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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离四百五十字读后感整理76条

时间:2018-03-10 18:06

【篇一:读《万水千山走遍》有感】

《三毛全集》是我的最爱,它共有11册,然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万水千山走遍》了这本书是作者游历了世界墨西哥,巴拿马,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智利,阿根廷三毛故乡等地区所留下的记录。这其中仅秘鲁就写了四个篇章,其他国家也有两到三个篇章,可见作者三毛对每一个国家的深度了解。

三毛的作品不像我们平时所见,它的标题并不直接注明国家而是以一个委婉的词语去表达她所要表达的情感。如:街头巷尾,银湖之滨,迷城,高原的百合花,悲欢交织录等让人心仪的名字。在这数多篇章中最令我喜爱的是“药师的孙女-前世——世厄瓜多尔行纪之一”。

心湖的故事是在安地斯山脉的高原上,现在一经没有人传说这个故事了。在那片不属于印加帝过的土地上响起了一场战役,死了三万多个族人,包括我的祖父。死去的人按祭祀的吩咐,挖出了三万多颗心,丢在了故乡的大湖里,原被称为银湖的美丽之水改为“哈娃哥恰”,就是心湖的意思。世亲过去很久了,战争中的寡妇慢慢死去,又有了新的一代,却以离开了故乡,没了消息。不久村里的药师,我的祖父也死了,祖父死前一直念着我的名字“哈娃”,就是心的意思。不久我结婚了,我变更勤劳了,丈夫对我很好。平经的日子里,我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妇女,等待下一个生命的出生。作为药师的孙儿我也知道难产的危险,又很多人因难产而死。那日我看见家中煮了两条鱼,很吃惊,丈夫说:“光吃玉米饼是不行的,吃鱼补补身子。”心湖满是鱼,可那毕竟是祖先的心脏啊!我开始吃鱼了,丈夫也被发现了。我生产那天,苦苦挣扎了三天。最后哈娃与那孩子死了。哈娃19岁。

这个故事悲惨而优美……

【篇二:《万水千山走遍》

初读三毛的书时,第一感觉就是,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完全是靠心灵儿存在的人,不在乎现实的世界,完全存活于精神的世界。于我,内心冲击很大,一直在给自己说要出去旅游,结果,只是嘴上说说,没有说走就走的勇气,一直在估计很多东西。读到这本《万水千山走遍》,南美洲的旅行以及三毛的所见所闻,将我也带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了解了世界上许多我不知道的国家的风俗和习惯。

读这本书是在回家的火车上进行的,读一会睡一会的悠闲,与我前些日子慌忙的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返程的火车上,这点更加明显。忽然觉得哪天自己可以带上一本书,泡上一杯茶,听着轻音乐,买上长途普通软座火车票,开始自己单独的旅行,然后到达这个城市,呆上两三天,静静的品味当地的风俗习惯,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三毛的书,对我的内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并且在这几十年当中,会不会发生什么样的意外是我们人人无法避及的,所以过好每一天,才是对自己对生活对生命的负责。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男友说,我想单独去旅行,他说以后禁止你看三毛的书。呵呵三毛啊,三毛,真不知道你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作为女性,对于你这种性格,很是敬佩。对于我而言,影响是巨大的,一句话,充实自己,享受人生。

【篇三:《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此刻,坐在KFC二楼餐厅的我,吃完了在有些人眼里的垃圾食品或者说某些人眼里奢侈的汉堡和薯条,喝着热乎的奶茶,听着餐厅里放着我最爱的艾薇儿的歌曲,悠闲自得的看着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心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自己跟随着三毛,畅游在异国风情中怡然自得,犹如身临其境,闭上眼呼吸都能感受到书中写到的阿根廷草原上清新的空气,蔚蓝的天空和伸手可触到的朵朵白云,还有那位“高裘情人”。把自己融入到书中的情景之中,置换了陪在三毛身边的米夏,仿佛跟随在三毛身边的不是米夏而是我。

一直以来自己最大的梦想就是背包四处旅游——一个背包,一架相机,一张卡和一颗好奇而热忱向往的心,踏上旅途的征程,在陌生的环境下,看尽上天赐予人类的美好世界。只可惜,我只是个平民。没有横溢的才华,没有出众的外貌,没有富足的财力,没有坚强的意志,没有坚定地决心,有的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承载物,还有空无虚幻的思维,有的只是怨天尤人,泛滥感情,剩下的什么都没有。对于我这样的一个穷人来说,旅游是个多奢侈的念头,有时候,偶尔会出去转转,玩玩,不了解我的人,包括现在身边的很多人,都说没有钱就安分的在家待着,省着点儿钱,别乱花钱了。也许在她们眼里,我是个败家子,是个爱乱花钱的孩子,那都无所谓,对于热爱旅行的我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们不懂得一个游玩家的心情,我也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你的所作所为,就像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一个平日里没有多少钱却爱好唱歌的人会花一千块钱买一副耳机,一个街头卖艺的人花几万块钱买一个吉他以至于流落街头卖艺一样。他们可以理解可以接受花几百块甚至上千块钱衣服鞋帽,却理解不了我们花几百块钱买一个耳机,几千块钱买一个吉他。因为爱好,所以会为之倾注一切,值就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而我们被冠以“乱花钱”罪名的原因。

