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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读笔内容读后感汇编66句

时间:2021-05-29 18:06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

西游记读书笔记3000字1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西游记》的书。我看了《西游记》的书。《西游记》是明朝的吴承恩写的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内容很丰富。里面的人物也写得栩栩如生。下面我来

我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自信;沙增的耿直忠心;和善良唐增。里面的人物可爱可憎,就像是真人在纸上。里面的故事都像真的发生了一模一样。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感人。更不可思议的是里面的妖精竟然是各位神仙的动物;或者,是他们的家人。我真不敢想象作者是怎样写出来的。

接过书之后,我立刻就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讲的是唐僧为了广传佛法,普度众生,一路上与他的三个徒弟斩妖除魔、不畏艰险去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唐僧先是救出了被压在五指山下,受菩萨指点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孙悟空,孙悟空又先后降伏了猪八戒、沙僧,他们三人一路上不畏艰险,经受住了九九八十一难的考验,共同保护唐僧去西天取取得了真经,从而他们也都修成了正果。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深有感触,并深深地爱上了它。

我至今读过的书有很多,如:《海底两万里》、《水浒传》、《名人传》、《简爱》、《呼啸山庄》等等,但我最喜爱的还是《西游记》。说到这,肯定会有许多人会这样问我:既然你读过这么多,而且都是些名著,那为什么你偏偏选择《西游记》,而不选择其他的呢?

原因有二:其一是最明显的。那就是想《三国演义》、《红楼梦》、《简爱》等这些书都是初中、高中读的,而且书中内容复杂,对于我这个小学生来说,几乎都看不懂。而《西游记》就不同了,书中内容通俗易懂,没有多少复杂的内容。其二,就是《西游记》有着丰富多彩的内容。

众所周知,《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是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师徒同心;这是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师徒情深;这是一个挑战创新的团队,上下协作。唐僧为人和善、信念坚定,孙悟空聪明机智、爱憎分明,猪八戒憨厚纯朴,沙僧老实正直、勤劳肯干,白龙马吃苦耐劳、默默无方,四人各有所长,谁也离不开谁,一路打败妖魔,修成正果。

今天,我又重温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已经读过几次,但总是百读不厌。

《西游记》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不远万里、历经劫难,去到西天求取真经的故事。在取经的途中,他们经历了凡人和仙人给他们“制造”的九九八十一难,但是唐僧一直非常坚定,即使就要丢掉了性命,也始终秉持他心中的信念,最后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在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们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

书中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正经的故事,书中很

先说唐僧吧,虽然他是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但他有远大的志向,尽管西天路途遥远、妖魔鬼怪众多,他仍然朝着奋斗目标勇敢前进,终于克服千难万苦求得真经。

孙悟空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他的火眼晶晶能够分辩妖怪的真假,他的如意金箍棒能够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一路上孙悟空降妖除魔、屡立战功,为唐僧能够取得真经立下汗马功劳。

猪八戒和沙僧的表现虽然没有孙悟空完美,身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特别是猪八戒又贪吃又贪睡,遇到困难不敢面对,但是他们对待唐僧忠心耿耿,遇到妖怪时全力出战、毫不留情。

读《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必须讲团结,团结起来才有力量!孙悟空在西天路上降妖除怪,“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是西天取经第一功臣,但如果没有猪八戒、沙和尚的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配合,孙悟空捉妖也不会那么容易。唐僧虽然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求取真经也痴心不改,师徒四人始终互帮互助、互谅互解才取得了最终胜利。联想到我们三年级五班这个集体,有的同学学习刻苦,有的同学性格开朗,有的同学兴趣广泛,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特点,如果我们这些同学能够团结起来,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就一定能够拾漏补缺、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在马老师的带领下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通过阅读《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团结的重要作用,俗话说:“人多计谋广,柴多火焰高。一根筷子容易折,一把筷子难折断。”祝愿我们三级五班全体同学像一家人一样“树多成林不怕风,线多搓绳挑千斤”。

小朋友们,那你们觉得里面谁最厉害呢?你会选悟空吧?在很多人的眼中,他会七十二变、能翻筋斗云、有降妖伏魔的本领,真让人佩服。但我们也不能完全学他,他调皮捣蛋:大闹天宫、大闹地府、大闹龙宫;他不守规矩:偷吃人参果、几次要回花果山,要不是紧箍咒让他头痛难忍,要不是唐僧的教育提醒,他不会知错就改,更不会由从石缝里蹦出来的妖猴归正为名符其实的齐天大圣。

《西游记》的主要人物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但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

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孙悟空在一个山前去偷妖怪的宝葫芦,只见它摇身一变,化成一只小蚊子偷偷地钻进洞去,此时妖怪正在说话,看那孙悟空两只眼睛直盯着宝葫芦,试图接近宝葫芦,他一眼看见了旁边倒酒的小妖怪,偷偷一棍打死妖怪,化成他的模样盗走了此宝。

那孙悟空可真能啊,而我却不如他,先别说智斗妖精吧,就连现在的一道简单的数学题,我都会撒娇地拉着爸爸得手,让爸爸帮我解决。

况且孙悟空不光是这一次,每次都会智斗妖怪,救出师父和师弟。而我呢?和他完全境界不同,所遇困难不同,他会用全力去解救他的师傅,实在不行才会请求别人,我却光顾着玩,心里想我有老师、爸爸帮我,而他却一往直前,不怕困难。

我以后一定要像他这样,遇到困难仔细思考,沉着冷静,不能半途而废,将来为祖国做贡献,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小说,它

让我佩服的还不止于此。罗先生还将这四个人物描写的生动形象:唐僧诚心向佛,心地善良,顽固执著,同时又因心肠太软而显得有点懦弱和迂腐;孙悟空正义大胆,勇往直前,聪明机灵,对师傅忠诚,全心全意,法力无边,让所有的妖魔鬼怪闻风丧胆;猪八戒虽贪财好色,又懒又馋,但从不缺乏善心;沙僧忠心耿耿,憨厚严谨,乐安天命。这四人各有各的特点,使《西游记》更加出名了。

书中不少妖魔倒是可爱可亲,有人情味,是引人寄以同情的形象,猴精孙悟空便是最突出的一个。她的魅力在于他的妖气而不在于她的改邪归正,在于她的个性放纵而不在于受理性约束,同愤于他受紧箍咒的窝囊气而欣喜他的有时妖性复发。神与魔泯除了界限,受到作者的平等待遇,于是宗教的价值观就被抛弃,被超过,乃至宗教的虚伪性质也就彻底暴露了。

这个结局真好啊!但是师徒4人加上白龙马,他们在取经路上的艰辛我们是可以

《西游记》他宣扬了因果报应,佛法无边的迷信

《西游记》这部书让我明白:只要有梦想,并朝着这个方向不断努力,克服困难,就能取得成功!《西游记》是一部不朽的古典名著,有什么理由能不让我们去读它呢?

这就是我的感受。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收获了不少。

西游记读书笔记3000字2

这期读书会的主题是“重读经典”,我今天要分享的是

那应该是很小的时候,我常趴在电视机前,津津有味地看《西游记》的电视剧,后来我才知道,这是1986年拍摄,由六小龄童主演的经典剧集。虽然这电视剧反复放,我常常是没头没尾地反复看,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厌倦。

幼儿园的时候,有人送了我一套有声读物,里面的主角就是西游记人物,我就拿着点读笔,跟着唐僧师徒,在一个个故事和一次次“救师傅”的任务中,认识了一些汉字,也学会了简单的算术。

上小学了,不知从哪里得到了一本薄薄的《西游记》,字很大,带有拼音,还有很多插画,我很快读完了,并到处吹嘘:“我看完《西游记》了!我看完《西游记》了!”妈妈说:“唉——这只是低幼版啊。”

再后来,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本有三百多页厚,字体小,而且还没有插画,我花了不少时间,才把它读完。虽然读得辛苦些,但我觉得比之前那本,它的故事丰富得多,也有趣得多。可是妈妈说,这本还只是缩减版的。

除此之外,凡是跟西游记有关的电视、电影,我都感兴趣,动画片《西游记》《大闹天宫》,电影《大话西游》《三打白骨精》《大圣归来》,我都没有错过。

转眼,上了五年级。妈妈对我说,现在你可以读读原版《西游记》了。我很激动,终于等到了这一天!那天快递小哥敲开了我们家的门,他把《西游记》往我手上一放,天呐,这哪是书,沉得像两块砖啊!!我摇摇晃晃的把那两块砖放在桌子上,第一件事就是看了看页数,这个版本的《西游记》一共有1219页!也就是我现在手里拿的这套,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共一百回,86万字。

此后差不多二十多天,我就沉浸在《西游记》的海洋里,利用每天的课余时间,一口气读完了第一遍。我才真正明白“

小时候,我最向往的是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法力无边。这次阅读完原著之后,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那种天不怕地不怕、挑战权威、勇于反抗的性格。孙悟空不接受被压制、被掌管的命运,他上不服从于玉皇大帝,下不屈服于阎罗王。他自称“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他擅改生死簿,让自己和猴属同类都长生不老;他不接受玉皇大帝给他“弼马温”封号,号称“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自己在水帘洞洞口立上“齐天大圣”的旗子。

但是,本领高强、放浪不羁的孙悟空,对唐僧却是一片忠心、一片赤诚。多少次,看着唐僧错怪他,冤枉他,念那紧箍咒痛得他满地打滚,我都以为悟空会一棒子打死这糊涂师傅,但悟空却对师傅真心不改。第77回“群魔欺本性,一体拜真如”中,唐僧被三魔抓走,孙悟空刚一听说唐僧被当肉夹馍吃了,顿时泪涌如泉。那么坚强勇敢的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了49天的孙悟空,多少次因为唐僧被抓走而痛哭流涕?第31回“猪八戒义释猴王,孙行者智降妖怪”中,因悟空打杀了白骨精,唐僧绝情地将他赶走。八戒请回悟空来降妖,中途悟空突然停下,

