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他大约有十三、四岁。又黑又胖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尖尖的翘鼻子。长长的头发,好久没理了。浓浓的眉毛下闪着一对大眼睛,乌黑的眼珠挺神气地转来转去。
2、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3、阳光下,只见一个身量不高,面色黑红的少年,浓眉下的一双大眼睛格外有神。左臂上戴着红袖章,上面那“值日”两个字十分显眼。
4、我上下打量着这位小强哥,他矮胖的身材,比我矮了半头。黑黑的脸膛上长着一双小眯缝眼,呆头呆脑。妈妈问他话时,他还红了脸,显得土里土气的,因此,我打心眼儿里瞧不起他。
5、树丛被拨开了,一个小孩的脑袋钻了进来,这是个男孩子,大约有十二、三岁,又黑又瘦的小脸上,满是灰尘,头发约有二寸多长,乱蓬蓬的,活像个喜鹊窝。
6、甜甜胖乎乎,大约三岁左右。白里透红的小脸蛋圆圆的。大大的脑袋瓜上面有一撮黑油油的头发调发地垂下来,盖在他那宽宽的额头上方。那两道淡淡的、短短的小眉毛下面,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啊,多么活泼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还流露出一丝调皮的神色哩!那美丽的眼睛下面有一个微微上翘的小鼻子,还有两片红红的小嘴唇。身上还围着一块小围兜,围兜上锈着一朵盛开的牡丹花。肉墩墩的小手抱着一块绿皮红瓤的西瓜。
7、建华同学身材均匀,不胖不瘦,乌黑的头发梳成两条细长的辫子,红润的瓜子脸,圆圆的大眼睛,脸颊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显得活泼可爱。
8、看不到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裤脚裁剪成今年最流行的玉米穗式样;脚上穿着一双鞋跟足有五公分厚胖头小皮靴。
9、下课了,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儿,像一阵旋风似的从桌旁急走而过。他胖乎乎的身体,又圆又大的脑袋,短而黑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对机灵的大眼睛,总让人感到是那样的机灵、俏皮、活泼。如果他发现一件有趣的事,立刻发出一阵欢叫,那欢叫声是那样清脆、响亮。一次,他在课堂上不遵守纪律了,老师让他到前边站着。他挺起胸脯,来到教室中央,向全班同学做了个鬼脸,然后似羞似愧地笑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斜照在他的脸上,看,怪有趣的,他多么像一只调皮的小企鹅!
10、那是个十来岁的瘦骨伶仃的小孩,却长得眉清目秀。特别是那双长得比常人都大的眼睛,闪动着聪慧的光芒。他拖着木屐,一件破旧的绿军服垂到膝前。
11、圆圆的脸蛋上挂着一对好看的小酒窝,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不时滴溜溜地转动着,显示也一股机灵而淘气的劲儿。聪明的一休比起他来还要甘拜下风呢!对了,我的表兄还挺要强呢!
12、他胖乎乎的脸上,长着一对调皮的大眼睛,眼帘忽闪忽闪的,那两颗像黑宝石似的大眼珠只要一转,鬼点子就来了。在他那黝黑的脸上,不论是那鼓鼓的腮帮,还是那薄薄的嘴唇,或者那微微翘起的小鼻尖,都使你感到滑稽逗人。
13、太阳晒得墨黑的清瘦的脸上,有一对稍稍洼进去的大大的双眼皮儿眼睛;眉毛细而斜;黑里带黄的头发用花布条子扎两条短辫子;衣服都很旧;右裤脚上的一个破洞别一支别针;春夏秋三季都打赤脚,只有上山抓柴禾的时节,怕刺破脚板,才穿双鞋子,但一下山就脱了。
14、他长着浓浓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总是闪着严厉的目光。可能是因为长期从事脑力劳动的原因,额头上那深深的皱纹和他不到四十岁的年龄很相称。
15、张要是我的同学。他很活泼,很机灵,一头乌黑的`头发,圆圆的脸上带着顽皮的神色,一双黑黑的大眼睛,天真地朝你看。他得意的时候,轻轻地摇晃着脑袋:被你批评得不好意思的时候,也轻轻地摇晃着脑袋。
16、我认真地打量着新同学,高高的个子,不胖也不瘦,剪着小平头;往下看,两道浓眉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鼻直口阔,脸色略微有些发黑;上身穿一件白色运动衫,下身一条灰色西裤,脚穿一双网球鞋;他左手拎着书包,右手拎一网兜,网兜里有一只新足球。
