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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庄园恐怖的句子细选50句

时间:2018-08-18 23:11

一、书籍简介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创作于1863—1869年。

该作以1812年的卫国战争为中心,反映从1805到1820年间的重大历史事件。以鲍尔康斯、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库拉金四大贵族的经历为主线,在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描写中把众多的事件和人物串联起来。

作者将“战争”与“和平”的两种生活、两条线索交叉描写,构成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战争与和平》的基本主题是肯定这次战争中俄国人民正义的抵抗行动,赞扬俄国人民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和英雄主义。但作品的基调是宗教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作家反对战争,对战争各方的受难并都给予了深切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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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1805年,在拿破仑率兵征服欧洲之后,法国和俄国之间也发生了战争。可是在俄国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把已有身孕的妻子交给退隐于领地“秃山”的父亲及妹妹玛丽娅之后,就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希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

安德烈刚刚留学归来的好友皮埃尔·别祖霍夫,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是社交界的宠儿。居心叵测的监护人库拉金公爵看到这一点,便企图把美貌但品行不端的女儿爱伦嫁给他,结果计谋顺利达成,可这桩婚事实在不幸之至。同年11月,安德烈所属的俄军在奥斯特里茨之役战败。安德烈历尽种种艰难后回到秃山。是日夜晚,妻子莉沙正好产下一名男婴,但她却在分娩时死去了。安德烈陷入孤独和绝望中,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告结束,便下定决心终老于领地。另一方面,婚后不久的皮埃尔发现妻子爱伦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存在暖昧关系,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他与多勃赫夫进行决斗。在幸运地击倒对方后,皮埃尔即与妻子分居,他也陷入了善恶和生死问题的困扰之中。不久,皮埃尔加入了共济会,得出了一套生活的哲学。他又怀着宽宏大量之心,接回了妻子。

1807年2月,俄奥联军在埃尔劳与法军进行了一场残酷的鏖战,双方损失都很惨重。6月拿破仑与沙皇签署了和平协定,暂时的和平生活开始了。1809年春天,安德烈因贵族会之事而去拜托罗斯托夫公爵。在公爵家里,他立即为充满生命力、美丽动人的公爵的女儿娜塔莎所吸引,娜塔莎答应了他的求婚。但秃山老公爵认为她不够富有,年龄太小而加以反对。最后双方相约一年后成婚。不久,安德烈出国了。娜塔莎伤心地答应等待一年,却又无法忍受寂寞。她结识了爱伦的兄弟阿纳托尔。在他的诱惑下,两人决定私奔。至此,她与安德烈的婚约宣告无效。这对安德烈骄傲的性格是一次极其沉重的打击,为此他痛苦不堪。然而由于军务缠身,他对此事又渐渐淡忘了。

1812年,拿破仑率先撕毁原来的和平协定,指挥军队跨过涅曼河,俄法两国再度交战,年迈的库图佐夫将军决心阻止法军继续向前推进,但由于战术失误和其他原因,并未使俄军毕其功于一役。战役还不断进行着,双方损失都很惨重。最后,俄法军队在博罗狄诺展开了一场异常激烈的争夺战。显然,这是俄军所进行的最糟糕的战役。库图佐夫不得不痛心地宣布军队无力保卫莫斯科,拿破仑则作为胜利者进抵又一座空城。安德烈在博罗狄诺战役中身负重伤。罗斯托夫家将原本用来搬运家产的马车,改派去运送伤兵。娜塔莎意外地在伤员中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精心地看护他。彼此间又旧情重萌,但为时已晚。安德烈伤口恶化,不久即在睡梦中逝去。

皮埃尔留在莫斯科,决意做一名民族英雄。他化装成农夫,想伺机刺杀拿破仑,但在解救一位遭受法国士兵凌辱的俄国妇女时,他被捕成为俘虏。皮埃尔的妻子爱伦在战火中仍然难以抑止自己的放荡行为,最后,因误食堕胎药而死亡。拿破仑的军队在空城莫斯科完全分崩离析,他疲劳地等待着,寄希望于沙皇要求他签订和平协定。但是这一天迟迟不来,他只好放弃莫斯科回师法国。在通往斯摩梭斯克的途中,法军彻底瓦解,成为一群落荒而逃、恣意抢掠的乌合之众。在哥萨克人的不断骚扰下,大量俄国战俘被解救,皮埃尔也重获自由。俄国终于赢得了战争的胜利。

皮埃尔又回到了莫斯科,恢复了同罗斯托夫和保尔康斯基一家的友谊。娜塔莎吸引了他,而他也突然意识到娜塔莎已长大成人。于是时机一成熟,他就恭请她父母同意他们的婚事。与此同时,娜塔莎之兄尼古拉也正在考虑娶安德烈之妹玛丽娅为妻。皮埃尔与娜塔莎结为伉俪,生活幸福。这位曾经单纯而轻浮的女子变成了一个勤劳能干的妻子。他们结婚8年后,养育了4个可爱聪敏的孩子。娜塔莎完全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丈夫和孩子们。他们发现彼此的生活实现了他们过去的梦想。尼古拉虽然无法完全肯定自己对玛丽娅的爱,却懂得这桩婚事明智适宜。他们收养了安德烈的儿子尼古路什卡,生活也十分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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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1828—1910),俄国作家。代表作品:《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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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战争与和平》读后感30篇

第1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200字

《战争与和平》这个小说被评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它的作者是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

看着题目我心中就有很多问题:战争怎么会与和平牵涉到一起呢?我得去书里找答案。

整本书围绕华西里,保尔康斯基,罗斯托夫,别祖霍夫四大贵族写的。里面讲述了1805年俄国的重大历史事件。在国家的危急头,许多官兵同仇敌忾,浴血奋战,还有老百姓们主动起来保卫国家。里面有性格内向、意志坚强的安得烈公爵,有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埃尔,还有个性鲜明、生气勃勃的娜塔莎,所有人都为了得到和平而战争着。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感觉到大海般的气势,不愧为了不起的世界名著。

第2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生动地描写了1805年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列宁曾说:“《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的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以前,我曾很天真的想,战争多好呀!战争既可以掠夺国土,又可以增加威名,真是一举两得!《战争与和平》使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美好,和平是最可贵的,当和平的土地上硝烟袅袅升起时,也就意味着战争的开始——人们纷纷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孩子眼中也都流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人们断水断粮,食不裹腹,一切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和平,多么神圣的名词!

我愿是一名和平使者,使各国都建立起友谊和信任;我愿是一只洁白无暇的和平鸽,带着和平的使命飞向四面八方!

第3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600字

如果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崇敬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天,当我完整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认识。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世界上几乎无人能与之媲美的伟大作家。他的文学创作,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体裁丰富,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一切矛盾和巨大的社会变动。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

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深奥而新鲜,但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认识和学习欲望。

第4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800字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通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写,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党人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直在追求着索丽娅。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安德烈公爵不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己想过。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但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谢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第5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1000字

《战争与和平》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经典作品,它以九十年代初的俄国为背景,以有强烈的民族责任感的军人安德烈·包尔康斯基公爵与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彼埃尔·别素霍夫为两个主人公,描绘了战争与和平交织、残酷与温情并存的一幅幅画面。

书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角色便是安德烈。他的形象是典型的“英雄”,在保家卫国和安逸的公爵生活之中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前者,就算在妻子难产而死后给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一定也会再次投身于战争之中。他骨子里留的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而来、永不磨灭的军人之魂。保家卫国便是士兵最大的荣耀,即使是死神在向他招手,他也并不觉得有所遗憾“是的,这就是死。我死了——我醒了。是的,死——便是觉醒。”如同二战中当德军已经在用望远镜窥视莫斯科克林姆林宫的屋顶时,无畏的苏联士兵们却在进行红场阅兵。正是因为有这种看淡生死、以国家为最高使命的人去参加战争,我们才能得到今天的和平。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尊敬。