不被人理解,或许这样的我们是孤独的,但同样的这样的我们也是快乐的,因为我们做的这些是我们的最爱,就像我每一次的旅行都会受到诸多阻扰一样,想要出发的时候,好多人都会说“你那么有钱啊?自己都债务累累了,还花钱去旅行,真是有心情”,每次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错综复杂,知道他们也是为我好,为我考虑,只是他们不知道,就因为“没有钱,债务累累”整天被这些现实的东西压得闯不过气来,所以想要一种旅行的方式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不想要自己的青春就放在挣钱还贷款,或者存钱这些事情上面,只想乘着现在的我还有激情,还有体力,还有精力去玩耍,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想要做到老之后不后悔的事情,尽量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太多的遗憾,所以宁愿活在“乱花钱”的罪名下也想要尽情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宁愿背着债务累累的风险也想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每次看到那些没有太多钱却依旧背包旅行的人,心里只恨自己没有他们那样的魄力。终究被现实打败,为现实妥协。或许这话说出来又会被身边的某些人挖苦讽刺,那又怎样,其实她们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我也承认自己确实没有那个能力,所以,尽量的为自己创造条件,尽量的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只要做了,不管多或少,不管之后会怎样,但我想我唯一可以保证的那就是在我垂死之年,我不会为这些我所爱好的做过的的事情而后悔。老师同学都说我是个外星人,“反人”、“怪人”“幻想者”,整天想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切实际,甚至感觉是天马行空的事情,但是我想说我要尽量让这些所谓的不可能变成可能,或许旅行过后的我会为债务忧愁烦恼,开始挣钱攒钱,那我也快乐,最起码我快乐过了,我以后的人生又少了一丝遗憾,这样我就知足了。

看书看的时间久了,有点儿疲惫,起身活动一下。发现窗外霓虹灯亮,车嚣夜寂,室内孩童嬉耍,情侣爱浓,音乐更替,看着桌上的书本和吃剩的垃圾,心中感慨万分,于是提笔书之。

【篇四:《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看了《万水千山走遍》,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个旷世的奇女子,就连她的寂寞都是果敢的。迷惑苍凉的墨西哥之夜,寂静圣洁的厄瓜多尔心湖,风情万种的玻利维亚百合,狂野单纯的阿根廷牧场的天空……听三毛如痴如醉的倾诉。

一直觉得三毛最懂旅行的真谛:一个人,默默走过陌生的土地,边走边思考。直到自己被思维填满,在旅途中发现了一个未知的自我。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读完《万水千山走遍》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秘鲁的玛丘比丘。那个荒废了几百年的只剩下断垣的印加城市,在三毛的笔下,显得那么迷幻。过了这么多年,读来仍让人心驰神往。其实三毛对这失落的城市并无太多具体描写,或许是三毛只是在用她的通灵在感受像迷宫一样的废墟带来的寂寞。那些过往的情愫,就像黏稠的南方的春雨,那一片芳草,湿湿的沾住了她旅行的裤管。

三毛曾通灵地认为自己的前世是药师的孙女,一个平凡的在十九岁就离世的印第安女子。相比这荒凉的废城,她更加向往的是澄净的蓝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当厄瓜多尔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看了只是觉得归乡。我想,三毛坐在玛丘比丘的大石上时,脑子里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祷告的轻如叹息的魂灵,安静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灵能解释她感觉到得,召唤她抽身离去,逃离了玛丘比丘那一日突发的大水。

最爱的便是三毛遇见安妮一段:两个来自不同国家的女孩偶遇在南美高原,互相连名字都不清楚时便已注定两人是浪迹天涯是的灵魂伴侣。彼此是那样惊人的相似:“衣着打扮,谈吐礼貌,生病的狂烈,甚至藏东西的地方,都差不多一个样子”“安妮,难道我们以前真真认识过,为什么彼此那么熟悉呢?”说是不可信的缘分也罢,前世今生也罢,就在某时某刻地球某个角落,她们奇迹般地遇见。一直幻想自己能有一个如此的旅行伙伴,无需过多言语,便能读出内心的想法。忽然的相见,不需仪式的告别。能够相伴的'时光,开心地认真走过;到了某个岔路口,微笑着转身离开,并不刻意挽留。这便是真正的友谊吧,不要永远粘在一起消磨时间,只要足够美丽的瞬间。

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画得美得像一个被上帝遗落的梦。

三毛用琉璃般质朴且华美的文字,叙写着万水千山的旅途乃心灵上的征程,谱写了一个平凡女子用生命写出的绮丽诗篇。她冷冷地看着这个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眉目间流露出了红尘女子的自然之美。

【篇五:三毛《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女子恰若。超然绝世。但恰恰因着如此,三毛,她,她们,此生在人世间却是命定的不能幸福。

这个俗世的太多太多,都是大多数凡人依照他们本身所创设的——规则也罢、人情世故也罢。而她们,却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潇潇来客。面对规则,不愿臣服,于是渐渐变得缄默,终日以不言不语来竭力抗争;面对桎梏,不愿盲从,于是她们从最初的一身孑然,日渐到最后,伤痕累累、满目疮痍。

来来回回的抗争、反反复复的回绝,她们可以表面淡淡的微笑,她们可以为着守候的爱人而苍茫活着,但心底的斑驳却仿佛一个无底的黑洞般的,吸纳,然后吞噬一切。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虚空。

