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
《细雨》读后感1
绒毛秀发——读《细雨》
20xx-9-16
今天,我们晨诵的是朱自清的小诗《细雨》,内容如下:
东风里,
掠过我的脸边,
星啊星啊的细雨,
是春天的绒毛呢。
诗人朱自清用很少的笔墨勾勒出了东风化雨、生机盎然的春风细雨图,字里行间蕴含了诗人对春天的热爱之情。特别是诗人把“细雨”比作“绒毛”,拟人化的手法使得春天更加鲜活,令人回味无穷。
读完诗句,我情不自禁地解读到:春风里,那星星点点的雨丝啊,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庞,是那么得柔,那么得爽。这细雨啊,犹如春姑娘的秀发,怎么那么细,那么密,那么长,那么秀。春姑娘啊,您犹如天使般地来到了人间,给大地万物带来了勃勃生机,带来了灿烂春光。
《细雨》读后感2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说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时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
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时时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时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时,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时,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时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时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说着:“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说:“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
故事就在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起初的我无法理解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时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时代将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就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这个时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时代!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细雨》读后感3
我的童年是一场梦。是美梦还是噩梦呢,是一场无厘头的,稀里糊涂的梦。是一场再不愿意回去、庆幸终于醒了的梦。
在这场梦中,我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见识了各种各样的心灵。
我多希望这是一场梦,可又那样的真实,真实的令人毛骨悚然,连每一个细节都那么可怕。
这场梦里的人,他们有着真实的可怕的脸,他们有着真实的可怕的人性。残忍的人性。
这就是一个这样的梦,关于友谊,关于亲情,关于孤独,关于时光。
透过一个孩子的眼睛, 透过一些零散的、没有日期,没有顺序的语言来编织一个故事,来做一场梦。一个孩子站在我们眼前,他是我们所有人的幻影,他孤僻却又渴望友情,他顽劣却有着最真挚的同情心。他的目光冷淡又热情,他满不在乎的看着周围的事,自己却不得不参与其中。他常常坐在遥远的土坡上,安静的看着身边发生的一切,他表现得像个置身事外的人,什么也不能引起他的丝毫兴趣,然而,什么也可以引起他的兴趣。透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一个静默的习惯于和死者对话的老人,一个在老人面前虔诚沉静的小孩。我们看到放纵欲望的父亲,与卑微容忍的母亲。我们看到人性中酣畅淋漓的恶,看到贫穷中于此生不甘的反抗。
我们看到的,是土地最真实的孩子,他们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他们的不羁放荡,都是深深的和土地连在一起的,他们塑造了生活的同时,生活也塑造了他们。他们不会奢望有一天会脱离这种生活,也不会担心有一天会跌入谷底——因为他们就生活在谷底。他们什么都不害怕,他们无所敬畏。因此,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是最露骨的,最彻底的人性。在自己的小社会里,他们可以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地位”畅快淋漓的咒骂,他们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性去活,正如孙有元对死亡的执念,正如孙广财对上隔壁寡妇床的执念。他们不懂何谓世人眼光,他们只是自私的守护着自己的那一点点欲望,然后以更加自私的形式表现出来。或许站在我们眼前的这个孩子,他此生最大的幸运就是远离了这个地方,远离了这个真实的可怕、到处都赤裸裸地展现着人们丑恶嘴脸的地方。到底还是从这个梦中醒来了。
也许我们都不愿承认,在我们的心里,有那么一个小小角落,里面盛着欲望,盛着丑陋的想法,盛着不敢曝之于光天化日的东西。我们带着虚伪的面具,自我安慰,迎来送往,我们时刻跟自己说,真实一点啊,可是,真实的样子真的能够被接受吗。或许这个孩子该庆幸,他终于逃离了这个地方,带上了虚伪的面具去生活,但是他也更应该庆幸,他有这样一段时光,能够在戴上面具之前看得清人本身的模样。
法国作家马塞尔布鲁斯特,到了生命最后时光他回首往事,审视从前所有的痛苦时光,觉得痛苦的日子才是生命中最好的日子,因为那些日子塑造了他。或许这是一场痛苦的梦,一场关于黑暗的日子的梦,可是,正是这场梦,这些经历塑造了他,让他有了以后的模样。
你站在高处星光闪耀的地方向下望,对着谷底的人们发出悲悯的叹息,却不知那谷底的人们正以自己的原始的方式享受着生活,抓着原始的信仰绝不会向上望。
《细雨》读后感4
《在细雨中呼喊》回忆了孙光林少年时的往事以及家庭的过去的某段历史以及第一人称我带我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特有的一种气息。
其中一些片段让我联想到了许多,感悟到了许多,了解了许多。婚礼一章中冯玉青这个形象有为鲜明,她敢于争取自己的幸福,她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真正的尊严,在绝境中她表现出的是坚强,是镇定,那时她还是个羞答答的大姑娘。冯玉青身上坚强,勇敢的品质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我想,它应该是我心中的妇女形象了。
友情是光,照亮你心中的灰暗;友情是火,燃烧你心中的希望;友情是手,是你困难中的援助之手。友情是生命中永恒不变的旋律,每个人都需要友情,我们的主人公——一向独来独往的孙光林也一样。书中重点描写了两个特殊的朋友,一个是比他大几岁的苏宇,另一个是小几岁的鲁鲁。让我体会到了友情的重要,对于身边的朋友,我也倍加珍惜。是苏宇和鲁鲁让孙光林感受到了友情的巨大作用,也让我时刻警醒,珍惜友情!
