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金《家》读后感 篇1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巴金《家》读后感 篇2
和觉新相比,觉慧是那么的幸运。他没有作为长子长孙的压力,他相对拥有更多的自由,他不需要去和其他各房的人周旋,他不需要因为弟弟的错失而被爷爷教训。他即使与这个家庭的正面冲突,却依旧有一个大哥为他做缓冲区。
虽然于一个生活家庭,但是身份的不同,造就了觉慧和觉新俨然完全不同的个性。觉新是一个作揖主义者,觉慧则心里藏着一个叛徒鬼。觉新是一味懦弱的忍让,而觉慧有一股子的热情和理想。
他汲取着《新青年》等杂志里面的知识,他看到兴奋的时候,能放肆快意地读出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觉慧是那么充满活力,与整个暮气沉沉的家族那么格格不入。他接受了五四的新思想,他看透这个家族吃人的本质,他想要成为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有一个美丽的梦想,但是他不知道该怎么实现,他还太幼稚了:
他和一群学生在督军府门口站了大半夜想为受伤学生讨个说法,最终在赵科长软硬兼施之下妥协。“这不是因为大家相信那个科长的话,只是因为大家明白纵然在这里站一夜也不会有一点好处。况且天气是这样冷,又在下雨,谁都不愿意站在这里空等,白白地耗费精力。大家都在想:‘回去,明天再想对付的办法。’”一夜的苦等什么也没得到,年轻人的锐气被一点点困难慢慢消磨之后很轻易地向现实低头了。
他不知怎么帮助可怜的小孩,只是给了他一些钱。寂静中好像有人在他的耳边大声说:“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孩子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他不知道怎么辩驳,颓然倒在床上,接连地自语道:“我吃醉了,吃醉了。”
他恨这个家庭,可是他报复的方式却有点可笑了。他又找出旧的《新青年》、《新潮》一类的杂志来读。他读到《对于旧家庭的感想》一篇文章,心里非常痛快,好像他已经报了仇了。当他看到这个家庭的死气和沉闷时,他愤愤地说:“等着罢,总有一天……”究竟总有一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他自己也不大知道。
觉慧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简单的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己的主人!不得不说,觉慧的一些行为有着青春期少年的叛逆感你不让我做我偏做。之后,觉慧像是找到了自己精神的寄托和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一起办报纸,他很投入地去做。
可是,鸣凤的死,是觉慧永远抹不去的痛,也使他第一次这么深切的感受到旧家庭的黑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在她最美好的时节,躺在了那冰冷的水中。
提及鸣凤,我会恨觉慧。他给了鸣凤一个这么美丽的梦,可是当考验来到的时候,他竟然如此犹豫不决,如此畏畏缩缩。如果当时他能勇敢一点,那么这个年轻的生命可能会延续下来。这次的事情使觉慧想逃出家的思想开始萌芽。
加之梅的死,珏的死,让觉慧觉得在留在这个地方,他只能成为一个牺牲品。“以前我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以前我还没有胆量,而且以前我们家里还有几个我所爱的人!现在就只剩下敌人了。”
但是此时的觉慧依旧不够成熟,他甚至没有考虑旅费,并相信有朋友在,他的一切问题都会没问题的。“钱!钱不成问题,家里不给我钱,我会向别人借。我一定要走。我有好多朋友,他们会帮助我!”
“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这九个字在那种环境里却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它们帮助觉慧得到了他所不曾得着的东西解放(其实这只是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了这九个字才能够逃出那个在崩溃中的旧家庭,去找寻自己的新天地。
带着令人钦佩的勇气,觉慧走了。他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过去的十八年的生活被他狠狠抛在了脑后。
巴金说:“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巴金《家》读后感 篇3
家是一片孤寂的沙漠。
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创建者和最高统治者,年轻时苦学得了功名,多年为官,退归林下,广置田产,修建房屋,儿孙们知书识礼,老太爷四世同堂,事事如意。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到戏院看戏,到朋友家打牌,与朋友们组建九老会,轮流宴客作客,鉴赏书画古董。在他的心目中,这个家庭兴旺发达,他相信它还会兴旺发达下去。只是在这和平与爱的表面下却充满着仇恨、斗争和牺牲。
