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呐喊》是现代文学家鲁迅的短篇小说集,收录鲁迅于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14篇短篇小说,1923年由北京新潮社出版,现编入《鲁迅全集》第1卷。小说集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时中国的制度及部分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希望。
《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端与成熟的标志,开创了现代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作品通过写实主义、象征主义、浪漫主义等多种手法,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深刻反映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间中国社会生活的现状,有力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表达了作者渴望变革,为时代呐喊,希望唤醒国民的思想。奠定了鲁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现代文化史上的地位。1985年,日本出版的50卷本《世界最高杰作》,中国仅有《呐喊》与《论语》被收入;1999年6月,《呐喊》被《亚洲周刊》评选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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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
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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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呐喊》读书笔记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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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呐喊》读后感40篇
第1篇:《呐喊》读后感100字
《呐喊》,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听它,当没有路可走的时候,呐喊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发泄方式。
天是蓝的,云是白的,而我的心却是灰色的,面对眼前的一切我却苍白无力,我只会去呐喊。
把心中的苦闷和伤心全部赶走,放松自己、缓解自己。而呐喊之后……
面对友情、爱情、工作……我好像很无奈呐喊好像是我内心的挣扎,想冲破现实,找回自己
第2篇:《呐喊》读后感200字
在读《呐喊》这本书之前,我爸爸告诉我:在那个年代,中国很落后,拥有强烈爱国情怀的鲁迅认为中国人落后时因为技术不发达,于是到日本留学学医。但是他后来发现,中国当时的迂腐和落后不是因为技术,而是因为中国人的独立人格、个性和思想的丧失。所有鲁迅弃医从文,想通过文章来唤醒中国人心中那份沉睡的拼搏、向上的精神。
在《呐喊》这本书中,他主要描写了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爱姑这些普通人的悲剧命运。在对这些人和生活细致入微的描写即入木三分的刻画都使他的文章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
第3篇:《呐喊》读后感400字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共有小说十四篇。我最喜欢《孔乙己》、《药》、《啊Q正传》、《兔和猫》、《鸭的喜剧》。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没落的知识分子。同时也揭露了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药》就更反映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要愤怒地揭露了:吃人“的封建制度。《兔和猫》通过一件事情反映了作者对黑暗势力的憎恨。《鸭的喜剧》则是一篇具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通过鸭的喜剧——也是:蝌蚪的悲剧”。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阿Q正传》,它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杰出最辉煌的作品之一。阿Q是一个生活在江南小镇的农村流浪汉,他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爷祠里,甚至他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知道,而阿Q却不愿承认这些现实,总是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这个形象具有世界意义的艺术典型,不仅揭示了中国人民性的病根,而且也揭示出来人类普通的共通特征。这个文章有三大特色
《呐喊》对我的的影响很大,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并了解到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而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更应该由所有人来好好珍惜。
第4篇:《呐喊》读后感500字
当我读完这本小说集,闭目回想,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似乎都跃然纸上,在我脑袋中久久不忘,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哀伤和怜惜就这样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
《狂人日记》是《呐喊》这本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篇。现实的世界里,疯言疯语未必可信,“吃人”的说法似乎是无稽之谈。但是于鲁迅笔下,狂人的眼中,社会的写照就是如此。仁义道德漫天,但却是欲盖弥彰,吃人的本质才是现实,人或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没有谁是真正干净的。而我想,鲁迅先生的笔下,想表达的更多是对国家衰落,民族萎靡,世人堕落的无奈和愤怒,这正是鲁迅先生“怒其不争”的典型作品。而鲁迅先生也正是以笔“呐喊”,试图唤醒民族振兴,民族未来。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代表是《阿Q正传》。啊Q是当时社会中病态之人,他只是旧中国的贫苦农民。但他却是千千万万人的写照,质朴而又愚蠢,蔑视权势却又欺压弱小,他们身上带有浓厚的精神胜利法意识,自欺欺人是他们身上最让人可悲的,明知错误却更加麻木愚昧,一味的沉溺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正是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最好表达。
没有华丽的语言,结局似乎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悲剧,但无疑《呐喊》一书是吸引人的,在这里,有鲁迅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有鲁迅如春雷般反对封建制度的呼喊,有鲁迅对于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因为是大爱,所以动人,因为是民族之爱,所以震撼人心。
第5篇:《呐喊》读后感800字
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我的感触最大的是,他就是写的自己。今天我也写写自己。
香灰,就是给菩萨点香燃尽之后的粉状物。极容易造成肺病。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我记得小时候就曾经见过我母亲,在生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曾经泡水服过。当然后来病是好了。当时,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香灰真起了什么作用。后来出来读书之后,有次回家,我母亲也有拿出过这么一小包东西,她告诉我这是求菩萨时得的,但是我母亲说她稍微喝点,你就不要喝了。我当时跟我母亲说不要喝这种东西,但是我母亲还是坚持抿了一小口。
前段时间,我母亲身体一直不适,她跟我提的第一个事情就是,她已经去医院挂过水了,可是还是没有好,还要再挂一段时间的水。后来我带她去医院做了个比较全面的身体检查,她很质疑那个医院,连药都不配,身体么又不见好,这些医生到底会不会看病。
后来我妈的一个小姨,那时候兄弟姊妹多,我叫她外婆的这个小姨不辞辛劳特地从南京打听,帮忙着介绍了一个苏州的专家医生,她家的一个亲戚也跟我妈差不多的情况的,身体好多了。而我呢,也为此专门打了这位外婆电话了解了这位医生,跟我妈检查出来的症状其实是毫无关系的另一病症的专家。我就一直推着拖着。最终也是不了了之。估计我妈会嘀咕,她不嘀咕,这些亲朋好友也不会饶了我。
这期间,偶然有一次,她跟我提了我阿姨给她买了一些营养保健品,说是效果非常好,建议我妈,也就是她姐姐也应该用用。营养的保健品真心贵的啊。
做儿子的实在不想像鲁迅先生那样质押衣服首饰换钱买药。不晓得如何跟母亲大人开口,就如当年不知道该怎样劝解母亲不要喝那香灰泡水一般。我对母亲的感受想法,就好像鲁迅先生当时暗地里笑话闰土拿了香炉和灶台一样。
在了解了母亲的比较确切的病况后,我跟我母亲说了几点想法,都59岁了,不要上班了,至少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第二呢,多锻炼锻炼;最重要呢,从饮食上去改变一下。大半年过去了,上个月我妈打我电话,说想去厂里上班了。我也支持,毕竟一个人呆在家里也会觉着闷。
前两天,她很开心的说着,她在新厂里面,大家之间都非常谈得来。谈得来就好。
第6篇:《呐喊》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让我倍感难过。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地方是第一章。人们的举动实在是太恶心了,居然吃自己的兄弟,他们在那时,应该可以吃饱的,他们居然放弃有营养的食物,而开始疯狂的杀戮,这更能体会到旧社会人们灵魂的扭曲,他们就像没有进化完整的人类,用鲜血来弥补他们心灵上的创伤。最后我只能说实在是太恶心了!!!
第7篇:《呐喊》读后感
《孔乙己》反映了当时社会封建制度残害文人身心的窘况。那穷人穷的惨哪,是钱是身是心的穷啊!封建社会过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缺与其封建项类似的地方,同样用九年义务制教、高中、大学、博硕士等,来辨别一个人的能力价值,或许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才使人威信使人愁。
于是我们有了期待,有了理想社会的塑造,我们的期望是源于现实的,也是在不断为之努力奋斗着。
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在呐喊,为更美好的明天。
第8篇:《呐喊》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朝花夕拾》,而我买书时正好买的是《朝花夕拾》和《呐喊》的合订本。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反映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
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作为改变民国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片对于了解作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就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第9篇:《呐喊》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呐喊》的书。是鲁迅先生很有名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狂人日记》了!
《狂人日记》主要讲了在五四时期的吃人事件。刚开始,我还很惊奇,那个时候竟然吃人!但当我问妈妈是时才知道。原来吃人并非吃人,而是反映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和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概念。“吃人”无非就是揭露了当时官员者剥削民主,烧杀抢夺的情景。听完妈妈的话后,我才觉得,原来当时的社会这么黑暗,官员还得抢人民的食物,钱财,这是多么的可耻呀!原来“吃人”就是指当时的官员“吞吃”民主的金财及食物呀!
读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当时的事情,都是因为民政腐败,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能被人欺负。
第10篇:《呐喊》读后感
《阿Q正传》中明显反映了“精神安慰法”的效为,运用阿Q的典型例子,描绘了被人压迫却自干堕落知耻而无后勇的一类人。反过来看这种“精神胜利法”也有可取之处。旧时的中国人民败在“精神胜利”上,我们则应取其精华,适时适地的运用。
当今市场经济时代,实则该要更多的“时代阿Q”的存在。竞争的激烈使人人的精神世界变得敏感,人人都堤防着自己成为阿Q,强者才使人心的向往,于是乎,别人骂我一句我得双倍奉还,形成了“宁叫我负天下人,勿叫天下人负我”的悲惨下场。诚然不该提倡“精神胜利法”吗?
第11篇:《呐喊》读后感
精神胜利是有底线的,例如堕落是不可取的。假如你是一个奴隶,首先因该不要抱怨你是一个奴隶,而引以高尚的行为举止保自己提高到奴隶水平之上。在你想别人抱怨你是一个奴隶之前,要在思想上肯定自己不是努力,这便是精神胜利的宗旨。但绝不忘细细改掉自己身上存在的努力行为习惯,你自然而然地克服了所有不利的条件,所有的困难
都回响你低头。
现实更是这样,市里层出不穷。过去的奴隶相当于现在的保姆,不要抱怨夫人压迫你,你能保证在你有钱之后不去压迫别人吗?记住那是永恒的规律!这条规律结对公正,那就是:今天你是别人压迫的,明天你可能在压迫别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在这晴间有个过渡期“精神胜利法”。
第12篇:《呐喊》读后感
寒冷的冬日里,我的脑海中留住了一本鲁迅的《呐喊》,大多数部分作者都用了幽默的方法来批判旧社会时代主义,使我增加了很大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就是《鸭的喜剧》这篇文章。刚一看题目,我还以为鸭子也会演电视剧了呢。看完才知道原来这篇文章讲的是爱罗先珂君买的四只小鸭子鸭子非常淘气,放在地上给人们互相打招呼,小鸭子还在荷池里洗澡,翻筋斗,吃东西。四只小鸭子多么可爱,惹人笑呀,就像电视喜剧中的主人公似的。等小鸭子上岸之后,发现池里的蝌蚪全都没了,鸭子们把小蝌蚪都吃光了。不久,小鸭子长大了,小鸭子吃过蝌蚪肉之后,让自己变强。
鲁迅先生把小鸭子刻画得那么生动,但还是用幽默的手法让我们领会到,旧社会时代的残忍,批判了那个时代人们为了让自己变强,欺压贫苦的人,排挤身边的强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抢自己的王位。就像文中的鸭子,把蝌蚪吃掉以后,让自己快快长大,蝌蚪就不会长大来与自己竞争。反映了当时的人们的自私,为了一己私欲,不知死了多少人。
第13篇:《呐喊》读后感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第14篇:《呐喊》读后感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 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 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
第15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笔是锋利的,可以说是力透纸背,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映射出的都是社会中的大问题。《药》中他正是巧借华、夏二家的悲剧想要大声呐喊出的是华夏民族的悲哀,《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中塑造的一个个愚昧的国民形象到今日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他们一直存在着,如果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他们将一直存在着。
今天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进城打工的人,而且城市的各行各业也非常需要为我们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们。也许我们不能改变那些农民工们的文化修养,但国家可以出资改善农民工儿女的受教育条件。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多在山区建几所学校,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至少知道打架动粗是野蛮的行为。国民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我们打造世界顶尖的高铁,创造出多高的GDP,而是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明习惯,谈吐举止及文化修养。
正如鲁迅先生用笔,用心呐喊的那样,我们总有一天会改变,会理解鲁迅先生笔下的深意,会走向文明的时代。
第16篇:《呐喊》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第17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写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吏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已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精神良药。
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里的狂人是一个迫害症患者,他向我们暴露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族的狂人深受封建制度和封礼教的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他永远处在担心和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等为代表的食肉寝皮的封建礼教正是“吃人”的根源所在。所以鲁迅先生对狂人充满了同情,对“吃人”礼教充满了愤怒和仇恨。而最让鲁迅先生担忧和痛心的是那些没有吃人和被吃的孩子,所以傿助狂人之口,鲁迅先生发出“救救孩子”的呐喊。
《呐喊》中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语言,情节也并不引人入胜,有的是鲁迅先生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的抨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第18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第19篇:《呐喊》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呐喊》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呐喊》自序,医病成了作者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写我帮父亲买药,后来父亲亡故了。接着写了我去日本留学,救助向父亲一样被误的病人的疾苦。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把这种感觉写得淋漓尽致,体现出了坦荡直率的风格。“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这本书用了朴素,简单的语言描写了生活中的种种琐事总是把他的得寸进尺触,抵向我们的心灵和精神。给读者留下很多空间去思考和遐想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者真实的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的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的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第20篇:《呐喊》读后感
“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这段话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自述,讲他小时候为久病的父亲买药看病的事情。
当我看完鲁迅先生为《呐喊》所作的自序时,我确实是有被感动到了。他为自己当年的“买药看病”满满的尽是悔痛。《狂人日记》、《药》、《明天》、《故乡》这几篇中,其实都有先生自己的影子存在。
《狂人日记》里的“吃人肉”,《药》中的“血馒头”,《明天》求的“贾家济世老店的保婴活命丸”,《故乡》戴着的“银项圈”。这些个何尝不就是鲁迅当年为自己父亲到“最有名”的医生那开的方子,买的药。
正版教科书及正统现代文学史,对《呐喊》均奉为经典。《阿Q正传》自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的代表作。
然而《呐喊》中,其实也很有几篇伪小说。
《一件小事》,是大多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孩子们接触的第一篇鲁迅作品,以人力车夫的磊落来反衬皮袍下的“小”,多少有一些做作的成分。后来的杨朔先生将这样的表达方式发展到了巅峰,并得到当权者长期的首肯。这,肯定是大先生最初所万万想不到的。
《鸭的喜剧》,有一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以小说论,很是失败。
《兔和猫》,依然有一点“小人书”的感觉,叙述并不高明,连“中心思想”也很难总结出来,这真是“无可如何”。
《头发的故事》,这表达的内容,倒有点为“头发”修史的意思,然而表达方式太不严肃,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沾一点“小说”的味道。
《故乡》若是收在《故事新编》里,或许更合适。
《社戏》,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独立成篇,前半可收杂文集,后半也可收在《故事新编》。
“佛头着粪”,浅薄如我,只剩胆大了。无聊文字,博识者一粲。
第21篇:《呐喊》读后感
自从上了四年级,妈妈帮我买了许多书,而且都不错,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自然是鲁迅的《呐喊》。
从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觉得晦涩难懂,可如今再看,却不由得发现:鲁迅先生早在90多年前就已经道出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国民劣根性。虽然他后期不再写那些意味深长的小说,而打起了笔仗,让人觉得尤为偏激,人总会有梦,但醒来后却大半都忘了,但是,鲁迅却不以为可惜,他常常会回忆起那些事,可鲁迅常常也回忆着寂寞的时光,他又苦于不能全忘却,所以,鲁迅把它编成了《呐喊》。但他早期的《呐喊》、《彷徨》等小说集实为中国现今仍然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呐喊》这本书包含了许多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批评,例如:狂人日记,药,白光等;还包含了对于当今的人们的看法,例如:孔乙己,阿Q正传,兔和猫等;不但如此,鲁迅还写了许多关于自己童年时的回忆,例如:故乡,端午节,社戏等;最后,还有一些鲁迅记载的故事,例如:明天,一件小事,鸭的喜剧等。总之,当你看了《呐喊》这本书,自己就好像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悲凄,幽默,有趣,就好像看到了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好像看到了从前的有趣社戏,又好像看到了日益繁忙的咸亨酒店……
故事从华小栓得了痨病开始,他的父亲华老栓为了治好小栓的病,和别人交易买下了一个人血馒头。这个人血馒头就是用革命夏瑜的鲜血浸染的。愚昧的华老栓夫妇以为用人血馒头当药,就可以治好当时几乎要人命的痨病,最后自然无法阻止华小栓病情的恶化。因为巧合,小栓的墓与夏瑜的墓仅隔了一条小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狭路相逢。可更令人痛心的是,夏四奶奶居然连来上坟都要偷偷摸摸,“羞愧”,“踌躇”,国民的`愚昧无知可见一斑。结尾“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是无尽的凄凉与悲哀。
第22篇:《呐喊》读后感
慢慢地翻开那本厚重的《呐喊》,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篇并不出名的短篇小说上——《明天》。
很平凡很普通的两个字,很平淡无奇的一篇文章,却看得我心如刀绞,眼前竟不知不觉地蒙上一层雾。
明天是什么?
