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
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会被认定为愤青,没多少人愿意去听,可余华把他装饰成亡灵的交谈,俗套中别具魅力。
其实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不是人间辛酸,而是死人也有一个世界。活着对我们来说很好,辛酸也好,痛苦也罢,都有一份独特的味觉,和值得我们珍惜并拥有的幸福。可死人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们身边逝去的亲人他们在冥界过着怎样的日子,这不得而知。当第七天到来,杨飞终于无话可说,他的见闻到此结束,最终向命运屈服。这预示着,即使死后,也不一定就是生命的解脱,没有哪个算命先生真的看过猪跑。
作品从亲近到疏远,从模糊到清晰的描述,环环相扣,详略搭配,在这个让你想丢下书本又好奇后面发展的故事里,时刻都用快要来临掩盖不会来临的真相,形成了弃之可惜的独特风味。写这本书就跟周星驰喜剧一样,给人铤而走险的感觉,但俗套中却将要表达的哲理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正是作者笔力的最好体现。当雕刻的世界凋零,死无葬身之地还是愤青的归宿,坚持原则的人似乎就该被潜规则破坏,而他们的子子孙孙似乎又随着坟墓,迎来正义的谴责。尽管作品只有乌云,却预示着一场暴风雨。
看完第四天,我就知道后面余华会讲什么,可我还是去看。因为他叙事和蓄势都很好,新奇带着些沉重的幽默,静悄悄的世界总为酝酿轰动埋下伏笔,看完第七天我才发现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迟早会走。至于我为何要深夜尝试写读后感,我想大概是怕明天会忘记。
作为一个不谙世故却整天幻想连篇的都市写手,我认为我写玄幻更好,在架空的世界总能有更悬念和入心的情节,如果我想告诉世人些悲剧不妨给他们讲个笑话,如果我想捅破些黑暗,不妨模仿水浒传。人内心都是内敛的,委婉的,说话做事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有残酷一面。不要说你开放我直接,开放和直接迟早有底线,而羞涩和避讳将会在那里对侵犯者体无完肤的否决。为了更好的做个问心无愧,而又始终如一的人,尽量不得罪大多数人,我们就要学会讲寓言故事,说另有深意的话,也要学会听寓言故事和深意的话。否则,行走世间不是踽踽独立就是臭名远扬。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
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我想我能够明白余华写这本书的寓意,从这些死的人看出社会的动荡不安,人们的死亡都很委屈,但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金钱和权力是多么的重要无论是在现实的生活还是在死后的生活。有钱死后可以有更好的归宿,不怕尸体被腐烂,不怕灵魂没有归宿。虽然没有钱死后生活的条件也没有很差,但是随时间的流逝,尸体日月腐烂,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最终的归宿。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
当我们还在嘲笑中国现代文学的作者在制度的压制下残缺的灵魂只能写出肤浅的文字,当所谓的世界享誉的作家也只敢触碰文革的题材点到即止时,余华的《第七天》对我们当下的社会显现出了更大的力量的抨击,这种批判的声音或许更有意义。
很显然,余华专心的搜集了起码7年左右的社会的黑暗面的新闻,比如强拆,比如移民,比如刑讯逼供,比如媒体的不公报道,比如官方的不作为和很不作为,比如上访……等等,近些年发生过的能在网络上掀起批判的新闻基本在书里都能找到影子。魔法现实主义的手法让读者轻易的代入了角色,重新回顾了过去的社会进展,然后扪心自问,此时此刻,当下,社会进步了吗?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讲述的30年前的社会,那么《第七天》便是当今社会的没有灵魂的体制下的新版《活着》,《第七天》以死后灵魂的视角快速的扫描出这个世界,这个活着时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连幸福都显得可悲的世界,却在死后,有墓地的灵魂可以安息,没有墓地的灵魂也有一片青山流水的伊甸园,看完不得不感慨这真是绝佳的讽刺。
但是,真正震撼的恐怖是,我们这些读者,我们都还活在和书中描述绝无出入的社会里,想到这,不禁让人颤栗。
如果可以,我会很高兴庆祝这个社会的头七,也很希望,创世纪的第七天从书里死人的世界里来到活着的人间。
尽管,余华还仅仅是点到即止,但是,很明显,能让人感觉到他尽力了,一个作家的尽力,这种尽力,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迫切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5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平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呻吟,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6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看过这本书的人不会不熟悉,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但陷入骗局自杀,鼠妹的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的挟儿子以令警察局等等。死后的`世界同样是分等级的。在殡仪馆里,有钱有权者享受vip待遇,普通人只能耐心等待,让领导先烧。没有墓地的亡灵们只能去往“死无葬身之地“。来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亡灵们都带着悔恨或是遗憾,但在这里却抛开了这些,获得了真正的平和安宁,就连生前针锋相对的仇家也在这里结成了不离不弃的伙伴。这个地方让这部小说有了一些温暖的色彩。虽然是一部描写死亡的小说,我却觉得它是余华作品中最温暖的一部。作者似乎想借“死无葬身之地“告慰枉死者们的灵魂,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那就是社会新闻杂集了,咋能成著作呢?是的,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通过这些,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7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这是余华在《第七天》一书中的最后收尾,字里行间透露出了嘲讽与悲哀。《第七天》是一篇比《活着》更艰难的文章,是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像是在挑衅社会的底线,余华用他最锐利的武器——笔,再加上毫不掩饰的嘲讽,划开了当下那些看似光鲜实则腐烂的皮囊。
《第七天》是余华最新的长篇小说,他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做垃圾处理,冤假错案,刑讯逼供等等,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浑身发冷,也许是被作者冷峻的笔触所感染,以至于合上书时,还是久久不能自己。我不知道余华在写这本书时是不是也怀着这种情感。大都人都说《第七天》太过黑暗,把社会剖析的太过透彻,但这正是小说的意义啊,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最深刻的文章。有人说余华给这本书取名为《第七天》参照的是中国人死后的头七,他的这本书和其它的几部经典长篇小说相比,不足之处显而易见,但我却认为,这本书里说发生的故事却最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大部分事件我们甚至见怪不怪。
生不所致,死所长思。这本书连接了生前和死后的世界,我们用生前的视角去写死后的世界,死后的世界里依然有金钱权力的划分,但从中也有喜悦的分享,为寻见亲人永聚而喜,为死后世界清明和善不再污浊而喜,为得知真相不再误解懵懂而喜。也许社会有种种不公,种种不如意,但生活中总会有阳光温暖我们。
文章用杨飞在人间最后七天的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加入了太多太多有政治暗喻的事件,但如果余华只是写这些事件就结束,那余华便不是余华了,除了这些事件以外,他还写出了这本书得到的提升的关键——人性。而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便是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个荒诞不经,冷酷残忍世界里存在的希望——爱。“我”是父亲在铁路上捡到的弃婴,却让父亲为了“我”而抛弃婚姻和自己的后半辈子去扶养“我”长大,“我”的妻子在现实世界里弃“我”而去,却在死后只承认“我”是她的唯一的丈夫,洗发妹并不是真的想要跳楼,她的男友为了给她一个好的墓地而去卖了自己的肾,小餐馆的老板听说了“我”父亲的故事而每次点餐时都多送一个果盘。这一个个的故事,都写出了我们的良心,所以这社会并不是只有黑暗,还有温暖和爱。
《第七天》展示了一个弱肉强食不公平的七天,也写出了乌托邦式的向往生活的七天,余华用大半本书构造了一个人道和平欢乐美满的世界。书很容易看完,合上书,我们开始向往另一个世界,那里人人死而平等——那是死无葬身之地。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8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9
我真的被《第七天》感动了。
虽然是在一片争议甚至是骂声中开始阅读的,但之前的所有想象和假设并没有霸占我的感受。从开篇第一段话开始,我就被那种冷澈绝望的忧伤,紧紧地攫住了。但止于此的阅读感受,成为作品遭诟病的重点,有人说这次的余华除了给读者带来浅表的感伤以外,都是新闻事件叠加起来的串烧,“余华的工作无非是把这些素材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自己名下,却并没有提供什么比新闻报道更高明的说法”。更有甚者说,“这是余华作品中最烂的一部”。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因为评价总有个标准和范围,是把余华放在文坛中评价,还是放在有些读者建造的神坛上来评价?是按照真实的余华评价,还是按照读者、公众眼中的余华评价?如果在前者中,《第七天》是目前长篇创作中依旧保持了作家水准的小说;但如果按后者来看,就失去了标准,因为神无所不能,余华的能力遥不可及。但这个神坛,也许并不是余华自己心甘情愿站上去的,他被公众推上了神坛。
在这个神坛上,公众们期望余华写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而用这样的标准,《第七天》欠缺的太多,所以骂声四起。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其实是标准错了,余华只是他自己。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
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
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0
相信很多人都是看过这本书的,而我最近也用三个小时的时间把这本书给读完了。但是在读完以后,我的心是久久不能平静的。
因为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让我压抑了,甚至现在都没有缓过来,但是不可否认这本书是一本好书,是值得每一个人去深思的书。
这本书在人去世以后揭示了人的幸福生活和不幸的生活,揭露了这个世界的残酷,很人与人之间的无情和贪婪。但是在这个时候我们依靠的只有自己的亲人。
但是在这本书中也会让我感动的时候,比如说父爱的伟大,友谊的美好都是让我感动的。或许是因为在作者的笔下这个世界是那么的残酷,所以这些在我们平时生活中不太注意的东西现在却那么的立体吧。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真的是太大了,让我去感动,让我去流泪,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她在自己的生活中遇到了不幸的事情,她想要用死亡来解决自己的一生。
在这个时候她是有多么的无助,多么希望别人去帮忙。但是并没有一个人去阻止,甚至有的人给她想出了各种死亡的方式。
而他们的做法让我想到了键盘侠,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随便的打打字就可以让一个人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做法真的是太可恶了。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1
余华的《活着》写满了人间的艰辛和无奈,余华的《第七天》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阅读《第七天》的时候,有一种很好的阅读感受:就是里面所有的人说的话都是真实的,没有虚伪,没有做作。这些人已经死了,它们是灵魂,这种没有做作的对话,让人阅读起来不累,不善言辞的我很向往这样来互相交流。有些话,则给人以想象,更让人看清虚无和浮夸。
比如李青说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们在等我,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看到这句话时,心灵为之一振:都已经死了,盛大的葬礼能用来干什么?对于已经死去的李青的灵魂又有何用?
