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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的日子读后感精练90条

时间:2019-06-04 16:04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

记得当初买这本书的初衷只是因为久仰鲁迅老先生的大名,想领略一下大作家的风采。可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却陷入在那一个个悲惨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狂人日记》中的主人翁,《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药》中的小栓,《阿Q正传》中的阿Q以及《祝福》中的祥林嫂,这些人都是那个动荡年代的牺牲品。也正是从这些人身上,我们才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本书的作者鲁迅老先生,就生活在这么一个动荡的年代。从这本书中不难看出,在当时,做官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就随意立罪,而且有的还滥用权。鲁迅老先生要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呐喊》中,鲁迅老先生虽然没有指名道姓的写出那些恶官,而是从普通的群众身上反映那些官的可恶和社会的黑暗。但不论怎么说,鲁迅老先生敢于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就是好样的,因为他敢于批评权贵。他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英雄。

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不乏这样的英雄。就在前一段时间,美国监控丑闻的披露者斯诺登,向全世界说出了这个爆炸性的秘密。也正因为如此,他个人也受到美国的生命威胁。他背着叛国的骂名和生命的危险向世界界揭露了美国的监控丑闻,这等勇气并非一般人能达到的啊!口口声声称最自由民主的国度——美国竟然偷偷监听世界各国甚至本国国民的隐私。这一事件的曝光无疑更清楚的揭露了美国政府的虚伪性和两面性。更让全世界看清了美国的丑恶嘴脸和阴险狡诈。

鲁迅老先生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和铭记,《呐喊》中的悲剧已成为过去时,它将永远屹立在中国文学史上,指引后人不要重蹈覆辙,要大步向前地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

《呐喊》是鲁迅先生是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民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民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习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3

每每读起《祝福》,都会感叹祥林嫂命运的悲惨,增添几分对其的怜悯,同时也有几许无奈。那样受尽苦难折磨的人儿,得不到祝福,谈不上所谓的幸福。

《祝福》里的过年是认真的,从送灶神到祝福,礼数周全,祭祀丰盛,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这“年终的大典”作为直接的生存手段,却给祥林嫂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直接主宰祥林嫂的命运。

春天,孕育着希望,孕育着生机。然而,祥林嫂却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女人。春天,她失去丈夫;春天,她被卖改嫁;春天,她痛失爱子;春天,她就那样地走了……

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被逼出逃,经卫老婆子介绍,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受尽鄙视,虐待。很快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成亲,贺老六是个纯朴厚实的农民,很快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过上安稳的日子。然而命途多舛,贺老六受地主的身心摧残饮恨死去。不久,阿毛被狼吃掉。经受双重打击的祥林嫂,丧魂失魄,犹如白痴,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她沿街乞讨,在除夕的鞭炮生中,惨死在街头。

祥林嫂是怎么死的,穷死?饿死?冷死?祥林嫂被代表政权的鲁四老爷赶出鲁家大门,成了乞丐。没错,她是穷死,饿死,冷死的。一连串的打击,鲁镇人的轻蔑,柳妈的恐吓,使祥林嫂精神完全崩溃。当人们带着喜庆心情祝福之时,在她的精神世界里,有的只是阴间惨状,死鬼男人争夺,阎王爷锯尸,阎王爷代表神权,她是被吓死的,被封建统制通过祝福活活杀死的。

五年前,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两颊还是红的。五年后,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只是两颊消失了血色,顺着眼,眼角上带些泪痕。后来,花白的头发已经全白,会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失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

是什么让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生活上的打击是必然的,然而精神上的创伤却是最残酷的。一个人,没了生的欲望,活着还有多大意义。于祥林嫂而言,生的悲哀,死的恐惧,已让她无所适从。

祥林嫂只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有更多如祥林嫂般的劳动妇女深受封建礼教的摧残,她们没有幸福可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和祥林嫂相比,我们是幸福的。那么,我们就要珍惜我们现有的幸福,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如若我们遭遇到什么不幸的事,依然会有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没有生活上悲哀的困扰,我们更应去追求生命的意义,让这段历程长满人生之花。祝福,为自己祈祷;祝福,也为他人送去。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4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鲁迅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鲁迅先生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的言语犀利,鲁迅先生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5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6

在这些作品里,我最先读的就是《兔和猫》,兔子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当我看到那小白兔遭黑猫毒手时,心里也是一阵担心,一阵怨恨黑猫,当我看到白兔的智慧,小白兔们都安然无恙时,我又一阵狂喜,一阵欣慰。小说简单的情节并未让文章失色,反而在大家群呼:打倒可恶黑猫,为白兔报仇时,我看到了人世间最基本的爱与同情,我想那是当时的社会所缺少的珍宝吧。从这些可爱的文字背后,我同样看到了那个站在孩子们中间,以温暖,柔和的眼光观察小兔子,小小兔子,还有那些纯真的孩子的鲁迅。一触及这些幼小,鲁迅似乎很难将他手上的“刀”拿起来,他的笔端就会流泻出无尽的柔情和暖意。这是少有那个不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鲁迅将“生命之爱”注入人们的心中,告诉人们他“弱本位”的态度。我突然感觉鲁迅离我好近。

鲁迅的作品大都离不开“讽刺”二字。例如,在“风波”中,九斤老太反复念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无不勾勒出落后、保守、怨天尤人的农村年老妇女形象,更道出当时持有这种无知、消极思想的一群人的可笑。还有七斤夫妇,赵七爷因为一条辫子的有无,几家欢喜几家愁,尽显小人物的悲凉。在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的背景下,辛亥革命被阻。通过“风波”一文,鲁迅先生想告诉当时的人:社会意识变革的单纯的政权更替,并不能给中国带来真正的进步。此后最重要的是改造国民性,否则就算成为了共和政体又怎样呢。在辫子风波中,旁观者的漠不关心甚至幸灾乐祸的态度;主人公被“皇帝坐龙庭,自己没辫子”一事心里备受折磨,到后来,皇帝不坐龙庭,不留发也可留头的如释重负,一针见血地披露了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

