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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管家的举止的句子锦集100条

时间:2018-04-06 08:08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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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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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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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一、内容简介

英格兰北部,有一座几乎与世隔绝的“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主人欧肖(Earnshaw)收养了一个弃儿,取名希斯克利夫(Heathcliff),让他与自己的儿女辛德雷(Hindley)和凯瑟琳(Catherine)一起生活。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并萌发了爱情,但辛德雷十分憎恶他。老欧肖死后,辛德雷不仅禁止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接触,还对他百般虐待和侮辱,这加剧了希斯克利夫对辛德雷的怨恨,也加深了他对凯瑟琳的爱。

一天,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秘密外出,认识了邻近的画眉田庄(Thrushcross Grange)的小主人埃德加·林顿(Edgar Linton)。这个温文尔雅的富家子弟倾慕凯瑟琳的美貌,向她求婚,天真幼稚的凯瑟琳同意嫁给林顿。希斯克利夫知道凯瑟琳出嫁的消息,痛不欲生,愤然出走。

数年之后,衣锦还乡的希斯克利夫要向辛德雷和林顿进行报复。辛德雷是个生活放荡的纨绔子弟,酗酒、赌博,肆意挥霍家产,终至穷困潦倒。连剩下的家产都抵押给了希斯克利夫,并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经常拜访画眉田庄,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Isabella Linton)对他倾心不已,最后随他私奔。但希斯克利夫把她囚禁在呼啸山庄并折磨她,以发泄自己强烈的怨愤。

凯瑟琳嫁给林顿以后,虽然凯、林思想分歧巨大,但由于林顿的迁就,二人生活幸福。希斯克利夫的衣锦荣归,唤醒了她曾经对野性的爱的追求。激动中她病倒了,并很快就死去了,留下一个早产的女婴——凯蒂(Cathy)。

伊莎贝拉趁乱逃了出来,来到伦敦郊外,不久生了一个男孩,取名林顿·希斯克利夫(Linton Heathcliff)。辛德雷在凯瑟琳死后不到半年便酗酒而死,而他的儿子哈里顿(Hareton)落入希斯克利夫的掌心,希斯克利夫在孩子身上进一步实施报复。12年后,伊莎贝拉病死他乡,希斯克利夫接回儿子,却非常厌恶他的羸弱、娇气。

希斯克利夫趁林顿病危之际,将凯蒂接来,并强迫她与儿子结婚。几天后,林顿死去,希斯克利夫又成了画眉田庄的主人。小希斯克利夫婚后不久也悄然死去。

这时,哈里顿已经23岁了,尽管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缺乏人间的温暖,但他敦厚忠实,风度翩翩。凯蒂对他产生了爱情。这让希斯克利夫大为恼怒,他决心拆散这对恋人。然而,当他再仔细观察他们时,昔日的凯瑟琳和他相爱时的情景浮现眼前。此时此刻,他心头的恨消退了,爱复活了,他不忍心再报复。他要去寻找凯瑟琳。在一个风雪之夜,他呼唤着凯瑟琳的名字,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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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艾米丽生性寂寞,自小内向的她,

缄默又总带着几分以男性自居的感觉,诚如夏洛蒂所说的:“她的性格是独一无二的。”少女时代,当她和姐妹们在家里“编造”故事、写诗的时候,她就显得很特别,后来收录在她们诗歌合集中艾米丽的作品总是如同波德莱尔或爱伦·坡那样被“恶”这一主题所困惑,在纯净的抒情风格之间总笼罩着一层死亡的阴影。在她写作《呼啸山庄》时,这种困惑与不安的情绪变得更加急躁,她迫切需要创造一个虚构的世界来演绎它,把自己心底几近撕裂的痛苦借小说人物之口淋漓尽致地发泄出来。因此《呼啸山庄》是饱含作者心血与情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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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呼啸山庄》读书笔记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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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呼啸山庄读后感50篇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姐妹之一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是19世纪英国文学的代表作之一。

篇1:呼啸山庄读后感300字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

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

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篇2:呼啸山庄读后感400字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3:呼啸山庄读后感500字

当爱与恨交织,结局如何?当纯真的爱情面临金钱,名利的的诱惑,为何转眼变成了赤裸裸的背叛与恶狠狠的报复?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但心中却没有一丝报复了后的爽快,只有满心的难过和惆怅。当爱与恨交织在一起,结局谁人知晓?

看完整本书,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不禁想问,有什么东西能毁灭一段最美的爱情?金钱?利益?这些不过是表面的推辞,最大的凶手就是那颗被当时封建社会毒害的虚荣心。虚荣心是可怕的隐形敌人,它无处不在,它悄悄地藏在每个人的心中。人们潜意识认为,它一点也不可怕,就忽视了它的存在,但事实很坚定地告诉我们,它,不容忽视。

同许多名着一样,这篇故事同样发生在19世纪,我发现,那个世纪的人们,或多或少地有着很腐朽的封建思想和等级观念,那个时期的婚姻,大多为政治的婚姻?换句话说就是,有情人有多少能终成眷属呢?那时,有谁能很肯定地说,自己可以为了爱情抛弃名和利?

事实说,在封建的社会,在名与利面前,爱情不过是过眼云烟,不过是可以肆意挥霍的一样物品罢了,在这个年代,爱与恨的收尾。

篇4:呼啸山庄读后感800字

翻开《呼啸山庄》,我首先被故事中人物的家谱震惊了,欧肖家和林顿家后代的生命竟是如此的短暂,从十几岁到四十几岁,正值人生的韶华呀!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开始了《呼啸山庄》之旅。

老欧肖一家生活在一幢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古老房子里,这座房子因为是建在狂风肆虐的山丘上,因而叫呼啸山庄。凯瑟琳和亨德雷·欧肖是欧肖的一对儿女,老欧肖收留了在利物浦繁忙街头捡到的一个脏兮兮、黑头发的吉卜赛男孩,并为他起名叫希斯克利夫。一开始,凯瑟琳和亨德雷都不喜欢希斯克利夫,在老欧肖的坚持下,一家人还是渐渐地接受了希斯克利夫,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成了亲密的朋友,老欧肖对希斯克利夫也是异乎寻常地喜欢,这让亨德雷开始痴妒父亲对希斯克利夫的感情,视他俩为仇敌。

老欧肖的死改变了希斯克利夫的命运,他成了一个仆人。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造访画眉山庄林顿家正是悲剧的开始。富有的林顿家放狗误伤了凯瑟琳使得凯瑟琳在画眉山庄休养了五个礼拜,这期间,凯瑟琳认识了林顿儿子艾加。与长着蓝眼睛,浅色头发,举止得体,将来还可以继承一大笔财产的艾加相比,希斯克利夫产生了自卑和羞愧,而他对凯瑟琳的爱却深深地熔进了血液。此时的凯瑟琳因为交了艾加这个新朋友而忽视了希斯克利夫对她的感情,她希望通过嫁给艾加,用艾加的钱来帮助希斯克利夫的错误想法更加速了悲剧的进程。希斯克利夫在娶凯瑟琳无望的背景下夫踪了四年,奋斗了四年,当他再度回到画眉山庄时,他已成了一个绅士,而凯瑟琳已成了艾加的夫人,但希斯克利夫的归来,仍然使凯瑟琳极度兴奋,她真切地希望自己的丈夫能把希斯克利夫当作朋友,然而复仇的火焰此时已在希斯克利夫的内心燃烧,他决定要报复亨德雷和艾加,然后成为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继承人。

被复仇火焰烧得失去了理智的希斯克利夫一步步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也一步步走向了“成功”,他让他的仇敌亨德雷、艾加都死在自己的前头,然而心爱的女人凯瑟琳却也成了他复仇计划的殉葬品。希斯克利夫终于实现的自己的愿望,可他的内心却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魂魄牵累着,他的生命早已不属于自己,生和死只是生命存在的一种形式。

为了爱,他选择了以灵魂的欢乐扼杀了自己的肉体。

篇5:呼啸山庄读后感1000字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艾米莉·勃朗特,她与《简·爱》的作者夏洛蒂,《艾格尼斯·格雷》的作者安妮是三姐妹,于是就被世人并称为勃朗特三姐妹。

这本小说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爱情与复仇相互交织的故事: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被原呼啸山庄的主人恩箫先生从利物浦大街上捡回。但是这却引来了恩箫先生的儿子辛德雷的仇恨,同时也与凯瑟琳·恩箫(恩箫先生的女儿)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们一天一天地长大了,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可是有一天,希斯克利夫在得知凯瑟琳因为他的贫困和出生而不能嫁给他时,他就离家出走了,而凯瑟琳则嫁给了富有,温文尔雅的埃德加·林敦(画眉山庄的主人的儿子)。几年后,希斯克利夫竟然重新回来了,并且开始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埃加的妹妹伊莎贝拉喜欢上了希斯克利夫并且擅自和希斯克利夫结婚了,这让她的哥哥十分生气。几个月后希斯克利夫夫人,也就是伊莎贝拉,来信了。她的信中有一句话:“我要问你两个问题:我不知道当初你住在呼啸山庄时是怎样保持人性的?希斯克利夫是疯子还是魔鬼?同时我求你告诉我,我嫁了一个什么东西?耐莉(凯瑟琳的管家)吧!”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希斯克利夫对伊莎贝拉非常不好,所以伊莎贝拉十分痛苦。前面我们也说到希斯克利夫准备了复仇的行动,也许这就是他复仇计划的第一步吧!

当伊莎贝拉写信后没多久,希斯克利夫瑟琳了,当然是偷偷地来看望的,可是就在当晚凯瑟琳生下了一个婴儿,过了两个钟头,凯瑟琳就死了。他的女儿也叫凯瑟琳,不过为了区分,我们就叫她茜吧!

后来伊莎贝拉也生下了一个孩子,叫林敦·希斯克利夫,但是伊莎贝拉却离家出走了,并且把小林顿也带走了,过了不久,凯瑟琳的哥哥,辛德雷也死了,就这样,西斯克里夫变成了呼啸山庄的新主人。但是辛德雷也有一个儿子,叫哈里顿·恩箫。

一晃12年过去了,小林顿长大了,凯茜也出落得像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少女,而埃德加想把小林顿接到自己家,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希斯克利夫接走了,并且还想让小林敦与凯茜结婚,这也是希斯克利夫的一个阴谋!

凯茜结婚之后,就经常遭到小林敦的冷漠和希斯克利夫的谩骂。可是不久以后小林敦就死了,于是凯茜又和哈里顿慢慢成了朋友,这让希斯克利夫十分恼火,但是他阻止不了。他只好自己一个人每天晚上去凯瑟琳的坟墓,大概由于伤心过度,希斯克利夫也倒下了,在死之前他还找耐莉谈过,并表示再也不会干涉他人了。最后凯茜与哈里顿产生了感情,凯茜还当起了哈里顿的老师。总之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呼啸山庄》这本书是我从《暮光之城》中看到的,《呼啸山庄》出世于1847年。当时的我很好奇,这到底是一本怎样的书能够这么吸引主人公?

《呼啸山庄》现实的永久艺术魅力,是仅仅包藏在书中的信息与谜,无论小说结构,人物形象,叙述技巧,一直都成为了西方学者钻研的对象,众说纷纭,层出不穷。

艾米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传统而平静的叙述手法,而是采用了顺叙和倒叙,故事在谈话和回忆中展开,第一人称的“我”,只是作为一个听众,引出了故事的渊源和历史。更多的是开头以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到了相当于故事的中下段情景。

开头这一段,是“我”来到呼啸山庄的目睹,也是一段带有人情味的叙述,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终年不断的北风,不容许山庄的树木向天穹延伸,强迫他们倒在一边。“树性”被狂暴的猛风扭曲。

这部作品里,树性就是人性的象征。呼啸山庄蔓延开的故事,人性同样终年不断的承受强暴的压力,被残酷的扭曲和摧残。

当看似主角的“我”闯进呼啸山庄,即从冰冷的自然环境闯进了同样严寒的人文环境。‘透过他惶惑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人类世界会变得多么凄厉、痛苦和不能容忍——当人一丧失他们美好的人性’悲哀的是,山庄这一孤独的人家,“人性”已经堕落到它的低点,不能够继续往下沉沦。

艾米莉用一个艺术家特有的锐利目光,超越曲折复杂的情节,和一般世俗的观念,去探索她最为关心的“人性”,可以说,人性的探索是贯穿全书的主线。

希思克利夫表现出对人的冷漠,让我不能理解,但是他幼时无尽的容忍却令我佩服。他身为被收养的孩子,饱受其他两个孩子的欺负,但他从不还手,使得他赢得了老人的爱戴,在老人死后成为呼啸山庄的主人。

而凯瑟琳小时候的孤傲,起初她想到瞧不起希思克利夫,常和哈利顿一起欺负她。但后来因为可怜希思克利夫,进行了“倒戈”,帮助了她。

第二代哈里顿更像是希克里的翻版,却远没有那样可怕。希克厉被人称为魔鬼,他在通往地狱的路途中的确没有一次偏离过轨迹,这不同于《基督山伯爵》里的复仇,我们会惊讶的发现,本书的主题在爱与恨两个对立而并存的情感间盘旋着。希克厉的生命来源于没有爱的起点,复仇与堕落来源于对卡瑟琳由爱生恨的承接,结束于冻结的人性中一道宣告着复苏的光芒——亦是爱。

故事即将写到结尾,希克厉的爱复苏了,在第二代孩子的生命中寻找到了自己曾经踏过的足迹。由彼此态度傲慢到相爱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我们也可以发现,卡瑟琳嫁给哈里顿之后,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 卡瑟琳·欧肖。这正是生命周而复始,爱恨循环不已的暗示,仿佛小说只是从生命永恒中截取的环节。

故事的结尾是,希克厉离开了人世,去寻找早已死去,在原野上孤单游荡的魂灵 卡瑟琳,“人们看到,这两个幽魂透过月光,彼此凝望着”,艾米莉这样交待,而年轻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的故事,却没有终点和续接。也许女作家期盼这纯洁而深婉的爱永远没有终点,所以才保留了这样的结尾,没有终点的爱,往往亦没有山穷水尽得一天。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这样,挺立在风中的山庄,它取得了象征性的意义,像诗篇一样在你心中唤起了分至杳来的想象。这跟故事的真实性没有冲突,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极端,苏醒,堕落,冻结和爱存在的意义。

本文是以一个听故事的形式写的,由耐莉叙述,而房客洛则是听众。这样的形式是很少见的!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希斯克利夫对凯瑟琳深深的爱以及他的一系列阴谋,但是最后他还是改邪归正了。总而言之,《呼啸山庄》不失为一本名著!

篇6: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不像《简爱》那样以作家经历为蓝本,而是充满浓郁浪漫激情的虚构。它通篇像是带血腥气的恩仇故事,又像是交织激烈感情的爱情罗曼司。

小说更贯穿了一种对荒原和野性的歌颂。小说女主人公凯瑟琳在病中对保姆解说自己的梦境时说,天堂不是她的家,她一心只想回到荒原。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与荒原上的石南共生,浑然天成,粗犷奔放,顽强对抗虚伪的世俗文明,宣扬人向自然的归复。

读完整篇小说,我被那种粗犷而奔放的气息深深感染,一种野性的、未开化的精神交织在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之中。凯瑟琳在她的从小玩伴兼女仆心中,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孩子,无理取闹,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而希斯克利夫,则表现的更为蛮横,粗鲁。

凯瑟琳自己也说,她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希斯克利夫比她更像她自己。他们是两块未被雕琢的荒原上的石头,锋芒毕露。

尽管希斯克利夫有种种不是,心狠手辣;凯瑟琳也是种种傲娇,无法让人忍受,但人不得不为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深沉而强烈的爱情而感动和震撼,也被那种野性和粗犷所征服。

篇7:呼啸山庄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读了《呼啸山庄》,感觉它是一部残酷的小说。它揭示出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主人翁之一希刺克历夫是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他的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

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欺凌后的扭曲。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忧郁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是她自我选择的结果……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8:呼啸山庄读后感

俗话说“闻名丧胆”。从《呼啸山庄》闻名就知情节曲折,迎面来了阵阵狂风。主人公希刺克里夫的童年是那样的温馨,虽说是孤儿,但也获得了老庄主倍加的疼爱。但往日不同今日,以前的那是无知与天真的孩子,现在是带满仇恨种子的成人。命运对他不公平,店主的儿子在小时经常辱骂他是野孩子,还因嫉妒而打他,但这时凯莉安慰,愿和他玩。但后来她追逐“钱爱”。让这位本有埋怨的少年,变得仇恨这儿。想抱复的愿望,一直到了哈利吨的身上,让他不学无术。

即使仇恨,也不要播采。要学会做一位能忍、脚踏实地的人。

在家里,我每天都会一到家就写作业,我认为作业是固定知识的零件。但作业在写时也不一定就会一帆风顺,有时海面上的狂风暴雨与海浪冲击都是不可避免的,不可胆怯,也不可莽撞,要学会用机智的办法通过,而不是想也不想就拉警报,找人帮忙,那不是智慧,而是弱小。

在学校,同学们都十分喜爱拔河,这是一个比力气又是比毅力的游戏。在过程中,也许是自己太坚持,而手心变得伤痕累累。有的时候不出于弱小也出于减少对自己的伤害。

人要学会放弃,放弃了自己的担子不就更轻了吗?忍气吞声,忍了就会成功,不要一味的想报复,那么倒霉的是自己;人要学脚踏实地,不能像幽灵那样飘荡,而要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向光明走。计谋,永远是浮云,心灵要实,才会为自己再积攒些别人的另眼相看。

篇9:呼啸山庄读后感

最近,我无意中翻开了一本名叫《呼啸山住》的书。

它讲述了在一座山上的一个山庄里的故事。弃婴赫斯克莱夫在山庄里长大,却因为心爱的人要出嫁而远走他乡。三年后,赫斯克莱夫再度出现,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初读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很吸引我,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有些丑陋。因为它涉及了太多的憎恶。可隐约中,我还是感到了它的美丽。尽管我这是在细细品味后发现的。这本书,这本十分吸引我的书。它的美体现在赫斯克莱夫那对爱情的不渝,体现在凯撒琳那段维美的爱情与凯撒琳的身世的不幸

赫斯克莱夫尽管在报仇时显得那么凶恶,但他也是因为爱。是因为当年他没有听完那半段话。他认为爱人违背了他,他悲痛欲绝才会这样。

凯撒琳是那么不幸,而又是那么幸运。她不幸的是,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赫斯克莱夫的恋人。凯撒琳难逃魔掌,在一次偶然中撞倒了赫斯克莱夫,她被抢走了财产,被迫嫁给表弟,那个病得半死的人。幸运的是她碰到了赫斯克莱夫收养的,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舅舅的孩子。比她大四岁的表哥_哈东。她和哈东坠入情网。后来,赫斯克莱夫也因过度思念凯撒琳的母亲_凯蒂而去世。凯撒琳收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并和表哥结了婚,带上老仆人耐莉回到了画眉鸟山庄,再也没有去过呼啸山庄。

这本书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篇10: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呼啸山庄,是个地方吗?在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些什么值得作者记录的故事呢?

我用积攒了一星期的零花钱买下了这本书,但是搬家时的慌乱使我遗失了这本书,而在语文老师的书柜里,我竟然又看到了这本使我充满疑问和失落的书。

我借来了它并第一次翻开了这本与《简爱》齐名的书,它是艾米丽勃朗特写得一个长篇爱情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从小的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却因为一些原因,凯瑟琳最终嫁给了林顿。因此希刺克厉夫就开始了的复仇计划,他娶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这不幸的复仇棋子生下了小林顿后不久便死掉了,希刺克厉夫使小林顿与小凯蒂相爱,设法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最终因为抢走火而死掉。

这部作品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了爱情的痛苦、迷恋、残酷和执着。甚至使人吃惊。我仿佛深入其中,为小凯蒂的一顿毒打而整晚气愤,并将处在巨大压力之下的希刺克厉夫描写得淋漓尽致。

但是他们的爱情却得到了升华,就如《呼啸山庄》这本书一样在世界文坛上闪闪发光。

篇11:呼啸山庄读后感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篇12:呼啸山庄读后感

“他亲她的脸,小声说‘我要去他那儿了,你,宝贝孩子,以后也要到我们那儿去的’”那是埃德加最后的话语,说完后就不会动了,但他是幸福,他那狂喜的明亮的凝视一直延续着。那是一个被我误解的人物,不,应该说在这本书里,我的第一感觉都是错误的,曾经我以为是个好人的人,却是一个魔鬼,而我对他有偏见的人却是一个爱着妻子、爱着孩子的好人,他默默的忍受着妻子对他的折磨,他原谅了曾经伤害自己的妹妹,他一直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女儿,他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记得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在一片血色的夕阳下,伊丽莎白安详的沉睡在圣克莱的怀里的那个画面,那个曾经一度的感动着我的,让我悲痛好久的画面,那个从此就在也没在我心中抹去的画面,如今看到这一幕却是那么的真切,那么的熟悉,那么的感动。这两个画面是多么的相似啊,只是一个是在女儿的面前幸福的逝去,而一个则是在父亲温暖的怀里安详的离开……

一本书读完了,我不想记住那丑恶的画面,我选择忘记呼啸山庄里的饿暴力与阴暗,而是把画眉山田庄里曾经有过的感人画面刻在心里,收藏在心中,好好的珍藏,珍藏……

篇13:呼啸山庄读后感

黑色的风灌满了整个山丘,暗色的雨击打着脆弱的土地,吞噬了一切光明与美好,吱呀作响的木质地板,空空荡荡的房间,希斯克利夫独掌烛台,眼神游移于窗外无边无垠的黑暗,黯然绝望空洞,似一只无底的黑洞,忘记了守望的理由……看《呼啸山庄》,始终是很压抑的,那个山庄,那些遥远的爱恨情仇,犹如一阵阴云在我心头不时下着苦雨。

看了书,也看了电影,虽然电影没有书中那样细腻深刻的传情与控诉,但很真实,特别是那种独特的眼神,一经触碰就似乎扎进了心里永远挥之不去。那是由于疯狂的爱的侵蚀,却更是由于受了爱的背叛而生恨的绵绵无期的折磨而造成的,总是生活在回忆的爱里,却用复仇来面对现实,从此这恨再无绝期。

“我爱他脚下的土地,他头上的天空,我爱他碰过的一切东西,他说的每一句话,我爱他所有的表情,他的一举一动,爱他的整个人,爱他的一切。”

这段话是当凯瑟琳。肖恩被丁太太问及为什么要答应埃德加。林敦的求婚时的表白,这看似感人的誓言却蕴含着所有罪恶的源泉,凯瑟琳无法克服的虚荣心使她自己得到了报应也害得身边无数的无辜者倍受煎熬。这便是她可怜可恨之处了。

“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即使别的一切全部消亡了,只要他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而要是别的一切都留下来,只要他给毁灭了,那整个世界就成了一个极其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再像是他的一部分了。我对林敦的爱,就像林中的树叶。我很清楚,当冬天使树叶发生变化时,时光也会使叶子发生变化。而我对希刺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它虽然给你的欢乐看起来很少,可是必不可少。”

这是凯瑟琳对丁恩太太说她对希思克利夫的爱时的表述,这一次我们可以相信她的话,这的确是她的真实想法,但为了物质上的虚荣她放弃了背叛了,那么她就只能在自己编织的苦网中挣扎着死去,在死之前,希刺克利夫悲愤的责备她:“你为什么欺骗你自己的心呢……你害死了你自己。……悲惨,耻辱和死亡,以及上帝或撒旦所能给的一切打击和痛苦都不能分开我们,而你,却出于你自己的心意,这样做了。”又说:“我爱害了我的人―――可是害了你的人呢?我又怎么能够爱他?”这就导致了他的悲剧的发生,只怪他的痴情与执着,他爱错了人,他开始承担自己的失误所带来的代价,又把它转嫁到别人头上,他是可怜的,也是可恨的。命运弄人,他为了他的爱情经历了人生百难,换来的只是孤独的灵魂和在那旷野上一口无人会去祭奠的苦坟而已。

只有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呼啸山庄》,是那埋葬爱与恨的地方。

篇14:呼啸山庄读后感

一本散发着油墨香的《呼啸山庄》很快就读完了。看着它静静地躺在我面前,竟欲罢不能。再重读,却又是满怀遗憾地合上了书本,不论我再读多少遍,却都是同样遗憾地合上书本,恨不得自己为主人公铺设一条完美的幸福之路。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是起于平淡之中,又在疯狂中谢幕。可是,一曲终了,站在一旁谢幕的只有希斯克利夫一个。当舞台上显示全剧终的时侯,希斯克利夫在萦绕着凯瑟琳气息的环境中合上了他的双眼,而一对小的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甜蜜爱情又再一次上演。

也许,只是在狂风暴雨中的爱情才够激烈,才真正令人难以忘怀,可是平淡中的甜蜜又何尝不夹杂着淡淡的哀愁与彷徨?身份的悬殊,主人的阻挠,希斯克利夫难以与自己相爱的人过自由和无拘无束的生活。如果不是变故,如果不是爱情的挫伤,如果不是这仇恨的力量,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生长到这般强大?

