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李白《蜀道难》赏析800字
李白是继屈原以后我国古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浪漫主义与同时代的诗作相比具有更广阔的内容,情感充沛,想象奇特,将古典诗歌的浪漫主义创作手法推到了一个绚丽无比的顶峰。
《蜀道难》为李白浪漫主义代表作之一,沿用乐府《相和歌辞·瑟调曲》旧题,即事成篇,虽然仍在写蜀道之难之险,但内容以及形式上都有了很大的突破。它既表现了诗人对友人的关心,又反映了诗人对国家形势和人民命运的忧虑,也抒发了他对人生道路坎坷不平的感慨。这首诗大约作于唐玄宗天宝初年,孟棨在《本世诗·高逸》中说“李白初至长安,贺知章往访,见《蜀道难》,称叹者数四,号为谪仙”。自此,李白的名声就在京城传开了。据考,李白出蜀被召京是在天宝元年(742年),而贺知章告老还乡是在天宝三载(745年)。如此推算,《蜀道难》大致为李白在天宝初年所作。
这首诗大体按照由古及今,由秦入蜀的路线,抓住各处山水特点来描写,以展示蜀道之难。现将其分为三部分来分析一下内容大义:
第一部分从开头到“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极言蜀道之难。诗人开篇以蜀地方言的三个惊叹词“噫吁嚱”引出主题“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具有强烈的主观感情,为全诗奠定了雄放的基调。“危乎高哉”拔地而起,与李白《夜宿山寺》中的“危楼高百尺”之句有异曲同工之妙。接下来诗人从古老的传说“蚕丛及龟凫”落笔,追溯了蜀秦隔绝的漫长历史,来表现开国之难,蜀道来之不易,更加突出中心词“难”。
第二部分从“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到“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极言蜀道之险。此部分重在写山势“险”,大胆夸张,通过六龙车到此也只得折回,冲波曲折回旋于崇山峻岭之间,善飞的黄鹤尚不得过,猿猱发愁攀援,青泥岭百步九弯,行人在高处伸手可摸星辰等景物事件的反衬,烘托了蜀道沿途的艰难。同时诗人笔锋一转,反问出新的意境,把读者带入一个荒凉的境界,使人闻声失色,更觉蜀道之难。这部分“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一句与李白的绝句《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化用同样的意境:“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第三部分“剑阁峥嵘而崔嵬”到结束,极言蜀地地势险恶,不可久留。“峥嵘”、“崔嵬”都是形容山势高峻,诗人说守卫如不是自己亲信,就有可能变成害人的豺狼,因为他们可以凭借险恶的地形发动叛乱,残害百姓。“一夫当关”以下四句,是化用西晋张载《剑阁鸣》中的句子:“一人荷戟,万夫趦趄,形胜之地,匪亲勿居。”明人胡震亨、顾炎武认为,李白这首《蜀道难》“自为蜀咏”,“别无寓意”,但我觉得这最后一部分,写蜀地形势的险要和环境的险恶,规劝友人不可久留,及早回家;从自然环境写到社会人生,赋予“蜀道难”的主题以政治的内容,是有所寓的,既是在写人生仕途路之难行,也是在写国情之险恶,百姓生活之艰难。
下面分析一下《蜀道难》的艺术特色:
一.充满强烈的主观性色彩,情感喷薄而出,一泻万里。“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感叹,在诗中三次出现,定下全诗的基调,一唱三叹,震撼人心。不仅鲜明地体现出这首诗结构的严谨性和感情的跌宕起伏,还使诗歌有了回环反复的音乐美。
二.想象奇特,大胆夸张,超越时空的限制,不受任何约束。李白并没有到过剑阁,对青泥岭也只是有所了解,但诗人通过他那奇幻而又丰富的想象,登峰造极的夸张,使人如临其境,心随之奔腾跳跃,不得不令人拍案叫绝。
三.语言不羁,风格自由奔放,富有个性。《蜀道难》以七言为主,长短句交替使用,句法灵活自如。甚至运用了散文,体现出李白热情奔放不受拘束的特色,颇具创意。在李白的其他古诗中,如《将进酒》、《行路难》等也可以看出此特点。
李白的同代人殷璠在《河岳英灵集》中评价这首诗“奇之又奇,然自骚人以还,鲜有此调也。”可以说,李白不愧是唐代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蜀道难》也不愧为伟大的浪漫主义佳作。
【2】李白《蜀道难》赏析800字
本诗主题历来见仁见智。我以为《蜀道难》为李白“托物寄意之作”,他是借咏叹蜀道的高峻与艰险,表达仕途艰险难行之意。诗人运用象征手法,借咏叹蜀道之“高”之“险”之“难”,以感叹仕途之“高”之“险”之“难”。
首先,看诗歌脉络。叶圣陶说:“作者思有路,遵路识斯真。”把握文脉,才能披文入情,把握作品的主题。从诗歌文本来看,除了描述蜀道的“高”、“险”和剑阁的“峥嵘”和“崔嵬”的文字之外,我们不难发现《蜀道难》有一条明显的情感路径:“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问君西游何时还?畏途巉岩不可攀。”→“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侧身西望长咨嗟!”其中贯穿着“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这一诗歌的主旋律。在这里,“君”是谁,“远道之人”是谁,“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侧身西望常咨嗟”又是谁的感慨,这些都应该明确。我以为,发出感慨的是诗人自己,而这里的“君”和“远道之人”也都应视为诗人自己,是诗人站在客体的角度表达他对自己的拷问和关切。这种处理应是诗人表达内心情感的艺术巧思。正如苏轼的《赤壁赋》,作品的主线是作者与“客”的问答,其中的“客”尽管可视为苏轼夜游赤壁的同伴,但从艺术的角度看,把“客”视为另一个苏轼似乎更为合理,也就是说,作品的主线实际是两个苏轼的思想交锋,是东坡先生的自问自答,自我说服,自我宽解。同样,对于《蜀道难》里的“君”,我们也不宜坐实说他就是李白的某个朋友,换句话说,《蜀道难》也应是两个李白的内心交锋。
