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描写句子 > 描写死囚范的句子细选50条

描写死囚范的句子细选50条

时间:2021-04-24 17:05

《肖申克的救赎》

在一片黑暗中,隐约远方透出了微光,指引我走向正确的道路。是它,带我寻找希望的尾巴,向有光的地方走去。这本书的作者利用狱中的黑暗面及囚犯对于新生的渴望,来衬托正面的主题,它更带给我对生命的重要启示。它就是《四季奇谭》中的《肖申克的救赎》。

这本书是由我最喜欢的恐怖大师──史蒂芬.金所写,他的小说几乎本本大卖,而我觉得惊悚小说就像经历了生与死,那条现实与虚幻的线不见了,我的心灵全心投入刺激的情节,或许有时会吓出一身冷汗,但它让我逃避生活中的压力,心中的烦恼也随着冷汗倾泻而出,而从死而重获新生的感觉更让我了解生命的意义。然而《四季奇谭》中的这篇,完全摆脱了作者以往的创作风格(恐怖故事),整个故事的主题环绕在“希望”两个字,没有了鲜血,没有了怪物,没有了超能力,但前所未有的感动与震撼充满了我的胸臆,我因此深深着迷着。

主角安迪因被诬赖而入狱,但无辜的他,怎肯让自己的一生窝在这狭小的世界?他争取了许多机会,但屡次失败的他,选择了“逃狱”。他决定用小石锤,把墙壁挖出一个大洞。想象有多少个夜晚,他思索着墙里的管线,忧虑着计划会不会被拆穿?恐惧着万一最后一切落空;但,他忍了下来,就为了渴望自由。如果人生是一场赌局的话,既然它无处可退,那就抱持希望放手一搏吧!主角在监狱中强烈的求生意志及坚定,只因为有了“希望”──追求梦想的重要元素,因为我们相信还有一线生机,就会更认真地去达成我们的目标,乐观、坚定的态度会促使我们奋力一搏,在困境中看到光明、生机。而我们一生下来便是自由的,没有任何的束缚与禁锢;不像主角安迪的情况,但他却能把握机会,怀抱希望,赢得人生赌局的胜利,是不是值得我们深刻省思?

我以前曾经投稿过很多次,但彷佛是命运的操控,都没有成功。一次次的挫折,使我开始怀疑自己的文笔,甚至不敢肯定自己的能力;连想写文章的动机都没有。打击、挫折,催毁我的信心,那段时间我不想动笔,直到一次悠闲的午后,无意浏览《四季奇谭》中的《肖申克的救赎》,我才发现书中的主角比我遭遇到更大的困苦,逃亡计划成功的可能性渺茫,但他下定决心、怀抱希望,掌握每一次机会,把不可能的事办到了。回想主角的辛苦,我心中突然有一种激动,我的困苦与主角相比简直差太多。为什么我反而选择逃避?希望是成功的第一步,抱持着希望,所有事将成为可能。这就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给我了重要的启发。此后,在不断地磨练下,我看到了作品被选上,也看到了曙光,果然付出是有回报的。

抱持着希望,把握每次机会坚持到底,不可能也会变成可能。《四季奇谭》中的《肖申克的救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明白这个道理,在困境中我已找到光的尾巴;心中的希望,让我使劲地冲向出口,去享受最后光与热!

《肖申克的救赎》读书笔记2

今天,我怀着敬畏的心情,读完了那本在文学史上留有浓墨重彩的一笔的着作《肖申克的救赎》,这本书伟大到我放下了书之后,内心还久久被文中的安迪那向往自由的希望震撼,但愿这种人类最伟大的情感永世长存。

书中以第一视角对安迪的观察,逐渐与他成为朋友。主角虽然被关在监狱,但却关不住他自由的渴望,与本身闪烁着的,自由的光芒。

小说大体在讲故事的主角安迪,因为发现妻子与她的高尔夫球教练有染,于是在醉酒的状态买了一把枪……在他酒醒之后已经在当地的法院了,当他被抓起来的时候,他还不明白自己是否有罪,法庭上,一心想要参选众议院的法院院长,为了点燃他仕途的灯光,把这个安迪作为牺牲者关进了肖申克的大狱。在监狱里也没有关住安迪对自由的渴望,他在漫长的无聊岁月里,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反而重拾了对地质学的兴趣,他也得借此在往后数十年的牢狱生活里,没有把他打垮,只是留下了窗台上满满的经他细心雕琢的石头。

安迪从来没想过要在监狱里呆一辈子,经过几十年的辛苦挖掘,用那把在“我”嘴里想要用来挖一个洞逃出去需要六百年的小锤子,挖开了一条通往自由的洞穴,经过难以忍受的环境,终于换来了自由。

书里通篇都在歌颂安迪身上那份永不退散的对自由的渴望,即使是在出了名严苛的名为肖申克的监狱里,他也从没放弃过对自由的追寻,安迪身上有很多值得人们羡慕的地方,他是青年企业家,是一个银行家,是人们眼里的成功者,就算是被关在了监狱里也从来没有失去过他的绅士风度与沉着冷静的绅士品德,还有他最可贵的对自由的渴望。

除了那一次,新来狱友无意间对他说,在他曾经服刑的监狱,有一个这样巧合的犯人,那犯人自称杀了一个女人和一个高尔夫球教练。还让一个青年企业家做了替罪羊。安迪听了这个消息几乎要发疯,他为那个疯狂的囚犯白白做了几十年的牢,浪费了几十年的光阴,他的沉着冷静再也不能控制住自己,他跑去找典狱长,去追寻看起来渺茫的希望,结果的肯定的——典狱长不可能会帮一个自己的好帮手,一个掌握了他大量犯罪事实的罪犯从监狱里,从他自己身边放走。听到这样的回答,安迪几乎发了疯,他痛骂了典狱长,为此他被关了二十天的禁闭——禁闭室,一个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们听了也毛骨悚然的地方。

对于肖申克监狱的禁闭室,文中有过详细的描写:“关禁闭的时候,你得走下二十三级楼梯才会到禁闭室。那儿惟一的声音是滴答的水声,惟一的灯光是来自一些摇摇欲坠的六十瓦灯泡发出的微光。地窖成桶状,就好像有钱人有时候藏在画像后面的保险柜一样,圆形的出入口也像保险柜一样,是可以开关的实心门,而不是栅栏。禁闭室的通风口在上面,但没有任何光亮会从上面透进来,只靠一个小灯泡照明。每天晚上八点钟,监狱的主控室就会准时关掉禁闭室的灯,比其他牢房早一个小时。如果你喜欢所有时间都生活在黑暗中,他们也可以这样安排,但没有多少人会这么做……不过八点钟过后,你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墙边有张床,还有个尿罐,但没有马桶座。打发时间的方法只有三种:坐着、拉屎或睡觉,真是伟大的选择!在那里度过二十天,就好像过了一年一样。三十天仿佛两年,四十天则像十年一样。有时你会听到老鼠在通风系统中活动的声音,在这种情况下,连害怕都不知为何物了。”

这便是对肖申克监狱禁闭室的描写,肉体上的痛苦是可以克服的,可是独自一人在禁闭室里,看不到阳光和希望,除了声音充斥整个禁闭室的就是绝望。我想不到什么方法可以克服,但是安迪在这样的环境里被足足关了二十天,二十天之后,面对典狱长的诘问,他依旧没有放弃对自己自由的追寻,他仍然狂喊着要把自己放出去,明明知道自己会被继续关在禁闭室,他也没有低头。然后就在被关了二十天刚刚被放出来的那天,又进了禁闭室二十天。

故事的结局当然是安迪成功的越狱,而“我”也成功取得了保释,走在与安迪汇合的路上。走在自由的路上。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关注着还剩多少页,因为多多少少也有不愿意读完这本令人肃然起敬的书的感觉,文中的安迪,就像是千千万万个渴望着自由的灵魂的结合体,每一个灵魂都索求着自由,但却都被关在了肖申克监狱,安迪通过自己的渴望,终于从监狱里逃出来。

在肖申克的监狱,或者说是所有的监狱,都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被文中反复提到的被体制化了的自己,“体制化”这是在漫长的拘禁生活里按照纪律长久的培养习惯,在小说里有过贴切的描写:“一个在监狱里呆了几十年的犯人说,体制化就像这个监狱一样。刚来的时候,你特别不习惯,觉得四处都不舒服,到处都在压抑你。可是,时间长了以后,你已经非常习惯这一切了。反倒是离开了它,你到活的'非常别扭了。

