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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捣蛋联盟读后感汇合60条

时间:2021-03-10 20:08

名著读后感1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名著读后感2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日记体小说《爱的教育》,深深地被小说中的一个个平凡人物而又不平凡的思想品质而感动。这本小说没有任何的的豪情壮语,也没有任何的虚伪的说教,却通过对生活的朴素描写,使人感受到一个最根本的东西,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爱国者》这个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贫穷的意大利青年,从小就被卖到戏班子,受尽了虐待。一次,戏班子到西班牙,他趁机逃了出来。在西班牙领事的帮助下,他登上了开往意大利的船只,与一群来自各国的达官贵人同坐在二等舱中。船上的乘客们了解他的遭遇后十分同情他,纷纷给了他一点钱。正当他庆幸有了这些就可以吃一顿饱饭时,他听到了那些给他钱的乘客在侮辱他的祖国意大利,于是那小男孩就毅然地把这些钱愤怒的扔了出去,并高吼到:“我不要说我们国家坏话的人的东西。’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这个小男孩宁可挨饿,也要维护自己祖国尊严的行为而拍手叫好。

我由此想到不少这样的爱国者。南宋名将岳飞,他少年时就立志“精忠报国”,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他忍辱负重,含冤而死;边防叔叔为了领土的完整,不怕流血,牺牲,赶走了入侵我国边境的侵略者;多少体育的健儿,为了让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在赛场的上空,忍着伤痛,奋力拼搏。他们的爱国热情;激励着无数国人奋发向上。

我们从小就应该以他们为榜样,树立爱国的思想。爱祖国,平时应体现在爱人民,爱集体,关心同学,爱护公物。爱祖国就一定要为祖国而奋斗,将来也像他们,要为祖国增光添彩。

名著读后感3

鲁迅是中国近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也是一位杰出的爱国者。他写的《朝花夕拾》愤怒的揭露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吃人的真面目,对封建统治和封建道德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狗、猫、鼠》是《朝花夕拾》的首篇,作者通过猫和狗比喻那些挂着“正人君子”头衔实则行“鸡鸣狗盗”之事的人。而隐鼠却象征着社会的弱者,在作者生活的年代,是一个恶势力急剧增大的年代,在这个年代里,强者欺侮弱者是一个封建传统,作者字字都是真情流露。我仿佛跟着鲁迅先生一起体会到了这些封建社会的腐败、愚昧。一起向往《礼记》中所说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和睦”。

作者笔下的《二十四孝图》令我追忆起儿时的感受,但也同时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者亦是从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亲身体会了旧中国儿童的可怜。被逼着背那些四书五经,杜绝西方的先进文化,正是中国受尽欺凌的原因。也同时讽刺了封建教育的死板,此时我似乎踏进了那一座座老式的私塾,摇头晃脑背起了“人之初,性本善”。

也正是因为这些封建传统和封建礼教的压制,才发生了中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革命。范爱农对革命投入一腔热血,让我们不禁暗暗对他产生钦佩之情。报馆案被捣毁,德清被刺伤。反动政府在镇压革命,辛亥革命终究失败。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封建统治者和封建道德的深刻批判,也体现了作者对革命失败的万般无奈。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评价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名著读后感4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5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三国,不仅是三国,其他朝代也是如此。开国君主艰苦创国,打下一片天下,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和是国家兴盛,后几代也有一身抱负,使国家强大。而后几代君主则贪图享乐,昏庸腐败,直至亡国。

东汉末年,桓、灵二帝昏庸腐败,于是天下出现许多英雄,想干一番大事业。

曹操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小人,并非其然。他保有一腔热血,相统一天下。他勇敢,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胆量。他心胸宽大,贤人异士都去投奔他。他打败袁绍后入军冀州城,发现手下跟袁绍通信。曹操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按理他应该处斩部下,但他却说“孰能无过,我还奉承过袁绍,这些书信就送给袁绍吧”。曹操的大度让部下更忠心,为曹操势力的壮大奠定了基础。

诸葛孔明则是另外一个传奇人物,号称卧龙先生。他本不愿与世俗随流,但被刘备的真诚所打动,决定辅佐刘备。从此他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放弃了“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生活。第一仗,便火烧曹操大军,使“八虎将”之首夏侯惇闻风丧胆。他忠诚尽职。刘备病逝白帝城时,说阿斗不能胜任蜀帝,诸葛亮立即跪下痛哭,表示自己永远是臣子,应当尽力辅佐刘禅。最后因扶不起的阿斗,加上没有听取魏延的意见,没能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病逝五丈原。

正是在混乱的社会下,才会涌现出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才会浮出称王称帝的人。整个三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斗勇气,斗心计,斗人心。也就是那样的环境,塑造了一个个传奇人物。所以我们想成功必须经历磨难,走过坎坷,就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要流向大海,中途要通过重重考验,方能成为“枭雄”。

名著读后感6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名著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从而令我感触良多。

小说通过一个旧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祥子老实、健壮、纯朴,对生活有骆驼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省吃俭用,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第二次他又攒够了钱,却又被那可恶的孙侦探给怍了去。第三次,他娶了虎妞,还用虎妞的钱买了车子,本来日子过得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虎妞却难产死了,祥子伤心欲绝,没法了,只好把车子卖了来安葬虎妞。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它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令人畏惧,竟然有把人变成鬼的罪行。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是不显眼的,但命运还是不能放过他,折磨好强的他,毁了他的梦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劳节俭,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为什么非把他逼上梁山不可?难道那是个不让好人有活路的社会吗?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名著读后感8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豪迈的诗句,写出了东汉末年三足鼎立时的情况。然而,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这个古典名著,心里更多的是对它的不满。

罗贯中的文笔自然绝妙,但它用这绝好的文笔,或多或少地添入了自己对人物的看法。他不喜欢才智过人的周瑜,便把他描写成妒贤忌才之人;他不喜欢英俊帅气的蒋干,就把他写成面目丑陋的人……

就拿那个被我们误读了千百年的曹操来说,罗贯中笔下的曹操是一个狡诈的小人。最令我觉得血腥的一幕便是曹操误杀了吕伯奢全家,还大言不惭的说出了“宁我负天下人,也不让天下人负我”的狂言。当时陈宫看到这件事便弃他而走。但是历史上,曹操做了兖州牧时,陈宫也做了兖州东郡的太守。如果他的真的不齿曹操所为,怎么可能在曹操得意之时做了太守呢?

周瑜善妒的形象在中国妇孺皆知,连语文课本上都出现过他丑恶的嘴脸。但是宋朝大文豪苏轼却在《念奴娇·赤壁怀古》中这么写:“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从这句来看,周瑜很帅,很有谋略,聪明绝顶,老婆还是个公认的大美人。他有什么好嫉妒诸葛亮的?应该是别人嫉妒他才对啊!

最后我来评价一下“草船借箭”这件事。我认为有几个疑点:1、大敌当前,孙刘联盟连箭都没有还谈什么抗曹?2、周瑜是个顾全大局的人,他不是个会在强敌面前谋害战友的小人。再说了,就算周瑜妒贤忌才,那程普怎么会感动地说出这种话——“与公瑾交,如饮醇缪,不觉自醉。”这说明周瑜很大度呀!那他怎么会容不下个比他小的诸葛亮呢?

