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几周,我看完了《叮当响的大街》这本小说。在这个故事里有好多的小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大姐姐与小弟弟之间的故事。现在我就要来讲一讲。
小弟弟特别的淘气,大姐姐想了一个办法,对他说:“现在,我要给你讲个故事,至少你可以安静一小会儿吧!”小弟弟开心的`同意了。讲到国王戴着一个王冠的时候,小弟弟说:“什么?没搞错吧,他也真会找我存钱的地方啊,”因为王冠在瑞语里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的是王冠,另一个是瑞典货币的意思。小弟弟实在是太调皮,成心想打岔。
这个小情节让我想起来我的弟弟。当我给我弟弟讲《猜猜我有多爱你》这本故事书的时候,我弟弟他会时不时的抓一抓自己的小脚丫,对我笑一下,仿佛在说:“哥哥,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我觉得我的弟弟可乖了呢,一点也不像故事里的小弟弟那么调皮淘气。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我的弟弟实在是太可爱,太乖了。
近日买了本新书葛红兵的《街边的主题》觉得颇有意味。消费主义大行其道的时代,欲望注定是可以被生产出来的。当手机还不叫手机而是叫“大哥大”、形状有如板砖那么夺人眼球并且注定只属于有钱人才享受得起的奢侈品的时代,人们的想法很简单,要是以后自己也有一台“大哥大”随时随地可以方便打电话就好了。可是在全民手机普及的时代,我们的生产商销售商广告商们却在循循善诱,让我们知道,手机光能接打电话是不够的,还要可以发彩信,可以收听电台,可以拍照,可以打游戏,可以上网,可以录音,可以当电子辞典,可以……没有什么不可以。可是,在《街边的主题》里,葛红兵却把另一个事实告诉我们,随着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的普及,我们已经悄然进入了“声音中心主义”时代,声音取代了书信,取代了会晤,取代了面对面的交流,两地分居的恋爱于是真的就是真枪实弹“谈”出来的恋爱了。
当然,同样算得上是街边的主题的,还有很多:电视剧,流行音乐,麦当劳、肯德基,购物广场,城市的雕塑,等等。《街边的主题》谈论的都是以我们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现象,有些以消费品为题,恍惚中,如果不看作者名字,会以为这是市面上消费指南类时尚流行读物。但是,作者注定要避免那种时尚读物对生活种种细节所作的媚俗化阐释的套路。作者将学院派训练有素的深度思考引入到随笔写作中,却又避开了那种生涩的
比如说,去年窜红得厉害的的韩剧《大长今》,作者是怎么看的呢,作者当时想到的是中国这几年热播过的《大宅门》,看看作者是怎么说的:
“这个韩国人的片子,却让我感慨,这个片子里最大的东西是什么呢?是善意,诚意。”
“同样,也是家族、宫廷故事,也是医药故事,但是,看《大长今》,我却没有恐怖感,因为这部戏里没有《大宅门》的毒。”
像类似的思辨精神始终贯穿全书。追求时尚、拥趸时尚的读者,当看到他们感兴趣的标题再看全文时,也许会觉得,作者是不是走神了,他为什么不来取悦我们,为什么不谈我们想听的东西?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大长今》走红,是因为演员漂亮,是因为食疗时尚,是因为……但是,坚持思辨的学者,一定是坚持走神的权利的。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有太多的愤怒中的走神,开车时的走神,足球场上的走神,就允许我们的学者,也走一下神吧一一学者走神了,让我们从他走神似的笔触中,发现一些我们平时无法发现的真相,让我们从自我中脱离出来一小会儿时间,我们也许就可以触摸到思想的火光,以及,街边时尚背后的,本质,好过你永远不知道你所经历的事。
繁梦大街26号
