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喜欢《至此终年》这本小说,看了两遍,偶尔有时间还是会拿出来翻翻其中的章节来看。墨宝非宝的文笔总是给我一种神奇的力量,它自然温婉,纯朴清新,真的没有办法去形容那种感受了。墨宝非宝的很多小说我都很喜欢,《轻易放火》《一厘米的阳光》等等,都是经典之作。而这一本《至此终年》,我更是爱不释手。
《至此终年》讲述的是师生恋的故事,但不是一般的师生恋,而是纯净的师生恋。很多人没看小说之前,一听到是师生恋就不想看了。但是如果你了解这个故事的背景,你一定会非常喜欢这个故事,甚至是热爱!话不多说,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他们是一样的人,相互抱团,相互取暖。
男主顾平生曾经是一名外科医生,在当年抢救非典幸存者的时候不小心感染了自己。虽然他活了下来,但是付出了很惨重的代价,他的耳朵失聪了,他再也上不了手术台了,甚至听不到外界的一丁点声音。没办法,他只能拿起书,成为了一个普通的大学教师。
而女主童言是很坚强很懂事的一个女生,不吵不闹也不拜金,很让人心疼。对于女主的外貌描写并不多,没有说她是否美得绝世,只是稍微地描写了她的眼睛,觉得她笑起来很生动。
他们原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但是阴差阳错走到了一起。不仅仅如此,他们还是同样可怜的两个人,只能抱在一起相互取暖,相互倾诉。
2、爱情的最初,真的只是触动。或者一个画面,或者是一个声音。
顾平生是童言的`老师,他来上课第一天就对学生说:“我毕业于伦敦国王学院,会和你们相处一整个学期,你们可以叫我老师,或者叫我顾平生。我听不到声音,如果提问请面向我,我会看着你们的口型和眼睛,读懂你们的话。”就这样,在当天的课堂上,童言问了顾平生一个问题,然后彼此都记住了彼此的名字。
在童言的记忆里,他们仿佛见过。
3、幸福背后的那些沟壑多深,是否真能逾越?
因为他们家庭都比较特殊,所以他们好像心灵相惜一样,更加懂得对方,也更加照顾对方。他有一个很差很差的身体,他有一个关于妈妈的终身遗憾;她有一个很爱很爱的奶奶,还有一个执迷不悟的爸爸。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其实是非常非常自然的,但是情深的时候就会感觉到难受。他害怕自己的身体拖累她,她害怕自己的家庭拖累他。正是因为害怕互相拖累,所以三番五次地想要选择放弃,想要选择逃避。
在读墨宝非宝的这部小说的时候,我总感觉心里是酸酸的,说不出的那种小心酸。墨宝非宝的文字非常细腻,所有的感情都是自然的、平滑的,她没有刻意去描写哪个人的感情,也没有刻意去描写谁对谁心动的直接场景,所有的细节都在一点一滴的相处中,渐渐形成了爱。
4、从此以后,再没有过去,我只看得见你给的未来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然后又分手了,最后又在一起了。他打破了自己的心理障碍,戴上了助听器。她处理好自己的家庭,再也没有负担了。他们两个人幸福地陪伴着对方,这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顾平生和童言,在我看来,这两个人都让我感觉很心疼。他们都背负着同样的负担,都有着同样的恐惧,可是两个人相爱啊,怎么能说不爱就不爱呢?所以他们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到对方身边,一直陪伴着对方。纵然回首,荆棘密布,纵然生来,命运苛责。岁月却终究是,善待了他们。
墨宝非宝的这部小说给了我很深的感触,我一直没有想过两个人相爱可以这么地安静。以前看言情小说的时候,看到那些轰轰烈烈的场面觉得很过瘾,但是第一次读到这么安静的文字,竟忍不住想要流泪。墨宝非宝的这部小说就像细水长流一样,很温柔很温柔,哪怕是虐,也是虐得心甘情愿的。如果你没有看过墨宝非宝的这部小说,强烈推荐去看哦!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
青灰色的弄堂,几缕袅袅的炊烟,一簇攀出墙外的夹竹桃,和偶尔停在青瓦上的白鸽子在王安忆笔下缓缓地铺成一幅画,这是上海四十年的风情,浓郁却夹杂着小市民的辛酸,散发着樟脑丸的味道。可是她笔锋一转,是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纸醉金迷的生活。王琦瑶在这儿长大,度过她沉浮变幻的一生。
其实我是很怜悯王琦瑶的,四十年前的她还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只有从弄堂顶上的天空这么大,只能望见飞鸟飞过的痕迹。她总是习惯以高于同龄人的眼光打量这上海,决心过上另一种生活,其实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对于这个世界而言。面对突如其来的名利,她只能故作纯熟地应对自如。周旋于名利场,她失去了与她无话不谈的密友,失去了深爱她的男人。感情丰富的她一次次被伤害,最终死于非命。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初王琦瑶没有参加那次电影的选角,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名利扰乱她原本安宁的生活,也许她的一生不需要像柳絮般随风摇摆,会在弄堂里洗衣,做饭,安度余生。这是一个好的结局吗?
可是四十年前的上海,处于变迁之际,日新月异的生活触动着每一个人。有千千万万的王琦瑶,渴望一夜成名,向往奢华的名利场。王琦瑶本来是幸运的,却也是不幸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
“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3
对长恨歌三个字最早的印象来自于白居易的《长恨歌》,那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让年少时候的我感慨不已,很难理解这种感情。后来渐渐经历的事情多了以后,也慢慢体会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想起多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到数学,他说数学抽象,但不是最抽象的,比数学抽象的是人的感情。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想讲的不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想通过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四十年的悲欢离合,一生的爱恨情仇来展现在历史的变迁。不过,个人以为,王安忆的文字功力比之同样以写女性主题的严歌苓,差了不少,更不用说民国的前辈张爱玲和苏青。虽然,对景物的描写很有画面感,但显得重复拖沓。
因为没有找到纸质版的书,只好读了读电子版的《长恨歌》,只是粗略地读了下,没有来得及细细品读,拖沓的语言使我无法细读下去。读书和个人的喜好有很大的关系,相比之下,展现女性主题的,我更喜欢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如果非要说从这部《长恨歌》里有什么体会的话,我想有一点是体会是最深的,就是:人生道路上,选择比努力也许更重要。头顶着上海小姐光环的王琦瑶,却也受限于上海小姐这个角色,歌哭于斯,亦死于斯。个人的命运反映了时代的背景,借用张爱玲的一句话来说: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4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5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6
《长恨歌》一本上海气息颇浓的书,欲说事,说人,却是先写景,写其他。说弄堂,说流言,说闺阁,若是没耐得下心来看,还以为这是本散文书。看小说一贯跳过景物描写直奔故事发展与人物对话,这本书大篇幅在述景,也难为看下去了。开篇讲述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以小见大,用一条弄堂反映了整个上海。刚开始看时觉得这些描述有点多余冗杂,而后像是在描绘一幅画面,直到结束这本书时发现整个故事因这些而起也因这些而落。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笔可见非同一斑。
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王琦瑶的前半生,美貌和虚荣让她迷失了自我。正如她外婆所说,她自己欺骗自己,旁人也和她合起伙来欺骗她,给了她一场虚幻的美梦。爱丽丝,奢华美丽的背后是多少孤独无望的心灵。王琦瑶的美貌给了她爱情的资本,却毁了她纯粹享受爱情的机会。李将军、康明逊都只是她人生的过客,没能与她相守。
王琦瑶的后半生,她稍稍看清了世界,看淡了很多事情。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年代和衰老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爱情和亲情已不复存在,她老了,女儿也远去美国,最终悲惨地离开了世界。
看完后的心情既失落、悲伤,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味。王琦瑶的人生悲剧是谁造成的?是时代,还是她自己?我认为,时代只是一部分,而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不要太过于依赖别人给予的生活,只有自己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日子也就过的踏实和安心。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7
无意中捧起这本书,便不愿放下。优美的笔触,精致而又生动的描写,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的人生智慧和对世事人情的洞悉。《长恨歌》就是一部罗曼蒂克消亡史,写尽了不夜城的纸醉金迷和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现实到让人心疼。小说分成三部分,也刚好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三个人生阶段。
第一部分以40年代王琦瑶参选上海小姐并获得第三名为高潮,年轻貌美、聪明大气的王琦瑶与纸醉金迷,繁华摩登的上海交相辉映,那时的她风光无限。她选择了有钱有权的李主任,在爱丽丝公寓过着精致而又孤独的日子。在无限的等待与不尽的失望中等来的却是李主任坠机身亡的消息,她选择逃避,回到温柔质朴的邬桥外婆家。
都说人心最经不起撩拨,一拨就动。正是阿二勾起了她对上海的怀念,那颗本就没真正放下的心重又躁动起来,于是回到上海,在平安里开始她的第二阶段人生。平安里是上海弄堂的典型,道尽了人生百态。在这里她爱上康明逊,明知无法名正言顺在一起,就算偷偷摸摸也舍不下那短暂看得见尽头的快乐,飞蛾扑火般热烈而转瞬即逝,怀下孩子又心机“嫁祸”于萨沙,在这两个男人先后逃离,王琦瑶万念俱灰的情况下,当年倾心相对苦苦追求她的程先生救世主般登场,无微不至的照料甚至让王琦瑶生出以身相许去报恩的想法。然而孩子出世后康明逊的到来最终让程先生再次离开。
新生的女婴唤作薇薇,随着女儿的降生而迎来自己的第三段生活。本以为生活多了个寄托,却不料这孩子实在叛逆,凡事跟自己做对,让她费了很多心思,最后薇薇嫁人随夫去了美国。王琦瑶的生命又出现一个男人老克腊,同样的短暂激情和不负责任,王琦瑶甚至卑微到想用金条换取他几年的陪伴,没有如愿。
她一辈子经历了这么几个男人,让她最终意识到男人不可靠。当生活困顿难以为继的时候,那盒金条是她唯一的依靠,却没想到会成为被索命的缘由。可悲!