作为对体制化的一个现实的注解,这个老人在离开了他生活的几十年的监狱后,在外面根本无法生活在体制化之外,再也找不到在体制化之内生活的感觉。于是,他就自杀了。“在监狱的看守们的眼里,监狱里的人都是凶狠的犯人,没有必要给予同情理解,给的更多的是痛打和谩骂,这种行为更加深了对自由渴望的压抑,老老实实的让犯人们都接受这种生活方式。

安迪作为囚犯中的异类,在牢狱里从来都是自由的追寻者,这样可贵的思想不禁让我们深思,是否我们也被社会的规则禁锢,与肖申克的囚犯们一样被“体制化”了,忘记了那份本该属于我们的,最美好的,生来就带着的,对自由的渴望。

自由不应该被人们遗忘,因为它永远没有被人们遗忘的理由,这样可贵的思想也永远没有被人遗忘的理由。正如同小说中所说的:“有一种鸟是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一片羽毛都闪烁着自由的光芒。”我们身上,也闪烁着自由的光芒。

《肖申克的救赎》读书笔记3

肖申克监狱里,在一切都归于平静,一个黑影仍站在铁门后透过星光,窥望这空旷的监狱。翻开圣经,取出一把别致的小锄头。翻过墙上的玛丽莲·梦露,钻进只容一身的墙洞,黑影在狭小的隧道里佝偻着身躯,默默地用着一把小锄头不断抠凿这没有尽头的墙壁。在大家还没从他的悲屈的入狱经历回过神,他已经承认了这个残酷的事实。他用一个近乎完人的形象诠释了一个逆境中的人与命运的搏击。我想,《肖申克的救赎》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震撼,我们从中还可以从中读出很多。

安迪的性格给我们最大的感受就是,古井无波深沉冷静。无论遇到什么紧急的事,他总是冷静下来思考。我觉得临危不惧是一个男人所需要具备的。在任何危险到来之时,比旁人多一分理智,第一时间排去无用的恐惧与惶恐,用冷静的思考,面临即将到来的危险。这才是一个男人应当做的,只有这样,身边的人才有安全感,我们也有能力守护更多值得我们承担的东西。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具备这样素质,但是只要我们冷静地对待问题,而不是感情用事,或许很多事可以处理好。

当全世界都背叛你,你还有活下去的勇气吗?在逆境中崛起方显英雄本色。安迪在入狱后,他的世界并未因此而垮塌,戒掉无必要的嗜好,保留下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与命运继续做顽强的搏击。生活难免有灰色,可是乌云后总是阳光。身处逆境,我们不能束手待毙,积极去做自己现在所能做的,慢慢地积累我们的优势,总有一天,它会化成我们摆脱逆境的基石。

安迪的生活态度也值得我们分析。他积极奋发,喜爱金融行业却又不痴迷钱财。他喜欢享受生活,喜欢听优雅的歌曲,喜欢无事雕琢精致的棋子,喜欢美丽的海景,喜欢在外面自由的生活。安迪在监狱中表现出的那种恬淡的情绪,那种不急不躁的生活姿态,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他身边的人,摩根·费曼得过且过,如果没有安迪的帮助,或许也会落得与老人一样的下场。一份成竹在胸,便得一份悠然闲适;一份看透红尘,便得一份潇洒自在。在这种人生状态下,人得到了精神上的升华,生活也因此便得清新自然。

安迪的身边总是有朋友。他被狱警以礼相待,他的故事被狱友津津乐道。他善于用他的学识来赢得尊重和认可,更善于如何与他人相处。牺牲自己,为同伴谋求更大的利益。当然,安迪的重生也离不开他身边人的帮忙。做人当如斯,仅此而已。

《肖申克的救赎》读书笔记4

我很早之前就听说过它,但从来没有去看过。只知道它的名字,其他一概不知,甚至都没有去百度百科一下。

前两天又听人说起,于是终于下定决心去看一看,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让它成为经典。

一句话,看过,方知经典。

如果不是到最后一刻,典狱长诺顿意外砸破了那张海报,我不会知道杜弗瑞在肖申克监狱的这十几年,从来没有放弃过希望。那一刻的震撼是用文字无法表达的。

在看之前,我觉得这部电影讲的无非就是一个人含冤入狱,然后与监狱里的一切抗争着,并想尽一切办法逃狱,最终重获自由。

可是我大错特错。

相反,杜弗瑞入狱之后,他在遭遇了各种不公正的待遇之后,仍然很平静地生活,并且用自己的智慧去改变监狱里的人的命运。他开始每周向州议会写一封信,请求拨款修缮肖申克的图书。他坚持了 6年,州议会给了他200块,和一些旧书。

他说,“只用了6年,我以为时间会更长。以后我每周写两封。”

杜弗瑞接着就在旧书堆里找到一张黑胶唱片,不知道是什么力量驱使了他,他违反规定,将黑胶唱片在监狱广播里播了出来。

电影的那一幕很美,让我想到了苏轼的一句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虽然表达的意思不同,但那意境在我看来确是一模一样的。

整个监狱的人不论那一刻在做什么,他们都同时望向了音乐响起的方向。那一刻,他们的周围没有石墙。

杜弗瑞说:“这个世上有些地方是石墙关不住的,它在人的内心,那里有些东西是他们管不住的。”

“你是指什么?”瑞德问。

“希望。”

“希望会把人弄疯,希望没有任何用处,你最好认命。”

“像老布一样吗?”

电影中的老布不久前出狱,他已经做了50年的牢。出狱之后,因为和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最后选择了自杀。

瑞德说:“监狱是个怪地方,一开始你恨他,然后你习惯他,最后你离不开他,这就叫体制化。”

这句话触动了我。

年少时,我们轻狂,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年轻时,我们雄心壮志,认为风光的未来唾手可得;而立时,我们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踽踽前行;不惑时,我们当年的雄心已经被所谓的时间消磨殆尽;然后,然后我们活成年少时最不屑的模样——平庸抑或平凡。

这两个词有什么不一样呢?不过是看谁有阿Q精神罢了。

我们开始恨平庸,然后习惯了平庸,最后在平庸这个体制内被判了无期。

杜弗瑞后来从一个新进来的狱友口中知道了自己是无辜的,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典狱长,然后换来的是两个月的独囚。

典狱长怎么会帮他呢?杜弗瑞帮他洗了那么久的黑钱。于是典狱长私下杀了那个说出这个秘密的人。

电影然后会放什么呢?

杜弗瑞逃狱了。

我和那个典狱长一样,惊讶于一个人的凭空消失;我和瑞德一样,惊讶于他20年来尽管对监狱里的一切泰然处之,却从未放弃过出去的希望,并为之坚持不懈的奋斗着。尽管在我们看来,那不过是每天两裤腿土而已。

在我看电影之前,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会选那幅电影海报,后来当我看到相应的情节时,我明白了。

那是一个人重获自由的狂欢。

杜弗瑞从监狱里长达1里的臭水沟里爬出来,然后一场大雨迎接着他,仿佛想洗刷掉他身上所有的味道,臭水沟里的,还有监狱里的。

瑞德说,“有些鸟儿是关不住的,它们身上带着某种光芒,杜弗瑞就是其中的一个。”

电影的结尾很解气,也很感人。在这里我就不剧透了,希望没有看过的你,可以抽时间看一下,我相信它不会让你失望。

用一句最近看到的话结尾:

世上所有的智慧皆可浓缩为两个词:希望和等待。

以此与君共勉。

《肖申克的救赎》读书笔记5

前几天和朋友闲聊时,让她安利几部好看的电影,她向我推荐了《肖申克的救赎》。

看完《肖申克的救赎》那个晚上,我满脑子反复在思考一个问题:肖申克监狱里的人们为什么要救赎呢?

我反反复复念着这一句话:“心怀希望是一件好事,也许是最好的事,心怀希望,就永远有希望”

就像安迪和瑞德,哪怕身处监狱的牢笼,也向往监狱之外的自由和希望。

入狱前的安迪,他的人生是怎样的呢?