而另一位主人公彼埃尔应该更贴近我们现代大部分年轻人。怀着爱国的热情和对道德理想的追求,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对于自己的生活都难以处理。但彼埃尔却比我们更勇敢、更实际、更会付出实际行动去为国家做贡献,他虽然以私生子的身份得到了父亲留下来的遗产而成为了千万富翁,却在国家面临危机时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自己糟糕但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将自己所有的资产全部奉献给了国家。敢问有多少人在得到一笔巨款后还能保持本心、还能在习惯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后再回到颠沛流离的生活中去?说实话,我觉得我自己也做不到。

而彼埃尔做的远不止这些,在变卖家产后,他还鼓励人民投入到战争之中,并带头参军,为了国家的和平还牺牲自我去刺杀拿破仑。他由始至终都没有因外界而改变自己的本心,无论是金钱的诱惑、婚姻的失败、上层社会的荒淫,亦或是军旅生活的困苦、敌人的虐待,他甚至在这种环境下不断地思考、反省,最后升华为最为伟大、所有时代的人们都共同追求的精神,就好像他的口号一样好正义的人们,联合起来把,让我们只有一个 旗帜——积极的美德。”

这本书如此吸引人的地方不止局限于它华丽而丰富的辞藻、生动而细腻的描写这些文字上的东西,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的它复杂而跌宕起伏的剧情与思想。就拿安德烈来说,从他的家长里短,再到残酷的奥斯特里战场,再到丧妻之痛,与娜塔莎的热恋又使他重新振作,这些剧情引人入胜。作者“不按照常理出牌”使得这部作品剧情尤为出色。并且作者描写的画面并不单一。他描写的主要背景是上层社会的人们,不像同时代的一些作品一样全篇写“精英政治拯救世界”,《战争与和平》中的平民百姓是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而主角也有一些“不符合贵族身份”的行为,就像作者自己表示的一样:在《战争与和平》里,我喜欢平民的思想。但即使作者喜欢平民百姓,但也不会像一些小说一样描写一个“废柴主角翻身成神”的故事,而是从上层社会的视角来体现平民的重要性,这便是作品的成功之处。

最后,“虽然这个国家和这场战争是由上层精英来引导的,但上层之所以能站这么高,高到能够到‘成功’,是因为下面有愿意为上层‘垫脚’的平民百姓。”这就是我对这本书最深沉的思想的看法。

一个作品写出来必定是作者想要传递给读者某种思想,而一百个人读同一个作品就会有一百种不同的思想。这也只是个人的看法,如果你自己去看看这本书就会有更深刻的体会也说不定。

第6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的著名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最高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史上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第7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不仅描写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场战争,它还唤起我们对民族和世界历史的浓厚兴趣,唤起我们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深切关怀。这是任何专门描写和研究战争的论著代替不了的。而作为一部伟大而深刻的文学作品,它还是任何学术论著代替不了的,因为它还是一部人们心灵的史诗,一部生命的史诗。我们在这里不仅看到了战争和民族的历史,还看到了在战争与和平的转换中活生生的人和他们的心灵,看到了他们深深的渴望、痛苦、欢乐和追求。

我把娜塔莎比做皎洁的明月,因为她美得像神话,有大美之形,像天赐。

当安德烈公爵遭受丧妻之痛和在惨败的奥斯特里茨战役的惨败之后,感慨于他之前一直所追求的名誉荣耀情感只是大梦一场,感觉受到了命运的欺骗和遗弃。安德烈的感情世界曾象是古拙的老橡树:“唯独它不欲屈从于春日的魅力,不欲目睹春季,亦不欲目睹旭日。”但他的难以言寓的绝望和痛苦敌不过少女的快乐。当饱经沧桑的安德烈到罗斯托夫家的庄园时,不是被清脆的少女的笑声吸引的吗?少女娜塔莎是多么快乐啊!

娜塔莎用她那强大和青春的生命力顽强的抵抗住了命运的挑战,忍受住了美的背后那巨大的担当;没有一遇苦痛,便忧怨、乞怜、颓伤,呈现败像,变成丑陋。在莫斯科即将沦陷之时,娜塔莎肯于舍弃家财,以救治、运送伤员为第一要务,谱出一曲高尚、美好人性的千古绝唱。

经历风雨屈辱、苦难煎熬之后,还能典雅迷人、唇齿留香,便是不朽。

书中总不乏悲惨而凄凉的场景,对于生活在那个战火连绵的时代的人,对死亡都有各自不同的见解。刚毅而有英勇的安得烈就几次触摸到死亡的底线。虽然他最后还是没有逃过死亡之神,但他的死伟大而令人敬佩。死亡对与这本书中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并不遥远的,也许今天躲过了明天还会在来,若又躲过了明天,总有一天死亡也会临近。但他们面对死亡的做法却可以深深启发我,也许这本书中还有太多的启迪,但对于我来说这的确是启发我最深的。

第8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文学史上第一步长篇巨著,它生动描写了19世纪前十五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生活画卷。

名著的主要内容是:在1805年,法国和俄国之间的关系恶化,即将发生战争。然而在俄国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爱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院,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淫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国人民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娜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这部名著再现了当时史诗般壮阔的社会风貌。

第9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无疑是整个十九世纪最大的史诗,是近代的《伊里亚特》,整个世界无数的人物与热情在其中跃动,在波涛汹涌的人间,矗立着一颗最崇高的灵魂,宁静地鼓动着并震慑着狂风暴雨。他思想的自然的动作,使他从关于个人命运的小说,引入描写军队与民众,描写千万生灵意志交融着的巨大的人群的小说。他在塞白斯多堡围城时所得的悲壮的经验,使他懂得俄罗斯的国魂和它古老的生命。

最初是一片静止的海洋,俄罗斯社会在战争前夜所享有的和平,开始的几章,以极准确的手法与卓越的讥讽口吻,映现出浮华心魂的虚无幻灭之境。直至这些活死人中最坏的一个、Baile亲王才发出一声生人的叫喊:

“我们犯罪,我们欺骗,而是为了什么?我年纪已过五十,我的朋友……死了,一切都完了……死,多么可怕!”

在这些暗淡的、欺妄的、有闲的,会堕落与犯罪的灵魂中,也显露着若干具有比较纯洁的天性的人——在真诚的人中,例如天真朴讷的RierreBesoukhoo,具有独立不羁的性格与古俄罗斯情操的MarieDmitriwna,饱含青春之气的Rostove;——在善良与退忍的灵魂中,例如Marie公主;——还有若干并不善良但很高傲且被这不健全的.生活所磨难的人,如Andre亲王。

可是波涛开始翻腾了,第一是“行动”。俄罗斯军队在奥国。无可幸免的宿命支配着战争,而宿命也更不能比这发泄着一切兽性的场合中更能主宰一切了。真正的领袖并不设法要指挥调度,而是如Koutouzoo或Bagnation般,“凡是在实际上只是环境促成的效果,由部下的意志所获得的成绩,或竟是偶然的现象,他们必得要令人相信他们自己的意志是完全和那些力量和谐一致的。”这是听凭命运摆布的好处!纯粹行动的幸福正则健全的情状,惶乱的精神重复觅得了它们的均衡。Andre亲王得以呼吸了,开始有了真正的生活,……至于在他的本土和这生命气息与神圣风波流离的地方,正当两颗最优越的心魂,Dierre和Marie公主受着时流的熏染,沉溺于爱河中时,Andre在奥斯丹里兹受伤了,行动对于他突然失掉了陶醉性,一下子得到了无限清明的启示,仰身躺着,“他只看见在他的头上,极高远的地方,一片无垠的青天,几片灰色薄云无力地漂浮着。”

第10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体质。——题记

在拜读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著作——《战争与和平》,我觉得列夫·托尔斯泰不仅仅只是一位作家,从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他对军事、哲学、历史等也有高度的透彻,对他的喜爱与崇拜使我对这本家喻户晓的著作有点感想。