繁华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平淡才是生活。女人也应当做太阳,自己发光发亮,不做月亮只会反射别人的光。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8
主人公王琦瑶,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对于命运她从不抱怨,从不挣扎,坦然面对,同时在男性面前更是温柔体贴。尽管感情上受尽磨难,挫折,但她也从没放弃对爱情的向往。她在人生中只辉煌了一次,从此以后变暗淡了,她并没有抱怨过世道的不公,她总能随遇而安。
她的爱情路是如此的艰辛,在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等人中,只有程先生外,其余的人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辜负中做着女人,一个坦然面对的女人,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一个坚强的女人是最美丽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9
《长恨歌》写了唐玄宗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悲剧。这首诗在在讽刺唐明皇因为重色而误了国事的同时,也赞颂了人们爱情的真诚和专一。
文章开头就说,“重色思倾国”,作为统治天下的皇帝,不是注重贤才,而是寻找美人,这样是办不成大事的,这也是整个悲剧的根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杨贵妃有着卓然天成的美丽身姿,不能自甘埋没;时机到来的那一天,被选到君王身边。她回眸一笑,就生出百般妩媚、千般娇羞,表现出杨妃的绝顶美艳与万种风情。她有云一般的鬓发,花一样的容貌,皇帝非常宠爱她,从此以后,君王再也不上早朝听政了。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起兵叛乱,成千上万的车辆马匹护卫着皇帝逃往西南。从“千乘万骑西南行”看得出,这次逃亡非常的仓促。“翠华摇摇行复止”表现出人心涣散,预示着悲剧即将出现。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最终士兵叛变,六军不发,要求要求处死杨贵妃,是愤于唐玄宗迷恋酒色,祸国殃民,玄宗只好将她勒杀。头上的花钿一件一件掉落地上,无人拾取;其中有珍贵的翠翅、金雀,还有玉搔头。一代君王,面对此状,只能掩面痛哭,却无法挽救;回头眷顾,禁不住血泪交流。“救不得”,不是不想救,而是救不了,是唐玄宗的无助与无奈。马嵬坡下,杨妃葬身之处,空有荒凉的泥土,再也见不到她美丽的容颜。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真是挚爱之情。即使诗中暗含讽喻,《长恨歌》也是一首关于人间真爱的倾情礼赞。凄美的爱情故事,只有这样的结局,才体现它的残缺美。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0
情感,是每一个人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从亘古就一直延伸至现在,基本上所有人就是因为情感而发生变化,好坏之间杂夹着情感,有的人深陷情感,无法澄清理性,或许下面提出的文章,会给我们一点启示。
《长恨歌》出自白居易笔下,描写着一段传奇而又有着无限伤感的悲剧爱情,是一篇叙事诗歌,所谓这段“传奇的爱情”的主人公不简单,是当时的唐玄宗和四大美女杨贵妃。诗中前几处就描写到杨贵妃的美貌,最有名的一句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言色”。只是笑,就如此多娇。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有哪个男子不动心的?唐玄宗也不例外,立马封杨玉环为“贵妃”,所以叫杨贵妃。从此以后,唐玄宗连工作也不做了,天天娱乐。朝廷日益昏庸,民不聊生,于是爆发出历史闻名的——安史之乱。战乱的鼓声打破了宫廷的霓裳羽衣曲,皇帝不得不带着杨贵妃和大臣潜逃,然而守护皇帝的将士执意要杀害杨贵妃,因为是这个贵妃害的国家不得安宁嘛,所以唐玄宗痛心把杨贵妃杀害。当杨贵妃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南方的荔枝来了,(杨贵妃喜欢吃荔枝)留下了无限伤感……
从此唐玄宗想着杨贵妃,积郁成疾,最终也落到一个孤苦伶仃的悲惨结局。从这里,相信许多人已经有点同情这对特殊的情人了,这是一个悲剧的爱情,红颜薄命啊!许多君王都是因为美人而把江山丢尽,何况唐玄宗,深陷于情感之中,无法自拔。更重要的是杨贵妃一下子享受尽人生的荣华富贵,人一旦享受如此高的待遇,换做是我,都不想丢开这些财宝啊!但正是这些财宝,才使得人性进一步迷茫,进一步贪婪,迷失了人生的方向。
我把人生的前端比喻成一个走在悬崖峭壁上的小路,人必定要经过这条小路,不断进取的前进,把小路开辟成阳光大道。然而一路上必定险恶,有许多诱惑,一旦被诱惑,就像唐玄宗和杨贵妃,一下子跌入无穷的深渊,无法回到之前的道路,只能一点一点的被消逝,结局也是如此悲惨,遗臭千古。就说最近,现在许多人也是因为情感纷争而犯罪,比如南平的小学生流血案件等,许多都是处理不好情感的问题而导致,这首歌虽然是个悲剧,但我们要从悲剧中了解到它中间的内涵。
白居易如果只写到这,这首诗就不可能名垂青史了。笔锋一转,于是虚构出一段杨贵妃死后更加凄美的故事:话说杨贵妃死后,唐玄宗日益消沉,找了一个道士,想把自己的哀思转达给杨贵妃,没想杨贵妃成为了仙子。一听到是唐玄宗的使者,立刻热泪盈眶,把自己的金钗交给道士转交唐玄宗,以表旧情。人鬼情未了,两个人是情深深雨蒙蒙啊!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就是爱的最高境界,是一种坚贞、执着的爱。现在社会有多少人能够像唐玄宗和杨贵妃如此,能互相了解对方的心呢?有些人是为了某种利益而恋爱,也有的看到对方美貌而恋爱,这算是爱情吗?这只是利益爱情。
爱,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然而这爱,也是情感,不能过度,过度等于溺爱,深陷于情感之中,我们便会找不到人生的“中”,要澄清我们的情感,澄清我们的人生,正确面对自己的情感,这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记住的最为根本的道理!
再来,《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以月亮来表达自己对家人、对妻子、对亲人的思念,相对白居易笔下轰轰烈烈的爱情,显得更加温和。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思念家庭的情感,人到异乡,晚上,在宁静的河边见到一轮皎洁的月亮,我们都会想念自己的家人,这也是一种爱,爱其实就在生活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爱都有它的特点,都有一个故事。
我们对情感,不能把它看得太重,无法自拔,而是要澄清自己的情感,比如唐玄宗,天天纠结在对杨贵妃的思念,导致整个人神魂颠倒,这个就可怕了。但我们也要有适当的情感,人没有情感还是人吗?但情感是要自然地抒发,适当的调节,比如《春江花月夜》,借景抒情,融入自然的情感显得更加和谐,而不是像唐玄宗不能自拔,对情感要有一个清明的理性和认识。
情感,就是如此,澄清我们的情感,也是人生要学的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我们不应当再响起第二首《长恨歌》。爱、情感,正如《长恨歌》的最后一句一样——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1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2
王琦瑶这副乖巧的好样貌,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呢?本应像寻常人家的姑娘一样平凡度日,偏偏被当时的时代选中,未来顿时显现出一片辉煌,可惜她没有与样貌相称的头脑,仅有的一点小聪明倒把这辉煌变成了灰暗。她没有想到利用那位政要的权势去往更高更远的地方,而仅仅是怀着对爱情朦胧的憧憬,甘愿守在空房里作只金丝雀。
繁华落尽时,她终于回到她原有的命运里。说她没有看人的眼光吧,看别人倒是很准,到了自己这儿全失灵了。这四十年来,围绕在她身边的男人从未间断过,可是真心待她的一概被拒之门外,不负责任的反而轻易赢得她的垂青。
话说回来,王琦瑶身边的每个男人都象征着人生中不同的事物,而她的选择则代表着她对自己人生的追求。她向往的是说一不二的权势,是奋不顾身的爱情,还有镜花水月的幻梦,而她所摒弃的,恰恰是平常人向往的,温馨和睦的家庭和清澈如水的心境。
生在小户人家,却因着好样貌滋生出了傲气,可是仅凭一副皮囊能得到多少好运呢?王琦瑶终其一生都固执地追求着不属于她的繁华,看不清也不相信自己是被这歌舞升平的景象愚弄了。临了临了,还是不明白自己的付出为何一再付之东流。尽管怨不得旁人,但终究是无限抱憾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3
一生长恨,一曲哀歌。
昔日的“沪上淑媛”,曾经的上海“三小姐”,那荣光与华美的乐章才起了个高亢的初调,竟然就急转直下,戛然而止。那余音似乎还在耳畔,那句号就已画在纸上。一口气读完王琦瑶的一生,心头只觉感慨万千。
王琦瑶的美是特别的,所以前有程先生和李主任,又有阿二和康明逊,最后还有个老克腊,都甘心沉迷其中。王琦瑶的心是骄傲的,所以她让老上海记住了她这个“三小姐”,即使平安里的巷弄再阴暗,她依然固守风雅,让那砖墙掩不住她温和却坚定的光芒。但王琦瑶的命又是凄凉的,所以她成了“爱丽丝”公寓的金丝雀,成了动荡时局下的牺牲品,成了别人口中的谈资,最终成了一缕含恨而终的冤魂。
然而却无法因此对她升起什么同情,人们初时的选择终会铺向最后的归途,也只能说是她自己慢慢种下的因,最后结出了那样的果。她虽然有她的处世智慧,但没有一颗足够坚韧的心,一直都像美丽的藤蔓一样缠绕着其他的树木而活,那么风雨降临时,自然免不了飘摇凋零的命运。
但王琦瑶身上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品质,她的谦逊,她的细致,她的不贪不求,她的安之若素,即便时代变迁,依然可以成为一个女孩子身上美好的一部分。若她有来生,我愿那是一曲欢乐颂。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4
王琦瑶的一生有许多朋友,但这些朋友都是蜻蜓点水,是她生命里的过客,这同样是可悲的。
小说中把这种友谊称为“小姐妹”情谊。这种情感虽没有亲情,爱情那样稳固,但对一生缺乏情感慰藉的王琦瑶来说,却又算是人生中的一点温暖。但这种情谊似乎在她的人生中只起到了一种点缀和推进的作用。作者塑造了吴佩珍,蒋莉丽,严师母,张永红这些角色以朋友的身份出现在王琦瑶的生命里,这些朋友统统映照了王琦瑶身上的某一点。就如《红楼梦》中曹雪芹写林黛玉,不仅正面写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还通过写薛宝钗,晴雯,袭人等形象来映衬。作者用吴佩珍的粗心,豁朗单纯,谦虚的个性来映衬王琦瑶的敏感,有些小心机,又有些自傲的性格。小说中蒋丽莉长得并不美丽,站在王琦瑶身边不过是王琦瑶的一个陪衬。蒋莉丽在那个并不温暖,甚至有些冷清的家里,让她的性格有些自闭,殷实的家境又让她的性格有些霸道,在蒋莉丽身上我们甚至看到了一点“男子气概”,后面她甚至卷起袖子干起了革命。这些都是与温柔妩媚的王琦瑶形成对比的。再如严师母的骄傲与高高在上,对旧时的怀念,她和王琦瑶一起坐在平安里的房子里打牌,下午茶,怀念旧时的种种。还有张永红对时尚的敏锐触感和爱慕虚荣以及她的爱情观,这些通通都透着王琦瑶的影子。王琦瑶的这些朋友不管富贵贫贱,但都比不上王琦瑶的美丽和优雅。在这些朋友的映衬下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光鲜亮丽的王琦瑶,但也正是这些朋友把王琦瑶带入深渊。