17、小玛拉哈(蒙古族),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圆脸蛋,高鼻梁,一脑袋乌黑卷曲的头发,挺俊气的。只是耳朵长得老长,真难看 ,可老人们说,那是“佛相”,有福气。
18、他倘若低头看,断然是看不到自己的脚尖的,中间隆起的那个部位,会把视线挡住。稀稀拉拉的花白头发,整齐地朝后梳拢着,蘸了水,没有一根错乱的。白皙皙的脸上,看不见一条皱纹,像刚出锅的馒头。由于胖,鼻子、眼睛就显得特别小;由于小,就显得格外精采有神。
19、李云是一个机灵、陶气的孩子。他胖乎乎的脸上,长着一对调皮的大眼睛,眼帘忽闪忽闪的,那两颗像黑宝石似的大眼珠只要一转,鬼点子就来了。在他那黝黑的脸上,不论是那鼓鼓的腮帮,还是那薄薄的嘴唇,或者那微微翘起的小鼻尖,都使你感到滑稽逗人。
20、他瘦得很,好像骨头比肉多。那双与身高极不相称的大脚丫子,勾着一双比脚还大的天蓝色拖鞋,两条像仙鹤一样的长腿从凳子上垂下来,一条压着一条。两眼眯成一条缝,书里的知识就是从那一条缝里被“吸收”进去 的。
21、这小伙子整个脊背又黑又亮,闪闪发光,好像涂上一层油。
22、一进园门,就有个男孩子粘上我了。他大约十一、二岁,穿着红背心、蓝短裤,腰带耷拉着一截;浑身是土,像个小土地爷。毛茸茸的小平头,衬着一张白皙的小圆脸儿,使我联想到蒲公英。他像飞蛾见了火似的,在我身前身后转悠,伸着脖子看我的镁光灯。
23、他机灵、淘气而又幼稚,胖乎乎的身体,圆圆的脑袋上理着个小平头,那对乌黑发亮的大眼睛老是忽闪忽闪的,仿佛对一切都感到神奇似的。那张说话漏风的小嘴,总喜欢提些天真的问题,有时问得稀奇古怪,使别人无从回答。高兴的时侯,他总是“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同时嘴角边出现两个小酒窝。同样,哭起来,他也真够呛!不过,在他脸上,酒窝总是比眼泪出现的时侯多。
24、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脸型,特别是左耳闪着炫目光亮的钻石耳钉,给他的阳光帅气中加入了一丝不羁……
25、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英挺的鼻梁,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还有白皙的皮肤……飘进飘出的女护士,一头黑发鬈曲得像绵羊尾巴。
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己》篇幅不长,在不足3000字的篇幅内,鲁迅不仅塑造了孔乙己这个
一、写作手法:以“喜”写“悲”
古人有言,以乐写哀,哀更显哀。同理,以喜写悲,也更显其悲。《孔乙己》一文的始末一“笑”贯穿,作者把“笑声”与孔乙己的悲惨紧密结合,孔乙己在人们的笑声中出场,在人们的哄笑中演出,又在人们的笑声中退场,走向死亡。小说巧妙地将悲剧性的内容在喜剧性的氛围中展开。
小说的开头说,“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记得。”孔乙己还没有出场,我们就从中知道,孔乙己之所以被人们记得,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有存在的价值,就是因为他是笑料,能为人们枯燥单调无聊苦闷的生活增添一点乐子。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孔乙己一出场,就让人忍俊不禁。从前文中我们知道,下层劳动人民的“短衣帮”是靠柜台外面“站着”喝酒的,上层地主阶级的“贵人”是“坐喝”的。孔乙己一亮相就以穿着和喝酒方式显示了他特殊的身份和与众不同。他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与“短衣帮”是一样的,可他偏又不肯脱下标志着知识分子的“长衫”,死要面子,硬摆“读书人”的架子,羡慕上层阶级,歧视劳动人民,这使得他与周围的人孤立起来,因而成为他们取笑的对象。作者通过对他身份、肖像、穿着、语言以及绰号的描写,展现了他现实处境与思想意识的矛盾、可笑。孔乙己是在笑声中登场的。
生活在“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的理想世界中的孔乙己,在现实社会中与周围处境是对立着的。故孔乙己一到酒店,所有喝酒的人都会取笑他。“被取笑”其实是他的家常便饭,他会置之不理。但对于有伤“读书人”“清白”的话,他会极力争辩,甚至用“窃” 来为自己的“偷”开脱罪责。至于“君子固穷”之类的话,纯粹是精神胜利法。这种自欺欺人又执迷不悟的辩白,只能引起众人的哄笑。