一生骄傲倔强的孙悟空,对唐僧那么真心、那么体贴,让我备受感动。

孙悟空还是个幽默搞笑的.人。比如第39回,“一粒金丹天上得,三年故主世间生”中,孙悟空为了救活乌鸡国皇帝,去求太上老君的九曲还丹。太上老君原本不给,又寻思孙悟空会不会溜进来偷。

“于是就取过葫芦来倒吊过瓶子,倾出一粒金丹。递给孙悟空道:“只有这了!拿去,拿去!送你这一粒,医活那皇帝,只算是你的功果罢。行者接了道:“且休忙。等我尝尝看,只怕是假的,莫被他哄了。扑的往口里一丢,慌得那老祖上前扯住,一把揪着顶瓜皮,攥着拳头,骂道:“这泼猴若要咽下去,就直打杀了。”行者笑道:“嘴脸!小家子样!哪个吃你的!能值几个钱!虚多实少的,在这里不是。”

小小一段话,读得我哈哈大笑。漫漫路途中的艰辛和危险,都没有妨碍只猴子的机灵搞怪。

那么俏皮活泼的孙悟空,口中也常出尖锐讽刺之语。如第79回“寻洞擒妖逢老寿,当朝正主救婴儿”中,那比丘国的昏君问假唐僧(行者所变)要他的黑心,

假僧左手摸腹,右手持刀。唿喇一声,把腹皮给割开,骨都都的滚出一堆心来,昏君与那文官上前看,却都是些红心,白心,黄心,贪婪心,利明心,嫉妒心,计较心,好胜心,望高心,杀害心,狠毒心,恐怖心,谨慎心,邪恶心,无名隐暗之心,种种不善之心,更无一个黑心。行者现出本相,对昏君道:“陛下全无眼力,我和尚家都是一片好心,惟你这国丈是个黑心,好做药引。”

于是,悟空打死那妖邪,救出拿一千一百一十一个婴孩。一路上孙悟空不仅降服妖怪,救苦救难,也常常用辛辣的语言让昏庸的国君们醒悟。

孙悟空说话算数,非常守信。在孙悟空三调芭蕉扇时,他曾经承诺过罗刹女用用就还,果然在经过几番波折之后,孙悟空真的原封不动把芭蕉扇送还给铁扇公主。每次孙悟空向这个神仙、那个佛,借宝贝,求帮助,做出的承诺,他都一一兑现。尤其孙悟空曾经对观音菩萨承诺保护唐僧取经,一路上多少冤枉委屈,多少艰辛磨难,多少阴谋危险,他陪着唐僧走了27年,终于保护唐僧取得真经,径回东土。

和唐僧师徒五人一起走完这九九八十一难,也让我看到孙悟空的变化:曾经霸道的悟空,变成了慈悲的悟空;曾经任性的悟空,变成了正义的悟空;曾经自大、逞英雄的悟空,变成了行侠仗义、造福天下的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威风凛凛的美猴王,变成了一路忠心护法、惩恶除奸的大英雄。而这改变不仅仅是脱掉金装甲,换上虎皮裙;这原因也不只是如来的五行山的和唐僧的紧箍咒。九九八十一难,是孙悟空的蜕变,也是孙悟空的自我修炼。

读完《西游记》,我为悟空终于修成正果而感到高兴,又总有一丝淡淡伤感。我似乎很难想象以前挥舞着金箍棒,威风凛凛的齐天大圣,是如何稳稳地坐在莲花座上,念着经儿,打着禅,和如来佛祖一样端庄严肃。这个“斗战胜佛”不再脚踏筋斗云,曾经俏皮的悟空,已经驾着莲花离我们远去了。

西游记读书笔记3000字3

孙悟空取经路上名片中最常用的头衔就是“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大闹天宫如何不让人生畏?敢闹天宫说明他大胆,说明也应该很有本事,没什么本事就很有可能不敢去闹。

当年十万天兵天将拿他不住,如何他在取经之路上遇见妖怪,却受挫不少呢?在说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得先说一说,悟空一路上所遇到的妖怪。

悟空一路上遇到的妖怪,让他大吃苦头的分为三种:一种是本身自己打斗能力强的,至少与悟空是平手的;一种是打斗能力并不强,但有自己必杀技的;一种是打斗能力并不强,但是自己有法器,法器特别厉害的。

一路上仅仅论打斗能力,能和悟空相当或者比悟空强的没多少个,大致有黑熊精,牛魔王,九头虫,大鹏。这些个妖怪是如何降服的呢?黑熊精是请了读音,悟空又略施小计而战胜的;牛魔王是佛兵天将来降;九头虫是靠二郎神与梅山兄弟的相助;大鹏是佛祖亲自来降服的。

有必杀计的,是这样几个妖怪:红孩儿,蝎子精,蜈蚣精。

有利害法器的妖怪,几乎都是很有来头的,仅仅除了铁扇公主(芭蕉扇也是厉害法器了)外,其他的都与神仙菩萨佛祖有多多少少关系,或是他们的坐骑或是他们身旁的童子。

好了,明白了这个,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悟空大闹天宫。分为两个阶段,前后以悟空被装进八卦炉为界。前一个阶段,在与悟空相斗的众神中,依次出场的是:巨灵神、哪吒、九曜星官、李天王率四大天王和二十八星宿、木叉、二郎神。巨灵神和九曜星官不用多说,巨灵神是来得最早,败得最快;九曜星官也是急急败阵。重点说说其他四个,按顺序说,哪吒与悟空大战了三十回合,打斗很是激烈,也异常精彩,画面效果应该很漂亮,最后是悟空使了个“偷袭”使哪吒败下阵来,不管怎么样吧,是悟空凭着自己的“技能”赢了。李天王率四大天王与二十八星宿的这场打斗是一场混战,另一方除了悟空外,还有独角鬼王、七十二洞妖王、四健将和群猴,结果是独角鬼王与七十二洞妖王被捉,四健将与群猴逃出,悟空变出千百个悟空打退了哪吒与五个天王。接下来出场的木叉与悟空大战了五六十合,败下阵来,这个五六十合比与哪吒的三十回合多,但悟空没用别的手段,这样讲他胜得反倒比之前容易些,但场面也很凶险,吴承恩说到“昨日混战还犹可,今日争持更又凶”。和二郎神的大战,两人可谓是旗鼓相当,战了三百余回合不分胜败,后又斗变化,总体上讲,斗变化这一节是二郎神占主动,最后太上老君略出援手,助二郎神禽住了悟空,不过,在后来的取经路上,每每提及悟空与二郎神的这场打斗,悟空自己都承认是二郎神把自己擒住了。从巨灵神到二郎神,无论是谁,与悟空的打斗都是真刀真枪的斗,比的是自身本事与神通。没有一个动用法器的。第二个阶段,就是悟空从八卦炉出来后,这次打斗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大闹天宫,打斗的场地从花果山转到了天宫,先有王灵官出来迎战,后来三十六员雷将来接战,围困住了悟空,直到佛祖来到时,悟空仍被三十六员雷将围着打。佛祖来之后的事就不用再说了。大闹天宫至此算结束了。纵读一下,在佛祖来之前,与悟空打斗的众神中,不管是与他大战的哪吒还是木叉(一个三十回合,一个五六十合,这个数在后来悟空与妖怪的打斗中算不上多),这些打斗的众神都称不上绝对有分量的上仙大神,正所谓“杀鸡焉用牛刀”,另外,我们应该知道李天王与四大天王都是有自己的神器的,但是他们至始至终都没有用,所以在降悟空的战斗中是有所保留实力的。这样在悟空闹天宫这件事上,我们可以有两个推论,一个是强强对话,悟空难有敌手;一个是大家彼此彼此,闹天宫的捣捣乱,捉“妖”的也不太看重,嘴上说说,做起来并不尽力。按后一种推论,说是悟空对付十万天兵天将是有水分的,后来七十七回中又说:“当时如行者闹天宫,十万天兵天将也拿他不住者,以他会驾筋斗云,一去有十万八千里路,所以诸神不能赶上”,从这里看,倒不是悟空与天兵天将对打,倒是有些“敌追我跑”的感觉,实力倒是逊于天兵天将了。

其实,后一种推论也是我临时想到的,我自己只是觉得有这个可能,所以有必要说出来。个人其实还是认为大闹天宫就是一次强强对话,即便没有上仙大神出面,没有用出神器法宝,但哪吒、木叉等的战斗能力也是一等一的。到这儿可以提出我的想法了,就是以斗得过天兵天将论悟空实力,不足说明悟空的强。就像说,“因为天兵天将都拿不住悟空,所以悟空就能打败任何一个妖怪”,这句话一看就可以判断是没道理的。所以你要说的是:“因为天兵天将都拿不住悟空,所以也有肯能拿不住另外一些妖怪”,这句话机显就得有些道理了。所以说,将天兵天将与取经路上的妖怪做对比,得出悟空变弱的结论,是没道理的,你首先要确定取经路上的妖怪与天兵天将谁更强一些,才好说这个问题。我们与其拿“天兵天将”作为悟空实力的标尺,不如拿悟空做“天兵天将”与妖怪实力的标尺,凡悟空斗不过的妖怪,天兵天将也奈何不了他。