《三国演义》是一本很好的文学作品,而不是史书,从历史角度来看,它还是有着很大的缺陷的。

名著读后感9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水浒传》,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施耐庵。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古典长篇白话小说,主要人物有宋江、林冲、武松、李逵、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好汉,它们的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

《水浒传》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全书情节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写108位好汉经历不同的反抗道路,汇聚到梁山泊,形成了英雄群体。第二部分主要写梁山好汉接受招安,被朝廷分化残害,最终走向彻底溃亡。其中,家喻户晓的故事有“拳打镇关西”、“智取生辰纲”、“武松打虎”、 “血溅鸳鸯楼”、“三打祝家庄”等。

我最喜欢的是武松,这本书,把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个性分明。武松的性格是豪爽、机智、勇敢。我最喜欢的段子是“武松打虎”,因为作者写的无论是表情,写景,动作都惟妙惟肖,灵动传神。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他们有些精神值得我学习,但是他们能共苦,却不能同甘,才导致最后的失败。我觉得人要团结一心,才能办成大事。这本书表现了好汉们对权威的蔑视,勇于任事的反抗精神和嫉恶如仇、杀富济贫的英雄本色。

我觉得他们很有胆量,能够反抗贪官污吏,能有信心推翻腐败的朝廷。同时,也体现了当时朝廷的无能,皇帝的昏庸,导致了王公大臣们个个欺压良善,狼狈为奸,残害忠良。

这本书表现了作者的胆识和思想倾向。我很惋惜最后的结局,同时为古人能写出这样完美的书感到骄傲和自豪。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假期没有白过,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看了全过程。

名著读后感10

古人云: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名人传》叙述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赞美了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有遭遇的悲惨,或因内心的惶惑矛盾,或三者交叠加于一身,深重的苦难,几乎窒息了呼吸、毁灭了理智,但他们靠着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信心,以及顽强拼搏的意志和高尚的品格,在对抗磨难中爆发了自我的“小宇宙”,登上了艺术创作的最高峰:贝多芬用“痛苦”换来了“欢乐”的音乐;米开朗琪罗用一生的心血献出了震撼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在“痛苦”和“哭泣”中追求真理,并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梦想。

《名人传》犹如像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使我们感受到: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坦然应对;与其羡慕那些伟人,不如脚踏实地来点实在的,学习他们的伟大品格,让自我的人生更有价值;与其靠急功近利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我跻身于不朽者之列。

我们渴望成功,有时候却不想奋斗,终日幻想着一夜成名,应对小小的挫折,就丧志了前进的动力。《名人传》就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懦弱卑劣都显现出来。我们都清楚:只靠幻想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真正的认识自我,真正有敢与挫折对抗的决心,真正要脚踏实地的去做,真正向他们一样去“战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重要是我们的心态,我们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们一齐聆听这首“英雄交响曲”,享受英雄们的呼吸吧!

名著读后感11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这里我非常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直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

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但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因此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角色。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是因为它的内容精彩,而且还非常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名著读后感12

我以前听同学们说《狼王梦》是一本好书。《狼王梦》这部小说具体写了什么?我迫不及待地走进它,一探究竟。

在第一章中,紫岚痛失丈夫,身陷绝境,艰难地产下五匹狼仔。老天爷却轻而易举地夺去了一匹狼仔的性命。紫岚少了一匹狼仔,就少了一份培养狼王的希望。

紫岚着意培养黑仔。因为黑仔得到了黑桑全部的遗传基因。但她忽略了天空中的金雕。黑仔被金雕带上了天空,成为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猎食归来,见到这一切,她向着天空中的黑点,无奈的哀嚎一声。她失去了和黑桑几乎相似的狼仔。她的希望落空了。

在儿子蓝魂儿被猎人捉住后,紫岚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的尊严,她忍痛一口咬断了孩子的喉管。她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但她却不伸出援手。这些看似太残忍了,可这却正是紫岚母爱的体现。咬断孩子的喉管,紫岚悲痛万分,但她是想给儿子留个全尸,保护儿子的尊严。紫岚希望自己孩子中的一个能成为狼王,继承丈夫的传统,她必须让孩子得到锻炼,因为这也是狼生存必须具备的条件。紫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她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婚姻,她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紫岚的母爱是深沉的!

到最后,母狼紫岚是否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这不得而知。她为了狼孙的性命,也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誓死一搏,血洒碧空。她为的是有朝一日,她的狼孙中会有一只成为狼王。

一直以来,狼在我心中是凶残的。紫岚却让我看到了她凶残背后母爱的深沉与伟大。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为了既定的目标不懈追求,勇于面对困难。

名著读后感13

近,一本名为《老人与海》的书在我们家成为热点话题,这得源于我从图书馆借回书后,一直在反复品读,妈妈看我爱不释手,便给我买了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老人常年独安闲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最后,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有人说:老人胜利了,可是,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啊,要说胜利者也应该是鲨鱼,是鲨鱼把鱼肉吃了个精光,胜利者怎么会是老人呢?其实,说老人胜利了,是因为他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精神,是因为他能够在海上、在风浪中与鲨鱼搏斗,老人是在精神上胜利了!

喜欢怎么样的生活

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

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就像故事中,老人曾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老人敢于挑战极限,一次又一次地超越,这这种精神不得不让我们敬佩,他所带给人类的是一种自信,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从《老人与海》这本书中,我联想到了奥斯特洛夫斯基,那个著名的无产阶级作家,一个全身瘫痪却仍然写出了世界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不就和老人一样吗——敢于挑战自我,超越极限!其实,在这时,胜利已不重要了,留在人们心中的是他们自信、顽强抗争的精神力量,坚韧的人生态度已成为我们对他们敬佩的理由!

名著读后感14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学习读后感。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却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等,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完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以一个精彩的故事吸引着读者,同时暗含着丰富的哲理,虽然现在还没能够完全解读它,但是其中我已知的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已经能够背出来了呢,这使我在生活中受益匪浅!

瞧,这才是读一本书的真正对我们的好处。

名著读后感15

红楼梦读到尾声时,便会使人看尽大观园中的人情冷暖。

贾母,在我刚刚阅读《红楼梦》时我认为她是一位慈爱的母亲,她对宝玉的宠爱,对黛玉的热情,让我感到大观园并不是冰冷的,它是温暖的,因为贾母。但随着之后的阅读,直至黛玉死后我看到了贾母的冷漠与无情,一位慈母的形象在我心中破灭了,我对于大观园的幻想也逐渐消失。

王熙凤,她无疑是《红楼梦》众多人物形象中最引人瞩目的,相信她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成功、最精彩的文学典型之一。她英俊俏丽这一点相信在第三回中已经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她聪明伶俐大观园中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来打理,她杀伐决断,谈笑风生体现了作者反对男尊女卑的思想倾向。她在大观园中的累累恶行,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自私贪婪,阴险凶残,生活糜烂的卑劣品质。她的性格是多样的也是统一的,善恶兼具。

晴雯的性格与黛玉有些许相似。她们都心高气傲,真诚直率,眼光敏锐,口齿锋利。但不同的是晴雯只是一个奴婢,她没有黛玉的多愁善感她比黛玉更来得开朗,刚强和泼辣,敢说敢笑敢怒敢骂,不像黛玉那样娇贵高雅,我甚至觉得与晴雯相比较黛玉显得有些许懦弱。晴雯做不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诗词但她却可以拖着生病的身体勇补雀金裘。

大观园中有纯洁,勇敢的女孩子也有冷漠虚伪的妇人。每每读一遍红楼梦每每会有新的感悟,红学是有趣深奥而又令人悲伤的。趣在于看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女子相处,悲在于当时黑暗的社会环境与封建礼教残害了多少纯洁无辜的少女。

名著读后感16

当岁月的辙从20世纪初期的俄国十月革命时期悄然无声地就转过百年,驶进21世纪的港口的时候,坚强的保尔仍旧在呐喊着他那句亘古不变的人生誓言,我甚至可以想象他是在用生命呐喊,直至呐喊到声嘶力竭,然而,这样的呐喊却仿佛从耳边渐行渐远,到了无法挽留的地步。

当专制瓦解、战争远离、硝烟弥散的时候,瓦解的不仅仅是专制,还有坚持;远离的不仅仅是战争,还有理想;弥散的不仅仅是硝烟,还有信念。我们这个国家,也同曾经的俄国一样饱经摧残,只是革命先辈们倘若地下有知,恐怕也只恨自己当年没当叛徒,因为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今天的浮躁与颓唐!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就悄悄地长大了,90后开始逐渐成为这个社会的主力军,只是我常常想,我们的肩上,到底凭借什么能够扛起这主力军的重任?是化妆品的妖艳,还是游戏厅的激情?“90后”,的确是现在的“热点词汇”,相辅相成的词语还有迷茫、颓废、垮掉,我们也曾经煞有其事的与这种“偏见”唇枪舌战,可是,想在静下心来好好想想,难道人家说的不对吗?

