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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的条件与限度读后感汇编60句

时间:2017-08-05 13:01

【篇一:正义论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篇二:《正义论》读后感】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篇三:正义论读后感】

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就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平的。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像两会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平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正义与公平还将是不断探索的问题。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正义论》中所提到的相关观点内涵十分丰富,上述个人观点也只是较表层的思考与理解。稍稍阅读此书,收获远比想象的多啊!

【篇四:《正义论》读后感】

大一第一学期的时候,学院举办了一个读书沙龙的活动,就是那时,我读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关于这本书,本人觉得很有深度,其实我多少有点看不明白的,或者我根本驾驭不了这本书。

《正义论》这本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正义的,我在读这本书之前一直认为正义两字只能跟道德联系起来,正义是一种道德行为,但是罗尔斯所认识的正义确远比我所认识的要复杂,它涉及了政治、经济、道德等领域。作者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题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

罗尔斯在《正义论》当中提出了关于正义的两条原则:第一条是所谓平等的自由原则,即每个人应该在社会中。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包括差别原则与机会平等原则。前者要求在进行分配的时候,如果不得不产生某种不平等的话,这种不平等应该有利于境遇最差的人们的最大利益,就是说,利益分配应该像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倾斜;后者要求将机会平等的原则应用于社会经济的不平等,使具有同等能力、技术与动机的人们享有平等的获得职位的机会。我觉得这两条原则既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现状和广大人民的需求,首先,现实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各种差别,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公平的机会,而人们恰恰就是需要平等的自由权和公平的机会。

罗尔斯把既存的主导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两大类: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但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都是不赞成的,而且尤其反对功利主义。认为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始终占据上风。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不改变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使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各种体制。从这点出发,罗尔斯便把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当作了批判对象。

根据《正义论》的内容,罗尔斯确信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存在着几个弊端:(一)它没有揭示自由和权利的要求与社会福利的增长欲望之间的原则区别,它没有肯定正义的优先原则,正义否认使一些人享受较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政治交易和社会利益不能成为妨碍基本权利的理由;(二)它假定一个人类社团的调节原则只是个人选择原则的扩大是不足取的,这里没有把人们将一致赞同的原则视为正义的基础,其原则内容无法成为调节全体人的宏观标准;(三)它是一种目的论的理论,用最大量地增加善来解释正当的理论,而真正的正义原则是事先设定的,不能从结果来看正义与否;(四)它认为任何欲望的满足本身都具有价值,而没有区别这些欲望的性质,不问这些满足的来源和性质以及它们对幸福会产生什么影响,如怎样看待人们在相互歧视或者损害别人的自由以提高自己的尊严中得到快乐的行为。这里直接表现为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也间接地批评了西方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现象,如分配不平等,欲望至上,种族歧视,贫困问题等。

虽然我并没有了解到西方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但是。从这点中我的确认为罗尔斯是个正义之人,而且极具挑战精神。所以我非常敬佩罗尔斯先生。

《正义论》作为经典,博大而精深,基于它的难度,我也不能做太多的评价,并且我觉得自己有机会应该多看几次。另外,关于正义,在现代中国社会中,正义变得越来越贫乏了,因此我们更有必要坚持正义……

【篇五:罗尔斯《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罗尔斯:《正义论》

花了12天读完了这部巨著,对我触动还是挺大的。刚逛了下豆瓣,发现给这本书作评论的人特别少,而且很多人反应这部书难度,我就突然对自己的信心倍增,因为我没有觉得它难度,只是觉得罗尔斯是个太谨慎的学者了,总是不断给自己设置理论上的限制,并且从先验和经验两条路径来系统而仔细的论证自己的正义原则。

在第一编“理论”部分,罗尔斯主要从原初状态出发,为了让原则更加的简单而且易于推出,他还预设了无知之幕,由此,他论证了处于无知之幕状态下的人们会倾向于统一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即自由平等原则,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及差别原则。虽然主要内容只有这么多,但是谨慎的罗尔斯花了整整一编来说明这些问题,包括对无知之幕的限定,对原初状态的说明,以及为什么要假设这样一个前提,通过与功利主义、直觉主义的对比,说明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正义原则(最大最小值推理),正义原则有着什么样的特征,而这两个正义原则之间以及内部又有怎样的词汇序列,这种词汇序列是如何形成的……总之,罗尔斯在不断的与各种功利主义对比中,详细而又全面的说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是如何被选择的。

第二遍“制度”部分,罗尔斯主要是描述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社会基本结构并考察它们给个人所带来的义务和职责。应该说,这是理论应用于现实的制度和个人的部分。这也是使理论不至流于形而上的思考的重要一环。在应用于制度时有四个阶段的序列,即接受正义原则、立宪阶段、立法阶段、法官和行政官员把指定的规范应用于具体个人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去无知之幕的过程。而正义原则的第二原则即机会均等和差别原则在经济分配制度中也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罗尔斯还考虑用储蓄正义来解决代际间的正义问题。至于在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部分,罗尔斯基于正义原则推导出了许多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如忠诚、承诺等。另外,罗尔斯还特别考察了社会出现不正义法律的情况,他强调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而且人们还必须去遵守,因为这是过半数原则所通过了的,但是人们也可以通过非暴力的反抗和良心的拒绝等方式来表示抗议。总之,在这一编里,罗尔斯更多的是将理论上的正义原则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从而为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安排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方案。

第三编“目的”部分,罗尔斯主要是对正义原则的一些补充说明,解决其稳定性以及和善的一致性的问题,这涉及到讨论什么是善,在选择善时所需要的合理选择原则及审慎合理性原则,正义感与善的一致以及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正义感如何获得等等。我感觉这部分的条理不是很清楚,但是主要论述的还是关于稳定性和一致性的问题,而其中牵扯到了很多道德哲学的概念。

应该说,罗尔斯《正义论》的逻辑还是挺清楚的,而且论证也特别的仔细而清晰,从演绎的和经验的两条路证明了正义的两个原则,成为能替代功利主义的新的伦理观。罗尔斯走的是一条契约论的路线,继承而又超越了传统的霍布斯、洛克的思想,并借鉴的吸收了康德的某些思想。他试图恢复社会的正义,坚持公平正义的理想,这样一种坚持而崇高的理想我是十分钦佩的,而且我觉得这是当下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坚持的理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坚持了这样的原则,那么社会也就会治理的更好了。可是,当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中国,人们的思想都太过于功利了,人们把人当做手段而不是目的,从而更加注重发展一些工具性的东西,赚钱甚至成为很多人的人生理想和追求,整个社会成为了一个技术型工具型的社会,我深深的感到悲哀和无助。我总在想,这样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到底是社会体制的问题还是教育的问题还是历史的必然呢?

罗尔斯的回答必然是社会体制的问题,因为正义的原则还没有被人们普遍的意识到接受并贯彻:平等自由并没有放在第一位,并且人们往往同意牺牲平等自由而换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或者国家打着和谐的旗号去肆意的践踏人民的自由权,机会也不是对每个人都敞开,往往富裕的有权的人有更多的机会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出现了“富二代”“官二代”的现象,并不是具有相同才能的人就能获得同等的地位,另外社会的发展也并没有把最少受惠者的利益的提高放在重要地位,农民,农民工们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不安居乐业,他们对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和不公平待遇往往表示极其的不满和愤慨,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可以看到,在中国,正义原则的任何一条原则都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一个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在中国能建立起来吗?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之路还有多远呢?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而我也要为着中国的民主自由平等而不懈努力奋斗!