其次看写作时间。本诗写作时间说法不一,其中最普遍的说法是作于天宝(742-755年)初年(教材也采纳此说),但据唐人记载以及“两入长安”的说法,本诗应是作于唐开元年间(713-741年)。
唐人孟棨所著《本事诗》中说:“李太白初自蜀至京师,舍于逆旅。贺监知章闻其名,首访之。既奇其姿,又请所为文,白出《蜀道难》以示之。读未竟,称叹数四,号为谪仙人。”唐人王定保的《摭言》中也说,李白初到长安,去拜访贺知章。贺知章是玄宗皇帝器重的诗人,他读了李白的《蜀道难》,十分赞赏,夸奖李白有“谪仙之才”。王定保和孟棨都是晚唐人,他们的记述应当可信。由此可见,《蜀道难》应作于李白与贺知章见面之前,即唐开元年间【天宝元年(742年)之前】。
又据今人马俊子《初探李白的生平》:“李白开元年间到过长安,专家们认为这是上世纪研究李白中取得的最重大的成果。由于此发现,人们对李白的许多重要诗篇,便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八十年代(20世纪)以来,对李白入长安的研究,主要是巩固‘两入长安’说,有学者提出了“三入长安”说。到目前为止,在研究者们的共同努力下,李白入长安的总体面貌已较为完整清晰,多数诗歌的年系也已初步确定。”马俊子的这个说法,使得《蜀道难》“借咏蜀道难以慨叹仕途难”的主题一说有了新的支撑。也就是说,天宝元年再入长安,是李白力图朝廷进用的又一次尝试,而《蜀道难》正是李白第一次入长安希望受到朝廷重用而又内心不免忐忑的内心表露。
总之,无论从诗歌本身情感内容,还是从诗歌的写作背景来看,《蜀道难》应该是托物寄意之作。
【3】李白《蜀道难》赏析800字
《蜀道难》是李白最富浪漫主义色彩的代表作。从内容看,此诗应是天宝初年,诗人在长安为送别友人入蜀而作的。有别于其他的送别诗,此诗巧妙地运用别情,写出了蜀地山川的高峻奇险的特点,同时也融入了诗人对当时社会现状的隐忧。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意在劝阻友人不要西游,写尽蜀道之高。
“噫吁嚱”三个感叹词连用,“危”“高”,同义重出,“噫吁嚱,危呼高哉!”一声惊叹,震撼人心。开篇之语,凭空起势,包含着充沛的感情力量,使人在这一声并没有多少具体描绘的惊呼中,感觉到蜀道的高峻。诗中蜀自开国四万八千年以来,一直“不与秦塞通人烟”;太白山有鸟道,却无人路可行,概括叙述了蜀国长期与内地隔绝的状况,也寓高山阻隔之意于其中。接着引用五丁开山这个悲壮的神话故事表现劳动人民改造自然的强烈愿望之时,为蜀道增添了许多神奇色彩,也间接地说明了蜀道在历史上就是不可逾越的险阻。蜀山太高,连太阳神的车子都得绕行!而且天梯石栈的下面是急湍险流。健飞的黄鹤无法通过,善于攀援的猿猱之类也同样为如何通过而发愁,在此基础上,诗人又通过摹写攀登者的神情和动作,如手扪星辰、呼吸紧张、抚胸长叹、步履艰难、神情惶悚等,来进一步烘托山路纤曲,蜀道因其高而艰险难行。
“问君西游何时还?”未登程先问归期,借惜别之情,写透蜀道之险。
“悲鸟号古木”、“子规啼夜月”不但路途难走,而且环境荒凉、凄清,充满了无限的哀怨与愁苦,使人闻而失色,这样的细节描写较好地渲染了旅愁和蜀道上空寂苍凉的环境气氛。
“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四句运用夸张手法,由静而动,写出水石激荡,山谷轰鸣的惊险场景。山峦起伏,连峰接天的远景图卷;枯松倒挂绝壁的特写镜头;飞湍、瀑流、悬崖、转石,万壑雷鸣的音响,组合起来的动感画面,这一切产生了一种势若排山倒海的强烈艺术效果。山势高危使人望而生畏,山川险要令人惊心动魄,蜀道之难的描写,简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诗人觉得仍不到位,“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
一句“质问”,一种虚幻的笔法,从侧面强化了蜀道的惊奇雄险。
“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蜀地非久留之地。告诫友人之语写出诗人的政治远见及内心的深深忧虑。
"蜀中之险甲于天下,而剑阁之险尤甲于蜀”,可见剑阁是蜀中军事要塞。剑阁位置险要,易守难攻,历史上不乏据险作乱的先例。由自然而及人间,诗人写剑阁之险意在引出蜀地的战祸之烈。巧妙地化用西晋张载《剑阁铭》中“形胜之地,匪亲勿居”的语句,警告当局要吸取历史教训,警惕战乱的发生。从这里可以看出,诗人对太平景象背后潜伏的军阀割据局面的深深忧虑,表现了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远见卓识以及对国家命运和人民安全的深刻的关注,为诗篇增添了现实的内涵、深厚的意蕴。
在诗中,诗人还创造性地继承了古代民歌中常见的复沓(反复)形式,主旨句“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在开头、中间、结尾各出现一次。反复咏叹,内容逐次加深,使人产生“一叹不足而至于再,再叹不足而至于三”的感受,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推陈出新形式、丰富的想像、奔放的语言、雄健的笔调让我们领略了“诗仙”李白的才情,《蜀道难》不愧为一篇“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浪漫主义杰作。
【4】李白《蜀道难》赏析800字
这首诗,大约是唐玄宗天宝初年,李白第一次到长安时写的。《蜀道难》是他袭用乐府古题,展开丰富的想象,着力描绘了秦蜀道路上奇丽惊险的山川,并从中透露了对社会的某些忧虑与关切。
诗人大体按照由古及今,自秦入蜀的线索,抓住各处山水特点来描写,以展示蜀道之难。
从“噫吁嚱”到“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为一个段落。一开篇就极言蜀道之难,以感情强烈的咏叹点出主题,为全诗奠定了雄放的基调。以下随着感情的起伏和自然场景的变化,“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咏叹反复出现,象一首乐曲的主旋律一样激荡着读者的心弦。