许多现实的画面:假意的微笑;须臾的奉承;同一桌酒但关系并不好的各种身躯;火急火燎地赶一个聚会;拿到一张奖状或一个头衔时的忘乎所以……
这些都是虚假的,如同李青说的“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一样,对于一个灵魂来说,毫无意义。
《第七天》写的是一个人死去之后,所见所闻。是以一个死去的人看人间事物的角度,来描写现实生活。人间的人常说,生死事大。是的,生死事大,如果都已经死了,也就放下了所有的包袱,说一些真实的话了。
里面一个灵魂说,“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么简单的文字,描述了真实的人间事情。及其丰富的语言,却在活人之间传递不了真实情感。说者有所掩盖地说,听者有过滤并猜测地听。丰富的语言又如何?在活人之间也不能完成真正的信息传递。如果彼此信任无我无他,几个字足矣传递。
比如,甲:你有骗我吗?乙:没有。很明确地传递了信息。但在人间,甲会信你个大头鬼。
里面有一句:“宽广的沉默里暗暗涌动着千言万语,那是很多的卑微人生在自我诉说”。很多时候的沉默,并不是我们很智慧。很智慧的沉默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沉默,大多数人选择的沉默,只是人微言轻或是没机会发声的沉默。
活着的时候,有太多的束缚,太多的放不下放不开,把人活的像个奴隶似的。“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和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分,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
里面的一段:“走过去吧,那里的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上面这一段话和释迦牟尼佛描述的西方极乐世界一样:
舍利弗。其佛国土,尚无三恶道之名,何况有实。是诸众鸟,皆是阿弥陀佛,欲令法音宣流,变化所作。
舍利弗。彼佛国土,微风吹动诸宝行树,及宝罗网,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闻是音者,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
所有的鸟,所有的树都会发出微妙的法音,连恶的名称都听不到,哪还有恶的行动。
古代文人陶渊明描绘了世外桃源,看起来没心没肺的李诞说了人间不值得,怎么看都像认真生活的余华讲了死无葬身之地。
这些人,有古有今。
只要不死就得活着,好过赖过都是要过,既然都过不好,那就好好过,像《第七天》里的灵魂,放下包袱,真实地过,不猜忌,不做作。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2
一个人死后的七天里,就像重新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一般,每个曾在生命里出现的人像是设计好一般一个个陆续登场,一个人的社交圈子也不过就是个小社会,不论在哪个社会里,生前或者死后,贫富的差距、小人物的心酸、现实的残酷都是会存在的,然而结局告诉了我们有一个美好的地方,那儿没有贫富贵贱,没有悲伤疼痛,没有仇与恨,人人生活的如同在世外桃源一般,但人人也死而平等,那个地方叫——死无葬身之地。
看到结局反而会轻笑出声,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讽刺?幽默?反讽?细想起来怎么会觉得无比正确呢?余华的文字很写实,在我看来有些文字可以说是流水账也不为过,但就是这些描述一个个故事的流水账,反而更会有一种:“啊对啊我们身边就是有这种现象啊”的强烈同感,文中的许多情节是作者虚构的,但衔接的也挺自然,在多个讽刺现实的故事中,反而那些暖心的情节更能引人注目,如杨飞的养父为了抚养他终生未娶却因为有过一次想要抛弃他的念头一生心里愧疚;鼠妹和伍超这对情侣一起吃苦打拼好几年不离不弃,结局却令人唏嘘,鼠妹自杀伍超错过了见她的机会,而在伍超死了来找鼠妹的那一天鼠妹去往墓地火化安息了,两人一直在生与死的边界擦肩而过。
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小人物,从小视角去看这个社会能看到更多的黑暗面,故事的主人公们大部分都是本本分分生活的小市民,不论是偶然的正义挺身还是想维护自身的利益都没落得个好下场。这个故事往小了说有亲情、爱情、友情的生活情感,往大了说也有社会现实、生存与死亡的深刻思想,而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有墓地的得到安息,没墓地的得到永生,到底哪个更好呢?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3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年代的荒诞与不公。字里行间,满目苍凉绝望。但是,我为故事里的人和事感到无力和难过的同时,更多的却是思考我自己存在的意义。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书中描写的荒诞更胜现实中的荒诞,书中描写的真实更胜现实中的真实。每个时代都会有属于那个时代的伟人,他们或许才华横溢,名流千古;或许政绩斐然,长留青史;或许贡献卓越,永垂不朽。但是更多的,是普通人。毫无疑问,我也只是个普通人。那么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到后来,我看了为了祖国完整,义无反顾的将士们。看到了为了民族未来,甘愿隐姓埋名的科研家们,为了他人健康,甘愿奉献自己生命的最美逆行者们。作为当代医学生,要埋下头来认真学习,面对各项复杂的工作,都要保持一颗实干的恒心,苦干的决心,持久的耐心。时刻牢记使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所以没有人记得又如何,我们存在的意义不需要别人定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4
《第七天》讲的是一个人死后的事,描述了一个死后世界的世外桃源:死无葬身之地。讽刺的是,“死无葬身之地”这个现实中用于诅咒人的一个词,在书中变成了一个人死后的庇佑所。这个地方是死后没有墓碑、孤苦无依的人的唯一去处。它芳草鲜美,鲜花盛开,树木茂盛,溪流潺潺,是一块理想之地。这儿的人相亲相爱,不分亲疏,哪怕是生前的死对头,来到这儿也相处地其乐融融。与冷冰冰的现实相比,生前困顿窘迫的人在这儿找到了家人,找到了栖身之所。
虽然书里讲的是死后的事,但实际上还是用浓重的笔墨讲述了主人公杨飞活着时的事,以及对于他来说最为重要的一些人。这里面有他的前妻,他的养父,以及他的“妈妈”,还有他死前与他有过交集的人。看的时候我感动于书中出现的各种情感。首先是杨飞与自己前妻李青之间的感情。虽然两个人分开了,却还爱着彼此。因为两个人的追求不同,所以在相处了一段短暂的时间后,两个人还是离婚了。妻子因为遇到了一个有着好的创业想法并很欣赏她的留学归来的博士,离开了自己爱着的另一半。但是他们死后相遇时,她说,我结了两次婚,但是我只有一个丈夫(指杨飞)。其次是杨飞与自己的养父杨金彪之间的深厚感情。二十一岁的杨金彪在铁轨上见到刚出生脐带还没掉的杨飞,从此以后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来养,并因此一辈子没有结婚。杨飞的“妈妈”李月珍(杨金彪的邻居)对于杨飞的照顾和关爱,也让人看到了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情感。杨飞生前在出租屋的邻居,鼠妹李梅和她的男朋友伍超之间的爱情,也令人唏嘘不已。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如此真挚的感情却在现实的重压下而以悲剧结尾。书中有两对深深相爱着的情侣:杨飞与李青,鼠妹与伍超。在现实的诱惑下,杨飞与李青的感情走向了终结。而另一对,鼠妹与伍超虽然争吵不断,却并没有分开。然而,无论是选择分开的,还是坚持在一起的,他们最终的结局都是悲剧的。杨飞踏实真诚,但在现实中却缺乏一点上进的勇气,李青觉得自己和他在一起只会庸庸碌碌过完一生,所以当一个更闪亮的人出现时,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再婚后她发现,那个看起来才华横溢的留学生,并不像她想的那样。她最终沦为一个官员的情人,在这名官员东窗事发后选择了在浴缸自杀。而杨飞为了给养父治病,卖掉了房子,辞掉了工作,最终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因为饭店起火爆炸而身亡。而鼠妹与伍超,更是因为现实的蝇营狗苟争吵不断。在繁华的城市里,他们做着最低贱的工作,虽然想要改变,却总被现实拖住手脚。最终因为一个买来的山寨手机,鼠妹选择了自杀。她在意的不是山寨手机,而是伍超骗了她。而伍超,在得知鼠妹的死讯后,悲痛不已,选择卖掉一个肾来给鼠妹买一块墓地。这也使得鼠妹成了死无葬身之地唯一的一个选择安息的人。而伍超,也因为卖身后的感染身亡。这些悲剧的结尾是对现实的沉默控诉,它把这个世界的遮羞面纱一把扯下,把它的残酷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就像余华说的一样,“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第七天》揭露了赤裸裸的现实:强拆、物欲、贫富差距、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冷漠、官僚主义等等。同时,它也褒扬了一些东西: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人的善良,人的坚守。当然,揭露不是为了批判,而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希望书中描述的理想之地,有一天不再只是一个虚构的世界,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5
昨晚我读《第七天》的时候,长期快餐式的阅读方式让我几度无法适应读它。期间我甚至想放下书,等自己静下来再拿起它,可是我害怕这又变成漫漫无期的浮躁和等待,并且现在的我在这山上,天时地利人和都告诉我我该去履行心中的想法了。于是,我逆风一样读完了它,《第七天》。
我深知自己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没有说去解析或者剖析它的资格,所以我只是表达一下我读过它以后拙劣以致肤浅的感受和看法。
《第七天》以另一种角度来把书中人物的故事娓娓道来,即便他们都是不幸死去和非正常死亡,但这种方式却让原本悲哀悲伤的故事似乎不知不觉中变得平淡,最后竟给我温暖美好的感觉。故事中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是那样的鲜活饱满,却又让我觉得他们独立起来,因为他们是那样的温柔善良!如同脑海中的海市蜃楼一般,真实美好却只能远远看着不能触摸,他们影响着你却不会决定你。一个又个故事,一个又一个人,在同一条路上,慢慢遇见甚至拥抱,他们孤独的来,来了之后却不再孤独。后世对前人的误解或者美化,在这条路上被平淡的讲述,却不再让他们产生波动。对现实的黑暗,冷漠,残酷,以及艰难也都是点到为止,没有深究。如同蜻蜓点水一样,轻盈浅淡却不失深刻的给我希望。
他们所有人,好像都失败在了现实里,但在这条路上那都不重要,我只要找到他,等到他,遇见她美好就会盛开。现实让我们孤独,我们依旧有对抗孤独的方式,是把你放在心上,这也是我们打败现实的唯一方式和最强力量。其实和《活着》一样,福贵的故事是那样让人绝望可是读完过后,我的心里除了沉重以外还有一种力量,不畏现实的力量,勇往直前直面困难的力量。至于《第七天》,它对现实依然有暗喻和讽刺,甚至每一个人都好像被现实残忍的碾压,政局,社会,人生百态,我们往往看不到真相,甚至不敢看也不敢说出真相。他们蒙上我们的眼睛,然后把刀架在我们的脖子前,往前一步靠近真相也接近死亡,往后一步从众如流麻木异常。然而读完以后留在我心里的,不是那些早已有准备的黑暗或者更黑暗现实现象的认识。而是不期而遇木椅青石的倚靠,是千山万水的艰难等待和寻找,是毫不犹豫的在怀里无微不至的哺乳,是27个婴儿夜莺一样的歌声,是无数空荡骨架用树叶为她净身的点滴河水,是无休止的悔棋的争吵和陪伴,是自奠的黑色袖带,是死无葬身之地……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们也许不是无处可去,是忘了要去何处。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6
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想说说自己对于“死”的看法。以前的我是一个对死趋之若鹜的叛逆孩子,可以这么说,我认为有很大一部分孩子在他们叛逆期的时候多少会有过死的念头,当时的我也是,因为家庭以及学校的种种原因,我自杀的想法已经不知道有过几次了,我甚至写信给我当时的班主任,告诉他我活得很不快乐,很想死。
其实我现在打出“死”这个字的时候,会有害怕的感觉,在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以及看到过身边熟悉的人们相继离开所带来的痛苦后,我慢慢发现活着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们尚且还得一口气,尚且苟活于这世间,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幸运了。后来的我也渐渐发现其实自己是一个很胆小的人,害怕各种黑的地方,之前走过一条光线很暗的街道,街道边的小台阶投下了一小段深黑的阴影,那时候觉得踩上去就会被黑暗吞没,在我看来,阴影里藏了可能会随时冒出来的黑色鬼怪。连这么常见的事物都害怕的我,竟然会有过死这个想法,以至于现在认为那会不会是我的幻觉,只是个一触即破的噩梦罢了。
我是在初二的时候看的余华的《活着》,当时也处于叛逆后期,刚看完的时候觉得心里的大钟好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有某种不一样的东西突然从四面八方涌进胸口,让那时候的我被震撼到了,为此我还特地写了一篇读后感。现在重新再去读,发现那时候看到的事物的本质也不过是停在表面而已,我也只不过是结合了书的内容做了一个概括,写了写大众们对书的理解,觉得很是幼稚。但那时候的我也对余华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这是一个能写出冲击我心灵的文字的作家。
《第七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死去的人在死后的七天时间里每日的所见所闻所感。就像是一个虚渺的梦境,活着的时候,你没有很有力的证据去证明你活着,作为一个人存在于这世间,同样,死了以后,你也不能抹灭自己曾经的存在,作为魂灵或是死尸的存在。
那没有属于自己墓地的人会归属于哪里呢?他们回去到一个鸟语花香,树叶向你招手,石头对你微笑,河水向你问候,一个没有贫穷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人人死而平等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活着或者死去,真的会有明确的界限吗?不过是一场不知道从何时入睡何时醒过来的梦境罢了。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7
又读完了一本余华的作品,在读余华的作品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憋着一口气,不敢放松。每读几页都要没有目的地站起来走动一会儿,可能是书里的内容显得压抑,需要缓一缓才能继续。余华的作品体量不大,读得快一点,一个下午就能读完一个故事。
读完了《第七天》,印象最深的是其中的第二天和第三天。第二天讲了一个爱情。很佩服余华的细腻,将杨飞这样的人写得这么真实,文字的力量真是伟大。自卑就像一条看不见的尾巴,明明看不见,却怎么也摆脱不掉。第三天讲了一个亲情,杨金彪是个好人,杨飞遇到杨金彪很幸运。我认为这两天是全书中最精彩的两天,字字句句都值得反复体味。
书中还提了一些很敏感的话题,“市长蹊跷的死因”、“强拆事件”、“领导检查不到的柏油马路”、“公安的、消防的、卫生的、工商的、税务的”、“医疗垃圾事件”、“李月珍死亡真相”、“计划生育是国策”等等中国人心照不宣的事情。
每次都很庆幸自己花了几个小时读了一个很好的故事,之前看过一句话,“生活这么累,为什么还要读书,因为我们还有理想。”越到这个年纪,越觉得理想遥远。学生时代谈过的那些理想,被我们选择性地遗忘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理想和现实共同组成了一个沙漏,理想占一头,现实占一头,中间的细沙是我们。随着成长,我们慢慢地向着现实靠拢,一点一点。这么比喻似乎又不太贴切,因为在生活中谈理想往往意味着夸夸其谈,空谈误国;现实才是实践,实干才能兴邦。
夸夸其谈的理想让理想不是理想了,值钱的现实让现实成为了现实。人人都开始谈钱了,还谈什么理想,理想又不值钱。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8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9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这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第七天》的开篇,给读者留下了足够大的悬念,一个走向殡仪馆,将被火化的人,在死亡之后还能留给读者什么呢?这次余华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故事,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
无意间发现余华出了新书,打开看到了如上介绍,对余华的欣赏让我决定读了这本书。不巧的是打折季刚过,图书馆的那本也借出去了尚未归还,于是在网上搜了电子版,放在手机里把它读完了。原本余华的书我一般是不做摘抄的,也就没在意书签的问题,直到遇到想摘抄的,才发现UC浏览器看书不能加书签(没错我一定要吐槽一下),只能先暂停阅读,想着写了读书笔记,抄下再继续看。结果下一次打开时,却已经不知道当时想摘抄的是哪句,又想写些什么感慨了。果然看书的连贯性很重要,书签很重要,还是喜欢直接看纸质书啊。现在的结果就是忘了要摘抄啥,读书当时的心情,却又欲言又止。
书中的主线是“我”死后的七天里(头七?),去过很多地方,寻找以前的回忆,碰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整部小说由一个又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人的故事组成,每一个都让人感到“绝望”。
于我来说,也许是余华的书看得多了看的习惯了,也可能是我本身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也可能是有些人说的“对此麻木不仁才更令人绝望”,总之,只是静静地读完,静静地写读书笔记,有些麻木,没有痛哭的冲动,又或许是最深的绝望了吧。
关于这本书,不想写小说概述了,那种在网上随意能搜到的东西,不写也罢。印象更深的,也就是我曾说的余华的书总是能从绝望中读出温暖的力量,只是看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而已。无论是父亲收养“我”的善良,父子相处的温情,还是“我”寻找父亲的急切,父子之情溢于言表。
李青死后忏悔,承认丈夫只有杨飞一人;鼠妹的男友伍超虽然最后死于卖器官,但他并未为了物欲而是希望圆满真爱;郑家夫妇无辜,不过他们有个最坚强懂事的女儿;饭店老板谭家鑫生前善良体贴,至死也没有夺走他快乐的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好”;说到最曲折离奇的李姓男子被扫黄警察张刚踢爆生殖器官而寻仇杀人的恩怨,两人死后也一笑泯恩仇,成了最好的棋友。
而且,“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像想象中一样凄惨,“孤苦伶仃”的自我悼念者也并没有多么孤独,“就像一片树叶汇入森林,一滴水汇入大海”。除了感慨世间不平事无穷无尽外,也给绝望者以安慰。
第七天,回到“死无葬身之地”,新生活开始了。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0
第一次看到余华当今时代的书,仍跳不出伤痕文学的特征,让人悲痛,愤慨,却又无能为力。在交通发达和通讯飞速的21世纪,一个刚刚死去的孤魂野鬼在头七中四处漂荡,遇到了许多与他生命有交集的熟人,回忆了他简短的一生及所在城市里荒唐的时事。记忆里的人有多温暖,回忆时就有多伤感,这本书里最动人的还是关于亲情的描写,没有华丽辞藻或过分拔高的文学形象,用朴实的文字平铺直叙每一个生活的细节,却让人泪如雨下。有些人批评余华将各种时事热点集合在同一作品之中,没有应有的文学素养。我无力反驳作者,因为这些事都曾真真切切在现实中上演,也无力吐槽他们故意找茬,普通人的挫折在热点的轰炸之下显得如此惊心动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不断轮回,是生命的自然规律还是我们习以为常麻木不仁?不会再写余华伤痕文学的书评了,这世间本就如此,哪里还有一块净土,哪里还有什么死无葬身之地?
