼此撩挑,迟疑不定。也许,他们真的都没有那么真心。到底,我看不 穿。

记住了那几夜。原著中,只一句话吧 这是他第一次吻她,然而他们两人都疑惑不是第一次,因为在幻想中已经发生无数次了。

剧中对这几夜空等、煎熬、幻想的呈现,却是花了大力气的,精致到位,亦别有风情。

再慢慢看吧,空了心思,看白流苏旗袍摇曳,低眉浅笑;看范柳原嘴角上扬,招摇风月。沉醉在,他们相会的每一刻。

也许是理解出现偏差,或者仅仅是程度有限了,好像更把这一出戏往最为简单真实的情感上去看了,没了张爱玲冷淩淩的犀利。 不可否认,她是文字的天才。只是,少了一些诗意。她不留情面地揭露男男女女的装腔作势、自私自利,我却宁愿相信尘世有真爱。

第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这篇书已看过多次,还是会被张的文字所吸引。时而俏皮犀利,时而悲凉嗟叹。是人生的缩影,是社会的缩影。

倾城之恋!的确这样的故事是可以穿越时空的,哪一个时代没有?即使小小的不同但总的来说还是一样的。

文句精简但是却透着太多的真实,很喜欢这样的文字。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旧时如此,当今还是如此,如果一个女人没有男人喜欢,那在同性处也只能是得到轻视。

你要我在旁人面前做一个好女人,在你面前做一个坏女人。这句话简直说透了男人的本质。从古至今哪个男人不是如此,这是男人的最高理想,让女人做个双面人,但没想过这是顶难实现的。

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整文的中心便是此了吧。因果在这样的背景下又有什么重要的呢?现在仍是这样,一辈子你又能说清楚几份因果呢?

第10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寂寞倒是其次。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这便是她为何一再矜持,不想经他的激将,“自动投到他的怀里去”的原因。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不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她决不会就此放弃,因想:“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此时柳原给了她房子和花费钱财,至少她可以真正地脱离了白公馆。物质上的满足,让她对婚姻的追逐暂时置后,且说“管它呢!”。到底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承认“柳原是可爱的……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长久以来的疲于应付,也只是为了“取悦于柳原”。如今目的已经实现了大半,至少实现了曲线救国。

范柳原早猜准了白的心思。开始就问“你爱我么?”流苏的回答他自是不肯相信。“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如果我们那个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对生活,他比她看得通透。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这话听起来再直接不过。如此牺牲了自由和金钱换来的婚姻代价太大,对他来说“那太不公平”。在他看来,结果只能有一种,那就是要等到地老天荒的时候才能有分晓。然而流苏并不懂得他,因此他才说“我要你懂得我!”。

也有人说,范柳原同白流苏调情不过是为了男人的征服欲,因为她善于低头,容易掌控。这种说法是立不住脚的。凭范柳原的经验,玩弄女人于掌骨之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他从来不缺少女人。萨黑荑妮就是一例。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在长久的游戏中早将生活堪破。烟花虽然极尽绚烂,总是稍纵即逝的,随后是更广阔的岑寂。他渴望安稳,渴望实在的温暖。这是他的理想,尽管此时并不切近。因此,他可以不在乎流苏的过去,不在乎她是否完美,单只看到她“善于低头”。但是,这远远不够。

终于,那场战事催化了结果的到来。“流苏拥被坐着,听着那悲凉的风。她确实知道浅水湾附近,灰砖砌的那一面墙,一定还屹然站在那里。风停了下来,像三条灰色的龙,蟠在墙头,月光中闪着银鳞。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她终于遇见了柳原。”“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此时,她终于真正的靠近他,有些懂得他了。一瞬间,他们达到了某种契合。“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种彼此妥协终究是短暂的,后面掩着的平淡、琐碎、粗鄙的生活留给观者的是一串省略号。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这里只强调了“她”,范柳原依然坚守着自己的生命哲学,这一场轰炸不过是炸毁了他心中的浮躁和他的烟花梦。生死契阔,在死亡边缘存活下来的人,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地意识到,没有比一双手更实在的东西了。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初读《倾城之恋》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第1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毫无疑问,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喜欢的短篇小说,没有之一。

张爱玲,有两个特点,其一比女人还了解女人,其二比男人还了解男人。你无法说出她具体的优点,但就是挑剔不出任何缺点。她是一个描写男女性情的高手,即细腻又深刻,即独到又尖锐。

在这部小说中,白流苏正像范柳原所说的那样: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女人。生长在大家庭嘈嘈杂杂的环境中、应对些许势力的人儿,需要隐忍度日、但骨子里还是有股傲气,即使早年丧夫,也不肯委屈求全接受家人的建议在前夫家求的一席之位,在她看来这无异于是一种屈辱。面对家里人的压力,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就这么被看不起,所以才会毅然决然的接受徐太太的建议,随她去香港,命运的天平也就此倾斜。

这样的女人,懂得把握时机,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反击。生活对她来说已经算是不幸了,但她不顾影自怜,反而依靠自己从新找寻到幸福。

