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学的想象力》读后感 篇1
01前景
开篇,米尔斯先论述了当今人类所面临的种种制度的、非制度的困扰:普通人所直接了解及努力完成之事总是由他个人生活的轨道所界定;他们的视野和权力要受工作、家庭和邻里的具体背景的制约;处于其他环境时,他们则成了旁观者,间接感受他人。人们之所以对于生活中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困扰感到焦虑茫然,是因为他们没有把个人生活进程与社会的历史背景及其结构性变迁联系在一起。
由此,米尔斯说:“个人只有通过置身于所处的时代之中,才能理解他自己的经历并把握自身的命运,他只有变得知晓他所处的环境中所有个人的生活际遇,才能明了他自己的生活际遇”。这让我想到福柯的“知识考古学”,我们在社会研究中,要回到某一行为发生的具体历史情境中想问题,了解行为发生的历史背景,而不是借着今人的眼光去看过去的问题,也不能拿自己的价值标准来衡量他人的行为。
米尔斯认为,社会研究中,除了要关注具体社会历史和社会结构外,还应该注重人本身与人性。他认为人类面临的困扰产生于个体的性格之中,产生于他与别人的直接联系之中,这些困扰与他所直接了解的有限的社会生活环境有关,也与他自身有关。
因此,米尔斯说,在社会研究中,“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社会历史,不同时了解这两者,就无法了解其中之一。”而米尔斯所认为的拥有社会学想象力的学者,恰恰是能够关注到:社会结构、社会历史、人本身这三类问题的人。
而培养社会学的想象力之所以是当务之急,就在于米尔斯所看到的当时社会上、社会科学界出现的各种问题。比如:人们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的劳动生产中日渐异化(像乔治·奥威尔《1984》中谈到的人那样,被机器和僵化的制度操纵)、信息爆炸泛滥、政治界权力关系错综复杂。在学术界,学者研究内容受科层制影响(将论文发表数量作为师生评定指标)、价值中立不受重视(有特定的政治立场)、学术研究被标签化(课程教学侧重知识的灌输,而不是鼓励独立思考和创造,文科教育不开放)。而这些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培养社会学的想象力。
02宏大理论
这一章作者对流行于美国社会研究界中的一种理论方法:宏大理论进行了批判。我认为这章很有意思的是米尔斯用四段文字转述了帕森斯的《社会系统》一书,而且每次转述之后还不忘讽刺帕森斯几句。不过看到米尔斯在“怼”帕森斯时,我觉得挺大快人心!因为我们平时看到一些学术著作时也是很痛苦,明明一两句话就说清楚一个观点了,但作者还是要用大篇幅我们看不懂的文字词语来论述这一句话,感觉自己好不容易懂了作者说什么,但接着看下去就又被绕晕了。我想如果其他的社会学学术著作也都被米尔斯以几段文字转述出来,那我们在读这些书的时候肯定会省不少劲儿。而这也就是米尔斯提出的“宏大理论家”的一个缺陷:玩弄语义暧昧的术语,常常围绕着几套复合的事实,阅读时必须了解、控制其隐含的意义并予以明确。
除此之外,宏大理论还有其他两个缺陷:一、思考层次过于一般化,宏大理论无法落实到现实情景的观察和处理中去;二、错误地构想了价值取向的规范性结构,也就是帕森斯认为社会就是一个宏大的体系,人们“困”在其中,也必须接受一定的“社会化”教育,使之成为社会化的人。我觉得帕森斯夸大了制度和规范的作用,也忽视了社会是动态的,他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整个社会发展,想用一套“万能理论(制度)”来总揽社会古今之变,是不可取的。
《社会学的想象力》读后感 篇2
赖特·米尔斯的《社会学想象力》阐述的问题深刻,对现代社会的变化和人的生存方式进行了深刻的揭示,他认为“我们的时代是一个不安和冷漠的时代”。在20世纪30年代期间,“有关价值和威胁等问题还提不到日程上来,更不必说什么明显的社会科学问题了”,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情况就不同了:“价值既不是普遍公认的价值,又不是普遍被感到受威胁的。许多个人的不安状态无以明确表达,许多公众的不适状态不再成为社会问题?不安状态和冷漠状态正是我们时代的根本特征。”
当今“人的首要危险”就在于当代社会本身难以驾驭的力量,同时伴随的是造成异化的生产方式,政治统治的控制技巧,国家之间的无政府状态——一句话,人的“本性”以及人的生活条件和目的所发生的普遍性的转变。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一书中,米尔斯没有沿着传统社会学思维方式,而是一反常规,独辟蹊径地提出社会学研究者应该具备一种心智的品质——社会学的想象力。在当时,这一全新的思想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对突破社会学理论平面化状况做出了重要贡献。米尔斯指出了社会学研究中的三种倾向:一是倾向于历史理论,将历史学与社会学的研究混淆;二是倾向关于“人与社会的本质”的系统性理论;第三个倾向是对当代社会问题和问题的经验研究。
最值得借鉴的地方,在于他的思考方式。如:
他提出了一个完整的社会研究,其过程必须是从事件和历史以及这两者在社会中相互交错等问题出发,而最后又回到这些问题中去。
1、一个特定社会的整体结构是什么?其中的基本构成是什么?它们又如何相互关联?该社会的结构和其他社会的类型有何不同?该社会结构中的每个特性对于社会结构的延续和变化起着怎样的作用?
2、该社会在人类历史中处于何等地位?它发生变化的机理是什么?在人类整体的发展中占有什么位置、起什么作用?我们所考察的每个特征都联系于一定的历史时期,这种特征是如何影响历史,又如何被历史所影响的?而该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和其他时期有何不同?创造历史的根本方式有哪些?
3、该社会和该历史时期中哪类人占了上风?哪类人将占上风?他们是以什么方式挑选和组成的,是如何得以解决或受到压迫的,又怎样变得敏锐或变得迟钝的?观察该社会、该历史时期人们的行为和性格可以揭示出哪种类型的“人性”?所考察的社会中每一个特征有怎样的“人性”涵义?
