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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鲁滨逊优秀品质的句子精练50条

时间:2020-11-15 02:02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1

近期,我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写得《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中的主人翁是鲁滨孙,他勇敢 、 顽强的精神令我敬佩。

书中讲述了鲁滨孙 为了做自己喜欢的事,不顾家人的劝阻,放弃原本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刚踏上自己的理想之路时, 不幸流落荒岛,他凭着自己非凡的勇气和智慧,战胜了种种困难,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这个孤岛与世隔绝、荒无人烟,他靠着 自己勤劳的 双手建起了房屋,造起了独木舟,开垦了良田,蓄养了羊群……还搭救了一名野人,给他起名“星期五” 。从此,他们 在岛上过起了衣食无忧的生活。最终在“星期五”野人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被鲁滨孙的传奇人生彻底征服了。想想现在的我们,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不敢自己面对困难,没有勇气面对挫折,遇到一点点问题就对自己失去信心,从而做出一些伤害自己伤害家人的事情。而鲁滨孙不畏困难,不畏挫折的品质,在绝境中勇于求生的信念,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积极乐观面对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带上一颗执着的心,一颗自信的心,坚持到底,一定会取得胜利。小伙伴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奋斗吧!胜利在不远的前方等着我们!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2

鲁滨逊出身在英国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青年时代,他便私自离家,到海外去冒险。一次在海上遇难,他独自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很悲观,后来为了生存,他搬来了破船上的衣服,淡水,食物,工具等,开始了新的生活。他种植谷物,驯养山羊,取得足够的事物。若干年后,一群到此举行人肉宴,他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去名“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朋友和仆人。在岛上生活了28年后,他们搭乘一条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到英国。

当初我读完这本书时,被鲁滨逊他敢于冒险,勤奋进取的精神震撼住了。他漂流到荒岛上,不但没有悲观失望,而且利用岛上的条件,种植,驯养,使荒岛成了可以自由生存的乐园。我们还可以看出他是个身心健康,勤奋进取的男子汉。在荒凉的孤岛上,他要独自一人跟风雨雷电搏斗,跟蚊虫野兽搏斗。他还要面对死亡的威胁,生存的艰辛。可他最终精神没有垮,而是乐观地生活下去,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创造明天。在旁人看来,这一切多么不容易,多么令人佩服。

《鲁滨逊漂流记》留给我的另一个印象便是它的真实具体。就拿鲁滨逊造船的那个细节来说吧。作者把鲁滨逊造船的全过程及其细节交待得清清楚楚。大到每个步骤,从伐木,砍去树根,刮成船形,把内部凿空等,小到每个细节,比如说一些尺寸,动作,时间,等。看看这样的句子吧。“再靠近树根,它的直径是五尺一寸,在二十二尺的末端,它的直径是四尺一寸,然后慢慢切下去,分成一些枝子。我费了无数的劳力,才把这棵树砍下来,我花了二十二天的工夫,才砍去它的根部。……”像这样的句子还有很多。正是这些句子,勾画出一幅幅清晰的画面,让人感到真实,亲近。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3

合上这本书,眼前仍放电影似地浮现着书中的种种画面:大海在怒号,巨浪吞没了鲁滨逊的船;岛上,鲁滨逊和星期五与野人斗智斗勇……《鲁滨逊漂流记》——我,读完了。

刚刚面对这本书,我有些觉得无从下手,毕竟是一本外国长篇小说,我读的不多。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还是翻开了这本享有盛誉的世界名著。

一开始,我就成了鲁滨逊的“俘虏”,成了他的那座小岛上的“子民”。我被鲁滨逊身上的诸多优秀品质吸引了:他能干,羊皮伞、独木舟不在话下;他勇敢,波涛巨浪、凶残野人,毫不惧怕;他有追求,挣脱父母,为了梦想,不顾一切;他懂感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如果放到今天,鲁滨逊肯定会是新世纪好男人。看来《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话一点不假。

令我记忆犹新的是鲁滨逊自己在岛上自己做家具,烧制碗的情景。读着,不,仔细咀嚼这些文字,脑中便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智慧的鲁滨逊一手拿着一把小斧,一手拿着一块木材,左比右量,斩斩削削,竟做出了一条像模像样的椅子腿儿……

我非常喜欢鲁滨逊这个人:他勇敢,他顽强,他智慧,他无畏。我今后也要做一个像他这样的人,在困难中求生;在失败中挺胸;在磨难中成长。我要做一个劳动者,一个发现者,一个成功者,像鲁滨逊一样成为个善于创造的人。

读着鲁滨逊,你是否想起那些与他一样有坚强毅力的人呢?足球超人梅西,身患重病却没有放弃梦想;科学巨人霍金全身只有三根手指会动,但他还撰写了《时间简史》;NBA球员姚明, 先天资质不足,却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了名噪一时的巨星。像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可见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正视困难,就能实现目标。罗曼罗兰说过:“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坚强的信念。”

《鲁滨逊漂流记》不失为一本好书,可茫茫书海,那些不朽的名著还有很多。谢了,鲁滨逊,我人生的恩师,我要继续踏上征途,去一睹我未来的经典了!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4

在世界著名文学宝库中,有一本振奋人心的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小时候我幼稚的以为这本书是讲一个人环游世界的`故事。可当我读完只本书后感慨万千,文中鲁滨孙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鲁滨孙漂流记》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海难,整艘船只有他一人幸存,可却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不畏艰险和困难在荒岛上种庄稼、养牲畜、盖房子,还要防御野人的袭击。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凭着自己的智慧,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还勇敢的解救了一名野人。

一支枪、一点儿食物、一些小玩意儿、一座简陋的木房……鲁滨孙靠着这些寥寥无几的用品在渺无人烟的岛上生活的有滋有味。这都是因为他那不屈的信念。就是因为这不屈的信念,他才能在荒岛上生产出许多不可思议的物品;就是因为这不屈的信念,他才能在荒无人烟的岛屿保持着乐观的心态;就是因为这不屈的信念,他才能再次回到日思夜想的祖国。

对比鲁滨孙,我感觉脸上火辣辣的,虽然我遇到的困难与鲁滨孙相比是“小巫见大巫”,但我与他的做法却截然不同。我就是缺少“不屈的信念”。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兴致勃勃去爬山。开始我信心十足,发誓一定要爬到山顶。可没想到爬到半山腰后,太阳越来越猛,人也越来越少,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上落下。“爸妈,休息一会儿吧!”爸妈只好和我就地坐下。五分钟后,爸妈准备继续继续前进,而我看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再也不愿起来。回家的路上,妈妈将在山顶拍的照片给我看:“多美的景色啊!你只要再坚持一会就看到了,真是前功尽弃。”

开始我还怪妈妈不理解我,可看了《鲁滨孙漂流记》才明白自己是如此脆弱,鲁滨孙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他却在荒岛上靠着顽强的的信念活下来了。他不放弃,不软弱,不自生自灭,而是靠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一个人信念的强弱,能直接影响未来。我愿以鲁滨孙为榜样,活出应该精彩的人生。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5

目光游移在书架上的时候,那本书映入我的眼帘,使我不禁想取下来。《鲁滨逊漂流记》,这么简单却刚劲有力的大字,隐隐透着一份坚强。一缕细碎的阳光,洒在了书页上。

鲁滨逊天生喜欢海,他不顾家人反对,走了航海这条路。变幻莫测的海把他送到了一个荒岛上。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建造房屋、种植养畜,这样忧郁寂寞地过了二十八年。二十八年后,他终于搭乘一艘过路的船只,离开了荒岛。

整整二十八年呀!在这危机四伏的荒岛上,鲁滨逊到底是如何使自己的意志力强大起来顽强地活下去?因为他是在等那缕阳光吧。不管头上的乌云多浓,太阳总有一天会拨开云朵,把暖暖的光洒进你心里。他用了二十八年等到了那缕阳光,用坚强的意志力拨开了层层乌云。

为了等这缕阳光,有很多人付出了不止二十八年的岁月。比如林肯,那个大名鼎鼎的美国总统,他也曾被乌云笼罩,却终究等来了阳光。他自从决心竞选总统,次次选举他都报名参加,但次次都没选上,他并不气馁,仍在努力。他与未婚妻即将举办婚礼之时,未婚妻却突然病故了,这使他的生活绕上阴霾。当他好不容易振作一点之时,却又一次告知落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终于阳光细碎地洒在他的身上——他选上了!阳光来得不晚,从此大名远扬,头上乌云早已消失。其实,每个人头上都有团乌云笼罩,关键看你如何选择。若一直抱怨上天待你不公,那你只能一辈子看着乌云加深,自怨自艾走完一生;反之,如林肯那样的,如鲁滨逊那样坚持不放弃,努力让阳光洒进来,你所处的环境终会改善。而那一缕阳光,已经悄然埋进你的心里。等你灰心丧气之时,它会跑出来说:“嘿,我叫作希望。”

《玉米人》的作者阿斯图里亚斯曾说过:“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黑暗,迎来光明。”我说:“只有那些永不言弃的人,才能拨开乌云,迎来阳光。阳光不是说有就有的,你必须靠自己的努力,才能让那缕阳光穿透所有不幸,直直射到你心里。”

那些永不言弃坚持奋斗的人,总会有一缕阳光的。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

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

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

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最大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

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完全相信、理解了这句话,我应该用全部的精力努力学习,多读书,读好书。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

我从小就爱看书,也看过很多书,但自从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便被鲁滨逊的智慧,以及他惊人得毅力所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青年,他厌倦了自己平谈无奇的生活,终于有一天他下定决心要周游世界。一六五九年,他登上了一艘开往非洲的轮船,但是却遇上了可怕的风暴,漂流到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凭借自己的智慧,自制面包,葡萄干等食物,让自己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还驯养了好多山羊,还勇敢的救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最后凭借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奇迹般的回到了英国。

读了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一个非常普通的人,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环境如此恶历的情况下,仅用几支枪和一些数的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的情况下,生存了二十八年,可想而知,这连常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鲁滨逊却办到了。

他曾经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树叶,水和少量的食物做成了一种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自己信念,终于战胜病魔,他在看似很难办到的一些事情,都勇敢的办到了。

这本书强烈的感染了我,放佛也让我与鲁滨逊一起捉山羊,与野人大战……。给我带来一种真实和现场感,让我感到做人就应该有勇敢不服输和自食其力的精神。

我一定要向鲁滨逊学习,把这种精神用到学习上,做一个德学兼备的好学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

在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也给了我很多启发,让我来给大家讲述一下吧。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地方,一是:“鲁滨逊来到了一个野人岛,救下了一个被抓获的野人,并把那个野人驯服,花了三年的时间教会了那个野人说话并听野人讲他们族人的事。”我想:“鲁滨逊要从一群野人中救一个被抓获的野人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并还要教野人说话,是需要多么长的时间和多么大的精力。还有让一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一个富家大少爷吃生食,还要自己去打猎时多么大的挑战,鲁滨逊都一一克服了。”再想想我们自己从来都不帮大人做一点事,在宽敞明亮的教师却不好好学习,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这是多么大应该啊。二是:“野人把鲁滨逊带到了自己族人生活的部落,鲁滨逊看到了这了的人都吃生食,一年四季就穿自己猎到野兽的毛皮昨晨的衣服,看到这里鲁滨逊就亲自教野人们生火,做饭,织衣服,制造武器,并叫他们识字说话。”我想:“鲁滨逊是一个仁慈,有同情心的人,而我也想到了自己,在平时我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就和同学们吵起架来,甚至还大打出手,搞得我们不欢而散。还有在大街上看到了有人在街边上乞求别人给他一点钱,我不仅没有献出自己的爱心,还大声的骂他:“你这个脏鬼离我远一点。”这是多么不应该的啊,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21世纪的领导者,让我们一起保护弱者,让我们献出一点爱心,让人间充满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鲁滨逊一样乐于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

暑假作业刚写完,我就迫不及待的往书店里跑。

路上,一阵阵微风轻轻拂过了我的脸颊,也拂过了我的心灵。“啊,作业写完的感觉可真好啊”人行道旁的松柏正微笑的朝我点头呢。我整整在书店里待了2个小时,才精挑细选的看中了一本书。海蓝色的封面,上面有个衣衫褴褛的老爷爷和一群动物。旁边还写了几个大字:《鲁滨逊漂流记》

一天不到,我就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是儿童文学宝库中的不朽名著。

小说讲述的是在航行的过程中,一位叫鲁滨逊的航海家,在和海上航行的过程中因为遇上了大风暴,轮船沉没了。鲁滨逊孤身一人在岛上生活了29年。在荒岛上,他借《圣经》消除孤寂和绝望,用船上的工具建造房子,学会了烤面包,与野人搏斗,解救野人星期五……

我特别崇拜鲁滨逊,因为他在遭遇逆境中不放弃,并且坚持了下来。虽然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但他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顽强不屈,奋发搏斗。他惊人的毅力让我折服。

这本书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说了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对今天的广大青年来说,阅读这部作品,可以激励他们勇于冒险,坚持进取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面对困难和危险时,既要有大无畏的凛然气概,又要有一种认真对待,仔细研究的求实态度。只有如此,才能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不断创造奇迹。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

在这个缤纷多彩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它出自于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之笔,是一本能给予人坚定信念的书。至今回想起鲁滨逊在孤岛上的生活经历,我心里依然无比佩服。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家庭,但他为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毅然放弃那安逸舒适的生活,去远航。实现他人生的理想。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他幸免遇难,幸运的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和绝望以后,他凭借自己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他凭借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他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多么漫长,多么寂寞,多么难熬的28年呀!这完全是一个勇敢者创下的神话般的奇迹呀!