也许是上天的造化弄人,让这对热恋中的情侣因误会而分开,却又在近似痴狂的爱与恨中艰难地找寻着对方爱的痕迹。希斯克利夫用自己自私的爱毁了凯瑟琳,毁了自己至爱的尤物,也毁了自己苦苦想要找寻的爱的足迹,毁了他用爱构筑起的仇恨而坚定的信念。他想向凯瑟琳复仇,但是,当凯瑟琳的躯体渐渐冰冷的时候,在他的心里,是宁愿她痛苦地醒来。他蓦然回首,爱人已悄然远去,尽管明知生也不能在一起,因为她已是别人的妻子,但却远比天人永隔来的更好些。活着的时候,像刺猬一样竖起了全身的刺想要伤害对方,却在天人永隔的那一刹那选择原谅。对将死的人来说,死是一种多么大的解脱,死了,所有的爱和误会都不存在了。可是她有没有想过,死是对对方的一种最大的自私。而他啊,在她死了之后,没有顽强的抗击,永远只能寂寞地品尝着相思的味道,却永远无法触到自己的爱人。

这爱情啊,究竟是谁犯了错,当一切阻隔都黯然退去的时候,又不敢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的结局。爱像狂风来袭,涌入心底;恨却像骤雨,把梦击碎了一地。爱情,不在乎谁是谁非,谁对谁错,一切,都像是上天的安排。再强烈的抗击也无法撼动既定的事实,岁月是最好的磨合剂,能够渐渐抚平人内心的忧伤,愈合伤口,但却永远消不了心中的那块疤,到恰当的时候,它还是会慢慢地裂开,给人以彻骨的痛。

可是,这都是为爱情所受的伤。尽管受伤,希斯克利夫还是不能放下对凯瑟琳的爱,可能这就是沉醉入迷的爱吧,唯有真爱才能做到如此。有人说,为爱情所受的伤都是甜蜜而难以忘却的,可能这就是希斯克利夫不断想着凯瑟琳,寻找着凯瑟琳,深受着它的折磨却始终不肯也不舍得放手的原因吧。

呼啸中,爱与恨交织,却,紧拉着不肯放手。

篇15: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篇16:呼啸山庄读后感

从来没有一本书会让我如此艰难地看下去2000年买的中英对照版的我先读完中文然后再看英文昨晚终于看完了五年时间看完一本书对我是从来没有过的晚上一个人看上几页特别是英文的如果看不下去了睡意就会来临睡觉前看书真的有催眠作用。

要看一本书首先得了解作者(转摘):

艾米莉·勃朗特生前寂寞和姐姐夏洛蒂一样她是个没见过多大世面的英国北部小郡牧师家的女儿凭着幻想与激情写作她也用一个男性化的笔名“埃律斯·贝尔”发表作品可是当她的《呼啸山庄》继姐姐的《简·爱》问世后却没能像《简·爱》那样得到热烈的回应相反它遇到了普遍的冷淡和几篇严厉贬抑的评论有一篇刻薄的评论甚至说:“是哪一个人写出这样一部作品来他怎么写了十来章居然没有自杀?”这是一本可怕的、令人痛苦、强有力而又充满激情的书这与它年轻的作者本身的性格与才华不无关系。

艾米莉自小内向缄默又总带着几分男性自居感诚如夏洛蒂所说的;“她比男人还要刚强比小孩还要单纯她的性格是独一无二的。”在少女时代当她和姐妹们关在家里“编造”故事写诗的时候她就显现出一种内涵更深的倾向收录在她们诗歌合集(此书初版仅售出2册)中艾米莉的作品总是如同波德莱尔或爱伦·坡那样困惑于恶这一问题在那纯洁的抒情风格之间总徘徊着死亡的阴影。到《呼啸山庄》动笔时这种困惑与不安变得急不可耐她迫切需要创造一个虚构的世界来演示它把自己心底几近撕裂的痛苦借小说人物之口倾吐放在我眼前的这一部《呼啸山庄》显得与众不同:

它狂放不羁的浪漫主义风格源自于人物“爱”与“恨”的极端的冲突而在希克厉和凯瑟琳这对旷世情侣身上极度的爱中混合着极度的恨失去凯瑟琳使希克厉成为一个复仇狂。加之作者把故事背景放置在一个封闭的小社会——两个山庄和开放的大自然——荒原之中整个小说的情境就格外地“戏剧化”阴冷而暴力神秘怪烈又隐含着神圣的温情。

其次女作家放弃了那种从头说起原原本本的叙事手法19世纪的女作家像她姐姐写《简·爱》奥斯丁写《傲慢与偏见》都采用的是这样一种易于为大众接受的传统手法艾米莉则为了讲清楚发生在两代人身上的复杂故事别出心裁地采用了当时少见的“戏剧性结构”借用了一位闯入呼啸山庄的陌生人洛克乌先生之耳目从故事的中间切入这时候女主人公凯瑟琳已死去希克厉正处于极度暴虐地惩罚两家族的第二代的时候这就设置了一个巨大的悬念使读者急于追索事情的前因又时时关注着人物未来的命运。当然对于当时读惯古典小说的人们来说接受这种叙事系统是有些吃力的以致于有人指责此书“七拼八凑不成体统”。

篇17:呼啸山庄读后感

有不计其数的人把《呼啸山庄》说成是复杂的心理悬疑小说或是探索人性和伦理的著作,而在我看来,《呼啸山庄》说的就是终归是一场爱和爱的呼啸。

年少轻狂的希斯克利夫与同样年少轻狂的凯瑟琳相爱,却在复杂的世俗背景下被迫分离。凯瑟琳的爱情苦果让希斯克利夫的情感世界崩裂,从此他尽余生之力实施一场灾难性的复仇,这场复仇之火几乎燃尽了一切温情、希冀和生命,而作为最后的赢家,希斯克利夫对也无法逃脱他死于爱的梦靥。

欧美文学界称《呼啸山庄》是一部“人间情爱的宏伟史诗。”的确,凯瑟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在我心中!”希斯克利夫则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凯瑟琳在希斯克利夫沸腾的灵魂里看到自己的倒影,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的爱视为生命。这种灵魂交叠的爱,光辉而壮烈。我们不能说这是最美好的爱情,但至少,它是最纯粹的,并且饱含着力量,正是这力量在背叛面前掀起疾风骤雨似的报复,毁灭生命同时升腾爱情。因此在我看来,书中所谓的仇恨、狂放、扭曲、残暴以及一切有悖于人伦道德的手段,都源于他们之间那场因为刻骨铭心所以山呼海啸的爱情。

《呼啸山庄》是一部漩涡似的小说。在《呼啸山庄》里,作者以全部的心血铸造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漩涡中的矛盾结合体。希斯克利夫在漩涡里挣扎于生命和爱情,而我们,每一个读书的人,在这个漩涡里挣扎于对主人公的无限的热爱和仇恨。

《呼啸山庄》不是一部令人窒息的惨剧。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残酷爱情的余味中保存了新生的希冀,那就是山庄的后代、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爱情,它幸存于复仇的火焰里并且健康茁壮、生气勃勃。我想这爱情的幼苗,是作者赐予读者的最后的美好想象,让我们在无尽的忧愤和挣扎里停下脚步,再次嗅到生命与爱的清香。

或许《呼啸山庄》要教给我们的有很多,譬如坚守尊严的崇高、信奉理性的高贵、恪守心灵的自由等等。然而当我们合上书之后,真正为之动容的不是这些哲思,而是故事本身以及它所引出的绵绵遗恨。

除了那些人生教训,《呼啸山庄》给我们的更多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在你合上书低头沉吟的那一刻,或许你会在一瞬间突然觉得,那种撩人的璀璨的山呼海啸的爱正在书中所写的那种盛放着石楠的荒原上,萌生着、铺陈着、燃烧着、呼啸着,滚滚而来……

篇18:呼啸山庄读后感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呼啸山庄》,原著版本的。因为我以前读过简写版本的。所以对有个大致的了解。

这本书是由英国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艾米莉写的。这本书被认为是世界的文学经典名著,自从问世以来一直倍受称赞。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本书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收养他的呼啸山庄的主人的女儿相爱,却因为社会地位悬殊而不能在一起。过了两三年,希刺克厉夫重新会回到山庄,对夺走他爱情与幸福的人进行了残酷的报复。报复虽然成功了,但是他却并不快乐。最后在痛苦中悲惨死去,留下了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读到这里,我想问一声为什么恨,可以把白变成黑,可以把兔子变成狮子,把圣徒变成魔鬼。

为什么希刺克厉夫要报仇呢因为恨吗那恨到最后要悲惨的死去又有什么价值……收起自己的恨,也就是写《呼啸山庄》的目的。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篇19:呼啸山庄读后感

很多时候,回忆曾经的过往,天空总会是一片灰色。压抑的时候,并不觉出它的压抑,只是当压抑过后再回首,总觉得那时候的伤痛,隐忍着流传红色的血液,惨烈地撕扯着。

那座雪夜中鬼魅的召唤圣灵的呼啸山庄,那些挣扎在道德底线上痛苦却又畸形的快乐的人们。

每一次看到希斯克里夫这个名字,总觉得那字字都透着残忍,暴戾。还几分的又一张发黄的英文报纸上面的一句话:“一个在童年时代就遭遇不公的人,他的人格还能有多么积极向上呢?”仿佛法老的咒语,缚住了本应该高兴快活的小希斯克里夫,强硬粗鲁的将仇恨灌入一个幼嫩到甚至惹人怜爱的心。有的时候总是在想,到底是谁会了希斯克里夫,是老恩肖,是约瑟夫,还是亨德利?后来看到那一晚上的暴雨雷电,我懂了,在呼啸山庄,除了那可爱的她爱着的姑娘,希斯克里夫,他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可以被侮辱,可以被打压,却不能被此生最真实的爱所背叛。那高背椅子后,孤独而又冰冷的灵魂,隐隐的触伤人心。那是怎样的人啊,爱的时候,令人窒息,恨的时候呢,又叫人深深的恐惧。他就如同一座阴云,他离开了。仿佛一切都没有了阴郁,呼啸山庄依旧一如既往的麻木着,酒气熏人,可我们美丽的凯西·恩肖,却住在那好像永远都只有阳光的画眉山庄,与她优雅绅士的丈夫快乐依偎。但,那只是仿佛。

凯西的裙带纯净漂亮,“在整个教区里,就属她的眼睛最漂亮,她的微笑最甜蜜,她的脚步最轻盈。”看起来活泼快乐的小姑娘,她就真的活泼快乐吗?就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凯西是虚荣的,只是那虚荣遇上了希斯克里夫,她便害了两个炼狱中苦苦煎熬的人儿,生生拆散了一对明明爱另一个胜过爱自己的恋人。一个人可以逃脱命运的安排,可以逃脱每一个残暴的敌人,却万万逃不脱自己的心。真正理解着爱着凯西的,或许只有希斯克里夫吧?!我始终难以承认内莉是凯西的朋友。一个朋友,她不应该在看到朋友人格迷途时漠然以待,一个朋友,她不因该在朋友矛盾痛苦时冷言冷语。所以凯西,她是那样的可怜,不同于希斯克里夫的可怜。她的人生处处是矛盾,希斯克里夫早已对人生恨得彻底,他可以将全部的爱都只寄托在她的身上,爱着她,让她去感觉的每一寸心跳,虽然他不说,可是她会懂。而凯西呢,没有一个朋友,可以让她倾吐内心的压抑。她火一般的渴望着,渴望着可以向一个人敞开心扉。可是没有,没有一个人,包括希斯克里夫,包括她绅士优雅的丈夫---埃德加·林敦。凯西·恩肖,她本来是那么天真纯净的姑娘,即使生活在令人发疯的呼啸山庄,也都是那么的热情和善于爱。只是生活呵,它总是不住的用体面的生活来迷花了人眼。

在那些反着腐烂气味的子句中,在哪做氤氲漫步的山庄中,所有的人都期盼着,期盼着阳光降临,期盼着被宽恕,可是所有的人都不知道,遮住那阳光的啊,恰恰是他们自己。

凯西,它具有人世间最为高贵的品质……在绝望中爱。

只有爱才可以去感化,惨烈着充满着绝望的压抑。

篇20: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讲述了呼啸山庄的恩萧家族和画眉山庄的林顿家族之间的故事。

西斯克利夫是老恩萧收养的孤儿,遭到老恩萧的儿子辛德雷的仇视,但他女儿凯茜喜欢他。凯茜虽深爱着西斯克利夫,但由于地位的差异而无法表白。西斯克立夫愤然出走,发誓报复。

当西斯克利夫回来时,凯茜已嫁给了画眉山庄的主人埃德加?林顿。西斯克利夫先使辛德雷破了产,接着又骗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企图占领画眉山庄。

不久,辛德雷、凯茜、伊沙贝拉、埃德加先后去世,西斯克利夫就奴役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和埃德加的女儿凯瑟琳,甚至对自己与伊莎贝拉所生的儿子林顿也恨之入骨。

西斯克利夫虽然达到了复仇的愿望,但并不感到高兴,于是在一个风雨之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去和他魂牵梦系的凯茜相会。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呼啸山庄的读后感作文集锦吧!

篇21: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几天海拉尔的天气开始多风学校的事也开始多了起来。值班很无聊决定不去网吧开始阅读。记得上回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成吉思汗广场完我们几个侃大山聊到一些外国的名著大家了的不行回头想一想一本《红楼梦》百年名著居然养活一大帮所谓“红学”的专家。所以决定抽出时间去图书馆翻翻以前看过的或没看过的外国文学以度这多风的春天。

《呼啸山庄》以前看的时候是英文版的不过短而精。没有这么多的体会但严格的说这是部残酷的小说。

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人生爱恋的迷狂和仇恨的暴虐在书里奇怪的集合。披着山林野气的凯瑟琳心于浑身黝黑顽固不化的希刺克历夫却又听凭一点点的虚荣似的与上流社会的林少爷定婚招惹出几代人都无法偿还的灵魂债。

希刺克历夫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可以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

看到这里有种心寒《呼啸山庄》至此已被他建筑成了充满阴郁 凶残气氛的非人性 给理性的世界。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xx后的扭曲。

整个文学在当年席卷欧洲整整一个世纪的忧郁的情调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由于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自她自我的选择结果…。

忽然我的内心中由然而生:自己和某人格人也是…。

唉回到书上看看这段蛮喜欢——“尽管现象界杂器不断变动但生命归根结底是完美的。具有不可摧毁的力量宇宙的意志不容许任何事物静止不动它要求不断毁灭同时不断更生“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用世俗的生活画卷了他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这样我们在迈向文明生活和爱情社会的路上看到的正式新生命的不屈再生。

篇22:呼啸山庄读后感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篇23: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爱米莉。勃朗特,主要讲述了一个令人十分神伤的故事:一位吉卜赛少年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主人收养。他与主人的女儿凯瑟琳情意相投,萌生了爱情,但是最终因地位悬殊未能如愿。于是希思克利夫愤而出走,而凯瑟琳则嫁给了画眉山庄的林顿少爷。数年之后,希思克利夫又返回了呼啸山庄,开始了它的疯狂的报复和复仇计划,最终如愿以偿的做了两家庄园的主人。但是复仇并没有带给他预期的快乐,他最终精神分裂,郁郁而终。

读《呼啸山庄》的时候我的感觉很深刻,故事的核心是复仇,故事里的主人公为生计而复仇、为爱情而复仇、为屈辱而复仇、为死亡而复仇。他似乎是一个为复仇而活着的人,而从作者为他安排的“黑得像魔鬼般的皮肤”和“遭透了的粗口”中也可以看出。但希思克利夫对凯瑟琳的爱是残酷的,但总有一种神秘感,我想如果为这种爱保留一点点空间会更好。

我想《呼啸山庄》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恐怖感,很阴森,也很吓人,而与它并存的也仿佛有一种莎士比亚戏剧的忧伤和古希腊神话的神秘的气息,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虽然是个悲剧,却总有那么一种神秘感,《呼啸山庄》也是一样,感情也是那么的复杂。

我想作者也许只是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来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复仇,是永没休止的。其实面对那些所谓的“深仇大恨”我们到底需要复仇吗?复仇后,就能过得安心吗?看着复仇后的人们,他们的胸前都有一个印记,而他们的脸上,不会有快乐的表情……。这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47年前爆发的那一场让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刻骨铭心的战争,杀戮、流血、毁灭、血肉横飞、流离失所……我所能想到的属于那个时代的形容词永远都是那么的血腥,那么的残酷。那么如果有一天,我们把这种民族间的仇恨上升为再一次的战争,我想我们也就把自己也把人类引上了一条复仇的不归路。“冤冤相报何时了”这是古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和教训。

每个人,都有一段历史,一个人活着,在这个世界倔强的活着的目的也许只有一个——和命运挑战。暴风雨是会有结束的那一刻,退一步真的会海阔天空。所以,我们不能憎恨,因为仇恨,而让自己成为一个间接凶手,更不能为了复仇而活着,否则,我们也将会堕落,也将会成为一个精神上的失败者。

篇24:呼啸山庄读后感

一部让我感觉值得反复玩味的小说。个人喜欢吧,除了鲁迅的小说,我基本上很少看小说,但挺幸运的,《呼啸山庄》是唯一一部让我看了三遍的小说,只感觉,里面的情节就像是一部完整的精致的电影,似乎里面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虽然有些地方因为当时社会的原因我到现在仍然不能理解,有一些难以理解的想法与做法出现于作品之中,但是整体错综复杂又富有时间节奏性的情节安排使人感触良多,挺耐人寻味,冷漠的基调充斥整篇小说,但是对白与情景结合的很好,不会使人感到语言苍白、单调,每一句都挺有意味,比如那些对白过后的冷冰冰的沉默,不会觉得缺少什么,在主人公思考的时候,读者也同时被引发进行思考,这就是她的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生动、现实的家族史的反应,主线失去爱情,受到贵族社会残害的主人公的报复过程,整部小说情调冰冷,充满暗地里的勾心斗角,却又包含着执着于爱情的精神。主人公西斯克里夫不惜以所恨之人的生命和后代作为代价为自己的报复计划铺垫,而他又一生执着于对庄园老主人的女儿凯瑟琳的爱,驱除抢走自己所爱之人的画眉山庄的主人,便是西斯克里夫的目标之一。而西斯克里夫一生要报复的对象,归纳便是使他从小受到压迫,从小被贵族看不起,从小被侮辱,被夺走的人身自由与恋爱自由的贵族社会制度。

不知道怎么表达,看完所有的篇章,你会感觉不知道怎么评价主人公,不管是一生只为报复不惜利用自己和仇人孩子做代价的西斯克里夫,还是怀着对西斯克里夫的爱意却嫁给画眉山庄主人,经常是对自己犹豫不定的凯瑟琳,还是对凯瑟琳万般爱护万般珍惜的画眉山庄主人,似乎没有词语可以评价她们的做法与想法。

例如:西斯克里夫有很邪恶的一面,而他这些邪恶又很合理地源于他曾受到的伤害和对凯瑟琳执着的爱,这不能简单的说他是坏还是好!!任何角色,不关事主角还是配角,都不能简单的定义是坏是好,看的还是那个社会那个时代,贵族的思想,阶级的分界,种种社会环境的总体原因造成。这样的小说,这样的角色,这样的人,这样的社会,各自都有各自的想法,希望大家去看看,可以交流交流!

篇25:呼啸山庄读后感

“难道爱一个人就要恨吗?”我读完《呼啸山庄》后,常常一个人坐在南湖岸边反思,《呼啸山庄》读书笔记1500字。每次读完一本名著,总是怀揣着复杂的心情纠结了很久。这次也不例外,读完《呼啸山庄》后,曾经何时,感动、震撼、惊讶、忐忑、困惑……都一下子涌现出了我的心头。而我整个人感觉就像爆炸了一番,内心同主人公一起纠结、郁闷、愤恨、爱……

枯草蓬飞,北风呼啸,山路崎岖,雾夜降临了呼啸山庄。如此安静,一个与尘世喧嚣隔绝的山头。如此凄凉,一个与阴冷黑暗拥抱的山庄。就这这间富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小屋里,艾米丽?勃朗特用她最尖锐的笔刻画出了一个刺痛着无数读者心的传奇故事。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改而爱上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

小说在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中表现出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作者极尽笔墨刻画希斯克利夫的心理和人物形象。希斯克利夫由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的转变贯穿整个小说的红线,又是小说精髓所在。

对于希斯克利夫,我每次读到他总是会怀有一种复杂的心情。或是同情,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而且就连他最忠实的伙伴凯瑟琳也离他而去,他学会了反抗。或是痛恨,他疯狂地复仇,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或是欣赏,他自始至终都表现出了对凯瑟琳至死不渝的爱实在让人感动。

其实,小说中的主人公希克斯利夫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走远。现代社会在物质利益的扭曲之下,很多人丧失了领略爱情的真谛天性。现实中的爱往往因为一点点小事或者矛盾而离心,越走越远,反而没有希克斯利夫的“那种执着”(希克斯利夫的执着是固执和扭曲)。经常在电视上或者身边听到很多家庭不和睦的故事,今个我要和你离婚,明个你和他分手之类的,往往经不起考验。因为爱转化成仇恨的,最终将尝到仇恨的苦酒。前些天在网上看到因为“小三”杀人的事情,反而没有希克斯利夫的忠贞。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篇26: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重要里程碑位置的《呼啸山庄》是以英国约克郡荒凉的原野为背景,作者艾米丽·勃朗特以其独特的想象力、沉着而冷静的性格、敏锐的观察力写出来的作品。

《呼啸山庄》是一个发生在两个英国家族(恩萧一家与林顿一家)之间的故事。故事发生很多年以前,英国北部一个风景优美,但却十分荒凉的荒野上。这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一次魔鬼的复仇,是一场跨越生死的爱情,是一段无法获得宽恕的人生。两位主人公是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他们之间的爱和希斯克利夫的恨共同摧毁了他们所有的幸福。

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三个部分逐步展开的。

第一部分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希斯克利夫被恩萧先生带回家,并成为这家的一员,除了恩萧先生和凯瑟琳,其他家人都不喜欢他。渐渐地,他们之间形成了难以割舍的感情:凯瑟琳想时时刻刻都与希斯克利夫在一起,而希斯克利夫也愿意为凯瑟琳做任何事情。恩萧先生死后,辛德雷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仇恨希斯克利夫,在他看来,希斯克利夫抢走了他应得的父爱,所以对希斯克利夫实行暴虐和压迫,希斯克利夫慢慢的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第二部分描写了希斯克利夫的复仇。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无法降低身份忍受贫穷,同时又想帮助希斯克利夫脱离如此糟糕的生活,早日离开呼啸山庄,她背弃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画眉田庄的她根本不爱但英俊、富有的埃德加·林顿。所以希斯克利夫带着一颗受伤的心,悄然离开了这个无可留恋的伤心之地。三年以后,犹如绅士但不乏野性的希斯克利夫回到呼啸山庄进行他蓄谋已久的复仇计划。他首先与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尔结婚;然后把自己的所遭遇不幸和屈辱强加给下一代,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他把所有人的心冰封了;最后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占为己有。他的复仇计划已经完成了,但此时凯瑟琳早已带着遗憾离开了。

第三部分写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在临死前,希斯克利夫依然保持着对凯瑟琳的思念,嘴里念叨着“爱情……永远……”。最后作者给小说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在希斯克利夫死后,有人说看见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鬼魂在这荒凉的原野上散步,这对恋人在世上的时候没有过上幸福生活,死后终于永远的相伴在一起了。

《呼啸山庄》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爱与恨的反复纠缠,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用彼此的恨延续彼此的爱,用彼此的怨念维持彼此的思念。希斯克利夫的爱——恨——复仇——死亡,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线索。我们无法想象希斯克利夫是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呼啸山庄,我们不知道希斯克利夫在离开的三年中经过怎样的曲折磨难和处心积虑来完成复仇计划,我们只知道当他回到呼啸山庄时,他要把对手的财产一步一步地占为己有,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步一步地地逼上绝路。在这惨痛的复仇过程中,是爱还是恨起了重要的作用?是爱,是对凯瑟琳发自内心的爱,是对凯瑟琳跨越生死的爱。由这种爱产生的恨使希斯克利夫从人转变成魔,使人性彻底冰冻、撕裂和堕落。这就是这篇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激动人心的核心——爱与恨的交织。

读完《呼啸山庄》,我的心绪久久无法平静,这个悲惨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希斯克利夫的遭遇告诉了我:对于世界的黑暗,对于人生的困境,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光明,驱散阴霾。凯瑟琳的悲剧告诉了我:如何面对真实的自我,如何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如何选择自己要走的路。

篇27:呼啸山庄读后感

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呼啸山庄》这本书,那只能是“奇书”。这样一部如今被公认为英国文学史上的天才之作,被盛赞为“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的作品,却在出版后被斥责为“一部恐怖的、令人作呕的小说”,直到半个世纪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这部作品的内涵。可是它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却早在出版一年后就离开了人世。

继承了凯尔特人血统的艾米莉,长年居住在偏僻的山村,养成了外表沉郁、内心刚强的性格。她的反叛精神和悲观意识,从这本书的男女主人公——希斯克里夫和凯瑟琳——身上可见一斑。在那个城市文明大行其道的时代,人类最真实的感情都被包裹上一层风度的外衣,可是希斯克里夫确是个另类。希斯克里夫狂放不羁,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他曾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听说了凯瑟琳的婚讯后,他愤怒的在雷雨之夜出走;凯瑟琳死后,他半夜去挖开她的坟墓,只为了见她一面;他买通了教堂执事,在他死后把棺材一侧撬开,和凯瑟琳的坟墓相通。就是这样深深的爱才产生了深深的恨。希斯克里夫对自己的儿子冷酷无情,设计欺骗凯瑟琳的女儿,最终把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都收入自己的囊中。可是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后,胜利的喜悦却未降临。他在茫茫的荒原上四处走着,盼望凯瑟琳能够魂兮归来见他一面,最终不吃不喝孤苦的死去。

希斯克里夫的爱,原始而狂热,如暴风骤雨般浓烈。他的生命仿佛只有两个部分:爱和恨。他曾至死不渝的追求真爱,也曾残忍冷酷的报复亲人。这样一个人物,充满了希腊史诗般的悲剧色彩,读来令人不由得感到一种悲壮和苍凉。

反观凯瑟琳,她毫无疑问是深爱希斯克里夫的,可她也爱埃德加,一个活在文明世界的翩翩君子。她说希斯克里夫“比我自己更像我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里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尽管这样,她却在到画眉田庄的五个星期后,由一个山村的野丫头迅速的被同化成一个文静的淑女,并且爱上了年轻英俊的田庄继承人埃德加。她虽然也为希斯克利夫的出走痛哭不已,但此时城市文明的光辉显然更吸引她。最终,她在病中深切的思念呼啸山庄,在临死前不顾一切的投入了希斯克利夫的怀抱。艾米莉通过这样一个悲凉的故事,表达了对维多利亚时代金钱至上思想的谴责。

篇28:呼啸山庄读后感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我至今读过的最悲惨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呼啸山庄》。这是一个以悲剧结尾的爱情故事。