背灯和月就花陰,喃喃试问,有谁可知道,那颗颗含笑带泪,却仍被不解之人指认做清高的眼瞳,默默包容了世间的多少无奈。

她们是路过尘世的天使,扬扬一袖风尘,就奔走出满地繁花。

女子恰若三毛。冰雪聪明。却可谓人生之大幸,亦为大不幸。

她们幸运,因着过人的聪慧,细细体察世事洞明,能够检索到那细若丝缎的尘世的小幸福;她们不幸,因着那聪慧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重负,万事体察如明鉴,过于明晰,过于孑然,最终是过于沉重。

难怪万物轮回无休无止,天穹安然。其实,我们每个人所秉承的一切资质与命理,聪慧愚笨、大喜大悲,都,决然不会亏欠。

世间男子,大都极喜资质较为愚笨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她们可以为他们所轻易哄骗而带来一种平稳、控制的欣喜——就像是我们儿时人人手中的玩具布偶,轻轻的怜爱,它就像傀儡般笃定的信着你了。

毫不迟疑。

而对她们来说,生命是一场浩大的放逐,归途的方向遥不可知。如果说三毛和荷西的相遇是来之不易的缘,那他们的结局却恰恰完成了传奇女子的传奇一生。荷西死了,三毛的心亦随之逝去,那么她的一生委实是在那刻走向终结。

三生石上的宿命。寂寞苍凉的,手势。

女子恰若三毛,她们,只是尘世的过客。慢慢来过这里,与你打个照面,再转身离去,回到永远的天国。曾经不幸曾经的凋零,在彼岸的盛放永恒。

涉江而过,芙蓉千朵。

超然绝世。但恰恰因着如此,三毛,她,她们,此生在人世间却是命定的不能幸福。

这个俗世的太多太多,都是大多数凡人依照他们本身所创设的——规则也罢、人情世故也罢。而她们,却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潇潇来客。面对规则,不愿臣服,于是渐渐变得缄默,终日以不言不语来竭力抗争;面对桎梏,不愿盲从,于是她们从最初的一身孑然,日渐到最后,伤痕累累、满目疮痍。

来来回回的抗争、反反复复的回绝,她们可以表面淡淡的微笑,她们可以为着守候的爱人而苍茫活着,但心底的斑驳却仿佛一个无底的黑洞般的,吸纳,然后吞噬一切。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虚空。

背灯和月就花陰,喃喃试问,有谁可知道,那颗颗含笑带泪,却仍被不解之人指认做清高的眼瞳,默默包容了世间的多少无奈。

她们是路过尘世的天使,扬扬一袖风尘,就奔走出满地繁花。

女子恰若三毛。冰雪聪明。却可谓人生之大幸,亦为大不幸。

她们幸运,因着过人的聪慧,细细体察世事洞明,能够检索到那细若丝缎的尘世的小幸福;她们不幸,因着那聪慧是生命所不能承受的重负,万事体察如明鉴,过于明晰,过于孑然,最终是过于沉重。

难怪万物轮回无休无止,天穹安然。其实,我们每个人所秉承的一切资质与命理,聪慧愚笨、大喜大悲,都,决然不会亏欠。

世间男子,大都极喜资质较为愚笨的女子,在某种程度上,她们可以为他们所轻易哄骗而带来一种平稳、控制的欣喜——就像是我们儿时人人手中的玩具布偶,轻轻的怜爱,它就像傀儡般笃定的信着你了。

毫不迟疑。

而对她们来说,生命是一场浩大的放逐,归途的方向遥不可知。如果说三毛和荷西的相遇是来之不易的缘,那他们的结局却恰恰完成了传奇女子的传奇一生。荷西死了,三毛的心亦随之逝去,那么她的一生委实是在那刻走向终结。

三生石上的宿命。寂寞苍凉的,手势。

女子恰若三毛,她们,只是尘世的过客。慢慢来过这里,与你打个照面,再转身离去,回到永远的天国。曾经不幸曾经的凋零,在彼岸的盛放永恒。

涉江而过,芙蓉千朵。

【篇六: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与作者一样是出生在80年代,读这三毛的书长大,听着“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到,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至你共我”长大,也许作者用和三毛文章相同的名字来命名这篇游记,也是在缅怀三毛,缅怀我们的童年。但我们却不知不觉的成为了作者笔下的大多数。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两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甚至可以随时支付飞往世界各地的机票,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当作者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她们在杭州挨过饿,在济南受过冻,在贵州感动过,在海口无助过,喜悦了,思念了……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只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停停吧,做一次心灵的旅行。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你的心,引起你的共鸣。何尝不是你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作者对故事材料的处理丝毫不矫揉造作:一是把自己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作者将这两条线索穿插于无形之中,在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

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过该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平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本句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我们暂且不论是怎样的手法,总之,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作文

【篇七:读《千山万水走遍》有感】

生活在撒哈拉沙漠的奇葩,亦是充满传奇色彩的女子。三毛是会讲故事的人,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讲不完的故事。

她把她的脚,当做哥伦布的航船,或者是马可波罗的双腿。这样一步一步的,走遍千山万水。她把她的笔,当做梵高的画笔,或者是莫开朗琪罗的石膏。这样一点一点的,写近世间百态。

