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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守护明天的读后感集锦66句

时间:2019-11-22 12:12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长安十二时辰》,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本书的时代背景是唐朝安史之乱前夕,讲述了主人公张小敬运用自己的智慧几次解救长安于无形的故事。故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张小敬是一个死囚犯,因靖安司司承李泌发现突厥人想在上元街炸毁长安,而调动最熟悉长安的前长安不良帅张小敬来阻止这次阴谋。其中静安寺中的每个人都为了拯救长安,不顾自己的一切,而这场战斗即将胜利的时候,静安寺被人侵入,一把火烧了靖安寺原班人马,死的死伤的伤,一些只为官权的新静安寺人马因为找不到事件真正的元凶,就将此事件嫁祸于张小敬。他由于受到了多方压力而一度想放弃,但他想到那些无辜的长安人民而坚持了下来。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中有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就是主人公张小敬对李泌说“我帮助你不是为了权,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长安这千千万万条生命”。这句话让我感受到,虽然张小敬是长安不良帅,但是他深深爱着长安,并且想拯救长安的所有人民。他变成死囚犯,也是因为他为了人民而与官府作斗争,因此杀了自己的上级而被判死刑。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为了心中的信念而坚持不懈。记得那次我们班在一次同舟共济比赛中,尽管我们组的队员多次都从高跷上摔下来,但我们的队员坚持不懈奋起直追,最后得到了第三名的成绩。

还有一次,我在语文考试的时候看到阅读题那么长,还那么多的横线,我就一度不想做,但是我咬牙坚持下来,做完了整张卷子,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所以当经过努力坚持后得到的成功,才真正让我感到由衷的喜悦与自豪。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2

下部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长安大城就好似一头狂暴的巨兽,注定要吞噬掉离它最近的守护者。想拯救它的人,必然要承受来自城市的误解和牺牲。”长安为何是一头巨兽,还是因为长安城里尽是复杂诡谲的人心,亦正亦邪如元载之类为了利益而奔走左右,纯善如闻染全家人遭到倾轧,暴虐如龙波却选择轻信曾经出生入死的兄弟,卑微如檀棋能够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杀伐果断如张小敬却不忍看到任何一个普通百姓死去……

也许朝廷并不能理解张小敬等人,甚至百姓们并不知晓发生的一切,但是对于张小敬等人来说,守住长安,便是最大的成功了。因为波诡云谲的长安,也是五彩斑斓的长安。

······剧透分割线······

······以下是吐槽······

单看下部也是本好书,但是跟上半部相比太弱了,下部结局略显草率,体现有三:一写贺东是凶手,他为了尽孝,替贺知章完成尽忠的心愿,所以策划了这么大一局,不至于吧!他吃太饱了吗?这个犯罪动机太拐弯抹角了,要知道越是重大犯罪,凶手越是偏执,目的越是简单啊!安排成太子我还想得通一点。二写张小敬阻止爆炸尚可理解,还阻止刺杀的话是不是太圣母了,虽然龙波说要给大唐治病也不是啥好出路,但张小敬没立场为了皇室和朝廷奔走,无情害死兄弟啊,写到爆炸被阻止就挺好的了嘛。三写龙波之死,看小说电影最烦的就是反派一直很厉害,到最后却不堪一击,张小领从死牢里出来,被追捕被火烧水淹奔命了一整天,饭也没顾得上吃几口,还撑到结尾。结果龙波从城墙摔下来就gg了?反派的自我修养呢?

总而言之,对上部爱多深,对下部的责就有多切啦!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3

开篇惊艳,人物形象丰满,初始节奏酣畅,盛世之城的长安,细节质感,似乎就在眼前中间反转较多,波折刻意,兴致大减,但对细节的描写仍然可圈可点,特别是对建筑地形和长安生活的描述,简直一幅生动有趣的画卷。

结局感觉仓促,很多伏笔并未揭晓,张小敬的个人形象和内心坚守,从清晰可见到模糊不清,最后变成不可思议,看很多人的评论说主角最后选择救皇帝与为救百人可杀一人的人设选择不符,我不赞同,因为那一刻皇帝和百姓是一体,盛唐皇帝暴毙随之而来的天下大乱,最遭殃的一定是张小敬心心念念的百姓,这一点,张小敬很清楚,所以选择显而易见。

我认为的矛盾之处,是对闻染的态度,作者解释是第八团最后的血脉,但闻染比之过命交情的萧规又当如何呢?杀小乙杀李泌杀萧规的大义与对待闻染的感性,这种矛盾让我始终觉得张小敬无法深刻。

小说本就架空历史,已是自我放飞偏要强行入正史收尾,也是我不能理解的。一部长篇,无论结局剑走偏峰还是峰回路转,基本的逻辑不该牺牲,结局大boss的归属勉强算是悬疑,但铺垫却不能合缝,为转而转的情节过多是很影响阅读体验的。好小说不应该是一次性消费品,但这本小说我再次打开的可能性不大。给四星,冲亲王的文学功底和历史底蕴。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4

反恐,推理,宫斗,侠义,伦理,家国情怀……交迭更替,轮番上阵,马亲王不愧是写古代故事的高手,在让人目不暇接的紧张情节中,带我们真真切切地游了一回盛世大唐的长安城。

故事好看自不必说,更加值得赞叹的是作者对那个时代的了解,对所有细节的精准再现,比如:怎么喝茶、怎么吃饭、怎么乘车、女子出门头戴何物、男子外出怎么花钱,上至朝廷典章制度,下到食货物价,甚至长安城的下水道什么走向、隔水的栏杆是什么形状等等,细致考究,满满的知识点。让读者身临其境,真切地感受到一个活生生的长安城。

人物塑造也还不错,十年西域兵,九年长安帅,张小敬这个朝廷的死囚犯,确实真真正正的热爱着长安,没有人能比他更了解长安细碎平凡的动人之处,面对奸佞以十倍奸佞处之,对峙凶残还以数倍凶残,较之阴险更胜一筹;面对普罗大众付之以真诚,与平常百姓相处,善良为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行侠仗义,嫉恶如仇但遵循黑白规矩,此之为张小敬本色。在张小敬心中,黎明百姓就国家,他所做的选择,不是为了某一位帝王、某一个朝廷,而是为了这座长安城和生活其中的许许多多普通人。为了长安城的黎明百姓还能看到明天照常升起的太阳,他浴血奋战,九死一生,大情大义,令人动容。

这是一个古代反恐题材的故事,是孤胆英雄侠之大义的故事,它曲折离奇,情节紧凑,跌宕起伏,五星推荐。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5

看完电视剧就看书,越发觉得这是本好书,拍电视剧,导演编剧也非常给力。

书非常细致的写了大唐一百零八坊的情况,在后记里面,作者也说,故事有模仿美剧《24小时》的地方,而且故事情节他很有信心,倒是在思考唐朝人怎么吃饭怎么花钱上花了很多心思。确实如此,我们有时候对历史的了解,往往停留在大事件上,而忽略了历史上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这部小说,从小说到电视剧都非常细腻的渗透了对细节、对历史上鲜活生活的还原。

人物更是如此,我很好奇为什么写张小敬,作者在后记给了答案。在历史上,马嵬坡斩杀杨国忠的人叫张小敬,这一笔带过的人物,作者给他追溯了。在作者编的这个故事里,张小敬鲜活了,未必是杀杨国忠的那个,却是个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

我其实不认为作者在写唐朝,更像是写当下。甚至夸张一点说,可以放在唐宋元明清任何朝代,毕竟每个朝代都有由盛转衰的转折点,放在那个转折点略靠盛世一点的前方就行。

之所以觉得像是当下,来源于小说里的一句话,特别像是在写眼下的京城:如果你不变成和它一样的怪物,就会被它吞噬。

京城真是怪物,看着很繁华,车水马龙、高楼大厦、货物琳琅满目、大咖云集、各种企业遍地开花……又很自由,谁的事情都不跟谁相关,你只要不违法想干什么干什么……但是,这繁华是谁的?普通百姓,要默默忍受繁华后的高房价,每天打扮得衣着鲜丽的去挤地铁,负责着上亿资金的项目,开口要开会做negotiations,闭上眼就是房贷、小升初、找病房……