高觉新是这个绅士家庭的长房长孙。他的父亲高克文曾做过广元知县,辛亥一起,就辞官回了省城。觉新中学毕了业,即从父命,不再升学,19岁就进入西蜀实业公司工作。他的婚姻也完全由父母做主,因为姨妈钱太太与继母周氏的一点冲突,他不能与两情相悦的表妹钱梅芬结婚,由父亲在祖宗的神主前,用拈阄的办法决定了婚姻。因为对家庭的顺从,他断送了前程和爱情,可他想不到反抗,只在心中为自己痛哭。不能说父母对他不疼爱,父母视这聪明听话的儿子如珍宝,像宝贝一样地珍爱着,但他也像傀儡一样地被玩弄着。高觉新和弟弟们一样,也喜欢阅读新思想的书报,但却在过旧式的生活,因为他肩负一房的责任。年仅20岁,父亲就去世,父亲去世的前一天,六岁的五妹死去,父亲把继母和弟妹托负于他。为了家,觉新愿做一个牺牲者,他的愿望只是使弟妹长大,好好做人,替爹妈争口气。现实压得他太难受,一味地敷衍忍让并没有好的结果,梅表姐死了,瑞珏也死了。
这家庭中的悲剧还有鸣凤和觉慧的爱情。鸣凤自幼丧母,从9岁到17岁,在高家做婢女的这八年,她听命令,做苦事,流眼泪,吃打骂,最后还是难逃无终局的苦刑:被主人安排给冯老爷做小。鸣凤也不懂得反抗,她相信世间一切都是由一个万能无所不知的神明安排好的,她相信这简单的信仰,相信命运。高府里的生活单调,夜静更深时,她也忧心于看不见一个光明的去处,不知自己归宿何在,唯有浓密的黑暗。高觉慧的爱并不能拯救她,反添痛苦。爱情使她有许多美妙的幻梦,却又把她丢进黑暗的深渊。她爱生活,但生活却面面关住她,只留给她一条堕落的路。湖水吞没了她的生命,未留下一丝痕迹,还像原先那样平静。
觉慧是这个家庭的叛徒,他虽大胆,但毕竟还是少年,经济上未能自立,思想上也还幼稚,但他总算是逃出了这个家。他痛恨这个家庭,痛恨浪费青春和生命的生活,希望做一个与长辈完全不同的人。他幼时的希望是能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剑侠,到中学时他相信的是爱国的热情和改良主义,“五四”一起,他又变成了人道主义者。他的思想在逐步变化,他虽有热忱,但也有卑怯,当他知道鸣凤第二天就要出嫁后,一夜思索的结果是准备放弃,因为他所谓有进步思想年轻人的献身热诚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尊心。他在《黎明周报》中所写的空幻、崇高的文章,改革社会、解放人群的理想,在现实面前变得苍白无力。
张蕴华(琴)和觉民的爱情总算没有步梅表姐和觉新的后尘。琴不是逆来顺受的梅表姐,但也不是许倩如。她相信世界是一天一天新起来的,她入了女一师,又希望入外专,读大学,尽管在亲戚们看来,女孩子天天在街上走,失了大家闺范。琴的母亲张氏虽疼爱女儿,但也不能对女儿千依百顺。她老了,不愿再听亲戚们的闲话,只想安静地活几年,不再找麻烦。琴对母亲没有抱怨,只有感激,她爱她的前途,但也爱她的母亲。她对倩如说,你的理智可以征服感情,我的理智则被感情征服。
高家是省城北门一带的首富,但这个家庭不像表面上那样轰轰烈烈,诗礼传家,五叔高克定偷偷在外面娶了姨太太,欠了大笔外债,做过西充知县的四叔克安也暗中支持克定,高老太爷一死,一家人就因为家产开始起争执。无疑这个家庭是在衰败下去,只是它在崩溃途中还在捕获更多的食物。家是迟早要散的,觉慧希望它早点散,像这样惊惊惶惶,唯恐散去,结果依然免不掉一散,这才难受。到底有一天要倒的,早点散了,好让各人走各人的路。
旧家庭中的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前途,不能决定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女青年不能进学堂,不能剪发,甚至要裹小脚,12岁的淑贞的小脚成为母亲夸耀的东西,也成为哥哥姐姐们嘲笑的资料。家庭中的人不能违反家长的命令,只能顺从,顺从的觉新没有青春,没有幸福,也失去了追求幸福的希望。即使是五叔克定犯了错也要挨打,做父亲吩咐的一切,毫不迟疑。
旧家庭和礼教固然是束缚,但家庭中的人也靠它讨生活,好像是现在的所谓“体制”。人之所以自愿被束缚,是因为他需要保障和安全,情愿交出自由,换得面包和谄媚的狂喜。礼教之所以惹人厌,是因为它虚伪,它要给这种彼此依赖的关系披上一层伪装。绅士们明明兴奋的是那些艳俗的粉儿戏,教训子弟的却是《戒淫浅训》。亲情固然珍贵,但亲情之下也有仇恨和斗争,礼教宣扬的美好使这种亲情变质,如同迷信一样,不再被人相信。觉慧的新道德未必就高明过旧道德,崇高的东西总是空幻的,宣扬得过于美好的感情只会归于冷漠。爱应给人带来幸福,却也带来这么多的苦恼。
巴金先生在历次重印的序言中反复说,反封建的事业还没有完成。
其实,任何时代,人间都只是一个演悲剧的场所,不管是不是有封建家庭。跟着时代走,也未必得酬报。
巴金《家》读后感 篇4
“我还年轻,我还要活下去,我还要征服生活。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巴金
小学的时候,我就听老师说过巴金这个似乎很著名的名字,有一次我从家中的书架上偶然发现一本作者是巴金的《家》,我便取下来准备认真地看。由于阅读能力有限,看了几页便觉得看不懂,很无味,便又把它放回原处,这一放就是六年。
上了初中以后,随着知识量的增加,我开始逐渐了解巴金,逐渐了解了他的文学作品。老师经常推荐我们读一读这一位“一代文学巨匠”的作品。例如:《家》、《春》、《秋》、《寒夜》等。但由于学习紧张,我一直没有充足的时间去读。
初中毕业时,我得知《家》是高中语文课外名著必读书目之一。我突然想起家中的书架上有这本《家》,所以我就找出来细细品读。
当我读到觉新在父亲的逼迫下,无奈的选择结婚,选择放弃学业,放弃前程时,我觉得他实在太懦弱了,他完全可以不按照父亲的意愿,向父亲反抗,为自己的前程和幸福去争取更多的机会,但是他妥协了。我又觉得他十分可怜。在黑暗的社会中,他因为是长房长孙,所以他的命运从小便已注定。父亲对他说要给他成亲时,他不敢看父亲的眼睛,他不敢说一句反抗的话,他也没有反抗的思想。虽然他是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但是他小就被封建思想牢牢禁锢。他只会逆来顺受,不会抗争,他就是一个麻木的人,所以说我很可怜他。