有人说,明天是美好,是光明,是快乐,是希望;有的人说,明天是将来,是无法预知的一切……然而这些在四嫂子的眼中都只化作两个字——逃避。是的,明天对于她来说只能是逃避,逃避今天的磨难。——除此之外,她又能怎样呢?曾经的她,肯与今天的暗夜作斗争,肯在深夜里用自己里用自己的双手纺出一张张绵纱,纺出一个个美好的未来,她也原以为一切会好起来,以为宝儿会慢慢长大,会卖馄饨养活她。可是她错了。是的,她错了。她只是一个粗苯的女人,远远不知道自己的双手无法与今天的暗夜抗争。所以她最爱的宝儿死了,永永远远地死了。
她嚎啕大哭,却无更多的人前来安慰——甚至连一个慰问的眼神都没有。也许何小仙、前来帮助人们此刻正拿着手里单四嫂子的钱偷乐呢?
所以单四嫂子放弃了,不再与今天的暗夜抗争了,她已经变得和大多数人一样了,已经把梦想毁灭了,已经把明天当作逃避了。
是的,单四嫂子只能任凭这个黑暗社会打压,只能逃避,她的明天即是逃避了。文章结尾处她最后轻轻关掉的灯,其实也不过是她关掉的希望了。
可悲啊,真是可悲啊!
但是谁又能说这不是这个黑暗社会中最真实的写照呢?
第23篇:《呐喊》读后感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习,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第24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鲁迅的许多名作已成为初高中语文课的必修文章,为了帮助广大同学更好的理解鲁迅的小说,本栏目将在五期中向各位同学简要介绍并评论鲁迅三部小说集中的全部作品,这三部小说集就是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在本期中,首先向大家介绍鲁迅先生的第一部小说集《呐喊》。《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铸剑》),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第25篇:《呐喊》读后感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的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大文学家,所以他的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的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的东西,只能简单的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的东西都差不多的,最起码在我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的悲哀。黑暗的登记制度,不平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的物质愈糊涂,祥林嫂的无奈,与那个时候的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第26篇:《呐喊》读后感
这次寒假,我看了鲁迅写的一本小说,是《呐喊》。你知道吗?鲁迅可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翻译和编写了许多部小说,如:《呐喊》《彷徨》等,都反映了旧社会时的情景。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他本是要学医来治疗人们的,可他后来才懂得人们不是身体上有了伤,而是灵魂出了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书中有个故事“阿Q正传”对我印象最深,阿Q不是真实的人,是被鲁迅拟化的一个人物,随着他我看到了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恶劣行为:地主非常霸道,经常欺压百姓,还见了杀革命党人的惨状等。我从书中知道阿Q是一个没有朋友,没有关心他的人,但又总能让自己赢。也告诉我们要多帮助,关爱身边的人,不管是谁。
为什么书名为《呐喊》?因为作者想通过书的方式拯救旧社会,为人们呐喊助威,呼吁人们要站立起来,不能再被别人这样羞辱。说到呐喊,作为现代的我们也应该呼吁人们铭记这些历史,努力、奋发学习,为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现代社会还需讲文明,有礼貌,多多帮助他人。这样才会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第27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第28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众所周知,我们初中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其实周树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本来,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但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医术并不能医治好中国人那颗愚昧的心,鲁迅先生决定弃医从文。
他的《呐喊》被誉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之首,《呐喊》一个激流中国的深刻写照,《呐喊》一部洞察国民性的文学经典。在这本书中,鲁迅先生用最细微的情感与最震撼的现实,刻画出了许多人物。
这本书,没有像武侠小说那样惊险刺激的场景,没有像浪漫小说那样温馨唯美的画面。但是这本书中,有“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的环境;有“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的担心;有在《创作杂谈》中宁可将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而绝不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的意志;有费尽心思,找来“人血馒头”只为了救孩子的老栓夫妻;有为了赚钱而不惜出卖自己道德的刽子手;有先后失去了丈夫和儿子,最后惨死街头的祥林嫂;有虚伪而又可怜的阿Q;有因为“我”的身份,而叫我“老爷”的童年伙伴闰土;还有许多许多我不忍心说出口的人与事…
或许有些同学并不认为《呐喊》是激励我们勇敢前进的经典。确实,《呐喊》中有许多生难字、句和段,但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才是吸引我们的东西。像在《狂人日记》中的“海乙那”;《孔乙己》中的“服辩”;《药》中的“刽子手”;《明天》中的“火克金”、“大悲咒”;《祝福》中的“无常”等等…当我们在查找这些字词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真正的陶冶情操…
同学们,不要认为《呐喊》真的是一本魔咒,事实上:鲁迅先生,他用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他的文字无论拿到哪个时代,都是激励这个时代的人勇敢前进的经典。
第29篇:《呐喊》读后感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他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形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他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希望,那个染满革命鲜血的馒头,可以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
第30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第31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文化战线上的民族英雄鲁迅的一本小说集。
《呐喊》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批判随处可见,不只是《狂人日记》中的封建社会吃人,还是那落魄书生孔乙己,还有《阿Q正传》的阿Q等等。这本书有力地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
其中,《狂人日记》中的吃人令我印象极其深刻,鲁迅借狂人之口,控诉了黑漆漆的吃人的封建社会。书中最后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更是激起了人们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也推动了新文化运动的开展。
《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乙己喜欢穿长袍,不过这长袍又脏又破,还喜欢到酒店喝酒。说话满嘴知乎者也。在被打断腿后在酒店出现过一次,之后再也没人见到他了。我特别可怜他,他在封建社会下,成了如此模样,无一人帮助过他,还嘲讽他,他自己也没改过自新,最后也不见踪影了。
还有闰土,我们都知道闰土小时候是多么可爱,和鲁迅是好朋友。可在长大之后,鲁迅满怀希望回到故乡,急切的想再次看到闰土。长达后的闰土再见到鲁迅后,竟不说“迅哥儿”却恭敬地叫了一声“老爷”。这的确令人悲伤、感慨。鲁迅也说他与闰土之间有了一层隔阂。我真的不能想象到底是什么让闰土变成了这样,当初亲密的朋友现在却叫自己“老爷”,鲁迅应该很难受吧。
第32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民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民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习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第33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呐喊》里,人格的曙光,人权的晨辉,人性的朝霞,在哪个腐化堕落时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但同时,黑暗压迫着愚昧的人们,邪恶在压迫着觉醒的善良。鲁迅描绘了这个善与恶ZUI终决战的时代,描绘了这个时代中的种种悲剧。这些悲剧的起源,从他的作品中便可看出端倪。
《狂人日记》里令人不寒而栗的描述:满本写满了“仁义道德”的历史,字缝里看到的字,竟然满本都是“吃人”。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带来的不仅仅是权力的集中,更是人民的麻木。
而《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那些无知的人的代表。国土遭人瓜分,皇权摇摇欲坠,民族内忧外患。可是有无数的像阿Q一样的人们,用精神胜利法,在自己所创造的伊甸园中苟且偷生。阿Q死到临头尚不知生命的意义何在,尚不知革命究竟是何物。他只是浑浑噩噩地了结了自己浑浑噩噩的一声。
如果说阿Q象征着愚蠢,那么孔乙己就象征着迂腐。《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中举时的癫狂,正是由于封建时代科举制度给人套上的枷锁导致的。人民越无知,就会有越少的反抗的种子发芽,皇帝的位置也方能做得安稳。于是便诞生了无数迂腐愚蠢的秀才,挤掉了无数怀才不遇的人才的位置。至于无才又屡试不中的孔乙己,他的结局只能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
鲁迅的这声《呐喊》,震醒了一个沉睡的民族,震出了一个新的时代!阳光终于穿透了密布的乌云,将华夏彻底地照亮!
第34篇:《呐喊》读后感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第35篇:《呐喊》读后感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 “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第36篇:《呐喊》读后感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军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第37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第38篇:《呐喊》读后感
初读《呐喊》,愚笨的我似乎读不懂,不知写的是什么。只知那《狂人日记》中尽是看着让人害怕又厌烦的“吃人”的字眼,如那“赶紧吃吧!”,“食肉寝皮”等等。难道是鲁迅的思想有了异样?以至于把世上的人都想成禽兽,无情的啖食他的血与肉。还是他有更深之意,因种种让他感到可怕的原因而难以直面表达?
为了消除自己的迷惑,我翻了翻资料,问了问同学才知:原来它是揭露当时社会上真种种不可调和的深层矛盾,深刻剖析了腐朽的封建制度和观念,表达了作者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以及渴望变革社会现状的迫切愿望。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先生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他说过:“这寂寞又一天一天的长大起来,如大毒蛇,缠住了我的灵魂了。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绝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于是作者用了种种方法,去麻醉自己的灵魂。
掌握了这沧海一粟的知识,我便带着似懂非懂的想法继续那让人痛苦的读书旅程了。
当我读到《药》时,里面的故事情节让我惊叹了,原来思想还处于封建时期的人对于生病是多么的无奈与迷信,我,既为他们感到悲哀又为他们感到可笑,试想,“人血馒头”怎么可能会治病呢?也许,这种事情不仅仅是由于他们本身的原因吧!这应该与当时的社会情态有很大的关系!难怪鲁迅先生让我感到: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呢?原来根由如此啊!
鲁迅先生之所以会写出这种文章,无非是想体现两个字:“批判”,因为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的士大夫家庭。他出现从小在课余就喜欢读野史笔记与民间文学书籍,为以后创作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后来因家道衰败,经济极其困顿,使他饱尝了冷眼与侮蔑滋味,“看见世人的真面目。”认识了封建社会的腐朽与没落。这些都促使他对中国的国民性进行深入思考。
从《白光》中我可以体会到当时科举制对人民的残害。文中陈士成连考了十六回,却未曾考中过一次,以至于耳畔常有回音“这回又完了!”当他迷迷糊糊似乎看到了白光时,便拿起锄头往下掘,以至于掘出了阴森森的头骨,这段情节似乎为他后来落湖而死做了前奏。
《社戏》中的情节似乎要好一点了,主要描写的是鲁迅看戏之事,从内容来看,一个有文化的人与着实的农家子弟的区别,似乎在城里读书的人是受到尊敬与爱护的。如“然而我们是朋友,即使偶尔吵闹起来,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少少,也绝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而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由此可见,学问,在乡村孩子的眼中是多么的神圣。
至此《呐喊》已被我简单的看完了,也许,你会跟我一同发现:鲁迅无疑具有一种反文化的倾向。不过,他也是为了唤醒沉睡麻木的国民。这是时代的呼唤,时代的造就,使鲁迅成为我国一代圣雄》。
第39篇:《呐喊》读后感
暑假期间,闲暇之际,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颇有感触。
《呐喊》中的《药》给我留下深刻的映像。《药》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吃,希望能治好儿子的病。老栓秉着自己的错误的执念,在茶馆卖力工作,只为了得到这个“仙丹”似的蘸着人血合成馒头给儿子吃,可是最后,老栓因为自己过于封建迷信的思想耽搁了儿子治疗,儿子最后还是病死了。老栓体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但是又是愚昧无知的。这个悲剧的结局则反映了旧社会统治下,人们思想的落后,愚昧无知。
而另一篇文《孔乙己》也为我们呈现封建阶级统治之下的悲哀。小说描写了孔乙己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期待科举改变命运,但在生活上却不勤快,自我安慰,生活穷困潦倒,人们对他嘲笑不断,终日戏谑。终于有一天孔乙己中了,一口老痰卡住,过于激动兴奋得了疯病。通过孔乙己可笑可悲的一生轨迹,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悲哀。
看了《呐喊》,我才明白当时旧社会的封建迷信和落后毒害了很多人,人们在封建愚昧无知的思想统治下害人害己。敬佩鲁迅先生用笔为武器,批判当时的落后的思想和无知行为,唤醒了许多人沉睡的思想,人们与封建社会斗争,才换来社会的进步。
如今,我们拥有良好的就学环境,不断的汲取新的知识新的观点,和社会一起进步。但是生活中仍旧出现一些愚昧落后的现象,比如,许多人因为条件不足或者不想学习进步,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于仍保留着以前的封建迷信,保留许多陋习,推崇读书无用论,那些孩子们经常不读书或者半途辍学,所以他们的生活却没有多大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要好好的活着,还要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好好活着,我们要一起进步。
第40篇:《呐喊》读后感
纵观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中国在时间的长轴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也留下了许多千古不朽的名人,鲁迅——一颗旧时代冉冉升起的新星,带给人们希望与光明。
19世纪中后期的中国是沉睡的,人民是麻木的,鸦片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一次又一次地挑衅中国人的尊严,一次又一次地践踏我们的国土,掠夺我们的国宝。而这些屈辱不但没有让大家团结起来保卫祖国,反倒出现了一幕幕令人心痛的景象:文人的迂腐、清高,民众的愚昧、冷漠,革命者的寂寞、牺牲,这一切都深深刻在鲁迅心里。
他拿起笔,写下一篇篇警醒世人的不朽名作,他用笔来唤醒大家,唤醒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使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带给人们无限的深思与反省。辛亥革命初期,一些进步人士鼓励民众拿起武器保卫家园,却孰不知中国人的灵魂乃至肉体早已被三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束缚了,辛亥革命仅维持近百天就被扼杀。
不以革命为目的的伪革命军,麻木不堪的大众都是封建制度的奴隶,它时刻主宰着人们的灵魂,只有鲁迅的精神能唤醒他们,治愈他们。《呐喊》,不正应了它的名字嘛!中华民族,站起来吧!你们不是东亚病夫,你们不是失败者,鲁迅的《呐喊》让更多人听见了时代的声音。鲁迅,如此伟大之人,你的壮志,你的理想,你的信仰,你的灵魂将永垂不朽!
它也教会了我许多东西,虽然我们幸运的身处和平年代,没有经历过这些,但我能真切感受到鲁迅先生的呐喊。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终究是醒了,承载着无数中国人崇高的信仰和美好的理想站起来了。
身处这样美好的时代更应该好好珍惜,不要让历史的悲剧重演。现在的中国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向你们致敬!伟大、勇敢的先烈们,你们可以安息了!我们会将你们崇高的精神发扬光大,载着你们未停歇的脚步向前奔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书籍简介
《把信送给加西亚》是阿尔伯特·哈伯德的作品。
主要讲述了在19世纪美西战争中,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传奇故事,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挺身而出的一名年轻中尉——安德鲁·罗文,没有任何推诿,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不可能的任务”。把信交给了加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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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把信送给加西亚》描述的是一个在美西战争爆发时,美国总统麦金莱必须立即与古巴岛的起义军首领加西亚将军取得联系的故事。
故事中的英雄,那个送信的人,也就是安德鲁·罗文,美国陆军一位年轻的中尉。当时正值美西战争(译者注:1898年4月至12月美国与西班牙之间发生的争夺殖民地的战争)爆发。美国总统麦金莱(译者注:美国第25任总统(1897-1901在职))急需一名合适的特使去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军事情报局推荐了安德鲁·罗文。
在孤身一人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罗文中尉立刻出发了,一直到他秘密登陆古巴岛,古巴的爱国者们才给他派了几名当地的向导。那次冒险经历,用他自己谦虚的话来说,仅仅受到了几名敌人的包围,然后设法从中逃出来并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
整个过程中自然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偶然因素与个人的努力相关联,但是,在这位年轻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为了表彰他所做的贡献,美国陆军司令为他颁发了奖章,并且高度称赞他说:“我要把这个成绩看做是军事战争史上最具冒险性和最勇敢的事迹”。
这一点当然毫无疑问,但人们更应该意识到,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因为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因此,罗文中尉将永远为人们所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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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安德鲁·罗文(本书讲述了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传奇故事,这位名叫罗文的英雄接到麦金莱总统的任务——给加西亚将军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安德鲁·罗文没有任何推诿,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不可能的任务”。),中尉,弗吉尼亚人,1881年毕业于西点军校,美国陆军上校。作为一个军人,安德鲁·罗文与陆军情报局一道完成了一项重要的军事任务——将信送给加西亚,被授予杰出军人勋章。立功之后,安德鲁·罗文曾服役于菲律宾,因作战勇敢而受到嘉奖。从军队退役后,1943年1月10日在旧金山逝世,终年85岁。
威廉·麦金莱(William Mckinley,1843年1月29日-1901年9月14日)是美国第25任(第29届)(1897-1901任职)总统。他18岁从军。南北战争结束后,22岁以少校军衔退伍,先后当过律师、县检察官、众议员和州长,1897年当选为总统。执政后,他采取提高关税和稳定货币的政策,加上其他措施,美国的经济有了很大起色,麦金莱从而获得“繁荣总统”的美名。对外,他发动美西战争。他在布法罗被无政府主义者刺杀,享年58岁。麦金莱是美国立国后被刺身亡的第三位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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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尔伯特·哈伯德(1856—1915),美国著名作家和出版家,纽约东奥罗拉的罗依科罗斯特出版社的创始人。因罗依科罗斯特出版社所出版、印刷、发行的优质出版物而闻名。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布鲁明顿。由于他具有罕见的经营天赋和写作才华,年轻时就闻名于世,被称为“东奥罗拉的圣人”。
阿尔伯特·哈伯德出版了两本杂志:《菲士利人》和《兄弟》。实际上杂志中许多文章都是出自于他之手。在写作、出版的同时,哈伯德还致力于公众演讲,他在演讲台上所取得的成就不亚于在写作和出版上的成绩。
1899年,阿尔伯特·哈伯德写了一篇关于“美国偶像”安德鲁·罗文的文章,刊登在《菲士利人》杂志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以此为主要内容的书籍更是畅销全世界。一个世纪以来,该书被翻译成各种文字,全球超过8亿人阅读,成为有史以来世界上最畅销的读物之一。许多国家的政府、军队和企业都将此书指定为士兵和职员必读的敬业守则。
阿尔伯特·哈伯德,他是一位坚强的个人主义者,终生坚持不懈、勤奋努力地工作。1915年被德国水雷击沉的路西塔尼亚号轮船一同沉入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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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
读完《致加西亚的信》,我并没有想象中的激情澎湃,感慨万分,因为书中所表达的精神我都懂,也经常经意不经意地这样做,于是它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将这种精神明朗化,系统化,并辅以例子为佐证,让我感触较深的不是书的内容,也不是书中提倡的精神,而是读书的人。服从本是下属该做的事,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就像子女要赡养父母,吃完饭要洗碗一样天经地义的事,却要值得如此大力的推行,竟有如此多的读者,从侧面说明了这是一个严重的人性问题,如果从这一点来说倒是让我感慨万分了。
如今像罗文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为什么呢?真正的原因并不是大家不想做事情,不想把事情做好,而是思想上存有“瓶颈”。主管给他的任务有一个,他的疑问却有十几个,“我忙,没空”“人少,没办法做到”“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不要太理想化了”“我的下属理念太差,我也没办法”“让某某做可能会更好”等等堂而皇之的,而他提出这些问题不外乎有以下几种目的:(1)摆困难,让你降低要求;(2)摆完困难,让你觉得让别人做会更好,那么他就可以偷闲了;(3)有言在先,万一事情没办妥,不能完全怪他,你会体谅他的;(4)希望你帮他解决困难。
或许这时候有人要问:难道上司给我们下达任务的时候我们只能说:“没问题”,其他的什么都不能问吗?诚然不是,假如主管让你到A城市送材料,而你不知如何到达A城市,顺便问一下主管A城市在哪里,如何搭车,省得到处找到处问,如此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何乐而不为呢,可是如果连主管也不知道怎么办呢,一切都得自己解决。如果你不能帮助主管解决一些难题的话,那要你何用?