那一个个城市,在她的笔下,风格迥异。马德里,撒哈拉,加那利群岛。洪都拉斯,哥伦比亚,巴拿马。在日光下,也在三毛的世界里,静静的诉说着各自的故事。她相信,每一种建筑,每一家店,每一个人,都是城市的一个缩影。我们可以透过它们,摸到每个城市的纹理。于是她用她的眼睛,捕捉到了它的历史,政治,地理,文化,居民,语言,饮食等一系列特征。比如巴拿马一个装饰雅典的长廊,即便这样一个小小的角落,都可能是经历过几千年的历史所积淀下来的一种“化石”,你甚至可以再一座废墟中看到时光刻下的痕迹。就像陈启文说的,所谓历史,并不是被埋没了。而是另一个意义上失踪了。于是,我们就这样跟着三毛的脚步穿越了时空,穿越了时间,也找寻到了失踪的历史。

如果说,历史是一座城市最厚实、最深沉的土壤,那么风土人情就是在这土壤上生长繁衍出来的最动人的风景。三毛笔下的世界,是充满人情味的世界。邮局的工作人员,街上卖牛肉面的伯伯,教堂的神父。杂剧院的演员,亚西亚地区的游牧民族,卖爆米花的青年。哪一个,不是带着最淳朴的笑容,出现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哪一个,不是让人温暖的想要流泪?异国他乡的人民,用他们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方式,触动了三毛心底最深的一根弦。我相信,如果让三毛为他们画一幅画,她一定会用上最温暖的色彩,就像冬日的日光,在寒冷中更显珍贵。当然,就像每个故事那样,三毛故事里的人物,也有狡猾的,刻薄的,刁钻的。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狡猾,刻薄,刁钻也是如此地有特色,甚至可以说是有传奇色彩。像卖花的女人,保姆玛利亚,在让三毛荷西头疼的同时,也让读者哭笑不得。同时也发现了他们的可爱之处,就像玉石虽美,但是一块特别的瓦片,也会让人爱不释手。

通常在看三毛的游记时,旁边都会把放着辞海。每读到一个地名,便在辞海里细细的查找。这样,好像自己也游历了一番,跟着三毛,满世界的跑。看巴黎圣母院前飞翔而过的鸽子,哥斯达黎加卖爆米花的小伙子,洪都拉斯里被叫做青鸟的巴士。那一幅幅画面,像上色浓烈的油画,极具特色,连映在河里的倒影都要凝固。

三毛的这本《万水千山走遍》,在描写每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时,都包罗万象。也许历史是将一种抽象的文化保存在实实在在的事物中,然后逐渐繁殖蔓延开来。最后你会发现这种文化的气息无处不在,在建筑,在书籍,在饮食中,在当地居民的举手投足中,在思想中,在一个民族的共同意识中。所以一本好的游记,必须包罗万象。

我想一个女子,要想走遍千山万水,其中的艰辛曲折不言而喻。三毛的书中很大篇幅描写了困境,在洪都拉斯的雨城里奔波,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头疼剧烈,在去玛丘毕丘的路上遭遇洪水。但是这些,或许对她而言比有稳定的工作,平静的生活更加接近幸福的定义。或许她的骨子里,早就有这漂泊的宿命。流浪,再没有比这个词更具有浪漫色彩了。因为它曾经凝练过一种脚步,一种要把世界走通的脚步,一种要把万水千山走遍的脚步。在这种脚步的指引下,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马可波罗写下了举世闻名的游记。而三毛,还在前进着。是这种脚步,让那些困境都不算困境。因为流浪者不曾注意脚下,他们只看前方。三毛通常是拿起行李,便要远行。即使是撒哈拉沙漠的无人区,只因为想看沙漠在夕阳下的景象,便想横穿整个撒哈拉。拥有这样举动的人,要么足够洒脱,要么足够执着,或者两者都有。

但是三毛从不停下,一个地方再好,再吸引她。她还是会毅然离开。也许对她来说,这一个个地点只是生命的各站停靠。而归航的目的地,只属于她的家。这也许并不符合流浪者的定义,因为流浪者的心中是没有家的。但是这符合三毛的定义,她的脚步像流浪者一样坚定,但是她的心,却被家延伸出来的枝叶,紧紧抓住了。在很多城市流连的时候,看到一张地毯,她会想起她的家;看到一个人,她会想起她的父母。

这就像余秋雨先生说的了,有山峦相隔的遥远,是一种绝望;而又河流想通的遥远,则是一种忧伤。当大山河流域父母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才算理解了源头的全部含义。

【篇八:《万水千山走遍》读后感】

《万水千山走遍》的作者是三毛,原名叫陈平,十三岁就跷家去小琉球玩,初中时逃学去墓堆读闲书。旅行和读书时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与最疼痛都夹杂其中。她没有数字概念,不肯为金钱工作,写作之初纯粹是为了让父母开心。她看到一张撒哈拉沙漠的照片,感应到前世的乡愁,于是决定搬去处,苦恋她的荷西也二话不说的跟着去了。然后她和荷西在沙漠结婚了,从此写出了一系列风靡无数读者的散文作品,把大漠的狂野和温柔和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家面前,“三毛热”迅速的从台港横扫整个华文世界,而“流浪文学”更成为了一种文化现象。