百善孝为先。说到孝,自然要提到孝子,孙光林的祖父孙有元也是个孝子呢!对父亲,父亲建造的桥塌陷后,他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把桥重新建成功,从而营救了父亲,欣喜中,在大热天里狂奔到监狱,以至中暑。见到父亲,一下子晕了过去。孝是一种美德,更是每一代人所应具备的品质。
抛弃一章中谈到了国庆的爸爸,他为了自己的婚姻,狠心的抛弃了年幼的国庆,国庆最终却凭借平时的细心,召集到了母亲一方的亲戚,虽未阻止父亲再婚,却得到了亲戚们的瞻养。其实他从侧面告诉我们:父母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关爱孩子。只有这样,下一代才可以健康成长。国庆走上犯罪的路,大概也有得不到亲人之爱的原因吧!
文章中涌现了许许多多勇敢,坚强,善良的人们。比如:冯玉春,他的宝贝儿子鲁鲁,国庆,苏宇。他们身上的'故事讲述了一个个真理,体现了种种优秀品质,用鲜活的例子来教育人们。生活就像一个漫长的故事,故事的结局有你把握!最后谈谈主人公孙光林吧!他幼年时被家人送给了王立强,王立强死后,他又重新回到故乡——南门。孤僻的性格,使友情来之不易,进而更加弥足珍贵,幼年的生活环境加上南门的生活,使得他的世界广阔而丰富。书中提到,最终他跨进了大学的门槛,这更是他付出的回报。孙光林回到南门后,父母是他可有可无,兄弟之间更无欢声笑语,可他并没有就此放弃自己,这是他得坚强;对处处受人欺负的鲁鲁,他更加爱护,这是他的善良。
每本书都富含这特有的意义,我相信《在细雨中呼喊》会使你成长更多。
《细雨》读后感5
前不久读了余华的《活着》,深深被他的文章吸引,于是,又捧起了他写的《在细雨中呼喊》。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说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时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时时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时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时,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时,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时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时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说着:“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说:“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亲人相见已不相认,“物是人非事事休”!故事就在这似完非完中结束了,留给人无尽的思考。最终他依旧面对被亲人抛弃的惨局,故事虽没直接写出,但从整个家庭的遭遇中我们可以推断,虽然他历尽艰辛,心怀希望的找到了亲人,但亲人依然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责任,他又一次被抛弃,被命运抛弃!
起初的我无法理解这种命运的捉弄,孙光林似乎是那个时代一切不幸的化身。他的遭遇让我心痛,怜惜。是时代将这个孩子折腾的遍体鳞伤,像恶魔一样吸蚀着他身上的营养,使他心力交瘁,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就这样自我消逝在一个特定环境中,或许多年后他会走出这段阴影,但他走不出这个时代!一个将爱包裹,人性伪装的时代!
整本书都深深的压抑着我,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永远的被接纳。不要太过奢求,因为人总是难以满足。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会霍然发现,早有一朵圣洁的小花在你心头静静绽放,发出圣洁的光芒!