刚刚拿到此书时,我不知道作者为何用这个名字作为此书的题目,我的理解是“呼啸”在书中是指那山庄之外的狂风暴雨与那漫天大雪来得那么肆意与猖狂,是人们不能预料与阻止的,而山庄里发生的事情也正如那外面的天气一样,是没有人能够预料与阻止的,所有的事情都发生的那么顺其自然,让人们感觉到他们的故事是那么的平常却又那么的可怜与可悲让人对他们产生同情与可恶的心理,我想这是每一本书里面都会有的,有好人必定会有恶人,没有恶人的话那么又何来好人,只有在有恶人的地方才能体现出恶人的恶。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这本书中并没有谁是真正的恶人,没有起来与命运反抗,只是顺着一切的一切自然发展着,书中没有让人神经亢奋的地方也没有让人对此感到厌倦的地方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平静静。

但就是这样的平静,才造就了这样的一个悲惨的故事。

虽然整个故事里大多都是冷酷无情之中进行着的,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希望与爱缠绕在人们的四周,让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都不可也不能忘记那份爱的真切与重要。

这个故事情节同样是我们现在社会中所存在的某些情节,人心是肉长的,可是同样有的人因为爱与恨而做出了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而有的人却是因为爱与恨而得到了更大的收获,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至于你怎么看待爱与恨都是在于自己是如何想的,不要因为爱而忘记了别人,也不要因为恨而输掉了自己的人生,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

同事,这个故事也同样告诉我们,我们是不可能去掌控命运的,而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地把握住现在的一切,好好的珍惜现在的一切。

正因为有了挫折人生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生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有生的欲望,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己,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己放弃希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的心中并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我们自己。

静静地,我慢慢的放下了这本书,细细的回味着这里的一切美好。

篇29: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看过艾米莉。勃朗特那三姐妹的作品,喜欢她们的作品,却对艾米莉。勃朗特有着另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感情。

旷野,西风以及远处的城镇折断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受世间无偿,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决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颗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我读了三遍,是有中英文互译的。它给我最大的感受——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灭的杰出作品,也是一部有着永久魅力的光辉作品。

整个故事的情节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之后因为凯瑟琳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接着写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火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最后阶级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揭示了他了解哈里顿和凯瑟琳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中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在这本书中,我最同情希斯克利夫,尽管他坏,他把他们一辈的恩怨施在了我无辜的妹妹和凯瑟琳的女儿以及自己的儿子身上。但是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恨。俗话说:爱得越深,恨得越深。他与凯瑟琳真挚的爱情使他充满了希望,而凯瑟琳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林顿。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

篇30: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不像《简爱》那样以作家经历为蓝本,而是充满浓郁浪漫激情的虚构。它通篇像是带血腥气的恩仇故事,又像是交织激烈感情的爱情罗曼司。

小说更贯穿了一种对荒原和野性的歌颂。小说女主人公凯瑟琳在病中对保姆解说自己的梦境时说,天堂不是她的家,她一心只想回到荒原。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与荒原上的石南共生,浑然天成,粗犷奔放,顽强对抗虚伪的世俗文明,宣扬人向自然的归复。

读完整篇小说,我被那种粗犷而奔放的气息深深感染,一种野性的、未开化的精神交织在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之中。凯瑟琳在她的从小玩伴兼女仆心中,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孩子,无理取闹,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而希斯克利夫,则表现的更为蛮横,粗鲁。

凯瑟琳自己也说,她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希斯克利夫比她更像她自己。他们是两块未被雕琢的荒原上的石头,锋芒毕露。

尽管希斯克利夫有种种不是,心狠手辣;凯瑟琳也是种种傲娇,无法让人忍受, 但人不得不为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深沉而强烈的爱情而感动和震撼,也被那种野性和粗犷所征服。

篇31:呼啸山庄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读了《呼啸山庄》,感觉它是一部残酷的小说。 它揭示出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主人翁之一希刺克历夫是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他的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

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欺凌后的扭曲。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忧郁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是她自我选择的结果……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32:呼啸山庄读后感

俗话说“闻名丧胆”。从《呼啸山庄》闻名就知情节曲折,迎面来了阵阵狂风。主人公希刺克里夫的童年是那样的温馨,虽说是孤儿,但也获得了老庄主倍加的疼爱。但往日不同今日,以前的那是无知与天真的孩子,现在是带满仇恨种子的成人。命运对他不公平,店主的儿子在小时经常辱骂他是野孩子,还因嫉妒而打他,但这时凯莉安慰,愿和他玩。但后来她追逐“钱爱”。让这位本有埋怨的少年,变得仇恨这儿。想抱复的愿望,一直到了哈利吨的身上,让他不学无术。

即使仇恨,也不要播采。要学会做一位能忍、脚踏实地的人。

在家里,我每天都会一到家就写作业,我认为作业是固定知识的零件。但作业在写时也不一定就会一帆风顺,有时海面上的狂风暴雨与海浪冲击都是不可避免的,不可胆怯,也不可莽撞,要学会用机智的办法通过,而不是想也不想就拉警报,找人帮忙,那不是智慧,而是弱小。

在学校,同学们都十分喜爱拔河,这是一个比力气又是比毅力的游戏。在过程中,也许是自己太坚持,而手心变得伤痕累累。有的时候不出于弱小也出于减少对自己的伤害。

人要学会放弃,放弃了自己的担子不就更轻了吗?忍气吞声,忍了就会成功,不要一味的想报复,那么倒霉的是自己;人要学脚踏实地,不能像幽灵那样飘荡,而要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向光明走。计谋,永远是浮云,心灵要实,才会为自己再积攒些别人的另眼相看。

篇33:呼啸山庄读后感

最近,我无意中翻开了一本名叫《呼啸山住》的书。

它讲述了在一座山上的一个山庄里的故事。弃婴赫斯克莱夫在山庄里长大,却因为心爱的人要出嫁而远走他乡。三年后,赫斯克莱夫再度出现,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初读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很吸引我,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有些丑陋。因为它涉及了太多的憎恶。可隐约中,我还是感到了它的美丽。尽管我这是在细细品味后发现的。这本书,这本十分吸引我的书。它的美体现在赫斯克莱夫那对爱情的不渝,体现在凯撒琳那段维美的爱情与凯撒琳的身世的不幸

赫斯克莱夫尽管在报仇时显得那么凶恶,但他也是因为爱。是因为当年他没有听完那半段话。他认为爱人违背了他,他悲痛欲绝才会这样。

凯撒琳是那么不幸,而又是那么幸运。她不幸的是,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赫斯克莱夫的恋人。凯撒琳难逃魔掌,在一次偶然中撞倒了赫斯克莱夫,她被抢走了财产,被迫嫁给表弟,那个病得半死的人。幸运的是她碰到了赫斯克莱夫收养的,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舅舅的孩子。比她大四岁的表哥_哈东。她和哈东坠入情网。后来,赫斯克莱夫也因过度思念凯撒琳的母亲_凯蒂而去世。凯撒琳收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并和表哥结了婚,带上老仆人耐莉回到了画眉鸟山庄,再也没有去过呼啸山庄。

这本书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篇34: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部名著很早就知道,不过不知道具体的内容,以前,我以为这部书就是个出自女子笔下的爱情故事,同时我还经常把它的名字和我家乡那个]园林混淆,不怕您笑话,在我没读前,我有时候把它的名字当成了“寄啸山庄”,现在,在这俩天内,这个词在我眼前出现了不知道几百次,我想应该再也不会混淆了。

书中的希刺儿子小林顿,我真不知道他怎么就是这样一个孩子?为什么极度地自私、虚伪、而且自幼就是没有半点的人类最宝贵同情心,对待任何人的言行举止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掩饰,包括对他的表妹,这个曾经一度喜欢他的表妹一味地作为利用的工具。他和他来自画眉山庄的妈妈伊沙贝拉独处了十几年,难道这会令他养成这样的性格吗?我真的很难理解,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性格,而是没法理解这个孩子思想和性格形成的过程,我只觉得这个人物形象有点不够自然。而小凯瑟琳则不同,感觉比较真实,继承了她母亲的自傲、坚强、任性,同时具备她父亲的柔弱的仁爱思想,就不再跟她母亲似的有时会野蛮。凯瑟琳在她那个父亲埃德加死后,在他所结识的人群中,唯有小林顿是她最为亲密的人。即使被逼,她也同意了和这个表弟结婚,她已经没有选择。虽然有个和她同心的耐莉,可是她只是个女仆人,不能给她以依靠,其实她也曾经梦想,小林顿能够奇迹般地和她站一条线。如果真的能够这样,我想笑凯瑟琳即使不继承她父亲财产,同时也被她这个公公希刺压迫着,她也会觉得满足,对于一个存在仁爱之心的女人,幸福的爱情比金钱来的重要。这一点和她的母亲有很大区别,她母亲思想中有一种虚荣,因而常常会主动出击,导致最终迷使自己;而小凯莉能够默默地承受,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反抗,只是时候没有到。

读到后半部,希刺和耐莉或小凯瑟琳的对话和独白,看起来感觉是作者的旁白,因为这些话确实很对,而且切中要害。自从希刺出走并发迹以后,他的思想已经凝固了,就像《挪威的森林》中得直子和木月一样,他总是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不过与不同的是,直子他们采取的是与世无争的放弃,去自残,而希刺是把它自己所受的一切痛苦又倒回去了,因为他的思想中,只有这样才能抚平他那北撕碎的心。也许在旁人看来,导致他心灵被撕碎的原因可以慢慢忽略,但是希刺他做不到,因为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是希刺。

小哈里顿不象他父亲,反倒象是希刺和埃德加的综合,象埃德加一样的羞涩,却没有了希刺的专横;象希刺那样的执著,但又没有了埃德加那般犹柔。小凯莉对哈里顿上进心的嘲笑和讥讽,是她出于她的任性和自傲。她的评价是事实,哈里顿的确没有多少知识,小凯莉这样说符合她的性格,她是不是该这样做?这个问题的讨论对于小说本身已经意义不大,我们来引申到我们的生活中:因为别人的学识低下,就嘲笑他的无知,讥讽他的进取心,这样的态度足取吗?尤其是文化学术界。

到最后几章的时候,小凯莉对哈里顿的态度有所改变,这个变化有点突然,因为前后时间很短,作者没有明示因何产生这样的变化,看着这种变化,感觉有点类似她上一辈,就是她娘凯莉起初对希刺,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害了对方,然后又因此而自责,而且还尽办法去补偿。凯莉和希刺不就这样吗?可惜,当时的凯莉和希刺被无情又专横的哥哥恩萧活活分开。而小说到最后的时候,哈里顿和小凯瑟琳的那个无情又专横的希刺,心中的那种的复仇心理已经开始疲惫。其实希刺20多年来的这种无休止的复仇心理,在他所痛恨的恩萧、埃德加死去后逐渐淡薄了,特别是埃德加的去世,画眉和呼啸俩个山庄,他确实得到手了,他已经没有了明确坚定的复仇目标。不过所有这些以后,他依旧那样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他也感到了疲惫。

在这里,我只复制一段原小说的独白,希刺的话:“我那旧日的对头,并没有打败我,现在是我向他们代表人(就是子女)报仇的时候了,我可以这样做,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再打人,我现在连举手也嫌麻烦。”显然,维持了二十来年的复仇心态已经转变了。在小哈里顿和小凯瑟琳身上,他看到了他和凯瑟琳的影子,他放下了举在空中20多年的手。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看到倒数第2页的时候,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因为我看到书上说,总有乡人说在黑夜中,在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附近,看到了希刺和凯瑟琳并肩走在一起。

在作者艾米莉笔下,一个对爱情怀着无比圣洁的心情的人,面对他失去了这种圣洁以后,他却采取了这人世间残酷的折磨,去报复他的对头,而且这种折磨居然伴随他度过了后半生,这个故事是多么的悲壮和凄惨?我们古代化碟的梁祝,或许能和他们比一下谁悲壮,但是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他们的凄惨?如果故事能够重编的话,失去凯莉以后的希刺,把完成了他为出人头地而出走的举动继续下去,再把这种执著和偏执的爱,脱离这个情感的怪圈中,那么,我想问:这样的希刺,在这个世间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能够给我们读书的启示。

这则读书笔记名字应该是更长的:百合花在经历过盛夏、过深秋和寒冬后,终于在春天又开了。

篇35: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姐妹之一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此书描写了主人公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利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与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

对于爱的理解,我仅限于对亲人之间,朋友之间的爱的理解,对于爱人之间的那种爱,我并不是很理解,但看完《呼啸山庄》之后,我感受到了那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感情,因为我感受到了主人公希刺客厉夫对凯瑟琳的那种深沉的爱。

因为希刺客厉夫是流浪儿的缘故,他的性格有点孤僻,但是凯瑟琳的天真开朗,让他渐渐打开心扉,他接受了凯瑟琳这个玩伴,甚至在长大一些后,他发现自己对凯瑟琳的深深的爱,并且毫无疑问,凯瑟琳也同样爱着希刺客厉夫,他们一起度过一段相当愉快的日子,当然要在辛德雷·恩萧不捣乱的情况下,这种愉快才能成立。辛德雷是凯瑟琳的哥哥,他讨厌希刺客厉夫,因为他觉得希刺客厉夫夺走了他父亲的爱,所以他欺压他,处处找他的麻烦,而就是这些点点滴滴,让希刺客厉夫对他产生了恨意,并且随着他的长大而一发不可收拾……

他为自己的身份地位感到懊恼,羞耻甚至是痛苦,因为他因为这个而失去凯瑟琳,虽然没有失去她的爱,他依然是凯瑟琳最爱的人,但是他却得不到凯瑟琳,娶不到她,因为凯瑟琳那可悲可怜的虚荣心,因为她顾及到当时社会强烈的等级观念,使她放弃了真爱,转而选择了画眉山庄的少主埃德加·林惇,她发誓她爱埃德加,我也相信她是爱他的,但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明白,她违背了她的心,她背叛了她的最爱——希刺客厉夫。希刺客厉夫为她的这个决定感到悲痛,所以他选择离开三年,用这三年的时间,他变了一个样,他变成一个带着绅士面具的恶魔,并且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计……

希刺客厉夫,他像魔鬼一样,伤害了几乎每一个人:他使辛德雷变得一无所有,使他失去了呼啸山庄,自己则取而代之地成为了山庄的新主人,使辛德雷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了自己的余生;他不顾凯瑟琳的坚决反对,热烈地追求已对他产生强烈爱慕之情的伊莎贝拉·林惇,并且带着她私奔了,但并不是爱她,而是为了自己的复仇计划,而伊莎贝拉则可怜地成为了希刺客厉夫手中的棋子,当她发现时,已为时已晚,最后可想而知,他毁了一个原本可以在家过舒适生活的贵族小姐,让她变成了一个要为生活拼命工作的劳作妇女,让她也在悔恨和恐惧中度过余生;他不计后果地一次又一次地见凯瑟琳,让凯瑟琳原本已经平稳的病情,出现了恶化,就这样,他的出现间接地导致了凯瑟琳的离去,终于在生下女儿凯瑟琳·林惇后,就永逝长辞了;他使埃德加失去了最爱凯瑟琳和亲人伊莎贝拉,甚至伤害了他唯一的亲人凯瑟琳·林惇,使他的性情变得阴郁而不再开朗;他残忍地利用了他唯一的亲人,他的儿子林惇·希刺客厉夫,逼凯瑟琳嫁给林惇,为的只是得到画眉山庄,但当他的儿子死后,他却一点也不难过;他使凯瑟琳度过了一段痛苦难捱的日子,并且对她拳打脚踢;他甚至害了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让他从一个绅士变成满嘴脏话的粗人……

希刺客厉夫的恨很极端,他将恶魔的手伸向了所有人,即使这些人中有一部分是无辜的。而他的爱同样也是极端,我想他的恨与他的爱是成正比的。他在凯瑟琳死后以及在他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他说他看到了凯瑟琳,并且在他的房客洛克乌德先生说做梦时看到了凯瑟琳是,他居然对着打开着的窗,哭着呼喊着凯瑟琳的名字,可想而知,他对凯瑟琳的爱已经深入骨髓,是任何情感都无法取代的,这也是为什么,到最后的时候那么孤单,没有人敢亲近他,因为他拒绝了所有人,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凯瑟琳,虽然凯瑟琳已经离他而去了……

希刺客厉夫将爱与恨当成了他的全部,但可悲的是,最后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他让他恨的人都得到了悲惨的代价,但是那一刻他却觉得空虚,他没有了恨,他失去了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他的心中存在的应该就只有对凯瑟琳无尽的爱,所以他选择去找凯瑟琳,当他的生命开始倒数的时候,那四天有时他会展现出真心的笑容,也许那一刻他想到并且看到了他的最爱凯瑟琳,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希刺客厉夫停止了呼吸……

希刺客厉夫的爱是极端的,他的恨也是极端的,而这两种感情都是折磨他的源头,折磨了他一生,但是我觉得作者是仁慈的,在最后的时候,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葬在一起,这也算是对希刺客厉夫最后的安慰与救赎吧……虽然或许有很多人都会说,希刺客厉夫最后的下场是他的自食其果,但是我想没人能否认他对凯瑟琳的爱的执着,这也许就是他身上惟一的闪光点,虽然显得苍白无力,但是它是真实存在过的,这也成为了希刺客厉夫黑暗苦涩人生中的唯一亮点了……

当然在这本书中,除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苦涩爱情外,还有几段令人印象深刻的爱:埃德加终生爱着凯瑟琳,但是他的可悲之处就是永远的不到凯瑟琳完整的爱;哈里顿和小凯瑟琳之间那种年轻人之间简单的爱;以及在听完丁耐莉叙述的故事之后,对小凯瑟琳产生爱慕之情的洛克乌德先生的这种隐密之爱……

全文由见证所有事发生的老管家丁耐莉之口来讲述,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叙述,而听众就是房客洛克乌德先生,以一种讲故事的形式向读者展现这个跌宕起伏,情感复杂的成年旧事,整件事发生在几十年中,但是每一件事都让人印象深刻,每一段感情都让人为之唏嘘,这种细致的写作手法也许就是作者艾米莉·勃朗特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爱是神圣的,不要让任何利益,金钱,权利这样的字眼去亵渎它,爱是需要好好经营的,因为只有坚持心中的真爱,无论结果是什么,起码过程是幸福的,并且你也曾真心的幸福过;而恨是邪恶的,但是我不能指望每个人心中都不存在恨,因为每一个人的内心都充满善意,那是不切实际的,而且恨有时候都能成为某些人心中的一种信念,但是我希望那些心中有恨的人,将你的恨压制住,不要让它一发不可收拾,因为到最后你就会像希刺客厉夫一样,内心变得很空虚,变得一无所有……

篇36: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埃尔·格里科的那幅画上是一片乌云下昏暗的荒瘠土地的景色,让人感觉雷声隆隆。画中拖长了的憔悴的人影东歪西倒,被一种不属于尘世间的情绪弄得恍恍惚惚,他们屏息着。铅色的天空掠过一闪电,给这一情景加上最后一笔,增添了神秘的恐怖之感。

幼年的希刺克厉夫:一个肮脏的,穿得破破烂烂的黑头发的孩子。看上去比凯瑟琳还显得年龄大些,可是让他站在地上的时候,他只会四下呆望,叽里咕噜地说一些没有人能懂的话。

成年的希刺克厉夫:他已经长成了一个高高的、强壮的、身材很好的人。在他旁边,我的主人(埃德加。林淳)显得瘦弱,像个少年。他笔挺的仪表,使人想到他一定进过部队。他的表情,显得比林淳先生老成果断多了。那张脸看上去很有才智,并没有留下从前低贱的痕迹。一种半开化的野性还潜伏在那凹下的眉毛和那充满了黑黑的火焰的眼睛里,但是已经被理性克制住了。他的举止庄重,不带一点粗野,然而严峻有余,文雅不足。

老年的希刺克厉夫:希刺克厉夫先生像一个黑皮肤的吉普赛人,衣着风度却又像一位绅士。他身材挺拔,外观漂亮,总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

小说以一个女管家丁耐莉的口吻开始叙述,给租住画眉山庄的房客洛克乌德讲的房主的历史。希刺克厉夫是一个吉普赛孤儿,被老恩萧先生收养。他受到了呼啸山庄的主人老恩萧的儿子辛德雷的排挤、虐待,他忍受辛德雷的拳头时眼都不眨一下,也不掉一滴眼泪,希刺克厉夫默默忍受着,安静阴沉的不像一个孩子,可是他深得老恩萧的喜欢,可以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在这个地狱般没有阳光的家里,凯瑟琳成了希刺克厉夫最好的唯一的玩伴。老恩萧去世后,辛德雷带着他的妻子进了门。希刺克厉夫被禁止和凯瑟琳讲话,剥夺他从副牧师那儿受教诲的机会,把他赶到佣人间去,强迫他在庄园里干活。仇恨是他心里的种子,可是当他和凯瑟琳在一起时,他所承受的一切不公平对待带来的痛苦和他们之间的欢乐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他的不幸没有因为他的隐忍而结束,凯瑟琳认识了画眉山庄的林淳兄妹,她在他们面前收敛起她的疯疯癫癫,穿起大方格子的丝长袍,提起裙摆,雍容华贵地走路,邀请他们做客,规规矩矩的享受上等人的生活,爱上了体面的日子。而希刺克厉夫意识到了他和凯瑟琳之间产生了距离,他开始打理从不梳理的头发,洗澡,穿干净的衣服,让凯瑟琳高兴。这却恼怒了辛德雷。凯瑟琳告诉管家埃德加。林淳向自己求婚而她已经答应了向管家讨主意和自己对希刺克厉夫不可替代的爱。

希刺克厉夫听到这些话后离开了山庄。

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凯瑟琳。恩萧已成为凯瑟琳。林淳了。凯瑟琳抑郁而终,生下了小凯瑟琳。希刺厉夫为报复林淳娶了林淳的妹妹伊莎贝拉,有了一个乖僻的儿子小林淳。他想方设法让小凯瑟琳和小林淳在埃德加病危时结了婚。当病泱泱的小林淳去世后,希刺克厉夫成为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两个山庄的主人。小凯瑟琳被囚禁在呼啸山庄。小凯瑟琳的表哥哈里顿一直被希刺克厉夫当仆人对待,这个本该是呼啸山庄的主人的恩萧家的子孙即使目睹其父与希刺克厉夫赌博输光了家产被希刺克厉夫殴打至死,却仍然尊敬希刺克厉夫,不愿辱骂希刺克厉夫半句。当希刺克厉夫似乎报复成功时,却没有预期的痛快。他更加的痛苦,同时他的心也疲惫了。他容忍小莱瑟琳和小哈里顿的爱情,只要求他们别在自己面前出现。因为他从这两个的眼里总人看到凯瑟琳的眼神。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埃德加。林淳的和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有谁能想到这坟墓下长眠者,竟会有并不平静的睡眠。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阿诺德"凯特尔所说:“希刺克厉夫的反抗是一种特殊的反抗,是那些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被这同一社会(指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的条件与社会关系贬低了的工人的反抗。希刺克厉夫后来的确不再是个被剥削者,然而也的确正因为他采用了统治阶级的标准(以一种甚至使统治阶级本身也害怕的残酷无情的手段),在他早期的反抗中和在他对凯瑟琳的爱情中所暗含的人性价值也就消失了。在凯瑟琳与希刺克厉夫的关系中所包含的一切,在人类的需求和希望中所代表的一切,只有通过被压迫的积极反抗才能实现。

我想我是带着震撼阅读完整本书的,震撼我的是希刺克厉夫扭曲的人性,报复所带给他自己的痛苦。他的一生是不幸的。或许,人就是这样为短暂的欢乐而痛苦一生。在呼啸山庄,他得到了老恩萧先生的宠爱,得到凯瑟琳的爱让他不去反抗他受到的歧视,侮辱和虐待。他心甘情愿地被繁重的体力劳动麻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不去在乎被剥夺受副牧师教诲的机会。他已没有信仰。他没有了祈祷的对象。他所能倚靠的只有自己和凯瑟琳带给他的和爱情有关的来之不易的快乐。但当老恩萧的去世和凯瑟琳答应埃德加。林淳的求婚后,他所受的痛苦就增加到之前的千百倍。他离开了呼啸山庄。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的社会悲剧就在于凯瑟琳意识到他们的社会地位悬殊,却幻想借她所羡慕的林敦家的富有来“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使她哥哥“无权过问”。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从后来希刺克厉夫再度出现时,林敦建议让他坐在厨房而不必请到客厅里坐,就可以看得出来。这就铸成了大错,她陷入自己亲手编织的罗网。而在她已经答应嫁给林敦后分明还说:

“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厉夫的悲痛,而且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并且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最强的思念。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像是它的一部分。我对林敦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我完全晓得,在冬天改变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改变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恰似下面的恒久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却是必需的。耐莉,我就是希刺克厉夫!他永远永远地在我心里。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却是作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所以我们是不可能分离的。”凯瑟琳是爱希刺克厉夫的。我不知道该说她天真还是现实。如果她以为她嫁给希刺克厉夫就可以帮助希刺克厉夫脱离下等人的阶层,那她真的很天真,所以她失败了,埃德加林淳并未尊重他;在或许她很清楚选择希刺克厉夫后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她说的“乞丐”,她才嫁给了埃德加林淳。可是生活是残酷的,一切并未如凯瑟琳预测的那样发展。

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可以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

复仇过后的他,在填平凯瑟琳的墓穴后他对丁耐莉倾诉:当我同哈里顿坐在屋里的时候,仿佛我一走出去就会遇见她;当我在旷野散步的时候,仿佛我一回去就会遇见她。当我从家里出来的时,我忙着回去,我肯定,她一定在山庄的什么地方;而当我在她的屋子里睡觉时——我又非出来不可。我躺不住,因为我刚闭上眼,她要么就是在窗外,要么就走进屋里来,甚至将她可爱的头靠在我的枕上,像她小时侯那样,而我必须睁开眼睛看看。因此我在一夜间睁眼闭眼一百次——永远是失望!它折磨我!我常常大声呻吟。现在,既然我看见了她,我平静了——稍微平静了一点。那是一种奇怪的杀人方法,像头发丝那样的一丝丝地割,十八年来她就用幽灵样的希望来引诱我。

或许因为我太过年少,我想我从理智上是不相信爱情的,或者说不相信一生一世的爱情,至少生活中我还没有看到。当一方去世,另一方依然能让感情保持深厚。时间是可以淡化一切的。刻骨铭心的爱让我对希刺克历夫的同情又多了几分。