史铁生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更好的活着。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1
想读这本书,是因为语文试卷上出现过。
老一辈说,人死后会有七天。杨飞的七天,缓慢叙述来,以一条不太明晰的线将许多人的生命流逝过程串起。让人感动地是养父对杨飞的爱,连临终时都在后悔曾抛弃过他,去追寻那块微青色的大石头。李月华的善良,我和李青的相恋分离,鼠妹和伍超对贫穷的抗争和不被磨灭的爱情,被称为“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弃婴……既有让人动容的真情,也有让人诧异仇恨的官场黑暗,机制腐败。
和以前看的《天蓝色的彼岸》写作手法类似,只是前者因为是外国作品,也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自己看见死后的世界,干净而温和。我永远记得到小孩很难过的说,原来我死后大家难过的只是一会儿,很快就把我忘掉了。后者是以一个历经沧桑的成年人叙述,更加贴切生活和反映社会。
书的最后描述了一个类似“桃花源”的地方,那里石头对你微笑,微风轻拂,溪水在唱歌,那里硕果累累,人们热情而善良,那里,也叫,死无葬身之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书籍简介
《挪威的森林》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树于1987年所著的一部长篇爱情小说。
故事讲述主角纠缠在情绪不稳定且患有精神疾病的直子和开朗活泼的小林绿子之间,展开了自我成长的旅程。
自该书在日本问世,截止2012年在日本共销出1500余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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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渡边的第一个恋人直子原是他高中要好同学木月的女友,但后来木月自杀了,直子一人生活着。一年后,渡边同直子巧遇开始了交往,此时的直子已变得娴静腼腆,眸子里不时掠过一丝阴翳。直子20岁生日的晚上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不料第二天直子便不知去向。几个月后直子来信说她住进一家远在深山里的精神疗养院。渡边前去探望时发现直子开始带有成熟女性的丰腴与娇美,还认识了和直子同一宿舍的玲子,在离开前渡边表示永远等待直子。
在一家小餐馆渡边结识了绿子,因为绿子问他借了《戏剧史II》的课堂笔记,以后就渐渐熟络。当绿子的父亲去世后,渡边开始与低年级的绿子交往。绿子同内向的直子截然相反,显得十分清纯活泼。
这期间,渡边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缠绵的病情与柔情,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大胆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不久传来直子自杀的噩耗,渡边失魂落魄地四处徒步旅行。最后,在直子同房病友玲子的鼓励下,开始摸索此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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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村上春树,日本著名作家,生于京都,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文学系,三十岁登上文坛,曾获谷崎润一郎等文学奖项,作品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世界各地深具影响,现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客座教授。29岁开始写作,第一部作品《且听风吟》即获得日本群像新人赏,1987年第五部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在日本畅销四百万册,广泛引起“村上现象”。村上春树的作品展现写作风格深受欧美作家影响的轻盈基调,少有日本战后阴郁沉重的文字气息。被称作第一个纯正的“二战后时期作家”,并誉为日本1980年代的文学旗手。2011年11月21日,2011第六届中国作家富豪榜子榜单“外国作家富豪榜”重磅发布,村上春树以620万元的年度版税收入,荣登外国作家富豪榜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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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
作品以纪实的手法和诗意的语言,刻画了少男少女在复杂的现代生活中对纯真爱情和个性的双重追求,超出了一般的爱情描写的俗套,而具有更为深刻的人生意义。
作品同时也描述了,当面对成长的痛苦,我们都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痛苦,都想有人来分担我们的痛苦。对于迷茫,我们也想通过与人的交流消除迷茫。因此,我们才寻求理解与被理解。可是,完全的理解与被理解不可能达到,自己的痛苦别人不可能完全体会,我们也依旧在寻求理解和被理解的道路上迷茫。并且,越是寻求百分百的理解,其实也就与成长的主要方面所抵触:“我们不能寻求这种相处方式,而是要自己承受痛苦,在别人面前隐藏些东西。”所以,村上春树才要把玩孤独。因为孤独是不可避免的,是无可奈何的,是每个人最终都要经历的。这也就是渡边与人格格不入的原因。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
上周日在上旧书摊上买了一本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大作《挪威的森林》。一周就把它看完了,好久没有这样痛痛快快的读小说了,心中好象有一样东西堵住,不吐不快,总觉得还是随便写几句所谓的读后感吧!
当看到书的简介就知道这是一部年轻人读的爱情小说,已步入中年的我能否读完一点把握都没有,开始的时候无法静下心来仔细阅读的,但我还是像年轻时一样,认真的读完了,也重温了恋爱时的感觉。这是一部纯情、坦率的小说,成长的苦闷,无奈,恐惧,好奇,令人感动共鸣。正如作者说,有些人会喜欢这部小说,有些人不喜欢,只要是热爱生命,对生命敏感的人一定喜欢。这部小说中人物稀少,写来写去就是那几个人:渡边君、直子、玲子、绿、永泽。故事情节就是围绕渡边君与直子纯美而毫无结果的爱情展开。先简单的介绍一下读完后我对书中这几个人物的一点体会吧:渡边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人物,感受强烈的是渡边的“真”,他真实地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把自己真实的一面原汁地展示给别人,包括他对人对事的表现,如玲子问他跟几个女人睡过,他都毫不保留的讲给玲子听。接着感受的是渡边博大平和象大海一样宽广无边的心胸和细腻的感情。面对明知是“不正常的”的直子却“润物细无声的”默默关心,一天一天的写信,而且一直坚持,更令人伤感的是直子并不知道欣赏,却固守在已经自杀已久的木月的伤感中。我觉得渡边对直子的爱情是由替朋友照顾女友的关心同情转化而来。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3
春节过了,断断续续在休息的时候,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几年前就听文友们谈起过这本书和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不是太喜欢村上,村上抑郁得厉害,我同样也偶尔抑郁,不愿意自己抑郁得厉害,所以就尽量避免阅读那些孤独一类的文字。过了春节,去成都图书批发市场转,挑选了两本工笔牡丹和荷花的画册,看见老哥挑选了余华老师的文集,这时,我的目光正巧就落在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因此,突然有了想阅读他的想法。买回来放下并没有想要迫不及待的看,手里还有那曲文化局的洛扎老师让我修改校对的书稿,每天不能坐太久了,坐久了脊背痛。起身来,就顺手拿起《挪威的森林》,——我就是这样把这本书看完的。有一些不得不记下一些感受,把自己粗浅的种种感受写出来,算是读后感吧。虽然现在日本人有点看不起中国人,说不定日本人连中国的文学也是不屑一顾都有可能呢,日本人城府太深,日本人经历的太多。
如果这是中国的作者写的书,绝对没有哪个出版社敢出版。——太不阳光了嘛!太没有正能量了嘛!有些人永远都不会有正能量的。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真实,只有一个真实的作者才可以写出这样的书和书里面如此颓废如此真诚的大学生。书的开始就写一口隐藏在草地里的井,那隐藏着的井是一个年轻女子意识里充满危险的地方,是个生命的陷阱。可以说这是一本很自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只写自己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在村上的笔下,看似泼辣的绿子的生活却有那么多了不如意,看似温柔的直子却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看似连皱纹都笑起来美丽的玲子,受过的伤害竟然那么严重。不知道是先怜悯这些女子,还是先怜悯那个渡边君和自杀了的木月。村上对人物的刻画上,给了我内心很大的震撼。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并不是文字阅读上的感觉,而是文字激发了很多作者那个不为人知的泛黄的想法。从别人觉得的黄里,我阅读到是青春的迷茫和绝望,那个地域的年轻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几个大学生的爱情、友情和性纠结,在友谊的遮掩之下相互吸引糜烂,后来是在生活的痛苦之中冲突挣扎,让读者不得不继续阅读的情节此起彼伏,这些情节里无不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孤注一郑的解脱。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在不正常的生活中终于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一个年轻人身不由己随波逐流的大学生活跟着也就结束。究竟是那个时代不正常?还是这些年轻的生命不正常?——渡边君害怕听见那首《挪威的森林》的曲子。
人为什么要活着?为了爱情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等待(希望)而活着?