小说从1805年奥斯特利茨战役写到1821年俄国专制加强潜伏危机的时刻,以法国和俄国之间关系恶化,战争一触即发为主线。但内容并不全是以战争为话题。故事的主人公青年公爵安德烈为了心中的信仰投身到“硝烟四起”的战争中去,把怀孕的妻子交给父亲与妹妹玛丽亚照顾,在军中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而主人公二彼埃尔,他是安德烈留学归来的好友,身份高贵,由于继承了伯爵身后的全部遗产,也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居心叵测的监护人拉金公爵看上了彼埃尔的这一点,便计划把相貌美丽但品行不端的小姐爱仑嫁给了他。而同一时间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战败的安德烈不幸受了重伤,身心也受到重创的他只好静静养伤。另一边的新婚后的彼埃尔,在不久后就发现妻子爱仑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关系,他为了卫护自己的名誉最终与爱仑分居,内心陷入了纠结当中,直到认识了互助会的领导后慢慢开始找到了新的信仰。而在战场上的安德烈回到家的那一晚,妻子正好产下一名男婴后逝世,这让安德烈顿时感到人生已走到尽头,直到遇到活泼漂亮,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可父亲的强烈反对,使得安德烈出国和娜塔莎无奈分开一年,娜塔莎最终奈不住寂寞与爱仑的哥哥阿那托尔私奔。后直到1812年的一次战争,娜塔看到了将死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热诚地照顾他,可安德烈最终还是和死亡一起走了。彼埃尔化为农夫刺杀拿破仑却反被俘虏,其妻爱仑在这战火连连的环境下依旧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几番奋战后,俄国最取得胜利。像每个故事完美结局一样,大家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战争,充满着杀戮,为了所信仰的去战争,不去管生命的高贵。的确,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就是战争,我想大概没有人喜欢战争吧,它不能与一切美好的事物相提,战场不过是洒满鲜血的修罗场。帝王永远是冷漠无情的,战争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事关国家利益和荣辱的“打架”。

我厌恶战争,帝王永远是历史的奴隶。但在战争中我看到了俄国人民同仇敌忾,战争,必定会有牺牲者,为了和平,他们甘愿为保卫国家、人民流血。书中也有多处描写在战争这样的环境下,人丑陋的欲望是多么令人厌恶,像放荡的爱仑,示财权如命的拉金公爵,他们的时代终将过去,迎来的只会是和平。

和平的到来,是用铺满鲜血的花朵迎接,战争不会永远,因为正义存在。在这本书中,人间的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从生下的啼哭婴儿到白发老人的一生阶段,这本书中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曾这样评价。我喜欢安德烈的单纯坚忍,娜塔莎的活泼善良,彼埃尔的温和并不懦弱……他们都不完美,各有各的人性欲望,但上帝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人。

结局,和平的年代真正来临,婚礼,生育,就像小尼古拉说的: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的人都感到幸福。

第11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一生笔耕不断,曾著有多部佳作,但就知名度而言,《战争与和平是》一部脱颖而出的鸿篇巨著,它被誉为“一部史诗级般的巨作”。托尔斯泰在最后对历史、民族的总结中,提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是一门关于各个民族和整个人类的生活学问。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主题-——战争与和平深刻关系。

这本书一方面以虚构的瓦西里、罗斯托夫、别祖霍夫、博尓孔斯基四个家族的生活为主要线索,恢弘地反映了19世纪初期的俄国生活,构成了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作者歌颂了俄国人民抗击拿破仑入侵的英勇的气概,并将俄国社会各阶层的代表人物放置于战争这一特殊阶段,塑造出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小说中出现的四大家族以及和四大家族相关的贵族人物,被作者有意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趋炎附势、投机取巧为代表的瓦西里家族,他们不顾祖国的安危,在国难之时仍沉湎于享乐之中;另一类则是以国家为重、勇于在危难关头为国家排忧解难,甚至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祖国献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东西。作者在赞美这一类贵族人物的同时,也不忘描写普通人物中的杰出代表,这些普通士兵在战争中表现出的不畏牺牲、英勇果敢的高贵品质和那些身处高位却卑鄙胆小的贵族统治者形成鲜明的对比。而“战争”与“和平”这两个词则生动地展示了战争前后俄国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画卷。

我读过许多的书,可从未读过以两个主题交织而成的作品,伟大的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让我开了眼界。《战争与和平》被誉为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真是名副其实!

第12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今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读完后,我思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战争与和平》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他的这一本书中以“战争”与“和平”两条线索为主线,讲述了一八二二年俄法大战时,一个名叫安德烈。保尔康斯的青年,在战役中身受重伤,最后死亡。彼尔在刺杀拿破仑时不幸被俘,几经奋战后,俄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后来,彼尔和娜达莎结为夫妇。小说中的人物都能在作者的亲人找到原型,正因为作者有原型,才把人物写得有血有肉、真实可信。

《战争与和平》作者描写的场面磅礴,人物众多,以独特的视角及其不同于凡人的见解生动地再现了俄法大战的起因、经过以及结果,可以说是整个时代的记录本,难怪被称为当之无愧的最伟大的史诗,被罗曼·罗兰称作《伊利亚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贵族在战争中的作用以及认识到了老百姓的力量,也感受到了作者创作时的心情,那种像是激动而又略含哀伤的感情,给人巨大的震撼。

第13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飞溅的血泪湿透你苍白的灵魂,飘摇的风轻轻地翻越沉重的黄袍。70年前抗日战争取得完全胜利,在历史的星空定格成永恒。

七十年前,狼烟动,寰球魅蝎。齐奋起,策镫张弩,护江征伐。谁能忽?1942年1月1日,中·苏·美等26个国家因对法西斯的不满,因为法西斯的种种恶劣行为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宣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由此拉开帷幕。1943年2月斯大林格勒战役的胜利,促进了抗战的胜利,经过日日夜夜无休止的奋斗,战场上无一人不抛头颅洒热血。硝烟弥漫的战争就在美国向日本投下原子弹的那一刻正式结束。

这场战争给我们带来的灾难是巨大的,是毁天灭地的。20亿人口在战火中无辜牺牲,战场涉及到的许多区域都被摧毁。我国所遭受的劫难也最为惨重。战火纷飞中一双双渴望和平的目光在无情的屠刀下不暝,悲怆的哭喊,在血腥弹雨中戛然而止。这些记忆是痛苦的而也正是因为这些个悲惨的回忆才提醒我们要珍爱和平,和平来之不易。

在我们珍爱和平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当年日本法西斯对我们中国明目张胆的侵略,不要忘记国耻。21世纪是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奋发向上社会越来越繁荣,科技也逐渐发达。而我们青少年也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岁月的年轮沉淀了斑驳的痕迹,历史的记忆留下了悲壮的回声。历史告诉我们:战争和报复不会为我们赢得尊重,发奋图强。这才是我们庆祝胜利·铭记历史的好方式。

鲜血铸就了中华民族,也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得之不易的和平!我们的和平是用上百位战士们的顽强拼搏换来的,是用上百位无辜人民换来的。

第14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作为一位读者,爱一本书是多么自然的事。

《战争与和平》带给人无边的理想和希望,带给人信仰。是的,我想我是陷入了另外一种状态,不仅仅因为托尔斯泰那高超的艺术,而且因为他在书里所描述的那种广阔博大的情感世界与深远浩瀚的精神境界。它征服了我,影响着我,使我幻想自己也能够抛却卑微的尘世生活,融入到那样的世界——爱的世界,融入到永远明亮,永远纯洁,永远跳动着爱的温暖的火焰的世界。

