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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靴子控的句子汇总50条

时间:2019-01-26 03:03

1、今年三十八岁,身段高而修长,有一管笔直挺起的鼻子,唇上蓄胡,发浓须密,一身武士服,体型匀称,充满王族的高贵气度。唯有一对不时眯成两道细缝的眼睛,透露出心内冷酷无情的本质。

2、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视而有情。那身穿水墨色衣、头戴一片毡巾的,生得风流韵致,自然是个才子。

3、你笑起来的样子最为动人,两片薄薄的嘴唇在笑,长长的眼睛在笑,腮上两个陷得很举动的酒窝也在笑。

4、男人总会忽略身边最爱他的人,而宁愿花时间去应酬那些陌生人;女人总是把太多时间放在最爱的人身上,而完全忽略了身边其他的人。所以说,男人不要为全世界而活,真正属于男人的,或许只有那一个爱人,几个家人。女人也不要只为一个人而活,你的人生,还可以拥有全世界。

5、他黑虎头似的脸上,生着一对铜铃一般的大眼睛,十分精神。

6、白衣黑发,衣和发都飘飘逸逸,不扎不束,微微飘拂,衬着悬在半空中的身影,直似神明降世。他的肌肤上隐隐有光泽流动,眼睛里闪动着一千种琉璃的光芒。容貌如画,漂亮得根本就不似真人这种容貌,这种风仪,根本就已经超越了一切人类的美丽。他只是随便穿件白色的袍子,觉得就算是天使,也绝对不会比他更美。这种超越的男女,超越了世俗的美态,竟是已不能用言词来形容。

7、我的妈妈她特别漂亮,她的身材中等,大约有一米六十左右。头发呈深咖啡色,还有十多根头发还是棕色的呢!太阳光和灯光照射在她的头发上,似乎就会闪闪发光,好看极了!头发下面的脸呈“瓜子”形,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而且还“骨碌”、“骨碌”地转,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鼻子特别挺,鼻孔就像两个小洞洞。嘴唇是红红的,就像搽过口红一样。皮肤是淡咖啡色的,你别看皮肤的颜色那么黑,其实她特别的健康。

8、走近一看,只见他脸上、背上都浸着一颗颗豆大的汗珠,汗衫与湿透了,几只蚊子叮在他肩膀上吸血。我连忙一巴掌打过去,把他吓了一跳。我把毛巾递给他,他不在意地擦了一下,又埋头工作起来。

9、他的皮肤粗糙得像橘子皮。

10、她的手脚像芦柴棒一般的瘦,身体像弓一般的弯。面色像死人一般的惨。

11、我上下打量着这位小强哥,他矮胖的身材,比我矮了半头。黑黑的脸膛上长着一双小眯缝眼,呆头呆脑。妈妈问他话时,他还红了脸,显得土里土气的,因此,我打心眼儿里瞧不起他。

12、尖削的下巴,有着完美的轮廓,真真是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人,而且绝对是站在正义那方的少年。

13、他穿一身惨绿罗衣,头发以竹簪束起,身上一股不同于兰麝的木头的香味。天边晚云渐收,淡天琉璃。惨绿少年的脸如桃杏,姿态闲雅,尚余孤瘦雪霜姿,少年瞳仁灵动,水晶珠一样的吸引人。

14、你曾有很多标准,你要的男人会多高多瘦,多宽的肩膀,多大的手掌。可是也许就是会这样的人,当他出现,他就成了你的标准。不是你喜欢的样子他都有,而是他的样子你都喜欢。就像志明说的,喜欢就是喜欢,喜欢她,就觉得她哪里都好。尽管他有很多缺点,尽管没有一个人说他好。

15、他的白胡须在胸前飘动,像一缕缕的雪花在飞舞。

16、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英挺剑眉,修长储藏着锋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明显的轮廓,苗条高大却不粗暴的身体,宛若黑夜中的鹰,冷艳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破间披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17、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被金冠高高挽起,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18、他大约有十三、四岁。又黑又胖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尖尖的翘鼻子。长长的头发,好久没理了。浓浓的眉毛下闪着一对大眼睛,乌黑的眼珠挺神气地转来转去。

19、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脸型,特别是左耳闪着炫目光亮的钻石耳钉,给他的阳光帅气中加入了一丝不羁。

20、好男人的浪漫,是风雨无阻的接送你上下班,是悄悄而从不解释的往你皮夹里塞钱,是你生病时拿着药丸和水虎视眈眈看你吞下去,是吃饭时不用问却能点满一桌你爱吃的东西,是晚上睡觉时悄悄帮你盖好被子。不用甜言蜜语和赌咒发誓。好男人不用开口,就可以浪漫满屋。——陆琪

21、一身华丽的深紫,驾一匹黑马直奔而来,两旁士兵尊畏的让开,他直径奔至门口,下马推门而入!

22、她娇艳的脸上有一层新鲜的绒毛,如刚摘下的水蜜桃一样。

23、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24、她那张小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让人气得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25、长发如墨散落在白衣上,只稍微用一条白带把前面的头发束在脑后,全身散发着跟他的剑一样冰冷的气质!如利刀雕刻而成的立体五官散发着冰冷的气息,薄薄的嘴唇好看的抿着,深邃得看不到底的眼睛则正射着刀锋,戒备地盯着。

26、他地耳朵白里透红,耳轮分明,外圈和里圈很匀称,像是一件雕刻出来地艺术品。

27、都道是烟暖杏园,花正发,雪飘香,江草绿,柳丝长。这些日子以来封妃之事闹得我着实头痛,批完了折子,便着了小路子陪我去御花园散散心,初春时节,柳絮飘飞,黑底绣金龙的绸袍上亦沾了几朵,随手拂去。

28、冰蓝色的眼眸多情又冷漠,高挺的鼻梁,一身蓝色的锦袍,手里拿着一把白色的折扇,腰间一根金色腰带,腿上一双黑色靴子,靴后一块鸡蛋大小的佩玉。武功深不可测,温文尔雅,他是对完美的最好诠释。再加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迷人的王者气息,令人不舍得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开。他美丽得似乎模糊了男女,邪魅的脸庞上露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成熟,樱花不经意的缭绕在他的周围,不时的落在他的发簪上,如此的美丽,竟不能用语言去形容。

29、事实上当男人真正投入爱情的时候就会变成男孩,当你认为那个男人特别耀眼的时候,对不起,他还没爱上你。

30、一个身穿白色绣着淡粉色的荷花抹胸,腰系百花曳地裙,手挽薄雾烟绿色拖地烟纱,风鬟雾鬓,发中别着珠花簪。眼神有神,眼眉之间点着一抹金调点,撩人心弦,果真是一位绝色佳人——妹妹。

31、如果你希望你的男友成为好男人,那么,不要喋喋不休地要求他,要按照你希望他成为的样子去赞美他。赞美也许是个善意诡计,但任何心理正常的人,都愿意开心接纳。

32、真正爱我的男人,不管我打他骂他叫他滚甚至说分手,他都会赖在我身边,因为他知道,没了他的我会独自哭泣。

33、男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左右,蓄著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更是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

34、你有没有想过,一个男人为什么会爱你?他就是因为喜欢你原先的样子,你做事的方式,你对于万事万物的态度。可是为什么女人只要一谈恋爱,就会变得不可理喻,要不就是……依附着爱情失去自己?

35、淡雅如雾的星光里,优美如樱花的嘴唇,细致如美瓷的肌肤,摇椅中的他宁静地望着那张纸,仿佛希腊神话中望着水仙花死去的美少年。

36、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37、他工作服上全是尘土,右边的袖子还剩半截,胳膊缠着纱布,裤子的左膝盖烧破了,露出了里面烧焦的毛裤,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还烧掉了一小撮,脸上有几处沾着烟灰,平时的“帅劲儿”全不见了。

38、他绝美的面容,浅蓝细格的衬衣,手段处松松挽起,简练略带华丽,又有多少分辩不出的性感,就像加入完奢华夜宴后刚将晚礼服顺手扔掉的王子。

39、由男人的眼光看,一个太依赖的女人是可怜的,一个太独立的女人却是可怕的,和她们在一起生活都累。最好是既独立,又依赖,人格上独立,情感上依赖,这样的女人才是可爱的,和她一起生活既轻松又富有情趣。

40、少年坐在盛开的樱花树下,头发黑玉般有淡淡的光泽,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

41、淡雅如雾的星光里,优美如樱花的嘴唇,细致如美瓷的肌肤,摇椅中的他宁静地望着那张纸,仿佛希腊神话中望着水仙花死去的美少年。

42、他似是充满缺点,偏又让人感到他是完美无瑕,这不单指他挺秀高颀的体格、仿从晶莹通透的大理石精雕出来的轮廓,更指他似是与生俱来的洒脱气质。

43、一双羚羊似的棕色跟睛,长着长长的腱毛。

44、早早散了朝,退下龙袍换上了洁净而明朗的白色锦服,内松外紧十分合身,发丝用上好的无暇玉冠了起来。形容古代男人长相的句子。眼睛很漂亮,深邃幽蓝如深夜的大海,冰冷寒冽也应该如深夜的大海。鼻若悬梁,唇若涂丹,肤如凝脂。

45、他的肌肤美得就像院子里的樱花,眼珠象乌黑的玛瑙,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衬衣虽然有些破旧,但穿在他身上依然有种王子般的矜贵。

46、一张坏坏的笑容,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轻柔的涟漪,似乎始终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白净的皮肤烘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凸起的五官,完善的脸型,特殊是左耳闪着炫目光明的钻石耳钉,给他的阳光帅气中参加了一丝不羁。

47、冰冷孤傲的眼睛仿佛没有焦距,深黯的眼底充满了平静,乌黑的头发,散在耳边,耳钻发出幽蓝的光芒。俊美的不得不使人暗暗惊叹,他的身边围绕着一股冰凉的'气息。

48、这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头发梳得十分认真,没有一丝凌乱。可那一根根银丝一般的白发还是在黑发中清晰可见。微微下陷的眼窝里,一双深褐色的眼眸,悄悄地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49、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清楚,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样。表面看起来好象放纵不拘,但眼里不经意吐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漆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斥了多情,让人一不警惕就会失守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眼花的笑颜。

50、他绝美的面容,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51、只见他穿着一身月牙色的衣服,衣服上用青丝绣着华丽的图案,那衣服质地很好,应该很名贵!而穿着这身衣服的这个人,大概三十岁左右,下颌方正,目光清朗,剑眉斜飞,整张脸看上去十分俊朗,但整个人却给人感觉器宇轩昂,一看就是成大器者,有领导者的风范。

52、江南的雨季又不约而至了,一如那江南的女子般,温柔而多情。负手立于船头,一袭月白色绣金龙的袍子倒也衬得人有了点诗意,小路子于身后为我打伞,耳畔依稀飘来袅袅的歌声,闻言转头,微微挑眉)这歌声——(略略沉思)走,去看看。

53、身材高大,面貌粗犷。皮肤粗黑不用说,双眼细长而常常带上一种病态的黄色,使人不欲久看。虽然外貌粗犷豪雄,但头发和指掌都比一般人来得纤细

54、他的皮肤很白,就像绝大部分的南宋文人一样;但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鲜明,尤其是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尤其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骄傲。

55、那个修长的身影背对着我,一动不动的站在荷塘边上。他的袍服雪白,一尘不染。连日光都不好意思留下斑驳的树影。他的头发墨黑,衬托出他发髻下珍珠白色脖颈的诗意光泽。他的背脊挺直,好像在这白杨树一样挺秀的身材中,蕴含着巨大坚韧的力量。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他更加优雅入画的男子。一种光亮至美的气息从他的面庞感染到了我。他没有笑,但他的清澈的眼睛却在忠诚的微笑着。他的皮肤像昆仑山里洁白的雪莲花,他的眸子是天山之巅神圣的池水。

56、这老汉,头上戴着一顶破草帽,露在帽沿外边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肩上搭着一件灰不灰、黄不黄的褂子。整个脊背,又黑又亮,闪闪发光,好像涂上了一层油。下面的裤腿卷过膝盖,毛茸茸的小腿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连着。

57、身躯凛凛,相貌堂堂。形容古代男人长相的句子。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

58、光雪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稠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尚与优雅。

59、淡雅如雾的星光里,精美如樱花的嘴唇,过细如美瓷的肌肤,摇椅中的他安静地望着那张纸,好像希腊神话中望着水仙花逝世去的美少年。

60、一个半跪在地面上的紫发男子。那是一个极美的男子,长眉若柳,身如玉树,上身纯白的衬衣微微有些湿,薄薄的汗透过衬衣渗出来,将底本绝好的身材更是突显的小巧剔透。长长的紫发披在银白颈后,几乎能够用娇艳欲滴来形容。一个男子能长成这样,也是天下少有。

