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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情人两年的读后感细选50条

时间:2020-12-22 17:05

《情人》读后感1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情人》读后感2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情人》读后感3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小说”。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小说”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爱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终于彼此牵手,开始幸福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起。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爱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小说。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幸福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可以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来爱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后来呢?

后来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返回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己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己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后来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知道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字,她没有。

当爱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面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爱情当作结局的言情小说,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小说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爱,以及最重要的:一起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爱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情人》读后感4

《情人》其畅销之剧足可与《飘》相媲美。一个饱经风霜的女人在白发暮年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居然有力量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动人心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人间少有的奇迹。她在作品里所表现的那种伤痛,那种无助,那种绝望,那种爱到尽头的孤独,使人流涕,使人痴迷。那是一种无法理解但可提察的苍茫恒源的美丽,也是最能震撼读者心灵的核心所在。

一九八零年夏天,杜拉斯六十六岁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走进了她的人生,与她共同编织了她一生中最神奇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泪流满面,我被他们那种超俗的爱恋所感动。现在社会情人是一个贬义词,是说有家庭人的情人。而杜拉斯和她的情人都是无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其实他们是一种事实婚姻吧。在我心里他们是真正的夫妻。一对男女可以超越年龄的约束和世俗的压力而生活到一方老死真让我感到情爱的伟大与神圣。现在的男人追求的是青春与美貌,寻找的是肉体的刺激与享受。杜拉斯的情人—扬·安德烈他所追求的是情、是杜拉斯灵魂的美、是杜拉斯的奇异的思想和超人的才华、是杜拉斯人格的魅力!

现在的女人追求的是男人的钱财、男人的权势利益,追求的是物质上的享受。谁还会再为爱情去树立丰碑,坚守一块心中的乐园?男男女女活的好现实,非常现实的活着,平淡了就出去风风火火的玩一玩;家庭是家庭,恋爱是恋爱,分的清清楚楚,又有几人能把爱情进行到老,恪守到死?唯一与忠贞只是嘴边的一个遥远的童话。

在我眼里,情人—杨·安德烈是一位真正的懂得爱的男人,杜拉斯一个快七十岁的女人即使再会保养再显得年轻也不会有少女柔嫩的肌肤和充满激情有活力的身体了。他爱的是她的才华他们在一起的动力是两颗心的交融,心灵的吸引。现代人又有谁还会为品行的高贵,灵魂的纯洁而感动呢?

亲爱的朋友,我为他们高歌!为他们祝福!祝福他们在天堂一样的幸福快乐,做神仙伴侣逍遥自在,享受爱的甜情蜜意。

《情人》读后感5

一场深沉而无望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场爱情,影响了她的一生,就是那个陌生的中国男人让他一辈子难以忘怀。杜拉斯的《情人》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关于她自己的故事。从十几岁开始写作,但直到她70岁的时候,《情人》的出版,不,是《情人》拍成电影后,她才广为人知。《情人》出版于一九八四年,当年就荣获龚古尔文学奖。

一九九一年,法国著名导演让雅克阿诺成功地把这部名噪一时的自传体小说搬上银幕后,她于是成为当今世界几乎家喻户晓的女作家之一。也正是《情人》这部电影,才使得中国读者熟悉她。

写作《情人》时,已是七十高龄。她18岁离开出生地越南,奔赴巴黎读书。念的是法学、数学与政治学,但她却迷恋上了文学,并且走上终生从事职业写作的道路。《情人》可以说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至少具有浓郁的自传色彩。小说以一个年仅十六岁的法国少女,在渡江时与一个中国富家少爷邂逅开始,沿着这条叙述线索,渲染出一幕疯狂而绝望的爱情悲剧。

《情人》的独特魅力之一是它的语言,她的语言对历史具有俯瞰式的洞察力,对回忆的积压表现得富有张力、深邃、沉痛,从而使文章中充满了悲绝的意味,读后让人唏嘘不已而又回味无穷。她是那种把风格与先锋视为至高目标的作家,也是那种善于制造警句的作家。对语言的挑剔使得她的小说具有极强的冲击力与震撼力。

《情人》的魅力之二是它场景唯美的描述。你看《情人》的场景:八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殖民地时期的越南,发黄的湄公河上漂浮着菜叶、杂物,河水湍急,大地倾斜。轮渡上伫立着一个打扮不伦不类的少女,她头戴一顶男帽,脚穿一双廉价却缀满饰片的鞋子,一只脚踏在舷栏上,眺望远方。大胆又不失含蓄的镜头处理;最后,那场不同寻常的唯美的离别;那首肖邦的圆舞曲,小姑娘终于轻轻滑落的泪水……

《情人》的魅力之三是它的基调的绝望。笔下的爱情是绝望的,灵魂是绝望的,肉体是绝望的……甚至连语言都是绝望的……在《情人》里,湄公河上十六岁的白人小姑娘与中国北方的黄皮肤男人的爱情就是如此。

《情人》的最大魅力还在于它的自传性,真实的自传性。作为“情人”的杜拉斯,以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在岁月的风尘染白鬓发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依然有力量用极其惨痛的语言表达出人生的悲剧,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分明、紧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情人》中绝望无助的爱,无言悲怆的离别,爱到尽头的孤独感,使人流涕,令人痴迷。把爱情的本质阐述得如此淋漓尽致。