十几年来,凯瑟琳的孤魂在旷野上彷徨哭泣,等待着希刺克厉夫。希刺克厉夫终于离开了人世,他们的灵魂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篇37:呼啸山庄读后感

是在暑假期间读完了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复杂感受,或许出自于对艾米莉的深佩、或许也就是如同小说本身的主题,思想和艺术结构一般多元而耐人寻味,由此写下初次步入理解的读后感。

应该是在大约1847年左右,至今家喻户晓,世界文坛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中,年长的夏洛蒂·勃朗特和二姐艾米莉·勃朗特同时推出了各自不同寻常的小说。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亲姐妹的杰作问世之后,命运却大相径庭。《简·爱》立刻受到热情地欢呼,是作者在一夜间留名于发展迅速的英国文坛,而《呼啸山庄》一开始就遭到评论界猛烈谴责。‘这部恐怖的,可怕的,令人作呕的小说,应改名为《枯萎山庄》’

将近半个世纪,《呼啸山庄》一直不为世人所理解,除了个别有见地的评论家外,一致认为小说的作者比起她姐姐夏洛蒂来说,差的太过于远。就连夏洛蒂本人对于艾米莉的非凡天才也不能说已有充分理解,1850年,在艾米莉依旧带着不被理解的寡言去世之时,她为妹妹辩护,语气中,仍略带歉意。

或许在当时的文艺领域,艾米莉早已远远走在其他人前头了。直到将近半个世纪以后,第一批刻薄的评论家大改观点“十九世纪,《呼啸山庄》是一位女作家所能写出最好的散文诗”二十世纪初,有人又开始提出“艾米莉的天才比夏洛蒂和安妮丝更高,而《呼啸山庄》是比《简·爱》及《艾格尼丝·格雷》更伟大的小说。”即艾米莉·勃朗特,终究获得‘三姐妹中最伟大的天才’这一殊荣。而声誉蒸蒸日上,。

我个人认为,问题并不在于去争论艾米莉·勃朗特在英国文学史上该站什么地位,而是究竟该去怎样认识他的作品:这是说,问题不在于给与多高的评价,更重要的是怎样去深入理解。

《呼啸山庄》现实的永久艺术魅力,是仅仅包藏在书中的信息与谜,无论小说结构,人物形象,叙述技巧,一直都成为了西方学者钻研的对象,众说纷纭,层出不穷。

艾米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传统而平静的叙述手法,而是采用了顺叙和倒叙,故事在谈话和回忆中展开,第一人称的“我”,只是作为一个听众,引出了故事的渊源和历史。更多的是开头以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到了相当于故事的中下段情景。

开头这一段,是“我”来到呼啸山庄的目睹,也是一段带有人情味的叙述,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终年不断的北风,不容许山庄的树木向天穹延伸,强迫他们倒在一边。“树性”被狂暴的猛风扭曲。

这部作品里,树性就是人性的象征。呼啸山庄蔓延开的故事,人性同样终年不断的承受强暴的压力,被残酷的扭曲和摧残。

当看似主角的`“我”闯进呼啸山庄,即从冰冷的自然环境闯进了同样严寒的人文环境。‘透过他惶惑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人类世界会变得多么凄厉、痛苦和不能容忍——当人一丧失他们美好的人性’悲哀的是,山庄这一孤独的人家,“人性”已经堕落到它的低点,不能够继续往下沉沦。

艾米莉用一个艺术家特有的锐利目光,超越曲折复杂的情节,和一般世俗的观念,去探索她最为关心的“人性”,可以说,人性的探索是贯穿全书的主线。

开头的三张,时间被划分为人性的冻结。真正的故事从第四章——“我”听管家纳莉讲述整个故事的时候开始,就是所谓的倒叙,然而在讲述的时候,故事还在渐渐发展,这种手法,称之为顺叙。

本书的研究者大多把目光集中在第一代,卡瑟琳和希克厉身上,视之为小说的核心和精髓,的确,无论哪一个读者读了这部小说,都很难忘得了他们如同暴风雨般的感情。但如果把这段戏剧性的生死之恋搁在一边,就更能够发掘出小说本身的轮回性和艾米莉的精湛,严密构思。

第二代哈里顿更像是希克里的翻版,却远没有那样可怕。希克厉被人称为魔鬼,他在通往地狱的路途中的确没有一次偏离过轨迹,这不同于《基督山伯爵》里的复仇,我们会惊讶的发现,本书的主题在爱与恨两个对立而并存的情感间盘旋着。希克厉的生命来源于没有爱的起点,复仇与堕落来源于对卡瑟琳由爱生恨的承接,结束于冻结的人性中一道宣告着复苏的光芒——亦是爱。

而对于在希克厉眼皮下成长的两个孩子,哈利顿和小卡瑟琳·林敦,他们的性格确是希克厉本人和卡瑟琳·欧肖的另一面,尚未被发掘的另一面。哈里顿虽然无礼而粗鲁,但依旧保存着善良和腼腆,对于卡瑟琳·欧肖的女儿,小卡瑟琳·林敦更为可爱,善良,纯洁,她的爱的温婉而深沉的,同样透露着不服输的倔强。这又令我想起了《荆棘鸟》的主角梅吉,想必是同样清新而秀丽的姑娘。父母死后,希克厉全然不顾对其母亲深刻的爱恋,将这样不谙世事的少女囚禁在一片精神荒漠中,就算是如此,在全文的末尾还是有“爱”在黑暗中闪着光,微弱而霎那燃尽。即使人性经历过考验和鞭笞,终究不至于窒灭。

“小卡瑟琳跪在地上,把践踏成碎片的肖像一一捡了起来。”这个细节是富有象征意义的,希克厉的“恨”消灭不了“爱”,纵使恨是强大的,爱是微弱的,依旧夺不走,并得以永存。

小卡瑟琳愤怒的对她的压迫者无所畏惧的提出“你真苦恼呀,不是吗?孤零零的,像个鬼似的……谁也不爱你,你死了,谁也不会为你哭泣。”

希克厉的恨其实本质上是爱的异化,爱恨的复归,决定了人性的堕落与苏醒。在希克厉身体逐渐衰弱的时际,他由残酷转为绝望。

“哈里顿·欧肖,卡瑟琳·林敦。”他曾在山庄中厉唤正值年轻的两个并肩而坐的孩子,“霎时间,两张脸同时抬起头来,他怔在原地,因为他确定无疑的看到,他们两个长着和深爱的卡瑟琳一模一样的眼睛。”

从这一刻起,故事即将写到结尾,希克厉的爱复苏了,在第二代孩子的生命中寻找到了自己曾经踏过的足迹。由彼此态度傲慢到相爱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我们也可以发现,卡瑟琳嫁给哈里顿之后,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卡瑟琳·欧肖。这正是生命周而复始,爱恨循环不已的暗示,仿佛小说只是从生命永恒中截取的环节。

故事的结尾是,希克厉离开了人世,去寻找早已死去,在原野上孤单游荡的魂灵卡瑟琳,“人们看到,这两个幽魂透过月光,彼此凝望着”,艾米莉这样交待,而年轻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的故事,却没有终点和续接。也许女作家期盼这纯洁而深婉的爱永远没有终点,所以才保留了这样的结尾,没有终点的爱,往往亦没有山穷水尽得一天。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这样,挺立在风中的山庄,它取得了象征性的意义,像诗篇一样在你心中唤起了分至杳来的想象。这跟故事的真实性没有冲突,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极端,苏醒,堕落,冻结和爱存在的意义。

篇38:呼啸山庄读后感

读过《呼啸山庄》之后,会被艾米莉勃朗特那极赋有感染力的句子所打动。她刻画的人物,总让人有一种从陌生到熟悉的渐进感和亲切感;她更多的是让我们体会这个过程,而不是结果,而她自己也享受着这个过程所带来的感动。

人们都说,《呼啸山庄》与爱情有关。但在爱情的深层,却是一场关于青春的旅行。

《呼啸山庄》以凯西和希斯克利夫的成长为主线,讲述了两个家族兴衰成败的历史。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肖先生有一对儿女,儿子叫亨德莱,女儿叫凯瑟琳(昵称凯西)。恩肖先生在一次出差中收养了一个不明身份的男孩,取名叫希斯克利夫。但希斯克利夫在呼啸山庄饱受欺负,只有他喜欢的凯瑟琳愿意和他在一起玩耍。直到有一天,他离开了这个充满了可怕回忆的家。

几年之后,他再次回到家中准备复仇,但呼啸山庄却早已不同往昔:恩肖先生离世,亨德莱成了山庄的新主人,但他却终日酗酒,妻子在生下儿子哈瑞顿之后也撒手人寰,凯西嫁给了画眉山庄的主人埃德加·林顿,林顿和凯西诞下一个女儿,也叫凯西。希斯克利夫为了复仇,也为了得到凯瑟琳,想尽了办法,最终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却失去了他的挚爱——凯瑟琳。

故事到了这里,基本结束。

被希斯克利夫悲痛的青春所打动。希斯克利夫的青春是沉重的,生活在社会底层,是同龄人中最卑微最下贱的,他只有强逼着自己比别人更成熟。多么痛的领悟。得经历多少磨难才能成长为希斯克利夫,又得经历多少个流泪的夜晚,才能体会到希斯克利夫?残缺的青春,终究会在雷电交加的夜晚变得更加强大;悲伤地往事如流水般不断在脑中循环。希斯克利夫,这个内心强大却心存怨恨的男子,终于在悲伤过后爆发,终于在无数次试着原谅之后释放——青春,就这样活活输给了怨与恨。

与书中的希斯克利夫不同,电影2009版《呼啸山庄》却竭尽全力去渲染一个让人心生怜惜的希斯克利夫。电影更注重希斯克利夫人性的一面,把凶残、吝啬的希斯克利夫刻画成了一个缺乏爱和同情的流浪汉形象。这部影片更加注重人性的描写,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人自身的属性。

被凯瑟琳肆无忌惮地笑脸所打动。她是幸运的,在上流社会做着自己的公主,却又比同阶层的人体会到更多。她得感谢希斯克利夫,让她在阴云密布的时候得到快乐;让她在快乐的时候得到的快乐更多。想想凯瑟琳的一生,竟然觉得如此矛盾。同时被家人和两个男子深爱,却因为从小就生活在万众瞩目下而不懂珍惜,让人在心生羡慕的同时又为这个不成熟的女孩感到惋惜。她一直活在青春中,即使在结婚后,她还是没能把青春赶走。经典之所以被成为经典,是因为从不过时。于是,我们可以拿凯瑟琳的人生思考当下很多青年的人生——拿着青春来比喻青春,是在恰当不过的了。

青春,就像是一个承载着所有人表演的一个舞台,在一幕幕演出中不断呼啸前行。但一部好的舞台剧,也总少不了一些让人记忆犹新的路人甲。

于是不自觉的便想起了这部青春戏剧的牺牲品。

哈瑞顿,这个一生下来便注定要充当棋子的呼啸庄园继承者,却因为父辈的缘故被希斯克利夫利用,一生都没有接触过课本和学校甚至是一个朋友,从而与“优秀”无缘。他那双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只有儿童才有的天真和单纯,这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的,命运到底还是舍不得让一个单纯的年轻人一生碌碌无为,于是便让他和林顿的女儿凯西生活在了一起。两个生机勃勃的年轻人,最终为已经许久没有经历过青春的山庄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

与之相比,林顿的妹妹却没有那么幸运。也是因为青春的呼啸,让原本生活在画眉山庄的“公主”伊莎贝拉爱上了一心想要复仇的希斯克利夫。青春肆无忌惮,于是伊莎贝拉和凯瑟琳争吵,受了希斯克利夫的蛊惑为其离家出走——还杀死了那只陪伴她多年的小狗。不过,她显然没有做好当妻子的准备,也是啊,怎么能奢求一个公主一夜之间就变成主妇呢?于是,家暴便光临到了她的身上,她歇斯底里的呼喊,却没有人听见:绝望、孤独、迷茫……这个女孩的青春,才刚刚开始。不过正值豆蔻年华却经历这些,不禁会让人觉得残忍和心疼。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问:艾米莉勃朗特想告诉我们什么?显然,自由、反抗这些都不能满足作者的意图。作者要告诉我们,一个美丽青春的重要性。青春总是呼啸着,风风火火,让人快乐也让人疼痛,让人伤心也让人感动。因此,从来都不要说你的人生多简陋,你的生活多艰苦。因为青春路上从来没有茅草小屋,从来没有羊肠小道,他呼啸着,是风,是列车,是不可名状的幸福载着懂他的人一路高歌……

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希斯克利夫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和青春;如果当时亨德莱不酗酒成瘾;如果当初凯瑟琳没有嫁给林顿……如果没有这些,那这将是一部美丽的童话。我会常常思索:作者为什么一生只写了这一本书,而且写的的这么凄惨?然后得出了一个答案:青春总是呼啸着,如果上面的如果有一条成立,也许就不足以构筑青春了。青春是水到渠成的,是奋不顾身的,是独自突兀的,也是温馨动人的,因为青春总是呼啸着。

篇39: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一口气将《呼啸山庄》读了两遍,第一遍像读其他书一样草草,囫囵吞枣,云里雾里,不解其意。第二遍只得无奈的重新读过,一句一言,仔仔细细,这才读出了其中的滋味。在此,我不得不承认,埃米莉勃朗特的确是一位天才的作家,她的才华丝毫不逊于有文学以来的任何一位有名或无名的作家。尽管埃米莉只在这世上度过了简短的三十个春秋,可这是不平凡的。她从未踏出过出生的那个庄镇,但是她的天空比任何人都要广阔,深邃。作为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她无愧于这个姓氏。她的诗作是浩瀚的蔚蓝色,给人以勇气和力量,的小说《呼啸山庄》是纯洁的白色,安静祥和,而又会迸发出不一样的激情,走向狂热与躁动,就好似白色的那一个极端,但是两种颜色都是那么的干净单纯。

《呼啸山庄》里的爱情是那么特别,与至今一来的任何一部小说中塑造的爱情都不一样。这种“埃米莉”式的爱情是那么的真挚,坦率,从来没有半分的扭捏与娇柔做作。只有这样的情感,才是真正的来自于人的内心深处,是从人的本性中散发出来的。交织在这其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赤**,没有半分的禁锢,也从未想到过禁锢。这是人间最真实的情欲写照,埃米莉从未给它套上过那种所谓“文学的外衣”。埃米莉塑造的主人公们,爱的是那么的坚强,超脱出一切,哪怕是生与死的距离。

爱之深,痛之切。希斯克里夫的仇恨也是那样的强烈、真实与强大。这种复仇欲望,强大到可以摧毁他周围的一切。复仇之火,烧毁了两个家族的纠葛。凯瑟琳死时,他是那么的痛苦。凯瑟琳带走了他的爱,也带走了他的一切。尽管他还活着,却和死亡无异。他即使是得到了那么多,却还是不足以填补他的失去,他心灵的创伤。因为凯瑟琳死了,他的生活失去了意义。当他如幽灵般在日夜的呼唤着他的爱人的时候,他却也是再也得不到了。他折磨着他人的时候,也无时无刻不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他的仇报了,他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财产,然而他却失去了支持自己生存的最后一根支柱,所以,就在这一刻,他死了。

在希斯克里夫以及这一辈的主人公心里,爱永远比恨浓,情感永远凌驾与理智之上,所以,他们很容易疯狂,但是却让人尊敬。他们的下一辈——那种理智胜于情感的爱,较之他们,显得是多么的苍白无力,逊色的多。埃米莉那种超前的写作手法,加上这奇妙的文学思维,难怪会被别人将这部旷世奇书誉为“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篇40: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在冬天变化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变化成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则像树下而永恒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是必需的,永久的。”当我读艾米莉·勃朗行的《呼啸山庄》后,深深地被这段话所吸引,感受到了作者猛烈的情感,感受到了男女主人公激荡着的感情

小说描写的是错综复杂的人际矛盾,主要是围绕弃儿希刺克厉夫报复展开的,而作者是用激越的诗情,独辟蹊径的构思来处理这爱情和复仇的题材的。

巨著除了文字外,更是揪人心肺的情感,那是人对不平等的强烈的报复,没有谁是谁非,有的只是斑斑的血和泪,黑暗和火焰。

希刺克厉夫是书中的主人公,是倍受谴责和争议的一个人物,历来褒贬不一,有人称他为反抗资产阶级社会的英雄,也有人把他斥为恶魔。在我看来,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非疯狂报复的恶魔,他是海底深处最坚硬的礁石,忍耐得越久就反抗得越厉害。

勿庸置疑,希刺克厉夫所处的那个社会是一个阶级对立,冷酷无情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去看待周围的人,这种不平等就像我们所必需的空气一样,我们虽然看不见,但它却时时刻刻地存在着,纵观希刺克厉夫的一生,他的爱和恨,复仇和死亡,无不渗透出斑斑血泪,无不犁刻着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印迹。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文明”社会的受害者,又是自己疯狂复仇结果的受害者。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复仇计划后,希刺克厉夫却并未感到满足,反而觉得空虚寂寞。从哈里顿身上,希刺克厉夫望见自己昔日的影子;从哈里顿和小凯蒂的眼神中,他联想到了凯瑟琳鬼魂的呼唤,这使他终日不得安宁。终于,他离开了人世,去寻找与凯瑟琳鬼魂重逢的欢愉。

《呼啸山庄》中另一个贯穿全书的关键人物就是凯瑟琳。她既是希刺克厉夫受*的非人生活的见证人,也是资本主义虚假文明的受害者。她把粗犷、阴沉的呼啸山庄和幽美、安谧的画眉山庄,把自己一代和下一代都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凯瑟琳的一生是悲剧性的,她没有在暴力面前低头,却经不起金钱、门第的引诱,背叛了自己为之骄傲的爱情。她的反抗、背叛、悔恨和死亡,集中地提示出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文明道德的残酷性和虚伪性。

而书中的老恩萧无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想营造一种平等。他想把自己的爱多给予那些可怜的人。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可敬的人物形象!对于一个捡来的孩子如此关怀,甚至甚于他自己的孩子,他是多么喜欢希刺克厉夫,不想让他受到一点点伤害,倡他又能保护他多久呢?他明明知道希刺克厉夫在他死后会受到伤害,可是,他又能怎样呢?对于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无能为力。

篇41: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诗人和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这位女作家在世界上仅仅度过了三十年便默默无闻地离开了人间。这部小说刚问世时颇受冷落,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它以别具一格的艺术魅力征服了越来越多的人。

小说采取了十分独特的展开方式,作者并没有直接提到主人公,而是从外人洛克伍德的拜访开始的。洛克伍德在新房东希斯克利夫的家里无意间发现了一本神秘的日记,他对日记里的故事十分感兴趣,在家养病期间,他通过迪安太太的叙述了解了呼啸山庄的故事。小说讲述的是一段复仇的故事,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情是全书的主线,而故事中其他配角的演出实际上反射出的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瓜葛。

凯瑟琳与希斯克利夫的爱情实际上是一场悲剧。两人身份的差异和当时的社会背景让两人的爱情只能成为令双方都痛苦的包袱,凯瑟琳的天真与幻想让一直深爱着她的希斯克利夫由一个默默忍受*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脾气暴躁,充满愤恨的人。希斯克利夫因凯瑟琳的背叛,把心中对凯瑟琳的爱转化成了报复的怒火,悲剧也就此开始。可以说凯瑟琳的虚荣心毁了她一生的幸福,也毁了爱她的两个人——希斯克利夫以及埃德加,这甚至差一点毁掉下一代人的幸福。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希斯克利夫是个粗暴残忍的恶棍,但是他的悲惨人生却是因为他对凯瑟琳超越人间的爱和对现实的无法接受。

整部小说都压抑在希斯克利夫伤感的痛苦和扭曲的人性当中,而呼啸山庄的故事展示出的正是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痛苦。虽然说书中描写的社会现实和故事情节有一定的人工修饰,但这是作者所处年代的一种更加深刻的表现。也许在我们生活的时代里,很难看到像故事中主人公那样的爱情,也很难感受到久压在心中的愤怒,可是还是会存在畸形扭曲的心灵。

无论是其中强烈的感情还是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都是因为有着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呼啸山庄的故事不会在现实里重演,但它悲情的苦痛却会隐落在生活中的角落里。或许主人公之间的爱可以超越死亡的界限,时刻提醒着那些忽视了沉没在内心深处的愤怒的人们,让久远的悲情唤醒沉落在黑暗里的心灵。

篇42:呼啸山庄读后感

看完引言,同时也是一位名家的读后感后,再看正文,虽然思想有些被左右了,但还是有些自己的感想,写出来,勉勉强强算这篇名著《呼啸山庄》的读后感吧。

故事的最初还算是好的。这时的山庄里是亨德莱,一个脾气暴躁的家主的地盘,卡瑟琳和希克厉只是两个恶劣的,淘气顽皮的孩子。希克厉和邻居,羸弱而又高傲的林敦互看不顺眼。不算美满,但也不算太糟。转折是在一个晚上,卡瑟琳惊慌失措告诉纳莉自己已经答应了林墩的求婚,然后,希克厉消失了。

当他归来时,已是腰缠万贯,但也变得冷酷无情,人性泯灭,他报复林敦,扭曲了哈里顿的天性,将卡茜折磨的生不如死,甚至连他和卡瑟琳的爱情,都是那么的让人难以理解和疯狂,让人读来,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也许就是有些批评家指责作者艾米莉“怎么没有去自杀”的原因吧,毕竟,这样让人难以接受的人性的摧残,任何一个人看来,都是不可忍受的。

但如果只有这些,《呼啸山庄》可能就只是一本恐怖小说了,它的成就,也不可能这么大。关键在于最后一部分,卡茜与哈里顿冰释前嫌,互相帮助,希克厉也在临死前忏悔了自己,良心发现。故事以卡茜与哈里顿的婚礼结尾,更是让人心情愉快。泯灭后的复苏,比一开始的茁壮成长,更让人感到温暖,感受到爱的力量。就像心中流淌了一股暖流,身临其境一般,真正的沉浸在这本书的内涵中。我看的版本,因为比较老旧,书页的颜色是土黄色的,我沉醉其中,甚至在看完这本书后的几天,再看那些装裱精美的书,反而不适应。这可能是我反应迟钝,但更多的,也因为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太大。

不管怎么说吧,看完这本书,我还是有些精神恍惚。虽然语言不怎么激烈,但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激烈而又深刻,引人深思。

篇43:呼啸山庄读后感

爱,是黎明的开端,是那最初的一抹光芒,他将驱逐那片名为“恨”的黑暗,融化了哀伤的霜,唤醒了麻木的人性。

书中的希斯克利夫,却因为对凯瑟琳极端的爱,对埃德加萌生了名为“恨”的萌芽,再加上亨德莱的折磨与侮辱,使他的恨意无限放大。历练归来后,变成了一个冷酷无情,对人心狠手辣的,一心只为复仇的人。这种爱是扭曲的,这种爱的手段也是恐怖的。爱一个人,不能占有她,要学会包容她,支持她,尊重她的选择。希斯克利夫与埃德加都太极端了,不肯接纳彼此,若是他们能爱自己爱人之所爱,故事也就不会是这样了。

凯瑟琳,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是极为真诚的,但她却受铜臭影响,答应了埃德加的求婚。虽说她的初衷是为了希斯克利夫,但却极大地伤害了希斯克利夫,成为希斯克利夫离家出走的直接原因。但不得不说,凯瑟琳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是真挚的。在他回来后,凯瑟琳对埃德加说过:“现在的希斯克利夫谁都应该看得起。”

亨德莱与埃德加,两家族的家长,都早早地失去了妻子,留下一个孩子。只不过,亨德莱选择向黑恶势力低头,变得冷酷,放弃了对上帝的信仰,对自己的小哈里顿漠不关心,不但没有成为合格的好父亲,反而成为了一个心灰意冷、软弱无能的人;而埃德加却选择了坚守自己的信仰,更加信赖上帝,用自己的爱关怀小凯茜,拿出勇气做一个诚心诚意的人。埃德加的心态使他拿出了百分百的爱去爱他的女儿凯茜,但这仍没有使他放下对希斯克利夫的哀,是的,哀,埃德加也许从头到尾都没有恨过希斯克利夫,有的,只是对希斯克利夫心态与行为的哀伤罢了。

林敦,本书中最为可怜的孩子,其父亲希斯克利夫对其漠不关心,只是将其视为可利用的工具,就连快要去世时,希斯克利夫也不准别人为他找医生。林敦的一切都是希斯克利夫安排好的,只是一枚可怜的棋子。

哈里顿与凯茜,两个家族的年轻一代萌发了可以说是这本书中最美好,最纯洁的爱,希斯克利夫的恨,只能成为他们爱情的养分。这份爱,使哈里顿超越自我,变得温顺,而又耐心、好学;这份爱,使凯茜超越自我,融化了心上的哀霜,对哈里顿敞开了心。

这本书中充斥着各种极端的爱,这些爱,生于倾慕,终于仇恨,给我们以启迪,令我们深思。

篇44:呼啸山庄读后感

爱与恨永远是相互对立的,但有时候他们又是相辅相成的。虽然它们之中一个是人性最美好、最令人憧憬的事物,一个是人性中最扭曲、最堕落的产物,但是,有一点我们永远都相信,那就是,爱比恨长久!