《细雨》读后感6
再次“见”到鲁鲁,我已为人母。时间是在前些天的一个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觉,随手翻开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就这样,一个活泼、可爱、倔强、孤独、可怜的小男孩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在那一刻,内心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把鲁鲁抱在怀里,想为他撑起一片广阔的天空,让他健康、快乐地成长。
可以说,第一次见到鲁鲁,他就深深地打动了我。依稀记得那是在大学时代,偶尔一次逛书店,看到了《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之前已经读过余华的《活着》,我再一次被余华那压抑、忧伤的语调所吸引,冲动之下买下了这本书。
由于自己年龄的增长和心境的变化,两次见到鲁鲁的心情已大相径庭:第一次的最大的感觉是可怜,为鲁鲁可怜的命运而流泪、不平;而这一次是心疼,想为他做点什么来减轻这不公平的命运带给鲁鲁的伤害。
鲁鲁的悲惨命运来源于他的母亲——冯玉青,她的鲁莽、轻率使他的爱情之路颇多崎岖,她先是爱上了村里的无赖——-王跃进,这个男人在占有了冯玉青后娶了别的女人;冯玉青在第一次感情受挫之后,跟着一个卖货郎私奔他乡。几年后,卖货郎不见行踪,冯玉青带着一个小男孩——鲁鲁回到了县城,当起了单身母亲。孤儿寡母的不易最终迫使冯玉青走上了卖淫的道路,正是这条道路最终把她送进了监狱,也使鲁鲁失去了唯一的依靠。
如果仔细品味冯玉青和鲁鲁母子俩的生活,你就会发现这里面流淌着一种幸福——酸涩的幸福。母子俩相依为命,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保护着对方。鲁鲁,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就知道体谅母亲了!对于母亲的打骂,他心甘情愿地承受着,没有抱怨,没有记恨。而当冯玉青坐牢后,鲁鲁又一个人几经辗转找到了母亲。
鲁鲁是一个倔强而孤独的孩子,由于“来历不明”,鲁鲁受到同伴们的歧视和排挤,然而他内心又是非常倔强和坚强,当别的孩子欺负他时,他坚决反抗,不退缩,不求饶,他的脆弱只有在他那虚幻的哥哥面前表现出来。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鲁鲁,尽管你不能选择人生的起点,你的人生一定会朝着你所希望的方向前进!
《细雨》读后感7
先说说作者余思吧。估计很少人听说过她。她不是什么著名的作家,写这本书的时候她只是中国传媒大学的一名学生,一个青涩的女孩;但读了这本书之后你会不得不感叹她的魔力。
讲到书名,其实是出自冯延巳的(南乡子)中的一句话:“细雨湿流光,芳草年年与恨长。”王国维对此的注释是:“此词并非咏草之作,摄草之魂,正是为摄怨妇之魂。”
这本书是两年前买的,到现在已经不记得看了多少遍了。我为自己能够找到这么一本令自己如此着迷的书而感到庆幸,所以,在这里我一定要推荐给你们。
切入正题,说说小说情节,主要是围绕女主角季雨和男主角何铮的爱情故事展开的。季雨是大收藏家季至岩的女儿,从小过着所有女孩都梦寐以求的公主般的生活,但她的妈妈在她三岁的时候就死在一个小村庄里。季雨的爸爸妈妈没有结婚,妈妈是不顾家人反对独自躲到那个小村庄里生下季雨的。季至岩终未能给季雨的妈妈一个名分;这是他毕生的遗憾,也是季雨自小的伤痛;为此,父女俩都对婚姻有着极其热切的渴望。季至岩珍藏了一整本的结婚证,里面有各个朝代各个国家的结婚证明书,这是他最珍爱的收藏;而季雨,也在21岁时也就是还在上大学时就结婚了。那一年何铮22岁,跟季雨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完成了他们拥有自己的婚姻的梦想。有一句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季雨却说:“没有婚姻,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最终他们的爱情真的死了,症结不在婚姻。他们在三年半之内爱上对方,结婚,然后离婚;他们不明白,生活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在季雨和何铮结婚两年后,季雨的爸爸因非法x私文物而被查封所有财产,不久后因无法接受事实脑溢血而亡,没能给季雨留下任何财富。从那以后,季雨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一下子落为一个普通的穷酸的大学生。在季雨的生活中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叫成姨,是她爸爸的工作伙伴,实际上也是爸爸的情人。季雨跟成姨的感情很好,却始终不肯接受成姨跟爸爸的结合,认为那是对为爱而死的妈妈的背叛。爸爸亦因迁就季雨,始终未与成姨结婚。终于,爸爸死了,成姨也因此疯了,季雨一下子失去了两个最爱她的人,同时她认定是自己毁了爸爸跟成姨的爱情,陷入深深的悲伤和自责当中,从此变得沉郁寡言。一个乐观的人一旦变得悲观,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那种悲观是连时间也无法销蚀的大石。何铮不知道该怎么给季雨的生命还原本色,肩上的责任越来越重,梦想却无处可寻。最终,他害怕了,选择了自己的电影梦,放弃了说过要一辈子守护的季雨,离开了。听到这里,也许会有人感到疑惑或是愤怒,为什么何铮会在季雨这么无助的时候自私地逃避责任,离开季雨?其实这一点都不奇怪;怒放的花容易使人感到疲惫,最初的美看久了,只剩下喘不过气的疲惫,袭上全身。