62、当一个男人不爱一个女人的时候,往往能把这个女人弄得神魂颠倒,觉得他特man,特够味儿,特浪漫,特霸道特酷特能掌控大局。女人喜欢甚至崇拜这样的男人,因为她们觉得有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但事实上当男人真正投入爱情的时候就会变成男孩,当你认为那个男人特别耀眼的时候,对不起,他还没爱上你。

63、江南的雨季又不约而至了,一如那江南的女子般,温柔而多情。负手立于船头,一袭月白色绣金龙的袍子倒也衬得人有了点诗意,小路子于身后为我打伞,耳畔依稀飘来袅袅的歌声,闻言转头,微微挑眉)这歌声……(略略沉思)走,去看看。

64、一个男人条件再好,他没有时间陪你,也是多余的。爱情是不可以望梅止渴的,抱着回忆就能度过每一天么?一个男人愿意给女人多少时间,就是他有多爱他。你爱我的话,是可以挤出一点时间的。挤不出时间,是你已经做了抉择。既然没有时间,我释放你吧。同时,也是释放我自己。

65、他的肌肤美得就像院子里的樱花,眸子象黝黑的玛瑙,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衬衣固然有些破旧,但穿在他身上仍然有种王子般的矜贵。

66、身姿英挺,仿若修竹。乌发如缎,由于年少,没有正规地束好,只随意用根紫色的带子扎起来。

67、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68、他瘦得很,好像骨头比肉多。那双与身高极不相称的大脚丫子,勾着一双比脚还大的天蓝色拖鞋,两条像仙鹤一样的长腿从凳子上垂下来,一条压着一条。两眼眯成一条缝,书里的知识就是从那一条缝里被“吸收”进去的。

69、用“美男子”来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身高近七尺,偏瘦,穿着一袭绣绿纹的紫长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乳白色对襟袄背子。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白玉腰带中,脚上穿着白鹿皮靴,方便骑马。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之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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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尔,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尔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尔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尔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尔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尔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尔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尔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尔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尔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尔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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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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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1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红与黑读后感2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红与黑读后感3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4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5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后感6

曾经被当时社会所禁的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巨大的价值,诚然,当我10年20岁看完红与黑的时候,真的很震撼,从此这本书在我心里有很深的影响。

司汤达的异形思维,对男人与女人,还有女性的剖析描写,及对政治角逐的理解,思想的独特是在男性文学里少有的。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从此司汤达也成了我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

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能大胆描写一个低层阶级的人与贵妇的一系列情感,内心的抗争与永恒的追逐,用大胆的视觉去描述并不是绝对特殊的事例,但这样的作品在当时也是极力使人感到震惊的,然后批判,被禁,震惊,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本书的绝对价值,以至于它能永恒至今。

经典的意味也非它莫属!

红与黑读后感7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8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读后感9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11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读后感12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13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后感14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红与黑读后感15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 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 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 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 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 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 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后。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

红与黑读后感16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红与黑读后感17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1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0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21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22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不过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不过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符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保持自律;他渴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名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激情式的,他为爱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激情所致,亦是其向自己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激情、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激情的心理斗争描写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通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大量描写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己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己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通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后感2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把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25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27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读后感28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2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30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1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32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33

大概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买过那种适合初高中生的中英双译版本的《红与黑》,不过那时候草草一翻。我是在看了P大的《默读》后,被里面引用《红与黑》于连的一句话吸引:如果我蔑视我自己,我还剩下什么呢?于是便将《红与黑》列在了我的书单里面。

断断续续地看完《红与黑》,看完结局后,内心受到的震撼非常大,这本书余味良久。如果说哪些书我会倒回去反复重读,《红与黑》绝对是一本。司汤达的功力不容小觑,无怪乎《红与黑》被认为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司汤达本人对笔下人物的心理描写可谓到达入木三分的程度。

于连是我目前看过的小说中,性格最为复杂矛盾的一个角色。他以现实主义为壳,但其内心还是理想主义的。

他少时崇拜拿破仑,他内心是向往那个流血的年代的,通过战争与军功,要不跻身上流社会,要不战死沙场,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但是他一展宏图的年代却是拿破仑败退滑铁卢,旧王朝复辟的时代,通过革命流血改变阶级的通道被截断,于连只能通过另一条道——教士晋升主教的道路打破阶层。然而这两条路其实是两条对立的路,一个想要开辟一个新时代,而一个是为了维护旧时的秩序。他的心其实追随这热烈的摧枯拉朽的新势力,但现实中他想突破阶层只能靠旧时秩序。这是他痛苦的根源之一。

除了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被他当做圣经的另一本书是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书控诉了当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并强调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尊严。但是作为底层阶级的他在上流社会如同蝼蚁牲畜般毫无尊严,作为底层阶级的异类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天天沉思,在底层社会也毫无尊严。他有拿破仑的雄雄野心,又有极高的自尊心,所以他不择手段想向上爬,获得尊严。在上流社会,他一方面因为自己的身世以及眼界而感到自卑,但一方面看到上流社会统治阶层的平庸,又因为自己的才华以及野心而自负。

于连的性格充满了极端,他永远掌握不了中庸之道,他的灵魂充满激情与野心,他的内心世界敏感又多情,司汤达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很好: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心灵是做不了一个好的政治家的,也许于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

再说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温柔平和的瑞那夫人,一个是骄傲极端的玛蒂尔特。

按出场顺序,先说瑞那夫人。瑞那夫人是很典型的贵族女子,携带娘家的嫁妆嫁给瑞那市长,并育有三个孩子。生活平凡且平淡,按部就班,没有激情,但也算平和无忧。于连引诱瑞那夫人,一方面是源于情欲使然,一方面是对于上层阶级的报复心理。但是瑞那夫人是真的爱上了于连,爱上了他的清俊、他的才华、他的敏感甚至她的脆弱,作为一个信教徒,她一方面担心她对于连背德的爱会使得她最爱的孩子遭到天谴,一方面却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于连。夫人对于连的爱一直是平和的,有一种母爱的感觉,爱于连的一切,即使后来于连愤怒之下对她开枪,她想着也是如果就这样死了,她的道德和她的爱情都能得到释放。

而玛蒂尔特其实和于连的性格中有相似的地方,都有对现世叛逆的一面。她厌倦了与她门当户对但是却平庸无奇的青年,她的浪漫主义色彩,使得她想要与众不同,想要一场轰动眼球的恋爱。我觉得玛蒂尔特是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与其说她爱于连,不如说她爱的是她给这段爱情赋予的想象。她爱于连的疏离,但于连一旦显示出爱她,她又觉得索然无味,于连与玛蒂尔特的交往说是爱情,其实我觉得更像是博弈。其实我对玛蒂尔特的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太理解,当他不那么爱她的时候,她反而爱他更为痴狂。

再说回于连的宿命,死亡是于连最好的宿命,死亡给他带来荣光。

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信,于连会用一个编造的身份,跟玛蒂尔特结婚,成功地上位,跻身上流社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于连身份上的成功,也意味着于连失去了自己,最后也会被同化成那帮庸碌无为的统治阶级,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于连申请特赦,那就意味着他要彻底匍匐在他一点都瞧不上的这些人的脚前,卑微地乞求一线生机,这是于连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在监狱中,在死神面前,他才明白了他想要的是什么,做回了真正的自己,也就是司汤达笔下那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他想要的自尊不来自他人的施舍,也不会在他攀爬到上流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时候来到,他想要的自尊来自于最后审判上对整个上流社会的质询,来自他内心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与对革命的向往,他的荣光来自自己,而非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人。

有些人把于连当成不择手段为图上位的小人,但我认为他只是在自己的尊严面前迷失了自己,一个信仰拿破仑和卢梭的人,一个信仰革命和尊严的人,在上流社会谄媚、攀爬,一边蔑视着这一阶层一边又要想尽办法融入这个阶层,其内心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所幸的是,生命的最后,他找回了自己,获得了少数人的幸福与平和,回归了自己的宿命。

红与黑读后感34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读后感35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6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37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38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39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红与黑读后感40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41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4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3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4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爱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45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46

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47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48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49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50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51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52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53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54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曾让于连**的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55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索亚。汤姆·索亚是个聪明、活泼、富于幻想、有正义感的男孩。他去过坟墓、当过海盗、去鬼屋寻宝、救过人等,这些你们可能觉得这没什么,可对我来说的话,他就是一位大英雄。你可能要问:“为什么,因为我很胆小,没有勇气,所以他在我心目中是一位真正的大英雄。

有一次,我晚上出去买东西。我走着走着,把一座石像当做游走的鬼魂,我吓个半死,就跑,我奔跑的速度简直比刘翔还快。跑了几秒钟,我回头一看,自言自语地说:”原来是一座石像。我又继续走。我突然一停,听到一阵阵阴森的声音。我往声音的方向过去,一看,说道:“原来是他们在看鬼片。”我一会儿把人当成僵尸,一会儿把狗当作蛇……不过,我还是顺利地买完东西回来。

有一次,我在一个地方玩。突然一个足球 进入了我的视野。“砰”,随着这一声,一位阿姨的玻璃碎了。她出来了,向我走过来。因为那个踢足球的人不知怎么办,就躲在垃圾桶后面,这个地方只有我一个人在这,所以向我走过来。她说:“为什么弄碎我家玻璃!”我不敢说真相,怕那位人打我,所以就不说。她说出了许多的话,说得我比做的还要难受。

如果我有汤姆·索亚的勇敢,就不会那么胆小;如果我有汤姆·索亚的勇敢,就不会被别人误会。我发誓:“我一定要像汤姆·索亚一样勇敢,让我远离胆小,不会被人误会,走向勇敢的方向!”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机灵鬼。她父母早亡,只有他姨妈养他。

汤姆·索亚是一个乐观勇敢、且敢于跟坏人做斗争的人。有一次,他和哈克在墓地里目睹了一场斗杀:乔埃杀死了一个医生,又把杀人的行径嫁祸给彼得。最后,汤姆·索亚在法庭上把乔埃给拆穿了,救了彼得一命。

他还是一个有责任心,遇到困难不惊慌失措,而是冷静地想办法,永不放弃。有一次,汤姆·索亚和贝琪在魔克托尔山洞里面迷路了,走了三天三夜也找不到出口。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了,贝琪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但是汤姆·索亚却没有放弃,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找到了出口,救了自己和贝琪。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勇敢、有正义感、有责任心,遇到困难要冷静。

日常生活中我在培养责任心这一方面做的不够好。有一次,我在教室扫地,可是扫得并不干净,这儿一块垃圾,那儿一块垃圾,就走了。最后,被老师批了一顿。但是,我们班的很多同学都是有责任心的人。比如刘宇轩,刘宇轩负责在班上擦黑板的,他天天都会擦,而且擦得很干净。

但是光是有责任心是不行的,遇到困难还要冷静。比如:有一次,我被饮水机的开水烫伤了手,我很紧张,感觉手疼痛无比。杨老师看见了,就叫我把手放在冷水里冲,目的就是将手降温,还说:“没事的,你的手很快就会好的。”经过了处理之后我的手损伤不大,很快就好了起来。所以大家不但要有责任心,遇到困难更要冷静地想办法。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

同学们在历史的长河浮浮沉沉,最终成为了一粒粒的珍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我就看了这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里面有勇敢的汤姆·索亚;严格的波莉姨妈;勤劳的席德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海盗生活”里面讲了汤姆以为他是被人抛弃的孩子,根本没有人爱他,所以,他、乔·哈帕和哈克贝利·费恩成为了铁哥他们三个决定远离他乡,去当海盗。于是,他和铁哥们各自回家去准备当海盗是要用的物品。第二天,他们就行驶着轮船去了杰克逊岛。

从这本书中,我体现到了汤姆·索亚是个聪明活泼的男孩,虽然他平时调皮捣蛋,也经常逃学,得到波利姨妈的训斥,但他充满了正义感,而且他十分喜欢冒险跟着他的铁哥们。汤姆也十分有想象力,他幻想着自己能干出一番英雄事业,后来他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终于找到了两个强盗的窝,也找到了强盗藏的金银财宝。

看了这本书后,我深受的体会到了汤姆·索亚的勇敢。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女孩子,不能成为一个胆小如鼠的人。这样子我会永远的在黑暗之中,走不出来,永远不能在阳光下快乐的成长。

汤姆·索亚那种顽强的精神,永远存在我的心中,我也要把他发扬光大,让人们时时刻刻的去坚持。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不管遇到再大的风险,都要坚持下去。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

汤姆索亚,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在大人眼里,他除了作恶作剧,就只会逃学。但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么一个令老师、令家人费心的捣蛋鬼,竟做出了许多出人意料、而且轰动天下的大事。

一次,他与另一个被人们讨厌的“野孩子”哈克一起到墓地去,却看到了一个杀人事件,混血儿印江?乔杀死了年轻的医生,可乔却嫁祸给在一旁喝醉了酒的波特,人民发现后,把波特抓了起来,并要审判他,审判的日子越来越近,但汤姆却害怕如果指认,印江乔会将他杀掉,就在他两难不知其所的时候,他强大的正义感胜利了,最后汤姆在法庭上还了波特一个清白。