男主角渡边不止一次的把自己向往的真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一个大男孩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寻欢作乐,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和爱分开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他憋不住的时候想着远在精神病院的直子的身子借以完成宣泄。但是,绿子让渡边可以想着她一边宣泄,渡边甚至告诉绿子,自己只有想着直子才可以,想着其她女子不可以把憋在身体里的东西宣泄出来。我比较喜欢绿子这个人物。绿子在渡边在这里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她的坚强和果敢的性格,她对生活的无所畏惧,她的朴实的真性情给她带来了看似还在等待着的结局。从绿子身上使我感觉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怎么去形容这样一个叫渡边的男孩子呢?这绝不是用一个“黄”或者是“污秽”就说得清的。如果说《挪威的林》充满污秽的话,那么,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里《红楼梦》这本书是不是更加污秽不堪,既然污秽不堪,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村上描述的是年轻生命无法回避的痛苦失去和无奈接受的现实生活。谁的青春都是从烦恼与失落中度过的。
结尾是渡边与玲子无爱的性而结束。玲子在渡边这里得到了友情和性。因为玲子这个人到中年的女子从没有奢望渡边的爱情,她知道渡边的爱情已经随着直子的自杀而消失。所以,书的结尾是离开精神疗养院的玲子获得了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其实,任何一个人有那么一个时期精神都要经历困惑和扭曲,她们自己把自己束缚在一个逃不出的空间里,或者是她们家人强制性的把她们关进一个不正常的空间里,或者是现实的一些约束把人们的精神关在一个逃不脱的空间里。直子最终就死在了自我的精神折磨中,对于她来说,死才能解脱;玲子是个历尽生活沧桑看破红尘超凡脱俗的女子,她已经可以坦然面对生活了。
人性之中本来就充斥着这些残酷的内容。写这句话的时候,不禁使我想起阅读过的另外那些书,想起《一个世纪的忏悔》,想起《德伯家的苔丝》,想起《肖申克的救赎》,想起《百年孤独》。这些书的主题都沉重,都是既荒诞又悲伤。单纯的愿望开始,悲剧的结局终了。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4
《挪威的森林》是村上春树的代表作,故事发生在1968年,那是世界震荡的周期,而在日本机动队捣毁壁垒逮捕了里面的学生,并且这样的事哪所学校都概莫能外并非独家奇闻。学生昨天罢课、朝校长竖中指、反战,高喊“返还冲绳,保安粉碎,战争胜利。”今天却乖乖走进教室,也许明天就会像他们曾竖过中指的校长那样工作,这对梦想与未来的残害是致命的远甚于坦克和机动队。这一代人的状态捷克总书记概括的淋漓尽致:“他们是被历史包裹的一代人,却愚蠢的以为自己是在改造历史。”
这本略带忧伤,整体风格舒缓的爱情小说展现了20岁年轻人对爱情和生活的彷徨,对岁月的感伤,对未来的迷惘。村上春树此时正值二十来岁,对这段历史有着更深的感受。小说是以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一名男子与两名女孩之间的爱情纠葛。在所有人都歇斯底里的奔赴所谓革命前线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男主人公渡边一边陪直子散步,一边陪绿子看电影,这是怎样的宁静的心境又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呢。
故事只要围绕木月、渡边、直子展开的。木月是孤独的,三人的相处里,他谈吐自若,好不潇洒。但除此之外他却无其他朋友,在自我感觉安全的圈子里才可肆无忌惮地体验真正的自由和快乐。孤独培养出了抑郁,抑郁繁衍出了死亡。前一秒
还与你谈笑风生地打桌球,转眼便自行了断在自家的车里,没有半句遗言。木月死后,三人行成了两人行。渡边和直子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渡边爱直子,很爱很爱。一直很难懂直子为什么在无法忘记木月含着泪和渡边发生关系,并且消失。后直子因精神病住进了疗养院,在此渡边固定的时间看望她,但她仍旧无法走出伤痛,也许她也试图接受渡边开始新生活,可她骗不了自己更不能欺骗渡边,她选择走木月的路,以死亡来解脱一切。她比木月要勇敢坚强的多,尽管他们有着相同的性格和观念。但毕竟直子努力了尝试了挣扎过。渡边他能成为这两个孤独者的朋友本身就是孤独的,不过他能淡然的看待一切,跟着自己的心去爱,抛开社会的一切。他是孤独的勇敢的充满同情与爱的,他没有抛弃不爱他有饱受痛苦的直子,也不愿伤害爱着他等着他的绿子,他是矛盾的,但他的爱没错。只是找不到方向。
除了他们三个人物外玲子、绿子、永泽、初美也都是这个社会的牺牲物,他们有自己的信仰信念。却终究成为社会的牺牲品。
结合伍佰的歌我理解了挪威的森林的含义:无论爱人还是亲人朋友,每个人心中永远有个别人无法走进的森林,那里是心灵的净土没有欺骗虚伪,真爱在那里无拘无束,这却只是幻想。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5
最近忙着看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很忧伤的一部小说。没有川端康成似的絮絮叨叨,行文流畅如汩汩奔涌的泉水。
小说的主人公渡边带着一身自我的傲气扑面而来,而另一方面他有着深刻的自省意识,不肯随遇而安,不肯同流合污。有着随和的外表,然而接近他慢慢了解他发现原来谦卑的外表下有着桀骜不驯的灵魂。他有着睿智的眼光,冷酷的表情,还有善良的本性。当朋友木月以自杀来逃避这个世界的污浊与混乱,渡边有着沉痛的悲伤。但他却不能效仿自己的只有,他还有他牵挂的直子。但或许这也并不是他能过在混乱与迷茫中生存下来的唯一原。他有与那个时代年轻人相同的迷惘与逃避,只是他知道他不能因此而放弃自己的生命。甚至当直子最终离他而去走进无尽的黑暗。与其说这是一种求生的本能,倒不如说他有着超越的眼光和智慧,尽管有时他会怯懦,尽管有时他会选择逃避,但那也仅仅限于一段时间之内。
是青春的青涩让他有不能承受的苦楚,然而他终于在爱与温暖的的包围中完成了灵魂的救赎。当爱已消逝走向没落的尽头,当直子将自己的身心交付给那无尽的黑暗,我们微微替渡边担心,他是否能够在光明消失后的夜晚迎来另一轮升起的旭日。然而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当他在远方尽情的自由的同样是沉痛的放逐自己的身体与灵魂时,我们发现其实磨难已经早已让他的周围生出一层厚厚的盔甲来抵御外界的侵袭与寒冷。他曾与木月一样渴望永远十七八岁,而在那个细雨蒙蒙的夜晚在失去挚友的伤口尚未愈合时恍然醒悟自己除了坚强已经没有第二条可以走下去的路。这是一个经历大悲之后的生命发出的最为强有力的声音,仿佛有些沙哑,或许当他对自己说这句话时眼睛充溢这泪水,也或许是在那条泥泞的街上他满脸雨水对着黑暗的天幕喊出了这句乐观而有悲伤的话语。青春的光芒在历经黑暗后更加熠熠生辉,是生活让他学会了隐忍、内敛、坚强,也让他的身体不再游离于心灵的掌控。从某种意义上上讲一种新的生命在诞生。
小说昏暗的背景基调正好契合了披头士的那首《挪威的森林》哀伤怀旧的旋律,或许这正是作者要将其作为小说题目的原因。或许在一间放着这首歌的光线不太明亮的小屋里看她更容易体会作者写作时的心情。风在摇曳穿过树林的顶端,雨在飘洒慢慢地将心灵的土地全部湿润……
忘不了小说结尾处石田玲子和渡边那近乎疯狂的吉他演奏,全是披头士的曲子,《挪威的森林》、《昨天》、《米雪星》……一首接着一首,一曲接着一曲。漫天飘飞的音符就像是暮春花树上雨点般飘然坠落的花瓣,纷纷扬扬的去赴一场华美的葬礼。难得一见的风景,数不尽的,剪不断的连绵的忧伤。直子是否就是春天的象征呢,匆匆而来留下美丽的痕迹又匆匆而去。若是如此渡边就是厚重的大地,用自己的善良包容让直子那颗脆弱易碎的灵魂得到些许的安慰与欢愉,让他终于有了一个可以依靠着静静停留的角落。靠在他的肩上她可以闭上眼睛抓着他的衣服而永远不用担心他会掉进那口不知在何处的幽黑的井中,她可以抵得住黑暗处任何坏的东西的诱惑,只要他能够让她静静地依偎着他。
青梅竹马的爱情并未留住木月匆匆的身影,直子的温柔善良未能温暖他那颗冰封已久的心。有时候会想与渡边相比这是否是另一种形式的懦弱呢,有时候也会想加入那个从小与直子共同捡着青梅欢快的嬉笑追逐然后共同骑着竹马自由的旋转的男孩是渡边而并非木月,那么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结局呢?或者再退一步直子最后终于摆脱木月的阴影而真正接纳渡边而不是那个雨夜短暂的欢快,那么渡边又会有怎样的一个状态呢、或许我们早已腻味王子与公主童话般的爱情与幸福生活。我们一方面不愿意让作者这么写,无疑如此小说便失去了它的真正意义与最大看点。然而另一方面我们真希望他们能成为童话中的王子与公主,可以在纯洁幽静的世界里共同生活在古堡中自由的相爱。教堂的钟声见证着永不离分的心声,飘舞的飞雪是人们铺天盖地的祝福……
时光渐渐流逝,我们的青春我么的十七八岁也正在渐行渐远的走出我们的视界,然而也正是时间让青春的那层涩涩的外衣退去让那副并不十分壮硕的双肩毅然扛起对于周围的世界对于我们所爱以及被爱的人的责任。我们的肩膀终会走向壮硕,我们的脚步终将愈走愈稳。青春已经选择了另一种美而存在,华丽张扬的外表消失了,内心攒聚的明亮的光辉。青春不是离我们远去了,青春征用另一种形式更加深刻更有内涵的展示着她的美丽。看来善良真是个好东西,有他的收获那些迷失的方向终会重新回归,那些被遗忘的勇气终于在灵魂的步履维艰中选择了迸发与闪耀。有善良便有了被拯救的可能。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6
本书读完我个人所体会到的是,在长大和逐渐成熟的过程中,我们在长大,我们在不断地明白这个世界,在知晓这个世界,而我们自己也在不断地变化着,来适应这个世界,融入这个世界。可是变化的过程哪有这么容易!我们必须放弃一些,忘记一些,改变一些,适应一些:但是其中有很多我们是不想做的,不愿做的,甚至不得不违心去做的。所以我们看到: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知心的交流少了,恭维的话却多了,信任的眼神少了,说的谎话却多了,幼稚的想法少了,生活给我们的压迫却多了,对事情单纯的看法也渐渐变少了。
但是我们仍要成长,不要去过分改变自己。做好真实的自己才能不惧“孤独”。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7
文章中很巧妙的安排了“三人行”的场合。像是最开始的的渡边、木月、直子;到了后来的了渡边、永泽,初美;然后到了渡边、直子、玲子;还有一个我至今还存在疑问的“三人行”:渡边、绿子以及绿子父亲。在我看来这“三人行”中渡边为一个轴承的作用。
直子一直喜欢着木月,直子在木月死后把渡边当成了木月的替代品。然后玲子是喜欢着直子(根据那个学钢琴的女孩的事儿,玲子或许是一个同性恋,直子也有可是那个女孩的替代品),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玲子要和渡边做那种事情。接着是绿子的父亲,绿子的父亲以为渡边是绿子的男朋友,所以想让渡边成为自己的替代品来照顾那个最不听话的小女儿绿子。或者倒过来可能说得通,绿子喜欢自己的父亲,所以才在父亲的遗照前脱衣服,然后让渡边穿父亲的睡衣,也许绿子心中渡边是父亲替代品。最后一组三人行也是渡边唯一没有成为替代品的一组,就像永泽自己说的,大多数人都是庸俗。这里的庸俗可以说的是互为替代品的那种庸俗,永泽和所有人不一样,他即不是谁的替代品,也不把谁当成谁替代品,而初美也是一个所谓庸俗的人,后来结婚了可能那个男人也是永泽的替代品,这也就解释了她为何自杀的原因,她或许发现了,永泽是永泽而自己丈夫是自己丈夫。这样说来直子的死和初美的死是一样的,直子认清渡边不是木月的事实后也选择了自杀。
同样的渡边把玲子、绿子已经他高中的女友当成了直子的替代品,但最终他也跳出来替代品的循环,如果跳不出来的活他也会选择和初美与直子一样的结局。那跳出来就变成了什么呢?就变成了永泽这种人,永远不会因为爱情发愁,也不会认为谁是谁的替代品。有个小小的暗示不知大家看错了没有,永泽后来出国去的是德国,然而渡边在开篇的时候去的也是德国。文中永泽也认为渡边和其他人不一样,可能也因为这个原因。
或许渡边忘记不了直子,可能这样是最后的安排了,直子死了可以和木月永远的在一起,哪怕渡边也自杀那就和17岁那年一模一样,那可能一样的事情又会发生,或者看似最差的结局会是最好的结局。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8
“传说,挪威的森林是一片大得会让人迷路的森林。那种,人进得去却出不来的巨大原始森林。”
生活就像这片挪威的森林,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我们都要走进去,因此我们才不可避免的对生活感到迷茫和痛苦。读完此书,心中隐约的明确,这是一本极度私密化的读物,也是予心灵深处的一份与“孤独”的共鸣。
初看书名——《挪威的森林》,给人的一种清新、自然的视觉感受以及画面感。凭借我们的想象力,顾名思义的联想到自然绿色的生命力和美好。读完之后,不仅仅是富有美感的美好,而是无意识的接受和体验到更多元化的元素。带给我的更多是悲伤与无奈。
书名源自披头士的“挪威的森林”,歌词很通俗,描述了两人一次意犹未尽的邂逅,可终究不过一人醒来,一人离去。
书中作者将这感受具象化了。“海潮的清新,轻拂的风声,女孩肌肤的感触,尘土的气味,朦胧的夜色,缥缈的憧憬,以及童话般的梦境.....”这些组成了渡边的世界。那是一种微妙的,无以名之的感受,朦胧且真实,撩人又莫名.