为什么说蜀道的难行比上天还难呢?这是因为自古以来秦、蜀之间被高山峻岭阻挡,由秦入蜀,太白峰首当其冲,只有高飞的鸟儿能从低缺处飞过。太白峰在秦都咸阳西南,是关中一带的最高峰。民谚云:“武公太白,去天三百。”诗人以夸张的.笔墨写出了历史上不可逾越的险阻,并融汇了五丁开山的神话,点染了神奇色彩,犹如一部乐章的前奏,具有引人入胜的妙用。下面即着力刻画蜀道的高危难行了。
从“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至“使人听此凋朱颜”为又一段落。这一段极写山势的高危,山高写得愈充分,愈可见路之难行。你看那突兀而立的高山,高标接天,挡住了太阳神的运行;山下则是冲波激浪、曲折回旋的河川。诗人不但把夸张和神话融为一体,直写山高,而且衬以“回川”之险。唯其水险,更见山势的高危。诗人意犹未足,又借黄鹤与猿猱来反衬。山高得连千里翱翔的黄鹤也不得飞度,轻疾敏捷的猿猴也愁于攀援,不言而喻,人行走就难上加难了。以上用虚写手法层层映衬,下面再具体描写青泥岭的难行。
青泥岭,“悬崖万仞,山多云雨”(《元和郡县志》),为唐代人入蜀要道。诗人着重就其峰路的萦回和山势的峻危来表现人行其上的艰难情状和畏惧心理,捕捉了在岭上曲折盘桓、手扪星辰、呼吸紧张、抚胸长叹等细节动作加以摹写,寥寥数语,便把行人艰难的步履、惶悚的神情,绘声绘色地刻画出来,困危之状如在目前。
至此蜀道的难行似乎写到了极处。但诗人笔锋一转,借“问君”引出旅愁,以忧切低昂的旋律,把读者带进一个古木荒凉、鸟声悲凄的境界。杜鹃鸟空谷传响,充满哀愁,使人闻声失色,更觉蜀道之难。诗人借景抒情,用“悲鸟号古木”“子规啼夜月”等感情色彩浓厚的自然景观,渲染了旅愁和蜀道上空寂苍凉的环境气氛,有力地烘托了蜀道之难。
然而,逶迤千里的蜀道,还有更为奇险的风光。自“连峰去天不盈尺”至全篇结束,主要从山川之险来揭示蜀道之难,着力渲染惊险的气氛。如果说“连峰去天不盈尺”是夸饰山峰之高,“枯松倒挂倚绝壁”则是衬托绝壁之险。
诗人先托出山势的高险,然后由静而动,写出水石激荡、山谷轰鸣的惊险场景。好象一串电影镜头:开始是山峦起伏、连峰接天的远景画面;接着平缓地推成枯松倒挂绝壁的特写;而后,跟踪而来的是一组快镜头,飞湍、瀑流、悬崖、转石,配合着万壑雷鸣的音响,飞快地从眼前闪过,惊险万状,目不暇接,从而造成一种势若排山倒海的强烈艺术效果,使蜀道之难的描写,简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如果说上面山势的高危已使人望而生畏,那此处山川的险要更令人惊心动魄了。
风光变幻,险象丛生。在十分惊险的气氛中,最后写到蜀中要塞剑阁,在大剑山和小剑山之间有一条三十里长的栈道,群峰如剑,连山耸立,削壁中断如门,形成天然要塞。因其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历史上在此割据称王者不乏其人。诗人从剑阁的险要引出对政治形势的描写。他化用西晋张载《剑阁铭》中“形胜之地,匪亲勿居”的语句,劝人引为鉴戒,警惕战乱的发生,并联系当时的社会背景,揭露了蜀中豺狼的“磨牙吮血,杀人如麻”,从而表达了对国事的忧虑与关切。唐天宝初年,太平景象的背后正潜伏着危机,后来发生的安史之乱,证明诗人的忧虑是有现实意义的。
李白以变化莫测的笔法,淋漓尽致地刻画了蜀道之难,艺术地展现了古老蜀道逶迤、峥嵘、高峻、崎岖的面貌,描绘出一幅色彩绚丽的山水画卷。诗中那些动人的景象宛如历历在目。
李白之所以描绘得如此动人,还在于融贯其间的浪漫主义激情。诗人寄情山水,放浪形骸。他对自然景物不是冷漠的观赏,而是热情地赞叹,借以抒发自己的理想感受。那飞流惊湍、奇峰险壑,赋予了诗人的情感气质,因而才呈现出飞动的灵魂和瑰伟的姿态。诗人善于把想象、夸张和神话传说融为一体进行写景抒情。言山之高峻,则曰“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状道之险阻,则曰“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诗人“驰走风云,鞭挞海岳”(陆时雍《诗镜总论》评李白七古语),从蚕丛开国说到五丁开山,由六龙回日写到子规夜啼,天马行空般地驰骋想象,创造出博大浩渺的艺术境界,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透过奇丽峭拔的山川景物,仿佛可以看到诗人那“落笔摇五岳、笑傲凌沧洲”的高大形象。
唐以前的《蜀道难》作品,简短单薄。李白对东府古题有所创新和发展,用了大量散文化诗句,字数从三言、四言、五言、七言,直到十一言,参差错落,长短不齐,形成极为奔放的语言风格。诗的用韵,也突破了梁陈时代旧作一韵到底的程式。后面描写蜀中险要环境,一连三换韵脚,极尽变化之能事。所以殷璠编《河岳英灵集》称此诗“奇之又奇,自骚人以还,鲜有此体调”。
关于本篇,前人有种种寓意之说,断定是专为某人某事而作的。明人胡震亨、顾炎武认为,李白“自为蜀咏”,“别无寓意”。今人有谓此诗表面写蜀道艰险,实则写仕途坎坷,反映了诗人在长期漫游中屡逢踬碍的生活经历和怀才不遇的愤懑,迄无定论。
【5】李白《蜀道难》赏析800字
一首《蜀道难》,给人的感觉不仅仅入蜀之路的艰难,更多的是人生之路的艰辛,“噫吁戏,危呼高哉!”人生旅途谁没有这样的感叹呢?特别是像李白一样具有“一鸣惊人,一飞冲天”的远大理想、要求“济苍生”“辅社稷”“安黎元”的人,人生之路更是艰难。在《蜀道难》里,李白用他那高超的艺术手法,丰富奇特的想象,把这样艰难的人生之路表现得淋漓尽致。
首先,由“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引出古蜀国创业的艰辛,时间之长“四万八千岁”,环境之恶劣“西当太白有鸟道”就是有了“石栈相钩连”,还是面对“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的情形,处境之险恶“地崩山催壮士死”,就连黄鹤、猱猿这样会飞能爬的动物都难以越过而“愁攀援”,更何况是人呢?然而,古蜀国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五丁开山”那壮美的故事也不断激励着无数的勇士不顾“青泥何盘盘”,而“百步九折萦岩峦”,尽管把人折磨得“仰肋息,坐长叹”。