我对鲁滨逊的崇拜之情与日俱增,因为我恰恰缺少这种不怕困难,敢于创造的精神。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要出差2天,我必须要自己做饭。可我这种娇滴滴的“小公主”,平日里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只知道吃,哪知道怎么做的?临走前尽管妈妈在三叮嘱我饭怎么做,可我也没做出一样可以下咽的食物,无奈之下我只好吃方便面喝饮料来充饥。难熬的两天终于过去了,爸爸妈妈回来了,我不但没吃好,还把家里搞的一片狼藉。

我也深深领悟到:虽然我不可能像鲁滨逊一样面临着那种困境,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也要学会生存的本领。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被困难吓倒,只有把困难战胜,并一直保持着一种积极向上坚强的心态,这才是生活的胜利者!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

1719年,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小说主要讲述了出身于英国之家却向往着海洋冒险的主人公鲁滨逊,在海难中逃生宇荒岛上,通过自己不断的尝试与智慧一次有一次的制作出了桌子椅子,在之后的野人之战中,鲁滨逊意外“获得”了一个仆人“星期五”。28年后鲁滨逊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勇气终于回到了英国。

当读完这本书时,我不由得震撼:也许当我也遇到这种情况时,我可能会惊慌失措,一个劲地跑,却怎么也跑不出这荒岛,便大哭起来。没错,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有许多人会像我一样,最后落个一辈子都在荒岛。

现实生活,就像一个大网,有甜有苦有酸:当人们来到甜地时,会很自私的像一辈子都在甜蜜度过;当人们来到苦地时,会恨不得离开这个鬼地方;当人们来到酸地时,会一个劲的喊着酸,却怎么也逃不过酸的折磨。

人类,就是这样。嘴里说着自己是高级动物,是世界上最高贵的。这又何尝不是呢?遇到一点点挫折,就会有轻生的念头。人类啊,如果我们能够学会鲁滨逊那种敢于同恶劣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该多好啊!那有何尝不是呢?我们现在的生命与鲁滨逊相比,是美好的、是幸福的、是丰富多彩的,可人们偏就这么自私,将自己的生活弄得凌乱、肮脏就算了,还企图想将别人的生活弄糟,导致世界大乱,无辜的小动物也受到了牵连,被人们狠心的虐杀。

当我们在做这些时,为何不停下来想想:鲁滨逊曾经历看怎么多的困难,他都能够克服。可我们能吗?纵使生活中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这也是幸福、快乐的开端,只有勇敢面对,才能够获得这些来自不易的幸福、快乐。

生活本是丰富多彩的,而我们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只有去开创、去挖掘、去体会,才能够使得这生活愈来愈美……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7

在这一星期阅读课上,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它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著写的第一部小说,这本书让我深思,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因为一次意外的航海事故而孤身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又冷又饿的鲁滨逊却并没有为突如其来的灾难而吓到,而是用自己聪慧的头脑和自己勤劳的双手在岛上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家园,他在这个家园上整整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忍受着孤独和疾病,坚强地活了下来,最终他终于乘着过路的船,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他的许多优秀的品质,并且他竟然能够在岛上活二十八年,可以看出来他的自理能力有多么的强。再回想一下自己在家,纯粹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王子。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书,而妈妈正在做家务,妈妈做得很累了,就让我帮她来拖一下地,。我很不情愿,懒得起来做家务,可是母命难违,只好起来拖起地来,而妈妈则转身去洗衣服了。我本来就不情愿来拖地,这时见妈妈洗衣服去了,没有人监督我了,,随便拖了几拖,就把拖把刷一下,放在了那,来敷衍了事。过了一会儿,妈妈洗完了衣服走过来,见我把地拖的不干净。就重新让我把地拖一遍,可是我就当没有听见一样,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妈妈很无奈,只好叹了口气,自己重新把地拖了一遍。

拿这件事跟他比,我真是羞愧至极,如果让我来在岛上生活,我连一天都活不到。但鲁滨逊能在岛上生活绝不是只是自理能力强这么简单,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坚强。他能够在绝望的缝隙中看到希望,以积极乐观面对困难,并且顽强奋斗,在岛上开垦自己的家园,最终被英国船救回了祖国,成就他这些的绝不是其他,就是坚强。记得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看到其他我的朋友都骑着各自的一条滑板在小区里滑,酷极了,就缠着爸爸给我买一条,爸爸经不住我缠他,就只好答应了。当滑板买回来时,我迫不及待地滑了起来,谁知道滑着滑着就突然碰到了一个大石头上面去了,把我的膝盖给磕破了。我气极了,扔下滑板气呼呼的回家了。回到家后,我稍微平静了一些,突然看到楼下一个小孩子跟在他的妈妈身后练习走路,他绊到了一次又一次,可是他始终坚持不懈,看到这一幕,我想:如果我因为一点困难就不练习滑板了,那我不就永远也学不会了么?于是我下楼继续练习滑滑板,绊倒了,再站起来继续练习,最终我也能像我的那些小伙伴一样滑滑板来去自如了。所以如果鲁滨逊没有了坚强,他是不会,也不可能在岛上生活整整二十八年的。,鲁滨逊就像一个岛上的勤劳的岛主,辛勤的工作着,来建造自己美好的家园。而有一些其他的岛主,整天坐在苹果树下,等着苹果自己掉下来自己捡来吃。而那些遇事退缩、软弱的人不就像后者么?

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并且让我明白了:不论你在任何情况下,不论你面对多大的困难,都要乐观的面对困难,这样,困难才能迎刃而解。并且我们要不断的学习、成长,要多磨练自己,争取成为一个像鲁滨逊那样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8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的书,里面的主人主鲁滨逊坚强、勇敢、聪明,用自己的智慧开拓出了一片天地。

故事是这样的:鲁滨逊离开家里,想要出洋远游,经过一系列的事情被漂流到了一个小岛上,从此开始了一个新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种田、养羊,还做出了许多令人惊讶的事。后来,鲁滨逊发现了这附近有食人族,他害怕极了,但仍然勇敢地去与他们挑战了,这次的战斗,让他有了一个小仆人——星期五。最后,通过仆人星期五的帮助,鲁滨逊终于回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家园。

里面的主人公真是了不起,在一个荒岛上竟能生活整整二十七年。在这里,我想到了自己,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会独自一人面对危险,仍然很勇敢吗?不,我不会,因为我软弱,我无能,可能我已经吓得尿裤子了。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会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多年吗?不,不可能,我或许早就死了······这么多的不能,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的没用,体现出了鲁滨逊的独立与坚强。

鲁滨逊为我树立了榜样,我一定要想他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9

当你遇到船在暴风雨中遇难时,你会怎样做?当你独自一人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时,你会怎样做?当你受到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一切时,你会怎样做?是绝望地任命,还是自信地面对?是勇敢地去接受,还是懦弱地逃避?……在这种种灾难同时降临在我们面前时,我想鲁滨逊他给我们做出了的选择。

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可以说给了鲁滨逊一个非凡地人生。与世隔绝,但重不放弃一丝一毫对生命的希望。他凭借人类独有的智慧和灵巧的双手,捕猎动物,制作陶瓷,开凿山洞,开荒种地,砍树建房,终于建造了一个“世外桃源”。

有时我禁不住感叹,他对生活永不放弃的信念到底从何尔来,因为二十八年对于人类来说并不是一个短暂的数目。古人云:“骐骥一跃,不能十步;怒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永不放弃,是成功最重要的一步。我想正是因为鲁滨逊他做到了这点,才能在逆境中生存下来。

鲁滨逊虽然只是个小说中的人物,但他的事迹却令无数的后人成为了不怕困难与挫折的生活中的强者,为他们的事业成就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同样他在我眼里是一段传奇,他用他对逆境的百折不挠、坚韧不拔、不畏艰险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为我们谱写了一段世人尊敬的传奇。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0

在假期里,我去书店购买了一本书籍《鲁滨逊漂流记》,说是笛福写的,我十分高兴。因为我曾经看过笛福的《大疫年日记》,文章十分精彩,所以我特别喜欢看笛福的文章。

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乘船前往南美洲时,在途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鲁滨逊被海水冲到了一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他准备开始过寂寞的生活。那里没有住的地方,没有衣服,没有食物。所以,他自己动手做了木屋、播种食物、学会了做衣服,并且救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多后,回到了英国。

这本书我看完后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件事:那天,父母都不在家,我起床后来到了厨房里,准备烧开水喝。于是,我用水电壶装满水后,把电源插了起来。我去了客厅看电视,其中的一个节目吸引了我。我正在全神贯注地看时,忽然听到一声“嘭”。我连忙跑到厨房一看,因为水壶里的水被烧得太久了,里面的水一下子喷到了厨房顶上。机智的我一下子把插头扯了下来。一看,“哇塞”。整个厨房简直成了浴室了。

我们想想自己的生活,再想想鲁滨逊的生活,这简直成了鲜明的对比啊!我们在家都是小公主、掌上明珠等等,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总有一天,我会长大,我会遇到更多、更大的困难。我只有现在开始勇敢去面对每一个困难,努力的锻炼自己,才会具备生存的本领!

《鲁滨逊漂流记》经常翻一翻,随时提醒我:学习鲁滨逊,做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1

今天,我有心拜读了《鲁滨孙漂流记》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那精彩纷呈的内容向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抓住了我的心,使我无法把眼睛挪去。

这部世界文学名著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另人称奇的故事,鲁滨孙那坚强的意志,灵活的头脑,坚定的信念和始终如一的追求……这些序上所写的更加深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

鲁滨孙自小便渴望航海,可由于父亲的反对,母亲的苦苦相劝是鲁滨逊无法去航海,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终于告别家人开始了自己不平凡的航海生活……

他每每遇到困难总是想办法克服,想办法解决。还记得我们书上《滨逊漂流记》的感慨中,就可体现出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乐观。

坚强,乐观这两个字人人都会说,而且不用短短的几秒钟,可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做到呢?就拿我们曾经上过的一篇课文《玲玲的画》来说吧?画中的主人翁玲玲就没有鲁滨逊的乐观。在她的画卷上有几个斑点,她便大哭起来,她爸爸见此情形便过来问:怎么了?玲玲把事情的原尾说了一遍。她爸爸说:“这为何不是一件好事,你可以把这儿画一条可爱的狗吗?”玲玲照做了,第二天的比赛上,玲玲竟获得了一等奖。

文中的玲玲这样做,可书中的鲁滨逊却是这样做,他把他在岛上遇到的好事和坏事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的事情。

读了这部书后我明白:真正的人生,只有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之后才能实现,遇到困难必须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书中找到聊以的事情。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2

鲁滨逊在一次航海旅途中遭遇了强烈的海风,海风把他们的船吹翻了,所有船员都被无情的海浪吞噬了生命,可只有鲁滨逊被巨大的海浪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可以想象,他会遇到多么严峻的困难和挑战,他的生活是多么孤独和寂寞啊。他没有吃的,没有住的。只有靠他自己去打猎,播种。两年后,他终于吃到了自己播种的食物了,他还拥有了成群的羊。他救下了一个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他就不再孤独和寂寞了,他们比此都非常友好,他们一起打猎,一起生活。直到有一天,一艘水手叛乱英国轮船开到荒岛上,鲁滨逊和星期五帮助船长平反了叛乱,一起回到了英国。

然而,他没有被这些困难给难倒,他选择了生存,他用勇敢战胜了困难,用智慧解决了一切难题,就这样,他又生活了二十八年,这是多么艰难的二十八年啊!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一个坚强的人创造出的奇迹!