若说谁能降服谁,还要涉及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相生相克的道理。强弱胜负不可传递,就是我能降伏你,你能降伏他,我未必能降伏他,还很有可能他克制了我。这个道理在蝎子精与蜈蚣精的身上有体现,蝎子精的必杀技是:倒马毒桩,悟空和八戒与之大战都吃了苦头;蜈蚣精的必杀技是:千目光(笔者给起的名字),他打斗不如悟空,亮出必杀技后悟空也要远远躲开。这两个妖精是被谁降伏的呢?蝎子精是昴日星官(公鸡)降的,降的事相当轻松,昴日星官只是显出本相,叫了两声,第一声叫:妖怪显出本相,第二声叫:妖怪浑身酥软,死在坡前。蜈蚣精是被毗蓝婆降伏的,毗蓝婆是谁?昴日星官的母亲,说来应该是只母鸡,降伏蜈蚣精后,悟空自己都说:“鸡最能降蜈蚣,所以能收伏也”。同样,在降伏犀牛怪时,悟空请的谁来啊?二十八星宿中的四木禽星。二十八星宿当年可是悟空的手下败将,这次悟空捉不住妖怪,反倒找他们帮忙,这不很荒唐么?其实,一点也不荒唐,正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孙大圣做不到的,他们四木就做到了。这悟空大闹天宫在行,降妖就略差些了,做个捣乱分子要比做个降魔师专业的多。

再来看看第三类妖怪,有利害法器的。上面说过,这类妖怪的来历一般都不简单,都和上仙菩萨佛祖有些关系,这些法器都是悟空对付不了的,除非是略施小计骗换法器(其实,到有两个法器遭到了破坏一个是,一个是大鹏的阴阳二气瓶),所以从这点看可以说,悟空不是斗不过妖怪,而是对付不了这些法器,也可以说在上仙菩萨佛祖面前,悟空只有受降的分。所以对于第三类妖怪,悟空难降伏或是对付不了,天兵天将也应该难对付,毕竟这些妖怪不是自己在“战斗”,而是依仗法宝。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吴承恩在

我说了这么些,也算是做了一件不大不小无聊的事,其实,看《西游记》倒不必要过分看重这些,作者如何写,我们就如何看。话说老猪当年战悟空,也是从二更时分斗到东方发白,后来一上西天路就脓包了;老沙在流沙河也是凶猛的很,路上也只有牵马看行李的事了。这样写,四人就有了一个平衡,要是路上三个徒弟个个都如悟空或是个个都如八戒,都如悟空倒也好,取经路上好打妖,但恐怕悟空不愿意好好挑担,故事也要没意思的多,因为没有猪八戒这个活宝了;都如猪八戒那就不得了了,早就散伙了。四个人中,要有人是这个样,有人是那个样,人物才不单调,故事也才好看。至于悟空本人在闹天宫时与取经之后显出的一些变弱迹象,说到底,还是作者有意为之,我认为这也是对这个问题最有说服力的解释,这就是为什么悟空若在前翻妖怪身上遇挫,后翻妖怪依然对他又惧又战,而他仍口称“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却不招来“见面不如闻名”之称,悟空始终还是那个悟空,作者也不断从侧面突出他的“名声在外,神通广大”,但就是要让他多多受挫。

必让他多多受挫才好,不然,取经也只单单是走路罢了……

外国文学

第一次在那厚实的书架上抽出《童年》,就被那封面上的插图吸引了。一幢豪华的红瓦房子前,有一位男孩,他那沾了泥土的稚嫩的脸上,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坚定力量。

《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作品。它以“小市民”们庸俗自私、空虚无聊,揭示了沙俄专制的黑暗和罪恶。

小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寄养在外公家。而外公的残暴、黑暗、虚伪让他不解,只有慈爱的外婆像天使一般,笼罩着他一次次搬家,让他结识了人生里的许多匆匆过客。尽管他的生活充满了压抑,但总有那么多令人愉快的事。随着外公家的愈加落魄,他那苦乐交织的生活也一点点逝去。

最初的那些日子,阿廖沙的生活是一片阴暗,三岁的他在这陌生而又紧张的大家庭中,显得绰绰有余,而这个大家庭对于这位不速之客,并没有太多的热情款待,而老顽固外公却时不时的找借口让阿廖沙挨打。面对大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拳脚相加,让幼小的他很不理解。现实与幻想的差距,让小小的他变得坚强、正义。外公的不幸遭遇与逐渐成功让他同情感慨。丧父的让他大为吃惊。在他的世界里,上帝已不再是上帝,而是一位心灵的倾听者,他总是站在最上方,俯视这个世界。当然,上帝也不只是一位上帝,他更是人的灵魂,有至高无上的,也有罪恶的。在岁月的磨砺下,阿廖沙学会了很多很多,生活的堕落让他

小阿廖沙的遭遇时无数俄民们生活的真实写照。或许那个年代已不被人所记忆,但阿廖沙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去学习。一个人的成功并不是需要他有一个艰苦的童年,但拥有一个艰苦童年的人,必定会有一段不一样的感悟。

上帝赐予了我们不一样的命运,他砸开水晶球,抛向人间,有的人见到了幸福,有的人只捡到了痛苦。然而这些都是我们珍贵的财富,不一样的人生感悟,体验,就会有不一样光彩。幸福是靠自己用双手创造的。在那个时代,不幸就是节日,闹火灾就是娱乐,在空洞的面孔上,连伤痕也成了一种装饰。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想要创造出幸福,也并非易事,书中的阿廖沙,却担起了这份厚重的责任。

还记得春天时,野花上那缤纷的蝴蝶吗?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它不惜自掘坟墓,在茧中挣扎,才蜕变成如今的蝴蝶。事情总是有那么不完美的一面,这个世界也没那么多公平。给你一条路,你别无选择,命运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尽可能的改善命运。我想,每一条路的尽头,都是满满的收获,只是在于我们是否愿意走下去。

成功的花,它的芽是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外国文学读书笔记2

而知也无涯,以有涯追无涯,殆矣。”我们会不会因为存在潜意识里的忧患和孤独感的潜滋暗长而终于让自己的生活受影响呢?卡夫卡对人生、人性思考得深刻,这点已毋庸置疑,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在卡夫卡的骨子里或潜意识里或许就经常存有孤独、矛盾、焦虑之类的阴暗因子。临终时他想把自己的作品付之一炬,我想可能是孤寂的他担心被人误读吧,倾向悲观或看得透彻的人很容易就相信人与人之间是难以沟通的。可是作品还是得以保存了下来,对于作者写作的每个真正的意图我们不得而知,误读或许总会存在,但对于文学作品,有多种解读的可能,能引发不同人的不同思考,这不也正是它的可贵之处吗?

现在,我承认我还无法对卡夫卡的作品进行深刻、系统的理解,随着阅历的加深,以后读起相同的文字,或许与此时的感受会有很大的不同。在他的几篇短篇小说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判决》和《乡村医生》,这两篇小说带给我一丝触动,《判决》里的用刑被描写得触目惊心,极其残忍,揭露了执行官们对国家法律的盲目支持及国家机器对人的残酷迫害,作者以冷峻的笔调写出人至于残忍、麻木、无奈的可怕。《乡村医生》则似乎以一个简洁、精炼而精致的故事揭示人的自私性及不被理解的孤寂感。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医生就必须有救死扶伤的义务,被需要时,不管自身愿不愿意,最好还是得服从需要,否则招来非议。治疗后结果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医生的医术水平的高低,好则名传千里,坏则“遗臭万年”。其实,医生也只不过是一项职业,只是工作内容的特殊和重要性使得他们肩负着似乎不可违背而又超重的责任和使命。也如有些人往往理所当然地认为作家就应肩负社会责任,写出有质量,爱国、爱人民的“好作品”,支起精神的脊梁。想想这也是对作家不公平的待遇。放大到更广阔的领域,也许我们见到人还是同样的自私,许多人还是处在不被公平对待的境遇中。卡夫卡揭示着人类的种种困境,可对于揭示困境的理解成了我新的困境。人的困境总是在不断地重复着、不断被诉说着、不断被发现着??

外国文学读书笔记3

读后感:书的封面上说:“这是一本恬静的、充满智慧的书。”简单而又恰当的一句概括。我尽量平静着自己的内心,读这些一百多年前写下的文字。我很想回到家乡的某个山中,坐下来,静静体味这本书,然后也写下一些感思的文字。这样,我的心会更加静,我会获益更多。我完全有这个条件,可从来未去尝试。小时候在山头、田间、水边不知跑过多少回,留下过多少足迹,只是孩童有的全是单纯娱乐的心态。当我渐渐有了思想,走进大自然的机会便越来越少了,偶尔重走故地,有的只是陌生的感觉。记忆飞快地逝去,山、田、水变化了一季又一季,风雨吹洗的这片土地属于我的时候是在几世纪?远,很远,越来越远了??我怕杂草扫身,怕飞虫,怕走磕碜的乡间小道,便捷的城市生活竟然让我如此脆弱了,乡间的大自然是不是越来越被像我这样的人遗弃了?不再深究,最起码因为梭罗的《瓦尔登湖》让我在今天意识到并提醒自己注意这个问题,我的记忆猛然复苏,现在作为成年人的我如果有了可行的想法,该不会拖拉着不行动了。我会不会像梭罗一样去享受大自然,在自然中思考,谁说得定呢?梭罗说:“充满自信地追求你的梦想!去过你梦想中的生活。当你让自己的生活变得简单,宇宙的法则也会变得简单。”是啊,只要有想法了,我还怕什么呢?!