人生本来就是如此,创业自然是艰辛。古蜀国如此,秦塞亦如此,人类的发展史不也就如此吗?“悲鸟号古木,子规啼夜月。”多少志士创业的悲壮故事,李白用蒙太奇式的一串串电影镜头:由远及近,由静到动,由慢变快,那山峦起伏、连蜂接天的图画,枯松倒挂绝壁的特写,飞湍、瀑流、悬崖、转石带来的万壑雷鸣的音响,飞快地从眼前闪过,惊险万状,目不暇接,从而造成一种排山倒海之势的强烈艺术效果,使蜀道之难的描写,简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如果说上面山势的高危使人望而生畏,那么此处山川的险要更令人惊心动魄了,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魅力,激人进取的动力。真正的勇士怎能因此而退缩呢?“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诗人在感叹的同时,更是一种赞叹,赞叹造物之神工,英雄之神勇,面前的这“难”字已不是简单的“困难”所能概而括之的了,更多的是体现了人生的意义,若能克服之则可以达到“连峰去天不盈尺”的境界,更能观赏得到“枯松倒挂倚绝壁”的奇境,至于“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的热闹景象就更别提了。这种人生历尽艰辛,览遍人间美景的感觉,又怎是普通人能体会得到的呢?难免有人会不解地问:“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
在封建社会,君王主宰一切的时代,士人的远大理想,人生价值均系于君王一身,因而主动去靠近天子,尽可能地去被天子赏识,是有志之士的一大目标。能接近天子,能得到天子的宠幸,是不胜荣幸——“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然而,高处不胜寒,伴君如伴虎,天子那喜怒无常的性格,今天把你捧为掌中尤物,明天又可以把你看作“狼与豺”,时刻要提防着如虎如蛇的君王,稍不注意就会流血牺牲,人头落地。被天子宠幸的感觉不错——“锦城虽乐”,可是整天面临着“朝避猛虎,夕避长蛇,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的政治环境又怎不提心吊胆呢?人生理想一旦真正实现,众星仰月,“剑阁峥嵘而崔巍”又会让你觉得寂寞而孤独,还不如像村民野夫那样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因而又渴望回到原来的样子——“不如早还家”!然而,身在江湖已容不得你做主了,只能“侧身西望长咨嗟!”。
难呐,人生!穷亦难,达亦难,“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6】李白《蜀道难》赏析800字
《蜀道难》是李白最富浪漫主义色彩的代表作.从内容看,此诗应是天宝初年,诗人在长安为送别友人入蜀而作的.有别于其他的送别诗,此诗巧妙地运用别情,写出了蜀地山川的高峻奇险的特点,同时也融入了诗人对当时社会现状的隐忧.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意在劝阻友人不要西游,写尽蜀道之高.
"噫吁嚱"三个感叹词连用,"危""高",同义重出,"噫吁嚱,危呼高哉!"一声惊叹,震撼人心.开篇之语,凭空起势,包含着充沛的感情力量,使人在这一声并没有多少具体描绘的惊呼中,感觉到蜀道的高峻.诗中蜀自开国四万八千年以来,一直"不与秦塞通人烟";太白山有鸟道,却无人路可行,概括叙述了蜀国长期与内地隔绝的状况,也寓高山阻隔之意于其中.接着引用五丁开山这个悲壮的神话故事表现劳动人民改造自然的强烈愿望之时,为蜀道增添了许多神奇色彩,也间接地说明了蜀道在历史上就是不可逾越的险阻.蜀山太高,连太阳神的车子都得绕行!而且天梯石栈的下面是急湍险流.健飞的黄鹤无法通过,善于攀援的猿猱之类也同样为如何通过而发愁,在此基础上,诗人又通过摹写攀登者的神情和动作,如手扪星辰,呼吸紧张,抚胸长叹,步履艰难,神情惶悚等,来进一步烘托山路纤曲,蜀道因其高而艰险难行.
"问君西游何时还 "未登程先问归期,借惜别之情,写透蜀道之险.
"悲鸟号古木","子规啼夜月"不但路途难走,而且环境荒凉,凄清,充满了无限的哀怨与愁苦,使人闻而失色,这样的细节描写较好地渲染了旅愁和蜀道上空寂苍凉的环境气氛. "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四句运用夸张手法,由静而动,写出水石激荡,山谷轰鸣的惊险场景.山峦起伏,连峰接天的远景图卷;枯松倒挂绝壁的特写镜头;飞湍,瀑流,悬崖,转石,万壑雷鸣的音响,组合起来的动感画面,这一切产生了一种势若排山倒海的强烈艺术效果.山势高危使人望而生畏,山川险要令人惊心动魄,蜀道之难的描写,简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诗人觉得仍不到位,"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 一句"质问",一种虚幻的笔法,从侧面强化了蜀道的惊奇雄险.
"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蜀地非久留之地.告诫友人之语写出诗人的政治远见及内心的深深忧虑.
"蜀中之险甲于天下,而剑阁之险尤甲于蜀",可见剑阁是蜀中军事要塞.剑阁位置险要,易守难攻,历史上不乏据险作乱的先例.由自然而及人间,诗人写剑阁之险意在引出蜀地的战祸之烈.巧妙地化用西晋张载《剑阁铭》中"形胜之地,匪亲勿居"的语句,警告当局要吸取历史教训,警惕战乱的发生.从这里可以看出,诗人对太平景象背后潜伏的军阀割据局面的深深忧虑,表现了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远见卓识以及对国家命运和人民安全的深刻的关注,为诗篇增添了现实的内涵,深厚的意蕴.