90后的内在的其实并不成熟的心灵,加上外在的愈来愈多的诱惑,所得出的最多的结果,就是偏离了沧桑正道。当终于逃离了中考高考,甚至于已经逃离了校园,或是不可逃避地,或是迫不及待地,我们就这样融进了社会,融进了所谓的自由。

却发现社会与生活所赏赐的担子的重量其实早已远远超出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也许是肩膀不曾宽厚,也许是根本就不知道也竟没曾好好学习挑起重担的本领。

于是,一种更为消极和可怕的思想开始在90后中间蔓延,他们竟开始愤世嫉俗,开始不再相信一切,开始随波逐流,开始停止曾经铿锵有力的前进步伐。

名著读后感17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一段时间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一定的时间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名著读后感18

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19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包括大象和雪橇,甚至还买下了一条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

名著读后感20

星期天中午,我欣喜若狂地从妈妈的手中接过《艰难的归程》这本书,因为我早在另一本书里看过它的一点介绍,所以更显得迫不及待。

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妈妈说很累,早早睡了,我关了她的房门,也关了我的房门,一直到看完才睡。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被宠物世界淘汰下来的狗,文中取名为“雜種”,它历尽了各种艰辛,被人折磨过,曾经仇恨人类,顽皮捣蛋的它在艰难的生存环境里变得十分冷酷,后来它来到了牧场,在那里它开始慢慢信任人类,还与一只母狼成为了好朋友,母狼毕竟本性不改,虽然它多次又救了“雜種”的命,但当母狼引导这条狗回归草原时,狗却不以为动,因为“雜種”对人类已经抱有一颗感恩的心了,对比之下还有一条名叫“波波”的狗,却是懒惰不尽责任,它在泥石流中呼呼大睡,也让信任它的牧场主人被大石头砸死了。

顽强勇敢的“雜種”独自领着两百只羊群突破了狼群的包围回到了牧场,回来时它的身上带着三十七处伤口。文中最感人的是“雜種”对羊群最尽心的爱护。当“波波”饥饿时想咬死一只羊来充饥,“雜種”愤怒地按倒“波波”,在它犹豫的一会儿间,“波波”咬着小羊出逃了,后来“波波”被狼吃掉了。难道“雜種”不饿吗,它是凭着坚强的信念和勇敢智慧取到了最后的胜利。“雜種”虽然是作家手下的一条狗,但它折射出的动物世界里那些温情让我深受感动,其实人类也是如此。

这本书我会反复再读。它会让我读出更多的人生道理。看过此文的你呢,不妨也买一本看看吧。

《药》读后感 篇1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药》读后感 篇2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药》读后感 篇3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的名作《朝花夕拾》、《呐喊》,虽然说不上家喻户晓,但还是很有名。因为这两篇文集中的极大多数文章都讽刺、抨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没错,鲁迅先生是人民的作家。以至后来的伟大革命家——同志都称他为“文化新军中最伟大的旗手”。

这篇《药》就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华老栓去那家铺子买“人血馒头”时。那些兵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围在铺子门口呢?我得到答案,还是在老栓得到人血馒头的时候:“那人手上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那红的是什么?是鲜血。是谁的血呢?革命者英勇就义遭杀害时流的。为什么老栓要买人血馒头呢?治小栓的肺痨。我不解。人血馒头能治肺痨吗?并不能。那这是为什么呢?封建迷信。可悲啊!这不就是刽子手用来骗钱的吗?此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当我看到书中写铺子的破匾题着“古轩亭口”几个字时,我明白了,这被杀害的革命者夏瑜暗指秋瑾。

而小栓的肺痨究竟好了没有呢?答案当然是没有。当大家都在茶馆谈夏瑜时,小栓的病愈发剧烈,最终病死。这不仅仅是因为病很重,还因为那“人血馒头”啊!这不就是大家常说的“封建迷信害死人”吗?

作者写了这么多,题目“药”到底指的是什么?不就是那“人血馒头”吗?可这药并不只指“人血馒头”,还有那迫害百姓的封建迷信。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就是一个已经去世但还活着的人。他永远不会被我们遗忘,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药》读后感 篇4

寒假,我看了几本好书,很多内容我都深有体会。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遇见火星女孩》中的《后悔药》这篇文章。

它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名推销员为了把手里的药丸卖出去,用“免费”一词作为诱饵,吸引了顾客伯特,一步一步将他带进“后悔药”的陷阱里。最后,伯特用三万元的高价买下了三颗已经下肚的“后悔药”,并且他还没得后悔。

如果伯特不是贪小便宜,他就不会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原本知道他是推销员,就想把他打发走,但是一听见“免费”,他就经不起诱惑,一时起了贪念,轻信有“后悔药”这种东西,他可能觉得:反正是免费的,也没什么副作用,说不定成功了呢!就这样,伯特上当了,他冲动地吃下三颗药丸之后,只要问他:“你后悔吗?”他都回答“不。”就算推销员向他收取三万元费用,他也只能假装不后悔地接受这件事。

这让我想起了:过年时去德辉广场玩尬舞机,这发明尬舞机的人就像推销员一样,第一次免费试用,给了我可以领取一支价值328元的口红的736分。我高兴坏了,心想:付9.9元,跳好一点,就可以得到一支口红,我还赚了!于是,我让妈妈付了钱,开始跳得很卖力,可尬舞机却不听使唤,很多动作都没感应到,成绩一落千丈,只有308分。我想,如果继续玩下去,可能玩了一支口红的钱都换不了口红,还是不要玩了。还好,我很理智地控制住了,损失才没有很大。

现实生活中,其实还是有很多类似的情况,推销员们利用我们贪便宜的心理诱惑我们,让我们在无意识中一步步走进他们的“陷阱”。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保持一颗理智的心,看清营销手段,不随便贪小便宜。

希望我们都不要成为伯特。

《药》读后感 篇5

想象是一种很神奇的思维,你可曾想象过有一种药能返老还童?嘿嘿,真的有。著名儿童作家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笔下的《巴特先生的返老还童药》中就有这么奇特的药,这药还被主人翁罗比的奶奶喝下。

这本书充满了想象,罗比奶奶年老体弱,她又肿又疼的右脚将她折磨地痛苦不堪。有一天,罗比想到了巴特先生——一个著名的发明家。巴特先生发明了返老还童药。这药使罗比奶奶变成了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小奶奶”给大家带来了许多快乐。可这也有“副作用”——彻底打乱了大家的生活。还好,巴特先生用时光机让巴特太太,取回了解药。大家生活终于正常了。

在这本书中,有十分多想象的部分。一架直冲云霄的自动扶梯,一个古怪的实验室,神秘的分解物体机器,能飞的真丝雨衣……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作者利用自己充分的幻想将它们形象地展现在我们眼前。作者也利用自己独特的想象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殿堂。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关于爱的故事。回到童年的“小奶奶”给罗比和他的伙伴添了无数个麻烦。但他们并不介意,而是像对待亲人来爱护“小奶奶”。特别是巴斯蒂,他赌上自己的生命,冒险坐上时光机和巴特太太穿越到过去,取解药。让我感受到他们的善良,这一份爱十分珍贵,感到着所有读者。

在这本书中,有着一个真理。虽然奶奶以前很想返老还童,但一旦这么做了,奶奶又很后悔。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我们不可以随意去改变他们。