何铮只是一个不成熟的孩子,他没有能力承受那么多。曾经炙热的爱被时间、责任等消耗得所剩无几,他们都已经无力再爱,唯有分开,才是解脱。我们无法去恨这样一个人,即使季雨曾为他付出那么多,即使他知道季雨没有了他会很难过很难生活,但他至少爱过,至少在那些细雨打湿了流光的夜晚曾给过季雨至纯至真的爱。何铮到底只是一个平凡而又普通的男孩,心底有着敏感而弱小的情绪,但不可否认的,我们看到了他追求梦想时的坚毅,所以,他也是个美好的孩子。另外,见证他们这段感情的有一个特别的女孩——闻佳。她是季雨的好朋友,自幼失去双亲,与弟弟相依为命。她是学校播音系里的大美人,很少上课,平时四处游荡见客户,其实就是卖身。她喜欢旅游,每天游走在不同的男人身边,赚够了弟弟的学费就一身波西米亚装扮去旅游,到过许多国家。她说自己停不下来,不相信爱情,只想一直一直旅游。这个如鬼魅般的女子却偏偏与单纯的季雨成为好朋友。学校里的人对闻佳的评价很不好,但其实闻佳很善良,并且从来都是真心对季雨好的。在那些何铮远离季雨的日子里,是她陪着季雨,照顾她,甚至不惜代价去筹钱给季雨堕胎。而这样一个坦荡的女子却在不久后死于印尼大海啸;可想而知季雨有多么难过。身边可以爱自己保护自己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去;生活,就是那么残酷。我们都不得不成长。只有经历过这些,季雨才知道,爱与生存相比,永远居于次席;才知道,这世上只有家人才是最重要的;才知道,爱与婚姻不能等同。
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就像是闻佳说的,没有人有义务令你快乐,除了你自己。我想听众当中一定有很多像季雨一样纯真地相信爱情,并且轰轰烈烈地期待着美好的婚姻。或许一切很快会消逝,但请一定要珍惜那些用心在爱的时光;就像季雨和何铮的三年半,相对于一生来说,三年半很短,但那已经足够埋葬我们曾经火一样的青春;或许一切没有结局,但请相信,这一切将会在内心海枯石烂,地久天长。我们我们当中会有像闻佳一样不相信爱情的。请不要灰心,茫茫人海当中一定会有一个值得你奋不顾身去爱的人,遇上他之后,即使彼此终是错过,你会发现,他再坏也没有人能比得上他。相信何铮说的,爱过,不悲伤。或许也会有人像何铮一样在梦想面前迷失方向,但请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当初那个美好的梦想以及自己说出这个梦想时的表情。一个宁为玉碎的少年遇上一个相约瓦全的世界不只是可以自甘堕落,我们该像何铮一样,勇敢地去追求梦想,固守自己的那块玉璞。
孤独也许可以持续一百年,梦境也可以匍匐前进,只有青春的流光一闪而过。所以,珍惜青春,勇敢去爱吧!
《细雨》读后感8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篇看似有些混乱的回忆录,最终又极其合乎逻辑又令人惊奇的回到了原点,不,不是原点,是回到了南门。我感叹作者无序却不凌乱的条理,他用略带讽刺的口吻,叙述着包括孙光林在内的所有小人物的生命历程。这些生命,在他人眼里,就如作者的口吻一般,是讽刺的,甚至可笑的。而在他们自己手里,是被珍重的宝物,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b^卫的珍宝。
我看不透作者的中心思想。我感觉作者给我展现了一幅有时间感的油画。色调是灰暗的,人物却身穿同样灰暗的服装在画中脱颖而出,携带着各异的表情和流露出千奇百怪的情绪的眼睛。
或许作者本就是想展现一幅在物质尚不丰裕的年代,人们的生活图景。大部分是自私的,有逆来顺受的,有恃强凌弱的,有怀抱记忆不肯好好活在现实中的,有破罐子破摔的,也有敢爱敢恨的……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对生命的珍视和渴望,也许王立强和祖父自愿求死,但王立强自杀前下意识的想去抚摸他受伤的手,祖父则仰天长啸,等死却无法忍受饥饿。我想他们心底他们的潜意识里,能活一定不求死。那些孩子们,寡妇,冯玉青,孙广才,母亲,国庆家楼下阴森的婆婆,祖父的母亲……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细雨》读后感9
今天收到从当当订的书——《在细雨中呼喊》有些迫不及待的阅读,几页之后。发现这是自己很久之前读过的书了。但是有些心疼票子,坚持又读了一遍。
怎么说呢,大概那个年代的记忆总是有些灰色调的。但是余华的铺陈是我喜欢的类型:有倾听的雨声,有触及到的青草,有闻到的泥土的气息,有看到的无边的令人恐惧的黑暗…细细品味总是可以回到那个令人心潮澎湃的年代。
1965——估计很多的小说都是以它作为背景描述的,但是<在细雨中呼喊>就是那么的让我窒息。农村人和城里人的差距、少年懵懂的心思、突然死去的孩子、失身于恶霸却不得不委身下嫁的村上一支花……
但是小说终究还是好的,“我”是回复高考的受益者,是村里第一个变成城里人的。虽然幼时被父母送给他人抚养似乎斩断了亲情,但是血浓于水……哥哥还是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帮了自己。医生家里的孩子也是自己对异性的启蒙老师,可是代价很大。
写不下去了。生活也许就是矛盾体,总是有失有得,也总是让人不能忘记。我只能说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只是他的故事我通过书得知了,也感染了我的情绪。我会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也许还应该做些什么让自己活动更好。
有句话说的很好:“如果自己长得不漂亮,那一定要活的漂亮”。
《细雨》读后感10