在诗中,诗人还创造性地继承了古代民歌中常见的复沓(反复)形式,主旨句"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在开头,中间,结尾各出现一次.反复咏叹,内容逐次加深,使人产生"一叹不足而至于再,再叹不足而至于三"的感受,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推陈出新形式,丰富的想像,奔放的语言,雄健的笔调让我们领略了"诗仙"李白的才情,《蜀道难》不愧为一篇"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浪漫主义杰作.
【7】李白《蜀道难》赏析800字
李白的名作《蜀道难》,以其独特的写作手法,丰富的想象,向我们展示了由长安入“蜀”的道路之难。用“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形容蜀道的难与险,发出“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慨叹,令人“侧身西望长咨嗟”。读过《蜀道难》,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那些崇山峻岭,飞瀑急流,似乎就在眼前,让人惊心动魄,“使人听此凋朱颜”。那么,李白写这首《蜀道难》的用意何在呢?难道仅仅是向人介绍“蜀道”之难吗?从他写这首诗的时间和他的人生经历来看,这首诗还有更深的用意。
二十五岁时,李白离开四川,也就是离开“蜀”地,开始漫游全国,一心想入朝为官,实现自己的理想,但一直不得志。直到唐玄宗天宝元年,四十二岁的他才接到唐玄宗的征召。他欣喜若狂,以为从此就要大展宏图。写下了《南陵别儿童入京》,诗中写到“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充分体现了他的自信与骄傲。
这首《蜀道难》正是李白初到长安时所写的。表面上看是写蜀道之难,而实际上,李白是通过蜀道的难来衬托自己的出众。是啊,从京城到四川比登天还要难,但李白终究还是来到了长安,这仍然是自信和骄傲情绪的延续。
李白到长安后,深受唐玄宗的赏识,风光一时。但他很快发现,唐玄宗不过是让他作诗陪酒而已,离他的人生理想相去甚远。失望之余,他上书请辞。唐玄宗顺水推舟,说他“非廊庙器”,赐金放还。临行前,李白写下了《行路难》。用“行路难!行路难!多岐路,今安在?”的诗句表达了自己失望和无所适从的心情,早已没有了写《蜀道难》时的豪迈。但他并未就此消沉,用“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作为《行路难》的结尾,说明他仍然相信自己的理想终有一天会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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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优秀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反复朗读并理解诗歌。
2.培养欣赏、品味诗歌的能力。
教学重点: 朗读诗篇、了解诗意、体会诗情。
教学难点: 品味诗歌语言的精妙。
教学设想:按照“读――译――品――背――悟――迁移”的顺序精讲多读,读品结合。
教学过程:
一、 导入
师:雪,洁白、纯洁、美丽。冬天雪花飘飘,给我们的生活增添无限的乐趣,所以,它历来都是人们吟咏、描绘的对象。在古诗中,更是有不少歌咏白雪的名句,谁能举出一些例子吗?
如:①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沁园春・雪》)
②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江雪》柳宗元)
③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别董大》高适)
④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行路难》李白)
让学生说出“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一句的出处,引出岑参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和学生一起来看看这位唐代大诗人是在怎样的情境之下创作出这样的千古名句的。
二、 诗文赏析
(一)聆听感受
播放语音资料,聆听感受。让学生注意字的读音。
(二)整体把握
1.齐读全诗――读准字音,初步感知。
2.解题――从诗题中能看出这首诗写了哪些内容?(预设:咏雪、送别。)
诗的前半部分是咏雪,后半部分写送别,同时在送别中进一步描写雪景。这是一首雪中送别诗。
3.诗歌是从哪里开始着重写送别的?(预设:从“中军置酒饮归客”一句开始。前10句着重咏雪,后8句着重送别。)
(三)赏析咏雪部分
学生自主提出问题,教师适时点拨、补充。
1. 齐读咏雪部分――思考:咏雪部分描绘了怎样的画面?请用自己的语言描述出来。(预设:北风席卷着大地,把强韧的草都折断了。塞北的天空,农历八月就飞起了雪花。就像是忽然刮了一夜春风,使千树万树开满了梨花。雪花飘散进入珠帘,沾湿了罗幕,穿上狐裘不感觉到温暖,盖上锦衾也觉得单薄。将军和都护的角弓被冻得拉都拉不开了,铁衣冰冷得难以着身。在大沙漠上纵横交错着百丈厚的坚冰,愁云暗淡无光,在万里长空凝聚。)
2. 赏析诗句。(从诗的内容、意境、抒发的情感、用词的精妙、句子修辞手法的应用等方面来赏析。)
(1)朗读咏雪部分――思考:对雪的描绘,哪一句最精彩?为什么?小组研讨,合作探究。(预设:“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用词精妙:一个“忽”字,形容雪来得急,下得猛。不仅表现了边塞气象变化的特点,而且传达出诗人赏雪时的心情。千树万树,突出雪景的壮观,写出雪铺天盖地。比喻新颖:以梨花喻雪,以春天比冬天,用“春风”使梨花盛开来比喻“北风”使雪花飞舞,极为新颖贴切。创设了梨花满树、春意盎然的意境,以春暖显奇寒。同时体现了昂扬乐观的精神:严酷的自然环境中透出了诗人的乐观主义精神,表现出这种化苦为乐、积极向上的情怀。)
(2)诗的首句写了什么?(预设:写了风猛雪早。第一句写风,一个“卷”字, 一个“折”字分别从正面和侧面写出了风势之猛。第二句写雪,“八月”说明下雪的时间早。)
(3)“飞”字可不可以换成“下”或“飘”字,为什么?(预设:不可以,因为“飞”字不但勾画出了一幅雪花漫天飘舞的形象,还暗指风猛。)
(4)诗中哪些句子表现了雪天奇寒?(预设:“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狐裘不暖、锦衾薄、角弓不得控、铁衣冷难着,都生动地说明这种严寒叫人难以忍受。)
(5)有人评论这几句,认为只写军中的上层人物,没有写到普通士兵。你怎样看待?(“将军”与“都护”尚且如此,一般士兵的痛苦就可想而知了。)
(6)“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一句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勾画了怎样的雪景,起了怎样的作用?(预设:夸张的修辞手法,千里冰封。描绘了万里雪飘,瑰奇壮丽的边塞雪景,又点出“武判官归京”,安排了一个典型的送别环境。如此恶劣的天气,长途跋涉必将艰辛。“愁”,并非云愁而是作者对离别作了暗示,为后面朋友“行路难”的无比艰辛而忧愁。)
3.作者写雪,写雪中的景象,写寒北雪的特点,是怀着怎样的情感来写的?(预设:喜爱,赞美的感情,昂扬乐观的`精神。)
4.为什么在这样艰苦恶劣的环境中,作者却能表现出如此昂扬向上的情绪呢?(预设:这和当时的时代背景和诗人自身的经历有关。具体略。)
(四)赏析送别部分
1.齐读送别部分――思考,请用自己的语言叙述送别武判官归京的情形?