范柳原,初看以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顽固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能,玩弄感情于鼓掌之间。到后面却是实实在在给我惊喜了。这样的男子,玩得起,也有足够的资本够他玩,一是他有钱,二是他懂浪漫。对爱情的把握他总是欲擒故纵,让人捉摸不透、欲罢不能。他懂得如何去取悦一个女人,甜言蜜语他会说,对人内心的独白也总能看透。所以他会在适当的时候故意和白流苏保持距离激发她对她的思念;所以,他懂得在白流苏想他的夜晚突然拨通一通电话,只为问一句是否爱他。凡此种种,都是他的小手段。女人最不能抗拒的就是这样的男人。

这样一个范柳原,却真实的反应了现实生活中男子对待感情的态度,能够一直恋爱就不结婚。婚姻捆绑住自由。如果不是香港的陷落,他不会明白生活的安定是多重要,最终和白流苏结婚,。婚后生活的他能够收起婚前浪子的习性踏踏实实的过日子,这点是在难能可贵。

第1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里最有名的那句话:“这一炸,不知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仔细玩味这句话,“被炸断尾巴”的故事的主语应该是“别人”。这也让我们从范柳原这句幽默的战争调笑中似乎隐隐看出故事最终大团圆的结局。第一次读完倾城之恋,那是一种深深的.快意,倾城的战火中倾城的爱恋。

童年时的阴影以及少年时与人的尔虞我诈,让范柳原已经伤痕累累了。他的阅历犹如沧海——过早看透了人世的苍凉。所以才会用纸醉金迷的生活来麻醉自己,忘却痛苦。

然而,香港一战的动荡让他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怀疑,并且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他与白流苏的结合。很多人因此沉浸在阅读的喜悦中,但是不得不注意的是故事最后的那些话:“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他把白流苏当作名正言顺的妻,却没有完全放弃他身后的世界。而原因就在于,战争让他意识到他对白流苏的感情,可是他却不愿意让白流苏彻底地了解他——他把心扉再次关上了。范柳原是幸福的,在这个利欲熏心的世界里,白流苏是纯洁的;范柳原也是不幸的,因为直到最后他都没有与白流苏完完全全的心灵相通。最终,他的悲剧就在于他那犹如大海般沧桑的心灵,而正是这份沧桑让他本能的保护自己的内心——不再相信世界上有真正心灵相通的爱情。

相对于范柳原的沧桑,白流苏的生活则应用苦涩来形容,离婚归家,寄人篱下。她对范柳原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这戏虐的话,带有调侃的味道,却也隐含着苦涩。对于一个出身较好的良家女子,白流苏选择成为范柳原的情人,是对自己名誉与命运的孤注一掷。她就像一只蝴蝶,寻找自己的归宿,最后,“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可是白流苏自己也有点怅惘,因为虽然她达成了自己结婚的目的,却觉得这一切不过是机缘巧合,所以她才会隐隐不安。可以想象,与范柳原相比,她的底色是纯洁的。也许范柳原早就看透了她接近自己的原因,但也正是这份可笑而可爱的心打动了范柳原吧。白流苏是幸福的,因为范柳原爱她;白流苏也是不幸的,因为范柳原的阅历让他拥有大海般的沧桑,而她没有。

但流苏没有选择,只有这条也许可以通向幸福之路,可是天知道,每一条路都并不幸福。

“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

又有谁知道流苏的下个故事是喜是悲?

第1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是一个动听而又近人情的故事。从腐旧的家庭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爱玲

张爱玲的这段评论可以说是十分中肯的。这是一部很人性化的作品。白流苏和范柳原都不是圣人,有过人之处,也有性格和生活作风上的缺陷,没有主角光环,只有两个普通人,普通到仿佛他们就在我眼前走过,触手可及。或许名著就是如此,只是通过讲我们身边人的故事,让我们领悟,而不是创建一个光怪陆离的玻璃球,只可远观而不可近赏。

这部小说打碎了纯粹美好的爱情幻想,而以“爱情是女性寻找经济依附的手段”立足,结局虽圆满却也悲凉。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接触是流苏有意设计而为,心中所想是“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白流苏爱赌,以爱情的成败赌她下半生的幸福。第一次到香港,两个情场高手玩起爱情攻防战。流苏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生怕“除了做他的情妇之外没有第二条路。然而如果迁就了他,不但前功尽弃,以后更是万劫不复了”。为此,她破釜沉舟,回到上海,目的仍是“带了较优的议和条件。”回到娘家后的她与家人恩断义绝,寄人篱下,却不肯放下身段做低下职业,只为“怕失去了淑女的身份”,失去对范柳原的吸引力。二次回港,为谋生而谋爱的计划失败,成为情妇,仍千方百计思量如何留住柳原的心。即便两人战乱相依,同甘共苦见真情,也是“这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看起不像是个爱情故事,却像是个精心设计,步步为营的局,已说不清那“真爱”是否存在了。毕竟,如流苏所说,“她只是个自私的女人。”

尽管向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柳原也不是个爱情圣人。“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作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可见柳原的风流倜傥也并未因流苏而完全收敛。

他们在一起,重是的是理解,是两个被家人隔离,身世悲凉的天涯沦落人的理解;是香港之战时,枪林弹雨中,同生共死,唯一牵挂唯一真实的理解,所以说,这场爱虽不单纯,却是温暖,两个孤寂之人从此有了依存之所。

悲的源头是女性对男性的经济依附关系。多美好的爱,没有经济地位的平等,也将是虚空的神话,女性只有经济上自立自强,才能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和自由。这是张爱玲想告诉我们的。这个道理,带有浓浓的新旧思想彼此碰撞的气息,充满时代感,发人深省。