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犹如在一个巨大的阴影里徘徊。良久,视觉范围闪现出一个模糊又清晰的印象,后来便豁然开朗了。其中描写了历史上真实的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也写了人们的理想和鼓舞人心的目标,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我感觉到,托尔斯泰不只想诉说这些,更重要的是要告诉我们一个真理:这个世界本是一个整体,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托尔斯泰自己,还是他的国度。他所描绘的战争,他笔下的人物,无论善的、恶的,甚至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个完整整体的一部分,都铭刻着这个整体的烙印。这个整体在他看来就是真理,就是爱。正如他在书中写到“是的,爱,但是,不是对某种东西,为了某种目的或者出于什么原因的爱,而是初次——就是我要死的时候,看见我的敌人,我依华考|zk168然爱他的那种我所体会到的爱。我体会到那作为灵魂本质的不需要对象的爱。我现在体会到这种幸福。爱邻人,爱自己的敌人。爱一切——爱上帝所体现的一切。”

这句话使我感受到爱弥散天宇,遍及四海。世界上没有比它更加有力的事物了,因为只有它,可以消除一切差别,包容一切苦难,消灭一切恶的根源。它使这个世界再没有个体的界限,再没有彼与此的分别,没有仇恨,互相平等。是的,我们都在里头,每个人,每个动物、植物,还有那些没有生命的事物。

托尔斯泰有一句名言:“人同河一样,每条河有时窄,流得急;有时宽,流得平稳;有时混浊,有时澄清;有时凉,有时暖。”人也是如此虽都有人类品性的根苗,但表现出的却各不相同,书中的各种人物也是因为爱而融合的。

由此不由使我想到战争的意义是什么呢?战争从来不能赢得它们想赢得的东西——真正的对于一切的占领,因为对于人的精神世界的占领和统治,无法通过战争这种方式来完成。

虽然战争能够使我们收获一点什么,但对于人民来说更向往的是和平、充满爱的境界。从这本书中我获得了很多,最令我感动的是托尔斯泰所带给我们的广阔博大的爱,他深深爱着这世间的一切。即使无法达到这样一种爱的极至、超脱、完美,但他使我们学着去拥有一颗博爱的心,我想这便是此书所赐予我们的宝贵财富。

第15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希望喜欢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第16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手捧一本《战争与和平》,仿佛置身于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以往总是崇敬拿破仑的勇敢和智慧,从未想到从俄国的角度去看这一段历史是如此不同。托尔斯泰以其深刻细致的笔触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宏大壮阔而又生动逼真的历史画卷。我从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也看到了个人在历史洪流中的挣扎、探索。其中安德烈的形象最让我印象深刻。

安德烈一出场就是一个看似随和而又傲慢、冷漠的年轻公爵形象。他厌倦上流社会的虚伪、无聊,不愿意被这种生活所束缚,因此他积极参军作战,期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功成名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而他却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统治集团的虚伪、无能,当他死里逃生回到家中又眼睁睁看着妻子难产死去。这一系列的打击使他灰心丧气,使他感到了生命的虚无。曾经渴望建功立业的他隐居农村,只想独善其身。在皮埃尔的热情劝说下,他渐渐振作起来,在自己的领地上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了成功,但他仍然决定自己“应该平静而安稳地度过后半生”。直到遇见美丽的少女娜塔莎,娜塔莎的美丽和无忧无虑激起了安德烈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于是他再次走进了彼得堡的喧嚣之中,加入了当时俄国的社会改革热潮。他赢得了娜塔莎的爱情,然而两人订婚后,娜塔莎的背叛又让安德烈落入了生活的低谷。战争再度兴起,安德烈身负重伤,最终在娜塔莎的看护下死去。

安德烈一生都在追寻着生命的意义和生活的价值。在起起落落中,他苦苦思索,寻求着一种超脱世俗生活的价值所在。安德烈的思索也启发我们读者的思索: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应该怎样生活?这样的问题我想每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人都应该曾经想过,也很可能像安德烈一样经过了一个反反复复、时而兴奋、时而落寞的痛苦的内心挣扎过程,甚至很可能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能够真正说服自己的明确答案。我想,这个我们苦苦追寻的、左右我们的生活态度的东西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生哲学吧。每个人的人生哲学都不尽相同,然而每个人追求人生意义的过程却颇为相似。是也?非也?哪里有衡量的标尺呢?

千百年前,屈子立于汨罗江畔叹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直到现在每个人都还是一出生就在不断追寻,并且在这个追寻过程中成长、老去、直至死亡。或许,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就在于这如同夸父追日一般永不停歇的追寻吧!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然而人类怎能停止思考呢?虽然奥斯特洛茨战场上高远的天空依然飘浮着宁静、镇定的白云,老榕树依然岁岁枯荣,安德烈的心灵历程却不会停止。

第17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十九世纪初,历史在俄罗斯掀起了滔天巨浪;在欧洲所向无敌的拿破伦,开始把他征服的目标指向这里,于是一场残酷的战争爆发了。我读的这本书就是列夫·托尔斯泰利用这样的历史背景些出的最伟大的作品-《战争与和平》。《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

安德莱公爵之“死”是我认为全书中最感人的一幕。这段内容对我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使我从此一改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而升华到人类的良心上来感觉世事了。庄严、蔚蓝色的、宁静而悠远的天空,超脱于人类所有痛苦、欢乐之上的永恒和安宁,只有它才是我内心深处真正的精神寄托。 作者在小说中也认真探索了贵族阶级的历史命运问题。小说的主要情节就是围绕着包尔康斯基、别素霍夫、罗斯托夫、库拉金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他用诗意的笔触描写了京城以外的庄园贵族罗斯托夫一家和包尔康斯基一家,指出在这些贵族身上仍保留着淳厚的古风,他们有爱国心,与人民的精神相通。

《战争与和平》不愧是一部宏伟壮丽的史诗,它不仅描写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场战争,它还唤起我们对民族和世界历史的浓厚兴趣,唤起我们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深切关怀。这是任何专门描写和研究战争的论著代替不了的。而作为一部伟大而深刻的文学作品,它还是任何学术论著代替不了的,因为它还是一部人们心灵史诗,一部生命的史诗。我们在这里不仅看到了战争和民族的历史,还看到了在战争与和平的转换中活生生的人和他们的心灵,看到了他们深深的渴望、痛苦、欢乐和追求。今天几乎所有学术的论著都是题目有限的、分析的,因而也是片段的;而它是综合的、完整的。战争构成了历史的突出节点,而历史则不过是人的生命的展现。三者的核心是人的生命:肉体的和精神的生命。下面我仅就战争行为的伦理、历史的法则与责任,以及面临死亡对生命的认识来思考其中提出的困难问题。特别是在最后一点上我不可遏止地被其吸引。

第18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作者在这个长篇著作的尾声部分向我们这些读者阐述了人们对历史的看法,以及他对历史的看法。文中流露出的深刻思想和敏锐的洞察力,让我们不能仅仅用文学家这一词汇来概括作者的全部,他无疑是伟大的文学家,但他所展示的对历史的认识,表明了他更是一名理性的学者、历史唯物的研究者。正如他所说的,他是要用这种并非散文并非诗歌,而是长篇巨著的形式来展示他对历史的看法。

历史的进程由谁决定?历史的进程并非由英雄人物或集权者的言行所决定,而是要服从自身的规律。而这种客观存在的规律并不是显而易见的,需要在一些特殊条件下才能够被发现:第一,较长的时间尺度;第二,对事件的无数个原因的全面认识……距离这个事件的时间越长,越能够看到这个事件发生的必然性和事件发展的规律。对事件产生原因认识得越清楚,越能够看到事件是必然发生的,而不是由任意一个原因引发的。

我们之所以认为我们的历史是由集权者来决定的,是因为我们看到了集权者的自由,但却没看到他们的不自由。“英雄人物或集权者的言行不是历史的推动力”,这个观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发布命令的人,发出的命令往往得不到执行,也不可能完全按照他本人的意愿执行。这在战争时期表现尤为突出。

但从作者的叙述中,我们同时发现,一份战役简报,往往可以统一人们的言行,尽管这份战役简报可能是失真的,是捏造的。但人们会从混乱和自由的言论中逐渐趋于一致,不论这份简报的真实度如何,人们的言论都会趋于一致。因此可以看出,趋于一致的言论并不一定代表真实情况,只能是一种集权者主观思想的扩大的反映。