(预设:在大沙漠上纵横交错着百丈厚的坚冰,愁云暗淡无光,在万里长空凝聚着。在军中主帅所居住的营帐里摆设酒宴,给回京的人饯行,胡琴、琵琶与羌笛奏出了热烈欢快的乐曲。傍晚在辕门外,大雪纷纷飘落,红旗被冰雪冻硬,强劲的北风也不能让它飘动。在轮台东门外送武判官离去,离去的时候大雪铺满了天山的道路。山岭迂回,道路曲折,看不见武判官的身影,雪地上只留下马走过的蹄印。诗的后半部分描绘的是“风雪送客图”。)
2.诗人写送别写出了对友人怎样的情感?(预设:依依不舍。)
3.哪些诗句表现了这种情感?是怎样表现出来的?(预设:①“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胡琴琵琶与羌笛”这些西域特色的管弦乐器齐鸣,给边塞的军中宴饮增添了几分苍凉悲壮的豪气。②“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茫茫雪原中一杆红旗,奇异而美丽的画面。天气奇寒,劲吹的北风翻不动坠有厚重冰凌的红旗,更显出一个 “寒”字。③“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从辕门一直送到轮台东门,依依不舍。④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望不见远去的朋友,仍看着雪上空留的马蹄足迹。结尾两句,寓情于景,言尽而意无穷,耐人寻味。与学过的诗句“孤帆远影碧空尽,惟见长江天际流”有异曲同工的作用。一个“空”字把路遥远,风雪猛,难行走,惜别、担忧之意表达得淋漓尽致。)
三、 小结
这首咏雪送别诗,前10句从不同侧面写雪,后8句写送别。雪景衬托送别,送别中又描写雪景。诗在咏雪景的同时表现了雪中送友的真挚情谊,还传达出诗人独特奇妙的感受,意境鲜明壮伟,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四、揣摩,领悟
1.一般的送别诗大多写有对朋友劝慰、关爱的话语,设想一下作者在送别的酒宴上,在挥手的那一刻,会做些什么,说些什么,想些什么?(预设:对朋友归京,他感到高兴。因为对戍边将士来说,能和家人团聚是可喜可贺的一件事。在杯来盏去中,仿佛可以听见诗人由衷地祝贺:“来,为你归京干杯!”然而朋友情深,轮台距离长安路途遥远,这一分手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依依惜别之情仍然袭上心头:“千里冰封,朋友这一路可会顺利?今日我送君,何时人送我?”“雪上空留马行处”,那一行马蹄印啊,将“我”的牵挂和惆怅一直延伸到长安。 )
2.这首诗前半部分咏雪,后半部分将送别融情于景,情景交融。让学生任选角度,将前面咏雪的句子和后面送别的心情联系起来。比如说:雪是冷的,可朋友的心是热的。(预设:雪是洁白的,朋友的情是纯真的;雪会融化的,而朋友的情谊是永恒的等。)
五、对比阅读,迁移生成
1.因为古代交通不便,人们常常一别多年无法相见。因此,“送别”就成了古代诗歌中的一个重要题材。让学生相互交流一下自己积累的送别诗。教师出示4幅图,具体情境是以前学过的送别诗, 让学生根据写景的特点和送别的场面咏出诗句?(展示图画。具体略。)
2.让学生把《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与以上4首诗从送别环境、送别的心情、诗歌的风格3个方面进行比较。(学生讨论、归纳。
拓展阅读:《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教学反思
一、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是一首著名的边塞诗,内容涉及“咏雪”、“送别”两个方面,和学生以往学习的唐诗相比,篇幅长了,内容理解上也有一定的难度。鉴于此,课文学习落在分析诗歌“奇景”、“奇情”两个点上,使诗歌学习避免了支离破碎的图解,简单的理性分析。而作为诗歌教学中最为重要的诵读这个环节,在常规教学中,往往采取的是播放录音,让学生在听读一遍以后进行朗读。由于受时空限制,学生的朗读很难按要求得到提高。网络教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个状况,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多个个性化的示范朗读,而学生也可根据自己对诗歌的理解和个人的喜好选择示范朗读进行聆听和仿读,同时选择自己喜爱的乐曲为自己的朗读配乐,这就大大提高了学生朗读的兴趣。
二、作者不明写,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令人回味无穷, “留白”这种艺术表现手法的魅力学生感受还不深。思考解决方案:引入学生以前学过的熟悉简易古诗,采取过渡式学习法,或许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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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再一次阅读了由美国的著名小说大师杰克。伦敦写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文章的内容很简短,但是意义却是非常深远。这篇文章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已经是第三次阅读它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页纸,但是宏扬的却是一种志气、正气和骨气,还让我这个时常哭哭啼啼的小男孩也变得坚强起来。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后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谢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面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直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着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来。
通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面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现在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宝贵的。
革命矍秋白曾经说过:“本来,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快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保持快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2
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应该如何去热爱生命,我直到读了英国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才真正了解到。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生死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也许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通过各种办法,让它继续烧下去。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穷困的家境使得他们唯一的一个孩子由于得了病没钱医治而离开了他们。妻子想到自己现在的困境,又想到离开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无奈之下,花钱买了砒霜,放在泡饭里,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听后,十分气愤,把饭倒了以后,生气地对妻子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就从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决定走出山沟。他们来到农村向别人借了钱买了一丁点儿土地,开始辛勤劳作,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渐渐的,他们开始有了收获,由原来的一丁点儿土地慢慢地扩展开来,收入也慢慢地增长,他们已不再是以前哪个山沟沟里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就凭着不管周围的环境多么残酷地对待他们,他们始终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尽管希望很渺茫。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他会最终脱离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何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3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4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但是,这真实吗?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5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让自己鼓起勇气,总是想着要把生命继续下去。这样,任何微弱的力量都会变得无坚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圆满,任何弱小的生命都会变得生机勃勃!那些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6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完了《热爱生命》这本充满斗志的书,“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热爱生命》描写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他孤苦一人,风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鱼来维持生命。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体力不支而在地上艰难地蠕动着向前。他靠着求生的本能,顽强的毅力和朦胧的希望,终于活了下来。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激发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凭着对求生的渴望,顽强地活了下来。
