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美国刀》有感
当黎明到来,当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我就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激动,回想起过去,多少人为了祖国的和谐安定做出了牺牲,才使祖国终于迎来了光芒四射的黎明!
《美国刀》讲述的是作者的父亲在朝鲜战争带回了一件战利品——一把美国刀,很是坚利,左邻右舍有硬骨头都去他家砍,镇上的“刀王”不服气,精小打造的硬刀一点都敌不过美国刀。时间过去了很多,家里的姐姐去美国留学,一次姐姐打电话给父亲,说她不回来了,要做一个美国人,美国比中国好,就连四十年前造的刀都那么好。但父亲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在朝鲜,没有好刀的中国人,把有好刀的美国人打败了。”对谁说兵器好,就一定能胜?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只要中国人团结一心,那力量就如万里长城永远不倒!!
这又让我想起了《阿凡达》里的一个镜头:冷酷无情的人类意外的探测到生活在潘多拉星球上的土着人——阿凡达人的圣树周围,有许多宝藏,于是借助高科技的操作系统残忍的摧毁了他们精神家园——一棵巨大的家园树,阿凡达人的心在流泪,由于两个是由人类化身为阿凡达人,本来是仅为了完成任务,去劝阿凡达人转移领土,但时间久了,对他们产生感情,于是帮助阿凡达人抵御人类进攻,杰克顺利的与那里最强大的兽产生了心灵沟通,无数个骑着自己的坐骑阿凡达人,面对枪林弹雨,不怕牺牲,以智慧来掉了坚利无比的好几架战机,
也许自己的国家并不强大,并不发达,但民族强则国强,只要心中有着保卫家园的'信念,只要对国家有着浓浓的情,再强大的敌人也必能战胜!
这篇文章中的姐姐听了父亲的话后,很受感触,回到了自己的祖国,也许是她对祖国还有着一丝牵挂,作为祖国的儿女,谁能不留一点牵挂?
从灾难深重的旧中国,到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再到经济快速发展的改革开放新时期,不知多少人,为祖国的每一步成长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和生命,看到今天的祖国,我想,即使那些危难面前不怕牺牲不流泪的勇士们,也定会留下欣慰的眼泪啊,看到五星红旗在朝阳下飘扬的红色,也有着自己的血,那又是何等的激动!!
孩子热爱母亲,是因为母亲奉献了伟大的母爱,我们热爱祖国,则是因为祖国给了我们母亲般的呵护,没有祖国,没有我们的安栖之所;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做人的尊严;没有祖国,就没有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爷爷是当年抗美援朝的中国老兵,战争中的英雄。他所在的部队在一个沼泽地旁打过场肉搏战,爷爷就是用村里铁匠王二做的土刀砍下一个美国兵的头,将那个美国兵的刀抢了下来。后来,战争结束了,这把刀作为爷爷没上缴的战利品,被带回了家。
这把美国刀几十年了,我们家从乡村搬到了市区,又从市区搬到省城,他仍然亮铮铮的,吹毛立断,削铁如泥。家里就用它做菜刀――不管多么大多么硬的骨头,―刀下去,保准一分为二。几十年来,这把美国刀从未生锈,也没磨过几次。街坊邻居都羡慕,他们的菜刀一年换三把,又贵又砍不断那种大骨头,而这把刀十年来没磨过几次,又无比锋利。它不光能当菜刀使,还能“开锁”。一次邻居的'自行车被锁着后,钥匙丢了,这十几元一把的锁到没什么,但这自行车是几百元买来的,哪个普通公民舍得?正好爷爷出来买菜了,邻居豁然开朗,想起了我家的那把宝刀。“王大爷,您看我这车锁了,钥匙却不在了,能借你家那刀使使吗?”爷爷听了二话没说,便上楼取刀了。拿刀下楼的爷爷红光满面,提刀的架势不次于那打虎的武二郎。这把刀似乎又要重上杀场。“哐-哐-哐”三刀下去,铁锁“嘣”的一声断了。“王大爷,这果然一把宝刀。”不光张叔那么说,街坊邻居们都夸这是一把千金难买的好刀。街坊陈叔是一家报社的记者,因为他,这把刀还上了报纸呢,标题为“抗美英雄豪杰,美国刀至今仍放光彩!”这把刀让我们家在整个小区都出了名,刀也成了邻居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28幢老王家那把刀,昨天帮物业砍了那十多棵去年就枯萎的老树。”周六,李大爷就在小区里传达这个消息。
“爷爷。我打算去美国谋生路。”大姐从北京打来电话。“为什么,那里有什么好?你为什么要去?”爷爷十分急燥。“我觉得那里比这边好。比如在五十多年前,他们就造出了这么好的刀。”“败家娃了,记住,五十多年前,没的好刀的中国,仍打败了的好刀的美国。”“爷爷……”爷爷似乎很不愿再听大姐的解释。没过一会儿,爷爷下令:“把那美国刀给我锁起来,以后不准许再用它。”爷爷眼红了。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美国刀被关在木箱里,不见天日。家里又出现了一把新菜刀。这天全家都在吃饭,门铃突然响了。我去开门,心想,除了在美国的大姐,还会有谁?可一开门,我惊呆了,大姐站在门口冲着我微笑。爷爷的脸沉了下来:“你不是要去美国吗?去呀!还有脸回来。”大姐则笑了:“知道我为什么回来吗,因为我从爷爷身上看到了中国人的志气。如果中国人人人都有这份志气,中国迟早有一天会赶上美国。”
大姐回来那天,正好赶上国庆,大姐说完后,全家都笑了。“让我们祝中国赶上美国,干杯。”
在阅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
《刀锋》读后感-并无太多是非对错1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刀锋》读后感-并无太多是非对错2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