书中对他的描写是这样的:“他属于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戴了一副金边眼镜,指甲永远剪得整整齐齐”

这样的形象怎么也不会让人想到会与监狱挂钩,他的人生本该是穿着西服,打着领带,按时上班的银行家,尽显意气风发,前程似锦。

可惜,最好的而立之年,却迎来了最坏的时刻。

无辜的安迪被命运捉弄,被误认为谋杀妻子和她的情夫而入狱。

他保留着他特有的风度,看似不合群,但是当他走在监狱里,就像在公园里散步一样,身披自由的隐形衣。

入狱后的安迪一开始为了打发时间而雕刻出精致的石子,这种精致的美是如此地让人心动,只有花费大量的时间和心血才能打造出来。

可惜,在肖申克这种极度缺乏美的地方,却无人欣赏。

他的理财能力逐渐显现出来,帮助狱警们理财,获得所有人的善意对待。

成为图书馆管理员,扩建图书馆,帮助狱友们增长见识。

获得州议院资助图书馆时,安迪放着音乐,音乐之美能够给人以力量,那是一种自由的象征,为此,哪怕他被独囚一个月也无怨言。

01

有些鸟是关不住的,安迪的光芒太强,肖申克是关不住的。

汤米的出现,谋杀案真相大白,诺顿却谎称各种理由,企图阻断安迪重获自由的道路。

那一刻,我听到了安迪声嘶力竭地嘶吼“那是我的人生……”,哪怕对簿公堂也没见他这般不淡定。后来,我才明白,安迪觉醒了,与其被人摆布,倒不如起来反抗。

安迪曾经在粪坑中挣扎着前进,但是,他出污泥而不染,他能清清白白地从另外一端爬出来,然后奔向蔚蓝的太平洋。

当安迪从污水管爬出,对天仰天一啸的那一刻,纵然命运欺他,辱他,他仍然勇敢面对,心怀希望,我知道,他完成了对自我的救赎。

02

很多人,因为在肖申克的墙里生活太久了,他们再也无法适应墙外的生活。而布鲁克是其中之一。

布鲁克深受体制化的毒害,在肖申克消耗大半辈子,终于被假释,重获自由,但一旦离开了曾经熟悉的地方,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无法适应监狱外的环境。

此刻,他的身体是自由的,但他的灵魂早已被击溃。

因为没有心怀希望,所以绝望。

他以自杀的方式与这世界告别,虽然不算体面,但总算是他的救赎。

03

瑞德,在监狱里待久了,懂得明哲保身,不相信希望,不相信善意,甚至认为在监狱里讲善意是会慢慢下地狱的,虽渴求自由,但逐渐麻木,他看透事物的本质,却不敢去反抗,在安迪的影响下,逐渐走向自由的彼岸。

也许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不得不磨平棱角,学会明哲保身,才能更好在社会上生存。但是不论何时都饱有一颗向往自由和希望的初心,这才是对自我救赎最好的馈赠。

获得假释后,开始会不适应牢笼外的环境,但是为了安迪的请求,一步步突破自我的束缚,最终也亲眼看到了像梦一样蔚蓝的大海,他心中向往自由的朝圣之地。

04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镜头是:安迪和瑞德靠在墙头,安迪说他出去后,想去太平洋上的一个小镇,买一艘破船,太平洋是没有记忆的,我想去那度过余生。

我知道,纵然命运欺他,辱他,他仍然对未来抱有热情,心怀希望。

他脸上的泰若自然的神情,让人觉得他很快就能出狱,那是一种渴求自由,充满希望。

他们看似是独立的个体,但却以自己的方式救赎,无论是追求希望与自由也好,还是解脱这世界的也罢。

05

电影的结尾处,瑞德赶去与安迪汇合,他们相遇在海边,在茫茫海中拥抱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他们内心真正的解脱与救赎,他们渴求自由的冲动。

其实,电影里的肖申克监狱就像一个社会群体。

敢于心怀希望,追求自由的安迪,看清事情本质不敢跨步的瑞德,跳不出体制化的布鲁克……他们的身上或多或少有我们的影子,我们每个人都在救赎,换得希望与安宁。

敬往事一杯酒,致敬那些敢于突破无形的枷锁,心怀希望的人们。

《肖申克的救赎》读书笔记6

当我看到最后瑞德最后一次申请假释的时候,他说的那段话真让人感动。“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我回过头去看看往昔,那个愚蠢的男孩儿犯下了可怕的罪行。……小男孩早已不见了,只剩下这个厌物,垂垂老矣。”看似无所谓的话其实充满了真情,难怪会被允许啊。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到处都存在着肖申克监狱一样的地方或事物,各种各样的体制化束缚着我们的行为,以至我们的灵魂,让我们逐渐由最初的反抗叛逆变得循规蹈矩、随波逐流……而瑞德说有的鸟是不会被关住的,因为它们的羽毛太丰满了。摆脱束缚的方法就是丰满自己的羽翼,最重要的是向安迪一样对未来充满希望。

恍然中,仿佛见到《肖申克的救赎》最后那个画面,太平洋蔚蓝的海水和白色的沙滩,废弃的小船,没有记忆的、温暖的地方,这是存在于每个人心中的美好梦想。只要你不放弃,它就永远不会消失。

《肖申克的救赎》读书笔记7

曾经看过电影版的《肖申克的救赎》,第二次再看文字版的《肖申克的救赎》,感受依旧!“20年”、“自由”对只有几十年生命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我始终认为,能够触及我内心最深处的东西,才会感动我!毫无疑问,《肖申克的救赎》感动了我。

像我身边的同学看过这部小说的一样,一开始认为安迪肯定监狱悲苦的渡过一生?可是看到最后,结局虽不是法律范围以内的,却是我们所有观众心中所想的那种结果。我们会跨越法律的界限,为这个真正善良的,真正懂爱的人感到高兴!这部小说中,有三个方面是是我感受特别深的!

其一是狱友情。虽然每个关在狱中的人并不都是犯罪的人,比如安迪,尽管他们曾经违反法规,触犯法律,被判入狱,但是他们并不是毫不懂人情世故的人。在这里,他们也有自己的朋友,他们也有真挚的友谊!安迪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勇气为犯人朋友们赢得了冰啤酒、图书馆以及与尊严、自由更为想靠的生活。他和另一个犯人瑞德的感情也是让我们感动的,在他成功逃出后以及瑞德在入狱四十年之后他们这对在狱中的好友再次拥抱在一起,在狱中的生活了几十年的他们早已经习惯了彼此。相反,那些在生活、身份顶端的典狱长们,他们只有自私、狭隘,只是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利把自己的一切罪行掩盖了而已。

其二是安迪追逐自由、永不放弃的精神。从一个高高在上的银行家,忽然被判入狱,而且是无期徒刑,而且是被冤枉的,这看似谁也无法承受的打击他却在坚持二十年之后狠狠的给了那些真正触犯法律的人,那些伪君子以惩罚。他利用一把在瑞德看来要凿600年才可能凿出出路的小铁锤,他却只用了20年,便开辟了自己通往自己的道路。他是一个智慧与勇气并有的人!有些人如果习惯一种生活模式,便不会去做改变。安迪在狱中生活了二十年,习惯了每天的的作息,每天的该做的事。或许我们会认为他会屈服,老老实实的在监狱中渡过他的余下生活,可是这二十年来,他每天坚持开凿墙壁,他要出去的的恒心,决心可见不一般。二十年的牢狱生活,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这种狱中生活并没有消磨掉他的意志。安迪获得了自由,获得了成功,这是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争取来的自由,当他呼吸到自由那口新鲜的空气时,我们都为他感到高兴。

第三点就是感叹每种体制社会的不公平。一个清清白白,没犯过罪的人却要被冤枉入狱,我想这是任何人都接受不了的。可是谁能帮你证明,你是无辜的?法律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始终有自己的缺陷。可是有些人却是这种体制下的牺牲品。呐喊、冤屈能有什么用?谁能真正替你伸张正义?自私的典狱长,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竟设计杀了知道知情人,人性啊,在欲望、金钱、权利面前一露无疑。二十年不长,却足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足以让一个本来对社会可能有无限贡献的人成了阶下囚。人性的可怕,社会的不公平,只是多让一个人对这个社会更加绝望。

《肖申克的救赎》让我再次了解到,社会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必须要靠我们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的生活。

《肖申克的救赎》读书笔记8

这部小说不长,结局却有些让我震惊,不由感叹希望的力量。故事的主人公安迪,发现了其妻子与高尔夫球教练有私情,与妻子大吵之后没几天,妻子和教练在一起时都被枪杀,警方介入后各种证据证明安迪是杀手。其实,安迪是被冤枉的,真正的凶手是一个偷盗杀人惯犯。