《呼啸山庄》讲述的就是一个爱与恨较量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希斯克厉夫,是一个由爱生恨、并因此对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展开疯狂报复的人,这种报复给两户人家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然而,看似永远无法根除的恨意,最后却在年轻一代的爱情中烟消云散了……故事的结局虽然圆满,但全书却给人一种很压抑、很黑暗的基调和感觉,恨充斥着故事的每一段落,特别是对男主角希斯克厉夫的刻画最为丰满和生动。作者对希斯克厉夫的外貌没有什么作详细的描写,但对于性格的刻画却格外的生动传神。无论从外景到人物、从语言到心理……通过对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行为直观而细致入微的描写,让我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希斯克厉夫对于报复他人的快感,把一个活生生的被恨和报复主宰了的人物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了一个被扭曲的爱抓住了的奴隶——是的,希斯克厉夫就像一个奴隶,被扭曲失意的爱情奴隶,被恨控制了的奴隶,正是由于爱和理性的丧失,引发了他为心上人之死而展开的一系列复仇行动。

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在为让爱的人生活得更好而奋斗,但是在爱的人离开后,他们所采用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人只是悲痛,悲痛过后成为更加善良的人;而有的人则是悲痛产生愤恨,变得更加暴躁、心狠手辣……正是这种不同的反应,导致了他们最终各自走上了各不相同的道路,也造就了他们各不相同的性格。但是,无论他们活着的时候做过什么,无论他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纠缠瓜葛,无论恨与爱,他们的结局却不免都变成一捧黄土,跟随着死去的人一起安静的长眠于地下,成为文章最后的三个墓碑,变成活着的人永远的回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给自己留下更美好、更善良的回忆?为什么还是在自己痛苦时给他人心理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所以,尽管书中到处充满着绝望的迷雾,但作者还是在字里行间不时能透出几丝光明,正是那若隐若现的光亮让我们感受到爱的萌芽,终于,在经历了恨的长期冰冻之后,爱慢慢苏醒过来。书的名字叫《呼啸山庄》,这也显示了作者的颇具深意:《呼啸山庄》的呼啸是什么呢?很显然,是希斯克厉夫狂风骤雨般的复仇!而山庄正如饱经风霜的爱,尽管经受怎样的狂风骤雨也永不倒塌,永远在人类的情感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亘古永存!而这,就是作者想到传达给人们的东西:恨只会一时,爱却会天长地久!

《呼啸山庄》讲述了一个爱恨的故事,也告诉我们一个温暖的道理:恨也许会冻结人性,但是人性终会在爱的暖流中得到解放、温暖人生、温暖世界。

篇45: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在冬天变化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变化成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则像树下而永恒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是必需的,永久的。”当我读艾米莉·勃朗行的《呼啸山庄》后,深深地被这段话所吸引,感受到了作者猛烈的情感,感受到了男女主人公激荡着的感情

小说描写的是错综复杂的人际矛盾,主要是围绕弃儿希刺克厉夫报复展开的,而作者是用激越的诗情,独辟蹊径的构思来处理这爱情和复仇的题材的。

巨著除了文字外,更是揪人心肺的情感,那是人对不平等的强烈的报复,没有谁是谁非,有的只是斑斑的血和泪,黑暗和火焰。

希刺克厉夫是书中的主人公,是倍受谴责和争议的一个人物,历来褒贬不一,有人称他为反抗资产阶级社会的英雄,也有人把他斥为恶魔。在我看来,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非疯狂报复的恶魔,他是海底深处最坚硬的礁石,忍耐得越久就反抗得越厉害。

勿庸置疑,希刺克厉夫所处的那个社会是一个阶级对立,冷酷无情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去看待周围的人,这种不平等就像我们所必需的空气一样,我们虽然看不见,但它却时时刻刻地存在着,纵观希刺克厉夫的一生,他的爱和恨,复仇和死亡,无不渗透出斑斑血泪,无不犁刻着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印迹。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文明”社会的受害者,又是自己疯狂复仇结果的受害者。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复仇计划后,希刺克厉夫却并未感到满足,反而觉得空虚寂寞。从哈里顿身上,希刺克厉夫望见自己昔日的影子;从哈里顿和小凯蒂的眼神中,他联想到了凯瑟琳鬼魂的呼唤,这使他终日不得安宁。终于,他离开了人世,去寻找与凯瑟琳鬼魂重逢的欢愉。

《呼啸山庄》中另一个贯穿全书的关键人物就是凯瑟琳。她既是希刺克厉夫受虐待的非人生活的见证人,也是资本主义虚假文明的受害者。她把粗犷、阴沉的呼啸山庄和幽美、安谧的画眉山庄,把自己一代和下一代都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凯瑟琳的一生是悲剧性的,她没有在暴力面前低头,却经不起金钱、门第的引诱,背叛了自己为之骄傲的爱情。她的反抗、背叛、悔恨和死亡,集中地提示出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文明道德的残酷性和虚伪性。

而书中的老恩萧无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想营造一种平等。他想把自己的爱多给予那些可怜的人。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可敬的人物形象!对于一个捡来的孩子如此关怀,甚至甚于他自己的孩子,他是多么喜欢希刺克厉夫,不想让他受到一点点伤害,倡他又能保护他多久呢?他明明知道希刺克厉夫在他死后会受到伤害,可是,他又能怎样呢?对于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无能为力。

《呼啸山庄》——这其中猛烈的爱和憎似狂风呼啸,扑面而来,辛酸、泪水……无不蕴藏于其中。读罢之余,我不禁要思考,我们该拿什么去拯救他们,拯救凯瑟琳,拯救希刺克厉夫,拯救那黑暗中的泪?

篇46:呼啸山庄读后感

恩肖家与林顿家距离4英里。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跨过那4英里,去偷窥林顿家的生活。埃德加跨过那4英里,来找凯瑟琳约会。希斯克利夫跨过那4英里,在林苑中等待得知凯瑟琳的消息。小凯瑟琳跨过那4英里,去跟小林顿约会。小凯瑟琳又跨不过那4英里,来照顾病重的父亲……

4英里的距离,拉起了爱恨,隔开了情网。4英里的距离,交织了两代人的情感。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挺简单的。两家人的结合,与希斯克利夫的报仇,最后报仇的结果不过是止住了古老的两家人几十年的交往,却剪不断几百年的联系。所以,报仇的意义又何在呢?

书里的所有人物都没有特别讨喜、特别让人喜欢的,因此看书的过程中我无法将自己代入其中,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的性格,也正是这样,也对于很多东西没有偏爱、看得更为清晰。奈丽的叙述定是带有个人的感情色彩,希斯克利夫有卑劣心思与沉挚的感情,欣德利看起来古怪又暴躁,林顿软弱但绅士,伊莎贝拉冲动执着但明理,凯瑟琳任性纠结但情感炙热,小林顿脾气乖戾懦弱,哈顿蠢笨但自尊心强,约瑟夫顶不招人喜欢,自私势力又奇怪,小凯瑟琳算比较招人喜欢的了,说明林顿整体的家教教出来的孩子本质还是不错的,有同情心、善良、热爱生活、对人文明有礼,但是也不乏任性和尖酸的成分。总之,让人看来,林顿家是经过文明洗礼开化了的家庭,懂得宽容、收敛、对人礼貌,但恩肖家是粗鲁的家庭,人人开口便是骂人话,人与人说话总是往他人的伤口上撒盐,不懂体谅他人的难处,当然,这并不是说恩肖家一无可取,否则他们也不会存在几百年。

艾米丽·勃朗特的结构看起来很有可取之处。她让一个房客听管家来述说这些年这片土地发生的故事,很是别有一番岁月变迁的味道。而几十年的故事,选取的也是有代表性的一些时刻来描述,使结构看起来较为紧凑,人物的心理描述也比较到位。正如上述所言,作者对人物的描写虽不够讨喜,但都有各自的特点,并且真实地表现出了人性里的另一面,尤其一些语言对话,那些吵架与冷言冷语,就像发生在身边一样清晰真实,这正说明作者对人性把握的深刻。

刚开始看书的时候,被洛克伍德先生的那个梦吓个半死,此刻请原谅我的胆小。但结尾处作者也说:何以有人想象出来,那些长眠者在如此安谧宁静的土地之中,却不得安谧宁静地沉睡。正是这样一句话,将我解脱出来,也因为这样一句话,让我想起《红楼梦》的“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切归于平寂、归于尘土、归于风。

若说这本书对我的启示,那便是,要与人为善、要平和宽容、要懂得表达爱、不要戳人伤处、揭人短处,还有找对象还是要门当户对,哈哈。

篇47: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向我们讲述的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作者把文章写的如泣如诉,让我仿佛也在那个可悲的故事里。

作者艾米莉一生不幸的遭遇,连接不断地命运打击,让她的心灵始终蒙蔽着一层忧郁的灰色。正因为命运不断地打击,她对生命、对人生、对自然的追问与思考,让她年轻的心因哲思而成熟,因沉淀而凝重。

《呼啸山庄》讲述的是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先生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辛德雷·恩萧和女儿凯瑟琳·恩萧。在恩萧先生外出时遇到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就把他带回家收养,并取名为希刺克厉夫。由于希刺克厉夫孤苦的身世与坚忍的性格,他获得了恩萧先生的疼爱,但同时遭到辛德雷的嫉恨在恩萧先生去世后,辛德雷的憎恨变化为行动他把希刺克厉夫降低为奴仆并百般折磨他。这样的举动让希刺克厉夫心里燃烧起复仇的火焰。而妹妹凯瑟琳却与哥哥相反,她与希刺克厉夫一起成长,心性的相似让爱意在两人之间萌生,并与日俱增。然而,画眉山庄的小主人埃德加·林顿以其风度与魅力吸引住了凯瑟琳,凯瑟琳嫁给了林顿,希刺克厉夫愤然离去,一走就是三年。三年以后暴富归乡时,凯瑟琳已为人妻。希刺克厉夫对凯瑟琳的爱转化为深深地恨,他决心要复仇。他已制定好一个可怕的复仇计划。

他通过赌博夺走凯瑟琳哥哥的遗产,他利用埃德加妹妹伊莎贝拉对他的爱意,引诱伊莎贝拉离家出走并百般折磨她。备受煎熬的凯瑟琳,在生下小凯瑟琳以后死去。十几年后,希刺克厉夫又施计让她嫁给懦弱多病的小林顿,终于,希刺克厉夫终于把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财产搞到手,但他也追随凯瑟琳的爱而去。

这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它让我懂得,人不能太贪婪了,要珍惜美好的爱情。

篇48:呼啸山庄读后感

无望的激情,它燃烧得如此厉害,完全能够将一个人烧成灰烬。

看完电影《呼啸山庄》后,我带着极大的想要知道更多的欲望到书店里去买了那本艾米莉·勃朗特的惊世之作,那是半年前的事情。现在,我听到了很多人以极大的乐趣讨论着这本小说,爱好文学的朋友们坚信这本小说所带来的久久无法平静的发生于读后的心跳、颤抖,是这本书带给他直接的震撼。于是我再次回忆起我之于这本书的阅读经历,并且同他一样的是,看完之后久未平息的震撼。这种震撼,不仅仅来源于作者对人性的从皮肤到骨髓的精确刻画,还包括对无望的激情的令人向往而恐惧的呈现。

对于角色的任何道德评判是毫无意义的,举起高高的道德鞭子抽打任何一个主人公都对我们深入理解人性毫无意义,我想做的是,追根溯源地去知道是什么构成了一时一地的特别背景下的任何一举一动的缘由、是什么让人们的理智在毫无希望的激情面前永远屈服于感性的冲动。在这一点上,艾米莉·勃朗特只向我们描述了被这种感性冲击的理性如何一步步走向毁灭,那么我们现在所要做的是去知道,为什么理性——尤其是爱情这一形式的激情前——会这么脆弱。

张贤亮的《灵与肉》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任何理性认识如果没有感性作为基础就是空洞的。在某些方面,在某些时候,感情要比理念更加重要。”这句话几乎为我揭开我上面的疑问一把绝好的钥匙,它要说的便是,当我们脱离感性、自身的渴望、迫切的现实需要而去探讨理性,那样的理性是空洞而不可靠的。我相信,在做任何报复行为的时候,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不会仅仅受感性或理性一方的控制,我们可以想象到的是,他会努力去选择理性来压制因为失败感、被欺骗感、报复欲带来的撕裂心痛,和灵魂被吞噬蚕食引起的必须用忧郁、冷峻来面对的绝望的深渊。

但是,感性的力量在此时没法服从理性,因为所有的理性所指向的是克制、忍受、心灵的平静,这几乎是佛家的境界。作为一个爱得猛烈而又恨得深沉的人,这样的理智他必然无法接受。这也是在面对希斯克厉夫和他所爱的凯瑟琳时,我会更喜欢前者接近本色和原始的疯狂(尽管小说报复部分的情节的确过于残忍),而去拒绝后者为了名利而去答应家境殷富的和雅致却柔弱的埃德加的求婚——正是她这一举动导致了希斯克厉夫的三年的远走他乡和后他半辈子爱恨交加的煎熬,几乎可以更苛刻地说正是她这一举动导致了后面的全部悲剧。

报复几乎是既定的情节,它将不停地掀动故事的波浪并一波波地引向可想而知的高潮。作者让希斯克厉夫出走,而且一走便是三年,这是一个狡诈的安排,因为在三年的时间内什么事情的发生都有合理的一面,浪子回头以及浪子一直浪下去都是可以令读者接受的。但是,这样的安排除了一方面说明希斯克厉夫的爱与恨深得三年时间都没法减色(事实上正好相反,这种沉重的爱恨已经积累到足以将一个人多次烧成灰烬的程度了)之外,却没法告诉我们,在这三年里,主人东的感性和理性究竟在如何斗争。这是我所认为的,在心理刻画上作者所达具有的一点不足,她早早地定了报仇的情节,却没有对人性的扭曲刻画得足够的生动,我们看到,在希斯克厉夫出走的三年里,主人公的人格几乎是静止不变的——所有的一切都被感情冲动都支配,而没有感性和理性斗争的影子。

在感性和理性上的描写上,我们不得不提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本接近变态精神病人的病历《罪与罚》,作者不厌其烦地将全书的460000字中的400000来描写拉斯克尔尼科夫的每一点精神波动,一丝一毫的心理细节陀思妥耶夫斯基都不会放过,以致我们有幸了解到感性和理性的斗争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当然,我终究一位,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心理刻画脱离了动作,因而总感觉自己面对的是没完没了的《狂人日记》,因而最后也对这部小说不是那么钟爱。

我已经脱离一开始的思路太久了,现在回到无望的激情以及它是如何控制理性上来。然而经过长篇的评说之后,我又突然觉得没有话可以再往上添加了,是的,我想说的其实只是,无望的激情产生于狂热的以爱情为其最高形式的激情,激情的本质便是感性对理智的完完全全的抛弃和反而过来对理智的控制,因而我便可以这样说服自己:呼啸山庄的所有悲剧都缘于感性对理性的冲击,和理性在激情的感性面前毫无可为。

从头上面的文字,发现我想说的东西基本上没有说清楚。

篇49:呼啸山庄读后感

带着比较恐怖的心情我读完了《呼啸山庄》,我觉得我这几天失眠与这本书有着巨大的关系。

这本书本应该在初中的时候就看完,只不过当时我比现在更不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恐惧,所以便没有读下去,只读到“我”——洛克伍德先生在凯瑟琳 厄恩肖房里梦见鬼魂的那一段便合上也就再也没有翻过,对于这一点我印象深刻,我还记得当时是在晚上,我躺在床上看,心里还犯嘀咕,“怎么世界名著是恐怖小说?”于是,这本书直至今日我才得以将它读完,虽然在我读到那段“鬼魂”的时候依旧一度不想看下去,所幸现在似乎比以前成熟点了,相信看过去就没事了,看完了。

自从那一次艺术概论课作业交了对《简爱》的读书感受,我猛地爱上了这种做法;就如同自从给老师写信,就猛地爱上了写信,我愿意相信文字比记忆更牢靠,比语言更深刻,也更到位。而且,我发现每次要写文字时,头脑总是被强迫地去思考,去更进一步的思考,因为总期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更有意义一些,更有道理一些。后来能力给朱老师写读书笔记,更是非常喜欢,我觉得这事是我加深对于曾经看过书的一种记忆和理解。

来谈谈《呼啸山庄》,来自艾米丽 勃朗特。基本上,感受不深。

基本上,作者为全文所营造的氛围很一致,也很成功,看的过程一直都比较压抑。不过我要说的是,艾米丽 勃朗特与其姐妹夏绿蒂 勃朗特所描绘的爱情故事基本风格很一致,都是非常调皮又非常炽烈的爱。但是,《简爱》中的爱更理性,更稳重一些;然《呼啸山庄》的爱极为跳跃,也很不让人信服。特别是那些女人的爱,让人无法理解,无从辨别。我非常不喜欢凯瑟琳母女,老凯瑟琳我始终未分辨出她究竟爱着谁,她 只是期待着获得所有人的爱,同时还不能放弃她一直所享受的物质生活,他需要希思克里夫的爱来给她精神上的放荡,又需要林顿的爱给她温暖和呵护,当然还有优质的物质生活。至于小凯瑟琳,是一个始终没有力量的女人,她与理性几乎没有关系,也正是如此,她毫无力量,如果她有力量也就是她的美貌。

相反,我倒是非常喜欢,当然也是小说中我唯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哈其顿。很讨人喜欢,默默地喜欢着自己的小表妹,努力改善自己,面对别人的羞辱用自己的方法强烈还击,最后在小表妹重新挑逗他之后又那么全身心地爱着他,相当之可爱,也是全书唯一不苦闷的一段对于希思克里夫,他是真诚的且忠诚的,希思克里夫之后,他是唯一一个真正难过的人。

基本上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并不特别好,在我看来比较不完整。对于希思克里夫的性格形成交代很不清楚,他来到厄恩肖家之前年少时的一切是一个谜,他期间重要的发迹史更是一个谜,这两个谜混搅在一起使人对于希思克里夫总有着种种的疑问。

同时,我也并不喜欢整个故事的叙述者——迪安太太,我总觉得许多事情都是由于她引起的,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但是总是不安分,我不喜欢不安分的人!当然,这个人小人物口中总能说出些比较富有意思的话。

其中有一段话说得很不错,对于强迫症比较准确地概括:“假如你一个人坐着,有只母猫在你面前的地毯上舔她的小猫,你会聚精会神得盯着看,若是小猫有只耳朵给漏舔了,你一定会大为之生气的。你了解这种心情吗?”

当然,不安分的女人的回话更为经典:“我想是一种懒散得令人可怕的心情。”

强迫症这种东西真的是因为一个人太闲了,太懒散了,懒散地一下子灵魂跑到别的地方去的感觉。如果一个人忙忙碌碌,有着那么多东西要去做和打理,强迫症这种东西是困扰不了人们的。

看网上一些对《呼啸山庄》的评论,好像都盛赞希思克里夫和凯瑟琳之间的爱情,额,令人遗憾,没有。如果希思克里夫的爱算得着深刻并且后来为之而变异的话,凯瑟琳的爱着实让我摸不着。如果仅仅是那几句确实深刻的爱情宣言的话,也终被其最后的抉择所掩盖。

篇50: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本书就像是一条湍急的河流,急急地向前,一刻也不能停留。

这是我读完小说的第一感受。我像是驾驭者一批放荡不羁的驽马,因为马的猛烈奔跑而内心感到一次又一次的悬空感,又惊又怕,却像小孩子般更加努力的抽动鞭子,一刻也不想停下来。

开头时,随着洛克伍德去拜访呼啸山庄的那一段简直让我感到莫名其妙,我无法料想,这世界上竟会有这样一种藐视一切和有些无可奈何眼神的希斯克利夫太太,带有高人一等神气劲的身份不明的哈顿,还有听到凯瑟琳 林顿名字流下眼泪推开窗户喊着“进来吧,进来吧!”的希斯克利夫先生。我读时,这一整个山庄都弥漫着一个“奇”字。主子奇怪,仆人奇怪,屋子奇怪,这一切像是一双无形的大手推着我,推着我读下去。

然,过程中,艾米丽似乎并不急着像我们解释这一切。她娓娓道来三代人,直到结尾处,谜团才一个又一个的解开,一个又一个的展现。也正是这是,我对希斯克利夫的态度,从不理解厌恶可恨一下子突然的转变为深深地怜悯。

世人多说,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是同一个人,他们是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我则不然,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爱一个人,渐渐地吃他爱吃的饭,做他爱做的事,不知不觉中成为另一个自己,这是被影响的,这不是同一化。希斯克利夫是因为爱成为了另一个凯瑟琳,他对于凯瑟琳的爱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这和浪漫的另一个我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和我有着同样的爱好,同样的内心,同样的世界观是不同的。

我们来看看刚被收养的希斯克利夫是什么样的?他和欣德利换马的这件事就可以看出,他对于一件事情的追求和执着有多么的惊人了,从威胁到受打到诅咒,他全都不在乎,他有着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儿,而当他得到了之后,他不再去告状,也就是他不再去陷害别人,也就是所谓的只要能让我到达终点,你们往我去终点的那条路上扔多少臭鸡蛋都没关系!等我到了终点我照样给扔鸡蛋的各位鞠躬感谢大家捧场。这是最初的希斯克利夫,我想这是最真实本真的希斯克利夫。好了,我们再看看凯瑟琳,当她发现父亲带回来一个男孩而没有带回来允诺过的马鞭时,她是怎么做的呢?她对着男孩做鬼脸,啐唾沫,然后遭了一顿打。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不明智的抉择,但相比她那个没用的只会哭的哥哥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这最多也是在成功的路上走着,被人忍了一根生菜然后回扔了一筐臭鸡蛋。这孩子从这里看就发现是玩不过希斯克利夫的。

然而, 他们后来的关系却好到不行,为什么呢?其中不乏有凯瑟琳本身的那种一天就折腾不下五十次的个性,我猜想她早就不想和她那个懦弱的哥哥相伴了,刚好来了一个新伙伴,除去当晚的利益冲突纠纷之外,这个伙伴还是很可爱的。而对于希斯克利夫,他是个外人需要融入新环境,有一个盟友当然是极好的,我们当然也从后来的小凯瑟琳对于小林顿刚来时的态度上不难想象她母亲当年看到希斯克利夫的态度了。最感人的是雪中送炭,希斯克利夫当然会记住凯瑟琳的恩情,也不排除发展成爱情了。

可是这两个人是不同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相同。但是他们开始相互影响,相互同化了,希斯克利夫从来时的坚韧克己渐渐在和凯瑟琳的相处中变得放荡不羁了。而当凯瑟琳从画眉田庄回来的时候,她学好了,她变得很希斯克利夫不一样了,希斯克利夫感到了一种深深地背叛感和不安感,所以他逃避,当然他也走出了和奈丽说:“把我打扮地像样点,我打算学好。”他羡慕林顿的长相和文明的举止,因为他发现可能林顿和凯瑟琳站在一起时是那样的般配。所以他还是努力要和凯瑟琳靠近,要变成凯瑟琳。

而女人总是比男人更早的成熟,凯瑟琳选择了林顿也就证明了这一点,,她的爱情,她的那个努力想要变成她的希斯克利夫。而这一点恰恰是希斯克利夫不能同化的,因为如果他也和凯瑟琳一样选择背弃了爱情,那这个故事就不会是扣人心弦的报复剧了!就没有卖点了。。于是他去其精华,取其糟粕,选择了学习凯瑟琳的这种自私,这种不顾他人的感受,这种对别人的心灵的报复。一步一步,走向了这条路。

他们太相同,他们又太不同。世界太乱,又有多少人能遵循自己的内心,走完自己想走的路。

大悲剧啊。

《红楼梦》,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等,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一般认为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富贵公子贾宝玉为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描绘了一批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可以说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女性美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世态百相的史诗性著作。

《红楼梦》版本可分为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大系统。程本为程伟元排印的印刷本,脂本为脂砚斋在不同时期抄评的早期手抄本。脂本是程本的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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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红楼梦》开篇以神话形式介绍作品的由来,说女娲补天之石剩一块未用,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茫茫大士、渺渺真人经过此地,施法使其有了灵性,携带下凡。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空空道人路过,见石上刻录了一段故事,便受石之托,抄写下来传世。辗转传到曹雪芹手中,经他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而成书。

书中故事起于甄士隐。元宵之夜,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被拐走,不久葫芦庙失火,甄家被烧毁。甄带妻子投奔岳父,岳父卑鄙贪财,甄士隐贫病交攻,走投无路。后遇一跛足道人,听其《好了歌》后,为《好了歌》解注。经道人指点,士隐醒悟随道人出家。

贾雨村到盐政林如海家教林黛玉读书。林如海的岳母贾母因黛玉丧母,要接黛玉去身边。黛玉进荣国府,除外祖母外,还见了大舅母,即贾赦之妻邢夫人,二舅母,即贾政之妻王夫人,年轻而管理家政的王夫人侄女、贾赦儿子贾琏之妻王熙凤(凤姐),以及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和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宝黛二人初见有似曾相识之感,宝玉因见表妹没有玉,认为玉不识人,便砸自己的通灵宝玉,惹起一场不快。

贾雨村在应天府审案时,发现英莲被拐卖。薛蟠与母亲、妹妹薛宝钗一同到京都荣国府住下。宁国府梅花盛开,贾珍妻尤氏请贾母等赏玩。

沦落乡间务农的京官后代王狗儿让岳母刘姥姥到荣国府找王夫人打秋风。凤姐给了二十两银子。宝钗曾得癞头和尚赠金锁治病,后一直佩带。黛玉忌讳“金玉良缘”之说,常暗暗讥讽宝钗、警示宝玉。

贾珍之父贾敬放弃世职求仙学道,贾珍在家设宴为其庆生。林如海得病,贾琏带黛玉去姑苏,其族弟贾瑞调戏凤姐,被凤姐百般捉弄而死。秦可卿病死。

贾政长女贾元春加封贤德妃,皇帝恩准省亲。荣国府为了迎接这大典,修建极尽奢华的大观园,又采办女伶、女尼、女道士,出身世家、因病入空门的妙玉也进荣府。

元宵夜,元春回娘家待了一会儿,要宝玉和众姐妹献诗。宝玉和黛玉两小无猜,情意绵绵。书童茗烟将《西厢记》等书偷进园给宝玉,宝玉和黛玉一同欣赏。宝玉庶弟贾环嫉妒宝玉,抄写经书时装失手弄倒蜡烛烫伤宝玉,王夫人大骂赵姨娘。赵姨娘又深恨凤姐,便请马道婆施魔法,让凤姐、宝玉中邪。癞和尚、跛道人擦拭通灵玉、救好二人。