还有鲁迅模仿许钦文的《理想的伴侣》而书下的《幸福的家庭》中更是借主人公明明身处在拮据的家庭却为谋生计赚稿费,凭空“捏造出一个住房宽敞,不愁衣食,处处现绅士风度的美好的家庭。鲁迅用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用满地找不出幸福家庭所在的位置,只能用a地表示的无奈,让人们在笑中不免带着泪。

我觉得在阅读这些个小说中,鲁迅先生的思想离我越来越近,如果你来见识一下这本书的庐山正面目,相信你对当时的社会,亦或是鲁迅都会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正如我所说的:读鲁迅的小说,一旦你走进了,它的一切就会离你很近。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7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8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 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 ——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9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家鲁迅先生的作品。《呐喊》文集却让我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的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妾自尊大;对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蒙娩的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这种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的奴隶生活中去。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惰,无所事事,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字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了。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人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又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低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0

鲁迅先生的作品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现实的不满,都化作一只只锋利的匕首与投枪,但又把犀利的言辞变成了优美的文字,在愤怒之余还有享受的机会,使我越来越想靠近这位影响了中国近代文学史的巨匠大师。他的文章优美且立意丰富,不是停留在表层,都像那冰山下的火种一样要挖掘后才知道。

我读鲁迅先生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又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阅读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为《奔月》的文章,作者塑造的后羿是一个毫无用处的人。我想或许这就是作者当时自身所处的境地吧。作者空有一身抱负,要救国于危难,但是报国无门。我想应该是这种悲哀与无奈吧,虽是英雄,也不得不为现实而折腰。当时正处在革命时期,生活虽拮据有悲愤孤寂之感,但也从中寓示着作者绝不甘于消极退缩。作品当时也一定反映了鲁迅作为民族英雄不甘寂寞,渴望战斗的情怀。现实中的不如意,可能只有在文学中才能得以慰籍吧,而后羿我想也是作者自己灵魂深处的一个缩影。只有在文章中发泄自己的情绪,才能抚平自己受伤失望的心;只有在文章中发泄自己,才能有新的战斗力量投入新的战斗。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2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3

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仿佛在欣赏一幅多姿多彩的——幸福画。

我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鲁迅小时候的活泼可爱:有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百草园,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与小花、小草、小虫子作伴,还要坐在树枝上吃野果。虽然有时会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孩子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鲁迅以他幼年时孩子的眼光写下这本书,让我倍感亲切,是我充满了激情。

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有一个小院子,小时候,我总倚在一颗白果树上,发着呆,那时是多么自在。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倭瓜愿意长多大就长多大;蝴蝶随意地飞,时而从墙头飞来一对白蝴蝶,时而从花朵上飞走了一只黄蝴蝶。有时候,我还会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着捉泥鳅呢!赤着脚丫,踩着烂泥,别提有多高兴!童年时光,真好!

现在,我们都在为学习着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种快乐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受童年时的快乐,真好!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4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面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归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瞅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全部感触全部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归味,也学便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往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全部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全部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当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5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

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6

鲁迅是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学家和教育家,他的作品思想深邃,还十分含蓄,但都揭露着一个个另人痛心的事件,有时夸奖着那些为中国做出贡献的人。今天,我读完了《鲁迅作品赏析》一书,受益匪浅,再次了解了鲁迅。

鲁迅小时候经常与同伴们在百草园嬉戏玩耍,对什么都充满着好奇,就连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等都是他们游戏的“材料”,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了解到鲁迅幼时是一个非常好奇的孩子,长妈妈给他讲了一个“美女蛇”的故事,告诫他別去草丛里玩耍,而鲁迅正因为这样更要去,可从未碰上过美女蛇,反倒经常碰到一些小蟋蟀,后来,鲁迅与小蟋蟀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还有一篇提名为《故乡》的文章,1921年一月发表,那年鲁迅正在老家,而听说幼年的闰土要来看望他,便前去迎接,没想到闰土不再和以前那样可爱灵活了,变得十分粗笨,未到不惑之年,却早有皱纹,头发苍白。闰土见到鲁迅便喊“老爷”,与鲁迅谈起了农民的悲哀:“哎,家里有许多孩子,农活有多,政府逼着我们捐钱,基本上都得捐上3次呀,收成又不好,有时割下来的稻谷青菜还没人要。孩子和我们真是饿呀……”说着摸了摸孩子的头。这篇文章真是催人泪下,鲁迅的这篇文章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贫苦农民的悲惨遭遇与命运,揭示了农民生活日益困难的根源。鲁迅写这篇文章时抒发了向往新生活的美好愿望。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文章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7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8

翻阅浏览这本四五精致的作品集,把我从悲悯的观度至如梦似幻的空洞虚体中现出的狂妄肆意,抓把蛮力地擒回现实生活中的大实际和新文化,那颗疾速被暖化的寒心,甚于造诣现令今的革命主义,令其深逐地了会到老辈们在受的压抑的身负冷气的不可忍。作者鲁迅先生传承了这样一种充沛中国骨气魂魄,在多么跨步跚蹒的阻绕,大文学家力挺超艺术的感思魂儿。文本体载多密而复杂,形式自由。这是以感融文的极品杂文的基体。鲁迅先生拘谨谢绝了实至名归诺贝尔奖名号的优胜,晋同是中国最影响力的文学盛坛引领者。白话耿怀,来自肺腑的感言堪称独特的一流。例为晦涩、讥讽、爽快、幽然、论理、议义鲁迅先风在这些文风欲例完现淋漓尽致。鲁迅文学的方标完整了真理由心生,兑现了是非对或错遵循科学骨欲。定格在生活的刻度,传扬出了人民的宝贵品格,不愧为全族人民最敬忠仰慕的战士!更代表全族人民在文化战线上向敌人冲锋陷阵的最修进、果真、坚实、热忱的空前英雄。

鲁迅以为“讽刺”是人生的真实,不化作虚有也不挥之出格,鲁迅的杂文形式夸张,背话语调语化,幽幽谈写,使之表达艺术蕴含着朴质和另类高度的思想内容;以实为基础抓住生活中的实物和背景或勾勒社会丑恶真善的新奇新闻来表述自己舒化的论点;不以为死板传教的叙述政文,堪为超化脱俗的进阶创新教育体,稍纵松伐又紧促抓凑,这就是以速服人的城灵魂的铸造根基。

夸张离不开写实,就好似牙齿离不开嘴巴,把反寻常,不合理,便可爱,甚可鄙但又不以为奇的人事物进行绘真,给文篇徒添异彩。反语表达强震的感情,振激了愤恨和恼怒,彻底揭发了掩饰下的丑陋。

自我式的比拟素有特级魅力,再加上诙谐的简语化,缭诉清馨,谈吐文风的畅欲和馥郁,寄托了悲观残暴下的哀思和缅愁。构造成了寒星冷月比例出的日月星辰,无限凄美和万化色斑。

针锋现代鲁迅的浮华,大胆地去叙文吧!