当時看這本书是被前言吸引了,前言里写到這里面有智慧,有愚昧,各种各样的人物和生活吧,带着对生活中智慧的好奇与生活的多种多样的期待翻开了這本书,更多的还是带着学习的态度,想从别人的生活中学习到一些东西,应该就是前言里所説的智慧吧,但是這个东西我是没法用语言説出来的,不知道蕴含在哪里,但是也就在那里,就是存在的。
书是昨天晚上读完的,现在想来這本书给我最多的感觉就是画面感。一幕幕生活的场景,這就是余华的作品给我的感觉,包括之前看的《活着》,也是這种感觉。每个人都是那么的鲜明,充满了小人物的活生生的细腻的形象。有一种他们都真真实实存在过,而不是只在书本里的感觉。
孙广才,這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了,他身上发生的事情好多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发生在他身上又感觉是理所当然,就是有那种发生了也正常的感觉。這个人,对父亲和儿子实在是典型了,父亲和儿子就是他的负累,在父亲生命垂危的時候他期待父亲的死亡。這个人对家庭的概念也不知道是什么,把家里的东西,就是个便盆也要背到寡妇家里,当妻子和寡妇在田野上吵架厮打時他选择了袖手离开,甚至还打起了儿媳妇的主意,這个人,不管是他多亲的人,能利用就利用,连死去的小儿子也不例外,没用了就得不到他的好脸色了,可以一脚踢开。在孙广才的身上,更多的体现了小人物的愚蠢和自负。他的上下折腾把家弄的破碎不堪,也是一中深深的悲哀。
孙光平,孙光林的哥哥,一个迷惘与自负的男孩,小時候以父亲为榜样,渐渐长大后,他的心灵游走在城市与乡村。当弟弟孙光明去世后,他和父亲一致的表现,只是父亲比他走了更远,他们更多的是异想天开,一种无知的愚昧,当城里的孩子不在去他家找他,当那个女孩子并不是如他説的喜欢他,当他和父亲因弟弟去逝而盼望的荣耀并没有到来時,当他们家成为村里的笑柄時,這个男孩渐渐变得沉默了,也沉默的随父亲爬上了寡妇的床,孙广才搬了家里的东西,大摇大摆显露着和寡妇的关系,孙光平在黑夜偷偷从窗子里爬进去。孙广才很多時候是孙光平的榜样。
孙有元、孙光林的祖母、孙光林的戴方格头巾的母亲,那个以各种方式惩罚学生的老师、国庆、国庆的父亲和国庆母亲的兄弟姐妹们、国庆家楼下的婆婆、刘一青、刘一青吹笛子的哥哥、孙光林那个病弱的养母和强壮的养父、鲁鲁、苏宇、苏杭。。。。。。哪怕這些人只出现一小会,他们的形象也如活生生的走过。
這部小説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孙光林的孤独让我始终觉着他就游走在時间之外,默默看着在時间里的人。
這部小説不是一本导航书籍,从书中得不到行动中的指示,解决不了现实的问题。但是读完這部小説,就感觉這些人物实实在在存在过,人物的一举一动看不出来是另一个人编的,每一个人做的事,説的话,感觉就是,他就是会這样説,发展到那个時候她是会那样做的,就是這样的,所有的都不是作者安排的,而是书中的人物自己安排的,并不是以虚构的人物出现的。思想里多了一些东西,也説不清是什么,总之觉得是不容易淡忘的,很庆幸读到余华写的這部小説。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2
五大本,共20xx多页的电子书《汪曾祺全集》,我零零散散地读完,共花了大概3个月左右。
汪曾祺的作品以散文及小小说居多,主要描述的都是他生活中的经历以及所遇到的人,当然,还有很大篇幅是描写“天下美食”的,由此观之,汪曾祺必是吃货一枚。汪曾祺的文字平实易懂,几乎与“华丽”二字没有交集,但却有一种让人能静心读下去的吸引力,有点“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文章要达到这种水平,作者心态和写作功底都必须达到“双馨”才可。
我喜欢书中关于他自身人物的一些小小说及他谈到的一些关于写作的文章。虽说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并不能讲出书中他具体写了哪些人、哪些事、哪些理,但我知道我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心态是变得平和了些。要说到具体得到了什么,一时还真是无法言说。
很遗憾,汪曾祺并未发表过长篇小说(不知是否写过)。或许是因为他的文字太过随意,不习惯做去精巧的设计吧。总而言之,汪曾祺的散文作品是值得一读。
这是我读完之后目前所能想到的一些东西。对于没有的东西,我就不强拉硬扯了,这一点也是受汪曾祺的影响吧——平实真诚,不刻意卖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3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5
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了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了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了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了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了。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赌博,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了……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了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原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了出来,可见作者特别啰嗦。可也正是他的写作手法与众不同之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6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8