黛玉性格忧郁,暮春时节伤心落花,将它们埋葬,称为“花冢”,并作《葬花吟》。恰巧宝玉路过听到,深喜知心。王夫人丫环金钏与宝玉调笑,被王夫人赶出投井而死,宝玉结交琪官,贾政大怒,将其打得半死。袭人向王夫人进言,深得王夫人欢心,被王夫人看作心腹,并决定将来袭人给宝玉做妾。大观园中无所事事,探春倡导成立诗社,并各人起了名号。第一次咏白海棠,蘅芜君薛宝钗夺魁;第二次作菊花诗,潇湘妃子林黛玉压倒众人。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母在大观园摆宴,把她作女清客取笑,刘姥姥便以此逗贾母开心。贾母又带刘姥姥游大观园各处。在栊翠庵,妙玉招待黛玉、宝钗饮茶,宝玉也得沾光。由于行酒令黛玉引了几句《西厢》曲文,被宝钗察觉,并劝解她,二人关系好转。黛玉模仿《春江花月夜》写出《秋窗风雨夕》,抒发自己的哀愁。

贾赦垂涎贾母丫环鸳鸯,让邢夫人找贾母。鸳鸯不肯,贾母也不愿意,斥责邢夫人。贾赦母子关系更加不好。

薛蟠在一次宴席上调戏柳湘莲,被柳毒打,柳怕报复逃往他乡,薛蟠无脸也外出经商。其妾香菱(即英莲)到大观园学诗。薛宝琴、李绮、李纹等几家亲戚的姑娘来到,大观园中作诗、制灯谜,空前欢乐热闹。

袭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夜里受寒伤风发高烧。贾母给宝玉一件孔雀毛织的雀金裘,不慎烧个洞,街上裁缝不能修补。宝玉要为舅舅庆寿,晴雯带重病连夜补好。贾府戏班解散,芳官成为宝玉丫鬟,宝玉为其庆生,众姊妹抽花签行酒令,黛玉为芙蓉花,宝钗为牡丹花。贾敬吞丹丧命。

尤氏因丧事繁忙,请母亲和妹妹尤二姐、尤三姐来帮忙。贾琏见二姐貌美,要作二房,偷居府外。二姐和贾珍原有不清白,贾琏知道贾珍想把三姐玩弄,尤三姐将珍、琏大骂,三姐意中人为柳湘莲,贾琏外出办事,路遇薛蟠、柳湘莲。贾琏为柳提媒,柳答应。到京城后,柳先向三姐之母交订礼,遇宝玉闲谈尤氏一家而起疑,又去索礼退婚,尤三姐自刎,柳出家。

凤姐知道贾琏偷娶之事,便将计就计装贤惠,将二姐接进府。请贾母等应允。贾琏回来,因办事好,贾赦又赏一妾。凤姐借妾手逼得尤二姐吞金自杀。

黛玉做桃花诗,众人议重开诗社,改海棠社为桃花社。史湘云填柳絮词,黛玉邀众填柳絮词。众人放风筝,欲放走晦气,黛玉风筝线断,众人齐将风筝放飞。

傻大姐在园中拾到一个绣有春宫画的香囊,王夫人大怒,在王善保家的撺掇下抄检大观园。探春悲愤,认为抄家是不祥之兆。后又因王善保家的掀她衣服,大怒并扇王善保家的一耳光。

贾府中秋开夜宴,贾母邀大家一起到凸碧山庄赏月,众人击鼓吃酒。黛玉见贾府中许多人赏月,贾母犹叹人少,不似当年热闹,不觉对景感怀。湘云过来陪她,二人来到凹晶溪馆联诗,湘云联寒塘渡鹤影,黛玉对冷月葬花魂,湘云赞黛玉诗句新奇,妙玉听见亦夸赞,将刚二人的诗誊写出来并结了尾。

晴雯被王夫人以勾引宝玉为由,被撵抱恨而死。贾宝玉无可奈何,听小丫头说晴雯当了芙蓉花神后写《芙蓉女儿诔》祭她,后竟成黛玉谶语。薛蟠娶妻夏金桂后,在夏挑唆下,薛毒打香菱,薛姨妈不准,夏金桂和婆婆吵闹。薛蟠无法在家。只得外出。

迎春出嫁,宝玉心中伤感。贾政逼宝玉上课。袭人来潇湘馆探口风,婆子说了些造次之话,黛玉甚觉刺心,惊噩梦染上重病。元妃身体欠安,贾母、贾政等前往宫内探视。贾宝玉、妙玉走近潇湘馆,听得黛玉抚琴悲秋之音,后琴弦崩断,宝玉疑惑,妙玉从中预感到黛玉“断弦”的命运。宝玉见晴雯补过的雀金裘,心中悲伤并祭奠她。

黛玉听到宝玉定亲的消息,千愁万感,把身子一天天糟蹋起来,杯弓蛇影,一日竟至绝粒。侍书与雪雁说宝玉亲事未定,老太太要亲上作亲,黛玉听了病情转好。贾母知黛玉心事,主张娶钗嫁黛,王夫人、凤姐附和。金桂暗恋薛蝌,与宝蟾借送酒戏之。贾政、王夫人商量娶宝钗的事,宝玉来到潇湘馆,黛玉与其参禅。怡红院海棠冬天开放,贾母办酒席赏花。宝玉丢玉,全家忙乱,请妙玉扶乩。

元妃薨逝,贾家悬赏寻玉。宝玉变疯傻,老太太要给宝玉冲喜,凤姐献掉包计。黛玉从傻大姐那里得知宝玉娶亲后迷失本性,黛玉咳血病重,焚烧诗稿。宝玉、宝钗成亲。宝玉欲死,宝钗说黛玉已死,宝玉昏死做噩梦。贾府人去潇湘馆哭黛玉。

贾母祷天宽宥儿孙。主上宣旨革去贾赦、贾珍世职,发配边疆,贾政袭贾赦的世职。雨村落井下石,包勇醉骂雨村。王夫人将家事交凤姐办理。贾母拿出银两给宝钗过生日,宝玉中途退席经潇湘馆闻鬼哭。宝玉梦黛玉而不得,错把柳五儿当作晴雯。

贾母病重。迎春被孙绍祖折磨致死,史湘云丈夫得了暴病。贾母寿寝,凤姐办理丧事,可办事力诎,失去人心。鸳鸯自尽殉主。何三引贼盗来贾府,妙玉为贼所抢不知所终。赵姨娘中邪被折磨死。刘姥姥哭贾母,凤姐欲将巧姐托付给她。宝玉找紫鹃表白心思。凤姐死,王仁混闹给凤姐大办丧事,平儿帮贾琏筹钱。甄应嘉进京拜会贾政。贾宝玉与甄宝玉貌象而异,宝玉斥之禄蠹。

宝玉病重,和尚送来通灵宝玉,宝玉死而复生。宝玉二历幻境,看淡儿女情长。贾琏看望贾赦,将女儿托于王夫人。惜春出家修行,紫鹃陪伴。宝钗劝勉宝玉,与之辩论赤子之心。贾政回京行至毗陵,雪中见宝玉随僧道而去。香菱难产而死,袭人嫁蒋玉菡。贾雨村遇甄士隐,归结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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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梦》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和高鹗呕心沥血,把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在纸上。《红楼梦》造就了众多不朽的艺术典型。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就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而宝玉、黛玉、宝钗、王熙凤则成为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红楼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作者善于根据人物的不同地位,以不同的手法,对人物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描写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他们的特征。特别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往往具有复杂、多面的性格,不要说宝钗、袭人,即使像豪爽单纯的史湘云、道貌岸然的贾政,也不是由单一特征所构成的。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超出了”才子佳人“的模式。贾宝玉不是才高八斗、金榜题名的状元郎,而是蔑视功名利禄、”于国于家无望“的情痴林黛玉爱贾宝玉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从不曾劝贾宝玉去求什么功名利禄。正是在超脱了世俗偏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宝黛之间建立起相互爱慕高于其他一切的纯真爱情。

这种爱情支持贾宝玉在冲破封建思想束缚的路上走得更远,爱情的毁灭使他割断了同封建家族的最后联系。贾宝玉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实际上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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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1

四大名著,同为经典却留给我截然不一样的感受与想像。

诱惑与反诱惑延伸的《西游记》,义和忠蜕变的《水浒传》,分与合演绎的《三国演义》,情和泪交替的《红楼梦》。

一向以来,默默喜爱着这四部传奇,但最为刻骨铭心的还是《红楼梦》带来的淡淡的伤,朦朦的美。

《红楼梦》:家败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衰败,三个字便足矣。昔日的辉煌沦落为如今的苍凉,可悲是必然的,但留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感慨与深思。

林黛玉,牵引着整个故事。《葬花吟》中的“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便是这位多情女子的淡愁与闲思。应对封建社会的压迫,这般柔弱的女子竟能够如此坚强,让人不禁心生爱怜。爱她的多才多艺,也爱她的叛逆顽强;怜她的纤纤若骨,也怜她的女子矫情。是的,花落人亡两不知,又有谁知她懂她。应对落花,她也许想到了自己逝后如落花飘落的情景,不禁潸然泪下于不经意间。

贾宝玉,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主儿,爱着黛玉却又连着宝钗。黛玉的调皮让他痴迷,宝钗的贤淑与知情搭理最让他舒心。但宝黛的爱却无可代替,相爱却不能在一齐,甚至还没开始就已结束,封建的教条注定了他们悲哀的结局。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呵,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是贾宝玉眼中的林黛玉。这样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却无视封建的礼教,反而背向其形,让我不得不佩服。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归咎于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它无情的扼杀了宝黛的感情。黛玉到死还问道“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一面是宝玉的喜事,一面是黛玉的丧事,宝黛二玉的二种不一样的人生成了显明的比较。这样一对相爱的鸳鸯就这样被封建礼教活活打散,怎能让人不悲哀,不思量。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真真假假,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不,常人怎能与她相提并论。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成就了她的命运。也许,一切皆是命中注定。

由于身体上的先天虚弱,黛玉对事物的反应比较消极,也由此导致了黛玉在思维上的叛逆与被动。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唯美伤感的词句,带着朦胧的凄美,少女的情思。

不想为自己喜爱黛玉作太多辩解,发自内心的喜爱,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有太多的冠冕堂皇与勾心斗角,太多的是是非非。每次读《红楼梦》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红楼梦》中真真实实、平平凡凡的才叫生活。虽没有轰轰烈烈的誓言,就那生活小节,鸡毛蒜皮般的小事,正经不正经的情话,也足以拨动心弦。

与林黛玉相比薛宝钗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黛玉至少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实的感情,虽最终一死却也无所谓悔与不悔了。而宝钗“愚昧而不自知”,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不完美亦成就这完美。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个个痴情的女子,一个个多才的被无情的埋没,唉,这吃人的礼教。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读完《红楼梦》我到底学到了什么呢?静下心来想一想,似乎又很纠结于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道理,看来我还是要认真的研究它了,红楼的神秘与红楼的智慧都让我沉醉与其中啊!

《红楼梦》读后感2

宝钗一向都是封建社会里的完美人物,她识大体又不似熙凤般狠辣,有才气又不及黛玉般清高,淡名利又不如迎春般木讷,清性情又不像妙玉般极端。宝钗,能够用完美来形容。

黛玉的美是清,如芙蓉般脱俗,恍若仙子般倾城;熙凤的美是傲,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傲瞰人间,是可望不可即的存在;湘云的美是憨,是芍药花下的天真烂漫;而宝钗,则是那句“淡极始知花更艳”,她的美,是淡,是牡丹的倾国,默默独居一隅,却不知早已惊艳了满堂摇曳的春风。

一向在想,宝钗在乎的到底是什么?妙龄少女,黛玉有她的风露清愁,熙凤有她的机关聪明,而宝钗,似是无欲无求,真真“淡极”,却显得“更艳”。

宝钗是封建主义绝对的拥护者,她从来不喜像黛玉那样的伤春悲秋,从林黛玉重起桃花社一章中贾宝玉就说过,宝钗并不喜作闺怨诗,也不许宝琴作,可见她对闺怨是排斥甚至是不屑的,她不会去望着“花谢花飞飞满天”悲戚,更不会叹“红消香断有谁怜”,她心里的女子,或者说就是她自己要做的就是“珍重芳姿昼掩门”。她和林黛玉一样拥有倾世芳姿,却不像林黛玉一样想将来将何去何从,只想如何过好此刻,这是她“淡极”,更是她对封建制度的崇尚。

宝钗的“淡极”也与她的生平遭遇有关,自小父亲亡故,哥哥又愚笨无用,虽是女儿却也要持家掌事,宝钗早早便接触了人情世故,早早融入了这个封建的社会,她的性格也许是天生的,但我想更多的还是正因她要过得好而被修整过的。黛玉能明白现实的残酷,而宝钗却知道怎样去应对残酷的现实。不得不说,宝钗比黛玉要成熟得多,正正因此,她的“淡极”并非她无欲无求,是她已经有了潜质和气度去看淡所有的人间冷暖,她不去憧憬浪漫,正因她已经融入了现实,已经能让自己在现实里过得很好,甚至让自己完美无暇,淡极更艳。

宝钗“淡极”,但并非“无情”,她遵循封建制度,适应着眼前的一切,也用自己的一片真心去待人。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宝钗的“德”是让人赞叹的,可也是为她自己悲叹的,宝钗一心想让宝玉早日步入仕途,为他谋一光明前程而费尽口舌,不管她是否早就知道自己会成为荣国府的宝二奶奶,宝钗的一番心思也是完全建立于对宝玉的真情上的,正因她明白封建社会的定理,正因她遵循并信奉着封建社会的规则,她便把自己认为最好的道路告诉宝玉,于理,宝钗的一番苦心苦意着实令人赞叹。但是于情,这偏偏不是适合宝玉的路,宝钗有“停机德”,可宝玉却没有“悬梁悟”,宝钗的良苦用心也就适得其反,让宝玉心生厌倦。宝钗是理性的,她知道这样对宝玉有益无害,谁叫宝玉却如此轻视功名还骂其“禄蠹”,宝钗之德,也只能付诸东流了。

而对于黛玉,宝钗一向都是友善的,尽管刚进府中黛玉曾多次明着嘲讽,她也没有多说一句,在听到黛玉用《牡丹亭》里的句子作酒令时,宝钗反而句句真诚地劝了一番,连向来对他人言语极其敏感的黛玉也心服口服,懂得了宝姐姐的一片真意。得知黛玉病了,她又专程遣人送燕窝来;之后搬出大观园又独独写了四赋赠与黛玉。对于同为才女佳人的黛玉,宝钗是惺惺相惜的,但她们不是知音,黛玉的叛逆和反抗与宝钗的遵从和信奉水火不容,她们无法成为同道中人,却能做彼此怜惜的姐妹,是正因宝钗始终如一的友善和情谊。

正如湘云笑说的,纵是黛玉,也挑不出宝钗的一点短来。宝钗在这个波涛暗涌的封建社会里已经学会了如何处事应变,在荣国府里博得了众人的喜爱,只可惜她的良人不是宝玉,这是她信奉的封建制度迫害她的,她无法摆脱命运,也无法争取自己的幸福。宝钗的悲哀,是她从来不知道她的坚持一向就是错误的,她争取的东西并不是属于她的,只但是她的思想也由不得她改变什么。

叹只叹,如果宝钗遇到的不是宝玉,她必须能在属于她的社会里绽放她独有的风雅,一如倾国的牡丹,融了满院淡淡的香,诠释着她的完美。

《红楼梦》读后感3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因此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味道……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能够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说到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就不得不题,功名利禄。记得第一回中,士隐所解注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甚切,就好像功名,不是得了功名,就不用死,到头来还是得死。下一世,谁理你是秦始皇,还是汉武帝。更别提其他人,“问古今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若不提,钦敬,从古至今,那些著名的贪官奸臣,吕不韦、秦桧、吴三桂、鳌拜……也是万古留名。其实他们的才智,胆识,以及那种不畏惧命运的胆魄,也有可取之处。命运最终给他们的安排终究是残酷的,死讯换来了呼天抢地的欢呼声,死后还招人恶骂,这是他们的悲哀,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哀。难道这就是正义与邪恶的标准吗?

其实,正义与邪恶的标准还是很模糊的。我能够说,“人各有志,只能说他们树立了不科学的人生观。”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必须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可耻,也许他们像楚庄王,三年沉迷于酒色,是别有用心,我们也许只是让历史蒙蔽了双眼,虽然可能性极小,但我们不能排除这种想法,毕竟这些都已成过去,无从考证……

我甚是欣赏他们对于神说以及命运的无所畏惧,即使是现今社会,又有何人能真正做到不满命运的安排,能挑战命运。想想社会之中,大多数人们还期望圣人、神仙的出现,从苦恼将他们解救,以此说来似乎还不及这些贪官奸臣。

那这些贪官奸臣错在哪儿?失败在那儿?--我想就应是,想得不够长远。就好似吕不韦,得到了皇位又怎样?也许会更觉空虚,到头来终免不了一死。“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那如此说来岂不是什么都别做,做什么终究都还是在替别人做嫁衣裳。

其实不能这么想,人这一辈子,很多事是无可奈何的。我个人觉得,人这一生,概括起来就三字“活下去”。什么都不做怎生活下去?什么都是需要代价的,你学习,换来好的工作;你工作,换来生活需要的钱。钱让人过好日子,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突然想到,有些人自命清高的认为前乃污浊之物,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要用他?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需靠他活?我不觉得钱是什么污浊之物,钱只是一件物品,用它之人不堪,因此才让它蒙羞。“功名利禄”,只是换取钱的手段罢了。人生在世,只要赚钱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贪污就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将别人用代价应换来的东西据为己有。若是用正当方式,让自己活得更好,没什么不对,即使在别人眼里显得奢华,又怎样,这是用代价换来的,是付出过后得来的,是一点点赚来的,本就为了让自己活得更舒坦,奢华点也是自愿的,没什么不能够的。因此为了活下去,要赚钱。如果总想着是为他人作嫁衣,索性都别活了。毕竟只有少数人能享受看破红尘的生活。既然有许多事都放不下,就别放下,糟踏了光阴。“圣人”也需“凡人”衬。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主角,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也是无法摆脱父母之命嫁于宝玉,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金簪雪里埋。”再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

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那人还对我说,“做和尚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逃避,还有一种就是为了应对。”我想逃避的那些就是“看错红尘”的,而应对的才是真正“看破红尘”的。

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感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感情杯具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杯具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以前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红楼梦》读后感4

《红楼梦》,它是四大名著之一。

它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感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杯具。

我从去年开始,就一向琢磨着《红楼梦》,虽然几个月就把它给看完了,但我还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便一句一句地理解。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感情杯具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此刻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之后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最后繁华成空的大杯具。

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杯具,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杯具。

当我看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和《苦绛珠魂悲伤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听着悲伤的音乐。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那不争气的眼泪始终还是把那页给模糊了呢!傻傻的我本以为结局会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幸福地生活在一齐,是啊!王子与公主生活只是童话故事而已,然而,这么悲惨的结局我却怎样也想不到。

当黛玉听完傻大姐的话后,就直吐鲜血。不住地流泪。因为她理解不了这个事实,黛玉她恨宝玉,恨他为什么不理解自己。她把宝玉送给她的那绢子往火上一撂,顿时化为灰烬。熬了一天,黛玉已经奄奄一息。突然,她高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只见黛玉两眼一翻,一缕芳魂就这样随风而逝。

黛玉死的时候,正是宝玉娶宝钗的同一个时辰。只因潇湘馆离新房很远,听不到潇湘馆这边悲恸的哭声。

这真的是个不朽的杯具啊!

我为黛玉和宝玉感到悲哀,宝玉最后竟然出家当了和尚,因为他明白林妹妹是为自己而死的。便在灵柩前放声大哭。

一个风光显赫的大家族,就这么没落了!不知看过《红楼梦》的朋友们,是否都和我一样,为他们感到悲哀、痛心?

《红楼梦》读后感5

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爱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书归正文,呵呵,湘云第一回出场,人并不感其突兀,概因前之已伏之笔吧。而后由贾母,王夫人眼中写出湘云之衣着打扮,再由宝钗口中说出湘云旧事,至此,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了,丝毫不费笔墨,却有如此传神。

到宝湘在书中的初会便是有一番景象了。与宝黛初会比较看来,当真是妙极。如此文字,似犯而不犯,似重而不重,又有几多。而这位云妹妹当真是心直口快且俐齿伶牙,几个绛纹石的戒指换出的那一番道理,想来读者应记忆犹新吧。直到玉卿挨打,宝钗赶蝇,龄官划蔷,湘云才结束了她的第一次小住。此间数个故事,纷乱头绪,却从未有缺何人,象凭空消失一般,必在纷乱中有几笔点到,象宝玉挨打时,众人来看,便点了湘云一笔,宝钗赶蝇时,湘黛二人偶见,又是一笔。如此又生出多少故事,至龄官划蔷后,湘云来辞,一切就顺理成章,总在乱中添置几笔,让人看后觉得简单而又有绪。

湘云二次来访,便是海棠结社后了。若上一次雪芹先生要突出刻画湘云的性格,此一次则刻画湘云的才情。两首白海棠诗写尽多少故事,而其中“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两句我窃以为便是其真实写照,再看她的菊花诗“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事,看来惟有我知音”,“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倘若陶彭令再生,也比慨然菊有此咏者,不枉矣。再看红楼最精妙的一副百笑图中,也不乏湘云的身影,雪芹先生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写到“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如此这般,红楼中的人物性格便全部展露在读者面前,如此文字,试问古今小说中非红楼而谁有?好一副红楼百笑图,如见如闻。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但是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红楼梦》读后感6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杯具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感情杯具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主角,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

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爱,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联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红楼梦》读后感7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生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感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感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感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感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但是那里没有她能够依靠的亲人,没有她能够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感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生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应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感情杯具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红楼梦》读后感8

曹雪芹的长篇小说《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奇特的一部小说。

我读红楼,感悟最深的大致可分为两点。

第一,有感于《红楼梦》的艺术魅力。《红楼梦》之因此能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并不仅仅仅正因它在资料上的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更重要的因素还取决于它巨大的艺术魅力。从小说的人物看,它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近五百人,而能够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数十人,例如林黛玉的尖酸刻薄,薛宝钗的温柔敦厚,贾宝玉的如傻似狂,王熙凤的诙谐幽默等,这些典型人物,各自都有自己独特而又鲜明的个性特征,早已成为人类艺术画廊中千古不朽的艺术典型,在银屏上盛演不衰。从小说的情节结构上看,《红楼梦》改变了以往长篇小说情节和人物故事单线条发展的单调模式,创造了一个完整宏大而又浑然天成的网状艺术结构,四大家族及众多人物,情节结构安排巧妙,虽然多条线索齐头并进,互相联结,却又有条不紊,层次分明。

从小说的语言上看《红楼梦》,曹雪芹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他在继承中国古典文学语言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加以丰富的发展,使小说的叙述语言更加生动形象,准确洗练,具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小说中的人物语言堪称经典,作者往往只用三言两语就能传神地勾画出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例如林黛玉进贾府那段,王熙凤说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似嫡亲的孙女儿似的,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嘴里心里放不下。只可怜我这妹妹这么命苦,怎样姑妈偏就去世了!她这几句话,不仅仅夸奖了林黛玉,而且赞扬了探春姐妹们,还博得了贾母的欢心,充分显示了王熙凤圆滑世故的特点。

除此之外,小说中的超多诗词歌曲根据人物的不一样性格而作,更有较高的文学价值。第二,有感于《红楼梦》的主题,《红楼梦》是一部博大精深的文学巨著,关于它的主题,历来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诚如鲁迅所说的那样:“道学家看见淫,经学家看见易,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但我们细读原著,就会发现,作者所要展示的主题,其实就是人生有限,天地无情的痛苦和无奈,是留恋完美的人生而又对人生美中不足的哀惋与感叹:人生为何要生老病死、离合悲欢?

小说中透过不一样人物之口,反复吟唱的这一旋律,正是作者历经世间荣辱后的人生感悟,也是《红楼梦》乃至历代文人所极力探索的永恒主题之一,例如,元春贵为皇妃,但却觉生活“终无意趣”;迎春误嫁中山狼,不久便被折磨至死;探春虽然“才自精明志自高”,但却“生于末世运偏消”,为了家族的利益被迫远嫁异域;惜春看破红尘,出家为尼,“独卧青灯古佛旁”史湘云虽然“英豪阔大宽宏量”,但最终却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的妙玉带发修行,结果“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其他诸如香菱、晴雯、尤二姐、尤三姐等等,乃至大观园“女儿国”中所有的女儿们,都无一不是以背剧结局而告终的,但是,曹雪芹的这种人生感悟是用心而非颓废的,他对人生乃至世间一切完美的事物都怀有深深的眷恋之情。当人生与世间的真善美被无情地毁灭时,他才在怜惜悲悯中发出了无奈的感叹,综观全书,《红楼梦》主要在“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这一既诗化又真实的理想世界中展开故事情节,以“无故寻愁觅恨”的贾宝玉为主人公,透过他的独特视角和亲身经历来感悟人生,探索自然,充分展示了青春少女及世间之美被毁灭的无情和无奈。

以上就是我对《红楼梦》的浅谈,自《红楼梦》诞生以来,就受到了普遍的赞赏和喜爱,红学各派各持己见,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

《红楼梦》读后感9

一百年有多久,没有必须人生阅历的人无法回答我。那么,三百年呢?

能在三百年内保存完好的东西并不多,就像金子,宝石,但《红楼梦》却是高于物质的存在,它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屹立于古典小说艺术领域的巅峰。

它,不仅仅仅是一个故事,它是曹雪芹用了十年时刻编织出的一个世界,虽然,这个世界并不完美,但却充斥着曹雪芹的爱、泪——宝玉、黛玉凄美的感情故事,四大家族由鼎盛逐渐衰亡的历史悲歌。“满纸荒唐言,十年辛酸泪。”谁知其中味?