我认为觉新的两个弟弟觉民和觉慧,就有很强烈的反抗黑暗社会的思想。他们敢爱敢恨,有新的思想。觉民一个十九岁的青年处在周围尽是敌人的环境里,单单被一种信仰,一种热情鼓舞着,他可以不顾一切,勇敢地跟环境战斗,使家里的人对他也没有办法。为了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可以不顾一切。他的这种做法,我非常佩服。觉慧是三兄弟中最有反抗思想的一个人,他从来不向黑暗势力屈服,他十分热爱文学,热爱学习,崇尚新思想,他爱着鸣凤,在鸣凤不愿给人做小,最终鸣凤在绝望中自尽。同时觉新的妻子李瑞珏又因为家人的迷信而在生产的时候死亡,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以后,他看到了家中的封建思想的黑暗和腐败,他知道了家中的明争暗斗和阴险狡诈无处不在,所以他毅然决定离开家庭去上海,因为那儿有蓬勃的新文化运动,那儿有新的希望。这是我最欣赏觉慧的地方。一个黑暗的社会只要有这样的人存在那就还有希望。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觉得我们年轻一代,更应该有像觉慧一样的精神,虽然社会不像以前一样黑暗,需要我们去反抗,去崛起,但在现在物质精神生活都很丰富的今天,我们年轻人更需要有理想,有追求,为让社会变得更和谐更美好而努力。
《家》中每一个人物都有鲜明的个性,作者成功的塑造了人物形象,有人有强烈的反抗思想,有人只会逆来顺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并讽刺了那些生活在腐败社会中的人的昏庸无能。但我觉得最好的人物形象还是觉新。他是处于时代转折点的封建家庭和旧礼教的牺牲品。他是“青年”却没“青春”,他的心向上,而行为却违背意愿,促进了“恶”,他在理论上接受“五四”的新思潮,新观念,对旧制度和旧礼数的毒害非常清醒,但因身处“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旧道德、旧理论的“孝”的毒害,什么都退让屈从。这个人物使读者对他是既批判又同情。
读了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给我们展示了一幅五四以后,青年反抗封建势力,反抗吃人礼教的鲜明动人的图画。在这里,旧势力在崩溃,在灭亡,然而它还在挣扎,更猛烈地挣扎;新势力在萌芽、在发生,然而它还在受苦,更惨烈地受苦。不过旧势力是一定要灭亡的,而新势力,则正有着最好的前途。
那个时代已经过去,那场热血澎湃的“五四运动”,那种年轻人永不泯灭的.,追求新思想的精神,这一点值得我们所有的人敬仰和学习。
巴金《家》读后感 篇5
巴金的《激流》第一部,在今年的寒假我有读过他的《爱情三部曲》的第一部《家》。这次给我的感觉有相似的地方,也有很不一样的地方。
这只是一年以内的事,却写了这样长的篇幅,这也是作者没想到的,然而单以这一年的大小事变来描写,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一个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家庭的全部悲欢离合的历史了。这里所描写的高家正是这类家庭的典型代表,在当时社会的各地都可以找到和这相似的家庭来。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这种家庭必然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包含在那里面的挣扎,斗争和悲剧,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最后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的出现,我们便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这个“叛徒”就是觉慧。读完了《家》,我禁不住要爱觉慧。他不是一个英雄,他很幼稚。凭着一个单纯的信仰,踏着大步向一个简单的目标走去:我要做我自己的主人!我偏偏要做别人不许我做的事,有时候我也不免有过分的行动。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由这不同的性格而得到不同的结局。
觉新本有一个美妙的幻梦,然后自己把它打破了;有一个光荣的前途,自己把它毁灭了。在一个短时期内也曾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新的理想,你又拿“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把自己的头脑麻醉了。你曾经爱过一个少女,而又让父亲用拈阄的办法决定了你的命运,去跟另一个少女结婚;你爱你的妻,却又因为别人的鬼话把你待产的孕妇送到城外荒凉的地方去。你含着眼泪忍受了一切不义的行为,你从来不曾说过一句反抗的话,你活着完全是为了敷衍别人,任人播弄。
还有一个剑云,他是一个柔弱,怯儒的性格。他从不反抗,从不抱怨,也从没有想到挣扎。他默默地忍受他所得到的一切。他甚至比觉新还更软弱,还更缺乏果断。其实他可以说是根本就没有计划,没有志愿。他只把对一个少女的爱情看作他生活里的唯一的明灯。然而他连他自己所最宝贵的感情也不敢让那个少女(琴)知道,反而很谦逊地看着另一个男子(觉民)去取得她的爱情。
在女人方面写了梅、琴、鸣凤,也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也有三种不同的结局。
鸣凤,是性格、教养、环境逼着她在湖水中找到归宿。
只愿琴将来不使我们失望。在《家》中我已经看见希望的火花了。
“——难道因为几千年来这条路上就浸泡了女人的血泪,所以现在和将来的女人还要继续在那里断送她们的青春,流尽她们的眼泪,呕尽她们的心血吗?