真正的历史规律是什么?如果你没有对事件有深入全面的了解,你是不可能认识到他的必然性。你会更多地看到一种自由的状态,看到一种偶然性。你会认为历史没有规律可循,你会无所依托,或者杞人忧天。

第19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宏伟巨著,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

我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第20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我很想谈谈那位性格深沉而坚毅的安德烈公爵,这位时常默默不语,时常又冷言冷语,深沉而坚毅的男人,与皮埃尔的宽厚善良形成巨大反差。但两个人却是至交好友,两人都愿望做对民众和国家有意义的事。区别在于皮埃尔希望做得好,但是效果不佳。安德烈从没说过希望,但是却在切切实实地解放着农奴。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位光彩夺目、散发人格魅力的安德烈公爵却突然间地死掉了。他死于战争时期的伤口感染,这个意外事故让我们这些拥有发达医学的现代人感到十分地不能理解。

我也很想谈谈那位性格随和善良的皮埃尔伯爵。他是位宽厚善良、乐于施舍、不修边幅的好人。我们看到了他婚姻的曲折,看到了他在内心深处的思考,看到了他贯穿始终对周围人和事的细微地观察。作者把他写得如此重要,让我一度认为这是作者本人的化身。

我也很想谈谈那些几乎一闪而过的人物。杰尼索夫,骠骑兵军官,尼古拉的好友兼青年时期的榜样。是个意气风发的人物。冲动地向朋友的妹妹求婚,同样,又冲动地带领自己的士兵(为了不至于挨饿)抢夺军需官的粮食。于是,因为抢夺粮食这个原因他消失了,他在半途中离开了我们的视线,他可能入狱,也可能在医院中死掉。于是我们为他的命运感到十分不平,这绝不应该是这为平民英雄应有的命运。然而造化弄人,在抵抗拿破仑入侵的前夕,俄军总司令的府邸,又出现了这位英姿飒爽的军人的身影。

严厉的、正派的阿莫罗西莫娃,快乐、热闹的罗斯托夫伯爵一家人,克制内敛、温柔贤淑的玛丽亚公爵小姐,这些都给我们留下难以抹去的印记。

然而,我决不能忘记谈一下库图佐夫,这位指挥俄军抗击侵略者,一度败退于拿破仑的俄军总司令。他始终如一地认为看似失利的鲍罗金诺会战是促成敌人灭亡的胜利的会战,而并非像其他的当事人,仅仅因为俄军的撤退和古都莫斯科的被放弃就断定这是一场失败的会战。事实证明,法军在僵持几个月后莫名其妙地撤退了,随后又近似疯狂地溃败了,老将军库图佐夫终于如愿地,让“急于回家”的法国人不得不在严寒中“吃马肉”去了。

读到文章的最后,越发地感受到库图佐夫的人格魅力。他少有激动的一面(除了在战前激动地要侵略者去“吃马肉”这一段),大多数都是一种疲倦和接受的状态。他不参与谈话,也不发表意见,任何激昂煽情的言论在他面前都没有表现的余地。他不置可否,很少发表评论;但是他贯穿始终的言行,体现的是一个强大的坚韧的人格力量。

有时候自己受到别人误解和攻击的时候,想想书中的库图佐夫,便会觉得眼前的一切不过滑稽可笑。于是便能淡然处之。--因为真正实在的东西,不是那些表演,而是我们的作为;决定事态发展的东西,不是我们的意愿,而是事情本来就是那样。--这样的性格与命运,正印证了中国一句古话:“士不可不弘毅,任重道远。”

第21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是一本以俄罗斯人民抗击拿破轮的感人事迹为背景的文选学巨作,它的作者是俄国的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他生动地描写了当时的四大家族——别祖霍夫、保尔康斯基、华西里、那斯托里,抗击外敌的成与败、生与死。放弃安全和奢华的生活投入危险与困苦的战争,热爱祖国胜过爱自己的生命,花花公子成了护国英雄。那些在我们这和平年代无法想象的事例在故事里都成了现实。

《战争与和平》的第一卷,安德莱公爵之“死”深深地感动了我。“假使每个人只为他自己的信念去打仗,就没有战争了。”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给了安娜·米哈洛芙娜钱时:安娜·米哈洛芙娜已经抱了她,并且哭了,伯爵夫人也哭了,她们哭,因为她们是朋友,因为她们有好心肠;因为她们从小是朋友,却为金钱这样庸俗的事烦心;还因为她们的青春都过去了但两人的眼泪都是愉快的。基督徒的爱,对于别人的爱,对于仇敌的爱,比起一个青年的美丽的眼睛在像您这样诗意的多情的少女心中所能引起的情感,更有价值,更甜蜜,更美丽。以上几段所表达的只有一个字:“爱”。但也明显地分类为两种类型,这是托氏思想的核心所在。一种是情感之爱,如两位夫人的爱以及日常我们一贯所宣传的那种类型;另一种则是我们生活中很少考虑到的,并且可以肯定地说,绝大多数人特别是很讲求实际价值的中国人所不承认存在这种类型的爱。即玛丽亚小姐所表述的这种类型的爱。这种类型的爱是高尚的,相信它的人也是高尚的,如迷惘的托氏、悲天悯人的雨果、热情澎湃的罗曼·罗兰等。尼考拉·罗斯托夫转过身来,好象在找寻什么,他望着远处,望着多瑙河的水,望着天和太阳,天是多么美丽、多么蔚蓝、宁静而遥远呵!夕阳是多么明亮而壮丽哦!而遥远的多瑙河里的水闪灼得多么亲切而灿烂呵!更美丽的是多瑙河那边遥远的蓝色的山峦,修道院,神密的峡谷,顶上弥漫着烟雾的松林那里又宁静又幸福“只要我能在那里,我便什么,什么也不需要了,什么也不需要了,”罗斯托夫想。“只在我的心中和这个太阳光下有那么多幸福,而这里呻吟,痛苦,恐怖,和这种不可知,这种匆忙他们又在这里喊叫了,又都向回跑了,我要和他们一阵跑,它,死亡,就在这里,在我头上,在我周围俄顷之间——我便永远看不见这个太阳,这个河水,这个峡谷了!”生命、生活,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被人感觉出它的美好的,在平时往往被人忽略的内涵。

其实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能够自由地享受阳光,森林,山峦,草地,河流,在于平平常常的满足。其它则是无关紧要的。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有灰云静静地移动着的天,没有别的了。“多么静穆、安宁、严肃呵,完全不象我那样地跑,”安德莱公爵想,“不象我们那样地奔跑、喊叫、斗争;互相争夺炮帚,——云在这个崇高无极的天空移动着,完全不象我们那样的哦。为什么我从前没有看过这崇高的天?我终于发现了它,我是多么幸福啊。是的,除了这个无极的天,一切都是空虚的,一切都是欺骗。除了天,什么,什么都没有了。但甚至天也是没有的,除了静穆与安宁,什么也没有。谢谢上帝!”以上内容我觉得是这本书最令人感动的内容了,这种体验并非仅仅是看破红尘,而是对一种永恒的礼赞。对一种宁静,安详,辽远的憧憬。是对幸福的终极定义。这段内容对我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使我从此一改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而升华到人类的良心上来感觉世事了。庄严、蔚蓝色的、宁静而悠远的天空,超脱于人类所有痛苦、欢乐之上的永恒和安宁,只有它才是我内心深处真正的精神寄托。

第22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其实不大想写《战争与和平》的,但《宇宙简史》是科学巨作,《世界是平的》是经济学的伤口写出来一定是一部科研报告或是一份市场分析。所以选了《战争与和平》,最喜欢的作品。