曾经我只知道有一个似乎专属于一个叫梭罗的人的湖叫瓦尔登湖,一切只知其名,如今通过真正的源头之书,而知其实——梭罗和“他的自然”的故事。全书由“我”来发言,让我感受到作者体验之真实,我也赞成作者的这种“不谦逊”。写“我”之所见所闻所感,写得并不俗气,而是精致、优美;外人看来是单调的生活,在“我”的笔下丰富而多彩、有趣而迷人;同样是写生活,“我”写出的却是哲思。梭罗的确是智慧的,从行文中感觉他是个动物学家、植物学家、地质学家、旅行家、又是思想家、诗人、农夫。从我标榜的这种种头衔,就知他的故事会多么独特。他真正是去享受生活,全面调动了听觉、触觉、味觉、视觉等各种感觉。他观察草、木、鱼、虫、鸟、兽、天、地、山、川这些大自然最富有的东西,因为用心,所以观察得细致、精妙、别致。当他以平等的、友好的眼光看待这一切的时候,他已与它们融为一体,领会了这一点,便不用问梭罗寂不寂寞。不知是景色使得梭罗的文笔美了,还是梭罗的文笔使景色美了,或许是相得益彰吧!瓦尔登湖在作者的描述下似乎能在我们面前现出原形,从形状、水的颜色、周边的景致到四季的变化甚至深度,我们都能一一得知。总之,借助梭罗的想象、渲染、刻画,瓦尔登湖变得神秘而迷人。透过许多描述,我们都不得不说作者的观察力是惊人的。同时,作者在叙述每一个主题时,无不加入自己的人生哲学,他有自己的推崇的生活哲理,颇有主见。他的想法可能一般超出世俗的常人的理解范围,更加深刻。会思考、勤思考的人一定不是懒惰的人,不能使自己的精神富足的大有人在,现在的人的确走的太快了,在不停地、贪婪地追逐外在的东西,忘记了停下来,静一静,想一想。体会着身心疲惫了而找不到原因的悲哀。

梭罗是特殊的,我们也许没有机会去体验那同样的生活,但我们似乎不应该拒绝如此的智慧。

外国文学读书笔记4

读后感:不得不说意识流小说是神秘而难以捉摸的,总觉得接触这一类的作品需要足够成熟的心智,要不然便读不懂。意识这种无形的存在容易让人混淆真假,因为思维方式的不同,一个人更难以完全追寻到另一个人的意识流动,觉得每读完一篇,便留下一个或几个我的理解无法企及的深刻问题,最后堆积起来是“一头雾水”,多看几遍,才得以抓住点头绪。对于流动变幻的意识,用再多的文字去表现似乎都显得有点苍白和不足,且以有限追无限,是人类始终面临的困境,追求的过程极有可能伴随身心的煎熬。我不能确定这种探索是否真的有意义,也知个人的叫嚣是无用的或许也是幼稚的,现在的人类还不允许就停止对思想的探索和前进的脚步。

虽然我个人不喜欢现代派一贯呈现的深刻、阴暗、悲观、虚无感,有时却也感受到这特殊的另一种存在的魅力,且知要有足够的才力才能成就好的现代派作品。安德森一直被认为是现代美国文学的先驱者之一,他的《小城畸人》是我除《变形记》外接触的第二部意识流之作,看完倒生发对小说人物隐隐的感动和同情,也许是因为《小城畸人》的关注定位于普通、平凡的小人物,让读者容易有切身之感。它像其他意识流小说一样注重表现人物意识活动本身,忽略故事情节,着力描写人物心理的种种微妙的感受,开掘深层的意识来展露隐蔽的灵魂和内心世界。也正如译本序里说作者“凭借敏感的想象力和透视力,抓住一种气氛或是一种情调,一个地方或一个人物,一股狂热或是一种梦幻,加以描绘或点染”。作者更是把弗洛伊德所说的潜意识进行了发挥,使得小说更神秘、更具吸引力。

《小城畸人》看是由几十篇独立的短篇小说构成,实则又有一个人物将每一篇串联起来,老师上课提到文学巨匠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也使用这种多维透视的“串篇人物”结构,布局给人新颖之感,或许安德森有受巴尔扎克的影响。观其内容,作者在开篇献辞里便说“谨以此书纪念我的母亲??母亲对周围生活的锐利观察,首先在我的心中唤起了透视生活表层之下的渴望。”由此我们可知作者写书的目的和观察的视角。此后作者便凭借他的梦、回忆、亲身体验、想象和直觉等给读者呈现了一批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形象,有教师、医生、木工匠、农场主、平凡的母亲??作者把他们称为“畸人”,而对于“畸人”,作者在《畸人志》里给出了自己全新的解释,“使人变成畸人的,便是真理”,“一个人一旦为自己掌握一个真理,称之为他的真理,并且努力依此真理过他的生活时,他便变成畸人,他拥抱的真理便变成虚妄”。我的理解是:任何以个人的知识和

外国文学读书笔记5

初读了《悲惨世界》,心里便有一种强烈的震撼感,就如一阵霹雳,将这种震撼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芳汀为了让女儿过得好一些,将她托付给德纳第夫妇,为了让她在她们那过的好一些,她不惜拿出自己全部的钱支付给德纳第夫妇,并答应了她们高额的经费,而她自己,却是一个只身一人,穷得叮当响的穷人。为了给女儿很好的成长条件,她到了一个工场做工,并且不时得用自己的钱给女儿买衣服穿,并天天寄信问女儿的状况如何。后来当得知女儿得了重病,她不惜卖掉了自己漂亮的头发和牙齿。甚至为了付清女儿的抚养费卖掉了自己的一切……

噢!母爱!它如一把大雨伞,为自己的孩子遮风挡雨;又如一根支柱,为自己的孩子撑起一片蓝天!它是如此伟大,如此震撼人心啊!而这伟大的母爱,又何时不在我们身边守护着我们、照顾着我们呢?

每当吃饭之时,妈妈总是从冰箱中拿出前天的冷冻菜,默默得嚼,而那些美味可口,有营养的食物总会摆在我面前,当我不吃时,总会有那么一双母爱之筷,夹着菜,将它送入我的碗中,有母亲的地方,就有母爱,虽然,也许只是那么小小的一点。

夏天,当我入睡时,总会有那么一双手,怕我在空调房里着凉,而每夜每夜的将我的被子轻轻盖在我身上。冬天,总有那么一双手与一双眼睛晚上不辞辛劳地来我房间查看被子有不有被我踢开,如果被子被我踢开了,那双温暖的大手便会将被子重新盖到我身上。

母爱有时只是那么细小的一瞬间,有时,却是伟大的牺牲。

汶川大地震时,房屋倒塌,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冲出楼房,当楼房要倒下来的那一刻,这位母亲蜷起身子,将孩子紧紧护在身下……救援队发现这位母亲时,她已经死了,是被塌下来的房子压死的,她双膝跪地,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撑地。救援队用砖敲敲石头,对她身下喊了几声,没人应答,他们正准备离去时,队长又将他们招呼过来,只见那位母亲身下有一个三四个月的婴儿!他们将婴儿抱出来,只见裹着婴儿的被子中还塞着一只手机,医生下意识打开来,只见手机上有一条写好的信:孩子,如果你能幸存,你要记住,妈妈是爱你的!

为了自己的孩子,宁愿牺牲自己,这便是母爱,母爱不求回报,母爱默默献出!

母爱!多么震撼人心!母爱,又是多么得无微不至,又是多么伟大!

《悲惨世界》中的芳汀,她拥有伟大的母爱,自己过得那么苦,为了女儿,她宁愿放弃一切,就为了让女儿过得快活些,幸福些。伟大的母亲啊!使人心头一震的母爱啊!多么伟大!

可当我们沉浸在母爱的幸福之中,当我躲在母爱的庇护之下,我们是否想过它的意义?也许,许多孩子都会说:“这是应该的!”但是,你看看芳汀这位母亲吧!再看看自己的母亲吧!不要再认为母爱是自然、是应该的,大声赞美那永远爱你的母亲与那母爱吧!仔细去体会生活中母爱的点点滴滴,细细捉摸母爱的真理,你会发现,这平凡的母爱,竟是如此震撼人心,竟是如此伟大!它会给予你许多启发!

《悲惨世界》——爱的交响曲,母爱使人震撼,母爱使人惊叹,母爱使人赞美。母爱是平凡的,又是伟大的,母爱能创造奇迹。

外国文学读书笔记6

你听过安妮这样公主般的名字吗?你见过莉娜这么美丽的女孩吗?你去过彩虹谷这么梦幻的地方吗?

没有?

那就来看一看安妮的世界系列吧。

这几天我就看见了一本安妮的世界系列的第十本《安妮与莉娜》。这本书的作者是享誉世界的加拿大女作家,擅长小说创作的露西·莫德·蒙哥马利,她写出了一系列的安妮世界,她的小说《绿山墙的安妮》被人誉为“世界上最甜蜜的少女成长故事”。

这本书带我们走入纯真世界的感动名作,一部具有高度智慧与风趣幽默的惊喜作品。我们熟悉的马克·吐温称其为最能掌握永恒生命且令人极度愉悦、永驻人心的伟大作品。

《安妮与莉娜》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表达了人们对战争的愤怒,以及对和平的爱好之热情!