敬崇鲁迅先生笔轨,因成长在这里。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9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0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1

鲁迅, 1881年—1936 年 。他活了55岁,这个岁数在现在还算身强力壮,但鲁迅先生却在不惑之年与他密切关注的 中华人民不辞而别。临终时,他还硬撑着写日记,写出了640万字的55年的生命的诗史。

鲁迅把时间放在第一,有时间才能工作。他曾学医,希望强健人民的体质。但他后来脱掉了白大褂,拿起了尖刻的笔,写出了640万字的改变中华人民精神的文章,他认为这样才能让人民从帝国主义的 压迫中苏醒过来。

鲁迅先生的生活忙碌至极。白天来拜访他的客人络绎不绝,而每个客人都想在鲁迅先生家中多留片刻,他们总要到半夜才能离去。鲁迅刚送完客,就立马坐在桌前,继续着写那不朽的文章。

《压》、《推》、《冲》是鲁迅是讽刺外国列强而写的文章,一篇就有1000多个字,而鲁迅写作才18年,365天,只有365个晚上,就要写35万字!这是什么概念!鲁迅之所以写下如此多的文字,难道有什么力量在帮助他?有,是时间。鲁迅抓紧时间,善挤时间,他的巨作是他一点一点从时间老人那夺回来的,他不被时间所控制,他是在控制时间,掌握时间。

鲁迅的一生是充实的,是忙碌的。他留下的文化遗产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他是一个伟人,中国的一位传奇人物!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2

翻开书的扉页,让我随着这其中细致的描写和温馨的回忆,真挚的感情和理性的批判去浅尝缀在字里行间的记忆,怀想,留恋!字里行间的亲善温暖,如晨钟暮鼓时的守望,宁静而致远,安详而永恒......

手捧《朝花夕拾》,感受着鲁迅先生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那些人、那些事的深情怀念:儿时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异国他乡给予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结局令人扼腕的范爱农,曾经无限神往的“百草园”......

不禁被鲁迅先生扑面而来的清新隽永气息所感染,这便是鲁迅先生的人格魅力吧。鲁迅,巴金曾说:“他的人格比他的作品更伟大。近二三十年来他正义的呼声响彻了中国的暗夜,在荆棘遍地的荒野中,他高举着思想的火炬,领导无数年轻人向着远远的一丝亮光前进。”诚然,我曾惊叹过鲁迅是“民族魂”,是以笔代戈的战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他的思想光辉也闪现在他的文字当中,有着对旧社会的种种抨击。伪善的衍太太,医德败坏的庸医,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孤独终老的长妈妈,绝望投湖的范爱农,也是黑暗腐朽的旧社会造成了他们的不幸。

钟响,茶凉,卷掩;合手,远眺,心忆。不禁忆起了自己的童年时光:我们曾拾贝壳,采冰花,编柳帽,吹柳笛,捕蜻蜓,吸花蜜......时光的扉页,刻满了我们曾经童年的美好,旧时光亦是青葱年华的吻痕。尽管世界很大很大,时光的齿轮在不断耦合,但在我心灵一角仍倔强地蜷伏着童年不老的回忆。那时的浅浅笑意,那时的裙裾飘飘,那时的欢声絮语,那时的嗲声嗲气,不都是一朵朵艳丽的“朝花”吗?可随着时间的曝晒和岁月的雨淋,如今已是落红满地,岁月的长矛啊,你就不能停止无情的杀伐吗?

夕阳西下,倦鸟还巢。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仍意犹未尽,如饮尽香茗后的清香久久在舌尖徜徉。阳光透过枝枝丫丫的树梢款款地将投影打在我的脸上,读后的思绪仍挥之不散。这是鲁迅的独特罢,在年老之后所写的回忆文章仍能窥探我的内心,不能不为之一动!

鲁迅的儿时生活早已被时光珍藏,而我们的童年时光亦渐行渐远。或留恋,或不舍,或向往,这都是我的有感而发罢!

待到夕阳西下,采撷一朵晨花,那是一段带露的旧时光;手捧《朝花夕拾》,坐在凉亭的木椅上,任春风梳理秀发,沏一盅香茗,与鲁迅一起去回味一个人,一件事,一座城......怎不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呢?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3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写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可以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只有心里知道。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4

《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

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5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的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走向世界。加油!x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6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其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藤野先生》。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他常常会忘记戴领结,冬天也只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在我看来,藤野先生对工作的极其认真,是绝对不会被读者所忽略的。藤野先生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修改过了,就连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通过藤野先生的穿着和藤野先生对工作的负责做比较,写出了藤野先生高贵的品质,也体现了鲁迅对他的景仰。藤野先生对中国的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是让我觉得很景仰的。再把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生的蔑视拿来对比,就更加体现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他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

还有令我难忘的就是“阿长”。在“阿长”的身上保留了很多迂腐的习俗,比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还有点喜欢告状。这让鲁迅对“阿长”有些不满。再加上“阿长”还踩死了鲁迅喜爱的隐鼠。因此,鲁迅对“阿长”怀恨在心。鲁迅在这里的描写,让我的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守旧的妇女形象。但是,“阿长”也有让我感动的地方,“阿长”知道鲁迅喜欢《山海经》,就跑了许多路,帮鲁迅买来了《山海经》。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还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恳切的希望阿长能够安息。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鲁迅觉得是他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怂恿孩子们吃冰,还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去偷母亲的首饰。衍太太对自己孩子也是十分苛刻的。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就会打骂他们。在我看来,衍太太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喜欢使坏的妇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课文里学过的,但再次细读这篇文章,就会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所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这篇文章能让我读出鲁迅心底那份对大自然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旧抵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