我们一直都在推崇罗文——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却忽略了两个重要人物:派罗文去送信的人——美国总统麦金莱和推荐罗文的人——情报局长阿瑟。瓦格纳上校。千里马不多,伯乐更少,如果没有阿瑟。瓦格纳和麦金莱的信任,慧眼识英才,也不可能派罗文去送信,因此,美西战争从侧面反映了用人的重要性,而我们的企业是不是也该清楚每个主管,员工的优劣,让每个人去做他最合适的,能发挥最大优势的工作。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
19世纪,西班牙军队占领了古巴这个小岛国家,并野蛮地奴役着古巴人民。1895年,古巴人民奋不顾身地争取自由。由于地理位置等因素,美国不得已密切关注着古巴形势。随着形势的不断恶化,1898年4月,美国正式向西班牙宣战,并意识到和古巴起义军合作是赢得这场战争至关重要的因素。因此,美国总统对陆军中尉罗文委以重任,给古巴起义军首领加西亚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联络信。罗文没有提任何问题和要求,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克服艰难险阻、冒着生命危险,出色的完成了这个“不可能”的任务。罗文被堪称为美西战争中的英雄。故事情节简洁明了、扣人心弦,从中折射出象征忠于职守,人人树立敬业、忠诚、勤奋品质的这样一个道理。
100多年来,英雄的故事广为流传,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以主动性完成职责。如今,每个企业都在呼唤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寻找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重用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了今天职场的主旋律。然而在现实社会还有很多的人以玩世不恭的态度对待职责,给公司报以潮讽、频繁跳槽、推诿塞责、固步自封,对能偷懒沾沾自喜、消极懒惰、自毁前程。因为他们忽略了人类社会最基本行为法则---互惠的交换,投入才有回报,忠诚才有信任,主动才有创新。为此我们不但要投入自己的忠诚和责任,尽职尽责,努力争做《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而且要正确引导全体职工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为此,从以下方面努力去做:
1、提倡敬业敬业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道德的光辉所在,是珍视生命、珍视未来,是全心全意地投入,是脚踏实地,是一种对自己自内而外形态的关注与升华。敬业,首先要爱业,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哥伦布在他每天的航海日志上最后一句总是写着:“我们继续前进!”这句话看似平凡,实则包含无比的信心和毅力,包含着哥伦布对航海事业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态度。就凭着这一股精神,他们向着茫茫不可知的前途挺进,横跨惊涛骇浪,历经蛮荒野地,克服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发现了新大陆,完成了历史上惊人的壮举。
我们经常说:今天不爱业,明天就会失业。每一份工作都来之不易,所以我们就应该本着“努力、努力、再努力,实践、实践、再实践”的精神,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因为干一项事业,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就难入佳境,难出成绩。而且,往往事业心比知识更重要,因为没有使命之感,没有敬业之心,没有锐意进取的勇气,知识就只是摆设,终不能转化为能力和成绩。敬业,还要有恒心和毅力,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每个人都渴望成功,但是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就像天上不可能掉下馅饼一样,成功是靠百折不挠的进取意志,靠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拼搏得来的。正如《把信送给加西亚》中所讲:“年轻人所需要的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只是聆听他人种种的指导,而是更需要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去完成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我们提倡敬业,还应该搞好团结。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其实也是敬业精神在日常琐事中的具体体现。
2、提倡忠诚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罗文中尉就是怀着对自己祖国的热爱、对自己祖国的忠诚,完成了一个军人应该完成的任务,而且没有丝毫怨言,没有丝毫退却。我们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集体、忠于事业,时刻牢记,集体的利益永远高于个人的利益。当然,只靠简单的服从是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送信人”的,我们正处在一个信息化、知识化的多元社会,服从的精神加上创新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完成“送信”的任务。
3、提倡勤奋在工作上要勤奋。国外有位名叫杰克·韦尔奇的CEO这样说过:“没有什么细节因细小而不值得你去挥汗,也没有什么大事难到尽了力还不能办到”。工作中,即使再细小的事情,我们都应该尽心尽力、勤勤恳恳的去完成;只要我们尽心尽力、勤勤恳恳的去做了,就会成功。成功不是三分钟的热情所能实现的,也不是一时的冲动所能造就的,它靠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
在学习上要勤奋。现今的时代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时代,科技的飞速发展、竞争的异常激烈,需要一专多能、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来应对。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要想不被时代淘汰,要想取得更大的发展,就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要多学习多思考,多方面的充实自己,全方位的提高自己,跟上时代的步伐,做时代的追随者,而不是时代的淘汰者。
“送信”的传奇故事是一种象征,一直以来在激励、鼓舞、鞭策着人们,社会在呼唤着、寻觅着、锤炼着“送信”的人。让我们共同打好基础、提高素质、培育品质、胜任工作,为我们的祖国、为我们的人民、为我们的工作尽自己之才力,展自己之智慧,扬自己之风帆,创辉煌之业绩,人人都真正成为“送信”的人!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3
我认为这是无可厚非。但这成立的前提是,领导下达的任务是否明确。我们设想,如果麦金莱总统把信交给罗文中尉时只说了,请你把信交给加西亚,而并没说明交给哪个加西亚,而罗文中尉也不再追问这加西亚到底是谁,我想,罗文中尉也没法光荣完成总统交给的任务,他的故事也不会被写成励志书篇来供我们学习。而罗文中尉之所以能在没有进行追问的情况下,出色的完成了总统交给的任务,其前提是麦金莱总统在交代他任务时已经明确说了加西亚的身份,即古巴起义军首领加西亚将军。
因此,从上可以看出,如果领导想要员工二话不说,并能出色的完成自己交代的任务,其前提是,领导下达的任务要十分清晰明确确。即能要接受任务的员工清楚的知道任务的目标是什么。如此一来,就对领导下达任务时的准确度和清晰度提出了要求。
倘若,领导下达的任务不明确,接受任务的员工不知道到底要干啥时,员工对领导下达的任务提出疑问,并与领导进行有效沟通就很有必要了。这沟通并不是员工来向领导抱怨任务的完成如何如何困难,为什么要这么做,甚至跟领导来讨价还价,或讨论这工作该不该你来做,等等之类的问题。而是来明确这任务到底的是什么的问题。通过这样的有效沟通来明确任务,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有效性的目的。否则,如果领导下的任务不明确,而员工接到任务后一知半解,甚至满头雾水,不再进行追问就开始工作,到头来,员工是无法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更可怕的是,忙了半天,做的工作与完成任务没有一点干系,这就造成了工作资源的白白浪费。
因此,通过对《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的学习,使我个人认为一个工作任务要及时有效的完成包括了以下3点:
1. 领导要能向员工准确清晰地下达工作任务;
2. 当领导下达的任务不够明确是,员工要跟领导进行有效沟通,以明确工作任务;
3. 当员工对工作任务已经很明确时,就要毫无抱怨开始工作,并要为完成任务全力以赴。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4
我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励志读本,内心很受感动和鼓舞。书中的故事很简单,就是一名美国中尉罗文如何将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送给古巴起义军领袖加西亚将军。这个流传百年的故事,激励着无数的团队和个人,他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把对事业的忠诚作为他们终生追求的目标。正如通知中所讲的,这个故事传达的理念影响之大,是不可想象的,足以超越任何理论说教。
读后我感同身受,每个人的潜能是无限的,有时候我们欠缺的不是能力,而是一种对事情的态度,一个充满正向思维的态度。其实任何事情的本身并没有多复杂、多难做,而是办事的人们的主观意识将事情变的复杂化。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实工作中,虽然有能力的人很多,但不见得每个人都能承担起把信送给加西亚的重任。
《把信送给加西亚》书中讲到服从是执行的前提,也是执行力的保证。我认为执行就是给做事的人定位的,我是干什么的,我就是要把信送到古巴起义军加西亚将军手中的人,这就是我的职责,也是我的工作,更是我的使命。反醒一下我们,在工作中做到了多少,我们又有多少服从、忠诚、荣誉感呢?
其实罗文取得的成功并不是他的军事才能,而是他的忠诚和信念,以及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勇敢不屈的进取精神,才使得他圆满完成了任务,为后人所铭记。
罗文是一名军人,有人说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但如果罗文没有奉献精神,没有忠诚、尽职、尽责、尽力这种精神态度,只是服从接受,不用意志去克服艰难险阻,一次次的困难,一次次的生死之界,他就不会完成总统交给的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
罗文中尉从接受任务到完成任务,体现出罗文对待职业的忠诚,对上级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对待职业的敬重之心。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罗文一样,对工作多一些敬业,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担当,多一些尊重与宽容;就会少一些埋怨,少一些计较,少一些推诿,少一些失误,少一些借口,少一些私心,那么我们的工作一定是充满快乐和幸福的。这样的工作也一定是效率最高、质量最佳的。
实际工作中,大家有没有发现,团队效应的力量,它体现在方法上,效率上,成功率上,好的团队、好的协作,它一定是一个充满阳光的正能量团队。这样的团队在哪里,那里就是春天、是阳光,他们不仅闪光自已,同时还照亮着别人,影响着别人,带动着别人。我们日常的工作中,工作本身没有多复杂,配合不好,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报怨声声,无论是拒绝或是被拒绝者,心里都不是滋味,都感到不舒服,我们为什么不能做一个心地阳光,快乐的接受者、奉献者。工作本身没有界线,需要我们协调配合的时候,这项工作就是我们自已的工作,我们没有什么理由推诿,我们必须无条件的完成。
也许我们这一生无法达到罗文把信送给加西亚的高度,但是只要我们心中坚定一种信念:那就是忠诚、服从、诚实、守信,对待职业多一些尊重,敬重之心,那么我们的个人素质和团队执行力都将得到强有力的提升。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5
该书的故事发生于1898年,而《把信送给加西亚》写于1899年。但是故事和该书所表述的精神却已经成为了一代又一代领导者的信念。故事中的英雄,就是安德鲁·罗文,美国陆军的一位年轻的中尉,一个送信人。当时美西战争爆发,美国总统麦金莱急需一名称职的特使去完成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军事情报局向总统推荐了安德鲁·罗文。罗文接受任务后,没有问:“加西亚在什么地方?”“到哪里能找到加西亚?”就立即出发,没有任何人跟随前往。直到他潜入古巴岛,古巴的起义军才给他派了几名当地的向导,几经冒险,或者用他自己谦虚幽默的话来说,仅仅受到了几名敌人的包围,然后设法逃了出来,他终于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在战争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的人。该书告诉人们: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必须在社会组织中奠基事业生涯,只要你还是公司企业的一员,就应当抛开任何借口,投入自己的忠诚和责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当你把身心彻底融入公司,尽职尽责,处处为公司着想,对投资人承担风险的勇气极以钦佩,理解企业主的压力,那么,任何一个老板都会视你为公司的支柱。忠诚带来信任,你将被委以重任,获得梦寐以求的广阔舞台。
该书传达的理念,影响力之大是不可想像的。正如作者阿尔伯特·哈伯德所说:“文明,就是充满渴望地寻找这种人才的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公司企业要想获得成功,其员工的主动性、责任感和忠诚都是至关重要的,那“送信的人”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栋梁之才。该书更是一本关于成功的励志佳品,它激励着人们:不被困难吓倒,满怀信心坚持完成所托付的任务。揭示了成功的一种模式。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6
我是一个酷爱听战争故事的小男生,利用课余时间曾大量阅读了关于战争的课外读物,所以我能对古今中外许多著名战役如数家珍。比如:三国时期以少胜多的赤壁之战、二战时期对消灭希特勒纳粹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诺曼底登陆战役,这些精彩的故事让我对英雄崇拜不已,恨不得自己就是一名威风凛凛的常胜将军。
今年寒假的一天,妈妈向我推荐了一本名叫《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书,还特别神秘地告诉我这是一本畅销了一个多世纪的好书,许多大公司的领导也要求员工阅读这本书呢!“这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呀?真的有这么神吗?!”怀着将信将疑的心情,我试着阅读起来。
其实这是一个非常简短的小故事,作者叫阿尔伯特?哈伯德,讲述的是1898年美西战争爆发,美国总统需要立即与古巴起义军将领加西亚将军取得联系,因为情况紧急,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加西亚、把重要的军事情报传递给他。但是,美国政府只知道加西亚将军潜伏在古巴的某个秘密丛林中,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在哪里。这时,有人向总统举荐了美军一名叫罗文的中尉,说只有他才能找到加西亚。于是,罗文接受了任务:怀揣着总统的亲笔信,只身穿越硝烟弥漫的战场,冒着生命的危险,三个星期后,他终于在古巴的深山老林里找到了加西亚,把信交到了加西亚将军手中,胜利完成了总统交给的任务。
看完了书,我对妈妈说:“这本书虽然没有描述精彩的战争情节,而且我似乎也没能完全读懂,但是我非常认同书中的一句话:“敬业就是敬重自己的工作,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情,一切为了自己而做。”对于一名小学生来说,我的“工作”就是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增长本领。如果真正热爱学习,自然就会愿意主动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把学习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对待,就会主动发现自己的不足,积极想办法提升学习技能和成绩。我相信:天道酬勤,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今天自己付出的汗水是为了创造明天更美好的未来!