吴佩珍带王琦瑶见识了片场,让王琦瑶初次强烈感受到了自己的美丽,拍了照片,成为“沪上淑媛”点燃了王琦瑶内心不安分的焰火,蒋莉丽让王琦瑶登上了“上海小姐”的选美舞台,改变了王琦瑶的人生,见识了上流社会那种纸醉金迷的奢华生活之后,王琦瑶甘愿成为李主任的情人,由于严师母,王琦瑶结识了康明逊,却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通过张永红她认识“老克腊”,展开一段“忘年恋”, 一直到了晚年,王琦瑶的家里也从不缺少朋友,家里经常举行聚会,最后张永红的男朋友为了金子结束了王琦瑶的生命。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王琦瑶的朋友们似乎并没有给王琦瑶带来什么好处,却成为王琦瑶悲剧人生的幕后推手。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王琦瑶的悲剧最主要还是她性格上的缺陷,小姐妹的推波助澜,只是外在因素而已。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5
清脆的鸟鸣带来了烂漫的春光,袅袅春风是大自然的美容师,皎洁的月光寄托着游子的万里乡愁。我在书本中跨越千载,结缘唐诗。
每当夜幕降临,我都会捧起一本沉甸甸的唐诗,在静柔的灯光下细细品读那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无限乐趣。
唐诗是诗人用情感、智慧、想象结合而创造,如画卷一般美丽,如推理一般有趣,如音乐一般耐人寻味。生活中如果没有唐诗,丰富的情感无法表达,复杂的情绪得不到释放。唐诗中蕴含着幽静的世外桃源,包罗万象。唐诗三百首,每一首都是那么丰富饱满,每一首都是那么含蓄隽永。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居易的《长恨歌》。
一曲《长恨歌》,写尽了唐玄宗和杨玉环这对身在帝王家的才子佳人的浪漫与悲情。天生丽质的杨玉环,美得惊心动魄。当她回眸一笑,六宫粉黛顿时都失去了颜色,只能像瓦砾一般衬托杨玉环明珠一样的美貌。后宫佳丽三千人,唐玄宗只宠爱杨玉环一个人,令天下的心中不再重视生男孩,都希望生个如杨贵妃一样漂亮的女儿,为家族添光添彩。
可这是,渔阳反叛的鼓声惊天动地而来,惊破了宫中如仙乐一般优美的《霓裳羽衣舞》。京城里硝烟弥漫,成千上万的车马护拥着皇帝逃往西南。那曾经威仪万千的车架如今飘飘摇摇,行进中走走停停,两天才走了短短一百余里。最终,大军不发,集体要求赐死误国奸相杨国忠和红颜祸水杨贵妃。可怜倾国倾城的绝代美女,竟成为了昏庸皇帝的替罪羊,溢死在了马嵬坡。
叛乱平定后,回到都城的唐玄宗日夜思念杨贵妃,想了许许多多的办法想召回她的魂魄来相见,最终在伤心绝望中死去。只留下了一首笔锋犀利凄美浪漫的《长恨歌》,千古传唱着。
这就是唐诗的魅力。那纯净可爱的文字,如涓涓细流滋润我的心田,令我如痴如醉;犹如浩瀚的汪洋,激励着我去奋进,去创造。天长地久有时尽,我对唐诗的热爱绵绵无绝期。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6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一开始读《长恨歌》,我就被李隆基和杨玉环之间唯美凄凉的爱情故事深深吸引,一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一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一段刻骨铭心的不伦之恋,彼此相爱,却终究不能长久相守,天人永隔。
他们也曾幸福过。在那个君恩薄如纸的朝代,杨玉环无疑是幸运的,她生得美丽,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扶杆露华浓”,所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试问哪一朝代的百姓曾不重生男重生女。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不惜一切代价,只为博得美人一笑。
《长恨歌》,歌长恨。自古多情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他也曾是一代明君,励精图治。在他的治理下,唐朝政局清明,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商业繁荣,国力空前强盛,开辟了开元盛世的局面,直到遇见她,芙蓉帐,度春宵,玉楼宴,夜专夜。
无奈,这种幸福并没有持续下去,安史之乱爆发。马嵬坡前,六军不发。那夜的马嵬坡,在祭奠绝代的红颜。贵妃离开了,落得“一抔黄土收艳骨,数丈白绫掩风流”的下场;明皇落泪了,只得“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身为天子,也有致命的无奈与遗憾,江山,美人,不能兼得。蜀地的伤怀落寞,回宫后的睹物思人,缠绵悱恻的思念之情,荡气回肠,酸楚愁惨。曾经甜蜜的爱情如流星般转瞬即逝,再看眼前的落叶梧桐,可谓此情难了,此恨难消。
而后的故事,上天入地,蓬莱仙山,含情凝睇,梨花带雨,托物寄词,重申前誓,七七相会,比翼连枝,此情此恨,了无绝期。可能只是普通人对于他们爱情缺憾所做的一点慰藉罢了。
不论旁人的言语,不管之前的经历如何,她只愿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料结局却是成为一场悲剧的牺牲品,什么红颜祸水,什么娇媚恃宠,不过让帝王在感慨自己的国度走远之时,给后人一个开脱的借口罢了。经历千年,洗净铅华,她还是她,一个心思单纯的女孩,喜欢美丽,渴望宠爱,享受爱情,诉说着永恒的美丽与哀愁。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7
王安忆的《长恨歌》和张爱玲的文笔有些相像,都是繁华里的微尘,带着微凉和绵绵的恨。
四十年的故事都要从上海讲起。这里有着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弄堂;有旁枝错节,如蜂般嗡嗡嘤嘤的流言;也有闺阁,满装的都是女儿的心思。鸽子从这片混沌不堪的世界里,从波涛连绵的屋顶飞上天空,穿云破雾。
从这一切里浮出的影子,就是王琦瑶。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就是上海,夜夜歌舞,高兴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大喜总是难免虚张声势,再大的热闹也是一瞬间。从去片厂,照相,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平步青云,最终理所当然的在众人眼光中当了交际花。可一切终究过去,她失去了依靠,成了平安里的一名护士。又经几番纠缠,最终死于他杀。
“王琦瑶原是白绢,后来就渐渐写上了字,字又连成了句,成了历史。”和吴佩真在一起的日子是没有字的轻盈自由的日子,李主任则给她留下了浓重的墨迹,虽是华丽,却终究让她的一生走上了不归路。李主任的死,是将王琦瑶这段有关青春的历史剪下带走的,剩下的全是混乱不成章节。与康明逊虽是真心诚意,但不得不形同陌路,再从萨沙到老克腊,虽是咫尺之间,却遥如天各一方。
这历史是苦涩而回味无穷的,她爱过恨过,最终只落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在生命最后的几秒钟里,她的思维穿越时空隧道,在怨恨些什么呢?也许自己也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只是风中飘散的柳絮,在时代的风中掉落。
王琦瑶是千千万万的。天生丽质的是爱丽公寓中的王小姐,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以为花好月好,便长聚不散了。等到人事皆非,梦醒了,才知道来不及了。想着过往,沧海巫山的,是曲终人散后没落的王琦瑶。古往今来,多少红颜变叹息。唐时杨贵妃的歌舞再美,最终成了马嵬坡下的空留恨。六朝如梦,鸟只空啼。
我想我渐渐懂了长恨歌的意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人生本是将错就错,台上的人依依啊啊,百转千回,台下的人欢呼喝彩,皆是逢场作戏。曲终人散,余声绕梁,只剩长恨不息。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8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刻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能够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齐,成了一部小说。时刻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正因它但是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但是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正因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因此就应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以前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能够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思考。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正因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以前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能够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向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因此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就应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正因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因此,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19
好久没有认认真真的看过书了,大脑一直处于枯涸状态。
春节期间,百无聊赖之下就随手拿了一本书来看,是王安忆的《长恨歌》,书皮儿上写着“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翻开书往深处走去。刚看了一两节,第一节是“弄堂”,第二节是“流言”,第三节是“闺阁”。正看到第三节处,不知道是作者写的好,还是我天生的有些冲动和大脑多日未用的缘故,脑瓜子就开始胡思乱想、天马行空。脑子里全是上海弄堂的影子,就有些禁不住的想要去看上一看。想去看看那些晨曦的光,薄薄的雾,那些天窗,那些工笔画般的墙壁,还有那些绿苔,还有……想去闻闻那弄堂里的堆积出流言的东西,有混浊的空气,有薰衣草的气味,有脂粉香,有油烟味,还有那所有漂浮在流言上的东西。
其实,真要想去看那些绿苔,那些薄雾,往往都是看不到的。那些工画般的剥落的墙已逐步被豪华的大厦所取代。思想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旦摆脱框框格格的束缚,就肆意奔驰。奔回到了小学课堂,是一堂语文课。那节课好象讲的是茅盾(真巧,又是茅盾)的《白杨礼赞》。老师在讲台上反复的讲,广大劳动人民是如何的如白杨树般坚强、不屈不挠,等等。现在想起来,自己倒是想去那无边的戈壁,去亲手抚摸一下那些白杨,去体会一下独身一人在旷野中、在阳光下爆晒的切肤之痛。
人与阳光,与空气,与大地需要亲密的接触。人,本在那其中。书中的绿苔和油烟,不由得又让我想起远方的家来。我家的屋子是几间瓦房,屋前有一块不大不小的坝子。那坝子又由几块拼凑而成,有两块石头是铺就的,还有一块是水泥的。我家那地方要不久旱,要不就久雨。那块水泥坝子在雨水年复一年的冲涤下,就有一些靠墙边的地方起了薄薄的苔。一到下雨天那块地就特别滑,过往的人都绕远了走。有些着急的或嫌麻烦的仍从那儿走,总有人不小心滑倒。大人摔倒了起来骂声娘就走了,要稍小些的孩子可就有意思了。他们摔倒了不起来,就在原地坐着哭,哭得嘹嘹亮亮的,不带一丝虚假。待哭够劲了,自己起来把眼泪一抹又乐呵呵的玩去了。