虽然汤姆淘气,但他勇敢、善良、富有正义心,他仍是一个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去爱护的小孩。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中国古代的名将岳飞。虽然岳飞与汤姆?索亚的处境不同,所经历的故事也不同,但他们都勇敢、富有正义心。1134年至1136年,岳飞曾两次伐金,都大获全胜,并写下著名诗词《满江红》,但在1140年伐金时被小人秦桧诬陷,因而被赐死。一位忠臣,却这样被小人奸害。虽岳飞已亡,但他的勇敢、忠诚和富有正义心的精神也仍然被我们牢记在心。

汤姆索亚,一个还未满18岁的小男孩,却拥有如此勇气可佳的胆识,实在值得我们学习,而他惊险的经历,也告诉我们只要快乐、健康,有远大的志向,梦想终会实现!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5

人们都在说童言无忌,但我觉得“童心无忌”更为恰当。因为心灵是可以控制人的各个部位的,所以孩子们无忌的嘴,无忌地说着无忌的话语,童心无忌就比童言无忌恰当多了。

这一观点是打自我看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之后感悟到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主要讲了一个名叫汤姆斯。索亚的男孩与他的伙伴们——乔埃。哈波与哈克貝里。芬在密西西河边的小镇上发生的许许多多的调皮捣蛋的、无限感动的、恐怖的事情。比如他们在一座叫作杰克逊岛的小岛上当海盗,快乐地野餐宿营;比如他们把罚刷墙壁当作一种乐趣,就像在玩儿一样;比如他们为了报复校长的暴力,等他憨睡时给他的秃脑袋刷上了金漆;比如他们在墓地里面玩儿,却发现了一桩血腥的杀人案,他们为了保护被冤枉的老实人而在法庭上公然说出了真正的杀人凶手;再比如他们在地下迷宫中迷了路,但终于顽强地找到了出口……

汤姆是一个童心无忌的孩子,他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刻板的教育。虽然他淘气调皮爱捣乱,不是优秀的好学生,但是,他却一定是聪明活泼、正直勇敢,不是怯懦的“好学生”。他有认真但又幼稚的言行,可爱也很荒诞的幻想,强大时而又很渺小的毅力,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乔埃。哈波和哈克貝里也是童心无忌的孩子,他们虽不及汤姆,却也让我们记忆深刻。

千万别小看像汤姆一样的孩子,他们都是童心无忌的有着远大梦想的人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6

一个富有正义感的男孩;一个拥有冒险精神的男孩;一个不折不扣的“ 调皮蛋” ;一个讨厌大人干干巴巴说教的男孩;一个喜欢过刺激生活的男孩,他就是——汤姆。 索亚。今天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勇敢,正是一个这样顽皮的孩子,却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汤姆虽然不是一个安安稳稳孩子,但是他的机智不得不让人敬佩,像汤姆被罚刷墙,他不但可以让小伙伴心甘情愿地替他刷墙,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他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在那天偷偷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事例,虽然不能给我们树立好的榜样,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勇敢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没有罪犯彼得。成为许多人敬佩的小英雄。在别人遇到危险的时候,他总是能及时地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这些,不足以表达汤姆是一个好孩子吗?

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汤姆的勇敢;汤姆的机智;汤姆的勤劳;汤姆的“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汤姆的奋斗;汤姆的积极;汤姆的乐观向上。

在生活中不也是这样吗?有时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我们是不断努力,还是放弃自己呢? 有时在课上,我们是不是应该积极回答问题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 还是因为回答错问题不举起手呢? 有时老师批评我们,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坦然勇敢的面对? 还是找理由反驳老师,记恨老师呢?

面对每一件事,我们都要乐观向上,才会使自己更加充实,使自己每一天都像童年一样天真烂漫。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7

你小时候有幻想过要去无人岛里探险吗?你有因为想偷懒不干家务而对家人耍无赖吗?你童年是有否有过拯救世界的理想呢?如果你有的话,恭喜你,你的童年是丰富多彩的,值得回味的。如果你没有的话,现在享受还不晚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将把你带到一个美国典型少年惊险有趣的童年之中。

汤姆是个调皮的孩子,这经常气的他的波利姨妈要追着他打,但是,他的调皮可爱也取得了波利姨妈的喜爱。汤姆虽然吊儿郎当,却富有责任感,在和女孩贝基冒险到了山洞却缺乏火种的时候,贝基急得哭了,这时的汤姆展现了他作为男孩子的勇敢和细心,尽了全力让他身边的女孩子欢笑并放心。汤姆极富正义感,他即不喜欢呆板的生活,枯燥无味的功课,也讨厌虚伪的教条。他对经常向波利姨妈打小报告的小表弟锡得也是不喜欢的,尽一个孩子的思维方式去报复;锡得。汤姆也有点小聪明,一次,波利姨妈罚汤姆去粉刷篱笆这可是汤姆最讨厌的活儿。于是,他略施诡计,就把朋友本等一众孩子骗去帮他干活啦,本和孩子们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令人忍俊不禁。尽管汤姆性格有点高调,也爱吹牛,但,这些并不影响汤姆在人们心中讨人爱的形象。而且,他的缺点还为本书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这也是本书吸引人的原因之一吧!

在汤姆他们的世界里,善恶观是与众不同的,他们把海盗当作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而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更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他们热衷于扮演罗宾汉的游戏。在他们三人离家出走冒险的时候,汤姆就成了他们的领袖和一群海盗在一起。也是这种有点盲目的信仰和勇敢,才让他们大胆站出来作证救了穆夫波特,令坏人乔伊得到了应得的惩罚吧!

书中的孩子们,把甲虫,破罐子,甚至牙齿当宝物。在汤姆和夏克亲眼目睹了一场凶杀案时,他们俩立下血书要保守秘密这些这些,在今天的大人们不,连孩子们看起来,都有点傻气和不和实际。我们的宝物是最新型的遥控车,最新的卡通片,绝版的电脑游戏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他们最容易得到的快乐自由。

当然书中写到的不少东西也是不可取的,例如迷信愚昧的封建旧俗,孩子们不认真的学习态度,波利姨妈的自作聪明不过,这些有点沉重的话题,就让它们消失在汤姆去参加自己葬礼的积极人生态度中去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8

汤姆是个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的孩子,他和他的波莉姨妈生活在一起。汤姆是一个调皮的孩子,汤姆总喜欢恶作剧,他的姨妈总说:"如果你下次再犯错的话我就扒了你的皮。"虽然他很调皮,但是他有很多奇思妙想。

汤姆是个爱冒险的孩子,他和哈波、哈克离家出走,出海冒险。他们一起来到了一座无人小岛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岛上他们吃着美味的鱼蛋和鱼,玩着各种游戏,还经历了一场可怕的暴风雨,但是他们最后实在是太想家了,还是偷偷回来了。

汤姆还是个勇敢的孩子,在参加野餐聚会时,汤姆和蓓姬在山洞里迷路了。他们在洞里又累又害怕,还遇见了印第安。乔。但最终汤姆鼓起勇气,拉着风筝线,四肢并用地在一条条路线上摸索着,最终找到出口带领蒂姬安全回到了镇上。

读完这本书,我的收获很大,汤姆和他的经历深深的吸引了我,他的机智勇敢,坚持不懈及富有正义感的精神都值得我学习。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9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的作家之一马克.吐温写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汤姆.索亚逃学了,却被姨妈赶去刷墙。许多人看见汤姆.索亚在刷墙,本来想笑它,但是觉得也挺好玩的,便拿东西去交换。甚至他最怕的“本.罗杰斯”,也刷墙去了。汤姆.索亚上午本来是一个贫困潦倒的穷小子,一下子就成了腰包鼓鼓的阔佬了。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是最高兴的还是找宝藏,而汤姆.索亚和哈克贝利.费恩却找到了宝藏,真是一件惊人的事!

虽然汤姆逃学了,但是他也是一个聪明的小伙子。你看,他靠自己的聪明找到了宝藏,这可是一件惊人的事!

但汤姆.索亚的姨妈觉得汤姆.索亚不乖,正要打他,汤姆.索亚着急地说:“喂,姨妈,看看你身后有什么东西!!”姨妈转过头,汤姆.索亚一溜烟地逃走了。这说反映出汤妈的确很聪明。我也要像汤姆.索亚一样聪明。

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懂得了从小脑袋一定要灵活,用自己的智慧战胜困难。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0

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他,是一个聪明善良、充满正义的孩子;他,是一个大人眼中的坏孩子。他,就是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是一个孤儿,从小居住在姨妈家。但他不像有些孤儿那样自卑,而是充满阳光、自信开朗。汤姆·索亚的童年充满了快乐。他经常逃学去外面玩,还跟伙伴一起划着小船去荒岛当海盗,探寻埋藏的珍宝、追踪匪徒……

我觉得汤姆虽然很调皮,却充满正义。一天晚上,汤姆根哈克贝利·芬恩去墓地时正巧碰上了一起杀人案。事后,真正的凶手印颠乔诬陷是玛特·彼伏干的。汤姆开始不敢说,但在最后法庭审判时他说了出来,但哈克贝利却没有把真相说出来。和汤姆比,我很惭愧,或者说我就是那个哈克贝利·芬恩。我看到了真相,却因为怕得罪人而不敢说出来。现在我还小,看到的都不是原则性问题,等我长大了怎么办呢?所以,今后我一定要向汤姆·索亚学习,坚持正义。

汤姆也非常聪明。一次,姨妈罚他刷墙。汤姆当然不愿意,他运用自己的才智,耍了个计谋,让村里的男孩替他刷。我认为,汤姆虽然聪明善良正义,但也有个不足,就是他不是很体贴他的姨妈。姨妈虽然经常惩罚他,但那也是为他好呀,而且姨妈也非常爱他,况且姨妈已经这么老了。我觉得汤姆应该少让姨妈为他担心。

虽然生活中常有一些挫折,但汤姆一直有一个快乐的心态。在平时生活中,我也要学汤姆这种心态,积极地面对生活。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1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现实主义讽刺小说家马克·吐温所著的一部旅行探险小说。

书中主要描写了汤姆·索亚是一个淘气的小孩,干了许多坏事,不过他也做过好事,比如揭穿印第安·乔。我最喜欢主人公汤姆·索亚,因为他很勇敢,我也很想和汤姆·索亚一样去当海盗,经常用恶作剧让人开心或吓唬别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看到了只要开动脑筋,就能实现目标。有时学习不好的学生也能成大器。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2

这星期我读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极为平常的孩子,期间经历过许多事情之后,却变成了一个人人称赞的英雄。是什么让他有如此大的变化?让我们一起去体验他平常而又不平凡的人生经历。

汤姆索亚和其他男孩子没有什么两样,是个调皮的捣蛋鬼。这不,他又偷偷溜了出去,惹姨妈不高兴。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也有了爱与恨。当汤姆和哈克半夜目击印第安人乔和穆夫波特盗墓,乔杀害了医生并嫁祸与波特的全过程。面对杀人不眨眼的乔和老实忠厚的波特,汤姆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揭发乔,可能危害到自己的生命;不揭发,又于心不忍。最终汤姆还是做出了选择,正确的选择。在汤姆的身上我们分明地看到前后两个不同的他,一个是调皮捣蛋的、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另一个是充满正义的小男子汉。正是这件事,汤姆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其实,我们的人生也是如此,就好比是一场游戏,每一个小挫折、小考验就是一道关卡,游戏总是充满了趣味性和挑战性,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关卡的难度也随着提高,在我们犹豫不决时,一个小小的选择就是一次考验,考验我们的心智,同时也考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在一次又一次的考验中我们成长,成熟。再拿汤姆来说,虽然他经常和蓓姬赌气、耍小性子,但当蓓姬遭受处罚时,他又勇敢地站出来代人罚过,之后在山洞里处处扶持爱护蓓姬,时时显示他的侠义心肠。俗话说得好: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不应该自私自利,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虽然有时我们的利益似乎受损了,但收获的却是比利益更贵重、稀有的东西。就像汤姆,他收获了珍贵的友谊,永恒的快乐。

汤姆索亚用他天真的童心书写了他的传奇人生,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也回到了他的那个时代,感受着他爱恨交织的人生,品读着从他身上散发出的人性的魅力,这是一本值得大家用心去体验的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3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索亚,他勇敢、正义、顽皮、机智;他无恶不作,满脑都是鬼点子,但他身上却闪烁着许许多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这本书讲述汤姆·索亚是镇上的一个淘气包,他想带他的朋友——哈克去做海盗。他们想检验自己的胆量,于是,他们来到了墓地。在墓碑后,他们看见恶棍乔埃把医生杀了并嫁祸给彼得。由于害怕乔埃,他们誓不告密。后来他们住到了一个荒岛上,镇上的人们以为他们死了,就在举行追悼会的时候,他们却回来了,并且揭发了乔埃。后来在一次野营活动中,他们遇见了乔埃还把他困住了,抓住了这个恶棍,他们成为了众人钦佩的“小英雄”。

我要学习汤姆·索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直精神!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4

今天我读了一本马克吐温的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

它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在美国的圣彼得斯堡小镇,有一个叫做汤姆。索亚的淘气鬼。他父母双亡,由姨妈照顾。他在一次野营中和法官的女儿在山洞里迷路了,他走了三天三夜才走出来。之后,他又与一个淘气鬼哈克又去洞中历险,并找到了一些金币的故事。

我被他的聪明机智、勇敢、不服输的精神所折服了。我也要向他学习他的那些优点。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5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6

有一句俗话叫“好奇害死猫。”还有一句话叫“每个人都有一颗因智能有限而无法满足的好奇心。”好奇,是人一生中的一块并不完美的玉石,既是人生中带来成功的秘宝,也是会让你步入危险的诱惑。绝大多数都对它持有一定的回避心理,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汤姆·索亚。

汤姆绝对不是一个乖宝宝,他是一个捣蛋鬼,孩子王。他的好奇心从未停止过;他和哈克一同去墓地探险,却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他与伙伴们却一个荒岛上过“海盗生活”,却被人们误认已死亡,当葬礼举行时,他却泰然自若地走进了教堂;他误入魔克托尔山洞后,却带着贝琪找到了出口……汤姆是个好奇心极强的孩子。他可爱,并不在于他的成绩是多么好,而是在于他的勇敢,他的正义,他的坚定,他的好奇……

好奇是一个重要的性格。可如今,却已经在这个现代化的城市中无影无踪。现在像汤姆那么大的孩子,面对的是补习班,各式各样的考试以及堆积如山的作业等种种压力,连玩的时间都没有了,又何来的去冒险呢?也许我们不用去冒险,但我希望我们可以打破框框,变得更加敢去做,去想!