其中的思考层次性多么清晰,逻辑明确,值得借鉴。
“人只有把自己放进他所处的历史时期里看待,才能理解他本人的经历,才能评价他自己的命运;人只有了解所有和他有关的人的机会,才能认识他自己的机会——这种观点是社会学想象力的首要成果。”
以我的理解,米尔斯认为个人必须了解历史,从而理解社会和处于社会之中的自我,并通过这种了解来决定什么才是个人的价值观。有了这种理解,个人才能真正地参与到社会中,而不是一个孤立的生活。通过这种参与,他就可以解决“社会结构中的公共论题”,从而解决“坏境中的个人困惑”。按照米尔斯的理论,每一个个体都是都必然要去参与,社会也需要这种参与,如果孤立于社会,某种程度上说就远离了真我。
“社会学的想象力可以让我们理解历史与个人的生活历程,以及再社会中二者间的联系”,没有这种理解,人们就无法理解自己,也无法认清他们的社会角色。而社会学的想象力就是提供一种洞察力,使人们得以看清影响的社会的种种无形的力量,以及它们使如何相互作用,最终影响到每一个个体。
“社会学的想象力”从“社会结构中的公共论题”入手,来处理这个问题。它使人们认识到“坏境中的个人困惑”可能来源于社会的不正常工作,也让人们看到了与自己有着同样“困扰”的人时,这时候就会形成“困惑”还是“论题”的博弈。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社会给予了个人去解决困惑的机会。即使没有改变社会的结构性问题来,无法消除困惑,人们由此了解的社会“价值”,从而改变个人“价值”。或者,个人与社会“价值”都因之变化。在米尔斯看来,这种“参与”必要而又积极。
“相比较于个人,社会是一独立存在的实体。社会优先于个人,个人的一切都是源于社会,并且在这个实体性的社会中才能表达,才是有意义,有效的。”、“真正影响社会的团结和变迁的是结构层次或社会集体层次的现象”。
米尔斯从社会研究同时具有“学术性”与“政治性”双重性出发,分别对“形形色色的实用性”进行了全面地批判:他认为“研究价值的实用性”无法保证研究者保持价值中立,可能会因偏颇将社会引向未知;“自由主义的实用性”由于其分散的关注点、过分强调“事实调查”、推崇混乱的多元主义使其无法全面地观察社会;“保守主义的实用性”直接为“科层组织”所利用。逐渐的,随着“科层制”现象的进一步发展,“组织化”、“程序化”进一步压制了思想的自由本质。拥有第五章中“科层制气质“的组织沦为了意识形态的工具。而第六章“科学哲学”中,作者认为社会研究不因改被“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模式”所限定,提倡:“一流的社会分析家会避免僵化的程序;在著作中他尽力发展并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
我个人感觉作者在用“社会学的想象力”搭建一条从“批判”到“构建”的桥梁,米尔斯给出了“人类的多样性”、“对历史的运用”、“论理性和自由”、“论政治”四个尺度来使用“社会学的想象力”:保持人类的多样性,维护个人、民族、文化的自然多样化;关注历史,具有时代变迁的宽阔视野的同时要能纵深地看问题;不沉迷于小的情境研究,关注将各种情境组织起来的社会结构;力求理性得以以民主方式在自由社会中与人类事务相关。其中最核心的我认为是第九章的内容,米尔斯倾向于坚持西方自由主义的核心,将理性和自由一同来处理,把理性的运用视作得到自由的方式,也是其前提。当然,米尔斯即使意识到自己会被限制在理性与自由的追求的框框之中,但是要知道一个学者“一旦接受了理性和自由的价值,确定自由的局限以及理性在历史中扮演角色的局限性就成为任何社会科学家首要的职责。”
《社会学的想象力》读后感 篇3
米尔斯以批判美国社会学界的成果作为全书的讨论主题,主要集中在本书的第二章到第六章,也就是他所说得:社会科学久而成习的偏向。
第一种偏向:
宏大理论。作者以帕森斯的《社会系统》为例,转述社会系统的主要内容,以示证明其语言长篇大论的晦涩和难懂。作者认为这只是对概念的组合和分解。由此作者提问?宏大理论是混乱不堪的繁文冗词还是其中有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呢?答案是:有价值的东西有,不过埋藏得很深,不过总是说了点东西。因为问题变成:当宏观理论中排除所有妨碍理解其意义的东西,能够看到可以理解的内容之后,那么,它说了什么呢?
我们不敢妄下结论和判断,但是我们可以从宏大理论中发现一些让我们有点迷惑的问题:当社会均衡存在,以及与之匹配的社会化合控制手段齐全时,怎么还有人不守规矩呢?这是帕森斯没有回答的问题,原因在于他静止的看待问题,无法解释社会变迁,也就是说没有历史观的思维方式?迷惑二:是什么东西把社会结构联系在一起呢?答案不止一个,那是因为各种社会结构的统一性程度和类型有深刻的差异。实际上,根据不同整合方式我们可以构想出不同类型的社会结构。而在帕森斯的理论中,过分强调共享价值的单一效果,缺乏系统系的经验研究,当我们把这种宏观理论放在历史的真实上,会发现该理论的概念是多么无关痛痒。
不过,总而言之,不存在什么能让我们理解社会结构的统一性的宏大理论和普遍的体系,对于古老的颇为恼人的社会秩序问题,其答案也并非只有一个。
第二种偏向:
抽象的经验研究。抽象的经验研究是对方法论的抑制。研究抽象经验主义的问题是固步自封在阐述、解答问题的武断认识中,仅仅局限于程序式的研究步骤中。就其研究结果而言,经常堆积成繁多而琐雪的细节上,却对这些细节形成一定规范形式缺乏足够关注;事实上,这样的研究忽略了任何值得研究和确信的东西,除了形式,什么都没有。简单说,抽象经验主义者们所做的,就是将他们目前所假定的那种科学哲学(自然科学式的教条主义方法)奉为唯一的科学方法。而这种方法严格限定了人们所选择研究的问题和表述问题的方式,简言之,方法论似乎决定了问题。他们仅仅基于对方法的运用,而不考虑其问题、内容和领域。
或许我们可以说,由于此类研究花费昂贵,对于经验主义者而言,在研究时常常考虑提供经费利益集团所关心的问题,这些利益集团的问题是分散且大量的。对此类研究的简单相加的总和,绝不可能达成对于国家的阶级结构、地位和权力的完整认识。就学术而言,这些流派代表了古典社会科学的退却。他们退却的手段是对方法和理论进行过渡渲染:而其主要原因则是它们与实质性问题没有紧密联系。
假如真的只存在宏大理论和抽象经验主义,高高在上,并肩站立,那我们的情况真的是糟透了:就其实践而言,由于宏大理论表现的形式的、含糊的蒙昧主义,以及抽象经验主义所表现的形式的、空洞的精巧,使得人们确信,对于人类和社会,我们还知之甚少。
第三种偏向:
形形色色的适用主义。社会科学中的混乱既是道德上的,也是科学上的,既是政治性的,也是学术性的。要评判社会科学各种学派中的问题与方法,我们必须先确认各种政治价值和学术论题,因为只有知道它是谁的问题之后,我们才能把问题陈述清楚。
科学家在研究过程中往往不能从自己信仰的东西里推导出应该如何行动。现在不管社会科学家自己是否真得愿意,或是真得知道什么结果,投身社会研究并出版成果的人要合符道德的行动,并且一般地也要涉及政治。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社会科学家随波逐流,没有对自己的处境做出判断。其实这种选择不会让人太人心烦意乱,因为大多数研究着都是为大公司、大集团利益直接服务。研究也就同样被科学家和其他人以意识形态的方式运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研社会科学不必然与科层常规和意识形态林提有关,这种相关包含在社会科学的多样化和混乱之中。我们必须搞明白政治意义是什么?