在读《汪曾祺散文》之前,汪曾祺这个名字,我是知道的,但仅知道他是个作家。估计是在《读者》《小说选刊》等杂志上读到过他的文章,至于写了些什么,不是很有印象了。
20xx年寒假,我读完了《汪曾祺》散文,通过他的文字,对汪老有了一个较全面、较细致的了解。
汪老出生于江苏高邮城镇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和艺术的熏陶。在艺术上给予汪老启蒙和熏陶的,是他的“绝顶聪明”的父亲:是画家,会摆弄、改良各种乐器,会养蟋蟀、金铃子,养花,会给孩子们制作各种精巧美观的玩具;在学业和为人处事上给予汪老深远影响的,也是他的兄弟般的父亲:关心学业但不强求,培养爱好但不强迫,汪老小时候的绘画、书法、作文,均受到父亲的影响和启发。
作家汪曾祺
汪老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品读汪老的散文,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淡泊名利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就是对于自己当年被划为“右派”的经历,他也是如谈别人的事一般,娓娓道来。读着读着,你会一厢情愿地认为:汪老是文如其人、人如其文的,我喜欢他的作品,当然也喜欢他的人了。读着读着,你会看到一个博学多识,情趣广泛的老人,正把他的人生经历一一细数。喜欢他的一组写人的文章,推荐大家走近汪老笔下的金岳霖、老舍、赵树理,《地质系同学》《吴大和尚和七拳板半》等也很值得一读。喜欢听他讲在云南求学时的经历:《泡茶馆》《跑警报》。喜欢他回忆故乡人事的文章:《花园》《多年父子成兄弟》《自报家门》。喜欢读他的北京生活、工作:《国子监》《胡同文化》《午门回忆》。
(通过查阅资料发现,汪老不仅仅是散文家、更是小说家、剧作家,著名的京剧《沙家浜》的剧本,他就是主要编者之一。他的小说作品中赫然有《异禀》,隐约记得这是我多年前读过的印象比较深的一篇小说。)
戏剧家汪曾祺
汪老年幼时对唱戏就很感兴趣,在云南大学经常参加晚翠园曲会,和昆曲爱好者们做“同期”。这对他后来在北京京剧院的编辑工作是很有帮助的。他对北京京剧院的“五大头牌”——马谭张裘赵的四位京剧表演艺术家各自的艺术特色,进行了中肯到位且独特的评价,不是一个热爱京剧、观察入微的人,是写不出如此传神的文字的。读到这样的文字,对于年幼时曾经搬着小板凳赶村上的草台班,看锡剧、越剧的我来说,真是过瘾啊!于是我固执地认为,在唱戏方面,汪老绝对是有一把好嗓子的。
旅行家汪曾祺
汪老出生于江南水乡,大学就读于云南,后又居于北京。由于工作需要,走遍了祖国大江南北。新疆的南山塔松、天池雪水、天山、伊利河、果子沟、葡萄沟,湖南的桃花源、岳阳楼,山东泰山的云雾、石刻、担山人,云南的各种花木……一一入文,读来如神游祖国山河,领略各地风俗人情。尤其推荐阅读《草木春秋》、《昆明的雨》、《湘行二记》。
美食家汪曾祺
谁说汪老这样的文人雅士就应该粗茶淡饭,甚至不食人间烟火?民以食为天,汪老一路走,一路游,一路吃,一路写,有名的、无名的,酸甜苦辣咸,甚至臭,皆入口、入文。读来让我这个吃货垂涎欲滴。推荐阅读《肉食者不鄙》《鱼我所欲也》《昆明菜》《四方食事》。汪老不仅仅是爱吃、能吃、会吃,自己也会烹饪美食,闲来喜欢自己买菜做菜,和家人一起品尝,也喜欢亲自下厨做小菜一二,招待贵宾或老友。汪老对吃的研究,不仅仅停留在品味、写文,他是把吃当作文化来研究的,有《宋朝人的吃喝》《吃食和文学》等为证。在《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中,汪老介绍了家乡的食物:炒米、高邮咸蛋、咸菜茨菰汤、螺蛳、蚬子、昂嗤鱼、鹌鹑、枸杞头、蒌蒿、荠菜、马兰头……这些也都是我熟悉的江南特有的食物。
关于书画家汪曾祺,就不一一赘述了,网上有很多他的书画作品。只谈一点,他喜欢杨凝式的《韭花帖》,撰文畅谈这本名帖的来历,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喜欢汪老和他的文字,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因为汪老曾就读于江阴南菁中学。在他的散文中,写到了江阴的河豚鱼,写到了他念念不忘的、终身难忘的江阴寿山(中山)公园正对面的一家水果店。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好像是有这么一家。难道历史如此悠久,在汪老的高中时代就存在了?此文不长,名《水果店》,特摘录下来:
江阴有几家水果店,最大的是正街正对寿山公园的一家,水果多,个大,饱满,新鲜。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浓浓的水果香。最突出的是香蕉的甜美。这香味不是时有时无,时浓时淡,一阵一阵的,而是从早到晚都是这么香,一种长在的、永恒的香。香透肺腑,令人欲醉。
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
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汪老真是率真又可爱!当年,他是不是进去这家水果店为心爱的姑娘买过水果?当年,他是不是和她一起嗅着阵阵果香,流连于寿山(中山)公园?