【篇六:《正义论》读后感】

罗尔斯的理论,也可以说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里政治事务日益世俗化的现实———政治过程逐步摆脱了宗教、道德、精神信仰等等的支配,开始寻求建立自身的目标与规范。多元社会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公正规则与程序办事。

除了程序和规则外,对于相互冲突的价值观念之争,政府必须严守中立。也因为这个缘故,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都保持沉默,不表立场,或者讲没有立场。

可以这么说,政治自由主义的目标,就是以最低限度的道德观念,来界定政府的角色,使自由主义的社会,能够包容多种不同的价值理想和多样化的生活形态。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想达到这个目标。除了两个基本点———基本自由权利不可剥夺、社会经济不平等必须照顾底层人民利益———之外,他的正义原则力图与各种相互冲突的价值观,保持最大限度的相容性。正是这一点,给了它自由主义的特色。

不过,这并不是说,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就是价值观中立的。正如罗尔斯所说,虽然逻辑出发点是价值观中立,由此所推导出的结果却往往不是价值观中立的。正义原则的一大功能,就是规范和限制可以被允许的价值观的内容。任何行为,若是违反自由、平等、理性人基于公平立场所选择的原则,都是一个该谴责的错误行为。相应地,要靠这类行为才能得到满足的价值观,也必须受到限制。这就是他的正义优先性原则:个人的特殊价值观,不得违背正义原则的要求,否则便没有合法地位。

从《正义论》的观点来看,机会均等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它区别于功利主义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强调国家要实现正义,即某种程度上公平、公正、公益的实现。而机会均等规则是保障个体自致性的发展起点和过程的平等的基本准则。当前,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层的教育、就业和保障存在相当严重的机会不均等,这个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消除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成败。

罗尔斯理论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他的公平的正义理论中,表现出一种试图达到全面、综合和平衡的倾向,从而使他的理论具有巨大的理论上的伸缩余地和回旋空间,以致具有相当不同倾向的理论家以致行动者都能从他的著作中找到证明自己观点的思想材料或至少批评的对象。他的正义论既可以满足那些仍缅怀和执着于构造某种一般正义理论的人的思辨兴趣,又可以为那些焦灼地面对社会现实中的严重不正义而绞尽脑汁的人提供某些理论根据或启发;既可以通过强调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的平等主义倾向、尤其是最关怀最不利者的差别原则来使美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左派获得某种支持,又可以说通过强调设计社会基本结构要考虑到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具有保守主义倾向的人们也不难从中得到某些辩护和建议。当然,前一种倾向是更突出的。但无论如何,他是试图为他所处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一个合适的、能最广泛地为人接受的道德基础;他试图发掘这一社会的`活力,建立这一社会的良性循环;他直率地承认,他的正义论要通过一种反复比较、互相修正,达到与这一社会所流行的、人们深思熟虑和推重的正义判断接近一致的状态,并且把这种“反思的平衡”作为证明他的正义论的一种方式。

【篇七:正义论读后感】

通过半个月的时间,把罗尔斯的这本正义论翻看了一遍,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先把罗尔斯这个名人了解了一下。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性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正义论》——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

罗尔斯有一句名言: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纠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如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个人认为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理念层面)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入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要妥善协调、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社会风险。其次,(决策层面)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第三,(操作层面)要高度关注民生,要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和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第四,(制度层面)要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长效机制,有关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措施必须整体推进,相互配套,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社会等多种手段,使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篇八:正义论读后感】

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发表了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政府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蕏了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了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了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了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了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一、对罗尔斯“正义”概念的解析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而且正义意

味着平等,因此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财富包括权力的分配的差异原则:在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出现时,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一)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念来化解冲突,这就为罗尔斯提出“正义”的概念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在学术领域,美国当时深受分析法学的影响,大多数人深陷语义和逻辑关系的争辩之中。为了挽救政治哲学的萧条局面,必须要有一种理论来取代功利主义思潮,这也促使了罗尔斯“正义”概念的产生。

(二)罗尔斯“正义”概念的基本内容

罗尔斯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它将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作为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西方民主社会的道德价值,反对西方社会传统的功利主义,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美德;非正义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效,也应加以修正和清除。他还认为正义与社会合作密切相关,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和个人层面的正义原则应当有所区别。

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

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包括公民的各种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是差异原则,即应当使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符合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

(三)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思考与小结

个人权利不可侵犯是本书的立论基础。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人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如此强有力和广泛,以致引出了国家及其官员能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了多大活动余地、国家的性质、它的合法功能及其证明,构成本书的中心内容,而一系列广不同的论题亦在这种探讨中涉及。

(1)人类是理性的、文明的、自利的个人集合体。他们的权利与福利应该成为社会政策的核心关注对象。尽管人类必须在一起过商业、共同体和道德生活,但是,一个人不必为另一个人的利益牺牲他/她自己的利益。

(2)私人企业与私人财产是基本的,必要的。不仅他们持有相当可观的社会财富,而且他们对个人自由与自主也是不可或缺的。

(3)市场机制不论具有何种明显优势,其本质上对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是一个充分的向导。它在分配资源时经常不考虑公平、道德沙漠与人的尊严。

(4)私人财产尽管重要,但它不是绝对的权利。它是在一种共同的社会生活背景下被拥有的,因此,为了达到重要的社会目标,它可以被调整和限制。

(5)我们对于社会中弱势成员的责任是基本而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对于其弱势成员的帮助与关心

是一种道德必然——并不仅仅是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6)出生和天赋的优异并不是应得的,它们不是通过个人努力后获得的。

(7)私人商业是逐利的组织,他们不一定追求公共福祉。私人商业必须被监管,而且必要的话,应该受到限制,以保护公众免受其贪婪的伤害

(8)能够跨越党派利益、并且拥有整体社会视角的唯一机构是政府。政府不是敌人。

二、罗尔斯正义论的现实意义

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个原则暗示着社会基本结构的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利益。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必然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而这些不公平现象与政府制定政策时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如何在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保证的社会的稳定是中国当下的必然命题。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为这个命题提供了解决的理论基础。

(一)自由平等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人民行使公民权利的实质意义在于选择具体的政治模式,从而使该政治模式能够真正地、最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最终能够真正地实现政治公正、公平的实质目标。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大平等自由原则可以为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

(二)加强程序正义建设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经济体质和政治体质的改革中,应当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体系,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实现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平等参与的机会。

(三)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培养公民美德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公平正义”就是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主旨之一。“公平正义”包含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罗尔斯的正义论,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和谐省会需要公正的秩序以保证公民享有平等的机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外在制度约束,也需要内在道德的提升。

(四)运用差异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社会权力缺失、社会地位地下、生存状况差的人群。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如何应对和解决中国的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罗尔斯正义论提出的差异原则,其本质就是通过制度的倾斜,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虽然罗尔斯提出这一原则时,更多的是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与正义的要求,但该原则在我国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问题上同样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就我国而言,弱势群体的出现包括了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差距、不良的制度影响等诸多方面,其中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的机会。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就是在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则下提出的。根据差异原则,我们在制定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承担的社会成本、抵抗风险和变化的能力,让制度向弱势群体倾斜,让表面看起来不平等的制度实现真正的平等,让社会进步的成果得到全社会的共享。

从制度层面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保护,减少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仇视,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罗尔斯的正义论涉及多个领域,既研究了社会制度层面的正义,又研究了关系到个人利益的正义,它是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对于今天我们深入研究中国社会正义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既要让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又要通过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使社会最不利的人的利益得到最有利的保护。结合我国的现实而言,就是既要让每个人最大自由地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又要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力图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平等现象,以保持社会的公平公正,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读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之后感触很大,让我思考了很多,卢梭在200多年前就已经发现我们现在人的烦恼来源。卢梭从原始人的生活开始一步步推断出我们人类社会出现不平等的根源。首先讲到了人类语言的发明,其实发明语言就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人类用发明的语言来交流实现互相交流。然后就说明了人类一开始就有同情心,人的同情心要早于人类的思考,人类通过同情心互相帮忙,从来不伤害其他人或者所有动物,人类的同情心是善良的,通过同情心人类就有了眼泪,自然赋予人类以眼泪,那是因为他赐给人类以最慈悲的心,原始人就是这样,从来不伤害他人,不伤害动物,不伤害任何生灵。在自然状态中,原始人也可以说是人们几乎感觉不到不平等的存在,他们过着身心自由的生活。

人类渐渐有了思考,渐渐有了想法,就这样人们开始有了欲望在这种欲望之下人类就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有了自我保护意识,就这样人们慢慢发展起来了,发展起来就有了幸福感和追求幸福感。人类的不平等也就悄然而然的形成了,为了实现自己的幸福感人们开始伤害其他人,同情心渐渐浮云,为了自己的幸福人们什么事都做出来了即使这种幸福建立在其他人的痛苦之上。在社会中那些最能歌善舞的人,最漂亮的人,最强壮的人,最灵巧的人或口才最好的人会受到最多关注,这就是不平等的第一步,也是迈向罪恶的第一步。然而,在人们需要他人帮助的那一刻起,从一个人发现拥有两份食物的好处时,平等就不存在了,就这样私有制产生了。