政治意义是什么呢?就是形形色色的适用主义。一种是自由主义的适用性,由于美国社会中经常出现分散的研究,对于事实调查的癖好,以及与此相伴的对多元主义含混的因果关系的信仰。导致这些社会科学家经常与具有权威的部分或组织相处在一起,在这个时候研究者往往被利益集团掌握,讨论和研究的问题没有什么具体的内容,掩盖事实的评判,更像是一种政治宣传,希望每个人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另一种是自由主义的新适用性。保守的适用性或是叫旧的适用性,更多是一种政治宣传口号;而新的适用性是指为在经济、政治、军事越来越占支配地位的组织的大制度目标而服务。自由主义更成为一种福利国家对社会服务的行政管理,人们在现代工业中的工作是在等级制度下完成,生活节奏和常态是用理性与非理性,高效与低效来形容,很多人更像是马克思所说的“被异化”的人或是韦伯所说的在“铁笼里”的人。然而,这些利益组织和团体却正在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理化的理由。同样的是,美国的学术职业不能使人满足于学术生活,这一职业的声望一直未能与所付出的经济上牺牲相适配;学者们的生活往往一团糟,而许多学者的不满足由于发现远不如自己聪明的人却在别的领域获得声望和权力而加剧。所有这些意味着,美国学者的处境允许他们采用新的实用性,而不需要意识形态的转换,也不必有政治上的罪责感。
第四种偏向:
科层制气质。米尔斯说,抽象经验主义的技术方法及其科层式的运用,目前一般是结为一体的。并且将会造成一种科层制社会科学的发展。科层制社会科学的宣传力度相当程度上声称在哲学上它是科学的方法;它能够吸引大批人的眼球在与它培训人比较容易,并提供给他们前程光明的工作。科层制的政治含义主要是服务于社会的非民主领域——军事基地、公司、广告中介机构和政府的行政部门。其实看上很简单,由于社会科学不是独立自主的,就不可能成为对公众负责的行业。由于研究手段更浩大,费用更高,它们将遭到剥夺。因此只有社会科学家以集体性方式对这些研究手段实行全面监控时,这种风格的社会科学才会真正实现自主。如果社会科学家的个人研究依赖于科层制组织,他会丧失其个人自主性。如果社会科学包含科层式的研究,它会丧失其社会和政治自主性。
如今抽象经验主义已经为科层组织所用,尽管它自然有其明确的意识形态意义,这些意义有时也被作为意识形态。如果抽象经验主义和宏大理论——共享一种学术上的双方垄断甚或成为支配性的研究风格,他们将对社会科学的学术前景构成巨大的威胁,对理性在人类事务中扮演的角色的政治前景构成巨大威胁。
第五种偏向:
科学哲学。作者对于理论与方法宏观模式进行严厉的批判,一个研究者若是为方法和理论所控制,则无法进行研究,也就是说不能竭力洞察其事。米尔斯认为,每个人在研究时,都有属于他自己的方法论,而不是通常从某种自然科学哲学形成。科学哲学式这种小把戏和其他类似的规则,更容易导致科学不可知论而非更深入的研究。因此,在研究中,社会科学者不应该采用科学方法的教条模型,来富有成效地累积和发展他们的科学。因而,对问题的阐述应该包括对一系列公众论题和私人困扰的明确关注;并且这些阐述应该开启对环境与社会结构间因果联系的`探求。
《社会学的想象力》读后感 篇4
初读《社会学的想象力》这本社会学的名著,“不明白,混乱,沉闷,”充斥着我的脑海,慢慢开始品读一回,我又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
读完以后,我感叹作者的内容翔实,思路清晰,临界深度。虽然我对于这些例证的研究相当不足,不过其中的关键、哲学的见解让我觉得十分有趣,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人的多样性。我很佩服作者用延伸的思维观察到了人类主体的多样性,不同学科,不同重点在这里得到集中展现。
由于我的职业也涉及到教育,所以对于治学我也很敏感。米尔斯的总结简易而独特,他列举了的七种方式刺激社会学想像力的方法堪称经典,也同时适用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
当然对于文章我也有很多我不明白的地方。例如,在第一章中,作者凭什么就断定我们的时代是焦虑和冷漠的?我认为这只是一个人偶尔的心情?作者也没有给出一个基础描述,这样的写作容易引发读者尖锐的批评,我觉得这是一点作者不够高明的地方。
不过,细微的瑕疵在所难免,我们不能够单纯因为一点瑕疵全盘否定《社会学的想象力》的意义。《社会学的想象力》之中还是有很大内容,我们还需要慢慢揣摩,我希望更多的读者欣赏这部作品。
《社会学的想象力》读后感 篇5
整本书读下来,我的感受是晦涩难懂,一时间很难理解人们为什么会把这样一部理论性和专业性较强的书作为入门书籍,难道他们没考虑到社会学初学者或者是社会学知识匮乏的人的感受吗?难道他们没考虑过这样做会沉重打击社会学初学者吗?我就是怀着这样一种怀疑的态度读这本书的,这样的态度使我慢慢理解这本书被作为社会学入门书籍的原因,也使我逐渐加深对社会学的认识。
难归难,但安静地读下去也不至于什么都获得不了。从这本书中我获得了三点心得:社会学的想象力的含义及其运用,对本书内容和结构的整体把握以及本书的现实意义。以下作简单阐述:
书籍简介与含义
这本书由美国社会学家、文化批判主义代表人物米尔斯撰写,被视为米尔斯一生学术精华的大成之作,自1959年首次出版以来,已经逐渐成为全世界社会学教学中备受推崇的入门经典。在这部书中,米尔斯运用知识社会学的观点并结合自身在社会阶层的研究经验对美国社会界的成果和传统学科的抽象与僵化界限进行了批判,并以此强调了社会学的想象力的重要性。
对于社会学的想象力这一定义,作者在第一章伊始就做出了解释:它“是一种特定的心智品质,这种品质能够有助于他们运用信息,发展理性,以求清晰地概括出周边世界正在发生什么,他们又会遭遇什么。”对于这一含义,我是这么理解的,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思维方法、思考的方式,它要求我们从历史变迁和制度矛盾的大角度来看待问题,既要能够将自己的生活模式与世界历史的进程相联系,又要能把握人与社会、人生与历史、自我与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就是我们要有站在宏观立场看待问题的思维。我一度将它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维方法,而且它也确然与之雷同,即,用联系的、发展的和矛盾的观点看待问题。仔细想想,社会学的想象力竟然还蕴含着哲学的味道!