接着,安定的归属却突然急转直下,与挚爱的荷西锥心的死别,让她差点放弃生命,直到去了一趟中南美旅游,才终于提笔写作,接着她尝试写剧本、填歌词,每次出手必定感人。最终,她又像儿时那样不按常理出牌,逃离到没有人直到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其实静静的思考一下,我们完全能慢慢理解做出不顾一切决心走遍万水千山的“疯女孩”,可能还会对这个女孩产生一份很缥缈的敬佩,一份来自心灵的默默的赞许。对自由的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愿望,看完整篇文章,我轻轻问问自己,你想放下一切去追求自由吗?追求那像风一般的感觉,还是像鸟儿一起在天空翱翔。此时我已经沉浸在蔚蓝的天空里。我理解她们,认为她们只是把我们愿望放大了,实现了。穿梭于城市中的人,用做工精细的衣服装扮自己,用昂贵的化妆品保养自己,用精致的餐厅消遣自己,我不羡慕她们,因为我不知道他们有多幸福;可是当作者三毛抛下所有物质,去追求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时候,我却陶醉其中,因为我感受到了她们的幸福。在她们的路途中,她们感受了我们未曾感受过的,也许是艰辛的,也许是愉悦的,但始终是我们没感受过的。我并不认同她们的做法,但却始终有一份赞许之情,她们的游记是煽情的,会让人冲动,然而关键还是看你怀着怎样的心情去感受,敲敲每个人的思路,做一次心灵的旅行。

在忙碌的时间里,我们无暇感受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感受,流浪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法,繁忙的工作也不是禁锢,多去感受周围,就像这篇游记,触动了内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何尝不是踏遍了万水千山,开拓了自己的视野呢。

作者把自己的亲身经历一一展现,揭示了中南美洲人民的生活及风土人情、社会风貌及生活水平。也有对这些民族或热情或朴实、或纯厚或好客性情的描写,自然也有灰暗而苦难的一面;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让读者感受到不同国度不同人情风貌的同时,又深感于作者内心深处的无限忧思。

《万水千山走遍》的成书,实际上作者三毛内心苦闷缓解的产物。她,一个平凡而深有忧思的女子,将万种心情寄托于万千山水之中,寄托于一人一事中,或化为风,化为雨,为雾……三毛是个钟情于自然百态的人,因此将自己的内心亦给了自然,一切随缘般对待生活,却终究掩抑不了内心的坎坷。

“大地啊,我来到你岸上时原是一个陌生人,住在你房子里时原是一个旅客,而今我离开你的门时却是一个朋友了。”这是《万水千山走遍》中开头的一段话,第一次看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说法比喻得很经典。读完书之后,再回过头来看这段文字,便不只是经典了。三毛的感情也被体会出来。这样简单而平实的语言,是三毛一贯的风格,却真挚而震撼了读者的内心。这句话似描述又似抒情,似记事描写又似心理描写。三毛那种对中美洲居民朴实而真挚的热爱,甚至是对普天之下所有的人类一种深沉的眷恋,确是炽热如火,如痴如醉。事实上,对待生命又怎么不是同样的道理呢?来到这个世界上,原本什么也不懂得的我们,不正像一个陌生人吗;而随着时间的流动,我们却越来越眷恋活着的意义,于生命,我们不正成了不舍离开的朋友吗?这是不是三毛留给我们的思考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内心里,从三毛作品的字里行间,我们是不是能读懂一点什么?譬如对生命的思考。

孝经读后感 篇1

首先我们来看看“孝”字,上面是“老”字的头,下面是“子”字,体现了孩子应对父母恭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让着长辈。

《孝经》云“昔者明王以孝治天下也”,如汉文帝、康熙都是以孝治国,所以国家也都非常强大。自古以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孝,是人们最基本的感情,是一切爱的基础。《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古人还有一句话,叫做“百善孝为先”,意思就是说在各种美德中,孝敬父母是占第一位的。几乎所有的祠堂都上书“入孝”和“出悌”,门口还刻有二十四孝图。

一个人不爱自己的父母,怎么可能爱他人、爱国家呢?《孝经》云“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谓之悖礼。”《弟子规》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生我者父母,养我者父母。父母给予我一切。没有父母伟大无私的爱,我们很难健康快乐的成长。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也是终生难找的好老师。父母对孩子是无微不至、劳而无怨的。

谁请我们吃一顿饭,都要感恩;而父母却给予我们多少,我们却习以从不说一声“谢谢”

乌鸦知反哺,羊羔知跪乳,人又怎能不孝?

孝经读后感 篇2

《孝经》里有一句话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每个人都是托体父母来到人间的,又在父母的呵护下一天天成长起来的,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所以孝养父母是天经地仪的。孝是一切道德的根本,敢问一个连父母都不爱的人,你能爱谁?你不爱别人谁又能爱你。不孝父母之人不可交。

如果一个人不孝敬父母,这个人绝对没好报,他的人生和事业都不会顺。这是天道,这是规律。我们身边有很多例子,我们村有一家人不孝顺父母,老人六十多了,还去新疆摘棉花,回来后挣的钱被小俩口要走,不让老人花。