第1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轻轻开启书的扉页,缕缕墨香如醇醇杨柳风,在心间萦绕书香氤氲中,我与李白·杜甫畅谈诗歌,与鲁滨逊一起冒险,同曹操纵论天下英雄,和林黛玉一起品味葬花词。

近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冷眼看繁华的清冷,而,《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这个爱情以一个大悲惨为前提为背景。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全在命运中。故事中的男女主只是命运手中牵船上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不堪一击。命运通过战争成全了他们。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总得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生死契阔我们自己那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放纵劳累之于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终究只是一个女人。

喜欢小说的最后一段话“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边,一个人刚富有了两重身体,也就蒙了两重危险。一颗子弹也许打不中他,也许打中她。他若是死了,他若是残废了,他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她若是受了伤,怕拖累他,也只有横了心求死。就是死了,也没有孤身一人死得干净爽利。她料着柳原也是这般想,别的她不知道,这一刹那,她只有他,她也只有他。

读《倾城之恋》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放才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张爱林这个清冷的女子,总爱将残忍的真话隐在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间说了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哀伤却又毫无办法。张爱玲的文字为我筑起了一个清冷的梦,一个艺术的梦。

书能香我何必花,品读张爱玲,让那令人心颤的的清冷装点我的梦。

读书真好,如品香茗,余音缭绕,沁人心脾。读书是休闲,是收获,同时也是享受。读书为我筑起了一个梦。读一本书,写下一个梦。

第1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开篇介绍范柳原的身世的时候,最后一句写得相当毒辣,说他年纪轻轻受了挫折,就往放浪的一条路上走,嫖赌吃着,样样都来,独独无意于家庭幸福。这话如同红楼梦里面的判词,我心想张爱玲定会按照着这种浪子模式去写范柳原。果真,一语成谶。范君作为英国归侨,自然是太太小姐们眼中的标准夫婿了,他身边莺莺燕燕环绕不绝,勾心斗角,各显神通,大大热闹过一番。尽管美女如云,环肥燕瘦范柳原依旧是潇洒走一回。直到他遇到一个具有中国式娇羞如玉,低眉温柔的白流苏。

范柳原遇到白流苏,一开始就知道她不堪的境遇,离过婚又死了前夫,在娘家无处容身走投无路下必须得找一个像他这样的钻石王老五绑一张长期饭票。尽管他知道她心里精刮的算盘,却从她的蹰踟和无奈中看到了自已无所适从的孤寂。所以,范柳原说:“你……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范柳原的身世相当畸零,我想这一刻他是看到了她的心吧,像猛然间看到自己一样,在厚厚的镜子面前,有同样的锐利面具,脆弱的矛盾的挣扎的无解的心,那是他自己,他知道那是他自己。

白流苏是这样看待范柳原的,与她单独在一起时这样稳重,偏偏人前放肆,人后又是正人君子模样,这般心思,连她也摸不透。其实不是白流苏摸不透,而是她低估了范柳原爱一个人的程度,与我们所有人一样被张爱玲的判词给蒙了眼。范柳原更渴望白流苏在精神层面同他站在一个高度上,而不仅仅是为了经济上的安全或者肉体上的满足。所以他向她说道:“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他嘴里这么说着,心里早已绝望了,然而他还是固执地,哀恳似的说着:“我要你懂得我!”

从这里开始,我不管张爱玲的笔锋有多荒凉,言词多冷清;不管白流苏是为了经济安全才接近范柳原,还是柳原喜欢白流苏只是为了精神慰籍;不管有多少的勾心斗角精明算计,无论怎样的逢场作戏装模作样,在爱情的世界无非是你退我进,谁先动心谁先死罢了。至少那一刻,哪怕只有一丝一毫我相信了范柳原内心的颤抖,相信他在电话里说“我爱你”的真诚,相信他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的笃定。

因此我相信他们是真正的棋逢对手,见招拆招。我相信他能看穿她的轮廓亲吻她的奋勇,原谅她曾经的无耻,和那些无法启齿的卑贱!

第1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这一廓在我心中没有多少月光的月亮,读她的作品,就如在原本漆黑的夜里更品其平添的一份凄凉。

她在苍凉的基调中刻画一个个悲哀的女性。她极度不满“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的生存状况,于是,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考,把笔下的女性推向绝望。别人评价她做为一个职业女性,思想尚停留在“旧制度”间,认为结婚找个安乐窝比在社会上打拼更适合女性。而我认为,是当时的社会逼她产生无奈的思想,于是,她逼笔下的女主角一个一个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得往火坑里跳。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白流苏已经结过一次婚,已经从白公馆逃出过一次。张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她回去,白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着里可以看出,白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中不幸不仅仅自己感受到,而是“大家都知道”的。

在三爷的另一段话中加以追究:“想当初你哭哭啼啼回家来,闹着要离婚,怪只怪我是个血性汉子,眼见你给他打成那个样子,心有不忍……”中更证实了所谓的婚姻安乐窝实际上鸡犬不宁。我们暂且不追究白在夫家为人处事如何,从“她一嫁到婆家,丈夫就变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来,眼见得娘家就要败光了——天生的扫帚星!”可以看出前夫的品性恶劣。那么,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亲人并没有给她多少安慰,甚至把她当作耻辱的典范,把她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文中道:“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她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她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情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人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她当作笑料。其实娘家人也有苦恼:既想着把她轰出去,又苦于没地方着落。好在,出现了性格怪癖的范柳原。