在学习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我以前总是有畏难情绪,一遇到难题就推给家长和老师,好像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一样。因为没有坚强的意志,我做事容易半途而废,喜欢找借口当逃兵。通过学习罗文精神,我明白了:只有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竭尽全力地战胜困难,才能从学习中享受到真正的快乐和满足。
非常感谢妈妈向我推荐这本书,通过这次有意义的阅读,我收获很大!求学之路充满艰辛和曲折,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我希望自己成为罗文那样的人:有顽强的意志、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完成学习任务,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常胜大将军!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7
薄薄的一本小册子,满纸都是忠诚与勤奋。
虽然这封致加西亚的信是如何送达的,作者并未明说,但其中的象征意味早已不言而喻。忠诚不仅能带来个人的荣耀,也能推动民族与国家的繁荣。
作为高中学生,谈及职场还为时尚早,但若把日常的学习比成工作,把职场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相对应,在体会到理趣的同时,也会受益匪浅。
“每一件事都值得去做”。经过将近九年的学习,我愈来愈感受到这句话的重要。虽然成绩尚可,但也不止一次地怀揣着这样的心理把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诲置若罔闻,事后想想,自己做的只是一件蠢事。有时会对眼前近乎做烂的习题感到厌烦,不愿提笔,转头去死死钻研艰深的难题,然而这样做的后果不外乎是产生一种惯性,带到考试中,自然是负多胜少。所以,耐着性子把已学的知识点真正理解透彻,而不是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地片面追求难度和深度,做好每一件事方能踏踏实实地走下去。
“全心全意,尽心尽责”。对待工作如此,对待学习如此,对待生活亦如此。在学习中我常常有种体会,对知识的掌握不能完全运用题海战术,也就是说,做题不在多,而在精。安安静静、专心致志地做一两道典型题,胜过急急忙忙、潦潦草草地做几大本。而在生活中,对待老师的嘱咐、同学的求助、自我的承诺,莫不需要这样专注的精神,一旦能全力以赴地去做每一件事,在别人眼中就会是一个可靠、值得信赖的人,在自己心里也会是一个快乐、坚强、无愧的形象。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你是否专注于眼下的事,将决定你的未来。
“满怀感恩之情”。一个心怀感恩的人,会更快乐,也会拥有更多的机会。感恩能产生强大的动力。当心情失落的时候,我会想一想曾经教导过我的老师,他们无不影响着我的成长,并对我寄以希望,所以无论前路多困难,只要老师的叮咛还萦绕在耳畔,我的脚步就永远不会停歇。那感恩的动力强劲且持久,它支持着我翻山越岭、劈荆斩棘。感谢能让自身变得更谦和、更高尚,多道几声感谢,不仅温暖了彼此的心灵,也在无形中为自己创造了许多机会。
有人说在这样一个讲求新意和变化的时代,忠诚、勤奋这些古老的品质已经过时,但看看这本薄薄的小书,虽然写于一百多年之前,依旧在今日畅销,这是对优秀品质的最有力的佐证。现在的学生被许多新兴的物质分散了注意,忘记继承这些永不过时的品质,然而现实却教会了他们怨天尤人。其实,作者想要我们明白的,不过是积极主动地面对工作、面对学习、面对生活。只要拥有了积极的心态,一切优良的品质也会随之而来,忧愁烦恼自然会被解决,人生自然会向着成功和圆满发展。
作者在最后发问:“谁将把信送给加西亚?”不妨就回答:“我去!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8
文章讲述了那位名叫罗文的美国陆军中尉,当接到麦金莱总统的任务给古巴起义军首领加西亚将军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时,他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看似不可能的任务。我从中获得不少启发。
一.坚定信念
无论做什么,都必须有一个信念。有句话说,天救自救者。信念,也是能够成功完成一件事,重要的条件之一,选定信念,做起事情的时候,才可以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断激励自己以前行,才可以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断鼓舞自己以动力,才可以在遇到失意的时候,不断安慰自己以振作。
二.重视自己的价值
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很多人都在有意识的去探寻,很多人在无意识间默默的做着,描绘自己的人生。在商人眼里,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活在这个社会,我们只有处理好自己在这个社会的位置,了解这个社会的某些基本关系,我们才能更为适应这个社会,换句话,与其说适应社会,倒不如是处理好各种生活中遇到的关系问题。
三.爱岗敬业
有句广告说得好: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当我们将爱岗敬业当做人生追求的一种境界时,我们就会在工作中少一些计较,多一份奉献;少一些抱怨,多一份责任;少一些懒惰,多一份上进。有了这种境界,我们会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并抱着知足,努力的态度,把工作做的尽善尽美,从而赢得他人的尊重。
四.有强烈的责任心才能有完美的执行力
微软董事长比尔盖茨曾对他的员工说:“人能够不伟大,但不能够没有职责心。”比尔盖茨说这句话,是建立在他对执行力的重要性认知的基础上的。因为一个人只有具备高度职责感,才能在执行中勇于负责,在每一个环节中力求完美,按质、按量地完成计划或任务。所以微软十分重视对员工职责感的培养,职责感也成为微软招聘员工的重要标准。正是基于这种做法,成就了微软一流的执行力,打造出了声名显赫、富可敌国的微软商业帝国。如今各个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市场风起云涌,未来的竞争是人力资源的竞争,是职责心的竞争,每一位员工的职责心都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样每一位员工也只有具备了高度的职责心才会有完美的执行力。
五.忠诚是企业之魂
古人说“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又说“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可见自古以来它一直被人们视为美德。但是直到今天它依然年轻,依然被我们的社会所珍视。对一个企业而言,责任,维系和支撑着每一项工作,而忠诚,则提示着一个人的价值。员工的忠诚,演绎了企业之魂的源源流长,员工的忠诚,创造着企业发展的浩浩伟业。
我们知道,那些优秀的书籍给与我们的东西,不是单纯的知识,也不是瞬间即逝的刺激,而是生存的自信和做人必备的才能和勇气,也唤醒我们的心灵,使人对成功坚定信念。书籍并不是把外在的东西移交给我们,而是促使我们内在的东西喷涌而出。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9
一、敬业与忠诚
我从这本书里得到的震撼,不是信使罗文把信送给加西亚过程中的艰辛,而是基于以下这个原因:美国总统将这封写给西班牙加西亚将军的信交给罗文,罗文接过信后,并没有问:“谁是加西亚”,“他在哪里?”,“我怎么才能找到他”,“为什么让我去”等问题,只因为四个字:敬业与忠诚。
敬业、忠诚是我们每一个人必备的基本素质,也是我们做好工作,获得成功的前提和保证。敬业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习惯。当我们将敬业变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就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并找到快乐。面对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所从事的专业,只有牢固树立起这种敬业精神,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个人的潜能,发挥出自身的优势,才有可能成为这个领域的行家里手,才有可能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美国总统将一封写给加西亚的信交给了罗文,罗文接过信后,并没有问:他在哪里?”这就是一种敬业精神,一种责任意识,一种执行力的表现,一种对领导和事业的忠城,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不管艰难险阻,全心全意地去完成任务。
在当今任何一个单位的发展都需要具有忠诚、执着、敬业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像罗文这样的“送信人”。忠诚、执着、敬业不仅仅有益于个人所属的单位,更有利于个人的发展。一个人只要有勤奋工作的态度,一如既往的敬业精神,忠诚于事业的信念,事事追求精益求精、尽善尽美的效果,那么我们的工作就能完成好,我们的事业就能取得成功。我们都能成为“罗文”——一个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二、执行力
罗文接过信后,没有任何借口的完成了。上司吩咐的任务,不管是不是你分内的事情,没有任务借口的完成,这是执行力的第一表现。城南新区的建设,正是需要这种的执行力,才能把政府、上级机关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付诸实践、落到实处。可以说,执行力的强弱关系到城市建设的兴衰成败,因此,提高部门执行力对机关单位和城市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六年来城南新区始终按照规划设计、拆迁安置、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等“四个先行”的原则,致力于打造一个“新而特”的城市中心。经过六年的建设,由一张白纸到现在的高楼林立、道路宽畅、水清树绿,学校、医院、商业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和职教园区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一座新而特的现代新城已初露倪端,城南新区的变化可谓是日新月异。能够有这么骄人的成绩,一方面是因为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另一方面是因为拥有一批具有罗文品德的“城南人”,埋头工作,不讲条件,不计较得失,努力工作的结果。
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领导做出了重要决策,并明确提出城南新区要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建设智慧、生态、现代的特色“三城”。城南新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幸福城南”的号角已吹响,作为城南规划建设的工作者和服务者,我们要深入学习《把信送给加西亚》的精神,把忠诚、责任、创造性执行的“罗文品质”融入到实际工作当中,继续弘扬城南精神,不断提升自身水平,为城南新区基本实现现代化而不懈努力。
规划事业本身就是一种创新,规划方案的确定更是一个创新的过程。城南新区作为盐城乃至江苏沿海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区,规划编制应该体现出其作为龙头的核心地位。城南新区建设智慧新城、生态新城、现代新城“特色三城”的目标为规划编制和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金融城、科教城、聚龙湖商务商贸区、潜龙湖文化旅游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也对规划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所以只有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推进创新精神,开拓思维,创造性的完成任务,才能把城南新区的规划做的更好,把城南建成“新而特”的现代化新城区。
执行力,也就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执行力强,具体表现在能够把上级安排的任务干得又好又快;执行力不强,再好的目标,再完美的计划,都只是一句空话。城南新区要上一个新的台阶,首先在规划编制和设计上就要体现高要求、高标准,在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后,在思想和行动上变“要我干”为“我要干”,立即将其付诸实施,积极主动地执行,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管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做好每一件事情,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努力把城南新区的每一个项目都打造成精品工程,力争每一个项目都做成全市的标志性工程。
通过阅读《把信送给加西亚》,感触颇深,有许多启迪。故事的内容虽然简单,却揭示了深刻的道理。让我们以罗文的敬业精神、忠诚品质、良好心态为榜样,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聚经验,为自己赢得一个又一个为加西亚送信的机会。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0
这几天,我读了妈妈曾经时读的书,这本书已经有些旧了,书名是《把信送给加西亚》,它给了我很深的感受和启发。
这本书写自1899年的一个晚上作者阿尔伯特-哈伯德一家人正谈论美国和西班牙的战争,大家都对起义军首领加西亚将军赞不绝口,只有作者的儿子语出惊人:“真正的英雄是罗文中尉!”是啊,作者的儿子没说错,罗文中尉冒着生命危险,把美国总统的信秘密送给了加西亚将军。途中,他被敌人袭击,被间谍谋算,在陌生危险的环境里,克服重重困难。他通过战友的帮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化险为夷,终于把信传递给了加西亚将军,并带来了大量的情报。
这本书赞扬了罗文中尉的品质。当总统把信交给他时,他并没有问:“他是谁呀?他在那里?这是我的工作吗?”而是立即行动了。现实生活中却没有几个“罗文”。
很多人做事情总是没有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任务。其实我也是那样。我写作业的时候总是拖拖拉拉,三心二意。似乎已经成为了习惯,有人说过:“习惯就像幼狮,一开始是你培养它,可是后来就是它控制你了!”
现在,我身边的“幼狮”已经开始控制我了!这可不行!我要控制它!我要改正我的坏习惯!
这本书,让我明白,做事情要主动,不要被动,要勇于承担责任!
我也要做一个“罗文”那样的人!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1
《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书名列全球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六名,世人对她的评价很高。正如美国曾任总统布什在读过此书后曾说“太可怕了,它把什么都说了”。可见此书的影响之深、之广。
该书我已拜读过两次。通观全文,很杂。但究其精神实质,无外乎三点:一、服从。二、忠诚。三、主动。相对于现代企业或单位的管理确实很实用。以至于归纳出人类社会的最基本行为法则——互惠的交换;投入才有回报;忠诚才有信任;主动才有创新。此种言论,此种倡导不由得使我想到了广告中的一则广告:“汇仁肾宝,你好我也好。”
某一天,闲来无事,重又拾起该书拜读,思想却发生了质的转变。我仿佛在该书中看到了中国远古时候的一则故事《伯乐相马》。确实<把信送给加西亚>中明确立论:成功的企业必须做到——1、员工应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2、企业需要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3、领导重要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然而事实又是怎样?《伯乐相马》中写道:“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当下纵观现代社会不同性质的企业,在选拔和任用人才的时候,考虑多的不是“你很行”。而是“你是谁”?在各条战线、各个行业中,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大有人在,然而在人为的设置的考核障碍前,这些人终归是老死槽边。一方面高举求贤若渴的牌子,一方面又被世俗的困扰而禁锢,最终发出“人才难寻”的哀怨。这不好笑吗?!
《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书的确有其积极地一面,但是我们在拜读此书时应清醒的注意到她的对应面——员工。一味的强调一面而忽略另一面的感受,这本身就违背了辩证法。愿我们的当权者、执政者,多一份公心,少一份贪念。善于发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现、培养和重要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诚如是!则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才会真正意义上的达到和谐和发展。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2
罗文,一名普通的美国陆军年轻中尉,肯定他执行过很多任务,可是那次任务过后让他不再普通。在美西战争期间,孤身一人,在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将总统的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就一个打战的人怎么会把这么艰巨的任务完成的那么出色呢?靠的不是什么出色的军事才能,而是自身的优秀道德品质。
我们90后被安上安于现状,懒散,消极,怀疑,抱怨,扯皮,没有责任心等等性格特点,老是一副愤世嫉俗的样子来看世界,这些心态都会制约着我们的进步,所以,不要埋怨任何人,不要抱怨自己的怀才不遇,放弃平庸,端正态度,树立敬业,进取的精神,让我们大众书局全体人员结合本行业特点,向罗文学习,以罗文为榜样,立刻行动起来,全心全意地完成属于自己的任务。更应该主动的出击解决问题,不要害怕出错,不要担心自己的能力不足,只要去做,我的自信心机会回来,责任心也会回来。消极懒散也就会消失。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还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就是要做,就要做到“最好”,罗文在接受任务后,他还有多种的选择,他可以立即行动,不追求质量,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它:或者先放一放,先完成自己的事情在去做它,但是他选择完美的执行。所以当我们将要做一件事时能做到最好,就不做到次好:能做到100分,就绝不做到99分。每次做完一件事时都反问一下自己我们平时做到位了吗?都竭尽全力做到最好了吗?如果没有,就一定要改变自己。
每天主动多做“一点点”,水考的最后阶段,我实在坚持不住了,厌烦了千篇一律的学习内容,这是我刚好读到了这个标题,“成功和失败的差距,或许就是因为一些小小的事情,一切就都随之改变了”。这只是里面的一句小哲理话,可偏偏我记住了,平常我就是不拘小节习惯了,现在我一点小事都觉得不值得我做,可是就是这些些小事决定了更大的地方。每天多做一点点即使我们暂时没有收益,但是我们的付出都会存在我的人生账户里,总有一天,我们会拿到高额的利息的!