至于它的运用,米尔斯在书中也有所涉及,“社会学的想象力使我们有能力把握历史,把握人生,也把握这两者在社会当中的关联。”“借助社会学的想象力,人们现在可以期望把握世事进展,理解自身遭遇,并视之为人生与历史在社会中的相互交织的细小节点。”作者的意思已经很明确,社会学的想象力的运用有助于个人更理性更深刻更全面地理解和思考问题,使个人更有能力透过纷繁多样的情景捕捉到社会结构中的复杂观念。
对本书内容与结构的整体把握
本书结构很简单,我们完全可以按照“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做”的经典套路解读。本书共有十章,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是第一部分,也就是“是什么”部分,那么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论述什么是社会学的想象力,除此之外,作者还对写作背景进行了说明。第二章至第六章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为什么”部分,这一部分是本书的主体部分,也是我将要重点论述的部分,在这一部分中作者对当时比较流行的几大趋势进行批判进而强调社会学的想象力的重要性。第七章至第十章是第三部分,也就是“怎么做”部分,在这一部分中,作者对怎样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和怎样研究提出几点建设性意见。其实按照我的构想,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完全就是多余的。从本书书名来看,我想大多数人的写作思路应该是,对社会学的想象力解释一番即可,再不济举例说明就是了。但是我们完全没想到,作者其实是在借助解释社会学的想象力对当时美国社会学界流行的几大趋势进行批判进而对社会学未来的发展做蓝图规划。不得不说,作者的格局很大,非一般人可比。
米尔斯以批判当时美国社会学界的主要成果为全书讨论的主题,也就是第二部分,作者对当时美国流行的五种趋势的批判,即作者所说的“久而成习的偏向”。这五种偏向分别是:宏大理论、抽象经验主义、各种实用取向、科层制气质和各种科学哲学。下面简要说明作者对以上五种趋势的批判观点:
第一,宏大理论。“所谓‘宏大理论’,也就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组合与拆解”,它“究竟只是一堆胡乱堆砌的繁文冗词,还是究竟有些深意蕴藏其间?我的答案是:确实有些干货,虽然埋藏很深,但毕竟不乏洞见。”我们不难看出,作者对宏大理论的批判:对问题的分析停留在概念层面,既有以概念解释概念,理论晦涩难懂之嫌,又有以静止的观点看待社会的问题,缺乏历史观的思维,看不到社会变迁。
第二,抽象经验主义。“他们研究了抽象经验主义的问题,但对于那些问题和回答的陈述都只是囿于任意武断的认识论中那些奇怪的自行强加的限制。”“作为一门学派,它是新的;作为一种方法,它的确有待时日检验;而作为一种研究风格,它现在还在逐步扩散到更全面的‘问题领域’。”作者批判这种趋势脱离实际,忽视对社会现象的深入观察,而对以往的研究结果做机械堆积、增加,缺乏方法论的指导。
第三,各种实用取向。说实话,这一章看的是连一知半解都算不上,只是作者感觉在批判:当时部分学者急于求成、贪图利益而不追求科学真谛的浮躁风气。
第四,科层制气质。“从事应用型社会研究的社会学家通常不会以‘公众’作为自己的受众。”“要界定什么是‘好的研究’,就是看它如何契合于特定的流派,因此学术上的成功往往有赖于主动接受占据支配地位的流派的信条。”这种趋势具有迎合逢迎的官僚作风,其学者在学术研究中往往对政治迎合,丧失了自主性。
第五,各种科学哲学。“任何对于某个问题的充分解答,都将包含寻找战略干预点,即寻找据此维持或改变结构的杠杆,并对那些有能力干预却没有这么做的人做出评估。”作者批判这种趋势采用科学办法的教条模型而失去了研究的灵活性和创新性,阻碍了社会学的发展。
这五种趋势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都脱离了社会学研究的本真——观察社会现象,研究社会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服务社会。它们或脱离实际,或缺乏方法论,或被其他事物束缚,总之它们已经无法真正完整地完成社会学研究的任务。作者正是看到这一点,才出手批判以指明社会学的发展道路。
本书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本书的现实意义,我想就是它对于我国社会和社会学及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的启示作用和借鉴意义。米尔斯明确表示“社会科学将日渐成为我们这个文化时代的共同尺度,而社会学的想象力也将日益成为我们最需要的心智品质。”社会学的想象力不仅为社会学提供思维方法,也可为其他社会科学借鉴、应用,从而为其它社会学科学提供新的方法指导,推动它们的发展。
对于作者在书中提到的美国社会学的发展问题我不敢妄言它们在中国也存在,但从中美社会学发展历史来看,相同或者是类似的问题必然会在中国发生甚或已经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扩大开放范围,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深化改革,持续扩大开放范围,进入新时代,面对新矛盾,必然会出现以往没有出现的社会问题,那么,我们该怎样应对,如何做出处理措施。我想社会学的想象力一定是解决问题的必不可少的心理品质,虽然它无法提供确切的、具体的解决方法,但它至少为我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以及能帮助解决问题的类似的案例。
《社会学的想象力》读后感 篇6
“他是激进传统的激进纠偏者,是对社会学课程满腹牢骚的社会学家,是屡屡质疑知识分子的知识分子,是既倡导个体手艺也呼吁民众行动的辩护士,是深怀绝望的乐观主义者,是充满干劲的悲观主义者。”吉特林的这段话或许是对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的很好刻画。作为一位“特立独行”的学者,米尔斯短暂的一生,留下的作品中,或许《社会学的想象力》最为人了解。
半个多世纪以来,米尔斯的这本《社会学的想象力》名声在外,甚至成为一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入门必读书目,但或许正如本书中文新版译者李康老师所说,“它不是面向大一新生,而是面向所有打算回顾一下自己或长或短、有深有浅、间喜间悲的社会学生涯的学人。”因此,“它不是人云亦云者所荐由零开始的入门教程,也不是半通不通者所见一切归零的解构檄文,而是将悟未悟者所鉴重整积累的反思读物。与其说它能教给你什么是社会学的想象力,不如说它更能提醒你什么不是社会学的想象力。”如果只是将其理解为米尔斯对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社会学主流的批判和反叛,或者认为他通过此书“确立”了一种独特社会学方法论,或许都是对本书的误读。这本书讲的更多的是我们怎样看待我们生活的世界与我们自身,这也是社会学的经典理论预设——无论它被称为结构与行动还是个人与社会。
米尔斯敏锐的观察到学术与政治间的复杂关系。哈贝马斯曾整理出来三套关于学术与政治之间关系的模型,即决断论、科技行政及实践论。决断论模式以政治领袖和官僚之间的截然分工为基础。具有强烈意志、有能力自行采取立场的领袖,善用具备了事实信息且受过专业训练的官僚之服务,至于公民,只能对在技术上正确地执行了的领袖之主观决定表示赞同。而在科技行政的模型里,非理性的决定乃是多余的。决策的前提在决策过程中会自行成形,并受技术可行性的支配,却对技术可行性本身没有置喙余地,政治领导于是变成了行政管理,政治参与甚至说不上是由民意来直接表达赞同,而是完全沦为接受技术上的必要。至于实践论的模型,既不怀疑就技术与实践决策之间的关系进行理性探讨的可能性,同时,进行讨论的公共领域也未消失,学术与公众意见之间进行持续的沟通,成为了一种公认的必要,进而促成政治的公共领域的组成,在这样的公共领域中,技术性的知识与方法可以和依附于传统的自我意识产生开通的互动。实践的问题可以转变成学术的问题,而这些学术的问题一旦获得厘清,又可以用学术信息的形式,回馈给具备了解能力的公共领域。在这种意义上,米尔斯的看法或可归入第三种模型。
作为韦伯著作的英文翻译者,米尔斯的这本书中时现韦伯思想的痕迹。韦伯指出“理性化与合理化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对他的生存状况有更多一般性的了解”,米尔斯同样认为现在“创造历史的进程超出了人们根据所珍视的价值调试自身的能力”,人们无法看清自己面临的处境,深处一个“焦虑与漠然”的时代,或者说是所谓的“大众社会”,因此他们需要一种心智的品质,一种视角转换的能力,分析个人所处时代的生活历程,历史以及二者的交织,理解并把握自己的境况。