到了傍晚,家家户户的房顶上都冒着烟,有青的,有白的。从烟囱出来的烟柱一般都是保持不了多久的,慢慢的,就散了开去。小的时候,常常望着那烟出神,想着要是自己化身为烟多好,那样就可以飘得好高好远,自由自在的。整个村庄都弥漫着这些烟,它们飘呀飘的,有一些烟就飘到了城市,让外出的游子时不时的都能闻到家乡的味道。我想,像这样能引起如我般的读者的回忆的文章会越来越少,因为像这样写弄堂的东西会越来越少。很多东西是在我们经历过后沉淀在我们脑中的,不是“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经历,沉思,然后升华。
王安忆有幸,他经历了上海的弄堂和上海,然后写了这本《长恨歌》。茅盾有幸,他经历了那些戈壁和白杨,然后有了我的神往。我们一路走来,并继续走下去。有了这些经历,我们是幸福的、无悔的。经历是一段岁月,一段人生,一笔财富。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0
正因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最后拿起了这本书。
“精致”一词是我读着《长恨歌》一书时最深的感触。
小说的语言是精致的:对上海特色景物的描述运用的是极其细腻绚烂的笔触,不是诗却胜似诗,参差交错的长短句,整齐划一的排比句,生动形象的修辞,打造出了全书精致的语言。作为语文老师,深感受用,心中想着必须要推荐给学生看看,学习其中精致的语言。
主人公王琦瑶是一个极其精致的人儿:她的容貌是精致的,她的梳妆打扮是精致的,她所营造的小资生活是精致的,这样一个精致的人儿,命运却是不济的。正因选美成为了大上海知名人物,也是正因选美使她的人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这与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杨贵飞的遭遇是何其相似。不一样的是杨贵飞是红颜薄命把长恨留给了唐明皇,而王却是寿命极长,经历了三代世事变迁,终身被恨缠绕着,直至死也是含着恨。
王琦瑶对自己命运的选取是身为女生的我们所不可取的,但她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营造方法却是值得我们一学的。俗话说:女生要上的厅堂,下的厨房,王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她经历过大世面,无论走到哪,她都能够得心应手,应付自如;她也能在自己家中在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的状况下为朋友们带来诸多欢乐,诸多惬意,让大家获得了一种精致的生活。
精致的语言,精致的王琦瑶都来自作者精心的创作,想象着作者王安忆也就应是个精致的女子。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1
这首先要说上海滩,每每提到老上海,我又会第一个想起张爱玲。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作家堪与张比肩。然而我是不喜张的,从张的文字中总会读出太多的事故太多的人情,给我一种隐晦、枯燥、烦闷之感。<长恨歌>里我读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老上海的故事都发生在深深的弄堂里,发生在影子里,见不得人的。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上海,就是生活在灯红酒绿与纸迷金醉里,活在飘泊中,活在奔波里。
王琦瑶就是在这个世界出场的,学生时代有两个要好的知己,好到不好,正因男生,正因事故。吴佩珍离开的莫名其妙,蒋丽莉却又走的太狠。当王琦瑶被程先生推上杂志封面,就注定了王的杯具、自己的杯具。竞选上海小姐,满足了她的虚荣心,架空了她的心,她的寂寞也是从此开始的,我想故事的最后,程先生是再明白但是了。遇见李主任是必然的,社会使然。王选取李主任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的,李主任毕竟有那么多另女生心动的东西,而王更是要强要虚荣的,更重要的是她内心深处的寂寞与空乏。但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的,那窗口的无数个等待,那远处一次次的鸣笛声,那一个人的爱丝丽公寓,苍老了王琦瑶的青春,冷却了王琦瑶的爱。李主任终归是死了,空了王琦瑶,仿佛整个上海只剩王一个,从此连等待都没有了。这也本是李主任要给的结局,他给不了她足够的幸福,他有政务,他有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有果。
离开了上海,邬桥似乎成了最美的地方,那时的王琦瑶就应是安静的,如水的江南,恬淡到象山水画,还有个可爱的阿二。如果王就将此生付在此间,也许没有长恨了,最多是短恨或是憾失。然后她不属于邬桥,她已经是上海的一部分了,迟早要回去。
再次站在上海的街头,我能想象到王琦瑶苍桑与无助的样貌。到那里我已经读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这个女生还会有怎样的不幸。最后她还是跟康明逊睡在一张床上,她甚至没对他报多少幻想了,谁会娶自己这样一个女生呢?唯有长恨,唯有长恨。怀孕了,这个该死的逃开了,嫁祸给可怜的萨莎,那些个黑暗的日夜,那些个空房里的清冷。那些跟自己睡过说对自己好的男生都哪里去了!也许,男生的本质就是负心。在某一个时刻,王琦瑶心里是有恨的,但无论怎样,无奈有之,叹息最多。时过境迁,唯有叹息一点。
之后,程先生,这个最痴心人的出现,带给了她多少鲜活的成份呢。长恨,唯有长恨,还是长恨。许多年有意无意的错过,误会了痴心人儿许多许多,看看落满尘埃的相机,剥落陈旧的墙壁,以前的王琦瑶、过去的程先生都已经不在,不再回来。这算不算一对苦命人?这是不是命苦的人生?长恨啊,唯有长恨!
时隔多日,重续此篇,让人厌恶,也正应了《长恨歌》的后半部分。专业评论家说王琦瑶死的唐突,我个人觉得程先生之死亦是如此。薇薇的描述过多,阿二的结局也少了交代。贯穿故事始终的唯有王琦瑶,唯有老上海。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2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3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述,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述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述——“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此刻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礼貌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向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终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期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期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此刻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感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仅有程先生对琦瑶的感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述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当惊心动魄的活力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4
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是写景的,不得不佩服作者描绘的真好,如果不喜欢阅读的风景类的,就很容易弃书的,还好我坚持看完了,因为不想看到四分之一就不看了。
王琦瑶一个美人,有追求者当然正常,第一个为她照相的程先生,对她的爱是尊重的,也是我比较敬佩的角色,在女主怀孕无助时帮助她,直到生下孩子。但同时他也是不幸的,永远都不能拥有王琦瑶的爱,选择了终身未娶!
军官李主任给了王琦瑶想要的的,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虽然是个见不得人的妾,但他们才算的上是正真的夫妻了吧,但是因飞机失事遇难……
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但我觉得他也是最不负责任的一个男人,和王琦瑶有了孩子确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担当而是选择了逃避!
老克腊我一个不能理解的人,一个那么年轻的人,会喜欢上长辈年纪的王琦瑶,想着和她在一起,得知王琦瑶的故事之后又没有了勇气,又变成了第二个康明逊!
女儿薇薇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幸福离开自己的母亲,同男友前往美国后再无音讯。就算和母亲百般的不合也不应该如此。
张永红薇薇的女友变成了王琦瑶的女友,可笑的是王琦瑶最后被她的男友杀害,是为了自己的金条,真是交友不慎。从此上海的三小姐就此魂归恨离天!
造成王琦瑶悲剧本身的我想不只是她自己本人,她的母亲从小对她态度不好,父母对她像是可有可无的人,所以她宁愿在朋友家。当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渴望过上好日子,最终兜兜转转还是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
我想一个人长的美不是她的错,长的好看的人追求者多也是很正常的,但美人更应该自重自爱,让自己活的有尊严,老的更体面!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5
上海是一个迷人的地狱天堂,一个不小心便会让人深陷其中。
文章的开头花费了大量笔墨构绘大上海及小上海,有巷子有王琦瑶有鸽子,起初不是很懂作者的用意,只是感觉这样的上海恐怕只有日日夜夜生活于其中的人才会有如此深沉的体悟。可当我看完全文后却发现开头的这些物象是作者有意而为之的它们是全文的线索,是很精致的铺垫,让后文不显突兀。
我阅读了好些豆瓣上的评论,为王安忆深感不平,她的文字是细腻却没有带毒刺,不像张爱玲。以一种旁观者的眼光展现了王琦瑶的大半生,描绘了大上海的40余年,也刻画了一个中国社会的小缩影。这是比张爱玲更宏达的眼光视角以及心胸的。所以我感觉她的文字更适合年轻人阅读,也更有力量,是当之无愧的茅盾文学奖。
再论文本内容,前半部分里面的人物,程先生,李主任,阿二,都没有正式的名字,我想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的。却在细细回味中恍然明了,对于王琦瑶而言或许他们都只是过客,都只是回忆里一道模糊的人罢了,如何记得住他们的面容。
王安忆笔下的王琦瑶是不幸的,却并不能勾起我很深的同情,她的身上有太多做的成分,她的命运是作者一起笔便注定了的。性格决定命运一说在她身上得到了印证。一把沙子握得越紧流失得也越快。青春一晃而过,岁月对她是宽容的,时光流逝却讲她的美沉淀,像是一坛好酒越久越香,俞久俞酣醇。可是她只把她的美好当成了花销的资本,错过了一个有一个的人。文中有那么多的男人,而她究竟真心爱过的恐怕不多。她是幼稚的,一生都活在自己给自己设置的恍惚之中,从一个吃瓜的旁观者看来,她是可悲的却不是可怜的。同为女性,却心生不出任何悲悯,她将错误进行到底,进行到她被长脚掐死的那一刻。又或许她自己也未曾真真正正看懂自己的心罢。文章中作者对她有一句评论最恰当不过,起首一句错了,全篇都错了。的确如此,她一错再错,且错得离谱。最后病入膏肓。没有长脚或许也会有其他人亲手将她退下地狱,哦,她连地狱都不被接纳。风光不过是一时的,她却执拗的想将她控住一世。外貌与智慧往往不相匹配。她的时代已经过去,她只是前朝遗老,安安静静尚可苟且偷生,风风光光必将暴毙隐晦而死。糊涂呀!