安迪被判无期徒刑,本来是一个出色的银行家,现在却被冤枉入狱。然而安迪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他心思缜密,头脑清楚。在狱中,与变态组织“姐妹花”顽强抵抗,最终摆脱了他们的侵犯;帮助监狱长犯罪,得到监狱长的有待,可以自己一个人住单间;经营监狱的图书馆,取得别人的信任,大家都认为安迪是个好人。其实,没有人知道,安迪在单间里,每天晚上用小小的雕刻石头的小刀,挖墙壁,当然,他用大的明星海报遮挡了墙上的洞。终于花了27年的时间,把洞挖穿了,成功的顺着下水道逃出了监狱。

安迪这种为希望不惜克服一切困难的决心和努力值得我们的敬佩。安迪渴望自由,虽然他在外面有钱,有新身份,但这些都是不确定的,出去不一定有,而且有可能被发现,这样连现在的待遇都没有了。但如果安迪不去努力,不去尝试,他永远失去了自由。而安迪努力了,他成功了。

信念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心中有希望,并且能够承担风险和损失,努力朝着目标去奋斗,不是一定会成功,但会一定不后悔。任何时候都要给自己一个希望,怀着坚定的信念走下去,成功的概率会大大提高。

《肖申克的救赎》读书笔记9

肖申克是一所监狱的名字,《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就是发生在这所监狱的故事。对我们而言,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一种生活,它把生活肢解的那么残酷,却又诠释的那么美善。对生活而言,《肖申克的救赎》可以说是一段经历,一个忠告,抑或一则寓言。而希望体制化的救赎则是这则寓言的关键词。

监狱是怎样一种环境,影片在最开始就给了我们残酷的诠释,没有权利,没有自由,甚至连吃饭排泄都成为了一种命令下的服从。就像是典狱长冷笑着说出的那一句话:把信仰交给上帝,把贱命交给我。所有囚犯在这里都不过是一颗任人摆布的棋子。影片还从多个角度向我们展示了什么叫做绝望:混乱不堪的喧闹,肮脏的言语,消毒粉灼烧的皮肤,黑暗中冰冷的牢房,永远干不完的累活与永远糟糕的饭菜,三姐妹对安迪穷追不舍的骚扰……在这里,时间像把利刃,割碎了每个人的梦。就像是瑞德说的那样,希望在是很危险的东西,它会让人疯狂,它在这毫无用处。

然而安迪的出现却改变了监狱的一些事情,他让囚犯们看到了上命中本不该消失的东西。像啤酒,音乐和书籍,这些都是普通自由人的消遣,在这里却构成了肖申克监狱中最美妙的三个时刻。囚犯们懒散的在屋顶上喝着安迪几乎用生命换来的啤酒,享受着温暖的午后阳光,而安迪只是坐在角落脸上露出神秘的微笑,是的,他只是想感受一下自由,哪怕一刻也好。我们还听到了莫扎特的名曲“费加罗的婚礼”回荡在肖申克监狱上空,数百名囚犯和狱警都伫立在广场上,望着音乐飘来的方向,似乎忘记了人世间还有如此美妙的声音。还有安迪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建成了新英格兰州最好的监狱图书馆,让每个人都可以像自由人一样在图书馆汲取高墙外自由的空气。安迪对瑞德说,不要忘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可以穿透一切高墙的东西,他就在我们的内心深处,那就是希望。希望是美好的,也许是人间至善,美好的事物永远也不会消失。人类在经历了如此苦难与沉沦之后,依然能够生存下来,只因美好永在,希望永在!

肖申克里的生活平淡如一潭死水,同样一个世界却被一座高墙分割成了两种秩序。相同的是,围墙两边的人都被不同的体制规范着。影片中,瑞德曾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这些围墙很有趣,开始你恨它,接着你适应它,日子久了你开始依赖它,那便是被体制化了。我们依然记得那个和蔼可亲的图书管理员老布鲁克斯,他在监狱里生活了五十多个年头,垂暮之年却被放逐出体制之外。老布在监狱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老者,而在体制之外,却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老头。对于新生活无所适从的老布最终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每个人生来都是自由的,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都会自然而然的融入到一种体制中去。人类需要一把生存的标尺,社会同样需要一种游戏规则,而这就是体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体制会让大多数人感到安全、稳定。而我们人生的轨迹也恰是如此:上幼儿园是为上小学做准备,上小学是为上中学打基础,而上中学则是为了考上一所好的大学。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不上大学,你能干什么呢?考大学似乎成了人生中理所应当并且顺理成章的事情,而遵循于体制化的大学生则越来越多的社会所抛弃,这便是体制化的极端表现。肖申克监狱不过是一个狭小的囚禁,而外面的世界也不过是一个更为庞大的枷锁而已。如何能保持住我们内心最纯真的需求,做生命的主人而不是体制的奴隶,这些都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正如茨威格在遗言中透露的人生真谛:精神自由才是人生最大的自由。被体制束缚的我们要做肉体与精神的纯粹自由人。

在充满屈辱肖申克监狱中,荧幕上的利塔海华丝所寄予的是高墙之外对于美好生活的憧憬。安迪把她的海报贴在了牢舍的墙上,而这种欣赏并未仅仅停留在海华丝靓丽的表面。真正的逃跑者永远在路上并且永不绝望,凭借着海报的遮掩,安迪用了二十年的时间用一把不到八英寸的手锤挖通了一条自由之路。这是一个属于英雄的奇迹,就连从不相信希望的瑞德也不得不承认:有些鸟是关不住的,因为它们的每一片羽毛都散发出自由的光辉。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安迪匍匐于五百码长的污水管道,逃出了肖申克的高墙,获得了新生。在安迪的意识中,生活可以归结为一种简单的选择,要么忙于生存,要么赶着去死。而安迪选择了生存,在我们面前的路很多,如何选择则是由我们的态度决定的。强者自救,胜者渡人。安迪不仅救出了自己,更救出了许多被体制化抹掉希望的人们,譬如瑞德。

影片最后的场景我们一定会为之震撼,阳光明媚的下午两个老朋友微笑着拥抱抱在一起,而这个场景却险些被导演剪掉。看来真正的经典的影片不是艺术,而是生活。而生活中的人们,是你,也是我!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

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

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

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第一篇:《近10年全国高考诗歌鉴赏题汇编》

近10年高考诗歌鉴赏题汇编1(2009-2014)

2014年

(新课标卷Ⅰ)阅读下面这首宋词,完成8~9题。

阮郎归 无名氏①

春风吹雨绕残枝,落花无可飞。小池寒渌欲生漪,雨晴还日西。 帘半卷,燕双归。讳愁无奈眉②。翻身整顿着残棋,沉吟应劫迟③。 [注]①作者一作秦观。②讳愁:隐瞒内心的痛苦。③劫:围棋术语。

8.词上半阕的景物描写对全词的感情抒发起了什么作用?请结合内容分析。(5分)

9.末尾两句表现了词中人物什么样的情绪?是如何表现的?请简要阐述。(6分)

(新课标卷II)阅读下面两首诗,完成8-9题。

含山店梦觉作 [唐]韦庄

曾为流离惯别家,等闲挥袂客天涯。 灯前一觉江南梦,惆怅起来山月斜。

宿渔家 [宋]郭震

几代生涯傍海涯,两三间屋盖芦花。 灯前笑说归来夜,明月随船送到家。

[注] ①韦庄(约836-910):字端己,长安杜陵人(今陕西西安东南)人。曾流离吴越等地。②郭震:字希声,成都人。生卒年生平不详。

8.韦庄在诗中是用什么方法表现感情的?请简要分析。(5分)

9.两首诗都写到"灯前",这两处"灯前"各自表达了诗人什么样的感情?(6分)

(全国大纲卷)12.阅读下面这首唐诗,然后回答问题。(8分)

寻南溪常山道人隐居 刘长卿

一路经行处,莓苔见履痕。 白云依静渚,春草闭闲门。 过雨看松色,随山到水源。 溪花与禅意,相对亦忘言。

(1)诗人眼中常山道人隐居地周围环境的最大特色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2)请分别对第三联中"过"和"随"两个字作简要赏析。

2013年

(新课标卷1)阅读下面这首宋词,完成8~9题。

鹊桥仙(陆游)

华灯纵博,雕鞍驰射,谁记当年豪举①?酒徒一半取封候,独去作江边渔父。

轻舟八尺,低篷三扇,占断蘋洲烟雨②。镜湖③元自属闲人,又何必君恩赐与?