现在,我或许是真的能够理解,为什么鲁迅的文章能够成为名著,鲁迅为什么会被称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正是因为他能用很抽象的思想写出具有哲学性的文章。他能用他他独特的思维方式,讽刺当时旧社会的一些“丑人鬼脸”。鲁迅呕心沥血,有时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写下充满愤怒的言辞。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7

从初中我们就开始学习鲁迅先生的作品,近段时间按重温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学阶段我们学过里面的《孔乙己》,《朝花夕拾》、《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篇目,当时也就为了应付学习而读一下,根本没体会到其中的含义,现在仔细一读,才知道鲁迅先生呐喊的真谛。

《呐喊》这一篇小说给我们描述了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他希望人们振作起来,希望清醒的中国人民能够唤醒麻木的其他民众,故而以呐喊为名。

《呐喊》都是以贫苦大众为主人公,而且不同的篇目树立的形象也不一样,都是当时社会中的典型,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孔乙己》一篇,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於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於匠心。特色之二在於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夥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需要;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重要。

鲁迅先生的小说里的主人公形象在我们的社会不复存在,也让先生的遗愿得以实现。我们这一代要继续努力,更好的建设祖国,把中国变成民主富强的世界大国。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1

假期读完了张爱玲的一本短篇小说集,周日又在书店选了一本张的长篇小说“半生缘”。读起来发现这个曾被拍成过电视剧的作品,自己上学时也曾读过。

记得在学生时代,在图书室借来看到一半时,感到作品写得悲惨,便没有读下去。

现在读起来,仍然觉得作品中的人物和事件可悲可气。

“半生缘”中展现了旧上海的一类人的生活。故事以世钧与曼桢的情缘为线索,记录了他们相识、相许、分离和相遇的过程。故事快结束时,他们相遇话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在错误的时间遇见对的人只有放手。“他们回不去了。”读完很为他们的情缘感到悲哀。

作品中没有我喜欢的女性,一个人也不喜欢。

作品中我认为最可气的人是曼桢的母亲。不论一个母亲有没有文化,她都但当着家庭统帅的责任。特别是曼桢的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是家中唯一的统帅。

而这个“统帅”允许她的长女曼璐去当歌女,来供养全家及弟弟妹妹们读书。读书重要吗?比起做人,读书是可以放弃的。如果曼璐是一个丑女,也许只能像曼璐的佣人阿宝那样当一个小保姆,那么曼璐的人生或许会好一些。起码这样的工作可以在阳光下说起。英国的王妃戴安娜17岁时也给他人做过保姆。夺得全国模特大赛桂冠的阿根廷女孩妲妮拉曾经是一个捡垃圾的女孩。若生活还是无法继续,那么把孩子送他人抚养,送一个无子女的好人家去生活总比让一个子女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要强。

我想多数成家的男子都不会希望在自己消逝后,儿女去过那样的生活。这样的母亲我不赞同。曼璐天天在做什么,她知道,曼桢被囚禁在曼璐家她也知道。她可以忍受曼桢被囚禁那么久而不见。她听大女儿的,也怕大女儿。我认为她在花曼璐那样获得的钱开始,她便在儿女面前矮了一大截,也就开始怕儿女了。我心里在想,这样的母亲,不如把孩子送人吧!

母亲了解自己未成年的儿女天天在做什么,这是必须的,管不住自己孩子的母亲,将不被儿女所尊重。

作品中曼桢的悲哀也有她自身因素在里面。厄运来了,躲不掉了,那么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命运赌一场,可以笑着让姐姐看自己绝食而死,或许曼璐会妥协放了曼桢。而不应该是最后曼桢妥协嫁给她姐夫。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曾经和好友玩笑时说过:“如果我们是小鼠,前面来了一只老猫要吃掉小鼠,最好的办法是把自己变成一只有毒的老鼠,笑着向那老猫走去,吃下,必死。”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因为我的世界里没有恶势力,也就不用把自己变成一只小毒鼠。

“半生缘”反映的是旧上海一类人的生活。现在的社会比那时要好很多。

现在的社会中,也少不了母亲这一角色。让我们女性人人都做一个好母亲吧。在丈夫和儿女摇起生活的船桨之时,我们捧起号角用力吹起,为他们加油!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2

每次看张爱玲的书前,我都要给自己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因为担心书中抑郁的阴霾会让自己喘不过气来。这次读《半生缘》亦是如此。

读完全书,我觉得作者的书名起得着实好。世均和曼桢、叔惠和翠芝都是只有半生的缘分,他们没有结局的爱情实在令人惋惜。读的过程中,我屡次替里面的主人公干着急,总是觉得就差这么一点点就可以幸福了,但是这两对有情人就像是两对平行线,心系彼此,却永远无法相交。

仔细想想,书中的每个人物其实都在旧社会背景的影响下蒙上了一层无法脱离的悲剧色彩。在阅读前几章时我就已经抑郁得喘不过气了。在这里就讲讲故事中的男一和女一吧。

世均,一个南京商人家的二公子,因为有钱的父亲逼迫自己继承家业,逃离了原来的城市只身一人到上海拼搏。他是一个非常矛盾的个体,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够像叔惠一样出众大胆,但是却无法摆脱自己寡言沉闷的性格,把对曼桢深沉热烈的爱埋在心里,无法勇敢当着长辈的面把自己和曼桢订婚的事情说出来。也许,当初他早点把曼桢娶了,后面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曼桢是一个我又爱又恨的角色。我非常佩服她烈女般的性格,这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显得是多么不容易啊!但是她同时又是那么地软弱。我要是她,当时被祝鸿才侮辱后要么就自杀,要么先委屈自己假装迎合姐姐,最后再伺机逃跑。当她最终逃出来得知世均订婚后,内心肯定是非常绝望的,但是我觉得她绝望的同时也应该满足自己最后一个心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同时想办法让世人知道姐姐和祝鸿才的禽兽行为。但是她做不到,因为她考虑的太多,想的太多反而容易胆怯了。

