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我在网上阅读了一篇感人的故事《一百元的旅程》,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贫困家庭的男孩去城里上学,从家临走时,父亲把家里最后的50元给他,《一百元的旅程》
一百元,可能是我们一双鞋的价钱,或是一个书包的价钱,或是一个生日蛋糕的价钱,但在文中,它却是父母对男孩无私的爱,读后感《《一百元的旅程》读后感500字》。想想现在的我们,生活无忧无虑,常常把父母的爱当作一种理所当然的事,不懂得感恩,有时甚至会因为父母不给买玩具,耍脾气,但却从来不考虑父母工作的辛苦。其实感恩不分大小,也许仅仅是一句简单的“爸爸妈妈辛苦了”。也许只是给父母捶捶背。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我学会了感恩,我会努力学习,将这份感恩进行到底。
艰难的旅程读后感1
今天我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艰难的旅程》。看完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条狗,因品种原因被宠物场的主人嫌弃。厂长叫一名训犬员将它”处理“掉。那名训犬员为了不浪费一身狗肉,决定把它命名“混种”。并将混种养成一条肉犬。混种在养尊处优的处境下长大了,从未踏出过主人家里的小小的院子。它逐渐长的满身肥肉,连走路都走不利索。但它为现在不愁吃喝的处境感到快乐。当主人终于准备向混种动刀子时,混种一躲闪,竟逃过了刀,幸运的时,那刀刚好切断了拴了它多年的铁链。混种自由了,它没命的跑,在宠物厂里找到了一处小小的容身之地。它在生活的威逼下,学会在夜晚行动,躲过看守的老黑狗,去垃圾桶里找吃的。渐渐的,它发现自己越跑越轻盈,身上的肥肉一点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肌肉。三十多磅的它已经能在宠物同那些100多磅的.巨型猛犬抢吃的了。一起偶然的机会,它跑出宠物场,遇见了一些牧犬。混种与他们成了好朋友。牧场里的牧民被它吸引,逐渐获得了混种的信任。混种成了牧犬里的一员。后来混种凭借只自己的力量,领着二百多只良种羊从上百只狼的包围圈中逃脱,并带回了牧场。
很多时候,我们的出身确实决定了我们开始的艰难生活,但是,一旦去努力做,不放弃,就会创造奇迹。
艰难的旅程读后感2
我是一个十分爱好读书的六年级的学生,尤其是动物小说,不管是谁写的,只要是动物小说,我必定会看,在我的动物小说里,《艰难的归程》独得我的恩宠,可以说是我的至爱了。
《艰难的归程》这本书是由有着牧场小说王之称的牧铃老先生,他写过的牧场小说有很多,基本上我都看过,但今天我要写的是《艰难的归程》这本书。
本书主人公是一只叫阿蓬的混种狗,它原本是一只在宠物场中无忧无虑,快乐生活的“小雷斯”,但是有一天,因为身份的不同,命运还是将它无情地淘汰了,算啦,淘汰就淘汰吧,但无奈命运造化弄人,将被淘汰的它轻易的交给了最恐怖的十三号驯兽员,这只是悲惨的开端。十三号打算把它做成狗肉火锅,混种不同意命运将它处以死刑,它要改写自己的狗生,它逃出来了,面对外面的世界,它开始有点慌张,但饥饿驱使着它,它开始求生,在艰难的环境下被改造成了冷酷的生存机器,后来它到了牧场在与人的接触下逐渐信任人类。在一次滑坡中主人丧命,它只好独自带领羊群突破狼群的围追堵截,最终回到了牧场。
这就是牧铃先生著的《艰难的归程》。
1995年寒假,我在新华书店偶然的看到了《梁实秋闲适散文精品》一书,立即就被书中所收录的一篇篇散文吸引住了,便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从此,它陪伴我度过16年闲暇时光,始终让我爱不释手。
今年是建校60周年大庆,令我到铁工校工作27年来最为感动的事情是学校发放了旅游经费,鼓励我们四处游玩,开阔眼界。
此时此刻,重读梁实秋的散文《旅行》,我心中颇为感慨。
散文《旅行》开篇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人对待旅行的态度。“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