这是一部有深刻教育意义的作品,是禁得起推敲的,岁月会淘洗沙砾,留下珍珠,证明它的价值。我不说,后人却一定会有发现的眼光。且待未来给予客观的评判。
《长恨歌》的读后感 篇26
全诗以“长恨”为中心,通过当时人们的传说,加上作者的想象,将叙事、写景、抒情很巧妙结合在一起,以强烈的抒情笔调,再现了一个爱情悲剧。诗中针对唐玄宗重色贪欢,朝政荒废,杨贵妃恃宠而骄,兄弟姐妹权重一时的情况都进行了讽刺、揭露。由于“重色”才招致安史之乱。在这个悲剧中,杨贵妃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替罪羊,宫廷斗争的牺牲品。其次,他告诉我们,贪图享乐的腐朽生活,必然导致政治的腐败,政治腐败必然是重用奴才而不用人才,奴才掌政必然乱纲误国导致内乱,给人民带来灾难。
诗的结尾,用“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两句点明主题,让读者深深感受到无尽的遗恨,不愧为千古绝唱。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1
看过红楼梦的人,很多都不喜欢薛宝钗这个人物,因为其他小姐都是一派天真烂漫的少女模样。只有薛宝钗处事圆滑,全无少女模样。
我却十分心疼这个早熟的少女,在风霜刀剑严相逼的贾府。她能够处理清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我到贾府上下的一致好评,该有怎样的七窍玲珑心呀。那是她在十四五岁吧,十四五岁的我们在干什么呢?整天无忧无虑的,捧着手机,看着漫画或者打着网游,可曾知道生活的艰辛?
就是从跟宝钗同住大观园的林黛玉小姐,她有贾母的疼爱,有宝哥哥的前呼后拥,哭了有人哄,伤了有人疼。
书中的第四回里明确说过,宝钗父亲在世时,“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
宝钗那时候得到的宠爱估计是要月亮都会给摘下来那种。薛宝钗得到了父亲精心的呵护与教养,无忧无虑,天真烂漫。
那时的小宝钗,一定也和黛玉一样随心所欲,口无遮拦,一副天真烂漫的少女模样。
作为大家闺秀,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那时她过得何等滋润,何等逍遥自在啊。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父亲的突然去世,家里失去了顶梁柱,哥哥却只会欺男霸女,担不起家中事务。
有人说进京选秀,是宝钗想当凤凰,可你们知道吗?
她想像林妹妹那样随心随性地活着,但如果你有个没主见的老妈,又摊上个草包哥哥,而你又是个很要强的人,请问,除了去抓住选秀这根救命稻草,让家族咸鱼翻身之外,你,还有别的好办法吗?
而且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独自进京选秀,没有任何后台,你觉得她不怕吗?
但现实逼的年幼的宝钗只能从小抛头露面,处理哥哥的烂摊子和家中事务。
可你们忘了吗她也只是一个少女呀,心疼黛玉的时候,有谁曾想到过宝钗,大家都知道宝钗扑蝶吧,这不正是宝钗的少女情致体现吗?
但是,如果她敢像黛玉那样真性情,处事不圆滑些,也许他们薛家早就破咯了吧。
所以,在大观园里,其实她的处境比黛玉还险,明哲保身,对她而言是为上策。
所以在你们心疼黛玉时,也不要忘了有一个人更需要你们的心疼。
她性格外温内冷,她高洁的秉性,她看破不说破的无奈,感受到她内心的隐忍与克制,她甘愿放低姿态去体谅他人的处事态度。
这才是薛宝钗呀!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2
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第一主人公;是曹雪芹满怀理想和激情,倾其心血和才力创造的艺术形像;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全新的不朽典型。脂砚斋称贾宝玉是"古今未见之一人",并说"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古今小说传奇中,也未见这样的文字。同时,贾宝玉这一人物形像既丰满深刻,又生动鲜明,至今还流行在生活中,并且将会永远活在人间。
"热爱女性,尊重女性,崇拜女性",是贾宝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征。
贾宝玉的这种崇拜女性的性格特点,是和他身上的整个叛逆精神一致的。传统社会是"男尊女卑",而贾宝玉竞翻了个过儿:"女清男浊"。这在封建统者看来就是一种叛逆,自然会引起"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这个人物就是处在这样纠缠不解的矛盾痛苦中。所谓顽石幻化通灵宝玉,无非就是对于这种纠缠不解的矛盾的解释。这就是说:贾宝玉的本质,对于封建贵族家庭来说,本来只是无用的顽石;而他的地位和天赋,却又使他在贵族家长心目中是"宝玉"。真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3
史湘云是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所着力刻划的人物形象之一。她在“金陵十二钗”中名列前茅,在《红楼梦》复杂的形象体系中居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她的形象,对于深刻地揭露社会矛盾,广泛地表现作品都起了重要作用。
在对湘云的判词写着:“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转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判词概括了湘云生于富贵,长于忧患,自幼失去父母,且又遭逢未杨,只能在贫困潦倒中度过苦痛一生的悲惨遭遇。由于她的一生极富变化,因此她的性格也随生活境遇的转变而有所变化。
由于她自幼生活在封建统治的高墙深院内,被禁锢在侯们似海的封建记邸中,长期标准的封建教养,使史湘云接受了一整套陈腐传统的思想观念。在第三十一回写的史湘云与丫环翠缕谈阴阳的一段话中:史湘云认为“天地间都赋阴阳二气所生,或正或邪,或奇或怪,千变万化,都是阴阳顺逆,多少一生出来,人罕见的就奇,究竟理还是一样。”当翠缕提出:“从古至今,开天辟地,都是阴阳了”时,史湘云就说她“糊涂”,骂她“放屁”,接着又把自己的观点作了进上步说明:“什么都是些阴阳,难道还有个阴阳不成!阴阳两个字还只是一字,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不是阴尽了又有个阳生出来,阳尽了又有个阴生出来。”史湘云的这一篇宏论,突出地表现了她受封建的唯心主义的荼毒之深。暴露出了其封建阶级的本质。
在这一湘云与宝钗是同一思想体系的。在她第一次正面出场贾府时,还是与林黛玉同榻而眠,而到了三十七回应邀入诗社时,就被薛宝钗拉去蘅芜苑同住了。在第二十一回,她见到贾宝玉要吃胭脂,就一巴掌把胭脂打落,同时骂他“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才改过。”从这就开始展露出这个贵族少女身上的封建道学气。接着她又操着薛宝钗的腔调,来劝贾宝玉去结交贾雨村之流,走仕途经济的道路。这一番薛宝钗式的言论,惹得宝玉大为光火,立即象过去对薛宝钗一样,斥之为“混帐话”,给她难堪,赶她到别屋去坐。由此可见,在史湘云骨子里的,还是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
但随着她寄食依人的不幸遭遇和四大家族的衰落破败以及大观园的动荡不安,在最后一次诗会上的《柳絮词》明显地表现了她不愿封建阶级的“春光别去”及对将彻底失去天堂的无限依恋和哀悼。
不过湘云性格的最大转换是在七十六回,那年仲秋节的日明之夜,贾母带领全家在大观园里开宴赏月。他们虽强打精神,寻欢作乐,又是击鼓伟花,又是饮酒赋诗,又是说笑话,但一派肃杀破败的气氛却紧紧围绕着他们。再加上一阵阵传来的呜咽凄清的笛声,敏感多愁的黛玉自然对写感怀,俯栏垂泪。当更定夜阑,席散人归时,只剩下同病相怜的史湘云来宽慰林黛玉。说着说着,她也不禁对宝钗有所鬼抱怨“可恨宝姐姐,天天说亲道地热,早已说今年仲秋,要大家一处赏月,必要起社,大家联句,到今日便弃了咱们,自己赏月去了”。亲历贾府重大变故,受到宝钗冷落,体会到世态炎凉的湘云终于对封建势力有所隔绝了。她与黛玉共同唱出了“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的贵族阶级覆灭前颓丧绝望的哀歌。另外在史湘云身上,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到“英豪阔大”“需月风光”的品格和横放杰出的才华等一系列的下面形象。
史湘云作为一个成功的艺术典型,她辩证的人物思想性格对揭示作品本身所表现的社会矛盾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4
林黛玉是林如海与贾敏的女儿,因母亲去世,又无亲生兄弟姊妹作伴,外祖母怜其孤独,接来荣国府扶养。林黛玉出身于钟鼎世家,书香之族,祖籍姑苏,家住扬州。先祖曾世袭列侯,父亲林如海乃是前科探花,升至兰台寺大夫,又被钦点为扬州巡盐御史;母亲贾敏是贾母的女儿,贾政的妹妹。“诗礼名族之裔”其实是贾政为儿女择亲时所强调的,林黛玉的出身可谓既有“钟鼎之家”的尊贵,又不乏“书香之族”的高雅。林如海四十岁时,仅有的一个三岁之子死了,因膝下无子,只有嫡妻贾氏生了女儿黛玉,爱如珍宝。
黛玉从小聪明清秀,与诗书为伴,但父母让她读书识字,“不过假充养子之意,聊解膝下荒凉之叹。”母亲去世后黛玉进京,与宝玉一同深得贾母关爱。不久父亲病故,她便长住贾府,逐渐与宝玉相知相爱。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天真率直,和宝玉同为封建的叛逆者,从不劝宝玉走封建的仕官道路,她蔑视功名权贵,当宝玉把北静王所赠的圣上所赐的名贵念珠一串 送给她时,她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他和宝玉有着共同理想和志趣,真心相爱,但这一爱情被王夫人等人残忍地扼杀了。林黛玉最后泪尽而逝。