《战争与和平》记叙了俄土战争的始末,从黄帝写到贵族再到平民百姓,两本厚厚的大书,我选几个片断来写。

第一个是安德烈公爵血战后身负重伤,倒在血洗的大地上。是什么让他活下来?是天空,故土广阔壮丽的天空。

天空给了安德烈公爵如此强大的力量,让一个万念俱灰的人重拾信心。天空到处都有,也有很多人抬头仰望,不同的人看到不同的天空,伽利略看到的天空是他毕生追求的真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看到的天空苍凉悲壮,六王毕,四海一;秦始皇看到的天只怕是天下了。

那么我们看到的天空呢?说实话,我看天的第一反应是“看云识天气”,第二反应是“空气污染严重啊!”第三么应是祈祷明天有个好天气。偶尔,会有点诗意,也只是想到“小小的壳有大大的梦想,总有一天会找到属于我的天”之类的歌词,叫“歌意”也许更贴切些。

归根结底,第一反应是本能,第二反应是联系实际,第三反应是基于第一反应的条件反射。而偶尔——那是心情不好的时候,调节心情,音乐使人快乐。但安德烈他看到的天空只可能是一种信念,是忠诚是爱是不舍,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透过作者的笔可以看到作者本人。作者透过安德烈的眼睛,看到生的力量——不管出于何种信念。

和托尔斯泰比,其实,我们真的很幸福,而我们肩上的责任也更重。我们要让以后的人比我们更幸福。我们看的天空简单明快,是因为我们充满信心,而托老看到信念,是因为托老坚持的梦想。

第二个是战场写实,“看到法军后方的人说俄军一定能打垮法军,而看到俄军后方的人也这样说“。

战争是人类永远的主题,从刀剑到飞机坦克再到原子弹,还有不远的将来想必会出现的太空战舰。从几百个人到十几万大军再到百万雄师,谁知道。小说中上亿军人的战役会不会成真?一开始几个氏族,到村落,再到举国之一力,二次世界大战袭卷全球,哪一天,人类会用铁血一统宇宙。

一句话说的好:“战争是用牙解开舌头解不开的结”。人类的结太多太紧,宗教、土地、资源、民族……全用牙齿解开,不是要把太平洋都染红?托老在《战争与和平》中,写出了这样一种疑惑:民族与和平,哪个重要?

为了人类的未来,很多都应该放下,但通向未来的路太多,走不同的路的人都有,世界却只有一个。每个人都知道战争不好,但为什么总有人要战争?我不明白,难道,真的只为两个字:利益?

《战争与和平》太多太多的东西,只能写这么多。只是一些感想,写下来罢了,与你共享。

第23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 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著,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第24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战争与和平》,这是一本讲述战争背景的书籍,描写了四大贵族在战争中仍然享受着和平和宁静的生活,他们希望在战争中寻找机会建立自己的战功,获得荣耀,而底层的俄国人民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光是俄国,即便是发动了战争的法国,受害的也是底层老百姓,托尔斯泰用战争与和平的不同生活状态来表达在战争中遭受苦难的人民的深切同情,也让我们更加珍惜和平的生活!

拿破仑是我非常崇拜的一个人,他有卓越的政治才华和军事才能,但他发动的战争也对人类带来了灾难,总之一个伟大的政治家身上,会体现出才华与罪恶。1805年,拿破仑发动了战争,俄国也引燃了战火,当战争来临时,俄国的贵族与底层人民都奋起反抗,只不过大多数贵族是为了荣誉和战功,老百姓则是为了保家卫国。战后不管胜负如何,上层人士仍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跳着快乐的舞步。但是在这场卫国战争中,俄国贵族的青年们也有了不同的思想观念,他们接触了欧洲文明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思想正在发生改变。

纵观全世界的战争,受伤的永远是底层的人民,他们付出生命去参加战斗,死后不过是一具枯骨,无人理会和纪念,时过境迁变消失在历史的场合中,而那些靠战争建立了功勋的人,世世代代享受着功绩和荣耀带来的便利和好处,这是不公的。

通过卫国战争的胜利,作文托尔斯泰也表达了对在战争中收到创伤的各方人民的怜悯之心,他是一位有博爱观念的作家。俄国人民在这场惨烈的战争中表现出来的英勇和和爱国热情,被史书称赞,也表现出了俄国人民这种顽强的性格和斗志,是任何民族都打不垮的。

在战争与和平的历史背景中,俄国还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当西方文明的资本主义渗透进来时,他们遭遇了沉重的打击,一个大国仍然要被强大的小国冲击和压迫,当然这也给俄国的社会进步带来了契机。

我们珍惜和平,享受着和平带来了幸福生活,而我们也要为保护和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25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用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都不能破坏它。他是心灵的本质。”近日,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俄国托尔斯泰著《战争与和平》。这一19世纪的显要巨著,敬仰了近20年,终于认真的细细品味了一番,感触颇多。

小说以俄法战争为中心,以包乐康斯基、别竺豪夫、罗斯托夫和瓦西里四个贵族家庭的任务活动为情节线索,反映了1805年至1820年间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以及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动态。

《战争与和平》很重视表现人民群众。它描写了俄国人民反抗侵略的战争精神,赞扬人民的爱国精神和英雄气概。作品的主题在于肯定人民是历史的主人和创造者。作者把前线和后方、军与民的战斗行动结合起来,反映了人民战争的宏伟规模,体现了反侵略战争必胜的规律,从而使小说成为一部波澜壮阔的人民战争的史诗。

托尔斯泰在这部长篇巨著里,着重刻画了两类人物:一类是以瓦西里公爵一家为代表的宫廷显贵,他们是作者揭露、鞭挞的对象。他们虚伪贪婪、腐朽堕落、追求名利、互相倾轧,甚至在祖国存亡的紧急关头,仍然表现出漠不关心、追名逐利。瓦西里一家集中体现了贵族社会道德沦丧和精神堕落。这类贵族的特点是远离人民、鄙视人民,接近宫廷。

另一类贵族是包乐康斯基、别竺豪夫、罗斯托夫。做作业和对他们在俄法战争中表现出来的爱国主义,给予了肯定和赞颂,小说以很大的篇幅着重描写了他们的生活道路和精神探索。

小说给了我很多东西,除了对于人物的描写,还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藉,有人说,托尔斯泰的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他看起来像个可笑的懦夫,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这种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人类除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要进一步征服生养自己的大自然,人们终将为此付出代价,酸雨、大气变暖、雾霾等等。无论是国家之间,还是人与自然,和平应该是永恒的主题。

第26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我们古今中外的许多名言警句都表示金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将它太重视,地主,贵族在人们心中从来都是丑恶无比,就应斩尽杀绝的人物。

看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的书名,很多人可能跟出国留学网一样觉得这是讲述一个有名战争,是一种战争反思的文章,但细读品味却发现这并未如此,剧中的很多人物令人印象深刻,比如说理想主义者,关心人民国家的大富人皮埃尔,命运悲惨的安德烈公爵,热情任性却单纯天真的娜塔莎,牺牲自我的玛利亚,惩奸除恶的尼古拉和不误正事,花天酒地的阿纳托尔等,在法国强力入侵之下他们有的怀着报国的梦想,参军战斗,有的落魄逃难,还有的深谋远虑,企图刺杀拿破仑……其中有的人幸存了下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比如说玛利亚和骑兵上校尼古拉战后结婚,经营田庄,获得巨大成功,过着意想不到的幸福生活,有的过着悲惨的单身生活,没有感情,没有钱财,就像索尼娅,她显示被罗斯托夫夫人逼得不得不跟深爱的尼古拉分手,同时也被迫失去了雇佣保姆的工作,最惨的是最后直接死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安德烈公爵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战场上英勇战斗,最后负了重伤,离开自己的宝贝儿子死了,但在这本书的许多故事中,金钱似乎当了主人公。

索尼娅跟罗斯托夫家的任何一个人关联都相当要好,但是罗斯托夫家却面临着破产流浪的危险,索尼娅很爱罗斯托夫夫人的儿子尼古拉,但是一旦尼古拉一旦跟索尼娅结婚,那么罗斯托夫家就会彻底灭亡,正因本来就没钱的罗斯托夫家的儿子嫁给了比他们还没有钱的索尼娅,不仅仅不会在经济上给予援助,反而会加速罗斯托夫家的灭亡,而嫁给了富有的小姐起码还能让他们的吃饭生活不是问题,虽然罗斯托夫一家都很喜爱索尼娅,但她们不能正因喜爱就断送了罗斯托夫家的姓名,结果流着泪将索尼娅逼走,让她孤苦的度过余生,书的后面也几乎没有提到她了。如果不是金钱,索尼娅能被赶走吗??