第1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张爱玲的作品,尤其是她的《倾城之恋》。

记得初读时,略过字里行间的一篇篇小故事,感觉似乎有点晦涩难懂,感叹最终的凄美爱情。再读本书时,我已迈入大学大门,我仿佛从书中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该书所讲述的其实恰是它情感世界的缩影,反射着她自身的爱情观。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反复吟咏的一句话,它不仅仅表达了张爱玲最高的感情理想,也是所有女生对感情的最高憧憬。的确,所有的女人最终都希望和自己的爱人踏进婚姻殿堂,幸福生活,白头偕老;正因为只有婚姻能代表这个男生是真的爱自己,它是男生对一个女生最高的承诺。

该书讲述了女主角白流苏和男主角范柳原的爱情故事。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一次偶然的机会,白流苏与范柳原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感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期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之后,白流苏,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一个女生,把命运当做了人生的赌注,看来似乎没有比这更悲催的事了……

看似最终经历战争,最终他们在一起了,可以说白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生,一段婚姻,但毕竟是偶然的;然而,该小说看似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掩盖了真正的悲凉与凄惨。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

故事中,张爱玲在原本苍凉的基调上又刻画了一位悲惨的女性,基于对“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生存状况的不满,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虑,把笔下的每一位女性都推向了绝望的端头,命运使得她们无法挣扎,不得不低头,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的往下跳!

有人说,《倾城之恋》就是张爱玲自身爱情观的缩影。有人曾说张爱玲笔下的爱情都充满着算计;所谓的倾城之恋,无非是两个人各自的谋生过程,在这期间,充斥着满满的算计和心机与及博弈,最终,白流苏得到了想要的婚姻,范柳原得到了向往的自由;他们间的点滴,看似就是一场交易,婚姻与自由之中,两者都没有爱情。

然而,我想这何尝又不是张爱玲其自己的爱情缩影,大概她可能极度缺乏安全感,想要在通过这些来获取些许安全感,以此宽慰自己。

第1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初读《倾城之恋》,庆幸白流苏终于有了平凡的归宿;再读,则多了几分对白家那些三爷四爷的势利眼的鄙视、对范柳原初衷的怀疑、对流苏处境的同情;而现在细看来,不禁感慨颇多。

白流苏无疑是值得同情的。离过婚,在娘家人的闲言冷语中度日,白公馆的人拿她的再嫁当个笑话,却又迫不及待地打发她出门。所以,流苏也迫不及待地要离开,报复性的,她找上了范柳原。这个范柳原不是个好货色(可以说,如果没有那场战争,那么,流苏的结局将会沦为她自己也不屑的二奶)。范柳原是个情场老手,喜欢自由,不愿被婚姻束缚(也和他自己的身世有关),他不愿和流苏结婚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对流苏来说,结婚是头等大事、急事。因此,两人的矛盾、争吵就不可避免。流苏在白公馆的处境对流苏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她和范柳原约会,是抱着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心态。她不断地揣测柳原的心思、分析他讲的话,目标就是婚姻。范白两个人在相互的拉锯战中,流苏一只脚跨进了“姘头”之门。

《倾城之恋》精巧的构思就像是精雕细琢的玉器。作者看似将结局往一个悲剧方向上推,但却由于一场战争,流苏和柳原意外得到了一个最平凡也是最美好的结局。我认为,张爱玲先生对范柳原这个人物形象的感情是矛盾的。一方面,柳原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另一方面,范柳原又是不负责任的浪荡子和心计深重的人。但我还是认为,张爱铃先生是偏爱他的。作者理解甚至同情他的所作所为,她借他之口说:“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仿佛柳原是个忧伤的男子,有不得已的苦衷。这让我想起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恋爱,让我觉得张爱玲先生对这场邂逅是无悔的。她给范白一个完好的结局,正是内心对爱情的期待。

与同时期的作家相比,张爱玲更以其细腻的笔调,在一片严峻的氛围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她笔下的人多是市民形象,小奸小坏之人。她对人性的理解深刻而无情,因此她仿佛永远冷静地隔岸观火,洞察世事世情。不过对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结局,她却愿意用一场战争、整个香港的沦陷来给予他们平凡的结局,这之中可以看到她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对爱情的期待了。

第1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倾城之恋》

这是在读过整篇文章后深深印在我脑海中的话,仿佛寥寥几字便浓缩了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能开花结果呢?这种相依相偎的爱情真实度又有多少?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一场属于两个人的交易。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外,都是以悲剧来落幕的。《倾城之恋》似是成全了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可那却是一段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悲凉的婚姻,是比悲剧更像悲剧。在那样的爱情故事里,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灵魂美而被爱的。