我觉得,整个故事的美好结局是被一帮旧社会思想封建的愚昧女人搅和的。要是世均的母亲支持他和曼桢的感情,要是她当时没有把曼桢寄给世均的信烧了,要是曼桢的姐姐不会愚昧地想用妹妹把丈夫套牢,要是曼桢的母亲当时把故事的真相告诉世均,要是曼桢的母亲没有一味退让,要是……也许这对有情人就可以在一起了。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3

这次读书,我尽力不让自己强求能收获什么,粗粗读完了一遍,以为不会有什么感触,却不自觉地又翻回去,看了好几遍那些让我留恋的几个段子,几个情节,慢慢地便像是心里涌出了什么似的,却又有些朦胧,说不太出来。现在也只是粗略地谈谈感受,在写的过程中再逐步提炼,总结感悟与所得。

《半生缘》中不乏名门贵族,然而给我的感觉却远远不止富丽堂皇,更多的是那隐藏在金灿灿的名利下的一股子莫大的悲哀。

曼璐这女子,便正是如此。起初我对她颇感同情与崇敬,为了家庭,才做了舞女,放弃了尊严,娇艳做作,只为讨那千万男人欢心,捞了他们钞票好维持全家生济,她为全家付出太多,最终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为代价。我的确欣赏曼桢的高雅天真自尊自爱,也为曼璐的擦脂抹粉,疯疯颠颠的行为感到不适,但一开始我始终觉得她虽会与鸿才撕打,会艳妆浓抹企图遮掩渐苍老的容颜,却仍是美丽而伟大的,她宁愿付出自己的幸福,来换取全家的幸福,那时,曼桢世钧甚至还不及她给我的印象深刻。

但当她嫁进了鸿才家,在华丽的房子里,独自忍受病痛,没有丈夫的疼爱,甚至还要拖着病体与醉酒的丈夫撕打吵闹一番,这日子里满满地尽量悲凉,虽有再多的财产名利,生活却徒有止不尽的空虚,甚至受尽了侮辱,又同谋害惨自己的亲生妹妹,也难怪最终年纪尚轻便郁郁而终,虽然越到后来,越厌恶她,最终她死去了,也隐隐地有些同情这女子了,她也曾有过青春,有过豫瑾,但最后却成了凄凉虚弱狠毒的女人,以病死退出了舞台。

仔细回味,仿佛结婚什么的也不再重要了,曼桢把事实告诉世钧,虽然回不去了,其实说不定也是可以回去的,但这样便够了,不需再结婚,在一起白头偕老,那个时刻,只要说出这经历,解开了心结,便知足了,将一辈子恋着对方,再没有遗憾,曼桢曾想着出去以后一定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世钧,可真正面对面坐着,诉说了,却仿佛在说一件很远很远的别人的事,平静得让人心疼,世钧知道了这一切,就足矣。

这样的结局,的确掺着丝丝的苦意,但更多的让人回味,让人留恋这份感觉,或者说,正是这丝丝苦意,让人不禁含泪微笑,享受着苦尽后的涩涩的甜意。

在都市中,豪宅里,却住着无人理解的悲伤孤独的人,人前像小丑强装欢笑,背地里暗自抚弄伤痕累累的心。

半生缘,仅仅只半生而已,缘份至半生便已尽矣......

半生缘,却又远未至“半生”,以为经历了大半人生,却只是匆匆几年光景......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4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写道“日子过的真快,对于中年以后的人来讲十年,八年好象是指缝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来说,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我们处在这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动不动就说永远,好像我们做的了主似的。其实,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永远,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吗,其实海很容易会枯,只要不下雨就行了,石也是很容易烂的,沧海也不会那么容易变成桑田。

我时常回想起以前的日子,幽僻的小道两旁,春深似海。阳光透过密密的叶子光影扶疏斑斑点点地照在刚下过雨的土地上,空气中还合着新鲜泥土的芬芳。我沿着马路厓一路向北,停在一棵巨大的老槐树下,双手合十,白色的槐花上还未来得及蒸发的雨滴滑过我长长的睫毛,那时,外面的世界是书本上的世界,那时梦想是和大家一样成为科学家,那时,不懂岁月匆匆,可是我却忧郁的像一潭深蓝的湖水。

当初说好的要一起迈向未来的发小,现在竟都过上了他们父辈一样的生活,早起晚睡,暮鼓晨钟。青春是一趟单向的列车,轰隆隆地从起点开向终点,却永远不可能返回。陌生的,熟悉的,一见如故的,日久生情的,分道扬镳的,念念不忘的,每一天都在上演着一幕幕的悲剧或喜剧。

高中时的一个同学,她经常会用 “一切都尘埃落定”作为每次作文的结尾,我时常咬着笔头,接过她刚完成的大作,一边看,一遍望着窗明几净,三层的教学楼,下面是乌压压的人群,头顶呼啦啦的风扇吹得我手里三毛的《万水千山走个遍》沙沙作响。

宿舍床头永远摆着看不完的课外书,每读到一句优雅的句子就好像照进了一缕阳光,深蓝的湖水激起了千层浪。我还记得当我读到“等到繁华落尽,生命的脉络才清晰可辨”这句话时,兴奋了好久,生活的向日葵斗转星移,努力向阳花开不败。

有一句特别好的话叫做“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大抵是失意之人所写的,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孟郊定是写不出来,人总是在受挫时刻骨铭心,人总是在郁郁不得时妙笔生花。

记得席慕蓉说过一句话“我的生命如此美丽,心中又怎能不充满诗意”。世界这么大,每一处污秽放大都会胆战心惊,每一处诗意放大都会美得惊心动魄。在碧波荡漾的青春里,用一支杨柳枝的笔书写那些年的樯橹灰飞烟灭,梅花落尽柳如烟。

在浅浅的时光里,我想深深地说一句,此刻正青春,清风人相随。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5

缘起缘灭,何以半生?