在私有制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有了富人和穷人之分,富人为了得到更多的财富开始用各种方法压迫穷人,就这样人类社会开始出现政府了,有了政府他们就用各种权力来获取财富,这种权力最终导致专制权力的出现,权力又导致各种法律的出现,他们用法律手段获取更多的财富,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幸福,过得舒服。

卢梭在书中提到如果我们追踪不平等的发展就会发现,第一阶段的不平等是法律和所有权的`建立,第二阶段不平等是官员制度的设立,而法制权威向专制权威的转变则是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的不平等。所以第一阶段认可的不平等是富与穷,第二阶段是强与弱,第三阶段是奴隶和主人,而最后一个阶段的不平等是前两个阶段不平等持续发展的最终结果,直到新的变革彻底推翻了政府,或者重新回到法制状态为止。

在卢梭的笔下我们看到了人类不平等出现的原因,更能了解了我们人类社会。在这种社会中我们需要问问自己,自己是什么,自己想做什么,自己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即使人类社会不平等但我们可以努力实现自己想过的生活。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1

智力中没有一样东西最初不是源于感觉

《爱和自由》这本书强调的主要是先要给孩子更多的爱,更多的自由,才会培养出更加独立的孩子;蒙特梭利认为:儿童的感觉来源于内部,也就是说,儿童不是一个空瓶子,不需要大人往瓶子里"灌"什么东西。可能很多家长不认可这种观点,他们认为孩子必须要"教",孩子就是个空瓶子,就是一张白纸,你给他什么他就接受什么。这只是我们的传统填压式教育。

儿童对所有东西的热爱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是一种熏陶,我们不强迫,但是我们不能不让她接触,孩子对周围的一切不都是从她的触觉、嗅觉、味觉、视觉、听觉感知到的,在我们读给儿童听故事的时候,不是一种自然的过程吗,不是听觉的一种享受吗?

我们更多一定要关注的是孩子的每个敏感期,要学会尊重孩子。让儿童在爱和自由中成长!儿童只有依靠爱和自由,才能获得成长的全部能量,以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这让我想起一个学者的一句话:"以爱的情感激发儿童成长的积极性;以自由的空间确立儿童自我意识的主动性……"

爱,是什么?无数人试图回答这个问题,每个心灵对爱的认识都是不同的,所以答案也都是不同的,无法用语言说清,爱,是一种巨大的宽容和理解,有了爱,即使不懂教育,也能给孩子发展的基本权利,也能使孩子自由,让孩子经自由走向独立。爱是生命的秘密。父母对于孩子的爱那更是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爱,这种爱更需要的是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让埋藏在孩子内心深处的种子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虽然我们的父母也爱我们,但是回想这一路的爱,自己还是觉得有缺憾,虽然我们也很爱很爱父母,但是我们不能说他们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我们自由的爱,宽容的爱和理解的爱!

爱是恒久的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计算他人,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自由,又是什么?人人都在追求自由,可是对"自由"的定义和"爱"一样,是没有确切答案的,自由的定义在不同的领域又是不同的,简单地说在心理学上,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就是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意愿,在这本书中的自由可以说是一种尊重吧,尊重生命原本的样子,不给孩子太多的规则和束缚,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

书中有一段讲的是孙老师的儿子(辛辛)。孙老师有个朋友来她家里玩,辛辛正抱着饼干在吃。朋友就想到要逗下他,于是找他要饼干吃,辛辛不给。朋友就假装说:"你不给,我抢了啊!"并做出抢的动作。辛辛一下子吓哭了。这个时候,朋友就跟孙老师说:"你儿子还是蒙氏的呢!这不行,这样就哭了,我家孩子就不哭,知道你是在跟他玩的。"孙老师说:"我的孩子在蒙氏没有接触过这个,所以他不能理解,而且蒙氏的理念也不提倡家长做这样的事情来引导他,这对他没有好处。

成人给对孩子的每个动作,每个语言,孩子都在吸收,家长,老师,对孩子所做的事情和语言都应该是正向的,因为孩子没有辨别事情真假和好坏的能力。无论好坏他都会吸收。

我们老师在孩子成长中的每个敏感期都应有关注和指导,我们要在儿童"自己发展"时给他们尊重,如果不做到尊重、孩子独到的思维能力就丧失了。

就当一个人在树林里散步的时候,他能够长久的沉思,他能够浪漫的联想,在这个时候如果远处钟声传来的话,那么他这种感觉会更好的加深,像诗一样。蒙特梭利说,一个优秀的蒙特梭利教师,她的杰出点就在于,当这个孩子正好在森林里散步的时候,老师就是那个钟声,能够把这种美好的感觉加深。

一名儿童如果在零至六岁形成了健全的品格,向善就成了他的自然内驱力,他一生就是为了不断完善自己。

人类的创造力是非凡的,尤其是对一个孩子来说。如果他6岁以前能够成长得非常好,他就越容易进入更高状态的人类的思想、人类的情感和人类的一切科学理论,如果我们被某一种东西禁锢的话,我们只能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

童年尤其是0—6岁,同成人相比是人生的两极。就像地球南极跟北极一样。7岁不是6岁的延续。实际上在6岁以前他所奠定的一切是为他整个一生做基础的,而不是为某种文化,或者某个学校,或者某种知识的转化作准备的。

在爱和自由中成长的孩子是睿智的自信的快乐的。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2

在《爱和自由》这本书中,蒙台梭利幼儿园园长孙瑞雪通过实际例子叙述了自己的观点:只要给孩子充分的爱、给孩子充分的自由,才能使孩子按照自己的内心发展成为一个专注、坚强、完整的人。

孙瑞雪园长的这一观点,我是很赞同的。本来嘛,小孩子就像一张白纸一样来到世界上,对什么都好奇是肯定的,既然好奇,那么肯定要去探索,口、手、脚等身体部位都是孩子探索世界的好武器!在孩子探索世界的过程中,因为经验的不足,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大人看起来顽皮的行为。如果是真的爱孩子,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自由,让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发展、完善,岂不是更能塑造孩子!

我们成人总是干涉的太多,总感觉孩子就是孩子,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总是让孩子什么事情都听从成人的安排,可不知道这样恰恰违背了孩子发展的过程和心理,因此我很欣赏书名中的自由两个字,以前我也只是认为自由就是让孩子随心所欲,任其发展,它怎么可能会和纪律以及自律相提并论呢,能让孩子更好的学会控制自己呢?但通过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我身受感触。首先,我觉得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一定要改变自己想要左右孩子的想法,同时要把孩子们的行为认为是有原因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在爱和自由的环境里健康成长的孩子。第二,要做一个有心的人,去仔细观察孩子们的一言一行,倾听和交流是最好的桥梁,也是拉近我们和孩子距离的最好方法。第三,成人就是孩子的榜样,俗话说:言传不如身教,孩子就是镜子映照着成人的言行举止,所以,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很重大。

其实,不只是儿童在充满指责、冷漠、抱怨的环境里不快乐,任何人都不会感到快乐,也不能好好工作。相反,如果周围的环境充满了爱、自由和温暖,人与人之间要是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宽容,是不是都会得到好的结果。

爱与自由同样重要,我们要把爱带给每个孩子,同时,也要适当放手给孩子们自由,只要多加引导和宽容,学会理解孩子、懂孩子,我相信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肯定也会快乐、坚强、充满创造力和勇气。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3

我越来越喜欢孙瑞雪老师的书,尤其是《爱和自由》,我把这本书推荐给身边的每一位好朋友,尤其是孩子的妈妈,做好一位母亲,尤其是好母亲真的需要我们和孩子一起成长,我们自身的成长能够给予孩子无穷的力量。

我自己也是一位四岁孩子的妈妈了,在没有接触《爱和自由》之前,我对孩子们的要求很严格,总是想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做,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懂规矩、爱学习的好孩子,班级最好没有调皮的孩子多好啊!读完《爱和自由》后,自己简直有点无地自容了,应该让孩子成为他自己,只要你做好指导、观察、协助就可以了,《爱和自由》改变了我,我们应该允许孩子犯错误,如果是以前,如果一个孩子犯错误了,我一定会大声训斥,并告诉他下次不要这样做了,在这样做就会……一些威胁之类的语言,现在我不会了,无论孩子犯什么样的错误,我有时候情绪也会有些波动,但是我时刻告诉自己,放松心情,毕竟是小孩子吗,有时孩子会把玩具摔在地上,还会用脚去踩,这时候,我们首先告诉他,请你把玩具捡起来,我来帮助你一起把玩具归位好吗?有的孩子会和你一起做,而有的孩子根本不理会你,跑掉了,其实没关系的,一次、两次……总有一天,他会非常高兴地和你一起收拾玩具并归位,老师对孩子的爱与包容、还有亲切的口吻时刻都在感化着孩子,慢慢的孩子们也学会了“请”“对不起”……这些语言,他们也会爱老师、并且关心老师!