【注】①这三句是追忆当年军中的生活。博,古代的一种棋戏。②占断:占尽。蘋洲烟雨:指长满蘋草、烟雨空濛的风光。③镜湖:即鉴湖,在今浙江绍兴。唐天宝初,贺知章请求回家乡会稽当道士,玄宗诏赐他镜湖一角。 8.上阕最后两句是什么意思?他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5分)

9.词的结尾借用了贺知章的故事,这有什么用意?请分析。(6分)

(新课标卷2)阅读下面这首宋诗,完成8~9题。

次韵雪后书事二首(其一) 朱熹 惆怅江头几树梅,杖藜行绕去还来。 前时雪压无寻处,昨夜月明依旧开。 折寄遥怜人似玉,相思应恨劫成灰。 沉吟日落寒鸦起,却望柴荆独自回。

8.这首咏梅诗中,作者是用什么手法来表现梅花的?请分析(5分) 9.诗的最后一联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心情?请简要分析。(6分)

(全国大纲卷)阅读下面这首唐诗,然后回答问题。(8分)

客从 (杜甫)

客从南溟来,遗我泉客珠①。珠中有隐字②,欲辨不成书。 缄之箧笥③久,以俟公家须。开视化为血,哀今征敛无。

【注】①泉客珠:指珍珠。泉客,传说中的人鱼,相传它们流出的眼泪能变为珍珠。②佛教传说,有些珠子中隐隐有字。③箧笥:指储藏物品的小竹箱。

⑴这首诗讲述了一个故事,请简述这个故事。(4分)

⑵从全诗看,"珠中有隐字"、珍珠"化为血"各有什么寓意?(4分)

2012年

(全国大纲卷)阅读下面这首唐诗,然后回答问题。(8)

落 叶 修睦注

雨过闲田地,重重落叶红。翻思向春日,肯信有秋风。 几处随流水,河边乱暮空。只应松自立,二不与君同。 [注]修睦:晚唐诗人。

(1)从写落叶的角度看,第二联与一、三两联的不同是如何体现出来的?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2)本诗最后一联为什么要写松?请简要分析。

(全国新课标卷)阅读下面这首宋词,完成8~9题。

思远人 晏几道

红叶黄花秋意晚,千里念行客。飞云过尽,归鸿无信,何处寄书得。 泪弹不尽临窗滴,就砚旋研墨。渐写到别来,此情深处,红笺为无色。

第二篇:《近十年高考诗歌鉴赏题分析》

分类号 论文选题类型 U D C 编号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题 目近十年新课标卷高考语文

诗歌鉴赏题分析

学 院 文学院

专 业 汉语言文学(师)

年 级

学生姓名 学 号 2010211244

指导教师 李晓晖

二○一四 年 四 月

华中师范大学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障、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有关学位论文管理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机构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本学位论文属于

1、保密 □ ,在_____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2、不保密 □。

(请在以上相应方框内打“√”)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导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摘要 ................................................................... 1

关键词 ................................................................. 1

一、诗歌鉴赏命题依据 ................................................... 1

(一)高考语文诗歌鉴赏题与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 ........................ 1

(二)高考语文诗歌鉴赏题与语文教材(新课标) ........................ 2

(三)高考语文诗歌鉴赏题与语文考试大纲(新课标) .................... 2

二、诗歌鉴赏试题的选材情况 ............................................. 4

三、诗歌鉴赏试题的命题特点及解题思路 ................................... 6

(一)鉴赏形象类 ..................................................... 6

1.指认意象 ...................................................... 7

2.品味意象 ...................................................... 7

3.再现情景 ...................................................... 8

(二)鉴赏语言类 .................................................... 9

1.炼字 .......................................................... 9

2.语言风格 ..................................................... 10

(三)鉴赏表达技巧类 ............................................... 10

1.修辞手法 ..................................................... 10

2.表现手法 ..................................................... 11

3.表达方式 ..................................................... 12

(四)鉴赏诗歌内容类 ............................................... 12

(五)鉴赏情感类 ................................................... 13

1.先要分析内容再归纳情感 ....................................... 13

2.先分析表达技巧再归纳情感 ..................................... 13

四、诗歌鉴赏试题的“套作”现象及教学建议 .............................. 14

参考文献 .............................................................. 16

摘要:古典诗歌鉴赏试题是高考语文试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搜集了近十年来新课标卷的高考语文试题,根据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的精神来分析诗歌鉴赏的命题依据、选材情况、命题特点、答题方法以及现存问题。加强古代诗歌学习对于提升学生的审美趣味,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高考;诗歌鉴赏题;新课标

一、诗歌鉴赏命题依据

2003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试验)》,2007年开始了新课改之后的第一次高考。“新课标”的出台,尤其为应试教育下的传统语文教学注入了鲜活的气息,语文的工具性与人文性得到更好的统一,更注重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全国高考要为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的人才,高考语文古代诗歌鉴赏试题要能检测出考生业已具备的古代诗歌知识和古代诗歌鉴赏能力。这就决定了高考语文卷(新课标)古代诗歌鉴赏试题要以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语文教材(新课标)和语文考试大纲(新课标)为命题的依据。

(一)高考语文诗歌鉴赏题与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

在于2003年启动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试验)》中,第一次系统的提出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来设计课程目标的要求,以“立人”为根本目标,对高中古代诗歌的教学目标和实施要求都有了具体说明。《新课标》对高中古诗文教学有这样的规定:“阅读浅易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词句含义,读懂文章内容。了解并梳理常见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或用法,注重在阅读实践中举一反三。诵读古代诗词和文言文,背诵一定数量的名篇。”这可以看做是新课标对现代高中生在学习古诗文上知识与能力的基本要求,其中重点是对古诗文学习中基本素养的要求。《新课标》中还有:“加强诗文的诵读,在诵读中感受和体验作品的意境和形象,得到精神陶冶和审美愉悦;采用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帮助学生感受和理解作品;提供必需的作家作品资料,或引导学生自行从书刊、互联网搜集有关资料,丰富对作品的理解。”这个部分可以看做是过程与方法上的要求,主要通过诵读和知人论世的方法来品读诗歌。《新课标》中还指出,“学习中国古代优秀作品,体会其中蕴含的中华民族精神,为形成一定的传统文化底蕴奠定基础。学习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理解古代作品的内容价值,从中吸取民族智慧;用现代观念认识作品,

评价其积极意义与历史局限。”可以看出,这是强调学生应该通过对经典文本的学习,获得情感和价值观上的提升,培养对古代经典文化的热爱,并提升自己的文化修养,加强文化积淀。

除了三维目标之外,新课标还折射出一些新的理念。《新课标》明确指出:“语文课程应注重学生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的整体提高,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这里主要是倡导学生在阅读过程中能有自己的感受,发表自己的见解,培养学生独立阅读鉴赏的能力。

《新课标》中对古代诗歌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的阐述,也就界定了高考诗歌鉴赏题的选材难度和考查内容,主要是考查学生的鉴赏能力,在考试内容上,以考察学生感受古代诗歌中的文学形象、品味古代诗歌的语言和艺术手法为主,同时还要对学生的文学常识积累情况和古代文学史发展状况进行考察。由此可见《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是高考语文诗歌鉴赏命题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高考语文诗歌鉴赏题与语文教材(新课标)

高考不仅为国家选拔优秀的人才,也是对高中教学质量的验收,而高中语文教学的主要内容就是语文教材。因此,高考语文卷古代诗歌鉴赏题的命题就必然不能与高中语文教材脱离关系。在新课标高中语文教材(必修)中选了22首诗词,总共是十二课,分为三个单元,分别在必修二、必修三和必修四的第二单元,约占整个必修教材的18%。还有很多地区选用的选修教材就是《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由此可见古诗词在高中语文教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尽管高考语文诗歌鉴赏题所考的古代诗词都来自课外,但是考核的知识点都是课堂教学的重难点,考生可以利用课内学过的知识、掌握方法和技巧来拓展迁移。

(三)高考语文诗歌鉴赏题与语文考试大纲(新课标)

考试大纲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简称,是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高校对入学新生的基本要求,是高考命题、备考和评价的依据,它与《新课标》是相辅相成的。从2007年到2013年,语文考试大纲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现列表将这些变化具体说明。

第三篇:《高考诗歌鉴赏题汇编(试题+答案解析)》

2013年高考语文试题分类汇编--诗歌鉴赏

一、2013年新课标。阅读下面这首宋词,完成8-9题。

鹊桥仙 陆游

华灯纵博,雕鞍驰射,谁记当年豪举①?酒徒一半取封候,独去作江边渔父。 轻舟八尺,低篷三扇,占断苹洲烟雨②。镜湖③元自属闲人,又何必君恩赐与!