这本书有着千万个神奇元素,让读者们心驰神往,也让我们收获成长。

《药》读后感 篇6

假期里,我读了《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

书中的小乔治是个聪明活泼的小男孩,但是他的姥姥却是个自私自利的老太太,经常趁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他。

有一次,姥姥又让小乔治给他拿药喝,并不停地咒骂他,嫌他的动作太慢。小乔治实在忍无可忍了,就想发明一种魔药,让姥姥得到一点教训。

他把浴室的洗浴用品,妈妈的化妆品,洗衣房的家庭用品,厨房的调味品,动物的药品等,全部倒入一个大锅里,做成了一锅药。

为了不让姥姥怀疑,他还加入了褐色的油漆,让药的颜色看起来和姥姥平时喝的药相似。当他把药给姥姥喝下后,姥姥就不停地长高,最后冲破屋顶,变成了一个又瘦又高的老太太。小乔治还把家里的一只母鸡也变成了巨鸡。

乔治的爸爸知道这件事后,要乔治再做些魔药,给农场里的其他动物吃,让猪、牛、羊等也都变成巨型动物。可是小乔治试验了三次都没成功,最后一次不仅没让动物们变大,反而让姥姥和鸡逐渐缩小,最后消失不见了。

看到这里,我觉得小乔治真是太了不起了,能发明这么神奇的药。我也开始幻想,要是自己能发明一种魔药就好了,吃上一点,想到哪就到哪,可以飞到天上去看看白云,也可以潜入海中去和鱼儿嬉戏。

同时我也为姥姥的消失感到难过。虽然乔治的姥姥脾气很坏,但她却是我们的长辈,我们不应该这样对待老人。

我们发明魔药是为了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伤害我们的亲人。

对待亲人,我们要细心地照顾他们,让他们能够健康长寿,可不能像乔治一样把乱七八糟的药给他们喝。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我们才能生活得幸福。

《药》读后感 篇7

最近,我一直在读罗尔德·达尔的《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它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乔治。

乔治他有一个非常坏的姥姥,不但脾气十分暴烈,而且总是变了法儿地折磨小孩。有一天,乔治再也忍无可忍了,他把家里有毒的东西全部倒入一个大锅里,然后用勺子搅拌一下,然后放进一个瓶子里,瓶子里本来是要给姥姥吃的药,结果乔治把药拿出来,把自己做的药倒入瓶内,然后端给姥姥喝。姥姥喝了乔治的药,他那瘦瘦的姥姥渐渐变高,后来还突破了屋顶。乔治又把自己做的药给鸡喝了一点,那只鸡马上变得超肥,超大,还下了一个超级大的蛋,这个蛋竟然比橄榄球还大,足够他们一家四口吃二十天。

这时候,乔治的爸爸和妈妈回来了,乔治的爸爸知道这件事后,要乔治把药做给其他的动物喝,希望变成巨大的牲口。可是乔治试过三次,还没成功。在第四次给鸡喝的时候,鸡开始变小了,变得用眼都无法看见的样子。小乔治做的第四次药还剩下一些,正好被他姥姥看见了,他姥姥马上把药抢到手里,喝光了,结果,乔治的姥姥变得渺小的用肉一眼都无法看见的地步了。乔治的妈妈难过极了,而乔治和爸爸,却兴高采烈,因为他们失去了一个烦人、自私自利而又整天唠唠叨叨的姥姥。

心底无私天地宽,只要放下自身得失的执着,我们的视野、心胸都会宽广起来,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热情地对待一切。展示你的魅力,用包容一切的心态去看待身边的人和事,让喜悦围绕在自己的周围,才能快乐地生活。

《药》读后感 篇8

近段时间我读了《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小乔治的神奇魔药和蠢特夫妇。

这本书之中的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讲了小乔治有一个十分讨厌的姥姥,不但脾气十分暴烈,而且总是变了法儿地折磨小孩。于是小乔治把家里所有有毒的物品和在一起,配制出一种神奇的魔药,好好地整治了姥姥。故事中配制魔药的过程奇趣无比,惹人爆笑。可是由于这种魔药是用来对付姥姥的,所以不少评价者认为这样的安排有违伦理。特别是当小乔治最后把姥姥变没了的时候,妈妈看来也无所谓,爸爸甚至笑着说:“如果一天到晚脾气太坏,就会发生这样的事。”

蠢特夫妇则讲了蠢特夫妇这对从里到外都十分丑恶的夫妇,相互间勾心斗角,例如,蠢特太太用自己的玻璃假眼球捉弄蠢特先生,还捉了一些蚯蚓搀到蠢特先生的面条里;而蠢特先生捉了一只大青蛙放到蠢特太太的床上……他们要猴子做任何事都必须拿大顶,如果猴子不服从,就无情地殴打它们。这终于惹恼了小猴子。蠢特夫妇准备射杀群鸟,猴子就跟鸟儿们建立了“战略联盟”,提醒鸟儿们不要栖息在涂满“一点灵”的树枝和房顶上,而是站在猴子笼上,让蠢特夫妇吃不上“鸟肉馅饼”。猴子们还闯进蠢特家,用“一点灵”胶水涂满天花板,然后把家里的家具摆设一件件贴在天花板上。蠢特夫妇回家后以为自己出了问题,于是自动做起“拿大顶”!可蠢特夫妇的脑袋被粘在了地板上。他们无法挣脱,时间一长,人开始收缩,就患“收缩症”。

有趣吧!如果想看,也可以在图书角碰碰运气,来看这一本书。

《药》读后感 篇9

必要的鼓励和艰苦的生活,参与“别担心,”它就像一种无形的力量,来指导你。

桑桑得了作为一种导致怪病,在他的父亲桑乔得知自己儿子因为得了一些不治之症后,十分令人绝望,。在生死问题之间无法流走的桑桑反而很平静,经常去农村小学数学老师温幼菊的“药寮”。温幼菊给了四个字:别怕,桑桑。温幼菊自小无父无母,靠她的奶奶进行抚养。她的`奶奶是个寡言策略的人,只留下两个字:别怕。

生活就像迷宫,到处都是思考,但不要害怕,生活需要尝试,碰壁,挫折后,再去寻求知识,去探索,总有一条路,一定是无限的风景。

在那次会议上,好在这股无形的力量。

期中考试结束了数学,这是我的春风满面,当我看到红十字会的论文,有一个明亮的“89”时,映入我眼帘的,我的心脏很害怕,不只是得分很难教师,家长,甚至是自己的十字架,并担心未来我不知道该如何破题数学的面前,深深的恐惧在我的心脏的数学计算题的攻击。 “老师找你。”在我身后响起一个声音。在这一点上我怕加剧,仿佛掉进了深渊,头脑麻线的一塌糊涂,老师会打电话给我或我认真做了教导?我木然地站了起来,泪水顿时一阵像洪水,汹涌而出。这时,一只温暖的手牵着我的手颤抖着,仿佛抚摸着我的思想混乱。她在我耳边轻轻地抱着我说:“别担心,去”我抬头一看,温婉如水那一双眼睛也似乎在说:不要害怕。这是无形的力量,我会回来的从悬崖底部,让我重拾勇气和力量继续前进。我和错误原因的老师分析,以找到一个解决方案。在回来的路上,我放松了,所有的问题解决了,不是我自己的力量战胜了世界“害怕”。

在通往中国未来的风光无限的道路上,我将带着这股社会力量不断奋勇前行!