白流苏,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的生活环境里,她毅然选择出逃。她顶着众人的唾骂与鄙夷跟前夫离婚,这是她有的勇气。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她的勇气没有支撑她独自养活自己,于是她只能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这也决定了她必须向范柳原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了保护自己,却又让她将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等一切世俗之物冠于这份简单真挚的感情之上。但这又能怪谁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她跟他的目的终是经济上的安全。而柳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过去的不幸让他无意于家庭,他无法驾驭爱情,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我想,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柳原只是把流苏看做众多女人里的一个,新鲜劲儿一过便可一拍两散了。流苏自然是知道这一点的,“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一直都明白是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成全了他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是它却为流苏和柳原带来了“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放下了所有,走到了一起。战争让人变得真实。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堆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一个大变故改变了一切,但如果仅为了成就这样的一段恋情,代价未免也太大了,而且这样的偶然性近乎为零。这样的爱情,或许只能存在于童话中,一个有着“完美”结局但却透满悲凉的成人童话。

第20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在还没有读到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前,我不喜欢张爱玲的作品。因为张爱玲爱的太卑微,以至于对她有深深的误解,一个传奇的女子,怎么可以爱上一个汉奸,还爱得那么卑微,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所以我认为一个爱的这么卑微的人,作品再怎么传奇也不会有吸引我的地方。

《倾城之恋》让我重新认识了张爱玲与她的作品。她喜欢用苍凉的哲学去创作,因为她认为苍凉有启示性,揭示朴素的真理,所以她的很多作品都笼罩着世纪末的荒凉感。《倾城之恋》又是她作品中,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倾城之恋》主要是讲上海和香港两座城市的一段华丽的苍凉的传奇爱情故事。

倾城的结局看似皆大欢喜的喜剧,白流苏最终跟范柳原结婚,实际上更烘托悲凉之味。婚姻只是一种交易,体现了白流苏的苍凉的人生。《倾城之恋》的苍凉揭示了女性无法突破生存困境,当白流苏在面对谋生与谋爱的选择时,把生存放在了首位,用自己的未来去作赌注,去捕获富家公子范柳原。苍凉是在现实面前,爱情只能成为神话。也刚好体现了张爱玲的创作小说爱情观——笔下的现实,是悲凉,揭示爱情只是一种女性对男性经济的依附关系。白流苏因为范柳原的钱,想要用婚姻绑住他,也由于迫于无奈当过范柳原的情妇;而范柳原只想得到白流苏,并不想结婚,他渴望的是古典的爱情。如果不是战争刚好爆发,就不会有这么一段炮火里的简约婚姻.或许,白流苏只能当情妇。

张爱玲曾经说过: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紫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回味,就是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对照。这是她的观点,刚好可以诠释《倾城之恋》。风流浪子范柳原,孤独的寻找心中向往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古典爱情,流浪多个国家的他,却没有一个真正的家。从侧面反应了,悲剧的不仅仅是出生封建家庭的白流苏,还有,这个在英国长大,得不到家族承认的私生子。白流苏与范柳原的参差对照,有悲剧,更多的是苍凉。是一座城市的毁灭,才成全了白流苏的传奇爱情故事。就像文中最后的一句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说也罢!最触动我心弦的一段话是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在那苍凉的年代,有爱的爱情,是多么的可望而不可即。废墟之爱,他与她都不过都是为了寻求安稳,渴望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带着一种淡淡衰伤的压抑与时代有关的感情。忽然我懂了,张爱玲为什么可以爱的那么卑微,因为胡兰成懂她,给了她所渴望的爱情。

《倾城之恋》不仅从内容、情节上体现了苍凉,还用了很多手法去写苍凉。用环境烘托,悲凉的气氛胡琴、月、蚊香、镜子、空房等去营造苍凉的意象。有大量的心理描写,去描绘那个时代的荒凉。还有张爱玲的一贯写法,参差对照。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所有苍凉手势中,带着暖流的华丽苍凉爱情故事。用了圆满的结局去烘托属于那个时代无法表达的苍凉。她用她悲凉的爱情观,去呼吁女性要有独立的意识和独立的经济。读完《倾城之恋》就会喜欢上,张爱玲的苍凉爱情观,会有发自内心,想去读懂,倾城当中的苍凉。

第2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香港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这个故事便是发生在香港。

有些文字,总是有一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愫,它将你慢慢带进书中,走进它的故事里。

白流苏,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的生活环境里,她毅然选择出逃。她顶着众人的唾骂与鄙夷跟前夫离婚,这是她有的勇气。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她的勇气没有支撑她独自养活自己,于是她只能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这也决定了她必须向范柳原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将疑虑、猜忌、金钱、虚荣等一切世俗之物冠于这份简单真挚的感情之上。但这又能怪谁呢?她承认柳原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她跟他的目的终是经济上的安全。

虽然小说少有的没有一悲剧结尾,但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流苏与柳原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堆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有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吧。

但是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第2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上海,这本书似乎和教学没有太大关系,但我觉得其实在看一些教条式的书籍后,应该也要再回味一下中国文学之美。虽然,这是属于白话式的小说,但不可否认,张爱玲在人性上细腻与别出心裁的刻画与时代意义有其可读性,否则也不会造成一股风潮及许多人潜心的研究。以下就这篇倾城之恋,它的创作背景作一简单介绍:张爱玲出生于封建式的望族家庭,她的生活便是成长在父权制度底下,1943年,就是很接近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那时候很多中国地区陷入战争的局面,可是上海没有,这时候的张爱玲就是在上海,远离这种战局,也让她有机会去回顾中国社会的父权真相,更使她有机会可以暂时避开父权的支配,那倾城之恋就是在这种恍如切断心理的状态下酿造产生的。