“挪威的森林”正是象征着这样一种感受。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9
《小王子》是作者献给一位大人朋友的。
《挪威的森林》是『献给许许多多的祭日』。
木月死了,直子死了,初美死了,直子的姐姐死了。从看到木月死了之后,就预感到后来会有更多不可避免的死。
月份是四月,最多的季节是春天。
地点是宿舍,车站和山。
颜色是白和绿,无论是月光,墙壁,还是直子、绿子的皮肤。
意象是墨绿色的潮湿的下雨的森林,背景仿佛还奏着吉他曲《挪威的森林》。
感受是爱,孤独,寂寞,伤痛。
我私心,不想让十六七的岁的青春期孩子读这样的故事,或者说不建议情绪不稳定,人生观还在成长的小孩子读这样的故事。太压抑了。性,自杀和渡边寻找自我而坚定,混沌又漂泊的感情,可能会对本来就迷茫的孩子产生不好的误导,用善良的渡边都可以同时为直子、绿字甚至是玲子投入实在的感情来为自己脱罪。
我甚至自己不想再读这样类型的故事。稳定的情绪被故事中事件的变换和游走的感情强烈地摇撼。渡边身边的人都离开了,他人寄望他努力生活,追求幸福,还要连同木月的,直子的,甚至连远走的玲子的那份幸福也一起活过来。年轻人的生死,令人畏惧。担心自己生病,身后的父母和他人的感情该如何照看。这样的思考让人难受。
但这不怪文学,文学的伤痛不是为了叫人哭哭啼啼。我们在故事中体会他人的经历与感受,便知道人生还有很多痛苦,很多快乐,很多活法与意义,于是更加理解他人,追求自我。甚至自己在被文学『压抑』而并不快乐的青春期,也在成长中消退,进入了一个因感情被撕扯过而承受力与心灵空间都更广阔的成年阶段,反而能看开许多事情。
最怕的是,小孩子,有人未曾认真思考,也没有经历,就开始妄谈生死,用书中『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升的一部分永存』来标榜、伪装深刻。我相信四十岁村上春树要作的绝不是简简单单的青春伤痛文学。比如,直子的姐姐和直子都因精神疾病而死,村上对精神疾病的表达因与河合隼雄的交集一定慎而又慎。
最后,非常期待某日能从日语里读这样的作品。对景物朦胧的描写和对人物心理细致的刻画,是日语的擅长,必有其不可被翻译的美丽。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0
《挪威的森林》有人说此书是一部恋爱小说,也有人说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个人感觉以上的概括难以诠释这本小说的类别。作者本人曾明确的表态,该书有着他个人的主题构思和想法,也就是他个人的写作意识。但是,艺术创作理论告诉我们,在追溯艺术创作的本源地的时候,其归属并不属于创作者本人,而应该是归属于作品所处时代环境的创作活动当中。也就是说,在我们在对某个作品追根溯源的时候,尽管需要解析的往往并不是其作者本身的创作初旨,而需要自己的见解与感喟。
译者林少华说过,《挪威的森林》从内容或则性质来看,这是一部恋爱小说。从风格或则手法来看,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读完此书后我深感认同。
本书所谓的主人公渡边是一个喜欢读书,音乐,思考,独处的男人,有着极度感性与理性的两面,执着于反复的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最要紧的一点是: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都极为真诚。
文中共介绍了四位与渡边相关的女性角色,直子、绿子、玲子和初美。这四位女性间色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初美,虽然文中描写初美的篇幅少之又少,但是我对于初美的印象始终是,娴静,理智,幽默,善良,穿着华贵而高雅。在我看来初美就是渡边心中最理想的女性。初美之所以是渡边心中最理想的女性,主要是因为初美是他“少年时代的憧憬”的象征。
渡边本人也说过类似的话语,他向往纯真的一个男子,而代表纯真的人物都是同性且离他远去,文中另两个间色,木月和敢死队。木月的死不仅仅意味着一个朋友的失去,而且意味着纯真客体的毁灭。之后初美也是一样,所以渡边在得知初美自杀后,同文中另一个间色永泽彻底绝交。正因为永泽缺乏纯真情怀,渡边从未向他交心。用村上春树的话说,永泽是一个在道德意义上破产的人。另外,渡边爱不释手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也是个经历坎坷而始终不失纯真的典型人物。寻求纯真的过程,无疑就是精神成长的过程。
但是村上春树写作魅力不光如此,另一种看法则是渡边在文中其实并非主角,而是作为陪衬,引出有鲜明个性的一群人。渡边是敢死队的室友,是木月和永泽的挚友,是直子与玲子的慰藉,是绿子的爱情。渡边是陪衬,换成这种角度看待,也许这是渡边既有个性又没有个性的原因之一吧。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1
在25岁这样的年纪,仅是看了一遍就来抒发自我感受,不知是否妥当,总觉得时隔两年还会再看一遍。
“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某种程度上而言,我觉得我像极了渡边。不渴求被他人理解,不是觉得好无所谓,而是无可奈何。理解这种事就跟要求别人感同身受一样困难,所以很多事情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并太想去向谁诉说。与其做一个表面合群的人,不如彻彻底底地尊重自己的内心。
“那是劳动,不是努力。努力指的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这句话就像一记巴掌,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永泽的傲慢及不地道兴许使得大多人不太喜欢,我却深深的喜欢着这样的永泽,他深知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划分的也无比清晰,不可否认他是伤害了些许人,但是他又是如此坦荡,在我看来,不欺不瞒,坦荡视人的关系皆是合理的。初美也是出于本心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对等,皆是自我选择,我们都该有为自己所做选择而承担后果的能力。永远不要同情自己。
渡边是在和初美的交往中,亦或是在和直子的会面后开始考虑爱与性应是一体的,至于他对直子和绿子的感情,我不太想用爱或责任这样的字眼去界定。又有谁能通过只言片语去表达历经生死后的心境呢?他想与她共生,却又被另一鲜活的生命带来的温度所吸引。同时爱两个人,有有何不可?
最后想说的是,在不能好好对待爱的时候,请好好爱自己。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2
早在高中时期就已拜读过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最近又不由自主重拾此书,品读一番。每读一次,内心都感到现实世界如此地虚无缥缈,恍然如梦。
主人公总是一副与外人无交集的状态,少有的朋友也是死亡、失踪、不满,两位挚友皆以死亡告终,主人公却依旧平静生活,虽然内心难受,却以平淡对人生,在孤独与面对中体验生活。
“把过去的东西全都处理掉,也好获得新生。”过去已是过去,未来尚需憧憬。我们坐在现实的长椅上,唯有望向那时光的尽头,又怎有时间回望以往,正如你所说“不翻页,生活如何继续?”只要不被页面的灰尘迷湿了眼,我们依旧前行。
“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鄙懦夫作的勾当。”自己无需同情,无能就是无能,失败就是失败,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推脱的,自己不够格那就用努力去弥补,没啥大不了,拼搏自佳,我们不要做懦夫,人当顶天立地,存于宇宙。
“努力,指得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我们要明确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如何获得,主动去营造机会,并且要有针对性,这样的努力方能不白费,但要做到光而不耀。人,成功要更加虚心,不能耀眼,老子言: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要对等的”不对等的关系都是不健康的,只能是短暂的,只会让低微的人对处于关系优者产生厌恶。没有人能永远守护另一个人因为那是不平等的,可惜直到毕业前我们才领悟,不过至少还不算太迟,对等才能健康。
“朋友也是要记住的,在记忆被冲淡以前,我们需要永铭记。”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3
路渐渐的远去了,心却还在开始的地方挣扎着,这种痛一如离开母腹的婴儿,非要那么痛彻心菲的哭上几声才能证实自己真的存在。
直子就这样无声的啜泣着,虽然她很想哭出声来,可是女性的虚荣在阻止着她,不想成为众人取笑的对象,唯一所能做的就是压抑。
曾说过以前我是这样活过来的,往后也只能这样活下去。一旦放松,就无可挽回了。是的曾经的目标在今天如果一旦放松,那么往后的希望就将不复存在,活着就是为了那一虚渺的幻想,尽管穷尽一生也未必能够完成。
喜欢直子,喜欢渡边君,喜欢《挪威的森林》,这种喜欢让我觉得迷失,因为没有任何的一个人可以让我知道只要跟着他就不会落入枯井,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爱直子的渡边一样深爱着我的一切,包括思想,包括文字。于是就在那样的地方,就在那个阴惨惨湿漉漉的`枯井里一个人孤零零一分一秒地挣扎着死去。
而我的记忆,最终也将在记忆堆那个昏暗场所里化为一摊烂泥。
一直喜欢描写死亡,那种生活终结时的无奈而又放松,那种莫可名状的心绪,我既不能将其排遣在外,又不能将其深藏于内。于是只能自己压抑着对死亡的恐惧及向住,把它化解成我的文字,以此来证实我此生的目的。
爱是那样的一个博大精深的字眼,可是无数的人却在亵渎着它,我爱是因为我心崇拜,女人因崇拜而爱此时却是多么的虚无,可许每个人都很平凡,平凡就是像一页书上的一张白纸。图然有着忘却的失落,却也只是无力去挽回的空白着,像迷失方向的魂灵,在漆黑厚重的夜幕中彷徨。
永泽说:“人生中无需理想这种东西,需要的不是理想,而是行为规范。”他又说:“绅士就是: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的事,而自己应做的事。”然而我们这个社会,在这样的冷漠的人群中,图有网络的温暖,却不需要绅士,我们只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的脱离了社会性那样的一个单一的人,如此而一。
正是因为这样,死的阴影才一步一步侵入生命的领地,等察觉到的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了。这样的后悔着,也无事无补。于是直子死了,活着的渡边亲身将挚爱的直子送进了坟墓,送到了木月的身边。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4
故事的开端是渡边君在机场降落,回忆起了他的童年,他的儿时玩伴木月与直子。木月自杀给故事的开始蒙上了灰暗的色彩。后来,渡边陷入了患了精神疾病的直子与活泼开朗的小林绿子之间两难的境地。
青梅竹马的恋人直子因有共同不可触碰的记忆而越走越远,活泼的绿子的出现无疑是渡边君的救赎,但是另一方面,渡边又不能完全地投向绿子的怀抱,他心里永远都保留着直子的位置。这是一部动人心弦的、平缓舒雅的、略带伤感的小说。你会迷失会思考,但是思考以后也许会更加容易迷失,你不知道你能不能完全读懂,每读一次就有一次新的思考与认识,就像陷入了一个漩涡。人在年轻的时候,容易冲动、不顾一切。时间过去,有些东西却随着时间的洗刷而越加清晰,你想要逃避想要忘记,它越是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向你靠近,让你不得不睁开你的双眼去看清、张开你的双臂去拥抱接纳它。
村上春树写下《挪威》的时候,也许就是被这样不可触摸的力量所桎梏,不得不面对内心最真实的记忆与想法,提笔写下这一故事。通过情节聚拢、刻画内心,直视自我,平静地叙述了这个青春中参杂着痛苦的关于成长的故事。
它仿佛有一股力量,从你翻开这本书开始,这股力量就从你的身体里拉扯出一根细线,你每看一个情节、一个段落、甚至一个文字,这根线就拉扯得越长,直到你的身体逐渐被拉扯抽离,倘若中途想停下来,这根细线会时不时抽动一下你的内心。推荐大家看一看《挪威》,年轻的时候看不懂,也许在往后的时间里,带着作者创作的情深与情怀去读,又能读懂多几分。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5
“真的永远都不会把我忘掉?”直子耳语似的低声询问。
“是永远不会忘。”我说,“对你我怎么能忘呢!”
作者的笔触开展于五六十年代的日本。主人公渡边因朋友木月的死而陷入了痛苦迷茫的境地,期间两位女性给了他不同的感官体验,如天使般柔美纯洁的直子和像小鹿般活泼生动的绿子。直子最终也无法与这个世界好好相处,选择了自杀。挚爱直子的渡边将带着无法弥合的悲痛与绿子一同生活下去。书中关于青春的描写像一片充满神秘气息的森林,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涉足,走出走进之间,经典的魅力就这样在人们心中氤氲开来。
直子在没有进入疗养院之前,每到周末都会与渡边一起行走。那真的是行走,在东京街头,无言的行走,亦没有目的。两个人分享着木月的死带给两人的迷茫与不知所措。仿佛原本鲜活而明丽的岁月瞬间被染上了浓重的灰色,年少轻狂却背上了生离死别的沉重。唯有不断行走,走到尽头,走到我们都忘记。直子“像是被人硬推了一把似的”来到20岁,终不能打破自己与世界的隔膜,她选择了用自杀结束生命。对直子而言,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
绿子像春日阳光里的一头小鹿。就这样闯进了渡边的世界。她有着少女的鲜活与张扬,却也连续经历了家人死亡的悲剧,亦有着乐观而坚韧的性格。记得渡边去医院探望绿子父亲的时候,表现的是对疾病和死亡的不知所措和抵触,而绿子在此时却展现了她不属于少女的冷静。也许是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场景,也许是这个坚强的姑娘已然将死亡看作了生活的一部分。活泼而坚韧,就像春日里生机勃发的草地,却总让人觉得莫名的心疼。对渡边而言,直子是属于过去的,绿子是属于现在和将来的。绿子的出现如一道明媚的春光,让渡边因木月的死亡而笼罩的阴霾恍然散尽,仿佛是一道连接自我与这个世界的桥梁,使渡边君与世界的隔膜不复存在,能顺利与世界相处。在作者描写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坚固的堡垒,有的人大门大开,有的人从窗口窥视这个世界,还有人干脆封锁了城堡。或温柔或残酷,这一切都是属于生活的面目,谁又有资格去评论这些本该姿态各异的人生呢。
书中还有一些不起眼的角色也给故事带来了不少色彩。渡边的室友外号名为敢死队,他每天早上一定要做有跳跃运动的广播体操,过着像上了发条的闹钟般勤勉而规律的生活。因为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经常遭到大家的嘲笑,可是,如此认真的活着谁又有资格去不尊重呢?永泽是书中少见的“优秀”人物,他有着良好的家境、优秀的成绩,看似是最能与这个社会融洽相处的人,实则也在用自己方式对抗着世界,他不在乎众人的眼光,生活作风随性,与渡边成为朋友也是因为某些共性吧。直子的姐姐和初美虽然是人们眼中出类拔萃的典范,却也因有着难解的心结而走上了不归路。不同的道路最后却殊途同归。
合上书页,心中一直有一阵冲动在翻涌。在村上春树的困惑和迷乱中,我们轻触到一颗纤细易感的心,一如我们自己。谁的青春没有经历过如此的挣扎与迷茫,也唯有如此,年轻的躯体经过伤痛才能渐渐走向成熟,渐渐体会生命的盛大与恢弘。如同航船驶过大片迷雾,终能寻得明媚的阳光。船依旧平静地在海上穿梭,像从未被伤害过一样。故事里每个人身上仿佛都能觅得自己的影子,那是他们的故事,也是属于我们的人生。直子、绿子、渡边、玲子、永泽,他们仿佛是彼岸的自己,背着我们无法展现的表情与世界交谈,用固执地姿态继续行走。幽深寂静的森林里,生活着彼岸的自己。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6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提笔之际,《挪威的森林》还置于我桌子的左边,那一口寻不着的井。最初趋使我去阅读它,是它的不可忽视般的知名度。名着名作,大多都得经过时间的洗礼,沉淀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里,仍能被人所称颂所推崇的作品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
花开了四次,落了四次,树叶绿了四次,又黄了四次。当我重新翻开这本书至后记时,脑子里勾画出人与人之间若即若离的又欲罢不能彼此依偎的不完全的人性的善与恶,并且忍不住拿来对照自己。按照正常的思路,下一步应该把我生命里的每一个女孩以回忆录的格式写下来。可我不会那样做,因为我不是在写言情小说,况且我还没有缺心眼到那个地步。每一个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我生命的女孩,也不管咱们是不欢而散还是逐渐平淡还是你只是路过或者说是现在还持续着持续着。我都要深深的感谢你,感谢你能陪伴着我的生活不寂寞这感谢是真心的且不矫情,好了,煽情到此为止,本文的正题是《挪威的森林》读后感。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内心的感觉经常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几乎会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会认为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木月以为放弃自己就可以赢得世界,于是他把管子一头接到了汽车排气筒上,另一头接入汽车,然后发动汽车,以忽略自己感觉的方式换来世界的一小块位置。渡边尊重自己的感觉爱上了直子,他遵循等待直子的诺言,而直子却自杀了。“如果木月还在人世,我想我们一定仍在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渡边只是木月的影子。所以这句话可以换成“如果渡边君仍在等我,我想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直子的幸与不幸在于她敢不敢,能不能尊重自己的感觉,而不在于有没有人爱她。那些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经常会戴着面具和另一群戴着面具的人交换污秽混浊的脏空气。尊不尊重自己的感觉事关生命和轮回。《挪威的森林》里,人物可以分为两类:死者和生者。村上春树让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都选择了自杀。可能他认为不尊重自己感觉—失去自我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或者说失去自我的人虽生犹死。从某种意义上讲,世界没有客观,只有主观,因为只有自己才能让客观世界存在有意义,除却自己,世界再怎么精彩怎么无聊都与你无关。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7
《挪威的森林》是日本著名小说家村上春树的代表作品。所以,整部小说当中其实也是充斥着日本小说当中典型的死亡色彩以及悲情部分。通读整篇作品,整个的情感其实就是压抑的。对于读者来说,这样的情感压抑也是让自己的阅读充满着很大的难度。
但是,如果能够将整本作品很好地读完的话,你就会发现,其实在整本的小说当中,主要的还是一种爱情的伟大以及无私。在人生的寻觅当中,我们总是在不断地徘徊,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同时,对待爱情也是如此。那个让我们痴迷的人是否真的就这样值得我们为他生、为他死呢?