由此联想到我的奶奶------一位贵州遵义乡间目不识丁的农妇。1955年跟着儿子来到陌生的四川成都,直至1987年去世,也没走出过成都府。记得我上中学时,她但凡生病,便向我父亲交代,病好后一定送她回遵义乡下,原由是她说在成都死后火化会“好痛哦”。不过最终还是一盒骨灰回到了她魂牵梦绕的家乡,葬于故乡的青山绿水之中。
文中对出门旅行带行李----铺盖卷儿的描述,生动细腻、风趣自然。它一下子打开了我封存N多年的记忆。上世纪七十年代我还在读中学时,每学期例行公事的学农劳动。打铺盖卷儿可称得上是一项技术活,好多女生的铺盖卷儿打得松松夸夸,从家到学校再到学农的住地,几次折腾,早就散落一地。现在好了,不管是出门读书还是旅行,几样随身携带的衣物,一个旅行箱便“OK”了。
梁实秋先生写《旅行》一文的年代,距今已有近七十年的历史,可读来却没有一点时代的疏离感,反倒觉得与我目前的生活和心境是那么的相似。例如他在散文中写道: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
“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
细品其中滋味,想想当下我们的生活,不正是这样吗?
浮华而冷酷的钢筋混凝土城市里,终日为生计披星戴月、拼命奔波的人们。一月到手的工资剔除房贷、必须的生活花销,基本上就成了标准的“白领”了。看着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的当今社会,富人们肆无忌惮的“生活”,穷人们苟延残喘的“活着”,我的内心自然变得焦虑、愤愤不平起来。日子一长,便对大自然的“月缺花残”毫无知觉,身边的人和事毫无兴趣。活着,也仅仅是麻木地活着。这时,旅行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虽然我不能够改变社会,但我能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心态。心情不好时,出门去旅行几日,晓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szlitt 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
梁先生说得是多么精妙啊!简单明了的几句话将旅行者在旅行时是否要伴侣的矛盾心理刻画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我对这一点深有同感。
旅行是我最大的嗜好之一。到大兴安岭旅行是我儿时的梦想,但因路途遥远,一直排在无期的下一次计划中。
记得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看了一篇描写大兴安岭的游记。书中对大兴安岭的四季做了详尽的描述,春天的大兴安岭,满山红杜鹃,山岭沟壑,处处充满生机;夏日的大兴安岭,林莽飘香,青翠欲滴的大森林是避暑度假和领略极昼美景的理想胜地;秋日的大兴安岭,层林尽染,极目远
在2002年的暑假,这个梦差点就实现了。我记得那是我女儿小学毕业的假期,我带她到天津、大连游玩。我们在玩了大连后,准备到哈尔滨、漠河去旅行。哪知她不想走了,认为太遥远了,结果东北之行在沈阳便打住了。
今年暑假,学校发放旅游费,又使我封存了N多年的梦想萌动起来,这次一定要到大兴安岭去。为了准备旅行,我可是做足了功课,上网查资料,到书店买地图。在网上查到:大兴安岭位于内蒙古和黑龙江境内,内蒙古的加格达奇位于大兴安岭南
这次出行要不要伴侣?对我来说是很纠结的事。按梁先生的说法,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天马行空,一切我说了算。但是,我又十分需要一个伴侣来分享旅行中的快乐和感悟。最后,老公与我同行。我们一路从成都到沈阳、长春还算合拍,结果在哈尔滨游玩的几日里闹起了矛盾,可能因为出来时间较长,他不愿再继续北上,我准备独自前行。结果在哈尔滨火车站购买到漠河的车票时,他的一句“你的漠河之行,便是你的死亡之旅。”的话使我一下子犹豫起来。最后,梦中的大兴安岭近在咫尺,我与它失之交臂。现在,每每想起,实在遗憾。
由于平时忙于琐碎的日常生活,忙于应付工作,难于静下心来享受生活,品味人生。我发现:旅行它会使你的视觉、嗅觉恢复敏锐,那怕只是看到陌生城市的一个街景,炊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