汪老的文字真是朴实无华而回味无穷!这就是借物抒情?更确切地说,是借香抒情?让我仔细回忆自己什么时候吃过的什么食物,什么时候看过的什么风景,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回味的,也来试着写一写这样的小短文。
读完了汪老的散文,接下来,我要读读他的小说了。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9
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0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
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6篇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6篇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
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绒兔子找耳朵》读后感1
我读了《绒兔子找耳朵》这本书,书里讲了·绒兔子的耳朵丢了,它和布老虎、铁皮小人儿一起经历千辛万苦找到耳朵的故事。
当看到布老虎和铁皮小人儿被抓了,我为他们着急,怕他们有危险;又看到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打败了大黑老鼠时,我为他们感到骄傲;当看到他们回到幼儿园时,我又为他们感到开心。
绒兔子能找回耳朵多亏了朋友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我真的觉得朋友是多么重要。
《绒兔子找耳朵》读后感2
当我读到绒兔子被幼儿园的小朋友抱来抱去的,一只耳朵弄丢了,身上的毛变得又脏又黑的。最后,她被丢进了垃圾桶。我为她感到可怜。当她在垃圾桶捡来一根胡萝卜,粘到自己头上当耳朵时,我情不自禁地“扑嗤”一笑,那兔子真好玩儿。
一开始,我觉得那绒兔子胆子可真小。每当遇到大老鼠,她总会哇哇大哭。可后来,让我大吃一惊。她不但打败了五个大老鼠,还救出了掉在陷阱里的布老虎和铁皮小人儿;还救下了被万能胶粘到门上的灰溜溜一家……她的力大无比和聪明才干真让人佩服啊!
《绒兔子找耳朵》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绒兔子找耳朵》这本书,里面讲了一只绒兔子,他每天让幼儿园小朋友抱来抱去,丢了一只耳朵,他就和他的好朋友布老虎、小老鼠、小老鼠妈妈,灰溜溜和铁皮小人儿一直在寻找另一只耳朵。经过他们的努力打败了四个坏蛋,抢回了绒兔子的另一只耳朵。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就会获得成功,胆小的人慢慢也会变成胆大的人。
《绒兔子找耳朵》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绒兔子找耳朵》。书中有一只绒兔子的耳朵掉了,身上很脏被小朋友给丢到了垃圾箱里。绒兔子很伤心,它想回到幼儿园去,于是绒兔子下定决心要找回自己的耳朵。路上它遇到了小老鼠,布老虎和铁皮人,大家齐心协力终于找到了耳朵,绒兔子觉得朋友们对它太好了,可是它没有帮朋友们做过什么。于是决定以后再也不欺负小老虎和铁皮人了,也要帮它们一起回到幼儿园。
我也要像绒兔子一样和小朋友们团结在一起,互相帮助。还要学习它们做事坚持到底的精神!
《绒兔子找耳朵》读后感5
绒兔子在幼儿园被小朋友抱来抱去,它的白长毛绒变成了灰色的了,还少了一只耳朵,又被人扔进垃圾桶里。它身边只有胡萝卜、浆糊等破烂东西,绒兔子很委屈,大哭了一场。
绒兔子好可怜,它是我们的好朋友,不但天天陪着我们玩,还给我们带来乐趣,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爱护它,可是它少了一只耳朵,很伤心,那我一定要陪着它找到它的耳朵,让它和我们快快乐乐地在一起!