咱们在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挫折,只有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勇敢生存的人才能度过难关,就阿斯图里亚斯说的那样——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3

四处细看,仔细寻找,无意间看到《鲁滨逊漂流记》。小学时,我看过此书。但感觉也就只是看了一个古老的历险故事。不如高中,我越来越觉得,这本被称为经典的小说一定会有深刻的内涵,或者有深刻的时代性。抱着如此的想法,我再度翻开了这本书……

本文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因出海遭遇灾难,先被海盗攻击,再到种植园,最后漂流到无人荒岛,并坚持在岛上生活,最后回到原来所生活的社会的故事。

鲁滨逊在困境中经历了迷茫,绝望。然而他却在绝望中依靠圣经和自己的意志,自力更生,磨练了自己的生活技能。

接下来的阅读,我发现, 除了主人公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们更能从中看出当时的社会状态。

作为英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其创作出的年代,正是资本主义大行其道的时代。小说的第一章简要叙述了丹尼尔·笛福当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英国,交代了一下当时小说写作的历史背景,通过对英国当时的社会变革和英国早期的殖民扩张的介绍,使读者对当时的社会有所了解。第二章分析了《鲁滨逊漂流记》中鲁滨逊的殖民活动,阐述了鲁滨逊的殖民条件、动机和其新教思想。第三章剖析了鲁滨逊的殖民者的形象,鲁滨逊具有一个早期殖民者所必须的特征,他是一个真正的殖民者。第四章讲述了殖民者鲁滨逊对野蛮人星期五的文化改造,并分析了星期五丧失文化身份之后的困窘,从而体现了殖民者的殖民手段。第五章探讨了《鲁滨逊漂流记》中对非洲、美洲土著者的妖魔化,将非白人、非基督徒的文明视为“他者”加以异化是殖民者的殖民统治策略。

《鲁滨逊漂流记》不仅为殖民形象和理想的交流传播提供了渠道,而且构筑了帝国文化与帝国权威之间的关系,以文学特有的形式肯定帝国的扩张、侵略和殖民。

对于我们来说,除了这些,本书对于当代也有深刻的意义。

童年的我们,何尝不像主人公那样,渴望冒险,渴望脱离家庭的“束缚”,去寻找自己的自由。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我们会遇到各种生活上的困难。文中的主人公看似获得了自由,然而他接下来被困于荒岛,被生活所累,为了火,为了食物,为了淡水,这些原本他可以伸手可得的东西而拼命。他被困荒岛,无人可与他交流,这不仅是地理上的隔离,更是与社会的隔离,这正是追求“自由的结果”。这表明,个人的理想,行为,也要符合自身的能力,社会的需要。象征着“殖民”的航海,遇上能力不足,心智不成熟的少年,结果便显而易见了。

文章的结局,算得上是喜剧,也算得上是悲剧。站在悲剧的角度来说,作者没有获得什么财富,自己的生命似乎也被荒废了,最后的他似乎一无所得。站在喜剧的角度来说,他的“自由”可喜地贯彻了他的生命,他的体能,他的生活技术,都得到了提高。至少,他获得了能在社会中生活的能力——坚韧不拔的意志。

意犹未尽地,我决定有时间再多研读它……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4

暑假我读了不少书,其中最令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就是《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令我感触很深。

这本书讲述的主人公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他是一个喜欢自由自在的人,不爱被约束。他有个想法:去冒险,去漂流。于是他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去外面与大自然展开了一场考验勇气和智慧的搏斗。

书中最精彩的片段也是最惊险的片段。讲述鲁滨逊的船被大水冲垮了,他被冲到了一个荒岛上,只好在这个岛上住了下来。而且在这个岛上一住就住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里,生病了没人照顾,饿了也没人来做饭,有困难也没人来帮……虽然岛上生活艰苦,但鲁滨逊为了生存与大自然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打猎、开荒种菜、养动物、造房子……而且他还在岛上救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了一个名字“星期五”。

他就是我心中的英雄——鲁滨逊。一个追求自由自在生活,碰到困难,永不退缩,他的那种乐观、勇气、坚韧不拔的毅力真值得我好好学习。我也要像鲁宾逊一样,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害怕,要坚决克服它。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5

昨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我不仅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更被鲁滨逊那永放弃了的人格魅力所折服。鲁滨逊:一个被世人熟知的冒险家,一个为梦想而拼搏的勇者,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终于实现了航海梦想。

鲁滨逊家境殷厚,他本可以过着父亲为他安排好的舒适生活,高枕无忧,可他并没有那么做,他为了自己的航海梦想,坚决踏上了开往伦敦的大船。因为他是第一次出海又遇到了危险的海难,使鲁滨逊差点放弃了他的梦想。不过鲁滨逊调整了一下心情,继续他的航海生活。经后的日子里,不幸与困难一次次向他袭来,但这些事不但没有压倒他,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不过,面对更加坚强的鲁滨逊上帝给他的困难也更加具有挑战性。一天鲁滨逊登上了去往几内亚的船,不幸的是,船在半途中遇到了暴风雨,除了鲁滨逊外船上的人无一幸免。

幸存下来的鲁滨逊被浪花冲到了岛上。在岛上他没有朋友,没有吃的,住的。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看到了被暴风雨冲走的大船就在离岸不远。他把能用的东西搬到岸上,开始寻找住所,终于找到了在山岩下的栖身之所。在那里,他为自己搭建了一个漂亮的屋子,此外他还挖了一个洞穴做为仓库。

这就是鲁滨逊,一个敢于向艰苦环境挑战的冒险家。我也要向他学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6

乐观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是一种对事物的认识,看法,遇到令人伤心,不开心的事时又有几人能依然保持着这种心态呢?而鲁滨孙正是这样的人。

“鲁滨孙”这个人物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笛福的一部小说——《鲁滨孙漂流记》。书中的鲁滨孙在航海的途中遭遇飓风被大浪冲到了一个孤寂的小岛上,要想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生存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鲁滨孙却十分坚强,他乐观勇敢地面对向他扑来的一个个困难,救了随时随地可能伤害他的野人“星期五”并教化他,救了被水手们绑架的船长,要知道这些都是有危险的事。鲁滨孙之所以会这么乐观得归功于那张“好处坏处对照表”,想到了沦落这荒岛的坏处时同时有从令一个方面想到了沦落这荒岛的好处,这样一想,有什么天大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的。

我妈妈同事的一个十几岁的女儿在河边玩耍,不幸栽入了河中,因此送上了年幼的生命,她的妈妈却没有因此事要寻死觅活的,相反事后的一个星期后她的妈妈就天天笑嘻嘻的了,别人问她,她便说:“我的女儿死了,我又去孤儿院抱养了一个。如果我为女儿的死终日以泪洗面女儿在天之灵都会不开心的。现在我抱养了一个,她还小,我们就给了她家的温暖,使她的童年不再是缺乏关爱的。”

我在读完《鲁滨孙漂流记》之后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每个人遇到不顺心的事都保持乐观的心态,那是不是就没有那些想不开自杀的人了,没有那些不快乐的人了呢?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7

今天老师布置了一项十分特别的作业,就是和父母一起读书一小时。

吃过晚饭,我就兴致冲冲地拉着妈妈来到了书房,一块儿读起了《鲁滨逊漂流记》。当鲁宾逊遭到野兽攻击时,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为他担心。当鲁宾逊战胜困难时,我为他感到高兴。当鲁宾逊成功逃出荒岛时,我为他逃出困境而愉快。

读着读着,时间走到了9点。妈妈合上了 书,对我说:“小虎,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你有什么感想吗 ?”我思考了一会,回答道:“鲁宾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28年,是因为他有一种勇敢和坚强的性格。说他勇敢是因为他可以独自在荒岛上生活28年而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仍然勇敢的活了下来。说他坚强是因为在荒岛上,他克服了种种困难,比如说:和野兽的战斗,食物的匮乏。这都常人所无法忍受的。而鲁宾逊却克服了这些困难,坚强地生活了下来。”听了我的回答,妈妈点了点头,说:“你说的很对。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无论在什么样的困难面前,都会克服困难成为一个成功者。对吗?”“对!”我肯定的回答到!

经过这次和妈妈一起阅读《鲁滨逊漂流记》,我受益匪浅。让我想到了笛福说过的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我们要作一个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勇往直前的人,不要惧怕它。这样,你就是个成功者。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8

什么是真正的强者?在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之后,我觉得:一个真正的强者不仅要有勇气,还要拥有智慧﹑力量﹑毅力﹑信心……甚至更多。一个人如果在万劫不复之地依然能够如履平地地掌握好命运的方向盘,这就是真正的强者。鲁滨逊便是最好的证明。

在这个故事里: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鲁滨逊不听父母劝阻,去海外历险,却被困于孤岛上,孤苦伶仃,生活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力量顽强地生活了下来,还救援并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孤岛的“岛主”。经过28年的辛苦等待,终于找准机会回归了祖国。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挫折或陷入绝境时,只要有足够的信心﹑力量﹑毅力﹑勇气,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利用自己的所学所知,开辟一条平坦的前进道路,一切都将柳暗花明。

想想鲁滨逊孤身一人流落到荒岛上,他退缩了吗?不,他没有。他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勇敢地向命运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凭着自己积极的人生态度,顽强地生活了下来。这一切创造出来的契机,难道我们不应该为之而沉思吗?

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鲁滨逊虽然没有什么大任,但他百折不挠地与命运抗争,终于成为命运的主宰,生活的强者。这就是我们歌颂的榜样:一位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善于创造性劳动的人。

其实上帝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但只是给予的方式不同而已。只要我们竭尽全力,去拼搏,去努力,获得人生的金钥匙,就能开启成功之门。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1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子叫《鲁滨逊漂流记》。故事的大概意思是:美国一个叫鲁滨逊。克罗伊茨内的人从小爱听海上的故事,长大之后,在一次坐船出海时,被风暴卷到了一个孤到岛上,开始了荒岛上的原始生活,最后在岛上发现了一艘轮船,船载着他又重返了人间。

鲁滨逊是一个勇敢的人。当他风暴刮到孤岛上时,没有哀声叹气,而是努力地活下去,他用大自然中天然的材料给自己挖了一个洞作为自己的房子,并用磨擦生火解决了把食物煮熟了吃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之后,鲁滨逊又从一艘失事的大船上拿上许多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鲁滨逊还是一个聪明的人。当他遇到了困难,总是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的去克服他,比如他刚孤岛上时晚上没有蜡烛,只能躺下来睡觉,之后他想了一个办法:在杀野羊时把羊油留下来,再用泥地做成一个小盘子,把羊油倒盘子里,再放上一根麻絮,一个蜡烛就做好了,大大方便了他的生活。

鲁滨逊还是一个临危乱的人。突然一天当一艘海船来到鲁滨逊生活的岛上准备挟持他时,他和海盗斗智斗勇,最终摆脱了困境。

我们要像鲁滨逊一样,做一个勇敢、聪明、临危不乱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0

“谨以此文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是我从这本书的扉页中读到的。

看到这句话时,我便对这本书有一些抵触、反感,周围的人总喜欢给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带上这顶讨厌的“帽子”。

可是当我一口气读到最后一页时,我的心灵被这本书完全震撼。

鲁滨逊一生充满波折,他本该听天由命,但是,他却敢于同命运争斗,凭他的勇敢、智慧,每次都能幸存下来。

船在暴风雨中迷失方向,我想,如果是我,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立志远航吗?不,我可能会向命运低头,并做好依赖别人的准备。当读到野人在吃自己的同伴时,我想,我会像他那样挺身救人吗?不,我可能会把自己隐藏起来,并祈祷人自己不被他们抓住。

我承认了自己的软弱和无能,从呱呱落地到现在,都是父母一手把我们养大,走的是平坦的路,遇到一点挫折就要父母哄,遇到一点小事就抱怨不平,我想,如果我们遇到鲁滨逊那样的情况,岂不是每天都会活在抱怨中呢?