孩子是否犯错误了?有时候我们常常把孩子们的探索当成了犯错误,我的孩子也常常模仿大人拖地,现在我允许他做这些事,还有他特别喜欢用抹布擦桌子,但是还想模仿我平时用水洗完抹布再去擦,由于空间的有限我还是没有给他充分的自由,没有允许他这样做,只是给他一块我拧好的抹布,他擦了一会,于是拿起自己的吸管水杯喝了一口水吐出来,反复这样做,抹布便吸了很多水能拧出来了,他很高兴,用自己的小手拧抹布,擦地、擦桌子、擦门、还去擦自己的小鸭子便盆……干的特别的起劲,虽然弄得地板湿湿的,但总比要去水盆洗好的多,我只能一会再来收拾了,如果换成从前,我也许不会给孩子这样的机会去做,其实小孩子不一定就喜欢在一个地方玩玩具,看书、生活中的这些事情都是在帮助他成长的!是孙瑞雪老师改变了我,使我允许孩子们自由、快乐的成长。

每个孩子都会犯错误,最重要的是我们老师、家长怎样看待孩子们的每一次错误,最好用积极、肯定的语气告诉孩子应该怎样做,而不是一味的重复这项错误,我们大人也会有犯错误的时候,所以我们要用平和的心情来解决孩子们的错误!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4

看了孙瑞雪的《爱和自由》感受很多,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蒙氏理论的书,拿到书后才一翻,就马上被吸引住了,一边看一边打心眼里认同,合上书本,内心充满了接触到真理的激动。

都说只有切身感受的事物才会特别认同,现在却已经想不起来到底是书里哪些案例和说法触动了自己,只知道一边翻阅一边忍不住幻想:如果自己从小能在“爱和自由”的教育理念下成长是多么的幸福,甚至有一种冲动,恨不得把书上的文字腾印到父母的脑子里,告诉他们当年那种传统的教育方法是怎样伤害和扼杀了孩子的自尊和自信。总之,由此“爱和自由”的理念已经深深扎根在心里,看着孩子们无邪的笑脸,作为老师的神圣使命感再次升华,看着孩子的脸,在心里对她们说我也要“让我的爱象阳光一样包围着你们,而又给你们光辉灿烂的自由。”

爱是什么呢?“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不求益,不动怒……只喜欢真理凡是包容,凡事相信,凡是盼望,凡是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的等待。”书中是这样的定义“爱”的。“不动怒、相信、盼望、永无止息的等待”是打动我最深的字眼。

在爱孩子的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以现有的经验对待孩子,因为现有的经验早已过时。”曾经,我也认同一个家庭里的孩子至少要怕一个人,要有个人“镇”得住他;认同孩子小的时候讲不通道理的时候,至于道理,长大了就会懂了;认同一个凌厉的眼色使过去,孩子就噤若寒蝉的“威严”……因为,我们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中成长的,我们从小按着“乖孩子”的模式去听话、不惹事、好好学习、不贪玩,就是好孩子。

我们从来没有或者有过却没有答案去问自己:我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人生?眼前这些就是我想要的吗?我们的身体已经成熟,我们的心智却停滞不前,面对纷扰的社会,我们内心的惶恐不安远远大于自尊自信,这就是传统教育带来的后果。为什么一代一代的.父母都对自己的处境不满意,拼命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要孩子“按我说的去做,但不要学我”?为什么父母以自身的经历和教训教导孩子却不能使孩子走上一条属于自己的自强自立的人生道路?

我们了解自己开始,了解生命的意义,了解成长的规律,认识到并尊重每一个新的独立的个体,蹲下来,时刻关注自己和她的成长,用真正的、无限的、无条件的爱滋润彼此的心灵,让“内心的小孩”和现实的孩子一起快乐、自由地成长!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5

这是第一本让我这么靠近儿童的书,它让我看到了关于儿童内心世界的种种,从书中的每个事例中都能让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些孩子们的生命状态,能看到在爱和自由这个环境中成长的儿童的专注和认真,能看到在成人们以“爱”的名义压制下的儿童的痛苦和无助,这些都是我之前从未看见过但却真实存在的儿童心理。

从书中得到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我们真正爱孩子,就做孩子精神上的支持者、服务者,没有毁灭,没有必须,让孩子自己的想法、语言、动作得到释放,这些行为无关对错,是孩子们与生俱来的表达方式。我们只需要保护这些纯粹的天分,而非去干涉儿童的本性。每个孩子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都已然蜕变成了一个独立的整体,有自己的灵魂,自己的思想动作,自己的存活方式,我们爱他们,爱的是当下的他们,而不是把我们思想里所认为的“为孩子好”强加给他们。孩子有他自己的成长,他是自然的一部分,希望不要让儿童的天分在我们的强制过程中丧失殆尽。每个孩子的本性都是自然而生,而成人所谓的道德理论对错与孩子本身并没什么关系,但成人却时常拿着自己的经验去干涉孩子的自然秉性,而没有人想着让孩子去做他自己,成人们大概都不觉得孩子也是有感知力、创造力、有自己思想的独立的人。

不过只说要给孩子爱和自由很简单,要做到确实是件不太容易的事情。毕竟都是在中国式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我们大都被传统的教育文化所局限,那些根深蒂固的教育方式让我们大多时候没办法真正做到给孩子爱,我们大都以为管教孩子那就是爱,强制孩子学各种知识那就是爱,甚至打骂都变为爱的表达……没有谁去在意孩子的内在需求和想法。在接触这本书之前我也是其中之一,用着强压管制的方式去对待我的弟弟妹妹,我一直认为他们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就是该说教他们才会变的更好,看这本书我边读边内疚我给他们带来的伤害,现在我有必要向我的弟弟妹妹深深地道个歉,我愿此刻开始用我满满的爱和温暖补偿他们!

也有很多家长打着爱的名义让孩子学习好一点,学的多一点,是为孩子好吗?还是满足成人的虚荣心呢?在外人面前说:看啊,这就是我的孩子,他懂得那么多知识,他多棒啊!是真的棒吗?如果孩子成绩差一点,或者某方面不如其他孩子,有些家长就开始念叨了:你看人家那孩子怎么就那么优秀……我从小就有一个对手,而且是我永远也比不上的对手,就是“人家那孩子”。其实孩子不用每件事都比别人做得好,他可以没那么棒!孩子并没什么错,他就是他自己。

给孩子足够多的自由,才能让孩子最大限度的了解一切事物的规律,孩子才有机会深入的去认知,这就是充分发展潜能的自由!当然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规则的基础上的。然而,在蒙氏教育理念里:纪律必须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的。因为是自己的主人,当你是自己的主人的时候,当你自动遵循某种生活准则的时候,那你就有了自我控制能力了,人的这种自我控制能力称之为纪律。但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理解的守纪律,就是听爸妈或者老师的话,很乖很安静地坐在那里。其实儿童是非常愿意遵守规则的,他们常常在游戏中自发的约定一些规则并且很好的遵守它,但这些规则都必须是和儿童的内在发展和谐的,是儿童在生活中、在与同伴游戏中自己建立的,是和幼儿的内在需求没有冲突的。对待孩子最好的态度就是让孩子按照自然的状态去发展,给孩子足够的空间和理解,让孩子能在自由中发现规则,他们会自然的把规则带进自己的生活里,在自然中与生活和平相处。这时候规则对孩子来说大概不是一个约束,是大家一起建立起来的平等基础。