林黛玉首先是个内慧外秀的女性,“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这首词中尽现了黛玉迷离、梦幻、病态、柔弱、动静交融的美丽和气质,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形容词来综合形容这样脱俗的美和媚,或者“秉绝代姿容,具希世俊美”,也或者“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 林黛玉之美,还表现在她才学横溢和浓郁的诗人气质。
黛玉天生丽质,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却又作出“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葬”的诗句,为何?就是因为太注重细节了吧,到头来竟在无奈中香消玉殒,留下千古遗愿。
可惜了,红颜薄命。
林黛玉毕竟是单纯天真的少女,她幻想着与贾宝玉的爱情有朝一日获得统治阶级的认可,配上一个合乎封建礼教的形式,成为合理的存在。但美好的幻想无所附丽,结局如何,林黛玉没有贾宝玉那样乐观自信。她担心着“不知将来如何”,更多的是预感到这爱情的悲剧结局。没有婚姻的爱情是不完整的,林黛玉正是在将爱情发展成为婚姻上碰到了更大的威胁,也更加显得无能为力。
林黛玉的小心眼儿,尖齿利牙,得罪了周围好多人,失去了友军。除了宝玉和贴身丫头紫鹃之外,贾府上下没有人关心她,也没有谁替她着想。她还处处不饶人,别人不敢说的话,她偏说。如宝玉和袭人的暧昧关系,大观园中无人不知,但谁也怕捅破这层纸,只有黛玉敢一语道破,对袭人说:“你说你是丫头,我只拿你当嫂子待。”她的性格孤傲,如他对王夫人的心腹、怡红院中的内奸,竟一点也不顾忌,直率的惊人。封建蒙昧主义最野蛮的地方,往往对人的个性施以暴虐和残害,人性发展加以束缚。在这里,真实的个性存在本身就是叛逆。
林黛玉性格上的缺陷掩盖不了她叛逆思想的光芒。当她的爱情幸福被扼杀时,表现得那样的勇敢、决绝,她以死向黑暗的社会表示强烈的反抗。至此,她的叛逆性格到了高峰。一个美丽、柔弱、勇敢、决绝的悲剧形象,便深深铭刻在读者心中,屹立在中国文学史上。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5
一提到红楼梦,就难免会想到两个人名:一个是贾宝玉,一个是林黛玉。而后,则又会想起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既而便想到贾府由繁荣到最后的衰败这一悲惨的过程。而我今天所品的,则是《红楼梦》中的男主角:贾宝玉。
《红楼梦》插入了一些神话在之中,所以一些人物就如贾宝玉有些神话化,他名字中的“宝玉”便是因他出生时嘴里叼着一块宝玉而取的。而这宝玉则是女娲补天时所剩的那一石,幻化为了通灵宝玉,而贾宝玉的前世是被虚幻境的警幻仙子命为赤霹宫神瑛侍者,而这神瑛侍者则是转世成了贾宝玉。
《红楼梦》还有一个特点,便是对人物外貌描写十分地生动,能够特别形象地突出人物的特征,书中有一段对贾宝玉的描写: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白蝶穿花大红剪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官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锻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如悬胆,睛若秋波。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情。从对贾宝玉从上到下穿着的描写也是极到位。而从对其面部的描写则是写出贾宝玉的英俊、潇洒的特点,仅仅这一段,就让这一人物在读者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红楼梦》开头就给了贾宝玉一个标签:风流。在他的出生时,因嘴衔着一块宝玉,所以人们皆以为奇异,说他来历不小,他的祖母更是爱如珍宝。周岁时,他父亲贾政要试他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让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抓来,所以被其父亲所厌恶,但贾母却还是很疼爱他。
贾宝玉曾说: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他成天与那些姐妹们玩在一起,对于女子则最有仁让,而出门去干正经事,说正经话去,却象傻子,而古时有句话叫做“红尘炼心”,而贾宝玉则是坠入红尘而无法自拔。但是却并非只有坏处,他对林黛玉的.爱情却为人所称颂。
贾宝玉是作者笔下极具创造性的人物,可以说是集正邪两赋于一身,对于爱情的痴与不务正业之邪。但好的一面应多于负面,他有对于封建制度的不满和反对,而且他对于少女有爱悦、同情和一往情深,这也是对于封建社会南北女尊观念的冲击。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6
《红楼梦》是世情的宝藏,而我有幸亏得了这珍宝的一隅。
黛玉
黛玉是这红楼里唯一的女孩,她简单又纯粹,以一颗诗心笑着哭着看这个世界。
在开始的时候,总好笑看到宝玉偶不小心惹到黛玉,黛玉便开始哭哭啼啼,张口闭口就是“让我去死”,宝玉也是个有趣的,动辄就是“你死了我做和尚去”(谁知一语成谶),忽又想到两年前读《红楼梦》,那时我同黛玉一般大,青春期的女孩怀着一份悸动与偏执的不驯之气,也是张口闭口就不活了,现在想想真是有趣,可也不得不承认,当时内心的干净是现在没有的,因为一个人喜也因为一个人忧,而现在慢慢磨去棱角,变得圆滑,开始看到世上的肮脏,便越发渴望黛玉如一的纯粹,一份大染缸里的洁白。
后来林如海去世,黛玉彻底失去了家,再回贾府,她送人的礼物也颇引人发笑,只是给了园里的姐妹既没有她在贾府的依靠,也没有贾府的掌权人,我将此理解为黛玉的自然与简单,她不想送,有两个可能的原因,一是她不想,她不喜欢没什么文化的贾母,也不喜欢张狂的凤姐;二是她忘记了或者根本没想到,她只给了同自己志趣相合的朋友。但这两种,却都可以总结为她德简单与自然,凭心而为,不虑后果。
然而这样的简单心性加之孤女身份,让她比一般人更渴慕亲情,也正如此,薛家母女才能轻而易举的影响到她,宝钗借那句“良辰美景奈何天”将大方体贴的形象鲜明起来(在黛玉心中),自此黛玉便将宝钗视为亲姐姐,在不久薛姨妈上演了一出爱语慰痴颦的戏码,但我却看不出分毫关心,一开始边说婚姻之事父母之命,接着又说便是打小长在一起的也不成,这可不是再说宝玉和黛玉么,可怜黛玉竟感动的不行,一心以为薛姨妈是为了自己好,接着行事稳重的宝钗莫名其妙的撒起娇来,这是何意?一反常态做如此娇憨之态,可当真是黛玉那句“扎眼”,然后薛姨妈又说自己更疼黛玉,临走时不忘离间一把说黛玉身边没个忠心的人。如此明显的意图,敏感的黛玉竟丝毫不怀疑,反而感动得一塌糊涂。原因不就是她渴望亲情了吗?他人表现出来的一点儿善意就能让她放弃警惕、掏心掏肺的待人。
因为缺少亲人的关心且少教导,养成了她小做作的性格,比如说她与宝玉在薛姨妈处吃酒,她那句“别理那老货”,再如她评价刘姥姥“母蝗虫”(不得不承认这个真的有趣),但黛玉身为大户人家的小姐,怎能如此不知礼数的评价一位老人,大家都笑了,可是黛玉也给自己无意识的树立了尖刻的形象。她之所以这样做或许是因为她想获得别人多一点关注,也卖弄一下自己的才能。我相信每个青春期的女孩都有点小作,等过了这一阶段回想便忍俊不禁,也十分愚蠢,得到了什么呢,只有尖刻地评价,弄得自己像个小丑。
她如此环境长大,自小诗书为伴,让黛玉拥有高杰的诗魂。黛玉喜欢作诗,诗的内容大多是感世伤时、叹命运遭际。印象最深的是花朝节那天众女花枝招展地去拜花神,换句话说,我以为她们的根本目的是出去玩(毕竟这样的机会可不多),而这样一天里,只有黛玉是真的在拜花神,她扛着花锄,以魂写成《葬花吟》。以及香菱学诗那一节,其他女孩子都以诗词不过消遣,只有黛玉在认认真真的去教香菱学诗,不曾打趣,唯有尊敬,这也似乎她拥有诗魂的结果。
黛玉这个女孩,葆有红楼里独一份的纯粹,怀有少女的纯真,正如她抽中的签——芙蓉。
探春
喜欢探春,因为他的自尊与理性。
探春出生不好,庶出也罢,可悲的是有个糊涂妈,在深门大院里,出身及容貌是一个女子的凭借,探春容貌不俗“长挑身材,鹅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但出身尤其关键,毕竟古代讲究父母之命,在红楼这大染缸里,探春早早就知道这一点,因此她选择认王夫人为母,据文来看,探春唤王夫人为母时年龄还小,有这样的举动,恰也说明了她的理智或者称为无情。
底下的出身让探春自尊自立。在探春掌管贾府事物后,探春的自尊自强性格显露无疑,面对下人的不敬,她迅速反击且一击必中,当即将恶奴说的哑口无言,尤其是王保善家的来抄检,她肯将自己的东西让别人翻查,却硬护着丫鬟,这是一种自主自立的体现,说明她可以并有能力保护好自己的人或物。接着,王保善家的来撩探春的衣襟,探春登时大怒,反手就是一掌,我想这是其他任何院里的女子都不会做的。细细想来,《红楼梦》中那位小姐都与丫鬟有亲密的嬉戏,唯有探春不曾,我将此项为他的自尊,要强的自尊不允许自己一个千金小姐同那些出身卑微的人玩闹。
对于探春远嫁的结局,我认为再好不过,以庶女之身寻了个好婆家,凭探春的精明大气,摆脱了庶女身份,必然有个幸福的未来。
凤姐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卿卿性命。”凤姐,贾母口中的“泼皮辣子户”,可怜亦可悲。
打一开始,最夺人眼球的就是他了,言语爽朗、行事利落,俨然是现代职场女性的形象,可在封建礼教下竟成了“泼皮辣子户”。在处理秦氏葬礼时,凤姐可谓大出风头,条理清晰、决策果断、从容不迫,一人在宁、荣两头跑,他硬是抗了下来,只为不落人褒贬,可敬他的自尊好强、能吃苦,可笑她的奋斗动力竟是他人的评价。
后来的螃蟹宴上,凤姐与鸳鸯、琥珀、平儿的玩笑令人捧腹,原来凤辣子也有如此娇俏的一面,还有在贾琏前的一番剖白,虽然失了真,但隔着纸业,也能想象到她的娇羞与妩媚,在夫君面前,她如花儿般绽放。
接着,尤二姐事件暴露,凤姐终于露出她的獠牙与利爪,行事狠辣,但我却全无怪罪之心,长在一夫一妻的时代,每个女子都是善妒的,都有一双进不得沙子的眼睛,而怨恨又会蒙蔽人的双眼,使之面目狰狞。因此我只是同情她,生错时代嫁错人,她分明值得更好。