而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由过去的历史塑造,那么在理解我们面临的“公共议题”时就不能忽视历史分析,借由“社会学的想象力”,即“将个人困扰与公共议题结合起来,在结构和个人、历史与传记、宏观与微观之间穿梭”,透过对历史结构中权力的分析,跳出工具理性造就的“铁笼”,重拾人类理性和自由的价值。而作为一名社会研究者,在个人生命体验与学术生活的激荡之中,反思作为一名学者的定位与志业,向人们指出那些想当然的思维危险。换言之,用米尔斯在《治学之道》文末的话来说,就是“理解我们身处的这个时代”。
一、书籍简介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 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乡土中国》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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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社会学家。1920年进入苏州振华女校读书。1928年就读于东吴大学医学预科。1930年考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933年成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及人类学系研究生。1936年获公费留学资格赴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学院学习人类学。1938年获哲学博士(社会人类学)学位。
回国后,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任教授。1942年加入民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第三、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政协常务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民族学院教授、副院长,国务院专家局副局长,第六届政协副主席,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副主席、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国家民委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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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读书笔记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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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乡土中国》读后感30篇
第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300字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大。
第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400字
曾看到对《乡土中国》内容概括的一句话:“前现代中国的国情咨询报告”,简短又准确的提炼。《乡土中国》中用几个关键的字眼囊括了中国社会演变历程与特征,“土”、“愚”、“私”、“感情”、“人治”、“讼师”、“血缘”、“权利”等等概念,成为存于人情社会中不可忽视的本源。
作品从个人、群体与社会三个维度将乡土中国剖开再重组,其意在探索群体间如何实现互动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连结之所在为何。稳定是乡土的特征,而打破稳定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稳定中蕴含着礼治秩序与差异格局,这是礼俗社会的特征所在。以民间习俗为基础进行社会管理并提升为一系列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运作的常态;由习俗发展到礼制,而礼制的实施就成为了礼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来由,在此基础之上衍生的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人与群体乃至社会的差异格局,这个格局左右着我们的人际关系与远近亲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法门之一。
作品中除却社会运行还包含了现代中国人感情与性格溯源。国人含蓄、逆来顺受、约束自己等优良又或是憋屈的性格是离不开“土”的本色与上述格局与秩序的影响,“土”带来了“愚”的一面,而差异格局造就“私”的群己观念,礼治社会的“无为”形成顺其自然的性格表征。研究用客观、平实的文字真实再现旧乡土社会的概貌,了解过后,兴许可以发现现今仍旧存在的一些现象和思想突然变得有理有据呢。
第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第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800字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第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与预期(采风、实践之作)有不小出入,实际体验看更接近《中国乡土观察》。费孝通对基层单位的研究停留在观测、概括现象的浅层面,故有好些根本错误,如认为差序格局在个体之私,然宗族之聚合效用,明显被无视。能自圆其说,深度不及梁漱溟。
费孝通实际上人为制造了隔阂,把宗族宗部(B团结性社群)中的个体(A差序社会),强行割裂出来。可能是受到美式社区的启发,作此区隔。方法是否可取值得商榷——总感觉把有利于证明自己观点的材料归A,不利的放在B。逻辑上成了A与非A(非A=B),即机械辩证法:永远正确,但永远是正确的废话。
《无讼》章的观察比较深刻,王奇生《革命和反革命》与之交相应。诉讼破坏了作为习惯法的宗族法,却未能建立新制度,至今仍是如此。好的制度反而使坏人得利的倒灌现象,是一种反动。
第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作为一个学者能够这样思考中国的问题实属不易。
看完76千字,觉得中心就是,地理上的血缘决定了一切。就像《论美国的民主》一样,土地的非流动性可以令社会变化缓慢缓慢又缓慢,社会继替正常有序进行,而长老权力,社会文化的教化作用则进一步令人民只需遵守上一辈留下的就可以生存,欲望也是为了生存。
除非有了一些横向暴力与时势权力颠覆整个乡土社群,否则现代意义上的改变难以开展,同意权力难以夺权。
而乡民的不识字的"愚",则如费孝通老师所说,因为当地用不上,用了反而加重负担。
想起《昨日之前的世界》,原始民族的处事方式就是大家协商(只为日后还可以好好的相见),一个部落,一条村,基本上每个人都知根知底,面部就是信用卡。所以现在法治的契约观念还是需要继续落实。
而文中提及的法治不是法治,而是法在人的认知下进行影响,就像法官的解释。
男女有别,是为了更好的稳固社会秩序,只为生育繁衍。
孔子的"仁",没错,是一个成本极少的治理方法,可是,它想要治理的是,人啊。
费老在最后还谈到了社会学,诚如之述,社会学确实有点地位稍低之味,但又不可不重视,提到两个方法,社区研究,以及制度综合。
无论如何,揭示到问题的本质才是最佳的吧。
第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本色说的是中国人对昵图的依赖,建立在泥土之上的生存方式,而形成的一系列心理和行为结构,包括信用制度。
城乡居民之间的差异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费老从工具论和功能主义角度谈及文字对于乡下人的意义,说明文字下乡关键在于文字应在乡下人生活中发挥作用,成为一种工具,我们常识看,推行文字下乡是必然,为什么乡下人不理解甚至不接纳?其实本应换位思考,文字在乡下人交际中不实用,这又让我想起老年人以房养老参与意愿低,我们就定下结论说他们太保守,而《圣俗边缘》中说到西藏青年劳动力参与率低,青年纷纷入寺庙,我下意识反应说应该提高劳动力参与率,让青年还俗从事生产活动,殊不知西藏生态环境脆弱,容不下如此大的劳动力开采,以后生活中,往小了说应该换位思考,往大了说应了解各方利益。
中国古代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是传统,是在这种社会中,社会变化很小,依循传统习惯而行便可解决问题,所以古代官员强调教化民众,使礼俗内化为民众良心,而非外在权力限制。