社会阶层的撕裂,看上去有钱人看不起没钱的,可国家却号称是无产阶级的,历史也在告诉我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新闻联播说的没几个人信,到了单位仍然要写没人信的报告。阅兵时,我们很骄傲,香港有人蒙面游行时,我们很担忧,但是到了过日子,我们还是小老百姓。房贷这么贵,到底该不该,孩子读个书怎么就这么难,这些问题要到哪天能解决?在政策层面解决不了的时候,老百姓只能偷奸耍滑,却不知道此举客观纵容了事情越发难以解决。

最繁华的城市,住着最尊贵人的城市,有着最热闹盛典的城市,有时候又是那么陌生的城市,即使你住在这儿,仍然感觉看不透。有时候,热血澎湃、泪流满面,城市仍然冰冷如铁、坚实如钢。

人潮汹涌,还有许多心怀不平事的人来访。高楼大厦,也有许多蝼蚁人生默默生存。

遭遇不平事,究竟几人会成为蚍蜉,有没有人能分得清爱国和爱朝廷,坚定的选择做张小敬。究竟张小敬救了皇上、救了长安,可该来的还会来,还有安史之乱、马嵬坡的别离,这些背后多少百姓的妻离子散,多少生灵涂炭,朝廷的动荡引发百姓的颠沛流离、穷困潦倒,就算“国破山河在”,又该如何“天旋时异,藉何人、雪当年耻”?

岁月悠悠,历史仿佛就在昨日,可昨日的盛衰荣辱,让我们如何避免明日的跌宕起伏呢?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6

“长安”这个名字,总是承载了许多的历史韵味和奇巧故事。关于长安,心中总有一段豪气干云的侠梦,而《长安十二时辰》,恰是对长安侠梦的最佳诠释。

初时知道《长安十二时辰》,还是电视剧版的火爆,人人都在讨论这电视剧剧情紧凑,细节到位,良心好剧,与国外的危情24小时有几分相似之处。出于对长安的喜爱,我也看了这部电视剧,又在等待更新的百无聊赖中打开了《长安十二时辰》的原书,然后就是一口气看到了末尾。

与电视剧直观的视觉体验不同,文字给人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那些历史长河里只附着于冰冷刻板的史料记载中日渐苍白的长安百态,在马伯庸的这个故事中逐渐明朗生动,有血有肉。从雕胡饭、薄荷叶、油缒子,到上元节的赏灯等众多传统,再到行走在坊间形形色色的人物衣衫、发饰、语言,那极尽繁华厚重的大唐一百零八坊里的烟火气,随之跃然纸上。

我曾看过陈凯哥导演的《妖猫传》,那是盛唐贵族的写照,而马伯庸的《长安十二时辰》则是为我们描绘了一幅长安普通人的众生相。有喜有乐,有顺有难,也有平康坊这样鱼龙混杂的地方,还有黑暗残酷的地下长安。

刺激紧张的反恐故事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这是大唐长安一个反恐的故事,狼卫潜入长安,要在上元节这一天图谋不轨,然而从潜入的那一刻,狼卫们就已被靖安司监视,可是因为多种原因,狡猾的狼卫从严密的包围圈中逃脱,一场请君入瓮的好戏变成了引狼入室,长安一百零八坊,如一个精密的棋局,该如何抓捕逃窜其中的狼卫成了一个难题,靖安司司丞李必启用死囚张小敬,也就是男主角来解决这个难题。而随着剧情的深入,张小敬的坚持调查,越来越多的问题和阴谋被发现了。

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故事,而男主角也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他是一个死囚,曾经做过十年西域兵,九年不良帅,被称为五尊阎罗,因为杀了自己的上司而入狱。他瞎了一只眼,做事果断凶狠,人人闻之色变,可他也是悉心守护战友女儿,为救百姓只身涉险的孤胆英雄。“十年西域兵,九年不良帅,所为的不过两个字:平安”,当阎罗讲出这样的话的时候,我的心中就是一阵震颤,这个人物,一下子鲜活了起来!张小敬,是个心里时刻想着百姓的阎罗,这样的反差,让这个人物身上的矛盾点和人性的光辉一下子闪耀了起来。

马伯庸对每一个人物的刻画,都非常的得心应手,也顺利将人们带入到了他所描绘出的这个危机四伏的长安世界,这样的一个故事,让人们在阅读小说的时候,随着张小敬的举动而跟着剧情的进展起伏,也让读者在脑中勾勒出了张小敬这样的一个“侠者”拯救长安的故事。读完全文,长舒一口气,你会发现这与你心中的侠梦相同,带着这一个侠梦,与张小敬一起走入马伯庸笔下的长安世界,你会发现,这长安繁盛,正是侠者梦中救世救民的归途。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7

《长安十二时辰》是由“文学鬼才”马伯庸先生创作的一本长篇历史小说,以天宝三年的长安城为背景,揭露了封建社会官僚主义对平民老百姓的迫害。在激烈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时不时涌现出一些极为感人的事,展现了人性的本质,抨击了唐玄宗统治之下外强中干的唐朝。

整篇故事以张小敬的破案为线索。死囚张小敬被李泌破格任用,为追捕突厥狼卫,阻止突厥可汗的焚城计划而不惜生命代价四处奔走。然而,狼卫猛火雷的硝烟还未散去,一个名为“蚍蜉”的组织浮出水面,张小敬借着老战友的名义,卧底藏在“蚍蜉”,终于在最后时刻拯救了整个大唐以及皇帝唐玄宗。

《长安十二时辰》这本书突破了历史的局限性,将现在社会紧张的气氛带到了古代,让这本悬疑小说的节奏一下子变得紧凑了起来。再加上作者惟妙惟肖的描写,想法新颖的故事情节,以及对旧长安城精致的刻画,十分吸引读者的眼球,让读者放不下这本书。

然而,该书向我们展现的不仅是这些内容,还揭露了官僚主义的腐败。精通历史的人,自然对唐朝历史上右相李林甫与太子的权力之争再熟悉不过了,但就是这个竞争,引得不少人不惜丢下道德,只为在竞争中得到好处。故事中,太子心腹李泌走后,李林甫手下无能的吉温任命为靖安司司丞,只顾着推翻李泌的一切安排,只为了在竞争中讨好李林甫,将长安的威胁视而不见,如果没有张小敬,这一竞争就会牵扯到几十万条无辜的人命。再比如故事中的组织“蚍蜉”,全都是久经沙场的精锐老兵组成的,他们为这个国家出生入死,最后却被达官贵族欺凌,落得家破人亡。但最无耻的还是故事中的元载,除了利益,他什么都不顾,屡次叛变魏大伦、陈玄礼等,他的一番“得意洋洋”的利益之论更是让人恶心不已。这一件件事都让故事情节变得一波三折,并引起了读者的感同身受。

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唐朝,并知道了怎样才能写好一本小说:情节要引人入胜,要有自己的观点和立场,结合社会弊端,才能写好一篇小说。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8

这是一本精彩的小说,作者写出了盛世下的混乱,张小敬凭着一股正义而守护着长安,不在乎是否被人误解。

而故事中的贺知章、李泌,为忠诚而战,永王、李林浦、元载为权势而战,蜉蝣们为了复仇而战,每个人站在各自的角色中上演着十二时辰的大戏。

通过这本书中描绘的人物,可以折射出一部分真实世界的模样,大部分人所做的某些事情,其实是为了这件事情所得到的利益而努力,这件事情本身的意义却被大多数人所忽略,这样的人生犹如行尸走肉,我不希望仅为此而生活。