曾经在微博中看到过一个故事,在一所幼儿园里,老师在和孩子玩扔球的游戏,老师扔了一个球给孩子,孩子没接住,这时老师说:“笨死了,连个球都接不住!”接着是孩子把球扔给老师,结果,老师也没接住。于是老师就说:“笨死了,连个球都不会扔!”这个故事一直记在我心里,看过之后心疼了很久,心疼故事里的那个孩子。我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拯救那些在被成人各种压制的孩子,在这个环境里,孩子有什么错?爱、自由、规则、平等,在这里孩子什么都没有,长大后让他怎么做一个平等的正常的人。真心的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快乐的成长。

我们要真正的学会爱,就要先放下心中的假设和期待。没有你的预料,事情按照它的发展轨道去发展,不要在孩子还没摔倒的时候,你就一下把孩子抱到一个安全区域去,并吵骂他不让他去危险的地方玩。所以我们需要不断的用生命去感知,知道孩子的内在想法,给孩子他真正需要的爱,让孩子在爱的环境中健全的成长。爱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宽容和理解。

作为一名刚刚踏进幼教领域的工作者,遇见这本书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特大的幸运,它让我得到的不仅是固有观念的转化,更多的是让学会了该如何去爱。爱你如是,非我所愿。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6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所学专业是金融学,我的专业和我现任工作没有一点联系。而我对幼儿教育也不是很了解,明白的只是简单的,很浅的传统教育方式。中国的传统的教育方式都不太了解的我,此刻有机会尝试西方的幼儿教育。

爱和自由,起初在看到这本书的时候,不是很理解。爱是什么?自由是什么?大多数人认为的爱是在长期的相互感知中逐渐堆积起来的,类似亲情或者就是亲情的感觉,就是爱。而自由,是由自我作主;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不受限制和约束。蒙特梭利说:“儿童只要依靠爱和自在,才能失掉成长的全部能量,以便成为真正好处上的人。”在幼儿园里,其成长更倚靠自我教育,而不是来自成人。成人更多的,就是给孩子营造一个用心的充满爱和自由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让孩子的潜能上得以发挥。在6岁前,给孩子充分的自由,孩子并不会因为这些自由而变得毫无组织与纪律,相反,在自由中,他就变得自律与顺从。在中国,遗憾的是,大部门家长却不懂得这些,他们做了些什么呢?一方面,他们总在孩子没感觉的时光强制孩子。另一方面,他们在孩子有感觉的时光没有把相应的词语同孩子内涵的感觉配上对。

孙老师的《爱和自由》让我了解到孩子并不是什么都不明白的来到这世界,他(她)们是伴随着内在的一种东西来到这世界,蒙特俊利把这称为“精神胚胎”。孩子的思想是很简单的,成人要是和他们说话太多或者复杂的时候,孩子的思维就会被成人弄的混乱,用简单的话去和孩子沟通,这样孩子的思维就不会很乱。成人有太多的“专制”和“越权”,总感觉孩子就是孩子,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总是让孩子事事听从大人的安排,可不知这样恰恰违背了孩子发展的程序和心理,成人常常想把自我的思想强加到孩子身上,把自我的经历转嫁到孩子身上,期望孩子有朝一日能成为自我梦想中的那一个,孩子背负着父母沉重的寄托,生活的好累,孙老师曾说过的“同情儿童的苦难”!读过这本书的我有所收获,能更宽容应对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每件事,从孩子的立场为孩子着想,从而更理解他们的想法,理解是沟通的最直接的桥梁。

其实,何止是儿童,在充满指责、冷漠、抱怨的环境里,任何人都不会感觉到快乐,也不能好好工作。相反,如果周围的环境充满了爱、自由与温情,人与人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家庭是不是就能和睦,工作是不是就会快乐、有效率的多?

爱与自由并重,我们要把爱带给每个孩子,同时,也适当放手给他们自由,只要多加引导和体恤,要学会相信,在此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必定会快乐、坚强、充满创造力和勇气。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7

看了孙瑞雪的《爱和自由》,感受很多。

每个家长都爱自我的孩子,那爱到底是什么?“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的事,不求己益,不动怒……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的等待。”书中是这样定义“爱”的。受此启迪,我感觉:爱是尊重,爱是珍视尊严。

这本书以爱和自由为全书的立足点,强调给孩子的爱要有科学的方式,即在对儿童成长规律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利用蒙氏的各种训练方法,并给孩子充分的自由的选取。作者用各种事例诠释了“爱和自由”对培养人格健全的孩子的重要性。作者相信这样孩子就能够全面发展,这就是蒙氏思想的本意。同时,也简要地提到了约束孩子不良行为的方法。总体来讲,作者比较审慎地遵照蒙氏的方法在实践着儿童教育,并总结出一些经验。

作者所谓的“爱和自由”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主角还是成人,孩子是被施舍的对象。作者要求成人尽可能地了解自我的孩子,给他们科学的爱,给他们尽可能充分的自由。但无论加上什么样的修饰词,这种施予和授予的关系没有变,孩子是被动的,是从属地位的。这意味着,成人有权力决定给什么样的爱,给什么样的自由。给什么,怎样给,取决于成人认为怎样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这种施舍的“爱和自由”是功利主义的,并且会因社会的压力而不断修正、变化,最终就是妥协和放下。孩子得到的是被动的爱,缺少的尊重。

在此我想来和大家聊聊蒙式教育,教育的创始人蒙台梭利有以下教育观点:

1、遵循儿童具有与生俱来的吸收性心智

2、注重儿童成长过程中的敏感期

3、重视自发性活动的自然法则

4、支持儿童的发展要在适宜的环境下,透过自身活动获得

那里有几个关键词:遵循、注重、重视、支持,在这几个词中,汇总一个词:“尊严和独立”:,其实,生命的尊严和个体的独立才是蒙氏思想真正的核心。蒙氏主张这种尊严和独立是天授的,是自然赋予人类的,而不是孩子的父母。蒙氏极力想说明,如果你认识不到,不尊重这种天赋人权,你就会给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而爱、自由不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而是孩子生而就有的权利,是从“尊严和独立”生发出来的。如果不认识到这点,所谓的“爱和自由”就是技巧性的,伪善的,也是善变的。

仅仅“爱和自由”,并不能使生命真正做到有“尊严和独立”地发展,他需要职责,需要平等。不背负职责,很难谈到尊严;没有平等,独立也是不完全的。而缺少真正的尊严和独立,孩子在被施舍的环境中成长,很难期望他人格的健全。孩子当然需要爱和自由,但不是施舍的,而是彼此尊重,相互平等,担负各自的职责。这样,人格才能健康发展,并走向成熟。

书中谈到了神游一词,让我深受启发。其实,儿童是最明白自我需要什么的,当他依照精神胚胎中密码的指引去做一件事情却备受阻碍的时候,儿童智能透过幻想来实现自我的需要,解除痛苦,久而久之的心力分离,神游就此构成。书中有一个例子:孩子玩水玩沙被禁止,他开始想象玩水玩沙;孩子坐在教室里凭借老师讲述的植树过程来构思一篇植树的作文时,神游就此开始。

您能够尝试去看一下<爱和自由>这本书。孩子真的值得成人仰视,养育一个正常的孩子,需要我们成人反思自我,成长自我。

“不动怒、相信、盼望、永无休息的等待”是打动我最深的字眼。我在努力尝试,并且相信会越做越好!