《药》读后感 篇10

人生必要的鼓励和坚韧,都蕴含在一个“别怕”上,它就像一股无形的力量,指引着你。

桑桑得了一种怪病,在他的父亲桑乔得知儿子得了不治之症后,十分绝望,。在生死之间流走的桑桑反而很平静,经常去小学老师温幼菊的“药寮”。温幼菊给了四个字:别怕,桑桑。温幼菊自小无父无母,靠她的奶奶抚养。她的奶奶是个寡言的人,只留下两个字:别怕。

人生像迷宫,处处是思路,但是别怕呀,人生需要尝试,碰壁后,挫折后,再去求知,去探索,总有一条路,必是风光无限。

那一次,幸好有这股无形的力量。

期中考试数学考完,我本是春风满面,当我看到试卷中的红叉叉,还有一个鲜艳的“89”映入我的眼帘时,我内心无比害怕,不仅仅是这个分数难以向老师、父母,甚至是自己交差,更怕的是不知今后该如何面对数学,一股对数学计算题的深深恐惧袭上我的心头。“老师找你。”我的身后响起一个声音。此时的我害怕加剧,仿佛失足掉进万丈深渊,头脑里更是乱成一团的麻线,老师是会骂我还是语重心长的教诲我呢?我木然地站起来,眼泪顿时像决堤的洪水,汹涌而出。此时,一只温暖的手握住了我微微颤抖的手,仿佛在轻抚我杂乱的心。她抱着我,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声:“别怕,快去吧!”我抬起头,那一双温婉如水的眼睛好像也在说:别怕。就是这股无形的力量,将我从悬崖底下拉回,让我重新恢复了勇气和力量继续前行。我和老师一起分析错误原因,找到解决方法。在回去的路上,我一身轻松,所有的困扰迎刃而解,不再“害怕”的我拥有战胜全世界的力量。

在通往未来的风光无限的道路上,我将带着这股力量奋勇前行!

《药》读后感 篇11

前几天,我读了小乔治神奇魔药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十分引人入胜,让人一拿过来看就不肯放下。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内容:从前有个叫乔治的小朋友,一次,他和姥姥在家,那个姥姥穷凶极恶,整天就知道哀声叹气、怨天怨地,并且与众不同。她的饭是那令人作呕的毛毛虫、鼻涕虫、甲虫。样子呢,也很难看。远远忘去,就像一个老古董。这简直就是投的胎。那天,姥姥一见乔治的父母出去了,就净对乔治发牢骚,还对乔治说一些恐怖的东西。乔治终于忍不住了,于是就开始做他地神奇的魔药。因为姥姥要吃一瓶棕色的药,所以乔治准备来个狸猫换太子,把这瓶药换成了神奇魔药。很快,药就做好了。当乔治把这半瓶药送给姥姥时,姥姥立刻感到了不舒服。接着,他又给动物们也尝了一下,动物们都变大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那个姥姥好凶恶呀!竟叫乔治不要升高长大!人本来就是要长高长大的,如果不长高长大,还有用的啊?吃的还都是虫子,世上还有吃这样食物的人,真是匪夷所思、不可思议。能得到这样的下场,真是理所应当。但小乔治也真是个聪明至极的人,竟想出了一个那么绝妙的主意。就算我是乔治,也是想破脑筋也想不出来。虽然我也做类似的“毒药”,但是和小乔治的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一个人,如果他(她)很善良,那么终究会得到快乐、幸福;但如果一个人凶恶,那坏的回报也将会跟他一身,使他痛苦不堪。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善良的人吧!

《药》读后感 篇12

我读了一本名叫《小乔治的神奇魔药》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叫罗尔德·达尔,是个英国作家。我非常敬佩这个作家,他就像拥有神奇魔力可以刺探儿童的心灵在想些什么的魔术师,一点一点地解我们。他写的书完全读出了儿童们的心灵啊!

书中的小乔治很讨厌他的姥姥,因为他的姥姥经常在他的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虐他,还让他吃恶心的虫子。读到这里我想:每个姥姥都是好的,为什么他的姥姥是坏的呢?接着我读了下面,他的姥姥的牙齿很黄,心狠毒,而且一身每天都不洗澡,嘴巴还是翘起来的呢!每天要小乔治在中午十一点时喂他喝药,脾气也很坏。小乔治在第二篇文章中想出了一个好方法。自己研制出一种世界上没有的药给姥姥吃,让姥姥整个人变好。说做就做,我接下来看了书中小乔治研制的魔药,很有趣:把家中的全部东西都下一点来研制。我嘻嘻哈哈的笑出来,这下,小乔治的姥姥可有的好看了。接下来的更有趣了,小乔治给了姥姥喝后,姥姥就越长越高,最后到房顶那去了。我忍不住我的嬉皮笑,滑稽滑稽地笑了起来。可是看到最后,我却哭了,因为当小乔治研制出第四种魔药时,姥姥抢了过去喝,结果这种是让人越变越小的药,姥姥消失了。

虽然这个故事很短,还有下一个的大故事,但我还是忍不住再看一遍。我体会到当小乔治是去姥姥的痛苦,也体会到他想让姥姥重新变回好人的渴望。每个人多希望自己的姥姥活在这个世界上疼爱他啊!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人的外表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人的心灵是美与丑。

其实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想告诉我们一个深奥的道理:最重要的不是人的外表,而是人的心灵。

《药》读后感 篇13

很小的时候看《草房子》,对“药寮”这么个诗意的名字很有感触。

若干年后,再次捧起《草房子》,往昔那些个孩童的姓名几乎都已遗忘,唯有那“药寮”,在我的记忆中似乎还悠悠地飘着药香……

药香盈盈,这就是我的宿命。

而对我来说,我就是一间药寮……

从小,我便体弱多病。这先天的“优势”,使我成了药的常客。我吃过无数的药,无论是中药还是西药。对我来说,西药方便服食,而中药则像茶一样,别有一番滋味。品药,成了我特殊的优待。

中药的成分很复杂。如果我慢性腹泻,则要加入黄连,而有的时候,是煮整锅的黄连——这药中自然不会少了苦——但我从不怕苦。我觉得苦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与酸与辣一样,尝了,是决不会腻。尤其是刚出的药,一层蒸汽袅袅,便满屋生香了。这是一种苦香,不会如薰衣草那么甜腻,是一种沉淀了若干年的怀旧的气息。于是,捧起碗来抿一口,那种陈旧的芬芳扑面而来……

很久以前我吃过另一种中药。这药不太苦,但是味道很奇怪。配药的医生成其为怪味豆,我也认为如此。因为它又酸,又辣……你可能觉得我很奇怪,刚才还说喜欢酸辣呢!可是你要知道,这种感觉,就好像喜欢醋的人不喜欢果酸,喜欢有滋味的辣椒酱却不喜欢只有辣一味的辣粉。而你也可以想象,一碗汤药并不多,但其中却包含了各种滋味,这是怎样的感觉啊!就像一场人生,而且还是污迹斑斑的人生!我强忍着恶心,吞下了这药,却在最后还是吐了出来。我自问尝过无数药,但这种药我还是第一次吃。三原色的交汇最后变成了黑色,这五味俱全的汤药,似乎也差不离了……

相比之下,我宁愿喜欢那一锅纯粹的苦。或许我本身也就是这么有着淡淡的苦味的人……

《药》读后感 篇14

罗尔德·达尔是个神奇的作家,他让大人们有点抓狂,让孩子们着迷。他爱把反派人物弄的其丑无比,比如女巫大王,比如蠢特夫妇,比如小乔治的姥姥。

罗尔德·达尔的这么多书中《小乔治的神奇魔药》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百看不厌。小乔治的姥姥是个十足的大坏蛋,因为她自私自利,脾气坏透了,而且非常非常唠叨,最可恶的是是她总还变着法的欺负小孩子。

小乔治实在忍无可忍了,他集合了家里的很多液体,粉末,药片和一些黏糊糊的东西配出了一号灵药。这种灵药可以让一个东西快速长大,他把他的姥姥变成了一个巨人,同是也把许多的牲口变成巨大版的。他又在爸爸的支持下做了二号灵药,可上次的一号灵药是他胡乱配的,所以没记住配方,第二次配的时候漏放了几样东西,使二号灵药变得只可以把腿变长。之后他又配了灵药三号和灵药四号,他们都有一些奇怪的用处,三号灵药可以让脖子变长,四号灵药可以让物体变小,终于四号灵药把姥姥变得消失了,确切的说是变得小到看不到。