文中张小敬对姚汝能说:“我在长安城当了九年不良帅,每天打交道的,都是这样的百姓,对达官贵人们来说,这些人根本微不足道,这些事更是习以为常,但对我来说,这才是鲜活的、没有被怪物所吞噬的长安城。在他们身边,我才会感觉自己活着。”这是张小敬奋斗的意义,而我奋斗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作为一家培训机构,我想我必须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当然希望通过培训行业积累财富,其次我所希望的是做好口碑,让在我们这边在读的学生学好围棋,对围棋感兴趣,并能更大规模的普及围棋。

但是这真的是我想做的事情么,需要论证一下。

我所喜欢的人生是意义型+体验型,前者意义型找到的目标必须可持久,可持久须具备以下两点,带来财富与获得社会价值,后者体验型为经历很多美好的事情。

围棋是众多体验中美好的事情之一,偶尔去参加参加比赛,结交一些朋友,都能很大程度提高生活品质,我们要让我们的学生达到这种程度,这才是我们努力的价值。

这也是通过思考《长安十二时辰》所带来的思考,感谢作者的精彩设计,我从中也得到了非常多的乐趣与见闻。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9

十二时辰是以前大家用的时间的表达方式,而如今大家更加多的是喜欢用小时。而十二个时辰也是我们的24个小时,也就是说一天的时间。如果我们写的话,那么这本书就会成为一个流水文章,但是在作者的笔下成为了一个洋洋洒洒的小说。真的是人和人不能够比较啊。

这本书的结构是特别刺激的,因为我以为主人公已经是支撑不下去认输的时候,却因为一个机会让他成功的翻身,并且能够绝地反击。我喜欢这种刺激的感觉,因为在看到主人公快失败的`时候我的心紧张得不行,但是主人公绝地反击的时候我的心又放下去了,这种感觉就像是过山车一样。

其实在这本书中张小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不是因为他的身份。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死囚犯,而是因为他的狂拽。

在开始的时候有人问他你的规矩是什么,而他的回答就是就是不讲任何的规矩。真的是太霸气了,也是太让我们深刻了。虽然他只是一个囚犯,但是真的太帅了。

就是因为他的狂拽让我想要进入阅读这本书,而他的身世也告诉我们:人们都说改变别人很难,所以一定要改变自己。但是每一次在翻跟头失败的时候就改变自己,那样到最后自己也是会不认识自己的。

所以在这个时候应该是让自己平静下来,如果说问题不在自己的身上,那么就坚持的做自己。那才是你最可爱的样子,比如说张小敬。虽然说后来他变成一个囚犯,但是他的内心从来都没有改变,那就是守护自己的百姓和长安。

长安十二时辰读后感 篇10

最近大家都在追四字弟弟和雷佳音主演的《长安十二时辰》,不甘落后的我跑去把原著读了一遍。不得不说,马伯庸老师实在是厉害,短短十二时辰,他竟能写成一本书。其实话说回来,十二时辰的计时相当于我们现代的二十四小时计时,这不就是相当于写了一篇日记么?记录一天里发生了什么。可是一篇日记到我们手里是一篇流水账,到马伯庸老师的手里就变成了一篇洋洋洒洒的小说。不得不说,人与人的差距真的很大。

整篇小说,我是花了5天的时间看完的。小说的情节十分紧凑,每一次当我觉得主人公张小敬要挂了,他总是能够绝地反击,峰回路转,让我这个读者的小心脏总是卡在嗓子眼,紧张得要死,不过,实在是刺激得很。

小说开头,张小敬的狂拽炸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记得靖安司司丞李泌问他:“你的规矩……是什么?”张小敬的回答是“就是不讲任何规矩”,就这样一句话,张小敬一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的冷酷模样出现在我的面前。上一刻他还是一个罪不可恕、如蝼蚁一般的死囚犯,下一刻他就变成了全长安最有权势的死囚犯,靖安司全权交他使用。不错,仍旧是个死囚犯,不过已经帅到我了。

张小敬,十年西域兵,九年不良帅。这份履历说来简单,细琢可是不一般。“不良帅那是捕贼县尉的副手,流外官里的顶阶吏职,分管捕盗治安诸事。一个都护府的小小什长,居然能当上一县之不良帅,已是十分难得,更何况这不是一般的县,是万年县。”张小敬能够在万年县稳稳做了九年,实在是有些本事,可是现在竟变成了一个死囚犯。这样的一份履历不仅让李泌产生了点兴趣,也让我这个读者产生了极大的好奇,他的身上究竟藏了什么秘密。

随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这样一个杀伐果断的死囚犯让我看到了许多矛盾的方面,搭救差点死于马蹄之下的无辜人,出卖自己亲手培养出来打进葛老内部的暗桩,孤身一人敌对一群狼卫只为救一个女子,他的审问犯人手段极其毒辣,闻者心惊,可是心肠有时候又出奇得软,实在是令人疑惑不解……姑且称他是个怪物吧,也是他自己说的:“在长安城,如果你不变成和它一样的怪物,就会被他吞噬。”

总以为这样一个怪物,是经历了许多大风大浪,才变成了这个样子。可是看到最后,我却发现,他其实从头到尾都没变。他对长安这座城市,他对大唐这座江山,有着深深的爱。一个独眼龙的怪物,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就算剥夺他的权力,就算遭遇身边人的怀疑,就算被自己曾经守护的朝廷出卖,他却从不改变一分他对这片土地的爱,对这群百姓的爱。纵使身上伤痕累累,早已超负荷,他也要拼尽最后一口气,哪怕是同归于尽,他也要去守护。真的是,一个执着的人啊。怎么就这么执着呢?有很多次机会,他都可以逃离这座即将毁灭的城市,然后去江湖逍遥,他都放弃了。也许,若是无法守护他心中的那个,对他来说,活下来比死更难受吧。这么多年走来,他经历了这么多,他依然要守护心中最初的信念,真的是,一个单纯的人啊。

人生在世,时间不停地流逝,我们走在各自的道路上,去经历许许多多,有好的,有坏的,经历之后,我们也许会改变,也许会将外表稍作修改,继续前行,为的只是内心的不变。人们总说,改变别人很难,不如改变自己。但是,每当自己摔了跟头,就第一时间想着改变自己,我怕最后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碰到不好的事情,别急着去改变,先静下来想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问题是出在自己身上吗?若是,那就改正。若不是,请你抬起头,不要害怕,坚持自己的想法,坚定地向前走。那样,才是你最可爱的模样,最值得爱的模样。

林徽因传读后感1

生命里有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多少的愁苦和伤感。华灯初上,时光流转,他与她的曾经留下不可抹灭的痕迹。那些无处安放的曾经,破碎的让人心疼,他推开了所有的人,唯一把她放在心上。他想应该守候,继续这么守候着。

有人曾说“如果一百个人来问我完美女子的标准,那么我一百次都会回答说是林徽因,”是的,她已经是个传奇,是只能仰望的女子。她早已隔着如许烟波岁月,隔着那些男子的深情,美成书页中的一个剪影。所有人都知道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他为她写下那样的美的诗,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选择他。可是,比起徐志摩那样激烈的爱,金岳霖的脉脉深情更令人动情。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百转柔肠冷如霜。爱有很多种方式和理由,这里无意责怪谁,可是金岳霖的故事听起来更加撼天泣地。真正的爱情不是利己,而应该是利她的,他为了她终生未娶,因在他心中,世界上已无人可取代她。对他来说,春风再美也比不上她的笑。是否女人,永远不必多问,她最好永远天真,为他所爱的人。