先是丈夫建筑出事,摔下来,花了好几万。妻子又动手术,花费好几万。邻居们都说,遭报应了。其实这不是迷信,这是天道规律。哪些事业大发展的人绝大多数都孝敬父母的人。

厚德载物,从来不是句空话,百善孝为先,孝是最大的德。当我们真正从各方面孝敬父母的时候,我们才会顺,孝顺可以这样解释吧。

孝经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买了一本《孝经》,这本书主要讲了古代孝子是如何孝顺自己父母的,这本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东汉汝南安阳(如今河南)的蔡顺,他十分孝顺自己的老母,不过年有丧父。后来又赶上了王莽作乱,建立新朝,年年饥荒,柴贵米贵,于是蔡顺不得不采桑葚充饥。

有次蔡顺采果时,遇见了红眉军。军中的领袖问为什么把桑葚红的放一边,黑的放一边,蔡顺回答:“红的甜,给老母吃。而黑的酸,给自己吃。”红眉领袖被他的一片孝心感动了,送给了蔡顺三斗白米,一头肥牛。让蔡顺回去孝敬她的老母去。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要孝?"我会告诉你:”因为我们的一切都是父母提供的。我记得二零一六年的一月份最冷的时候有零下十几度,爸爸为了早点干好活,六七点钟就出去干活了,回来的时候,爸爸的手已经冻裂了,出现了一条条裂纹,流出了血。我想:古代人都那么孝顺父母,那我得更好的对待父母了。于是我给爸爸沏了一杯茶,又给爸爸打了一盆热水洗脚。

于是我终于深知了父母对我的爱,我以后得好好孝敬自己的父母了。

孝经读后感 篇4

“百善孝为先”、“首孝悌”、“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应勿懒……”等等,都是在教育我们,我们人生中必须拥有的第一品质就是“孝”。

这两天,老师一直在给我们讲《孝经》中的第一篇章“开宗明义”,我从老师的讲解中,懂得了小孩子为什么要“孝”。“开宗明义”就是要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孝”,首先,“孝”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行为准则,只要一个国家的人,上下一心,全国一体的遵崇孝道,就会国泰民安。其次说的就是个人的“孝”要做到孝顺父母,忠实于祖国。

爸爸在和我一起看书的时候还给我讲了一个这样的事:“孝”字,其实是“老”于上,而“子”于下所组成的字,意思就是要让为人子的我们,时刻的把自己老人放在心上,背负在背上,时时刻刻不能忘记。

《孝经》是教导我们懂“孝”的意义,让我们知道了如何“孝”的方法和督促我们尽“孝”的一本书,我们要好好的读,认真的学习。“孝”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我们要尊崇孝道,将“孝”发扬光大,传承下去。

孝经读后感 篇5

“百行孝为先”,这是一句古人的俗语。原本我也不是很懂得“孝”这个字的含义,但当我看了《孝经》以后,我便又进一步地了解了这个字的意义。

《孝经》是一本国学经典,里面讲了许许多多关于“孝”的故事。一篇篇古色古香的文章,一个个引人深思的文字,让人陶醉其中。虽然《孝经》总字数连两千也未达,但在中国思想史上已有着不容忽视的地位。从西汉开始,这本书受到历代人们的尊崇和提倡,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广为传习,《孝经》称得上是字数最少、内容最浅而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部文学经典。

“黄香孝父”的事迹大家应该都不陌生。黄香小小年纪就很懂事,对父母非常孝顺。夏天,天气炎热,黄香每次帮父亲打完水后,都会拿一把扇子,将席子扇凉了才让父亲躺下,冬天,天寒地冻,黄香怕父亲晚上睡不暖,畏寒怕冷,于是每天都抢先上床,以自己体温捂热被子,然后再让父亲上去睡。多么感人肺腑的故事!多么打动人心的孝子!读着,读着,我不禁热泪盈眶,两行清泪从眼角流下,轻轻滑过脸庞。

连世界之作——《三字经》都有大部分笔墨写了孝的重要性。如有一句:融四岁,能让梨。这句话讲的是“孔融让梨”。孝顺的孔融孝敬长辈,知道把又大又甜的梨让给哥哥们,自己却拿小的,又是一个孝子值得我们去学习!

乌鸦知反哺,羊羔知跪乳,人又怎么能不孝?我们要从小理解“孝”,实践“孝”,将这本书吟之,诵之,感之,悟之,发扬“孝”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孝经读后感 篇6

孝经:孝敬父母。孝是上帝安排的,一定要孝顺父母,一定要对父母好, 不要跟父母顶嘴,吵闹,。下面就来说说我是怎样,孝顺父母的吧!

某一星期的星期天,我和姥姥正在聊天,姥姥说要切黄瓜,姥姥的手烂啦!切黄瓜很费劲,那时候我正在写数学作业,就剩一道题就写完了,看见姥姥切黄瓜费劲的样子,我就连忙跑过去对姥姥说:“姥姥,我来帮你切吧”!我第一次切的时候切不好,对接的时候还是不好,但是我慢慢切慢慢切,我把黄瓜,切完了以后,姥姥夸我真棒!我微笑的点点头。

又继续在写书写数学,这时候妈妈刚回来,妈妈说数学作业写完了没呀?我说妈妈我还没有写完,我妈说,为啥没有写完,宝贝,因为我帮姥姥切黄瓜啦!姥姥手烂啦,切黄瓜很费劲,所以我就帮姥姥亲切黄瓜,所以就没有写完作业,妈妈听到我说这样的话,开心的笑了,我也微微一笑,姥姥给我给妈妈说,子航写的可快啦,马上就写完啦,妈妈又等我了两分钟,我把这道题写完啦。然后我就开始写语文作业语文作业,妈妈夸我,真是个孝顺的孩子,姥姥也夸我可真乖,我说没事儿,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和姥姥还有妈妈都笑了,妈妈还给我竖起了大拇指,夸我真棒!