书中还暗写了一件事,即凤姐的买官,她的野心的魄力可惜用错了地方,居然自己堕落,一入贪腐深似海,现在全国都在反腐,那个时代也一样,况正值明君当政,如何如许的这样的事,或许是为给后人警示,凤姐多年的积蓄被一抢而空,也幸而她生错时代,只是抄没家财而已。
欣赏凤姐为人处世的干练,喜欢凤姐的豪爽性格,却也为其利欲熏心而伤感,太过精明太过胆大,误了佳人性命。
《红楼梦》三遍读,有幸窥得其中一隅,仍待我探其全貌。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7
在《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丫鬟是鸳鸯,她也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人。我佩服她的外柔内刚。
在第四十六回中,邢夫人为了给自己丈夫纳妾,亲自去找鸳鸯谈话,“现在主子不做去,错过这个机会,后悔就迟了。”鸳鸯只管低了头,仍是不语。邢夫人又道:“你这么个响外人,怎么又这样积粘起来?有什么不称心之处,只管说与我,我管你遂心如意就是了。”鸳鸯仍不语。鸳鸯的这两次不语中,我读出了鸳鸯无声的反抗,这个柔柔弱弱的女子,只是外表柔弱,内心却与命运抗争。
除了邢夫人的诱惑,鸳鸯还要面临贾赦的威胁——“你将来逃不出我的手掌心”。鸳鸯在这种情况下仍能沉着、冷静、勇敢地面对。她身怀利剪,当着贾母的面揭露贾赦,并当众剪下一缕头发明誓,誓死不从。当贾母去世后,她果真用死来表示抗拒——她上吊自杀了。
鸳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先是用自己的头发来警告众人,当唯一的“靠山”不在了,她,也随着贾母去了;为了尊严,鸳鸯宁可失去自己的生命,别忘了,她可是个弱女子,而且,还是在封建时代啊!再回想,当今社会上,有许多“男子汉”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这还有尊严可言吗? 她的不去是她的刚强是她的内心,她懂得害怕,但她更懂要什么时候害怕,也许,她不会害怕;也许她抗争的不是贾赦,而是整个社会。
不懂得害怕不能算刚强,因为刚强是指面对一切风云变化而坚强不屈。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8
林黛玉是《红楼梦》当之无愧的女主角,她是降珠仙草下凡,用了一生的时间来向神瑛侍者还泪。于是,就勾开多少风流冤家,陪他们去了解此案,共同演绎了“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红楼梦》。
先看黛玉的身世。黛玉的父亲是巡盐御史林如海,母亲是贾母最疼爱的女儿贾敏。林家祖上曾袭过列候,而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是前科的探花,所以黛玉自小便生活在书香之家,学得满腹才华原有一个比她小两岁的弟弟,可惜在三岁时便死了,虽然父母爱发珍宝,但也正因无兄弟姐妹,住进贾府的黛玉更觉得自己无依无靠,吟诵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何等无奈的句子。
在第三回《林黛玉抛父进京都》中,作者便直白地写出了黛玉的心理想法:“……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仆妇,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惟恐被别人耻笑他了去。”从这句中我觉得至少体现了黛玉的三个性格特点。首先说第一个特点:与世无争。她不想惹上什么事,只求平平静静地生活,她不惹麻烦,麻烦也不来惹她。而黛玉的第二个特点便是心思过细。她由三等仆妇的吃穿用度思考到贾府,再到以后的日子每走一步都小心谨慎,时时刻刻都十分警惕。决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走一小步。她不想惹麻烦,成为别人的笑柄,被他人耻笑,这也是黛玉的第三个特点,也是每个人多少都会有的小心思——爱面子。
还是在第三章。因林黛玉掂量后说出的一句话,宝玉生气地把帖身宝玉给摔了。于是,对什么都万分敏感的林妹妹,又在那儿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抺眼泪,独自伤感。其后,在后面的描写中,也都时刻透露出林妹妹对其他人和事的严重猜忌。
而在第二十七回《埋香冢飞燕泣残红》中,林妹妹被勾起伤春愁思,将残花掩埋,却感花伤己,哭了几声,随口作了一首《葬花吟》。我想,不仅是宝玉,每一个读到这里想到此景的读者都会为之痴倒,为之心碎吧。在旁人眼中的“天堂生活”,在她看来“却是愁绪满怀无处诉”。“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淌香断有谁怜?”再美的鲜花,也会有凋落的一天,正像《落花》中所唱的:“花开的时候最珍贵,花落了就枯萎”。枯萎的花儿有谁会怜惜呢?凋落的花儿或许还会存有丝丝幽香,但愿“一杯净土掩风流”,让那些花儿纯洁地去,正如她们纯洁地来。“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多愁善感的林妹妹被人称为“病罐子”、“药罐子”和“醋罐子”。“病罐子”主要表现在:体弱多病。例如在第四十五回中写道:“黛玉每岁至春分秋分之后,必犯旧疾,今秋又遇贾母高兴,多游玩了两天,未免过劳了神,近日又复咳起来,觉得比往常又重,所以总不出门……及至宝钗等来望候他,说不得三五句话又厌烦了”;“药罐子”具体表现在:从小药不断,她自己曾说过:“从会吃饭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所以说,林妹妹完全称得上是“药罐子”;而“醋罐子”所体现的地方就更多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触动林妹妹的神经,让她醋意大发,像薛宝钗来贾府时,因其行为豁达,随分从时,深得众人一心,因此林妹妹便“有些悒郁不忿之意”,其实归根到底还是她对周围太敏感了,这也导致了她后来病情加重,最后“魂归离天”,结束刀悲惨的一生。
对于林黛玉这个人物,我是充满着矛盾心理的。她不像其他小说里的女主那样完美得无可挑剔,她有着体弱多病的身体,出类拔萃的才华,多情善感、好强善妒的内心和一段令人叹惜、心酸的爱情。在花柳繁华地,温柔贵乡中,她无依无靠地过着“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连宵脉脉复飕飕,灯前似伴离人泣。”正像林黛玉的曲中所唱的那样:“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身为金陵十二钗之首的她,又曾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呢?从春流到了夏,最终哭尽了眼泪,春残花渐落,春尽红颜老,只留下一个“花落人亡”的凄惨故事,让后人感慨。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9
暑假里,我读了曹雪芹的传世巨著《红楼梦》。《红楼梦》中人物很多,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泼辣张狂的王熙凤,心直口快的史湘云。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性格直爽、高情商、讲义气的刘姥姥。书中刘姥姥曾先后五进荣国府,以一个小人物的视角见证了贾府的兴衰。
一进荣国府完全是因为刘姥姥家中缺钱,才带着外孙板儿进荣国府来认亲戚。在角门的石狮子前,刘姥姥先停下脚步,掸了掸衣服,再慢慢地蹭到了门前。她还称守门人为“大爷”,要知道古代“大爷”可不是能随便乱叫的,从中足以看出她的小心谨慎。
第二次进荣国府,刘姥姥学聪明了,给贾母等人带来了乡下的野味儿。贾母见她如此客气,便留她下来住了几天。吃饭时,王熙凤给了刘姥姥一双老年四愣象牙镶金的筷子。刘姥姥见了,说:“这叉爬子比俺们那里铁锨还沉。”说的众人都笑了起来。上好菜,贾母这边说声“请”,刘姥姥便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一个老母猪不抬头。”自己却鼓着腮不语。众人先是发怔,后来一听,上上下下都哈哈大笑起来。
刘姥姥三进荣国府是为了吊唁贾母,四进五进荣国府则是为了救巧姐。
应该说刘姥姥在《红楼梦》中是一个形象非常鲜明的人,我十分喜欢她。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10
看了这么久的《红楼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史湘云啦,如果说选知心朋友的话,还是湘云最好。
湘云她是个特别喜欢说话的小姑娘,在她借住在蘅芜苑时,宝钗姐姐就戏谑她说:“呆香菱之命苦,憨湘云之话多。”说她吵得人头大,但我并不讨厌这点,我觉得她这个叽叽喳喳的小姑娘特别可爱,跟她在一起肯定也不会觉得无聊,她不像是别的姑娘(比如说黛玉)那样矜持,湘云能和人聊得开。
同样的,湘云与黛玉一样都很倔强、说话直。正如宝钗姐姐所说“虽然有心,但到底嘴太直了。”湘云她表里如一,心直口快,而像我这种不愿意一句话憋在心里左想右想才说出来的人,就特别喜欢和湘云这种人交朋友。
虽说我算是个话痨,但我比较的内向,对于不会经常交涉的人,我一般不会主动和他们交谈,这就是为什么都快一年了,我连班上人的名字都叫不齐的原因。而湘云她是个话匣子,对人对事都很热情,举个例子,当香菱想学诗的时候,不敢去问宝钗,就向湘云请教,湘云“越发高兴,没昼没夜,高谈阔论起来”,所以我在想,和她在一起,在潜移默化中,说不定我就能变得外向一点,现在内向的性格对我影响还挺大的。
湘云她从小父母就双双离世,由她的叔父抚养长大,但她并没有像黛玉那样整天“悲戚戚”的。相反她每天都在笑,真挚无邪的笑,拥有如此乐观的心境,也是让人羡慕的一点呢。
其实从某些角度看湘云和黛玉挺像的,她们俩都很争强好胜,不过黛玉的好胜追求的是一种“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感觉,而湘云就不一样啦,她是一种“意气风发,神挡杀神”的好胜,是外放的、豪气的。在她诗性大发的时候就像下快棋一样,噼里啪啦就是一顿说,一定要压倒其他人。