所以我们要向鲁滨逊学习,学习他那种坚持、勤劳、勇敢的精神,改掉自己的软弱和无能,就当是为父母、为老师、更是为了自己。

因而,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一个人,不管你在什么环境,不管有着什么样的命运,但只要你有一种坚韧不拔的品质,你就能从这样的环境中活着回家。”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1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脍炙人口的小说,让我懂得一个人只要拥有了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就可以闯过许多障碍,走向成功。因此,它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孙想去出海周游世界,可父母坚决不同意。于是,他就背着父母去航海,做了一名水手。期间,遇到了一场海上大风暴,鲁滨孙被冲到了一个孤岛上艰苦生活,他克服了重重困难,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他偶然发现岛上的野人在吃人肉,鲁滨孙出手相救,在星期五晚上成功救出一个人,他给其取名为星期五。最后,他历尽千辛万苦,逃离了生活了28年的小岛,回到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在鲁滨孙的探险中,他经历了很多困难,疾病、风暴,不断地折磨着他。但他却用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勇敢的精神来面对这些人生中的障碍,不断地解决各种难题,最后取得了胜利。在学习、生活中我们要向鲁滨孙学习,在困难面前不胆怯,不退缩,勇敢地迎难而上。这样,才能被成功的金辉所照耀,才能创造出让人难以置信的奇迹。

我小时候在学习上遇到难题时,总是不喜欢自己去思考,不想迎难而上,就查电脑或者问家长,如果这两种捷径都得不到答案的话,我就空在那里不做,这是一种非常不良的习惯。后来在一次很有难度的数学考试中,平常不愿练习难题的我,考得很不理想。回来时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周围被一层浓雾笼罩着,眼里带着伤心的泪水,迈着沉重的步伐往家走。回家之后,我一声不吭地回到我的房间,脸上满脸的晦气,生怕妈妈问这问那。妈妈看了之后,摸了摸我的小脑袋,露出比平常更亲切的微笑,说道:“孩子,其实在学习上,许多难题你是可以解决的,但你的聪明却始终没有完全展现出来。我相信,只要用你的智慧与困难作斗争,你一定会胜利的!”听了妈妈的教导,我恍然大悟,感觉我又有了希望。于是,我以后遇到困难就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在各种考试中也取得了一些成就。

同学们,我们的人生道路是十分坎坷的,如果你失去了勇敢,你就无法逾越大山,变得弱小,失败就会随时等着你。勇敢面对困难是人生必不可少的锦囊,是人生中进步的阶梯,是人生中飞越的支点,是你前往成功的动力。只有这样撒在你头上的才是一片金辉。

鲁滨孙漂流记让我受益匪浅,他是我目前为止最爱的一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2

这是漫长的一次旅程,他在这座海岛上已经度过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从厌倦了家里优裕的生活,到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的信念一刻也未动摇过。每当翻阅他的传奇故事时,让我们充满感慨地说出他的名字——鲁滨逊。

鲁滨逊从小就酷爱航海,一心盼望着出海远游。一六五一年九月一日,他第一次踏上了航海轮船的夹板。直到一六五九年,他又一次登上了远航的船,然而,这即将是一个新的开始。

轮船在一股强烈的飓风袭击中遇难了。鲁滨逊侥幸地活了下来,他顺着海浪来到了一座陌生的海岛上,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逐渐拉开了帷幕。令人最触目惊心的是那场与野人的斗争。“鲁滨逊等几个野人走近时,一个箭步冲到一个野人跟前,一下子用枪杆子将他打倒在地。”鲁滨逊的机智与勇敢见证了他不愧是一位真正的勇者!

想想他的历程,有谁不会啧啧赞叹;看看他的事迹,又有谁不会万分感慨呢?我曾经试想过自己就是鲁滨逊,在经历了一场灾难后被流落到了孤岛上,此时,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怎么办?望着四处陌生而又凄凉的坏境,我会失声痛哭;会束手无策、坐以待毙;甚至会想到自杀······可是鲁滨逊却克服了内心的恐惧,选择了在小岛上生活,劳作、捕猎,这成了他的家常便饭,战斗、“工作”,是他每天必干的事情。就这样,他熬过了悠久的岁月,在一六八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返回到故乡伦敦。

如此的一次经历,使我的心久久无法平静。每每读到鲁滨逊的故事,我总会感慨万分的赞叹他的精神。

让我们共同前进,随着时代的脚步,踏上勇者的道路!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3

以前,我总是不懂珍惜时间,做事总是丢三落四的,可是在一次偶然中读到了《鲁滨逊漂流记》,使我开始懂得如何自主生活,怎样自力更生。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写了一个英国人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遭遇不幸,被流落到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从原本的绝望到对生活的期望,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劳动,开拓荒地,圈养畜牲,生产水稻和小麦,每年都在和孤独相依为命,克服了许多困难。鲁滨逊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了谷物,还驯养了山羊。他曾用自己的智慧把野兽打退,与食人族的野人斗智斗勇,后来救了一个野人,把他称为星期五,并把他收作仆人。鲁滨逊帮助一位船长制服了叛乱的船员,最终回到了英国。 当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对鲁滨逊的智慧十分敬佩,他居然能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并且能够利用岛上的资源让自己生存下来。但是,如果只有智慧,而没有乐观的心态,即使他多聪明,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不乐观,也会生存不下去。鲁滨逊非常勇敢,敢于和野兽斗争,敢于和食人族拼搏,如果换作我,可能早就叫爸叫妈了吧。鲁滨逊生活在一个孤岛,什么都要自食其力,而我却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可以要什么有什么,相比之下,我比鲁滨逊幸福多了。 逆境中生活,靠的就是有乐观的心态,智慧,勇气,毅力,而我却达到了多少?今后,我要学习鲁滨逊,改掉娇生惯养的恶习!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4

《鲁滨逊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的著名作家丹尼尔迪福的精心杰作之一。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而令我望而生畏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就是勇敢的探险者、航海家——鲁滨逊,他凭借着坚强不屈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位英国水手,他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德国富商,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可是,鲁宾逊却想要出海经营,见识一下传奇的大陆。可惜出海不利,不久就遇上了暴风雨,险些丢了性命,也许是命不该绝,鲁滨逊漂流到了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这样不知不觉中,二十八年过去了,在一次偶然,鲁滨逊遇到了受难的英国船,经历了种种曲折后,他终于回到了祖国。

读了这本书后,我由衷地敬佩鲁滨逊,他竟然只依靠两支枪和其他几样杂物,在一个荒岛上过了二十八年,还把他的领地治理得井井有条,真是不可思议!在那样恶劣的情况下,他头脑清醒,既没有对生存失去希望,还考虑到了野外的危险、恶劣,并且凭借自己的双手建立起了自己心中的王国,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是那样勇敢,鲁宾逊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当一个人遭遇不幸时,他应该考虑到其中所包含的幸运的一面,好的一面,同时也应当考虑到更坏的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面对自己的处境。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我们应该像鲁宾逊一样,临危不惧,勇敢、坚强的去面对重重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这句话很有道理,我读过很多书,有:《冒险小虎队》、《小哥白尼》、《查理九世》······其中,我最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的丹尼尔笛福在五十七岁高龄的时候写的。他生前并不出名,自从写了鲁滨孙漂流记后才举世闻名。书中讲的是鲁滨孙不听父母的教诲,出去航海历险。有一次,遇上大风浪把船淹没了其他人都死掉了,只有他被海水冲到了一座小岛上,奇迹般地活了下来。随后,他用自己的双手创作出房子食物·······他养了一群羊,作为肉食来源,他还在岛上种了小麦,用它做成粗糙的'面包。他在岛上养了好多宠物有:狗、猫,还有鹦鹉·······他在岛上生活了好多年,忍受着无穷无尽的寂寞。终于他救下了一个俘虏叫“星期五“。他教”星期五“说英语,与他沟通。后来 还 发生了很多事,在这我就不多说了,等大家自己去看这本书吧。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让我明白了生活需要坚强,勇敢不屈不饶的精神,要学会生存。这不光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也要读,它能教会我们很多道理。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这本书吧!。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6

你能在漂流到荒岛之后还有乐观向上的积极态度吗?你能在荒无人烟的孤岛单独生活二十八年之久吗?这些看似我们不可能完成的事却在鲁滨逊身上一一变成了可能。

鲁滨逊是丹尼尔 笛福所著的《鲁宾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他喜欢航海,在一次航行中,轮船遇难,只有鲁滨逊一人被海浪冲到孤岛上,活了下来。他在孤岛上凭借非同寻常的毅力与勇气克服了我们无法想象的种种困难,生活了二十八年之后返回英国。

读了这部小说,我被鲁滨逊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深深打动了。鲁滨逊虽然漂流到岛上,却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以乐观的态度来面对遭遇的不幸,用勤劳的双手建造住所,寻找粮食,把一个荒岛改变成美丽的家园。他身上那种非凡的勇气与毅力就是他在孤岛上生存的资本。

想想我自己,就觉得鲁滨逊特别伟大,他的乐观态度让人折服。反观自己,一次的考试成绩很差,就会哭鼻子,失去信心,认为自己再也无法考出好成绩。平 时,自己一个人在家里都不敢,更别说孤身一人在荒岛呀!岛上或许有野兽、毒蛇,想想都害怕,如果到荒岛上,我一样事情都不会做,估计我的命运只有一种,要 么饿死,要么冻死。

《鲁滨逊漂流记》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更看清了自己,时刻提醒我这个娇生惯养的小女孩,要在平时生活中学会独立,学会生存。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7

人生的价值在于阅读,近期我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说主人公鲁滨处一心想要去航海,航海的过程中,经历了许多困难,最后流落荒岛,自食其力在岛上生存了二八年!二十八年!你们想想,这是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可是这并没有难倒鲁滨逊,反而成了他生存的垫脚石,最后他回到了英国。

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努力让自己脱离绝望,鲁滨逊对于二十八年的希望并未泯灭,而是他的毅力!我不禁想到生活中那些软弱的人,因为一点挫折,就产生出轻生的念头,跟鲁滨逊比起来,就如同尘埃一般,再说我们的生活条件不知道要比鲁滨逊好多少倍,我们为何还要想不开呢?因此,我们得更加珍视自己的生命。虽然我们的生活有千千万万个困难,但是,也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精彩与幸福。

鲁滨逊在荒岛上生了病,他与病魔在抗争,为了活下去,他使用偏方虚弱的身躯,粮食也快要吃完了不得不去打猎,可又怕野人,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在生存的危逼中,他去打猜了山羊,那天晚上,他睡了一个安心的觉。

读完之后,我不禁打起了寒颤,人生不就是一座荒岛吗?假如我来到这座荒岛,能活一天,是两天?我会像鲁滨逊一样打猎吗?会劈柴吗显然不会!一个人在这里,除了荒凉还是荒凉,多寂莫啊!我可能不是被饿死的,而是被闪死!不禁佩服鲁滨逊!

我站在人生的荒岛上,望着四同全是空的,不知何去何从,只有那四李陪着我,鲁滨逊可比我历害多了!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8

当一个人只能靠自己的智慧,梦想,坚持在人烟稀少的荒岛上生活28年!海岛上诱人的阳光、海浪、沙滩、棕榈树还会是我们的梦境吗?