这就是孝,在以前孝是最重要的本领,孝顺父母是谁都知道的事情,可是有的人却不,知道孝顺父母跟父母顶嘴,还会把爸爸妈妈给气哭了!这种人我最不喜欢最不喜欢跟他交朋友,妈妈夸我有教养,孝心,我要放第一。

孝经读后感 篇7

学校给我们发了一套《国学经典书法教材》,它是以中华传统文化经典为主要内容的书。老师让我们看《孝经》,其实我一点都不懂它的意思。然后听了老师讲解,我知道了这本书的意思。

孔子有一个学生他叫曾子,有一天,孔子在家里闲坐,他的学生曾子侍坐在旁边。孔子说∶“先代的帝王有其至高无上的品行和最重要的道德,以其使天下人心归顺,人民和睦相处。人们无论是尊贵还是卑贱,上上下下都没有怨恨不满。你知道那是为甚么吗?”

曾子站起身来,离开自己的座位回答说∶“学生我不够聪敏,哪里会知道呢?”

孔子说∶“这就是孝。它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你回原来位置坐下,我告诉你。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的开始。人在世上遵循仁义道德,有所建树,显扬名声于后世,从而使父母显赫荣耀,这是孝的终极目标。所谓孝,最初是从侍奉父母开始,然后效力于国君,最终建功立业,功成名就。《古诗文网经·大雅·文王》篇中说过∶‘怎么能不思念你的先祖呢?要称述修行先祖的美德啊!’”

读了这一章,我知道了什么是孝。孝就是尊老爱幼,我们不能目无尊长走在老人前面,我们要孝顺父母,这就是孝的开始。通过学习国学经典让我认识了更多的字和知识,它也能提升我的文化素养,让我能够传承中华的传统美德。

孝经读后感 篇8

《孝经智慧》这本书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孝经,并运用生动、丰富的故事举例,诠释了孝经所蕴含的做人道理,弘扬了“孝”这一中华优秀传统。

《孝经智慧》精选了孝经中的经典,阐幽发微,深入浅出地解悟古圣先贤的智慧和秘诀,使人们对国学智慧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孝经智慧》中58页《孝德诚信,事业有成》中的'华人首富李嘉诚是一个有孝心、善心、生活节俭的人。

李嘉诚从小受教,做人诚信,有一次,一个美国的客户,给他的长江事业公司下了一批订单,合同都签好了,但是临时有取消了。按照法律。李嘉诚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让对方赔偿,但是李嘉诚宁可自己吃亏,也要包容对方。李嘉诚的诚信和可靠的品格给他带来了事业上的一帆风顺。

一个善的信念发出来以后,表面上似乎吃亏了,但是他得到莫大的利益。

李嘉诚成为华人首富后,生活仍然很节俭。

他用《论语》中的惑表明对富贵的态度:“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富贵如果是靠不正义的不合法的手段去谋取,以为真正的君子,他是不屑一顾的,君子把富贵看作浮云一样,并不会为富贵而去攀求,更不会用卑鄙的手段去谋求。”

李嘉诚的事迹让我知道他的财是“有用”的,因为他的财富为社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李嘉诚的故事告诉世人:要成就一番事业,的是最根本的,财富都是枝末。

我长大以后,也要想李嘉诚一样为社会做贡献,为国家效力,把德行摆在第一位。

孝经读后感 篇9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就像一群活泼可爱的小绵羊。

早晨来到学校以后,我们开始早读。今天的早读跟以前不一样哦,我们读的是《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读了几遍后,我隐隐约约地懂了一点点意思,后来,翟老师给我们仔仔细细地讲了其中的意思,我就更深刻地理解了《孝经》的含义。

晚上回到家,我和妈妈一起读《孝经》。读完几遍后,妈妈说:“宝贝,你能给妈妈讲讲其中的意思吗?”“当然可以了!”我说。“孝,首先孝顺父母,这是德的根本。其次,我们的身体发肤,是父母所给的,我们不能轻易毁伤。还有我们要忠于我们的国家,要有所成就,最终建功立业。”妈妈听了我的讲解,夸我讲得真不错。

虽然我给妈妈讲《孝经》,但我心里却非常惭愧不已。我心里想,爸爸妈妈每天辛苦地照顾我,我却经常对父母大吼大叫。就像老师说的,我在学校表现的像小绵羊一样乖巧,在家里却像大考虑一样凶猛。以后,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我都要尊敬父母,孝顺父母。

妈妈的话:不知道孩子为什么在外面和在家里表现的截然不同,孩子总是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在外面,在家里面确实像一只小考虑。我也在反思,也许是我们做父母的问题。改变孩子,要从改变自己开始。

孝经读后感 篇10

《孝经》教会我们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读了《孝经》,我受益匪浅。

孔子说:“百事孝为先”。《弟子规》里也说:“尊长前,声要低,低不闻,却非宜。”读到这里,我想起平时我对妈妈的种种不好的表现,不由得脸红了……平时我对妈妈总是呼来唤去的,我以为妈妈生了我,就要为我服务,什么就得依着我。于是就连一点点小事,我都要妈妈来做。本来洗碗筷、打洗澡水等这样的家务活我完全可以自己做的,但是我却不做,全部要爸爸妈妈为我做,他们对我百般依顺,我对待他们却完全随着性子。有一次,我被作业难住了,心情不好,爸爸妈妈来叫我吃饭时叫了我好几声我都不理他们,最后才凶巴巴的对他们吼道:“我心情不好,别来烦我!滚!!”爸爸妈妈不但不生气,还温柔地安慰我。现在读了《孝经》,学了《弟子规》,再想想老师说过的话“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我知道我错了!我已经长这么大了,还对爸爸妈妈大吼大叫,一点点小事情都愿意去做,以后怎么能做大事呢?