莉娜是安妮的小女儿,就是为了纪念如同母亲的玛莉娜而取得名字,因此也包含着传承过去,放眼未来的期许!十七岁的莉娜,和过去青春时代的安妮有很大的差别。

莉娜有一只小猫,如雪一般白,莉娜为它取名为杰克·佛罗斯特(霜精之意)。没多久杰克先生的太太生了一窝小猫。莉娜只留了下了其中最可爱的一只小猫。小猫全身金黄,非常光亮,有对金黄色的大耳朵,莉娜为它取名为高弟(金色之物)。可是过了一年,“高弟”的名字和它的橘色毛不太相合,正好那时华特看了一本故事书,于是为它改名为“吉奇尔博士与哈特”。“博士”很标致,举止很优雅,态度也显得很威严。“博士”的另一面是“哈特”。“哈特”脾气突然变暴躁时,一定是起风下雨的前兆。

战争开始了并且开始招兵,莉娜的哥哥杰姆想去报名,布莱恩医生和布莱恩夫人安妮在痛苦中决定让杰姆去。莉娜在

本来布莱恩一家和苏珊还有欧莉芭小姐都以为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就会停止,可是过了很长时间战争还是没有结束,随之华特的肠炎也好了,过了一段时间,莉娜在起一次音乐会时知道了华特也已经入伍,本来华特想在音乐会结束后再告诉莉娜的,可是在莉娜马上要上场的时候,艾琳就告诉了莉娜。痛苦的莉娜本来想逃回家,但是莉娜还是忍着痛苦演完了。

华特走了……

在华特走之前莉娜发现了一个战争之子,并领养了他,为他取名为詹姆士,他的妈妈生下他后就死了,他的爸爸正在战场上奋斗,莉娜给他写了一封信,可是詹姆士的爸爸迟迟没有回信。

华特不定期的给莉娜寄信,但不说战场上的事情,只是回想过去的往事。

不久传来了华特的死讯,还有他的最后一封信,在信中他写道他看到了吹笛者,他了解他看到吹笛者所代表的意义——他也将成为吹笛者后面的跟随者。

每个人都沉浸在痛苦之中,可是没想到,在这时候沙利——莉娜的哥哥也要入伍,不过他是要去做飞行员。

每个人都像死了一次又死了一次似的,可是没有人拦他。

一年又一年,终于,胜利了。

莉娜的哥哥们都回来了,可是,华特没回来……

胜利了,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外国文学读书笔记7

看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我禁不住沉思起来。对于小女孩的悲惨生活,我深感同情,她拥有的只能是幻想,而我拥有的,一切都是现实。圣诞节的晚上,小女孩被爸爸赶出家门卖火柴。小女孩赤着脚在街上走着,身上只穿着薄薄的衣服……但始终没有人理踩她。小女孩又冷又饿,只好点燃一根火柴,幻想自己坐在一个暖烘烘的火炉面前……正当她准备想靠过去时,火柴灭了,温暖的感觉不见了,消失了。而我,还从未尝到过挨冻的滋味儿。我冬天都穿着棉袄,而小女孩呢?只穿着一两件衣服,而且那时还下着鹅毛大雪。

女孩饿极了,此时,她多想吃点儿东西呀,可是哪儿有哇?她又点燃一根火柴。这次她幻想到的是一间美丽的屋子,而且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可口的食物。小女孩急忙伸手去抓,火柴又灭了,那些东西突然消失了。而我,从来没有被饿的感觉困扰过,每顿饭都是丰盛的!而且最少还要二菜一汤!

于是,她又划了一根火柴。这回她看到一棵挂满小蜡烛及圣诞礼物的圣诞树……但是火柴又灭了,圣诞树也消失了。她没有快乐,只有痛苦。而我,生长在甜水中,哪一个节日,不是家长陪在身边尽情地快乐呢!看到小女孩的父亲,再想一想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在辛苦地操劳着,他们早出晚归的工作,挣钱来养家,供我读书,培养我成为祖国的栋梁。父母依旧任劳任怨,有时甚至不让我做家务,对我百依百顺,从不批评,更别说不让我回家了。相反,晚点回家还会让他们感到担心。最后,小女孩在火柴强烈的光亮中,幻想见到了她唯一疼爱自己的奶奶,才感到有一丝丝的温暖。她虽然有爸爸、妈妈,但他们却无法给她关怀,小女孩多么可怜哪!而我呢,全家人对我的关怀是无微不至的!

想着想着,我仿佛看到了小女孩和她的家人们坐在暖和的家里,吃着可口的晚餐。

外国文学读书笔记8

读后感:对于这样一部享誉世界的儿童小说,很多人应该早在儿童时期就在父母的指导下完成了阅读。我的`童年太缺乏文学的熏陶,所以以至于在大学的殿堂里,才得以用几个小时的时间,陪汤姆·索亚历险了一番。现在的我再也不能以孩童的心态仿效汤姆如何去寻求刺激及玩的乐趣,而是带着回忆的、感慨世事已惘然的心态,更理性地想,对于作品,我应发挥自己已有的文学素养进行条条在道的专业鉴赏,或者,最好我能够学习伟大作家的写作精髓然后进行自我创作??这些的确都是我想做的,只是在进一步的努力中。儿童小说看似简单,但要创作出真正好的作品并不简单,大部分能写很高深的文章的作家不一定能写出优秀的儿童作品,或者他们根本对此不屑一顾。我始终觉得中国的儿童文学没有受到很大的重视,没得到足够的发展。

马克·吐温的儿童小说能让读者在轻松、愉快的心情下进行一次精神之旅,顽皮、聪明的汤姆·索亚被人喜爱,或许因为在他身上有自己的影子,很多人可能曾经都是一个“汤姆”。汤姆的那点小幸运也会让很多人羡慕加嫉妒。马克·吐温流畅、活泼的文笔把儿童小说把握得游刃有余,但我也冒犯地觉得小说带有“大人”的口吻,有些描述近似大人的理解,过于深刻,例如在第31页,作者对人物“买弄”的观察和点读,感觉是成人看事才有的理性,且“那位伟大的人物在那里坐着,脸上挂着堂皇的笑容,法官的庄严阳光般照耀着整个大厅,他自己也沐浴其中。其实,他自己也是在‘买弄’”一段带有一点讽刺意味。我个人还是更喜欢原汁原味、尽可能贴近儿童思维的儿童小说。

这部小说的语言并不艰深,我想我更应该读读英文原著,可惜没找到英文本。

外国文学读书笔记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故事内容主要讲了海伦·凯勒,也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经历一生以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所做的一切事情。在海伦·凯勒小时候,一场残酷的大病,无情地剥夺了她的光明和声音。从此,海伦·凯勒的心里一直都被“可恶”的黑暗笼罩着,在那时,海伦的脾气很不好,常常发脾气。一直到海伦·凯勒6岁9个月的时候,一个人走进了她的生活里,这个人让海伦·凯勒明白了什么是爱。就是她——安妮·莎莉文。

莎莉文老师就像是一把明亮的灯火,点亮了海伦·凯勒心中的那盏暗乎乎的灯,让海浪·凯勒成功的从黑暗走出了光明。终于,海伦·凯勒在莎莉文老师的细心教导下,和父母的引导下,并且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顺利地考上了著名大学——哈佛大学。虽然繁重的功课使她非常地吃力,但是在老师的帮助下以及她的努力下,海伦·凯勒最终还是以优异的大学成绩毕业。还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和希腊五种文字。

海伦·凯勒一直渴望得到她的三天光明。第一天,海伦·凯勒要看帮助她的莎莉文老师,和其他人还有她的同学和小伙伴们。第二天,海伦·凯勒先要看日出,接着她还要去参观有名的艺术馆。直到最后一天——第三天,海伦·凯勒还要再一次看那美丽无比的日出,而且,她还要和平常人一样平平凡凡、快快乐乐的生活,就像一只欢快的小鸟。

我深深的被海伦·凯勒这种坚持、坚定和乐观、积极的信念给感动了。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创造出这一切一切奇迹,全都是靠那一颗不屈不饶的心。她经历了生活的坎坷,用爱拥抱全世界。

外国文学读书笔记10

《安娜·卡列尼娜》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品。小说通过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的悲剧结局,和列文在农村面临危机而进行的改革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当时美丽的图景,共描描写了150多个人物,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安娜卧倒在了布满砂土和煤炭的枕木上,一颗曾经那么动人的、真挚的、生气勃勃的生命之星划过天际,终极陨落在她爱恨开始的铁轨上。

《安娜卡列尼娜》的电影版本很早以前便看过了,但总是怀疑那不是真正的安娜,因此始终渴看读到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可认真的捧上书本来品读时,内心却始终不得安宁。当安娜与渥伦斯基在火车站台第一次相见时,“但是感到他非得再看她一眼不可…当他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她也掉过头来了,她那双在浓密的睫毛下下面显得阴暗了的、闪耀着的灰色眼睛亲切而留意地盯着他的脸、似乎是在寻找什么人似的”一见钟情固然以悲剧结尾,可浪漫的邂逅却让我沉醉在美妙的、沉静的境界中。

赛马场上安娜的失控表露了他们的恋情,安娜生下了他的孩子,卡列宁的宗教宽容让安娜感谢又愤怒,安娜与渥伦斯基出国了,又回来了,安娜遭到了社交界以及家庭的抛弃,而渥伦斯基却重新踏进社交圈,醉心于自己美好的前途,悬而未决的离婚协议、肝肠寸断的念子之情、自私深沉的爱情独占心理,这一切既让安娜体会到了八年的无爱婚姻里丧失已久,又让她平静的心灵经历了一场喜怒哀怨的风暴。而我也随着安娜的故事沉浮时而兴奋,时而忧伤,时而挣扎。尤其到了后面,安娜被孤独与嫉妒折磨得生不如死,没有人倾述、没有人理解时,我终于能稍微明白为什么安娜选择死亡,她太痛苦了,死亡才能摆脱一切。

渥伦斯基爱安娜,而且他的爱并不肤浅,也许刚开始他对安娜的爱恋有着虚荣的成分,但安娜患上产褥热即将死往时,“他在她患病期间真正熟悉了她,了解了她的心灵,所以他觉得以前就似乎从来没有爱过她,现在,在他了解了她,真正爱上她的时候,他却在她眼前显得非常低下”甚至列文也为她倾倒,由于“她除了聪明、文雅、美丽之外,她还非常老实…”我也爱安娜,从书中瞥见她的第一眼,我便爱上了这个“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整个的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的生气勃勃的女人,而她鼓起勇气与情人远走高飞时,我更是不可抑止的迷恋上了她,这种迷恋不在是站在读者的角度喜欢她、欣赏她,我甚至想自己就化身为她,让我能分享她生命力的一切迷人品质。

可爱的安娜还是自杀了,当看到她在自我折磨中苦度人生时,我甚至希看她早点结束生命。她的死亡始终是一个悲剧,吉蒂获得了幸福,多丽依旧安稳度日,卡列宁照样平步青云,可只有安娜,由于她选择了自由,选择了真诚,选择了勇敢,最后却不得不死亡,她违反了贵族社会的游戏规则,做了冷酷自私者中的一个叛逆者,由于“我只是想活,除了自己,不会伤害任何人,我有权利这样”。这是她的咎由自取吗?这是她成为一个所谓的堕落的贵族妇女而理应遭到的报应吗?安娜在姑母的安排下,嫁给了年长的、迂腐的、虚伪的卡列宁,八年时间里,他压抑了她一切的热情和生气,当我们知道排除了爱情以权力地位为基础的婚姻是不公道的,分歧人性的,当我们肯定了个人追求自由与幸福的价值,又有何权利指责她的选择呢?