把人生看做是自己独一无二的创作,便不会频频回首,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旧时光的风景里,成为珍藏一生的美丽。也许会看到别的风景,可是回头看,仍然觉得还是她最好。即使多年后,当他已是八十岁高龄,年少时的旖旎岁月已经过去近半个世纪。可当有人拿来一张他从未见过的林徽因的照片来请他辨别拍照的时间地点的时候,他仍还会凝视良久嘴角渐渐往下弯,像是要哭的样子,喉头微微动着,像有千言万语哽在那里。最后还是一言未发,紧紧捏着照片,生怕影中人飞走似的。对他来说,花开了,他就画花。花谢了,他就画自己。你来了,他当然画你。你走了,他就画一画回忆。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四月的早天,八月的忧愁。她在他心中,始终是最美的人间四月天。仿佛一本书,慢慢翻到最后一页。

若无缘,六道之间三千大千世界,百万菩提众生,为何与我笑颜独展,唯独于汝相见?若有缘,待到灯花百结之后,三尺之雪,一夜发白,至此无语,却只有灰烬,没有复燃。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他只是沉默地,无言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这一切。爱她却不舍得让她痛苦选择,因此只得这样沉默。因为,能够说出来,大约都不是真的。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他会想起你年少时候的容颜,在他心中,你永远都是十七岁的那个穿白衣裳的小仙子,他会想到嘴边不自觉地轻轻地微笑起来,叹息地说,她啊……之后便是沉默,沉默之下,原本是有千言万语的,可是已经不必说了,那样的林徽因,在那样的他的心中,便是独一无二的万古人间四月天了。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金岳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长期比邻而居,而他去世后,也和林徽因葬在同一处公墓,像生前一样做近邻。

"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林徽因这样写道。

他如此深刻地爱着她,终身不娶似乎有了更确切的理由:纵使有再出色的女子,与她相比,也黯然失色,新娘若不是她,娶妻何用?金岳霖去世后,骨灰也安放于八宝山革命公墓,与林徽因墓仅仅一箭之遥。终于明白,世间有这样一种情感,叫做至死不渝。

一生走过许多地方,一辈子只陪在一个人身边。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终究一别千年。我努力地去想,想你的模样。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原谅匆匆的时光,记住生命,记住爱,记住温暖。

林徽因传读后感2

林徽因,相信大家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她是中国著名的建筑家和作家,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在上世纪曾经掀起极大的轰动,被许多男子当做那朵梦中期盼的白莲。而她更是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而我们在惊叹的同时,也不禁发问:林徽因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能让徐志摩等这些才子被深深折服呢?

《林徽因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林徽因传奇的一生,从她的出生,到与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男子的邂逅及去世,让我们自由地穿梭在历史之间,与那些历史人物倾心交流,互诉心声。而作者优美的文字也让我们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

综观林徽因的一生,虽然传奇,却也平淡,这个风华绝代的女子并没有在历史的长河中掀起太大的风浪,她始终是大海中的一朵美丽的浪花,无需雄伟的气势,也无需宽广的胸怀,只愿做那一朵小小的浪花,只要可以禁得起风浪,安详的飘荡在大海中,便足矣。我有时会想:如果林徽因并没有随父离开那个江南小镇,也许她的人生将会从此改写,没有徐志摩,没有梁思成,亦没有金岳霖,也许她会生活在一栋古宅里,守着一树一树的花开,与凡夫一起平淡的日子,也许他并不是她的最爱,但他会在她冷时给她一个温暖的怀抱,会在她伤心时给她一个坚实的肩膀,她会与他一起在夏日的树荫下乘凉,在夜空下数着满天的繁星,而他的目光则一直追随着她,不离不弃。可是上天注定不会给林徽因一个单调的人生,不会让她绝美的容颜淹没在尘埃里,所以林徽因注定不会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必定会有一个波折的人生,她必将在历史上留下辉煌的一笔。

林徽因一生中爱了三个男子,爱得深沉,也爱得平静。徐志摩为了她多次在康桥上徘徊,只为能见她一面;梁思成与她携手走过风雨人生;金岳霖为了她终生不娶。这足已说明林徽因的魅力之大。其实当时在许多人看来,徐志摩与林徽因才是最配的一对,印度大文学家泰戈尔当年到访中国最欣赏的就是徐志摩与林徽因,他曾多次想为徐志摩与林徽因牵线,但都被林徽因婉拒,其实林徽因又何尝不知道自己最爱的是徐志摩,可徐志摩却给不起她想要的生活。选择徐志摩,意味着过诗情画意的日子;选择梁思成,意味着过细水流长的日子。林徽因要的终是安稳的日子,所以她注定与徐志摩擦肩。琴棋书画诗酒花再美好,也比不上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安稳,林徽因是个现实的女子,所以她明白梁思成虽然不是她最爱的,却是最适合她的。对于徐志摩,她只能默默的祝福他能找到更适合他的女子。林徽因没有错,她并没有义务,也没有责任对徐志摩负责,她只是想让自己过得美满,幸福,这并没有错。

有人说,她是个理智的女子,不管面临怎样的诱惑,最后都可以全身而退;也有人说,她是个冰洁的女子,所以无论人世如何变迁,她都有着美丽的容颜。

几场梅雨,几阵荷风,江南又在烟雨中变得迷离。撑一把油纸伞,穿一袭白衣,行走在青石小巷,江南还是当年的江南,可当年那个白莲一般的女子却不知去向。她去了哪儿呢?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林徽因传读后感3

何彼浓矣,华若桃李。

自古江南出美人,林家有女初长成。

杭州,天堂;人间,过客。一九零四年,陆官巷,林家大院,黄昏灯如星,暮色轻如绸,林徽因,一个白莲似的精灵悄落凡间。

从儿时起,她便开始与文学结缘。月光皎洁的夜半,天际泛红的晨曦,年幼的林徽因顺着笔墨的方向、宗卷的气息,闻柔情密语,触尘世悲欢。青涩聪慧的她,为之恍惚,为之深陷。

每个故事的开头,都如夏花。她随父亲远游留学,写下别具一格的诗篇,创造一片心怀纯真的"人间四月天"。正是如此,在欧洲,同是故乡人的徐志摩也为林徽因的才情所倾倒,但当时的确有太多阻碍夹杂在他们之间,所以,林徽因不得不放弃。相信吧,这场遇见是岁月之福,让当时的她渐渐把江南女子多愁善感的性子转变为豁达从容——顾虑再三,林徽因选择了敦厚且默默守候着的梁思成。

不得不说,林徽因就算一生无伴,也依旧可以继续孤傲清醒地活着。于自己的建筑事业,她一生信念如故。用一个夏天,走遍整个欧洲,看遍曾经旧时的古迹繁华,那里一点也不似人间——回归故土,她把这些经历讲学生们听时,那些稚气未褪的脸上无不一是满足与崇拜的。

她亦参加了国徽、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心怀大业,有旁人无法触及的高贵优雅;她亦随夫四处考察,以为之付出的坚持刚毅,帮助丈夫撰写《中国建筑史》。

她是诗人,是学者,是女建筑师。

这些代名词的背后,往往掖藏着隐隐作痛的回音。

她太敏锐,她太嫉恶如仇,所以饱受战争的屈辱与不甘。但她写诗,依旧可以拾回莲之初心,慢慢清扬、芳馥、倾城、化生。中年时她尝遍病痛的折磨,但她仍四处奔波,为事业而艰辛着,妆点自己的生命。晚年时,她病得卧床不起,但她把半生的荣耀与流离静静地啜饮,在沉默中享受静好,啜着茶。

女子当为林徽因,在照不见前后崎岖人生路时,也依旧玲珑从容。

女子当为林徽因,在单拥有那一剪微弱光时,也依旧骄傲辉煌。

静看人生由荒芜走向繁华,皆成传奇。

林徽因传读后感4

偶然翻到林徽因转,阅读完,心里不禁惆怅,她的评价十分多,有人说她是多情之人,破坏了徐志摩的婚姻,却又与梁思成结为夫妻,还是负了金岳霖,让他终生未娶,守护了她一身。有人说她对感情的专一,她对徐志摩的感情至死保留,念了一生关于林徽因的感情每个人理解不同,我并不是多愁善感之人,只是作者的文笔和主人翁颇感兴趣,竟让我有落泪的冲动,竟有些许羡慕,也有些许惋惜!