“儿童是成人之父,儿童是人类之父,儿童是礼貌之父”!如果我们珍视孩子的尊严,那我们就该成为维护尊严的榜样。从我开始,从你开始,从此刻开始!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8

放假有几天了,我读了一本叫做《爱与自由》的书,它是著名的蒙特梭利教育专家孙瑞雪<爱和自由——新儿童教育法>的最新版本。这是一本关于“爱”孩子,而不是“教”孩子的书,正如作者所说:“我爱孩子们,始终留意翼翼地仰视他们。”这本书不是教你具体的方法和技巧,而是告诉我们蒙台梭利教育的核心和理念:对孩子的爱和尊重。<爱和自由>饱含着作者对儿童至深的爱。在十多年的教育实践中,她始终用心灵和儿童对话,她能看到儿童的渴求,明白儿童的想法,了解儿童的情绪,感知儿童的苦难。

我们都以前是孩子,成年后,我们又有了孩子。孩子给我们带来期望和欢乐,也给我们带来困惑和焦虑,孩子的成长是每个家庭大事中的大事。然而,正如作者所提到的,我们不是不想去爱孩子,而是,我们是否具备了爱的潜力……

不论是学校还是家里,我们应对的都是孩子,一个个独立而独特的个体。那么,我们所学的幼教专业,自我有限的教育经验是否能够满足于这么多需要受到良好教育的孩子呢?这也是一个古老的教育话题——怎样因人施教。即书中提到的“爱的潜力”之一。

我觉得要树立孩子的一种比较良好的自我评价感觉,因为,孩子对自我的评价都不是很客观,大部分评价都来着成人。所以,要让孩子觉得自我是好孩子比让孩子觉得自我是“坏孩子”更容易教育。当孩子出现不遵守纪律的时候,要理解孩子的种种行为,不在孩子面前反复强调他的种种不是,而是能够采取转移注意力,弱化他的错误行为。一个孩子的成长是否能够不断发挥和扩充自我原有的优势,改善不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一个比较系统的教育方案。总之,需充分观察和了解孩子的特性,来寻找相应的教育策略,持之以恒,就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我们有足够的洞察潜力,在每个孩子身上看到不一样的闪光点,我们也将更加具备了爱的潜力。

每个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但爱真的要有方法,做父母的也真的要不断地学习。如果因为爱孩子而毁了孩子不是太可悲和让人痛苦了吗?我从<爱和自由>学到的,该怎样爱我的孩子!我才有资格和权利对孩子说:“妈妈爱你!”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9

世界上除了生命,什么最重要?金钱?权力?地位?都不是,它是自由。没有了自由,就像一只被束缚在铁笼子里的小鸟,惶惶不可终日,只能徒劳地等死,任人摆布。

周末,我和同窗袁嘉宁去同学马阳家玩,做了一些作业后,我们就迫不及待地在马阳家“闹腾”开了。我们先玩起了“跳格子”,马阳在地上画了十个格子我们开心地跳来跳去。后来,我们又想出了新招,找来马阳的跳球(把脚踩在两端,可以蹦来蹦去),看谁能跳到最后。我们玩得很尽兴,这时,马阳的妈妈突然喊了一声:“快来看,有一只松鼠!”天哪,有一只松鼠!从来没有见过松鼠的我立刻扔下跳球去看松鼠。“哎呀,跑了!”顺着马阳妈妈手指着的方向,只见一只老鼠般大小、小而矫健的身影一闪而过。“真的是松鼠吗?不会是老鼠吧?”我半信半疑地问马阳的妈妈。她说“是松鼠”,又叫马阳把门关了,这样松鼠就跑不出去了。“抓松鼠!抓松鼠!”我们大声喊叫着。马阳的舅舅闻声赶来,“在哪儿呢?”他问。马阳的弟弟指给他看。他知道后,马上挽起手腕,扑了过去,小松鼠似乎是受不了这么多人的惊吓,蜷缩在角落里,一眨眼的工夫,一只毛茸茸的小东西就到了他手上,并把它关进了笼子。我们围起来一看,兴奋了,真的是松鼠!只见这只可爱的小东西浑身棕灰色,有两条显而易见的黑色条纹,小小的耳朵几乎看不见,小爪子牢牢抓着笼子,正害怕地浑身发抖,盯着我们看呢!马阳扔进去一些牛肉干。小东西先愣愣地看着我们,并不吃,后来因为实在是饿了,用前爪捧着牛肉干,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全身蠕动了起来,从后面看,就仿佛是一团肉球在滚动,真可爱。就这样单纯地望着小松鼠,竟也会感到无上的快乐。我们逗它玩,不停地给它吃东西,可是小松鼠并不快乐。它不停碰撞着笼子,挣扎着,一分一秒都不歇息地跑来跑去,妄想跑出这个笼子。

后来,它累了,总算安静了下来。它望着我的时候,眼神很迷惘。我惶恐地望着它,它过于安静的眼里写的是要挣脱吗?很扭曲,很矛盾。正如一般总以为自己是最强悍的人,往往是最脆弱的,我突然有一种放开它的冲动,它那渴望自由的眼睛里写满了悲哀。我去问马阳,她却不屑地笑笑,说:“我怎么不觉得它可怜?”问袁嘉宁,回答也是如此。她们是不懂得动物悲哀的人,她们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失去了自由是什么滋味,她们不懂。

爱,就是放它走,给它自由。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10

教育问题是每个家庭重点关心的问题,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也是每位家长的心中愿望。但由于家长对教育上尤其是幼儿教育认识上的误区,造成“揠苗助长”事倍功半,甚至酿成家庭教育的惨剧。

正确树立幼儿教育观刻不容缓!

通过虚心阅读爱和自由文章后,受益匪浅。

一、儿童是一个精神存在物,蕴含强大精神能量和潜能

儿童一生下来就蕴含着强大的精神能量和潜能,按着内在的成长规律成长。他的发展不需要成人给他增加什么内容,只需要给他提供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人的成长过程实际是一个心里成长过程,而不是一个智力成长过程,智力成长是附着在心里成长上的。

我们要做孩子精神上的仆人而不是主人,否则,将破坏一个具有生命和人格魅力的人的发展。

二、儿童所有智力是从感觉发展到概念

家长总是把掌握某种技能作为智力发展的标准。实际上技能不重要,六岁以前的儿童不需要学习任何技能,他所需要学习的是掌握技能的智力。

智力就是从感觉发展到概念。智力就是这一过程,这一过程中的每一种感觉的上升都和其中的经验和体验连在一起,儿童天生具备这种能力,只不过这一能力每个人都不一样,这个过程每一个人也不一样。

所以,普通“教”的本质:让孩子把注意力转向什么,然后教什么。杜绝家长在孩子感觉的时候,破坏孩子的感觉;杜绝儿童感觉到时,我们没有把词语同他内在的感觉及时配上对!

三、关于“智力”的理解

真正内涵:一个人的力量来自于哪里,来自他高贵的品质、完整的人格、崇高的道德和充满创造力的思想。

感觉训练是儿童智力发展的唯一途径。

四、什么是“爱”和“独立”

爱是土壤、是阳光、是儿童成长的一切。

“教”孩子可能是奴役孩子。因为你怕弄脏了卫生,你怕麻烦,你代孩子所做的一切不是“爱”,你剥夺了孩子“体验”和“学习”的过程。

爱是让孩子走向独立。这种独立不仅仅是身体“行动”上的独立,更重要是“思想”上的独立。

五、关于“独立”的理解:儿童的成长是一个趋于独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你阻止了他,那么对这个人就没有了自由,也没有了独立。没有独立也就没有了真正的生存能力、学习能力、发展能力。

六、关于“自由”和“独立”的理解

每个人都会依据自己的独立程度来使用自由,而这一切基于一个条件:当他是孩子的时候,父母给予的爱和自由是一环接着一环的。

蒙特梭利说:我们必须把我们的后代造就成为强有力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独立和自由的人。

自由不是条件而是品质。有了这样的品质才能作为人而存在,才不会在思想和意识上丧失做人的权利。

七、“自由”与“纪律”内涵:

自由:给予孩子充分的自由—充分发展潜力的自由,给予孩子充分认知的自由。由这种自由,他才能最大限度的摸清事物的规律,才能够去认知、认识。

纪律误区:平常意义上的纪律的“典型形象”,就是比较听老师话,安静的坐在那里,不活动。

纪律内涵:纪律必须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人必须是自己的主人,当你是自己主人的时候,当你自动遵守某种生活准则的时候,那你就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了。人的这种自我控制能力称之为纪律。

反思:我们“爱”错了吗?