然而安娜的死亡是必然的,这并非由于她道德败坏,自私善妒,只是由于她是女人,是一个真诚的女人,是一个贵族社会真诚的女人,是一个男权社会下贵族社会里还保持着真诚的女人,因此她只能自杀。假如她是多丽,忠信老实地守着家庭,在怀孕生子,再怀孕生子中耗费青春,而且不得不苦咽下风骚丈夫到处拈花惹草带来的痛苦,她就会继续如困兽般维系无聊的婚姻,假如她是培特西夫人,私下放荡荒***但表面道貌岸然,她就不会在赛马场上失声而起,而且随着渥伦斯基离开了家庭,或者假如她能有一份自己的事业,她就能发挥自己的才智,充实自己的生活,不再是只要爱情,一切都不重要的小女人。但她的命运注定她无法生存。

1、《雅典的少女——拜伦

了解了拜伦的生平事迹,不得不说他的一生也带有传奇色彩、充满挫折而艰辛。他有贵族身份而不耽于消受,他爱过几个女人,他坚持“叛逆”,他游历东方,作为英国人的他参与希腊的革命运动??或许真是“性格决定命运”,在拜伦的骨子就有那样一些特殊的气质决定着他人生行进的道路,让他愿意去做什么而不愿意做什么。随遇而安的人也许就会选择安然享受贵族生活,太过浪漫主义的人如拜伦者则始终与这个世俗世界格格不入,他的行动处处碰壁,他被现实的荆棘刺得遍体鳞伤,心灵受损。拜伦具备浪漫主义者的普遍性情:感情炽烈、易感孤独、追慕自然、崇尚自由、寻求正义??由此从他笔下蹦出了一个个“拜伦式的英雄”,产生了一篇篇抒发悲欢离合的爱情诗篇,读者确实容易被其痛不欲生似的心情密语、灼灼情话感动几分,但似乎除感觉到其极其强烈的主观情绪外,什么都没有留下,不知是不是因为激情的产物一般都比较容易流于肤浅。对于爱情,拜伦应有过很多深切的体验,他有时在诗中直洒伤心的“泪水”,可能会让有些读者感到过于矫情的“似水柔情”,但对于当事人,也许再多的情话也是不足的,诗始终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

可以看出拜伦对政治也有一种狂热,写有多首抒发政治情怀的诗。他歌颂工人运动,抵触英国的统治,每每对国家兴盛时景象的逝去表示哀叹,有爱情时,认为荣誉就是爱人眼中闪烁的光,失去爱情后,便认为活着的意义就是到战场上去,主张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自由是好的,但似乎现实的政治并不如此简单,而是充斥着权谋。浪漫主义者拥有的执念,他们奉行的“真理”,他们自己会认为很值得,然而我一时也不知道该赞成还是反对,我想正因为不同人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才使得这个世界缤纷多彩。

读拜伦的诗,也发现了他对《圣经》之熟悉,会在诗中运用到好多《圣经》中的典故,看不出拜伦有什么绝对的信仰,他只是一直保持思考的姿态,也许浪漫主义者真的是不安定的吧??

2、《该隐》

读后感领略了拜伦在诗中喷薄的激情和政治情怀,转而体悟他对信仰的怀疑和表白,感觉沉重了些。面对信仰问题,所有的思虑似乎都是理性思考,自觉地脱离浮浅的激情,往深里挖掘。拜伦对正统基督宗教进行尖锐质疑和反思的勇气刺激了很少思考信仰、无宗教信仰者我的神经。对于信仰,有不同的境界:有的是无信仰者,却纯粹对丰富多彩的宗教内涵感兴趣;有的是孜孜探索信仰,必定经历精神上的煎熬和斗争;有的是虔诚的信徒,在自己全盘认可的宗教世界里知足常乐。不管怎样,可以肯定地是“精神皈依何处?”是人类普遍关注的问题。那些爱思索、爱探索的人给人类带来了许许多多美妙的“精神之果”、“思维之花”。信仰问题没有最终以及确定的答案,这是一个可供永久追问的问题,或许正因为它的无解,才让它这么充满魅力。

拜伦在这部诗剧中借该隐杀弟的故事来表述自己对生存、死亡、善恶、知识和生命等重大问题的看法,在卢西弗的诱导下,思维变得愈发清醒和强烈。这正如《浮士德》中浮士德和靡菲斯特的对立关系。上次课堂讨论中,我们组讨论了诗剧中体现的对立诗学,其实,一切人物都是拜伦的代言人,他们的话语就是拜伦的话语,拜伦借不同的人的口将自己不同的思想分别表达出来,对立的观点显示了拜伦思想的矛盾性和复杂性,然而它们又都是统一的,因为这些观点都是在为拜伦思考信仰问题这一目的服务。拜伦也许在这种思考中体验到一点纠结,而读者能在这种纠结中体验到与拜伦思维交锋产生的快感。拜伦所想的很可能是读者自己想不到的,他的独特思维对读者来说是一种挑战。不仅自己在思考,而且促进读者去思考的作品我认为就有可以肯定之处。虽然《该隐》这部诗剧故事情节简单,主题形而上,语言朴素,但就贵在它的深刻。

3、《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但作者依然写下了洋洋洒洒的四十余万字。总体印象作品平铺直叙,没有多大的跌宕起伏。虽然感觉有些地方作者叙述的比较繁琐,但从另一面来看,丰富、旁杂的内容也是作者观察细腻、想象力丰富的表现。作者的叙事能力应比描写环境的笔力强,他对环境的刻画差不多简单地描绘、修饰一下,不如莫泊桑那样倾注大量心思。读者一般能够发现莫泊桑在《一生》等小说中以很多的

笔墨去表现乡村环境的优美、极力去渲染气氛,并试图将环境与人物的心理、心情等相结合。我想这是现实主义的不同特色。

按照社会学角度的解读,一般说作品反映了一定的社会背景,苔丝的不幸是由她所处的经济、政治和阶级地位造成的,作品反映了“性格与环境”的矛盾等等。这种解读的角度当然无可非议,因为人本身都难以脱离社会环境的影响和束缚。但从作品来看,社会环境也不是决定苔丝的命运的唯一因素,在中国的环境里,苔丝的悲剧也有可能发生。个人认为苔丝有其自身的性格弱点,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道路选择,如果换一个不同性格的人,又可能会有不同的结局。在一开始面对亚雷的侵犯时,苔丝因为单纯、没有

大部分读者读作品应该都会不自觉地把作品看成现实或者倾向于关注作品对自身有所用的地方,把自己已有的体验与作品带来的体验相比较,汲取新的并且自己喜欢的“营养”。所以有时常把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一大意义定义为:从中获取生活经验和教训,避免犯同类错误。这部小说应该能有这一作用。素质较高的读者追求的或许就是能够纯粹为了艺术本身而受感染、甚至动容得流泪。有读者说看完有些小说会感动得泪流,也有读者会因为小说中的某个人物的影响而有所改变,而我个人似乎始终对虚构的事物缺乏那种狂热和沉迷。但应该也不妨碍我去鉴赏它们吧,我尚且会为作品的精彩之处献上一份赞美和微笑,为悲剧叹一声惋惜??对于哈代的这部作品,我感觉到作者对苔丝的美和男主人公对苔丝的美的赞美的语言表现有点生硬,有为了说美而强说美的痕迹。

读这部小说,也让我想起了小仲马的《茶花女》,两者都给读者呈现了一定意义上“不纯洁”的少女的另一种意义上的纯洁、可爱、可敬之处。这或许也告诉我们对人的品行不可妄下断论以及我们的某些观念应该变变了??