每一个在爱情当中受尽了罪的人都是值得同情的。但是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们最不想要的就是别人的同情。因为没有人会愿意承认自己就是爱情当中的弱者。很多人没有办法理解,为什么世界上总是有着那么多的人会为所谓的爱情献出自己的生命。其实,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其实这不是对于某个人的痴迷,而是对于爱情的一种自己坚持的忠诚。
所以说,每一个愿意为自己的爱情献出生命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们对于爱情有着最为难得的忠诚。对于爱情的忠诚,不是说要成为爱情的奴隶,而是成为爱情的至交。所以说,在爱情当中,其实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但同时又是不平等的。
因为每一个人在爱情当中的定位是不同的,所以对于爱情的要求也是不尽相同的。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绝对的事情,有的只是一种绝对的态度。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8
读完《挪威的森林》后的感觉和读完《情人》一样:都是恍然若失四字。别人从中读出了“爱情”,我读出的却是“时间”。
“我已经老了。”杜拉斯在小说的第一句就把意思说了出来。其实井上反反复复说的也是这个。理解了这一点就能明白小说中许多似乎没有必要的闲笔了。
下面是我对《挪威的森林》里主要人物的几点看法:
1.直子是一意求死的。自从少时恋人死后,此人一直没有恢复过来,也是铭心刻骨的相思吧。精神应该没什么问题,只不过一直下不了死的决心,神志难免恍惚而已。
2.直子的少时恋人为什么要自杀,我始终没有搞懂。莫非是小日本变态的一种方式?还望有识之士见教。
3.绿子和所谓的男朋友关系不过泛泛。只是主人公老惦记着别人,她不得不时不时抬出个男友来,以免显得太寒碜了。
4.直子在精神病院的roommate其实倒是真正的精神病,虽然一直显得很委屈,不容于世。精神病都那样。
5.主人公是个无可无不可的人,他在当时对任何人都没有特别强烈的感情。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他最终没有和绿子走到一起,因为在书的最后,任何妨碍两人的外界因素都已消除了。
书中体现出的情绪那样忧伤,那样怅惘,只不过因为一切都已逝去,错过的无法挽回。回忆总有超过现实的美,是故遗憾更为痛切。正如我在开头说的,一切其实在于“时间”。
我认为《情人》比《挪威的森林》要精致的多。然而《挪威的森林》仍是第一流的文字。主人公们的生活方式与我们大相径庭,然而这篇作品却能打动我们,这才是真正的文学的魅力。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19
首先,这是一本好看的书,人物关系层层展开,每一个人的性格都非常鲜明。
很喜欢永泽的性格,比如他说。“当然我对人生也有感到恐惧的时候。那还用说。不过,我不把那个当前提条件。我会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百分之百的地步。想要什么就去争取,不想要的就不争取。我是这样生存下去的。万一不行。到了不行的地步再想过。还有:那不叫努力,只是劳动而已。”永泽简扼地说。“我所说的努力不是这样。所谓的努力,应该要有主题,更要有目标。还有: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劣懦夫干的勾当。永泽的性格自己想干就干,明白想要什么,不被一些虚假的道德与规则束缚,这些是我们没有有时渴望的东西。
也很喜欢绿子这个人物,这个女孩散发着烟火气,同时又是个善良,活泼,可爱,真诚的女孩,与直子是明确的对比,特别是她关于对性的想像与玩笑,让人笑过之后反而有些感动。不喜欢玲子,特别是最后与渡边还约了个炮,让人不舒服。自杀的人太多了,看了武志红的评论,觉得分析的很棒,不愧为心理专家。
印象深刻的当然是性的描写,特别是多次讲到对男性的自慰看法,着实让人惊讶,也确实有种释然的感觉。还是喜欢这种有着细腻的环境描写,心理描写,外貌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的文章,仔细的看,仿佛置身其中,你会真正感受到阅读真是一种乐趣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0
《挪威的森林》是村上春树的代表作,它的出版已经过去30年了,就像一坛凛冽的酒,时间越长,越散发出浓郁的芳香。我一直以为,《挪威的森林》有村上春树的青春生活的影子。书里的主人公渡边澈某种意义上就是村上春树本人。这一点在他早期的短篇小说《莹》里有些端倪。
书是从作者38岁时去德国飞机上的回忆开始的。作者回忆和直子在一个草地上漫无目的地走路。两个人手挽着手,快步流星地走着,既不是要去哪里,也不是不去哪里的散步。他们就是走着。走路对他们来说,不是要追寻某个目的,而是一种相处的方式。是的,相伴着走路就是渡边和直子相处的方式。
直子说,就在他们脚下的某个角落,有一口深不可测的井,那口井没有标识,谁也看不见,一旦掉进去,哭喊求救是没有用的,只能等待慢慢被渴死饿死。而那口井所处的环境,就是他们在走路的那一大片草地,到处都被茅草覆盖着,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这是一个深刻的隐喻。它象征着直子的宿命:在完全没有预警的情况下走向死亡。
是的,直子的世界就是死亡的世界。尽管她挣扎着不想让自己走到那一步,她努力着,就像抓住渡边的手,也是在挣扎。她想让渡边陪伴自己走一段,希望借助渡边的帮助获得某种救赎。但宿命就是宿命,直子的前方就是死亡,明明白白的。直子的世界是不正常的世界,她的朋友,木月,玲子,甚至疗养院里那个研究过人的手指和脚趾排列方式不一样的医生也都是不正常的人。可是她和她的朋友活的纯净,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纯净而无私,与世无争,不麻烦别人,不纠缠别人。看似不正常,却比大多数人正常得多。
正是这种圣徒般的纯净吸引了渡边。他无限迷恋直子的世界。从与直子和木月一起约会时,他就特别享受这种奇特的感受。他愿意呆在木月和直子的身边,哪怕木月给他安排的四人组合进行不下去他也坚持,宁可当个超级大灯泡,直到木月自杀在自家的车库里。
在渡边看来,那些正常人的生活,比如敢死队可笑的举动,永泽带着他出去猎艳的夜生活,都那么不值一提,都那么污秽不堪,令他难以忍受。
可美丽的事物很难持久。直子的世界实际上是彼岸,是安放灵魂的地方。直子其实是渡边的灵。作为渡边的灵,直子在拉着渡边走路,漫无目标,茫然不知所终。一边走一边在找着那口不知在哪里的深井,并且随时准备跳进去。
幸亏还有绿子。
绿子是另一个极端。如果说,直子是渡边的灵,那么绿子就是渡边的肉。
绿子活的热闹极了。她住在市井里,是个小业主家里的小家碧玉。她美丽善良,活泼开朗,有一手好厨艺,善持家,又和渡边是修同一门课程的同学。
绿子喜欢一切有生命力的东西,她爱唱歌,尽管唱得跑了调。她喜欢看黄色电影,最喜欢听的电影院里的男人咽口水的声音。可以说,绿子就是生命的象征。
她八卦自己的父母,却切中要害。她自强自立,一个人就能顶起一个门户。绿子是个能将生活过得有滋有味的人,有绿子做老婆,任什么男人都会幸福的。
可是渡边却不想要这些。他的爱情都寄托在直子身上,只分给绿子那么可怜的一点点,而且还是在苦求直子而不得的时候。我们完全可以相信,直子的一声召唤,远远大于绿子的百般努力。
渡边有多想呆在直子的一边,有多想加入直子的世界?看看渡边的表现就知道了。他苦等直子的信,一获允许立即狂奔而去。直子死了,渡边万念俱灰,他想追寻直子而去。他与玲子的交往,就是在千方百计地向直子的世界靠拢。
直子在彼岸,虽然是空灵的、虚幻的,却无比强大。绿子在此岸,虽然是现实的、当下的,却势单力孤,拉不动渡边那沉重的身躯。
渡边现实的世界也很热闹。永泽君,敢死队,他们都和绿子一样在拼命拉着渡边。可惜,他们对渡边的吸引力不大。
书的结尾,绿子在对着渡边大声地呼喊:我可是有血有肉的女孩,而且在等着你的一声召唤,只要你要我,我会义无反顾地投入你的怀抱!