《鲁滨逊漂流记》记叙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一个人流落人烟稀少的“绝望岛”上,依靠自己,克服困难,让生命延续,过了28年的荒岛生活,最后帮遇难船长夺船回国。鲁滨逊从未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和世人一样生活着。流落荒岛的初期,他也曾孤独、恐惧、无助,但有阴影的地方,必有光。这时他应对处境,通过记事,把好处和坏处相比较,使他振作起来,开始在这片荒芜的岛屿上建立自己的王国。

“我只要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船,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也许就因心中那分信念,在坚持着,这位坚强的人艰难地活着。”在鲁滨逊看来,天底下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人生价值,一切难题都能解决。

应对困难坎坷有着坚持,智慧,打造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在苦中寻乐,先苦后甜。比如爱迪生,几乎每天在实验室工作,近18个小时,在那吃饭午睡,但他不觉得苦,日日夜夜在工作,发明灯泡电话等1000多个专利产品,改变生活,改变世界。从一个从未上学过、报童出生的人,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举世闻名的科学家。

其实我们的学习难道不要具备鲁滨逊这样的精神吗?我们马上要上初中,新的学习环境,新的学习任务、新的老师同学,这一切犹如将我们送入了一座新的“荒岛”。如何面对这一切的不适应,不就要具备鲁滨逊面对困难时的那份乐观、自信吗?人生就像打牌一样,如果你抓到破牌,不必抱怨,你要做的就是玩下去,发牌人不管是上帝还是谁!你能做的就是把手中的牌玩好,玩到最好!用智慧征服。

坚时如山般不可憾,柔时如水般不可移,一刚一柔,它们如心灵上的并蒂莲,成就精彩人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29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鲁宾逊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这样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他整天梦到回到家乡,他突然想到了造船回家,于是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在与星期五的不懈的努力下,鲁宾逊终于回到了他魂牵梦绕的家了!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0

在书海中,有一种书就是能让你看了又看。我的书柜中就有这样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书本讲的是一个探险的故事,故事大概说:在一次航海中,一艘大船出意外,船上的人全部死亡,除了一个叫鲁滨逊的人。他被浪抛在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在岛上自己打猎、种粮食,造房子,造碗、叉子……一待就是二十八年,漫长而寂寞的二十八年里他天天想着逃离荒岛,终于他的信念与毅力使他最终离开了荒岛回到了故乡英国。

这二十八年里他遇到了各种艰难险阻,他靠一种信念与毅力一次次顽强地打败了困难。

主人翁鲁滨逊是个坚毅的人,他只要决心做一件事,不成功决不放手,在荒岛上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劳力,做一块木板就要四十二天,久而久之,运用劳动,勤勉与才能的他渐渐的做出很多东西.凭着一股热情他终于用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逊能离开无人岛最重要的来还是毅力和信念。

作者大胆地想象,运用巧妙的写作手法,生动描写了鲁滨逊这个人物,赋予了他信念,赋予毅力,让他拥有宝贵的财富。正是这样的信念与毅力带给了他奇迹,使他战胜自然,突破自我,重返人类文明,正源于此,此书让我们念念不忘,反复阅读、喜欢阅读这本书。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叫《鲁滨逊漂流记》,它讲述了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漂流到一座荒岛上,然后在没有人烟的岛上克服了种种困难,他凭靠着自己的科学知识,在岛上一过就是28年。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后我对主人公鲁滨逊佩服的五体投地,他居然可以在一座荒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这对我来说觉得是天方夜谭。我觉得自己能在一座荒岛上生活一个小时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何况他还在岛上做出了各式各样的生活品,我就得他真是比贝爷还了不起。再看看我是多么的懦弱,一个在城市里生活的孩子,就连最基础的做饭也弄不清楚,而他是多么的坚强,在那28年里他没有沮丧,他没有向大自然低头。虽然我不可能像鲁宾逊一样落难到荒岛上,但是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坚强、乐观、冷静是鲁滨逊身上最大的特点。当初在荒岛上的时候,因为他没有经验,也没有人来指导他。这让他经历过了许多挫折,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在一边边的总结错误。面包、罐子......甚至他自己的屋子也是他自己想尽办法做出来的。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你想要成功就必须要经历失败,并且要总结经验只有这样你才能成功所以那些坚持不懈的人,才能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2

17—18世纪之交,西欧新兴资产阶级的力量日益壮大,整个欧洲社会倡导一种冒险和奋斗的个人主义精神,在这样的环境中,英国著名作家丹尼乐。笛福创作了一部广为流传,激励了无数人的巨著——《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水手和乘客全部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和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的过起了荒凉的独岛生活。经过不懈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他还成功从食人族手上救下了俘虏,教他说英语,和他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最后得以乘船离开荒岛,过上幸福生活。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多年,到最后回到英国,实属不易,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不禁惭愧起来,我现在已经14岁了,生活在衣食不愁的今天,可以说我们是在蜜罐里长大的一代,不再需要我们四处去闯荡、谋生,每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慢慢的就成为了一种习惯,有时连洗碗、晒衣服、拖地板、折被子。这些简单的、力所能及的家务都不做,我的惰性让我变得多么渺小呀!妈妈常说:生活都无法自理的人,学识再优秀也将是徒劳!当今社会不要求我们象鲁滨逊一样去荒岛求生,但我们的学习上和生活中却不能缺少鲁滨逊顽强的毅志力。“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就像今年高考以684分考上清华大学的庞众望一样,他努力克服身边困难,刻苦学习,最终取得优异成绩;而我,不是更应该好好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加倍努力学习吗?

鲁滨逊搭窑洞烧制陶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经过多次尝试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破布料代替。他之所以成为一位“精神巨人”,正是因为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逃避、迎难而上的精神深深打动我们;是他将逆境当成自己的垫脚石,一步步坚持走下去,直到成功的故事激励着我们!

仔细想想,其实,我们的人生不也是如此吗?他坎坷不平,处处充满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布满绚烂的朝霞,而是一张由痛苦、磨难、快乐、幸福的线织成的网,当我们面对困难与挫折时,我们要迎难而上,将阻挡我们前进的拌脚石一块块击碎,成为自己成功的垫脚石!

现在,每当我遇到困难时,耳边总会回响起笛福的一句话:“只有奋斗,才有出路!”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3

一个年轻人流落荒岛生存了整整28年后,终于成功返回故乡。在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中,我读到了一个英雄的故事。这故事关于梦想,关于乐观,关于勇敢。

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的鲁滨逊却选择当一名水手——意味着随时有生命危险。我敬佩他的勇气,为了梦想放弃优越的生活,选择与大海相伴,向危险挑战。

然而命运没有眷顾他,一次航行中,轮船不幸失事,他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但是陷入绝境的鲁滨逊并没有放弃,而是用以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地向各种困难挑战。鲁滨逊说过:“上帝让我来到这儿,受这孤独和寂寞,可他却又给了我食物,给了我水和羊群,给了我生的希望。”因为有乐观的生活态度,他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了野人“星期五”。最终,他遇到一艘货船,成功地离开了生存整整28年的荒岛。

优质的生活留不下他,暴风雨挡不了他,最可怕的孤独困不住他,厄运最终向他低头。他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己。鲁滨逊,一位当之无愧的强者。

命运是公平的,每个人如同一首轮船,在行驶中或触礁,或遇上暴风雨,甚至沉没,像鲁宾逊流落荒岛,此时你是选择自怨自艾,沮丧退缩,从此一蹶不振,还是做生活中的强者,在挫折中不断磨练自己,强大内心,淡然面对命运的打击?

我要做生活中的鲁滨逊,不惧挫折,勇敢地去追求梦想!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4

在烈日炎炎的暑假,懒洋洋的我拿出妈妈给我买的新书《 鲁滨逊漂流记》,刚看了几行便沉浸在它那精彩的故事中了。

这是一本充满幻想的历险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位聪明机智的人。在一次航海中,船撞上了南美洲的一块礁石上,船裂了,船上的人的被无情的海水吞没了,只有鲁滨逊被海水安全的卷上了岸,活了下来,于是他便在寂寞的小岛上开始了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

鲁冰逊将沉船上所有可以利用的物品都搬到了岛上,大到一张帆布,小到一本书籍。他用帆布做帐篷,他用一本书打发时间。后来,他发现了麦子,并大量种植了起来,他还学会了做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山羊,并开始驯养它们,并成为主要肉食,他还训养了许多的猫和狗,还把鹦鹉当宠物养。生活过的十分悠闲自得。

几年后,他还救下了一位俘虏。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他为俘虏起了一个名字叫:星期五。他教星期五说英语,打猎,而星期五也成了他最忠诚的伙伴。

又过了几年,鲁滨逊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只,于是,他便和星期五坐上这艘船离开了荒岛。

我喜欢鲁滨逊那英勇无畏的冒险精神。而在我眼中他原先那个住所是这样的:一个用帆布做的帐篷,里面堆满了酒。粮食,衣服,瓜果,屋子里住了2个身着羊皮短衣短裤的人,头顶飞着一只可爱的鹦鹉,脚下时不时窜出一只小猫或者小狗,门前种了一些小麦,还有一羊圈可爱的羊。一个多么有趣的小屋啊!而这个小屋的主人之所以能建出这么一个温馨的家是因为,他不仅聪明机智,还善于劳动。

我将会将这本书永远的读下去,并将它推荐给更多的人。让他们学习鲁滨逊遇到事情英勇无畏的创造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5

我读完英国作家丹尼尔福笛的《鲁滨逊漂流记》后,让我认识到自理能力的重要性,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野外生存训练课,真是受益匪浅。

鲁滨逊是一名爱好航海的普通人,在一次遭遇海上风暴后,船上只剩他一个幸存者,他流浪到南美洲的一个小岛上。孤独陪伴着他,只剩他一个人在身边,没有可以吃的东西,没有温暖的被窝。在我看来这简直太可怕了,我感觉到一种窒息的恐怖。但是主人公没有被困难吓倒,没有粮食,他自己种,没有穿的,他自己做,没有睡的地方,他自己搭。他驯养野兽,制作了很多生活用品,居然还能给自己看病。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可我连做家务的能力都没有。我不会洗衣服,不会洗碗,生活中缺少什么就去超市去购买。我的生活自理能力跟鲁滨逊简直没法比。

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立志做一个能在生活上能自理的人。我要先学会自己洗衣服,学会洗碗和拖地。我还要学习鲁滨逊不怕困难,做一个敢于迎难而上的学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6

我轻轻地合上《鲁滨逊漂流记》,脑海中不断浮现出书中的情景,主人公鲁滨逊那幸运而悲惨的遭遇使我羡慕又同情,看着书本的那幅画,仿佛又使我看到书中那惊险的一幕幕……

故事主要讲了鲁滨逊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英国人的故事。他不听父母的劝阻,一心向往海上历险,希望走遍天涯海角。当然,我们不能像他那样,因为我们还是小孩子,没满18周岁。有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桅杆折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葬身大海,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海岛边。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他凭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和坚强意志,度过了荒岛上28年的时光。

鲁滨逊这种智慧值得我们学习,他被海盗掳作奴隶,在一次捕鱼中成功逃脱,这是靠自身的努力。在岛上他靠自己的双手建造自己的住所和生活工具:椅子,油灯,木锹等。这是靠他自身的实力,在岛上淋雨得病,通过大嚼烟叶,用烟叶泡酒,用烟叶熏烤相结合而治好的。表示了他坚强的意志,也反映出他是一个不屈不挠、渴望生活、勇于面对现实、勇敢机智的人。

鲁滨逊在岛上,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做桌椅,做陶器,面对人生困境,他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强的性格和英雄本色。

这本书教会我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7

你能一个人从海盗手中逃走吗?你能在一个荒岛上用自己的努力智慧美好生存下去吗?很难吧,但是他做到了鲁滨逊。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对!他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这本书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蕴含着深刻的人生道理,值得我们去学习,是一本男子汉必读的书。