读完张爱玲的《半生缘》,想到早年间有一个同名电视剧,主演是林心如,故事就是来源于张爱玲的这部小说。

名为“半生缘”,男女主角们爱情的缘分也真的只有“半生”。世钧与曼祯的爱情让人唏嘘,两人之间缘分使然,不断错过。可怜一生一世一双人,最终没能长相厮守。书中描绘的两个人含蓄的内心世界让人无法理解,现代人的感情来也快,去也快,所以人们表达情感也更加赤裸裸,更加直接。喜欢是一定要让对方知道的,有什么误会也是及时解决的。如若曼祯与世钧能够在争吵时将误会解释清楚,怕最后的结局应该不会是悲剧。

曼祯告诉世钧,他们再也回不去了,世钧听到曼祯这么说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那么迷茫,他是在跟时间挣扎,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从曼祯讲出回不去,他知道这是永决,清清楚楚,就跟死了的一样。

人生太长,我们怕寂寞,人生太短,我们怕来不及。也许真的过十年、二十年,在街上或者一切可能或不可能的地方遇到以前的恋人,是不可能像电影或者小说里写的那样,四面相对,傻傻的问:“你还好吗?”

流转的时光,照一脸沧桑,再也来不及遗忘,两个人,哄闹一场,一个人,地老天荒。谁能够想象,眉毛那么短,天涯却那么长。也许所有的故事都是一样的,真正感人的爱情故事都有着悲剧的结尾。也许爱不是热情,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这是你无法掌控的,好像有魔力,他就是这样长在了你的脑海里,你的举手投足间,你的一颦一笑里。你没有刻意地去忘记,或者努力地去想起,那些静静地呆在角落的物品,那些呆在角落的照片,你从来不会触碰,也不会去看,不会去想,可你无法抹去他合理存在的事实,也抹不去那段时光,那段回忆。午夜梦回时,你像一个幕后操纵者窥探着他的一切,他的呼吸,他的味道,他的身影,他的拥抱,他看着你时坚定温柔的眼神,一切都那么的真实,仿佛他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你好像跟在他后面,他牵着你的手一起流浪到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园,一会儿又好像带着你去父母家一起谈天说地,一会儿又好像牵着你的手在夜深人静的凌晨去压大马路,你在梦中仍然能感受到他手心的温度,那么厚实,你迟迟都不愿醒来……

不禁叹气了,正如张爱玲书中所写的:“酒在肚里,事在心头,中间好像隔了一层,喝再多的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6

假如爱有天意。

愿你的爱恋有处安放。

翠芝和叔慧两人互相喜欢,但是一直是翠芝默默抓住他们那一点默契、缠绵、回忆,叔慧呢,没有勇气、唯唯诺诺,不和翠芝在一起,也是必然的。因为要在一起的话,在他第一次送翠芝回家时,因为不知道世均家门牌号而喊住翠芝看见她泪流满面时,就会在一起。有些事,在一刹那没有发生,真的以后就不会再发生了。所以,这段关系里,就像是翠芝一个人的独角戏,冗长无趣而又念念不忘。尽是遗憾。

世均和曼祯是真的回不去了。最后一次见面时一切已是尘埃落定,还又能做些什么呢。不过是挣扎、挣扎、再挣扎。从前有多甜蜜,多期待,这次见面以后也就释然了。各人过各人的生活。爱过,错过,不问值不值得。所以,我觉得他们儿孙满堂时,回忆当初,也是大多数的甜里夹着一点酸。

翠芝和世均的结合就像闯了祸的两个小孩。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我想,书中或许有我们看不见的茶米油盐姜醋茶。大多数的人生不就是这样么,又不能事事都如你意。但是,在这段婚姻里,如果他们都能彼此依偎、珍惜,也不一定会意难平。白月光和朱砂痣都在,不行吗。

所以啊,就觉得一生爱一个人挺好的。倘若不是,那先来后到中,希望你能看到后到。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7

初读她的书便被她所描绘的语言、情节、文章的.脉络深深吸引,看着她写的书就好像在听她讲述自己悲凉的一生,这有着一世才华一世悲凉的才女,精妙的语言技巧让我猜不到结局只能跟着她向前走…向前走…于朦胧之中揭开神秘的面纱,于情节之中触感伤怀。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 于千万年之中, 时间无涯的荒野里, 没有早一步, 也没有晚一步, 刚巧赶上了, 没有别的话可说, 惟有轻轻地问一声: “噢, 你也在这里? ”她笔下的爱情故事的开头就是这样可以带给人无限美好的遐想与萌动,就这样用文字寥寥数笔拨动你的心弦,听她娓娓道来,跟着她去品味这爱恨情仇、这伤别离、无限心酸悲凉汇聚交织的一生。

最喜欢她笔下的那个叫家茵的女孩儿也喜欢她笔下每个人物的姓名,惊叹于她所勾勒的人物形象并展现出来的赤裸裸的人性。莫桢和世均、翠竹和叔惠、莫璐和豫瑾…明明情投意合琴瑟和鸣的两个人却因为姐姐姐夫设计的圈套一次又一次的错过,抱憾终生,知道了结局又怎么样呢?终究还是回不去了,翠竹和叔惠也是彼此爱慕互为知己的两个人,但因为世俗的观念阴差阳错也没能在一起,莫璐的冷漠与人性的丧失、豫瑾的善良无疑被她刻画的淋漓尽致,每个人物的出现都在为后文作铺垫,一环扣着一环推动着情节的发展,小说里人物的相遇大都以美好开始又以悲剧收尾,命运里的兜兜转转也和她们每个人都开了一场玩笑,每个小人物的命运都与那个时代摆脱不了干系,封建旧社会的腐朽与压制、不平等的社会观念、当时的政治形势都是造成悲剧的源头。