每天多做一点点,不知不觉受益一生。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3
当我读完《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书,还在久久回味,这本书对于人们的意义太大了,这才知道为什么领导推荐大家来读这本书。
把信送给加西亚发生于19世纪,西班牙军队占领了古巴这个小岛国家,从此古巴人民过着悲惨生活。1898年4月,美国正式向西班牙宣战,意识到想赢这次战争,必须和古巴起义军合作,但是问题产生了,怎么通知古巴起义军首领加西亚呢?过去没有电话,手机,送信必须通过人送去。这个任务很艰巨,关系到数万人的生命,怎么办?谁能担当起这个任务呢?罗文由此产生了,罗文就是这个艰巨任务的执行者,必须把这封决定战争命运的联络信送到加西亚手里。
加西亚在哪里呢?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他在哪里,如果知道加西亚在哪里,任务就不会那么艰巨。而罗文接过美国总统的一封信,并没有问:“谁是加西亚”,“他在哪里?”,“我怎么才能找到他”,“为什么让我去”等问题,而是直接执行任务,克服艰难险阻、冒着生命危险,出色的完成了这个“不可能”的任务。
这样的人才国家需要,公司需要,郑州民生耳鼻喉医院更加需要这样忠于职守、履行承诺、敬业、忠诚、主动的人。如果有些人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懒散,消极,抱怨,没有责任心,缺乏敬业精神,严重地制约着我们医院的进步和发展。
作为一名网络人员,就肩负着网络来诊量的大任,如何使每天来诊量增加是我们网络人员的首要任务。网络人员应该做到:对IT事业的热爱,对工作岗位的职守,对待自己的信心和医院的衷心。
一、对IT事业的热爱是网络人员继续发展走向成功的钥匙,对IT都没有了激情,作为一名网络人员是没有意义的,就不会勇往直前的向目标迈步,就不会成为罗文……“一种职业的责任感和对事业高度的热爱一旦养成,会让你成为一个信赖的人,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
二、对工作岗位的职守,“在其位,谋其职”这是每个工作人员都应该做到而且必须做到,自己岗位的职责就像送信的任务,必须完成,如果自己该做的任务都完不成如何担当重任。因此,网络人员应忠于职守,不辱使命,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领导交代下来,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就必须立即执行,做新一代的罗文。
三、对自己要有信心。信心加良好的心态是取得成功的关键。心中始终要有“我能行,我能成功,我必须成功”的信念,那么你一定会成功。信念每时每刻在脑海中呈现,信心就会倍增,加上目标明确,就会创造一个成功的'奇迹。当遇到挫折时,要默念,成功是有失败的积累,重振信心,直至成功。
四、对医院的衷心。作为医院的一员,始终要忠诚于医院。不得向同行业泄露医院机密资料,要精心策划营销方案,为医院带来更多利益。只要在医院一天,就跑开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投入自己的忠诚和责任。当你把身心彻底融入医院,尽职尽责,处处为医院着想,你就是对医院有用的员工,老板就会把重任交给你,就像美国总统把信交给罗文一样,只有你才能完成重任。
我们都做罗文,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承担医院重任,我们的医院才会越来越辉煌,走上成功大道。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4
我认真通读完全书后,心想一个朴素的故事之所以能在100年来以不一样的方式在全世界广泛流传,成为有史以来最畅销的书籍之一,正是因为本书所推崇的关于敬业、忠诚、勤奋的思想观念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一个国家又一个国家。故事的内容虽然简单,但却是一个永不过时的故事,它向我们传达了优秀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素质——敬业、忠诚、勤奋进取、认真负责、创造性的执行力、坚持不懈的精神、自信和良好的心态。作为“五线历练”干部要努力做到:
一、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一项事业,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就难入佳境,难出成绩。而且,往往事业心比知识更重要,因为没有使命之感,没有敬业之心,没有锐意进取的勇气,知识就只是摆设,终不能转化为能力和成绩。敬业,还要有恒心和毅力,百折不挠的进取意志,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拼搏,不怕吃苦的精神。对于我们“五线历练”干部,不管在那个岗位上都树立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的观念。懂得用心思考问题,要做到勤勉敬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完成“送信”的任务。
二、“忠诚”是做一种责任、一种操守、一种人生最重要的品质,忠诚者不谈条件,不讲回报。军人把服从命令作为天职,罗文中尉就是怀着对自己祖国的热爱、对自己祖国的忠诚,完成了一个军人应该完成的任务,而且没有丝毫怨言,没有丝毫退却。“一种职业的责任感和对事业高度的忠诚一旦养成,会让你成为一个信赖的人,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所以,我们一定要养成对事业忠诚的品质,一旦拥有这种品质,我们就会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要时刻牢记集体的利益永远高于个人的利益,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就像这次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我们要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决定,严格落实24小时临时检查站检查,坚持养猪户每天消毒、清洗,决不让一滴泔水喂猪,守土有责,坚决不能在我们卡点上出去一头猪。
三、对待事情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正如书中所说的“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不要被动服从,而要主动开拓”。这本书告诉我们:困难是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但如何去解决困难,面对困难,取决于每个人对工作的态度。态度就是执行力,也就是“抓落实”的能力。服从是执行的前提,也是执行力的保证。即使再有才华的人,如果缺乏服从的心态,才华便不能为人所用,也不能为自己创造价值。而才华有所欠缺但服从命令的人,潜下心来学习,在做事中锻炼出来,最终将成为真正有价值的人。作为一名“五线历练”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以积极的姿态开展工作,要以服从领导的决策和各项制度规定为己任,全身心地投入,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不论面对任何工作和任何困难,都做到“没有任何借口”,坚决执行任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书虽然出自于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但是当今社会仍需要大批的能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需要千千万万的罗文在各个岗位上勤奋工作,才能共同创造美好的美丽新世界。只有付出才有回报,只有主动才有创新,一个人只有具备了主动性,才能将许多的“不可能”变成“可能”,才能化腐朽为神奇,才能最终超越自我,实现自身价值。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融入罗文精神,象罗文一样用自己的诚心深爱自己的工作,把自己磨练成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一个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5
新年伊始,我仔细阅读了这本《把信送给加西亚》。老实说,这不是一本很生动的小书,就像我们平常的工作生活一样,需要我们有充分的耐心和认真的态度来完成。但读完这本小书,我深有感慨: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企业,都需要罗文这样的人才,不管在多么困难的情况下,都能克服种种阻力完成任务。我们需要学习他的那种敬业精神,能够担负起上级交给的任务,并立即执行,全心全意的完成任务。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执行力。
提高执行力,要积极主动
当罗文接到任务的时候没有问:“为什么让我去?”或者“加西亚在什么地方?”之类的问题。他没有一丝的犹豫,一丝的迟疑,更没有讨价还价,而是主动的承担了这份责任,对完成任务充满信心,并立即出发,这不正是敢担当的一种体现吗?不管是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是领导所交代的事情,都应该主动的接受,积极的完成,快速而又全力以赴。
提高执行力,要勇于担当
台前农商银行在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在全市乃至全省位居前列。2015年,面临艰巨的改革和发展目标,为继续保持这份来之不易的荣誉并且做到继往开来、发扬光大,就必须要求自己有勇于担当责任、担当风险的的基本素质,多一份压力和责任,少一点懈怠和浮躁,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提高执行力,要团结队伍
一个好的方针政策,一个伟大的计划,凭借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完成的,它往往需要一个团队的密切配合才行。罗文之所以能完成任务,和帮助他的古巴爱国者们是离不开的。在我们的工作中,要建立“上层为下层、领导为中层、中层为基层、基层为客户的”团结合作体系,每一位干部员工既当服务人员,又是服务对象;既是组织者又是参与者。如果哪个层面出现问题,整个体系将会出现脱节。目前,我行正在开展社保IC卡发放工作,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基层员工全部参与了此项活动,既收集了信息、宣传了金融产品,又让广大农户感受到了我行的真实贴近农民的服务。
提高执行力,要探索创新
从结果来看,执行力要求事情必须按质按量的完成任务,但从过程来看,执行时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完成任务。结合我们农商银行的日常工作而言,制度创新、金融产品创新的前提必须是以管理理念的创新做支撑,才能不断提高持续发展的能力。2015年,台前农商银行先行先试,在开通票据、同业市场、债券市场等新业务的同时,对部分业务功能进行再次整合,实现业务数据的大集中,符合现代银行扁平化管理的模式,缩短了管理半径。
《把信送给加西亚》,它告诉了我们很多:忠诚,责任感,执行力等等,不是每个人都能当总统,但是人人都可以是罗文,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发挥创造性,并与人合作,努力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任务。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6
古人云:言简意赅,微言大义。《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正是如此。这本小册子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教育意义。在认真反复的学习了这则寓言式的故事后,罗文将军的精神深深影响着我,加深了我对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行为法则的认识,那就是:“只有投入才有回报,只有忠诚才有信任,只有主动才能有创新,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同时也对我的工作有了新的指导。
忠于领导,上下一心
忠于领导不是迷信于领导,更不是阿谀奉承、投其所好,而是服从领导的安排、跟随领导的节奏、完成领导的部署。像罗文将军那样,即使是再艰巨的任务,也无需多言,不必质疑领导的决策、也不必向领导索要过多的细节,那只会徒劳浪费时间罢了,我们要做的只需坚定信念:接受任务,全力以赴。同样,作为县级行社领导班子,我们对员工也当如此,灌输忠诚服从的理念,培育高效的执行力,上下一心。
当前,存款揽储情况不容乐观,这固然有县域经济环境的因素,即便如此,我们也不应为自己寻借口、找开脱,因为最能体现工作质量的是工作态度,而不是牢骚和抱怨。下一步,我行将加大宣传力度,广揽储源,保证完成首季度存款净增任务目标。
敬业高效,履职尽责
“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也就对你哭”。这句话中蕴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如果将其推广到敬业与责任上,那就是:如果忠诚敬业、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企业必将给予实实在在的回报;如果敷衍了事、逃避责任,那么永远都不会有骄傲的事业。我认识到,工资是发给日常工作的人,高薪是发给承担责任的人,奖金是发给做出成绩的人,荣誉是颁给有理想抱负的人,辞退信将送给没结果还耍个性的人!
既然选择了农信事业,我们就应当热爱这份事业;既然被提拔为领导干部,我们更应当担当起这份责任、对得起领导和员工们的信任。在具体的工作中,我将承担工作责任,带头高效完成领导安排部署的任务目标,实时把握工作进展情况,尤其是要坚决将不良贷款控制在1.5%以内。
团结勤奋,创新工作
我们提倡敬业,还应该搞好团结。即使是罗文将军,离开了古巴起义军的接应者,恐怕也很难完成“送信”任务;没有全行员工高效执行工作任务,就不能实现我们的改革发展目标。在工作中,为了全行员工上下一心,我们就要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其实这也是敬业精神在日常琐事中的具体体现。
当然,我们讲忠于领导、敬业高效、团结勤奋,不是要像机器人一样机械的工作,除了埋头苦干,我们还要抬头看清道路。虽然目标很明确,但是走向目标的道路还需要我们披荆斩棘、自己开拓,主动、高效的执行力,需要由创新的能力和勤奋的态度来支撑。对此,我将加大深入一线调研力度,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的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产品服务,为实现农信社改革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宏伟蓝图贡献自己的最大力量。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7
《把信送给加西亚》真是一本好书!它讲述了一则传奇故事,道出了一番人生箴言,共鸣了我的忧虑之情,打开了一扇透亮天窗!
美西战争期间罗文中尉送信的事迹成为传奇,至今仍广为传颂。殊不知,这则西方世界的故事今天也在我们台前农商银行上演着!具体地说,我们银行的发展就是一次次的“把信送给加西亚”:如今日益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就是那时战云密布的美西战争背景,加西亚是我们的明天、我们的未来,这个英雄般的送信人是我们这个上下齐心、风雨同舟的大集体,而我们肩负的历史使命就是那封至关重要的信——带领父老乡亲脱贫致富奔小康、支持地方经济持续健康高增长、实现支农惠农贡献卓越谱华章!
近年来,台前农商银行用一封封改革创新之信铺就了台前农信发展的荣耀之路,几代农信人如勇士般披荆斩棘、筚路蓝缕,正是那种燃烧青春奉献农信的敬业精神使得台前农信事业发展蒸蒸日上。而如今,台前农商人怎样继续谱写历史、再创辉煌?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答案,那就是“敬业奉献,担当有为”!
当前我们已经翻过体制改革的崇山峻岭来到了经营转型的十字路口,在这个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凝神聚力千方百计实现经营发展突破,其中强化企业软实力是增强发展驱动力的重要一环,因此,我们要从以下两个层次做好敬业精神、敬业文化的宣传与落实工作,努力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金融服务团队:
人人都是好战士,时刻准备做英雄。通过多种方式使得爱岗敬业、奉献青春的工作追求融入团队成员的生活理念,与农信发展同呼吸共命运。首先形成“人人谈敬业、处处讲奉献”的局面,通过支行晨会、中层例会、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让敬业奉献、主动担当、有所作为的观念入耳入心,影响潜移默化;其次实现“全员都上进、积极有作为”的成效,实现经营管理的扁平化和高效化,提高员工对经营管理的参与度与贡献度,举全行之力共谋农商银行发展大计。
处处都能写传奇,把信送给加西亚。君子不器,对人才的考评任用不拘一格,从制度层面鼓励员工把所属岗位工作放到心头、做到极致。在继续坚持“机会均等、优中选优”的人才选拔理念的基础上,扩大人员交流,以“试错”的魄力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尊重和寄托,为员工施展才华找到最适合的平台,让员工对工作“放得开、喜欢做、做得来”,把平凡岗位做出色、关键之处做到位,让 团队科学搭配形成合力,以期共筑农信事业跨越发展之路。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8
《致加西亚的一封信》整篇文章篇幅很短,质朴的文字里传达出一种关于忠诚、服从、敬业的理念和行为准则,所推崇的更是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何谓忠诚?从字面上理解,“忠”字底下一颗心,“诚”字边上一张嘴。其实,在某个层面上忠诚是精神现象,是一种坚定的信念和追随,体现在人的判断和选择上,简言之,忠诚者,生于心,成于言,这就是忠诚的伟大之处。
如文中接受任务的罗文中尉就显示出他对上级、对自己国家的绝对忠诚,上级的信任来自于对罗文中尉品质的肯定,也是对他能力的认可,这是他平时的品行为他“赢”得了这次机会。如果罗文中尉是一个没有忠诚可讲的人,那他很难赢得上级的信任和尊重。
许多人认为,“入教入道”,我没有“入教入道”,就谈不上忠诚的需要,这是对忠诚解读的最大误区。不要以为,忠诚只是针对社会功利而言,好像做大事才需要忠诚,过日子就不需要忠诚,其实不然。做人做事,无论是做君子还是做小人,无论是做大事还是做小事都需要某种忠诚作为支持,每个人随时都在面临:为什么这样做?为什么坚持这样做?其实忠诚就是我们判断和选择的立足点与理由,只要在脚踏实地就有立足点与理由,在生活中忠诚能为我们赢得信任,在工作中忠诚给我们带来事业上的发展机遇,可见忠诚作为精神装备的核心力量,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是必不可少的。
如何忠诚?“忠”就是要心居正中,做事不偏不倚;“诚”就是强调“言必行”,一诺千金,一言九鼎。个人而言,恪守商业机密,顾全大局,这都是忠诚于事业的表现。
罗文中尉做为一名军人,服从是军人的天职,在接受任务的时候是军人的服从,让他无任何的疑问和犹豫,就接受了充满危险的任务,并在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全心全意的去完成任务。绝对服从是完成使命的基础,如果罗文中尉对任务产生质疑,必然会丧失完成这个任务的动力。当然,有人会说我不是军人,所以不需要服从,那么何谓服从?
服从受到他人或者规范的压力,个体发生符合他人的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叫做服从。服从包括,服从个人、团体、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更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上学期间服从老师,参加工作后服从单位的领导者……
所以说,服从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员工要学会服从领导,忠诚于公司,主动克服困难,直至完成任务,这就是个人需要服从的理由。服从对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个人服从是需要持之以恒,要相信有一份付出,便会有一份回报,以最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事业中去吧!