再者,“落第”是孔乙己最痛的伤疤,讳莫如深。可短衣帮偏偏喜欢揭开伤疤来。此种情况下,他“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用全是之乎者也的话来搪塞。他只有在文言文构建的观念世界里是自由的。而他的观念世界恰恰堵死了他参与现实世界的道路。鲁迅说过:“孔夫子到死了以后……每一县固然都有圣庙即文庙,可是一副寂寞的冷落的样子,一般的庶民是决不去参拜的,要去则是佛寺或者是神庙。”孔乙己内心深深的寂寞和痛苦,短衣帮是无法理解的,也是不愿了解和同情的。所以他们都“哄笑起来”,以至“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里,再一次写到孔乙己给人们带来的快乐。而这种快乐却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的,喜剧的氛围中上演着孔乙己科场失意的悲剧。
当人们开心到极点的时候,也是孔乙己悲苦到极点的时候。孔乙己再次出现在咸亨酒店时,他穿一件“破夹袄”,盘腿坐在一个用绳子挂在肩上的蒲包上“走”来。悲惨至极。可属于剥削阶级的掌柜还取笑他,短衣帮也附和着“笑了”。他恳求人们别再取笑他,可人们还是“说笑”着,看着他喝完酒,坐着用手“慢慢走去”。
孔乙己在笑声中登场,在笑声中展现,又在笑声中走向死亡。阵阵笑声与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形成强烈的对比,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冷酷,也批判了群众的麻木。这种以喜写悲的手法,突出了小说主旨,同时也是小说的一大亮点。
二、人物形象:“病态”风景
鲁迅非常不能忍受的是传统封建文化对于人性的扭曲和歪曲。《孔乙己》这篇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封建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病态人生。如孔乙己单纯善良而又不乏热情。当别人问他“当真识字么?”,他竟然分辨不出此中的嘲讽意味,依然恳切地教他“回”字的四样写法。除却朝代造成的迂腐外,剩下的便是难能可贵的单纯和热情。他多排出几文大钱换来一碟下酒的茴香豆,又“一人一颗”地发给孩子们吃。这是多么善良,多么富有人情味啊!在那个世故污浊的时代里,孔乙己甚至有些特立独行的品质:无力挤身于“踱进店内”“慢慢坐喝”的长衫人物中,又不愿苟同麻木冷漠、平庸世故的短衣帮,总想极力保持一个读书人的清高和孤傲。于是,便“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可以想见,在那个世俗语凉薄的鲁镇街头,孔乙己的出现无疑构成一种别样的风景。
读过这篇小说的人都知道,孔乙已的人生是病态和丑恶的人生。但是,既然作家要在作品中着力展示人物性格的病态和丑恶,为何又在展示之余显露出人物性格的亮点呢?要是不显露这些亮点,不就使人物显得更“病态”、更“丑恶”吗?其实,在文学大师的笔下出现病态人生中的性格亮点是必然的,也是符合文学艺术创作美学原则的。因为,作家总是按照生活的本来样子,即“对于人和人的生活环境作真实的,不加粉饰的描写”为原则来表现生活(引文见高尔基《谈谈我怎样学习写作》)。“人和人的生活的环境”是复杂的。有的人宽容随和,其缺点可能是怕负责任;有的人容易亲近,也许会有情感游移的时候。反过来,一个作风粗疏、脾气暴燥的家伙,有可能比较直率坦诚;胆小怯懦,体质弱小的人更可能较少有侵害他人的坏心。可见,好人有性格缺陷,坏人也有性格亮点,这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是生活的本来样子。伟大的文学家在表现生活时,总是从生活本身出发,按生活的本来样子“作真实的、不加粉饰的描写”。作为现实主义文学大师的鲁迅,正是自觉遵循了“按生活的本来面目描写生活”的艺术原则。在表现人物病态人生的同时,又不忽略病态人生中性格亮点。这样,使整个作品具有一种“无条件的直率的真实”。
鲁迅先生指出:“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孔乙己的病态人生中,称得上“有价值”的东西也只能是这些性格亮点。小说正是因为通过描述人物性格亮点湮灭过程,突出人生悲剧的社会意义,显示出极高的美学意蕴。在小说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单纯善良而又不乏热情,“站着喝酒而又穿长衫”的孔乙己,在人情世故涂抹了他心理的单纯,世态的`凉薄冷却了他心灵的热情,人性的凶恶和残酷磨钝了性格中的善良之后,便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人生的末路。在小说中,当孔乙己用以体现读书人清高和孤傲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性格亮点,被这个非人的社会所完全吞噬之后,孔乙己便从人生的末路步入人生最后的坟墓。孔乙己最后一次出场时,作者作了这样的描述:
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
这里,作者故意不写孔乙己的破长衫,着意写他“穿一件破夹袄”。这样一来,孔乙己就由原来“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变成一个“坐着喝酒而穿短袄的唯一的人”了。而且言语之间再也没有了“者乎之类”。至此,孔乙己已完全丧失了一个读书人所特有的标志,从内容到形式纯乎变成了一个“短衣帮”。但地位和境遇比短衣帮更糟:丧失了“站着喝酒”的资格(他被打折了腿);短衣帮的酒碗是放在柜台上的,孔乙己的酒碗则放在门
三、语言艺术:妙显“美”“力”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作为文学的一种形式,小说的创作直接受语言的影响。语言的成功与否,是一篇(部)小说成功的关键。小说的语言决定着小说的命运!孔乙己之所以能给我们留下如此鲜明深刻的印象,是与作者塑造人物形象时运用语言的娴熟、精当分不开的。来看《孔乙己》中这段话(节选):
①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②他身材高大,青白的脸色,皱纹间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③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补,也没洗。④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⑤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⑥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新伤疤了!’⑦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⑧便排出九文大钱。⑨他们又故意高声嚷道:“你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⑩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本段由十句话组成,其中1、4、5属于记叙性语言;2、3、8属于描述性语言;6、7、9、10则属于人物语言,其中有的句子后半部分是人物语言,而前半部分是叙述语言,这在行文中是常见的。一般说来,小说可以没有人物语言,可以没有评述性语言,可以没有描述性语言;但《孔乙己》的故事性本质,注定记叙性语言是必不可少的。虽然有纯粹的语录体小说,但这篇小说的人物语言很多是变向的叙述性语言,是把本该由叙述人承担的任务巧妙地“交给”了小说人物。
仔细研究《孔乙己》选段的各类语言,我们会发现:记叙性语言都来得简洁明了,朴实准确;而描写性语言则带有很浓的描绘色彩,状物写景
不过在这个选段里,我们并没有看到评述性语言。不过不足为怪。许多作家和学者认为文学不同哲学,因此“准确地描绘生活的文学语言,就会包含着丰富的思想意义,它完全可能触发读者联系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行更为深广的联想和想象,从而去领悟言词之中以至字句之外隽永深长的情思意趣”。(王
《孔乙己》的语言生活化,而且对生活化的语言进行了选择和润色,以至语言精简凝练,富有表现力。只有平白如画而又隽永深刻的语言才能引人入胜。契诃夫在谈小说创作时说:“学会写得有才气,也就是写得简练。”这里的“有才气”不是把词句搞得华丽,这违背小说语言生活化的原则,也不是契诃夫的本意;而是要用生活的语言,准确、鲜明、生动的刻画你的人物,这样的小说才叫平易可亲。在《孔乙己》的行文中,每个字都落到了实处,每个词都 “物尽其用”了,一切服从“陡现人物形象”的主旨,该铺则铺,当简必简!
回观《孔乙己》选段就发觉,旁白直白都贴近生活,用字用词都达到相当精练的水平。例如第二句对孔乙己外貌的勾勒,寥寥数语,就让孔乙己
“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王国维《人间词话》)作为文学大师的鲁迅的文学作品,无论是“言情”“写景”,还是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都显示出极高的艺术才华。《孔乙己》真是一件完整的文学艺术珍品。它的艺术特色渗透在全篇文章中,渗透在写作手法里,渗透在人物形象中,渗透在语言描写里。作者以喜剧的氛围展现悲剧的内容,从病态人生中彰显性格亮点,从语言描写中丰满人物形象,寄寓了极为深广的思想意义和美学意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