【注】①这三句是追忆当年军中的生活。博,古代的一种棋戏。 ②占断:占尽。苹洲烟雨:指长满苹草、烟雨空濛的风光。③镜湖:即鉴湖,在今浙江绍兴。唐天宝初,贺知章请求回家乡会稽当道士,玄宗诏赐他镜湖一角。

8.上阕最后两句是什么意思?它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5分)

9.词的结尾借用了贺知章的故事,这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6分)

【参考答案】

8.(5分)那些整天酣饮的酒徒一个个封侯拜将,而自己只能做一个闲散的江边渔翁。表达了对自己壮志未酬而只能隐居的无奈和牢骚。9.(6分)用来含蓄地表达对统治者的不屑和愤慨之情。皇帝既置我于闲散,镜湖风月原本就属于闲散之人,又何必让皇帝来恩赐呢?再说,天地之大,何处容不下我一个闲散之人,谁有稀罕你皇帝的恩赐! 二、2013年天津卷 14.阅读下面这首词,按要求作答。(8分)

鹧鸪天?送廓之秋试① [宋]辛弃疾

白苎②新袍入嫩凉。春蚕食叶响回廊,禹门③已准桃花浪,月殿先收桂子香。 鹏北海,凤朝阳。又携书剑路茫茫。明年此日青云去,却笑人间举子忙。

【注】①秋试:科举时代秋秀举行的考试。②白苎(zhù):用白色苎麻织成的布。③禹门:即龙六,古时以“鱼跃龙门”喻指考试得中。

(1)“白苎新袍入嫩凉”句中的“嫩”字带给你怎样的感觉?(2分)

(2)“鹏北海,凤朝阳。又携书剑路茫茫”怎样体现了辛词的豪放特点?(3分)

(3)请举一例分析本词虚实相生的艺术手法。(3分)

【参考答案】十年高考全国卷诗歌鉴赏题

14.(8分)(1)轻微、新鲜、清爽等。

(2)大鹏、丹凤、意象豪迈;北海、太阳、路茫茫、意境开阔;携书佩剑,显示出既儒雅又刚健的气概。

(3)例:“白苎新袍入凉”“春蚕食叶响回廊”是实写,点明进令和环境;“明年此日青云去,去笑人间举子忙”是虚写,想象金榜题名后轻松愉悦的心情。虚实相生,表达对应考者的良好祝愿。

三、2013年福建卷 6、阅读下面的诗歌,完成后面题目。(6分)

送何遁山人归蜀 [宋」梅尧臣

春风入树绿,童稚望柴扉。远壑杜鹃①响,前山蜀客归。

到家逢社燕,下马浣征衣。终日自临水,应知已息机②

(——选自《宋诗精华录》)

【注】①杜鹃:又名子规。②息机:摆脱琐事杂务,停止世俗活动。

(1)请简要分析首句中“绿”字的妙处。(2分)

(2)三、四两联是怎样借助想象之景来抒发情感的?请简要赏析。(4分)

【参考答案】

6.( 6分)(1)“绿”字写出了春风吹绿林木的动态,表现了春风的活力,显示了春天的生机,增强了诗韵味。(2)颈联想象友人喜逢家乡的燕子,一洗征尘,表现出归家时轻松愉悦的心情。尾联进一步设想友人归家后悠闲自在的生活,寄托了对友人真诚的祝福,也暗含着诗人对超脱世俗的自由生活的向往。

四、2013江苏卷 9.阅读下面这首诗,然后回答问题。(10分)

醉 眠 唐庚

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馀花犹可醉,好鸟不妨眠。

世味门常掩,时光簟已便。梦中频得句,拈笔又忘筌。

注:唐庚,北宋文学家,此诗为其谪居惠州时所作。

(l)说明“山静似太古”一句的含意。(2分)

(2)“世味门常掩,时光簟已便”一联表达了诗人什么样的心境?(4分)

(3)《宋诗钞》中说唐庚的诗“芒焰在简淡之中”,即平淡的背后往往蕴藏着激烈情感,试结合本诗作简要分析。(4分)

【参考答案】

9.(l)用远古时期的宁静写出山中的幽静。 (2)表达了厌恶官场、追求恬淡的心境。(3)“门掩世味”、“拈笔忘筌”暗含诗人难忘世事,透露幽愤不平之气;全诗却以“山”、“馀花”、“好鸟”等闲适悠远的意象,形成一种简朴的风格,意味平淡深长。 五、2013年湖南卷 10.阅读下面的宋词,完成题目。(8分)

钓船归 贺铸

绿净春深好染衣。际柴扉。溶溶漾漾白鸥飞。两忘机。

南去北来徒自老,故人稀。夕阳长送钓船归。鳜鱼肥。

(1)“鳜鱼肥”三字让人联想起张志和《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 ”句。(1分)

(2)简析首句中“净”字的妙处处。(3分)

(3)探究本词的思想感情。(4分)

【参考答案】

10.(1)桃花流水鳜鱼肥。 (1分)(2) 联系“春深”“染衣”,“净”字巧妙展现了暮春时节芳菲凋尽,“绿”成了自然的主色调的情景,委婉道出词人内心的纯净。(3分)

(3)词人通过“钓船”“柴扉”“白鸥”“鳜鱼”等意象的描写,展现出田园生活自然之美,寓示了他自甘淡泊,隐居为乐,不再以世事萦怀的内心世界。(4分) 六、2013年四川卷 13.阅读下面的宋诗,回答问题。(8分)

九日和韩魏公① 苏洵

晚岁登门最不才,萧萧华发映金罍②。不堪丞相延东阁,闲伴诸儒老曲台③。 佳节久从愁里过,壮心偶傍醉中来。暮归冲雨寒无睡,自把新诗百遍开。

[注]①九日,农历九月九日,即重阳节;韩魏公,时为丞相。②金罍,泛指酒盏。③曲台,指太常寺,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

(1)本诗主要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结合全诗简要分析。(4分)

(2)“佳节久从愁里过,壮心偶傍醉中来”在对比手法的运用上有何妙处?请简要赏析。(4分)

【参考答案】

13.(8分)(1)主要表达了作者壮志未酬的忧愁和苦闷。作者已头发花白却不得重用,佳节时愁苦叹息,只能在酒醉中俱露雄心,因愁思而寒夜无眠,凡此种种,都表现了作者壮志未酬的忧愁和愤懑。(4分)(2)妙在用三层对比强化了诗人忧愁之深和潜藏于胸的壮心未绝。佳节时不喜反忧,壮志在现实中的落空与在醉酒豪言中的呈现,“久”与“偶”在时间上一长一短,正反对比,层层推进,准确地表达了作者的内心世界。(4分)

七、2013年湖北卷 14.阅读下面这首宋词,然后回答问题。(8分)

临江仙 欧阳修

记得金銮同唱第,春风上国繁华。如今薄宦老天涯。十年歧路,空负曲江花。 闻说阆山通阆苑,楼高不见君家。孤城寒日等闲斜。离愁难尽,红树远连霞。

【注】欧阳修贬任滁州太守期间,一位同榜及第的朋友将赴任阆州(今四川阆中)通判,远道来访,欧阳修席上作此词相送。词中的“曲江花”代指新科进士的宴会,“阆苑”指传说中神仙居住的地方。

(1)这首词蕴含着丰富的情感,请简要概括。(3分)

(2)前人评此词,称其“飘逸”。请结合“闻说阆山通阆苑,楼高不见君家”两句作简要赏析。(5分)

【参考答案】

14.(8分)(1)(3分)这首词蕴含的情感主要有:①久别重逢的喜悦;②宦海沉浮的悲惋无奈;③离别在即的愁绪。 (2)(5分) ①想象奇特,虚实相生。词人忽发奇想,将本来荒僻的阆州点化为神仙阆苑,赋予阆州神话般的美丽。虚实处理得当,富有浪漫色彩。②境界缥缈开阔,语言洒脱灵动。“阆山”通“阆苑”,“滁州”望“阆州”,展现了多重时空的组合变化。“闻说”二字导入传说,忽又接以“楼高”句设想将来,灵动超逸,挥洒自如。

八、2013年浙江卷 阅读下面,完成21—22题。(7分)

秦中吟 歌舞 (唐)白居易

秦中岁云暮,大雪满皇州。雪中退朝者,朱紫尽公侯。

贵有风云兴,富无饥寒忧。所营唯第宅,所务在追游。

朱轮车马客,红烛歌舞楼。欢酣促密坐,醉暖脱重裘。

秋官为主人,廷尉居上头。日中为一乐,夜半不能休。

岂知阌乡狱,中有冻死囚!