《繁梦大街26号》这本书是汤米。火波拉的自传性读本,它讲述了小汤四岁时家里盖新房子、等待搬迁中发生的事,有好玩的事、好笑的事,好惊险无奈的事、……不过由作者写来,好像都很好玩,幽默。字里行间洋溢着幽默感和对生活的热爱,重现出童年时大家庭的热闹生活,线条简单的插如皮影戏般,传达出回忆的颜色。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了童幼的醇香,我回忆起很多有趣的事,有和同学做游戏、有搬家、有看电影……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浪费了现在的美好生活,还有,要对生活充满热爱。
《繁华大街26号》这本书真好看,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繁梦大街26号读后感(二)
我是暑假的时候遇到了《繁梦大街26号》,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
汤米全家亲戚都住的很近,有太婆、外公、外婆、爷爷、奶奶、舅舅、关系非常密切。汤米有时还会在楼上太婆、楼下外婆到处玩。有一次在太婆家想找寻些吃的,从卫生间的小柜里翻出巧克力来,跟太婆一起吃个净光。结果两个人肚子闹个不停,泻得一塌糊涂。
繁梦大街26号这本书主要是写小汤米四岁时家里盖新房子、等待搬迁中发生的事,虽然一波数折,不过由作者写来,好像连惊险、无奈都可以变成好玩的事。在短短的九章中,重现了童年时大家庭的热闹生活,字里行间洋溢着幽默感和对生命的热爱;线条简单的插画如皮影戏般,勾勒出童稚的醇香,传达出回忆的颜色,我觉得汤米懂事。
又一次他们烧杂草,可是火烧大了,有的用扫把,有的用拖把……,结果他们弄的身上湿淋淋。
我觉得繁梦大街26号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要看呀!
繁梦大街26号读后感(三)
我特别喜欢读《繁梦大街26号》,所以很快就读完了。主人公们都是好人,我也特别喜欢主人公。主人公有十二个,分别是(我每一个读后感都写了主人公,但是不写的话,没读过的同学会不知道那是谁的`):爸爸乔,妈妈芙萝伦丝,楼下婆婆(外婆),外公汤姆,查尔斯舅舅和他的女朋友薇娃,主人公汤、哥哥巴迪,尼尔姑婆,瀑布河奶奶,克兰夫妻还有凯若·克兰。
汤米的亲戚有爱尔兰人,也有意大利人,汤米真好,有两种不同的人,不过我的亲戚也有很多,两种人,但是不是两个国家的人!意大利的爸爸乔先生经常说脏话,特别不好。爱尔兰的妈妈芙萝伦丝有点爱哭,她的小名叫芙萝丝,别人都管她叫小名。我很奇怪,芙萝丝就比芙萝伦丝少一个字嘛,那还叫小名?好奇怪呀!芙萝丝女士(虽然我不想叫)经常有什么损坏,是刚买或刚建的东西损坏了,就会哭,哭是不好的。而楼下婆婆,也就是汤米的爱尔兰外婆,住在楼下,除了照顾楼上的太婆,是住在汤米的太婆楼下,所以汤米叫外婆叫楼下婆婆。汤米的爱尔兰太婆九十四岁了,很老,所以在故事的一半儿就没说了,我觉得,汤米的太婆死了,那汤米的太公呢?汤米管爱尔兰太婆叫楼上婆婆,因为她整天呆在楼上的。
瀑布河奶奶是意大利人,也就是乔先生的妈妈。巴迪和汤米的房子盖的很牢固,一阵很大的风可以把树木都折断,却卷不走他们的房子!我想,是不是里面的人住的太多了?真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害怕那种大风,我在里面读了,说是一个小朋友都被大风卷走了!
汤米说,他哥哥都六岁了,还看《白雪公主和小矮人》吓得要命呢,而汤米还不害怕,汤米那时候才两岁呢,但是汤米不懂事儿,电影是放的不对劲,但是总不应该喊吧?汤米还很小,所以我就不说他了。最后芙萝丝女士和乔先生决定搬家,汤米是第一次搬家呢,所以他对搬家很感兴趣。搬家时,巴迪八岁了,所以小汤米四岁。
我太喜欢繁梦大街二十六号了,有花园,有草坪,原来住的房子里,没有的,全部都有!在处理完后院的杂草后,全部人都黑幽幽的,除了芙萝丝女士,我看了看上面的图画,那图画儿差点把我笑死!
我觉得这本书好看,我很想推荐大家读这本书,但是我就不知道在哪儿买的,我妈妈总是能给我买好多好看的书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