好奇竟然有这样一位女子让三个男人都为其倾情一生,寻找到她的照片,果然很美,由内而外的散发一股白莲的幽静,像水一样的女子是如此的吸引人!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这句话第一次是在哪儿看到的已经记不得有到底是谁的原创更加无从得知。相信如果这句话人心中都会出几许暖意,像是对某个远方故人的祝福,有好似对所爱之人的一声温和的叮咛。仿佛只要对方幸福,那么这个世界从此就不再下雨,只有晴天。

大家都在忘记自己的承诺,忘记了过往那一场有一场筵席。

谁一生没有许下承诺,但是谁又能够说自己承诺过的必须能够做到,路到尽头的时候,又要怎样还会去在意当年的选取是对是错。一程山水、一个路人、一段故事、离去之时,谁也不比必给谁交代,既是注定要分开,那么天涯的你我,各自安好,是否晴天,已不重要。

人说,北上行囊,就是过客;放下包袱,就找到故乡。其实每个人都明白,人生没有绝对的安稳,既然我们都是过客,就该携一颗从容淡泊的心,走过山重水复的流年,笑看风尘起落的人间。

林徽因传读后感5

网络上多见的关于林徽因的评价极其两级分化,可是这样一个人怎么能用极是或是极非来判定。书里可能又不少美化的成分,可林徽因的才情不假,为建筑研究做出的贡献不假,主要的人生经历不假,实在是不枉此生。

前半段的人生,受到良好的教育,自由的追求理想,有着丰富的阅历,让人羡慕得很。读这部分的时候,有个很诗意的瞬间。

坐巴黎地铁在上学的路上读书,没有手机信号,最适合看书。文笔优美很有味道,情绪轻易就被拉回到100年前,那是个最让我着迷的时代,整个人陷进去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笛声,吹奏的并不熟练但也还是悠扬婉转,和我彼时的心绪极为相称。我抬头一看,吹奏者竟是一位黑人大叔,实在是有趣又矛盾的碰撞。对巴黎又多了一点喜欢。

可是随着站在的到来,社会的变革,生活开始受到一波接一波的冲击,之后的内容看得我几度落泪。为祖国的遭遇落泪,为他们突变的艰辛生活落泪,更为生活再难还要坚持理想的模样落泪。

最后疾病带走了她,在遭遇更多不幸之前,也算是一种幸运吧。

林徽因传读后感6

林徽因,相信大家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她是中国著名的建筑家和作家,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在上世纪曾经掀起极大的轰动。因为她的才气与智慧,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深爱了一生,也让金岳霖默默思念了一生。我在读书的时候,不禁发问: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能让徐志摩等这些优秀的学者被深深思念呢?

《林徽因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林徽因精彩的一生,从她的出生,到与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男子的相遇及去世,在书中,让我们与那些人交流。她优秀的笔风也让我们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

综观她的一生,虽然不凡,却也平淡,这个优秀的女子并没有在历史的长河中掀起太大的风浪,她始终是大海中的一朵美丽的浪花,也只愿做那一朵小小的浪花,安详的生存在大海中。我有时会想:如果林徽因并没有和父亲离开江南小镇,也许她的人生将会大有转变,没有徐志摩,没有梁思成,没有金岳霖,也许她会生活在幽静的江南水乡中,过平淡的日子。但人生如戏,总有意想不到的发生,不会让她的才气埋没,所以她注定不是一个平凡的女子。

从遇见徐志摩的美好青春,到与梁思成深爱彻底,再到与金岳霖相互欣赏。喜欢她在感情上光明磊落,喜欢她在事业上鞠躬尽瘁,一身才气。因此她这一生过得如此精彩、丰富,但她走时却走得很寂静、安谧。

八年抗战,使她在颠沛流离中度过。贫困与疾病始终困扰着她,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她并没有放弃,仍然坚强乐观面对生活,坚持钻研着她的学问。为中国古代建筑的发展与进步,几乎走遍了大江南北,以至于奉献出自己的生命。

在她身上。我学到了对于梦想的坚持,需要拿出我们不认命、不服输的勇气。还要有她乐观向上的求知精神,保持有温度的奋斗,坚持不懈,描绘出我们自己的人生蓝图。

几场梅雨,几阵荷风。走在江南水乡的青石小径上,撑一把油纸伞,穿一袭白衣裙,江南还是当年的江南,可当年那个绝美优秀的女子却不知去向。但我知道,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林徽因传读后感7

林徽因的生命定格在最美四月天,虽六十多年过去了,每每看到关于林徽因的文字,她那不受世事羁绊的形象依旧会雀出纸上。第一次接触林徽因,是因为她的文字后来接触她,是因为“太太的客厅”,到现在,对她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她生命中的男人,徐志摩,金岳霖,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给了她陪伴。梁思成,这个一直陪她到生活终点的人,用包容,去守护着她。即使在一天自己回家,林徽因对他说,她同时爱上了二个男人,他也没有失去理智,而是站在林徽因的角度去思考:如果你更爱他,跟他在一起更幸福,你去吧。正是因为梁思成对她的包容,对她致深致诚的爱,林徽因最后看清了现状。徐志摩,他的才情,不可否认,只是并不能因此让自己喜欢上。十八岁娶了张幼仪,遇到林徽因后坚决离婚,在追求林徽因未果后,最后和有夫之妇陆小曼结婚,可昔最后赶免费飞机飞北京机毁人亡,只是为了听林徽因的一场演讲。相比之下,金岳霖的爱更为纯碎,北总布胡同,昆明的尾间,金岳霖总是择梁而居,他一生未娶,却也保持这对林徽因爱的克制。

林徽因之所以在民国时期,能够做“林徽因”而不是“梁思成的太太”,一则源于她的才气,更多的是她对于自身事业的追求。她的生命虽然短暂,却也从“窗户里面的人”真正成了“窗户外面的人”,所以,这样的一生,应该是完满的。

林徽因传读后感8

初春,乍暖还寒。窗外已经开始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下午闲来无事便随手拿了本同事的《林徽因传》来看。本是想打发无聊的时间,但是刚看了几页我就被书中貌若天仙的才女林徽因的爱情深深的吸引住了。

书中描述了一代才女的浪漫而坎坷的心灵历程。徐志摩为她徜徉在康桥;梁思成与她携手走过千山万水;金岳霖为她终身不娶。她与三个男人的爱恨纠缠深深的吸引着我。勾起了我无限的好奇心。读书过半,作为女性来看林徽因,可能最羡慕的是林徽因遇上了那么好的丈夫,当林徽因坦诚爱上金岳霖,当林徽因同徐志摩走的非常的近,梁思成给与了极大的理解和信任,不离不弃。这在一般人是绝对做不到的,那是怎样一种豁达的情怀呢?