4、《罪与罚》

读后感:这部小说确实扣人心弦,看的时候我好似入了迷。作者将主人公杀人后的心理变化刻画得非常到位。故事紧密、细致、连贯又震撼人心。在主人公身上,精神上的折磨远比肉体来的更让他痛苦。思想的挣扎、变化本只有罪犯本人最清楚,作者却擅于揣摩,将人物刻画至此深度。这是我阅读完后首先反应出的几句感性话语。大家一般也都把这本小说定性为探讨人性和人类命运的哲理心理小说。

鲁迅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人的灵魂的伟大的审问者”,也说过“写强盗不一定要去杀人,写妓女不一定要去妓院。”能写好自身未见闻、未做过的、未感受过的东西的作家确实是厉害的,但我们似乎也似乎无法否认作家的人生经历和体验会对他的创作或多或少产生影响。优秀的作家也善于从现实中提炼出艺术。从《陀思妥耶夫斯基集》一书中了解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生经历,感觉也是充满传奇色彩和众多苦难。被囚禁过、服过役、差点被判死刑、有癫痫病、婚情一波三折、沉迷赌博、依靠写作还债??这些丰富的体验对于《罪与罚》的写作应有很大的益处。

对于“罪与罚”这一主题的探讨,我想除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外,影响较大的还有《圣经》、莎士比亚等。《圣经》中赋予罪人以同情,宽恕,倡导以爱感化、原谅罪恶,认为犯罪是自我的污秽,是对犯罪者的惩罚,每个人都有原罪。莎士比亚则通过戏剧《哈姆莱特》等进行了深刻的探讨。陀思妥耶夫斯基最后是走向了基督教,他甚至说“如果真理离开了基督,他宁愿选择和基督在一起”。我也很认可基督教对“罪与罚”的理解,有时候人的心灵、信仰的力量真的无比强大,法律、规则似乎不能成为治疗社会问题“终极良药”。神秘的、无限的内在世界和有限的外在世界的矛盾始终存在着。

5、《包法利夫人》

读后感:《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真不愧为作者用了几年时间雕琢出来的精品。这部作品的语言是我阅读过的所有作品中最精致、最简练的。以前看莫泊桑的《一生》,赞叹其文句的优美,感觉文字的简洁、出神尤其突出在自然环境、情景交融等的描写上。现在一经对比,发现莫泊桑的文字功力整体上还是不及师傅福楼拜,所谓“姜还是老的辣”。福楼拜对字字句句匠心独运,一方面可以看出他对艺

术的热忱和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使得作品凸显刻意雕琢的痕迹,可能得不到崇尚“自然”者的完全认可。普通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阻碍,因为普通人在读小说时的思维没有那么缜密,极有可能是流水线式的,他们倾向于欣赏结构简单、脉络清晰、语言通俗的优秀艺术作品,而同样优秀但构造复杂、细节精致的优秀作品,则似乎更适合喜欢拿着显微镜去做深入调查和分析的人。说实话,我读《包法利夫人》时的心态是比较复杂的,一面想缩减时间,一面书中经过权衡的语言又无法在短时间与自己的思维顺利地契合,一面我又不忍心快速的线性扫描,我摆脱不了文中精美的文句的魅力,我想知道作者到底怎样独特地去描述。于是有些句子跳过后又禁不住回过头来一字一字浏览一遍。李健吾的翻译很好地把握了原著的精髓。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主人公爱玛。惊奇于作者赋予她的浪漫主义想象和追求风月经验的勇气。梦被福楼拜描写得极浪漫、迷人,可能无数少女读者都会忍不住跟爱玛一起沉迷于此。我想涉世未深的少女们或多或少拥有些感性、天真的气质。甚至可能无论男性或女性在潜意识里都曾存有像爱玛一样疯狂去追求爱情或情人的想法,只是敢不敢,做没做的问题,大部分人难以摆脱建立起来的文明、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恪守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人绝对会对她嗤之以鼻,她一点也不适合为人妻和为人母。从另一角度来看,她却不失为一个好情人,美丽又有激情。但她的性情决定她做任何角色都不能长久固定,她想要的幸福也不可能在一个人身上持久拥有。似乎她从来不满足于结果,只有新的追求、新的过程才能让她获得极致但也短暂的幸福和快感。她仿佛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魔圈,她已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最近,看了一个英国青年作家阿兰·德波顿写的《爱上浪漫》一书,作者以小说的形式利用哲学、心理、文艺等多方面的观点对女主人公的想法和做法,对她和男友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其中他就有一段写到:“当女人爱上男人,爱上的往往不是男人,而是爱情。伴随埃里克的出现,爱情击中艾丽丝,她抛却独立,拥抱激情、甜蜜,和爱;她委屈自己,无视埃里克贪享受怯承诺的自我中心。可是爱情依旧,浪漫却终有透支的一天,这时,菲利普的出现又让她心荡神移??所以,爱上爱情,不如说爱上浪漫;这是每个女人的故事。”我觉得这段话用来理解爱玛倒也很合适,虽然不一定对,却也不一定错,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探索和分析的角度。福楼拜没有对爱玛做出道德评判,也没有加入自己的看法,排除了主观抒情成分,可他给出的爱玛的故事是那么的精彩和别致,对于此,人人可以发表观点,可以发现新东西。有人说爱玛就是“女堂吉诃德”,确实有些许相似性,但爱玛似乎要现实、真实的多,堂吉诃德是很夸张,极其不切实际的,他具有更高层次的意义。

6、《欧也妮·葛朗台》

读后感:《欧也妮·葛朗台》应是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中最为人所知的篇章之一,老葛朗台是众所周知的吝啬鬼形象,“铁公鸡中的铁公鸡”。巴尔扎克很明显地在文中给老葛朗台贴上了“吝啬、贪婪”的标签,他本身也意在塑造这样一种典型形象,将人物刻画类型化了,并一定程度上运用了漫画笔法,简笔勾勒,紧紧围绕人物的某点性格特征展开表现。老葛朗台的性格就是“视金钱于一切之上”,他的行为、语言、心理等都离不开“金钱”二字,或者说除了“金钱”以外就无其他。老葛朗台是吝啬鬼、守财奴、偏执狂,正如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笔下的“畸人”,他坚持的真理便是“人生的意义就只是积攒金钱”。对于老葛朗台的吝啬、贪婪如何表现,我不想详细陈述,因为大家应该都把这点阐述、理解得差不多了。巴尔扎克不如福楼拜等人的“纯客观性”叙述,有时也会加入自己的主观意图和议论,感觉有比较明显的引导倾向,一次次通过自己的一些定论逐渐从外在强化读者对人物或主题等的认识,如文中有诸如“大凡守财奴都不信来世。对于他们来说,现世就是一切。这种思想给金钱统帅法律,控制时尚,和左右风尚的现今这个时代,投下了一束可怕的光芒,金钱驾驭一切的现象在眼下比任何时代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等的大段论述。并且,在文章一开头作者就明确给出了所要描写的人物的典型特点(原文:由于吝啬和爱财,葛朗台在家中是个锱铢必较的人物),这样读者就有了基本的“先入之见”,接下来的阅读就是一步步跟随作者证明这个观念。对这种看似给读者权利,实则一定程度上已经约束读者阅读心理的写作手法的评判,也许因人而异,也可供探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作者塑造的这一形象是成功的。

《欧也妮·葛朗台》也应该无一例外地能引发读者对“金钱”的思考。钱财对人性的扭曲越来越达到可怕的地步。有多少人的人生意义近似葛朗台?恐怕绝大部分人得承认。我们不该为还没有达到葛朗台吝啬之程度而庆幸,而该记得在为金钱而偏执、扭曲自己的时候给自己提个醒。我们都太容易偏执,甚至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意识不到自己的偏执和成心,并对别人的不义之举指指点点。

7、《汤姆·索亚历险记》

读后感:对于这样一部享誉世界的儿童小说,很多人应该早在儿童时期就在父母的指导下完成了阅读。我的童年太缺乏文学的熏陶,所以以至于在大学的殿堂里,才得以用几个小时的时间,陪汤姆·索亚历险了一番。现在的我再也不能以孩童的心态仿效汤姆如何去寻求刺激及玩的乐趣,而是带着回忆的、感慨世事已惘然的心态,更理性地想,对于作品,我应发挥自己已有的文学素养进行条条在道的专业鉴赏,或者,最好我能够学习伟大作家的写作精髓然后进行自我创作??这些的确都是我想做的,只是在进一步的努力中。儿童小说看似简单,但要创作出真正好的作品并不简单,大部分能写很高深的文章的作家不一定能写出优秀的儿童作品,或者他们根本对此不屑一顾。我始终觉得中国的儿童文学没有受到很大的重视,没得到足够的发展。

马克·吐温的儿童小说能让读者在轻松、愉快的心情下进行一次精神之旅,顽皮、聪明的汤姆·索亚被人喜爱,或许因为在他身上有自己的影子,很多人可能曾经都是一个“汤姆”。汤姆的那点小幸运也会让很多人羡慕加嫉妒。马克·吐温流畅、活泼的文笔把儿童小说把握得游刃有余,但我也冒犯地觉得小说带有“大人”的口吻,有些描述近似大人的理解,过于深刻,例如在第31页,作者对人物“买弄”的观察和点读,感觉是成人看事才有的理性,且“那位伟大的人物在那里坐着,脸上挂着堂皇的笑容,法官的庄严阳光般照耀着整个大厅,他自己也沐浴其中。其实,他自己也是在‘买弄’”一段带有一点讽刺意味。我个人还是更喜欢原汁原味、尽可能贴近儿童思维的儿童小说。

这部小说的语言并不艰深,我想我更应该读读英文原著,可惜没找到英文本。

8、《小城畸人》

读后感:不得不说意识流小说是神秘而难以捉摸的,总觉得接触这一类的作品需要足够成熟的心智,要不然便读不懂。意识这种无形的存在容易让人混淆真假,因为思维方式的不同,一个人更难以完全追寻到另一个人的意识流动,觉得每读完一篇,便留下一个或几个我的理解无法企及的深刻问题,最后堆积起来是“一头雾水”,多看几遍,才得以抓住点头绪。对于流动变幻的意识,用再多的文字去表现似乎都显得有点苍白和不足,且以有限追无限,是人类始终面临的困境,追求的过程极有可能伴随身心的煎熬。我不能确定这种探索是否真的有意义,也知个人的叫嚣是无用的或许也是幼稚的,现在的人类还不允许就停止对思想的探索和前进的脚步。