好奇是人生中的一大瑰宝,不可随意虚掷,只有敢做敢想、富有创造力的人,才能开创一个属于自己的崭新未来!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7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十九世纪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是世界文学宝库的一部杰出经典名著。?它描写了十九世纪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人民的生活,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从小说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穷人和富人,教堂和学校,宗教与犯罪等当时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

小说主角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聪明、爱在女孩儿面前逞强的孩子,有着成为一个海盗的梦想,意外撞见了一场凶杀案并指认了凶手,在和女友贝琪一次探索山洞时被困缺发现了宝藏并与哈克贝利芬将宝藏挖了出来,在村子里继续着属于他自己的生活。

作者马克·吐温以满腔热情和真挚的爱为读者塑造了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和他的一群小伙伴。汤姆·索亚是个成长中的孩子,他调皮,喜欢恶作剧,却又善良可爱乐于助人。他讨厌教堂里老师干巴巴的说教,他不喜欢整天在学校里干燥无味的生活,他希望加入海盗,过新鲜刺激的生活。他总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做出那些懦弱的"好孩子",体面的"优秀生"无法做出的正义行为,展示出自己的魅力。

这部小说的出版,标志着马克吐温的现实主义创作有了进一步发展。以欢快的笔调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理,并以其与小市民庸俗保守的生活加以对照,突出了那种生活的枯燥与沉闷。汤姆天真,富于幻想有正义感,为了摆脱现实的种种束缚,充分享受自由的乐趣,打算外出去冒险。所有这一切都与资本主义的生活环境相抵触,为世俗的道德和教会的戒律所不容。总的来说,揭露美国地方生活的停滞庸俗及宗教的伪善小说的主要思想内容。

从写作方面看:小说情节紧凑,而且含义深刻。小说通过汤姆生活中一系列情节,批判了资产阶级儿童教育的清规戒律;小说的时代虽在南北战争前,写的虽是圣彼得堡小镇,但该镇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缩影。小说运用了对比和夸张的手法,深刻讽刺了小市民的庸俗、保守、贪婪以及资产阶级道德和宗教的虚伪。小说的心理描写细致生动。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为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以其引人入胜的情节及生动的人物成功的讽刺了当时的美国社会,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文学著作。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8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识了知道了一个勇敢的男孩—汤姆。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天真活泼的男孩,可是在姨妈的眼里,他却是一个调皮蛋。聪明的汤姆在每次遇到难题的时候,都一次次的用自己的智慧给软化了。在本文中汤姆同他的好朋友哈克·费恩一起去冒险,经历种种困难后,让原本不聪明、不勇敢的哈克也变成了真正的男孩。并且汤姆和哈克在冒险中还得到了许多金钱,成为小镇里的富人,从此以后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们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勇敢的去面对,说不定我们就能从中获得无限的“财富”。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19

这两天,我看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汤姆是一个聪明、又淘气的小男孩。他做了许多淘气的事情,比如,他联合全班同学恶作剧对付教师;姨妈让他刷墙,他竟然把在旁边嘲笑他的伙伴骗过来刷墙,自我却在旁边玩。之后,他觉得学校的生活太无味了,便和哈克一齐离家出走当海盗去了,期间,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

汤姆还是个勇敢的孩子。有一天夜里,他和哈克一齐去坟地试胆量,看到乔杀了一个医生,却把职责推到了刚喝完酒的彼得身上。幸亏在审判的时候,汤姆和哈克勇敢得走到法官前面说出了事情的经过,求出了无辜的彼得。最后,汤姆还挖到了宝藏,成了大富翁。

这本书太好看了!我喜欢汤姆的生活,我也想把我的童年变成汤姆这样丰富多彩的。可是我不想离家出走,因为我会害怕各种危险,也害怕再也见不到家人和同学们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0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述了生性顽皮、聪明好动、足智多谋、勇敢正义,富有同情心的主人公汤姆·索亚的故事。故事情节惊险曲折离奇、扣人心弦,吸引着我一直读完这本书。

汤姆·索亚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令他讨厌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他不但向姨妈撒谎,在学校里搞恶作剧,作弄爱责罚学生的醉鬼老师,拿无聊的牧师寻开心,和野孩子哈克干出许多令人捧腹无比的妙事,还作出种种冒险的举动……尽管他干了很多不靠谱的事情,但是,一起凶杀案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他在一次去墓地探险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索亚挺身而出,指证凶手。最终,汤姆·索亚成为了众人钦佩的小英雄·····他勇敢正义、足智多谋,面对危险和困难沉着、冷静,运用智慧克服危险和困难。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我学习的地方。读了汤姆·索亚的故事,不由得联想到了自己。我遇到难题时,总是习惯于向别人请教,而不是自己主动想办法努力思考去解决。这一点,我被爸妈说过很多次了,可是我没有认识到自己思想懒惰,害怕困难,遇到困难就上交的危害。

汤姆·索亚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认识了我的缺点和弱点:害怕困难,缺少自信,缺少勇气。这些都是学习的大敌,是成长成才成功的天敌。汤姆·索亚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论是在学习的过程中还是在成长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如果是遇到困难就躲着走,遇到困难就逃避,你不仅不可能取得优异成绩,所有的梦想理想只能是一个梦,是一个白日梦,什么时候都不会成功,更不用说像汤姆·索亚一样成为让万众钦佩的英雄。自己只能是一个人人蔑视的懦夫和逃兵、平庸之辈。在困难面前,我要像汤姆·索亚那样勇敢地面对,用办法和沉着、冷静解决它、克服它,让自己经受锻炼,运用智慧克服和战胜困难,用勇气、自信、智慧成就我的美好未来。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1

要问我看过的哪本书情节最离奇,最精彩!当然是《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是马克·吐温写的。

主要讲述一个调皮的小男孩汤姆·索亚和好友哈克约好晚上一起去墓地埋葬一只已经死去的小猫,却意外地目睹了一桩凶杀案。汤姆原本害怕法官不能将凶手绞死,自己被凶手杀死。于是跟哈克立下了誓言,后来汤姆好像是受到了自己良心的谴责,在法庭上勇敢地说出了真正的凶手:印江·乔埃。但是凶手早已逃之夭夭,一次学校偶然的野餐活动中,汤姆和贝奇迷失在洞里,费尽周折后,汤姆与贝奇走出了迷宫,并发现了印江·乔埃的藏身所。最终,印江·乔埃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汤姆和哈克找到宝藏成为了大富翁!

故事中的汤姆虽然是一个爱调皮捣蛋的人,但是正是这样一个在平常人眼中的"坏孩子",却又集机智、勇敢、仗义、正义等优点于一身,并且有一个同龄孩子所不具备的那份责任感。还做出了一番令人称赞的大事业,与哈克一同成为了这座小镇的英雄。

是的,汤姆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但他身上也拥有着许许多多的闪光点。我觉得,作为一个跟汤姆年纪相仿的孩子。虽说我们做不出那么令人称赞的事业,也没有那样独特的经历。至少我们可以学习汤姆身上最宝贵的两点:勇敢、正义!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2

在我看过的书中,历险类小说数不胜数,但唯有《汤姆?索亚历险记》深得我心。这本书也是马克?吐温最受欢迎的儿童小说之一。

小说中的汤姆,有点顽皮,但不乏正义感,乐于助人,且像鲁滨逊那样,敢于冒险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可是,他不喜欢学校里平淡无奇干燥无味的生活,讨厌教堂里老师干瘪无趣的说教。他想加入海盗,过着每天都新鲜刺激、精彩纷呈的生活。我喜欢他勇于冒险、追求自由的精神,但是我不太赞成他的行为。因为在我看来,像我们这样的孩子——在成长中的孩子,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才是头等大事,追求新鲜刺激的生活虽然有趣而且重要,但我们不能把学习抛之脑后。

天真无邪是难能可贵的。汤姆以及他的伙伴,让我不禁回想起自己已逝的时光,回想起自己也曾那样无忧无虑,无所畏惧。但慢慢地,那样的时光好像已经离我远去。那假装老道却不值一提的孩子话,那自以为了不起却遭到大人批判的想法……一去不复返的哀伤。但转念一想:时间宝贵,若用来唉声叹气,岂不可惜?我们应当珍惜当下,背上硕果累累的行囊,带着天真无邪的心态,继续向前,相信前方定有阳光明媚的光景,定有光辉灿烂的明天。

善良是永恒的。在生活中,我们更需要像汤姆那样乐于助人的人。在我们力所能及时,给予他人帮助;在别人给予我们帮助时,心怀感恩,不要觉得理所应当。让我们的生命,在“善”中得以升华。在街上遇到残疾人,我们可以给他们一些帮助;在过马路时看到盲人或老爷爷老奶奶,我们可以搀扶他们过马路;在公交、地铁上看到小孩、孕妇、残障人士时,我们可以主动让座……“勿以善小而不为”,有时候,可能我们认为轻而易举的举动,在那些被帮助的人眼中就是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恩情,就像那“一满杯牛奶”!

正义之美,总是让人那么激动和难以忘怀。这部书中,最打动我的一幕是汤姆?索亚在关键时刻为了正义而站出来指证杀人犯——印第安人——乔。这在当今社会中是多么难得啊!我对汤姆?索亚拥有一颗正义之心感到敬佩。有时好人和坏人仅在一念之差!所以汤姆他身上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值得我们学习!

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会像汤姆?索亚那样成为真善美的化身,那么未来将会变得更加美丽和谐!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3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十分爱看,能够说是百读不厌。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带着我来到了他的童年,在他的童年里,淘气的汤姆索亚带我来到他的家庭,他的学校。

他喜欢和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一齐玩耍。他有一次说出了真相,把印第安乔告上法庭,把可怜的墨菲波特解救了出来。又有一次,他把哈克和乔埃叫到荒岛上,来当海盗。还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最终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齐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我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

汤姆的童年是充满叛逆和冒险的,我期望大家能跟着这个机智勇敢的小主人公,共同感受童心的透明,青春的美丽,人生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让我们为自我的童年,自我的人生,打下良好的基础,让我们一齐进入他的童年,进入他的回忆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4

人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可是,当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后,我也认识了一个哲理:有时候,沙子也会发光!