我对自己以前的行为感到羞愧。古人说“有错就改不算晚”,我决心“亡羊补牢”。从今以后我一定以孝为先,好好对爸爸妈妈,不会再对爸爸妈妈大吼大叫,不会再乱发脾气了,坚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会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贡献。我也希望所有的人能像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一给予一点关怀,用我们的爱心,真心去帮助所要帮助的人,让世界充满爱,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好!

一本散发着墨香的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450字【一】

今天我学习 了《山沟里的孩子》这篇课文,让我浮想联翩,身同感受。 我感受到他们上学非常不容易,每天起早贪黑的学习,天还没有亮就开始翻山越岭,月亮出来还在回家的路上。上学和放学的时候至少要走几十里的崎岖的山路。而且山路特别难走,还可能有狼在嚎叫,非常危险。如果遇到雨、雪天走在路上更可以想象是怎样的艰难。我一想到他们所经历的就有些害怕。可他们却能感受到红日的拥抱,一路上有说有笑,非常乐观。他们把学习当成一种快乐,是因为他们胸怀美好的'理想去上学。他们要找到那把金钥匙,用它打开知识的宝库,用知识的力量改变村庄,改变山沟的穷面貌。所以他们才不怕黑夜启程,寻找灿烂的黎明! 我们的条件比那些山沟里的孩子好多啦,我们早晨七点五十前到校。而路远的同学有私家车专门接送上下学。而我家离学校只需5分钟就可以走到,每天上下学都是爷爷骑自行车接送我。有时我还不知足,偶尔还要耍小脾气。比起山沟里的孩子我幸福多啦!学了这篇课文特别给力,我再也不用爷爷接送了。学习也有了动力,我也要拿到那把智慧的金钥匙,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450字【二】

山沟里的孩子们,你们的精神使目标逼近,胜利终将属于你,你们的精神已经在我心中点亮了,读《山沟里的孩子》有感。学习了这篇课文我深受启发。

成功的大门永远向克服困难的人敞开。“不经一番风霜苦,哪得梅花扑鼻香。”由此,我想到了拥有“发明大王”称号的爱迪生,他是我崇拜的偶像之一。他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却在科学的道路上刻苦钻研,顽强攻关,最终成为两千多项发明的科学家。他坚韧不拔,克服重重困难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在爱迪生身上不也能看到山沟里的孩子的身影吗?他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许后退,他们有一股不服输的冲劲,他们的人生字典里没有“失败”!!有汗水,就会有收获,有信心就一定会成功,小学三年级作文《读《山沟里的孩子》有感》。

失败是成功之母,有志者事竟成。成功不会落在骄傲的人头上!第一个爬上知识颠峰的人一定是勤奋好学的人。不怕失败的人永远是生活中的强者。有一次,我的成绩不理想,就有了不想念书甚至退学的念头。想到山沟里的孩子不怕困难,而我在挫折面前寸步难行,简直像只缩头乌龟,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我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又打回气一样,在学习的道路上勇往直前战胜重重困难,像武松打虎似的把拦路虎打得四脚朝天。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再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这句名言激励着我和山沟里的孩子一起战胜困难,让我们携手走进知识的殿堂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吧,理想的呼声正朝山沟里的孩子们飘去…… 指导老师:佘美满

《山沟里的孩子》读后感450字【三】

一本散发着墨香的作文书放在我面前,我好奇地拿起来翻看着,一篇篇文章多么生动优美!特别使我感动的是《山沟里的孩子》这篇文章了。

有一群孩子住在山沟里,天还没亮,他们就走过这座山,翻过那座山,背着书包上学去。傍晚,太阳落山了,山沟里很快地暗了下来,天黑洞洞的,远处,狼在嚎叫,这些孩子们又走过这座山,翻过那座山,背着书包回家。他们这么刻苦学习,是要找到传说中的钥匙,用这把钥匙打开知识的宝库,用知识的力量来改变山沟的面貌。

这些孩子们不怕起早贪黑,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不向困难低头,还那么爱学习,这不禁使我想到:我们现在不用起早贪黑,也不用翻山越岭,每天还有爸爸、妈妈接送,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有些同学还不好好学习。比如说我们班的一个同学,他几乎每次都不交作业,把他的妈妈都气出一身病来。为了寻找能打开改变家乡面貌的金钥匙,山里的这些孩子在那么黑的夜晚里走路,要是换成我,我一定会被吓得直打颤。

山沟里的这些孩子这么刻苦学习,是要找到那把神奇的钥匙,用它来改变家乡的面貌。如果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都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这个祖国、这个社会就会被别的国家所占领,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也像他们那样找到能改变祖国面貌、使祖国强大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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