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生命有时极其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野兽、荒野,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还在,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我喜欢胡杨,喜欢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坚韧品质。无论命运多么坎坷,都坚强不拔,百折不挠,向生命挑战,实现生命的价值。
我们虽然没有文中主人公身处的恶劣环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胁时才明白生命的可贵,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对死亡时才悔恨当初没有好好珍惜生命。趁着我们现在还年轻,好好感悟生命的价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边爱你的人,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
不仅是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在我们遇到挫折时,也要有顽强的斗志,只有在克服了种种困难之后,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贵与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么呢?丢下主人公的伙伴比尔至死也没把金子丢弃,可此时金子和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呢?没有生命,金钱也没有了任何意义。但主人公为了能活下去,丢弃了两袋金子,如果他不这样做,也许早已死在狼的脚下。与生命相比,金子显得那么微不足道。金子有价,生命无价!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8
前段时间我读了中心校所发的教师读书中的蒙田试笔《热爱生命》,我感觉大师在怎样对待生命上和怎样去度过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给我们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课。他说:“坏日子,要飞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对于生命,我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生命的时间过一天少一天,根本没想过“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更别说“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所以,我感觉我倒像个自己生命的刽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杀自己生命的激情,灵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简单的,可是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心中生命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因是上天赐于人类的生命实在太短暂,正是其短暂所以生命变得可贵.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走过了,就没有在重来的机会.生命如此宝贵,我们该怎样去对待属于自己的人生?走进蒙田,品读他的《热爱生命》我们就会懂得如何去热爱属于我们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载不了太多的物欲和虚荣,热爱生命要着眼于现实,热爱每一个眼前的现实生命;
生命不同于舞台采排,走的不好还可以重新再来。可上苍绝不会给我们第二次生命。走过了就无法回头,只留下遗憾,所以我们要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爱,爱自己,爱别人,学会发觉他人的闪光点。更重要的是关注生活,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一个人关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乐趣就越大,这是蒙田大师给我们的启迪。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9
《热爱生命》是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文章,虽然只有那么聊聊几页,但是就是者寥寥几页,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物竞天择的残酷,还有那些不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这是一出残酷的求生悲剧,一个淘金人被伙伴抛弃,独自置身于渺无人烟的苍茫野荒里。面临着种种生死考验但是他却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他靠的是什么呢?是食物吗?是水吗?使得,有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坚强的意识,他的求生意识把他从死神边缘拉了回来。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说的那样:“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就是因为这个他的生命火花才会闪烁起来。
短文第三段:“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边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这句话描写的是骨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大自然却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换成一副血肉骄横的骨头。这副骨头在表现了大自然的物竞天择时,也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么的娇小,经不起打击。这与淘金人顽强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表现了淘金人对生命的热爱和向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写到了淘金人的伙伴,他叫比尔,但是他不是一个忠心的伙伴,抛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尔终究还是死了,这篇短文再次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残酷—在生死不知的情况下,还要经受朋友的背叛,那并不是一种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却是淘金人与病狼的决斗。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却还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来补充能量,狼需要人肉来延续生命。但狼毕竟只是狼,终究没有人聪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诱饵,来引诱狼,最终,狼无赖的倒下了……
看完这篇短文之后,我真的觉得我们要热爱生命,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0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觉是,作为一个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
我钦佩这本书中的英雄。他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艰难地行走。她只是一个人走,没有同伴。天气不好,她又冷又饿。最使他害怕的是有一只狼在他后面。病狼一直在舔他身后地上的血迹。那个人和狼都活了下来。为了活着回来,这个人最终赢得了战斗。他对生命的热爱就是战胜了狼。尽管他又饿又累。但是他不想失去他的生命。最后,他去了海边,被一艘渔船救起。最后,他安全回家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一个人想要成功,他必须热爱自己的生活。如果他不爱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成功呢?因此,朋友,我们必须爱和保护我们的生命,这样人们才能快乐和成功。
今天,我读了张海迪的故事。本文主要讲述了1970年张海迪随父母来到聊城农村的故事。张海迪非常想站起来。她有时看见会走路的人就会哭。但张海迪固执地学会了针灸,治好了很多人。但有时她会因为长时间的姿势而感到疼痛,但她仍然选择继续针灸,为村民们做一些事情。
我觉得张海迪非常希望能够像其他人一样走路和跑步。她想从她的腿上跳起来,奔向那一万公顷的麦田。我也觉得张海迪非常热爱生活。多年来,她治疗过一万多人。“这是很棒的。当我看到这个数字时,我惊呆了!残疾人比医生更糟糕。我觉得她太爱生活了。她真的想为社会做贡献。
与张海迪相比,我什么都不是。因为有时候我是这样想的:暑假先玩,然后去旅游,最后一周做作业,但是我经常后退。去年暑假,我提前完成了作业,很舒服,无忧无虑。但张海迪仍然是我的榜样。她的故事激励我热爱生活,不要浪费它。、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1
读完《热爱生命》这首诗,我心中有些感触,特别是关于最后一层,它使我对未来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假如未来布满荆棘,那么我们是勇往直前还是畏惧妥协呢?假如前路一片灰暗,那么我们是去寻找光,还是继续沉浸在黑暗之中呢?