而我所指的“沙子”就是这本书的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大名其实是:汤玛斯·索亚),他是个正直、顽皮、勇敢、乐观、聪明……让我喘口气再给你们讲:机智、可爱,对了他还十分富有爱心的男孩子。他既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滑头”,又是一个被孩子们崇拜的“小英雄”,还是一个整天让波莉姨妈担惊受怕的“小孩子”。但就是这个不起眼的,对人微不足道的“沙子”,却有着一段段不一样的经历。

他曾用“花言巧语”来骗取小朋友的财物;曾亲眼目睹杀人如麻的乔埃·哈波在墓地里杀死了医生;曾因为受不了良心的折磨,不顾生命危险将杀人真相大白于天下;又曾一时耍性子和伙伴去荒岛上过了几天“海盗”生活;还曾和“女朋友”差点死在阴森恐怖的山洞中……在他那曲折离奇,富有神话色彩的故事中,我们似乎看到了那时候的美国;看到了我们自我想要的生活;看到了许许多多的精神品质,也从中学到了许多。没想到,汤姆那颗小“沙子”,竟然也能发光!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一样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可是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乔埃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终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写到那里,我又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了我自我。我虽然没有经历汤姆的传奇生活,可是和那些成绩优秀,多才多艺的“佼佼者”比,我何尝又不是一颗平淡无奇的“沙子”,而他们就是那一颗颗璀璨夺目的“珍珠”。

说了这么多,让我来说一说我的故事吧。

记得那是三年级的时候,我应邀参加了学校的独唱比赛。我本是信心十足,可比赛那天,当我胸有成竹的走进会场的时候,我灰心了。因为看着“高手林立”的会场,我感觉我是那么普通,歌曲普通,衣着普通……可是,轮到我上场时,我还是认认真真地完成了比赛。因为我想,不管我有多么普通,多么平凡,我都应当相信自我,努力地做好每件事,仅有付出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出乎我的预料,我竟然是全场获得掌声最多的人,并且还获得了二等奖!

经过这件事和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给了我一个终生收益的哲理:必须要相信自我,不要盲目的认为自我永远是“沙子”,因为有时候,“沙子”也会发光,它迟早会变成璀璨的珍珠!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并且会让你回味无穷……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5

我读过很多书,可是只有《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情有独钟!这本书是19世纪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汤姆·索亚的童年生活。

在大人眼中,汤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他贪玩好斗,但也有着善良正义的一面。当印第安乔把自己犯下的凶杀案推到莫夫波特头上时,他在法庭上挺身而出说出了真相,从而拯救了可怜的莫夫波特。因为当时他和哈克贝利费恩就藏在坟地里的大树后面!

汤姆还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事情,比如,他崇尚冒险生活,曾和好朋友哈克贝利费恩、乔哈帕去一个小岛上当了三天的海盗。全村人都以为他们已经都被淹死了,他们却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他和哈克去找宝藏,谁知却在鬼屋中看到了逃走的印第安乔,还有他的一个朋友要把一些钱埋起来,意外在鬼屋中发现了金币,说要藏到二号十字的下面。

在一次野餐中汤姆彩心爱的女孩贝基撒切尔去山洞探险,谁知却迷了路,柔弱地贝基撒切尔很快就坚持不下去了,汤姆凭着自己坚持不懈和永不放弃的精神找到了出口,几个星期后,他和哈克贝利费恩重进了山洞,找到了印第安乔埋藏起来的宝藏。

我在生活中和汤姆一样贪玩好斗,爱出风头,也干过一些汤姆干过的事情,但我和他还差很多,比如,他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而我却没有。假如是我在山洞中迷了路,我可能再也出不去了。我要学了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汤姆让我懂得了“只要坚守自己的梦想,梦想终会有一天实现”的道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6

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收获颇丰。

故事中,主人公汤姆一次次探险,惹出了许多麻烦。最后满载而归。

有人问:“汤姆是一个怎样的孩子?”回答纷纭得很,有人欣赏他,有人批判他。我认为都不对。汤姆做的是不全对,也不全错。

让我们返回到这本书的意义来讨论一下——

这一本书批判了美国资本主义教会的戒律,揭露了美国地方生活的停滞庸俗及宗教的伪善。这也就足以证实了,这本书讲的是喜欢当英雄的汤姆为了摆脱现实,充分享受生活而大胆冒险的勇敢事迹。但凡事都得有个分寸,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汤姆居然不赶紧向大人汇报,反而带着朋友逃到荒岛,这种行为不免过于鲁莽了。

谁在生活中没有像汤姆一样做过大胆鲁莽或孤注一掷的事呢?我也不例外。

寒冬的早晨,年幼的我套着雪地靴正与朋友们玩打雪仗。我攒足了劲儿一扔,雪球竟掉入了布满薄冰的小河里。

“妈妈,我的雪球在这河里了!”

“算了,再捏一个吧。”

“不,我就要那个。”说话间,我便早已跑到了河边,“我要下去捡了。”

“哎呀,别呀,去水很冷的!”

“不,我有雪地靴,它是防水的。”说着,我就准备下水。

妈妈一把拉住我:“水很深的,要灌进靴子里的。”

“我就要去。”

“你可要想好了!”

我二话不说,一下子踩入水中,冰冷刺骨的水便灌入了我的靴子。我不由得开始抖动,一时感觉冰得如千万把化血钢刀在双腿上摩擦,一时又热得如将腿骨置于滚烫的砂锅之中。强忍着冰水的刺痛,我四处张望,想尽快拿到雪球。谁知,雪球却无影无踪了!只剩下似乎变得更多更冰了的水。

“我想上去!”

妈妈看着我一脸委屈,只得无奈地朝我张开了手……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7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压抑了太久,在现实痛苦中我们失去太多,我们是凡间的天使,却在不经意中失去了我们洁白的双翼。但是,有这么一个顽皮的少年,带着我们的梦想,生活在美丽的童年。他就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笔下的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子天真浪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

他叛逆,在他心目中强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他宁愿在谢伍德树林里做一年的绿林好汉,也不愿意做一辈子的美国总统。

他顽皮,在主日学校,他经常迟到逃课,打架。总是让老师头痛,是一个典型的“问题少年”。

他聪明,周末在家被罚刷墙,竟让别的男孩资源成为他的伙计,还自动给他奉上心肝宝贝。

他真正去墓地冒险,他目睹一场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他勇敢地站出来指证真正的凶手。

他勇敢,在山洞里,他不仅救出了自己的小伙伴贝琪,还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宝藏……

而我的童年确是那样的平凡,每天在家里,按时上学,每天对着枯燥无味的作业,天天过着呆板的生活……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枚橄榄,入口甘甜让人回味无穷。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已经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

汤姆.索亚的世界……是多麽美好!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8

星期五,我读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最大地特点在于生动有趣,完全是以儿童地角度看世界。

一次,汤姆。索亚被波莉姨妈分配了一个工作刷墙。但汤姆并不想干,他认为这是一件丢人地事。他可不想被其他的小伙伴指着说:“看那,粉刷匠大师汤姆!瞧瞧,多可怜的孩子,他这辈子也就是个粉刷匠地命。唉!真令人替他忧伤。”但波莉姨妈地命令又不能违背。于是汤姆想出了一个好点子。他装出一副觉得刷墙很有趣的样子,将本。杰明吸引过来,本心想:刷墙一定很好玩,不然怎么连如此淘气的汤姆都觉得有趣呢?于是,他用一个苹果作为交换条件,来换取刷墙地资格。而汤姆呢?则坐在阴凉地的石头上啃着手中的苹果。

在墓地里,汤姆和哈克目睹了印第安。桥杀死了鲁宾逊医生后,嫁祸给醉鬼波特,然后还说绝不会泄露出去。汤姆与哈克见到这一幕,脸都吓白了,飞也似地奔到了其他地方。由于惧怕凶悍的印第安。乔再被通缉后来找他们复仇,所以他俩都互相发誓绝不将此事说出去。在此后的日子里,汤姆与哈克担惊受怕,时时刻刻都害怕地想印第安。乔会不会突然出现将自己杀掉。但在审案时,汤姆勇敢地指认了乔为杀人犯,印第安·乔落荒而逃。

汤姆就是这样一个淘气活泼、勇敢机智的少年英雄。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9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寒假里,我阅读了短篇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他被称为文学中的林肯,这篇小说是马克·吐温诸多优秀作品之一。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以生动诙谐的语言塑造出一个具有多种性格的人物-汤姆·索亚。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少年。他干出许多令人捧腹的秒事。有一次汤姆被罚粉刷围墙,他竟使出诡计,在其他孩子面前把刷墙说成了一件很宝贵的工作,吸引很多孩子用礼物交换一次刷墙的机会,最后,这次刷墙的工作由别的小朋友完成,他自己没干活,却收获颇丰,不得不承认汤姆的确很调皮。

汤姆的童年是色彩斑斓的,他虽然很淘气,但他的机智和勇敢不得不叫人佩服。一次偶然的机会,汤姆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不让凶手逍遥法外,伤害更多的人,他克服了心中对凶手的恐惧,在法庭上指认了凶手,并最终让凶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充分体现出汤姆具有高贵品质:正直勇敢。

在读这篇小说之时,当我看到汤姆·索亚调皮捣蛋,“胡作非为”的时候,我会哈哈大笑,当汤姆·索亚经历危险之时,我也会心跳加速,感同身受。我仿佛是汤姆·索亚的一位多年老友,在书中和他一起度过了一段刻骨铭心的冒险经历,和他一起成长,让我受益匪浅。我感到汤姆·索亚虽然顽皮、淘气,但是他具有坚定的信念,能够在关键时刻不顾危险、铤而走险、主持正义,是非常值得我学习的。

我现在已经是小学五年级了,作业比以前多,学习压力也比以前要大,有时候,当我遇到困难时,便有一种想放弃、想随波逐流的想法。

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小说,使我认识到:遇到困难不能气馁,要坚持奋斗,不放弃,不抛弃,只有像汤姆·索亚那样坚持正确的信念,才能克服困难,到达成功的彼岸。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0

前些天我和妈妈一起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故事里有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很早就去世了,他和他的姨妈一起生活。他是出名的机灵,出出名的调皮。

汤姆调皮好动,不喜欢上学,不喜欢干活,总是喜爱玩耍。调皮的汤姆,闯了很多祸,犯了很多错误。他的姨妈对他很严厉,在汤姆犯错的时候会让他干活或者是批评他。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1

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它是那样让人流连忘返,魂牵梦萦。可以说,谁拥有一个灿烂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主人公汤姆就是一个例子。他聪明机智,有正义感,行侠仗义。可是,在波莉姨妈的眼里,汤姆却是个顽童,调皮捣蛋,心眼多的人。在孩子们眼里,汤姆则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为什么他们眼中的汤姆不一样呢?

聪明机智

在第二章时汤姆因为和人打架而弄得满身污渍被波莉姨妈惩罚把院子里的墙都粉刷一遍,他会甘心吗?NO!他故意在伙伴们面前装做很好玩的样子,哄骗了小伙伴,不一会儿就干完了,最后他既没有干活又得到了好处。

有正义感

汤姆和哈克贝里约好去墓地埋死猫,没想到,在那里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镇里年轻的医生鲁宾逊竟然被印江·乔埃杀害了!可是他却嫁祸给了莫夫·波特,说是莫夫·波特用刀子捅了他。汤姆回去后,眼前整日浮现着那恐怖的一幕。终于,在良心的谴责下,汤姆勇敢地说出了事实,得到了大家的尊敬。

行侠仗义

贝奇不小心把校长杜平先生的《解剖学》这本书撕烂,在杜平先生愤怒之时,他勇敢的承担了责任,虽然最后挨了打,但他和贝奇却终于和好了。

这本小说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它可以说是19世纪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的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2

今年寒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写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的天真烂漫的生活。小说主人公汤姆.索亚生性顽皮,经常让他的姨妈无可奈何,而他也总能想到办法来躲避惩罚。他厌倦学校里枯燥无味的生活,他和好朋友哈克贝利.费恩一同搞了很多恶作剧,甚至离家出走。他和小伙伴们一起结伴逃到一个荒岛上,幻想着能过上传说中的的海盗和绿林好汉的冒险生活。

汤姆的童年充满叛逆和冒险的。他的经历告诉了我们:只要有理想,快乐和美梦就会成真。终于有一天,我们的天性会被发挥,我们会共同创造一个纯洁美好的明天。其实小孩的心灵是纯洁而善良的。小孩的心就像一张白纸,你在纸上写一笔,这一笔就永远留在这张纸上。

我觉得第二十三章是本书中最精彩而又惊心动魄的。本章讲述了汤姆和贝琪发现了美景却又迷路了。他们在山洞里相互为对方打气,可贝琪还是害怕地哭了。汤姆知道,倘若她一直这样哭下去,她不是发疯,就是哭死过去。于是就劝她不要哭了。汤姆也绝望了,就在绝望之时,他发现了一丝希望。可是对他们来说那并不是好消息,那是印第安.乔。汤姆吓得全身瘫软,不敢再冒险了,最终,村民们救出了汤姆和贝琪。而印第安.乔则死在了山洞里,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越在困难时刻,就越要冷静面对,去机智的想办法,只有这样,困难才能被克服。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3

《汤姆·索亚历险记》资料丰富,主人公机智、勇敢、顽皮,略带一些幽默,是本好书。

汤姆有点叛逆,因为他当了海盗,汤姆也十分勇敢,因为他和流浪儿哈克约定到墓地去试胆量。

《汤姆·索亚历险记》主要分为五次历险:墓地试胆、鬼屋寻宝、山洞迷路、再次寻宝。各个部分都十分趣味。

当我读到“正当这‘已故的大密苏里号’轮船在烈日下大汗淋漓地工作时,这位退休的艺术家却坐在旁边阴凉处的水桶上,摇晃着腿,贪婪地啃着苹果,盘算着如何来加害更多的无辜者”时,我不禁为汤姆鼓掌,这种方法引人上钩,真厉害。可是本·罗杰斯和其他的人就惨了:不但要给汤姆玩的东西,还要替他刷墙。整整刷了三次!有多少受害者啊!要不是刷墙水没了,汤姆控盘要弄得全村的男孩子破产。晚上回去时,汤姆已不再是上午那个一贫如洗的男孩,而是一个地道的富翁,汤姆多么聪明啊。

当我读到“可姨妈真的发现,整堵围墙都刷好了,不仅仅是刷了一遍,而是认真地刷过一遍又一遍。甚至连墙角都加了一道,她惊讶无语。”时我不禁捧腹大笑。这根本不是汤姆刷的,汤姆只刷了一点,其他的都是别人刷的。

当我看到“汤姆带着哈克再次来到洞中寻宝,最终在一个刻有十字记号的大岩石下,挖出了乔埃埋藏的哪些金币”时,我感觉,汤姆有种自豪感,是啊,费了千辛万苦,最终找到金币了!