【注】阌(wén)乡,旧县名,白居易有《奏阌乡县禁囚状》,讲述了无辜妇孺被关进阌乡狱并遭受迫害的惨状。

21.这首诗揭露了中唐尖锐的社会矛盾,表现出强烈的忧国忧民之情,与杜甫的名句“ ”一脉相承。(2分)

22.赏析这首诗对比的艺术特色。(5分)

【参考答案】

21.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22.①从结构上看,开头两句领起全篇,接下来十四句详写统治者骄奢侈靡的生活,而结尾仅用两句描述“冻死囚”,文势陡急,有一落千丈

第四篇:《2012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诗歌鉴赏题晏几道《思远人》鉴赏阅读试题答案及赏析》

2012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诗歌鉴赏题晏几道《思远人》鉴赏阅读试题答案及赏析

思远人

晏几道

红叶黄花秋意晚,千里念行客。飞云过尽,归鸿无信,何处寄书得。 泪弹不尽临窗滴,就砚旋研墨。渐写到别来,此情深处,红笺为无色。

8.这首词表达了什么样的感情?“红叶黄花秋意晚”一句对表达这种感情有什么作用?(5分)

参考答案:这首词表达了对远方行人的深切思念。首句起兴,以红叶黄花染绘出深秋的特殊色调,渲染离别的悲凉气氛,增添对远方行人绵绵不尽的思念情怀。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诗歌思想感情的把握能力。解答时要联系全词词句,联系题目、作者的情况,准确把握。从题目上可以看出(思远人),可以看出是一首思念怀人之作;在写法上,借秋景、飞云、归鸿等意象来表现这一情感。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对诗歌内容的理解能力。【2012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诗歌鉴赏题晏几道《思远人》鉴赏阅读试题答案及赏析】2012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诗歌鉴赏题晏几道《思远人》鉴赏阅读试题答案及赏析。通过阅读,理解诗歌内容,把握各个意象之间的关系,是解答本题的关键。用什么研墨,用泪水也,以泪水研墨,和泪作书。思念到深处,不停流泪,泪水落到纸上,红笺因而褪去了颜色。

起首两句,写女主人公因悲秋而怀远,既点明时令、环境,又点染烘托主题。一“晚”字,暗示别离之久,“千里”,点明相隔之远。两句交代了时间和空间,给下文留了铺展的余地。“飞云过尽,归鸿无信”两句是客:“何处寄书得”一句是主。鸿雁,随着天际的浮云,自北向南飞去。闺中人遥望渺渺长空,盼望归鸿带来游子的音信。“过尽”,已极写其失望之意了,由于“无信”,便不知游子而今所,自己纵欲寄书也无从寄与。

过片词意陡转:弹洒不尽的那两行珠泪,还当窗滴下来,并滴进了砚台中,就用它来研磨香墨。下片出人意表,另开思路。正因无处寄书,更增悲感而弹泪,泪弹不尽,而临窗滴下,有砚承泪,遂以研墨作书。故而虽为转折 本文来自

这首词后人评为“痴人痴事”。相思情苦,以泪洗面,还算常事;以泪研墨,却是痴态;以泪和墨、润笔作书,更属痴绝。结语不说红笺因泪褪色,反说情深使红笺无色,语似无理,却是慧心妙语,令人称绝。上片由写景引出“千里念行客”这一中心。首句由物候点明季节。三、四句指在怀人。下片承“千里念行客”一句,因寄书不得,思念之情无由寄托,故而弹泪。【2012年高考新课标全国卷诗歌鉴赏题晏几道《思远人》鉴赏阅读试题答案及赏析】阅读答案附:本诗为2012年新课标全国卷诗歌鉴赏题。

第五篇:《诗歌鉴赏比较阅读试题及答案专项练习》

齐安郡中偶题

两竿落日溪桥上,半缕轻烟柳影中。

多少绿荷相倚恨,一时回首背西风。

暮热游荷池上

杨万里

细草摇头忽报侬,披襟拦得一西风。

荷花入暮犹愁热,低面深藏碧伞中。

(1)这两首诗描写的都是时刻的景色,均以荷与为诗歌的主要意象。

(2)这两首诗都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来刻画“荷”的形象?请指出两首诗中“荷”所表现出来的不同情感特点,并作简要分析。

答案:(1)傍晚西风

(2)拟人表现手法。前一首的“绿荷”有“恨”而“背西风”,含有诗人之恨,表露了伤感不平之情,基调凄怨低沉。后一首的“荷花”被西风吹动而躲藏于荷叶之中,似是“愁热”,却呈现娇羞之态,表露了作者的怜爱喜悦之情,基调活泼有趣。

解析:杜牧《齐安郡中偶题》诗标明“偶题”,应是一首即景抒情之作。诗人在秋风乍起的季节、日已偏西的时候,把偶然进入视线的溪桥上、柳岸边、荷池塘中的景物,加以艺术剪裁和点染,组合成一幅意象清幽、情思蕴藉的画图。在作者的妙笔下,心意与诗情是完美地融为一体的。“多少绿荷相倚恨,一时回首背两风”,写从溪桥上所见的荷叶受风之状,表面写的是绿荷之恨,实则物中见我,写的是诗人之恨。

杨万里《暑热游荷池上》共五首,这里选的是其中的一首。诗的一、一句写的是,在一个酷热的傍晚,诗人来到荷池上渴望饱尝一阵快风,用“细草摇头”来衬托自己的心情。诗的二、四句,写因为自己深感余热盈怀,所以觉得荷花也害怕热气,到了傍晚还深深躲在荷叶底下不愿意露面,用荷花的“深藏”来写出天气之热,化静为动,富有动态美。整首诗充满生活气息,新鲜、轻松,写的是热,透露出的是“清爽”之情。

两首诗题材相同,写法亦相同,不同的是题旨不同,抒发的情感不同,感情基凋不同。答题时就需关注到其中的“同”与“不同”。

二、从命题角度看,可以分为对诗歌语言的品味、对诗歌表现手法的理解、对诗歌形象的解读、对思想感情的把握等方面的比较。如湖南卷的第1小题对柳宗元和李德裕两诗之中“望”字功用的辨析;第2小题则是对诗歌形象、表现手法、思想感情的比较分析。而辽宁卷第1小题是对意象与情感的比较感知;第2小题是对语言进行品味,体会表达效果。

【例二】(湖南卷)阅读下面两首唐诗。根据提示,完成赏析。

与浩初上人同看山寄京华亲故

柳宗元

海畔尖山似剑芒,秋来处处割愁肠。

若为化作身千亿,散向峰头望故乡。

登崖州城作

李德裕

独上高楼望帝京,鸟飞犹是半年程。

青山似欲留人住,百匝千遭绕郡城。

两诗写作之时,作者都是贬谪之身,正值壮年的柳宗元被贬为柳州刺史,曾任宰相的李德裕则在垂暮之年被弃置崖州。从诗中看,两人的处境与心境是有所不同的。

(1)两诗都着一“望”字。李诗之“望”在首句,实写登楼,引领全篇,既表达了对君国的眷念与向往,又蕴含了对“帝京”遥不可及的感伤。柳诗之“望”

(2)两诗都写到了“山”。李诗曰“青山留人”,是面对群山阻隔欲归不能的自我安慰。诗人运用拟人和象征手法,抒发了看似平静超然,实则深沉悲凉的情感。柳诗曰“尖山似剑”,

答案:(1)柳诗之“望”在末句,虚写置身峰头,收束全篇。既表现了对故乡的思念,更表达出对“京华亲故”一为援手的急切期待。

(2)柳诗曰“尖山似剑”,表达的是在草木变衰的秋天,思念家国愁肠如割的痛楚。【诗歌鉴赏比较阅读试题及答案专项练习】诗歌鉴赏比较阅读试题及答案专项练习。诗人在运用比喻手法的基础上展开想象,直接抒发了奔迸而出的强烈感情。