——难道女人只是男人的玩物吗?——牺牲,这样的牺牲究竟给谁带来了幸福呢?”
琴已经发出这样的疑问了。她不平地叫起来。她的呼声得到了她同代的姐妹们的响应。
作者在一篇小说里曾经写过:“那十几年的生活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么梦魇!我读着线装书,坐在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人在那里面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永远做不必要的牺牲品,最后终于得着灭亡的命运。还不说我自己所身受到的痛苦!那十几年里面我已经用眼泪埋葬了不少的尸首,那些都是不必要的牺牲者,完全是被陈腐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两三个人的一时的任性杀死的。我离开旧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我没有一点留恋。”
所以作者说他要写一部《家》来作为一代青年的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的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这个工作虽是他不能胜任的,但是他不愿意逃避他的责任。
但是在我看来巴金先生把这份工作胜任的很好了,这本书让我们了解当时封建社会的一些情况。让我感受到这里面深深的爱恨情仇,感受到作者对封建礼教的痛恨,小说里面作者个人的爱憎实在是太深了,因为作者和他们一同经历过啊!
巴金《家》读后感 篇6
寒假在家,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巴金《家》读后感 篇7
一本《家》读完,印象至深的莫过于高公馆长房长子觉新,巴金先生也曾说:“觉新是《家》中两个真实人物中的一个。”或许正是如此,觉新的形象才最真切、最能让人铭记。
自始至终,觉新不过是一个苦命的青年,他的一生恰恰印证了那句名言——生活本是一场悲剧。中学毕业前,他尚年幼,还未感受到命运的残酷,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钟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中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新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坦途。
但终有一天,他的幻梦被打破了,残酷地打破了。在父亲的安排下,他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仅仅因为长辈们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似傀儡一般娶了一个不相识的女子为妻,更为荒唐的是,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决定的,这也随之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的梦想化为泡影。父亲去世后,他用稚嫩的肩膀努力撑起了整个家,所谓青春早已被无情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的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把他拖累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它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他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曾经的梦想早已抛诸脑后,直到自己的孩子出世,他才看到希望,看到自己的未来,他依旧要在那个大家族里周旋,他采取的“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这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他为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得以生存所做的无奈之举。觉新的苦命悲剧正是在种种无奈中展开,他的苦命不仅仅是由他一人造成的,更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所造就的。
从觉新自身来看,他的性格过于顺从、隐忍、怯懦,在面对事情时过多选择了逃避和忍耐。为了遵从旧传统,他不惜牺牲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他出国留学的梦想放弃了,他心爱的梅嫁给了旁人,最终他心爱的妻子也因产前照顾不周惨死郊外,就连死前他们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殊不知,正是他那毫无原则的顺从忍耐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别人的幸福乃至生命。他的怯懦、不抵抗,使他沦为家人任意摆布的傀儡,他没有自我,也不敢于自我。正是他的懦弱,造就了他的苦命。
从家族来看,觉新的家族地位便注定了他的一生,他是家族里的长房长孙,家族的重任他无可推卸。他肩负着家族的未来,一切都要以家族利益为先、为重,他不可能像觉民那样离家逃婚,也不可能像觉慧那样激进、毅然离家。高家是个典型的卫道家族,他们讲究礼教、讲究传统,更加讲究封建迷信。他们相信“捉鬼”可以让高老太爷的病好起来,结果却因此葬送了老太爷的性命;他们相信“血光之灾”,将待产的瑞钰迁到了荒凉的郊外,致使瑞钰惨死;他们坚持不许觉新进月房,最终觉新没能见上妻子最后一面。家族的使命,家族的信仰,最终成为觉新的包袱,造就了他的苦命悲剧。
觉新这一典型形象揭示了怯懦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幸福的悲剧。他与觉慧构成鲜明对比,也让我更加清楚地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矛盾。
【鲁迅《幸福的家庭》原文】
“……做不做全由自己的便;那作品,像太阳的光一样,从无量的光源中涌出来,不像石火,用铁和石敲出来,这才是真艺术。那作者,也才是真的艺术家。——而我,……这算是什么?……”他想到这里,忽然从床上跳起来了。以先他早已想过,须得捞几文稿费维持生活了;投稿的地方,先定为幸福月报社,因为润笔似乎比较的丰。但作品就须有范围,否则,恐怕要不收的。范围就范围,……现在的青年的脑里的大问题是?……大
他的笔立刻停滞了;他仰了头,两眼瞪着房顶,正在安排那安置这“幸福的家庭”的地方。他想:“北京?不行,死气沉沉,连空气也是死的。假如在这家庭的周围筑一道高墙,难道空气也就隔断了么?简直不行!江苏浙江天天防要开仗;福建更无须说。四川,广东?都正在打。〔3〕山东河南之类?——阿阿,要绑票〔4〕的,倘使绑去一个,那就成为不幸的家庭了。上海天津的租界上房租贵;……假如在外国,笑话。云南贵州不知道怎样,但交通也太不便……。”他想来想去,想不出好地方,便要假定为A了,但又想,“现有不少的人是反对用西洋字母来代人地名的〔5〕,说是要减少读者的兴味。我这回的投稿,似乎也不如不用,安全些。那么,在那里好呢?——湖南也打仗;大连仍然房租贵;察哈尔〔6〕,吉林,黑龙江罢,——听说有马贼,也不行!……”他又想来想去,又想不出好地方,于是终于决心,假定这“幸福的家庭”所在的地方叫作A。
“总之,这幸福的家庭一定须在A,无可
“不行不行,那不行!二十五斤!”