家长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教育和爱着自己的孩子。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牙牙学语之际就开始给孩子报各种学习班。在亲戚朋友面前,以自己孩子会背多少古诗、多少才艺而喜形于色!用自己对自然和社会的认知“灌输”自己的主观认识。以怕弄脏了、怕麻烦等等借口剥夺了孩子“体验”和“感知”的学习机会,以命令式或者威胁式的语言规范孩子的思维和言行。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11

《爱和自由》一书里表达的是蒙台梭利教育的核心理念:对孩子的爱和尊重。如果你爱孩子,让他的精神愉快,你给了他们美好,儿童就能给我们带来一个金色的未来。

认识事物的过程好比吃饭,经过消化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并自如地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这种东西是智力。而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周围的环境都是这样教的:普通的“教”的本质了:让孩子把注意力转向什么,然后“教”什么。但注意力不是感觉,更不是深入的感觉。……孩子小的时候看到的和大的时候看到的不一样,如果我们总是指引她看我们看到的事,那孩子大时可能就看不到小时候能看到的事物了。

在身边经常听到有的家长抱怨:“我一拿起书,没几分钟孩子就跑开了!”或者“我觉得这本书孩子会喜欢,可是一拿到孩子面前,孩子就说,我不要看。”这个时候我通常会问一句,“孩子不要看书的时候,在做什么呢?”家长的回答一般就是“他就是喜欢玩!”于是我回答:“那你就和他一心一意的玩呗。为什么一定要他这个时候和你看书呢?”当儿童有感觉的时候,将词语同他内在的感觉及时配对上,不要打扰,破坏他的感觉和观察。此时,词语捕捉了感觉,稳固了感觉,清晰了感觉,加深了感觉,使模糊的、稍纵即逝的感觉成为清晰的属他的对象。

其实关于在《爱和自由》这本书中提到的这一条,顺从孩子的意愿。我喜欢这句话,也坚定的按照这句话在做。孩子快乐,就能产生足够的安全感,才能为独立迈出坚实的步子。因为人们并不懂教育。搞教育的不懂教育,管教育的更不懂教育也不想懂教育,是人类社会的通病。看到这句话,我回忆起小学时一位女老师把一个粉擦努力的向班上一位学习不好的同学砸过去的情形;回忆起童年我的故事外婆用鬼故事把我吓的不敢回家;回忆起爸爸对我说,你这样不听话,我就不要你了;回忆起玩得满头大汗的自己被妈妈狠狠打了一顿;太多太多的故事让我下定决心,自己一定不能这样对待我的孩子。好多成人在自己有了孩子的时候,完全忘记了自己的童年,忘记自己童年的故事,忘记自己童年的愿望,忘记自己被束缚后慢慢被磨蚀的没有个性的痛苦!而又继续把这种痛苦施加的自己的孩子身上!虽然我的父母也爱我,但是回想这一路的爱,自己还是觉得有缺憾,虽然我也很爱很爱父母,但是我不能说他们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我自由的爱,宽容的爱和理解的爱!所以对下面的话我要谨记在心,学会怎样去爱。

什么是爱,是一种巨大的宽容和理解,有了爱,即使不懂教育,也能给孩子发展的基本权利,也能使孩子自由,让孩子经自由走向独立。

爱是什么呢?“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的事,不求己益,不动怒,不图谋恶事,不以不义为乐,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自息的等待。”

在数字敏感期没有到来的时候,可以有意识的教孩子数楼梯,但不需要告诉孩子“1是棒子,2是小鸭子”。在绘画敏感期没有到来的时候,可以把画笔交给孩子,但不要教他如何画,每个孩子都是艺术家。孩子喜欢玩水,喜欢玩沙,喜欢玩土,那么少对他说:脏,不要玩,不要摸,不要碰,这么多的不要,只能使他动不得,玩不痛快,失去的是重要的探索精神。当孩子闹脾气的时候倾听他陪伴他,笑的时候陪他笑,哭的时候安慰他,共同体验人世间的酸甜苦辣,从他的角度考虑他的感觉。当孩子小的时候引导他形成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好的思考习惯。不以成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以孩子的需求为需求。给予孩子充分的尊重。小孩子也有自己的精神和灵魂,那么请当他是平等的人,而不是成人的附属。

看完《爱和自由》能够尊重孩子,理解孩子,热爱孩子。在生活世界面前,永远做一个学生,学习如何幸福的生活。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12

《爱和自由》的作者是孙瑞雪,中国著名的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爱和自由、规则与平等”教育精神的创始人;“完整的人和完整的成长”教育思想的创始人;儿童敏感期的创始人;这本书的写作是基于蒙特梭利的教育理论。

看到书名——《爱和自由》,我们首先会思考爱是什么?自由又是什么?无数人试图回答这个问题,每个心灵对爱的认识是不同的,所以答案也是不同的,无法用言语说清,爱是生命的秘密。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是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爱,作为老师的我们对孩子的爱也是伟大的爱,但是这种爱更需要的是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让埋藏在孩子内心深处的种子长成一棵参天大树;人人都在追求自由,可是对自由的定义和爱的定义一样,是没有确切答案的,简单的说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就是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行为,这本书可以说自由是一种尊重吧,尊重生命原本的样子,不给孩子太多的规则和束缚,面对孩子,有时我们却又很难把握自由和原则的尺度。

对于孩子的爱和尊重,我们中国很多父母都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到自己孩子身上,把自己很多未曾实现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希望孩子有朝一日能成为自己梦想的那一个,孩子背负父母沉重的寄托,生活得很累,所以从孩子的立场为孩子着想,从而更理解他们的想法,理解是沟通的最直接的桥梁。

我知道给孩子爱和自由,如果只是所说那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要真正的做到却不是那么轻松的,传统的教育,传统的文化,传统的风俗,好多好多的传统限制着我们今天的精神活动和行为,当我们觉得孩子是这样的时候,他们呈现的却总是另一个样子;我们给他们的偏不要,我相信父母此时一定在想,我都把最好的给他了,他总是不要,我有给他爱啊,我是如此的爱他,为什么他还是不如我的意呢?要做到真正的给孩子爱和自由,我们首先要面对的是我们自己内心的痛,面对即使是孩子从你身上掉下来的肉,但是他是他,你是你的这个事实,要放下对孩子的期待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即使我是一名教师,也需要面对这痛的,期待是老师的期待,如果将其投射在学生身上,那便是在禁锢他们的自我发展,是在压抑他们的自我发展,要给他们全然的自由和爱,必须先放下内心的期待,放下对孩子们的那些不允许,只有这样才能给孩子们自由并且给他们真正的爱。

爱孩子,要时时刻刻关注他们的心理发展,在生活中给予点点滴滴的爱,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每天接触最多的就是孩子,孩子也有自己的思想,需要我们老师通过更多的主动关心,真诚的爱,坚持不懈的努力去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这样学生才愿意给我们沟通,因为这是一本爱孩子的书而不是教孩子的书,希望让我们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着孩子们而又给我们光辉灿烂的自由。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13

很多父母都有这样的想法:我必须要好好地教育孩子,不能让他输在起跑线上;不能让他以后过不好的生活;我要让他出人头地。好像只要我们努力了,孩子就能过上想象中的幸福生活。

实际上,儿童是依据内在的理性独自发展的,这种理性的过程是自然的,而不是大人强硬的灌输进去的,所以,儿童应当自我去亲身体验,将经验肉体化,才能构成属于他自我的概念。

蒙台梭利举过一个例子。一个孩子拿着玩具火车玩,他不让火车在轨道上走,火车必然要在轨道上走,这是成人的规则,而孩子用这个火车在进行其他玩法的时候,爸爸就会说:“儿子,这是不对的,这个东西应当在火车轨道上走。”爸爸给儿子示范怎样走。他的孩子不想这么做,但爸爸认为应当这样做,他就不断地干涉孩子。

我们是不是也经常这样做?我们带回家的玩具,孩子并不按常规的方法来玩,而是用你想不到的方式去玩。

我给阳阳买的玩具汽车,刚拿回家,教他放在地上跑,可是他却拿起来用手转动汽车的轮子,专心致志地看着它转。无论我怎样示范正确的玩法,他都不为所动,依旧执拗地看轮子转,并且一玩就能玩很长时间。我遂放弃了教他的想法,任他自由去玩。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他能够让汽车在地上跑的飞快,比我玩得都溜。我想这或许是他发展到了这一步,或者这只是他研究汽车的一部分。

因为他有时候还会将发动起来的汽车不是让它向前跑,而是让他撞到物体上,然后再将汽车拉回来,反复地撞。奶奶着急的喊他:别这样玩,把汽车就撞坏了!他不听,照玩。我看了孙教师的《爱和自由》后,认为他是在找寻属于他自我的独特的感觉,所以我不去干涉他。

经常受到外力干涉的孩子,在感觉上的发展会有必须的缺陷。孙教师说的“济济”小朋友的表现,让我看了感到十分心疼。一个幼小的孩子,别的小朋友每当按自我的方式去玩玩具的时候,他都要去干涉,让别的小朋友按他的方式玩,搞得别人压抑得受不了。而他自我呢?得经受多少次如此的压抑才能构成这样的感觉或者说心态?大人那些自以为是的正确方法是多么地伤害孩子的感知本事!