读着读着就发现这满纸都是萧索,满篇俱是悲凉,该是怎样的人生?能让人寂寞到如此的地步,只能遁进回忆中寻找已逝的温情在文字中诉说这满世荒凉。她的文字让我惊叹于她的倾世才情,又感叹她的悲凉人生。生活在如今岁月,现世安稳,没有旧思想的束缚,每个人都渴望早日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感觉部分现代人对于感情的观念过于激进化,总是脑袋里天天想着盼着自己理想中的爱情,但那毕竟可遇不可求,不如好好生活用心生活,好好感受自己未知的生命,对未来抱有无限的期待,说不定在感知美好的瞬间就能遇见一个合适的人,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就恰好地问一句:“咦,你也在这里。”从前慢,一生只爱一个人,所以慢慢来,我们又不赶时间。带着爱去生活并学会去感知爱,因为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终会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8

捧起张爱玲的《半生缘》,总有淡淡的感伤,也总想起那句“有些人错过了便是一辈子”。那个封建得荒谬的时代,把人禁锢得身不由己,爱情更显得苍白无力,幸福仿佛就近在咫尺,却又只能无奈地看着它渐渐远去。

于千万人中我遇见了你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们因缘际会地相识了,一起上班一起吃饭。世钧为曼桢清新脱俗的气质所深深吸引,为她坚强挑起家庭的重担而感动而心疼。言语之间,他们情投意合;眉宇之间,他们已渐渐认定彼此。就这么任爱情之火愈烧愈烈,未来虽然还需努力,但却可以嗅到满满幸福的甜蜜芬芳。世钧因家庭辗转于上海与南京,曼桢的牵挂也从未停止过,她相信他会带给她一个不一样的未来。所以曼桢写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年轻时什么都是美好的,什么都有个盼头,所以他们相信天长地久,徜徉于对未来的憧憬里,却不知道残酷的命运正一步步逼近,也不知道缘分也有半份的。

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曼桢徘徊于生死边缘,残喘于姐姐姐夫的迫害之下,世钧是她唯一生的希望。想到哪一天会再见到他,可以毫不保留向他倾诉她所受的苦,这时的她早已泪流成河。当她重获自由,却不知外面已换了一个世界,日思夜想的世钧也已为人夫。她像命运的玩具一样,在宿命面前只得低头认输,把眼泪留给夜深人静的自己。最终却为了孩子,抱着“自杀”的心情,嫁给祝鸿才,行尸走肉地活着。

苦闷的生活她用沉默来应对,唯有想到世钧,想到年少轻狂的爱情,她才会痴痴地一笑。虽然这份来不及开花的爱情不明不白地逝去了,但她最温柔的心底永远装着世钧。因为“那样的恋爱大概一个人一辈子只能有一回吧?也许一辈子有一回也就够了”。

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十八年后,他们像老朋友一样再次相遇,声音却颤抖得说不出话来。看着岁月在彼此脸上留下的痕迹,心里有说不出的怅然,心碎和难过也不过如此。十八年,人这一辈子有几个十八年呢,岁月悠悠,爱情被世俗蹂躏得遍体鳞伤,转眼之间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剩下的只是一把辛酸泪。即使相遇的场景在梦中已演绎了千遍万遍,纵然有满腹的千言万语,曼桢只能故作平静地说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而世钧也只能默默的说“我只要你幸福”。十几年恍如隔世,有再多的眷恋这时也成了不合时宜。爱情从来只能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见对的人才能开花结果,命运给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可是他们都是无能为力的,只能用回忆祭奠死去的爱情。

隔着悠悠岁月,想想这半生缘,一半用来回忆,一半用来感叹,此情可待成追忆,而我也惘然了,因为爱情的列车一去不复返……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9

《半生缘》读来让人心是揪着的,刚开始的世钧、叔惠、和曼贞其实都在生活的洗刷下褪去了原本,他们都回不去了。

世钧和曼贞最早也是因为叔惠才认识的,那时的三人组里世钧总是沉默的,而叔惠特别善于交际,曼贞又是那样的活泼。三人相处来倒好像世钧是那个可有可无的人。然而又是世钧在中间起到了很好的调节。刚开始一度以为叔惠是和曼贞很适合的,包括最后也抱着这样的期望。世钧的退缩妥协其实在刚开始作者便表露出来了。一直不敢向曼贞表露,躲的远远的,即使在知道了曼贞也是喜欢自己的时候,也是那样扭捏说着:“要知道是这样,即使别人抢了去,我也要去抢过来的”。

可见世钧是畏惧于自己没有把握的事情,然后选择逃避的。世钧内心是深爱着曼贞的,但他可以说更深爱的是自己,把自己放在了曼贞的前面的。对于他放弃工作回南京工作也是作出了决定辞职后才告诉曼贞的。

想来就觉得世钧那种性格的人怎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还从没有想过同曼贞商量下。连作者好似也惊奇给他拉来了外衣,这样也可以为曼贞分担些,可以借用家里的钱来解决他们婚姻。世钧又怎可能不了解曼贞,她是绝不愿意这样的。然而他依旧这样做了,也只是事后去告诉了曼贞。想来当初他为了工作和父亲生气跑出来工作,现今又选择回去不正是他性格使然嘛。他对曼贞的爱也是深切的,纯洁的,但他从没有真正走进过她,没有懂她。两人因为曼璐吵架,然后再也没有相见,直到十几年后各自经历生活的顛沛流离再相见已经再也回不去了。两人从没有相到曼璐导致了他们吵架,最终也使得他们两个彻底分离。

其实打一开始曼贞便和世钧讲到过了姐姐,这些好似不愿向他人提及,即使三人中的叔惠曼贞也没有提起过。当再次换做从世钧口里谈到姐姐曼璐的时候,竟成了他们的抉别。

世钧是在曼璐将红宝石戒指送还他之后离开了上海,他还以为她同豫谨结了婚,然后匆匆忙忙回去赴了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宴。其实当初也有和丁小姐结婚的可能,甚至是其他几个表姐妹。只是正好那段时间出现在他身边的是石翠芝罢了。实在有些不解世钧并没有亲口听到曼贞决绝的话,便能抛去之前的一切。结婚当晚世钧和翠芝都知道他们走错了,可已经没有后悔了。

其实这样或许才是注定最好的归宿,起码生活上是幸福的,只是各自心里备受煎熬罢了。曼贞始终在等他,最后那封情书中曼贞说得我想你知道,无论何时,总有个人在等你。她等来了世钧,可是也是她说得:“我们不可能了“。其实他们倒真的回不去了,世钧知道了自己真正的内心。倒好希望他们两个和叔惠、翠芝那般,从来没有真正走近开始过这段感情,便不必承受这薄薄的半生缘的煎熬。

张爱玲《半生缘》读后感10

《半生缘》是张爱玲小说的一大代表。张爱玲小说的底色是荒凉!