故事大纲是: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后来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后来两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对爱情抱持着不同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

另外,张爱玲在描写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现在的文学所描写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写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可以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妳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妳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妳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可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可以描写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文章的最后有讲到范柳原和白流苏要结婚,可是在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还是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边会有什么感觉? 我觉得她可能想要表达结婚不代表幸福吧!到最后一定还是有挫折!所以张爱玲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爱有一天可能还是会变习惯吧!到最后两个人在一起可能就是习惯而已,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有危险。

我觉得念完这一整篇我会觉得说流苏和范柳原一开始都没有真心的感觉,后来是因为一场战争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有那种「患难中见真情」的感觉。它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我觉得是其实这种故事很多,譬如说:丑小鸭变天鹅、麻雀变凤凰。不一定每个人都有那么圆满的结局,后面又说:「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很像在比喻说在这么多盏灯、这么多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能不断地上演类似的情节,可是却有很多苍凉的故事在这中间发生,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这种情节一直在上演,可是圆满的却没有几个。但就是要珍惜眼前这一刻!

在这篇文章当中白流苏生命的转折出现在她果敢的离家出走,有一段描写白流苏的长相、她看镜子的动作以及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诉说的都是一些忠孝节义的故事,跟她都不相关了!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要跟白家有所区离,她要跨出去追求她自己的世界,在她和范柳原相处当中双方都若即若离,我看到的资料是说因为他们两个都怕输!范柳原怕输掉他自己的自由;白流苏怕输掉一生。因为在那个时候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否找一张长期饭票过着安稳的生活,白流苏一开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他们两人最怕的是怕对方知道自己紧张对方。我们现代女人对爱情的态度,在恋爱当中,妳是否也会怕输掉什么?

所以,看她的作品虽然会让人感受一些人生中淡淡的悲哀,但是也非常值得人去深省的!

第2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是我喜欢的作者之一,每次读她的作品总感觉到一种细腻的情感在故事中穿行,让你不得不惊叹她的笔功,而她的故事也总是不会让你失望的,甚至还会给你想象的空间。

《倾城之恋》其实是她写的众多故事中的一个,一个浪荡公子和离婚女人的故事,而我之所以对这个故事记忆深刻,可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名字让我比较喜欢,更多的是故事吸引着我,浪荡柳公子虽然是浪荡的,可是却能够在战乱的时候保护流苏,保护这个爱自己的女子,这大概也算是一份倾城之恋吧!而流苏能在和他在一起之后一直爱着他,这应该也是是一种倾城之恋吧!

其实他们的故事似乎迎合着名字,倾城,很多时候,我在想这个倾城大概是倾尽一个人的所以吧!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面,每个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因此对文章的见解也是不一样的。而他们的恋,似乎能够倾尽的是有限的,这也是因为在那个时代的背景下面吧!而张爱玲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她总能用细致入微的描写还有绝妙的比喻,给人留下一些启迪却又让让人无法看全。

不过其实《倾城之恋》中的柳先生和流苏可不完全是单单的只是倾尽自己的。就如张爱玲在文中写到“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吟吟的站起身来,将蚊香盘踢到桌子低下去。”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真的不由得惊叹张爱玲的这个疯狂写法,而当时读的时候却真心的觉得这个想法很是新奇,也很是应和。

在《倾城之恋》当中,柳先生和白小姐的爱情故事,是复杂的,他们并不是哪种好为革命献身的英雄人物,可张爱玲把他们之间的情感故事写的很是富有张力。而故事最有味的地方却是在他们是在相互斗争之中萌生出感情的。而他们最后也是一个想要结婚,一个觉得结婚是一种束缚,而不愿意结婚。而不愿意结婚的那一个自然是柳先生了,想要结婚的自然就是白流苏小姐了,但是想要柳先生结婚,这似乎是带着一丝妄想的。正如她在文中写道“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很艰难,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庆幸的是最后因为一场战争,让他的浮躁安定了下来,而这一场战争也成为了他们之间感情的催化剂,给了白小姐想要的结局。但是这样的结局却也是一个带着圆满却也带着苍凉的结局,一个爱情的悲剧。这也许也是应了名字吧!“倾城之恋”说的往往是传奇的爱情,可是传奇往往没有那么圆满的结局。

第2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柳原,你说,是香港的沦陷成全了我们,还是我们成全了自己?”

难得的宁静夜晚,月的明媚光晕里,流苏还是依旧由那件烟灰色旗袍衬着,指尖轻触围墙,若无其事地笑着。范柳原抬头,便觉得醉了。

流苏总是这样的大气、清丽、尖锐而又执着,当幸福来到她身边扎营落户时,还攥着对于爱情的论证轻轻质疑。我在合上《倾城之恋》的那瞬,脑里还停留着先前经典的一幕,耳边仿佛有咿咿呀呀的胡琴夹杂着吴侬软语,留下满心的甜蜜与凄决。

翻开《倾城之恋》,上海弄堂里的聒噪,黄包车夫的忙碌身影,百乐门纨绔子弟的灯红酒绿,未出阁小姐那葱白双手绣出的鸳鸯,都跃然眼前。我看见白家的流苏,穿过幽深而阴暗的弄堂,呼啦一下明亮的天光晃得眼睛眯成了缝,也不知道是路对面哪个愚贩惹得她乐了,拢了拢披肩,神情淡漠地离开。