鲁滨逊很爱航海冒险,但有一次他航海遇难,只有他一个人活着流落到荒岛上,那个时候他绝望到了极点,感觉人生跌落到了谷底。但一无所有的他看到了被狂风吹烂的破船后,重燃了生的希望。他从破船上找到了对自己很有用的东西,他开始对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不再绝望。

他找到了自己的栖息地,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岛上的王国,他做木桌子、木椅子、独木舟、烧制陶器、饲养动物、种植小麦,用自己的双手和汗水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他也遭遇了很多的困难,但是他也勇敢的毫不畏惧地战胜了他,我真真正正被他给震撼了。

他生病发烧时没有坐以待毙,没有等待死亡,而是想尽办法、绞尽脑汁的来治好感冒。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一样啊,我们遇到困难不能畏惧,不能退缩,要乐观积极地面对它,这样才能战胜它。还有,鲁滨逊看到星期五和船长遇难后没有害怕,没有见死不救,而是伸出援手搭救他们,我们要学习他这种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在生活中帮助一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并且也要像星期五一样,心存感恩。

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退缩,乐观积极,打不垮,压不弯,还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精神,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放弃对生活的美好追求,要勇于挑战,勇于斗争,勇于追求。只有克服困难,只有坚持,才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8

最近,我读了英国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吸引。她让我体会到鲁滨逊的惊人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滨逊是一个英国人,外出航海寻求财富与见识,却不幸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为了战胜死亡,他依靠破船上剩下的一点生产工具和食物,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在荒岛上建了住所、种了麦谷饲养动物、还在荒岛上救了一位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和“星期五”过上了美好生活。经过二十八年的努力,他终于返回了故乡。

我们也要想鲁滨逊一样,要有不被困难打倒的精神。

暑假里,我和爸爸妈妈去姥姥家,第二天,爸爸妈妈就带着我去爬山了。我们来到山下,慢慢地往上爬,当我爬到一半,往下看了看,哇!好高啊!如果手没抓紧,会不会掉下去?于是,我有点害怕了,就跟爸爸说:“爸爸,我在这里等你们好不好?”“你是不是害怕了?没事的,你放心,有我们保护你呢!”爸爸说。在爸爸的鼓励之下,我又想到了最近在看的《鲁滨逊漂流记》,暗自寻思:我也要和鲁滨逊一样,不被困难打倒,我一定要克服这爬山的困难,努力爬上顶峰,看看人们常说的“登高眺远”到底能眺望多远。于是,我重新鼓起勇气,开始了攀爬。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我爬上了顶峰,看到了很多远处的景色,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着山下的人都变得那么矮小,真是让人心旷神怡啊!

《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勇于客服,不退缩、不放弃、不抱怨、你就一定能战胜它,成为生活的强者。

当我们遇到挫折,要像鲁滨逊那样积极对待。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39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过:“我扑在书,就像机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书籍给我们带来了快乐和知识,它陪伴着我们成长。

最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故事主要说了主人公鲁滨逊厌倦城市的生活,放弃了美好的前途,踏上了航海冒险的生活。再一次行海遭遇了暴风雨所有人都死了,他被冲到了一座荒岛上,他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年的艰苦生活。

鲁滨逊是一个勇敢而乐观向上的人,没有为失去同伴而过度伤心和内疚,勇敢的面对生活,在岛上他开始种植小麦和稻谷,驯养动物完成生活所需。在这过程中,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但他永不放弃将不可能化为可能。

他和我一点都不像妈妈叫我看书写作文,我觉的很困难就三打鱼两天晒网,有一次爬山也是爬了一半就在也爬不动了,就选择放弃了,“坚持一下说不定就能看见美丽的风景”妈妈对我说。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们无论和无论何地都不要像困难低头。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0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位遇险的航海商人独自一人漂流到一座荒岛后的事情。在这里,他克服了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靠顽强的意志和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终于遇救返回故乡。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整整28年。多么惊人的数字!想象一下,假如我们也陷入了同样的困境,大概不到一小时,我们就熬不下去了吧!在荒岛上,他仅凭着自己的双手双脚以及船上的一些东西耕种田地、建造房屋……这样一比较,我实在无地自容。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向他学习,学习他顽强的意志,学习他的坚强,不懦弱。在生活中,我们也要这样,遇到难题时不能逃避,要勇于面对;遇到紧急关头不能退缩,要镇定地想办法解决;遇到失败不要气馁,要勇敢地爬起来继续奋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成功。

在书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积极向上,从不向生活低头,自强不息的鲁滨逊。失败了,不要紧。最怕的是失去再去努力的勇气。让我们也成为这样一个鲁滨逊吧!坚强、勤劳、勇敢!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1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部经典之作之后,我被丹尼尔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所折服,鲁滨逊是一位勇敢的航海家,探险家。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

鲁滨逊出生于1932年英国约克市的上流社会,父亲一心让他当律师,他却要航海,抛去荣华富贵,勇敢去追逐自己的梦想。于是,他悄悄背着父母,在一艘船上当了水手,开始了自己的航海梦。

我仿佛看到甲板上站着那高大的身影:他放弃了奢侈而华丽的生活;他厌恶庸庸碌碌的平静生活。他不会让命运掌握未来,不会因命运而放弃,就算再艰难也要迎难而上。决定干出一番大事业。鲁宾逊的航海之旅才刚刚开始!

风暴来临,全船独鲁滨逊一人生还,他的荒岛历险扬帆起航!

他独自一人开创属于自己的天地:自己建造房子;自己种植五谷;自己烧制陶器;自己制作面包;自己搜捕猎食;自己圈养山羊······他救出野人一族被欺负的“星期五”。与他做伴,教他语言。他奇思妙想:自己造船;在山岩下搭屋;用智慧救出船长。他的脑子里仿佛藏着无数新颖、有创意的的想法。他总能将脑中的想法化为实际在这个荒岛上实现,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最终,因为船长的帮助,得使他回到久违的故乡。

孤岛生存,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他找了整整一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他搭了一个帐篷,再打了几根木桩做吊床,第二天则找到一些材料做防御工事。为后来27年的荒岛生活奠定了基础。

造船回乡,鲁滨逊花了数多年时间,却由于船离海太远,这个渴望化为虚无。直到“星期五”与船长的出现,终于又燃起了希望!

这是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挑战。种种困难与不幸没有压倒鲁滨逊,反而让他更坚强更勇敢!他用坚强的毅力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存了27年。他敢于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把小岛治理的有条不乱。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大事业。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学习坚持就是胜利,只有实干才能摆脱困境,乐于助人,永不放弃的精神:当别人借你东西时,大方的借给他;当有人摔倒时,赶紧扶起来;老奶奶坐公交车时给她让座······当你遇到困难时迎难而上,不要回头,不要气馁·······当你有梦想时,努力实现,别把梦想带进坟墓。

鲁滨逊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造就了一位伟大的航海家、探险家。让我们一起学习他那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吧!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2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而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也让我知道,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要永不退缩,顽强不屈,而这种精神让让我的印象也十分深刻。

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出海时,他乘坐的船不幸遇到了狂风海浪,把船吞没了,除了鲁滨逊外,其他人都葬身大海,而鲁滨逊被一阵浪花冲上了一个小岛,最开始鲁滨逊认为那是上帝给他的惩罚,他十分绝望,鲁滨逊认为自己不可能存活下来,不过他很快就振作起来了,鲁滨逊开始把船上有用的东西都拿了下来,之后他开始造了一个家,过了几个月,鲁滨逊开始习惯了岛上的生活,她开始耕地,一圈了一块地方养羊他还制造了十分多的器皿,来放米面等东西,一年又一年,一个星期五他找到了一个野人,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两个人一起勇敢地生存着,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一条开往英国的船,他发出了求救信号,那些英国人把他接上了船,27年了,当鲁滨逊回到家时,他发现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了。

在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被鲁滨逊的坚持以及永不退缩的精神感动了,因为他在一个没有现代人的岛上整整存活了27年,而我们也要向他她学习,不要有什么困难就退缩,而我们面对疫情也是如此,我们要坚信,我们可以成功打倒疫情。

读完这个故事,我认为鲁滨逊十分顽强,也十分坚强,还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3

前不久,我们在家里看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一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从而我知道了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逊是怎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多之久。

鲁滨逊放弃了在富商家里当三公子的优厚待遇,多次想背着他的父母去航海冒险。就在鲁滨逊19岁的时候,他登上了要出海的船只,却被暴风雨袭击了。除了鲁滨逊,其他人都被淹死了。他醒来后就发现了自己在一座小岛的海滩上,他又花了一天的时间,观察他的这个荒无人烟的“王国”,同时也找好了一块可以防野兽的地来造他的家,他发现了小麦,从而有了粮食使他不会被饿死,还发现了船的残骸,在船里找到了枪、火药、面包和一些纸张、墨水和金币。当他生活了十六年后,发现有野人在他的岛上来过。为了防野人,他分羊圈。六年后,他亲眼看见了野人们在吃人,几天后,两个倒霉的人被野人带到了岛上,当那几个野人吃第一个人时,第二个人跑了,鲁滨逊把这个人救了下来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刚开始鲁滨逊把救下来的野人分开来住,开始鲁滨逊不敢睡觉,怕野人过来把他杀了。后来他和野人互相成为了朋友,并教他如何开枪打猎物。二十八年时,一个船因为大部分水手叛变从而让船在这个小岛上停留,准备杀了船长。鲁滨逊和星期五用智慧拯救了船长和他的船。然后鲁滨逊和星期五登上了返回文明社会的船,鲁滨逊又再次返回了他原来的居住地。

现实生活中,就像一张大网,里面有甜,有苦,有酸。当人们来到甜的地方时,会很自私的想一辈子都在甜蜜中度过这一生;当人们来到苦的地方时,会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当人们来到酸的地方时,会一个劲地喊酸,但也逃不过酸的折磨。

没错,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像鲁滨逊那样充满自信心,这样才会生存下去。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4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鲁滨逊漂流记》读完这本书后我大有感触。

书中鲁滨逊在遭遇海难后漂到了一个无人岛上,在这岛上,他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乐观向上,对生活充满希望,他曾多次因为饥饿而饿肚子,因为岛上没有衣服而他一年四季都穿一件衣服,但他还是坚持向上过了很久后,他便有了成群的绵羊有一间朝着海的小木屋以便向过往船只求救。

最后他还是被一艘英国轮船带回了英国,在这些年里,他从来没有因为生活枯燥而抱怨,从来没有因为自己远离社会而后悔……读到这里我不禁思索起来,要是换作我在这孤岛上生活十五年我会怎么样,我会忍受孤岛上的寂寞吗?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在这孤岛上自力更生吗?我想我都不会,是呀我会为生活中的小烦恼而抱怨,从来都过着饭来张口的日子,比如说上次妈妈特意去菜市场挑了一条活蹦乱跳的肥鳜鱼来浇汤给我喝,而我却因为这汤不好喝而不喝,害得妈妈白忙活一个下午。

所以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就要向书中的鲁滨逊学习,要像他一样坚强乐观向上,改掉我以前那些坏毛病。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5

《鲁滨逊漂流记》是由美国的丹尼尔笛福剑作的。一般来说,我对外国的文学都不太感兴趣,因为语言的不同,翻译过来的版本总觉得语句不通顺,情感太生硬,不过《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却是不一样的感受。

鲁滨逊出身于一个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因为在一次航海中遇到海上风暴,只身一人漂流到了荒岛上,开始了他长达28年之久的孤岛生活。其实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不过这个与世隔绝的人名叫苏格兰,他被扔在荒岛上,孤自生活了四年多,后来被一个航海家救了回来。

无论是鲁滨逊还是苏格兰,能在荒岛上生活,就已经是超出非人的,如果是我身处于一个荒岛上,光是“空无一人”就已经可以打败我的心理防线。

在荒岛之上,鲁滨逊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建起住所,驯养家畜,甚至于制作器具,把荒岛从真正意义上变成了“桃花源”。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心里无不是震撼的,身处一个了无人烟的荒岛上,谁会想过在这里建造一个新世界?人们在种种困难面前,如果低了头,那么我们自己也就放弃了自己。大胆地想像,然后大胆地去实现,才能够生存于绝境之中。

《鲁滨逊漂流记》无疑创造了一个神话,给了我们一个想像的空间,“如果换做是我”,我想这句话,只要是看过这部小说的人,心底里都曾经这么问过自己吧。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影响。未来是不可预知的,谁又能知道自己会不会经历这些,然后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地活着呢?