三百多年前,曹雪芹一手创造了红楼梦的世界,三百年后,我捧着用新技术印刷而成的《红楼梦》,细细研读,依旧能够感受前人在故事中留下的思愁,聆听那隐没在故事最深层的倾诉,毫无间隙。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一个个主角跃然于纸上,不论好的还是坏的,他们都静静地在那个世界里上演一幕幕人生的戏剧,而我,置于一旁,只能默默惊叹着,做一个仰头观望浩瀚星空的远眺者,做着百万读者中的一员,关注着《红楼梦》的辉煌。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红楼梦》的字字句句就像是一根线,缠绕着编织出一个凄凉、腐朽、绝望的社会。主仆对抗、家族矛盾、经济危机缠绕着每个页脚,渗出压抑的窒息,那里纠缠着

多少生与死,爱与恨,眼泪与笑容。我们无法想象,曹雪芹是用什么样的情绪将那些日月轮转、凡尘沧桑、人间万物、爱恨情仇用文字在他手下流光溢彩的。唯一不可否认的是他做到了,他做到了将感情用文字表现的淋漓尽致,就像电影的预告片那般精美绝伦,带动人的血液为之感叹。

《红楼梦》的前80回是曹雪芹的心血,而后40回却让他留下了无穷的遗憾。那段奇葩写奇葩的日子,充斥着忧伤和悲痛,有人说,其中包含了太多对于旧社会的不满与怨恨。是不是不满,是不是怨恨,我无从得知。

或许是我的人生阅历不够丰富,又或许是《红楼梦》中包含了太多强烈的情感,我一时竟无法真正明白曹雪芹创作的目的,《红楼梦》的立意何在?此刻的我无法明白,但我绝不坚信,它仅仅是一个故事,仅仅是曹雪芹反抗旧社会的一种宣泄方式,它的背后必须还有更多的深层含意,但我,终是才疏学浅了。只能再一次翻开那部著作,再一次接触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语言,从早已熟悉的“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开始,再一次跟随曹雪芹的脚步,深入到那段悲凉的历史。

“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曹雪芹呕心沥血的用了十年,造就了古典小说上的传奇,当其他作家还在苦苦寻找龙角的时候,他,已经站在巅峰高高擎起《红楼梦》这颗龙珠在三百多年前,光耀于世了。

三个一百年的轮回,《红楼梦》的精彩还未完全出世,“红学”的研究还在继续,《红楼梦》究竟会不会被真正揭秘呢?停在前方的,永远是下一个轮回。

《红楼梦》读后感10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好处。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这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个性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刻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方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但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

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好处,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好处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联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证明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前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因此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联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红楼梦》读后感11

红楼,多么熟悉而又神秘的名字。自它问世以来,多少红学家前仆后继,倾其一生只为解得其中真味。对于这部自成学问的奇书,我早已慕其美名,值此寒假,有幸一探其奥秘。

当我拿到这本厚达九百多页的大“百科全书”时,我的心不得不为之惊叹,甚至有了打退堂鼓的念头,但读书本来就要舍得投入时间和精力,不然怎能领会其中奥妙?于是便下定决心,这个寒假,就纠缠上这本“顽物”,一定要把它看完。

初读《红楼梦》,困难就接踵而至。一张薄薄的纸页上挤满了令我眼花缭乱的文字,包括生僻字、文言文,许多诗词更是让我摸不着头脑,其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则是让我糊里糊涂,如置身云里雾里,难得其中真味。有时读着,竟睡意难忍,趴在书上睡了过去。

但这些并未阻挡我要将它看完的决心。我开始做笔记,自己手绘红楼梦中的人物关系图,切身体会到这个封建大家庭的复杂。我学会借助外物,无论是厚重的词典还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都在此过程中助我一臂之力。

最令我着迷的,自然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纠葛了。一次我读到一个场景:贾宝玉和林黛玉互表心意,用到“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以及很多我不知道的典故,便在网上查询,终于得知这是贾宝玉在向林黛玉表露自己的真心。在此过程中,我既收获了知识,又对书中的内容有了理解,那样一种心领神会的感受,更是生活中不可多得的,难以言喻的昙花佳境,让人回味无穷。这样读书的兴趣和快乐自然就如期而至了。

在长达二十多天的纠缠后,我终于将这本书“啃”完了。但我却不能就此满足,因为书中还有很多内容是我还不理解的,还有更多的深意和奥秘没有被挖掘。这样,我的感受和收获可能就很有限。于是我选择了在网上翻看别人的读书笔记和书评,以及一些著名红学家如周汝昌的著作,与他们的思想和心灵交流后,便有豁然开朗、拨云见日之感,《红楼梦》中的奥秘也才逐渐隐现。

随着进一步深入了解,我才真正感受到红楼梦的博大精深,也获得了更多的知识和兴趣。也许读书就是如此,只有肯花心思去钻研,才能真正领会其中的奥妙。采用不同的方式,得到的知识和兴趣也许就更多。最终,这本书一定会对我们的心灵产生巨大的影响,让我们受益无穷。

《红楼梦》读后感12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泡,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一部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一首暗示着兴败繁衰的荒唐诗,在这白玉为堂金做马的贾府中,在这光鲜的浮华后,又暗藏着什么呢?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从此,一块纷纷扰扰的石头陨落人间,牵系起一群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红楼女。在那浮华的贾府中演绎着“美中不足今方信,如花美眷空蹉跎”的凄美故事。浮华的悲剧,即将开幕。

贾元春,贾府第一个传奇人物,贾家嫡系孙女,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大观园真正的主人,可谓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享尽荣华的她用二十年的青春看清了这人间是非。一曲“恨无常”道出了她悲、美的一生。同时也说出了她那华丽的凤袍下掩盖的无限的悲伤和痛苦。可怜薄命女,生因浮华,死亦因浮华。

一个道金玉良缘,一个念木石前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孤高自诩,一个处事圆滑,一个肌肤如雪,一个娇花似水。一个薛宝钗,一个林黛玉。只可惜了两个薄命女,入了富贵家,却不知那浮华之门易进不易出啊。“可叹停机德,甚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富贵一生只落得个空劳牵挂,枉自嗟呀!败落的大观园,没有了昔日的繁华,潇湘馆在那几束翠竹的衬托下显得那样清幽,可是里面却没了颦儿的笑音和哀叹。宝钗啊,当你再一次看到这景象是想必也会为那“登上青云”的追求而后悔吧!

金银散尽,家业凋零,有恩逃生,无情报应,欠命命已还,欠泪泪已尽。食尽鸟投林,皆因浮华散尽!一卷红楼落幕,不禁慨叹:“陋室空堂芴满床,衰草枯杨歌舞场。金箱垠箱又怎样,只可惜你命不长。浮华门里唱大戏,那结局怎一悲字了得!莫要不舍富贵乡,浮华皆可抛!

《红楼梦》读后感13

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 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虐待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 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 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红楼梦》读后感14

《红楼梦》这本书以林黛玉和贾宝玉凄美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从兴旺到衰败的过程。

放下这本名著,我沉思许久,我随着主人公的喜而喜,随着主人公的悲而悲,下面就让我来说说读后的感受吧!

走进熙熙攘攘的大观园,一个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慈祥的贾母;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姐;直性率真地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最难忘的,就要属林黛玉、史湘云、惜春和晴雯了。下面让我一一介绍一下吧!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总是让我悄然泪下。她多愁善感,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泪如雨下。她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她不愿看花儿随风飘零,就给它们建造了一个花冢,让它们有了自己的家。

史湘云却恰恰和林黛玉相反。她是一个心直口快、乐观大方的女孩。虽然她只是贾母的远堂亲戚,很少来贾府,却和大家玩得那么开心,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仅仅如此,她还在诗社中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她的诗也是非常乐观的。

惜春是贾府的第四个姑娘。她性格温柔、随和。有一次,贾母要惜春将整个大观园给刘姥姥。要知道画整个庞大的观园要画差不多一年。可惜春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整个大观园画了下来。我想:要是我,早就不耐烦了!没错,惜春不仅有着温柔的性格,还有着惊人的毅力。

一提起晴雯,很多人读后不理解地问:“这个不值一提的小丫头你为什么喜欢她呀?”我觉得晴雯是最有反抗能力的丫头。她敢爱敢恨。在抄捡大观园中其它的丫头都逆来顺受,只有她站起来反抗。虽然晴雯被赶了出去最后洒泪告别,但她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她使我明白了:做一天狮子也比做一辈子的绵羊强这个道理。晴雯你虽然是个丫头,但是在我心中是最勇敢的姑娘!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形形色色的人物特征,引人入神的情节,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陶醉其中,爱不释手!

《红楼梦》读后感15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有人把莎士比亚比作高山,我认为曹雪芹是一个大海。山再高,终有人可以登上它的顶峰,而大海,要想探究她的深底,却非常之难。“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用了“谐音寓意”的手法,他把贾家四姐妹命名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这是谐“原应叹息”的音;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姑让他饮的茶“千红一窟”,是“千红一哭”的谐音,又让他饮“万艳同杯”的酒,这酒名是“万艳同悲”的谐音,这样的手法几乎贯穿了全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红楼梦》中除了众多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外,还有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他没有明说,但通过这成百的众多人物的神志,语言,动作,心理活动表现的惟妙惟肖,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贵族大家庭,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我们不难看出封建资本家的腐败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和不长久,文中描述了如林黛玉,贾宝玉………这样的“叛逆者”的形象,他们的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可以说凄惨,但他们代表的是新生命,敢同顽固势力作斗争的新主派代表,我们都江堰市知道林黛玉的眼泪,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哪管世人诽谤”纨绔子弟的形象,他们鲜明的人物性格也使黑暗中有了一丝亮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红楼梦》读后感16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溪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首屈一指。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现今中国人常怀着一种暴富的心态,各式各样的奢侈品难以满足其欲千金散尽的胸怀,更为可怕的是,这种风气正逐渐蔓延至年轻一代的学生身上,并且就发生在你我身边。不难想象,这种无节制的享受最终将演变成国民性,让整个中华民族都失去前进的欲望,更难以完成复兴的使命。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巴西的一只蝴蝶挥动翅膀尚能引发美国一场龙卷风,一代一代的“耳濡目染”又何尝不会酿成不堪的悲剧!我不愿再进行痛斥,柏杨先生早已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我唯愿独修其身,却又不忍责任的折磨。整个社会的大风气,早已不是你我能够左右的了,保持住内心的一方净土,是周国平先生、余秋雨先生、王蒙先生等,以及所有有良知的读书人的心愿。我愿做这样的践行者,践行着心中永远简朴安静的生活,践行着美好的祈愿。想必曹雪芹先生也是这个意思,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喋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懂得了我们的民族国家。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红楼梦》读后感17

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有无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测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腐败。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弱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居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辗转红楼,忘不了伊细泣独怜,忘不了伊焚稿断痴情,忘不了红楼一瞬却终究梦一场。红楼,梦。

《红楼梦》读后感18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红楼梦》读后感19

曾经对于《红楼梦》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皆不过谈爱情“,也曾为了宝之悲,黛之惨而愕腕叹息。

如今取下束之高阁的《红楼梦》,如品茶一般细细品读,忽觉爱情不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香料。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

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称她厚道。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席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

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红楼梦》读后感20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历的奇书,不同的人看它都定会有不同的收获。文学家获取了经典的诗词和巧妙的写作手法;医学家获取了大量的中医药方;历史学家获取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它留给世人太多的东西,以至不论哪个人读后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收获。

《红楼梦》中人物繁多,但我认为当以宝玉、黛玉、宝钗三人为最重要。因为这三人感情的演变是小说的主线。有一种说法是宝钗赢得了婚姻,黛玉赢得了爱情。我对此持肯定态度,而宝玉呢?他赢得了什么?仅是那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一走了之吗?不!他获取的是那段带有苦味的美好回忆。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古代经典文学名著,有关作者的生活背景和写作意向,后人有多种观点。曹雪芹从《红楼梦》所获取的是对当时政治生活的发泄,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在历史长河中文学领域内留驻的不可磨灭的一页。

对我这个中学生而言,从中获取的是大量的文学积累和生命体验。当读到林黛玉葬花时写得那句“试看春残花溅落,便是红颜老死。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我感到了时间的紧迫,知道了“少年不知勤学早,今日不搏待何时”。当读到“忆女襄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时,我惊叹于作者笔触的优美,品尝到了文学营养的甘甜。当读到“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女儿独处闺楼,杨柳依依,满面忧伤的画面。

而对于整个世界,它留下的也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红学”研究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学问,它像一卷《清明上河图》,展现了那个时代中国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面貌。它也像李杜的诗篇给人以美的享受。

相信将来的人会从中获取更多更多的东西。唉!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完的曹雪芹。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历的奇书,不同的人看它都定会有不同的收获。文学家获取了经典的诗词和巧妙的写作手法;医学家获取了大量的中医药方;历史学家获取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它留给世人太多的东西,以至不论哪个人读后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收获。

《红楼梦》中人物繁多,但我认为当以宝玉、黛玉、宝钗三人为最重要。因为这三人感情的演变是小说的主线。有一种说法是宝钗赢得了婚姻,黛玉赢得了爱情。我对此持肯定态度,而宝玉呢?他赢得了什么?仅是那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一走了之吗?不!他获取的是那段带有苦味的美好回忆。

对我这个中学生而言,从中获取的是大量的文学积累和生命体验。当读到林黛玉葬花时写得那句“试看春残花溅落,便是红颜老死。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我感到了时间的紧迫,知道了“少年不知勤学早,今日不搏待何时”。当读到“忆女襄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时,我惊叹于作者笔触的优美,品尝到了文学营养的甘甜。当读到“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女儿独处闺楼,杨柳依依,满面忧伤的画面。

而对于整个世界,它留下的也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红学”研究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学问,它像一卷《清明上河图》,展现了那个时代中国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面貌。它也像李杜的诗篇给人以美的享受。

相信将来的人会从中获取更多更多的东西。唉!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完的曹雪芹。

《红楼梦》读后感21

暑假里,我坐在床边,手不释卷地读着一本好书——《红楼梦》,书中的每个章节的内容都吸引着我。

我喜欢读《红楼梦》的这一章节,讲的是大观园姐妹悠闲于乐,吵吵闹闹的场面。

作者曹雪芹把这些人物写的栩栩入生,用对比的修辞手法,作者安排了鲜明对照的两个世界。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贾宝玉,贾宝玉是小说的中心人物,他聪明灵秀,是贾氏家族给予了重望的继承人。其性格平等待人,尊重个性,主张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生活。在他心里,人只有美丑的划分。

“开谈不说《红楼梦》,诗尽诗书也枉然。一曲红楼多少梦?情天情海幻情深。”作品塑造了悲剧人物:林黛玉为爱情熬尽最后一滴眼泪,含恨而死,贾宝玉,终于离弃了“温柔富贵之乡”当了和尚,薛宝钗当上了荣府的二奶奶,却没有赢得真正爱情。

好书伴我一生。谢谢你让我懂得了更多知识。

《红楼梦》读后感22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红楼梦》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刻画的很鲜明,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乖巧大方的薛宝钗、聪明能干的王熙凤等……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人物最令我回味无穷。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每当我读到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时,总会情不自禁地落泪。一定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她令我产生了无比的怜爱。无论什么事情,黛玉都会黯然泪下。不过黛玉也有令我佩服的一面,就是她的才情。《葬花吟》、《秋窗风雨夕》……都是她写的诗,写的太好了。

还有,贾宝玉也令人印象深刻。宝玉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混迹于官场。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姐妹关系很好,因为他以为男女平等,对任何人一视同仁,这就是与众不同的贾宝玉。

《红楼梦》这部名著,非常感动人,催人泪下。我建议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也会沉迷于其中。

《红楼梦》读后感23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

《红楼梦》主要讲了金陵四大家族(史,贾,薛,王)从兴盛到衰败的全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贾雨村断案》,这篇讲的是:薛家的大公子薛蟠因抢夺一个侍女而打死了冯家的公子。冯家告到了官府,这时的县令是贾雨村,贾雨村听了大怒,立刻要惩治薛蟠。这时,有一个衙役阻止了他,给他了一个护官符: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并且说:“金陵的地方官如果不想失去官职就不能去得罪这四大家族,这次打死人的正好是丰年好大雪中的薛家。”贾雨村听了连忙问衙役该怎么办,衙役告诉了他办法,贾雨村照衙役的方法把冯家的公子说成是得急病死的,一桩人命案就这样匆匆了解了。揭露了当时社会腐败的现象。

希望大家能够多读书,读好书。

《红楼梦》读后感24

这个星期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原著版的《《红楼梦》》,这本书可深奥了,原先我还看不懂,可后来,越看,越想往下看。

《《红楼梦》》的第一篇,写的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闺秀。这篇具有古文的风度,比任何一篇都深奥,让我怎么也摸不透,曹雪芹真了不起,那么厉害。

《《红楼梦》》里写了一位叫黛玉的姑娘,她自幼多病,七八岁时,就丧母,后来,又移居到宁国府,与外祖母一起住,黛玉和宝玉很投缘。黛玉有一股自然风味,而宝玉却会说很多甜言蜜语,让姐妹们都喜欢他,宝玉天生喜欢与女孩玩,他认为女孩是水做的,走近点,就会闻到一阵轻爽味,这让宝玉的父亲很讨厌他,认为他长大后,一定是个大色鬼,因为宝玉的父亲为人忠心,铁面无私。结果被奸人所害,砍头。

后来,黛玉病死,宝玉当和尚,贾家就这样家破人亡。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同学们,要想知识渊博,就来看《《红楼梦》》吧。

《红楼梦》读后感25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经常从妈妈的嘴里听到这首好听的歌,后来才知道这是电视剧《红楼梦》里的经典歌曲。被歌曲打动的同时,总想看看《红楼梦》究竟是什么故事,前一阵子,哥哥给我拿来了这部名著,我才有幸拜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子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

这部名著让我看的是眼花缭乱,摸不清头绪,光人物都让我难以记住,我决定要继续研究它,多读几遍,用心去领会古人的文采。

《红楼梦》读后感26

就在这个寒假,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爱情小说,这部小说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线索,通过对历史兴衰的真实描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荒淫腐朽,广泛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末期的社会生活,表明封建制度走向崩溃和必然灭亡的命运。

其中,第二章贾母怜惜林黛玉让我回想起了一件事:那时,只有四岁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一进超市我就眼花缭乱,有许多玩具和吃的,接着,我就和妈妈一起开始采购东西,我和妈妈来到二楼买纸巾,我突然看到那边有好多玩具,好像去看看,于是,我就趁妈妈在挑纸巾时偷偷溜走了,去看玩具,看完了玩具后我就到处乱走。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妈妈不见了!于是,我非常着急,到处找,最后,我实在是找不到,就在原地哇哇大哭。突然,广播响了,说:“圆圆,妈妈在前台,快过来!”听到这个声音,我高兴极了,马上下楼,去前台找我的妈妈,我终于找到了,妈妈见到我后说:圆圆,你要记住,如果和妈妈走散了,就要到前台,叫工作人员帮你,知道了吗?“我说:”知道了。“

离开亲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就像我一样,才离开妈妈不到五分钟,我就已经很伤心了,所以啊,好好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

《红楼梦》读后感27

这周,我看了一本很了不起的书——红楼梦,这本书是中国古典文学宝库中的精品巨作,作者是清代杰出的小说家——曹雪芹,不过,这本红红楼梦并不是原著版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共有16个,如——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等人,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人就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林黛玉是林如海的女儿,林黛玉自幼聪明,言谈举止与众不同,所以,林黛玉的父母视林黛玉为掌上明珠,可不幸的是,林黛玉9岁时,林黛玉的母亲就因病去世了,我为林黛玉感到可惜,要那个时候,华佗神医还在世的话,那该多好啊,世人就不会因病去世了,后来,孤苦的林黛玉住到了贾府,才认识了贾政的儿子——贾宝玉,贾宝玉是个奇怪的男孩,按理说,男孩应该喜欢和男孩玩,可贾宝玉不一样,贾宝玉喜欢与女孩玩,并且,贾宝玉出生的时候,嘴里衔着一块美玉,上面刻着许许多多的字,正面有,反面也有,我正想亲眼看看这块美玉。

读了这本书后,我又知道了红楼梦原名石头记, 可能是因为时间的关系,才会使石头记改名为红楼梦的吧。

《红楼梦》读后感28

几年前,我曾在姐姐家看到过这本书,当时我好奇的拿起这本书,打开一看,不禁被这本书的内容吸引了。我不得不说曹雪芹的这本书写得太好了,它不仅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还展示出封建制度濒于崩溃和必然死亡的历史趋势。贾宝玉是那一时代面目全新的文学形象,也是曹雪芹着力最多,寄托最深的人物。贾宝玉在众多公子哥中是最憎恶仕途经济的,却又是最纯真善良的。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林黛玉,常听别人说林黛玉心胸狭窄,爱耍小性子,各个方面都不如宝钗,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  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爱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黛玉最终是泪尽而逝的,她为自己的追求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她再也没有那么多的眼泪可以支付了。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红楼梦》读后感29

小说讲述了林黛玉爱上了贾宝玉,但是贾宝玉的长辈们不许他跟林黛玉结婚,林黛玉虽然长得好看,但是她体弱多病,而且非常娇气,一直要哭,到最后贾宝玉没和她结婚,结果黛玉忧郁而死。这篇故事也将了当时的人们是多么辛苦,暗示了作者晚年寓居北京西郊,生活贫困的生活现实。整个作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为主线展开,向我们展示了封建社会四大家族的由胜而衰的没落过程。作品令人深思,也让我们生活在今天文明富足年代的中国人庆幸生在好年代,由此也更加珍惜,并且提醒我们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回报生活。  看完书,掩卷思考。我觉得林黛玉这个人不好,我不太喜欢这个人物。她动不动就哭,一直含着泪水。而且身体也不好,总是生病。她和宝钗是一个特别大的对比,宝钗遇事稳重,识大体,顾大局,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对待生活有热情,有上进心。从某个角度上讲,她和宝玉是一对金玉良缘。但是,偏偏又碰上贾宝玉厌恶仕途,由此给这段姻缘增加了一层阴云。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身边也会有许多人,他们有抱负,积极进取,在权力名誉和地位的方向上坚毅地前行着,也有一些人,他们看到再多的财富,再高的权利和地位,到头来不过是一片浮云,生活在他们看来,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快乐。所以,这些人并不去追逐名利,只是在享受当下。对待生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的价值观是:无论我们的脚步到达了哪里,都不能忘记我们出发时瞄准的方向是快乐。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读后感30

《红楼梦》是一部感人的爱情小说。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锁,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共演绎了一场在封建时代大家庭中的动人爱情悲剧。本小说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失去双亲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谢玉而生、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但是,两人的爱情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王熙凤有了掉包计,使贾宝玉误娶了带黄金锁的薛宝钗,林黛玉消玉殒,从此贾宝玉看破红尘,心灰意冷,遁入空门。  在封建时代,子女的婚姻往往全由父母做主,什么“指腹为婚”、“金玉良缘”、“门当户对”,甚至有些人从未见过面就稀里糊涂地结了婚。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封建时代的牺牲品。像贾宝玉和林黛玉这样大胆追求自由爱情的人,在那个时代尤为可贵。他们也深深地进入了我的心中:读《红楼梦》,我实在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也为书中众多女性悲惨的命运而惋惜。元春在深宫的孤寂,迎春被丈夫歧视,探春被迫远嫁,惜春削发出家。还有大观园中众多悲惨的丫鬟-----晴雯、司棋、金钏儿······  读《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生也是这样。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他垂泪,让多少人为他感动啊!