我看得哈哈哈大笑,我也喜欢“欺负”我的外婆,虽然她非常非常的照顾我,而且脾气也很好,就是有点唠叨。我喜欢偷偷把她的手机调成静音,让她三天听不到电话响;我也喜欢偷偷把她的自行车钥匙藏在手套里,她要去买菜找不到钥匙干着急;我最喜欢在她要进门的时候拿把大木刀躲在门后,突然跳出来大叫一声,看着外婆又急又气,马上跑掉。不过灵药我不敢配,因为有可能会起化学反应,引起爆炸。

全世界的小男孩都一样,一样的调皮捣蛋,一样的爱作弄外婆。

《药》读后感 篇15

严师乃药,它是什么意思呢?我读了那篇文章才知道了,并深深地了解。许多同学一定不想让老师严厉吧?那样,多轻松啊 。而今天,我才真正地知道严厉才是好。

有时,我会想为什么要写说明书呢?我可不想写说明书。但是是看了这篇故事;一个同学,家庭环境不好,在农村长大,成绩又不好,但是是新来的老师却和他做朋友。在我们眼里,老师是严厉的。只有富有人家才能与老师成好友,就算成绩好,还要看老师给不给三好学生的称号。同学之间打架,得看老师处置,老师能决定一切。新来的老师却要和成绩差又爱欺弱的他做朋友。一次,一位同学路上遇抢,他出手相救,并每天送同学回家,他的团体意识强了,但是成绩依然不好,因为老师的护爱,他放松了学习,最后高考后,大家各奔东西去上大学,后来听说那个同学却回到了农村养猪种地去了,看到他时,他狠狠的说:要是当时老师管严点,我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我从这个故事中知道了老师严厉的管我们是好事,从小不严厉,不好好学习,以后会有比学习更多的苦头吃!就像妈妈说的:严是爱,松是害!所以,我不会再有那样的想法了!

严师乃药,药很苦,但是喝药以后病才会好,老师对你的严厉就像是药,良药苦口,这样我们才不会犯好多的错误,就像是病吃了药才会好。这恰当的比喻,让我深刻的理解——严厉就是成功的指路灯!

《药》读后感 篇16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在故事中有一段描写让人害怕和震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另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血竟还一点一点地在往下滴着……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

《药》读后感 篇17

中国现代著名学者——胡适,在台湾成功大学有一次讲演,他送给同学们三味药:

第一位药叫做“问题丹”

第二味药叫做“兴趣散”

第三味药叫做“信心汤”

第一位药,“问题丹”就是说:每个人总得带一两个麻烦而有趣的问题在身边作伴。问题是一切知识、学问的来源。活的学问、活的知识,都是为了解答实际上的困难,或理论上的困难而得来的。年轻的学生,只要有问题跟着你,你就不会懒惰了,你就会有知识上的长进了。

第二味药,叫做“兴趣散”,就是说:每个人在社会上,总得多发展一点专门职业以外的兴趣——“业余”的兴趣。一个人应该有他的职业,又应该有他的非职业的玩意儿,不是为吃饭而是心里喜欢的,这种非职业的玩意儿,可以使他的生活更有趣,更快乐,更有意思。

第三味药,叫做“信心汤”,就是说:人总得有一点信心。我们看到的、听到的,有时可能会令人悲观失望,这正是需要我们培养信心的时候。古人说“信心可以移山”,又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们的信心只有一句话:努力不会白费。

以上的三味药方是送给青年人的稀世珍宝,它也是生活在大千世界里,作为随时防身急救之用的“灵丹妙药”。这篇演讲,殷殷告诫我们做人的道理,勉励大家不要放弃努力,要发展自己的兴趣,并对未来充满信心。文章感情真挚,语言形象生动,很富有感染力,值得一读。

《药》读后感 篇18

小乔治实在没法喜欢他姥姥,因为他姥姥脾气坏透了,不停的唠叨。

小乔治的父母不在家时,姥姥就开始*他,让小乔治为她倒茶时,稍晚一点,姥姥就大发雷霆,说小乔治是个小懒虫。一天,爸爸妈妈又出去了,小乔治便想整治一下姥姥。

每天上午11点,姥姥都要喝药。小乔治自己配药给姥姥喝,他用了沐浴露、洗发水、牙膏、化妆品、擦鞋油、地板蜡等很多只要他能找到的东西,他家有个农场,所以他还配上了专门治家禽生病的药,有治鸡、马、牛、猪生病的药,再加上机油、防冻霜、油脂等等,用大锅在火上炖了半小时,火要多大就有多大。药熬好了,姥姥只喝了一勺,就想吞了一根火棍一样,姥姥迅速长高,最后竟然捅破了乔治家的屋顶。

爸爸看到后,让乔治用“灵药”让家禽也长大。母鸡吃药后,下的鸡蛋够乔治全家人吃20天。爸爸又让乔治配药,可是乔治没有记住当时的配方。他配置的“灵药2号”母鸡吃后,只有腿发生了变化,竟然长到了10米。他配置的“灵药3号”,母鸡吃后,只有脖子发生变化,脖子长到了5米长。他配置的“灵药5号”使母鸡变成了小米粒一样大。姥姥看到后,自己喝了50勺,变成了小得看不见的人。

乔治的“魔药”太神奇了。我也想尝试一下乔治的“灵药1号”,让我变成巨人,成为超级灌篮高手。我也想发明“灵药6号”,使人变成小鸟的模样,在天空自由自在的飞翔。

《药》读后感 篇19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小乔治的神奇魔药》。这是一本好玩又有趣的文学类故事书,我非常喜欢。

本书主人公是乔治·克兰基与他的姥姥。小乔治实在没有办法喜欢他的姥姥,她是一个自私自利、脾气坏透了的老太太,她总是变着法儿的折磨小孩儿。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的小乔治在姥姥吃药前把家里所有能找到的有毒物品和在一起,配制出一种神奇的魔药,放在姥姥的药瓶里,让她喝了,好好地整治了这个老太太。但是,这种魔药却使爱养牲畜的爸爸高兴了起来,小乔治和爸爸把这些魔药喂给动物们吃。接着,不可思议的事就发生了:公鸡变成了巨型鸡,下的蛋也足够五十人吃、牛变成了体型巨大的牛,挤出的奶够一家子人和两个月、灰色小马严霜杰也变大了、绵羊也变大了······就连小乔治最讨厌的姥姥也变大了。这本故事从日常生活中取材,惹人爆笑,随处可见的幽默和奇趣给小读者带来最有趣的阅读体验。

我非常喜欢故事中的小乔治。他有大胆的想法,勇于去尝试各种别人想不到的事情,不怕困难。小乔治讨厌那个自私自利、脾气坏透的姥姥,就在合适的时机去整治这个老太太,最后老太太变得温柔可亲,为人着想。小乔治是个听话、聪明的男孩,有着一颗童真的心。

这本《小乔治的神奇魔药》非常好看,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像小乔治那样勇于尝试、勇敢大胆的孩子!