每一本书,明里暗里都会透露出人生哲理,这本书也不例外。一个人在历经种种磨难,这些磨难不但是在磨练你的身体,同时也在磨练你的意志,最终,你会发现,你会顽强地生存下来。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人生启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6

我读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感觉鲁滨逊与我相比,我简直渺小、瘦弱许多!他靠勇气和智慧,一个人在无人岛上生活。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主要内容吧:鲁滨逊和他的船友们在航海时遇到了灾难,只有他一个人逃到小岛上。小岛上没有一个人住,鲁滨逊以智慧和勇气捕猎、建“房子”,还交了一个朋友,叫“星期五”。他俩勇闯难关,最后终于回到了英国。我觉得最精彩的一段是,鲁滨逊自己一个人在无人岛上生活的一段,因为他自理能力很强,没有同伴的帮助,自己一个人就能干那么多事情,盖房子、打猎等等。

读完这本书,我一定要赞美鲁滨逊的勇敢和聪明!他告诉我遇到困难要冷静地对待,努力地克服。我不像鲁滨逊那样从容,每次遇到小事就着急。有一件事我想起来了,你们听一听:一天晚上,我正在收拾书包,突然有一支笔找不到了,我立刻着急起来,“怎么办?找不到了……哎呀!明天还得写东西呢!”其实还有另一支笔可以用的,我偏那么固执地去找笔,最后用了整整十五分钟才找到那支笔!我那时为什么不用另一支笔呢?

鲁滨逊遇到困难不着急,勇气是船、智慧是帆,他乘坐着这只船向成功划去!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7

这个寒假,因为突发的疫情,让我偶然的读起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刚翻开这本书,我就被书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仿佛我就是鲁滨逊本人。

鲁滨逊在冒险航海中不幸遭遇了大风,船严重受损,同伴们被淹死在海中,他被海浪冲到荒岛上以后,不是叹气说自己有多么的不幸、糟糕,而是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搭建房子、荒岛种植、养殖动物、制作工具等等。他在那所船上找到了一些面包、衣服、枪弹等等,就这样他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漂流记。他在要绝望和没有办法时用自己的坚强和机智与饥饿、海浪等作战斗,他总是乐观的对待事情,珍惜每一个能让他获救的机会,在困难面前他也害怕过,但他还是勇敢的战胜了他。最后他终于胜利的被救了。

有一次,我做作业时,碰到了一道题,但我并不是用许多时间与精力去解决这道题,而是没有通过头脑,乱写了一通,答案并不正确。过了几天,一次考试中,我便又碰到了这一题,我用了一些时间去解决这一题,但我还是不知道,即使我绞尽了脑汁,我只好往下做题,直到考试结束,我也还是不会。这让我懂得了,不能图一时之快,不能一时侥幸过了,不然这还是“失败”,要向鲁滨逊一样遇到困难时勇敢的战胜他,这样才是“胜利”!

这就是我的读书感想,《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既好看又有知识点的书,同样也是一本很不错的书,推荐你们去看一看,也许你们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和快乐。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8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其写书的想法源于一个真实事件,并加入了作者自己的想象。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让读者感受到身临其境一般。

细细品味着书中的文字,仿佛跟着作者来到了荒岛上,我目睹了因船沉而流落到无人荒岛的鲁滨逊,在走投无路之时,想尽一切办法进行自救————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他竭尽全力与大自然进行斗争。鲁滨逊用粗糙的双手花了十几年时间建起了一幢属于他的“别墅;”鲁滨逊能在困难之时冷静思考,能在无助之时巧妙利用周围物品,使自己衣食无忧,并将一片沙漠变成了“世外桃源;”鲁滨逊遇到土著人时不慌不忙,奋勇向前,与土著人进行斗争,还勇猛地从土著人手中救起了他忠实的仆人“星期五”和他共同生活,最终离开了这座待了28年的荒岛……

鲁滨逊是18世纪英国一个典型的英雄人物形象。他不安于现状,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冒险精神。作者用生动的语言刻画了一个勤劳、智慧、勇敢、坚毅的人物形象。在学习生活中,我也曾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不断的坚持,克服了一道道难关。记得有一次考试我碰到了一道难题,脑子一片空白,但在心底深处有一个声音对我说:“努力想想,换个解法。”我想尽一切办法,都无计可施,心底的另一个声音劝说道:“放弃吧,你做不出来的。”那时,我很想放弃,但是如果下次再碰到相同的题目,我该怎么办?再想想,试着画画辅助线吧。我绞尽脑汁,仿佛答案离我不近也不远,中间只隔着一条河,上面架着一座桥,我想走却怎么也走不过去。心底的两种声音萦绕在我的耳际,“你马上解出了。”“放弃吧,再做下去是在浪费时间。”不,我可以的,我将整道题转换了一种思路,一点一点顺着藤条爬过去,终于找到那个属于我的果实了。我成功了!回过头想想,我与答案隔着的这条是挑战我坚持的河,如果我坚持住了,那座桥自然会让我通过。如果我退缩了,等待我的只有失败。虽然这次我通过努力做出的只是一道数学题,但是有了这个决心,相信我以后一定会通过努力与坚持取得更大的成功。

鲁滨逊虽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让我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榜样。学习与生活也是相通的,都要经历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哈佛大学曾有一句校训:“没有艰辛,便无所获。”只有付出了比他人多的努力,才能铸就自己的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我们永远不能忘记的。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作家笛福写的名著——《鲁滨逊漂流记》,令我益匪浅。

这篇小说写了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因为一次航海事故而独自漂流在一个荒岛上。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直到28年后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

鲁滨逊从小就有一颗热爱冒险的心,他不像他的父辈们甘于平淡的生活,他更喜欢经历种种困难的磨练。正如作者在书中写的:“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更加可怕。”鲁滨逊就有这样的意识,他觉得如果遭遇危险就放弃,那么克服困难就不可能了。而敢于拼搏的人却有很大的希望,鲁滨逊就是怀着这种信念找到了克服困难的方法,从而摆脱了危险。我们的生活有何尝不是如此?遇到了困难,总会把事情往很严重的地方想,忽略了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困难解决后,回头一想,其实不用着急,只要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就能解决。

想想自己,再想想鲁滨逊,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多么的软弱。就那学骑自行车来说,刚骑的时候总会摔倒,而当时的我只顾着哭,从来没有去想怎么解决。把我的困难与鲁滨逊的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我只是摔倒而已,而他却是受着生命的威胁;我只是靠哭来解决困难,而他是拿出勇气去克服。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使我懂得了:当困难来临时,不要着急,而是要去勇敢地去面对,只要自己努力,就能推开胜利的大门。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0

一直都想从一本书中寻找人生的勇气与智慧,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它终于被我在《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中发现了。那时,我的确有一种如愿以偿的感觉。

小时候,我就幻想着有一天自己背着行囊,踏上出海冒险的路,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自己的世界、自己的未来。可是,那时的我似乎无暇顾及,也无法估计这许多的危险。也许,他――鲁滨逊也想不到将会有怎样的考验在等着他吧!我想,是一次一次的探险,使鲁滨逊一步一步走出自己的圈子,走向世界、走向成熟。我们太像温室里的花朵,被家人宠着,一点也经不起风雨。有句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应该松开那只抓不住父母衣角的手,用事实证明,我们可以独自去闯!只有那样,我们才能体会到雨后彩虹的美丽。

我想鲁滨逊首先展现给我们的“勇气”。他不想像父亲那样平庸地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私自离家出海航行,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打翻,鲁滨逊一个人被海浪抛到荒岛上,面对着野人的威胁,他从来都抱着“勇者不惧”的心理。我喜欢他的勇气。勇气是他的特性,勇气是他的所有,勇气也是他的目标。他喜欢冒险,这是他独有的一面。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一次又一次从险境中挣脱。我想他是在寻找,寻找更多的勇气,将勇气视为目标。

我想,除了勇气外,作者还要向我们展示“智慧”。鲁滨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椅子,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鲁滨逊总会用自己的智慧,将一切问题解决。智慧对于我们来说太重要了。

当然,有人会说,勇气和智慧都存在,不矛盾吗?我会告诉你,当然不。勇气和智慧是并存的,它们就像是你的双手,缺一不可,与勇气和智慧同行,圆自己的梦,未来的会更美好。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外国作家高尔基说过的话,我觉得很有道理。于是,我拿起那本《鲁滨逊漂流记》,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前往南美洲的时候,突然刮来了一阵海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鲁滨逊侥幸活着,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没有死在这座荒岛上,一直在这座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直到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这座荒岛上。没想到的是,这条船上发生了叛乱,水手们绑架了船长。不过在鲁滨逊的帮助下,最后船长夺回了船只,并且答应鲁滨逊带他回英国去······

读完了这本书,我思绪万千。我想到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一定会饿死在这座荒岛上,哪能等到船长的解救呢?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一定会想着跳海自杀······原来鲁滨逊的身上还有许多我需要学习的地方。

同时,这也使我联想到了自己。我记得有一天,我一个人在家,家里没人,我便只想着玩,一点儿也不顾写作业,直到爸爸妈妈回来,问我作业写了多少,可我什么也没有写呢!最后迎来的只有一阵痛骂和哭泣。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想到:“如果我哪一天也流落在荒岛上,肯定没有鲁滨逊做得好,至少在这一点上······”同时我也想到:“如果鲁滨逊也像我一样,没有自主自律的话,应该也无法生存下去吧!”

“书籍是人类的阶梯。”这是外国作家高尔基说过的,《鲁滨逊漂流记》,谢谢你让我懂得了这么多道理,期待下次的再见吧!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2

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知识。

鲁滨逊是个勤劳、善良、勇敢、充满了强烈的开拓精和冒险精神的人。在一个没有房屋、没有食物、没有衣服的孤岛上,鲁滨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在那里建筑房屋、种植庄稼、制造衣服,这些你能做到吗?

我很喜欢鲁宾逊,因为他会独立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3

今年暑假语文老师推荐我们阅读《鲁滨逊漂流记》、《小王子》、《草房子》等书,所以,一放暑假我就到书店买了这几本书,当然,这个暑假有了它们的陪伴,我的生活也充实了许多。其实刚拿到《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看到封面上的人物,我一点也不喜欢,可是后来当我漫不经心地阅读它时,竟越读越感兴趣,越读感受越深。这是一本能给人坚强信念的书。现在,回想起书中主人公在孤岛上求生的生活经历,我心里便不由得生起一种敬佩感!

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原本可以享受安逸的生活,但他一直不愿这样。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悲观与绝望后,他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解决了许多难题,在荒岛上生活了20xx年,造就了一个奇迹。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我想起了之前发生在暑假的一件事。那天,爸爸妈妈妈有事要办,带着弟弟去天水一天,就把我一人留在了兰州,而剩下的饭菜也只够吃一顿。这下可就麻烦了,我的午餐、晚餐都没有了着落,我只好努力去尝试着煮饭。可煮好的饭全是夹生的,我硬着头皮吃下了一点午饭。一个下午,我的肚子一直在抗议,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荒。”无奈我又开始尝试做饭。这次,我变聪明了一点,用平板上网查怎么做饭,并认真回忆平时妈妈做饭的过程,经过了两三个小时,我终于做出了一顿像样的晚饭。通过这件事,我也深深领悟到,虽然我们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身陷绝境,但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困难与挫折,因此,我们同样需要勇敢地面对困难。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不怕,不放弃,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就一定可以像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胜利者。

正如本书的作者所说:“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面对困难、失败与挫折,不也正是如此吗?