这本书我已看完,我还意外的发现了它的续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有机会能够找来读读。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4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是一部经典名著。书中的主人公汤姆和小伙伴们经历了很多趣味的事。

汤姆不喜欢上学,喜欢自由自在,汤姆调皮、聪明。波莉姨妈交给他刷墙的任务,他不想让小伙伴们讥笑自我,于是想出一条妙计,让小伙伴们不仅仅帮他完成了任务,还得到了许多礼物。这真是一位聪明的小男孩呀。

汤姆是个有梦想的人,想当红鼻子的小丑、想当胸前挂满勋章的军人,想当神气的酋长想当名字传遍全世界的海盗。汤姆真是个丰富,可爱的男孩。在我们眼中,海盗是坏蛋,专做坏事。而汤姆却想做个帮忙有困难的人的海盗。

汤姆还是个见义勇为,富有正义感的男孩,他出庭为波特洗脱罪名,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同时,恶棍杀人犯印江也得到相应的报应。我佩服汤姆做了很多我们不可能做的事,他的童年丰富多彩。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汤姆平时虽然调皮,打闹搞小聪明,可他又是一位有正义感的,善良的男孩。我很欣赏汤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能乐观应对,使自我的生活很充实。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5

我们这群孩子都有自己的偶像。当我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原来的偶像移位了,汤姆成了我心中巍然屹立的偶像。

汤姆对这个世界充满强烈的好奇心,他相信海盗和宝藏的存在,每天都想象着冒险和打败海盗。但他又有着调皮的一面,不喜欢大人的约束和管教,波莉姨妈为了惩罚汤姆,让他进行刷墙工作,但是汤姆却能够将刷墙作为一项趣味性的活动,利用其他小孩完成刷墙工作,既完成姨妈交代的处罚,又收获了一大堆玩具,书中写到:“他已经不知不觉地发现了人类行为的一个重要规律——那就是为了让大人或小孩渴望干什么事,只需设法将做这事的机会变得难以到手就行了。”这充分体现了汤姆天真和聪明一面,将惩罚看作是玩乐的工具,以此吸引其他同伴的兴趣来实现目标。活泼好动、爱好恶作剧的小汤姆就像我身边的同龄小伙伴,怎不让人喜欢!

汤姆面对危机时,能够迅速镇定下来,寻找最佳解决方案,在墓地试胆这一描写中,汤姆和哈克贝里为了测试自己的胆量,半夜跑到墓地,却意外撞见鲁滨逊医生和恶棍乔伊扭打,当看见印第安·乔伊把医生杀死了,然后又嫁祸于被打昏的波特身上,汤姆和哈克贝里都受到了惊吓,但是汤姆并没有盲目的当场叫出来,而是和哈克贝里立誓决不泄密,充分保证自身的安全。即使在这一过程中汤姆有过害怕和逃避,但是最后却勇敢的站出来,指证真正的杀人凶手,此外在山洞历险中,汤姆的聪明机智更令人佩服,尽管在山洞中迷路了,汤姆却能够有效的利用身边的一切工具,如利用风筝的线引路等,成功的带领贝琪安全地逃出山洞。如此聪明机智的汤姆怎不叫人拍手叫绝——“汤姆你真酷!”

汤姆和其他的小伙伴共同组成一支冒险队伍,在追踪宝藏的线索中和海盗进行激烈的斗争,并取得最终的胜利,为了将想象变为现实,汤姆带领小伙伴在做好准备的前提下开始了一段荒岛之旅,尽管最后以失败告终,但汤姆独立、勇敢的冒险精神我为之感动。在山洞冒险环节中,汤姆在面对恶棍乔伊的威胁时,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和成年人进行勇敢的斗争。汤姆机智勇敢、拥有冒险精神怎不让我佩服——他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汤姆。索亚的音容笑貌时时地打动着我的心,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有梦想。也让我看到了我梦想中的童年,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勇敢、正直、善良、快乐。我为你点赞!我的超级偶像——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6

亲爱的朋友们,紧张的时代节奏是否让您喘不过气来?觉得生活、学习太苦太累了吧?何不让身心休憩一会儿,看看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或许你能从中找回你已在学习、生活中失落的那一部分回忆!

作品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机智、勇敢又调皮的男孩。他有理想,有抱负,同时也有烦恼,他为摆脱枯燥无味的生活环境,冲破那条条虚伪的教义筑成的篱笆,做出了种种出人意料的事情。

在家中,汤姆调皮捣蛋,姨妈对他又爱又恨;汤姆成功地使法俘虏了朋友,让他们为自己做艰辛的工作;为了逃学,他自己先全身五脏六腑搜查了一遍,努力想找出毛病;拔了牙他很自豪,成了众同学的英雄……看到这些,你也许会忍俊不住,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小坏蛋”?但是,回想那飘浮在脑海中的零散的记忆片断,现在长大了的我们是否已忘记了回忆曾带给我们的快乐?!

曾几何时,当我们是小孩子时也梦想着当一回“爸爸”、“妈妈”、“警察”、“医生”、“护士”、“老师”……“宁愿在伍德森林做一年强盗,也不愿当一世美国总统”。这是汤姆的肺腑之言,他梦想着当一个劫富济贫的富于正义感和同情心的英雄好汉。当然,海盗就当不成了,但汤姆和朋友目睹了那惊心动魄的盗墓杀人的场面后,在无辜者即将受难时,汤姆挺身而出,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杀人凶手乔尹,并坚持不懈,克服重重困难险阻成功地寻找到了宝藏,成了真正的英雄!

看到这里,我为汤姆的勇敢、正义叹服,更为他的矢志不渝地追求自己的梦想而想尽一切办法的精神所感动。朋友们,你们也做到了吗?我记得我小时候想当个医生,可是看见自己的个别科目成绩差一点,我就想过放弃。或许面对汤姆,我应好好反思,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摆脱现状。小小年纪的汤姆有自己的理想,而且凭着自己的毅力,他做出来了,并且成功了!我们呢?有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我们都不珍惜,只是夸夸其谈,而不付诸行动。

赶快搜寻一下自己的头脑中或许已被尘封的记忆,赶快擦擦那些记忆的碎片吧!如果还不明白的话,看看《汤姆·索亚历险记》,或许,你会更清楚。你的生命不再孤单,因为即使只有你一个人,也可以适当地休息一下,在回忆中偷笑,追寻那给你力量源泉的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7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主人公汤姆·索亚。他是一个调皮、聪明、爱做恶作剧的小男孩。马克·吐温的文笔很好,把汤姆的性格描写得十分生动,这点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

这本书中有很多好词好句,比如汤姆在跟新来的男孩打架时,作者就运用了“威风凛凛”、“趾高气昂”两个词语,体现了汤姆高傲的性格特征;在汤姆晚上回家时,为了不让波莉姨妈发现他,作者用了“小心翼翼”这个词语,体现了汤姆十分谨慎,也从侧面描写出了汤姆的调皮。马克·吐温不但很善于对人物的描写,他描写景色的语句也十分优美。在作者要表达卡第夫山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时候,作者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方法,“卡第夫山离村子不远不近,它像一块“乐土”,宁静而安详,充满梦幻,永远令人向往。”这样写更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卡第夫山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景象。

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十分有趣和吸引人。这本书讲述了在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住着一个调皮、机灵、可爱的小男孩汤姆·索亚。他讨厌教堂老师讲课,讨厌背圣经,经常逃课。他渴望当一个探险家。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汤姆和贝琪去山洞里冒险。汤姆和同学们去山洞里玩,可是汤姆和贝琪在山洞中迷路了,贝琪十分害怕,但汤姆不畏困难,勇往直前,而且还安慰和鼓励贝琪,并带贝琪安全地逃出了山洞。在以前的故事中,汤姆留给读者的印象是一个调皮、爱做恶作剧的小男孩,但通过这一次冒险经历,汤姆给我们呈现的是他勇敢机智的另一面。作者十分合理的安排了这样一个故事情节,使读者对于汤姆的人物性格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新的认识。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两个原因。诗人臧克家说过一句话:“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只有不断地读书,读好书,才会使孤独的人变得幸福,贫穷的人变得富有。同学们,从今天开始,让我们一起读好书,要像高尔基说过的那样,让书籍成为我们进步的阶梯。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8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读过,但是那时读得一知半解。现在我长大了,觉得我已经开始理解这本书了。

这本书讲述了他和朋友去墓地玩耍,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一开始害怕凶手认出自己,荒唐到和小伙伴一起去做“海盗”。等到小镇上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们已经死了却又安全的出现在大家面前。可是最后,这个调皮鬼还是勇敢地指出了凶手。

汤姆并不是一个好孩子,有时有些粗鲁,有时顶撞人们,可以说他是个十足的“坏孩子”。

我们在阅读时要想一想作者想告诉我们什么。汤姆自由,具有冒险和怀疑一切的精神。从前面看这本书吧,为什么汤姆要捣乱?他最后又怎么会找到宝藏成为英雄?我觉得是因为他自尊心非常强,并且非常希望自己是一个英雄,他想做出一些事情来吸引大人们的注意力,于是他便去“捣乱”。

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他用自己的“宝物”来换小票,大家都知道他背《圣经》是全班最慢的,并且他也十分讨厌背《圣经》,但他却用自己的“宝物”来换可以兑换圣经的小票,最终在拜访的人面前获得了《圣经》。他明明对《圣经》不感兴趣,为什么要用自己所有的“珍宝”去换那本书呢?我觉得是因为他把那本《圣经》当成了一种荣誉的象征,自己拿到了那本《圣经》,即意味着自己获得了荣誉。

汤姆希望荣誉,希望被别人认可。他希望别人认为他是一个好孩子。我们身边肯定也生活着很多像汤姆一样的人,他们或许在学习上不是很好,并且有些调皮捣蛋,但他们一般也有一些闪光点的,如果我们不发现这些闪光,这些闪光点会消失的。我就认识那么一位同学,他非常调皮捣蛋,还经常捉弄我,总是跟我过不去,可是后来我们的吴老师发现了他的许多闪光点,比如他十分乐于助人,他在语文阅读上有不少的天赋……

大多书中的主角是好孩子,有许多的闪光点,有许多的优点,并且大家都知道,他们会遇到了一些什么麻烦,后来又解决了麻烦。可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就不同了,他的主角是一个十足的“坏孩子”。

我觉得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都有自己的兴趣,自己的爱好,自己的缺点以及自己的短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他有缺点就疏远他,还认为他是个“坏孩子”。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39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写成的,这本书生动的刻画了一个名叫汤姆的男孩。他天真活泼,调皮可爱,和伙伴们一齐惹出了许多令人忍俊不禁的故事。他一心想要冲出村庄,去当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姨妈眼中,他是淘气鬼,在伙伴们眼中,他是领导者,是英雄。第二章中,汤姆把他的“智慧”展现得淋漓尽致。汤姆被罚刷墙,但一看到伙伴来了,就装出简便愉快的样貌。这么一装,汤姆不仅仅得到了伙伴们的东西,还能够在树下吃着苹果,对正在干活的伙伴们大声喊,快点,苹果吃完就刷不了墙了。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个晚上,两人亲眼目睹了一齐杀人案件,汤姆内心很恐慌,没有勇气揭发,害怕印第安·乔会实行报复。但之后,汤姆还是勇敢地站了出来,把邪恶的印第安·乔绳之以法,就出了被人们冤枉的波特。