他听得窗外一个男人的声音,不由的回过头去看,窗幔垂着,日光照着,明得
“……他们两人正在用午餐,”他想,“桌上铺了雪白的布;厨子送上菜来,——中国菜。什么‘二十五斤’?不管他。为什么倒是中国菜?西洋人说,中国菜最进步,最好吃,最合于卫生〔8〕:所以他们采用中国菜。送来的是第一碗,但这第一碗是什么呢?……”
“劈柴,……”
他吃惊的回过头去看,靠左肩,便立着他自己家里的主妇,两只阴凄凄的眼睛恰恰钉住他的脸。
“什么?”他以为她来搅扰了他的创作,颇有些愤怒了。
“劈架,都用完了,今天买了些。前一回还是十斤两吊四,今天就要两吊六。我想给他两吊五,好不好?”
“好好,就是两吊五。”
“称得太吃亏了。他一定只肯算二十四斤半;我想就算他二十三斤半,好不好?”
“好好,就算他二十三斤半。”
“那么,五五二十五,三五一十五,……”
“唔唔,五五二十五,三五一十五,……”他也说不下去了,停了一会,忽而奋然的抓起笔来,就在写着一行“幸福的家庭”的绿格纸上起算草,起了好久,这才仰起头来说道:
“五吊八!”
“那是,我这里不够了,还差八九个……。”
他抽开书桌的抽屉,一把抓起所有的铜元,不下二三十,放在她摊开的手掌上,看她出了房,才又回过头来向书桌。他觉得头里面很胀满,似乎
“于是一碗‘龙虎斗’摆在桌子中央了,他们两人同时捏起筷子,指着碗沿,笑迷迷的你看我,我看你……。
“‘My dear,please.’
“‘Please you eat first,my dear.’
“‘Oh no,please yor!’〔10〕
“于是他们同时伸下筷子去,同时夹出一块蛇肉来,——不不,蛇肉究竟太奇怪,还不如说是鳝鱼罢。那么,这碗‘龙虎斗’是蛙和鳝鱼所做的了。他们同时夹出一块鳝鱼来,一样大小,五五二十五,三五……不管他,同时放进嘴里去,……”他不能自制的只想回过头去看,因为他觉得背后很热闹,有人来来往往的走了两三回。但他还熬着,乱嘈嘈的接着想,“这似乎有点肉麻,那有这样的家庭?唉唉,我的思路怎么会这样乱,这好题目怕是做不完篇的了。——或者不必定用留学生,就在国内受了高等教育的也可以。他们都是大学毕业的,高尚优美,高尚……。男的是文学家;女的也是文学家,或者文学崇拜家。或者女的是诗人;男的是诗人崇拜者,女性尊重者。或者……”他终于忍耐不住,回过头去了。
就在他背后的书架的`旁边,已经出现了一座白菜堆,下层三株,中层两株,顶上一株,向他叠成一个很大的A字。
“唉唉!”他吃惊的叹息,同时觉得脸上骤然发热了,脊梁上还有许多针轻轻的刺着。“吁……。”他很长的嘘一口气,先斥退了脊梁上的针,仍然想,“幸福的家庭的房子要宽绰。有一间堆积房,白菜之类都到那边去。主人的书房另一间,靠壁满排着书架,那旁边自然决没有什么白菜堆;架上满是中国书,外国书,《理想之良人》自然也在内,——一共有两部。卧室又一间;黄铜床,或者质朴点,第一监狱工场做的
“二十三斤半,……”他觉得劈柴就要向床下“川流不息”的进来,头里面又有些
“……所以主人的书房门永远是关起来的。”他走回来,坐下,想,“有事要商量先敲门,得了许可才能进来,这办法实在对。现在假如主人坐在自己的书房里,主妇来谈文艺了,也就先敲门。——这可以放心,她必不至于捧着白菜的。
“‘Come in,please,my dear.’〔12〕
“然而主人没有工夫谈文艺的时候怎么办呢?那么,不理她,听她站在外面老是剥剥的敲?这大约不行罢。或者《理想之良人》里面都写着,——那恐怕确是一部好小说,我如果有了稿费,也得去买他一部来看看……。”
拍!