解析:柳宗元是个具有远大抱负的进步诗人。早年他参加了以王叔文为首的“永贞革新”,积极进行政治活动。不幸失败,被贬为永州司马。十年之后,又被分发到更遥远的边荒之地柳州。《与浩初上人同看山寄京华亲故》便是他任柳州刺史时所作。李德裕是杰出的政治家,武宗李炎朝任宰相,可惜宣宗李忱继位以后.最终将他窜逐到海南,贬为崖州司户参军。《登崖州城作》便是他在崖州时所作。两首诗颇有一些相似之处:都是篇幅短小的七言绝句,作者都是迁谪失意之人,同样是以山作为描写背景。然而,两诗所反映的诗人的心情却不同,表现手法及意境、风格也迥然不同。

虽然同在迁谪之中,李德裕的处境和柳宗元也是不相同的。柳宗元在柳州,毕竟还是一个地区的行政长官,他虽思归不得,但北归的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否则他就不会乞援于“京华亲故”了。而李德裕之贬在崖州这南荒之地,断无生还之理。正因如此,两诗的“望”山本质上是不同的。

鉴赏答题之际,可以从题干中对另一诗的解说中得到启示,从“同”之中的比较,发掘出“异”。

三、从题型设置上,既有单一比较,如天津卷中第2小题“简析‘大江东去水悠悠’与苏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表达的不同情感。”福建卷第1小题“诗中‘雁引愁心去’一句,有的版本写作‘雁别秋江去’。你认为哪一句更妙,为什么?”重庆卷第2小题“‘高高秋月照长城’与前三句写法上有何不同?这样的写法有什么好处?”北京卷第3小题“词中‘自许封侯在万里,有谁知?鬓虽残,心未死’与陆游《书愤》中‘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相比较,两处所表达的思想感情有何异同?”但更多的应是综合比较,如浙江卷、湖南卷,还有辽宁卷、上海卷。至于比较途径和目的,可以分为“同中求异”、“辨别异同”两种类型,但又较多果用“同中求异”这一类型。如辽宁卷的第1小题“两首诗的首句均用了‘月黄昏’三个字,且用意基本相同。请问,两诗借此营造的是一种什么氛围?表达的又是怎样的心绪?请结合诗的具体内容简要赏析。”还有浙江卷、湖南卷等。

诗歌鉴赏比较阅读,应当关注以下对比热点(这也就是命题人常设题作“比”的方面):①诗作的主要内容和表现出来的情感;②诗句的意思和作用;③诗作塑造的主要形象、创设的具体意境;④遣词的生动、形象、精巧;⑤诗句的前后勾联照应;⑥修辞手法的功能、作用;⑦诗作结构的总体安排等。还有一些典故的运用、反向衬托的作用等。

诗歌鉴赏比较阅读应遵守的基本原则.那就是“知同辨异”:“知同”就是发现两首诗中相同、相似的东西;“辨异”就是分辨两诗中不同乃至相对、相反的东西。“知同”也好,“辨异”也好,重点都要落实到上面提到的一些主要对比点上去,都要从诗作中找到具体依据。

在平时的训练中,则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第一,要注意不同人对同一题材的吟咏。像杜牧(唐)《过华清宫》与杜常(宋)《题华清宫》的异同比较,畅当(唐)《登鹳雀楼》与王之涣(唐)《登鹳雀楼》优劣的比较。第二,要注意运用相似手法表达相同感情、不同手法表达相同感情的诗作。2001年高考语文全国卷中韦应物《赋得暮雨送李胄》与4首同是写送别的唐诗进行写法上的比较,就是这种类型。

诗歌鉴赏比较阅读训练题

1、阅读下面两首李白的赠诗,回答问题。

赠孟浩然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注],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中圣:曹魏时徐邈嗜好饮酒,他将清酒称为圣人,浊酒称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诗歌鉴赏比较阅读试题及答案专项练习】文章诗歌鉴赏比较阅读试题及答案专项练习出自/>赠汪伦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1)第一首赠诗中的“风流”在本诗中是什么意思?请结合本诗内容作简要说明。

答:。

(2)两首诗的最后两句,在修辞手法上有何不同?

答:。

参考答案:

(1)“风流”一词在本诗中是洒脱、清高、超凡脱俗的意思。从第二联写他青壮年时“弃轩冕”,老年时“卧松云”中可看出;从第三联的“频中圣”“不事君”中也可以看出。(结合任一联均可)

(2)前一首用比喻和借代,将孟浩然的人品比作不可仰的高山;用“清芬”来借指孟浩然本人。后一首则用夸张的手法写汪伦对自己情谊之深。

2、阅读下面两首古诗,回答问题。

我家洗砚池边树,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

郑思肖

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篱趣未穷。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1)这两首诗在思想内容和表现手法方面有什么相似之处?(写出两点即可)

(2)在《寒菊》一诗的“宁可枝头抱香死”这句中,你认为哪个字用得最为传神?请简述理由。

答:。

(3)两首诗在语言风格上有何不同?

答:。

参考答案:(1)①都是托物言志的诗,借写花来表现自己的精神追求。②都不直书其物,文中对写作对象的称谓,前者写梅不用“梅”字,后者写菊不用“菊”字。(彭都化用了典故。前者化用王羲之练书法洗笔,洗黑了池水的典故;后者化用了陶渊明“采菊东篱下”的典故。(2)用得最传神的一个字是“抱”字,它形象传神地表现了菊花坚守节操,至死不变的高贵品质。(3)《墨梅》一诗语言通俗明快,琅琅上口,近乎口语;《寒菊》一诗语言文雅含蓄。前者直说“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后者曲言“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3、阅读下面两首诗词。回答问题。

从军行

王昌龄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渔家傲

范仲淹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1)《从军行》和《渔家傲》在所写内容上有什么共同点?

答:。

(2)《从军行》和《渔家傲》在写法上有何异同?

答:。

(3)两首诗词在思想风格上有何不同之处?

答:。

参考答案:

(1)①两者都以戍边为题材。②两者都表现边塞生活的艰苦。

(2)①相同处:写戍边生活,但却不从战争或战事的角度写。②不同处:前一首偏重于写边塞生活环境的恶劣,如用“暗”“孤”“穿”这样的字眼;后一首侧重渲染战士思归的情绪,下阕尤其明显。

(3)王昌龄的诗表现出勇于杀敌,不获全胜不言归的激越之情,风格豪壮。范仲淹的词较多地表现了战士们希望早日结束战争、尽快回归家乡的情绪,在风格上显得悲壮。

4、阅读下面王维的两首诗。回答问题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

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山居秋暝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1)两首诗的意境有什么相同之处?

(2)请分别说出两首诗在表达技巧方面的特点?

答:。

(3)在两首诗中分别找出你认为写得最传神的词或句子。【诗歌鉴赏比较阅读试题及答案专项练习】古诗词鉴赏/>答:。

参考答案:

(1)两首诗都以“空山”为背景,写出了清幽静美的意境。足一幅色彩冲淡的山水画,具有鲜明的画面感。

(2)《鹿柴》在表达上的特点是“反衬”,以“人语”反衬其静,用“返景”反衬其幽暗。《山居秋暝》则是运用烘托手法并兼用比兴。

(3)略,只要言之成理即可。

5、阅读下面两首诗歌,解答问题:

孟浩然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田园乐

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朝烟。

花落家童未扫,莺啼山客犹眠。

两首都写到了“春眠”,请指出其不同?

答:。

参考答案:

《春晓》从“春眠不觉晓”写起,其实人早已醒了,所以有“处处闻啼鸟”的愉快和“花落知多少”的悬念,其意境可以用“春意闹”的“闹”字来表现。《田园乐》最后才写到春眠,花落莺啼反衬山客的居处和心境越加宁静,其意境主要在“静”上。

6、阅读下面三首关于项羽的诗,完成(1)、(2)两题。

题乌江亭

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辱是男儿。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乌江亭

王安石

百战疲劳壮士哀,中原一败势难回。

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与君王卷土来?

李清照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1)这三首诗咏的都是西楚霸王项荆,但对项别评价的角度并不一样,他们的角度分别是什么?

(2)这三首诗借对项羽的评价分别表达了什么观点?

参考答案:

(1)第一首是从兵家用兵的角度来评价的;第二首是从民心向背的角度来评价的;第三首是从节操(气节)角度来评价的。

(2)杜牧通过这首诗,表达了对胜败得失、历史兴衰的看法,即胜败乃兵家常事,只要忍辱负重、重整旗鼓,定能东山再起。王安石认为民心和形势决定了战争的胜负,历史的规律不可违背。李清照认为人要讲求气节,活着要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死了也要气壮山河。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