第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鼎鼎大名的乡土中国,已经知道这本书好几年了,但已不记得最早是在哪里知道的。
看了两遍,本书语言极为亲切易懂,虽然是论文,但是读起来却丝毫不拗口,举得例子也是生活中极为常见之事,所以也会倍感亲切。
如书名般,内容自然是从“乡土”二字出发,围绕着二字展开。土地养育人类,人类依赖土地。人的种种特性、文化也与土地有着密切关系。文化中自然包括语言。我们通常称乡下人“土气”、“土头土脑”,也都是源于“土地”。为什么会产生“土气”这样的词呢?土气,自然是不灵活,不会变通,不与时俱进。在乡土社会,人们安土重迁,生于斯死于斯,似乎代代皆是如此,时间、空间都是凝滞的,一代又一代都在重复相同的路。这是稳定,这是保守,或许,这也是生存下去的最好方式。活下去,只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一块土地上,耕种、收获,繁衍生息。外界充满冒险、不安、是非,尽可能的远离,只需在熟悉的地方重复熟悉的事即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是指了解熟悉事物后的亲密感。在读本书时,我也会经常有这种感觉,因为本书讲的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事,只是作者从具体的生活中抽离出来一种抽象的东西,有时也很寻根溯源,讨论某种现象的根本原因。
在“文字下乡”及“再论文字下乡”中,作者说到为何文字下乡难,根源何在。人的所作所为其实都是为了自身的需求,既然某件事做起来难,恐怕是因为这件事的对象不需要。而又为何不需要呢?乡土社会是稳定的社会,是熟人社会,不同于陌生人社会的现代社会。既然是熟人,我们可以“口耳相传”,肢体动作以及语言便可以完整的表达我们所思所想,也不存在了解外界的需要。文字作为象征符号,为人类表达想法服务,但是却是间接的,使原本简单的事情又复杂化了,所以是费力不讨好的,也是不需要的。但是随着乡土社会的瓦解,城市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生活在陌生人组成的社会,这个社会瞬息万变、日新月异。读书识字已是人们基本生活所需,人与人交流需要文字,譬如邮件、QQ、微信,人们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也需要文字。
所以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原本认为难的事情自然也变得简单了,这也是因为人们产生了需要。
第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第1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理解,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同的关系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系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所以,我们今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1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下的身份认同,乡土中国下个体身份的认同带有浓厚的乡土中国的特点。土地带来的归属感与安全感促使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某一片土地上出生、死去,世代定居的常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且纠缠不清,个体间界限如水面波纹般模糊。
举目皆亲朋,孩童在熟人的目光下成长,价值追求也在别人的审视中实现或推翻,但乡土中国下自我身份及意义却并非完全需要等待他人来定义。这就是与西方罪感文化以及日本耻感文化全然不同的中国“礼”文化的产生有关——人既不是背负着原罪无法摆脱现状,也不是在隐私与公共状态下性格的矛盾转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治国修身的“礼”将内与外结合,也肯定主观能动性对价值的创造和对自我的超越。
“礼”是公共规则,遵守“礼”才有合式、得体的行为,才能在客观上得到“熟人”社会的认可;但“君子”守礼,不只是在外人面前,还在自己面前,以道德的、体面的姿态获得尊严;另一方面,守“礼”即守秩序,服从社会秩序所直接带来的便是地位的提升以及社会意识形态下理想的实现。因此,在“礼治”下的乡土社会中,身份的认同受到由内而外多方面的影响。
第1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第1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于我而言,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并不陌生——在高中历史主观题的题干中,这本书的内容常常会被引用到。另外,老家在乡下,翻阅过程中,恍惚间能从字里行间里看到那个苏北小乡村的影子。
可以说,乡土社会是传统社会。传统源于经验的累积,累积的是一套留给下一代人的生活方式,一套经历了自然选择、淘汰了有悖于“丛林法则”条条框框的生活方式。因此,上一代人累积起来的经验尽可能用来做新人的生活指南,愈是前代生活中证明为有效的,便愈值得保守。于是在一定意义上,在每个人尚未出生之前,就已经有人替他们准备好方式方法以应付人道路上有可能发生的问题。
另外,乡土社会中的“人情味”似乎同新时代我们追求建构的法治社会的“冷血无情”相矛盾。这种矛盾让我想到辈际间的矛盾:长辈们觉得我们怎么可以不按照“正常”的路线走,而我们却觉得他们都过了时,或激进一点,认为教育好长辈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得承认,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在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都不能完全摆脱乡土社会的影响,国人都将永远带着乡土性。
现在想想,若要了解人情世故,单单读懂心理学是远远不够的。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都应被纳入考虑的范畴,从这几个维度考量,《乡土中国》无疑是很好的选择。
第1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很早就听说了这本书的大名,之后有一天在图书馆看见了这本书,现在再次把它从图书馆捞出来认真拜读一遍。为什么要说是拜读呢,因为这本书真的算得上中国社会学的开山之作了。全世界社会学的发端是十九世纪欧洲三大哲学家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和杜尔凯姆。然而他们的社会学体系是构筑在资本主义之上的,与中国的国情有很大出入。因此,能不能发展中国自己的社会学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生于1910年,曾赴伦敦大学攻读哲学系,回国后加入了西南联大以知识救国的教育工作中。当时中国的社会学杂乱无章,人们大多只对社会指指点点,想用政治把社会套死,而不注重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情况。真正能做到实地考察调研的人,大概也只有和费孝通了,他们一个是政治家,另一个是学者。现在来说本书的内容,它本身是西南联大人文教授费孝通授课的讲稿,其中分析了很多中国农民阶层的生活方式和特征。很多状态至今仍未改变,那就是中国的“土”长久不变、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风气。
中国人扎根在农村,围绕家族这一基石,以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相互往来。到了现代社会,城里人看不起农村人,在我看来是有道理的,本书中也提到了农村生活虽然素朴互信,但也效率低下、标准宽松。当然了,城市人口也是逐渐从乡村人口过渡来的,依然保留他们身上的一些弱点。到了这本书付梓的七十多年后,中国已经基本实现现代化,并随着经济和信息的全球化沾染上高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弊端。因此,在新旧结合之时,就会出现“抖音”这样的产物,加之网络上信息的质量地下,至今没人能够彻底参透。当下中国的社会学,依然难有起色,只盼望有识之士能多多学习西方理论方法,运用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当中。