罗文中尉徒步走过了一个危机四伏的国家,历尽波折,凭自身的智慧和勇气,三个星期后终于找到了加西亚。罗文正是通过他不畏艰险的敬业精神,完成了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任务,敬业,就是全心全意地对待工作。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很多人对于自己目前的工作都不满意,所谓的“这山望着那山高”,总觉得别人的工作比自己好,而等自己真的失去目前的工作时,才发觉自己原先的工作有多好。
总之,一项工作要干就干好,干到问心无愧,只有像罗文中尉那样有忠诚、服从和敬业精神的人才能表现较为充分的展示自我,而一个人的这些表现就是一个人社会价值,一个人就越是有忠诚、服从和敬业精神,他获得就会越多,占有的也越多,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19
早就听说这本书了,而它带给我的则是众多的疑问:100多年前的一本小册子何以流传至今?何以为各界人士关所注?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阅读了《致加西亚的信》一书。本书介绍的是美西战争时期一个送信者的传奇故事,借用送信者的英雄事迹阐述了——企业与个人发展双赢的真谛,上百年的广泛流传和超过8亿册的全球销量佐证了这一经久不衰的成功模式。
读完这本小册子后,心中的疑虑可以说是慢慢地消失了。文中最让我敬佩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罗文——一个送信者,之所以敬佩他,就是因为他具有忠诚、自信、责任心和主动性等优秀品格,他完成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造就了自己的英雄事迹,成为无数的政府、军队、企业及其他各种社会机构梦寐以求的标志化人才。正如本书作者所言:“文明,就是孜孜不倦地寻找这种人才的一段漫长过程。”
中国从古至今,就讲究“为臣者忠”的思想,而在当今社会中,这种思想似乎正被我们这些现代人所遗忘。不断的要求更好的物质生活,不断的去尝试薪水或报酬较高的行业,频繁的跳槽,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虽说人往高处走,但也不可如此。在我看来,要想领导重用,除了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外,也要有对工作的忠诚,通过忠诚、敬业的工作,从而得到领导者对你的信任,被单位重用。就像书中主人公罗文一样,怀着对自己国家和军队的无比忠诚去做送信之事,历尽艰辛而不改初“忠”,才最终完成任务。所以忠诚也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以忠而专,以专而精,精才才能有所做为。
责任心对工作的重要,是众所周知的。本书主人公——罗文,在送信的过程中,不知经历了多少危险,可他最终坚持了下来,不仅如此,他送去的信也并没有丝毫的损伤。为什么呢?因为他在送信之前,做了一个动作,“罗文,拿了信,用油纸包装好、打封、放在胸口藏好”,从这些细小的动作中可以看得出,他做这件看似简单事情时的责任心,正因为如此,他才得以漂亮的完成这次任务。而在我们的现代社会,有责任心的人,似乎变得越来越少了。“made in china”的标示在国际商品交易中似乎成了廉价、劣质的代名词,这种现象在一个侧面反映出了我国在生产制造各个环节工作质量之乱,反映出了产品生产者缺乏责任心的问题。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面对类似问题,应以罗文为榜样,把工作任务是同于生命一样重要,并细致、认真地完成它。
通过看罗文,不禁让我想到了很多很多。是啊,责任心对于我们教师来说,更有它重要的意义,只有有责任心的教师,才能尽心尽力地去爱护自己的学生,才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孜孜不倦地去工作,同时,作为教师的我们,只有拥有了忠诚、自信、责任心和主动性等优秀品格,才称得上是一位好教师,才是一个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教师,让我们共同努力,做一个像罗文那样具有优秀品质的人,无愧与人类工程师这个光荣的称号。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0
一些书短到令人吃惊的程度,而它所发挥的作用却并不小。美国作家阿尔伯特·哈伯雷的《致加西亚的信》,就是这样一本书。
什么东西使这本书充满了魅力呢一看之下,情节简单到了极点: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此时,挺身而出的一名军人——罗文,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罗文正是通过他不畏艰险的敬业精神,完成了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任务,也正像许多公司的那些孜孜不倦,埋头苦干的领导人和员工一样,他们的敬业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公司事业的进步。企业需要能“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那些积极主动,坚忍不拔,积极和坚决完成任务的人,那些值得信赖,具有崇高使命感,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并不一定要像罗文一样具备军事知识,但一定要具备罗文一样的道德品质,这些道德品质正是国家,企业和一个人事业成功的有力支柱。罗文般的敬业精神应该作为我们每个人自身的敬业标准,对于工作任务不计得失,不怕困难,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地工作,高效地完成任务。
我想这本书之所以能畅销不衰,风靡世界,正是它倡导了这种理念:对工作的忠诚与信念。现在有这样一个普遍的现象,很多人对于自己目前的工作都不满意,所谓的“这山望着那山高”,总觉得别人的工作比自己好,而等自己真的失去目前的工作时,才发觉自己原先的工作有多好。我想每一个职业都有它自身的优缺点,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别,而且一份付出一份收获,收获总是和付出成正比的,我为什么说“收获”而没用“收入”因为“收入”仅仅是“收获”当中的一部分,正如书中所说:“不要为薪水而工作,因为薪水只是工作的一种报偿方式,虽然是最直接的一种,但也是最短视的……面对微薄的薪水,你应当懂得,雇主支付给你的工作报酬固然是金钱,但你在工作中给予自己的报酬,乃是珍贵的经验,良好的训练,才能的表现和品格的建立。这些东西与金钱相比,其价值要高出千万倍。”这段话对我的心灵有很大的触动,在当今这个快餐时代,人们越来越急功近利,而忽视了一份工作对于人内在品质和素养的深远影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书中还提到了一种观点:“每天多做一点”。现在很多人工作时往往是抱着应付的态度,即把老板或领导规定必须做的事情做完就行了。这样的话,只会使自己永远处在被动的局面,换句话说,这样无法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书中给出了这样一个例子,艾伦在一个周六的下午放弃了自己喜欢的球赛,多做了点事情,结果不仅为自己增加了1000美元的现金收入,而且为自己带来了一个比以前更重要,收入更高的职务。艾伦并不是速记员,他也没有义务留下来帮那个律师做速记,可他还是留下来帮了律师的忙。他能这么做,反映出他具有助人为乐的内在品质,正是这种良好的品质,使他获得了现金收入和更好的职务。每天多做一点,并不会占用自己太多的时间,却可以让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何乐而不为
当然罗文的优秀是不言而喻的,而麦金莱的举重若轻,瓦格纳的知人善任,格瓦西奥,里奥等人的团结协作以及双方的共同价值目标,也同样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这些优秀的品质和精神都是一个企业,一个领导,一个员工必不可少的。
读过一本好书,精神得到了一次升华,愿我们将《把信送给加西亚》所体现的精神落实到我们的本职工作中,原则做事,本色做人。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1
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给我感触颇深,当今社会,象罗文这样能把信送到加西亚手中的人真是太需要了。
企业需要罗文,国家需要罗文,时代呼唤罗文。故事中的罗文,是美国陆军的一名年轻中尉,在美西战争期间,孤身一人,在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冒着生命的危险,历经艰难险阻,终于将总统的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出色地完成了这次重要任务。毫无疑问,罗文取得的成功并不是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进取精神,这就是忠诚和主动性,就是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一种敬业,服从和荣誉的精神。正如中国有句古话:"君子以厚德载物","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做人,做事首先要有好的品行做基础,另外的启示就是做什么事要坚持,不要总想做这件事会给自己有什么好处,会得到多少花环,荣光。
重视的是无条件地主动完成任务本身。如果罗文总想完成送信后自己会成为英雄的话,可能就完不成任务了。如今,大家都在谈论改革,创新,但是社会上有些同志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懒散,消极,怀疑,抱怨,扯皮,没有责任心,缺乏敬业精神,严重地制约着我们事业的进步和发展。究其原因,就是缺乏一种对社会和事业的责任心,进取心和敬业心。
所以,不要埋怨任何人,不要抱怨自己的怀才不遇,放弃平庸,端正态度,树立敬业,进取的精神,让我们水利行业全体人员结合本行业特点,向罗文学习,以罗文为榜样,立刻行动起来,全心全意地完成属于自己的任务——"把信送给加西亚",只有这样,我们水利行业的明天才会更优秀,我们的行业才会更辉煌,我们的国家才会更繁荣。读完这本书,还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就是同志之间要有一种信任感,欣赏感,上校对罗文的信任,把罗文推荐给了总统,总统对上校和罗文的信任,把信托付给了罗文,彼此的信任产生一种动力,使罗文的前行才变的那么义无返顾。可现在生活中存在这种问题,有时候,我们过多的质疑了周围的同事或者朋友。"这事他能不能办成啊?"很多时候,你信任他的时候,可能你自己没有特别在意,但是他会认为"他这么信任我,我应该努力去完成"。
所以,这种彼此的信任在一个互动的角色上来说非常重要,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比较重要因素,有了这样的因素,才可能出现很多的罗文。如果你总是在寻找,总是不信任,无数的寻找,无数次的这样错过的话,我认为也不会出现罗文。所以,我们社会也必须做到不断地发现罗文,并树立其成为团队乃至社会的楷模,才能使我们的明天更灿烂。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正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文明,就是孜孜不倦地寻找这种人才的一段长久过程。"同时本书倡导一种做事情的精神,就是书中所说的让人能够"像初恋一样来从事一件事情"的精神,现在有些人缺乏这种做事情的精神。为什么缺乏这种精神呢?因为没有目标。其实,大的目标一时想不清楚也不要紧,起码可以认真对待每一天。把目标细化到每一天,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对事尽力,对人尽心,这样一天天的积累就是成功。
启示我只有以饱满的热情踏踏实实的投入工作,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事情,无条件并主动地搞好我市水利各项资金银行存款核算与管理工作,按顺序逐笔登记好日记帐,及时与市财政支付中心和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帐面余额与对帐单相符,及时与明细分类帐核对,做到帐帐,帐实,帐证相符,同时搞好水利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水利经营统计及编报工作,才能成为象罗文一样的好兵。这本书不仅仅说明了工作的方式方法,更是提倡一种哲学。
人生面对困难,你该怎样去做?是怨天尤人,指责上天对自己的不公,还是去发现问题,理清思路,尽量去解决?这本书同时告诉我们:生活是客观存在的,但积极工作,积极生活的态度却能伴随我们一生。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2
很多企业都很难找到像送信的罗文这样的员工。“把信送给加西亚”能帮助企业解决这个难题,此书所推崇的关于敬业、忠诚和勤奋的思想观念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一个国家又一个国家。许多企业家都借助此书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
有关如何把信送给加西亚的故事,有关送信人罗文,有关《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书,在全世界已广为流传。“送信”变成了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变成了一种忠于职守,一种承诺,一种敬业、服从和荣誉的象征。
大多数人应该意识到,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因为他出众的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
现在社会上的人不仅仅缺乏的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及公司的各项政策,也不仅仅是聆听他人的种种指导,而是更缺乏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应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的完成任务,就像“把信送给加西亚”,简单的说,我为公司工作,他付给我薪水,我就要努力为他工作,支持他和我们共同工作的公司。敬业精神也包括我对工作的主动性,不仅要对自己份内的工作尽职尽责,而且要更上一层楼,做到更主动,更卓越。(知识不是自己走进你的脑子,而且需要你自己主动去学习它,研究它,俗话说得好“学无止境”。)
每个地方都能发现许多失业者,和他们交谈时,能发现他们对工作充满了报怨、痛苦和诽谤,我们应该停止抱怨,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即使你的处境再不尽人意,也不应该厌恶你自己的工作,因为在世上再找不出比这更坏的事情了,如果这是你不得不做的一些令人乏味的工作,你就想方设法使这乏味的工作充满乐趣。用这种态度投入工作,不管你从事什么工作,都很容易取得良好的效果。平日工作中,不要小看自己的工作,即使是很普通的工作,我也应全力以赴,尽职尽责的去完成,小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利于对大任务的成功把握,一步一个脚印地身上攀登,便不会轻易跌落,通地不断的实践,掌握如何随时随地地保护好自己内心资源,愚者只会把他们的心智和精神消耗在无聊的事情和喋喋不休的争吵上,这无形中也消耗了大家的体能。
总而言之,此书目的还是一个词“爱岗敬业”。但是此书把“爱岗敬业”的很多细节都明示出来,让一些缺乏这种精神的同事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个词里所含的广泛意义。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3
“到哪里能找到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谁将把信送给加西亚?!”
当整个世界都在谈论着“变化”、“创新”等时髦的概念时,重提“忠诚”、“敬业”、“服从”未免略显陈旧。然而,这却又无法回避。
成事先成人,成人诚为先。一个人无论成就多大的事业,人品永远是第一位的。而人品的第一要素就是忠诚。记得有位哲人对用人做了三种判断:德才兼备之人,可重用之;有德无才之人,可用之;无才无德之人,绝不可用。可见,忠诚是衡量一个人品行好坏的重要标志,忠诚的人才是可靠的,才是可以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忠诚意味着敬业,敬业意味着追求卓越、意味着奉献。忠诚于祖国、忠诚于宪法、忠诚于领导、忠诚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
一个集体要想取得发展,要有忠诚有能力的成员,而成员为实现自我价值需要集体所提供的平台作为依托。当积极性和能力被埋没、被误解时,请不要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因为,最重要的事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要相信自己,肯定自己。同情和宽容是一种美德,诚实诚信更加可贵。以诚实对待领导,才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增加工作经验,培养我们宽阔的胸襟,才能使我们的事业无往而不胜。
态度决定一切,对待工作除了忠诚,更离不开敬业。如果工作态度不端正,就会对工作推诿塞责,划地自封,以至于自己总是在一个水平上来回波动,不自我省思,而以种种借口来遮掩自己缺乏责任心。要成为一个能够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靠的是一种执着的精神和追求,是一种专注的态度,一种不达目标誓不罢休的精神。人必须有种高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缺少了这种精神,就会整天萎靡不振、无所事事、毫无作为。因此,在工作中要坚守执着,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一丝不苟、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树立精益求精、誓争一流的标准要求;树立大胆工作、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敬业精神离不开服从,服从更需要一种敬业精神。服从的魅力无所不在。军人对于命令需要服从,机关对于政策需要服从,学生对于老师需要服从,法律面前人人需要服从。执行领导下达的命令是有必要的,但是要完成任务,不仅仅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仅仅是聆听他人的种种指导,需要的是一种敬业精神。对于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的完成任务,要有一种成功的心态,积极主动的去做每一件事。停止抱怨,喜欢抱怨的人没有立足之地的,喜欢抱怨说明缺乏一种信念,而这种信念正是成功的基础。树立正确的心态,否则烦恼忧愁就是心灵的杀手。服从不但是军人的天职,这些美德更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这些美德不仅仅适用于军人,更适用于每一个成功的集体。
“静静地把信拿去,不会提出任何愚笨问题,也不会随手把信丢进水沟里,而是不顾一切地把信送到。”,这就是罗文,一个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这就是“忠诚”、“敬业”、“服从”的完美结合。省思自我,在具体的工作中,是否也能象罗文那样敬业,那样勤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积累经验,为自己赢得一个又一个为加西亚送信的机会。虽然不能做到每一个人都是能“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然而却需要这样的精神来鼓舞和激励,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忠诚于要做的每一件事,不断的完善自己,做一个新时代的“罗文”。
让我们一起把信送给加西亚吧!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4
在上中学时,就流传着一句格言“只要学会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学校、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也常常会说: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才能成为有用之材。现在,我们也会经常听到有人说:我有知识、有技术(能力),这就是我的资本。
可是,阿尔伯特·哈伯德却站在一个老板——企业管理者的角度,在《致加西亚的信》一书中发出感叹:“谁(能)把信送给加西亚?”并列举事例告诉我们:事实上,没有几个可以委以重任的人。正因为如此,“向罗文这样的人,我们应该为他塑造一座不朽的塑像,放在每一所大学里。”
刚读这本书的时候,很多人可能都会有这样一种想法:这不过是管理者们用来教化职员服从他们管理的一本书而已。
不,否也!我们古人就有云:要想做官,必先做人。做人,也就是要有“德”。其实,哈伯德也正是向人们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作为一名企业员工,管理者更需要你的是“德”,即敬业、忠诚和勤奋。“而在我看来,忠诚和敬业并不仅仅有益于公司和老板,最大的受益者是我们自己和整个社会”,艾柯说。
斯大林说:“挑选工作人员,第一要根据政治的标准,第二要根据业务标准。作为中国古代智慧象征的诸葛亮在《心书》中说:选拔人才是应“问之以是非而观其志……期之以事而观其信。”陈云说:人才“德与才相比,我们更要注重德。”德才兼备,是我党一贯坚持的用人原则。这里的德和才一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工作环境,有着不同的具体标准。一般而言,忠诚(责任心、事业心)、敬业(认真)和勤奋(尽心尽力),这是企业对员工“德”的最基本的要求。
翻开历史,有“才”而无“德”的人,往往不是一事无成,就是身败名裂。如“才尽”之江郎,如遭万人唾弃之秦桧,等等。
《管理者的能力开发》中说:人才有“三力”,即动力、能力和权力,三者缺一不可。一个人若没有工作的动力,即便是有能力,也肯定不会有什么作为。动力是行为的直接原因,动力是奋斗的源泉。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是由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由低到高)的五个层次组成的。在正常情况下,人们总是从生理需要开始,先满足低级的需要,逐渐过渡到较高级的需要。人的动力就产生于五种需要之中。只有以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为主要动力,期望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得到社会承认,有成就事业的欲望,才能有抱负,有责任感,能站到企业、公司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才能通过自律控制、把握自己并不断激励自己,从而做出有效的成绩,然后得到企业的肯定,到时你的高级需要以下的各层初级需要就也自然会得以实现。
正如哈伯德所言:“如果能捏起来,一盎司忠诚等于一磅智慧!”布什所说:“我寻找那些能把信带给加西亚的人,让他们成为我们的一员。那些不需要人监督而且具有建议和政治品格的人正是能改变世界的人!”