《药》读后感 篇20

在今年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内容十分生动有趣。书名叫?装在囗袋里的爸爸之后悔药?内容是这样的:杨歌的爸爸是个拇指小人。不过,别小看他,他可是个了不起的发明家。他发明了后悔药给杨歌。后来杨歌一遇到困难就吃一片后悔药。有一天,后悔药被市长发行了,刚开始的时候帮助了大家改变了一些困难,可后来人们就渐渐开始依赖后悔药了,还有许多有野心的人的阴谋得逞了,造成了许多严重的后果。比如一只大猩猩吃了药之后主宰了城市。最后杨歌被拉去做实验后,父子俩才醒悟过来,吃下后悔药,阻止了之前自己发明的后悔药,一切才又恢复了以前的平静。

曾经我也多次抱怨为什么没有人发明后悔药呢,要是有后悔药的话我就不会为一些事情把肠子都悔青了。不过可能大多数人都会为一些事情而后悔吧!有时候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一不小心考砸,一看这题原本可以做对的却还做错了,这题原本再想一想可以做对的却做错了等等的时候就特别希望自己有一片后悔药,吃完了就能再考一次,就能得一百分的时候,理智就会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后悔药。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光一去不复返,还是好好的写作业吧!杨歌虽然有后悔药,可最终也害了自身边的人。

所以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就是不要妄想世上会有后悔药来帮你,要脚踏实地的走好每一步!

《药》读后感 篇21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药》读后感 篇22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药》读后感 篇23

《药》是鲁迅的著名短篇小说。写于20XX年4月。那时辛亥革命的果实被混进革命队伍的投机者偷窃。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辞,军阀混战,使中国人民重新陷入失望与痛苦之中。有感于现实的黑暗,想到先烈的牺牲,鲁迅剖析了社会的弊端。这篇小说通过华、夏两家悲剧命运的描写,控诉了封建制度的罪恶,揭露了辛亥革命时期革命者和群众之间的隔膜,批判了资产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反动本质,揭示了辛亥革命时期革命者和群众之间的隔膜,批判了资产阶级旧名主义革命脱离群众的错误,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惨痛历史教训。小说主人公夏瑜是资产阶级旧民主义革命革命者的形象。“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是他革命思想和革命目的的集中反映。他家境贫寒,以至牢头都‘‘榨不出一点油水’’。

在狱中,他英勇斗争,坚持宣传革命道理,可是不为人们理解。他的牺牲十分悲凉、凄惨,甚至不被自己的母亲理解。从这一血的教训中,可以看出辛亥革命脱离群众的错误。这部短篇小说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剥削和镇压人民的罪恶,说明了严重的阶级对立已使人民到了不得不反的境地。表明了旧中国的黑暗、恐怖,衬托出两位母亲极其悲凉、茫然的心情。在那个荒唐的时代。‘‘人血馒头’’竟成了包治百病的‘‘药’’,真是太悲凉了。从而告诫人们:只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革命才能胜利,中国才有希望!

《药》读后感 篇24

我读了《草房子》中的《药寮》这一章,倍感惊讶,一首无歌词的歌,竟然让桑桑有了神秘的力量。

药寮主要讲了,桑桑生病了,脖子上起了肿块,它就是鼠疮。当桑桑爸妈发现了之后,桑乔就带着桑桑到处寻医,必须要把这个肿块消灭。可是,最后都是一样不见效果。夜深了,他们父子就住在一个旅馆,当桑乔回来时也是愁苦忧郁,显然桑桑病的不轻,就连邱二妈问桑乔得了什么病,桑乔也一声不吭。老师都来了,但谁也没问桑桑得了什么病,阿恕叫桑桑到篮球场打篮球,虽然桑桑走出了家,可却走到了河边,温幼菊让桑桑去找她,温幼菊给桑桑说了她的故事,也唱了一首无歌词的歌,这让桑桑永远充满了力量。

一天,一位过路人告诉桑乔在哪里可以治好桑桑的病,走了三天,终于到了,但伤心的是那位会治病的人已经去世,谁也没传下来那种医术。桑乔只好背着桑桑离开了,读到这里,我也露出了极其失望的表情。不久,油麻地来了一位郎中,告诉桑乔在哪里可以治好他的病,我的心情又快乐起来,这需要喝了药,七天后尿出棕色的尿来,就说明病已经好了。这七天桑桑都在温幼菊那里度过的,每当喝药时,桑桑就会想起无歌词的歌,不久,桑桑尿出了棕色的尿,果真治好了病,也考上了中学。

没想到,那首无词歌有那么大的威力,我也要让这首无词歌给予我无穷的力量。

《药》读后感 篇25

你看过《草房子》吗?《草房子》这个书名一听还以为是讲述一座房子的故事,但其实是讲一所学校里的一个班级在一到六年级所发生的故事。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认为最好看的,同时也是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药寮这个故事。那里的人物栩栩如生,一个个是那么的有个性。读着那个故事,我仿佛也走进了草房子,那里奶奶的话语似曾相识,但又是那么的有新意……

本文讲的是一个小姑娘和她的奶奶之间的故事:奶奶在每一次她退却的时候,在每一次她害怕的时候,在她没有勇气比赛的时候,及时地为她加油鼓气。其中,老奶奶对小姑娘讲的一句话深深地将我打动:“奶奶和你一起面对,一起努力!”这使我感到小姑娘遇到困难时不是一个人在承受,有奶奶的爱与她在一起,更有奶奶的心与她一起奋斗,所以小姑娘是幸福的。但仔细想一想,被爸爸妈妈守护的我们,又何尝不在幸福的海洋之中呢?

我的爸爸妈妈也像书中的这位老奶奶一样一直为我加油。在我因为没有考好而灰心丧气时,他们为我加油,鼓励我继续前进;在我因为比赛而紧张退却时,他们为我加油,支持我继续奔跑;在我因为做错事而害怕被责罚时,他们为我加油,帮助我站起来,继续飞翔……

在药寮中,我感受到了老奶奶和小姑娘之间的爱,而也因为药寮,我想对爸爸妈妈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你们的爱是无限的!”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1

晚上,我揉着疲惫的眼睛,心情十分舒畅。因为,今天终于啃完了一块大骨头——《安德的游戏》。安德的游戏是由美国的卡德先生所著。卡德先生在两年内,连续获得了星云奖和雨果奖,这个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啊!

文中的安德,有一个美好的家庭。他的姐姐叫华伦蒂,还有一个“邪恶”的弟弟彼得。在他六岁那年,IF国际星球舰队联盟召唤了安德,将他送上了飞船,投入到太空的战斗学校中。安德在战斗学校是个最不起眼的小不点儿,大家都蔑视他,认为他是个打下手的料。可是,安德在战斗学校的表现令大家大吃一惊。他渐渐地从他差生变成了战斗学校的第一名。教官们看中他,认为他是未来摧毁虫族的料。难得不负重望,他越来越出色。从火蜥蜴战队的小不点儿,一直升到了飞龙战队的总指挥官。要知道,飞龙战队里全是新兵和一些最不显眼的老油条。可是经过安德的训练,他们在战斗演练中没有输给过任何一个队,成为了战斗排名榜上稳居第一的明星!

教官们不断地给安德施压,当他要快要崩溃的时候。安德不断地提醒自己再往前走一小步,正是这许多的一小步,让安德走向了胜利,走向了辉煌。最终毁灭掉了人类的一大威胁——虫族。

在生活中,一小步,可以存在于各个领域。当我完成一系列的繁琐计算时,我总是提醒自己,别气馁,再做一道题就完成了。最直观的问题,就是爬楼梯。学校上学时,我们的教室在三楼,背着又大又沉的书包,提着两公斤重的饭盒,再拿一个葫芦丝。想要爬上三楼,还真的很不容易。每当我气喘吁吁,累得满头大汗时。我总是提醒自己,别嚷嚷,学学安德,再走一步,就到教室了。

社会中,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需要我们去克服。别忘了啊,小目标成就大梦想。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2