他腰骨笔直了,因为他根据经验,知道这一声“拍”是主妇的手掌打在他们的三岁的女儿的头上的声音。
“幸福的家庭,……”他听到孩子的呜咽了,但还是腰骨笔直的想,“孩子是生得迟的,生得迟。或者不如没有,两个人干干净净。——或者不如住在客店里,什么都包给他们,一个人干干……”他听得呜咽声高了起来,也就站了起来,钻过门幕,想着,“马克思在儿女的啼哭声中还会做《资本论》,所以他是伟人,……”走出外间,开了风门,闻得一阵煤油气。孩子就躺倒在门的右边,脸向着地,一见他,便“哇”的哭出来了。
“阿阿,好好,莫哭莫哭,我的好孩子。”他弯下腰去抱她。
他抱了她回转身,看见门左边还站着主妇,也是腰骨笔直,然而两手插腰,怒气冲冲的似乎豫备开始练体操。
“连你也来欺侮我!不会帮忙,只会捣乱,——连油灯也要
“阿阿,好好,莫哭莫哭,”他把那些发抖的声音放在脑后,抱她进房,
“呵呵呵,花儿。”她就笑起来了。
“是的是的,花儿。”他又连画上几个圆圈,这才歇了手,只见她还是笑迷迷的挂着眼泪对他看。他忽而觉得,她那可爱的天真的脸,正像五年前的她的母亲,通红的嘴唇尤其像,不过缩小了轮廓。那时也是晴朗的冬天,她听得他说决计反抗一切阻碍,为她牺牲的时候,也就这样笑迷迷的挂着眼泪对他看。他惘然的坐着,仿佛有些醉了。
“阿阿,可爱的嘴唇……”他想。
门幕忽然挂起。劈柴运进来了。
他也忽然惊醒,一定睛,只见孩子还是挂着眼泪,而且张开了通红的嘴唇对他看。“嘴唇……”他向旁边一
但他又立刻觉得对于孩子有些抱歉了,重复回头,目送着她独自
一九二四年二月一八日。
【注释】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三月一日上海《妇女杂志》月刊第十卷第三号。
本文发表时篇末有作者的《附记》如下:“我于去年在《晨报副刊》上看见许钦文君的《理想的伴侣》的时候,就忽而想到这一篇的大意,且以为倘用了他的笔法来写,倒是很合式的;然而也不过单是这样想。到昨天,又忽而想起来,又适值没有别的事,于是就这样的写下来了。只是到末后,又似乎渐渐的出了轨,因为过于沉闷些。我觉得他的作品的收束,大抵是不至于如此沉闷的。但就大体而言,也仍然不能说不是“拟”。
二月十八日灯下,在北京记。”
许钦文,浙江绍兴人,当时的青年作家。著有短篇小说集《故乡》等。他的《理想的伴侣》是因一九二三年八月《妇女杂志》第九卷第八号刊出的“我之理想的配偶”征文启事而写的一篇讽刺小说,载于同年九月九日北京《晨报副刊》。
〔2〕指当时一些报刊关于恋爱、婚姻、家庭问题的讨论。如一九二三年五、六月间《晨报副刊》进行的“爱情定则”的讨论;《妇女杂志》关于理想配偶的征文以及出版“配偶选择号”(第九卷第十一号)等。
〔3〕关于江浙等地的战争,当指江苏军阀齐
〔4〕绑票旧时盗匪把人劫走,强迫被劫持者的亲属出钱赎买,称为绑票。当时山东、河南是土匪头子孙美瑶、“老洋人”等活动的地区,经常发生这类事件。
〔5〕关于罗马字母代替小说中人名地名问题,一九二三年六月至九月间《晨报副刊》上曾有过争论。八月二十六日该刊所载郑兆松的《罗马字母问题的小小结束》认为:“小说里
〔6〕察哈尔指当时的察哈尔特别区。一九二八年改设省。一九五二年撤销,分别并入河北、山西两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7〕裴伦(G.G.Byron,1788—1824)通译拜伦,英国诗人。著有长诗《唐·
〔8〕《理想之良人》即四幕剧《AnIdealHusband》,英国王尔德(O.Wilde,1856—1900)著。该剧在“五四”前被译成中文,曾连载于《新青年》第一卷第二、三、四、六号和第二卷第二号。
〔9〕关于西洋人称赞中国菜,作者曾在《华盖集续编·马上支日记》中这样说过:“近年尝听到本国人和外国人颂扬中国菜,说是怎样可口,怎样卫生,世界上第一,宇宙间第n。但我实在不知道怎样的是中国菜。我们有几处是嚼葱蒜和杂和面饼,有几处是用醋,辣
〔10〕这三行英文的意思是:“我亲爱的,请。”“你请先吃,我亲爱的。”“不,你请!”