也正如原出版者手记中提到:“但是人们更应该意识到,取得成功的最重要因素并不是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它优良的道德品质。因此,罗文中尉将永远为人们所铭记。”
朱熹在《观书有感》中写道:“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公司和企业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成绩,“公司负责人经常送走那些无法对公司有所贡献的员工,同时也吸纳新的成员。每个老板只会留住那些最优秀的职员—那些能‘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总之,只有德才兼备的“有德之才”,才是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同样,如果你能忠诚于你所在的公司(企业)、热爱你的工作(敬业)、竭尽全力地工作(勤奋),有效发挥你的特长;那么,我肯定,你,就是那个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5
《把信送给加西亚》讲述的是罗文中尉是如何把信送给加西亚将军的故事。这个送信的传奇故事已在全世界广为流传100多年,《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也畅销不衰,风靡世界,这主要是它倡导了对工作的勤勉敬业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推动企业、单位和社会发展的。
在我们的身边,这样的精神、这样的人确实有点少了。所以我们要学习这本书,学习罗文中尉的精神,我想这也是此书畅销100多年的根本所在。现在这本书静静地放在我的桌子上,薄薄的,朴素而不鲜艳。这是我看过的最小的书了,叫它小册子好像更适合,然而它的内容所给我的感觉绝不像它的外观那样。因为通过学习这本书我明白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行为法则,那就是:“只有投入才有回报,只有忠诚才有信任,只有主动才能有创新,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这本书以一种足以让所有人信服的表达方式传达了一种极为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和人才价值观,使我深刻感悟到“罗文”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的态度直接体现了工作的质量,要看一个人做事的效率,就要看他的工作精神和态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一些人工作态度不端正,以善于投机取巧为荣耀,领导一转身就懈怠,没有监督就没有自觉,对工作推诿塞责,划地自封,以至于自己总是在原来水平上来回波动,不自我省思,而以种种借口来遮掩自己缺乏责任心。
从书中,我们也可以知道,要想干成一件事,出色地去完成它,除了具有主动性,忠诚度与责任感外,还必须要专注地盯住此事,锁定目标,认识这就是命令,必须完成,还必须在工作之余不断地学习。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6
100多年前的一个夜晚,出版家阿尔勃特·哈勃德在与家人喝茶时受到启发,创作了这样一篇不朽的文章——《把信送给加西亚》。故事是这样叙述的:19世纪,在美国和西班牙战争即将爆发期间,美国为了同古巴起义军首领加西亚取得联系,进而获得他们的支持,并从他们那里得到敌方的情报,需派人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给古巴起义军加西亚将军。在这个送信的传奇历程中,那位叫罗文的英雄在接到美国麦金莱总统的任务后,没有任何推诿,以其绝对的忠诚、高度的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克服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终于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出色完成了这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一口气认真阅读完后,书中主人公罗文英雄深深感动了我,使我感概万千,深受启发。
罗文英雄的成功经验告诉了我:只要有投入才能有回报,只要有忠诚才能有信任,只要有主动才能有创造。也就是说,要成为“送信”的人,就是具有敬业、主动、诚信,有学习精神和努力实干的人。
在现实生活、工作中,要做好每一件事、每一份工作,必须要有积极主动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没有不可能,只有做不做,努力不努力。态度决定一切。良好的态度体现一个人高尚的品德和决定事业的成败。当今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固步自封的思想和态度,那么个人的发展前途会越来越暗淡,甚至会被社会所淘汰。如领导给你安排了工作任务,而你认为无关紧要,工作起来漫不经心,不积极,不主动,拖拖拉拉,不认真去做;或有抵触情绪,将工作放在一边置之不理,没有按时完成,给公司带来影响;或是虽经催促,只是勉强应付了事,没有按领导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最终结果也会不尽如人意。这样,将会失去公司对你的信任,也会给你的发展前途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得不到公司对你的重用。
所以,在工作中,必须抛弃个人私念,不必计较个人得失,养成敬业、勤奋的良好习惯,任劳任怨,少说多干,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心工作。同时,要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真正担负起肩上的重任,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我愿作那个“送信”的人。
用书中这句话,与大家共勉:“一种职业的责任感和对事业的高度忠诚一旦养成,会让你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7
刚刚来到公司时,老板就问过我有没有读过《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书。当时的我有些疑惑,因为没有读过这本书,并且感觉书的名字同样那么陌生,心中猜疑这样本什么样的书呢?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呢?心中充满了好奇。
当时老板简单给我讲了讲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我顿时被罗文中校那种没有借口、只有行动,没有退缩、勇往直前,并能出色圆满的完成任务而深深打动。故事内容吸引力不在于此,我力求找到这本书。当同事从库房里翻出这本书并递给我时,内心无比兴奋,迫不及待地打开阅读起来。读了一遍感觉印象不是很深刻,又读一遍,并把自己认为有价值的语句,用笔划下来做好记录。
书中罗文上校的行为感染和激励着我,当时下定决心,这么好的书籍,我要与同事们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研讨,共同进步才对。随之打印成册,并人手一份,在公司内部展开一系列的学习。
在日趋竞争激烈的当今社会,我做为公司的一员应该以什么样的工作态度才能趋于不被淘汰呢?我觉得离不开三点:忠诚度、责任心和执行力。
在公司改革初期,还有个别伙伴在徘徊、等待、观望,而并非主动、配合,认为来工作只需要得到相应的薪水就可以了,依旧采取躲避、懈怠、应负、抱怨。其实应该换个角度去做,把本职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去经营,把工作态度调整为主动、协作、承担、勤奋。无论工作性质是怎么样的,如此的工作作风也会赢得同事和上级的赞赏和肯定的。
浅谈忠诚度。忠于公司、忠于上级、忠于本职工作。忠诚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团结协作。上级的命令或指派的工作要坚决服从,同时赢得的是上级对你本人的绝对信任。有了信任,公司就会委以重任。忠于自己的本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并能积极主动,将会获得同事们的认可和赞誉。
强烈的责任心。无论做事还是做人,必须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杜鲁门总统的座右铭:“责任到此,不能再推。”我们不仅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尽心尽力,还要更主动、积极。问题反馈到此,请不要再推托,及时解决,给对方一个满意的答复。把每天的工作做个总结,同时做好第二天工作计划,想想有哪些工作尚未完成,通过什么方式和方法去完成,并随时做好记录,翻阅及时就可督促总结做好每一项剩余的工作任务。
高效的执行力。如果没有执行力公司就不会发展和壮大。无论什么工作,需要的是不去找任何借口,而去执行的人。一个好的公司应该具有制度执行力较强的公司文化,只有这样的公司文化,才能万众一心,朝着共同的目标迈进。把“光说不练嘴把式”的工作作风彻底杜绝,时刻订立自己的工作目标,并实实在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海尔公司之所以成功,是管理和执行力的成功。我们的执行力体现那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把大事做好,小事做细,细节做精。
“努力做事,只能把事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好。”只要在工作中踏踏实实的干,心中怀有责任感和使命感,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全力以赴的去做。和团队协调一致,统一步伐,端正工作态度,通过联华给予的这个舞台,把自己的才能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吧!
——我为自己而工作!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8
新春佳节即将结束,把假期的最后一天当成读书日,在家一口气读完了《把信送给加西亚》这本书。我记不清上次拜读这本著作是什么时候,这次的阅读又给了我很多新的收获。书的主人公—罗文,在对送信路线以及收信人身在何处完全不明的情况下,凭借着心中对命令的服从、对祖国的忠诚以及不辱使命的信念,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和坚忍不拔的勇气战胜了重重困难,终于完成了总统交给他的任务——把一封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信函及时、安全的交到古巴起义领袖加西亚将军手中,并带回了重要的军事情报,为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作为美国总统的代表。在这精彩而简短的故事中,有太多的哲理值得我去学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敬业精神、目标意识、团队精神,我想以我行现在正在开展的社保卡工作来阐释一下。
罗文先生的敬业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敬重自己工作、尊重自己选择的崇高精神。在我们工作中将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积极主动,使敬业精神成为我们员工最基本的做人之道,更是成就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由于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处于封锁状态,发放前需要使用业务终端进行金融功能激活,为了不影响柜面业务,错过第一季度揽储黄金期,他们纷纷加班加点进行激活,有的甚至早晨六点多就开始激活。这只是我们优秀员工们敬业精神的一个缩影,我行每年都会在晚上加班开展多项活动,而在他们脸上我很少看到疲惫,更多的是专注和激情。
一个具体而明确的目标能够让我们始终如一地运行在既定的轨道上,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住生命的航线。所有的成功人士都有毫不动摇的明确目标,为了实现它,他们不会让自己受到外界的负面,即使是遭遇到巨大的挫折,他们也懂得如何转化不利条件,让周围的一切都为自己的目标服务。我行代理全县14.5万张社保卡,今年要在六月底前将全部社保卡发放到每位参保人手中,14.5万张分解到每个网点也有1万张左右,但是我们各网点没有被这一艰难任务吓到,没有去抱怨人员、设备紧张,而是立即行动起来,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将社保卡送到参保人手中,而且还为每位参保人送上一条精品毛巾,树立我们台前农商银行的精品形象,将这项繁重的任务转化为宣传品牌、拓展客户的机会。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都有必然联系,一件任务的完成,就凭一个人的力量往往是不够的,它需要一个团队、一个集体成员的配合、协调,罗文靠自己的量是不能把信送给加西亚的,正因为有格瓦西奥、有车夫,还有利奥将军等人的帮助,他们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最终罗文才能把信交到加西亚手上。我们发放社保卡也是如此,有很多年龄大的信贷人员,他们操作终端激活社保卡的速度远远不能和那些年轻柜员相比,但是他们在自己的乡镇有这么多年积累下的人脉,他们更善于和村民以及村里的“协管员”打交道,能够在社保卡发放环节发挥重要作用,只有相互配合、协作才能更快、更好地完成此项任务。
“罗文精神”已经诞生一百多年了,它成了企业员工、军人学习的典范;我们台前农商银行刚刚成立三周年,我们很庆幸有这么多优秀的员工,他们都是我们农商银行的“罗文”,而我们如果要发展,我们需要更多的“罗文”,这就需要一种农商银行锻造出自己的企业文化,去培养、去发现更多的“罗文”。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29
读了《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后,我感触良多。在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在工作中,生活里,形形色色的人充斥其间。有的固步自封,吊儿郎当;有的玩世不恭,对所在单位报以嘲讽;有的自我懈怠,自甘堕落。这些人的最终结果只有一个:一事无成。记得当年读《把信送给加西亚》的时候,很为罗文这个年轻人惋惜,当然当时的惋惜有些嘲笑的滋味,认为这个人这样做真是不值,认为为一封信竟然冒着生命危险,跋涉于枪林弹雨之中,今天想起来真为自己可悲,自己是多么的世俗和偏见。罗文送的不仅仅是一封信,而是美利坚的命运,整个民族的希望,对罗文的壮举,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也叹为观止了。读了《致加西亚的信》这本书后,使我更加坚定了信心,要努力以勤奋对待工作。
有许多年轻人刚从大学毕业分配到单位,可是他们的工作也许不是自己所需要的,所想象得到的,也许不太称心和满意,他们就会感觉象牙塔的梦想一下破灭了,于是在工作就丧失了信心,丧失了热情,工作也是能躲就躲,能应付就应付。另外,总是把眼光放在薪水的多少上,没有长远的眼光和打算。工作是为了薪酬,这种观念看起来好像目的明确,其实是非常弱视的,它会让我们丧失发展的方向,断送自己的希望和未来。我们应该把工作看作是一种经验的积累,看成一种学习的途径,应该珍视工作给我们带来的价值。也许社会给我们的薪酬是微薄的,但是,如果我们都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丰富自己的社会阅历,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那么,最终我们收获的就不再仅仅是微薄的工资,因为我们更明白,社会和单位给予我们永远是有数的金钱,而我们赋予自己的将是受益无穷的"黄金"。
另外,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激励,同样也是敬业精神的一种表现。我们不论是领导是在身边,还是不在身边,都能一如既往勤奋的工作,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我们知道,任何成功都不可能是凭空得来的,而是经过长期奋斗才能得到的。成功者和平庸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成功者善于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而平庸者只会简单的做领导交给的工作。通过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激励,它可以把我们变成一个积极主动,勇于负责的人,才能使我们达到光辉的顶点。
《把信送给加西亚》读后感30
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真的感受颇深。
通过阅读《把信送给加西亚》,我很受鼓舞,故事的内容虽然简单,但却是一个永不过时的故事,它传达给我们这样一些精神——忠诚、责任、创造性。
学完《把信送给加西亚》,我看到了今后自己对待工作与做事的态度。对于我们自己,正像这本书上说的:“我相信世界上最美好的词就是自信”。“我相信我自己,我相信我的工作,我相信我的单位,我相信我的同事和伙伴......我相信好的性情和好的身体,我相信成功的必要条件并不是赚钱,而是创造价值,创造了价值,成功就自然而来......”
任何一个单位、部门的发展都需要具有忠诚、敬业、责任感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像罗文这样的“送信人”。
忠诚、敬业、责任感不仅仅有益于个人所属的单位、部门,其实最大的受益者是自己。一个人一旦养成了一种职业的主动性、事业的责任感和对集体的高度忠诚,便会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人,一个可以被委以重任的人,一个最终能获取成功的人。
忠诚、敬业、责任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职业道德,我们需要这种美德,我们需要“罗文”这样的人。我们都应该具备这种职业道德,具备了这种品质,我们的工作一定会更加精彩、更加成功。
《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是英国作家J·K·罗琳(J. K. Rowling)于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Hogwarts School of Witchcraft and Wizardry)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年轻的巫师学生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75种语言 ,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4.5亿本(截至2015年),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系列。英国版由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Bloomsbury)出版发行,美国引进后做过部分修正由学者出版社(Scholastic)发行,简体中文版由中国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繁体中文版由皇冠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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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罗琳把现实社会中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加入了情节中。
这些偏见正是伏地魔和食死徒的想法。书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魔法师和不会魔法的人(“麻瓜”)的交流。罗琳说她写的7本书,1本比1本多一些黑暗色彩,随着哈利的年龄增长,他的敌人伏地魔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从罗琳出版第5本小说之后,她开始在她的个人网站上面发表一些暗示未来情节的内容。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J·K·罗琳的笔调也愈趋老练成熟,加之故事主角哈利·波特不断成长,无论从内容上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推进至高潮。
《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善与恶的矛盾对立主要分为两条线索:第一条是以哈利与伏地魔为代表的善与恶的对立,第二条是以哈利自我心中对于恶的抗争作为暗线而展开的。正是因为故事的设定有着哈利的自我抗争,也才使其英雄形象更为饱满。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梦见自己是蛇,伤害了好友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并且能够多次感知到伏地魔的思维动向。而小说的前半部分以哈利额头上的伤疤为纽带,暗示了他与伏地魔之间的紧密联系,也预示着哈利的思想随时会被伏地魔操控,从而一些恶的思想也无形地暗藏在哈利的身体里,他们之间相通的心灵使得一些恶念有可能驱使哈利做邪恶的事槽。而是否能够战胜自我,战胜心魔却是成就“善”还是成就“恶。的重要区别。哈利最终战胜了心魔,从而回归自我,从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他从普通人向英雄人物的转变。这也昭示着作者罗琳对于恶的看法,恶也非完全是与生俱来的,伏地魔也并没有一出生就是一个魔头,他也曾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而哈利虽然是一个正面的形象,但一些恶念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积存在于自己的思想中。怎么样能够克服这样的思想,做到不被恶意支配是罗琳彰显著与恶母题的潜在用意。
小说的现实性还通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所传递的思想得以体现,反映了罗琳女士对于现实社会的思考。小说将马尔福一家为代表的魔法师分为纯种魔法师,他们有着高度的优越感,因而看不起像赫敏这样的非魔法家庭出身的魔法师,并嘲笑他为“泥巴种”。即使是在魔法世界中,也会因为出身的低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不论赫敏这类魔法师凭借自己多大的努力、多么优秀,都还是会被遭到纯种魔法师的蔑视。伏地魔所构建的磨法世界的宗旨主要是保留纯种魔法师,对那些非纯种的魔法师进行残忍的杀戮。而相反,以邓布利多校长及哈利为代表的魔法世界兼容并包,他们认为出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这是对于出身问题的两种思想对立。而在最后的战斗中,哈利一方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伏地魔势力土崩瓦解,这也正预示着小说对于卑微出身而遭遇到不平等待遇仍旧存在于现实社会中间的看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思想。现今社会,种族歧视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作品的思想对于现实世界具有警醒的现实意义。而罗琳在小说中表现出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反思,即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关键还是看个人的努力能否取得成功并创造人生的辉煌。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尔福一家对家养小精灵多比进行各种凌虐和压迫,后来哈利解放了多比,并鼓励多比解放其它家养小精灵,这也折射了作品对奴隶制的强烈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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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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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1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后感2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3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4
看了哈利波特的全集,我就爱不释手,连吃饭都忘了。
我一开始是到伯伯家玩,随手看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6部),看了一遍,觉得不好看,我想,应该看第1部,在书最后,发现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里有!我便看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又买了好几本,太好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会失去兴趣,现在都在看,可我唯一不满的是写的太少,罗琳应该再写几部,而且结尾的十九年以后也太短了,太不够看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在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时,我如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与恐惧。
哈利一岁时,他的父母去世,哈利来到了姨父姨妈家,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哈利在那里很快乐,并找到了好多好朋友,在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时,出现了一块魔法石,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魔法石被伏地魔得到了,哈利就可能会死去。于是,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面对困难,内心都不要充满了畏惧,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我要像哈利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6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7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接触第一本,一直到高三暑假第七本发行完毕,《哈利波特》直接融入了我的成长。一套书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包括斯内普的无间道生涯,四个学院之间的纠葛,彼得的背叛……甚至对于万众唾弃大魔头我也会产生一丝疑虑:缺乏爱,不是因为他缺少爱的能力,而是他没有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爱的环境中成长。那么,谁应该为他负责?