绿子的呼唤太微弱了,能拉回渡边吗?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1
用了连天的时间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有一些不得不记下的感受,又担心记下的东西过于肤浅,然而怕又没有耐心,更多是怕没有时间继续读完第二遍,所以索性还是把自己可能尚未成熟的种种感受写落纸上。可能是习惯使然吧。
这是一本很封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而且,我对于日本的文化和历史又知之甚少,这就是我担心不能深入理解作品的一个原因。我所说的封闭只是一个外界环境的封闭,而决非作品中典型人物心理上的封闭,相反,对人物的刻画上,它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震撼力,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失之偏颇,它更多的给我了心理上的震撼。这震撼很强烈,而且是全方位的强烈。
爱情、友情和性交织在一起,融洽、冲突、此起彼伏。从诞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无所畏惧的解脱,畸形的性接触和近于病态的心理。抽象而出的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把活的部分拖进死亡,又把死亡拖进活的部分,终于是从不成熟走向成熟。
你爱不爱我?这不再是可以简单作答的问题。女人往往会把爱和性搅和在一块儿,男人却会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分得很开。所以渡边不止一次的把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追求,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分的细化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甚至更加可以细化到友情。
所以在文章开始处的伏笔更有意思,直子讲的那草皮掩过的让人毛骨悚然的井,男人会小心翼翼的去提防,而女人,包括直子,因为不怕,或者那怕只是潜意识的怕,所以终于掉进去,是偶然之中的必然。爱,走的太近,付出的太全部,就可能变成相互的伤害。这些与性无关。玲子拥有的仅仅是友情和性,所以有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另外,玲子又是超凡脱俗的女性,她可以把性从爱中解脱出来,坦然面对美好的生活,这区别于一般,显得很不容易。
谈及作品中悲剧性的人物,直子和初美,虽然通往悲剧的路途,一个激腾一个平坦,但其根蒂都在于对性和爱有太完美的憧憬,想得到百分之百的完美又不可能,终于导致悲剧。而绿子则很幸运的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更加坚强和果敢的性格给她带来了看似较完美的结局。有更多的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总的看来,这是一本区别于以往的更模糊,其实包含更加深邃思想的书。现在是一定不能完全体会作者思想的,因为年轻,或许,再经过十几年的生活炼励,重读到这本书,重见到这篇文稿的时候,我会有更澎湃的感受。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2
最初趋使我去阅读它,是它的不可忽视般的知名度。名着名作,大多都得经过时间的洗礼,沉淀下来的,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久远的时间里,仍能被人所称颂所推崇的作品必定有它的过人之处。
这是简单的一篇回忆录。
如同常见的一段话: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你因为一首歌或路人的一个仿佛熟悉的背影,而想起了曾经的某个人。它活在你的回忆,或许不曾消失,但在被生活推着走的时光里,你却有意无意地把它隐藏了。每个人大概都有这样的经历吧!那段回忆,曾是那么铭心刻骨,当时的你以为,那份感觉会一直鲜活不变地伴随你以后的人生,但它着实经不起岁月的磨蚀。唯有在某一个瞬间,一个类似的场景唤醒了你的记忆。如同,渡边君在时隔十八个春秋后,因一首《挪威的森林》乐曲而想起了记忆中那些模糊的人儿。
“我想,文章这种不完整的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并且发觉,关于直子的记忆愈是模糊,我才愈能更深入地理解她。”——渡边。
回首往事,总有一份新的领悟以及淡然的释怀。猜不透的,在回忆里找到了答案。
最初的三人行:渡边、木月、直子。
木月是绝无仅有的朋友。他是孤独的,三人的相处里,他谈吐自若,好不潇洒。但除此之外他却无其他朋友,独自看书听音乐。这类人现实中还是有许多的,方有在自我感觉安全的圈子里才可肆无忌惮地体验真正的自由和快乐。除此之外,处处设防,怕受伤。社会关系处理不好,亲人关系也处理不好。唯有与直子这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以及渡边这个谈得来的朋友相处时,才是活出自己的灵魂。
是否人死前都会有一段时间回光返照呢?前一秒还与你谈笑风生地打桌球,转眼便自行了断在自家的车库。没有半句遗言。大抵总有他的原因,让他绝望到冰冷的原因。
孤独培养出了抑郁,抑郁繁衍出了死亡。木月是个脆弱的人。他反复游行于自信与自卑两个端点。只有在直子面前他才敢真正显示自己的脆弱。反反复复地累了,心里的痛苦愈积愈多,直到有一天,承受不了了,也许死才是一种解脱。
木月死后,三人行成了两人行。渡边和直子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渡边爱直子,很爱很爱。即使直子因木月的死受了打击住进了疗养院,他仍表示会等到她康复那天,然后一起生活。
直子对渡边君说:“希望你能记住我,记住我曾这样存在过。”
或许直子也曾试着,去和渡边在一起。但却迟迟摆脱不了木月已逝去的阴影。在没有真爱的基础上,只会对渡边不公平。
直子在死前也回光返照过。临死前她选择与玲子见面,选择烧毁渡边写给她的所有信以及与他的所有回忆。大概也是在接受治疗时承受太多太多的折磨。其实她的病根本就治不好。她与木月是与周边的世界格格不入的两个人,他们互相依靠。渡边是把他们同外部世界连接的链条。他们尝试过融入外界,却是失败。但直子比木月坚强,她付出的努力要比木月多得多。她不断地怀疑自己,不断纠结不得解。她是最痛苦最可怜的人儿。
玲子在直子与渡边之间充当另一连接链条。在疗养院里,玲子是直子唯一难得的知心朋友,是她的依靠。玲子本身也是历经坎坷,但她活得很自在,因为她放得下。面对女学生的抹黑,她选择容忍,虽然心里也承担这巨大的压力。当承受的那发条断了,她果断地跟丈夫提出离婚。直子死后,她特意跑去找了渡边,奉劝他不要忽略了身边的幸福,成熟起来,与绿子共创未来。对于音乐,她是难得的才女。此外,她讲过一段话:“我已成为过去的人。你眼前存在的不过是我往日的记忆残片。我心目中最宝贵的东西早在很久以前就已寿终正寝。我只是按照过去的记忆坐卧行止。”心的某部分,被扼杀了,不复存在了。
绿子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活泼调皮,也是孝顺的孩子。从朋友到恋人,她和渡边走过。明知渡边心中永远把直子放在第一位,仍不奢望什么。但在渡边因思念直子而满腹心事时她也会调皮地吃醋:“你总是蜷缩在你自己的世界里,而我却一个劲儿‘咚咚’敲门,一个劲儿叫你。于是你稍稍抬一下眼皮,又即刻恢复原状。”爱情是何等捉弄人呀!没在更早的时间遇上,于是成为不了他心中的“至爱”,却仍一心一意,愿他感受得到,愿他快乐。祈盼他有一天回过头来,可以对他说一声:“我一直都在呢。”
永泽是另一个特殊人物。他与渡边读相同的书,都为外人所不解的书。他们有共同语言。但自然他是比不上木月的地位的。永泽是潇洒而近乎冷酷的人儿了,他又是幸运到极致的人儿,他的身旁有位不离不弃的女友——初美。明知和永泽走到多远他也没有要结婚的意思(他容不得被束缚住),初美仍心甘情愿。叫上渡边的那顿庆功宴,永泽的着实是在委婉奉劝初美离开他,连渡边在过后也对初美坦白说,希望她离开永泽,找个地道的人过一辈子得好。初美最终照做了,然而婚后两年便自杀了。至此后,渡边再没理会过永泽。或许吧!伤害了多可惜的一位女子呢,只为了自己的自由,自私得可怕!渡边如此重情义的人,怎可容许?
人的一生,身边的人来来往往,真正留步的有几位?每个人都有自己病态的一面,有他人无法理解的痛苦。有些人能很轻易地把它忽视了,有些人却被它束缚了。小说开头回忆直子时,提到一口井,埋在草丛里,特意找是找不到的。人一旦不小心跌入,就无可避免地要死亡,深得可怕!问题是谁也找不到那口井的具体位置。木月与直子都遇上了那口井了,或许,那也是一种解脱吧!总还会有人撞上的,不可避免的。唯剩太多的无奈太多的遗憾,化成风吹散在草丛上,留下一声声呢喃!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3
《挪威的森林》看了些许时日了,总想写点什么,昨天一以为我对村上的作品理解颇深的朋友就书中几个精彩片段向我发问,我的回答让她大失所望,于是答应她重拾秃笔把我的理解写给她看,于是又有翻开此书的机会。
在我看来,永泽是代表一类“没心没肺”的人,他的一套关于人生的理论以及自己所谓的成为“绅士”的行为规范带有太多让人触之心凉如冰的冷色,不消说是亲身历练,只是多注目一眼也会让你迅即染上某种病症--刚强者一杯温水即能恢复如初,柔弱者则久久地囿于其中不能自拔。
我不愿面对这本书的原因有二:一是直子,渡边两人所构建起来的让人忧郁的关联让我决绝地认为这个世界所给我们的指引着实黯淡无光,死亡倒不失为一种精神释放的绝佳去处;二是永泽这个太“硬”又带点灰色调“炫”了一点的角色,委实让我阅之如梗在喉,虽然他的话有时对人性的嘲讽往往一语中的——“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入木三分!
村上用八十年代的笔触去缅怀六十年代的动荡,无聊,压抑,彷徨,消沉,以及对爱情的无望,时空的更迭便生出高于事件本身的幻象。在二十世纪的时空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是将来时时,人们总想着到了二十一世纪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世纪的钟声敲过以后,人们失望地发现,身旁只是多了几件新奇的物什--那新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消失殆尽,但有希望总是好的,生活总是不断地在给你机会。
一则笑话云:一对穷人夫妇,一日得到神仙帮助,可满足他们三个愿望。饥饿的农夫立即说要是有根香肠吃就好了,话音刚落,香肠出现了。他的妻子见他就这么浪费了一个愿望,都快气疯了,遂诅咒他,让这根香肠长到他鼻子上去。她的愿望也实现了。故事的结局也就是第三个愿望自然是取下那根该死的香肠。这个笑话在我看来是如此残忍: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你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
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如果给我三个机会,我的愿望是什么?第一个念头是我要健康要快乐,远离失意。细想一下,却发现这些愿望受亦舒张爱玲小说影响太多以致过于苛求:我现在并非不健康,一口气可打四个小时网球;也不乏快乐的时刻;没有失意的衬托,我的得意和快乐岂不乏味?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4
不久之前读了《挪威的森林》,感觉很不错。
这是我第一次读村上春树的小说,译者是林少华。翻译细节上有一点问题,但仅仅是细节有问题,无伤大雅。
其实故事很简单,书的内容是讲上世纪六十年代一个日本少年的大学生活。具体一点就是他的情感生活,主角叫渡边。
他考进了东京的大学,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碰到了木月——在十七岁自杀的高中好友——的女朋友直子。他们很奇怪的在东京街头逛街——直子在前面走,他就在后面跟着。后来直子又很奇怪的失踪了一段时间——后来才知道她去了一个静养院。他之后在学校上戏剧课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同学——绿子。这也是个很奇怪的人,能在邻居失火的时候在阳台上弹吉他,不过她真的很好。书中还写到他认识了宿舍院里另一个有点放荡同学——永泽。
剧情很简洁,就是这个人一直困扰在他和直子的感情中,并且一直努力让直子走出阴影中。在直子疗养的时间里,他一直给直子写信,鼓励她,支持她。同时,他和绿子也谈上了,关系也很好,但是他总是有点不太在意绿子。同时,他还不是和永泽出去“鬼混”。
好了,随着剧情的慢慢发展,他认识了很多朋友身边的朋友,比如和直子同住的病友和永泽的女朋友。他和绿子绿子的交往也越来越深,同时他和直子的感情也慢慢发展,不料,直子却在即将病愈出院的时候自杀了,男主角很受刺激,外出流浪了一个月。略去细节,最后他去追寻一直对他一往情深的绿子了。
故事真的很简单,读起来也很流畅,也很感人,特别是直子死后,咱们的男主角外出流浪,蓬头垢面,写得太有诚意了。还有之后,主角一直在叽叽咕咕:“人不该这么死的,葬礼太荒凉了。”这让我想起了《碧奴》里最后那点,碧奴知道自己丈夫已经死在长城下的时候,就哭啊,从山上哭到山下,从古代哭向未来,哭得人不禁也潸然泪下。
其实这本书写得有些漫不经心,但是这漫不经心大有玄机。在这漫不经心中,作者将那笔触伸进你内心深处,让你为文中每个人物设身处地,唏嘘不已;在这漫不经心中,你看到了文外的我们也已将自己的命运和青春托付其中,反思我们自己的短暂人生;在这漫不经心中,我们身边那些恼人的事都已经化作尘埃,消失在了东京的雨或风中。
村上春树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这是一本带有私人性质的小说。”这是在暗示作者也有主角般的经历吧。书中作者借渡边之口,谈了些对其他文学作品的看法,很独到,很有趣。
这男主角——渡边,很有魅力,让无数女读者心向往之,不得不佩服村上春树对人心理的把握能力。
书的旁支内容里还提到了许多东西,其实读后感,是没法完全展现原著的魅力的。就写这么多了。
哎,我有多久没看书了,有多久没写字了。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5
我喜欢读中国作家写的书,并非中国的作家们的文笔有多出彩,思想有多深刻,也并非出自于他们笔下的作品有多么使人读得津津有味,意味深长。主要原因是在中国文学作品中的人名相比起外国文学作品中那些冗长难记的人物名字要好记得多。
可是我却独爱读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的文学著作,不仅是因为其那些使人出其不意,幻想奇特的比喻修辞手法,更重要的是我这个具有双重性格的人,每每读起村上的著作,性格中感性时而又偏向悲观主义的性格,总会被勾引出来。以孤独与无奈为感情基调的村上文学深深地打动着我,时刻使我感受到其文章所述“海潮的清香,遥远的汽笛,女孩肌体的感触,洗发香波的气味,傍晚的和风,缥缈的憧憬,以及夏日的梦境”所构成的使人心旷神怡的意境。
早在大学时期就已拜读过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最近又不由自主重拾此书,品读一番。每读一次,内心都感到现实世界如此地虚无缥缈,恍然如梦。在现在这个充斥着“公”的色彩的社会里,纯粹个人的东西被压制得实在太多太多。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在繁华的大都市里迷失了自我,失去了人生奋斗的目标与方向。如果上升到社会的整个群体,在中国,“个人人身自由”、“个人言论自由”这些名词对于大多老百姓来说是个“熟悉的陌生人”,因为“个人人身自由”、“个人言论自由”这些名词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耳畔与意识之中,却未能和它们有过“亲密接触”。这不禁使我联想到现在的许多政府职能部门、媒体本营为百姓说话,反映民声,传递民怨,却因“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个性突出的事物而受高压限制而沦为某些利益集团的喉舌,使我深感悲哀。我相信很多人在中国这种用“民主”“自由”等美丽外包装下的强权政治之下,“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情况之下,整个中国社会乃至“天朝”的每一个臣民们都会是一颗随时爆炸的定时炸弹。
当我们的这种感受逐渐趋于清新,当我们明白到与“公”那一方势力对抗是愚蠢的如同“以卵击石”的行为时,村上春树的文学作品却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
种生活模式,一种人生态度——当与现实无法抗衡时,何不把玩孤独,把玩无奈,处江湖之远呢?