《绒兔子找耳朵》读后感6
在暑假里我看了好多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绒兔子找耳朵》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因为它里面讲的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很深,受到了很大的启发。这里面讲述了被幼儿园的小朋友给扔掉的脏兔子,布老虎,还有铁皮小人儿,它们一起帮绒兔子找耳朵的过程,历经风险,重重困难,最终帮助绒兔子找到耳朵。
这个故事中令我印象最地一个片段是:绒兔子。布老虎和铁皮小人儿组成了一个团队,在途中它们还认识了一位小老鼠,不过它胆子太小,看见布老虎就逃掉了。在路上,绒兔子布老虎和铁皮小人儿遇到了一个没有人驾驶的车。铁皮小人儿跑上前去说:“我会开车”,绒兔子们不信,都以为它是唬人的,可铁皮小人说:“没事的,我以前可是开直升飞机的,快坐上来吧!”绒兔子和布老虎半信半疑的坐上了车,车开起来了,真的不一会就到了目的地。下车后,就看见五只老鼠正在打闹。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它们看见了布老虎,连忙逃跑,嘴里还念念有词:“大猫来了!快逃啊!”布老虎听了生气地说:“我不是什么猫,我是大老虎。”绒兔子却纳闷了,这明明是小老鼠的家,现成为什么成了它们的家呢?
绒兔子,布老虎和铁皮小人儿决定揭开这个秘密,这天夜里,它们来到了大门前说:“我和铁皮小人儿进去看看你呆在汽车里等我们。”绒兔子说:“好吧!你们快去快回。”“知道了,”布老虎和铁皮小人儿一起回答。它们走到大门口,看见门是锁着的,它们就从墙上跳过去。谁知刚下去,就被五只小老鼠给抓住。
“终于抓到你们了,先吃哪个呢,就先吃铁皮小人吧”,一只白老鼠跑上前去一咬,谁想它这么坚硬的老鼠牙齿都蹦断了。绿老鼠说:“我学过硬气功,让我试试吧,这一拳下去,铁皮小人儿没事,反到绿老鼠的手肿了起来。这样也不行,黑老鼠说:“把它们关到牢里吧。”在牢里,铁皮小人儿和布老虎想尽了办法,最终撞坏了牢的四周栏杆,脱离了危险与绒兔子会合,最终战胜五只小老鼠而找到了自己的耳朵。
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团结在一起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同学们,我们的人生才刚刚起步,未来的路还有很长,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但我们要坚信,不管在学习上,生活里,只要有困难,我们就要相互帮助,团结一心,一定会克服困难,走向成功。
同学们,我呼吁今后我们一定要读好书,做好事,从中吸取养份,为了未来让我们手拉手,心边心一起往前走。
《绒兔子找耳朵》读后感7
近几天,我一直在看中国首位国际安徒生文学奖提名奖获得者,被称为“怪老头儿”——孙幼军写的童话《绒兔子找耳朵》。故事生动而完整,情节曲折而有趣,情调优美,语言通俗流畅。看着看着,我不由自主地跟着“怪老头儿”丰富的想象力,进入了一个充满温情、奇妙、快乐的.幻想世界……
有一只小兔子,他的耳朵丢掉了,被人扔进了垃圾桶。读到这儿,我心里“咯噔”一下,不禁为小兔子惋惜起来:多可爱的小兔子,可惜没了耳朵,他能找到耳朵吗?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一颗悬着的心慢慢地放下来,脸上露出了笑容。原来小兔子遇上了两个小伙伴——布老虎和小铁人,他们帮助绒兔子一起找耳朵。人多力量大嘛,小兔子能很快找到耳朵了。接下来绒兔子、布老虎、铁皮小人他们一起去了小老鼠的家里,可小老鼠的家全被一群黑老鼠给霸占了。绒兔子要拿回耳朵,就和伙伴们一起想办法去对付黑老鼠。绒兔子一开始胆子很小,我的那颗心又提到嗓子眼了,不断地为小兔子打气:“小兔子加油,否则你会没命的!”哈哈,小兔子显出惊人的勇气,变得越发勇敢和伙伴们打败了黑老鼠一伙,拿回了自己的耳朵,还被送到了幼儿园和小朋友一起玩。“耶,太好了!”我情不自禁地喊道,“小兔子,好样的!”
《绒兔子找耳朵》的故事情节真的是一波三折,引人入胜,它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要坚强面对困难,不要退缩。而我呢,一有什么困难就只会哭鼻子或者马上请爸爸妈妈帮忙,嗨,真是惭愧。我已是个大孩子了,以后要学会自己克服困难,成为一个勇敢的孩子。它还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光靠自己是不行的,要学会团结,团结友爱力量大。我已经读三年级了,认识了很多同学,交了很多好朋友。我每天开开心心地和好朋友一起学习游戏,十分团结友爱,我还要多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同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