怎么爱上流苏这个女子的,真的是件奇妙的事。

这样清新又守旧的女子,有一点不真实,但不是最美丽,总有淡淡的温和感,推开我们一定距离,仿佛一切很美好,一切却又冷漠,眼里透着骄矜。因此流苏的个性,必须是我爱上她的重要理由。她总是给人一种想要靠近却又很难走近的感觉,或许是处在复杂社会里的家庭变故造就了如此的疏离感,既没法让她身居闺阁,又不能忍受随她猎奇窗外的世界,这样矛盾的成长环境,没来由地产生防备,恐怕她每天心里都在博弈上千百回。这样亦远亦近的小资情韵,说实话,是我苦追而未果的,前一秒的接触柔和大气,后一秒的回味傲然辛香。

第2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时隔七年再读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果然别有滋味在心头。

以三十+的女人心态,才能感受到白流苏丝丝入扣的暗战。在爱情的道场里,男女双方谁都不可走错一步,否则,不仅自己万劫不复,还葬送了爱情的机缘。

初读《倾城》只看到了白流苏的矜持和克制;后看电视剧,又被陈数演绎的白流苏深深折服,迷恋万分,着迷于女人的静美与雅致。心心念念要怎样才能修炼成那样静若仕女临壁,动若清风拂面的女子。欣之,羡之,爱之,慕之,心驰神往……

今日再读《倾城之恋》,才看清白流苏那静宛下的躁动,自持下的不安。原来女子要想得到一分属于自己的爱情,是要花费巨大的心思和念想,运用多少纯真和狡黠,展现无与伦比的美丽与自信,彰显足够的耐力与自持。不,这些还不能够!还要冒着交付一颗饱含深切爱意的心却终将被戏弄的巨大风险。

成年后的爱情是多么的艰辛啊,难怪长大了都对爱情退避三舍。如果可以不要爱情,还是不要的好吧,相对于人生其他必需品,爱情着实过于奢侈。付出与收入不成比例,投资风险未知,不符合大众的心理预期,不到情不自已,不去追求。

“白流苏心里想着:你最高的理想是一个冰清玉洁而的女人。如果我是一个彻底的好女人,你根本就不会注意到我。”

经历过的女人,看男人才会如此透彻;看爱情不再心存幻想,而是用心经营和获取。而女孩子不是这样,她们总是自恃年轻貌美,骄纵索取。男人们对她们也是娇惯不已,因为知道不会被她们俘获,沦陷。

男人在遇到爱情的时候总也像个孩子。范柳原就是这样,试探着、挣扎着、再三的考量着爱情。“我自己也不懂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我!”好虐心的要求。认识自己恒艰,被人认识就更难了。可我们总期望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无条件的爱自己,信任自己,和自己坚定的站在一起,一直……那样,人生就不会孤单了。可一直寻求,一再失望,久而久之就麻木了,放弃了。一旦遇到,反而怀疑了……

“她累的很,取悦于柳原是太吃力的事,他脾气向来古怪;对于她,因为是动了真情,他更古怪了”。

沉溺爱情的男女,都是有病的,患得患失。全心去爱总担心受伤;有所保留,又与真情相违。爱情不是自来水,拧拧水龙头,可以随意控制流量。爱情是洪水猛兽,不来则已,一来就把整个自己扑倒,湮没了。我们就是爱情的溺水者,挣扎着,抗拒着,却又不可抵抗的沉沦其中,一不小心万劫不复。

《诗经》上有首诗“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说这话的,不是人之将死,就是存心欺骗的。

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得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

爱情不是消失在长久的朝夕相处中。大多是死在刚开始的怀疑、试探、考验、不信任中。一旦彼此看得透彻透亮,仅仅一刹那的彻底谅解,也能够彼此在一起和谐生活十年八年。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子”如果没有兵荒马乱的时代,没有炮火横飞的战火,他们不知道要多久才能真正放下心里的藩篱,轻易且珍惜的接纳对方。只有面对灾难时,我们才会倍感爱情的难能可贵。平日的岁月,我们大多会觉得它暗藏阴谋甚至杀机。

倾城,方得成就一桩爱情。能肩并肩相对,就不要咫尺天涯;能深情相拥,就不要背靠背揣测;能于时间的荒野相遇、心动,就不要轻易挥手别离。以信任之心给对方自由,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且爱且珍惜。

第2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个清冷的女子,用一双冷寂眼神看世间所有繁华热闹,写感情总是毫不留情地剥去种种温情的外表,直接暴露出人的本然,没有任何修饰。让人看了顿生悲凉。《白玫瑰与红玫瑰》中那段最为经典的话语“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字,就揭示一切男子真情下所有的本质。这个女子就是这样,将残忍的真话隐在自己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地说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悲哀却又拿她毫无办法。《心经》里父女之间的畸恋,《金锁记》中无爱的曹七巧,扭曲的人性,疯狂的报复,一切让人感觉的都是冰冷的,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一种利益的表达,这种种,只是人的一种绝望的挣扎。