幼儿期是感觉经验开创期,创造经验感觉期,感觉知识敏感期。这时,如果是从自我的经验得出结果,它变成你生命的一部分,那是你自我的,但别人教给你的东西,那是别人的,那是别人的感觉经验,感觉经验是不能代替的!创意是不能教的!

愿我们的孩子都能用自我的感觉来感受属于他的独特的世界!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14

爱,是什么?无数人试图寻找这个答案,可每个人是心灵对爱的认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答案也都是不一样的,无法用语言说清,爱是生命的秘密。父母对于孩子的爱那更是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爱,这种爱更需要的是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让埋葬在孩子内心深处的种子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自由,又是什么?人人都在追求自由,可是对“自由”的定义和“爱”是一样的,是没有确切答案的。翻看字典,自由是一种免于恐惧、免于奴役、免于伤害和满足自身欲望、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舒适和谐的心理状态。简单地说在心理学上,自由是按照自我的意愿做事,就是人能够按照自我的意愿决定自我的行为。在我看来自由是人类智慧的根源,自由能够说是人类生存的一种最高境界了,很向往自由!在《爱和自由》这本书中,自由能够说是一种尊重。尊重生命原本的样貌,不给孩子过多的束缚,不把自我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要说实话应对孩子,有时候我却很难把握“自由”和“原则”的尺度,估计这也是困扰很多家长的问题吧?因为这个尺度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上加难。

这本书表达了蒙氏教育的核心理念:对孩子的爱和尊重。中国很多父母都喜欢把自我许多的观念强加给自我的孩子身上,把自我的遗憾和未能实现的梦想都寄托给孩子,期望孩子有朝一日能成为自我梦想中的那一个。孩子背负着父母深重的寄托,生活的很累很累。真的理解孙教师曾说过的“同情儿童的苦难!”我们凡是应当从孩子的立场为孩子着想,从容的应对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每一件事情,从而更理解他们的想法,理解是沟通的最直接的桥梁。

书中说到其实教的整个目的就是为了发展人自身的潜力,“我们总是把掌握某种技能作为智力发展的标准,实际上技能不重要,六岁之前儿童不用急着学习任何一门技能,他要学的是掌握技能的智力,有那种感觉就行了。对此观点我表示赞同。孩子就像是一张白纸,他们的感觉来源于内部,他不需要大人往纸张上去做好规划,因为你给他什么他就会理解什么。不要妄想让自我的孩子成为“神童”,小小年纪就要求他们会背很多的诗词歌赋、数学计算等,这样的孩子虽说知识广博,但他的心智发展并不好,缺乏洞察力、不会去思考,只会一味的死记硬背,毫无自我的创新性,整个创造思维被你们给抹杀掉了,试问这样的孩子会有好的发展前景吗?

“人的成长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心理的成长过程,而不是一个智力的成长是附着在心理成长的”。我认为在我们生命的过程中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与挑战,从而走向成熟和优秀再迈向卓越!尤其是刚入园的新孩子,他们需要学会自我调整心态,让自我慢慢的去适应幼儿园里的一切,逐渐心智发展的就会很顺畅。所以家长也要配合好我们教师的工作,要保证自我的心态正常,孩子才会不那么恐惶,俗话说的母子连心,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孩子在幼儿园时,其成长倚靠自我教育,而不是来自成人。成人更多的就是给孩子营造一个进取的充满爱和自由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让孩子的潜能得以发挥。在六岁之前,给孩子充分的自由,孩子并不会一味这些自由而变得毫无组织与纪律,相反,在自由中他们就变得自律与顺从。而不是我们一味的压制和束缚孩子,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能做,久而久之,孩子就会胆怯,不明白到底什么是能做的,就不再有自我的思维,一味的听从大人的指示,完全的迷失了自我,那么他的人生也不会是欢乐幸福的!

只要给孩子充分的爱,充分的自由,这样才能激发孩子的内在潜能,促进孩子的心智发展,才会成为一个专注、宽容、坚强和完整的人!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15

四年前就看过孙教师的这本《爱和自由》,当时看的时候就觉得这种教育方式很好,可是书看完了就完了,没有很深入的去执行,概念式的东西在头脑中停留不了多久就消失了。以往工作的早教机构虽然也主张蒙特梭利的教育理念,但就像孙教师在书里所说的传统的观念是那么根深蒂固,那条路越走越偏。

随着孩子一天天的长大,总觉得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困扰着我。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有很强烈的无力感,自我和孩子都很痛苦。一向想不明白:作为妈妈自我好像已经尽全力了,可是为什么教育的路还是那么痛苦呢!直到我听到了孙教师的讲座,走入爱如是,参加读书会,再从新拿起《爱和自由》

《爱和自由》的第一章中孙教师首先就提出了精神胚胎,其中有一段话异常的触动我:人们从不会为一个孩子长不大而担忧,但却从不认为精神的种子曾在儿童内心存在过,从不认为儿童内在也有一个自然、有序的成长过程,它只需要我们供给一个适合发展的环境。在儿童的精神上,我们一向在充当一个主角——“造物主”。在传统教育中我们从不怀疑孩子是教出来的,在孩子面前成人都以权威自居,我说的都是对的,都是为你好,你那么小你什么都做不了,你这样做是没有意义的!成人固守着自我的信念,没办法站在平等的角度去观察孩子,更没办法观察到孩子的内在需求,也就不可能给孩子供给成长所需要的环境!然后成人就开始抱怨这孩子真不乖,带孩子真是折磨人啊。这也许就是我前面说到的所谓的“问题”。如果不能了解儿童时期不需要成人的那种“灌输”,而是需要条件的准备,儿童会自我吸收这一规律,那么这些问题就会一向困扰着我们。

我走进爱如是后,我仔细观察身边的孩子,他们大部分都很自在,沉浸在自我喜欢的工作中,教师不会把自我的想法强加给孩子,以平等的身份跟孩子交流,孩子表现出的那种工作时的平静,游戏时的喜悦,发生冲突时情绪的流淌一次次的震撼着我。我从心底觉得在这种环境里的孩子是幸福的

“人类的发展中有一个法则,就是爱。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最大的真理就是爱。无爱和非正常成长史这个世界最大的罪恶。”作为妈妈我们总是说自我多爱孩子,可是我们的爱是有条件的,不稳定的,变化莫测的,一切按照我们的计划进行时我们是爱孩子的,孩子要什么我们都会满足;孩子“捣乱”的时候,发脾气的时候,我们自我身体很累的时候,心境不好的时候我们都是不爱孩子的。对于这一点我深有感触,经常会跟孩子说你怎样这样,你为什么不能体谅一下妈妈?那种感觉十分的无力也十分的无奈。此刻每当我想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明白那是因为我缺爱。在我有情绪,我不舒服的时候我需要别人的安慰和爱,在得不到的时候我期望从孩子哪里得到。我深深了解这种缺爱,不能独立,依靠带来的痛苦。我想结束这种痛苦,更加不愿这种痛苦在孩子身上延续。随着自我和宝贝在爱如是一天天的学习,我很明显的感觉到我们之间微妙的变化,我们开始定规则,开始分享情绪,开始平等的对我们的冲突发表意见,孩子明白妈妈不会再那么情绪化,对妈妈的爱有一种笃定感。我也越来越明白“爱你如是,非我所愿”这八个字的意义。

书还是那本书,看书的人和看书的感觉已经不一样了,这是一本需要反复阅读反复感受的书,相信随着自我的成长每一次的阅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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