最终,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汤姆三人冒险逃到荒岛。人们以为他们死了,但在葬礼上汤姆三人却又偷偷观看他们的葬礼过程使亲人破涕为笑。不久之后,汤姆被意外困在山洞里,看见了印第安·乔,从而得到了宝藏,成了村里的大富豪。汤姆那种正义感,在危急时刻舍己为人,把自我的生死置之度外,挺身而出的精神使我不禁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们能够明白印第安·乔要杀汤姆是轻而易举的,而汤姆竟能在这么危险的情景下揭发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由此能够看出他是多么勇敢。如果是我们,我们会像汤姆那样挺身而出吗?多数人都是不会的,所以,我们每时每刻都应当反省自我。

可是,我最敬佩的还是汤姆胸怀梦想。任何时候,我们不能胸无大志,而要怀抱远大的梦想。《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回味无穷的书,每读一遍都能读出一番新天地。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0

当我初次打开这本书,看到有关汤姆的种种趣事时,就难以放下,我好像从书中读到了我的童年。

《汤姆索亚历险记》出自“美国文学之父”马克吐温的笔下,讲述了汤姆与姨妈的斗智经历,与小伙伴哈克乔的不离不弃,还有与贝基撒切尔的感情故事,但最打动我的还是的故事。汤姆和哈克迷信传说,认为把死猫深夜送到坟地能治好疣子。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们俩来到了坟地,汤姆和哈克还是第一次去坟地,怕得要命,可是就在这时,印第安乔、波特和鲁滨逊医生走来了。汤姆等人藏了起来,亲眼目睹了印第安乔为了报复医生,拉拢波特和医生打了起来,并用波特的刀刺死了医生,砸晕了波特。波特醒来了,还以为自我杀了医生,结果自我被判了死刑,而真正的凶手却逍遥法外。

汤姆很担心自我说出实情后,会遭到印第安乔的报复。在良心的折磨下,一方面是自我,另一方面无辜的波特,谁明白汤姆心中有着这样痛苦的煎熬。小小的汤姆挺身而出,维护正义,勇敢地揭发了真相,汤姆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不忍心看到无辜的人受诬陷,将自我的生死置之度外,敢于站出来,为波特作证,是同龄孩子做不到的。

此外,汤姆很有职责感,当自我和贝基被困于山洞时,他冰释前嫌,忘记了自我和贝基之间的种种不愉快,耐心地鼓励贝基,乐观地安慰她,因为汤姆始终坚信,必须能出去。在那个黑暗的日子里,汤姆也曾心灰意冷,惧怕的不敢前行,是什么使他支撑下来呢?是职责心,汤姆是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在一个小女孩身旁,起着关键作用,他盼望着能重新看见蓝天,用风筝线系在一块大石头上去探索,最终有一次见到阳光。如果换成我,我可能像贝基一样,认为自我再也出不去了,被活活困在山洞里面。

汤姆有很多小点子,他与乔哈克离家出走,为寻找一个真正属于自我的海盗生活。他骗了全村所有的孩子刷栅栏,而自我却悠然自得。这些都是顽皮捣蛋的淘气包汤姆带给我们的欢乐。

合上书本,我的脑海里不断浮现出汤姆顽皮、狡黠、勇敢、正义、开朗、爱幻想的样貌,各种性格特点凝聚在一齐,组成一个“大男子汉”的形象。他带给我无穷的完美记忆,他仿佛是童年的一个梦,引领我们走向那纯真无邪的孩提时代。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1

书是知识的源泉,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的代表作,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部经典作品。读完后,让我有不少感悟,这是一次快乐的阅读之旅。

汤姆干过许多令人捧腹的事。他被姨妈罚粉刷围墙,竟聪明地想出一个诡计,不但让别的孩子高高兴兴地为他工作,还让他们自动送上“酬礼”。这可真是个聪明的粉刷匠啊!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我要把那新房子,刷得更漂亮。刷了房顶又刷墙,刷子飞舞忙。哎呦我的小鼻子,变呀变了样。”相信大家都听过这首好听的儿童民谣。汤姆也将变成一个轻松的粉刷匠。因为汤姆和镇上新来的男孩打了一架,弄得衣服又脏又破,这个星期六,波莉姨妈罚他把栅栏墙刷白。汤姆却巧施妙计,让过路的孩子把自己的东西送给他,换一次刷墙的机会。这可真是个聪明的粉刷匠啊!在文章中,汤姆表现得就像一位伟大的艺术家,精心创作着作品,引来孩子们的好奇,都争先恐后地请求汤姆让自己刷墙,他们可以用一些东西来跟汤姆换一次刷墙的机会,这么好的事情汤姆岂能不要?瞧啊!他已经坐在椅子上,吃着苹果,悠闲地看着别人刷墙。文章写道:“汤姆已经从早上的穷光蛋变成了如今腰缠万贯的富翁了。除了之前提到的宝贝外,现在他还拥有如下财产:十二颗弹子,一个单簧口琴的一部分,一块蓝玻璃瓶碎片,一尊纱管大炮,一把什么也开不了的钥匙,一截粉笔头,一个圆酒瓶的玻璃瓶塞,一个铁皮小兵雕塑,两只黑色的蝌蚪,六支爆竹,一只独眼小猫,一个铜制门把手,一只狗项圈一把刀柄,四块新鲜的橙子皮,还有一个旧窗框。”看来汤姆的生活已经非常好了!机智如汤姆!

汤姆的确是一个聪明机智的粉刷工,他已经变成一个富翁了吧?我们也要学习汤姆的机智,但不要耍小聪明哦!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2

我给推荐的这本书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马克·吐温。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例如汤姆和他的朋友被困在山洞里。可能你们都以为他们会被困在山洞里,但你绝对想不到汤姆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带领大家逃出了山洞。山洞里的环境十分恶劣,在那里带了几天,口渴、潮湿虫这些问题都接涌而至。但是汤姆没有退缩,而是勇敢的去面对它。

这本书的汤姆不仅有着机智勇敢的品质,还有着真诚善良的品质。例如又一次,汤姆和他的朋友们离家出走,出去当了三天海盗,刚出来的第一天晚上,汤姆的朋友们把他们自己所带的食物都给吃完了,他们都空着肚子,都唱起了“空城计”。汤姆看到了这个样子就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手中的面包给了朋友们。汤姆的真诚,善良也让我对这部书情有独钟。

汤姆的行为在大人中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捣蛋鬼,但在我的眼中,汤姆是一个有远大理想的小男孩,他想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来。这本书的内容令人回味无穷,这本书的语言也在我心中是一个较高的地位,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读这本书。它是文质兼美而又不失风趣的一本书。这就是我想为大家推荐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3

我读过许多书,有科幻类、教育类等等。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少年时代的趣事,描绘出一个顽皮而机灵的少年汤姆的形象,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聪明。

有一段颇为搞笑。有一次,姨妈让汤姆刷墙,汤姆虽然百般不情愿,但也只能忍声吞气地去干。正当他愁眉苦脸时,他的朋友贝恩手里拿着苹果悠闲地走了过来。汤姆立刻装出一副十分快乐的样子,一面刷墙,一面嘴里哼着小曲儿还手舞足蹈地像在跳舞。似乎他不是在干苦活,而是在享受一样。贝恩一开始对汤姆不屑一顾,可看汤姆那么快乐,便动了心:“汤姆,刷墙真那么有趣吗?”“你没干过,不知道,刷墙简直就是极品游戏呀!“那让我刷刷吧。”“不!难得一次机会,怎么能让给你呢?”贝恩提出用一个苹果交换,汤姆装出极不情愿的样子,但还是换了,心里偷着乐呢!每当我读到这时,总要笑的岔了气。虽然这次他欺骗了朋友,但也透露出了汤姆的天真无邪的心灵。

在童年时代,每个人都是十分天真、可爱的。汤姆索亚也不例外。他很多次都努力地想成为一个乖孩子,让姨妈少操心,可他一次次失败了。淘气的性格把他一次次从乖孩子途中拉了回来,他终于放弃了,但他还是竭尽所能地让姨妈开心起来。

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后,我对汤姆索亚更了解,更同情了。其实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像汤姆一样的孩子,他们成绩差,很调皮,爱惹事。但汤姆最终不是成了一个好孩子吗?他们也一定能成为好孩子的。

《汤姆索亚历险记》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懂得了如何爱憎分明,它让我懂得了如何面对对困难,面对挫折,它让我懂得了如何热爱生活。希望大家也来读一读,你们也一定能悟出其中的道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4

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金色的童年,快乐的童年,纯真的童年,但是,你可曾知道?有一个美国少年,他的童年却是惊险刺激的。这个少年名叫汤姆。索亚,他是美国杰出幽默讽刺作家马克。吐温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主人公。

《汤姆索亚历险记》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的社会生活,是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顾。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天生活泼的而又勇敢真正的少年。汤姆层出不穷的恶作剧常常令姨妈哭笑不得。比如:汤姆被罚粉刷栅栏,却师出妙计,使别的孩子不但心甘情愿的成为他的“俘虏”

,还自动奉上谢礼:汤姆和哈克,乔离家出走,去当“海盗″,大人们都以为他们去世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汤姆却领着两个"小海盗",得意洋洋的跨境教堂……同时,汤姆又做出了许多让我们钦佩不已的事情。比如,为了正义,他勇敢地挺身而出,揭发了十恶不赦的歹徒印第安。乔犯下的谋杀案:在被困山洞时,他沉着冷静,游泳有谋,乐观自信,挽救了自己和女孩儿贝基的生命:他以自己的聪明、机智,最终找到了价值连城的宝藏。

其实,在我看来,汤姆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汤姆和小伙伴们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属于他们的天空下,他们是那么朝气蓬勃,无拘无束。也正是这份孩子似的纯真。使汤姆这个绝对称不上"好孩子"。

这本名著带给我最大的启示是,遇到困难时不要气馁,不要轻易放弃,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奋斗,有追求,有梦想,终有一天,我们也会像汤姆那样,创出一片天地。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5

我觉得他特别聪明。那次他的姨妈让他刷墙,他不想刷,但又无可奈何。恰好本·罗杰斯路过,他略施小计,假装超级喜欢刷墙,就把本的注意力转移过来。结果本·罗杰斯被好奇心驱使着,就用一个风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后来,一个又一个小笨蛋被欺骗。结果,汤姆不但不用刷墙,不被姨妈训斥,还收获了好多小玩意儿。

我觉得他非常勇敢。他和朋友哈克还有乔·哈帕一起去孤岛历险。他之所以要来孤岛,是因为姨妈和他的想法截然不同,姨妈是想让他成才,把他送到主日学校学习,让他穿绅士般的衣服。但是他却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快乐,所以他就去孤岛探险。想看看大家在他不在的时候会有什么反映,所以当他的两位朋友都想回家的时候,他却坚韧不拔的要留下来。并最终说服朋友们也留下来了。那段时间,他们三个一起打渔、一起游戏,表现出了他们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我们现在的娇惯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仅如此,我还觉得他敢于探索,不肯放弃一切希望。当他和贝基一起在山洞里被困的时候,他不顾一切的往前去寻找洞口,即使快累晕了也在所不惜的寻找,不肯放弃一切希望。最后就找到了洞口,救出了自己和贝基。

我觉得他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孩子,因为有时候别人都对他打、对他骂。他表面上表现得一副不屑的样子。内心却很善良。别人遇到困难时,他会伸出援助之手,比如那次贝基一不小心撕烂了老师的医学书,在老师快要问到贝基是否撕烂的时候,汤姆却挺身而出,替贝基挨了一顿老师的毒打。

我还觉得汤姆·索亚特别够朋友,能理解人的心境。你看最后一段,他的老朋友哈克被寡妇收养,哈克很不喜欢过那种绅士一样的生活,所以就自己跑到了原来生活的地方。汤姆知道了这件事,就跑到木桶那里,以一种引诱的方法,说自己要建一个强盗群让哈克参加,以抚慰哈克的心灵。

我介绍了这么多,你喜欢汤姆·索亚这个人吗?希望和他交朋友吗?你想了解更多关于汤姆的故事吗?那就请你看看《汤姆·索亚历险记》吧!这本书很适合我们少年儿童阅读,因为汤姆·索亚也是像我们这样大的懵懂少年,他的生活和我们的生活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更能让我们体会主人公的想法。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更希望和他交朋友!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6

自由,是人人追求的美好事物。成年人在工作、家庭压力下失去了冒险、游戏的自由,只有孩子们可以在五彩斑斓的童年中享受自由的甜美。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所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当然离不开这个叫作汤姆·索亚的小家伙啦!这个小家伙离不开自由,是一只关不住的小鸟儿,总是四处找事儿!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述的就是这个小淘气鬼的“冒险生涯”,他总是给波利姨妈这点那点担惊受怕的,最后还在山洞里真被关上一回,经历真正的冒险后却“死性不改”,还是那么活泼、爱自由、爱冒险,可故事在汤姆得到“海盗宝藏”后就戛然而止了。文章似乎没有多么大,多么刺激的冒险,而且在得到财宝后就结束,似乎在说:“哦,汤姆的故事就这样啦!”虽说如此,可它是那样抓住人心啊!有一股奇异的魅力!