罗斯托夫伯爵是个身份显赫的人,但是正因话费使他们的生活状况成了负数,从莫斯科的逃难,安德烈公爵的死,彼恰的战死,伯爵夫人的绝望等,一连串的打击降临到这个饱经风霜的老伯觉身上,而且他想挽救家庭经济危机的计划一向无法进行,逃难时一把大火又烧去在莫斯科的豪宅,这次真的到了无可弥补的程度,不久,原本身世显赫的老伯爵在一家简陋的出租房里去世,没有了金钱,生命也会受到威胁,要是罗斯托夫伯爵还有好多钱,他的生命会这么悲惨吗??

劫富济贫一向是许多英雄所做的手法,难道有钱有错吗???贵族有错吗?地主有错吗?我们看到的可恶地主有的只是虚构出来的,有钱反而是好事,金钱不能代表一切,但金钱却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幸福,你的生命有了保障,想想看,你有了钱,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天天开宝马坐奔驰,吃的是满汉全席,你有了钱,喜爱你的人一抓一大把,就像重山中的碎石一般,你有了钱,当国与国只见要发生战争时,你见势不妙,迅速买机票逃到富国去,生命得到了保障,还能照常过幸福生活…

金钱是好东西,就应是我们的好朋友,但我们不能视金钱太重,正因哪怕你前世有多少金钱饰品,死去也带不走一个子儿。

第27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今天,研读了半年之久的《战争与和平》真的要划下一个小小的句号了,心里颇有依依不舍之情,伟大的著作总有这样的特点,那就是当你要离别它的时候,仿佛离别了亲近的人,而当你展卷重读的时候,又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当年读这部书时的心态与情味,又一一展现开来。伟大著作以开启一个鲜活的精神世界的方式,引领着人的灵魂成长,《战争与和平》正是这样的著作。

在这部巨著的最后一部分《尾声》中,托尔斯泰给了我另一个震撼。尽管这一部分是文学评论家认为写的冗长乏味的部分,然而我却觉得它写的精彩极了。《战争与和平》犹如一条巨龙,而尾声恰如点睛,托尔斯泰离开了具体历史的陈述,也离开了那些活生生的人物和情节,上升到了一个特别的高度——论述自由意志,而且论述得精妙、深刻、透辟。除了这样的结尾能承托起这阙宏大的史诗,我想象不出另一种结尾能如此完美。

在这个长长的结尾部分,托尔斯泰首先探讨了历史事件的“原因”,他认为,表面上看来是“权力”在起作用,而实质上,权力必须作用于“合力”形成的那个方向上,否则就如同向虚空中击掌,又如抽刀断水,得不到任何回应与实效。拿破仑远征俄国,表面上看仿佛是拿破仑在下命令,而实际上拿破仑有过诸多军事计划和命令方案,但远征俄国是真的变为了现实,不能不说是由于它符合了历史的某种必然规律。于是,从此出发,托翁以浓墨重彩探讨了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

托尔斯泰大致认为,在理性看来,自由意志是个幻觉,是一种“一瞬间无法确定的生命感觉”,然而在形上学(灵性)看来,自由意志则是生命的全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精髓之处。我们不能想象完全的自由,一个人无论如何想象不受外界的影响,我们永远不可能获得空间上和时间上的自由概念,在空间上的运动,遵循必然规律,在时间上的思考与判断,也受到一系列的制约。然而最关键的是:我们无法想象我们的行动没有原因,“理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假设和找到原因,因为没有原因我们就无法想象任何行动。我举手,没有任何原因,但我要做一个没有原因的动作,这就是我行为的原因。”多么精彩的论证啊!如果托尔斯泰沉溺于具体的科学知识(例如力学或生理学)的论述来反驳自由意志,那么他的论证可以被科学的发展所推翻,至少是牵连缠绕有不决断处,但是,他却顿挫一下,转入更高层次的概括,如太极之勾手引带,拨转自如,结论却难以撼动,实在可以媲美职业哲学家!

更重要的是,托尔斯泰并没有沉溺于一端而忽视了另一端,他接下来论证绝对的必然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千世界的规律无穷无尽,各种条件与原因亦无穷无尽,人不可能认识所有的规律与条件,于是,总是不会有完全的必然。“一个垂死的人、一个未出世的胎儿或一个白痴,他们完全没有自由,我们观察的人的概念也就不存在了,因为没有自由,就不成其为人。”由于超时空的、全知全能的人的不存在,于是,人总可以透出必然性的约束而得其自由。托翁在这里表现出的是不可知论的立场,由于我们对宇宙和人生的实质是不可知的,因此,自由就奠定在这不可知之上,这恰是二十世纪的自由意志论(古典自由主义者)的公论。可知论、唯物论的世界中,没有自由,只有所谓“微分方程”和“混沌”,然而来自“混沌”的自由并非自由,真正的自由源于意志的自主与自律。

然而,以上的论证仍然是“执其两端”的,托翁还论证了另一个重要的真理:自由与必然的共生性。自由意志恰恰是依系于必然规律而生的,一方面,没有物理与生理的过程,思想只能是空中楼阁,另一方面,即使我们认知到了千万条规律,我们总是可以说:我们当时可以这么做而不是那么做,于是,这种试图超越规律的约束的意志,即是自由意志。恰如我们即使做了一万件恶行,却总可以说:当时忍住就好了,我还是可以为善的。于是,人性仍然是向善的——分辨善恶即是根本善。人性中包含着自由意志——试图超越束缚即是自由之源。人的自由意志的最突出表现,即是人能意识到自由意志。在观察者看来,它与其他过程或许难以分别,但在行动者看来,它是最重要的行动之源。

接下来托尔斯泰论述历史学——如果历史学承认有不服从规律的自由意志的存在,并且认为它是历史事件发展的原因,那么就不可能有历史规律,也就取消了阐释历规律的历史学。于是,自由在历史学中的地位,应当让位于对规律的探索,我们可以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坚持这一看法就如同站立在坚实的大地之上,然而又是服从历史规律的(托翁所说的历史规律,实则是社会科学的一般规律),坚持这一看法,就仿佛认识到了大地在按照规律(万有引力)在不断运动。于是,贞定之志(自由,就其落实于长期生活计划的完成而言,确实是静定贞一的)与顺历史规律而动,是统一的而非分离的,从这一点上说,1812年的拿破仑恰恰是不自由的,而皮埃尔、鲍尔康斯基这些人,则在历史大势中保持了自由之心,于风云舒卷、大浪淘沙之时,深识彻见了人性的本源。于是,不盲目地推断因果链条中的原因,不狂热崇拜伟人的天才,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前行,同时也决不傲然得意、津津乐道于自己的“自由选择”,这正是《战争与和平》给予我们的最大教益。

第28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这本书阅读的时间跨度特别长,差不多俩月了,原因有二,书本身就是大部头,经典名作,不易读,其二,这段时间迷上美剧,阅读懈怠很多。

这本长长的战争与和平大名不知道是小学还是初中就听到了,反正真正的阅读是听到这本书的十多年以后,书中的内容说来也不复杂,复杂的是俄国作品中类似欧洲的人名地名让人头疼。很多时候除了关注书的内容本身,还要花心思去记和分辨这些人名。