林徽因出了美貌与爱情,她最值得称道的是她的学术成就和艺术成就以及这种成就背后的孜孜不倦的创造精神。这其实与她小时候与父亲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是分不开的。

从林徽因的身上更能看到女人也可以活的精彩,都说女人是一所大学。林徽因的一生让我羡慕又惊叹,不仅有温婉的浪漫爱情还有杰出女性的成就,放下书,细细的回味,其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活的主角,都有自己的故事,在羡慕别人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回首看看自己是不是幸福呢……

林徽因传读后感9

知道她,读她,了解她,就是因为一首诗《你是人间四月天》。我这才有幸知晓一个旷世美丽、才华绝代,又可称为“先生”的女人,林徽因。她的自尊与自强也时时令我震撼。

耶鲁、宾夕法尼亚大学,这些现今想都不敢想的梦想之地,却是那时她的乐园。说她自强便是因为她作为一个女人,依然选择前往这些最高学府求学。那是多么强烈的求知欲啊,读来令人感叹:由于宾大建筑系不收女生,于是她进入了美术系。在对北京亲友的“狂念”与“渴想”中,她完成了“对线与形有个性的把握”。说这令人震撼,就是因为她在学习美术中又对建筑有了深刻研究,自己的梦想是自己的,她从没放弃过她梦想的事业,这就是她的自强。而这她这一段的生活,叫做“宾大的钟声”。钟声掩映着梦想,缓缓前行。

后来,她进入了“生命的夏季”,可此时的中国已是遍地烽火。林徽因与梁思成正在探寻中国古建筑的奥秘。最令人难忘的是山西的佛光寺的探索,林徽因研究建筑的热情令人震撼。“在那崎岖不平的小道上行走,一边是绝壁,一边是深崖。”连毛驴都不敢走的路,他们都敢走,到了那佛光寺,“矗立在高坡上的光影”令他们兴奋得直叫“我佛慈悲”。那坚固而简洁的顶部,令他们有如获至宝的惊喜,而也令我有一种“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的感悟。

且不说后来她流亡岁月中表现出的自强,她在写诗中独特而寂静的美,单是她在病中的时光,就令人唏嘘不已。

她病了,每个早上都要咳一大阵子才能见人,但是,当她的学生来了,她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咳嗽的。她是那么有自尊心,连珠炮似的一段话说下来,似乎浑然不知自己的咳喘。她仿佛在透支自己残余的生命,在人前那么充满生命与活力,像没事人一样。她用生命,构建自己的自尊,于是,在人们心中,她永远是最有风度,最美的女人。

她就像那万古人间四月天,为我们留下了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和一段段佳话。还留下了,她的自尊与自强对多年后的我,深刻的震撼。

林徽因传读后感10

林徽因,白莲一样的女子,纯净而美好。不仅在诗词文学上大显身手,更在建筑学领域舞弄风骚,卓有成就。而正是这个浑身充满诗意与才气的女子,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地记挂了一生,更让世间形形色色的男子仰慕了一生。她是人间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她是苍穹中一颗低调的星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勇气

林徽因与徐志摩相遇在那个烟雨迷离的伦敦,两颗彼此寂寞的心慢慢靠拢,擦出了爱的火花。可是林徽因的断然决绝,只能让徐志摩在康桥上轻轻叹息:“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因为林徽因没有勇气去爱,怕面对世间的流言蜚语,所以只好爱的平静,爱的淡然,留下徐志摩独自舔伤口。

勇气,这个词语,大概是我们所有人都必须拥有的。我们需要在面对抉择时那份果断的勇气,我们需要在面对困难挫折时那份坚毅的勇气,我们需要在受伤后告诉自己明天会更好的那份乐观的勇气。勇气,这个看似沉重的词语,我们必须把它装进行囊,悄悄带走,让它随我们人生漂泊旅行,让我们拥有一种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淡定心态。

坚守

梁思成对林徽因的爱,每个人都看得一清二楚,可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在林徽因死后要另娶她人?难道是他们之间的爱输给了生老病死,时间以及欲望?难道是为了给他们的孩子找个妈妈吗?旧人已不在,新欢胜旧颜。曾经的誓言,曾经执手相老的诺言,曾经暖人心窝的甜言蜜语,难道都只是随口说说,并无真意吗?正如张爱玲所说:誓言的誓和诺言的诺都是有口无心的。既然爱了,就要坚守,为什么要随着一个人的离去,而将那份爱掩藏?为什么要让自己忘记曾经的美好?难道怕回忆时,只能在脑海中寻那令人朝思暮想的脸孔吗?

其实,我想缺的就是一种坚守吧。我认为对自己爱的人都要好好守护,既然说出口,就一定要做到,行动才是最好的证明。要实现的目标,就一定要付出一切努力,义无反顾地去坚守,实现。要实现的诺言就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莫让自己成为一个空口说瞎话的人。人生路漫漫,坚守自己喜欢的。不要让浮云遮望眼,也不要在醉纸金迷的生活中迷失了自己的心,一定要坚守自己最初的那份纯真,回望此生时,还记得自己曾甜甜笑过。

默默

其实,我真的很佩服,很欣赏金岳霖。这样的一个才子就在林徽因身边默默守护了一生,不求回报,不求回应。只要望着心爱的她,他就早已满足。他会为林徽因嘘寒问暖,给予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与林徽因性情相投,谈诗谈人生说哲理,这不是绝配吗?但他不忍心破坏林徽因幸福美好烟火般的生活,甘愿默默做个局外人,为她的开心而幸福。他的无私和痴爱真的很让我感动,甚至连林徽因和梁思成的孩子都叫他金爸爸。因为爱她,所以连她身边的所有人都一并爱了。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默默的奉献的人,不求回报,甘愿付出。真的很高兴,鸣谢生命有你们参与。

记得高中有一同学说过:“人生就像是坐公交车,一路上摇摇晃晃,有人上车,有人下车。会有人陪你看沿途风景,但不知谁会陪你坐到终点站。所以用真心善待你身边的每个人吧。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能够相遇,真的是一种缘分。好好珍惜参与过你生命里的所有人,也好好爱自己,爱别人,好好生活。

林徽因传读后感11

阅读这唯美的辞藻,就如微风轻抚我们的脸颊般舒适。——题记

“喜欢你是寂静的”初读《林徽因传》只为这名便一见倾心。于是带着些浪漫情怀走进她的世界,却走不进她那寂静的心——或许只是因为一句“世间女子,纷丽多姿,独独有她,哀艳如诗”。

我知她是才女,是美人,是民国时期一位惊才艳艳的奇女子;更知她不仅生得漂亮,更活得漂亮。所以连描写她的一生的词句都充满她独特的诗意般的气息,如是这样,作者便以诗为她的一生开头“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当她站在去法国的邮轮上,远眺大洋彼端时,她便不会庸碌一生。从遇见徐志摩的青春懵懂,到与梁思成爱得彻底,再到与金岳霖互相欣赏,喜欢她在感情上光明磊落,敢爱敢恨;她欢喜时“笑点亮了四面风,”她忧郁时“忧郁自然不是你的朋友”……喜欢她在事业上鞠躬尽瘁,一身才气;喜欢她知进知退的大度;喜欢她在太太客厅里高谈阔论的意气风发;喜欢她对朋友的互助互谅;喜欢她病危时说“死只一回,它是安慰。”……她这一生过的便是如此哀艳,丰富,铿锵而热烈,但她走时便是走得如此寂静,如此安谧。作者又以诗为她的一生结尾,便又让他诗意般的离去“这飘忽的途程也就是个美丽美丽的梦”——她是梦,是那人间的四月天。

她的诗如她的`人,如她的心,教我不懂,却是让我在只言片语中感受到她的情。这诗,很美;这人,很纯粹。

读完这本书,我被林徽因的才气,美好所折服,她是如此一位脱俗的女子,让人不得不羡慕她;品完这本书,我为林徽因的精神、品质所感叹,这世间也就独这一位脱俗的女子,让人不得不敬佩她。我做不到她那样才华横溢,独立于世间,但我想如她那样,用爱浇灌梦想,用一生追求梦想,至死不悔。如是,我将站在梦想之路上,洒着汗水,向前奔跑。

她,活在寂静里,活在诗意中,也终活在我心中。

林徽因传读后感12

昨日读完白落梅著的林徽因传,很是感动和深思。

林徽因是个什么样的人,书中是这样子总结的,这样的女子当养在深闺中,当花草为邻,当诗书作伴。然而一切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般,她热爱烟火人间,渴慕与世俗为伍,愿为事业献身。她虽洁净出尘,喜爱浪漫,可她不清高遗世,她向往烟火、惧怕孤独。