〔11〕“中庸之道”儒家学说。据宋代朱熹《中庸章句集注》:“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
〔12〕这一行英文的意思是:“请进来,我亲爱的。”
【鲁迅《幸福的家庭》读后感篇一】
《幸福的家庭》主要讲的是在旧社会一知识分子,为赚稿费养家糊口,于是便打算投稿写一篇符合大众口味的文章。以描写知识分子想象中的幸福家庭的模样及生活方式。知识分子虚构了一个接受了民主思想的恩爱夫妻,过着浪漫、幸福的婚姻生活。与虚构小说情节鲜明对比的是:该知识分子生活困顿,过着为三餐温饱、柴米油盐而烦恼的生活。
个人认为鲁迅这篇文章想表达,旧生活的知识分子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接受了民主、科学的新青年,充满理想与抱负,但现实生活无法满足,只能寄希望与虚拟之中。另一方面,报纸、杂志为了迎合读者的需求,描写的却是与实际生活有着天壤之别。
【鲁迅《幸福的家庭》读后感篇二】
一家三口:男人、女人、孩子。或许有时为了生计而奔波,而苦想,迫于此压力,或男人,或女人,或男人女人,很多时候,都在
是孩子因为打
———多么幸福的家庭
鲁迅《故乡》读后感1
每次重读鲁迅的《故乡》,几乎都有一些相同的感受,强烈而又无从言说;这次再读《故乡》,也许能够稍微理清其中的感受了。
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说道,他当时做小说不过是“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而自己“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故乡》同样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意图。
悲哀是几乎贯穿《故乡》全篇的感情基调(回忆中与闰土相处的情景虽然色彩明丽、感情真挚动人,但也不过作为“现在”的对比而更显其悲凉;即使略带喜剧色彩的“圆规”——杨二嫂,也不免显出故乡之人的势利、卑微而让人心生对故乡的失望之情),正如作者所说,“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而这种悲哀,无疑在鲁迅见了闰土、在闰土“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时达到了顶点。至此,鲁迅所感到的一层“厚障壁”硬生生地隔开了他和闰土,儿时美好的记忆成为一种祭奠。对此,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说不出话”,他的默然,饱含了对闰土一声“老爷”的无声责备以及对此无可奈何的矛盾心理。
到了鲁迅再次离开故乡时,他对闰土的印象“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时,又“非常悲哀”,而当他幻想着宏儿和水生能过上“新的生活”时,却又不免觉得“愿望茫远”了。可见,鲁迅终不能有足够的信心来面对这严酷的现实。
然而,小说却未到此为止,鲁迅不愿将失望乃至绝望的情绪传染给青年,他宁可自己背负着渺茫与虚无的痛苦,也要给青年们希望: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宏儿,他并不对小说情节、内容的表达有所影响,但在反复的阅读中,我们会发现,他的价值却渗透在《故乡》文末所要带给人们的希望之中。这样的安排,到了文末,甚至对开篇以来的感情基调也产生了影响,显出若干“亮色”,而使小说终不至于陷入无尽的灰色的忧郁之中。
然而说到宏儿,却不能不将他与水生并举,他们在小说中似乎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有的是共同所起的一种对照相映的关系。正如作者所说,水生“正是一个二十年前的闰土”,那么相应的,宏儿则是“二十年前的鲁迅”。如此,他们(宏儿和水生)则形成了和少年鲁迅与少年闰土的正衬、对照,和中年鲁迅与中年闰土的反衬、对比的一对巧妙的关系。而这一种关系,是深深地隐含着作者渺茫希望的。
当时的鲁迅是信仰进化论的,他相信将来总会胜于现在,“希望是在将来的”。但当鲁迅站在两对关系(鲁迅与闰土、宏儿与水生)之外观察时,不免生出悲凉的感慨及唯恐后辈重蹈覆辙的担忧,他不愿他们过着“辛苦展转”“辛苦麻木”“辛苦恣睢”的生活(而这却是当时所能抉择的几乎所有的生活道路)。
鲁迅创造出宏儿的形象,其实也是将自己未必真正感觉到的渺茫希望(“进化”的思想)透露给读者;然而,他自己内心所面对的或许只有黑暗的重担吧。
再读《故乡》,我想我读出了鲁迅忍受绝望而给予希望、承担黑暗而透露光明、“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的形象。
鲁迅《故乡》读后感2
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故乡》读后感3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
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鲁迅《故乡》读后感4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
鲁迅《故乡》读后感5
我热爱自己的故乡,那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温馨与幸福,人们地位平等,安居乐业。但是,一想起鲁迅先生笔下所描述的自己在旧社会中萧索、黑暗的家乡,我不禁暗暗痛心。
在鲁迅的心目中,故乡是美好的,漂亮的。童年时他是一位地位尊贵、家境又好的少爷,在一个大院中成长。在一次祭祀中,他结识了忙月叫来管祭器的孩子——闰土。少年时朝气蓬勃、见多识广的闰土给他带来了不同的童年记忆,但他在鲁迅二十年后回乡时所展现出的苍老麻木却也让鲁迅着实吃了一惊,多子、饥荒、苛税等等生活压力将他压迫得迟钝且畏惧生活,繁杂的礼教更是让他与身为“老爷”的鲁迅产生了不可打破的一层隔阂。不仅是闰土,加上鲁迅的家人、当年安分守己、年轻漂亮的豆腐西施杨二嫂,都被封建社会那经济上的贫困、压迫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的叫苦不迭,便渐渐变得自私放纵,尖刻贪婪与麻木。