也许,那份伤痛,那份绝望的无助,那份无法理解只可体察的苍茫。一份值得用一生去怀念和回忆的爱情,即使是无望,同时也是幸福的。

说实话,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这本带有浓厚自传色彩的小说,并没有看的太懂,情人

若不那样,一味的满足读者,那会使文学向媚俗的文学堕落。比如现在流行的许多网络小说。完全是为了赢得读者群而写。文字粗糙,语法杂乱。当然,不能否认,那些作者的确因此而获得了大量的稿费——那也许是许多大文豪一辈子都赚不到的数目。但是,那些小说并不能称其为文学,过不了多久就会湮没在时代的洪流里。说这些,当然,不能排除有些酸葡萄心理。我曾尝试过也那种很流行的小说,但是终究不能继续下去。因为找不到写作的目的,只为了卖钱么?那很难作为我写作的动力。所以,我愿一直当文学中的孔乙己。说了这些废话,现在言归正传,就小说本身而谈谈感想。上面说过了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个住在法国殖民地印度的十五岁的白人少女,‘我’的母亲是个小学的'校长。‘我’有两个哥哥,大哥哥是个流氓无赖,赌博吸毒,并且偷家里的钱;而小哥哥则是个懦弱胆小的人,经常受到大哥哥的欺负,最后似乎(小说并没有说明死因)是被大哥哥害死了。但是我们的母亲却最喜爱大哥哥,包容他的一切。这一家是个很贫穷的家庭,遇到过很多的不幸。

‘我’的父亲死了,我们买的土地是块盐碱地,并且经常受到海水的侵蚀。浸泡在如此不幸之中的我,心理扭曲,但却极度渴望着爱,就是这样的‘我’命中注定,也是绝对会,在一艘渡船上遇了一个富有的中国少爷。从此开始了充满了***的恋爱,但是这份爱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结局,因为种族、贫富差距的原因,我们分开了,最后‘我’回到了法国,而那个少爷娶了家中定下的家乡抚顺的未婚妻。故事的最后,是许多年之后了,‘我’收到中国少爷的信,信中说他最爱的一直是我。小说虽然整体上感觉很杂乱,但是人物却塑造的很丰满,复杂的性格跃然纸上,读后感《情人 读后感》。小说中的‘我’并不是个传统意义上言情小说中纯情的女主角,是个很真实的女孩。因为贫穷、并且得不到爱使心理极度的扭曲变形。十几岁的女孩子却是个极端的悲观主义者。异常的现实,却充满了矛盾。

她很聪明,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且知道当机遇来临的时候该怎么做。她是个白人的女孩,在印度支那本来是高人一等的,但是却又是贫穷的,以致于她永远戴着可笑的男式的帽子,和有金条的;凉鞋。她渴望摆脱这些。就在这时,机遇来了。那个男人,那个家里有漂亮蓝琉璃瓦屋顶的富有的中国男人来到她的身边。当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她就知道那个男人要什么,像是一切都是注定,只是迫不得已的发生。她只个小球,只能顺着已经规定好的轨道前进。

她同意了男人送她去学校,和男人坐着那辆黑色的汽车去了个陌生的房间,和那个男人从彼此的身体上得到慰藉。最后和她永远的再见。这一切她都是知道的。当然,她并非只是为了钱,她爱了,但是她爱的只是爱情本身。她渴望爱情,爱情来了,她就欣然接受,那个男人只是个附属品而已。谁都可以的,只是遇到的是他而已,所以就在一起了。分开,是一定的,她知道。因为她是白人,他是富人。不知道她有没有怨恨过,我想应该有吧。小说里,‘我’很清楚的表达过我厌恶战争的情感。那个女孩是不幸的,是的,也许她可能会是很天真的小姑娘。她的不幸,放远了看,应该是战争很种族的歧视,贫富差距造成的。

她曾经说过,她是个充满***的女人,这一点在她很小就已经显露出来了。或许,这些也只不过是个借口罢了。谁不渴望着被爱呢?既然得不到爱,那么也只能从***上寻求些许的安慰,来欺骗自己。另一个人物那个中国的少爷,也是个很成功的形象。他也是很怯懦的一个人,没有担当。听凭父亲的摆布,爱那个白人女孩却因父命不能娶她。他也是个可怜人,除了钱他什么都没有。他和那个女孩虽然截然不同,却又是如此的相似。都渴望着爱人和被爱。他反复的说他最爱的是那个白人的女孩,但是我却认为,他只是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让他能撕开那密不透风的网,让他有些许的自由。所以他疯狂的爱着那个女孩,抛弃礼教道德。

就算是一次也好,执起撒旦的魔杖毁灭世界上被公认为对的事情。他想,他很想,但是他却怕。怕得在船上搭讪白人少女时双手发抖,因为他是黄种人。怕得在做完爱后,放声哭泣,因为他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爱。对于这部小说,我的理解就只能到这里了。这部小说总的来说是一部不错的小说。这部小说曾被拍成电影,是梁家辉和一个法国女明星演的。梁家辉演的很好,将那个中国少爷心中的矛盾演绎得很完美,但是这部小说***成分太多,就算是看删节版还是很难接受,所以没有看完。其实没必要这样的,虽然小说里也有写到这些,但只是以此为手段表达主人公的心理痛苦罢了。这并不是一部猎奇***的小说。最后还有一点,作为一个中国人看这部小说,心理其实是很复杂的。那个中国少爷如此无能实在是让人面上无光。并且不知作者是有心还是无意,她的一些话,我认为是侮辱了中国,污蔑了中国人。这让人看着很是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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