作者写下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有依照自己为原型,那些琐琐碎碎的小孩子的小机灵点子,小却不乏生动的历险,正是每个人童年里挥之不去的甜蜜回忆。我觉得这本书老少皆宜:小孩看着觉得好有趣,汤姆就像一个小英雄活在心里,让他们很想和他做个朋友;成年人看这本书就有些沧桑了,美好的童年早就随着成长而逝去,自由的翼被责任与现实折下,他们回忆童年的欢乐,想想自己小时候是不是宛如汤姆一样当一个小英雄呢?自由的汤姆,并不止是个小说人物,还代表着千千万万人的童年。小时候,是否和淘气鬼汤姆一样让父母担心,一样爱捣蛋,一样喜欢冒险,一样渴望自由呢?《汤姆索亚历险记》勾起千丝万缕的童年回忆,像勾起又甜又黏的麦芽糖丝,糊在心头,甜在心里。

回忆童年是一种沧桑,只有在不如意,不顺心,不自由的时候,童年的甜蜜才那样可念不可得,如斑斓梦蝶,流连于心间,带来一点色彩,一份光明,但回忆结束时,梦蝶残忍地绽放作千万碎琼破片,尖利的碎片划伤心灵。即使如此,每个人都经历过的童年,也是记忆匣子里最绚丽的事物。人们在需要时捧出来细细端详,忍不住会心一笑,这段烂漫美好的光阴,永远缠绕心间。那是一只小小的鸟儿,人们会喜爱它动人的歌喉,美丽的姿态,自由的身影,可同时惋惜那只鸟儿在该珍惜的时候不知珍惜,到头来只有一个幻影可供留恋与不舍,只好虚叹那逃去如飞的时间和懊悔于童年的太过烂漫,太过自由。

但童年不可能是用汗水,像成年人一样充实的。这段光阴,是不得不被浪费的,或者说,童年的时光被浪费是一种必然,是一种享受,如果没有虚度这份美丽的生命春天,那么就不会迎来夏天、秋天、冬天。春光明媚且珍惜,可在其它季节叹息春光易逝是否太可惜!太矫情!为何不捉紧现在季节的绮丽,先顾着欣赏当下的无限风光,别在叹息里白白丢弃那么多黄金!春是那样娇丽可贵,可过去的过去了,夏天是汗水与清风的生命火热舞蹈,秋天是丰收一片绚丽的丰收愉快宴席,冬天是最后一刻绽放血红梅花的生命之绝唱。如果只是不断后悔那些春的过失,那么四季的美妙你品味不到!

《汤姆索亚历险记》整篇文章节奏是轻快而活跃的,故事戛然而止于在汤姆得到财宝,因为这本书讲的是男孩的故事,继续下去便是男人的故事了。男人的故事是掺着晦涩的,男孩的故事是永远快乐的。残酷的现实将一个人的自由剥夺,或者说,只有被剥夺了自由,才是迈向成长的第一步,会承受,会忍耐,会约束,那才能做一个成熟的人。孩子是没有接触这种残酷的天真无邪的事物,因此他们是自由,浪漫的,每件事情在他们眼里永远放光泛彩,那才是自由,无惧的,美丽的,绚丽的自由。

孩子长成大人是个既快又慢的进程,有时疾如风雷,有时止步不前。那春天的芳香是牢牢扎根在你脑海里的艳丽花朵,童年的花摇曳,随时可以嗅闻。如此看来,这并不是那么残忍。渐渐长大,懂得事理,学会自立,不会任性,懂得忍耐,这才是成长,是心灵的蜕变。只有褪下傲慢的自由之翼,踏踏实实站在地上,负担起该负的责任,才叫做一种从被给予者化作一个伟大的给予者的成长。

而且,我们从来不曾有那双自由翱翔用的翅膀,我们只不过是父母用一只手托上天空,另一只假装成小翅膀,在背后悄悄为我们编织一个自由的小梦乡罢了。但父母为了给我们这个小小的梦乡,付出了多大的心血!他们的脚底,早已血茧斑斑!只为我们能在天空上歌唱!也许梦蝶那样残酷美丽,才是人生的真实写照。况且,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又会化茧,变作一只大大的,灰扑扑的蝴蝶,牺牲自己的色彩,为别人遮风挡雨。

自由,是人人追求的美好事物,但是,只有孩子们可以得到,而且是借来的,到时间了要原物奉还。品味人生百态,何尝不是乐趣呢?读这本书,也是一种回忆的方式。

一旦读过,真的会闭上眼睛,将自己的童年回忆编织成一幅幅美丽画面,在头脑里漫游一回。而且,梦蝶似乎并不会破灭,因为这本书的欢快语调,仿佛是那个眼睛大大的顽皮的老孩子马克·吐温在笑嘻嘻地对你说:“好伙伴!你小时候是不是这个淘气样?哈哈!太好啦!我们在书里当个童年好友也不错!”这种乐观,是不会后悔,直面困难和挫折的勇敢,你也许也是那个汤姆!做一个童心之人,也是一种快乐!

虽说生活不易,可孩子的那股善于在生活中寻乐的乐观态度,锲而不舍的顽固,是一种生活秘方!很多人不满于生活,采用消极的态度,劳劳碌碌过了不愉快又只有后悔的一生。我觉得,那不是踏踏实实的踩着地,而是把头埋进地里的鸵鸟行为,把自己的过失与不珍惜时间怪罪在小小的,还是孩子的自己身上。

那些正真享受着生活的人,是不会有那么多埋怨的,他们顶着负担,但是,那愉快又自在的心早就飞了!他们是自由的孩子,只有那些人,真的长出了翅膀,不仅飞上了天,还捎上更多人!

我们长大了,可只要保持一颗童心,你就是自由的——要有孩子的固执,调皮,活泼,乐观和自由!用努力的方式,去讨回你的自由吧!而且,这自由永远属于你,没有人能剥夺,童年之蝶不再是梦中碎片,而是实实在在,美得惊心动魄的蝴蝶,渲染你的人生!我们会变成一只大到可以遮风挡雨,美到令人窒息的蝴蝶——只要自由地享受自己的人生,别只顾着埋怨、懊悔和叹息!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死寂中找到声音,在山底望得见山顶,一切困难靠自己的信念与力量跨过去!相信自己的翅膀!那只无声生长的小翅膀!

我们是那只蝴蝶,只要愿意张开翅膀,就能飞,因为我们有自由,自己争取来的自由——自由的孩子们会飞翔,会飞的话,尽情飞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7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非常有意思,语调轻松活泼,深受我的喜爱。故事讲述了一个鬼怪精灵的男孩——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哈克、乔艾、贝琪等的冒险经历。他们是一群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并勇于探索的孩子,聪明和勇敢使他们一次次在危险时刻化险为夷,最后在无意之中得到了强盗头子——印第安乔的一大堆财宝,并成为大富翁的经历。

在这本书中有很多精彩的片段,特别是汤姆和贝琪在山洞中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刚开始,汤姆与贝琪进入山洞后被山洞里曲折蜿蜒的小路、形态各异的钟乳石深深吸引,边聊边往洞的深处走去,在大洞套小洞的迷宫中,不知不觉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出口。读到这里,我为他们着急;当他们的蜡烛燃尽、食物吃光、精疲力尽时,我为他们难过。此时的贝琪已经丧失信心准备等死时,汤姆却不灰心,用探路法寻找出口,之后汤姆遇到了凶恶的强盗——印第安乔,汤姆沉着冷静,而且还向贝琪隐瞒了真相以免她担心,接着又用穿绳引路法,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后,终于找到了出口。

通过读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汤姆那种不轻言放弃的精神和面对困难的沉着冷静以及百折不挠、锲而不舍的优秀品质。他虽然顽皮淘气,经常搞一些恶作剧,但一点都不影响我对他的喜欢,汤姆身上那些优点散发着夺目的光彩,深深吸引着我。当然了,一本好书不可能只有一个人物,汤姆的朋友哈克:胆小、开朗、调皮;贝琪:善良、可爱、纯朴;汤姆的姨妈唠唠叨叨但宽厚慈爱;汤姆的弟弟席德:聪明、机灵、敏捷以及他那大方、刻苦又勤奋的妹妹玛丽等人都写得性格鲜明,栩栩如生。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已经动心了呢?那就赶紧读读这本书,也去体验一下汤姆那惊心动魄的冒险奇遇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8

有这样一个男孩,他勇敢机智,敢于冒险,善于展现自我,正义感强,他就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索亚。

汤姆的童年是许多男孩子的向往,他的童年,惊险刺激,妙趣横生,勇敢自由,是许多“模范儿童”想做但做不到的。汤姆一直有一个“强盗梦”,因为这个梦想,他遇见了许多惊险刺激的事情,也给他的童年留下了最宝贵,最美好的回忆。他和好朋友哈克竟意外撞见了一起强盗杀人案,最终他克服了内心巨大的恐惧,勇敢地揭露了真凶,一夜之间成了小镇的大英雄。他和贝基被困山洞,在贝基沮丧绝望之时,他凭借着强大的毅力,勇敢和机智找到出口,并带领贝基逃出了山洞。更具浪漫色彩的是,他凭着锲而不舍的努力与好兄弟哈克共同找到梦寐以求的宝藏,最终实现了自己的“强盗梦”。汤姆对平庸生活的厌恶和对自由理想社会的向往,使人生更加丰富多彩。

汤姆就是这样一个活泼调皮,爱出风头但又勇敢机智,匡扶正义的小英雄,他讨厌教堂里的老师毫无趣味的说教,也不喜欢学校里枯燥无味的生活,一心梦想过海盗式的惊险,刺激的生活。虽然,在大人们眼里,汤姆是个十足的小破坏家,而且有时还说谎,逃学,甚至打架。但是,也正因为有汤姆,大家才知道杀人案的真凶是印第安·乔;正因为由汤姆,贝基才逃出了山洞,正因为由汤姆,贝基才躲过了杜宾斯老师的惩罚。所以,汤姆更是个正义的小孩。

在汤姆身上,我学到了他的正直乐观,机智勇敢,锲而不舍,也感受到了童心的明澈,友谊的可贵与亲人的温情。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49

这个学期,老师让我们读一本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听了老师的话以后,立即买上了这本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经常搞恶作剧,让他的监护人波莉姨妈无可奈何,而他总能躲避惩罚,镇上的“坏孩子”哈克贝利·费恩和汤姆是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幕凶杀案,他们立血誓决不泄密……

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哈克和村里另一个孩子乔·哈帕乘小船离家出走,他们在悄悄偷看村民为他们举行“葬礼”时才感动而归……

一次集体野外活动中,汤姆和女生贝基被困山洞,再次遇见杀人凶手。汤姆勇敢的鼓励贝基,直到村民赶来救援,凶手被封死在山洞里。最后,汤姆和哈克又回到山洞,找到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发现汤姆的顽皮不正体现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汤姆的顽皮不失可爱,汤姆的顽皮不失童真,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哪怕只有一点点也会勾起的甜蜜回忆。汤姆·索亚是个淘气机灵、有正义感、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男孩子。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往往回忆起来,觉得童年甜腻如酒。每个人都会长大,不仅仅是年龄大了,身高高了,体重重了,思想也会跟着改变。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我们应该勇敢的面对每一件事,不当缩头乌龟。这样,我们就会走向成功。此书让我更加珍惜童年,因为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更加珍惜童年,更加珍惜美好的时光。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50

刚开始读这一本书,我就被那蜿蜒曲折的情节吸引,主人翁汤姆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阳光的少年,他干了许多令人惊叹的事,虽然在大人眼里的他只是一个顽皮的小孩。但他却没有气馁,还是努力的坚持做着自自认为正确的事,他的性格和许多人不同,他很活泼,开朗,乐观,这些都是值得学习的内容。

我们读这一本书,不应该只看到外在,只知道故事是什么,主人翁是谁在哪干了什么事,那些都只是最表面的,是整本书最没有价值的存在,我们读书应该看到书的内在,看到作者表达的意思,甚至总的归纳总结,几句话概括出书的全部内容,猜猜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或者尝试着自己写出一本书来,等整本书都被读透后,就可以看看书中重要情节所用的词语句子,学会写作手法,生动灵活的运用到自己的作文当中,只有达到了这样,这本书才可以说是真正的变成了你的财富。

回到这本书里来,这本书所表达的内容就是人要像汤姆那样自信勇敢活泼开朗,就有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书中也有我比较喜欢的段落句子,比如:“星期六的早上天气十分晴朗。夏天的早晨,空气格外新鲜,到处生机勃勃。空气里弥漫着洋槐花的芳香,村外的卡迪夫山绿意萌然,静静地耸立着。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意,脚步轻盈地在路上走着。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让人由不得心生喜悦。”这段话其实每一句都用的是平常使用的字词成语,但当它们结合在一起,形成一整段的时候,就不一样了。

总的来说,读书就要细细的品味,而不是只过一遍,只是知道大概剧情,这样是没用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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