中国几千年的旧制度旧文化和旧的理念到那时已经腐朽,但又犹如一颗巨大的毒瘤,想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那时老百姓没有一个好的领头人,再加上人们的心灵已被黑暗吞噬得所剩无几,被尊卑、主仆的观念侵蚀得迟钝木讷,所以大家不敢改变,也没有能力改变。所以,封建社会的制度就这样毒害了人民那么多年,使中国农村逐渐萧条,破败,人们无奈之中只好把愿望托付给那些不存在的佛啊神啊,对平等社会的渴望也就自然而然的灰飞烟灭。从碧绿的瓜田,深蓝的天空,到苍黄的天下,萧索的荒村;从热爱生活,无忧无虑的少年闰土,到悲哀痛苦、苍老贫困的中年人;从与闰土是亲密无间,情真意切的好朋友,到现在使用上“老爷”“磕头”等词的主仆身份……这一切,鲁迅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说到这儿,我真的为鲁迅与闰土那原先真真挚挚的友谊感到惋惜,如果不是社会上礼教的压迫,他们的友谊本可以永远保持下去。鲁迅先生在目睹了人们被剥削摧残下的惨况和中国农村在辛亥革命的后期逐渐衰败、破落后留下了篇尾那句启悟人心的名言:“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认为,鲁迅先生这是将“路”作为一个比喻,其实这个“路”象征着人们走向幸福与平等的革命之路,是人民百姓推翻帝国主义的成功之路。鲁迅先生激励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而不是空说空想。鲁迅自己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开路者,拓荒者,他犀利的笔触,就仿佛无形的武器,将敌人打得头破血流,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指明了方向。
现在,我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这都是老一辈革命者打下的基础与条件。所以我们新一代人们应该好好珍惜他们以生命为工具的劳动成果,学习他们的精神,也以便为以后的人们创造更美好的社会。
鲁迅《故乡》读后感6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
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故乡》读后感7
中国有个很温暖的成语,叫落叶归根。漂泊了一生的人,到了垂暮之年,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过那种享乐于田园生活的恬淡、闲适生活,是有多少人求之而不得的啊。就像作者,自此一别,已是一生。就像无根的浮萍,就算再自由,能游遍千山万水,也始终没有一个最终的归宿,能让他由身到心安定下来。
“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那了无生气,死气沉沉的,是他牵挂了几十年的故乡么?那在远离家乡的日子里,支撑着他的,对故乡的思念,丝丝温热的牵挂,被那阴冷的风一吹,便渐渐冷下去,一点一点断开,最终断成毫无关系的两半。在风下飘摇着。苍黄的天,向老人惨淡的脸色,静静地,冷酷的,束手无策地,看着村庄,一点一点的变得萧瑟。岁月最绝望之处,也就在于看着自己最牵挂的东西,一点一点在眼前衰老下去,了无声息,以至于人们发现不了。当时间将发梢染上已成淡淡的白色时,记忆中的乐土,却再也回不去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但总觉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子里回旋,吐不出口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表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欢喜和凄凉这两个词用得真是好,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站在面前,却相顾无言。当初儿时的单纯的快乐,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欢喜的是再一次相见,凄凉的也是再一次相见。那么多年的疏离,身份的变化思想的差异,已形成一道厚厚的透明屏障,虽是看不见却也确实挡在二人之间。对方已不再是那个阳光快乐的少年,而
自己也不再是那家境殷实的少爷。这时想起来,他们的回忆那么单薄,仅仅几次见面,却因向往彼此的生活而被牵绊住。那种伸出手,挽不住的美好,就这样溶入岁月的洪流。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渐渐远离了我……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我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少年时的闰土,中年时的闰土,美丽的杨二嫂,尖酸的杨二嫂,故乡的老屋,统统远离了他。这缘分已随着渐行渐远的路,流水,慢慢逝去。如一根本已淡淡牵持着的线,被这岁月,慢慢磨断,只剩下了断了的支离破碎,在两端摇晃,在不能安定,再不能相遇。他还得写他的文章,激国人的愤慨,等回到北京,这牵持就真的断了吧,他还得走他的路。他背负着,不仅仅是他自己的责任,还有唤醒国民的义务。这条路,尚未有人去开辟,只能由他去开辟,两旁的荆棘再次人,也得走下去。走的人多了,就变成了路。
鲁迅《故乡》读后感8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鲁迅《故乡》读后感9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鲁迅《故乡》读后感10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道理,丰富知识,高尚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日记我们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是让我清晰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热爱自己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付出是有成就。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