她在临死的时候要求见张幼仪和徐志摩的孩子一眼,是她一生对徐志摩的愧疚、牵挂与爱。比起陆小曼,林徽因是太过清醒,还是太过懦弱?又或许真的如她自己所说,是爱徐志摩还不够多?陆小曼未来徐志摩,决然离开丈夫,敢于承受世俗诸多压力,纵是万箭穿心亦要和他在一起。而林徽因明明深爱,却假装轻描淡写,不肯对人提起。她甚至冷静地说过一句话:“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真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而徐志摩相比却对爱有了勇敢的承担,他说过,“我这一辈子只那一春,说也可伶,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

人与人不同,两个相爱的人分开后,一个极力想要擦去过往痕迹,另一个则想珍藏曾经的美好。谁都么有错,只是对待人生的方式不同而已。但我觉得,这只能说明林比任何人都清楚什么是她真正想要的人生和生活,梁思成母亲俨然当时已经对林有了很大的意见,不同于徐对待生命的洒脱,林是一个官宦家族出身,为了日后的生活和人生她更要隐藏心中的真实想法,要不也不会在临死时见徐的孩子。

看完此书,我心久久不能平静,林的一生确实耐人询问,真因为对她的人生我自身有强烈的理解和所谓的同样的轨迹下行走的引子。我更加希望多的了解她,她对待感情的冷静和对待事业的渴望。

她是清醒的,她是世俗的,她却也是浪漫的。这都是她,不是很纯粹,但是让人品味,我曾一直把她当榜样,我将还视她为我的榜样,我是多麽的渴望去读她些的每一首诗。她创造的每一个作品。

也许在一天的时间内就读完你的一生,也许因为白作者的影响,自己眼中一直噙着泪,这对你来说不公平。你如白莲一样的人生,做到了生如夏叶之绚烂,死如秋叶之精美。你对待人生的修行自是很洒脱和安静,我不该带着丝毫雨丝搬的心情。抱歉没有好文采来描述我对您的喜爱,我多麽希望自己也如您般写出自己的人间四月天,我多么希望可以用如您一般坦然乐观之心态,描述每一次人间的变故和情感。但是我却做不多,我只想在您死后的56年来临的时候,告诉您,我懂你。

林徽因传读后感13

她是中国的建筑学家和作家,她被胡适誉为中国一代才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的参与者,也是传统景泰蓝工艺的拯救者。她,就是林徽因。

有人说,想起林徽因,总是在人间四月,春水煮茗,桃柳抽芽,有一种鲜妍的美。也有人说林徽因被季节尘封在四月天,窗外的柳絮做了萍客,梁间的燕子做了邻伴,梦中的白莲做了知己。

杭州,这座被世人赞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是许多人魂梦所系之地。这里有闻名天下的西湖,有恍如梦境的烟雨小巷,有月上柳梢的深深庭院,更有难以言说的梦里情怀。林徽因有幸地,在一百多年前,在那个莲开的季节,降生生于杭州。

一九二零年,十六岁的林徽因跟随其父去伦敦读书。在康桥,徐志摩认识了林徽因。多年后,徐志摩写下“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一九五五年四月一日,五十一岁过的林徽病逝。她死在了挚爱了一生的人间四月天,就在某个春风沉醉的夜晚,静静地停止了呼吸。林徽因的一生可以说是“生如夏花一样绚烂,死若秋叶一样静美”。

林徽因是温和的。她没有张爱玲的凌厉,也没有陆小曼的决绝,亦没有三毛的放逐。金岳霖为林徽因送去了挽联“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贴切的挽联表达了林徽因诗意美丽的一生。

林徽因传读后感14

一直以来,很喜欢读人物传记,早前,也买了很多囤在家里,想着闲暇时候拿来翻阅。今年寒假在家,再次将苏尹的《林徽因传》拿来读,又一次被林徽因那“水墨青花,刹那芳华”所吸引。

女神,在当今世界是个随处可见的名词,也因为太常见,这个词早已经失去了它本来的含义。在那个动荡不安又蕴藏着无数可能的年代里,一些奇异美好的灵魂,用自己的生命完美诠释了这两个字。

其中之一,便是林徽因。

提到林徽因,大多数人惊叹于她的美丽、才情和爱情传奇,但是一个如此美好的生命在世间走一遭,留下的绝不止这些。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也是一个温柔的母亲;她是感性的诗人,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建筑学家;她是一个被诸多优秀者追捧欣赏的名门淑女,也是一个眼光卓越的传奇女子。

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曾骄傲的说过这样一句话:“做一个天才女儿的父亲,不是容易享的福,你得放低你天伦的辈分,先求做到友谊的了解。”

这句话,是讲给徐志摩听的。那时,徐志摩疯狂爱上了才刚刚十六岁的林徽因,这跨越辈分的爱恋并不曾让她的父亲惊讶或者阻挠。可惜当时中学才毕业的林徽因虽然情窦初开,却被这感情惊着了,她没有答应。但她的人生却自此和徐志摩有了关系,至徐志摩离世也没有断开。

此时,林徽因已经认识了梁启超的长子梁思成,这对才貌匹配的少男少女,有了梁启超的极力撮合,并提供一起赴美留学的机会,订婚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情投意合的感情,声名显赫的家族联姻,在那样一个社会背景下,林徽因无疑是幸运的。在与梁思成的恋爱之余,她对未来有一份坚定地憧憬,那就是:学习建筑。确实之后她成了著名的建筑学家。

世人对林徽因的印象更多是四月天浸润的诗词雅秀,忽略了她对建筑学的感情和贡献。她用自己的才能对中国古建筑赋以深刻的解读。除此之外,受她影响而一同选择学习建筑的梁思成,最终成了中国著名的建筑学家,不得不说,这是林徽因对建筑学的另一特殊贡献。

毕生钟情于诗的徐志摩对林徽因牵挂一生,而林徽因并没有答应徐志摩,却比谁都了解徐志摩的那份深情和勇气。

林徽因的爱人梁思成对于最终落在自己身上的幸福似乎有些恍惚,他说:“有一个问题,我只问一次———为什么是我?”

林徽因答:“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回答。你准备好听我说了吗?”

合上书本的那一刻,冥思遐想:她的一生,曲折而又传奇。她是诗人,文学造诣让众人惊叹;她是设计师,是新中国国徽的设计者之一;她是建筑师,参与设计人民英雄纪念碑;她才华横溢,被称为“民国第一代才女”。而她,就是林徽因。

林徽因传读后感15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换。——林徽因

时光微凉,那一场远去的往事被春水浸泡,秋风吹拂,早已洗净铅华,清绝明净。小院里润湿的青苔上,一柄泛黄的油纸伞,遮住了低过屋檐的光阴。谁还记得,曾有个女子,在这个季节,悠悠走过人间四月天。

她就是林徽因,那个让徐志摩爱了一辈子,让梁思成宠了一辈子,让金岳霖记挂了一辈子,以及让世界所有男子期盼一辈子的女子。

那年四月,林家大院的一声啼哭,让所有人绽开了笑脸,林徽因诞生。祖父欣喜的看着她,郑重的为她取名: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从此以后这个诗意的名字被历史永远的记住。

林徽因六岁来到北京,进入京师学堂读书,十二岁全家迁往天津,林徽因独身一人留在北京读书。十三岁,林徽因初见梁思成,十五岁,林徽因随父亲来到英国,在康桥见到了徐志摩,十六岁,她毅然回国,与梁思成成为当时的佳人才子。十八岁,她与梁思成在温哥华完婚,从此开始了浪漫的人生之旅。

她跟随梁思成,在加拿大读完课程,两人又双双回到北大任职,同时,她发现了自家对建筑狂热的喜爱。后来,她为云南大学设计宿舍,再后来,还参与设计了国徽。

她一生经历了战火时代的洗礼,病痛的折磨。她在病榻上写诗,带着残弱的身躯四处考察,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最后,她在同仁医院安然病逝。

有人说,林徽因一直活在四月天,无论百花盛开,还是秋叶凋零,她始终有着不会老去的容颜。

是的,她经历了所有女子梦寐以求,但求之不得的一生,她在波涛中安然前行,从山温水暖的江南到气势磅礴的北京,从浪漫柔情的康桥到小桥流水的宋家庄,从温婉的诗人到坚强的建筑学家。

可是,人们只有看到了她光彩的一面,又有谁明白她的苦楚?她在康桥的犹豫不决,伤痛欲绝谁能看得到?她在病榻上卧听风雨的孤独寂寞谁能感受到?她拖着病躯奔走于山林之中谁又做得到?