《挪威的森林》中的男主人公渡边君,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人物以他的坚忍与执着在那个光怪陆离,喧嚣浮华的尘世中平静地守护着直子窗口的微小光亮,或许对于他来说这是在残酷的现实社会中唯一的精神寄托。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6
按照事情发展的某种秩序,我拿起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并在一天之内手不释卷地看完了。肯定是一本很精致的书,正如书中所言:“文章这种不完整的容器所能容纳的,只能是不完整的记忆和不完整的意念”。这本书是一卷薄薄的剪纸,精致极了,简直是晶莹剔透。那些青年男女,一个个位于记忆的远处,如同站在远端的舞台,因为时空的距离,个个恍如仙人,除了“性”,除了“爱”,一个个不食人间烟火。“哦,原来我的记忆的确正在步步远离直子站立的位置,正如我逐渐远离自己一度站过的位置一样”。故事本身不优美,那么多年轻、优秀的生命,木月,初美,直子,直子的姐姐,当她们“来到人生的某一阶梯的时候,就像突然想起似的自行中断了生命”。“永远的十七岁”,但某种东西消失了,更多的东西消失了……村上的文字却是那么的美。“如同全世界所有的细雨落在全世界所有的草地上一般”,“我在哪里也不是的场所的正中央,不断地呼唤着绿子”……还有那谜一般的直子,“朝我转过脸,甜甜地一笑,微微地歪头,轻轻地启齿,定定地看着我的双眼,仿佛在一泓清澈的泉水里寻觅稍纵即逝的小鱼的行踪”。啊,梦中的江南女孩。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7
《挪威的森林》其实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够再普通的故事。在译文版的封面上,写着的“孤独的都市少年,徘徊于两位少女之间”或者“一首感伤的青春恋曲”这样恶俗又画蛇添足的文字,没有看过的人大概也能够猜到。少年渡边彻。十七岁便死去的好友。好友的女友直子。还有后来遇见的绿子。后来直子自杀。余下的,便是渡边和绿子。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它是阴冷的。木月的死。直子的姐姐的死。初美的死。这样的密集的自杀,却没有让人觉得一丝一毫的不自然。死亡带来对生更加深入的探知,同时也让生命断裂开一个出口,督促着幸存着的人们去探寻。然而对人生自始至终没有把握的感觉,对诸多人事的无能为力,以及深深的孤独,却是一直深深存在于渡边和我们各自的内心。慢慢的我却也渐渐能够明白其间一些温情。很大一部分,是来自那个叫绿子的女孩子。这个直率天真的女孩子,深知世间的诸多规律和困苦,却始终像个孩子一样任性。她有俏皮的短发,穿着短裙走在渡边身边,会往下拉一拉裙摆。有时候想象她说话的声音,应该是清脆甜美的。这样的女孩子始终是叫人喜欢的。在书中的诸多出场的人物中。唯有绿子的人生是坚忍和完整的。其他人,不论是冷漠的永泽,高贵天真的初美,挣扎破碎的直子,还是落魄飘离的铃子,甚至是那个被当作笑料来讲述的敢死队,都只会让我想起来被撕裂的布匹。他们的生命是残缺的。
我不知道要通过怎么样的语言将那些感觉述说出来。就如文章最开初,渡边最开始回想起直子时,所讲到的那口井。那口井就在草地不知道何处,我们小心翼翼地行走,但总免不了有一个不小心,掉落其中,从此暗无天日,独自挣扎。然而绿子有她一份没心没肺,一份假装盲目的天真。这个女孩子,是真正经历过生活琐碎的艰难的,从小得不到许多的疼爱,学校生活也并不如意,末了还要面对双亲逐个病逝。然而即便如此,她的内心却有着不可多得的笃定,对生本身有一股不顾一切的热切感情。想法单纯到只想要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两个人在下雨天躲在被窝里面天南地北地聊天。
不记得是在哪一处的段落里,渡边说,只有见到绿子,才终于觉得自己回到了现实世界里面。绿子是他和外界世界的一处关联。否则他大概也只能像直子那般,在没有光亮的井底拼命抗衡,最终却只能选择死亡。而我是直到后来成长了一点,才渐渐学会欣赏像直子这样的女孩。干净温婉,黑色直发垂散直下,有美好温润的身体和脸庞,看起来是弱不禁风的模样,叫人怜惜。她说话的声音应该是更加轻的,没有绿子那般有重量,但自有她的平缓坚定。
她倾注在自己的世界里,年少时候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便自杀的恋人和亲生姐姐。她掉落在自己生命深处的那口井里面,浑身破损,即便用尽许多力气,拼凑在一起,却终究是费力和徒劳。
很多叙述都是寻常的,轻描淡写,从不过分执着于情绪,却像细细的针,没有声音地刺入内心的。这或许是村上最为打动我的地方。
从文字的最开始,他在飞机上,看见周遭陌生的人群,突然回想起来年少时候的恋人,那种感受,或许是需要一定的年岁来理解的。他说他渐渐难以想起直子的脸庞的时候,言语之间并没有太多着墨,却叫人内心跟随着他斗转星移。自己的身躯已经老去,记忆也早已经在时光和日后生活的琐碎时间里面被磨损和拼接,而故人也不再。即便当初再过深切的爱恋,也终究是枉然。
还有在阿美寮里面,同铃子在仓库里面吃葡萄,听她说起往事。其间有一些细节,也是真实的。而我曾经在某一段时间里,时常翻出小说的第八章来读。原因已经不是十分记得。但是会知道,这一章的开初,渡边的手被玻璃划破。一些微小的地方,看起来似乎没有逻辑可循,然而读起来,却是叫人觉得自然而然,事情本就应该是这般发生。可能自己还太年轻,还不能完全明白和理解作者的一些东西,但是还是无法掩饰我对这本书的喜爱。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8
从我读《挪威森林》到今天写读后感已经很久了,我已经忘了书中提到的一些人物的名字,也忘了村上是如何描写自然的美景的,但是我记得大致的情节。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又专门抽出时间将甲壳虫乐队演奏的《挪威的森林》和伍佰演唱的《挪威的森林》听了数遍。记得渡边君就是在机场听到《挪威的森林》这支曲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并回忆起他年轻时的经历的。
人都有一种怀旧的心理,尤其是在他失落的时候。一个人经历了许多人事的变迁,心态上应该是比较平和的,而最让人难忘的恰恰是年轻时的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情,一首熟悉的歌曲会令我们想起当年喜欢过的男孩(女孩)的模样,一幅相同的场景也会让我们记起当年的故事。不管是怎样一个人,成功的或不成功的,男人或女人在他(她)的心底深处总是铭记着一段往事。
所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小说中的开头并没有详细的交代渡边现在的生活情况,仅仅因为那感伤的曲调令他想起了往事。对于全文,我在印象中主要把问题归成了3点:
1、小说中绝大部分内容写的是渡边上高中的事情。一个高中生的忧郁和孤独却用性的方式来缓解,我不认为是件好事。我认为生理的宣泄只能缓解暂时的困惑,却不能彻底摆脱掉抑郁,反而会养成依赖。如同不能忍受疼痛的人用毒品来减轻疼痛一般,并不能从根本上来解决。记得当年歌德写《少年维特之烦恼》之后,有很多的年轻人向维特学习选择自杀。看来文学的导向作用是不可低估的,那么我们的文学评论者在极力抬高这部作品的价值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有可能会引起的负面效果?
2、渡边是不是好学生当然没有固定的评价标准,但是一个被父母辛辛苦苦送出家门去读书的学生心思却不放在学习上,那他还不如直接告诉他的父母再不要浪费他们的血汗钱了。所以从这点来看渡边的苦闷极不成熟,完全是一种青春期综合症了。
3、有人认为:当一个人对现实社会感到恐惧而无法逃避的时候只有选择死亡。直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是这样做的。当然渡边不是这样做的,他选择出去流浪一个月,这是逃避。可后来又回来了,这却不是逃避。这也正是我们大都数人的生活经历。
其实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一个路人呢?我以路人的眼光来看渡边,反之亦然。人与人完全默契与沟通简直如同天方夜谭。我们应该怎样去评价一部文学作品呢?如果人人都叫好是不是真的完美无缺呢?我认为人性的完美就在于它的真实:优点,缺点;健全,残缺;理智,感性;清醒,糊涂;等等等等。
所以我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渡边。因为年轻,所以忧愁。
每一部文学作品都或多或少的对社会与时代有所反映。六十年代的日本的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但是我想渡边之所以有如此的苦闷与孤独一定与大时代背景分不开的。社会的低迷状态自然使得人颓废。我不能理解渡边那时的行为,这恐怕就是所谓的时代与时代间的代沟吧!
对《挪威森林》一书我没有要求大家接受我的观点,就如同你不能强求我接受你们的观点一样,知人论世或者论世知人同样重要,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不可能脱离社会独立存在,所以人的思想与行为必然受到时代的影响,那么渡边的失落与颓废就有了它存在的理由与合理性。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直以来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那就是:到底是谁让这本小说浮出水面并如阳光下的水晶一般璀璨着?如果说真是村上自己的实力的话,我想很多文学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好者应该知道很多的大师们他们的作品一开始是无人问津的,比如毕加索,卡夫卡,司汤达,等等,因为某个知名的评论家发现了这些金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并使之袒露与尘土之外,然后众人发现了这块金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看来伯乐就显得相当重要了。
我们知道一部文学作品的传世,作者、读者、评论缺一不可。如果说作家的文本如鹰的话,那么读者与评论者就是鹰的两翼,只有三者够强劲才能飞得更高更远,所以我们的评论家在评价《挪威的森林》的话是否全面,这是一个问题,至少我没有看到有关这本书的不好的评价,可能是我见识短浅吧,但是我愿意看到更多的人就此发表意见。你喜欢而我不喜欢,你不能因此指责我浅薄,各抒己见百花齐放才会满园春色。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29
这个世界有很多故事,它们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所牵涉的人或生或死,对其都无多大影响。我们时常说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可是事实并非如此,那个人或许不在了,但是他的过去总能影响到他所熟识的人,我们也时常会想,会疑问,那个人真的死了吗?亦或是,那个人曾经真的存在过吗,存在这个世界过,存在我的回忆里过?难以判断,也很难想象得明白。
《挪威的森林》给我的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吧,里面除了真诚,对我来说触及到内心的就是生与死,这并不是说我以前不知道生与死并存,只是从未深入去想过而已,哪怕是对于我爷爷,也仅仅限于如果的假象之中而已。看到了生与死这几个字,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她——我初一时候的好朋友,一个特别有才的,仿佛活在我世界之外的女孩。之所以想到她,大概是一种时间的隔阂感使然吧。那时候很要好,当然不是说现在不好,或许很少有人能理解我对她的感情吧,其实我和她怎样相熟的我都不知道,和小刘珊一样,没有任何防备,就好像有着磁铁把我与她俩吸到一处一样。直到现在我也还是放不下她,想到她的身体还是会焦急,可是我没办法啊,想象总不能把她的疾病转移吧。初三没有和她去二中我是有遗憾过,但是我不后悔,因为如果去了我就不会遇到小刘姗了。
和她之间的关系,就有点类似于《挪威的森林》里那样,相信她和我也一样,若有若无,却始终无法搁浅,所不同的是我和她都活着。那样的感觉,挺难受的吧,就算是在写这个,心也是提起来的,实在是想去见她啊,可是每次都没有实现。我都不知道到底我虚拟地存活在她的记忆里,还是她虚拟地存活在我的记忆里。说到诚实,相信做到的人很少吧。最起码在这一点上我没有让自己失望过,但是还是很惆怅啊,很多时候我觉得我应该放下网络这个东西,不为别的,就为诚实,我很难想清楚别人为什么要频频撒谎,无话可说可以不说啊,为什么要撒谎?连诚实都做不到,我都不知道在这个世界我还能干什么了。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立场。
《挪威的森林》有它自己的寂静,你不用等着寻到一个好环境再去读它,无论你处在哪里,只要捧着它,你总可以心平气和地读下去,或者思考。这是一本很难评断里面故事真假的书,究竟真多少假多少我也懒得去探究了,总之它给我的感觉很真实就是了。在里面或许有不信守承诺的存在,但诚实还是可以灌满了各个部位。不守承诺在我看来的确也是不好的,但这点我自个也没能做好,我在努力着不让一切超过自己的掌控之中,但那是徒然的,没有人知道每次要不遵守承诺时我内心的矛盾,对其我也仅有在成长中去慢慢学习而已,毕竟意志力还太弱了,很多东西还不能独自完成,但这些其实不过是借口而已,借口其实和撒谎的区别不大,但借口比撒谎更能打击到一个人脆弱的心灵吧。
《挪威的森林》读后感30
20岁如果是最美好的年华,那这本书会告诉我,20岁,我们还有太多的困惑,有太多的无奈,同时年轻的我们有这必然的叛逆和率真。这部由村上春树所写的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是那样的平缓舒雅,动人心弦,却有这淡淡的悲伤。
海潮的清香,遥远的汽笛,女孩肌体的感触,洗发香波的气味,傍晚的和风,缥缈的憧憬,以及夏日的梦境.这些组成了村上春树的世界,这或许是个模糊的世界,如果用泪水抚平会发现这里的清晰,这就是一种感动。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