因为熟悉,所以选择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可是写完又发现,还有太多地方没有仔细阅读和思考。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在他一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被魔王伏地魔杀害了,他一直寄居在他的姨妈家,哈利在他的姨妈家饱受欺凌,直到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只猫头鹰带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从此,哈利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经历了许多奇妙、惊险的事,他在魔法学校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但心地善良的罗恩,一个酷爱读书,成绩优异的赫敏。他们一起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们团结协作、机智勇敢,最终打败了魔王伏地魔。
始终认为,我依然保留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所以即便一个人也不会无聊,晒太阳,淋小雨,看花看草,赏云卷云舒,品四季流转。用理性的思维方式思考了六年后,升入大学后除了大量补充文史哲知识,还开始加入文科的感性思维。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于是我第一次走进了这个魔幻男孩的世界。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它们。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书中描写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魔法学校中的成长故事。他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巫师世界里一个邪恶的黑魔王杀死,但黑魔王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黑魔王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好心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救起送到他的姨妈家收养,长大后进了著名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黑魔王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黑魔王的挑战,最终杀死了黑魔王,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黑魔王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黑魔王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获得了战胜邪恶的力量。我梦想着能见到哈利波特,成为他的朋友,向他学习那些神奇的魔法(这样做很多事就方便多了),学习他那高尚的品格。我讨厌黑魔王和他的部下,他们太坏了,伤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还以此为荣,骄傲狂妄,我永远也不要做那样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部书,非常喜欢哈利波特,愿他在魔法世界里生活得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轰动全世界的科幻小说《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正是众所周知的小魔法师“哈利 。 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从小就失去父母,在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就连房间也只是一个又小又暗、破旧不堪的碗厨。从他出生的十年以来,他没有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被别人疼爱过。
我与哈利 。 波特年龄相仿,和他比起来,生活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独自拥有一个房间,既明亮又整洁,而且每天都有爸爸或妈妈来帮我收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当我生日,爸爸妈妈都会为我精心准备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和一桌丰富美味的菜肴,并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和帮助。
哈利波特直到十一岁才冲破重重阻挠,进入学校学习,而十一岁的我都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当我读到哈利 。 波特的姨母对他百般辱骂的时候,感到十分气愤。可哈利 。 波特一点儿也不沮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从姨父姨母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被他的这种勇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所感动了。哈利 。 波特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和自己不懈的努力,在魔法学院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哈利 。 波特一样聪明、勇敢、顽强。
哈利波特被他的姨父母所收养,却经常受到欺负,可怜的哈利 。 波特从小就没有被人疼爱过。我却一直在幸福中成长,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记得在去年寒假的一天,早晨,我一起了床,就觉得头有一点痛,人有一点晕晕的。这时,发烧请假在家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忙把我拉过去,赶紧给我量体温。“三十八度呢,走,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忘了自己,焦急地说。“妈妈,你自己还在发烧呢……”“我没事,快走吧!”说完,妈妈披上大衣,给我穿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了厚厚的棉衣,带我去看医生。外面真冷啊!我搓手取暖,妈妈看到了,蹲下来心疼地说:“来,妈妈背你吧。”说着便把我背了起来……就这样,我和妈妈来到了诊所,陪我挂完点滴后,妈妈又背着我走回家。回到家后,我感觉舒服了许多,但是妈妈却累得上气接不上下气。我赶紧让妈妈休息,妈妈却微笑着说:“我没事,不累,你发烧,胃口不好,妈妈给你熬粥去。”顿时,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我真幸福啊!
我不得不承认《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部小说的确是魅力十足,它不仅把我带进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启示我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胜利,更让我珍惜生活在爱的海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很多人都明白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此刻,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读后感16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一向在说团结力量大,不错的,在这本书中就应验了这个道理。如果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没有帮忙他,那么也许哈利·波特此刻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正因为他结交了这些朋友,以至于这个系列的书此刻还在畅销之中……
人们必备的品质之一就是团结,在你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后,你会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17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我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我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之后,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完美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齐。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18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之后,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期望我们的生活变的完美,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我神奇的魔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19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20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最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样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就应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21
在我生日的那天,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礼物—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暑假的来临,因为:只有到暑假时,我才能看我心爱的《哈利·波特》。这是爸爸和妈妈送我书时的唯一条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哈利也是经过无比艰苦、困难的生活才有最后的辉煌。他曾受过失去父母的痛苦,受过姨夫一家的欺凌,受过同学马尔夫等人的讥笑,还受过老师斯内普的责难、受过伏地魔的追杀。我认为哈利不是全都很神奇,虽然他有飞天扫帚和隐形衣,但真正让他战胜伏地魔的是他永不畏惧的勇气和赫敏、罗恩等朋友们的帮助。因此我想:作为一个3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个班长,我不但要自己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而且还要带领好全班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进步、为班级争光!
哈利波特读后感22
今天是周日,我的作业都写完啦,难得有空闲,我一定要读一本书。
从拥挤的书架里仔细查阅,我终于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主讲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寄养在姨夫姨妈家。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还有他们的“混世魔王”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也是对哈利拳打脚踢。哈利的房间是在一个又阴暗又狭小的碗橱里,十年以来,哈利在那里度过了所有的日子。十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为哈利过过生日。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信使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他去一个他觉得会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并赢得比赛,还得到一个隐身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他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看了这本书,让我渴望不平凡的生活,渴望圆英雄豪杰梦。友谊的力量,正义与邪恶之较量,与命运抗争之勇气,在书中都表现的震撼人心。你想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吗?自己翻开书仔细去看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23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 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学习平平,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24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25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26
2011年8月4日,《哈利波特7》的电影---最后一部结束了,一个魔法世界陪伴着我们十年。我现在13岁,刚上初一,正好《哈里波特》的最后一部结束了。
2008年,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起自己“哈迷”的经历,哈利第一次进霍格沃茨的时候是11岁,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是11岁。五年级我11岁,还依然稚气未退的沉浸在有趣的校园故事中、三毛经历过的万水千山……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在德思礼家饱受欺凌了11年,终止这种命运的11岁正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我也才知道,还有一个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一个男孩的奇妙冒险。很神奇、不是么?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27
有这样一个名字,至今仍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哈利波特。
从小学二三年级接触到《哈利波特》的小说,从此暗暗相信自己也是个魔法师,直到上初中前,我都认为自己的那封信一定是被中国海关拦截了……
哈利波特,那个带着眼镜的瘦弱魔法师。他的出生是场悲剧,却又带来了希望。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他的父母被杀害,而他从此也被贴上了“救世主”的标签。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与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习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可以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但是,十一岁的生日那天,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从此结束了他的黑暗童年。
在霍格沃茨学院,哈利波特感受到了爱。罗恩、赫敏,他们是哈利最好的朋友,被称为“梦之队”,他们也会吵闹,也会争执,但总能化解一切的矛盾,战胜所有的困难。多比,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但他弱小的身躯中却折射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但是悲剧接连的发生,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院长的死亡讯息相继而来,让霍格沃茨陷入了黑暗之下。
直到现在再次读起《哈利波特》,我都不由赞叹作者罗琳的绝妙的思维,竟能创造出斯内普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的伟大角色。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污蔑。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在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
在故事的最后,哈利选择了迎战伏地魔,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哈利波特读后感28
月亮悄悄地出来了,皎洁的月光照在桌子前的一本书上。轻轻翻开它,一个个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令我回味无穷……
想统治世界的伏地魔,杀了很多法力高强的巫师。当他要杀哈利波特一家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舞魔法棒向已是孤儿的哈利施咒语时,屋里闪过一道亮光,伏地魔便不知所踪,而幼小的哈利头上留了一道闪电似疤痕。传说只要被伏地魔施过咒语,必会死去。后来哈利被人接到他的姨父姨妈家。在姨父姨妈家,达力表哥“狗仗人势”,时不时欺负他,而姨父姨妈也不喜欢他。哈利的生活惨不忍睹:他住在肮脏的仓库里,被恶心的老鼠撕咬;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受尽寒冷;他在家里,每天都要做辛苦的家务。他从来没有过生日,也从没有体会过被爱着的感觉。
直到一天,一封神秘的来信让哈利进入最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学校。哈利进入以后,认识了傻里傻气的罗恩和机智聪明的赫敏。他们相处不久,经历了生死成为最好的伙伴。有一天,哈利发现一个巨大的阴谋——伏地魔再次策划统治世界的阴谋。他要先得到魔法石,来恢复自己的身躯。而魔法学院的奇洛教授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他,和他共用一个身躯,帮他得到魔法石。哈利、赫敏和罗恩要阻止这个阴谋,就要先得到魔法石。他们弄清楚了魔法石的位置,趁黑夜闯入活板门——哈利用笛声催眠了一只成年怪物,罗恩舍弃自己赢得了棋盘,赫敏用聪明才智认出生死药。最后哈利一人来到了寻找魔法石的最后一关。他看见了奇洛教授,他们展开了一次生死搏斗。不知怎么,只要奇洛哪里碰到哈利,哪里的皮肤便会腐烂。最后哈利赢了,但晕倒了,被校长邓布利多送到医院。哈利问校长自己为什么会胜利,校长说:“你母亲是为了救你而死的。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奇洛不能碰你。奇洛内心充满仇恨、贪婪和野心,把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他碰了一个身上标有这么美好印记的人,是会感到痛苦难忍的。”
轻轻合上书,邓布利多校长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响。母爱的力量竟如此的伟大,让人感到无比震撼。
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寒冷的夜晚。浅蓝的天空早已被乌云掩盖了,天暗了下来。豆点大的雨从争先恐后的从天空“窜”下来。闪电震耳欲聋,我一个人在家很是害怕,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生怕坏人打开家门进来捉小孩。过了一会儿,我想一直这样也不是什么办法。于是鼓足勇气跑到客厅拿电话。滴答滴答——打通了!我轻轻地抽泣着,声音颤抖着:“妈——妈——,你快点儿回家,我一个人害怕。”妈妈一听,连忙从店里往回赶。
在家里,我看着衣服早已湿透的母亲,心里一阵酸痛。妈妈对我说:“你肚子饿不饿,我去给你煮碗面?”就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
当妈妈煮好了面,我跑进厨房,端着面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看着坐在面前的母亲,才发现我的母亲是那么憔悴,那么苍老。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29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30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31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
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
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哈利波特读后感32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飚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多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哈利波特读后感33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34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读后感35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读后感36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读后感37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38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读后感39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读后感40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读后感41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读后感42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43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读后感44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5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上小学时我读了前三部。升入初中后,很开心学校在每个班级后都配了多宝阁,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当然也有《哈利波特》全集,每天我利用早读前和午休等闲暇时光读完了剩余的四部书。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的故事。黑魔王伏地魔袭击了他的家,父母的爱让他活了下来,伏地魔重伤后逃走了。后来,哈利波特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在最后杀死了伏地魔。
看完整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也是校长邓布利多校长的一句话:”不管在哪,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坏人是感受不到她的。”确实,在整本书中,我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爱。
小哈利为什么能在伏地魔袭击他家时活下来?为什么他能取得最后的成功?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父母对他的爱。莉莉对他那样强烈的爱,使他活下来,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一个无形的护身符,在必要时它会保护他不被伤害,这就是爱的力量。
而伏地魔的童年和哈利波特完全不同,他从小在麻爪孤儿院长大,被人当成精神病对待,因此他的童年充满了阴影,他发誓要报复那些伤害过他的人骂过他的人,他发誓他要亲手杀了他们,他用他的魔法到处到处还杀人,小汤姆就是在这样阴暗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最终他走上了邪路。
但不同的爱也有很多种,斯内普对莉莉的爱也让我感动。他很喜欢莉莉,为了能将她揪出伏地魔的魔爪,他什么都愿意做,他成了邓布利多的间谋,背叛了他的食死徒朋友。读后感·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莉莉,知道临死前,他这四十年的记忆全部流露出来,这种爱是任何人都无法感受的。他的专一让他失去了一切,又获得了一切。他这份坚守的爱,感动了其他人,并帮他洗清了那些不属于他的罪恶。
爱是可以融化一切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6
当我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 波特》系列的其中一部《哈利 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不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不利多的感激和怀念。从哈利认识邓不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不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情愿死去的是自己。
当书中提到邓不利多被斯内普用魔咒杀害时,我的心里激动极了:“要是我在场,我想杀了斯内普!”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我在读《凤凰挽歌》这章时,心中在默默地祈祷,一定是个美好的结局!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合上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拟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如此的悲惨!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只是对哈利学生时代的父亲有那么一点讨厌。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但是在邓不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下手如此的狠毒。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个“复仇王子”,为自己的父母、尊敬的人报仇雪恨!是因为他是正义的勇士,不会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
邓不利多死后,魔法部向哈利盘问了一些邓不利多的秘密私事,可是哈利拒绝回答。因为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他是因为信任哈利才告诉哈利的,如果他说了,那不就是辜负了邓不利多对他的信任吗?所以,哈利没有透露邓不利多的任何信息,只是对魔法部的部长说:“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请你们别来干扰,好吗?”我认为,哈利的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叫做“忠诚”,因为哈利不会背叛邓不利多,也不会背叛任何好人,他答应忠诚的人,不会把他们的信任变成和他人交易的筹码。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除此之外,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很喜欢。喜欢罗恩傻乎乎的样子,却和朋友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喜欢赫敏专心学习的样子,但更喜欢她和罗恩吵架的样子;喜欢卢娜活力四射的样子,可更喜欢她疯颠颠的样子……
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哈利波特读后感47
是他,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
是他,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
是他,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他——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失亲的孩子,所以被寄养在德斯里一家。同时,他也过着非常不愉快的生活。因为在那里,他遭受了不平的对待。不过,这却没有令他丧志,自暴自弃,反而他更加努力向上,奋勇向前。
无可否认,额头上有道闪电伤疤的哈利是一位天生的英雄。他的才气,他的天赋,他的性格还有他的知名度,都让大家羡慕他,但与此同时,更多的是对他的喜欢。
在《哈利波特》系列作品中,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要是需要送信,就找猫头鹰吧;要是需要到另一个地方,就用呼噜粉吧;要是需要存钱,古灵阁是最安全不过的;要是需要洗碗,打扫,织毛衣等等就用魔杖挥一挥吧......那是多么的奇妙啊!
这些新奇的事物,通过荧幕和具有穿透力的声响,让我从电影里看到了生动,看到了喜悦也看到了神秘和紧张。
赫敏:一位漂亮的女孩。喜欢看书,多愁善感,冰雪聪明,忠诚善良。从她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勤奋用功是怎样的一回事。在很多地方,知识是少不了的。这也是她的发光点。
罗恩:虽然在电影里,他一直给观众们傻傻的感觉。不过,在紧急关头,他还是会勇敢地挺身而出。还记得那场精彩的巨型棋吗?罗恩他为了让哈利能够顺利地阻止魔法石的被盗,选择了牺牲自己。
还有我最敬佩的邓不利多校长:他慈祥,和蔼,懂得理解别人和尊重别人,是一位最值得别人景仰的人。他的好,足以让他成为孩子们心中最可爱的爷爷。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精灵的世界,有矮人族的世界,有灵魔的世界......他们在我们的脑海中交织成一片美妙的音符,同时也谱出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让我们感动得落泪;让我们开心地大笑;也让我们紧张地揉皱了心。
我感叹:是《哈利波特》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是《哈利波特》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是《哈利波特》,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哈利波特读后感48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哈利波特读后感49
他,乌黑的头发,翠绿的眼睛,带着破旧的眼镜,穿着表哥的旧衣服而用作者JK罗琳的话就是披着大象皮。他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哈利·波特。
作为一个不论在书中还是在现实中都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却一无所知,直到11岁生日,才知道自己的生事、父母也才知道了自己居然是个有名的巫师。也许是因为在我11岁生日时错过了那属于我的猫头鹰,因此我只能是个麻瓜,不能去接触到那个神奇的世界。但是这7本《哈利·波特》却使我有了机会去跟我们的主人翁踏进那个梦幻般的世界。
巫师、鬼魂、妖精、凤凰、独角兽……不得不说,罗琳真的令我大开眼界!照片不再是固定不动的,帽子能开口讲话唱歌,信居然也能大吼大叫,还可以在炉火上旅行,而骑扫帚飞天更是不在话下……罗琳写得真巧!曾看过书到一些奇妙之出,比如阿瓦达索命咒(Avada Kedavra),它是从名为阿拉姆语的中东古语abhadda kedhabhra所演变的,意思是“像这个词一样消失”。还有伏地魔在自己的食死徒膀子上打下黑魔标记,不觉得像是魔鬼撒旦在自己的追随者身上打下的烙印吗?接着,书中说占卜课老师西比尔·特里劳妮是卡珊德拉的玄孙女,而只要是熟悉希腊神话的人都知道卡珊德拉是个寓言家。还有就是,她创造的人物可谓栩栩如生,就说全书最为崇高的邓布利多,曾经竟也拥有那不为人知的私心,不过也恰恰是这点让我们更觉得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因他不断挽救自己的过错而使我们更加喜爱他。
等到我把7本书全部看完,总算知道了大反派伏地魔不能伤害哈利的最大原因是在于爱。是的,正如邓布利多所说,他,伏地魔早已没有了人性,他又能如何认识爱,知道这股力量的强大,他又怎能料到这会是他最大的弱点!哈利的妈妈为了他而付出了生命,但她对他的爱会永远守护着他。母爱是贯穿全书的!冰心写过:“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我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躲在母亲的怀里。”想想,自己对父母那么任性,多惭愧啊!我想罗琳也一定是想让我们知道爱并希望它撒满世界。
然后是哈利与罗恩和赫敏的那真挚的友情。对,他们也会意见不统一,也会吵架斗嘴,但是在最后关头他们却能生死与共。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接着便是正义。《荀子》中说:“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他们所说是深奥的,我并不能准确的明白其中的真谛。罗琳的书却“简单”的告诉我,邪恶永远都战胜不了正义!而我则坚信这点。
总之,我很喜欢这部书。它让我在沉浸于那样的一个世界中时又知道了很多。不,用深深的体会到很多更为准确。罗琳用她的书告诉我们真谛,教化我们,拓展我们的视野……可以说她尽力为人类的历史画卷抹上了一道亮彩,而我们当然也应该延续她的辉煌,去让那画卷更加璀璨!
哈利波特读后感5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习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虐待,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