《红楼梦》读后感31

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是18世纪上半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缩影。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打破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单线式结构方式。以贾宝玉和金陵一二钗为主线,以荣宁二府极而衰为副线,将众多的人物,事件,组成了一个有秩序的网状结构,为我们展示了广阔错综又高度集中的社会生活画卷。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要属《王氏抄检大观园晴雯受冤枉冤死》这卷了。  这卷讲了贾母房中的丫头傻大姐在大观园的山石背后拾的一个五彩“锦绣囊”,邢夫人恰巧遇上,认为这正是向王夫人宣战的好时机。贾府内部,矛盾重重,错综复杂,正向探春所说“一个个都想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贾赦。邢夫人为代表的不当家的“在野派”,对王夫人。王熙凤为代表的“当权派”,久怀不满。邢夫人认为“秀春囊”极有可能是贾琏。王熙凤之物,正好借此机会杀一杀王氏一派的威风。很快“锈春囊”转到王夫人手中,王夫人立时“气色变更”,心急火燎的来责问凤姐。而此时凤姐即使慌张却也不忘为自己变白,充分的表现了她能言善解。精明能干的性格特征。  紧接着由邢夫人幕后鼓动,王夫人作证指挥,王熙凤挂师出征,狗腿子王善保的推波助澜。抄检大军气势汹汹“兵发”大观园,展开了空前的大扫荡,大清剿。本来一个家族内部统治集团的斗争变成了对丫鬟下人的镇压活动。而晴雯无疑变为里面手镇压的一份子。当王善保家的正因道:“宝玉屋里的晴雯,仗着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像个西施一样,在人跟前能说会道。一句话不投机,她就立起两个骚眼来骂人,妖妖的,大不成个体统。”这番话让王夫人更加警觉起来,于是立刻唤晴雯到跟前来,可晴雯刚刚睡醒,所以并没有怎么装饰,王夫人见晴雯,衫垂带腿,不觉勾起方才火来,便冷笑道:“好个美人,真像个病西施……”  说不尽红楼梦,道不尽红楼梦每约一会《红楼梦》,变多生一种人生的体味。

《红楼梦》读后感32

今天,我捧着这本神圣的书,准备专心致志地研读。  《红楼梦》主要讲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到了有权有势的贾家后发生的事。她在贾家邂逅了贾宝玉后却被常被一点鸡毛小事困扰,从此一病不起直至去世。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重视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去世,他大哭不止,直到埋葬。我不禁想到我为了一根棒棒糖和同学吵架,比起宝玉连金条银条都不吝惜,我真不应该。  我也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觉得花落地上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由此伤感地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不禁黯然落泪。其实她比起晴雯等丫头的命运好多了,至少还有个外祖母疼她,舅舅、舅母也没说她什么。但她体弱多病导致心胸狭窄,说话有些刁钻,惹得下人也不是很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珍惜了周围的一切,别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可见一个人要学会知足。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黛玉从家庭财产和势力都无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否则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习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无法自拔。  《红楼梦》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等,每个人的性格鲜明,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取长补短,努力把自己塑造得更完美。

《红楼梦》读后感33

校园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知音难寻的无奈何苦闷。而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出自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当我看完了《红楼梦》后,我感到无比的心酸,我甚至有点怨恨作者为什么把这《红楼梦》的结局写得这么悲惨,这与《红楼梦》前部分的那生气、繁荣的景象一点有不符合。但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这只不过就是社会的演变过程罢了。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是贾宝玉一生的·真实写照岁月流逝,生命的年轮在不停的轮转,但又有谁能读懂这曹雪芹的梦中泪。

《红楼梦》读后感34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红楼梦》读后感35

我都不知道自己读了《红楼梦》多少回了,但每读一次,就更喜欢它一分。在《红楼梦》中,最喜欢的就是林黛玉了。

林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自小体弱多病,贾宝玉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评价道:“娴静似娇花映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又因“两眉颦颦似蹙”,为其命字“颦”。也正因为身体的柔弱,注定黛玉的幸福渺茫。

传说黛玉前身为绛珠仙草,为了报答宝玉前世的浇水之恩,遂转生为林妹妹,向宝玉还眼泪,当最后一滴眼泪还干,也就是黛玉香消玉殒之时。虽说是传说,但在贾府的黛玉,眼泪似乎变得廉价,双眼常肿得如两核桃。有人说是黛玉小家子气,所以才会常流泪,但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在于贾府这一大环境。“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黛玉对贾府的评价。贾府在黛玉看来,就如一洪水猛兽,充满污秽之气,而在这样黑暗龌龊的环境中,黛玉始终保持自己的内心不受污染,坚守“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宛如污泥中的白莲,一尘不染,洁白无瑕。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身在贾府,是黛玉的无奈,知心的只有宝玉一个,在黛玉心中,向往着自由,“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可惜不能如愿!黛玉是聪明的,她知道自己摆脱不了封建女子的命运,但她没有屈服,而是进行反抗,所以,她对于跟自己抱有相同想法的宝玉给予支持。

但命运是残忍的,宝玉因丢玉而疯癫,黛玉身子孱弱,遂有了新娘偷龙转凤这一招,也直接导致了黛玉的消殒,间接致使宝玉最后的出家····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女子最终都逃不过红颜色衰,黛玉的早逝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呢?也许,死,对黛玉来说是一种解脱,是悲剧的终结,也是一种幸福

《红楼梦》读后感36

读《红楼梦》时,我发现曹雪芹的文采真的很好。《红楼梦》涉及了很多当时的社会情况,简直是一部历史书。它揭示了很多当时的社会现实,很能引起读者的思考。

第一次读这部书时,由于我比较喜欢林黛玉,因此我最关心的是贾宝玉是否能和林黛玉在一起。看完后,我有一段时间都不是很开心,因为金陵十二钗的命运都挺悲惨的,而且里面的四大家族都衰落了,太悲剧了。我不喜欢太悲惨的结局,所以我会想如果是曹雪芹写完整本书,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我那时真的很想知道为什么要以这么悲的结局来为这部书画上句号。

第二次看《红楼梦》是因为我发现了一个不同的版本,我想看看这两个版本会有什么不同。当我拿起这部书时,我不像第一次看时那样觉得它无聊,因为我发现开始部分已经涉及到它的高潮,甚至能从中看出结局是悲伤的。我发现这部书真的不一般,因为它环环相扣,甚至可以说从每一个部分推测另一个部分的情节发展,真的很有研究价值。我发现了一部好书是不能只读一遍的,因为每读一次都会有不同的体会,不同的认识。如果我只读一次《红楼梦》,那我可以确定我会后悔的,因为我忽略了很多东西。而且带着个人色彩和片面想法去看一部书,我们会错过很多东西的,尤其会对很多问题缺乏思考,这对我们的阅读是很有害的,因此我总是反复的去看一部书,去看一部我认为值得看的书。

对于《红楼梦》,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和别人一起讨论过。从《红楼梦》中,我看到了很多有关当时的社会问题,看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和下层人民的无奈与凄苦。我觉得作者能体会当时百姓的心情,同情他们的遭遇,或者说,在某个程度上也表达了他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对自己的遭遇的无奈。

读一部好书,值得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研究,去思考,因为我们能从中得到更多。对一部好书就如何一个作者在交流自己的思想。

《红楼梦》读后感37

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初中吧,看的电视剧。真正看书是在高二,当时用了整整一年才把它看完。而且当时兴趣也不是很大,就是偶尔拿出来看看。

当看完第一遍时,很多都没搞懂,就只知道宝玉、黛玉、宝钗他们三人之间的感情纠纷,而且里面的人物关系也不是很清楚。当时觉得黛玉很爱哭,真是典型的女人是水做的一样,哪来的那么多泪水,而且觉得太爱斤斤计较了,心眼儿小不能容人。宝钗这人不错,算是理想中的妻子形象吧,人和善大度,很会体恤下人,感觉没有多大心计。印象最深刻的是可卿,是一个温婉贤淑,待人热情,很会照顾人的人,是一个好妻子。最同情的是迎春,一个美丽的可人,就葬送在那个豺狼般的丈夫手里,当时看的我眼泪都掉了。宝玉的话,觉得比较叛逆,算是一种新新人类吧!很会讨女孩喜欢,也很会怜爱女孩,很会逗女孩开心的人,还有点粉面小生的味道,而且对自己的决定不够坚持,决心不够大。对凤姐当时就觉得泼辣有心计。晴雯也给我比较特别的感觉,是个心灵手巧的妙人。袭人就只是决定挺规矩的人。刘姥姥的身份特别,所以也留心了,觉得她胆子不小,面皮够厚,也很会讨好人,很会看人脸色做事。

到大学后,看了很多人关于红楼梦的评论。再次接触时,发觉自己当时的看法挺单纯的。在他人评论里看到可卿是我沉迷在个人欲望中的人,不是那么完美,也不是一个好的妻子儿媳,我很吃惊,就在我买的那本书里找证据。可是我没能找到确切的证据,只有焦大的醉语“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中,隐约的看到了些模糊的痕迹,最后在脂砚斋评石头记里明确看到了。我从中看到了人性丑恶的一面。

在宝玉不敢彻底反抗自己的婚姻,导致送走了为之流了一生泪水的林妹妹中,我看到了宝玉的软弱性,他也是个俗人啊,离不开贾府提供的优越的生活,所有叛逆之心,但在生活的压力之下,彻底的放弃了自己追逐一生的梦想,放弃了自己的本心,从而看破红尘,于此由色入空。使我看出,小说里的人物也不是完美的,何况现实呢。正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看出人都是社会中的,不管你有多叛逆,最后也会被社会磨平,回到社会的大怀抱中。对于现代人来说:在这充满欲望的都市里,我们没有过多的消遣方式也没有更多的金钱挥霍,我们只能把有限的体力投身到忙忙碌碌的奔波中,抬起头来看人家吃肉,弯下腰来让自己干活。因为我们已经把原有的已被生活磨平的雄心和仅存的一点可悲的自尊均仍给了生活,出卖给了现实。我们只有热脸靠人家冷屁股的份儿,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以后生活的写照啊!

《红楼梦》读后感38

我又读了一本名著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为主线,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着。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起,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红楼梦》读后感39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它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大小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从小体弱多病,来到了荣国府,认识了住在大观园里的一群女孩,她们不但容貌美,而且心灵也美。贾宝玉是这起人中的唯一一个男孩。他不同于古代的其他男性,都自以为高出女性一等,而是把把自己和对方看作平等的人。

故事的中心地位,是贾宝玉和表妹林黛玉丶表姐薛宝钗之间的爱情纠葛。这样的问题,悲剧就成了不可避免的结果。

而整个贾府,则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外表之下充满了污浊丑恶的贵族家庭,只有门前的一对石狮子是干净的,并且和整个社会的污浊连成一片。

《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特别震撼人心,就因为它充分写出了被毁灭的女性不仅是外形美,而且内心是更美的。

《红楼梦》读后感40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我爱读的好书,里面主要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一段爱情故事。

宝玉本是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块玉石,黛玉本是一棵绛珠草,他们木石前盟后,就各自转世投胎了。

宝玉投胎到贾家,黛玉投胎到林家,最后他们又碰到了一起,彼此相爱了。

他们经过了凤姐、贾母、宝钗、贾政的重重考验和刁难。可是最后黛玉死了,宝玉也为了黛玉出家了,他们的爱情也就此结束了。

我觉得要是黛玉能相信宝玉,和宝玉一起守护他们的爱情,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如果我可以穿越到古代,我一定会去告诉黛玉,让她不要这样的;并且我也会去古代劳动、做事的,亲自体验古代的生活!

《红楼梦》读后感41

翻开书页,闻着书香,阳光正好的日子,走进红楼,去感知那些梦!

红楼梦里,有太多的人物,而我却钟情于那个爱哭,又有点小性子的林黛玉。喜欢她的真实,喜欢爱与恨。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着自己的高贵,有着自己的诗情画意。在红楼梦中,林黛玉不及王煕凤的泼辣,没有薛宝钗的背景,她不懂仰人鼻息的活着,她不懂那么多的勾心斗角,她只是自己的世界里做最真实的自己。同样。我也欣赏她对爱情的执着,欣赏她那种唯一,更是叹息她的结局。爱情注定是她的劫数,而她却注定在劫难逃!在生活中,或许王煕凤、薛宝钗那样的人,才有所谓立足的市场,但是我跟欣赏林黛玉那样的人,不用去装,不用去娇柔做作!

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至少不会活的太压抑!至少不用活的太累!做林黛玉,做最真实的自己!

《红楼梦》读后感42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三年级,当时为了更快的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写出了与众不同的特点。

黛玉很聪明,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己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都不一样而且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她的写作方法呀!

《红楼梦》读后感43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以前,我一向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此刻重读红楼梦的我明白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资料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感情杯具。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明白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悲哀。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务必留意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留意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貌。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红楼梦》读后感44

《红楼梦》这部巨著,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

它以宝黛感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个性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联,而是大家能够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能够一齐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应对不一样的遭遇,不一样人有着不一样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就应是比较灰暗的,正因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爱正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悲哀事,也总喜爱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爱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正因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应对不愉快的事情就应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人生短暂,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出现,譬如:四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败,黛玉的死,宝玉的出家当和尚等等,都是我们所料想不到的,对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我们是持逆来顺受呢,还是乐观,用心的态度呢林黛玉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抱怨自己,多愁善感,可她的命运终结又是如何而宝玉为了黛玉的.死而四大皆空,对人生悲观失望,采取出家当和尚的解决方法。也许,在当时,这是唯一乐观地解决办法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某一角度上说,宝玉是反对当时封建婚姻的。

人生就像一扁小舟,而茫茫的大海就像世界一样宽大,不着边际。在这大海上,自己驾驶的小舟就应怎样度过大海上的一风一浪,我想只有用心地迎接风浪的冲刷,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使自己的小舟变成大船,经得起更大的风浪。

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情绪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这就是《红楼梦》向我娓娓讲述的人生哲理。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悲哀流泪呢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一样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应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爱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就应是宝玉和黛玉感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最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发奋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个性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感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样读这样的书呢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真的好吗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但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那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留意,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捍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样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应对落花又怎样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明白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以泪来偿还前世的思债,流了二十年,有多少泪也要流干了,有多少债也该还完了。

她的命运是坎坷的。曹雪芹"一把辛酸泪"与她的泪流终日有太多的相似。林妹妹在还未享受人间的繁华时,就洒手离开人间,与宝玉的感情就这样成了泡沬。或许是该去了,债还完了,泪流尽了…

纯洁,天真,不谙世事复杂,内心顽强反抗封建主义的网,热烈大胆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黛玉是水做的,纯洁的水做的,但是能冲击岩石的峭壁,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向向前流动的水。

叹只叹那旧社会的大网给了林妹妹太多的压抑和沉闷,叹只叹上天捉弄人,有情人却不能在一齐,美丽的黛玉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了,尽力了。

在贾府这个大房子倒塌以前死去或许是上天对其薄如纸的命的一种补偿,她用不着看房子倒下来的那一幕,她用不着经历那种痛苦,她也不能再经受痛苦了!上天给她的最大恩赐是留住了她的美丽,尽管带了些凄凉。王熙凤工于心计却被一张破席给卷走了。宝钗也只能独守空房…

林妹妹不是只会哭泣的一无是处的。相反,她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反抗这封建礼教的束缚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她的的确确是一块纯洁的,无瑕的"通灵宝玉"。

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红楼梦引子]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的宿命。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不仅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应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爱,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联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生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杯具的女生!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诚然,这白转千回的惊世之作整个一副喜也女生,哀也女生;柔也女生,刚也女生;成也女生,败也女生…豪门世家倒不如是女生撑起的天下!

史老太君,刑王夫人,凤姐,尤氏,众姊妹,众丫头,众媳妇么么…荣宁府里头有名有姓的女生只怕不下四五百个。有头面的,管事的,厮混的,只听使唤的…什么样儿的应有尽有。话说这府第只恐是女生堆砌的倒不假。曹雪琴竟能把纸上的女生点化得如此有血有肉,棱角分明确实妙哉!就说那见花落泪,望月生情的林黛玉。人称她恰如"一池流过沁芳闸的活水",带着灵动"淌"入了贾府。是啊,正是她完美地诠释了何以谓"水做的女生"。伊人风流精致,怯弱不胜,目下无尘…着实惹人既爱又恨。恨她的感怀身世,恨她的怨天尤人…爱她的不世才情,爱她如同黑暗世界里圣洁炽热的昙花那样温柔而热烈地叛逆,抗争,演绎,燃烧。难道她也是一眼"百尺清潭写翠娥"的难老泉凭借矢志不渝的心志涌出"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掊净土掩风流""碾冰为土玉为盆,半卷湘帘半掩门""月窟仙人缝稿袂,秋闺怨女拭啼痕"这等绝句来…更有"冷月葬诗魂"!何只诗魂比起颦儿,更容易被赞扬的薛宝钗--品格端方,仪态万千,才思敏捷,艳艳冠群芳…一句"珍重芳姿昼掩门",一句"欲尝白帝凭清洁"…自是十足的淑女风范,与生俱来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懂事。也有这般评她的"蘅芜君实际是一条釜底游鱼,却把沸水当作浪花,处处迎上去,想获得富祉。"她爱宝玉又没有勇气

忤逆环境,即使有了婚姻还是把爱深刻地遗落在悔憾中,回报了一生的孤独。还有一位来不及孤独,来不及悔恨的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好一首《聪明累》囫囵了凤姐这雷厉风行的一辈子。聪明,漂亮,能干,狠毒…又如何

还有很多很多,"袭人""晴雯""妙玉""鸳鸯""湘云""迎春""探春""惜春""平儿"…悉数这一个个娟秀的名儿,一位位画册(司命册)里出落的女生,如何形容她们生活在同一个囚笼,一样的"有命无运",一样的任人摆布,时代掳掠了她们的自由。敢问浓缩事态万千的荣国府,大观园,可大得过棺材否无限风光但是锁住了一个时代的女生,锁住了无数受压迫的亡魂…

大观园的女生,荣国府的女生,那个时代的女生。都修得了怎样的正果林黛玉的为情而死,薛宝钗的孤寂终生,王熙凤的含恨长辞,贾惜春的青灯黄卷…我所领略过最完美,最彻底的杯具!仅仅是女生的杯具吗还是整个时代,整个历史,整个人类的杯具!折射的又是谁的思想

阅毕,竟无言以对,没了想法。欲哭无泣,实感空虚,好似被人将灵掏了去。曹雪芹究竟是何许人也,竟能写出此千古绝唱"还泪"之说,引出此风流孽帐。不知多少痴男怨女,梦断红楼,泪洒黄泉。曲尽人散,曲中所唱之人,又有谁逃出这宿命的安排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红楼梦》实是梦一场,噩梦一场。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因此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味道…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能够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此刻才发现,看完《红楼梦》最大的感觉不是空虚,也不是茫然,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心的平静。

《红楼梦》读后感45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爱的人物,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但是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但是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行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就应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就应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因此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貌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

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述,其中包括金钱蟒*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述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那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但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

《红楼梦》全书中关于打人耳光的描述有两处最引人注目:一次是王夫人打金钏,另一次是探春打王善保家的,两次性质不一样,在读者心中反映也不一样,但同样的迅雷不及掩耳。两个打人者打的都是“平生最恨者”。王夫人平生最恨会勾引男生的女孩,探春平生最恨不尊重她的人。探春得了曹公一个“敏”字,敏锐又敏感。王夫人又何尝不是呢?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联。先说夫妻关联。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

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但是王夫人就应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状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潜质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就应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述,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说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但是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因此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

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厌恶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爱她。她就应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

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能够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因此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因此也就勉强容下了。

再说王夫人与贾母的关联。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就应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也许不止)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爱。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推荐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取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异性喜爱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

贾母喜爱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潜质,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锋芒的“藏拙”不一样。

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之后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之后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联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爱黛玉,因此阻挠她与宝玉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爱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一样。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爱的女孩就应是好处深藏不露,不好过于彰显,就应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大意如此)。(lz13)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爱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

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振兴家业的期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感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但是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爱她,确切说是有成见。

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样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留意,还没有表现出之后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曹公那一番描述只是小说家在主角出场时的例行描述),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样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厌恶的人,王夫人之后厌恶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厌恶的。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因此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正因她象了王夫人很厌恶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

曹公没怎样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能够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留意,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简单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

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

林家虽不如贾家富贵,但林如海自立门户,没有公婆姑嫂约束,到任时携夫人同行,何等风光自由!而且林如海对贾敏一往情深(虽有几房姬妾也都是为了生儿子用,何况也没生出来),贾敏死后立刻对女儿表白绝不续弦。封建时代得此一老公此生足矣。总之,嫁给林如海可真令人羡慕!(说不定王夫人还暗恋过林如海,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呵呵,我要是个恶俗导演,拍部《戏说红楼之红楼前传》必须会有这个情节!——玩笑。)王夫人对小姑子这番愤愤不平一生都无处发泻,如今她女儿倒来了,你说能放过她吗?

关于王夫人撮合宝玉宝钗,依我看她也是经过长时期的考察才决定的(可能在金钏投井之后),而且一旦决定就立刻付诸实施。薛姨妈当然也愿意这事,但肯定没有她姐姐做的有效率(以她的潜质和智力,连薛蟠都教不好,夏金桂也管不了,实在是个没主意的人,说她在破坏宝黛婚姻中起了重要作用,实在抬举了她)。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有钱,又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健康状况和潜质为人都是拔尖的,而且很老实听话,还总爱劝人学好。除了黛玉,还真没人能和她抗衡。有她做宝玉的老婆,不但能让众人心服,还能够弥补凤姐没文化,身体弱的缺点,成为新一轮管家奶奶接班人。于是王夫人首先是博得元春的首肯,其次想办法让宝钗退出选秀(日后贾家可能会因此获得欺君的罪名),再想办法让宝黛分开,再逼死黛玉,等等。当然,她机关算尽,最后即没能留住儿子,更没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王夫人一生除了忙着保全自己好象没干什么别的事,偶尔陪老太太打牌听戏。她没什么爱好,只念佛吃素,捡佛豆。她念佛是为了修来生还是为了赎罪,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更多是为了保佑她的荣华富贵吧。书中没有她对自己罪孽忏悔的描述,只在金钏死后她哭了一阵,其实是为了掩众人之口,同时拿宝钗做个实验,看不明真相的人会怎样看待此事。得到宝钗安慰后,立刻就坡下驴,拿着宝钗善意的猜测做了自己杀人的借口。“虽然她的确是我逼死的,但只要别人不这么想就行了。”这就是这个伪君子的真实想法!因此以后到了抄检大观园时,就只见她肆无忌惮地撵人骂人逼死人,再未见她有丝毫的犹豫和手软。

高鄂对王夫人好象挺有好感,直到最后也未让她遭报应,晴雯变鬼只报复了她的不争气的嫂子,金钏死得那么冤也没见闹鬼,难道宝二爷祭她一番她就满足了?真是莫名其妙。

《红楼梦》读后感46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向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一样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能够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红楼梦是一部中外闻名的宝典,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到高峰的代表。《红楼梦》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正因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红楼梦读后感:看红楼,含笑的杯具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爱看别人的杯具,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正因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因此,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但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就应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因此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因此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爱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样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好处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杯具吗?我一向疑心宝玉并不是正因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正因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最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能够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但是如此。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感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盼,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反弹琵琶晴雯篇“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能够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正因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正因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因此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述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能够将自己的哥哥也说进府,之后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能够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正因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一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但是就是能够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杯具就是正因期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因此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联,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正因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联,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此刻一般人也是不喜爱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爱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因此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以上是我读完红楼梦,对书中资料的一点肤浅见解,聊志事耳。红楼梦确实深奥,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当中,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书中人物经历过的事情一样;书中的一个个大胆新奇的思想回一向影响着我,直伴终生。

《红楼梦》读后感47

恐怕许多人都读过《红楼梦》,但大众人士都很少书面评阅她,没有点儿丰厚的文化底蕴谁敢妄加评阅?鄙人拙识,可能是职业使然,我被《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深深吸引。

写作课上,让学生写人,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大部分学生写人物外貌都是千篇一律,这让我大伤脑筋,也许悟一悟 《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对我的教学有所帮助吧。

《红楼梦》的开篇,各样人物出场,便是通过人物眼光,在对比中各自亮相。宝黛初会,一见面便似曾相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抓住她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虽也用说书传统的肖像套话,却又不落俗套地勾画出了黛玉所特有的”笼烟眉“。正因黛玉”眉尖若蹙“,宝玉给她取字”颦颦“。正因黛玉”泪光点点“,宝玉觉得”久别重逢“。正因黛玉貌如”神仙“,却并没有”通灵“佩饰,宝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狠命摔去那”劳什子“。正因为运用了有特征的肖像为引线,从而带出了有个性的心理、言语和行动描写,显示了主人公心相通的痴情,拉开了《红楼梦》大悲剧的序幕。

曹雪芹描写贾宝玉的肖像,一次未能尽意,再次让他亮相,使黛玉感到他”外貌最是极好“,却又已”好皮囊“跟世俗所说的”腹内原来草莽“形成反差。这种”表里不一“的肖像,唤起读者的关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肖像描写中”眼睛“的描写甚是重要,我们经常说:他的眼睛会说话。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是画了全副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画好眼睛,等于成功地描写了肖像。而成功的肖像,就等于在读者眼前,打开了认识人物的窗户。曹雪芹这样描写黛玉的眼睛:奇眉妙眉,奇目妙目,奇想妙想,真真写杀!那奇妙处,就在于会说话,能让读者透过它们看到内心。

生活中不存在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人物外貌的独特之处,就在最能体现其人本质并且足以区别他人的地方。作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作品的需求,用精巧的笔墨把它们描写出来,力求外貌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特色鲜明。

《红楼梦》读后感48

《红楼梦》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和高鹗呕心沥血,把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在纸上。《红楼梦》造就了众多不朽的艺术典型。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就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而宝玉、黛玉、宝钗、王熙凤则成为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红楼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作者善于根据人物的不同地位,以不同的手法,对人物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描写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他们的特征。特别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往往具有复杂、多面的性格,不要说宝钗、袭人,即使像豪爽单纯的史湘云、道貌岸然的贾政,也不是由单一特征所构成的。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超出了”才子佳人“的模式。贾宝玉不是才高八斗、金榜题名的状元郎,而是蔑视功名利禄、”于国于家无望“的情痴林黛玉爱贾宝玉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从不曾劝贾宝玉去求什么功名利禄。正是在超脱了世俗偏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宝黛之间建立起相互爱慕高于其他一切的纯真爱情。

这种爱情支持贾宝玉在冲破封建思想束缚的路上走得更远,爱情的毁灭使他割断了同封建家族的最后联系。贾宝玉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实际上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

《红楼梦》读后感49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赚取了我太多的眼泪,可是她清灵秀丽而又多疑多妒的气质又吸引了我的目光。只能说黛玉的一生是个悲剧,而她与宝玉两小无猜的恋爱也注定是个悲剧。黛玉病弱的身体、孤傲的个性与自定终身的行为都不是贾母所喜欢的,所以敏感多病的黛玉注定无人可以依赖。于是,她怀着纯洁的爱可对世俗的怨愤离开了尘世间,实现了她:“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的誓言。

黛玉小小年纪,父母便先后离世,过着寄人篱下的孤单生活,她常听母亲说,外祖母家与别人家不同……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因此,她自矜自重,警惕戒备,用率真与锋芒去抵御、抗拒侵害势力。

黛玉的泪所表达的是世间最贞洁的情感,是对“异端”的崇敬,更是对自身的怜悯。黛玉葬花便是她这一性格的真实写照。她不忍看落花被玷污,希望它们“质本洁来还洁去”。她追问:“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于是她用锦囊收集落花,建立花冢,用“一杯净土掩风流”。一首《葬花吟》道出的是她一生凄凉的感情和冲破封建礼教的渴望。

我感受颇深的是黛玉“出淤泥而不染”的气质,从小便在荣国府长大,可是封建礼教和世俗功利对她并无影响,黛玉仍保持着纯真的天性从不顾及后果得失,所以很难融入到大观园里去,而且她从不劝宝玉追功求名,也不会逆着自己的性子做事,以这种性格在贾府这样声势显赫的家族中我行我素自然没有好人缘儿。

昨夜红楼入梦里,红楼梦里梦红楼。黛玉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严酷现实中香消玉殒,而贾府也最终归结红楼。

《红楼梦》读后感50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作品通过描写贾府的由盛到衰,揭示了封建社会必将走向没落的命运。小说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正是对封建社会血与泪的控诉。

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学艺术鉴赏性是非常高的。比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中,写到众人被刘姥姥逗笑的情节就十分精彩,让读者有如置身其中的感受。“……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哎哟哎哟;宝玉早滚到祖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同是写笑,每一个人的神态动作却各不相同,描写生动、形象、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姥姥的风趣幽默,以及贾府上下喜欢她的原因。

《红楼梦》里的人物众多,出场的人物就有四百多个,许多人物的性格特点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姥姥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说贾宝玉吧,他表面上玩世不恭、顽劣、轻挑,内心却是善良纯真。他虽然出生贵族家庭,但他却厌恶自己所在的封建阶级,认为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从没有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崇尚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可贵观念。特别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更体现了他思想的成熟性。

再来看林黛玉,她性格纯真率直、清高孤傲、多愁善感,骨子里透出的对封建道德的叛逆,深深地吸引着宝玉。她的“侬今葬花入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入亡两不知”,寄托了黛玉凄凉的身世之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中国古代社会闺阁中优秀的文学才女的风范。

《红楼梦》不仅是我们中国文学的璀璨明珠,更是世界文学的绚丽瑰宝。今后,它将一如既往地以无穷的魅力吸引更多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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