我想起了刘同的《向着光亮那方》,书中有一个人,他是刘同的大学同学小白。刚上大一的时候,小白就好像所有人心中最想成为的人一样:长得好看、家教好、成绩好、字漂亮、文笔好、运动好、唱歌好等等……而且他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毫不含糊,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在人群中,第一眼便占尽了便宜,就如众人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令人艳羡。
在大家都还在对未来充满迷茫,没有目标的时候,小白却已经站在了人生的巅峰,前路一目了然:大学毕业后,娶了女友回老家,陪双方父母,一切就如意了。虽然,在最后那个众人以为是他命中注定的女孩没有嫁给他,而是提出了分手,人生的规划就此崩塌,但是在颓废了一个学期后,小白还是振作了起来:去了部队,重拾与“龟妹”的感情,成为了两个孩子的爸爸……哪怕被老兵教训,哪怕他曾经梦想开跑车如今却是一辆商务面包车。
好像未来的很多选择,都是先去考虑别人。可是小白又与其他“先考虑别人”的人不同,他总是用自己的幽默化解尴尬,再不济再不堪的事,被他一调侃,好像也没那么糟糕了。
就像汪国真的《热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一样,“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哪怕前路的灯光熄灭,我们也要勇往直前。当我们遇到困难,深陷黑暗中,我们还能向着光亮前行,哪怕眼前暂时没有光亮,我们也可以释然一笑,对自己说:“来,让我们看看光在哪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2
寒假里,老师让我们读《热爱生命》这本书,读后有很多感动与顿悟,在此与大家分享。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该作品讲述的是主人公在淘金回去的路上被同伴比尔抛弃了。他几经饥饿的折磨忘记了回去的路,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次次与天气、与环境的斗争中活了下来。这些力量源于他对生活的热爱。饥饿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一开始他吃小鱼充饥,后来只有热水可以喝。饥饿使他就连一只小松鸡都捉不住,但他坚强地活着。开始他还可以走,虽然鞋子破了,但他继续努力寻找回去的路。后来他没有力气走就爬,虽然膝盖磨破了,但是他继续寻找活下来的奇迹。和病狼的相遇,可以说是最关键的转折点。最终因为人类对生命的热爱,让他冲破一切困难咬破了病狼的喉咙,从而获得找到生还希望的机会。
这使我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一件事:在美国,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如果换作其他人,都可能被病魔吓到。但他对生命强烈的爱,促使他决定和病魔进行一番较量。从那以后,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两年后当他再去医院检查身体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病魔居然被他赶走了!这应该是上帝对热爱生命的人最好的回报。
《热爱生命》这本书告诉我们:如果我们热爱生命,永不放弃活下去的希望,生命就不会放弃我们。其实生永远比死更难,死,只需要一时的勇气,可是生,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我也要做个热爱生命的人,用行动来证明我对生命的热爱。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和我一起珍惜生命的每一天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杰克·伦敦写的名为《热爱生命》的书籍。其中有9个故事,虽然简短,但是震撼人心、引人深思,通过几个简短的故事,讲述了生命的哲理。我今天就对《热爱生命》这篇小故事,谈一下我的感想。
严冬将至,那位淘金者为了能活着走出荒野,用尽全身力气一步一步地向东南方赶去。他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在前进的路途中,他身边没有食物,也没有可用的武器。难咽的野草、辛辣的浆果和指头大的生鱼,都成了他充饥的食物;又潮又湿的地面和冰冷的岩石也成了他睡觉的床铺。
除了生活的艰辛,他还要面对荒野上的野兽。大棕熊和野狼时刻威胁着他的生命,他已无法想象的毅力与它们进行着艰苦的周旋和搏斗。
一开始,他还摇摇晃晃地行走,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他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筋疲力尽,甚至连思维都几乎处于混浊状态,他只能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
工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他终于被救,活了下来。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他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让我们不得不感动,不得不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对生命的看法。星期四,班长星说,她小学同学现在所在的中学,有人自杀。一个人死的话很容易,可是,一个人生下来本来就很不容易,为什么不去珍惜这一段漫长但又短暂的时光呢?文中的那位淘金者,他凭着对生命的渴望,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那么保住这个生命的过程虽然是苦不堪言的,但是他没有放弃,因为他热爱并珍惜生命。这本书中,每一篇的风格各异,却都表达了作者对生命和生活的独特见解,体现了一种非凡的个性。读了,让人感觉心潮澎湃,从而让我们更加珍惜生活,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4
这个暑假,我有幸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世界名著。《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杰克.伦敦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丰富的人生经历带给他宝贵的写作素材。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思想深刻,给读者以强烈的心灵震撼。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路上的惊险经历。这个淘金者原来是和同伴比尔一起去码头上一艘名为“白德福号”的捕鲸船。后来由于他的脚裸扭伤了,比尔抛弃了他,于是淘金者自己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达了码头。
有一天,淘金者早上一起来就听到咳嗽声,他以为那是比尔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才发现那是一只病狼,淘金者心想:如果是一只健康的狼,我可以被它吃掉;但那是一只病狼,我不能。然后,他抓了三条鲦鱼简单吃了一个早饭,就出发了。一路上,那匹狼一直跟着他,淘金者一直喝热水提防那匹狼。晚上他饿了就吃灯心草,他在岩石上露宿,早已养成随遇而安的习惯。第二天早上,他发现那只狼已经走了,淘金者往前走了几步,发现前面有一摊骨头和一个鹿皮袋,那个鹿皮袋和他的一模一样,他怀疑这是比尔的,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黄金。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于是他只把比尔的骨头收进了包里,没有拿走黄金。后来,他走不动了就一直爬到了码头;正巧捕鲸船来了,给他安排了一个铺位?
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觉到,淘金者虽然孤身一人,但还是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并克服了重重困难;我要尽快适应环境。从“淘金者认为比尔即使死了,也不应该拿他的黄金”让我感到了友谊多么重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要用自己的劳动去挣。
《热爱生命》读后感 篇15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读完这部书,我明白了:文章中的热爱生命不是简单的如何珍惜生命,应该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在生命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主人公在危险境遇时,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不怕路途的艰辛,不怕野兽的凶猛,他无所不能,坚持着,他咆哮着吓退了熊咬死了狼,他获救了。文章中说道:“驱使我前进的,不是我自己,是我的生命。”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