而《倾城之恋》应该是张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可是这段情感的圆满又非常不幸地以一个大悲惨为前题为背景。那便是一个城市在战争中的陷落。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拳在命运手里,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只是命运手中牵串拉扯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只是渺小,根本做不了主,他们能做的只是相爱,剩下的事,交给命运,而这一次,命运通过一场战争成全了他们。

柳原看着白流苏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看到范柳原在电话里对白流苏说“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不可抑制得哭了。

第2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许久之前,就看过《倾城之恋》了。也许,是把张爱玲的作品悉数看尽了的。只是,看了就忘的毛病,让我对它们并不存多大的印象了,只差把书名都给忘了。

这次,却又陷落进去了。这次,起源却不是《倾城之恋》这部文学作品本身,而是因了一部由它改编的电视剧。多少有些曲折的意味,兜兜转转却仍又绕回原处。

寂静的夜,看着他们演绎幻想。白流苏身着浅粉色的长袍睡衣,抚着颈颊幽幽守候。一场又一场的空,满满地溢出来。缓慢极致的节奏,悠扬舒缓的配乐, 没有胡琴咿咿呀呀的隔世苍凉,却多了情愫的暗自流动。她静静往那一坐,戏全在那些个仓惶湿热的呼吸、极力抑制的渴望、自持之下的缓慢步调、欲诉却似哑了般 的咽语半喉、猝然回醒的猩红脸颊与难以掩饰的失望之中。隔壁,范柳原一身白袍睡衣,枯坐电话旁侧。月色泛华,夜却如此漫长。一道墙壁,平白制造出几多的忧 愁,折磨了一双精打细算情感的男女。最后一夜,白流苏终就崩塌了无望守候,破灭了空寂幻想。电话线拔出,她径自切断几夜的守望,空泠泠地落荒而逃。范柳原 却终于拿起身侧的电话,对着没有应答的话筒,低低徐徐地告诉她,我想到你的房间,看看月亮。无法到达的声音充斥在流苏耳畔,她听到了,也听不到了。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不太适合的说法,却有那么一丝意味在其中,似乎有别于原著描摹的那几分市侩,多了一番真实的渴望与按捺。老派人的矜持稳重与过来人的直截了当,两者矛盾交杂,对情感的盘计却迫得他们原地踏步,谁也没能戳破那层薄薄的窗纸。

第2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说来读完整本书也有段时间了,可大抵这般锋利地扎进心底的故事,释卷之后总还是需要一段时间去缓冲,去沉淀,才能让人想明白些东西。

这个故事看似是张爱玲唯一的一部结局圆满的小说,实则不然。这个结局,看似温情,实则揪心,甚至比《半生缘》里两人十八年后再见时的那样百爪挠心的错过还更让人喘不过气,情感的宣泄虽不如半生缘那般强烈,却像一缕孤魂一般无时无刻不缠绕着你。他们在一起了,是的,“那一瞬间的理解,足够他们和谐的生活个十年八年”。可这之后呢?两个这样的人,如何才能走的长远。

白流苏的爱是从冰冷的算计开始的,或者说,她的爱不过只是在精密的计算之上浮了一层轻薄的好感而已。如果范柳原一无所有,那么她根本就不会正眼看他一眼,因为现在的她急切地索求着的是脱离出那个肮脏腐朽的白公馆的机会。讽刺的是,她想要范柳原的爱,可那个月夜他打来电话的时候,她根本就不敢相信那是他,不敢相信他真的爱上她。在白公馆那样一个典型的封建大家庭里出生的流苏,自我或许早就被完全吞噬,所余下的不过是求生的本能。她想要吸引别人,靠的不过是操纵人心的手段和虚有其表的外壳,可有些东西是只能用心来换的。说到底,她想要他的爱,不过是想要成为他的妻子。

第2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却是在讲述一段不美的爱情,题目表面上流淌着的诗意,在故事中被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算计和现实冲得荡然无存。白流苏所要的无非是“经济上的安全”和一张长期的饭票,而范柳原的计划是要流苏做情妇而不是妻子。

书里面最看不惯的就是流苏哥哥嫂嫂对流苏的态度,有点可恨,不过也有点同情他们。

今天看完了《倾城之恋》,这应该是张爱玲的书里面为数不多的一本不是以悲局收场的吧!!!看完这本书,我才真正知道《倾城之恋》是什么意思,就我理解的意思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恋情是以整个城市的炸毁所换来的。”嘿,这只是我自己所看到的表面的,有点肤浅,但没办法,我也不过就是一肤浅的人,悟出来的道理又能高深到哪里去呢,是吧!哈!我很喜欢书里面的文字,如果要我说出好在哪里我又说不出来,就是觉得好、觉得喜欢。。书里面有几句话是这样说的,柳原说:“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白流苏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我很喜欢这两句话。

之前看亦舒的书比较多,后来听人说张爱玲的书很好,尤其是《倾城之恋》与《金锁记》这两本书是女人最该看的书。只是她的书大多都是以悲局收场,也听过张爱玲的一些事,我总以为她的书都是以悲局收场跟她自己的遭遇有关。

这就是为什么如今恋爱的双方更多的是考虑工作、住房、存款等现实的经济问题,爱情逐渐被商业化,更像一场交易。是啊,作为老百姓你首先要考虑的是生存,没有了经济基础,精神层面上的爱情是那么的苍白、无力,甚至是不切实际,一如小说中那苍白、模糊的月光。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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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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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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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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