这个假期我看了《安德的游戏》。《安德的游戏》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是美国科幻作家奥森·斯科特·卡德写的,这本书是“安德系列”中最为核心的一本,也是最让我投入的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了可怕的外星怪物——重组越来越严重地球,可是地球各国却把大量金钱和物资花在为小孩子在太空修建游戏基地上,并不断挑选年幼的孩子前往基地进行各种对抗游戏。地球当局将押在了游戏天才——安德身上。为了让他尽快地成长为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军事指挥家,他在游戏基地里指挥军队,那里的学生们从来不使用真刀真枪,他们指挥的军队,只是存在于电脑游戏里,他们每天做的事情,是在没有重力的空间玩打战游戏……这样的生活,我相信只要是男孩子,都会心驰神往的,但是,游戏好玩,是因为玩游戏时没有心理压力、结束了还可以重新、心态比较轻松,而重压之下的游戏,却像噩梦一样让人难以喘息。安德和他的少年战友们所玩的游戏,就是这样一种看似儿童游戏、实则残酷无比的淘汰赛,许多和安德一样的孩子们,因为这种让人厌倦的游戏,或沉沦、或扭曲或不择手段……

看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安德的内心很善良,他所做的一切杀戮的事情,都是无心的,都是大人们强加给他的,当他知道自己因为玩游戏而导致虫族的集体毁灭时,他的内心,陷入了深深的忏悔之中——他有战争天才,但他却不愿意将战争强加给任何种族、任何国家、甚至任何人,包括他的敌人。最后,当全人类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时,安德却自我放逐、让自己的余生在太空中永久的漂泊。

我喜欢那种绝境中生存、没有机会寻求机会的故事,而这本小说,是我所读过的这类故事中最为极致的一本,令我心驰神往。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3

寒假中,我和妈妈每到星期三就去图书馆看书。我在阅览室发现了一本叫《安德的游戏》,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印着几个字:致汤姆露比一个在战斗学院内外都坚持信念的人。

我感到很纳闷:为什么这本书是致汤姆的呢?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一页一页地仔细看了起来。这本书写了一个叫塞克的小男孩在教堂中被联合舰队选去训练,塞克的爸爸妈妈万分不愿意,但还是被带走了。在训练中,塞克因为信仰,坚决不拿武器伤人,所以他的战绩一直都是零。后来,塞克看了一段虫族伤害人类的视频,明白了很多道理,他决定帮助人类消灭虫族。他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把虫族消灭了。

这是一部所有男孩都爱读的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的过程中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活地人物个性;有人喜欢激烈的战斗精神……但我看来,它那情节中暗藏着人们都在追求的信念——自由。

我也追求"自由",小时候,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从来不听父母的话,老是让他们生气,这种"无拘无束"伴随了我很长时间,我以为这就是"自由"。看了《安德的游戏》,我重新定义了"自由"二字。你瞧塞克!他不仅是个向往自由的男孩,还是一个聪明有毅力的男孩。虽然每次训练的战斗成绩为零,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真正的自由是有度的自由,世界上也没有绝对的自由,绝对的自由意味着放纵和一事无成。那一天,我决心向塞克学习,从一个调皮捣蛋贪玩的小孩转变成懂事爱学习的好学生,我要学习赛克这种贵在坚持的精神,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在有限制的自由中获得真正的成长。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4

最近,我阅读了科幻大师奥森·斯科特·卡德神一般的科幻巨著——《安德的游戏》。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塑造了无数栩栩如生的人物,即使合上书本,那一场场活灵活现的战斗场面也都是历历在目,动人心弦,吊人胃口。整本书读下来,剧情跌宕起伏,几乎是被作者牵着鼻子走,他不走,你也想追着他赶紧跑。

有时候,科幻小说并不完全是胡编乱造。回想一下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等科幻作品,里面的场景和科技手段不是一一在生活中实现了吗?《安德的游戏》这本书也有让人焕然一新的科学依据,比如书中所谓的电子战斗。但最令我敬畏的,还是文中人物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安德那百折不挠的大无畏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在教官的种种压力下,他一直被置于孤立的状态、处在崩溃的边缘。教官给他配备一批表现平平的新手,让他组建战队,却又将他刚刚壮大起来的飞龙战队解散。因为他的优秀,整个比赛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公平可言,他不断地被欺瞒、被围攻,但他依然不畏艰险奋勇向前!

他赢得了最终的"游戏"。阿莱、沈、豆子、米克、佩查、疯子汤姆、热汤韩楚,他以前的战友终于与他并肩作战,他们齐心协力,不拘泥于常规和教条,避开对方强大的太空舰队,摧毁了敌方的母星,母星的毁灭爆炸吞噬了敌方全部的战舰,人类胜利了。但是,当安德最终发现这不仅仅只是游戏,这是一场终结虫族的真正战役时,他又陷入深刻的反思。

安德就是这样与众不同,就是这样在逆境中不断思考,不断超越自己,承担责任,体现价值。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5

《安德的游戏》是一本科幻小说,书中的主人公安德拥有优良的基因所以天资十分聪明,做什么事都比别人做得好。

安德在六岁时被选入了战斗学校。那是一个专门培训与外星人虫族战争的培养指挥官的学校。而教官们认为,只有完全孤立安德,才能使他更好的发挥。所以,从新兵的待接近跳级,从人人熟知的神童再到战斗游戏排行榜上稳居第一的宝座,在这看似光辉的背面,却不知凝结了多少汗水和泪水。每次当他刚和站队里的人混熟,教官们就会把他吊到另一个战队。不过,他还是交到了一个永远的朋友,一个可以一起哭一起笑的朋友。当他从新兵小队被调走时,阿莱德一句“撒俩姆”把两人的心永远的系在了一起。后来,在与虫族的大战中,安德凭借着过人的指挥能力与天生的机智聪慧打赢了这场战争。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外界的压力等能让人迅速成长、成熟。由于迫在眉睫的战争,教官们不得不在安德身上施加极大的压力,让他每天劳累至极、被完全孤立,交不到任何朋友,但这让安德的思想迅速成熟。他能像大人一样做事、说话,头脑思维敏捷、考虑全面,更能合理的高效利用时间。在教官们有意造成的处处不立与安德的处境下,安德只能靠自己,把自己从艰难的困境中营救出来。

一切都只能靠他自己。在这种孤立中安德迅速长大了,长成一个小小的大人,但与此同时他的童心与天真泯灭了。战斗学校的孩子们都是这样被一点点剥去童年的。所以虽然战斗学校的教官是迫不得已才这样做的,但是这真的是一种残酷的教育方式。看完之后,我非常的心疼安德烈。

安德的游戏读后感6

这是一本著名的科幻小说,在发表当年获得了雨果奖和星云奖的双料冠军。虽然书名仿佛小孩的童话书,可是翻开看过才知道是一本儿童看不懂的小说。虽然看过的人一定会赞“好”,可是真正好在哪里还真不好对别人解释。全书几乎都在讲一间位于太空的战争学校,住在那里都是不超过12岁的天才儿童。

这座学校就和它的名字一样严酷,学生们大多数时候毫无友情,相互争斗。本书的主角安德从六岁进入学校以来,在教官的策划下被孤立,被打,被嘲笑,却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友情,学会了为人处世,成为一个肩负起地球命运的军人。战争学校虽然不在地球上,可是其中炎凉的事态,可怕的人性,都影射出读者身边的现实世界,令人往往在阅读时感到难以接受。可以说读者的心灵随书中人的冒险经历一起改变着。

本书的结尾可以说是颠覆性的,令人吃惊。吃惊过后又引发深思。人生的意义无法被任何人评判,因此走自己的道路,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那才是最幸福的。安德的天生正义善良的性格,与战争杀虐永远不相合,这就是对书中他的痛苦的解释。

作者给了他一个幸福的结局。在远离地球的地方平静地住着,最后要和他爱的人一起在宇宙里冒险,这个结局令我这个读者松了一口气,毕竟安德已经被太多的人恨,被太多的人操纵了。我仍然对作者有小小怨言,书的真实感有点虚,还有,书中残酷的没有正义的生活真折磨读者啊。书的其它续作我还没有看。我很期待,不知道还能向安德学到什么。如果感兴趣的同学,不妨找来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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