嘛,湘云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活力充沛、元气满满的小姑娘,看书的时候就感觉有个可爱的小姑娘在我耳边絮絮叨叨。
所以比起黛玉那种孤芳自傲的性格,我还是更喜欢湘云这个元气满满的小姑娘。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11
看完红楼梦,不仅记住了号称怡红公子的贾宝玉、娇娇柔柔的林黛玉,我对宝钗这个人物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对宝钗的评价,长期以来褒贬不一。对于这个人物,我们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肯定,虽然她是一个封建礼教的守护者,是封建势力的帮凶,但同时,她也是受封建势力压迫,毒害的千万个人物的其中一个。因此,作者在描绘这个人物时,是同情与批判兼而有之。
作者同情她,她也是“薄命司”里“有命无运的人。”作者也赞美她,她的才,她的貌,是有目共睹的。她博学多才,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晓,各地风土,处世之万般皆通。就连医药之理。宝钗也略知一二。因此宝玉常常为之赞叹。她的艺术造诣很深,大观园里是有口皆碑的。诗才敏捷,常常独占鳌头,足可与黛玉相媲美。至于她那“比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的容貌神韵也常令宝玉羡慕得发呆。的确,薛宝钗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少女。
但是作者越是渲染和赞美她的才貌,就越能让人更好地批判她封建品德。但同时,作者并不是把她写成一个小丑,而是通过对宝钗的批判来达到谪指封建制度的目的,贬中有褒,褒中含贬,但基本持否定态度,我想,这就是作者对薛宝钗的态度。
在《红楼梦》中,宝钗很少直接宣扬和维护封建礼教,而是通过她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为反映她的真实个性。
“会做人”的确是薛宝钗的性格特点,这与她“温柔敦厚”的外露特征相融合,使得她为人人所夸赞。宝钗“会做人”,“不关已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的为人处世原则,让她凡事不像黛玉一样用尖酸刻薄的话语指出,而是充闻耳不闻,装作看不见,只为心里明白也就罢了。这就使得那些平日里做着些见不得人的丑事的封建主子们便
赞她“会做人”。宝钗“会做人”不仅体现在对封建阶级最高统治者不露声色的笼络,还表现在对处于封建阶级下层的被压迫者的收卖上。贾母给她做生日,要她点戏,她就依着贾母素日的喜好说了一遍。又将贾母喜吃的甜烂之食当做自己喜吃之物说了出来,结果“贾母更加喜欢了”。为了笼络王夫人――她未来的婆婆,宝钗表现得非常大方,表示了她并不忌讳把自己的衣服赏与死去的奴才穿,当即回家拿了几身衣服来。至于受压迫的封建阶级下层统治者,宝钗为刑岫烟掩盖当衣度日的事实,来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地位。她还设法拉拢黛玉,为病中的黛玉送去燕窝、糖片。甚至就连赵姨娘这个众人嫌弃的女人有时也能得到一份宝钗送来的礼物,令她受宠若惊。遇到她在宝玉面前谈论仕途经济,恼了的宝玉当面给她下逐客令,宝钗为求“会做人”的命号,自然不能发火,只能把努力埋在心底,一笑了之,让袭人对她“会做人”的名声又多了一份赞叹。宝钗不仅会做人,而且常常借“做人”的机会来表现自己的才能。史湘云要起诗社,但没有钱,这时宝钗便趁机要替她设东。宝钗告诉湘云要从自家带东西来请大家,但出门叫一个婆子来却说:“明日饭后请老太太姨娘赏桂花。”“会做人”的宝钗表面上是帮了贫弱孤女的大忙,但实际上却是给另一段“金玉良缘”一次打击。她借口请大家,实则是为讨好封建统治的大家长。她处处小心,处处为了讨好贾母而布置。如此可见“会做人”的宝钗是怎样“会做人”的了。
宝钗另一个主要性格特点就是虚伪,她虽然说过,对和尚道士所说的“金玉良缘”认为是胡说,又说金锁沉甸甸的戴着无趣,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宝玉去看生病的宝钗,宝钗拿着他的玉“重新翻过来细看”又“念了两遍”,再嗔怪丫环莺儿为何不去倒茶,引出莺儿笑说“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这正好达到此此起宝玉注意的目的。然后再将本来戴着无趣的金锁从里面的大红袄上掏将出来。薛宝钗笼着红麝串招摇过市也是同样道理。本来她不爱花粉,衣著朴素,最不喜打扮,但金锁专等玉来配,而红麝串是元春独赐予她和宝玉的,都是命定婚姻的征兆,所以以此才能来证明只有她才是得天运命的人堪配宝玉。虚伪而“会做人”的宝钗就是这样,以“敦厚温柔”的“淑女”身分为掩盖,用她深隐的心机暗示和讨好贾府的家长们。
不过就其社会会地位和得到在人们心中的好评来说,宝钗“做人”是成功的。就从这点我们或许可以得到一点启示。在当今纷繁变化的社会中,要想得心应手地周旋其中,恐怕这就要向宝钗学几手了。不过有得必有失,或许我们会推动我们的真本性。但我想,只要我们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只学习好的一面,或许对我们也是很有帮助的。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12
开始读《红楼梦》时我还有很多困惑,有很多人物事情又很繁,但是不久前我又读了一遍,感觉又有不同。这次读完后,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红楼中的人物在我的心中更加鲜明,仿佛他们像活生生的出现在我面前,向我诉说那古老的故事。
说到红楼梦不得不提的恐怕就是贾宝玉了,贾宝玉是一个又奇又俗的人物。
他行为“偏僻而乖张”,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痛恨“八股”,辱骂读书做官的人是“国贼禄蠹”,懒于与他们接触拜会。他认为“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在这种骇世惊俗的思想指导下,宝玉终日“在内帏厮混”,并钟爱和怜悯女孩子,钟爱她们的美丽、纯洁、洋溢的生气、过人的才智,怜悯她们的不幸遭遇,怜悯其将嫁与浊臭的男子,失去了她们的圣洁之美。贾宝玉道:女子出嫁前为珍珠,嫁人后便失去光芒成了死珠,再老便与污浊男子同流,成为死鱼眼了。他甚至为自己生有一个男子之身而感到无可挽救的遗憾。
就是这样一个奇特的贾宝玉给那个摇摇欲坠的大家族带来了一股清新之气,而与宝玉息息相关的是那个像泪一般使人心碎的黛玉。
林黛玉是敏感而善良的,她寄人篱下的处境让她总是小心翼翼的为人处事,“生怕被人看轻了去”的心态;另一方面,一个兰心慧质的女孩儿的小心眼儿更可以为她增添些“灵慧与可爱”之处,从而使林黛玉这个角色的塑造变得更加生动、有血有肉、感人至深。本是天外飞仙,何故凄凉如是?曹翁笔墨之神,亦在于此,一方面让黛玉“美丽”到极至,一方面又让她“凄凉”而至身死!于是乎,一个跨越无数时空的、恒久的悲剧性人物“凄美的林黛玉”至此“雕塑”而成,“活生生”站在你的面前,让人为她尽情的感痛伤心,耿耿而不能忘怀。
与宝玉和黛玉有着反封建色彩的人物不同,王熙凤则是封建势力的代表人了吧,她用她的精明渐渐掌握了大家族的大权,王熙凤这个角色在红楼中也是十分出彩的。
王熙凤,用贾琏的跟班兴儿的话说:嘴甜心苦,两面三刀,头上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人家是醋罐子,她是醋缸醋瓮。
当然王熙凤也全不是一无是处,她也是有同情心的,如刑岫烟。虽然对于刘姥姥开始的态度是为了讨乐贾母,但难保有惜老的成分。王熙凤做人最成功的地方,也是她最聪明的地方,就是她知道怎么讨人欢心,而且是重要人物的欢心。正因为她死死抱住了贾母的腿,得到了贾母的宠爱,所以才能显现她男派的作风,和行为无拘无束的品性。她的果断,她的气魄,她对大局的驾驭能力,是好多女性甚至男人该向她学习的。
红楼的人物各具特色,他们将《红楼梦》的故事润色的更加丰满更加引人入胜,正是有了这些人物鲜明的形象,这本书才会有着被一代代人不断的去阅读去评述,这也许就是红楼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阅读总会又不同的理解,就是在一遍遍的阅读中,我总会被它所吸引,被它所折服,红楼梦中所蕴含的恐怕我只是略懂了一些皮毛,更多的东西在等待我去发现和探索。
红楼梦人物作文 篇13
水善利而不争,她亦是心善却无闻。唯以绿色之和顺,柔和了这曲折分合的红楼美梦。
——题记
黛玉葬花,这抹蓝色、细腻得令疼;凤姐泼辣,那色精明、狡黠得让人……几抹亮色鲜明地夺人眼球,之下掩去了无数平淡素色,可精心细读、几度畅游于此红楼美梦之中,方悟出绿色的和顺魅力——属于平儿的温柔善良。
王熙凤的泼辣爽利、手段自是读者们有目共睹,可却难以想象平儿能够在她的身边安然处世,依旧存留着最初的善良。也许正是就此积下了福德,护佑着她在这场“四大家族的兴衰”之戏中独善其身。
她只是一介丫鬟之身,偏偏又处于最危急之境地,可却正如其名——“平儿”,亦“屏”也,柔和、制约着贾府错综复杂、利益纠葛的人际网。她是忠心为主的,贾琏她便首先告知了凤姐,无助的巧姐儿也是她悉心关照着;她也是心存醇厚的,尤二姐时她没有火上浇油,更是在其吞金而死后偷偷操办丧事,已尽同情;她更是头脑清晰的,大事当前总是少不了她对凤姐的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是她的宽容大度与王熙凤一生无法达到的成训。
“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供应琏凤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这是书中宝玉对平儿的赞赏,难掩平儿的处境和地位,移易她的善良本性却也着实不易。
绿色美于平和,美于不争,只是默默地柔和着尖利色调。她朴素得让人在鲜明色调中无处寻觅,但仍为之温柔魅力而倾倒。
红楼美梦,一朝破灭,眼中只剩和顺如碧的她恬淡、真诚地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