第1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毕《乡土中国》,我强烈地想要把它推荐给每一个华夏人。虽然是一本社会学著作,但是非常容易理解,丝毫没有阅读障碍。对于那些曾经身处乡村的人更是如此。
在此书中,费孝通提出了礼俗社会、差序格局、礼治等一些乡土社会的特征,用平实的语言作了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多处拿乡土社会和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作为一个地道的乡土社会中出来的人,我本人非常认同作者的观点。在书的开篇,费孝通就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质的”。即使在成书之后六七十年的现在,虽然其乡土性受到很大的冲击和瓦解,逐步发生着异变,但这句话仍旧是适用的。因为作为“乡土人士”,表面的乡土性或者土里土气可能是很容易去掉的,而且有些随着社会发展也已经瓦解分化,但是还有一些乡土性是深深地烙印在骨子里的,左右着我们。
这样的乡土性曾长期是我们社会稳定的基础,但无奈的是,随着时代发展,到现代社会,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严重的阻碍。我出身农村,对于乡土社会的特色可以说是从小耳濡目染,现在每次的回乡与别离,都会掺杂太多的心绪。我爱那种乡土性,感到亲切,同时又痛恶这种乡土性,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一种渐显格格不入的风景。
我觉得读这样一本书,至少可以更好地了解我们的过去是怎样的,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知道我们离现代还有多远的距离。
第1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第1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由费孝通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乡村社会学”课堂内容组织的。这本书和我们习惯的社会调查报告很不一样,它不是对特定社会的描述,而是从特定社会中提取的一些概念。虽然这是一个概念和概述,但从他的讨论中,费先生从农村生活的具体细节出发,在具体的事物中得到验证,而不是简单的概括。
有人说得很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的入门读物,但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作支撑;语言通俗易懂,加上当地的风土人情,没有难以理解的理论术语,但读过之后却有了然于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很难找到像《乡土中国》这样详细、深刻、通俗易懂地描写和分析中国底层农村社会的书。《乡土中国》一书虽然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它所描述的现象至今仍在中国社会引起大家的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以不同的层次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相信所有的中国人在读完这本书后都会有一种默契,然后微笑。虽然费老一再强调,这本书只适合描写处于社会底层的乡村社会,但是,城市人不是由农村人发展起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上上一代也一定与乡村有着关系。在今天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隐藏在城市人身上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等,中国仍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气息的国家。
城市的强盛与繁荣,离不开农民的贡献,甚至是他们的牺牲,虽然这些牺牲可能并不是自愿的。在这样一个关注“三农”问题的时代,读《乡村中国》这本书确实能带给我们深刻的思考。
第1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第1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就离不开土地,而农业就离不开农民本身,农民就是作为社会的基层。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通常都被看做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而中国的基层就是由这部分人构成的。我国的封建社会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这就奠定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基础。
对于城市里的人,他们总认为乡下人是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一种蕴含藐视的意义。但乡下人土气,并只是城里人对于他们的看低。“土”字形象生动的描绘了乡下人生活的基础。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记史禄国先生曾经告诉过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使和土地分不开的。这就是作者说乡土中国的原因之一。
乡下人通常都会被城里人评价为愚,但人是否是真的愚,与他们的出身于乡下无关。就好比作为乡下人,他们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可以说是相当了解的,而作为城里人,他们对于农产品是一知半解的,那么从这方面来讲,城里人又是否是愚蠢呢。而乡下人到城里的时候,对于城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有如红楼梦中的刘奶奶进大观园,被众人观看或嗤笑为,那从这里看,乡下人又是否为愚呢。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愚,是因为别人在某些方面缺少知识。
而文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这与文字的.不完善表达作用有关。人们喜于用语言来交流和表达,而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再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定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第2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个词在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那就是“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算是一个舶来词,特指父母的家庭,与之相对应则是新生家庭,也就是夫妻自己组建的家庭,新生家庭并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而这则与中国传统观念是相悖的。
费老在《乡土中国》的《家族》一文中指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并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也就是说,中国的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的区分是模糊的,在一定程度上新生家庭仍然依附于原生家庭,无法完成与原生家庭的割裂。“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费老如是说。
不可否认,原生家庭与新生家庭融合成为一个“大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生活、养育等事务上的配合协作,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沟通,但也不可避免出现种种摩擦,最重要的是在原生家庭的持续影响下新生家庭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人格、思想上的独立。在我国历代文学作品中,总是喜欢描绘主人公在失去双亲后马上懂事、肩负责任的故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彻底“断乳”。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费老并没有明确说中西两种家庭关系何为优劣,但可以看出他希望被固化的中国传统家庭能够做出些许改变。