想着想着,我情不自禁地唱起《真心英雄》这首歌: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全力以赴我们心中的梦,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4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18世纪英国著名作家笛福受一个苏格兰水手海上遇险的经历启发写的。文中的鲁滨逊机智勇敢,不畏艰难险阻,勇于面对困难,毫不退缩。

文章主要写了:鲁滨孙·克鲁索,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的抛开小康家庭,出海闯天下。在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他运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世外桃源"。他在海外冒险多年,经历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回到了英国,完成了一个时代的尹易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在故事中鲁滨逊依靠在废船上找来的材料,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在岛上建了属于自己的住所。后来的二十六年中,一间简易的房屋变成了一栋木制的小别墅。为了建房,他花了将近两年的时间才建成。

这全靠鲁滨逊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在岛中的一切全是鲁滨逊的心血。他凭借只自己的努力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将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他即使遇到困难也不会放弃,而是寻找另外一种方式,直到把问题解决了,才肯罢休。

这一点,我和鲁滨逊一点也不一样,我是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的人。不敢轻易尝试,总是害怕犯错。其实只要勇敢的去尝试,才会直到自己为什么会错,应该怎样改正错误。有时候遇到一点难的问题,不会做,也不愿意去动脑子,就空载哪里,等老师去评讲的时候才去订正。当我看到鲁宾徐如何面对困难时,我不仅觉得佩服,还有深深的惭愧。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鲁滨逊那样勇于冒险,在困境中不会绝望的精神和有强烈的求生欲望的话,那就没有什么事时而我们所做不到的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眼界,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经历过磨难的人,才会成为真正坚强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5

早就听说“英国小说之父”笛福所写的《鲁滨逊漂流记》举世闻名。上次,我去书店一买回这本书,就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很快就被主人公智慧、勇敢的卓越品质感动了。

书中记载了1659年9月30日,年轻的鲁滨逊在航海中遭遇大风暴,船沉底了。其他人全部不幸溺水身亡,只有他奇迹生还,流浪到了一个孤岛上。他曾经悲观过,绝望过,但仍然凭借智慧和顽强的意志战胜了种种困难,顽强地生存下来。他学会了打猎、牧羊、种小麦、做面包等技能,感受到了生活的乐趣,还搭救了一个名为“星期五”的野人。28年后,他搭乘一艘英国商船离开了孤岛。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一个岛上生活了28年之久,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奇迹!但是鲁滨逊做到了!他初到孤岛时,“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也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但是过了几天,他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对生活有了希望,开始努力地寻找自己的生存方式。他制造用具,驯养山羊,依靠自己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通过阅读我可以得知,鲁滨逊十分坚毅,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做一块木板都要花几个月的时间,但他从未放弃。他花了两年的时间挖了一条六尺长的小河,期间经历过几次失败,但他没有气馁,继续努力。就这样,他终于“丰衣足食”,过上了安康的孤岛生活。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难免遇到大大小小的“拦路虎”,要学习鲁滨逊坚忍不拔的可贵品质,遇事多动脑筋想办法,不要沮丧,更不要灰心丧气。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才能,才能战胜困难,甚至创造奇迹。我想起了自己折纸的一段经历。记得有一次我满怀信心地折一个非常复杂的古代龙,步骤有200多,折到中间的时候由于细节上过于复杂,有一步我怎么也折不对,当时真是心急火燎,又不想前功尽弃。我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仔细又看了一边视频,想了想,终于茅塞顿开,把那“拌脚的石头”踢开了。我庆幸自己战胜了困难,如果我当时放弃了,就不会有现在钢琴上方的那个栩栩如生的古代龙了!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好书,妙趣横生又寓教于乐,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习他有理想、有毅力、爱劳动、不屈不挠的美好品质。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6

如果你因为船翻了而流落荒岛,并且你是唯一的幸存者,你会怎么做?就坐在那等待死亡降临?或者不知所措的到处乱跑?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但自从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的想法变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第四次航海时,船在中途遇上风暴,自己成为唯一的幸存者;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结识了船长,救下了星期五,最后在船长的帮助下成功返回英国的故事。

鲁滨逊也是第一次遭遇船难流落荒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希望而是让自己冷静下来,去寻找解决的方法,他用坚强的毅力与勇气,冒着随时可能丧命的危险,在山洞中搭了房子、去即将散架的破船上去找物资、每天无论刮风下雨还是生病虚弱,都坚持去打猎。即便有时候他做的很多事情都白费力气,但他从来不放弃。每次失败他都会总结经验又重新开始,最终辛勤的劳动,克服了种种困难,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

读完之后,我深深地被鲁滨逊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永不放弃,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所感动。我不禁想到现实生活中的我们遇到挫折,经常会退缩,会找借口逃避,真的太不应该了。想想鲁滨逊遇到的种种困难,我们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今后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像鲁滨逊学习,要坚强的面对,要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7

寒假,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小说后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当遇到困难时,要运用智慧,勇敢面对,才能战胜一切的道理。

这本书讲述的是家庭出身良好的鲁滨逊坚定地选择了航海这一项危险的工作,虽然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充满艰难险阻,但是他还是坚持自己的行程。一路上他遇到了重重困难,一场猛烈的海上暴风使鲁滨逊的船遭难,他独自幸存并被冲到了一个荒岛上。在那里,他凭借自己的智慧和顽强,努力创造了一切生存的机会。因遇到了海盗,他做了几年奴隶后逃往巴西,成了种植园主。在第十七年他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鲁滨逊把他训练成为自己忠实的奴仆。随后鲁滨逊还成为该岛的统治者并乘英国商船回国。

这本书除了故事精彩外,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鲁滨逊的那种精神。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落到荒岛上也绝不放弃并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下去。我非常佩服鲁滨逊他那勇敢,自信的毅力。《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明白生活中只要有坚强不息、努力自信的态度并付诸行动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8

很早就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那时只是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感觉很有趣。这个寒假终于有时间细细地阅读了。

鲁滨逊喜欢航海冒险,于是,他没有告诉父母,自己偷偷地上了船。虽然他没有被淹死,可是他又被困到了荒岛上。他自己盖房子,自己打猎做食物,做桌椅。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会像他那样积极自救。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下失控时,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勇敢地远航吗?不会!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去同野人战斗吗?不会!我宁可躲得远远的,也不会去战斗。因为我没有胆量,没有勇气,没有更多的智慧。我被书中的惊险故事所吸引,被鲁滨逊的胆识、毅力、智慧所折服,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无能。

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在去学校的路上,我走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没有风浪,没有惊险,没有苦难。可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比起鲁滨逊的经历,我是多么得幸运和幸福啊!

这本书给了我深刻的启事,激发了我的意志和胆识,我要向鲁滨逊学习刻苦奋斗、坚韧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在学习中,必须相信自己,坚持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才会提高学识、增长智慧,积蓄动力促使自己不断前进。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59

“现在我要开始过一种世界上闻所未闻的忧郁而寂寞的生活了。”这是一本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书中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鲁滨逊是一个喜欢探险的人,有一次探险的路上遇上大风,桅杆断了,伙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孙一个人流落在一个荒岛上。鲁滨孙一人在岛上生存,他乐观地面对这事实,就这样,鲁滨孙在这座荒岛整整生存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里鲁滨孙也做出了许多不可能办到的事情,由此可见鲁滨孙的品质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

读了之后我觉得自己非常的惭愧,鲁滨孙在千里之外的地方都不害怕,而我只是离开家人一小会儿都害怕,由此可见我是有多么的差呀!

我记得那一次我和家人出去,我由于说话说得太入神而走到了别的地方,当我发现时已经有半个小时,我开始四处张望家人,可就是找不到,我当时心想:怎么办呢?难道我再也找不到家长了!怎么办才好!我越想越害怕,脑子里一片混乱,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好想哭,可是哭有什么用处呢?我呆在原地,希望家人能找到我。终于!在我精神快崩溃的时候我的家长来了。我顿时跑向家长那里。

想起这件事后我感觉非常的惭愧,相比之下走丢了也算不上什么,而我却如此的面对问题,那以后磕磕绊绊可就没法解决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任何事都要沉着。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0

迪福是英国18世纪启蒙文学的重要作家,他的代表作《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文学名著,表现了强烈的资产阶级进取精神和启蒙意识。

书中主要叙述了鲁滨逊因海难流落荒岛,凭借顽强的意志、过人的勇气和智慧独自生存直至获救的故事。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使人阅读时有身临其境之感。

从全文来看,鲁滨逊的经历的确可以用惊心动魄、跌宕起伏来形容。被海盗俘虏、流落荒岛、遭遇食人族,这一切在我们看来都是不可思议,无法想象的困难和绝境,而他却可以一次次化险为夷,绝处逢生,所依靠的绝不仅仅是幸运而已。

首先,是面对困境毫不畏惧的信念。无论是多么无望的境遇,他绝不会丧失逃生的信心与希望,而是坚信总能有办法度过困境,不会自暴自弃、听天由命。其次是他做事的果断勇敢。一味恐惧和退缩是没有意义的,犹豫不决优柔寡断只会使你坐失良机。鲁滨逊清楚地明白这一点,因此在他被卖做奴隶时,他没有放过任何一个逃离的机会,而一旦有了机会就绝不会犹豫。在荒岛上发现食人族的踪迹时,短暂的惊恐过后,他立刻采取了在住处周围植树,掩饰自己的行踪等一系列措施,头脑依然冷静而清晰。还有便是他出众的机智。任何一个不起眼的细节都可以是逃脱困难的关键,他的智慧帮助他由这些细节设计出一个个完美到无懈可击的计划,然后顺应计划,步步为营。

自然,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没有绝对完美的人,鲁滨逊也不会毫无缺憾。无数人津津乐道于他解救星期五,帮助船长镇压叛乱的水手的事迹,看做是他无私的侠义行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气概的体现。可事实是,在他目睹食人族要吃掉星期五时,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救人,而是“我意识到,我这次可以得到一个奴隶”。他救星期五是为了让他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并成为他忠诚的奴仆!从他的语气来看,他毫不掩饰这一点,并认为这理所应当。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当初他遭遇打劫而最为落魄之时,慷慨救助他的那位船长没有索要一分报酬反而赠与他许多财物。我也不知道如果星期五拒绝做他的奴隶时,又会怎么样。

不可否认的是,《鲁滨逊漂流记》教导了我们,只要在困难面前毫不退缩,不畏艰难,信念坚定,无论做什么都可以取得成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61

假期时,我读了一本名为《鲁宾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

它主要讲了一个名为鲁宾逊的人向着他自己的理想——当一名水手,环游世界出发,他乘着朋友的船去旅行,但是遭遇了风暴,船翻了,但他们很快就被另一艘船救了。

过了一年,鲁宾逊的理想之火又被点燃了,但老天不给面子,鲁宾逊的船又翻了,并且浪把鲁宾逊刮到了一座荒岛上。鲁宾逊醒来后,发现了船的残骸,船上的食物都完好无损,鲁宾逊就在船上生活着。过了很久,他发现岛上有很多野人,他很害怕,所以每天躲得都很好。在一天早上,他解救了一个即将被吃掉的野人,还给他取了名字——星期五。他和星期五渐渐成为了好友,鲁宾逊教星期五射击,说英语,并帮助他改掉恶习,又过了四年,鲁宾逊乘着一艘船回家了。

读完后,我非常喜欢书里的两个人物——鲁宾逊和星期五,从解救星期五我看出了鲁宾逊的善良和勇敢,因为星期五是一个野人,他还会吃人,但鲁宾逊还是救了星期五还叫他射击等技术,这就足以体现出鲁宾逊的善良和勇敢。从被浪花卷到岛上,然后顽强地活下来我能看出鲁宾逊与困难作斗争,坚持到底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想了很多事情,如果我如鲁宾逊一样漂到荒岛上,我会怎么办,我怎样活下去?我也许也会向鲁宾逊一样盖房子,但是既没有食物又没有淡水,我可能在四五天后就饿死或渴死了,但我一定会想办法,用学过的知识来拯救自己。生活和学习也一样,遇到困难了,我们不能退缩。我们要找到方法,去面对并解决困难。我要向鲁宾逊学习!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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