虽然我个人不喜欢现代派一贯呈现的深刻、阴暗、悲观、虚无感,有时却也感受到这特殊的另一种存在的魅力,且知要有足够的才力才能成就好的现代派作品。安德森一直被认为是现代美国文学的先驱者之一,他的《小城畸人》是我除《变形记》外接触的第二部意识流之作,看完倒生发对小说人物隐隐的感动和同情,也许是因为《小城畸人》的关注定位于普通、平凡的小人物,让读者容易有切身之感。它像其他意识流小说一样注重表现人物意识活动本身,忽略故事情节,着力描写人物心理的种种微妙的感受,开掘深层的意识来展露隐蔽的灵魂和内心世界。也正如译本序里说作者“凭借敏感的想象力和透视力,抓住一种气氛或是一种情调,一个地方或一个人物,一股狂热或是一种梦幻,加以描绘或点染”。作者更是把弗洛伊德所说的潜意识进行了发挥,使得小说更神秘、更具吸引力。

《小城畸人》看是由几十篇独立的短篇小说构成,实则又有一个人物将每一篇串联起来,老师上课提到文学巨匠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也使用这种多维透视的“串篇人物”结构,布局给人新颖之感,或许安德森有受巴尔扎克的影响。观其内容,作者在开篇献辞里便说“谨以此书纪念我的母亲??母亲对周围生活的锐利观察,首先在我的心中唤起了透视生活表层之下的渴望。”由此我们可知作者写书的目的和观察的视角。此后作者便凭借他的梦、回忆、亲身体验、想象和直觉等给读者呈现了一批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形象,有教师、医生、木工匠、农场主、平凡的母亲??作者把他们称为“畸人”,而对于“畸人”,作者在《畸人志》里给出了自己全新的解释,“使人变成畸人的,便是真理”,“一个人一旦为自己掌握一个真理,称之为他的真理,并且努力依此真理过他的生活时,他便变成畸人,他拥抱的真理便变成虚妄”。我的理解是:任何以个人的知识和经验得出的观念可能都是片面的,但大部分人都固执己见,以为自己掌握的是绝对正确的,有社会心理学上所说的“自我服务式偏见”,这是心理上的畸形和阴影,容易让人产生“心病”。就此意义上来说,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一个“畸人”或者很容易就沦为“畸人”。曾经遭受的某次精神创伤很可能就在不预知的某个时刻迸发出来,突然给一个人的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甚至让人表现异常。安德森笔下的人物就常有某种“郁积”,这种难以名说、无形的创伤非常微妙地影响和改变了人物一时的举止甚至一生的命运。创伤里有被压抑的情欲、不愉快的婚姻、不被理解的人际交流、有老者对青春的追悔等等,这都是常人容易遇到的。如《小城畸人》之《手》里的教师阿道夫·迈耶斯爱抚学生的双手竟被误解为污秽的`淫手,因此,他被驱逐出校,被人唾骂,无辜、善良的阿道夫·迈耶斯便不自觉地自感有所过失,改性换名,终苦一生。阿道夫·迈耶斯的境遇也是我们在现实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好人受冤的故事不免引发反思和同情。每个人对人生都有自己的企求和观感,生活无不在摸索中前进,去找寻人生的真理不一定可得,而找到了又可能使人固守己见,陷入绝对的虚妄。作者有时也难以用文字确切地描述出矛盾的心理、寂寞的幻梦等抽象的存在,更多地以“某种东西”来代替说明,并尝试通过给出一些背景或当事人做出的行为让读者自己去领会和判断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潜意识里的感觉。在作者安德森的暗示和启示下,我觉得我突然离“意识流”更近了,慢慢地对某些感觉更加领悟了。细腻的文字滑过我的脑海,改变着我的“意识流”。

9、《变形记》

读后感:很多人对卡夫卡的意识流尤其不理解,甚至觉得《变形记》里的甲壳虫有点恶心,我曾经也是这些人中的一个,后来参考他人的理解,慢慢便有所懂得。尽管理解作者是用看似荒诞、奇怪的变形来表现人类生存可能遇到的一种状态,有时候又消极地想作家或读者真须这么“自虐”么?须要耗尽神力去直面和探究那样一些还没遇到却可能存在的可能么?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称小说家为“存在的勘探者”,把小说的使命确定为“通过想象的人物对存在进行深思”,“揭示存在不为人知的方面”,他也从“可能性”的角度来理解卡夫卡,可见昆德拉对作家的探索精神是极其赞许的。庄子说:“生有涯

而知也无涯,以有涯追无涯,殆矣。”我们会不会因为存在潜意识里的忧患和孤独感的潜滋暗长而终于让自己的生活受影响呢?卡夫卡对人生、人性思考得深刻,这点已毋庸置疑,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在卡夫卡的骨子里或潜意识里或许就经常存有孤独、矛盾、焦虑之类的阴暗因子。临终时他想把自己的作品付之一炬,我想可能是孤寂的他担心被人误读吧,倾向悲观或看得透彻的人很容易就相信人与人之间是难以沟通的。可是作品还是得以保存了下来,对于作者写作的每个真正的意图我们不得而知,误读或许总会存在,但对于文学作品,有多种解读的可能,能引发不同人的不同思考,这不也正是它的可贵之处吗?

现在,我承认我还无法对卡夫卡的作品进行深刻、系统的理解,随着阅历的加深,以后读起相同的文字,或许与此时的感受会有很大的不同。在他的几篇短篇小说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判决》和《乡村医生》,这两篇小说带给我一丝触动,《判决》里的用刑被描写得触目惊心,极其残忍,揭露了执行官们对国家法律的盲目支持及国家机器对人的残酷迫害,作者以冷峻的笔调写出人至于残忍、麻木、无奈的可怕。《乡村医生》则似乎以一个简洁、精炼而精致的故事揭示人的自私性及不被理解的孤寂感。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医生就必须有救死扶伤的义务,被需要时,不管自身愿不愿意,最好还是得服从需要,否则招来非议。治疗后结果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医生的医术水平的高低,好则名传千里,坏则“遗臭万年”。其实,医生也只不过是一项职业,只是工作内容的特殊和重要性使得他们肩负着似乎不可违背而又超重的责任和使命。也如有些人往往理所当然地认为作家就应肩负社会责任,写出有质量,爱国、爱人民的“好作品”,支起精神的脊梁。想想这也是对作家不公平的待遇。放大到更广阔的领域,也许我们见到人还是同样的自私,许多人还是处在不被公平对待的境遇中。卡夫卡揭示着人类的种种困境,可对于揭示困境的理解成了我新的困境。人的困境总是在不断地重复着、不断被诉说着、不断被发现着??

10、《瓦尔登湖》

读后感:书的封面上说:“这是一本恬静的、充满智慧的书。”简单而又恰当的一句概括。我尽量平静着自己的内心,读这些一百多年前写下的文字。我很想回到家乡的某个山中,坐下来,静静体味这本书,然后也写下一些感思的文字。这样,我的心会更加静,我会获益更多。我完全有这个条件,可从来未去尝试。小时候在山头、田间、水边不知跑过多少回,留下过多少足迹,只是孩童有的全是单纯娱乐的心态。当我渐渐有了思想,走进大自然的机会便越来越少了,偶尔重走故地,有的只是陌生的感觉。记忆飞快地逝去,山、田、水变化了一季又一季,风雨吹洗的这片土地属于我的时候是在几世纪?远,很远,越来越远了??我怕杂草扫身,怕飞虫,怕走磕碜的乡间小道,便捷的城市生活竟然让我如此脆弱了,乡间的大自然是不是越来越被像我这样的人遗弃了?不再深究,最起码因为梭罗的《瓦尔登湖》让我在今天意识到并提醒自己注意这个问题,我的记忆猛然复苏,现在作为成年人的我如果有了可行的想法,该不会拖拉着不行动了。我会不会像梭罗一样去享受大自然,在自然中思考,谁说得定呢?梭罗说:“充满自信地追求你的梦想!去过你梦想中的生活。当你让自己的生活变得简单,宇宙的法则也会变得简单。”是啊,只要有想法了,我还怕什么呢?!

曾经我只知道有一个似乎专属于一个叫梭罗的人的湖叫瓦尔登湖,一切只知其名,如今通过真正的源头之书,而知其实——梭罗和“他的自然”的故事。全书由“我”来发言,让我感受到作者体验之真实,我也赞成作者的这种“不谦逊”。写“我”之所见所闻所感,写得并不俗气,而是精致、优美;外人看来是单调的生活,在“我”的笔下丰富而多彩、有趣而迷人;同样是写生活,“我”写出的却是哲思。梭罗的确是智慧的,从行文中感觉他是个动物学家、植物学家、地质学家、旅行家、又是思想家、诗人、农夫。从我标榜的这种种头衔,就知他的故事会多么独特。他真正是去享受生活,全面调动了听觉、触觉、味觉、视觉等各种感觉。他观察草、木、鱼、虫、鸟、兽、天、地、山、川这些大自然最富有的东西,因为用心,所以观察得细致、精妙、别致。当他以平等的、友好的眼光看待这一切的时候,他已与它们融为一体,领会了这一点,便不用问梭罗寂不寂寞。不知是景色使得梭罗的文笔美了,还是梭罗的文笔使景色美了,或许是相得益彰吧!瓦尔登湖在作者的描述下似乎能在我们面前现出原形,从形状、水的颜色、周边的景致到四季的变化甚至深度,我们都能一一得知。总之,借助梭罗的想象、渲染、刻画,瓦尔登湖变得神秘而迷人。透过许多描述,我们都不得不说作者的观察力是惊人的。同时,作者在叙述每一个主题时,无不加入自己的人生哲学,他有自己的推崇的生活哲理,颇有主见。他的想法可能一般超出世俗的常人的理解范围,更加深刻。会思考、勤思考的人一定不是懒惰的人,不能使自己的精神富足的大有人在,现在的人的确走的太快了,在不停地、贪婪地追逐外在的东西,忘记了停下来,静一静,想一想。体会着身心疲惫了而找不到原因的悲哀。

梭罗是特殊的,我们也许没有机会去体验那同样的生活,但我们似乎不应该拒绝如此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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