她的光彩,是付出了一生发出的光,是经营了半生的偶然。

人只有将寂寞坐断,才可以重拾热闹,把悲伤过尽,才可以重见欢颜,把苦涩尝遍,就会自让回甘。

当我们回首历史,并不只是看到一个绝世女子,一个建筑学家,而是看到一种精神,一种永不磨灭的精神,熠熠闪光。

时光学会了沉默,因为它懂得,再完美的故事也要散场,但林徽因——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换。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一)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二)

刚一掀开书本,就被作者塞林格生动的语言深深吸引,全书用主人公的口吻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口语,使其有着一种通俗易懂却又不失发人深省的感觉。

《麦田里的守望者》以回议的方式写的是一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霍尔顿,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之后,深夜离开学校,来到美国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人物,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烦人种种丑恶,他想逃离这个现实的世界,但想到自己也许会得肺炎死去,决定冒险回家和妹妹菲芯诀别,他向她诉说了自己的理想和苦闷,他想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后来霍尔顿决定假装成一个聋哑人去西部谋生,最后,在妹妹的劝说下,他只好放弃西部之行,回到家之后人霍尔顿就生了一场大病。

看完这本书后,最让我觉得难得的是主人公在污浊的环境中仍能保持一颗与世无争的心,他渴望朴实和真诚,他有着自己的思想和灵魂,他有勇气拒绝成人世界的虚伪和肮脏,也许正是因为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世态人情,他才有了这个相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他希望自己能够为孩子们做些什么,他希望自己没有的童年可以让他人拥有。但是青春期特有的心理:玩世不恭,冲动敏感却又使得他一无所成,他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只能抱着那些虚无缥缈,不切实际的幻想去自欺欺人,最终他还是向这个社会妥协了。

由于作品的感染力极强,引起了我的思考和共鸣。青春期这是一个由孩童到成人的过渡期,著名的德国儿童心理学家夏洛特?彪勒曾把青春期称之为“消极反抗期”。在这期间,少男少女们总有着叛逆的心理,追求新鲜,愤世气俗,不思上进。和赛尔顿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受人束缚,但是除了这些我们还能做什么呢?打架,抽烟,喝酒,一些禁止学生的行为?多么可笑啊,它们也许能满足你一时的好奇和新鲜感,但绝对不会对你的将来有任何一点的好处,只会让你变得庸庸碌碌,一事无成。

每个人都有着对理想的渴望,但是如果不靠奋斗和努力,能换来什么呢?只有空白,任何的梦只有经过汗水的浇灌才会发芽结果。现实是残酷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不是我们改变环境就是环境改变我们,那么你们选择的是前者还是后者呢?麦田里的守望者也许是那么的简单纯粹,但它也同样需要付出,主人公有着美好的理想境界,却是垮掉的一代,因为他并没有资本去实现。

《麦田里的守望者》它道出了青少年的心声,增加了青少年对生活的认识,给予了我们许许多多的思考。它就像是海市蜃楼,看起来是那么的真实靠近,实际上却是遥不可及……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三)

才17岁的主人公霍尔顿,几度退学,这点和我有点类似,是最初与我共鸣的地方,要不然根本看不下去,因为文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是:他吗的、混帐、腻烦、什么什么得要命、胡搞、伪君子、疯子、假模假式、下流、装腔作势,词汇量广泛,而本人现实中口语出现最高的是:靠,他吗的。我说起来并不觉得痛快,有些人说的很过瘾,言词犀利。此书曾是。就为这些惊人的词汇。

主人公第四次退学是由于成绩不及格而被潘西学校开除,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自己身边都是些伪君子,假模假式的老师与虚伪的成年人、得到退学通知后在学校待了一会,不敢回家,就想着要离家出走,在繁华都市游游荡荡,全文讲的就是这几天的经历。对这几天所遇到的事或人,都是以颓废的无聊的态度来面对的。

他家境富裕,吸烟喝酒,全文满口的脏话,思想偏激,愤世嫉俗,调皮捣蛋,幽默任性,狡辩也很历害。他容易幻想、叛逆、仿偟、苦闷、愤怒、焦虑、反抗现实、这是多少年轻人的影子啊!

但是霍尔顿是善良的,为同学自尊心改放位置的皮箱,为捐钱而惭愧,觉得的那身衣服可怜。

麦田里的守望者,有一个孩子在路上唱着:“如果你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就是霍尔顿的理想,他想保护那些纯洁没有被污染的孩子,守望着,他想做一个守望者,在这些小孩在走向崖边时,就捉住他……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对这本书的理解:一个是麦田,另一个就是那些中央公园南边的鸭子,有三次都出现过,开始还以为是作者实在是无聊,他老是问别人,中央公园的那些鸭子到了大冬天,都结冰了,会到哪里去呢?是自己飞走了,还是被卡车运走了?似乎是在说他和那些鸭子一样,无法适应环境,与社会格格不入。

借书里的话,老实说,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几乎没有,我说的话并没有违心,虽然退过学,有好多的影子在里面,不过那些都很遥远了,这本书应该在我三年前看,现在我活的并不颓废,但还是为那个守望者而感动,相信很多人都喜欢那个理想,并向往着。

守望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待。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护一种美好这才是真正的大善良,这种大善良让霍尔顿在颓废中也显得那样的可爱,就像在一片沼泽地中让我们看到了闪光的美好的东西。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四)

坐在荒芜的田野中,捧着手心里的一本书,看着眼前已经收割过的麦秆,眼前浮现出一个“坏孩子”的身影——霍尔顿,那个名副其实的坏孩子。

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一个故事,可以称它为“自传”。其中穿插了许多例如“混账”等词语,显得更加真实和生动形象,其中的道理也许更容易让读者接受。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从他的故事中可以看出,这真是一个十足的坏少年。

他对妹妹说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十分深刻。“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象话。”

起初,我真的很不理解这段话,后来,我懂了。这是霍尔顿,在复杂的社会中,一种单纯的理想。他渴望纯洁的社会,就像那麦田,就像那小孩子们,包括那悬崖。可是,周围的一切都不如他所望,复杂的社会,一切为了利益,人们尔虞我诈,互相利用,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一切。

而霍尔顿,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叛逆,看一切都不顺眼的青年,却正好看透了这一点,这个叛逆的少年,却有着一颗纯洁的心,他不愿意与世人同流合污,他在谈上学时这样说道——“上学的目的嘛,不就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都说出了他发自心底对这个社会的不爽,而他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因为,他有一颗正直的心,他看这个复杂的社会不爽!

我也渴望当一个表面叛逆的青少年,而心里却一点也不粘上这个社会的浮尘,一点也不随波逐流,看谁不爽就说出来!利益怎么了?破坏关系怎么了?我活出了我自己,谁也无法改变的那个自己,我骄傲。想让我融入到这个尔虞我诈,假模假样的社会中,根本不可能!

霍尔顿,第一次接触这个人物的时候,我认为他是我的反面教材,读到后面,我发现我错了。我真正应该学习的,是他。

他那种正直勇敢的性格。

他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

他那种敢说敢当,表里如一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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