第21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大家小书,获益匪浅。同时,这本书对我来说也难以“有感”,更多的是获取知识,通过费孝通先生的引导进入中国社会现象的内心,找寻到一些难以理解的现象,背后是怎样一种文化传统。
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来解释“公”与“私”的界限问题,解决了一些曾有的困惑。度娘解释的词条其实并不明晰,只有读过完整的论述才能真正了解它在说什么。这种富有弹性的伸缩关系网络,可以跟随境况来判断公私,夺定取舍,看来有趣,实际也是如此。费老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如果说西方是“个人主义”,文化传统里有平等与宪法的观念,那么我们则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都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想来有时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双重标准大致就是这样的一种自我主义作祟。
与父母长辈的观念之争也能找到一些合理的说法。过去的家族承担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多重复杂的功能,不仅生育一则,大家族是荣辱与共兴衰并在的。因此在教化之中,孝就是“无违”,在长老的经验下循规蹈矩延绵香火。文化与政治的区别在这里是这样:“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过程。”因此在如今社会剧烈变迁的时代之中很多东西留存着,很多坍塌了,也有很多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分裂地挣扎着。所以也不能太贪心,借用一句网络流行语做个自我批评,不能一边向往着西方的自由,一边眷恋着传统的关怀。
第22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齐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能够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联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因此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就应怎样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潜质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能够选取是用心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构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第23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我明白,差序格局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亲疏不一样的关联网络。这个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相同的就是格局与格局之间都有交融性。在差序格局里,社会关联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就有些像一片雨点落在湖水里激起的圈圈波纹一样,波纹不断向外推延,同时又互相交错,构成整片湖的联系。而在西方社会中的团体格局里,人与人的关联主要依靠各种形式的团体构成。因此,我们这天大学里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团组织大概就是受到这一思想的影响吧。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能够牺牲家,为了家能够牺牲党,为了党能够牺牲国,为了国能够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能够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资料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联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联,地缘关联等。或者能够说是这种靠关联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正因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正因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第24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第25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第26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第27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了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 “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第28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第29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第30篇:《乡土中国》读后感
这是一整部论述性的作品,从前对于“书”的印象是里面有许多故事,是有情节的。如今是头一次接触论文式的书,本就陌生说理,读起来确实吃力。它的每句话都是要理解的,因此,只有在平心静气时用最冷静的思维才读的进去。我个人认为对于这样的书只读一遍是收获不够的,有读了一遍前几章,发现了其中的框架,也能结合整本书分析作者的写作意图,句中要表达的意思,因此,对于现在初级水平的我,对于书中一切只能算作浅谈。
佩服书中的说理,文字在乡下是否有作用本就很难论说,但作者通过将城里教授的孩子和乡下孩子对比清晰地让人理解:城里人只熟悉城里的事物,正像乡下人只熟悉乡间一样,乡下人会在城里因为无知受到嘲笑,城里人同样也会在乡下遇到不认识的事物,虽然没人嘲笑他们,但说彼此“愈”确实没有根据。城里孩子学得好成绩高,但捕蚱蜢不如乡下孩子,这都是平等的,文字在乡下不如在城里普及就像城里人不懂农家知识一样是很自然的。于是要想文字下乡,文字在乡下也起到了作用,就要加快转型,充分而有力。
无论是根据书中论述,还是从实际出发,中国都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家,一个淳朴敦厚,有着黄土一般品德的国家。中国人自身带着几分“土气”,沉稳,老实,没有心计,中国人是含蓄的,他们面对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克己”,这种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继承,传承至今。
曾经的乡土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正逐渐向着“浮士德式发展”。在当今中国,许多新型思想冲击着就有的传统,这是乡土社会面临的机遇,保持就有的优良传统的同时吸收新的文化,加快转型,这是当务之急。
按照作者对礼治的定义,中国社会仍是礼治的社会,和谐社会,一直被奉为主流,道德与法律相协调。平常的生活中很少涉及触犯法律的事,正是由于礼治思想的准绳约束着,法律只是现代社会的标志,肃然也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却不如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作者认为人治有时能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正是人治有着“悬疑丛与”“罚疑从去”的灵活功能。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