作品中的基色是建立在对日常生活的描述上。她善于写人的细节动作,一个小动作,一个眼神,一句话都给读者以无尽的想象空间。

张爱玲小说总是悲惨的结局。《半生缘》也不另外。男女主人公终究是怀着将错就错的心情各自组建了家庭。怀着“回不去了,回不去了”的心过下半生的日子。真叫人叹惋。叫人不禁叹道: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愿意等待 ? 倘若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始终充满信心,始终都在等待她,想必额不会是这样的悲剧收场。

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物命运似乎是很坎坷。女主人公曼祯的亲姐姐曼璐尤其是这样。政党花容月貌时,背叛自己的肉体,背叛自己的心灵,被判自己的爱人,只为了养家糊口,为了弟妹的美好未来,为了给母亲减轻负担。多么伟大啊!如此替他人着想,如此善良体贴,却没有得到家人的应当给她的亲情,没有得到爱人的谅解,一颗善良的心换来的却是陌生人、朋友、家人的另眼相看甚至抛弃。她是个牺牲品。这样情况下,促使她变得暴躁,自私。其实她的内心是非常痛苦的。她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爱人。就是因为这样深刻的爱让她变得麻木,对她身边的女人充满嫉恨,包括她的亲妹妹。所以有了后来故事的发生。她是个绝对悲剧的人物。带给读者无限的反思,伴随着悲凉油然而生。

张爱玲小说不论是描述爱情、亲情还是友情。总会发人深省。感叹世间的悲哀。她笔下的任务总是那么寒冷、悲凉。一颗一颗的心总是迷失的,孤单的。但她的故事真值得我们深思。

张爱玲曾说过:回忆总是令人惆怅的,过去的美好指挥使人感到一切都已完了,而过去的烦恼,只会使人再度烦恼。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篇1

晨花初绽,沐着五彩缤纷的日光婀娜多姿地摇曳,待到夕阳西下时分去拾取零落的花蕊。失了份妍丽与美艳,却增了份披着霞光的风韵。这是怎样的心情呢?鲁迅先生说:“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消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

翻开书泛黃的扉页,让我随着这其中细致的描写和温馨的回忆,真挚的感情和理性的批判去浅尝缀在字里行间的记忆,怀想,留恋。字里行间的亲善温暖,如晨钟暮鼓时的守望,宁静而致远,安详而永恒......

手捧《朝花夕拾》,感受着作者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那些人、那些事的深情怀念:儿时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异国他乡给予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结局令人扼腕的范爱农,曾经无限神往的“百草园”……

不禁被这些故事中扑面而来的清新隽永气息所感染,这便是鲁迅先生的人格魅力吧。鲁迅,巴金曾说:“他的人格比他的作品更伟大。近二三十年来他正义的呼声响彻了中国的暗夜,在荆棘遍地的荒野中,他高举着思想的火炬,领导无数年轻人向着远远的一丝亮光前进。”诚然,我曾惊叹过鲁迅是“民族魂”,是以笔代戈的战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他的思想光辉也闪现在他的文字当中,有着对旧社会的种种抨击。伪善的衍太太,医德败坏的庸医,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孤独终老的长妈妈,绝望投湖的范爱农,也是黑暗腐朽的旧社会造成了他们的不幸。

钟响,茶凉,卷掩;合手,远眺,心忆。故事中的人物如同一个个生动的光影浮现在我的眼前:拾贝壳,采冰花,编柳帽,吹柳笛,捕蜻蜓,吸花蜜……时光的扉页,刻满了曾经的美好,尽管世界很大很大,时光的齿轮在不断耦合,但在每个人的心灵一角仍倔强地蜷伏着不老的回忆。那时的浅浅笑意,那时的裙裾飘飘,那时的欢声絮语,那时的追逐打闹,不都是一朵朵艳丽的“朝花”吗?可随着时间的曝晒和岁月的雨淋,如今已是落红满地,岁月的长矛啊,似乎永远不会停止无情的杀伐。

夕阳西下,倦鸟还巢。我一气呵成读完这本书,却仍意犹未尽。如饮尽春茗后的清香久久在舌尖徜徉。阳光透过枝枝丫丫的树梢,款款地将斑驳打在我的脸上,读后的思绪仍挥之不散,这便是鲁迅的独特罢。

待到夕阳西下,采撷一朵晨花,那是一段带露的旧时光;手捧《朝花夕拾》,坐在凉亭的木椅上,任夏风梳理发丝,沏一盅香茗,与鲁迅一起去回味一个人,一件事,一座城……怎不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呢?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篇2

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篇3

《朝花夕拾》是鲁迅自编的一本散文、杂感集。从小引中得知,这本书原名叫《旧事重提》,后来改名叫《朝花夕拾》,改名的原由在小引中有这样一段话,“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这本书多写的是回忆性的文章,内容上很杂,写的地点也有多个地方,有在北京写的,有在流离的途中写的,有的厦门大学写的。

7月15日和16日,这两天读完了这本书。读了这本书之后有这样几点感受:这本书的内容很杂,语言非常通畅,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能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写在一起,而且能说出一番道理来。如《狗猫鼠》、《战士和苍蝇》。一件小事,却能写得洋洋洒洒,不能不令人佩服作者的文思泉涌。有些文章的语言很优美,朗朗上口,极易成诵,如《雪》。这本书有中很多为人熟知的名篇。如《藤野先生》、《从百草原到三味书屋》、《秋夜》、《雪》和《论雷锋塔的倒掉》。这几篇文章都曾入选中学的语文课本。由于思想的深刻和语言的隽咏,都在头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写法上很值得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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