这本书虽然不是历史书,(作者好像也不认为它是小说,但是我们归类还是会把他归为小说。)但是我阅读完感受最深的二点确实关于历史的,其一就是之前了解到的拿破仑进攻俄国失败因为资源短缺,这本书让我看到的正好相反,法国占有各种优势,一度让俄国首都迫使莫斯科的大部分人撤离莫斯科。其次,就是关于拿破仑的形象,通过作者的一些观点描述,让我了解到,拿破仑或者其他一切容易让人膜拜的形象,更多的可能是不断去强化其光辉形象的结果。我们了解的真实,未必是真实。(当然这两点是基于本书给我的认识。)

很难想象,书的收尾阶段,作者对于科学的开放态度,让我敬畏。原来,我们上学书中所给我们的托尔斯泰或者其他的人物形象,过于单一化。可能有些作家或者人物,比我们所了解到的更让人敬佩,当你更多的去认识他的时候。而托尔斯泰便是其中一位。

书很长,很耐读。读这种书会有很不一样的感受,读完会有满满的成就感。

第29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卷帙浩繁的巨著以史诗般广阔与雄浑的气势,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战争与和平》恢弘的构思和卓越的艺术描写震惊世界文坛,成为举世公认的世界文学名著和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英国作家毛姆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曼·罗兰称赞它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两部小说之一”,“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史诗,是近代的伊利亚特”。在整个俄国文学的发展历史中,《战争与和平》是第一部具有全欧洲意义的小说。它刚一面世,便令欧洲和全世界的读者感到新奇、震撼。人们既津津乐道于小说中的人与事,也为小说所体现出的巨大艺术表现力所倾倒。《战争与和平》构成了俄国小说乃至整个俄国文学崛起的标杆。近千个人物,无数的场景,国家和私人生活的一切可能的领域,历史,战争,人间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生各个阶段,从婴儿降临人间的啼声到气息奄奄的老人的感情最后迸发,人所能感受到的一切欢乐和痛苦,各种可能的内心思绪,从窃取自己同伴的钱币的小偷的感觉,到英雄主义的最崇高的冲动和领悟透彻的沉思——在这幅画里都应有尽有。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人一生其实不用读太多的书,有个七八本便足矣;但是,为了找到这七八本最值得读的书,则必须先读完两三千本。在数以千计的文学名著中,《战争与和平》这部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无疑是我们最该读的那几本书之一。高尔基曾言:“不认识托尔斯泰者,不可能认识俄罗斯。”

第30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1、记得陶渊明有一首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此时采桔也有同感,在城市里工作、生活,整日忙忙碌碌为生计而奔波,苟且委曲求全,心有些苦、累,难得的休闲,心一下子得到了放飞。山不高,种的桔树整齐,错落有致,枝头挂满了青的、金黄的桔子,在郁葱葱的菊叶里闪着金色的光芒,勾起人的食欲,口水都流出来了,还是果农老实憨厚,告诉客人:皮溥且软的金黄色的桔子最甜。摘下来偿一口,甜到心底,儿子不知道节制,嚷着吃了一个又要下一个,忙得我手忙脚乱。山上的客人很多,夹杂许多慕名远道而来的广东游客,人声鼎沸,或伴桔留影,或口偿甜桔,欢声笑语喜庆了整个山头,下山时,大袋小袋的满载而归,不忘给亲朋好友带回去偿偿,享受人间美味。东江湖库区山美、水美、空气好,育成了东江湖两宝:一宝是东江湖的冷水鱼,鱼的种类多而名贵,味道鲜嫩,营养价值高;另一宝是东江湖的桔子,桔子皮薄,呈金黄色,入口即化,没有渣子,甘甜得很,声名在外,名声远播。一日农家乐,人累了,心乐了,心得到了自然的洗涤,静了。

2、我喜欢农家的泥炉、木炭、铜壶、山泉水、新鲜茶叶和朴实的农民,土色土香十足,便有一种久违了感觉。农家人热情而随和,要喝茶,现泡,随我的便;喝多少泡多少,随我的意。如此的亲切,如此的亲热,除了农家还有何处?故而此处并非东篱南山,也是世外桃源,安详静谧,闲适淡泊;这里不行茶道,却自有“和、敬、寂、清”之茶道精神。

3、“绿波春浪满前陂,极目连云稻苗肥。更被鹭鸶千点雪,破烟来入画屏飞。”韦庄的《插田》,天然美景,妙手拾得,展现于人们面前的不仅是一首朴素清新、韵致无穷的诗作,更是一幅色彩鲜明、形象生动的稻乡画屏。写田间鹭鸶,王维有“漠漠水田飞白鹭”,杜甫有“一行白鹭上青天”,温庭筠有“万顷江田一鹭飞”。在广袤空阔的田野,白鹭齐飞,静中有动,都是传神之笔。

4、知足常乐,热情好客是乡间农民的淳朴性格,唐诗中不少诗篇都有体现。信手拈来,孟浩然的《过故人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司空见曙的《田家》:“田家喜雨足,邻老相招携。泉溢沟塍坏,麦高桑柘低。呼儿催放犊,宿客待烹鸡。搔首蓬门下,如将轩冕齐”。有客人来,不亦乐乎,摆上筵席;催促孩子赶快放牛,留住客人,杀鸡待客,高兴得像做了高官一样得意。一千多年后,这情景,这盛情每次回到老家,都在眼前出现。

5、走进这美丽的农家乐,第一眼映入我眼帘的就是那一大片一大片的雪白的玉兰花,真美啊!玉兰花有的全开了,露出了黄色的花蕊,上面有许多小刺点。花瓣雪白雪白的,就像一堆堆白白的雪挂在树上一样,真让人觉得吃惊啊!走过玉兰花的雪白世界,我走到了一片水的世界,原来这是一片大池塘啊!池塘里矗立着一座雄伟的假山。假山上面坑坑洼洼的,上面有许多的小洞。假山像一棵树,松鼠冬天到这儿来冬眠,春天到了,松鼠探出头来吃那美味的松果,吃起来甜滋滋的。假山下有许多小山洞,它们就是鱼儿的家。鱼儿从家里游出来玩,顺路看看春天的'景色。鱼儿一一地游出来了,有红色的鱼,也有黄色的鱼。各种各样的鱼,各种各样的颜色,为池塘增添了许多美丽的生机。

6、春分时节絮柳飞,细雨初晴朗云微。长途伴我风光景,恬淡闲适悠然随。喧嚣城市抛将去,一抹青山黛云披。赤山层峦叠淡翠,蜿蜒公路蟠龙围。山脚农家招牌挂,清凉山风灶烟吹。凤霞小院依山水,利落齐整酒幌支。主人殷勤忙前后,端茶点菜吆喝时。竹林厨下香阵阵,油然而至腹中饥。清炝野菜辣炒蛋,锅盔煎饼炖土鸡。玉米糜粥汤面片,酸菜搅团香椿枝。原生绿色临天籁,家常美味道地炊。熙攘几多城里客,淳厚民风近感知。饭罢泉烹清茶水,漫步周遭醉眼眉。油菜黄花田间散,春阳暖透清河堤。青葱万物千顷翠,新鲜甜草气润滋。依依不舍归时路,山水田园犹可追。诚愿山野林风远,莫到芜荒悔恨迟。

7、“雨里鸡鸣一两家,竹溪村路板桥斜。妇姑相唤浴蚕去,闲着中庭栀子花。”王建在《雨过山村》中,以极简练的笔墨,描绘了一幅清新秀丽的山村图画。山农春蚕之季算是最忙的时候,可是诗人却不正面说忙,而以“闲着中庭栀子花”,反衬出忙,可谓妙笔生花,韵味无穷。崔道融的一首《春墅》,可称姊妹篇,同曲同工,又具特色。“蛙声已过社,农事忽已忙。邻妇饷田归,不见百花芳。”春社已过,蛙声催耕,正值农忙季节。你看,饷田回家的农妇,脚步匆匆,连路边盛开的百花都视而不见。“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光里,正忙着选蚕种、饷田的姐妹们,哪有闲情去赏花呢!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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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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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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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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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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